《青色荆棘》 高岭之花但又没那么高冷 林含璋入学的时候,是引发过一小阵轰动的。报道的第二天下午,校园表白墙上和贴吧就有他的照片,姓名,年级,专业和宿舍号,就差把他的学号和身份证扒上去,信息泄露程度相当于一次小型的人肉搜索,不带恶意的那种。网友或者说部分校友对被偷拍的模糊照片指指点点,众说纷纭,他的颜值没有得到统一认证,唯一达成共识的是腿挺长,身材真好。 后来那个帖子被他的高中同学看到,激情回复,在暴露更多私人信息,成为真正的人肉搜索前,被删掉了。 大学新生是被统一随机分配宿舍,林含璋分到的是上床下桌,他选了靠里靠北的床位,等到把所有的行李都收拾好,才发现书架松了,要找宿管修理否则上面放不了重东西。 他是第二个到宿舍的,第一个男同学坐在椅子上吃西瓜,滴一地红汁水,他的脚趿拉新百伦的跑鞋,那一小片地板被他踩的又是泥又是水,黑色西瓜子吐在没擦的桌子上。看到他进门,顿时来了精神,“嚯!来了个帅哥!吃瓜不?8424西瓜,我们上海产的!”他自豪得好像这个瓜是他发明培育的一样。 林含璋转头微笑,“等一会吧,我先把东西放一下。”那个吃瓜男边吃边吐籽,看他忙上忙下,眼睛扫视他好几遍,嘴还不停,“你妈没来给你帮忙吗?你哪人?什么专业?你叫啥?我家就在上海,你没来过上海吧,等会报道完我带你见识见识。” 等林含璋好不容易把从家里带来的薄被铺好,他爬下去将衣服一件件挂在桌边的衣柜里,带着笑意回复这个即将和他共同生活一年的舍友,“我叫林含璋,今口含,璋是斜王旁那个璋。河南人,信息学院的。” 那个吃瓜男擦用湿巾擦嘴,新冒出的胡茬发青,“河南那地穷地方,”他摇摇头,表情不屑,“不过我看你蛮好的,咱学校毕业就能落户,到时当阿拉上海人。哎,我叫赵乐乐,我这还有几块西瓜呢,你吃不吃?你爸妈怎么没来?” 林含璋把所有东西都放好,转头叹气道,“我的架子坏了,要跟宿管报备一下,现在得下去问问他们有没有办法找人修。” 赵乐乐本来听他河南来的,还以为他讲话有土口音,他开口说话才发现完全听不出他的口音,普通话发音非常标准,音质高级,播广播都够格。又见他笑得温柔和气,一瞬间几乎看呆了。 看他出门之后,才反应过来,喃喃自语,“学什么计算机,这长相这身高去卖脸当网红多能挣钱。” 林含璋回来的时候四人间宿舍另外两个人也到了,只有他一个人没有亲人陪同。赵乐乐的瓜顺利送给其中一个带黑框眼镜的男生,他的吃相好看很多,至少没有污染地板。 开学第一天,宿管忙得脚不沾地,借了他一把锤子让他自己先修理看看,修不好再说。 林含璋轻轻捶了几下,非实木的板子还是叉开的,很明显这种处理只能管用一时,上面能放一些轻巧的东西,书是肯定不能往上堆的。 他叹气,这个架子可能没那么容易修好。九月上海湿热的天气倒也没让他心烦气躁。宿舍里有空调,申请就能用,刚刚他去看了,每层楼都有隔开的公共浴室,条件虽然不太好,但是也没差到无法接受。 和家里当然没法比,但是他也没家了不是吗。那栋叁层带阁楼的建筑物,他在里面生活近二十年,在她走后,经过一家叁口两个多月的丑恶斗法,终于一拍叁散,只剩他自己。 应该让她生下孩子的,那她就跑不掉了,他漫不经心的想,至少逃走之前看清收养她夫妻的嘴脸,弄清楚谁跟你才是一边的。 算了,反正我还会有新的玩具,不是你抛弃我,是我暂时放过你。宿舍里的叁个人问他晚上要不要聚餐,他把锤子放下,暗暗观察这叁个人,在点头回话前露出无声无息的笑容。 这所全国知名大学的新生宿舍分配采用随机制,宿舍装修设备也不尽相同,有的宿舍是叁人寝有的是四人间;有的床和桌子分开,上下铺的设计,桌子放在对面;有的甚至是四室一厅小套间,环境更好。 被学校安排的室友来自不同专业,其中赵乐乐是上海本地人,学的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林含璋的信息技术专业看着好像接近,其实大相径庭。一个注重数学和物理,主要学习电气电路方面的基础知识,另一个则是学习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和应用技术。赵乐乐一看密密麻麻排满课的课表脸都黑了,林含璋的课表每周也只比他少了两节课,两个人还有不少重合的公共课。 另外一个本地人李易个子不高,比较瘦,眼镜很厚,他读的是金融学,从课表上看学业压力没那么大,不过也得学高数。 最后一个是江苏镇江人,名字非常潇洒,叫周游,整个人生的是矮壮矮壮的,学的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一样逃不掉高数的摧残。 四个人一开始经常聚餐,结伴去上公共课,早上起不来的时候老师点名还能帮忙打掩护。虽然大学生学习压力比高叁小,但依旧不轻松。大学英语比较简单,随便看看也能过关;高数就不一样了,各个学得抓耳挠腮愁眉苦脸,碰到难的高数题,一个敢问一个敢教还有一个敢跟着学。虽然专业不同,但哪个专业没有难啃的骨头,碰到地狱科目免不了去打听往年挂科率,互相比惨。 看上去和普通的男大学生一样,亲密友好,互帮互助。 偶尔出现的小矛盾也不是整个宿舍四个人都在意的问题。赵乐乐从来不打扫卫生,轮到他的那天就跟没事人一样嘻嘻哈哈,绝对不会动一下手指头。周游和赵乐乐怕热,只要回宿舍一定要开空调,温度打的很低,只有18摄氏度,但李易怕冷,更何况他的床位在空调的正下方,冷风一吹他就起鸡皮疙瘩。于是每次一开空调,他就得垫脚调整通风板,不让风正对他吹。 除此之外,赵乐乐有香港脚,周游睡觉打呼,李易特别斤斤计较,只能占人便宜,一毛钱的亏都不能吃,以及跟他们搭讪的女孩都是来打听林含璋的。 都是一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宿舍的氛围和刚入学的那个月的亲密无间比起来,可能是了解到对方的缺点,大家的关系冷了一些。 比起学习,大学男生更关心的一个话题就是女人,他们追求的不光是恋爱,更是与女人发生肉体关系。 赵乐乐在本地生活了小二十年,家境优越,他性格又外向,出手大方,朋友很多,再加上从小大学的同学,交际圈自然不小。 他经常主动张罗聚会,冠以各种名目。他的专业是再典型不过的和尚专业,一个班就叁个女生,只能把目光对准其他专业,尤其是文科,美女如云,正好新生也想认识更多校友,对以后的发展大有好处。 比起林含璋,李易和周游对这种集会兴趣更大,每个周末都要参加,因为是组织者的好友,赵乐乐经常大笔一挥,就不让他俩给钱了。林含璋也享有这个优待,但他每次都把钱默默塞给赵乐乐,赵乐乐抵不住他的各种说辞,只能收下。 在这样频繁的聚餐会,剧本杀,桌游等等活动的加持下,赵乐乐凭借自己的钞能力和开朗直爽的性格,第一个交到女朋友,不到两个星期就得意洋洋在宿舍里宣称跟那个小美女上了床。 李易因为长相和气质的原因,本来愿意放下对长相的要求和他接触的女孩就不多。一开始这些女孩和他相处还比较融洽,但是随着交流加深,他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习惯暴露,愿意和他继续交流的姑娘他一个也看不上。嫌弃那些女孩是乡下来的,配不上他上海郊区的户口;嫌弃她们不好看,没有赵乐乐的女友漂亮;最后还真心实感跟宿舍里的人说大学这些女人也就玩玩而已,睡完以后还得学习为重。 正被专业课折磨得挠头皮的赵乐乐好不容易从爱情,或者说性爱中找到一丝拉快乐,听到他说的话就忍不住嗤笑他连女人的毛都没见过,就开始说大话了。 听到他的话,李易气得脸通红,赵乐乐周游就指着他哈哈大笑。 周游对找女朋友这事也非常热心,他比李易聪明点也稍微大方点,至少不会喝个蜜雪冰城还和女孩子aa。所以他找女朋友的道路也比李易容易得多,很快就有同校的同乡女孩跟他暧昧,他估摸着很快就能拿下。 林含璋比他们都早得多,他每次出现在任何聚会上,简直像块磁铁,女孩子都被吸着走。入学的第五周,他交到了大学里的第一个女友,一个看起来温柔娴静,听话柔顺的大家闺秀般的女孩。 他们交往了两个多月,在圣诞节前分手。 两年之后,那位优雅娴静,气质不俗的大家闺秀被一个带着两个未成年孩子中年女人在学校里暴打一顿,是后来互联网上屡见不鲜的打小叁的戏码。这件事在那时小小的轰动一阵,很快随着女孩休学也没人讨论了。 清秀佳人照样虚荣无下限 林含璋大一的时候交了不少女朋友,他不难追,对女人的取向也非常宽广。那些女人有高有矮,有美有普,有穷又富,除了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都乏善可陈。 第一个是外语学院的美女,长得端庄大方,看起来温柔体贴。林含璋和她偶遇了叁四次,也不能称之为偶遇,其实是在类似于联谊的聚会上碰到的。 她打扮入时,拎的是某大牌的入门级包包,上衣是香奈儿,裙子裁剪一看就知道不便宜。林含璋跟她第五次见面,俊男美女,顺理成章牵手,他们两个成双成对出没在学校里的很多地方。同学们很快都知道校草和系花恋爱了。 林含璋看似温柔,相处起来才知道其实很冷淡,几乎不哄女孩子,也毫无浪漫之举,什么送早餐,帮忙打水之类的事他绝对不会做。偶尔女孩抱怨一句,他就转100元钱给她,让她自己买。女孩一开始不收,后来一次单方面的冷战后,为了出气点了收钱,从那之后他们之间的矛盾金钱可以解决百分之九十九。 林含璋作为男朋友无疑是合格的,虽然他性情冷淡,相处过程中完全享受不到以往被跪舔的女神待遇,但是看他的脸就能原谅他。 每次外出,当她挽起他的胳膊,周围几乎所有女生艳慕妒忌的眼神能给她带来极大的情绪价值,那个瞬间她甚至觉得自己是整个学校最让人嫉妒的女生,因为她的男朋友如此夺目,而她,拥有他。 更何况他从来不打压她,哪怕是她不擅长,不想做的事。刚一入学,她开了社交账号,买了单反相机,打算用视频记录自己的大学生活,做一个网络博主。但是她虽然个子高,皮肤白嫩,五官姣好,脸型也是古典的鹅蛋形,气质温婉可亲。可在镜头的拉伸下,她五短身材,面目扁平,说话的时候嘴还是歪的,除了名牌大学生这个噱头,在互联网众多博主中一点优势也没有。 她拍了十几个视频,每个视频拍摄得几个小时,剪辑又得几个小时,上传之后点击率了了,还有观众阴阳怪气她的长相,口音。她哪受过这等批评,每次看到差评都气得头疼。虽然知道自己拍照不上相,但没想到镜头下的自己竟如此平庸,落差之大令她破防。在舍友的建议下,本想转行恋爱博主,拉着男朋友增加人气。 林含璋本来对她做博主是支持的,她经常对他抱怨,慢慢他也就改变了态度,一直跟她说不想做就不要勉强自己。可能因为她的不成功,让他自己对上镜非常反感,少见地露出了极不悦的表情,非常认真的拒绝了她。 渐渐的,她也就不想做了,林含璋对此表示赞同,并且真心诚意地告诫她,博主能不能得到观众喜欢本身就是个玄学,现在博主多如牛毛,竞争太大,早点放弃,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更好。还安慰她,虽然她不上相,但生活中真的鹤立鸡群,不愧是我校校花,我高攀了的那种。 她听到这话乐得合不拢嘴,可虽然决定要放弃自媒体,但总觉得心有不甘,为什么那么多比她丑比她穷学历比她差得多的女人都能红,她凭什么不能红呢? 本不该有这种心思,但是这想法一旦出现,总是盘旋在她心头。 除此之外,还有让她不快的事,林含璋虽然好看,带出去很有脸面,出手也不小气,但是家境普通,父母关系差,甚至在闹离婚。他能不呢拿到父母的钱,能拿到多少钱还是未知数,换句话说,和他在一起物质方面好处有限。 这当然不是她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可她是认真和他交往的,真的想走到结婚那一步的,林含璋父母离婚之后又再婚的话,他肯定拿不到钱。 从小父母就把她当成千金小姐一样,家务活都没做过,结婚后要她一边工作一边打理家里杂务肯定不行,而且河南那边重男轻女的风气那么重,搞不好得生好两叁个直到生出男孩。 虽然大学生恋爱不该如此市侩,她也觉得自己贪心不足。但是同寝室和富二代交往的女孩子很快就收了四五个香奈儿网红包,出门有豪车接送,十一假期跑到瑞士逛了一圈。她在看她的朋友圈时,总忍不住想到那个男人先追求的可是她,是她选了林含璋所以才被室友捡漏。 室友羡慕她和校草恋爱,她看着室友满身名牌,叁天两头收到的奢侈品礼物也很眼热。好东西谁不想要,更何况她本身比室友美丽,但是一起出门的时候大家总是第一个看到香奈儿链条包。 如果室友真的成功嫁给那个富二代,她得多努力才能赶上现在这个处处不如她的室友,想到这个可能性,说完全不后悔自己的选择,那是骗人的。 更重要的是,林含璋时冷时热,她感觉不到他的爱,总觉得他不拿自己当回事。约会经常推迟取消,对她的喜好也不放在心上,态度温和,但行事冷淡,最能证明的是他甚至对亲吻爱抚等男大学生最热衷的事都不感兴趣,第一次接吻还是她主动的。 幸好每次抱怨冷战后,他虽然不道歉,但总会送上礼物。一开始只是她提过的几百块的彩妆,唇膏之类的,可能因为他是钢铁直男,总是买错色号。 这个时候他就会非常大方的将小票给她,让她去换成自己想要的颜色。她换过一次之后觉得在国内专柜买这些不划算,不如直接退钱,然后拿退货的钱从代购那里买,至少能省下一半的钱。多余的钱还能拿来买点其他彩妆,反正是他让我自己处置的。 她慢慢抓到诀窍,每次她找事,闹别扭之后,林含璋都会送她礼物,都是她平时提过的,想要的,但是自己一时买不起的东西。最贵的那次是生日,林含璋居然忘记了她的生日,第二天在她的提醒下才送她礼物,后来为了补偿,又加送一台顶配的苹果手机。 她收到之后非常开心,当场就选择原谅他,几天之后,他和她以及他们的室友晚上出去玩的时候,玩得过头来不及回学校,她就主动和林含璋开了一间大床房。 她是第一次,她相信他也是,他从头到尾都手足无措,最后两个新手情侣折腾完之后都哈哈大笑。那个时候,她感觉自己非常幸福。 从那之后两个人有空就肉体交流一番,身体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很久,她发现林含璋的情绪越来越低落。一问之下才知道他的父母真的离婚了,而且两个人很快就组建了新家庭。不止如此,两个人不愿意把他带到新家,不愿意再管他,甚至断了他的生活费。 她想帮忙,提供一些支持,但是他却拒绝了,强调她也是个学生,手头不宽裕,而且男人没有用女人钱的道理,他可以去打工。她心里美滋滋,因为他很为她着想,同时也觉得他实在是大男子主义,迂腐了点。 每个周末他都跑到市里做兼职,具体做什么他没提过,她也没好意思问。本来两个人相处时间就不多,没了周末之后更少了。更何况林含璋因为父母婚姻破裂的影响,对爱情婚姻非常悲观,她却是对此充满憧憬。他们总是因此起争执,每次都要她先道歉求和。 终于,在争吵几十次,一次冷战中他提出了分手,她本想挽回,但是那天室友在宿舍里又在炫耀收到的礼物,是她想要了很久的香奈儿套装。 他已经很久没送礼物给她,甚至甜言蜜语也不欠奉。她突然觉得继续这种没有前途的恋爱没有意义,她的青春非常宝贵,非常值钱。她不能再浪费时间在他身上了,皮囊能提供的价值是有限的,她虽然爱他,但是他实在不是她以后生活想要的伴侣。 两人分手后,都很快找到了新的恋人,她发现他的新女友比她好看,只觉得他可笑,还放不下自己,故意跟她斗气争面子。她虽然爱他,但再也不想重温他的若即若离,时冷时热的作风了。 她的新男友虽然卖相普通,比她大叁岁,但家里是做生意的,条件非常配得上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前女友是她的舍友。但是这个不重要,她是在他们分手后才出现的。如果觉得尴尬,大不了换宿舍,她也可以搬到外面住,反正钱不用她出。 他们再也没说过话,每次偶遇都有一丝尴尬。但她相信他一辈子都会记得她,她相信她是他的初恋和初夜,她一直爱着他,就像她忘不了他一样,他肯定也忘不了她。 在这等帅哥的人生中占据如此重要的位置,多少人羡慕,多少人眼红。 她的男友总是让她有些遗憾,带出去收获不了其他女人的羡慕,而且明明很有钱,出手却不像林含璋那么大方,得付出很多才能收到贵一点的礼物,买点奢侈品都费劲,有一次她拿收到的包去专柜验货,结果居然是假货,她大吵一架气冲冲地分了手。 没有关系,她那么年轻,那么美丽,学历那么好,总是有人愿意为她花钱的。学校里的同学有钱的不多,但是校外有钱人太多了。年轻的人小气,年纪大的总是大方的,反正她是他们的理想型,总是不缺有愿意奉养她的人的。 只要撒撒娇,闹一闹,小作一番,总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毕竟自己那么清醒,因为现实,放弃了完美的初恋,至今也忘不掉他,那么一定要在别的地方补偿才行,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失去的爱情。 来自上流社会的诱惑 林含璋大一时的最后一位女朋友,不是本校的美女,也不是师范院校的姑娘,甚至和他的学校不在一个大学城,是来自某个戏剧学院的其貌不扬的艺术生。 这个身份定位本身就充满了矛盾,她和林含璋的交际圈几乎没有重合,甚至可以说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他们相识相知充满了偶像剧的氛围。 女方是霸道总裁的那种。 幸好这个姑娘脑回路异于常人,虽然行事作风是常人不敢想的大胆,但最后分手时毕竟保持了体面,没有做出强制爱等叁流言情小说中常见的情节。这两个人甚至都没睡过,顶多就亲个嘴,然后女方诗朗诵一般发表一番高论,大部分取材自毛姆,小部分取材自网络小说。 看起来是个智商不高的傻白甜,家财万贯,简直是凤凰男首选,拆白党最爱。不过她博闻强记,心细如发,高考排名足够上国内任何一所大学。 一开始林含璋不知道这些。只知道她每周都来他兼职的琴行,也不买,也不问,就直勾勾的盯着他看,眼神赤裸裸,大庭广众之下她的行为甚至可以称为性骚扰。 毫不意外,不到两个星期,她就追着表白,在林含璋冷眼旁观叁个截然不同的女人开始往叉路走,室友们之间的气氛越来越诡异之后,他决定换个口味,一种新奇的口味。 随之,他遇到了改变他人生的女人呢,从世俗的角度看,是往好的那一面的改变。 她完全不纠缠,对男女关系中的含情脉脉的内容毫无兴趣。每次见面不是在弹琴谱曲,就是看书,《尤利西斯》《金枝》那种除了中文系学究没几个人啃的大部头,或者看他,换个更准确的描述,是欣赏他的面容,他的肉体。 他很少去她的学校,每次去看她,她的表情也看不出优越感和虚荣心。他第一次意识到,这是个不容易操纵的对象。 女孩在美女如云的戏剧学院可以说是毫不起眼的丑小鸭,她也从不带他去见同学,更对他的交际圈不闻不问。每次见面谈的都是他最近在做什么,专业课如何,读了什么书,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对外出玩乐也毫无兴趣,与其说是男女朋友,不如说是观察他的生活状态的研究者。 一丝不苟,好奇心强,对他整个人充满了兴趣与热情,与男女之间那档子事无关的那种。 他觉得自己遇到了某种少见的类型,某种很难下手的类型。 他觉得有必要吐露一些世俗的痛苦,比如,他父母不爱他,离婚后两个人对他态度恶劣,他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可怜。他总是收到父母的威胁的电话,两个人强迫他做出选择。 很常见的苦恼,很平庸的问题,近乎叁成大学生在读大学时父母矛盾爆发,一部分继续互相忍耐,一部分忍无可忍,继而离婚。 这不只是他一个人的烦恼,更何况他其实不觉得烦恼,甚至琢磨着怎么才能榨干他们然后完全摆脱。 女孩听了之后沉思一会,非常冷静表示,父母的感情破裂作为子女是无计可施的,能不被波及都是极幸运的。实际上她的生活里有很多这种夫妻,男的或者女的找个小叁,两个人生完私生子之后对原来的孩子不闻不问,甚至基本的生活费都不给,这种事很常见。 父母爱这种东西有当然是人间幸事,没有也是无可奈何,只要自己利益不受损就好。她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直接说了好些子女如何从父母身上弄到财产的故事,然后拍拍他的肩膀,真情实感地让他振作点,聪明点,没有得到爱,至少拿到钱。最可怕的是人财两空,明明是正统的继承人,最后什么都没得到,父母没了,家没了,钱也没了。 和她平时的诙谐画风完全不一样,非常实际,她泄露出一些她所生存的世界常识。她极少谈自己的事,那是他开始从她夸张的行为下,她文艺面具下窥得某些有趣的东西。 他们平时谈天说地,讨论的话题从刑事事件到梅雨天气,从动漫展到托斯特耶夫斯基,直到他谈到父母离婚之后,他们的话题才转移一点到自己身上。 有一次,谈到遗憾的事,她少有的收起嘻嘻哈哈的嘴脸,无可奈何的讲了她遇到的苦恼,和普通人亦不算相去甚远。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喜欢音乐,父母也百分百支持,良好的教育和她自己的努力让她成功考上现在的学校。然后她意识到,她虽然努力,也不缺物质支持,但是她的天赋非常有限,和同样学习音乐的同龄人一比较,简直就是一座山和一个小土丘的差别,更何况世界之大,有才华的人那么多,稍微一对比就觉得痛苦。 她意识到这些问题之后,就很难从音乐中得到纯然的快乐,本来自己的人生是一条自己选择的,自己热爱的快乐的路,但是现在意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只能止步不前,不知道自己要不要继续走。但是此时停下脚步也没有其他事能提起她的兴趣,做什么都觉得没有意思。 非常形而上学苦恼,绝大部分人对天赋的利用到不了这个份上,因为没有足够的物质条件去开发某些昂贵的天赋。 林含璋静静听着,想起一件几乎忘记的小事。他跟她说,他也有一个故事。 他从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岁刚记事开始就学习小提琴,一开始也觉得很苦,很无聊,他自己对拉琴这个事是很反感的,总是不练习,被父母发现后狠狠打手心。那时候流行学音乐,几乎每个负担得起的家庭都在要求孩子学习一门艺术类的东西。 他学着学着,居然就开始觉得音乐很有趣,背谱也不无聊,练习也不辛苦,每天都兴致勃勃的去琴室拉一会,心平气和,愉快得不行。 他的小提琴水平怎么讲呢,和同时期学琴的人中天赋异禀的相比,肯定是相形见绌的,但是他一直坚信就这么努力下去,虽然不能做顶尖的提琴手,但是混口饭吃问题不大。 然后,中考结束后,他就再也不被允许练习了。很常见的原因,父母开始认为拉小提琴浪费时间,以后又不能真的靠音乐混饭吃,拉了十几年也没有多大的成就,奖也没拿几个。不如赶紧停止,高中学业压力那么大,要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反正重本一定得考上。 明明他的成绩非常优秀,中考全市前二十名,可父母完全不管他的想法,就好像当年强迫他学琴一样,现在强迫他放弃。 为了让他早点死心,他的琴很快被卖掉换成一套桌椅,其实家里根本不缺那几万块钱。他失去了陪在自己身边十几年的琴,从那之后,他看到有人背着琴,心里总有一些异样的滋味。他再也没拿起琴过,少年时代那种拿起琴就心情舒畅的情绪好像消失了,现在他对这些都没兴趣了。 两个人很少谈到如此深的话题,他没有对她的天赋论发表观点,她也没有就他父母对他的摧残发表意见,两个人默默喝了茶,互道再见。 一周之后,他收到了来自她的包裹,是一把小提琴,瓜琴,出自意大利知名制琴师,一把古董琴,应该出现在专业小提琴演奏家手里,博物馆里,或者某个私人收藏家的家中。 她向他打开了上层的世界的门扉,那是他的父母恨不得从喉咙里伸出手都想要抓住的,来自富豪的世界的蛛丝马迹。 随琴而来的是一张赠予书,上面写着将这把琴借给他四年,琴已经投保,期间出现损伤或者遗失皆不用他负责。四年后,这把琴如果他想要继续持有,借出期限可以延长至他死亡。 非常贴心,非常大方,一把价值几百万美金的古董琴她就那么轻飘飘给了他。如果她是男人,他第一个女友绝对会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为了留住这个有钱的冤大头。 他当即拎回去找她,要将琴还给她。比起他,这把琴绝对有更适合的琴手,它本该属于排队等待它的顶级音乐学院的学生,他不该使用它。她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她认为他还不知道他在拒绝什么,她的慷慨意味着什么,她的举动又代表什么。 她向这个美丽有趣的男人递出一张邀请函,一条进入她所在的世界的捷径。她在暗示他,与其纠结于对父母的怨恨,不如睁开眼睛,看看她的世界,由金钱铸造起的世界如此繁华,与之相比,所有的东西都黯然失色。 虽然他们的困境是相似的,他们的感情是雷同的,但是他和她有天与地的差异,这背后是家世,是数不清的金钱,是看不见却能品尝到的权力的味道,她把她的世界掀开一面给他看,引诱他早点进入。 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哪怕他从小冷静,这种来自社会上层阶层的诱惑也是第一次遇到。小时候他看过很多女明星与豪门与政客的花边新闻,那时他对很多女星最后悲惨的命运嗤之以鼻。现在来看,立场转换,他居然是猎物,是无知无觉的被引诱的愚蠢猎物。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只在书上看到过的,世界的某些真相。它本不该离他那么近,拜父母给予的外表所赐,他父母梦想中的世界,和他的距离,不算远。 新生活(浴室play上,主动亲吻) 从打工的奶茶店到居住的地方,走路的话是2000歩左右,来回耗时大约25分钟。薪水按小时结算,月平均工资大概五千,跟原来的公司相比,涨了近一倍。 这也没什么好高兴的,上海合租单间的平均租金高达2000-4000元,而物价更不是云南的小城能比的。在云南,一块钱就能买到的蔬菜在上海可能得四五块。认真计算一下,哪怕是上满排班,如果要付房租也很难过上和云南同样水平的生活。 位于大学城里面的奶茶店,绝大部分顾客是附近的大学生。因为距离某个名牌大学非常近,该校大学生做家教的收入接近于奶茶店收入的十倍,店铺也不是连锁品牌,没有社保不说更不包吃包住,一直只招短工,所以总是找不到人,或者人干着干着就跑了。 林信书一直在附近晃悠,想找一个距离住的地方近的地方工作。在九月的烈日下游魂一样游荡了好几天,总算找到一家招人的店铺。她上门询问的时候,老板拿眼白上下打量她,口气也不好,看上去因为长久找不到人,开始自暴自弃了。更可怕的是他说的是上海口音的夹杂上海方言的普通话,半沪半普,只能连蒙带猜他的意思。 似乎所有大小城市荣誉住民都认为外地人都理所应当会讲他们的方言,哪怕不会讲也能听懂。经过多年改革开放洗礼也没学会在适当的场合说普通话的人此时却有一种莫名自信。 等两个人艰难的沟通完毕,讲完薪资待遇,她答应入职。无他,只是想早点找工作,哪怕要跟弟弟在一起五年,也不能什么事都不干,让他包养,白吃白住,等待他的指令,两个人独处的时候脱衣服,接吻,肉体交合…… 林信书整个少年时代已经习惯于被人指挥,或者说她的人生像是活在别人随意给她指的路上,哪怕那条路他们绝对不会自己走,更不会安排自己的子女走。往前看的时候什么都看不清,好像笼罩一层迷雾;往后看也只看到刮过身体的荆棘,尖刺上面还有未干透的血;只能往下看脚底的路,鼠目寸光也好,目光短浅也罢,走一步算一歩,她只拥有这样的生活。 唯一一次来挣脱原定轨道是逃到云南,短暂的迷茫后就是迎来新生的狂喜,但是喜悦也是短暂的,自己依旧是寂寞又孤独。难说没有后悔,如果听养母的话,复习一年又会怎么样呢?是班里年龄最大的高四生?能考上大学吗,什么样的大学?这些问题在云南孤寂寒冷的夜里总会让她翻来覆去睡不安稳。 可能人就是这样,总向注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伸出手;总渴求得不到的东西却对得到的不屑一顾;总为了莫须有的可能性折磨自己。 林含璋对她的整个行为不置可否。自从她跟着他到了上海,两个人的在云南那种交流模式就自然而然消失了,代之以沉默,命令和简单的对答,其实比少年时代好一点,至少他们可以交流。 他的家只有一张床,两个房间,其中一个是空的,另一个房间放了一张两米宽的床后也没有多少空间。寸土寸金的上海,能安家已属不易,想和老家一样拥有六七十平的单人房间那就属于不识抬举痴人说梦了。 林信书不知道另一个房间是否属于自己,她的行李和她一样无处可去,一开始可怜巴巴地堆在客厅的角落,后来被无声无息挂到他的衣柜,占用另一个角落。 两个人晚上只能睡在一张床上,上海的夏末和云南不同,不需要两个人搂在一起取暖,两个人皮肤碰触,过一会儿湿热的汗就会冒出来。如果是陌生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皮肤接触时间超过20秒,心里都会泛起恶心。 只要林含璋回到家,空调就开始工作。他大学要上的课很多,有一次看到他密密麻麻的课表,林信书才意识到原来高中老师说的到了大学就轻松了其实是谎话,不能相信。 她很少能在白天的看到他,只有每周二下午的社团活动日才能偶尔看到他提前回家。不能每周回来是因为他会被篮球队的人拉出去打球,她去看过一次,因为那天他让她去找他,他带她吃日料,晚上不用她做饭。 她很想拒绝,总觉得没必要跟着他享受不属于她的东西。但是拒绝的话千回百转,就在嘴边,最后还是没说出口。 两个人乘坐地铁,一个半小时后到了上海市区的一家日料店。生鱼片她吃不惯,天妇罗有点油腻,拉面比较咸,不知道是不是日本口味就这样,只有寿司和鳗鱼饭能吃得下去。两个人消费900元人民币不到,林信书在他结账的时候想着这些钱在云南够买多少鸡枞,能做多少瓶菌子油。 其实和她没关系的,又不是她的钱,怎么花是他的自由,不是她该琢磨的。她总觉得自己去想这个钱就有点僭越,好像在惦记他家的财产一样。她就一个跟着吃大餐的,哪来那么多意见。 她不愿意往深里想,回味了一下,幸好鳗鱼饭的香味压住了生鱼片的醋味,有点反胃。稍等一下,这450块五年之后应该不用还吧?叁天的薪水换一顿绝对称不上美味的日本料理,实在不划算,要吃的是云南菌子火锅就算了,生虾有什么好吃的,肉甜不拉几的。 吃完饭天刚黑,林含璋并不着急回去,他想带她到处走走。上海的夜和云南不一样,风是热的,吹在人脸上皮肤刺痒。周围的人不会停下来看他,人群在他们的身侧自顾自走着,川流不息,他看到她的手轻轻跟着腿的幅度摆动,这个时候去牵她的手,他们就和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里的千千万万的小情侣没有区别。 在云南的时候,她总是尽可能带着他,好像怕他一个人在家孤单一样。她把她的生活全部摊开,展示给他看。他其实不感兴趣。无论是在清晨天还没亮透的早市摆摊卖蘑菇百香果;还是晚饭过后百无聊赖地看她折金元宝,她的手很灵巧,叁五下就能折出来;或是和她参加热情过头老板的团建,与她同样平凡到记不住样子面目模糊同事吃饭。说到底,都是一个随处可见的穷女人的无聊日常生活罢了,没什么可看的。 只是发现她觉得很快乐,很幸福,这种情绪没有传染给他,他的世界还是一样,虚无,什么都没有。她的快乐是易得的,廉价的,有人花30元买她的两篮野生百香果就能让她快活一整天。不止她,其他的人也是,他们的快乐可能稍微难一点,奖学金,奢侈品,性伴侣……他周围每个人都很容易得到快乐,除了他。 所以他要抓住这个能带给他乐趣的人,占有她,玩弄她,伤害她,破坏她,直到他觉得快乐,感到满足为止。 以白色为主色调的浴室里,林信书静静站立在门前,手里拿着浴巾,不知道他要她做什么,只能拿个东西,从里面寻求安全感。 他赤身裸体,坐在瓷白的浴缸里。他的皮肤泛着冷白,很少见的肤色,他压在她身上的时候,她偶尔会注意到两个人的色差,冷静地想他的父亲好像也是同样白,看起来同样柔滑细腻,这种冷白如月色的肤质应该是遗传的。如果是生在女孩身上,不知道会是怎样夺目的美丽。 他招手,让她走近点,他微微屈身,似在催促她。她想,她之所以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满足他吗,不就是为了跟他做爱吗?这个时候再矜持难道还能提高自己的身价?照顾陪睡五年就能还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无论怎么看都是她赚了。 于是她转身,把浴巾放在架子上。沾了汗的上衣被她从头脱下,旧内衣一碰就掉,新买的短裤很宽松,全身脱光也不过十几秒。 她快步走到浴缸前,伸下头和他接吻,她的乳房在他的肩膀处,他能感受到那里多柔软。她的舌头伸进他的嘴唇,他的舌头很灵活,在云南和他唇齿相交多次,她也称得上熟练。在他的舌头于她的口腔寻找乐趣的时候,她也在小心翼翼探究他的敏感点,每次舌尖不小心相碰总让她心中莫名悸动,两个人接吻这种事,好像情侣一样。 如果林信书对性更热情一点,去寻找观看更多的成人片,她会发现接吻这事普遍存在于几乎所有视频中,比起情感意味,更带着性意味。日本片中,男优伸出舌头,恨不得把怎么搅弄女优口腔的所有细节展现给观看者,接吻整个过程充满口水唾液,属于他对她肉体玩弄操控的一部分。欧美的影片则更像是给嘴找个事做,毕竟他们叫床的声音绝对称不上美妙,几个无意义的单词音节重复罢了,接吻反而显得唯美些,不像两个失智的野兽疯狂性交。 与性相关的所有行为好像都喜欢和情感扯上关系,人们总喜欢修饰它,装扮它,使之唯美化。然而性本身在社会中早已被异化到提起这个行为,大多数研究者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控制与暴力。 浴室play(中)主动舔咬骑乘 一吻完毕,潮湿躁热的空间让她呼吸间总觉得有滞涩,吻到头昏脑胀时,她虚弱地环抱他的肩颈,她的头轻轻落在他修长白皙的脖颈旁。他身体的温度不高,来自他常用的昂贵香皂混合了白茶和铃兰的清香,她忍不住偷偷深吸一口,然后抬眼看他。他的眼睛是合上的,睫毛黝黑纤长如鸦羽,强烈的人造光源在他的眼下投下一层阴翳。她忍不住欺身上去,嘴唇碰触他的睫毛,舌头一点一点舔过。她在沉迷中惊讶于自己居然还有些许理智,于是迷迷糊糊地想,我现在头脑也有问题,不清醒,天气太热。 她的舌头很快就收回,舔舐一个男人的脸这种行为太过于暧昧和缱绻,像是一个母亲对自己深爱的幼儿,恨不得将其搂进怀里,冲脸上咬上一口才能宣泄心中的欢喜与喜爱;更像一对感情甚笃的爱侣,只恨不能将自己的情人变成叁寸大的娃娃,日日揣进兜里,得空就拿出摆弄一番,倾泻爱意。 他湿漉漉地睁开眼,感受到她少有的施虐欲,她在用她的尖牙轻轻的,害怕伤到他似的从他的眼睛路过,一路经过鼻子,鼻尖的位置她稍稍失去控制,留下极浅的牙印,又逡巡到脸颊,舌头也跟上,连吸带咬后还安抚舔弄。在同样的位置磨蹭了很久,她又接着往下走,在酥麻的快感之下,更令他难以忽视的是——他平静的情绪仅仅因这点挑逗就感到久违的快乐,这个发现如芒刺一般刺进胸口,异物感十足,细微的愉悦中扎的他难受。 最后又停在他的嘴唇,她想,他自己可能都不知道他的嘴唇多柔软。和她不一样,他的嘴唇像一朵初开未绽的玫瑰花,颜色介于粉红与鲜红之间,比粉红深得多但又不至于红到令人嗤笑他的性别特征,只凭艳红的唇就将其当作女孩嘲笑。他的唇齿之间是泠冽的薄荷清香,她在品尝时脑子里却煞风景想的是洗手台上那瓶漱口水配方有问题,薄荷成分加太多,她觉得有点辣嘴,用完之后口腔火辣辣的。他是换了新的口味吗? 同样作为人类,她长大之后,偶尔也会惊异于他如果不是有着诡谲的人格和恶毒善变的性格,真的是一个极具审美价值的人,光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副大师绘就美人画,美得足够令人心折。 在她欲望波澜乍起前,她还能在他的嘴唇上盘旋,来来回回,反反复复,轻蹭缓压,去感受那美妙的触感。离得太近,她又垂下眼,细细品味,看不到他的表情。他的嘴唇在独处时总抿得无情,但是现在看不到,只觉得他又香又软,鲜嫩非常,还带着闷热的夏日难寻的冷气,就这么虚抱着他,磨蹭他,心里就升腾起诡秘难言的快乐。 感觉太舒服了,她觉得有罪恶感。然而她忍不住搂的更紧,还想接着往下去啄,去啃他的脖子,他的锁骨,想尝尝那里是不是也和他的脸一样,带着海盐的味道,总觉得脖子会是一种味道,锁骨是另一种味道。 他一直等一直等,她的吻不招他烦,但是他开始想要加点别的了。不过,他漠然地想,让她继续吧,他对接下来她怎么主导这场你情我愿的性爱感到好奇。 浴缸阻隔了她的动作,雪白坚硬的缸壁压迫她的肚子,也阻碍她进行更多的尝试。她放开他,站起来,跨进浴缸中,本来半满的浴缸因她的进入水满溢而出。她整个人趴到他身上,不算重。他伸出双臂稳住她,她则环抱他的胸膛,继续去品尝他纤长细嫩的颈部,严肃认真,反复舔咬,好似在品味一种从没见过的美食。 是淡淡的咸味,他应该没来得及把白天的汗洗掉,不过味道不重。牙齿下的皮肤太软了,也太薄了,他曾经咬过她的脖子很多次,有时甚至咬得血淋淋。轮到她了,但她却没有那破坏欲,只发觉他的血管在搏动,里面流的是和她一样鲜红的血。她轻柔地舔了一圈,第一回感到了痛苦,无处可去的痛苦。于是她又回到他的嘴唇,那里口感最好,芬芳怡人,她想再品尝一次。 大腿处,他的欲望勃发,抵着她的腿心。她知道那个器官在那里等着她,但是她现在想躲开,暂时不想去碰触那里。身体在发热,她贴得更紧,忍不住摩擦他,她对这欲望感觉并不陌生,她不想处理,寄希望于温热的水使她冷静,她只想继续肌肤相亲,这个温和的游戏让她快乐。 太瘦了,他的手从后背抚弄到臀部,那里的曲线不算明显,但已经是她身上肉最多的部位。他不带恶意地用双手挤压,光滑的皮肤触感很好,少量的脂肪却令人不快。她的腰也是,瘦到只剩一层皮,揉弄的时候手感很差。 她的身体看上去真的倒胃口,瘦的骨头凸起,抱起来太轻。他漠不关心地想,不过插进去之后,里面的肉几乎是吸着不放,敏感至极,他只要轻轻一动,就会自动箍紧他。她太紧了,而且受不得刺激,如果时间够的话,给予她足够的刺激的话,到最后她整个人里面都是水淋淋的。对他来说,每次做爱,第一次总感阻塞,第二次渐渐得到趣味,第叁次则恨不得一整夜都在里面,不想拔出来。 等不及了,他的手摸到她的臀缝,紧接着向下按压寻找,在她的隐密处,他将一根手指插进去,模仿抽插的动作。她的内里不是往常那样干燥柔软,而是潮湿的,但是还没有到能让他把欲望顺利插入的程度。他增加手指,已经把重心下移亲吻他的锁骨的女人唇边溢出呻吟,那是她对他情欲的证据。他还没来得及把第叁根手指放进去,继续拨弄,就听到她说可以了。 抬起腰,她面向他,张开大腿,那个肉洞被最大范围扩开,她扶着他的欲望,一寸一寸坐下去。很明显,润滑还不够,她脸上情迷意乱的表情很快消失,代之以微蹙的眉头,刚刚还在他锁骨上啃咬的牙齿很明显崩紧,插入的时间被延长到超过20秒,她终于近乎全部纳入了他的性器。 她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肉体,完完全全的,奉给这个蔑视她,侮辱她,折磨她,伤害她的人,亦是长久以来她最恐惧的对象。 无所谓了,她想,我只有这个能还给他家了。 然后她浅浅动了一下,穴肉美妙的触感令他不自觉握紧她的腰,催促她继续动作。她微微躬身,小幅度挪来挪去,想找一个方便用力的位置。他忍住没有主动向上顶弄,尽管他也是咬紧后牙,恨不得马上就将她压到身下。 终于,她放弃寻找,双臂撑在他的腰上,闭上眼睛,咬住下唇,开始上上下下,让那具肉刃在她的身体里进进出出,给予他快乐。 林含璋睁开眼睛,一动不动,定定看着她。他能感受到她身体内的热度,她的肉穴还是一样紧致,每次她把他的欲望抽出多些,再刺入的时候她的脸就会不自觉闪过一丝痛楚。她试着深呼吸,放松,以便这个动作进行得更顺利。他的欲望没有完全进入,至少有半指长的地方还没有被照顾到。 两个人做过那么多次,她知道她身体的极限,她长吸一口气,暂停动作,将双手放到大腿根,用全力,尽可能掰开双腿,温热的水伴随她的动作进入她,几个急促的呼吸后,她继续放松,直到感觉他尽根而入,才停下来。 “这样可以吗?舒服吗?”她轻轻问他,坐直身体,她不习惯于长时间将他的性器纳入体内一动不动,太大了,内里好像被捅穿一样可怕。 他眼神平静,继续审视她,呼吸还是同样的频率,“嗯,还不错。”他回答。 这样就好,她开始起伏动作,毫无规律,有几次差点让他的欲望滑出身体。她只是闭上眼,去寻找自己舒服的地方,然后用他的顶端去刺激那里,分泌更多体液,让交合更顺利,毫无技巧可言,和她以前差不多,随便动动罢了。 浴室play(下) 不是她不愿意取悦他,而是实在缺乏相关的知识。她的脑子里关于性行为的模式太单调,不是伺候他泄欲就是被单方面粗暴对待,类似于附带轻微暴力的强暴。还有一种就是在云南那样的,接近于正常情侣,在他想做的时候就乖乖配合脱衣服,两个人抱作一团,她躺在他身体下面,任由他操弄,双方都得到情欲的满足。 多年的性经验,他和她身体交融无数次,但是她只能称得上熟练,就和流水线的作业一样,不需要动脑子,到最后只有本能反应,她也不觉得自己需要动脑子,”去把工作完成得更好。她对性也是,熟练有余,热情不足,徒增经验,谈不上精通。 这般重复的动作很快就让她累得喘息,她一开始是坐起来的,整个人坐在他身上,比较轻松省力。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又趴下来抱紧他,搂住他,微微起伏的胸部紧贴在他赤裸的胸口上,乳头因为下体的刺激也站立起来,摩擦他的前胸。他想伸手去揉捏那两团软肉,揪住那两颗肉粒,但最后,他什么都没有做,任由她抱着,磨蹭他,小兽一样趴在他的肩颈啃咬。 这算什么?他漠然地想。 迎合?奉承?接下来呢?我们两个人就过家家一样继续在云南的生活模式,你好我好的开开心心快快乐乐过个几年,五年时限一到让她走,两个人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不出意外,这辈子不会再见面。 这对她未必不是一种解决方法,甚至可以称得上最佳解法,对我看似也没有坏处。前提是,如果我正常人,正常得很,和几乎所有正常的普通人一样,热衷于名利权势,追求操最好最多的女人,那我就应该赶紧抛弃这个可能会成为我人生障碍物的女人,毕竟如果被外人发现我们的关系,我现在的名声就有了污点。或者现实点,都用完了,我成年了,上大学了,不需要人照顾生活起居,她已没有利用价值,早就可以就扔掉她了。 按照普通人的价值观,我应该低声下气,委曲求全,讨好顺从,做小伏低,把那个有钱有势的前女友追回来,趁她还对我有兴趣,利用她进入权贵阶层,然后寻找新的猎物,碰到愿意奉献更多给我的女人就扑上去把她们吃干抹净。 真是一条花团锦簇镶金边的捷径,也是我的父母最想我走的路。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给我安排了一条他们自以为轻松的人生路,我不需要奋斗,他们认为我的努力毫无意义,我只要能吸引女人就行。所以我必须成绩优秀,得以上名牌大学,不是为了增强我的能力,而是可以接触更多上流社会的女人,他们嘴里我配得上的女人。必须修饰形容,衣着得体,呈现更好的卖相。必须有一个拿得出手的文艺特长,因此五岁开始学习小提琴,拒绝的下场就是手心被打到流血,血肉模糊。等到他们觉得不需要了,就拿走。或者当我表现出桀骜不驯,违逆他们的意愿时,他们马上发疯,将对人生所有的不满发泄在我身上,从他们结婚到离婚,所有的错都在我。 回想起来,我对外呈现的一切都是按照某些人的期望与意淫塑造的,仅仅是因为我基因突变一般,有了远超父母的容貌。因为我的长相,他们单方面认定我是个天生吃驸马饭的,与其自己奋斗不如傍个富婆。 究其本质,是他们觉得我是他们的孩子,所以天然低他们一等,除了脸好一点,我自身并不令他们满意。以前我还会想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孩子,在我更小的时候我甚至可能会去扮演那种孩子,但现在我没有兴趣和耐性了。 如果我是正常的,对金钱或者权势有着莫大的欲望,我肯定能按照他们的指示去执行他们的计划,甚至超出他们的期望,实现更大的蓝图。我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邂逅合适的人,所谓合适的人,大概是富豪独女或者最受宠爱的那个女孩,要脑子笨的,会被我迷得团团转的。再在合适的年龄结婚,具体来说就是26岁之前,工作稍微有点成绩之后生第一个孩子,啊,对了,最好还得是个男孩。 幸好我不是正常人。我不听他们的。 我不快乐,我不幸福,在人群中伪装成正常人让我烦躁,面对满眼的蠢货我还需要保持心平气和,说话口气柔和。实际上,我只在想他们怎么还不消失,不要围着我转,太心烦,太厌恶了。 我的生活糟糕透顶,我的人生一片虚无,我好像什么都有,我有点小钱,和同学相处融洽,甚至连爱都是垂手可得,我做什么都很容易。 另一方面,我一无所有,我对钱没兴趣,对权力也没有兴趣,对女人和她们的爱更没有兴趣。父母也好,室友也好,女朋友也好,其他所有人都好,哪怕看到他们自取灭亡,也无法带给我多少快乐,短暂的快乐之后就是无穷无尽的空虚。 只是无趣,我没有到要自杀的程度,但我的确没有热情,对一切都没有。迟早有一天我会毁灭自己,我心知肚明。 如果说我的生活里面还有什么能让我稍微提起兴趣,也就只有现在了。 我在期盼她给我什么?服从还是反抗?仇恨还是爱情?我又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呢?她还有什么是我没有得到过的吗? 我的生活早已满目皆非,在所有人都走远之后,我总算抓住了自己真正想要的。父亲也好,母亲也好,谁和谁在一起都无所谓,反正他们除了对我横加指责,突发奇想强迫我做或者不做某些事之外,他们没对我做过任何好事。我的成长和他们无关,他们诈尸一样养育我,最好能变成真的尸体。 我现在想要什么?我的生活恢复秩序还是其他?肯定不会是奖学金,同学情,女朋友。我想要成为什么人?给人打工的程序员还是其自己创业?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比现在拥有更多物质享受吗?豪宅豪车?佣人?游泳池?奢侈品?上千万美金的古董琴?想要变成人上人,拥有财富和权力,支配他人命运吗? 不知道,其实无所谓。他漠不关心地想,怎么样都无所谓。他清楚,这些都不会带给他长久的快乐,他对这些东西的兴趣很快会消失。 他从不执着于任何事物,就像他学习不过是一种惯性,保持优异的成绩也不过是学习的必然成果,没什么值得高兴的。能够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也只不过是容貌和成绩带来的增益作用,其实根本不需要费心,他只要站在那里,就会有无数人过来和他交朋友,接下来要做的事不过是挑选罢了。 还是无趣,他对这些都提不起兴趣,只是伪装成一般人生活在法治社会而已。 他想父母死掉,但是两个正值壮年的中年人怎么可能说去世就去世,他们精力充沛到过个一年半载给他增加个弟弟妹妹也不奇怪。可要让他亲自动手,那也没有必要,还有风险,最重要的是对他们的执着和仇恨没到要手刃的程度,眼不见心不烦,不会到放在心里,更不会稍微碰一下就抓耳挠心。 至于舍友们,前女友们,大学里认识的所有人,那就更无关紧要了,他们自甘堕落也好,自寻死路也罢,他只是看着,偶尔提供聊胜于无的推手,哪怕那些人最后迷途知返也不会让他有什么心情波动,不过是生活中的一点调剂品,重要性不会高于馄饨汤底里面的葱花,可有可无。 他得到最多的快乐的人,就在他怀里。 他对她的肉体稍微有点上瘾,总想要。如果她能多吃一点肉在身上,那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应该会比现在手感好得多。他任由她摆弄到现在,性器被反复挤压,她的动作一直快不起来,半死不活,没到能让他释放的频率。他抱紧她,跟着她的动作往上顶弄,可这个操作好像使她受惊,她尖叫出声,声音短促浑浊,腰窝一麻,整个人脱力,差点从他怀里滑落。 他将她扶正,她的重量压在他的身上,让他和她的性器结合得更紧密,严丝合缝。他用力压住她的腰身,反复摩挲,手指还会拨弄他的阴蒂,她哪能受得了这等刺激,很快就从阴道里分泌更多体液,从两人的结合处流出蜿蜒到他的身下。他的双手握紧她的腰,加快顶撞的速度,她几乎都要撑不住,整个人都随着他的动作摇晃,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连呻吟都是带着情欲的,崩溃的。 她浑身的末梢神经仿佛都集中在下身那个器官入口,伴随着他的抽动,她的眼睛是花的,什么都看不清;她的意识是混乱的,身体下面这个人是给予她至极欢愉的。她模模糊糊地想,不论是谁,只要能让这个感觉存在就可以了。 内射+口交 他的性器埋在她体内,那里的嫩肉绞动着,太舒服了,他当然不会停止,而是更用力,力道之大简直恨不得把他两颗在外面的囊袋也捅进那处。 她开始语无伦次,她的话被他的动作分割得不成句子,她在哀号,请求他,“不……不要了……求求……你了……” 她的求饶实在廉价,每次都太轻易出口,她如果是个硬骨头,高傲矜持,面若冰霜,每一次都死命抵抗,那他可能会更残酷一点,使用更可怕的手段折磨她,让她屈服也更有成就感。但是她实在太有眼色,骨头太软,太窝囊,求饶得太快,让他觉得想办法对付折磨她并无乐趣。实际上,她一点点刺激,一点点暴力都抗不住,而他也大发慈悲,每次都轻拿轻放。现在不过是一点快感而已,又不会真的伤害到她。他决定忽略她的请求,提高速度,她的软肉疯狂箍紧他,每次抽出时都会带出一点红肉,丰沛的体液让他的动作更加顺畅,她的内部收缩越来愈快,他清楚这是她高潮的前兆。 她抱得越来越近,说到底是你情我愿,又有多稀奇,她能得到慰藉然后放下警惕吗?他漠不关心地想,她一贯是短视愚蠢的,任何人给予的微小的善意都恨不得放在心脏里珍藏,然后再不停给予,极端慷慨大方,像一条被雨淋湿缺爱的狗。 释放之后,他们躺在浴缸里,两个人挤在一块。为单人设计的浴缸盛不下两个成年人,她趴伏在他身上,身体只浅浅浸在水中。她感觉很累,眼睛睁不开,手指都动不了,一动也不想动,如果是在床上,她闭眼就能入睡。 假如以后的每一天都像今晚一样和谐,那五年很快就会过去。她在极度疲累中想,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他父母来看他,我有可能会被赶走,那就更好了。当然,这个可能性很小,最有可能的是他马上恢复精力,把我按在水里,在我呛水窒息前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提起来。 暴力,以及随之而来的疼痛一直是她惧怕的东西,不过世界上喜欢这两样东西的人应该也不多。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身高163cm,体重刚过80斤,看起来有点营养不良的女人,没有体弱多病,但是也绝称不上强壮。打是打不过的,还手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幸好,他没有真正对自己使用过暴力,她觉得庆幸。 她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也没什么不能给的。不过是性而已,她不是一直用肉体换取在他家生活的位置吗?为了混口饭吃也好,为了上学也好,反正现在也不过是人情债肉偿而已,谁让她没有钱也挣不到钱呢,已经够合算了,她只是付出肉体,没吃亏,有时候她还会想五年的时间,其实算占便宜的,她原本以为要更久。 除此之外,她还能给出什么?她没有能给的了。她能给的他们不要,因此交易无法成立,他们一家是她的恩人,只有他们拥有挑选的权力,而不是任由她决定自己所给的。他既然选了她的肉体,她自然无法拒绝,谁让她被亲生父母抛弃了呢?谁让她被亲人虐待呢?谁让她在无处可去走投无路的时候被他们家拯救了呢? 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命运好了,一切都是命运之神的恶意,她只是任命运玩弄的可怜蝼蚁,蝼蚁不用思考,蝼蚁最好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深究。蝼蚁去思考和芦苇思考一样,徒惹上帝发笑。 她感觉到力气回到身体,想站起来,他的手还放在她的腰上,没有要移走的意思,于是她放弃作罢。她觉得有必要跟他说自己今天找到的工作,虽然不是正式工作。向他陈述她的行动不是为了跟他分享生活片段,只是有必要的汇报,毕竟她住在他家里,她来上海主要是伺候他报恩,在报恩之后才能轮到其他事,至于打工挣钱,肯定要经过他的同意。 她不善言辞,在脑子里组织了一会言语,琢磨怎么用最简单的话把这事交代清楚。她的嗓子还有点干,说话的时候沙沙的,“我今天在大学城找到工作了,在屈臣氏对面的奶茶店,明天早上六点上班,这几天我得学奶茶配方,可能要很晚才能回家。” 说完也没听到回复,她应该把事情说清楚了。她暗想,哪怕他不同意,她也得偷偷工作,人不工作不行的。 出去工作是天经地义的事,她自己有手有脚,总不能理直气壮被比自己小叁岁刚过二十岁的男人包养。 她没有得到许可,她想可能是回家太晚惹他生气,又补充一句:“等我学会做奶茶再把价目表背下来,就能早点回来了。老板说一般叁五天就够了,不会耽误很久的。” 林含璋侧过身体,把她放在旁边,“那是你的事,你想出门还是在家待着都是你的自由。” 她松了一口气,轻轻说:“谢谢。”她也不知道自己在为什么道谢,为他的慷慨大方,愿意给她一定的空间?但是她又不是他的奴隶,他也不是她的主人,他们的关系太难定义。 她把自己放在什么位置都不舒服。她唯一确定的是自己一定要工作,不工作的话,以后怎么办呢?总不能在家呆五年,整个人废掉,出门找工作的勇气都没有,从此再也没有了挣钱的能力,不能独立生活,之后一辈子只能靠他养。但是他凭什么养她呢?如今的时代,哪怕是在家带孩子的家庭主妇,也会想办法挣钱。 再说,虽然他要求她用肉体偿恩情,但总要有点钱以备不时之需,假如有一天他的父母来兴师问罪就可以把钱还给他们,然后抬头挺胸证明自己不是一个白眼狼,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小人。最重要的是,她觉得还钱就算两清了。把钱还给他们之后,再也不用继续陪他睡觉,把肉体奉献给他,任他玩弄。如果把他家的恩情还清,从此之后就可以无债一身轻,放下所有的思想包袱和负担,真正开始自己的人生。 奶茶店的老板和她约好明天开始上班,因为要学习相关知识技能,要提前过去。明天很早就要起床,她想早点休息,但是他还抱着她不松手。她明白他的意思,他没有满足,他还想再做下去,至少再发泄一次。她的身体里还有他刚射进去的粘浊的精液,堵在里面,没来得及清理。 哪怕知道她明天要早起,然而这和他有关系吗?他既然给了她去上班的自由,那怎么安排时间就是她的责任。如果她因为工作的原因不能满足他,他就会收回这项自由,把她关在家里,让她老老实实做一个伺候他的玩物,毕竟是她自己要报恩的,她做不到,那不是他要考虑的。既然口口声声喊着报答他们一家,那自然得把报恩放在第一位。 林信书明白他的潜台词,但被过度使用的器官还在隐隐作痛。她想她还可以用嘴,总可以取悦他的。她扭过身,扶起那个刚刚在她身体里的肆虐的器官,上面还沾染的她粘糊糊的体液,谢天谢地,大部分被洗澡水稀释,味道不太重。她伸出舌尖,从根部开始往上舔,连两个沉甸甸的囊袋也没忘记抚慰,张开嘴含进去,舌尖轻轻摆动,用力吮吸,很快,那根粗长的器官变硬,挺立,这是他并没有在上次的性事中被满足的暗示。她用舌头轻舔出精孔,那里肯定特别敏感。多刺激一会,应该会让他很快释放,她把整根性器都纳入口中,顶端碰触到她的喉咙。 这就是深喉吗?她模模糊糊地想,已经快喘不过气来。幸好他没有用力顶弄她的咽喉,否则肯定会出血。把口里的性器拿出,她摸索到自己下身刚刚被使用过的地方,那个地方还没有完全合拢,她费力地将手中的器官放进去。他刚刚射进去的体液在肉穴被撑开后,沾到那根性器上,润滑足够了,她并没有觉得很难受,可是她的体力却不够让他再次高潮。 只能慢吞吞抬起身子再重重落下,每一次动作都让那根器官抵到一个非常不妙的地方,如果没有吃避孕药的话,我肯定会怀孕的。她想,幸好现在的避孕药很有效。从他们重逢,每次做爱,他几乎没戴过避孕套,每次还会恶意射到她身体深处,明明知道她根本不想怀孕也不能怀孕,她拿不准他的想法,难道他想二十岁就当父亲吗?他难道不觉得很可笑而且可怕吗? 他一动不动,任由她摆弄。这是想让我从头再来一次吗?她一边动作一边猜测,没过多久,在她得到结论前,他把她推开,打开花洒,囫囵吞枣给两个人洗了一遍。他还没有释放,那根东西在他给她洗澡的时候时不时戳到她的腰腹,暗示着这场你情我愿的性爱远未结束。 日常工作,忙成小蜜蜂 第二天,林信书开始了她在奶茶店的工作。她没有想到,这个本来只预备用来过渡的轻体力工作她做了很久很久,远远超出她的预期。而且在她不久后的人生中,在某些她想要放弃一切的至关重要时刻,给了她不离开的理由。然而,几乎所有人,在进行人生重大的选择时,当事人都是不知不觉的。 在奶茶店打工的前叁天每天都忙得头昏脑胀,要学的东西太多,一股脑塞过来,酸奶牛奶咖啡可可芒果草莓茶叶西米……她本来自认对做饭还算拿手,但是会做饭不代表就会做饮料,一切还得从头学。 奶茶基底是很好做的,只需要将茶包煮一定的时间,再加上部分鲜奶,部分植脂末,糖则是要根据客人的要求放。只加牛奶香味不足,只加植脂末对身体不好,不加糖味道更怪。 但是那些当季的饮品配方却不是那么好处理,每一种都有不少原材料,比如杨枝甘露,幽兰拿铁,岭南新荔之类的,名字好听,做法复杂,每一个都需要练习不少次。再加上还要去背每一种饮料在收银机对应的编号,很多饮料名字花里胡哨,价格也相差不大,还分大中小杯,背起来还是比较烦心的,总担心自己会混淆。 幸运的是,老板虽然是个急性子,说话机关枪一样快,但是并没有特别急着让她熟练掌握,可能是害怕她压力太大辞职,毕竟好不容易招到一个看起来干干净净年轻清新的姑娘。而且她学得很快,虽然第一天手忙脚乱的,但第二天稍微能理到头绪,第叁天她就已经可以开始上手去做那些简单的饮料了,柠檬水,生椰拿铁,珍珠奶茶,桂花酒酿之类的。 叁天后,粗略的培训暂时告一段落,各种饮品的配方和价格老板要求她记到笔记本上,多看多背,最后要做到顾客报出名字就马上能想起做法和编号和价格。以后每个季节还会上新的产品,其实是看其他连锁品牌奶茶店出什么新品就跟着复制改善,奶茶店最怕的就是赶不上潮流,总之别人家上的新品店里也一定要有。 林信书相信正是老板孜孜不倦的学习能力或者抄袭能力和蓬勃上进心才能让他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奶茶市场赢得一部分稳定的客流量。她自己试吃了不少,店铺里的水果冰淇淋和各种酸奶味道尤其优秀。冰淇淋口感顺滑,入口即化,吞咽下去只觉得肺腑都沁奶香。水果也放得大方,加了之后果味浓香,酸甜可口。酸奶都是老板自己挑选某个当地有口皆碑的奶制品供应商提供的鲜牛奶,加上菌种发酵而成,和市面上浓稠甜腻的口感比起来更清爽,吃起来和布丁一样,加点果酱调味后味道更鲜,更清香,哪怕是她都能不知不觉干掉一大碗。 经过叁天的没日没夜的苦学,和老板朝夕相处之后,林信书发现这个中年人并没有他一开始表现得那么难相处。他可能有一些急性子,说话也带有本地的口音,但是认真听,多听几次也不难理解。他教授林信书时倾囊而授,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有条理有逻辑把每个步骤的作用都讲得清清楚楚。还会给她现场演示操作失误带来的后果,小到几乎尝不出的口感差异大到完全制作失败,全部原材料泡汤,他也不吝惜,该使多少就使多少。林信书为了不浪费,只能把那些做得不太好的吃掉喝掉,叁天之中摄入的糖分快比往年一整年还多,满肚子汤汤水水,嗓子眼都是甜的,打嗝都带果酱味儿,正经饭那是一口都不想吃,撑得慌。 幸好那天晚上林含璋后来没有怎么折磨她,两个人面对面做了一次,她连清理都没做就直接睡了。第二天早起随便擦擦就出来上班了,上午是坐着背价目表和编号,不用站着,她偷偷去洗手间把射进去的体液导出来,整个人清爽多了。这几天她每天晚上接近十二点才回到两个人的居所,满脑子都是茶,奶,果酱,咖啡之类的,没功夫应付他,草草洗漱完就睡下。他也不知道在忙什么,进门就能看到他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什么时候上床睡觉的她都不知道,她起床的时候他还没有醒。 两个人倒也相安无事互不打扰,像一对不熟的室友。 前叁天兵荒马乱,每天脑子都是满的,拜高强度的学习和练习所赐,她很快熟练,第四天就可以基本上手制作,按照菜单挨个背下所有饮品的制作方法,价格和编号。第五天,店长专门留她一个人看店,为了试炼她能不能独挑大梁。她虽然有点心慌,但也顺利独自支撑一整天。老板长舒一口气,欣慰地说她上手了,自己总算可以休息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只有他一个人在店里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现在他总算可以收拾收拾去郊区钓鱼,好久没钓了,手痒得不行,瘾都犯了。 在入职的第五天,她确认自己可以独当一面,单独看店一整天。除了两个饭点忙不过来,老板娘会来帮忙,其他时间段倒也能应付。主要还是店铺里很多热门饮品是不用现做的,比如柠檬冰茶茉莉花茶之类的,提前泡好密封放在冰箱里味道更好,客人点单后只需要酌量加糖装好就行。需要现场制作的杨生椰拿铁之类的,她做了几次后愈加熟练,动作越来越快,几杯饮料同时开工,也没让客人等太久。唯一有点困扰的是结账问题,有时客人刷码付钱有时候不能立即到账,她得挂心,要是此时来了新客人就免不得一心二用,动作也没之前迅速流畅。还有一种情况很少见,客人给一张大额钞票,收银机里面的零钱找不开,她得跑到隔壁的店铺换钱。 前五天每天早上不到六点就出门,晚上不过十二点绝不回家,林信书知道她这样做就跟躲着他一样,其实暗地里她也认同她确实在逃避,可她知道,如果她继续这种投机取巧的操作,那过不了几天,他就会用一些非常规手段报复她的失信,她好不容易营造出的微妙平衡也会就此破灭。虽然他近几天没向她索求肉体,但她清楚这应该只是他的体贴,她不能得寸进尺,她该做的功课还是得做足。 所以她不能一整天都在店里上班,只能选择每天只上八个小时,提前告诉老板是上早班还是晚班,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但是她是按照时薪拿钱,所以只要没有急事,她的身体没生病,她就不打算休息。 早班是六点半到下午两点半,晚班则是下午叁点到夜十一九点,之后关店。早班需要做一天的准备工作,煮奶茶糖水切水果之类的。晚班轻松一些,不过需要把全天用过的器皿全部都洗好消毒好,再把所有东西归纳整理好之后检查几遍最后关门上锁。早班要辛苦一些,晚班要稍微好一些,不过晚上的生意也比白天好,未必会清闲。 如果选了早班的话,那下午和晚上的时间是自由的,还能做很多事。选晚班的话,总觉得上午的时间过得太快,什么都没干呢,一眨眼就要去上班,上完班就是第二天了。她也比较纠结,考虑了好几天,最后决定先上晚班试试。她心里有一个隐秘的想法,晚班回去之后接近12点,他总不能凌晨还折腾过个没完,十有八九能逃过很多次性事。 她知道这个做法有一点无耻,还有一种不知好歹的意味。可是她也是人,她也有自己的小小盘算,想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更舒服一些难道也有错吗?这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好指责的。 话虽如此,夜里到家看到他双臂交叉环抱胸前,冷冷的站着,等待她开门进屋。那个瞬间,她的背后冷汗直流。她直觉来者不善,她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她不是故意每天晚上都那么晚回来的,这几天只是特殊情况。 于是她颤颤巍巍开口:“这五天要学东西,所以比较晚,我已经学好了,到今天就结束了。明天早上我不用上班,我上晚班,下午叁点到店里就行。” 她自作聪明隐瞒了下班时间。 “你的意思是以后每天晚上都要现在这个时间点回来吗?”他冷冷反问,他当然不会陷入误区,一针见血指出他们的矛盾。 “老板跟我商量让我先上晚班,他每天早上想去钓鱼,下午才能回来。等天气冷了,他就会跟我换班,那我就能上早班,两点半就下班了,到时候晚上下午和晚上都有空了。”她绞尽脑汁解释,也不知道这个说法他能不能接受。 他依旧冷眼看她,对她心里的那些小九九一清二楚。 不能逼得太紧,得让她喘口气。她刚到上海,刚找到工作,如果逼得过头,她就会马上转身逃回云南,为了以后着想,应该先顺着她,等她习惯了在上海的生活,产生依赖和惰性,再做打算。 与弟弟生活的日常 “算了,周六我要带你出门吃午饭,见几个朋友,你准备一下。”他无意纠缠,将他今晚的在此等待她的原因说明。 “我下午叁点要去店里上班,午饭没问题,应该来得及。我和你一起去吗?去哪里吃饭呀?吃什么?远不远,来回大概要多长时间?”她没有思考,一连串的问题脱口而出。 “我带你去,地点现在没定。”他也没想好好回答,捡着回答了一个问题。 林信书不想请假,哪有刚正式上班就请假的,但也担心通勤时间太长,来不及及时赶到店里,所以还是提前跟老板知会一声比较好,让老板有一个心理准备。 “好的,我知道了。”她其实从来没有想过加入他的朋友圈,总觉得那个圈子都是名牌大学生,太高端了,她在里面自惭形秽。她一个没上大学还是在奶茶店打工的人跟他们格格不入,在他们身边晃悠,简直是自取其辱。她还没有那么自虐,但是他的要求她是无法拒绝的。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带她见朋友,她不觉得有什么必要,两个世界的人有必要认识吗?你去餐馆吃饭会和服务员交朋友吗?两个人能成为朋友的前提是有好处,她不觉得她有什么值得他的朋友认识的,完全不是一个社会地位的人,她能想到给他朋友的好处,也不过是在他朋友买奶茶的时候打个八折,前提是他的朋友们去她工作的店里买奶茶。 而且他会怎么去向他们介绍她呢?她在他身边的位置是什么?是陪他一起长大的姐姐是其他什么人,他的朋友们肯定会充满疑惑——为什么她没有去上大学?为什么她在奶茶店打工?为什么她的长相看起来就和他不像一家人?无论给出什么样的解答都觉得尴尬。 所以她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和他的朋友认识,最好的处理是她无声无息地跟他五年,然后再无声无息地离开,整个过程最不需要的就是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两个的关系。毕竟在世人的眼光中,这两个人的关系简直可以算得上是惊世骇俗,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自小一起长大,年长的姐姐却怀了不知道谁的孩子,这种事是旁人最喜欢的淫秽的八卦,家乡的人不知道背后怎么编排他们。她没有胆量去面对反抗社会上流言蜚语,也没有必要去挑战社会的普遍伦理道德。他们最好不惹人注目,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之间有肉体关系,悄无声息地同居五年,等时间一到,她再偷偷摸摸离开上海,回云南也好,去任何地方都行,反正就是不能让人联想到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不道德的关系,他们是见不得光的。 她总觉得他这个要求不怀好意,带有陷阱的,带她去认识他的朋友们有一点给她难堪的意思。如果不是她突然怀孕,她现在也是一个大学生,而不是站在店里十几个小时卖奶茶,收入低下到不及上海平均工资的社会底层打工人。他难道是想给她刺激吗?让她看到同龄人都是大学生,借此刺激她重新复习,然后继续考大学吗?她想他绝对不可能如此好心,她太了解他了。他的行为可能仅仅只是为了看她出丑让她难堪。总不会是为了大咧咧地给人介绍,这是我家收养的姐姐,她因为高考之后怀孕,没有读上大学,工作的地方是奶茶店。我现在和她住在一起,白天她照顾我生活起居,晚上我会和她性交。她想不明白他这样做的用处,她觉得没有必要。 还没有去赴约,提前思考这些也没有意义。她应该做的事尽快洗漱,然后睡觉。一整天站立十几个小时,小腿都是水肿的。脚底板居然可以又麻又疼,甚至是僵硬的,脚趾都没法屈起。她现在只想用滚烫的热水泡一泡脚,但是这里没有泡脚盆。站在门口去思考他的行为有没有深意是很愚蠢的,哪怕他想看她出丑,被人贬低看不起,那她也照样只能像小丑一样出去惹人发笑,她没有拒绝的权利和自由。他想让她做什么,她就只能听话去做。现在她累得要死,只想去睡觉。 于是她很快地刷牙洗脸,再冲了一个热水澡之后,薄薄的蚕丝被盖到她身上,她马上睡着了。一整夜在室温只有23度的空调房里,她睡得非常香甜,在床上位置都没有变一下,她安静地睡着,呼吸悠长。他看了她好一会儿,最后决定什么也不做,让她好好睡一觉。 睡醒已经是早上八点半,这一叫她睡得非常舒服,身体的疲劳缓解了大半。她身边的男人还在闭着眼睛不像要醒来。她悄悄起床动作很轻,今天上午第一节课他可能没有课,所以睡到现在还没有醒,她想她应该好好补偿他,因此她决定做一顿丰盛的早餐,大清早的总不能白日宣淫,不能满足肉欲至少满足食欲。 于是她开始和面,准备做他平时常吃的鸡蛋灌饼。其实,他不太挑食的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口味,给点吃的就能养活。不过上海的口味可能偏甜,调味也不是他自小吃惯了的,她观察了一个多月,发现他到上海之后不知道是不是苦夏,饭量小了,整个人瘦了一圈。他还是比较喜欢偏咸和偏辣的口味,像鸡蛋灌饼这样的咸口的又放了很多油脂和面粉的食物,简直就是一个热量炸弹,可吃的时候却会觉得满足的不得了,几口下去一个饼就没了。她还想给他弄一些这几天现学的新鲜东西,比如生椰咖啡,家里正好有没有喝完的椰浆。她把原材料混合之后,将成品放到冰箱里。生椰咖啡在冰箱冷萃之后,味道会更香,他睡醒之后就能喝。 没多久林含璋就在满屋的食物香味中醒来,他意识很快清醒,食欲并没有随之苏醒,但睁开眼睛就能享用到美味的食物,也是一件可以称得上是可心的事。他很快起床,洗漱后先喝了一杯咖啡,不知道她用什么方法把速溶咖啡也能泡得如此香醇。鸡蛋灌饼是她擅长的食物,他感觉不太饿,不过也吃了叁张,她做的饼不大,叁份也不多,她自己都能吃叁四张。像他这个年龄阶段的男孩子,正是饭量大,吃饭如狼似虎狼吞虎咽的时候,真放开肚皮吃,干掉七八个都不奇怪。不过,他的食量和同龄男孩子比一向不大,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为了保持瘦高的身材,故意控制饮食。只有在经过剧烈的运动,消耗更多的能量后,他才会多吃一些。比起油脂,糖和碳水化合物,他更加喜欢吃含蛋白多的食物,比起猪肉,他会更加喜欢鸡肉;和鸡肉相比,他更加偏向牛肉。他也会吃鱼虾蟹,上次去吃日本料理,他就不吃天妇罗和拉面,只吃生鱼片虾肉以及海鲜,但是看得出来他也不是多喜欢那几样东西,把那些食物送入口中的时候,他表现得好像是一个仅仅为了生存而进食的人,完全看不出来他对这些食物有任何热情。换句话说,他吃得不舒心。 两个人吃完美味的早餐,林含璋接下来还有一节大课,他稍微收拾了一下自己,很快带上教科书和笔记本电脑去上课。林信书则是把餐具都收拾好,将厨房清扫得干干净净。好几天没打扫,屋子里并不脏,但是她还是很想做一次大扫除,因为她睡得很好精力充沛。她把这几天堆积的衣服全部整理出来,分类洗好,再用洗衣服的水,把厨房卫生间和客厅来来回回拖了叁遍,直到地面上连一粒灰尘都摸不着为止。接下来她又接了一些干净的自来水,把他们的卧室用毛巾好好地擦了一遍,那间空房间她也没有落下。 和老家的叁层楼相比,打扫两室一厅的房间要轻松很多,不到一个小时,她就把所有的活都干完了。接着,她打算在家里做点零嘴,把冰箱里的库存消耗一下。等她把调味料和冰箱里能做的东西都拿出来清点解冻之后,她发现用现有的材料做不出什么适合热天的清爽零食。于是她又拿钱,下楼,去附近的小菜市场,买了一些辣椒柠檬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她买完之后,觉得不如趁此机会多买点,整一顿像样的午餐,吃不完的还能当晚饭。菜市场里竟然还有新鲜的花螺,价格很不便宜,但是她拿的是他给的生活费,只少少的买一点给他吃还是可以的,手里的材料正适合做一道涝汁花螺,回到家就动手,做完后盖上保鲜膜放在冰箱里冷藏入味一个多小时,等他放学到家正是最好吃的时候。 冰箱里还剩一些鸡爪,她准备再买一些添上,做一份柠檬百香果凤爪放在冰箱里,等入味之后,分成一份一份装在保鲜盒里密封冷藏,想吃就直接拿一盒装盘。家里居然还有一小捧红豆,是上次做豆沙没有用完的,还有一小把黑芝麻和一盒底燕麦。她决定今天都给消耗掉,做一份奶油焦糖红豆燕麦羹。这算是一道甜品了,不管是热着吃还是冷着吃都非常的美味爽口。至于中午的硬菜,她还没有想好,她刚刚去水产摊看了,现在的螃蟹还不够肥,虾这玩意她前几天刚吃过生的,短时间之内不打算碰。鱼倒是新鲜,在水里游得欢,干脆买一条鲈鱼清蒸了,也算适合现在暑气未消的天气。还有素菜,总不能一桌都是荤的,她预备把冰箱里没吃完的蔬菜混合炒炒,搞一个素炒什锦,不过她也知道这个菜他肯定不会吃,蔬菜他只吃新鲜的。 还是和弟弟的日常 她其实还想买一些糯米绿豆豌豆之类的东西,预备自己在家做酒酿,发豆芽和豌豆苗。不过菜市场倒也有新鲜的,可以随时来买,也不需要自己动手做,这些东西既然可以拿出来卖,那应该也是做得极好的,本来它们的味道就不会差的很大,不会因为自己亲自做就更加美味。而且手上的东西已经够多了,再买这些压称的东西,她担心自己拎不动。 外面太阳不小,到家满头大汗,她快速冲到浴室,拿肥皂搓到自己满身泡泡,将汗腥气一并冲掉,她还想洗头,但是转念一想,马上就要做饭,实在没有必要,洗完头再做饭头发上还是会有油烟气。厨房里没有装空调,装了凉霸,吹着也够了,让她不至于大夏天在厨房做饭,热的一脸油一头汗。 她马上开工,做饭是她少有的拿手的活计,她心里有数,首先要处理的是花螺。上海这边菜市场摊位老板都会提前给渡水,也不需要把花螺放在水里吐沙子,她稍微洗两遍之后,把花螺放在凉水中烧开,再捞起来放在加冰块的冰水中,这样处理螺肉口感会更鲜嫩脆口。烧水的时候她也没闲着,把小米辣,香菜,洋葱,蒜瓣切成细细小粒。再取一个大碗,调涝汁,酱油,生抽,蚝油,糖还有辣味鲜,再将切好的调料放进涝汁中,搅拌均匀,尝尝味,有点咸,她又加了点纯净水。最后把煮好的花螺控干水分,倒进瓷白大碗里,封上保鲜膜,放进冰箱。 花螺做好,她还想蒸点大米饭,因为没有提前泡米,而且蒸锅待会要拿来做鲈鱼,所以她就只能用电饭煲做米饭。他更偏好用蒸锅蒸出来的米饭,但是她这个做饭的人觉得麻烦,至少她吃不出来什么差别。现在的米好吃,电饭锅也好用,大米饭人人都能做好。淘米放水开锅,不能做太多,他们自小在中原地区长大,比起米饭更加喜欢吃面食,做得多了,那她接下来几天的主食就是炒米饭了。 她择菜洗鱼,剔鸡爪骨,连炒带煮,两座天然气灶同时开火,几个锅轮换着上火,很快就整出四菜一汤。汤用刚买的豌豆苗和鸡蛋煮的,绿莹莹,烧出来的汤清的很,口味也很淡。重口的是两个凉菜,柠檬百香果凤爪做得辣了一点,毕竟用的是冰冻鸡爪,不是新鲜的鸡爪,得把冷冻食品的腥味压住。涝汁花螺小米辣就放得很少,吃的是鲜美。素炒什锦油大一点,里面都是乱七八糟的不新鲜蔬菜,多放点油好吃。清蒸鲈鱼看着简单,但是在做的时候却需要非常费心,光去腥就用了叁个步骤,用厨房纸将鱼肚里没有去掉的血水擦干,接下来加上海盐腌制几分钟。在腌制的时候烧一锅开水,把腌好的鱼在滚水里极快过五秒,处理完之后,鱼腥味已经去掉的差不多,鱼皮表面的粘液也没了。 计算着时间,鲈鱼是最后一个入锅的,只等他回来就浇上热油上桌。其他菜都做好了,在桌上摆着,天气热,放凉一会等他回来就能直接入口。她看着桌面上的叁菜一汤,又洗了一个喷香的大白瓜,削皮,切成麻将大小的块,放在阔口碟里,再盖上保鲜膜,这是给他午睡后吃的。她琢磨着要不要再泡一杯咖啡,他下午和晚上课是满的,但是又怕他喝了之后夜里太精神,遂作罢。在奶茶店几天,她发现在上海的人是真的很喜欢喝咖啡,从早到晚就属咖啡卖得最好,也不知道这些人晚上为什么要喝咖啡,难道不担心睡不着吗?也有可能是因为晚上也要工作,毕竟这是一个996的城市,整夜都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少有安静的时候。 中午不到12点,他已经到家。天气热,他穿着长袖长裤,也不嫌闷得慌,非常吝啬,根本没有把他那一身冷白细嫩的皮肤露出来供人观赏的打算。顶着火球一样的太阳,大中午在室外步行二十几分钟,他也只有额头沁出一点细汗。跟他在一起生活十几年,她也说不上来他到底怕不怕热。说他怕热吧,他能在大太阳下面活动很久,出汗不多,浑身看起来直透冷气,好像也没中暑过;说他不怕热吧,气温稍高的时候,他只要在室内就绝对会开空调,哪怕室外气温只有二十七八摄氏度,他照样也要把屋里空调开到23摄氏度以下,一个夏天不知道浪费多少度电。 等他坐到餐桌旁,林信书已经把热油淋好,呲啦一声香味直串鼻子。她很快就把准备好的菜汤上齐,给他盛了一小碗米饭,筷子递到手里。两个人开吃,和她预料的一样,花螺果然是他夹的最多的菜,那盘炒青菜,他一筷子也没动,都被她吃了。鲈鱼他也吃了不少,她再把他剩下的扫尾。至于鸡爪之类的东西,如果不去骨头的话,那他是一口都不会动的,不过今天做的柠檬百香果凤爪应该比较和他的口味,他吃了好几只。两个人连吃带喝,把桌子上的菜消灭得七七八八,她给撤下去,将吃剩的底子倒掉,洗洗涮涮。 他打开书看了一会儿,今天上课的教授职称很高,但是授课的水平马马虎虎,应该也没有好好备课,想一句说一句,前言不搭后语,不但不讲逻辑,甚至还不讲语法。大部分同学听的是云里雾里,不明就里。幸好大学生绝大部分课,老师的水平无关紧要,反正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也只需要为了考试学习,一两节课甚至一两门课没听懂都没关系,到学期末都需要自学一遍,考试的时候不掉链子就行。有些聪明好学的学生,当然不会等期末再临时抱佛脚,他们会提前在各种学习网站上挑选最容易理解的老师,跟着他们再把教材学一遍。不过林含璋的这个专业,大学里教的理论和实践都远远落后于市场,真对编程技术有热情,想当技术大神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自学的。 没看一会儿,他就把书合上,教材没什么可看的,一件透简单的事也得用复杂的从句表达,生怕学的人不知道编写的人是位才华横溢的知识分子。他刚吃完饭,碳水摄入不多,血糖没有上升,他不困,午觉是可睡可不睡的。下午有四节课,晚上又有两节课,九点才能结束,都不是只需要动动耳朵就能理解的科目,现在睡一会儿,精力会更好。但是,他转头看在厨房忙碌的她,几天没做了。他不馋,因为相信他想吃的时候就能吃到,距离上课也没剩多长时间,不如养精蓄神,把精力留在晚上。 等他睡醒,一碟冰镇甜瓜放在床头柜上,干净的牙签摆在餐巾纸上,非常贴心。他吃了几块发现她还没出门上班,而是站在冰箱前给做好的凤爪装袋密封,酸辣咸香的料汁并没有被她丢弃,看来是打算重复利用。她看起来精神十足,忙个不停,问他要不要给他准备晚饭。 林含璋摇头,早上和中午吃得太多,晚上他随便喝点牛奶就可以,没肚子大吃一顿。她没有听到他的回答,就知道晚上不需要再为他额外准备,她得快一点把手里的事忙完,马上就要去奶茶店交接。 这样轻松的日子,虽然忙碌但也没有什么可不满的,她觉得身心愉悦,时间过得飞快。她不知道他是怎样打算的,但是如果往后五年都像现在一样过日子的话,那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打工在哪里不是打工,虽然现在辛苦一点,但是挣的多攒的更多,吃住暂时不用自己掏钱,她当然也没有长期白吃白喝的打算,等她拿到工资,就每个月取1000块钱出来做她的伙食费。现在她手里的存款还不到四位数,还需要买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内衣,卫生巾,牙刷,避孕药之类的。况且按照上海的物价,这些钱拿出来之后,没几天就花光了,她总不好意思张口问弟弟要钱买私人用品,他放了一大摞钱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应该有上万块,她没有数过。她只预备把这些钱拿来做伙食费,每天花多少买菜都在小本子上记得清清楚楚。 她经常在菜市场买菜做饭,为了配合他以往的生活水准,买菜不能像在云南时那样买些便宜猪肉,死掉的鱼虾。他本来吃的就少,舌头过于灵敏,居然能吃出哪些菜用不新鲜原材料,不给他做像样的菜,他能一口不吃。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饮食问题曾经让他父母气得跳脚,大米只吃他爸从东北朋友那弄来的几十块一斤的,他爸妈经常提这事来强调他娇生惯养。现在他接地气多了,没那么挑嘴,十块钱一斤的五常米也能咽下去。他们的饮食质量比在云南高多了,伙食费也高多了。如果是在云南,新鲜的蔬菜瓜果花不了几个钱,但是上海这边可不便宜,主要是为了迁就他,否则光她一个人也花不了多少钱的。 关于校草的一些八卦 赵乐乐早就明白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就像现在,大二一开学,他最喜欢的室友就搬出去住了,甚至没和他提前打声招呼,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按理说宿舍少一个人会清静很多,剩下叁个人活动空间也会更大,他那么多杂物也可以堆在林含璋的床和桌上,可他一点也不希望他走。本来听说学校每年重新分配宿舍,但今年暂时又好像不分了。 说真的,他烦透了另外两个人,一个阴险猥琐,一个自私小气,两个人凑在一起胖瘦头陀一样,带出去都丢人现眼。林含璋不一样,用文学系女生的话说是玉树临风惊为天人,出门虽然会抢走他的风头,但他完全不在乎。林含璋人很好,谦和大方,相处起来让他感觉春风拂面,最重要的是在金钱上从不占他便宜,aa的时候都会多算钱给他。和林含璋在一起玩耍的时候,林含璋还会为他说话,处处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他快乐的不得了。林含璋交到女朋友后,他就恨那些女的占用了他们玩耍的时间,而且那些女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是传闻中的校花和林含璋一比也就长得普通还拜金,没有一个配得上他的挚友。 他恨不得拿个大喇叭向全校告知他单方面认定林含璋是他最好的朋友,然后他心中这位最好的朋友一声不吭就搬离了宿舍,他本意一心向明月,奈何明月先跑路,他又不是没有租房子的钱,完全可以提前告诉他一声,然后他们一起搬出去做邻居。 他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想去找林含璋兴师问罪,但网上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看到他的脸就原谅了他,而且林含璋还给他送了一盒好吃的,他把这盒酸辣凤爪当作林含璋给他的赔礼。其实想想哪怕是至交好友也不可能把所有事都告知他,更何况林含璋大一的时候过得不好,不分昼夜也不管他是不是在上课就打过来的骚扰电话,他有一次偷看他的手机屏幕,发现来电显示竟是他的父母,未接电话上百个。 后来才知道那两个人当时在闹离婚。闹得最不可开交的时候,两个人为了争他的抚养权逼他做出选择,疯狂打骚扰电话。上海离河南那么近,两个人竟然没有一个动身过来看看他,听听他的想法。完全就是在耍嘴皮子,搞道德绑架,后来为了逼他松口甚至断他的生活费,害他在考试周还得分心做兼职,真是一对心黑手狠臭不要脸的贱货,离什么婚,就应该一辈子在一块别祸害旁人。 更可气的是那些追求他的女生,不是他站在男生的立场说话,而是那些女的,真的一个个太不是东西。第一个女生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交往不到一个星期就开始要礼物不给就冷战,送东西就喜笑颜开,胃口还越来越大,怎么能狮子大开口问一个大学生要香奈儿包?你怎么不问你亲爹要呢?都知道他爸他妈在闹离婚,安慰也不给一句,好好一个名牌大学生硬把自己当妓女明码标价,他妈的看得我气死了,也就骗骗小林这样的好孩子,你这样的女人我看得多了,臭不要脸的拜金贱货。 第二个更离谱,二本专业的,自己上门,甩都甩不掉,自作多情,送早餐送晚饭,谁稀罕那些东西啊,跟伽椰子一样阴魂不散。人还没同意呢,仗着有几分姿色就自封成人家女朋友了,小林跟其他女生说句话都要跳出来找事,限制他自由,整天看这个不顺眼看哪个不顺眼,还让小林离我远点儿,我看他最应该离得远远的,就是你这个疯婆子! 几个星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小林都失眠躲着走了,结果他妈的不知道从哪冒出男的说小林抢了他女朋友,大姐,你追的人搞得全校都知道的时候能不能把你先把你男朋友甩了,怎么有脸跪下来求小林原谅你,人家就跟你没关系好不!唯一的交集就是一星期一节的马哲课!自个把梅花烙演完了,唱独角戏呢?小林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被你这个疯女人看上。是不是得了妄想症啊,有病就去看病,神经病不要出来丢人现眼。好家伙,听说小林交了女朋友还要自杀,还在宿舍里割腕,小林不到就不上救护车,也就欺负他人好。到了之后还逼他跟女友分手,骂人家姑娘小叁,要跟人拼命,这他妈是什么样的神经病!怎么不割深点死在医院里,死了多好,大快人心! 第叁个好一点,挺正常的一个姑娘,结果被第二个吓跑了,也是,谁敢招惹一个会拿刀砍人的疯女人。天呀,谁能把这个疯女人送到精神病院?这疯女人什么时候出院,得告诉小林,让他躲着点。 第四个是隔壁学校的,都不知道这女人是聪明还是蠢,长得挺乖巧可爱的,有小林这样的绝世好男友,也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居然想偷拍小林的裸照和视频去外网卖钱。他妈的,这事槽点太多了,和我们学校其他聪明人一样偷拍点他的日常照放抖音上也能当个大网红啊,赚得不强个几万倍,好好一个名牌大学生怎么就没有一点法律意识呢?亏我还是个理科生,她还是个文科生,我都知道出卖人家隐私犯法,她怎么就能表现得这辈子就没听过法律两个字,罗翔难道都不看一看吗?重复一遍,小林没把这女人送到监狱里,真的是因为他人太好啦!落到我手里,我非告得她倾家荡产。 第五个没见过面,听说长得不咋地,好像家里还有点钱。但这可是小林惟一一次主动提分手的,也没说什么原因,我估计是因为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能把小林这么好脾气的人惹毛。分手之后好像来我们学校找过几次小林,对他念念不忘,李易说那姑娘看着怪有钱的,周游说那女人长得不好看不过像个正常人,对此表示怀疑。 说实在的小林长得那么帅,可恋爱运真的不怎么地。看着交往过的女孩子一个比一个漂亮,但是居然没有一个好女人,不是拜金女就是神经病,没有我替他把关,我真担心他又被女人骗了。和他碰到的一个个卧龙凤雏比起来,我的女朋友们那点小作实在是太温馨了。今年他要交的女朋友,我得帮他好好挑挑,千万得把以前那样的坏女人过滤掉。 他边想边把他的耐克鞋穿上,今天是他们宿舍大二第一次聚餐,本来刚开学,就应该去的,但是那时候大家都很忙,小林忙着搬家,他忙着堕胎。运气不好,前女友怀孕了,也不知道是谁的,反正肯定不是他的,但他这个冤大头还是得掏钱,否则被赖上了怎么办。他怎么能会被一个诡计多端的女人套牢,外面的森林他还没逛完呢。 今年暑假他去瑞典旅游,说真的,没啥好玩的。风景不错,夏天都冻得要死,害他得了感冒,也就斯德哥尔摩的皇后大街还算有意思,去市政厅居然还要买门票,进去了发现也没啥好看的。本来还想去西班牙玩,但前女友发信息说她怀孕了,硬说孩子是他的,害他不得不回来扯皮。订的机票和酒店都浪费了。 周游和李易早就准备好,就等他一块儿走了。他虽然没有去成西班牙旅游,但这一个多月也没有浪费把驾照考下来了,他爸奖励他一辆新车。按照他爸的眼光选的别克,是一辆小轿车里面有五个座位,以他的审美来看有点老气不够帅。一个月下来他开得小心,至今没动过保险,两个室友也习惯了蹭他的车出门玩,蹭也就蹭了,居然还嫌弃起来,给脸不要脸,每当这个时候他就更加怀念那个说话好听的小林,虽然他们几乎天天见面。 这回聚餐订的是绣丽餐厅,交通方便,一路高速开过来非常顺畅。简单中式装修,包厢很大,装二十几个人都不成问题。最主要的是菜的口味不错,价格适中,毕竟得迁就李易和周游。既有赵乐乐和李易喜欢的本帮菜,也有不少川粤湘菜,反正能满足他们的口味需求。今天这顿饭好像不光是他们宿舍,还有几个外人要来,林含璋也说介绍朋友给他们认识,难道他在外面住一个月就有了新朋友?赵乐乐有点酸。 赵乐乐他们叁个本以为自己是第一批到的,结果没想到,他们刚进包厢,就看到了一男一女坐在椅子上,女的玩手机,男的翻菜单。赵乐乐看他们面生得很,周游暗暗扯扯他的裤子,低声告诉他,这是林含璋的前女友,他唯一没见过的那个。他打量了她一会儿,真是见面不如闻名,这长相能让小林给她当男朋友,肯定富可敌国。但看她穿着打扮也比较朴素,也不像什么超级有钱人,只能说小林挑女朋友的眼光出人意表,完全不看脸。 五个人见面大眼瞪小眼,互相报了姓名,加了微信,五个人居然没有一个是相同专业,女的专业是作曲及作曲理论,男的学的是油画,反正一听就知道是烧钱低分的专业,两个都是本地人, 校草前女友与现女友的修罗场 赵乐乐搞不明白这女人在想啥,说是对小林念念不忘,那过来跟小林聚餐,带个男的是啥意思,炫耀自己不是无人问津吗?问题是你有追求者,难道小林会没有?借网上一句名言,追他的人能从这排到巴黎。而且这男的那么殷勤,搞得跟护花使者一样,大姐你根本就不是一朵花,你这长相顶天了也就是一根狗尾巴草。而且这男的除了可能比小林有钱点,连他的一根头发都比不上,让他来做小林的情敌,纯属自取其辱。 场面有些尴尬,他们两伙人其实并不熟悉,但可以作为他们之间连接纽带的林含璋至今没有出现,他们也只能先尬聊。赵乐乐自认是寝室的头,也算是学院里知名的社交能手,他清清嗓子,张口问:“小林说过他怎么过来吗?我原本就说要带他,可他说要办事。也不知道办好了没有,怎么到现在还没来?” 周游和李易都摇头,“我们还以为他早都到了呢,这餐馆他定的吗?” 赵乐乐暗骂一句蠢货,订餐馆一向是他的事,这话叫他怎么接?这不是暗示他把餐馆订得太远,所以害林含璋来迟。 这个时候那个叫黄蔚然的女生笑眯眯插话:“他给我发消息,说他要坐地铁过来,可能没那么快,现在才十一点半,还没到约定的时间,不着急。要不咱们看看有没有想吃的,先给点上,等他来了问问他想吃什么再加上,省得等到饭点人多上菜慢。” 李易接了句,“这样不太好吧?我怕他还没来,菜就上了,搞得我们跟故意的一样。” 坐在黄蔚然旁边的男的淡淡回复,“我们可以先定几个大菜,这边厨师烧菜慢。再说哪怕提前上菜,又不是我们害他迟到的,一大桌人等他一个吃饭,谁也没有故意忽略他的意思。” 他说话声音轻轻柔柔,斯斯文文,但赵乐乐听着有点阴阳怪气。赵乐乐叁个人互看一眼,还没来得及答话,那个男的就直接叫服务员,点了蟹粉煲,葱烧大排和油爆虾。赵乐乐不甘示弱,追加白斩鸡,八宝鸭,椒盐排条。黄蔚然遂即要了芝士焗南瓜,周游赶紧选了酸菜鱼,李易一个菜也没要。 他们加起来五个人,到现在点了八样菜。有猪有鸡有鸭有鱼有虾有蟹,还有一份甜品,再加两个人也吃不完。而且这菜点得蹊跷,除了酸菜鱼和甜品,都是上海本帮菜的口味,不止如此,连个素菜都没有。按照惯例,剩下的也就只有一份汤的份额,也就是说,等林含璋到了,他还可以按照自己的口味点碗汤。 那个男的等他们点完,凉凉地问:“要不再切盘西瓜?” 最爱吃8424的赵乐乐气得重重坐下,李易没有一点眼力,居然大点其头,“好呀,再加点巨峰葡萄。” 赵乐乐心想就你还吃葡萄,吃个屁!下次我要带你出来,我就不姓赵。 餐馆的后厨管理十分到位,更有可能中午吃饭的人太少,菜早早的就备下。他们点单后15分钟,一些快手菜就陆陆续续地被送上桌,先是白斩鸡和油爆虾,紧接着,椒盐白条和蟹粉煲也送上来,赵乐乐暗想其他菜能不能慢点,可惜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不到25分钟他们点的八样菜就上全了,包括甜品,桌子摆得满满当当。摆在五个人面前的一次性餐具还没拆掉,几个人看桌上热气腾腾的菜,都无语了。 也是天意弄人,菜刚上桌,包厢外传来脚步声,所有人齐刷刷看向房门,就听得吱呀一声响,林含璋搂着个比他矮一头还多的短发女孩的腰,推门而入。先看到满满当当一桌菜,又上移视线看向五个一脸懵逼的人,粲然一笑,“等很久了吗?我应该没有迟到,现在没到十二点。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正在同居的女朋友,林信书。” 听完他的话,六个人都惊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的天呀,这是什么修罗场?!赵乐乐瞪大眼睛,小林你要把女朋友介绍给我们,那还让前女友过来干嘛?找刺激吗?还有就是你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上个月急着搬宿舍,就是为了和这个女人同居吗?这女的哪个学校的?什么专业?看着比咱们都大,她几岁?你俩怎么认识的?怎么那么快就发展到了同居这一步?他简直想变身成十万个为什么,扁桃体扭成一个问号,小林这回怎么就那么神秘,保密工作做得太到位了,完全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而且这女人他横看竖看,也不像是能配得上他的挚友,颜值称霸张江大学城的林含璋。 林含璋轻搂着那个短发女孩,为她拉开最近的椅子,含情脉脉地带着她入座。他坐到她右手旁,距离其他人的座位都不近,这对小情侣自成一派。他看着餐桌上还在散发热气的八个菜还有他们没开封的一次性餐具,带着歉意笑道:“抱歉让你们等久了,我想给她买几件衣服,所以在店里多逛了一会儿。” 红着脸的女服务员把菜单递给他,又加了两份餐具放在他俩面前,那个短发女孩小声道谢。林含璋轻声问她想吃什么,声音柔得像水,口气像加了蜜样甜,女孩摇头一句话没说。他看着桌上菜,加了凉拌豌豆苗,香菇菜心,竹笙金针汤,最后点了一份水果拼盘,没有征求其他人的意见。 黄蔚然脸上的笑容消失,她面无表情,低头摆弄面前的一次性筷子。坐在她旁边的男人神情更复杂,似喜实悲,林含璋只在进门时瞥了他一眼,完全没把他放眼里。他在看到他走进来那刻想的却是——输了,输得心服口服。 他单方面将他视作情敌,施加给他的难堪,他甚至没有发现,他的眼里没有他也没有她,他的缪斯女神也不再是他的施加爱的对象。他本以为他也是那些攀龙附凤居心叵测野心勃勃的男人,可现在看到她的表情,他倒宁愿他是那种不堪的男人。那样的男人他见的太多,他相信只需要他们从手指缝露出点东西就能晃瞎那些人的眼,勾引他们追逐那些海市蜃楼般的不属于他们的美妙前景。 现在的事实是,她将她的追求连同她提前付出的奖赏送到这个美神降临般的男孩子面前,他婉言拒绝,他们以为他是欲擒故纵,想要攫取更大的好处。但他为了让她知难而退,在她面前明明白白地展示他的热情已经转移到另一个女孩身上,他对她的追求与欣赏不屑一顾,对她背后所代表的金钱与权势毫无兴趣,对她的奖赏也不当回事。最让她难堪的是,哪怕是两个人最熟悉时,她是他名义上的女朋友,他也不会如此热情对待她,他的喜恶表达的极为充分,他甚至不愿意说谎。正如他一开始就表明的,“我们互相不了解,我可能没有那么喜欢你。” 可据她所知,他在爱情里一直都是冷淡的,他从不对恋人施予热情,她原本以为那是他那类自忖美貌者的矜持,她相信她是不一样的,和他那些庸俗拜金,胆小怕事,总是束缚折磨追求他的女孩子们相比,她是如此格格不入,清新脱俗。她的才华,她和他一样对艺术的热爱,对金钱的淡漠,甚至对父母缘浅的遗憾都是如出一辙,她相信,哪怕不是冲着她的身家背景,在两个人的相处中,他会发现她是不一样的,是独一无二的。 他今天不是为了羞辱她才带上这个短发女孩,他真正要向她展示的是,他对她的一切都没有留恋,长达叁个月的单方面追求再加上两个月的所谓的恋爱,都没有让他喜欢上她,他没有被她吸引,她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特别,他的热情或者说爱情已经放到了另外一位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姑娘身上。或者说从来就没有转移这回事,她和他的前女友们没有什么不一样,他对她们一视同仁的冷淡,他从没有展示过他真正陷入爱情中是什么样的,可现在她知道了。 她悲哀的发现,她可能比她想象中更加喜欢这个人,从第一次见到他开始,她就确信自己想要他。她对自己自信满满,他也看似被她俘获,在她送出那把价值几千万的古董小提琴之后,她几乎已经确信,这个男孩绝对会大惊失色,受宠若惊。 人类就是那么庸俗。穷人装成有钱人暴露后必会得到愤怒和讥讽,甚至可能惹上官司;但有钱人伪装成穷人,面具被揭开的那一刻,收获的却是狂喜和赞美。同样的欺骗行为,后果却大相径庭,人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可他们对于利益和祸害的认定却如此肤浅。 黄蔚然甚至弄不清楚,她到底是否真希望他又是一个肤浅的人,倘若他是,那他总可以被收买,几千万的古董不行,几亿的豪宅还不够吗?或者问问他有什么梦想,只要别太离谱,大手一挥帮他实现,得到他总不会太难。可她确信她喜欢的就是他这份脱俗,这种人最难对付,他对她无所求,法治社会又不能搞强取豪夺那套,她如果下手把他父母搞死,他伤心的时间应该不会超过10分钟,绝对不会长过震惊她坐牢的时间。 各怀心思食不知味 林含璋点完菜开始给他个子小年龄大的女朋友介绍这一桌人。他依照座位顺序,从最近的开始依次介绍周游,李易,赵乐乐,认定的身份都是他大一时的室友,从他的口气听不出来跟哪个更亲近。 接下来,他开始介绍黄蔚然,有意思的事他却没有明说,这是他的大一最后一个女友,也就是他的前任,只说这是他在乐器行打工认识的朋友,是学音乐的。最后轮到黄蔚然旁边坐的男的,那男人见黄蔚然一声不吭,站起来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叶春江,是蔚然的朋友,在上海美术学院学油画。” “蔚然跟我提过你,她说过你是她的青梅竹马,名字特别好听,来自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 “哈哈哈,我爷爷起起的,他们那辈喜欢这样取名字。你和你女朋友的也不错,含章信书,一听就知道是文化人。” 两个人笑着寒暄几句,赵乐乐先拆了餐具包,问道:“你们喝不喝酒?今天怪热的,点些冰镇啤酒降降温。我开车来的,喝不了,你们想喝什么饮料自己点。弟妹,你爱喝什么,别不好意思,哥给你点。”他冲着林信书说。 林姓书叁秒之后才反应过来,那句弟妹指的是她。这个称呼实在是太脱节于时代,太没有真实感,应该出现在古装电视剧里,最近也得是民国片,弟妹这个词实在是过于书面化,也难为他能想起来。她赶紧摇头,抬手指指放在角落的茶壶,意思是她喝热水就行。 旁边林含璋帮她把餐具包装撕开,她赶忙拎起茶壶,问其他人需不需要她帮忙倒水,五个人都摇头。最后点了五瓶啤酒,五瓶红牛,一杯赤豆酒酿。酒酿是林含璋给她点的,装在圆身大肚子玻璃杯里,上面插一根粗塑料管子,没有被碾碎的成粒的红豆沉在下面。 她等别人都动筷子之后,拿起那杯赤豆酒酿轻吸了一口,几乎都没有米酒的味道,应该是加了不少糖,沉底的红豆每一颗都甜的腻人。虽然里面加了少量冰块,但是哪怕等冰全部都化了,这杯饮料的甜度依旧不会发生多大的改变,和这种几乎是全糖的饮料相比,她更喜欢那一种带一点酒味的口味,稍微寡淡的米酒。 满满一大桌菜,里面除了酸菜鱼几乎都是她没有碰过的口味,尤其是把梭子蟹和粉丝混在一起烧的搭配让她大开眼界。她没好意思夹里面的大块蟹肉,只少少吃了几筷子粉丝,入口爽滑弹牙,鲜味十足。酱油色的葱烧大排,每块肉都小孩巴掌大小,她一口也没吃,因为不好夹。喝到肚子里面的半杯赤豆酒酿让她几乎半饱。同样没有下筷子的还有油爆虾,因为她发现这个菜比较受欢迎,除了她所有人都吃了,本来也不是多大一盘,再说还有其他的菜,没必要多吃那一口。白斩鸡她夹的是鸡胸肉,鸡翅膀鸡腿是她很少吃到的部位,上桌的时候她从不会去碰。可惜这个肉做的不够嫩滑,一口咬下去发现里面竟然还有血丝,她有点犯恶心,但还是忍着吃下去,这样的场合挑食剩饭丢人现眼。 一屋子七个人,餐桌不小,坐得分散,叁个小团体各怀心思。尤其是林含璋的叁个室友,一顿饭不知道偷看林信书多少遍,对她的好奇都写在脸上,马上就要冲出五官,自成表情。 说真的,哪怕是她这样不善于人情处事的人都能看出来一顿饭大家都吃的食不知味,她虽然很想用心品味,毕竟距离她上次这种规模的大饭店吃饭已经过了很久。机会难得,按照她的收入水准,下次能到像今天这样的地方吃饭不知道要猴年马月。 可绝大部分菜不合胃口,说这家饭店做得难吃,那就有违心了,只能说,今天点的菜和她平时常做常吃的口味有很大的差异。惟一一个接近她常吃的口味的也就是酸菜鱼。这个菜做得极好,鱼肉鲜嫩,酸菜也咸香,她甚至喝了两口汤,非常美味,喝完满口生津。考虑到还要去下午奶茶店打工,她没敢多喝,怕到时候因为汤太咸她喝多了水,频繁去洗手间耽误生意。 不到一个小时,所有人都吃的差不多了。周游拿牙签剔牙,大排的猪肉丝塞进了他的牙缝。李易面前堆了一小堆螃蟹壳,他小口小口喝最后一瓶红牛,赵乐乐环视一圈,决定第一个开口,满足他已经快崩不住的好奇心。吃饭的时候他都快憋不住了,这顿饭吃得他难受极了,他选的都是他顺口的菜,可他都不知道自己夹了哪些吃了什么。他闭着眼睛一样夹菜,放进嘴里,机械咀嚼,每一口都没心情感受美味。饭桌上的气氛也微妙,除了两个傻逼室友,剩下的人都没好好吃。 他好哥们儿的前女友黄蔚然和她带过来不知道要干嘛的那个男的叶春江,两个人加一块四个菜,点的时候那叫一个豪情,吃的时候两个人居然都在那喝啤酒。五瓶酒女的喝了叁瓶男的喝了两瓶,他都搞不明白这两个人在想啥,难道是因为过来想求复合但是觉得没面子就带个男的充脸面结果发现前男友另寻新欢,然后借酒浇愁?可喝啤酒也没用啊,那点度数哪能喝醉人呢?应该来两瓶白的。 他又看了林信书两眼,这个女的从哪冒出来的,看着也不小了,总不会是老牛吃嫩草吧?脚上穿的运动鞋,上面有一个李宁的大logo,看款式也不是这几年的,系鞋带的地方都磨得起毛,应该是很旧的款,不知道穿了多少年。身上的衣服是小林给买的,才认识多久就给她买东西?千万别又来一个光知道要礼物的拜金婊子。但是看着也不像,她说话都不敢大声,受气包一样。而且这个长相吧,说实话吧,也有比这桌上的小林前女友好看点,反正跟以前的几个女朋友没啥可比性。 难道小林又换了新口味?可是小林的前女友听说好歹挺有钱的,娶回家能少奋斗20年,这女的鞋都穿到破破烂烂不舍得扔,小林图她啥?可太叫人疑惑了。 刚才大家都在吃饭的时候他偷偷观察,小林也就一进来的时候表现得比较热络,点菜的时候问了她还给她点了一杯饮料,吃饭的时候两个人可一句话都没说,小林甚至没给她夹菜。可是小林又说他们同居了,那应该交往了挺长时间的,难道说小林脚踏两条船?还没给这个叫黄蔚然的女人分手就又交了新的女朋友?那小林今天吃饭就不会同时叫上两个女人,除非他活腻歪了,想挨打。既然他能考上我们大学,那他必然不可能如此愚蠢。 当然最有可能的是小林知道他前女友专门带一个蓝颜知己刺激他,所以他就坡下驴,顺势把自己金屋藏娇的女朋友公开。虽然赵乐乐自己觉得这个女人真的和金屋藏娇的娇字没什么关系,就是一个在大学城里面丝毫不打眼的姑娘,扔到人堆里面根本找不出来。 一桌子剩菜碗碟被服务员收走,果盘姗姗来迟,赵乐乐塞给李易一片西瓜,提前堵上他的嘴。既然没人说话,那他就要开口问了,再不问可憋死他了,八卦是人的天性,尤其是熟人的八卦,那更是无聊生活中最好的调剂品。 他从开学到现在不知道帮林含璋挡了多少次狂蜂浪蝶,最近连刚入学不久的大一学妹都过来打听了。他看其中几个长得漂亮,预备先挑一个听话乖巧的当女朋友,反正大家都想要谈恋爱,和谁谈不是谈,他也不差呀。 当然不能一开始就催着女方问,所以他站起来两步走到林含璋的位置旁边空的座位,坐下来,使劲拍林含璋的肩膀,笑着说,“你小子厉害,动作够快呀!什么时候认识的弟妹?谈多久了?一开学就同居了吗?” 林含璋微微侧身,卸掉他部分力气,“从小就认识,7岁那会,我俩从小一块儿长大的。”他浅笑,接着说:“我暑假去云南找她,磨到八月底她才同意当我女朋友,然后她跟我来上海,我们两个就住在一起了。” “好家伙呀,你们也是青梅竹马。”赵乐乐哈哈大笑,这可太好笑了。 周游和李易面面相视,跟着赵乐乐笑了两声,也不知道有啥好笑的,反正这么尴尬的场面,笑笑总是没错的。 那个叫叶春江的男人给黄蔚然剥了一粒葡萄,递到她手边,然后拿起餐巾纸吧,把被汁水弄湿的手指擦干。 他的头发很长,几乎齐肩,穿的是山田耀司的,一身黑如报丧乌鸦,长过头的脖子上堆迭不少藏银饰品,有粗有细,错落有致。长的挂到胸前,短的则如chocker,束缚在喉结上下。他有那么几分流浪艺术家范,乍看类小田切让,可又没那么落拓。他将长长的刘海挽到耳后时,林信书发现他单耳还戴着银色十字架耳坠。 这个类型打扮的男人在小城市是很少见的,林信书觉得新奇,忍不住看了他好几眼,在他注意到回看之前赶紧移开视线。 暗潮汹涌 黄蔚然接过那剥皮的葡萄,投入口中,有点儿酸。静静品味那一丝酸味儿,压住心里的遗憾和失落,笑着开口说:“春江跟我那可是实打实的青梅竹马,我俩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一个班的。你们别看他现在打扮的跟个艺术家似的,长发飘飘,高中那会儿还是个光头楞头青,他说要考美院的时候都没人相信。” 她感觉自己的口气太开朗大方,都不像她本人了。说的话也是,叶春江的事有什么好说的,她跟他们又不熟,没必要说这些。但是在她心底,又很想跟他解释,她想把自己最好的朋友介绍给他,她和他聊过很多次叶春江,同样也和叶春江聊过很多次他,说得叶春江都想认识他了。 本来是属于叁个人的小型聚会,但是他说正好他也想把他的朋友们介绍给她,她一开始想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联谊吗?互相交换资源,只不过绝大部分的联谊交换的是性资源。否则他把他的朋友们带过来是为了什么呢? 她本来想的是原来他也不过是一个俗人,那把极端昂贵的古董琴让他意识到了她所处的圈子有多大的物质价值,他将琴退回不过是欲拒还迎。这不,他开始主动把她纳入到自己的圈子。 如果那个女人没出现,她的猜测大概就是对的。但是他搂着那个女人出现了,向他在上海认识的最熟悉的朋友们宣告他们的关系,这是他的其他女友们都没有得到的待遇。 她后知后觉地想这才是真正的把对方放到自己的圈子里。他和她交往的时候,从没提过要带她见朋友,她也懒得说,甚至还觉得暗喜,不用和一群只知道发春没脑子的男大学生交流。这个年龄段的男生,对女人的评价标准无非是长相,身材,性格,最多再加个学校。所谓的性格,特指温柔,或者说柔顺,再换句难听的话说,听话。听话的程度则是他们评判性格好坏最主要的标准,强势自我的大美女在他们眼里比不上无脑听话崇拜他们的小女孩。 她向来是不参与大学生之间的交友游戏,一方面,她自持身份财富天赋智慧,大学生之间的那些情情爱爱在她眼里就跟闹着玩一样;另一方面,她也心知肚明,如果没有身家加持,在把女性身材容貌作为首要评价标准的男大学生们里面,真心爱她的估计没有几个,而且她也看不上那些人。 男人的爱就是那么肤浅的东西,沉溺于爱情的女人大多失了心智。她时常对爱情的本质产生怀疑。爱情产生的依据是什么?谁能证明它真正存在?哪怕存在,它的时限是多久呢?存在于文艺作品中的爱情大多坚贞不渝,心如匪石不可转也。可在现实生活中,她观察到的所有爱情都是短暂的,消失的理由大部分也很可笑。相爱的时间太长,爱情转变成亲情已经是最好的情况了。绝大多数的情况是女人一旦发胖变丑,爱情就会消失;男人能力有限,带不来满意的物质生活,女人也会收回爱情。好像爱情的依存就取决于外在和金钱,美好的外在一旦不复存在,爱情就会跟着消失,金钱也是一样。 所谓的爱情就是如此肤浅又可笑,那有什么可纠结的呢?我一开始被林含璋吸引不也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总不会因为喜欢他家里穷吧。 可是,但是,然而,唉……如果把美貌这个林含章最优秀的条件剥除,那他还剩下什么,我还会像现在一样喜欢他吗?还会像现在一样意难平于他好像没有我喜欢他那样喜欢我? 他俩相处小半年,她自认已经非常了解林含璋。除了颜值身材,他还成绩优秀,是上海着名大学的高材生;性格温和又有耐心,哪怕是被不懂事的小孩魔音穿脑哭闹几个小时都不会生气;他最大的优点更在于他看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他没有因为我长得不够美穿路边摊的衣服追求他就对我恶语相向,更没有因为送他一把昂贵的琴发现我暴富就对我喜笑颜开。 他美好的简直就像一个概念,一个虚无缥缈被证实存在但不能肉眼可见的概念。他当然也有缺点,但是那些渺小的缺点和他巨大的优点相比,简直不可相提并论。 所以,他看上这个女人什么?总不会是因为这个女人拥有温柔的性格美好的内在吧?可根据她的观察,根本看不出来。她就是一个畏畏缩缩的,抬不起头连句话都说不清的女人。还是说他也和其他的肤浅庸俗愚蠢的男大学生一样就喜欢她的这幅乖巧听话的模样? 她知道她不应该如此贬低前男友的现女友,这种做法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没有什么两样,自欺欺人的人最可悲。 以她的硬件和智慧,可悲两个字是绝对不可能和她沾上关系的。 她已经拥有了绝大多数人梦想中的一切,她什么都有,财富地位,聪明才智,还有来自家人朋友的爱护和敬佩,那怕是容貌,她也是中人之姿,想要变得美貌,不过是花钱受罪的事而已,她绝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这个女人有什么比得上她? 一桌人听到她的话都笑了,周游说:“真看不出来。哎,我听说美院也很难考现在。稍微好一点美术大学那个录取率也低得吓人,我上次看到一个新闻,有人考鲁美,五六年都没考上。” 叶春生就笑,他一身哥特风打扮,笑起来居然也没有违和感,“确实这几年不好考,不过鲁美的难度比我学校高多了,我们学校要求没那么严。我是集训了好几个月才考上,眼睛都快画瞎了。你们看,我都近视快五百度。”他指指自己的眼睛,眼球的形状确实可以看出来有些异常,林信书抬头仔细看他的眼睛,发现他好像戴了美瞳,应该是棕色的。 李易接了句:“几个月就能考上,那确实不难。你要不就是特别有天赋,要不就是文化课成绩很好。哎,你高考考多少诶?” 又开始了,怎么又开始翻自己的光辉历史?赵乐乐和周游忍不住翻白眼,一个宿舍就你高考成绩最差,还就你喜欢最显摆自己是学霸,在我们身上找不着优越感,现在跑去欺负人家艺术生,和艺术生比文化课成绩,也不嫌掉价,脑子有病吗? 叶春生一楞,这话题怎么跑到高考分数上面去了,这个应该算个人隐私吧,他和这些人也没熟的可以说隐私的程度。 不过也没所谓,因为他成绩很好,可能考不上鲁美,但是绝对考得上复旦。于是他勾勾嘴角,报了一个分数,一个让除了黄蔚然的人都感觉到诧异的分数。 李易顿时觉得西瓜不甜,香瓜不香了,这鸟人有什么毛病吗?成绩这么好,干嘛当混混一样的美术生,出来之后能干啥?浪费钱还没前途。 叶春生笑眯眯的看着所有人,不怀好意的又加一句,“蔚然比我更厉害,在上海市的排名比我还高50多名呢。哎,你们高考考了多少分?排多少名?” 这傻逼话题怎么还不结束,他怎么还来劲儿了?赵乐乐已经开始抠桌子,虽然他一向都以学霸自居,但高考都是去年的事了。他都上大二了,还得给人报这分数,哪怕他的分数和排名都很高,他也不觉得有什么好自豪的,毕竟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没办法,新朋友想知道,他就得说呀,于是他施施然把自己的成绩报出来。一般一般,也就比叶春生强点。不仅如此,他还友情提供了另外一个上海室友的分数,也就比他低个快二百名吧,把李易气得直瞪他。傻逼,你生什么气,这不是你先提的吗?要不是你,哪来的这茬! 剩下叁个人都没吭声,从提到高考分数这个话题,林信书就一直没抬头,一个人都没看,一句话都不敢说,手攥成拳,放到肚子前,一动也不动,指甲戳到手心她也没感觉疼。她只想让着要命的话题赶紧结束,好想赶紧走,怕走晚了,影响到下午奶茶店的换班,怕老板对她生气。 她没有察觉到这一桌人的暗涌,只觉得今天这顿饭吃的是莫名其妙,她甚至没有吃饱,看到服务员把只动了一两筷子的菜倒掉的时候还觉得可惜。而且她想来想去,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她过来,难道就是为了在这一刻让她难堪,让她无地自容吗?他总不会那么无聊。 她丢脸的时候太多了,上午他带她去买衣服,她发现自己攒的所有钱都不够给一套衣服付账,只能接受他的施舍的时候,比现在尴尬得多也痛苦得多。更难受的是,她不知道这个钱要不要还,她本身是很想还的,但是一想要在奶茶店站着工作快100个小时才够买这套衣服,她又纠结了。可不还也说不过去,衣服是穿在她身上的,是属于她的,他俩的关系怎么也轮不到他给她买那么贵的衣服。他又不是她的亲人长辈,也不是她的丈夫,平时吃住用他的是因为吃也好住也好,都是必需品,她现在真的没有钱去配合他的生活水平,等她拿到工资就能补上。但是昂贵的衣服却不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用那么好的东西。 那套新衣服穿在她身上,是为了能让她光鲜亮丽的去见外人。她知道自己的穿着打扮不入流,上不了台面,可她也从没有想过到外人面前丢人现眼。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见不得人的,她像蘑菇,只适合生存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她一清二楚。 修罗场加男大学生奇思妙想 听到这群上海人炫耀,来自着名高考大省的周游就笑了,“你们上海的高考卷和我们江苏比起来那可太简单了,考的分数高也不奇怪。你们要试试我们江苏的数学卷子就知道为什么我们考不高了。不过我高考的时候考得还行,能排到我们省的前叁百名,是我考过的最好的成绩。” 李易本想讽刺两句,但是江苏高考的难度众所周知,上海高考试卷又确实没有那么难,最重要的是周游的成绩真比他好。把周游惹恼了,以后没人给他讲高数那就麻烦了,所以他选择闭嘴,吃瓜。 林含璋没有参与他们的话题,微笑听他们说话。赵乐乐忍不住了,“我哥们儿小林才是真正来自高考地狱的省份——河南!去年河南省有130万人参加高考,你们猜小林考了多少?全省前40名,让我说呀,他应该去北大或者清华,这个分数绝对够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竟然跑到咱复旦来了,浪费呀,真的太浪费了!这么高的分白考了!” 河南省每年有近100人被清华和北大录取,林含璋的分数绝对是够得着的,他没去的原因也很简单,他要找个有二本专业的学校,能让林信书一起读书的地方,现在来看可能白费功夫了。 赵乐乐连说几句“可惜,可惜”,可惜完之后,鹰一样盯住林信书,问道:“弟妹,”这个称呼他自己说着也想笑,因为很明显,他比她小,他接着问:“你是哪个学校的?” 可千万别是我们学校的,我怕那个护理系的疯女人来找你麻烦。其实找你麻烦也行,把你吓跑更好,反正小林还能找到更好的女朋友。 嗓子眼里好像塞了一块硬铁,林信书看向坐在她身边的男人,他面带微笑,看似温情,丝毫不打算给她解围。有什么好难堪的,她又没做错事,把事实说出来,不丢人。 “我不是大学生。” “哦,你是大学毕业了呀?” “不是,我没上大学。” “啊?!是没考上吗?” “考上了,没钱。” “你爸妈不给吗?” “我差不多是孤儿。” “你不知道大学生有助学贷款和助学金吗?只要考上了,拿到通知书就能来上学呀!” “现在知道了。” 卧槽卧槽卧槽!赵乐乐难以置信,问林含璋,“小林,你女朋友不会逗我们玩吧?哈哈。”他干笑两声,其他人一言不发,若有所思,场面一时非常安静,掉根针都能听见。 “那倒没有,她说的都是真的。”听到回答,赵乐乐倒吸一口冷气,居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太多话想说了,同寝室的两个呆瓜也不知道接一句,给他个台阶下。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千万别说在给小林做女友,小林也是牛逼啊,这女人从哪山沟里出来的,居然也能找来当女朋友。 “打工。” 接下来要说啥说啥,哦,问她在哪打工干什么事儿。 幸好,这次他还没来得及张嘴,李易就急着插话,总算从他这把话头转移出去。 “你都能考上大学为什么不上?再复习一年,接着考呀。高中学历现在能干嘛?你哪怕想先打工攒钱,打一年工也够你在大学生活了,还是说你就打算一辈子打工,不考大学了?”他的口气竟然比正牌男友还着急,比她本人还把这事放在心上。 林信书扭头看他,这些问题,她在夜深人静时也问过自己很多次,她最后的答案可能不是他想听的。可她对着这少有的关心,竟然说不出浇灭他热心的话,她知道他可能是这些人中唯一不是看她出丑,真心为她着急的。所以她斟酌着回答,“我还在攒钱,攒得差不多了,我可能还会回去读书。” 这是她今天唯一的一句谎言。 赵乐乐听到这话,马上笑着打趣林含璋,“小林同学,你作为男朋友,不支持一下吗?” 大一的时候你给那个拜金女花了那么多钱,现在学机灵了,总算不乱花钱了。还是说你觉得这女的,不值得你花钱?嗯,我看这女的也确实不值钱。 他用手肘轻轻碰了林含璋几下,林含璋避开他,轻笑着说:“我从来都愿意支持的,问题不在我。” 赵乐乐觉得很有意思,太有意思了,虽然他知道他的好朋友一向视金钱如粪土,如来佛祖一样信奉众生平等,最可怕的是还能践行,哪怕对神经病跟踪狂都能保持礼貌。可未免太过了,以前是不把金钱和家世当回事;后来呢,连性格和长相也不当回事了;现在就更厉害了,居然连文化也不当回事了。不挑食到这个程度也确实罕见,难道是因为看她可怜,再加上从小就认识,所以就把她追来当女朋友?可是他唯一一次主动追回来的居然是这玩意儿。长相身材家世学历性格要啥啥没有,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言谈举止完全就不像是他的什么青梅竹马,像是从哪个村里来的。 他越来越搞不懂他的好朋友了,长那么帅,哪怕是赵乐乐也得承认,小林同学那是帅到扔到娱乐圈里都闪闪发光,浑身上下连毛孔都好看,哦,根本看不出来有毛孔。赵乐乐意淫过不知道多少次,他要是有这个外貌条件,能把全上海所有大学城里漂亮的姑娘睡一遍,都不带花钱的。他感觉小林爸妈得气死,白把他生那么帅,小林这辈子白帅了。而且小林也不笨呀,高考成绩能上清华北大的人怎么也不可能是个笨蛋。 所以他图啥呀?图她年龄大?图她学历低?还是图她长得丑?我们学校闭着眼睛找一个也不会比她差吧。还有他是在云南把她追到手的,她该不会出身在哪个寨子吧,自小修炼蛊术,给我们林大帅哥下了蛊,否则谁也接受不了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居然情侣。 这太诡异了,他简直想找人开个研讨会,好好讨论讨论这个超级大八卦。这顿饭来的真不亏,何止不亏,简直是大赚特赚。回到学校得好好宣扬一下,嗯,最好宣扬到让那个神经病跟踪狂也知道,让她把这女人赶走,这事女人撕一撕就完了。 小林可千万别跟我说,这女人是他的真爱,按照他找女人质量这个下降幅度,他下回的更真的真爱就只能从路边的乞丐里面找了。 赵乐乐一直觉得小林同学的恋爱运很差,他一直想的是,上天对小林恩赐太多,所以就在桃花运上面给他减损一点。可他今天才发现,这可能不是老天爷的错,是小林同学他本身的错,眼神有点问题,每次谈恋爱脑子都有点大病,更可怕的是病得越来越狠。 结账的时候大家都抢着买单,最后还是惯于当冤大头的赵乐乐拔得头筹,本来这顿饭是aa制,也不知道为啥最后变成了老大请客。算了,反正他也有钱,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顿饭吃得值呀。至少接下来的一个月,他都会被人围着团团转,他当然肯定不会是绯闻的主角,他是制造绯闻那个人。 而且林含璋有了新女朋友,这意味着至少2个月内不会有女人去追他。大家都知道,他每次恋爱差不多要两个月,他在恋爱期间对所有女生的示好都严厉拒绝,这也是他少有的会对女生冷言冷语的时候,不会有哪个傻瓜去触他霉头。也就是说,大一的漂亮学妹这两个月任赵乐乐挑选,他有信心得手最漂亮的那个妹妹,谁让他是先来的呢? 七个人分叁队到的,又是分叁队走的。回去的路上有点堵车,周六下午是大家都出来玩的时间,在上海周末堵车是很正常的。再说这回堵车也没耽误事,宿舍里剩下的叁个人不计前嫌,共同八卦,一致认为他们亲爱的室友小林同学,和现在这个女朋友是哪哪都不相配,门不当户不对,最好赶紧分手再搬回宿舍。他们激烈讨论这对不和谐的情侣的一切,包括她今天身上穿的一看就不便宜的新衣服,以及和之不匹配的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国产运动鞋,刷的布边都起毛了。她的手一看就知道是经常干活的手,他们大学没有一个女生的手那么粗糙。他们针对女孩子的种种表现,给出了辛辣的讽刺。 最后关于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小林同学,为什么会去追求这样一个女孩子?他们拿出证明数学题的热情,佐以某些不可说淫邪的配料,给出一个猜想,肯定是这个心机深沉的女人早早布局,在小林小的时候就看他年幼单纯,软弱可欺,勾引了他,让小林对她念念不忘。等到他俩都长大了,她又趁人之危,在小林同学父母离婚恋爱不顺备受打击的时候趁机而入,表现得像个贤妻良母,让小林同学感受到了久违的家庭温暖,所以才和她交往。 叁个人都觉得这个猜想非常合理,基本就是事实。 室友之间的场面话 路上堵了很久,他们叁个七嘴八舌热情讨论,赵乐乐拿起手机刚想散播这个大消息,就看到林含章给他发的微信信息,让他先不要告诉任何人这件事,他有话要跟他说。林含璋送完女朋友就回寝室,晚上四个人一起出去吃饭。 大概只有单纯的林含璋才没有意识到宿舍的氛围从大一下半学期开始就有多古怪,今天如果不是为了见他,他们叁个是绝对不会凑在一起的。他亲爱的小林同学就是这四个人关系也能搞到四分五裂的宿舍里的超强粘合剂,他们叁个只在他面前伪装成好朋友。他一搬走,剩下叁个人连装都不想装,说话不夹枪带棒都是教养好。 赵乐乐想了想决定还是先不说了,比起当个快乐的八卦人,他更想当小林同学最好的朋友,他不想他的好友生他的气,所以他把这条消息也告诉了另外两个人,告诫他们暂时先不要多嘴,等到了宿舍听听小林是什么意思。 叁个人简直归心似箭,可惜天公不作美,路上大堵车,他们用了叁倍的时间才回到学校。 一进宿舍就看到林含璋在看一本墨绿色书皮板砖厚英语单词书,见到他们进屋,他举了举手上的书,对李易轻声细语道:“我一个人呆着无聊,所以就借你的书看看。” 李毅慌忙说:“没关系,没关系,想看就看。书架上的书所有书都可以看,怎么看都行。” “你们都回来我就不无聊了,”他轻轻将书放回原地,“路上堵很久吧,我都等你们等急了。从中午等到晚上,再等一会儿的话我们就可以出去吃夜宵了。” 四个人都哈哈笑,林含璋直接说出了他的来意:“你们应该还没告诉别人吧?这回跟别人说我交到女朋友就足够了。如果有人还要问,就说具体什么人我没告诉你们。别跟任何人说她是谁,她就在我们大学城的奶茶店工作,屈臣氏对面那家,离咱们学校太近了。我担心你们说了之后影响她工作。” 叁人面面相觑,赵乐乐笑着回复:“肯定得听你的啊,不过这个你打算谈多长时间,最快啥时候分手?” 林含璋本来是笑着的,听到他的话后收敛笑意。他不笑的时候面无表情,极度冷漠,比时装杂志上冷峻的模特还有气势,赵乐乐看他脸色不对,嘴角也放了下来。 “你是不是不喜欢她?” “也谈不上喜不喜欢,就觉得她配不上你。”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女人配得上我呢?” “嗯……这我也不好说。反正得条件差不多吧,然后你看着喜欢就行。” “我是谈恋爱,又不是谈条件。而且你也说了要找我喜欢的,我现在就喜欢她,看着她我就高兴,每天在一块我开心得能多吃一碗饭。” 赵乐乐只觉得荒诞,感情的事最怕的就是这句,我喜欢我高兴。他小时候看到大美女嫁给猪头叁,没钱没势光嘴巴甜男人把美女哄得团团转,供他驱使糟蹋。还有他少年时看的日本后宫番,动画里平平无奇到窝囊的男主角,居然可以吸引到最好的女性角色们,不管是什么世家大小姐,还是傲娇女王,都给迷得找不着边儿。再一问喜欢这个男的啥,亚撒西,就喜欢这个人温柔,这可真他妈的离谱! “可问题是你喜欢她啥呀?”周游忍不住说道,“长得又不好看,家里也没钱,连大学都没上,在奶茶店打工,就是一打工小妹,你俩平时说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吧?她还能跟你有什么共同语言。” “我和以前那些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共同语言,她们说话我听而已,”他不知道想到什么,露出微笑,“而且她不唠叨,从来不会烦我。我不觉得她丑,我看她可爱得很,我喜欢她的长相。我又不入赘,她家有钱没钱和我有什么关系。再说她一不虚荣二不拜金,自己挣钱自己花,你们可千万别再说觉得她的工作丢人。” “我觉得在奶茶店打工也算不上是什么光荣的事。”周游说。 林含璋脸色一变,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开口道:“真奇怪,你们觉得配得上我的女朋友向我要钱要礼物,现在的女朋友自力更生又觉得配不上我。伸手要钱的不丢人,打工的那个反而丢人,我不觉得。到现在我还花父母的钱呢,我自己几乎没挣过钱,我比她差远了。” “你今天不还是给她买东西了吗?”李易想到那身新衣服,反驳道。 林含璋微微一笑,“那是因为她没带够钱,所以我才能帮忙付钱。等晚上到家她就会把钱还给我,哪怕我根本不想收。” 他看到叁个人不赞同的表情,叹气道:“本来挺开心的事儿,我把最喜欢的女朋友介绍给最好的朋友,现在却弄得我们四个人都不高兴。可她真的是我碰到过的女孩里面最好的,你们要是不喜欢他,那以后我就不带她见你们了。” 叁人互看一眼,心里想到一块去了——看不出来,他竟是个恋爱脑! “算了,算了,”赵乐乐打圆场,“我哥们儿喜欢就行,咱们的意见算个屁呀!”他在心里补充一句话,反正最多叁个月,肯定分手,现在着急也没用。再说哪怕是猪八戒和嫦娥谈恋爱,只要你情我愿,妨碍人家也是要天打雷劈的。 他没想到的是大学毕业的第二年,他久未联络的最好的兄弟(自封)就请他参加孩子的周岁宴。看到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婴儿,他不由自主会想起叁年前那个炎热傍晚的谈话,具体内容他已经记不清,只记得当时他自信满满:他相信他最好的朋友很快会搬回来和他共同生活,直到大学毕业。他甚至已经规划好之后给他引荐人脉,带他发财。谁曾想,好好一个人,怎么就变成孩子爸了?英年早婚在他看来还不如英年早逝,后者还有可能是天意弄人,前者就只能是自甘堕落。 林含璋看着他,又叹气,“她做了什么让你们对她有那么大意见,跟我说说。今天大家才第一次见面。” 赵乐乐也跟着叹气,拍拍他的肩膀,“没有的事,我有什么好不满的,又不是我女朋友,我还是那句话,你喜欢就行,千金难买你喜欢。” 林含璋抓住他的手,双手握住他的手背,“谢谢,我本来也在想要不要介绍她给你们认识,可我怕如果哪天我有事不在上海,她又遇到什么难处,找不到人帮忙。毕竟是我把她带到这里来的,我要对她负责。” 你想的也太多了,赵乐乐腹诽,她一个比你大的社会人士,遇事经验不比你个大学生丰富。但他张口却是,“那是那是,有事记得找我,我肯定帮忙!你的对象我还能不放在心上吗?” 另外两人见气氛好转,嘿嘿一笑,打趣他们小情侣同居肯定比和叁个大男人住在一起开心,他们观察林含璋的脸色,终究不敢把话题转向下叁路。 明明他们的校草室友脾气看上去非常好,几乎不生气,几乎好到有口皆碑,待人处事面面俱到,整层楼的同学都羡慕他们可以和他室友。但是他们叁个从不敢惹他生气,连赵乐乐有时候都有点怕他拉下脸,因为众所周知,脾气越好的人发起火来越可怕。 晚饭四个人又聚到了一起,吃的是徐州烧烤,林含璋请客。几个人荤得素的,白的啤的,点了满满一桌,连吃带喝加吹牛,不亦乐乎。林含璋也开开心心地秀恩爱,他好像憋了很久找不到人说话,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可不得说个够。一直炫耀他女朋友多么温柔体贴,聪明听话,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做饭超级厉害,每天回到家就有不重样的几个菜等着他等等等等……和她在一起住真的太幸福了,有这样的老婆人生已经没有遗憾了。 赵乐乐才知道,林含璋送的那盒好吃到让他恨不得吞掉舌头的柠檬百香果凤爪居然是他女朋友的手艺,他心想倒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菜做得还是可以的。很快他就知道林含璋不止给他送好吃的,另外两个人他也没拉下。他给周游送的是麻辣口水鸡,给李易送的是沙姜猪手。每次送的还都不少,应该是打算让他们叁个回去分享的,但是他们不约而同选择吃独食。当然在他的面前,这事就没必要说了。况且吃人嘴软,冲着这份美食,赵乐乐他们叁个决定口下留情,不把她供出来,以免她被人找麻烦。 吵吵闹闹的一顿饭吃完,都快到10点,林含璋说要去接他女朋友下班,就不送他们回宿舍了,他结帐走人,剩下叁个人看着他的背影走远。 他上了天桥,一路上几乎每个女人见到他都会回头,有的捂嘴偷笑,有的和身边人窃窃私语,有的很大胆,见到他居然远远地举起手机,光明正大地偷拍。 出门被人看了一天,虽然是每天都有的遭遇,他依旧觉得厌烦。 今晚要做。他路过超市和大药房没有进去,已经没有买润滑剂的必要。以前没有润滑剂,他甚至都进不去,那次堕胎倒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至少他现在想和她做爱,不需要准备润滑产品,只要有耐心,也不会弄伤她。 不仅如此,他找到她的时候,就决定再也不用避孕套。不只是为了在床上能够得到更多的快乐,更真切地感受她的肉体。还有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原因,他想让她受孕。虽然他说最多五年就会放他走,那是骗人的,他绝对不会让她离开。他不知道他的兴趣什么时候会消失,但他可以肯定五年的时间是绝对不可能的。没有什么比孩子更能锁住一个贫穷的女人,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希望能一次生两个孩子,她绝对负担不起,到时候只能依靠他生活。 工作地点强制性爱(楼梯捆绑上) 林信书下午及时赶回奶茶店,没有迟到。她一进门,老板就赶忙跑到阁楼上把他的钓具拾缀下来,风一样冲出门,把手里杂七杂八的东西扔到后备箱,“啪”的一声关上,又迅速绕回车门,打开,头一钻坐进去,林信书一句话都没来得及问,他就开得不见人影了。 接下来的八个小时,林信书就好像是没有意识的机器人一样,和客人问好,根据客人的订单做饮料,中间还有外卖订单插进来。她就不停的做饮料刷杯子,做饮料刷杯子。等客人好久没上门,看了看手机,才发现已经接近11点了,早就可以收拾东西下班了。老板总是跟她说,不要那么死心眼,生意一般的话,10点左右就可以开始把用不到的东西洗洗刷刷收起来,如果没有客人的话,提早十几分钟甚至半小时下班也是可以的,没有必要非等到11点再收拾,弄到快12点再走。现在夏天还好路上人多,如果是冬天的话,他是不放心一个女孩子夜里走那么远的路回家,到时候就给她换班到早上。 然而林信书拖拖拉拉,不想回去。她总是觉得如果回去的太早,碰上林含璋,他们两人就免不掉一场性事。如果他第二天早上还没课,那么等待她的就是漫长的性,他纵情发泄,把她的内部使用填满到根本合不拢,稍微一动,宫口的白色浊液就会顺着大腿流出。 太淫靡了。 对一个内心不情愿,但是没有立场拒绝的女人来说,这种性事太过火。她害怕在他身下高潮,灭顶的快感太可怕了。她宁愿和以前一样,感受不到多少性的快乐,她没有享乐的立场。但是她的身体却和灵魂分离,在他的操纵下尽情绽放,这让她感到痛苦。 她是来还恩的,怎么能沉溺于欢愉? 冬天什么情况到时候再说,现在能蒙混一次就少一次。每次在床上她都予取予求,被他摆出各种羞耻的姿势,他进入的时候抬腰迎合,收紧那不可言说的内部,够敬业了,他应该也没有抱怨和不满。他们的身体比在云南还要契合,他们的关系比少年时代更加融洽。 如果接下来的五年都这样度过,那她就不是来报恩的,她是来享乐的。 她不该如此快乐。 在她的预期中,应该是惊惧,接近于强暴的性;疼痛;被限制自由;最坏的可能是器官破裂,再也不可能怀孕,甚至影响日常生活使用。 但是她跟着他来了,不久就意识到,她在这里其实比云南过得更好。每天吃得有荤有素,哪怕是昂贵的海鲜牛肉,她也能吃点边角料。晚上被他抱在怀里搂着睡觉,倒也没有害怕到失眠,每天都睡得很好。而且虽然不好意思,她长大成人后,也不是一点欲望都没有,和他做爱确实非常舒服。每一次高潮后,她的内里软肉甚至都会箍紧,阻止那个器官从她身体里拔出,接连不断的快感简直让她发疯,话都不会说了。 那个时候如果他让她答应留下来一辈子报恩,她绝对也说不出反对的话。 她已经把关于他和她之间的性,名称从“那事”到“性事”,现在甚至用“做爱”来表达了。 她明白自己太现实,肤浅又可笑。稍微给点甜头,也不过是吃几顿像样的饭,几场不带折磨的性就让她改弦更张。对他从最初的厌恶害怕到现在见他,想到他们最近赤裎相对时,她如何去迎接他,下半身那个器官甚至升起隐秘的快感,一股热火从下腹窜上。 不该这样的,她知道他的本性,他绝对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他不知道会怎么对付她,她应该保持警惕心,不能因为一点好处就昏了头。 可是,太快乐了。她的肉体,哪怕是她的精神都无法抗拒这种快乐,从她记事到现在,她从没有过这么好的生活。每天吃好喝好,工作虽然辛苦但也顺利,她的薪水甚至可以一周结一次,每个小时都能换成真金白银。因为正在报恩,也没有原来在云南时的精神压力,催眠自己献身报恩的合理性后,心情也不再压抑。 总之,她每天都过得有滋有味。哪怕是今天,在陌生人面前难堪,她也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以后有交集的可能性太小,丢人就丢人呗。她又不跟着这些人一起工作生活,她的世界就只有奶茶店和弟弟家两点一线,需要打交道的人也就只有老板,他老婆以及弟弟而已。老板和他妻子是大好人,弟弟现在也不折磨她了,还能有更好的生活吗? 哪怕没有读大学,她不也能找到工作,也能挣钱养活自己吗?这个世界上,上不了大学的才是多数,她也不是什么异类,只是一个运气不好的普通人罢了。又何必苦苦纠结,徒增伤心呢。 边想边收拾,很快东西就收得差不多了。沉重的玻璃门被推开,她听到声响,转身看去,竟是她刚才正在想的那个人,她户籍上的弟弟,林含璋。 她连忙开口,“我收拾好了,上阁楼把明天要用的茶包拿下来就能走。” 她以为他是来接她的,但见他进门后,伸直手臂将卷帘门拉下来,上锁。她不明白他的打算,不是要回家吗,怎么又把门锁上了? 没来得及细想,她转身准备上阁楼,刚爬了几阶就被他捉住脚腕,用力一扯,她登时站不住,面朝下扑倒,双手堪堪撑住上半身才没摔实,饶是如此,也惊出一身冷汗。 “你又在发什么疯?!”她惊怒交加,好好的这是怎么了,今天应该没人得罪他呀,在这么陡的楼梯上摔倒可不是小事。 她被他死死压在木梯上,镂空的木板抵在乳头,又疼又羞。他的下半身紧贴在她双腿之间,她能感觉到那个庞然大物多精神,这里不行,绝对不行!这是她工作的地方,她不想以后每次工作,都想起在这里发生过的性事。 “求求你了,这店里随时都会有人来,你也不想被人看到听到吧。回家做可以吗,我会给你舔。你想用什么姿势,让我做什么都行,求求你了!”她哀求道。 他哼笑一声,不接受她的邀请求饶,双手径直伸进她上衣下摆,探进文胸内,大力揉捏那两团可怜的乳肉,洗过多次没有弹性的内衣哪禁得折腾,很快松开。他将她的上衣掀起来,让她双臂抬起做投降状,趁她乖乖听话没来得及反应前将两角系在一起,打个死结,让她看也看不清楚,双手也没有反抗的余地。他索性将文胸也往上撸,又压着她双手拉过头,一圈圈捆紧,打结。 她的双手是一动也动不了,何谈反抗? 他快速将两层裤子扒到膝盖弯,手指插进她的肉穴,不知为何,里面居然已有湿意,看来久未进入,她的器官也无比敏感,尚未刺激竟也自行分泌体液。 她脸朝下,被他压着绑着,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无奈闭眼。在黑暗中,他的下体存在感更明显,可现在就直接插入,来不及扩张充分的器官绝对会受伤。她以前已经很习惯那种撕伤,但最近的性爱她几乎忘记了原本是如何害怕他的。 幸好,他只是将衣服扯下,该有的步骤并未省略。他一根一根将手指探入,在内里向上向左向右按压,尽可能刺激这个没有完全开放的器官。同时,也没有忘记挑逗那颗已经立起的肉粒,他每次用指甲去刮蹭那个小孔,就能听到一声压抑至极的闷哼,带着情欲的香气。待能够容纳叁根手指后,他将沾满粘液湿淋淋的手指抽出。双手用力掰开她的臀肉,挺身而入。 进入的瞬间,她低叫一声,随后便完全安静下来。这个姿势很难完全进入,甚至连叁分之二都插不进去,但是被她紧致的双臀和大腿夹住的感觉不差。他开始缓慢抽送,亦没有放过她的双乳,每次排开软肉挺入,都会狠狠掐那乳上两粒可怜的肉粒,然后就能听到她的低声呻吟,那声音沾染欲望,听到耳中,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臀肉被撞击上百次,在她即将高潮之前,他停下动作,抽出那根一直在她体内肆虐的器官,肉穴察觉到他离开的意图,不由自主自动绞紧,挽留不让他拔出。他扶着她的胯部站起,将她翻过来,面朝上正对着他,狭窄到只能通行一人的悬空梯让这个操作没那么容易完成。翻身后,他索性把她的裤子褪到脚踝,又摆了几个姿势,发现还是碍事,直接连鞋捋掉,下身只留下可笑的肉色薄袜。 衣物被去除后能做的动作就多了,刚才的插入他觉得不过瘾,一小半性器都不得入内。所以这次他要进到最深的地方。他看到被扔到一旁的薄长裤,拿起,扶着她一边膝盖,尽力往上压,直到她受不了,泄出一声疼痛的呻吟才停下。接着,他欲用那条裤子将她的膝盖弯绑在楼梯扶手,她似乎觉察到他的意图,不安地扭动身躯,但最终也没有蹬开他。 工作地点强制性爱(楼梯捆绑下) 绑紧她的膝盖弯和小腿后,他将另一边腿也往上掰,试图把两条腿掰到同样的角度,这个姿势,让他能将刚才拔出的肉穴扯开,看得一清二楚。她一直不喜欢在性交时被看到那个器官,总想方设法捂住一点是一点。但他其实非常熟悉那里,毕竟一开始就是让她分开双腿给他看,直到他觉得看明白了,再上手摆弄揉捏。 性器被拔出没几分钟的小穴已经紧紧合拢,哪怕是现在这种挑战她身体柔韧度极限的姿势,也只是扯开一丝细细的缝隙。稀疏的体毛上还沾着两人的体液,入口处竟然还有未来得及破开的微小白沫,她刚才流了那么多体液吗?他将食指和中指并拢插入后撑开,里面的体液白沫竟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顺着他的手指往下流。 难道说她刚才,超级舒服? 衣服遮住她的脸,让他无法观察她的表情。他一开始太性急,一心发泄,甚至忘了听她的反应。但是,身体的反应是不会骗人的,那种狂风骤雨的暴烈性爱是她以前最害怕的事,可现在,她的身体内部却波涛汹涌。 他将手指抽出,若有所思地笑了。 还真是一个他从没想过的走向,给他一个从没考虑过的可能性。 他那个几乎性冷淡,每次上床都恨不得赶紧结束的倒霉姐姐,现在和他性交,哪怕是带有轻微暴力的抽插,竟会舒服到分泌那么多体液?他再刺激一下,会不会潮吹? 到时候她还能继续摆出受害者的嘴脸吗?还能大义凛然拒绝吗? 真想在这里就试试,他的理智还没完全消失,很快就否决了这个可怕的主意。潮吹如此有纪念意义的事,肯定要在一个舒服的地方,用一些特别的方式,最好还得记录下来,以后能多来几次。 这次,他不再着急,存着一颗探究的心,慢腾腾的,一寸一寸插进去,感受她身体的反应。果然,里面虽然还是紧绷,但是体液足以润滑,让他的插入没有感到一丝阻碍。等他全部插入完毕,她轻出一口气,仿佛就在等待这个时刻。 原来如此,他此时更不着急了,器官被全部包裹的感觉对他而言也极致美妙。他有意延长高潮的时间,每次内部软肉开始用力吮吸他时就立即抽出,这样反复几十次,她竟开始轻轻喘息,里面的体液更加丰沛,小穴上方的肉粒也跟着充血,颜色变成深红。 我这是在吊着她吗?他不敢肯定,决定从她的脸上得到更确切的答案。因此他将她的上衣接着往上拉,把她头露出来。她闭眼喘息,脸颊眼角红成一片,牙齿咬紧下唇。他托住她的臀部,按住用力往前送,他的性器从入口急速挺到一个从未进到的深处,肉穴受惊痉挛,过多的体液顺着性器流出,滴到木板上。 她没敢睁开眼睛,不知是极致的快乐还是痛苦逼出两滴细泪,更有可能是身体的应激反应。她松开下唇,剧烈吸入几口氧气,这太刺激了,她受不了。 她缓缓睁眼,竟直接撞上他探究的眼神!她脸上的潮红极速褪去,双颊变得雪白,她的身体因为惊恐在一瞬间绷紧,只有她的体内,还在热烈地包裹他,最深处那触感奇妙的肉壁吸引他继续下去。 “好了吗?”她明知故问,两个人都没高潮。但他清楚不能逼她太过,否则这场性爱就和以前没区别,他想知道的事不知道要等多久才得到答案,毕竟她很难放下防备。 所以他决定伪装自己,他一向懒得骗人。但是对她,他总是乐意送上欺骗的。 他扶起她的头,俯身低头亲吻。不知道为什么,她从一开始就不抗拒接吻,和她接吻的感觉总是很奇妙。果然,舌头伸进去舔舐她的舌底之后她的内部开始翻江倒海。 他一边亲吻她,一边慢慢抽送。很快,她就受不住,身子轻轻抖起来。她的下半身简直在不自觉地追着他的性器,每当他抽出部分,就送上来填满。这个发现让他堪称受宠若惊,毕竟以前每次都是不情不愿让他插入。 四年了,性交了成百上千次,他以为他对她的身体已经了如指掌,结果今天才发现,她的身体居然还有这等热情反应。好像巨龙的洞窟,它在里面生活百年,自认每一寸都摸过,没想到墙壁上竟然还有一扇隐藏的小门,里面堆了不知多少金银财宝。 此时此地探索未免太过煞风景,反正他们住在一起,没人打扰,有的是时间。他近来总是乐意放她一马的,今天也不例外。 再说在快高潮时控制自己的生理反应,他比她还难受。虽然林含璋自傲于自己的忍耐力,但是在此等性事上过于忍耐无异于自虐,因此他逐渐加快速度,很快让她肉穴内里爆发一阵颤动,他仍是不满足,依旧在她已经软烂的内部继续冲刺,很快也释放在里面。 将性器自她体内拔出,里面的白液跟着流出,顺着她的大腿往下走。他找了一会,翻到一包湿纸巾,抽出一张,随意擦拭她的大腿。她闷声道:“你先把我解开,我自己来。” 他也确实不想在这里进行第二次,太窄了,限制动作,而且整个店铺空气都是甜的,现在加上腥味,更难闻。恢复自由的她赶紧打开抽气扇,穿上衣服又把楼梯上下反复擦了几遍,确定没有可疑液体残留之后长舒一口气。 两个人并排坐在外面上客椅上,等待气味被抽走。虽然他们两个相处时总是沉默的,但今天的沉默格外尴尬。她忍了一会,问他:“你吃不吃冰淇淋?” 他摇头,现在这个时间点,除非他晚上没吃饭,否则是不可能进食的。虽然刚才进行了一场体力劳动,但能量消耗不多,完全不饿。 他的身体没有问题,只是对进食兴趣不大。他当然是正常的,味觉也没缺陷,分得出美味和黑暗料理。但是,他吃饭就仅仅是为了活着,进食这个行为不能带给他快乐。如果有一天人只能注射营养剂生存的话,他也不会觉得可惜。不过,要吃饭的时候还是吃点好吃的吧,美食不会让他快乐,难吃的食物却会令他厌恶。 她知道他的习惯,刚才不过是为了消弭尴尬的气氛没话找话罢了。很快,室内的空气恢复正常,她和他一起关灯落锁,往家走。 往常感觉很近的距离今天走得格外艰难,她知道是因为自己刚被绑起来,大腿疼。更重要的原因是她刚刚经过一场性事,觉得疲劳。以前看过的资料说男人射精后,会很困倦,大多数会很快入睡。但是他看上去完全不困,也不奇怪,以前也是,只要他愿意,每次都能折腾她好几回。 射进去的精液随着她的走动往下流,没办法,到家再弄出来洗掉吧。她今天有问题想问他,但是又不知道自己的立场去发问是否合适。她感觉两个人做完之后,他的心情好像转好了。机会难得,还是试着问一下吧。 于是她将在心里纠结了一天的问题拿出来,“为什么要带我见你的朋友?我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认识了也没意义。”她见他还没回答,补充说:“我知道你不是想让我难堪,虽然和一群高材生见面确实不好意思,但那是我自己的问题。” 他停步站住,拉住正往前走的她,“你今天话很多。” “因为你今天很奇怪。你跟你朋友说我是你女朋友,我都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不想让你丢人现眼,我们私底下住在一起,不告诉任何人,你想干嘛就干嘛不是更好吗?” 她也惊讶自己今天居然有胆子问这些问题,以前,他做什么她从来不过问。 他们对视,林含璋盯着她的眼睛说:“我确实不是为了让你难堪。第一个问题我以前就告诉过你答案,因为她们都比不上你,我有你就够了。第二个问题更简单,我不觉得说你是我女朋友是一件让我丢脸的事。” 如果不知道两人的关系,这番问答近乎真情告白。 林信书只觉得无语,他根本没想好好回答,说出来的话只让她更加迷惑。他审视她的表情,又补充一句,“我没有说谎。” “你今天真的太反常了。”她不打算跟他争论,他又不会好好跟她说话,争论也好,讨论也罢,根本就不成立。所以她直接结束对话,反正本来也没指望得到解答。 林含璋继续盯着她,暗想,你今天更奇怪,不过你今天奇怪得有趣,所以我破例回答你愚蠢的问题。 两个人到家后快速淋浴一番,很快上床睡觉。林含璋本还想再做两次,但是见她闭眼就睡着了,哪怕灯还亮着,最后还是放过了她。 他今天有了一个有趣的发现,心情格外愉快,一两次性交的满足和这份快乐比起来不算什么,所以他第叁次高抬贵手,给予她安宁。 周末性爱晨间试探 周日的早上,她醒得不算早,他的手伸进她的睡衣,搭在她的乳房上。不知道是昨晚她睡着后他食髓知味意犹未尽又玩了她的胸部,还是夜里睡着之后无意识伸进去的。 今天她还是下午的排班,距离15点还有将近八个小时,她也不太饿,倒也不用急着起床。轻轻将他的手臂挪开,她稍稍动一下,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一小会的功夫,她又有点昏昏欲睡,但神志还是清醒的,没有进入黑甜梦乡。 到下周末,就可以向老板要求结这两周的工资了。因为有五天是上了14个小时班,所以这两周收入非常惊人,能拿到接近2900元。这个钱到手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放1000元到床头柜的抽屉里,里面的钱是公用的,两个人都可以拿出去用的。尽管事实上就只有她一个人拿来做伙食费,她一直没放钱进去,怪不好意思的。剩下1900元,她算了很久,决定买一支智能机。她的手机是刚到云南时,为了省钱买的老年机,用途也就比座机多个短信功能,连音乐播放都没有,唯一的娱乐游戏是俄罗斯方块,她爱惜按键,一直没舍得玩。 感觉自己这个年纪的人,没有智能机真的寸步难行。她虽然有弟弟他们常用的qq号,还是小学时弟弟新建自己的账号时顺带帮她申请的,里面只有寥寥几个好友,以及小学初中高中的班级群,她在里面从不说话,也没人找她聊天。后来因为她主动失联,自然也不可能继续使用那个账号了,上次登录还是高叁毕业的时候,她都不记得密码了。 老板和他老婆这个年龄段的中年人更常用微信,她在云南工作时要用企业微信,辞职后那个账户被收回,她还没来得及申请新的账号,因为没有智能机,这件事也只能暂且搁下。老板要扫她微信二维码时,得知她连智能手机都没有,简直惊呆了。之后他们就一直要求她无论如何也得配一支,否则工作怎么联络,而且他们也没那么多现金,以后发工资支付宝或者微信二选一。 智能手机确实很方便,也是生活必需品,可是她一直没有足够的钱买。弟弟也曾要把自己的替换机给她用,那是一支崭新的苹果新款手机,价格超过五位数,她哪敢要,直接拒绝。如果是那种用得半新不旧的几百元的国产机,她肯定就接受了。 于是她就一直用着自己的老年按键机,有事别人就给她打电话,每月不到20元的话费套餐,足够她用了。她有点纠结换智能机,要不要也升级套餐,她原本的手机根本用不着流量,但是智能机可不一样。换成更贵的套餐每个月又要多花一点钱,虽然不多,但是,唉。 她发现生活就是这样,她在云南时,老年机足够应付生活工作,所以她一年到头只要不到250元的话费。当她决定稍微向同龄人靠拢,添置一样对她的生活稍显奢侈的必需品后,其他看的见看不见的费用也跟着来了。如果在云南,她马上放弃,她不需要手机会唱歌会放电视剧什么的,那对她太奢侈了,她是要报恩的穷人,一个硬币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可她现在生活在上海,没有智能机确实很不方便,虽然称不上寸步难行,但生活中好多事必须依靠智能机。所以无论如何,得有一个。 她向老板咨询,老板让她买华为,据说性能不亚于苹果手机,可是她看了一下,种类繁多价格也相差悬殊,实在一头雾水。老板娘则简单直接的多,让她看看红米手机,千元机里最好的配置,功能也足够她用。就是别到线下实体店买,很容易被售货员坑的多花钱,直接去网上买,淘宝或者京东旗舰店最好,价格全网统一,不会被当成冤大头。 这就陷入一个循环困境,老年机不能网购,只有智能机才可以,问题是她需要网购的就是智能机,有点搞笑。后来还是老板娘热心,提前帮她下单,这钱从工资里面扣掉。不到八百元最低配置的型号,颜色也只剩黑色,不过她也不讲究颜值,等过几天到手再好好研究。 工资还没到手就花掉了叁分之一,她觉得有点肉疼。以前每个月两千出头的工资,她手里攒口里挪,能剩下快1400元,那些钱都被她打到养母的银行卡上。一年多过去,也就还了17000元。现在的工作应该可以剩下更多的钱,她仔细算过,每个月叁千元是板上钉钉的。这些钱,要继续还到那张卡上吗? 弟弟说让她来上海,用身体偿还他们家的养育之恩,最多五年就能还清,可她总觉得不还钱就不对劲,毕竟他家从没在物质上亏待过她,她真的花了他们家很多钱,这些钱难道不用还吗? 不还钱她觉得很难心安,可又担心把钱都拿来还债,将来有一天急需用钱怎么办?总不能再向弟弟借钱,到时候那个钱想要没那么容易,想还就更困难。 算了,算了,还没到手的钱想那么多干嘛,她翻个身,也不困了。可是在空调房里盖被睡觉实在太舒服了,她也不是很想起床。这周她过得手忙脚乱的,很充实但是也很辛苦,她也是一个普通人,也想偷偷懒。 现在应该快要8:00了吧,她想拿手机看看时间才想起她的手机被放到客厅,弟弟的手机倒是放在床头柜上,可去拿的话就需要撑着身子,尽量不碰到睡在外侧的弟弟,否则他睡得好好的被吵醒就大事不妙了。 也不是一定要知道时间,反正看天色,距离上班时间还很长。有一点渴,但也不是非要喝水。这样清醒,无所事事的时光是很难得的,值得珍惜。 可惜好景不长,她感觉到身边的人快要睡醒,他的呼吸逐渐变得急促,眼皮颤抖,看着就要睁开。好不容易有一个星期天,他怎么就不能多睡一会儿呢?她忘了自己其实已经醒了将近一个小时了,没有资格指责另外一个不睡懒觉的人。 她决定闭上眼睛装睡,反正本来就打算多睡一会儿。如果他饿了的话,她肯定还是会起床给他做早餐的,问题就在于,他有没有胃口吃东西。 她一睡醒就感受到抵在臀部的器官,昨晚那场性事他并未尽兴。他醒的越早,意味着他能折腾的时间就越长。今天她还没来得及吃长效避孕药,她知道应该不会怀孕,但总是被反复内射,次数多了免不得心惊胆战。 果不其然,他醒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她搂在怀里,一只手在她身上游移,反复抚摸乳房,腰,小腹还有他昨晚进入的地方,那里还未苏醒,谢绝一切打扰,一节指头都很难插入。他很快放弃,他知道她一贯醒得早,这会早该清醒了。于是他单手将她的内裤往下拽,她一动不动,并不配合,因此他狠拧她的臀肉,强迫她抬起下身,让他把碍事的衣服褪掉。 她的睡衣是一体裙,内裤被脱掉后下半身就短短的裙子可以遮羞。很快,那穿了叁年的纯棉裙子也被扯掉扔到地上,她全裸背靠他。他没有耐性的手指直接摸到昨晚进入他的肉穴入口,那里并没有熟悉的粘稠液体,动作太快了,她还没来得及兴奋。 不过没关系,现在光线更好,他可以看得更清楚。让她自己抱紧双腿,将那隐蔽的器官拉开显露出来虽然很有趣,绝对会让她起警觉,不如自己摸索。 他复刻昨天的动作顺序,先插入一根手指。不知为何,完全不像昨晚那么轻松,整个肉穴大门紧闭,他试探了很久,才成功插入第一根食指。往常他早就没了耐性,扶住性器就直接插入,她疼的悲鸣,紧接着的就是狂风暴雨般的动作,他恨不得将她钉死在身下。一边拨弄花心一边试着加入第二根手指,少量体液让这个动作没那么困难。 怎么回事,今天水那么少?他有点不忿,偏偏在地点好时间好他还有耐性的时候,她的身体竟如此扫兴。 她其实清醒着,任由他拨弄,不声不响。 她早有预感,只是热情有限,白日宣淫非她所愿,她总觉得一觉睡醒有很多有意义的事等着做,美好的一天从性事开始太颓靡,应该先刷牙洗脸,吃点早饭,上午可以收拾房间,可以外出购物,可以做的事太多了。一起来就纵情声色实在过于不务正业不正经。 可最近十来天,两个人也确实没怎么做过,她早出晚归,累得头碰到枕头一秒入睡。她本以为睡着后,他如果要发泄欲望,照样会为所欲为,但是她每天都睡得很好。她知道这是因为哪怕他真的在她睡梦中亵弄她的身体,应也没有做得过火,否则她肯定会醒来。 半强制性爱 她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要热情点,要补偿他,但头脑理智的想法和迟疑的行动互成拉锯。明白是明白,可事到临头还是很想起身穿衣逃跑。虽然渐渐感受到性事的愉悦,可最好不要过度,如果按照她的想法,一个星期一次就差不多了,是一次而不是一场,她不是纵欲的人。性爱虽好,但是生活里比性重要的事太多了,性爱的快乐也不是绝对唯一的,能替代的美好事物太多了,比如工资,新手机,菌子火锅。 她觉得没有性也能过得很好,性于她就像一种昂贵少见的肉食,偶然吃一口,确实非常好吃,但是没有的话,也不会特别想吃,毕竟她的主要食物还是碳水化合物。 手指还在那处往里挖掘,叁指探入,他今天非常有耐心,非得逼她产出更多体液。不止如此,还试图在内里张开,扩展她的极限。今天这场性事是避无可避的了,她配合地张开双腿,任他在里面胡作非为。 还是没有昨天多,但是他已经忍了很久,下体也蠢蠢欲动。他的性器勃起后和她手腕差不多粗细,和她的小臂差不多长,尺寸骇人。往常总是被他弄伤倒也不是她身体冷淡,而是两个人技巧欠奉还不思进取,来来回回就那几套。 大床上的薄被早就被他掀开扔到地上,她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双腿大张,里面的穴口等着他的下一步操弄。他已经用手指扩张了很久,少量体液沾染到外面的肉蒂,带了一点亮泽的水意。按照经验,应是可以插入无碍。他以前不需要前戏也会长驱直入,全力在她体内挞伐,最后释放。不过需要他主动的时候不多,绝大多数性爱他都懒得主导,而是由她控制流程,把他伺候妥帖。他虽然有施虐心,但也懂得过犹不及,细水长流才是最好的选择,万一不小心把她玩坏了,上哪再找一个如她般称心如意的玩具。 伸进第叁根手指时她就张开眼睛,虽然在看他,但很明显走神,目光没有焦点。她被侵入扩张时,一点声音都没有,好像被玩弄的根本不是她的身体。过了好一会,他一直没进入,于是她轻声说:“可以了。如果你想我给你舔,跟我说就行。” 林信书其实对舔不反感,但是抵触被射到嘴里,更不喜欢喝精液。那东西味道难以形容,估计也没几个人真心喜欢。精液有什么好喝的,是奶茶不够香还是果汁不够甜,上百种饮料放着不喝,哪怕是探究人类食物极限也不至于把精液放进去,又不具备大规模生产可能性,那玩意就不是为了给人喝的。 她对口交也不害怕,因为还没被按头抽送,强迫用喉咙让人高潮过。她所谓的口交真的就是舔,偶尔含进去放得深了有呕吐感就马上拿出来。倒也不是缺乏服务精神,是一切全凭本能,她更不可能去跟着成人影片学习,这东西也没人教,所以至今她对两人之间的性的尝试都是浅尝辄止。最重要的原因是,她需要伺候的对象没意见,那她也没什么学习精进的必要。她对探索双方的身体没有概念,她觉得性就是那么回事,不管什么姿势,不就是阴茎插入子宫,活塞运动,然后射精吗?所以她一向直奔主题,哪怕是前戏都是为了让他硬起来,或者让身体放松产生润滑。 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她身上呈现出性压抑和性放纵两个矛盾状态的迭加。一方面她不明白性的各种社会意义,甚至没有最基本的概念。只是简单粗暴将它作为生理本能欲望的发泄,她是受体,被发泄的对象,所以她性经验非常多,但也只是重复的经验;另一方面她确实处于性压抑的社会环境下,在一个想去正确认识性行为,学习更多相关知识甚至都找不到合法途径的社会,几乎没有人受到过正确的,恰当的,合理的性教育。 部分女生从言情小说里面学习爱和做爱,但小说肯定是虚构的,夸大的,单一,肤浅的,这是因为小说就是小说,它只是来源于现实,抽取部分加工,写手只负责写出自己想写的故事,不需要为真实性负责,哪怕是自传体小说也绝不会百分百真实。因此,小说也好,电影也罢,其参考价值有限,可大多数人宁愿从虚构作品中寻找爱情的真义而不是去翻看相关研究。 现实中的爱其实非常复杂,复杂到哪怕是最喜欢水字数的写手都不愿意展开描述,因为无论怎么写都不可能用几千字就概括。爱是坚贞的,也是善变的;爱是美丽的,同样也可以极度丑陋;爱可以是专一的,更可以是滥情的,独占欲并非判断爱情的唯一标准;爱可以令人重生,但更多的爱是把你拉进地狱,永世不得超生……太难叙述,太难判定,如果有人跟你说他洞悉爱情的本质,那你可要当心,那不是骗子就是傻子。 做爱,性行为的一个美称,包括但不限于单人双人多人,男女男男女女,人和非人动物,人和无生命物……从人类诞生至今,这个边界越扩越宽,除了让人类增加某些难以治愈的性病之外,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毕竟还能解放天性,帮后来者增加认同。 就像女生从言情小说中学习爱,男人也从成人影片中学习做爱,也就是性,这个行为非常迷惑,学习的成果就是自以为掌握了很多的知识,其实都是虚妄的伪物。不是影片就是真实的,绝大部分av拍摄是为了盈利,不是为了教学,其性质就决定了它必定是刺激的,超现实的,你怎么能把它当教学影片复制里面的性行为?欧美片男的器官各个都18厘米以上,粗如儿臂,打桩一样抽插几十分钟,现实生活男人脱掉裤子看看自己的生殖器也该知道片子有多离谱。与之相反的是日本女优们好像大家都很容易高潮,哪怕她身上的是个年老油腻大腹便便短小到马赛克都没必要打的丑男,她也会装出满足的表情,好像从这男人身上得到什么极乐一般,现实是他可能一插进去就射了,更可能女人在他耸动腰部时迷惑——他进来了吗?但是碍于礼貌也不好问,只能假装沉迷,脑子里最想的可能是玩手机。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林信书并没有接触过这些市面上的“科普”之物。后天经历导致她对性暗暗排斥没有热情,自然就不可能主动了解更多性相关的东西。她至今对性的认知还停留在初中的时候网上看到的一鳞半爪,多年没有更新。她不知道其他女人口交可能会痛苦,所以她可以轻易询问并主动提供,她只觉得口交就是主要舔,偶尔含,甚至都不知道要吸,也不是不能接受。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性器好看,白白粉粉的,放进嘴里也没有异味,倘若和她上床的是一个臭气熏天的中年男人,性器恶臭并且发黑,那她绝对不会把那根东西放进嘴里,更现实一点她根本就不会和那种男人有任何肢体接触,更别提上床了。 唯一和除他之外的有肉体关系男性还是同学,年轻的有点洁癖的同学。她最大的幸运在于还没被社会毒打到要被迫和油腻中年丑男性交,她也没有恋父情结。实际上她根本没有用性的眼光看过其他男人,这依旧得益于她本身没有性饥渴,一个吃得饱的人肯定不会馋。 她还张着腿,肉穴已经放松,就等着他插入。她并不想做,但是要做也不是不行,她也有心理准备。虽然不清楚他今天为何延长前戏时间,迟迟不入正题,但他一向也不是她能踹度的,不如安心躺着,等待他下一步动作或者指示。她又不着急,离上班早着呢。 插入虽有窒塞,里面体液不足,很难轻松放入。他能看到她稍稍挺腰,迎合他的进入,于此同时她的双唇紧闭,眉头不自觉皱起,他能感觉到她并不轻松,得到的痛苦比快乐要多。 这只不过是往常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次性爱的重复罢了,昨晚那场仿佛昙花一现,他只觉得她比他还要反复无常,她的肉欲来得蹊跷走得莫名,总不可能是她在那个脏兮兮的楼梯口更容易发情吧?还是因为可能被人发现的刺激让她性致更高? 依他对她的了解,二者都不可能。如果是她因为他的身体起反应,那今天和昨天又有什么区别呢?同一个人在做同样的事,为什么今天她的身体反应如此冷淡?他开始抽插,内部实在太紧,每次出去都能感觉到肉体在窃喜,再进入时亦有排斥之感,因为她太紧张吗?可都是做过多少次的对象了,有什么好紧张的? 主动探求弟弟美丽的身体上 晦涩难行,他本来已经习惯那种体验,但是和昨天的水乳交融一比,又忍不住烦躁。到底怎么回事,用什么办法才能让她和昨晚一样,身体不由自主迎接他,取悦他? 就和他观察她一样,她的双眼也一直在注视他,想从他的面容表情身体动作中分辨他的心情,这是她和他生活十多年后的本能。她其实不擅长察言观色,但是你和一个人同个屋檐下从小到大一起吃饭睡觉上学的话,肯定也能对他的某些特定的小动作代表的心情状态非常明确。尤其是他还是一个表里不一的可怕男性,她不得不拿出十二分心思和他相处。她能觉察他的心情越来越坏,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原因。 虽然一起床就不干正事,可她并没有拒绝,而且堪称配合。他昨晚心情变好得莫名其妙,今天心情坏得也一样古怪。他是她的债主,她应该提供情感价值,让他开心起来,但是他的价值观实在是异于常人。他的喜悦快乐消失得太快,他的不快和空虚又填满得太多,他的日常就是烦闷,不愉快不幸福。她感觉她做什么都无法取悦他,因此她几乎什么都不做,甚至连对话的必要也没有,直接任他摆弄。 现在不一样,他们的关系已经默默好转,和中学时那种胁迫一样的关系相比,现在至少,自己是完全自愿的。所以她思索很久,开口,“你是不是感觉不舒服?要不要加点润滑剂?” 好像她的身体是一盘没放调味料的菜,润滑剂就是盐,加上就有滋有味。他觉得很好笑,摇头,抬眼看她,她也一样在看他,表情甚至关怀的,虽然她的身体内部依旧在拒绝。 实在是矛盾,同时也没意思,他本以为有什么新发现,结果是空欢喜。 她感觉他心情越来越坏,下身器官都被他愈加粗暴的动作撞疼了,她赶紧按住他,“先别动,这样我很疼,里面润滑不够。” “你要怎么办?”他见她轻轻推开他压在她身上的部分,问道。 “我想用润滑剂。” “我不想。” “你闹什么脾气?我疼你就好受吗?难道你很舒服吗?” “不舒服,但是昨天没用我们也做到最后了。” “今天也能呀,就是我们俩都疼得难受,你先起来,我去拿润滑剂,没有味道的那种,你一直用的牌子。” 她刚想起身就被按住,他们的体型差决定她反抗就跟闹着玩一样,他甚至可以把她完全压在身体下,光靠体重就压的喘不上来气。 莫名其妙,不可理喻,她觉得很离谱,以前不也没少用,今天是怎么回事?她摸不到他不高兴的原因,也实在不想分析,索性直接躺平,张开双腿,“你继续吧。” 此时他反而坐起来,看样子不打算继续了。 这可真是稀罕事,往常他每次都要做到最后,哪怕两个人身体不适,也一样要反复纠缠,直到脱力。 他双腿下床,脱掉睡衣,应该是想起床洗澡。 能躲过一次对她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再说他很少心情愉快,每回他不高兴就想办法哄他那到最后什么都不用做了,因为他实在是太容易不悦,尤其是两个人独处的时候,他装都懒得装。谢天谢地,他虽然绝大多数时间不太开心,但毕竟是个有正常认知普遍常识的人,没有一不高兴就冷嘲热讽暴力相向。 她从背后抱住他,他上衣刚被脱掉,身体白的发光。“不想用就不用吧。好不容易的周末,这两个星期谢谢你。”她学着他去舔吻他的耳廓,舌尖触碰那透薄的皮肤。 没有和以前一样为了让他快速射精直接去口交刺激他的性器,她那没几两肉的双乳轻轻摩擦他的后背,虽然是柔软的,舒服的,但也就那么回事,因为实在脂肪不足,触感微妙。 她身体本钱其实很一般,她个子中等,比例优秀,皮肤也称得上白皙,可实在太瘦,穿衣服还好,脱掉衣服就能看到锁骨,肋骨,耻骨,抱起来硬邦邦硌人。该细的腰虽然细了,但是不该瘦的胸和屁股也跟着缺斤少两,全身上下也就肚子上有点肉,大腿上也有点,聊胜于无。 反正不是很好睡的类型,他倒不在乎,一点没少睡。他自己丰骨玉肌,胸是胸臀是臀,腰细到双手可以合握。脱掉衣服一看,身上连块难看的皮都找不出来,甚至连颗痣都没有,皮肤又细又滑,给画皮鬼看到绝对是首选皮囊,下个受害人。 她很快把他扒个精光,两个大白天在卧室拉上窗帘裸体的人也不害臊,你看我我看你,其实她也没怎么细看过他的肉体,光注意他巨白,冷白冷白的,反正是她见过最白的,应该多晒太阳。她都忘了高中军训两个星期,她的脖子和脸晒成黝黑,他光脱皮了,蜕皮后又是一条白生生的好汉。 把他压到身体下面之后要干嘛她也有点迷惑,他已经硬了,现在直接坐在他的性器上估计还是疼,而且会疼得更厉害,进的越深越疼,也和他刚才做的事情没区别,只是男上位换成女上位。今天性事进展不顺原因在她,因为身体不够投入,实在没分泌多少体液,那接下来重点就在她,做点事让那个该死的器官兴奋起来,让他可以抽插顺利。 问题是,怎么做?自慰吗?在他面前张开腿自慰?那可太可怕了,绝对不行,她可能在湿透高潮前就羞得想死。回忆昨晚,让内里变得更热烈,她尝试一会,没用,而且太慢。算了,先照顾他吧,搞不好做着做着她就来了性趣呢,毕竟以前也不是没有过。 对他不太害怕的时候,能欣赏他的皮囊美几乎是顺理成章的。她只是心中顾虑太多,又不是真的失了智分不清美丑。 “你今天上午有事吗?” “没有。”真不是现在该问的,他想。 “那你饿吗?” “不饿。”这又是什么蠢问题,全裸坐在他身上的女人问他饿不饿,他要是回答饿接下来她预备给他吃什么,总不能再穿上衣服在厨房做个简餐拿给他吃吧。 “哦……”她的口气透出犹疑,“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让你高兴,谢谢你这两周一直忍耐我的任性。我把我知道的都试试,你要是不舒服就告诉我。” 她有几把斧头他一清二楚,可毕竟她心甘情愿献身的时候不多,总比他自己单纯发泄欲望有趣点,所以他决定冷眼旁观,看她打算怎么“让他高兴”。 “我没刷牙,能亲你吗?” 怎么又是这种愚蠢的问题,难道我就刷牙了,想亲就亲。他没有洁癖到每次接吻之前都要对方清洁口腔的程度。 “哈……”她用手捂住哈的气,还闻闻有没有味道。闻完之后她马上下床冲到洗手台用他常用的薄荷漱口水漱了叁口,吐完之后又闻闻,没问题了。于是她又冲回来爬坐到他身上,他感觉无语,想推开她,后来又作罢。 其实她没什么异味,他刚才跟她离得很近,她说话时嘴里没有味道。而且她居然跑了,把他剥光丢到一边自己跑了,虽然不到叁十秒就回来了,他还是觉得整个事透着滑稽。 现在压力来到他这边,他难道也得冲出去漱口? 很快他就不用想这个问题,因为她搂着他的脖子,把他扶起,然后一脸认真地和他亲吻,薄荷味的舌头伸进来舔舐他的牙龈,舌尖,上颚,就是她能想到的地方都转了一遍,甚至他的颊肉都没放过。这个过程让她的气味还有唾液和他的交融,长时间的亲吻让两个人分开时舌尖都带着透明细丝,连成线,藕断丝连。 “这样舒服吗?”她喘着气问,刚才为了不把气喷到他脸上,怕他嫌烦,她一直不敢正儿八经呼吸,只有憋不出的时候才轻轻呼吸几口,好不容易分开了,赶紧把氧气补回来,二氧化碳送出去。 他看着她憋红的脸,今天第一回感觉不赖,“接吻的时候可以呼吸的。我不也在呼吸吗?你好端端的憋气做什么。” “我觉得不好意思朝你脸上喷气,怕你不舒服。” “我的呼吸你又感觉怎么样?” “我没感觉到,我光顾着舔你舌头和嘴里面了。” 他送她一个白眼,“你不嫌弃我嘴里的味道?” “没注意,我只顾着数哪些地方已经舔了,哪些我还没舔到。” 他这回真的想笑了,“那你怎么不问问我这个被你舔的人愿不愿意,你就直接把舌头伸进我嘴里给我舔了一圈?我那么舔过你吗?” 这个真没有,他以前亲她比较随性,进出自由,在她嘴里也不会哪都钻。不像她,做试卷一样,不管叁七二十一,能不能得分,每处反正都得填上。 新手的三次亲吻身体探索下 这话叫她有点理屈,可她又不是没提前问,再说接吻不就那么回事,把舌头伸进去舔舔就完事了。 见她不说话,他又把话接回来,“再来一次。这次不要着急,找你喜欢的地方,还有你想呼吸就呼吸,我如果感觉不舒服会把你推开。” 他端坐,面带微笑,毫不羞涩,直视她,等着她去亲吻他。 “不亲了,太怪了。”她看他的脸色,总觉得他在看她笑话,优等生看差生出丑的那种,所以她很快就放弃,准备干点别的。 “不行,”他的反对毫不意外,“我教过你多少次,不要遇到一点难题就逃跑。你如果觉得不好意思,那我闭眼,你接着做吧。”说完他就立即紧闭双眼,上下睫毛连在一起,修长又浓密,墨一样的颜色,他的睫毛很直,没有翘起的弧度,因为毛发硬挺。 她还是担心他中途睁眼,于是先下手为强,一只手捂住他的双眼,一只手托住他的后脑勺,又把舌头伸进他嘴里。这次她注意到他的呼吸很浅,暖暖的气息喷到脸上也不烦人;他的嘴里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只有她刚刚分给他的漱口水味,是薄荷冰片的冰凉感觉;至于她喜欢舔哪里,其实都还行,舔哪都一样,为了不被他嘲笑,这次她专门没舔脸颊,把他无动于衷的舌尖多舔了几口,最后为了表示她有所长进,还无师自通吸了他舌头一下。 分开双唇,“还行吗?你舒服吗?”她没有忘记最开始的目的,喘气又强调一次。 他哈哈大笑,“我不知道,我光留意你预备什么时候呼吸,结果你到最后都没有,憋气不难受吗?” “是有点。”她红着脸,喘着气回答。 他不笑了,淡淡看着她,“再来一次,这次不要捂我的眼睛,你总不能以后每次都让我看不到。还有,你如果实在记不住要呼吸,那我告诉你什么时候可以。” 这回她实打实脸红了,不是因为他的好意引导,是因为自己的蠢笨。差生被优等生反复教导要留意的重点,到了考场上又给忽视了,之后还被优等生发现,没有责怪她,反而耐心又讲了一遍的那种羞耻。她其实没那么笨,她就是太紧张忘了。高一寒假被他辅导的功课真的只需要他讲一遍,特别难的她也不问,因为自己知道学不会。 第叁次她熟悉多了,又按照原来的程序,这回她又无师自通了一个要点,舌头可以舔嘴唇,舌头伸进去之后可以轻轻咬他的嘴唇。她前两次太紧张,总感觉忘了什么,这下补上了。于是她自认轻车熟路,先是舌尖,再是舌根,最后是上颚,这里不能太久,人会犯恶心。脸颊这回舔两下,舌底就算了,还得把他舌头顶起来,不过舌底面触感很奇妙,不再试试有点可惜。还有牙龈,滑溜溜的,舔着很有成就感,她正想着呢,就看到他的眼睛冷静盯着她,毫无波澜,蛇盯住猎物一样。 她的热情瞬间蒸发,直觉不妙,只想赶紧结束。她的意图第一时间就被他知悉,他完全不想结束这个吻,双手抱住她的头,恶狠狠回敬她。和她做实验一样学习的吻不同,他的舌头简直恨不得把她的口腔翻搅得天翻地覆,毫无规律,用力吮吸她的舌尖,啃咬她的嘴唇。她扛不过他的力道,整个人向后倒,他顺势把她压在床尾,直到她几乎窒息才放开。 “学会了吗?” 这种吻,她肯定学不会。她喘着粗气,没有回答。 “算了,你接着做吧。”他起身,又把她扶起来,两人继续面对面。 她脑子里一团浆糊,惯性回归到常用途径,“那我给你舔了?” 刚接完吻就要口交,他长出一口气,不打算与她计较。 她还有点察言观色的理智,看他表情就知道他不想要被口交,那接下来要做什么?她有点为难。 根据她自己的经验,阴蒂和乳头是最容易被刺激,有快感的,那替换成他,也就是阴茎和乳头,既然他现在不想被口,那就把重点放在乳头吧。 从善如流,她直接低头,一口含住他的左胸,舌头也没忘打圈拨动他的乳头。他实在是色系浅淡,连乳头都是浅茶色的,比她的颜色还轻。幸好不是粉色的,那她真的不好意思张嘴了。 连舔带咬,反反复复折磨那粒可怜的乳头好几分钟,等她大发慈悲,终于放过它时,那地方被她咬了好几个牙印,无端端比另一边红肿膨大了。 “舒服吗?”她又问一次。 他盯着她的头顶,看她婴儿吃奶一样趴在他胸口吸咬那处,一开始还觉得趣味,两分钟之后就感觉怪异,五分钟之后只想告诉她,里面什么都没有,快住嘴吧。 “破皮了,有点疼。”他实话实说。 实在是技术储备不足,听到他的评价,她竟不知道接下来要干嘛了。 “你想让我接下来怎么做?” “随你的意思,不用问我。” 问题又抛给她了,还是直奔主题吧。刚才折腾了几十分钟,她的内部别说湿了,马上都快干透了,只想赶紧结束吧,真不如一开始别多嘴。 不过他好像心情变好了,所以她做的事也不是毫无意义的。她既然是来报恩的,那就要态度端正,做爱的时候以他的感受优先。 见她扶起他的性器,打算直接插入,他立即拦住她,手指又伸进去试探,果然干涩,现在进去抽插,只会让她撕裂出血疼痛。 并非心疼她,只是这会他心情好,没必要给她吃苦头。 “可是,你还没射,你不让我给你舔,又不愿意让我放进去,怎么办?” 他看着她着急的表情,她确实想让他舒服,不带任何虚假,他觉得,是时候可以玩点别的,比接吻更刺激的…… 结束的时候,林信书的脑子还是混沌的,人怎么能摆出那种奇怪的姿势互相舔呢?她的私处第一次被舔,那个感觉太舒服,太可怕了,她几乎要化了,中途就没了意识,只会机械吮吸口中的性具。他没有在她嘴里高潮,但是她把床单都弄得湿透了,她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体液,他抽插的时候一直淅淅沥沥往下滴。他把几乎没有意识的人摆弄成各种姿势,尽情玩乐,在里面射了四次,等他回过神,已经是下午一点。 整个床铺都凌乱不堪,她眼神没有焦距,微微张口呼吸,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躺在他身下,双腿自然张开,从小腹到大腿都是粘浊的白液,泥泞不堪。下体嫩肉翻出,榴红颜色,红到滴血,花肉犹自无意识收缩,精液和她自身的体液混合从那小口坠到丝质床单…… 林含璋第一次在上海得到心满意足的高潮,太愉快了,好久没有那么快乐了。她居然真的能潮吹,他原本以为那是一个都市传说,盯着那可怜的软红嫩肉,又把手指插入刚才射精的地方,内里超载的体液立即往下流,肉壁马上就热情迎接他的手指,紧紧包裹,谁能想到几个小时前里面干到他甚至没法把手指塞进去。 点了外卖,特别备注送餐员不要敲门,到了之后直接放门口。他怕惊到她。其实还想继续做,把她身体的极限试探出来,但他也不是竭泽而渔的傻子,知道见好就收。于是他体贴的将她抱到浴缸,把她身体表面的体液洗干净后甚至还给她洗了头。后来他也躺进浴缸,拿起她的一条腿,驾到身上,伸进两根手指尽职尽责将肉穴里的体液抠出,这可真不容易,他差一点就想再把自己的性器再插进去,用力撞击那过度使用的器官,逼得她只能失声呻吟,意识溃散,他好接着做那意犹未尽的事。 会有机会的,他暗想。 必胜客的快餐送到时,他正给她吹头发,她从没留过长发,发质细软,但发量并不少。时值夏末,不用完全吹干,吹到八成干然后剩下的让它自由蒸发更舒服。他还是第一次给人做这事,其实不难,他曾留意过每次剪发时理发师的手法,很快就把她收拾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只是她再不清醒,他就只能给她喂饭,然后联系她的老板请假了。 食物的香味让她头脑清明了许多,她感觉自己的胃正在激烈抗议,恨不得吞一头牛。他点的种类数量都不少,满满一大箱,摆出来把整个桌子都铺满了。两份肋眼牛排,二十根香草香尾虾,十只浓香鸡翅和十只奶香麦片脆皮虾,两份咖喱芝士焗鸡肉,一大张和牛超级至尊披萨,一份意氏肉酱面,一份西班牙海鲜焗饭,还有芝士蛋糕,鸡茸蘑菇汤…… 不是她看不起他,以他的饭量,这么多美味佳肴,如果每种都尝尝,他顶多每个吃两口就饱了。倘若选其中一样,他百分百能吃完的也就那个牛排和肉酱面,披萨顶多叁片,焗饭最多半碗,这就是他日常的饭量。 明明不能吃,饭瘾倒挺大,点那么多,他又不吃剩饭,最后不还得她来解决吗? 曾经沧海难为水 在屈臣氏呆了一下午,傍晚再去左边良品铺子腻了就两个小时,最后是在名创优品店铺貌似逛了一晚上,其实黄蔚然知道,她的注意力在对面,在奶茶店里的那个她前男友的现女友身上。 中途她还若无其事进去过,没想到那女人还记得她,热情推荐自己觉得最健康,用料最实在的百香果酸奶,结账的时候给打了八折,虽然她一点也不差这点钱,最终也没拒绝。 那个女人,实在是平平无奇。身上的服饰一眼就能看出来穿了很久,洗得干净又透着穷酸;头发也不是精心修剪的,更像是自己随便剪剪,下端都是锯齿状的;她个子中等,身材也谈不上好,单就一个瘦;她的双手粗糙得很,奶茶店的活她一直像是做惯了,没有客人时也不闲着,反反复复洗洗刷刷,来来回回拖地,一个下午至少拖了七八遍。洗完之后她甚至不抹护手霜,草草擦干,又开始忙别的。 黄蔚然不知道前男友看上她什么,总不会是勤劳肯干,温柔可人吧?她的长相绝对到不了可人的等级,她只是看上去很好拿捏,性情很柔顺的样子。 黄蔚然觉得自己无所事事,专门跑来窥探一个女人的行为实在掉价。可是她总不甘心,凭什么?这个问题甚至在她给叶春江做绘画模特时依旧如乌云一样盘旋在她心头,其实她比谁都知道谈恋爱这种事讲究的是个我愿意。她一直都觉得在感情中掺杂外在条件是很庸俗廉价的行为,她虽然不那么相信爱情,但是相信两个人的灵魂之间互相吸引,在这件事上,她相信她是林含璋的知音。因为林含璋一开始答应和她交往的时候,并不知道她是一位富家女,她也故意打扮的很朴素,吃穿用度都参考了普通的同学。当她确认了林含璋确实是那种不讲究物质条件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后,又忍不住试探。 她更不愿承认的是,在内心深处,她是愿意倒贴他的,她变成了她最看不起的那种被感情冲昏头脑自动当血包的女人。她知道爱情应该是独立于物质的,但是这不影响她想用物质讨好他。 是试探更是讨好。 这引发了一个她至今后悔的结果,他立即送还她的礼物,并且直接宣布分手。她原本还以为他是自尊心作祟,小题大做,他总不会就这么甩了她,他们之前无话不谈,他们那么有默契,叁观统一,每次聊天都恨不得说上十个小时。他们总是有感情的,虽然他不越雷池一步,牵手亲吻都要她主动,但这不是问题。 直到他带着自己的新女友出现在他的朋友圈子,并告知他们已经同居一个多月,看上去感情融洽,不像要分手。往常他的女友在确认关系后,最短两周最长叁个月,肯定会换人。她听说过他不难追,女朋友什么样的人都有,拿他照片卖钱的骗子他都不计较,被人送了个外号叫“公共财产”,女孩总有机会试试,能不能成就看运气好不好。 她之前运气很好,追着追着他居然就答应了。 但这次她有种不详的预感,他难道玩真的了?他难道真的喜欢这个女人?这女人有什么不同,她长得一般,学历只到高中文化程度不高,她只会干家务活毫无灵魂。 还是说,她在某方面特别放得开,能满足他,两个人的床上运动和谐? 她总不愿意把他往性方面想,因为他实在看起来清心寡欲,饭都不怎么吃。观察他好几个月,他从不会故意看任何女人的性征,哪怕是难得的巨乳他在和那人谈话时也是把目光放在下巴,完全不会因为看到雪白的大胸脯就发情。他对女人不冷不热,她就是喜欢这股宠辱不惊的气质。 挚友听她的疑惑,她絮絮叨叨,他慢悠悠调色,“各人有各人的情况。他不喜欢那个女人也不代表他就会爱你。他和你交往的时候不也说了吗,他没那么喜欢你。” 叶春江对别人可能绵里藏针,对她素来一针见血。 “可是我不明白那个女生有什么特别的。” “别动,”她想侧身转头看他,被制止,“你在无限循环纠结同样的问题。就像我们都承认的,爱情它就是那么不讲理的,有时候你可以分辨它出现的浅层原因,比如你现在特别在意的林含璋,一开始就是迷恋他的外表。更多时候我们根本搞不清它为何发生,更何况是在别人身上,那就更难将心比心感同身受,比如林含璋喜欢那个姑娘,他自己可能都想不明白原因。但是你要知道,一个人并不是需要特别才值得爱。” “我明白,但是我总是……” 他知道她的潜台词,可以理解,但感情上无法接受自己在爱情里面是个败军之将。其实还有另一种可能性,他没有说出口是因为过于伤人——她可能根本就没有进入过叁个人的感情游戏,林含璋给她的是两人游戏的参与权,然后因为她的轻举妄动他又将其收回。看起来是她主动追求,其实这场感情的主动权一直在林含璋手里,哪怕她富可敌国,但很不幸,她喜欢的林含璋完全不在乎她的金钱。那么她连最大的优势都没了,只能丢盔卸甲,含恨饮败。 此时那句被人说烂的金句显得特别讽刺,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来真心。 他们都知道金钱买不来真心,但是原本他们以为自己不在乎真心,事实证明,他们不在乎的是不重要之人的真心。碰到真中意的人,他们也一样在乎,一样纠结,虽然没有钱重要,但还是很重要,重要到再如何自我洗脑,也没办法让自己释然,还是意难平。 “那你又能怎么办?找个男人去勾引他女朋友?等他们分手,你再冲上去求他跟你复合再谈一次恋爱?金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金钱配上头脑确实可以无往不利。可问题还是我一开始说的那句,哪怕林含璋没有现在的女朋友,他单身,你也依旧不是他喜欢的人,他不会接受你的第二次追求。”他边说边在白布上刷刷下笔,大致把轮廓画好。 她的声音明显不悦:“你又知道了?别跟我说你也是男人,所以你最懂男人。” 他忍了忍,开口道:“你自己难道没感觉?他就把你当成朋友,你再做些他不喜欢的事,连朋友都没法做。放弃吧,小然,强扭的瓜不甜,更何况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你有什么办法强迫他?” 他抬头,见她眼中好似带泪光,又安慰一句:“天涯何处无芳草,你想要好看的男人咱们俩的学校多的是。他们可能没林含璋那么美,但是那些人里面也不缺有趣的灵魂。你又何必苦苦纠结呢?” 她叹气,把心里的那块不适压下去,“我可能只是不甘心,和他在一起的感觉跟你很像,安心又快乐,我不是不满足,就是遗憾时间太短,一切都没开始就结束了。” 其实早就开始了,对你而言是遗憾,对他来说是解脱。你一开始只是沉迷他的容貌,后来又因他和你同样喜欢文学艺术而惊喜,最后决定你确实对他有爱情的瞬间是他对金钱的态度,他收到你的礼物没有受宠若惊,反倒彬彬有礼给你送回了,因此你对他另眼相看,你觉得他无比特别,越看越喜欢。 可是,你从不愿意思考,你挑选出来的就是有着优秀品质的人,他们若是不因为你的富有而窃喜,那他们也肯定不会因为你的大方就对你另眼相看,种什么树结什么果。 你想要一个不庸俗的男人,可问题是不庸俗又美丽的男人为什么要死心塌地爱你?就像林含璋,他绝对不会缺钱,他的美貌价值千万,只要他愿意,有无数种变现方式。他既然不可能贫困,不图你的钱,那他为什么要陪你这个富豪之女玩试探游戏?他又不犯贱。你既然不能让他满意,他随时可以换成满意的人选,就像你不缺钱一样,他不缺女人爱。 这些话当然不可能直白言明,“如果你实在心里难受,那就鄙视他找的现任处处不如你,眼神太差,以后有他苦日子过呢。” 他们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林含璋回到上海之后容光焕发,整个人都往外散发幸福满足的状态。她看在眼里,自然知道他现在日子过得多愉快,至少比跟她在一块时候快乐。她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带给他独一无二的恋爱体验,可现在一看,独特性是有,问题是和她在一起并没有比和其他女友在一起时更幸福,他追求的可能也不是独特。 我都知道,但是…… 见黄蔚然少有的沉默不语,叶春江思索着如何开口,怎么把话讲得既让她不要心存幻想又可以不让她伤心欲绝。 “其实你也别太绝望,搞不好他大学毕业后,给人打工,处处碰壁,到时候他就知道你的好了。至少和你在一起他一辈子不愁衣食,少奋斗四十年。他那个女朋友怎么看都是会让他供养的类型,不是个能给他遮风挡雨的。”这话有些诛心,他看似开玩笑实则句句现实。 林含璋的家境顶多算普通,他在大学里因为颜值优势受尽追捧一呼百应,可到了社会上,每个人都忙于揾食,你长得再帅,如果不从事靠脸吃饭的职业,哪又有多少用处,不照样得靠自己打拼吗?哪怕是名牌大学生,难道还能毕业即暴富?每年211,985大学毕业多少人,一两万总是有的吧,他们毕业后的年收入能过百万的又有多少?单靠打工,光她送的那把价值连城的古董小提琴他一辈子也未必能挣来。倘若他是因为可笑的男性自尊拒绝她,那再过两叁年他就会知道在这个社会上,美貌虽然值钱,但也没那么值钱,娱乐圈那么多红不起来收入微薄的美人。至于穷人所谓的尊严,那就更廉价了,绝对不会比那把瓜琴值钱。 叶春江还有一句潜台词是等他进入社会,被生活搓磨,他没有今天的光彩,那你还会像现在这么喜欢他吗?他一开始之所以吸引你,不正是因为他美丽吗?倘若他不美了呢?或者你改变了审美,那他还有多少价值? 但他不必说,就像他知道她的庸俗与不堪,可他更知道了解她平凡的外表下有着怎样超凡的灵魂;知晓她粗糙和细腻情感;更喜爱的则是她不俗的品味和不凡的勇气,对自己所爱的人事物她永远不惧主动追求。她下定决心以音乐维生,哪怕是天赋平平也会废寝忘食钻研。对喜欢的人,总是充满热情并且大胆展现自己的爱,她喜欢的人最后也一定会喜欢她。更重要的是,对他这个无人认可的艺术爱好者的肯定,她欣赏他每一幅作品,每句解读的话都是他想表达但是因为技巧拙劣而穿达不出的。 他洞悉她的一切,甚至某些她自己都未发觉的微妙特质,但这无损于他对她的爱。人情世故,他懂得太早,所以对于她身上的某些小缺点,他可以视而不见。 林含璋不爱她,是他的损失。林含璋身上的美好品质和优越的容貌固然可贵,可他心爱的黄蔚然难道就不是独一无二的吗?总不能因为她爱林含璋,她就自动被放置到更低的等级。林含璋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也就长得好看而已,可这年头有钱人又有几个真丑的?好看的人也不稀奇,看得多了没有新鲜感了也就那么回事。而且打开手机,遍地都是美丽的容颜,没有谁是不可代替的。 林含璋也没有钱,看似视金钱为无物是因为他就没真正见过钱。如果蔚然不给他小提琴,而是把与之等价的现金放到他面前,那个场面肯定很壮观。叶春江压根不信他一个小城市出来的乡巴佬看到那么多钱能保持淡定,最不思进取的选择是把那些钱存到银行,每年的利息都有几十万,足够绝大多数家庭一年的花用了,也足够林含璋和他那个穷光蛋女朋友花的了。再过几年,他们难道不会为钱所累,想想都知道不可能。如果他真那么不拿钱当回事,直接把蔚然拉黑就行,没必要搞什么分手了还做朋友这套。 更可笑的是他对女人的追捧故作冷淡,这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另一种形式的小白脸罢了,说到底还是靠女人吃饭。如果他真不喜欢被女人追逐,直接冷脸拒绝不就行了,干嘛中央空调一样到处供暖,给人虚假的希望。不就是为了虚荣,想向他人展现自己的魅力吗,又何必惺惺作态? 黄蔚然好一会才回答:“话虽如此,可我不忍心看到美好的人被消磨。他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他只是没在我身上找到他要的爱情罢了。如果他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肯定也会尽力而为的,我相信他对我也是一样。” 这也是他分手后还能和你做朋友的原因,你图他的色相,他图你的权势,这样的交换关系不正是我们自小就见过无数次的组合吗?再说你真遇到困难,也绝对不是他那个阶层的人能帮得了的,靠他不如靠我。 “所以你想开点了嘛?有没有好受点?”他继续描绘,精雕细琢眼睛,试图表现出她的神彩。 黄蔚然点头,“跟你聊过,肯定好受多了。可想明白也不代表立即就能让心情舒畅,我肯定要难过一小段时间,直到我找到下一个对象。有句话说的什么来着,怀念前男友就是因为没现男友闹的。回头我在学校里再找找呗,你看到靠谱的别忘了给我介绍。” 叶春江眼睛有点酸,她总是意识不到眼前的男孩子是她的同龄人,应在她的择偶范围内。就像兔子有不吃窝边草的习惯一样,她从不考虑他。她对他的守候与暗示视而不见。可在他需要的时候,又从不吝惜帮助与支持。在他怀疑自己,痛苦得恨不得放弃的时候她永远坚定的站在他身后,告诉他,即使他被父母抛弃,即使他的画一辈子不受人关注,一副也卖不出去,她依旧会支持他,奉养他一生,反正一个画家她还养得起。 她是他的挚交也是他的战友,他如果轻忽的表白,必然会让这美好的友谊破灭,这是他和她都心照不宣,不需言语来赘述的默契。 和短暂的爱人相比,他们还是更适合做朋友,他们拥有同样的追求,两个人都同样聪明。拥有一个挚友,在艺术的世界结伴而行那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幸运。他们已经如此被上天如此眷顾优待了,给予他们庞大的财富,聪慧的脑袋,平凡的才华,健康的身体,他们的容貌甚至不丑陋,继续贪得无厌只会招致灾祸。 爱情对他们而言当然包括其中,拥有自然皆大欢喜,没有也无关紧要。他们的生活可比沉溺于情情爱爱的庸人们精彩多了,主动权和挑选权,可一直都握在自己手上。 林信书把没吃完的必胜客快餐分门别类收好,扔掉是不可能的,她刚看到了随订单放进纸袋的外卖单,每一样都贵到完全超出她预料。如果她和他平摊日常餐费,她绝对不会让他大手大脚胡乱挥霍,不过现在她这个吃白食的除了努力把这些剩饭消耗掉也没别的能做的。预估一下,下周至少有叁四天只需要做弟弟的饭,这些美味佳肴一天两顿她都得好几天才能吃完。其实做单人餐也不难,问题是林含璋实在是吃的不多,饱得太快。给他做饭必须营养丰富兼顾口味,否则他那个身体很快得暴瘦。 上大学后他长高一点,也更瘦了,一看就知道没好好吃饭。到云南找她的时候,可能是那边气候不错,他总算多吃了几口,身上稍微回点肉。来到上海,饭量马上跌回原地,晚饭还经常不吃,喝两口牛奶就对付过去。 倒不是担心他的身体,她就是来照顾他的,不到叁个月把人伺候到身高189cm,体重不到65公斤,瘦得跟鹭鸶似的就太不像样了。她尽可能每天去菜市场买新鲜的菜就是为了能让他多吃两口。谢天谢地林含璋不吃零食,否则零食把胃占了他搞不好马上营养不良。 其实她本想送点没动过的给老板他们,毕竟她没有喜欢快餐到可以连吃几天到程度。可这些食物又不是她花钱买的,她不能借花献佛,所以也就想一下。如她预料,弟弟就吃了叁只凤尾虾,两块披萨,一块牛排,一口意大利面,两口海鲜焗饭。其实他们今天上午也没少运动,他尤其出了大力气,早饭也没吃,按照常理,他应该能多吃点。他也的确多吃了,大概多吃了一块披萨两只虾,饭量甚至还比不上她。 早饭没吃,一个上午精力充沛折腾个不停,中午就吃了那么点,晚上大概率一口不吃,因为吃完午饭都两点了。她实在很想在家弄点像样的晚饭,再把晚饭时间挪到七点半,那样他应该就能吃几口,但是她毕竟得上班,没法去买菜做饭。 明天再好好补偿他,多买点新鲜的他爱吃的菜,每样不能多,把种类弄多点。我也一块上桌,主要吃剩饭,反正以前在他家我也是吃剩饭那个。其实不讨厌吃他剩下的,只是她也不可避免的想吃点没人动过的饭菜。 睡奸加主动配合加口交 晚上到家,她累得几乎要虚脱,腰疼,屁股疼,那个上午被使用过的器官也在隐隐作痛。没有客人的时候,她恨不得趴坐椅子上,一块肌肉都不想动。幸好今天虽然是周末,大家可能都外出玩了,大学城里的客人比上课的时候要少一些,没有和平常一样忙到焦头烂额手脚并用。甚至在平时最忙的饭店五点到七点之间,客人也少多了,于是她就给老板娘打电话告知今天不用过来。晚上也乖乖听话,早早收拾东西准备下班。想到他可能在家里呆10个小时,什么都不吃,她打包了几个口味的水果酸奶,准备给他做夜宵。如果他不吃的话,那就明早给自己做早饭。 回到家还不到十点,这也是她自奶茶店上班之后晚上回来得最早的一次。这个时间点,林含璋果然没有入睡,穿着一身藏蓝色的睡袍坐在客厅的书桌前,噼哩啪啦在键盘上敲打,机械键盘噪音不小。 他们之间不用打招呼,她走进厨房,把手里的酸奶放进冰箱,等他忙完再问他喝不喝。正预备去刷牙,楼上爆发一阵听不清的争吵,碗碟落地摔碎的声音,最后跟着的是小孩的哭声嘶叫。她还是第一次碰到这般情况,一时之间竟拿不定主意要不要上去看两眼。 出来看他,他果然停了手头的事,长眉皱起,显然楼上这般吵闹动静不是第一次,他没有上楼询问的打算,手指又开始继续工作。 趁他停下了,先问问他吃不吃酸奶,他穿的还是中午的那件睡袍,很明显,他没有出门,家里也没有外卖盒的痕迹,冰箱里那盒牛奶没开封,肯定什么都没吃。 她赶紧去把酸奶拿出来,她选的是店里最小的包装杯,每份容量150毫升左右,把上面铺的厚厚一层水果去掉,酸奶顶多也就100毫升,几口就没了。非常符合他的食量,反正他也就是个小鸡胃,吃啥都是浅尝辄止。害怕她选的口味他不喜欢,于是她把店里卖得好的几个口味都打包了一份,这也是奶茶店员工的福利,店里东西随便吃喝。 那几位酸奶被她拿到书桌旁,他头也不抬,继续工作,看都不看她一眼,仿佛身边没有这个人。她知道这其实代表他的拒绝,但她依旧不死心,开口道:“你是不是没吃晚饭?我把店里最受欢迎的酸奶给你带了几份,你要不要尝尝?” “我不饿。” “可你有10个小时没吃东西了。” 他不再敲打键盘,双手从上面拿开自然下垂,“我没有胃口。” “你不是很喜欢百香果吗,要不先试一口?”边说边把最上面的那盒拆开,酸甜的新鲜百香果的气味刺激他的肠胃。 他只是对吃饭没有热情,内脏器官还是正常工作的,他的确饿了,但是没有胃口吃东西,总归是不太想吃。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进食并不能给他带来快乐。其实抵触进食的原因,他心里也有数, 太久的事了,那些人都死了,翻旧帐都找不到人。 直到她被领养,没多久开始殷勤讨好他,每天缠着问他想吃什么,想方设法给他整治叁餐,他的饮食才有了规律,身高也跟着抽条。在这方面,她比他那不负责任的父母关心他太多了。 她已经把一次性勺子递到他手上,见他没有动作,想了下,把百香果酱和下面的酸奶搅拌均匀,她想他可能觉得空口吃百香果太酸了。 为了不让她做白工,他张嘴抿了一小口,确实美味,酸奶醇厚,百香果酱加进去更是如虎添翼,他很快就把那一小杯吃完。见她又要拆下一盒,马上制止,“我够了,你拆了只能自己吃。” “那明早你再吃一盒?” “到时候再说。” 看来明天早上让他吃酸奶没那么容易。她也习惯了他的饮食方式,反正他饿不死,随他去吧。 刷牙,洗脸,洗澡,今天洗了两回澡了,幸好是夏天,她上班的时候也出了汗,不洗难受。最后她套上干净的睡衣裙和内裤,闭眼就睡了。等他忙完进卧室,她已经睡死了。 他想做。一个人在家孤零零坐了十几个小时,哪怕在敲代码,他脑子里也会闪过她正面躺在床上,双腿屈起,门户大开,只要往内里冲刺,她的腰就会不自觉抬起迎合他,可怜的乳肉也跟着抖动。 现在她睡熟了,不容易醒。他可以把她随意摆弄,内部润滑不够也没关系,家里还有她买的全新未拆封的润滑剂。他起身拿到床上,包装上的注意事项进入他的眼睛,要做吗? 明天上午四节课,他几乎不可能逃课,每次不去上课,辅导员都会特意打电话询问。他的电话号码不是秘密,哪怕设置成陌生号码拒接也没少被骚扰。林含璋已经习惯了这些细枝末节的破事,但,还是会烦躁。 做,必须做。 他把窗帘拉上,打开润滑剂,半坐在她身边,掀开裙子,把手伸进她的内裤。 果然还是微湿的,他在里面胡作非为一上午,热度和敏感程度不是那么容易消退的。他轻轻抬起她的臀部,把那条碍事的内裤褪到膝盖。 挤出一圈透明润滑剂,他以手指为媒介,都推到她的肉穴里,那里并不抵触手指都进入,但也没有热烈的反应。她睡得很熟,不知道身体正在被侵入。他一根一根增加手指试探,每当觉得难以进入就加入更多润滑剂,最后甚至加到四根,艰难地进入。 他把手指抽出,扶住早就硬到发烫的性器,对准穴口,慢慢插入。柱状头部刚进去,她就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等他进入一大半,她倏然睁大眼睛,发觉自己正在经历什么。他早有准备,闪电般捂住她的嘴,把她的尖叫压回嗓门,性器也进到根部。 她摇头晃脑,示意她要说话。林含璋放开她的嘴,可怜的嘴唇被压得通红。体内硕大的性器让她干喘气,但她没有愤怒与不安,只是睁着眼睛问他:“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他不准备回答,只想在那紧致的地方用最大力度抽插,蹂躏那个器官,她马上又握住他的腰,意思是暂时不要动。 “你想做我陪你,但这条床单脏了就没有干净床单换了。你先出来,我去拿浴巾铺上。”见他没有动作,她自动当成他默认,从他身下挪走去浴架拿最大的那块白毛巾,铺在床单上。 “现在可以做了,里面还很湿呢。”她忙完,又与他面对面,微微张开腿,刚被插入的地方透明的润滑剂打湿了毛发。 她乖得让人心安,他还以为她惊醒后会又哭又叫,对他连捶带打,但是她好像已经适应他们的同居生活,对性事也不那么抵抗。 他没有动,今晚他的情绪一直无法平静,他很熟悉的烦躁,因为这几乎是从小就面对的东西。以前他通过发泄性欲去排解,今晚他本也那么打算的,但她太乖了。 林信书抬头,试图从他的微表情查探他的情绪,根本看不出来。但她知道今晚他不太开心,有点暴躁,对他的心情她总是能抓点蛛丝马迹的。她不再等他,直接从头顶把裙子脱掉,和内裤一起放到干净的地面上。 她扶起刚刚还在她体内的器官,上面布满黏滑的无色液体。她轻轻擦掉,放入口中,毫无敷衍,用尽她所知的技巧去取悦这根性器。她昨晚就承诺给他口交,一直没做成。今天上午她虽然把性器放进嘴里,但是只顾自己被舔得高潮,流了太多水,没怎么好好帮他做,此时就补给他吧。 器官没有奇怪的味道,有点腥,那是正常的,因为它刚才进入了她的阴道。含进嘴里,他的长度对她来说是不可能完全当进去的。所以她放进一半,就自动停了,开始用舌尖触碰那处皮肤,她突发奇想,可以吸一下,她也就做了,这鲁莽的举动让他直接打个寒颤。 她马上拿出,问:“怎么了?弄疼你了?” 他摇头,声音低沉沙哑,“你继续。” 害怕又让他不舒服,她没有接着放进嘴里,而是用手轻轻抚弄那里,她的手皮肤粗糙,他的呼吸瞬间重了。 “我试试其他地方。”她把枕头拿过来塞进他腰下,把那处抬高。然后她一只手抚摸他的性器,另一只手摸到下面两个沉甸甸的囊袋,手指顺着纹路滑下。 还真没人摸过那里,他冷静地想。 “这样舒服吗?”她边摸边问。 “还行。”肯定没有口交舒服。 她尽可能低头,舌头舔舐囊袋,张大嘴尽可能放进嘴里,反正都是口交,阴茎她舔过很多回,他看起来已经没感觉了,这次换别的试试。 林含璋呼吸变得急促,说多快乐那是没有的,但被牙齿轻轻啃咬的时候,他确实感觉到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满意足。 潮吹加纵欲,做到她发热 对着那装满精液的器官连啃带咬,她感觉到他似乎很喜欢被这样对待,身体微微发热,上面的那根器官也更热了,她有点冷落它,这个认知让她不得不分神去舔它。左支右绌,忙不过来,到最后,两个连着的器官都涨得发红,被她的唾液弄得水淋淋的。 她的内里也一直发热,舌头离开出精口,手指又轻轻按摩那两个囊袋,紧接着她扭动身子,跨坐在他的大腿两侧。分开,单手掰开穴口,另外一只手扶着性器对准入口,她尽可能放松,蹲坐在他的性器上,把他的性具慢慢放进身体。 进得太深了,里面被塞得满满的,可怕的压迫感令她感到痛苦,低头甚至可以看到小腹外器官形状清晰可见。等她习惯了再动吧,现在就开始晃动,她感觉自己会被捅穿,两个人都不舒服。 口交这就结束了?他有些怅然若失,要说她敷衍,她的态度确实是认真的,更没有草草了事,她甚至可以说是虔诚完成任务一般努力去取悦他的器官。问题是口交并不止如此,像一份分值150分试卷,她却以为满分100,题目还不难,认真做题完成答卷后,心满意足交卷,以为自己考得不错。完全没想到还有一张50分的难题卷在下面压着,她没看到就自动当作没有,也没人告诉她。可话又说回来,难题她也未必会做。让他按住她的头在她的嘴里抽插,每次都深入到咽喉,让她干呕,射进她的食道吗?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这样可以吗?”她又问。 其实和她以前常给他做的流程区别不大,性器放进肉穴里肯定是舒服的,但快感和上午不可同日而语。他已经尝过山珍海味,再给他吃馒头虽然也能填饱肚子,但总觉得不过瘾。 “可以,你接着做。”他躺倒,烦躁消失了些。既然她想主动,那就由着她去吧,反正今晚他们做了,虽然食不知味。 她见他反应冷淡,料想肯定有什么不合他意,但又不至于让他暴怒。她挺动腰部,收紧内穴的肉壁,尽可能吸吮他的性器,这些是她做惯了的,得心应手。 就这么动作着,她很快就觉得有点疲劳,忙了一天,又没好好休息,腰到现在都是软的,提不起力气。她稍微分神,腿一打滑跌坐在他胯部,那根粗长的性器直接戳到一个了不得的地方。她的眼前瞬间白斑闪动,视线模糊,从喉咙里溢出一声低叫,小股潮水从她体内喷出,和润滑剂交融,浇在他的性具上。 是那里吗?她的敏感点? 他来了兴趣,反身把小规模潮吹后恍惚的她压倒,性器随着他的动作滑出些许,待他将她固定,双腿掰成大张的m型,他挺腰,又将她填实。被塞满的充实感让她低吟,他慢慢用柱头碾磨她的穴心,极有耐性,好整以暇地寻找她的敏感点,翻过来倒过去,哪一寸都不放过。哪怕他的本能此时正诱惑他全力抽插,也皱眉忍下。终于,在一个平时几乎无法注意的地方,他反复试了好几遍,只要他的性器掠过,她的身体就一阵颤抖,马上大量分泌体液。 既然找到了,那也不用客气了。他失去理智般对着那处疯狂撞击,为了补偿他的忍耐极限,很快体内浊液就汇成白沫,在他们的性器交合处随着抽插的动作流淌。强烈到无法形容的快感令她素来平静的面容扭曲,她倒在床上,扭过身,头死死埋在被子里,控制自己不要尖叫。可敏感处被大力顶弄撞击,爽到极致又令她不自觉呻吟。她想逃,可她的腿死死被他箍紧,随着他进入拔出的动作被压至胸前,几乎是她身体柔韧度的极限,大腿根应该是疼的,但是她已经被快感逼得分不清感觉。 抽插到她流出的体液把身下的厚白浴巾都浸湿透,他才在她身体里释放。可他没有拔出,而是直接抽掉那条白色浴巾,扔到一边。他似乎也不打算拔出性器,里面的嫩肉依旧在迎合他的器官,让他完全不想离开。他就打算这么抱着她,压在她身上,入睡。 酷烈的快感熬过去,余波还在,理性在十几分钟后回归,双腿之间的器官已经没了知觉,她感觉呼吸困难,不得不轻轻推他,“没法呼吸了,”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很难受,“你先下去可以吗?” 他依依不舍从那温暖柔软,几乎被他操烂的肉穴退出。现在已经是凌晨快两点了,继续做下去的话,他能蹂躏这具他刚尝到甜头的身体到天亮。 不想停,他仿佛事不关己一般想。明早八点要上课,接近十二点才能放学,授课老师也很严格,不过他不打算听。他只想缠着她做到他不得不离开的时间,回来再继续。 他又忍不住纵欲无度,可除了和她做爱,其他所有人所有事难道就有意义吗?什么都太无趣了,他对那些毫无兴趣,只不过是为了伪装成正常模样不得不奉陪罢了。 为了装成普通人,我真的付出太多了。 死死抱紧她,闭上眼睛,这是他睡着前的唯一想法。 第二天早上,她起不来,没法做早饭,腰疼得好像不是自己的,哪怕醒了都动不了,还有点发热。他快速给她喂了止疼片和退烧药,又往花穴里涂了点凉凉的药,就去上学了,带上昨晚她给他准备的一小杯芒果酸奶。 四节课根本不知道在讲什么,林含璋进教室就找一个偏僻的角落,倒头就睡,他的几个同学自觉把他掩护起来。课间转移教室时他被人叫醒,睡眼惺忪被人推着走。等到了新教室他清醒一点,摸到他的早饭,芒果酸奶,拆开包装盒几口吃掉,继续睡。等他睡饱了,有了精神,已经快下课放学了。 同学小声问他昨晚是不是偷人去了,怎么困成狗。他露出笑容,食指伸到嘴唇,做嘘声,意思是上课不要说话。 大学课堂潜规则之一,只要不闹出动静,睡觉是没人管的,但是说悄悄话就不一样了,老师肯定要横眉冷对。而且美男初醒,懒洋洋的神态着实杀伤力惊人,压弯的头发半掩眼睛,鼻梁的弧度更显精致。几个女孩见他不想回答,低头捂嘴笑,又忍不住偷看他。 回到家她居然还在睡,烧是退了,她可能是累了,睡到现在都没醒。 他虽然饿,但是不是非得要吃东西。刚一坐下,准备脱鞋上床,她就迷迷糊糊醒了,揉着眼睛问,“几点了?” “十二点十分。”他刚看过时间。 “你吃午饭了吗?”她的肚子饿的咕咕直叫,爬起来笨手笨脚把睡裙穿上。 “没有,我不饿。” “你哪有饿的时候。”她叹气,这会买菜做饭都不可能了,只能吃点昨天剩下的快餐。 她艰难起床,用烤箱炒锅重新加热了部分菜品,又用香油做了一道香喷喷的嫩滑炒蛋。香油是从安徽人摊子上买的,她小时候去油坊看过芝麻油的制作过程,这回买的香油和小时候一个味道。至于鸡蛋则是买的走地鸡蛋,真不便宜,一个1.5元,其实她觉得普通红皮鸡蛋也就口感稍差,营养一点没少,走地鸡蛋太奢侈了。不过这又不是给她吃的,也没花她的钱。 她把那盒没开封的巴氏鲜奶一起拿出来,然后慢吞吞挪动到卧室叫他吃饭。他不情不愿出来,看起来完全不期待今天的午餐。 反正她尽力了,爱吃不吃。 必胜客的快餐随便热热就很好吃,她倒了两杯牛奶,就着牛奶很快就把她的剩饭一扫而光,她是真饿了。扫眼一看他的两个炒蛋居然还没吃完,牛奶倒是喝完了一杯,让她稍微安心。 又等了一会,她把餐具快速清洗收好。还是很累,再歇一会吧,于是她又爬床,准备闭眼小憩。 “你困吗?” “上课时睡了,不困。” “我也是,不困,但是累。” “正常,你发热了。” “哦,”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昨晚我们是不是很吵?楼上会不会听到?” 绝对听到了,虽然她控制自己不发出声音,但是床吱吱响,肉体相撞一样动静不小。今天电梯里楼上那女人看他眼神都变了,带着某种探究的性意味。大城市就这点不好,除非是极好的隔音装修,否则有点声响上下楼层都知道在做什么。 这也没什么好羞愧的的,天天在家打小孩的夫妻都理直气壮,他只是睡不着和同居人做爱,又不犯法。 她明白他的沉默是什么意思,耳朵羞得通红,祈祷以后不要碰见任何邻居。 两个人都说不困,很快又抱在一起睡着了。 沉迷欲望而不自知 这两天身体做的太多了,那处被过度使用,林信书感觉下身的器官火辣辣的,里面应该破皮了,走路时还会隐隐作痛。她看不到内部,也不好意思看。每次上洗手间,偷偷抹药手指插进去的时候感觉非常羞耻,可放任不管,什么都不做的话又担心发炎,到时候就更难办了。要是最后严重到必须去医院看病,给医生解释她的私处因为什么而红肿发炎,她宁愿疼死,丢不起那人。 更可怕的是她没吃避孕药,两天之内被内射了六回,最后一次到现在都没来得及清理,还在她身体内,不知道是不是被吸收了,她也不觉得难受。她现在站着,精液也没有顺着大腿流出,以前都会往下流的。昨夜他进入得太深,最后关头甚至死死压制她想往外爬的身子,囊袋都挤入了小半,精液泵入身体深处时她下意识抵抗,他马上反击,恶狠狠顶撞她颤抖收紧的内壁,她只能失声呻吟,和他同时高潮。 被巨大的性器堵紧出口,内液没来得及排出。她当时最怕的就是体内半硬的性器再来一次,幸好在她的哀求下,他拔出去,没有任性妄为,和以前一样做到她失去意识。接下来她就睡着了,精液什么的完全没管,太累了。 她第二天还得工作,实在顾不得。 她也不想做那种一天到晚,什么工作都不干,只张腿等着男人插入的女人,那不就是妓女吗?林信书虽然知道自己拿身体报恩也不符合社会一般常识,可她也没办法。给钱他们又不要,而且她没几个钱能给。她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中毕业生,没有像样的学历,工作能力一般,这辈子顶多也就养活自己,想发财那是不可能的,一下子让她拿出几十万报答弟弟一家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她也知道自己运气很差,从没中过奖,再来一瓶都没碰到过,更不指望买彩票发财那种虚无缥缈的事。 弟弟要求她到上海照顾他,在云南的时候就不停半强迫地与她性交,做到最后她也认命了,顺从了。打不过,躲不掉,还能叫她怎么办?除了把他惹怒那几次,他也没在床上为难过她,一直都是中规中矩,她也有从中得到快乐。那到了上海更没有拒绝的立场了,总不能跟他说,我只是来给你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的,你可以当成你的仆人,绝不能强迫我跟你上床。她没那么大胆,她要是敢说这话,林含璋绝对会让她见识到他可怕的一面。 最重要的是,她真的欠他们一家太多,如果不是被他们收养,她可能早就被活活打死,被饿死了。她能吃饱穿暖,能上学读书,哪怕成绩一般也读的是最好的学校,都是他们家的恩惠。这些恩情,她这辈子都算不清。这份恩情太沉重,压得她喘不过气,在云南她只要想起心情都沉重,害怕自己这辈子都没办法报答。 与难捱的心理压力比起来,和林含璋做爱这种已经熟练到闭着眼睛都能完成的事真的轻松太多了。他早就得到这具身体了,用一句大家常说的话就是她早就是他的人了,这个时候再装贞洁烈女那就太可笑了。 更何况在上海两个人相处融洽,他从不拦着她做任何事。和云南一样,她自由自在的,爱干嘛干嘛,没有把她关进房间,控制她的证件,让她哪里都去不了。也没有做起来就不管不顾,非弄到她快死掉一样虚脱昏迷。更没有在她身上做一些可能伤害到她身体的邪恶残酷的事,就只是普普通通的做爱而已。她本来特别担心到了上海,他变回不听话也不讲理,只在她身上泄欲的野兽一样的男人,就和高叁刚毕业那会一样,恨不得把她撕碎吞进身体。但他并没有,他变得理性多了。 他其实可以这么做的,毕竟他比她力气大,比她聪明,比她有钱,更比她有耐性。她实在是胆小怕事,软弱可欺,一穷二白,她能找到的工作都是别人不屑于做的,只能靠体力挣一点钱。可他从没对她微薄的收入指手画脚,在她没钱的时候一直养着她,明明她已经是工作的社会人员他还是个大学生。他不嘲笑她的工作内容,在她必须加班的时候疏于照顾他的那几天,他也没翻脸,禁止她继续工作。毕竟她来上海的第一任务是照顾他,无论是他的生活还是他的欲望,都得兼顾,她工作后肯定不能和以前一样把他照料得妥帖。事实上,她上了晚班后果然没办法给他做晚饭。自从她工作,他应该就没按时按量吃饭,下巴都尖了。至于肉欲,那就更没被满足了,否则他昨天不会在她睡后还插入,又顾虑第二天要上班,只做了一回,那里还半硬着就睡了。 周一生意好得可怕,可能是因为天气热得反常,学生和路过的人们都想喝点凉的。她在四点就发现靠自己忙不过来,外卖单太多,店里也在源源不断进人。赶紧打电话把老板娘求过来搭把手,老板娘来了之后一看外卖单,又骂骂咧咧把去钓鱼的老板吼回来。叁个人在巴掌大的店铺连轴转,晚饭都没吃上,直忙到八点半才喘口气。幸好店里不缺甜食,她挖了好几大勺蓝莓果酱补充能量,否则都感觉自己要低血糖了。 老板娘出去买饭,顺带回家取快递,是她的手机到了。 拆开快递,小心翼翼拿出手机,上面的贴膜没敢撕。智能机,在手里滑溜溜的,好大呀,和原本的按键机感觉就不像一个东西,好像一下从封建王朝跑步进入共产主义。 其实,是非常新奇和雀跃的,这还是她给自己买过的最贵的东西。本来很心疼那八百块钱,但是,手机到手,又感觉这钱花得太值了。这是她一直想要但是自己又不愿意承认的东西,仿佛只要说出自己想要智能机,就犯了什么罪过一样,自己就像个扒着天鹅的癞蛤蟆,痴心妄想,恬不知耻。 新手机真好,买了新手机真是太好了。有了这个手机,她总算有了一点自信,她也能配得上过普通同龄人的生活了。自从她被父母亲人以6000元的巨款卖掉,她就觉得自己什么都配不上,她就值六千块钱,她是货物一样被买走的。哪怕后来她叫那两个恩人爸妈,可谁都知道她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女儿,没人当真,包括她自己。 能自己挣钱太好了,决定买智能机太好了,弟弟来找我太好了,答应来上海太好了,工作真好,上海真好。她有点想哭,但是在这个地点,这个时间,屋里老板娘和老板用上海话吵嘴,外面路上同龄大学生来来往往,她怎么能因为一支新手机就哭呢,这也太奇怪了,明明是那么值得高兴的事。 老板娘看她笨手笨脚拿着手机,呆得很,灵巧程度还不如动物园吃西瓜的大猩猩。于是风风火火过来,手把手帮她弄了基础设置,连上店里无线网,下载微信,qq,支付宝,淘宝,拼多多之类的手机必备程序。因为她的手机配置低,内存也不大,老板娘嘱咐她及时清理垃圾文件,不要弄太多app在手机上,避免卡机。她又听了老板的建议,花五块钱买了1g流量,因为路上手机也会消耗流量。很快她申请了新的微信号,加老板夫妻为好友,还被他们拉到常客群里。老板娘专门建了一个微信群方便熟客点外卖,价格和店铺一样,不走外卖平台,能多赚点,不会被抽成。有空的时候就自己骑电动车送,实在忙不过来就给外卖小哥几块钱让他们顺带送,店里每天都能从群里接到几笔小单子,一个月下来也不少钱呢,至少水电费是够了。 拿着手机包装盒慢慢踱步回家,今天月亮很大,路上刚放学的学生特别多,叁叁两两,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也有人一手拿书一手玩手机。她看着那些人,心想,我也可以玩手机了哦,我和你们一样有智能手机啦。 她还没有意识到,她对所谓同龄人生活方式的执着到底意味着什么,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去弥补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内心缺憾。她现在只是一个22岁,刚用打工挣的钱给自己买低端手机的女孩,城市里她没上大学同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她其实不知道,农村的女孩在她的年纪如果没有上学,绝大多数已经打工几年订婚结婚生子。她眼中的同龄人,只有她看得到的这一小片大学生,她没法表达自己对他们的渴望,只能洗脑她自己不在乎,可每当她向这些人微微靠拢时,内心深处的狂喜就如同烟花般绽放。 拥抱现代生活 林含璋周一有五节大课,也就是十节小课,上下午各四节,晚上两节。全部上完,已经是晚上九点,晚上的科目特别难,他听完课如坠云雾,决定回去用电脑实际操作看看。谢绝了几个男生请他吃夜宵的邀请,径直回家。从教室步行回家,他走得极快,也没影响路上不停有男男女女跟他打招呼,甚至还有他不认识的老师。25分钟后他才到电梯口,直接上28层,电梯在家门口打开,他开门换鞋进屋,她还没回来。 在她没工作前,每晚到家她都会来门口迎接他。十点不到,她就洗干净准备睡觉,干净的皮肤散发肥皂的香味,非常适合咬几口。他有次没忍住,关上门掀开裙子潦草扩张后直接进入她,她非常紧张,内里简直要把他绞断。在门口,隔着门,他狠狠抽插二十几分钟,她的膝盖跪在地上,想往屋里爬,被他不怀好意按住脖子,一动不能动。最后射精,她根本爬不起来,还需要他扶,双膝磨得通红,大腿颤抖,眼角还有因为疼痛被刺激出的眼泪。 很爽。那是她找到工作前他在这里在她身上最刺激的一次体验。他虽然很想每天都那么来一场,但那会把她吓跑,得不偿失。不如先控制自己的施虐欲,至少现在还不行,等到她离不开自己再说。 昨天那是另一种体验,极乐世界,灵肉交融般的性交确实从未发生在两人身上过,但是昨天他的身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但他应该把她弄伤了,否则她不会发热, 今晚不能做了,烦躁。她那干巴巴的胸部和大腿又不能提供什么代偿服务。至于口交,算了,真顺着他的意思来,他能按住她的头,干到她下巴脱臼,精液射满食道,他还不想把她的喉咙又弄伤。按照她的口交方式,如果不插入她的下体,那真谈不上多快乐,就是翻来覆去地舔而已。现在的他,根本无法仅仅被舔就高潮,和她完全不一样。他要的是真刀真枪,淋漓尽致的抽送,舌头很好,但远远不够。 她的肉体太脆弱了,他对此感到不满。其实他并不喜欢她瘦削的身材,不止是抱起来不舒服,骨头硌得他不好受。更因为她瘦骨嶙峋,手腕和腰纤细到他稍稍用力就会折断,每次在她体内冲刺时他都要留心,不能用太大力气握她的腰和手腕,做爱弄得她骨折就可笑了。他在对她使用暴力时,永远得精微控制自己的力道,虽然称不上心惊胆战,可也担心真把她弄伤,每次都跟演戏一样,居然也能把她吓得求饶。虽然他有时被她气得头疼,非常想折磨虐待她一顿,但他有分寸,从没有真对她暴力相向过。 她从未尝过他真正的暴力和可怖。 如果他留不住手,她会容易被他活活打死。 如果她从这个世界消失,那他活着就更没意思,生活更无趣了。 她和他来到上海,住在一起之后,他的生活比之前快乐太多了。不止是美味的叁餐,干净整洁的房屋还有被人打理得整整齐齐的衣物,更重要的是,她真的太有玩弄的价值。光是她的身体,就给他带来其他女人完全没法比的美妙体验。昨天上午,她第一次潮吹时失神的表情,简直让他比射精还快活满足。做到最后,她已经完全变成没有智慧的人偶,只有身体的本能反应。他每次把她压在身下,纵情享受,她都会无意识抱住他,蹭他的脸,不像是求欢,像是向他寻求更亲密的联系。 他当然可以满足她,想要更亲密,那就把身体和心都向他完全敞开。反正他是不会抛弃她的,哪怕玩腻了,她也必须跟在他身边。 最简单绑住她的方法就是让她怀孕生子,可他现在不能强迫她停吃避孕药,会引起她的警觉。 走一步算一步吧,反正现在他很满意,他很期待接下来继续探索调教她的身体。 林信书比他晚一个小时到家,进门第一句话就是问他记不记得她的qq密码,他看到她拿着的手机外盒,笑了。 “你自己没记住吗?为什么会觉得我能记住你的密码?”他问。 她挺不好意思的,“太久没用了我给忘了,我总觉得你应该知道。你要是也忘了,我就重新申请一个,反正也不费事。” “手机拿来。”他冲她伸手。 她忙不迭递给他,他拿过手机后把上面她没舍得撕的保护膜顺手揭掉,右手在屏幕上点滑,很快就帮她登陆成功。然后他又打开微信,看她的好友和消息,接着搜索他的微信号,添加为好友。 “好了。” 她赶忙把手机接过,“谢谢你啊,我就不用再申请一个新号了。” “举手之劳。”他点开自己的微信,通过她的好友申请,她的头像是一杯奶茶。刚刚他看到她好像在一个陌生的微信群里,算了,什么时候都可以进去的。 “我给你下单手机壳和钢化膜,到了之后,如果你不会贴的话再来找我。”他漫不经心打开淘宝,不到10秒钟选好,下单。 她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嗫嚅道:“我……我……有钱的,自己也能买。” “给你发工资了?”他抬眼问她。 “还没有。”她回答的心虚。 “就当作你给我带酸奶的谢礼吧,无论是手机壳还是钢化膜都不值钱,很便宜,没有你们店里的奶茶贵。”他微微一笑,说的话叫她安心。 “那好吧,谢谢你。”既然不贵,那就接受吧,以后再帮他带点其他好吃的。 “支付宝和微信的账户你申请了吗?实名认证做了吗?银行卡绑了吗?”他接着问。 她摇头,“我身上没带银行卡,只能回来再弄。我现在就去把银行卡拿出来,应该很快就能申请好。” 他点头,“也行,你先试着自己来,不清楚的再来问我。”他回到书桌旁,继续在他的两个苹果电脑上敲敲打打,一会看看台式机屏幕一会又把目光转移到笔记本电脑屏幕,看上去是在做很高端的脑力劳动,需要他专心致志,边做边停下思考。 她不好意思麻烦他,幸好现在的智能机是傻瓜操作,她一个考得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倒也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十几分钟后就把两个账户弄好了。以后收工资就方便了,她也可以扫码付款了。每次出门去菜市场超市之类的地方买东西都用现金,虽然从没有人说什么,大家都默默地收钱找钱。但她也注意到了,只有那些年纪很大的不会用智能机的人才用现金,她这个年龄段用现金的人真没有,大家都是非常帅气的直接扫码,喊一句付款啦你看看,马上就能听到钱到账提示音。 林含璋一到上海就去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她明白他其实也不需要用现金的,取那么大迭百元钞票只是为了给她用。他知道她身上没有多少钱,又没有智能手机,也不要他的备用机,只能取现金放到家里给她用。她心里一清二楚,厚着脸皮从抽屉里拿钱用,不是不感激他的体贴,虽然基本上钱都是花在他身上。 两个账户一分钱没有,因为她的银行卡余额是零,但是没关系,再过一个星期就能拿到第一笔工资了,到时候也能和大家一样扫码付款。 “咕咚~”居然有人给她发微信消息,她手忙脚乱点开一看,是林含璋给她发了一个88的红包,抬头看他,他好像没事人一样继续盯着他的电脑屏幕,手机放在手边,应该是刚放下。 她想了想,点收钱,“叮~”一声,是零钱到账的金币音,她也有电子钱了,嘿嘿。想跟他道谢,但最后还是做罢,明天买菜就用这些钱付款。与其跟他口头道谢,不如给他好好整治两顿合他心意的美餐,明天在菜市场一定要好好选肉鱼和蔬菜,让他可以多吃几口。 晚上两个人没有做,他们搂在一起泡了澡,他的性器半硬,她想给他口交时被他拦下,意思是今天什么也不做。林含璋把手指插入她的肉穴,试图把凌晨射进去的体液引出来,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软肉在他指下搅动。她红着脸说:“好像太深了,今天下午我试了,没出来。但是我不难受,身上也不重,应该不用弄了。” “哦,知道了。”她总觉得他的回答口气怪怪的,但是也没多想。 今晚不用做爱她心里轻松了很多,她的下面确实需要修养一两天。她决定练习另一样他喜欢的事——接吻,正好周日上午和他做过,这会她还没忘要点。她反反复复进入他的口腔,搂住他的脖子,亲了很多次。一开始还是不熟练,老是忘记呼吸,后来跟着他呼吸,学着他的动作,也能做得不错。直到浴缸里的水变凉,两个人的嘴唇都亲麻了才停下。 无效挑拨离间行为 赵乐乐不知怎么就记住了林含璋那个奇怪的女朋友在奶茶店工作,他脑子里虽然有这个概念但是一直想象不出来,高岭之花的林含璋的女友给人点头哈腰,迎来送往的模样。他也怕难堪,一直也没想过真实地感受一下。就属于典型的脑子里有这事,也放在了心上,但故意不管不理,搁置一旁。 直到今天,太阳毒辣,他刚从体育馆打完球,往宿舍楼走,真是又热又累又渴,嗓子冒烟,撑到极致实在受不了,路上也没看到卖水的,当他看到一家奶茶店,想都没醒就了闪进去。 “欢迎光临,您要喝点什么?”听到这个不算熟悉的女声他才意识到,哦,就是这呀,他每天都从这家店路过,可从没进来过。 这家店的装修风格看着不上档次,不止如此,装修也很旧,看着就知道店铺经营得一般,甚至没钱把装修改良成现在流行的简约风格。名字也是那种十几年前随处可见的店名,已经完全过时,讲出来别人会疑问,这些店不是都倒闭了吗?还有开到现在的吗?他原本以为她是在一点点,喜茶之类的连锁店工作,搞半天他还想得太美,她自己不上档次,连她工作的地方都是位于鄙视链最底端。 但都进来了,总不能转身出去,看她的表情也知道她想起了他是谁。他忍住心里的抵触,扯出一个笑容:“呀!没想到弟妹在这高就?早知道的话我就带点兄弟来支持你的生意了。” 林信书听他说话怪怪的,品不出好坏,只能回笑道:“我在这工作叁个星期了,您今天第一回来,不知道想喝什么可以问我。而且我是拿时薪,您带人来我也没有提成的,不过您要是能带人过来还是得替老板谢谢您。” “好说好说,”他找个离柜台最近的位置坐下,这姑娘看着怪傻的,搞不好能套话。“你这边有什么解渴又不太甜的饮料吗?我刚打完球,渴死了热死了!” 她指指菜单,“那给您推荐冻顶乌龙,可以不加糖,冷泡十个小时,茶味特别香。” “那行,就要这个,糖加一小点就够了。” “好的,您要大杯还是小杯?” “大杯,渴死了。” “好的,您要打包还是在店里喝?” “现在就喝,帮我插好吸管。” “明白,大杯冻顶乌龙,店内饮用,9元。您扫我还是我扫您?” “我扫你吧,九块钱,好了。” 他扫码的功夫,就见她转身从大冰柜拿出一大壶茶,倒进大塑料杯,又加了叁样其他配料,密封杯口,拿吸管刺入,放到柜台。整套动作不过叁十秒,等他付完钱,她也做好了。 他拿起那杯至少八百毫升的乌龙茶猛喝一口,哇,满口茶香,这味道可以呀,怪不得店面那么破装修那么烂都没倒闭。 “你们家这口味真不错唉。”他笑着夸赞道。 她也跟着笑了,很不好意思的笑:“常客们都那么说,在微信群还经常点单呢。” “你们家还有微信群?” “有的,老板娘是群主,在群里点外卖不用配送费,所以熟客经常在群里点,我们送去。” “把我也拉进去,以后打球我请客的时候就点你们家。” “好的,谢谢啦。”她拿出手机,调出二维码,他扫码进群,里面果然有不少人,还有群主在里面吆喝今天的特价饮料。 “哪个是你?”他猛吸一大口,问道。 她指着一个奇怪头像,一只大熊猫喝奶茶。 “我好像没你微信。”他又喝一口。 “要不,我加您?”她从群里想找他,马上手机震动,一个好友申请发过来,她马上同意了。 “你跟我讲话不用那么客气,别您您您的,我叫赵乐乐,你叫我乐乐哥就行。我跟你男朋友可是最好的兄弟。对了,你的名字发给我,我备注一下。”赵乐乐其实知道她叫什么,但是对具体说哪个字没有把握。 她把新加微信好友备注成赵乐乐,又马上把她的名字,林信书,叁个字发给他。“好的,乐乐哥。”虽然她年纪大,但是她知道有的男人就喜欢称兄道弟,让别人喊他大哥,一个称呼而已,无所谓的事。她还叫林含璋弟弟呢,反正“含璋”这种暧昧旖旎的叫法她绝对说不出口,他也没让她叫过。 虽然跟自己叫“弟弟”的男人做爱也很奇怪。 “你这名字跟你男朋友林含璋真像一家子,缘分呀!”他像是找到了新大陆,兴奋地宣布他的新发现。 那是因为我们原本就是一家子,她默默地想,当然这话是不能说的,“确实,真巧呢。”不说巧合还能说啥。 “以后你们孩子不用纠结父姓还是母姓了,你俩一个姓。要是生小孩就叫双林吧,林双林,叁个林,叁个人,多有意思!阿哈哈哈!”赵乐乐哈哈大笑。 “现在提这事有点早,呵呵。”她感觉这人有点满嘴跑火车。 赵乐乐止住笑,“你俩都同居了,想要小孩那不很快吗?你可别说你们同居光住一块,我哥们这么帅,人品又是万里挑一,你要不想办法拴住这个绝世好男人,过这村没这店了!” 这话叫她怎么接,总不能说我为了报他父母的养育之恩过来陪他睡几年,时间一到就滚了,要小孩那是自找麻烦。而且她总觉得不舒服,他的话有点狎昵,还有点贬低。 她也只能陪笑,不说话。 “唉—”他拉长调子,“你们怎么认识的?你不是孤儿吗?你那会没钱上大学怎么不联系小林,他肯定愿意借你呀!” 又是很难回答的问题,她脑子一团糟,“呃,我们从小在一个学校上学,他花的也是父母的钱,大学学费那么贵,我没法问他借。”这谎话应该没什么破绽。 他又问:“那你没上大学就去云南打工了?在哪打工?一般人都会跑东南沿海地区打工,你为什么跑西南?那边工资那么低,难道说你在云南有认识的人?还有你打工多久了,怎么还没攒够上学的钱?” 又是一堆难招架的问题,林信书都想撵他走了,只能硬着头皮回答:“我去云南是因为那边天气好,不冷不热的,工资也确实不高,所以我一直没攒到钱。” 赵乐乐见她语带迟疑,吞吞吐吐就知道她必有难言之隐。也是,听她身世就知道她绝对不会像她自己说的那么简单。更何况,能让林含璋专门介绍给朋友还特意维护的女人肯定不简单,这可是独一份的待遇。 去年,那个跟踪狂威胁他的当时的女朋友,林含璋虽然没有不闻不问,但是也很明显压根没放心上。这个女人就不一样了,他专门跑回宿舍让他们保密,害怕她被骚扰。更重要的是,马上两个月了,他非但没分手的打算,还一副沉浸爱情的傻瓜样,浑身上下散发幸福快乐心满意足的气息,赵乐乐在一旁看得牙酸。他敢保证,他要是不知死活上去劝他分手找下家,他搞不好马上翻脸把自己拉黑。 他就跟喝了迷魂药似的,搞不好真有了孩子也会乐呵呵当爹,他大学毕业马上结婚。 白帅了,真是白帅了!更可恨的是脑子也不好了,整个人往沟里跑,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他很快喝完一半,总算活过来了,再刺探刺探,看看能不能想办法给他们松松土。反正他看两个人在一块怎么都不顺眼,不拆一拆他难受。 “唉,”他假惺惺叹气,“我们小林谈恋爱的运气真的很差。他有没有跟你讲过他前女友,我知道他肯定不好意思讲。他那第一个女朋友呀,别看长得温柔漂亮,就是个钻到钱眼里的……”他添油加醋,使劲渲染林含璋第一个女友多漂亮,林含璋对她多好,在她身上花了大几万,反正来回强调林含璋有钱给别的女人买奢侈品,但是就不借给你学费。 其用心之险恶,稍微有点脾气的女人听到这事还不得回去使劲闹。女人最怕她配不上男人以前的女人处处比她强,男人还给花大钱,只要说了,就没人心里好受,绝对会闹几场。反正他又不是故意挑拨离间,他就是给弟妹讲讲小林大一多不容易,让她懂事点,听话点,别跟小林以前的女人一样就知道要钱。至于她怎么想的,会不会借机闹事,那和他就没关系了。 她最好闹个没完,小林最烦无理取闹的女人,他最短的一次恋爱就是那他接受一个小美女的表白第二天,那女人让他到宿舍楼下面约会,干等半小时,她迟迟不下来,他直接走人,发信息分手,把那女人所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那个女人后来求他原谅,他少有的冷若冰霜回复,他不喜欢胡闹的人。 羞耻play(没成功) 林信书见他的嘴张张合合,其实完全没注意他在说什么。说真的,这些事跟她有什么关系,而且他说的话也很虚假。如果有谁能让林含璋吃亏,让他出钱出力还落不的好,那绝对不可能是这女人太聪明,是他故意还差不多。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干,可他绝对不怀好意,满腹黑水。 不过这一样跟她无关,他的钱他愿意怎么花都行,与她何干? 不过他为什么有那么多钱?难道是他父母离婚的补偿?想到这个可能性,她有点坐立难安。尽管弟弟一直强调他的父母本来感情早就破裂,离婚怪不到她头上,可不管怎么说,她都是导火索。如果她没把自己怀了弟弟的孩子的事抖落出来,那他们应该还是可以维持一家人的状态,他也能拥有一个看上去完整的家。 那都过去了,她当时无法可想,无路可走。事到如今,悔恨已经没有意义了。如果换成现在的她,应该更有力量,可以自己做主,至少不会闹到最后,没有一个人得到想要的,每个人都损失惨重。 晚上到家,她收拾晒好的衣物被单,迭好收纳时依旧在思考这件事。她知道自己不该问,这不是她能问的事,哪怕他们曾经做过十几年名义上的一家人,但她最后是拆散那个家的罪魁祸首,由她来向受害者提问,无论说什么,都不合适,甚至有些讽刺。 她决定闭嘴,不提一句,都已经这样了,尘埃落定,她又何必吹起浮灰,让每个人都吸入灰尘,徒增不快。 只是在床上躺下,她自己脱光衣服后,忍不住想取悦他,心甘情愿的舔舐他的身体,想补偿他一些自己能做的。 他好像发现今晚她的心情低落,问:“你今天怎么了?” “没事。” “那你为什么这么积极?” 她长吸一口气,愧疚感逼得自己不得不自虐,“我想做。” 这是他们从开始发生性关系到现在,她第一次主动提出交欢的请求。 他极度震惊,放下手机,正儿八经面对他。 这本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是什么刺激到她了? “你到底怎么了?”他追问。 “你想要我怎么弄,今天都听你的。”她没有回答,接着自己的话。 他感觉到烦躁,“你今天遇到什么事了吗?” 见他无意做爱,心里稍微放松,其实她话刚出口就有点后悔,哪怕要补偿,也不能让他随着性子来。他脑子里有太多她无法想象的恶念。他稍微释放一点出来她就恨不得爬上火车逃跑,真让他随心所欲,她能被他玩死在床上。 她就是这样的人,决心不足能力不够,软弱可欺又心软,善良但总用错地方,脑子时不时不灵光,偶尔冲动一次,话一出口就后悔莫及。她也知道自己被生活折磨得很容易拿捏,也一直控制自己,至少自力更生,活得有尊严些。 为什么要愧疚要补偿他,这事说到底还不是怨他不做安全设施就按着她内射,还不让她清理。她虽然害得他家庭四分五裂,但是她不也一样没上成大学,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只能靠轻体力工作维生。 林含璋见她情绪波动极快,流露出后悔的神情,心下了然,她也就嘴上说说,不能当真。 但是她不该如此撩拨他,他控制自己两个月,不纵欲,不折磨她,性交的时候顾虑她的身体,但是她竟然敢撩拨他,更可恨的是她还反悔。 今天不把她反常的原因逼问出来,他就不是林含璋了,她非得要受点教训,才能听话。她原本的坦诚不过是她的保护壳,真到她不想袒露的部分,她比谁都嘴硬。 “你不是说我让你怎么弄都行,今天你听我的吗,那你自慰给我看。”他命令道。 啊这……这根本做不到,这也太羞耻了……她马上一脸为难,用“你强人所”难的眼神谴责他。 他讥讽道:“快啊。不是听我的吗?别跟我说你不会,腿张开点,我要看清楚。” 她脸涨得通红,迟疑地分开大腿,花穴果然是紧闭的,一点湿润也无,她又开始紧张了。她试着把手放到私处,这不难,不就是摸摸揉揉然后插进去吗,她不能出尔反尔。 她的耳朵已经烧起来了,她真个人羞耻得恨不得钻到地缝,手指怎么也没办法在他的注目下放到花穴抚弄,让她去死吧,她宁愿死也不要自慰给人看! “不行……”她可怜兮兮摇头,太难为情了,“换一样吧,求求你了,我给你舔行吗?” 林含璋双臂环胸,好整以暇盯着她。她的羞耻感特别高,别说自慰,她连叫床声都没有,哪怕是潮吹时都是无意识张大嘴,手掌狠狠捂住,害怕漏出一点声音。 说真的,他很喜欢看她自虐,她自我折磨可太有意思了,好不容易身体高潮了,她回过神来自己都不知道脸上多悔恨不甘,好像有快感是什么罪过一样。 她喜欢苦行僧一样修行,他乐意看她每次崩溃,然后再自我洗脑,再次因快感溃败,不断轮回。 再强逼下去,她看起来能把自己闷熟,她的脸已经烧到头顶了,性器因为紧张羞耻自动收缩,他骤然发问,大发慈悲给她提供另一种选择:“告诉我今天你为什么那么反常,否则你今天必须自慰给我看,哪怕一夜不睡,你也必须自慰到高潮,我要看。” 自白和自慰比起来,还是前面好,她痛恨自己的软弱,更恨自己怎么张嘴就敢冲他说大话。她虽然自知她不该说,但是再让她张开双腿玩弄自己的性器她就羞耻死了。 还是放过自己吧,不要太为难自己,他想知道,就告诉他吧。 “唉,”她叹气,“我是因为想到你父母因为我怀孕的事才离婚,你们一家人好好的,被我搅和散了。”这些话早晚要说的,她一直埋在心里,想起来就憋闷得慌。 “所以你决定用肉体补偿我?”他反唇相讥。 “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但是脑子一热就——” “算了,”他打断她,“过来。”他招手,把她搂在怀里,他还穿着睡袍,今天是纯黑色的,包裹得严严实实,只漏出修长的脖颈和细白的脚腕。 林含璋环抱她的腰,双手既没有向上摸索到她的乳丘,也没有向下探索她的花穴。只是安静的抱着她,下巴放在她赤裸的肩膀上。 其实有点扎人,他太瘦了,她肩膀上也没有肉,下巴骨头杠得她怪疼的。不过她也不可能推开他,只能任他抱着,他的呼吸撒到她的脖子,有点痒。 他吸了她好几口,洗完澡后的她清新得很,头发都带着洋甘菊的香味,那是他选的洗发水,她也跟着用。明明是同一款产品,在两个人的头上味道却不尽相同。她的皮肤还带着玫瑰沐浴露的芬芳,那是他给她选的,今天应该是她第一次用,以往她都是用香皂,皮肤摸起来涩涩的,他不讨厌,但是现在滑嫩的触感更喜欢。 “在云南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他们离婚怪不到你头上。你以为我是为了让你好受点所以说谎吗?” 林信书摇头,她还没那么自恋,他怎么会那么好心。 他吸够了,把她整个调过来,面对面,她坐在他盘起的大腿上,头发被他的手指拨弄,把掉落的刘海给她别到耳后。 “你对我的父母有什么了解?你觉得他们夫妻关系怎么样?”他漫不经心问她。 林信书仔细回想,然后装饰言语,那毕竟是他的亲生父母,她怕她说的话激怒他,所以她斟酌道:“他们人挺好的,大方,对我很和气。感情应该还好,我从没见过他们吵架。” 他闻言,嗤笑一声,“你可真是睁眼瞎,就他们那个夫妻状态也能叫感情好?那你看楼上那对天天吵架的夫妻感情怎么样?” 林信书思考一下,回答:“应该也还行,我就听到他们吵过一次。” “傻瓜,那是因为他们上个月不在家,楼上没人你天天在家都没发现吗?” “我真没注意,而且我有时候会出门找工作,我还以为楼上的人很安静呢。” 她确实没有住在拥挤的地方的体验,在农村时她和羊睡在一起,晚上静得可怕。到了她家她住独栋房子的阁楼,最近的邻居都在叁十米外,家里就一个不说话的闷葫芦和她,也是清静得很。到了云南,她租的农民房附近的人都出门打工,逢年过节才回家几天,晚上只有她家那栋有亮光,虫鸣声刺耳。上海这种人挤人,几百人密密麻麻住在薄薄的楼层,楼上炒菜都能听到动静的住宅楼她还是头一回体验。 一些家庭秘辛 他抚摸她的小腹,上面有一层薄薄的肉,最近她在奶茶店应该吃了不少甜品,稍微上了点肉,手感柔软,挺好的,再多吃点,吃胖点。 “楼上一家叁口小男孩天天哭,你下午晚上不在家所以不知道,每天七点多他们俩就开始打孩子。夫妻两个也是叁天两头吵架,那天吵到十点多都没消停,你知道的那天。”他的声音带着笑意。 她问,“你不觉得烦吗?每天放学回来都得听噪音,他们打扰到你了吧?” “我觉得烦的话会出门。扯远了,你要是觉得楼上夫妻关系还行,那你认为我父母关系好的理由是?” “他们不吵架呀,两个人说话都轻声细语的。” “你的判定标准真是肤浅,再说他们只是没在你面前吵过架。一个月就见一次面的夫妻有什么好吵的。”更何况他们把我丢给你,什么都不用管,各自去过逍遥的日子,平常有什么好吵的。 “你是说他们经常在你面前吵架吗?”她忍不住追问。 “阿哈哈哈哈,你说呢?他们每年回老家祭祖那几天,那次不吵架?你来之前,他们更是每天都吵得没完没了。”他冷笑回答。 她伸开双臂,抱住他,“我以为他们感情还可以呢。虽然两个人不常回家,但是每次见面看上去挺和气的。唉,我是真没发现。” 他任由她抱着,又补充道:“那你没发现的太多了。记不记得初二的时候有个长头发女人说她是我爸的秘书,每次我爸回来她也跟着进书房。” 她仔细回想,好像是有那么个人,但是她怕人说他们家闲话,每次来陌生人都躲到阁楼上不下来,所以印象不深刻。 他捏捏她的腰,“那是我爸的情人之一,他们每次都在书房亲亲我我。幸好你没见到过,那个场面太伤眼睛了。” 我的天,她确实不知道还有这事,他说她是睁眼瞎倒真没冤枉她。她赶忙问:“那父母他们离婚后,叔叔就和那个阿姨在一块了吗?” 林含璋叹气,表情是恨铁不成钢加对牛弹琴的无奈,“怎么可能,那都多少年前的事了,我爸他要是能对一个情人真心真意那他还不至于那么下流,他没跟任何人结婚,现在同居的对象是他公司二十岁的业务员,比我年龄还小。” 林信书倒抽一口冷气,居然还有这回事,叔叔他怎么能对比自己儿子小的女孩子下手,而且听弟弟的口气,他没离婚时就好像不止一个情人,这真的太吓人了,她从没想过他竟是如此不要脸的好色之徒。 “那……那……”她震惊到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这还有什么好问的,这完全超过了她的知识范围,根本就是中年人肮脏的世界,弟弟要是不说,她这辈子可能都被蒙在鼓里。 “你是不是想说我妈知不知道?”林含璋非常善解人意,替她补全了问题。 她忙点头,对呀,阿姨知道吗?她要是知道得有多伤心呀,怪不得不理叔叔了。 林含璋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又把复杂的事情想得简单了,狠狠拧了她的腰一下,“你怎么会觉得我妈不知道?她像那么蠢的人吗?” 她心想,阿姨蠢不蠢我不知道,我是怪蠢的,又蠢又瞎,而且他刚才手重了,那块肉有点疼。 捏完之后又给她揉揉,“傻子,我妈肯定知道我爸在外面有人了,除了你谁不知道?和我家沾亲带故的人家,哪有一个不知道他们夫妻各过各的?也就你看不出来。”他淡淡地说,看起来非常平静。 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没有任何情绪,仅仅是在叙述一件众所皆知的事罢了,哪怕主人公是他的亲身父母,但好像也和他没关系。 “阿姨她不生气不难过吗?”她低声问。 林含璋垂眼,“她一开始可能也不高兴,后来她也没少找男人,两个人就达成默契,不找对方麻烦了,毕竟真掰扯起来那些烂帐没人算得清。” 她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像谴责谁都不对,人家夫妻自己都没意见,轮得到她来指手画脚。最应该不满生气的人心平气和,提到他的父母跟聊陌生人一样,看上去也不难过。 “你是不是想说他们离婚是迟早的事,他们本来就没感情了,怪不得我,我不用自责?”她闷头,低声问他。 林含璋面无表情,“我说过了,你顶多算个导火索。没有你,那两个人确实可能和以前一样维持现状,直到玩到六七十岁,两个人都玩不动为止。但是你跟他们说怀了我的孩子,你又自己消失了。两个人就开始互相指责,都说对方没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把黑锅甩到对方头上,最后再加上两个人的小情人煽风点火,闹到离婚也不奇怪。” “你父母离婚你难过吗?” “我为什么要难过,你想想,这两个人从小到大,跟我在一起的时间短到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他们离不离婚对我都没差别。”他摸摸她的肚子,回答。 林信书还是觉得不好受,“可你室友告诉我说他们离婚为了争你,天天给你打电话,让你没法好好上课休息,弄得你很不好过。要是我不说,他们应该也不会闹成那样。” 林含璋美丽的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哪怕是这等不善的表情在他脸上,他也仍旧容色逼人,当然,他怀里的女人看不到,“你别忘了,让你怀孕的人是我。这件事如果非要找个罪魁祸首,那肯定不是我就是我父母,你连个催化剂都算不上。你要究根问底的话,那就得从他们领养你开始算账。” 她无话可说了,她知道他其实不是在给她开拓,只是告诉她一些她以前没有发现的残酷现实,但是她仍旧觉得惆怅,太多信息冲进她的脑子,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虽然隐约察觉到他的父母可能也有点问题,但她一直告诉自己他们很忙,所以没空回家带孩子,他们在她看不到的时候肯定也会见面的。他们就是一对热心自己事业的夫妻,今天他告诉她真相,她才意识到久远前种种可疑的细节。 每回见面叔叔身上不同的香水味,他看阿姨的冷漠眼神,以及时不时会被他取消的家庭聚餐,哪怕只在一个月一次的聚餐他才回家见孩子。最长的一次,是初叁,她半年没见过他,真关心自己孩子的父亲会在快中考的时候失踪一样对儿子不闻不问吗?还有阿姨,也很奇怪,经常躲开他们讲电话。工作电话有什么不能让孩子听的,哪怕一个月见一次面电话也不停,还经常给对面发半天信息,脸上的笑容比见儿子还开心。 越想越觉得自己真的很好笑,完全一厢情愿认定他的父母就是理想的父母,优秀的夫妻,感情融洽。认定林含璋他不缺钱也不缺关心,如果他真的那么被重视,那为什么平时他爸妈电话都很少打? “现在他们应该不给你打电话了吧,你们最后怎么说的?”她问。 林含璋手移到她的胸部,轻抓她的乳肉,拨弄她的乳头,“因为我同意跟我爸了,我妈再闹都没用。” 她按住他的手,不让手指使坏,毕竟在说正事,“为什么要选叔叔?阿姨对你不好吗?” 林含璋脸上露出嘲讽,也不知道他在讽刺谁,“因为我爸给我一千万,我妈只愿意给我叁百万,我爸用钱证明他对我的看重,我选更在乎我的那个,多天经地义。我妈就伤心了,骂我见钱眼开,不愿意搭理我了。” 这事总觉得哪不对劲,道理说不通,虽然符合常理,但是,他们的关系太诡异了。 林含璋反抓住她的手,放到他的腰上,其实他没有全盘托出,依旧隐瞒了一些事,比如他父亲愿意花那么多钱争取他不是因为多爱他,多在乎他,只是因为他父亲早年在一场化工事故里面丧失了生育能力,不可能再有第二个孩子。他父亲那个人算盘打得精,也不信任那个小女朋友,所以连结婚的承诺都没有,不舍得给钱,平时也就花言巧语动动嘴皮子,父亲早就做好了两个人将来一拍两散的准备。他父亲也不相信自己儿子,可没办法他只有这个孩子,把林含璋得罪狠了,他晚年就不好过,不如笼络住,反正钱给自己儿子,总比被外面女人骗走或者给别人养孩子划算。 至于他的母亲,一开始也是暴怒不休,后来看大势已去,开始打感情牌,痛哭流涕,喋喋不休,说哪怕他跟他爸,她作为母亲也会尽责,等他大学毕业,就在他工作的地方把房,车被他买好,以后他有了孩子给他带,让他放心拼搏事业。 他静静看她演戏,一个字都不信,冷眼旁观他妈撒疯半个月,决定回上海买房子,很快办好手续,动身去云南找他那个倒霉姐姐,最后把她弄到了上海。 吃宵夜 她不知道用钱来表达爱对不对,但是好歹他的父母愿意为他付出巨额金钱,虽然给他关心不够,但是物质补偿到位了。她没有资格可怜他,她自己的亲生父母对她那是钱也没有,爱也没有,关心没有,更从不管她的死活。最后收了3000块钱就把她卖掉了。叁千和一千万,虽然都是钱,但是天差地别,比起他来,她真的没什么价值。 真是太荒唐了,一切都很荒唐,可笑又可悲。 他今晚话尤其多,犹自说道:“所以他们离婚你不用负责,更不用愧疚。不需要补偿我,对我来说也不是坏事,至少我拿到了钱。” “嗯,我知道了,睡觉吧。”她肯定睡不着,今晚的这些爆炸信息让她想东想西,头昏脑胀,思维过于活跃,然而啥也表达不出来,说什么都显得轻飘飘的。 她真的很愚蠢,她头一回发现自己怎么会那么蠢,她都蠢到无地自容了。她怎么就那么可笑呢,居然还想用身体弥补她的果实,缓解她的愧疚,她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居然还要他好心给她解惑,明明在云南的时候林含璋就提醒过她,他父母离婚和她没关系。 赶紧睡吧,睡醒了就把这些事就扔掉,她得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他父母有钱又有人陪,轮得到她操心?人家日子过得精采着呢,她一个全部存款刚超过四位数的穷光蛋先顾好自己吧。 还有他,得好好照顾他,五年时间很快就会过去,没必要跟他关系闹的剑拔弩张,不如踏踏实实过日子,存钱,他爱干嘛就让他干,只要别太过火。反正他现在比小时候情绪稳定多了,到了上海也没为难过她,日子还是很好过的,千万不要自己瞎想有的没的,就这么过吧。 他不满,哪有聊天过后就直接睡觉的,他又不是心理医生,给她梳理完情绪就算了,他本来是可做可不做的,她全裸在他身上坐了几十分钟,现在是必须要做了。 林含璋把她从被窝里拽出来,“我还不想睡觉,你光着身子撩拨我,现在你想睡觉?不行,你要负责。” 林信书也觉得自己单独睡了怪不厚道的,问题是听了那么多秘辛,她也没有做爱的心情了,她的脑子里现在是一行行字往外弹,耳朵里他说的还在随机循环,她其实自己都知道肯定睡不着,但是睡不着能做的事太多了,也不是一定要做爱的。 “那我给你做点宵夜?你晚上应该没吃饭吧。”她说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事,然后给出一个搞笑的提议。 林含璋瞪她,“你知道我不吃宵夜的。” 林信书说:“你就当我饿了,我想吃,可以吗?” “这会都十一点了,再跑到厨房做饭等你做好吃完得到什么时候,别吃了。”他倒也不操心扰民问题,只是觉得没必要吃。 “你明天上午有课吗?”她又问无关问题了。 他不耐烦回答,“十点后有一节课,不过老师可能请假,到时候再说。” “要不要出门散步?” “这个时间点?而且外面没有月亮也没星星,没什么好看的。”他直接拒绝。 她放弃,其实她也不饿,也不想大晚上出门晃荡,虽说路上人不少,但是她更不想做爱,现在就是没有那种心情,她连亲吻的心情都欠奉,只觉得低落得很。 “里面很干的,要做得用润滑剂。我去拿吧。”说罢,她就起身准备去冰箱把那东西拿出来。没有必要拒绝,顶多也就有点疼,算了,又不是第一回疼了。 他在她下床那刻拉出她的手,“先不用。你为什么突然不想做了?” 她还想问林含璋为什么还有做的心情呢,她一个旁观者听了这些事都觉得心情低落,他本人就跟没事人一样,怎么还有性欲的? “唉,我就是,感觉不太好。你说的这些事,我只想好好消化一下,虽然也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是我就是没有那个心情。”她一句假话都没有,语言表达能力也明显不够用了,几句话都是一个意思。 “你真饿了吗?”他冷不防问道。 她无精打采回复,“还行,吃也行不吃也行。” 他拿起手机,点开软件叫车,然后脱掉浴袍,走到衣柜随手拿了一套衣服扔到床上。 “穿衣服,我带你出门吃宵夜。”反正把她喂胖点对他也有好处,他已经很久没吃过夜宵了,偶尔吃一顿也没事。 她呆住,觉得他的行动不可思议,“不了吧,那么晚了,还浪费钱。” 林含璋把长袖t恤套上,“我叫车了。反正明天上午我们都没事,今晚可以晚点睡。一顿夜宵花不了几个钱,我爸给我的一千万没花完呢。” 他很快穿好衣服,催促她,“快穿衣服,马上车就到楼下了。” 两人穿戴整齐下楼,小区里还有不少行人,真不愧是中国最快节奏的城市之一,工作日还有那么多夜猫子在外面,不知道是刚下班还是和他们一样出门溜达吃夜宵。 他们很快被一辆私家车接走,开车的是个中年男子,应该是晚上开滴滴补贴家用,他选的目的地是挺远的街道的一家海南椰子鸡汤店。中年人见他上车,眼前一亮,一直试着向他们搭话,林含璋在没必要的时候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说,林信书就更是个锯了嘴的葫芦。快半个小时就司机一个人干巴巴唱独角戏,中途她怕气氛更尴尬,捧了几句,没想到那个人更有精神了,滔滔不绝,从上海最近异常的高温到附近那些餐馆味美价廉,他的口音也掺杂部分方言,她听的是满脑门雾水,一知半解。 今晚真的知道了很多无用的事,怪累的,现在她只想清静。 到了那家灯火通明的饭店,人可真不少,都快坐满了,他们两个人也没有小包厢能坐,只有室外的桌子剩下来。不过今夜有风,吹到脸上凉丝丝的非常舒服,比在室内听人唱歌划拳喝酒好多了,至少安静一点。 他很快点餐,看起来对菜单非常熟悉,应该来过几次。他先点了一份原味椰子鸡,然后问她有没有想吃的,再加上。她发现这家居然是火锅烧烤二合一,她很久没吃烧烤了,于是喜滋滋地点了掌中宝,羊肉串还有培根金针菇。每一种点的不多,因为她清楚,这些十有八九得全部都进她的肚子,他顶多吃两口鸡肉,喝点鸡汤。 烧烤很快就被送上来,与之而来的还有两个弹唱艺人,她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个情况,迷惑不解地看着那个抱着吉他的年轻女孩。 “谢谢,不需要。”他拒绝得冷漠,那两个女孩面面相视,应该也没少碰到这个情况,说声抱歉就到了另一桌。 隔壁那桌的年轻男孩就有礼貌多了,他们很乐意向漂亮贫穷的女孩展示他们的慷慨,很快,就听到一首《安和桥》。这首歌几乎人人都听过,出来卖唱的很少有人不会唱,这个地点这个时间点,由两个年轻的女孩唱给一群男孩,总觉得有点凄凉,很快她的这个想法随着两张百元大钞烟消云散。 会点技能来钱就是快,可如果让她当众个人唱歌,先不提会不会,最大的问题是她根本没法开口,她害羞,而且被人当众拒绝也不当回事也是一种非常强大,让她赞叹的心理素质。 这两个姑娘真的很厉害,她由衷感叹。人家挣钱轻松是人家的本事,她只能挣辛苦钱,这其实没什么可酸的,因为她的确做不到,她自己也承认。 她把烧烤按种类从铁串上取下,放到桌子中央,意思是让他也吃,他谁都没看,面无表情摆弄自己的手机。对烧烤看起来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只能拿筷子先吃,幸好椰子鸡很快就上了,满满一锅,闻起来就非常清甜。她赶忙给弟弟盛了一碗,把一个鸡腿和鸡翅放进去。又放了点椰肉,他应该能吃完的量。幸好他今天比较给面子,她原本还担心他一口不动,就坐在桌子上盯着她吃饭。 这个汤真好喝,椰肉和鸡肉结合,味道竟然如此鲜美,她得好好琢磨一下这道菜,以后在家也能做出来。林信书双眼发光,细细品味,喝了两碗汤,犹觉得不足,还想再喝,被弟弟制止了,他示意她把鸡肉放进蘸料,果然,一试之下发现味道更爽口。蘸料调配得也很讲究,怪不得那么美味,哪怕是深夜也接近满员。 两个人吃吃喝喝,等战斗结束都快一点半了,她吃得肚子溜圆,谁要是使坏按一下她马上就得吐出来。林含璋也吃了不少,相对于他可怜的饭量,他今夜差不多吃了一整天的食量。她现在非常忧愁明天早上给他吃什么,实在不行做份虾滑蒸蛋,鸡蛋打两个,不占肚子又营养。 地板半强制play 林信书的生活非常简单规律。每一天都被相同的事,上班,打扫,洗衣,做饭吃饭,以及最重要的一样,做爱,填得满满的。其实做爱倒也不是每天都做,偶尔他没心情没时间的时候可以免过。她来月经的叁天不做,但是真的细算起来,很少有不做的时候。如果每个月30天平均一下,每天至少会有一次,可能还不止。她没有算过,谁会算这事呀,多羞人。 因为她每天雷打不动去上班,所以至今还没在下午和傍晚做过。其他只要她在家的时间段,总会莫名其妙跟他滚成一团,幸好他还算有理智,没有在特别离谱容易被人看到的地方剥光她。他比较喜欢趁她洗完澡动手,那个时候她是清洁可人的,浑身是放松的状态,最适合被袭击。被他来来回回贯穿下体,射进去的精液让她的小腹鼓起。还有就是她早上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身体只剩下本能反应,他在她的器官里为所欲为,可她仍旧会抱紧他,不自觉地向他索吻,用脸颊磨蹭他。看起来乖的不得了,小小的,听话的,沉溺于欲望的,把他当作不可失去的人一样拥抱不放。 他知道那是假相,但现在先这样吧,谎言重复一万次也能变成真的。虚假的关系又有何妨,至少他们的肉体是紧紧连在一起的,她早晚会离不开他,时间还充裕,他有足够的耐心。 但他还是觉得吃不饱,身心都不满足。只有一次他把她按到床上,整个清晨加上午一直压着她,中途换了好几种能进得更深的姿势,射进去四次,到最后她已经没了意识,每当他粗暴插入,她就微微抽搐一下,那是他仅有的身体得到满足的时刻。 他对其他女人的肉体没有此等旺盛的欲望,热情也有限。 和她在一起,食欲可能只是稍涨,但是性欲却燃烧着他,他喜欢这种状态,这是他少有的觉得活着还有点意思的时候。他每天都在观察时机,计算时间,既不能做到引起她的警觉,又能让自己的欲望最大程度得到抒解。 林含璋知道,他其实可以更放肆,更残暴,他本可以随心所欲折磨她,在她身上放纵那些恶欲。然而他控制自己,强迫收敛自己的欲念,刻意保持饥饿,这和他同样保持少量进食的习惯无关,仅仅是他的直觉。 林含璋有一种只要他现在把他的恶念在她身上纵情发泄一次,他就永远都不可能得到她的直觉。所以他极力保持情绪稳定,约束自我,甚至偶尔听从她的建议,在他没那么烦躁时他是可以做到的。 可,还是觉得空虚。所以他选择狡猾地抓紧她,把她填进去。无论她愿不愿意,反正她没有拒绝的能力,她必须随他起舞,不止她是肉体,他现在想要她的灵魂也被他填满,被他塑造形状。 这是他的独占欲,却也没那么狭隘,他不追求她的身体纯洁,那个根本无关紧要。 他说不清自己想从她身上得到什么,但是,他现在得到的仍旧教他不满足,他还想得到更多。但是最后要到何种程度,他又没法确定,至少现在她绝对不能离开他。 林信书把蒸好的肉菜取出来,砂锅里还有鸡汤咕咚着。今天她选的是清远鸡,除了常见的葱姜等调味料,还加了人参,枸杞子,红枣,黄芪,小火慢炖足足两个小时,香味从电梯口一路输送,楼上楼下叁层都能闻到。 弟弟最近学习太忙,好像在赶期中作业,每天放学后都没法休息,手指在键盘上起飞,她看过去都重影了,甚至周六周日上午都抱着电脑不放。楼上夫妻吵架鸡飞蛋打,乒乒乓乓,他在楼下噼里啪啦敲键盘,一行行她看不懂的东西快速出现在屏幕上,居然半点没被影响。 不过她还是上去了一回,请那对夫妻小点声,对方好声好气,连连道歉,第二天依旧如故,可能已经非常熟悉这番流程了。说了没用,说了他们也不会听,倒是弟弟见她回到房间,停下动作,认真告知她,如果她觉得烦,可以先录音,联系物业;如果没用,再报警,控诉他们扰民;还没用的话,可以买震楼器。她感觉这么干有点撕破脸,怪不好意思的,纠结了几天,最后放弃,啥也没干,毕竟他都无所谓,她就更没关系了。 不如好好做饭,让他多吃点,给他补补身体。幸好现在天气刚变凉,奶茶店生意也跟着回落,她可以多花点心思在做饭上,让他多吃点,吃的顺心点,她看他快被作业弄得焦头烂额了。 只是今天中午,他刚进门就直奔冰箱,拿出润滑剂,看上去一点食欲也没有,她无奈,只能关火。还没走到卧室,就被他扒下裤子,冰凉的润滑剂全挤进去,尖嘴头从她体内拿出,他看也不看,把那空瓶子扔掉,抬起她一条腿,架在肩膀上,这个姿势能让他看清她的肉穴被拉开,注入过多的润滑剂向外溢出,沾湿稀疏的体毛,他没有扩张,直接把性器插入,果然,只到叁分之一就再也无法进入。 地板很凉,虽然是木地板,但是十一月初天气已经凉飕飕的了。她下半身光溜溜的被他压在地上,肉穴完全没放松,哪怕用了海量润滑,他也进不去,这可太正常了。 林信书没有推开他,反而深呼吸,试图放松下体,让他进入得更顺畅。她试图起身,抱住他的脖子,问,“今天怎么了?心情不好吗?饭做好了,你饿不饿?” “我想做。”林含璋的声音非常低沉,憋的太久,最近太多让他觉得心烦的事,他很久没得到任何满足。他一回到家,看到她在厨房忙东忙西,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必须发泄出来,哪怕就只能发泄一点,他都会好受不少。他那么想,也马上动手了,他控制力道,把她压倒的时候没弄伤她,他甚至还有理智找出润滑剂,全挤到她的身体里。 她摸摸他的后背,“想做就做吧,做完再吃饭。今天喝鸡汤,迟一点吃饭没事,不会影响味道。”其实还有一道他还算喜欢的葱香清蒸排骨,还有清淡的龙井虾仁,但是也不是非要做好就吃,他想先做爱就让他做吧。 为了能让他更快进入,她用手按压挑拨了几下阴蒂,那个地方只要是生理功能正常的女人,碰几下就会很快分泌体液。她让他把她的腿放下,这个姿势对她而言不太舒服,她反客为主,轻轻跟他说:“我先想办法放松,让你能进去,到时候你再用你喜欢的姿势。现在这样我没法放松,你卡在那里也难受。” 他有时候甚至怀疑,她会不会也在暗中试着控制他。 就像现在一样,他本来火气很大,只想发泄一场,但后来他听从她的建议,被她抱在怀里,她用下半身那个肉洞接纳他,尝试不同的角度刺激,没一会儿,她就放松到让他进入一大半。然后她又躺回地上,喘着粗气,跟他说:“你做吧,想用什么姿势都行。” 林含璋心里说不上来什么感觉,他的小阻碍解决了,但他却仍旧堵得慌,火气虽然灭了,但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心火却窜上来。但他最后决定什么都不说,依旧把她的一条腿抬起,开始反复抽送,两人肉体碰撞,啪啪作响。一开始他还控制力道,每次抽出插入时,艳红的穴肉跟着他的性器进出,极尽谄媚。做到一半,他完全不想控制自己,把她的两条大腿放到腰间,双手全力向左右两边掰开她的腿根,她下体可怜的器官被他拉扯到变形。硕大粗长的性器进到她的最深处,再加上他不怀好意地猛力冲撞,里面敏感至极的穴肉已经从欢迎到拒绝,不停收紧,想要将他的性器排出。 他又岂会让她如愿,九浅一深,让那个器官空欢喜一会后被残忍破开,侵入到最深处。她不断分泌出的体液和原本的润滑剂混合,顺着两个人交合的动作滴落到木地板上,那一小片地方都被她的体液浸湿,颜色由浅变深。 源源不断的体液溢出来,她的内部软肉因为他久久不射精,她比他更早高潮,早就变得敏感过度,每次他深入,都能听不到她倒抽冷气的声音,他抽出到入口,她就微微出气,放松戒备,他趁她放松身子,就猛地插到最深处,这样反反复复戏弄她几回,她就只能大口喘气,腿根打颤。 将她抱起,她很轻,这个动作很容易完成,堵在墙角。她不得不搂紧他的脖子,双腿盘上他的腰。他本来就进得极深,现在她的体重压下,他简直戳到她的内脏,她只能大口吸气,缓解身体和精神被过度侵入到不适感。 林含璋接着刚才的抽插,动作大开大合,每一回都进入到无法想象的深处又拔到几乎快从她体内离开。浓稠的白色体液飞溅到地上,她的花心红的似出血一般,花穴里的软烂红肉被折磨得收不回去,上面吸满白色浊液。 吃饭娱乐和做爱 林含璋继续抽插了上百下,把她操到身子都开始剧烈颤抖了,他才射进最深处。 不够,还是想要,想再进去,想要让她整个人都被快感逼到崩溃,想让她连话都说不出来,只会恍惚呓语,就和那天一样…… 怀里的女人轻微的喘息没有终止,她的额头出了一排细微的热汗,抱着他悬空也不轻松。她的双眼依旧澄明,观察配合他。在他射精后,她的双腿从他腰上滑落,她仍旧抱着他,因为暂时还无法站稳,需要依靠他。快感的余韵如同波浪,荡成涟漪,她还在细微颤抖,等着身体反应消失。 过了好一会,才听到她说:“吃饭吧,今天的鸡汤炖了好久,闻到香味了吗?你该饿了吧?” 他是有点饿了,但是他也弄不明白自己到底是食欲还是性欲。他的饥饿刚刚得到一丝缓解,可他还想要更多。 可是,不行。 他自己也知道,所以他免不了烦躁,情绪更容易失控,幸好他大部分时候情绪是低落而非亢奋,否则依他资质,他的攻击力和破坏力,后果绝对很可怕。 她从他怀里钻出,走到衣柜找到一条宽松的中长睡裙套上,加上她歪歪扭扭的上衣,不伦不类的。她没穿内裤,因为担心体液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流出,等他们吃完饭收拾好餐具,她再去浴室好好洗洗,清理干净。 草草收拾自己,她冲到厨房,把蒸菜随便热热,幸好排骨上锅回蒸一次只会更入味。龙井虾仁在微波加热几十秒,鸡汤不用加热了,大砂锅保温性能绝佳,现在还烫人呢。林信书赶紧拿出大碗,给他盛饭,她把两条琵琶腿,一只手枪鸡腿,还有一整个翅膀放进去,又加了两大勺浓香的鸡汤。刚刚她都听话配合让他发泄性欲了,那他中午就得多吃点,补充用掉的体力。更重要的是她听他的了,把他就应该报答她,至少把这碗鸡肉吃光。 光吃鸡肉有点腻,她先把叁样菜端到桌上,让他自己吃。她又取出小米椒,青色小金桔,葱姜蒜香菜,其中小金桔对半切开,其他的切成细末。又拿出两个味碟,加入米醋,蚝油黄酒还有点睛之笔蒸鱼豉油,把刚切好的调料沫加进去,搅拌均匀,最后把小青金桔的汁水挤进去,蘸料完成! 今天中午的叁样菜都是荤的,她觉得不太够,没有素菜怎么行。她又从泡菜坛子里面取出几根手指白萝卜,蒜苔和长豇豆,酸酸甜甜辣辣的,正是吃的时候。她前两天跟手机里的菜谱学着腌的,还是头一回做泡菜,今天做饭前试吃了几样,脆嫩鲜香,勉强就充做素菜上桌吧。 很快她就把所有食物弄上桌,他拿着筷子,她看看两盘菜,确定几乎没动过。反正只要她不盯着他,那他绝对不会正常吃饭,要是换成旁的他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子,这点东西都不够塞牙缝的,他们还能把一大锅鸡吃光。 不由自主叹气,她开始吃她那碗鸡肉汤。鸡肉已经煮透了,筷子下去就自动撒开,她先吃一口原汁原味的鸡腿肉,满口留香,鸡汤带点人参的醇厚香味和红枣枸杞子的鲜甜。然后她又夹了一筷子肉沾蘸料,酸辣爽口,鸡肉更鲜美了。她几口就把剩下那只大鸡腿吃光。又夹了一块排骨,果然非常入味,又嫩又新鲜,为了不破坏口感,她专门留下肋排的骨头,但是她统一剁成比麻将还小的快,方便入口。 龙井虾仁非常清淡,虾仁是她从鱼摊选的河虾,一只只,精挑细选。买回家再一个个剥出虾仁来,加上蛋清盐生粉腌制,又配上明前龙井茶叶,吃起来有淡淡的茶香,茶叶香味并没有夺走河虾的鲜味,炒好的虾仁颜色明亮,脆嫩饱满,一口一个,简直停不下来。 重口菜只有排骨,鸡汤虽然免不了有油脂,但是吃起来并不油腻,龙井虾仁和泡茶都是很清爽的,有辣味的只有泡菜,四样菜品应该可以满足他的口味。他要是不喜欢,明天她早点去菜市场,给他挑一些大闸蟹,清蒸几只,剩下的做蟹黄包,他还挺喜欢吃螃蟹的,正好现在螃蟹正肥,她又有了新的学习做饭的途径,可以多做几次蟹。智能手机里好多人都很会做饭还乐于分享,她简直沉迷刷烹饪教学视频,尤其是美食作家王刚,她特别喜欢,每个视频她都细细看好几遍,甚至打算买个本子做笔记。 智能手机太有用了,怎么就那么好玩呢,她以前看到别人玩手机半天头都不抬还觉得他们真是不像样,手机有什么好玩的,那么大年纪还有网瘾。现在她绝口不提那些傻话,手机太好玩了!里面什么都有,她甚至在网上找到了很多年前她在杂志上看过的小说连载的后续,更重要的是,不用花钱也能看!不过那小说后面走向有点流水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长大了,品味也提升了。 总之她才拿到手机不到二十天,已经确定,她这辈子可能都离不开智能机了,光是无穷无尽的菜谱和教学视频她就没办法放弃,她简直没法想象以后要是没了手机,她怎么才能料理出一日叁餐。 光是菜谱就叫她爱不释手,她还发现手机里什么歌都有,她想听歌随便搜搜就能听到。不止如此,她不记得的歌名。只要哼一段,听歌软件就能识别出来,做这些软件的人怎么就那么聪明,这背后到底是什么复杂的原理?她唯一不太喜欢的热门软件是抖音,倒也不是讨厌它们的用户或者做派,是因为抖音里面视频,配的歌,太难听。她从抖音里听歌,惊讶地发现,绝大多数热门歌曲完全没听过,她虽然知道自己赶不上同龄人的潮流,但是这些流行歌曲她怎么会都那么陌生?然后她好奇地把软件推荐的热门歌每个都点开,听了足足五页,竟然没有一首好听的,每一首都难听,大部分难听得雷同,小部分则难听到她觉得这也算音乐?最后她觉得这时髦不赶也罢,卸载了。 学做菜和听歌是她最常用到功能,她还下载了一些书,闲着没事看看,其实也没好好看过,毕竟她每天也怪忙的,也就上午能偷点时间看看小说娱乐一下。等她忙完,再点开阅读软件,都不记得自己上回看过的情节了,主人公的名字一眼看过去都很陌生,好一会才能回忆起来这是上次害女主全家死光的男人,做派不像好人,更像变态杀人狂,也不知道女主为啥能跟他爱得死去活来,好像家人们都是土豆,没了就没了吧,反正不能影响谈恋爱。 听老板娘说智能手机还有更多用途,林信书不着急,准备慢慢探索。她也试着下载王者荣耀之类的游戏,可是手机性能有限,游戏体验非常不流畅,她也确实不会打游戏,试完一把就又卸载了,还是五子棋和俄罗斯方块好玩,又不占内存。 林信书盯着弟弟吃饭,见他吃光鸡肉,心里松快一点,又见他夹了几筷子排骨,更觉得惊喜,最后他竟然还能吃一块泡菜,几粒虾仁。作为吃饭困难户,今天中午他也确实尽力了,至少没让她白忙活一上午,剩下的这些她可以包起来,给自己做晚餐,反正店里也有微波炉能加热,她只要再买个馒头就行。鸡汤还有半砂锅,密封好冷藏在冰箱里,看看是给他下鸡汤手擀面还是冲鸡蛋汤,无论哪样他应该都能吃几口,他还是挺喜欢吃面食的,也好久没给他做过了。 反正也不费事,今晚就给他擀面条,只做一点点,一小碗,让他吃碗面条再睡觉。她知道自从她去上班,没人盯着他吃饭后,他再也不吃晚饭。其实林信书也想不明白,他怎么吃个饭就那么费劲。你说要他挑食,天地良心,他真的什么都吃,香菜折耳根青菜肥肉内脏他都能吃,而且没有任何忌口,也不会对食物过敏。但是他吃饭就是没什么兴趣,她刚照顾他的时候每天还得追着问他想吃什么,时间长了,她会做的菜多了,对他的口味有点了解之后,就是她自己看着办了。反正好吃的摆到他面前,他还是会多吃几口的,不好吃的他也能吃,但是吃的极少,不会让身体饿死的那种量。她总是不由自主操心他的饭量,她对烹饪的热情和喜爱,一大半都是他的饮食问题逼出来的。 吃完饭她收拾好,马上就到浴室洗澡,下半身外面的体液已经干了,肉穴里面他射进去的精液,她分泌的穴液还有润滑剂搅合在一起,怪难受的。她试图用手指撑开,让液体受地心引力影响,自动流出。他也射得太深了,手指根本碰不到,里面的穴肉又在发麻,他留下的刺激还在,她忍不住叹气,认命拔出手指,引出多少是多少吧。 第一个朋友 中秋过后的螃蟹果然很肥,林信书甚至帮他稍微拆了部分,林含璋吃完两只螃蟹,又吃了一小碗鸡汤手擀面,倒是没有撑着,就是不想再吃了。 他每天吃的食物是定量的,哪怕多一口他都不愿意吃。 蒸了十只大螃蟹,她把最肥的两个拆给他吃,她自己又选了两只吃掉,剩下六只用一次性盒子分叁份装好,让他带给他以前的室友们。 于是他带上书包,正好下午和赵乐乐同上一节高数课,直接给他就行了。 赵乐乐接过餐盒,非常高兴,谢过他之后问:“小林你刷锻刷几次了?你住到外面之后好像就没怎么早锻过吧?” 其实这学期是一次都没去过,他们大学的体锻政策可谓是锻炼身心,防止学生睡懒觉堕落的妙招。刷锻的时间是工作日早上6:45到7:15,准时开始,只有刮风下雨下雪才能免去。一般学生都会提前把本学期的次数刷完,因为学期靠后天气会很多变。上半年是靠近学期末天气越来越热,还有梅雨天,下半年则是因为天气越来越冷,大冬天清早起床太折磨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期末各种突发事件特别多,活动多,作业更多,还要准备期末考,此时再加上刷锻,除非此人天赋异禀,叁头六臂,否则都得焦头烂额。 一般下半学期刷锻大家都提前在九月中到十月完成,第一是因为天气好,第二是这个时间段期中作业还不需要上交,一个学期基本不到叁十次刷锻,四十多天可以无压力轻松完成。像本学期就是12次早锻,必锻是6次中长跑和2次立定跳远,男生再做2次引体向上或者曲臂悬垂,还有晚上的6次选锻,每次满20分神,其实也不多。 林含璋大一的时候,每次恋爱女朋友都拉他刷锻,接受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同学的目光洗礼。有时候还有女人蠢到穿错鞋子,穿靴子跑步,被刷卡记录的老师拦住训斥,他虽然面带微笑轻声安慰,脑子里想的却是,心烦,下一个绝对不能那么愚蠢。 听到赵乐乐的问题,他笑着回答,“我这学期不用参加。你忘了吗,上个学期我拿星了。” “体质健康之星?!”周围竖着耳朵听他们讲话的同学马上围过来,“那个健康之星上学期全校就不到600人?!你拿到了?!” 林含璋云淡风轻点头,为了不刷锻,他针对体测项目练了半个月,这就不用说了。 “卧槽?!小林你这到底是什么神仙体质?你瘦成这样体测成绩都能进咱们学校的百分之五,比体院的肌肉男还厉害!求求你把你的身体借我用一下!体测那天就行,我不贪心的,呜呜呜……”赵乐乐拉住他的手,不让他走。 旁边女生顿时发出嘲笑,“你是本院大垃圾,怎么能跟我们学校公共财产互换身体?看你一眼都要得病,你可别把林大校草污染了。” “瞎说什么呢,”赵乐乐带笑带怒,“小林怎能就成公共的了?” “哦,我们女生投票决定的,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 “我不愿意啊,我都不知道有这事。”林含璋插了一句 女孩子们笑作一团,“阿哈哈哈哈,不需要你的同意,也没征求你的意见。你只能收下,大帅哥!” 男生们也跟着起哄,闹了一会,赵乐乐突然想起一个事,“我们系拿星的人都被院学生会在运动会上报了项目,你们系呢?” 林含璋感觉不妙。 拥着他的男孩女孩们面面相觑,脸上带着疑问,“不知道啊,但是直觉告诉我们,运动会要是能拉壮丁,我们系学生会绝对不会放过。” 赵乐乐看他脸上笑容消失,马上幸灾乐祸,“小林啊小林,大一叫你进学生会,你不愿意,现在人家想拉你干嘛你都不知道,我的小可怜~” 周围的女生发出呕吐音,让他别那么恶心,林含璋后面坐着的男生拍拍他的肩膀,“节哀,我们会去给你加油的!要给咱们系争光呀,话说冠军好像会奖励现金来着……” 赵乐乐作为社交达人,学院着名万事通,知道的更多,“是前叁名都有钱拿,也没多少就是了。不过运动会咱们和体院是分开比赛的,小林拿出体测时的本事,还是可以争个名次的。” 林含璋只觉得心烦,叹气道:“我是真不想参加,我没有擅长的运动,哪怕把我名字报上去也没用。” 旁边男孩笑着说:“体测之星还不擅长运动,哈哈哈,你可真会开玩笑。” 教室内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奶茶店熟客不少,有男有女,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附近的大学生。有个姑娘特别喜欢冰淇淋,连吃了快一个月,久而久之,林信书就加上了她的微信。每次她都会提前点想吃的,到店就能吃。她选的主要是各种口味冰淇淋,偶尔会让她推荐,一来二去,两个人就混熟了,林信书每次都给她打八折。这也是私人开的奶茶店员工的特权之一,可以给看着顺眼的顾客打折,折扣不能太大,最多也就八折。 女孩是护院的,就是护理学院,后来两个人混的熟了,也会在微信上聊天。她们院专业是二本,护理系甚至还有高职,叁年学制。她还推荐林信书考考看,不难。 这个女孩是大学女生顾客里少有对林信书不带俯视眼光,平时聊天也很注意分寸,没什么优越感,态度平和,而且她的名字非常好听,杜千寻,简直跟言情小说里面的女主角一样特别。她的长相也是,纤细又精致,整个人高高瘦瘦,皮肤白皙,就是可能学习太累,有一点黑眼圈和眼袋,但却莫名让她更添一点异样之美。 她经常给林信书推荐歌曲,小说,电视剧电影,她的品味都很合林信书的口味,两个人聊天经常会冒出共同的观点,只不过杜千寻可以很好的表达出来,林信书只会跟着重复,你说的对,我也这么想。 林信书非常喜欢跟她闲聊,每天都期待见到她。但是她也明白,她只不过是杜千寻的泛泛之交,谈不上朋友。可她能偶尔说几句话,每次见面两个人都高兴,说完话心里舒舒服服的对象真就这一个,所以她其实还是很在意,很珍惜的。 和弟弟偶尔也会多说几句话,但是那基本都是在必要的时候,不说不行。和同龄的女生,尤其是她憧憬的女大学生不带任何目的说说话,对她而言是非常珍贵的体验。 自从她和弟弟一块上学,就一个朋友都没有交到。一方面,她也知道这是因为自己的社交能力是真的很差。一开始的时候,她说话得很重的乡下口音,一年级的小学生们本来看她年纪大个子大,就下意识地不由自主的排斥她,再加上口音的问题,交流就更加困难。久而久之班里组成了各种圈子,哪一个她都进不去。体育课要组队活动的时候,如果弟弟不来一起组队,或者帮她找个女生,她就一个人可怜巴巴孤零零地在那站着,体育老师都气得骂了她不少次。另一方面,班里的人沾亲带故,都是附近幼儿园的,早都互相认识。他们或多或少都知道她是乡下来的,和弟弟非亲非故的,再加上那会都传言是赖在弟弟家不走的癞蛤蟆,因此同学们多少都有点都看不起她,有的嫉恶如仇的甚至鄙夷她,每次见她都没有好脸色。 到了初中,这个情况依旧没有改善。而且初中因为学业压力特别大,作业多的要命,每天还要精心安排弟弟的一日叁餐,打扫卫生,洗衣买菜做饭就忙得要命,她也没有心思交朋友,叁年一眨眼就过去了。 高中就更加倒霉了,遇到了一个脑子有病的班主任,写作业写到右手几乎废掉。那会儿别说交朋友了,连下课时间都在疯狂做作业,假期也闲不下来,第一要做作业,第二要跟弟弟上床。她也怕和弟弟的关系,被人发现察觉,所以也和班里的同学们都刻意疏远。 总而言之就是上了12年的学,一个朋友也没交到,幸好大部分时候需要人组队行动的时候,弟弟都会过来。有他在,虽然同学们会叽叽喳喳八卦个没完,但总比她孤身一人强,也没那么尴尬。毕竟他们八卦的对象是林含璋,又不是她,她就是校园风云人物旁边的连跟班都算不上的小人物。如果是校园漫画的话,就是主角身后没有脸的路人,还是站在最角落的地方的那种。 大学生众生百态与流言 女孩子真好,她感叹。 附近也有一些高职,叁本技术院校,有时候里面的男孩子们也会出来买饮料,很多时候碰到的都是抽着烟,嘴里骂骂咧咧不干不净的。有时候还有人对她说一些奇怪的话,夸她白,皮肤好,看上去很好摸之类的。但是她听到这些话完全不开心,只觉得怪异。还有的人会问借机问她要微信号,有时候实在是躲不过去就只能给了,然后就被人发一些奇奇怪怪的信息。有的人还会问她一个月收入多少,然后长篇大论他每个月给女朋友花多少钱,正好他现在分手了,女友的位置还缺人。 离这家奶茶店最近的名牌大学的一些男生也没好到哪去,看起来挺高傲的,他们几乎看不到她,她对于这些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因此他们经常当着她的面,讨论一些不应该从名牌男大学生嘴里说出来的话题。 林信书有时候几乎可以从他们的神态,口气,话语辨认他们是哪个学校的,虽然她没有开口确认过,但估计八九不离十。 反正有些男人都还挺一言难尽的,而且他们也挺虚荣物质的,炫耀的东西无非是球鞋呀衣服呀还有谁有一辆好车,有时候加上谁的女朋友比较漂亮,谁的女朋友是处女,真是一句话都听不下去。更可笑的是都说女人嫉妒心强,可她发现有些大学男生,对某些他们心目中优秀的同类也是咬牙切齿,贬低诋毁。对方可能仅仅是比他学习好上学期拿了奖学金,甚至可能是更小的事,教授喜欢某位学生,平时分给的高一点的之类的。 不止如此,他们对女孩子们的态度就更可怕了,有些男生,哪怕是受过高等教育,好像也没有把女人当从和他们一样对等的人,就算大家都是考进同一所名校的学霸。如果说林信书是因为考不上大学在奶茶店工作才被他们忽视的话,他们对同校女生的物化以及打心眼里看不起就是毫无原因的。都是辛辛苦苦考进来的,谁又比谁低级呢?张嘴就是女生这个不行那个不行,好像就只有他们男生样样都行。某个女生漂亮,是他们之前可能没有追求到的对象,他们就能诋毁她是个花点钱人人都能上的拜金婊。林信书听着真是头疼,有时候男生一多,他们开始八卦,她有一种自己身处臭水沟的错觉,只能加快手上的动作,赶紧把饮料做出来,将这群瘟神送走。 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居然从顾客的嘴里听到林含璋的八卦,还不是什么好话。说他实在心狠,大一时那么多美女对象说甩就甩,完全就像是个没有真心的渣男。本来以为大学四年,他这个做派,能把张江的美女一网打尽,至少达成百人斩的成就。结果到了大二,他居然摇身一变,转性成了情圣,跟他那捂得结结实实完全不知道是谁的女朋友同居几个月,丝毫没有要分手的样子。每天被人伺候地好好的,顿顿吃好喝好,还能给室友带点。渣男居然走狗屎运遇到真爱了,那女人还是个烹饪能手,老天真是优待他。就是这事把原本预备追求他的女孩子们气个半死,到处打听他新女友是谁,想见见到底是何方神圣,收了这个妖孽。 林信书觉得很陌生,在这些人嘴里,林含璋变成了某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更可笑她居然也成了流言的主角之一,实话实说,感觉比较糟糕。以前看林含璋被人各种八卦,把他做过的没做过的事都套到他头上,她在旁边看着,还觉得有意思。现在轮到她了,就只想变成隐形人,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们的关系,不想跟人解释她是怎么跟林含璋住到一块的,更不是他的什么真爱,那些都是谣言。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和杜千寻说的,她们还没有熟悉都可以聊如此贴身话题的程度。杜千寻偶尔也会和她聊学校的事,她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感兴趣的,尤其是穷学生在学校里怎么挣钱。她总是会幻想如果她也上了大学,那现在是过着什么样的校园生活呢?肯定是需要勤工俭学的。 杜千寻告诉她,他们学校学生勤工俭学都是在光华公司,这名字出自日月光华,旦复旦兮,一听就很有文化。每学期还会举办光华勤人节,还要抽签出节目,最后汇演,这个学期期末的时候,林信书如果有兴趣可以带她去看。勤工俭学的内容也比较简单,就是在小卖部卖东西,但是小卖铺的名字却叫护院报亭,里面可一张报纸都没有,只有各种小零食,饼干,辣条薯片之类的。 第一个学期呢,可以先做普通的员工,一个小时大概20块钱,熟悉业务就可以竞选经理,收入也能更高点,一个月最多大概能拿到一千多,再加上学校发的各种贫困生助学金奖学金之类的,还有每个院系都会给的学生补贴,反正是足够生活费了。 说实话,林信书其实是有一些心动的。她的成绩虽然比不上以前,也很长时间没有看过书,做过题,但是考不上二本,考高职肯定是可以的。拿不出学费的话可以申请助学贷款,问题在于,弟弟他会不会同意? 弟弟给的时间是五年,五年后她就自由了,这段时间肯定要好好照顾弟弟的,哪能说去读书就去读书呢?而且哪怕她真的想考试,那也就只能明年高考,也就是说,如果能考上,弟弟大叁的时候她才大一。哪怕是叁年学制,弟弟大学毕业一年后,她才能毕业,这一年时间又这么算呢? 想想也知道他不可能同意,她也没脸张嘴问,这种想法显得她反复无常,自食其言,背信弃义,痴心妄想,白日做梦。她要是敢讲出来。弟弟不知道怎么讽刺她呢。 不过交到新的朋友,她也不知道算不算朋友,是真的很开心。虽然杜千寻说的事对林信书未必有用,但是知道这些事还是会觉得很雀跃,她仿佛在用这些本可能与她息息相关的信息编织出一个美梦。她心里清楚这是梦,但也不影响她偶尔会沉溺其中,逃避现实,现实对她而言已经很美好了,可谁又不想过上更好的生活呢?谁又不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呢? 当她看不到的时候她可以装作不知道,可她现在满眼都是同龄的大学生,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她想装傻都做不到。 也就想想而已,做白日梦又没有招谁惹谁,她自己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毕竟现实生活,她不得不清醒,她只是一个在十几平大的奶茶店干活的,按小时算钱的长期工。没有社保,没有医保,收入低到如果要交房租,只能勉强养活自己。如果有一天生病的话,没有弟弟伸出援手,那可能连看病的钱都拿不出来,一个平凡普通的高中毕业生,偶尔做做白日梦,谁又能指责她呢? 同时她心里也明白,能住上两室一厅冬暖夏凉带空调带电梯的房子,一日叁餐想吃什么就买什么,甚至连六十块一斤的昂贵大闸蟹都可以随便吃的高物质水平的生活是林含璋带给她的,靠她自己是享受不到这样的生活的。 她甚至担心五年之后,她已经习惯了物质享受,等到她的独自生活挣不到那么多钱的时候,到时候她还能习惯吗?会不会已经被养刁了胃,再也吃不下以前的那些粗糙食物?这个可能性,她不敢想。 可又不是她一定要那么奢侈的物质享受的。林含璋吃饭太艰难,每顿饭都得精挑细选,把最好的给他,剩下的部分只能由她包圆,总不能扔掉。比如说鸡肉,他就只吃鸡翅中和鸡腿,他还不吃冷冻过的肉,只能每天去菜市场给他买新鲜的鸡。人家摊主能提供新鲜鸡腿,但是新鲜鸡翅可真没有。她还不能光买鸡腿,因为同一样东西,他也不吃太多。再说单买叁条腿要花的钱和整只鸡没差多少,不如买一整只鸡,还能有两根新鲜翅膀,他不喜欢吃的部分,她来吃不就行了吗?每顿至少得正经做叁四样菜,有荤有素,有干有稀。她已经尽量控制,每一样菜都做得不多,两个人几乎不剩饭,哪怕有没吃完的,也不会浪费,她会当作晚饭吃掉。 反正她已经是尽可能地节省了,除非是林含璋要带她出去吃饭,她自己从不外食,就是为了省钱。要是说她浪费,那实在是诛心,她可真的没有多花一分钱。但她也确实过得奢侈,因为弟弟就是得娇生惯养,她是过来照顾他的,不是过来克扣他的,总不能她负责弟弟的饮食起居,每顿都给他吃白水煮面,她自己都觉得不忍心。因此每次去菜市场买菜,看到新鲜的好肉好菜,总忍不住买回来细细料理给他吃,盼望他能多吃两口,别让她白费心思。 被忘却的与被铭记的 她有时候也觉得自己犯贱,林含璋和她相比,他是男的,父母哪怕不够关心也至少提供了足够的物质条件,头脑极端聪明,上了大学都是国内最好的学校之一,身体健康,比她有力气太多了。如果他们两个发生争执,真动起手的话,他只需要用一只手,就能按得她动也动不了。在云南的时候,她连跑都跑不掉,激怒他的后果就是,为了避免受到更严重的伤害,抛弃自尊,向他求饶,之后乖乖听话。她可以为了不受伤不疼,甚至是为了第二天能上班,就主动把肉体奉献给他”, 林信书听过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本来她很确定自己绝对不会和这种症状有任何关系。有一段时间,她非常恨林含璋,可是慢慢的,随着她碰到更多事,遇到更多人,那份憎恨也随之放下了。 她的人生如同活在荆棘之中,她的痛苦她所受到的伤害,林含璋固然要负相当大的责任,他强暴她,至今仍在支配她的身体,她连哪天不陪他做爱的自由都没有,只要他想,她就必须配合,甚至是积极表现。她的下半身那个无法言说的器官不止被他弄伤一次两次,她连愤怒都不会愤怒了。哪怕她内部受伤,她因此疼痛发,只要他想要,她就得给。 更可悲的是,她竟然还学会了在性爱中分辨他心情的好坏。如果他的心情不好,那她就会更加听话,更加主动,向他献媚,仅仅是为了少受点折磨,少吃点苦头。 本来就没有多少自尊,现在连羞耻心都渐渐抛弃了,真不知道是成长还是退化了。她只能反复洗脑自己,现在日子过得很好,比想象中好多了,就应该听话好好过日子。 反正她反抗不了。 她没有力量,没有金钱,甚至没有勇气,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他们一家的恩情。 对,是恩情。哪怕她活在荆棘中,不只是他的错,也不是他家人的错。归根结底,是因为她被亲生父母抛弃,这才是起因和最大的原因,倘若推到旁人身上,始作俑者反而隐身了。 她虽然喜欢自欺欺人,但这些事她反而一直清醒,拒绝忘却,拒绝原谅,虽然那已经是过去很久的事了。 坐北朝南,向阳的两室一厅房间,小间堆放的是一些杂物。有的时候林信书发现,她经常买的昂贵米面油打折,她就会忍不住多买一些,放到小房间里。反正这些东西耐放,结结实实密封之后,要吃的时候再打开就好。 还有林含璋了一些专业书籍,她偶尔会翻开看一看,其实她也能看懂其中一部分,还有一些课本就和天书一样,每个字和每个字母她都认识,组合在一起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毕竟他以前是理科生,而是她是文科生,看不懂也是正常的。 客厅面积还算大,向阳的大阳台的方向摆了两张黑色书桌,组成直角,上面放了两台屏幕显示器,还有一大一小两张键盘。很多次她回家,进门就能听到敲击键盘的声音。他的专业绝对不是简单的,否则依照他的头脑,不可能快到晚上12点还在忙功课,哪怕是在高叁的时候,他也不会学到12点。 小阳台和厨房连在一起,她在小阳台上放了一个柜子,第一层放的瓶瓶罐罐,其实都是各种调味料,还有她自己做的各种调味品。光辣椒油就七种口味,按照辛辣刺激程度排列,甚至还有花椒油,藤椒油。林林总总的调味料被她按照使用的习惯以及常用的程度放好,做饭就是要精细调味。第二层就是各种干货,从红枣枸杞龙眼干到广州香港地区煲汤用的海鲜干,当然,真正的昂贵的鲍鱼什么之类的还真没买多少。倒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害怕存储不当,等需要用的时候坏掉了。那就太浪费了。 柜子上面摆的是她腌的一些小菜,最显眼的是一小玻璃瓶泡菜,已经吃掉了叁分之一。还有一瓷瓶她自己做的甜面酱,这个不难,她跟着视频学,第一次就成功了。另一个不透明的粗瓷瓶里装的是西瓜黄豆酱,咸香非常。这次她做的没放辣椒,主要拿来配卷饼和一些面食,也没做多少,就叁斤不到。最近跟着智能手机里面的厨师学做菜,她估计很快就能把这个台面摆满。 靠近小阳台,客厅的另一边放的是一张大餐桌,上面收拾的干干净净,只有一个小号藤制小花瓶摆在桌上,里面插的是暗红色的玫瑰干花。 客厅是没有茶几的,她原本还觉得奇怪,后来想想林含璋应该也不想在这个房子里接待客人。不过为了避免出现特殊情况,客厅里的还是放了一排极简的布艺沙发,她刚刚学会网购的时候,识图搜索过,呃,比她想象中贵。因为灰扑扑的沙发看上去真不像什么值钱的家什。 更有意思的是,两个人几乎都不在那个沙发上面做什么。他没坐在那张沙发上面玩过手机看过电视,他就跟看不见这个家具一样,当它不存在,每次都从旁边过去直接坐到书桌前。她在忙完家务之后也懒得坐在上面休息,宁愿直接坐到餐桌前的木椅上。其实刚搬进来的时候,她也坐过几次,但是那个沙发太软,坐上之后,整个人都陷进去,什么活都不想干,只想当个废人。 她还不想挑战自己新的人性弱点,她人性中的弱点已经够多了,再加一个懒惰和好吃懒做,那就完蛋了。 不过,虽然这个沙发几乎没人用,她每次打扫卫生时,还是会把它擦得一尘不染。有时候她真怕他一时性起,在深灰色的沙发上跟她做爱。她认真的思考过,如果这个沙发被她的体液弄脏,她虽然可以把沙发布套拆掉洗干净,但是很明显再想把它装回去,对她而言就太过困难,完全是靠她自己不可能完成的,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做的工作。 如果不自己洗的话,那就要把它拿掉,带垫子送到干洗店,怕是想象那个场景,她都羞得无地自容。所以只要不在卧室里面做爱,她每一次都祈祷他千万别突发奇想把她按到沙发上去,她宁愿在地板上做,也绝对不能弄脏沙发。因为沙发要是脏了,她根本无计可施。地板脏了,擦擦就行。 整套房子其实并不大,她对面积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更不知道套内面积这玩意怎么算,她也就只能估摸出这套房子大概有70平左右,公摊多少她就不知道了。有一天她在小区的入口,偶尔看到某着名的二手房买卖公司摆出来的房屋求购出售和租赁信息。她站在信息栏前面看了一会儿,找到一家和他们现在住的地方差不多的户型,总价不到五百万人民币。但是很明显,她现在住的房子楼层更好还是向阳的,也就是说,这栋房子只会更贵。同类的房子每个月租金多少,她没找到待租赁同样的房子参考,但是同小区的房子,合租单间价格都在每月3000元以上。 林信书看到这些信息,要说心里毫无波动,那肯定是骗人的。她更深刻的意识到,她真的是一个彻底的穷人,虽然她觉得上海很好,她喜欢上海,但那是建立在不需要为住处操心的基础上。她能住上那么昂贵的房子,并不是靠她自己的本事,她虽然不是不劳而获,但总归不能心安理得。 这些想法也是无人诉说的。林含璋虽然给她施加的折磨不少,但他从来不会在物质方面斤斤计较,更不会在金钱方面故意为难,让她难堪。他每次都润物细无声,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就把这些事情全部解决,从不会把这些问题摆在她的面前。他也不管他的钱是怎么花,不定时往床头柜里放一迭现金,随便她取用。 而且他也不管她的钱怎么花,除非是有必要,就像上次去见他的朋友们一样。他平时不管她穿什么,多旧多便宜的衣服他都不在意。他不像一般人那样以貌取人,他判断人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很明显服装不在其中。当然,这不意味着他不懂人情世故,他也明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正式的场合,总是会帮她打理。当他需要她穿好一点的时候,会自己给她花钱买,从不征求她的意见。她也顺从,他买什么她就穿什么,不过说实话他的品味真的很好,她穿上他给买的衣服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反而她自己买的衣服总是不太适合她,不过算了,反正她穿衣服不追求时髦,实用舒服就行。 林含璋不会在这些小钱上锱铢必较,他就没跟她计较过钱。 一些事前的准备工作 林含璋今天心情很不愉快,无论是谁,在不知不觉的时候被安排了推不掉的苦差事,都不会开心。 哪怕他想现在就找院学生会成员,让他们收回安排,强调他不想参加任何体育比赛,估计也不行。其实他完全不喜欢出风头,哪怕他走到哪里都惊起一片赞叹,他根本不觉得有什么好骄傲自豪的,只觉得麻烦。更何况,林含璋一直认为这种比赛无相当聊,不止如此,他觉得所有的集体活动都毫无意义。 从小到大,班级上,学校里,只是需要露脸的活动,他都很难躲开。最离谱的是高中,他不知道做了多少次升旗手。一般学校会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让体育生或者其他身高体态合格的男生轮换着走正步升旗,他居然不知道被谁直接指名,然后连续好几个星期都得早起练习。一开始还不在意,因为按照惯例会很快被替换,两周之后就觉得不妙,向班主任推辞,对方还觉得他太害羞,应该自信大胆点,正好升旗可以锻炼他,让他在全校师生面前展现自我风采,更重要的是他被人赏识,更应该敦促自己,对得起别人对他的美好期待。 能把以貌取人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不愧是老师,不就是让他不要不识抬举。 他又干了两周,后来总算说服学校换人。可就算如此,他照样会经常被拉去接受注目礼。哪怕从很小的时候习惯类似的事,也照样喜欢不起来。 林信书倒是觉得他很适合那身制服,穿上去特别英挺帅气。制服确实很好看,可是,从没洗过。 现在学生会办公室是不会有人的,不到活动日,一般都没人。他也不想晚上去找院学生会会长的寝室,去年会长特别关注他,莫名其妙骚扰他大半个学期,让他进去做干部,他好不容易摆脱了会长的纠缠,绝对不能给他任何机会。 他对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形态毫无兴趣,虽然知道能得到一般意义上的好处,但是他的价值观一贯异于旁人。更何况再大的好处也抵消不了和蠢货天天打交道的烦躁。 就算他想马上把这事解决,也要老实等到下周二下午,全校社团活动日,那天所有的社团主要成员都会参加活动,每一个团体的办公室都有不少同学,会长不能明目张胆的骚扰他。 而且他有一种很不妙的预感,这事十有八九木已成舟。他不可能像去年一样幸运躲过,他所能做的也就只有决定自己比赛的项目和数量。否则按照学生会那心黑手狠的做派,整整叁天,能让他把所有时间不冲突的项目赛一遍。他们拉壮丁,可从来不会壮丁的死活。 林信书被他抱在怀里,背对他,他一边摸她的鼓鼓的乳房一边想这个破事,等他脑子里模拟完怎么和学生会交涉,他的手劲已经把她捏得闷哼好几声,她也鼓起勇气按住他的手。 “等一下,我先把文胸脱掉,你摸起来更方便。”其实她想说的是,轻一点,你把我捏疼了。 林含璋没有去除她的衣服,她刚进门就被他要求到阳台,坐在他的腿上。然后他就把手伸进她的上衣下摆,插进她的内衣,握住她的双乳,尽情感受那份柔软细腻。 “不用。”他拒绝了她的提议,衣物对他没有影响,他只是为了给双手找一件有趣舒服的事情做。但他还是放轻了力气,从下围开始,伸开手掌,把她的一双乳房往上推再往下捋,反复不休。 她也不知道这又哪里好玩。她的胸真的不大,内衣买的是b罩杯,无论是站起还是躺平,都是他一只手就能完全掌握的大小,他如果乐意,甚至可以把全部乳肉抓在手里往上提拉,真就那么点肉,一目了然。林信书自己觉得是没有什么可玩弄的价值的,他平时也很少把重点放在乳肉乳头上。 今天他可能只是闲着无聊,不想玩手机也不想做作业,所以大半夜拉个凳子坐在阳台上发呆。今夜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而且他们住在被密密麻麻的建筑物填满的住宅区,哪怕想看月亮看星星,从阳台上能看到的天空范围也有限,非常煞风景。不过,今晚天气非常舒服,微风轻拂过脸颊,就这样干坐在阳台上,发发呆也挺好的。 他没有开灯,阳台一片漆黑,附近的邻居也都睡了,没有灯光,对面的楼层也看不到他在做什么。所以他想做什么就让他做吧,既然没人看到,那就没事,她也不觉得羞耻。两个人住在一起,更亲密的事都做过了,现在他只是想揉胸,才到哪儿呀。 又揉玩了一会儿,他将手臂从她的膝盖弯穿过,打横将她抱起来,她赶忙搂住他的脖子,害怕掉下去。林含璋不需要任何光源,直接抱着她,径直走到浴室,中途没碰到家具,更没让她撞上任何东西,他把她放到浴缸里,然后转身开灯。 突然射入眼睛的强光让她忍不住眯眼,好一会眼睛才适应。 她觉得他是想做爱了。 她看着自己的衣服,在奶茶店忙了一天,哪怕她自己手脚麻利也照样会遇到突发状况。今天晚饭的时候,店里来了几个小男孩,其中一个被母亲抱在怀里,要喝酸奶。等林信书做好,递给他妈妈时,他又闹起来,非要自己拿着,果然一个没拿稳,掉在她身上,酸奶还好,果酱是真的很难清理。后来她又免费给小男孩补了一盒,可衣服还是没清理干净。更何况她忙了一天,哪怕出汗不多,她觉得也不好闻,肯定有异味。 如果他要做爱,那也必须让她先洗澡。今天她得洗头,不能像往常那么快结束。反正无论如何,不能脏兮兮的,她心里接受不了。 心随意动,她站起来飞速脱光衣服,脏衣服迭都没迭直接扔到架子上,把架上原本的白浴巾取下放到第叁层,她打开淋浴,冰凉的水刺到身上,身体不由自主打冷颤。但是她不管,快速打湿全身,摸起肥皂抹遍整个身体,揉泡,很快就把身上草草冲洗一遍。这时水也热了,她又忙把头伸过去,直接用手里肥皂洗头,反正她用的是男士香皂,清洁力应该够把头发洗干净。 整个流程不到叁分钟,等她把身上头上的泡沫冲干净,发现他面无表情看着她,看起来对她的清洁工作不甚满意。 她解释道,“我先洗好,你就可以直接直接做了。” “我没要求过你每次做之前要洗澡。” “可是我刚才很脏。” “哪又怎么样?” “我很难闻的。我的头发有味道,我身上还很脏,干了一天活呢。” “我不在乎。” “可是你很干净,我很脏,我很在乎!”她都快被这对话搞无语了,就让她好好洗干净,洗完随便他。 真不该拿肥皂洗头,搓了好一会儿完全没有多少泡沫,根本不像是洗干净了,而且头皮油腻,头发还很涩,属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干浪费时间了。不该图懒省事,刚刚就应该用洗发水的。 “我也没有洗澡。”他说。 林信书摸起架子上的洗发水,倒出硬币大小的黏稠液体,双手合十揉搓出泡沫,然后放到头发上,用指腹按摩着洗。 “你身上没有难闻的味道,你可以不洗。”林信书边洗头边回答。 他似乎有点不悦,“我也没闻到你有什么气味。” “你是不是感冒了?” 他懒得搭理她,穿着衣服站到淋浴下,把她圈禁在两面墙内。 她的头发上泡沫还没来得及冲掉,见他过来,赶紧关上淋浴花洒。还是被淋湿了,他的头发湿漉漉的,黑色的衣服也贴在身上。 十一月的天气已经很凉了,这样下去他真的会冻感冒的,她不请假想照顾病人,她每天上班都能实打实拿到工资,少做一天就少拿一天钱。于是她当机立断,动手脱他的衣服,他人高马大的,从他头上脱是不可能了,只能先从袖子拽,一边手臂肩膀拉出来,再拽另一边,最后踮脚把上衣脱掉。 裤子就简单多了,是她够得到的范围,他静静站着任她脱,不配合也不反抗。很快两个人赤裸裸站着,她赶紧跑出去打开一盏浴霸,总算不起鸡皮疙瘩了。 “你要洗吗?我在这碍不碍事?你要是伸展不开等我冲一下头发,我马上就好。”她抬头问他,头发上的泡沫流到额头,他伸手向上抹。 说罢,她还伸头闻闻他的胸,真没任何奇怪味道,只有他最近用的香皂的气味,很淡的山茶花香味,也就是她刚才拿来无效洗头的那块皂。 现在她身上也是同样的味道,但是不知道为何,她总疑心林含璋身上就是比她香,哪怕她刚洗完,而他声称自己一天没洗澡。 他伸手,抬起她的下巴,低头舔舐她的嘴唇,然用舌头撬开她的口腔,与她唇齿纠缠。 两人在雾气缭绕的浴室中亲吻。 她想的是,我还没刷牙。 他什么也没想,只是抱紧她的身体。 带着恶作剧的性爱 他们没有在浴室做爱,而是快速冲洗之后,擦干到床上。 她总疑心他会感冒,所以到了床上就给他盖上薄被,自己裹上雪白大毛巾拿来吹风机,要先把两个人头发吹干。反正她就在这,今晚什么时候都可以做他想做的事。如果头发湿还非急着做,两人都可能着凉感冒,最重要的是,一头水会把被子弄湿,潮呼呼的被子人在上面皮肤感觉太难受了!两人头发都不长,吹风机功率又大,几分钟就能吹干,这时候她觉得傻子才不先吹头发呢。 林信书跪坐在他面前,双腿分开,她的毛发很听话,都长在该长的地方,腋毛几乎没有,他想起她下体毛发也不多,而且颜色浅淡,什么都遮不住。头发却很丰盈,颜色是浅浅的栗色,上次他给她吹干头发之后,手指抓玩了好几下,柔软又滑的手感。 她的胸前,新疆长绒棉织就的毛巾触感极好,她将毛巾的一头掖在锁骨处,大浴巾松松裹住她的身体,他知道他只要拨开那一角,浴巾便会整个散落,她身上就一丝不挂了。 还是算了,天气已经转凉,他也不想她生病。虽然生病的她内里也别有一番滋味,比平时更热更紧,但没必要专门去制造,等她自然而然病了他再好好品尝,反正那时候绝对不会让她不床。 他的头发发质很好,绸缎一样,其实像他这么白的人一般头发黑色素应该也不足,应该呈现浅色系,瞳孔也是。可他头发和眼睛都是极黑的,尤其是头发,黑得像夜一般,和白皙的面孔对比鲜明。有时候这配色令他看起来像非人的物种一般,看过的人一见难忘, 至于瞳孔的颜色,她一般不太看他的眼睛,偶然扫过几眼,次数多了也记住了颜色。他平时也几乎不直视别人,眼皮半张,睫毛掩住瞳仁,面容平静,微微带笑,毫无攻击性,谁能不被迷惑?不被诱惑? 反正她自己就是凡人,普通的很。 他的头发每根粗细都均匀,不像她,有的极粗有的极细。给他吹头发是很快的,而且很让人心情舒畅,因为他头发丝透出香味,还是她拿来无效洗头的香皂的味道。 她喜欢山茶花的香气,如果有钱的话,一定要买一瓶同样气味的香水放到房间里,拿来薰衣服也很好,拿来喷头发更好。 忍不住深深吸了几口,然后就开始给自己吹头发。她的头发刚过耳,刚刚拿速干吸水毛巾擦了几遍,本就没多少水分。不到十分钟,两个人都干净清爽了。 她将吹风机拔下,收到洗手台上方抽屉中。回到床上,解开身上的浴巾,全身赤裸,掀开被子,爬到他身上,低头问:“等很久了吧?现在可以开始了。你今天想怎么做?” 林信书知道她的顺从是很有效的,至少比跟他对着干强。她还要和他在一起生活五年,现在就闹成仇人,每次都和强暴一样,那吃大苦头的人绝对不会是他。说她骨头软也好,说她任人拿捏也罢,她要是真硬气起来,折磨难道还能给别人受?真受到无法挽回的伤害,以后的人生还长着呢,谁能伺候她下半辈子? 现在听话一点,她的日子就好过很多,他也不是什么魔鬼,他也有不少烦心事,他们都做过不知道多少次了,干嘛还非得作出一副大义凛然誓死不屈的样子,她真没那么高尚,也没那么愚蠢。 其实她在奶茶店工作到现在,稍微吃胖了一点。他很满意,能再肉一点就更好了,以前她在他身上,他偶尔会被她的骨头硌得疼,现在她被一层薄薄的脂肪覆盖,他很乐意到处摸摸确认。今晚他摸到胸部,确实涨了一点,手感更好。她的小腿还是一样纤细,形状不错,但是手感一般,大腿不错,臀部也是,臀肉至少能挤出几团白色软肉,他在上面挤压了很久,感受那个堪称美妙的触感。 “我把你压疼了吗?”见他不回答,她赶紧从他身上岔开双腿,双臂把自己身体撑起,尽量不碰到他。 他突然伸手把她搂住,她不好使力气,整个人惊叫一声砸到他身上,骨头撞到骨头,她倒抽冷气,肋骨碰到一块太疼了,她的乳房撞到他的肩膀上,锁骨锋利,直接砸出冷汗。他怎么那么瘦,最近明明让他多吃了点,肉都长哪里去了。 她大口喘气,纯疼的,她听到他笑了,他的笑声非常愉快,在静夜里清晰可闻。就像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小男孩,哪怕自伤八千,对方伤一万,也是很值得开心的事。刚才那一下,她真不信他不疼,无非是他有心理准备,忍住了叫声而已。 摸索着捂住他的嘴唇,不想听他的笑声。她伸手关灯,黑暗降临到这个房间,她顺着手掌的方向含住他的嘴唇,她已经学会接吻了,今晚可以从接吻开始。但是她害怕他看他的眼神,所以还是关灯吧,什么都看不到她就不会紧张,也不会又忘记呼吸,被他再叁嘲笑。她坐到他身上,捧住他的脸,认真的亲吻他,舌头和他嬉戏,口腔被他挑弄。有时候他深入太过,舔到她的咽喉,她会有一种想呕吐的冲动,就赶紧截停他的舌头,继续搅弄纠缠不清,银丝顺着唇角流下,滑落到脖颈。 亲完嘴唇,她又开始噬咬他的喉结。她不敢在他脖颈处用力,更不敢吸飧他的皮肤,不止是因为他皮肤太薄,怕弄破他上面那层油皮,更怕留下吻痕,让他在学校里被人嘲笑。所以她只是轻轻带过那里,虽然那处的触感让她着迷。 锁骨刚刚害她不浅,她的左边胸部到现在还疼得厉害,这处不怕被人看到,所以她狠狠咬了两口回敬,终究也不敢真弄伤他,顶多留下两个很快就会消失的牙印。 他也没闲着,双手摸到她的下体肉穴,食指不怀好意扣弄花蒂,中指和无名指拨开两成肉唇,插入后向上压,那里特别舒服,她本来也不是很抗拒,很快就软成一团,亲不下去。下体也湿答答的,就等着他进入。 摸上他的性器,果然早就硬如铁一样,她撑起下半身,扶住那根性器,花蒂和肉唇在上面磨蹭几回,肉根已经被体液打湿,出精口受到软肉的勾引,快感分明,他有点不耐烦,想推开她,自己进入,然后握住她的腰疯狂操弄。 “别急,马上就好。”她做好准备,一手扶住他的性器,一手撑开肉穴,不急不缓纳入他巨大的器官,插入到叁分之二,她借助自己体重,直接坐到底。两个人都发出满足的喟叹,被填满的充实感简直让她快乐到后背发麻。 他也沉浸在这具柔软和紧致的身体里,品味难得的一刻,竟然没做太多前戏,就顺利进到深处,全靠她自己分泌的体液,真难得。 她开始动作,每一次都进到她觉得极乐的位置,他也跟着她,每次她坐下,他就抬起腰,那根性器恨不得次次都插到她子宫的入口,内里的花肉简直疯狂一般收缩绞紧,他也快乐得无以复加。 只是动作几十下,她就停下,身体的快乐太可怕了,就这么一会,她就要高潮了,体内花液简直要决堤,停了近十秒,她决定把他抱起来,在黑暗中寻找他的嘴唇,贴上去亲吻。这个动作让他的性器一下子进到更深的地方,她先是呆滞一下,然后一小股体液淋到他的性器上,她几乎要控制不住,高潮,甚至是潮吹了。 林含璋此时不使坏都愧对自己,他直接抱紧她,下半身开始疯狂进攻她的肉穴,不过几十下,肉穴内就喷射出好几股透明润滑的体液,才刚开始,她就潮吹了。过多的体液顺着他们紧紧结合的器官滴落到床单上,她脑子一片空白,甚至不知道把旁边的毛巾拿过来垫上。 粗长的性器还堵在她的花穴,他摸到刚刚她脱掉的浴巾,塞到两人身下,今晚他想做到爽,哪怕结束也不给她清洗,他有点喜欢她身体内外被他的精液污染的样子。 没有抽出,甚至没有在意她的反应,他把她的头放到床上,半跪着抬起她的下半身,不是为了进得更深,而是抬高后体液不会轻易流出,他开始第二轮抽送,很快透明的液体就被打成白沫,黏在他的性器根部和她的内外花唇上。 刚刚高潮过的肉穴哪能经得起这番刺激抽插,她的脑内简直和万花筒一样晕眩,肉体的极度享乐令她不自觉呻吟,她什么都说不出来,也什么都不用说,她的身体自动替她说明了一切。 一开一阖的花穴仍旧被他的性器所占领,她的身体变成了随他拉奏的小提琴,是不是发出悦耳的低吟。他和她肉体撞击声在寂静的凌晨散出很远,他在今夜第一次射精前想,这声音比小孩子被打的哭声气人多了。 潮吹两次,做到她昏迷生病 他的性器不想拔出,他对她的身体有瘾,每次性交,让她自愿打开身体后,那就一定要做到她筋疲力尽。一旦她兴奋高潮或者潮吹,那时他都会得到巨大的心理满足,快活的不得了。 如果没有任何顾虑的话,他甚至想一整夜都埋在她的内部,令她不得不在每一次呼吸中都感受他的欲望。他不光想占有她的身体,还有强烈的支配欲,想看她在他身下高潮,被快感折磨到哭泣发疯,或者就像现在一样失去意识,退化成失去言语功能的动物。 和折磨她相比,这又有另一种成就感。她哭的表情不错,但是被性欲操纵自我,眼角溢出眼泪,也非常好看。 林含璋将她的上半身抱起,扶住她的脖子,他没有如往常狠咬出血。她现在意识不清醒,疼痛会让她恢复理智,那可不太美。他还没满足,他的性器还直挺挺插在她肉穴里,里面水漫金山。林含璋微微转头,亲吻她的耳垂,舌头从下到上,把她敏感的耳朵,连嘬带抿还吮吸,本来已经迷迷糊糊的林信书已经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了,当他把手放下,她的头颅无力地倚靠他的肩膀,随着他顶弄的动作摇摆,像没长脊骨一般。 还不够刺激,他用尽全力插入,左手摸向连接处,真可惜,已经不能进入得更深了。他将手指顺着性器上移,按住女性最容易得到快感的肉蒂,打圈。她的身体本就因他抽插顶撞的动作情潮迸发,内部热情非常,再加上他的恶意玩弄,被撩拨到几乎因快感而昏厥。他在她的体内,自然可以第一时间得到她身体的感应,在她二次高潮前恶狠狠按压,强行中断她的快感。她的肉穴内剧烈抽搐,被肉欲煎熬不能释放,她的声音甚至都带上了欲求不满的痛楚,在他耳边绵软无力说着什么。 他对她还是网开一面的,因此停下所有动作,绝非是为了搓磨她,只是为了满足她的要求。他侧耳倾听,好一会儿才听出来她说的是,“好……舒服……”,声音带了蜜一样甜,贴着他的耳朵,太顺耳了。 他突然使坏,手底按压的器官又被拨弄挺立,很快恢复精神,又被他不怀好意的捏住向上拉扯,她本应不适痛楚,却在他拉扯到极限时,肉穴内部再次喷出水来。 她二次潮吹了,因快感,也因疼痛。 这下有意思了。 林含璋更加开心,他想换个姿势,但又不愿意把性器抽出。于是他弯腰,把她放躺在床上,小心摆直她的腿。他坐在她的一条大腿上,这个位置方便他接下来的动作。他抬起她另一条腿,逼她不得不侧身斜躺,他手臂用力,那条白皙的大腿被他压迫到极限,甚至能听到骨骼摩擦的声音,她也如同砧板上的鱼,扭动挣扎,想翻身逃走。 暂时还不行。 他停止用力,就着这门户大开的姿势,径直捅刺到她的宫口。她倏尔大口喘息,下体吞得太深了,他在她身体反应过来之前,疯狂撞击她宫口,硕大的性器在她体内横冲直撞,直到将将要释放,才从肉穴内抽出,射到外侧双层肉唇和花蒂上。 被撑开太久的器官来不及合拢,早已决堤的体液一股一股溢出,和穴口的精液混合,淫靡至极。厚厚的浴巾,承接两人的体液,变得又湿又滑。她双腿大张,眼睛紧闭,只有嘴唇开合,听不清在说什么,只有一些气音。 他总是对她有耐性,有好奇的,所以他大发慈悲,俯身倾听她的呓语,好一会儿,他才确定,这次她说的是,“够了”。 这可由不得你,黑暗中,他无声展颜轻笑。 昨夜林信书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她都搞不明白自己是睡着了还是昏迷了,后面已经完全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十点半她才醒,清醒后发现身体非常沉重,她连一根脚趾头都动不了。更可怕的是,下体不知道被塞了什么,特别有存在感,冰凉,可又不舒服。 里面的东西,该不会没被清理吧?所以他给她塞了栓剂,避免流出来弄脏床单? 林信书长叹一口气,只觉得弟弟真的很可恨,那些东西留在身体里,除了让她不舒服,根本没用。她吃了长效避孕药,又不可能怀孕。哪怕是做润滑,昨天的体液今天做润滑液,也很恶心呀。 在床上躺了很久,不停试图活动四肢,还是动不了,这可怎么办,下午还得上班呢。 她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因为性高潮次数太多疲劳过度无法上班。这理由也太淫荡了,而且听着跟假的似的,说她被人打了起不了床都更有可信度。 林含璋端着一杯牛奶进门,见她醒了,一点也不惊讶,扶她起来,耐心喂她喝牛奶。等一杯奶下肚,他才慢条斯理道:“昨晚太累,没来得及清理,今早又不忍心吵醒你。我放好热水了,现在就抱你去,给你弄出来。” 她暂且听信他的话吧,昨晚到底弄了几次呀,她怎么会那么累,从没那么累过。弟弟上午好像没课,也不知道他是几点醒的,有没有吃早餐。 很快她一丝不挂被他放入水中,他两指并入,夹住栓剂,取出,又进去,深入。他的手指太灵活,她感觉有些异样,应该是多想了。总不会昨夜做了那么久,今早又有精神,想再来一次吧,她真的受不了,那个器官红肿疼痛,还有熟悉的火辣辣的刺痛感,不知道昨夜她没有意识后被怎么使用了,怎会如此不适。 他没有用道具的习惯,这么多年也从没买过。她觉得他肯定知道那些性玩具,可能是不屑于使用。 林含璋面无表情,啊,还想要,好想做,还是不够,怎么都做不够。 今早接近六点,他才放开她,从她体内退出来。她早就昏厥了,可他不在意,没有反应只剩身体本能也是很好的体验,他迟早要享受的。 这会她清醒了,如果愿意让他进入,他又能得到另一种满足。她甚至没办法动一下,只能眼睁睁让他在她的身体里为所欲为,横行无忌。 现在还不行,他垂眼,默默计算一些事。 林信书感觉差不多了,示意他把她擦干抱回床上。她一句责怪他的话都没有,只是请他帮她拿手机,她要跟老板请假,今天站不起来了,根本没法上班。 他知道,这几天她都别想好好工作,他用了太大力气,几乎掰折了她的腿,她现在没感觉疼痛是因为他给她用了止疼药。到了明天,她走路会一瘸一拐,挪动一下都费劲。 可这也和他无关。她本来就应该在家里呆着,只要他需要,随时随地把肉体奉献给他。但是她既然非要工作,那他也满足她,谁让她在他这里总是拥有特权呢。他愿意为她着想,陪她演“只有工作能给我安全感”的戏码,允许她每天至少花一半时间做那个毫无意义的工作。他有时也会感慨,自己怎么会那么好心,那么大方,同时也会为她的愚蠢暗暗吃惊。 五年之约,他既然限定了时间,为什么她觉得她可以把其中一半的时间花在与他无关的事上,难道她觉得他会乖乖吃亏,把一半的时间拱手相让?她怎能如此天真?他们认识十四年了,她对他给的教训记忆还不够深刻吗?她怎么就记不住他是什么样的人呢? 为什么她就不愿想想,他愿意给她如此大程度的自由,让渡那么多时间,仅仅是因为,所谓的五年,根本就是骗她来上海的幌子。那就是一个纯粹的谎言,他既然不打算让她离开,那她那点小算盘怎么打都行,反正他绝对不会亏。 她选晚班不就是为了躲开性交吗?可从她工作到现在,他想做的时候,可从来不会管时间。既然他烦躁到不和她做几次都睡不着,那时间很重要吗?她能拒绝吗?她非但不能,还要讨好他,期望他看在她第二天要工作的份上,手下留情,不要折磨她的身体,少做两次,早点结束。 林含璋无法否认,他其实非常享受她的讨好与顺从。最重要的原因是,她的身体也跟着她的态度一起向他敞开,她变得积极,她的身体很容易高潮,潮吹后经常舒服到意识模糊,然后她的身体就可以让他纵情发泄,肆意玩弄。哪怕像昨夜,做得狠了,让她今天甚至无法起身,她也不会怪他,只会乖巧顺从让他清理。 还能有比这更好的事吗?哪怕是他恶意折磨,她也无法发现,或者她发现了,那又怎样,她不照样要看他的脸色,害怕他收回允许她工作的决定。 他的手指从红肿的器官里拔出的时候,他真的很想把另一样器官伸进去搅弄一番,但,他最终控制了自己,现在还不到时候。 总会有让他做到尽兴的那天的,他身体的饥渴,迟早会餍足。 事后的两个人 林信书不知道是自己是疲劳还是疼痛,反正她就在床上躺着动不了。也不饿,被喂了几次牛奶,满肚子水饱。她想试着清醒挣扎起床,但很快又作罢,真的没有力气。不得不心虚跟老板请病假,老板非常善解人意,让她好好休息,毕竟她上班一个多月一天也没有休息过,偶尔请一天的假,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他可以理解她想休息的心情。 她心想,我根本不要休息,我要干活挣钱,请假是因为我起不来,没法到店里! 收到老板的消息,她也只能安心,闭眼入睡。直接睡到了傍晚,才悠悠转醒。林含璋一早为了散去房间里情欲的气味,拉开窗帘,打开窗户通风。今天外面风很大,从窗口吹入的凉风,让被子里裹着的她非常舒服。她几乎是手脚并用,爬起来穿衣服,去卫生间刷牙洗脸。回到床上之后,又裹紧被子。她知道自己不能再睡了,否则晚上会失眠。于是她拿起手机,决定看看前段时间没有看完的小说,娱乐一下。 看了几十分钟,她觉得眼睛疼,脑袋也疼。小说里所有的人物都不像是正常人,甚至不像是人,像是设计失误运行有问题的机器。每一个人做的事都不太符合逻辑,也不太符合现实。比如平凡普通看上去没有任何强项的主角,不需要经过练习就可以轻松取得某些专业的成功,赚得大钱。还有那个平时话也说不清楚的角色,面试的场合居然可以与五六个人滔滔不绝你来我往见招拆招,跟叁国演义里诸葛亮的嘴一样厉害。然后到了下一章,她又变成了一个可怜可爱的害羞女孩。 太不合理了,太离谱了! 还有小说里面她最无法忍受的一点,女主角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马上哭唧唧的准备等别人来帮助,然后男主角就踩着七彩祥云闪亮出场,亮瞎路人的眼睛,叁下五除二把女主角的问题解决,显得女主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所有问题所有困难都跟闹着玩一样。学习不顺利,没事,男主来辅导;工作找不到,也没事,男主给开后门;拉不到投资,男主照样偷偷摸摸找人塞钱给她;项目要亏钱,男主马上刷地出场,力挽狂澜,虽然他们根本不是一家公司的。如果只是事业上的问题也就算了,生活中的麻烦更多,女主就像是一个巨婴一样,和任何人都处不好关系,这个时候男主就会出现告诉她,你只要有我就行了,你是我的女人。哪怕她和父母翻脸,与朋友陌路,自绝于同事,但这些都是别人妒忌她,因为她的对象实在是过于优秀,旁人对她的甜甜的恋爱心生嫉恨,所以才会看她不顺眼,找她的麻烦。 虽然林信书觉得在公司老板椅子上性交的男女主是卧龙凤雏,天生一对。明明设定是一个非常精明,另一个善良聪明,两个绝顶智慧的脑袋瓜都没有想过,办公室到处都是有监控的,还是红外线监控,他们大晚上在公司里干的事,真不是什么秘密。另外,如果别人在她面前每天恶心的秀恩爱,任何场合都能来一场热吻,她觉得她应该不会嫉妒,只会打心眼里觉得这俩人脑子有病。 林信书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在看一个故事的时候总会一路看下去,直到结局。但是这本小说实在是过于伤害她的脑子,而且更离谱的是后面还有几百万字,想看完得好久。小说本身也写得凌乱,说它松散吧,每章确实有那么一两个情节矛盾,从头到尾都在讲女主角的爱情和事业,也就是作者标榜的自我奋斗。说它紧凑吧,作者总会偏题到女主斗奇葩亲戚之类的情节上,然后几十章都是那点事。 书里面所有的人都像在过家家一样,没有任何真实感。两伙人斗来斗去,不知道斗个啥。女主角和男主角交往没多久,就来了一场与第叁者的巅峰对决,她能赢过狡猾的第叁者,不是因为她有多么聪明,心计有多么复杂,而是因为作者说她善良又单纯,所以男主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她。另外一个所谓插足的女人,是一个人人喊打的坏女人,具体怎么坏又没写明白。只说她母亲是插足别人婚姻的惯犯,靠男人荣华富贵,所以有其母必有其女,她就跟着有样学样,看男主有钱优秀,就想方设法骗他上床结婚。 这可真是哪都不对劲儿,她看书仔细,总是会边看边想。首先她觉得男主角也好女主角也罢并没有作者说的那么善良,两个人有时候很多做法甚至可以称为卑鄙。他们也没有作者标榜的那样大度,对于挡到他们前路的角色们,无论是不是所谓的反派,基本都赶尽杀绝。比如说上面那个所谓的第叁者,就被男女主在社交场合所有朋友亲人面前侮辱,后来跳楼自杀没死成,下半身瘫痪,需要亲妈每天辛苦照顾她,给她把屎把尿一辈子。 更可怕的是下面的读者评论,也不知道这些人是男是女,都觉得这些情节爽爆了。哪里爽了,无论是男主角还是女主角都很可怕,林信书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碰到这种类型的人,只会第一时间收拾行李逃跑。朋友说错一句话都记在心里耿耿于怀的人,无论是书里面还是书外的旁观者,都觉得他们为人仗义,心地善良,这可太吓人了。 她想到一个形容,欺世盗名的伪君子,真适合用在这两个主角身上。 暂时不看了,她揉揉太阳穴,停下。这一小会的阅读体验糟糕极了,其实她也不是很喜欢读那些很严肃的东西,鲁迅全集她就不太能看的下去,所以她才会选一些轻松的小说读着玩儿,也不追求什么文采。但是很多作品还够不上文采这个词,人物塑造自相矛盾,故事情节前后矛盾,弄得她总是疑惑是不是自己记错了,返回前面反复比对,最后发现她的记忆力真的没问题。 估摸着林含璋应该也快回来了,她打开视频app,开始听歌。前段时间,她发现很多她喜欢的歌原本不收钱的,听过一段时间之后,居然要买vip会员才能继续听。跟杜千寻说了这事,对方马上给她推荐了几乎可以搜到所有歌曲的视频app,还能找到高清音质,顺带看mv,她立即美滋滋下载,把原本的音乐软件删掉。 后来她发现那个app上不只可以听歌,还可以看免费的电视剧动画片。不止如此,连她经常看的王刚大师傅也在上面发烹饪教学视频。她还发现了更多各种菜系的厨师教学视频,这一下可像是守财奴掉到藏宝坑,每天乐呵呵地找新视频看,关注她觉得有用的博主,这软件可比抖音好玩多了,有用多了,至少没那么多洗脑的难听歌。 这会儿再刷视频有点累,她放下手机,缩到被窝里,等同居人放学。刚醒的时候还不饿,但她的胃很快恢复正常,现在她饿得要命,如果弟弟再不回来,她就只能费劲爬起来给自己炒几个鸡蛋吃。她倒不是不想下厨,就是不想下床,脚麻腿软。地板踩上去像棉花一样,软绵绵的没有着力感,她在上面东倒西歪,如果不扶着墙的话,随时会摔倒。 林含璋心不在焉听课,周四最后一节课是全院公共课,偌大的阶梯教室坐满了学生,可没几个人在听讲台的人说话。这一科目是典型的文科类,哪怕现在不听课,期末的时候花一两天突击也绝对可以过关,毕竟能考上这所大学的没有真智力上有问题的蠢货。 他旁边各坐一男一女,他对他们有印象,叫不上来名字。他们对他看上去非常熟悉,尤其是那个女孩,一直在试着和他搭话,被他用上课时间不能说话这种假到离谱,一看就知道是拒绝的鬼话堵住嘴。男孩则在偷偷摸摸看他,可能是因为觉得他比书本好看多了,也更有意思,如果教授突发奇想,提问这个男生今天上的课,他可能讲不出一个关键词。 两个无聊的路人罢了,没什么好在意的。 他那个可怜的,被他玩弄了大半夜的便宜姐姐这会在做什么,已经快五点半,她应该醒了,也该渴该饿了。他提前订餐,等他到家外卖也会在差不多的时间一起送到,到时候再喂给她吃。 他对在她在床上进食不在意,更不会觉得禁忌。他看上去是一个很讲究的人,衣衫楚楚,彬彬有礼,哪怕是在夏天也不会让人发现他出油出汗,绝对是非常在意干净卫生的。其实他本人并不多在乎这些事,他的衣服都是基本款,以黑白灰色为主,他不追求惹人注意。至于个人清洁方面,洗头洗澡那么简单的事,动动手就能做好。他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男性不愿意做,再热的天气也不愿每天洗澡,整个人馊掉,如同一个散发剧烈异味的化学武器,令人窒息。 他懒得想那些臭男人的事,他的床上现在躺着一个他恨不得吞掉的女人,光想她就够了。。 她要是发热就好了,最好是昏迷状态,那他就能再进入她的身体,里面绝对舒服得不行。他会放足够多的润滑剂,不会故意弄伤她,做完就给她清理,喂她吃药,光是想想他都觉得有意思极了。 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 等他到家,她果然还在床上。听到他开门的动静,她半睡半醒,勉强挣扎,好不容易睁开眼睛,又用手揉揉眼,好像想把睡意揉走,声音也是带着沙哑含糊的,“你回来啦,几点啦?” 他把手中的外卖袋放下,“刚过6点,你好点了吗?” 她从床上爬起,上半身靠在床头板上,缓慢点头,“嗯,好多了。” 看着可一点都不像好多了,他走上前摸摸她的额头,真可惜,她没发烧。应该只是疲劳过度,她的身体里没有爆发炎症,昨晚他并没有弄伤她的内部,她那么快潮吹,体液足够润滑,从开始到结束,他的性器在她体内抽插得都很顺滑。 离得近了,能闻到她身上的薄荷冷冽的气味,她应该醒过一次,撑着洗漱过了,闻起来非常的清新,脸上也没有眼部排泄物,十分洁净。 她总是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邋遢的一面,在她头脑清醒时,从不会脏兮兮的就和他性交,她的身体内外都被自己打理得整洁利落,总归是很适合享用的。每次他挺入她的身体,在她身上从未感受到异味,但是他总是喜欢看她躺在两人的体液中,下半身沾满淫浊的液体。弄脏她非常有成就感,每次都要射到她的身体内无法容纳,装的过满,被迫排出。 高中时她没有一回不把他射进嘴里说精液咽下,其实他从没想过让她喝掉。她从一开始的不清不愿满脸为难,到后来面容平静,毫无排斥吞咽,他的情绪不是没有起伏的,有好几次都想拔出来,在外面释放。 本质上,他并不需要任何女人通过口交吞精向他表示臣服,他也不会因为把性器放入女人口中就有满足感,成就感,甚至优越感。口交只是她日常躲避二次插入性交的借口,他们心照不宣,他又愿意高抬贵手,放她一马,让她顺利过关。 至于她为什么次次把精液吞进肚子里,也不难猜到,毁灭能证明两个人有肉体关系的证据,仅此而已。 他掀开棉被,坐到床上,“是吗?我看看。” 其实不需要看,但是他总是想看看昨晚他作恶的证明。杀人纵火的犯人有时也会回到现场,欣赏自己的杰作。 她无力反抗他的意图以及动作,她虽然好受了点,但也睡软了。 将她的裙子向上撸,她果然穿上了内裤,但在他手下又有何难,轻而易举压住她无力的双腿,扯掉洗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宽松内裤,掰开她的双腿,就着傍晚黄昏的日光,在太阳熄灭之前,仍旧明亮的余晖让他清楚地看到那个可怜兮兮的器官。 果然还是肿着的,连大小阴唇都比正常的状态膨胀了。昨晚他舍不得退出的入口,体内的红肉糜烂,无力瘫软,从肿胀的小口露头,他伸手将那一小节肉塞回去,被人看着的又插入异物敏感器官瑟缩一下。真想进去,恶狠狠搞她,让里面的红色软肉做到红肿发烫,掉出来之后收不回去。 被他的动作刺激到,林信书从嗓子眼低吟一声,试着夹紧双腿,但是力道不足以与他抗争。幸好他很快就结束了这淫靡的身体检查,另一只手帮她把外卖纸袋放到床头的小柜子上,转身离开。 她食不知味,他给她点的都是绵软的易消化的食物,不需要用筷子,带上一次性塑料手套就能饱食一顿。林信书只是有点担心,他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昨晚两个人消耗那么大,他今天要多吃一点有营养的饭食才行。人是铁饭是钢,不能入不敷出,该好好吃饭一定要吃。 事实今天她一醒,她就很关心他的伙食问题。早上喝牛奶的时候她心里还咕叽,这绝对是他最常打发一餐的食物,巴氏纯牛奶。 很快吃完,她把包装袋收拾好,放到地板上。她整整被他弄乱的衣服,慢吞吞下床丢垃圾。原来他现在坐书桌前,翻看手里的薄册,看上去正打算要完成他的作业。 “你们这周也有作业要做吗?”林信书忍不住问道。 林含璋看她坐到沙发上,回答道:“不是作业,是老师分的活,拿钱的。” 她当然不好意思问会给他多少薪酬,但总觉得他不是为了钱才那么忙碌。他有一种根本不在乎叁瓜两枣的气质,因为他就没缺过钱。 林含璋总是给她一种感觉,如果他想挣钱的话是很容易的,不会像她那样艰难。他身上值钱的东西太多了,有太多东西甚至可以直接高价售卖,不需要像她一样结合自己的时间与体力,辛苦十个小时,也拿不到最低工资。 他们这些精英工作,钱好像不是最重要的,不知道林含璋是为了挑战自己还是为了人情往来,总之不是她能想象的。 既然他也有事要忙,那她也干脆放松休息,什么都不要做,必须要让自己的身体在明天工作时能一如既往做好自己那份工,可千万不能拖后腿。虽说周末的生意都会微微回落,可在奶茶店忙活十个小时,对现在虚弱的身体来说,是非常艰难的,甚至都不确定能否完成的任务。 可又不能不工作,也不能连续请了两天的假。少了这两天的收入她这个月拿到手的薪水就只剩4000多,马上天气就冷了,总得给自己置办两套冬天的衣服。一套还好说,可毕竟要换洗,得买至少两套。不幸的是稍微保暖些的冬衣价格都很昂贵,无论内衬还是毛衣或者大衣羽绒服,只要稍稍沾上一些天然的原材料,比如长绒棉,羊毛羊绒,或者鸭绒鹅绒,价格马上一飞冲天。 高中时的冬天衣服,因为她逃得狼狈,走得匆匆,都在那个家里没带出来。她也没脸问那些衣服后来被怎么处理了,也不是什么新买的衣服。高一买的时候就往大里挑的,叁年来冬天就来来回回替换着穿,早就穿旧了,扔掉是有一些可惜,倒也没到心疼的程度。 云南的冬天气温最低的时候,一件便宜的丝绵袄加厚一点的毛衣就行了。在云南,她从来没有因为衣服发愁过,参照她的工资水平买几套便宜的衣服就足以应付。不像上海,夏天太热,如果贴身的衣服材质不好,汗湿之后那可真不是一般的折磨。冬天又太冷,丝棉袄肯定是扛不过的,估计要买一件好点羽绒服再加一件厚大衣,最好是加羊绒的。人造纤维当然很好,可她冬天早上要早起工作的,如果衣服不够保暖,冷风一吹,那挣的钱就都要送给医院。 还有内衬也是,冬天倒也可以贴身穿夏天的长袖t恤,她有两件纯棉的t恤,也能对付。就是两件衣服都极薄,毕竟是给夏天设计的衣服,保暖性肯定不够。杜千寻给推荐了某个品牌的发热内衣,她有些心动,但价格又让她望而却步,真的非常纠结要不要买。买了之后冬天出门肯定会暖和好受很多,而且她确实没有冬天穿的内搭衣服,虽然也不是什么必需品,可她毕竟还是需要的,也不是买不起。 至于羽绒服这个绝对的大件,重量足的价格直逼四位数。她还在观望,等着看双十一的折扣,哪件优惠力度最大,价格最低,就选哪件,反正她也不挑款式。有一点也很重要,现在的羽绒服设计都非常漂亮,她真心实意地觉得每件都好看,都挺喜欢的,哪件都行。 优质的毛衣她以前倒没怎么缺过,因为弟弟长得很快,很费衣服,她能穿他的,他小学时还和她身高差得多,到了初中,就开始疯狂抽条。给他买的秋冬衣服穿个几回,很快就小了,再也穿不上。他穿过的外套太过显眼,她不能捡来穿,否则别人会说他们家克扣她。但外套里面的衣服,毛衣之类的总不会被人看到,所以每年都能捡弟弟的不要的穿。直到他的身高超过1.75米,再穿他的衣服就跟是偷来的一样,她的外套也罩不住,才恋恋不舍的停止。 林信书其实非常喜欢穿弟弟不要的毛衣。他的衣服价格昂贵,材质高档,穿不了几次就脱下,每件衣服都像新的一样。不止如此,他的毛衣被他体型撑开,不紧了,穿着不勒人。她穿上之后不光好看,还宽松舒适,比她自己的毛衣强多了。自打发现可以拾他的毛衣穿之后,她就再也没买过新毛衣。可惜弟弟现在长得越来越高,他淘汰的衣服再也没办法给她穿,她还得自己掏钱,去买那些昂贵的暖和毛衣。每次见他丢衣服都很心疼,也只能捡几件柔软夏衣,剪掉大半袖子,做睡衣。 她的收入如果不留,全花到自己身上,到也可以过得很滋润。但她还是有理智的,也有良好的储蓄习惯,从没做过月光族。每个月都把自己的工资以及必要的支出算得清清楚楚,虽然没有一笔笔记下来,但对自己身上的钱来龙去脉也是有数的,也是为了每个月能攒下更多的钱,以备不时之需。 所以让她请假好几天,安心休养是不可能的,她每一天的工资都是有数的,少一天还行,少两天就会令她心神不宁,总疑心自己是不是过于贪恋舒适,马上就要变成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的人。 弟弟也做了一回奶茶店员工 修养了一天半,也吃了消炎止疼片,下午起床感觉好多了,应该能撑十个小时。在店里偷偷懒,没客人的时候就坐下,外面地板如果不脏就不忙着拖地,等快下班再打扫干净。 上班路上尽量找个东西扶着走,可惜她的年龄,手里拿根棍子拄着走太奇怪了。小孩手里有棍子玩很正常,老年人拄着拐杖也常见,就她这个年龄两边都不靠,不要太尴尬。 林信书打算得好,尽量坐下,不站起来走动,尽可能不使用下半身。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从她上班就忙得脚不沾地,顾客一波接一波,也就晚上九点那会有二十几分钟清闲,她能上一趟洗手间。直到十一点,提前准备的原材料几乎都用光了,来买饮品的人才失望出门。 她从七点就开始直冒冷汗,等到了十一点,几乎是挪动一下都很困难。艰难地爬上楼梯把第二天要用的茶叶包抱在怀里,她下楼甚至是一步步刮着楼梯走的,短短的十几阶木梯,走了好几分钟。 等她艰难地收拾好今晚使用的锅桶机器,她整个人瘫在椅子上,已经没有任何走回家的可能性了,除非给她一辆轮椅。回家的路上有一座天桥,她只是预想一下爬上爬下的情景,下半身就开始发抖。 绝对回不去了,她想。 但是店里总归还是可以睡一夜的,虽然有点冷,可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装果酱和茶包的大纸箱被老板堆在阁楼,准备攒够一定数量卖给收废品的大妈。她可以把纸箱擦干净,铺在阁楼木板上,铺两层就够软够保暖了。至于盖在身上的东西,也可以用大一点软一点的纸箱,盖不住的脚和小腿也有她今天拿来的旧外套可以捂住。 只要能对付一夜,明早在老板来之前恢复一些体力,把东西收回原状再回家,谁也不知道她在店里过夜了。 除了林含璋。 她纠结了好一会儿,不知道要不要给他打电话求助。虽然他们住在一起,但是几乎不联络。他们的微信交流停留在上次他给她发的88元红包,他们之间没有通话记录。 她总觉得在生活上工作中向他求助,是一件越界的事,脑子里总觉得哪里不应该,哪怕她现在连步行回住处的能力都没有的始作俑者就是他。 求他帮忙带她回家这种行为太暧昧了,有点像撒娇,她总觉得做起来有点不要脸。她虽然脸皮厚,每次在遭到残酷对待前总会低姿态哀声求饶,借以从可能加诸己身的折磨逃离,可她并不是毫无骄傲的。 她自己能养活自己,她能把交到她手上的工作做好,这就是她最大的骄傲。哪怕以后他对她厌烦,嫌弃她,像其他人一样对她弃如敝屣,她也能自己活下去,因为她有把工作做好的能力。无论是在云南的那份做文员,还是在上海做奶茶店员工,她都能让同事老板对她赞不绝口。只要是录取她的工作,她绝对不会敷衍了事,每一项工作都下功夫,尽自己可能做到最好。 所以这会儿她无法妥善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但是她不想向林含璋求助。她宁愿在阁楼冻一夜,也不想让弟弟来把她接回家。 这是她微妙可笑的自尊。她也没多少自尊了,再为了少受一丁点罪抛弃一些,不划算。 她以为这是她的自傲,其实她没想过这也是一种自虐,更深层是一种自恋。 她用不求助来表达自己的骄傲,自己让自己不好过,只要肉体受到折磨,她就不用再去纠结自己的顺从无法带来解脱,不用去思考顺从这个选项是否正确,更不用去自责自己的低姿态献媚毫无作用。 她都这么惩罚自己了,她宁愿受一夜罪都要留住自己仅有的自尊,这还不够说明她也没那么难堪,那么无耻吗? 更深的理由是,她自己甚至连想都觉得僭越:林含璋会主动伸出援手。虽然她的脑子里没有把这个选项列出,但是她隐约觉得他不会不管她,她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他都会帮她度过难关。这不是她的自信或者什么,而是事实。虽然他并非每次都愿意按照她的想法解决问题,有好几次还不如让她自己抗过去,至少受到的伤害没那么大。 比如半怂恿半强迫她强暴同班同学。 比如让怀孕的即将上大学的她把孩子生下来。 明明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但他非要恶劣地摧毁她的自尊,或者毁灭她长久以来的梦想。 他甚至不是为了展现他支配控制她的能力,只是为了作恶而已。 十一点半过去了,林信书坐下休息了五六分钟,还是疼得厉害,她甚至很难爬上楼。再等一会吧,等半个小时,实在是走不了,就上楼收拾一下,躺着对付一夜。 反正现在这天气睡在阁楼不冷不热的。她见过不少流浪的人睡在纸板上,他们可以,她又有什么不行的?反正她宁愿睡在纸皮上也绝对不主动求助。 被动受到帮助怎么算她就不知道了,她的算计有一种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滑稽感,又可笑又荒唐,甚至还有些讽刺。 明明已经快被他驯服,无缘无故收了他那么多好处。却又想挣着脖子高喊,我拿些都不是自愿的,是他硬要给我的,我收的也不情不愿,我也是有自尊有廉耻心的! 也不知道表演给谁看,明明一个观众都没有。 她歇到十二点多,果然还是不可能走路回去。她可怜的脑袋瓜甚至没有想过也不是非要走路,打个车不就行了? 她虽然自觉可以独自活得很好,但骨头缝里的匮乏还是会阻碍她。在她的脑子里,步行十几分钟就到的范围怎么也不应该打车,那多浪费呀。 当一个人不够聪明,甚至愚昧无知时,很多时候,她的苦难在让人来看,就显得莫名其妙没有必要。就像出远门,穷人一开始就把飞机排除,但他可能不知道超过一定距离的话,在合适的时间内,飞机票比高铁票便宜,也更快,少受罪。但他们大部分情况选的却是多花钱多受罪的方式,仅仅是因为他们缺乏相关知识与经验,天然认定坐飞机出行是富裕的人才会做的,不属于他们。 当林信书纠结到十二点,她的不便宜弟弟果然打来电话,听到她说因为走不了路不能回去竟一瞬无语,只告诉她五分钟后他就到,他来接她回家。 不到五分钟,他就从私家车上下来,从店里椅子抱她到座位,然后又转身关灯锁门。两人在四分钟后到了家门口,他又故技重施,把她从座位抱到家,中途甚至没有放下。 她是真的很轻,他想,他可以一只手就把她抱起来。她被他突然抱起吓一跳,把头埋在他脖子里也很有意思,他应该多抱几次。 于是又把她抱到浴室,虽然她强调自己能动了,他当做没听见。 两个人洗完澡,她又被他抱到了床上。他问她:“明天你还要上班吗?你应该多休息两天,等好了再回去。” 她摇头,这回不上班不行了,“老板出差去了,听说是去采购原材料,这两天没法回来。老板娘腿有风湿,在店里站不了一天的。今天是生意太好了,走来走去没法休息,周末没那么多人就好了。” 他看起来不是很赞同,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把她抱在怀里睡着了。 少有的早睡让两个人第二天起来都精神奕奕,林信书感觉自己好多了,想出门买菜做饭,被他拦住,让她继续在床上躺着。 他又点了外卖,这次还是那种口味清淡的,富含营养的,与此同时也非常不好吃的饭菜。他和她都没吃太多,一是刚睡醒不太饿,二是太难吃没食欲。居然能把那么好的食材做出这种可怕的口味,林信书笃定这饭店开不久。 今天是周六,不用上学。他也没什么事做,所以决定送她上下班,她看起来不像身体恢复了。他把她送到店里就选个桌子坐下,打开电脑,准备只要她不舒服就带她回家。 刚开始几个小时也不是很忙,到了饭点因为老板娘不能来帮忙,确实手忙脚乱的,幸好林含璋观察了半天,无师自通学会用收银机。于是她只需要做奶茶,他帮她招待客人和收银,两人分工合作,店铺运转顺利,就是人也越来越多。 其中还有认识他的,见但他大吃一惊,“你怎么在这儿呢?勤工俭学吗?!” 他露出营业笑容,“过来帮忙的。你想喝什么,我推荐蓝莓酸奶和柠檬茶哦。” 两个都是不需要现场做,同时今天卖的不好的,基本所有和他打招呼的人都被他推荐了这两样,他们一般都会听从他的建议,带了两杯冰凉的饮料出店。虽然今夜冷风直吹,喝点凉的在肚子里绝对不会舒服。 弟弟被白嫖了 一个晚上下来,两个人都没闲着。到后面,他甚至可以先收银,把小票打出递给客人之后,再搭把手配制最简单的冰淇淋酸奶之类的。反正只需要打开机器,旋转蛋筒,让膏体进入其中卷出火炬状。他比较不客气,直接填满蛋筒又加到放不下为止,所有点了的客人应该都拿到了这辈子最实在的冰淇淋。酸奶就更简单了,加入果酱或者提前切好调味的水果就好。 到晚上女客越来越多,嘻嘻哈哈和他调笑,林信书后知后觉,今天异常的好生意,居然是因为他在店里给她帮忙。 对她来说,真是本末倒置啼笑皆非。他要是不在,本来她也不会忙到现在;但是他来了,也真的帮她分担了很多工作,至少她只要在方寸之间做奶茶就好,不用走来走去。她内心还是感激为主的,毕竟他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没干过这种低端工作。哪怕是来给她帮忙搭把手,也应该是生平第一回干那么多杂活。 等到了晚上十点半,东西都清光了,她才回过神来清理店铺。一连好几个小时,他一个人高马大的男孩子在店里活动,十几平的操作间陡然变得逼仄。她也没如往常一般去不停打扫,也伸展不开。第二个原因是生意太好,没腾出手。 他依旧站着,把收银机台面清点干净,然后悠悠道:“也不算清闲,来的人真不少。” 她收拾得很快,闻言回复:“往常周末真没那么多人。”言外之意是他才是导致这反常的客流量的原因。 她也是第一回亲身感受到颜值的威力,竟可以直接换钱。今天的生意比上周同样的时间好了不止百分之五十,老板娘在家不停收钱,估计乐得合不拢嘴。 就是有点大材小用了。 店面库存都快被清空了,再待着也没啥意思,十点半刚过,两个人就锁门回家。 今天她没有从上班忙到下班,拜他所赐,总算偷懒成功,在凳子上歇了好几回。腿还是打软发颤,可没到走不了路的程度,也能慢悠悠走回去。 在奶茶店干活,对他而言是个新鲜体验吧?他真的很聪明,也没看她操作几回,就记住了收银机怎么用,收银不到半小时,顾客点的任何饮料他都能马上反应过来编号和价格,立即输入。她想他现在已经把所有饮料的价格和编号记住了吧,这不容易的,当时她背了很久呢。 虽然记下来对他也没什么用。 他又不可能和她做同样的工作,在奶茶店兢兢业业卖奶茶,然后一个月拿五千块钱,哪怕他疯了,他也不缺那点钱。更重要的是他对奶茶没有热情,无论是做奶茶还是喝奶茶对他来说都没意思。他不像老板,非常热爱奶茶,热情追赶潮流,如果哪一天老板自创的某种饮品如杨枝甘露般让全国同类店铺模仿,他就人生无憾了。弟弟也不像很多喜欢喝饮料,一天不喝上一杯睡不着觉的那种人,他连饭都懒得吃,对各种口味的饮料就更兴趣欠奉。 虽然不知道他喜欢干什么,但是非要让她选他可能喜欢的事,那她觉得他绝对更喜欢敲键盘而不是做奶茶。 上下天桥的时候他单手把她抱起,让她的脚离地,从膝盖弯把她抱起来,天桥的阶梯她一步也没走,都是被他抱着走的,他居然一步也没踏空,走得稳稳的,很快两个人就到了家。 第二天还是一样,尽管她反复强调自己好多了,不需要他过来帮忙了,但他还是来了。今天生意好得更吓人,刚上班店里就挤满了人。女孩子们见到他都嘻嘻哈哈,叽叽喳喳,看来有不少人认识他。他也不恼,脸上挂着礼节性微笑,一一打发。 饭点过后,老板娘过来了,一见他在收银台前站着,大吃一惊,“咱们店来了个看板郎!怪不得昨天晚上我一看手机,生意那么好!今天上午我还奇怪生意怎么又不行了,下午又开始不停有到账信息提示我。这位大帅哥谁呀?” 林信书略尴尬,还是故作大方,回答道:“是和我住在一起的弟弟。” 老板娘惊讶更甚,“你弟弟长这样?!这么高?!这得有快一米九了吧?可跟你一点不像!”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气质都太过迥异,像是两个世界的人。要真是一家人,那这爹妈也太重男轻女。姐姐穿的跟乡下村姑一样,一身衣服加鞋绝不超过200。弟弟倒好,上身这件t恤都是名牌货,绝对四位数朝上。 林含璋扭头看了她一眼,补充道:“不是亲生的,但在一起长大。” 怪不得,老板娘暗想。看着也不像一家人,她估计是他们家亲戚,借住在这个男孩家。这两天她生病,这男孩正好放假来给搭把手。 要是以后能常来就好,老板娘盯着他的脸,忍不住幻想,连平时大大咧咧不讲究的言谈举止都收敛一些。在英俊的男性面前,无论是哪个年龄的女人,总想把自己身上好的一面表现出来。 老板娘自己也知道,店里开的工资,能来干的肯定有地方住。她一直以为林信书是住在青旅之类的类似于大通铺的地方,没想到是借住在这帅哥家里,从他衣服看,他家也不缺钱,也不知道她跟他们家什么亲戚,能让她住多久。 奶茶店这点工资能找来一个年轻勤劳干净还顺眼的姑娘可太难了,她非常希望林信书可以长长久久干下去。 见老板娘来帮忙,林信书赶忙说:“弟弟,老板娘来了你就可以休息了,你今天有没有事?” “没事。”他刚想走,就见老板娘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腿不好,昨天加今天站太久,都快撑不住了。我是出来看医生,顺带到店里看看,真干不了。明天我家那口子就回来了,到时候叫他好好干,我先走了。” 想也知道,换上她那生意又跟以前一样,好好的钱送到面前傻子才不捡,帅哥再帅跟钱也不能比。再说她也的确膝盖疼,这几天要降温下雨,她的老毛病又犯了,真撑不住。 林信书两人只能看老板娘逃命般走了,这会正好没什么人,两人也顺势坐下休息,继续等客。 “对不起呀,耽误你的时间了。”她有点不好意思。 他拿出手机,里面有不少人给他发消息,随手点开几条,没什么重要的事。其中院学生会长问他是不是缺钱了,他正好有好事要跟他说。 林含璋没回复,他也有事找他算账,后天下午见。 “我今天本来就没事,在家也是闲着打发时间的,来陪你总比听楼上打小孩强。”他懒得撒谎,实话实说。 林信书想想每天楼上的动静,大叹气。七点不到楼上就能闹起来,女人骂男人没用,挣钱少,男人说的话她听不懂。再过一会女人就哭哭啼啼,催促小孩吃饭上学,时不时还加上小孩的哭叫声,她听得多了,一开始还不知道小孩哭着说什么,只当是无意义的话,后来才发现孩子叫的是,“妈不打,爸不打。”不知道是让他爸妈不要打架,还是让他们别打他。 不管哪个意思都怪叫人难过的,那孩子也不过幼儿园大班或者小学一年级的年龄,小小的一团,看着怪可怜的。 她也试过报警,消停了两天,第叁天闹得更厉害,轰隆一声巨响,听着像什么家具被推倒。她当时就一个人,不敢上去问,就听到女人尖利的哭叫。后来看到她们夫妻,两个人脸上都有伤。夫妻做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早分开,放过自己也放过孩子。 亏林含璋在这等程度的噪音骚扰下眉毛都不动,该干嘛干嘛。当他全神贯注的时候,她觉得惊雷他都听不到,这也是一种非常强悍的能力,当然能忍受噪音而不怒,亦是非常定力。 她凑到他面前,正好这会没人,轻轻亲了他一口。只碰触到嘴唇,马上就收回。 就是突然很想那么做,反正也没谁看到。亲完之后她的手机也振动一下,杜千寻要来,点了一杯芒果酸奶。她立即起身,给杜千寻的那杯酸奶里加入过量果酱和水果块,堆成小山一样。 他抬头,眯起眼睛看她,她正忙着做水果酸奶,自然看不到他的眼神。她也不好意思看他,无缘无故偷亲了他一下,给自己找什么理由都无法解释。 总不能是为了感谢他给她帮了两天忙吧? 她做完酸奶,又把那杯子单独拿出来存放在别处。等她忙完坐下,林含璋冲她微微一笑,伸手拢过她的头,强迫她与他面对面,给了她一个漫长的湿吻。 晚上依旧忙到她头昏脑胀。等漫长的一天好不容易过去,她在关店时才意识到,杜千寻没来取那杯酸奶。 恋爱脑小林 周一上午,林信书就觉得自己好得差不多了。至少走路干活是不会受到影响了,她早早起床,已经叁天都没给弟弟好好做饭了,今天她预备大炒大烹,好好整治一桌菜。 米饭还是用胚芽米,这种特别适合做米饭的米近几年得到大力推广,可能东北种得多了,越来越多的人也愿意选购试试,原本是十几块一斤,现在已经降价到五六块就能买到一斤新米。 胚芽米不但好吃,它还比精白米更有营养,比糙米更容易消化。林信书总疑心弟弟吃得少是因为消化功能不好,因为他更爱吃面食,面食肯定比米饭容易消化。胚芽米正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不能吃馒头,可她懒得天天和面蒸,他又不想吃二次回锅蒸的馒头。还是米饭好,做起来简单,少一点也不费事。 她刚起床就把米提前泡起来,现在的电饭锅已经好用到不需要泡米就能做出口感极好的米饭,但她今天还是想蒸饭吃,因为她觉得蒸米饭口感更好,她想给他弄点更好吃的。 早上菜市场人不少,她溜达了两圈,一是喜欢逛菜市场,被新鲜的蔬菜禽肉蛋围绕,虽然气味不好闻,但是她会不由自主开心。二是可以一边走一边选最新鲜的时令菜,脑袋里琢磨菜谱,等琢磨完就可以直接下手挑选买单。 最后买了半斤鲜牛肉,准备做个酸辣小炒牛肉,这道菜她没做过,但是有信心可以做好。新鲜的板栗也不错,她买了不少,一部分拿来做板栗烧鸡,一部分做糖炒栗子带到奶茶店当零食,还能送点给老板和他老婆。第叁道荤菜准备做乌鱼汤,有汤有水,滋补营养。她本来觉得荤菜差不多了,又看到刚送来的兰花蟹的,太鲜活,她忍不住买了叁只,换个稍重口的吃法,用葱姜煎来吃。素菜可得清爽点,毕竟一桌子大荤,她预备炒点油麦菜。最后做一个时令菜,桂花糯米藕,秋天正是吃桂花吃藕的季节,不过这个菜得做很久,留到明天吧。 她买完菜,回到家,他还没醒。最近她睡得多,休息得好,他昨晚从奶茶店到家后又在书桌前不知道忙了多久。就不该相信他嘴里的我没事那种鬼话,他明明有事要做的,结果被她耽误了时间,害他还得熬夜赶工。她真的很不喜欢耽误他的事,无论大事还是小事。 今天早上他八点就要上课,现在是七点十分,洗漱吃完饭加走路去学校的时间已经很紧了,得赶紧把他叫起来。 但是她又不想打扰到他睡眠,她其实有点怕他的,哪怕是师出有名,她也尽量不做让他厌恶的事。 幸运的是,不到一分钟,他自己醒了,看到她坐在床边,穿戴整齐,少有的有了胃口,张口就是,“我想吃疙瘩汤配土豆鸡蛋饼。” 冰箱里还冷冻着上次没喝完的鸡汤,听到他的要求,她马上喜滋滋去做早饭。等他穿好衣服刷完牙洗完脸,金黄的土豆鸡蛋饼已经煎好切开放到盘子里。疙瘩汤的香味从厨房飘到客厅,她端了一个大海碗,里面盛了叁分之二的西红柿虾仁鸡蛋疙瘩汤,上面还撒上白胡椒粉。 她取来小碗,看着他喝了两碗,又吃了叁个土豆鸡蛋饼。疙瘩汤自不用提,用鸡汤做底,加了西红柿,虾仁,水开后放她搓的面疙瘩,非常开胃,还容易消化。 土豆鸡蛋饼也不止放了土豆,还有不少胡萝卜丝,一口咬下去焦香还脆,土豆和胡萝卜特殊的风味混合,又下油翻炒,催发了香味。外层是煎得金黄,还没有多少油脂残留,吃起来一点也不油腻。 他吃完早饭,又被她顺势给了半杯牛奶,杯子都递到了手上,只能全喝掉。带着少有的昂扬的情绪去上课,连同学叽叽歪歪没完没了的问题都耐心回复,当然不想回答的他一样当做听不到。 他看上去可真幸福呀,赵乐乐扭头看他,他就坐在右手边,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倒不是因为嫉妒,他那个普通穷酸的女朋友没什么可嫉妒的,他现在的女友是大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最漂亮的姑娘,带出去不要太有面子。 就是看不惯两个不搭配的人在一块,他俩放在一起画面也不好看,女的高攀男的瞎眼。也不知道那女人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他居然还跑去给她干活。周末约林含璋出去玩,都被他用我有重要的事婉拒了。 搞半天所谓的重要的事就是帮女朋友打工卖奶茶,他真的越活越回去。连自己这个好哥们都看不下去了,女人,尤其是条件差的女人,怎么能那么惯着,她会得寸进尺的。现在看上去只是在周末帮她免费干活,但以后呢?弄不好哪一天她狮子大开口让林含璋想办法给她盘个店面,小林卖身都会给她办成。 赵乐乐越想越不高兴,他不止认为林含璋傻乎乎被那个心计深的女人利用,现在让他更生气的是,林含璋还把她放在自己这个好兄弟前面。 他可从来都是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呀!现在他的手足把一件便宜的路边摊衣服排在他前面,这都叫什么破事! 赵乐乐虽然心里不舒服,但如果让他真行动起来,做点事拆散他们,他又觉得没必要了。毕竟那是林含璋自己追的女人,就他那个软和性子,赵乐乐怀疑哪怕那女人给他戴绿帽子最后小林都会原谅。别问,问就是真爱,小林对喜欢的人就是那么没有下限,极度忍耐。 再说他的生活又不是围着林含璋团团转,他又没抓到那女人的错处,怎么拆散他们?人家住在一起日夜颠倒,亲亲我我,小林一看就被照顾得很好,又何必做这个恶人。他愿意顺水推舟挑拨离间,但是真让他花大功夫设计什么阴谋诡计,那可算了吧,他自己也很忙的。再不好好学习期末就得挂科了,虽然不指望和小林一样成绩好到能拿国奖,但是挂科那肯定是不行的,回家会被家法伺候的,他可不想大过年的让他爸在所有亲戚面前念叨他不及格的光荣事迹。 所以他也就看看,想想,有点不高兴,但是这件事在他心里的位置还比不上高数。毕竟要是他这回真挂科,那明年还得再上一回课,再考一次试。他本来专业课又多又难,累得他跟女朋友睡觉都得吃点小蓝片,再分心去搅和好朋友的恋爱,除非他脑子有病。 他也怕他真做了什么被林含璋发现,毕竟小林只是恋爱脑,又不是真傻。 周一下午上完课,林含璋接到了院学生会长的电话,说是有好事要跟他说。他心想,被强迫参加校运动会算什么好事?别又来为学院争光那套,他不想给任何组织增光,信息学院那么多学生,还能缺那点光? 等周二下午,他到了院学生会办公室,看到会长,辅导员还有班主任,他心里更加诧异,拉壮丁不需要这等阵容吧?然后他发现门旁的阴影处还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背对着他,听到他进门的动静,转头看向他。他望着那张半隐在阴影的脸,心念一转,原来是为了这事。 是上个学期自杀的女孩子,和他没什么关系。虽然他大一交了不少女朋友,光看脸她也有做他女朋友的可能性。但是他从头到尾毫无让她做女友的打算。她异常得太明显,放着不管可比留在身边威力大。而且他极度不喜欢被人控制,那种会删男友女性好友的对象他敬谢不敏。 两个人面都没见几次,她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总归逃不脱一见钟情二见倾心那套,莫名其妙就把他当做此生挚爱,单方面官宣两人恋爱,林含璋跟朋友解释过几次,再加上他当时有正牌女友,还在同一个校区,就不再管她怎么发疯。 后来她妄想症越来越严重,居然跑到当时的女友面前示威,让那女人把他让给她。这事是当时信院的大新闻,几乎所有人都在吃瓜看热闹,包括他。 当时的女朋友也是厉害,当场训斥她一顿,义正言辞表示林含璋是个人,不是物体,她并不拥有他,怎么可能出让?再说哪怕她退出,林含璋就会喜欢你跟你在一起吗?他要是喜欢你早就接受你的表白了,他不接受就意味着他不喜欢你。再说世界上女人多着呢,哪怕今天她退出了,还会有其他女人和他恋爱,难道你一个个哭着求她们放弃?你的爱得不容易,但是那和她们有什么关系?倒不如早点放弃,好好学习,多看点书,成熟点再谈恋爱。 说得太好了,他听到别人的复述都想给她鼓掌。 然后那女孩当天晚上割腕自杀,也不知道是为了向当时的女朋友示威,还是为了向他展示她的爱情多真挚。 没死成。 学医的人自杀没死成,这可太有趣了。 这件事的后果是当时的女友和他分手,神经病谁不害怕,哪怕是义正言辞的好姑娘。他没有被评上国家奖学金,虽然他的成绩足够优秀。自杀的人住院,至于住了多久何时出院他不关心。 他本来就对她没兴趣,是死是活与他何干。 实际上,他连她的名字都没记住。虽然有不少人反复提起过,可他从没注意听过。 无关紧要的大学生破事和半强制play 想不起名字,那姑娘转头看他,脸上的表情复杂难明,面容诧异愧疚,眼睛喜不自禁,唇角却往下撇。看到他就心满意足,不管是什么场合,可内心实在挣扎,投射在脸上,组成一个四不像的怪表情。 林含璋心念一转,回以微微一笑,“你好,身体好些了吗?” 那姑娘显然吃惊,绝没想到他竟会主动招呼,内容与她息息相关,好似一直关心她,态度也一如往常,好像她根本没做过那些伤人伤己愚蠢可笑的事一样。 她踉跄后退几步,嘴唇剧烈抖动,最终还是舍不得不回复了心爱的男孩,“好……清了……”然后夺门而出,头也不回的逃跑了。 林含璋还维持着礼貌的表情,一言不发。看上去对她失礼的举动毫不在意,心里其实就是不在意。 学生辅导员和学生会长面面相视,想到一块去了,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这等祸水,哪个女人扛得住? 班主任清清嗓子,打破沉默尴尬的气氛,“唉,这同学真怪。” 他们都知道,他想说的评价绝对不止怪,而是行为古怪脑子不正常,没有礼貌,不分场合发疯,疯完之后发现后果无法承受,又厚着脸皮来求情。看着有病,其实比谁都精,还不要脸。 “您找我有事吗?”林含璋问。 辅导员见班主任没有想开口的样子,忙说,“老师下午是不是还有事?您不是代了一节理论课吗?您要是着急就放心去忙吧,这事我来跟他说。” 班主任闻言,直接和他们打声招呼,站起来走人。这事确实不适合他张嘴,他过来只是做个见证,证明护院的女同学已经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她做的极端行为和信息学院的学生完全无关。至于私底下他们真正的关系如何,关他屁事,他才懒得管。只要不再闹出上学期那种学生自杀的丑闻,随便他们怎么搞。 学生会长示意林含璋坐下,“我周末就跟你说过有好事。刚才李佳佳过来跟我们把当时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证明你确实和她没有关系。本来呢,上学年,你的成绩和综合表现能评上国家奖学金的,但是因为那事闹得太大,为了不引发舆论争议,也为了保护你,就没给你。这学年你只要好好表现,哪怕成绩没略差一点,这个奖一定补给你!” 这饼画的也太久了,明年的事现在能确定吗?林含璋嘲讽的想。 辅导员见他没有反应,暗骂一声就你清高,你清高不也照样穷,也得出去打工吗?要不是你花蝴蝶一样到处撩骚,去年能闹出那么多破事!然而他面上不露,浮出笑容,“含璋也不要气馁,你的成绩大家都能看到,明年国奖肯定是你的。今天来找你还有一件事,咱们院的周副教授最近在和一个公司合作项目,缺人手。我准备把你推荐过去,你也能在教授和学长那边混个脸熟。你最近忙不忙?想接吗?” 林含璋脑子闪电般想到他说的是哪个项目,那可真是个肥差。周教授为人温和,又护着学生,参加他的项目得名又得利,还能学到很多东西,确实够拿来做赔偿。他往年只收研究生或者毕业生做项目,现在他们把一个大二的学生推荐过去,这背后绝对有人情。 于是他从善如流,笑着道谢:“我最近没事,谢谢师兄。我特别喜欢周教授的架构,他做的项目我都关注过呢。” 叁个人你来我往,互相进行了一番吹捧。辅导员本来心情不太愉快,但聊完天出门只觉得满面春风,像一只小鸟只想引吭高歌一曲。帅哥不只脸好看,说话也好听,怪不得那些女人为他要死要活。他本来还觉得他是小白脸,现在他只觉得他哪怕是小白脸,也是顶级的,男女通杀的,情商逆天的小白脸,他愿意给他花钱! 等他走后,林含璋总算能提起正题,什么国奖,也就不到一万块钱,有没有无所谓,他也不在乎那些荣誉。周教授的项目虽然有点意思,也没到他求着做的程度。但他是真的不想参加运动会,在一群人面前比赛。 学生会长听到他的拒绝,问道:“你为什么那么不想参加?你最近不是缺钱嘛?这些项目只要去了院里就给发钱,拿到名次给的钱就更多了,干嘛不去?” “因为我更不喜欢运动。” “那你就更得去了,只要有两个项目拿到冠军,下学期就免锻了。” 林含璋长出一口气,免锻确实对他非常有吸引力。体能测试和运动专业的男生一起比,想再拿到免锻资格肯定要一番苦练。与之相比,排除体育专业的运动会拿名次反而不太难。 只要可以免锻,那大庭广众之下短暂的比赛确实比至少二十天和同学一起锻炼强。 “那我们就说好了,你也别改主意了,我给你报几个竞争力小的项目。” “我先看看再说。” “行行行,给你看,我没坑你吧?” 两天报了九个项目,这还不叫坑人? 两个人一番讨价还价,最后选报了四个林含璋有把握的运动项目。学生会长呼天叫地,痛斥同学们冷漠,完全拉不着人比赛。林含璋隔岸观火漠不关心,见他没有异议,直接走人。 他的心情谈不上愉快,但是也不像往常一样烦躁憋闷。和这些人打交道确实可以给他带来些许好处,但是也没什么快乐可言。 他极少能从别人身上得到愉悦,他对其他人不在意,对任何事都不执着。虽然他也有愿意做的事,比如周教授的项目,能做当然很好,做不了也无关紧要。他也有不喜欢做的事,比如早锻,可是如果非要做,也不是不能做。 他活得柔软,他不偏执。只除了对她过分在意。 但是他也可以接受他的这份异常,毕竟是给他带来过至高快感的人,是能缓解他饥渴,安抚他烦躁的人,肯定值得特殊对待。 林含璋用了新的润滑剂。 配方升级后确实让他的进入没那么艰难,但她可能还对上次性爱的后果心有余悸,一直无法投入,身体僵硬。 林信书被他压在身下,她没有反抗,只是抱住他的后背。他的性器进入之后便不再动,他在等她适应。 她绝对不想做,可他忍了太久,也该恢复正常了。所以当她上了床,他就直接把拆封过的润滑剂打开,倒在手指上。 他愿意为她扩张,已经是了不得的体贴了。可是身体打不开,她也知道她已经恢复了,可就是不愿意敞开身体,去迎接新的性爱。 “今天,我用嘴帮你做行吗?”她在他的手指进入她,不留情面按压扩张后,颤声问道。 “过来。”他没有回答,反而让她撑起上身,她体内的手指因这个动作存在感更明显。她闷哼一身,抬头看他,双眼已经有水汽弥漫。 太不舒服了,不想做,让那个器官再休息几天吧,别做了。她的哀求说不出口,她觉得他的手指进去,她就已经被捅伤了,那里火辣辣的疼,像有人用小刀划伤了她的嫩肉。只是很小的伤,不值一提,但是她还是因为那个位置太特殊,那块肉太敏感而痛苦。这痛苦显得可笑,他已经五天没入侵过她,今早起床,他甚至趴在她身上连摸带蹭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没有做到底。 现在她已经无法拒绝了,她只想让他愿意用她的嘴,用她的手,用身上任何可以发泄的东西,只要别进去。 她向前伸出上半身,近乎献吻一般亲上他的嘴唇,让他的舌头在里面翻来覆去,她用尽所有技巧配合。她指望用这点献媚求的他的垂怜。 “……唔……”两人亲了很久才分开,他的手指在亲吻是并没有妄动。亲吻完毕之后,他伸出手指,灌入更多润滑液,随后也不管她的身体是否准备好,直接将性器插入大半。 她虽然极端抗拒,但是被过量润滑液滋润的器官让他进入顺畅,感受到阻碍后,他便停下。 她已经很久没被他强迫插入了,最近几乎所有的性爱都是她主动的。她的眼泪因为不适迅速凝结,从眼角滑落。 他伸出舌头,从她的脸上将那滴痛苦的泪水舔入口中咽下。 “我今晚只做一次。如果你感觉不舒服,就用你的舌头告诉我。”他抬手,轻触自己红色的舌尖。 这是让她再受不了的时候,用亲吻阻止他是吗? 看来主动伸出舌头跟他亲一次不能让他满足,但他对她素来大方。所以她第一次吻他之后,他虽然进入了她的身体,却没有像以前一样进入就不管不顾,直接大力抽插。 这是他给她主动亲吻的奖励。 她明白了。 但是他只做一次的话,那不如让他早点射。他高潮的越快,她解放的越早。 因此她挺直身子,放松,她的上半身自然落到床上,她又用双臂撑起,开始扭动臀部,用下半身那个渐渐习惯他的性器的肉洞刺激他尽快射精。 他露出得逞的笑容,这才有趣。他抱紧她的大腿,任由她动作,她每次主动献媚,他都会即时给出甜头,从不令她失望。 毕竟,他如果不引诱她,那违背他的本性,他可没那么善良。 强控制play,用亲吻求饶 绷直脚背,夹紧腿根,她的腰腹被他抱紧,她每次扭动,吞吐迎合他的性器都费力。 他从身下进入她,这等姿势让她每一次起伏动作都无法碰到肉蒂,她没有得到抚慰,她的身体被自己控制强迫迎合他的性器,不适感越来越重,她也真的做不下去了。 于是她停下,她累了,下体的器官也越来越不舒服,她一开始就应该乖乖躺好,把主动权交给他。 她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他整个人翻倒压在床上。林含璋将她臀部抬起,从背后悍然入侵,他的双手铁锁一般困住她的腰,她连向前爬,逃走的动作都做不到,只能半张着嘴,哀声抽气,迎入他的性器。 太大了,太可怕了,眼泪又被逼出来。此回他不再等她适应,甫一进入,就开始耸动腰部,疯狂撞击她的臀,那可怜的器官都被他粗暴的动作撞到变形。 她受不了,真的受不了。林信书把力气集中在双臂,用尽全身力气才撑起上半身。当她的上身从床单离开,垂下床铺的胸部随着他的动作疯狂摇晃。他看着不耐烦,伸出双手恶狠狠抓住,手掌又握紧胸肉,可怜的乳肉从他的指缝露出。当她发出痛叫后,他又突然良心发现,大发慈悲,改抓为揉,安抚两块被大力蹂躏可怜兮兮的软肉。 她被他的性器钉在床上,想从劈头盖脸狂风暴雨般的抽插中寻得片刻安宁,她已经在这得不到快感中性爱感到心悸。她的肉穴已在拒绝纳入他硕大的性器,但是他又岂是她能抵抗拒绝的?所以她就只能低声悲鸣,然后扭过身子亲吻他的嘴,伸出舌头,请求他停下。 林含璋的手还停在她的乳肉上,他不再揉捏也不再按压,伴随着她的索吻,他停止了对她上下性器的摧残。反而开始打圈撩拨她的乳头,食指不停弹拨,那两粒肉果然很快兴奋,立起。 她不由得加深这个吻,只希望可以得到更久的休憩。他的性器停在她的体内,安安静静。起初放进去的润滑剂已经有不少被他抽插的动作带出,如果还和刚才一样,在她身上野兽般抽送,求求他一定要补点润滑剂,她怕又被弄伤了。 他的口腔特别美味,她不知道吞掉他多少唾液,在呼吸越来越困难之后,嘴唇才与他分开,两唇之间拉出一条银丝。 她的舌头一离开,他又开始疯狂往这具他上瘾的肉体里钻,她平坦的小腹随着他的性器抽出与插入,时不时被顶起来。 今晚在他规定之外,他不需要再顾忌她的身体,照顾她的感受,他只需要疯狂发泄,直到他射精为止。 刚才的暂停在实质上延长了这场性爱的时间。但是她不想办法亲上他,她的肉体也受不了。短暂的休息又能让他的性器在她的体内肆虐更久。她只能顾头不顾尾,先献上嘴唇求的片刻的安宁。 “慢……一点……”她哀求,内部被刺入,她到现在都没有适应。 林含璋轻笑一声,听从她的请求,放慢抽插的速度,她总算能喘口气,腹部也不在痉挛。 她撑起上身的手臂越来越累,终于支撑不住,跌到被子上。她背对着他,完全看不到他的表情,无法从他的动作里判断他的情绪。比起现在身体的折磨,她更怕他喜怒无常,反复多变的性情。而且她哪怕想为自己求情,现在也没有力气翻起身亲吻他,只能由他动作越来越放肆。 身不由己,她抓紧被单,肩胛骨凸起收缩如两片蝴蝶翅膀,一张一合,她快撑不住了,她宁愿现在昏迷,没有意识,那也不会那么痛苦。 他终于暂停了,发现她很久安安静静,一动不动,只有身体随他的动作波浪一般晃动。他担心她昏厥了,俯身扭过她的脸,她双眼紧闭,满脸都是泪,是在偷偷哭泣。 这么委屈吗?他明明给了她喊停的权利,只是先限制她使用。如果真随她的意,她可能投机取巧,整个晚上都亲吻他, 毕竟是他的女人,他不能任由她流泪。他叹气,从她身体里退出,又把她捞进怀里,舔去她的眼泪。 “我的错,接下来我们面对面,你想什么时候停都可以,你随时能亲我。” 嘴上说着温柔的话,他又将她的双腿分开,就着这便利的姿势,扶着性器,再度进入她。 轻柔的,缓慢的,浅浅的,居心不良,不怀好意的,顶弄她,直弄得她皱起脸。 感觉太怪异了,不疼不痒,不好受也不难受,可身体确确实实不想被侵入,她不知道要不要再献上一个吻,让她有余裕想明白。可现在还没到无法忍受的地步,暂时还用不着求饶。 他目不转睛,观察她的反应,见她微微张嘴,小舌若隐若现,实在是很想把舌头伸进去搅弄一番。 不过由她主动会更有意思,她会凑到他的脸前,伸出舌头,求着他打开双唇,进而由她进入,和他的舌头交缠。 那可比他自己亲上去有意思太多了。 他盯住她的脸,盯了一会,性器狡猾地进得更深,也加快了进出的速度。她抿上嘴,咬住下唇,不想发出声音。直到他挺身,直插到底,她骤然失守,惊叫一声,声音很低,可也足够令他满意。于是他毫不留情,双手贴上她的臀部,用力掰开,恣意妄为,每一次进入,都插到底,十几下过去,她连说话的能力都没了,只剩下“啊……啊……”无意义的音节。 他还能更肆意,他将手指挪到两人结合处,碰触到她的肉蒂,他不直接抚慰那容易引的快感的器官,反而在周围打圈,故意忽略它。她的肉穴里,因他的挑逗一紧一缩,花肉不由自主颤动。 真舒服,他轻吸一口气不能那么快高潮,不能那么轻易放过她,让她轻松过关。她还没怎么献媚,他的嘴唇也很无聊。 他把手指往下移动,停下抽送,手指在穴口试探,意图明显。 会受伤,会裂开的,今天她根本没有准备好,能让他顺利进入都是润滑剂的功劳,要是让他在插入一根手指,那里马上就会撕裂流血,然后她又要受罪,因为他还没有高潮。 林信书毫不迟疑,吻上他的嘴唇,他的探索立即停止,他的舌头一动不动。选择权在她,她可以主动进攻,加深这个吻,也可以像现在一样,啃咬他的嘴唇。 反正他们下半身紧紧连在一起,他的性器还在她的肉穴里。随着她的亲吻,里面忘情地缠绵。 此时此刻,他的身心都堪登极乐。他竟还有余裕思考,下一个姿势就让她躺在他身上吧,他从下面进攻,每次她受不了就可以转头亲吻他,他们可以把这场性爱再延长一点。 肯定比他刚才高潮更爽,可惜今晚不能多来几场。他太喜欢看她被干到精神恍惚,意识模糊,体内被射入过量精液,动一下就往下淌。最好躺在床上,连最简单的动作都无法完成。他那时就可以使用任何姿势,哪怕她的身心都在拒绝他,他也可以一探到底,发泄到他觉得可以为止。 感觉到身体得到了足够的休息,她停止这个吻,恳求他,“手指进不去的,我怕疼,求求你别让我受伤。” 他总归是愿意听她的请求的,谁让她在他这里拥有特权呢。于是他的手又摸上她的臀肉,这回他没继续向左右掰,反而和揉弄她的乳房一样,开始揉捏她的臀部。她最近好不容易吃胖了点,臀部也丰满了点,他可以上上下下去体验她那丰盈的手感。配上紧致绞紧的肉穴,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场性爱因为过多的暂停被延长了很久,到后来她只要觉得不舒服想都不想就去亲吻他。有一次他正在兴头上,因为她的吻也不得不停止,转而与她唇齿纠缠。除了他预想的动作。他还得以再换一个姿势,无论哪个都是方便她献吻的。 最后,当他射精之前,她背对着他,被他抱在怀里疯狂顶弄,她扭过头亲吻他时,他在她体内释放。最后这个吻本该随着他的高潮结束,可因为他回应了她,不自觉被延长了很久。 真是非常舒服的体验,他在吻她时想,应该多来几次。他实在是喜欢她满脸不情愿但是迫于无奈不得不主动献吻的表情,仅次于她因疼痛泪流满面的表情。 去迪士尼吧 在运动会开始之前,林含璋收到黄蔚然的邀请,她请他和他女友去迪士尼玩。她最近收到了几张赠票,快到期了,正愁不知道给谁,想到他们应该还没去过,就干脆送给他好了。 林含璋本不想要,但他转念一想,也没必要拒绝,毕竟又不是多值钱的东西。而且他突然意识到,他还没带她出去玩过。 刚到上海的一个月,他们不得不把房子收拾成能住的状态。买家具,换软装,装电器,联系工人检查修理水龙头燃气口等等。每天都有新的问题,想要房子变成一个家,虽然不难,但是繁琐。 剩下的时间毫不意外,就是拖着她做爱,她几乎被他搞得瘫痪在床上。九月的上海暑气未消,外出对两人来说也实在是受罪。不如在卧室里做些爱做的事,她不在的一年,他的饥渴从没有人能为他缓解。因为缺少发泄,身体积蓄更多营养和能量,他甚至还长高了,现在身高直冲一米九,原本的裤子都短了一截。 既然她回来了,那他肯定要先过过瘾。那个月除非必要,他们都在家的时候,他几乎不给她穿上衣服的机会。哪怕做到她哭喊着救命,他也当做没听见,只顾着发泄自己的情欲。 当然,他非常的温柔,每一次都有好好扩张,没有真正弄伤过她。他只是让她的身体被体液填满,让她被快感和不适感逼得发疯,顺带让自己稍稍得到满足而已。这是她不告而别欠他的,他只是追讨回来,并不是对她的惩罚。 在云南的时候,他一直忍着,并非忘记了她的所作所为,只是因为他需要将她先带到上海,还不能咄咄逼人把她吓跑。既然已经到了上海,那就没有必要再强力约束自己,他总是要发泄一番的。 她在他手里,是跑不掉了。 她自己心里也一清二楚为何他缠着她做爱,否则不会完全不反抗任由他操弄。一个多月过去,他的饥渴稍稍缓解,她也找到了新工作,除了上次身体极度不适,再也没有休息过。 他一直忙个不停,不忙的时候只想着怎么玩弄她,缓解身体的饥渴,居然忘记了要带她到处走走。 真不应该,她跟他来上海,虽然她自己要做辛苦的工作,可他又不是为了让她吃苦才来的,他在物质上一直没有亏待过她。 黄蔚然的馈赠提醒了他,迪士尼乐园确实是一个很适合带她去的地方,虽然他本人毫无兴趣。应该说,他对出现在任何人群聚集的地方都没有兴趣。 可是为了她,他还是愿意忍耐的,他直觉自己的可怜姐姐一定会喜欢迪士尼。在云南的时候,她就喜欢到处走走逛逛,只不过那个时候能去的地方是山,她还能在里面挖挖采采,挣点小钱。 他更好奇的是,在迪士尼之旅过后,他那心扉初开的姐姐,愿不愿意将她的心门打开得更大?进而也将身体向他更加敞开,让他可以毫无顾虑,肆无忌惮,真正过瘾。 毕竟他也知道,她一贯是很好拿捏摆布的。给她一点点好处,她都会记在心里,然后想方设法十倍百倍奉还。 但她不会完全依附于任何人,哪怕再久的交往,她也随时能离开,毫不留恋,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他选择接受黄蔚然的礼物,心里想的却是,如果他亲爱的姐姐喜欢的话,那他将会再多带她玩几次,玩到她满足为止。毕竟她不像他,无论做什么都不会觉得心满意足。她是如此容易被快乐填满,那他就更加愿意展示他的大方与善意,帮助她实现小小的愿望。 他期待她的回赠。 林信书收到他的邀请,破天荒的,纠结的要命。 第一,还是老调长谈的原因,她总觉得自己配不上迪士尼乐园这种昂贵温馨,开心快乐的场所。就像她自己不会花钱去住叁星级酒店一样,她只配住在50块一天的不入流的旅馆里。迪士尼乐园这种地方对她来说太遥远,太梦幻了,总不像是她应该肖想的东西。去那里玩,也不该是她能有的体验。 而且店里也缺人,她如果请假两天,老板自己能扛得住吗?距离她上次请假还没过半个月呢。这么短的时间请两次假,她总觉得于心不安,她明明是很认真的在工作,不想让老板他们觉得自己是叁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惫懒之人。 还有一个原因是出去玩是要花钱而不是赚钱的,她心里也明白,弟弟应该是会把她所有的费用包圆。但她就能那么理直气壮,厚颜无耻的接受吗?可真让她自己出,她又觉得肉疼。她总觉得自己的底线越来越低,虽然也在好好工作,自己挣钱自己花,但是她挣的那些钱是绝对不够享受现在的生活的。现在已经活的够好了,再去肖想什么迪士尼乐园,那也太不应该了,太过火了。她应该知足,不能得寸进尺,得陇望蜀,徒增恶习。 虽然她也是真的真的很想去,想的不得了。倒也没有什么其他原因,她的生活被困在两点一线,她的每天是重复的。说好听点是规律,说难听点是呆板,她又是一个年轻轻的女孩子,还真没有活出心如死灰的境界,对外面的花花世界充满好奇,正是人类的天性。 林含璋见她犹豫不决,心知她必定纠结,他倒也没有多话,只是告诉她,门票是别人赠送的,两天一夜含住宿,他们在里面花不了多少钱。 然后他翩然而去,他知道她最后一定会屈服于自己的好奇心。但是这个过程,他如果介入太多,就等于是他的力量扭转了她的意愿,那就没意思了。她非得自己想明白,自愿去才行,他要她屈服于自身的欲望。他没有求着她去。哪怕是在云南,他也不会求着她到上海,顶多也就是欺骗她。 林信书纠结了好几天,脑子里天天想着这事。她又找不到人商量,如果跟老板夫妇提了这事,他们肯定大笔一挥,给她批两天假。他们人好,但是她不能利用他们的好。思来想去,能商量的对象也就杜千寻一个。 她是上海人,肯定已经去过了迪士尼,搞不好里面一点也不好玩呢;搞不好里面人特别多,排一天的队什么都玩不成呢;搞不好里面的玩乐项目都是她不喜欢的呢。虽然她也知道应该不会有她不喜欢的,但她在脑子里想点大话总是不犯法的。 因此,她跟杜千寻留言,将她的顾虑告诉她。然后抓心挠肺,等待杜千寻的回复。 杜千寻隔了一天才回她,她强烈建议她去玩一趟试试看,可不能连去都没去,就直接否决了。迪士尼乐园是上海游客人流量最多的地方之一,能吸引那么多人,肯定是有其过人之处的。她这个年纪的女孩总不能一天到晚都困在工作中吧,也该放松放松,好好玩一场。既然有免费的门票,时间也不是问题,这个季节还不是游客最多的时候,这么好的时机为什么不去?难道等叁四十岁,拖家带口的再去? 她还非常贴心的给林信书发了电子攻略,嘱咐她别的都好说,充电宝是一定要带上。里面的租借充电宝很难抢到,而且抢到了,充电宝电量大部分也是不足的。在里面玩是离不开手机的,做什么都要用手机,如果手机没电关机,那就完蛋了。只要和队友失散,那就别想找着人了,里面人山人海,挤来挤去,除非她打扮的特别奇怪,否则丢进人堆就找不着了。她也可以带一个超级长的气球,一起进去的人可以通过气球来锁定他的方位。气球的形状一定要独一无二,因为里面好多人都有气球,否则照样找不到人。 杜千寻还向她推荐了几个她觉得有趣的游乐项目,让她玩玩看,如果她也觉得有意思,那下次她们两个可以一起去。杜千寻说自己已经很久没和人一起去迪士尼乐园了,不是不想去,而是找不到同伴。一个人去玩又贵又不过瘾,浪费时间与金钱。她建议林信书这次先摸摸情况,心里有个底。如果真的觉得非常好玩,那她下次找个合适的时间,就能约林信书玩两个人都喜欢的项目,还能节省很多排队时间。 林信书本来还在纠结拉扯,听完她的推荐安利,心里天平的指针越来越偏向于去。她从没有过朋友,可如果有机会和朋友出门玩,哪怕是她这样节省的人,也是愿意花钱的。 做下决定,她在微信上面询问林含璋具体的日期有没有安排,她好向老板提前请假。弟弟表示听她的计划,哪一天都行,只要避开运动会就可以。 她还没自己做过游玩计划呢,于是她又请杜千寻请教,给她出谋划策,两个人嘀嘀咕咕聊了好几天。林信书对她的建议从善如流,她们翻看天气预报,选了一个不冷不热,不刮风不下雨的阴天。 日期订好,她跟老板夫妇说明情况,两个人果然豪爽,直接放她两天假,还让她不要想工作的事,该怎么玩就怎么玩。 创极速光轮也太刺激了 等林信书把所有的事准备好,晚上和弟弟说明时,正盘坐在他的大腿上,对方有一下没一下的亲他的脸,跟小孩和她玩耍一般。 林信书也不讨厌与林含璋接吻,毕竟这个人气味芬芳,干净清洁,唇齿丰盈,吻上去还是让人心旷神怡的。只是他的吻总是夹杂着过多的情欲,每次嘴唇离开他,身体就免不了与他一番纠缠。她也不是时刻想做那档子事,只是接吻,还是愿意的。 听完之后,他抱住她,将头搭在他的肩上,她背靠着他,他的双手不老实地伸进她的衣服,抚摸腹部柔软的肉,动作称不上淫靡,仿佛是在确认她身上长了多少肥肉。而他很喜欢那个手感,反复来回,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摩挲不停。那个位置本来就很容易被挠痒,他倒没有故意呵她的痒,但是他冷不防的,捏一下揉一下,让她好端端的呛出一声笑。 这样的身体游戏也很有意思,对两个人都是。林信书欣喜于,不用打开身体,让他的性器进入,不需要进行一场漫长的性爱。而林含璋高兴的是,这个时候他的傻姐姐总是开心快乐的,让他的手在她身上为所欲为,与此同时,身心极度放松,真就当作他与她在玩。 他一边抚摸着那腹部的软肉,一边又忍不住扭头去亲吻她的脖颈,亲完还不够,又想舔两下,舔完还觉得不满足,又用牙齿啃了两口,啃完之后还是觉得没过瘾,最后在猛吸几口,把她白皙的脖子吸出红色淤痕。现在天气冷,她可以穿上高领毛衣,遮盖这些痕迹。 他的脖子也放在她的唇边,她也可以对他进行同样的操作。反正他的毛衣无论薄厚,几乎都是高领的。他不介意她把他的脖子吸出淤青,她甚至可以把他脖子一圈都染上青色。反正平时也不会有人扯开他的衣领看她的皮肤。现在的天气,他总算可以在她的身上留下性爱的痕迹,他的牙齿,嘴唇和舌头已经寂寞太久了,早就想在她的皮肤上耀武扬威,攻城掠池。 正当他阴暗地想着要先从哪里下口时,他的傻姐姐双手抱住他的耳朵,冲他微笑,然后亲吻他的嘴唇。她给了他一个堪称温柔的吻,不急不缓,温和柔顺,不像他,有时在她的嘴里,性急的恨不得把她吞下去,搅动她的口腔,让她的唾液无力控制,从唇角流下。 他从没想过这些吻的意义,他觉得林信书也没有。他们的吻就只是吻而已。可每当林信书主动亲吻他时,他的内心却涌现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欢喜,他将那些欢喜等同于欲望被满足时的快乐,继而从未深思过:那些吻到底有何含义? 这固然是他将性与爱分离太久的后遗症,他对爱毫无概念,对任何爱都是不屑一顾。他从那些女孩身上得到的爱,永远都是肤浅的。它们的发生都基于他父母给他的容貌,那些女孩对他一无所知,但却无缘无故爱得一往情深,莫名其妙。他遇到过太多这种所谓的爱情,他甚至怀疑爱情这个东西是否真的存在。对色相的痴迷与执着就是爱情吗?那也太庸俗,太浅显,太可笑。 他身上的欲望太少,他几乎已经对食物失去了欲望,对商品物欲也寥寥无几,对知识更是毫无追求探究的打算,他仅剩的也是最强烈的,就只有对她的性欲,强烈到他几乎怀疑自己是否有性瘾,否则怎么会精力旺盛到整夜整夜折腾她,直到她昏迷虚脱。 他对其他人也能做,可总觉得不过瘾。 林信书亲完,与他拉开距离,“咱们这周末过去可以吗?阴天,而且气温舒服,你也有空。我们能在那呆两天一夜,就是周末人可能会很多,不过我听说里面人一直很多,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排很长的队。” 林含璋此时不想与她讨论这些事,但是见她兴致勃勃,两眼发光,还是提起了兴致,“你是想和我一起做攻略吗?还是说你自己已经做过了?” 林信书有些不好意思,要是回答已经做好了,会不会显得自己吃相很难看?本来还纠结不答应,结果没过几天,非但答应,连攻略都做好了,一副随时都能出发的样子,确实有点羞人的。 但她不善于说谎,只能红着脸点头,低头躲避他的目光,害怕见到他嘲讽的表情。 “按照你的喜好来吧,我都可以的。你也知道我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本身对游乐园也没什么兴趣。”他咬着她的耳朵说。 “你就没有想玩的项目吗?我听说创极速光轮,无论男女都觉得很好玩,到时候我们一起排队可以吗?”他轻轻转头躲避他的骚扰。 “选你喜欢的就行,不用管我。” “可……可我也想让你好好玩。”她的声音有些迟疑。如果光他一个人玩的开心,那她又何必拉着他又花钱又受罪呢? 林含璋马上懂了她没说出来的话,“那好吧,我也去查查哪些项目我比较感兴趣,然后我们一起决定去哪里玩,可以吗?” 她不由得高兴起来,又忍不住亲了他脸颊一口。他将她轻轻放倒,她乖乖的躺在床上看着他,他解开衣服,准备在她玩乐之前,先将她大玩一番。 她情绪兴奋了好几天,两个人有空就凑在一起商量他们到迪士尼后的活动计划。说着说着,林含璋就把她带到床上,颠鸾倒凤。她因为心情愉快,每次也非常配合,哪怕全身都被他连吸带咬,又青又红,也没有当回事。两个人心情都不错,开心又愉快,等着周末到来。 等他们做好攻略之后,周四下午,黄蔚然又发来消息,跟他说她这周末会带着叶春江去迪士尼乐园,问他们有没有空,四个人可以在一起玩。她的票实在是送不掉,朋友们不是在忙就是宁愿在家做死宅也不出门。赠票很快过期,不用掉又很可惜,正好这周末天气凉爽,她也闲着没事,可以给他们两个做导游。迪士尼他们已经玩过很多次了,比较有经验。林含璋想了想,没有拒绝。 入园之前,她想带点零食饮料,林含璋告诉她,最好不要带东西,除了充电宝,什么都不让她带,为了能够快速入园。 他们约在早上九点在入园口见,林含璋他们到了一小会,黄蔚然和叶春江结伴而来。叶春江依旧打扮得像个日式艺术家,这次林信书没有偷看他了,毕竟现在的天气一身黑也不热,大夏天的一身黑还穿两叁层确实值得多看两眼。 四个人打声招呼,互加微信,以免走失,边聊天边检票入园。 黄蔚然听到他们一上来就要玩创极速光轮,大吃一惊。但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app一看,等待时间只需20分钟,作为园区最热门的项目,这个等待时间确实短。四个人走到排队点,老老实实排队。 等轮到他们,坐上位置之后,林信书才注意到整个发射台设计非常科幻,蓝色的背景宛如太空。一排两个座位,弟弟和她坐在一起,就听得一个机械女音说:“必须赶在对手之前,穿过八道能量门,团结一致。”女声露脸,林信书抬头看屏幕上的女性的脸,美是美的,可也非常不人类,多看一会又很像人了。听她正儿八经的科普设定,她就想笑,又听得女声继续说:“这是你取胜的唯一希望。争霸赛中,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你会是哪一个?”女性的脸还露出不怀好意的诡异笑容,这下林信书是真的忍不住要笑了。大家都坐在机器上,同时出发,差不多同时结束,哪来的输赢? 林信书觉得座位太松,黄蔚然解释道,这个座位就是这个样子,很安全的,不用担心。她话音未落,机器就启动,前面的人喊着,“胜券在握”,后面的人叫着,“使用者万岁”,林信书还没搞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叶春江他们听得咯咯笑。 车子缓慢滑走,离开工作人员,来到另一个相似的出发台,就听得倒数声,“5,4,3,2,1!”林信书双手紧握,做好准备,车子飞速穿过室内,来到室外白色巨轮上,紧接着快速攀爬上升,前面的女孩“呜哇呜哇”地叫。很快上升到顶端,钻进一个天蓝色墙面上的小孔,里面一进去一片黑暗,只能看到车上的圆环光罩,极端的穿梭后又进入另一片能看到蓝色六边形灯的空间。极速的冲刺带来严重的失重感,他们在不同的建筑里攀爬,翻滚,景色快速变换,脑子里感受到超强的晃动,速度太快风又大,吹得林信书直飙眼泪。她倒是没有尖叫,但是前后座位上的男男女女呼喊声和尖叫声也听得她特别兴奋。她本来就觉得很刺激,等下了车,发现自己晕得脚虚,好不容易才站直。 她还不算什么,最惨的是黄蔚然,她戴的是隐形眼镜,速度最快的时候她使劲闭眼,眼镜掉到了眼球后面,一下车就开始揉眼睛,很快左眼就变得血红。林信书连忙捉住她的手,带她去洗手间处理,让两个男生先去排队。 世界上最快乐的地方依旧有人悲伤 林信书洗手,摸索试探着帮黄蔚然把隐形眼镜挪到瞳孔正前方,然后担心地问:“有没有带框架眼镜?你的眼睛还是很红,隐形眼镜戴着不舒服吧?”黄蔚然点头,从外套口袋里拿出眼镜,洗手,照着镜子,从两边眼睛里直接抠出透明片,扔到垃圾桶。 果然还是应该带框架眼镜的,她又不难看,干嘛为了臭美戴隐形眼镜,问题是也没臭美到,又不是美瞳。 黄蔚然看着旁边的姑娘,近视镜片可以让她将这个女孩看得更清楚。她比初见到她的时候白了点,也肉了点,穿着高领的薄针织衫,外套很像高中生校服,不破,但是旧。明明是和男朋友出来玩,却好像完全没有打扮,随便就套一身常穿的衣服出来了,更没化妆,皮肤挺不错,白白细细的。没带自拍杆,看上去也没有和其他同龄姑娘一样拍照打卡的爱好。 我这是在自虐,她漠然地想。 哪怕她穿的像个乞丐,那她也是林含璋的现女友,是林含璋喜欢到主动追求,带到上海同居的对象。林含璋对她放任,她爱穿什么就穿什么,不会因为今天出门游玩,要见朋友,就必须穿上昂贵的衣服。他给了她足够的尊重与自由,并且打心底认定,哪怕她穿着一文不值的旧衣服,也不会让他丢人现眼。 就像黄蔚然之前就发现的那样,林含璋其人,是真的不注重物质,也不在意他人眼光,更重要的是,他对心爱的人没有控制欲。 他什么都好,只除了不再属于她。 可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是她呢,这个女孩又有哪里特别?她简直平平无奇,一无所有。 黄蔚然想不明白,也想不开,但是现在她也无计可施,她的位置让她做什么都不合适,可什么都不做,又心有不甘。 等她们找到男生们排队的项目,黄蔚然顿时无语,居然又是特别刺激的抱抱龙冲天赛车,你们情侣怎么回事?怎么就喜欢这样爬上爬下的项目? 而且这次他们运气好,或者说不太好,居然排到了最后两排,离心力最大的位置。很快林信书和黄蔚然叶春江都在车上鬼叫,这个从头到尾能看到自己上上下下,真的比极速光轮还可怕,还刺激。黄蔚然还得分心,害怕自己的眼镜被风吹掉。 等他们下了车,叶春江也不阴郁,他和林信书的及耳短发在赛车的风面前美丑平等,都吹成冲天发,看着巨搞笑。只有林含璋从头到尾没事人一样,哪怕车子冲到最高点,也毫不害怕,微笑上车,微笑下车。现在甚至还有心情搂他的女友的肩膀,给她整理头发。最可恨的是他哪怕头发吹乱了,也不影响颜值,有一种特殊的凌乱美。叶春江的头发就只能靠他自己凭感觉梳理了,因为黄蔚然腿软了,站都站不稳。 “不行了,你们接下来要去哪?我绝对不要再玩这么刺激的。”黄蔚然弯腰,手扶着叶春江,喘息道。 叶春江也站不稳,但总不能把她推开。迪士尼他来过不少次,适时给出他的建议,“你们要是第一次来,有个特别适合咱们的项目,加勒比海盗。设计非常精彩,我强烈推荐,你们没有深海恐惧症吧?” 林信书摇头,其实她连加勒比海盗的电影都没有看完,只是知道大致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不过玩游戏也不需要知道那么详细。毕竟不可能每个来迪士尼玩的人都看过电影,电影的设定顶多就是个背景。 园内人越来越多,加勒比海盗沉船宝藏要等差不多一个半小时,他们决定分头行动,一对去买饮料,另一对排队。两个男生被打发去买饮料,毕竟喜茶还挺远,来回有五公里,排队就轻松多了,应该让女孩来。 “喜欢这里吗?好玩吗?”黄蔚然垫脚望着眼前看不到头的队伍,问她。 林信书的脸红扑扑的,可能是刚才的两个项目太刺激了,让她分泌太多肾上腺素。她虽然没有像黄蔚然一样的腰酸腿软,但中途还是忍不住抓紧了弟弟虚握她的手,激动之下力气极大。刚刚弟弟搂她肩膀时,她才发现她把他的手都握红了,当时应该挺疼的,但他毫无反应。下车之后也面不改色的,看上去也不算很喜欢,她弄不明白他的喜好,根据她对他的了解,他应该真是对这些东西真没有兴趣。 虽然和她一起来了,但是他并没有像她一样享受到快乐。他的情绪是稳定的,他也是真的很难取悦,她只在他干坏事和与她在床上做爱的时候见过他有明显的情绪上扬。 过两天再好好补偿他吧,她当然是做不到在他面前自慰的,但是按照他的喜好和要求,由她主动取悦他,他应该会开心的。 奶茶店那边人可能也很多,他们久久未归。话说回来,迪士尼乐园里面好像什么都要排队,原本队伍还比较短,现在无论哪个项目,app上都显示要等待30分钟以上。基本就是排队30分,快乐3分钟,大部分时间都花到了排队上了。 等他们带着饮料回来,还差半个小时轮到这组。四个人喝着奶茶,漫无边际的瞎聊。 黄蔚然先开口,“春江学校过段时间有画展,你们有没有兴趣?有的话我给你们要票。” 林含璋婉言拒绝,“虽然有兴趣,可能没空。我们学校马上要开运动会,还有我从教授那接了活,接下来一段时间会很忙。” 黄蔚然没放在心上,直接转头问林信书:“你呢?有没有兴趣来看看?” 林信书大吃一惊,忍不住去看弟弟的脸色,他没有看她,眼皮垂下,似乎完全不在意她怎么回复。她只能拒绝,说自己要上班,抽不出时间。 黄蔚然不死心,问道:“画展开四周呢,抽一个周六或者周日过来不就行了吗。展品特别精彩,不看太可惜了。” 林含璋看上去完全不打算说话,全权交于她回答,她又极端不擅长拒绝别人,只能先敷衍着说:“那我到时候抽空去看,先不用给我留票,你们先紧着想看的人给。” 她倒有一点想去看,虽然对美术一窍不通,但她还是有一些好奇心的,因为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场合。 而且她觉得杜千寻应该会喜欢,如果票价不贵,到时候可以和她一起去看。 叶春江看着黄蔚然热脸贴冷屁股,只能暗自摇头。你又何必如此卑微呢?你想在这个女孩身上寻找什么?哪怕你真的和她熟悉了,成了朋友,那又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吗? 他根本不喜欢你,你根本没有得到过他,更谈不上失去。你又何必苦苦纠缠,伤心自虐呢?不爱你的人对你的痛苦无知无觉,爱你的人看在眼里痛彻万分。 林信书无端端出了一身汗,上海姑娘人都那么好,那么热心吗?杜千寻对她很好,黄蔚然对她也很好,一点也不介意她是个在奶茶店打工的穷光蛋。 海盗船果然名不虚传,林信书从头到尾看得目不转睛。哪怕她对这个系列只有一星半点微末的了解,也不影响她沉浸在叁层楼高的空间模拟出的深海里。她坐在位置上,一直惊讶于这些场景是怎么做出来的?背后的姑娘也发出来同样的疑问,当然没人会解答,他们是来玩的,冰箱可以制冷就行,也不是非要知道工作原理的。 现场看着最震撼的就是大海怪章鱼,细节太可怕了。章鱼往上浮起时,她甚至能看清它身上的数量巨多的吸口。沉浸式体验超级好,也不吓人,后面唱的歌她听来也是很好听的,小美人鱼更是神秘美艳绝伦。她还注意到两个美人鱼唱的歌是不一样的。宝藏出场时,她瞪大了眼睛,一点细节都不想放过。 林含璋此时扭头看她,见她神色,决定明天如果排队时间不长,就再带她玩一次。 最有意思的还是战舰升起战斗的场景,激烈壮观又诡异,水喷了他们一脸,前面的女孩“啊”的一声惊呼,然后又笑了。伴随着主题曲声,炮弹落到水中,炸起无数水花,两侧的船居然是真的而不是投影,她非常吃惊,怪不得真实度和完成度如此之高。在一片爆炸声中,船开始快速倒退,就像梦境坍塌一般,所有的景色随之炸飞,船上的游客骚动起来,有人喊有人叫,但最后船长的声音出现,安抚了大家。他要给所有人分宝藏。 不幸的是,他们坐的船运气不好,最后是宝藏变成了海草。出来之后听叶春江说,里面有叁个结局,另外两个是被炸飞,还有一个跟他们的结局相反,是海草变宝藏,至少要玩叁次才能通关所有结局。 林信书听的眼睛都亮了,虽然她刚才集中精神,但还是有很多没看清。如果是她自己出来玩,肯定会重复刷这个项目。但她还是要尊重队里其他叁个人的喜好的,不能自私自利,只玩自己喜欢的。 黄蔚然看她意犹未尽的神色,微微一笑,几乎可以肯定,她绝对会喜欢飞跃地平线。 娱乐与吃喝 中午吃饭又比较纠结,他们本来预备是去吃酸菜鱼的。两个人的话,只要点一份就足够了,价格便宜还美味。林信书总是不好意思让弟弟给她多花钱。但是,四个人同游,不得不参考他们的意见,毕竟票是人家送的,所以决定在哪里吃午饭时,她一言不发。 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四个人决定在宝藏湾的巴波萨烧烤吃饭。他们说这家的烤猪肋排套餐非常有名。一伙人点了两份猪排套餐,一份扒牛排意面,一份加勒比羔羊蝴蝶排。 林含璋给她点的是猪排,给自己点的是意面。她给他分了一根肋排,他也将部分意面分给她。两道餐品味道都说得过去,猪排里面的酱汁姜放的比较多。她虽然吃的大半饱,但总归这些餐点是配不上他们的价格的,在外面顶多30块一份,在游乐园里却能卖到百元上下的高价。在外人面前,他总算能把他的餐点吃光。最后林含璋结账请客。 吃完饭四个人就分开行动,各玩各的,约在最后花车游行时再碰面。 整个下午就是排队几十分钟,短暂的快乐几分钟,再排队几十分钟,还是短暂的快乐几分钟。中途他们渴了,买了抢钱一样十块钱一瓶的矿泉水。林信书已经对景区坑人的物价无语了,下次如果她和朋友过来,绝对要配上小吃零食饮料,不多花一分冤枉钱。 很快就到了花车游行的时间,四个人又排队等着,演员们载歌载舞,接连飞吻。看完之后,他们又紧接着跑去城堡烟花秀的地方排队,烟花秀真的是又震撼又梦幻,粉红色的城堡下火箭一样向上窜。烟花秀之后,大家都筋疲力尽,草草的吃了晚饭就到酒店里洗漱休息。男女分开住,林含璋和叶春江住在一起,而她则是和黄蔚然睡在一张床上。黄蔚然本来勾着她说话,没说几句发现她已经睡着了。睡姿非常的漂亮,平平躺好,一动不动。连呼吸声都浅到几乎听不见。 黄蔚然闭眼,很快也睡了,虽然她不是特别想玩,但来都来了,肯定也要玩的够本才行。毕竟抽出两天时间,什么都不干,只是过来陪玩,对她来说亦是很新鲜的体验。 酒店早上提供自助早餐,除了林含璋,所有人都胃口大开,大吃一顿。毕竟昨天消耗的太多,又没有好好吃饭补充。连林含璋都比往常多吃一点,他虽然不是很有胃口,但是在那么大的游乐园里跑来跑去,站着排队,也确实非常消耗体力。中午那顿饭还要等到两点钟之后才能吃,现在如果不多吃点的话,在到吃饭的时间之前,绝对会饿得胃痛。 他的进食欲望一直很低,他总会懒得吃饭。可为了身体可以正常运行,他每天尽量吃的规律健康。哪怕食量很少,他的身体也依旧强壮。只是不像普通强壮的人一样,浑身上下长满壮硕的肌肉。 还有自从林信书回到他身边之后,他的饮食质量有了极大的好转。吃她做的饭不是一件痛苦的事,他现在只要和她一起吃饭,每顿都会比以前多吃一些。毕竟林信书做出来的饭,搭配永远是他喜欢的,口味也是他吃惯了的,哪怕偶尔做个新菜,试吃一下也不会觉得无法接受。 有林信书在他身边,确实可以过上质量比较高的生活。但他的天性是如此强大,他对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不屑一顾,充满怀疑与试探。虽然林信书悉心照顾他,为他的衣食住行而费心操劳,晚上也予取予求,乖乖听话。但他仍旧不满足,仍旧在试探践踏她的底线,他对她充满了更难以理解的破坏欲,只能说天性邪恶。 今天和昨天依旧是差不多的流程。周日人更多,哪怕用了尊享卡,游玩的体验也没有上升多少。天气虽然不热,但是无所事事的站着排队也确实非常烦人。 幸好林信书喜欢所有的项目,尤其是飞跃地平线,好像是在环球旅行,大自然的气息扑面而来。 晚上一伙人又聚了一餐,选的饭店很昂贵,但所有人都没有胃口,高强度的游玩让每个人都精疲力尽。 到家后,她几乎虚脱。躺在浴缸里泡了一个热水澡,又好好洗了头,吹干后上床就睡着了。 两天的游玩像做梦一样,只有疲倦的身体还在提示她,在过去的两天里,她有多么的快乐。不过现在梦也该醒了,她还继续进行属于自己的生活,还有一大堆要忙的事。 话虽如此,但她总是忍不住用她贫瘠的语言,向杜千寻讲述她生平仅有的游玩体验,对方也会附和她,她玩的项目杜千寻大部分都玩过,两个人非常有共同语言。 她觉得她离这些人也不是很远,至少迪士尼乐园她们都去过了,游玩的体验也没有分别,主要是排队。 看来不管谁去,都是要排队的。 她无比感谢弟弟的邀请,只能在生活上给他更多的关心,买菜做饭也不嫌麻烦,以前因为繁琐没有做过的菜式,现在也会做出来给他尝尝。 只要她有足够的时间,她总是会给林含璋料理出一桌好菜,哪怕她接下来要吃剩菜。 今天中午做的是肉沫烧滑子菇,糖醋鲤鱼,沙茶砂锅鸡。汤则是换个风格,第一次试泰国菜,冬阴功汤。还有一个甜品,芝心芒果冻。 有了智能机后,她开始研究甜品了。她发现他能吃没那么甜的甜点,更重要的是甜食上肉快,她实在是不想再被他的骨头压疼了。上次不小心跌到在他身上,他的骨头撞的她疼了很久。 纯素菜今天她没做,她想把腌的跳水泡菜先吃掉,她好再继续泡点别的。泡菜时间长了味道就没那么好了,而新鲜的蔬菜无论何时味道都挺不错的。还有一个原因是肉沫烧滑子菇基本可以算作素菜,毕竟滑子菇为主,肉沫也就是一个拿来配合的辅料。 肉沫滑子菇这道菜是她跟王刚学的。她其实不喜欢滑子菇这种食材,不是因为味道,是因为根部脏兮兮的带泥,滑子菇身上还都带着滑滑的粘液,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上海这边的摊贩总是很贴心,会把泥去掉,当然,价格也会比云南高很多。但是粘液他们大部分是不会帮忙去的,不只是因为处理麻烦,更为了保持食材的新鲜。 滑子菇被她先是用清水淘洗了一遍,之后又洗了两遍。摸一摸根部和打开的伞里,还是有一些没洗干净,不得不又洗几遍。 能让食材更加入味,她又将比较大的滑子菇从中间剖开。她选的大都是菌盖打开的蘑菇,这个时候的品质和口味最好。这道菜不能烧得太老,所以在准备工作时就要保证菌子的大小要均匀。 处理好菌子之后,她开始做肉末。因为菌子趁肥肉,所以肉末她选的是半肥瘦的五花肉。先去皮,猪皮的口感其实比较特别,可以剁碎之后放到肉末里。但她还是想完完整整的按照王刚的指示来做,所以就把那块猪皮收起来保存好,存的多了可以做猪皮冻。偏肥的猪肉被剁碎,这一步其实也可以交给摊主处理,不过自己剁出来的肉沫比机器搅碎的香,再加上剁肉对她来说是小菜一碟,顺手的事,自然不用请摊主帮忙。 用来增添颜色的大红椒被她去头去籽,切成比方糖小的薄块备用。其实按照她的口味,会把大红椒换成有点辣的螺丝椒。不过,还是基于同上的原因,选用了大红椒。一个原因是上海这边菜摊真的只可以买一只辣椒,这在她以前住的河南和云南都是不可想象的。 她又准备了一些青豌豆和大蒜。她也有一些陈豌豆,黄黄的,是她本来预备做凉粉的。可惜还没来得及动手,天就冷了。这个天气再吃豌豆凉粉不是不行,就是有点冻人凉胃,大可不必。 材料准备好,可以开始动手了。第一步就是焯水,要先把豌豆放到凉水里,煮到断生,水里加点盐。这一步是为了去掉豌豆本身的青味,同时缩短接下来烹炒的时间。毕竟豌豆熟得慢,等它熟透了,滑子菇也老了,那还吃什么,这菜就算失败了。加盐还可以让豌豆的青色保留,盛盘时看着好看。 滑子菇一样要焯水,如果说豌豆是青气,那滑子菇就是涩。这两样不焯水后面味去不掉,两个好吃的菜配在一起口感如同吃杂草。 接下来就更简单了,取点油烧热之后把刚剁好的肉沫爆香。让肥肉稍稍煸至金黄,里面的油被高温逼出,此时再加剁好的蒜末,一放进去香味就冲鼻子。随便翻炒几下,如果不讲究的话,现在就可以加点盐盛出来,配米饭配白水面做浇头都好吃得不行。 可惜在做饭方面,她是个讲究人。她把切好红椒片放进去,炒到断生,加蚝油,老抽。生抽要从锅边淋,因为锅边温度高,高温可以使部分酱油焦化,产生美拉德反应,瞬间激发酱香味。这个原理喜欢研究做饭的人都知道,哪怕是叫不出学名,也知道酱油从锅边下更香。 众生皆苦,孩子也一样 到了这一步也就只需要再把滑子菇放进去。放入后不要炒得太久,均匀上色,滑子菇开始冒香就差不多了。如果翻炒的时候发现整道菜太干,就可以加一勺水,再把火关小,收汁。 锅里滋滋做响,香气入脾,此时就只要做最后的调味即可。根据菜量放一点盐,再放更少的糖。糖可以形成反差,让菜的味道更有层次感。与此同时,糖还有一个妙用,如果烧菜时盐或者醋不慎放多了,糖能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可以缓解咸味,酸味,甚至是辣味。 最后加的调料是胡椒粉,她只放了一点点,不想破坏这道菜原汁原味的鲜美,关火,大功告成! 肉沫滑子菇被她放到白色瓷碟中,红椒配绿豆,再加上浅酱红色的滑子菇和肉沫,看上去就知道很鲜美。她试吃了一口,果然又鲜又嫩又脆又滑,没有白花那么多时间处理滑溜溜的蘑菇。 糖醋鲤鱼是几乎每家人都做过或者吃过的菜,做起来比肉沫滑子菇麻烦多了。她选做这道菜倒也没有特别的原因,就单纯因为今天菜市场的鲤鱼新鲜又便宜。其他的菜花的钱有点多,那就在鱼上面省一点吧。还有一个没法说出口的原因是这道菜鲤鱼要裹面衣油炸,碳水加油脂,热量炸弹了,但是做成糖醋口又很有伪装性,还很开胃,她觉得弟弟能不知不觉吃掉不少。 这道菜做的过程挺复杂的,可将要做好的时候特别香,酸中带咸的醋香让人老远就能闻到,疯狂分泌口水。 沙茶砂锅鸡是用的新鲜小土鸡。她站在鸡笼旁边,好不容易挑出一个比较小又活泼的小公鸡。待她选好,摊贩大叔快手快脚给她杀鸡褪毛,料理好了,最后还问要不要给她剁成块。 她没好意思拒绝,大叔马上就给她砰砰剁好,装袋递给她,拎着一斤多一点的小鸡,她有点受宠若惊。 林信书几乎要爱上这边菜市场无微不至的服务了,哪怕他们比云南贵。 鸡带回家还是要好好洗的,虽然大叔给冲了好几遍,但是细节处肯定还有不干净的。首先是鸡脖子上的淋巴,这个部位不去干净,很容易油腻不说,还不健康。她把鸡皮翻开,非常有耐心地一点点揪掉黄白块状油脂。然后就是鸡肚子附近的鸡块上面附着不少血块和各种组织,她都撕干净,再冲两遍。最后是鸡皮上没去干净的鸡毛,她反复确认,一根细毛也不能留在鸡身上。鸡头她给剁掉没要,又没人吃,虽然鸡冠鸡舌鸡脑有点可惜,但她现在也不缺那口肉。她吃弟弟剩下的部分就足够了,没必要还爱惜那么点东西。 把鸡块中比较大的部分再砍成更小块,她切了大量的姜和蒜块作为砂锅的底料,冰箱里还剩一点小洋葱,她也给加进去。洋葱是很好的调味品,能让菜变得更香,还可以单吃,她总是要买一些备着的,上次买的今天用完了,下回做到要用洋葱的菜,就再多买点。 鸡在下锅前一定要先腌制,有经验的人一般会在洗完之后就腌。鸡身上的水要滤干净,虽然是小鸡,但是腌制时留血水会让鸡有腥味,毕竟这道菜鸡不用焯水。 腌鸡的料比较简单,盐,胡椒粉和酱油,都是腌肉比较常用的搭配,唯一特别的是用米酒代替料酒。米酒能让这道菜风味更独特,但是如果家里没备的话,直接用料酒当然也可以。最后在加一点点淀粉,不只是为了让鸡肉更嫩,也是为了能让鸡肉包裹住料汁,使之更入味。毕竟土鸡的肉更加紧实劲道,想让味道进去,是要下点功夫的。 铁锅烧热,下花生油。这一步可不能在砂锅进行,搞不好砂锅冷热交替,就直接炸裂了。油热冒烟,直接下腌制了至少五分钟的鸡肉,如果有多余的料汁,不要用,倒掉,里面可能是血水,腥。全程使用中大火,千万不能一直开大火。大火烧菜虽然熟得快,但小土鸡第一入味慢,第二肉太结实,得烧得嫩一点才好吃。如果只用大火快炒,鸡肉熟是熟了,但会变得又干又柴,大好的鸡肉和原先辛苦的处理工作就都糟蹋了。 用长筷翻动鸡肉,慢慢煎制,不用担心油溅到手上,更不用担心时间会很久。把鸡煎到表面微微焦黄,翻面,两面都达到同一种状态,鸡肉就已经香气扑鼻了。 到这个时候先不要下进砂锅里,该沙茶酱出场了,满满加一大勺,千万别吝啬。她还是第一回用沙茶酱,参考了不少粤菜师傅用的酱,最后选的是特别会吃的潮汕人都鼎力推荐的品牌。价格也不算贵,九块钱就能买到200克,能做四次菜。 翻动鸡块和酱料,使每块鸡肉都均匀沾上淡褐色的糊糊的酱汁,沙茶酱的复合香味能让这道菜咸鲜味更加浓郁。 想要更香的话,可以小火再多翻炒几下。 她打开另一边的燃气灶,放上砂锅,在底部加一点油,刷匀,把刚刚准备的姜块蒜块还有小洋葱加进去炒香之后,再把铁锅里鸡块加进去。盖上盖子,砂锅上热不快,导热性比较差,但是砂锅可以锁住水分,能把还没有完全熟透的鸡块焗熟,同时保持鸡肉鲜嫩的口感。 之后再撒一些小指长短的葱段,盖上盖子,在砂锅盖子与锅体的连接处偏上方淋一圈黄酒,酒液遇到砂锅高温迅速液化,产生的蒸汽可以快速将鸡肉捂熟,两分钟左右就能上桌了。 刚做好菜的砂锅非常烫,一定要用湿毛巾,包好它两边把手捏住,放到事先准备好的木制猫头隔热垫上。千万不能直接放到瓷砖或者大理石的台面上,滚烫的砂锅骤然遇冷,很有可能会破裂,也最好别直接放在桌子上,时间长了木板就给烫坏了。 冬阴功汤她做的是海鲜口的,车螺很贵,鲜虾不便宜,鲜鱿鱼价格也不低。但是这钱花的值,做出来的汤酸辣鲜香,她还往汤里加了不少米粉。吸饱了汤汁的米粉比里面的海鲜还好吃,等做完汤,她似有所感,开门一看,果然,楼上的小男孩已经不知道在楼梯口打转多久了。 她最近给楼上小孩投喂了不少吃的。那对夫妻吵架之后也不管孩子,男的去上班,女的在家也不做饭,就带着孩子吃点垃圾食品或者点外卖对付。她有一次特意多做了点香酥肉饼,刚出锅就到她家门口敲门。女人开门见到是她,一开始还摆脸色,又看到她手里香喷喷的肉饼,不自觉咽口水,她把手里的小篮子递给眼巴巴在旁边看着的小孩,他立即拿起一个塞到嘴里,也不嫌烫,狼吞虎咽。然后她跟孩子妈解释道她肉馅做多了,这天气也不禁放,自己家人少吃饭也不行,就干脆做出来送邻居朋友了。女人跟她道谢,收了那篮子肉饼,第二天让小孩给她送回篮子时她又给小孩一袋自己蒸的叁鲜什锦包子。 从那之后,那孩子偶尔会在楼梯口坐着,也不下楼。她向上一看,几乎看不到他小小的身子,但是能看到衣角。天气越来越冷,在冰冷的楼梯上坐着对一个小孩来说绝对不舒服,可她让他回家或者去自己屋里坐一会,他又不愿意,可能家里大人教了不能去随便打扰邻居,他自己又真在家里待不下去。 这个感觉她懂,她在很小的时候,在姑姑家就待不下去。姑姑一家人抱得紧紧的,根本没有她能进入的空间,她也不被欢迎。有时候远远看到他们一家叁口,喜乐融融的,好像每个人都是淳朴善良的,只有在面对她时,才露出冷漠残忍的一面。 她有时候甚至会想,是不是因为她的出现,才把一家好人逼成恶鬼? 在姑姑家那是一刻也待不下去,幸好她很小就能帮忙干活。大部分时间她感觉姑姑家里气氛不对,就马上带着几头羊跑到老远的大坝上放羊。蓝蓝的天空,青青的嫩草,还有被微风吹得皱起的河水都让她平静。 那条河又宽又长,河水远看是深蓝色的,有点恐怖,走进掬起一看,又是透明的了。 她知道那个河里淹死过很多孩子,她偶尔也会大着胆子去河边看看。其实靠近大坝的地方已经被年复一年冲上岸的沙子覆盖,浅到只没过脚踝。 她也不知道她和这个孩子谁比较悲惨,她小时候至少还有躲避的地方,那里开阔,她可以在草地上疯跑疯玩,而这个孩子就只能困在两层之间的楼梯口,哪都去不了。 她给他盛了一碗放了很多粉丝的冬阴功汤。那孩子一开始被她投喂时还能坚持不要,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她给的东西越来越热,也越来越香,很快就放弃抵抗,大口大口吃起来。 她就当作是喂猫了。反正每次做的菜他们两个吃不完,打包做晚饭又改味时,也是会倒给小区里的流浪动物的。比如说这个冬阴功汤,粉丝在汤里放到晚上,那吃的就不是美味,是米粉的糟糕口感了。有的菜就得及时吃,吃得晚了味道可就差远了。 走廊加抱起play,边走边做 当林信书发现弟弟能吃甜点后,她花了不少钱购置了一大堆材料,又花了不少时间研究。甜品制作流程非常精准化规范化,尽管她每次都非常注意,还是失败了不少次。然后她把这些失败的都塞进肚子里,把还算成功的送给老板夫妇,把最成功的献给林含璋。每次他屈尊降贵,多吃几口她都记在心里。最终,通过多次,改口感甜度主料配料,确定了林含璋的口味偏好。 不管他是不是挑食,加入甜点之后,能够给他准备的餐食可以更加多样化。而且各类甜品也很值得研究,在这方面,她简直像小学生一样,还没学会那些复杂,美丽,耗时的种类,只能暂时待在新手关。 她现在给他做午餐,已经离不开甜品了,每天都能让他在原有的食量上再增加甜食,非常有成就感。早餐也是,偶尔在包子和馅饼之外,加一些蒜香面包,马芬,舒芙蕾。牛奶也不光让他直接喝,做成布丁他也能吃下去,等天气再冷一点,她就把纯牛奶做成姜撞奶,早上吃完浑身暖和和的。 有时候吃完饭跟他接吻,他嘴里还有慕斯的甜蜜味道。她非常喜欢他嘴里出现的薄荷,芒果的味道,每次亲完,都觉得他更有人味了。 她觉得很快乐。 林含璋下午第一节没课,或者整个下午都空闲的时候,两个人吃完午饭,她把厨具餐具收拾好,他已经在客厅等她,见她出来,就把她抱进怀里亲吻。 两个人在餐桌前唇齿纠缠了好一会,直到她轻轻推开他,问了一个她非常关心的问题,“你是不是不爱吃沙茶酱?” “什么沙茶酱?”他莫名其妙。 她见他不懂,解释道:“就是今天中午吃的鸡肉,砂锅里面的那个菜,上面红褐色的就是沙茶酱。你没怎么碰那道菜。” 他轻咬她的嘴唇一口,“谈不上喜不喜欢,只是不习惯那个味道。今天的汤我很喜欢,多吃了点里面的粉丝,没胃口吃鸡肉。” 捏捏她的腰,俗话说贴秋瞟猫冬。自打进了秋天,她确实上肉了。摸的时候可以很明显感觉到她身上越来越软,再多吃点,再胖一点,到了寒假,他会让她下不了床。 林信书听他的话,笑了,“那个是冬阴功汤,换成我们这边叫法就是酸辣虾汤。我本来也很担心你不习惯冬阴功粉的味道,有的人吃不惯那个。” “我都可以,你做什么我都会吃的。”这些根本无关紧要,他现在只想把她剥光,然后抱到床上。 林信书心道你瞎说什么呢,连不新鲜的蔬菜都不吃的人。每次吃饭你不都是只吃自己喜欢的,然后不爱吃的我来解决。 这些话一句也不能说,他的舌头又伸进她的嘴唇,两个人抱在一起,他坐到椅子上,让她跨坐在他身上,哪怕隔着好几层衣服,都能感觉到他的性器硬了。 “我还有两个小时就要去上班了。……嗯……啊……”好不容易能说话的嘴又被堵上,温凉的手伸进她的衣服,摸上她的腰际,她被触碰的地方打了冷颤,所幸她的体温很快就把他的手捂热。 “我们至少可以做一次。”他一边舔她侧面的脖颈一边回答她。 手在她的腰部盘旋很久,她实在觉得来意不善,只能在他耳边劝止他,“不要挠我痒。”他当然不是为了跟她玩游戏,只是沉迷于柔软细滑的手感。既然她害怕这里被摸,那就换到更软的地方。 乳房被他的手包裹,手指不怀好意的以乳头为中心打圈,间以轻轻的揉弄,在她感到疼痛前又很快放轻力气。他玩弄了太长时间,乳头都有点痛了,然后他开始拉扯她的毛衣,想把她上半身剥光,再继续。 他想在客厅餐桌前做一次,让她背靠桌子,他把她抱起来,从下方进入。她半躺着,双腿分开,中午客厅充足的日光足以让他看清她每个表情。 很久没在卧室和浴室之外的地方要她了。床和浴缸虽然很好,但是能让她做的姿势太少,也不够刺激。 “这里不行……我不想在这里做……”她害怕每次吃饭都会想起她在这张桌上被他插入,两个人的体液甚至弄脏桌面。 吃饭的地方不能被玷污,有点恶心,不能就是不能。 上半身被脱到只剩内衣,离半裸仅有一步之遥。被扯掉的衣服毫不意外,被这个男人扔到地上,。 里面还有我刚买的薄毛衣,幸好是便宜货。她心想。 “可我今天不想在床上做。”想在床上做,以后有的是机会。天气越来越冷,入冬之后,他不会在浴室跟她性交,客厅阳台之类的地方更不行。中央空调供暖能力不足,室内可以只穿毛衣,但是把她剥的精光再长时间放到冰冷的空气里,她绝对会生病。 偶尔发热一次,他乐意品尝她比往常更热更紧的内部。但是要让她天天病怏怏的,动不动打喷嚏流鼻涕,咳嗽个没完,一场大病下来瘦五斤,那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哪怕是他自己干的好事。 舌头舔上乳肉,她的内衣也没撑几秒,一样被扔在了地上。 在他的手伸向她的裤子,不耐烦地动手之前,她迅速抬手制止了他,“那我们去走廊做,这里太亮了。我怕被人看到。” 这个时间点,楼上的女人应该正躺在沙发上玩手机。这里离楼上客厅只有薄薄的一层墙,马上他进入她的身体,抽插的时候她太害怕自己会不知不觉叫出声,被楼上的女人和孩子听见。 晚上也就算了,可工作日的大白天,不早不晚的,沉迷于性事,实在令人怀疑她的品格。 “这次我听你的,你要好好想想,下次怎么补偿我。”林含璋无意与她争执,迟早有一天会在这套房子的任何地方,只要他想,就能要她。今天时间宝贵,没有必要浪费在无聊的小事上。 她走到走廊,被舔咬的乳头酥麻感仍在。她自己脱掉下半身的衣服,内裤微湿,被他亲吻爱抚了二十几分钟,她的身体也不是毫无感觉的。 他全身上下一件衣服没少,她全身赤裸,靠在雪白的墙面上。润滑剂被她拿在手里,她不知道是由自己挤进身体,还是和往常一样,由他倒在手指上,插进她的体内,既给她放进身体,又为她扩张。 他解开扣子,拉下拉链,勃起的性器青筋虬横。他接过润滑剂,挤在性器上,然后抬起她一条腿,缓慢而又坚决地,插入她尚未准备充分的下体。 林信书不停深呼吸,去对抗身体被不属于她的巨大异物侵入的严重不适。单腿站立的她几乎站不住了,只能伸出手臂搂住眼前的,将上半身抵靠在他身上,保持身体的平衡。 巨大粗长的性器因为他衣物的阻碍,没有插到根部,可也进入了一大半。内里太紧,他也不好受,舌头不耐烦地舔下嘴唇。他知道这个时候至少要等十秒让她的体内适应性器的存在,可他现在更想全速抽送,让她惨叫到哀鸣。 忍耐,还不到时候。 他冷静地想,一只手却不自觉握紧她的乳房,力道之大哪怕他瞬间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立即松开,她的乳房上依旧多了几道鲜红的指痕。 控制你自己,林含璋。 他无声无息,扶住墙壁,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头往上抬,让她头朝上接受他的吻,同时下身缓慢的,轻柔的,开始动作。 他勾引她的舌尖,冷漠地想,再过两分钟,我就把她抱起来,让她的腿完全打开,我要进到最深的地方,那里有她的敏感点,今天也要让她潮吹。 晚上我还要再做,到时候把地点换到阳台,要让她最后腿直不起来,我再把她抱到浴室,给她清洗。在浴缸里面趁她放松,再次进入她,做到她哭出来。 越来越快的进攻,他的裤子上的拉链和金属扣子撞到她小腹上,每次都带来冰冷的触感。 双腿被他拉开按到墙面上,悬空的恐惧让她抱紧眼前的人的脖子。他在她的肉穴里横冲直撞,每次都撞到一个让她头皮发麻的肉结上。她想咬紧牙关,抵抗体内疯狂的快感,但她的口腔也被他的舌头入侵,也在疯狂搅动,上下全部失守。 润滑液混合她的穴液,还有他不知不觉分泌出的精液,随着快速的抽送被带出后又送入。总有一部分液体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飞溅到墙面和地板上。木制地板上星星点点的体液暗示这场性爱,两个人都沉浸其中,收获快感。 他按住她的膝盖弯,她的下半身被打开到不能再大了。他每一次往上顶撞都极用力,她的体重也让性器得以进入更深的地方。在他快要高潮时,他停下,就着这个姿势环腰抱住她,她的双腿被迫压在胸前,然后他一步步挪到卧室。一路上,自两人连接处淌下的体液曲曲折折,形成了一道蜿蜒的途径。 逃走失败,被按住做了个爽 将她放到床上,为了能插的更深,也为了可以直接感触到她的皮肤,林含璋总算舍得把性器从她体内抽出,他要把衣服脱掉。 双腿没来得及合拢,从她被捣开的肉穴里流出的体液沾湿了床尾的被单。她的双脚自然触地,这个姿势让她没有安全感,于是她撑起身子翻身,在他脱光衣服之前,喘息着向前爬几步。至少要躺到床上,她不想做到一半被他拉到地上。太凉了,而且背会疼。如果他从背后来的话,那就是膝盖疼。反正不想在地上做爱,绝对不能在地上。 还没来得及爬到床中央,就感觉到背后的床垫塌陷了,有人也上了床,就在她身后。 然后她的脖子就被按下,整个头被压在被子里,几乎不能呼吸。在她疯狂挣扎时,他的另一只手扶上她的小腹,把她的臀部托起。 他从背后回到了他刚刚退出的地方。充沛的体液,潮湿的甬道迎接他的器官,他进入得异常顺利。虽然她逃跑的企图让他有点不满,但是这具身体毕竟还是欢迎他的。 他也就不惩罚她了。 察觉到她的内部软肉因为被按住脖子不安抽搐,他马上松手,抚摸到她的脸颊,来回摩挲,又将她的头轻轻抬起,温柔地吻她,安抚她。 这是她最喜欢给他的那种吻,温和轻柔,不带任何性欲,仅仅只是两个人唇齿之间的嬉戏。他每次被她吻的时候都在想,很舒服,没意思,还想要更多。 他对她几乎有一种性瘾,想把他知道的所有花样都在她身上试试。当然,sm和小玩具不行。他不喜欢捆绑她,也不喜欢鞭打她,事实上任何sm用具弄伤弄疼她都会让他不悦。他也不喜欢控制她高潮,他喜欢她自然高潮后酡红的脸颊,如果再配上迷茫无神的双眼,那就再好不过了。 他更不想把任何性玩具用在她身上。如果她被那些东西弄到高潮,那他会更不高兴。 他只想单纯地让她和他一起享受的肉体之乐,进而控制她的心灵,让她完完全全,彻彻底底臣服于他。 借助任何外力,都会损坏他的美学,低估他的用心。 虽然进展不如预想的快,但现在她也学会了接吻,时不时主动亲吻他。更妙的是,她的身体开始欢迎他的入侵,在他愿意的时候,每次两个人都能得到几乎是至高无上的快感。 在用对方法后,她几乎可以次次潮吹,她的身体主动迎合他给的快乐。 他现在跟她性交比在高中时爽几百倍,也比在云南时爽得多。 只是心瘾难消,不过她也无处可逃。 他闭上眼睛,感受她美好的嘴唇和小舌,以及更加美妙的肉穴。里面软嫩的花肉已经放松,忘情地包裹他的性器,期待他接下来的进攻挞伐。 她已经不自觉地回吻他,不需要他再托着她的头。因此他的双手改换阵地,抚弄捻塑她的乳头。那两颗可怜的肉粒很快就在他不怀好意的搓揉下挺立起来。他依旧不满足,用手心打圈按摩,感受乳肉滑嫩松软的手感。 内部箍得越来越紧,他不着急,慢腾腾地扭动腰部,在她体内研磨,避开她所有的敏感点。她已经很多汁了,没必要让她现在潮吹。今天中午他只想吃开胃菜,真正的大餐,要放到夜里,她觉得安全的时候。 这般轻揉慢舔,这本是她最喜欢的做爱模式,但是她站在只想他能快一点,在她体内很用力抽插,以最快的速度射精。 她害怕他把这场性爱延长太久,她来不及收拾自己就得去上班。 还有一个难以置信原因,她觉得现在太慢了,她也想赶快高潮。刚才她被他按在墙上,虽然不舒服,但是那个姿势,等她习惯了性器在身体内部,真的很刺激。她紧张于身体被整个抱离地面,依靠他才能安全的感觉,身体内部也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 臀部开始追逐他的性器,每次他试图抽离,都被向他靠近。当他进攻时,鬼使神差的,她会把大腿张得更开,让他的性器能进到她更深处,也就是他一开始疯狂撞击的肉结。 不能自已,她感觉自己意识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她甚至比他还享受这场突如其来的做爱。 只求不要耽误上班。 如果下午无事可做,她不介意就这么抱着他,亲着他,两个无所事事的人做到天黑。 只要她的身体可以承受,而决定这项条件最主要的因素,是他不要异想天开,又开始折磨她。 他的性器已经把她的肉穴撑得足够大的,放不进手指了。 背后位和面对面都可以。双腿被推到胸前,穴口被拉扯到最大,也可以接受。两人下半身十字交叉,互相用力,把对方的性器吞吃得更深,那也是可以的。 更过分的就不要了。 她接受不了。 林信书只想和现在一样,在温暖柔软舒适的床上,一边接吻一边做爱。一开始可以轻柔点,然后就全速抽送,最后射到里面也没事。反正她会吃避孕药。 像现在这样,在高潮前暂停,性器官已经极度敏感的情况下,还慢吞吞的,故意延长射精的时间,真的很不好。 她将舌头退出,意犹未尽,但还是轻轻催促他,“快一点。”我不知道时间,害怕上班要迟到。 当然后面的话她没说,她清楚现在还没到必须要走的时候。其实她还想偷看一下手机,知道准确的时间,但是理智阻止可她。 总觉得在做爱的时候看手机对他是件很失礼的事,他绝对会发火,虽然她真的很想知道时间。 林含璋听到她的话,微微一笑。 他的进度又向前推进了一点。至少她现在,会主动求欢了。 她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提出了从未有过的请求。她在向他要求更多的快感,更强烈的刺激。在以前的性交里,她只会让他不要这样,不要那样,从不会主动要求更多。 他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奖励她的主动。然后他的手从她的乳房上拿走,可怜的胸部被他恶意玩弄太久,白皙的皮肤上面布满指痕。 他把她高高抬起的腰轻轻放下,他还是不舍得把性器抽出来,但他更想看她这次性交时的表情。所以他仔细翻过她的下半身,与她面对面。 她脸色是嫣红的,她的双眼是轻轻闭上的,眼球在薄薄的眼皮下剧烈活动,她的嘴唇还有被他啜吻留下的红印,唇角是刚刚接吻太久流下的银丝,是身体的自然反应。 他不想被任何东西阻挡,所以他又将她自然躺下的身子抱起来。她躺着其实也很方便,可他想离得更近,看她的表情,看她被他给他给的快感控制,她被他的抽送的速度摆布,他掌控她,他支配她,直到她被高潮吞没。 加快频率,过量的体液随着他快速抽插,迅速律动,被打成白沫,堆积在他们结合部位的入口,糜烂淫靡。 她体内的烂红穴肉被他的性器带出,再狼狈的被送回,反反复复。他故意不去刺激她最敏感的地方,只是不停往上冲,她被他顶撞的浑身颤动,乳头在他的胸前摩擦,肉包一样大小的乳肉上下晃荡,触感好极了。 肉穴不停收缩,腰部耸动迎合,她的身体也在催促他早点射精。他当然不舍得结束这难得交欢,她耽溺的表情他还没看够,可他也撑不了太久。她的身体太舒服,她的表情让他情绪激动心情昂扬,来自身心的双重满足加快了他高潮的速度,他很快就在她体内射精。 可他不想拔出来,他还能再来一次。 林信书也同样高潮了,她没有如潮吹般的分泌太多体液,也还是把床单弄得湿答答。 感受到体内仍旧被填满,她转脸抬头亲亲他的下巴,“好舒服。” “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次性爱比她潮吹的那几次,也比他疯狂发泄的那几次,都舒服。 他似有所感,低头,她抬头吻上去,两个人交换了一个漫长平静的吻。 她慢慢从他身下移出,“我先清理一下自己,然后再来换床单。” 没来得及在她体内二度勃起的性器安静地躺在他腿边,他其实没有满足,他的欲火烧得他口干舌燥,但他知道,这次就到此为止了。 没关系,他想,晚上我会补回来的。我还会让她继续求饶求欢,让她的身体迷恋上身体的快感,让她做完之后主动亲吻我。 她很快洗好,又偷偷找到手机看了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二十分,两个人居然折腾了快两个小时。 但是她也很舒服,而且她的身体感觉神清气爽,没有任何不适感。 快手快脚穿上衣服,她又用更快的速度给床铺大清理,换上新的四件套。 等她忙完,已经过了十五分钟,再不出发就真的迟到了。 于是她招呼都没打,直接换鞋出门,下了电梯,小跑着去上班。 刻骨铭心的恨 进入十一月中下旬,天气越来越凉,林含璋的学校忙着开运动会,叶春江的学校则忙于举办作品展。 虽然这段时间他为情所困,茶不思饭不想,为伊消得人憔悴,腰围都小了一圈。然而在痛苦中,他灵感爆发,每日都充满作画激情,穿上白围裙能在画板前挥洒一整天的青春,倒也没有白白受苦。 一方面不想继续爱而不得,准备寻到一个家世容貌性格温和志趣相投的女人恋爱一场,消消闷解解乏,可一时之间这么合适的对象自然是找不到的,更何况他还没找。另一方面,他又舍不得这难得的艺术创作灵感巅峰期,甚至很想人为延长现在这将失恋但是仍未失恋的临界状态,直到他创作出能代表自己20岁风格的作品。 虽然以他的水平,风格两个字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实际上他也就打好了基本功,比同年龄段的大部分学生强一点,和从小就热爱画画并身心钻研的人没有可比性, 十副以黄蔚然为原型的人物画被他一字排开,里面的女孩有的开怀大笑有的低头垂泪,有的正面直视观看者有的扭过头去双手放在腰后做出难解的手势,有的在吹奏乐器有的拿着指挥棒…… 叶春江明白,他最满意的作品,都是她。只有在画她的时候,他可以佯装平静却心潮彭拜,她是他的缪斯女神,这是毋庸置疑的。 最后他选了一副看不清脸的少女画像,他不愿让不懂艺术的路人对她的容貌指指点点,更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个悲伤的背影是她,但是他又想借住他的画,让人知道她的不平凡。 在画展开始前一周,林信书鼓起勇气问黄蔚然要了两张票,她原本是打算花钱买的,但是黄蔚然告诉她本来就是学生的作品,虽然奇思妙想不少,但是也不值得花钱,展览是免费的,只不过仅限部分院校参观。她能帮林信书弄两份展馆通行证,让她可以随时进去看作品,不会受到阻拦。 黄蔚然还强调,如果林信书想要人陪她看的话,可以提前约她,反正她也是会去的,就是还没想好哪天过去。两个人看比一个人看有意思得多,她还可以带林信书去尝尝美院附近的好吃的。 然而林信书邀请了杜千寻,她倒不是讨厌黄蔚然,其实她心里对她印象特别好,只是她先问的是杜千寻。 不过如果她能再抽一天出来,她非常愿意和黄蔚然再看看。黄蔚然在迪士尼给她推荐的两个项目她都特别喜欢,她相信黄蔚然的品位。 而且她觉得黄蔚然特别热情,交际能力强。反正她是没法想象有人给她送昂贵的迪士尼乐园票,一张票一千多呢。 她虽然很想去,但是去了就没法给弟弟做午饭。如果出门两趟,那就感觉更对不起他了。 最近她学会做烤面包了,倒是可以提前做点,然后弟弟中午回来的时候,再复烤一下,反正也不难,她提前给他放到烤箱里,设定好温度,只需要烤两分钟,或者微波一下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是要出去玩,不带他,有点心虚。毕竟他每次外出都会带上她,不出门的时候则是窝在家里跟她在床上打滚。 他们已经不限时间了,以前只有晚上或者上午刚起床,现在还加了午饭后。一开始她还有些反感,不喜欢大中午的白日宣淫。可第一次的体验实在是太过舒服,而且她也拗不过他,两个人亲着亲着就到了床上,等她意识到时间,他已经在她体内疯狂抽送了。 更无法拒绝的原因是,太快乐了。 弟弟在中午也会收敛很多,大部分时间只做一次,润滑和扩张都弄到极致,她又不是石头,很难抵抗。 每天她最期待的就是问他对午饭的感想,然后两个人接吻,他把她抱到床上,他们都脱光,在被窝里抱作一团。里面只有隐隐约约,影影绰绰的光,就着这微光,他们可以不带羞耻地探索对方的身体,她甚至咬过他的乳头,也向他学习,捏他的腰,摸上他的腰眼戳几下。 反正就是很快乐,比发生在晚上的浓厚性爱舒服。他顾忌到她接下来的工作,也不会故意使坏,硬掰她的腿,或者撕裂她的入口。 天无绝人之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让他自己做一两天的午饭,他就非常烦闷的告诉她一件事。 那天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开口告诉他她要去看画展,不带他,带她新交的朋友。他带着一身寒气进门就让她过来,坐到他怀里。 冰凉的手立即伸到她衣服里,没有直接摸到他平时最喜欢揉捏的肚子,可能是心知自己手太凉,直接放到她肚子上会让她肠胃不适。先在叁层衣服里捂热一点,然后抓住她的胸部,一抓一放,一放一抓。 林信书莫名其妙,她知道他此时心情不好,但她更关心砂锅里的排骨,再烧叁分钟火候刚刚好,时间长了就不好吃了。 抬起双手按住他胡作非为的手指,“怎么了?谁有惹你不高兴了?” 林含璋冲着她耳边呼气,明显气鼓鼓的。他平时更接近于喜怒无常,像今天这样情绪外露很少见的。 “我明天中午开始就不回来吃饭了,直到运动会结束。”傻逼院学生会居然要求提前训练,可运动会就是几天后的事,这会想起来临时抱佛脚还有用吗? 天助我也,她心想。但口中说的却是,“我去给你送午饭吧?买几个保温的便当盒,做点方便带又好吃的?” 听着她的温声细语,他又平静了一点,突如其来的通知虽然没有打乱他阵脚,但也确实令他不愉快。最近一个星期,几乎每天中午他都要按着她做一场的。不止她快乐,他更快乐,躲在被子里压住她,摸她抓她挠她,林信书只当他在玩,一点也不恼,有时候还玩的有来有回。 自从那次催他动得快一点之后,他久违地感觉到了她的松动,最近几次虽然不在性交中主动要求什么,但是配合度却是前所未有的。 连他那天晚上把她压在阳台,顶得她向前爬,他按着她射了叁次,最后她精疲力尽,躺倒在绿植边,都没有恼羞成怒,而且气喘吁吁,让他把她移回房间,地上太凉,外面太冷, 第二天还是一样和他在床上玩的开开心心,一点也没发现他的恶意。 他平静下来,“不用麻烦。体育馆离我们家太远,等你走到菜都凉透了。你自己在家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考虑我。” 林信书点头,“嗯,我知道了。”然后从他身上滑下,跑到厨房关火,“吃饭吧,今天做的都是你爱吃的菜。” 周五上午,杜千寻没课,两人早早越好在地铁口会面,结伴去看大学生作品展。 坐地铁到目的地要一个小时,中途还得转一次车,下车后步行大概25分钟,也就是说,来回花在通勤上的时间接近3小时。 上海都很多无可取代的优点,找工作容易,薪水也高,交通系统发达,地铁更是一班接一班。热门的线路哪怕没有赶上,也不用等很久就会有下一班。但所有的事都是一体两面的,繁华便利的交通意味着需要通勤的人特别多,自然在高峰期也特别挤。四通八达的地下交通轨道更是在明示这个城市人们的活动范围巨大,哪怕是乘坐高速运行的地铁,也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 一个半小时,她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想,以前从她老家到弟弟家,坐汽车,速度挺快的,一个小时60公里那种,好像也是需要一个半小时。地铁的速度是多块来着?她上次好像看到一条新闻,最快110公里一小时来着,比当时的汽车快多了。 明明是很久远的事情,她也只坐过一次那段路程的车。没有回程的小汽车,将她从贫穷的农村家乡带出来,自那天后,她的人生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如今,十叁年过去了,她一次也没回去过。明明以前只有100公里不到的距离,她从没想过要回去看看。家乡的亲人们自以为送她去过好日子,从没联系过她。她单方面当他们死了,断绝关系就这点好,不用参加葬礼。 其实也不太好,没人通知她,他们什么时候死掉。 这些想法甚至可以称为冷酷,但是她没法控制自己的恶毒,打心眼里,她希望他们全部不得好死。 如果说对弟弟的感情复杂,关心照顾的同时又忍不住怨他恨他;对弟弟的父母是感激涕零无以为报;那她对亲生父母和所有亲人,就只剩下刻骨的恨。虽然没到要手刃他们的程度,但只要想起他们,胸口必定升起一团炙烈的火,久久不能平息。 漂亮朋友 地铁口,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她找到了身穿酒红色毛衣的杜千寻。杜千寻身形高挑偏瘦,面容清秀,虽然称不上鹤立鸡群,站在人堆中也不难找。 她的朋友其实是个小美女呢,林信书与有荣焉。杜千寻看起来比学艺术的黄蔚然更有艺术家那种云淡风轻的文艺气质。这不是因为她真的比黄蔚然更懂文学和艺术,这是外貌带给她的气质,是与生俱来不用修习的。 就好像一般人看高晓松的,哪怕他肚子里真有那么点货,不认识他的人见他肥头大脸,短脖粗腿,第一反应是这人像个伙夫,还是在工地做大锅饭的。哪怕他身高一米八几,穿着打扮无限像文化人靠拢也没用,别人只觉得他不伦不类。 不过杜千寻看着气质脱俗,可她眼睛颗粒太大,又过于灵活,看人的时候眼球不自觉的活动,乍一看上去有点神经质,时间长了就转变成对她眼部皮肤的担忧,这要是保养不好皱纹说来就来,好好的一个美女说老就老。 自打她们认识,这还是第一次在奶茶店之外的地方见面。刚一见面,两个人都捂嘴笑了,她们居然不约而同穿了同一款毛衣的不同颜色,一眼看过去跟情侣衫一样。 这衣服还是林信书先买的,她觉得很不错,又推荐给杜千寻的。 自打林信书有了新手机,那可真的是跳进福窝,在互联网的世界里扑腾地不亦乐乎。她一不发言二不跟人吵架,几乎不用社交平台,朋友圈都不发。平时最喜欢的就是查东西,看各种教学视频,网购。因为发现在网上买东西太便宜,她现在恨不得把所有采购都在网上商行,不过那也是不可能的,每天吃的饭还是在菜市场当天买最新鲜。 杜千寻给她安利了不少女装女鞋店铺。林信书比她矮,虽然最近吃胖了叁四公斤,但是依旧瘦得很,她的尺寸基本就属于网上服装最喜欢标的均码。她买衣服很少碰到尺寸问题,大部分问题是货不对板,描述诈骗,衣服和卖家秀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吧,只能说是毫不相干。在连续踩雷之后,跟杜千寻抱怨过一次,然后杜千寻就顺势给她安利自己买过的质量不错的品牌和店铺,价格不太高,哪怕是秋天的厚毛衣反季打折后也在两百元之内。林信书精挑细选,总算给自己选了叁套衣服,在双十一打折时下手,过了快十天才收到,试穿之后心满意足。 于是她投桃报李,把最满意的毛衣链接发给了杜千寻,又拍了她自己上身的图。她选的是墨绿色,衬得她皮肤雪白,温和中又带一点深沉,像个女大学生,根本看不出来是在奶茶店打工的人。 没想到杜千寻真的吃了她的安利,选了同款的酒红色,也很适合她,两个人穿上一对小姐妹一样。 林信书手上拎着刚烤出来的面包,见面马上递给她,“咱们下地铁再吃,我刚学的食谱。你也没吃饭吧?” 杜千寻见到她就挽住她的胳膊,接过那个轻轻的食品包装袋。“我好久没起那么早了!哪怕要上课我也得在床上赖到七点四十,刷洗之后冲去上课,第一节大课上完,快十点再吃早餐。这会才七点,还真没有胃口哇。你这是几点就起来了!?”她摸摸手里软绵绵的面包,诧异问她。 林信书嘿嘿一笑,“我也没起的多早,我六点二十起来的,这面包昨晚就揉好面,今天早上只要烤一会就好,很简单的。” 杜千寻看着手里烤得恰到好处的暄软的面包,又听她的解释,非但不觉得容易,反而大叹一口气,真情实感夸奖她,“你的容易和我的不一样。你也太心灵手巧了,这面包看着都能拿去卖了。” “那可不一定,可能只是样子好看呢,你还没吃呢。” “不用吃我也知道,面包的品质一摸一看就知道了” 两个人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自动售票机前,林信书找到目的地,点击,扫码付钱。 “哎,你怎么还没办张一卡通?没有卡你每次坐地铁都得那么麻烦。”杜千寻疑惑不解。 “我觉得没必要啦,我又不怎么往外跑,一天到晚忙死了。”林信书解释道。 “你不是只上晚班嘛?每天上午和早上你不都是闲着的吗?不出去看看在家待着多无聊。”杜千寻疑惑不解 “我要在家做饭,每天都得四五个菜加个汤,还不能重样。”林信书回答,语气有点心虚,理不直气不壮。这事往外说确实有点奇怪的。 “你这是伺候什么大少爷呢?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吃饭而已,干嘛这么讲究?想吃点改样的直接去饭店不就行了吗?”杜千寻这下不止疑惑不解了,她面带不满,似乎是对因为做饭这点小事就把林信书困在家里不赞同。 林信书不得不说实话,“那是因为我弟弟他真的一点都不喜欢吃饭,也就指望中午这顿能让他多吃一点,否则他一天到晚也吃不了几口东西,时间长了身体就坏了。” “你这到底是什么感动中国好姐姐?”杜千寻哭笑不得,淡淡讽刺,“按我说你们现在就俩人,随便弄两口吃的不就行了吗?上午那么长时间都浪费在做饭上面太可惜了。你不如早点开始把教材捡起来,明年参加高考,当我学妹。”话说到最后,又变成了恨铁不成钢。 当然不止做饭,至少有一小半时间是在床上度过的,当然这些话不能明说,她只能嘿嘿笑,不打算回复杜千寻的劝告。 上学都跟上辈子的事一样了,她想,现在她得报恩,把弟弟照顾好。 她和弟弟的关系最近是越来越好了,在生活上非常合拍。他不在意她每天出门上班,她也不阻止他没完没了索要她的身体。两个人各自为政,谁也不打扰谁。 地铁极速穿行,呼啸而过,冷风吹到两人脸上。现在虽然是深秋,倒也没冷到令人瑟瑟发抖的程度。两个人很快被人挤到地铁上,七点多正是早高峰,虽然没人挤人到脚不沾地,但是也根本不可能有座位,只能先站着聊天。 “我上车的时候还顾着咱们的早饭呢,结果现在一看,都挤成面饼了。”杜千寻叹气。 “我也是到了上海才发现交通工具上面能有那么多人,以前在云南的时候公交车上面人可少了。”林信书回忆一下云南干净的公交,稀稀落落的乘客,笑了。 杜千寻问,“你跑云南干什么?在那边有亲戚朋友?” “没有啦,我是去打工的。我知道你又要说云南也不是打工人去的地,但是反正我在哪都是打工,云南虽然工资低,但是生活费更低。我租的房子可大了,一年只要不到3000块。” 每个人知道她跑到云南以后反应都差不多,她也解释惯了,对她来说,在哪不是打工。云南可比上海住着舒服多了。旱季天气好,每天都能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美丽极了。雨季能干的就更多了,上山寻菌子摘果子,不光能自己吃,还能卖。 在云南她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在上海她也挺舒服的,但是,还是不太一样。 “我又没说什么,你可别上头。云南我就去过昆明,去看花了,米线挺好吃的。”杜千寻见她口气有点急,连忙说几句好话。 谈到吃,林信书来了精神,“你是说过桥米线?我当时在的地方吃的米线没那么讲究,就是随便弄,但是也挺好吃的。你要是想吃米线,过段时间天冷了我给你做一碗?” 她盛情难却,杜千寻也正有打算,点头答应,问道:“你那挑食弟弟会不会不吃?” 林信书叹气,“他真不挑食,他就是吃得少。我到时候给你打包一份,你带回家热热就能吃。” “哎,不请我去你家里坐坐?”杜千寻微笑逗她。 “我弟不喜欢家里来人,他大学同学一个也没往家里带过。”更要命的原因是家里就一张床,一进屋就知道他们两个人同床共枕,哪有姐弟两个睡在一起的。 但是让林信书跟外人说他们两个是情侣关系,那是撕烂她的嘴也说不出口的,感觉太怪异了。 如果不是男女朋友,他们怎么能有肉体关系?要是被人知道两人盖上被子做什么,她就不用在熟悉的人面前做人了,马上就得换个地方生活。 想来想去,只能说他们两个是住在一起的姐弟关系,反正他们也做了很多年的姐弟,日常相处除了做爱,也真和姐弟差不多。 “你家真是太奇怪了,你这姐姐当的跟个丫鬟一样。”杜千寻大摇其头,“弟弟读大学,姐姐还得顾着他,哪怕你是借住在他家,也没必要真劳心费力伺候他。你还是得给自己考虑,钱攒得差不多就跑吧,复习一年,怎么都能考个高职,高中文凭现在真的不够用。” “唉,到时候再说,谢谢你了,也就你天天提醒我得上大学。”林信书知道她一片好意,但是她身不由己,能过上现在的生活,偶尔和朋友一起出门玩,都是上天垂怜,弟弟高抬贵手了。 《重男轻女》 地铁上的人越来越多,杜千寻怕她被人挤走,也怕有人不小心踩到她,伸出双臂抓住吊环,她个子高,把林信书纳入到她的双臂保护范围之内。 见此情景,林信书笑了,似曾相识啊,弟弟第一次带她去见黄蔚然的那天,他也是这么把她护在怀里。 那天也是运气不好,明明已经避开了通勤高峰,可一号线上的人多得离谱。有可能是因为那天是周末,在她不知道的地方有什么活动。他们出发的晚,再去打车也来不及了,只能先上地铁再说。在地铁上,在人群中,他也是那么把她框在怀中,她靠着栏杆,没有被任何人碰到。 其实她没那么娇贵的,哪怕她很瘦,个子也只是中等,她也不会被人一撞就倒。 弟弟面朝她,告诉她,让她忍耐一下,很快就到地方。 其实她没什么要忍耐的,眼看被人撞来撞去,有时候还是被人故意碰到的林含璋额头青筋暴起,很想跟他说其实他才是真的需要忍耐的。 毕竟那么狼狈的经历,对林含璋来说也是稀罕的。她看着倒不是幸灾乐祸,只是觉得很新奇很有意思,可她也确实因为他的保护免受一些罪,这时候笑,未免不知好歹。 换了线路换了同伴,她现在居然又被人保护起来了,这发现让她笑出来。 “你还好意思笑?”杜千寻咬牙切齿,“我都快被挤死了,两个胳膊也累死了。” “那你可以放下来嘛,我靠着杆子呢。” “你就那么点大,上车下车一群人来来去去的,你要是被挤走了,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怎么可能?再说真那样,那就等到站再找呗。” “怎么不可能?你对上海地铁拥挤程度一点数都没有。你要是今天穿的鞋松一点,下车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给你买鞋。” “有那么夸张吗?” “就是那么夸张!你后面那人要下了,你赶紧坐!” “哦哦哦,还真是!”林信书想也不想,一屁股抢坐上。等坐了两站,又问站在她面前的朋友,“你累不累?我们轮流坐?” “不累,这算什么。我们上海人哪有几个没被地铁摧残过的,再说也就十来分钟就该下车了,没必要麻烦。”杜千寻倾斜身子跟她说话。 等两个人到了展馆,刚好开门。路上把已经挤到认不出原状的面包吃掉,虽然味道还是很好,但总归还是不美。 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林信书也知道自己完全不懂艺术,也不知道怎么判断技艺优劣,她就当自己来看热闹。 杜千寻作为边缘学医人士,看其他作品没有评价,但只要看到人物画像或者雕塑就摇头,居高临下批判什么“肌肉结构不对”“人体完全走形”“五官骨骼不配套”之类的她听不懂的话,在其他人面露不满之前,她赶紧将她拖走。 除了传统的绘画雕塑,诺大的展馆还有很多非常新奇的艺术表现形式。有将几台电视机分开摞起来,上面撒上一些枯枝败叶黄泥碎土。电视机是很多年前的那种黑白大肚子的机型,里面居然还播放着各种没有人的景色图像:天空中孤零零的电线杆,被放弃使用的高大破败建筑物,哐哐做响的起重机……林信书在这个作品前站了很久,完全不知道这是想表达什么,连作者所属的跨媒体艺术专业她都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两个人手拉手一开始走马观花逛得很快,看到有兴趣的作品就停下来看看。后来因为两人兴趣爱好不相投,她们决定分开来看。展厅太大了,一个上午肯定逛不完,能看多少是多少。 这些学生奇思妙想的作品,有的诡异浪漫,有的精美绝伦,有的不知所云,也有的阴气森森。反正林信书是大开眼界了,她准备再来看几次,最好是和黄蔚然一起看,她想知道黄蔚然这种专业人士会从什么角度分析。 哪怕这些东西和她的生活没有任何关系,它们大多数甚至都不美,但是她不是正在参观吗?这难道不是她的生活吗?她并不是想要这种生活占为己有,变做日常。她只是很好奇,人对美好的生活总是充满想象的。她不指望现在的生活可以天长地久,但她参与过就够了。 自怨自艾,沉溺于以前受过的忽视和折磨又能怎么样呢?哪怕那些人来到她面前,她也没能力复仇,总不能拿刀一个个捅死吧? 犯不着,不至于,哪怕杀死他们的一瞬间得到了快乐,之后就又是痛苦了,绝对不值得用现在美好的生活换。 更何况那些人也不可能乖乖站在给她捅,她这小身板顶多欺负小孩。 再进一步,她现在就在她恨过的人身边,那她又做了什么呢?不还是每天为他洗衣做饭,抱在一起睡觉?仇人就躺在身边,她也没在他睡觉时,去厨房拿刀将他割喉。 做不到的事就是做不到,她的情绪没有那么激烈,她最恨的时候都过去了,现在好不容易日子好过一点,又干嘛跟自己过不去。 有一样作品,她看了特别久,叫重男轻女。是由各种字体大小颜色的文字组成,里面每句话每个字她都特别熟悉,都是日常中随处可见的话。由她看来,触目惊心。 “女孩也行” “还能再生一个带把的 “姐姐不爱吃鸡蛋,都留给弟弟” “无理取闹” “身在福中不知福” “限男性” “让你当老师是为了你好” “叁十岁还不嫁人这辈子就完了” “孩子和儿子,不一样啊” “又是女孩” “女儿是过路客,不赔钱就不错了” “女孩就不要出国留学了,不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你可不能不管你兄弟啊” “你以后反正都要嫁人的” “怀二胎的时候没犯恶心,我心想糟了,又跟你一样是个女儿” “女孩考个公务员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多好” “你弟才是我的后代” “他还小,还不懂事” “男人是天” “又是闺女,对不起婆家人哇” “以后养老还是要靠儿子的,能供你上大学就不错了,车子房子你就别想了” “闺女嫁出去就是客人” “你怎么就不知道心疼我们呢” “好不容易给你养这么大,等你大了能挣钱了就去别人家了” “我们家的事你以后少管” “活该你没儿子” “我们又没指望过你” “你没嫁妆也可以结婚,你弟没房没车就娶不上媳妇呀” “女人就得学会干活” “女同志不考虑” “女孩不用努力,以后嫁人就行” “我养你有什么用” “你以后会不会跟你弟争家产” “要是你是男的就好了” “大的一定要让小的” “乖乖!儿女双全!羡慕你” “他是男孩子不想干家务活就不用干” “女的能有多大贡献,当个医生就顶天了” “就我家俩闺女,在亲戚里面是都抬不起头” “你以后结婚也得要彩礼,给你弟娶媳妇” “先让弟弟吃饱再说” “外姓人” “看人家,都有儿子” “不要争了,一家人别闹了,你弟都不高兴了” “有你什么呀” …… 太多字了,她站得脚酸,也没能一句句看完。 她想,原来我不是一个人呀,原来哪怕是在上海最好的艺术学校,家里又有钱的女孩子,也会遇到这些事呀。 是啊,都是女孩子,都活在这个文化社会,谁又有特权能独善其身?哪怕是身家千万,才华横溢,不也照样会被当做次品,当做附属品吗?哪怕是中了彩票般在家里被视若珍宝,进了社会不也一样会被人无端看低一截? 她不是幸灾乐祸,也不是因为对这些她不认识的,隐隐约约羡慕嫉妒的女孩们的不幸而窃喜。她只是觉得,原来哪怕我们千差万别,我们的出身有高有低,我们受到的教育有深有浅,我们的家庭条件云泥之别,我们的天赋性格等等完全不一样,但是在这点上,所有人又都一样了,没有谁有超脱的特权。 她又何必苦苦纠结呢,她的命运已经够坎坷了,她已经受尽委屈了。接受现实,同流合污不就好了吗?又干嘛把日子过得那么辛苦,靠男人养着,混混日子,再使点诡计,甚至不需要诡计,把避孕药停了,怀孕生子,生到儿子再停,一辈子就趴在这个男人身上靠他吃香喝辣,这难道不是一种轻松舒服的生活方式吗? 总比自己天天干活,苦念着报恩强,再说给他家生个儿子也是报恩呀,又不是非要用钱报答。 林信书好像灵魂出窍般,看着脑子里的小人口出诡言,她摇摇头,然后如释重负地笑了。 她当然不可能去过什么轻松的生活,那种生活肯定有人喜欢,但是她不喜欢,也不属于她。 林信书确信自己是劳碌命,但是也没什么不满,早就习惯了,让她闲着,她反而全身难受。 忙着忙着,一天就过去了,一个月就过去了,一年就过去了,一辈子可能也就那么过去了。 她觉得她没有白来,她虽然看不懂任何作品,但是她看到这副由文字组成的剖心之作,也不虚此行。 樱粉色的脚趾 等她们从展厅出来,急急忙忙去上班上课,林信书只觉得她有必要再来看看其他作品。杜千寻因为周末有事,没办法陪她,没关系,她跑过一趟,也认识路,可以自己来。 能多看几天是几天,反正怎么都是赚的。她真心实意觉得艺术展比迪士尼乐园好,当然不只是因为展览不花钱就能看,更因为玩乐的体验会很快过去,但是看到好的作品却会反复回味,念念不忘。 虽然大部分作品她完全看不懂,但也不影响她被震撼,继而生出一些她原本不会有的感慨。 要不是这几天过去之后,接下来她要给弟弟做饭,她可能会每天都来看,看到展会闭幕。 说句害羞的话,她简直为艺术的世界着迷,虽然她根本什么都不懂,这些东西也和她几乎不可能产生任何联系,但是,她喜欢又不犯法。 谁规定穷人就不能喜欢艺术?她又不是要从事相关工作,更没有在上面挥霍金钱,只是小小的喜欢,总是可以的。 只是这种感情,跟谁都说不出口。跟弟弟说?别闹了,他们之间感情没有深到能探讨文艺作品,她也怕弟弟嘲讽她。跟杜千寻说?杜千寻明显对这些不太感冒,她不能拿自己的偏好去打扰她。至于黄蔚然,距离她太遥远了,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还有两个客观原因,一是没有那么熟悉,二是在学艺术的人面前讨论艺术,夸夸其谈,她做不出那么班门弄斧的事。 她就自己偷偷喜欢就够了,能多看几次是几次。 甚至晚上到家,还不停想起来,神情恍惚。弟弟居然也是刚刚到家,快速洗澡,上床睡觉了。他好像很累,虽然不知道做了什么,但大概率是没好好吃饭。 好像没那么爱吃甜面包,明天早上给他做他爱吃的薄皮馅饼,多放点肉,再给他做一份胡辣汤,带牛肉丸的,最后再盯着他喝牛奶。中午和晚上是管不着了,顶多在微信里面问问他吃的什么。话说今天就忘了问,他也根本就没有跟她讲自己日常生活的习惯。 我今天不也没告诉他我和朋友去看展了吗,她暗自反问自己,哪怕两个人住在一起,也没必要把所有事都告诉对方。 上午走了很长时间的路,又经过叁个小时挤地铁的折磨,下午忙了八个小时,她也累了,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运动会定在下周六日举行,林含璋所在的学院提前一个星期训练选手,打算在赛场上一鸣惊人, 他本人是觉得纯属痴人说梦,就像他报的几个项目,助跑跳远,男子一千五百米,叁千米,还有标枪,哪有一个是一周就能练出成果的?还只能在中午和傍晚的休息时间练习,一天练习叁四个小时就想夺冠,想的真美。 反正被折腾的也不是学生会那群人。林含璋愿意参加练习只是想提前摸摸大家的实力,他对下学期免锻志在必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他还没狂妄到一无所知不做任何训练就坚信自己能拿冠军。 那不是自信,那是自大。 更重要的是,比赛前一周,他完全禁欲。从周五开始,他就养精蓄锐全力备战,拿出他去年准备体测时的克制与谨慎。都上场了,如果还拿不到像样的成绩,也真对不起自己一番苦练。 虽然他每天抱着怀里的身体也心猿意马,很想亲两口再吃下去。 林信书也觉得他有点诡异,但是她最近也奇怪的忙碌,一问之下才知道她去看黄蔚然说过的大学生作品展了,已经连看叁天了,她觉得很值得去。 在他看来她就是又迷上了别的事,只不过他觉得大学生的作品没什么可看的。如果她喜欢展会,那上海各种各样高水平的艺术展从年头开到年尾,他能每天都带她去看。 可他更愿意在卧室里抱着她性交。性交比这些都令他快乐,压着她进入她实在美妙。 连续跳了五轮,他并没有觉得疲劳,只是沙坑里面的沙子进了鞋子,再助跑跳跃也没有意义,于是他走到供人休息的台阶上,坐下脱鞋倒沙子。 学生会长远远地看他停止训练,他在原地看了一会,还是很想和林含璋搭话。他快步走到林含璋所在的阶梯下方,就见到他将两只脚上的鞋袜都脱了下来,轻轻皱眉,带着无奈甩黑色的袜子,里面应该进了不少沙子。 曲线优美白皙通透的脚,瘦长瘦长的,和他的人一样。连同脚趾和后脚底都是淡淡的浅粉色,颜色如同春日里初放的桃花,哪怕在美人画和古典雕塑里都没见过那么美的脚。 往上看就是被运动裤遮住的小腿,天气越来越冷,但是男孩子抗冻,他又为了活动方便应该在里面没有穿其他裤子。 学生会长想,他要是和我一个宿舍,我非得看看他的膝盖是不是也是粉色的。这般美好的肉体如果出现在女人身上,他会想尽办法追求到手,但是天意弄人,硬是给了一个男人。 男人,也就只能过过眼瘾。 他倒是想上手摸摸,可太过唐突,而且对方看上去也不是能乖乖坐着让他摸的人。 察觉到他的目光,林含璋快速穿上鞋袜,“有事吗?” “没事就不能来看你?”会长油嘴滑舌。 林含璋淡淡道:“可以呀,但是您一向无事不登叁宝殿。每次你来找我,我都会有麻烦。” “不至于,不至于!我就是想来看看,再问问你练得怎么样。”会长连连摆手。 林含璋不冷不热地说:“还能怎么样,不就是那样。” “你怎么能灭自己志气长他人威风呢!”会长痛心疾首。 林含璋转头一笑,他笑起来简直如雪融冰消,春回大地,嘴里吐出的字句却一点也不客气,“要不你行你上?” 学生会长更是吃惊摇头,“我真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来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困难,我帮你解决一下。” 林含璋将那嘲讽的笑收起,“没有。你别来打扰我们就足够了,我们一个个休息时间都不要了辛辛苦苦练习,你就在旁边背着手看,领导视察呀你。” 会长赶紧把背在身后的手松开,“含璋你想多了,我这就是个习惯。” “那你这习惯老气横秋,不如改了。” “行行行,听你的。” “我就是说说,您别当回事。” “含璋你说什么我都放在心上,再说你说的也对,我才二十出头,不能把自己弄得跟中年人一样。” 林含璋看他梳的整整齐齐的偏分发型,更加整齐的中式套装,心道这要改的太多了。他也逗得差不多了,看看时间,可以去吃午饭了。 两个人一起去校外的西餐店吃牛排,不是因为林含璋多爱吃牛肉或者这家饭店味道多好,纯粹是因为他需要补充蛋白质。 在林含璋早早起床练习,没有回家吃午饭的那些天,他神神秘秘的姐姐每天鬼鬼祟祟出门,坐上一个半小时地铁,去看那个大学生作品展。 她实在是心心念念,流连忘返。有一天她甚至鼓足勇气邀请黄蔚然,本以为对方可能是大忙人,但是黄蔚然很快就答应。两人约好了在周叁上午见面,然后她会带林信书看点她觉得有趣和好玩的作品。 两人在展馆门口碰面,黄蔚然穿着酒红色外套,材质一看就知道非常昂贵。她穿的是一件姜黄色毛衣,质量一般,胜在款式和颜色很趁她,看着倒也清纯温柔。 黄蔚然见到她就笑,“最近来看了吗?” 林信书怪不好意思,“看了好几回了,谢谢你给我的票。” “嗨,我又没花一分钱,张个嘴的事。再过不到一个月我们学校有元旦表演,你要是想来看就来,票都不用,更有意思。”黄蔚然摆摆手,让她不要放在心上。 “音乐会那种吗?”林信书好奇地问。 黄蔚然想了想,觉得不太好概括,“就几乎所有系配合演出,节目也是很多种,有话剧,歌剧,民歌演唱什么的,当天具体要演什么到时候会发节目表。” “听起来很有意思啊。”林信书有点神往。 黄蔚然见她表情,就笑:“你想来嘛,你要是来我提前给你抢位子。” 林信书有些可惜:“你不参加表演吗?” “我不用,我就帮忙编曲,属于幕后人员,我的活是最早能干完的,也不用上台。”黄蔚然解释。 “编曲?” “是的,大部分时候我们学生表演是不用写新曲子的,不过哪怕是旧曲子也得根据人员配置还有现场条件改改才能用,不能直接拿来用。” “原来如此,”林信书恍然大悟,“我去跟老板说一下,问问能不能换班,如果可以我就过去。麻烦你帮我占座位了。” 黄蔚然哈哈笑,“不麻烦不麻烦,礼堂表演只是一部分,到晚上操场还有乐队表演呢!听说会请摇滚乐队,还不知道请的谁,你到时候多留一会,我带你去看看。” 林信书有点为难,她是真的想看,也是真的不想让弟弟不满。 通过窄门所必需的痛苦 或许她可以邀请林含璋一起来,黄蔚然看她为难的脸色,心中有些许窃喜。 虽然他来了黄蔚然看着也不好受,但总归是能见到他本人。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他已经是自己的,可以好几天不见面也一点不想他。分手之后才知道想得到他的消息多难,想见他一面有多难。他们不在同一个学校,他也不用公共社交媒体,没有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朋友圈更是干干净净的,一条都没有。她想看到他,就只能去寻找一些蛛丝马迹,贴吧,表白墙,抖音…… 当时只道是寻常。 她太后知后觉,这难道就是一切开始于结束之后? 唯一的好处就是她最近写出来的曲子,同学们听了之后都说,比以前真情实感太多了,她进步了。 失恋令人痛苦,失恋令人顿悟,失恋也让她稍稍接近了那个她渴望的世界。 她早就知道,自己做不了什么好音乐。因为她对一切事情都不会执着,她的爱恨情仇都太浅,加工之后再输出,呈现给别人,只会更淡薄。 说到底就是她从未真正痛苦过,没有不痛苦的艺术家。痛苦是滋养艺术最好的养料,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实真相。王小波说过,“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 这话当然是真知灼见,金玉良言,无可反驳。可她看别人的痛苦总觉得隔了一层,总不能有什么深切的感悟,那都是别人的事。 美人如花隔云端,她本人距离那些感情太遥远,哪怕脑子里明白,情绪却总是不到位。 太过理智是做不出让人感觉触动的作品的。 现在她没有这个问题了,因为她尝到了失恋的滋味,品味到了执着之苦。 怨憎会,爱不得,离别苦,人有七情六欲,真是了不得。 林信书跟她走到油画展厅,她一言不发,林信书满眼生花,然后轻轻说:“我问问弟弟,他要是能来,晚上我就能晚点回去,就是得麻烦你抢两个位子。” 黄蔚然就笑:“一个两个没区别的,我们学校的人这种节目看多了,不新鲜。我到时候给你们挑好的位置,你们可一定得来。还有摇滚乐队表演是晚上九点之后,来得及。” “谢谢你啦,我真的想看!”林信书真心实意,她简直无以为报了。 黄蔚然还是笑,“举手之劳的事,都是学生,水平不怎么高。你要是想听高质量的,上海大剧院,兰馨大剧院和共舞台经常有音乐剧,还有国外的剧团来巡演,票价也便宜,有时候都不到一百块。大部分时候我也能拿到赠票,你要是喜欢,我就送给你听。” “那可不行,我又不懂,再说怎么好意思老是占你便宜!”林信书连忙推辞。 黄蔚然微笑摇头,“我又没花一分钱,这算占我什么便宜?再说我也不一定有空去听,我们学音乐的最不缺的就是各种演出票,以前我都送不掉。春江对这些一窍不通,也没兴趣,他听爵士。我的朋友圈子更是没空也没心思去看,以前这些赠票都是放到过期,你要是能用掉,也不算浪费。” 这对林信书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了,她甚至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会巴巴的给黄蔚然送东西。只有一个可能性,黄蔚然是什么大人物,可她年纪轻轻,看着的确不像。 但是和黄蔚然聊天叫她心旷神怡,她太喜欢跟她说话了。黄蔚然讲话从来不居高临下,指手画脚。她永远都是平易近人,不会干涉别人的任何决定,让她感觉自己受到了尊重。更厉害的是,黄蔚然对她非常热心,有问必答,耐性绝佳,哪怕她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 是她完全没见过的类型,她做梦都够不着的那种。 所以她每次和黄蔚然聊天都很开心,见面就更开心了,有时候比和杜千寻在一块还开心,因为黄蔚然平和通透,对任何人都没有控制欲。 她喜欢她的性格。 黄蔚然见她站住不动,定睛一看,她竟然在看叶春江的作品,应该是看到熟人的画作感到新鲜。 《少女的背影》,展出的是这副啊,黄蔚然虽然知道他的作品会参展,但是也没猜到他会选哪副。 “好看吗?”她问。 林信书不摇头也不点头,“颜色好看,但是我看不懂。” 黄蔚然扭头看她,笑着问:“看出来这是我了吗” 林信书大吃一惊,疯狂摇头。她扭头仔仔细细,上上下下看了黄蔚然一遍,又转到她身后看她的背影,想把她和这副画联系在一起。 黄蔚然笑了,见参观的人看过来,低声说:“那会我还是个少女,今年我已经是女青年了,你看不出来也正常。” 林信书连忙小声回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真没看出来。” “逗你玩的,别当真。这是他今年新画的,他的画也就基本功扎实。不过这个展厅有的人基本功都不行,倒是显得他还过得去。”黄蔚然凑近看,淡淡评价。 林信书是看不懂这些的,她只能凭感觉去摸索,这不是她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东西。你让她分辨蔬菜鸡鱼肉新鲜不新鲜她一眼就能看出来,你让她看谁画画基本功好,那是在为难她。 “我不懂,”说出来也不丢人,所以她有一说一,“但是我看用色好看,很新鲜呢。” 黄蔚然点头,“颜色确实配得不错,那么复杂的颜色呈现出来的效果却是清新的。对了,你喜欢颜色的话我带你去看看另外一副,那个配色更有意思。” 说罢就拉住她的手,把她带到隔壁展厅。果然黄蔚然称赞的画作都不用她特别指出来,巨大的画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颜色美妙到她一个外行第一眼都被震撼了。 画作的题材很常见,是天使神国,大部分笼罩在云雾之中,露出来的部分就足以令人想入非非,浮想联翩,美得叫人震撼。 林信书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绞尽脑计想出来的赞语在这副杰作面前都太显得单薄了。 这副比她还高的画作明明用色简单,只有寥寥几个颜色,但表现力却足够惊人。浴血狰狞雪白翅膀的天使,被浅灰色的浓云遮罩的神城,以及神城最下方不仔细看甚至无法发现的累累头骨和灰黑色坟墓。她越看越战栗,不需要任何解释,这幅作品的冲击力都让她头脑发麻。 这种壮绝的风景,她梦里都没出现过。 黄蔚然见她都看愣了,掩面微笑,“是不是很壮观?很适合做西幻游戏背景?” 又是她不知道的,从没听过的词。但是她也不想老是问她问题,于是她回答,“嗯。” “要不要拍照留念?”黄蔚然接着问。 她点头,把手机递给黄蔚然,然后僵硬地站在巨幅画作前,拍了几张照片。相机配置不好,哪怕是黄蔚然这种水平的拍摄的人都不能改变偏色的问题,最后整个画面偏蓝绿色。 黄蔚然把手机还给她之后,两个人都对色差问题一言难尽,双头齐摇。黄蔚然又问她要不要换她的手机试试,虽然拍人不好看但是色差不大,她点头。于是黄蔚然又用自己的新苹果手机拍了几张她和画作的合影,又拍了几张两个人在一起比v的大头照和她的单人照,所有照片稍微美颜修图,发给她。 “要不要一块发朋友圈,打个卡?”黄蔚然问她。 林信书还没发过朋友圈呢,黄蔚然给她拍的照片又太好看,让她都忍不住想发出来炫耀一下。 这些图太适合给她第一次发朋友圈了。 “嗯,你拍的太好看了!”林信书非常开心。 “第一要感谢你和这副画上相,第二要感谢强大的修图软件。我只是做了一些微小的工作,只是一个搬运美丽的工人,不足挂齿。”黄蔚然正色道,语气和诗朗诵一样。 林信书被她逗笑了,两个人同时编辑朋友圈,发送。很快林信书很快就收到了老板夫妇的点赞,杜千寻的评论姗姗来迟。黄蔚然倒是收获了一大堆赞和评论,她看也不看,只单单回复了叶春江和林含璋。 她们又逛了林信书完全看不明白的现代艺术展厅,她本以为黄蔚然会跟她解说,没想到黄蔚然看着一脸平静,但是经常跟她咬头接耳,说她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门艺术她也能上,搞不准也能行。林信书被她的话逗乐,只觉得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女孩,跟她在一块真开心。 两个人连逛带看,在展厅待了四个小时,然后一起去吃午饭。吃饭的地点是黄蔚然推荐的,价格不高,一个人不到五十块,味道确实不错。黄蔚然说她喜欢吃甜口的,对各种西式甜点更是痴迷,可惜她太容易胖,不得不节食。林信书趁机说自己最近正在学做面包蛋糕,下次见面带给她尝尝,让她的高级舌头品鉴一下。黄蔚然乐得直拍她的手臂,哪有什么高级舌头,她们现在吃的简餐可跟高级两个字毫无关系。 运动会与亲吻 林含璋训练了一周,周六运动会开始。在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开幕式后,比赛正式开始。他参加的四个项目平均分配在两天的上下午,让他气得牙痒痒。更气人的是其他运动员羡慕他运气好,不用一次性全部比完,可以节省体力准备万全。他想的却是我宁愿一个上午比完,然后我直接回家,该干嘛干嘛。他禁欲太久,每晚还和林信书同床共枕,听着她的呼吸,就想把她剥光好好做一场。 他甚至忍耐到这几天都没摸她,害怕自己擦枪走火,功亏一篑。 现在这个赛事安排,简直叫他气得头发都朝上竖。他原本想的是只要有余空就到林信书在的奶茶店和她搂搂抱抱亲亲,现在所有的时间都被分割,他只能乖乖在操场呆着。中途哪怕有空,也不能去找她,因为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了。 话虽如此,再长的折磨也快没了,明天下午就能解放了。得提前让她换班,明天把下午和晚上空出来,然后他就能从下午四点开始,好好享用一番。 上午他出赛,第一场是他练了最久的助跑跳远,赛道旁边围满女孩子,他是这些运动员里唯一一个穿长裤的。 院学生会长见他一丝皮肤也不漏,暗叫一声可惜。他还是很想看看林含璋的小腿和膝盖的,没别的想法,就是看看形状和颜色。 在女孩们的打气和欢呼声中,他成功跳得最远,先拿到第一个冠军。 再拿一个冠军下学期就不用参加那该死的早锻,他在女孩子叽叽喳喳的道贺声中,冷静地想,然后拒绝了所有人递给他的饮料。 这么点运动量,他不渴,而且大冷天喝凉的,他还不想折磨自己的胃,它能好好工作就足够优秀了。 比完赛他回家,今天林信书还是不在家,十有八九又去看那个无聊的展会了。也不知道有什么有意思的,她至少大老远跑去看了四五天。 他在黄蔚然的朋友圈看过她发的合照,破天荒评论了一句拍得不错,收获了来自黄蔚然的一个点赞手势。 算了,他想,等下午比完赛再去店里找她,顺带避避风头,免得被当场拉壮丁。 他也实在对学生会的节操不抱希望。去年的运动会就是,虽然给的奖励也算诱人,但还是架不住参赛运动员临阵脱逃,于是学生会当场拉人。他躲得快,闪进操场旁边的小卖铺,同时手机关机,谁也找不到他,才逃过一劫。 今天上午虽然比赛还算顺利,还是有临时弃赛的人,这还是第一天前几场。照这个情况来看,后面弃赛的人只会越来越多,还是早早避开的好。 毕竟哪怕被硬拉上场,也很难拿到满意的名次,有信心比赛的人实力不会太弱,他又何必去碰硬钉子。他只要赢两场,拿两个冠军,然后下学期不用在大庭广众面前锻炼就满足了。 草草吃完午餐,他躺在床上好好休息,午觉睡得极好。可惜下午的标枪比赛不顺利,他太瘦,臂力和同样体重的人比是万里挑一的,但是仍旧不是工学院着名巨人的对手。巨人身高一米九,体重接近300斤,他都不止是力大如牛,他简直比真的牛还孔武有力。他甚至不需要锻炼,去年就在所有需要用蛮力的项目上所向披靡,今年看上去也不例外。 话说回来好像巨人今年上学期和这个学期也没参加早锻。他应该参加的,他看起来迟早要患心脑血管疾病,搞不好现在就有。 林含璋拿了亚军,他并不生气,这个项目他也没怎么练习,他昨天看到巨人的名字就知道赢不了,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也就旁边观战的女人叽叽歪歪,不停“可惜可惜”的。 有什么好可惜的,巨人要是拿不到冠军对得起他的身高和一身肥肉吗?他都快比他宽两倍了,打架的话跟个坦克似的,没人能推得动。 巨人赢了第一,在领奖台上乐呵呵,居高临下,冲他阴阳怪气:“比赛就是比赛,得看实力,不看脸。” 他反唇相讥,“你说得对,上午没和你一起比跳远是我的损失。” 巨人的体重别说跳远,走路都费劲。灵活度上更别提了,如果林含璋跟他打架,只要他不先把林含璋压住,那林含璋能借助灵巧的身形和多年学习的格斗技巧,把他打得满地找牙。 可惜林含璋不会主动出手,巨人更不会自己找死。他还想交女朋友呢,无缘无故殴打校草,计算机系知名公共财产,除非他不想混了。 领完奖他就趁同学不注意跑到林信书正在工作的奶茶店。林信书看他穿着运动服,也很新奇,“你比完了吗?成绩怎么样?”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的表情像是拿了满意的成绩吗? 他不知道他在林信书眼里面常年无端烦躁闷闷不乐的,林信书早就当他不愉快的表情是日常了。 “还行。”他回答,然后打开小隔门,走进操作间。 外面走来走去的人比平时还少,毕竟部分学生都在操场,部分学生在市区,这个时间点在大学城溜达的人不多。天气越来越冷,到店铺买饮料的人也比夏天少了很多,今天因为运动会的缘故,更是冷清。 明天估计也会一样冷清,老板二话不说就同意林信书的换班申请,毕竟生意一般的话,下午还是比上午轻松的,不用做太多准备工作。 他盯着她,他已经很久没跟她性交了,最近他们甚至没有接吻过。 她瘦了,他不在家吃饭之后,她也不好好做饭吃饭了,才不到一个星期,原本好不容易贴的肉全没了。 林信书见他神情不对,试探地问:“你是偷跑出来的吗?” 他点头,林信书跑出去把外面的高脚木凳拎一个进来,然后放到阁楼楼梯口。那个位置是视线盲区,客人哪怕走到柜台前面,也什么都看不到。 她拉着他的手,把他引到座位上,关心地问:“老板已经答应换班了,明天我早点回家做饭。你最近有好好吃饭吗?看着都瘦了,你有没有想吃的。” 林含璋抓住她的手,狠狠亲了她一口,“没什么想吃的,你随便弄点就行。比起那个,我明天要做,你准备好。” “嗯,我知道。”林信书回吻他,都一个星期没做了,也难为他了。 外面来了客人,林信书连忙挣脱他的手,跑去招呼客人,做了两杯五谷热饮,老板的新菜单,不知道从哪家奶茶店来的灵感,卖得还行,她估计等冬天会卖得更好。 也真是不凑巧,林含璋来之前她一直干坐着,一个顾客都没有。他来了之后一连来了四五个人,她忙活了快二十分钟,才把人都送走。在这期间林含璋就在那个小角落看她跑来跑去,满脸营业笑容。 等她闲下来,她又马上跑回他身边,问他要不要喝点热的,摸着他的手问他冷不冷,然后继续主动和他亲吻,等把他的舌头都舔了一遍之后又问了一次。 他刚摇头,外面居然又来了扫兴的的客人。这次虽然只有两个人,但是居然要打包二十几杯饮料,各式各样的,冷的热的,十有八九是帮操场上的同学带的。他本来想出来帮忙,被她用眼神制止。她担心他被同学认出来,继而因为缺席被记过。虽然她是杞人忧天了,按规定运动员必须在指定位置待定,但是上午大家就开始乱跑了,运动会后勤组都忙疯了,谁也不会管闲事,只要运动员们准时回来参加比赛就行。 这次要做的饮料复杂,她忙活了更久,中途给他递了一杯热牛奶,等他喝完,她还没忙完。 半小时过去,她总算全部打包好,让人拿走。她长出了一口气,又回到他面前,把他喝过的玻璃杯拿去洗了,放回原处。 “再过一个小时就能吃晚饭了,晚上和我一起吃行吗?你今天累吗?不累的话别回去那么早,陪我到下班,我们一起回去?”她摸着因为热牛奶而微微发热的手,问道。 “可以,我出去买,把你想吃的告诉我。今天就别让老板娘过来了,反正也不忙。” “嗯,”林信书点头,又亲了亲他,“运动会好玩吗?明天上午你有没有比赛?我能去看吗?” 林含璋顿生不悦,质问她:“你今天上午不就没来吗?你跑哪去了?” 林信书没想到会遭到他的逼问,她决定实话实说,“还是去看大学生作品展了,你知道的那个,跟蔚然和叶春江一块。” “你什么时候跟他们那么熟了?”他的口气更加不愉快。 林信书握着他的双手,低声回答:“就这几天的事,蔚然这叁天和我一起逛画展,我们两个熟悉,叶春江今天是第叁回见面。” 林含璋见她表情越来越畏缩,语气稍缓,“有那么好看吗?每天跑那么远去也不嫌烦?” 她低下头,点头,林含璋把她的下巴托起,在嘴唇上面印上一个吻,“那下周带我一起去看吧。周二下午,你提前和老板说好换班,看完展我带你吃点好的。” 蛋糕喂食play “可你周二……”她接下来的话说不下去了。 林含璋明白她想说什么,她想说的是周二难道不用做了吗,他憋了那么多天,只要明天和后天就够了吗? 这些话她是没办法说出口的,不止是因为她生性害羞。 “如果周二下午不能抽空过去,那我最快也要周六上午才能陪你去。你既然那么喜欢,那我也想多看看,所以我打算去两次,周二下午加周六上午。”他一边亲吻一边解释。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愿意陪我,你要是不喜欢,真的不用勉强自己。”她被他亲的缺氧,分开双唇后费了很大心力才把话说完。 林含璋哼笑,“我心里有数,周二去看了就知道了。比起这个,你明天要做好准备,我想回家就可以开始。” 林信书连忙捂住他的嘴,让他暂时不要亲,“可你要吃点东西,明天你不是有两场长跑比赛吗?” “那个无所谓的,不会花多少体力,我中午多吃一点。”他满不在乎。 “…呜…”她又被亲住,没法说话了,好一会过去,林信书才推着他说:“不吃东西不行的,你最近瘦了,是因为运动加没吃好累的吧?” 林含璋抱着她,她站在他怀里,“还好,也不算辛苦。你最近也是,为什么不好好吃饭?” 她可真怕了他,“我好好吃饭了的。只不过是坐地铁太挤了,午饭就吃的不多,没有胃口。” 不一会又来了客人,这次的客人只点了一杯奶茶,林信书不到一分钟就把她送出门。 他们就这样吻吻停停,没有客人的时候就抓紧时间接吻,林含璋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倒觉得有种偷情的刺激感,旖旎又恋恋不舍。 遗憾的是椅子太窄,林信书无法坐到他的大腿上,他还是想让她坐到他怀里,拥抱着和她接吻,虽然现在这样也别有一番滋味。 到下午六点多,林含璋出门买了晚餐,两个人都吃了不少。晚上生意更清淡,林信书也更有空闲时间偷偷躲在后面和他接吻。两个人边吻边笑,都觉得很有意思。 等到要下班的时候,他们两个的嘴唇麻了,舌头也不灵活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林信如久违地被他被要求要裸睡,他想抱着她,感受她的皮肤和体温。 林信书自然不听,还是抗争,最后得以穿上了内裤睡觉。躺下的时候,她发现到他的性器已经硬得哪怕穿着厚厚的睡衣都能察觉到形状。 她问他今晚要不要先做一次,被他拒绝,“现在还不行,不能功亏一篑。明天下午闭幕式结束,我就立即回家。你要洗好澡,做好是润滑,否则我弄伤你,也不能怪我。” 到他的话,林信书不由得有点害怕,她直觉明天不会那么轻易就结束,可她没有拒绝的可能性。 周日下午时间叁点二十五分林信书到了家。在路上她闻到甜美的蛋糕香味,扭头一看发现一家着名的西式甜点店刚上架不少六寸奶油蛋糕。她想了一会,纠结了一下,忍不住花叁位数的巨款买了一份草莓奶油蛋糕。预备弟弟回来之后和他一起吃,毕竟来不及做什么像样的饭菜了。 而且她刚刚开始学做甜点,奶油蛋糕这种难度比较中等的精致种类,她还没做过,也很久没吃了,买回来过过瘾也不错。 到家之后马上洗了澡,里里外外都好好清洗了一番。穿上睡衣裙往身体里挤了不少润滑剂,凉丝丝的,感觉特别怪。为了不弄脏内裤,但下半身除了厚厚的睡裙,什么都没有穿,还有点冷。 她觉得准备工作做到这份上也到位了,又跑去洗了两个铁勺子,等弟弟回来就用勺子直接挖着吃蛋糕,比一块块切开吃要过瘾多了。反正家里就两个人,就不用那么讲究了。 林含璋晚几十分钟到家,到家之后就到浴室洗漱干净。他虽然不算太脏但一整天都在操场上风吹日晒的,而且长跑最后的冲刺也确实让他出了不少汗。他不喜欢身上有气味,绝对不会脏兮兮的就和人搂搂抱抱。 洗完之后他吹干头发,拿上放在洗手台的润滑剂,裹上长绒棉制的睡袍。袍子下面也什么都没穿,径直走到客厅餐桌前坐下。 “坐下。”他命令在厨房的林信书。 林信书过来侧坐在他大腿上,他的手指顺着她的睡裙,摸到入口,果然是湿的,但还是太紧,进不去。 林信书感觉很羞耻,低声跟他说:“天还没黑呢,而且窗帘没拉上,会被人看到。” 他马上把她抱下去,起身关上窗户,拉上两边阳台和门边窗帘,打开吊顶灯,最后还开了空调,把温度调到了最高。 他的想法昭然若揭,他预备在这里,要她,跟她做爱,进入她的身体,至少现在是不会进卧室。 她也明白,但她嗫嚅着,最后也只能说:“不要在沙发上做,弄脏了我没办法洗。” “那就扔掉。”他虽然本来就没有这个打算,可是逗她也很有趣。 她马上反应激烈,“那怎么行!太浪费了,这沙发还那么新呢。” 就是这个反应,他暗笑,坐到木制椅子上,向后一靠,“那你打算在哪里?” 卧室里,这话她当然不敢说,只能转移话题,“你饿不饿?我买了蛋糕。” 她把包装盖子打开,拿起勺子递给他。 “我不想吃。不过如果你愿意喂我,吃两口也没事。”他不接她的勺子,反而拍拍自己的腿,示意她再坐上来。 于是她又和刚才一样坐上去,他啧了一声,双手将她推到正面,背对着他,然后他把手指伸进裙子里,揉捏她的肉蒂,预备等她再多出点水,手指伸进去扩张好就进去。 林信书还是觉得不安,不给他吃点东西她总是哪里不得劲,她尽力忽视他手指的异动,挖了一小勺奶油,微微扭转身子喂到他嘴边。 林含璋倒也说话算话,一口舔进嘴里,咽下。奶油蛋糕对他来说太甜,从没进入过他的食谱,只在他极小的时候被祖父母强迫喂食过。 根本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跟现在这种令他身心愉快的时刻没有任何可比性。 林信书见他真的吃了,感觉放心不少,又挖了一大勺,这次他不愿意张口了,反而道:“你怎么不吃?”手指还特别使坏,刮了顶端一下。 她一个震身,差点将那大块奶油滑落,忙不迭伸头含进口中。 林含璋见她狼狈,口中被奶油塞得慢慢的,面颊都鼓起来,唇角还有溢出的白色奶油。他没有嘲笑她,反倒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完全转头,舔舐她的唇角,然后舌头伸进口中,卷走小半奶油,轻松咽下。 她瞪大眼睛,将剩余的膏体咽下,不明白他为何那么做。 “你要是用勺子喂我,我可不一定会吃,但是你用嘴喂我,我一定会吃掉一半。”他做下承诺。 “真的?”她傻傻问。 林含璋伸出舌头,上面还有没被完全咽下的白色奶油残留,低头看她,“这还不够说明吗?” “那我能不能换个姿势?这个姿势喂你太别扭了。”她讨价还价。 “不可以,至少现在不可以。”他拒绝。 手指又摸回入口,刚刚的刺激让内里分泌了不少温热的体液,他先是将第一根手指插进去,时间还长,他不能一开始就把她撕裂,所以他很有耐性,打算慢慢为她扩张。 这也和她愿意给他喂食有关,他虽然不饿,但尝尝其他的滋味,倒也可以解解心瘾。 毕竟再想找个合适的时机让她嘴对嘴喂他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这是他禁欲一周的额外奖赏,他怎么能轻易放过呢? 林信书只能认命作罢,他的手指开始撩拨入口的软肉,让她背部麻麻的,她能感觉到他的食指还在试探,甚至没有完全插入,顶多进入了两个指节。 她硬着头皮,拿着小铁勺的手甚至在发抖,这次她不敢和刚才一样挖一大块,而是选了一小块带草莓的,草莓被她轻轻咬在牙齿上,在他低头,她伸颈吻他的时候用舌头推进他口中,她也是把剩余的奶油咽下。 “味道可以。”他评价。 都是中等大小的草莓味道能有多大的区别?她觉得好笑,而且这蛋糕目前他也就吃了一颗草莓和一口奶油,好歹多吃几口,吃到下面的戚风饼胚,仔细品尝完了再给出评论。 当然这些腹诽她是一个字都不敢说的。第四勺她挖出部分蛋糕胚上面缀着奶油,轻轻含入口中,度给对方。 他的手指也全部插进去了,正在她的体内慢腾腾绕圈,扩大阵地。 他应该很快会插入第二根手指,她想。 第五次喂食还是奶油加草莓,这次他不接受刚才两次张嘴就被她敷衍塞进食物到口中的伎俩,反而越过草莓,将舌头深入后方空虚的腹地。她吓了一跳,草莓自然滑落口中,他马上伸出舌头,意思是这次他不会吃,她要自己吃光。 椅子上的骑乘,进到深处 林信书只得自己咀嚼咽下,草莓不是当季的,口感尚可,夹甜带酸,汁水不多。 体内的那根手指还在慢吞吞做扩张,她已经熟悉了那种触感,虽然还不够习以为常,但也不会让她进退失据。 找了片只有厚厚奶油的区域,她挖了一大勺,放入口中,又扭过身去吻他。这次他配合多了,舌头接过她推进来的奶油,咽下之后还继续交缠,直到两个人的嘴里都充满甜香才悄悄分开。 林信书突然感觉到一阵被撑开的不适,原来他在她的舌头瞬间的刹那,将第二根手指也放了进去。 真是一个令人讨厌的时机。 真是一个绝妙的时间点。 蛋糕不小,他们至今没吃掉几口。林信书强迫自己冷静,深呼吸平缓心跳,忽略体内被入侵的不适感。 她如果现在不能多喂他吃两口,那这个蛋糕的下场就是被扔进冰箱,下周内被她一个人零零碎碎吃掉,那个时候也早就不新鲜不好吃了。 满满当当的草莓才被吃掉两个,他可能不喜欢这个季节的草莓的味道,最好是把戚风蛋糕和奶油以及草莓混在一起,那他应该是吃得下去的。 想着手就行动了,她挣扎着切了一小会,用嘴实在是一口咬不下,直接递到他嘴边。他皱眉,但还是给面子,张嘴咬了一口,吃下去。 两根不安分的手指在她的体内到处煽风点火,剩下的有余裕的手指,也坏心眼的抠挖入口处的肉蒂,快感越来越强烈。 “不要敷衍,好好喂。”他略有不满,直接命令。 林信书为难,“这个姿势太不方便了,我们面对面吧,就是得让你老低头。” 他一直在为她扩张,确实,现在这个姿势很难看清她的表情。她颤颤巍巍的动作配上如履薄冰的表情肯定更可以取悦他,于是他把手指取出来,准备把她抱起来换个面。 手指离开时,她竟觉得有点可惜,身体已经习惯了。他将椅子往后挪动一步,坐下后又将她抱到腿上,分开她的双腿放到两侧腰际。他最喜欢这个姿势,不止可以将她完全打开,还能清楚看她的表情。她就只能在他怀里,被他按住,每次往上顶都闷哼一声。 刚一坐下她就想弹开,他的性器硬的要命,原本她背对着他,又故意坐在膝盖上。后来哪怕是被他向里拢了拢,也是和那处有一段距离,现在她被他直接抱坐在那个位置,她实在是胆战心惊,想跑的远点。 “好了,你喂吧。”他拍拍她的脸,示意她可以开始了。 她索性心一横,向后挪了挪,把那不大不小的蛋糕抱进怀里,跟他分离开,然后她大大挖下一块奶油,塞入口中,送到他嘴里。 他又探入了两根手指,居然还能得空去配合她低头吃奶油。 就这样不到五分钟他增加到叁根手指,林信书也喂的很快,蛋糕上的草莓去掉了一小半,奶油去掉一半,连戚风饼胚都被吃掉不少。 喂食游戏到此为止,他极少吃那么多甜食,这次被喂进那么多,纯粹是因为她,可他还是有点犯恶心。 反正他一口也不想吃了,他要吃正餐了。 她也喂得累了,又不是没学会吃饭的小孩,嘴对嘴的,一口一口哄他吃,真有点烦。而且他的手指一直在她身体里挖,她中途几乎都要拿不住那盒蛋糕了。 两个人都意识时间差不多了。 剩下的蛋糕被他拿走,放到她背后的桌面上,然后推远。 林含璋将她搂进怀里,搂紧,睡裙撩到腰处,“过来,自己坐下去。” 她的下身一丝不挂,白白细细的,双腿之间的性器已经被他撩拨太久,扩张太久,足够他进入了。 左手拨开他的睡袍,性器早就勃起挺立了不知多久,她伸手握住他的性器,垫脚张开大腿,扶着他那根东西寻到入口处,她深吸一口气,一寸寸填进去,整个过程谈不上愉快轻松。那处又不是直直的一条甬道,从入口进入就能不用脑子一捅到底。 如果真有二愣子那么干,那两个人都会受伤。女人如果没润滑好和拿一把刀直接捅进去没区别,男人有可能直接断掉,毕竟勃起的海绵体非常脆弱。女性性器内部其实是倾斜的,阴道也不是从入口直通子宫,它的内部结构更复杂,需要不停找合适的角度往里深入。 林含璋其实比她更清楚如何轻松进入这具身体,但他这回没有主动的意思,只是让她来做。她也非没有经验,应该说她的经验足够应付,可到底还是不习惯。 颤颤巍巍坐到根部,他果然忍不住了,马上用力向上顶她。为了不掉下去,她去抱他的脖子,他又忍不住低头与她亲吻,直把她亲的气喘吁吁,几乎断了气才停下。 在她被放开后,林信书无意识扭头去看外面的天色,只能看到和木质地板同色系的浅色窗帘。 啊,他早就拉上了呀,她明明是看着他行动的,但是情潮涌动,心慌意乱之间,居然忘记了。 屋内近乎白昼,造型繁复的吊顶灯刺眼的光射下,空旷的客厅一览无遗。十二月份天黑的本来就早,如果不开灯,她刚才甚至无法看清,将食物精准喂进他的口中。 可真刀真枪的时候,她又不想那么亮。她喜欢在被窝里,顶着一层薄薄的被子,里面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然后她就可以放下顾虑,在床上跟他玩来玩去。 呵痒啦,你亲一口我亲一口啦,抱着她滚来滚去啦……她都很喜欢,像是童年小伙伴之间的单纯嬉戏。她没有人类玩伴,她主要玩耍的对象是小羊羔,可无论她多喜欢,到年底一样会被买走宰杀。 她早早就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 比起真正的性交做爱,她更喜欢他偶尔和她在床上玩的小游戏,每一次都让她心花怒放,她也知道那个时候他也很快乐。 今天这种喂食游戏就没那么有意思,她觉得有点累,也不悦于他偶尔的不配合。蛋糕虽然不是什么大厨做出来的顶级美味,但味道究竟不差,她花了一天多的工资去买,最后还是没吃掉多少。 以后再也不花冤枉钱了。 肉穴被疯狂撞击,她本想挣扎躲开一会,可惜腰部被他死死攥紧,他的性器简直就是钉在她的下半身,一下一下往里楔入。没有给她留思考的空间,他又将舌头深入她的口中,搅得里面津液连连。 硕大炙热的性器根本不舍得往外抽,每次都是小幅度的抽送,仅仅将根部微微撤离又马上大力捅进去。肉穴一直被那根东西填得满满的,她无意识张口抽气,很快又被堵住。 抽插了几百下,她的大腿都酸软之后,他绷紧身子,放开她的腰,第一次高潮射精,浓稠的精液被性器堵在最深处。要不是她吃长效避孕药,按照他每次射精的恶习,她不知道怀孕多少次了。 今夜不知道会不会有星星?月初肯定是没有圆圆月亮的,而且哪怕有星星,城市的光污染太严重,也很少能看到。 她上过几次楼顶,有一次是在清风朗朗的夜里去的,抬头一看,果然星光寥落。 今天做完之后,还能上去看看嘛? 林含璋又将她抱起来,似乎是想放到桌子上来下一轮,她疯狂摇头,极力抵抗,“真不行,别把桌子弄脏了,明天我们还要在上面吃饭的。” 她就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坚持,林含璋耐着性子问,“擦干净不就行了吗?” “想起来还是会难受的。”她脱口而出。 他也不打算跟她争到底,随手拉来一个没有椅背的凳子,把她放到上面,她背靠着餐桌,虽然不舒服,硬木头咯她的后背,但总比放在桌面上,然后让他插入,他们的体液把所有东西都弄的一片狼藉强。 她刚刚高潮后,已经感觉身体完全放松下来了,哪都提不起劲,几乎可以说是任由他摆弄了。今晚只要他不使坏,她就不会受伤, 他看上去心情也很愉快,做这种事总是能让他情绪快速转好。 心有所感,她欺身上前,搂住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轻轻柔柔的吻。他没有拒绝,平静地俯下身子,接受她的舔吻。这个姿势他并不好受,可她还是亲了很久,他总是不介意给她一些特权。 在他和其他女人恋爱时,性暂且不论,亲吻他是懒得奉陪的,时间超过十秒他就直接避开,伤了不少姑娘的心。 那时候他觉得吻是极度无聊的,他不讨厌,但是绝对谈不上喜欢,更不会主动去做。但是和傻姐姐之间的亲吻游戏他却非常中意,更重要的原因是,亲吻是她少有的依照自我意愿的主动索求。 “做完这一次,我们回卧室好嘛?”她咬着他的耳朵问。 “椅子让你不舒服?”他反问。 “嗯,”林信书点头,“床上软一点,桌子压得我的背直难受。”她微微偏离身子,撩起睡裙,给他看那背中被压出来的深痕,在光滑白皙的皮肤上,红色的压痕极度刺眼。 自掰双腿,邀请他干了个爽 “可以,不过你要提前报答我。”他把她放到椅子上说。 她有点迷惑,他做了什么值得报答的事吗? “你不愿意在桌子上,又想去卧室,两个要求我都答应你。你只要……”他凑到她的耳边,低声细语,要求也不算过分。 “可以吗?”他又问她。 说得好像她可以拒绝,她有说不的权力一样,他又不是战战兢兢提出要求,他是在威胁,在交换。 她没有回答,而是抬起双腿,双手掰着膝盖下方,自己将身体摆出欢迎的姿势,邀请他进入。 射入的精液加上原本的润滑液,她的穴液,搅和在一起,在她体内聚拢,随着入口的张开,又一丝丝流出。 这就是心满意足吗?他的眼睛发亮,他知道自己此时极度满意,是征服欲还是虚荣心被满足他也说不清楚,但是他异常快乐,心情愉快得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他也没有必要故作矜持,更不想对展开她言语攻击荡妇羞辱,那太倒胃口。对她的无声邀请,他除了马上进入她,填满她,没有第二选择项。 他站起来,将自己刚刚坐的碍事的靠椅推到一旁。椅子脚和地板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噪音。她听到之后有些受惊,耳朵震颤,竟觉得这是冥冥之中有谁在给她提示,然而她自觉头脑蠢笨,反应迟钝,怎么都没法理解具体的启示。 此时她想的再多也没用了,他已经从入口探入。性器冠状头部和她的手腕差不多粗,甫一进入,她就不得不用尽全部心神适应接纳。他的性器不是椎体,前尖后粗,越进越费劲的那种,而且头部粗大,茎体笔直,比顶端略细。他浑身上下哪里都好看,连这根从她18岁开始就给过她极苦与极乐的性器也不例外。 说起来,也很久没被他要求口交了。是因为她最后一次,放的太深,牙齿不小心碰到了吗?天地良心,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就是一下子太深,她没法适应,身体的本能反应罢了。 下次如果再需要给他口交,那就不放那么深,主要是给他舔。可她总觉得他不太喜欢被人口交。 一进去他就开始动了,完全没有等她适应,她只觉得心慌,被快速抽插的肉穴也跟着她的反应产生排斥,这会他是不受欢迎的。他哪里会知道这些的,依旧疯狂撞击。 做了一会,他突发奇想,拿起那根调羹,挖一小口奶油抹到她的嘴上。她处于欢愉和痛苦的交界线,一时之间没弄明白他想干什么。于是他俯身,与她面对面,腰部耸动着,抽送不停,伸出舌头将那点奶油舔去。咽下之后还意犹未尽舔了下嘴唇,又重复了几次,最后她的嘴唇都被他舔的亮晶晶。 这还没完,更淫靡的是他还将奶油抹到她的乳头上,每次舔咬都不怀好意地特意刺激乳孔。几个回合下来,林信书已经满面春潮,耳根都红透了,只能无助喘气了。 她甚至不能保持自己掰开自己的羞耻姿势,但是他也玩的差不多了,接手了她的工作,把她的大腿死死按在胸前,激情的,猛烈的,连续的挞伐她已经被操开的肉穴。 两个人交合处,几乎是癫狂的动作刺激出更多液体,椅子表面早就落满可疑的白浊液体,地面更是被打湿。上百次抽送不停后,她的肉穴极致收缩,那是她即将高潮的征兆,林含璋也没有刻意延迟,在她的呻吟声中,两人共同高潮,最后一刻他封住她的嘴,不让她发出一点声音。她被捂的两眼翻白,内里绞得更紧,让他得到了意外的欢愉。 真是太爽了。 不过今晚他还没让她潮吹。每次潮吹以后她都是迷迷糊糊的,他不想她那么快便失去意识。他要让她也感受一下他每次的快活。 两次高潮后,她有点累,事实上她已经累到闭上眼睛就能睡着,头晕目眩,神志迷蒙的,但还是强撑着眼皮,“……我们去卧室吧……这里不舒服。” “嗯。”他的器官还在她的体内,他不想拔出来,仍在品味被软烂的红色花肉包裹的美好。他只要动一下,内里痉挛就会引来她一声不期待的呜咽。 她半躺在桌子上,乳头刚才被轻舔噬咬,又被吸允,逼出了猩红色。她的嘴唇也是一样,泛着殷红。他还埋在她体内深处,小腹甚至能摸到他的性器的存在。 越看越满意,这样的她也就只有他一个人看过,而她刚刚性高潮了两次,这会已经无力到只能轻声呼吸。 他有一种再继续下去,她可能会死掉的错觉,他当然知道那不可能,但是她的身体也确实娇嫩脆弱。 不盈一握的腰肢,纤细的脖颈,还有单薄的肩膀。她抱起来轻的不行,他单手就能将她抱起,像是没有重量羽毛一样。他想过如果把她关起来,或者更进一步,囚禁起来,每天强迫她性交,那她什么时候会崩溃。他之所以没那么做,不只是因为他还有正常人的法律意识,更因为害怕她虚弱死掉。他就那么一个可心的玩具,如果没了,他的世界就变得无比枯燥乏味,就像去年一样。多少个女孩都不能填满她不在他身边留下的空虚。她们比她美丽,在普世价值观里可能也比她有趣,可他完全不觉得她们能和她比,谁也比不上她。 他从她的腋下捞起她,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真好,她又回到了他的身边,他的生活总算可以平静了,他总算不那么烦躁难安。她带给他的不止是美味的食物,整洁的环境,还有更重要的,他自己都意识到的,跟她在一起生活,他很容易快乐。 她主动亲吻他是一种快乐,她笨拙的口交也是一种快乐,每次她掰开双腿,强迫自己纳入他的性器,他看着她为难又痛苦的表情,那就更快乐了。 当然不止是身体之间的那些性事,虽然只有她能让他性欲爆发,每天都想着和她实验新的姿势,每天都在寻找新的敏感点,可她带给他的远远不止于此。 他还喜欢她那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对他的关心,她会不自觉的操心他。关心他的一日叁餐,哪怕有一顿没吃,只要被她知道,她都会露出不太赞同的表情,她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其实根本就是一览无遗。她对他的生活从来不指手画脚,然而也不缺乏关心,就像她知道他周末会比赛一样,他不愿意让她来看,那她就不会过去,完全尊重他的意愿。哪怕想知道他的成绩,只要他不说,她绝对不会问。 他喜欢和她在一起,不止是因为性。当然性是最重要的,是决定性的,他除了性欲,其他的欲望近乎消失。他只是在扮演男大学生,只是撑着不毁灭自己。实际上这个世界,除了她还能让他得到少许的安宁和快乐,他已经快对其他所有的东西失去了感知的能力。 她绝对不能离开我。 怀里的女人已经睡着了,被他抱在怀里比躺在桌子上舒服多了,她几乎一碰到他的胸膛,就睡着了。 林含璋摸摸她的肚子,里面只有被射进去的精液,平平的。他看向桌子上狼藉的蛋糕,其实没吃多少,她为了给他喂食吃下去的就更少了。现在是六点多,也是她平时吃晚餐的时间。他从她体内退出,从膝盖弯抱着她,像抱小孩一样,走到放手机的地方,一边亲她的头顶一边订餐。 将她放到床上前,他把她身上沾了体液又皱巴巴的睡裙脱掉,她赤裸着被放在床单上。他也跟着上了床,脱掉睡袍,两个赤裸的人抱在一起很难不令他心猿意马。可她睡得熟,完全不像要醒的样子,他也不想打断她的小憩,以免她醒来之后头疼。这让他只能靠抚摸和亲吻她的身体打发时间,可他有了不少发现,都是平时没注意到的地方。 比如她的后腰有一颗比针尖大一点的红色的痣。他原本以为那是什么污渍,拂了几下没弄掉,然后又上手用指甲去抠,一抠之下就发现那是她自己身上长的,手感和肉不太相似。他盯着看了一会,然后轻轻把那颗小痣在的位置吸成淤青色。他想她自己都应该没发现她有一颗红色的痣,毕竟那么小,又长在她看不到的地方。 她的胎记长在脚踝,只是黄豆大的一块,这又是一个新发现。其实她的脚长的不美,她的手也不美,粗糙得很,最近因为在奶茶店天天洗刷,还很干燥。他准备明天晚上去找她的时候给她带护手霜,然后盯着她抹。其实她的脸也不美,他只是对其他女人没兴趣,不代表他审美异常。但是她是他的女人,是属于他的,他将她从他父母那边强制剥离,她就只属于他了。他才不在乎她美不美,他实打实觉得她处处合他的意,只除了太瘦,抱着没那么舒服。但这个不是大问题,如果他愿意陪她吃夜宵,她很快就能上肉,就是他自己也得跟着痛苦。 互相探索,相互取悦 外卖送达,门铃被按的巨响,哪怕隔了一定距离和一层门,声音依旧把林信书惊醒。林含璋看她睡眼朦胧,一脸迷糊,迅速披上睡袍去取外卖,等他拎着装食品纸袋子回来,林信书已经坐起来了。 “你没睡吗?”她打着哈欠问。 他摇头,拿出新买的床上桌,架在她大腿旁,然后将纸袋放在桌子上。 “我还没洗手……”她试着往后退,下床,可惜被他堵得结结实实。 他也上了床,“没事的,里面有一次性手套。” 点的是肯德基,她刚睡醒,油腻的食物根本吃不了两口。他也一样,平时吃的就不多,今天又吃了太多甜食,只能少少吃几口皮蛋瘦肉粥和土豆泥。 还有一个原因,汉堡味道实在普通,她吃了一口,完全不觉得哪里美味,面饼口感糟心,汉堡牛肉一口咬下去更恶心,湿乎乎的,油脂也太多了。她知道这不是肯德基的调味问题,是她刚睡醒,胃还不能接受这些食物。如果是忙了一下午,给她吃那么大块牛肉饼,还有厚实的汉堡胚,她绝对吃的津津有味,现在她也就吃土豆泥还算顺口。 两人都没吃多少,林含璋很快把没吃完的食物扫进纸袋扔掉。她看着他毫不在意的动作,深刻意识到“浪费”两个字是刻在他的骨头里,流淌在他的血液里,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的行为有多不合理,在他看来,不爱吃不好吃的东西就应该扔掉,完全不在乎别人做这些食物费了多大劲,更不在乎自己花了多少钱。他有一种天然的,理直气壮的,不拿别人付出当回事的混蛋气质,叫她看着直冒火。 当然她一个睡醒了就被人“伺候”吃白食的女人不能那么不要脸,实际上她也就吃饭的时候动动手指,其他什么活都没干,要是她吃完就叽叽歪歪,那也实在太不像话,不知好歹。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端起碗来吃饭,搁下碗来骂娘,太不是东西。 于是她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把那些没吃完的汉堡鸡肉卷扔掉,直肉痛心疼,哪怕自己没花一分钱。 很快他又洗手上床,拿起她的手,给他们两个都涂了厚厚的护手霜。是很淡的牛奶味,她抹完之后还放到鼻子下面闻闻,喜欢这个味道。 还没把手放下。他已经压在她身上,脱掉睡袍,准备长驱直入,她赶忙让他不要那么性急,还是要先让自己兴奋起来。 肉穴里面的液体能流出来的都流出来了,这个时候硬要捅进去,她绝对要疼死的。 她主动献吻,把他的手放到自己乳房上,让他随便揉捏玩弄。她自己的手则是放在阴蒂上,抠揉刺激,势必让他可以更轻松进入。 亲完嘴唇,她反客为主,从他身下轱拗,很快就脱身,直接爬到他身上。 她真轻,林含璋想,他被她的举动弄得浴火中烧,性器直挺挺的。 “你刚才为什么不睡一会?你不困吗?”她还好意思问,哪有做爱到一半自己呼呼大睡的! “我不困,你要干嘛?”他不耐烦,想把她掀下去。 “先别动,让我来吧,你应该累了。”她用力压住他的手,同时忍不住磨蹭他,不算饱满的胸部蹭得他心里直起火。 她又亲了他几口,见他不再抵抗,嘿嘿笑,“你怎么就不愿意吃饭也不愿意睡觉呢?这事有那么有意思吗?” 他不回答,觉得她问了一个蠢问题。 从额头到下巴,她啄吻他的脸,力道很小,绝不会让他明天顶着吻痕没法出门。她接着往下舔吻他,连吸带啃的,从脖子到肚脐眼,她卓有趣味,硬是把他压在床上,仔仔细细啃了一遍,啃完之后还觉得不满足,想再来一回。 毕竟他冰肌玉骨的,浑身上下雪白雪白的,皮肤又细腻,哪怕不看脸,她也不觉得不能下嘴。何止如此,她简直想好好看看摸摸,他怎么就能长出那么一层皮呢。 肚脐眼下就是小腹,他的性器早就挺高,随着她的动作时不时碰到那里。她纠结了好一会,实在是不想把这根刚在她身体里射精,又沾到不少润滑液的性器放在嘴里,可是独独忽略它又很可怜,于是抬手圈住它,上下挪动。她很少给他手淫,技术那是基本没有,其实她啥技术都没有,全凭本能和喜好做事。 总算可以接着啃了,她把碍事的那粗长一根抓在手里,往下按,成功把他的小腹完全露出,接下咬。他的小腹上一点肥肉没有,和她的一样平坦,隐隐约约有些成块肌肉,可他现在是极度放松的,那些硬瘦出来的肌肉块自然溃散。她其实有点怕肌肉的,原因说起来可笑,因为她怕挨打,肌肉男看起来一拳能把她打死。 这其实是个视觉带来的谬误,林信书如果多看一些社会新闻,就会知道黑社会大部分是吃得五大叁粗的,脖子都没的中年人,一群人下手打一两个女人,也不把她们打死,但至少也会打到下辈子生活不能自理。男人想要练出肌肉是比女人容易些,但是真去锻炼就会知道肌肉来得多难,保持住更是难上加难,需要多强大的自制力。国内能把漂亮肌肉练出来并且长期保持的人,相对而言,主动动手打人的反而不多,因为他们绝大多数有那么点钱,同时又有良好的自制能力。 运动员那就是另一个范畴,不多加讨论了。 总之她一路往下,啃到他的腿,又白又长有细,形状极好看,极优美,膝盖都透着粉色。对这具美好的肉体,她简直是暗自心惊,要是长在她身上,她还做什么奶茶小妹,马上去做模特,完全没想过自己的头配上一米九的身体多古怪。 他被她亲乐了。哪有这么乱啃的,她还很注意平均,每块皮肤都用几乎相同的时间,马上亲到小腿了,他特别想知道她会不会舔他的脚。 还有她接下来是不是打算把他翻过来,前面啃完再啃背面?问题是他要让她接着啃吗?在他看来,她纯粹就是磨洋工,浪费时间,他是没得到多少快乐。浑身上下每次被她吸咬,他都觉得痒痒的,被蚂蚁咬到的那种,也和被蚂蚁一样,留下一个红印子。 他皮肤其实不薄,只是太白,弄脏一张白纸总是特别简单的。他也是一样,身上很容易留印子,不小心撞到桌角皮肤都能青紫两叁周。她虽然没敢用力,但是她留下的印子少说也得一两天才能消掉。 他真的有点不耐烦了,尤其是她的手还老是忘记给他撸动,她就是拿着他的性器,觉得那东西碍事,一会往上一会往下,反正就没有伺候它的意思。 不要生气,控制你自己。林含璋默念。 “好了吗?”最后还是忍不住发问,或者说不耐烦质问。 林信书其实有点依依不舍的,她刚发现他的脚踝也是粉红色的,还想仔细看看,就听到他催促的语气。 “可以了,马上就放进去。”她捉住他的性器,对准穴口,就和上一次一样,耐心地寻找角度。刚才那么长时间的主动啃咬也让她很兴奋,要是他愿意,她以后可以经常亲他的身体,寻找更多特别的地方。就是他实在是没有其他敏感带,他的胸部不敏感,也就是亲上他的乳头时稍微有点反应。他的腰部和大腿内侧更不敏感,甚至他的胳肢窝都一样不行,这点在她以前跟他咯吱来咯吱去的时候就发现了。她每次都是手下败将,她的腋下,她的脖子,她的腰甚至肚子都不能让人呵痒,一碰到她就自动缩成一只下热锅的虾。至于脚心,那就更不行了,谁碰一下就开始咯咯笑,能把自己笑岔气。 他就不一样了,躺下任她骚扰,碰到哪里都没反应,等她累了,他就鹰抓小鸡一样把她扣在怀里,碰哪她都叫唤,坏心眼到直接让她笑到全身都没了力气。 她坐在他身上,开始前后扭动腰部,她的内部几乎是在吸附他的性器,紧紧贴合。她肯定不讨厌这次的性爱,身体向他敞开,欢迎他。她甚至不像刚才一样磨洋工,而是用心寻找自己的敏感点,很快体内就被刺激出不少体液,他甚至都没有动一下,就只是躺着,看她动作。 她突然就笑了,“你的腰好细呀。”语气是跟他炫耀什么新发现一样。 他也不甘示弱,“你知道你身上有胎记吗?” 动作加快,“…有吗?我没看到过呀…” 林含璋马上挺身,她惊叫一声,他迅速抓住她的脚踝,“在这后面。”指给她看。 离得远,她又有点近视,眯缝眼去看,还真有,太小了,她从小到大洗澡和洗脚的时候都没注意过。 于是她呵呵笑了,“嗯,你眼睛真尖。你身上好干净的,什么都没有,连痣都没有呢!” 这又有什么可说的,他简直想冲她翻白眼。 礼物 “你说的我早就知道了,刚才你趴在我身上找了半天,有没有新发现?”他捏捏她的腰,问。 她被他弄得头朝后一仰,为了不跌在床上,双臂向后撑住,“嘿嘿嘿……”笑个没完。 跟他说他膝盖还是脚踝骨头突出的地方都是粉色的,他肯定会不高兴,可也没其他什么大发现,“你脚趾甲长长了,可以剪掉一点。”思来想去,也就这个了。 林含璋马上恶狠狠拧她大腿,“胡说八道,我上周末刚剪过。” 她疼得低叫一声,赶紧抓住他的手,“真的长了,我们做完了你看看就知道了。”骑乘式确实无法看到自己的脚,他也不等她慢吞吞的起伏了,握紧她的腰开始戳刺,猖狂抽送冲刺,不到叁分钟,他射精,她也高潮了,一股股穴水打在他的性器上。 林信书从他身上下来,躺在他旁边大口呼吸,她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事,但是性高潮的冲击让那件事跑得更远,总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想不起来也很膈应。 林含璋则是马上看自己的脚趾甲,确实长了一点,可剪可不剪。他又拧了她大腿一下,本来是打算让她自己动到高潮的,第叁次还是他主动,就那么莫名其妙带点搞笑的结束了。 好累,她模模糊糊的,还想睡,他怎么就不困呢?他也该累了,今天他的比赛项目是来着?要不要问呢? 林含璋给她盖上被子,自己也躺进去,她缩到他身边,声音朦朦胧胧的,“你今天比的是什么呀?” 他将她拢进怀里,让她的脖子枕在他手臂上,“男子3000米和1500米。” 听了之后她清醒一点,“那么长?!你累不累呀?为什么不报200米或者400米?” 他寻到她的嘴唇,亲了两口,“傻瓜,800米以下报名的人太多,很难拿到第一。” 她咕咕哝哝的,“为什么非要拿第一呀,参加不就够了吗?” 林含璋气笑了,“那我就应该报100米,更轻松,十几秒就过去了。” “那也挺好的……”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她快睡着了,林含璋气得又拧了她腰两下,让她清醒一点。 痛叫一声,她赶紧抓住他可恶的手,手劲真大,刚才那下她还以为自己肉都要掉了。 抬头,她用额头抵住他的额头,“你怎么还不累呀?你不想睡觉吗……”她又开始迷糊了,困得眼睛都睁不开。 “睡吧,弟弟,睡一会再起来做。”她许下承诺,拍着他的腰,哄小孩一样。 她的头就在他胸前,他能闻到她头发的香味,她今天刚洗了头,那是栀子花混合茉莉的香味,是他们洗发水的味道。他把头埋进去,深深吸了几大口,他现在感觉自己呼吸之间也在散发茉莉冷香,真是好闻极了。 就着这香气,他也很快睡着了。如果不是上午和下午的长跑比赛他会更加有体力,能折腾一夜,但是他身体也确实疲劳了,还抱着一个香香软软的女人,这女人还呼呼大睡,害得他也觉得自己是不是缺觉了,眼皮直打架。 索性也不想那么多,把胳膊从她头下抽出,把她搂得更紧,睡去了。 他们凌晨叁点多醒了一次,又颠鸾倒凤抱在一起做了一场,这次用的是最基础的体位,还盖着被子。实在是夜里太冷,把被子掀开光溜溜的做爱还是需要一些勇气,更需要一些对寒冷的抵抗力,他还可以,她是绝对不行,哪怕手臂露出被子都要马上回到暖烘烘的被窝。 等这次做完,她迷糊了一会,总算想起来睡觉之前她觉得在意的事了:客厅的空调没关!客厅的灯也没关!怪不得门缝那么亮! 她马上冲下床,赤身裸体,鞋子也没穿,跑去关灯关空调,然后带着一身寒气回到那个视浪费为日常的男人怀里,他立刻抱紧她,让她不再冻得发抖。 然后她又睡着了,他亲着她的脸,也跟着睡了。 两人一觉睡到上午七点半,她推醒他,“你今天有早课,快起来了,要迟到了。” 他不情不愿起床去上课,早饭都没吃,差点迟到。刚一坐下,赵乐乐伸头过来,“恭喜!你下学期又能免锻了!” 他辛苦训练,又忍耐禁欲一周,不就是为了下个学期不用出锻?他讨厌的不是锻炼,是锻炼的时候被人当成猴子看,指指点点还拍照。 林含璋就笑,也不打算回答,正好代课老师也进门了,赵乐乐不得不坐直,两个人都好好听课。再过不到两个月就期末考了,聪明的学生这个时候就会开始初步准备复习,尤其是他们这学期,课不是一般的多,指望临时抱佛脚,佛祖都得吓跑。 他已经跟那个女人同居叁个月了,赵乐乐也慢慢接受了这个学期他不会搬回去的现实了。现在又有新的问题萦绕在他心头,为什么他的好哥们小林不带他去他家吃饭? 他都忘了自己第一回见林信书时的反应了,更忘记他们对她的评价有多不客气,甚至还在林含璋面前大大咧咧表现出来。他现在只想知道,为什么林含璋不带他去他们同居的家里看看呢?他是本地人,肯定有他们没注意到的地方能告诫他们。 他有意无意提过两次,林含璋完全没搭腔,属实是把媚眼抛给瞎子看了。 不过林含璋跟他的年纪大个子小的女朋友应该也没生气,前几天还给他们叁个一人带了一个黄油蒜香面包。大清早的,蒜香味太足了,整个教室都香透了。打开包装袋之后,他就撕了了一口,剩下的全被同班同学抢走了,吃完之后还问他从哪买的,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面包。 他只能说是林含璋送的,他不知道哪里能买到。把问题甩出去,反正他没泄露林含璋女朋友的任何事,只是说过林含璋现在有女朋友了,这也是他让他说的。 晚上他回到宿舍,看到另外两个室友美滋滋吃着蒜香面包,馋得不行,自己干嘛那么手贱,非在教室里打开,拿回寝室吃多好。 中午到家,林信书已经把家里打扫干净,被单也洗好,放到顶楼去晾干。她又开始烤面包了,还是他吃过一次夸了一句的蒜香面包,没进门就能闻到大蒜和黄油的复合香味。开门一看,她果然刚从烤盘里拿出六个金黄的大面包,这次她造型能力提高了,八个花瓣更规整了,虽然依旧是谈不上多好看。 她见他进门,马上给他拿来干净棉拖鞋,“饿了吗?早饭吃了吗?面包刚出炉,我给你拿一个。” 见他摇头,她立即就知道他根本没吃早饭,估计也不太饿。不过蒜香味终究还是有吸引力的,而且他喜欢咸香的口味,可以先给他一个小的让他吃一点,暖和一下,垫垫肚子。 她从橱柜里拿出一个造型别致的木盘子,颜色和形状很像古琴,又比较厚。这个盘子咋一看上去非常像一个砧板,因为没有盘子带的边,他还是第一次见。 她见他面露疑惑,笑着说:“我在网上看到的,觉得很好看,很适合放烘焙食品,就买了。” 拿起竹夹,将黄油蒜香八瓣面包放上去,又递给他一把餐刀,一把叉子,“还很烫,你先切开,晾一下再吃。我给楼上送一块,刚刚蒜不够用了,还是楼上借了我几头蒜呢。” 说着她从下方橱柜抽出一张包装纸,娴熟地把面包包进去,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的这技术。他洗洗手,坐下,切一块放嘴里,真香呀,焦黄色的面包又酥又脆,面包内层柔软的黄油配上炒过的蒜蓉颗粒,吃过嘴里也不会有异味,只觉得回味无穷,是他喜欢的口味。 她很快出门,在上面应该也没说几句话,马上就下来了,问他开吃了就问,“好吃吗?” 他点头。 听到这话她笑得特别开心,“我准备给蔚然送叁个,她送我们游乐园的票,又送艺术展的票,还抽空陪我看了好几次。我也没什么能回礼的,就送点面包给她吃吧。” 黄蔚然应该不缺美食,她可能是被锦衣玉食养大的,他想。不过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点头,同意她的做法。 黄蔚然拿到那些票又不费劲,她做这些面包还挺费劲的,尤其是这个花瓣造型,一看就知道她下了心思,比较起来她的回礼还更有心意。 至于礼物的物质价值,她一个穷光蛋跟黄蔚然那种富豪阶层比拼谁的礼物更值钱,那简直就是可笑了。得有多庸俗的一般人才会跟有钱人炫富,脑子有毛病吗? 他和她共同吃完了一个大面包,他几乎饱了,又被她按头吃了两块炸鸡翅和鸡腿,有点辣,她说自己用了特别配方。又喝了一小碗她自己做的桂花米酒,撑得都要吐了。 不过中午他跟她又性交了两次,她一直抱着他,脸红扑扑的,冲他笑,他感觉好极了。 降温了 炸鸡她做得多,两个人没吃完,因为林含璋根本没吃几块,她在他上学前丢到烤箱里复烤几分钟,让他带去给朋友。 林含璋到了学校,两个舍友里面只有周游一个爱吃辣。他为人一向公平,多给周游一次就得给另外两个人各来一次,实在懒得为他们动脑子。正好路上碰到辅导员,就把炸鸡翅和鸡腿送给了他。对方受宠若惊,当着他的面就拆开津津有味吃了起来,吃就吃吧,他居然还砸吧嘴,林含璋扭头就走。 林信书整理冰箱,里面还有昨天没吃完的蛋糕,她决定整理一下,切一半给自己做晚饭。做爱的时候吃的蛋糕,给别人吃就太坏了,扔掉又浪费,只能她自己想办法吃掉。幸而剩的不多,叁顿应该可以吃完。 明天要和弟弟一起逛展会,要提前跟黄蔚然讲一声。她给黄蔚然发微信,然后把叁个蒜香面包拍照发给她,跟她说明天下午过去,会给她带面包。 黄蔚然立即回了一个流口水的小人表情,她看着很有趣。明天等到她下班都叁点了,坐地铁到地方就超过四点半了,展厅下午六点半关门,所以她不止要换班,还要请叁个小时的假,尽量和弟弟一起出发。 老板夫妇对她的工作态度非常认可,两个多月里她也就请了一次假,有时候身体看着明显不适也会坚持到下班。客流量不多的时候还会通知老板娘不用过来,她自己一个人忙得过来。所以她请叁个小时假的要求被很快同意。更重要的但是她拿的是时薪,按照工作时长算钱,少做叁个小时就少拿叁个小时的钱,这个账非常好算。 晚上到家,洗漱干净之后,躺在床上看第二天的天气预报。只能说弟弟的运气真的很坏,这么多天都是暖和的,气温最高的时候有将近18摄氏度。轮到他去看展,天气却突然降温,明天白天直接降到5摄氏度,还有冷风,天气预报提醒他们可一定要多穿点衣裳。 “明天会很冷呢,你明天早上起来之后,上学之前,一定要把我给你留的热米酒喝掉。我会在里面加一个鸡蛋,我知道你不爱喝甜的,但是明天太冷了,你喝了酒酿蛋会暖和很多。”她反复叮咛,一会就睡着了。 明早她要很早起床上班,中午他也得到了性满足,没必要凌晨还折腾她。 第二天睡醒,她果然已经走了,她睡的那半边床也凉冰冰的。林含璋起床,捏着鼻子喝掉桂花酒酿蛋,他就不爱吃甜的,虽然身上热了,但是心也烦了。 突然降温,教室里所有人都穿上厚厚的大衣,有人甚至裹上了羽绒服。阶梯教室太大,是很多年前的教学楼,墙面薄,窗户还是透风的。夏天是个风凉水别的好去处,冬天就恨不得冻死人。 林含璋因为吃得少,虽然身体健康,可一直没有年轻男子特有的旺盛火气。他常年手脚冰凉,夏天还算过得去,冬天就不好受了。他那个姐姐就更严重了,夏天怕热得不行,冬天又怕冷,手脚比他还凉。 他穿上黑色羊绒高领毛衣,搭配同色系羊毛大衣,裤子也是修身的,黑色的,下方收紧,连鞋子都是修饰脚型的黑色切尔西男靴。全部都是贴身款,他个子太高,腿又长,进教室的瞬间“哇”声一片,赞叹声此起起伏,教授进门都没停。 他倒也不是因为要出门才特意打扮的,今天太冷了,他起床时赖床十分钟,已经没时间找其他衣服穿,只能摸到哪件穿哪件。他所有的衣服都被林信书按照薄厚颜色收纳,每一种厚衣服第一个能看到的就是黑色,他就直接拿下来穿了。他的衣服颜色不多,随便搭配都不会太丑。 哪怕穿得厚,坐在八面透风的教室还是冷,幸好他吃了早饭,否则这会肯定更不好受。 第二节课教室移动,这节课要上机,去的是新计算机楼。一屋子七八十台电脑全部打开,主机散热不及,电阻声此起彼落,果然暖和多了,虽然味道也不好闻。45分钟过去,有些火力旺的男生都开始冒汗了,林含璋觉得舒服得很,如果能带上口罩就更好了。快到下课,他这些天写的小程序跑得很顺,bug也不多,他觉得愉快多了。 下课后,他打算直接去大一时常去的小饭店点菜。一路上免不得被人指指点点,拍照打卡,好像他是个吉祥物。他和林信书约在饭店见面,准备先吃午饭再坐地铁。这家私房菜味道还行,胜在干净,用的材料也新鲜,尤其是蔬菜。他很快选了包厢,把包厢号发给她,按照两个人的口味点了叁个菜,又加了一个汤。 菜没上完,林信书就到了他的包厢,带着一身寒气。她穿着姜黄色的毛衣,还有宽松的薄薄的羽绒服,戴上帽子,上面的毛领围绕她白生生的脸蛋,让他觉得非常有可爱。她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拨掉帽子,“啊,今天好冷呀。” 她坐下后把背着的小书包拿出来,他意识到那好像是他的包,因为是黑色的,带子也很长。她自己的包前段时间拉链坏了,来不及修,今早匆匆忙忙就用了他的包,里面装的应该是面包。用完如果不洗的话,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会有蒜香味,直到散尽。 她的毛衣是姜黄色的,羽绒服是卡其色,颜色勉强算相近,再配上一个黑色的双肩包,那就完全是不伦不类了。不过她一向不将就服装搭配,其实他也不讲究,一身黑算个什么搭配,只是图懒省事罢了。 两个人很快解决了午餐,到了地铁站自动检票口他才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办了一卡通。 是个好兆头,他想。 工作日的中午地铁上的人果然少了很多,他俩都能找到靠在一起的座位,两个人并拢着坐好。为了能让她坐得舒服点,他把她的双肩包取下,放到自己腿上。她穿着羽绒服,虽然不是很厚,但活动起来还是不方便。 林信书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开心地告诉他,他们两点就能到展馆,能在里面逛四个半小时。 看着她穿的球鞋,是她穿了很久的,破旧的,她说过很多次舒服的鞋,林含璋想她倒是准备万全,怪不得手冻得比他的还凉。 地铁上有暖气,两个人都觉得好多了,林信书问:“你说我们下车之后要不要去便利店买暖贴?” 他摇头,“现在没冷到那个程度,下午会暖和一些。” 确实,她今天除了起床上班那会,其他时间也不算冷。上午忙个不停,一整天的准备工作做完都十点半了,中午喝了热汤,更暖和,这会又在暖呼呼的地铁上。估计到了展馆也不会冷,毕竟他们要走来走去,而且展馆搞不好会开中央空调。 下车之后她要把包拿回来,林含璋直接背到了身上,然后握住她的手,放进口袋,两个人就那么亲密无间以老鹰捉小鸡的姿势走进展馆。一路人居然有不少人看过来,估计是觉得他们的举动太奇怪了。 林信书毕竟看了那么多次,整个展馆她都走遍了,所以第一个带他去看的就是她打卡拍照的那幅图,因为那张图实在是冲击性十足,细节又压倒性的强大,哪怕对艺术一窍不通,第一眼看到依旧会发出“真壮观”的感叹。 林含璋看了之后,发出和黄蔚然差不多的评价,“适合做西式幻想世界的游戏背景。” 对着他,林信书就好意思问了,“为什么呀?” “因为所有的元素都是超现实且不合理的,”他耐心解释,“这些尖锐庞大的建筑物非常不适合居住,哪怕是给长着翅膀的天使也不例外。而画面中的生物,无论是战斗天使还是底部的人类头颅,坟墓,都在明示这是一个有人类部分价值取向的多种族世界。” 她其实还是不太懂,但是也没关系,她不追求能懂,她看看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在他们欣赏画作的时候,黄蔚然也到了,有她作陪,看到的作品就有趣多了。 黄蔚然带他们从雕塑艺术展厅出来之后,突然就想起来一件事,“你们晚上没事的话就别回去那么早,晚上有灯光造型艺术展览,那个挺好看的。信书这段时间只有上午能过来,还没来得及看呢。” 林含璋侧头,看到他的傻姐姐眼睛发亮,只能回答,“当然可以,正好晚上我们可以请你吃饭。” 黄蔚然就笑,“好呀。我这还有音乐剧的门票,也能送你们。这次是国外的剧团过来演出,剧目是《猫》,水平特别高,不去可惜了。” 林含璋问:“你自己不留着吗?” 黄蔚然哈哈一笑,“我有十张票呢,一个人哪用得了那么多。” 叁个人边聊边看,林信书发现每个人注意到的作品都不一样。黄蔚然和杜千寻对着一副叫《执迷不悔》的作品看了很久,而林含璋则是盯着放置艺术作品《空》,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看不懂 不过林含璋最后开口问的却是她带他去看的巨画的画家,他问黄蔚然有没有这个人的联系方式,他想认识一下,以后搞不好会合作。 黄蔚然笑着说:“你是打算做游戏吗?” 林含璋但笑不语。 黄蔚然接着说:“我问问春江,这个人我不熟,但是他应该认识,估计是他学长。” 她走远给叶春江打电话,很快叶春江就过来了。他今天也是一身黑,但是外套和内搭款式更随心所欲,全部都是大牌。最绝妙的是他耳朵上带着的五芒星黑曜石全耳骨夹,小蛇一样贴附在他的耳廓上,闪闪发光。 他一进门,就对黄蔚然说:“你要见前辈做什么?”甚至带些逼问的语气。 听到他话音不对,黄蔚然收敛笑意,“不是我,是含璋对你的前辈感兴趣,你只要引荐一下,把联系方式给我就可以了,不用专程跑过来。” 叶春江脸色松弛,语音转柔,“我就在附近,过来一趟很容易的,几分钟就行。我刚给前辈打电话了,他这会在画室呢,你们要现在过去吗?” 林含璋观察他们两人,他的傻姐姐还在看那副画。他摇头,说:“暂时不用,晚上一起吃饭好了,我请客。” 黄蔚然盯着那幅画又看了几眼,特意不看叶春江,问道:“春江你今天没事吗?” “我没事,本来今天我就打算看展的。”叶春江回复。 四个人久违地又碰到了一起,逛了没多久,黄蔚然就拉着林含璋去看装置艺术,而叶春江也去看附近的现代艺术。林信书对那些兴趣有限,她更加喜欢看水彩水墨国画作品,还喜欢各种美仑美奂的雕塑,那些复杂的艺术形式她是一个也不懂的。 她盯着水彩画看了很久,觉得水彩风景画漂亮得不行,颜色太美好了,她甚至很想买一大副放在自己随时能看到的地方。 可她也知道,自己现在住的是弟弟的房子,买个调料柜给弟弟做饭还行,买副画挂在墙上肯定不行。对那个家那栋房子,她除了住在哪里,其他任何权利都没有。 这个时候她又想起在云南租的农民房,别的不说,挂一幅画的权利还是有的。可她很明白,如果她一直待在云南,她是永远不可能想到买一幅画挂在家里。到了上海,她才有机会时间金钱去接触艺术品,才有了自己买画欣赏的心思。这些是她在云南永远不可能接触到的美好的东西,她在云南的生活也就是工作,上山采山货自己吃加卖钱,空闲的时候种地,种菜也是为了少花钱买菜,日子过得紧巴巴,一周吃一次冷冻鸡肉解馋。 有时候她自己也会胆战心惊,现在这样的生活条件真的是她能拥有的吗? 比如那个放面包的25块钱一块的木盘,她为什么要买?它好看是好看,但是也没到自己舍得花25块钱买的程度吧?她下单的时候想的是什么,哦,是不到两个小时的工资,买得起,买回来摆盘好看,最后一个理由是好看的摆盘能让弟弟多吃点。 真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 她又换了一副水墨画看,是老人放牛图,应该是仿的古画题材,现在农村没有人放牛了吧? 盯着看很久,她几乎已经不认识人也不认识牛了,眼前花成一片,她又开始思绪混乱。 现在的生活那么好,虽然不是我配得上的,但是我也没做什么亏心事。我好好干活,几乎不请假,一天也舍不得休息,每个月都交伙食费,衣服也是自己买。 她这么安慰自己,可总是会想到,十月初那套衣服的钱还没还,一千多块,她有那么多钱,但是不太想拿出来。她挣钱太不容易了,一千多不是小数目,她需要很辛苦才能攒到。 还有他经常请她吃的外卖,每一次应该都花了不少钱,虽然她前几天也请他吃过一次蛋糕,但是完全不对等,她要不要算算账,再把这部分钱也算上,还得加上那次的椰子鸡和巴博萨烧烤的套餐,大部分都是她吃了,还是她自己提的要吃夜宵。 还有最重要的,她住在他家,要不要按照市价给他房租。这不是云南,一个月房租只要二百多块,这里房租得至少六千吧,哪怕她只出一半,也得叁千块,如果再把这个费用算上,她把全身上下所有钱都拿出来,也不够。 以及这两次黄蔚然送的票,虽然她说不花钱,但是林信书知道她是看在她自己的朋友林含璋的面子上给的。没有林含璋,她和黄蔚然没有任何交集,非亲非故的,人家为什么要送票还带陪玩? 她越来越算不清楚了。 是呀,虽然她叫林含璋弟弟,但是两个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怎么就能那么理直气壮占他的便宜呢? 因为我每天给他做饭。 因为我得陪他睡觉。 因为是他带我来上海。 因为我要对他报恩。 因为我太穷了,所以我只能厚着脸皮占他便宜,然后装出我什么都不欠你的样子。 这笔烂账越算越不清楚,她想攒钱,也一直在攒钱,只是每次看到微信钱包里那六千块钱,就会想这些问题。 其实她也想过,她可以不用过得那么好,如果有哪个地方有工作能包住,她可以过去干活的。弟弟的一日叁餐可以做的简单点,弟弟想找她睡觉的时候,她过去给他睡。她过她的苦日子,弟弟过他的好日子,两个人不要在物质上有什么牵扯纠葛,算得清清楚楚。她不占他的便宜,也不要他的施舍。她又不是没过过那种生活,她在云南不也活得好好的吗,每天高高兴兴的,虽然没办法报恩,但是总不会再欠下去。 现在这些账她还能算清,她毕竟才来不到四个月,花的每一分钱都记在笔记本上,清清楚楚,可是以后呢?她现在赶紧回云南,攒一年钱还能把她占的便宜,她享受过的东西还清。可时间拖久了,她又能怎么办? 她不舍得走,只要他没对她做过分的事,她就舍不得走。她知道这样不对,可是,舍不得现在的生活。那么好的生活,她也没过几天,哪怕是要跟弟弟做爱,两个人的身体也渐渐熟悉了,合拍了,为什么要走? “能看懂吗?”耳边乍起的声音吓了她一跳。 她顺着声音,扭头去看,发现是叶春江。 她摇头,本来就看不懂,她就是在发呆而已。 叶春江把视线从她破旧不堪的球鞋转到她脸上,从夏天到冬天,穿同一双鞋,不是她真心爱这双破鞋,就是她穷到冬天的鞋也买不起,只能在气温不足五c的天气穿着透气的网面球鞋。 这张脸实在是乏善可陈,没有意思。刚才,他在她的脖子后面发现了吻痕,昨天林含璋上过她,他想。 林信书被他看的不好意思,低头扯自己新买的羽绒服,这件还没过水,今天头一回穿。她本来想穿厚外套的,但是天气降温太剧烈,呢子外套真扛不住。 蔚然输给这样的女人,真是一点道理都没有。她穷,她丑,她故作风雅,她对艺术一窍不通,她虚荣贪婪,别人给她的东西她从不拒绝。她就那么厚颜无耻地活着,就是她的存在让蔚然无比痛苦。 虽然哪怕她不在,蔚然也未必不会跟林含璋分手。 可是输给这样的女孩,蔚然会辗转反侧,自我怀疑太正常了。 凭什么?她凭什么能当林含璋的女朋友!难道凭她在床上特别放得开,特别淫荡,所以林含璋只是喜欢操她? 可一样看不出来,她太瘦,胸和屁股都很干扁,绝对不是好睡的身体类型。 对他的目光,林信书已经非常熟悉了,在那场饭局上,每一个被弟弟告知他们两个是同居中的男女友关系的人都那么看过她。只是有的人看得赤裸,比如赵乐乐,有的人看得隐蔽,比如黄蔚然。还有的人看得光明正大,甚至带着赤裸裸的鄙夷,比如他。 他们这是第叁次见面,甚至没有正式对话过,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他了,她现在几乎被他看得无地自容了。 见她反应越来越不自在,叶春江淡淡道:“既然看不懂那就别看了,去看你能看懂的吧。” 一定要能看懂才有资格看吗?什么叫“看懂”呢?谁来定义这个“懂”?她很想问,最后还是抿紧嘴唇,一句话没说,乖乖听他的话,出了展厅。 偷偷回头,看他没跟在后面,松了口气,拐到油画区。她喜欢画,比起各种看不懂的摆设组成的艺术,她更喜欢看画。 虽然她最喜欢的作品是《重男轻女》,但是她没有勇气去看第二次,里面每个字都刺进她心里。她更不好意思跟杜千寻或者黄蔚然推荐,她们看到那些字句只会觉得是夸大其词吧? 至于林含璋,她更是无法和他说的,哪怕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她本身的存在,已经是最好的证明了,言语会削弱真实的残酷,所以不用诉诸语言,语言太苍白了。 不被喜欢的与不愿承情的 叶春江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觉得自己刚才语气是不是冲了点,毕竟她只是自己静静看画,又没招惹他。 他在水墨画展厅逛了一会,出门拐到隔壁,不看还好,一看无名火冒上来,那个女人居然在他的画附近看个没完了! 大跨步走到她旁边,他的语气更加恶劣,“水墨你看不懂,油画你又懂了?” 林信书在油画厅待了一小会,她本来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刚才的事叫她尴尬。展会已经开了很久,这会又是午休时间,里面一个人也没有。她抬眼扫视一圈,发现一副颜色好看的风景画,就忍不住停步多看一会。 叶春江无声无息地靠近吓了她一跳,听到他的话,她羞得脸通红,一句话没说就逃跑一样冲出展厅。 林信书自觉自己应该没做错事,可是莫名其妙被人撵出来两回,她手足无措了,又不好去找弟弟和黄蔚然,只能往外走,想着走得越远越好,别再被他看到。 叶春江见她落荒而逃,心里也不是不后悔,她看她的,他不该把气撒到她身上,弄得他跟个神经病一样无能狂怒。 但是话已经说出口,道歉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凭什么给她道歉,她也配? 林信书走了很远,直到展馆的尽头才停下。事已至此,她已经完全没有看艺术品的心情了。她怕她看什么都有人冷不防问她“你看得懂吗”,她一句话都说不出口,因为她真看不懂。 虽然票是黄蔚然给的,可她估计是通过叶春江的渠道拿到的,他好像不喜欢她,也直接表现出了对她的不欢迎。 好想回家呀,以后再也不来看了,她现在的心情就跟他乡遇债主一样,只想跑得远远的,以后再也别碰到了。 展厅里面暖和,她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其实她更想出门在门口等着,可外面冷风呼呼的,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都会很冷。展馆里虽然有可能会碰到叶春江,但她这会儿什么都没看,只是自己一个人坐着,总不会被冷嘲热讽什么都不懂了。 林含璋陪着黄蔚然看了一会奇奇怪怪的艺术装置,只觉得无聊。他今天过来是为了和他的傻姐姐一起玩的,虽然黄蔚然不招人烦,但是他还是比较想和林信书在一起。 他们回到油画展厅,林书已经不在那里,林含璋给她发微信,但没有回复。他们找了很久,才在展馆的一个小角落里找到正在发呆的林信书,眼圈红红的,不知道是被暖气吹的,还是刚刚哭了。 叁个人又回去和叶春江汇合,林信书一直走在他身后,一声不吭,情绪低落。 他也不高兴了,虽然他脸上还有微笑。林含璋抓住她的手,塞进口袋里,强迫她与他并排走。 黄蔚然见他俩的动作,一个恍神,脚无意识地跟着他走,好久才回神,她暗自叹息,又是何必呢。 这是她自己的事,她自己愿意,一切都是她心甘情愿的,她现在甚至都不觉得痛苦了,她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她不需要任何人给她出头,她又不是自己没长嘴,想对峙想吵架想骂人,都不需要劳动他人。 她更不是没长脑子,她所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自己,哪怕看着自相矛盾,但是架不住她乐意。 她并没有被人欺负,她也不可能任人欺负,她难道看上去是那种软弱可欺的傻女人吗?她脑子很笨吗?智商很低吗?她笨嘴拙舌吗?她自己没长手吗? 为什么要给她出头,去跟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子过不去,让人难堪?他又从哪里来的正义感! 林含璋虽然没有说一个字,但是她也不是完全不会看人脸色,他现在明显因为林信书心情不愉快。 找到叶春江,林信书更是头也不抬,看都不敢看他,话也一句没有,她紧紧跟在林含璋身边,低着头,像个无声的幽灵。 黄蔚然见叶春江面色如常,反应也和平时一样,暗自摇头,现在他才是真的让她觉得丢脸难堪的。 很快到了该吃晚饭的时候,四个人走到外面,气温果然很低,冷冽的风直接刺到脸上。 几个人都不由得缩脖子,林含璋转头,看到叶春江耳朵冻得煞白,状似无意地开口调侃:“你戴那么重的金属饰品,耳朵没冻疼吗?” 叶春江一愣,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到黄蔚然“扑哧”一声,顿时气从心起,恨不得马上把耳饰摘了扔掉。 黄蔚然还看热闹不嫌事大,冷飕飕加了句,“他就是臭美,衣服穿得像个艺术家,饰品戴得像个网红模特。”没说完的话是也没多好看,还有一句潜台词是作品没那么艺术,所以只能靠打扮来凑。 叶春江本来因为他和林含璋都是一身黑,他相形见绌,看上去哪哪都不如对方而不愉快。又听了一顿排头,刚想反唇相讥,但说话的人是黄蔚然,让他觉得自己真是贱,巴巴地过来找羞辱,他真想马上甩脸子走人。 黄蔚然见状,又走到他旁边,轻轻摇他的手臂,“好了,帅哥,快给你学长打电话。我们得赶紧找个饭店坐下,外面冷死了。” 晚饭之前,他们进入包厢之后,林信书总算找到机会能把面包送给黄蔚然。她恍然大悟,哈哈笑,直说她就知道林含璋背的包里面装的是给她的面包,但是她一直忍着没问,现在破案了。 她立即拆开一包,分给四个人吃,一尝之下大吃一惊,这面包确实异常美味!吃完之后满口生津,还想再吃,她赞不绝口,林信书总算笑了,小声说这个做着不难,她要是喜欢以后可以经常给她带。 黄蔚然又打趣林含璋口福不浅,得多大的定力才能保持住身材。林含璋就笑,也不接话。 叶春江的学长风尘仆仆地赶过来,衣服和脸上还沾着没来得及弄干净的颜料的污渍。听叶春江介绍,一屋子四个人都是他的粉丝,他受宠若惊,尤其是看到林含璋的时候,眼前一亮,说话都不通顺了。 一顿饭五个人倒也吃得其乐融融,林含璋一直夸奖那个画造型别致,非常有创造力。叶春江的学长,不管他在说什么,只是痴痴的看着他,笑得合不拢嘴。好不容易后面神魂回归,又把林含璋引以为知己。 叶春江从头看到尾,心想他懂个屁艺术,学长也真是被人吹捧两句就找不着北了。 晚上去看灯展,这个展会是和做灯具的企业合作的,看上去预算非常足,想象力得到了充分的金钱的滋润,自然得以飞扬。学长本打算作陪,和他的新知己彻夜畅聊,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光会傻笑的,奈何画到一大半的作品不能丢下不管,只能依依不舍告别,一步叁回头的。 灯具打开没半个小时,黄蔚然也说突然有事,还把叶春江也拉走了,最后只剩林含璋和她两个人。 林含璋看她满眼生花,把她冻得冰凉的手放在怀里,问:“你喜欢这个吗?” 林信书迟疑着点头,确实喜欢,非常美丽又很梦幻。 他看着她的肯定,微微一笑,“那明年我带你去看自贡灯会,正好是暑假,有空。” 自贡?那是哪儿? 林含璋见她面露疑惑,自顾给她解答,“自贡在四川,你不是喜欢熊猫吗?到时候再顺路去成都,带你去熊猫繁育基地看小熊猫。” 要拒绝吗?她想。 要拒绝的,她知道。 可她又想现在开口未免太煞风景,也让他不快,况且明年暑假的事,还远着呢,今年寒假都还没开始呢。明年的事谁说的准,搞不好出了什么意外,她跟他闹翻了呢。 于是她点头,哪怕明年暑假他真能带她去四川游玩,那去就去吧,她已经欠他太多了,不在意再加一次旅游,就在刚才,她又欠了他一顿饭。 还有就是,灯会太美好了,她还没去,就已经开始期待了。而且她知道,只要他开口了,他们一定会去的。 两个人看到快十一点,才搭乘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在地铁上,他靠在她身上,她靠在车壁上。虽然今天有不愉快的地方,但是今天却结束时非常开心。 也算不枉此行了。 林信书问把头放到她大腿上的弟弟,“你今天高兴吗? “还行。”含糊的回答,不止是声音含糊。 “我也是。”虽然没人问她,但是“还行”两个字确实能代表她的感受。 “那你还来吗?”林含璋又问,头枕在她大腿上。 林信书摇头,看到弟弟没睁眼,意识到他估计没看见,开口道:“不了,不来了。我看好多天了,也看得差不多了。你周六上午就不用陪我了,你想干什么就去做吧。” 林含璋稍微换了个姿势,“我那天没事,我们两个就在家里待着好了,不用出门。” 他的潜台词是在家做爱一上午,林信书知道,她摸摸他柔顺的头发,“可以呀,天气那么冷,在床上躺着也很好。” 渐入佳境 冬天奶茶店的生意渐渐回暖,很多人愿意来喝一杯热奶茶,暖暖被低温天气中的冷风吹的透心凉的身子。 冬季饮品不像夏天,可以有很多创新,可加的材料多,品类因此更加繁多,冬季选用的都是暖身的原材料,比如红枣,板栗,西米,还有争议性极大的姜。至少林含璋是不愿意喝姜味的饮料的,上次给他做了一碗姜撞奶,他皱着眉头吃下第一勺之后,无论她说什么都绝不再碰第二口。 林信书想了一会,加热桂花米酒加部分店里的奶茶原料,竟然也做出一份清淡中带有酒香的桂花奶茶。口感非常丝滑,糯米酒的酒味加热后近乎消失,桂花酱的香味又非常浓郁,甫入口中,就能感受到秋天金桂的异香以及蜂蜜的香甜,因为桂花是加了糖用蜜腌制的。 桂花米酒奶茶她也就给弟弟,杜千寻和老板父母尝过,大家反应都不错,在浓郁的冬季奶茶风格里如此清淡但是回味无穷的风格确实少见。后来在杜千寻的鼓舞下,以及经过老板和她的反复钻研,他们居然创新了一款饮品。 为了调配出最佳味道,也为了使味道可以统一,不至于每次都有差异,自然不能每次都用她自己做的米酒,老板决定从市面上一家糯米酒的工厂批量采购,其实一个冬天也用不了太多。桂花果酱则是选用了和她自己做的口味最接近的品牌,这让她莫名自豪。经过诸多准备工作后,由他们发明的桂花糯米奶茶就上市了。一开始买的人还不多,一两周后点它的人越来越多,后来居然和店铺的招牌奶茶卖出的数量不相上下。 店铺太小,也只是在大学城附近风靡一时,谈不上大受欢迎。秋冬季买奶茶暖身的女孩子不少,但是男孩子一般进店也就买杯便宜的乌龙茶之类的,桂花糯米奶茶居然在男生之间流行起来。有一次林信书厚着脸皮问原因,他们都说这个奶茶不甜,而且喝完之后嘴里都带桂花香,嗓子眼都是香的。一开始也就尝个新鲜,喝过两次之后越喝越舒服,早上起床之后来一杯就当是早点了,反正里面也有糯米。 桂花糯米奶茶里面的糯米其实是店里自己做的米酒,因为市面上的米酒为了追求更多的酒水,大多太软,口感一般,所以他们就自己采购糯米,蒸熟加酒曲做那种口感偏硬适合放进奶茶的糯米酒酿,粒粒分明,单吃都非常好吃。 哪怕是男大学生喝完一大杯桂花糯米奶茶也该半饱了,又不会因为摄入过多糖血糖极速升高,整个人晕乎乎的,毕竟主料都加的不多,卖点是香味和清淡。 后来老板偷偷告诉林信书,他发现其他大学城的非连锁奶茶店偷学这个饮料的可真不少,但是没有一个能做到和他们家一样,喝完之后良久有回味。林信书听了觉得与有荣焉,她也没想到秋天随手腌的桂花糖酱,还有自己做的糯米酒随便组合,居然会有那么多人喜欢,甚至引来了模仿者。 虽然老板一分钱工资没给她加。 上海的天气怎么也到不了滴水成冰的程度,零度上下就属于是冬季最低温了,哪怕是在湿度的加持下,魔法攻击也没有冷到和她们的老家一样。更何况林含璋的房子有中央空调,只要开了制暖功能,家里就不会太冷。店里也是一样,为了吸引客人也是一样开空调的,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有点干燥。 中央空调比单独的空调好用很多,其实哪怕冬天自己不开,左邻右舍和楼上楼下开了也一样会有点暖意。当然如果开的人太少,只有一两家人打开空调同样不会太暖和。中央空调其实不算太费电,虽然她从没交过电费。 楼上的小男孩也是在天气进入叁九之后,在楼梯上再也坐不住了,他偶尔会游魂一样游荡徘徊在他家和她家门口,从来不会敲门,更不会按门铃。每次林信书感觉外面有动静就会开门,如果见到那四五岁的小孩缩着脖子在门外,她就会让他进屋,给他送上一晚热腾腾的汤面或者米酒,有什么吃什么,那孩子可比林含璋好养活,至少姜撞奶他很喜欢。 她跟他说过很多次让他敲门,他都不愿意,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顾虑什么。 临近圣诞节,奶茶店的生意爆炸地好,她每天都忙疯了,自然也没办法去参加黄蔚然邀请她去看的演唱会。 自那天叶春江对她阴阳怪气之后,黄蔚然还是和没事人一样,对她依旧热情,每次收到什么赠票都第一时间告诉她,她不要之后黄蔚然就很遗憾,再送给其他人。林信书推辞了不少次,但是黄蔚然极力推荐的她还是忍不住诱惑,和黄蔚然一块去看。几次下来,她就跟黄蔚然混熟了,黄蔚然和她见面时从来不提叶春江,她不觉得尴尬,更是越来越喜欢她了。 两个人经常闲聊,从刚刚一起看的歌曲演员,到剧目背景小故事,主创八卦。黄蔚然见多识广,对很多事都有一套自己的想法,林信书受益良多。 而林信书能说的就很有限,她也就对做饭有点研究,所以她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听,只有不得不说话的时候才张口。她讲的也就只有做饭,她做饭都是按照林含璋的口味来,听得黄蔚然一愣一愣的,直呼这人好口福。 她说了不少林含璋的饮食习惯,他吃得少,不吃太刺激的东西,比如姜和蒜为主的食物,也不吃费劲的东西,但是如果你给他提前料理一下他还是愿意吃的,比如核桃。 黄蔚然在旁边听得直点头,又感叹一句好懒。 元旦大学生们有叁天假期,她也提前跟老板请了一天假。说是请假其实更像调休,她选一天上满16个小时,然后就能不影响整体收入的前提下得到完整的一天假期,真是一个绝妙的操作,就是得选在弟弟满课的那天,随着学期末,课越来越少,想找他满课的时候可真不容易。 幸好林含璋也开始复习了,他在家也能看下去书。但是奇怪的很,他在学校的图书馆,以及各种教学楼之类的地方复习效果更好,用林信书新学的词说就是这叫做“地点场景buff”,可能是因为在学校更有学习氛围,更有可能因为身边苦学的学霸们激起了他的好胜心。 因为太忙,她很少进入他的校园送外卖,如果通过微信点单的人特别多(经常有学生复习着肚子饿了就会点奶茶),就让老板骑小电驴去送。他和校门口的保安人熟,而且他也对校园更熟悉,可以用最短的时间送达,比她强多了,林含璋那个学校太大,她至今都不知道哪是哪。 每天都非常快乐,只要不想她欠人什么,她就对生活充满热情,认认真真过她的小日子。 甚至在床上,她也越来越不紧张了,有时候双腿被扳到胸前,还能自己配合,让他腾出手去干点别的。她有时候还会与他十指交扣,去亲吻他,或者伏在他身上,小腹不自觉磨蹭他的性器,身体纳入性器后下意识地刺激敏感点,追求更好的性爱体验。 他们在床上越来越和谐,甚至在没有任何附加情况下又互舔了一次,她总是容易高潮,之后又被他压在身下贯穿,高潮后的穴肉吸附他的性器。她又忍不住和他接吻,他竟也不嫌脏,捏着她的乳房与她舌吻,下半身紧密相交,他离开她的口中时,她的舌头甚至来不及收回。 十字交叉也是极舒服的姿势,没人压着她,她半躺下支起身子,下半身互相用力,性器在体内进出的幅度极小,她害怕大开大合的性爱,总让她觉得喘不过来气,这种就刚好。 他射精之后,两个人躺在一块,她总是想睡觉,可又觉得让他一个人醒着很不好,只能撑着眼皮跟他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你元旦有什么安排吗?” “现在没有。” “我请了一天假,蔚然请我去看演出,就在她们学校,你要去吗?” “你想去那就去吧,反正那天我没安排。”他伸出手指戳她的乳房,那里因为她吃胖了一点,丰满了一点点。 “别……”她嘿嘿笑,抓住他的手不让它乱动。“好长时间没吃饺子了,明天给你做饺子吃,你想吃什么馅的?” 这话题转换够突然的,他想,不过他一向不在意他们之间牛头不对马嘴的谈话,“酸菜猪肉吧。” “你以前爱吃虾仁玉米馅的。” 其实什么都行,吃什么根本无关紧要。 “你看着包,我什么都吃。” 她心想,骗人,姜放多了你绝对不会吃。 林含璋才不管她在想什么,直接打开她的腿,又做了一次。 全世界都一样 他们去看了黄蔚然学校的元旦歌舞晚会,后面的摇滚乐队表演非常精彩。凌晨的时候两个人又去吃了夜宵,在冬日少有的暖夜中,散步回家。 很快就是期末考试季,整个大学城气氛都很焦躁,两周的期末考结束后,很多学生都从精神风貌都得到改善,从萎靡到振奋。 随之而来的寒假确令所有人都兴奋。大学生回家的回家,打工的打工,大学城一下子冷清了,奶茶店的生意也一落千丈,林信书每天的工作也就是看店。 林含璋则报名了驾校,准备在寒假考出驾照。每天早出晚归去练车,他的室友赵乐乐也时不时贡献出自己的车给他练习,他在旁边指导,很快林含璋就开得有模有样了。 趁工作不太忙,林信书腌腊肉灌香肠,忙得不亦乐乎。她在十二月的时候就做了一点腊肉香肠,担心不够吃,因为弟弟还挺喜欢在春天吃腌笃鲜的,有必要多准备点,等竹笋上市给他多做几顿。 赵乐乐也如愿以偿,总算在林含璋家蹭饭成功,一个寒假他不知道蹭了多少顿,他特别喜欢林信书做的各种面食,尤其是各类汤面,还没到春节,整个人都胖了一圈。 离春节越近,打给林含璋的电话就越来越多。她知道应该是他的父母催他回老家过年,但是他看上去完全没有那个想法,电话都不接。 她和他躺在床上的时候,一直在纠结要不要谈这件事,总觉得和自己无关,那是他的事,她只要尊重他的选择就好。 再说准备年菜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那点饭量,她还能不知道吗?虽然她都是按照他的口味做的准备工作,但是如果他真的不能一起过年,她自己吃也可以的。 反正食物又不认主,谁吃都一样。 话虽如此,她还是不希望一个人孤零零的过年。 在林含璋考完科目二,挂掉无数电话之后,两个人手拉手去看了演唱会,一个很小众的歌手,票是自己买的,两个人才300多块。 歌手的嗓音非常优美,歌曲极为动听,虽然不是中文,倒也不影响他们欣赏音乐之美。 萧瑟的夜风中,两个归家的人不声不响走着,过了好一会,林信书鼓起勇气,问他:“你今年真的决定要和我过年了吗?” 林含璋觉得她的问题特别多余,可她刚从热乎乎的演唱会现场出来,脸红扑扑的,可爱的颜色还没被寒风带走,所以他回答:“对。我喜欢和你过年。” 每个字都是真的,比起虚伪敷衍的父母,和他们笑里藏刀不知深浅的伴侣,还是傻姐姐这里更好。她还会天天围着他转,各方面都趁他的意。 “可叔叔阿姨那边你要怎么说呢?”她有点不安心,毕竟他刚成年,也没结婚,独自在外省过年在老家确实很引人注目,会有很多风言风语。 林含璋把她的手握在手心,“这就不是你要担心的事了。” 低头,另一只手抬起她的脸,与她接吻,就和这个城市千千万万个小情侣一样,放松而随意。 当晚,他又用他最喜欢的姿势和她性交,抱她入怀,自下而上顶撞她的性器。她闭上眼睛,舒服得嘴唇微张,双手和他十指交握,每一次他动作用力大了,她就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好听得很。 后来她也想配合他,让这场性爱更舒服,就试着坐起来,随着他的戳刺耸动腰部,很快高潮过一次的内部用力挤压他深入的那根性器,穴肉更是听话得紧,从一进入就紧紧吸附他。他还使坏,用手抚摸挑逗她的肉蒂,把她刺激得体液横流,又轻松高潮了一回。 他们在年前身体相性好到了极致,几乎夜夜都在床上折腾个没完。林信书甚至又买了一套四件套,现有的叁套实在不够换洗。 她最喜欢的时间就是每晚做完,她还没累到马上睡着,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他们很少有交流的时候,她有时甚至会无意中透露出对他的不满。 为什么不吃姜撞奶?她费了很大劲挤姜汁,手都累疼了。虽然有点辣,但是她也加了不少糖进去呀。明明超级嫩滑好吃的。 他是怎么回复的来着? “不喜欢姜的辣味和甜味混在一起,太古怪了。”看上去以后也不会吃。 她有时候也会嘀咕,“你为什么吃那么少?我做饭很辛苦的,每样你就吃一两口,皇帝尝席一样。” 他就摸着她的小肚子,平平的,“我吃不下去,我没有食欲。” 她扭扭赤裸的身子,想摆脱他的手,又问:“那你不会饿吗?” “会,但是我不想吃。”说完又捏捏她的肚子,上面贴了一点肥肉,很舒服的手感。 “你可太奇怪了。”不奇怪他们两个现在也不会同居,他也不会主动和她纠缠,她更不会躺在他怀里。 还有的时候对他的抱怨是更真实,是藏在心底的怨气。 “要不是你害我怀孕,现在我也在读大学呢。”这话她以为自己一辈子都说不出口呢,但没想到迷迷糊糊的夜晚,迷迷糊糊的轻轻巧巧的就讲出来了。 他很久都没做声,手也停在她身上,然后就听到他叹气,“这事确实是我不对,是我对不起你。” “我原谅你”这话是说不出来的,因为她根本就没法原谅,她只要想到这事,内心的痛苦就如同海潮一般涌上。 所以对他的道歉,她无法做出反应,他又叹了一口气,摸到她的脸,蹭几下之后又亲上去。 有时候她也会无意中问出他没法招架的问题,比如他的亲人。 “你为什么不喜欢叔叔阿姨呢?他们感情虽然不好,但是至少也负责任把你养大了。” 他气得拧她大腿,把她疼得哇哇叫。其实他应该更愤怒的,但是他突然想到她的评价标准可能异于常人,他知道自己其实和普通人价值观不一样,但是他这个身为普通人的姐姐,在评价亲人的时候,价值观可能比他还扭曲。 毕竟是能把养到十岁的女儿送人的家庭。 他其实没主动了解过她的出身,但是逢年过节,回老家祭祖那一两天的只言片语,还有她刚到他家时,明明有十岁,看起来却顶多六七岁的身高体重,手瘦成了鸡爪子,畏畏缩缩的神态,害怕别人大声说话,男性动作幅度大一点她都会吓得不自觉缩头缩脑就足以说明她可能的遭遇了。 她刚到他家时对什么都不熟悉,他给她一只新的橡皮擦她都不知道是什么,还是他教她用的。虽然上学了,虽然是小学叁年级,但是学力和他这个学龄前儿童差不多,除法都不会。还有吃饭好长时间都不敢夹菜,只敢会吃碟子边角的佐料,葱姜蒜辣椒之类的,没有明显的调味料就干吃米饭,居然也能吃得喷香。 足够多的证据了。 如果是以她自己的血亲为标准,那他的父母的确称得上负责任,所以他不能因为她说错一句话就逮着不放,惩罚她。 毕竟依照她的观念,她没说错什么,他也不想让她觉得自己无缘无故冲她发火,尤其是两个人刚性交完。 所以他说不出话,他为什么那么讨厌自己的父母,太多太多理由了。 两个人都自私自利把他扔给保姆就不管他死活算吗? 发现他和普通孩子不一样就往死里打不到六岁的幼儿算吗? 保姆不好使就给他找一个伴从此两个人失踪算吗? 从来不问他想要什么只会想一出是一出逼迫他做不愿意的事不从就会挨打算吗? 在外人面前炫耀自己多会教育孩子其实根本什么都没做过却对他的成绩揽功算吗? 嘴上说一切为了我却从来没尊重过我更没有听过我哪怕一句话算吗? 强迫你打胎让我失去第一个孩子算吗? 这些话他也说不出口,不过她也没指望他回答,只是喃喃自语,“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楼上也是,天天吵架,也不管孩子。我本来以为大城市的人应该都活得很自由潇洒呢,没想到和我老家农村一样,夫妻吵架打孩子。”她又在他怀里拱拱他,“你说会不会全世界都是这样?” 他回答,“嗯。” 是的,全世界都一样。不管你多有钱,多有权势,多美丽,多被人所爱,不管你是一国元首还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大明星,哪怕双方是因为所谓的爱情结婚的,最后绝大多数婚姻依旧会落得一地鸡毛,在争吵和伤害中结束。 她都快睡着了,“楼上夫妻应该也不会离婚,他们的婚姻真的很可怕。如果结婚会让人变得那么可怕,那为什么还要结婚呢?” 这些问题他从没有思考过,他深知自己一辈子绝对不会结婚,所以也从来懒得考虑这些。 不过如果能跟她结婚,那也不是不行。她是他活着的原因之一。 他还是一句话不说,然后她就在他怀里睡着了。 无用的善良 春节是令人愉快的,对林含璋尤其是,不用走亲戚,不用见父母,傻姐姐放假在家,他想什么时候扑倒她都可以。 直到他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跟楼上小孩混熟了,午饭前后那一会是绝对不会让他得逞的。因为担心小孩在门外,怕被他听到奇怪的动静,也怕她自己听不到小孩活动的动静,让小孩扑个空。 林含璋心里不舒服,不止是因为欲望无法立时释放,更因为,凭什么? 凭什么她就能对一个陌生小男孩那么好? 凭什么她把一个陌生小男孩放到他前面? 凭什么他就能得到别人的关心?他那时候却什么人都没有? 他自然不会表现出来,只是阴嗖嗖告诉她,如果她给小男孩吃东西,小孩不小心吃坏肚子,楼上夫妻可说不准会怎么对付她,打官司讹她一笔也不是不可能,不要小看人性之恶。 对他的善意提醒,她虽然没有勃然大怒,但也面色一变,“别把人都想得那么坏!我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哪怕他们告我我也不怕!” 现在说得好听,真到那天肯定又六神无主。 这当然只是他们生活的小插曲。没必要详细叙述,他们很快又恢复原本的相处模式,当天晚上睡觉前她跟他道歉,说:“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要谢谢你愿意告诉我。我这个人总是缺根弦,看那孩子冻得脸煞白就想给他点吃的让他好受点,没想那么远。” 然后她又长吁短叹,“就算知道他爸妈可能不是好人,但是你让我现在就不管了,我也办不到呀。” 他知道,所以他才不高兴。 她怎么能那么善良有那么愚蠢呢?明知道自己的愚善有可能会导致一些恶果,可她还是改不掉。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没必要不高兴,他刚到云南找她的时候,除了第一天晚上她有些许失控,对他态度不好,第二天就开始照顾他,后来更是给他买贵的菜和肉,对他掏心掏肺的好。 实话实说,她对他可比对那小孩强多了,一直都是,哪怕是她刚发现自己怀孕的那几天,也会好好照顾他。 所以此时此刻他没必要跟她争个明白,哪怕证明他是对的,她不该多管闲事,那也没有意义。他也是她善良软弱的天性的受益者,没必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如果她聪明点,精明点,凶悍点,那他对她做的那些事能让她恨他入骨,日夜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 还有另一个可能性,如果她是那种贪婪聪明的女人,那他还会那么温和甚至温情地对待她吗?他会不会就像对那些保姆一样,几个月就把她撵走? 她刚到他家时,他是什么心情来着?又是怎么做的?他几乎记不清了,反正大概没释放善意,估计更没释放恶意,应该就只是观察这个笨拙的比他年龄大的姑娘,揣摩父母的用意,然后为什么他最后接纳了她? 原因他不是说不出口,因为她关心他,喜欢照顾他,打心眼里在意他,无论什么事都把他放在第一位,他喜欢被人重视的感觉,他习惯了被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甚至想过,这就是被人疼爱吗? 来自一个非亲非故的只是被弄来照顾他的女孩子? 这算什么奇特的展开?他居然在一个农村来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姐姐身上找到了被人疼的感觉? 他观察了好长时间,对比了好多人,最后确定,她确实是疼他的,是打心眼里疼他。哪怕后来他强暴了她,她也很快屈服,还是疼他,加点害怕和不解。 现在也一样,她就是喜欢照顾他,只要和他在一起,就会不自觉的操心他的身体,关注他的心情。而他只要和她在一起,哪怕再不愉快,性交之后也没那么烦心了,尤其是她愿意配合的时候。 她也慢慢试着跟他交流,哪怕他有时候反应冷淡,她也不放在心上,就是时不时给他会心一击。 比如问他:“你怎么那么白,我还没见过比你更白的人呢。你见过外国人吗?白种人会不会比你还白?” 比如再叁跟他推荐姜味食品,什么姜糖姜撞奶,他不吃就说他挑食,还会偷偷摸摸放到给他的零食里。他在奶茶里面喝出布丁口感的姜撞奶时真的是皱着眉头咽下去的。其实他对姜和糖都不讨厌,但是混合在一块他就莫名不喜欢。 比如问他你为什么不喜欢被人看,一般男孩子被人追捧早就乐开花了。他怎么回答都显得自己像个自恋狂。 比如还会问他和美女恋爱过吗,有没有照片给她看一下,她有点好奇他的前女友是多漂亮的姑娘。她问这问题时真的毫无嫉妒的神色,就单纯是新奇。最后他只能当做没听见,还是不回答。 不想说关你何事,她也就是边干活边找话说,他喜欢她身上那个时候的放松状态,一句话讽刺过去很容易,但是想让她回到那种轻松自在的状态却很难。所以他斟酌言语,只挑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回答,比如,“白种人我见过,不过他们大部分喜欢晒太阳加美黑,我不知道他们原本皮肤的颜色,所以没法比较。” 果然听到回答她的注意力就转移了,又开始问什么是美黑,并且很奇怪外国人为什么要把自己晒成棕色,又自问自答不过那也是人家的自由,人家有自己的一套审美。 他不回答的时候两个人的气氛也不会尴尬。她只是继续干活,或者玩手机,或者闭目养神,他们之间怎么都很和谐。 现在他们比小时候感情还好,比他强暴她前还好,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善良,他的克制。 他喜欢现在的状态,喜欢被她主动亲吻,喜欢摆弄她的身子,稍稍玩弄就足以润滑,让他可以毫不费力贯穿她,也喜欢在性交过程中她会主动让他揉她的胸部。甚至喜欢现在她在他身边忙上忙下,她闲下来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或者就是什么都不做,闭目休息。 他偶尔会袭击她,她几乎每次都乖乖让他做到最后,这是她对他的服从。 只是,她的服从是因为她认定她只需要继续忍耐四年半,还是因为真的听话,认清自己的位置了呢? 她每一次主动示好是因为真的喜欢与他性交还是单纯的希望自己好受一些? 这些想法在他每次接受她的吻时都会出现,不过他不纠结,送上来肯定会享受。他也放松对自己的禁制,有时候一整天都抱着她,不让她下床。 在春节到来之前他们请了赵乐乐和黄蔚然到家里吃饭,林信书本想分开请客的,但是弟弟表示太麻烦了,不如一次性叫齐。林信书对他的决定一向没有二话,于是她在微信上询问黄蔚然想吃什么,至于赵乐乐,他也是上海人,一起吃饭那么多次,林信书早就摸准他爱吃什么了。 赵乐乐空手上门,黄蔚然带了一大捧花。林信书开心地把藤编花篮里面的干花拿走换上新鲜的花。四个人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宾主尽欢。 黄蔚然感觉最复杂,她先是从两个人都不回家过年猜出他们交往应该没经过林含璋父母同意,虽然很羞愧,她的确有那么一瞬间感到窃喜。 然后她吃到了林信书为她准备的美味食物,她提过的几个菜都放到她面前,林信书对她的好意从来都是明明白白的,她又为自己的小人心思不耻。 最难受的是从卫生间出来,主卧的门没关,迭的整整齐齐的被子,两个枕头,无一不在向她暗示:他们两个真的每天睡在一起,和夫妻一样。他们关系看着比绝大多数夫妻都要好,至少她从没见过两个人不满对方,他们之间说话甚至都是仅供对方的,因为林信书声音小,离远一点别人听不到。 她无可奈何地发现自己在妒忌,可人家小情侣感情好又碍她什么事,当初她为了面上好看自己非要好聚好散。她内心几乎笃定林含璋还会回来找她,她就是有那种自信。 结果林含璋回头找自己青梅竹马去了,两个人甜甜蜜蜜同居小半年,在家里宴请朋友们,和刚结婚的夫妻根本没区别。 无论黄蔚然想做什么,都晚了,所以她只能接受现实,然后等待时机。 吃完饭聊了好一会天,几个人天南海北一阵瞎扯,林信书插不上话,就在旁边静静坐着听。黄蔚然说她们学校有教授预备开发一款混音app,到时候可能会请懂音乐的程序员帮忙,她觉得林含璋很合适,如果他有兴趣她可以推荐。 林含璋没来得及摇头,赵乐乐来了兴趣,直接问了酬劳和要做的具体工作,表示他也会编程,到时候可以一起干活,就当提前实习了。 黄蔚然当然欢迎,林含璋表示要看下个学期的课程安排,而且他其编程实技术不怎么样,音乐水平也不高。 赵乐乐就笑他实在谦虚,他是学院知名技术帝,很多同学都来请教,甚至有一些是学长学姐。这活他们暂时先接下,算他们两个名额。 挺身而入(极限拉扯play) 愉快的春节假期还在继续。除夕夜那天,他们没有在家看无聊的春晚,而是去外滩跨年。黄浦江上的冷风吹在脸上,并不好受,他们两个穿得挺厚,被人群挤着走,林含璋赶紧把他的傻姐姐拢到怀里,这个时候挤丢了可不好找。 他们和数不清的人一起过年,她忘了她的大学梦,她糟糕透顶的原生家庭,她欠下的恩情。他也暂时忘记他糟糕的父母,他对人间万事万物都没有兴趣的天性,以及他唯一执着的女人不为他所掌控的可能性, 他们都过了一个欢畅的除夕夜。 回到家已经快两点了,他还想和她做爱,可她明显一脸疲倦,马马虎虎洗了澡就睡了,他也只能放弃。 大年初一早上,他睡醒后发现她早就起床,已经贴完对联,在给他包他最近比较喜欢的东北风味的酸菜饺子。桌面上已经放了至少30个饺子了,作为早餐足够了。她见他起床,立刻问:“饿了吗?要不要现在就下锅?”他点头,赶紧吃饭,吃完好办正事。 下饺子的时候她调油碟,用的是生抽,耗油,陈醋,白芝麻,辣椒油,花椒油,白糖,又加了葱姜蒜香菜末,最后加了一根剁碎的小米辣,酸菜饺子蘸一下就美味的不行。 他吃了十个饺子,喝了一碗饺子汤。吃完饭就见她还在继续包饺子,他不得不说一句,“中午吃的时候再包吧。” “习俗是早上要把一天吃的都包完。”她回复,手上动作不停。 他不耐烦了,“现在没人在乎那个。” 林信书搓搓手上的干面粉,也不生气,拿保鲜膜把饺子盖上,又洗了手。 “你别不高兴,大过年的,咱们都开开心心不好吗?”她握上他的手,把他拉到卧室。供暖开的足,她只穿了一层薄薄的毛衣,他也只穿了睡袍。 “今天你想怎么做?” 每次她主动的时候,都会问这句话,他想做的太多,可他也什么都不想做。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快乐,为什么不满足,只觉得胸口有一团火,他自动将其归为欲火,因为每次性交之后那团火都能稍歇。可那到底是什么,他也弄不清楚。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生活在一片狼藉之中。所以每当他恶念出头,就要去计划一些让别人也不好过,让别人也堕落沉沦的事。然而大部分时间他又足够冷静,足够慵懒,在他找到更大的乐趣之后,他对其他人的人生和命运一点兴趣也没有。 可他毕竟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不像林信书那般纯善,他对谁都怀着恶意。 就好像黄蔚然,他知道她在想什么,知道她在寻找机会,可那又怎么样?他难道是什么好人?他为什么要大发善心告诫她不要白费功夫?他看着她自寻烦恼,伤心难过其实也挺有趣的,他什么都不会做。 对林信书也是一样,她开心过日子,他没有意见,可如果她痛苦不堪活不下去,那也没什么,反正他袖手旁观泰然处之,只要她别真的死了就行。 林信书见他又不回答,脱掉衣服收好,又把他的睡袍也轻手轻脚褪去,赤裸着抱住他,抬头亲昵地蹭蹭他的下巴,努嘴去亲他。 他被她奇怪的表情逗笑了,手一推把她放倒,身子从善如流压上去,双手抱住她的头,嘴唇直接印上去,舌头翻搅她的口腔,直把她亲的唾液顺着嘴角流下。当她就要憋死的时候,他放开她的唇,银丝藕断丝连不绝如线。 “要我给你舔吗?”她一边蹭他的脸一边问。 他轻轻摇头拒绝,她口交的技术实在一般,其实还不如他,她实在是放不开,也不会深喉,吸吮也不会,就真的光是舔。 他也不是没想过要调教她,只不过他本身也不喜欢被人口交,他不会通过女人的嘴得到多少成就感,也不会因为射在女人嘴里就莫名其妙觉得自己驯服了一个女人。 他从来不缺女人的注意和“爱”,所以他不需要通过畸形的间接方式来彰显自己的成就,自己的魅力。 至于为她口交,也不是不行,但是她会害羞拒绝,明明已经做过了两次,但是下一回不知道在猴年马月。 双手捏弄她的乳头,又捻又按的,很快那两粒肉就昂然挺立,他觉得有意思,又用小孩弹弹珠的手势,轻柔地弹了几下,浅茶色的乳头随之晃动。他垂下头颅,张口含入,舌头灵活地挑逗那两粒软肉。 于此同时,他的手也熟稔地摸到她的下体入口,娴熟地拨弄两瓣阴唇,刮蹭,轻拍,模仿女人自慰的动作,很快就听到她的呻吟。 “别……”明明都要高潮了,还在假惺惺地让他别乱动,他对她虚假的请求自然充耳不闻。 肉洞里麻麻的,隐隐约约有些痒,穴肉在空虚地收缩,她知道这是渴望被什么填满。 右手握上他的性器,上下撸动,半硬的性器很快就随着她的手部动作而挺直。 “进来吧。”她对他说。 不顾她的悲鸣,他将她的下身拉扯成一字型,她门户洞开,那根粗长的性器抵上,直接捅到了最深处。 她大口大口喘气,去适应那不舒服她的器官,察觉他想动,她立即按住他,再等等,现在动她会很不舒服,不疼,但是不舒服。 过了10几秒,她稍稍动起来,示意他可以抽送了。里面果然更适应他的器官,他每一次挤进深处,柔软的穴肉都在包裹他,让他的性器感觉美妙极了。 他就着这个方便的姿势,抽头猛干,她的穴口抽抽嗒嗒,分泌出不少液体,这让他更可以纵情戳刺,搅动她下身肉穴的花肉,恨不得捅穿她。 他的动作太大,两个人肉体碰撞,发出啪啪啪的声响,幸好楼上的夫妻回老家过年了,他们折腾出多大的动静,也不会有人听到。 不过十分钟,他就射进了她的身体,意犹未尽地抽出性器,他想,我还得再做几次。按照她遵循的习俗,新年第一天做的事对之后一年都有影响,也就是那套大年初一吃饺子接下啦一年里都能吃到饺子。那他如果按住她做个四五回,是不是接下来的一年里每天都能做四五回呢? 想也知道不可能,因为她只要不怀孕,就会来月经。他非常不喜欢那几天,不止是她不让他做,她身上也会有血腥味,可她睡觉的时候又很乖,背对着他,又不让他摸,不让他做,实在可恨。 他竟比她还要烦那几天。 他从她身上下来,他虽然不重,但是毕竟高她一个头还多,非压在她身上,能把她压的喘不过来气,哪怕是刚刚做爱时,他也下意识抬起身体,没有全部压在她身上。 小肚子有点鼓,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刚在她体内射精,而是因为她要来月经了。和她同床共枕,一起生活小半年,他已经摸准了她的身体规律,她也摸准了他的心情和口味。 “听说上海没有雪呢,”她窝在被子里,试着和他搭话,“这里感觉比我们的老家暖和些。” 河南老家靠近河北省,还没有暖气,更没有集中供暖,哪怕他们家后来装了地暖,每年冬天日子也不好过,每到叁九天滴水成冰,如果穿了不够暖,手和脚上都要生冻疮的。上海就不一样了,再怎么冷,也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当然,云南要比上海的气候舒服得多,云南的冬天甚至称不上冷。 “以前下过,上一次下雪是2008年,听他们说是下了叁天的大雪。”他摸着她的头发,回答。 “老家好像年年都下雪,去年有没有下雪我就不知道了。”她好像完全没想到去年发生的事。 “也下雪了。”他也一如往常的回复。下雪的那天他的父母在家里互相辱骂打架,咂坏了不少家具,包括那套卖掉他的小提琴买回来的待客桌椅。 他看到那些木头残骸想的是,如果是小提琴,被砸坏之后应该也同样是木头,另外一种昂贵的木头。可笑的是无论它们之前是何种形态,何种作用,有多大的不同,被暴力破坏后也会殊途同归。 这就是毁灭的意义,也是最有意思的地方。 坏了就是坏了,无法修复,死了就是死了,再也与他无关。 哪怕他对那些事物,那些人存在少有的热情和仇恨,也无济于事了。 好像被人追求了? 她趴在床上,身子随着呼吸微微起伏。他坐起来,抚摸她的背部。刚刚他又从背后进入一次,很少用到的姿势,因为背后位总是很难进得深。 察觉到她想睡觉的企图,她一旦不说话,呼吸放缓就是她困了。现在应该刚过十点,怎么也没到睡觉的时间,哪怕她应该很早就起来和面包饺子。 背后的皮肤光滑细腻无暇,虽然没有绸缎般手感,倒也柔滑细嫩,掌心来回摩挲这白嫩的一身皮,他又发现她有很明显的腰窝和臀窝,虽然她屁股上真没多少肉。 双手抚摸上去,在腰窝里打圈,没一会儿她就嘿嘿笑,有一声没一声的,她怕痒,以为他在挠她,跟她闹着玩。他被那薄薄的皮肤和人体优美的弧度吸引,从她的臀窝开始往上舔吻,一路遇到腰窝,脊髓沟,肩胛骨,他知道下缘就是她的心脏所在地,被厚厚的脂肪和骨头所保护,最后来到她的脖颈。 皮肤痒痒的,她又觉得他是在呵痒,她想睡觉,又很想躲开,可浑身懒洋洋的没力气。 “你不累吗?”她声音闷闷的,拖拉的。 “不累,我还想再做一次。”他精神很好,回答短促有力。 她翻身,面朝他,试图搂住他的脖子,“做吧。这次咬我肩膀别那么用力,我刚被你咬疼了呢。” 他见她睡眼朦胧,心道如果这次他轻轻柔柔的,慢慢腾腾的,她绝对会一边做一边睡。 虽然他不是没干过这事,在她半睡半醒的时候插入,然后抽送性器,可是今天是大年初一,他明明可以吃点更好的,为什么非要吃没味道的? 她见他好一会不动,她还是昏头昏脑,晕晕乎乎的,就问:“你是不是也想睡觉?” 摸摸她软和的小肚子,听她舌头打结的话音,他觉得抱着她睡一会再做也不错。于是他一边揉捏她的小肚子,一边说:“嗯,睡吧。” 他也闭上眼,其实并不困,但是听到她渐渐变缓的气息,便知道她已经入睡。她好像很难坚持叁次以上,除非是她潮吹了,几乎没了意识,半昏半醒的状态,他可以做个叁四回。 一开始他觉得那样搞很有意思,他的身体压力也可以释放,他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可后来他发现她主动配合迎合他,两个人共同高潮的时候更爽,他们第一次在午饭后性交的那次,是他领悟到这件事的开端。 既然能吃参鸡汤,为什么还吃速食面?他为什么不和她一同入睡,等她清醒之后再好好和她做一场,他并不是没有耐心的人,而且她就躺在他身旁,想什么时候吃一口都行。 午饭过后,他打开手机,发现一大堆拜年的信息。去年好像一个都没回,今年也干脆不回。花里胡哨的拜年消息应该都是群发的,他甚至发现有两个人发给他的是一模一样的,一种毫无意义的浪费时间的行为。 他懒得掺和每年必有的奇妙行为,他虽然也一直在装成一般人,可逢年过节挨个给人发祝福就明显超出范围了,他绝不想做那么自寻烦恼还累人的事。 林信书昨晚就给她所有的微信好友发完祝福,她又给微信里的奶茶店常客统一发了新年快乐的祝福消息,没一会就收到了回复,其中有些人她甚至不太熟,她回忆着对应这些人,一一回复,聊了半个多小时,才放下手机。 老板给她发了800块钱的过节费,她不知道其他人一般拿多少,也没地方问,收到钱就当作是意外之财了。后来杜千寻跟她说,一般会给一个月的工资做年终奖,她的老板太抠门了,以后能跳槽就跳槽吧。既然是拿来做过渡的工作,肯定谁给的钱多跟谁干,其他店面活还没那么多呢,她那家唯一的优点就是请假自由,可以随意调班。 话虽如此,她也干惯了,让她再去找别的工作,她一时半会还真没有动力。 新的一年就不要先从辞职开始了。 其实杜千寻也跟她说过,哪怕她不想再读书,那工作也不能随随便便找个就做,一开始没钱没办法,等手里有了积蓄,一定要做一些能持续发展的,有明确晋级机制的工作。哪怕是在奶茶店上班,哪怕一辈子就跟这个行业打交道,至少要搞明白自己以后要做到什么位置。如果在私人奶茶店,以后的发展方向就是复制这家店,再去其他地方开一家类似的。可这个很明显不是什么好主意,老板的店其实赚得不多,更重要的是他不用付房租,如果她来开店,上海高昂的房租就决定了她根本开不下去。 还有第二条路子,就是她赶紧辞职,到连锁奶茶店一点点喜茶coco蜜雪冰城之类的店铺应聘,认真做个两叁年,升职做店长。奶茶店的职位链太短,她到时可以跳槽到更大的餐饮企业,比如麦当劳肯德基之类的。 这些话从没人跟她说过,她自从进入社会,整个人都得过且过,从没想那么远过。 林信书从没有过职业规划,更没有想过自己的职业生涯什么的,否则也不会做了一年贸易公司文员就因为短期找不到工作又跑到奶茶店做打工小妹。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业,她其实对原本的文职工作没什么兴趣,但是那个活做着轻松,也没压力。现在她的工作她其实还算有兴趣,但实在不轻松,虽然也没有压力。 一开始她因为被报恩的事缠着,实在是没心思考虑这些。后来等她被杜千寻提醒,她回过劲来,总觉得自己应该把工作当回事,不能在战术上勤奋,在战略上懒惰。 这些事是林含璋从不会跟她说的,他肯定知道,但是他从来都是冷心冷情,冷眼旁观,恨不得她多吃苦头倒大霉,肯定不会在“事业”上提供任何帮助。她甚至怀疑他就等着看她在外面碰壁什么工作都做不下去,然后回家让他包养。 其实她都不仅仅是怀疑了,她几乎就能确定。而且他也不是因为性别歧视觉得女人工作没意义的那种,他就是不想叫她好过。她喜欢工作,希望自己可以独立自主,自己养活自己,他就不希望她工作,最好在家全职伺候他。 想想也怪闹心的,也很糟心。 黄蔚然从来不和她谈论这些现实的话题,黄蔚然的人生明显就是从没被钱所困扰过,她也不好意思讲这些事。黄蔚然是只会带她领略本不属于她的风景,所有倒胃口的事,比如学业,工作,亲缘关系等等,都一个字不会说。她有点像更高级的,精神享乐方面的酒肉朋友,可以让她逃避现实,沉浸在本不属于她的享受中。 只有杜千寻会跟她讨论那么现实的话题,也不吝惜自己的所见所识,真心真意拿她的事当自己的事,也不怕得罪她,有什么就说什么。 林信书也很拿她的话当回事,新年之初,还没开始上班就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准备好好做新年计划,可她有一个巨大的不确定的干扰项—林含璋。 哪怕她真的按照杜千寻给她的建议,一切顺利,明年年底做上店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总店把她调职,她肯定走不了呀。还有就是她如果跳槽到别的店铺,就能保证自己一直都在大学城工作吗,如果被调到市里呢?或者另一个大学城呢?她那时候怎么办,只能辞职吗? 她没办法离开这里,至少四年半之内她就只能围着他转。因此,她能选择的工作就非常有限。她还是要工作的,她还是想好好工作的,只是和他的绑定让一切计划都充满了不安定的因素,她也没心思为自己做什么长久的计划蓝图。 堆在沙子上的城堡,哪怕再用心,花再长时间,也经不得哪怕一丁点风吹雨打,她又何必白费力气。 她也曾经想过,如果知道自己以后上不了大学,那高中的时候还会拼命读书,拼命写作业吗?她自己都没敢承认,她读书其实不是为了让自己有更多的智慧,就只是为了读大学。读大学也不是为了探求知识,让自己头脑清晰眼界开阔,就是为了毕业之后能找到轻松一点的工作。 她读书的理由真的特别庸俗和肤浅,对不起那些圣贤书,也对不起老师们的教导,垃圾班主任除外,她没有任何对不起他的地方,他不配。 抱着这些纠结,元宵节过后,大学生又开学了,她回去上班了,老板夫妇也松了口气,给她包了500元的开门红包。 杜千寻听过数额之后冷笑,加在一起不过1300元,换成别人早跑路了。她已经对林信书的不上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决定暂时两个人不要提这事,以免她不高兴。林信书只能不停赔礼道歉,给她带了四五回她爱吃的,才让她消气。 新的学期,一切都该很平静,林含璋被新项目拉走,时常不见人,她也从假期状态复苏,工作越来越顺手。 然后她发现,自己好像被人追求了。她也拿不准到底怎么回事,只能用“好像”来判断。 被虐待了(窒息play) 这一切还得从新年时的祝福微信说起。 她的微信好友有不少是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她统一把他们当做奶茶店的潜在客户,有的加了之后会直接通过她点单,比如杜千寻。有的则会被她引到老板娘建的顾客群里面,这也是大多数好友之后的归属,她当然不能把人拉到群里就拉黑,除非她傻了,所以就只能放着不管。还有的就是加了之后也不说话,也不买奶茶的,她自己都不记得这些人是什么人,干什么的,只知道是在奶茶店加上的。 大年初一那天她给所有的微信好友发了祝福短信,然后有几个不太认识的人就回复了她,她一头雾水回复。那几个人好像都认识她,准确地说出了她的外貌特征和工作地点,他们说话是云山雾罩的,说不明白,她只能看个半懂。 之后这几个人也没联系她,等到开学一段时间之后,又找上了她。每天都给她发“好想你呀”“你在干嘛”“发张自拍照”之类的,一开始她还会一板一眼回复,后来要求她发照片她就不回了。然后她就发现她少有的几条朋友圈被人点赞回复了,唯一一条有她照片去美术展的朋友圈评论最多。 “玩得高兴吗?看你笑得多开心” “你还挺上相的嘛,这照片好看” “那可不一定,现在女的都会修图,照骗特别多” “旁边女的谁呀?没你好看” 最后一条她看着难受,删掉了。 这几个人给她的感觉不太好,她总觉得应该不是女孩子。她本想把他们删除拉黑,可总觉得拉黑客人不好。后来忙起来就忘了这事,更重要的是那几个人也没继续在微信上和她搭话。 等她都快把这事忘得差不多了,她发现店里来了奇怪的客人。 说奇怪,他们也没在店里做什么奇怪的事,只是喝着最便宜的绿茶,跟她搭话,口气轻佻。 “你今天穿的衣服颜色很好看,显得你皮肤好白。” “谢谢。”其实是去年双十一买的洗过好几次的旧衣服,也不太显肤色。 “你工作忙吗?” “还行。”你们要是赶紧走我就不忙了。 “那我给你发消息你怎么不回?” 你谁呀?我认识你吗? 她呆住认真思考借口的表情把这些男人逗乐了,他们就起哄,哈哈大笑,问最后一个问题的男生就说:“开玩笑的。我最近没给你发消息。以后会多给你发的,你这人真有意思,比一般女的有意思多了。” 这还是头一回有人评价她有意思,她自认自己是个无趣的女人,她认识的所有人都比她有意思。黄蔚然为人大方见多识广,杜千寻气质出众赤心相待,哪个都比她强,哪怕是老板娘,都活得有滋有味,麻将打得赢多输少。 她哪有什么意思? 于是她抿嘴,低头干自己的活,不搭理他们,总觉得他们无缘无故起哄,不知道这群男的在想什么。 他们应该是附近大专的学生。很奇怪,她可以一眼分辨出他们和复旦的男生的气质,倒也不是她有学历歧视,就是这群男生谈吐和穿搭整个都流里流气的。 后来杜千寻告诉她,那个大专学费不便宜,一个学年最便宜的专业是接近两万的学费,而最贵的专业是超过四万,重点是教学质量不怎么样,典型的拿钱买学历,骗不懂行情的傻子的。 她听的一愣一愣,头一回知道这事。当年她报考的大学专业一个学期只要四千多,哪怕是林含璋读的软件专业在上海一个学年加住宿费也没过万。问题是现在大专院校的学历也不值钱,花小十万读出来有用吗? 这也和她无关,没想太多,她很快就把这事抛于脑后。 林含璋从一开学就忙起来,听说是黄蔚然牵线的项目,最近好不容易有空,她预备好好给他做顿饭。 在弟弟的要求下,她暂时换班到了早上。因为林含璋这学期课程绝大多数都集中在上午。可她很纠结早饭和午饭没办法好好给他弄,让他回到家就能吃热的,只能提前做好,告诉他怎么用微波炉加热。 又过了一段时间,林含璋要求她每周必须要有一天的假期,要有一天她是完全属于他的,林信书看着他日渐消瘦的脸,答应了。 自从她不能看着他吃两顿饭之后,不到一个月,他至少瘦了五六斤,这让她感觉她的本职工作并没有好好完成。 比这这些事,奶茶店里一周左右才会出现一次的奇怪客人,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这回她预备大显身手,好好做一顿碳水油脂以及糖的大餐。 等她做完葱油蛏子和咸蛋黄焗鸡翅,林含璋却跟她说两个菜就够了。他今天只想早点吃完然后下午和晚上都可以和她上床。 可还没有主食而且两道菜怎么来看都有点少,她锅里还炖着糯米莲藕呢。 也只能草草吃完,把火开到最小,等做累了再接着弄其他的吃。幸好糯米莲藕需要煮很久,至少得好几个小时。 久违的在床之外的地方做了,一开始她扶着墙,被他的性器顶的哀声连连。她的一条腿被他抬起,单腿站立对她这样平衡感不好的人来说太难了,他又顶得她站不稳。他扶住她的臀部,与其说是好心不如说是怕她逃走,撞的她的耻骨不停与墙面摩擦,很快就红了两片。 很不舒服,她其实很不喜欢这种姿势,她没有安全感,看不到他的表情,她还不能通过他的动作揣摩他的心情。而且面对墙面让她有一种她正在被人当做工具泄欲的感觉,她害怕。 他从她勉强只能让他进出的下体猜测出她不享受这场性爱,可总不能每次都由着她,让她主导,他也会腻烦的,也想来点粗暴的。 性器发了狂般抽插戳刺,他只想着怎么让自己最快高潮,每当她想挪动,就被他恶狠狠压在墙上,他一手按住她的头,一手抬起她的大腿,提到腰处。粗长的性器性器狂乱地抽出送入,他甚至没有插到她的深处。在发疯般地抽送十几分钟后,她的腿已经软到站不住,他到达了第一个高潮。 而后她再也撑不住,将要跌坐在地板上之前,被他抱起,毫无怜惜地扔到床上。 她狼狈地面朝棉被趴下,还没来得及调整姿势,又被他压在身上。 接踵而至的性爱她不愿意回忆,他没有性虐她,没有打她。他就是压着她,不让她动,也不让她叫,强迫她又做了叁次,到最后她被他弄到身体几乎散架。 第二次也是背对他,她的肩膀被他死劲按住,她连挪动一下上半身都做不到,全程呼吸不畅,胸口闷得爆炸。他一开始还只是在她身体里抽送,可高潮前的那两分钟,他几乎就是坐在她的臀部下方,他其实不重,但是绝对体重值也很惊人,毕竟是身高接近一米九的男大学生。她本来只有上半身无法行动,后来下半身被他坐着,性器毫不犹豫地在里面搅动。她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她甚至连话都说不出来,她的身体完全由他掌控,无论是活动的自由还是性交的高潮。最可耻的是,哪怕她被他如此折磨,她还是高潮了。 只是不受她控制的不止是四肢,还有她的泪水,她的肉穴被他操到发水时,她的眼泪也打湿了枕头。 她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好好做爱,为什么要这么折磨她? 第叁场就更难受了,他把她翻过来,不管她装满泪和恳求的双眼,将她的一条腿抬上肩膀,就着刚刚高潮时的滑溜溜的体液,大力顶入,这次他进到了极深内部。她被他的性器戳得惊叫一声,然后嘴巴又被他捂住。 不止如此,他还恶意地将她的双手交叉,放到她的脸上,按住她的嘴唇。每当她想挣扎,压在她手上的大手就毫不留情下力,警告她他今天没有耐心。 每一次抽送都是插入到根部,再拔出到只留头部在她的肉穴里,对性爱已经熟练的身体每次都会贪恋那硕大的性器,肉穴自动绞紧,不让它抽出。这具不由自主臣服于他的肉体让他与她难舍难分,每次送入那根性器都巴不得捅穿她的肉穴,恨不能从此就那么填满她的下体。她在他身下疯狂痉挛,发抖的模样,他怎么也看不够。 最后一次没隔太久,他又把她翻过去,坐到她身上,只不过这回他大发慈悲,没有压住她的上半身,她还可以有呼吸的自由。他一只手拽着她的头发,另一只手掰开她的臀缝,拼命往里挤,每一次都戳到一个很不舒服的地方。她仰头配合他,害怕头皮被他扯疼,他见她如此乖顺,又用双手把他坐着的两条腿扯得更开,他简直就是随心所欲地玩弄这具属于他的肉体。 为了满足他的施虐欲。 做完之后,林信书几乎死掉一般,趴在床上,奄奄一息,连哭得力气都没有,只有被折磨时没落下的泪水顺着脸向下颚流。 她想不通,可她躲不掉,逃不开。 本性难移与区别对待 那次几乎要了她半条命的性交后,她就没有主动亲吻过林含璋。 之后的性交每次都是她面无表情,骑在他身上扭动腰肢,让他射出来就马上下去睡觉。 她不再向他寻求亲吻,话都懒得说,两个人的交流近乎消失。 林含璋明白她心里有怒气,他知道要怪自己操之过急,可她看着太乖了,他做着做着就没了理智。 他已经控制自己太久了,偶尔放纵一下,也是天经地义的。更何况她也不是没有感觉,她也高潮了两次。 然而她就是有怒火有怨气。 之后睡觉的时候只愿意背对着他,被他抱到怀里的时候也不回抱他的脖子了。 说一点后悔也没有,那是骗人的,至少他已经习惯的被她主动拥抱和亲吻的待遇是没了。他有时候会想,如果他道歉,那她还会和以前一样对他亲亲搂搂抱抱吗? 问题是以后呢?难道他每次做点粗暴的事,之后都要跟她假惺惺的道歉? 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她信吗? 她是如此了解他的本性,必然不会相信他一时的托词,她知道他就是想折磨她,这是他的天性。事实上,他对她就是有施虐欲望的。 她和他心里都清楚,只不过去年两个人都想处好关系,他下意识地避免虐待她,她则是选择暂时忽略。 可人的本性哪是那么容易就能藏起来的,人是无法抵抗自己的本性的,哪怕最终会毁灭一切,本能就是本能。 况且,她不主动,他还是可以强迫她接受他的吻,他的拥抱,这又有什么难的?她难道还能抵抗到底吗? 只是那样做多少有些无趣,他现在比较喜欢被她主动拥抱,她主动亲吻他,她和他性交的时候闭着眼睛配合他,十指相握交叉,做完之后红扑扑的脸。 真烦躁,想到这些就烦躁,可他还是会做这样的事,因为本性难移。他身上已经没有多少人类的感觉了,这点糟糕的本性在他看来虽然称不上弥足珍贵,可也不能丢弃。 林信书觉得黄蔚然把弟弟弄走真是太好了,他的课余时间有一大半都被那个她说不清楚的的编程项目占据,这样真好,哪怕下班也不用时刻面对着他。 她确实是怕了他了。 太难琢磨了,喜怒难测,那天她根本没闹明白他到底为什么突然发难,可他就是做了,做完之后还和没事人一样,去把厨房的火关了。 晚上甚至还热了中午的剩菜,端给她吃,他为什么就能把伤害她这件事做的理直气壮天经地义呢? 她也是个会害怕会难受会疼的人,这是很难理解,很难接受的事吗? 她不喜欢被人强暴一样做爱,她喜欢用她能接受的温柔的方式来做,这难道是她的奢望吗? 如果接下来的四年多每次都要这样,她绝对撑不了多久,报恩很重要,可她能活下来更重要。 幸好她还有朋友,她现在可以和杜千寻讲一些知心话了,她偶尔会和杜千寻说,她真的害怕男人,不想和任何男人在一起生活。想到以后有可能要结婚生子,就觉得可怕。 杜千寻可能在上课,隔了大半天微信上才回复,现在不恋爱不结婚的女人也很多,她不是一个人。杜千寻又接着问她,你为什么那么害怕男性?是被男人伤害过吗? 和弟弟在床上那点事肯定是不能拿出来说的,可哪怕没有那些事,她对男人依旧没有什么好印象。 她的成长过程,男性一向都是被优待被宠爱的,未必因为他们多优秀,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男的。 就是那么可笑,无理取闹一般的可悲,因为他们是男的,就天然拥有一切。 他们不会和她一样,因为计划生育,因为是女孩就被送走丢给亲人养,如果她的亲生父母生的是两个男孩,他们宁愿被罚到倾家荡产也不舍得把任何一个儿子送走。 更不会寄人篱下,天天挨打,吃不饱穿不暖,最后被合伙收取6000元卖掉,如果是儿子,他们绝对不会卖。 上学的时候也是,男同学起哄欺负她最来劲,都初中了宣扬她小学一年级时刚到城市因为没有常识干的蠢事。一起打扫卫生的时候同组的男生永远不好好扫,他们扫过的区域她还得再打扫一遍,或者更过分,一开始就说自己家里有事或者自己病了之类的没人信的理由,跑得无影无踪,留她一个人把所有的活干完。 她想了一会,最后回答,她觉得男人被这个社会惯坏了,太难相处了。 其实她想说的不止这些,可困于文字水平,表达不出来。 杜千寻这次回复的很快:因为你觉得社会男尊女卑,太重男轻女了?还是因为身边的男人太倒胃口?你工作的地点是大学城,你觉得大学里的男人也一样倒胃口吗? 这番发问有点咄咄逼人的感觉,杜千寻应该是想说大学里面的男生质量比起社会里强多了,你为什么看不上。 大学里的男生肯定也有好人,有那种温柔体贴,谦恭仁厚的,可她从没有深入接触过这些人。和她稍微有点交流的也就只有赵乐乐,这人一点也不喜欢她,叶春江,这人莫名其妙更不喜欢她,林含璋,她实在是怕了他。还有就是时不时在店里对她言语调戏的男人们,说实话,她不喜欢他们,虽然他们没说什么难听的话,但是她不喜欢被人当成一块肉看,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让她觉得自己是一块待价而沽的猪肉。 林信书这回思考了好一会,确信,她确实都不喜欢。 哪怕有温良谦恭的男大学生,可他们也不会对她一个服务员慢声细语软语温言。比如叶春江,他对待其他女人时绝对非常礼貌,非常客气,可他面对她时就是另一副嘴脸,她至今没想明白自己是哪里开罪过他,让他如此不客气,哪怕在他人面前对她亦是皮笑肉不笑。 还是说,因为她社会地位低,所以不值得被这群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们以礼相待?她就不配被当成完整的人看? 杜千寻黄蔚然她们,甚至进店的其他女大学生们,可从没露出那么虚荣肤浅的情绪,她们可没有那么可鄙,那么势利眼。 她不讨厌所有男性,可是她目前碰到的每一个男人,都不值得作为恋爱的对象喜欢。她少有尊敬的男性是高中时的历史老师,讲课风趣,为人谦诚,同学哪怕故意用愚蠢的问题刁难他,他也会真诚思考,给出人人都能听懂的答案。 她打心眼里尊敬这种人,不过历史老师年过五十,又有妻有子,肯定是不能作为恋爱结婚对象的。 所以她最后只能回复,她更喜欢自己一个人。 杜千寻马上反问,真的吗? 真,比真金白银还真,她自己一个人过日子真的挺舒服的,她虽然也习惯了照顾弟弟,可是时间长了也偶尔会觉得是负担。更何况林含璋常年情绪低落,心情烦躁,去年他还能忍,今天只暴露了一次真面目,她就吓得要命,只想跑越得远越好。 她回答是真的,然后杜千寻回了哈哈两个字,两个人没头没尾的谈论就到此为止。 林信书明白,关于这个话题,每个人的想法肯定不一样。这个社会,大体上来看,同一社会阶层的,男性比女性得到更多优待;同样作为女人,学历高比学历低的人能得到更多优待;杜千寻那样的美女比普通容姿女孩能得到更多优待;黄蔚然那样家境优越性格开朗的又比家境差内向腼腆的女孩得到更多优待。 整个人类社会就是这样,充斥着各种先天后天的不公平,基于种种不公带来的差别对待。她心知肚明,她自己甚至也是造就这些不公的人中的一个,她和黄蔚然杜千寻交朋友不正是因为这两个人包容大方,能体谅她种种缺点?她自己就喜欢开朗的人,怎么能埋怨别人不喜欢她这样内向阴沉的人呢? 她总不能因为自己受到的种种不公,吃过太多的苦,就双重标准,那也太可笑可怜可悲了。 杜千寻对男性印象可能比她好,那可能是因为杜千寻高挑美丽,可能是因为她正在读大学,也可能是因为她是本地人,上海这边重男轻女的风气肯定要比中原地区好一些。她不能因为自己的遭遇同样要求杜千寻和她一样对男性充满不安和害怕,不愿意恋爱结婚生子。杜千寻那样的小姑娘,又处于对爱情充满憧憬的年纪,强迫她对男人灰心,丧失兴趣,本身也是不可能的。 那是她自己的事,和杜千寻无关,哪怕她没有真正去思考过四年半之后,报恩结束后会度过怎么样的人生,她至少可以确定,她不会再和任何男性发生关系,也不会结婚生子,除非她活不下去。可她是一个一天叁顿吃白粥就马铃薯就能过的人,她可以把自己每天的消费压缩在十块钱,在现在这个物质繁荣丰富的社会,怎么可能养活不了自己。 吃喝玩乐 奶茶店年后迎来一段生意爆炸的高峰之后,也就是在双节前后,元宵节和情人节后面又开始慢慢走下坡。下一波上升,就要五月劳动节后了,因为那时候天气变热了,上海的夏天她还没领教过,不知道多热。 总而言之,林信书的日子比较悠闲,因为生意一般,每天上班之后的准备工作八点半就能完成,做多了卖不完也浪费。之后叁叁两两的客人最多几分钟就能打发走。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吃完午饭之后的一两个小时有点难熬,她困,想午睡。 自从换班之后,她做的菜都是以方便加热和携带为主,她会在前一天晚上做好两个人当天晚餐和第二天的早午餐。林含璋的就放在冰箱冷藏室,早上她上班时间太早,给他热了早饭等他睡醒也凉透了,所以她不用管他,只需要自己洗漱以后带走属于自己的那份早餐和午餐。反正店里有微波炉,也有冰箱,她拿到店里吃也是一样的。 虽然换班之后有一大堆缺点,比如她没法逛菜市场买最新鲜的菜,一天要吃两顿剩饭,晚上一顿饭要做好久,可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她不用再花钱买晚饭了,一天至少能省十块钱。 挣钱不易,能省一点是一点。 有了空闲,下午犯困的时候就看老板娘给她推荐的《爱情保卫战》,这是一档超级长寿的天津卫视出品的情感类电视节目。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板娘那么喜欢,几乎每天都会看,翻来覆去地看,她跟着看了几期,每次都大惑不解一头雾水,里面好多“爱情”实在是,超乎她的想象。好多小情侣也确实让她感觉人性之复杂,人类性格的多样性。她特别佩服那个叫涂磊的嘉宾,说话声音抑扬顿挫,口气斩钉截铁,现场都能飙出一连串排比句,让她这样笨嘴拙舌的人看着心热。 虽然节目又土又俗,看进去了可真是上头,就是看完之后感觉万事皆空,绝情断爱,对爱情成功驱魅。 她的生活又回归平静,没有去年下半年那么好,但也没坏到活不下去,就是混日子罢了。和林含璋的性行为也变成了一周两叁回,他实在太忙,吃晚饭的时候手机都不停来消息,屏幕亮了又亮,他拿起手机,看也不看,屏幕朝下放,也不管是谁给他发来的。 她有点羡慕这种不拿别人当回事的潇洒范,她自己的话,如果有人给她发消息,她恨不得秒回,怕耽误人家的事。有好几次明明不是她的上班时间,老板给她发消息,让她回去帮忙办事,她也马上就回到奶茶店。 她知道自己会不自觉讨好别人,哪怕是陌生人。对他人的冒犯她也会难受,比如叶春江两次无缘无故冷嘲热讽,一般人可能早就反唇相讥了,她听了之后只会难过得自己走开。 如果有林含璋的资本,她会不会也一样潇洒,一样不拿别人当回事,一切只考虑自己呢? 她还真的希望自己有那么一天,她总是想的太多,瞻前顾后,害怕别人对她失望,害怕自己失去价值,可就算这样,她也没交到几个真心朋友,也没过得多好。 叁月中,春笋上市有一段时间,他们吃了好几顿腌笃鲜,又找时间,把赵乐乐和黄蔚然一起请到家,好好吃了一顿时令饭。 那天的菜有香椿煎蛋,这也是第一个确定的菜,却是最后一个上桌的。她小时候香椿都在树上,吃得人少,大部分人觉得那个味道怪,最后都放到老也没人吃。没想到十几年后香椿摇身一变,大几十块一斤,变成了她吃过最贵的蔬菜之一。 香椿煎蛋非常简单,重点在于处理香椿的手法。她是从超市买的菜,香椿都经过了处步处理。简单清洗后,放到滚开的热水了焯水,要记得加一点点盐和食用油。香椿是种很少见的菜,它过开水之后反而会变成绿色,非常清新好看,当然它原本红褐色也挺好看。香椿其实有绿色和红褐色两种,在买的时候注意要买发红的。 香椿在热水里最多叁十秒就要拿出,然后放到冷水里冰一下。等一会儿,冰的差不多了,就要捞出来,这一步一定要挤干水分。绝大多数快手菜在清洗时都要把水分去得差不多,与韭菜相关的菜也是,否则下锅之后因为水太多,整个菜就汤汤水水的,难看还不好吃。如果要把水全部蒸发掉,那又会出现另一个问题,下锅时间太长,菜老了。 香椿是一定要焯水的,它不像其他蔬菜,焯水只是做法之一,爆炒之类的也可以。香椿含有亚硝酸盐,食用前在开水里烫一下可以去除。加盐可以让香椿颜色更加翠绿,这点其实在几乎所有绿叶菜上通用。如果你焯水绿叶菜之后发黄,颜色变得不好看,试试加一点点盐,会很有用。 下一步就是整理焯过水的香椿,观察根部老不老,如果老得话就统一切掉,不老留着。这个香椿也就吃个嫩和异香,老的香椿口感发涩,不好吃。 接下来就是把香椿切成碎末,不要太碎,千万不能切到蒜末那样碎,可以切的细一点。再打几个鸡蛋进入,差不多半斤香椿放六个鸡蛋就够了。再加一点盐调味,搅拌均匀。 下一步就是热锅了。大厨师会喜欢加入大量的油滑锅,一般家庭是不会一下子倒出那么多油的,毕竟也不是啥大户人家。林信书发现一个神器,就是烧烤时用的雾状喷油瓶,用它也可以把整个锅喷满油,同样达到滑锅的效果,还只用了一点点油。 滑完锅再加一点冷油,加热之后就可以滑鸡蛋了。这时候可千万不能心急,应该说所有鸡蛋菜吃个嫩的都不能急。把火开到最小,然后先加一半蛋液,大铁勺不停打圈,直到鸡蛋凝固变熟,这是很快的。再把熟了的鸡蛋铺平,这一步是为了接下来装盘好看,再从边上均匀淋入剩余的蛋液,边上再加一点点明油淋入,不停转动铁锅,让蛋饼受热均匀,小火煎熟之后就可以上菜了! 香椿煎蛋调味料就只有盐和油,吃的就是焦香嫩的鸡蛋口感配上香椿的奇特香味。如果嫌口感太淡,还可以加蒜泥蘸着吃。 第二道菜是一大锅腌笃鲜,这是必不可少的主菜,上海人都爱吃,连林含璋都很喜欢。为了配合两个河南人的口味,加了一点点辣椒。砂锅上火,炖煮,咕嘟咕嘟两个小时,满屋飘香。汤都是浓郁的白奶色,每个人都能喝一碗,清新的春笋和豆百叶吸收了汤汁,更加鲜美。咸肉和鲜肉的组合,又加了油爆香,实在是太香了,怪不得会成为江浙沪一带人人爱吃的家常菜,连她都忍不住做了好多回。去年腌的肉本来还担心吃不完,有了腌笃鲜,很快就消耗掉了,绝对能在五月前吃完。 第叁样菜是河鲜,油爆小河虾,这道菜重点就是得有新鲜的河虾。她从超市买完菜之后,在家处理完材料,又把腌笃鲜上锅煮。看看时间,五点多,就心思一动,去楼下菜市场看看,果然有新鲜的水产卖。她看到活蹦乱跳的小河虾就移不开眼,她知道这个有多鲜多好吃。于是就把那一小盆河虾包圆了,也就两斤多一点,赶紧拿回家。 河虾油爆再加上她特制的料汁,红红的虾上裹了一层汁水,看着就非常美味。这道菜做的时候特别香,黄蔚然正好进门,一进来就问,“做的什么好吃的?太香了!” 最后一道菜不是汤,因为腌笃鲜已经占了汤的位置。因为前叁道菜都是口味清淡的,最后一道就是稍微有点重口味的豆花水煮鱼。这个菜也是因为去菜市场看到了肥嫩鲜活的黑鱼,而且摊位上老板会帮她处理好鱼,她要做的准备工作不多,很快就可以整一盆大菜,麻麻辣辣的,多有味道。 其实四个人里面也就她和林含璋会吃辣的,林含璋饭量有限,又有他爱吃的腌笃鲜,这菜其实是给她自己做的。 光有四个热菜其实有点单调的,她又快手快脚,凉拌了一个莴笋丝,这是个快手菜,也就切丝麻烦点。又做了一道更快手的甜品,烤酸奶巴斯克,做好了就马上放到冰箱冷藏,这个冷吃更美味,她预备做为饭后甜点。 六个菜其实也够了,就是只能五个上桌让她有点不舒服,她又搜罗家里没吃完的青菜,木耳胡萝卜藕和四季豆,快炒了一个花花绿绿特别好看的荷塘小炒,清爽又有营养。 四个人七样吃的,有荤有素,有甜有咸,有淡有辣,有汤有菜,非常够了。 果然一桌四个,除了林含璋,各个吃得捧着肚子,赵乐乐甚至站起来活动,来回在客厅走了几圈才好受点。等他们好不容易消化点,林信书又端出了冷藏的酸奶巴斯克,烤得焦黄的表面和雪白细腻的内层,一看就知道好吃,几个人又分了那不算大的甜点,一顿饭才算吃完。 谈判 吃完饭后他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谈事,林信书就在旁边收拾一桌残羹冷炙,锅碗瓢勺。等她整理好,又拖拖厨房的地,他们已经谈得差不多了。 人多的场合林信书素来是不肯主动说一句话的,怕说了被人耻笑。以前在老家她能躲到阁楼上,然后用一句万能的“写作业”就能搪塞所有人。如果有谁不信,上去看她,会发现她真的在写作业,毕竟高中的作业是真多。 现在她无处可躲,也没有借口可用了,她尽量磨蹭着收拾,可还是干完了。只能坐到椅子上,听他们谈话。 黄蔚然一见她忙完坐下,就赶紧谢她忙了那么久,做了一桌好菜,她吃得都快走不动路了。 林信书就笑,其实今天的菜配得不好,炒菜太少,给她更多时间,她能整治出更多好菜,可惜他们来的匆忙,时间紧,没空去大菜市场买菜,能做的有限。 赵乐乐也说:“腌笃鲜比我家阿姨做得还好吃,那个汤怎么就能做得那么白呢?” 不用别人指点也知道,赵乐乐其实对怎么做菜毫无兴趣,只是为了不冷场捧她两句而已,她也不会当真,笑笑,“多放点五花肉就行。” 一桌子下饭菜,五花肉配米饭也很好吃,就是有点胖人,不过四个人都不胖,也不用思考什么健康减脂食谱。 他们很快又把话题转回去,赵乐乐说:“目前进度挺快的,差不多五月前能完成,没想到做个功能性程序那么难,还是因为我没学过音乐?” 黄蔚然嫣然一笑,看向林含璋,最近她总是和他在一起,“不是这个原因啦,是音乐软件本来就挺复杂的,老师又是头一回弄,大方向他清楚,但是小细节我保证他自己都不明白到底要什么效果。含璋,多亏你中间协调,老师还夸你特别有天赋呢,小提琴你真不打算接着继续了吗?学了那么久,放弃太可惜了。” 听到这话,林信书心中一动,总觉得她忽略了一些事。黄蔚然很关心林含璋,可黄蔚然也关心自己,关心叶春江。她们每次见面,黄蔚然都会问她最近好不好,有没有什么烦心事,还会送给她护手霜,平时也送她音乐会的票。 转头看向黄蔚然,林含璋微微一笑,摇头,“放弃太久了,我自己都不记得怎么拉了。上次是因为我熟悉那个谱子,才能拉得那么顺,换成稍微难的曲子,我马上就得现形,”他顿了顿,补充道:“再说我都二十岁了,哪有二十岁才被发掘音乐天赋的人。” 音乐的世界就是那么残酷,天赋是极早的时候就会显现。或者说任何依靠天赋的行业都是,只不过音乐尤其夸张罢了。 黄蔚然一脸可惜,“总觉得你放弃太可惜了,其实完全可以当成一个兴趣,不一定要做职业乐手,你不需要靠这个吃饭,只是想起来拉一拉心情就能变好也很不错。” 林含璋还是摇头,这次他连话都懒得说。 家里没有小提琴了,林信书想,上一次见小提琴还是四年多前。弟弟难道真的很喜欢拉小提琴吗?可他在家从来不碰,而且每次被他的父母叫去到外人面前表演脸色都很臭。她有点疑惑了。 赵乐乐连忙说,“现在学业太忙了,还要干活,等等再说呗。黄蔚然你也别给他压力,等他那天想起来,搞不好不用你说自己就行动了。” 他们又接着谈了很久她听不懂的事,林信书也不觉得无聊,支着耳朵听得特别认真。很多名词她听都没听过,他们的谈话让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文化的熏陶,光听着就很有意思了。 黄蔚然偶尔会看她一眼,见她双眼充满困惑,暗暗摇头。 林含璋也会看她,时不时就看她,看得光明正大,这是他同居的女朋友,他可以光明磊落地看她,看完之后还可以冲她笑,因为这是他的女人。 谁来也不能把她抢走,包括他的父母。 不到八点,两个人告辞离去,赵乐乐要开车送黄蔚然,后者一直说她坐地铁就可以了,但赵乐乐又说自己正好要去她学校附近办事,说路。林信书和林含璋把他们送到楼下,看着他们上车。 林信书闻闻头发,在厨房油烟里呆太久,而且今天做水煮鱼时用了很多蒜,满头都是奇怪的油烟气味。 今天要好好洗头,干脆就洗澡吧。她去浴室放水,拿出浴巾,干净的替换衣服,花了五十分钟,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香喷喷的。 快九点了,还没到她平时睡觉的时间,她舒舒服服躺在床上,又想起那些奇奇怪怪的客人,那群人从十天左右出现一次变成了七天左右出现一回,每回见到她都会没话找话,问东问西。她至今都没办法把这些人和微信上具体的人对上号,她也没问,总觉得主动提问很不好,可能会招来一波调笑。 她也不知道这些人图什么,逗她玩吗?可她也不是什么美女,性格也沉闷,笨嘴拙舌的,一句好听的话都不会说,有什么好玩的?她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烦心事,只能劝慰自己,忍忍算了,反正也就一周恶心她一回,二叁十分钟而已,她也几乎不回话的,他们一来就闷头干活。 林含璋也很快躺到床上,见她乖乖的躺着,手拨开浴巾摸她的腹部,那里的肉软软的,是她浑身上下仅次于胸部的好摸的地方。她又吃胖了一点,手感更好了。 “我不该那么粗暴。”他在为一个月前的事道歉,都过去那么久了,如果他当时就说对不起,她可能立即就原谅他了。 但他愿意主动交流,这是很大的进步,就是得忽略他乱摸她小肚子的手,不安分的抚摸揉捏的动作消除了对话的严肃性。 可她也没胆子把他的手拿开,只能坐起来,认真问他:“你真觉得后悔吗?” 林含璋也坐起,与她面对面,闻言,他转头笑,“其实没有。那天我很爽,你也知道,我憋太久了。” “你是不是一定要通过折磨跟你上床的人才能快乐?我们去年那种方式你不也很享受吗?”她看到他的笑容,有些不满。 他继续抚摩她的小腹,“你知道的,我愿意吃腌笃鲜,但是你不能天天给我做这菜,我会腻歪的。” 她真的有点想发怒,“我不是一道菜,我是个人。你要是非把我当成菜也行,吃那么久你也该腻了,你可以去换新菜了。” 不用跟他睡觉,只要给他做饭,这简直是天堂般的待遇。 林含璋淡淡回答:“你知道我的意思,你不要故意曲解。我今晚跟你道歉也不是为了听你拐弯抹角断章取义的。” 这回她是真的生气了,“你明明一点歉意都没有,你就是在糊弄我!你还不许我说一句真心话吗?” 林含璋不咸不淡地说:“你的真心话就是叫我换个女人?不要继续找你是吗?”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她故意曲解他的话,他也同样还给她, “我就是想你以后不要再做上回那种事了,上回我被你压得都快断气了。”她退一步,继续解释。 林含璋把手再往下,已经堪堪触摸到她的性器了,她呼吸一窒,觉得这段谈话就是白费时间。 “我不能答应。”他果然没给出承诺,他又说:“你知道我就是那种人,我偶尔会想在床上折磨你,但是你要体谅我,距离我上次折磨你都过了大半年了,你应该感谢我的忍耐。” 林信书越来越觉得这对话太荒唐了,他把她凌虐了一顿,她还得感谢他忍耐了大半年,没有天天那么对她? 世上竞有那么不讲理的事?他还想让她接受? 她失笑,摇头,已经一句话都不想说了,他的手早就开始拨弄肉蒂,这番对话就是那么好笑,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你也不要丧失希望,你要知道,我对你总是不同的,我格外纵容你,愿意跟你讲我的真心话,”他的舌尖品味“真心话”叁个字,这让他尤其想笑,“你要实在不喜欢那种性交方式,那我跟你提前约定,我一年就做两次,你总得谅解我,让我也发泄一下,你知道我也活得不容易。” 你活得不容易,就得虐待我一顿让我活不下去?这逻辑太可笑了,我虽然欠你爸妈恩情,但我根本不欠你,少来这一套。林信书简直对他的胡言乱语无话可说了,她只想他闭嘴。 见她面露不满,他叹一声气,接着补充:“我不会短期内做两次的,我会尽量隔开,而且你只要答应我,我就能保证一年只做两次。但是你要是不同意,那我也不用同意你,更不用同情你,我想什么时候做都行。”他的牙齿咬到她的耳垂,有些用力,“你最好别同意。” 合法强奸 让她背后汗毛都竖起的恶意显露无疑,她还能说什么,还能做什么,她整个人都被他控制了。 这算什么?合法强奸提前同意认定吗?她是绝对不想被人那么粗暴对待的,她气得要命,翻身,把耳朵从他口中扯出来,背对着他,也不搭理他。 “你就是这样,总是因小失大,”他又凑上来摸她的乳房,逗弄那两粒乳头,“一年两次已经是我的底线了,你总不能那么自私,总要体谅体谅我的。” 我自私?她简直想笑了,她想把他的手拿开,又实在不敢在这个关头激怒他。 “你看,以前我不也没少强迫你做你不愿意的事吗?那个时候你多听话,从不会生气,”他叹气,像是在怀念往昔的美好时光,“这两年我才做了一回你不情愿的事,你就气鼓鼓的,也不愿意搭理我了。” “你简直……”她给气得语无伦次,“简直不可理喻!” 都说成语了,他想,她气得不轻。 “你觉得以前过分还是一年两次过分?你不能滥用我的宽容,连我仅有的一点乐趣都剥夺。”林含璋不厌其烦地开导她。 见她还是不说话,他伸手把她搂到怀里,“你要是不听话,那我也不用对你客气。你每天就在家等我回来,我会把你全部衣服都扔掉。至于工作,你也不用做了,我会好好养着你的,我不缺那点钱。” 她怒目而视,“你真太无无耻了!” 他压到她身上,手指用力捏住她的下巴,“我再宽容你一次,今天我心情很好,你不要继续激怒我。你的回答是?” 他已经懒得跟她废话了,一件小事不值得他那么费劲,他只需要她的承诺,至于他的话,他自己都不相信,就是拿来骗她的。 一年两次怎么够,最好她不同意,然后他就可以一个月,一个星期袭击她一回,做到她哭出来。反正她没同意,那就由他说了算。 林信书迟疑了,她有说不的权利吗?如果她答应了,又真的可以得到保证吗?他会不会骗我?如果真的激怒他,他会不会真像自己说的那样?让她全裸着在家等他,什么都做不了,那可比被强暴两次可怕太多了。 只能先答应他了,她不情不愿回复:“我答应你,但是你一年只能做两次上次那种事,你知不知道我快疼死了?” 林含璋莞尔一笑,他笑起来如春风吹皱一池湖水,美极了,“那你不许继续生气,也不许故意不搭理我,要和去年一样乖。现在,”他躺下,“你该来亲我了。” 她又给气笑了,他还想让她主动亲吻服侍啊,她爬上去,狠狠咬他嘴唇一口,当然她还是控制力道,没有真的咬出血。 咬痛他的那刻,他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呻吟。可他又继续任由她继续她的暴行,等她咬完,她的牙印清晰地印在他的下唇。 他问她,“解气了吗?没有你还可以再咬一次。” 其实没有,可是再来一回他肯定要出血的,还是算了,她又躺了回去,“今天要做吗?” 他马上回答,“当然,你先把衣服脱了。” 浴巾只是松松裹上,更何况被他上下其手半天,早就散了,要脱下来很容易。她很快就把浴巾垫到身体下面,躺着不动了。他用手支起头看着她,只觉得这会她气鼓鼓的样子真可爱,见她光着身子,他又说,“到我身上来。” 又要骑乘吗,可是,她现在没有主动的心情,她不愿意动了。他理解,自己把她抱到身上,面对面贴着,呼吸着对方的气息。 “还气着呢?”他明知故问,和她以前一样,磨蹭她的脸。 这亲昵的动作让她感觉有点可笑,刚刚这个男人还威胁她如果不听话就把她关在家里养着,衣服都不给,现在又开始装亲热这套了。 “那就不做了,也不是非要做的。”他磨蹭完,亲亲她的脸颊,“跟我说说你最近在忙什么呢,我总感觉好久没跟你这么说过话了。” 林信书想了想,说:“还是那些事,最近生意一般,我比较闲。”她其实很挺想说那几个奇怪的客人的,但总觉得没必要,而且那些人也就是嘴上说说,什么都没做,这点小事都要跟他告状会让他觉得自己能力不足以出门工作吧。 听完她的话,他又觉得有点不高兴,“你怎么不问问我在忙什么?每天只能见我一小会你就没有疑问吗?” 他真是越来越无理取闹了,她知道他在忙什么呀,他做的工作她又不懂,追着问又有什么意思? 但她还是认真回复他,“我知道,你和黄蔚然赵乐乐他们在开发音乐相关程序,但是更深入的我就不懂了。我不问你是怕你嫌我什么都不懂还硬要问,招你烦。” 他从喉咙里发出两声浅笑,“你真傻,我怎么会嫌你烦呢?我一点也不,我还嫌每天见你的时间太短,让我烦躁,我真想天天跟你在一起。” 她望着他黑色的眼睛,心里想着我们不就是天天在一块吗,其实最近我还挺开心的,每天不用和你相处太长时间,当然这话不能明说,她只能说:“你最近有没有好好吃饭?” 他都瘦成那副鬼样子了,肯定是没有的,反倒是她,一天叁顿碳水油脂蛋白质样样不少,今晚那盆鱼她自己吃掉了大半,如果不是有客人,她能就着麻辣十足的汤汁吃掉两碗大米饭。 林含璋捏捏她腰上的肉,心情稍微变好了点:“你知道我不太爱吃饭的,最近没你陪我吃饭,能吃下去的就更少了。” “不吃饭你不饿吗?”她问。 “饿是饿,但也不是不能忍受。”他回答。 又不是没人给他饭吃,他怎么就能每次吃饭都吃个不情不愿,再好胃口的人看着他吃饭都倒胃口。 她有点生气,“为什么要忍?我不是把饭提前做好了吗?你只要放到微波炉里面加热就行了,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你直接按照我给你写好的时间温度加热好就能吃了!” 他没有真的挨饿受冻过,不知道饿着肚子还被人逼着干活是什么滋味。她明明每天都很用心给他准备一日叁餐,每次都精挑细选他喜欢的食材,可他根本不知道有没有吃,他有可能直接给倒进垃圾桶。如果他不吃,那以后她干嘛还费那么大的劲做饭,她自己炒点鸡蛋吃就够了。 她越想越气,推开他坐起来,“你要是还这样,给你做好的饭也不吃,那我就把排班再换回来,一天能盯着你吃两顿饭肯定比一顿强。” 林含璋继续笑,“你不要生气了,我跟你道歉好了,本来就都是你的错,你非要去上班,害我没法跟你一起吃饭,我没胃口都是因为你不在我身边。现在你这人倒好,恶人先告状,我不跟你计较你倒是蹬鼻子上脸了。” 林信书听他说得好没道理,气得拧他的胳膊,上面几乎没肉,只碰到一层极薄的肌肉和皮肤。 她消消气,“那你怎么才愿意多吃点?” 林含璋笑意更深,“以前你不是喂我吃过蛋糕吗?我还挺喜欢你喂我的。” 回想一下是怎么喂他的,她立即发出“噫”的一声,代表她的嫌弃,嘴对嘴喂也太恶心了,而且他又不是小婴儿,哪能那么喂。 “不行,太不卫生了,你不愿意吃就算了。”她拒绝道。 他把她搂到怀里,“行了行了,你不愿意就算了,我又不会强迫你。” 她迷惑不解,“你为什么会想让我喂你呢?你不嫌恶心吗?” “你哪里恶心了?” “我的口水很恶心呀,我把嘴里的食物放到你嘴里,食物上肯定有我的口水,那还不恶心?!” “我觉得还好,我不觉得你恶心。” “我觉得自己怪恶心的。”想想她就打了个冷颤,食物就是食物,不要玩弄食物,会遭天谴的。再说上次虽然是她喂他吃蛋糕,可最后绝大多数蛋糕还是被她自己吃掉了,他也没多吃几口饭,那还不如不喂呢。他爱吃不吃,反正饿的不是她,她以后买菜干脆就买自己爱吃的算了。 见她面色不善,林含璋搂着她的脖子强迫她伏在他身上,“我想让你多陪陪我。” “你要上课,课余时间还要干活,没多少空。”她冷静分析。 林含璋亲了她一口,“我知道,所以我后悔接那个活,害我现在每天跟你见不了多久,吃完饭也没有多少单独相处的时间。” “赵乐乐不是说给的钱多而且能认识很多厉害的人吗?” “我认识那些人干嘛?他们对我没用,我更喜欢和你在一起。” 你还真是不上进,林信书没说,但是用眼神谴责他。 性格好,讲话又好听的姐姐 “那你是希望我很上进,我以后做一番事业吗?”林含璋分辨着她的表情,问她。 林信书仔细想了想,其也不是,她也讲不清楚,只能实话实说,“我不知道,但是如果我有你那么好的条件,我肯定会努力做点成就出来。” “什么叫做我那么好的条件?”他又问。 “就是,就是你脑子很聪明,学历也好,学习能力也很强,又擅长和人相处,做什么事都能做的很好。我觉得你真的很厉害。还有一点很重要,”她说到这里有点不好意思,“你又长的那么好看。” 一般人说陈词滥调的夸奖,他早都听烦了。但是这些话来自沉默寡言的林信书,他听着却不由得心花怒放。 他刚想回应,就听到她继续说,“你看我就长的也不好看,成绩也不好,大学呢,虽然考上了,但是也没考上多好的大学,不上也不可惜。我这辈子注定是一事无成的,你和我不一样,和很多人都不一样,如果你也是心甘情愿一无所成,每天就那么混日子,那真的挺可惜的。” 没想到话题居然会跑到这里来,他沉默了,他知道这些都是她的真心话,她愿意坦诚和他交流,如果他不好好回答的话,那以后他们之间的交流会更加困难。 “我不知道,”他也选择实话实说,“我不知道我想做什么,我对这些都没有太大的兴趣。” “那你又对什么有兴趣呢?“ “你。” “可我没什么有意思的地方,你看我简直就是一无是处,我没有任何秘密,我也不值得你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我知道这是你的人生,我不应该指手画脚,我只是觉得你把眼光再往外界看一点,你的心情可能也会好很多。” “可我做了又如何?这些事情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大的快乐。”林含璋反驳。 “那去年你和老师一起做项目呢?你每天晚上都忙到那么晚,如果不是真的有些兴趣,那你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心思在上面呢?” “那是工作,既然接下来了,哪怕很无聊,也是要完成的。“ “真的很无聊吗?那我问你,除了我之外,让你二选一,老师给你安排的工作和拉小提琴,你选哪一个?” 林含璋不由得沉思片刻,“非要说的话,那还是工作吧。” “我明白了,”听到这个回答林信书接着问,“那我们再换一个,拉小提琴和做大学的功课,非要让你做一个,你选哪一个呢?” “小提琴。” “那大学的功课和你在奶茶店曾经帮我做过的那些杂活,让你选的话,你会选哪个呢?” “大学的功课吧,虽然都很无聊。” “恩,你先不要烦,最后一个问题,去年老师给你安排的工作和今年黄蔚然给你介绍的工作,非要让你做一个,或者说你心里偏向哪一个呢?” 这还真的让他有些难选,他真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想了一会儿,没有回答。 见他迟迟不话,林信书斟酌下,“嗯,那我最后再问一个,你不要生气哦,老师给你介绍的,黄蔚然给你介绍的,你不知道自己更想要哪一个。那如果让你自己主动去做一个,你不是和叶春江那个画画特别厉害的学长加了好友吗,如果让你去联系他,你自己主动去开发什么游戏之类的,你知道的我没有什么这方面的常识,讲不清楚。那这叁样工作你最想要做哪一个?你不用告诉我你的答案,我虽然想知道,但也不急着听,你可以慢慢想。” 林含璋被她一连串问题给迷惑了,他还真的没有从这些角度去思考过问题,非常肤浅,但是非常准确。 他把她抱在怀里,问她,“如果我一事无成呢,如果我非要浑浑噩噩过一辈子,那你会怎么想?” 林信书面对着他,非常认真地说,“那也是很常见的事,能做出成就的人,能成绩非凡的人,本来就是很少很少的。超级美丽的脸在娱乐圈没有火起来的也很多;聪明的人也不代表就能成功;学历高的人那更多了,事业能成功的一样很少。你如果什么都没有做成,那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我不会怎么想,顶多也就是觉得有些可惜。” “又有哪里可惜的呢?” “因为你什么都有啊!就是我知道的关于所有成功必须的要素你都有!也就只有虚无缥缈的运气我没提到,当然,运气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你真的因为运气不好,那也没有办法,可我不觉得你运气不好。” 他笑了,第一次觉得她的小脑袋瓜想的事情真的很有意思,“你为什么对我评价那么高?” 林信书立马辩解,“不是我对你评价高,是你本来就是那么厉害的人。你看你在认真工作的时候,楼上夫妻吵架,砸锅摔碗,叮叮咣咣摔门摔家具,楼板都在乱晃,你都能当做没听见,继续干活。光是这惊人的集中力,我就没有在任何人身上见过。” 这还真是他从来都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他亲亲他的头顶,觉得她今天说话好听极了,每一句都是他爱听的,但他还想再听几句,所以他自谦,“那是因为我习惯了,这些噪音自然打扰不到我。” 林信书马上抬头瞪他,“你瞎说什么呢?怎么有人能习惯呢?天花板都快掉下来了哪能习惯呀?”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你是想说我专注力很强是吧,还有呢?” “还有就是大家都很喜欢你,我还没见过讨厌你的人。只要你愿意,你就能和所有人都处好关系。” “哈哈哈,”他笑,“那是因为你的观察力是真的很差,你之前还觉得楼上夫妻感情好呢,你还觉得我爸妈是神仙伴侣呢,讨厌我的人多了,你不知道而已。” “那你现在说一个,谁讨厌你?” “体育学院有一个人,他就不喜欢我。” “他对你很重要吗?” “完全不。” “那你就不用管他喜不喜欢你了,反正他是体育学院的,你们又没有任何接触的地方。和你日常接触的人都很喜欢你就行了。” 他想跟她解释,他们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伪装,但又觉得没有必要说,谁在外人面前不伪装自己呢?暴露自己的本性,本身就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那你能接受我将来可能 什么都不做,靠啃老过日子吗?” 林信书扭扭头,“只要你的父母能接受就可以了,你想工作就工作,不想工作就啃老,被啃的人没有意见,我肯定什么也不会说。” “我不是想听这些废话。” “我知道你是想让我说实话,那我就说实话吧。我觉得那是一种巨大的浪费,我甚至觉得你你到奶茶店帮我干活都是一种浪费。我希望你可以目标明确,然后拼搏一番,哪怕不能成功,那也那也对得起自己。你知道我不是那种成王败寇的只讲结果的人,我只是觉得你如果进入社会之后,还是每天郁郁寡欢,什么都不做的话,真的很对不起你自己。” “你又知道了?如果我不觉得呢?”他的口气不太好。 林信书叹气,“你不是想让我说实话吗?我说了实话,你又不高兴了。你知道我不是逼着你工作或者逼着你奋斗,我没有那个资格。我只是觉得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绝大多数人在50岁左右,身体素质就会急促下降,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真的想要做成一番事,留给我们的时间都是非常短暂的。当然,每个人有选择自己人生路的权利,能够混吃等死当然是一种运气,可我不觉得你过上那样的生活会快乐。” “那你觉得我过上什么样的生活会快乐?” “你不要为难我,我又不是你,我怎么知道你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呢?但是依靠着叔叔给你的1000万过下半辈子,你可能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你明明都已经开始工作了,又怎么会半路回去啃老呢?” 林含璋一怔,他其实没考虑那么多,只是有活就接而已,接活的时候也没有考虑太多,至少没有考虑过金钱,大部分时候是看自己想不想做。难道说编程真的是他的兴趣? 林含璋转移话题,“别光说我,你呢?你未来准备做什么?” “我?”林信书失笑,“我这个人肯定是一事无成啦,你看我,长的一般,你要说丑吧,也行。学历不高,就一个高中毕业,工作能力也不算强,至少以前的文员工作,我在整个公司里就处于中等水平。现在又去做奶茶,但你也知道,这工作谁都能做,也不可能做一辈子,我又没钱开店。更重要,我为人处世的能力,你也能看到,我也就两个朋友。平时笨嘴拙舌的,也就和几个熟人能说上两句话,见到陌生人,我就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 “可你今晚说的挺多的。”他又笑了, “那不是你让我说的吗?我今晚确实说了挺多话的,我也就能在你面前说那么多,是不是招你烦了?”她马上反思。 “没有,你说话我从来不嫌烦。” “我也喜欢听你说话,就是你可不能再强词夺理,那些话我听了生气。”她想到他那套理论就不高兴。 “我知道了,我以后会注意的。你接着说。” “我说什么?” “就说你以后怎么打算的。” “我不知道呀,走一步算一步吧,奶茶店不能干一辈子,杜千寻建议我先跳槽到连锁奶茶店,做一段时间再跳槽到肯德基麦当劳之类的地方。” 他静静听着,然后问:“杜千寻是谁?” “我在奶茶店认识的朋友,一个挺好的上海姑娘。” “哦。”不认识的人,他想。 误会 那晚深夜谈话之后,他们的关系好转了很多。林信书又愿意主动亲吻,时不时和他搭话聊天了。 她也的确太寂寞,能多个人交流,哪怕是林含璋,也是非常好的。他不会笑话她,对她偶尔说出口的傻话也能一笑置之,不想回答话题,顶多也就不说话,极少对她冷嘲热讽,作为单向输出的对话伙伴,其实还不错。 不止她对林含璋单向输出,别人对她也一样单向输出,今天又是被大专院校的男学生们堵门的一天。他们几个人一进门,一人点了一杯最便宜的绿茶,又开始对她进行口头调查。 “咱们都见过那么多次了,我们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哎,你叫啥名?”经常穿耐克外套的男生说。 她无奈,只能回答,“林信书。” “听着怪好听的,哪几个字?”耐克男接着问。 “双木林,信心的信,书本的书。”她有气无力地回复。 几个男的起哄:“哦呦,这名字怪有文化的!” 再有文化的名字她现在也只是在奶茶店打工的打工妹,再说他们的语气真怪。 进店就一直上上下下看墙面的高个男生眯着眼睛看她身后的营业许可证,有了重大发现般大喊:“这家店老板姓董?!怎么会姓董?” 因为老板爸爸姓董,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用得着大呼小叫吗? “这位董先生有老婆吗?”他又接着问。 “有呀,饭点经常来帮忙的那位就是。”林信书莫名其妙,这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你跟老板老板娘是什么关系?”高个男生接着问。 还能是什么关系,林信书更加一头雾水,“呃,他们雇我在店里干活。” 一群男生面面相觑,看起来非常失望。 那个穿耐克,矮壮的男生又开口:“听你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吧?” 查户口呢这些人,林信书更奇怪了,“是的,我是河南人。”她的口音经过这些年的刻意练习和模仿(主要是跟在一起生活的弟弟学的),已经非常标准了,完全听不出乡音了。 这群人更失望了,话都懒得多说一句的表情,沉默着喝茶,过了好一会高个子捅捅穿耐克的那个矮胖男,“你老乡,不上吗?” 河南有超过一亿人口,很多在上海打工,河南人开的面馆到处都是,见到老乡有什么稀奇。 矮壮穿耐克的男生盯着她看了一会,没说话,很快这伙人就走了,比之前在店里待二十多分钟短多了。她也不喜欢店里有那么多人高马大的男生,让她平白无故压力很大。 这事终究还是让她不太舒服,因为那群人就是不明所以对她特别失望,表情都挂在了脸上。又过了好几天,她突然想起来这件事,忍不住和杜千寻说了。 杜千寻这次倒是回复的很快,可能她这会没课,也可能她和自己一样正在开小差偷懒。她大致问了情况,跟她说,等一会下课聊,她正好今天没课了。 能和杜千寻见面当然是开心的事,尽管她真的有点怕她。没一会儿杜千寻就风风火火过来了,一坐下就说:“给我把这事儿前前后后讲清楚。” 林信书只能从自己记得的事开始说,等她絮絮叨叨,把这些事情前前后后说完,又被杜千寻逼着回忆了很多细节,听完之后杜千寻笑了,“这群烂人是在追求你。” “啊!”林信书懵逼了,这这算哪门子的追求啊,买杯奶茶缠着他,问东问西,这算追求吗?这应该叫骚扰吧! 杜千寻说,“他们倒也不是说想要追求你。就听你的描述,这些人呢长的都不太好看,每次一来呢,也就只点最便宜的饮料,家境可能也比较一般,你也知道我们学校附近女生不多,包括我们复旦都是一个偏理工大学,周边的学校女孩子就更少了。这大专院校因为学费太贵,愿意把女儿送去读的家庭不多,这就导致这个学校的男生想找女朋友大部分只能到外校。我们复旦女孩能看上他们的不多,倒也不是我们狗眼看人低,主要是因为复旦本身女学生也不多,很多人还不谈恋爱。” 她喝了一口林信书递给她的蜂蜜柚子茶,接着说:“这群人自己学校的女孩追不到,复旦的也看不上他们,就把目光转向外校。问题是外校的女孩也一样,她们眼光也不低,如果要谈恋爱,一般首选复旦的男生。如果这些人长得帅也就算了,帅哥到哪里都不缺人爱,可他们长相很明显是不过关的,只能说不丑,所以他们应该是没在大学里找到对象。” 林信书恍然大悟,“可他们跑店里追我也很奇怪呀?按照条件来说,是我高攀了呀。” 杜千寻低头喝饮料,低声道:“是呀。” 林信书没听清,刚想问,就听到她继续说:“他们一开始也不是冲着你来的,他们应该是误会了,以为你是老板的女儿,是上海本地人。” 林信书彻底无语了,这算怎么回事?这有什么好误会的,老板跟他老婆和她长相完全不一样,任何细节都不靠边! 杜千寻见她的表情,笑着说:“我知道你想说你们长的不一样对吧。但是你也知道,儿女有时候长得跟父母是完全不一样的,还有很多兄弟姐妹的长相都差得很远,根本不像一家人。我看到过有个研究表明,从小被分开的兄弟姐妹很容易相爱。这固然有血缘莫名的吸引力,更重要的是很多时候看长相是很难看出是不是一家人的,要是从长相就能看出来是一家人,谁还会乱伦?” “他们单方面把算盘打得响,你要是老板的女儿,怎么也算上海的中层,虽然是中下层,但是至少也有个店面。能娶了你那可太好了,不用愁房子户口了。” 林信书觉得浑身都不舒服,“那他们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有那么荒谬的误会?” “很简单呀,”杜千寻耸耸肩,“你这个工作本来就是本地高中都上不了的小姑娘才会干的。不包吃也不包住,一天十个小时,一个月收入就五千来块,在上海,如果没有住的地方,外地人拿这个工资根本活不下去。” 这倒是大实话。 杜千寻接着解释:“同样的工资,外地人更愿意去更有保障地方,比如萨莉亚蜜雪冰城之类的,至少这两个地方是可以提供社保和住宿的。你身体好,很少生病,不知道病一次得花多少钱,如果没有社保,你这点工资,两次小病就没了。”她摇摇头,对林信书的天真已经无话可说,懒得劝了。 “所以这店外地人几乎不会来应聘,你在这家店做了大半年,他们会觉得你是本地人太正常了。再说这群人应该都不能靠学历落户上海,以后工作攒积分也要得很久,不如找个本地姑娘结婚,一劳永逸。” 林信书听完她的解释,目瞪口呆,只觉得她已经完全搞不懂了,现在大学生的婚恋观,都那么看条件的吗? “我从没想过结婚,这些男人怎么会那么现实?”林信书喃喃自语。 杜千寻冷笑,“就是男人才最现实。他们是想追你,但是没摸清楚情况之前在你身上一分钱也不舍得花,因为他们打心眼里觉得你配不上。别的不说,同样的条件下,你哪怕和他们在一个学校的,追了那么久他们也该送你点礼物了。一方面看不上你的学历,一方面又自作聪明,以为你是没见过世面的没读过多少书的本地傻姑娘,一毛不拔,真是丢人现眼。” 见她都呆了,杜千寻又说,“那个跟你是老乡的河南人你也不要因为同乡关系就放松标准,跟他恋爱结婚了。河南安徽江西那边,因为重男轻女,再加上本地的习俗,农村结婚彩礼都超过20万了,这些钱能让新娘带走的也不多,大部分都留下给儿子娶老婆了。说到底还不是卖女儿养儿子那套,你都来上海了,又不打算结婚,自己小日子过得好好的,别又傻傻的被人骗回老家生孩子。那边风俗不行,娶老婆有彩礼嫌弃她们有兄弟,没彩礼没兄弟的又死命作践。那边很多男的出门打工,能骗一个女孩是一个,骗回去生孩子。有的女人有孩子也就认命了,从此操劳一辈子,男人撒手不管的,不愿意的跑了,男人也不亏,反正有孩子了,是男孩就能传宗接代,女孩过十几年又能嫁出去得一笔钱,多轻松多简单,反正孩子不是他们拼了命生下来的,他们就爽一下剩下来的都是女人受罪。幸好,现在女人值钱了,以前那样敢把女人逼得上吊的家庭不多了。现在是逼得过分,那些农村女人就出门打工,再也不回去了。” 这些事她这个农村出身的女孩都不知道,听得目瞪口呆。短短十几年,农村的风气居然有那么大的变化吗?想想也不奇怪,大家都想要男孩,都拼命生儿子,儿子过了十几二十几年长大了,要娶媳妇了,老婆从哪里来? 她小时候在河边见到过被扔掉后活活冻死的女婴,那个时候她太小,还没有意识到一些问题。不过可笑的是,没有意识到的似乎不止她一个人,是几乎所有人都睁着眼睛装瞎。 她有一种血淋淋的报复的快感。 活该!她恶狠狠地想。 软面人与周扒皮 虽然倒胃口,但是她无缘无故被骚的事总算可以过去了。 她问过杜千寻,为什么这些人会选择她,杜千寻上上下下看着她,“你真不知道?” 林信书摇头,她自觉穷酸,也从来对掺和男女之间的事没兴趣,怎么就被人莫名其妙盯上了呢。 “因为你看着脾气就很好,人还勤快,一眼看过去就是男人最喜欢,或者说最喜欢利用的贤妻良母的类型。你又朴素不花钱,连饭都不舍得买,只吃自己带的,一般男人娶了你,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了,甚至可以养家的钱也不给,反正你贤惠,什么事都不麻烦人。” 林信书这回是彻彻底底被恶心着了,这不就是看她性子软容易拿捏吗?她没招惹谁,就只是好好生活,好好工作罢了,莫名其妙就被惦记上了。 她真成了一块肉,一块在部分男人眼里无主的肥肉,谁都能来咬一口。 这个发现让她不舒服了好多天,心里一直膈应,怎么会有那么离谱的事?怎么会有那么离谱的人?还是说她太长时间没和主流人群接触了,男人都变得那么可怕? 越想越不舒服,后来那个经常穿耐克的人还来过几次,其他人总算没跟来。那个矮状的男人说他叫赵耀,也是河南人,问她具体是那个地方的,她只能说一个小城市的名字,赵耀顿时来了精神,说那儿离他老家不远,他是某某县城的,她听到那熟悉的地名,心里蓦然一动。 已经很多年没听人提起那个地方了,她其实也没去过县城,突然听到,还真是五感杂陈。 对于赵耀的热情她反应冷淡,任谁被人当成肥肉也不会太高兴,哪怕是她这种有轻微讨好型人格的。赵耀其貌不扬,五官粗陋,又是五短身材,人也不爱干净,哪怕是春天穿了好几件离得近都能闻到他身上的异味,她一个爱干净的姑娘,能喜欢上就奇了怪了。 赵耀对她的冷淡视而不见,或者说根本就觉得她那不是冷眼相待,就是害羞矜持,女孩哪有不喜欢男孩的人呢,哪怕是臭烘烘的男的。她就是撇腔拿调,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诱他在店里多花点钱或者给她买礼物罢了。 幸好他不也经常出现,一个星期被恶心一回她还能撑住,要是天天来,她只能换工作了,她不想被人骚扰,至少其他奶茶店有个搭班的人,她不用独自面对这些恶心人的货色。 进入五月之后林含璋总算空闲了,他又强迫她必须在劳动节那几天请假,他要带她出去玩。他们这回就不考虑迪士尼了,假期人太多,林含璋受不了排队那苦。 两个人凑在一起商量了很久,最后决定去安徽看黄山。 果然到了地方就后悔,黄山也是人山人海,幸好他们定的特色民宿能看到黄山云遮雾罩,白烟袅袅仙境一样的山景,至于往上爬,还是算了,人挤人的,林含璋受不了那个罪。 他们窝在房里做了叁天,做累了就睡觉,睡醒了开窗看山,山真美,看累了就继续做。她的嘴唇舌头下体都被频繁的性行为弄疼了,可他就跟个动物一样,没完没了,也不嫌累。 “你觉得爬山累,可现在不也很累吗?而且回家也能做呀,没必要专门跑到黄山吧?”林信书气喘吁吁地问他。 林含璋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吸了一口,“你不觉得对着山做很有情趣吗?” 林信书无言以对,哪来的情趣,她光觉得不好意思了,再说了,跑大老远只在山脚下待着,实在是可惜。 “你真不爬一下试试嘛?她不死心,又问了一句。 林含璋拿出手机,翻到今天的新闻,上面写着黄山游客严重过载,附着黑压压都是人挤人的照片,绝大多数人只能看到人头。 这下轮到她无语了,这么多人还非上去,那可真的就是找罪受了。 “明晚咱们就回去了,今天晚上一起出门走走?”她向他发出邀请。 其实晚上人也不少,但是她都说了,他肯定还是会考虑的,暂时不想了,他把怀里的她又放回床上,还准备做一回。 她的大腿滑嫩非常,手掌放到上面就舍不得拿下来了,来来回回上上下下拿指腹感受那美妙的手感,最后在脂肪堆积的大腿根部内侧用力捏起那点肥肉,他摸得开心极了。 他是不会嫌弃她吃胖了的,反而一直觉得她太瘦,抱着不舒服。自从她身上长了肉,每次做爱都会被他抱在怀里上下其手,被他摸摸到底哪里长了肉,他也不觉得烦,就单是摸她就得摸十几分钟。有时候他们不做爱,在阳台上看日落,她还是会坐在他怀里,他根本就意不在此,一手揉弄她的乳房,一手挑逗她的肉蒂,她被他挑弄的浑身发热,尤其是下身那个入口。他们就没正经看过日落,每次都是天还没黑,日头还在,他就把她抱进屋,拉上窗帘,扯掉衣服后没到卧室就开始进入她,操弄她,逼得她捂住嘴,坐在他怀里被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在黄山依旧看不到日落,这回倒不是因为他捣乱,而是定的房间位置的问题。日出也一样看不到,不过两个人早上也起不来,自从要求她换成早班,他晚上就不会折腾她太晚,因为她需要充足的睡眠。 现在想想她那个破工作真不如不做,如果真让她过几年就离开他,他也太亏了。每天都要考虑到她的日常生活,尽量不打扰到,也是很烦的。 这般忍耐换来的生活倒也不赖,她对他态度温和,口气和身段一样柔软,只要他不突然发难,和上次一样虐待她,她绝对不会对他生气,每天都温柔得很。 他也确实很享受这种状态,他想要独占她所有时间,但他自己事情也很多,迫于现实,确实是不可能的。再说哪怕是像现在一样天天腻在一起,她也会想出门到处看看,让她闷在房间里,确实不太好。 也不过半年多,林信书其实潜移默化中也让他有了不少改变,至少他现在觉得平静的生活很好,林信书主动勾引挑逗他更好,每天都过得丰富而满足还是很好。 他比中学的时候快乐太多了,也比大一的时候平静很多,恶念也不丛生了,每天无聊的时候,他逗着她说话,就很有意思。 “那么多人,而且晚上这里也不热闹,有什么好看的?”他故意不顺她的意。 林信书少有的顿住了,她想了好一会,才回答:“就是想出去走走而已,不能叁天都呆在房间呀。” 他马上回复:“你刚才不还说自己腰酸背痛的吗?现在又有力气了?” 这下她真的词穷了,只能找借口道:“晚上不还有一会吗,我们暂时不做了,给晚上养精蓄锐吧。” 林含璋摸摸她的肚皮,刚刚她的小腹被他顶的都凸出来了,这会儿倒是什么都看不到了,“可我还是觉得没什么好看的,不如在床上躺着。” “怎么会呢?想躺回家也一样躺,费那么大劲出来一趟,哪怕不爬山,也得到处看看嘛。”她拍拍他的手,补充理由。 他拒绝,“我比较想做。” 林信书忍不住反驳:“你已经做了很多次了,回家再做也行呀,晚上出门尝尝附近特色菜,多有意思呀。” 林含璋回忆她来之前一直查的各种攻略,不确定地问:“你是说臭鳜鱼?” 她咧嘴笑了,“就是那个!我想吃很久了!” 林含璋脸色一变,“可我不太想吃,味道肯定很怪。” 林信书嘴角还是上扬的,热情一点也没少,“你可以吃其他的呀,哪有出门旅游还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的,多无聊呀。” 林含璋又想起一件事,“那我们聊聊天吧,还是上次没说完的事。” 只要不是躺着或者缠着她做爱,他想做什么她都欢迎,“可以呀,上次什么事没说完?” 真没想到她给忘了,他提醒道:“对未来的打算。” 是那个呀,虽然也不适合在这个地方这个时间谈论,可非要说,也行。 “你还没说你想要做什么呢,那天我不是给了你叁个选项吗,你最后想选哪个?”她问他。 林含璋思索良久,“如果一定让我选一个的话,我觉得我宁愿自己去做项目。帮别人做倒也不是不行,但是还是自己来更有意思。” 她笑了,语气上扬,“我觉得也是呢!我也想象不出来你给别人打工会是什么样子,你就不是那种给人打工的人。” 他撇了她一眼,“我经常给人打工的。” “真的吗?我怎么不知道?我们在一起住那么长时间了。”她惊奇地问。 他把她扯进怀里一个个数,“就光从我们住在一起开始算,上个学期就有我们系的教授,我给他做了四个月,这学期黄蔚然给介绍的那个活不也是给人打工,我还给你老板打过工,哦,他不算,因为没给钱。”说到这里他又想起来一件事,“后来老板给你加工资了吗?” 林信书被他的气息刺的痒痒的,笑眯眯地躲开,“没有呢。” “真是两个周扒皮。” 不算完美的对话与旅行 “周扒皮倒也不至于啦,不过他们确实挺小气的。”林信书给老板他们辩解一句,然后也得摸着良心承认他们确实不大方。 林含璋亲亲她的脖子,懒得聊那两个人,“所以你看,光你应该知道的,我就已经给两个人打过工了。” 她被亲的有点痒,手轻轻推他,没推动,“我觉得你那个应该叫勤工俭学,每次时间也不长,不算正经给人打工。” “你是想说我在偷换概念?”他捏捏她的脸。 她躲开那只手,“我没那个意思,你不要打岔啦。所以说你是想以后自己做项目,自己开公司做老板吗?” 这话题就太正经了,完全不适合在床上谈, “暂时还没想到那么远,毕竟我什么准备都没做。”他一句假话都没说,只是陈述基本事实。 她真心实意地赞叹,“真好!我觉得你肯定可以成功。” 林含璋失笑,“你为什么对我有那么大的信心?我自己都不觉得,你知道大学生创业失败率多高吗?而且我什么都没有就要开公司,那岂不是更九死一生?” 林信书握住他的手。非常认真,非常诚恳,非常肯定,非常真切地说:“别说你什么都没有那种话。你有那么多优点,哪怕你不好看,不是复旦的学生,我也觉得你能做成一番大事。你不是一无所有的,你看你又勤奋又聪明又认真,交给你的事我就可以百分百放心,你从来没让人失望过。哪怕是在奶茶店给我帮忙,你也一天之内就学会了一大半,我学了五六天呢,这还是你不擅长的领域。” 林含璋被她说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迅速抽回自己的手,“没那回事,我经常让人失望的。” 她也懒得反驳他,别人又不是瞎子,他做事什么样人人都看得到。虽然他脾气古怪,心地还很坏,但是他是个非常靠谱,非常有能力的人,这点谁也不能否认。 见她不说话,林含璋又后悔刚刚把手抽得太急,他应该反握回去,调戏她两句。现在说也一样,他又轻轻拍她的大腿,“别吹捧我了,你得不到什么好处的,我也不会因为这些话高兴。” “所以你这个人很奇怪。”她把他放到她大腿上乱摸的手拿下去,语气不太好。 “这个我知道。”他淡淡承认。 “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总是对外面的世界反应冷淡,也就喜欢床上那点事。可你又不是色情狂,也不喜欢追求漂亮姑娘,我这么说不是为了抬高我自己,我就是觉得,你没有必要这样。你的世界,你的人生,明明可以更精彩的。”她说的很费劲,事实上,如果不是她最近看婚姻保卫战太多,跟涂磊学了很长时间说话,她可能都没办法讲出那么多话。她以前讲话都是片段的,一句一句的,不成体系的。 他情绪明显冷下来,面无表情看着她,“那你觉得我的人生要怎么样才能精彩?按照你的标准?” 林信书被他弄到词穷,她的脑子和话语体系其实没有强大到能支持她跟人辩论,实际上如果不是面对他,他最近对她很好,她不太怕他,她可能根本讲不出几句话。但是她还是努力表达:“你不要生气,好吗?我的意思是,你值得拥有更有意义的人生。你和我不一样,你明明可以过得更开心一点的。” “你是说你觉得我拥有更有意义的人生就是我过得精彩,然后我就能开心?”他边说边嗤笑摇头,“你怎么会有那么可笑的想法?我为什么不快乐我自己都弄不明白,我只知道我根本就不快乐,你所谓的精彩的生活不能让我感到哪怕一点点快乐。”说到最后,他竟有些咬牙切齿。 林信书一个字也不敢说了。 他很快就平复了心情,她不是故意惹怒他,她只是一厢情愿把自己对生活的期盼带入到他身上而已,这不是什么罪过,他不该对她发火。 毕竟专门带她出来玩,是为了让她开心,虽然他们没有怎么出门,可她近距离看山景也看得很着迷,她那般快乐也多少感染到他。 没必要让她担惊受怕,他又亲亲她的额头,原谅她吧,他也就只有她了,虽然她又笨又傻,聊个天都能聊死,可谁让她是他的女人呢,他总是会纵容她的。 “不提我了,”他摸摸她的头发,又长长了,过不了几天估计就能看到她拿剪刀刷刷两下给自己剪个丑绝的发型,“你呢?别告诉我你也什么都没想。上次你不是说那个杜千寻建议你跳槽去连锁餐饮集团吗?” 她总是可以第一时间感受到他情绪的变化,发现他很快调整了心情,她也暗自松了一口气,“我虽然挺想听她的建议的,但是我得跟着我走,如果去那种连锁的地方,他们要给我调职到离你特别远的地方,那怎么办呢?” 林含璋没想到她竟然真的想过这些事,而他居然影响到她的“职业规划”,还是负面的那种。 这直接关系到他的利益,他可不会在这个时候装好人,“你本来就要以我优先的,以后我去哪里你要跟着我的。” 林信书叹气,懒得跟他讲道理了,对他理直气壮的自私自利完全无话可说了,他怎么就能天经地义地认为我只能跟着他过日子?可她也只能附和,“对对对,我跟你走,我不也是这么想才在周扒皮那里干了那么长时间吗?到约定的时间之前,我肯定跟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他定定地看着她敷衍,眼珠子都不动一下,压住她的头狠狠亲吻了一次才放过她。 你走不了的,我要让你给我生孩子,他想。 以后我爱干嘛就干嘛,离你远远的,她想。 外面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两个人在浴缸里洗了澡,换上干净衣服,手拉手出门吃饭。 路上游客也真的不少,大多数看着都疲惫不堪,可能是白天的爬山之旅确实折磨。黄山本身攀爬难度不高,但是五月天气转热,太阳也挺晒人,又没个遮挡,一大群人风风火火上山,卡在半路动也动不了,只能被太阳晒着干熬,无论是谁都得脱一层皮。 他们两个精神奕奕,下午那不算愉快的聊天倒也没影响两个人的心情,林信书跟着旅游攻略选了一家口碑特别好的土菜馆。两个人一坐下,就有服务员送茶水和菜单过来,林信书在点菜的时候纠结了一会,最后还是决定要领略一下本地特色美食,于是点了毛豆腐和臭鳜鱼,又给弟弟点了石耳炖土鸡和新安小河虾。一个是大名鼎鼎本地人特别推荐的养胃的汤中极品,一个是油焖河虾,他一向是可以吃的,又脆又香,还很下饭,又点了两杯米酒做饮料,两个人足够吃啦。 臭鳜鱼和毛豆腐她居然都很喜欢,尤其是毛豆腐,虽然真的很臭。臭鳜鱼味道非常浓郁,让人胃口倍开,配上辣椒她吃了两碗大米饭。毛豆腐油炸后配上蒜蓉辣酱,味道居然很鲜美,她把整盘都吃光了。 弟弟果然是个臭弟弟,一口也不吃,不过他也老老实实吃了虾,喝了鸡汤,米饭也吃了大半碗,点的菜是下饭菜的口味,辣椒和酱都没少放,吃着可带劲了。 吃饱喝足的两个人手拉手散步,正值游玩的季节,情侣不少,有的穿着汉赋提着灯笼,她觉得新奇,盯着看了好一会。 他目不斜视,与她十指交扣,发现她速度慢下来还扯了她几下,毫无怜香惜玉或者耐性,就是散步,纯粹的散步。 两个人走了半个小时,又绕了一小段路回民宿,路上林含璋问她,“明天你还是想爬山吗?” 其实不爬也可以的,虽然到了黄山没往上走是遗憾,但是糟糕的游玩经历还不如遗憾美好,黄山离得也不远,以后如果有时间,她还可以再来的。 林信书摇摇头,“不用了,你又不想爬,而且游客的确太多,如果你还想来的话,下次我们挑个人少的时候。” 后者闻言挑眉,她居然跟他定下一个不定期的约定,如果他说五年期限之后呢,她会答应吗? 暂时还是不要引起她的警惕了,他对她微笑:“可以呀,我确实害怕人挤人的地方,下次我们在天气不冷不热的时候过来玩,找个人少的时候。” 她也点头,两个人回到民宿,刷牙洗脸,林含璋非要给她洗头,说她头上有臭鳜鱼的气味,她自己是没闻到,只觉得这人鼻子太灵敏,但还是乖乖脱光坐到浴缸,她本想自己洗,可他非要动手,只能让他给洗了两遍。 虽然不算完美的旅行,但也算到过天下第一山了,她睡觉前美滋滋地想。 被你喜欢上是要下地狱的 林信书的烦恼还在继续。 那个爱穿耐克的赵耀好像真看上了她,差不多两叁天就来店里找她说话,她就差把冷漠两个字写在了脸上,但是没用。连老板娘见了几次,都说这小伙子看上了在我家打工的小姑娘,可惜小伙子卖相不行,小姑娘天天跟大帅哥住在一起,看不上他这样的。 其实不是那个原因,她在心里反驳,真不是因为外貌。 有好几次饭点到了,他见到她热饭吃,就夸她:“闻着真香,手艺真好,你是个贤惠的女孩,谁娶了你以后都不用下馆子了,太走运了。” 她听着这夸奖一点也开心不起来,没几个女孩被夸贤惠觉得开心的,夸女孩贤惠不就是想说她很好被人使用吗?温柔体贴勤快哪个不是优点,哪个词都能拿来用,非得用贤惠? 况且哪怕是做饭手艺好这种全家都能受益的事,其实也是需要大量的金钱和时间花上去的,她不是拿了刀和菜就自动能做出美味的食物的,她是花了很多时间,浪费了很多材料,林含璋和他的父母默许的态度再加上他们提供的很多金钱,她才能把饭做得好吃。 这些事不用她说,任何人动动脑子就知道了,赵耀没有在她身上付出过任何东西,现在光想耍耍嘴皮子就想让她给他做女友。以后她给他做饭,他只要享福就行,她的作用就是让他以后不用下馆子? 这太可笑也太可怕了,他怎么能如此理直气壮把家务活推给一个跟他没有一点关系的女孩呢?他知道做一顿好吃的饭菜除了钱之外要有多少杂七杂八的工作?要去哪里才能买到新鲜的食材?要花多少时间清洗切开?要怎么烹制每一种食材才能发挥最大的美味?吃完之后一大桌子菜又要清理多长时间?做过饭的锅碗瓢盆得费多少时间才能洗干净?还要擦台面,要擦油烟机,厨房的地面,这些哪一个不是费时费力? 她又不喜欢他,凭什么为他费时费力? 他什么都没想,就天然地把这些活归到女人头上,以为自己轻飘飘夸一句她做饭好吃,人贤惠,她就得高兴,对他印象变好喜欢上他? 难道不可笑吗? 每一次他夸她,无论是皮肤白,身材好,文静,会做饭还是人贤惠,她都要偷偷深吸一口气,才不会让“滚”这个字脱口而出。 她忍得咬牙切齿,太阳穴都一抽一抽地疼。 有一次也是巧,正好杜千寻下课来找她,她总算见到了林信书嘴里奇怪的客人。她点了一杯冰淇淋,也不着急吃,就坐在位子上静静看着。杜千寻个子高,人又生得美而冷淡,不说话的时候让人感觉高不可攀。赵耀本来见她进门,眼睛瞬间亮了,撩了几句,她一言不发,于是他自觉没机会,拿着杯子讪讪走了。 第二天,他又来了,一进门点完饮料就话中带刺,尖酸刻薄地说有些女人仗着自己长得还行,看不上这个看不上那个的,真以为自己是人见人爱的小仙女,挑来挑去最后还不是成剩女,赔钱都没人要。 见林信书不吭声他也不觉得尴尬,反正林信书很少跟他说话,因为她害羞文静,不像他追过的女人那么高傲,对他视而不见。他只要经常过来看看她就觉得挺不错。她特别适合当他老婆,长得过得去,人还会做饭,又能省钱。如果真答应做他女朋友,他把她领回家,父母见到也能满意,就是学历不高,这点配不上他,但是他肯定能说服父母的,毕竟男人低娶是很正常的。 如果她能不要彩礼,那学历低那么点他也能接受,一个女孩专科文凭也不值二叁十万。他爸妈一直让他在大学里找一个,他家的积蓄都拿来给他在县城买房了。要是在老家相亲娶媳妇父母就得背几十万的外债。虽然不用他还,可把钱拿给女方家也让他觉得亏。他从一进大学就开始给自己找女朋友,可是那些女人一个个狗眼看人低,丫鬟身公主心,根本看不上他一个农村来的,眼见周围朋友一个个交上女朋友,他也急得慌,身急性急心急。 不过幸好还有她,其实他一开始都没注意到她,还是好兄弟们说她看着脾气好人贤惠,适合当老婆,以后怎么拿捏都行。他才发现兄弟们果然慧眼识珠,她还真的很适合给他当老婆。 自以为高明地讽刺完杜千寻,他又开始夸她纯朴,对谁都一样和气,喜欢她的男孩肯定会很多。毕竟大家都不喜欢捧高踩低的拜金女,都喜欢她这样节省的好姑娘。 她心想,被你们喜欢的好姑娘嫁给你们是要下地狱的,别喜欢我了,我配不上! 可惜这话她不敢说,怕挨打,赵耀身高大概一米七多一点,体重估计超过170斤,肉很紧实。他一拳下去她连命都没了,她哪里敢冷嘲热讽,只能唯唯诺诺装没听见。 没过几天杜千寻来喝新品,这次的新品是老板自己研制的,卖得一般。她上次出创意出材料做出来的新品明明卖得很不错,可老板一毛钱奖金没有,也没给她加过一分钱工资,那她也没必要对店里的生意上心,反正她按小时算钱,生意差点她还轻松点呢。 杜千寻喝着薄荷味的苏打水,问她那天见到的丑胖男是不是就是最近一直来店里的赵耀。 她点头,杜千寻冷笑一声,“真是垃圾男人。如果他对你一心一意,只追求你一个,我倒还能对他有点好印象,结果他倒好,就是把你当成备胎,就他那个条件也敢见一个爱一个!他给你送东西吗?” 林信书赶忙摇头,心道杜千寻也是个不客气的。 杜千寻又喝了一口,皱着眉头说:“这次新品味道不行呀,太冲了!现在喝还怪凉的,等天气再热一点再试试。” 林信书笑着说:“大家也都那么说,老板这回出的品不太受欢迎。” 杜千寻没打算继续饮料的话题,又说:“那他后来又来找你了吗?” 林信书点头,杜千寻追问:“他有没有讲我什么?” 这就为难了,她不喜欢学话,哪怕是她讨厌的人,她也不想在人背后说闲话。 杜千寻见她表情为难,就知道后来那个赵耀嘴里没她好话,不过她也习惯了被人诋毁,风轻云淡地说:“那个赵耀应该是河南农村出来的吧?” 虽然是疑问句,但是她的口气确是肯定的。 赵耀倒是说过他的老家,林信书只能迟疑着说:“他说他是县城人。” 杜千寻闻言一笑,“农村人也能进城呀,买个房不就行了吗?早年上海的房子都不贵,我说他农村出身不是说他现在是农村人,我的意思是他整个人的思维还是农村那一套。” 林信书迷惑了,她其实也是农村出身的,杜千寻对她并没有那么大的敌意呀。 杜千寻见她又不说话了,只能恨铁不成钢戳戳她的额头,“你又傻啦?他一看就知道是被溺爱长大的,家里有个皇位要继承重男轻女的终极产物。如果是脑子没想明白的女人嫁给他可能还会觉得享福,只要生个儿子就翻身做主人了,我这样的女孩要是嫁到他家,我当天就得上吊自杀!想想都要做噩梦的!” 林信书讪笑,她一个农村女孩,不知道在杜千寻这里算脑子没想明白的女人还是算嫁进去都活不下去的。她怎么说,无论说什么都不合适,也只能笑了。 杜千寻观察她的反应,摇头叹气:“你是不是觉得我危言耸听?全中国哪里不重男轻女,河南之类的地方农村有那么恐怖吗?你要是有这种想法也没毛病,毕竟哪怕是最发达,最开放的上海也一样重男轻女。可是我们和河南的程度完全不一样。你看那个赵耀,一看就知道是穷人家出身,不知道家里什么时候给他买的房让他进县城读书。可就算一个农家全力托举他,他读出来了吗?也没有吧,也就考上一个200分就能上的大专。你要是说河南高考太难,那也没错,可问题是他只能上一个学期学费叁四万的大专就不能怪高考难了,只能怪他就没好好学习过,我敢保证,他在上海也一样考不上本科!” 林信书一句反驳都没有,杜千寻说的话句句都说到她心里了,她也想过这些问题,只能说同样是农村人,人和人命不一样。 “我为什么说他是被溺爱长大的?你看他谈吐就知道他出身不行,对女性毫无尊重。哪怕是他想追求你,在你面前他也是装都不装的。本质就是他觉得你没上大学,他上了大学,他能看上你是你的荣幸。所以他中途又突然觉得我更好,他试了之后发现不可能,又回去追你,也不怕你生气。他就是那么自信,很可笑吧?”她冷笑两声,“你不要光看他,你要通过他看到他背后更可怕的家庭,农村出身哪怕走了大运发大财又有多少钱,可他家愿意花接近二十万来给他读毕业之后屁用没有的大专,你以为这是因为爱他?对,是爱他,更是愚昧!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他读的那个学校什么样谁不知道,有钱人拿钱烧着玩叁年可以,他家是什么情况,也跟着撒钱,脑子瓦特了吧?” 对部分男大学生的婚恋关系分析 这话虽然难听,倒也不无道理,学费超贵的大专她也觉得没必要读。 杜千寻见她点头,得意地继续:“明明家里没钱,还非读那么贵的大专。就他那高考成绩有可能在大学里的好好学他的专业吗?可能性也不大。而且我说他家溺爱他还有一个原因,你看他,浑身上下衣服鞋子加起来超过叁千,我们班都没几个穿超过两千球鞋的男生。你要是说他打球所以要穿好鞋,那我可就要笑了,他那个身高打篮球,不是去给人送菜的?他的手机也是苹果最新款,估计也得一万多。他们家做什么我是不知道,可他们家估计也不是什么中产,一个儿子娇养成这样,哪怕是上海本地人我也不敢嫁。这样的男的哪是能挡事的,不给我惹事就不错了。” 林信书只能说:“他家可能有钱吧。” 杜千寻恨铁不成钢,“他家有钱关他女朋友他老婆屁事!他要真有钱,能混到现在都找不着女朋友?附近大学女生不少呀,拿钱砸总是会有女人愿意跟他的。可他追人的作风你也看到了,缠了你两叁个月,一毛不拔,也就来店里点杯茶,什么礼物也不舍得送。他倒是怪舍得给自己花钱,穿的用的都得是最好的,最流行的,可你指望他给自己女朋友老婆孩子花同样的钱,那就是做梦!他就是典型的农村重男轻女观念下养大的自私自利的一家之宝,嫁进去你要是不好好伺候他,还想着分他的宠,他全家能吃了你!” 林信书只能说:“应该没那么可怕吧,你不是说农村现在彩礼高吗,他们不怕娶回来的媳妇跑了吗?” 杜千寻为她的天真冷笑:“彩礼再高关女人屁事!女人又拿不到那个钱,最后不还是给娘家花了吗?如果女人跑了,他们还能起诉拿回彩礼,娘家那时候又有几个把到手的钱拿出来的,到不还得女人辛辛苦苦打工凑钱还?二十万彩礼,不算利息,一个女工攒十年能还上都是走运的!” 林信书倒抽一口冷气,对呀,农村对女人什么时候宽容过,哪怕现在女人贵了,可那又关女人自己什么事?无论是谁造就的恶果,最后不还得女人承担。 “我真没想到还有要回彩礼的,我以为那个钱拿出去就和男方家没关系了。”林信书嗫嚅道,觉得自己太无知了。 杜千寻诧然,“怎么可能?他们拿钱买女人,女人跑了肯定会把钱要回去。名义上叫彩礼,其实还不就是人口买卖那套。穷地方不都这样,有钱的出钱,没钱的拿人来换,我们受过教育的女人觉得不可接受,可那些受益的男人可享用得很。你别看这个赵耀来到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待了一两年,又在读大学,他的生活水平可能赶上了大城市的平均水平,可他的脑子里的男女观念婚恋关系那一套还是他农村见过的那些。二十年的潜移默化的观念,这东西又对他那么有利,他能意识到农村男女极度不平等然后改变吗?他肯定不能,否则哪怕他长得丑,家里穷,只要他能做到和女同学像个正常人一样相处,而不是把女人当成资源,当成物品,他也早就该找到女朋友了。” 林信书回想一下她在奶茶店大半年所见到的男生的言谈举止,不由得觉得杜千寻说的太对了,想找个正常点男生确实太难了!外表看起来再正常,再光鲜的男人,只要他开始谈女人,马上就让人倒尽胃口,对他的任何好感都消失的一干二净。 是她要求太高还是说男人本来就是那样?她都弄不明白了,这方面她真的感激林含璋幸好不是个正常人,他平等地厌恶所有男男女女,绝不会因为某个人是男人就自动高看优待,更不会因为某个人是女人就被鄙视,他就是谁也不喜欢,男女平等,不搞区别对待。 说真的哪怕是在被厌恶方面得到平等的待遇,都让她感觉好多了,他要是一张口就是传统男女关系那套,那她可真待不下去了,到时候哪怕要打工给他家还债一辈子都得赶紧跑。 杜千寻也说累了,把饮料几口喝完,“他这样的男人特别可怕。明明什么不都行自尊心却很强。想女人想的要命,可又不愿意付出一点金钱更不愿意付出任何情绪价值,就等着女人主动爱上他,最好还倒贴,给他花钱,帮他全家在上海落户,女人要是自带房子那就更了不得了。可惜我们女人没那么瞎,他那样的在大学里是找不到对象的,也就以后相亲骗骗农村不知情的小姑娘。” 林信书又忍不住头疼,“那怎么办?不能直接拒绝他吗?” 杜千寻耸肩,“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等他再有新的目标,你要是大庭广众拒绝他让他觉得没面子,他可能拿刀砍你的,这种人就那么可怕。” 真是无妄之灾,林信书这回彻底无语了。 杜千寻又说:“他要是跟你告白,你就婉拒,说自己已经有男朋友或者结婚了。其实最好是找个男的来陪你一段时间,叫他知难而退。你可千万别收他的礼物,你要是收了那可就说不清了,到时候他把你砍死都是情感纠纷,虽然是他单方面纠缠你,可法官大部分都是男的,他们可不会共情女人,只会觉得你不识抬举,不接受男人的追求就是犯罪。” 不用她说林信书也绝对不会收赵耀的礼物,她不喜欢他,她甚至还很烦他。今天听了杜千寻的话,她不止烦他了,他成了一大只带毒的蟾蜍,就趴在她附近,她害怕,又恶心,可又不敢驱赶,怕他一个不高兴吐她一身毒液,不死也去掉半条命。 和赵耀比起来,曾经骚扰她的圣父根本就不算什么了。圣父毕竟身材瘦小,人也没气势,她自觉拼命的话也不是打不过他。可赵耀这样五大叁粗的男性,还是那句话,一拳能把她打死。圣父干干净净的,身上一点味都没有,不说话的时候呆的很,也不算招人烦,赵耀不说话就盯着她看,好像在用那叁角小眼睛扒她的衣服,整个人看上去就心术不正,不是个好人,烦人的程度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说圣父是个不招人烦的小青蛙,那赵耀就是身上长满毒疙瘩的超大癞蛤蟆,五色的,光是坐在那里都吓人得很,更何况他身上还难闻。 林信书当然不敢把这事跟弟弟说,她工作的时候遇到的麻烦不能依靠他来解决。而且林含璋最近对她的工作诸多不满,搞不好他会趁机逼她辞职,以后想再出来工作就难了。哪怕是说了也不能让弟弟跑到奶茶店充当她男友给她壮胆,没人信呀。 至于老板夫妇,那就更没指望了,他们只会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且对方是客人,又没真做什么坏事,搞不好还会劝她接受他的追求,毕竟小伙子是个“痴情人”,哪怕卖相不好,可在他们的价值观里面男人不用好看,她一个农村出身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女人不能那么挑剔。 杜千寻那边很明显就是爱莫能助,这事说到底是她的麻烦,她不能把杜千寻拉过来给她挡灾,她没那么自私自利厚颜无耻。杜千寻愿意开口提醒她已经尽到朋友的本分了,她得靠自己。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报警,这也不可能,赵耀至今也没实质性骚扰她,摄像头虽然拍到他在店里喝饮料,可这是个奶茶店,他买了饮料不想带走在店里喝根本不犯法。再说她也没拒绝过他,因为赵耀没付出什么实际行动,没表白也没送礼物,她想正式拒绝都没机会,就是叁天两头来恶心她一回。 可真把她烦得不轻,整个人都好了,上班如上坟。她也想过换班到下午,可直觉和常识告诉她,上午班其实才是能避开他的,毕竟大学生没课也不会早起,而且大部分课都集中在上午。她要是换到晚班,以后赵耀每天从晚饭时间蹲她蹲到下班,一天叁四个小时,想想那可怖的场景,她可真不用干了。 这都什么破事!她苦恼不已,这根本就不是因为她有魅力,说到底不还是因为她脾气好,性子柔,人又不说话,好拿捏,更重要的是没背景,不用担心被人找事。 赵耀这种男的就看准她这样容易被欺负的性格,被骚扰了也不敢据理力争,明明干着让人恶心的事还自觉深情。她要是和杜千寻一样牙尖舌利,人又长得高大,可能还真没这事了。黄蔚然更不会碰到这种人,她们处的社会阶层不一样,赵耀这种人在她眼里应该是只会是出现文艺作品里面的丑角。 可林信书确实深受其扰,无法可想,只能默默忍耐。 一起锻炼 林信书郁闷纠结痛苦了一个星期,决定给自己买一对哑铃,闲着没事的时候在奶茶店在家都练练。如果能练出一点力气那以后被人打的时候至少还能挡两下,练不出来杠铃至少还能拿来挡挡刀,真往绝路上逼的时候拿来砸人也可以。 她开始注意运动了,尤其是练习跑步,只希望如果真有被人拿刀捅的那天,她能跑快点,让人少捅两刀。 可她还是气愤,我看着就很好欺负是吗?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就只是站着卖奶茶而已,怎么就被人当成肥肉看上了?靠着这些怒气,她每天上下班都换上运动鞋跑步来回,真是气死她了。 弟弟也开始运动,他说是为了期末的体测做准备,其实她也不知道什么是体测,姑且就当作体育测验。弟弟及格是肯定没问题的,不过看他的样子是准备拿一个超级好的成绩。她也正好想锻炼,但是她还要做饭,没那么多时间。 林含璋见她支支吾吾,就知道她有话要说。他换上运动服,问:“你最近怎么了,老是围着我打转?” 她绞着手指,小声说:“其实也没什么事。我就是想问你平时在哪里运动,我最近也想锻炼身体。” 林含璋定睛看她,她最近也没生病,昨晚脱光了看身体也还好,不过她想运动也不是坏事,他很愿意带着她跑跑动动的。 他把她拉过去亲了一口,“去换衣服鞋子,我带你去。” 每次他出门运动身边都会莫名其妙黏上很多人,所以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安静的场所,到晚上几乎没人,带她去正合适。 他还是喜欢和她待在一起,莫名安心,带上她一起出门,那可比他一个人开心太多了。 “可我还没做好饭……”她话音未落,他就不耐烦地反对:“无所谓,我们回来可以随便吃一点,本来我吃的也不多,你每天准备那么多菜也辛苦。从今天开始,只要我们出门运动,你可以自己决定是去饭店吃饭还是回家随便做点。” 她还没来得及想明白,就被他推进屋里换衣服,她换上高中校服,还有那双旧运动鞋,换完之后也不想太多了,能从做饭中短暂解放出来对她来说也是很高兴的。 于是他们两个都走到废操场跑道,他先让她做做热身,她就在那甩胳膊甩腿,动作惨不忍睹,他看着头都疼了。只能带她回忆起广播体操,顺了两遍,感觉关节打开了,又带她慢跑一圈,然后她就累得在旁边直喘气,挥手表示自己跑不动了。 他更头疼了,怪不得每次在床上她一高潮就困,顶多两回就要睡觉,平时也看不出来她体力那么差,家务活倒是可以一干干半天还不带休息的。 他又扯着她走了小半圈,她就死活不动了,脸通红,很明显喘不上来气,他先跑了一圈,她居然还在休息。 先从最简单的开始吧,林含璋决定以后让她多吃点牛肉少吃点米饭,蛋白粉也可以给她吃点。她的饮食结构就是碳水加油脂,优质蛋白她很少碰的,做个鸡胸肉都要色香味俱全,反正就不能太健康,健康就不好吃了。 “来,”他把她拉起来,“先慢慢走,不能停,我们先走两圈。” 拉着她的手,最近她应该又偷懒,没涂护手霜,手掌的皮肤都很粗糙,他们慢吞吞地绕着跑道走了两圈多,他带她慢跑起来,跑了一圈又慢慢停下来走一圈。 就这么跑跑停停,他们倒也走了有一万多步快六七公里,从头到尾没剧烈运动,林信书感觉接受度良好,明天再来一次也不怕。 运动完两人去吃饭,弟弟带她去小食堂吃西餐,其实就是黑椒牛排,她胃口大开,吃了两个餐包(其中一个是弟弟的)和一大块牛排,又喝了一点运动饮料,吃完饭还来精神了。 然后就被弟弟按到床上做了两次,做完之后到浴室里清洗一下,不到九点她闭眼就睡了,第二天早上六点不到就醒了,精神奕奕的散步去上班。 本来应该是美好的一天,直到十一点多,赵耀又来了。 她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就坐在靠门边的位置,后来店里没人,他又往前挪,直挪到柜台前面,伸着头看她,见她穿着旧衣服,忙上忙下,咧嘴笑:“信书姐,两天没见了,你这两天好吗?是不是感冒了?” 林信书拌着糖水,最近春夏之交,她犯了鼻炎,直流鼻涕,为了不影响客人,她戴上了口罩。她懒得跟赵耀废话解释,和和气气地点个头认了。 赵耀得到她的反应,就笑:“你们女生就是娇气,都快入夏还能让自己得了感冒,我身体可倍儿好,好几年都没生过病呢。” 林信书也不知道他炫耀他健壮的身体怎么就扯上所有女生了,非得贬低女人两句他才能把自己吹起来不成?再说哪怕是她自己真感冒了,得流行性感冒的人海了去了,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怎么她一个人就能代表所有女生?这中间的联系荒谬到哪怕她没读过大学也知道。 她懒得跟他掰扯,就只是草草点头,你说的对,你说什么都对,赶紧走吧。 “请问您今天喝点什么?”她冷淡地开口,例行询问。 赵耀直勾勾地盯着她,从她露在外面纤长清秀的脖子到骨节突出的手腕,她其实挺耐看的,皮肤白,五官秀气,越看越舒服,他咽下唾沫:“我都来那么多回信书姐还能不知道我爱喝的吗?唉,我家庭条件还行,可我也得体谅父母钱来的不容易,每回只买点绿茶喝,不过信书姐泡的茶都比其他店里的好喝。” 林信书看着他上身大大的耐克logo的外套,心说:我不信。她很快给他冲开一杯绿茶,加一勺糖水,递向他,敷衍道:“茶包谁泡都一样。” 赵耀看着那杯茶,也不接,脸上带着促狭的笑容,“信书姐泡的就是不一样,再说我还没点单呢,你就急着给我送茶喝了,是不是看我喜欢喝你的茶想请我喝一杯?” 她这回真给恶心的够呛,请他喝茶可以,但是她想直接把热茶泼他脸上,再拿扫把把他撵走,叫这恶心人的货色再也别上门。 赵耀见她瞪大眼睛,就冲她眨眼,“我懂的,信书姐别当真。”他拿出手机,也不见扫码付款,反而把一杯茶钱转到她的微信上,还示意她收款。 这是什么意思?让她独吞这杯绿茶那几块钱,他应该还觉得自己聪明绝顶,给她指了一条发小财的路子,或者说他原本就觉得自己应该回偷偷拿店里的营业款,毕竟几杯奶茶,一天下来谁也算不清楚。 她马上把二维码拿起来,指着说:“钱要扫给老板!”然后微信上点了退回。 赵耀也不觉得尴尬,笑嘻嘻地说:“你不要白不要,就几块钱而已嘛!” 她简直都给气笑了,几块钱就能收买她的人格?她在他眼里也太不值钱,太贱了吧,这难道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她算是见识了今天。 赵耀还接着说:“你一个月能拿多少钱?你不知道,我家虽然还行吧,但是我爸妈说他们养不起闲人的。可我就不一样了,等我挣了钱,肯定能让老婆孩子在家享福,吃香的喝辣的,风不打头雨不打脸,一点罪都不给她们受。” 林信书发现他的微信名居然是“奋斗不息莫欺少年穷”,她简直想笑,就这还莫欺少年穷,谁欺负得了他?他不来恶心人就不错了。 一口下去绿茶少了一半,他给她展示他手机里的照片:“这些都是我的好哥们,我们学校有钱人特别多,跟我处的也好,好几个都跟我亲兄弟一样,你看这个,就是军哥,你应该见过,他前段时间也来过店里。” 就是那个每回来都跟小偷踩点一样看个没完的瘦高个,她确实有印象。不过同学有钱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怎么能说的他家钱愿意给你花一样,真离谱。 见她点头,赵耀得意的说:“这是我最好的哥们,他家在合肥开大公司的,有钱的很,我们关系特别好,班里人人都知道。” 她看着照片,心想,一个高瘦一个矮胖,胖瘦头陀,到哪都挺让人注意的。你哥们在你的衬托下也变好看了,帅哥果然是对比出来的。 她还是点头,她除了点头也不能干啥,她多说一个字赵耀都能把牛皮吹上天,那她不如沉默。 赵耀自得地往下说:“我们土木专业以后能干的工作可多了,土木男吃香地很!”他拍拍自己胸膛,意思是他这个体格的人特别能干,林信书虽然内心怀疑,还是露出礼貌微笑。 新鞋子与狡猾的心 每次赵耀的到来,他的夸夸其谈对她都是一场折磨。幸好她现在一周只要上六天班,经过一周的锻炼她感觉身体好多了,连精神都坚韧了许多,对赵耀的日常豪言壮语也不是无法忍受。 这个世界,哪个女人不是忍耐着活着的?她从小忍到大,也不怕这点事。 就像杜千寻说的,只能指望他知难而退或者找到新的目标了,她表现的也挺明显,就是看不上他,她又不是回收垃圾的,送上门就要。 最近每天傍晚和弟弟出门跑步,她不用做饭了,真的省了很多事,家务活也变少了,轻松了不少。现在她每天早上做饭也做得是最简单的薄煎饼之类的,提前把面活好放到冰箱发酵,第二天早上揉开摊个饼,再往上面放个蛋刷点酱就非常美味。至于喝的,她也跟着喝巴氏鲜奶了,为了补钙,让身体更健康。 弟弟晚上运动完就带她吃牛排,她已经把那家西餐厅几乎所有口味的牛排尝了个遍,还是黑椒的最美味。她又问弟弟爱吃这家什么,他摇头,表示都不太爱吃,过来吃是因为这家肉新鲜。 真是他的标准回答,她就知道!这个挑剔鬼就是这副德行,明明这家牛排每一种都香气四溢,柔嫩鲜美,调味料也不喧宾夺主,一大口肉吃下去特别过瘾,让她放开肚皮吃,两片根本不在话下! 也就林含璋会叽叽歪歪,他吃过更好的牛肉吗?未必吧,毕竟这家店的牛肉就够好了,可他就是觉得这不好吃那不好吃的,每天给他做饭再观察他吃饭的反应真烦死了! 不过既然他给她放假,她自然欣然领受,最近她被赵耀烦的也没心思做饭了。他们不止吃牛排,还又去吃了一次椰子鸡火锅。这回就不光吃鸡肉,还点了一点配菜下火锅,各类菌菇加到火锅里实在是清甜的很,再配上菌子特殊的香味与口感,她又吃了不少。 椰子鸡火锅算是弟弟爱吃的,她观察了很久,他应该来过不少次,服务员都认识他了。林含璋其实能吃辣椒,只不过吃火锅时比较倾向吃清汤锅,味碟可以放辣椒进去。他虽然吃辣,倒也吃得不多,他吃什么态度都很寡淡,不见他沉迷。 不过她每次吃饭都会把最好的留给他。像椰子鸡,她就给他完整的翅膀和鸡腿,她吃其他的就行。吃螃蟹也会把蟹黄分给他,她自己吃蟹腿,腌笃鲜这种一锅都是美味的就不用分了,她也能同样享受。 林含璋也习惯被她迁就,毕竟被人默默付出的感觉不赖。她也不会做点事就自觉伟大高声嚷嚷,她对他的照顾永远是润物细无声的,他有时候自己都没留神。 只要有她在,他的生活永远都是合意的,舒服的。反正她一直就在他能看到的,手能碰到的地方,这让他很安心,没有以往那么烦躁,那么不安。 吃完饭林含璋带她去逛一个大名鼎鼎的运动品牌店铺。她那个鞋子已经太旧了,他看不顺眼很久了,早就该换了。他最近带她跑步,发现那双鞋鞋底都只剩薄薄一层,他早就想给她换掉了。 进了店,她看了价格,以为是他自己要买鞋,于是看东看西非常淡定,反正跟她没关系。直到他看中一款今年出的口碑款女鞋,价格超过四位数,他让她试试,她才脸色大变,摆手摇头拒绝,这礼物太重了,她不能收。 林含璋表情也变了,是她最怕他的那种压迫的表情,可她真的不能要。两个人吃吃喝喝,或者一起玩都让他花钱其实挺过分了,她再让他给买那么贵的运动鞋,那她成什么人了? 再说林含璋毕竟还没工作,她的东西轮不到他出钱,也不该他出钱。还有一个原因是她一身便宜货,穿一双超贵的鞋,怎么看都像假货。 最后她虽然没试,林含璋知道她的脚码,还是给她买了两双aj女鞋,加起来快有她一个月一半工资了,她看着他扫码付款倒抽一口冷气。 店面的售货小姐人很好,送了他们叁双质量上佳的袜子,他给一并扔到鞋盒子里,拎袋子也不拉她的手就出门了。 到了家她还是扭扭捏捏,不愿意试,他彻底失去耐心,不再管她,直接洗漱上床。 到了床上他也没睡觉,拿起ipad写写画画。今年从开学忙到现在,他对计算机相关也是有了一点厌倦,最近是不打算工作了。不过新出的软件还是很有意思的,他购买后预备好好研究使用,玩通。 只一个人被留在客厅的林信书在椅子上坐一会,不敢这会去卧室碰硬钉子。她盯了那个耐克标志很久,终于忍不住伸出手。 塑料袋被碰触发出微小的声音,她宛如雷击,迅速把手收回。 那不是你该要的,你配不上那么好的东西。 可她看着她自己破旧的球鞋,今天跑步的时候被小石子杠到了脚底板,疼了好一会。而且鞋面早就破旧不堪,有的地方已经开裂,她也补过几回了。 她想,我真的需要一双运动鞋。可我也能自己买呀,那么多国产鞋,361特步鸿星尔克哪个不好,她都能买得起,干嘛要收他给她买的千元鞋呢? 说到做到,她马上拿出手机,搜索特价款,准备买一双。 可如果她不要,那他会拿回去退掉吗?她真不想让他为她花那么多冤枉钱。 他肯定不会退,最大可能性就是他一怒之下扔到垃圾桶里,然后两个人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又紧张起来,他一烦躁就会开始在床上折磨她,她就会生病,紧接着生活工作一团糟。 这一切起因是她不愿意接受他给她的两双鞋,问题是她怎么能接受呢,又不是便宜货,她能接受被他请客吃饭,能接受他带她出门旅游,可昂贵的鞋子,她真能收吗? 她又想,在林含璋眼里,它们的价值可能差不多,因为他就是一个完全不在意物质的人。他给她买鞋,是因为他带她跑步,他注意到她需要适合运动的鞋,而他给她买昂贵的鞋子,也只是因为这就是他的消费水平。 她坐在客厅思考了很久,纠结了很久,最后还是试穿了新鞋新袜子,穿上去就不舍得脱下来了。走路时特别有支撑力,脚感好极了,最重要的是还很透气,她穿上之后自我感觉叁伏天也能穿出门。 后来上海七八月动辄40c朝上的高温把她的脸打得啪啪响,她只能穿凉拖上班,不穿凉拖根本受不了,穿了凉拖下班走路时间长了脚底还能被烫疼。 试穿完她把其中一双鞋和鞋盒收起来,那双特别好看的她预备明天跑步就换上,不等跑步,明天上班就换上,现在正是穿的时候。 随后她来到卧室,看他一声不吭刷ipad,知道他肯定不高兴,她鼓足勇气,厚着脸皮跟他说:“我试了,非常舒服,谢谢你。” 他抬头看她,皱起眉头,“我本来想如果你不要,我明天就扔掉。” 她坐到床边,想到自己没换衣服今天还出门了就又想站起来,被他拉住,她只能说:“我裤子不干净……” 林含璋盯着她,“我没有洁癖。”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拖鞋,最后决定实话实话,“我只是觉得不该收你那么重的礼物,你已经在生活上很照顾我了,出门从来不让我花钱,可我也自己挣钱了,一两双球鞋我自己还是买的起的。” “那你为什么不买?”他就是问,没有任何反问嘲讽的意思。 “因为我原本不需要呀,我那会不运动,鞋子又还能穿,就觉得没必要买了。”她也一样实话实说,虽然有点穷酸气,但是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跟他讲的。她在云南日子更穷酸呢,他不也一样跟着住了快两个月的农民房,洗澡都要提前开热水器。 他不置可否,“现在你需要了,我给你买了。” 她摸摸自己的膝盖,“嗯,我试了,非常好的鞋,得谢谢你。”她其实想说我配不上那么好的鞋,可这话对他说不合适,太卑微了。 更重要的是,他肯定觉得她配得上,他不觉得给她买两双鞋就是什么多好的物质享受,他只是从自己常卖的店里挑了两双他觉得适合的鞋送她而已。 就和那次给她买衣服一样,如果她不是真的需要,他不会对她日常穿搭指手画脚。她哪怕穿着奇丑无比的鸭屎绿外套,杜千寻一见那衣服就大喊辣眼睛,他也不会说什么,他只当做看不到。 虽然弟弟有一千一万个不好,但是在这方面,他一直都让她很安心。她就心安理得的在他身边过自己穷酸没品位的生活,那是一个让她觉得舒服的相处的距离。哪怕是今天给她买鞋子,他也没有当场强迫她扔掉旧鞋换上新鞋,他只是自己买,放在那里,她需要就自己拿走,不需要他再扔掉。 她觉得自己太狡猾了,既占了他的便宜又心安理得的接受,毕竟她不收弟弟就要把好好的新鞋扔掉,她就当是在拯救那两双鞋子。可再想想,还是觉得自己实在是太狡猾。 肤浅 见她还是别别扭扭,口是心非,他把平板电脑收起来,问她:“为什么不愿意接受呢?是因为价格吗?如果我送你一百块的鞋子你会在店里都不愿意脱鞋试穿纠结那么久吗?” 她也觉得自己有点矫情,他请她吃过那么多次饭,加起来早就超过四位数了,她每次吃饭前倒是不想那么多。她点头,“你还是个学生,而且你给我买那么贵的东西,我没法报答你。” 他啼笑皆非,只觉得她的脑袋瓜里面有一套他人无法弄明白的价值体系,“你是不是非要把所有事都换算成等价的金钱?如果有人对你付出一点,你就把它记到账本上,随时等着那个人跟你翻脸,然后你就能把账算明白,一分不少的还回去?” 其实就是那么回事,只不过她的账更复杂,而且一团乱麻,她自己都算不明白。 十二年的养育之恩,他的父母在她身上花了多少钱,她其实没有具体的数目,只有一个大致的数额。而且大大低于他们家付出的,生活中花钱的地方太多了,零零散散的十几年过去了她怎么可能记下来然后一笔一笔还清?她到他家时十岁,虽然看着也懂事了,可因为营养不良笨得很,加减乘除四则运算都不明白,指望那个时候她就有记账还恩的脑子,她自己也知道不可能。 不提远的十二年,就说他们住在一起的大半年吧,这账也糊涂得狠。他带她外出就餐过那么多次,她其实每次具体花多少钱并不知道,只有一个大致的数目。还有上次带她去黄山,车马费住宿费她都不知道,也就吃饭花了多少钱她能清楚记下来,其他只能估算。还有去年给她买的衣服她也没还他钱…… 太多了,她现在哪怕是把所有的积蓄都给他,也还不清这些账吧? 现在她都收了两千块的鞋子再谈一百块的鞋确实有点滑稽,可她真心想的是如果你送我100的鞋子就好了,以后我能还的起。 她隐隐约约又感觉到他如果真送她一百块的鞋,她又会不高兴。 她自己都不喜欢现在这个反扭捏尴尬复无常的女人,她只能说:“对不起。” 他也不嫌弃她还没洗漱,也不嫌弃她被火锅熏出来油烟味,他亲吻她的额头,“不用跟我道歉,我带你来上海,不是为了让你吃苦的。我送你鞋,你也不要想太多,只是因为那两双鞋适合你,而你恰好也需要。” 这话他好像曾经对哪个女人说过类似的,那时他的心情肯定不是像现在这样。大一他过得浑浑噩噩的,很多事都是随意而为,哪怕是那么短时间前的事,他自己都不太记得了。 因为那些不重要,他和她度过的时间更重要,他每天和她在一起虽然生活也平静,但是比大一那会有意思多了。 她很快把自己洗干净,爬到床上,她觉得如果这时候自己主动和他做爱,就像为了那两双鞋一样,太奇怪了,但她今晚确实心绪不宁,很想做。 他什么也没做,看时间差不多了关掉软件。自从她不上晚班,他们睡眠的时间提前了不少,大部分晚上都能在十一点半之前睡觉。 头发都吹干了,她又变得清新好闻了,他把她搂到怀里,下颌放到她头顶的发丝上,她蜷缩在他怀里。 “今晚不做了吗?”她问他。 “你想做吗?”他反问。 可做可不做,不做最好。她抬头,吻上他的嘴唇,“不做吧,你累了吗?我最近只能跑两圈,你今天该跑了十几圈,累坏了吧?” 他的手搭到她的腰上,身体不算累,昨天刚做过,也不馋,明天还有一整天时间可以待在一起,他倒也没有非做不可的迫切感。 “不算累,我必须为体测做好准备,这点运动不算什么。”他回答。 她也把手搭到他的腰上,“大学生也很麻烦呀,我听说复旦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要体测的,早上和晚上都要去,如果有兼职,那可太麻烦了。” 林含璋抱住她,“大学生活也就那么回事,并没有多舒服。你还是很想上大学吗?” 这是他那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问这个事,大学快成了她的心病,想到心里头就堵得慌,隐隐作痛。 说实话,是想的,她确实就是想做大学生,可她拿什么上大学?让她回去读书吗?她都快25岁了,这个年纪绝大多数大学生都毕业了,而且她也读不进去,换个地方还好说,在河南是绝对考不上本科的。 所以她只能摇头,“不想了。”想也没用,想它干嘛。 他把她抱紧,“你还没跟我说过你以后想做什么。” 以前两次讨论这话题都无疾而终,他居然真的有了点兴趣,想知道她对未来的打算,虽然他肯定里面绝对没有他。 林信书闭上眼睛,边想边说,“我也不太确定,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我,其实我想过很多,但是我这个人你也知道,能力很差,也不讨人喜欢,我自己知道我缺点太多,对未来也不敢有太高要求,能混个饱饭,能攒钱在云南县城买一小间房子就足够了。” “哪个县城?”他顺着她的话问。 她想了好一会,“现在不能确定,房子太贵了,我也不指望买新的房子,能买个二叁十平的单间就好了。” “然后呢?” “不知道,先打工攒点钱吧,有点积蓄再回云南。” “回?你这词用得有趣,云南在你心里是跟家乡一样的地方吗?” “我哪有那么幸运,我倒真希望自己在云南出生长大,我喜欢那里。” 他有点不高兴,“你的喜欢是因为你根本不了解云南,你只在那里生活了不到一年,而且你还很年轻,那些阴暗的地方来不及向你显露你就走了。” 她无意争辩,“或许吧。可我也很喜欢上海,我在上海也快生活一年了。” 林含璋默然,“等你过完一个夏天再说你喜不喜欢上海吧。” “这次你没问我为什么不留在上海呢。” “不用问,因为你在上海买不起房子。” 她笑出声,“是呀,上海的房子是想都不敢想的,如果不是跟你住在一起,我在上海也待不下去的。房子可太贵了,想安家好难呀。” “也就是说你对未来所有的计划就是攒钱在云南买一间房子?” “你脑子真好使,你一说我就觉得对呀,就是这样,让你听了我那么长时间废话,真抱歉。” 他想叹气,前几次她对他的人生计划侃侃而谈,他还以为她给她自己整了个多了不起的人生目标,结果就是攒钱在云南房价便宜的地方买个小房子过一辈子,就这? 这种生活在别处的美好幻想是建立在她还年轻,身强力壮,生活不会给她多大障碍的基础上,更是因为她愚蠢。 她也不想想自己一个女人,孤身一人在遥远的地方安家,不结婚不生子,不和任何人产生深入联系,等到她五六十岁时,她的日子还能和二十出头时一样好过吗? 她的脑子好像没有人会年老体衰的概念,她也不会觉得她一个外地人会被人欺负。她这是天真愚蠢还是乐观,有时候他也不明白。 她竟然能安心的,日复一日的,平平静静沉浸在她的小世界里面过她的小日子,要是说她钝感,那也没错,她确实非常不敏感。 “你知道吗?”她说,“我虽然和你生活在一起快十叁年了,我觉得还算了解你,但是你脑子里想的事我一点也不明白。我一直在想会不会是因为我太笨了,而且见识浅薄。你值得过更好的人生,你的家人虽然不是什么完美家长,至少把你养大了,在金钱方面从没有亏待过你。你在外人面前性子也好,特别讨人喜欢,不喜欢你的大部分都是妒忌你,真的,然后我觉得你干什么都能成功。我这样的人你也看到了,真的配不上你,哪怕是跟你上床资格都不够。你可以挑一个更美的,身材更好的姑娘,她绝对愿意。你一直纠结于我,我在想,会不会是因为我们从小在一起长大,你对我生活上可能有一点依赖,你把依赖当成其他感情了。” 他更加不高兴,“我想什么跟你又有什么关系?你说那么多,不就是想让我不跟你上床?” 她赶紧抱住他的脖子,亲亲他,“我没那个意思,你别生气,我真没。我现在愿意跟你上床的,心甘情愿,你想什么时候都可以。我也没有对你选择指手画脚的意思,只是觉得你可以选更好的。” “那你觉得什么是更好的女人?” 她又想了一会,“可能是大学生,长相美丽,身材的话有胸有屁股,然后跟你站在一起就很搭配的那种。啊,这么一说我好肤浅呀!”她后知后觉,吐槽自己。 骑乘play “你知道就好。”他虽然不高兴,可也没到发怒的程度。 林信书顿了顿,“啪啪”轻拍自己的脸,当做对自己的惩罚,“我真是多管闲事了,明明以前就跟你讲过你自己的人生应该自己做主,旁人不能干涉,我却老是指手画脚招你烦。虽然我每次都说得很委婉,可我就是在对你指手画脚。对不起呀。” 他很久没说话,沉默弥漫在初夏的静夜中,好一会他才说:“我原谅你。” 林信书在他怀里微微一笑,“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我不能依照大众审美和价值观给你画个圈子,要求你只能在这个圈子里选姑娘恋爱结婚生子,哪怕你想选一夜情的人,你也应该按照自己的标准挑,轮不到我们这些外人没经过你的同意就给你瞎指挥。” “嗯。” “我今晚是不是有点烦?要不我不说话了,我们早点睡觉,明天早点起来去菜市场买菜回来做好吃的。”她试探着问。 “我还不困。” 这个时间点睡觉确实有点早,更何况明天是周末,她又请了假,没什么事,确实不急着睡觉。 “我怕我说话打扰到你休息,今晚不做,你又不想睡觉,那怎么办呢?”她有点犯愁。 他摸摸她的头发,“我不烦你。你想说什么就说,如果我烦了会告诉你。” 她想了一下,“那我继续刚才的话题了。在我们约定的时间里,我肯定陪你睡觉,你想怎么睡都行,只要别过分弄伤我,让我没法工作就好。其实我刚才的意思是如果你有看上其他女孩,或者喜欢上其他姑娘,你可以完全不用顾虑我,想追就追。” “我如果不喜欢其他女人怎么办?” “那也没什么,你跟我做就觉得满足的话也没问题,需要我提前做好润滑或者让我学什么新姿势都可以。”她的话听起来非常动听,他爱听她表示自己乖巧的语言,可他也知道这话不能全信。如果他现在让她在他眼睛下自慰到高潮,就能马上收获一个当场反悔支支吾吾不愿意的女人。 所以她说,他就听,也不当真。 “我不能打着为你好的旗子干违背你意愿的事,以后那样的话我再也不提,”最后她下了结论,他的手还放在她的腰上,有一下没一下捏着。 他没说话,她以为他睡着了,他想的是希望你说到做到。 单方面的对话很难维持,她也不说话了,很快就睡着了。 手伸进她的内裤,她的下半身紧紧闭着,他摸了很久才能把一根指节插进去。 本来没那么想做,被这个蠢女人弄的他现在就想做,欲火虽不攻心,可也难挨得很。 他的手摸上她的乳房,恶狠狠抓了好几把,她似有所感,睡得不踏实,梦里都皱眉,他立即换成抚摩轻揉,团弄那两块软肉。 不想亏待自己,他把她的衣服掀到锁骨,舔玩她的乳头,用舌头逗引乳心。另一只手继续勾弄肉蒂,她虽未醒,身体却早已熟悉了这般引诱,很快体液就出来了。 林信书本来就没睡熟,又被如此骚扰,她艰难睁开双眼,低头看到乌黑的头发,他在津津有味品尝她的乳房,技巧比她强多了,至少没让她破皮。 什么也不想说,她任所欲为,他刚折磨过她一回,这次绝对不会再折磨她。既然是普通的做爱,她也能享受,又何必逆他的意,让他不快。 放松,让身体平静松弛,她抱住他,“要我把衣服脱下来吗?” 他从她胸前抬头,“全脱掉。” 她乖乖听从,脱完后又问:“要拿浴巾铺上吗?” 他摇头,也把睡袍脱掉,“坐上来。” 那根性器不知道什么时候立起来,粗如儿臂,还长,上面青筋毕现,现在放到身体里,她肯定是要疼的。 得弄点润滑剂,她想下床,被他按住:“你去哪?” “我想去梳洗台拿润滑剂。” “今天不想用。” 可是……可是她的身体……唉,随他的意吧。 他既然无意为她扩张,那她慢慢来,等身体分泌出足够的体液,再放进去好了。 于是她跪坐在他身上,高高抬起臀部,手拿着他的性器,用自己的下体,肉蒂来来回回磨蹭,她和他都因为身体最敏感的地方的接触而舒服的打寒颤。 趁她忙着刺激自己的身体,他垂眼去看,她的大腿因为过度紧张用力而绷紧了,这个时候只要他轻轻一推,她就会猝不及防向后倒。 使坏一下其实也不错,不过她现在着急为难的样子更有意思,他将一只手枕到头下,好整以暇地看她忙上忙下。 还是不行,虽然这样很舒服,但是她好累,腿和腰都很酸,而且肉穴完全没打开,根本放不进去。 最后她累趴在他身上,寻到他的嘴唇,舔吻了好几分钟,“我不行了。” “真进不去吗?”他明知故问。 “还是得润滑剂。” 他坐起来,把她抱在怀里,两个人面对面,她犹疑,还是决定亲吻他,他的手伸到她的下体处,飞快撩拨逗弄那肉蒂,轻松将两根手指探入。 他一边为她扩张,一边享受她投怀送抱的亲吻。他们赤裸着,她拥抱他,浑身上下皮肤都透着粉,那是因为她也被情欲诱惑,想被他占有。 第叁根手指放进去,在她体内扩张了好久,他们的嘴唇一直没分开,她的舌头都累了。手指抽离身体,他说,“可以了。” 现在就放进去吗?她有点迟疑,那根性器太久没被抚慰,注定会在她体内兴风作浪,她也知道他忍耐太久,他明明可以直接插进去,和以前一样,弄得两个人都疼得直抽气。 不管了,她抬起腰,一手轻握那根东西,寻到那入口,慢吞吞地往里放,放到一半,她开始扭动腰肢,模仿他抽插的动作,只是每一次都不坐到底。怕他发怒,她把他的手放到自己吃胖之后稍稍丰满的乳肉上,意思是随便他揉。他也不客气,立即用力抓捏搓揉,将那两团可怜的乳肉蹂躏到变形,反正它们的主人也同意了。 她其实还想舔上他的耳垂,可现在她实在是有心无力,体内他的性器侵略性太强,她无法分心,只能集中注意力招待它,放松下体,里面的软肉也跟着让路,每一次抽插都放进更多,从一半到叁分之二时她已经感觉自己被塞满了,可那根性器不给它满足的服侍肯定不行。她咬紧牙关,急促呼吸,终于,她把那庞大的东西全部放进去了,连润滑剂都没用上。 额头已经出汗了,身体被撑到爆满,她其实不好受,可还坚持着做那卷腹收腰的动作,只是为了能让他满意。 明明没有射精高潮,他却爽得不行,她的肉穴滋味实在美妙销魂,又紧又热又湿。乳肉已经被他抓得通红,上面布满他的指痕。他的双手移到她的胯,令她的下体无处可逃,只能紧紧的贴住他的身体,吸附取悦他的性器。 她受不了,实在太累了。她每次的动作都很迟缓,他看着就着急,与其说是在取悦他,不如说是折磨。 他受不了,按住她的胯部,疯狂抽插,每次抽插的幅度都不大,没有抽出多少性器,可速度和力度都很惊人,她被那狂风暴雨般的快感攻击到很快就调不成声,只能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害怕发出什么奇怪的声音。 第一次高潮来的很快,他射精前她就已经爆发了,肉穴深处的花肉痉挛收缩,他于是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多享受这段性爱。 他没有退出来,她喘了好一会,挺有精神的,“好舒服。”她跟他说。 以前这些话,只会在她意识模糊的时候蚊吶似的说出来,害怕被旁人听到,现在她已经能大大方方讲出自己的感受了,无非就是舒服或者难受,在床上,她还没学会伪装自己。 “运动真的挺有用的。”他不知道她提这无关话题做什么,就听到她声音带着笑意,“我现在不困了呢。以前只要我舒服一回,就马上能睡着。” 他还以为她能说出什么了不得的发现呢,不过他也没有白白带她跑那么多圈,毕竟现在她还能趴在他身上亲吻他跟他聊天,而不是转头一看,她睡着了。 带她运动不难,可是她实在没有运动天赋,身体素质也一般,一开始一圈都坚持不下来,上气不接下气,再强迫她接着跑那就是想让她断气。只能慢慢的,循序渐进的,连跑带走,还增加了其他辅助运动,她现在能坚持跑叁四圈了,跑完之后也不累,还能接着走好几圈。 他早就发现了小一个月的运动效果立竿见影,她今天在他身上磨蹭了二十几分钟,后来又骑乘了一会,高潮之后还能跟他聊天,说明她根本不累。 既然不累,那就赶紧开始第二回吧,这回他要把她压在身体下面做,将她一条腿掰成直角,从侧面进到不同的角度,他知道那一块是她的敏感点。 剥夺与给予 进入六月,上海热起来,空气湿度大,但整个感觉还没到痛苦时候,这是黄蔚然喜欢的天气,仅次于仲春和仲秋。 她拿到了音乐节的门票,只是这次她不知道要不要邀请林信书。 林信书对她很好,做什么好吃的都会想到她,有时候甚至会给她寄同城快递,林信书中午做的美食,她几个小时后就能吃到,放到保温桶里。 说不感动是假的,可也不好受,她在挖一个没脑子的傻女人墙角,对方完全没发现,还巴巴对她好。如果对方勃然大怒,拿出原配打小叁的架势,把她怒骂一顿,暴打一通,那还挺有意思。 可她就跟什么都不知道一样,应该就是纯粹的迟钝,连黄蔚然都觉得自己有点欺负人了。 可男未婚女未嫁,他只是林信书的男朋友,随时都有可能分手,那她为什么不能先做好准备,能第一时间在最近的位置重新追求他? 其实她自己也知道,她在偷换概念强词夺理,按照一般人的价值观,她这个前女友怎么都要避嫌,不该那么频繁地出现在他身边,尤其是他已经有了感情甚笃的新女友,两个人还发展到同居这一步了,她更应该选择大方祝福,离他们远点。 然而,理智归理智,情感归情感,理智让她远离,情感让她靠近。她选择屈从于自己的感情,因为那样比较不痛苦。 况且她就那么堂堂正正出现,她只是发出邀请,最后做决定的人也不是她,她又做错了什么呢?慷慨大方总不会有错的。 只是每当她春心萌动感觉自己稍微有点胜算时,林含璋接下来的态度就让她如一盆冷水浇头。她觉得他愿意接受她的邀请,总归还是对她有那么点情谊的,可是在迪士尼他拉着林信书的手舍不得放,眼睛跟着她转。元旦音乐会上,每个曲目他都心不在焉,黄蔚然偷看他时他都是在光明正大盯着林信书,好像林信书的反应比舞台上的节目还精彩。还有在教授的工作室,好不容易两个人独处的时候,他一点也不窘迫,不尴尬,非常自然,非常落落大方,就好像她不是他的前女友,就只是一个熟悉的女同学。 是呀,他对她和另一个时不时来教授工作室同样心悦于他的女孩相同的态度,一样的谦和,背后是疏离。她以为他应该战战兢兢,保持适当的距离,但是他完全不当回事,只是照常行事。 原因不用想也知道,他心里没她。 他是一点也没把她放到心上,所以他坦然,不扭捏,因为他就不喜欢她,至少现在是一点也不喜欢她。 做朋友还可以接受,还要她上杆子做朋友才行,否则他们就和其他人一样,一点见面的机会都没了。 林含璋很可恨,他现在的女友也很可恨,虽然不是那个女人的错,可她怎么能什么都不知道呢?林含璋为什么不告诉那个女人关于她的事呢,为什么她就能那么天经地义的无知?她不知道她的痛苦,沉浸在爱情中的女人怎么会知道她的痛苦呢? 她在他心里一点位置都没有吗?她没有在他心里留下一点东西吗?她对他的人生而言就像一片已经被吹走的落叶一样吗?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黄蔚然不甘心。她不愿意居于爱情中的失败者的位置,所以自顾自地导演好几出戏,除了让自己悲伤心痛,还极大地激发了她的灵感,让她在短短八九个月内写出了不少悲恋的曲子。 她想起某位以全世界都知道的光正正大的暗恋为灵感的作词人。他当然更勤奋也更有才华,不过她以前总怀疑他的情有多真,毕竟人人都知道他爱他。现在她知道了,虽然不能百分百确定,毕竟她的情真的很。 痛苦让她的真情熠熠生辉,她居然挺享受现在的状态的,这是她出生以来情绪最激烈的时候了。 所以,她肯定要邀请林信书,林信书最好再带上她的男朋友,那她就可以更痛苦了,她也是人,人人都有痛苦的时候,这点她也不能超脱免俗。 至少她的痛苦是有价值的。 林信书果然答应了,还说会带林含璋一起,她想笑,躺倒在床上,笑出了眼泪。 她想睡觉,但是眼睛闭上也睡不着。 她想看书,打开一页,一字都看不下去。 她想听歌,却找不到熟悉的歌手。 她想聊天,可没有说话的人。 于是她只能沉默,无言沉默里她什么都没想,脑子是空白的。 过了不知道多久,她家门铃响了,同城快递小哥给她送了一个泡沫箱,里面是林信书寄给她的食物。她打开,冰袋还没化,装的是她爱吃的甜品,还有一瓶手作青柠茶。 终于,她发出一声慨叹,她在胡思乱想,苦思冥想的时候,居然有人还在惦记着她。 居然是她。 多好的姑娘呀,对她多有情义,显得她更加虚伪无情。 她拿出手机跟林信书道谢,那个可爱愚蠢的姑娘很快就回复,问她喜不喜欢,如果她喜欢以后给她多做点。 她回答她非常喜欢,只是怕麻烦她,不用那么费事,下次见面再给她就行。林信书说好,可她知道林信书还是会继续给她送,因为她就是那么善良的好女孩,对“朋友”无限付出也不觉得麻烦的好姑娘。 如果不是林含璋,她不会和那么好的姑娘认识,更别谈做朋友了。 可有了林含璋,她就不能真情实感和这个好姑娘做朋友,她总是会怀疑她是否真有那么好。她还会自我怀疑,质疑自己是不是品质有问题,怎么能若无其事做那么多不像自己的事。 她不骄傲了,更不是自卑,她只是沉迷于复杂激烈的情感,她喜欢这些负面的东西,没有几个创作者讨厌这些,绝佳的艺术养料,谁会讨厌? 只要不毁掉她自己就行,她一直在等着有什么东西能刺激她,给她什么,让她真的进入艺术的大门。 现在她一只脚踏在门槛上,她恍然大悟,原来不止是给予,拿走什么,也会让她辗转反侧,她当然不会发疯,她的理性大于一切,可现在的感觉也很好。 真的很好,不能再好了。 其实再更深地折磨她,她能有多苦闷?她会发疯吗?她能碰到那幻彩的大门吗?她苦苦追求的圣殿会向她打开吗? 她也不知道,她的理性在阻止她进一步探索,现在,她浅尝辄止,也是一种暂时的满足。 林信书的生活还在继续。六月之后奶茶店的声音果然好起来,老板调制的薄荷味的饮料也卖得出去了,她暗中松口气。 赵耀还是会来打扰她。有一回她穿着新鞋,走动做饮料时,他勾头去看,发现她穿着aj新款,就啧啧感叹,现在的莆田货做得不错,她脚上这双怎么也得小一百。莆田鞋质量也很好,有的和真的看着非常像,不过他是不会买假货的,他的好朋友们都穿正品,假货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无所遁形。 她不置可否,随便他说,多争一句都是她自己嘴贱。 赵耀又接着说个没完,什么他家在县城的房子特别新,刚交房,有一百五十多平,大的很。什么他的父母特别年轻,对女孩也很好,他们家人好得很,都说嫁到他们家就是享福的命。还有什么他们家在村里还有宅基地,以后想回村里修养也是分分钟的事。 她全当没听到,他家哪怕是亿万富翁,又跟她有半毛钱关系吗?谁爱去他家享福自己去,反正她不干,她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人是不可能和蛤蟆通婚的。 好在客人越来越多,他每次说一些恶心人的话就会被进门的顾客打断。有时候他旁若无人,继续他那番高谈阔论,进来的女孩就露出微妙的嘲讽表情,也不说话,也不吭声,明显是把他当成烦人的苍蝇。有几次他不在,店里的几个常客女孩进门就说今天运气真好,没有猥琐丑男哔哔个没完没了,然后就对赵耀进行一番人身攻击,那话可太有意思了,太伤人了,她听笑了好几回。 不过也有很烦人的地方,赵耀开始给她送东西了,都是那种不值钱也没用的小玩意,比如小扇子,一小盆多肉。他基本都是临走之前甩到柜台上,她也没法追出去还给他,导致现在一看到他拎着袋子或者往外掏东西她都害怕。 她还给他,他也不要,于是她就只能把这些没用的小玩意一部分放到柜台,比如多肉植物,拿到有太阳的地方晒晒养着。另外的东西就全部装到一个小箱子里,准备以后全还给他。 最麻烦的还是吃的,有一次他给她送了一块蛋糕,她不要,他就“啪”一声摔到台面上他就走了,她拿起来一看,里面的奶油水果什么的混成一团,不分你我,她只能费劲收好,放到冰箱里,等他下次来再还给他。 虽然他肯定不会要。 但是她更不想吃,她也不能吃。 追求与被追求 林信书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拒绝赵耀比较合适。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周围要不要有人?她考虑了很多,为了避免自己受到伤害,绞尽脑汁,殚精竭虑。 他送的所有东西她都没要,可是退回他也不收,因此她左右为难。更令她烦恼的是那些吃的东西,一颗水果,一盒甜点之类的,他就那么扔给她,她还了他不要,更没法保存,最后只能全部扔掉,她用手机记事本记下来,还专门跑去问了价格。以后他要是算账她再买给他或者统一换算成钱给他。 反正也没几个钱,她掏得起。 真烦人,又烦又怕,幸好他送的不多。 杜千寻知道她还在被纠缠,居然觉得很好笑,有时候她看热闹不嫌事大,瞎出主意,她开玩笑般说让她装成女同性恋者。林信书根本就没有那个概念,想装也没法装。更何况,她也不觉得赵耀这种人会尊重她的性向,他只会觉得全世界女人都应该喜欢男人,如果不喜欢,就是这个女人疯了。 他连女人都不尊重,还指望这种人学会尊重女人的性向,女人的兴趣爱好,那是不可能的。 她虽然深受困扰,可也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如果那个赵耀开始对她动手动脚,就只能把弟弟请来了,幸好她是有最后一道保险的。 林含璋很快就要进入考试周,每天都在复习,他体测成绩听赵乐乐说还不错,下学期又可以免锻了。 林信书和他其他同学都不熟悉,赵乐乐有时候路过会进来跟她聊天。这人说话她其实不太能听懂,不是因为他说话夹杂方言词汇,而且因为她总觉得他说话云里雾里的,意有他指,反正就是话中有话,没那么简单。 比如最近就是天天扯什么襄王无意神女有心,她还专门上网查了,根本没搞懂他想说什么。 他有时候还会和她说林含璋的前女友们,说实话她是一个字都不想听的。那是弟弟的事,他不跟她说,那她也没必要知道。林含璋有他自己的隐私,她对那些事毫无兴趣,也没有主动探究的想法。 她尊重他的选择,他有保留自己隐私的自由。再说那点事有什么值得知道的,听起来像受害人名录,她对他怎么勾引诱惑别人没太大兴趣。 赵乐乐反反复复提及林含璋最后一任女友,总而言之就是非常有钱,如果能和那个女孩结婚直接就到了罗马,再也不用奋斗了。她想弟弟可不是那种人,他一点也不物质,从小没被金钱困扰过的人怎么可能会变成金钱的奴隶,他也不虚荣,他要是虚荣反而是件好事。 反正就是郎才女貌的翻版那套,听得人心烦。赵乐乐话里话外都在提醒她要看紧林含璋,否则他就被有钱的女人抢跑了。但是他的话里感觉还带着点其他意思,她感觉他有点嫉妒在里面。 林信书只是皱着眉头,听他说这些八卦。她心想,身为一块肥肉,有什么可被嫉妒的?那个女孩家里再有钱有势,又和弟弟有什么关系?他要是想要这些,不会自己去拿吗?明明他自己想办法就能得到的东西非得让别人施舍给他,这有意思吗?怎么不问问他想不想要这种施舍的关系?更何况他未必想要那些,把他不要的东西硬塞给他然后等着他心悦诚服向人低头,手心朝上生活,真是有毛病。 哪怕是所谓的“对他好”“为他着想”,也得弄清楚他本人想要什么吧?弟弟不爱吃姜,那她天天花两个小时费老大劲做姜撞奶然后强迫他吃,他不愿意就嚷嚷着你怎么不领我的情,我是为了你的身体好,还跟外人哭诉他的所作所为,这不是脑子有毛病吗? 想为他好,第一件事就是设身处地为他着想,好好搞明白他真的需要什么,再尽可能满足。就那么点事为什么他们就是不懂呢?是真的不懂还是不想懂? 哪怕是送礼,也得按照收礼人的心思送吧?她虽然喜欢听人弹琴,可自己不会弹琴,要是有人硬送她一架古琴,她只会觉得麻烦透顶,放在家里都碍事,她又没那闲工夫去学。那么昂贵的东西放在家里还得养护,还怕被人偷,更重要的是她没办法还礼。 男女关系上,没什么比一厢情愿还招人烦的了,比如赵耀对她的追求。在老板和他老婆看来,是痴情小伙脚踏实的追求喜欢的姑娘,也不嫌弃她没娘家没钱,以后不能帮扶他。 她作为一个寄住在别人家没钱没势的穷姑娘,应该感恩戴德,早日答应,嫁过去后半辈子就有着落了。可问题是她根本就不喜欢赵耀,老板娘总是说她不知好歹,男孩子的长相又不能当饭吃,男人老实本分最重要,至少他家条件比她强。 就因为赵耀家比她有钱,那他追求她,她就得感恩戴德接受?因为她穷,她没有房子没有家,有人能给她提供这些无论是谁她都要接受,要“把握住机会”? 这也太可笑太庸俗了吧,她为什么就不能不喜欢赵耀?被人追求是多好的事吗?被人当成一块肥肉追逐是多美的事吗? 这等“好”事,谁爱要谁要,反正她不要。 林信书还是一如既往,给弟弟洗衣做饭,准备一日叁餐。要准备考试,他现在用脑的时候多,她就多做高蛋白的补脑食物,鱼头豆腐汤,核桃露,豆浆之类的经常出现在餐桌上。 黄蔚然邀请她去参加音乐节,她还从没去过,听说非常热闹,比庙会还热闹。她上网查了下,门票一百多一点,她就顺带叫上弟弟,那会反正是暑假,他在家应该也没有其他计划,一起出门玩也是挺好的。 她见林含璋太忙,跟他说要不就取消锻炼计划,毕竟他体测已经结束了,暂时不需要浪费时间在这上面。 林含璋只是淡淡看着她,表示她体力还是太差,现在好不容易好点,不能半途而废。不过他们还是把锻炼时间挪到晚饭后,因为六月上海四五点钟的太阳还是很晒人的,他们又不是美黑爱好者,还是躲着点走吧。 热起来的上海,他们每晚七点到八点准时去跑步,因为那会毕竟舒服。等她终于能完整跑下五圈,开心的蹦了好几下。当然她的速度还是不快,她不擅长所有需要爆发力的运动,慢悠悠的才适合她。 反正是为了锻炼身体,林含璋对她也没那么多要求,有时候他们两个跑得累了,就坐在台阶上,林含璋枕在她的大腿上。 入夏之后,小操场不止他们一对人,很多小情侣会跑到这里约会,阶梯上零零碎碎散落一些亲密的情侣,路灯昏暗的光线什么也照不见。有人在接吻,有人在低声细语,有人在拥抱,也有人和他们一样,头枕在恋人身上,看星星。 四周虫鸣声不小,还有隐约的蛙叫,林信书很好奇这里绿化那么好,会不会有青蛙之类的动物在夜间出没,但是她当然不会问那么煞风景的事。 她只是抱着林含璋。有时候摸摸他的头发,在他烦之前收回,有时候低头亲吻他的头顶,他很香,嘴适合放上去。 有时候他们也会聊天,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他不太愿意说话,那就由她说,明天准备给他做什么好吃的啦;今天在菜市场碰到奇怪的蔬菜动物啦;今年的葱姜蒜辣椒不知道为什么好贵啦;最近奶茶店什么饮料受欢迎啦;来奶茶店的女孩子比男孩舍得花钱啦;她也开始学着送外卖啦,现在已经能分清他们学校图书馆和实验楼的位置啦。 就是特别琐碎的小事,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她有时候说,有时候也不说,反正和他呆在一起她少有尴尬的时候,怎么样心里都是坦然的。 他们有时也会接吻,在台阶上,他会让她低头吻他,动作不难,就是费脖子,时间一长她就脖子疼。 他们回到家以后,洗完澡躺到床上,有时候会互相按按肩膀。他每天低头看书或者坐在电脑前敲键盘,哪怕是运动也没有专门针对肩颈,难免僵硬。她其实还好,腿比肩膀累,不过泡泡澡就好多了。次数多了,她发现她给他按的时间长得多,因为她的上半身真不太难受,而且他手劲大,按一会她就忍不住唉唉叫,疼得慌,她受不起他的伺候,赶紧对换。 她的力气不轻不重,按在身上非常舒服。一开始就只是没有技巧的干按,顶多问他地方对不对。后来她竟然上心了,在奶茶店闲着的时候从网上找到了保健按摩师的培训视频,照葫芦画瓢,买点食用级别山茶花油,给他正经按起来。 他在床上乖乖趴着,他们都有空而且她还有精力的时候,就会从头到脚被她按上一遍,他总疑心她按的地方和手法不对,可被按摩总是舒服的,也懒得计较。她就更留心了,居然开始看书学习,笔记都做了一小本。当然她自觉学的最好的还是肩颈以及上半身的按摩,头顶和脚底穴位太多,没下苦功夫记不住,只能记住那几个明显的穴位。面部他不让按,皮肤薄又白,她一用力就留下个指印。 每次按完都要问他舒不舒服,他顶着一身食用油的味道,看她满眼都是他,只能说还不错。 苦夏 虽然林信书又烦又忙,后面因为上海夏天温度太高,还得加上热,还好她的日子还是过得下去的。赵耀可能也忙着考试,暑假前最后一个月竟然没怎么来骚扰她。当然,微信上的信息是没少发,可是不用见他本人,杀伤力有限。再说那些话她也不看,她有时候都想把他设成消息免打扰,后来于心不忍,还是算了。 赵耀直到暑假都没有表白,她也寻不到时机正经拒绝他,后面他不怎么出现,她就把这个人放到一边,毕竟她每天学按摩还是很费脑子的。她虽然不算笨,一日叁餐,工作生活也能安排得井井有条,可脑子里太多事就会短路,她能接受日常生活只能出现一条支线,再多就不行了,现在她的支线是学按摩。 有时候上班时她抽空给黄蔚然寄好吃的,她做完之后都会觉得累,明明也没做啥,但是就是累。接下来她的学习质量就会下降,就好像被抽干了精力一样,她边学边走神,脑子里天马行空什么都想:昨天听的歌,预计今年会高温的新闻,即将开始的音乐节,赵耀被汗垢染黄的衣领,地上被车压死的黄鼠狼的尸体,小操场明灭闪烁的路灯,弟弟身上新换的仓兰味道香皂……昨天的歌手四十岁了,好像没有结婚,生了孩子。 一片混沌,她在想,可她实际什么都没想,就只是任凭手机里的教学视频进度从11分钟走到23分钟,她手里的笔一个字也没写,她其实根本没有在听。 她只是走神。 然后她将进度条拉到她仍在做笔记的位置,又开始下一轮学习—走神的互相拉锯。 她已经没有了专注于学习的能力了,也不是日常烦心事太多,就是失去了专注于一件事的能力,她总是会无意走神,然后再把注意力拉回来。 但是你让她一心二用,那也没那个本事,一心一用都不够。 不过这也没多大影响,她早就知道自己是普通人,学习新东西费劲是很正常的,并非无法接受。也就是多花点时间,多用心一些,最后学习的成果差一点,世上一般人不都是这样,真钻牛角尖,那还要不要过了。 弟弟那种只要静下心做事,就如同入定一般,外面打雷都听不到的才是罕见的。她是没那个能力,看着羡慕,但也只是羡慕罢了,她早就接受了自己的位置,所以活得格外心平气和。 除了附近的店面,所有人都盼着暑假到来,林信书也不例外。 学生们因为考试周焦头烂额,补锻的,补考的,还有补作业的。林含璋虽然早就完成,可也不轻松,每天虽没忙到人仰马翻,也天天熬夜看书,最后一周他甚至几乎没有跟她做爱,顶多就是摸着她心猿意马,实在看不下去书她又在身边时按着草草做了一回。 他大部分时间泡在图书馆,回到家也是盯着电脑,她有时候看不过眼,就无声无息给他送上牛奶布丁,或者站在他身旁给他按肩膀。 七月初,考试周结束,所有学校都弥漫着狂喜的氛围,上海的气温也平均每天都高于35c,林信书一边开心于她又清闲了,一边又对上海夏天的杀伤力感到困惑,这才什么时候,怎么就热起来了? 弟弟也有了空闲时间,不过他好像自己有计划,每天起的都挺早,八点左右就起来在电脑前面敲打键盘。太阳实在太毒,她有时候到了下班时间都不敢往外走,他还会叫辆车来接她。 她觉得下个班都得坐出租车实在是远超她的收入水平,可上海午后叁点的太阳不容小觑,她就在阳光下打着伞走了两回,好长时间都脑子蒸腾,整个人呆了一样。 进入空调房间好久才回过神,她想这才什么时候,才七月上旬就热成这样,以后得热到什么程度! 林含璋每天就呆在房间不出门,才几天功夫就变得毫无血色,他应该也没好好吃饭,天气太热她也吃不下去。纵欲倒是真的,每天两个人都腻在床上,也不去小操场跑步了,晚上也跟蒸笼一样,受不了。 她对做饭激情也极速下降,每天做点冷面,搞点冷盘,偶尔买了海鲜也是煮熟之后凉拌了吃,唯一的热食就是汤,其实也喝不下去。 她在冰箱里放了冷泡茶,每天回来后果然喝掉一小半。哪怕他一天到晚都呆在凉爽的空调房,其实也不好受。 她回到家第一件事永远是洗澡,不洗难受,而且她洗头的频率从两天一次变成一天一次,连头发都干燥了不少。 他每天都在忙,内容她也说不清楚,应该不是帮人工作,就是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 他好像把她的话听进去了?这个发现让她有点惊喜,从来没人拿她当回事过,她说的话也没指望谁认真听,突然有人居然会听她的建议,那个人还是她心目中的非同寻常的弟弟,她简直受宠若惊了。 她每天回到家,缓过劲就开始给他按摩,按完之后差不多五点多一点,外面太阳还是很大,她打着太阳伞出门,买完菜会来浑身都是汗,有时候她为了快一点一阵小跑,汗水就顺着小腿往下淌。 天上下火球一样,她不得不提前担心到了八月这天气得热成什么样。而且空气湿度太高,她浑身不舒服,喘不过气,一点运动她就憋闷得慌。 她是在河南北部长大的,虽然是中原地区,夏天热得时候也是极热的,可毕竟气候干燥。上海带着湿气的热她是没体验过的,都在这里生活快一年了,这时候才发现自己有点水土不服。 可她的工作是没有暑假的,再热也得干下去。幸好每天也就下班和买菜的时候热了点,到奶茶店就打开空调。有时候早起其实没那么热,但是空调还是得开,不开不行,机器太多了,同时开工店里温度一下就上去了,不开空调人撑不住的。 制冰机也24小时运转,除了部分身体可能不适的女孩,几乎所有人都喝冰的,也就是多冰和少冰的区别罢了。而且外卖袋里面也要加冰,否则这天气叁四十分钟后饮料送到顾客手里,都该成温的了。 她每次回家,车厢里空调开的足,问题是狭小的空间,内外温差极大。气味也难闻,她一进去就感觉自己要晕车。到了家门口又被太阳一晒,冷热交替,她总怀疑自己迟早得生病。 楼上的小孩也放假了,他妈妈每天叫人在楼上打麻将,她回到家都能听到洗牌时麻将牌互相碰撞的噪音,真亏弟弟能聋了一样干自己的活,她回家那一小会功夫都觉得烦。 洗完澡之后她有时会做一点夏天吃的甜点,红糖冰粉,里面加火龙果或者蜜桃调色,红红的。又加了一大堆葡萄干山楂片芝麻花生碎芒果块西瓜块糯米丸子桂花糖浆,一大碗吃下去,肺腑跟着降温,整个人才好多了。 弟弟也没少跟着吃,就是他四点吃完甜品,就不愿意吃七点钟的晚饭,有时候她十点给他做夜宵,他也是一脸不乐意,潦草吃几口。 她实在是不想跟他打嘴仗,也说不过他,只能放到他手边,有时候在床上喂他,看起来很有情趣,其实操作起来烦死人。 苦夏害她好不容易长的肉几个星期就没了,她又被太阳晒得蔫了,皮肤都黑黄了好几个度,好好一个白生生的百合花现在成了黄不拉几的路边狗尾巴草。老板娘偶尔见她一次,都惊讶半天。 就长相来说,她也就皮肤白一个优点,谁成想这优点还是可转换的,她一到夏天连这唯一的优势也失去了。 她有时候会想,现在她的丑样被赵耀看到,他应该就能死了心吧?可惜赵耀暑假之后就很少联系她,可能是在老家乐不思蜀,也有可能是有其他的妹子能追求了,她向天祈祷一定要是后者。 不过她按摩的技术好了很多,毕竟在上面花了不少时间。而且弟弟一天到晚十几个小时面朝电脑坐着,身体也更紧绷,她苦修的技术总算有了用武之地。每天都从头给他按到脚,就是如果她已经摸到了他的脚,那她的手就不能再往上按,比起食用山茶花油,他居然更嫌弃自己的脚。其实他干净得很,连脚趾头都是粉粉白白的,每根指头都笔直修长,她有时比一下,发现他的脚趾和她的小指头一样长,实在是好看。 他连汗毛都很少,每次给他按摩都觉得自己在占他便宜,有点心虚。还有好几回她用力大了,把他的小腿按红了,她都快无地自容了,弟弟就跟没发现一样,完全不当回事。 每次她给他按完,他也会给她略微揉揉脖子肩膀,他还没用力,她就开始叫唤,最后在她“轻点……轻点……”的请求中潦草结束。 晒成暹罗猫 酷暑还在继续,又热又闷又倦,有时她看到外面停放的黑色轿车,总觉得铁皮应该有一千度,碰到上面就等同于受了炮烙之刑。她日日眩晕恍惚,最后连买菜的热情都没了,六点之前绝对不去菜市场,哪怕买不到新鲜的菜,她也受不得这样的太阳。 擦不干的汗水,哪怕是拼了命喝水还是觉得自己有点脱水。夜里也没有凉下来的时候,天气闷得像个蒸笼,听他们说重庆气温天天超过40c,她想那得热成什么样。弟弟说八月初要带她去看自贡灯会,希望那个时候自贡别跟重庆一样热,否则她就是从一个小蒸笼跑到一个大蒸笼,自讨苦吃。 幸好弟弟不讲究伙食,给什么吃什么,反正他也吃不了几口。他每天都不出门,朋友说得再好听也休想叫他出去,看得出来他也很是苦夏,虽然没和她一样水土不服成天头晕脑胀,可也不好过。 晚上两个人睡觉甚至不愿意抱在一起了,哪怕是把空调设置在20摄氏度,实际上室内气温绝对是超过的,反正她觉得抱在一起黏糊糊的,不是心理上的描述,是真的会生理上出汗粘糊,谁能忍! 把做饭的时间减短后,她倒是真的闲下来了,于是她做了一大堆水果撞奶放进冰箱,有时候看到楼上小男孩就给他两瓶。这也是家里除了冷泡茶外消耗最快的东西了,她最近学会了网购水果,真正实现了芒果自由,网上的芒果可太便宜了。 为了增肥,绿豆糕她也没少做,可惜弟弟不喜欢那个口感,他其实不喜欢几乎所有糕点的口感。他喜欢那种那种酸奶,果冻或者布丁的口感,反正就是爽滑的类型,所以她每天都做了双皮奶,放到冰箱里,果酱也放到一旁,他想吃就能直接加进去吃。 她还尝试做了鲜芋仙,说实话真的怪麻烦的,红薯紫薯芋头洗净去皮切块,分开上蒸锅蒸熟,要蒸到用筷子轻松插进去才行。 接下来就是捣成泥,这一步超级累,搞好放木薯粉,拌成面团,揪下一小部分,扔到水里煮熟,这一步还是得分开,否则就串色不好看了。幸好一次可以做不少,吃不完的可以放进冰箱保存。 煮好的面团再放回大面团里面,揉到光面不粘手,搓成长条切小块,切好之后一定要撒干粉防粘在一起,此时叁色就可以混合了。 烧仙草粉加凉水调成糊糊,再下到烧热的水里,和下面糊一个原理,慢慢加入,搅拌,加热到沸腾,然后放到耐热的容器里,等温度降到室温,就能放进冰箱冷藏。 每次吃都要把芋圆重新煮熟,加到烧仙草里面,然后再放爱吃的桂花糖浆,牛奶,核桃露,红豆,有什么加什么,最后放点炼乳,口感更好,闻起来也更香甜。又香又软,芋圆还很弹牙,满满一大碗下去,连饭都不想吃了。她每次做都不放太多糖,所以弟弟也不会嫌腻,可以多吃一点。 两个人更多时间还是呆在床上,她给他按摩,他咯吱她,玩着玩着开始做爱。她最近一次脱光衣服发现她又给晒得肤色不均匀了,脖子乌黑,脸黑黄,手臂和脸同色,脚也是黑的,肚皮怪白。像只怪里怪气的暹罗猫变成人,可又没那么可爱,丑了吧唧的。 她有点汗颜,虽然说她不是以色事人,不用保持颜值身材,可现在的她实在是丑得够呛,脱光了和他在一块一比较她都无颜相对。 她虽然不是很在意长相,严格来说她从来不打扮,可这也不代表她不分美丑,自从她成年之后,她越来越分得清美丑了。冬天的她就是白白嫩嫩的,好看的,夏天的她就是黑黑黄黄的,丑的。 这个美丑仅仅是与自己比较,她从不和外人比,因为知道自己谁也比不过。可弟弟的裸体天天见,他的手指头葱白色,指尖的位置泛粉,他浑身上下白得发光,昏暗的床灯不直射在他身上,但是整个房间因为他的身体都亮了。他偶尔抱着她玩,跟她说话,她再偷偷对比两个人的肤色,发现自己的白肚皮也没那么白,还没他的手白呢。他的手在她肚皮上摸了半天,她想看不到都难。 自卑倒也没有,出去干活肯定要晒黑一点,她也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人,没那个富贵命,就不得富贵病。 有一天,她顶着黑脸问他:“你有没有发现我最近哪里不对劲?” 他一边摸她的大腿一边说:“什么不对劲?” 她奇了怪了:“你该发现了呀,不可能没发现的!” 他盯着她看了好久,“你瘦了?” 她想想自己的腰身,最近确实因为天太热吃的少,裤子都松了,不过比起那个,体重根本不是重点。 她不再卖关子,“你有没有觉得我最近太黑了?” 林含璋笑了,这回他是真心笑了,怎么会有那么好笑的事,她去年在云南,可比上海黑多了。云南也就凉快,紫外线比上海强太多了,去年夏天她在他眼里是一天一个色。她下了班还喜欢到处跑,周末还去山里挖东西,整个人自己折腾的又黑又糙,脸还泛红,一眼看过去和本地人没区别,在上海这才到哪里,比她去年白多了。 她在云南跟没发现自己的肤色变化一样,到上海倒是开了窍,知道爱美了。 他摇头,“我觉得还好,看不出来。” 她把脚伸出来,人字拖盖住的地方和没盖住的地方皮肤是两个色,肤色之差也就是黄种人会见黑种人的程度。在他白种人的脚旁边一对比,更加惨不忍睹不忍直视。 “你需要防晒霜。”他给出比较恰当的主意。 “我在想要不要穿运动鞋上下班。”她也不是询问,更接近于自言自语。 “你的脚会被捂坏,最好不要。”弟弟还是一本正经。 “你说上海还会不会更热?”她更加忧愁,这可怎么办,她就没碰到过那么热的天气,她都快撑不住了。 林含璋停了一会,上海的高温他领教过一次,想了一会,他还是决定说实话,“如果没有台风,上海七月底到八月底,至少有两周时间每天气温超过40c,最高的一次我记得是有一天气温到了44c。今天的最高温度是38c,还没到最热的时候。” 她吓得停下亲吻的动作:“那么热?!这也太可怕了!” 他把她拉过去,亲了她的嘴唇一下就放开,“是的,所以我想问你要不要请假和我一起去北方,那边更凉快,我们可以去青岛吃海鲜。” 她赶忙摇头,“下周末就是音乐节,我要请假两天,自贡灯会在八月初,我又得请假好几天,这两个假加起来就够过分了。要是还加上陪你去北方旅游,我一个假期都在玩呢!” 林含璋知道她顾虑太多,不以为然,“本来现在那么热,大学生又放假,没人在大学城走动。你老板那家店白天生意肯定一般,大部分人喝奶茶也是点外卖,你在店面守着还让他多出一份人工费,你要是请假他肯定高兴得很。” 其实他说的对,可是她是要攒钱的,快两个月什么正事都不干,天天被人带着玩,虽然应该不要她花钱,在她观念里也是不可接受的。 出去玩当然高兴了,但是没有什么比存折里增加的金额更高兴,她就是那么个没情趣的普通穷酸女人,她也没办法。不工作的时间一长,她就忍不住忧心忡忡,明明没到吃不上饭的程度,可她就是没法忍受。 既然如此,还是吃苦吧,反正这苦头她虽然还没吃过,也不算什么,习惯就好。 那天晚上林含璋咬了她好几口,明显不高兴,可她就是不能去呀,去了就没收入了。 她抱着他跟他道歉,还主动去舔他的性器,用尽她十八般技巧,他们到上海他还是头一回在她嘴里射精,她一滴不留全咽下去。 他有点异样的感觉,突然就能理解为什么av里那些男人执着于让女优们吞精。被她心甘情愿表示顺从,居然可以带来那么大的心理快感。 因为这是她第一回想让他舒服,想给他补偿,才为他口交。虽然她的技术还是很烂,她的牙齿还是会碰到他的性器,她根本就不会用自己的口腔和舌头,他只是被刺激得射精,但是他却比任何一次性交都感觉过瘾。 他很想跟她接吻,她慌忙拒绝,表示嘴里难闻,要先刷牙,他顿时哑口无言,都到了床上还要顾忌这个吗?他自己都不嫌弃自己的东西,她居然还放在心里了。 以前她给他口完他也亲过她,当然他现在不能用强硬手段,只能听她问他:“要不要我先去刷牙,刷完再做?” 他只能点头,看着那个光着身子的女人去刷牙,她浑身上下肤色差距太大,看的他心痒,总想亲亲她白的那面脖子,那里有她的咽喉,还想咬她黑黑的手臂一口。 身体沦陷纵欲 等她刷完牙,带着白茶薄荷味归来,给他一个实打实的亲吻,舌头勾引纠缠,他沉迷其中,咽下她无数唾液,很久很久之后,她才停止。 他咬上她的咽喉,他有时候恨不得把她拆了,吃进肚子里。她不听话他不高兴,她太听话他也不乐意,他的情绪就是那么反复无常,毫无逻辑和规律,有的时候他的心里会涌出一点接近于爱怜的情绪,但是绝大多数时候他都在盘算:今天我能做到什么程度? 他也会默然地看着她为了取悦他奉献手,口,乳还有下体,被她服侍感觉很好。有的时候他的攻击力没那么强,舒服做一回也很好。 现在他就很想把她按在床上,按住她的头在她嘴里抽送,把她的咽喉当成另一种性器,干到她痛苦窒息,涕泗横流,最后在她食道入口射精,直到她合不拢嘴。 天花板悬挂的灯被她关掉,只有一盏微黄的小夜灯亮着,她喜欢昏暗的光线,以前她还喜欢裹在被子里跟他亲吻,总之越隐蔽越好,越少人看到越好,甚至他们两个都不要互相看到,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还是感觉害羞,对性交存在巨大的耻感,他无意打破这种耻感,还不到时候,强逼她在床上无所禁忌,一上床就成荡妇,他脑子又没有毛病,干嘛要干对自己没好处的事。他又不喜欢那种风格,她就那么羞答答的,偶尔大胆一次脸红红的,提一次她就把头缩进去,听都不好意思听,那多有意思呀,多刺激呀。 身体的花样总会有玩腻的一天,下体扩张到极限不就是生个孩子吗,还有肛门,人体不就那么回事吗?他又不是色情狂,不打算试探她肉体的极限。他每次对她动手都是精准控制自己的力气,让她不会死掉,他最近控制得更好了,她甚至没有受伤,第二天还能爬起来上班,他都想称赞自己了。 他准备好好享用现在的清粥小菜,他不着急,慢慢吃能吃很久,隔一层多有意思,她的反应可太有趣了,他喜欢跟她在一起。 “啊……”她喘息,巨大的性器在她身体内部冲撞,她的舌头被他咬住,无法发出有意义的声音。那根东西进得太深,面对面又是他最擅长的姿势,他最能发力,双腿分开,拉成一字型,他的性器没根而入,每一回都顶得她往后退,试图逃离,可她又被他牢牢控制,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她的肉穴被撞的很痛,上方的肉蒂没有得到任何抚慰,就是挤压和碰撞,明明是极度刺激的性爱,可是她感觉疼痛和爽各占一半,他抽送的速度太快,体液甚至被带出来向外扩散,她甚至没办法继续分泌穴液,每次抽插她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出血了,幸好很快他高潮了,她也高潮了,这个说不上来是煎熬还是享乐的性交总算结束了。 手有气无力搭上他的腰,“你一定要那么快吗?你喜欢这种吗?”她其实有点抱怨,明明可以和以前一样缓缓地来,第一次两个人都非常舒服,时间也更长,她不明白为何要提高速度,她的下体被那么粗暴使用,现在还是很痛。 他没有回答,没必要回答,在她没恢复之前,又咬着她的脖子做了第二回,他现在已经不会顾忌她会不会因为吻痕被人侧目而视,体贴的时间结束了,他已经可以小范围放纵自己了。 她被他压倒,从后面抱住进入,这一回他没有太快,而是慢条斯理折磨她,在她肉穴里研磨,揉捏她的乳头和肉蒂,每一次她要高潮都会因他用力的啃咬而被打断,吞吐性器的地方已经涨到酸痛,大腿根部被他不怀好意分开,皮肤都掐红了。那根粗大热烫的东西带给她的快感,被乳头,脖颈的疼痛分离,快感让她头皮发麻,疼痛令她胆战心惊。 以前,她的乳头被他咬烂过,这不是形容,是事实,乳头的一小半与底部分离,她往上面包过纱布,上了药还是疼得钻心,后来因为天气热一直发炎,很久才好。 那时候她读高二,,其实也就是叁四年前的事,她的记性和金鱼一样,这一年她和他相处得太好,她竟然忘记了他少年时代有多残忍。 就像一个残酷奴隶主,无情地使用她的肉体,也不管她能不能承受,连撕带咬,她更像一头羊,撞到狼的巢穴里,活该被他活生生撕碎,连毛带血吃掉。 不愉快的回忆令性的愉悦程度严重打折,他也意识到她的走神,几乎是气急败坏钳住她的下巴:“你在想什么?” “我怕明天不能上班。”她其实没有撒谎,她的身上很痛,她的下巴也很痛,他要是下了重手,伤口明天上班路上一捂,她晚上就得因为炎症发烧。 动作放轻,他知道现在还不到时候,他让她第二次高潮来得很快,他的性具插在她的体内,自然知道她仅仅是肉体的生理反应,快感有限,因为她潮吹的时候总是有很多水喷出来,现在却只剩几摊白色浊液。 也足够拿来润滑了。 他的第二次高潮迟迟未到,温吞的性爱方式总不能让他爽快射精。为了不继续抽插,他将仍在勃起状态的性器抽出,令人羞涩的声音在两人连接处发出。 那根东西上面布满了两人叁次高潮的体液,直挺挺翘起,他连性器的皮肤都是雪白的,上面密布的青筋和白浊液却因此更显眼,她不敢看,扭过头去。 哪怕是亲眼见过不知道多少次,她还是会觉得可怕,她的身体怎么能容纳那么粗那么大的东西。 “接下来你来做,不需要马上过来,”他坐起来,打开刺眼的顶灯,“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方式,那你按照你的方式来。” 这是他的妥协,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是好好的一个晚上,他们吃饭聊天,她还给他按了肩膀,还久违地给他口交了,他应该很舒服。他们亲吻了好一会,可是今晚的做爱却是不顺利的,至少她觉得不得劲还勉强。 她刚刚特别害怕,可她不能说,他已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她还纠缠于他过去做的恶就不太好了。 他好不容易才从一个不管她死活,就只会不分时间场合折磨她,让她痛不欲生的怪物变得有点人样,她也是花了很长时间跟他相处的,去跟他磨合,去迎合他,他现在才能说出我不做你来吧这样的体贴的话。 这个过程她也知道又多长,每一回她的心里也不是一点恐惧都没有的,她太害怕他一夜之间就变回原来那个以折磨她,让她出血,让她流泪为乐的怪物了。 哪怕是上次,他强暴似的压着她做了叁四回,他也没真的弄伤她,她没见血,虽然有的疼,但是和恐惧他变回十几岁时不管她死活的可怕模样比,那点疼痛根本不算什么。 让现在的时间能更长一点吧,她没过几天好日子,现在的生活哪怕不是她应得的,是他施舍给她的,也希望他可以大人有大量,多给她几天平静的生活。 否则接下来的四年她怎么过呢? 她又会想今天的对话,一句一句的想,她知道他的不悦可能来源于她拒绝了和他去青岛消磨暑假的邀请,反而让他自己去或者带同学去。他不喜欢一个人出远门,带上同学一起旅游对他来说更是折磨。可上海的夏天他也不好过,他每天吃得特别少,足不出户,除了在电脑前忙那个项目他什么都不做。因为酷热的天气,他甚至不能到阳台和楼下走走散心,更何况还有楼上从早到晚不停歇打麻将的女人们嗡嗡的噪音。 他没比她好过,她虽然要上班,可毕竟清闲,也就上下班辛苦,可那也就二十分钟的事。她每天在店里玩着手机,午后还能睡一觉,他应该被吵得睡不着吧? 把性器放入身体,她抱紧他,在他耳边问:“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奶茶店上班?那里很安静呢。” “你疯了吗—”下意识地反问她,他话没说完,就意识到她的言外之意。 “我在想,你这几天就和我一起上班。等到了自贡灯会那天我就开始请假,我们先去四川,要是那边太热,我们看完灯会就直接去青岛,好不好?” 他不知道是什么让她改了主意,可她愿意一起出门总是让他顺心的,“那你不去成都熊猫繁育中心看小熊猫了?” “天那么热,熊猫无精打采,也不会出来见人的。今年就不去了,以后天冷一点,有机会再去。” 他对她的体贴入微感到愉快,“那我早点定酒店,我们在那里待到开学再回来。” 她笑着亲他的脸颊一口,“可以的,快九月上海也能凉快点。我们能在青岛好好吃吃喝喝玩玩,你喜欢吃海鲜呢。” 他也回抱她,“我确实喜欢。也不是非要呆在青岛,时间那么长,我们可以到处走走看看。” “行,听你的。我没去过北方呢,你说都到山东了,要不要爬泰山?”她想起山东最着名的景点。 “这个天?我怕我们中暑。”上次的黄山他都不爬,泰山就更不可能了。 “也是哈,我真笨。啊,我想起来了,我们还能去济南看看趵突泉。”她脑子里又出现一个知识点。 他几乎一眼看穿她,“小学课本上的东西亏你还没忘,我会带你去的。” “谢谢弟弟,应该让你安排的,我不多嘴了。”话虽如此,但是她出门玩总是想多看看。 “应该的。你想去那里跟我说,反正我们两个人有二十几天,不用做什么计划。” “我现在还想不起来,等我查查攻略哦。” “嗯。” 关于口交的一些争论 第二天,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老板在她上班的时候过来,说老板娘昨天出门,被车刮到了,老板娘摔倒了。她的膝盖本来就有毛病,这回车祸挺严重的,准备住院好好看看。他也得在医院陪老婆,给她爬上爬下做检查,如果老婆开刀,他还得送饭,因为老板娘走动不方便又比较胖,用双拐走路再摔一跤,那可不是小事。 他的潜台词是最近店铺就交给她了,她得从早到晚上两个班。 林信书第一反应是狂喜,她能挣更多的钱了,不过她马上反应过来下周六有音乐节,她什么都准备好了,也约了人,不能不去,没法上班的。老板想了一会,跟她说那两天她在门口贴张纸说明就好。 还有个大问题,让她每天从早到晚,六点多开店十一点关店,一两天还行,可是一二十天就是强人所难,她身体也撑不住。 老板点头,觉得她说的也有道理。现在学生都不上课了,太早开店也的确没必要,让她把开店时间改到早上九点半,十点半闭店,一天十叁个小时,也够了。 老板既然如此好说话,她也不推脱了,反正弟弟也要过来,她每天也被楼上晚上十点都不消停的麻将爱好者们烦死了,还不如躲在店里呢。到时候在阁楼给弟弟搭个小桌子,当然他想待在柜台外面的客人用的桌子上也可以,反正现在进店的人很少。 外面热得下火球一样,如果没必要,谁还往外跑。 满心欢喜和弟弟报告这件好事,弟弟的反应冷淡,好久才回复,知道了。 他快十一点带着电脑和机械键盘到了店里,她赶紧想办法给他在外面把桌椅准备好,让他专心自己的事。午饭前后,也就是十一点半到一点半两个小时是外卖高峰期,把他放到柜台里面碍事,放到阁楼楼梯口他肯定不干,太挤了,只能先在顾客平时坐的地方凑活下。 他下午来更好。 他中午来的原因是想和她一起吃午饭吗? 今天的点外卖的人不少,幸好都是很简单的饮品,大部分就是装杯加料就成。她动作非常快,很快就送走一批又一批外卖小哥,等她忙完,快一点半了。 天气太热,谁都想喝点凉的,不难理解,她要是在家躺着也会点冰饮料喝当午餐。 现在她给旁人做完外卖,她自己的外卖也快到了,无他,因为她没做饭,自然没得带饭。而且她会有很长时间不能做饭了。其实在店里做点简单的也行。可她懒得做,想吃一口情愿的,不费劲的。 上海的外卖行业极度发达,五月的时候她点了不少次小龙虾,家家都美味。他们还要在店里呆半个多月,足够把附近所有店铺都尝尝了。 话虽如此,也不过吃了叁天外卖,她就开始厌烦,预备接下来早起去买菜做饭。后来她六点半起来去菜市场,天呀,为什么清晨还那么热,为什么不到七点太阳还是那么晒人,为什么呀! 早起买菜做叁餐的雄心壮志马上输给了大太阳,她就地投降,第二天接着吃外卖。弟弟也跟着吃,毫无怨言,就是吃得特别少,少到她觉得两个人吃一份外卖就够了,比如她点了一份煲仔饭,分给弟弟叁根青菜,就能喂饱他了。 玩笑般的食量,她原本说他是小鸡胃,现在倒好,成了小鸟胃。她每天都要让他喝酸奶吃双皮奶还有水果,其实不是强迫他或者控制他,只是为了不让他光天化日之下把自己活活饿死。 他每天在店里忙自己的事,她给他手边放一杯饮料,低配版星巴克既视感。他不会被麻将声打扰到,那偶尔进门的客人更不可能搅扰到他。两个人各忙各的,等他累了她就给他捏捏肩膀,按按颈椎,他应该觉得日子比在家好过,否则不会和她一天到晚待在一起。 晚上有的时候,他对手头的工作烦了,就会到操作间,坐到上个学期被安排过的地方。她也很无聊,就窝到后面和他说话,有时候接吻,有时候和他双手握在一起,面对面坐着,问他旅行有没有什么打算。 林含璋每次出去玩都是随性的,其实他根本不操心,也对去哪里玩什么吃什么无所谓。他只是看她热得受不住,找个理由把她弄去凉快的地方而已。山东可以,东北也行,甚至西南的四川贵州也不错,就是不能去云南。 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喜欢那地方,心心念念要在那里定居,他有种感觉,她要是哪天觉得自己报完恩手里又有几万块钱,坐飞机都要跑云南,云南就是她的快乐老家,虽然她在云南一个人也不认识。 店里还是很狭窄,没有客人他又没在工作时她就会过来跟他说话,给他按摩,他会拿出护手霜给她涂手,然后两个人的手油乎乎的,她用手部按摩的手势给他把膏体涂抹均匀,然后再给自己搽好。两只同样香味的手十指交握,她呵呵笑,觉得很好玩。 他注视着她,在昏暗狭小的空间里,室内湿度太高,可因为空调打的低,体感很舒服。他想,她怎么那么容易快乐呢?涂个手而已,有什么好开心的? 他没有想太多,因为她快速亲了他的额头,她站着他坐着,他的头就在她胸前,她拉着他的手,总是忍不住亲他,直到被进门的客人打断,才慌慌忙忙出去招待。 可惜天太亮,人来人往,他不能强迫她跟他做。阁楼又实在热得人受不了,上去纯属自暴自弃行为,在里面脱衣服再肉体交缠,就是残害自己,他是不想吃那个苦头。 所以他就只能看着她,抱着她,跟她说话,接受她的吻,实际上他憋得想发疯,他的性器想在她体内逞凶肆虐。 按住她,压得她任何动作都做不得,牙齿咬进她的肉里,她要是敢反抗,就把她的头按到被子里或者做点别的她受不了的事,直到她求饶为止。 他以前想那么干就会直接动手,每次他们在床上她都心惊胆战如履薄冰,害怕他突然发难。而他也不是好脾气的人,应该说他就是个混蛋,他自己都知道自己多恶劣,可那又怎样,谁还能因为他对她作恶多端来惩罚他? 吃完晚饭,八点之后,几乎没有生意。他又和她亲到一块,“今天我想舔你。”他说。明明是让她快乐的事,可她像只受惊的兔子,直接跳下椅子,想也不想就摇头。 “为什么不愿意?”他有些不耐烦。 她支支吾吾的。“很脏的,那里不是给人舔的地方。” 他翻白眼,别过头不叫她,省得看她的脸生气,“昨天你不是给我舔了吗?你怎么不嫌脏?” 她马上反驳,“你不脏呀,你干净得很!” “那你也不脏。”他也立即对答。 她简直要跺脚了,“我不一样,我脏得很。” 林含璋长吸一口气,这是他心情不愉快的前兆表现之一,“你的意思是我每天晚上跟一个脏得很的女人睡觉?你是不是故意找茬?” 林信书慌慌张张抱住他,他不领情,直接推开,“你不愿意就算了,以后你也不用舔我了,反正我也脏得很。” “我没那个意思!我真没有!”她简直要喊冤了,“我就是觉得我那里黑黑脏脏的,不想让人碰,而且你那么白白嫩嫩的,你根本不脏!” 这话有点意思,他歪头,问:“你知道你是什么颜色吗?” 林信书瞪大眼睛,眼珠子都要掉下来,这有什么好问的,不都是黑的吗?这会店里要是来个人听到他们的对话,她就得无地自容,马上辞职搬家换城市了。 见她一脸难言之隐不想说话的模样,他还是歪着头,甚至唇边勾起一丝笑意:“你怎么不说了,说呀,跟我讲讲什么颜色,为什么你觉得脏?” “……就是……就是紫黑色,很丑的,而且那里平时要尿尿,每个月还会来月经……”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甚至几不可闻。 忍不住了,他终于笑出声,拍拍她的肩膀,“你怎么那么傻,一点常识没有呢。傻瓜,尿道和阴道就不是同一个地方,它们只是离得近而已。至于月经,那又有什么哪里脏了,没有月经,人类也不会存在。月经也好,尿尿也好,只是人的生理必备的需求,和你吃饭喝水没什么差别,不要想太多。” 她总觉得他在狡辩,可又讲不出哪里不对劲,他把她的头压下来亲了她的鼻尖几下,“最重要的是,你的那里是不是紫黑色的和我今晚想不想舔没有关系。下阴的颜色只是人成年后色素沉淀的结果罢了。只是一种生理现象,我干嘛要讨厌人类的生理现象?你讨厌我的生理现象吗?” 她慌得摇头,“你没有!你特别白的,真的!” 他又笑了,“我看的到自己的是什么颜色,再过几年我可能也会变成和你一样的颜色,到时候你会因为觉得脏就不愿意给我舔了吗?” 这是什么问题,她就不觉得他有变黑的那天,见她迟疑,他马上拧了她一下。 在奶茶店捣乱的弟弟和音乐节上的绝世美男子 她赶紧举手求饶,他作势要掐她的腰,她太怕痒了,“我愿意!我真愿意!” “你会因为颜色对同样的东西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吗?” 她也不好摇头,实在是太假,只能迟疑着点头,“你看呀,我夏天被晒得黑了就不好看,而且不止我一个人那么想,老板娘也说不好看,杜千寻也那么说。” 他满不在乎,耸肩,面露不屑,“她们怎么说怎么想是她们的事,她们的观点就一定正确?她们的审美又是什么金规铁律吗?她们不喜欢你晒黑的皮肤,总有人喜欢,我就很喜欢,你是跟我睡觉,又不是跟她们睡觉。” “可是……”她刚想说话,就被他捏住嘴,两片嘴唇被他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合到一起,他说:“我不需要可是,今天我说太多废话了。晚上我就是要舔你,你只需要准备好就行。” 当天晚上,她久违地潮吹了,变成他身下的一滩春水,他们折腾了大半夜,她中途甚至忍不住叫出声,太舒服了,性的快感爽得她脑子糊涂了,成了一团浆糊。 她第二天睡到九点才醒,慌慌张张去上班,吃完午饭就困得直打瞌睡,抵不住困意趴在柜台上睡了好久,反正有弟弟在。林含璋也不怯场,来了客人和外卖单就顺手帮她做掉,至于味道肯定不会一模一样,只能说喝不死人。反正他是做的那个,又不是喝的那个,他也是按照食谱做的,不好喝只能怪老板配方有问题,关他什么事。他又不是专门干这个的,不能对一个非常规非专业人士有什么要求,毕竟也没人给他一分钱。 等她睡醒,早就尘埃落定,幸好夏天大家也不计较口味,都是冲着一丝凉气来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奶茶店的配方都是很简单的,原材料本身就很美味,随便配配也不会出问题。你往酸奶里面加薄荷糖浆,能难吃到哪里去,只能说这搭配不常见,大夏天吃着还挺过瘾的。 她一睁眼就赶紧制止了他往乌龙茶里面加桂花蜜的行为,不是因为不好喝,是因为桂花蜜太贵,加进去比糖水高级太多,下回客人再点总不能再给他放同样的东西,否则老板还怎么赚钱。 不过弟弟的酸奶里面她倒是给放了不少值钱的水果干,冰淇淋里也舍得放果酱。弟弟上次来帮忙,生意那么好,老板不给他钱,那她给他放几勺果酱算什么,真算起账来他们亏大了呢。说来说去,本来奶茶店员工就有随便喝店里饮料的福利,她平时却几乎不碰店里的东西,给老板省了多少钱。弟弟好不容易过来,给他吃点酸奶算不得什么,反正她觉得天经地义,不亏心。 看他忙了大概两个小时还不休息,她就要调酸奶给他吃,趁机让他歇一会。这回是百香果菠萝酸奶,给他端过去,放到他眼前。如果他没有伸手吃的打算,她就拿起来一勺一勺喂他,直到他吃不下去,她再把小碗和勺子收回去,自己吃掉剩下的,之后洗干净。她甚至都不用店里的一次性杯子和勺子,真的很替老板省钱了。 菠萝,百香果,桂花酒酿,紫葡萄,蜜桃,芒果,红西柚,草莓,蓝莓……她觉得好吃的都给他做过,省得他总是吃一个口味,腻歪。她总是要想办法给他弄点吃的,让他多长点肉,要不是他太英俊,他的形象可以带入瘦长鬼影,一长条,夜里不穿上衣,腹部是深深地暗影,肋骨都能咯死人。 她当然也没少吃,毕竟他吃不完一碗,剩下的又不能浪费,好好的酸奶和水果,倒掉太让她心疼了。 林含璋跟她一起上班之后的第十天,他们都养胖了一点,音乐节也到了。 黄蔚然提前一天就把他们接过去,她只能带上早就收拾好衣服鞋子和洗漱用品,手忙脚乱去了黄蔚然的家。 去了之后才发现,黄蔚然的家可真是—叹为观止。顶层公寓,里面居然还有游泳池,一整层都是她家,保守估计都该有500平。装修奢华,哪怕不是金光闪闪的她也知道绝对不便宜,因为她在电视剧里面都没见过这样的豪宅,这可是寸土寸金的上海!她进去之后,整个人变成了呆头鹅,只敢偷偷打量这栋房子。她这辈子应该也就这一次机会能进到这种地方来,不能给弟弟丢人,也不给自己丢脸。 林含璋倒是没事人一样,一点也不局促,几乎不说话,也就黄蔚然给他们安排两间客房的时候婉拒了,表示一间就够了,他们晚上是睡一张床的。 林信书其实挺想自己睡一间感受下的,不过两个人在一块也好,她不会因为紧张做出什么失礼的事,毕竟有弟弟看着呢。 她偷偷问他:“你来过这么富丽堂皇的地方吗?” 他眼睛往下看,表情非常沉着,“没有。” 那你怎么能表现得那么淡泊从容,她都快紧张死了。 他见她双手紧握,小腿发颤,走过去环住她的肩膀,微微低头,轻声说:“不要紧张,你要是喜欢大房子的话去青岛旅游我们住五星级酒店。” 他是完全误解她了,她紧张真不是因为见到大房子激动的,她就是觉得自己不该到这么高级的房子来,而且她虽然知道黄蔚然家境好,可她没想到居然那么好!她可是闲着没事就给她寄东西吃,在黄蔚然看来会不会是她臭不要脸硬套近乎?天地良心,她真没那么想,那时候她根本不知道黄蔚然家里多有钱,她根本没有概念,因为是个人都比她有钱,她也懒得想谁比谁更有钱,跟她又没关系。 她真的没有抱大腿的想法,她就是把黄蔚然当普通朋友看待的。黄蔚然经常送她票,她那么穷,可也想回礼呀,没有拿的出手的东西能送,只能送点吃的。 现在知道她那么有钱,以后她的礼物还收不收,收了之后还送不送食物?她还想到一个可能性,她送的食物黄蔚然真能吃下去吗?黄蔚然天天吃的应该是山珍海味吧,她那点手艺她能看得上吗? 当天晚上她就知道了,他们收拾第二天去音乐节的东西,晚饭就点了外卖,肯德基。 非常难吃,炸鸡居然那么难吃,这家店员是新来的吗?面糊都没炸头,吃起来湿湿的,一点也不脆。他们都没吃几口。半个小时后又点了宵夜,是一家日本寿司,又是另一种不好吃。两家店要是要求不高还是能吃的,就是味同嚼蜡,吃着痛苦,不如放过自己。她想还不如买点菜自己做呢,不过黄蔚然家里冷锅冷灶,厨房好像从没开过火,后来黄蔚然告诉她,确实从没在这房子里做过饭,她也不会做饭,懒得动手,一直都是在外面吃。 叶春江在他们吃第二顿的时候也到了,带了一堆闪闪发光的饰品纹身贴,说是第二天四个人都要按照音乐节打扮,可不能穿得太土。 林信书觉得他是在说她,应该不是针对她,他说的是事实。 音乐节特色装扮就是显眼的基础上好看,她准备的都是长裤子,黄蔚然把自己的热裤送给她,她把避蚊产品回赠给她。黄蔚然给她搭了好几套衣服,她说两套不就够了吗,黄蔚然说除非你想穿汗湿的衣服蹦迪,虽然下午叁点才进场,可是照样热死人的。 她生平第一回化妆,叶春江给她画的,黄蔚然在旁边指挥,叶春江倒也没什么表示,乖乖听黄蔚然的话,她让怎么画就怎么画。最后把她画成了水冰月,额头有个月亮,还给她扎了两个朝天小揪揪,强光下肉眼看惨不忍睹,叁个人都笑了,黄蔚然更是乐不可支。但是一旦光线暗下来,她的脸就变得极其精致,那些闪闪发光的眼影亮片在蓝紫光下让她的脸有一种诡秘莫测的神秘感,再配上叶春江提供的金属饰品,还有从脖子贴到锁骨的诡丽的,五彩斑斓的黑色的纹身贴,她整个变了一个人似的,熟人迎面走来都认不出来。 黄蔚然啧啧称奇,“你这张脸白纸一张,特别有可塑性。” 给她打扮完就轮到林含璋了,这回他也一样,脸上贴了一大堆东西,还抓了头发喷了定型喷雾。他带的衣服问题不大,就是风格不对,被黄蔚然和叶春江拿剪刀改造了。改完之后她确定这几件衣服变成了一次性用品,也就音乐节穿两天。 可他实在美得惊人。 稍微装扮一下,脸上加点颜色,头发全部往后斜梳,整张脸露出来的时候叁个人都倒抽一口冷气,一个字都讲不出来。给他换上全套衣服,细长的脖子再贴上贴纸,挂上长长短短的链子,再往手腕上,手指上加点装饰物,他根本不像观众,像上台表演的。他也不该出现在音乐节舞台上,应该出现在电影屏幕里。 黄蔚然甚至没有心思调侃评价,叶春江也一语不发,面对此等美貌,多说一个字都是自取其辱。 豪宅妓院与冒充 卸完妆洗了澡,他们两个睡到床上,真是kingsize的大床,上面的床单应该都是真丝的,床垫极软。林信书在上面翻身感受,整个头都捂到里面,拿脸蹭床单,太舒服了,有钱人的家里真是不一样。 林含璋见她有点撒欢,从背后把她搂住,控制她的活动范围,贴着她的背,她的头贴着他的胸膛,“自贡的酒店比较一般,青岛酒店还不错,我定五星级酒店,到时候你再感受一下。” 她翻过身,双脚和小腿用力咕甬,像条幼虫一样活动,直到差不多和他面对面,她掀开被子,看着他卸完妆发白的脸,“不用啦,太浪费钱了,我们省点钱多吃海鲜。” 他摸摸她的头发,今晚他们都用了黄蔚然家的高级洗护产品,她的吹风机也好用得很,头发比之前更柔顺蓬松。他想,怪不得那么多人无法抗拒优越的物质生活,黄蔚然确实过得比他好得多。 要是让他继续和黄蔚然交往下去,他还是不愿意,他对物质享受没那么迫切需要,好一点的生活他愿意享用,要是代价是把自己一生赔进去,那就敬谢不敏,太不划算了。 不过他的傻姐姐明显喜欢,到了黄蔚然家之后整个人都小心翼翼的,看她家的眼神与其说是欣赏,不如说是赞叹,还有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她自己也发现了,所以今晚反常沉默,现在和他说话才稍稍放开。 “你想要吗?”他又问。 “什么?”没头没尾的,不知道他在问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想要黄蔚然的生活吗?比如这个房子,你想要住在这种房子里吗?”他难得有耐心,解释他的话语。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哪有那么好的命呀?要不是你,我也没机会认识黄蔚然,也不可能见识到豪宅,更不可能住下来。” “那如果你能住到这种房子里面呢?你就当作未来有这个可能性。”他还是不死心,非要问到底。 林信书撅嘴亲了他的额头一下,她的头轻轻躺回枕头左右摇晃表示拒绝,“如果我真有这种狗屎运,假设我彩票中了十亿,那我应该也不会在房子上花那么多钱,我自己有个一室一厅就够了,房子大了打扫起来麻烦。” “你为什么不想要黄蔚然的生活,人人都想要吧?”他还是纠结,林信书一直都是喜欢钱的,甚至可以说是见钱眼开的守财奴。 她轻轻微笑,那笑容有点无奈的意思,“我和她生长环境不一样呀,你让我做饭打扫还行,真给我那么大的房子我每天打扫都愁死了。” “你可以叫保洁。”他忍不住提醒。 她眨眨眼,摇头,“不止那个问题,我就不是能在豪宅里面生活的人,今天我看到游泳次第一反应那块地方阳光真好,可以填土种菜。你说我这脑回路,还有我这穷酸的作风,住豪宅还不如住在乡下,至少生活能习惯,还更顺心。” “可你也喜欢参加活动啊,黄蔚然一叫你,你就开心地来了。”他说这句时口气有点冲,一股邪火。 林信书几不可察地叹气,拿起他放到腰上的手,掀开衣服露出肚皮让他摸,“我也没有常来呀,两个月左右一回。黄蔚然愿意招待我去玩,我肯定高兴,对我来说是生活中特别好的调剂品,可是我不能拿玩当主业呀。就好像是学生暑假,一开始还觉得高兴,假期有两个月,可是很快就腻了,想开学,怀念同学老师还有集体生活。” 他冷哼一声,对她的例子完全不赞同,“我可不怀念同学,也不想上学。” 他的手已经在往上摸,很快碰到乳房,毫不客气地揉捏,“你不想住大房子也不想每天都玩对吧?” 她点头,乳房被他捏的疼了,“你想要吗?” “我想要你。” 她吓了一跳,这是别人家,又不是宾馆,他们要是在客房里滚床单那就是两个极品奇葩,卑鄙无耻下流的那种。 “不行不行!真不行!”她全身都在抗拒,他见她一副傻头傻脑的样子,微微一笑:“我想要呀,豪宅我喜欢,豪车也不错,反正这些好东西我都想要。” 林信书觉得他在逗她,可他的语气又不像,她只能试探着说:“呃,我相信你能赚到豪宅和豪车。你可以试试当网红或者明星,这俩来钱快。” 他马上使劲掐她乳头,连拉带扯,“你怎么不建议我攀高枝吃软饭,那不是更快?” 林信书愁眉苦脸,她不是怕他生气嘛,“呃,我觉得人还是得脚踏实地靠自己,你自己挣来的钱用着才能放心,别人给的随时都能收回去。” 他这回真笑出声,“啪”地亲了她的脸一口,“我的好姐姐说的对,人确实得靠自己,所以我明天就注册账号好好当网红,赶紧挣钱给咱们买房买车。” 她还给他出主意,“抖音不错,很适合你,上面美女很多帅哥不多。” “我算什么帅哥?你以前不是看我和看班主任一个眼神吗?”他淡淡自嘲。 她有点羞,那会她确实不辨美丑,“那是我眼瞎,你不要想太多。你真的特别好看,我还没见过比你更好看的人呢,奶茶店里我都听过女生谈起你好多次呢,都夸你帅。” 他又勾起一丝嘲讽的笑意,“是八卦我吧?” 他可太有自知之明了,的确八卦为主,不过每次开头都是你知道计院那个帅哥吗,另一个姑娘就马上接话,我知道我知道,姓林的那个,确实帅,然后她们就开始说关于他的流言蜚语。她印象深刻也是因为一开始她不明白什么是“计院”,和“妓院”同音,谁都得怀疑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 “没有啦,”她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都认识你,说你帅。”她赶紧岔开话题,“西瓜视频也不错,王刚师傅就是那里出来的呢。” 她还真以为他要做网红,他淡淡地说:“做菜的那个?” “是呀!”提到她喜欢的厨师她还来劲了,“就是美食作家王刚,他可厉害了!粉丝有几千万呢,可惜你不会做饭,当不了美食类网红呢。” “李子柒你也喜欢吗?”他来了兴趣,他早就想知道她天天上网干嘛,该不会就是刷网红视频吧? 林信书有点呆,“喜欢呀,谁能不喜欢她?她什么都会做,我每次看她的视频都在想她怎么能那么厉害!” “你可以自己做网红呀,你不也会做饭吗?我还有一支备用机,给你拍视频吧。”他撒饵,等着她上钩。 “我不行啦,我不好意思,而且平时太忙了,没空拍,不能保证稳定更新。更重要的是,我一上镜就嘴歪眼斜,话都不会讲了,特别害怕镜头。”她连忙摇头,不上钩。 “我也是,所以我也当不了。”他顺着她的话头说。 她怔了,有这回事吗?她怎么不知道?她决定说一点他听了之后可能不高兴的事,这也是赵乐乐跟她说的,要是他发火,她就立马把赵乐乐供出来。 “弟弟,你有抖音号吗?”她的口气非常认真。 林含璋摇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此一问。 林信书深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平复心跳,尽可能让自己口气平稳,“你知道你在抖音上有号吗?” 还有这事?他马上坐起来,也没心思揉她的胸了,“怎么回事?” 她侧身去够自己的手机,其实她知道有一小段时间了,怎么都找不到时机开口,原本她还以为只是个假账号应该做不了什么坏事。没想到她高看了网线对面不知是人是狗还是鬼的东西,这人居然冒充他接广告了。用他的照片剪辑再配音,再加上硬到不能再硬的广告词,她看一次笑一次,笑完就想我怎么那么不厚道。 为了跟踪这个假账号,她甚至把抖音重新下载了,为此还删掉了一个心爱的app。在监视冒充弟弟的假账号的时候,她经常被上面的酸言酸语惊到,再配上弟弟的照片,还有评论区的虎狼之词,居然看得挺开心。尤其是幻想一下弟弟板着脸说文案里面的台词: “这世界那么大,遇上你就是我的上上签” “来日不一定方长,再见不一定能再见” “往事留旧城,铺展了风景,你愿意变成我照片中的人吗” “忘掉根本,生有何欢” “每分钟都盼望与她相见,路上碰到也能乐上几天。” “人人海海,山山川川,都比不上你的笑” “其实很多事我很介意,只是笑着说没关系” ……太多了,好家伙,风格还不是统一的,一看就知道是到处抄来的。 她翻出那个账号,把手机给弟弟看,林含璋一开始还没当回事,越看脸色越难看,她在旁边察言观色,心道这可真不是告密好时机,他千万别气得晚上睡不着觉。幸好明天音乐节傍晚五点开始,叁点才进场,他们还有一上午可以睡懒觉的。 林含璋点开那支推广视频,他的照片配着电动牙刷广告词,还有做作的气泡音,无论看多少次她都想笑。 你可要忍住呀,这时候笑出声真是找死呀!她门牙咬紧下唇,表情是一个想笑但不敢笑,他气得转头看她,怒目而视,右手从被单抽出迅速捏上她的大腿,狠狠扭一下,疼得她眼泪都出来了。 网红之路初探 疼完之后还得跟他道歉:“对不起呀,我知道有十几天了,一直想跟你说,但是总是开不了口。” 他要是生气就马上供出赵乐乐,死道友不死贫道。再说这个事也是赵乐乐甩给她的,他作为一个大学生,碰到这种事不是会有更多解决办法吗?难道不应该由他这个发现的人张嘴吗?甩锅给她算什么事? 再说这账号前两天刚接的广告,她原本以为一个诈骗假账号罢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问题,上面的照片大部分都不太清晰,偷拍为主。虽然粉丝很多有五十几万,每个视频点击量惊人,评论区说什么的都有,以女孩子的虎狼之词为主。她看着也好玩,同时每条视频下面都有人怀疑账号的真正操作者并非本人。这个账号流量确实很好,也又没做什么坏事,她就觉得背后冒充的人估计是个脑子有病的,跟神经病计较什么呀。 没想到真有脑子更有坑的品牌出钱投放广告,这下性质可真不一样了,她纠结了两天,还是忍不住跟他坦白了。 林含璋一开始脸色很坏,等他刷到最后,把手机还给她,“你想让我做什么?” 她大吃一惊,难道他打算什么都不做,放任这骗子骗人?那怎么能行,他顶的可是你的名字,虽然写出来是“含章”,有一个字不一样,可这人明显就是故意冒充你。 他见傻姐姐一脸震惊,脑子短路,智商不够用了,“你打算让我自己开账号就是为了对付这个伪装成我的人?” 她点头如捣蒜。 他也不生气了,伸手拿起她的手臂,上下抚摩小臂,连捏带揉的,“好好跟我讲讲你是怎么知道这事的。” 她只能一五一十,按照时间顺序把她知道的事都说出来,隐瞒部分心路历程,要是他知道她在看笑话肯定又会掐她的肉。不到十分钟她就干巴巴讲完,本来就是个简单的事,她的口才也不能凭空加入起承转合,不漏掉细节讲清楚已经很了不起了。 他静静听完,中途没有给出任何反应。她就知道他肯定不高兴大家都看他笑话,可她真不故意的,他的照片配上气泡音再加上抖音超火的文案真的很好笑。她也没想到这个胆大妄为的假货居然真的敢接广告,更没想到真有品牌投呀,这是个假账号,谁都能看得出来呀! 谁能想到世界上装疯的骗子,还有装傻的商人,更可怕的是两边都丧心病狂唯利是图。一个视财如命,一个什么流量都敢要,为博关注底线都不顾了,明摆着违法的事也干的出来,就不怕被正主秋后算账吗? 可这毕竟是弟弟的事,她看着再难受,也不能替弟弟做主,还是要听他的意思的。 林含璋听完以后,拍拍她的肚皮,让她躺下,他一边抚摸她的软肚子一边说:“这事确实恶心人,还让人头疼。有明有暗的解决办法,明的就是报警,揪出这个人,发律师函让他赔礼道歉。暗的就是我黑进他的电脑,威胁他停手,否则我就上门打他一顿。你看哪个好?” 这还用说吗,肯定是前面那个呀,后面那个也太粗糙了,又不是电视剧,黑到人家电脑里面哪有那么容易?再说哪怕黑进去了,那人也未必听,搞不好还以为是电脑中病毒或者电信诈骗。恐吓这套完全没用呀,真上门打人,对方一报警有理也变没理了。弟弟也得进去,冒充的人没皮没脸,蹲个看守所就算了,弟弟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天之骄子,凭什么吃这苦头。 “报警,肯定报警。”她又想到她在网上问的解决办法,“就是报警可能用处不大,这人毕竟还没造成多大的损失,只是用你的名头接广告。弟弟,明天要不早点起来,咱们一起去问问律师?” 他俯下身亲上她的发旋,接着躺下,她在说话的时候,头发就在他眼皮子底下晃悠,气味芬芳,他看着实在是想摸摸,想闻闻。 “这是我要操心的,你不用管,这两天好好玩,我会自己想办法处理的。”他亲完就放开她,也没说具体怎么办。 “那你也不要私了,更不要冲动跑到他家打他,现在打人要赔很多钱还留案底的!”她不放心,又嘱咐了一句。 “到我怀里来,我们睡觉吧。一件小事而已,我能处理好。”他不置可否。 他们重新躺好,林信书枕着他的手臂,头不太敢用力,怕压麻他的胳膊,“弟弟,你要是想赚钱,现在做网红确实是一条挺好的路。要是你不喜欢上镜,那就算了,不能勉强。” 甘蔗哪有两头甜,哪怕是林含璋,在她看来家境已经很不错了,可是真和有钱人例如黄蔚然之类的比,那还是一个天一个地。他既然对黄蔚然的生活眼热,他的父母又没能力提供这么优越的物质条件,那只能靠他自己,要么出卖才华,要么出卖颜值,至于出卖身体,那就没必要了,第一犯法,第二他的身体也未必能卖那么多钱,还不如卖脸。 想要什么都不付出就得到上流社会的物质享受,除非是投胎投得特别好,否则就只能靠自己努力了。 不过弟弟投胎技术也不差,毕竟女娲捏他的时候非同寻常的用心,他和谁比都不丑。往哪随便一站,就算蒙住脸,从背影看都知道这人肯定好看。 她开始上网之后才意识到现在的社会赚钱说难非常难,说容易也容易。普通人一个月累得臭死拿个叁五千,顶多攒一半,一般地段的房子要是没有父母搭把手一辈子都别指望买。网红一个广告好几十万,一个月能接十来个,一年收入轻松过千万。她注意过一个小网红,粉丝量都没超过15万,一年之内全款买了两套房子,虽说两套房子加起来应该不超过200万,可是,普通人想挣200万,差不多得一辈子。 明星那就更离谱了,有名有姓的就没有缺钱的,有的人花两叁天在电影里露个脸就能赚叁千万,演技那玩意,根本不存在。 这你上哪说理去,谁让你没人家好看呢,谁让人家是混娱乐圈的呢?哪怕是网红,有的人确实长得就那么回事,但是人家豁得出去,在镜头下面表现欲太强,像她这样的一对着相机五官僵硬,连句完整的话都讲不出来。 她也试过用手机拍教做家常菜的视频,手机偏色太严重,她摆盘技术也一般,更糟糕的是拍摄角度还有剪辑都很垃圾,出来的成品她自己都不想看。这时候她才意识到,哪怕是王刚大师傅那种看起来特别简单的视频成品,功夫都下在她看不到,甚至没有意识到的地方。比如视频的高清分辨率;比如哪怕在嘈杂的环境下他的收音还是非常清晰,甚至听不到炉子的声音;还有最直观的,他的表达简单而又准确,哪怕有轻微的口音听众也只会觉得是可爱的特色。因为他的话语透露出绝对的自信,那是他多年掌厨跑江湖得来的。他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知识体系,你给他什么菜他都能想出数种烹饪方式。无论给他什么食材,哪怕他不熟悉,也可以通过自己的经验处理好。哪怕你给他一把他从未见过的刀具,他也能凭借多年用刀的经验猜出这把刀大概是拿来做什么,怎么使用,因为他在专业上就是那么强悍。更何况他还有耐性,愿意掰开了,一点一点教网友怎么做菜。甚至他根本不屑于藏私,怎么开饭馆,怎么买便宜的刀和盘子人家都倾囊而授,这样的人在网络走红,那真是天经地义。 至于李子柒,她的视频哪怕在林信书这种什么都不懂的初学者眼里,一个视频考完,都知道下了多少功夫,花了多长时间。绝大多数视频的时间是拉的极长的,小小的一粒种子在土里种下,发芽,成长,到收获,至少小半年过去了。还有各种古早的工具,林信书自认在农村生活了十年,那些东西拿到她眼前她都不认识,更别说用了。李子柒不止能用,还会修,更进一步她自己也会做。她甚至知道怎么处理木头和竹子,怎么搭烤炉。林信书自认能吃苦,但是看到李子柒扛着两根大竹子脸色都不变走回家,她竟有了一种惭愧的心理。 更何况李子柒的视频拥有天下无双的美感,模仿她的人那么多,李子柒却只有一个。 就算是看上去比较简单的华农兄弟,人家的视频也是看着流畅舒服的,更重要的是里面的人有趣。他们自带一种悠闲的气质,观众看着他们养竹鼠,下水摸鱼,也看得舒心,仿佛自己跟着他们过上了悠然山水间的生活。 不提这些佼佼者,即使是抖音快手上天天吵架撕逼的网红,哪怕看客再看不上,人家也不惧在观众面前展示自己最真实,最难看的一面。普通人面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尚且得顾忌颜面,吃亏忍让,可是那些人却活得潇洒肆意。就算是社会底层出来的男男女女,靠自己赚了钱,生活上也不委屈自己,这辈子一点没白活。面对全网羞辱,一个个战斗力十足,谁也不怕,谁都敢骂。 她不能光看人家吃肉,不看人挨打,钢铁般的神经,石头般的心态,她都没有,她被人说上一句能难过好半天,还想着怎么辩解。 况且人家在网上花了多少心思。不管是明星钻营炒作,还是网红连续不停拍视频出作品,背后都要下很深的功夫的。她倒也有钻研的心,问题是平时忙得很,好不容易闲下来就想好好歇歇,什么都不想干,这一个多月的空闲时间又被她拿来学按摩,哪怕她想学怎么拍视频,都没精力了。 我养得更好 林信书倒也上相,毕竟她头小脸小的,脖子还长,人又瘦,镜头下她居然还比肉眼看还美点,毕竟美颜一开谁也发现不了她晒得肤色头身分离。 话虽如此,她也不预备露脸,毕竟她的脸是卖不了钱的,不像弟弟,不卖脸甚至有点可惜。 可还是那个道理,这是林含璋的人生,她顶多给出建议,她的观点也未必是对的,她的看法可能也跟狭隘,更深的关系她未必能看出来。 她窝在弟弟心口,她刚刚往下动了一下,她喜欢曲着身子睡觉,有安全感。冬天这么睡被子进风,她一个人的时候无所谓,可和弟弟睡在一张床上她就不能不顾及到他。到了夏天,她总算可以不那么老实了,头蒙到被子里都行,只要他不生气。 他身上有香味呢,和他惯用的香皂不一样的气味,他总是气味怡人的。他把被子往下攘,她的头露出来,他说:“你想拍我倒是可以,账号也可以给你做,收益你自己拿着,不用给我。我对着手机自拍的话,会觉得有点怪异,而且我也没时间。” 她扭上去,“你暑假不是挺闲的吗?” “你哪只眼睛看着我闲了?”他用手指戳了一下她的眉心。 被他指的头向后仰,“我只是想你在各大网站都注册账号,实名认证,那骗子就没办法继续骗钱了。” 他叹气,“不会那么容易的。如果这个人没沾到钱,他最多不过是一个博关注的,但是他既然敢拿钱,那事情虽然好办了,但是这个人动机心理也更复杂了,最重要的是他脸皮厚胆子大。我要跟他追究到底,给他一个教训,否则他还会故技重施卷土重来,顶多换一个人冒充。” 她确实没想那么多,她也想不到那么多。 “对不起,”她找话说,“我把事情想的太简单太容易了。你要是暑假忙这个事,那确实没时间拍视频做网红。”她有点一厢情愿乱给他安排了。 林含璋拿手勾起她的头,直勾勾盯住她的眼睛,她有点失望,有点羞愧,还有点担心,反正表情让他不舒服,“我其实无所谓的,只是没兴趣而已,你要是想做我配合你。” 他好像有一任女朋友也要拉着他在网上秀恩爱做什么情侣博主,他当时为什么拒绝来着,哦,因为他不喜欢她。 他没那么喜欢她,不想陪她亲亲贴贴找几十个角度拍上百张照片然后精挑细选发到网上,让看客评头论足,对她发出各种赞叹。 她有表演欲是她的事,他才不会奉陪。如果是林信书拉着他秀恩爱,那根本不可能,林信书绝对不会干那种事,她要是有胆子在网上发自己秀恩爱的视频,那他绝对奉陪到底。 林信书表情转向认真,她的口气甚至有点装模作样的刻板,“没有能随便成功的网红,你如果自己不想做,我是不能把账号做起来的。对没有背景的人来说,要想赚块钱,的确没互联网更快的途径了,而且你本身条件那么好,真的用心做账号,很快就能红。然后你可以接广告,也可以带货,你想和黄蔚然家里那么有钱可能很困难,但是赚一套这样的房子总归可以的。” “你知道这房子多少钱?”他也认真了,反问她。 她想都不想就回答,“具体不知道,估计要上亿。” 这倒是和他想的差不多,“那你怎么会有我做网红能赚到一个亿的想法,哪有那么容易的事,这世界上好看的人太多了。就算真能买得起这种房子,以后不红了,物业费都拿不出来怎么办?”他非得逗逗她,看她面红耳赤跟他辩论的样子太好玩了。 “好了好了,算我脑袋简单痴心妄想,”她虽然那么说,可脸上的表情很明显是不服气的,“你总归要试试,如果试也不试就放弃了,那肯定不是我的想法有问题,是你的问题。” 这是她第一回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指责他,还是为自己辩护,他突然发现,她变了。 她居然有脾气,有攻击性了,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她跟个面人一样,谁都能揉捏。她也不敢反抗,对欺负她的人也只是讨好地笑,尽量躲开。她从来不跟人发生矛盾,更不可能跟谁争论吵架。 她越来越像一个普通女孩,不再封闭自我,缩在她狭窄的圈子里。到了上海之后,哪怕她的生活还是两点一线,可她毕竟也交到了新朋友,每天要见很多人,听到很多事。她自己又有了智能机,还会上网,她也会接触到网络上形形色色的人,各式各样的观点,她的观念会随之改变,她的性格和气质甚至都有了变化。 那是因为她过得越来越好,所以她能和同龄人不断靠近。他从不在物质上亏待她,也愿意放她自由,带她出去看看世界。有时候他也会想把她关起来,让她只能看着他,可又怕她从此痛苦不堪,最终无声无息死去。现在这个有精神气的,小脸涨得通红的,想跟他吵架的女人是他的作品。 他有点自得,我可比她亲生父母和我亲生父母养得好得多,她现在多有活力,还听话。她现在都能为了捍卫自己的观点跟我吵架了。 这次要好好回答,不能敷衍,不能让她感觉我对她的想法观念不屑一顾,否则就没有下回了,她又会因为我不拿她当回事变成闷葫芦,满肚子委屈也不说。 他沉吟片刻,回复道:“那你觉得我要怎么做?怎么才算认真呢?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在你心里才算成功?”他其实在用问题回答问题,其实比起做网红,赚钱,他更想知道她是如何思考的,现在是怎么看待他的。 林信书被他问的一时语塞,她也不是什么都没想没做,脑子一热就瞎指挥的,她也给自己开过账号的,也是拍过视频的,虽然最后没好意思发。 她清清嗓子,准备好好讲讲自己的想法,“这毕竟是你的事,首先咱们要想办法阻止那个打着你名字的账号继续骗人,他现在只是骗点推广费,要是以后骗炮,那对你影响太坏了。” 他默默听着,心想她都知道骗炮了,可见没少在网上混,见她在等他的反应,他点头,状似认同。 看来他们在这事上面达成统一战线,她接着说:“你说这个人你来解决,但是你也说了,没那么容易也没那么快,我们不能光寄希望于警察和律师,他们要走程序的。” 居然还知道走程序,看来是真没少上网,手机没白玩,他继续点头,等着她的高见。 既然他都同意,那接下来就好办了,“我们先做自己能做的事,你正好带了身份证,咱们先在每个主流的平台上注册属于你个人的账号,然后实名认证。抖音的话我们认证完,明天上午可以联系客服问问怎么解决,如果你担心打草惊蛇,那我先把那个账号拍下来,视频下载,一定要先固定证据。” 她竟然知道固定证据要用拍摄的方式而不是截图,这下他真的刮目相看了,她还真不是光看不动脑子。 她爬起来去拿包,因为明天入场需要身份证,他们带的东西也多,就把证件放到背包最外侧,方便检查。 她拿来身份证,穿着睡衣,被他玩弄到立起的乳头还是存在感十足,他看了一下移开视线,垂下眼皮,他真的有点想做了,可惜今天,明天后天都不行。他也没那么丧心病狂,没有在别人家里发情纵欲的爱好。 “既然做账号,先取个名字吧,还是你打算用真名?”她爬回床上,伸手问他要手机,准备下载那些app。 他不用她代劳,他的手机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也不是不能给她,但是这点小事他自己动动手指就行,让她来还更麻烦。 “你比较有研究,跟我说说网红们怎么取名的。”他一边下载一边问,这些app每个都快100兆,她的手机应该塞不了几个。 给她买的手机她不要,这倒是个塞给她的好机会。 这问题可真难住她了,“王刚老师就叫美食作家王刚,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叫自己美食作家。”她还看向他。 他被她看得心虚,你看我做什么,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如你呢,我就知道有这么个人,教做菜的,你不知道的我更不知道。 见他不说话,她继续说:“李子柒这个名字倒是很配她的田园风格,要不你也取个类似的,复旦含璋之类的?” 他皮笑肉不笑,“如果你给我取这个名字,我绝对不会配合你拍任何东西。” 也是哈,确实不好听,她讪笑,“有点借复旦大学的光,再说等你毕业了,这名字就尴尬了,是我考虑不周,咱们再好好想一个。” 今天开始做网红 “那要不用你的真名?你的真名也挺好听的。”她实在是取名废物。 他又有了熟悉的被敷衍的感觉,“你上网会用真名吗?” 肯定不会呀,熟人看见多尴尬。在网上不套层马甲用真名相当于裸奔,她还没有那个勇气。 他摸到她放在枕头下的手机,“打开,我看看你在网上叫什么。” 这下可就丢人了,她就是随便取的名字,被任何现实中认识的人知道都很不舒服。 见她扭扭捏捏不想解锁,他有了好奇,本来只是看看,现在他一定要知道,“你再不打开我咯吱你了。”他给了一个最适合此时此地的威胁,反正她怕丢脸。 闻言她顿时深感他狡猾透顶,在朋友的家里瞎胡闹。她又受不得痒,一碰痒痒肉就开始笑,敏感得很,她只能无可奈何解锁。他翻到平时见她刷的最多的app,她的网名居然叫林千一,一个非常莫名其妙的名字,“这名字谁取的?” “我自己取的。”她已经羞得不行了。 “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他居然还追着问。 她只能回答,“没有,就是当时手里有一千块钱。” 真是随便,他把手机还给她,“那我叫林万一吧,万一红了呢。” 她心想这名字取得太不用心了,不过作为网名也朗朗上口,可以用。 他们第一个要注册的就是抖音,名字一输入,发现有重名的人,粉丝只有寥寥几十个,但还是没法直接用,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换成了“倒霉的林万一”,这回倒是没有重名的。 资料他懒得弄,她拿起手机帮他一板一眼地填。简介花的时间最长,她想了一会,写上“复旦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在读的林同学,本人唯一账号,其他账号均为假冒。”性别男,生日就不显示了,所在地上海,大学就是复旦大学,她觉得和简介重复了,但是重要的事情说叁遍,她只希望不要有人被坑蒙拐骗的假账号骗钱骗色。头像她从他的手机相册里找了半天,这人根本不自拍的,手机里拍的都是上课老师的板书,还有一些她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她都快翻到底了才找到他学生证上面的照片,先凑合着用吧。这张照片应该是他高中的时候拍的,穿着天蓝色的毛衣,表情似笑非笑,脸还是少年的样子。 现在他长大了一点,整个人气质更锋利了,英俊的格外突出,今天只是稍微打扮一下,他们叁个旁观者就叹为观止。 主页背景图就问黄蔚然要吧,今天她拍了不少照片呢,她的摄影技术和审美都很好,肯定有绝美成片! 事不宜迟,她马上打开微信,找到黄蔚然头像问她要照片,发完之后才意识到这是弟弟的手机,她越界了。 黄蔚然很快回了叁个问号,她应该也觉得不对劲。林信书拿着手机,不知道怎么回复,整件事情太长了,要怎么说才比较合理呢? 林含璋一直双手合抱她,闻着她的头发,看她拿着手机冥思苦想。她每写出一个字,他第一时间就能看到,她停下来的时候,他也没打扰,甚至连她的肚皮都没摸,双手老实得很。 “你就跟她说实话,说你现在拿着我的手机,要照片有用。”见她发完信息就呆愣了,他提醒道。 她犹豫不决,“可是会不会显得我很没礼貌?这么晚了……” 他冷笑一声,“如果不是你,那就是我没礼貌了。没事,我认了,手机给我,我来要。” 也不知道这两个人怎么沟通的,很快弟弟就收到一大堆照片,里面居然还贴心地发了几张她化完妆之后的照片,说真的,她自己瞧着都像另一个人呢。他们两个今天是分开上妆的,画完之后都忙着拍照,忘记和他合拍一张了。明天一定要想起来,拍一张发到朋友圈,设定成自己才能看到。 林含璋挑了一会,也不知道对什么不满,表情有点嫌弃。在她看来每一张都好看得要命,她要是长成他这样,感冒了也不戴口罩,遮住脸都是浪费女娲娘娘的美意。哪怕她的手机像素糊成一团,色差大到谁见谁沉默,但是拍他还是不会降低他的美貌,反而多了一种异样的风情。 最后还是她选出来的,那张照片他小半张脸在昏暗的阴影里,露出的部分美得像月神阿尔忒弥斯冷冷的从天上俯瞰人间,在冰蓝的湖水中留下的倒影。哪怕是每日和他呆在一起,又深知他本性多恶劣的她看到都打了个冷噤,他的美貌平添了神性和魔性,太蛊惑人心了。 接下来就是实名认证,他对着镜头摇头眨眼的,她直勾勾地盯着看,像一只好奇的小鹿,眼睛扑闪扑闪的,他也不赧然,大大方方让她看。 举报什么的还是先问过律师再行动,他们今天的行动其实也够了,其他的社交网站先不着急,先在抖音上发个作品再说。 他们两个又用抖音自带的剪辑软件鼓捣了一会,把黄蔚然刚刚发的照片弄成一个特别简单的视频,随便配了个还算搭的没那么难听的男声歌曲,文案写的最简单,“上海音乐节,明天见”,想也不想就上传了。 弄好之后她想起来了,这些照片大部分都是黄蔚然拍的修的,用人家的劳动果实不说一声实在过不去,于是她又把视频链接发给黄蔚然,问她有没有抖音,可以在文案里@一下黄蔚然,说明照片出自谁手。他们也不居功。 黄蔚然秒回了几个大拇指朝上的表情,然后给了她抖音账号,她在抖音上居然还是个网红,都有六位数的粉丝了。主要发的是她的日常:上课的老师,乐器,录音棚,风格迥异的朋友,各种音乐会……一点网友喜闻乐见的炫富内容都没有,林信书一看就很喜欢,太有黄蔚然的风格了,顺手点了关注。点完之后才意识到这是林含璋的账号,做什么要经过他的同意才行。 她的手停了好一会,问他:“你要不要取消关注?我刚才是手滑了。” 他一直看着她,心想你现在还知道手滑这个词了,我看你根本就不是手滑,就是故意的,“你觉得我今晚还不够招人烦吗?要了人家的抖音号,关注之后再取消,黄蔚然该觉得要不就是她得罪了我,要不就是我有毛病。” 也是哈,确实不能那么干。 她修改了下文案,又在评论里@黄蔚然。做完之后她又想到一个问题,这么干会不会很像在蹭黄蔚然人气呀?毕竟这是一个零粉小号,黄蔚然的账号都有十几万粉丝呢,怎么看她都是在硬蹭。 还没等她想明白,黄蔚然就在评论区留言:林大帅哥来啦!快来围观!她@了一大堆花里胡哨的账号,最后加了一句,我拍照的构图和色彩很神吧,我不做摄影师真是浪费天赋(叉腰)!哈哈哈哈哈哈! 林信书没想到黄蔚然在网上居然是这种跳脱的风格,感叹号用得太多了,跟她现实中的样子不太一样。她在现实中性格太完美,对林信书来说就跟个到处撒杨枝甘露的活菩萨一样,人美心善,她对她的滤镜堪比抖音快手。 不过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她倒一样有很多朋友,林信书看她招来那么多朋友在评论区撒欢,真想加入进去,可惜她除了一个貌似是叶春江的人都不认识。唯一的漏网之鱼叶春江,让她跟他主动聊天,她宁愿当哑巴。 她问弟弟,“这些人你要不要关注?” 林含璋莫名其妙,“这个账号你负责,关不关注不用问我。” “啊?”她惊愕不已,对他的决定目瞪口呆。 他见她不知所措,不以为然地说:“我又不知道怎么做网红,是你说我能靠这个买豪宅,那我肯定得相信你的判断,支持你的决定,接下来空闲时间你让我干嘛都行。赚到钱不用给我,你先拿着用,如果真有能买得起豪宅的那天,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就行,我们一起住。” 他也太随意了吧,这是在给我打白工吗? 这也太超出她的预料了,她没想到他真什么都不管,她原本也没想那么多。 她的反应在他意料之中,“这支手机上面资料多,不能给你拍视频,我不是还有一个备用机吗,那个就当是我给你的前期支持了。对了,你要是觉得手机不够用,想买什么拍摄道具,相机电脑什么的都可以找我报销。”反正他决定当她的天使投资人,出人出钱还出力,闭嘴听她指挥,绝不指手画脚。 这话如果说给他前女友听,估计会感动得不行。 可是,可是……她没把握呀,要是白忙活一场怎么办?她的时间精力无所谓,可是他的一切都很珍贵呀,她不能让自己的妄想耽误他的日常生活。 “要不还是放弃吧,我不行的……” 这也不出乎意表,他把她扭过来,面对面坐好,“你刚才不也说了吗,怎么能不试试就放弃呢?你要自毁前言吗?可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无论什么都是要尝试的,总得体验一下。” 她怎么觉得他是在看她笑话,这些话不就是她刚才说过的心灵鸡汤,人生大道理的延长版吗?由他一个本性恶劣的人来讲,不伦不类,假得不行。 惹哭了,学着安慰她 见她一脸难以置信,他要笑不笑,又不是他要做网红,他肯定不负责,不出主意,他愿意配合都是因为逗她好玩。 他确实喜欢和她在一起,到时候看她愁眉苦脸,寸步难行。他要是再坏心为难她,他已经提前想笑出声了。 一句话也讲不出来,这的确是她的主意,但是她也没想把手伸那么远。她现在觉得说话被人当回事的感觉很可怕,她宁愿他拿她的话当空气,和他平时一样对他不想听的话就装听不见。 “对不起,我没想要怎么做,我不该信口开河,是我想的太简单了。”今晚她道歉了好几回,这一次尤其可笑,十几分钟前她还梗着脖子想跟他吵架,自信得很,现在她却自己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言论。 她总是这种,她也恨这低到尘埃的自我,她好像没有自尊心一样,但她就是这样,她改不了,这辈子都改不了。 这回她甚至找不到埋怨的人,是她自己非要在他面前说大话的,但是他让她兑现,她却打退堂鼓。因为她知道她说出口多容易,实现起来却几乎不可能。她怎么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她做不到的难如登天的事他就能轻松办到?她光看到了网红赚了大钱,网红赚钱多容易,却没想过一个账号想红起来多难,哪怕是有专业的经纪团队在背后操作,能不能真红起来也是要看天意的。就像他说的一样,网上好看的人海了去了,他光有一张脸,凭什么红? 知道他本无意难为她,最后她却低着头,几乎无声啜泣。她不是委屈,她是太羞愧,无地自容了,为自己的得意忘形,为自己的无知无畏,为自己的鲁莽轻佻。她也就能天天上网不到一年,在网上东看西看,真以为自己变成什么专家了吗?在别人面前洋洋自得就算了,干嘛跑他面前出谋划策,充什么大爷? 她悔恨得想扇自己两巴掌,让你多嘴,让你胡说八道,她蒙着头转过身背对着他,不想被他发现自己在哭。又不是他欺负她,她实在是太小题大做了,又不是值得哭的事,她道完歉赔笑脸不就应该结束了吗? 他无法了解她的幽微心事,但是对她的想法也能猜出两分。他们一起长大,满打满算生活在一起十叁年,他对她的自卑一目了然,对她的谨小慎微心领神悟,对她的行为模式了如指掌。他们之间的前十二年,她不是由他塑造,他是参与其中最重要的角色,但是方向盘是握在他最恨的父母手里。在更早之前,她的人格形成期,那是他不想探究的往事,就像他同样不愿意她探究他之前的旧事一样。 既然已经变成现在这样了,他又能做什么呢?她也同样,什么都晚了,木已成舟,尘埃落定。 他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他知道这时放她一个人独自伤心哭泣,明天早上她就会恢复正常,变成那个唯唯诺诺,他说什么都奉若圣旨的姐姐。可那又有什么意思呢?他与那样的她相处了十二年,滋味虽然不差,但是现在明显更有感觉。以前的她是由别人塑造的,虽然有意思但是一旦不在眼前也就不想了。现在她是顺着他的心思,按照他的喜好,由他自己量身打造的,处处都合他的心意。 久违的思考之后,他掂量,推敲以后才说话:“应该是我跟你道歉,我把所有的事都推给你,你成功了我就能直接享受成果,这样不劳而获想法是很偷懒,很可耻的。” 发旋就在他的眼下,每天上下班晒得她头皮颜色都不均匀了。她露出来的头皮很少,毕竟发量充足,连发缝都看不到,可发旋处还是有极少雪白的皮肤透出来,被狠毒不解风情的太阳烤染成浅棕色。 他想,她需要遮阳伞,还有防晒霜,对了,学校里面的女生还会穿长袖带帽子的防晒衫,全身包裹起来,像条毫无杀伤力的米白色巨虫。 他不停亲吻她的发旋,她没有任何异味,只有高级洗护产品带来的复杂香味。他不讨厌那个气味,只是夹杂着泪水,馥郁的芳香也跟着湿漉漉的。 假如他们现在睡在自己的床上,他就会一边吻去她的泪水一边进入她,性交的快感很快就会冲淡她难堪痛苦的情绪。等她几乎晕厥的时候,他在她耳边低语,加深她的错觉,他已经成功过好几回了,她的身体怎么才能潮吹他比她还清楚。 此时此刻,他只能抱在怀里安慰她,许下无谓的承诺:“是我的错。你不要有压力,你想做我们一起做。正好要去旅游,我们一起拍照,一起录视频,哪怕不发到网上也是很好的纪念。我们几乎没有合影呢,正好可以多照几张。” 她也想在音乐节和他合影呢,好不容易打扮了一回,她心绪恍惚。 好多女孩子这辈子没漂亮过就老了。绝大多数女孩最美的那十几年,忙着求学,忙着工作。最开始想装扮自己的时候手里没有一分余钱,只能伸手问父母要生活费的日子,敢把钱花在衣服饰品化妆品的又有几个呢?等二十出头,好不容易知道怎么打扮自己最好看,审美成熟了,手头照样也很难凑出钱买几套像样的衣服,要用钱的地方太多,房租水电伙食费。再往后,如果足够幸运,工资没被家人或者男人骗去,能买得起使自己美丽的东西时,脸上的肉已经开始往下坠,泪沟,法令纹,木偶纹已经无法忽略了。 她还没美过,就已经快老了。 她也不想这样,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她对太多事无能为力了,哪怕是对她自己,想哭的时候,照样也忍不住。 明明就不是值得哭的事,可是她的眼泪就是那么一文不值,她甚至到现在都不明白她没有感觉委屈,却还是停不下眼泪。 明明他都道歉了,这根本不是他的错,甚至今天他也很不容易,也被糟心事烦恼,她还没见没了哭个不停让他心烦。 “没事,你想哭就哭吧,明早我给你拿冰块敷一下就看不出来了。是我的错,我不该咄咄逼人,不该对你冷嘲热讽的。”他依旧安慰她,丝毫不带厌烦的。 她摇头,“不怪你……你没……嘲笑我。”声音犹如蚊呐,他一个字也没听清,不过她会说什么他大概知道。 “如果你想做,那我们一起。我会和你一起想办法,我们每天那么长时间都在一起,闲着也是闲着。” 你一点也不闲,你平时在家做好多事的,她还有余力想他真是瞎说,但是没有力气反驳他了。 “不要有压力,先试试,拍一两年如果还没起色,我们再放弃。能做成的话赚点小钱我们一起花,做不成就当练手了。新媒体运营是现在最热门的职业呢,如果以后你想换工作,有了运营账号的经验,会轻松很多。”他继续轻声细语宽慰她。 “如果你不想做,那我们就不做,又不是什么大事,不就是和以前一样过日子吗?自从你到了上海,我们不是相处得很好吗?你做的菜我都喜欢吃,我们晚上睡觉时身体相性也很好,我很少让你做你不愿意的事,不是吗?” 确实,如果在云南时,有人跟她说一年之后弟弟会在床上哄她不要哭,她会觉得这人疯了,满口胡言。 他们真的很不容易呢,能相处成现在这样,她不能接着作,“我没事了,真不怪你,是我自己小心眼,谢谢你。” 发现她止住眼泪,他让她侧身,亲吻她被泪濡湿的睫毛,“我不该逗你,至少我应该见好就收的。你愿意告诉我,帮我出主意,应该是我谢你才对。”他想,我这是拿出了对付前女友的招数吗?怎么可能,没有一个女人值得他这么费劲,他懒得哄任何女人,对她们的情绪需求从来当做没发现。那我用这些招数应付过谁? 父母?应该也没有,他们不配,他小时候也没那么好的演技。 老师?没有一个老师需要他安慰,他对老师是装出听话恭敬的态度,达到目的就马上走人。 同学?他对同学确实温和,但是大部分时候没必要的时候他懒得和同学多说一句废话,浪费时间。 他也不知道今晚悟出来的这套伎俩以后要拿来对付谁,然而他对谁都不想那么低声下气。 哪怕他从不承认,其实他自傲得很,他对瞧不上的东西从来不屑一顾。哪怕是在他心里最特别的人,在她属于他父母的时候,他也绝对不给她好脸色,绝不在她身上多花一点心思。他现在的态度转变,是因为她属于他了,属于他的都是好的。 音乐节上你是唯一可以抓住我的人 次日,他们睡到上午十点半才起床。起来发现叶春江和黄蔚然也刚醒不久,正收拾防潮垫之类的东西往大背包里面塞,地板上散了不少东西。四个人匆匆打过招呼,草草吃了味道一般的早午餐,坐到一块开始聊天。 黄蔚然第一个开口:“音乐节好像都是在夏天,外国还好说,夏天没那么热。上海的夏天在外面蹦哒一下午,那是要中暑死人的。” 叶春江立刻搭腔:“上海这次时间安排还算合理,叁点入场,四点半开始有乐队表演了,差不多十二点前能结束。武汉那个音乐节我才没法理解,七月底,最热的时候,下午一点半就开始了,十二点就得开始排队检票,那可是中国四大火炉之一的武汉!” 林信书听着都感觉热死了。叁伏天烤火般的感受,炉火喷到脸上,五百度的白热,油泼到炭上,连地面都着了火,酷烈的热,蒸腾的闷,再加上人群滞塞的空气。她光是想,就恨不得把头伸进冰水里降温。 林含璋不动声色,“武汉的安排不是大部分观众区有屋顶遮罩的吗?应该不会被太阳直射,在阴凉的地方可以好受点。” 林信书这才松了一口气,她其实挺害怕下午入场排队的,见识过叁点钟的太阳,惹不起。这会就她一个没说话,她也应该说两句,“我在想带多少水合适,里面水好像是五块钱一瓶,价格还能接受,带得多了背着重。可大家都说到时候人太多,很难挤过去买水。” 这下轮到黄蔚然苦笑了,“我其实去过不少次音乐节,每回体验感都不一样,各处主办方的组织能力差距也很大。有的时候人少,摊位也少,洗手间也很少,干什么都不方便;有的刚好相反,什么都多,但是就和信书说的一样,挤都挤不动。那回我在海南参加什么主题的音乐节,有几个流量歌手,他们的粉丝塞得整个会场满满的,我没带足够的水,又过不去摊子,差点直接渴死了。幸好流量歌手唱得垃圾,但是粉丝人都挺好,分了我几口水。” 他们叁个想想那个场景,顿时毛骨悚然,每人往背包里加了一瓶矿泉水。 黄蔚然见他们反应,悠悠道:“有的音乐节更奇怪,不让带水进去。” 叁个人齐整整动作一顿,叁双眼睛看向她。 她两手一摊,做无奈状,“每个地方每个时间段规定都不一样,音乐节听着很煞,可多参加几回偶尔在里面蹦迪的时候会觉得自己是傻逼。对了,大家有现金吗?里面信号不好,刷卡刷二维码经常刷不出来的。” 这点林信书也听说过,所以她昨天从抽屉里拿了一千块现金,怎么又是这个倒霉的数!她举手问道:“一千够用吗?” 黄蔚然点头:“很好!林信书同学,以后每次问问题都要举手。” 大家笑成一团,叶春江说:“退热贴买了吗?我这有不少,随便拿,到时候贴在前胸后背上,能凉快点。” 黄蔚然两手大拇指和食指比成直角,指着他:“你穿得那么哥特,衣服上都是窟窿,到时候退热贴上要画点骷髅头,否则和你的风格不搭配,啊哈哈哈……” 叶春江一脸嫌弃,“去你的!再哥特的人也怕热!哪个神经病会在七月大太阳下面穿一身黑,怕自己热不死吗?” 林含璋转头问:“下午叁点入场,我们吃完午饭要不要休息一下再过去?” 黄蔚然点头,“一开始热场的要是有你们喜欢的,我们就早点排队进去。要是没有,四五点再到也行,这个没那么多讲究。” 黄蔚然接着道:“如果晚上咱们蹦迪的话,中午可一定要休息好,否则哪有力气,最后表演的是痛仰和新裤子,不可能不蹦的。” 林信书只在网上看过他们的表演视频,确实很摇滚,连她的身体都忍不住跟着摇晃,想跳起来蹦哒几下。 四人对了好一会准备的东西,增增减减,等忙完又到了中午。点了四份韩国冷面,吃得愁眉苦脸,把韩国这个定语换成难吃也没毛病。没吃几口又点了附近的小笼汤包和蟹黄汤包,送来得极快,不到二十分钟就到手了,这次味道不错,总算吃到好吃的了,四个人填饱肚子,午睡。 林信书昨晚哭过,睡得不算好,林含璋也没好到哪去,他们中午补眠,都睡得极好。就是睡醒之后发现他硬了,她要给他口交,被拒绝,他去洗了冷水澡,换上被改造过的衣服。 黄蔚然和叶春江早就起来打扮了,一个喷了一次性染发剂,头发挑染成一片粉红一片粉蓝的,再加上典型的辣妹服,露出肚子和大半截腿,一看就是去参加音乐节的。 叶春江把头发全染成灰白色,配上他瘦削的脸,成套的服饰,整个一吸血鬼出世,他十指有六根都戴上戒指,风格独树一帜。 林信书两人的妆昨晚就定好了,今天再上就快多了。她穿得裤子和黄蔚然差不多长,她的腿和脚腕一个夏天被晒得色差不小,但是喷上颜料就根本看不出来,反而还成了特色。她没穿露脐装,黄蔚然上半身比她骨架大,她的上衣她穿肩膀不合适。她自己带的纯白t倒也百搭,配上热裤和纤细的双腿也合适得很。 鞋子就不要想太多,这天气,就算是运动鞋,把脚捂起来也是一种虐待,四个人都穿了舒适跟脚方便的凉鞋。林含璋换鞋的时候引起黄蔚然一阵大呼小叫,因为他的脚特别白嫩,脚趾甲那块还是粉的,小荷才露尖尖角,人见人夸好颜色。 林含璋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每次露出任何一个平时不显露的地方,都会有差不多的反应。不就是脚吗,大家都差不多,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锁骨吗,瘦的人谁没有?哪怕是皮肤白,又是什么稀罕事,白种人个个都特别白,比他白多了,他有什么好看的。 话虽如此,他也不能去捂别人的眼睛,只能加快速度,结果他都穿好了鞋,黄蔚然还盯着他的脚不放,呆了一样。 他有点庆幸,幸亏没跟她上床,否则她见他一身肉,不知道会有什么讨厌的反应,说出什么可恨的话。 四个人在黄蔚然家拍了不少单人照加合照。黄蔚然特别喜欢拍照,拍起来就停不下来。最后还是叶春江反客为主给她拍了几张照片,又选了地方拍了几张大合照,才由两个男生拎包下楼,直接到地下停车场出发。 叶春江开车,路上不太堵,毕竟还不到通勤高峰期。就是到了会场附近,发现方圆叁公里内都没有停车的位置,他们来的有点迟,只能再跑远点。好不容易停好车,他们又打车去到会场,虽然不合常识,但是现实让人傻逼。 他们到的时候排队入场的人不多,很快就检票查证件进去了。场地里虽然不是人山人海,但也是丢了人绝对找不回来的。原因无他,到处都是打扮的潮流入时的青年人,他们的装扮根本就不新鲜。 不过林含璋还是被人围着看了,有人可能把他认成表演嘉宾,某某偶像,非拉着他合影,他微笑拒绝,然后被小声威胁“我要去网上爆料你耍大牌!你狗眼看人低还草粉!” 林信书听着哭笑不得,弟弟拉着她的手,笑容不变,“赶紧去,跑着去,晚了你就忘了。” 哪怕快五点了,上海的太阳还是不容小觑。它斜挂在天空,虽不在是中午白热的光,可余威不减,赤红色的热量射到大地上,人站在上面就快要从下而上爆裂了。 林信书脖子上还戴着链子,被捂热的金属吸收了她的体温和太阳的余温,成了一条热得难受的锁链。不一会她汗湿了后背,连凉凉的退热贴都在皮肤上贴不住,滑落下来。 弟弟看着,好像没那么热。她的手心讨厌得很,一直在出汗,弟弟的手倒是凉冰冰的,就是他牵住一个汗津津的手,肯定不舒服。 他怕她跑远走丢,一直拉着她不放。 台上是她不认识的乐队,她抬头看,汗水遮住眼睛,为了不破坏妆容,她用纸巾小心吸走。舞台上,两个戴帽子的乐手,一个头发到脖子英俊中年在唱一首甜蜜而悠扬的歌: 你是唯一可以闻到我的人 把模糊的路人都幻想成了你 没想过得知我们何时分离 享受那刻没有预料的相遇 你是唯一可以抓住我的人 宇宙间唯一一块丝绸的温柔 没想过得知我们何时分离 享受那刻没有预料的相遇 艾蜜莉 艾蜜莉 夕阳掉进我心里 我要带你去寻找 散落的星星 艾蜜莉 艾蜜莉 没有年龄的仙女 在我皮肤上划道 消失的印记 艾蜜莉 艾蜜莉 夕阳掉进我心里 我要带你去寻找 散落的星星 …… 真好听,她想,等回去了要把这个乐队所有的歌都找来听一听。 音乐节中叶春江的秘密 黄蔚然送的是vip票,位置靠前,人也没那么多,林含璋站在里面,鹤立鸡群。 她把手抽出来,太热啦。她又不会乱跑,绝对不会走丢,拿出湿巾给他,自己也擦擦手,用过的湿巾先放到包里,回头找到垃圾桶再扔掉。 每个舞台前都热闹,人满为患,她没有真爱的乐队,也没有非听不可的表演,两个人选了一个相对凉快的位置,站着听,懒得再动。 没办法,天气太热了,动一下都难受。舞台上穿着一看就不舒服的演出服的歌手让她佩服得五体投地。其中还有人穿皮裤,那可是不透气的皮裤,在体感温度超过50c的天气,谁见谁不称赞一句:好汉! 站得久了也累,林信书跟弟弟说挤出去给他买奶茶喝,林含璋拒绝,林信书说那要不换成可乐,正好她要去卫生间,问他要不要一起,他摇头,他没喝多少水,不像她,牛饮一般灌了两瓶农夫山泉。 先去上厕所,希望排队的人不要太多。她往里走,洗手间统一设在四面比较远的地方,不是平均分布的,幸好离他们所在的舞台不远。她很快就找到了,惊讶地发现卫生间真不少,而且干干净净的,解决完生理需求,走出来洗手,她很想拿水顺带洗洗脸,但是一看镜子里还算完整的妆容,算了。 好不容易画的,弄乱了就可惜了,她出了洗手间,找到一块贴满宣传海报的墙,给自己拍了几张自拍照,每一张她都觉得不错,找了好一会信号才成功发到朋友圈。 还得找路,不过这回找的是摊位,幸好这个更容易,摊位区特别大,很多人戴着太阳帽和墨镜排队,女孩子绝大部分穿了防晒衣,不过太阳也快落下了,到时候她们就能脱掉,好好享受了。 饮料的摊位前队伍排得最长,她无所事事,手机又没有信号,拿出来还烫手,只能左看右看。这里离舞台很近,搞不好这边的表演嘉宾她更喜欢,比如黄蔚然跟她推荐过很多次的重塑雕像的权利,她听了就觉得很不错,他们的安排好像比较靠后,在哪个舞台来着?千万别错过了。 她发现了叶春江。 叶春江个子没林含璋那么高,但也有一米八,他的一头白发显眼得很,正在小吃摊后面吸烟,闭上眼睛缓缓吸一大口,享受地吐出一大股白烟,原来这就是吞云吐雾,好形象。 她记得,这里好像是禁烟的,至少是不让带打火机的。 倒也没有谴责他素质的想法,只是好奇他把打火机藏到哪里带进来的。烟民有瘾,很正常,她虽然不抽烟,但也能理解。况且这场地又热又闷又躁,人还多,要是没看到自己心爱的乐队,还被人挤来挤去,想来根烟太正常了。 他抽烟也不是多正经抽,一边抽一边还往舞台上看,看了一会又转移视线,然后盯着不动了,手边的烟就懒得搭理了。 她心有所感,更重要的是闲着无聊,跟着他的视线看,观众有什么好看的,虽然这场观众真不怕热,一个个蹦得特别高。年轻的女孩们各个都是美丽的风景,男孩子们也很享受其中,这就是摇滚乐的魅力呀。 她在一群五颜六色的头发中看来看去,目光逡巡,她并不是想找谁,只是想看看有多少种奇怪的发色。紫色,蓝紫色都好看;还有绿色,太绿了,还带荧光的,刺的她眼睛疼;酒红色比较少见,红色那个染得真好,好像一团火烧云顶在头上;还有流行很久的浅色,奶奶灰,闷青色,白金色……一个个看的她眼花缭乱。 直到她发现黄蔚然,她的发色单看很出挑,但是放到这堆美发达人里面也不算特别,她给自己扎了两个高低不一样的小辫,倒也是一种不羁的风格。想来也是,这么热的天,蹦迪要是不把长发扎起来,得多难受。 她收回视线,数数排在她前面的人,还有十八个才能轮到她。这摊位还卖章鱼小丸子,30块一份,她到时候买一份可乐15,一杯水5块,还有一份小丸子,正好五十块,她把钱提前拿出来,迭好,攥手心里。 叶春江的烟还没抽完,他好久没碰那支烟,就是看着那个方向一动不动。她也无聊地跟着看,那边有什么好看的吗?莫非有大美女? 来来回回扫视了好几圈,还是没什么特别的。排在她前面的是一对小情侣,女方头依靠在男方肩膀上,叫唤着热。她那其貌不扬穿着宽松大t恤衫趿拉拖鞋的男朋友非常温柔,“我包里有折迭椅,给你拿出来,你坐下歇会,不要排队了。你要橙汁和咖喱鱼丸是吧?我来买就行了。”女孩不愿意,还是更想和他在一起。 林信书看着他们,唇边不自觉就露出笑容,对这一对情侣来说,哪怕在这受苦,可以后想起了也会是非常美满的回忆吧? 她若有所感,又看向叶春江,他的烟已经抽完,烟蒂不知道被他收到了哪里,他正拿出不知道什么喷雾往身上喷,可能是除味的清新剂之类的东西,因为她见他张嘴喷了同样的东西,总不可能是香水。 他还在看向那个位置,林信书皱着眉头想了好久,高温炎热闷湿的天气让她本就不聪明的大脑雪上加霜,或者火上浇油,她总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件很了不得的事,但是她又说不上来是什么。 前面的小情侣还在恩恩爱爱,舍不得分开一秒钟。她看了一会,电光石火间意识到:叶春江在看的是黄蔚然!他原本是在找她,找到了就一直盯着她看!他为什么那么干?他极有可能喜欢黄蔚然! 这发现让她吃惊,她原本以为两人只是青梅竹马的玩伴,黄蔚然的表现让林信书感觉叶春江很像她弟弟。叶春江也愿意被黄蔚然支使来支使去,任劳任怨,偶尔反抗就迎来黄蔚然一顿排头。他们表现得太坦然了,太熟悉了,说他们是一对亲姐弟都有人信。 黄蔚然知道叶春江喜欢她吗?林信书不敢确定,因为黄蔚然态度实在是坦坦荡荡,根本没有把叶春江当恋爱对象的,谁会有事没事就对心仪的男孩子一顿指使,甚至还让他去洗手间放手纸。 她也不知道这事弟弟有没有看出来。话又说回来,哪怕看出来又怎么样,弟弟这个人早就脱离了人类大部分低级趣味,从来对任何八卦都没兴趣,哪怕是王宝强跟马蓉离婚这种爆炸级的丑闻他也不关心,更懒得主动讨论。这个发现就不用跟他说了,她都能想象他打断她,居高临下,语气冷如六尺寒冰地反问她:“这事和我有关系吗?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其实也不应该和任何人八卦,这是叶春江的隐私。哪怕叶春江之前对她阴阳怪气,她难受了好几天,可叶春江昨晚和今天毕竟用心帮她化了妆,总共花了两个多小时呢,又把饰品借给她用,还送了好多片退热贴给她降温,她现在腰上还贴了一个呢。她不能过河拆桥,得了人家好处还散播人家的隐私,她的人品没那么卑劣。 排队快一个小时,太阳都掉下去一大半了,总算快轮到她了,前面情侣东西做好就是她了,她叹气,真不容易。 突然,肩膀被轻轻一拍,她扭头一看,居然是弟弟找过来了。确实,她应该出来一个半小时了,信号不好,手机又联系不上她,出来找她太正常了。后面的人可能觉得他是想插队,有些骚动和抱怨。这鬼天气,排队的人人平等,哪怕是绝世大帅哥也得老实跑队伍最后面等着去吧。 林信书赶紧解释,“他是和我一起来的!我们只买两杯喝的和两盒丸子。”总算平复了骚动,不过还是有人叽叽歪歪。 轮到她的时候,她把钱递出去,临时加了一盒咖喱鱼丸,钱不够了,还是林含璋给她补的,剩下的钱不用找,换成两杯同样的饮料。 两个人拿着四杯喝的,真的是用杯子装的,幸好给封了口,要是敞口的她都要骂人了。章鱼小丸子和咖喱鱼丸小小的两盒六十块,抢钱也不过如此了。 没走两步,就听到黄蔚然叫他们,她停下脚步,见黄蔚然蹦得头发都乱了,满头大汗,赶紧把加了冰块的可乐递给她。黄蔚然抢着接过,仰头一饮而尽,林信书又把纯净水递给她,她喝了两口,因为纯净水是室温下直接从瓶子里装到杯子的(林信书亲眼看到店员操作的),喝着不过瘾,她又把冰块倒进去,咕噜噜喝完了。 看来真是热坏了,渴极了。林含璋问:“我包里还有没开瓶的矿泉水,你还要喝吗?” 她摇头,汗水跟着动作甩出来,林信书真担心她蹦迪把自己蹦中暑了,目前来看她都要脱水了。明明黄蔚然是参加音乐节最多的人,但是她居然是最狼狈的,真不知道她准备的东西用到哪里去了,她的背包都不见了。 音乐节下形形色色的人 把两盒丸子分掉,其实都不太饿,摊位上卖的章鱼丸子和咖喱鱼丸也确实不好吃。章鱼小丸子里只有一两块章鱼,咖喱鱼丸里反正没吃出来鱼肉味,两个都是淀粉含量远大于肉,调味也不怎么样,也吃不饱,也就卖相还行,骗骗眼睛。 快七点了,黄蔚然说这里有一家披萨味道不错,她刚才蹦得太厉害,又热又累,正好可以休息一下。林信书也很累,不过她是排队累的,弟弟也站了一下午,大家都得休息补充点能量。 两个男生被打发去买吃的,黄蔚然拉着她到了卫生间,准备换衣服。黄蔚然刚刚在夕阳下面蹦得全身都汗透了,汗味特别重。 林信书给她递了两块浸湿水的一次性毛巾,她很快把身上收拾一下,头发是真没办法,又不能洗,但是皮肤汗渍擦掉就舒服了不少。她换上另一套衣服,上衣是宽边吊带,下身是廓形热裤,肩膀后背和大腿都露出来,一看就很凉快。 “晚上出来的都是大咖,”她也不担心妆容花了,给自己擦脸,“我的天,春江是往我脸上撒了多少闪片,怪不得下午我热的时候一碰脸就沾到手上一大片。” 林信书忍不住给他说话,“很好看呀,特别适合你。我看了下,好多姑娘都是这种闪片妆呢,有光线照到脸上的时候好看极了。” 听话的人点头,“现在音乐节观众,尤其是女孩子都挺放得开的,穿得大胆多了,画的妆也很个性。” 说着一个绿嘴唇的姑娘从她们身边走过去,她的头发一半都编成了小辫子,林信书知道这叫“脏辫”,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叫。这个女孩看上去太酷了,她其实长相没多美,但是她有一种“老娘天下第一”的自信,脸上写满了不屑和叛逆。她从隔间里出来从林信书身边擦过去,林信书被她的气势逼得微微后退,怕碰到她,但林信书也注意到这个超前卫的个性姑娘和她差不多高,她们的气场相差太多了。 林信书哪怕画了闪闪的妆,穿得也很音乐节,可她还是有一种好欺负的小绵羊气质,就算她现在是打扮成褐色皮肤的水冰月,身上挂着金色链条饰品,她也没有反派气场。 没有就没有吧,她没人家自信,没人家通身的气派,但她也是好看的,也喜欢音乐,想蹦就蹦,下午她没蹦起来并不是她没有热情,是天太热。 总而言之,她也属于这里,她也买得起30块一盒的小吃,喝得起五块钱一杯的水,她买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多肉疼,只是有一种“不过如此”的感觉。 上海,音乐节,歌手,弹吉他的人,打鼓的人,排队的情侣,热得一脸油的摊贩,汗透全身的黄蔚然,抽烟的叶春江,还有看着遗世而独立其实早就无精打采的弟弟……所有所有人,都在这天地大熔炉下面,她没比谁低贱。哪怕让她自己买票,她也能付得起最贵的票价,也有享受音乐的资格。 她们出去找人,林含璋总是很好找的,他所在的位置一直都有某种特殊的魔力,吸引周边的人对他进行类似于无意识无自觉的进行众星拱月仪式。他们带了野餐垫子,叶春江还有给沙发充了气,四个人在草地野餐。 其实也能直接坐在地上,不过大家都用充气沙发,草地上休息的人非常多,星罗密布,音乐节正式开始不过叁个多小时,参加的人在酷热的天气下,体力流失严重。 出乎意料,披萨特别好吃,这居然是林信书吃过最好吃的披萨,饼底特别脆,上面的芝士咸香得很,能拉出很长的丝。洒在芝士上的香肠片更是如虎添翼,极有异国风味,她连吃两大块,明明她刚才还觉得自己不饿呢。可是看到弟弟也开始吃第二块,她意识到他也觉得香肠芝士披萨很好吃,反正家里也有烤箱,虽然不够大,但是烤个披萨还是可以的,以后做给他尝尝鲜。 他们买了四盒披萨,还带了了十几瓶冰啤酒。林信书除了做菜,从没喝过酒,米酒她是当饮料的。啤酒味很淡,又刚从冷柜里拿出来,凉丝丝的下肚太舒服了。 吃着喝着,她发现旁边的舞台表演的就是重塑雕像的权利,离他们不算近,歌声传过来,阴冷,克制的音乐风格,在热火朝天的音乐节很少见,她侧耳倾听,试图听清他们在唱什么。 应该是英语,她其实没听懂,但是女声美妙的高音还是让她沉醉的。今晚没有月亮有些遗憾,夏夜的晚风也能弥补,这风并不是燥热的,吹到脸上让人心里痒痒的。 牛肉味的披萨又是另一种美味,榴莲味她吃起来特别上头,但是很明显,叶春江不喜欢,黄蔚然和她一样喜欢,弟弟吃了一片,他的表情看不出评价,不过他喜不喜欢以后可以再问。剩下的榴莲披萨都被她们两个大胃王吃掉了,不吃掉总不能带着披萨去蹦迪。 晚上就没有固定在一个舞台,黄蔚然拉着她,林含璋和叶春江只能在后面默默跟着,他们四个人其实在各种场合都很少合体。因为他们爱好不一样,总是会分散开各看个的,比如上回的美术展,更久远的迪士尼也是一样,黄蔚然自己排队玩得开心,她和弟弟在一起,叶春江在干什么她没注意。 今晚就不一样了,黄蔚然行动力超绝,她又有必看的乐队,还想分享给林信说,于是拉着她跑遍叁个舞台。在苹果舞台听完刺猬乐队的《火车驶向云外,梦安魂于九霄》,她还没感动完,就又被拉到蓝莓舞台感受五条人的《梦幻丽莎发廊》。其实她对五条人特别陌生,听到黄蔚然给她介绍这首歌都呆了,这算什么名字,也太像两千年前后的县城常出现的,发生不良交易的地点了。听完了她马上发现自己想得太失礼了,主唱太有魅力了!他唱的是南方地区的某个姑娘的人生,不带任何讽刺,不带任何优越感,充满关怀,哪怕是谎言都是柔软的,她喜欢听! 最后压轴的乐队是新裤子乐队,其实林信书已经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乐队名免疫了,她相信哪怕以后看到什么矿泉水瓶,六根柴,旧马甲,独角兽,打破镜子的自由之类的名字也不会眨一下眼睛,不奇怪了,早就见怪不怪了。 新裤子乐队第一首曲目特适合今天的天气,她甚至怀疑就是看天气太热他们才选的这歌,《生活因你而火热》。 唱到“有人堕落,有人疯了,有人随风而去了”的时候,旁边的姑娘哭了,夏夜里只有隐约的蓝色霓虹灯照到脸上,她的眼泪,除了林信书,也没几个人能看到。 她或许是有感而发,或许是和这个歌有什么特别联系,更有可能是这首歌背后有什么林信书不知道的故事,所以在这人潮涌动,喧闹嘈杂的世界里,她独自无声哭泣。 这也是一种人生的可能性,林信书默默地想,为音乐而哭泣,为艺术而赞美,多美丽的人生,多可爱的姑娘,多丰沛的感情。 总比从头到尾全程冷漠听的林含璋好一些,她户口本上的弟弟肯定缺失了某些作为人类必备的东西,日常的生活还不明显,但在这所有人都情绪激昂的环境中,他的异常却凸显出来,如同白板上的一个大黑洞,你想忽略都不行。 他甚至懒得伪装,直接给出最本真的反应,他对这些无动于衷。旁人的情绪感染不到他,蕴含激烈情感的音乐作品无法触动他,她有时候甚至都想不起来他学过十年的音乐。他对所有的情感都很冷漠,他的情绪浮于表面,什么都进不到他心里。 但他身上还是作为人的特质的,他热烈的部分,他情绪最激烈的时候,她其实见过。 她在云南不愿意跟他走,和他吵架的时候,他会愤怒。他在提到父母的时候,口气中有怨气。昨天晚上,她哭个不停,他也会温柔安慰她,最后甚至无奈了。 他只是没那么容易激动,活得冷静又机械而已,可是这个没什么不好的,新裤子乐队的热烈爆炸是很好很好的,但重塑雕像的权利那种晦暗阴冷,机动战栗不也同样是一种风格?谁有比谁高贵呢?只是大家想法不同,性格不同,审美也不一样,世界上的人有七十亿,总有些特殊的人的。他又没做什么丧心病狂伤天害理的事,又不是连环杀人魔,冷漠就冷漠吧,异常就异常吧,哪怕他本性恶劣,可他又没和其他人过日子,和他在一起生活的她觉得没问题,不就行了吗? 最后一首歌是《你要跳舞吗》,几乎所有观众都跳了起来。黄蔚然没拉她,她也在差不多的时间蹦起来,双手拉着林含璋,她以他的海拔为标准,每次都蹦得和他视线齐平,和舞台前群魔乱舞的观众不一样,她蹦迪也是很有规律的,基本可以当成减肥操的动作来看。 主动讨好 第二天音乐节结束,叶春江把他们先送回到家。他们的行李放在他的车后备箱中,两天两夜真积攒了不少脏衣服。到家之后,林信书让他先去洗澡,把两个人换下的的脏衣服扔到洗衣机里,汗流的太多,捂着难闻死了,不如赶紧洗干净。 弟弟很快洗完,披上睡袍就走出来了。她也准备去清理自己,见他脸上还有彩妆没卸干净,唤他过来,用黄蔚然送他们的小瓶卸妆油给他重新涂抹,打圈按摩一会之后再拿水冲掉。亮片太难卸了,哪怕洗了两回脸,还有不少极细的颗粒残留在肌肤里,她又不忍心拿毛巾硬擦,只能放着不管,寄希望于多洗几次就没了。 反正着急也没用,她慢吞吞给自己好好洗一遍,卸妆油,肥皂都用上。她的身体喷了太多亮片,泡在水里的时候,她又惊又想笑,连洗澡水上面都漂了不少亮晶晶的大闪片,怪不得今天晚上她感觉自己的腿上痒痒的,原来是亮片太厚,皮肤闷得不透气。 林含璋头发吹到半干,又刷完牙,她还没洗好,他觉得,他不想等了。 他脱掉睡袍,赤身裸体走到浴室,要进浴缸。她正闭目休息,听到动静赶紧制止他。她要先把水放掉,重新蓄水,然后他才能进来。他好不容易洗干净,泡回脏水里,再沾染一身闪片,到时候还要重新洗一遍,她不想折腾那身细皮嫩肉。 跨步进浴缸,水刚没过脚脖子,她其实在躺下的时候给自己扩张过了。果然没怎么费劲,他半躺半坐,她骑到他身上,那根粗长,硕大的性器就轻松进去叁分之二,“忍好久了吧?今天你累不累呀?” 洗衣服的时候,她抓紧时间卸脸上的妆和刷牙,现在的她是白桃味的,他们新牙膏的味道。这些东西都是他选购的,因为他实在对常年不变的云南白药厌烦了,他的父母每半年就会往家里添置大量日用品,经年不改。他用了十几年白色香皂,用了几年薄荷田七,又用了几年云南白药,一成不变的生活虽叫人安心,可每每想到这些都是父母给他建构出的,他就忍不住逆反。 她歪头,凑到他面前,仔细看他,“还好,不太累的样子。”她的唇碰触到他的嘴唇,她伸出舌头,暗示他打开,他轻轻开启牙齿,舌头果然灵活地在他的嘴里挑逗他的舌头,他没有热情回应,只是任由她动作。 与此同时,她开始慢慢的,轻柔的晃动腰肢,有意识地放松下身的入口,试图纳入他性器的全部。她已经做得熟练了,这是她最熟悉的姿势,只是她现在正主动亲吻他。亲吻也好,骑乘也罢,这些动作都快刻进她的潜意识里了,她光凭惯性都能做好。 只是今天的吻她做得格外轻松愉快,和音乐节没关系,音乐并不能给她带来那么大的改变,然而他们之间近一年来成千上万次亲吻可以。哪怕她自以为没有加入情感,但是他们唇齿相依那么久,某些变化早就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发生了,他们尚未发现而已。 肉体和意志是分离的,但是它们又紧密联系的,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意志附着于肉体,肉体的反应可以直接作用于意志。意志力是很脆弱的,没有多么强大。所以每当有人强调某人意志力多顽强时,某人超越了疼痛,某人战胜了病魔,某人压制了本能的时候,大众总是赞赏这些人,赞美他们的精神,颂扬他们的意志,仿佛做不到的人就是失败者,就是无用之人。 然而,健全的身体才能产生健全的灵魂,这句话几乎可以等同于真理,普通人不要试图去挑战自己,试探人性。只要想想以硬汉着称的海明威,能写出《老人与海》这等坚硬无比作品的海明威,最后因难以忍受疼痛而饮弹自杀,应该也能冷静了。一时的疼痛,一瞬的本能,忍耐起来总是容易的,但是如果将时间无限拉长,延续到不知何时才能结束,那想坚持到底,就如同生活在地狱里,每时每刻都是煎熬。大部分人绝不会比海明威更有毅力,比他更能忍耐,大部分人减肥都做不到,每顿饭少吃半碗就要了命,每天跑叁公里都坚持不了。 更何况如果要谈论自己的意志力,先想想自己是身体状态吧。有些成功者一天只要睡叁个小时就能精神奕奕,有的人一天睡不到12小时就无精打采,非要拿两者对比,就有点欺负人了。 她感到累了,她已经咽下他不知多少唾液,亲吻应该结束了,她几乎有些恋恋不舍离开他的两片柔软又清新的嘴唇。 事实上,她双手扶上他的肩膀,他的性器已经大半进入她的肉穴中,他虽然没有动作,可是那无法无视的存在感还是让她过呼吸一般试图以不停吸气抵御。 艰难的动作继续,既然不用极限分开双腿,将那勃起后骇人的性器填入更深,她还是有余力的。靠着双臂,她撑住身体,肉洞内部下意识收紧,内部柔软,不平整的穴肉绞缠他的欲望。顶端被如此款待,饶是他善于隐忍,也被刺激的很想现在就高潮,交代在她的肉体里。 见他面色一变,牙齿咬住下唇,她赶紧停止动作,“弄疼你了吗?要不我们去床上?”浴缸太小,缸壁又很滑,两个人挤在里面,她又坐在他的要害上,一个不小心弄疼弄伤他都有可能。 他摇头,哑着嗓子说:“继续吧。” 于是她放心了,甚至在模仿抽插的动作时,无师自通寻找自己的敏感点。其实哪里都舒服,只是有几处被他的性器顶到时,她又麻又痒,内里立即给出反应,酥软成一片,她的身体也应激一般,僵硬好几秒。哪怕她没有低头去看,都知道下面流水了,她能感觉到。 不由自主地加快动作,和他坏心眼在她体内全力冲击,令她浑身发热不一样,她哪怕是用尽所有力量摇晃吞吐他的性器,内里花肉痉挛收缩,速度频率都一般。她的动作幅度也就让乳房跟着晃起来。白生生的乳肉,上面浅浅的肉粉色的两粒乳头不知何时跟着立起。他看着看着,就忍不住拿双手捂住,立起的乳头在掌心也是软的,却比乳肉硬一些,他既而打圈揉搓,那两粒小东西在他掌下存在感越来越强。 全副心神都放到下体,乳房的刺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她一边动,一边想,这种事,这种都不知道做过多少次的事,怎么就那么快乐,那么舒服,她以前明明就厌烦透顶,明明就对他的身体恨之入骨。她一直觉得,那些性事,和强奸又有多大区别,反正她一直心里是不情愿的,只是没法反抗罢了。 她错了,她其实对强奸的理解太片面,或者说,太美化。强奸的重点不在于奸淫,甚至不在于性本身,在于强迫,在于强制,在于凌虐,或者说得更直白,更准确些,在于暴力。 难以想象的暴力,将人变成破布一样的肉的暴力。真正的伤害在于拳头,男人的性器又有多大杀伤力,又有多结实,勃起状态下哪怕是小孩,都能轻易扭断。阳刚这个词本身就充满滑稽和自我吹捧,男人的阳物刚不刚,海绵体说了算,不是嘴皮子决定的。 阳痿的人喜欢往女人下体塞酒瓶子,塞任何棍状物。阳痿的人,最喜欢炫耀的就是性能力,拿他睡了多少女人吹嘘。他们,也最痴迷于强奸,有时候这些人有钱有势,甚至部分长得不赖,强奸就变成了性侵。 若是有人看过男人当街暴打女人,没有人制止的话,女人绝大多数会被打成血人,筋断骨断,四肢伤残,更极端的是被挖下眼球割下鼻子。这些伤在警情通告里统一被“无生命危险”一笔带过。可是,哪怕是踹断骨头,戳瞎双眼,甚至割下四肢,只要人还没死,就是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的。 受害的女人后半辈子因为肉体伤痛,因为精神阴影活在地狱里,关心的人没有几个,法律都不关心,不信可以去看看轻伤和轻微伤判几年,轻伤和轻微伤在具体的人身上又有多严重。 把重点放到性,放到器官接触那点事上,无疑是在强调女性的肉体清白,或者说,加深社会对女性清白要求的思想钢印,不止想让受害者肉体受折磨,还让她精神上也加上包袱。我被强奸了,我脏了,我不干净了,让她自我怀疑,自我矮化,正好有人最爱看这样的好女人受苦受难的戏码。 如果多看一些现实中强奸案例,就能发现这等案例中,女性无论是否誓死抵抗,她受到的伤害中,大部分肢体暴力远大于性暴力。不要被文艺作品中的强奸洗脑,真实的强奸绝不止轻描淡写地强迫发生性关系,暴力才是主角。如果某人像小说,电影,电视剧里面那样被强奸了,至少在同类案件中,已经算是幸运儿。 水鬼也能变仙男 第一次高潮,来得很快。他憋了太久,她又知道自己哪里敏感,哪里最舒服,只跟着自己的身体,只想着赶紧解放,性事开始不过二十分钟,两个人都心满意足地释放了。 她没有让那根东西拿出来,反而重新亲吻他,气氛太好,他的嘴唇又是玫瑰一样的红色,磁铁一样吸引着她,她不能不亲上去,舔两口。 这回他热情回复了她,两人唇对唇,齿对齿,舌头相互交流,亲吻得心神恍惚,战栗颤抖,她给予他羞涩温柔的拥抱,他们在温度正怡人的热水里,互相拥抱着进行一个几乎没有意义,可舒服得很的亲吻。 良久,他才放开,试图把阵地扩大,往她的前胸吻去,她一开始还是任由他继续,脸上甚至还带着满足的微笑,只是当他咬上她的乳头,她突然间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将身体微微扭开,面对他迷惑的眼神,她不好意思地解释:“我身上还有没洗干净的亮片,好多都卡到了毛孔里,这几天就不要舔我了,我怕你会吃到。” 他有些不满,可对她的关心又不能不领情,仔细一看,她身上确实有残留的大小闪片,他拿手去擦,没擦掉,只能用指甲刮掉,锋利的指甲与皮肤接触,发出微小的声音。 有点不舒服的,从她的表情也能看出来。 她试探着问:“你喜欢亲那里吗?如果真的很喜欢那里,我先洗干净,保证没有一点闪闪的东西留下来,你再来行吗?” 他盯着她的眼睛,几乎将她看透的眼神:“不用了。” 她压坐在他身上,这个姿势已经快持续了半小时,担心他累,她抬起臀部,体内的器官顺从地掉下来,她侧转身体,从他身上下来。 浴缸不大,他其实有一半身体都在浴缸外面,见她下来,他甚至往上挪,给她留出另一半空间,她也顺势转到另一边坐下,她的双腿与他的交迭在一起,色差明显,长度差距更明显。 她看着他的腿想,真白,真长,真细,膝盖都好看,这腿要是长在她身上,她绝对舍不得穿短裤,一定捂得严严实实,不会让它们晒黑哪怕一丁点,每天就穿长牛仔裤配白t恤,肯定也很好看。 不过她的身子配上那么长的腿,那也太滑稽了,根本不搭,她想起来网上特别火的大长腿熊猫表情包,突然就笑出声。 “笑什么?”他问。 “我只是在想你的腿好长呀,我的腿好短。”他低头看一眼对比鲜明的四条腿,也得承认她说的是真的,就是这有什么好笑的,腿短不值得笑吧。 他无法理解,可也没追问的必要,平淡转移话题,“明天你要回去上班,我也跟你一起,到时候我们一起商量你前天晚上的主意。” 她的脑子依然被长腿熊猫占领,“什么?”哪个话题,她一下子想不起来。 “你不是要让我做网红吗?” 她一下子没了笑意,“对不起,我那是异想天开,我要先问问你自己怎么想才对。弟弟,你想做吗?虽然我那天跟你说我没那个本事,但是我还是觉得你是有那个能力的。” 她的脚离他很近,他稍稍拿起来,摸摸她有些畸形的小脚趾,怎么会那么弯,他试图掰直,失败。 “我其实不是很感兴趣,如果你让我做,我就做,我愿意配合你。”他再次试图掰倒数第二根脚趾,这根好一点,能掰直,就是马上又弹回原状。她的脚趾和脚背根本不是一个颜色,脚趾头被晒得黑得整齐,脚背却是白白的。 这两天在外面活动了那么长时间,他倒是一点没黑,太阳之神和黑色素的威力在他身上失效。 林信书无所谓他的动作,只要他不使坏挠她的脚心,什么都好说。她只是迷惑不解,“我原本以为你对钱很淡泊呢,但是你那天又说想要豪宅豪车。” 他抬头看她,“谁说的?谁不爱钱?你不喜欢钱吗?” 这话就叫她为难了,她心里明白,但是根本讲不清楚,“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不要生气。我是想说,你不是为了钱不顾底线抛弃原则的人。” 他冷笑,“我可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谁给我钱多就跟谁的人,这还不叫无底线无原则?” 她反正是说不过他的,“你要是那么喜欢钱,为什么不去当网红,当明星,你条件那么好,网红明星不比你熬夜写程序赚的多?”天天和杜千寻在微信上聊天,她也不是一点进步都没有的,耳濡目染,她至少会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了。 听到她的反问,他马上掐她脚上的肉,还会吵架了,真是出息了,长进了。 “我只是不喜欢靠脸而已,我喜欢靠脑子。”他回复。 她马上说:“要是想挣钱,卖脸和卖脑子没差多少。”其实她还想说你可以现在卖脸,卖不了脸再卖脑子,不过她觉得这话有点羞辱人,就没敢说。“你要是不想做,我们就不做了,我其实也是什么都不会。我不会拍照,不会修图更不会拍视频,只会拖你后腿。” 林含璋摸向她的小腿,心想你倒是有自知之明,就是白旗举得太快,他装作随意问道:“你前天晚上不是发了视频吗?有没有上去看效果?” 她一拍头,这两天在音乐节玩疯了,都忘了这茬,还有那个假冒的账号也没处理,一开始她建议他做网红还真不是为了钱,是为了防止不怀好意的人打着他的脸坑蒙拐骗。 “我去拿手机看看!”见她要爬起来,他拉住她的手,“不急,我们再做一次。” 她滑溜溜的,他没用力根本拉不住她,她很快就挣脱出来,给自己擦干净,又给他拿了浴巾,让他自己擦,然后用毛巾包住湿头发,她找出手机,把手在毛巾上蹭干,打开抖音,粉丝增加到了六千多,视频播放量是七万多,评论一百多条,都是没什么意义的“听说这里有帅哥”,“久仰大名,不过如此”,“到此一游”,“观光打卡”。还有的人在质疑是不是本人,别又是一个假号,有的说美颜开太大,并且正儿八经附上看似有理有据的分析,她一见就很想反驳,但是她又知道根本吵不过人家,搞不好就被无端端打成狗腿子了。也有求动态视频的评论,嚷嚷着光照片不过瘾。 她不知道,以刚起号的经验来看,这个数据很好,很惊人了,他们在多拍几组不同风格的视频,直播一小段时间,只要有一个片段出圈,就红了。 互联网捧人就是这么简单粗暴,说快极快,说慢也慢。如果签约了公司,流程就更简单了,雇水军吹捧就行,山猪都能吹成绝世帅哥。高级一点的水军到豆瓣小组微博之类的地方发安利贴,如果真的有点东西,评论区很快就会充满赞美,接下来这些内容就会被搬运到小红书,再被各大营销号主动或者被动发现,又开始一波扒皮式推广,于是进入bilibili营销视频博主的视野,被有偿或无偿做成精美的视频,最后就是下沉到抖音快手之类的主流网站,这是互联网最末端的营销。整个过程互相影响,形成紧密结合的闭环,甚至它们的先后顺序也没多么固定,每道程序都可以随意摆放。 整个过程只有泡在互联网上的人参与,且集中在年轻人之间。那些不关心网红的上网只是为了看小视频的大妈大叔爷爷奶奶们根本不在其中。丁真都走红了那么久,他身上的宣传,他的走红几乎能写进互联网营销历史,可是你回家问问只看广场舞和戏曲的长辈丁真是谁,他们可能依旧不知道。 互联网还有一点很有趣,哪怕是天赋异禀,想要一炮而红都几乎不可能,但好在只要坚持下去,迟早有一天能红,只是小红和大红的区别而已。网感好的人,在互联网上随便做做,哪怕只是小水花,赚的也远比普通打工人多。它确实给普通人提供了一条相对平等的,没有门槛的路子,虽然绝对称不上公平,但机会是给了的。 林信书对互联网的熟悉还停留在表层,她又没有洞察力,只能凭借最表层的东西判断:果然光靠脸不行,那个假账号有点东西的,毕竟它能吸引五六十万粉丝,这个真账号却只有几千人关注。 她忘了看那个账号已经开了两年,更新稳定,视频有一百多个,内容多丰富多样,那个假冒的人甚至给配上了自觉合适的气泡音,光这一条,人家就比他们用心多了。毕竟他们的视频连个活动的人都懒得拍,只有十几张同样造型,不同角度的照片,甚至连个pose都不摆,笑容也欠奉,网友虽然喜欢帅哥,也不会为几张不知道真假的照片发狂。照骗而已,谁上网没见识过高p帅哥美女呀,技术好审美佳的情况下,水鬼都能摇身一变成仙男。 腥风血雨 回去上班的第一天,林信书专门早起,和面给弟弟做他爱吃的鸡蛋灌饼,家里没有鸡汤,做不了鸡蛋汤,不过她还是做了水蒸蛋,打了新鲜的五谷豆浆,加了一点蜂蜜。 厨房安了冷风机,效果还行,不过折腾了大半个小时,她还是热了一身汗,做完饭就又去冲凉,昨晚洗的衣服已经干透了。她换上干净的衣服,白t还可以继续穿,热裤实在是不行,太晒了,她的脚已经晒黑了,腿可不能再沦陷。 换上宽松透气的长裤,反正短裤很热,长裤也还是热,这天气裸奔都很热,她能有什么办法?不还是得上班吗?想挣钱,就得吃这个苦,再说也不算多苦,弟弟一起的话出门就打车到奶茶店门口再下车,晚上的时候一人一杯冰饮料,一边喝一边走回去,还能忍受。弟弟不和她一起出门,她就打着太阳伞走过去,天地之间,和烤炉没区别。 林含璋接近十点的时候起来,睡醒就能吃到舒心的早餐,他心满意足地吃了两个小鸡蛋饼,一小碗鸡蛋羹,豆浆喝不下去,勉强咽了几口。吃完之后,两个人出住宅楼大门,直接进私家车,烈日下的私家车冷气开得足,可皮革和汽油混合还是有些异样的气味,两个人都有点反胃,幸好不到五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奶茶店整整两天没开门,天气热,又湿,进去就能闻到闷出来的特有的难闻的气味,她先开空调,再检查所有机器,查看库存有没有出问题,等她收拾好又做好准备工作之后,已经快一点了,幸好没有生意,否则不忙昏头了。 林含璋还是在忙自己的事,偶尔会看看手机,她的手机因为要接外卖单一直放在柜台上,等她忙完了,有空玩手机,她总算点开了朋友圈,那天她发了自拍到朋友圈,并没有几个人看到,也只有杜千寻被她点赞。第二天黄蔚然又把她拍的几个人的定妆照,出发照,在音乐节几个网红景点打卡的照片发给她,她选了九张发在朋友圈,然后就忙着追乐队去了,完全忘了。回到家之后又是卸妆,又是洗澡,还跟弟弟做了一次,然后就被网红事业开局不利暴击,都忘了这事。 这次朋友圈点赞的人特别多,大部分人的重点果然在弟弟身上,有人问第二张那个大帅哥谁呀,后面接了一大堆同问,也有人认出来了,就在下面回复,我们学校信息学院的大帅哥,姓林的那个,你们难道没听过?紧跟着的回复是我知道了,那个魅力大到有姑娘为他自杀的,早有耳闻,确实帅。 把她的朋友圈当成留言板使用了,而且聊的东西乱七八糟的,完全不顾及她这个发照片的人想不想看,这条朋友圈点赞的人不少,有黄蔚然和老板夫妇,甚至那个赵耀也跟着点赞回复了:呦,打扮得那么漂亮,你在谁家拍的照呀?房子真大,装修够高档的呀。 她看着这些评论,比吞了一只苍蝇还恶心,想也不想就把那条朋友圈删了。 明明那么好看的照片,每个人都面带笑容,甚至背景里面的人们都很快乐,但是看到这些照片的人只能看到别人家的房子装修,只能想到照片里的人的八卦流言,甚至他们自己都未必清楚真假就敢外传播,不管本人看到心里会怎么想,会不会难受,这些人真是,真是,恶心死她了! 她头一回自己亲身体会到网络言论的威力,明明没她什么事,她只是一个被动参与者,还是被影响得不轻。她从不在网上和人吵架,她甚至懒得评论,对那些网红明星的八卦也就是看看,从没有想过站队给谁说话,她自知人微言轻,也不拿自己当回事,感觉自己说了也是白说。 网上居然有人那么八卦,那么无聊,天天八卦不认识的人,天天掰扯那些流言蜚语,天天盯着别人无关紧要的地方,恨不得拿着放大镜看。她发照片的时候可专门选了几乎看不到黄蔚然家的那张,还是被人揪出来问了,真是糟心透顶。 尤其是那个赵耀,他光看到黄蔚然的家,哪怕他问的是他们在哪里玩,她都没那么毛骨悚然,反而会很高兴地回复,如果他对音乐节感兴趣,她甚至可以主动跟他推荐乐队和歌曲,但是他的眼睛只看到了照片里露出的豪宅的一角,然后追着他感兴趣的地方发问。他看不到照片上活生生的人,看不到另外七张照片上关于音乐节的宣传海报,也看不到几乎所有人都新奇的打扮,只能看到豪宅,也只对豪宅感兴趣。 赤裸裸地拜金主义,他甚至懒得隐藏,他觉得所有人都和他一样庸俗,都把朋友当成夸耀的战利品。好像她有个有钱的朋友,那金钱的光芒也能照到她身上,进而穿透她照到他。他以后就能跟人吹牛,我认识一个在上海住豪宅的有钱人吧啦吧啦,明明是别人的房子,他说的跟自己的一样。 怎么会有人的价值观扭曲到这种程度,她简直无法理解,不想了,越想越恶心,她中午饭都不想吃了,正好早上她吃了四个鸡蛋饼,喝了两大杯豆浆,还不饿,拿杯酸奶垫垫肚子就行。 她想,只是几条评论她看着都难受,如果弟弟真的做网红,有人往他身上泼脏水,她有能力挡回去吗?有人骂他的时候她有本事骂回去吗?她好像都不行。她连一点负面的东西都没法接受,哪怕夸她的有十句,第十一句是骂她的,那前面的十句积累的好心情都没了,她怎么就那么脆弱,那么玻璃心,那么没用呢? 其实这是人类的本能,人本来就无法接受直面的恶意,互联网因为账号使用者藏在网线后,这恶意还会被放大,更难以承受了。 她想和弟弟说这个,她忍不住,这些事她没遇到过,如果她真的帮弟弟做账号,碰到这些事,能怎么办呢? 好巧不巧来了外卖单,居然有人一次性点了五杯,她边做边想怎么说,等做完,她还是没法顺利组织语言,她甚至后悔刚才把那条朋友圈删掉,有那个做例子来说就直观多了。 不过那条朋友圈下面八卦他的人那么多,他看了肯定不高兴,不如给他看抖音评论,杀伤力没那么强。而且如果他做网红,她只是一个运营者,他才是首当其冲承受恶意评论的人,他的想法比她的感受重要多了。 她拿出自带的小碗,洗干净,给弟弟接了一杯酸奶,加点百香果菠萝进去,搅拌均匀,端到他刚刚工作的桌子上,凑到他身边坐下。 想说话,但是又不知道怎么组织言语,她总是恨自己说话都说不好,明明她已经进步了很多,也能和弟弟聊天了,在弟弟的引导下甚至还能说出一大段话,但是一到她为难的时候,又说不好了。 林含璋单手端起小碗,对方马上就把勺子递给他,这方面她一直很有眼力劲。他吃了两口,她还是坐在不动,他停下工作,扭头看她欲言又止的模样,心知她有话要说。 “怎么了?”他选择开口,由他发问,去引导她。 她凑过去,见他手机放在桌子上,拿过去给他,示意他打开,“大前天我们不是发了视频吗?我昨天看了一下,你要不要也看看?” 这事呀,他还以为她昨天放弃了呢,怎么又想起来了?他打开自己的账号,上面有几千条红色未读消息,她凑过来看,大吃一惊。 怎么会有那么多消息?她没用自己的手机登陆账号后台,自然看不到。他一条消息也不点开,直接打开唯一的视频,数据居然很不错,抖音果然适合新人开荒。他其实也没什么感想,他对这些事本就没有热情,只能据实回复:“粉丝增加了很多,观看量和收藏都不错。算是开门大吉,你没有自己想得那么差,至少第一个作品效果就很好。” 黄蔚然提供的照片,视频是两个人一起剪的,只有音乐是她自己加的,这个粗糙的视频投到网上,观众第一眼看到的绝对是弟弟的脸,第二眼注意到的是叶春江设计的妆容,第叁眼是黄蔚然绝妙的拍摄角度和构图,反正绝对不会是她加上去的不伦不类的音乐。 他把功劳都推到她身上,真的,很不合适。而且她让他看视频的重点不在多少人看,多少人喜欢,多少人收藏,虽然这些也很重要,她真正的目的是让他点开评论区。 见她还是吞吞吐吐,欲说还休,他挑眉,“怎么了?” “我想让你看看评论。” 点开评论区,高赞的几个评论都很有意思,黄蔚然的那条在第一位,后面跟了一大堆围观群众,应该大部分是她的朋友和粉丝,不可否认,黄蔚然的引流效果真的不错。 第二条就是质疑是不是又来了一个假账号,说的他好像已经在抖音上有不知多少个假号一样,不用细想都知道很麻烦。 第叁条就是质疑他是照骗的那条评论,洋洋洒洒,看似专业的,学术化的五官脸型分析看得他想笑。这可真是乍一看好有道理,仔细一想混乱不堪,这人的理论根本就是自相矛盾。不知道从哪里抄的容貌分析,术语一堆,这人自己都未必懂。 更下面的评论有让他还钱的,这条下面回复不少,有说自己知道他的黑历史的,还有人阴阳怪气他的学校,认为他在拿名校做噱头,就是想迎合观众的名校情结。评论不多,大家都挺忙,各说各话,幸好没打起来。 他越看越想笑,几乎确信了,他确实有做大网红的潜质,这不,只是初露脸,就有腥风血雨的味道了。 纠葛 见他不怒反笑,她有些担忧,“你是不是心情不好?有些评论根本就是瞎说!你要是生气,咱们就把视频删了,没必要因为网友嘴坏让自己不高兴。” 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他把手机递给她,“这不是很正常的吗?所有人在网上都会被评头论足,哪怕是只有几个粉丝账号也逃不掉。况且有争议未必是坏事,任何网络红人都有人不喜欢。你看李子柒是仙女,照样有人不喜欢她,批评她美化农村生活。” 这话虽然很有道理,但是她总觉得他在避重就轻,模糊事情都重点,“我想说的是,你面对这些有恶意的评论不生气吗?”她低头,大拇指刷到最前面的几条评论,“有的根本就是造谣,你什么时候借钱过!” “哦,”这个字被他说得百转千回,“你又知道了?搞不好我在你不知道的时候骗过不少人钱呢。” 她还是愤愤不平,“你怎么可能借钱不还,你不是那种人。” 歪头看她,他还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值得她替他争辩了,忍不住微微一笑,“那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样的人?” 被他的目光试探,她身子不由自主向后倾,几乎是看不到的弧度,她不自然地回答:“我说不好,但是你不拿钱当回事,你不是为了钱坑害别人的人,我相信你。” 这不说的挺好吗,他听得都快心花怒放了,他拿回手机,淡然回答:“这人确实在撒谎,不过昨天黄蔚然跟我说网上冒充我的人不少,也有可能是被其他人骗了。” 没想到这个可能性,她越想越觉得问题太多了。打假之路也太漫长了,一个问题还没解决,又冒出来一个。人家做网红是为了生活,为了挣钱,他们是为了打假,为了让别人坑不到钱。 不能偷懒了,得赶紧把其他平台的号注册了,否则被人抢注就麻烦了。她任劳任怨,一个下午都在和各大主流平台打交道,下了不知道多少软件,幸好他的手机是顶配,里面内存还剩很多,否则早就该塞满了。她边做奶茶边弄,全部做完之后,天黑了。 他支着头看她为他忙活,外面太阳落山了,晚风没有出现,蝉鸣声几乎听不到,世界非常安静,他什么也听不到,只有手机的按键音时不时响起。 其实,也不算坏事,他想。 如果他们可以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可以去做网红,去做明星,去做任何他没有兴趣的职业,让她为他忙上忙下。等她想要离开他的时候,振振有词告诉她,我们已经是一个整体,分不开了。 只是那时她必然举出很多例子证明世上无不散之宴席,那又如何呢?她总是善良的,总是愿意负责任的,总是甘愿牺牲自己的。 所以这个问题他必定要问的,哪怕不合时宜,哪怕会让她起疑心,但是,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了。 “姐姐,上次我们不是谈过未来的事吗?你问我想做什么,给了我叁个选择,我已经在做最后一个了,虽然不是很有兴趣,不过也能接着做下去。”他近乎是以闲聊的语气开口。 她正觉得腹中饥饿,不明白他为什么提到那么久之前的事,那天她说的话,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他见她迷惑,淡然一笑,那笑容几乎令人目眩神迷,“我是想问,你的未来还是和以前一样吗?如果我们做账号,走运红了,开始赚钱了,你要怎么做?” 她没有想那么多,她一直觉得走红没那么容易,她一直是走一步算一步的人,毕竟她的人生根本就是不受她控制,她无法选择的,提前思考布局显得可笑。 他没有继续诱惑她,笑容敛去,只留嘴角微微上扬,“你要辞职专门为我服务吗?帮我拍视频,做后期,接商务,这些事可太繁杂了。你知道我不喜欢处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所以,如果真到了那天,你要为我辞职吗?你要为我工作吗?如果这个说法你不喜欢,那我换成你愿意和我一起合作,让我为你工作?毕竟账号收益我早就说了,你可以全部拿走,也可以分给我。” “所以,你对未来的打算变了吗?如果我们一起做账号,你要和我一直在一起吗?而不是叁四年后,我们约定的时间到了,你就离开,完全和我家,和我断绝来往。” “如果那时候,我们已经是一个团队,我已经离不开你怎么办?如果我们的账号很成功怎么办,你的事业在里面,你还要离开吗?” 她确实没想过这些事情,她只是一拍脑门,提个意见,没想到他竟然当真了,并且百分百配合。可她真的什么都不会,她自拍的照片甚至就只有叁个赞,让她去运营他,根本就是暴殄天物,她有自知之明的。 微笑又再次出现在他脸上,“所以,你要继续做吗?依我看,我们可以继续,第一个视频反响就很不错。你又喜欢上网,我嘛,用你的话说,长得还马马虎虎,我非常期待和你一起工作,我甚至愿意为你放下我现在做的事。可是,姐姐,你要想好,你不能半途而废,全身而退,让我白费时间。” “所以,你愿意吗?” 她无法回答,他也不急着让她回答。他只是回应她的建议,接着向她提出邀请,他一直是令人无法拒绝的,哪怕深知他本性的她也没有那般强悍的定力。她应该拒绝的,这是一个漩涡,卷进去之后,她这辈子都无法从他身边抽身了。 可是,太诱人了,绝世的美玉自己跳到手里,任她摆布,任她雕琢,哪怕她根本就不是工匠,更不是艺术家,也照样无法控制内心的贪欲。 她想要他,他的脸,他的声音,他的手,他的牙齿,他的嘴唇,他的锁骨,他的腰肢,他的腿,他的脚踝……他所有的一切,没人比她更了解,她知道他的滋味,尽管没有人可以炫耀,可她知道得一清二楚,他们是世界上最熟悉彼此的人。 他真正想问的是,你要推翻我们之间的五年之约,从此以后,和我一起吗? 她不能贪心,她每次贪心的最后都是独吞苦果,她为什么还不接受教训?她怎么就那么不清醒呢? 可是,如果接受,最坏是没有成功,两个人浪费几年时间,那时候他会放她走吗?应该会吧,她再过几年都叁十多了,他也该操腻了,不放她走,还留着供起来吗?拒绝的话,最后不照样是回云南一个人过平静的苦日子吗? 她迟早能走的,有什么可怕的呢?他现在不也挺好的吗?他已经改变了那么多,她的日子好不容易才好过点,让她放弃现在的生活,再回到从前,不是不行,只是会遗憾,会怀念罢了。 我就配不上现在的生活吗?她有时候做饭的时候会想,我吃了那么多苦,我愿意到他家干活,我跟他睡觉,我看所有人脸色生活,不就是为了让日子好过一点吗?得到的东西太不容易,再让她主动失去,无异于是诛心的选择,如果她不是自虐的人,她的道德底线再低一点,她早就沉沦了。 现在,就岌岌可危了,她没办法拒绝他。知道应该拒绝,就像她一开始到上海就应该拒绝两个人住在一起,她又没钱给他交房租;后来,每天做饭,也不应该借着给他做饭的名义大手大脚花钱。应该把他们的伙食分开,他吃他的山珍海味,她吃她的白水煮面,连一片葱都不应该占他的;再后来,不该跟他一起出门外食,那些饭店她一个也吃不起;更不应该接受迪士尼,艺术展,音乐会之类的地方的门票,那是看在他的面子才给她的,靠她自己根本不可能进这些地方;不该收他送的衣服,更不应该收鞋,都是她买不起的;最后,不应该和他一起出门旅行,更不应该关心他的未来,那是你该问的吗?你一个没上大学的在奶茶店打工的农村妹有什么资格去对一个天之骄子名牌大学生指手画脚,你配吗? 最后的最后,所有的问题都化成一个问题:你配吗? 我不配,她的脑子很冷静,绝世美玉到了她手里她也没本事雕好,她根本就不是玉雕艺术家,她连爱好者都称不上,只是在视频里看过别人雕刻,她就自觉我也可以,这有何难,现在璞玉到了她手里她才知道,她连雕刻刀都没有,拿什么创造作品? 拒绝吧,你拒绝了,再好好工作,攒钱,你不是已经攒了快四万了吗?以后他要是突然又变回去了,你随时可以带着钱去云南买房子,再把户口转到那里,那就苦尽甘来了,你不是一直梦想回云南吗?不是一直要在云南定居吗?再过几年,不出意外的话,你离开他的时候,手里能攒快二十万,足够用了。 高潮三次,欲望与享乐 问题没有得到答案,他们之后陷入沉默的状态,直到下班回家,到了床上,接吻之后,她还是无法给出回答。 哪怕是陷阱,她心里一清二楚,她也没有定力拒绝,她没有那么超脱世俗。她是一个庸俗的女人,她喜欢钱,喜欢好一点的生活。比起白水面条,她更喜欢吃鸡腿,那又有什么办法,她就想要活得好一点。她不需要被人羡慕,也不想和任何人比较,只要她比自己以前活得好一点就行,她要的明明不多。 脱光衣服后,她还是在想那些事,甚至被进入时,性器因干涩而疼痛她都没能回过神来。她被他抱在怀里操弄,内射两次后,器官的入口没能收回的鲜红软肉,配上她身体擅自分泌的浊白体液,糜烂如夜里被弄脏的猩红玫瑰。 乳房被大力揉捏,她才真正回神,她的胸部有乳腺,最近她要来例假,胸部一直隐隐作痛,被他那么下狠手一抓,真不好受。 也不好让他轻一点,由他主导的性爱她向来是话语权有限的,只能默默忍耐,直到受不住再用不明显的方式求饶。 他在折磨她,她知道的,这只是一种带伪装的折磨,比起让她舒服,他更喜欢让她疼痛。 可是,可是,很多时候,她自己都分不清是疼痛还是快感,她的身体反应如此复杂,她越来越弄不清了。 与之相对的是,她也同样弄不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她想过很多次,但是她想要的越来越多,她还控制不住自己的欲念,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念。她有时候特别恨自己,我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幅嘴脸? 她爱他吗?那必然不可能,她就没思考过爱,她的人生,思考爱是奢侈的,她从没有那种余裕。她对爱的概念很模糊。 想不明白,她抱紧他,拿眼去搜索他的嘴唇,啃咬一般去占有他的双唇。不用任何人提醒,她把双腿分开到最大,让他更方便,插入到更深的位置。 疼痛,快感,酸麻,身体的种种感觉反馈到她的大脑,她疯狂和他交媾。无意识地去舔他的脖颈,他的肩膀,他的锁骨,甚至他的大腿,他的膝盖,她能想到的地方,都用舌头尝尝,他身上的气味已经被汗液污染,她只尝到了淡淡的咸味,和不知从何处而来的苦涩。 器官和器官碰撞时,她根本没办法不发出声音,被插入时的感觉,被填满的感觉,体内凸起的软肉被刺激的感觉,混合在一起,几乎逼得她变成一只光会哀叫的雌鹿。 想尖叫时,她有预感,抢在声音出来前吻住他的嘴唇,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就是在做已经不知道做过多少次的事,他也没有发了疯一样折磨她,她却有一种落泪的冲动。 强行控制眼框旁的肌肉,将眼泪扼杀于未然,她想她明白了: 这是她第一回被重要的人当人看,当成人尊重。她被当成了与他对等的人,给了她选择的权利,无论她怎么选,总不会太差。 她从来是没有选择的,从来是被人安排到荆棘丛生的路上,她遇到所有人从没有在意过她的想法,只是肆意对待她,从来没想过她会因为他们的意志吃多少苦,她从没有被人当成人看过。她是累赘,是年幼的保姆,是妨碍他人生的绊脚石,是没有利用价值的……是被人再次抛弃的,弃子。 每个人都基于自己的欲望,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她,她像个工具,谁会对工具真情实感?旧了,不需要了,就扔掉好了。 可她是个人,是个活生生的人,她会呼吸,能说话,喜欢吃美食,有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她也有累的时候,也同样有烦心事,她和她遇到的所有人一样,她是个不折不扣的,活生生的23岁的女孩子。 她也会有自己的意志,重要的事也想自己决定。 她只是没有想到,第一个为她着想,把她的话当回事,给她无论怎么选都不会出错的选项的人是他。 她幻想过很多次,亲生父母回来找她,来把她接回家;姑姑和姑父跟她道歉,表哥过来请求原谅;她的养父养母告诉她,我们知道你不是主动勾引他的,你这么多年在家里帮我们照顾他辛苦了。 这些人没有一个出现。唯一出现的人,竟然是她一直认为绝不可能出现的,他给了她无法拒绝的生活,无法抗拒的美好的选项。 她该知足了,高潮的快感让她流泪。她躺下,身体里的精液流淌到床单,她已经被他操开了。 先不急着换,她想,其实可以不去洗,她有更重要的事要说。 现在时间地点场合都是致命的不合适,她不该在做爱之后马上说这事,她的头脑还不清醒,她甚至连嗓子都是哑的。 但是她要说,她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有勇气了。没有犹豫,她说:“我们一起做账号吧。虽然我什么都不会,但我明天就开始学,我很笨,希望你不要嫌弃我。” 他侧头,与她的脑袋抵在一起,看起来亲密无间,“我从没有嫌弃过你。你说你很笨,我并不赞同。我也并非是全知全能的完人,我从没关注过那些网红,你知道的事情我未必知道。” 然而,他说的是谎言,他并非一无所知,他只是从没有把心思放在上面,他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更何况是他从没有考虑做的事。 她扭头亲他的脸颊,连续叁次的高潮让两个人都出了不少汗,这不是亲吻的时候,可是她忍不住,所以她就顺从自己的感觉,去亲吻他额边的汗水。 “我也只是随便看看,真的什么都不懂。”她亲完就看着天花板,嘴里咸咸的,“其实我真的特别怕做不好,没赚到钱,还让你挨骂。我真的除了做饭,什么都做不好。” 他摸摸她的头,“我连做饭都不会呢。你实在对我太有信心了,网上博主都有上千万,能出头的才是真的凤毛麟角。我们就当做着玩,如果没有成果,就停下不做,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黄蔚然,叶春江,杜千寻,甚至那个她心里厌恶的赵耀,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松弛感,她却没有。遇到一点事,她就绷成一根弦,外力稍一施加在上面,马上应声而断。 手指伸进她的体内,里面可真是,翻江倒海,从她的平静的面容根本看不出来,明明已经疲累不堪的穴肉,碰到他手指的那刻,还是会热情似火,挽留他,祈求下一次的快感降临。 他不慌不忙,深入浅出,亵弄她的肉穴,食指和大拇指配合默契,挑拨她的肉蒂,双重刺激下,再加上原本就没远离的高潮的余隙,她很快就迎来了爆炸般的快感。 这回她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不住喘息。进气大于出气,她需要大量的氧气对抗身体是情潮,她明明才高潮,怎么还是想做。 像是在回应她无声是祈求,他从床上下来,站立,他的性器因为她高潮时的大量体液的沾染,还没干透。抱起她,她的双臂环住他的肩膀,双腿分开,盘旋在他的腰部,她的肉洞因这个动作被拉扯开,正对着他早已勃起的性器,他几乎不用思考,就将那根带给她不知多少快感的硕大的器官一寸一寸插进去。她的体内热度不减,她的穴肉疯狂收缩,因他的深入绽放,当他全部进入的那刻,她缓缓出了一口气,问他,“这样你会不会太累?” 他们已经在床上做了不知道多久了,她都有些腿软,更何况是他呢? 林含璋摇摇头,“我们到浴室做最后一次,然后我给你清理,剩下的事明天再说。” 她不由得笑了,他忽略了一件事,明明每次在床上做完两个人都会做的事,“要换床单呀。你买的新床单好舒服,躺上去凉丝丝的。” 她的体内还在绞紧,吸附他的性器,那感觉太绝妙了,他已经没有心思和她说这些,只想按住她,再做一次。 太舒服了,她想。他很快就挪到浴室,他的每个动作,体内的性器都跟着搏动,明明只是必然的现象,她的体内太敏感了,还是会因此忍不住呻吟。 在浴室里,她扶着墙壁,被他疯狂抽送撞得根本站不稳,他的囊袋因剧烈的动作打到她的臀部,啪啪作响。 太淫荡了,迷迷糊糊的,这样太淫荡了。可是身体的反应是不会说谎的,他让她尝到了至极的快感,她几乎要沉溺在欲望中了。 不行了,受不了了,她的下体在跟她抗议,她的意志因为快感而模糊。如果不是墙壁借给她力量,她甚至无法站立。 啊,他射进来了,体内发烫的穴肉被微凉的精液安抚,她缓缓吐出一口气,背靠着他,被他扶着坐到浴缸里。 手指将体内过量的体液拨出,他一边在她体内抠弄,一边想,今天的她,到底哪里不一样呢? 色相 接到林信书的发的微信消息时,黄蔚然正在录音棚,天气太热,她的灵感并没有像太阳一般熊熊燃烧,实际上她都快热晕了,除了必要的时候,她绝对不出门。 林信书问她要没有拍摄的教程推荐,她想起来他们好像注册了抖音号,发了一个粗糙敷衍的视频。她不想回复,她的生活也不是围着他们转的。继续手里的活,过了叁四个小时,她才回了一句无用的话,自己是拍得多了,就有感觉了。 不想看到他们成功,不想让他们捆绑地更紧,他们为什么还在一起,还不分手?如果他们做情侣博主,她可能会再也不上抖音,眼不见为净。 这只是败者的呻吟罢了,她还会去给林信书找教程的,她还会再找机会去和他们见面,哪怕是放下自己手边的事。 去瑞典吧,她想,至少比较凉快,反正暑假也没有其他要做的事,没有想见的人,不如去瑞典旅行,去北海道也行。总之,不要待在国内,哪怕看不到他,距离远一点,她至少不会那么伤心。 紧接着,她就收到了林信书的邀请,问她有没有空一起去青岛玩,他们请她吃海鲜。 你早就还给我了,她的内心几乎是惆怅的,你给我寄过那么多同城快递,我不想看你们在一起。 他们从不秀恩爱,他们在公众场合,甚至没有比牵手更亲密的动作,但是她就是不想看。没办法释然,她总是在人群里寻找他的身影,幻想站在他身边的人是他。 更可笑的是,明明自己忧伤得很,可真的见面,她又会自动切换成最讨人喜欢的活波模式,大方得体,她都能感觉到林信书多喜欢自己,有什么事都拿来问她。 我的心理,真的不健康,她想。 最终她没有真的答应,只是说自己买了机票,出去有事,等回来之后他们如果还在青岛她就去找他们一起吃吃喝喝。 叶春江给她送行顺带帮她收拾行李的时候说干嘛那么麻烦,想去就去呗,觉得尴尬可以带上他,正好他也想出门旅游。 她只是叹气,“去当电灯泡吗?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瑞典?” 对方摇头,也跟着叹气:“我得画画,最近正琢磨新技法。唉,画画真是,越画越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我恨不得一天有48小时。本来我以为考上美院就是是胜利,现在一看,只是开始,后面的路看不到头。” 拍拍他的肩膀,她依旧给出鼓励,“加油!我相信你能画好,等你完成第一个给我看,哪怕我在天涯海角也会马上为你赶回来。最近热死了,再不出去散散心我得死在上海的夏天了。” 叶春江撇嘴,“你一个本地人天天在家里待着还能受不了?” “哪个本地人也扛不住40c的高温呀!”她简直要给自己叫屈了,她这是水土不服吗,她这是苦高温天久矣。上次从音乐节回来,她在床上躺了两天,空调开到18c,也没其他原因,就是热得受不了。 除了去年,她几乎没在上海经历过叁伏天,总是早早地躲到凉快的地方避暑。 去年,她为什么留在上海,因为,因为她觉得他可能会回心转意,怕他找不到她。所以她闷在家里整整两个月,守着手机,等待他随时可能打来的电话,发来的信息。她哪里都没去,哪怕是朋友让她出去玩她也拒绝,做什么都无法集中精神,在等待焦躁中度过两个月,越来越痛苦。 总以为那种无法向人言说的痛苦已经到了最高点,她没想到,失恋的痛苦不是断头,更接近于凌迟,一刀一刀,刮得她遍体鳞伤。最近,她甚至觉得这种疼痛是上瘾的,主动凑过去,用眼睛搜索,用耳朵探索,最后再用伤痕累累的心去感受。 肯定有人说她自讨苦吃,但是也有人说过,用丝绸手帕擦掉的眼泪,也一样是苦的。痛苦是不分叁六九等的,也没有什么值得不值得,都是同样的重量。 林含璋不会懂,林信书也不会懂,春江可能会懂吧,可她又实在无法爱上他。他们太熟悉了,已经失去了相爱的可能性。 经过十几天地狱高温,老板忙上忙下照顾,老板娘终于出院,行动虽然不便,但生活基本可以自理,老板也回来,他们总算可以解脱了。 哪怕每天计算自己两个月能拿多少钱,把每天的时长换算成金钱,她也确实受不住上海的夏天了。 这两天更离谱,每天最高温高达43c,如果她走路时昏倒碰到停着的车的铁外壳,绝对会被烫伤。不止如此,地面都是灼人的,以前不到四十度的时候像蒸笼,现在算炮烙的刑具。她每天踏出大门,都是需要勇气的。半夜起来上厕所,外面木地板都是温的,他们可是在有中央空调的建筑物里! 一天比一天期待青岛之旅,她甚至想说别去自贡了,灯展没什么好看的,四川那么热,我们直接去海边吧,可是又是因为她才决定去看灯,机票买了,酒店定了,弟弟本人是没兴趣的。 几乎所有人都热坏了,两个人也不例外。弟弟现在把电脑带到奶茶店,要过好久才能冷静下来,打开工作。至于她,在网上看了一半的手机摄影教程已经完全看不下去了,每天头脑发胀,根本学不进去,打开视频倍速看完,一个字都没记住,也不知道老师教了什么。 还有说要拍视频,可他们除了把音乐节上黄蔚然拍的照片花了几天剪成视频,上传,再也没动过拍摄的念头。弟弟把他的备用机给了她,她摸索了好几天,好歹会用了,然后她拿前置摄像头自拍一张,得到了自己有史以来最丑的照片。 嘴歪眼斜,脸也不对称,皮肤粗糙,而且她居然是黑黄色的,还是不均匀的黑黄色,她赶紧冲到卫生间照照镜子,幸好,她肉眼看没那么丑。 把心放回肚子,她又用后置给弟弟拍了一张,拍完一看,不错,她把一个绝世美男子拍成了普通帅哥。弟弟要看,她本不想给他看,最后还是拗不过他,那张照片他观赏之后也是哑口无言。他又看了她的自拍,这下有话要说了,“这个摄像头会放大人脸的缺陷,并不代表你就长这样。至少我肉眼是看不到你皮肤的瑕疵的,肤色就更偏了,你没那么黄。” 他们把照片发给黄蔚然,赵乐乐等熟人,收获一堆哈哈哈哈哈,还收到很多对方的丑照。不止如此,黄蔚然知道他们是在只有昏暗顶光的室内用苹果手机原摄像头拍照之后,赞叹他们为勇士,紧接着就给林信书截图她常用的拍照app,还贴心地附上每一个主要拿来做什么。林信书一向听她的话,马上就全部下载,一个个拿自己试验,但是她还是拍不出黄蔚然风格的照片。稍一琢磨,她就明白了,没有摄影灯。不过在她拍完弟弟之后,又觉得,没灯似乎也可以,模模糊糊的,也有一种别样的美…… 无法忽略的原因还有她真的对摄影一窍不通,更不知道怎么选灯,就算看了一大堆推荐视频,还是拿不定主意,听起来每种都很好,价格差异又很大。太便宜的她担心白花钱,效果不行,买回来也是闲置。看起来就特别专业的她又担心买回来不会用,更重要的是她不想拿出那么多钱,毕竟还没有收入。她打算先凑合着,赚到钱再升级设备,毕竟抖音上很多粉丝特别多的网红,他们的视频看起来也不像什么专业人士搞出来的,像素和她的低端机白天拍摄差不多。 重点是要保证更新频率,可是,她又遇到一个问题,她不知道发什么。做个生活号看起来最简单,但是几乎所有人的生活也就那几个模式,摸透了之后,大家的生活都很无聊。哪怕是抖音快手那几个婚恋撕逼为卖点的网红,也不会天天直播结婚生子吵架离婚,毕竟就算是表演型人格,也是需要生活的,他们在网上表现出来的,并不是全部。 那弟弟的生活有什么有趣的地方吗?仔细想想,实在很无聊,就是上课,回家看书,偶尔打开电脑写一大串她看不懂的字符,刷牙洗脸上床睡觉。 要是他是个普通男孩子,有着这个年龄段男孩的胃口,她把餐具换成更精致美观,更上相的,每天给他精心设计饮食,做个普通吃播也不错。毕竟他是好看的,看他静静地吃饭也是极大的享受的。可他吃饭如同上刑,她每天跟着他吃饭都觉得饭菜不美味了,他吃米饭差不多是叁四粒一口,只能吃小半碗,盛饭时一勺半就够了。她要是在他吃饭的时候还架个摄像头盯着他吃,那他可能离断食就不远了。 其实,她也怕发到网上被人议论,她不喜欢他被人指手画脚,夸他还行,其他的就算了。 偷拍与恶意 不该由她决定这些事,应该找人商量的。黄蔚然有事,不能打扰她。叶春江在抖音上居然比黄蔚然粉丝还多,有快叁十万粉,但她怕他,不可能主动联系。赵乐乐乐就更不可能了,只有杜千寻能聊一聊。 没多想,林信书就给杜千寻发信息,问她有什么主意。杜千寻可能也没有窝在家里玩手机看电视,整个暑假她几乎都没联系过林信书,也没说她在哪里,现在做什么,总之,她有些神秘。 没有回复,其实也正常,她经常过好几天才回消息。 真正要商量的对象是每天和她一起上班的弟弟,但是弟弟清醒的时候,更加喜欢抱着她做爱,热晕的时候她从来不去打扰,只敢默默端一碗冰淇淋,加上他最喜欢的芒果。 再过两天,他们就要出门旅游了,出去玩之前得确定基本方向吧,她抱着他的腰,坐在他身上,他拥吻她,两个人在床上,衣服还没脱。 是个好时机,她想。 最近他们甚至很少在浴室做,热,浴室要是开热水冲着,不好受,开冷水,又是一种难受。每回她洗澡都是匆匆忙忙给自己打上肥皂,冲掉,再洗洗头,就完事了。 他还给她买了护理头发的精油,吹干头发之后抹一层在头发上,头发就变得又滑又顺,居然一点也不油腻,她每次使用后都陶醉地闻着那高级的香气很久。 弟弟也喜欢那个味道,但是他自己不用,明明两个人的头发长度没差多少。他就喜欢闻她的头发,她有时会担心自己做完饭头发是不是有味道,大蒜味总是很顽固的。天气比较凉爽的时候,她甚至开始在做饭的时候套上浴帽了。是她前几次住酒店的时候没用上的,她当时就觉得做饭的时候戴上可以隔绝油烟。其实她曾经偷偷想过要不要买个厨师帽,后来还是作罢,又没穿厨师的白大衣,只戴个白帽子看起来太有毛病了,而且天气越来越热,更没那个想法了。 抓住他往她下身试探的手,放到腹部,弟弟喜欢摸她的肥肉。她还是得问清楚一些事的,“上次那个假账号,你举报了吗?” 她还记得这事呢,真可爱,就是问的时间地点都不对,“那个呀,我发现他的ip地址有点问题。” 她没听明白,这是还没处理吗?她有些着急,挡下他往下游走不安分的手,“为什么不赶紧想办法,我怕他用你的脸骗小姑娘!” “啧”的一声,他抽回自己的手,“那么假的号也能上当受骗,只能证明她自己就是想被骗。” 有时候,她真怕了他偶尔显露出的恶意,她着急地说:“你不能这么想,总有人没你那么聪明!而且,如果真有人被骗了,不管是骗财还是骗色,不提受害者多难过,这脏水也会落到你头上呀。你还记得上次那个说你骗钱的评论吗,我去私信问了,也解释了,但是人家根本不听,指望受害人保持冷静是不可能的。如果打着你名头招摇撞骗的人多了,我们的账号就没有红的可能了。” 听到她的长篇大论,他第一感觉竟然是,她居然能一次性说那么多话,听上去还有几分道理,逻辑也清晰,她真的长进了。 说实话,他有点得意的。手又放回她的肚皮上,林含璋轻轻捏两下她腹部的软肉,安抚她:“是我不对,你讲得很好。其实我没举报他是有原因的,你愿意听我解释吗?” “嗯。”她点头,她当然愿意听。 他将头靠到她的肩膀上,“因为我发现这个人的手机里有奇怪的东西,所以我暂时什么都不做,准备多收集一点证据,送他进去坐牢。” 什么?她没反应过来,假冒他人诈骗应该没到坐牢的程度吧? “奇怪的东西是指什么?”她不得不问,哪有说话留一半的呀,他们在卧室,又不是在公众场合,要注意言谈举止,卧室里有什么不能讲的。 他苦笑,“我不想告诉你,是挺恶心的东西。” 什么恶心的东西,这下她更好奇了,也不管他乱摸的手了,“有什么不能给我看的?杀人放火的犯罪视频?” 该说她敏锐吗,虽不中亦不远矣,“没那么严重,就是一些偷拍视频。” 偷拍视频,她听说过,酒店宾馆的隐蔽摄像头上过不少次新闻,可是这又和他有什么关系?有的男人就是恶心,有变态的窥私欲,会往手机里下载那些东西不奇怪。 她还是不认同他的做法,他只能放开她,去客厅取出电脑,打开,操作了好一会,展示给她看的是一个特别复杂的后台界面,根本看不懂,她摇头,表示不明白。 他摸摸眉毛,无奈地指着一串字符跟她解释,“这个代表他的ip是经过伪装的。我当时就觉得奇怪,只是为了伪装成我运营一个小账号骗点钱,根本不需要那么小心,除非他手机里还有更见不得人的。” “你真黑他手机了?”她的重点却在其他地方。 不直面她的疑问,他继续说:“于是我就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定位他,没想到,距离我们很近,他经常活动的范围距离我们大概也就二叁十公里。” 这下她真的毛骨悚然了,她本来以为是一个千里之外的人到处偷照片,偷视频,修饰之后再请人花钱配音,发到网上骗钱,没想到这个小偷距离那么近,胆子那么大。 “你是不是查出来这个人是真实身份了?”虽然是问句,但是她几乎可以肯定。 他点头,勾起笑容,“只能说幸好不是我学校的,否则我以后都不会用学校的卫生间了。” 到底是什么视频,能让他留下阴影,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她盯着电脑,没看出所以然,又扭头问他,带着一脸求知欲:“能跟我说说具体是什么吗?你为什么会觉得他要坐牢?下载偷拍的小视频只能说这个垃圾人品差,但是报警也不会有人来抓他的。” 轮到他不想说话了,可她的眼神清澈无辜,确实需要一些例子让她感受到社会险恶,他又敲下几个按键,“你自己看吧,别乱动触摸屏。” 闻言,她伸过头去细看,一大串视频整齐排列,屏幕都满了。文件是以时间命名的,看着像固定的摄像头拍的,背景一模一样,只是人的衣服不一样。她点开最上面的那个,穿牛仔短裤的女孩进来,解下裤子上的纽扣,拉下拉链,蹲下——天呀,这竟然是偷拍大学公共厕所的视频! 这人电脑里居然有那么多视频原件,绝对是主谋! 林信书一下抓紧弟弟的衣服:“这要报警!得马上让警察把摄像头拆了,再让这垃圾把视频都删了!” 林含璋想,她为什么会有那么强的正义感呢,明明又瘦又小,一点暴力都受不得,可她对这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总是那么义愤填膺。 没用的正义感,他想,他摇头,跟她说实话,“晚了,其实我一开始也和你想得一样,报警避免视频泄漏,伤害到更多的人,”实际上他在撒谎,他根本没想过这些,他只是要弄清楚这人在搞什么名堂,“后来我发现,有的摄像头是直播的。这不像是他一个人做的出来的,摄像头有几十个,一个学生哪有本事搞出那么多设备,还能装到女卫生间和浴室。” “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所以才暂时什么都不做?”她总觉得他不会那么坏,放任这些人渣害人。 “是呀,我发现这些人还搞了一个app,靠卖会员和打赏赚钱。这种犯罪其实不新鲜,韩国那边更常见,而且他们的手法更高明,犯罪也做得更隐蔽。这人更像是模仿韩国那些人的手法,应该是为了钱,满足自己变态的情欲还在其次,钱才是主要原因。你看他们收费制度就知道了,他们收费很高,不像是为了分享自己的爱好,更像是赚一笔算一笔,一时兴起弄出来的生意。” 完全是她想不到的黑暗世界,她无法理解,女人上厕所,女人洗澡有什么好看的,排泄和清洁的过程根本和美观挂不上号,这种东西怎么会有人对着发情? 还是说,只要是不让男人看到的,都能让这些变态发情,要是有一天女人把手捂起来,以后手也是让人发情的性器官了?这可太荒谬了,她甚至不觉得恶心,只觉得愤怒和可悲,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畸形,心理那么阴暗的人?她居然是和这种可怕的人类是同一个物种,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 她强自镇静,“你是想找到更多证据再报警?” 他把电脑关上,放到一边床头柜,“报警?为什么要报警?我要怎么跟警察说我用什么方式得到这些证据?警察会拿我的话当回事吗?如果暴露了,你说会不会在学校引起轩然大波?傻姐姐,帮人也不是那么帮的,你天天上网,难道不知道这些事,交给别人做效果会更好吗?我来报警,那些人可能也就一个通报批评,但是,发到网上,稍微有点风浪,他们就能坐牢。” 当然,他到时候做不做,就不一定了。 深夜谈话 不是她能插嘴的话题,她确实头脑简单,只会用最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拐个弯都不会。只是她还想到一些问题,不是这些恶心的犯罪者得到的处理,而是让他去报警,他会不会被那些人报复,这是其一。其二是他如果暴露出来,被人知道他看过那些视频,哪怕他并不是故意要看,依旧会被架到火上烤,被进行严苛的道德批判。 他虽然确实品质不好,或者说实话吧有时候就是个坏人,但是这么下流没品的事他是不会做的。哪怕是坏人也是有档次的,偷拍女大学生上厕所洗澡,还靠着这些赚钱的,是低俗卑劣,猥琐鄙贱的。他不屑于搞这些勾当,也根本看不上这些烂人。林信书无意为他开脱,她只是了解他罢了。 “我相信你能处理好,”她先放下这事,她的脑子里一下子装不了太多事,一股脑塞过来的话大脑处理器自动变得效率低下,最后什么也干不好,“弟弟,你真的想去四川吗?我听说那边比上海还热。” “你不想去了?”他们定下旅行的约定时,确实没想到灯会是在夏天最热的时候举办的。他其实对极端的高温也有点吃不消,虽没像林信书一样水土不服,他也一样吃不下睡不好,每天出门迎面而来的热浪杀伤力巨大。 不知道说实话他会不会不高兴,他已经买好了机票,定下酒店,做好一切准备了,可她突然不想去了,让他浪费钱和时间精力,真的很不应该。但是,她也真的怕了高温天气,从上海到四川,从一个火炉到另一个,想想都要中暑了。 其实她暑假到现在已经轻微中暑好几回了,她每次一感觉头晕,就开始疯狂喝霍香正气水,至今喝了大概五十小瓶,。 那玩意真的,真的,不好喝。 “不去就不去吧,”他不用猜也知道她在想什么,正好他也不想去,四川的火炉之名他又不是没听过,本来就是为了带她去看灯会的,她不想去正好,“我马上退掉机票,直接去青岛。”他亲亲她头顶的漩涡,刚洗过的发香味馥郁,他非常喜欢。 没有什么能向他表示感激,最不妙的是她看过同性排泄的视频之后已经完全没了情欲。今晚是不想做了,她只能亲亲他的嘴,他真好闻,真凉,驱散一点心理的不适,她继续低声下气,“今晚就不做了,行吗?” 林含璋瞬间哑然,随之又想明白原因,他边苦笑边摇头,“所以我才不想给你看,又不是什么好看的东西。不做也可以,那我们今晚做什么呢?” “都快十二点了,可以睡觉了。”这是最安全的回答。 “我原本就是准备做一次就睡的。”这是他的回敬。 她搂住他的腰,“那么晚了,不扰民了,睡吧。” 他一向很吃她这套,今天除外,“睡不着。” 突然又有件事闯进她的脑子,她今天是想跟他商量视频的拍摄方向的,话题歪了之后她差点忘了这事,既然他不想睡觉,她也不是很困,此时不谈,更待何时? 摸出放在枕头下的手机,看看账号现在怎么样了,她发现自己真打算正经做账号之后,网络对她的影响越来越大了。 打开抖音一看,粉丝超过五位数了,第二个视频流量大幅下降,可能是因为没有黄蔚然叶春江他们的引流作用,更有可能是因为和第一个视频太雷同了,观众看着就不新鲜,自然懒得点进来评论。 幻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哪怕给她绝世美玉,没有雕刻刀,没有大师级的技艺,更没有超越常人的审美,再美好的璞玉也不能绽放光芒。 她拿给弟弟看,对方一脸淡然,看起来早就知道他会不温不火,也不觉得失落,她垂头丧气地说:“我是不是很没用呀?” 林含璋皱眉看她,他的表情不是不屑,而是某种洞悉一切的沉着,“你现在是想从我这里寻求安慰吗?” 平静无波的口吻叫她越发无地自容,“对不起,我就是,就是想得太简单了……”后面的话她说不出口了,这些问题她都设想过,但是她一直觉得这些事只会出现在她身上。比如视频质量不好,发出来没人看,她只会觉得是因为自己手机配置不好,是因为她这个人没特色,长得一般,所以没人想看。她以为他那么好看,那么优秀,他在现实生活所向披靡,到了网上也一样有光环。可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网友宁愿看丑男骂人,也不想看美男照片。背后的逻辑她其实不是不懂,大家在网上,更想看刺激的,更想看“活人”,或者说人设,而不是看不出性格的照片合集。 脑海中幻想的解决方法,在现实中特别无力。她甚至没到提高视频质量那步,她现在的问题是,根本不知道怎么给弟弟规划方向。这些天,她在抖音上耐着性子看了一大堆账号,有的人她特别想知道为什么那么红,有的人她想问为什么不红,互联网就是那么难以琢磨,抖音尤其让她摸不着头脑。 没有立下什么豪言壮语,可她毕竟还是有自尊心的,现在她一筹莫展,举步维艰,能商量,能求助的人,也就只有弟弟了,虽然他说他对怎么做网红也不懂。 可他毕竟见多识广,又比她聪明得多,他肯定可以想出办法的。所以哪怕是厚着脸皮,也要问他,“我没做过账号,不知道要怎么做。” 来了,终于来了,他就知道迟早会有那么一天,林含璋并非好为人师,喜欢在女人面前说教,莫名其妙觉得所有女人都是想从他那学点什么的无端自信之徒。不过,对于她的疑问,他总是乐意解答的。 然而,他无意为难她,更无意在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欺骗她,所以他选择说实话,“我也一样,我从没考虑过这种工作。如果你要我一起思考接下来怎么走,那我们就好好想想吧。第一个问题是,我们这个账号最终的目的是什么?黄蔚然的账号是为了分享她学习音乐的日常生活,叶春江的账号是记录他的绘画过程,偶尔他还会推荐分享画具和颜料。那我们的账号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变现赚钱,那么多现在赚钱的方式很多,最快速最简单的是直播带货,那我们就没必要发作品,精力直接放到直播上。第二种是接广告推广,这种更加常见,接到的广告和账号定位息息相关,广告的数量和价格又和账号所处的行业挂钩。第叁种就是卖课,或者知识付费。” 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她确实是冲着钱来的,她就是想和他一起挣点轻松的钱。她也知道是不该有的贪欲,靠她自己是做不到的,她是在利用他,她在占他便宜。她本想我自己也可以帮忙,有很多能做的事,事实证明,她只能迈出第一步,也就是最简单的,人人都会做的,注册账号,甚至用户名还是他想的。 我还真是没用,这不止是感慨,是现实。她认真听了他的话,选择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现实的问题,“哪个赚得最多?” “主播,直播带货的收入远高于其他网红。”虽然他从没在任何直播间买过东西。 她马上想到最火的两个主播的名字,搜索男性那个的直播视频,幸好他有很多粉丝录屏,他俩点开看了十分钟不到,关掉,“好费嗓子。”她干巴巴地说。 他也有点不自在,虽然他承诺她想做的他都可以陪着她,但是叫卖明显就有点超出预期了,他倒也不是自持矜贵,就是暂时对这种行为的热情度不够。 他并不是表演型人格,也没有热情,虽然他长得好,头脑聪明,但是他并没有真正的兴趣爱好,在网上开账号,除了卖脸,能做的也不多。 问题在于,卖脸也得有趣。在互联网,有趣,有噱头的人比无趣的帅哥受欢迎太多了。哪怕是顶级颜值,想要变现要不就是从事相关工作,模特演员之类,要不就是开直播,接受观众评头论足,言语挑逗,再和不知道对面是好人还是烂货的主播pk,靠打赏挣钱,有时候还挣不到。 哪种他都没兴趣,但是既然答应她,那就看她的选择吧。 “我不想让你那么辛苦,你看他的嗓子都是哑的,而且新人主播直接带货根本卖不动,绝大多数带货主播都是本身就是网红,之后转型带货主播的。”她靠在他怀里,继续翻另一个女主播的视频,两个人又看了一会,女主播倒是精神奕奕,吃了什么大补药一般,应该是天赋异禀,不能复制。 还要加上平台的扶持,这两个大主播能成为全网最红,甚至引发社会效应的幸运儿,离不开中国最大的购物网站的资源扶持,是需要时运加持的,并不具备代表性,他在心里补充。 煞风景的对话 “弟弟你喜欢做什么呢?我想了好几天,你好像就没有特别喜欢的。”她有点忧愁,不知道怎么办了。 他闻言一笑,还是一切以他的想法,他的感觉为第一,哪怕他都说了自己随她差遣,她在做任何事之前还是会考虑到他。“我们不需要真的有兴趣爱好,我们只需要赚点小钱的话,最简单的做法就是什么火就跟风做什么。只要质量不错,足够贴合大众,那至少可以保证小红。” 她听得入神,补充自己最近观察到的现象,“我看抖音上,好多帅哥美女都不红,好多土土的就特别红,可你根本不是那个风格呀。” “是你把我想到太好了。他们那种土俗的风格,未必不是为了迎合大众,他们生活中可能完全不一样的风格。”她还坐在他怀里,翻看抖音视频。 他摸摸她的脸,亲一口,“如果你让我来拿主意,我能给出的建议就是跟风。其实你比我适合做账号,因为你有自己喜欢的,擅长的东西,就是做饭。你只需要把做饭的过程思考一下,拆解出每一步的原理,然后整理出来,在视频里讲述清楚。再配上简单明了的拍摄风格,你不想露脸可以直接后期配音。” 被他夸得不好意思,她低头继续问:“怎么跟风?” 林含璋继续亲她,“很简单呀,你纠结的是我没有喜欢的东西,也没有特别擅长的事。你本来想的是让我走专业化的路子,对不对?” 她点头,“我是想根据你的特点还有你喜欢的事来决定拍什么。如果你喜欢编程,我们可以拍你平时编什么程序,还有你可以出简单的编程教学呀,你那么好看,肯定会有很多人来看的。” 他苦笑,她还是没明白,她以为大家上网都是和她一样,在网上学点什么,但是更多人上网是找乐子的,真给他们看严肃的东西,他们根本接受不来。网友中一半是初中文化水平,真想在网上赚大钱,至少要把自己的受众范围尽可能扩大。会编程的帅哥肯定不会比会搞笑的帅哥赚的多,哪怕后者头脑空空,但是大众还是更愿意看他。 也没必要说那么明白,只是不想让她白费力气,他咬着她的耳朵,“但是很难红,而且以后哪怕接推广,范围也很狭窄,只能接到科技圈的广告和数码产品。这些恰巧不太需要网红背书,还有更重要的原因,这样的话我的目标受众特别狭窄。更糟糕的是,这些人也是最不容易被营销广告影响的人,只要我推荐的产品出了一次问题,口碑就直接崩塌,容错率太低。” 确实是这个道理,她对他的专业一无所知,可他的解释的确很有说服力。让她跟风,她也没有自信,毕竟“网感”这东西,她根本没有呀,她上网从来都是按照自己的兴趣看东看西,连网上最火的是什么,又在因为什么事撕逼吵架她都不知道。 他提的建议她也不知道可行性,但是她愿意听他的话,“那我们怎么跟风?有什么人可以借鉴吗?” 越来越想笑,她怎么就那么乖,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其实不需要借鉴,所有的昙花一现——”这个词让她猛地抬头看他,看来她不喜欢,他换个说法,“所有红的很快的网红模式都差不多,只需要稍微好看一点的脸,加上自我的风格,最后再加一个抓住在互联网几乎所有平台广泛传播的机会,这些就够了。” 完全没听懂,他低头亲她的嘴,她的双唇是温热的,“我的意思是,什么火我们就拍什么。比如当红的二次元作品,我们就去cos最火的人物,动画,游戏都可以,接着再去各大漫展让摄影师拍照,这是最快的一个方法。第二个方法是磨练出自己的风格特色,女网红常用的是古风,性感,复古,可爱,甜美等等风格,男网红就简单一点,总结下来和女人玩的差不多,而且竞争不算大。这些风格再加上一个搞笑,差不多马上就能红。” 经过几天的补课,他差不多摸到了各大平台的风格,给她科普还是很简单的,一边摸一边亲,她被他压在身下玩了好一会脑子才反应过来,“可是我们两个都不搞笑。” “哦,是吗?”他挑眉,“如果我们做情侣号,光凭今晚在床上聊的这些煞风景的事,别人看到会觉得很搞笑。” 她心虚,转移话题,“也就是说做颜值博主,这个确实适合你呢!你特别好看,穿衣服品味也很好。” “可是我的穿搭千篇一律。”他淡淡打断她,更真实一点是基本靠脸和身材硬撑,每个身高一米九超模比例,长得又好的男性穿一些基本款都不会太难看,他也不选显眼的衣服,不穿鲜艳的颜色,不碰所有花纹设计的衣服,他的领带甚至都是纯色系。 cosplay也好,摸索出风格也罢,都需要造型和拍摄的功底,她要做好幕后工作,保证他这个出境的人每次都让人移不开眼,那需要学的东西太多了。化妆发型,服装搭配,拍摄,后期修片还有视频剪辑,毕竟现在是视频的时代,照片可以最快出圈,但是要留住粉丝还是需要更新稳定的视频的。 想一想她要学的东西,还都不是她感兴趣的东西,她就害怕,感觉前路太漫长了,对那些自己一个人单打独斗还能产出高质量的作品的网红充满敬意。 “我首先要学的是化妆还有拍摄和后期,化妆的话,唉,我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她唉声叹气,这么多琐碎工作确实为难她。 将她的手握在掌心,夏天太热,她总会忘记抹护手霜,顺手拿起床头抽屉里的乳液给她抹匀,“我的傻姐姐呀,怎么可能全交给你做呢,你哪怕有叁头六臂也忙不过来。我们要分工的,后期交给我,毕竟我设备齐全,而且我学这些东西也有底子,还算有经验。拍摄只能交给你,化妆造型的话,化妆部分可以我自己来,但是发型还是需要你。” “你会化妆?”她简直都要惊呆了,他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技能? 他失笑,“我怎么可能会,我又不喜欢化妆。如果你对化妆有兴趣,想学的话,那我可以出钱让你去学。如果你没有兴趣,那我就看看教程自学,反正男性化妆比女性容易多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她简直无以为报了,他真的什么都替她考虑到了,连让她做的事都是他自己做费劲不方便的,这个时候再打退堂鼓,再犹疑不决,就显得对不起他的贴心和支持,也对不起他向她伸出的手,给她选择的权利。 他尊重她,那她应该回报他,哪怕做不出成绩,至少要真的开始去做,而不是自怨自艾,哀叹自己怎么一无所知,一事无成。 “嗯,”她点头,“化妆我们都学学好吗?那天黄蔚然在叶春江给我们化妆的时候说,自己画自己很容易陷入重复,由多个人造型更容易找到最适合的风格,还能带来刺激和变化。反正化妆品很耐用,我们买了之后都练习一下,行不行?” 他同意她的做法,“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有什么事再商量吧。再也不要在我们做之前讨论这些事了,太煞风景了。” “你现在困了吗?”她确实找不准时机,又问了一句废话。 “还有什么事?”他直接帮她把话题打开。 她有点抱歉,抬头向他索吻,吻完之后才敢说话,“我是想问你去青岛,我们要开始正式拍吗?” 他恶狠狠亲回去,把她的嘴唇都咬红了,“当然可以,先试试,青岛很多地方非常漂亮,很适合拍照。” 现在买拍摄道具也来不及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再说吧。而且他们会在青岛待很久,到酒店再买也来得及,她明天也要去补一点避孕药,上次买的那瓶吃到只剩两粒了。 后天,他们就要离开酷热的上海,去凉爽的青岛吃海鲜了,想想都觉得快乐,她从来没在那么热的地方待过那么久,河南老家的夏天顶多热二十天,凌晨之后也能凉下来。上海就是从早到晚,一天二十四小时必须要开空调,不开撑不住,会热得什么都做不了。 在他怀里,她进入梦乡。他虽然想做,但是今晚已经没有那个气氛了,他也可以和以前一样大半夜把熟睡的她弄醒,然后做到天亮,但是没必要,再过两天就可以抱着她随便做了,又何必那么性急呢? 他又不是发情的猴子,她的发丝在他的唇边,他不动声色地拿起,深深吸气。 孩子的本能 到了青岛,入住五星级酒店,她想写一篇感想配点照片放到小红书,还没想好怎么动笔,她就被他拖到床上睡一觉。 不是做爱。只是睡觉,为了不早起,他们定的是午后的票,一个上午大半时间浪费在通勤和候机。一个半小时的飞机不累人,飞机上冷气也足,下了飞机就是气候宜人的胶东,一切都很完美。他们又花了两个半小时打车到酒店,登记入住,洗澡洗头,已经筋疲力尽了。 还没来得及做什么,两个人都觉得要休息,于是在傍晚六点,他们在酒店雪白的床上睡了一个多小时。睡醒之后精神好了,可以吃晚饭了,毕竟两个人午餐在候机,只吃了零食,差不多十一个小时没进食了。 这家大酒店最着名的就是自助餐,虽然让弟弟去吃自助餐根本就是亏本行为,可几乎人人都推荐,她也忍不住心动,然后她一看价格,算了。 在青岛还能找不到好吃的海鲜吗?干嘛非得窝在酒店里吃饭,他们准备出门,酒店大厅坐了不少人,绝大部分是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女孩子,举着自拍杆给自己拍照,有的甚至在直播,应该都是博主。 没有做账号之前,她只觉得这些人无聊,到哪里,做什么,甚至吃饭都要先拍照,一切都为了呈现给网友看,一个个虚荣得要命。现在,她开始运营一个账号,她才意识到这些人的动机可能不止是虚荣,更重要的是,她们对自己所做的事充满热爱,哪怕吃不好玩不好睡不好都要在网友面前维持人设。别人在享乐的时候,她们却在工作,看着光鲜亮丽,但是如果在生活中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在什么地方,脑子里第一件事就是取景,这本身就是值得称赞的事。同样都是在工作,又有几个人能对自己手里的活计有这般热情?无论何时何地都在琢磨,一切都围绕这自己的形象,把自己打造成一个作品? 大部分人都做不到,有些钱确实该人家挣。林信书为了试验水果机在不同自然光下的表现,甚至在四十度高温的天气里跑到室外对着蓝天,建筑物,行人拍了很多张照片。最后她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太阳越好,拍照越好看。她偶尔拍的一张弟弟从出租车下车的照片,他穿着灰色裤子白色上衣,眼睛扑捉到镜头,在盛夏的日光下,他简直在发光。 黄蔚然建议她把这张照片放到小红书上,太清新太英俊了,从没有见过男孩子那么好看的日常照。如果运气好,搞不好可以一炮而红。她自觉不会那么顺利,但也对黄蔚然的建议从善如流,然而,文案她想了很久很久,始终想不出合适的。 小红书她手里有不少能发的素材,音乐节的照片能发两次,她后来拍的照片能发一次,可是之后就没有库存了。小红书这种以照片为主的平台,一开始至少要密集发图一个月,每天更新,才能引流,这是黄蔚然告诉她的。 蔚然人真好,在国外还会给她真诚有用的建议,她明明在超级适合拍照的地方,但却畏手畏脚,什么都没做。 博主日常探店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题材,颜值博主最大的好处就是发的东西不用统一,可以发各种类型的笔记。不过在任何平台做账号,最好还是保持更新内容的一致性,方便平台后台分类后推荐。 她在观察这些小网红,她们也在观察她,其实不是她,是她身边的他,有的还窃窃私语,和朋友讨论他是不是艺人或者某个模特,他的脸看着面生,并不属于网红的圈子。 他应该属于,他的脸太合适了,如果能拉上他一起拍摄,出片绝对非常惊艳。 林含璋并没有在大厅逗留太久,带着林信书逛了一圈,他们就直接打车去附近吃饭。青岛的海鲜实在太便宜好吃了,不到100块,两个人吃得就要扶着墙出门,主要是林信书,她看不得没吃完的海鲜被倒掉,暴殄天物。 晚上两个人没有出门,附近夜里很热闹,有酒吧,有乐队live,有海滩bbq,毕竟是旅游型城市,可以玩的地方太多了,可以放松的项目也很多。 比起那些,他最喜欢的是和她做爱,他本来就对旅游兴趣不大,他到哪里心情都很平静。看到山就是山,看到海还是海,并不会因为见识到奇绝壮观,幽深精巧,奇伟瑰怪的非常之观有所波动。 而她不一样,她见到什么新奇的事物都会两眼发光,她对世界充满热情与好奇,在允许的情况下,什么都想尝试。她童年的匮乏反而让她变成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大人,而他刚刚相反,他拒绝一切,并且真的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没什么能让他有大的情绪波动,他的一生都受困于幼年打造的牢笼,可他无能为力,他什么都知道,但是他已经倦怠了。 他唯一能抓住的,类似于他生命里的起搏器的,竟然是她。 他一无所有,也就只剩下她了。 他对自己的生命早就厌倦了,他发自内心觉得一切毫无意义,他自己也一样。他活着没什么意思,他无法从任何外物上得到乐趣。 可是,如果,外物附着在她身上,那就变得有趣味了。她口中的白茶薄荷味牙膏,她头发上的精油香气,她做的饭,她困扰她无奈的事,她喜欢的美好的事物,她…… 他竟然可以通过她,些微地感受这个世界。那自记事起封闭了的心,也能感受到一丝震荡。 他只能承认,她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原因他一清二楚,因为他现在被她放到最重要的地方。 他很快乐,甚至觉得所谓的幸福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可他无从比较,所以就暂且在其中享受吧。 报复的对象已经消失了,剩下的人他能做到的伤害最多是毁灭自己的人生,可那又有什么意义?他哪怕毁灭自己,对那两个人照样不会有多少伤害。他们只是装作在意他,他们对他的想法毫无兴趣,对他的生活全然不关心,对他的心理状态更是不屑一顾。 有时候他也会惊讶于自己为什么想起那两个人,心情就会变得不愉快,他也会恨自己为什么在意他们。 因为孩子的本能吗?孩子本能地对自己的父母有感情需求,可是他扼杀自己的本能那么久了,久到几乎和他活着的时间同样长,他早就应该脱离了。 他记事太早,又太聪慧,远超于常人的聪颖并没有给他的幼年期带来好处,只是过早地洞悉了身边至亲,然后陷入长久的困惑与痛苦。 众生皆苦,无一例外。 本不该在性交中思考这些,但是他被她服侍,她的舌头太轻盈,她几乎是在沉迷地舔他的身体,他忍不住回想起一切。 祖父母,外祖父母,血肉模糊的小轿车,他当时的表现太诡异,不哭不闹,一点也不像学龄前的小孩子。 怪不得他,他那是还太小,对人类的观察还不到位,伪装不出常人的反应。 第一个保姆脱他的衣服,在大人看不到的地方亲他,摸和舔含他的性器,他虽然觉得奇怪,但是也做不出反应。并不是休克一样被突发的情况定住,只是不知道遇到这种事,普通人是什么反应,没有能模仿的对象。 第二个保姆什么事都没做,只是对母亲的房间很有兴趣。他好几次见她偷溜进去睡在母亲的床上,记不住当时的心情了。只是想,她肯定更喜欢母亲的戒指,于是他找出放戒指的首饰盒,把钻戒放到枕头下面,后来的事他不再关心,只知道他很快有了一个做饭好吃的保姆。 那个人性情温柔,对他也极有耐心,几乎是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带。他觉得很高兴,她很穷,所以他把家里的钱放到她的包里,她在警察局哭着喊着说自己没偷钱,让他作证,他说是自己拿的,但是没人相信他的话。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被父亲打了一巴掌,也是那天。 然后她就走了,然后又有其他的女人过来,又走了,这样的事重复了好多次,最后,她来了。 他的姐姐来了,他第一次发现,他不是唯一一个靠模仿他人生活的人,她也在模仿他,尽管她做得小心,可他还是敏锐地发现了。 他的世界,有了同类。 可她不属于他,属于他的父母,他最厌恶的人。她每次见到他们都会露出谄媚的笑容,对他们的每一句话都念念不忘,对他们任何的指令都一丝不苟遵循。 真好,她对他父母真好,为什么她不能对他也那么好呢? 他们不配。 你知道吗?他们不配。 他们是最差劲的父母。 那个女人,和他兴趣班的男老师性交,他亲眼见过,在肮脏厕所里,她下身赤裸,手撑在污秽的地砖上,那个男老师的性器就在她的身体里。 那个男人,他的拳头锤在不愿意为他堕胎的高中女孩的肚皮上。那个长着红色青春痘的女孩捂着肚子惨叫,下半身流出的血之后的十五年,他都没能忘掉。 所以,不要向他们效忠,他们不配。 亲吻转移到他的额头,她抱着他,给了他一个一如往常的温柔并驯从的吻。 剃毛play 亲吻已经结束,她脱掉身上剩下的衣服,没有润滑剂,她还没到可以直接进入的程度,需要扩张。 继续伏在他身上,嘴唇去探索他的脖颈,他的锁骨,一只手伸到身下那个已经开始往外分泌黏浊体液的入口,轻轻伸入一根手指。 然后她差点把自己弄伤,她直直地把手指插入,没想到甫入洞口就遇到阻碍,她直接戳到自己的嫩肉上,指甲碰到没有皮肤保护的软肉,瞬间就疼得她皱起脸。 实在是乌龙事件,她苦着脸把手指拔出,肉穴也因为不恰当的拜访而紧闭大门。 察觉她的异样,他问她:“怎么了?” “没事,我没经验,戳疼了。”他拿起她的手指看,指甲虽然不长,但是直接戳到肉上,也是要命,她好像真没自己扩张过几回。 他也脱下衣服,两个赤裸的人坐在床上,互相看了一会,她拿起他的性器,柔柔地撸动,又俯下身去吞吃,顶端被她灵活的舌头舔舐加吮吸,快感瞬间冲上他的脑子。 没几个男人能抵抗这种刺激。 并没有多卖力,她只是根据自己的感觉走,将那白皙粗长的性器含得更深,堪堪擦过喉咙,顶端抵住喉颈,令她感觉极度不适。她连忙掏出沾满唾沫粘液的器官,狼狈的连连咳嗽,眼泪都咳出来了,眼尾也泛红了。 他的性器毫无异味,当然人的私密器官也不可能是香的,只有顶端分泌体液,射出精液的位置有一点点腥,真正给她困扰的是她每次含到深处时不得不碰到他的体毛。它们生长地狂野,不算太长,也没有长到性器和小腹,只在性器上方野蛮生长,发质太硬了,毛发扎人,碰到她的脸时总是刺得她难受。她至今没给他深喉过,不止是因为她不喜欢咽喉被顶弄时恶心想要生理性呕吐的感觉,更因为她不想吃到他的体毛。哪怕他皮肤雪白,性器都长得不招人烦,但是私处的毛发真的喜欢不起来。 谁会喜欢自己嘴里有毛,要是不幸看过恐怖片可能还会害怕。有的人头发都讨厌,更何况是阴毛。 “不要勉强自己。”他等她咳嗽完,善意体贴地告诉她。 他投桃报李,也准备去舔吸她的阴户,被她阻止,“真不用,你用手就行。” “可那里更喜欢我的舌头。”他实事求是,实在是喜欢过头了,每次开始没多久就会潮吹,她的穴液是咸的,带点碱味,非常健康的味道。 直到今天她反应过来一件事,因为她在性事上一直消极对待,得过且过,她从没思考过:他每次舔她的下体,她的体毛应该也很烦人。 如果他真的要舔,至少要把体毛剃掉,她搂住他,本想亲他的嘴。这是她每次说出请求前的固定格式,她吻完他之后两个人的对话就会莫名顺利,可她又想到她刚才给他口交,嘴里含过他的生殖器,再去亲吻就有点不妙,所以她立即将嘴唇的目标转换到他的锁骨。他的肩颈非常完美,肩膀平直,锁骨像是某种绝世的兵刃,锋利地镶嵌在他的肩处。每次他穿上稍大领口的衣服,她都会多看几眼,眼睛似无若有地搜索那两根好吃的骨头,她喜欢亲吻它们。 连舔带咬,她控制力气,没敢在他身上留下吻痕或者青紫色,艳红色的咬痕,那些都是性爱的证据。她要给他拍摄,不能留下蛛丝马迹,令人对他寻私觅迹,探究他的隐私,觊觎他的肉体,最后再指指点点,挥下道德的大棒。 心满意足地品尝完,她有点恨自己得意忘形了,幸好她还没忘了之前那茬,“我去浴室把下身的毛刮掉,好好洗洗之后你再舔行吗?” 他无意识皱眉,她从哪里学到的,难道她偷偷看了欧美成人性爱片子?可她根本不像会在网上找那些东西看的人。 她也应该没聪明到能找着那些网站。 她原本一直没有被服务的意识,每次都是任他摆弄的。他倒也不讨厌她的体毛,肯定也称不上喜欢,他们都不是口味重的人,对他人私密处的毛发也能燃起性欲。 所以她从哪里知道的? 见他面色不悦,她扭扭捏捏,小声地很:“我刚发现,我下面的毛很多……”话没说完,她就羞得面红耳赤,可她还是坚持说下去:“我喜欢你给我舔,可是下面那么多毛发,如果进到你嘴里,你肯定会恶心的,所以我想剃掉,那么你再舔就能感觉好很多。” 话说到这地步,他还能不明白吗,他起了逗弄她的心思,“如果我和你一起剃光毛发,你会给我深喉吗?” “什么是深喉?”她迷惑不解,舔不就是放进去,然后舔舔吸吸吗,不过深喉两个字让她觉得不太妙。 双水摸上她的雪白的乳房,两个馒头似的乳整个夏天被衣物遮盖,成功逃离被晒成小麦色的命运,他娴熟地玩弄那两团软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话他虽然说得轻描淡写,可她还是觉得不怀好意,叫她有点害怕。 “要不我们不舔了?也不是非舔不可,你说是吗?”她试探性问他。 他闻言竖眉,面带不悦,手上也不怜香惜玉了,力气越来越大,“不行。我们每次做,本来花样就很少,你现在连口交都想敷衍过去。” “那我去浴室剃掉,回来再做?我刚刚洗澡的时候看到他们有一次性剃刀。”她无奈遵从他,起身想走。 他拉住她,灿烂一笑,“我来给你剃。你没有经验,弄伤自己就不好了。” 他完全就是胡说八道,她毛发本就稀少,质地柔软,再好刮不过。他非要去给她弄,无非是想看她害羞,她羞起来特别有意思,甚至有点可爱。 还没开始呢,她就为难上了,这也太……太不应该了,这有什么还帮忙的,她自己来也行呀。 当然拗不过他,她被他带到浴室,旋开花洒,水流很大,打在人的皮肤上都有些疼,自然是不可能直接往下体处冲,他把水流调小,先洒向她的肚子,很快水就顺着身体往下流,将她稀疏的体毛湿透。 “张开腿,”他命令道,语气是不容她质疑的。她只能羞赧地分开双腿,将性器打开被他看。 一朵嫣红的肉花,早已被沾湿,不止是刚才顺着身体流到此处的水,还有她伺候他,亲吻他时自己分泌出的白色混浊体液。两瓣肉唇微微张开,还没有变肿,最近的性交他没怎么折磨这两片肉。 被他直勾勾盯着人最隐秘的地方看,她简直都想捂着脸,他的目光让她不自在,他迟迟不动手,太羞人了,她的耳根都红透了。 伸出手,顺着阴唇往上摸,他好整以暇,坐在浴缸边缘,若不是他的性器高高翘起,泄漏了他的情欲,从他的脸上根本看不出端倪。 似在检查她的阴毛分布,其实他就是故意磨蹭,想让她这诱人的姿态多保留一会,她的阴毛少,长得又细软,也没蔓生到整个下体,只有上方一点。 “我看不清呢,”他故作为难,其实她并没有真的看过自己的身体,一次也没有,她觉得羞,所以她对自己的体毛分布也不知道,还以为他真的看不清楚,又咬紧下唇,把双腿分到极限,连可怜的入口都扯出一条细缝,石榴籽一样的红色,诱惑他深入。 今天结束之后,要让她的下半身沾满体液,他想,手上的动作也没停,从阴户的最下方摸索到最顶端,旁边腿缝也没放过,细细描摹一番,真把给她剃毛当成什么重要的任务一般,细致入微,恨不能定位每一根毛发。 她被他摸的,看的毛骨悚然,那隐秘的器官没有合拢,外层的入口收缩,内部软肉期待什么东西进去。 吞咽口水,她小声问他:“可以剃了吗?” 确实没什么可看的了,他已经把她里里外外看了个遍,他的性器几乎硬得疼了。 挤出少许沐浴露,在手上搓出泡沫,再抹在她的阴户上,顺着毛根,酒店赠送的剃毛刀是用来刮胡子的,锋利有余,可并不顺手,他也真怕划伤她,于是收敛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真的专心致志给她去除毛发,不过叁分钟,她的下体一根毛也找不到了,连毛根都刮得一干二净,摸起来滑溜溜的。 他很满意自己的杰作,翻来覆去检查了好几遍,直把她看得羞得闭眼,真的撑不住,用得着这么仔细吗? 她要给他剃毛吗?算了,那个刀看起来就很不好用,她真担心自己手一滑让他下体多一道伤,她本来就笨手笨脚,就不挑战自己了。 确定没有毛发残留,他又打开花洒给她冲洗干净,剃刀也一并清洗,被剃下的毛发跟着水流进入下水口,再也看不到了。 双腿张得时间太长,有点僵硬,她缓缓合拢,心里有预感,今天不会那么轻易结束。 口交训练 本来预想是他给她舔,如果她高潮就把性器插进去,就和上次做过的一样,但是他摇头,直指他硬得出水的性器,那里太需要她的安慰了。 他们甚至没出浴室,就在酒店能容下叁个人是浴缸里躺下,互相舔弄性器。她本来就很兴奋,剃毛时又被他的动作和目光刺激,阴唇,肉蒂,甚至肉穴都对他的舌头欢迎至极,他的舌尖不慌不忙,将她的性器一一舔弄,在舔舐花蒂时她甚至将下身挺向他,希望他尽快给她更多,更刺激的操弄。 舌尖探入花洞入口,不过才模仿性器抽插十几次,她就泄身了,迎来了第一次高潮,她没有潮吹,因为她还有意识,正在用口腔侍弄他的性器。 他的舌头从洞口撤出,她还在任劳任怨取悦他,其实他早就知道她根本不会口交。她将他的性器放入口中数不清多少次,她从没给他深喉过。她就只是舔,偶尔再加上吸,永远都是投机取巧刺激顶部,从没有把整根放到口中过。 现在是时候了吗?她对他产生依赖,对他身心顺从,他的话说一不二,他也该享受点他应得的了。 只是,方式很重要,不要太粗暴,要让她心甘情愿,让她没有怨言,以后也乖乖献上舌头,献上喉咙,任他蹂躏。 所以,方式很重要,不能强迫她。 “刚才舒服吗?”他第一句话是询问。 嘴里被他的性器塞满,她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能点头,太舒服了,高潮的一瞬间,她的脑子甚至空白了好几秒。 “我口交的技术很不错吧?” 她还是点头,心想这事也能天赋异禀吗? 他微微叹气,“可是你的很糟糕。” 舌头停住不动了,她不知道把这根性器含入口中多少次了,也不知道喝过多少回他高潮后射精的体液,她都那么熟悉了,怎么可能技术糟糕。 其实有点不服气,但是这种事没什么可争的,好胜心不用放在这种事情上。她继续舔口中的性器,吸紧脸颊两边的肉,她记得他喜欢这样。 “停下。”他坐起身子,弯腰捏住她的下巴,将性器抽出,他把她的头拉近,她不得不跟着他的动作撑起身子,他们的视线相距很近,她看着他的眼睛,他道:“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差劲。” 这有什么好比较的,她哪里差了,刚才他的性器在她口中又涨大了一圈,他最没资格说这话。不过她几乎不和他起争执,他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她就听着。 “你知道深喉吗?”他问。 她摇头。 “你连深喉都不知道,也不会,我说你口交技术差你也不信,”他摇头,“我每次给你口交你舒服到什么地步你自己清楚,但是你每回给我口,我连射精都很勉强。” “来,我教你,不要敷衍我,你知道我懒得教人的。我就教你一次,你要好好学。”他扶起她,给她擦干身子,也给自己擦干净,拉着她的手,领她上床。 性器一直没得到解放,其实时间没过多久,是她高潮来的太快。他盘腿而坐,那根孽生的器官直直翘起,上面还有未干的唾液。 “张嘴,含住。”他按下她的头,将她的脸贴近那处。 没有必要躲开,更重要的是不服气,她张开嘴,把那根东西重新塞进嘴里。 “对,收起你的牙齿。以前你对牙碰到我不知道多少回,我甚至怀疑你是故意的。”想起往事,他露出微妙的微笑。 根本不是,她没法张口反驳,牙就长在那里,那么大的东西放进嘴里,牙齿碰到再正常不过了,哪有什么故意不故意的。 他继续这个话题,“你的牙齿有一根很尖,碰到很疼。”他有段时间甚至想让她去把尖锐的牙齿磨平,幸好他还有理性,她也慢慢学会用舌头。 “那里,你不要光舔最上端,把舌头用在下面一点,对,就是那里,再往下一点点。”他舒服得抽气,“现在,吸紧口腔,不要让空气进来。” 这是搞什么,她皱眉听从,用力吸紧脸颊两边的肌肉,闭紧嘴巴,他立即按住她的头,差点射精。 这么舒服的吗?她大吃一惊,就是吸气而已呀。 长出一口气,他继续教她,“现在,把你的舌头翘起来,用舌面和舌底来刺激我。” 他不再说话,闭眼享受她的侍奉,她学得很快,这些技巧她用得很巧妙,要赶紧再教她深喉,否则他就要高潮了。 “最后,”他的口气带着窃喜,“你该学的深喉,对,把它尽量放到口中,全部吞进去,收紧你的咽喉。” 性器从没进过那么深的地方,顶端碰到她的喉咙深处,她几乎要有生理性反应了,想把它拿出呕吐。但是他抢先一步,按住她的头,缓缓抽送,模仿那根孽物在她的下体里的动作,把她的口腔当成性器官使用。 她几欲呕吐,从没被人碰触到的地方敏感得要命,他扶住她的头,在里面抽插地越来越快,上百下之后,他高潮了,精液射进她的食道,才依依不舍地将性器抽出。 太短了,时间太短,他还没享受够呢,可是没办法,他也忍不住了,性器已经勃起太久,再不释放,他几乎要憋得发疯。 更何况,她的嘴里那么舒服,被她身心顺从服侍的感觉太好了,她就要那么听话才对。 艰难地咽下他的精液,她筋疲力尽开口问道:“这就是深喉?” 他点头,“其实还有更多技巧,以后我们再慢慢摸索。刚下你做的很好,我非常舒服。” 总是要给她正向反馈的,以后能让她形成条件反射最好。 其实她很难受,但是他满意就好,她干呕几声,好不容易才压下呕吐的冲动,深喉真的太不舒服了,以后最好别用了。 可是,他好像真的很舒服,很喜欢,她左右为难,唉,到时候再说吧。 第二波的性欲来得很快,观音坐莲什么的他其实兴趣不大,今天也不准备用。他现在更想用最简单的姿势,楔入她的肉穴,在里面放肆抽送一番,刚刚在她的嘴里他没有过瘾,这回他要好好照顾自己。 将性器头部顶进去,他知道她的肉穴的构造,缓缓地进入,直至插得很深,她的小腹都被勃起的器官顶起,甚至能看到圆圆的凸起,他有点使坏,拿手轻轻压上去,她果然立即反应过来,发出带着痛苦的惊叫。很快他也没了心思干坏事,她的内部绞得太紧,她的性器怎么就那么小,还那么紧,幸好这会她很湿,他抽送冲刺的动作因为她湿漉漉的,无比顺滑。 她实在是柔弱,他一边狠狠操她一边想,我得控制自己,不要把她弄坏了。 话虽如此,但是有时真想撕烂她。 他将舌头伸进她的口中,她有些抗拒。毕竟他们两个刚舔过对方的性器,她还喝下了精液,心里别扭,但是他的嘴里只有他自身的泠冽的气息,她也差不多,只是有一点点腥。他自然不会嫌弃自己的气味,反而用心地帮她清理一番,将她的舌头,口腔喉咙都舔了一遍,几乎是用舌头擦了一遍,然后咽下混合他和她的味道的唾液。 没多久,他又射精了,这次他勃起得很快,释放得也很快。她也一起高潮了,内里甚至潮吹般涌出体液,他不想离开她,那根释放后软软的性器继续插在她的花穴里,堵住想往外流出来的液体。 她的小腹微微鼓起,里面有不少体液,她有点不适,可多少也习惯了他在床上的霸道做派。 再说,太舒服了,短时间内的两次高潮,她头脑不再清醒,昏昏沉沉的,她有点想睡觉,可有觉得还不够,明明已经两次了,她仍是不满足,还想要更多。 性器在里面也不老实,有一搭没一搭地戳深处的软肉,她被他吻着,他的手指还在她身上逡巡,又捏又抓,幸好他没留指甲,否则现在她的背后都是指甲刮出的血印子了。 可哪怕没有指甲,她的身上仍旧被他捏出不少指痕,他是一点也不顾忌她明天要出门的,小腿上都留下了印子。 那根东西怎么那么快又来了精神,搅动她体内的春水,他抽出时,穴水混着精液流出去,下一秒又被他粗壮的性器挤进去,体内重新被填满。她控制不住,浑身痉挛,可他并不放过她,反而掰开她的大腿根,进到更深处,囊袋都塞进去一小半。 她被弄得直哼哼,啜泣一样,她已经被他搅弄坏了,可她没力气,也没法推开他,只能任由他动作。快感几乎是疯狂的,她的体内开始第二次潮吹,体液一股一股打到他的性器顶端,她能感觉到入口已经肿了,火辣辣的,每次他抽送都带来又疼又麻的至高快感。 粗大的性器埋在她身体在最深处,他轻轻干她,她不自觉地收紧,夹住那根东西,好舒服,真的好舒服。 啊,我堕落了,她在昏睡前,脑子里闪现出这句话。 睡奸 性器从她炙热软烂的体内抽出,她已经被他完全操开了,她的脸色潮红,她额头上有细小的汗珠,她的双腿打颤,腿间淫靡的器官往外吐出温热的白色体液。 半睡半醒,她其实是有意识的,那东西离开她身体时她的躯壳几乎是在挽留他,大腿根酸麻得很,她没有感觉到疼,哪里都不疼,就是她好想睡觉。口交后反胃的感觉早已消失,她知道自己不能睡,要清理身体内部,要拿出新被单换上,可是她眼睛都睁不开,除了睡眠,什么都不想。 她睡着了,睡得很不踏实,因为他一直在骚扰她,拧她的乳头,拨弄她的花肉,他还自认好心地把掉出的软烂红肉塞回去,再把手指也捣进去,不客气搅弄一番。抽出手指后,还接着玩弄她已经敏感至极的肉蒂和阴唇,拨开看她的性器的颜色,甚至不怀好意地用力拉起。她的眼珠痛苦地在眼皮下运动,就是醒不过来,太累了。 抱住她玩乐有二叁十分钟,他也休息的差不多了,性器也恢复了精神。他不再捣乱,直接拉开她的腿直捣黄龙。她的入口一直没合拢,更何况他又有意无意刺激那处,叁次高潮分泌的体液加两次射进去的精液足够让他毫无抵抗进入,哪怕下体被塞得满满的,什么都进不去,她仍旧在睡梦中,只是眉头皱起,很明显睡得不舒服。 平时夜里高潮叁次就可以睡觉了,今天很明显不行,她怎么能半途丢下他自己说睡就睡呢。 也不用客气,将她的一条腿架在肩膀上,他比她高得多,两腿之间被拉开成很大的角度。他按住她的胯骨,从侧面进攻,动作大开大合,每次都进到最深,全根插入,抽出时也几近堪堪离开洞口,再用力深入。他的动作与其说是做爱,不如说是鞭挞,用性器鞭挞她的甬道,迫使她早点醒来。 此回他持久太多,在她的下身冲刺,顶弄,几乎把她捅穿了,抽送了好几百次还不想射,她的上半身跟着他的动作晃动,两团可怜的乳颤动不停。 不想浪费,他低头俯身,把脸埋到她的乳肉里,又香又软,真是绝妙的享受,乳尖被他玩弄得红得要滴血,早就肿起来了。他也不管,直接上牙就咬,继续折磨那可怜的乳头。 身体被如此蹂躏,她痛苦地张开嘴,睁眼,她是在睡眠中被硬生生做到醒来,头疼得要命,可下半身却传来无法忍受的快感,她如同一只鸟一样呻吟出声。她还是半梦半醒,昏昏欲睡,她的眼睛酸涩,她的头脑不清醒,她一闭眼就会睡着。 林含璋岂能容她再睡,当即满含恶意地去扭她的肉蒂,她因疼痛清醒一点,只能跟他求饶般地叫,“……疼……轻一点……” 对她的求饶置若罔闻,他继续扯那可怜的器官,直到她完全清醒,眼泪汪汪跟他道歉,他才停手。 这次她的高潮来得比他快,在一波体液淋到他的性器之后,他仍旧在她甬道中戳刺。在高潮到来前的那瞬间,他似有所感,极快地拔出性器,长吸一口气忍住立即射精的冲动,他放下她的腿,将那憋到极点,一碰就爆发的性器抵到她唇边,“深喉,复习一下。” 她有些反胃,性器上沾满两人的体液,她不嫌弃他的精液,但是比较嫌弃她自己的,可她无法拒绝,只能认命地张开嘴,将那咸腥的柱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吞到喉咙深处,食道口,然后用力吮吸。这次他没有在她口中抽插,她吸了两次,就射进去了。 不由自主地吞咽下他的精液,她真的想吐,犯恶心。 他冷眼看她的表情,“不许吐,你的东西不脏,我今天不一样吃了吗?” 话虽如此,她还是感觉别扭得慌,难受。 他给出威胁:“你要是敢吐,今晚就张开腿给我表演两次自慰。两次的花样都由我来定,我今天非在你身上玩点不一样的东西。” 她只能压下呕吐的欲望,不停地吞咽,直到感觉好一点才停下。 身体向后躺倒,他一只手枕在头下,“我累了,上回都是我在服侍你,这回你就骑在我身上,我不动了,你做就行。” 那根可恨的性器软软地趴在练腿之间,她面露难色,“你还要做吗?都四次了,它—” “用你的嘴,”他打断她的话,“我今天那么费心教你,你不练习一下,明天忘了怎么办?” 根本就是胡说八道,这怎么可能忘得掉,她脸色一点点烧起来。 然而与他争个面红耳赤,那也是不可能的,她只能跪趴在他的大腿旁,扶起那根性器,撸几下,然后放入口中,极致吞咽,她做得很认真,用上自己所知道的所有技巧,学到的所有本事,用尽浑身解数去取悦他。 他看得眼热,蛇一样的眼神盯紧她,舌尖入毒蛇般吐出舔舐下唇,还不够,远远不够…… 口腔的紧致和高热潮湿令他满意,很快他的性器就再度硬挺,林信书不敢让这粗大的部位在口中逗留太久,她想吐,她一直在反胃,吃过海鲜再给人长时间口交真的很容易恶心。 分开双腿,她扶着那根硕大的柱体,就着前几次留在体内的液体做润滑,下身贪婪的器官毫不费力就吃下了整根性器。 她抬头,现在是凌晨两点半呀,怪不得外面那么安静,这个时间大家都在睡觉吧。 她也想睡觉,但是得能满足他才行。他不是累了吗,怎么还有精神做个不停呢。他为什么就不困呢,明明两个人今天一直在一起活动,他个子那么高,吃得比她还少,怎么就那么有精神? 想不明白,她一边扭动腰部一边走神,下体太敏感了,不想点别的事她马上又要高潮,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那么……唉,淫荡。 她简直跟换了个人一样,稍微刺激一下就出水,再刺激两下就高潮,摸她哪里都觉得舒服,尤其是体内被进攻的时候,她很快就舒服地浑身发软,任他折腾。 这样下去不行,但她又不能拒绝他的求欢,他们两个相处得那么和谐,每天在一起从不争执,更别提吵架了。她有什么不懂的东西马上就可以问他,他也不会鄙视她,更不会忽略她的问题,什么都愿意跟她说。她有时候身体不舒服,或者工作生活上有什么小困难,他总能第一时间发现,给她恰到好处的帮助。 她现在觉得非常满足,非常开心,她有时候还会想,能来上海太好了,她从没有活得那么快乐过。有能说话的朋友,有好的住处,有美味的食物,有还算过得去的工作,时不时还能去现场听音乐会,去看话剧,去看绘画展,这些东西她在云南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些都是因为他,他为自己提供了一个有安心感的去处,让她觉得自己也能拥有这些,也不是配不上。 更何况他还愿意配合她的突发奇想,愿意一起学习,她那天听到他的承诺,几乎想落泪,从没有人把她放在心上过,也就只有他。 动作越来越快,她粗暴地自己都疼了起来,但是这样会更刺激,也不过片刻,她和他一起攀上高潮。 她慢慢抬起身子,躺到他身旁,累得直喘气。她的身体因被过度使用又热又疼,不用看都知道那一片都肿起来了。 不能再做了,她想,再做下去她明天就没法下床了,明天还要找合适的地点拍照呢,起号的时候最忌讳叁天打鱼两天晒网,她至少要准备好一周的素材。 头疼得很,但是她并不困,刚刚虽然被弄醒,可她毕竟还是睡了一小会的,她摸到他的手,握起,“你困不困呀,都快叁点了。” “明天不用早起,今晚几点睡觉无所谓。”他反握回去,小指轻挠她的掌心。 并没有觉得痒,她想到晚上在大厅里见到的女孩子们,“下楼的时候,你看到坐在楼下的姑娘们了吗?” “嗯?有什么问题吗?” “她们好像都是网红呢,”她也不能确定,“就是觉得那些人好厉害呀,不在意别人的眼光,想自拍就自拍,想直播就直播。” 她转头看他,“今天吃饭的店里也有人一边吃一边录视频呢,手机放在叁脚架上,他吃饭的时候还对每道菜都点评呢。” “我也能做到。”另一只手把她搂紧,“我也可以的。” 为了你,只是为了你。 她苦笑,“你不适合啦,你好冷静,那些人在镜头下面好热情,非常有感染力,我们两个好像都不太行。” 其实那些网红大部分长得也普通,借助美颜滤镜变得好看,但是她们的情绪是真的,那种分享的热情,太难得了。观众也不是傻子,真的喜欢还是假的伪装,看得多了,不可能不知道。他们两个想做网红,都太内敛了。 初出茅庐 在青岛待了快二十天,每天都快乐得很。林含璋并没有做到她直不起身,她每天都能在阳光大海沙滩下还有各大网红景点穿梭,给他拍照片视频,反正他是不喜欢摆姿势的,她只能拍摄一大堆他的日常,然后挑挑拣拣,和他商量选出自己觉得最有意思的,修图和剪视频就交给他。 有时候他也会诧异,“我长这样?为什么我没睁眼?” “海边风大,吹的。”她在拍的时候也没办法睁开眼,咸风恼人,她也没办法。 无论如何,两个人还是进展神速,配合妥帖。他们很快和楼下的小姐姐们混熟,林含璋在她们的作品里出现,充当各种角色,还有公司递来名片,请他去演网剧和抖音短剧,被他以正在读书婉拒。 林信书则是从她们那里学来了不少拍摄技巧。女孩子们非常热情,对很多她想不明白的问题愿意倾囊而授,她自己说不明白的事也会循循善诱,给出一些见解。 他们开始正式在抖音快手小红书和微博上更新,微博的粉丝涨得最快,很快就有了20万粉,大部分都是系统送的僵尸粉,明明他们根本就没有买粉,发一条微博真的评论点赞的寥寥无几,让六位数的粉丝变得尴尬。 小红书本身并不是博主与粉丝交流的平台,更倾向于博主展示自己的地方。这里的粉丝增加地最慢,但是数据最真实,临近开学,他们已经积累了一万多粉,算是非常了不得的成绩了。主要原因是她和黄蔚然拍的照片小范围出圈了两次,后来她又保持住了更新,一天一张照片,维持住风格,还有在他本身名牌大学生的滤镜加持下,他的人气自然越来越旺。 抖音则从一开始就进展不小,林含璋一直和各种网红拍小短视频,差不多都是短剧模式。他在里面主要充当男神,白月光前男友之类的角色,她们每次发视频都会有人顺藤摸瓜找到他的账号,后来还有人在他唯一的动态视频下面催更,看得林信书高兴极了。 快手本来也不是主要阵地,不过随手更新,但是流量却很大,明明发的内容根本不是快手的调性,真是奇了怪了。 最值得说的是,他们的账号接到推广了,明明才正式开始一个月,发来商业询单的人好多呀,第一个星期就有,把她惊着了,因为还是那个电动牙刷的pr,她简直无话可说了。这些人太可笑了,先是找了假账号做推广,现在又来找真账号,他们就不觉得尴尬吗? 后来她才知道这类商业推广都是委托给不同的公关广告公司,这些公司手底下不知道有多少个pr,相互也不通气的,经常会出现某位博主被同一个品牌的公关pr骚扰十几次的情况。有些pr职业素养很差,博主如果一直不搭腔,还会被辱骂。 比如说电动牙刷,情趣玩具,美瞳,某些电子产品等等。这类产品大部分都是新出的品牌,找一些不知什么品级的工厂代工,只要把外观做得高端,看起来昂贵,定价也不低。再花大钱做营销,砸钱推广,总是可以骗到一些人的。而他们的商品几乎百分百,质量远比同价位有名有姓的品牌差。 唯一例外的是美妆圈,这个圈子特别混乱,情况也更加复杂。林信书也接到了很多美妆推广询问,她纠结要不要接下,有些真的是大品牌,真难以相信,他们才几万粉,就能接到国际知名品牌推广。 靠自己瞎琢磨没用,他们又去咨询认识的网红朋友小姐妹,那些人惊呼他们真是太走运了,不到一个月就能赚到钱了,这个账号表现能力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接下来就给他们分析各类推广的差别,哪些能接哪些要小心,哪些是公关包裹,收了之后po一些美图就行。以及怎么收费,怎么拟合同,一大堆注意事项,最重要的是收钱的问题。现在很多公关公司拖欠费用,一定要提前收两到五成,推广视频投放之前要尽可能收到全款,不要被人白嫖了。 她听得一愣一愣的,还有那么多讲究,没想到那么多网红面对送到手上的钱也不要。因为那个钱,脏,赚了一回,以后再想把口碑赢回来,就太难了。 另一件大事就是他们不停收到mcn机构的邀请,不止于此,甚至还有娱乐圈还算有名气的经济公司直接打电话杀过来。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要到的号码,幸好目前还没出现被人拎着一包钱堵上门的事,否则她还真拒绝不了。 这个不用新交的朋友提醒,基本上市面上没有靠谱的机构。尽管几乎所有网红都被机构招揽,但是纵观他们走红的经历,机构在里面充当的角色堪称鸡肋。 大多数账号做出点起色的时候都会有mcn机构找上门招揽,一开始签约时说得天花乱坠,给予大部分人最缺的指导,包括专业的拍摄和妆教指导,运营账号的秘诀,还有一些更聪明,承诺会用大网红账号给予引流,一定把你培养成第二个某某某。 等真的签约时,如果博主本人学历不高,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大部分合约写得云里雾里,根本看不懂,很多人就那么上当受骗,整个人连人带账号被机构骗走。机构甚至能拿走七成广告收益,只有后面做大做强的网红才能把这个分成改得稍微合理一点,但是公司绝对不亏。他们振振有词,如果不是我们的帮助,你上哪能接到大品牌的推广,你的推广费能那么高?可是绝大部分情况是,没有这些公司,网红本人未必不能达到同样的高度。 还有就是很多公司其实完全不付出资源,他们的承诺根本就是空口白牙,只是那么一说,真的签进去和没妈的小白菜差不多,根本没人搭理。如果后期自己努力,运气好,稍微有点水花,那公司人人都想来分一杯羹,都觉得是自己的功劳。 最糟糕的情况是哪怕大红大紫,很多网红的账号依旧是掌握在公司手里,如果你对分成不满意,你对给你制定的路线不满意,他们拿着一开始就极度不平等的合约,可以吞了你花全部精力做出来的账号,更可以让你在网上不能出镜,不能接商务推广,否则就等着律师函吧。如果真的想解约,那就得拿出天价赎身费,如果你赚了20万,至少要还200万回去,甚至一大堆公司就靠解约费赚钱。 明明不是娱乐圈经纪公司,却把经纪公司卖身契那一套学得明明白白。经纪公司尚且会投下资源,mcn机构确是再明显不过的空手套白狼。不可否认也有部分靠谱的,真的想培养网红一起成长的公司,但是这些公司大多不够“狼性”,对手底下的人压榨也不够狠,在已经白热化竞争的红海里,自然活不下去。 林信书虽然对mcn机构了解不多,但是她还是看过不少大网红与公司打官司的。更何况那些机构给她发来的签约合同。她花几十块钱到淘宝上问律师,律师就差苦口婆心劝她别上当,一个个全是她根本想不到的坑,硬让她惊出一身冷汗。 九月开始前,他们接了第一个广告,是美妆产品。很有意思的眼影,非常美丽,第一个推广费用是5000元,其实他们的报价高了,毕竟抖音账号至今不过叁万粉。然而林含璋咬紧口风,不降价,最后那个国产品牌选择退步,他们草拟了一份合同,签定之后叁天内收到了2000元定金。 在那叁天里,两个人参考了不知多少美妆博主的推广视频,能参考的有限。做妆教,他俩技术半斤八两,都不够看,简直就是拿自己最弱的一项和别人最强的比。做口播,也没有其他能对比的产品,到现在也就买了一套化妆品练习,对眼影的质地,粉质,什么颗粒感,飞粉,顺滑度,贴肤度一窍不通,没有对比,看不出好坏,就知道寄给他们的产品挺好看。做测评视频更不可能了,原因同上。 最后他们决定,参考着名化妆品牌广告,把重点放在秀产品上,把产品叁百六十度展示,然后一道道抹在脸上和脖子上,在青岛的蓝天白云大海下,在夏末的强烈阳光下,去展示美妆产品的美貌,和他的美貌。 他们想得很好,执行时出了不少问题,幸好有小姐姐们帮忙,给他们掌眼。她们的经验非常有用,经过她们的提示,林信书把产品拍得非常高级。 拍人光靠手机效果有限,另一个小姐姐借出她的备用微单,光设置相机就花了很久,他们顶着大太阳调试了快半小时。复杂的光圈镜头等一大堆她完全听不懂的专业词汇,出来的成果乍一看上去也普通,但是小姐姐们都惊为天人,赞不绝口,对他们的反应大加嘲笑,向他们科普了几乎所有从事过影像相关工作的人都知道一个真理: 没有原相机直出的美人,哪怕是天仙,在高清摄像头下依旧惨不忍睹。人类脸上的所有纹路,所有细节,都会被相机放大到无法忽略,尽管肉眼根本注意不到。 所以,网上所有的明星网红美貌素颜照,要不就是后期处理过,要不就是根本不高清,恶劣的画质可以磨平人脸上所有细节,四分美人也能变成八分。 还有最后一种投机取巧的情况,利用打光,让相机吃掉细节,自动磨皮,这就进入了更高等级人像摄影的范畴了。 势头大好 后期剪辑又花了接近一周,等他们弄完,林含璋淡淡评价,“这个钱,也不好挣。” 确实,在太阳底下晒了叁四天,又花了六七天买素材买特效插件,就为了做一个推广视频,两个人折腾小十天,假期过得乱七八糟,开学还得接着弄,不容易,太不容易。 于此同时,林信书还要接着找素材拍摄,她的排班这学期调到下午,弟弟的课也是下午比较多,他大叁了,课表几乎排满了,一眼看过去密密麻麻很吓人。 她已经答应弟弟,每周至少有两天时间要完全闲下来陪他,不过她每周叁或者周四会有一天上满班补一下,否则她的收入会少很多。 把剪辑好的视频发给品牌pr,对方赞不绝口,也不算白忙活,就等着上传到各大平台看看效果了。 黄蔚然虽然说她从国外回来就去青岛找他们,可是直到暑假结束,她还飘在北欧。每天在朋友圈晒北欧风格的民居,晒当地美食,还有一些俊男美女,用黄蔚然的话说就是民族优势,他们长得高,女性动辄都超过180,各个身材比例非常棒,脸又小又立体,五官非常有视觉冲击力没发胖前的少年和青年时代,很多都是符合中国人审美的,丑的人也的确惨不忍睹,她不拍而已。 视频剪辑过程中黄蔚然也提了不少建议,她本来审美就好,又见多识广,帮两人解决了很多难题。第一个看到成品的人也是她,不过她笑着给他们打电话,说效果再惊艳也没用了,她已经对小林同学倒霉的脸免疫了,剪视频的时候看腻了。 他们约好了十一假期再一起出去玩,补上这次没能一起旅游的遗憾。地点到时候再决定,她还得在北欧再待一周,有点事要处理。 自从上次给杜千寻发消息,她两周之后才回复,说她参加了志愿者活动,每天都忙得要命,她早就看到了信息,但是她对网红什么的毫不了解,对拍照片,拍视频什么的更是没有经验,所以一直没回复。她觉得那些东西都是昙花一现,而且大部分情况也浪费时间,如果林信书要做,要有心理准备,她见过几个很糟糕的例子,等她回来找个时间跟她聊天再细细告诉她。 杜千寻不是很赞同呢,她也没敢把账号给她看,杜千寻这个人看着很容易沉溺虚拟世界的样子,没想到是个不折不扣的现充,暑假还去医疗机构给人帮忙,她真的太特别了,而且心善。 视频投放的时间选在了周五下午六点,由弟弟设置上传时间,她就没掺和了,因为那个时间点她在奶茶店干活,天气热,学生又刚开学,生意好到可怕,老板娘来帮忙了几天之后腿开始作痛,老板就顶替她来帮忙,靠她一个人真忙不过来。等闲下来,都快八点了,草草热了中午打包的剩饭扒拉几口,马上又会迎来一波客人,到十点才能清闲下来。 等她上完厕所,洗洗脸,终于有心思拿出手机点开app看视频效果时,她有点害怕,又有点期待。害怕自己和弟弟花了那么多心思,费了那么大精力和那么多时间做出来的东西没人看。 也不是不可能,她上回精心写的文案在小红书上发出来还没有一句随意的抱怨观看评论的人多。她抱怨上海天气热,又附上一张弟弟在大太阳下面打着她的遮阳伞出去买东西的照片,那是他们的账号热度最高的内容,下面好几百人跟着评论上海的夏天有多热,多反人类,还有重庆四川,江苏浙江安徽的人一起跟着抱怨,看来今年异常的高温,大家都受苦了。 带着期待和担忧,她点开视频,流量真的非常不错,远超粉丝量,下面的评论也非常友好,大部分人都在夸盛世美颜,拍得像国际大牌广告片,出境的男孩子太好看了,还有一群人刷宝藏视频,连品牌官方账号都跑来凑热闹,她把那条评论置顶。 没有爆,怎么可能一炮而红,但是这个数据真的比她预想的还好,不过四个多小时,就有了一万四的喜欢,一千五百条评论,好有六百多转发,两千多收藏,比一些粉丝过百万的网红数据还好,他们的粉丝也涨到了叁万多。 说不惊喜是假的,努力没有白费,用心大家也都看得到,她甚至破天荒给弟弟打了电话,问他有没有看到。对方非常冷静,淡淡说他知道了,告诉她今晚他又接到不少签约他的邀请,有几家公司名气很大,等她回来两个人再商量。 被突如其来的小成绩冲昏头的林信书自然是没有心情讨论那些事的,他们暂时也没有和任何公司签约的打算,先试试看。她回到家之后又把视频的网址转发给之前认识的网红朋友,请她们也搭把手帮忙宣传,那些女孩子们看到视频成品一直夸林含璋出片效果太惊人了。看原片就知道效果肯定不错,但是没想到会好到这个程度,他们如果可以保持住现在出片的质量,大火可能得看命,但是小火,那基本是板上钉钉的。 推广费的尾款第二天就到账了,五千块钱说多不多,说少绝对不少,毕竟她一天在店里站8个小时,每个月一天也不缺勤,给客人点头哈腰,勤勤恳恳干活也才五千出头的薪水。如果是在叁线城市,五千元就更值钱了,差不多是一个大学生一个半月的工资。在农村,五千元相当于六亩地半年的收成,如果是秋季的庄稼,一个人从整地到庄稼收进家门,没几天清闲的日子,面朝黄土背朝天,那种辛苦,只有种过地的人才知道。 晚上两个人开心地去吃夜宵,其实林含璋并没有太兴奋,他从小到大都泡在别人对他的赞美中,早就免疫了。他把线上和线下分得极清,不会因为在网上被人小小追捧就昏了头。 但是他的傻姐姐的快乐多少能感染到他,两个人去吃了潮汕海鲜粥,虾肉弹牙,鲜美非常。林信书纠结这五千块推广费要拿来做什么,买摄影灯的话,如果配齐柔光箱和叁脚架差不多够买叁盏,可是她到现在都没弄不明白怎么布灯,想想也头疼。如果买相机,五千元也就能买起最低端的微单,其实她也没弄明白那些相机比较适合他们,相机比摄影灯还值得研究,她连入门都称不上。在青岛认识的网红朋友们的相机大部分都超过一万元,有的甚至还专门配了不同的镜头,每个镜头又要好几千,这点钱根本不够用。 她并没有自己困扰这些问题,边吃饭边和弟弟商量,对方觉得都不是问题,想买什么直接买,钱不够他给补上,像个天使老板。 她没这个打算,不能一开始就投入那么多钱进去,毕竟又没有做出什么成绩,她决定先不升级设备,继续用手头现有的东西拍摄。 当天晚上私信就被塞得满满的,她点进去看,有求商业合作的,有邀请他拍短剧的,最多的就是各种经纪公司,一个个一开始只发了邮箱,几个小时之后又发来了长篇大论,吹捧他们所在的公司多有名多厉害,她一个也没理。 吃完饭回去,整理一下新到的询单,不过六小时,居然有二十多条。她没打算全接,把一些网上曝光过有问题的品牌排除,再排除完全没听过的牌子,最后还有七条推广请求。 她用自己的微信加了这些品牌pr,大部分人都是瞬间通过申请,她咋舌,看来负责新媒体推广的从业人员也不轻松,夜里十二点都还在忙。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就热情地打招呼,都说是看了美妆广告过来的,被里面的模特的表现力所折服,紧接着就是十几句赞美,抛出他们的需求,给某个产品也拍出类似的作品。 看来新视频的效果真的很惊人,至少在or的圈子里传开了,她没有立即答应,跟他们解释说自己是个助理,要看弟弟本人的时间安排,他刚开学,肯定没法像暑假一样全部时间投入进去,然后很快出片,对方都表示赞成,说他们也不是很着急,一两个月内能完成就好了。 被对方的善解人意感动到,不过她还是没有立即接下,要问问弟弟的意见,她不能自作主张。 睡觉之前他们商量这事,弟弟展示了他作为黑心人的本色,还没提到谁来找他,他第一句话就是:“你没报价吧?我们要涨价,先涨到一万,选一个品牌接下,如果效果还是和这次一样,那我们就涨到两万或者叁万。” “啊?!”她惊呆了,哪有这么坐地起价的。 自杀的女孩 他们晚上没商量出子丑寅卯,说着说着他就把她压倒在身下,拉开她的大腿,她私处的毛发长了一个月,没到原有长度。刚刮掉的那两天穿上内裤简直要了命的痒,他就注意使坏,每天早上出门前都要给她刮一遍。然而只是毛茬的东西有什么好弄的,他本意也不在此,只是趁机把手指放到她的阴唇阴蒂上抚弄,直到她呻吟出声,跟他求饶。他就大发慈悲把不知何时硬起的器官塞进她的身体,纵情泄欲。 射精之后犹自不满足,借给她清理的名头让她自己掰开腿,看性器被连日的操弄变得红肿,白浊体液挂在入口和穴肉上。他的手指在处理体内射入的精液时过于灵活,经常把她捣得哀声连连,好多次,他在给她清理时做着做着就把手指换成了更大更粗大东西,本来没清理干净的体内雪上加霜。 做了两回,清理完她就入睡,他抱着她的裸体,从胸部到下体,摸了又摸,直到把乳上印上指痕,大腿根留下青紫的痕迹,才放过她睡觉。 第二天睡醒,那些性爱的痕迹雪上加霜,他很想再来一场,可惜他要上课,只能中午做个痛快。 林信书则是在下午见到杜千寻,她还是那么又高又瘦又美,她的到来让林信书眼睛都亮了,两个多月没见她,怪想的。 她们抱在一起,蹦蹦跳跳,杜千寻问她那个赵耀还在烦她吗,她摇头,也有一段时间没见他了,可能找到新的目标,放过她了。 杜千寻坐到自己的专席上,她赶忙给她递了一杯酸奶,两个人开开心心地开始聊天。她问杜千寻暑假做什么去了,神神秘秘的不理人。 大眼睛的姑娘听的笑了,“哪里有你过得精彩,又是音乐节又是去青岛吃海鲜,还要搞账号做什么网红。” 她不好意思跟杜千寻说他们的账号已经做出点起色,对着这个朋友,不知为何她总觉得不想吐露自己和弟弟的关系,她想,我可能是怕她打破砂锅问到底,她就是这样率直的人。 如果不好解释,或者不能解释,不如一开始就避开这个问题,不给她提问的可能性,装作自己没有男友。说实话,她也的确没有男朋友,和弟弟的关系太复杂。血缘上的陌生人,户口本上的姐弟,事实上有肉体关系的同居人,她和她单方面认识的所有对象,老板夫妇,杜千寻甚至赵耀都隐瞒他们的关系,有时候甚至隐瞒他的存在。 他和她,太不相配了,光是站在一起,就能引来一大堆流言蜚语。她的神经没有那么坚强,不想面对是东西就逃避吧。 账号的事以后再说,总有合适的时机的,反正她又不出镜,谁也不知道她是运营的人之一。 反正这些都是她的事,她有说或者不说的权利,没有必要向好友一一吐露。 林信书就是摇头,针对她的话回答:“你要是想去,音乐节多着呢,下回我们可以一起过去,旅游的话青岛那么远不行,上海市内还是可以的。” “到时候再说,”杜千寻看着对那些兴趣也不大,“我暑假去做临终关怀的志愿者了,哎呀,你不知道,那里气氛真的很糟糕。后来又被叫到负责自杀干预和心理辅导的地方,见到好多自杀没死成的人,你肯定没见过。” 其实她见过的。 杜千寻没看到她的反应,自说自话,“去了那些地方才知道生命多美好,我们真应该好好活着。” 是呀,这件事她很早之前就知道,所以哪怕再苦,再没有尊严,她还是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幸好现在虽然称不上苦尽甘来,她的日子好过多了。 她点头,回答对呀,杜千寻就继续说:“你不知道临终关怀的病房,那些老人好还好,毕竟活了一辈子也不亏,最可怕的是得了重病有钱都治不好的人,有的人自己心里崩溃,怨天怨地的,有的甚至开始求神拜佛,看着可怜又可笑。”她边说边摇头叹气,似有不赞同,“更可恨的是居然有人专门跑到那些病房传教骗钱,叫我说那些都是邪教,可是就是有病人信,闹家里人买什么转运玉环,什么破处疾病的玛瑙,根本就是一块不值钱的人造石头。家里人又拗不过病人,只能顺从他们,花好几万块钱买那些没用的,我们怎么劝他们都不听,动不动还打人。”说到这里她有些愤怒。 这其实也是正常的,人在生命快要结束时,对死亡的恐惧确实会让人做出很多他人无法理解的事,她虽然没有类似的体验,却也不是不能理解。 她本想开口为那些人说几句话,杜千寻调转了话风,“所以我后来都是去陪护小病人,那些孩子才是真可怜,人世间的什么美好都还没体会,对自己生的病也没有概念,就那么不明不白死掉,看的人太难受了。”说到这里,杜千寻流下眼泪,林信书从柜台上找到纸巾,抽出来递给她。 “越是年纪小,越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看着越可怜。”她最后总结,确实,万般皆是命运安排,她早就知道命运这双无情的手有多残酷。 “是呀,”林信书附和,“小孩子生病确实让人看着难过。” 杜千寻擦完眼泪,把用过的抽纸扔到垃圾桶,“所以我后来转到自杀干预的地方去了,真是气死我了,有人想活却活不了,有人想死却死不掉。最麻烦的不是这些人自杀未遂的心理状态,是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自杀未遂之后的后遗症多可怕。” 她又是她完全不懂的领域,所以她闭上嘴老实听,杜千寻继续道:“有个失恋的,其实也不算失恋,就是被男人骗了的女孩子。人家就是跟她玩玩,骗她睡觉,她倒好,真觉得自己是男人的真爱,发现那男人脚踏两条船,就跟男人说她要死了,都是他们逼的。人家肯定不当回事呀,结果她真跑到一个老房子的楼顶,那房子有十几层高吧,她就往下跳。后来她说什么跳了就害怕了,在半空中好久没落地。” 这故事听得林信书浑身不舒服,可又想继续听下去,“然后呢?” 杜千寻耸肩,两手一摊,“没死成呀,照我说还真不如死了算了。她没死成,医生说她走了大运,做了好几回手术救回来了,但是腰部以下残废了。她家幸好还有点小钱,可她后半辈子只能靠人照顾活着,再也不可能站起来了。男朋友呢,当时感动她痴情,听护士小姐姐们说在病房里哭得是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没照顾她半个月,跑了,跑之前说他们当时已经分手了,谈恋爱有分手的权利,哪怕是结婚了不喜欢你了碰到更喜欢的人也能离婚呀,他作为前男友,做到这份上仁至义尽,之后她怎么样跟他毫无关系。” 倒也不无道理,哪有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任何人都有对一段感情说不的权利,如果她一直生活在农村,被赵耀这样的人缠上,她一时没撑住,答应做他女友,后来越看他越不顺眼,想跟她分手,赵耀就要跳楼,谁能想到他真会跳,跳楼之后又瘫痪了,后半辈子都赖上她,那她估计也是要逃跑的。 当然杜千寻的故事里男的真是渣男,和她没法比,可就算如此,女主人公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还能指望别人对她的人生负责吗? 杜千寻越说越气,几乎有点咬牙切齿,“那个姑娘家人就要告这个男的,说实话,你告到法院也没用呀,人家又没让你闺女跳楼,当时说的是你爱跳就跳,关我屁事,可这姑娘自己想不开,非要跳楼。哪怕这男人是人渣,也不能都推他身上,对吧?” 林信书点头,确实,为了虚无缥缈的爱情要死要活的女人她反正是没法理解的。 讲故事的人叹气,“她都那样了,一辈子都得坐轮椅了,还非得祥林嫂一样诉苦,天天骂她男朋友,问题是人家早就跑没影了,是个人都得跑呀,照顾残疾人一辈子,可不是说着玩的。她就想着有个人能跟她同仇敌忾骂渣男,问题是她没想过自己后半辈子怎么办,就觉得失恋是比天还大的事。” 其实林信书是完全无法理解故事里的女孩的,但她不予置评,毕竟对方已经够可怜了。 “她妈天天哭,缠着医生问自己闺女能不能恢复成以前一样,说什么女儿以前一百米只要十五秒,以后站都站不起来怎么办,主治医师跟我们讲能救回来还保住上半身的功能都是万幸了。从十几层楼高的地方跳下来,还想跟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这不是做梦吗?” 另一个自杀的故事 “这事说到底错的不是她,是那个男人。真要是气不过,干嘛拿自己的命要挟别人,去找那个男人算账呀。结果她跳楼了,付出那么惨痛的代价,问题是这男的值得吗?后来听说那男人又分手了,找了新女友,人早就不把她放心上了,搞不好还很得意,我真是有魅力,能让女人为我自杀呢!她的生命就是这男人跟人吹嘘的战利品,你说这图啥?” 确实不值得,非常不值得。杜千寻居然能去照顾这些人,她也真是十足的大好人了。 其实她也不明白,可能她觉得身体的痛苦远大于心理的痛苦。赵耀再烦人。再让她恶心,也没有她小时候挨饿受冻还被毒打苦。哪怕她因赵耀有一段时间烦得吃不下睡不好,见到他就炸毛,可他造成的痛苦,基本都是心理上的,偶尔他身上的臭味传过来她闻着有点反胃而已,也没真吐过。 这种因为失恋就要死要活,产生极端情绪和做法的故事她也就只能听听,并没有多大的感触,因为她吃过更大的苦。 当然她不会用矫情和无病呻吟去指责这个女孩,毕竟这姑娘已经为自己的选择付出足够的代价了,她作为这个女孩故事的听众,并不能共情,只能轻飘飘说一句,不值得,她太想不开了。 “女孩子千万不能娇养,得让她吃点苦头,让她知道世界上不是只有爱情。”杜千寻这话应该是说给那女孩的父母听的,可惜现在说太晚了。 林信书其实也有一个关于自杀的故事,不是故事,是她的亲身经历。她自然是从没有自杀过的,或者说她之所以没有自杀过,是因为她见过自杀后的人的死状。非常恐怖,非常可怕,非常凄惨,她一辈子也忘不掉。 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她见过的自杀当然不会因为失恋这等风花雪月的事情,是因为什么,她也说不准,原因可能很复杂,也可能很简单,她毕竟不是当事人,根本无法得知那个自杀的女人到底为什么选了自杀那条路。 在她小时候,大概是刚刚记事,五六岁那会,大姑附近嫁来一个新媳妇,那个女人长得挺普通的,看模样就知道是男人最喜欢的老实贤惠的那种女孩。她的丈夫面容精干,个子和她差不多高,身材比较瘦,一开始两人感情很好,经常一起活动,下地干活也一块,女人脸上无论什么时候见都是笑盈盈的,连大姑都说这女人嫁的男人不错。 这个女人对林信书也很好,经常见她自己跑去放羊割草,要不就是干别的杂活,见过几次,她就开始问林信书每天出门要上哪去,其实也不是真问,就是打招呼。林信书从没有被人温声细语打招呼过,一开始还不习惯,总是跑着回答,后来就停下来,认真将自己要做什么告诉她。 林信书很快就和这个温柔的大姐姐混熟,其实也不算太熟悉,只不过每次见面都会等她跟自己打招呼,她后来有时还会给林信书一两块水果硬糖,是表哥早就不吃的那种只有甜味和水果香精味的品种,但是那时候的林信书却从吃过这等美味,每次收到都偷偷藏起来,肚子饿的受不了才舍得拿出来含住,好久好久才化掉。 那个新媳妇嫁过来半年后就有了身孕,九个月后生下一个大胖儿子,全家都乐得合不拢嘴,她的婆婆见人就说自己儿子有用,第一胎就是孙子。 到这里还是看似天作之合,天伦之乐的一家人。后来,女人刚出月子,她就开始挨打了。 并不是多新鲜的事,她生下了儿子,她丈夫自觉有了人质能拿捏住她了,立即翻身做主人,把结婚一年多攒下的所有怨气一一释放,打她时都跟她算账,从她嫁进门时某一天早上吃饭没给他妈盛饭到哪天干农活时她比他干得少。这个在农村人人夸奖老实敦厚的男人,一一历数这些他自觉老婆给他的屈辱,哪怕他的老婆是林信书见过的最温柔最贤惠的女人,他还是觉得她骑在他们一家人身上让他们做牛做马,所以他现在有了儿子,自觉有了人质,要全部报复回来。 哪怕这个女人趴在地上奴隶一样给他家干活,他依旧能找出她的不是。他只是要打人而已,理由是他说给外人听的,其实他说不说没区别,在农村,大人管教小孩,男人管教女人,哪怕是打死了,乡里乡亲也顶多说一句失手。 那个女人被打得惨叫,她挨打的时间也不准,有时候是饭后,有时候是深夜,有时候大清早那男人就会开始打她。大姑就端着饭碗倚在门口津津有味听着,她丈夫和儿子都吃完了她那碗米粥也没动几口。对她来说,一个比她年轻的好女人受难的悲惨戏码可比没滋没味的早饭要好吃多了。反正她凶悍,她娘家有兄弟能替她撑腰,她在村里的地位仅次于村干部的老婆。别的女人挨打,她是当做戏看的,她觉得那女人有时候跟其他男人说话带着笑,就是该打,活该挨打,不好好做饭的女人有什么用!大姑有时候又劝男人想开点,女人帮衬兄弟很正常,毕竟是一个肚子里出来的一家人,哪怕说嫁了人也有情分在。 反正这些话她都是自说自话,她的老公儿子狼吞虎咽大口扒饭,林信书在羊圈听着听着,只觉得这里,难道就是传说中人人受苦受难的地狱?可只有坏蛋会下十八层地狱,那个大姐姐,明明是那么好的人,明明那么勤劳,那么贤惠,哪怕是过节,吃饭时饭碗里一片肉都没有,连孩子都生的是儿子,为什么还要挨打?为什么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她被老公毒打是天经地义的事?她真的做错了吗?她做错了什么? 林信书偶尔能看到她脸上青紫的伤痕,她也没心思给她带糖果了,脸上也没了笑容。后来一年多后,她几乎在每天都挨打的情况下再次怀孕了,这回她连怀孕都是错的,她丈夫恨她上避孕环白花了他几十块钱,根本没用,她没经过他的允许又怀孕了。 总之她做什么都是错的,早饭做的是面疙瘩是错的,她下地干活是错的,她没有给婆婆洗内裤是错的,她怀孕之后身体宽了也是错的,她连呼吸都是错的,她应该去死。 那一家人,就是那么搓磨她这个可怜的女人,大姑事不关己,高高在上批评她懦弱,她要是泼辣点不至于挨那么多打。 林信书想,难道温柔也是错的吗?明明是她嫁的人是魔鬼,是一家子烂人,可外人都只会挑这个可怜女人的毛病,说到底,不过是看她好欺负。人都是欺软怕硬的,农村更是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一个女人,如果她心地好,性格柔软,在农村就是个人人都能欺负的软绵绵的沙包,谁都能锤上几拳。 那个女人不是没回娘家诉苦过,可是她没回都是带着一脸失望再次回到这个骂她打她的丈夫家,每回她从娘家回来,迎接她的就是更凶狠的毒打。一开始她丈夫还害怕她娘家人过来找他算账,后来发现人家根本没拿她当回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过成什么样都跟原本的家庭没关系了。要为了她费功夫费劲,专门跑到几十里外的村子给她撑腰,她不配。再说,农村,男人打女人那是天经地义的,肯定是你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可不能因为生了两个儿子就自觉是功臣,挺起腰杆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更何况,你吃的喝的都是丈夫家给的,人家要养你一辈子的,嫁过去受点委屈怎么了,谁不受委屈,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 后来,在她大儿子四岁不到,小儿子两岁多的时候,她又回了一次娘家,这回她再也没回来,她在娘家悬梁上吊了。 听别人说,她娘家的妈看她又回来诉苦,就心烦的很,她弟弟和她爸爸也不爱听,就闭嘴不说话,她妈充当家庭的发言人,骂她骂得极难听,晚上也不让她进房间睡觉,就在堂屋给她一个破床一床破被子,让她自己睡,她家也没能容她的地方。 当晚她就想不开,拿扎麻袋的尼龙绳上吊了,她妈妈起来做饭,发现她都凉了,吓得昏过去。 她后来被她的父亲和兄弟放下来,用两轮车拉回婆家,她妈妈就跟在车子后面,一边哭一边骂。骂她死也不挑地方,在娘家死了她们家以后怎么给兄弟娶媳妇,骂她婆家不分好歹打她,骂自己怎么就猪油蒙了心,昨夜不该那么噘她。她的好女儿呀,怎么就那么想不开。 林信书也去看了,村里几乎所有人都挤上前去看,她个子小,用尽全力挤到最前面,那个上吊自杀的可怜女人被白布盖上全身。她妈妈爸爸和她婆家人吵架对骂,厮打,她的两个孩子大的抱着小的哭。她弟弟气昏头,把麻布掀开,她的死状暴露在所有人眼前。 少有的几次见到死人,那次留下的记忆是最可怕的,可怕到十几年过去了,她也没能忘掉。 颠鸾倒凤不知日夜 上吊死的人死状很可怕,看到小孩会做噩梦那种程度的可怕。哪怕她生前再温柔,再和蔼可亲,再笑容恬淡,成了死人,脸都是青紫色的,舌头漏出来,下半身大小便失禁,脖子和腿上都被指甲抓掉皮肉,一条一条的红的紫的血痕。 丑陋,可怕,恐怖,和美毫无关系,她就那么死掉了,她毫无意义地死了。她的两个孩子还小,都没到记事的年纪,记不住她这个温柔善良的母亲。她的婆家只会骂她好好的日子不过作死,她的娘家可能会难过几天,然后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 后来的故事也不新鲜,那个男人很快娶了第二个老婆。这个老婆没那么好拿捏,也是二婚,在农村的语境下是个不折不扣的泼妇,对丈夫每天骂个不停,对婆婆也没好脸,对两个拖油瓶男孩更是非打即骂。这时候那个男人一家倒是老实了,对第二个老婆赞不绝口。他们很快一起出门打工,听说挣了点钱。 村里终于有了比她还惨的孩子,有父亲也和没有差不多,她只能看着,什么都做不了,因为她也一样没法吃饱穿暖。 再后来的故事她就不知道了,她到了城市,从那愚昧残忍窒息的环境中脱离出来,关上门过自己的日子了。 她喜欢云南,喜欢上海,喜欢城市,因为这种事不会发生在城市里,也没人会对别人的私事指手画脚。在云南没人认识她,在上海也一样,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忙,所有人都不会当着别人的面掺和人家的私事,大家都很有边界意识。 更重要的是,她和这些人的价值观合得来。她们从不会对外人的私事指手画脚的同时还嫉恶如仇,从不会和稀泥,不会说什么这是别人的家务事然后对一些明晃晃的犯罪视而不见。 她对农村很多明规则暗规则,对农村那种把女性的求生通道堵死的做法深恶痛绝,更害怕他们对女性残酷的舆论。长大后想起在村里的生活,所见所闻,只深深感觉,那是女人的地狱。 这些事跟杜千寻说,她肯定无法理解,因为她从没在农村生活过,没有经历过那种窒息的环境,她可能对那个自杀的姐姐怒其不争。就算是林信书自己这个亲眼目睹的人,有时候也会想,你可以抛下孩子跑掉,你可以出门打工的,你可以离婚的…… 但是,哪怕是林信书也得承认,自杀的人是因为看不到希望,那个姐姐当时的绝望她只能靠想象,终究不能感同身受。她现在给出的建议难道就不是轻飘飘的吗?她又懂什么呢,她自己也经历过那种无依无靠,孤立无援的境地,她能脱离那个环境也不是靠自己,而是靠林含璋的父母。 那她有什么资格居高临下给出指导,说到底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杜千寻仍在说话,她习惯了林信书的沉默,“我发现,自己的命只能自己珍惜,为别人自杀什么的蠢透了。” 对呀,蠢透了,自杀真的,毫无好处,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以后我要更自私点,凡事为我自己着想,不能被人欺负,男人最怕的就是我这样的自私自利的女人。”说到这,杜千寻的脸上露出笑容,“你发现没有,你越温柔,越善解人意,就越容易被欺负。” 这可真是太对了,有时候旁人就是那么贱,态度越差,人家越怕你,越拿你当回事。但是人的本性太难改变了,她也想变得泼辣一点,也想能理直气壮拒绝不喜欢的人。别的不说,就那个赵耀吧,她在脑子里排练无数次拒绝的戏码,每一次都对自己可能说出口的词句精挑细选,害怕说错一句话刺伤他的自尊。真到他过来时,她又一句话都讲不出来,哪怕有时候被恶心得透透的。 没办法,她就是那么软弱的性格,就是那么没用,除了在弟弟面前敢多说几句话,一到别人面前就成了闷鳖,她也对自己很失望。 杜千寻静静喝完那杯酸奶,和她道别,她晚上还有课。林信书最后也没说出什么像样的话,只是依依不舍跟她说再见。她和任何人交往都是由对方说了算,人家想见她,她才能和人见面,如果人家不来找她,她很难鼓起勇气去找她们。 她也会提出邀请,但是人家答不答应不是她说了算的。她的日常生活虽然有朋友可以交流,但是真的每天面对面相处时间最长的人还是弟弟,她也只在弟弟面前,才敢说一大串话,因为弟弟很少打断她,总是认真听,大部分时候给出答复。 客人还是很多,她忙个不停,好不容易老板娘到了才有空吃晚饭。七点左右上次合作的国产美妆品牌pr居然又联系了她,这回是送他们赠品,问她要地址。对方再叁感谢他们做的视频,投放效果非常好,品牌那边预备再请他们推广一回。这她可不敢答应,毕竟弟弟要涨价,还涨了一倍那么多。 在浴室和弟弟一起泡在浴缸里时,就算弟弟的性器在她身体里,不住顶撞她,她还是忍不住跟弟弟说了这事。对方一听,脸色不悦,她才想起弟弟不喜欢在做爱的时候讨论这些对他来说来说败兴的事。 果然,弟弟马上就把她抱起来,然后她撑在墙上,被他弄得高潮了叁回,第四回是给他口出来的。他的手指还插入两根,撑大她的穴口,让里面的精液流出来。 等他们做完,她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直接睡着了,商务推广等事也忘得一干二净。 早上的时候,她还没清醒又被弟弟缠着亲吻,她的舌根都被搅疼了,口水顺着往下淌。她昨晚全裸着上了床,正好给他享用,掀开被子,拉开她的腿,昨晚洗完澡之后他又在里面射了一回,肉穴入口处的精液已经干透了,他的手指伸进去试探,果然还是湿的。 没有扩张,也不用太怜香惜玉,他直接长驱直入,一下子捅到了最深处,她弯起身子呻吟,小腹被顶出一个凸起的圆形。 花穴被他的性器塞满,他在里面不急不缓地抽动,细细品味她刚睡醒的身子。她下体的毛发长出来些许,这让他有点兴趣,在那些毛根处上上下下画圈。 她无奈,只能张大腿任他抽插,两人性器的连接处白色的粘浊体液拉成长丝,他每次抽出送入的动作因这些液体无比顺畅。这具身体他已经快完全掌控了,他真想再玩点别的花样。 抽出送入了几百回,她和他一同高潮了,他没有抽出射精后存在感还是极强的性器,手也不老实地夹住她的肉蒂拉起,放下,还是在玩弄这具肉体。 已经高潮后的身体承受不住刺激,她不得不跟弟弟求饶,“好难受,能不能拔出去呀?你要是还想做,我给你口交行不行?” 他扬眉,“我也没做什么坏事,过一会我还要接着做,到时候你再想办法好好给我服务。” 听到这话的林信书顿时觉得不妙,她其实没有休息好,对这种一大清早就白日宣淫的行为本来就接受度不高。更何况她觉得自己很脏,还没来得及刷牙洗脸,做什么都不自在。 可还是没有逃过,他们在床上好好颠鸾倒凤一番,等林含璋满足了,都快十一点了。今天是周六,他不用上课,她也打算本周末至少要定下接什么广告。 纵然被合伙人的肆意妄为打乱了计划,他们毕竟还有一天半,两个人又窝在床上好好睡了一觉,睡醒之后还是林含璋起了心思,又和她接了好久的吻,总算去浴室洗干净了。 林含璋还想给他的害羞姐姐剃毛,但是对方说什么也不愿意。说是等下回口交再弄,她好不容易不痒痒了,长毛的过程太难受了,每天一流汗就痒得要命。 吃完午饭,他们回到床上,只不过这回林含璋有兴致跟她商量事了。他在微信新建了一个标签,把她加的品牌pr好友们一个个放到这个标签下,然后与她拟订话术。大意是他的粉丝量涨了叁倍,现在还在快速增加中,所以他每个月的报价会根据粉丝数量和视频效果调整。而且他已经回学校上学,课业繁重,想要保证视频拍摄的质量,至少要两到四周才能做完一个视频,可现在来找他的商家又太多,现在没办法全部接下,只能一个个排单。 非常官方的说法,无懈可击,就是没什么人情味,哪怕是对上已经合作过一次的品牌pr也是同样的说法。说完之后他们将这个月涨价一倍后的报价发给那些负责品牌推广的pr,果然有两个马上萌生了退意,说要考虑一下。另外几个则是抢他的档期,都想要他第一个签约,毕竟他的价格只会越来越贵。他们决定一个月内做出两个广告视频,毕竟九月太阳正好,她没有买摄影灯也不会打光,不好好利用自然光就浪费了。 第二个广告最终决定和老朋友合作,这一回是唇膏,一共八个颜色,想想试色多难拍林信书头都开始疼了。第二个是口碑很好的护肤品,弟弟的皮肤特别好,拍这个再合适不过了,非常有说服力。 愉快忙碌的生活 两个人很快就签了约,定金周一直接汇到银行卡上。林信书从没想过,她感觉自己也没做什么呀,居然正儿八经有了推广,等拍完这两个广告,两万五就到手了。这也太容易了吧?从没挣过那么轻松的钱,他们明明没正儿八经拍过什么主题视频,他们的账号除了弟弟的脸,简直一无是处,拿放大镜都挑不出来优点。 现在直接卖脸就能赚大钱?她对互联网的认识又上了一层,先不管那么多,这回也一样要看同类美妆产品的广告,挑出比较适合模仿的对象,然后写拍摄的分镜稿。现在是在上海,不像在青岛,处处美景,哪里都能做背景用,还需要到处跑跑找景,实在不行得布景。周末两天根本没闲着,周六下午和晚上他们先是看别的博主是怎么做的推广视频,发现大家风格各不相同,最受欢迎的就是试色,这种也相对好拍。晚上的时候弟弟在忙他的活,她也在饭桌上写拍摄流程,产品文案,可谓绞尽脑汁,严重怀疑自己的文化根本就不够用。 她一边写一边皱眉,还分神想着明天要到哪里去堪景,写到后面根本就是什么都想不起来,认输。 把写到一半的东西发给弟弟看,对方眉头比她皱得还深,他并没有说出任何打击她信心的话,只是告诉她这个暂时按下,实在不行他来想办法,她就不用发愁了。 他们这回想的广告方案是通过不同的场景变换来展现唇膏的质地和色彩,不像上一个视频,只是在蓝天大海沙滩下,穿白色衬衫少年简单的把眼影涂抹在脸上。那个视频之所以评价那么高。大自然的美景助力甚多,但是到了上海,还想要去投机取巧,再次利用自然景色,就比较难了。 第二天两个人先跑到楼顶,光线非常不错,弟弟如果换上浅色衣服,家常的打扮的话,又有几排晾衣架做背景,很日系,有种慵懒风,她很喜欢,她觉得女观众同样会很喜欢。 第一个拍摄地物色好了,他们又转移阵地,跑到学校里某个教学楼的背后,这里风很大,而且有大片绿植,是一处天然的背景墙。四下无人,她红着脸亲吻他,这还是她头一回在学校里和他在一起,往常她每次送外卖过来都在想他在哪里,想着哪一天可能会与他偶遇。她骑着电瓶车,带着头盔,后面是大大外卖箱,他抱着书,可能在和同学聊天,也可能在匆匆赶路,两个人擦肩而过,他可能认不出她,更有可能是认出来,来不及说话。 像今天这样,在周日的上午,躲到学校中人迹罕至的地方接吻,她从没有设想过这种可能。 八个颜色唇膏,怎么也得叁四个场景,两个就太单调了。第叁个取景地她怎么都想不出来,后来晚上弟弟把她带到了上海某处水边,背后是陆家嘴,无数摩天大楼灯火通明,只要相机能够夜拍,随便拍拍都很有感觉。 第四个地方是黄蔚然推荐的,一家音乐酒吧,刚换了装修,非常上镜。为了拍夜景他们向黄蔚然借相机,对方刚回上海,听说他们接了第二支广告又惊又喜,直说一定会帮忙一起拍,还是那么热心。 四个地点选好了,再配上不同的产品文案和广告词,林信书细化拍摄方案时又做了部分修改。她感觉自己边做边学,学东西的速度跟不上思维进化的速度。她更加确定自己就是个普通人,完全没有什么天赋之类的东西,毕竟她做过的所有工作,受过差不多教育的人,谁都能做。 暂时不想那么多,拍摄工作有一半分给了黄蔚然,因为她晚上要上班,如果全部由她来拍那只能等周末。就算到时候他们万事顺意,一周就拍完,加上后期时间也赶不上截止时间,她并不想违约。 如果让她现在就从奶茶店辞职,那不可能,毕竟他们的账号收入并不稳定,而且她其实并不喜欢完全依附他生活。纵使他现在真的在物质上很照顾她,她也很依赖他,但是完全靠他吃饭,至少要等她自己手里攒够钱。 要学的事太多,她几乎要昏头了,最可笑的是,她其实还不太会给人画嘴唇,她得想办法学着画唇膏。别看嘴唇看上去是化妆里最简单最容易画的五官,真的上手了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她从对面的屈臣氏花了二十块买了一根伸缩唇刷,几乎所有空闲时间都在往嘴上怼口红。嘴皮都破了,变得干裂粗糙,还开始起死皮,她不得不用给弟弟按摩的剩下的山茶花油涂到嘴上滋润一下,效果一般。 她开始正经学化妆之后才发现,化妆真是个无底洞。一旦你开始化妆,你就需要买数不清的化妆工具,化妆品,还有后续卸妆保养的东西。 她看过几十个妆教视频,几百个妆品测评视频,其实根本就没学会什么,只是大致弄明白了叁庭五眼,色彩搭配什么的根本搞不明白,这还只是化妆技术上的问题。 更大的问题是产品选购,按照妆前,妆中,妆后来说吧。妆前的程序可以当做护肤的程序。需要洗脸,光洗面奶,按照配方,洗感,肤质就有几百种,价格从几块钱到好几百都有,看得她眼花缭乱。弟弟皮肤没有任何问题,不干不油,除了冬天涂点润肤霜平时什么都不用涂。她以为弟弟应该是传说中人人羡慕的中性皮肤,可几乎所有人都说男性油皮多,这可让她拿不准主意了。接下来是爽肤水,柔肤水,润肤水…这一系列名字都不一样的东西基本就是护肤的第一步,问题是她完全看不出来差别,她连名字都搞不明白,令人迷惑。她看了不知道多少说明,也参考了男性护肤博主的推荐,真要买的时候她又想弟弟皮肤根本没什么问题,要是听了那个皮肤不怎么样的男博主推荐,把脸用坏了怎么办。 接下来就是乳液,和上面差不多的心路历程,不同名称,不同质地,不同功效的粘稠的液体类产品也太多了,根本没法选。 面霜什么的她也不纠结了,直接买了一款弟弟冬季常用的,官方旗舰店送小样非常大方,还赠送了一盒面膜。她在青岛和弟弟泡澡时给他贴了一片,黑色的,特别好笑,弟弟也给她贴了一片。两个脸上顶着蟑螂提取物面膜的人没撑多久,五分钟不到就取下来洗脸了,味道太怪了。 化妆品那就更可怕了,妆前乳,粉底,定妆产品,眼影眼线睫毛膏,腮红高光修容……数都数不完。还有化妆工具,海绵,美妆蛋,化妆刷,假睫毛(谢天谢地弟弟睫毛长省了这一步,给人贴假睫毛可真要命),双眼皮贴,睫毛夹……每一种都有无数讲究,无论买哪样都让她选的极度痛苦,以至于她后来决定统一咨询黄蔚然,毕竟她看上去就对这些非常熟悉。 黄蔚然倒也没有光推荐贵的,她果真对化妆颇有研究,推荐的产品价位合适,上手也容易,他们真的欠她情,以后得多请她吃几顿饭。 她一边想一边在嘴唇上练习画唇膏,真难,反复擦掉,又看了教程两次。她预想了一下给弟弟拍摄时的场景,觉得他可能会卸妆更多次。为了不让他和她一样受那么多罪,她还是提前买好润唇膏给他用吧。 于是她又开始搜唇部护理产品的测评,发现小小的一罐东西可真贵。而且她听了博主推荐,护理油好像比润唇膏还好用,问题是她什么都想买,真是太糟糕了。她最后精挑细选,给弟弟买了一百出头的日本某知名品牌的角鲨烷油,给自己买的是二十出头的某国产品牌。因为她上班时也要用,就不蹭弟弟的了。 脑子每天都被学习和拍摄的事塞得满满的,在她几乎都快要忘掉赵耀这个人时,他又出现了。在周五的晚上,他背着包到了店里,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信书姐有没有想我呀?好长时间没见面了!” 她正往嘴上涂唇膏,涂到一半,听到他的声音马上抓起纸巾准备擦掉,可还是被这招人烦的家伙看到了。于是他第二句话是:“哎呦,还知道爱美了,化妆了。这颜色太红了,不适合你。你上回发到朋友圈的照片那打扮妖里妖气的,也不是适合你。你就干干净净,抹点擦脸油就够了。” 擦脸油?那是什么东西?听名字她就不想往脸上放。再说她干嘛,她化妆也好,打扮得不日常也好,又关他何事?他有什么资格来多管闲事? 讨厌的与喜欢的 她一看到赵耀就不由自主紧张,提防他又甩来什么东西送给她,更害怕他暴起打她一顿,毕竟他看起来身强体壮的,怪吓人的。对赵耀几乎是调戏的语气她也嫌恶,可他毕竟算是客人,她只能接着擦掉唇膏,问:“请问您要喝点什么?” 赵耀脸上还是挂着流里流气的笑容:“啊,信书姐还是那么客气,我都来了那么多回了,我爱喝茶你早就知道了,回回来还故意问我。” 她不想回答,其实这是店里的规定,进来每一位不点单的客人都要问一句的。但是她并不想搭理他,只是按照惯例给他做了一杯绿茶,期待他喝完就走。 他又磨在凳子上,小口小口喝,眼睛直勾勾盯着她,从她的脸,露在外面的手臂和小腿,赤裸裸地打量。她像被盯上的猎物,浑身不自在,只能假装忙碌,打开冰柜点数,对他有一搭没一搭的搭话不接腔。 赵耀有一种能力,和他在一起,时间凭空拉长叁倍,每分每秒都是煎熬。 那个不知道自己多招人烦的男人又说:“信书姐,一个暑假过得精彩呀,和有钱人一起去玩了吧?你们怎么认识的?你看着不像能跟住豪宅的人有啥接触呀。” 果然,她暗想,他果然第一件事就是问这个。实话实说,她从来没有像这一刻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发朋友圈。明明不是虚荣的人,发朋友圈也只是为了留个纪念,毕竟黄蔚然拍的图真的太漂亮了,发到朋友圈里只要自己不删除,就永远存在了,除非微信倒闭了。 当时哪想到会有这茬,怎么就被人惦记上了,她想来想去,只能撒谎了:“不认识住豪宅的人,是玩cos的朋友带我过去的,拍了照就走人了。” “原来如此。”赵耀半信半疑,脸上的表情充满遗憾。 林信书只觉得越来越头疼,她又和他没关系,她去哪里玩认识谁关他什么事,她根本不用向他解释的,要是杜千寻的话,直接一句关你屁事就堵回去了。 赵耀还在啜饮他那杯茶,声音不小,听得人直皱眉。他接着说:“信书姐别怪我暑假没联系你,我忙。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爸妈都舍不得我,我们家人感情好得很,你不知道我父母人多好。” “哦。”林信书不咸不淡回复。 赵耀继续夸夸其谈:“我爸妈就带我吃这个吃那个,还回老家买新鲜的猪肉羊肉给我吃,你看我一个暑假,长胖了五六斤呢。” 林信书心道看不出来,你本来就一个矮壮矮壮的身材,窝瓜一样,她根本没有注意过他具体的样貌,长了五六斤上哪能看出来。 赵耀也不管她回不回复,继续说话:“所以我天天没闲着,我还跑合肥找我哥们,我们准备毕业以后一起创业呢,你要知道给人打工没前途的,男人不能那么没志气。” 这话说的叫人不高兴,林信书就是在给人打工,哪回上班不是勤勤恳恳工作,哪怕她的工作没前途,其他人的还能没前途吗?再说什么叫“男人不能那么没志气”,给人打工就没志气了,全世界给人打工的男人多的是,你要不在他们面前说说这话试试,跑她面前充什么大人物。 这下她完全懒得搭理他,拿出用过的锅和勺子,提前洗掉,动作很大,乒乒乓乓的。 等她拖拖拉拉洗完,赵耀居然还没喝完那杯饮料,她记得那是一个中杯,不过500毫升,几口就能喝掉。 赵耀好像一直在等她回到柜台,见她回去,直蹭她说话:“信书姐,周末忙什么呢,我来找你好几回了,你都不在。” 躲过一劫,她松了一口气,本来还是对周末请两天假心里有点不舒服的,听赵耀这么一说,她只恨自己没有预知能力,要是能提前知道赵耀什么时候找上门,她绝对想方设法避过去,请假算什么。 “累了,给自己放两天假。”她硬梆梆回答。 赵耀看着有点不以为然,“你们奶茶店生意也不怎么样,我看你经常闲着,一天忙的时间也少数,就这你还得一周休息两天。”他嘴上说着,还跟着摇头,好像在嫌弃林信书娇气。 话说到这份上林信书真的有点生气,她去年几乎每天都在工作,大学生放假时她也从不休息,哪怕生病,身体极为不适,都撑着来上班。这学期她也刚开始给自己放松,每周还是上满六个班,一周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就这还能被人指责休息太多?老板都没意见轮得到你说话? 赵耀对她冷下来的脸色视若无睹,“你是不是身体太弱,才连奶茶店的活都干不全?你要是真的身体不好,那可得赶紧治,年纪轻轻就一身毛病,老了怎么办?到时候肯定会人人嫌弃,没人能伺候你。” 这些话让林信书抓心挠肝,只想跟他大喊闭嘴,拿扫把撵滚他,但是她作为服务业人员,”也只能用无感情的声线说:“谢谢关心,我会注意的。” 赵耀很满意这个回复,他那杯茶已经喝到杯底,他转着眼珠,状似无意地问:“你家哪里的呀?父母什么工作?” 查户口也不过如此,不过这问题林信书早有准备,她冷冷回答:“我差不多是孤儿,父母早死了,靠帮亲戚干活,他们给口饭长大的。” 希望他听了这话赶紧滚,她身上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她毫无家世,赤条条一个人活在世界上,根本不是赵耀这样庸俗的,婚恋都想从女方身上得到对等好处的人应该下手的目标。 果然,她话一落地,赵耀就大惊失色,六神无主,看起来有一大堆话要说,最后什么都没说出口。恰好店里又来了几个客人,林信书就忙着招呼客人,做饮料,等她把奶茶装杯装袋交给客人,赵耀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 走了最好,再也别来了,烦死了。她有点解气,这东西不会说人话,每次来都让她心里恶心还堵得慌,他走了之后整个店面空气都清新了,她打开排气扇,再来点新鲜空气吧。 唇膏试色的拍摄非常顺利,这算本周最大的好事了。 周六黄蔚然接受了他们的邀请,到他们家吃饭,林信书一桌子菜都按照她的口味做的,叁个人五个硬菜,最后把黄蔚然吃得捧着肚子说不行了。 吃完饭收拾妥当之后,林信书让黄蔚然看她准备的拍摄方案,后者细细看了,还问了很多问题,最后赞叹不已,说林信书真的太用心了,要是真能拍出来,他们很快就能大红大紫。 林信书马上红着脸摆手说根本不可能,设想的再好,真拍的时候还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根本就不是他们能控制的。还有就是她的摄影技术完全跟不上她脑子里的想法,属于想的太美,落地就发现哪哪都不行,哪哪都不对。 黄蔚然哈哈大笑,拍着她的肩膀说都这样,所有搞过影像的人都知道,影响成相的因素太多,器材,天气,技术,人的状态……有个大导演曾经见过,电影是遗憾的艺术,这话其实可以用到所有影像相关的作品里。哪怕拍的内容和电影比起来只是小打小闹,但是一旦你们真的用心去拍,就会发现处处充满妥协与遗憾,有时候器材设备的限制反而根本不是最主要的障碍,你拍出来的东西无论如何都和你想拍的东西相去甚远,那种失落的感觉更糟糕。 啊,她说的我都懂,林信书默默想,每次和黄蔚然说话,她都会顾及到她的水平,几乎不说那些难懂的词汇和概念,和她聊天总是高兴的。 他们又跑到天台拍剩下的颜色,弟弟不停换衣服,头发乱了,妆容也被蹭掉一部分。黄蔚然给他整理头发,她给他补妆,白天拍的是比较浅的颜色,晚上则是深色。视频的主题是日与夜,四个场景,每个场景两个颜色,配上与色彩搭配的文案和影像,设想得非常美好,拍得时候发现真烦人。 衣服要换八套,为了和服装配合,妆容和发型也得跟着变化,每次出门拍摄都要带一大堆化妆品和工具。有的地方还不好换衣服,得跑到公厕换,弟弟每次从男厕出来脸黑得能滴水。 不过一切是为了拍摄效果,他既然已经许下承诺,自然不会反悔,他从不叫苦也不叫累,黄蔚然和他说什么他都愿意配合。于是他就无意地笑了几百回,无意义地双手插兜做忧郁状几十回,弄到最后他面部表情劝黄蔚然别玩了,这周要拍完,否则赶不上剪辑和截稿日期。 拍摄结束,所有的素材都交给他。林信书跟着他一起看了一下,几百个文件,就这还是他们在拍的时候就把不合适的当场删除,可就算如此,这些视频一个个看过去选出最合适的片段也得花很久,林信书觉得不能都让他做,她也得跟着一起帮忙。 顺利又顺心 周日晚上,想到第二天弟弟一大清早就有课,林信书十一点左右就让他上床睡觉,不打算让他熬夜。 初步的剪辑工作非常简单,就是把所有的素材过一遍,选出相对合适的片段,按照色号放到一个文件夹里面。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才知道这工作多繁复,他们第一回录颜色那么多的试色视频,毫无经验,拍的时候也忘记了语音提示一下色号更换。相机所有文件又挤在一起,只能根据场景分析,最麻烦的是当初四个场景选的颜色都是相近的,一个个打开分辨色号就很困难。 她也不是没有条理的人,先新建四个文件夹,以场景命名,然后把不同场景分到文件夹里。随后她把弟弟负责的先放一边,她负责白天的两个场景,等她把色号分明白又掉过头看弟弟负责的四个色号,说实话,晚上的灯光光源太复杂,唇膏本身偏色非常严重,认起来更费劲了。 幸好林信书本身就是耐心又细致的人,她是一个特别能坐的住的人,所以哪怕花了快一个小时分色号也不觉得烦,至少比被赵耀骚扰感觉强多了。她做这些最简单的重复工作只会觉得能帮上忙很开心,时间过得飞快,但是在赵耀面前听他东拉西扯她只觉得度日如年,很想把自己封闭起来,被人当成聋子哑子和瞎子,别再来纠缠她。 等她分完,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只觉得神清气爽。接下来她又把自己负责的白天的四个色号里选中一个,把几十个视频拉到剪辑软件里,她只需要选出她自己觉得最好看,最有感觉的片段就好,每个视频能选中十几秒就不错了,绝大部分拍摄的素材都会因为各种问题被放弃,这是她在青岛拍摄就学到的事。 哪怕背景再好,风再舒服,不大不小,吹的人头发飞扬,肉眼看上去多美丽都没用,一切到了摄影机里面就是另外一回事。肉眼和镜头的差距之大逼得人想抱头咆哮,可她还是得继续拍。弟弟这个人不算特别上相,他日常生活美得不像是人,到了镜头里就成了人类帅哥,他的神韵消失了大半。怪不得好多人说镜头里看着好看的人,现实生活绝对美到别人移不开眼,但是她自己又是反例,她在镜头里比日常生活看着好看多了。 琢磨不透,她一边剪视频一边想东想西,并没有完全把注意力放在上面,花了快叁个小时才把那个色号她觉得拍的还可以的镜头留下来,别看大几十个文件,能用到的片段不过五分钟。话虽如此,八个色号能用到的就有40分钟了。广告视频一般很短,顶多四到八分钟,后面还得大范围删减的,不过这个精剪的工作是交给弟弟的。 已经过了凌晨一点,她洗漱之后也上床,两眼酸涨,一闭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得很早,睡醒时发现弟弟正往她身体里挤冰凉的润滑剂,她顺从地张开腿,被他压在身下,舒舒服服地做了一回。她没有起来给弟弟做早饭,他让她继续睡,她也确实想睡觉,听见弟弟的关门声就睡了。 再次睡醒已经超过十一点,手忙脚乱到楼下小超市买了新鲜的鲈鱼和油麦菜。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饭锅蒸米饭,紧接着清理鲈鱼和油麦菜,预备做了一个清蒸鲈鱼和爆炒油麦菜。 两个菜怎么都不够,她还想再补点,于是又跑下去,楼下卖童子鸡的摊子已经出来,鸡是卤过的,入味得很,鸡肉还很嫩滑,再放到油锅里炸得外脆里嫩,闻起来超级美味。她早就想试试了,每次中午买菜,从摊子上飘来的肉香都叫她忍不住多吸几口气。 她选了一小只鸡,一斤多一点,四十块不到,在上海这个价格真的太便宜了。摊主快手快脚放到油锅里炸好,然后给她撒上孜然粉和不太辣的辣椒粉,又送了两副手套,告诉她回到家凉了撕开吃味道更好。她拎着不轻不重的童子鸡快步跑回家,一路上鸡浓郁的香味都跟着她。 回到家清蒸鲈鱼差不多做好了,最后一步泼油要等弟弟回来再做,比较简单。爆炒油麦菜更快,一两分钟就能炒好,等快十二点再做也来得及。 她细细地拆开鸡肉,两条腿是留给弟弟的,她稍微纠结要不要撕成条。后来想想弟弟从来不是贪嘴的人,没必要特意留下两条大鸡腿,于是她把鸡胸鸡腿都撕开,有些骨头都炸酥脆了,她就扔到嘴里吃掉了,连骨头都入味叁分,太好吃了。 其实他们两个叁个菜也够了,她想要不要做个汤,后来还是作罢。因为她发现汤绝大部分都是进了她自己的肚子里,弟弟可以喝汤,喝完之后就水饱了,一口饭也不会多吃,不如让他好好吃饭,吃点干的,下午才有精神。 想着想着,又去拍了蒜,切了两个小米辣,两分钟之内就把油麦菜炒好了,炒出来的菜还是鲜绿色,点缀着红色的辣椒,看着就叫人有食欲。 十二点刚过,弟弟就回来了,她赶紧给他盛饭,他吃不了太多,小碗米饭就足够了,又把童子鸡和油麦菜端上去,筷子递到他手上,让他先吃。 她回到厨房,用防烫提盘器取出放到白瓷盘子里的清蒸鲈鱼,把辣椒丝和葱丝洒在上面,烧热油,油冒烟之后“呲啦”一声泼到鱼身上,大功告成,她又将这道菜夹到餐桌上,回去给自己盛饭。 等她忙活完,发现弟弟洗了手,筷子放在碗上,一动不动等着她开饭。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就根本不动筷子,一定要等到她上桌再开始吃饭。 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一顿饭吃得两个人都异常满足,童子鸡肉嫩得很,还多汁,外层的皮早就炸得透透的。油麦菜新鲜,又加上更加鲜美的鲈鱼,林信书早上没吃饭,早就饿了,叁道菜都吃了不少,最后他们差不多光盘了。 吃完饭又是昨晚的重复劳动,这回弟弟没午睡,和她一起忙。弟弟的动作很快,她就听到他不停地点鼠标,可就算是他,搞这个活也快不到哪里去,毕竟素材太多了。 到了弟弟去上学的时间,他们一共给四个颜色选好了能用的视频片段。林信书这回去上班也带着弟弟的电脑,空闲的时候就打开剪视频,一个下午和晚上下来忙个不停。等回到家再继续剪,这么忙了两天多,总算把初剪成品弄出来了。一款唇膏,两个主题,四个场景,八个颜色,总共36分钟,还没有加上后期特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弟弟的了,她帮不上忙了。 话虽如此,她也没闲着,弟弟忙到十二点时她总会给他好好按摩肩膀,担心他太累。晚上如果要做爱,也是她主动出力,坐在他身上,全身赤裸晃动腰肢。 弟弟忙他的任务,她也不能闲着,毕竟还有一个护肤品广告。这回她纠结要不要投机取巧,怼着拍弟弟的肤质,再加上护肤过程,于是她就发现,他们两个没有一个会那种看起来就很复杂的护肤手法的。 可不能又交给弟弟新的工作,她决定自己学。幸好现在大家都爱分享,她跟着学了好久美容院护肤的流程,只觉得她至今为止对她自己的脸,对弟弟的脸,可真是太粗鲁了。 学完就要试试,她也没人能试,跑到对面屈臣氏买了洗脸巾,护肤品有上次某国产品牌送的小样,她给自己美美地拍在脸上,只觉得做完之后脸都亮了。 纯粹的水合作用罢了,她想得太美了,哪有护理一次就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的,又不是医美。 学了最初级的东西之后,她开始写护肤品的文案,这个比较简单,直接抄品牌给的广告词,就是把他们变得更加有条理,更加不接地气。弟弟这个人长相就和地气两个字没关系,在大家都喜欢土土的帅哥的抖音,红不起来也挺正常,但是如果不能大红大紫,只是靠做网红赚点小钱,也未必不是一桩美事。 她花了叁四天的时间写文案,反复检查之后发给黄蔚然请她提供一点参考意见。林信书知道不能老是麻烦黄蔚然,可是除了她,她也实在找不到第二个可以商量的人。黄蔚然可能在忙,好久之后才回复挺好的,没什么要改的,她先是感觉很高兴,自己笑了好一会,然后她突然发现自己忘了一件超级重要的事。 忘记给微博小红书还有其他平台更新了,她只顾着新接的广告,完全把保持更新抛之脑后了。 骗钱风波 让她忧心的是弟弟还没有对冒充他的账号下手,但是这事完全是弟弟的事,他也没有让她参与的意思,更何况,她本人也没办法。对方账号粉丝是他们的四五倍,真的闹起来,他们未必能占到便宜。 她最近围观了不少场网红之间的撕逼,有几个小发现:第一,网红真的很容易撕逼,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能撕起来;第二,撕逼的时候大网红对小网红差不多就是碾压,粉丝数量差距和舆论支持的声量会让小网红说话都没人听;第叁是如果要撕逼,一定要有万全的证据链,自己还一定要没有确凿的黑点,否则撕着撕着被网友扒皮,重点马上歪了。 这事先放到一边,她的生活忙昏头了,然而收入并没增加太多。他们需要添置的东西太多了,布景的背景布,小道具,摄影灯,最重要的是相机。相机加镜头就要花掉快两万,他们不能总借用黄蔚然的相机,哪怕对方不介意,但多次打扰,向人借那么贵重的物品,终究不好,不能那么占人便宜。 她把一部分弃掉的素材剪辑一下分成四次发到账号上,又解释因为开学太忙,更新暂时还不能稳定。他们的粉丝本来就颜粉偏多,每次发作品都是赞叹林含璋的颜值,真情实感的铁粉特别少,真跟人吵架,就得纯靠自己,指望粉丝撕逼不可能,顶多给他们说两句话。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那个一直在他们视频下面刷被骗钱的账号可能看他们越做越好,还接到了推广,气得要命,跑到微博豆瓣曝光被骗钱的经过。用词非常有煽动性,整个过程其实并没有描述清楚,但是把他被骗的事反复提起,很典型的春秋笔法。 大部分网友被他的标题吸引,看完后立即同仇敌忾,表示果然不能对网红对人品抱希望,小部分网友则是针对这人的爆料,理智尚存,对更细节的东西发问,可惜淹没在其他网友更大的情绪里面。 林信书忙着写拍摄流程,等她发现这事,已经在网上引起一波小风浪了。 处理这种事,太超出她的能力范围了,她从没跟人在网上撕逼过,她甚至都不说话,这人她也联系过,完全不听她的解释,她当时就觉得棘手,又有其他的事要忙,果然这个隐藏的雷爆掉了,炸的他们一身污水。 互联网的特性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辟谣的难度远大于造谣,哪怕是从没做过的事被安到头上,哪怕是本人已经辩解了几十次,但是糟糕的记忆已经留到网友脑海里了,以至于以后你的名字每一次出现,他们第一反应不是这人多美丽,这人多有才华,这人多勤奋,而是这人一个莫须有的黑点,并且再扩大传播一次。 对女性尤为如此,对女性造黄谣,或者把她们污蔑成小叁,几乎可以立竿见影毁掉一个女性公众人物的事业。男性稍微好一点,黄谣和小叁一般没多大杀伤力,网友对男人往往会网开一面,需要更加有破坏力的指控,比如睡粉,比如诈骗钱财,比如吸毒…… 无论是什么等级的网红,被指控骗钱都不是小事。当天下午林信书正在奶茶店上着班就被打了连环电话,那会又是她最忙的时候,电话不停响,她慌忙关机。老板娘听到,脸色不好看,冷嘲热讽地说:“我们这小店快容不下大佛了,但是既然还在店里干着,还拿着我们发的工资,就得好好干!” 一番话说得林信书面红耳赤,根本不敢接电话,等到忙完,送走客人和老板娘都快八点了,赶紧打回电话给人道歉。 打电话的人是那两家付过定金的品牌pr,这回她们口气生硬,先是问网上流言是真是假,林信书结结巴巴解释了好久,她们也不知道信了没有。后来要求林信书必须尽快把这事发微博,全网澄清,否则她们没法跟公司交代,算他们违约,后果自负。 其实林信书也能理解,任何公司都不想找个网上人人唾骂的骗子做推广,他们如果没法澄清自己,以后就会一直背着骗子的骂名。 偏偏弟弟晚上有课,她又要上班,两个人见面都是十一点之后的事了。这几个小时,林信书总算知道什么叫百爪挠心,什么是心神不宁,她连最简单的,做过无数回的收银工作都一直出错,还被开水烫了好几回。往常十点她就会收拾东西,今天她不敢那么早,拖到十点半才开始。 心不在焉忙完,她也没敢和弟弟打电话,这事很明显电话里说不清楚,她也没本事摆平,只能面对面说。 到了家,弟弟正在电脑上忙,见她魂不守舍的样子,立即就让她过去,抱在怀里亲了几口,安慰道:“我已经快写好澄清的微博,如果效果不好,我会直播把这事说清楚,你不要担心了,不是什么大事。” 她还是睡不着,也不敢盯着弟弟写微博,自己的活也做不下去,只能颓丧地坐在沙发上,脑子里乱成一锅粥。 林含璋上午就发现这些谣言,居然是赵乐乐告诉他的,他的抖音号有不少同学关注,他被人挂了的事好多人都在默默等着他的反应。 这些人的心理琢磨起来,也很有意思。他平时伪装得太好,为人处世毫无破绽,也就无缝对接女朋友显得他太滥情。可是他从不脚踏两条船,在有女朋友以后马上变成一种绝缘体,对其他所有女性的告白直接拒绝,在道德上也称不上瑕疵。他又长得太好,完全不属于日常生活的好,往人群一站,鹤立鸡群尚不能形容,众星拱月也不夸张,万绿丛中一点红更不是随便说说的,反正,他就跟普通人不一样。 仰慕有没有,肯定有,无论男女,仰慕他的都不少。可大家都是天之骄子,被他处处比下去心里也不是一点异样想法也没有,可挑他错处又挑不出来,直觉又感觉他绝非那么完美,绝对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骗钱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理智告诉他们这事肯定是假的,几千块钱而已,他根本不可能缺那点钱,他的一身衣服都超过那个价了。但是心里又有小小的恶魔不停打鼓:明星那么有钱还有偷东西的呢,搞不好他本人就是有那个癖好,他就是喜欢骗钱,喜欢骗人的快感。 并不奇怪,某个人再有人望,照样有很多人想把他从高处拉下来,最好能人人踩一脚,哪怕对自己没好处,但是心里就是看不得别人太好。 越穷越愚蠢的人越喜欢做这些小恶,尤其是作恶没有成本的时候。那些人好像就把对别人做恶当成一件功勋,哪怕自己一事无成,养活不了妻儿父母,哪怕自己穷得一天一顿肉都吃不上,但是能让别人不好过,他们就仿佛吃到什么大肉喝了什么美酒一般,飘飘然,能高兴很多天。 还有一种类似的心理是对亲近的友人或者亲人,就更加复杂了,一方面希望他们好,至少是不想看他们受苦的,除了少部分内心极度扭曲的人,大部分人都不想看亲友倒霉。但另一方面,也不想看到他们太好,至少不能比自己好,否则就心里难受,更看不得亲友在他们面前显露优越感,那就更难过了,甚至还会向家人撒气。 更典型的“你可以好,但是你绝对不能比我好”的心态,赵乐乐琢磨过来,他对林含璋就有这种心理。要是林含璋成功做了大网红,年收入过千万,他绝对心理不平衡,从此之后和他渐行渐远。但是如果他被人泼了脏水,又被全网怀疑进而辱骂,那也不行,他看不下去。实际上他一个下午加晚上都没有好好听课,一直在用手机和质疑污蔑他的网友吵架,因为用词实在不符合与人友善交流的最低标准,完全没有澄清的作用,反而有了一粉顶十黑的效果。 林含璋本人倒是情绪稳定,应该说他早就猜到会有这一天。从他们建立账号的那天,他就一直有意识在收集各种证据。本来不知道还好,一认真起来发现他真的被人冒名顶替做了好多事,有的人扮演得都入魔了,还真以为是他本人,他每天在学校做什么,这些人比他本人还清楚。 如果他是一个女孩子,这会都该吓出一身冷汗了。可惜他是林含璋,他根本没把这些人当回事,和往常一样面无表情固定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只是没想到,用到的一天会那么快就来临。 沉溺于性爱 网上说什么的都有,也有不少看上去比较有理智的人,站在他们的立场,为他们说话。 有说这事明显就有推手,某些公司恶意竞争,看这个账号有潜力,还没签约公司,最主要的是没签他们的公司,就趁他没成气候先下手为强,黑他一回。能让他知难而退大受打击,自此退网是最好的,退不了网能泼他一身脏水,让他再也接不到推广元气大伤也不错,反正也不用付出多少代价,下点水军就好。不少明星和网红都被这么防爆过,恶性竞争非常可怕,但是在这个真金白银的圈子里,又很常见。 也有说爆料人自己屁股也不干净,他说自己被骗了叁四千,可是给出来的证据根本就只能证明他也就被骗了七八百。故意夸大自己受害的金额,还不就是想拿网友当刀使,让网友去给他撕逼,他躲到后面坐收渔人之利。这样的货色网上太多了,后面跟了一大堆例子,都是有反转情节的。 第叁种说法是这事仔细一想,根本不合逻辑,爆料人说自己被骗,可他只能证明自己被另一个账号骗了,骗人的账号背后是谁他也不知道,但是他就把钱打过去了。更尴尬的是,收钱的账户名很明显不是小林同学,那是另一个姓,叁个字没一个沾边的。根本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就是小林同学本人骗他的钱,他十有八九是被其他人诈骗了。另外有一件事也很值得推敲,他一个男人,跑到网上和另一个男人,还是根本不认识的人私下联系,他图啥?总不能是为了跟人谈天谈地谈月亮,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吧?他有点上杆子求被骗的味道,因为一开始那个账号根本不搭理他,是他一直热脸贴冷屁股,后来才被骗了。这些人其实是在扒皮爆料的人,堪称拿着放大镜寻找破绽。 还有林含璋的同学,不只是大学同学,高中和初中小学同学也有不少跳出来说认识他,说什么的都有。 有人说他帅名远播,一个市区和他年龄相仿的学生都知道,还知道他成绩好,家里算比较有钱,应该不会骗人几千块钱。有人说他爸妈好像感情一般,跟他关系也不怎么样,他高考成绩那么好,都能上清华北大的成绩也没见他父母出来跟教他的老师合个影什么的。有人说他从小学就很受欢迎,好像还会拉小提琴,还得过什么不知名的小奖,反正一直都是风云人物。底下一大堆人八卦他的情史,网友评论精彩,还有就是有人又把女人为了他自杀的那件事拿出来说,佐证他的魅力。 尽管他有了同居的女友之后,已经一年多没再换女朋友,可这事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提的人都没有。至于为他自杀的那个女人,他其实就和她见过两叁次,那个女人一直在背后偷偷跟着他,也不敢主动上前跟他说话,甚至连告白都没有过,她自杀和他有什么关系?他根本不在意,不喜欢她,从没有在她身上下过一丝一毫的功夫,甚至没有注意过她,他她对他来说就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 当天晚上他写好澄清文案,发到微博上,又买了推广,很快转发就过万。他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写得清楚详细,用词规范得体,连网红最不爱用的标点符号都安安稳稳地放在它们应该放的地方。为了方便吃瓜群众看明白,他还分条叙述,并且给所有的证据图画出重点,加上文字,让人一目了然,发生了什么事一看就心里有数。最有意思的是他在结尾拉高立意,为受害人着想,邀请上当受骗的人都联系他,让他们一起把诈骗犯抓到,送到牢里。 四两拨千斤,一下子就让网络舆论反转,网友们马上调转枪头,把目标对向爆料人,对他的漏洞穷追猛打,很快那人就销声匿迹,销号走人,也没再联系他们。 然而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哪怕看起来他们取得了胜利,可应该受到惩罚的人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应有的惩罚,还在逍遥法外。受害者就算充满缺点,人性上的种种弱点也都有,但是他毕竟是真的被人骗了,真的有损失,不能因为他不讨人喜欢,就天然地认定他活该上当受骗。 本来应该是上演两个受害者一起向诈骗犯追讨正义的戏码,最后演变成两个受害者先后被网友架在显微镜下面扒皮审判,一个受害者对另一个受害者举起枪,真该受到惩罚的人自始至终置身事外,没有任何损失。 林信书没有觉得心情变好,这个风波是过去了,可她也觉得很没意思,没有那种真相大白沉冤得雪的感觉。只感觉网络世界可怕又可笑,看上去非黑即白,没有任何灰色空间,实际上,卷入其中才知道,根本就是混沌一片。 他们的商务视频还得继续制作,两个品牌pr当天估计也没睡觉,他们发了澄清微博不到一个小时就打电话过来跟他们说品牌那边决定继续是在他们身上投放,又问了视频的截稿日期有没有问题,要不要宽限几天。他们的心意被弟弟婉拒了,按照原定日期能交稿,他弄了一大半,很快就能做完了。 周五弟弟就把成品视频发给她看,效果非常不错。可是她并没有感到纯然的快乐,她仍旧被前几天的风波影响,哪怕看到自己拍的视频效果那么好,还是高兴不起来。 林含璋见她情绪低落,把视频发给pr之后就关上电脑,“明天后天我们暂时停下工作,我带你出去玩玩,吃点好吃的。” 其实她不想那么奢侈,但又真的感觉做什么都没意思,工作时也经常心不在焉,幸好没出什么错。如果出去玩一下能转换心境,那就再好不过了。 他们这个星期因为这些风波都没有做爱,她没心情,弟弟又在忙视频后期,经常一两点才睡觉。再加上他平时课业繁重,雪白的脸上都有青色的黑眼圈了,尽管颜色不重,可还是很明显。 今晚,工作告一段落,提前完成,他总算腾出时间能好好做一回了。 让她自己脱掉睡裙,内裤是他叁下五除二去掉的,她很明显兴致不高,可是性交并不需要两人都想做。 林含璋骑在她身上,一边俯下身子亲她的耳朵,舔舐啃咬,一边将食指中指并在一起,捣入她紧闭的花门,他的动作并不大,可她的身子并没有准备好,仍是觉得不适。 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兴致,他搅动一会发现她的内部仍旧干涩,让她抱紧自己的双腿,拉开,她在他面前打开自己,什么都被他看个精光,几乎羞得耳朵都红透了。可她又隐约觉得极度刺激,对接下来的性爱,心里莫名腾起一股浓烈的邪火。 他的性器没有勃起,不老实地垂在大腿侧,半硬不硬的,饶是如此,尺寸也骇人。难以相信这根东西完全进入她体内不知多少次,她也曾经把它放进嘴里,全部吞进去,含到根部过,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她没有走神太久,那根东西硬了,然后被他拿起去反复上下刺激她的阴唇和柔软的肉蒂,这两处本就是女性最敏感,容易被刺激高潮的位置,很快就叫她忍不住小声呻吟。他的嘴也没闲着,从耳朵亲到了脖子,把她的皮肤都吸红了。 在他高超的技巧下,性器很快就能进入,他们甚至没用上润滑剂,光是她分泌的体液就足够了。等他进入一大半,开始抽送时,他更加贴心,往她最敏感的地方戳刺,很快,她潮吹了,浅浅的乳白色体液一股股喷到他的性器上,把他们身下的床单都弄得湿了。 她放开自己的双腿,这个姿势让她门洞大开的同时也很累,她更想抱着他。他第二波性欲来得极快,这一回,她给他好好口交了一次,他把她的口腔当做性器来使用,抱着她的头抽送了很长时间,直到她开始流眼泪,才放开她,转而把性器插到她的肉穴里。 久违的,她又有了被人使用的感觉。她还没想明白,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又被他大力顶撞冲刺的快感刺激得什么都想不了,沉溺在欲望里。 等他第二回射精,她甚至忘了矜持,忘了她一直都坚持的原则,主动去寻找他的唇亲吻上去,拿她的乳肉去磨蹭他的上身,渴求更多快感。 好久好久之后,她才明白,那时候的她是不正常的,她做的所有事虽然并非被人恶意引导,可到底脱离了她的本心。她沉迷优越的物质生活,由她“主导”的网红“事业”有点小成绩让她有了虚荣心,更加放松了原本就摇摇欲坠的警惕。这些都不是最糟糕的,最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沉溺于和他的性爱,甚至主动勾引他,主动寻求更多性的刺激与满足。 她原本没想那么多的,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变成了动物一样的人。她甚至越来越不愿意去想离开他之后怎么生活。她觉得现在这样,不离开,跟在他身边不是更好吗? 她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异常,或者说她隐隐约约感觉到不对劲,最后还是抵不过人的本能,犹自沉醉,不愿醒来。 她只是没有真的意识到,她其实并没有做错什么。人类,是需要自我满足的,哪怕是通过别人。 他乡遇故人 在上海市内逛了一圈,上海周边大家都说不好玩,但是市内有趣的地方可真不少,她走走停停,心里挺开心的。 虽然还是有憋闷的感觉,她在想是不是因为上海人太多,建筑物太密集,不能像在云南时那样,处处与大自然亲近。 想再多都没用,中午是她选的吃饭的地方,是一家私房菜馆,价格不算高,豆花鱼看起来就特别好吃,他们点了叁个菜,吃得非常开心。 下午又去逛了博物馆,还有一个特别大的书店,林信书虽然名字里有个书字,但是她和书缘分却一般。她读书一般,平时也不是多喜欢看书,读大学也只是为了以后能找到体面的工作,她从来对书没有太大的兴趣。 这名字她虽然叫了十几年,可本来也不是她的。听林含璋的父母说过,当时他们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就准备了两个名字,含章信书。男孩叫含章,女孩叫信书,一切都设想得极为美好。等林含璋出生,所有人都大喜过望,觉得含章的章配不上他们的孙子,就把章改成璋,文章变作美玉。 寓意倒也不是不好,只不过还有一个成语,一个更加有名的成语,含璋弄瓦。 等她被收养,他们懒得想名字,信书这个现成的名字就被拿来给了她,她也说不上来合不合适,人家给了,她就收着。 她原本的名字,她都快忘了,她本来活得就和一根草一样,草有没有名字,什么名字,根本不重要。 晚上他们决定去吃必胜客,很久没吃快餐,他们又走了太久,有点饿了,只想找个地方赶紧吃上饭,没有比快餐更好的选择了。 必胜客的装修非常简约,一层半人高的木板将一间大堂隔开,他们选了比较靠里隐蔽的位置。弟弟不喜欢被人看,坐到里面之后能看到他的人就不多了,除非是盯着这个角落看。不过快餐店人来人往,又有好多人带着孩子来吃饭,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们。 林信书选了好一会,菜单真是琳琅满目,每一种看着都好吃,她挑来挑去,最后也没下定决心,问弟弟想吃什么,他又不说话,意思是让她自己选。 好不容易选定,扫码下单,没等多久,服务员就给他们端上来,她发现弟弟好像爱吃凤尾虾,又专门跑到柜台,多点了一份。 回去的时候,她发现了一个熟人,赵耀,他和五个人占了店里最大的桌子,正好在店铺中心,想看不到都不可能,她赶忙溜到一旁,靠墙走,就怕被他发现。 本不想多生事,但是赵耀旁边那个青年男性,和赵耀体型差不多,比他高一点,她越看越眼熟,总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他。等坐到位置上,还是没想起来,可她又觉得这人就在她脑子里,离想起一步之遥,总是忍不住勾头去看。 另外四个人,两男两女,应该是两对中年夫妻,他们可能是赵耀和那个她眼熟的人的父母。这四人一直低着头点餐,她看了好久,越看越眼熟。 他们抬头,她惊得直接站了起来,差点叫出来! 那些是她最熟悉的眉眼,是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忘掉的人! 她每天照镜子都能在镜子里映出的五官细节中厌恶地发现他们的影子,想忘都忘不掉。 他们老了胖了白了,不复她记忆中的枯黄干瘦,他们皱着眉头指着菜单,可能是嫌弃太贵,赵耀和他旁边比他大的年轻男人一脸不耐烦,他们站起来想走人,被儿子们低吼一声,又乖乖坐下,嘴里嘟嘟囔囔,抱怨不休。 有多少年没见面了,十五年了吧?她恨之入骨,与她血脉相连的至亲,她想起来就会怨恨,恨得想杀掉的对象,竟然相见不相识,非要抬起来头来,她盯着看很久,才能肯定他们是谁。 那是她的父亲,她的母亲,她的弟弟,她的大姑,她的姑父,还有暴打她,几乎把她打死的表哥。 这些人能认出来她吗?她十岁离开他们,脸上的轮廓早已定型,她只是长大了,而不是长变了。她高了白了,她的气质毫无变化,唯一变的就是她脸上笑容多了,仍旧是讨好人的,虚弱的笑脸。 更让她感觉毛骨悚然又荒谬的是,赵耀这个垃圾,这个她处处看不起的货色,竟然是她的亲弟弟!她和他,居然有相同的骨血! 这简直是个恐怖片! 除了两个丑陋的年轻男人,四个中年人打扮依旧朴素简陋。穿的衣服是新的,质感不好,颜色也老气。她的父亲和姑父上身穿是立领格子polo衫,配上不成套的薄休闲裤,大腹便便,一看就知道这些年过得不错。她的母亲穿着梅红色的花裙子,露出粗壮的小腿,脚上还有丝袜,配旧凉鞋。至于养了她好几年的大姑,她穿的比她的弟妹好一点,一身米白色连衣裙,鞋子也白的,带高跟。 他们应该比她离开的时候有钱了。因为他们的儿子们,脚上穿的鞋子是联名款的名牌,每一双都超过叁千元。他们的衣服上,大大的闪电logo非常明显,甚至赵耀手上拿的还是最新的苹果手机,应该是这几天新换的,他的表哥,也是同款不同色。两个儿子的消费水准和富人没差别,父母还停留在县城的审美和消费水平,看到桌子上一桌披萨牛排心疼得不行。 他们点了不少东西,但是明显不够六个成年人吃的。两个中年妇女先停下筷子,没一会两个中年人也不吃了,只有两个没心没肺的年轻男人还大口大口饿死鬼一样狼吞虎咽,完全没发现他们的父母把好吃的都让给了他们。 他们的头发白了,脸上也有了不深不浅的皱纹,他们还是那么爱儿子,恨不得把心肝肺都掏给心爱的儿子。 他们应该比她走的时候有钱,否则不可能买得起房子,更不可能把儿子养得这般膘肥体壮,贪嘴好吃。他们怎么变有钱的?是拿了卖她的3000元后来就有钱了?还是说,摆脱掉他们嘴里的赔钱货马上财源滚滚? 回想起她和赵耀的接触,她很早之前就知道赵耀和她是同乡。他没说自己是哪个村的,但是她对他说的县城特别熟悉,因为她去过一次。她潜意识忽略了很多东西,比如赵耀的姓氏,之所以没放在心上,是因为赵在河南是一个大姓,光他们村就有一半人姓赵,她原本以为是巧合,原来上天早就给过暗示…… 从没想过她会和赵耀这人有任何关系,赵耀长得不像他父母,也不像舅舅姑姑们。他的长相自成一体,乍一看凶恶非常,五官肥大,组合在一起自带一股猥琐,再加上他是典型的圆柱形身材,像个水桶,哪怕她现在知道赵耀是她弟弟,仍旧无法从外貌上看出蛛丝马迹。 她无端想起杜千寻不经意间提过的一个理论:自小被分开的兄弟姐妹,他们互不知道,无法相认,但冥冥间却会被吸引,会相爱。她当时觉得这个理论听着新奇,没想到竟和自己扯上了关系。 但是要是说赵耀被她吸引,那应该没毛病,肥肉总是会引来苍蝇,可要说赵耀爱她,杀了她她都不会承认。原因再简单不过,赵耀对她单方面的追求完全没有爱的成分,更没有尊重。是那种男性自我感动式抠门恋爱,她只觉得麻烦恶心和害怕。 现在她不怕赵耀了,她觉得他可笑,太可笑了,杜千寻说过他来追求她无非是因为他在大学里求偶失败,没有一个女大学生能看上他,只能转而追求他原本看不上的奶茶店小妹。 而他的追求居心不良,他打的算盘是自由恋爱,最好让她先怀孕,生了孩子就能稳住她了,那就至少省了二十万的彩礼。哪怕她后来跑了,他们也不亏,至少有了孙辈。这些事不用杜千寻教,她自己也能在网上看到,不是什么新鲜事,她早就对这个癞蛤蟆一样恶心她的男性洞若观火了。 她的父母宁愿抛弃她,卖掉她,花费半生的金钱和精力就养大了这种货色? 他凭什么?他很孝顺吗,连亲爸妈饿着肚子都没发现的儿子又和孝顺有什么关系。他成绩好吗?连叁本都考不上,花几十万读大专的人远远比不上她这个能考上还不错的二本院校的女儿。他有教养吗?在追求她的时候,每一句话,都叫她冒火,言辞毫无礼貌。他有很大的本领吗?那更是没有,否则不可能无所事事跟着他那群狐朋狗友混来混去,更不可能一个星期来骚扰她两叁天。 那他凭什么?就凭他下半身带了根男性生殖器?所以她的父母就爱他爱到骨子里,把女儿送走,把女儿卖掉都要娇生惯养他们的儿子? 不是没想过父母来找她,他们的距离那么近,不到100公里,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可他们从来没有找过她,哪怕他们富了,富到能给儿子买昂贵的名牌运动鞋和五位数的手机,他们也从没想过来找她。她好像根本就和他们没关系,他们没有这个女儿一样。 你们怎么还不死 她的亲生父母知道她在大姑家过的是什么日子吗?没吃没喝,肚子永远是饿的,春天吃野菜,夏天吃知了,秋天偷人地里的红薯,冬天饿得只能和羊抢奶喝。逢年过节一桌子肉,她连一片没人吃的肥肉都不能碰,哪怕她多看两眼,等着她的就是一顿好打。她跑断腿放了那么多羊,卖了之后的钱和她毫无关系。 她的童年唯一的那点甜,是邻居和她没有任何血缘的姐姐给的,后来她上吊自杀,她什么都没有了。 还有林含璋的父母来看她时,她那几天装得特别听话,是为了给人收养吗?她那时想的是,我的父母终于来看我了,我要好好表现,让他们知道我是好女儿,把我带回家。 她只是想回家,她只是想和别人一样,有父母疼爱,有自己的家,哪怕是把她扔在亲戚家多少年不管她死活的父母,她还是忍不住亲近他们,讨好他们,希望他们能高兴,他们一高兴,就把她带回家了。 他们生儿子的时候,她被表哥指着鼻子骂没人要的野孩子,她忍不住辩驳,为他们说话,被他毒打,打到不能动,躺在羊圈了好几天,靠喝羊奶活下来,他们知道吗?他们知道她不怪他们吗? 他们知道她刚上学的时候,被姑姑专门拎出去狠狠甩耳光吗?因为她要交学费,一个学期200块钱的学费。之后每个学期,要交钱的时候,姑姑都会恨得打她,恨不得打死她,他们知道她那时多想回家吗? 他们的儿子上小学的时候,他们知道她那时就开始伺候人了吗?知道她每天五点半就要起床给人做饭吗?知道她一个人要做全部家务活吗?冬天双手泡在水里,手指都冻烂了吗?知道她还会幻想他们过来接她回家吗? 他们儿子上初中的时候,知道她被人欺负,被人叫嚣着滚回乡下吗?回到家还得张开腿让人摸下身吗?知道被人用手捅进去多疼吗?知道她还在想他们吗? 他们儿子上高中,不好好学习的时候,他们知道她每天写作业都要累死了吗?知道她几乎每天都要给人口交陪人上床吗?就只是为了有一个容身之处,一个本来应该由亲生父母提供的容身之处! 他们的儿子读着好几万一年的大专,她却因为拿不出四千多的学费和生活费,考上本科也不能去读,只能去云南打工,周六周日跑到山上采蘑菇挖野菜补贴生活,他们知道吗? 她无数次想过,如果她的父母像普通人一样,爱他们的子女,哪怕是重男轻女,她也认了,但是她的父母从不管她死活,把她卖了,3000块钱就卖了! 她没有一台相机值钱,没有一支推广视频值钱,没有一部手机值钱,甚至没有他们儿子的一双鞋值钱! 她在他们眼中,是叁千块钱就能领走的赔钱货,再养下去不值得,有人愿意给钱就赶紧送走的赔钱货,叁千块都是赚的! 她无数次想过,她的父母,她的弟弟,她的大姑,她的姑父,她的表弟,怎么不去死!怎么不被雷劈死!拿着卖她的钱出门就被车撞死!他们就是该死!每一个人都该死! 老天真是不长眼,让他们活到现在,让这些卖女儿的恶人活到现在!他们拿着卖她的钱过得很好吧?她的血肉钱就是好使吧,他们就靠着这些钱发财的吧? 老天无眼!他们凭什么有钱!他们就活该穷死在农村,被人骗的倾家荡产,一辈子过苦日子,儿子也该死!不是想要儿子想疯了吗,你们的儿子就是这副德行,满意了吗? 他们为什么不死?他们凭什么活着?就凭他们恶毒,他们无耻,他们愚昧,他们没有人性吗? 她做错了什么,要摊上这样的血亲?她为什么会和这种人有关系?他们以为她想做他们的女儿吗?她宁愿从没出生,从没活过,也绝不要和这些没有人性的东西扯上任何关系! 拳头无意识握紧,指甲刺到肉里,她的手心血肉模糊,但是她根本没有感觉到痛。 她没有任何感觉,她只有愤怒,极端的愤怒,还有憎恨,如果能把他们全杀掉,哪怕她赔上自己后半生都不会有半点迟疑的憎恨! 看了太久,她什么都没吃,她已经完全不知道饿了,她就盯着那一桌人,眼睛动都不动一下,睁得满眼血丝,血红一片。 她的户口本上的弟弟,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久违地,陷入了沉思,她认识他们吗?他们是谁?他想了很久,她的反常太明显,她甚至没有掩盖的能力,她的全部身心都被那桌六个人夺走。 友人?绝不可能,她不会和青年男人交朋友,尤其是这种长得膀大腰圆的类型,她躲着走还来不及。至于那两个中年妇女,和她更不可能有交集,就算是奶茶店的常客,她也不会盯着看,那两个女人也不像喝奶茶的类型。 所以这些人,难道是,他只闻名从未见面的她的亲人?哪两个是她的父母?她和这些人长得不像,从脸上,从气质,完全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有任何联系。那个最小的男人肯定是她弟弟,从她弟弟的脸,也看不出什么。 林含璋心想,那个男人长得可真不像她,倘若有那么一点像她,也不会如此丑陋。人人都说我和她长得不像姐弟,现在她亲弟弟来了,见过的人会惊奇地发现他们更不像,比起来,他和她相似度竟然更高。 没有去打扰她的打算,林含璋也没有胃口继续吃,他单手托脸,另一只手漫不经心地玩弄着凤尾虾,油炸食品的香味现在闻起来多少有些恶心。 她看起来还是对这些人念念不忘,爱是不值得被记忆那么久的,只有恨才能。 然而她没有任何行动,只是看着,哪怕她已经看上去有点可怕,但她毕竟没有真的发疯。 他们还真是同类,他漠不关心地想,对父母的憎恨厌恶这点上,他们是彻头彻尾的同类。 林信书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家的,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上床睡觉的,她一言不发,她倒在床上,衣服没脱,被子没盖就直接闭眼睡着了。 她睡得很不好,一直做噩梦,她睡醒后一个也没记住,她摸出手机,发现此时是凌晨叁点,怪不得那么安静。 她想哭想闹也想叫,可那些都是不合适的,时间地点都不合适,林含璋在她旁边睡得不熟,她打开手机没多久,他也醒了。 他们没有对话,他的手直接摸向她的下体,在他的腿间肆虐,用手指直接按揉着肉唇,他撩拨起大半花唇轻轻碾弄,敏感的肉唇很快精神起来,越来越红肿,内裤被她的体液浸湿,那处的形状暴露无遗,下体入口又胀又酸,还麻麻的,最无法忍受的是,蚂蚁噬咬般痒意,她全身颤抖,呻吟不止。 他抓住她的头发,强迫她把脖子暴露在他的利齿之下,他的吻落在白嫩修长的脖颈处,每一寸肌肤都没躲过他的牙齿,浅层皮肤被咬得生疼。他没有怜惜她,手指动作不停,戳揉顶刺,近乎使坏地把内裤的布料戳到她的肉穴里,那敏感至极的肉穴何等娇嫩,那能抵得住这般对待,更何况就是纯棉布料依旧也是粗糙的。她的穴壁被刺激地不停痉挛,吐露白色浊液。她没有反抗,更没有挣扎,她张开双腿,任由他对着最敏感的肉蒂不住拉拨。他更不怜香惜玉,手指的力气越来越大,几乎都扯疼了她。 衣服被他撕扯落地,她的内裤早就湿透,脱掉之后还感觉清爽些。手指不轻不重又按回肉唇,拨弄挑逗一会儿,大拇指与食指将两瓣阴唇顺利分开,他的手指直接捣入肉洞,完全没有阻碍,直接插到指根。 她像案板上的鱼,高高拱起腰,体内不安分的,不属于她的器官让她心里不舒服,但是她又感觉肉体得到了快感,只是不够,还不够。 他的手指不慌不忙退出,哪怕她的肉穴不住箍紧挽留。他又回到外侧,拨开她的两瓣肉唇后,柔软有力的指腹抵上中间的肉蒂,不怀好意地,几乎是暴戾地对准那处可怜的肉芽揉搓,甚至还拧了几下。肉蒂越来越肿,红得几乎要流血,他此时却更过分,拿指甲轻轻掐住,往上一拉! 那是女人最敏感娇嫩的器官,被这般近乎残忍的对待后,她却不由自主地到达了高潮,穴水多到甚至流出,弄脏了他莲花瓣一般粉色的指尖。 魂不守舍 哪怕心里有多少惊涛骇浪,她的生活还是得继续。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她还有一大堆没做完的工作,她有处得很好同居人,她有能说话的朋友,她有工作伙伴,她的生活中比抛弃她的家人重要的人多的是。他们早就应该在她脑海里灰飞烟灭,不能因为无意中碰了一次面,她的生活就被影响到无法继续。 她不该沉浸在过去的事,过去的人里面。他们和她十几年前已经断绝了关系,他们不值得她多思考一分钟,他们应该死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反正不能和她有关系。 然而她做什么都不能集中精神。 下午工作,做奶茶时,她甚至会加错料,明明都是重复过上千次,闭上眼都不会出错,只凭借本能就能做好的活,但是她不停出错,错到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一个下午加晚上报废十几杯奶茶。 上午在家闲坐着,她什么都不想做,对什么都提不起劲,明明要打扫浴室,要去买菜,要给林含璋做饭,要写拍摄流程……要做的事那么多,她却坐在沙发上,几个小时也不动一下,不吃不喝,像个雕像,浑然不觉时间流逝。 她好像突然对一切失去了兴趣,她早就熟悉的工作,她运营的蒸蒸向上的账号,她每天为之忙活的舒服的家。她做什么都会走神,什么都看不下去,也没法集中精力,甚至她出门去上班的路上,都注意不到红绿灯,差点横穿马路被车撞到。 她想,这就是血缘的威力吗?哪怕那些人尚未真正出现在她的生活,她已经被影响到什么都做不了,几乎是自取灭亡了。 下次见到赵耀,无论他说什么,她都要拒绝他,狠狠地拒绝,最好让他感觉丢面子,绝了他再来找她的心。 现在她竟然一点也不怕赵耀了,想到他甚至觉得可笑,这人竟是她亲弟弟。她甚至不害怕拒绝他时挨打,她可以正好讹他一顿报复他。上天对她的恶意可真是无休无止,她只是好好在奶茶店打个工而已,竟然能被一个血缘上的弟弟缠上。这个弟弟对她还有情欲,还有比这更恶劣更可怕的玩笑吗? 她小时候远远看过他几眼。他那时候叁岁,吃得白白胖胖,被他母亲抱在怀里,珍宝一样含在嘴里怕化放到外面怕摔。他的母亲面上的表情是她从没见过的,眼角眉梢都要飞起来的欣喜若狂与心满意足,仿佛她怀里抱的不是儿子,是整个世界。她刚想走近,就被那个女人大声呵斥,不让她靠近。她的母亲看她的眼神不像一个母亲,像一个恨之入骨的仇敌。 她太害怕太厌恶那家人了。明明和她血脉相连,但是她畏惧他们,如同青蛙畏惧毒蛇。她太知道他们什么样的人了,太了解他们嘴里“为了你好”,太了解他们的自私,他们的愚昧,他们的毫无人性,以及他们看上去杀伤力最小的自以为是。她生命中的前十年一直受其所害,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猪不会吃不饱饭,狗不会天天挨打。 她再也不愿意活在那令人窒息,死气沉沉的环境里,她出生的村庄,她童年时的村庄,在她眼里,和死地没区别,和她后来的生活相比,她生命的前十年就是活在地狱里的,所以她离开那里之后再也没想过要回去,反正她一直也是被孤立在外的局外人。 再和他们扯上关系,她宁愿去死。他们在她的生命中,就是一大坨贪婪的固体腐蚀物,她哪怕拼着手被灼伤,也要把他们扔得远远的,否则她一辈子就被毁掉了。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第二只广告推广视频的评论突然增多,在豆瓣和微博上竟然充满好评。她惊奇地发现,上次的风波居然给林含璋增加不少路人粉,她们非常愿意为他说话。他的网名和脸也在更多网友心里对应起来。以前她看到别人说被人撕很容易增加死忠粉,她当时还半信半疑,这理论竟然是真的。 至于广告费,周一九点就到账了,现在他们的收入是一万五,她预备拿这些钱先网购一台配置相对高级的相机。她必须得尽快下单了,距离他们下一个视频交稿时间不长了。 见过那家人之后,第四天她才恢复得稍微正常点,她知道自己不能再沉沦下去了,哪怕再如鲠在喉,辗转反侧,她的日子也得往下过,更何况她现在活得那么好。 她到着名的数码用品网站上注册下单,幸好那家网站快递速度很快,第二天就送到。新相机到手,和黄蔚然的比起来差远了,但是也够用了。就是她从没买过那么贵的东西,每次打开都觉得心理负担很重,害怕手一抖弄坏了。 她跟着视频教程学了一天,还是一知半解,拍摄出来的东西怎么看也不满意,但是现在也来不及了,她预备周六就到天台拍摄。这次视频不需要那么多场景,只有一个外景,还是在楼上的天台,不过要注意,不能拍上次的位置和角度,要给观众新鲜感。 室内景他们也不能在自己家里拍,光线不足,仅仅靠洗手台的顶光灯根本搞不定,还会把人拍得特别丑,五官都磨平了。林信书在他们的住宅楼里面跑上跑下,总算找到一处合适的地方,光线和背景都满足要求,她看了天气预报,只要明后天天气不出问题,一定可以顺利拍完。 护肤品广告好拍得多,就是展示产品,展示使用过程,最后再加上肤质特写。重点在于画面要干净,背景也要干净,服装的选择也尽量清新一些。 周末两天他们拍个不停,把相机内存卡都塞满了。到了周日晚上虽然所有的素材都齐了,她总觉得不满意,因为和上一个视频,也就是黄蔚然拍的视频比差远了。 黄蔚然毕竟就是学艺术的,这些东西上面都是一通百通的,她音乐上有天赋,美术上也有,摄影上更是得心应手,更何况她家境那么好,想要什么相机镜头直接就能买,不像一般人,一个镜头就得攒很久的钱。 不满意也得用,林含璋每天上午都要上课的,根本不可能抽出时间来补拍,而且拍这两天也基本用光了她的心力,她的精神头都没了,怎么睡都感觉休息不过来,浑身懒洋洋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她害怕自己可能会有一场大病,她害怕生病,每天哪怕吃不下去饭也硬往嘴里塞,她甚至对做饭都没了兴趣,心里压了一块大石头。 林含璋对她的变化清清楚楚,可他并不打算做什么,她非得要自己想明白,自己走出来才行,这些事上,除了她本人,谁都无能为力。 来找他们做推广的商家越来越多,林信书自觉精力不足,而且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特别差,她想把这些事转给林含璋,但是又想他现在要做的事太多了。一个星期那么多节课,从早上到晚,本来也很不轻松了,周末还要拍摄,这次拍护肤品视频来来回回洗脸几十回,结束的时候脸皮都红了。还有他本来也有自己的事要做,为了配合她一时兴起做网红的主意,也暂停了,现在还把商务对接交给他,那她做什么?她就什么也不做,只拿钱?这事她干不出来,太厚颜无耻了,太像她血脉里面怎么都去不掉的劣根性,她绝对不要做那种人。 每个社交平台她基本两天一更新,微博发的是产品图和拍摄的花絮,再加上至少100字的跟随最新话题的,接地气文案。小红书发的是拍视频时顺带拍的照片,拿出来p一下就发上去,有时候文案都懒得想,直接写上日期和天气,偶尔会加上她自己的心情,最近的一次更新,她写的是:10月18日,晴,心乱如麻。 一个字也不假,她确实心乱如麻。她一直等着赵耀来找她,等得五内俱焚,就像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要上审判庭的罪人。 但是让她自己去联系赵耀,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她不愿意主动对他说一句话,她恨不得把他的账号拉黑。 她的状态太差,接近半个月,她都只能魂不守舍工作,在老板娘面前出错过几回,那个女人叉着腰说她心思太多,年纪轻轻不好好工作就赶紧嫁人。拿了人家给的工钱还不好好干,不如早点辞职。 林信书听得惭愧得很,可哪怕老板娘话说得那么难听,甩出来刀子一样刺中她,令她疼痛不已,她还是没办法集中精神。因为她在竖着耳朵等赵耀,她甚至趁不忙的时候把她以前收好的,赵耀送给她的东西搬下来擦干净,又搬上去。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十一月,赵耀一直没过来。如果是往常她早就乐开花,想着他总算放弃她,找新对象了,现在她没有那个幻想,她只想早日做个了断,正式拒绝他,把他所有东西都还给他,然后拉黑,将这个人,和他背后的家庭,两个家族,逐出她的生活。 表白与冲突 赵耀没来,杜千寻来过几次,林信书强撑着精神和她聊天,得知赵耀上个月还在缠着她的时候,这个大眼睛美女彻底无语了。 “你怎么还不拒绝他?下回他来,你给我发个微信,只要我没在上课,肯定过来给你撑腰。”她的友人拍着胸脯保证。 话虽如此,赵耀来无影去无踪的,他突然来了,到时候林信书也很难叫到杜千寻。 但是这话毕竟是叫她心里暖暖的。 因为这悬而不决的事,她很长时间吃不好睡不好,她高高抬起来的心完全没有因为时间的辗转流逝放下,她反而越来越难受。哪怕是平时忙得好好的,只要想起来还有这个事,马上就陷入焦虑与烦躁。 第叁支推广视频评论不多,大部分人都觉得没意思,也没新意。虽然她确实有点投机取巧图懒省事,但是她毕竟还是认真拍了两天,广告词和视频文案修改了几十遍,观众不喜欢,让她有点低落。 来找他们推广的商家倒是一点没少,她因为自觉状态不好,只是先联系着,一直没下定决心选哪几家。 后来的一万元推广费被她拿来买镜头买灯了,这些设备可太不便宜了。专业的摄影灯买了两盏,又买了什么背光灯,还有一堆背景装饰物。等她全部买完,那点钱也用完了,只剩下几百块。 这些都是为了他们的账号以后可以更好的发展的必要支出,她是有点舍不得钱,但是也咬着牙买了。 本来上次的风波,林含璋跟她说如果文字澄清效果不好,他就要直播的。后来他发的微博解决了问题,直播的事也自然暂时搁下了。 现在想来当时幸好没直播,那会什么设备都没有,直播效果肯定很差。 所有东西到齐,她把小房间里的东西转移到阳台上,又擦了好几遍地板,用买回来的东西装饰房间。最难的是布灯,因为弟弟要上课,没时间,她只能自己坐上位子,给自己自拍,拍完之后看看效果,再挪动灯的位置。非常麻烦,来回折腾了一上午,最后出来的效果问没有多好。 调整数十回之后,她总算弄好了,本打算拍几张图聊聊他们已经初步布置好工作室。但是又怕发出去被人鄙视,被人说没有新意没有品味没有美感,所以还是作罢。 她虽然没有放下心,可是忙碌的生活多少可以平复她的心情,冲淡她紧张的情绪。她本想再接第四个广告,林含璋却说他们要提价到两万,毕竟他们现在的账号粉丝接近20万,不能按照以前的报价来,否则不如不接。 于是谈到一半的合作因为他们涨价就暂停了,幸好她留了心眼,并没有报价,应该不会被人截图说他们出尔反尔。 就这样忙到十一月中,天气越来越冷,奶茶店生意还行,她的生活大致恢复了正常。 赵耀接近一个月没找过来,想来是有了新的目标。她一方面觉得放心,另一方面却觉得心里某个地方空荡荡的,似乎有必须要做什么事没完成,她不舒坦。 闲暇的时候思考了好久,最后她确定:我只是想狠狠拒绝他,挫伤他的自尊心,让他知道哪怕是他看不上的打工妹,照样不喜欢他,鄙视他。 只是回敬他近一年的骚扰罢了,更是回敬他背后的一家人。 没过几天,赵耀居然来了,这回他脸上还是带着油腻的笑容,他甚至带了一支红玫瑰,没有任何包装,就一支光秃秃的玫瑰花,不太新鲜,说是从花店外面垃圾桶捡的都有人信。 来了,她深呼吸,等着他说话。 “信书姐,”这个粗壮的男人扭扭捏捏的,“我想了很久,我也不管你有没有父母了,咱们的感情不用谈那些物质的东西。我都来这看你那么多回,又给你送了多少东西,你应该知道我的心意吧?” 她想,我知道,我不止知道,我还知道你心里打的什么算盘。 此时,店铺门又被拉开,进来一男一女,看似情侣,赵耀赶紧把红玫瑰花藏到一边。情侣二人买完饮料竟没有立即出门,反倒坐下来喝起来,还低声聊着小话。 男的丑陋,一脸青春痘,女的也不算特别好看,但是男的配她从外貌上看绝对高攀。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对外貌上差距甚大的情侣给了赵耀自信,他竟然又拿出玫瑰花,接着表白:“信书姐,你都认识我那么长时间了,我有空就来看你,给你送东西,我的心意,你还能不明白吗?” 两个来喝奶茶的人没想到还一出表白大戏,捧着杯子眼睛都不眨地盯着。 赵耀满脸不安,结结巴巴地继续:“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林信书想,终于来了,总算来了。 他是不是觉得我一定会同意?他从哪里来的自信我一定会接受他?我平时对他的厌烦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吗?因为我说我无父无母,孤儿一个,他觉得我配他是高攀吗?所以才会那么笃定,敢在陌生人面前表白? 店里又进来几个人,见到一个男人要送女人玫瑰花,瞬间明白怎么回事,也觉得新奇,没有点单,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那个一脸红肿痘痘的男的已经开始起哄,“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你们知道个屁,她冷漠地想,她甚至不愤怒了,愤怒是无用的,反倒显得她理屈。 是赵耀非挑这个时候,这个地点,他甚至没有把她约到什么公园,电影院之类的地方,只是拿了一支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残花就想搞定她。她在他眼里,未免太廉价,太没见过世面了吧?他到底要怎么贬低她才觉得满足? 既然如此,那她也不用给他脸,实际上她看到他就觉得恶心,看到他就想起他的父母,然后恶心得想吐。 “对不起,”她一脸严肃,漠然开口,“我不喜欢你。你每次到店里我只是把你当成客人。” 赵耀脸色大变,其他看热闹的人也不笑嘻嘻的了,一脸茫然,在他们的世界里,表白这种事难道不是男女都心照不宣增加情趣的吗?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白与其说是袒露心意,比如说是秀恩爱。 魁梧的男人脸涨得通红:“那你为什么吊着我?我来过那么多回,你每次见我为什么都笑脸相迎。” 这话可太无理取闹了,她是服务行业的,见了客人不露出笑脸难道还哭丧着脸,她继续冷漠道:“我们店面规定,见到客人要问好,是你想太多了。” 旁边有个女孩“扑哧”一声笑,她指着贴在墙上的店员守则,几个人都扭头去看,第一条就是“见到客人要问好,脸上笑容不能少”。 赵耀气得更厉害,身体在轻微发抖,“那你为什么每回都跟我聊几十分钟?你就是吊着我,故意玩弄我的感情!你是不是找到更有钱的男人了,所以才看不上我这个穷小子?”他越说越气,半边身子都往柜台里面靠,要是能把林信书从柜台里拔出来,他肯定立即动手。 林信书向后退了一步:“我从没跟你主动聊天过,每次都是你骚扰我,耽误我干活。你在店里还影响了生意,女孩子看到你都不进来了。我根本没有吊着你,是你纠缠不清。”她的口气特别冷漠,她说的话一个字不假,她早就想说了。 赵耀扬起手要打她,她又往后退了两步,一直看热闹的几个人感觉情况不对,女孩子们都站了起来,互相递眼色,有的拿出手机,看样子是打算报警。 那个一直听着他们讲话的痘痘男插嘴,“那你收他礼物做什么,你要是对他没意思,凭什么收他礼物?说到底还不就是贪他便宜!”他愤愤不平。 林信书冷眼看他,心想你知道个屁,听到礼物就那么大反应。但是她没被他的话刺激,她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在脑海里推演了无数回了。 赵耀见她不说话,以为她自觉理亏,打开门,高声大叫:“都来看看这个不要脸的女人,收了我那么多东西,现在巴结上有钱人想推得一干二净,翻脸不认人了!” 隔着玻璃门,外面又来几个人看热闹,那几个站起来的女孩面面相觑,没想到他会来这一出,要是真收了重礼,女方确实理亏。 林信书更加冷静,这个情形她不是没想过,她对所有人说:“你们等着。” 迅速爬到阁楼,她把早就准备好的纸箱拿下来,放到柜台上。她又侧身,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本小册子,“我本来就不想收你的东西,但是你每回丢下东西就走,我要看店又没法追出去还给你,你送的东西都在这个箱子里面,哪一天,什么时候送的,我都记下来了,不信你可以跟我对对,看看我有没有昧你东西,店铺也装了摄像头,可以调出监控视频证明。” 赵耀见她早有准备,心里也是一惊,可他盛怒之下,根本没了理智,“我在你身上花了那么多钱,除了这些东西,我给你送了那么多回吃的,你有本事还给我吗?” 林信书冷笑,“那些吃的我一口没碰过,我早就说过多少遍不要,谁稀罕你送来的!我都记下来了,一个个核对过价格,你想让我还给你,没问题!” 锱铢必较,一分不少 她从柜台下面的背包里取出几张百元钞票,“来,对对账,我一分都不会少你的。” 没想到这出戏会发展到算账,这年头追女孩不成就要算账,锱铢必较的男人真不多,回回都要上社会新闻的。更没想到女方居然那么有先见之明,真的每一笔都记下了! 林信书小心翼翼倒出那一箱破烂,摆在柜台上,她翻开小册子,开始念了起来,“六月叁号,中午十一点五十分,蓝色塑料小玩具一个。”她挑出来,另放一边。 “六月二十五号,中午十二点半,塑料扇子一把。”她接着挑。 东西其实根本不多,没一个值钱的,甚至没有一个像样的东西。本来众人听赵耀叫嚣自己花了多少钱,还真以为他被当成凯子冤大头,被这个看起来单纯的女孩痛宰了一顿,但是一看到这些上不得台面的礼物,谁还不知道他是个什么货色,站在外面的人甚至哄然大笑,大声嘲讽,“好一个鸡贼男!” 赵耀见众人对他的态度转瞬之间就变了,心里着急,脸上也挂不住,“你个不要脸的谎话精!不要讲这些不值钱的东西!我送你的值钱的呢?你放哪去了?” 林信书冷笑,他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站不住理就捏造是非,倒打一耙,“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送我的能收起来的东西都在这了。你每回来我都专门记了时间,你哪分钟来的都清清楚楚,都在这本子上!你要是不信,可以报警,让警察来抓我,我们到警局,和他们一起看监控,验验我是不是在撒谎。” 赵耀立即趴在柜台上,伸手要抢她手里的小册子,林信书慌忙往后退了好几步,拿起一个勺子,他要是敢进来,她就用勺子打他。 明明她身后就有她天天使用的,锋利无比的水果刀。 幸好那几个站在外面看热闹的中年人看情况不对,马上进来按住他。 她缓缓神,深呼吸几口,继续说:“你送我的没法保存的东西,最贵的应该就是那个小蛋糕,我当天就去看了,28块钱一个,加上后来的什么一个苹果两个橘子之类的,我全部记账了,估算下来顶多二百块钱,我给你叁百,你绝对不亏。” “放屁,她是骗子!”赵耀被压得不能动,用尽全力挣扎,看样子很想进来打她一顿。但是他说的话没人相信,就凭他送的不值钱的“礼物”就知道他绝对舍不得在她身上花钱,更何况人家都说了有监控视频,随时可以查,证据确凿,还能造假吗?更何况他就一张嘴皮子,谁还分不出是非黑白? 她见他脸色犹如恶鬼,真怕他以后来打她,她感觉害怕,也没必要痛打落水狗。连忙把柜台上的东西一个个放回中号纸箱,紧接着说:“我就不跟你一笔一笔算账了,东西都在纸箱里面,叁百块钱我也给你放进去,我一分钱也不欠你的。你要是觉得还不够,就报警,或者找律师告我,我也有证据,监控录像都在电脑里保存着呢。” “滚吧!滚吧!滚吧,丢人现眼的东西……”一屋子人见他被压着,胆子大了起来,拍手叫好,都喊着叫他滚。几个中年人把他押出门,另一个人抱着纸箱,走到路口,一路上不少人盯着他们看。几百米后,他被放开,纸箱立即就塞到他手里。 “别来闹事了,”抱着纸箱的中年人是隔壁店铺卖鸭货的大叔,五大叁粗的,个子高赵耀一个半头,浑身肌肉,他指着赵耀的鼻子,劝他:“你敢在上海闹事打人,五分钟之内就得进警察局,到时候留个案底,你人生就完了。你爸妈辛苦培养你那么久,你自己好不容易考上大学,那可就都白费了。听叔叔一句劝,天涯何处无芳草,她也不是什么天香国色。再说你看她刚才那样,每一笔都给你记得清清楚楚,在外人面前也不给你面子,不是个贤惠人。以后真娶回家,也够受的。”苦口婆心的,说的都是他害怕的事情。 赵耀本想耍横,扔掉箱子头也不回就走,但他又舍不得箱子里的叁百块钱,只能抱着箱子灰溜溜跑了。 店里人声鼎沸的,谁也没想到只是来买个奶茶,居然参与了一出好戏,每个人脸上都是兴奋。 “那男的也太差劲了!哪有追人送那么不值钱的东西的,送完了还让人还,吃的都得还。” “谁知道怎么回事,有的男的就是爱自作多情,以为女的给个好脸,就是对他有意思。” “表白就带一支玫瑰花?怎么也得带一捧吧?也不送巧克力?怎么会有那么抠门的?” “抠门就算了,还鸡贼!你听他说话,就是想讹人姑娘,幸好姑娘聪明,没给他破绽。” “也是倒霉透顶了,碰上个自作多情的男的。” “也不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你把脸伸出来,自己打自己一巴掌,响不响?” “这话说的好没道理!苍蝇本来就到处爬,有没有缝都会被叮,你没缝吧,夏天苍蝇不还是飞到你身上不走?” “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人家女孩子就是不喜欢他,他来了店里赖着不走跟她讲话,对她来说就是骚扰!” “骚扰这词用重了吧,那男的也是一往情深,看样子追了有一年吧,去年就开始送礼物了。” “你管那些垃圾叫礼物?而且一年送的食物不超过200,现在水果都快十块钱一斤了!你要是觉得有个你烦的女人送你200块钱吃的和一小箱破烂,你就得跟她在一块,那你去吧,这福气我们女的受不起。” “说到底还是嫌弃他丑,他要是杨洋那样的帅哥,你们女的还能不愿意?” “杨洋来跟我算我吃了他一个苹果,他送了我一把雨伞,让我还他钱也是倒胃口的!” “就是,我们女的也不是看脸就能原谅一切的,小气猥琐的鸡贼男长得再帅也不行。” “呵呵,人家也看不上你们。” …… 店里的客人都走了, 后面来的几个人见她精神恍惚,也没点单。 后来附近店面的人过来问怎么回事,隔壁大叔帮忙解释了几句,他们聊了一回,也回去看店了。 总算平静下来了。 好一会,林信书才放松下来,手脚也不再抖了。 她有一种大石落地的舒畅感,不过没多久,紧接着就是一阵后怕。 怕他恼羞成怒,在路上埋伏她,趁她一个人的时候,打她一顿。 他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到那时,要是她一个人躲不掉,她要不要跟他坦白,告诉他她是他血缘上的姐姐? 死也不要。 他要是敢打她,她就报警,送他去坐牢,反正上海治安管得严,因为拒绝求爱就被暴打,他要不赔一大笔钱,要不就被拘留,绝对不可能什么事都没有。 她苦笑,其实她是故意让他在众人面前丢人现眼的,虽然一开始也是他自取其辱,她没想到他居然敢在路人面前告白,最后整个场面完全失控。 赵耀拿来的那一支玫瑰花可怜兮兮地被人踩烂,她拿扫把扫进垃圾桶,又用消毒水拖了一遍地,才感觉心里舒坦点。 祈祷他再也别来了,受了这么大辱,他那种把面子看得比天大的男的应该不会再找过来了。 她忙活了好久,晚上杜千寻过来,抱怨林信书为什么不叫她。林信书心想当时情况紧急,哪里有时间给她发微信,而且那会她还正在上课。 杜千寻又跟她说这事有人发到了网上,现在知道的人多了,叫她不用担心,那个赵耀应该不敢骚扰她了。 林信书把她的担忧说给她听,杜千寻只是打包票赵耀绝对不敢埋伏她了,上海凌晨路人也很多,他敢动手就叫他有来无回。 林信书暗自叹气,杜千寻是不会和她感同身受的,她想得太美好。她也不用每天晚上上班到十一点,一个人在冷风中走十几分钟回家,她更不会长时间落单,她家甚至就在学校旁边,她的父母爱她爱到,哪怕她已经在读大学,每天都还会她准备叁餐。 说到底,这事对她而言就是一个谈资,她不会受到任何困扰,林信书才是真正苦恼了近一年的人。哪怕她现在拒绝了赵耀,还用了那种激烈的方法,她还是会担心,会害怕,因为她不是旁观者,她是亲身经历的人。路人的指指点点,评论八卦,赵耀有可能会带来的暴力,都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谁都不会跟她感同身受,杜千寻说得太容易,太轻飘飘的了,好像她只要放心就万事大吉了,哪怕赵耀真打过来,也不用怕,路人会帮忙的。 要是没有路人呢?要是路人不帮忙呢?要是赵耀几乎把她活活打死呢?那赵耀受到的惩罚再重,她受到的伤害却不会少一分。 终究是一种与我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林信书强笑着听她说话,她没吃晚饭,肚子饿得咕咕叫,喝了一大杯酸奶垫肚子。 解脱了 无论怎么样,这件事暂时告一段落,哪怕以后出事,那也是以后的事。 就是她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都提心吊胆,提防着身后有人。她甚至随身带了一把美工刀,如果有人袭击她,至少她能反击,而不是像小时候一样,抱着头挨打。 她现在长大了,她能打回去了。哪怕打不赢,也得让打她的人也挨几下,最好是挨几刀,让他知道打她不是没有代价的。 她就这么神经紧绷地过了大半个月,天气已经冷到必须穿厚外套出门,赵耀没找上门,也没给她发微信消息。十几天后,她把他拉黑,连同怀疑是他的朋友的那几个微信号,也拉黑。她做完之后,感觉自己完成了一件大事,很有大吃大喝一顿的冲动。加上她今天又给林含璋接了一个广告,这是他们涨价后接到的第一个广告,她高兴极了。 今天要放纵一下,她想,具体怎么放纵她没经验,发微信问林含璋最近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想去的地方,对方给她回了个问号。 也是,林含璋除了床上那点事,什么都谈不上喜欢。可是她在床上已经够放纵的了,明天又是周六,她不想马上就开始工作,还是想出去散散心。 这个月她过的太痛苦了,她需要放松,于是她想起来了,她还没去过电影院。打开购票软件,她把所有上映的电影的评分都看了,最后选了评分最高的一部悬疑片,定了两张票。 弄完之后,她截图给林含璋,约他一起去看电影,他要是去不了,就找黄蔚然,最近因为她忙着搞账号,后来又因为赵耀的事,她好长时间没和黄蔚然见面了。明天下午看完电影,她们可以一起逛超市,然后晚上给她做一顿大餐。 尽管心里还有阴影,她还是恢复了不少活力,有心思去玩,整治好吃的了。 林含璋很快回复可以,他明天也没事。她想了一会,问他能不能约黄蔚然到家里吃饭,他过了一会回复,可以。 她有点高兴,晚上回到家好好给自己洗了澡,甚至有闲情逸致烤了酸奶巴斯克,分了一点给弟弟吃,剩下的她全吃了。 她还买了红酒,往里面倒了点雪碧,冰冰凉的,大冬天喝冰酒,舒坦地很。 喝了一大杯,她有点晕乎乎的,但是又想吃炸鸡,总之就想吃,特别想吃,于是她又生平第一回给自己点了外卖还特别贴心地问林含璋吃不吃。他摇头,面无表情看她胡吃海塞,他想他的止疼药和胃药应该没过期,半夜她要是胃疼或者上吐下泻,可以直接吃药。 炸鸡到了,她又狼吞虎咽,吃了五六个鸡翅和鸡腿,吃完之后还是觉得不满足,她不是饿,她就是馋,就是想吃。被油炸物腻到了,她还想再出去买点甜的冲冲味道,这个点除了那些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也没地方买甜食。 没吃着甜的,她懒得再动手自己做,肚子也撑得受不了,她又刷了牙,抱着肚子上床睡觉。 半夜醒来,她长叹一口气,一肚子食物根本没消化,她撑得难受,但是也吐不出来,就是反胃。 她感觉自己心里好多了,胃却受苦了。 后半夜她根本没睡,跑到厨房,轻手轻脚的开始和面,准备蒸馒头。等她把馒头蒸出来,胃也不难受了,整个人也不是很困。 她觉得自己彻底从那个蒙昧的,野蛮的家庭中解放出来了,现在她说自由的了,比任何时候都要自由。 上午她补眠,睡了四五个小时,中午和林含璋抱在一起,又做爱了,接着他午睡,她也跟着睡着了,睡醒之后梳梳头就去看电影。 虽是悬疑电影,开场不过叁十分钟,连她这样自觉是笨蛋的人都猜出来凶手是谁,接下来的七十分钟她看得意兴阑珊,很没意思。 从电影院出来,她打开购票软件,毫不客气地给了个差评,竟然有如此可笑的故事,如此愚蠢的凶手,警察也不机灵,居然查了那么长时间。 总而言之就是一部可笑的悬疑片,其实根本不悬疑,她都能猜出凶手最后也没反转的片子哪里悬疑了? 看完电影他们一起去饭店吃饭,自从上回他们在必胜客碰到那两家人,她一直没敢到任何饭店吃饭,就怕再碰到他们,被认出来,继而和他们有任何联系。 晚饭吃的川菜,她喜欢川菜,很方便就饭,每一口都很有滋味,她一天几乎没吃东西,晚饭总算可以吃两口。 今晚,久违的,她能睡个好觉了。 睡醒之后,她开始做黄蔚然爱吃的上海口味特色菜,林含璋爱吃的也不少,叁个人弄了一大桌菜,她又问他要不要请赵乐乐过来,他们叁个绝对吃不完。林含璋拒绝,跟她说吃不完的菜可以倒掉。 真是浪费。 晚饭吃完,已经是夜里八点半,她们又聊了一会做抖音号遇到的糟心事。现在他们的账号底下什么人都有,有过来搭讪的,有自我推荐的,有大喊“老公”的,居然还有大叫“老婆”的,林信书怎么看林含璋都是个男人,性别特征非常明显,和“老婆”两个字毫无关系。 九点半,林信书出来送黄蔚然去地铁站,其实根本不远,她以前也没送过她,只是这回就很想跟她走一段路,跟她说说话。 能和她交流的女性朋友太少了,她越来越觉得杜千寻和她很多事情上说不到一块去。杜千寻好像感觉不到她有多难,有的时候她心里多害怕,她并不是要求杜千寻跟她一块抗,只是希望筋疲力尽,心里难受的时候,有个人能说说话,而不是被指责你为什么不这样做,不那样做。 为什么,这还用问吗,因为她没那么多保障。她没有父母,没有家,没有钱,她没有任何拿得出手能赚钱的东西,她长得不漂亮,身材也不好,她瘦得很,她几乎一无所有,除了一具还算健康的身体。她唯一的容身之处还”是林含璋给她的,是随时都能被收回的。 杜千寻又何必那么严格要求她呢,每次她做不到就长吁短叹,开始愤怒指责她,好像她干了什么坏事一样,她只是做不到她说的事罢了。到现在她都不敢把他们还在做账号的事告诉杜千寻,就怕她泼冷水。 今夜月光很冷,银月如钩,她们走得很慢,等步出小区,没有遮挡物,同时望向月亮。 林信书忍不住想,黄蔚然知道叶春江暗恋她吗?应该知道吧,她这个旁观者都能感觉到叶春江是围着黄蔚然的一把火,身处火源中心的人,怎么可能会感受不到那个热度? 黄蔚然可能对叶春江没有那方面的感情,就只是把他当成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她也不懂爱情,她一直没有余力去考虑男女之间的感情。与她稍微有过深度交流的男人中,圣父很讨厌;赵耀是绝顶的厌恶;叶春江不知道为什么讨厌她;林含璋,她户口本上的弟弟,黄蔚然眼中的男朋友,她现在不讨厌他,但是说爱他,或者愿意为他做什么爱人才会做的事,那是不可能的。 她也弄不清楚他们之间现在是怎么回事,她现在一点也不讨厌他,但是说喜欢她又觉得可笑,她也配喜欢林含璋?况且她深知他的本性,喜欢他无异于向魔鬼献出真心,奉献灵魂。魔鬼并没有诱惑她,更没有欺骗她,她就毫无保留地把身心给了他,她没有那么愚蠢。 可是和他一起,确实会感觉很安心,自觉有了靠山,她做不了的事全推给他,他永远能把事情做得超出她想象的好。更何况,他是唯一一个肯听她的话的人。 就是有些话,她没法给他说。没有为什么,就是没法说。 黄蔚然是一个很好的聊天对象,耐心,温和,有包容心,她们之间的对话永远都是顺畅的,是有来有回的。 她问她:“新相机用得还习惯吗?” 林信书摇头:“感觉没有手机方便,而且设置太难了。” 黄蔚然微笑:“没事,你只是还不习惯,多用一段时间会好很多。相机的设置其实就是光圈和快门速度,等过两天,你要是有空,周叁上午我能来教教你,你那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 她哪里是什么聪明人,也就是愿意学习罢了,其实她自觉学什么都很慢,很费劲。 林信书道谢,说:“我感觉总是那么麻烦你,怪不好意思的。” 黄蔚然却说:“那有什么,我们是朋友,举手之劳罢了。再说你也经常给我送吃的呀。对了,这段时间你状态好像一般,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竟是头一回主动问她的事,然而最近发生的事她没法说,只能摇头,“没有多大的事,就是上个推广视频反响不好。” 激烈的性爱 黄蔚然拍拍她的肩膀,“很正常,不会每个视频都受欢迎的。你看影视作品也能发现,哪怕是投资几千万,几个亿的大型项目,找到演技最好的艺人,世界上顶级的摄影师和剪辑师,再由才华横溢的导演把关,拍出来照样很多人不喜欢。投资巨大的电影电视剧,垃圾的作品都远远多于佳作,你就知道拍东西多难了。其实你也不用太把观众的意见当回事,观看量,播放量,点赞数什么的,都是虚的,无法证明你视频的质量。” 林信书心里也明白,她点点头,明白是一回事,会不会受到影响是另一回事。 黄蔚然继续安慰她,这回她举了个亲身的例子,“我的视频,最火的一个特别没意思。那个视频我根本没下任何心思,就是在朋友家车库放音响,结果就爆了,几百万的播放量,你说怪不怪?” 确实怪异,车库里放音响有什么意思? 黄蔚然叹气,“后来我才知道,因为后面的车子和音响很贵,所以大家都把它当成一个炫富视频看。我的本意只是为了试验不同地方的声音效果,明明我有更多,更有趣的视频,但是唯一爆火的却是观众眼里的炫富视频。” 她接着叹气,“你再多奇思妙想,再用心讲解分享,到观众那里,他们可能都不觉得有趣,他们对你的生活里的细枝末节更有窥探欲。就像那个视频背后看不清的车,哪怕我在后期的时候专门把它模糊了,在有心人眼里,它还是最值得注意的。更烦人的是,其他人也那么想。” 林信书想起上次她发到朋友圈的照片,赵耀不就是逮着那个豪宅问吗?黄蔚然的意思是观众喜好有时候就是那么让人无奈,他们喜欢看人炫富,喜欢看本来活得很潇洒的网红被撕得头破血流,喜欢看好女人受苦受难,挨打挨骂,喜欢看别人家长里短一地鸡毛,甚至喜欢看情侣之间的那档子事。不同的群体喜欢的东西也不一样,他们不可能一一去迎合的,她只能试图去吸引喜欢他们账号调性的人,不能按照网友的喜好去调整,否则天天变来变去,自己也受不了。 黄蔚然见她不说话,心知她又在思考。黄蔚然想,他们在一起快一年半了,比她知道的林含璋的任何一任女朋友的时间都长,甚至比她们加起来的时间都长了。她其实早就明白了,他真的很喜欢她,和她在一起特别幸福,愿意为她做原本不想做的事,像是做网红,这不是爱,还能是什么? 爱情这东西本来就毫无道理可讲,它不会因为你家财万贯,拥有世间所有,就自动降临到你身上。也不会因为你无父无母,一贫如洗,平凡普通毫无所长就远离避走,命运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喜欢她,她能有什么办法?她哪怕去了北欧,去了非洲,去了南极,哪怕流浪到天涯海角,她的心照样不能平静。 黄蔚然想,我只是还不能接受命运,还想抗争一番,虽然爱情这东西根本不是你努力,你争取,就能得到的。 等林信书回到家,发现林含璋竟然在打包没吃完的食物,他包起来的都是虾和鸡翅之类的,看样子也不打算扔。 林含璋见她进门,一脸迷惑,慢腾腾解释,“明天给几个舍友带过去,否则你下个星期就会天天吃剩菜。” 倒也不会吃一个星期,因为他看不过眼就会给倒掉。不过她还是制止了他,跟他说,“那等我明天我放到烤箱里烤完你再带给他们,这都凉了,放到明天会回潮,软趴趴的,也就不好吃了。” 也是,他乖乖听话。 他们洗了手,很快又爬到了床上,卧室的空调早就被打开,她坐上床,和他接吻。 嘴唇对嘴唇,舌头对舌头,她被他好一阵搅动舔吸,连上腭与喉咙都没放过,仔细地品尝一番。 良久,他们分开,拉出淫靡的银丝,唇边还有不知何时挂上的液体,林含璋静静地看着她,“今天,可以给我舔吗?” 确实,他们最近做爱一直都是直奔主题,什么花头都没玩。他也体恤她心情不好,每回都没过度折磨她,总是草草结束。 他的手捏在她下巴上,手指没有用力,只是轻轻抬起她的脸。她不知道要不要直接拒绝,刚吃完饭就口交,确实感觉不舒服。更何况这回肯定要给他深喉的,她有点怕喉咙被捣弄,很恶心,不是心理上的,是生理上的反应。 林含璋倒也没生气,只是淡淡问她,“不愿意吗?” 她摇了摇头,伸出手去撩开他的衣物,动作带着讨好,她总是会自觉讨好那些她觉得要讨好的对象,哪怕自己没发现。 捏着她的下巴的手指缓慢摸到的她的双唇,食指按在她的下唇上,没太用力,只是往上挑,把那娇嫩的上唇挑拨起来又按下去,随后大拇指的指腹慢慢抚摸摩挲她略带干燥的下唇。 不用他命令,她也乖乖的,顺从的把嘴巴张开。食指和中指率先进入,在口腔里恶意地绕着舌头搅弄好几圈。接下来他分开两指,夹住她的舌头,依旧不太用力,只是掐捏住舌尖向外拉扯。她感觉有些不适,喉咙深处发出低哑的声音。 不止如此,当他把她的舌头拉出来之后,又伸入另一根手指,坏心地用指甲刮她的上腭,那处几乎是口腔中最敏感的地方,被他如此玩弄,她开始发出难受的声音,但还是温顺地任由他捉弄。林含璋很有耐性,手指在她的娇嫩口腔胡作非为,作恶多端。 她太乖了,他大人有大量,放过她的舌头,转而攻击她的肉穴。被含湿的手指潜入内裤,拨弄她的肉蒂。她就认命吮吸他留下来的手指,含住一点一点的舔弄。 时间差不多了,他想。他的手伸出来,扯掉她全身的衣服。她也试图解开他的裤子,褪下内衣,手握上下身早已硬挺的性器上。 “开始吧。”他直接下了命令,手指捏住她的下巴,往下拉,迫使她张嘴,她的头也被压到性器上,她呜咽一声,分开双唇,他的性器直接顶了进去。 她不由自主紧紧闭上眼睛,睫毛也跟着不停颤抖。 她张大嘴唇,将那性器头部含了进去,他这回不再客气,强按着她后脑勺逼她一点一点吞入他粗长的性器,他暗暗决定,非要叫她全部吞吃进去不可。 她的口腔一直很敏感,舌头和上腭都被性器摩擦,她的嘴越张越大,被他用力往里面送,直接顶到喉头,还不满足,接着往下。 生理反应让她不由自主挣扎起来,谈不上激烈。他也知道此时她不好受,手指又重新揉捏上她下身的肉唇,拧住一片的软嫩的肉瓣拉扯。另外一只手也没闲着,往她肉穴的入口处试探,准备捣入,一成功进入就搅弄她的嫩肉,把里面的肉汁翻动出更多。 下身猛烈的快感和刺激让她口腔跟着收紧,林含璋第一时间感觉到,他腰部向前一送,插入到更深的位置,这回是彻彻底底的深喉,快感极端酷烈。 他的性器顶端直接递到她娇嫩的喉咙上,口腔异常紧致,他开始模仿性器在肉穴抽插的动作不住捣弄,她被干得直流眼泪,从眼角落下。而插进她的口腔的享受深喉服侍的性器却越来越有精神,越来越不客气地顶着她的喉咙往死里干她。 搅动下身肉穴的手指也取了出来,他抱着她的头,强使她无法吐出他的性具,那已经变成了一根刑具,快把她折磨疯了。 察觉到自己将要射精,他不再动作,堪堪将性器从她又热又湿又紧的口腔中抽出来。他其实挺想在她嘴里射精的,但是他现在更想进入她下身被手指玩弄得同样汁水淋漓的肉穴。 没有任何缓冲,他伸出双手,掰开她的大腿,然后分开她的穴口,直接顶了进去。粗长硬挺的肉柱碾开娇嫩柔软的穴肉,那嫩肉也早就习惯他的器官,吸附绞紧,不停抽搐,她的肉穴太过紧致,她又如此乖顺,自己抱住双腿,下身自动吮吸着他的器官,确实异常美妙。 然而他依旧不满足,还不够,不够深。他双手用力将阴唇两瓣分的更开一些,按着她的腰,毫不留情地一捅到底。 激烈的动作让她直接往后一倒,他迅速拉住她,她被他插得想逃跑,肉穴都被他粗壮巨大的性器堵得满满的了,又进得那么深。最不妙的是,她觉得最敏感娇嫩被他肉柱的顶端抵住,不停抽插捣弄,越干越深。她根本受不得这剧烈的快感,不过几百下,就控制不住潮喷了,内部穴肉在高潮中抽搐痉挛,不停绞紧他的性器。 话不投机 一切都回到正轨,林信书发现,她的生活还是越来越有指望的。她和林含璋运营的账号越做越好,现在都超过二十五万粉了。那个假账号可能看到他们的账号起来了,也不敢继续发视频了。学摄影也渐渐地理解了,能学进去了,有时候自己试拍的时候还会某些奇思妙想,原本毫无头绪的东西现在学起来竟然很顺利很快乐。 接了第四个广告之后,林含璋告诉她他要参加元旦晚会表演,需要排练小一个月,还有要准备本学期的体测,接下来直到学期末都没时间去拍摄和剪辑,所以暂时最好不要再接广告。她也可以和推广的商家商量一下时间,试试能不能都推到寒假,那个时候他比较有空,拍摄和后期都能安排过来。 想想也是,还有不到一个月就元旦了,今年过得也太快了,再过不到叁个月,又要过年了。 去年这个时候林含璋就很忙,那次他还不用准备体测,今年他又要为了体测提前训练了。再加上元旦晚会的表演,想想都要替他发愁了。她自然不会捣乱,反正手里有不少素材,修修剪剪又能凑一段时间的更新内容。 林含璋的忙碌自不用提,杜千寻也跑到店里,说了好多回她的专业课业多繁重,还有复杂的英文医学词汇要学习,每天都烦死了累死了。 那会她正忙着做清洁,上一个客人没拿稳,不小心把奶茶撒到店里了,里面的珍珠,芋圆,西米之类的东西掉在地上到处都是。她先是扫了两遍,没弄干净,地面上的茶色还是很明显,后来又用海绵拖把擦了几遍,总算不黏脚了,干爽了 杜千寻和她说话时,她一边忙活一边“嗯嗯”回复。等她拖完第四遍地,杜千寻突然阴阳怪气地说:“还是你这工作轻松。店里一天到晚也没几个人过来,你宁愿天天趴在桌子上玩手机,都不想拾起书,好好学习。你要是早点听我的,今年都该上大一了。” 林信书沉默地清理拖把,洗了两叁遍,干净之后倒置放到门外。说真的,她不想继续这些话题,无论是杜千寻的功课,还是她和杜千寻谁比较忙比较累,或是她到底上不上大学,都让她不想说话。 可说话的人还是不依不挠的,“你不打算读书,以后高中学历能做什么?哪怕在上海,高中生也混不到职场中层呀。你就想一辈子拿五千不到的工资过日子吗?” 林信书低头,闭上眼睛听她说话,良久才睁开,“我也没办法。我就不是读书的料,我认命了。” 杜千寻闻言,脸上有了怒气,“所以你就不上进?一辈子就干这种体力活?还是说你打算以后嫁个男人做家庭主妇?” 这又是哪跟哪,她应该想说的是以后嫁人靠男人养,可她从没想过那种事,她只能无奈地说:“你想太多了。我是适合自己过日子的人,结婚生子什么的从没有想过。” 杜千寻这才面色稍霁,“你听我一句,就算不读书,也得好好找工作。你看你都在这破奶茶店干一年多了,啥都没学会。不如去其他地方看看,或者拿钱学门手艺。” 其实她也不是什么都没学会,至少会做奶茶,会招呼客人了,她最近还开始送外卖了呢。 杜千寻见她不说话,料定她是自觉心虚,接着说:“你再听我一句,男人没一个靠得住的,以后就算真结婚,也别做什么家庭主妇,到时候被拿捏得死死的,一根雪糕丈夫不掏钱你都吃不着。” 这话题还有继续的必要吗,她为了安抚杜千寻,也只能回一句:“嗯。” 没想到杜千寻长眉一扬,表情瞬间转变,勃然大怒:“你还说你没考虑过结婚生子?!明明就是在骗人!” 林信书一下子慌了,她还是第一回碰到这种情况,她刚想解释,店里来了客人,她只能先接待客人,杜千寻却趁机快步走出玻璃门,她根本来不及拦下她。 等林信书送走客人,给杜千寻打电话她也不接,给她发微信也不回复,林信书只觉得心里发堵。她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为什么杜千寻会生气。整个对话她后来复盘了很多遍,还是摸不准杜千寻生气的原因。这事就这么堵在她们两人之间,怪难受的。 幸好一周多之后杜千寻又来找她了。这回杜千寻跟个没事人一样,绝口不提她们两个上次的不快。杜千寻此回不止抱怨学业繁重,又抱怨她父母不让她寒假去泰国玩,她暑假都没旅游,寒假可不想再去临终关怀中心做志愿者了。 林信书只知道她的父母挺宠爱她的,她父母在体制内上班,快退休了,她又是独生子女,真的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听她说她要自己去泰国旅游,也不打算跟团。林信书心想,很正常,没有一对父母会放心自己年轻漂亮的女儿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旅游的。 “我的父母真的太过分了,寒假不出去旅游能干什么?我家那帮亲戚见了我只会数落我,把我从幼儿园到现在做的错事全重复一遍,我都烦透了。”她兀自抱怨不休。 林信书只能跟着她说:“你再试试看看能不能说服他们,老一辈确实会比较保守。” 杜千寻摇头。撅着嘴说:“我爸妈哪是那么好说话的人?他们非让我找个伴一起去,”她转动眼珠,看向林信书,“要不你和我一块去吧?你没出过国吧,正好趁这个机会一起出去玩玩。” 林信书招架不住,连连摆手,“真不行,我没钱的,旅游太贵了。” 杜千寻“咦”了一声,根本不信,“你工作一年多了一点钱没攒下来?我不信。” 就算攒了几万块钱,一趟旅游下来她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就得去掉一半,何必要打肿脸充胖子,死要面子活受罪?再说她还想给自己买两双好一些的冬天的棉鞋,她脚上的运动鞋春秋天还行,冬天穿上,不动一下的话,一小会过去脚就冻得没知觉了。 所以她只能继续解释,“我真没多少钱,而且我寒假也要看店的,去不了。” 杜千寻这回又气哄哄的走了,因为她好说歹说,林信书也不同意和她一起去泰国,哪怕她都磨破嘴皮子,说去泰国的机票多便宜,泰国的食物多好吃,泰国多好玩。林信书都不为所动,只是乖乖听着,根本没有松口的打算,于是她说到最后自己也生气了,气鼓鼓的走了。 这回林信书是不会再道歉了,她真不能去,一是她本来就不是个自由人,她要跟着林含璋走。第二就是她打算一月之后就给林含璋谈寒假能拍出来的广告,多谈几个,毕竟钱是对半分的,搞不好一个寒假能赚好几万呢。第叁就是杜千寻是个娇小姐,跟她一块旅游肯定得顺着她,一切依照她的想法来,林信书虽然是个柔顺的,可也不想旅游还被人牵着走。她习惯了和林含璋一块旅游,林含璋在这方面特别好说话,她要去哪他都带她去,不想玩了就在酒店趴一下,或者去找好吃的。这样的好日子过多了,再让她旅游的时候完全顺着别人的意思走,乖乖做个听话的小羊,太难了。 反正最后她也没松动,哪怕杜千寻不高兴,不行就是不行。 林含璋已经和上半年一样,每天傍晚去锻炼。晚上大部分时候也不在家,不是在图书馆看书就是在音乐教室排练,听说他参加的是一个组合,准备上台唱叁首歌,他在里面是负责小提琴演奏的,还有几句歌词。林信书可从来没听他唱歌,他还会唱歌?林信书总是忘记他曾经学过好多年的小提琴,因为他在家里从来不练琴。更不知道他会唱歌,实际上,他就根本没在她面前唱过歌,高中那会军训唱歌,他就是光张嘴。没声音。 也不知道是哪个大神能让他乖乖点头上台的,他不是特别不喜欢抛头露面? 还是说做网红小半年,他对这些事都无所谓了?成功对人群免疫了?其实他本来也不怕人,就是懒得出风头,喜欢躲在人群后面观察。因为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哪有几个坏蛋有表演型人格的,除非是想出了事第一时间被人怀疑上。 到了周六,他竟然还要排练,她也没请假,在店里干活,下午饭点那会接了一个外卖单,竟然是他们点的。这回林信书自告奋勇,给他们送过去,敲门之后,正在拉小提琴的林含璋看到她,直接愣住了。 她被外卖袋子递给开门的人,然后乐滋滋的走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她的工作和林含璋扯上关系她都觉得很好玩,很有意思。 林含璋则是喝着芋泥奶茶,发现她脚上的运动鞋,那鞋子太薄了,她需要一双厚的冬鞋,明天就带她去买,雪地靴会不会太难看? 被爆操一顿,想爬走又被揪回来猛干 周日,两个人好不容易都闲下来。天气越来越冷,上海的空气湿度高,气温虽然没到零度,可体感还是很不舒服的。她穿着去年买的厚外套,纠结要不要换上羽绒服。 棉鞋她已经在网上下单,这两天就该到了。换上新鞋她应该就不冷了,所以羽绒服还是先别拿出来了,否则等天气更冷,她还穿什么? 今天两个人不用拍摄,自然很闲,他们先是在床上躺着,主要是她躺着。他在她身上,分开她的大腿,往里面射了一回。 没多久,他搂住林信书,把对方抱起来,让她打开双腿跨坐在自己的大腿上。她身上一丝不挂,白皙皮肤被他又揉又掐,青色紫色红色遍布全身,暧昧的不行。她的肉穴刚刚被他射满,里面淫靡的体液直直往下掉,打湿了他的腿。 这种姿势不接着做是不可能的,她其实还没缓过来,一直在轻轻的喘息。他的性器很快又硬了,她坐上的那处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他轻轻拿那根青筋毕现的东西磨蹭她刚刚合起的肉唇。另一只手也摸过去,两指分开那两瓣花唇。他慢慢地,将性器一寸一寸钉进去。 进入大半后,他抱着她,她坐在他的性器上,那根粗大的东西已经进入她的下体,且进得极深,这个姿势总是可以让他干到不一样的深度。他也不管那么多,性器先是在她紧致的肉腔中试探着捣弄,后来就恶劣了,专门抵住最深处的软烂嫩肉,不急不缓,轻轻研磨了起来。 比起舒服,现在的感觉更接近于痒,她有点迷糊,他一直很喜欢直接做呀,不会有耐心这样慢慢折磨诱惑她。她没想明白呢,头被他轻轻扳过去,与他有了一个激烈的吻。他的下身不着急,只是轻轻捻磨,但是他的舌头却很急色,在她嘴里激烈地搅动。 第一次高潮后的余韵犹在,她的内部轻微地蠕动,夹杂时不时的痉挛。其实她不想那么快开始第二回的。她还没准备好,她的肉穴却不得不吞下粗硬的性器,花心被顶着操弄,麻麻的,痒痒的。她的大腿根部有点酸,花穴竟然感觉很胀。类似于馋了的人吃饱之后还不停嘴,最后撑得胃胀的感觉。其实已经很满足了,再等一会开始会好受很多很多。 他亲完她,双手抚弄上她的双乳,轻轻拉扯她茶粉色的乳头,坏心眼地连掐带咬,又疼又痒,害她很快清醒,向他轻声哀求:“轻点……有点疼……”不是有点,是非常疼。 他转移阵地,把手往小腹处抚摸揉捏。那处软肉他怎么玩都不过瘾,哪怕不在做爱,他闲着没事和她独处的时候也要摸几把。入冬之后,因为他的手太凉,担心摸了会让她肚子不舒服,才暂时停止。 他的下身性器一直没用力,就是不轻不重,不急不缓在她体内找到各处凸起的软肉研磨,把她刺激得体液越来多。 还嫌刺激得不够,他的手摸上她的肉蒂,轻轻在那女人最敏感的地方拿指甲刮蹭,这实在是太舒服了,她很快就忍不住呻吟出生。他没有一直刺激她的阴蒂,反倒往下一寸,把她的两瓣肉唇分得更开,方便他的性器插入最深的宫口。 她真的受不了了,上身不停晃动,希望他尽快开始抽插,给予她满足。敏感花穴内里最深处被他的性器顶端顶着摩擦了几圈,太舒服了,她的花穴越绞越紧,恨不得他马上就大力在那处挞伐抽送。他也不再继续吊着她,扶住她的臀部用力往上顶,往上撞,直让她呻吟越来越变调。几百下之后,她的眼前好像有数道光芒闪过,她的肉穴快速抽搐痉挛,她潮喷了。 肉穴深处喷出透白色的体液,内壁疯狂抖动抽搐。她一下子向前倒,爬伏在稍显凌乱的被子上。他还没有到达高潮,就着她紧湿的肉穴,继续大力蛮干,又抽插了一百来下,才释放出来,精液浇到她花心的嫩肉上。 接连高潮了两回,身下的被子床单也纠缠在一块,凌乱地很。她体内的性器仍在,释放之后半软不软插在她的肉腔内。她不想那么快再来第叁场。她很累,肉穴被磨得有点疼。于是她呻吟着软着身子向前爬,林含璋像是没发现她的企图一样,任由她蠕动爬走,就那么看着自己的性器一点一点抽离她的肉穴。 视觉上的冲击力十足,她体内烂红的软肉随着她的动作被带出来,还有白浊液附在上面。过多的汁液漫溢出来,一滴滴落到床单上。 她想逃离他性器的支配,可是花穴即将完全离开那一刻,她被用力按住,他的下身不动,手上的力气极大,她被扯着,慢慢向后退,又将那粗长的性器原路吞回肉穴里。她悲鸣着,粗喘着,林含璋惩罚般地大力固定她的肉臀,重重挺身,撞进花穴。从没被如此大力顶撞着进入,深度更是骇人,她急呼哼一声,整个人趴倒在床上,软肉一般,她被干穿了,也被干顺了,干服了。 他可不能让她如此消极抵抗,从床上捞起她的腰肢,往自己最爽快的地方按去,这次是后入。她跪趴在床上,他的性具破开层层绞缩痉挛的软肉,里面的花肉依旧不知好歹,向他献媚讨好。他也不客气,接连冲撞,击打她的花心,连捣带弄,被恶狠狠操弄的花穴已经两次高潮,真的无法再承受这般恶意的玩弄。她用尽力气想要扭动,想把把性器排出去,然而却事与愿违间,她的动作将那可恨的性具越吞越深,甚至更快勃起硬挺,她只能颤抖的,大口喘息。 她的双眼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她嘴唇微微打开,想说什么,却随着他顶弄研磨的动作,淫靡的喘息先溢出。她的声音都是不成调,不成句的,破碎的。实际上她发出的只是性交中的几乎无意义的呻吟,最大的作用就是告诉他她也很享受这场性爱。 这回她又被顶到最深处,他知道她体内最敏感娇嫩的嫩肉在哪里,这回他可不放过,专盯着敏感点,狠命顶撞那处。她的肉穴痉挛着收缩,不停蠕动,她几乎没了力气,身子随着他的动作晃动,她想把上半身支起来,最后还是因为无力而放弃。 她的肉穴含着巨大的性器,敏感异常,实际上她几乎没了清醒,只是沉浸在这场性爱里。他抽插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她的肩膀和腰肢都不住颤抖。他发现之后放慢速度,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抚她,甚至试图把她抱起来,最后还是觉得趴在她身上压着她做更爽。 她被压在他身下,背对着他,他的双手又开始玩弄她的双乳。这回重点不在乳头,而是乳肉,他大力捏紧那两个可怜的肉团,白皙的乳肉从他指缝里透出来。他揪着那两团肉不放,百般折磨刁难,她本来因为月经将要到来,那两处就很敏感,肿胀生疼,被如此对待,很快她就泪汪汪的,轻声哀求他放开。 怎么可能放开呢,多好玩,她被上下夹击,下身的性器越撞越狠,上身的乳头也早就立起来。她浑身上下充满青紫的吻痕指痕和掐痕,一看就知道她经历了什么。 紧绷软嫩的肉穴还在吮吸破开肉障进去的性器,他狠狠捣进去,再恶狠狠抽送,动作带起一大片体液,溅到他们的腿根和被单上。她无力抵抗,只能张着腿任他进犯。谄媚的肉穴一张一合,一遍遍跟着他性器的抽动吸附上去,被带出穴外的红色嫩肉很快又被他粗大的性器送回去。 他的下身不停,打桩一样,重重拍打上她的臀肉。她的脚尖不停晃动,脚趾头绷紧,接连不断的高潮已经让她只剩本能了,她的全副身心都沉入其中。 不知被操弄了多久,她几乎失去意识。他将还未射精的性器从她湿淋淋的花穴中抽出,把她翻过身来,掰开她的大腿根部,没有用手特意分开花唇,她的双腿被分到极致,花唇自动跟着微分。她的肉穴里有太多体液,也跟着流淌出来,落到床单上。 他看着眼热,不再等待,直接一下捅到最深处,这下真的太深了,连坠着的囊袋都进去了大半,她闷哼一声。 肉穴先是被过度使用,现在又被撑到极限,实在太难受了,她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下,实际上她并没有恢复意识,只是身体的本能反应,抵抗这番侵犯。 被他夸奖了 又被按了做了好久,这场性爱才结束。他抱着她,亲亲她满头汗水的脸,和她一同入睡。 从上午做到中午,两个人午饭都没吃就睡了,直睡到五六点,天都黑了,才微微转醒,她动也不想动,小穴里充满了精液,睡着的时候没有感觉,睡醒了就浑身难受。 好想去洗干净,但是他又半压在她身上。她轻轻一动,还没把身子挪出来,他也醒了。 “要干嘛?”他的声音沙哑低沉,他刚醒,身体还没完全适应,上午的性爱他是出力的那个,可比她辛苦。 她的声音闷闷的,“想去洗澡,难受。” 他微微挪开身子,放她离开,没多久,他完全清醒,裸着身体也跟着去了浴室。他把正在用手掏肉穴里精液的她抱在怀里亲两口,刚想给她帮忙,被她制止。实在是怕了他了,他要是清理一会,又有了性欲,她不还得倒霉。 弄完之后穿上睡衣,他想着今晚要带她出去吃饭,顺带给她买鞋。她没有点头,她解释说自己买好鞋了,就是没到呢,明天就该到了。 他们在被子里亲吻了好多回,她没什么力气做饭,点的外卖。吃完之后还是在床上玩,只是两个人都很满足,没有继续做。 他们躺在床上聊天,林含璋问她,“前段时间你怎么魂不守舍的?” 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应该可以跟他说了,实际上她感觉上次赵耀那事她处理的挺好的,她不是想跟他炫耀,要是他不问,她从没有主动提起的打算。 既然他问了,也不是不能说,就是这事时间跨度都快一年了,要讲起来确实不知道从何说起。 今夜月凉如水,她吃得饱饱的,床上也被他换了新的四件套,她感觉舒服得很,正适合给他讲故事。这事也没人能讲,老板和老板娘只会觉得她挑叁拣四,有个男人喜欢不赶紧嫁了是脑子有问题。杜千寻只会指责她不做这个不做那个,聊不了几句她就感觉心累,黄蔚然的话,总觉得天天拿自己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烦她很过意不去。 能说的人,竟然只有林含璋,可她不想说赵耀和她的血缘关系,只能把他骚扰她的事说了。 她想了想,问他:“你看学校的表白墙贴吧之类的地方吗?” 他摇头,以前上网的时候扫过一两次,里面都是无聊的信息,他也没兴趣细看。 没看呀,怪不得,她接着说:“我前段时间在店里跟一个男生吵架了,被发到你们学校表白墙了。” 看不出来呀,她根本就是个小绵羊,完全不像跟人吵架的人,他追着问。“怎么回事?” 林信书偎到他怀里,声音闷闷的,“他跟我表白,我不接受。他就说给我买了好多礼物,花了好多钱,让我全还他,大家都说他是想讹我。” 这话题实在是转换的太快了,他只觉得她根本不想解释,把她搂到怀里,声音非常冷静,他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你从头到尾给我讲一遍。” 那这也太长了,太难说了,她在脑子里组织语言,他静静等着,一分钟之后她才开口:“一开始,是他们一伙人在微信上面逗我,给我发有的没的,没话找话。后来我想应该是因为过年的时候我群发了祝福信息,然后他们回我之后我也马上回了,让他们觉得我对他们可能有意思。” 确实有那么无聊的男人,他住宿舍一年,最常见到的场景就是一个女生对一个男人露出笑脸,或者说一句话,此男就开始自作多情,觉得对方喜欢他,开始意淫。 “然后呢?” 她叹气,“后来这几个男的就经常跑店里去了,点一杯茶坐着跟我搭话。他们一开始以为我是老板女儿——” “你和老板夫妇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他冷哼一声,打断她。 “是呀,”她赞同得很,“根本就是哪里都不像。反正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就误解了,后来他们发现我和老板不是一个姓氏,我于是解释说我不是老板女儿。他们还觉得我是上海人,我又说我不是,然后其他人就不来了,一个又黑又胖又壮的,叫赵耀的人对我有了兴趣,说我跟他是同乡。” 他冷笑,“上海河南人多着呢,哪怕是同乡又能怎么样?” 她点头,“我和你想的一样。这个人一开始也没做什么,就是偶尔来店里喝茶,在微信上分享一点心灵鸡汤,说两句话,我基本不搭理他,希望他能知难而退。他也不是真喜欢我,就是看我一个人出来打工,想把我骗去当老婆,他就不用出彩礼。” “你的意思是他家农村的,他觉得你好骗,所以才看上你?” 她点头如捣蒜,“就是那么回事,这个赵耀根本不喜欢我,反正我就感觉他恶心人,说话做事都招人烦。” 她性情平和柔顺,他倒是好奇那个赵耀干了什么能让她烦成这样,所以他继续问:“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他有没有对你动手动脚?”后面一个问题并不是他本意,就是不知道怎么冒出来了。 林信书没听出来,只是苦着脸回答:“唉,别提了,一言难尽。他一张口就是你比我大四岁我也不介意,然后叫我信书姐,学韩剧一样,我的名字到他嘴里就跟韩剧女主角一样,怪怪的。” 这人确实不讨人喜欢,招人烦,他在心里评价。 林信书接着回忆,“他平时叫个没完我也懒得搭理他,有时候当着老板娘她们的面叫,那些人就笑话我,他就跟着笑,”她看起来有点生气,“有什么好笑的,谁要当你的信书姐!还有一回,店里没人,他买杯几块钱的茶,非要把钱给我,让我收着,别记到收银机给老板。哪怕我要贪老板的钱,也不会拿他的几块钱吧?再说我根本就没那么蠢,干嘛要那点钱,他还以为给我指了条发财路,我看他是脑子有病。” 愚蠢还心术不正,这男人没救了,他接着在心里评价。 林信书越讲越生气,“他平时有事没事就说我两句,不是骂我笨,就是说我娇气,还说你给我买的鞋是假货,莆田产的,他穿的是正品。天天在我面前吹嘘他学校里的兄弟,我都烦死他了。” 长得丑就不说了,情商还么低,在大学里绝对是最底层,找不到女朋友太正常了,怪不得把目标对准她。 他把话题导正,“那他为什么说给你花钱?我是不信你会花他一毛钱。” 林信书长出一口气,“你不说这个我还忘了呢,他干的恶心我的事太多了。今年四五月,他开始给我送不值钱的东西,什么塑料扇子,发夹之类的,我根本不想要,他扔下来就跑了,我得看店,也没法跑出去还给他。我懒得想太多,也怕他后面跟我算账纠缠不清,就把他哪天什么时间点来的,给了我什么东西都记下来了,把他送我的东西都装到箱子里收起来。其实没几样东西,也不值钱,老板有一回还以为是破烂,差点扔了。他送的有些是吃的,实在没法放,我也不想吃,就也记下来,把大致价格标贵点。你不知道,我都被他烦死了。” 他想问她为什么不说自己有男友了,为什么任他纠缠,但是转念一想,她就是那么纠结害羞软弱的人,不可能叫他给她撑腰的,他亲亲她的发旋,听她的声音越来越理直气壮,甚至有点得意,“没想到后来我的小账本真有用了。前几天他过来,要我给他做女朋友,那时间店里还有人,我都不知道他从哪来的信心我能答应他。” “男人嘛,别的没有,自信不少。”他嘲讽道。 林信书点头,“可能吧。反正我就拒绝了,非常严肃拒绝了,他就生气了,说我花了他好多钱,我是个拜金的女人。” 你虽然喜欢钱,但是真不到拜金的程度,他暗想。 她有点高兴:“我当时心想幸好我记账了。他让我把所有的都还他,我马上同意,跑到楼上把箱子抱下来,把东西摊开给他看。他又说不止这些,我说你送的那些吃的我一口没动,但是我记下来,大概不到200,我给你300,要是不信,就一起对账单。他脸色大变,非说我撒谎,我就说店里有监控,我记下来的时间精确到分钟的,可以去警察局请人一起去,他要是不服气也能找律师告我。” 她眼睛闪闪发光,这事让她很娇傲,所以她才会和他提起。 “真厉害,太聪明了,”他淡淡夸奖两句,没有任何讽刺的意思,她有点不好意思低笑了,他接着问,“然后呢?” 她说:“然后他就特别生气,要打我,看热闹的大叔就把他制住带走了,回来之后跟我说已经警告过他了,他就再也没来过了。” 林含璋亲亲她的额头,原谅她跟他隐瞒,没有早点告诉他,只是夸她,“这事做得真不错。我们信书差点就被小气鸡贼丑男讹上了。” 从今天开始每晚接你下班 林信书被他亲得有点高兴,她倒不是为了美化自己,只是想说一些心里话,所以她说出来的话听起来格外伤人,“其实我嫌弃的不只是他的长相,还有他不讲卫生,夏天身上有难闻的气味。那时候他一到店里,我就故意躲到后面干活,他说什么我都不搭理他。” 他在男生宿舍没少碰到肮脏的男人,字面意思的脏。经常有人夏天不洗头也不洗澡,他每天洗漱就会被这些人嘲笑成“那个爱干净的小白脸”,连他买了叁瓶不一样的洗发水都能被人专门嘲讽一番,借此暗示他性向有问题。虽然他并不在意那些混蛋,也对那些嘲笑嫉妒不屑一顾,但是没人喜欢生化垃圾在身边。 他温柔抚摸她的头发,接着问:“他是不是处处都招你烦?” 林信书想了一会,“唉,确实没有让我喜欢的地方。有一回我带饭去上班,那天正好店里忙,八点我才有空吃饭,他那会也在。他见我带饭之后第一反应是问我怎么那么小气,不自己买。我说忙,店里没人,出去十几分钟买吃的也放心不下。我就把剩饭放到微波炉里面热,他又说我做的饭好香呀。问我是什么,我说中午的剩饭。他又开始说我舍不得花钱,剩饭也要留着吃,我心想关你什么事。等我开始吃,他也不走,就直勾勾的盯着我吃饭,说我在吃上面还挺舍得花钱的,剩饭里面有鸡翅又有虾,问我是不是自己做饭。我说是呀,他就说以后谁娶了我就走大运了,又省钱又会做饭。哎呀,气死我了。” 林含璋摸摸她的背,安抚她,“你是不喜欢被人说适合当贤妻良母吧?” 林信书苦着脸,“没几个女孩子会喜欢吧?再说我爱做饭,我吃剩饭关他什么事,他话里话外我这些以后就是给他服务的,问题是他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干嘛要给他做饭?我宁愿给你做一辈子饭都不愿意给他做一顿,我又不欠他的。” 她自然不知道无意中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他也没提醒,不想提醒。 他接着附和她,“是呀。不过你为什么没早点拒绝他?” 林信书皱着眉头回答,“我也想呀,问题是他太胖了,我怕我拒绝的时候说了什么话伤他自尊,他会打我。这几年那种追求不成就动手杀人的案子不是很多吗?我又打不过他,我不会讲话你也知道。再说他又没有真的表白,他什么都没说我就先拒绝显得我自作多情一样。” 他把她抱紧,正色告诉她,“以后再遇到这种事,告诉我,我们一起解决。你自己烦恼了大半年,我和你住在一起居然没发现。” 说真的,她很庆幸今晚告诉他这事,他的反应让她感觉太舒服了,没有指责她,很多事他们又想得一模一样,他还处处为她着想。 “其实他不来的时候也还好,我懒得想他的事。就是他一来就破坏我的心情,他一张口讲话我就想让他闭嘴。唉,也是我这两年日子好过了,脾气大了,没法忍了。” 他失笑,她脾气还大?她还不够能忍?他活到现在,从来见过她这么逆来顺受,温顺的跟个小绵羊一样的人,他抱着她狠狠亲几口,“别那么讲,我觉得你脾气大点是好事,能少被人欺负一点。我早就看你那店里老板娘不顺眼了,跟你讲话阴阳怪气的,颐指气使的。我们约定好,等明年账号粉丝超过叁十万,我到时候多接点广告,你就辞职,我们一起工作,不用看她脸色了。” 她想起那几百个堆积起来的商务询问,有了信心,微笑答应,“好的呀。不过今年还不行,年底这段时间店里人挺多,老板他们真忙不过来。” 她怎么就能那么善解人意呢?善良而无害,被人盯上太正常了。 林含璋得到她的承诺已经满足,也就叁个月的事,不用那么急。他又想起一件事,“所以你前段时间每天晚上回家身上都带把美工刀是为了防那个赵耀?他到底长什么样把你吓得草木皆兵,给我看看。” 她起身摸到手机,“可是我早就把他拉黑了,老板娘的群不知道他退没退,”她打开那个微信群,找了一会,点开给他看,“就是这个,他用的头像是他本人。” 是一张熟悉的脸孔,是那天她盯着看的六个人其中的一个。难道是他猜错了?她是因为讨厌他才明显一脸难以置信和不甘?那不可能。她应该没说假话,她没有说假话的能力,她只是隐藏了部分真相,比如这个她真心厌恶的人是她有血缘关系的弟弟。 也可以理解她的迟疑与隐瞒,那种家人,怎么介绍都不合适,不如直接装作不知道,把关系再次斩断。 他评价一句,“确实挺胖的,比你力气大。你是担心你夜里下班的时候他骚扰你吗?” 可不就是嘛,所以她才不得不警惕了那么多天,草木皆兵的。 林含璋又亲了她的额头几下,“我觉得你应该早点告诉我,至少你们发生争执的那天就要告诉我。那样我就可以每天晚上去接你下班了。这样吧,从明天开始我来接你,你晚上不用害怕了。” 她连忙摇头,“不用那么麻烦的,实在不行我调班到上午。那天的事看到的人多了,我跟老板解释一下他们应该能同意。” 实在是体贴又温柔,她真的是太容易被人盯上了,从小学开始就有那种把她当成猎物男孩子。她看上去乖得很,性格又温和,反抗都不彻底,他不也是盯上她的男人之一吗?现在她已经是他的女人,几乎离不开他了,处处听话,从不给他找麻烦,什么都为他着想。 所以他说:“最近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了,我想和你待在一起,说说话也好。”他的女人,莫名其妙挨顿打,或者被谁捅一刀,想想都觉得要气死了。 她有点迟疑,她最近确实把心稍微放下了一点,可毕竟还是害怕,担心赵耀趁她放下警惕,袭击她,他就算给她一拳,也够受的。可她还有另一个担忧,“我总觉得,要是我们俩的关系传开了,对你不好。” 他的手摸到她小肚子上的软嫩肥肉,挼个不停,“哪里不好?我觉得没什么。” 她被摸的有点痒,“就是人家会讲你的闲话,上海可能也有我们以前的同学,知道我们曾经是一家人,到时候不知道会传的多难听。” 其实他根本不在意这些,一开始不把她是他女朋友的消息传开只是不想她工作的时候被人指指点点,当成动物园的猴子一样被参观。但是她既然很快都要辞职了,自然无需在意了。因此他安慰道:“你很在意外人眼光吗?信书,你和我做了那么久的账号,网上的人也是现实中的人,他们的评论,他们的看法,有时候多可笑,你也能看到,不是吗?” 确实,在网上她经常会怀疑评论后面的账号持有者根本就是个脑残神经病。还有很多时候他们人云亦云,听风就是雨。看的太多,她连解释的想法都没了,随他们去吧,一个个纠结起来她连饭都不用吃了。 但是,到了现实,还是不一样的,她也说不好哪里不一样,就是觉得不太好。 他继续加码,“我反正是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再过一年半我就要大学毕业了,到时候谁还认识谁?互相都不会联系了,我过什么样的生活关他们什么事?” 也是,他作为主角都不在意,她一个配角哪有什么立场说叁道四。更何况她搞不好年后就辞职了,老板娘可能也正是因为看出来她做不久了,所以态度才变了那么多。 以后她在家里写拍摄的脚本,还要接着自学摄影和化妆,也不用每天都和外人共事,别人说什么,只要不跑到她面前,又有什么关系。 她点点头,有点高兴,“我其实,也很想你晚上能来接我的。十一点下班真的有点晚,路上没人的时候,我就特别害怕,路上有人的时候我还是会不停扭头看,担心是个男的,要是个胖男的,还留短发,我就更怕了。” 看样子她根本没和那个叫赵耀的坦白他们血缘上的关系。想想也是,为什么要说,说了之后再被一家子人缠上吸血吗?哪怕他没有真正和那些人接触,他总见过类似的,只是在他的生活里不常见罢了。 他又摸摸她的头,“那我们说定了,从明晚开始我去接你。明年你一定要辞职,大四我也不会太忙,到时候可以考虑好好做网红。你上次给我看,我们差不多有一百多个商业推广pr来询单,到时候挑挑选选,至少可以做四十多个,寒假我们两个都要忙了。” 想想也是,要是真的接了四十个,差不多要一天拍一个,还要剪出来,哪怕是推到他开学后,也是忙得要死呀。 你为什么要骗我? 第二天晚上十点半,林含璋果然到了。坐在店里看她收拾,最近老板娘对她不满,她不再提前收拾东西,每次都等到完全没人了再洗洗刷刷。 等她忙完,都超过十一点了。刚想招呼他走人,林含璋从黑色大衣口袋里拿出护手霜,给她涂到手背上,把她的双手夹在他的手心之中,好好按摩一番。 锁上门,他拉下卷帘门,又锁上,两人手牵手散步回家。路上她问他体测项目训练得怎么样,他点头,说还不错。她又问他元旦晚会的节目练得怎么样,他摇头,纠正她元旦那个是歌唱比赛,他练得不怎么样。不过也没事,反正不指望拿什么奖,他也不是主唱,就是个伴奏。 她听得咯咯笑,距离元旦也没几天了。她的脚上换了新的棉鞋,非常暖和,她买了两双不同品牌的鞋,试穿都不错。他也发现了她的新鞋,跟她说本来打算给她买ugg的,她很瘦,穿那个应该不难看。她说她觉得不好看,不过要是他也穿,她就跟着穿。那个鞋子听说特别暖和,叁九天穿应该很合适,也可以只在家里穿,就不怕被人看到了。 说到底还是嫌弃那个鞋子丑,其实他也挺嫌弃的,但是她比他怕冷,一时之间他也想不起更保暖的鞋子。 去年她是怎么过冬的?那时候他没太注意,应该不好过,她的手总是冰凉的,身上套两层毛衣和羽绒服。晚上洗漱完上床,她的小腿冰凉,进了被子就带来一股寒气。他把她的腿放到自己身上捂过,她很快就整个人到了他怀里,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今年不能让她冻成那样,其实他很想让她现在就辞职,但是她肯定不会听,没必要强迫她。 两个人高高兴兴回了家,到家就开始接吻。亲了至少十几分钟,吻完了她有点害羞,他们又在沙发上坐了好一会,她枕在他的腿上,他时不时低头与她亲吻,非常开心。 当晚他不顾她的反对,给她口交,做到一半她就失去了意识,肉穴不停潮喷。 给她一点甜头和刺激她就受不了了,于是他从善如流,把她抱到怀里,变换各种姿势,内射了四次才停下来。 转眼间就到了元旦假期,大学生有叁天假,林信书提前跟老板商量换班到了早上,因为最后一天下午她要去学校里看唱歌比赛。听说是在操场搭了台子,从早比到晚,评委是音乐学院的教授和各院学生会成员。林含璋被排到下午,她肯定要去捧场的。 说来也奇怪,按理说他们住在一起,感情也越来越好,她却没有参与过林含璋的任何校园生活。 他在大学里无论做什么,她好像都置身事外。一开始是自惭形秽,再加上自己没上成大学,听都听不得他在大学里的那些事。后来呢,她渐渐放下心结,对他在大学里的那些事也就是有所耳闻,知道的程度,完全没有去看看,去掺和的打算。什么运动会呀,什么比赛,她想都没想过去看看,感觉与自己毫无关系。 这回不一样,林含璋哪怕没正式邀请她,毕竟告知了她,她肯定要去看看的。 一点半左右,她刚吃完午饭,杜千寻跑到店里看她,以往只要放假她就不见人影,今天不知道怎么了,竟然有空来见她。杜千寻问为什么没看手机,她说自己中午太忙了,没来得及看。杜千寻又问她去不去看歌唱比赛,她点头,杜千寻又问她为什么要去,这回口气都有些气势汹汹。她满头雾水,她本来就很喜欢听人唱歌呀,身边有这种活动,又不要钱,她肯定要去的,这有什么可被她指责的? 杜千寻就有点不高兴,问她能不能不去,这回她感觉太过异样,正色问杜千寻,为什么不能去,是因为她要带她去其他地方参加别的活动吗? 杜千寻支支吾吾不说话,她也不急,慢腾腾收拾东西,准备和老板交接。 说来也巧,赵乐乐竟然也来了,他隔着玻璃门见到她和杜千寻说话,林信书见他脸色有一瞬间的不自然。很快他又恢复成神色自若的样子,推门进来,跟林信书打招呼,他来是为了通知她林含璋下午四点半上场的,现在已经在候场了,他拍了一堆他上妆的时候的照片,挺有意思的,到时候发给她。 林信书送了他一杯热咖啡,临走之时,他冲旁边不说话,或者说噤若寒蝉的杜千寻打招呼,“好久不见呀,李佳佳。你的病好点没?” 林信书看不懂他俩的神色,赵乐乐的脸上有厌烦,有恐惧,更多的是鄙夷,他的口气与其说是问候,不如说是嘲讽。杜千寻一开始就好像不认识他一样,她一直往角落挤,不给他看正脸。可她听到他的话的瞬间,她骤然大变脸色表明两个人是认识的,甚至赵乐乐还知道一些她不知道的事。 还有,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赵乐乐唤杜千寻叫李佳佳?难道杜千寻不叫杜千寻,她告诉我的是个假名字?她为什么要骗我? 这也太奇怪了。 赵乐乐走了,两个女人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林信书心乱如麻,她还要去看林含璋表演,但是朋友的欺骗却如芒刺在背,根本无法忍受,一分一秒都不行。 她想问她,李佳佳却抢在前面开口,“赵乐乐为什么要给你发林含璋的照片?” 他们果然认识,赵乐乐和她都没说他的名字,她却能张口就说出来,而且她问得咄咄逼人,好像林信书才是理屈的一方。 林信书不想回答,反问她,“你真名叫李佳佳?你为什么要骗我说你叫杜千寻?” 是呀,杜千寻确实不像一个真名,太美好,太虚幻,有多少父母会给自己女儿取名叫千寻?千般找寻。又不是日本人,千寻这个名字本来就少见,疼爱女儿的父母给她取名佳佳才合理,盼望她是优秀的,双倍的优秀。 李佳佳眼神游疑,看上去有些心虚。林信书倒是佩服她被人当面拆穿谎言还能镇静自若,要是她,早就羞跑了。 林信书不想怀疑她少有的朋友,但是现实摆在眼前,她不得不接受,所以她接着问:“你真叫李佳佳吗?你给我个假名字是什么意思?” 李佳佳眼神闪烁,头偏向一边,“我一开始没想那么多,就是不想说真名,我不是故意的。” 她们都认识一年多了,一开始不是故意的,后面有无数机会能告诉她真相,李佳佳为什么不说?还是说,她现在的话,也是谎言呢? 李佳佳见她不说话,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挺直腰杆,质问她,“赵乐乐为什么要给你发林含璋的照片?” 林信书感觉心累,又是这个问题,这和李佳佳有什么关系?她扶着头,“因为我和林含璋现在做博主了,他给我发照片当素材。” 听到这话,李佳佳眼睛瞪得极大,眉毛竖起,她的样子有些可怕,林信书从没见过她这般可怖的模样,“什么时候的事?!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不是不让你做吗?” 莫名其妙,这事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和林含璋一起做博主,运营账号,那是我们两个的事,你又有什么立场反问我不告诉你?哪怕是至交好友,也不会把自己的事全说出去呀?而且为什么你不让我做我就不做? 林信书脸色转怒,极度不高兴,可她还是压着怒气回答,“八九月份就开始了,但是这事和你没关系,我没必要告诉你。” 这话让李佳佳气得更厉害,直接逼问她:“你凭什么不告诉我?我们不是好朋友吗?你就该告诉我的!” 真叫人头疼了,林信书双手捂住头,她觉得荒谬,“这是林含璋和我的事呀!我就算是你的朋友,也不能把他的事告诉你,”她福至心灵,想到一种可能性,“你和我做朋友,应该不是为了从我这里得到林含璋的消息吧?” 李佳佳低着头,没回答她。林信书在短暂的惊讶错愕之后,一股愤怒从胸口喷上来,“你说,你是不是为了他才和我交朋友的?!” 她几乎敢肯定。 李佳佳抬头,比她声音还大,“我不是!我是真把你当朋友的,信不信随你!我就是不高兴你做网红也不告诉我,是你先拿我当外人!” 林信书感觉她的话哪都不对劲,她一向先退让,这回她也只能解释,“不是我,是林含璋,我就是一个给他打下手的运营,我也不出镜。这事我后来没敢告诉你是怕你泼我冷水。” 李佳佳脸色稍霁,“这还差不多。我没有骗你的想法,我也是怕你想多了才不告诉你我的真名字。” 问题是一开始名字都给的假的,她叫了她一年多的千寻,但是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于世界上,她们的一切都是建筑在谎言之上的,那她们之中又有什么是真的?她只觉得这一切都很荒谬,也很可怕。 林信书抓住了她最想知道的问题:“你为什么要给我假名字?为什么不告诉我真名?你的名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吗?” 玻璃门被打开,店里来了新客人,她没有得到回答,李佳佳没有说一句话,趁她给客人做奶茶时,偷偷走掉了。 期待已久的新年节目 林信书根本来不及想太多,李佳佳走后,又来了不少客人,等她忙完,她已经身心俱疲,颓然坐到椅子上,只觉得头疼欲裂,一切都没真实感。 其实她穷光蛋一个,李佳佳又是个女人,不可能对她骗财骗色。李佳佳以前指点过她不少回,对她的态度虽然有居高临下,但是毕竟没有真的害过她,更没有把她引入歧途。 林信书就是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撒谎,用假名字跟她交往。谎言被戳穿还能振振有词,强词夺理,完全没有愧疚的样子。 不用问别人,林信书也能猜到赵乐乐肯定知道李佳佳的事。她打开手机想问赵乐乐怎么回事,就看到赵乐乐了给她发了几十条信息。 心里有了不详的预感,她点开微信,赵乐乐甚至没有给她发文字,而是一条条六十秒种的语音,看时间可以猜到他刚出门不久就立即给她发语音了。第一条就是叫她离那个李佳佳远点,声音非常大,还刺耳,哪怕背景音非常嘈杂,她也听得一清二楚。 赵乐乐说那个李佳佳是个神经病,林含璋一入学就被她跟踪过,他们回来都躲着她。去年叁月份,她还去威胁林含璋当时的女朋友,要那个女孩退位把林含璋让给她,当时就引起很大的风波。那个姑娘给她讲道理,她不听,就是闹,当天晚上在宿舍割腕自杀。还在医院喊着是为了林含璋死的,要是他不来看她,她就死不瞑目。这事闹得沸沸扬扬,她爸爸妈妈跑到辅导员那里求情,林含璋不得不去看她。其实跟林含璋本人没有任何关系,她从来不敢到他面前,都是骚扰他当时的女友,现在又来骚扰你了。 这人,她竟然听说过,只是当时就当成故事听,怎么都没想到她能和那个那么自杀的女孩扯上关系。 她静静听完,脑子里一片空白,她看向手机上方的时间,已经快叁点了,老板马上就会过来和她换班。她要赶紧回家换衣服,她昨晚专门搭配了新衣服新鞋子,她说了好多回要去看林含璋上台表演,她心里一直很期待,她还准备拿相机拍视频…… 不能慌,稳住,我还有那么多事要做,不快一点就赶不上他上台了。回家最快十五分钟,从家里到操场得二十五分钟,我还要换衣服换鞋,我得打扮得漂漂亮亮去见他,不能这么灰头土脸的。 李佳佳的事,也不能光听赵乐乐的一面之词,等看完林含璋的节目,再给她打电话问清楚,或者直接去找她,她在护理学院读书,总是能找到人的。 她强自镇定,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家。她快手快脚给自己换了新买的羽绒服,这是她今年大出血,双十一那会给自己买的一件名牌羽绒服,四位数的价格,穿起来格外好看。又换上新鞋子,这双鞋她一直留着舍不得穿,为了今天这种场合,穿上也值了。等她进学校和大学生们站在一起,那时候可不能穿着有油渍的旧衣服,显得畏手畏脚的,上不得台面。 穿衣完毕,她又给自己梳梳头,戴上黄蔚然送她的发饰,这些都是她昨晚就准备好的。她当时拿出一件衣服就要问林含璋一句好不好看,等搭在一起,她又忍不住问他这样搭配行吗,林含璋点头,夸她好看,她当时美滋滋的。然后林含璋从衣柜里面拿出一件羊绒衫,说是给她买的,让她试试看。纯黑色的修身羊绒衫特别漂亮,穿上去她就不用再穿去年的毛衣了,舞台在室外,元旦下午又是阴天,气温低得很,穿暖和点肯定没错。 她当时特别高兴,直接换上,黑色衣服果然百搭,她穿上之后整个人都显得贵气了,这件衣服比她全身衣服鞋子加起来都贵,果然是人靠衣装。 漱漱口,她喝了几口热水,下午那会她连喝水的心思都没有,这会才察觉出渴的感觉,赶紧喝两口,一看时间都叁点半了。又赶紧乘电梯下楼,小跑着去操场。 搭起来的舞台很显眼,观众非常多,她看到那么多同龄人心情也好了一点。看看时间,刚过四点,林含璋应该还没上台。她为了确定,还专门问了周围的一个女孩,那姑娘果然认识他,告诉她再来两个歌手就轮到他们那个组合了。 她稍稍放下心,总算赶上了,要是她错过了,林含璋不得气死。她往前挤,台上的女歌手正在唱ladygaga的bornthisway,这两年她有空听歌了,都能听出来调调了,这首歌她还算喜欢,站着听了一会。台上唱歌的歌手可能太紧张了,调子起高了,一直在破音,大部分时候都跑掉,下面的女孩们使劲鼓掌,可能是为了鼓励她,结果她听到掌声后,越来越紧张了,荒腔走板唱完整首歌。 没想到的是这比赛竟然是现场打分的,未免有点太公开处刑了,完全可以不要那么犀利。不过她也觉得这么搞很刺激,学生之间应该也还好,大家看得都挺开心的。哪怕是那个唱得紧张的姑娘,在等分数的时候也是高高兴兴的,和下面的观众互动,不停给女孩子们飞吻,被她飞吻送到的位置的女孩们也立即做出接收到吻,倾倒的样子。 所有人都很开心,最后那个姑娘得了53分,应该是满分100分,这分数到也合理。她又使劲往前挤,努力让自己在林含璋上场前尽量挤到前排,在最近的地方看到他。 女孩之后的歌手唱的是日文歌,这次上台的是个男生,其貌不扬,柔柔弱弱的。他唱的还是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的日文版,哀怨的歌配上他哀怨的小身板,台下的女孩子们和男孩子们都哈哈大学。凭心而论,他唱得好多了,喝彩声也不少,就是没人给他鼓励,没几个人鼓掌,等他唱完,才有一波稀稀拉拉的掌声。 最后他得了75分,挺好的分数,看样子打分的人是不太看观众的反应的,只是根据选手的表现打分。她默默地想,林含璋那个找到他组乐队的朋友的期望落空了,人家评委可不看脸,也不看观众,只听歌唱得好不好。 再来一个歌手就轮到林含璋他们了,她也挤到了最前排,昂着头看。最前排距离舞台有大概叁米,还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这回的歌手也是一个乐队,唱的是枪花乐队的《don’cry》,一首非常有名的摇滚歌曲,她听了叁首歌才意识到这还是场外文歌大赛。 枪花乐队的名曲非常好听,她注意到主唱也学艾克索·罗斯戴了花头巾系在额头上,可惜主唱没有长发,模仿的不到位。至于歌本身,本来就不好唱,主唱又只会鬼吼鬼叫的,完全把摇滚等于吼叫的刻板印象表演出来,听得她直皱眉。 竟然没有主持人串场,她又注意到一件事,怪不得看着那么流畅。歌手唱完,直接到旁边坐着休息,大概一两分钟之内出分数,分数出来之后就下一位候场歌手直接上台。整个流程飞快,歌手和观众都很开心,哪怕唱得不好,观众也不会嫌弃,气氛非常热烈,不像是官方比赛,倒像是同学们拉几个老师出来一起玩,确实不需要主持人出来尴尬地扯东扯西。 这个乐队表演完就是林含璋他们上场了,她竟然超级紧张,实际上她看到别人紧张自己就会跟着紧张,是那种很没用的人。她深呼吸,枪花乐队的名曲赢得67分,倒也合理,希望主唱下去之后能喝点水,他吼得她听着都累了。 终于到了,她踮起脚尖,等着看他们出场,周围的女孩子们也伸着头往台上看,后面有人问:“怎么回事?该出来了呀?我就是为了看校草才来了!”又有人回答,“我也是呀,在这冻一两个小时了,怎么还不出来?”观众区小小的骚动起来。 也就是几秒的功夫,她的头昂得有点酸,就听到一阵悠扬小提琴从台上传来,如怨如诉,来了! 灯打到他身上,他没穿外套,只有贴身的黑色毛衣和裤子,是他最适合的打扮,他就光是站在那里就足以用他的身高和脸将人摄魂。她发现他的脸上有很淡的妆容,使他在台上被聚光灯一照不至于面无血色。顶光聚集在他头上,他看上去像一个艺术家,他只是静静拉着小提琴,全场都安静了,侧耳倾听。 是四十秒的小提琴独奏,灯光慢慢减弱,叁个身穿白色蓬蓬纱裙的女孩开始吟唱,那声音像是从天国而来,令人头皮发麻,她一个字都听不懂。 “哇!是《空之境界》的主题曲!”旁边的女孩立即叫了出来。 想见的人和不想见的人 伴奏退下,在舞台深处轻轻演奏。光分给台前的叁位女孩,她们穿着露出肩膀的裙子,高声吟唱。 长发的女孩声音很像女神,充满圣洁感;披肩发的女孩则是像大地一样,威严且深情;最后一个短发女孩,她的声音清亮如透明的琉璃。叁个声部一同吟唱,带来的效果堪称震撼,连她都忘记找林含璋了。 叁个人唱了几句她听不懂的歌词,后面又切成日文,旁边的女孩应该是听懂了,露出神往的表情。歌词与吟唱结合,整个演唱像是一场专业人士的音乐会。她们的声压足够,音域又宽,声音的穿透力惊人,哪怕是如此简陋的舞台,她们的声音也足够穿越全场了。要是在回声更强的地方演唱,那个效果得多惊人呀! 这首歌很长,至少有五分钟。歌曲的最后,叁位女歌手向暗处伸出手,邀请演奏配乐的小提琴手走上前,林含璋慢慢走上前,展开最后一段小提琴独奏,他刚放下琴弓,整个操场的欢呼声和叫好声排山倒海,林信书也跟着跳起来鼓掌。台上的四个人静静站着等评分,下面的观众逗他们,问感觉如何,四个人异口同声,“好冷!”台下哄然大笑,林信书也跟着笑了起来。台上的男人一直在往下看,寻找某个人,直到他看到穿着正红色羽绒服的林信书才笑出来。 一分钟不到,评委打出分数,竟然高达九十分!这应该是今天到现在最高的分数,台下的观众们又轰然叫好,给她们鼓掌。四个人两两拥抱,叁个女孩往后台走去,林含璋直接从舞台上面跳下来,往她的方向,直勾勾看着他。 她也不动,他的妆容还在,可还是能看出来他冻得脸和嘴唇发白。台下的女孩子们见他往下跳发出小声的惊呼,他食指放到嘴唇上,发出“嘘”的声音,下一场的歌手马上登场了,不能妨碍人家表演。女孩子们乖乖听话小声,他的方向不变,他看到了来看他演出的人,他最想见到的人,他连衣服都来不及穿上,就想见她,和她说话。 她穿红色可真好看,小脸是粉白色的,冲他笑,头发上还夹了亮晶晶的水钻饰品,她专门为他打扮的,他看出来了,所以他特别高兴。 他走到哪里,人群自动分开,都想看他在找谁,直到他停在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女孩面前,环抱住她。 她是谁?他的新女友?怎么从没见过,是我们学校的吗?他不是正和一个女孩同居吗?听说都同居了快一年半了,就是她吗?就这?也不咋地啊。 去店里买过奶茶,眼尖的人应该已经认出她了,她也不想纠结于这些人的看法。实际上他走过来的时候,她满脑子都是,他应该很冷,于是她悄悄拉开羽绒服口袋拉链,等着把他的手装进去。 抱了好久,台上的选手正在唱一首不知道哪个国家的歌,他们都没注意,和所有小情侣一样,说着悄悄话。 她说:“你冷吧?我给你捂捂。”把他的手抓到了口袋里,里面有她的体温,果然很暖和。 他说:“你来看我,我很高兴。”他确实很高兴,嘴角的笑容从见到她的那一刻就没落下。 她有些害羞:“我应该早点来,那就能去后台看你了。” 他点头:“是呀,我一直等你来呢。今天的妆是我自己画的,后台的选手太多了,化妆师都忙不过来了。我本想第一个给你看,但是你一直没来。” 她说:“下回还有这种演出,我请假也要过来的。你们的表演最好,真的。” 他笑意越来越深:“你才听了几首?我们也就投机取巧啦,四个人一起上。她们叁个在抖音上是有名的翻唱歌手,我跟她们约好了,等寒假一起拍视频,到时候你就有更多素材能发了。” 怪不得他愿意上台,竟然是为了她,她真的好开心。她甚至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参与进他的大学生活,她要是早点参与的话,至少运动会的时候,她可以为他喊加油的,明明那时候上午她有空的。 她继续夸他:“你的琴也拉得好听,我还是第一回听呢。” 他歪头,笑容充满宠溺,“以后多练几首曲子拉给你听。” 他们家还没买小提琴呢,但是也无所谓,等他们寒假多接几个广告,就有钱给他买了。 想到未来,两个人都忍不住笑了。 赵乐乐从后台出来,拿着他的黑色羽绒服,找了好一会才找到从背后抱着女友,两手插在她兜里秀恩爱的林含璋。周围的同学的眼神已经从卧槽变成了羡慕,看个比赛都能吃狗粮,也真是气死人了。赵乐乐想,你们现在知道我隐瞒那么久多不容易了吧,知道我吃了多少狗粮了吧? 他把衣服递给林含璋,对方伸手接过。从上台到现在也有十来分钟了,他早就冻得透心凉了。赵乐乐跟他祝贺,“你们那队搞不好能拿冠军,后面五六个选手看起来不如你们。” 林含璋就笑,“我们是田忌赛马,靠的是战术,其实实力比不上上午的选手的。” 赵乐乐摆手:“你也别谦虚了,真拿了冠军就当闷声发大财。对了,林信书没来得及把李佳佳的事告诉你吧?我怕你分神,也没敢在你上台前告诉你了。” 他们叁个往外侧走去,林含璋披上衣服,耳边听到听到意外的人名,他有些诧异,“李佳佳?你是说那个自杀的护理学院的?” 他不由得皱眉,这人太不可控,她明明一直不在他的交际圈呀。 赵乐乐边走边说:“我今天看到她居然和林信书在一块,她们俩看着还挺熟的。对了,林信书,你认识她多久了?” 果然逃避也不行,林信书不明白为什么赵乐乐如临大敌,她回答道:“有一年多了。” 林含璋的笑脸消失了,“你刚找到工作没多久,她就去找你了?她还做过什么奇怪的事?” 奇怪的事真不多,杜千寻,啊不,李佳佳大部分时候很正常的。最大的不正常就是用了假名字。她低头回答:“她告诉我她叫杜千寻,我真以为她就是杜千寻呢。” 赵乐乐朝林含璋摊手,“她可太难缠了,又没胆子找你,又去找你女朋友。她该不会想让林信书退位让贤吧,我可太佩服这女人的脑回路了。” 林含璋口气森然:“我会跟她说清楚的。她纠缠别人也就算了,怎么能跑到信书面前装成她的朋友?她还装了一年多,信书每回跟我说她这个朋友都高兴得很,没想到居然是她。这女人真是不把人惹得生气她就不满意是吧?” 林信书默默听着,其实李佳佳很多地方她也不是很喜欢,但是李佳佳毕竟也是有很多优点的,也没真害过她,就是两个人有时候话不投机罢了。 林信书嗫嚅着:“她也没那么坏—” 赵乐乐哑然失笑,“都骗你一年多了还不坏呀?” 这回林含璋也不站在她这边了:“信书,我一向不干涉你交朋友的自由,但是李佳佳这个人真的不适合做朋友,她的脑子和平常人不一样,我都弄不清楚她有时候在想什么。” 林信书还没说话,就听到后面有个熟悉的女声,鬼魂一样冒出来,“我做错什么了?至少我没在背后说人坏话。” 叁人齐齐回头,竟是李佳佳,她的手放进口袋,瞪着眼睛看着他们叁个。 林信书见到她有些心虚,议论人被逮个正着这事让她尴尬,她连忙说:“没说你坏话,真的。”他们应该没瞎说,就是实话是吧罢了,只是在背后议论别人确实不礼貌。 林含璋上前,把林信书护到身后,质问李佳佳,“你来做什么?” 大眼女孩眼部肌肉开始抽搐,她声音尖利,“来看演出呀,她能来我就不能来了吗?”她伸出左手指向林信书。 莫名被针对,林信书刚想说话,就被林含璋握住手制止,“你想来就来,你爱去哪里都没人管,但是以后你别去找林信书了。你是个骗子,我们信书交不起你这样的朋友。” 台上的节目快要结束了,观众走了一小部分,大部分人站在台下等最终名次。他们之间小小的争执引起部分人的注意,她们窃窃私语,可能是认出来这是去年那场着名风波的两个当事人,不是说那个自杀的跟踪狂已经放下了吗,今年居然又吵起来了,还是在公共场合。 李佳佳眼睛越瞪越大,林信书都害怕她眼珠子掉下来,她脸上的肌肉好像不受她控制,抽动方式极其古怪。她声音越来越大:“我骗她又怎么样?我又没做坏事,是她愿意跟我做朋友的!” 她话语中透露出的混乱逻辑与价值观让所有听她说话的人都忍不住皱眉。 林信书意识到,赵乐乐说她神经不正常,可能不是形容词,而是事实。 因为我爱她 她如此歇斯底里,林含璋倒是冷静得很:“如果你一开始就说明你接近她的目的,她绝对不会和你做朋友。你本来就是居心叵测,现在又恶人先告状,不是谁说话声音大谁都有理的。” 好似没明白他说话的重点,李佳佳又开始扯皮:“我没大声说话,我声音大小正常得很。我和谁交朋友是我的自由,你管不住。” 林信书刚想出来反驳她,赵乐乐先开口了:“你有什么话这回说清楚,以后别缠着小林的女朋友了,他交女朋友你就跑去骚扰人家。这回还用了假名字在人身边待了一年多,你是不是闲得慌?” 赵乐乐说话是为了让局面更清晰,他们毕竟人多,不把李佳佳干得好事说出来,以后搞不好就传成了他们联合起来欺负一个女生。 不过他话里的讽刺李佳佳应该没听出来,她脸上的表情越来做奇怪,肌肉似乎完全不受她控制,林信书在农村见过发羊癫疯的人,居然很相似。 林含璋似乎也发现李佳佳不对劲,无意与她争个对错。他只是冷漠又厌烦地看着她,声音比气温还低:“你爱和谁交朋友随便你,只要你别再来找我女朋友就行了。”说罢,他拉着林信书的手,只想赶紧走开。 没想到这话不知道哪里刺激到李佳佳了,她大喊道:“你为什么要让她做你女朋友?!她配不上你!” 她的声音太大,把台上最后一个选手唱歌的声音都盖住了。本来只是一小群人看热闹,她这话一出,瞬间一群人看过来,不明所以,又想知道怎么回事。 好家伙,真敢说,从头围观到尾的不少人,包括赵乐乐都有同样的疑惑,对呀,为什么呀?这两个人确实看起来根本不是般配的情侣,也不知道女方有什么本事,给林含璋下了什么迷魂药。还有一部分人想的是人家跟谁谈恋爱关你屁事,不跟她谈,难道跟你?就你这情绪不稳定的神经病样子?她配不上你就配得上了? 林含璋本来想转身走人,懒得和她纠缠,听到她这句质问,他猛地回头,大步走到李佳佳面前:“难道我和谁恋爱还要经过你的同意?你跟她做了一年多朋友,一直用假名字骗她,我今天才知道那个杜千寻竟然是你。你骗她一年多就够恶心了,现在又说她配不上我,她哪里配不上我?她和我谈恋爱是我们之间的事,我们两个你请我愿就够了,轮得到你一个局外人指手画脚?” 李佳佳不甘示弱,马上反嘴:“怎么和我没关系的,是我先看上你的,她凭什么能先跟你谈恋爱?她长得又不好看,又是高中毕业,还不上进。除了会做饭什么都不会,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就是个在奶茶店打零工的,她哪里配得上你?!” 围观的人把目光转移到穿红衣服,被林含璋护在身后的林信书身上。确实,哪里都不太相配,只能说命运不公,她一无是处,居然能和大帅哥谈恋爱?这何止是高攀,这是坐火箭呢! 林信书本来只是默默看着,不敢讲话,但是李佳佳这些话,太伤人心了。她们两个做了一年多的朋友,哪怕她初心不是好的,是为了接近林含璋,她都不怪她。可是她刚才说的这些话,真的,太让人伤心了。 她竟然是这么想她的,她果然一点也不了解她,也没尝试过了解。 但是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李佳佳自己连真名都不敢用,在这段“友谊”中,她能付出多少真心可想而知。但是林信书没想到的是,她竟然那么看不起她,既然处处看不起她,为什么要和她做朋友? 深呼吸,胸口平复,林含璋从没有如此愤怒过,哪怕在高考结束那年听母亲说林信书自己偷偷跑了,他都没有如此愤怒。这个叫李佳佳的女人以前他没注意过,现在他发现,她真的太会说话了,每句话,都是在往他的地雷上踩,没有一句不让他愤怒。 林含璋从没在任何同学面前发过火,他觉得没必要,他们也不值得,所以他忍住怒气,一字一句地说:“你都那么说了,那你这个朋友我家信书也不高攀了,希望以后你滚得远远的,别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他不看李佳佳犹如恶鬼一样的神色,接着说:“至于信书配不配得上我,也不是你说了算的,在我看来她比你聪明,比你善良,比你漂亮多了。你说的什么学历工作我根本不在乎,我喜欢的人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她在奶茶店工作又怎么样?她不偷不抢,靠自己双手挣钱,你既然那么看不起她,那你又是多了不起的人?我不喜欢她难道要喜欢你?你别做梦了,我看你就和疯子一样,下次你要自杀,死远一点,别又没死成哭哭啼啼求我原谅。我不原谅你,你就跟个笑话一样,你还不如笑话呢,笑话至少不招人烦,你让人厌恶透顶了!” 这说说得太重了,围观的人听着不觉得爽,只觉得李佳佳一片真心,被喜欢的人这么扔在地上践踏确实让人看着不忍心,但是这事一开始就是李佳佳不对,第一次去骚扰人家女朋友,被人说两句重话就闹着自杀,叁更半夜弄得整个学院都知道了。第二次更可怕,跑去埋伏在人女朋友那里,还装了一年多朋友,现在又方面朋友的坏话,把她贬低得百无是处。看不上人家还骗人家当朋友,何止是卑鄙无耻!谁追人会用那么可怕办法,被追的人幸好是林含璋,脾气好心又大,换成其他人早该发飙了。 这回也是,她要是不追到现场,人家小情侣秀自己的恩爱,开开心心地拿了冠军去庆祝。她倒好,专门出来恶心人,说话没一句中听的,一点也不讲道理。再说这个女朋友听说是他同居了一两年的对象,林含璋喜欢得不行,谁能让女朋友大庭广众之下这么被侮辱?哪怕李佳佳是女的,有些话就是不该说,太没常识,没有界限了。 李佳佳这辈子没被人这么指着鼻子骂过。她一直被父母娇生惯养。她的同学对她也是赔着笑脸说话,害怕那句话她听的不顺耳就发疯。被人,尤其是被她暗恋了好久的男孩,在那么多人面前劈头盖脸连讽带骂,又被他那么贬低,她真的无法接受。 “凭什么她可以我就不行?我比她漂亮多了!她会做饭我也会呀,我专门为你学的!我的手都被割破了,都是为了你!她哪里配得上你了,你说呀?她凭什么能当你女朋友那么长时间?也该轮到我了吧?她凭什么不跟你分手,你以前的女朋友不都是会很快分手吗?我一直等她跟你分手,那我就是你下一个女朋友,她凭什么霸占着你不放?!” 这些话被嘶吼出来,很多事听得一清二楚,他们听到以后直摇头,只觉得今天这个八卦看得没意思,就是个神经病当众发疯,受害者校草跟他的女友太可怜了,被这种疯女人缠上。 林信书没想到的是,李佳佳,她真的是疯子。她今天一直猜想李佳佳是不是哪里不对劲,直到此刻,她确定了,李佳佳,确实是个疯子。 林含璋是个活生生的人,他不是一个玩具,我玩好了再送给你,你玩腻了再给别人,他是个人呀!他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喜好,他爱和谁谈恋爱是他的自由,不是说我把他让给你,他就会乖乖跟你恋爱的,他是个有思想的人类,他不是个物品。 就这么简单的常识,人人都知道的道理,还用别人告诉李佳佳吗?这不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吗?哪怕以后她和林含璋分手,也轮不到李佳佳呀?根本不能用“轮到”这个词,因为他是个活人,李佳佳并不会因为第一时间知道,又待在她身边,就自动变成他的女友,那根本不可能。 林含璋的脸色完全冷静下来了,他看李佳佳的眼神和看一个死物毫无区别。他懒得和她再废一句话,但是,他最终还是回答了她,也是在回复围观看热闹的人,“因为我爱她。这对你很难理解吗?因为我爱她,你在乎的事我根本不在乎。你说她不如你好看,我刚刚就说了,在我眼里她美多了,我也不在乎她是美是丑。你说你为了我学做饭,我从没要求过你去做饭,你自己的选择不要赖到我头上。至于她凭什么不和我分手,因为我爱她,她也爱我,我们为什么要分手?退一万步说,就算我们分手了,我也绝对不会选择你,你跟踪我,你骚扰我,我都忍了,你拆散一次不够,还想再来第二回,这次你不会得逞了。你做的一切都让我不光讨厌你,我还恶心你。你装成信书的朋友更让我鄙视你,唾弃你。你可能在大家眼里长得还过得去,但是在我眼里,你就像一只恶鬼,地狱里的恶鬼。你就算要自杀,这回我也不会再去看你一眼。你想死,就自己去死吧。” 李佳佳疯狂大笑,“我才不会死,你才是该死的那个!你去死吧!” 狡猾的人 没几个人看清怎么回事,包括一直站在林含璋身后的林信书,等她反应过来,赵乐乐已经冲过去按住李佳佳的手。她挣扎地厉害,赵乐乐狠狠地撞了她的头几下,大喊:“叫救护车,快来帮忙,我压不住这个疯女人!” 李佳佳还在疯狂地嚎叫:“你去死!你才该死!你该死!该死……”没完没了,那声音如夜枭一般尖利刺耳,听得人心里发颤。 林含璋蹲下,想捂住他的伤口,她在他后面,根本不知道他受了多重的伤,只能看到滴到草地上的血。她抱住他,他的腹部插着一把银白色的水果刀,血汩汩流淌,她的手不由得想去堵住,不想看到他的血往外流。他穿的是黑色羊绒衫,和她的是情侣款,他的羽绒服没有拉上拉链,因为李佳佳出现前,他在抱着她。 他疼得厉害,面无血色,嘴唇惨白,他一直小声和她说,“没事的,她捅的时候我挪了位置,没捅到要害。” 林信书这才发现她比他抖得还厉害,眼泪止都止不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泣不成声了。 人群中有人大喊“杀人了”,有人喊“这女人怎么还带了刀”,还有人说“快报警呀,快叫救护车”。嘈杂不堪,她什么都听不到,只觉得他的声音,他的气息越来越微弱,他身上也发凉,她想给他捂捂,却怎么都捂不热。 他的血流到她身上,她头一回害怕,他该不会是要死了吧?不行,他不能死,他怎么能死呢? 有人见赵乐乐治不住发疯挣扎的李佳佳,也扑上去压住,有人压着她的一条腿,有人压着她的手。她手上还有行凶时被沾上的血,满手都是。她是双手握着水果刀捅的,力气极大,水果刀又极端锋利,整把刀都捅进了林含璋的腹部,尖头甚至穿了出来,出血量骇人。 没人敢拔刀,害怕拔出来流的血更多。林含璋已经有点迷糊了,双手冰冷,因为出血过多,他的脸色已经是死白死白的了。 后勤的人员冲出来,让围观的同学们开个道,他们先把人抬到门口,操场救护车不好进来。为了办歌唱比赛搭台子,好多东西扔在哪里。而且操场又有不少台阶,车子进来了也没法开远,最后还是是要抬人的。 他身上越来越冷,因为出血过多和寒冷的天气,他还有意识,剧痛和出血让他说话成气音,丝丝的, 后勤部的人把他转移到体育垫子上,又放到木架上,朝人群喊:“谁有热水袋?我们得给他保暖!” 不少人拿出暖宝宝贴在他身上,他的羽绒服都是血,为了保暖也不敢给他全脱掉。几个体格健壮男同学抬起木板,快速向大门口走去。她跟在后面,身上沾着他的血。 没几分钟,救护车和警车稍后到了,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把他抬到担架上,又脱下他被血浸湿的羽绒服,她跟着上了救护车。 赵乐乐压着仍旧发狂的李佳佳,这女人力气极大,要不是有人帮忙,靠他一个人根本压不住。警车到了之后,她总算被警察治住了,受害的林含璋进了医院,林信书又跟着她的男朋友,他只能跟警察到警局录口供,把情况说明。 什么比赛,什么冠军,什么一等奖,根本没人在意了。和李佳佳疯狂捅人的事比起来,它们都无关紧要了。 赵乐乐到了警局,也没有故意添油加醋,基本就是他知道的事从头到尾抖落出来,这些事也不是什么秘密,知道的人不少。 警察来来回回问了他很久才放他回去。当天晚上八点半,他们又到了林含璋的病房,把林信书叫出去,详细询问了案件经过,她和林含璋,李佳佳的关系。当她说出林含璋和她是户籍上的姐弟,她是被收养的,没有血缘关系时,几个警察都抬起头看她,吃惊极了。 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弟现在是住在一起的恋人,她比他年龄大那么多,她条件又比他好那么多,两个人根本不相配,是个人都会觉得她心思叵测,手段高明吧? 不到九点,黄蔚然也到了,她不知道从哪里得知这事,妆都没化就过来了。林信书被警察叫出去问话了,赵乐乐就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添油加醋又讲了一遍。听得黄蔚然皱起脸,没想到林含璋周围竟然有那么可怕的女人。 林含璋早就恢复了清醒,他原本伤得也不重,只被捅了一刀,李佳佳想抽出来捅第二刀的时候就被他推出去了。然后赵乐乐就踢她膝盖弯,她跪地,赵乐乐成功压在她身上。只是水果刀毕竟长,捅得也深,他出了不少血,幸好没有捅到肠子,否则就难办了。 等林信书出来,叁个人面面相觑,看到林含璋打着吊瓶,身上缠着绷带,都觉得松了一口气。 无妄之灾呀,对所有人都是。 李佳佳很明显就有精神病,警察本来应该也发现了,她异常得太明显了。刚进警局还一直大喊大叫,说什么根本没人听得懂,喊了几十分钟又突然闭嘴,一个字也不说,无论是谁来问话都不说,连父母到了都还是闭着嘴。 根本就是一名精神病人。 可是多问几个同学,又问了平时和她接触到的人,再加上她以前考试的成绩,她的智力,她和旁人的相处并没有太大问题。 她伤人应该是突然受到刺激,发病了,是偶发行为,并没有预谋。但是林信书又说李佳佳这个人今天中午专门跑到奶茶店,让她不许去看下午的歌唱比赛。她那把凶器也是中午从家里拿出来的,大冬天在口袋里装一把连刀鞘都没有的锋利水果刀在口袋里,装了四五个小时,这行为虽说十足异常,可也能证明她确实是有意识,有逻辑,很理智的想实施犯罪。 她装着把刀就是在等着受害人出现,根据当时的同学反应,受害人一个下午都在后台练习,化妆和候场,周围都是熟人,也不让生人进去,她没抓到机会。后来受害人表演结束,和女友朋友聊天,提到她用假名伪装一年多的事,她就突然出现了。一开始受害人和他的朋友们没有主动搭理她,后面她故意言语侮辱受害人女友多次,激怒了受害人,所以两人对峙,她才逮到机会捅伤受害人。她自己也一直喊让受害人去死。如果不是现场的人多,受害人自己反应也快,把她及时推开,她又被受害人好友制伏。说不定她就会捅受害人不止一刀,造成更大的伤害。 问题在于,李佳佳,她不开口,很难证明她当时的状态到底是精神病发作,没有自我意识,没有行为能力的,还是她本身就是有预谋的在伤人,甚至是杀人。 林含璋的伤情鉴定是轻微伤,虽然他被人捅了个大窟窿,又流了不少血,需要短暂住院观察几天。但是在司法上,他的伤是最轻微的。 不过如果能证明李佳佳是故意伤人,轻微伤已经能让她进去坐牢了。林含璋本人态度极坚决,肯定要告她,送她坐牢。警察们只是摇头,精神病人的犯罪最麻烦的地方就是他们很有可能因为犯罪时被鉴定成无行为能力状态而脱罪,更何况李佳佳,去年就被诊定是板上钉钉的精神病。林含璋受的伤也不重,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都是私了,杜千寻家赔个二叁十万,经济上出出血,就够了。真想让精神病认罪,太难了,哪怕真的追究到底,最后也是她的父母负责任。 更何况,李佳佳这个人,在刑警眼里,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莽撞,她是有一些狡猾的,更有几分谨慎。她冷静之后,都换了叁个警察问她了,各种诱导,好话坏话说尽,她还是不张嘴,唯一说的话是让她父母给她请律师。 她打的算盘不难猜,就是想脱罪。本来她看着特别像精神病人,但是她后来的表现太冷静,太有逻辑了,她对她自己做了什么一清二楚,还不想负责任,又有一点点法律常识,把那么简单的一个案子,搞得有点麻烦。 李佳佳的父母也是,对女儿言听计从,也没去看望受害者,一个哭着说女儿无辜,另一个去找律师,真是天生一对的好父母。一般来说,去求求受害者,卖卖惨,再承诺赔一笔钱,这种案子就那么过去了。现在倒好,犯罪嫌疑人一心脱罪,她的父母推波助澜,受害者态度也坚定,就是要告到底。 可是轻微伤就比较微妙,要是轻伤,就直接转刑事。轻微伤就可以有很多种说法,寻恤滋事,故意伤害,里面能操作的东西太多了。 一想到和精神病人纠缠不清,都觉得有点头疼,最怕的是收集那么多证据,最后还是被法官判定她没有行为能力,竹篮打水一场空,白忙活了。 各方的想法 林含璋经过清创和止血,又打了吊瓶,精神好多了。警察在他被安置的单人病房单独问话,问了一个多小时才结束。他的叁个室友以及黄蔚然叶春江都到了,围着他看情况。确认他没事之后,不一会,周游和李易先回去了。 看上去今晚还会有人来,至少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可能会过来。他们也不可能不来,如果他们被李佳佳的家人求情的话,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过来让林含璋拿钱消灾,最好不要给李佳佳留案底,然后学校开除她或者记个大过。考虑到她今天在人群里都敢持械伤人,学校劝退她的可能性最大。 等林含璋恢复精神,几个人忍不住七嘴八舌讨论起这件事。毕竟大庭广众之下被精神病人一刀捅个对穿,无论对谁来说都是新鲜事。 黄蔚然先张口问:“那个女人到底怎么回事?她还给自己取了个假名字去接触信书?这么看她也不像那种没有理智没有智力的精神病呀?” 林信书点头,“去年就开始了,有一年多了。我是一点都没看出来她有病,今天之前,她都很正常,平时说话做事也和普通人没两样。” 黄蔚然大吃一惊:“她那么会伪装?她怎么知道你是林含璋女朋友的?我记得林含璋在学校里只告诉了几个熟人,大家应该都没往外说呀。” 赵乐乐举手解释:“我们叁个嘴巴特别严实,跟谁都没说过,不过她知道也不奇怪。她前年,也就是小林刚入学的时候,就跟踪过他。我们学校各专业的课表也不是啥秘密,有心人肯定可以查到。后来上次的自杀事件之后,她还出来跟小林道歉,当时也跟学校保证不再做任何过激行为了。我们都以为她偃旗息鼓了,也就没想太多,毕竟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谁能想到她又故技重演。” 林含璋半躺在病床上,想了想说:“我每天放学都要回家的,我家又离学校那么近。而且我接送过信书,她只要跟踪我,就会发现我和信书住在一起,她再去跟踪信书,弄清楚她在什么地方工作也很容易。” 大家都是学生,生活也就几点一线,又规律,想摸清楚太容易了,哪怕有所防备,也架不住有心人的探查。 叶春江有些诧异,他问林信书:“你怎么能一年多都没发现她心怀不轨?” 林信书还没来得及说话,黄蔚然先开口了:“你这就是事后诸葛亮了。普通人谁能想到有人会蓄意接近自己,还用了个假名字。这名字没人认识,哪怕信书在含璋赵乐乐这些认识李佳佳的人面前提过,他们也不会想太多。我要是信书我也没法发现呀,因为我们就想不明白她要做什么。她一不图财二不图色的,平时也不会突然发疯。要是李佳佳是个中年妇女或者大汉,还有可能是个人贩子,信书会起疑心,问题是她是个漂亮的女大学生,谁会想那么多?你还不如说含璋就不应该去和那个神经病讲话,那他也不会被捅。你这就是上帝视角,不去责怪加害人却跑来责怪受害者。” 确实,杜千寻或者说李佳佳,一开始在林信书的生活里,是个热心的女大学生,对她非常热情。经常主动和她搭话,给她推荐各种好吃的好用的,还让她去复习,和她一起学护理,真的对她非常非常好,她人还有礼貌,当时也没嫌弃过她学历低,她长得一般人还穷。 林信书一开始真的很喜欢她。哪怕今天刚知道她骗她的时候,也没有想太多,反而在心里给她开脱:她可能有什么难言之隐,可能有苦衷。其实没有真的怪她。她到底是舍不得这为数不多的朋友的,总是念着她的好,没想到这一场来的那么容易,开始如此美好的友情会迎来这样的结局。 叶春江被黄蔚然堵得不说话了,赵乐乐在旁边打圆场,“别的不说吧,你说李佳佳这个人是精神病,她又特别聪明,提前把刀都拿好了放进口袋里,谁都没看到。你说她不疯吧,她发病的时候力大如牛,我根本都压不住她,而且她脸上的五官表情也根本就不是正常状态,扭起来的,看着太吓人了。” 林含璋冷笑一声,“她多聪明呀,都有脑子让信书别去现场,她自己还带刀去,有组织性又有预谋,你说她疯吧,这种事情上她倒是理智得很,做事非常有条理。” 叶春江听到这里,他倒抽一口冷气,“你们说她该不会是想杀人然后借她是个精神病人脱罪吧?” 赵乐乐也反应过来了,两手一拍,“对呀!今天要不是小林反应快,我又把她压住了,她多捅几刀,碰到什么重要的器官,小林哪怕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 黄蔚然看着林含璋的伤口上的纱布,轻轻点头:“我看她也是,原本就是想杀人的。否则她怎么会用水果刀,那把刀还是以锋利着名的刀,叁千多一把,一般人买回来都是切肉用的。她伤人的时候可能不正常,但是她其实清醒得很,脑子也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她是精神病人,真的伤人的时候又有一大堆同学给她作证她那时精神状态不正常,哪怕真杀人,也能无罪释放。” 林含璋低头去看伤口,“确实,如果她捅得地方往上或者往下一点,我可能真要出大事。她哪怕是捅破最无关紧要的肠子,我都很有可能会死。” 林信书默默听着,“我也想不明白她中午为什么特意跑到奶茶店让我别去看演出。她那时候应该口袋里就有刀,我们两个又独处了那么久,她想伤害我或者杀我容易得很。” 赵乐乐拍拍她的肩膀:“精神病人的脑回路我们普通人谁能想明白。最大的可能性是你那个店铺人来人往的,又有监控,她伤了你马上就会被抓起来。而其实她真正想害的人是小林,她要是被抓了就没法去捅她真想杀的人了。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杀小林,只能说是因爱生恨吧。” 林含璋听到这里,又发出一声冷笑:“别了吧,她对我哪有什么爱,就是起了贪念,非得到不可,我在她眼里是早该轮到她的一个物品,连个人都不是。这个物品对她进行了反抗,在人前也不给她面子,她就心理失衡了,只希望我去死。这哪里能叫爱,这叫贪还差不多。” 对呀,赵乐乐和林信书想到她发疯时说的那些是非不分,没有常识的话。她对林含璋的感情与其说是女孩子的暗恋不如说是一个妄想症对某样珍贵的物品的贪念,她根本也不爱惜这个物品,她就是想得到而已。不属于她,她一开始去硬要,闹出好大的事。后来就心理越来越偏激了,你不属于我,我就毁掉你,这之中根本没有爱意,只有浓浓的贪念和妄想。 黄蔚然接着说:“含璋你大概要住两叁周的院,伤口不大,但是太深了,完全恢复不知道要多久。” 林信书赶紧说:“我会请假好好照顾他的,你们放心。” 几个人都点头,叶春江突然想起一件事:“林含璋你的伤情判定顶多也就是个轻微伤,如果学校,警察或者李佳佳父母让你收钱私了,你到时候怎么办?” 确实,学校和李佳佳的父母肯定都不想把这事闹大,李佳佳的家庭情况赵乐乐最清楚,他出来说话:“他们家虽然不是很有钱,但是大几十万还是拿的出来的。如果他们真掏五六十万私了,也算是大出血了。” 林含璋摇头:“我肯定不能接受。李佳佳这次是持械伤人,只要我坚持告她,她就要坐牢或者进精神病院,她的父母也会被追究责任,虽然民事上拿不到赔偿,可那几十万的赔偿和以后都要生活在她的阴影里,无论在哪里做什么都要防备她从哪里冲出来把我捅死也不算什么。” 叶春江点头:“确实,如果你接受私了,李佳佳父母就当是拿钱消灾了。这两个人现在都没出现也没跟你赔礼道歉,估计是在请律师。能把有精神病的女儿放到大学校园里面学医做护士的人,脑子也不是多正常的。指望他们对你受伤有歉意是不可能的。他们也不可能去好好教育李佳佳,一旦你收了钱,他们就可以撤销报案记录,到时候李佳佳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她又能乱蹦哒了。”他的口气很确定,仿佛他见过类似的事。想来也不奇怪,有钱人自称精神病犯罪的非常多,只要他们能拿出足够的钱赔偿受害人,最后逃脱法律制裁的也不少。 果然,没过多久,九点多的时候,大家都回去,只留下林信书看护时,辅导员到了。他来的目的与其说是来看望林含璋的伤势,不如说是来劝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不要追究到底,对学校影响不好,反正他们会开除李佳佳,叫他别担心。无论他怎么说,林含璋就是不松口,最后他无功而返。 是谁的错呢? 单人病房里有陪护睡的床,林信书什么都没带,准备下去买点牙刷毛巾卫生纸。病房里的暖气太足,空气又很干燥,她还需要买点护肤品给他抹上。他还不能吃东西,听护士说可以喝点热牛奶。 她刚想走,林含璋叫住她,把她的手握住,她的手早就不抖了,但是室内快25c的温度也没让她暖和起来,手还是冰凉的。 他定神看她,她比他还憔悴,“我没事,不是大伤,伤口已经缝上了,很快就能好。这不是你的错,李佳佳是个会杀人的神经病你当时又不知道。也不是你把她带到我身边的,是她自己死缠烂打,恼羞成怒要杀人的。” 她想蹭蹭他的脸,但是又不是在家里,她有点害羞,只能低着头说:“嗯,我知道了。” 虽然如此,她心里还是不好受,明明不是她的错。 他点头,“本来就不是你的错。你马上下去买东西的时候记得要好好吃饭,我可能要躺很久,你需要照顾我两个星期呢。今晚先在这里凑合一夜,明天回到家再把衣服充电器之类的东西拿过来。我累了,你也一样累了,等你回来,我们就关灯睡觉,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这一天对林含璋来说确实不算轻松,上午和下午一直站着练琴,表演的时候又冻得够呛,久违的还动怒了,紧接着被人捅了个对穿,生平第一回上了救护车,进了抢救室。 铁打的人也禁不住这番折腾,更何况他中午几乎没吃饭,晚上也是一样,到现在一口水都没喝到,又饿又渴,但是他现在只能喝点牛奶,固体是吃不了的。 林信书下去买东西加吃饭,不到40分钟就回来了。她肯定是跑着来回的,额头上都有汗。她的新衣服上沾了血,她也没发现。给林含璋喂点热水和热牛奶,他就睡了。她也脱下衣服盖在身上,身体和脑子都疲倦得要命,但是她睡不着,脑海里走马灯一样闪过李佳佳和她相处时的情景。 她想,李佳佳真的有那么坏吗? 不是她怀疑林含璋,即便是他也不会为了害人让人捅自己一刀。她就是在想,她好像从没了解过李佳佳,她没想过李佳佳接近她是为了林含璋,她也想不到。毕竟李佳佳一副所有男人都离我远点的高冷模样,讨厌男性讨厌得特别明显。 其实,也不是没有征兆的。每次她谈到这些事,李佳佳都会逼她说一辈子不结婚不恋爱。每次她抱怨赵耀,李佳佳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嫉恶如仇到最后的暧昧不清,甚至有些看好戏的感觉,她还是能体会到的。 她只是太孤单,太想要朋友了,她也不是傻的。现在回想起来,李佳佳每回都是在没人的时候到店里,来人了她就会装作喝奶茶的样子,还玩着手机。林信书当时还以为她是闲着无聊,现在一想,她只是心虚,想借喝奶茶和玩手机伪装成客人,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 还有那天晚上她生病,林含璋过来给她帮忙,李佳佳明明点了酸奶,最后却没来,那杯酸奶后来被她付钱喝掉。 仔细回想,李佳佳其实露出来很多破绽。一开始的时候,林信书有很多次她喊她“千寻”,她都没有反应过来,好一会才意识到是在和她说话。后来她真的就把杜千寻当成了自己的名字,答应的就像是从生下来就有的名字一样坦然。 现在别人叫她信书,她还没办法完全对应呢,但是她想做林信书,不想做赵某娣。赵某娣对她来说是一个耻辱的名字,暗示她的出身,她并不是痛恨自己出身贫穷,她恨的是给自己取名赵某娣的亲生父母,恨得要是能和哪吒一样削去骨肉还给他们,自此与他们断绝任何关系,她都愿意。 就算是李佳佳,她对她做的那点恶,和她亲生父母比起来算什么。 李佳佳主要伤害的人是她在床上躺着的可怜同居人,她名义上的男朋友,她工作的合伙人,也是现在对她最好的人。 她不是不感激他,就是今天发生的一切太超现实了,她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脸皮也是火辣辣的,又干又疼。 哦,忘记买护肤品了。她下午又流了那么久的眼泪,刚刚洗了脸,这空调开得特别暖和的病房空气太干燥了,她的脸干得很疼。 也忘记给他抹脸了。她跑到下面买了牙膏牙刷,卫生纸,烧水壶,玻璃水杯,还有一次性纸杯,纯牛奶。又匆匆跑到沙县小吃,往嘴里塞了几个蒸饺就回来了。明天回到家再拿点其他东西吧,他的书,他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充电器。还有要买几个能放到微波炉里面的饭盒,还要带他喜欢的香皂和洗发水,他估计一两天之后就会想要洗澡洗头,还要买医用防水胶布和保鲜膜,到时候帮他洗,省得伤口进水发炎。 等他可以吃饭,一开始给他做蛋羹和肉粥,要有营养还容易消化的。等他再好一点,就可以好好给他做饭吃,多给他吃点牛肉,让他养养身体。 她的避孕药快吃完了,短期不用再买,他应该也不能干那事了,至少这几周不行。他要是实在想做,她可以用手和嘴帮他解决。 没敢在小床上翻身,也实在没法翻身,她上一秒钟还在心疼羽绒服上他流的血,下一秒想的又是明天要跟老板请长假,请不了的话就直接辞职,接下来她就睡着了。 她也累了,早上六点多就起来上班,一天也没闲着,又经历了那么多事,受了不少惊吓。 其实睡得不舒服,第二天七点不到就醒了,还浑身难受。她先洗漱,又给林含璋的牙刷上挤好牙膏,出去一看他也醒了,于是扶他进卫生间刷牙。他看到是云南白药的牙膏就皱眉,她一头雾水,不过他还是沉默地刷牙了。医生和护士进来查看他的伤口,又叮咛他卧倒休息,尽量不要动,不要思虑过多,伤口千万不能碰水。至于饮食方面,现在最好只吃一些容易消化的流食。 林信书跑到楼下给他点了蚬子蒸蛋带上来,又把牛奶放到医院微波炉加热。牛奶热了,蛋羹凉了,她不得不继续加热蛋羹。后面等的病人家属有些不耐烦,她也只是赔不是,反正她一定要让他吃上热的。 送到床上,本来想喂他,被他拒绝了,他端起来自己用勺子吃了。他的脸虽然还是惨白的,一点血色也没有,但是精神毕竟比昨天好多了。 一次性勺子和筷子都不好用,要把他惯用的带过来。 等他吃完,她给他收拾好,问:“你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带的吗?” 他想了一会,跟她说让她把洗手台架子上的漱口水带过来。还有就是让她不要着急,回家可以坐地铁,来医院的时候一定要坐出租车,毕竟要带很多东西,上下地铁太不方便了。 对呀,还有棉被要带呢,昨夜她盖的是自己的羽绒服。 他看着她衣服上的血,让她今天就送到干洗店,血迹是可以去除的。还有就是要帮他带几件宽松的外套就够了,他现在只能穿病人服,衣服多了没用。以及让她去超市给他买一次性内裤,她红着脸点头。 这么一安排,她要做的事太多了,中午之前都未必能回来。林含璋又强调让她不要急,中午会有同学来看他,午饭不用担心,他到时候让同学给他买。让她避开车辆出行高峰期,晚上六点前回来就行了。 有点安心了,她把需要的东西都记在手机记事本里面,小跑着下楼,准备坐地铁回家。 林含璋则是往后靠,在床上长出一口气。这两天,有几场硬仗要打的。昨天是周末,班主任和校领导们很可能都不在学校,所以就只有辅导员找来。经过一晚上的发酵,这事学校里大概没有人不知道了,毕竟当众情杀这么刺激性的事件,再加上去年同一个女孩为他自杀,流言会传成什么样不用猜都知道。如果这事传到网上,那舆论风波就更大了,为了压下这事,学校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说到底还是捂嘴的思路,只要能把这事捂上,他受到的伤害算什么,他以后哪怕被杀了,只要不是发生在校园里,和学校无关,他们根本不关心。 今天到的第一批人是歌唱大赛跟他合作的叁个女孩,她们八点不到就来了,把代表冠军的奖杯和500元人民币奖金分给他。几个人聊了一会天,一个晚上大家差不多都弄清楚了来龙去脉,只觉得他真是倒霉透顶了。那个李佳佳,所作所为和现在饭圈的私生粉不相上下,跟踪威胁这套她们都听过。叁个女孩又是在网上小有名气的cover歌手,没少碰到这种死皮赖脸视奸自己的关注者,都心有戚戚然,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触。 她们没待多久就回去上课了,他把那个奖杯放到显眼的地方。护士进来检查想帮他收起来,被他拒绝。 这东西,现在不用什么时候用? 僵局 果然,不到十点半,该来的人还是来了。那时他在床上玩手机,班主任与另一个中年人进来时,他把手机放到桌子上。 他们竟然还给他带了花,进来就问:“好点了没?” 一个打着吊针,身上裹着纱布,脸白成鬼一样的男大学生从哪个角度看都一点也不好吧。 但是他回答:“好多了,谢谢关心,伤口还有点疼。” 不只是有点,是非常疼。 两个人坐到昨夜林信书睡的小床上,刚坐下不久,就开门见山地说:“这个事呀,现在闹得挺大的。咱们学校的意思是尽快平息,你也能安心,毕竟离考试周很近了。” 林含璋似笑非笑,说:“是呀,李佳佳好像还没出来,被关到拘留所了,等她进了监狱,我就安心了。” 另一个中年人急了,上前一步指着他说:“怎么能让她进监狱?那我们学校就出了一个罪犯,影响太坏了!” 林含璋面露疑惑:“昨天那么多人眼皮底下她一刀把我捅穿了,她不进监狱还能去哪?对了,您是哪位?” 他的班主任拉住那个中年,还没来得及讲话,那个中年人口气不善态度蛮横:“我看你也没受多大伤,一刀而已,男人都皮实。” 再皮实的人也挡不住尖刀,你觉得没事怎么不扎自己一刀试试到底有没有事? 班主任也在旁边帮腔:“你虽然受伤了,但是李佳佳家长那边已经承诺会给你60万的补偿,这么多钱你拿着,以后干什么不好?干嘛非得毁掉一个女孩子的前途呢?” 六十万?确实不少。怪不得李佳佳的父母没来求他,原来是求到学校那边去了,真懂人情世故。 他这下脸上连笑意都没有了,他的口气近乎质问:“我觉得我的命比钱重要。大一的时候她就跟踪我,我都躲着她走了,还是甩不掉她。她不止骚扰我,还反复骚扰我的女友,为了拆散我们,她甚至跑到我女朋友那里用假名字骗了她一整年,再加上这次她大庭广众之下想杀我,哪一件事不是她自己做的?你说是我毁掉她的前途,我没这个本事,她是自己亲手毁掉的。” 班主任说:“这些情况我们都听说了,你也确实不容易。但是你就一点错也没有吗?你没有主动过吗?得饶人处且饶人,现在打官司多麻烦呀,你还得上课考试呢。还有你放心,学校那边绝对给你个公道,我们把她开除,以后你就能安心上学了。” 林含璋对他的质问不屑一顾,从鼻子里发出一声笑,“她被开除和她被抓起来坐牢,还是后面那个才能让我安心。她就算是被开除了,也一样可以冷不防再给我几刀,我这回命大,下一回可未必。” 旁边那个中年人不高兴了,“她也学到教训了,上回不也跟你道歉了吗?你收钱这事就过去了,否则对咱们学院影响不好。” 哦,原来是大人物,怪不得说话毫无良心,什么瞎话都能张嘴就来。 他懒得吵架,只是轻轻抬眼看他们:“我觉得现在把她关起来是最好的选择,她哪怕不进监狱也要进精神病院。否则下回她再闹事,按照她的精神状况来看她下次闹起来也不会隔太久,她再伤人甚至杀人,到时候网上的舆论绝对比现在严厉得多。现在大家只是指责她的父母不该偷偷让她上学,学校方面并不知情。等她下回伤人,那学校这边根本脱不了干系。” 他的意思是他会说出真相,把学校如何包庇犯罪者,打压受害人抖落出来,到时候学校哪怕想置身事外也不可能。 他们两个又和林含璋商量了很久,奈何他油盐不进。他的班主任看他放在桌面上的奖杯,也觉得为了一个神经病赔上一个品学兼优还热爱集体活动的好学生不值当,后来几乎不说话了。 最后两个人被医生和护士请出去,林含璋要换纱布,只好无功而返。 林含璋换完药就打电话给了叶春江向他推荐的律师,律师不到一小时就到了,详细地跟他问明情况。听他说对方准备拿出六十万赔偿,律师竟也很讶异。不过律师毕竟见多识广,没有见钱眼开,反而很郑重地建议他一定要坚持诉讼,输赢都好说,坚持诉讼是为了把李佳佳送到她该去的地方。这种有逻辑有组织拿刀伤人后又借口精神病脱罪的人,这回不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收了赔偿让她回家,那她下回杀人也不奇怪,那时候就晚了。就凭她对你的执着,你要是放过她,下回她还是会来找你,她的行为只会越来越升级,不能为了60万,连命都不要了。 林含璋和律师想法差不多,那女性律师又补充道:“我不只是为了让你出律师费,律师费也就不到一万块钱,这个案子是很明了的,人证物证俱全。要不是因为李佳佳这个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根本不需要那么麻烦。你也说了,赔偿哪怕一分钱不要也行,你就是要把她送到监狱。其实根据我的经验,只要你能抵住压力和诱惑,坚持诉讼,我就能把她送进去。反正监狱和精神病院,她绝对要进一个的。她这样持械伤人的精神病患者,到了精神病院也是要被绑起来的。” 当天下午,警局那边传来消息,李佳佳已经恢复神智,想跟他赔礼道歉,希望他能接受,又是老一套,他直接回绝。晚上赵乐乐过来看他,带来一个消息,李佳佳父母准备把赔偿金额涨到70万,明天就带律师过来跟他协商,可能是以为他嫌钱少,想狮子大开口。 虽然没来看他,但是不妨碍看不起他。他冷笑一声,倒是要看看这对放任自己的神经病女儿乱跑的父母到底是什么货色。 林信书下午四点拖着大包小包到了,要带的东西太多,她只能先带一些紧要的。被子和他的洗漱用品,书没带几本,太重了,电脑给他带来了。她换上了灰扑扑的旧衣服,把东西收好,又问他午饭吃的什么,他说还是水蒸蛋和牛奶。想来也是,其他的根本不让吃。 他们两个讲了一会话,他问她累不累,她摇头。她问他疼不疼,他也摇头。其实还是很疼的,等伤口长好的时候还会特别痒,这些没必要告诉她。她肯定是累的,昨天没睡好,今天又跑上跑下,还要照顾他,早饭都没吃几口。他让她趁现在没事补一会觉,等他有什么需要会叫醒她。 林信书正好因为没睡好又坐了很长时间出租车有点晕车,睡一下会舒服很多,于是就乖乖听话,脱掉衣服外套,铺上被单被子上床睡觉。 等回到家那个被单和被子都不能要了,他想。他一点也不嫌弃林信书,反倒觉得她很干净还香香的,散发着他喜欢的气味,但是他嫌弃刚刚坐过那位置的两个中年人,也有点嫌弃以前睡过那里的人。 可能是因为暂时放下心,林信书很快就熟睡了,他给手机充电,微信上消息都爆炸了,熟悉的不熟悉的人都来问他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躺着呗。他一个人都没回,昨晚这事在网上可能还有一些水花,今天因为不可抗力学校表白墙和贴吧都清干净了,大家都在问我的帖子怎么又没了。 他又去其他地方看看,幸好没起多大的波澜,他本来也不想这事闹大。他本人无所谓别人的看法,但是林信书是个特别容易被他人眼光影响的人。只要有人说他哪里不好,她比他还难受。 更何况这回她又是被直接卷进风波的人,让她直面这些恶意,确实很难。 她睡到赵乐乐来了才醒,披上衣服趿拉鞋烧水泡茶给赵乐乐喝,一声不吭听他们说话。赵乐乐走后,她有点手足无措,问他,“她们家为什么要拿出那么多钱?” 七十万无论在哪里都不是小数目,一般被人捅一刀市场价也就一二十万的赔偿。 他笑着说:“因为他们不想让自己的女儿被关起来,甚至不想给她留案底。你信不信只要我同意私了,下一步就是报案被撤销,再下一步就是她自己主动退学甚至是休学,她在档案上还是什么问题都没有。以后找工作结婚生子都可以,只要她改个名字,谁也不知道她是个精神病患者,更不知道她曾经捅伤过人。这些钱是我的封口费,也是为了他们女儿前途花的。只要我闭嘴,我不追究,他们的女儿不会受到任何惩罚,还能在外面像个没事人一样生活,想干嘛就干嘛,只要别再犯下恶性案件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我要是追究了,他们女儿至少要在精神病院待二叁十年,或者在监狱待几年,以后他们家会被人处处鄙视,李佳佳找工作也会很困难。从他们的角度看,这点钱不亏。” 林信书竟然有点羡慕,这世上真有父母,对哪怕有精神病的女儿,也是会竭尽心力培养和奉献的呀。她一个正常人还会被扔掉,真是人比人才知道她的血亲对她有多冷血。 我们的未来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荒谬,她也懒得想太多了。真一个个计较起来,她也不用活了。 她给他做了虾仁滑蛋,满满一大盘,色香味俱全,又有营养又好吃。赵乐乐走后她连忙去微波炉加热,然后把他的筷子也洗洗递给他。看他把饭全吃掉,她感觉心里松了一口气,他至少还是有胃口的。 吃完饭,他要洗一下澡,林信书就帮他贴上防水胶布和保鲜膜,刚想在卫生间用花洒帮他洗,他直接把她推走,不到十分钟就把头发也洗干净裹着浴巾走出来。她又给他拆掉防水的那些东西,感觉他其实没有那么虚弱,很多事还是能自己做的。 他换上病号服,她拿出吹风机坐在床上给他吹头发,他亲了她好几口,两个人都感觉到了久违的宁静,他们俩又能在一起说说话了。 林含璋说:“幸好现在几乎停课了,我在病房里复习还更安静,等我好得差不多了就可以直接去考试了。咱们寒假的计划还是没变,到时候多赚点钱,明年暑假带你出国玩。” 她暂时不想考虑那么远的事,只希望他们能度过这次难关。她甚至不敢上网,账号这两天看都没看一眼。幸好她从来没在账号上面给他卖单身人设,否则这会他们该被人撕碎了。 但是听到他那么安慰她,还是非常高兴的,“嗯,后天你就能好好吃饭了,到时候你想吃什么都告诉我,我回家做好带给你。” 将她的头搂进怀里,他也轻轻叹息,“这也算一种奇特的人生体验了。那个李佳佳,其实我根本就不认识她。大一那会我发现她经常偷偷摸摸跟踪我,当时虽然没觉得她危险,也觉得这人不太正常,就避开她,可是她还是继续跟踪我。因为这事,我开始和赵乐乐一起活动,平时几乎不出门。只有周末的时候要打工才会坐地铁去市中心琴行—” 她抬起头,打断他,“你也在店里打过工吗?” 他就笑,“是呀,没做多久,当时就是想玩玩。琴行的琴还挺受欢迎的,经常有家长带着孩子来买,价格也不贵,很少有超过一万的,作为入门的小提琴挺合适的。” 她听的有些向往,“我要是早点过来,就能看看你在店里怎么打工的了。” 他亲亲她的头顶发旋,“很简单呀,给家长和孩子介绍,然后现场拉给他们听,展示一下音色。” 她的头闷在他的胸膛,“我昨天还是第一回见你拉小提琴呢。你以前学琴的时候为什么不在家里练习呀?” 他深色不变,回答她,“因为那时候我没有心思练琴。”那个时候他的心被愤怒和暴躁填满,从他的双眼往外看,世界都是一片火。 她“嗯”了一声,也没深究这个问题,“等咱们挣到钱,第一件事就给你买小提琴吧,不知道五万块钱够不够买一把好琴。” 这方面她是真的一窍不通的,但是小提琴价格本来就是没有上限的,他不想跟她解释那么多,更不想让她因为自己的无知又自惭形秽。他只是声音里带着笑意,轻轻地说:“等赚到钱,我更想给你买衣服。” 她默不作声,衣服和小提琴比肯定不值钱,不过对他也不用隐瞒什么,“其实我也不是很想要衣服,我更想把钱都攒起来。你不是说想要大豪宅吗,我想咱们要是真的越做越好,豪宅也不是那么遥不可及的目标。” 上海的豪宅最便宜都要四五千万了,除非是到郊区。哪怕是郊区的房子,也不便宜,她竟然还记得她那时候说的话。 他没有摇头,还是笑:“那攒那点钱也没用,把小提琴的钱省下来吧,我也不是很想拉琴。” “可我很喜欢看你拉琴呢,昨天看到好高兴。”其实她连他拉得好坏也听不出来,但是看到他在台上光芒四射,觉得与有荣焉。 这下他还能说什么,她要是喜欢,以后多拉给她听就是了,“那我可以自己买一把琴,不用花我们两个的钱。” 她从他怀里出来,“不要了吧,你平时花钱的地方就多,这东西又是可买可不买的,没必要再动你的钱。咱们多接几个推广就有了,以后视频里面还能加入你拉琴的片段,题材也更丰富呢。” 他想想那个场景,觉得也挺好的,小提琴这事不着急,先放到一边。他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要治好伤。第二个问题就是把李佳佳送到她该去的地方,这回她伤害的是他,下回如果把刀尖对准林信书,林信书可没有足够的警惕心,身手也不够灵活,想伤害她太容易了。第叁则是要开始复习了,他今年因为准备歌唱比赛,本来就把复习计划延后了。还有就是体测,他现在的身体状况也不可能取得什么像样的成绩,甚至都未必能被允许参加,明年一定要刷锻了。这么说起来,他上个月几乎是白白练习了。明年去锻炼的时候拉上女朋友一起吧,反正她那会应该辞职了,除了上课,他到哪里都要带上她。 他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了,不用任何人提醒,林含璋都能发现他能够长久保持心情平静,这半年,他甚至会经常觉得轻松愉快。因为他确信她不会主动离开他,什么五年之约,甚至不用他到时候图穷匕见,主动违背他们之间的约定,到那个时候,她肯定已经离不开他了。 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他都为她提供了足够的安全感,他甚至帮她打造了一份“事业”,为的不就是让她离不开他吗? 他感觉开心,哪怕被人捅了一刀,她的反应也是完全偏向他的,她的眼里只有他,几乎没提过那个“朋友”。 不过,有些事还是要问问她的。 “信书,”他对她的称呼不知不觉变了,而她也是,见到她血亲的那天,她也不再称呼林含璋为“弟弟”,他的舌尖停顿,斟酌着用词:“那个李佳佳,真的跟你是很好的朋友吗?比你和黄蔚然关系还好?” 少有的关心让她感觉很难过,不是为了他的关心,是因为他提醒她,她真的失去了唯二的朋友,她的声音低沉,“我也不知道。昨晚我还在想,李佳佳其实并不是多好的朋友。我和她聊天,大多数时候都是她在说,我在听。但是你也知道我的,除了面对你,我对其他人说不出什么话。然后李佳佳讲的又是我想知道的,所以一开始我真的特别喜欢她。可后来想想,她每次都是主动出现,然后好多话题我跟她其实看法完全不一样,我们也说不到一块去。她有时候对我,也挺,怎么讲呢,就是喜欢指挥我强迫我干些我其实不是很想做的事。” 他拍拍她的后背,“那是因为她本来就不喜欢你,硬是忍着自己的本性和你交流,但是她本人也没聪明和城府深到可以完全改变态度,所以你和她相处才会感觉那么奇怪。” 说奇怪,其实也还好,一开始她们两个聊天的时候,是没有任何矛盾的,从赵耀那批人骚扰她开始,她发现李佳佳对自己越来做不耐烦了。好像她没有当场拒绝赵耀那伙人是因为她有虚荣心,被人追求正好可以满足那点虚荣心,哪怕是赵耀那种货色。李佳佳根本没有想过,她没有当场翻脸,可能只是因为她害怕。 她继续说,只有对着他才能说这些话,“其实我还没有真实感,我就是,感觉很做噩梦一样。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潜伏在我身边,为什么要杀伤你,因为她在我面前,一直就很正常,根本就不像是有精神病的人。” 林含璋也没有安慰她,也没有剖析什么原因,他只是把她抱紧,亲亲她的头发,“你想不明白太正常了,因为你没有精神病呀,精神病人想什么我们都无法知道。但是李佳佳自己说了,她其实是在等我们分手,然后她就能做我女朋友。我们暂时别思考她这话多荒谬,只是说她的目的。她其实自己也说了,她就是为了挑拨你和我分手,她没想到我们两个不是普通的情侣,你也没按照她的想法做,所以她等了一年多,没有任何收获,再加上她又犯病了,才会暴跳如雷。” 他的解释确实最合理,李佳佳明里暗里让她放弃恋爱,让她不要依靠男人,一直试图给她洗脑。她原本以为李佳佳是女权主义者,毕竟大多数女大学生都带点女权思想,她也有。但是昨天看李佳佳的表现,她根本也不是自己嘴里鼓吹的那种不婚不育也不恋爱的硬核女权主义。她更接近于嘴上说得好听,但是遇到她喜欢的,那她说的那些思想,那些主义,就变成了一纸空话。 律师们的打算 忙活了一天,两个人又挤在一起说话,心情都好了很多。医院里就算关上门和窗户其实也不安静,哪怕九点之后还有些吵。她睡不着,又觉得病房里空气太干燥,想买个加湿器,林含璋说没有必要,开窗户就好。她又拿出面膜,两个人互相给对方敷上,一个脸上是绿色的,一个是黑色的,把进来查房的护士吓一跳。 第二天她给他买了好吃的早饭,又帮他把脏衣服收走之后就回去家里拿东西加做饭。林含璋本想李佳佳的父母最好上午就到,他不想她看到他们,但是他们并没出现。他只能边看书复习边等,护士进门给他换药时发现他竟然在认真学习,一直夸他是个好学生,他只是微微一笑,一句话也不说。 这回要带的东西不多,不到十一点林信书都带着他的书和密封得紧紧的饭盒回来了。她应该是到家就去买菜做饭,做完就马上回来。她做的份量不少,看着就很沉。他问她是不是做出租车过来的,她摇头,“坐地铁更快,东西我也能提的动。”他本来有点不高兴,但是看到她忙得红扑扑的脸,在大冬天背着书包两只手都拎着那么重的东西,从家里到地铁站和从地铁站到医院那么远的路,来去多不容易,他一句不好听的话也不想说。 她对他的好,不用别人说他也知道,连护士都说能像她这样细心照顾病人的不多。大多数照顾病人的人都要不就是没耐性,要不就是怕麻烦,林信书耐心绝佳,也一点不怕麻烦。 早餐他其实没吃几口,七点多就起来确实没胃口。林信书把装到大保温桶里的花胶鸡盛了一碗端给他喝。鸡骨已经去掉,鸡汤鲜美,花胶又带了细腻浓厚的口感,里面还加了打成汁的南瓜,色香味俱全。他把一大碗全喝了,鸡肉也都吃下去了。 其实很想在病房里放个电饭锅,但是医院规定不能放,她真的很想让他可以每天都能喝到补身体的肉汤。 他吃完,她自己也趁热吃了点,接着收拾碗筷,拿去刷好,又把晚上要吃东西放进柜子里。她做了两顿饭的量,因为他吃的不多,也没怎么费劲。 吃完饭他又看了一会书,她问他能不能看视频教程,他当然同意,两个人都学习了一小会,然后十二点左右困了,小睡了半小时。 下午两点不到,李佳佳的父母带着一名男律师到了病房,林含璋也早就通知了他这边的王律师,不到十分钟她也到了。律师互相自我介绍,那个男律师姓毛,来自上海一家非常有名的律师事务所。 是一场硬仗,看来李佳佳的父母是铁了心帮女儿脱罪的。王律师看了林含璋一眼,对方面无表情,态度坚定,倒是给了她不少信心。 这种案子,最怕受害人鼠目寸光,见钱眼开了。 也是,哪怕给100万,那也得有命花才行。李佳佳的父母以为是钱的事,然而根本不是,这件事里面钱完全不重要。如果她的父母可以早点采取措施,而不是隐瞒她的病情,把她放到学校里,让她像个没事人一样活动,也不会有今天的事。 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他们疼爱自己的女儿,不忍心她受到歧视,甚至不忍心她像其他精神病患者一样接受治疗,那现在造成的后果很明显:要不她被判定成精神病患者,无罪,但是要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出院遥遥无期,他们两个作为监护人也要因为看管不力和刻意隐瞒受到法律惩罚;要不就是证明李佳佳是有意识的犯罪,按照伤情,和她主观想杀人的犯罪目的,一到叁年的牢狱之灾绝对少不了。 只要林含璋不接受私了,对方也想不到太多方法。 幸好她的当事人是个能拿主意的头脑清醒的大帅哥,没被这笔巨款砸昏头。毕竟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以为拿了钱,对方许下承诺,就可以万事大吉,翘着脚用那些钱奢侈过日子了。 太蠢了,那可是一个盯上你的,理智又聪明,甚至能用精神病患者这个理由脱罪装可怜的人。李佳佳的犯罪在她看来根本就是有预谋的,她捅人的时候如果正在发病,那她怎么能辨认要伤害的对象,她怎么不会见人就捅,还不停刺激当事人,等他靠近才拿刀捅人? 毛律师一身西服,外套和公文包放到右手,左手端了一杯咖啡,也不知道下午两点出外勤他为什么手里还要拿着一杯33元的星巴克咖啡,也不喝,满满的,手一抖就会洒到别人身上。 王律师比他卖相差一点,气色也不好,没有化妆,扎了一个最简单的中马尾,眼下泛青,一看就是昨晚忙工作,没休息够。 林信书给他们借了凳子,又把毛律师那杯拿来装逼的咖啡放到桌子上,几个人开始也不说话,就是互相看看。 李佳佳的父母一开始看林含璋的长相大吃一惊,可能也没想到他竟然长那么帅。既对女儿的眼光感到满意,又对他的眼光不满意,他们的闺女哪里不好,本地人,有车有房,个子高皮肤白还漂亮,多少人求不来的。 没地方给林信书坐,她只能坐到林含璋的病床上,和他在被窝里手拉手。林含璋面色沉静如水,带着一丝冷酷,但是手心确是发热的,还时不时偷偷拿食指扣她掌心玩。 毛律师先开口说话:“我们已经见过警察,也问过你的伤势了,伤得不重,也就是个轻微伤,没到刑事案件的范畴。我的委托人的意思是建议你那边考虑一下私了,毕竟这伤养养,过几天也就好了,委托人的女儿也不是故意的,是你先刺激她,让她去死的。你要是不刺激她,她也不会捅你,这事起因还是在你身上,是你这边先做的不对。” 这番言论听得林信书睁大眼睛,真是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还倒打一耙呀,她都听不下去。转脸看林含璋,他还是面无表情,只是隐隐有些不耐烦。 王律师耐心听他说完这堆废话,口吃清晰地反驳:“您的指控是毫无道理和证据的,我的委托人不接受。首先,委托人和他的朋友在演出结束后,并没有主动接触过李佳佳女士,是她先上来挑衅我的委托人的。中途我的委托人有数次准备离开,但是她还是不依不挠的,甚至还侮辱委托人和他的女友。这一点当时在现场的目击者众多,同时也有视频作为证物,我认为没什么好争论的。其次,您那边打算让委托人接受私了,因为他的伤势不构成刑事案件,我建议您去翻阅一下相关条例。李佳佳的行为有组织有预谋的,她带的武器也是有十足杀伤力的,再加上她自己也喊着要杀死我的委托人,这属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案,是无可争议的刑事案件。” 李佳佳的父母听不下去了,她妈妈,一个保养得很好,有些富态的女性抬手指着王律师,“唉,你这人怎么说话呢!我家闺女根本就不是要杀人,她要是想杀人她一个学医的还能不知道往哪里捅吗?她拿的那把水果刀是我让她拿的,方便她在宿舍切水果吃,不是用来杀人的!” 王律师没有搭理她,一个溺爱孩子的母亲嘴里的话本来就不能当真,她要是能帮闺女顶罪,肯定没有任何犹豫会上。她说的话再气人,也只是无能狂怒罢了,如果他们能好好带女儿看病,约束管教女儿,也没有今天的事了。 毛律师清清嗓子,“先不要急,我们慢慢说。你们呢,也可以把自己的诉求说出来,没必要闹成这样。” 闹成哪样?她的委托人都上了救护车,进了抢救室,还得住院大半个月,这还不够吗?非得真的进icu,后半辈子靠插管进食或者直接进天平间才算严重?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王律师表情非常严肃,“我们的诉求就是让犯罪者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们不接受私了。” 毛律师听得嗤笑一声,“你们先听听我们提供的条件再说,我们这边最高能给到80万,只要你那边答应撤诉,再签合同按手印保证以后不上诉,我们马上就把钱打过去。80万呢,哪怕是名牌大学生,也得攒五六年吧,又何必争一时意气呢,你说是吧?再说了,他伤得也不重,一般他的伤势顶格也就赔30万,我们拿出80万,真的是掏空了他们的家底才拿出来的,”他指指李佳佳的父母,“你们好歹可怜一下他们的爱女之心,见好就收吧。” 他的意思是我们不答应之前的条件是因为想要更多钱?这也太可笑了,没命花的钱,傻子才敢要。 要如何去表达爱 两方律师根本谈不拢,李佳佳的父母那边坚持他们的女儿是无罪的,哪怕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刀捅伤人,也只是一时气愤,什么蓄意伤人故意杀人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他们对女儿的认知也是有些好笑,就像林信书自觉不了解李佳佳是因为她们相处时间太少,所以李佳佳可以欺骗她。如今一看,她的父母也不算了解她。 然而,如果真的对女儿一无所知,对她充满信心,为什么他们愿意拿出80万来赔偿?就像王律师说的,这钱的数额,拿来买一条人命都够了。 他们也不过是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哪怕是想亡羊补牢,但是,如果他们才是狼呢?他们才是别人要防备的对象呢? 谈到后来,双方都觉得没意思,不欢而散。李佳佳的父母临走时的眼神,有点像李佳佳偶尔莫名发火时的时候。她不由得想到最近学到的知识点:精神病人,不是无端产生的,是有遗传性的。有些人运气好,没遗传到,有些人运气坏,遗传到不说,还变本加厉了。很不幸,李佳佳估计是后者。如果她不发病,看着和普通人差不多,她不可能从小到大都保持情绪稳定不发病,听说她在宿舍里也是喜怒难测,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发火。 她的父母爱她,但是很明显不会教育她,甚至她父母自己也一样,有些毛病。他们可能也不是价值观多正常的普通人。指望一对不正常的父母教育出一个正常的孩子本就不可能,更何况李佳佳还有天生的精神病。 他们走后,林信书把一次性茶杯什么的收拾掉,又把椅子还回去,把窗户打开散散味。忙活了好一会才让病房恢复原状。 她边收拾边说:“她父母看着挺体面的,就是讲话有点气人。” 林含璋淡淡说:“是呀,无底线溺爱自己的孩子,出了事都是别人的错,哪怕孩子有病,那也是别人的毛病,是别人先惹她。” 林信书继续收拾,把地板拿毛巾擦得干干净净,“其实李佳佳那天发病,我们真没人故意刺激她。我也没想到她是真的有毛病,赵乐乐跟我说她脑子有问题的时候我想的是她可能顶多做事比较极端,根本没往精神病上面想过。” 林含璋掖掖被子,“毕竟真神经病一般都在家里关着,没几个父母会把他们放出来。李佳佳平时为人处世也没有大问题,一般人看不出来太正常了。她的父母也不像正常人,就是病得没那么重,生活又顺利,没有发病的契机。” 看来他也看出来李佳佳的父母精神多少也有点问题,那两个律师估计也看出来了。当然也有可能他们平时待人接物很正常,但是扯上心爱的女儿整个人就没了理智。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他们这样的家庭,只要李佳佳是个正常人,就超过中国百分之九十的家庭了。夫妻恩爱,与儿女关系和谐,生活在中国最富裕的城市,也算是个中产,手里有至少七位数的余款,谁看了能不羡慕? 可惜,李佳佳是精神病人,还是发疯会捅人的精神病人,她不忍心叫她武疯子,她到现在都对李佳佳的感情很复杂。 气愤,是有的,毕竟她被骗了一年多,一点气都没有是不可能的,她性子是软和,但是也不是个面人。 伤心,比气愤更多一点。她其实更接近于自伤自怜,原本以为是她独自交的第一个朋友,和黄蔚然那样的通过林含璋交的朋友不一样,是纯粹因为她自己才有的朋友。然而真相是残酷的,她能和李佳佳交朋友,是因为李佳佳是冲着林含璋来的,是别有用心才和她交往的。 还有一点,是为李佳佳难过,她什么都有了,也过着自己想都不敢想的美好生活,为什么要为了一个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的男人就亲手毁掉呢?因为爱情吗?林含璋自己都说了,他根本没有感受到爱情,他只感觉心烦。李佳佳的爱意旁观者看了一开始可能会感动,真的被卷入其中,只会觉得恐怖。 爱是不能那么表达的。李佳佳再喜欢林含璋,也不能因为她喜欢他就自动要求对方也对她有同样的感情,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能得到回应,这是很正常的。再说哪怕追求林含璋,那也得按照他的喜好去追求他,跟踪他,去骚扰他的女友,为他自杀,强迫他去看望,种种行为没有一个是妥当的。 她的感情得不到回应太正常了,正常人谁敢和她恋爱,一个不高兴要不自杀要不杀人,脑子没毛病的都要躲远点。 林信书也被赵耀“追求”过很久,至今想到那个过程还浑身不舒服。赵耀还比李佳佳手段温和点呢,她一想到如果赵耀跟踪她几个月,躲都躲不掉,再自杀逼迫她,她只会马上搬家换城市,实在不行名字都换掉,只为了这个人不再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 这样一想,林含璋其实也没做错什么,他也真的忍耐了很久。不管是不是因为他原本也没放在心上,在李佳佳骚扰上她之前,林含璋从没跟她计较过,就是把她当成一只烦人的蟑螂,看不见的时候就当不存在。 好像是因为她,林含璋才不高兴的。这样想太自作多情了,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她不能那么厚脸皮。 可是,想着想着,她的脸还是红了。 五点半的时候两个人吃了晚饭,她铺铺床,晚上睡觉会舒服点。他半躺着看书,她也爬到床上看他们的账号,这事在网上传播范围倒是不大,不少人在账号下面留言催更。 最近是没有心思更新了,那些商务合作她也没心思去接触和洽谈了,她就想好好照顾他,希望他早点恢复健康。 被人捅这事虽然很不寻常,但是到了第叁天,两个人也回归了日常,吃饭睡觉看书,偶尔和来看他的客人说说话。林信书还加上来回跑做饭,生活一样有规律。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院,什么时候能好清,她也有了盼头,不再忧心忡忡了。 请假的时候老板脸色很难看,但是他再不情愿,也得答应。她其实没说明白,只说家里有人突然进了医院,需要陪护。老板就说医院有专业的护工,哪里用得着她,更何况她会照顾病人吗?她说什么都要请假,林含璋可不是好伺候的人,主要他也不喜欢她之外的人碰他,让护工给他洗澡他估计会当场炸毛。 估计后来老板也听说了捅人事件,这事绝对附近几个大学都知道了,毕竟拥有那么多噱头。二女争一男,男方还是校草,男的比起漂亮的女同学更喜欢其貌不扬的奶茶小妹,啊不对,她的情况是奶茶大姐。她们还交往同居了一年多,不被人疯狂传八卦都不可能。 她还在想着明天给他做什么吃的,在网上翻查病人适合吃的东西。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扶着他去洗漱,在卫生间里他不知怎么就勃起了,她蹲下来给他口交了好久,他才射精。 他的表情有些难看,“要不是我受伤了,这点小事根本用不到你。” 他应该是想说用不到她扶着上厕所和洗澡,其实上厕所的时候她根本就不让进去的,他到了卫生间就会把她撵的远远的。洗漱是真没办法,他还不能久站,需要被扶着,她过来不就是为了照顾病人衣食起居吗,这点小事算什么。 林信书一点也不在乎,就像他不觉得她脏一样,她也不觉得他不干净,人都有窘迫的时候,搭把手根本不算什么。 他们还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的烦恼就只有刀口发痒,行动不方便,不能每天洗澡洗头。她的烦恼更简单,第二天要给他做什么好吃又方便带的食物,每天来回跑到底要不要打车。打车虽然方便但是太贵,还很有可能碰上交通堵塞。坐地铁的话带那么重的东西确实不方便,毕竟地铁站并不是开在她家和医院门口。 他以为他自己可以解决问题,毕竟他在整件事里面算是受害者,然而在别人眼里,他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说他们解决不了他,可以解决他的朋友,他的律师,他的父母。 第二天早上,林含璋皱着眉头吃林信书给他带的鸡蛋汤。其实汤的味道很好,猪棒骨和老母鸡煮到肉散开,在肉汤里面打鸡蛋。但是林信书没让店主放胡椒粉,怕影响他伤口愈合,毕竟胡椒也算辛辣食物,于是这个着名的安徽早点喝起来有点腥。幸好鸡肉煎饺非常好吃,他吃了四个,喝了半碗汤,剩下的林信书吃掉了。 林信书收拾好要走的时候,律师发来一个消息:对方把赔偿提高到了100万,如果他不答应,就要反告他刺激精神病人发病。 林含璋冷笑,来就来吧,谁怕谁。 妈妈来了 林信书没想太多,她也帮不上什么忙,不如早些回去买菜做饭,也能早点回医院。她把脏衣服带回去,准备洗洗。林含璋那天身上的衣服贴身的被捅坏了,外面的羽绒服也沾了血。她预备把那件羊绒衫和羽绒服先送去干洗,再把羊绒衫送到修拉链的地方补补,那么好的衣服,还是新的,扔掉有些可惜。 更何况她还有一件差不多同样款式的,应该是他同时买的,歌唱比赛那天是她第一回穿,他那件应该也一样。 她很喜欢看他穿那件衣服,他那天在舞台上,她的眼睛一直都在他身上,甚至后来他隐入黑暗,她也盯着他消失的地方看,直到他再次出现。 舍不得扔掉这件衣服,反正可以补,他要是不愿意穿,那就送给她吧。 她回到家,去菜市场。大型菜市场旁边有洗衣店,她把衣服送去洗了,又买了菜。做完饭都快十点半了,然后她装好,又快步跑到地铁站去医院。 到了医院都快十一点半了,新买的保温桶很好用,汤还是滚烫的,她给林含璋盛了一碗莲藕排骨汤。排骨她已经把骨头抽掉,里面的调味料也被过滤出来,不用吐骨头也不用担心吃到葱姜。骨头她选的是小排,足足买了四斤,赔上新鲜的莲藕,一打开盖子就香气扑鼻。 叁四分钟之后,稍微凉一点,她给他递上惯用的汤勺。她自己吃的那碗莲藕比较多,非常清甜可口,又又有排骨的肉香,吃起来好满足。 除了排骨汤,她还做了生菜鸡腿卷,这道菜冷吃热吃都好吃,她刚取出来,准备递给他筷子时,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声:“你怎么在这?” 林含璋的脸色瞬间变得极为可怕。门也没敲就推门而入打扮时髦的瘦高中年女性头发还是黑的,烫的是时下最流行的羊毛卷,穿着墨绿色羊绒大衣,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她脚踩中跟皮鞋,手上拎的香奈儿包和脖子上的围巾一个颜色。她和林含璋长得有些像,但是五官差之毫厘,气质谬之千里,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美貌,像是一个全方位裂化的女版。但是她毕竟还是保养得很好的,依旧美丽的中年女人。 这位风韵犹存的女人,就是林含璋的母亲,也是她的养母,她的户口应该还挂在她的名下。 林信书一下子站起来,感觉自己好像做了天大的坏事被人当场逮住,她的嘴唇不停发抖,她嗫嚅了一会,只能说出:“阿姨好。” 自从见过亲身父母之后,她再也无法假装是林含璋的姐姐,更无法把自己当成他父母的养女,他们原本也不是这样的关系,叫爸爸叫妈妈本来也和过家家一样,没有一个人认真。 美丽的女人留着柳叶眉,细细的眉毛这两年又流行起来,她也很配细眉,就是显得面色不善,气质凌厉中带着凶狠。 林信书其实一直都知道她不是什么温柔的母亲,她没有耐性,只是自持身份懒得大呼小叫罢了。她有点怕林含璋的母亲的,尤其是她偶尔和她亲近的时候,总觉得不自在。 林含璋的母亲的名字也很好听,叫李清柔,就是她真的一点也不柔。她看都不看坐在病床上的儿子,反倒盯着林信书,眼睛里淬毒,“你怎么在这?” 林含璋把床上的桌子收回去,那碗菜放到靠墙的桌子上,面容冷峻,回答她:“信书是来照顾我的,有问题吗?你来做什么?” 李清柔指着林信书的鼻子:“她照顾你?你是没钱请护工吗?我怕她照顾照顾着又照顾到你床上了,再弄一个孩子出来。” 林含璋毫不退让,“那又怎么样?我愿意跟她生孩子,我以后就要跟她结婚生子,有什么问题吗?” 李清柔上前要扇他,林信书赶紧抢上前抱住他的头,“阿姨,他受伤了,他肚子上被刀捅了一个大洞,今天伤口还在出血,你别打他了。” 那一巴掌到底没落下去,李清柔把他放在床头的那盘菜拂落,八个生菜鸡腿卷连同汤汁都洒落在地,盘子也应声而碎,一片狼藉。 林含璋在她的胸口,嘴巴还是不停:“你要是过来发疯的就赶紧滚,否则我叫保安了!” 吓得林信书把他抱得更紧,轻轻拍他的手,让他别说话。 和你妈有什么好吵的呢,她毕竟是来看你的。 林信书看李清柔不再动气,放开怀里的男人。又跑出去给李清柔借了一把椅子,拿扫把拖把将地面打扫干净,然后就静静坐在床上,一句话也不敢说。 李清柔见她忙上忙下,问林含璋:“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林含璋反问她:“你过来就是为了问这个的?” 他的母亲好像根本没看到他受伤了,也不在乎,只在乎他是不是又跟养女睡觉了。 对呀,他们是睡了,他们睡出花了,天天在家里,在床上性交,怎么了?是不是很愤怒? 林含璋接着问:“谁让你来的?谁通知的你?” 李清柔拢拢衣服下摆,她怕把羊绒大衣坐出印子,那就不好看了,她好整以暇地回答:“是你们学校领导,说你惹事了,叫我来劝劝你。” 没有一句话好听的,没有一句话不踩在他的雷点上,她感觉林含璋的情绪迅速变坏,林信书只能硬着头皮问:“他们这么跟你说的?” 李清柔的细眉竖起来,表情有些凶,“还能怎么说?说他害一个姑娘得了相思病,对他痴情得很。他当着众人的面拒绝了她,害她丢了面子,气不过伤了他,不是什么重伤,养养就好了。” 这下林信书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暂时不提这话有多少不合理的地方。问题是,他们说什么,李清柔怎么就信什么?好像林含璋一个被人捅了的受害者还成了始作俑者,受伤也是活该。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她起身去开门,是黄蔚然和叶春江来看他,手上还带着大盒子,应该是来自什么高级的地方的礼物。 两个人都打扮得体,黄蔚然还拎着一个爱马仕包,里面装了不少东西,看着就很沉。她应该是从家里过来的,包里装的是各种标着外国语言的维生素片之类的营养品。 林含璋没等李清柔说话,就简短地介绍,“这是我妈,叫李阿姨就行。这是我的两位朋友,一个是黄蔚然,另一个是叶春江。” 李清柔看到黄蔚然背的爱马仕,眼睛都亮了,一看就知道是真货,这丫头有钱。 林信书出门借椅子,这次只能借到一张,这会是中午,大家都要吃饭。她没办法只能让黄蔚然和她坐到床上,那把椅子给叶春江。 叶春江开门见山,直说来意:“李佳佳那边好像找了人,他们是铁了心要做无罪辩护,你要做好准备。” 李清柔就插嘴:“我看也不是什么大事,人家又愿意出100万赔偿,你不如拿了这个钱,去留学,跑得远远的,也省得人家姑娘再惦记你。” 新进门的两个人不由自主皱眉,叶春江扭头看这个半老徐娘,心想她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是脑子不好使吗? 黄蔚然道:“100万虽然多,但是我觉得这钱不能收。李佳佳做事太没有底线,她一开始只是跟踪,后来是骚扰强迫你的女朋友和你分手,再后来就是要求你和她在一起,你不答应她就想杀人。她那个病我问了医生,年纪越大性格只会越来越偏执,病得越来越厉害,你还能躲她一辈子吗?” 她的话是说给李清柔听的,强调李佳佳对她儿子做的事,以及李佳佳是个精神不正常破坏力还很强的疯子。 李清柔咋舌,“他们跟我说李佳佳是个好女孩,平时很正常的,这次发病也是我儿子先刺激她的。” 叶春江很想反驳她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吗,但是他觉得这话不该他说,于是他闭嘴,还有点生气。 黄蔚然看李清柔是冲着她说的,耐心解释:“不是的,阿姨。李佳佳大一开始就跟踪了含璋大概四五个月,后来含璋交了一个女朋友,她就去到那个女孩的宿舍,逼迫那个女孩和含璋分手。人家不愿意,她当晚就在宿舍割腕自杀,进了医院还说含璋不去她就不治疗,含璋只能凌晨往医院跑。这事闹得挺大的,我听说含璋后来还被取消了奖学金资格。” 李清柔打断她,“这么疯的吗?”她还是半信半疑。 说客 黄蔚然只能接着说:“她本来就是精神病人,她伤人,她杀人,只要能证明她作案时意识不清醒,她就可以逃脱惩罚,哪怕她真杀人,也不用偿命。更何况李佳佳不是普通的精神病人,她有很强的犯罪组织能力,她会提前在信书身边卧底一年多,也会发完疯就装可怜,求原谅,她比普通精神病难缠多了。” 李清柔还是觉得没那么严重,“她一个小姑娘,再厉害能厉害到哪里去。含璋比她高多了,又练了那么多年跆拳道,对付她还不容易?叫我说,这一百万不要白不要,拿了钱就远走高飞不就行了。” 叶春江只觉得毛骨悚然,人家这是给你儿子的买命钱!谁还看不出来,收了这一百万,你儿子以后死了也是活该。他竟然闹不明白这个女人到底是不是林含璋亲妈,真想让他去死呀,在她眼里她儿子的命就值那么点钱? 黄蔚然更是无语,感觉自己白说了半天,林含璋母亲一个字没听进去。 林信书也没法说话,这毕竟是他们母子的事,要是李清柔一定要收钱,甚至自己先把钱收了,那就麻烦了。 当事人林含璋长出一口气,他还没来得及说话,王律师到了,今天她比昨天气色好一点,一进门见到那么多人,也是吓一跳。 没其他地方能坐,互相介绍之后王律师也挤在陪护的床上,她的大手提包里装满了整齐的信纸袋,看来她也没闲着。 她开口就是:“毛律师那边一定要做无罪辩护,只要咱们不收他们的赔偿金,我能保证李佳佳后面不是关在精神病院就是关在监狱,你可以放心。” 李清柔听不下去了:“话不能那么说,要是咱们收那一百万呢?” 王律师看来也没少碰到她这样见钱眼开的父母,她揉揉太阳穴,一脸不耐烦,“那你以后等着给你儿子收尸吧。李佳佳这种类型的犯罪者,不达目的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她又是学医的,下回她可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给你儿子不轻不重的一刀,她会潜藏起来,一刀毙命。反正她下半辈子都是要在精神病院过的,手里多一条人命也算不亏了。” 林含璋这时才说话,“挺好的,其他人都劝我不要收钱,只有我亲妈恨不得我死在神经病手里。” 李清柔脸色一变,站起来指着他说:“你怎么说话呢!我是为了你好,你知道挣100万多难吗?你这一刀顶多住院两个星期就好了,一刀换100万,多值呀。” 几个人都别过脸,不忍心看林含璋的表情,有这么个妈,他能这么彬彬有礼,这么讲道理,真是造化。 林信书不敢说话,她说什么都是火上浇油,李清柔根本就不相信。在她心里林信书是勾引她儿子的心机坏女人。比起处理李佳佳,她更想早点把林信书处理掉,赶紧再送走,眼不见为净,千万不能再跟她前途无量的儿子扯上关系。 王律师长出一口气,“您并不是我的委托人,按理说我不该跟您说那么多。但是希望您清楚,这100万并不是好拿的。如果我的委托人收了,那么我们就要接受他们的调解,撤销案件,李佳佳本人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她仍旧是一个自由人。而我的委托人,接下来的人生每天都要担惊受怕,李佳佳可以继续跟踪他,继续骚扰他每一任女友,甚至可以进一步杀掉他。毕竟他只是普通人,不可能去雇一个保镖二十四小时保护他,更不可能时时保持警惕,只要他一松懈,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死亡。李佳佳的疯狂,我想被捅了一刀的人比您更清楚。您如果是作为说客过来的,那请您闭嘴,我和委托人都认为比起收钱,我们更应该把一个极度危险的精神病人送到她该去的地方。如果您私下收钱,那就是您和李佳佳父母之间的债务纠纷,与我的委托人毫无关系。” 李清柔被王律师这么劈头盖脸说了一顿,脸上有点挂不住,“反正我是管不了他的事,这事我也做不了主,我也懒得管了,省得他以后出了事赖我。” 叶春江冷冷地说:“他以后出事赖不了你,死人还能赖谁。就是他这条命在某人眼里只值一百万,我替他可惜。” 他说话阴阳怪气的,以前只有林信书领教,今天他的输出不是对着林信书,她竟然听着有些解气。 阿姨根本不是来看自己儿子的,是来当说客的,从进门到现在根本没有问过他伤得怎么样。她先入为主,就听信了别人说的他伤得不重,可是他都被人捅穿了,怎么就不重呢? 以前林含璋总是说他母亲不关心他,那时候林信书还不信,以为是他对母亲要求太高。真是遇着事才知道谁疼他,谁不疼。 李清柔后来就一直不说话,拧着眉头听他们商量。黄蔚然盒子里送的是寿司,是送给他们做午饭的,她把包里的一堆药拿出来,告诉林信书不知道怎么吃可以问她,连说明都不想,拔腿就走,根本不想多呆。叶春江也跟着她走了,她发现叶春江看李清柔的眼神和看一坨垃圾一样,非常不礼貌。 王律师本来就是来确认一些细节和林含璋的态度的,见他态度如此坚决,也觉得欣慰,没呆多久也走了。 病房里只剩下叁个人,气氛令人窒息,叁个人没一个说话,只听到外面嘈杂的声响。 这会是午休和吃饭的时间,吵闹是正常的。 没过多久,李清柔就开口:“我已经答应你们领导了,不能食言。你就收下这钱,该干嘛干嘛去。李佳佳父母也跟我保证以后绝对不让他们女儿纠缠你,你可以放心过日子。” 刚才几个人都白劝了,林信书都开始头疼了。 林含璋听到她的话,看她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你儿子的命还抵不上你给不认识的人的一个承诺,更比不上你的脸面。我今天算是知道我在你心里是什么位置了,幸好我选了我爸,你滚吧。” 李清柔本来就有点生气,听到这话,勃然大怒,“我还管不了你了吗?你难道不是我肚皮里钻出来的!” 林信书赶忙伸开双臂挡住林含璋,害怕她打他。 林含璋只是继续说:“你再不走我就叫保安了,你别以为你能在病房里撒泼。” 李清柔气得手都抖了,你你你了半天,怒气冲冲走了。 真是一场灾难,林信书给他掖掖被子,本来这会是他们的午睡时间,被这么一搅和,谁都没有睡觉的心思了。 连林含璋也没了一贯气定神闲的表情,他揉揉眉心,一脸不耐烦。 林信书想了半天,憋出一句,“阿姨想明白就好了。” 林含璋扭头看她,眼神是她从未见过的冰冷,“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 其实,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就是她没那么关心你,不那么爱你,她觉得她的无谓的自尊心比你的意愿,你的安全还重要。她不相信你,也不相信你的朋友,却对一个知之甚少的外人深信不疑,她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 然而她却无比在意外人眼光,想要博得一个好母亲的名声,但是真的让她付出关心,付出陪伴,付出精神与劳力,她却一个也不愿意出。 她甚至不愿意看看你到底伤得怎么样,她只是借着看你来做某些她臆想中的“大人物”的说客,哪怕这些人以后跟她毫无关系,但是她能帮上忙,就觉得无比满足与得意了,她的虚荣心有地方可放了。 反正牺牲的是她儿子,倒霉的也是她儿子,她自己是毫无损失的。她把自己看得远比儿子要重。她什么都好,她年轻,她美丽,她能耐,她爱折腾,她就是,不爱儿子,或者说,没那么爱。 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但是想明白也很难说出来。包括她一直看不上林信书,真的是因为林信书拖他儿子后腿,不利于儿子的前途吗?其实更大的原因是她无法忍受丢人现眼,养女变成儿媳妇,害怕人对她指指点点,让她从人人羡慕有个完美儿子的女强人变成谁都能当着她的面嘲笑她教育失败的母亲。 哪怕是存在于她臆想中的嘲笑,也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面子大过天,她的脸面太值钱了,什么都比不上她的脸面,她一辈子都是被人羡慕的,她什么时候到哪都是被人捧着的,叫她放弃虚荣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一两个她认为有权势的人捧她两句,她就感觉飘飘然了,她能为只见过一次面的人去侵犯儿子的利益,伤害本就不多母子的感情。 他们都明白,林信书是不知道说什么,怎么安慰他都不对。林含璋是早就心知肚明,只是这些年不停经历同样的事,哪怕是他也觉得厌烦和无奈。 折腾与折磨 第二天李清柔又来了,今天她穿的是藏青色呢子大衣,看着更年轻漂亮了。 她带着一个面容精神的身体强壮的中年妇女过来,一张嘴就是对着林信书:“这里用不着你了,我给他请了专业的护工,一天叁顿饭我会想办法,你回去吧。” 那时林信书正低着头给林含璋剥无花果,听说吃坚果伤口能好得快,她昨晚专门跑到超市买了好几种,乍一听李清柔的话,她抬头去看林含璋,对方的脸色已经变得可怕极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日子过得太好了,不让我难受你就不舒服?”林含璋直接坐起来,要下床。林信书赶紧不让他乱动,医生说了,不能情绪起伏太大,也不能激烈动作,她怕他伤口崩开。 他到底没推开她,“你走吧,我不想看见你。” 李清柔像是没听到他说的话,把护工指给林信书看,“她姓张。以后就让她来接手,你该干嘛干嘛,不要围着我儿子转。” 林信书不说话,护工可能也没想到会被如此排斥,两个人都觉得很尴尬。 李清柔伸手把林信书剥的果仁拂落,“吃什么无花果,有什么用?以后要听护工的,她说能吃什么才能吃。”护工在旁边一脸不认同,可能她也觉得没必要做到这个程度。李清柔甚至将林信书做好的饭连同一整个保温桶扔到垃圾桶里,里面东西很多,重重落下,汤汤水水撒得到处都是。 林含璋想起来,林信书压着他不让他动,她真的怕他们母子在病房里打起来。 李清柔还是不满足,拍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你和那个李佳佳的官司呢,我昨天回去想了想,确实不该插手。不过我管不了你我还管不了她吗?”她的手指着林信书,“你离我儿子远点,他现在有人照顾了,没你什么事了。” 林含璋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她也不归你管,你算什么东西,你也配?” 李清柔脸色一变,高高扬起手,林信书见势不对,挡在他前面,那巴掌重重落到她头上,把她打得晕乎乎的,有一瞬间脑子一片白。 林含璋刷地站起来,也不管林信书怎么拉着他。直接光着脚下地,把他那个一脸怒气的妈和一脸懵逼的护工往外推。他原本就受了伤,但是力气一点也不少,很快就把两人推出门,反锁门,任凭两人怎么拍门都当没听见。 就是这一番折腾,他的刀口裂开了,疼得厉害,血很快就浸透白纱布,染上外面的病号服。林信书也不管他阻拦,慌忙开门去叫医生护士,等她带着医生护士回来,李清柔和护工已经又进去了,叁个人又扭成一团。 医生气得大喊,“除了病人都出去!家属也出去!” 李清柔和护工才不情不愿出门,林信书也是恋恋不舍的,出门就让李清柔一顿好骂:“你现在是长本事了,狐媚子了!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我们家跟你扯上关系真是到了八辈子血霉!你先是害得我离婚,现在还不放过我儿子,就知道缠着他不放。我们家也养了你十二年呀,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你走就走吧,怎么还回来,怎么又缠着我儿子了!你俩根本就不合适!” 林信书默默听着,没什么好反驳的,她听着就行。如果换成是她,也不想让自己花一样的儿子被大他叁岁一无所有的穷丑女人套牢。在她的价值观里,林信书比李佳佳还可怕,李佳佳至少是大学生,长得漂亮,家境也不错,作为儿媳妇比林信书合格多了。 至于精神病,哪有什么精神病,就是脾气不好,上海本地小姑娘本来就养得娇,当众不给人家面子,人家肯定翻脸。 她骂了好久才停,医生和护士重新给林含璋缝了线,做了包扎。这回他的母亲可能自觉已经在李佳佳那件事上做了退让,不把林信书撵走不行,就带着护工在病房里僵持。 林信书把保温桶从垃圾桶里面捡出来,把饭倒掉,洗干净。 晚上李清柔叫护工去医院的餐厅打了病人餐,没滋没味的,一路冷风吹到病房也凉透了,林含璋自然一口也没吃,林信书也跟着饿着。这一天,她们到了夜里十二点才走,林信书想点外卖,发现附近也就只有烧烤店还开着门,没有一样林含璋能吃的,只能放下手机,两个人喝了点牛奶饿着肚子入睡。 接下来的几天,没有一天林含璋能吃到午饭和晚饭的,林信书带过来的一直被李清柔扔掉,李清柔让护工弄的饭菜林含璋也不吃。 只有早晨,两个人还没到的时候林信书可以偷偷给他买些顺口的。洗漱的时候更过分,林含璋要洗头,他母亲就让护工帮他洗,林含璋直接推开那个女人,一脸厌恶。林信书想上前帮忙,李清柔马上就脸色大变,她就只能让林含璋自己来。 这么折腾五六天,林含璋伤口进了水,开始发炎。加上快一个星期没法好好吃饭,每天心情烦躁,爆发了好多次。可无论他怎么吵,他母亲就是不退步,一定要让林信书走人。 林信书不舍得走,她只想先把林含璋照顾痊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他烧得嘴唇泛白开裂,伤口红肿发炎,疼得厉害,一直不见好。 最后还是医生出来说句话,他看着病人没有好转,医院病房也紧缺,劝李清柔顺着病人的意思,否则病人心情不好就会影响病情,有什么事不能等他痊愈再说。 李清柔爱面子,这一周在医院横鼻子竖眼的,让不少医生护士对她很有意见,这时候自然愿意就坡下驴。她多给了护工五百块钱让她走人,反正她看林信书照顾林含璋比大部分护工要强,就算要赶她走,也可以等她把儿子伺候好了再撵。 她要是撵不走,不还是有他爸吗?她就不信他爸能袖手旁观,由着儿子瞎闹。 林含璋原本两个星期就能出院,他母亲过来一闹,他发了叁天烧,伤口一直不愈合,再加上一直气得没胃口吃饭,整个人都蔫了。 最不妙的是,他们大学期末考的时间到了。他不得不暂时回到学校参加考试,幸好考试时间分得开。第一场考试他的伤口疼得要命,他捂着伤口,手脚冻得冰凉,又冷又痛,字都写不下去,差点在考场昏倒。更糟心的是这门课他复习得不够,再加上头晕脑胀,有些题目根本答不出来,往年他几乎没有答不出来的题。 他惨无人色的面孔也让同学没了调戏他的心情,考完试就被扶着上了车,送回医院打吊针。 叁天的吊针,他的胃口没有回复,每天只能喝一小碗肉汤,什么都吃不下去。与此同时他另一只手拿着书,接着复习叁天后要考的两门课。以同样糟糕的状态又考了两门,这回比上一门考得好一点。但是他的伤口就是不见愈合,以前愈合的时候是痒的,现在只能感觉到疼。 他越发恨他的母亲,如果不是他受了伤,他绝对要把她打一顿,他已经对她除了厌恶,什么感情都不剩下了。 两个星期的考试周,漫长的折磨,等到结束时,林含璋已经住了叁周的院。后面两周他睡眠很少,吃得更少,几乎每天都在废寝忘食复习看书,整个人迅速憔悴下去,肋骨突出。 林信书看着也着急,但是无论她做什么饭,他根本没有胃口,多吃一碗就要吐出来。他要复习,她更不能拦着,毕竟这个学期他以前留给复习的时候都拿来准备歌唱比赛了。而他之所以参加歌唱比赛,说到底还是为了他们的账号,和大up主一起拍视频是涨粉最快的途径。 后面两周他妈妈时不时出现,每次一出现他的情绪就极度恶化,哪怕他母亲只是来看他恢复得怎么样了。有一回正好撞见护士给他换绷带,绷带上还有血迹和伤口感染的黄绿色脓液,李清柔并不问他疼不疼,反而露出了不自然的表情,尽量不去看他的刀口,接下来的四天都没过来看他。 有什么好恶心的呢?伤口发炎而已,他都该疼死了,但是在他母亲眼里却觉得可怕和恶心。她对给她儿子造成这个伤口的人的厌恶可能都比不过她对这等不洁之物的厌恶。 林信书看在眼里,心情太复杂了。她替他生气,替他难过,为什么他的母亲没有母性呢?他那么好的儿子,托生在谁家都该捧在手心呀,为什么她就不能多爱他一点呢? 有时候林信书甚至会怀疑,如果李清柔是个正常的母亲,对儿子有足够的母爱,那林含璋也不会对她那么执着了。 正是因为李清柔的失职,她才能“乘虚而入”。 离开他,搬走 也不用想那么多,林含璋的大学放寒假了,李易和周游在回老家前到医院看他,对他越养越虚弱也是迷惑不解。叁个人没说几句话,李易和周游就回去了。 紧接着是赵乐乐,他对林含璋的母亲有所耳闻,只能感慨小林同学日子真难过。今年他本打算和林含璋一起到处跑着玩,也看看自媒体是怎么做的,他也跟着学。但是林含璋久不见好,他也就偃旗息鼓,准备带着女友出门旅游。 进入寒假之后黄蔚然倒是经常来看他,李清柔可能是因为那只六位数的爱马仕包包,对黄蔚然印象特别好,甚至有一点不自觉的讨好。 林含璋看了,只觉得恶心。黄蔚然从一开始的受宠若惊到后面的冷漠相待也没经过几天,因为她看到李清柔无缘无故逮着林信书训了一顿,骂她骂得特别过分,极尽贬低。她皱着眉听完,决定以后要离这个女人远一点,这个女人哪怕是林含璋的母亲,本质却非常庸俗肤浅,对上位者跪舔,对下位者凶狠,是她最厌烦的那种人。 并不是对林信书共情,而且林信书尽心尽力照顾她的儿子,甚至比黄蔚然见过的所有护工都用心。她一个做母亲的一个手指头都没动过,就光指手画脚,胡乱指挥。连黄蔚然都听说她前两周闹得病房鸡犬不宁,不让儿子吃女朋友做的饭,非要逼他吃冷掉的医院大锅饭,就光这一件事,黄蔚然都看不下去。 李清柔仿佛跟儿子有仇,嘴上说着为了他好,做的事没有一件让儿子高兴的,甚至还侵害他的肉体,伤害他的感情,黄蔚然其实见过很多这样类型的父母,但是没有一个像她一样拎不清的。 说到底还是膨胀的自尊心作祟,希望自己的儿子按照自己的意思生活,孩子一旦反抗,就闹个没完没了。其实完全不管孩子死活的,更不想知道他想要什么,也不会维护他的利益,只想控制他罢了。哪怕是控制,也不是好好对待他,出了任何事她照样可以推卸责任,把原因归咎到儿子是听话,但是不够听话上。 实际上,黄蔚然见过太多这样的家长了,小有成就的父母尤其喜欢这么控制孩子。林含璋讨厌他的母亲简直是天经地义的。她作为一个旁观者也很不喜欢。 更何况这个母亲还是诈尸式关心,之前从没出现过,这回出现绝对是因为她离婚后感情上遇到了什么问题,比如和后来的男友吵架了,分手了之类的,只要她的生活恢复正常,她就会立即抛下儿子去过自己甜甜蜜蜜的日子,只留给儿子一地鸡毛。 她真的见过太多这种自私自利的父母了,叶春江的父母也有点像李清柔,只不过他们更聪明点,也没有把拜上踩下做得那么明显。他们就是时不时去突击看看叶春江,然后对他批判一番,好像他们已成年的儿子所做的选择是错的,他的努力毫无意义,他迟早会后悔,不如早点放弃,跟在父母后面过他们心目中的好日子。 本质都是控制,他们只是享受凌驾于自己孩子之上的快感,对自己能控制孩子的人生充满得意,他们就是终极的自恋狂。 黄蔚然最厌烦的就是这种父母,仅次于把自己儿女出卖的那种。但是转念一想,李清柔力劝林含璋收下一百万时的嘴脸,她也可以归类成出卖儿女的类型,她只是没法卖而已,如果由她主导这个案子。她早就收钱了事了。 反正她的脑子里,她儿子挨了一刀收人家一百万赔礼太划算了,她也不愿意想一想,为什么对方愿意出那么多钱? 黄蔚然这会甚至有些庆幸她和林含璋没走到见家长那步,否则她极有可能因为他妈太下头,考虑分手。 虽然两人早就分手了。 不过不用老是跟他妈打交道,也是好事,她一方面想去看林含璋,另一方面又不想看到他妈,每次去之前都要做点心理建设。 不用看书考试。林含璋的伤口总算以一个相对正常的速度愈合了,要不是他妈这么搅和,他早就该出院了。林信书每天兢兢业业照顾他,幸好奶茶店寒假生意一般,老板没有怪她延长假期。她看着林含璋一天天好起来,心情也轻松很多,希望他可以在过年前出院,否则过年还得在医院,就有点可怜了。 有时候,深夜,没有人的时候,他们也会在病床上温存,她爬到床上为他口交,他还不能剧烈运动,她也不让他乱动,害怕他好不容易长好的伤口又崩开。 她早就把原本定的计划忘得一干二净,只希望他能早点痊愈。而他因为被母亲烦得够呛,也希望早点好清,带着林信书出门旅游,离他母亲远一点。 而王律师也经常过来,李佳佳在拘留所情绪失控过多次,出现了伤人和自残的倾向,她的父母也着急了,一直让毛律师和林含璋这边联系,林含璋自然不搭理他们。案件早就过了侦查期,进入人民法院,就等着上庭,王律师说一般两叁个月就能结案。不过现在因为快过年了,流程可能没那么快。 日子就那么过去了,一周之后,林含璋好了六七成,可以出院了,叶春江黄蔚然都到了,一伙人开开心心把他送回家。林含璋的母亲这一周回去赶货了,年底有一个单子出了问题,她得赶回去处理。正是因为她不在,林含璋的心情好了很多,才能恢复神速。 他们也没有一起吃饭,把林含璋送回家之后就把时间留给这对小情侣。然后他们两个久违地做了。 她轻轻坐在他的性器上,收紧下体,不敢碰他,害怕碰到他的伤口。两个人别别扭扭做完,都觉得不太舒服,也不满足。 林含璋抱着她说:“我想去海南,那里暖和。” 林信书知道他是不想被他妈死缠烂打,所以想避开她,但是他的伤没好全,王律师又时时刻刻有可能找他,他还有可能要出庭,那么多事,那能一走了之。 她不说话,他也知道他说的根本不可能。 她把他抱在怀里,轻声说:“其实阿姨闹来闹去,是因为不想看见我,如果我暂时走了,她应该就消停了。” “不行,”他想都没想就拒绝,“你走了我怎么办?她蛮横不讲理,为什么要我们退让。” 因为她是你妈,她再不讲理,也是你妈。 “我其实想的是暂时避开她一段时间,等案子审好,或者她走了我就回来。她现在不走的理由不就是担心你的案子吗?”她解释道。 林含璋冷笑,“担心我的案子?你错了,她一点也不担心,她就是跟老家的男人分手了没事找事罢了,更年期到了,比以前更过分,更烦人。她一点也不关心我,只关心她的面子。” 林信书知道他说的话一个字不假,但是她不能火上浇油,所以她说:“别那么说,她再不是,也是生你的人,也花钱把我们养大了。” 林含璋继续冷笑:“说的跟我想当他们的儿子一样,我恨不得根本没出生过。” 她拍拍他,无声地安慰。 第二天,他们还在床上没醒,李清柔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密码,她推开卧室门,看到躺在床上衣衫不整的两个人,表情瞬间变得比鬼还要可怕。 她先是尖叫,然后拿扫把打人,林信书穿着轻薄的睡衣,害怕她打到林含璋展开双臂护着他,被李清柔迎面痛打,她的手,胳膊还有头脸都被打得不轻。 林含璋直接握住了扫把杆子,伸出手掌,大力扇了他母亲两巴掌。 李清柔呆住了,林信书也呆了,她直觉,这次不能善了了。 从那天开始,李清柔每天都在房子里骂东骂西,把屋里的东西能砸的全砸了,动静之大,楼上楼下都过来看热闹,甚至还有人报了警,警察一看是家庭纠纷,让他们声音小点就回去了。 楼上的女人带着孩子趴在栏杆上看,小男孩一脸恐惧,看到林信书脸上的伤露出心疼的表情。而他的母亲看得津津有味,仿佛他人的不幸就是她生活最好的佐料。 这样闹了好几天,终于以林信书承诺搬走告终,李清柔像牛一样直喘气,反复逼问林信书,强迫她绝对不能再回来找她儿子,林信书只能点头。 她现在只想平息这场骚乱,等林含璋缓过来,等案子结束,他们再做打算,否则这么闹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反正她的工作在上海,她又不离开上海,等林含璋妈妈走了,他们该怎么生活还是要怎么生活的。 叔叔的劝告 林信书以为她的退让可以迎来平静。她收拾了生活必需品,当天晚上就在奶茶店附近租了房子,押一付一,还要给中介一个月房租作为中介费,这么一折腾,一万多没了。 她不搬走不行,李清柔现在看她就是万恶之源,每天拧着头找她的事,只要林含璋帮她说话,站在她那边,李清柔就会气得更厉害,觉得自己遭到了背叛,越发痛恨林信书。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她也真的不想和阿姨起冲突,毕竟阿姨对她还是有恩的,读书的时候,养了她十二年。 林含璋自然是说什么也不同意的,但是她一直劝他,只是暂时搬出去,等过一段时间,他妈妈走了,她还会回来的。 林信书回到奶茶店上班,她是和人合租的房子,另外两人也是早出晚归,看起来都不是996,而是9126,经常深夜才回来,房客是一男一女,两个人都满脸疲惫,叁个人谁也不认识谁。女孩把冰箱收拾了一下,分出两层给林信书用,这也算是欢迎仪式了。 林信书自己住,也没有了做饭的热情,本来房子就逼仄,厨房也很小,除了偶尔吃点速食,两个舍友都不开火。她也懒得开火,做饭太麻烦了。 林含璋经常来奶茶店看她,如果是快要下班的时候,两个人就在阁楼上做爱。如果不是,他就坐在楼梯口,等待她跟他说话。 年前,法院开庭,李佳佳的父母申请了不公开审理,林信书作为证人,也去了。她看到了林含璋的母亲,后者看她的眼神简直恨不得生吞活剥了她。 然后她转移注意,看向被告席的李佳佳,她变得太多了,林信书几乎认不出来了。 李佳佳头发被剪得极短,剪发的人很明显就是胡乱剪的,李佳佳又是爱漂亮的人,顶着这样的发型出现在熟人面前,她头都不抬。 李佳佳变得极瘦,皮包骨头一样,林含璋因为被她捅了一刀加上养病时被母亲闹得也一样瘦到皮包骨。 加害者和受害者,都不好过。 李佳佳的父母见到她就开始啜泣,他们不敢哭得太大声,怕被请出去,林信书看在眼里,万般滋味涌上心头,可怜天下父母心,哪怕李佳佳再疯,她还是拥有真心爱她的父母。 整个庭审过程很枯燥,双方律师各执一词,倒没有出现网上电视剧里那种唇枪舌战的情景,最后法官宣布隔日再宣判。 整个过程,林信书一会看林含璋,一会看李清柔,一会看李佳佳,等到结束时,她自己一个人走的。晚上她还要去奶茶店上班,没必要和林含璋的母亲硬碰硬,她还是在意她们之间的那点情分的。 回到奶茶店,还没到上班的时间,店里坐了一个中年男人,她认识他,他是林含璋的父亲。他今天可能也去看开庭了,只是她的注意力不在观众席,她只顾着看她关心的人。 想来也是,年前,大家该忙的也忙完了,他出了那么大事,他的父亲也该知道的,也该来看看他的。 林含璋的父亲相貌堂堂,个子有一米八,整个人非常有男子气概。乍一看上去和林含璋根本不像,林含璋还是像母亲更多。他父亲名字叫林忠实,很适合的名字,他就长了一张忠实的脸,让人看着就很容易信任他。 林信书把他请到附近的咖啡厅坐着,点了两杯茶,其实他们很久没见了,她甚至不知道怎么称呼他。 “信书你变漂亮了,”还是男人先张的嘴,“今天一见你,我差点没认出来。” 两句恭维的话罢了,她长什么样自己最清楚,叔叔自己出轨都是找漂亮的年轻姑娘,她这样的叔叔都不会多看一眼。 但是不回话显得很没礼貌,所以她回答:“谢谢。叔叔是来看庭审的吗?” 他点头,“年底太忙了,就让他妈先来了,他妈跟我说你们原本住一块,真的吗?” 林信书也点头,“是的,住在一起一年多了。” 林忠实叹气,“我儿子我知道,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在人前带着面具还行,面对亲人,要多难相处就有多难,这么多年,你照顾他,辛苦了。” 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她还是头一回被人感激,她抿嘴,瞪大眼睛,不让眼泪掉出来。 林忠实拿端起那杯茶,喝了一口,一脸沉郁,“信书,算叔叔我求你了,你能不能离开含璋。你们两个真不合适,含璋瞎胡闹,他不懂事,但是你从小就懂事,我也能看出来,你也不喜欢他。” 是呀,一开始我确实不喜欢他。林信书闭上眼,低头听他说话。 “我知道你的委屈,你照顾他那么多年,高叁的时候又因为怀孕没上成大学。为了避嫌,你一句怨言都没有就走了,我心里不是不感激你。现在你们两个又住在一起,我也相信不是你主动的,是含璋他骗你,他强迫你的。包括以前,那也不是你的错,是含璋他年纪小,做事没有分寸,你不可能故意勾引他,我知道你一直都是个老实的孩子。” “但是,信书呀,你们两个不合适。不是因为含璋他条件多好,你配不上他,是因为我儿子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他那个人哪怕现在对你再好,也不能当真。他哪有什么真感情,什么都是装出来的,等你离不开他,他就露出真面目。你这么老实的孩子。碰到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不被他耍得团团转?” “包括这回的事,大家都说是那姑娘的错,她是个神经病,她做事偏激,但是你也在现场,我也看了视频,含璋说话,没有一句不是在刺激那个姑娘。就算真不喜欢人家,何必要在那么多人面前把话说得那么绝?他平时在外人面前什么样,你也清楚,如果说他不是故意的,我都不信。” “他对他不喜欢的人就是那么狠心,那么赶尽杀绝,可是信书,你相信他爱你吗?他从小到大,我是看着他长大的,你是跟他一起长大的,他对你追着不放真是因为喜欢你爱你吗?” “我其实想不明白我这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怎么会生出那么个性情乖僻的儿子,他不像我,也不像他妈,他就喜欢折腾人,从小就喜欢。以前家里的保姆,都是被他赶走的,他往保姆包里塞钱,塞手表,钻石戒指,然后诬陷她们偷东西。次数多了,我也看明白了都是他做的好事,但是他害人家丢了工作,在我们那小地方,小偷的名声传出去,谁还敢找她们干活?” 他从小就是这么阴毒的性子,你说他害人家保姆做什么?哪怕不喜欢,也可以直说,我给他换不就行了吗?我没少因为他做的那些坏事打他,我一心想把他教成和普通人一样的好孩子,为了他,我不知道费了多少心。后来我以为他改了,但是知子莫若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根本没变,就是把事情做得更隐蔽了,我发现不了了。” 是呀,他以前是怎么对待那些他不喜欢的人,没谁比她更清楚。他只是对她略是小恩,她怎么就没了警惕心了呢?就算是他在伪装,偶尔露出的真面目也让她心惊胆战,比如那次差点在床上把她闷死。 “我不求你别的,我只求你能离他远一点。你照顾他那么多年,我心里是感激你的。他妈妈做事没有分寸,对你又打又骂,我替她向你道歉,希望你能原谅她。她这个人一辈子好面子,有时候说话不讲道理,不中听,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她原本也不在意,李清柔对她也有恩情,她一直记着呢。 “你不是想读大学吗?我也觉得没让你上大学,是我们家的错。你走了之后,他妈跟我闹着离婚,闹了一年,当时也顾不上你,后来,你也不联系我,我也不好意思找你。毕竟你高中时学习多用功我也能看到,因为含璋那个混蛋害你怀孕,没上成大学,我觉得对不住你,没脸跟你见面。” “我觉得你跟含璋同居在一块不是个事,你不要被他花言巧语骗了,他那个人说翻脸就翻脸的,你还是得多为自己考虑。你还那么年轻,你要是想接着读书,想读多久都行,叔叔虽然没多少钱,但是你读书的钱还是供得起的。” 一边倒的游戏 “你要是不想读书了,想工作,那也不能老是在店面打工,没有前途的。我给你出钱在二叁线城市开一家店,或者给你买个单身公寓都行,多少得有个落脚的地方。” 林信书默默听着,她没什么要说的,林忠实说的话,每一句她都想过。甚至有些话,在她和林含璋后来关系越来越好的时候,偶尔午夜梦醒,她照样会思考:现在的生活是我配有的吗?能维持多久?哪怕林含璋和她一起运营账号,她还是会想,林含璋随时可以放弃。虽然她是运营的人,但是他才是拥有决定权和一票否决权的人。只要他厌烦了,无论是厌烦了拍摄的工作,还是厌烦了她,都可以随时抛弃这一切,但是她不行。 不难理解,因为林含璋从来不是能给人安定感的人。他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常年低气压,他缺乏稳定感,甚至他自己都没有安全感,那他怎么会有能力给她安全感呢? 他能解决很多她困扰的事,她的工作烦恼,她的社交,她物质上的窘迫。他还可以给她介绍自己的朋友,鼓励她们之间交往,他也能带她到处走走看看,拓展她的视野,让她的心也不那么闭塞。 他也可以不解决,就像高中毕业时的那个暑假,一定要让她把孩子生下来,明明两个人去流产就行,但是他为了报复他的父母,一定要强迫她生下来,全然不顾她接下来还要读大学,还有自己的人生。 所以前提是,他愿意的话。 如果他不愿意,那么这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她没有拒绝的能力,这些都是随时会失去的。她能做到的,就是在拥有的时候,胆战心惊的享受。 她本人是什么都没有的。 她住着他的房子,花着他的钱,与他的朋友交往。甚至她想要挣更多钱,也离不开他。她没有勇气和决心拒绝他对她的施舍,反而一直催眠自己,我值得,我配得上,我苦尽甘来了,我吃那么多苦,不就是为了过好日子吗? 可是,她的好日子不是自己吃苦,靠自己双手挣来的,是他施舍的,他随时可以收回的。 他并没有给她的生活带来什么根本性的变化,他们上学时,她全身心服务于他。她工作了,还是得全身心服务于他,最大的改变是,她从不情不愿变得心甘情愿。 问题是,这是好的变化吗?怎么看都不会是。 她为什么不离开他,因为她舍不得这么好的生活吗?其实也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是,她要报他父母给的恩情。 现在,他父母都明确希望她离他远一点,还有一个说感谢她,觉得亏欠她。 她一开始,想要的不就是这些吗?希望别人可以承认她的价值,肯定她的付出,现在她从最想要的人身上得到了,她还能奢求什么呢? 林信书想了很久,决定用真诚回报林叔叔的真诚,“其实我一直很感激你和阿姨把我从农村,从那个家里带出来,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 可能早就死了吧,被饿死的,被打死的,被嫁了人之后虐待死的。或者出门打工,血汗钱全被拿走,反正不可能过上后来的日子。 “我一直知道我和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想着怎么报答你们。我从没有痴心妄想,缠着你们的儿子。您能理解这点,我真的很感激。” “我不想上大学了,我年纪大了,学习能力也不怎么样,再去考大学也是白费工夫。” “您也不用给我买房子,开店什么的更别提,我已经从你们那里得到的够多了。你们养了我十二年,要什么有什么,非亲非故的,能做成这样,我已经很感激了。” “至于和林含璋分开,您放心,我会和他分开的。我们本来也没什么关系,他找我,也是为了让我照顾他,我也习惯照顾他了,本想欠你们的恩情还到他身上,也挺好的。” “现在不过是桥归桥,路归路,等他的案子结束,我就离开上海。在那之前,我会跟他说明白的,你们可以放心。” “我的户口还在李阿姨那里,我现在没有能力买房子。等再过几年,我要是能买房子,就把户口迁走。” “我和你们家本来就不该有联系,我感谢你们抚养我长大,你也感激我照顾林含璋那么久。我们之间这些账算不清楚,总得来说还是我欠你们更多。等你们老了,需要人照顾了,我还是会伺候你们的。” 林忠实流下几滴浊泪,“傻孩子呀,你欠我们什么呀,你什么都不欠。我以前嘴上说把你当闺女,但是我心里还是偏向我儿子的。我怎么好意思让你给我养老,我没那个脸。” “我本来想养你到大学毕业,再送你出嫁,能让你过得舒舒服服的。我真没想让你吃那么多苦,你受的委屈我还能不知道吗?” “叔叔我没本事,我要是有本事,也能给你一笔钱,让你到老都能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但是叔叔我没那个能力。我就希望你能过好一点,我儿子能少折腾我一点,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老了,我也没本事再去教育儿子了,他也不听我的,我只能来求你。还不是看你心软,你能体谅我们做父母的自私自利。” “你不是我儿子的对手,他得找一个能制得住他的,他害怕的对象,否则他就会作践人,就跟他作践以前的女朋友和那个李佳佳一样。他这样的人,家里要是没有能制得住他的老婆,是不会甘心过平淡日子的。” “你以后有了什么难处,随时能来找叔,我的电话号码还是以前那个。” 林忠实得到她的承诺,走了。 林信书回到奶茶店,呆坐在椅子上,想了很久很久。 林叔叔说的对,林含璋本来就不是她能招惹的人,她以前就知道,过去的一年多她和猪油蒙了心一样,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把这事忽略了。 她不是一直想离他远点吗?怎么还和他越绑越紧?居然还想和他一起搞事业,每天下班时间围着他转还不够,现在上班也得围着他。 不知不觉,她居然跟他那么接近了。 可是,可是,他这一年多,真的对她很好很好。给她买衣服,给她买鞋子,她想要什么,都给她。 他甚至给了她一些尊重,她说的话,只有他会真当回事,真好好回答。她的突发奇想,也只有他会回应。 他改了吗?他变好了吗? 林信书没法肯定,她虽然称得上了解他,但是又有多了解呢?他在想什么,他在打什么主意,除了他自己,谁又知道呢? 如果有一天,他重回本性,那她怎么办?有一天,他厌倦了她,操烦了,操腻了她,她已经爱上他,身体和精神都离不开他了,那怎么办? 她好不容易知道了自由的滋味,好不容易长大了,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一点掌控权。要还是栽在他手里,她就和白活了一样。 可是,有很多事,是她先提的,比如做网红,比如辞职支持他。他们两个打算了好多好多事,现在让她去告诉他我放弃了,我想离开你,她又怎么能心安理得的说出来? 他肯定会愤怒,她一直怕激怒他。 但是,她能不离开他吗? 好像也不能,他的父母已经把话讲得那么明白,她欠他们那么多,又怎么能不听? 退一步,就像林叔叔说的那样,和他在一起,但是又能怎样呢?他们之间有未来,有以后吗?他们看似美丽的现状都是建立在他愿意的前提下,如果有一天,他突然不愿意了呢? 他本来就是反复无常的人呀,他本来就是不安分的人呀,本来也不可能在他身上寻求什么天长地久。他随时可以抛弃她。他可以抛弃她,他毫发无损,但是她不行。 如果说,她有点喜欢他怎么办?她依赖他怎么办?她已经离不开他了怎么办?她的人生,已经被他掌控了,那怎么办? 想想那个情景,她被抛弃的情景,她都害怕得打冷颤。 她不是早就决定,靠自己活着,绝对不给任何人抛弃她的可能吗? 她还没从亲人,从父母那里得到足够的教训吗?你做得再好,你再努力,他们依然可以毫无心理压力抛弃你,然后在你走后美滋滋数着钱。 他自然不会把她卖掉,但是如果她身心崩溃,他肯定也会乐见其成。 原因她比他还清楚,因为他不懂爱,也不屑于了解爱,他甚至乐于践踏爱。就像他对李佳佳所做的,李佳佳虽然是个神经病,但是,神经病的爱情,也是爱情呀。 李佳佳有退路,有父母可以依靠,但是她一无所有。 她身心崩溃的话,等待她的,除了死,没有其他的路了。 他们之间,本就完全不平等。一边倒的游戏,只有蠢人才会参与。 她虽然不聪明,但是绝对不蠢。 掰开双腿内射三回 所以,她要和林含璋分手,与他划清界限。 其实用不到“分手”这么亲密的词汇,她要和他分开。 就是她不能和上次一样无声无息消失,哪怕她真的很想那么做,但是不行,她需要给他一个解释。 她现在身上还有上回接广告的钱,也要还给他。还有她送去干洗的羽绒服和羊绒衫,羊绒衫后来她拿去补了,也都要还给他。 他们之间,值得一个正经的结束,否则对不起他一年多对她的照顾和忍让。 更重要的原因是,她现在,是有一点喜欢他的。她决定离开,不只有林忠实说的那些原因,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她害怕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了。他实在不是好的恋人,她无法想象他们的未来。 不提是否能配得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林含璋对她有同样的感情吗?她敢肯定,根本没有。 林含璋到现在也学不会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天性如此,他缺乏很多作为人类必须的东西,这方面,同样作为匮乏者的她,竟然比他还要富足。 她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温柔,她见到过,哪怕后来是血腥的结局,但是,她毕竟亲眼目睹过。 她做了决定,但是没有决心向林含璋告别,只是在与林忠实见面后第二天去拿回两件衣服,准备在合适的时候去见他,还给他,向他挑明她要离开他。 上海的春节一直都是冷清的,林信书今年是和林含璋分开过的。年后不久,他和李佳佳的案子宣判,李佳佳被判定是精神病人,但是行凶时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案件造成的伤害较轻,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李佳佳被判决入狱一年零叁个月,入狱前需要强行接受治疗,出狱后也要被监管,出了事由监护人负责。父母赔偿受害人两万多元的医药费和住院费用。 算是个不好不坏的结局,但是李佳佳的父母当庭宣布要上诉,看来还有的耗。 林含璋的妈妈李清柔几乎整个寒假都在和林含璋在一起,宣判之后,她很快回了老家。据说是她的小男友又回心转意了。而且她和儿子两见生厌,不如过自己舒服的二人世界。 李清柔走之后,林含璋也要求她马上搬回去,快一个月没和她在一起,他的日子并不好过,肉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折磨。 她想,是时候了。再不说,她就又要和他住在一起了。 快十天了,她也积蓄了足够的勇气,她带上他的衣服,羊绒衫被补得极漂亮,像没破过一样。 在宣判后的第叁天,她去找他。 年前,他们的家被李清柔一顿乱砸,后来她试图收拾,但是依旧回不到从前。他们精挑细选的厨具和她放调料粮食的柜子都坏了。原本柜子上面有一排坛子,里面是她做的各种腌料和泡菜,也都被打碎了,清理时她还弄破了手。 屋子里一个多月没开火,李清柔也不是会做饭的人。整个寒假,林含璋应该不是吃外卖就是下馆子,或者干脆不吃饭,他还是一样瘦,脸上一点血色也没有。 她带上他的衣服,一进门就被他往卧室领,他责怪她怎么不多带点东西回来。不过没事,今天他会去帮她搬家,今晚他们就要回到以前的生活。 她带的衣服被直接扔到卧室的地上,她被他很快脱光,没有任何爱抚,他的性器直接破开她的下身。他破开她的肉穴内部重重迭迭的软肉往里进入。她细嫩的甬道几乎要被他性器上勃起的青筋磨疼了,干涩的触感太过强烈。林信书感觉很疼,忍不住一边低声呻吟,一边喘息不停。 太久没做了,他把她搂得更紧,用力往她身体内部钻。不止如此,他甚至尽可能分开她的双腿,使她的肉穴暴露地更彻底。这种姿势也能让他的性器进得极深,很快就碰到了她肉穴深处凸起的软肉,那是她最敏感的所在,他用性器顶端慢腾腾磨蹭了起来。 她的小穴内部激烈痉挛蠕动着,分泌出透明的体液。她的下体不得不吞下他粗硬又长的性器,内部花心被顶着操弄,又疼又酸又麻又痒,感觉太复杂了,她只能继续呻吟出声。 这样还不能让他满足,他的双手玩弄起她白嫩的乳房。直接捏上她茶的粉色的乳头,他用手指甲玩弄了好一会。紧接着,又用双手大力搓揉她不够丰满的乳肉,下身的抽送也完全不停,一下又一下往里撞。身体上下敏感点被同时袭击的快感非常可怕,她只能迷糊的,口齿不清的哀求他:“轻点……” 可是他好像没听见,还嫌刺激不够,从乳上分出一只手,重重拧了一下她软烂肉蒂。他就着背入的姿势,一点也不客气,用力挞伐她的肉穴。她跪趴在床上,敏感穴心被他顶得穴液直流。她的肉穴越缩越紧,绞紧他的性器。他操弄好几百回,次次顶到她的穴心。 后来,她承受不住他的顶弄,和他一起,身体迎来了高潮了。 潮喷的肉穴的产出不少体液,她的内壁还在疯狂抽搐。可他依旧没有满足,她在高潮中就又得被巨大的性器猛烈操弄。 林信书被接连干得高潮了两次,身下的被子也变得湿了乱了。他轻轻扶起她的腰身按向自己,将她重新摆回跪着的姿势,拉开她的双腿,方便自己的性器进得更深。 他的性器蹭开一层一层痉挛收缩的嫩肉,准备直接戳到她最敏感的地方,林信书察觉他的用意,刚被狠狠内射过的下体想要摆脱这种痛苦。她扭动下身,想逃开他的性器,动作间却阴差阳错将那可恨的性器吞到更深的所在,她只能大口大口喘气,抵御这要命的快感。 林信书双眼迷蒙,现在她什么都看不清。她的嫩粉色嘴唇无意识微张,露出粉色的小舌头。他在动作时看得眼热,伸手扭过她的头,手还擒住她的下巴往上,他的嘴唇贴了上去,舌头伸进她的口中,与她唇齿交纠缠。他吮吸她口中的唾液,是她的味道,好一会才舍得放开她。 性交还在继续。她被下身次次都捣弄到肉穴深处的撞击撞得浑身乱颤,快感一层加一层。他的性器抵到她最深处的穴心,顶端抵住敏感娇嫩的穴肉用力研磨,今天的他尤为难缠。她的肉穴受不得刺激,他的动作幅度很大,她的内部痉挛着收缩,他的性器在里面搅动。 两人交合处不停淌下透白色的液体,一股又一股流到床上,原本就湿了的床褥这下更加凌乱了。 懒得管那么多,他紧接着用粗硬的性器往那刚喷过水的肉穴大力猛戳。他抽插的速度越来越快,动作也越来越用力。最后,他也止不住因快感而来的喘息,和她一同剧烈呼吸。快要射精时,他将她双腿掰成一字型,直接挺进最深处。 浓稠精液射出,喷在收缩的肉壁上,她的肉穴疯狂痉挛,这个感觉她不陌生,接连两次被内射,她喘息着,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他也是,把她抱在怀里,享受着高潮的余韵。他的伤口长得不太好,暗红色疤痕在他雪一样白的皮肤上非常刺眼,难看得很。她摸上那里,轻轻问他:“还疼吗?” 他轻轻一笑,重重亲吻她的发旋,“早就不疼了,前段时间结疤的时候非常痒,现在没有感觉了,就是弯腰起身的时候感觉皮肤绷得紧。” 她不知道要怎么说,他从头顶亲到耳朵,再到脖子,再到肩膀,太长时间没和她赤裸裸的睡在一起了,他有点想念她皮肤的气味了。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他的唇来到她的嘴唇,给了她一个绵长的亲吻,他的呼吸非常弱。他还是有些虚弱的,他的手脚冰凉,刚才的性爱也没有真的让他热起来。 她喜欢和他亲吻,他们总是会无缘无故就抱在一起接吻,她甚至不知道主动吻过他多少回,她渴求着这种皮肤接触。 一开始,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想,那是因为他的牙膏好闻,他的漱口水气味芬芳,他的唾液是薄荷味的,他的嘴唇长得很好看,他的舌头会在她嘴里特别听话……她想了无数理由,然后在某一天,具体哪天她也不记得了,她意识到,是因为我有点喜欢他。 是呀,正是因为喜欢,才会不自觉亲近,才会渴望亲吻,才会心甘情愿被他哄着玩,明知道一切都是建在沙滩上的城堡,一切都是海市蜃楼,她还是沉浸其中。 因为她,有点喜欢上他了。 也正是因为喜欢他,他们反而不能接着走下去,她的前面无路可走了,她已经看到了路的尽头,那是一条死路,她比谁都明白。 告白 他接着抚摸她的头发,她换了新的洗发水,不是他喜欢的味道,是陌生的味道。他接着说:“你可以接广告了,咱们的账号好久没更新了吧,最近两个月发生太多事了。” 她还是不说话,对她罕见的沉默,他有一种不妙的预感。他总是对很多事都有野兽般的预感,比如上次她消失时,他也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他问:“你怎么了?” 她说:“我要离开了。” 他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把她拉起,“怎么回事?你要去哪?” 她低着头,不敢看他:“我不能和你继续住在一起了,我该离开你了?” 他拽住她的头发,强迫她抬头看他,一字一顿地问:“怎么回事?” 她忍着疼,回答他:“没事,就是,我觉得我们分开比较好。” “你是说你要一个人住,我想找你的时候你过来?” “不,我是说我要走了,我打算离开上海。” 他的表情很可怕,磨牙吮血般,他对她怒目而视,“为什么?” 她不敢回答。 “因为我妈?因为她不让你和我在一起?” 她摇头,虽然有阿姨的原因,但是阿姨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那就是因为我爸了,他去见你了,他跟你说了什么?” 她也摇头,叔叔说的话确实是主要原因,但是她不能出卖他。 他盯紧她的脸,她不敢看他,眼皮耷拉下来,他几乎能确定,除了他的父母,不可能有其他原因。 “那你自己说,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他决定给她坦白的机会。 良久,她才抬眼看他,“因为我们之间没有未来。我不是你的好对象,你也不是我的对的人。我们在一起,本来就没有未来,我们迟早会分开的。” 他几乎是咬牙切齿重复她的话,“对的人?我不是对的人?” 她的头发被他扯得太久,头皮疼得狠,她的眼中甚至有了眼泪,不止是因为疼痛,也因为其他,“是啊,你不是。我对你来说也不是。我们就这么不明不白混在一起,一年过去了,我们过得很开心。但是叁年后呢?五年后呢?你迟早会厌倦,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我不是你的对手,你也不爱我,你就是觉得我好用罢了。” “可是,时间长了,我就不好用了。我今年24岁了,再过四五年我就老了,那时候你还会对我和现在一样吗?” 她的眼泪流下来,其实她想说的不止是这些,可其他的她说不出口。 他放开她的头发,他说:“我爸跟你说了什么?” 她摇头,“叔叔没说什么,他说的事我都知道。我们之间的问题不在他们,你也知道的。我们两个现在不明不白混在一起,我靠你养活,虽然我也工作,但是我那点工资在上海是不可能过上现在的生活的。我想了很久,我们之间是没有以后的,你有资本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我不行。” 他在试图分辨她是不是在骗他,否则他们本来说的好好的等他母亲一走她就搬回来。他们说得好好的,她要辞职,两个人一起好好做自媒体,她甚至忘了那个他瞎扯的五年之约。她为什么突然变卦? “所以你要离开我?” “你应该能明白,我是一个普通又庸俗的人。我喜欢过平静的小日子,我一点也不上进,我也知道我和你在一块是我高攀了,没有你我在上海也就混个温饱。我离开你,对你来说不是损失,你们学校里任何一个姑娘都比我强。对我来说,只是把离开的时间提前了而已,我们迟早会分开的,今天不分,明天也会。” 他没有被她的长篇大论迷惑,他一下抓住了重点:“你为什么突然要离开?你原本的计划呢?你不是说要辞职,要和我一起拍视频?” 她的眼神看上去竟然有一种悲凉,“林含璋,你不懂吗?那些计划,那些未来,它们不是我决定的,它们取决于你。那些事,我在里面扮演的角色任何一个人都能取代。我就是那么普通又没用的女人,你早就知道的。” “可是我只要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她打断,“我没那么特别,你随时可以去要别人。我们是什么关系?我们只是在一起做爱,偶尔在一起干活的两个人,你对我没有任何感情,我也没有立场向你要求那么多。我们的关系不正常,我跟你睡觉,你养着我。但是我的肉体根本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你迟早会厌倦的。” “你又不是我,你又知道我是什么想法吗?” 她抬手抹掉眼泪,“我如果是你就好了,我如果知道你在想什么就好了。林含璋,你仔细看看我,我来自农村,我的父母亲人都是垃圾混蛋,我长得不漂亮,我没有钱,我——”她说得很痛苦,“你给我买贵的东西我就高兴,我喜欢住大房子,我喜欢吃好的东西,我喜欢走捷径赚快钱,就算那些钱本来不该是我的,我还是会拿来用。甚至——甚至你和别人说我是你女朋友的时候,那些人羡慕我的眼神,都让我觉得很高兴。我肤浅虚荣又无耻,我还没用,这些都是你给我的,没有一样是靠我自己挣来的。你会那么执着于我,是因为,你母亲不够爱你,而我在你的成长过程中,就像是她的替代品,我关心你,我给你做饭,我为了做了很多事,所以你觉得我对你有点意义。但是我不是你的母亲,我甚至不是你的家人,我和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你迟早会发现,我为你做的事,谁都能做。” 这些话让她极度痛苦,明明是她提的,她的眼泪一滴又一滴落到她赤裸的手臂上,她竟然比他还委屈。 “我不在乎那些,你说的,我都不在乎。”他只能这么说。 她拿胳膊擦掉眼泪,她的声音是嘶哑的,她说:“你只是没想明白,你现在还不懂,你迟早会明白的,你随时都能离开,你有那个特权。我现在离开你,不是你的问题,也不是你父母的问题,虽然他们都不想我和你在一起,但是,他们不是主要原因。” 她抬头看他,“我配不上你,我一无所有,我现在就觉得离开你很痛苦。我和你住在一起的一年,几乎每一天都很美好,我很满足了,我该醒了。这些,没有一样是属于我的,都是你赐予我的。没有你,我甚至一个朋友都没有。” “你是因为我伤了你自尊吗?可是我说过很多次,我愿意给你,我不要求回报。” “不,我和你睡觉,我让你随意玩弄我,这是我给你的回报。你没有伤害到我的自尊心,是我用身体去换取你给我的东西,是我自己把自己当成了你的妓女。你不是嫖客,但是我是妓女,我从小就是。” “你根本就是在胡说八道!”他愤怒了,“你不知道从我爸那里听了什么,跑我这来糊弄我,你说实话,我爸说了什么?”他猛抓住她的头发,把她的头抵在床头背板上,“快说!我爸那个人渣说了什么?” 她只觉得无尽的悲哀,她说了那么多,他一句都没听进去,“林叔叔说我们不合适,说我不是你的对手。” 他不信,狠狠地把她的头撞向木制的板子,“咚”一声巨响,她先是感觉脑子晃动,然后就是发际线到太阳穴的位置传来剧痛。 看,林叔叔一句也没说错,我本来就不是你的对手,你对我进行暴力,我甚至连还手都不可能。 “说真话,我没耐性了。”他的声音听起来和那天他和李佳佳说话时一样冷酷。她竟然还有心思回忆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她觉得自己很可笑。 “林叔叔说,只要我离开你,就让我重新回去读大学,他还会给我买房子,给我开店。” 他松开她,看她的眼神充满意外,“你接受了?” 她捂着头,“没有。但是,林叔叔没说错,他说你对我来说不是好的对象,我也觉得你不是。” “你为什么要听他的话?就凭他几句大话?” 她苦笑,脸上的泪水没干,她捂着没出血,但是依旧剧痛的额头,“你还没发现吗?你可以随便打我,你可以想怎么虐待我就怎么虐待我,你只要生气,我就必须承受你的怒气,哪怕不是我的错。” 她低头,不再看他,“我是个人,人都会趋利避害。我不想当你的妓女了,我也怕你打我,我怕你在床上虐待我,我胆小还怕疼。你给我的东西很好,我都很喜欢,就是,我害怕你。” 她的眼睛里都是泪水,她快速抬头看他一眼又低下头,“你从来不觉得我和你一样是人,你和其他人一样看不起我。我的确做的不对,我吃你的住你的,你给我什么我都要。我还会因为怕你虐待我,在床上讨你高兴。你看不起我很正常。我只是,只是觉得,这种日子过下去,没有意义。” 两个人的世界 之后,他把她压着,强暴一样掐着她的脖子做了不知道多少回,她没有反抗,哪怕被掐到不能呼吸,也只是用那双泪眼看着他。 她什么都说了,但是他没有那个耐性听她说话。 她说了,他不懂。他以为他什么都知道。然而,事实是,她近乎告白一样向他展露那个真实的自我,向他告解自己的心,他一句也没明白。 他虽然耐着性子听了,但是他根本不屑于理解她。 他可能以为,她是听信了他父母的一面之词,才决定离开他。 其实,他们充其量也不过是导火索,那么多天,足够她想明白了。 他们畸形的关系。他不知道,每次他送她昂贵的礼物,比如那次去见他朋友穿的衣服,比如那两双耐克运动鞋,比如那件黑色羊绒衫,她收的时候,内心没有一次不在挣扎。最可怕的是,如果当天晚上他们做爱,她就会不由自主更加讨好他,这种献媚的心态,她自己都无法控制。 她自己都会下意识想要依靠身体获得某些物质奖励。可她明明,不是那样的人。她勤力,她老实,她也没想要太多,她就想普普通通生活,和同龄人一样,她就是想活着而已,想过得好一点。 所有人都想过得好一点呀。 事实是,她一直都靠出卖自己过活,不管是劳力还是肉体。他的父母主要购买她的劳力,他主要购买她的肉体,他们提供给她富裕的生活,远超她应该得到的生活。 她用无数理由说服自己接受,到后来是心安理得的享受,她越来越堕落。到最后,她不但离不开那些优越的物质,还沉浸在他给她的肉欲里面。 她的理由很充分,是他强迫我的,我要报恩,我也是人,身体也有情欲…… 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她贪图享乐,她本来就是那么庸俗的人。 还有就是,她有那么一点喜欢他,她总是会无意识讨好自己喜欢的人。以前是他的父母,现在是他。 但是,他不懂。 他什么都不明白,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自轻自贱,自我贬低,为什么没有安全感,为什么听他最恨的人的挑拨,就要离开他。 他恨她不跟他一条心,不跟他共进退,不听他的话,反而专听他父母的鬼话。 他们对她甚至不如他对她好,无论他父亲承诺了什么,他都能给。 不就是上大学吗,她想去就去呀;不就是房子吗,他也能给;还有什么开店,他也能给她。 为什么她要离开他?为什么她那么听那对贱人的鬼话?为什么她不相信他? 他全然忘了,他对她做过多少恶。 甚至就在几个小时之前,他还抓着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往木板上撞。 他觉得自己没用力,但是觉得疼的人也不是他。 等到凌晨,一切都结束之后,她的眼泪也流干了,她就那么静静躺着,直到她能动。她穿上衣服,打车回家。 她想,这是最后一次了。 自从决定离开他之后,她在奶茶店上班的态度又变得小心谨慎,她从原先每天八个小时,变成每天上班12小时,老板年后一直生病,想缩短工作时长,去医院检查看病。 她也想多赚点钱,所以就接受了,每个月上满班,有六千出头的收入,她一个月生活费大概在1500作用,扣除水电费,每个月也能省1500块钱。 房租是大头,她很想铺床在阁楼睡,毕竟她回租处也是睡觉。但是,老板夫妇肯定不会答应。 她还没下定决心回云南,她现在身上有八万块钱,其中有两万是林含璋的,还有他的苹果手机,也要还给他。 林含璋竟然没到店里找她,也没到她租的房子埋伏她。她想,他应该是气坏了吧,他们之间,怎么看都应该是由他先抛弃她才对。 她的生活重归平淡,每天上下班之后就是睡觉,正月十五那天她下了一碗速食甜汤圆,不知为什么,在出租房的小床上,她哭了出来。她吃了叁个汤圆,再也吃不下去了。 林信书觉得自己很作。为什么要离开他?他们不是过得好好的吗?如果那么不想离开他,现在就回去跟他道歉,反正林叔叔和李阿姨拿林含璋没办法的。他的户口都迁到了上海,如果李阿姨再闹,他们可以搬家,或者忍耐到林含璋大四出去实习,他们就自由了,任何人都别想干涉了。 但是她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她总是会想他们以后怎么办,她什么时候会被林含璋抛弃。她要是被抛弃了,要怎么过日子。其实她清楚,也就是和今天一样,一个人孤零零吃着难吃的速食汤圆,黑芝麻馅带着一股恶心人的汽油味,她要不是没吃晚饭饿极了,一口也吃不下去。 她饿着肚子哭着睡着了,第二天红着眼睛上班,大学生也开学了,最近忙起来了。 幸好工作忙,她没空想太多,她现在的工作时间是早上十点半到晚上十点半,等回到家都快十一点十分了,洗漱完都要十一点半了。她再看一会手机,就快十二点了,紧接着她也该睡觉了。 工作太忙,她累,她还莫名其妙很馋,总是想吃好吃的,她甚至跑到原本经常去的菜市场,买过两次童子鸡吃。 紧接着,到交房租的时间,叁个月的房租连同水电网费她交了快一万块钱,存款少了六分之一,说不心疼是不可能的。 她一直在想,她那天说的话,林含璋听进去了多少,如果他能体谅她就好了。后来她又想自己真是自作多情,明明主动离开,还指望他专门跑过来再把她追回去吗?这也太自恋了,自恋得让她羞耻。 五万块钱,叁个月以后走的话,加上租房子退回的押金,她手里大概能有五万八左右。如果她不把那两万块钱还给林含璋,那她有接近八万块,这些钱在云南小地方,买个30平左右的房子,还是够的。 如果她真的想走的话,这些钱她应该先留着,毕竟她缺钱,林含璋是不缺这点钱的。她还有他的微信,有他所有的联系方式,以后缓过手,还可以还给他的。 但是她无法下定决心,她总觉得她要是走了,以后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 她虽然和他分开了,但是他们两个的距离也不过两叁千步,她随时可以回去找他,哪怕想看他,也只要在他家附近躲着就行,总是有机会的。 就是,她现在没有时间,她要工作,多攒点钱。攒了钱是为什么,为了买房子。在哪里买房子,在云南。为什么要买房子,为了把户口迁走。为什么要迁户口,不想和他做姐弟。 她的思路如此曲折,她自己都说不明白,更别说是他了。 他们的关系,如果他们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她不是他家的养女,好像就没那么畸形了。 离开他之后,有些事,她反而想明白了。比如说,为什么她会喜欢上他,她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其实很简单,也很肤浅,因为林含璋对她好。 就那么可笑,高中的时候他对她差,她就厌烦他,一心想逃走。等他上了大学,对她好一点,给她买东西,听她说话,有时候尊重她的想法,她竟然就忘了她之前的委屈,喜欢上他了。 她有时候都惊讶于自己的善变与浅薄,她怎么就那么轻易交出自己的心。 幸好,她还不是那么喜欢他。 哪一天意识到的,她在他面前无缘无故哭的那天。她早就发现了,那么多亲吻,每一个都让她感觉快乐。 就是,她以前受的苦,变得毫无意义,甚至有些可笑,因为他受了那么多苦,最后还是喜欢上他了。 但是人是没法控制自己的呀,他那么好看,对她那么好,他又是唯一一个把她的话当回事的人。虽然他本质上和其他人一样看不起她,但是他到底还是比别人对她好的。 哪怕对她好是因为害怕她逃走,是为了让她留在他身边,但是,他对她是真的很好。 在别人眼里,她反倒是不可理喻的那个吧。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想过要不要和他道歉,求他原谅。她其实有点后悔的,不止是因为在他身边有好的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她怀念那些亲吻;怀念他们不做爱的时候,在一起说一些无聊的话;怀念他晚上接她下班时,把她的手塞进口袋里时他的体温。她有时候会想,我会不会太过分了,他伤一好,我就要离开他。他的案子还没有结束呢,他最近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好好吃饭。 明明她和他提分开,还不到半个月,她就想念他了。 只是,她更加意识到,这种思念是她一个人的事,他本人,对她没有同样的感情。 那天之后,他再也没有联系过她,微信和qq他的头像都没有动起来过。消息栏还停留在那天他要去接她,被他拒绝的地方。他也没给她打过电话,发过短信,他从她生活里消失了。 父母们的算盘 日子再难过,还是得活下去。就是林信书感觉活得没滋没味,胃口时好时坏,心情一直低落,每天回到家就睡,早上睡到九点半再起床,和另外两个人一样,活得如同行尸走肉。 元宵节前,赵耀家里倒是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李清柔好不容易等到一审判决下来,马上就回老家。她此番回去不只是因为男友愿意服软道歉,许诺再不和他那个年轻的前女友勾勾搭搭,还想办成一件事。 这事她叁年前就想办,但是当时她那个伪君子前夫一直拦着她,他们离婚后,她本来都把这事抛诸脑后了,但是她那个养女又阴魂不散,跟她的儿子纠缠不清。 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看林信书不顺眼,林信书在她家的时候老实地很,家务活全包,还听话,按理说她就当养了一个廉价的保姆里。但是自从她知道林信书跟她儿子上过床之后,她越看她越不顺眼。 她一直都知道林信书老实,不可能勾引她儿子,她其实更恨儿子不听话,怎么就看上了那个一无是处的女人。儿子要是跟黄蔚然在一起,她能高兴地放鞭炮,黄蔚然一看就是大富之家出来的姑娘,娶了之后她也能跟着享福。哪怕是李佳佳,卖相也比林信书强,家境好不说,带出去也不丢人。 林信书有什么?也就会做饭,可是她缺会做饭的保姆吗?几千块钱就能请回家了,有必要跟她纠缠不清吗? 她去找了林信书的亲生父母,说要退养,把她的户口转回去。那一家人一开始非常吃惊,儿子说什么也不愿意,后来没过几天又联系她,答应了,就是林信书也大了,得给她准备嫁妆了,他们没那么多钱,李清柔也不是个冤大头,满嘴答应,但是一分不掏,只说等林信书真结婚她再给置办。那家人有些不高兴,最后还是答应了。 赵耀是最不高兴的一个,他当了一辈子的毒身子,突然之间冒出来一个大叁岁的亲姐姐,怎么都不舒服。他爸还没说话,他妈就劝他,等她回到家,就把她给嫁了。他乡下的邻居前几年离婚了,现在正到处求女人呢,她琢磨着他和他父母怎么都能掏出叁十万彩礼,咱们家不像那些乡下人,全给拿走,咱们收一半,留一半让她送回去,够意思了。 他爸就说咱们又没养她,她的婚事咱们做不了主吧,他妈眼睛一瞪,凶得很,“你怎么不想想她身从何来?要不是我把她生下来世界上哪有她这个人?她一辈子都欠我这个妈的生育恩,我把她嫁到身边,以后还能照应她,这不就把养恩补上了?” 赵耀跟他爸一琢磨,还真是这个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就算没养她,那她也是欠下债的。再说,她既然是咱家人了,那彩礼钱咱们不收难道还给她那个趾高气扬的养母吗?赵耀想,他家本来还有点小钱,他上学花光了,以后娶老婆的彩礼钱十有八九得让父母去借。他倒是想要一个不要彩礼的女孩当老婆,可他在学校里几乎没女生正眼看他,追了一年多的那个女的又是个拜金婊子,还狗眼看人低,叫他丢了一回脸,幸好当初他没真跟她在一块,老天保佑。 村里不知道多少家靠收女儿的彩礼给儿子娶媳妇,盖房子,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谁家女儿是免费的?他有时候也恨自己没个姐妹,有了姐妹之后一是彩礼钱差不多就够他娶媳妇了,二是以后给父母养老姐妹能承担个大半,就不只是他的事了。他想娶不要彩礼的媳妇,但是自从知道他有了个姐姐之后,谁要是想不给彩礼就娶走他还没见过面的姐姐,他就气不打一出来,我家的女人你想不给钱领走,凭什么? 十好几万呢,那可是真金白银,那些钱可都是属于他的。他有时候会想他妈说的拿走一半太少了,给她留给四五万就足够了,村里的女人不也一样拿回去几万块钱就感恩戴德吗?他那个姐姐就算是城市里长大的,根子不也还是在农村吗?有什么不一样的?凭什么让她拿回去那么多钱?城市女人就比农村女人贵吗? 他们家元旦前的几天都在讨论这个事,越说越觉得是天降横财,他妈千叮咛万嘱咐这事千万别说漏嘴,否则他大姑一家子绝对会来分钱,他也不知道这事跟他大姑有什么关系,她有什么资格来分一杯羹。但是他一直看不上那些农村亲戚,大不了走亲戚的时候闭上嘴,又不是什么难事。 他们家叁口一直期待着李清柔什么时候把那个女孩领过来,但是都等到元宵节过去了,赵耀都要开学了,李清柔竟然跟消失了一样,再也没出现。 他们想想也是,养那么大,马上就有用了,再退回来确实是亏本生意。而且城里人矫情,猫猫狗狗之类的宠物养个几年都当成了亲儿子亲闺女,更何况是养了十几年的孩子,搞不好那天就是一时气话,回过神就反悔了。 他们设想了很多,把村里几家家庭条件一般的,不掏大钱娶不到媳妇的大龄青年都列了出来。李清柔没给他们准音,他们不由得有些患得患失。毕竟财神爷送钱,白得一闺女那么好的事,也不像会发生在他们这些人身上。 李清柔却是不知道他们那么多奇岖幽暗的心理,她只是和小男朋友小别胜新婚,每日窝在家里恩恩爱爱,把这事暂时忘了。十来天之后,正月都快结束了,她才一拍脑袋想起这事。 其实她虽然看林信书不顺眼,但是林信书不在她面前晃悠的时候,她只要不想起她就还好,但是一想起她,就想把她送得远远的。李清柔自己也知道这是迁怒于她,但是她确实拿林含璋没办法,林含璋气急了真的会动手打她,一点人伦道德都不顾的。 她对付林信书其实也是为自己出口恶气,你不是觉得我这个妈制不住你吗,我就故意恶心你,你拿我有什么办法?她没想过只要她和林信书结束收养关系,她的好大儿可以直接和林信书结婚,一点阻碍都不会有。 她现在心里只想着给自己出气,其他事暂时想不到。她总觉得她儿子其实看不上林信书的,跟她在一起只是为了惹父母生气。她把林信书撵走,再跟她解除关系,那林信书就必须回她原来的地方去。她当年有本事把她带出来,现在就有本事把她送回去。 她忘记了林信书已经是成年人,她的儿子也成年许久了,他们不是在她手底下讨饭吃的小孩,她顶多恶心恶心他们。他们如果不给她面子,她闹翻天都没用,他们可以直接玩消失,或者用最简单的方法,住酒店。 其实李清柔也不是故意针对他们,她就是闲着没事,只要她生活里有别的事,比如她的生意,比如她的男友,她就想不起来她儿子。去年到上海,后来那么闹,也是心里有股恶气,被男友出轨背叛的恶气,但是找不到人发,所以她就冲着儿子和林信书发出来。往年没离婚的时候,她都是冲林忠实撒气,毕竟家丑不可外扬。林忠实这个男人虽然阴险又恶心,但至少脾气不差,冲他怎么撒气都行,气急了她还能上去打几下,但是林含璋是不会乖乖站着给她打的。 李清柔越想越气,林含璋凭什么不能挨她的打,她当年为了生他吃了多大的苦,大出血,命都快没了。她打他几下又怎么样,还能打坏不成?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这个人人夸的儿子的时候心情其实没那么舒畅。她儿子从小就不听她的话,他的成绩再优秀,她心里也明白不是因为听了她的教导。所以她才会那么生气门票,要是听了她的话,只会更优秀!就像她当时让他报清华,但是他根本不听话,非要报差很多的复旦,他的成绩明明能上清华! 她非得让他知道她这个妈平时纵容他是因为懒得理他,不是真管不住他。她把林信书撵走,看他还能怎么办。 想起来这事之后,她也没拖延,让他们一家叁口去上海见面。结果对方支支吾吾,一定要让她出来回高铁票才行,她心里也看不上林忠实这帮远房亲戚,锱铢必较,一个个贪财得很,亲闺女都能放心给别人养的货色。她准备等这事过去,就把这些低等人的联系方式全拉黑,再也不联系。 再见面 林信书再次收到李清柔的联络,是在正月快过完的时候。 她还在想十二月的时候做的腊肉林含璋一定没拿出来吃。她当时做了很多,是为了给他在春天多做腌笃鲜用的。 李清柔让她去林含璋家里,有重要的事要和她谈。她专门请了一天假,她现在白天所有时间都在奶茶店上班,单独请几个小时的假很困难。 她还要去取钱,把两万块还给林含璋,她总觉得要是给他转账,他根本就不会收。现金的话。她偷偷塞到抽屉里,他应该就没办法了。 想要见他,但是又怕见他。她心想,李阿姨未必会让林含璋见她。李阿姨完全不能接受他们两个在一起,换作是她,有那么好的儿子,也不想要这种儿媳妇。 她再纠结,还是得硬着头皮去的。她带上包,按了门铃之后竟然是林含璋给她开的门,他看到她,也很诧异。 李清柔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占据了那张至少能坐五个人的沙发正中央,林信书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被叫来,只是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林含璋坐到旁边,就只有她没坐下,她有一种窘迫感。 林含璋抬头看她,眼神带着一丝玩味,就听到李清柔说:“坐呀,傻站着做什么。” 李清柔看她的眼神还是充满不耐烦,“我也不跟你废话了。今天叫你来呢,是想跟你说,我想跟你解除收养关系。我已经问过你的生父生母了,他们也同意了。你是怎么想的?” 她还能怎么想,她怎么想重要吗?她是过来被通知的,不是找她过来问她意见的。 林含璋脸上玩味的表情消失了,他近乎厌恶地看着他的母亲,他觉得这个女人是不是不把人往死路上逼就不痛快。 他性格里的恶意本来还以为是天生的,如今一看,和上天没什么干系,就是来自父母。 在他家替她照顾孩子十几年的人,如今没有利用价值了,说不要就不要。像他父亲那样说几句大话,送她上大学给她买房子之类的都不愿意,反倒要把她送回老家。 但是这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她那天噼里啪啦一大堆话,说什么要和他分手与他父母没关系。 怎么可能没关系,你听信他们的鬼话,你以为他们就会感激你,把你当亲人看? 太单纯了,天真得可笑。 林信书没来得及回复,门铃声又响了,这回是李清柔去开的门,门外是一对饱经风霜的中年妇女,和一个丑陋的粗壮年轻男人。 林含璋冷眼旁观,唇角毫无感情地勾起。 林信书刷地站起来,进门的年轻人指着她的鼻子惊道:“怎么是你?!” 她的脸上已经一点血色也没有了,她看着自己的亲生父母,十几年过去了,上次远远地看着,这回面对面,她竟然有陌生的感觉。 李清柔施施然道:“你亲生爸妈总是能认出来的,十几年了,父母老了能儿女双全了,也算福气。” 她一个字也讲不出来,嘴唇剧烈颤抖。 她妈见到她就放声大哭:“我的亲闺女呦!你不知道我把你送走了,这十几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还能怎么过,一家叁口过得开心快乐幸福。 她爸也跟着抹眼泪,劝她妈,“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赵耀皱着脸看她,她根本看都不看他一眼。 李清柔站起来说,“你们一家人以后就团聚了。明天你就跟我回老家办手续,到时候再把户口迁回去。” 她扭头看李清柔,这个女人说的话她每个字都听得懂,但是她脑子里嗡嗡地乱叫,无法及时做出反应。 林含璋双臂环胸,准备看这一场闹剧怎么收场。 林信书的亲生父母还在嚎哭,向人诉说他们的思女之苦。 “一把你送走我就后悔了,我的乖女儿呦,都把你养那么大了,怎么能舍得?” 她竟然还有心思在脑子里反驳,我不是你养大的。 “想着你去城里是享福的,咱们才放心送你走。” 你又怎么知道我是在享福? “你走了之后你妈天天哭,眼睛都快哭瞎了。” 是吗?我不信。 “怎么都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怎么不心疼呀,我闺女我自己不能领!” 你可以,但是你从来不愿意养女儿,你一心只想给赵家生个儿子。 “怪我们没本事,那时候家里穷得很,养不起两个孩子。” 能穷到一口饭都没有吗?哪怕真那么穷,后来不穷了吧?为什么不回来找?为什么现在才来? “你养父母对你多好呀,心多善,愿意把你又还给我们。” 对呀,心善。 一对夫妻嚎啕大哭,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互相搀扶着,一进门就哭,就差坐在地上岔着腿了。 林含璋皱眉,她和她亲生父母是真的一点都不像,至少这眼泪说来就来的演技,这恶心人的表演型人格,她是一个都没有的。 幸好没有,看着真恶心。 林信书闭上眼睛,没人招呼叁个新进屋的人坐下,他们就站在门口,有点尴尬。 李清柔让他们坐,林含璋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也没打算自我介绍。李清柔指着他说:“我儿子,跟你家闺女处不来,否则我也不会退养。” 林含璋只觉得想笑,不是处不来,是处得太好了吧?都十几年了,现在再说关系处不好,谁信? 叁个人坐到沙发上,李清柔站着,“我这个养母也不是铁石心肠,养了那么多年也是有感情的,就这么送还给你们我也舍不得。” 赵家夫妇觍着脸说:“您心善。” 心善的人能把养了十几年的养女退回去? 林含璋只觉得恶心透顶了,他撇了一眼林信书,她一言不发,表情看不出喜乐。 “信书也到了结婚的年纪—”李清柔话没说话就被打断,“你放心,我们绝对给她找个好婆家,不会瞎许人!” 她满意地点头,“你们是她亲生父母,我相信你们也不会害她。” “怎么会呢,我们疼她还来不来了呢,到时候就把她嫁到身边,时时刻刻能看着,谁也别想欺负她。”赵家夫妇拍着胸膛保证。 怪不得,原来如此,林信书恍然大悟,比起震惊和厌恶,她现在的情绪更接近于荒谬。 对亲生父母无耻程度的低估所带来的荒谬。 “嫁妆我来出,我也不知道你们农村嫁女儿要出什么,但是要买东西告诉我就行。”李清柔给出保证。 赵家夫妇你看我,我看你,似乎对她的保证无法放心,那个中年男人试探着说:“现在不兴陪嫁了,都是直接给钱的。” 李清柔眉毛皱起来,对这家人的赤裸裸地贪婪不太喜欢。 那个中年妇女点头,“现在陪嫁少的七八万,多的二叁十万的都有。” 林含璋有些讽刺地看着他的母亲,请神容易送神难,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母亲经常干这种蠢事。 李清柔不耐烦地挥挥手,“到时候再说吧。” 赵家夫妇你看我我看你,有些着急:“你看她年纪也不小了,今年二十五了,又没上大学。我们村里这个年龄的女孩都嫁人了,有的孩子都生了两个了。等她回家,我们也一样得马上给她找个合适的婆家。” 李清柔有点后悔刚才说的大话,十几万她还是掏的出来的,就是不想莫名其妙送出去。 她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林信书,林信书站着,除了一开始看了她的血亲几眼,后来就低着头,一声不吭。 “这事得问信书,看她怎么打算的。”李清柔想把问题抛出去。 赵家夫妇急了,“我们肯定给她找个好婆家,你把她养得那么好,漂漂亮亮的还文静,回老家上门求亲的男人肯定踏破门槛。” 李清柔敷衍地点头,她根本不想听这些屁话,她就是不想给钱,她的钱来得也不容易,十几万呢,凭什么说给就给。 她的神情瞒不过那对中年夫妻,他们互看一眼,想着会不会要的太多了,但是这女人一看就有钱,不要白不要,也就张个嘴的事,能要来几万块钱也是白赚的。这家人以后又不可能跟他们家有什么关系,现在不多要点钱什么时候才要?真等把白得的闺女嫁人的时候再要,她那会还给吗?肯定不给呀,趁现在这有钱的女人有求于他们,能拿捏住她,赶紧把钱要到手才是真的。 赵耀也是头一回发现看着老实巴交的父母也是有点脑子的,除了彩礼居然还能从这家有钱人身上再刮点钱下来,他心里兴奋得很,看林信书也不像看仇人了。 她是一块肥肉呀,一块人家白送的肥肉,值好几十万呢! 价钱 林信书抬头,她的眼睛里没有一滴喜极而泣的眼泪,她非常冷静,她的眼睛里的是一把几乎要把她的骨头烧成灰的火,她张嘴就是:“多少钱?” “什么?”讨价还价的几个人都愣了。 “多少钱?你们这回又要把我卖多少钱?” 她的父亲蹭一下站起来,指着她怒骂:“你瞎说什么呢?我们什么时候卖过你?” 他妻子拦着他,不让他冲动,“孩子呀,我们是为了你好才把你送养的,当时家里太穷了呀!那能养得起你跟你弟?” 林信书一句辩解也不听,就是问:“上回你们卖了六千,这回准备卖多少?卖给谁?” 中年女人捂着头,往地上一坐,干嚎:“你这孩子怎么就那么记仇?那能叫卖,那是人看我们家可怜,给的营养费。我辛苦生下你,把我的一块心肝肉都拿走了,给几千块钱那能叫卖?” “你们准备把我嫁给谁?准备收多少彩礼?”她几乎是吼出来的。 李清柔这才意识到,这家人是打算两头骗呀,不过她只要把林信书送走就行。以后林信书过得怎么样跟她没关系,她巴不得林信书死得远远的。 中年妇女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你是我生的,我给你找个婆家还不好?你要是听话还能被人送回来?” 赵耀也在旁边搭腔,“我们家愿意收你就不错了,谁愿意要你?” 林信书只觉得想呕吐,她盯着这叁个没皮没脸的血亲,问:“你们打算把我再卖一回?这回打算卖多少?二十万?叁十万?” 赵耀第一个跳出来,“你还没进我家门呢,谁卖你了,你值那么多钱?” 他父亲压着他,不让他继续激怒林信书,“孩子,现在是你养母不要你,我们家愿意收你,你没在我们身边长大,跟我们没感情,以后培养出来就好了。” 他妻子也凑上来,“我准备就把说给家门口的人,以后能天天看着你,你也不会受欺负。” 不就是想占她便宜让她养老吗?她觉得太荒谬了,她说:“所以你们准备马上把我卖了,多少钱?” 林含璋只觉得这番闹剧演到现在,让他厌烦,他还没来得及说话,那个赵耀就又跳出来:“你是我妈生的,她收你彩礼钱有什么不对?你叽叽歪歪什么?我们村那个女孩不是把钱都给父母?就你城市长大的,事多!” 林信书不想哭,但是眼泪根本就不受她控制,“你们又没养过我,凭什么?” 赵家夫妇不以为然:“我们养你养到叁岁呢!你那会不记事,怎么就算没养过?你这孩子也太忘恩负义了,怪不得—” 我忘恩负义,你们对我我什么恩? 那个中年妇女擦擦眼泪,“你是我生的,你一辈子都欠我的,你的命是我给你的。” 谁稀罕你给的这条命。 林信书冲到厨房,她惯用的大菜刀上回被李清柔砸家的时候不知道收到那里了,只有一把不太锋利的水果刀,她拿出来,准备做个了断。 眨眼间她从厨房出来,林含璋看到她手里有刀,站起来,害怕她做什么傻事。 让他惊讶的是她竟然不是要自杀,而且把刀尖对准她的亲生父母,一下子冲过去,他们距离本来也不近,那叁个人看到她拿刀吓得大惊失色,赵耀一下子就躲到他父亲后面,那个中年男人一手敲到她的手腕,狠狠一巴掌甩到她脸上。 林信书已经什么都不管了,她嚎叫着,用牙咬,用指甲抓靠近她的那个男人,恨不得把他的眼珠子抠出来,她如果能变成恶鬼,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这家人不得好死! “这丫头疯了!”压着她的头的男人叫,他被她攻击到不少地方,刚想把她抓着脖子揪起来,她就一口咬到他的手腕,恨不得从他身上撕下来一片肉! 他一拳打上她的头,这下林含璋看不下去了,冲过去,把那个男人推开,解救了林信书。 林信书在他怀里发抖,她刚刚挨了几下,那点疼痛和她的仇恨比起来什么都不是,她只恨自己不是男人,只恨自己没找到那把菜刀,她能杀一个是一个! 林含璋安抚她,她的精神状态看着很让人害怕,她甚至有点像李佳佳发疯前的样子,一直在抽搐,他把她送回房间,把门锁上,出来面对她的血亲们。 “你们也看到了,她不愿意跟你们走。你们不要再来找她了。”他下逐客令。 她的父亲握着受伤的手腕,“哪里轮得到你说话?你算老几?” 他早就看这个坐在旁边招呼都不打的小白脸不顺眼了。 “我比你们有资格,你们走不走?” 赵耀见刀被踢到一边,也有了勇气,“我们凭什么走?不把她带回去,我们就不走!”几十万呢,怎么能说丢就丢。 林含璋盯着他的脸看了几秒,“是你呀,你最好不要招惹我,你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自己一清二楚。” 赵耀心里莫名其妙,“你不要危言耸听,我从没干过亏心事!我还能怕你?” 林含璋冷笑:“那你们学校逸夫楼女厕所里面的偷拍摄像头是谁装的?” 赵耀根本没想到这茬,一下子慌了神,伸手去捂他的嘴,林含璋怎么可能让他近身,一拳打到他脸上,他捂着脸痛叫的时候,他又狠狠踹了他膝盖弯一脚,他立马跪在地上站不起来。 他冷笑一声:“我劝你们赶紧滚,你儿子干得好事真以为别人不知道?你们再敢出现在她面前,我就能把你们儿子送到监狱。” 赵家夫妇看到儿子跪倒在地,本就心疼得不行,又听到林含璋的话。一开始还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是看自己儿子的脸色也知道是他又犯了事,他们马上把儿子扶起来,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直接逃走了。 林含璋转头去看自己的母亲,“你干的好事,日子过得太好,非要去招惹那样的货色。” 他妈后来也发现林信书的家人确实不像普通的农民,他们更狡猾,更没有底线。她也有点后悔,更重要的原因是害怕被赖上。她可不想被这家人缠着要钱。 林含璋扶起椅子,坐下去,“我跟你说最后一遍,不要再管我,也不要来烦我。否则我就把你和我以前的老师偷情的视频发给你那些狐朋狗友,你不要觉得我没办法对付你,我已经对你足够忍耐了。” “你敢?”她惊道。 林含璋露出残忍的笑容,“你都敢跟我那么多老师上床,我怎么不敢发?你能做我不能说吗?你以为你干的那些丑事没人知道吗?要不我再发一份给我爸,让他看看自己头上有多少顶绿帽子。” “你爸也一样对不起我!他有多少女人你能不知道?”她气得反问他。 林含璋冷笑几声,“我爸至少没有叁番两次来恶心我,你却不一样,非要跑来烦我,让我过不下去。那我也没必要让你好过,你只要再敢来烦我,我就马上把视频打包发给你每个认识的人。你的供应商,你的客人们,你的闺蜜,她们肯定很高兴看到你跟她们丈夫偷情的记录,还有你前夫。” 她愤怒地站起来,“你疯了吗?这么干对你有什么好处?有个名声难听的妈你不也一样被人看不起?” “你还知道问我这个?你都有脸做了,那我为什么不能发,又不是我跟人偷情。”他只觉得可笑。 “我知道了,以后我离你远点。”她不情不愿地说。 林含璋补充道:“不光是我,你也离信书远点。别再打她的主意,也别恶心她。你只要和她脱离母女关系,我就马上跟她结婚,我说到做到。” 送走他的母亲,他懒得管客厅一片狼藉,立刻打开主卧的门,把那个发抖的女人抱紧。 “没事了,没事了,他们以后不会再来找你了,没事了。”他反复安慰她,她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一直在发抖,在抽搐。 他想,和她那些吸血鬼家人,他疯子一样的奇葩母亲比起来,他们之间那些问题小到不值一提。 什么自尊心,什么爱不爱的,什么配不配得上,他懒得跟她计较,只要她服软,他马上就把她接回来。 他继续拍着她,她抖得让他觉得可怜得很,她咬紧牙关,一滴眼泪都没有,就是睁大眼,样子看起来太可怜了。 他继续抱着她,安慰她:“别怕,别怕,我把他们都赶走了,以后谁也不会来烦你,谁都不能拆散我们。” 是呀,这大半个月他度日如年,吃不下睡不着,等着她来给他道歉,等着她发现她离不开他。 他甚至没有分心对付他去而复返的母亲。他的心都放在她身上,光是控制自己不去找她就很不容易了。 我没有想你 好久好久之后,她说:“我要走了。” “我和你一起,把你的东西带回来。”他以为她要去租住的地方。 林信书摇头,“我要去云南了,我怕了。” 林含璋不以为然,“不要怕,我把他们都赶走了。” 林信书还是摇头,“没用的,他们和我是骨肉至亲,他们不把我血抽干,骨头榨成渣子,都不会放手的。你不了解他们。” 林含璋不信,“他们敢!你是我的女人,我在你身边你怕什么?” 林信书眼珠子转向他,脸上带着一种他看不懂的悲哀:“你不明白,对这样的家人,我已经无能为力了。我除了躲得远远的,让他们一辈子找不到我,我什么办法都没有。” “你干嘛那么怕他们?” “因为他们会再把我卖掉,谁给的钱多就卖给谁,然后我会被那个买我的男人打死。” 林含璋只觉得她好似在梦游,嘴里说的话都荒诞不经,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而告诉她:“我会保护你,你不要怕。” 林信书转过头,眼睛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我不信。你和他们一样,都是害我的人。他们想拿我卖钱,你想睡我,让我离不开你之后你再抛弃我。你想破坏我的意志,让我活不下去。” 她真的很敏锐。 他确实那么想过。 他只能说:“那是以前的事,我改了。” 她摇头,“你没有,你还是那个喜欢折磨我的人。你喜欢看我哭,喜欢看我精神崩溃,你想让我爱上你,然后你再和作践别人一样作践我。” “我没有!”他矢口否认。 她不信,还是继续说:“我怕了你们一家子了,我不是你们的对手,我走吧,求求你了,放我走吧。” 他仍旧不死心,“你不相信我能保护你吗?” 她向后倒去,看着天花板:“你花的是叔叔给你的钱,你住的房子也是他给你的钱买的,你吃的你穿的你用的,没有一分钱是你自己挣来的。你没法保护我,你没有你想的那么强大。” 他觉得荒谬,这都什么跟什么,“我爸给我钱有什么不能花的?” 她还是盯着白色天花板:“他是你爸,不是我爸。你花的是他的钱,你连自己都养不起,我又怎么可能依靠你。” “你是不是觉得非要靠我自己挣钱你才安心?那我们好好做网红赚钱可以了吧?” 她摇头,“我累了,我不想在和你一家人有什么关系了。我怕了。”她摸出手机,还给他,还有包里的两万块钱,一起还给他,他不要。 “我要走了,”她梦游般重复这句话,“我要走了。” 他觉得不妙,她该不会是想自杀吧? 他拦住,不让她走,“你先别闹,这些钱你拿着,我不要。你说说为什么不愿意跟我在一起?” 她不得不停下脚步,又坐回床上,她的脸上还有她父亲打出的青紫,她说:“我讨厌你,讨厌你妈妈,”她顿了顿,继续说:“但是我更讨厌我自己,讨厌我家人,我要是能杀了他们就好了。” 他说:“我可以帮你。” 她说:“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我不想和他们有任何接触了。” 他说:“你需要一点时间平静下来,等你恢复理智再说。” 她说:“我现在非常理智,从来没有这么理智过。” 他说:“那你为什么要走?” 她说:“因为我讨厌你,我不想看到你。” 他简直要发火了,“你为什么讨厌我?” 她说:“你强奸过我好多年,你看着我被人欺负,你故意让我怀孕,你害我没上成大学。” 怎么又是这些陈年旧事,他对这些指控烦透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现在改了。“ 她说:“你没有,我知道你没有。你不要骗我了,我不听你说话了。” 他气急:“那你就听我爸的话?” 她说:“你爸给你钱花,你给我钱花。你从来没靠自己生活过,你以前对我那么坏,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她的逻辑绝对有问题,他懒得跟她争执。她一心要走,他跟着她回到她住的地方,一路上她走路像喝醉酒的人一样乱晃,走不成直线。 然后她就再也不愿意和他回去,他好瓜说尽,她一个字也不听,一连好多天都是。 他到奶茶店给她道歉,她不听,他送她回家,她也不听,她好像傻了一样,根本不知道他在对她说什么。 这样过了一个月,他也恼了,她说:“我要回云南。” 他冷冷嘲笑她:“别说的云南跟你老家一样,还回?你能回云南哪里?” 她的声音平静无波,和这么多天一模一样,“云南不是我家,你家也不是。比起你家,云南更像我家,我要回家了,你走吧。” 他气冲冲走了,第二天去找她,她竟然辞职了,她租的房子也不像有人在,怎么敲门都没人答应。 她真的回了云南。 他想,是你先抛弃我的,休想我再巴巴把你找回来。 于是他满怀怒气与怨气,接下来二审的案子也不管了,直接跟着导师飞到美国做项目。 他走之前,还是做了一些事的。 第一件事就是把他收集的那个偷拍团队的资料匿名发给网络营销公司,花钱让他们做了一回营销。 这件事的结果就是先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然后警察介入调查,把几个偷装摄像头的男学生,还有运营收钱的人抓了,主谋在境外,抓不到。学校把运营app的人开除了,其他人给了记过处理,又在网上被骂了好久。 第二件事就是把他和李佳佳的案子全权交给王律师,又给足了律师费。叁个月后二次开庭,李佳佳父母果然再次铩羽而归,他们老了很多,李佳佳也疯得越来越厉害,他在美国远程参与了庭审。如果不是李佳佳,他现在也不会那么惨。 导师结束了项目,他又被介绍给美国另一个团队。他的口语一开始不流利,和项目组其他人交流总是有问题。不到一个月,他已经能和本地人聊天得有来有往了。 他开始玩股票,一个师哥推荐的,他觉得很刺激,把身上所有钱都投进去,有输有赢,最后上天还是厚爱他,他买了大名鼎鼎的特斯拉,又捂在手里,一直没动,很快特斯拉的股价从240美金飙到850美金,他卖掉股票,赚了快一千万人民币。 接下来他用这个钱雇国内的同学一起开发某款app,他在美国的导师非常欣赏他,给他拉到了不少投资,绝大多数来自日本。这几年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如同烈火烹油,有些人只要搞一些花团锦簇的ppt再加上叁寸不烂之舌就能融到上亿投资。他反而谨慎,不敢托大,婉拒了很多投资人递来的橄榄枝,没想到他们更疯狂了。 真金白银的事总不能看脸吧,他有时也会生出莫名的感叹。 作为大学生,他虽然事业进展不小,但是生活一塌糊涂。他不想吃饭,到了美国靠能量棒和维生素片混日子,他国内的导师久不见他,一见之下大吃一惊,问他是不是吸毒了,他自嘲,失恋比吸毒还惨。 虽然没人信,但是他的确一直都在说自己失恋了,因为被甩了,所以跑到美国省得睹物思人。尽管他怎么看都不会是被女孩甩的那种人。 因为他的长相,刚到美国时,当地留学圈子里还有小小的讨论,不少女生对他有意思。很快大家就发现他一心搞学业,后来一心干事业,不给任何人机会, 再后来因为他越来越瘦,还太爱干净,大家都传他是不是得了艾滋病的男同性恋,直到他把抢劫他的黑人拳打脚踢一顿,差点没把那个壮硕的男人送走。 还有一件大事就是他卷入了一场凶杀案,他的一个白人同事被一个黑人枪杀了。据说是因为白人同事一直偷偷抢有色人种的项目,偷他们的创意,黑人小伙终于忍不住替天行道,给了他五枪,他死得透透的。 林含璋作为证人出席,证实了白人上司确实是个爱抢人功劳的垃圾,这事在特朗普上台后,美国种族歧视重新抬头的社会背景下也不算少见。当地的人权组织各种奔走斡旋,想来那个黑人小伙也不会被判太久,毕竟“黑人的命也是命”,他们可不像亚裔,是人人都能欺负的小绵羊。 五月的时候黄蔚然飞到美国来找过他,告诉他林信书还在上海,问她怎么才能联系上他。她发现他的电话打不通,他在国内所有的社交软件都找不到人,正好她要到美国办事,就过来帮林信书传个话。 他懒得搭理她,那会他开始玩股票,他越想林信书的话越生气。她不是要走吗,现在又来找他做什么。 他在美国待了快一年,后来快过年了,国内出了大事,所有人都开始往外跑。 他想,我该回去了。 我不是为了她才回去的,我只是,想家了。 怀孕生子 林信书一开始几个月都过得像做梦一样。 她没法工作,她做什么都会走神,她出门走在路上,碰了车好多回,她工作一直出错,到最后,她不用别人撵,自己辞职了。 然后她窝在房间里,除了必要的生理活动,根本不出门,她怕被赵耀和她父母找到,然后他们把她卖掉,她再被丈夫打死。 她吃不下饭,吃什么吐什么,身体虚弱了好久。再后来,房租快到期的时候,她看着自己莫名其妙凸起来的小肚子。后知后觉意识到,我怀孕了。 那个瞬间,很奇怪,她的心里,只有狂喜。 怪不得我胃口不好,还老是吐,因为我怀孕了呀。 我要有孩子了,我要有真正的家人了,我不是一个人了,她喜极而泣。 她不再精神萎靡,在网上查好怎么做孕检,再收拾自己,带上钱,出门去医院。 然后她就发现自己可能没那么多钱,因为她没有社保,孕检加生孩子非常贵。 她想告诉林含璋,但是怎么都联系不上他,一问之下才知道他出国了,归期不定。 她只能找来黄蔚然,请她帮忙找林含璋,黄蔚然满口答应,问她具体什么事,她却摇头不说。 林含璋还在上大学,她要是生下孩子他就有了一个私生子,这事还是不要告诉别人比较好。 黄蔚然很快给她打电话,她找到了林含璋,但是林含璋态度冷漠,也不想回国,更不想联系她。黄蔚然又说,毕竟他们分手了,她作为外人也只能传个话,当事人到底怎么打算,她也没办法干涉。 黄蔚然后来留在美国,待了一年多才回来。林信书没好意思再麻烦她,只能一个人眼看着肚子越来越大,银行卡里的余额越来越少。 最后,她决定,要搬回林含璋的房子。因为她的钱不够付房租了。 她试着出门找工作,别人一看她大着肚子,就连连摆手说什么也不要。 她除了回到林含璋家里,根本没有其他办法,她的钱不够她在上海租房子待产的。 林含璋走得匆忙,家里乱糟糟的,他也没有打扫。她给他的手机和包起来的两万块钱竟然还放在原处。 地板上有她给他送的羽绒服和羊绒衫,那天吵架之后,他竟然没把衣服收拾起来。 也是,他连钱都懒得收起来。 她把衣服拍拍挂起来,又把钱收到抽屉里,晒被子,洗床单,她就那么住下来了。 她先是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过了十几天,毕竟她是偷偷摸摸回来的。后来孕检项目太多,她又胎位不正加营养不良,需要经常看医生,她又把本来还给林含璋的两万块钱拆开来花。 她身上的钱真的不太多了,这时候再矜持给谁看?谁也没有她肚子里的孩子重要,她感觉就算林含璋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怀胎七个月的时候,她开始时不时腹痛,孩子在她肚子里拳打脚踢的,可把她这个母亲折腾坏了。 她的钱用得飞快,自己都不知道花到了什么地方,叁天两头去医院,每一回都得好几百块,有时候还上千块。她还买了叶酸钙片,她的孕期过得不太舒服,医生一直给她开营养品。 她攒的那点钱哪够花,还没生孩子呢,都快没了。 八个月时,她打电话给叶春江,约他出来见面,问他借钱,其他人她也没法开口。黄蔚然人在美国,赵乐乐自从林含璋走后再也没联系过。她身边有钱的朋友,也就只有叶春江了。 叶春江久不见她,看到她变成一个大腹便便的满脸憔悴的孕妇大吃一惊,二话不说转给她五万块钱。林信书刚离开,也不管时差不时差,他就疯狂给黄蔚然打电话,让她告诉林含璋,他女朋友怀孕了,看着快生了。 黄蔚然少见的沉默了,并没有直接答应,而是说她考虑一下,就挂了电话。他等了好几天,向他们共同的朋友打听,林含璋并没有回国。 看来黄蔚然没说。 他忍不住又联系黄蔚然,这次她直接说,这是他们的事,她一个外人不该管那么多。 叶春江都迷惑了,虽然黄蔚然说的也没错,可是林信书和林含璋明明是因为误会才分开的。哪怕是分了手,林信书怀着林含璋的孩子快生了,他肯定要回来看看呀,男人都不可能置之不理。林含璋也不是那种会抛弃女朋友和亲生孩子的货色,那种男人他见得太多了。 他心里还有一个更有力的原因:林含璋爱他的女朋友,谁都能看出来,他为那个平凡的女孩着迷,他看都不看其他女人一眼。 叶春江能理解黄蔚然不想说的心情,可是这种事怎么能不管呢? 然而他不在美国,也没有林含璋联系方式,只能干着急。 不到一个月,他接到医院的电话,林信书生了,胎位不正大出血。他慌忙赶到医院,出钱出力,吓得不轻。等林信书生下一个猴子一样皱巴巴红彤彤的女婴之后,陷入了昏睡。他又按照护士的指示,买了一大堆母婴用品。买完之后辛辛苦苦带到医院,那孩子已经被洗干净,还是不好看,他甚至不确定这是不是林含璋的孩子,毕竟现在看上去像个小怪物。 他请了护工,伺候了林信书大半个月,他也经常过来看她。不看不行,她孤身一人,又没有父母亲人,孩子他爹不见人影,黄蔚然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也就只有他一个熟人了。 他虽然不喜欢她吧,但是也看不得她一个女孩子受那么大罪。 甚至有护士怀疑他是孩子她爸,他苦笑摇头,那孩子一天一个样,睁眼之后越变越漂亮,连皮肤都越来越白,他是没本事生出那么好看的小孩的。 百分百是林含璋的种,幸好长得像爸爸,以后绝对是大美女。 他照顾了母女俩快一个月,又给她们买了一大堆营养品,纸尿布,奶粉,婴儿衣服鞋子之类的,还有孕妇产后护理的东西。他现在知道生孩子多不容易了,他作为一个人民币玩家,都觉得撑不住,不是钱的问题,是太多要注意的事了! 林信书对他感恩戴德,他大大方方接受。小婴儿越看越可爱,跟他亲近得很,他一抱小娃娃就笑得眼睛弯弯的,他喜欢得不行。幸好跟他绝对没有血缘关系,否则他自己都要怀疑这小婴儿是不是他女儿。 就没见过那么讨人喜欢的孩子,不哭不闹的,长得也可爱,见人就笑,他也想要呀。 一个月之后,林信书出院,她抱着孩子,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她怀里。叶春江又要借给她钱,这回她不好意思要了,叶春江已经帮了她太多了,她不能那么贪婪。 叶春江也确定了,黄蔚然最后也没告诉林含璋。孩子出生后他给黄蔚然拍了很多张照片,黄蔚然一天也没回复,竟然装死。 他很想飞到美国摇着她的头问她是不是脑子进水了,但是他走不了。 他只能疯狂给她打电话发信息,一个也不回,他甚至怀疑黄蔚然莫非也闷不吭声生了个孩子,否则干嘛玩失踪。 等考试周过去,寒假刚开始,黄蔚然的消息总算到了,她说她最近太忙,参加了某个知名歌手的团队,没看到消息。林含璋前几天已经回去了,她们不在一个地方,她没来得及告诉他。 叶春江知道黄蔚然在撒谎。 黄蔚然也知道叶春江知道她在撒谎。 那又怎么样呢?他们之间二十几年的感情,不可能因为一个外人生分, 叶春江想,她也有自私的一面,他早就知道了,不是吗? 她不想帮情敌带话,很正常呀,谁愿意帮情敌的忙? 可是林信书可怜巴巴的脸时不时闪过,数不清的被血染红的纱布,血淋淋的一小团肉,小婴儿发青的脸……让他没法继续装成看不见。 她本来应该由孩子她爸爸陪护的,她生了一个那么好的孩子,孩子的爸爸不知道会高兴成什么样子。 哪怕他们分手了,但是他爱她,他们还有了孩子,他们之间有你什么事? 不是你自私,让她在国内一个人孤零零生产,差点死在产床上,你就能拥有他的。他如果知道你做过的事,只会恨你一辈子。 她不就笃定他不会知道吗?为什么那么肯定,因为她知道叶春江会守口如瓶,一个字都不会往外说。 她那点心思,谁还能不知道。 他只是,无法接受她冷血的那一面,毕竟和林信书认识那么久,他知道林信书给她寄过不知道多少回吃的。林信书总把她请回家,一直用自己的方式去对待她这个朋友。 就算他不喜欢林信书,也得承认林信书作为朋友真的挺不错的,知恩图报,善良大方,没有任何攻击性,整个人相处起来特别舒服。 所以,黄蔚然怎么能为了自己那么点痴想妄想坑她?这也太不厚道了。 他越想越生气,但是又没有立场质问她。只能自己咽下怒火,给小婴儿买点必需品,毕竟林信书经济状况窘迫,而他根本不缺那点钱。 就当是给黄蔚然赔罪了,谁让他们是发小呢,她犯了错,他得给她遮掩。 爸爸见到了青屁股的小奶娃 林含璋拉着行李箱打开门的时候,在家门口的一瞬间,还以为家里进贼了。 太整洁了,他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收拾,只带了证件和几件衣服。 他走了快一年,家里应该落满浮尘才是。 但是他的家窗明几净,一看就知道被人打理得很好。 他心里涌上莫名的期待,他打开门进入,箱子扔在客厅,小房间里面没人,主卧里还是没人。 但是卧室的床被人收拾过,床上有一条特别短小的被子,鼓鼓地半掩着,床上有东西。 他不动声色的猛地掀开被子,小婴儿睡得好好的,突然被惊醒,哇哇大哭,闹了起来。 林含璋向后退了几步,只有一个想法,老天真是待我不薄,不用去找她,她自己就回来了,还带着他的孩子。 就是这孩子人小哭声可不小,震得耳朵疼。 林信书呢?她把孩子丢在家里,她跑哪里去了? 他到处翻了一遍,家里除了一个只会张大嘴哭的小婴儿,她根本不在。 小婴儿还在哭,头发浓黑,整个特别小,跟个猫一样。他没抱过孩子,也不敢抱起来哄。他试着看看这孩子是不是因为尿布脏了不舒服才哭的,费了很大劲给孩子脱尿布,只是尿了,没有便便。 是个女孩子,还是个脾气不好只会哭唧唧的小婴儿,闭着眼张大嘴,使劲哭。 绝对是她的孩子,脚后跟他刚刚看了,有一模一样的胎记。小孩屁股青青的,整个太小了,他也没法判断几个月了。 应该刚出生没多久,怎么那么软绵绵的,碰一下就哭。 小婴儿哭得打嗝,他轻轻拍她的前胸,还是哭。 他没照顾过孩子,小孩子也都不喜欢他,这种大小的,他头一回离得那么近。 他想,这是我的孩子吧?这绝对是我的孩子,他没有什么真实感,一个青屁股就知道咧嘴哭的小丑孩子能带给他什么触动。他从一开始的狂喜到后来的疲倦,也不过几分钟。 然后他听到开门声,他起来去客厅,林信书拎着一袋鸡蛋,看到他,眼里透出狂喜,鸡蛋被她直接扔到地上碎成一堆,她冲到他怀里,抱住他,“你怎么才回来!” 嗯,他确实回来晚了。 他也确实,想她了。 他不该跟她呕气,说走就走,让她一个人怀孕生子,他亲亲她的发旋,“对不起。” 她给他生了孩子,是个丑丑的讨厌的小姑娘,光知道哭,连爸爸回来了都不知道的小丫头。 但是,她确实因为那个孩子又回到了他的身边,再也不会离开他了。 他们抱了一会,她从狂喜中清醒,听到孩子的哭声,她跑到卧室,把孩子抱给他看,“是个女孩子,非常乖,又漂亮又可爱。” 他看到那孩子哭得通红皱起来的脸,哪里乖了?一点也不觉得漂亮更不觉得可爱,但是他还是点头。 她抱着哄了一会,又解开衣服给孩子喂奶,乳头一送到孩子嘴里,那小婴儿就不哭了。 原来是因为饿了。 她一边喂奶一边打量他,他瘦了好多,整个人也很憔悴,竟然比她一个刚生完孩子的女人还憔悴。 他在美国一定没好好吃饭,一定受了很多苦。 她拉着他不放,他也抱住她的腰,从头顶亲到脖子。 他发现她给孩子裹得竟然是他的羊绒衫,应该是希望孩子就算见不到爸爸,也可以熟悉他的气味。 孩子吃完奶就睡了,睡着的样子确实有几分可爱,她轻轻用婴儿湿巾给她擦脸,然后抹上一层透明的油。又把孩子放到原来的地方,任她睡觉。 忙完一切,她回来抱着他,“这孩子是我自己自作主张生下来的,你会不会怪我?” 他摇头,怎么会怪她,他高兴还来不及。 她窝在他怀里,“非常乖,见过她的都说是个漂亮聪明的小婴儿。” 虽然他不同意,但是那是他的孩子,他也只能点头。 她抬头去亲他的嘴唇,“是你的孩子呢。” “我知道。”他们上一次做爱,他不知道往她身体里射了多少精液,她怀孕太正常了。 他们回到卧室,她看着自己的女儿,脸上已经有了一层母性的光辉,他还没有完成身份转换,虽然知道自己有个女儿,还是没有身为父亲的自觉。 他感觉久违的欲望在身体里苏醒,他想跟她做爱,他想亲亲她,想跟她皮肤贴着皮肤,想跟她做完后在床上聊天。 但是她发现他的企图后却摇头:“会把宝宝吵醒的,等给宝宝买了婴儿床,把她放到隔壁房间,我们再做。” 确实,好不容易入睡的小婴儿被二次吵醒绝对会闹翻天。趁小孩吃饱睡了,他们打车出门,直接奔向婴幼用品店。她也没怎么挑选,买了一个看着就很结实的木头小床,原色加清漆,那些花的绿的她都没看。 回去的路上她说:“刚生下来那会要办出生证,得给宝宝取名字,那时候你不在,我想了好久,给宝宝取名叫林百一,你说这名字会不会很怪?” 他摇头,在网上,他叫林万一,她叫林千一,他们的孩子不叫林百一还能叫林百万吗? 他说:“我很高兴,看到你和孩子都很高兴。” 她没有说话,扭过头无声流泪,她原本特别担心,害怕他不喜欢孩子,害怕他撵她们走。但是,他的反应在她最美好的预料之中,她又觉得自己实在是把他想得太坏。 他再不好,能比得过她的亲生父母吗?他至少没有出卖过她,至少一直护着她,至少真的愿意和她一起生活,从不嫌弃她。 她闷声不响给他生了孩子,他竟然还觉得很高兴,很高兴见到她和小婴儿。 明明是她闹着和他分开的,她闹着要走的,他跑来跟她解释那么多回,她也不听,最后把他气到了美国。 但是他看到她回来,竟然如此高兴。看到他的孩子,一点也不嫌弃。 明明是个见到他就哭唧唧的小婴儿,他一点也不不觉得烦。 回家后,孩子还在睡,她不敢动她,只是和他一起给孩子铺床。她先是一寸寸摸新买的床,害怕有没打磨好的木刺。确定床没问题之后,把小屋里面的空调打开,她怕冻到孩子。然后她把备用的小毯子,小被子拿过来铺好,最后又给她垫了一件他贴身的夏季纯棉上衣,是他穿了很久的衣服,上面有他的味道。 她解释道:“我怕宝宝不认识你,跟你不亲,所以我让她一直在你的衣服里睡觉,上面有你的味道,宝宝见了你就不会感觉陌生。” “但是她一见我就哭。”他想了想,“是因为我掀被子把她闹醒了?” “是呀,”她也不瞒他,“宝宝才一个多月,正是贪睡的时候,要是她该睡觉的时候被吵醒了,她没法睡,就会没完没了的哭。幸好今天她饿了,喂了奶就睡了。她要是不饿我就得把她抱出去溜达几圈,等她累了再回来。” 他哪里知道养孩子这么麻烦,感叹道:“你辛苦了,以后我和你一起带她。” 林信书笑了,“好,我也是新手,也有一大堆不明白的事,都是一边带一边学的。宝宝可乖了,真的,等她醒了,你看她自己玩,那个样子特别可爱。” 林含璋盯着她看,只觉得她也可爱,他一直跟着她,看她把扔到地上的碎掉的鸡蛋捡起来,里面有一小半没被摔破。她把没破的鸡蛋放到水龙头下面冲洗,跟他说话。 “我们等宝宝醒了,一起去超市买东西好不好?” “嗯,快过年了。” 她摇头,“不只是因为这个,我有不好的预感,虽然那个病现在只在武汉。但是马上过年了,上海外地人都回老家了,到时候想买东西就难了,也不知道那时候是什么情况。” 他一直关注着国内的形势,倒也不觉得她是危言耸听。 他说:“那我们多买点,放到阳台和客厅。” 她点头:“我没买那么多东西是因为我抱着宝宝拿不动,也不方便。你回来就好了,你能回来真好。” 他也点头,“我能早点回来更好,至少不会让你一个人怀孕生孩子。” 林信书低头洗鸡蛋,“都过去了。我怀孕的症状也不重,生孩子的时候打了麻醉,什么都不知道。我们要多买点吃的,还要给宝宝多买点奶粉和尿不湿,还有婴儿油。她洗澡洗头有婴儿专用的洗护产品,到时候多拿几瓶就好。” 洗完鸡蛋,她拉着他到客厅,把他的行李箱打开,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挂到衣柜,证件锁到抽屉里。她接着说:“我们不要吵到宝宝睡觉,说话不能太大声。” 她话音刚落,楼上的麻将声就响起,她皱眉,有些不高兴。 确实,他们两个再小声,楼上吵死人也没办法,果然,没睡结实的小婴儿很快被吵醒,哇哇大哭。 林信书把她抱起来,哄了一会,“我们要不给她换个尿布?”他说。 她摸摸裹在孩子身上的尿不湿,确实湿了,可换可不换,但是想着一会要带她出门,还是换吧。 她娴熟地给那个青屁股孩子擦洗屁股,又抹上一层透明的油,他看着像给她涂脸的油,接着给她换尿不湿。换完之后那婴儿开始打嗝,她轻轻拍着,招呼他推着小车一起出门。 这孩子我也能带 他们又上了车,她抱着孩子坐到后座,他也跟着坐上去,小推车放进后备箱。孩子好不容易不哭了,大大的眼睛,眼珠子黑的像葡萄,滴溜溜转着看他。 “百一,是爸爸,爸爸回来了。”林信书对抱在怀里的小婴儿说话。 他说:“她现在也听不懂吧?” 她点头,“但是要跟她说话,她喜欢别人跟她讲话。你看,我一说话,她就不看你了,你也试试跟她说话。” 他冲孩子轻轻拍手:“百一,爸爸回来了。” 她问他,“要抱吗?” 他其实不太敢抱,这孩子没长骨头一样,全身上下都是软的。 林信书看女儿很乖,没有要哭的样子,轻轻挪动,把孩子往他手里放,“手放到脖子那里,对的,护住她的头,然后另一只手托着她的屁股,就是这样。”她把孩子成功转移给他,看他手足无措的样子,觉得很有意思。 “不要怕,小婴儿没那么脆弱。”她安慰道。 林含璋抱着这个幼小的婴儿,头一回有了他已经是一个父亲的实感。 她也太小,而且太弱了,不比一只猫强多少。 虽然是他的孩子,可他总是不能立即就生出父爱,他的感觉是她太软了,他都快不敢动了。 林信书接着安抚他:“别怕,试试跟她说话。” 他干巴巴开口:“百一你好,我是你爸爸。” 前面的司机大叔哈哈大笑,“小伙子别担心,小孩长得快,明年这时候就会跑会说话了,到时候再让她叫爸爸。” 林百一听到陌生的声音,眼珠子跟着声音转,没一会她就高兴起来,冲他笑,小脸嘟嘟的,苹果肌挤成一团。 确实可爱,他想,漂亮没看出来,但是笑起来确实可爱。 他还是很僵硬,林信书心疼他长途跋涉,刚回来就被自己支使的团团转,“你累不累呀?累的话给我吧。” 她做势要把孩子抱回来,他摇头,“不用,我不累,我想多抱一会,她现在很乖。” 林信书笑了:“她真的很乖的,护士都叫她天使宝宝,谁都给抱的,不闹她不会哭。就是楼上太吵了,害她睡不好。” 他摸摸孩子的头发,这孩子跟他一样,头发乌黑,戴着软绵绵的黄色虎头帽子,脚上的鞋子也是成套的,看着非常可爱。 他凑上去亲了一口她的脸蛋,非常滑嫩,刚亲完,小丫头又咧嘴笑了。 确实亲人。 这是他的孩子呢,性格跟他好像不太像,他小时候听人说是非常招人烦的,一直哭,还不让人抱。 他们到了超市,这会是上班时间,人不太多。她把孩子放到小推车里,“宝宝是头一回上超市呢,宝宝好高兴呀。” 那孩子确实躺着转头看这看那,对什么都好奇,大眼睛非常灵活,一看就很聪明。 他现在也愿意承认她有点漂亮了,毕竟是皮肤白小脸大眼睛小嘴巴的孩子,能丑到哪里去。 只要不哭,她确实漂亮又可爱。 林信书推着她,示意他选一个大推车。她买了一大堆东西,香米珍珠米糯米分开各买了几十斤,凑在一起超过一百五十斤。还有叁类面粉都买了,中筋面粉买的最多,有五十斤。她甚至还挑了点粉条,米粉宽粉红薯粉之类的,这还只是主食。 紧接着就是蔬菜,马铃薯白菜南瓜洋葱之类的,除了现成的葱姜蒜辣椒,她又买了磨成粉的。 其它调料也没少,她买了很多,基本常用的都买了两瓶。 然后就是肉,她说超市里的肉很新鲜,现在菜市场都不让卖活鸡了。她先是买了几十斤猪肉牛肉羊肉,又买了八只鸡。 她简直不像是准备年货,她像是末日囤货。 买完这些食物之后,她拿了几提卷纸,还有一大堆婴幼儿用品。他要给女儿买衣服,她摇头,“套头的衣服穿着太麻烦了,要给她穿系带的,这个明天再说,宝宝不冷的,不用担心。” 林百一眼睛跟着妈妈转,林信书一拿东西她的大眼睛就盯着看,一看就知道机灵得很。 林信书时不时俯下身亲她几口,一亲她,她就开心地大叫,那声音真是可爱极了,让她妈妈的心都化了。 出了门,他们把所有东西运回家,她又要出门给孩子买药,“我怕我们这像武汉一样封起来,到时候宝宝生病买不到药就坏了,我先给她把常用药备齐。”他觉得她的担心非常有道理,孩子本来就容易生病,也准备跟她一起出门。 她摇头,指指楼上,“这个时间点她们回家做饭了,百一也睡了,你陪她一起睡一会,我马上就回来。” 说完,她亲了他的额头和她女儿的小脸蛋一口,把她今天铺好的婴儿床推到主卧。又把小婴儿放进去,那孩子回来的路上就在母亲怀里睡着了,这回乖乖被挪到另一个地方去。 他也确实累了,舟车劳顿了一天,大惊大喜的。又出门两趟,做了一回搬运工,忙得团团转,他很久没做过那么辛苦的体力活了。 草草洗了个澡,他连头都没洗直接上床睡觉,临睡前,他看了一眼乖乖躺着睡觉的女儿,她裹着襁褓,没有盖被子,小肚子微微起伏,睡得正香。 真好,他想,他本以为要到云南,上天入地找她,没想到一回来,发现她自己回家了。 狂喜都不足以说明他的心情,他知道这个小生物就是她愿意回来的原因。他看着这个可爱的软软的小生物,心里也难免生出爱怜。 这是他的孩子,是她跟他的孩子。 算算日子,就是年后那次做爱的成果,她那时候停吃长效避孕药很久,他往里面射了那么多次,她合该怀孕的。 他没能想太多就睡着了,他失眠太久了,今天只觉得心安。睡醒之后,天都黑透了。他睁开眼睛,那个小婴儿被她母亲放到他的头边,比他醒的早,正开开心心一会玩自己的手,一会抱自己的脚,好像没见过它们一样,很陌生。 她玩得入神,没发现身边已经醒了的爸爸,边玩边发出“啊,啊”的声音,看着精神得很。 他试着把她七歪八扭的小身子捋直,她竟然不愿意,用小脚蹬他,她的脚可只有他的拇指长短,她怎么那么小?还挺有力气的,乱蹬一气,暴躁得不行。 这真是他女儿,他有孩子了,他今天从看到她,脑子里就一直冒出这句话。 是呀,他真有孩子了,他还以为要等很久以后呢,没想到现在就有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儿,又小又软,和她的妈妈一样,看着易碎而脆弱,有时候又活力四射的,小腿乱蹬。 以后这个小生命和他息息相关,明年就会开口叫他爸爸了。现在真的很难想象,明年她会变成什么样的孩子。 她踹完爸爸,又想翻身,把屁屁对着他,他帮她使使劲,她成功翻过去。支着头和四肢快活地大叫,像一只得意忘形的小乌龟。 他们正玩着呢,林信书端了一碗他喜欢的手擀面进屋。浇头做的是红烧牛肉,汤底应该是牛棒骨,他一醒就闻到了香味。 她把面先放到一边,在床尾处拉开小桌子,把碗放上来招呼他先吃。然后她又回去搬了椅子,又端来一碗同样的面,一起开吃。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了。久违的面食让他的胃妥贴。在美国的时候,他无数次想起他们同居时她给他做的美食,尤其是胃疼的时候。 蛋白棒很健康,维生素和营养剂让人强壮,但是,它们都不是食物。 它们没法给他带来安心感。 现在,他感觉非常安心,他喜欢的食物,她吃的鼻尖都是汗,他们的孩子被他掉个头,放在他身边,正不满地哇哇大叫,流口水。 林含璋问她:“小孩能吃吗?” 她摇头,“现在还不能给她吃,这个味道太重了。宝宝才一个多月,要到叁个月之后才能喂点蔬菜泥当辅食。” 他低头看那个张大嘴流口水的小婴儿,“可是她看着很想吃,你看她舌头都伸出来了。” 她转过来看她贪吃的女儿,确实,这个香味让孩子有点馋,她到厨房拿出专门给她买的硅胶勺子,给她舀一小碗原汤。这个牛肉汤她做得很淡,本来是预备自己多喝点下奶的,她的奶水不够这个小丫头喝的。 林百一被爸爸翻身,倚靠着他的上半身坐起来,勺子还没送到她嘴边,她就伸头咬住,呲溜呲溜喝得很美味。 她的母亲艰难地把硅胶勺子从她嘴里拽出来,她年纪很小,执念不小,头都跟着勺子活动,把她爸爸看笑了。 怎么会那么有意思,这个小丫头! 林信书没敢多喂,就喂了四五口,把那小汤碗收起来,林百一头跟着碗移动,发现她妈要端走,马上啊啊叫,可惜她人太小,没有任何能力阻止她母亲把她喜欢的肉汤收起来。 喂完她,他们接着吃面条,她吧唧吧唧嘴,好像在回味那几口肉汤。他们吃完之后,又给她喂了一回奶,这回只敢喂平时一顿的一半,怕把她撑坏了。有了肉汤对比,她不太喜欢奶粉的味道,一边喝一边玩,林含璋在旁边看着,觉得这也不难,自己也能带她。 关于幸福的顿悟 喂完她,又给她换了干净清爽的纸尿裤,林信书把她的宝贝女儿放到小推车上,推到客厅。他们今天下午买太多东西了,她刚刚忙着做饭,现在才来得及收拾。 孩子刚吃完,还不困,自己在车里玩得高兴。林信书招呼孩子她爸爸来帮忙,有的东西太重了,她还要一个个记下来,盘一下,看看有没有漏掉的。 “这些东西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完。”林含璋刚睡醒,又吃了饭,还是很有精神的。 林信书开始点米和面,决定明天再出门买点荞麦面玉米面之类的粗粮,现在只有细面,人吃太多会腻的。 她边让他放到底层柜子里边回答:“我怕我们这里也封城,到时候家里吃的不够,会很麻烦的。” 林含璋只是没话找话罢了,她买的再多,也不会花多少钱,而且她还是个非常节省的女人。 他听从她的指示,把那些面粉之类的放好,“信书,宝宝晚上睡哪个房间?” 其实他想问的是今晚能做爱吗,他不觉得林信书会在女儿面前宽衣解带。 林信书头也不抬,继续记,“当然睡主卧,晚上我要给她喂奶的。你要是觉得吵我们明天去买个床,在次卧里面铺上,我正好有多余的被子。” 他摇头,不想和她分开睡,“没事,她应该不会哭,你不是说她很乖吗?” 林信书把主食全部点完,明天还得再买点绿豆黄豆豌豆之类的,可以发豆芽,发豌豆苗,要是买不到绿叶菜了,拿来充一下新鲜蔬菜也不错。 她听到林含璋的话,笑了,“是呀,百一晚上乖得很,饿的话就只会嗯嗯叫,吃完就睡了。” 把牛肉羊肉和猪肉分割好,又用保鲜袋包起来,一块一块放到双开门的大冰箱冷冻层。紧接着是鸡,她不打算冻太久,明天就给他熬鸡汤喝,中午再给他做他爱吃的鸡丝面。 她再把纸尿裤之类的全部收到柜子里,今天买的药专门收起来,等全归纳分类完成,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有些累,她随便洗漱了一下,就上床了,小婴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她轻手轻脚把那个软软的小肉娃娃放回婴儿床。 她也上床,一到床上,他的吻就过来了。 他们吻了很久很久,没有什么淫靡的感觉,就只是亲昵的接吻。吻完之后,他叹气,好久好久没能和她这么近,他们两个总算回归正常了。 那些糟心事还在,但是根本不重要了,他们有孩子了,他们又住在一起了。 她说:“今天太累了,你要是想做的话我就躺着不动。我也买了避孕药,吃了,不用担心怀孕。” 他摇头,倒不是非做不可,他没那么性急,虽然他真的太久太久没要她了。 她笑,非常感激他的体贴,“百一是不是很乖很聪明?” 她看他们的女儿哪里都好,抱着的时候忍不住会亲上去,有时候给她擦完便便,都想弹弹她的小屁股。 他摸着她的头发,把她搂到怀里,“是呀,谢谢你把她生下来。” 她往他怀里窝,“其实,那会我不应该对你那么坏的,但是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你妈妈把那些人带过来,我好害怕。” 他说:“我知道,是她的错,不怪你。那些不是你的亲人,”他指指婴儿床,“她才是。” 林信书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太瘦,骨节突出,像是玉雕的竹子,非常美丽,“我知道怀孕之后特别高兴,那时候我都怀孕四个多月了,幸好我之前没生病,也没吃药。我当时就觉得一定要把这孩子生下来,我太想要家人了,我不想要那些人当我的亲人。” 他重重地亲了她的发旋一口,“他们本来就不是你的亲人。我和百一才是,我是你孩子的爸爸,百一是你女儿。” 她抬头亲了他的脸颊,“是的,你们才是。对不起,我不该冲你撒气,你那时根本没做错任何事,我就是欺软怕硬,不敢朝叔叔阿姨生气,只能怪罪你,迁怒你。” 他亲吻她的额头,“没事,都过去了,你给我生了孩子,我高兴都来不及。” 她继续说话,“你在美国好吗?” 他实话实说,“不好,我讨厌美国。” 她就笑,“我看赵乐乐的朋友圈,他经常说你在美国干大事什么的,我就感觉他应该就是吹牛。” 他也笑,“没干什么事,我光忙着学英语就学了大半年,一开始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后来能听懂了,只觉得还不如听不懂呢,一大堆没有意义的话。” 她转身,和他面对面,“你真的瘦了好多。” 他说,“你也是。” 她撩开衣服,给他看自己的肚子,生育的痕迹还没有消失,她的肚子依旧有一两层皮肤有些松,“百一刚生下的时候只有五斤,我的肚子不算太大,这些痕迹听说再过一两个月就没了。” 他摸上去,只觉得自己当初真是魔怔,竟然切断所有和国内朋友的联络方式,甚至黄蔚然来找他,他当时正在气头上,也没问她为什么要找他。 因为她怀孕了呀。她想告诉他,但是他竟然只顾着生气。出国前的那个月他几乎气疯了,因为她完全不理他,他说什么她都像没听到一样。 他觉得自己自尊心受伤了,有生以来第一回费尽心思哄人竟然没有任何效果,习惯了当胜者的他无法接受自己的失败,选择逃之夭夭,再也不提那些事,也不想和那些人联系。 可是到了美国,前几个月还气得不行,后面几个月每一天都在想她,国内出现疫情后,他第一时间就想回去,害怕她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出事,害怕她自己一个人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死掉。 他本来已经做好了至少花一年的时间找她的准备,但是,幸好她生了孩子,幸好她回来了。 他第一回感觉自己真的很幸运,她冲到他怀里的时候,他觉得,再也不能放她走了,无论以后发生什么事。 他没法再忍受和她长久分离的生活。他已经习惯她的照顾了,就像他的胃一样,除了她做的食物,吃什么都没滋味。 他也不想和其他女人上床睡觉了,肉欲根本就无关紧要,他只是喜欢和她水乳交融,和她亲亲搂搂抱抱。他更喜欢每一次做完,她在他怀里跟他说话。 他是到了美国很久之后,才意识到,他以前,真的很幸福。 所有人都告诉他那个时候他真的太幸福了,他的老师,他的同学。每个人都说他肯定喜欢前女友喜欢得不行,否则他那时不会露出那种幸福的神态,每一天都很快乐,也不会在失恋后如此痛苦,拒绝接受与她相关的一切。 他那个时候,那么幸福。 哪怕遇到烦心事,但是只要她在身边,她和他聊天,亲亲他,搂着他的脖子跟他讲一些小事,他就觉得那些烦心事根本无关紧要。 再不喜欢的事,只要有她陪着,他都觉得很有意思。他不喜欢拍照,也不喜欢拍视频,对剪辑之类的工作更是毫无兴趣,但是她拍他,她围着他团团转,她坐在他身边看他工作的时候,他一点也不觉得痛苦,他只觉得时间过得太快。 甚至他到奶茶店给她帮忙,给她干活,他都觉得莫名的快乐。 他想,我可能,真的,喜欢她。 每个人都告诉我,我爱她。 我自己一直也明白,她很重要,她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她对我就是特别的。 这不是爱,又能是什么呢? 我一直以为自己根本不懂爱,我也不觉得自己有爱人的能力。 但是,我的确爱她,我只是把爱替换成特别,替换成有意思,替换成她对我来说是独一无二,不可或缺的。 这只能是爱了。 不止是因为她从小到大无微不至照顾我,我喜欢她的肉体,她对我有用。更是因为,我在看她的时候,我在想她的时候,胸口萌发出的,那种爱怜的情感。 我看她特别可爱,她做什么我看着都不觉得心烦。她再异想天开,我都觉得她有趣,都愿意帮她实现。我不喜欢看她害怕,我也不喜欢她悲伤,她痛哭,我更喜欢她在我身边,高高兴兴做饭,开开心心到处玩,更喜欢她谈到我们的事业时闪闪发光的眼睛。 我想折磨她,但是我更想她在我身边,活得更好。我想告诉我的父母,她的父母,你们看呀,用你们的眼睛看清楚,她特别特别好,她在你们身边那么痛苦,那是你们的错。在我身边,她每天都很快乐,很幸福,我比你们会养她。 然而,他最想让她知道,我是真的,很想让你开心快乐,让你幸福,我绝对不会抛弃你。 所以她说,你不是对的人,你看不起我的时候,我才会那么生气。 我不是对的人,谁才是?我的父母吗?还是不知道在哪呆着的某个男人? 谁也不会比我好,谁都不会把你养得更好,你在我身边,就是最幸福的。 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那时的我,也是幸福的。 只是,我那个时候还不知道,那就是幸福。 妈妈比孩子重要 “我们可以带着宝宝一起出门,医生跟我说不能把宝宝锁在家里,要带她出门晒太阳,多晒太阳不会缺钙。”林信书又跟他说。 林含璋想到今晚他们一起收拾的那些药,“你给宝宝买的药里面有补钙的吗?” 她点头,“有的,但是宝宝不爱吃,我也试着吃过,确实不太好吃。不过宝宝喝奶没问题,再过一个小时她就该醒了,然后要喝奶。” “很准时吗?” “是呀,每天都是差不多的时间要吃的。我的奶水不够,而且她吃奶力气太大,挺疼的,所以我能喂奶的时候喂奶,不想喂奶的时候喂她奶粉。”她好像对自己没尽责感觉不好意思,“她虽然没长牙,但是这孩子太有力气了,喂她吃奶真的很疼。” 他拍拍她,让她别在意,“我知道,她刚刚还踹我,因为我不让她扭身子。你不用给她喂奶,不想喂的话就全换成奶粉,我看她吃什么都很香。” 她还是觉得不行,“没事的,我能喂就喂吧,幸好她还没长牙,等她力气再大点,我就不喂了。你不知道,她有时候不想吃了,也不放开,就是使劲咬我,那可太疼了。” “坏小孩。”他说。 她笑了,“像你,你以前也喜欢咬我。你看到她高不高兴?你喜不喜欢她?” 林信书看着他的眼神如此真诚,让他觉得他也没必要说谎,“我特别高兴,我觉得她很可爱,但是我也不知道喜不喜欢她,我今天才刚认识她。” 她完全没失望,非常有信心,“那你以后肯定会喜欢我们的宝宝的,每个见了她的人都喜欢她,都觉得她像一个小天使。” 她虽然对自己没自信,但是对她的孩子却非常自满,甚至有些自大。 她真的好爱这个小婴儿,因为是他和她的孩子吗?还是因为是她的家人?他觉得纠结于这个问题毫无意义,她爱他们的孩子就够了。 林百一的出现能解决他们之间横亘的诸多问题,她今天购物时甚至理直气壮问他要钱,这还不够吗? 千万别又来我欠你太多,我没法还,你不要给我了那套,他实在不想听她算账。 他愿意给,他不要她还,能不能不要有负担,给你你就拿着。什么自尊,什么虚荣,一堆乱七八糟的。 他就是想给,很难理解吗?他愿意,他乐意,他高兴。 她接着说:“明天白天我们还要出门买点东西,我今天数数咱们买的东西,真的封起来吃不了一个月的,不如多屯点。” 他当然愿意听她的,这些事应该是她一直想做的,但是因为她只有一个人,还带着孩子,一直没做成,才拖到现在。 他回来的还不算太晚,至少能和她和他们的孩子一起过年,不让她一个人因为物质匮乏而度过一个艰难的春节。 他说,“明天我可以让赵乐乐过来,他的车很大,能装不少东西。” 她不同意,“再等等吧,我想等你大学毕业再告诉你的朋友们你有了孩子,我怕他们对你指指点点,怕他们说百一是私生女。” 确实,他们没法办结婚手续,百一会被人当成私生女看太正常了,他不怕那些流言蜚语,但是她和他都不想让刚出生的孩子背上不好听的名声。 “今天买的差不多了,明天买不了多少东西了,随便叫辆车也够啦。” 他说好,不叫赵乐乐也没事,赵乐乐是个大嘴巴,保密也挺好。 林信书又想起一件事,“楼上天天打麻将,太吵了,有时候他们还吵架,百一总是被他们惊醒,我特别害怕他们把她吓坏了。百一太小了,不经吓。” 这个问题应该困扰她很久了,楼上那对夫妻能吵成什么样没人比他更清楚。他也不想太多了,毕竟人家的家事他也没办法,邻居说了多少回他们也不改的,不如一劳永逸,搬家算了。 他亲亲她的脸,“我大四没课了,等过完年咱们就搬家,搬到安静的地方,我到时候看看有没有独栋的房子。” 她有些担心,“你有钱吗?” 他笑了,“大不了把这套房子卖掉,你放心吧,上海市中心的大房子我肯定买不起,但是郊区安静的独栋房子我还是买得起的,” 她说:“也不用买,租几年就行,等百一大一点,不怕吓了,我们送她去上学就好了。” 他就笑,“那要四五年呢,我们既然要住那么久,不如直接买下来。你放心吧,钱不是问题,问题是能不能找到安静的房子。你也知道,上海真的很吵。” 确实,她到了上海,对这里唯二的两个不满,一是夏天太热,二是噪音太大,到哪里都躲不过。 她也不想跟他争,“你不知道,百一刚从医院回家,第叁天楼上突然闹起来,百一就被吓到了,哭得好可怜,她哭了半个小时,我抱到下面哄了好久才停下。她从来生下来就没那么哭过,我看着好心疼。” “楼上以后还吵架,我会上去让他们闭嘴。”他也有点生气,以前吵他就算了,现在连她女儿也不放过,该离婚就离婚,挤在一起窝里斗有意思吗? 她摇头,“也不止,有时候楼上打麻将,一样很吵,百一也不喜欢那个声音。我们百一耳朵非常好,护士都说没见过她这么耳朵尖的小孩,所以她可能对声音很敏感。” 他会想起今天确实是谁说话,那个小婴儿的眼睛就盯着谁看。到了超市,他一说话,她就看过来,非常灵敏。 “咱们也不能不让人家打麻将吧,毕竟又不是赌博。”她可能也深受其扰,“每次楼上有噪音,百一醒了,我就把她抱下去带她玩。但是她每天要睡20个小时的,睡不够她就会难受,会哭会闹。” 他把她抱紧,“不要担心,以后我和你一起哄她睡觉,或者我们搬到酒店里。” 她摇头,“还没到那个地步,大不了他们吵起来我们就抱着孩子出门走走,给她多穿点衣服,带上她的小推车,在车上睡也一样。” 他想我明天一早就要看房子,尽早搬走,不能让孩子和她受罪。现在天气那么冷,白天有太阳还好一点,晚上还能往外跑?而且楼上在他们搬走前再吵,他就要真的行动起来了。 他们聊了很久,两个人都感到久违的平静,都有点开心。中途小婴儿果然醒了,嘤嘤两声,还没来得及叫唤嘴里就被塞了妈妈的乳头,她闭着眼吧唧吧唧吸起来,吃饱了也不愿意送开,只能由他强行分开。林信书脸疼得煞白,看来这小婴儿吃奶的劲真不小,把妈妈折磨得够呛。 他想赶紧把母乳停了,他是不想看到她受苦的,反正这孩子也吃不出来母乳和奶粉的区别,他也不缺那点工夫,以后让他每天晚上起来给她喂奶算了。 她的两个可怜的乳头被孩子啜得通红,她赶紧从抽屉里拿出药膏抹上,“不抹会特别疼,还会裂开。”他还是头一回听说这种事,见她一脸痛苦裹上衣服,心想怪不得她现在不愿意做爱,他也不忍心强迫她做,至少等乳头好清吧。 他也想亲她的乳房,用手按着玩,他并不想弄疼她本来就受伤的地方。 后来她还是坚持给宝宝哺乳,喂了四个月,那孩子力气越来越大,她实在是撑不住,奶水也不够多,就放弃了。在药物的作用下,很快她的乳汁就没了,她也不再胀奶,胸口和乳头也不疼了,如释重负。 当然今天晚上那个小婴儿后来的两次奶都是她教着她爸爸喂的。他学得很上心,第二次就得心应手了,喂完了还会拍拍他女儿,小婴儿把叁十毫升奶喝得精光,打着饱嗝睡了。 确实很乖,他见过不少在公共场合哭闹不睡觉不吃奶的孩子,他的孩子那么乖,连他都很惊讶。 应该是比较像她,不知道她小时候是什么样子。他是出了名的鬼见愁,不吃奶还拼命哭的类型,把他妈气得不行。 他们很快就入睡,半夜他听到小婴儿唧唧叫,立刻起来给她喂第叁回奶,这回少一点,25毫升,林百一几大口喝光,眼睛都懒得睁开又睡着了,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他把奶瓶洗干净收好,觉得这孩子确实省心。他也没让她醒,开着小夜灯,轻手轻脚伺候好她的宝贝女儿,又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不到八点,叁个人都醒了,这回不用喂奶粉,她清早是有奶水的。轻轻用湿纸巾把乳头擦干净,抱起孩子,小婴儿饿狼一样寻到妈妈的乳头就使劲吸起来。林信书的脸色表明这个过程绝对称不上快乐,他在旁边看得也心惊,这孩子吃饭未免太积极了,他从不记得自己有这种时候,林信书也是。不知道她这股子恶狼扑食的作派从哪来的,他昨晚明明喂了她四回,怎么还那么饿? 让她换乳头都要把她从吸干的乳房上扯下来才行,根本不是其他孩子那种爱喝不喝的模样,她抢食。等林信书喂完她,又哆哆嗦嗦给自己上药,接着更痛苦地裹上纯棉的内衣,他说:“要不不喂她母乳了,全部喂奶粉吧?” 她摇头,“先喂着吧,医生说喂母乳能让孩子心理更健康。” 他心里只觉得医生说得轻巧,小婴儿心理是健康了,但是母亲快喂出病了。 来之不易的做爱 喂完孩子,楼上还没吵起来,她赶紧把孩子哄睡,然后跟他亲热了好一会,也没做到最后,她身上疼,就是他们两个把小孩放到次卧小房间之后,偷偷在主卧亲了一会,摸了一会,声音都不敢太大,害怕吵醒孩子。 衣服也没脱,她因为双乳巨疼,脱衣服比较困难。他也不想折腾她,抱着她亲了好一会,解解瘾也是好的。她想用嘴给他做,被他拒绝了,等今天有空再好好做一回。 等两人亲热完,她到厨房做饭,他也跟进来,她问他想吃什么,他说要吃土豆饼。她马上快手把土豆切丝,加葱丝,大量淀粉,然后加一点点盐,搅拌均匀放到锅里小火慢煎。 土豆饼想做的外面酥脆,里面香嫩需要时间,她顺手把巴氏鲜奶加热,一人喝一杯。她因为生孩子有点缺钙,不在饮食上注意不行。 等牛奶热好了,她把早就分成两份的牛奶分别取出,其中一份加了淡奶油,白砂糖和吉利丁粉,室温下放凉就会变成牛奶布丁,想要快一点还能放到冰箱冷藏室加速。 另一份则是又被她分成两半,一人一杯,土豆饼也煎好了,她撒上芝麻,切开,放到盘子里。他用筷子夹起来,外层烙成金黄色,内里还是软糯的,土豆丝的口感还在,一口咬下去,脆得很。 他很快吃完半张饼,喝完牛奶,她也是。他们一起收拾了厨房,她又打开冰箱看看有多少余空,琢磨着能买多少蔬菜和肉类存进去。 等他们从厨房出来,又抱到一起,他让她坐在身上,从额头亲到脖子,她也是,不停亲吻他的耳朵,两个人都觉得很快乐,很想脱衣服真的做一场。然而衣服脱到一半,就听到小婴儿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她跑到卧室一看,小丫头醒了,正无聊,双手扒拉空气。 他跟在后面,“要带她出去玩吗?” 她摇头,“不用,让她自己待一会。”她把婴儿床推到次卧,然后苦着脸,脱掉上衣和裤子,和他继续接吻。 他们太久没做了,他有点心急,润滑的差不多就直接冲刺进去,找到敏感带之后疯狂进攻那里。她被顶得太舒服了,身子都软了,倚靠着他,而他却顶着她肉穴最敏感的软肉的地方用力研磨,一下又一下。 她忍不住轻轻颤抖,咬紧牙关,害怕不由自主的呻吟会让孩子听到。她的肉穴在他性器鞭挞下,被蹂躏得不停收缩,越绞越紧。她只觉得被他填得满满的,有一种安心感。 而她小穴里面的嫩肉被性器磨得又酸又麻,甚至还有一点痒,胀的厉害,同时她确实被他填满了,极度满足。 她被他时快时慢的抽送操得一直颤抖,浑身上下没有一片地方不是软的。她的肉穴内部花肉痉挛,不停收缩吮吸,吸附进入她体内的巨大性器。她的软肉层层迭迭,挤压上来谄媚讨好还不止,嘬吸着他的性器,他也有点忍不住,向上不停顶弄,抽送的速度越来越快。她的下体被撞得剧烈抖动,穴口都变了形。最后,他顶着她最敏感的嫩肉处,高潮射精,她也跟着一起,小穴中喷出体液,一股一股的。她倒在他的怀里,没了挣扎的力气,也不想挣扎。 他的性器没有抽出,享受着高潮后肉穴的款待。她已经完全变软,抱着他亲吻,她嘴里是他喜欢的牙膏的味道,他舔吻了好久,才依依不舍放开她。 林含璋轻轻抱着她,让她躺平在床上。他的性器已经复苏,重新开始抽送,腰部用力一挺,性器几乎全根没入。她忍不住哼了一声,是少许的痛苦,与极大的快乐。 林信书被他摆成面对面的姿势,一双大腿被拉高,分开放到他的腰间。他轻轻将两腿掰得更开一点,这个姿势方便他用力,然而他也不敢太用力,只是每一回,每一次,都进到最深处。 她无力挣扎,她整个人都是软绵绵的。她的双腿虚环着他的眼,张大双腿任他操弄。她跟着他抽送的动作,调整呼吸,只觉得此刻快乐极了,她试图支起上身亲吻他,但是身体太无力。还是他发现她的小心思,又把她捞起来,亲上去,下身动作不停。 她又被他操透了,花穴内部又酸又胀又痒,期待着他的性器在她体内冲锋陷阵,她的甬道含着他粗大又硬挺性器,一张一合地绞紧他。 其实她的那处软烂肉穴已经完全臣服了,他大力抽送,第二次竟然比第一次还要快速。在毫不留情的顶弄冲撞下,她的身体哆嗦着,她的花穴里的每一寸的嫩肉,都温顺得很,吸着他的性器不放,极尽讨好,他的性器毫不留情地在里面抽插捣弄,每当被干到敏感带,被操到极深的地方,她都会仰起脖子,闭上眼睛,去抵御身体内部停不下来的抽搐和痉挛。 第二次高潮来得很快,她又被射得满满当当,这回他的性器总算离开了她的肉穴。抽出的时候,穴肉还在不断挽留他,穴口早就被体液沾满,连两片肉唇都没能幸免。 她累得只想睡觉,这次的性爱没有触碰到她的双乳,她真的很感激他的体贴。 然而身为母亲的警觉怎么都不会消失,她推推他,“我们得披上衣服,不要让宝宝看到。”她挣扎着,想下床,被他轻松按回去。他从衣柜里拿出洗得干干净净,带着阳光的气味的睡袍,她应该经常把这件衣服送出去晒,否则不会有这些让人舒心的气味。 那孩子果然睡着了,他轻手轻脚把她推回主卧,他当初买房子的时候觉得主次卧房间面积差得有点多,还觉得户型怪异。现在幸好主卧足够大,他可以无声无息,毫不费力把那个不算小的婴儿床推到母亲身边。 妈妈看到自己的宝宝就笑了,轻声道:“百一还睡着呢,她马上就会醒,然后要吃奶。这一顿给她多喂点,40毫升就差不多啦。千万别一次性喂太多,她不能消化,吃多会恶心的,还会吐出来,肚子也会胀。” 他问:“以前喂多过吗?” 她摇头,“我宁愿多喂几回,也不能让她一次吃太多,我们宝宝笨笨的,不知饥饱,你要是喂100毫升都能喝完,就是喝完以后她绝对不舒服,会闹的。” 他也不着急,重新回到床上,现在已经十点多了,距离百一上次喂奶过去了两个多小时,她妈妈的乳房没有胀起来,想必是没有奶的。 他还不想睡,她也过了困劲,等着给孩子喂奶。他们两个又抱在一起,亲了好一会,她说:“我特别担心百一会生病,你也知道,小孩生病好难受的,幸好百一从出生到现在还没病过。” 他发现,自从他回来,她每一回说话,都是围着女儿转。他想知道她的事,想问问她过得怎么样。 他握住她的手,“你放心吧,有我在呢,宝宝不会有事的。信书,你这一年过得怎么样?” 她好久没说话,“我也不知道。我没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天天浑浑噩噩的,有时候吃不下去饭,吃了就吐,我还以为是和亲生父母见面导致的。后来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忙着做孕检。再后来我发现身上钱不多,我又想省钱,就搬回来了。” 她不想说那么多,就和他不想说他在美国遇到的糟心事一样,他想,以后她会说的,他也会的,现在没关系,以后他们会互相敞开内心,把所有事都说出来。 他摸摸她的头发,“我知道了,我在美国也没发生什么事。等马上宝宝醒了,我们给她喂完奶,换上新尿不湿,咱们就出门把昨天没买齐的东西补上。” 她又往他怀里挤,“我在想要不要腌点腊肉。今年我不知道你会回来,我一个人带孩子,也不方便买那么多肉,还吃不完,就没弄。要不这回出门再买点五花肉,去农贸市场看看有没有新鲜的,咱们多买点。” 他点头,这些事一向她说了算,“我喜欢吃你做的腊肉,做一点吧,好久没吃了。” 她笑得很开心。以前问他吃什么,他都一副半死不活,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从美国回来,他至少愿意表达自己的喜好了。她早就知道他爱吃腌笃鲜,去年没来得及给他腌肉,她当时特别后悔。 今年可要多做点,还能送几条给叶春江,他帮了那么多忙,她还没报答过他呢。那几万块钱她现在没有能力还,但是借花献佛,一点腊肉她还是可以送的。 没一会,林百一就醒了,一睁眼就张嘴等着别人喂她喝奶,她爸爸马上从恒温水壶里面取出40度的温开水,放入一勺半奶粉,晃匀之后把奶嘴塞到她嘴里,她咕咚咕咚喝起来,越喝越有劲,他抱着她,一手拿着奶瓶,看她贪食的样子觉得她妈妈能控制住自己不给她多喂奶,的确很不容易。至少他会疑心她还没吃饱,很想再喂一点。 带宝宝去农贸市场啦 他们给她洗干净被便便弄脏的屁股和私处,再拿洗脸巾蘸干水,涂上他已经很确定就是给她涂脸的婴儿油之后,换上干爽的纸尿裤。 把她放到床上,那孩子马上就不乐意了,要妈妈抱才行,她睡了太久,又吃饱,一定要玩一会才高兴。 她连坐都还不会,头也抬不起来,需要妈妈扶着,林信书刚刚活动下来又累又困,拍着拍着自己先睡着了。 她爸爸把她放到怀里,也不敢让她自己坐,摆弄了一会,小婴儿乐得咯咯笑,两只小手有力气得很,抓着他的食指不放。 他感觉也很有意思,她的小手指也小得很,前臂只有他的中指长短,上面肉不多,她还是个体重偏轻的小婴儿,怪不得妈妈反复强调不能多喂。 可能是坐起来的时候压迫到她的胃了?她小小的吐了一口奶,他赶紧拿围嘴给她擦掉,又把她放平,看着她自己在那玩。 他把被子稍微挪了一点,让她盖住小肚肚,小声给她洗脑爸爸回来了,哄着她玩,结果他先睡着了。 一觉睡醒,都快十二点了,今天楼上也没噪音。林信书比他起床早一点,用昨天的牛肉汤做了牛肉米线,非常香。 小婴儿还在呼呼大睡,他小心起来吃饭,没有把她弄醒。她确实很好带,连他一个纯新手,昨天不过初见,今天都能带好了。 他还是没有已经是她爸爸的实感,毕竟才第二天。小奶娃也没有怎么和他交流,不是睡觉就是吃,还有折腾她妈妈。给她洗屁股的时候她的屁股还是青的,也不知道她妈妈怎么回事,看着青青的小屁股都能露出那么幸福的笑容。 这个孩子,确实给她带来了幸福,她从一开始知道自己怀孕,到生下孩子,那几个月,每天都要和肚子里的孩子说话,告诉她妈妈多喜欢她,多希望她来到世界上。 生下来之后,更严重了,林信书越带她就越爱她,哪有那么可爱又乖的小孩,林百一给她提供的情绪价值和满足感简直是绝无仅有的。 明明是个只会吃奶恼人拉粑粑的小娃娃,但是,她看到她,就觉得很幸福。 更何况她爸爸回来了,她轻松了很多,跟他有说不完的话,想把百一的一切都告诉他。 他们也没有刻意,本打算早上吃完饭就出门采购的,但是实在情难自禁,做完爱的两个人照顾着孩子,都睡着了。睡醒之后快中午了,只能接着吃午饭,后面的事等宝宝醒了再说。 果然吃完饭没一会,林百一就醒了,他们赶紧给她喂奶,换纸尿裤,带上帽子,又加了一层衣服,裹在襁褓里出门了。 既然林含璋说他爱吃腊肉,那肯定要给他多做点。他们这回没去超市,跑到农贸市场。农贸市场的活禽摊位受到疫情的影响,要不关门要不换成杀好的。她昨天已经买过鸡了,觉得没必要买那么多,毕竟鸡肉还是新鲜的好吃。他们家楼下菜市场也是可以买到当天现杀的鸡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歇业。 他们带了推车,她买了五花肉排骨和坐臀肉,加起来快80斤,不过他们也只是先买好,然后寄存在摊位上,等买完其他的回来取。 摊主接到那么大生意,也是高兴,还加了一点添头,小半块里脊肉。 这时候其实普通人家年货都买的差不多了,林信书在林含璋回来之前也买了一点。她当时虽然担心会被封起来,但是毕竟还没有实感,更重要的是她带着孩子做什么都不方便,只能掩耳盗铃,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 反正她一个人的时候怎么对付怎么来,随便过活就行了。 但是林含璋既然回来了,那肯定要好好准备的,多买点绝对没错。 紧接着是进香料店买各种干货和调味料。干香菇,茶树菇,干松茸,千佛菌之类的蘑菇买了好几包。豆子她昨天就忘记买了,今天可不能忘,豌豆黑豆黄豆绿豆红豆鹰嘴豆芸豆都得买,按照他们的饮食习惯,买了从两斤到二十斤不等。红豆可以拿来做甜品,鹰嘴豆做豆浆营养非常丰富,口感好极了,芸豆黄豆还能拿来做菜,是非常好用的配料。 紧接着就是腌腊肉要用的调料了,盐,鸡精,味精,糖(主要是白砂糖和冰糖)是大部分人家里都有的,但是拿来腌腊肉肯定是不够用的,她补了不少。还有就是高度白酒,这玩意是必不可少的,平时也想不起来买,她提了一大桶。 八角桂皮山奈小茴香是肉类的好伴侣,家里剩的不多了。青花椒她也买了点,因为闻起来特别冲,一看就知道是好花椒。 她选那些刺激性的调料时,在襁褓东看西看的林百一开始打喷嚏,小脸皱起来,眼睛一直眨巴,很不习惯这些味道的样子。吓得她赶紧把孩子放到爸爸手里,让他们到外面等。 其实也没多少要买的了,香叶白芷砂仁白蔻都不是常用的,少少买一点就好。她这回还准备做点新口味的酱肉,所以黄豆酱油,生抽老抽大瓶大瓶的买。她还顺手拿了几包火锅底料,准备明天吃火锅,把昨天买的鸡配上今天的干蘑菇,熬成汤底。 等她采购完,把装得满满的超重的大袋子放到推车上,她发现她女儿和孩子她爸站在蔬菜摊,很明显,是女儿非要去的。 林含璋一脸无奈,这孩子硬要去看蔬菜,啊啊叫,也不知道想要什么,他不想走远,毕竟农贸市场那么大,他们走远了林信书不好找。 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林信书一出店门就看到了他们,她很快推着车走到他们身边,“宝宝想要什么呀?”她拿起一颗白菜问那个大眼睛娃娃。 “啊……”林百一好像兴趣不大,但是她妈其实并没有征求她的意见,选了四五颗白菜。又拿起一颗洋葱,问:“宝宝想要这个吗?” 林含璋心想要是这孩子喜欢洋葱,那确实挺少见的。 小婴儿还是啊啊叫,看上去也不是洋葱。但是她还是需要洋葱的,小葱干得太快,她得买点大葱和洋葱备用。 接下来她拿起大葱,孩子头一扭,开始看着爸爸,一边看一边小手试图从襁褓里挣脱。看样子对妈妈敷衍她很不高兴,把林信书逗笑了。 她不急着买蔬菜了,有耐性的一样样拿起来问宝宝,最后才确定,这小丫头是看到了比拳头大一点的贝贝南瓜,才闹着要来蔬菜摊。 她也喜欢吃这种新鲜品种的南瓜,口感很像板栗,甘面香甜,无论是炒还是烤都很好吃。林信书挑了不少,南瓜耐放,能做的菜也多,她多买点。肉吃多了还能改个口味,她还能拿来逗孩子。 采买结束,推车几乎都放不下了,他们叫车回家。林含璋又当了一回兢兢业业的搬运工。她不敢把孩子单独放到敞开门的家里,只能一脸歉意看他搬上搬下,幸好有推车帮忙,他搬了两回就把所有东西运到了家里。 他们把孩子放到她的摇篮里,两个人又开始收拾东西,毕竟不能把东西都放到客厅门口,碍事。 等全收拾好,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家里囤的东西哪怕是被关上叁个月,也是够吃的了。 不过上海也不太可能会有那种事。毕竟是中国商业最发达的地方,封起来经济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他们两个先后洗了澡,林信书把衣服扔到洗衣机里,林含璋的羊绒衫要手洗,但是她今天不急着洗,没必要把活一下都干完,慢慢来更好。 他们互相给对方吹头发,享受来之不易的悠闲时光。小宝宝已经睡觉了,今天带她出门溜达,她应该满足了。 她的头发还是很短,应该还是自己剪的,不太好看,但是他从来不在意这些。她在他眼里具体是什么形像,他也说不好,就是一个温柔的,带着好闻的气味的,让他感觉温馨又舒适的人,是家的感觉。 只要她在的地方,他永远都能过上舒服的生活,他什么都不用操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她能把他们的生活料理得井井有条。 哪怕她出门工作,他的生活水准其实也没降低,她什么都会为他准备好,就是没有她陪着一起吃饭,他吃什么都不香。 她让他感觉平静,让他的生活很舒适,他其实比她需要他,更加需要她。 买来的食物也不差,和朋友一起吃饭偶尔心情也过的去,但是只有她在身边的时候,他才真的感觉安心。 他一直没有这个自觉,直到他去了美国,他在美国度日如年,他在美国反复犯病。神经性胃炎其实不是什么大病,症状也没到会折磨死人的程度,就是,不舒服而已,几乎是每天都在反酸,都在嗳气,胃部时不时胀痛。所有人都说他是压力过大,其实他知道,根本不是。 他只是,离不开她。 爸爸太坏,把小奶娃弄哭了 平静的生活甚至没能维持一天,傍晚五点半,大家都在做午饭的时间,楼上又闹了起来,这回那个小男孩的哭声格外凄厉。 林含璋直接冲到楼上,使劲敲门,女人小孩死命地哭,男人手里拿着拖把,看上去就是用这个打人的。 他对他们家的事一点兴趣也没有,但是他们不能吵到他们的宝贝女儿睡觉,于是他要求他们有问题到楼下解决,不要扰民。他的表情非常严肃,他板起脸的时候看着其实很吓人。然而没大用,不过四个小时后,九点多,楼上又闹了起来。 林百一被吵醒,哇哇大哭,这下这对年轻的父母都起了怒火,直接打电话报警。她甚至还录了音,准备拿来当证据。 警察很快就到了,把楼上夫妻两个批评了一顿,物业管理员也到了,因为他们扰民太严重,几个邻居都不堪其扰。大家上班996,下班就指望能好好休息一下,好不容易有个年假,还天天被打扰,谁能受的了。 楼上的男人消停了几天,年前又爆发了一次极端激烈的争吵,女人指控男人有小叁,男人居然一气之下丢下老婆孩子走了。然后他就回不来了,因为,封城了。 事实证明,他也的确有小叁,他被封到一个年轻女人的租住的房子里。他们度过怎么样的一个月也不难猜,一开始男人与小情人柔情蜜意,亲亲我我。后来囤的物资不够,再加生活不便,两个人时不时有了摩擦,到最后甚至也发展成了他和老婆同样的关系,大打出手。反正都是女人的错,和一个女人生活久了,她就会变得面目可憎。 这些林信书都不知道,他们报警之后,哄了宝宝好久,才把惊魂未定的小宝贝哄睡着。然后林信书叹了一口气,“我不可怜两个成年人,我可怜他们的孩子,夹在中间,天天连饭都吃不着,你看他饿的。” 各人有各人的苦,林含璋小时候,算了,也没什么好说的。他听完点头,“你不是经常给他送饭吗?” 她就皱眉,想起了一些不愉快的事,“也不知道楼上那孩子妈妈怎么想的,一开始我给他送饭她还没说什么,后来不怎么怎么回事,又不愿意了,还专门跑下来跟我说让我以后再也别给她孩子吃的,要是孩子吃坏了跟我没完。怎么可能会吃坏呢,我自己也是吃一样的东西呀!” 其实她的心理不难猜,因为她的孩子更喜欢吃你的饭,她觉得自己作为母亲不合格,但是她又不想承认,更不想为孩子做出改变,所以就把矛头指向你, 他淡淡回答:“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不要管她。反正我们不会在这住很久,她这样的人过不了什么好日子。” 一开始嫉妒她是你,但是她却宁愿天天在家打麻将,也不想着为孩子,为自己做点什么,这是她的无能与懒惰。后来,她看到你被我母亲刁难,脸上的兴奋更是和见了血的绿头苍蝇一样,这是她的恶意。再后来,你振作起来,又无私给她儿子提供帮助,她生气的是你的好是对她的儿子,而不是对她的。一开始估计对儿子发火,但是儿子的心已经不向着她了,她做为一个家庭主妇,心里的不满可想而知,最后就迁怒到你身上。 你什么错都没有,最大的错就是人太心善,愿意伸出一把援手。不像他,小时候挨了打周围的人只会说他活该。他虽然没被饿过,但是被人往嘴里塞不熟的饭不吃就挨打还不如饿着呢。 她刚刚把乳头放进林百一嘴里,他们的女儿喜欢妈妈的味道,哭得再厉害只要林信书给她哺乳她就会闭着眼睛一边可怜巴巴的抽泣一边吧唧吧唧吸奶,力气也不小。林信书虽然被她含得有点疼,还是心疼她的小小女儿,婴儿吃奶,她就轻轻亲她的头顶,感受来自孩子的依赖。 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我晚上要是睡着了,你给她喂奶的话,喂完记住要侧放她,让她侧躺着睡。小孩头骨还没发育好,特别软,要是不注意,她的脑袋就会变成很奇怪的形状。我们宝宝那么漂亮,可不能配一个奇奇怪怪的脑袋。”她边说边亲,小婴儿也能感觉到母亲多喜欢她,慢慢停止了哭泣,撅着嘴喝奶。 还有那么多讲究,他一直以为脑袋的形状是天生的。 他点点头,她的两只乳房都露了出来,孩子一边喝,小手还乱挥,一点也不老实。 “宝宝很活泼,今天带她出门,你在买东西的时候,她的眼睛一直乱转。”他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有点想笑。 她也跟着笑,“百一就是很可爱,很有活力。每天都要把她带出门溜达一会,不能长时间让她在家里闷着,否则她会闹的。” 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明天上午咱们把肉腌好,下午一起去母婴店给宝宝买洗澡的东西好不好?前段时间我都是带出去让别人给她洗,你回来了,我就能跟你一起给宝宝洗了。母婴店我估计过年也会休息的,要是不提前给宝宝准备好洗澡东西,那就不方便了。” 其实小婴儿一点也不脏,不过有备无患嘛。 他当然同意,“我还想给她买点玩具。”更重要的是要买专门抹屁股的护臀霜,哪有抹脸和抹屁股都用同一瓶油的,他也不缺那点钱。 其实他看着不舒服挺久的了,但为了不让孩子妈妈不高兴,一直忍着没说而已。 林百一喝完奶,还是不舍得嘴里软软的乳头,一直含着玩。她一会冲爸爸挥挥手,一会拿小手抵着妈妈的胸口,反正就是不老实。 他们把空调打到最高温度,屋里不算冷。林百一没被裹在襁褓里,穿的是一层厚棉服,松松地系上,她可以灵活地活动身子,她身子还蜷起小脚,伸得直直的,乱蹬一气,可有精神了。 看来不会那么容易睡了,她的爸爸看着她的妈妈,她的妈妈看着她,只觉得这个小生命可爱的不得了,又亲了好几口。 然后她就被她爸硬从她妈的乳头上拽下来,这下她可不乐意了,哇哇大哭,她妈妈一脸懵逼,好好的干嘛逗她,这下好了,又哭了。 林信书不得不把乳头塞回孩子的嘴里,轻轻拍她爸爸的手,“让她玩,她没玩好呢。” 她爸爸有点无辜,“你不是很怕她咬你吗?” 林信书长出一口气,“我更怕她哭,她嗓门可大了,能哭好久,哭到一点力气都没有,可怜得很。” 他还没见识到这孩子多能哭,毕竟每回哭都被妈妈很快哄好了,最久的那次也不过几分钟,那是他第一回见她的时候。 林信书接着劝孩子爸爸,“你不要跟一个小婴儿置气,她什么都不知道,就光有本能。她喜欢玩也没错呀,我都不在乎。” 他皱起眉头,头一回感觉慈母多败儿这句话多贴切,反正他肯定是当不成慈父的,他见不得她被孩子这么折磨。 “疼不疼?”他问。 “还好。”她回答。怎么可能不疼呢,她的乳房里已经没有乳汁了,小婴儿还是用力吸,用力啜,只不过她对自己孩子的爱意抵过了疼痛。 他们就静静看着小婴儿玩了一会,然后她把女儿轻轻从怀里放到床上,这回小婴儿不闹了,反而咯咯笑。 真是个爱笑的好脾气的孩子,她妈妈拨动她的小身子,一动她就笑,她可爱的笑容让母亲的心都化了。 她父亲也不得不承认,这孩子还是讨人喜欢的时候多,刚刚他还觉得她有点烦,现在又觉得她确实是有那么一点可爱的。 她向上乱挥舞的手抓到爸爸的手指就不愿意放了,一边用力握紧一边咧嘴笑,他感觉这个小生命如此有力,如此健康,头发和他的一模一样,他们甚至有相同的发际线。 他雪一样白的皮肤也被她遗传个十成十,她其实不太像妈妈,她的长相更像他。当然她的脾气是谁也不像,她贪吃,她爱玩,她爱笑,她活泼开朗。而作为她的父母,他阴郁,她害羞,他对吃食热情不高,她对外人一句话也不说,但是她的脾气好这孩子倒是遗传到了。反正这孩子尽挑好的地方,不好的地方完全不要,还自成一派。 林信书招呼他给他们的小闺女儿戴上帽子。黄色的虎头帽一戴上她的妈妈就被她萌翻了,又逮着她的小脸亲了好几口,连她的爸爸都忍不住放下她刚刚做的坏事,亲亲她的小脸。 世界上最好的事 林百一玩了十几分钟就困了,她睡着得极快,前一秒还在大眼睛滴溜溜看看爸爸,看看妈妈,后一秒就眼一闭,头一偏,睡着了。 入睡的速度让失眠了快一年的林含璋叹为观止。 这下他们不敢把她放回婴儿床,怕她又醒了,也不太舍得,毕竟今晚她哭得那么可怜,她的母亲总是想把她抱到怀里安慰安慰,哪怕她都睡着了。 她被放到他们中间,小小的一个小肉娃娃,她不像其他的婴儿,胖嘟嘟的,她的脸没那么圆,来自父亲的脸型又窄,她还很瘦。 没办法,怀孕的时候林信书一开始吃不下去饭,后来担心钱,又担心肚子里的孩子她父亲不愿意要怎么办,整天瞎想。经常因为怀孕的反应失眠,又被诊断出胎位不正,看了很多回医生,她自然不可能长成一个大胖娃娃。 林含璋说:“要不要明天开始每顿饭给她增加五毫升左右,我今天看她喝奶总觉得她没吃饱。” 她妈妈忍不住又去亲亲她的小手,“可以的,明天开始给她多喂点,她要是吐奶就还是和今天一样。你看,她长指甲了呢。” 她的小手指上确实有一点长指甲,他问:“要剪掉吗?” 林信书依依不舍把嘴唇从她手上移开,“要的,否则她有可能抓伤自己。明天再弄吧,现在看不清。” 其实能看的一清二楚,他觉得她可能是怀孕后遗症,视力下降了一点。后来事实证明,给孩子剪指甲,确实要在大太阳下面,整个过程要极度小心。 他们小心翼翼带着孩子睡了,他更是连翻身都不敢。一夜之间,小婴儿醒了叁回,一回是拉便便了,不舒服,两回是饿了。林信书没有让他起床帮忙,而是让他哄着孩子,让她别哭,轻轻拍她的小肚肚就好。她很麻利地给她喂奶,给她洗屁屁抹油换尿不湿,忙完之后本来也没真醒过来的小婴儿又侧着身子睡着了。她无声无息又亲了乖乖的小闺女几口。亲完之后,才发现孩子的爸爸一直盯着她看,她移动身子,凑过去给了他一个温柔的吻。 这是她的家人,她有孩子,她有可以依靠的家人了。 这是他的家,他想。他从没有想过,他会有这么温馨的家,做梦都不敢想这一切竟然来得那么容易。他甚至没有做过什么了不起的事,就得到了一个聪明美丽乖巧的女儿,孩子的母亲又是他想要共度一生的人。 他们抱在一起,把宝宝放到妈妈的胸前不远处,叁个人睡着了。 第二天一起来,吃完早饭,林信书就开始炒盐称佐料,预备大干一场。 他给小婴儿喂完奶,换上新的纸尿裤,把她放到小推车里,推到客厅靠近厨房的地方,宝宝被干活的妈妈吸引,眼睛直勾勾盯着妈妈的背影看。 二十斤骨头六十斤肉,她预备把肉分35斤做腊肉,15斤酱肉,留十斤鲜肉。骨头有肋排有棒骨,肋排拆一半腌成腊排骨,一半拿来过年吃。 本来觉得买了不少肉,这么一琢磨,好像也没剩多少。 不管了,先忙活起来,昨天买肉的时候摊主帮他们分割好了,现在只需要称重。她把压力称从柜子底下拿出来,幸好这东西放的隐蔽,没被林含璋的妈妈拿出来砸坏。 五花肉和坐臀肉被分成一条条的,看着漂亮得很,她昨天一眼就看出来这肉是从大猪身上割下来的,绝对好吃。她称完肉,按比例放入炒好的盐和其他调味料,然后撸起袖子,把肉从下面翻到上面,翻了两叁分钟,让所有的肉都均匀沾上调料,又一条条放到干净的盆里,最后拿到阳台上晾,差不多十二个小时后,晚上还要再翻一次的。这个肉要翻六天,第七天才能挂起来。挂起来之后二十天左右风味就很够了,可以切片吃了。 酱肉就复杂了点,她以前没做过,也不知道林含璋爱不爱吃。不过她一看调味料就知道自己绝对会爱吃,所以还是有必要做的。 酱肉和腊肉一样,先把调料按比例均匀抹上去,第二天再熬酱,她弄得很快,不到一个小时,几十斤肉都安排妥当了。 洗洗手,去看她的宝贝女儿。小婴儿和爸爸玩得正开心,她的爸爸正在看视频,学着给她做排气操,小闺女儿配合得很,大腿一碰到小肚肚就“啊啊啊”的叫。小脚碰不得,一碰她就躲,可惜胳膊拧不过大腿,被爸爸轻轻抓住,往上压了好几下。 林百一应该没有胀气,她每天喂她的小宝贝女儿都很注意,就怕喂多了。百一刚生下来的时候五斤多,后来体重降到不足五斤,把她吓坏了,医生护士都说是正常现象,果然没几天她的体重稳步上升,现在一个多月,长到快七斤了。 要不是因为现在风声鹤唳,她不太敢去医院,她就把百一抱到医院做一些例行的检查,也差不多要给宝宝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了。她的母子健康手册回头要拿给林含璋看看,以免自己事多,忘记了。 给她做完排气操,他把自己闺女抱起来,让她的头靠着他的肩膀,只觉得有一种莫名的满足感。也不是很难嘛,喂奶换尿裤和做操他都一学就会,他甚至可以轻松把这孩子哄睡。 他还不明白什么是天使宝宝,而且二月闹可比满月闹更常见。林百一又是那种爱笑爱吃爱睡的孩子,他觉得省心太正常了,一般人碰到这样的孩子都会觉得走了大运。 等他把孩子放好,孩子的妈妈微笑着看着他,一脸幸福,“我们带百一到楼下散散步怎么样?” 当然好了,他轻轻点头,她去拿一只粉红色帽子给闺女戴上。他刚注意,他的小女儿至少有两顶帽子,而且衣服颜色和帽子鞋子都是统一的。 她妈妈自己不爱打扮,但是却对自己女儿的穿着却很上心,看得出来每一套衣服都是经过精心的挑选和搭配,穿起来非常和谐。 是个受到妈妈疼爱的小宝贝,说实话,他有点羡慕她。其实他偶尔也会对楼上那个没见过几次面的小男孩有点异样的情绪,毕竟他的童年和他一样,一片疮痍,满目皆非。他和那个孩子比起来,毕竟还是幸运的,因为她在他六岁时出现了,他有了同类,他不再挨打,后来,他有了稳定的一日叁餐。 那个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这些。他们这些人,被不负责任的父母生下来,只要不死,还是会长大的,至于他们的内里是什么状态,没人关心。 不像窝在他肩膀上的这个小婴儿,她的母亲爱她爱到骨子里。甚至连他这个父亲,不过才见面两天,就已经觉得她好可爱,心甘情愿为她操劳,半夜警醒着,等她醒了给她喂奶洗屁股上的黄色便便。 和他不一样,她会在爱里长大,变成一个幸福快乐的小孩。她现在其实就很幸福,爸爸给她做完排气操,妈妈推着她的小车一起下楼,她见到冬天的太阳乐得大叫,看着太有生机了,朝气蓬勃的。 林百一很轻,抱多久都不觉得累,不过她还是被心疼爸爸的妈妈塞进了小推车,她的两只小手快乐地扑腾,“啊啊”大叫,一看就是个很快乐的小婴儿。 粉色的帽子衬得她更加可爱,皮肤又白皙通透,小脸泛粉,脸上还有淡淡的绒毛,在太阳下她的小脸蛋可爱极了。她的一双大眼炯炯有神,不停扭头往旁边看,看到猫狗经过就拿手指着,好像是发现什么新鲜的要给爸爸妈妈看。 不过两天,她已经和她的爸爸混熟了,建立了情感联系,他今天怎么摆弄她都没事,她乖得很。喂奶和做排气操的时候都不挣扎,甚至还咯咯笑,可叫她爸爸暗暗得意了。 明明一开始只是不想让林信书太辛苦才主动搭把手的,他现在觉得孩子妈妈可以歇歇了,他来带就可以。 孩子跟他那么亲,会不会是因为她母亲一直给她裹有他的气味的衣服呢?所以她对他很熟悉,一点也不抗拒,除了第一次见到她,把她从睡梦里吵醒,她从来没被他惹哭过。 弄不明白,也不用弄明白,反正他能把他们的女儿带的很好,这是个铁一样的事实。 他们在冬天的暖阳下溜达了好久,小婴儿一直开心的看这看那,对什么都很有兴趣。但是她的精力有限,不到十五分钟,就蜷在小推车里睡着了,她妈妈给她盖上小铺被,掖好,弯腰的时候还忍不住撅嘴亲了她一口。 林百一每次笑,她就感觉幸福得要飘起来,嘴角也会不受控制翘起来。她就是那么喜欢这个明明才来到世界上不到四十天的娃娃,她对她的意义,就是全世界。 那些问题扔在 等他们把睡着的孩子带回来后,将她放到婴儿床上,又把窗帘拉开,让阳光照到这个乖乖的小鬼。 一连叁天,他和她以及她的妈妈在一起,都忘了今夕何夕了,快乐的时光总是会让人丧失时间感。 然后他就突然想起来他的事业,那个被他抛诸脑后的软件。在美国的时候他不分日夜鼓捣那些东西,回国之后他就跟失忆了一样,完全不记得这回事了。 幸好林信书不是一个缠人的伴侣,他亲完之后,不情不愿拿出笔记本电脑,登录,果然被各种消息轰炸了。 美国认识的朋友问他中国情况怎么样,是不是和网上传的一样变成了walkingdead模式。有人问他回国之后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实在不行还是再回美国吧。还有人把完成的部分工作上交给他,问他接下来是不是要放假了,还有他的老师约他见面,以及赵乐乐约他吃饭。 幸好关于工作的内容不多,他有点心烦,一一回复,然后布置新的工作。 他真应该在美国就把项目卖掉,当时美国人和日本人出价都不低,卖掉之后至少能腾出来空闲的时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想和林信书做爱,也好不容易有时候和她做爱,却因为要工作不得不忍着。 林信书也因为好不容易的清闲有点高兴,她先是去看了睡着的小宝贝,又出来看看她爸爸,紧接着她决定把孩子先交给爸爸,她要出门买点东西。 口罩酒精之类的她原本买了点,但是很明显家里加了一个人,是不够的,她又确实需要出门办事,所以还是要多买点。 她和林含璋打声招呼,下楼。她还是飘飘然的,心里满满的,原本她每次单独出门,把宝宝就在家,都会吓个半死,担心宝宝会被人偷走,会被衣服被子压到窒息,会自己扭动身子从床上掉下来摔坏了,担心这担心那,每次出门都是一场心理煎熬。 现在不会了,她有了安心感,她可以放心把孩子和她爸爸放在家里,出门办事。 药店里口罩很难买,她跑了好几家才买到两包,酒精就更别提了,根本买不到。幸好他们东西备的差不多了,以后除了带宝宝出门做检查,也不是很需要口罩酒精。 她又拐到卖水产的地方,昨天担心鱼虾熏到宝宝,没敢买。但是一个春节家里也不可能都吃普通的肉,还是得买点鱼虾的,到家之后可以先处理好,以后要吃的时候拿出来做就行。虽然不可能和新鲜的一样好吃,但是肯定比吃不着强。 她又买了几条鱼和十斤虾,其实有点想买牛蛙,但是她不敢自己杀,她连切都不敢。奇怪的是她敢杀黄鳝和蛇,然而现在没有这两样给她杀。 再从楼下的小超市买了两块豆腐,中午做一个鱼豆腐汤吧,要把汤做成浓白色的。 她发现只要有他在,她买东西就会大手大脚,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还有带着宝宝的时候,明明就会省钱,能凑合就凑合。 原本跟他吵架,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她总是会介意被他养着,结果他一回来,她好像又陷入了一样的问题里。 林含璋说他不在意,他也确实表现得一点也没放在心上。她知道他不会指责她乱花钱,也清楚他愿意供养她和宝宝,就是,她心里多少还是有点不舒服。 狂喜过后,这些老调重弹的问题又回到她的脑子里,但是她这次已经不能像上次一样,莫名其妙冲林含璋发一顿邪火,然后试图一走了之。 她没有任性的能力,她没有房子,她的户口还在河南老家,迁不出来。如果不跟着林含璋,她的女儿甚至没办法落户,她不觉得林含璋的父母会把这个小婴儿放到他们的户口本上,他们知道这孩子的存在,第一反应可能就是,送给别人。 百一是她的命,谁敢从她身边把她抢走,她都会跟那个人拼命。她自己的命,都可以说是百一救回来的。当林含璋去了美国,她浑浑噩噩那些日子,她无数次走到立交桥上的时候,都在想她从上面跳下去,会不会死。应该不会吧,顶多摔断腿,但是如果下面有车,加上被车撞,应该能死掉,就是很对不起司机。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是真的生无可恋,不想活了。她觉得她的人生糟糕透顶,她明明那么努力,好不容易有了起色,她和林含璋相处得很好,他们的事业蒸蒸日上,马上就能赚大钱,但是这一切都消失了,很轻易地消失了,她自己甚至是推手之一。 她的努力毫无意义,她的人生毫无价值,她活到现在,都二十多了,还在被家人卖掉的恐惧中。她痛苦的是,哪怕她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哪怕她已经可以靠自己生活,她还是会被生她的人,被理论上最亲的人,再次卖掉。 他们天然拥有支配她的权力,仅仅是因为,她是他们生的。 那个时候,她真的很想毁灭自己的肉体。 她也真的恨上了林含璋的母亲,连带恨他,如果不是因为林含璋的母亲的所作所为,她永远都不会见到那家人。 她在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候,想的甚至都不是怎么躲开他们,而是怎么才能把他们全杀掉之后自杀。那样的人,本来就不该活在世界上,不如一起死了吧。她无意义的生命如果可以得到救赎,大概就是她手刃至亲的那一刻。 只有他们死,她才能解放,才能脱离再次被人卖掉的恐惧。 然后她吃不下饭,她焦虑不安,她睡不着觉,她筹划了好久,但是她发现她根本无能为力。 她不知道他们现在住在哪里,赵耀说他们家在县城买了新房子,具体地址她不知道。她也没有信心可以把他们一刀毙命,她的体格决定了跟谁单打独斗都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如果他们认不出她的脸,她还能偷袭,但是叁个人都认识她,她还刺杀失败过一回,他们见到她,肯定有警惕心。 她痛恨自己的无能,痛恨那一家叁口,痛恨林含璋的母亲,但是慢慢的,她不恨他了。 因为她心里明白,不是他的错。如果那天没有他,她可能就被立即带走,然后再次被卖掉。 她对他的恨变成了感激,他什么都没做错,他后来一直跟她道歉,但是她当时情绪太混乱,她无法接收到他,然后他就气走了。 她感觉有点对不起他,然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那一瞬间,喜悦占据了她的心灵,他们要有孩子了。她不想着复仇,也不想着杀人了,她只想把孩子健健康康生下来。所以她立即把身上是钱都取出来,去附近最有名的妇幼医院产检。 再后来,她就有了一个对她而言世界上最可爱的宝宝,他也回来了,他要做宝宝的爸爸。 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吗? 她被喜悦冲昏了头脑,这巨大的兴奋竟然维持了叁天,到了今天她才又想到,她和宝宝,真的要靠林含璋养了。 靠她自己,别说落户上学这些遥远的事,她身上的余钱还不够给孩子买一年的奶粉。总不能一直向叶春江借钱,直到孩子长大,她能出去挣钱再还给人家。 叶春江和她连朋友都称不上,只是一个不忍心看她因为难产没钱死在医院的好心的熟人,她不可能从此之后就把他当成冤大头,赖上他,人家也绝对不会任由她借钱。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自古救急不救穷,叶春江借给她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给他。在百一长大前,她没法挣钱。更可怕的是,养孩子,是个无底洞,百一还没有户口,过几年上学都是问题…… 这回,她真的没法离开林含璋了,除非她忍心让百一和她一样,从小过极度贫穷的生活,处处被人歧视。但是,那是她的宝贝,身为一个母亲,她怎么吃苦都行,但是要让她的女儿跟着一起苦,那真的,比她自己吃苦,要痛苦一万倍。 她就是没有安全感,哪怕林含璋的表现超出她最好的预料,她还是担心,还是因为没法挣钱养活自己和孩子,感觉心虚气短。 其实,在她心底的深处,她自己都明白,林含璋是不会嫌弃她的,也不会抛弃她,对于百一,也是一样。他可能还没和百一培养出多少感情,但是,他愿意主动照顾百一,愿意给她擦屁股,他连手上沾了她的便便都不介意。 她知道,他会好好呵护她们母女,他绝对不会抛弃她们。 她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自信,反正她就是知道。 百一是她的天使 开始腌腊肉的第叁天,楼上爆发了有始以来最严重的争吵,他们的女儿直接被吓得哇哇大哭,林信书忙不迭的把孩子抱下去避难。 形势也越来越不妙,很多地方有了确诊病例,也有的小区被封起来,只准进不准出。她第一回对这个传染病,有了实感。 在楼下带着孩子逛了很久,直到宝宝睡着,林含璋先到楼上看了下,已经偃旗息鼓了。男主人不知道去哪了,小男孩哭得稀里哗啦的,他母亲听得不高兴就往他脸上扇一巴掌,他从电梯出来,她立即“啪”一声甩上门。连交流的意思也没有,更不想让人看她家笑话。 应该不会闹了,他们把女儿送上楼,小百一是饿着肚子睡的,过一会肯定要醒的。她也不敢离得远,把百一穿脏的小衣服都用专门的婴儿衣物洗剂清洗,然后在阳台搭起来。 自从他回来,她的生活压力一下子轻松很多,他会帮忙带百一,任劳任怨,还负责生活费。她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足够的钱,但是那天买菜他给她转了叁万块钱,短期内,她是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了。 不得不说,生孩子,真的太费钱了,尤其是她这样没有医保的,每次孕检都得花不少钱。生孩子的时候就更别提了,要是没有叶春江慷慨解囊,她可能都走不出医院的门。 养孩子也一样,奶粉,纸尿布,衣服,玩具,洗护用品,各个都比大人的贵。而且小孩娇嫩,不像她,可以将就。 没过多久,物业发了通知,尽量居家,不要外出,防止疫情扩散。他们备好了食物,倒也不着急。楼上的孩子看到她回家,偷偷摸摸在楼梯口坐着。她看着太可怜了,把一份刚炸好鸡腿放到室外架子上,用纸包着。她原本买了不少琵琶腿,准备过年的时候吃的,但是林含璋回来了她也没必要吃冷冻过的鸡腿,直接做成炸鸡放起来,想吃的时候放在烤箱里复热,一点也不会浪费。 她生完孩子之后,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迷上了吃炸鸡,天地良心,她以前可真的对各种炸品兴趣不大。 不过小孩应该会爱吃炸鸡,她还往里面放了料包,希望他能吃得开心,不要浪费了她的一片心。意。 她剁了很多牛肉馅和猪肉馅,当然是在百一醒的时候,两把菜刀呈现八字状剁肉。百一被她爸爸抱在怀里,两只眼睛忙坏了,一会看妈妈,一会看菜刀,小手还指给爸爸看。她爸爸并没有看剁肉,反倒盯着她的小脸,趁她不注意亲了好几口。 这是他的小孩,越看越好看,越看越喜欢,喜欢到一直抱着也不觉得烦。 她做的是馅饼,皮薄馅大的那种。她和面和包饼的手法他从来没搞明白过,面团湿的很,又很黏,他看着都难受。一团远比馅料小的面团怎么能把比它大四五倍的牛肉团包进去的,他就没弄明白过。他其实看了不少遍,每次她包饼的时候只要他在家,都会溜过去看看。她从没发现,就是专心包馅饼,轻轻松松包好,放在案板上拿手压平,抖掉干面粉,然后上铸铁锅煎。 皮极度的薄,还会鼓起大气泡来,林百一看到又“啊啊啊”叫,惊异得很,让爸爸看。她爸爸其实都不知道看多少回了,早就知道她妈妈很会做饼,他也经常吃。 牛肉和猪肉馅饼各做了六个,她选了四个比较好看的,装到盘子里,让林含璋送上去。林含璋并不喜欢那个女人,但是林信书的善良他倒愿意维护,他走楼梯上楼,敲门,开门的是那个小男孩。他指指男孩的嘴角,示意他上面有没擦干净的炸鸡外层面衣。那孩子马上拿手背蹭掉,又伸舌头舔着吃了。他把四个比脸还大的馅饼递给小男孩,声音不大不小,“刚出锅的,还是热的,外面特别焦脆,可以用刀切开吃。” 小孩受宠若惊,忙不迭收下那香气扑鼻的肉馅饼,喊道,“妈,楼下哥哥给我们送吃的了。”他转身离开,没有和那个女人寒暄的打算。 一个一不高兴就冲孩子撒气,对孩子非打即骂的母亲,有什么话好说的,他又不是没见过。 午饭很简单,就是肉饼加牛奶。最近她一直在忙,没法做大菜,再加上肉饼他们都爱吃,他的胃也特别欢迎这种温和的食物,所以两个人都吃得很满足。 就是得忽略旁边张大嘴流口水的宝宝,林信书把肉馅的汁水用筷子蘸了一点,准备放到宝宝嘴里,结果筷子没到,宝宝已经张嘴,等着她喂了。 她爸爸在旁边看得直想笑,林含璋觉得这个小宝贝真的不太爱吃奶粉,搞不好很快就要给她准备辅食,让她吃饭了。 林百一砸吧几下那点聊胜于无的肉汁,高兴了,两只手想留住妈妈的筷子。她妈妈动作比她快,又怕伤到她,立即就收回来了,然后她妈妈有点犯愁,到底要不要再给她喂一丁点。 其实林信书也知道最好别喂,婴儿不能吃太刺激的味道,否则可能就不爱喝奶了,毕竟奶粉的味道真的很寡淡,营养很不错,味道很普通。 在孩子手舞足蹈下,他们很快吃完,把她推走,临走前她还抽鼻子,看样子真的很喜欢肉饼的香味。 等她能吃饭了,绝对要给她做比今天还好吃的肉饼,林信书暗自留心,毕竟百一看上去真的很喜欢这个饼的味道。 话说回来百一好像就没有不喜欢的食物,母乳她爱喝,奶粉她也欢迎,盐很少的牛肉汤她喜欢,一点点肉汁她同样回味无穷。就是个爱吃饭的小婴儿,喂她从来就不是问题。 他们被告知尽量不要外出后不久,楼上的孩子过来还盘子。她又把剩余的辣味炸鸡腿分了一点给他,跟他说放到微波炉里面转一会就能热好,味道还是一样好吃。 小男孩一直往屋里看,她就问:“怎么啦?” 他低着头,很局促,“我想看看小妹妹……” 确实,小百一被她带回家之后,还没给外人看过。她和邻居也不熟,上海也不会有那种街坊四邻互相打招呼的场景,谁都不认识谁,其实挺好的。 她把他领到主卧,小男孩看到戴着帽子睡觉的百一,捂着嘴轻声说:“她好小哦……” 她就笑,小孩子童言童语特别可爱,“她才出生一个多月,当然还很小。” 小男孩歪着头看小婴儿,“她叫什么呀?” 林信书回答:“百一,一百倒过来。” 小男孩瘦瘦的脸上有了羡慕,“百一小妹妹真好看,皮肤白白的。” 她也笑:“幸好百一长得像爸爸,她爸爸比我好看。” 小男孩摇头,“你好看,我喜欢你,我看你最好看。” 现在的小孩嘴都那么甜吗?林信书就笑,也不争辩,小孩懂什么,她到十七八岁还觉得林含璋不好看呢,和看门的老大爷长得差不多。 小孩走的时候很不舍得,一步叁回头的,怀里抱着她给的炸鸡腿。其实这孩子她也挺喜欢的,否则不会投喂了那么多次,就是他的父母,实在是让她吃不消。 她绝对不要做那样的家长,她要让百一在平静的家庭氛围里长大,要让百一每天都能吃饱穿暖,百一想要的,只要不是坏东西,她就尽量满足她。 她实在是没法拒绝她的乖女儿,每个人都跟她说百一有多乖,有多好,她自己也知道,百一确实是省心又省事的孩子,她连每天晚上要吃奶的时间都是固定的…… 她能生出这么好的孩子,她甚至可以原谅命运对她的种种玩弄,种种恶意。因为百一的出现,让那些东西都不重要了,她现在只想陪着女儿长大,一天也不想离开她。 百一怎么会那么好呢?远超她想象的好。她在医院病床上醒来,护士把百一抱给她的时候,一脸欣喜地告诉她,她生了一个天使宝宝。她把和小猫一样大的孩子抱进怀里,那孩子睁开眼睛,冲她甜甜一笑。 她想,百一确实是天使送来的,百一自己就是个小天使,从她第一眼见到她,百一就不知道给她带来多少幸福感。 她吃奶,她睡觉,她咧嘴笑,她乱蹬的小脚,粉粉嫩嫩的小脸蛋,她挥舞的小手,没有一样不可人的。 当她吃饱之后,被放到床上,她鼓鼓的小肚子,真的很难忽略,然后她开始在床上啊啊叫唤,只要妈妈靠近,她就会盯着妈妈看,林信书知道那是因为百一喜欢妈妈。 现在百一还喜欢爸爸,应该说百一就喜欢给她喂奶的人,她早就发现她的小闺女儿是个小吃货。 这当然更好,她也喜欢琢磨美食,等百一再大一点,她要把她养成一个小胖墩,百一要吃什么就给她做什么。 八卦和带娃日常 距离过年,也没几天了。她开始提前准备年菜,首先把冰箱里她原本备的东西处理一下,她把那些冻肉拿出来解冻,然后做了一小锅腊汁肉。这个肉拿来夹馒头,放在双面硬饼里都很好吃,甚至可以上锅蒸一下,那就是另一种美味。 其实更大的原因是楼上的孩子要是饿了,她能热一块肉一个饼,马上就给他弄一口热的好吃的,毕竟不是每一回他下楼,她手里都有能吃的东西的。 小百一醒了,她爸爸照顾她。她爸总算可以给她涂专门的护臀霜了,还买了好几种不同的婴儿擦脸油,面霜,准备一个个给她试试。 他现在照顾她得心应手,甚至可以一手抱着她,另一只手在键盘上啪啪打字。她也不哭不闹,黑黑的大眼珠子瞅一会电脑屏幕,感觉没意思,又盯着爸爸的下巴看,拿小手去抓,指甲真锋利。 他想起来,他忘记给她剪指甲了。抱着她翻出指甲剪,他做回工作椅上,开始给她剪指甲。 确实,她的手太小了,指甲更小,虽然锋利但是也没多长,他感觉有点棘手,把灯打开,准备小心给她剪。 然后他就把她指甲附近的肉剪掉一块,其实他用力的时候也觉得触感不对,但是手比脑子快,剪完之后,他马上意识到不对劲,抬头一看,小婴儿眼睛里已经挤满了泪水,小嘴一张,立即就要哇哇大哭。 他感觉不好受,他也不是故意的,林百一从生下来还是第一回知道什么叫疼,咧着嘴哭。 她妈迅速从厨房跑出来,手擦着围裙,把水擦干,“怎么了?怎么哭了?” 他看着她,感到愧疚,“我给她剪指甲,剪掉了肉,她疼了。” 林信书一脸心疼,把宝宝抱到怀里安慰,又亲又哄,“宝宝乖乖,马上就不疼了,妈妈给你吹吹。”她拿起小婴儿受伤的手,确实,少了一小块肉,还流血了。 这可让她心疼得很,连忙给女儿吹吹,用卫生棉把血轻轻弄干净,对着那没用的,呆在原地不敢动的爸爸下命令,“快把柜子里的金霉素软膏拿出来,给她涂上。” 他们把油腻腻的药膏涂到还在抽泣的小闺女手上。小闺女倒也不记仇,涂完了还是让爸爸抱,她爸爸把她抱到怀里,额头抵着她眼泪未干的小脸蛋,对她感觉抱歉得很。 怎么就那么粗心呢,连指甲都剪不好。 林信书看孩子不哭了,心里也松了一口气,这孩子从出生就没受过一点罪。她养得精心,照顾得小心,从不舍得让宝贝女儿难受。 今天,还是头一回。 不过也没必要苛责爸爸,毕竟他也不是故意的,小孩子指甲本来就不好剪,她拍拍他的肩膀,宽慰道:“没事的,小孩子好的快,过几天就好清了。你看百一还是很亲你,她也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不怪你。” “嗯,以后我会注意的。”他有点闷闷不乐。 她贴上闺女的脸蛋,亲了几口,“下回我们两个一起来,我也不太敢给她剪指甲,就怕剪到肉。” 也没心思接着料理那些东西了,她只想和委屈的小宝贝,还有孩子的爸爸待在一起。她拍了一会宝宝的屁股,小婴儿一开始还不乐意,没一会就有点高兴,又开始咿咿叫,她喜欢这孩子各种乳音,每一种都好可爱。 亲了孩子一会,又和孩子的爸爸手牵手到阳台给宝宝晒太阳,她觉得幸福极了。 她说:“楼上的夫妻,好像没买什么东西。那孩子经常饿肚子,我给他送饭你不会生气吧?” 他摇头,这有什么好生气的,他们囤了那么多东西,分几口给一个孩子能有多大事。 她逗着女儿,叹一口气,“孩子的父母不懂事,但是孩子可怜,总不忍心看他饿肚子。” 他淡淡道:“楼上孩子的爸爸离家出走了,年前估计都不会回来了。他妈妈应该会带他回娘家,他能过几天吃饱饭的日子。” 林信书反正想不明白,“为什么生下孩子却不好好带呢?那孩子好乖的,不是招人烦的孩子呀。” 正是因为知道自己不被爱,所以才会乖巧,做出懂事的样子讨好父母。 她摇摇头,懒得想,“上回他们吵架,说男的有外遇,也不知道女的会不会下定决心,跟他离婚。” 他想也没想,直接回答,“他们不会离婚的,哪怕外人都觉得他们的生活和地狱一样,他们照样能找出几百个不离婚的理由。”就像他的父母,一开始和他们一样又打又骂,后来貌合神离十几年,离了婚也照样藕断丝连。 楼上的男孩妈妈,她也知道,不是什么勤快人。虽然在家做全职主妇,但是很明显没有把家事料理好,对孩子也不上心,不提一日叁餐,就连经常给儿子换干净衣服都做不到,她见过好多回那孩子穿着脏兮兮的外套,也给他擦了不少回手。 是因为知道丈夫出轨,她才没有心思好好收拾家里,好好在家带孩子,还是因为她没有做好主妇的责任,她的丈夫在家感觉不舒服,才会出去找别的女人? 他们两个之间到底谁对谁错,好像根本说不清楚。在她看来,两个人好像都有些问题。唯一无辜的就是他们的孩子,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却要付出最大的代价。 林信书不知道楼上的女人对她的敌意从何而来,她其实也没太放在心上。她只是觉得可惜,楼上的家庭,在上海有一套四五百万的房子,还是很好的学区,又有一个乖巧懂事的儿子,这样的物质条件,已经超过了中国百分之八十的人了,她也不明白他们每天怎么会过得那么不开心。 不过这也是人家的事,她只要不被打扰,就关心得有限。她更关心自己的宝贝女儿什么时候学会翻身,什么时候能靠自己把头支愣起来,还有就是什么时候能学会坐。 她昨天带宝宝打了第二针乙肝疫苗,在医生护士和爸爸妈妈的注视下,宝宝一只露出一边肩膀,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扎了一针,她咧咧嘴,林信书如临大敌,等着她哭就马上安慰,结果这孩子咧了好几回嘴,要哭不哭的,最后还是没哭出来,一滴眼泪都没有。 围观的人都笑了,排在后面的家长都说这孩子是个心大的,哭不出来就算了,没有硬挤眼泪。她一连亲了闺女好几口,把小娃娃亲乐了,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下连护士都说这小姑娘也太萌了,又乖又可爱! 林信书听了自豪得很,她的女儿就是很棒,就是很厉害,那么小都不怕打针。 她逮着小丫头亲了好几口,又把她从爸爸怀里接过来,小百一更喜欢妈妈,到了妈妈怀里就啊啊叫,好像在控诉刚刚有人扎她。 她又去蹭蹭她的小脸,叁个人打车回家,路上林含璋若有所思,“我需要买一辆车,以后会比较方便。” 林信书倒是没什么想法,因为上海的私家车处处限行不说,上海还经常堵车,她经常打车被堵在路上。 而且上海的公共交通非常发达,只要避开高峰期,可方便了,速度又快,还省钱。 不过林含璋肯定有他自己的打算,她没必要多嘴,对他的决定指手画脚。 她只是说:“有辆车也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还方便带东西。” 他们过了一个舒服的春节,每天哄孩子,吃好吃的,只是不能出门,但是他们并没有觉得无聊,每一回趁宝宝睡了,都要腻在一起,不是亲吻就是做爱, 他们囤的食物多,当封城的时间延长之后,他们甚至接济了楼上没来得及回老家的母子,每回吃饭都多做点,然后送上去。 有时候还会抱着孩子在楼梯口溜达,宝宝出不了门,有点烦躁,然而爸爸妈妈都在她身边,都跟她玩,逗她笑,她也很开心,经常咿咿呀呀的笑。 他们让她练习抓握,给她看黑白视力卡,锻炼她的追视能力。每次洗澡两个人都把所有取暖设备打开,害怕她冻感冒,洗完之后还给她做抚触按摩。百一最喜欢的就是洗完澡之后被爸爸妈妈按着玩,还喜欢翻身,经常一个不注意,她就翻到了床边。本来不舍得她一个人睡的,但是再大的床也禁不得她翻的,只能把她放到有围栏的婴儿车,不会一个没看住就掉下去了。 她还会自己玩,有好几回他们偷偷看她,发现她睁着眼睛,自言自语,啊啊哇哇的,谁也不知道小婴儿在说什么。她一边说一边还手舞足蹈的,看的妈妈心都要化了。为了她的骨骼发育,也不敢抱着她不放。 她不太爱吃维生素d和鱼肝油,每天都是趁她不注意塞到嘴里,然后她就露出有点奇怪的小表情,把这些营养剂吞下去。有一回她把维生素d3滴剂挤到乳头上,宝宝一口含进去,呆了一会才开始吸奶,她妈妈其实有点害怕她上当之后就不愿意喝奶了,幸好她是个爱吃饭的小婴儿。 搬家啦 倒也不用想太多,他们久违地过上了安静的生活。楼上的男人被隔离到了另一个小区,估计又是一笔烂账,林含璋认为楼上的夫妻不会离婚,她倒是持相反意见。 楼上的女人对她不是那么喜欢,可以说有些厌恶她。她自觉并没有做什么招人烦的事,也和楼上的人没起过冲突。她连楼上的噪音扰民,都没有真正计较过。 她也不清楚为什么楼上那个女人那么不喜欢她。那女人看她的眼神绝对不是嫉妒,是痛恨,这可真是太冤了。 不过林信书有了孩子之后是不会去做热脸贴人家冷屁股的事,她每次骨头一软,就会想我是百一的妈妈,我要给她做一个好的榜样,就会自动挺直腰杆做人。楼上女人算什么,又没招惹过她,她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有本事送吃的别要呀。再说她也不是送给她吃的,她是看在那个可怜的小男孩的份上才送的,毕竟她和那个孩子认识两年多,眼见他一天天长大,不忍心看他受苦。 然而再不忍心,她们还是要搬走的。等他爸爸回来他们家天天闹,小百一被吓着了,惊了魂怎么办?楼上的夫妻打起架来自己的孩子都不管,更不可能会对别人的孩子有恻隐之心。 反正她是要搬走的,邻居的想法根本无关紧要。她和林含璋在网上看了不少房子,现在也只有在郊区有独栋的房子。他找的中介也很热情,给他们推荐了不少看着很安静的地方,有的甚至还能种菜,看得林信书心痒痒,只想赶紧搬过去,趁着春天好好拾掇拾掇那些地。 被封起来一个月之后,上海迎来了解封。他们第一件事就是带着林百一去郊区看房子,上海的交通发达到连郊区都通了地铁,他们去哪里都很便利。带着孩子出门也不用拿太多东西,她这个月吃得好,能给宝宝喂奶,就是百一实在是,太有力气了。 林百一好久没出门,又是戴口罩又是坐地铁的。他们给她戴的帽子上有两个猫耳朵,口罩就挂到猫耳上面。她到了地铁上就东瞅西看,可新鲜了。每次停车她都睁大眼睛,支着耳朵去听,竟然保持了二十五分钟的清醒,然后在爸爸怀里睡得香喷喷。 他们下了地铁,到了郊区,这一片的房子都是独栋别墅,每一家离得也不近,非常安静。他们也不着急,把附近的这种独栋房子都看了个遍,其实住的大部分是老年人,房价在上海来说就是白菜价,毕竟偏僻,还没有学区。 最后他们挑了一家叁层一户的,把一整栋都买了下来,围着房子的是一大片前户主开的菜园,种得不太好。房子本身装修还过得去,倒也不用打掉重装,并不是没有钱,只是装修加散味得大半年,她又舍不得百一被反复吵到惊着。 其实用她的眼光看,这家装修还不错,房子和装修都是新的,本来是做新房的,但是孩子出国了,老两口想搬回老家,就把房子出手,拿着钱回家养老。 叁层加大露台,还有那么大的院子,足够他们叁个人住了,她哪里都满意,就是觉得以后打扫卫生可能要累死了。 这房子其实和他们老家的那套很像,就是老家那套叁楼是阁楼,这套是两间储物室加一个大露台。原来的房主在上面养了花,半死不活的。 林信书觉得这里好还有一个原因是生活方便,不远的地方就是一个超大型农贸市场,以后买菜就容易了。农贸市场外面是一大堆大小饭店,还有不少摆摊的人,她抱着百一逛了一会,可把百一乐坏了。 她也乐坏了。 她喜欢这里,这里比那个住宅楼好多了,虽然偏僻,但是什么都不少,连医院都在不远的地方。 林含璋大笔一挥,准备全款拿下,在这之前他们要跟卖家砍砍价。卖家一开始还不同意,逗了几天林百一之后,也爽快地少了五万块钱。虽然对于总房款来说不过是一个零头,但是五万也绝对不少,本来这房子就不算贵。 办手续的时候,林含璋直接把房子写在林百一名下。她也没拦着,孩子的爸爸要给女儿房产,她没资格说叁道四,因为百一不止是她的女儿,更是他的呀。 他之前去给百一登记户口,现在百一在他薄薄的户口本的第二页,和户主的关系是父女。他还不能和林信书结婚,只要他的父母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就不行,林信书也不想见他的母亲,他更不想父母掺和到他的生活里,他本来过得好好的,只要他们一来,他就要遭殃。 不过女儿的户口在他这里也是一样的,他和林信书都不是对婚姻执着的人,他们两个甚至有点厌恶婚姻。 拜父母和楼上的夫妻所赐,结婚这事两个人可是避之不及。 虽然他们两个的生活模式和夫妻也没什么区别。 办完手续,搬家收拾打扫了折腾了小半个月,他们把原本的房子挂出去租掉,开开心心搬到了新家。 楼上的小男孩在他们搬家的时候就可怜巴巴地从栏杆上往下看,她看着于心不忍,跑上去跟他说了好几回话,直到他被他妈叫走。 最后一天,他走到门口,林信书把专门留给他的两条酱肉和一大篮肉饼送到他手里,他根本提不动。她提着送他到电梯口,出了电梯门就是他家,她温柔地说以后会经常回来看他的,毕竟要收房租。等小妹妹长大,需要上学的时候,再搬回来。 小婴儿根本不经吓,也不经吵,大一点就没事了。他们也不可能一直生活在郊区,豪宅也买不起,先去郊区过几年再说。 其实她在怀孕的时候,也经常被楼上陡然爆发的争吵吓一跳。有时候她正和肚子里的孩子说着话呢,楼上就骂起来,甚至深更半夜还会打架,她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自然是不可能上去跟他们吵,只能捂着耳朵忍耐。 搬到安静的郊区,最高兴的人就是她了,她总算可以离吵闹的环境远一点。 当然,她心底还有一个不能说的原因,她搬到新的地方,就不会被又想把她卖掉的血亲找到,她安全了。 郊区的房子比较大,他们给百一好好装扮了婴儿房,百一现在还只会抬头,坐都坐不起来,自然没有给她弄个玩具间的必要。不过他们还是围起一小片地方,垫上厚厚的垫子,让她趴着玩。 他们的卧室买了新的大床,又添置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幸好房间足够大,并不显得逼仄。 等把一个家收拾出来样子,都是一个月之后的事了。这个家她越住越满意,带着百一出门,小宝贝每回都乐呵呵的,郊区有水有草有花,肯定比市里住着舒服。 林含璋也没能闲太久,他的毕业论文要正式开始弄了,距离他交开题报告很久了。他需要经常回学校,和老师同学见面。她总是让他放心,她带着百一,会好好的,不用担心她们。 家里有大院子,院子还被铁栏杆围住,安全得很。她把原来的主人种的半死不活的月季花搬下来,把露台认真打扫完,又买了锄头镰刀之类的农具,将地好好松了一遍。 等到了夏天,她就要把这里变得特别美丽。 先做一个月季墙吧,她在网上下单买了不少大枝月季的花枝,跟着视频教程学着种下去。也不可能会一次就成功,先试试吧。 她决定要把院子利用起来,种上菜,毕竟原本的房主也是种菜的,她也种过菜,就是种得不怎么样罢了。 这些东西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弄好的,她的主要工作还是照顾小百一。自从她开始收拾院子,百一每天都被她放到屋檐下,被太阳晒一会。小婴儿在冬天一见太阳就很高兴,想让妈妈带她出去玩。大部分时候她的要求都会被满足,她的妈妈推着她到处走,毕竟不知道要在这里住多久,肯定得把周边都摸熟。 百一叁个月大的时候,给她接种了第二针小儿麻痹症疫苗和第一针百日破疫苗。每顿饭也增加到150毫升奶,她每回都会喝光光,喝完之后还会打嗝,然后她的妈妈就会马上给她擦擦嘴。护士让她陪宝宝练习“a,e”两个元音,其实百一早就会了,但是她每次教她的宝贝女儿,还是会收到来自百一的回应,百一从来不会不搭理妈妈。 百一现在只需要上午睡一次,下午睡两回,晚上只会醒一回。没有人吵她。她的睡眠时间非常固定,清醒的时间也很规律。 她很注意宝宝的睡姿,不让小婴儿老是偏头睡,现在宝宝的头圆圆的,形状特别好看。 被精心照料的结果就是,百一吃胖了,小脸上有不少肉,嘟嘟的垂下来。 新家的日常 林含璋也没闲着,他不得不准备毕业事项。毕业论文这玩意谁写都觉得痛苦,他写了好久,又修改了好多回,最离谱的是连格式都得修改无数次。 弄完之后,心里松了口气,林含璋真感觉自己脱了层皮。等他答辩结束,已经是六月,他的女儿都会爬了。 叁月的时候忙着搬家,他没有带林百一拍百日照,他的脑子里对这些事全无概念,与其说是忘,不如说是根本不知道有这事。林信书可没有忘,但是见他事多,她也没好意思张嘴烦他,于是找出他们之前买的相机和背景布,又买了很多可爱的儿童摄影的道具,布置了好几天,又买了一些可爱的童装,给她的宝贝女儿拍了好几百张照片。 拍完之后她自己选了好久,也不太想麻烦他,选完之后,一一修图。其实她看百一可爱得要命,根本不用修图。然后她找了一个网店,把照片发过去,给百一制作相册。 怎么也不能亏待了她的宝贝,相册没几天就到手,百一确实可爱,连她这个手残拍得都可爱极了。她要不是买不了太多衣服,她恨不得每个月都给百一拍照弄相册。 其实,她打算在抖音建一个账号,记录百一的成长。倒也不是虚荣心作祟,就是想把百一怎么一点点长大的记下来,有个影像,闲来无事可以拿出来看看。她看好多人都是那么记录小孩子的,她觉得自己也可以。 说干就干,反正她有账号,也不打算多正经去做,随便拍拍就好。 她的百一那么可爱,用不着搞那些乱七八糟的。 进入六月,月季花长得还不错,她之前做的爬架派上用场,把花枝分开系在上面,她有一种预感,今年就能有不错的花墙。 百一长大了一点,头能自己抬了,也会在地上爬着玩,爬累了就呀呀叫,把妈妈叫过来,要妈妈抱。 她也到了可以吃辅食的时候,就是林信书发现百一不太爱吃,大概是因为辅食没有味道,都是米粉加蔬菜泥。但是百一还是很给妈妈面子的,每一回都吃得精光。 林信书开始怀疑她养了一个小小的大胃王,就是爱吃饭。她经常抱着百一,观察她各种小表情,给她做抚触操,排气操。宝宝一开始还好,后来就是个屁娃娃,一做操就噗噗噗放屁,虽然不臭,但是很好笑。 不是没有担心过自己没经验,带不好孩子。可她每次带百一到医院做普通检查,每次给百一打针,或者带出去见其他孩子的时候,大家都说她把百一养得特别好。 百一从生下来到现在,从没生过病,连拉肚子都很少,她一直很注意给百一增减衣物。如果她自己感觉要生病,打喷嚏,她就戴上口罩。百一对戴口罩的妈妈一开始很陌生,后来也慢慢熟悉了,让抱让亲了。 有时候她会试图让百一学着站起来,毕竟小短腿粗粗的,可有力气了。她可是见过百一踹爸爸玩很多次,虽然不疼吧,但是明显也不是一点力气没有的。 百一可真是个暴脾气,她爸爸把她放到床上,去忙其他事一会,等他一会忙完,就要回来接受女儿的乱踢。林信书琢磨可能是因为百一觉得陪她玩的时间是一分钟也不能少的。 她也被百一踢过,有时候她亲百一太多下,把她亲烦了,小婴儿就会躲开,还会踢妈妈,想把她踢走。当然很快小腿就被妈妈制伏,这下小脚,小腿都跑不掉,又被妈妈抓着亲。百一的脚心和妈妈的一样敏感,被妈妈一亲就笑得咯咯的。 她弄好花墙之后,发现她的宝贝闺女很喜欢看植物。她把她放到屋檐下晒太阳,她在院子里种花,移栽菜苗,百一就坐在婴儿床上看妈妈忙活,无论她做什么,百一都会啊啊叫,很新奇的样子。 等月季长出小花骨朵,她就要把百一抱出去看,百一每天都要盯着她的花花长了多大,有没有开。等月季开花了,她每天都要去闻闻,指给妈妈看。 是个很爱美的小婴儿,她的爸爸也经常抱她出去看花看草,每次回家手里都有不知道从哪里掐的小花。 林信书经常带她去菜市场,她竟然还是个社交大王,见谁都盯着看,看的时候还带着甜甜的笑容。她本来就长得那么可爱,小脸大眼小鼻子小嘴,皮肤雪白,头发浓密,又那么亲人,一来二去,附近都认识她了。都知道有一个呀呀叫的小婴儿,每天都要出门溜达,喜欢和人说话,虽然根本没人能听懂。 年长的人都说百一会很快学会说话,一般来说孩子都会在一到叁岁时学会说话。百一也没有聪明到六个月就会说话,不过她还是很会表达自己的,比如饿了,困了,尿尿,还有玩,都可以很好地传达给父母。 还是因为她经常带百一,所以对她的想法很熟悉呢?林信书也讲不清楚,反正百一想干嘛,她一看就知道了。百一的爸爸也是,很了解他的小闺女的需要,把她伺候得好好的。 能生下百一真的太好了,这是她人生做的最好的一个决定,百一何止是拯救了她,简直就是让她新生了。她不再是林信书,也不再是林含璋的女人,而是林百一的妈妈,她现在最重要的身份就是百一的妈妈。 百一就是她的命。 六月之后,林含璋在家里待的时间就变长了,他似乎不需要工作,每天就是帮她带孩子,她也乐得清闲,有更多的时间收拾院子。其实她并没有下多大功夫,只是整地和堆肥时费了点劲,但是蔬菜都长得不错,尤其是二荆条辣椒,简直是一茬接一茬,韭菜一样疯狂地长。 长得太多,吃不完的时候,她本想送给邻居,后来发现邻居们本地人比较多,都不太爱吃辣。她只能收起来,抱着林百一,到菜市场门口摆摊卖,幸好那时林含璋在忙其他事,她买辣椒赚了几十块钱,又被她拿来买其他菜苗了。 然后就是吃不完的黄瓜,吃不完的茄子,吃不完的长豆角,她做了腌黄瓜和酸豆角,又晒干了不少,可以放在排骨里,但还是太多了。 于是她故技重施,抱着百一去摆摊,她的菜新鲜,又长得特别好,价格也不高,很快就卖光了。最后光靠买菜,她赚了有600块,真是超乎想象。 这600拿来还叶春江肯定不够的,她先攒着。她把在院子里种菜种花,侍弄收获,还有用蔬菜做饭,以及拿出去卖的过程拍下来,竟然有了一点粉丝。 虽然她也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看的,她也就闲着没事,带百一的时候拍拍视频,可恨的是拍百一的那个账号根本没人看。只能说互联网真叫她迷惑,百一那么好看,那么可爱,竟然没人看,跑来看她一个劳动人民干活有什么意思。 话虽如此,但是她的虚荣心莫名被满足,干得更来劲了,她也不在视频里说话,就是框框干活,百一也没在她的视频里露过脸,只有远远的一小团,告诉大家她是一个带孩子的家庭主妇。 不少网友留言说要看她的孩子,她都没搭理,她拍了那么多百一都没人看,现在想看,没门! 话虽如此,其实也不过几千粉丝,也没有推广上门,她就是一个干活的,能拿一点网站给的创作奖励。其实没几块钱。 她摆摊次数多了,加了不少人微信,经常在朋友圈发今天摘什么菜,有不少微信好友看到就问她什么价格,在哪里卖,有时候甚至不需要摆出摊子,到菜市场就没了。她的菜种得好,价格又便宜,吃起来特别香,自然供不应求。 七八月份,上海进入火炉模式的盛夏,一家叁口紧闭门窗,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不会觉得烦,百一被爸爸妈妈陪着也很高兴。就是林信书发现她不能在百一面前吃凉的,有一回太阳落山了,她抱着百一去看她的花墙,手里还拿着一根雪糕,她在上面吃,百一在下面伸着头舔,等她发现,百一都舔掉了一个角。她把雪糕拿走,百一倒是没有哭,就是眼睛跟着雪糕转,嘴巴张得好大,舌头也露了出来,口水滴溜溜的,看得她笑得站不起身来。 百一馋了,想吃雪糕。如果她再大一点,肯定喂给她,但是百一现在还太小,吃那么凉的会拉肚子。 不止如此,她发现百一还馋西瓜,有一回她把自己种的,长得最大,皮薄得一碰就裂开的西瓜放到冰水里面冰好之后切开吃。百一又露出了熟悉的馋猫表情,这回她爸爸给了她瓜瓤最甜部分,她抱着那块瓜根本不让拿走,硬是啃了好几口。 明明牙齿都没有。 带着百一去摆摊啦 到了九月,上海折磨人的盛夏总算结束,林信书也能经常带百一出门玩了。林含璋也开始忙碌起来,经常出门办事,有时候整个白天都在外面泡着,回到家之后精神气都抽干了一样坐在沙发上看百一爬。 林信书也没有闲着,她的卖菜卖瓜大业进行到最后,至今已经赚了超过1500元。 在七八月,她给林百一不知道拍了多少张照片,林含璋要了不少,然后她就看到林含璋唯一一条朋友圈,告诉大家他有女儿了,下面不知有多少惊叹号。 他一个人也没回复,反而把他抱着孩子的照片设成了朋友圈背景图,俨然一副已婚已育的嘴脸,试图告诉其他人他已经有主了。 林信书卖完菜,又种上生菜和其他秋冬季节的蔬菜之后,给月季花整枝,等她忙完,第一茬生菜也长了出来。她又拉出去卖了几十块钱,紧接着她去路边摊买山东杂粮饼,好久没吃了,有点馋。 杂粮饼那里一块生菜卖五毛钱,一个基础的饼加鸡蛋是八块钱,她盯着看了很久,有一种自己卖菜实在是,白忙活的感慨。 辛辛苦苦种出来,长得那么好,也才叁四块钱一斤,那么大点地方根本种不了多少,今天卖了十五斤,也就50块钱不到,还不够买几个饼的。 这样下去,她什么时候才能还上叶春江借给她的钱?光靠卖菜那么点钱,根本不可能,攒十年都不够吧。 得好好想想,她还能卖点什么,人总是有办法的,没必要认死理。 她琢磨了很久,又每天早晚都跑到大菜市场看别人出摊,正好林含璋不知道在忙什么,小百一被妈妈带出门高兴还来不及呢,一点意见都没有,每次都睁大眼睛咯咯笑。 她蹲守调研了半个月,最后发现每天夜市上,最受欢迎的就是各种手作的食物,手擀面,手工水饺之类的,她倒是也都会做,就是已经有人先摆过摊了,没必要再去跟他们竞争。 而且她一个人也搞不定,还得看着小百一呢。要是为了赚几万块钱,把百一弄丢了,她就不用活了。 话虽如此,她摆摊的心一点也没冷,她又琢磨了好几天,觉得自己可以试试卖冷食。她原本就很擅长做冷菜,经过上海夏天的洗礼,现在何止是擅长,简直就是绝活了。卖冷食卤菜之类只需要一个折迭桌就行,再加一个小叁轮车。小叁轮可以买二手的,折迭桌大一点的也不过百,两样东西置办起来,还有前期的材料成本,可以控制在一千内。 她好像跟一千这个数字杠上了。 她决定先拿鸡肉开刀,农贸市场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冷冻鸡脚鸡腿。鸡腿她决定做熏鸡腿,鸡脚就更简单了,这两年最火的柠檬百香果鸡爪她不要太拿手,连不太吃辣的黄蔚然每次来家里吃饭都会告诉林信书她特别爱吃。赵乐乐更是恨不得舌头都吞掉,每次吃完还会意犹未尽。只要她做这个菜,她都会多做很多,装到保鲜盒让他们带回去。 现在天气还有余热,柠檬百香果鸡爪还能至少卖两个月,等天气热了,她再换成别的。 说干就干,先是大批量购买原材料,小批量试验不同口味的鸡爪,把食谱精确下来。她花了五天,做了十来种口味,为了把酸味和辣味平衡好,她还把做出来的鸡爪都分给邻居,请她们尝尝哪一种更好,结果大家虽然口味差得还挺远,可每个人都说什么都好吃,让她更迷惑了。 算了,也就做个参考,最后还是要靠自己决定的。她没有太纠结,做了两种口味,一种辣味很弱,果香味极浓,一种就是酸甜辣咸都有,开胃得很。 光卖鸡爪还是有些单调的,她又买了一些摆摊常用的一次性果汁包装袋,预备做饮料。这回她倒是讲究了起来,花费一百元巨款,请叶春江看着照片,给百一画了卡通图,配上五彩斑斓的卡通水果印在袋子上,独特又可爱。幸好这袋子加印刷非常便宜,这点钱她还出的起的。第一天她自制了几十包青柠百香果气泡水,闻着就酸香生津。第一个喝到的人竟然是百一,她一个没看住,百一在桌子旁边偷偷摸摸舔她放到大碗里的饮料,这回她不想让百一喝可是费劲了,她一抱,小丫头就哼哼唧唧不愿意,她到底还是不想惹哭她,让她喝了几口。 林含璋完全不知道她在鼓捣什么,她也不好意思说。她买完小叁轮车,还给小车重新刷成粉蓝色,配上花边。当然剩下的漆也没浪费,拿来刷新新买的桌子了。 第一天出摊的时候,她往车头放了一大把院子里开的佛罗伦蒂娜,鲜红的月季花,就这么带着她的胖闺女,一大泡沫箱饮料,还有另一大泡沫箱柠檬百香果鸡爪,不伦不类地跑到夜市摆摊了。 这附近有一所大学,她发现上海哪都有大学,她的车一到就惹不少人看过来。她有点不好意思,先把被妈妈放到小推车里的女儿放下来。百一身下铺了凉席,并不觉得热,她出门前专门喂了,还换了纸尿裤。百一还是头一回坐人力叁轮,可不要太高兴,一路上都跟妈妈咿咿呀呀,林信书也在前面应着,反正不能冷落她的宝贝女儿。 等她摆好桌子,把花插到花瓶里,拿出托盘,将一部分鸡爪倒出来。她又拿出一个漂亮的防水小篮子,从泡沫箱里掏出几袋气泡水,倒一些冰水进篮子里,开卖。 不得不说鲜花,漂亮的小车和还有百一这个穿花裙子的小萌娃引来了很多女大学生。林信书也不小气,一个个都给试吃加试喝,女大学生们更不小气,逗完孩子就大手一挥买个一两斤回去。林信书倒也长了心眼,几乎每个客人都请她们加了微信,以后出摊会在朋友圈通知。不少女孩子想要她放到车头的月季花,林信书让她们随便拿,不要扎到手就好。不到一个半小时,东西卖完了,连放到花瓶里的月季花都被要走了。她又收摊回家,回到家也不到八点。 让她最惊喜的是,回家之后几乎每个客人都给她发惊叹号,说她做的鸡爪太好吃了,从没吃到过那么美味的柠檬鸡爪,她们分给室友一点,然后室友去找她,发现她已经走了。 林信书只能先道谢后道歉,承诺明天还是会出摊。她回到家之后喂喂百一,给她洗洗澡,百一在外面玩了太久,保持了好久的兴奋状态,早就困了,洗着洗着头就垂下来。她给宝贝女儿洗完澡,裹上专属她的小浴巾,把女儿放到婴儿床上,百一呼呼大睡。 她回来之后算了一下收益,其实并不多,也就赚了叁百来块钱,大部分利润还是气泡水贡献的。不过怎么说也比卖菜挣得多,还省事。 小车和桌子被她放到一楼没人去的储物间,里面放的都是她杂七杂八的东西。她总感觉林含璋不喜欢她工作,可她一样不喜欢被他养着呀,让她伸出问他要钱还债,不行,张不了口。 她有点干坏事的刺激感,反正林含璋忙他自己的事业,她就不能一样也忙自己的“事业”吗?至少她不是一无是处的,她做的东西喜欢吃的人很多。 给叶春江寄了叁斤鸡爪和两袋饮料,等她收拾好,又处理好新的鸡爪。自己洗完澡刷完牙上床之后发现忘记问他感觉怎么样了,她掏出手机,发现叶春江给她发了几个大拇指。 行吧,不用问了。她就知道自己手艺很好。 第二天一早起来去批发鸡爪,解冻,再把昨天处理好的拿出来继续做。今天她准备多做十斤,如果能全卖掉明天就再多做一点,不能的话拿回来寄给赵乐乐,反正他爱吃,一直念叨着。 晚上出摊还是很顺利,百一还是和昨天一样兴奋,一路上跟妈妈叽叽歪歪的,她妈一句也没听懂,就敷衍她“知道啦”,“百一太厉害了”“百一可爱”,小婴儿一点都没觉得不对劲,开心坏了。 等她把东西都放好,拍了一张照片,把她的宝贝女儿,漂亮的小车,同样漂亮的桌子篮子都拍进去,然后发到朋友圈,仅限昨天加的好友可见,“出摊了,今天送夏洛特夫人。” 大学生们五点钟之后来了不少,被女孩子们吸引来的人也凑上来,她几乎忙不过来了,只能把女儿的小推车放到手边,一低头就能看到。百一看到妈妈忙上忙下,乐得哈哈笑,不少女生专门蹲过来给她拍照片,轻轻戳她肥嘟嘟的脸。 百一真是个好看板娘,被她养得白白胖胖的,一看就知道是个开朗亲人的小婴儿,看看这个看看那个,高兴得直叫唤。 被孩子爸爸逮到了 林信书摆摊赚钱,忙得不亦乐乎,第一个月收入就超过7000块,这简直是靠她自己赚的最多的一次。 还有好多客人在微信上问她什么时候出摊,是不是还在老地方,有没有打算出新品,她简直被这些女大学生吹捧得心花怒放,充满信心。 十月过后,天气没那么热了,她也觉得有必要换新的了,鸡爪还卖着,新品就定成熏鸡腿,她买了一些木炭,准备大干一番。 这些天林含璋也过上了997的生活,每天回来之后她都把摆摊的东西毁尸灭迹藏好了。林含璋也从来没有查过她的行程,她也不关心他的,她甚至希望他再晚一点回家,回到家亲亲她和女儿就洗澡睡觉。 作为孩子她爸的同居人,确实有点心狠。 没办法,谁让她要挣钱还钱呢。 等她的鸡腿和酒酿桂花热奶大受好评,每天净赚400元以上,她美滋滋还了叶春江两万块钱之后,被林含璋逮住了。 那天她的大鸡腿卖得还剩叁个,她边收摊边试图让百一不要偷吃。她把百一放到座位旁边,她专门给她固定了一个小椅子,把她往里一塞就放心骑车。林信书喜滋滋一边哼着歌一边骑车回家,百一也高兴,因为她妈妈总是带她出去玩,还给她吃点改味的。 母女两个骑到了门口,林信书发现大事不妙,百一爸爸的黑色轿车也在门口停着,还开了灯。 林含璋远远的就看到一辆花里胡哨的小车,他原本也没往自己家人身上想。他的工作告一段落,好不容易可以回家早点,和家人一起吃饭玩耍一段时间,没想到他的女人不在家,他闺女也不在家,家里冷锅冷灶,啥也没有。 就算是他,也呆住了。 等到那辆看着就很显眼的车靠近,他发现一个心虚的女人和一个自娱自乐的开心小娃娃,他下车,无声无息关上车门,走到那辆小叁轮旁。 泡沫箱,电子秤,塑料袋,一次性手套,他打开箱子,里面硕果仅存的叁根大鸡腿静静躺着。 她竟然瞒着他不知道跑哪里卖鸡腿去了?他怒目而视,她更加心虚,一声也不敢吭,只有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百一伸出双臂,让爸爸抱。 当晚,林信书就坐在女儿的垫子上,林含璋抱着双臂站着,没吃晚饭的肚子饿得直抽,然而和他的愤怒一比也不算什么。 他站着,他的女儿在他脚边爬来爬去,百一也很久没和爸爸玩了,见到他特别兴奋,甚至还发出“叭叭”的声音,他知道这是在叫他。 不得不说,小女儿软绵绵的奶音还是让他的心情好了一点的。但是她妈妈还是很可恶,竟然偷偷摸摸不知道在外面卖了多长时间的东西,她缺那点钱吗? 林信书不敢吭声,他阴阳怪气问:“多久了?” “就两个月。”其实比两个月久一点,要是今年林含璋没发现,到过年的时候搞不好就能把叶春江的五万块钱都还上了。 林含璋气得直抽气,“都干了什么?” 林信书坐得更老实,“卖鸡爪鸡腿和奶茶。” 他就奇怪为什么有时候在冰箱里看到一大盆鸡爪,很明显靠她一个人根本吃不完,他那会还疑惑她现在那么爱吃鸡爪了吗? “你就缺那点钱吗?” 林信书看着他严肃的脸,点头。 竟然还承认了,真是想气死他,他是没给生活费吗?是没有好好养她和百一吗?用得着带着百一挣那么点辛苦钱吗?要是她出了什么事或者百一出了事怎么办? 他刚想发火,就听到百一嘹亮的嗓门喊着,“麻麻,一斤!一斤!” 百一这两个月和妈妈一起出摊,别的不提,学说话的速度是快了不少,经常蹦出来一两个字,还说得非常清楚。 被女儿一打断。他也没那么生气了,至少百一看着很高兴,她也很快乐。他知道她闲不下来,一天到晚非给自己找点事干,只是出去摆个摊而已,又不是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他也不能因为自己不高兴就冲她一顿骂。 他说,“以后不许去了,天气冷了,百一出门冻坏了怎么办?而且你不知道上海这边食品问题管得多严,只要有一个人吃出了问题,你就麻烦了。” 能把她吓退当然最好。 林信书只能点头同意,她其实也没想那么多,就是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挣点钱。卖菜是为了挣钱,摆摊也是,话说她为了摆摊已经好久没整理她的花墙和菜园了。 林含璋见她同意,也没那么生气了,“你要是缺钱我给你,你不要跟我客气,不用省钱。” 他其实没少给家用,林信书也很节省,百一出生之后,她连给自己买衣服都不太乐意,最后还是他给她买,她还觉得他乱花钱。 不过她对打扮百一却很有热情,每个月都要给宝贝女儿买新衣服,穿不了的仔细收起来,时不时拿出来看看。 她应该不缺钱呀,她也没什么要用钱的地方,林含璋只觉得她实在是热爱挣钱。虽然她的勤劳他也很喜欢,但是最好只服务于他和他们的孩子,对其他人就算了。 林信书的摆摊大业中道崩殂,她后来算算,也赚到了钱,幸好没亏本。 作为头一回做生意的人,算是非常不错了。 就是她的客人们今天还问她冬天预备做什么,她说做麻辣拌,没想到也就只是说说。 作为被人养的家庭主妇,她听话得很,肯定不能违逆养她们的一家之主的意思。 就是,还是有点不甘心,她明明做得挺好的,他只要说一句话,她就必须得放弃。那么多摆摊的人,她又那么干净卫生,怎么会有人吃出事? 然而她再不情愿,也不能让林含璋不高兴,出钱的人是老大,她没有收入,百一又是个吞金兽,她的腰杆硬不起来,声音也大不起来。 当晚林含璋吃了她做的鸡腿面,不得不承认她还是有独到的地方的,至少这个熏鸡腿,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鸡腿。要是他没人做饭,晚上也会买两个做晚饭。 百一被他抱在怀里,他在林信书给他做手擀面的时候喂了这小丫头,又给她洗了澡。好久没见到清醒的百一,他也不太舍得丢下手,吃饭也要抱在怀里。然后他就看到他馋嘴的女儿盯着鸡腿流口水。 奶粉和没味道的辅食在色香味俱全的鸡腿面前根本不是对手,百一每天都会偷啃鸡腿,她妈妈已经管不住她了,她“嗷呜”一口咬下去,撕掉一小块肉,没费劲就嚼碎咽下去。 她新长出来的乳牙就是拿来吃肉的,桂花酒酿热奶也没少喝,还是趁妈妈不注意就含住吸管,大口大口吸。 她妈妈已经怕了这个在吃食上跟她斗智斗勇的小娃娃了,只要百一冲她撒娇,往她怀里一扑,她就自动原谅她了。 至于她的爸爸,早就知道闺女是个什么人,偷偷给她撕了比针粗不了多少的一丁点肉,就看到她的小嘴咕扭咕扭嚼动,把鸡肉里那点味道细细品尝完再咽下去。 都说不能给孩子吃太重口味的食物,但是孩子太爱吃,还是扛不住,得喂点。 百一还爱吃面条,她爸爸往她嘴里放了小半根面条,她很快嚼碎咽下去,又张口,还要吃。 刚喂过奶粉,她有那么饿吗? 林信书也不敢吭声,百一这孩子不知道饥饱,有多少吃多少,要食的样子又可爱,她这个妈妈也会喂个不停。 幸好爸爸是个铁石心肠,又喂了两根面条就把小丫头放到婴儿床上,林信书给女儿擦擦牙龈,百一抱着吃得鼓鼓的肚子,擦完牙龈叁秒之内睡着了。 百一现在是每天晚上一点半准时醒来吃奶,林信书跟护士报告女儿的日常生活习惯时,所有护士都说百一是个乖孩子,标准的天使宝宝,最好带的那种。 百一还爱撒娇,她经常被自己闺女的甜蜜蜜叫妈妈的声音暖到心,尽管知道小百一就是为了吃点肉喝点甜奶。 林含璋和她上床睡觉时还有点不高兴,她也不知道他怎么气性那么大,百一在旁边睡得呼呼的,他们自然不会做爱。 她都快睡着了,听到他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就知道这个问题是避不开的,她不想把她欠叶春江的钱的事说出来,那样会显得她很愚蠢。连生孩子的钱都没准备够就敢把孩子生下来,不是愚蠢还能是什么? 她背对着他,“我怕你不同意。” 他追着问,“为什么你觉得我会不同意?” 她叹气,“你看,你知道了不就不愿意吗?你别气了,我以后不去了。” 尽管如此,两个人还是一个抱着怨气,一个抱着怒气睡着了。 只有吃得饱饱的,什么都不知道的林百一是开开心心睡着的,因为今天见到了爸爸。 她和他的生活 十月过后,百一能颤颤巍巍站起来了,林信书要是拉着她的手,她还能往前扑着走几步。 她就拉着宝贝女儿在屋里试着走路,百一腿是软的,脚是颤抖的,脚底下踩得不是大地,是棉花糖,反正是站也站不稳,走也走不好。最后她把女儿抱起来亲了几口,不到时候,不能勉强。 林含璋好不容易有空在家陪她们,还是电话短信不停。他倒是没有忙到人仰马翻,就是一点也不清闲。她作为同居人,看着竟然有些羡慕。 她也好想忙自己的事赚点钱呀,百一好带,只要把她放到一边,她自己就能玩得高高兴兴,喂完之后没一会就睡着了。 林信书很感激百一,也确实很感激林含璋给了她那么好的生活条件,然而一点收入都没有,手心朝上的日子她不是那么想过的。 但是让她离开百一,她出门工作,把百一交给保姆带,她肯定更不愿意。甘蔗哪有两头甜,人总是会得陇望蜀,贪得无厌。 林信书知道这个道理,就是难免心里不舒服。她也是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去摆摊的,她也是纠结了好久,做了很多准备的。她把百一照顾得那么好,去摆个摊又怎么样? 既然林含璋不同意,她自然不会继续。就是接下来十几天,她都没什么精神。 舍不得离开百一,但是也没有带着百一能做的工作。“创业”又失败了,她能再次工作,最快要等到百一上幼儿园,最慢是百一上完高中,反正要等她能抽出来大段时间为止。 她心里怪难过的,然而找不到倾诉的人。 跟林含璋说,他肯定会觉得她自寻烦恼,直接帮她把钱还了,然后让她在家安心做家庭主妇,照顾好百一和他,把家里收拾得漂漂亮亮,他回来就有个安心的温馨的家。 对黄蔚然,照样说不出口。她有了孩子之后黄蔚然就很少主动联系她,搬家那么久也没告诉黄蔚然,倒也不是怕她来看孩子,而是黄蔚然一直在国外,有时差。她中途回来过一回,没几天又出国了,好像在国外找到了工作,暂时没有回来的打算。 哪怕是叶春江,他肯定也会觉得她在瞎作,那点钱谁还都一样。好不容易孩子爸爸回来了,跟着林含璋过好日子还不行吗?干嘛要出去找工作,孩子第一。 百一确实被她放到了第一位,然而,她还是没有安全感,还是想自己挣点钱。 她开始搞起了自己的老本行,拍视频。这个总算是可以不用出门就能干的了,她自己的账号有几千粉,百一的账号只有几百粉,还是把重点放到自己的账号比较好。 说干就干,她拿出相机,设置好参数,把秋天的院子拍一拍,又拍了一下长得还不错的菜地,两面花墙。开始干活,收采辣椒,割韭菜,掐生菜,弄完之后做饭。这些全部拍完之后,她没有急着剪,而是一个个看过素材,然后粗剪一下,保存起来,她要让视频的质量好一点,不能和以前一样不讲究。 有百一陪着,她在探索的过程中得到不少乐趣。 林含璋的的事业也做起来了,项目第一阶段完成后,投资人追加了第二轮投资,他可以招几个人坐班干活了,不用像以前一样,和兼职的几个朋友累个半死。 在办理员工社保时,他学了很多东西,顺手把女儿和林信书的社保一起买了。 他开始不是社畜胜似社畜的生活,每天晚上十点之前根本没法下班。回到家林信书是醒着的,百一睡得呼呼的,他只能亲亲他的乖女儿,洗漱睡觉。 他连做爱都没了时间,每回只能草草开始再草草结束,大学时代那种可以在床上腻一天的生活现在想起来和做梦一样。他有时候一烦躁,就很有撂挑子的冲动。有好几回他工作到一半,被笨得要命的下属气个半死,跑回家和林信书做爱,做两叁回,抱着她小睡一会,又神经气爽地回到办公室,继续当社畜。 他很多时候都在想,是不是入错行了?他是有点喜欢编程,但是绝对没有喜欢到一天可以写十二个小时代码的程度。 短暂的网红生涯其实也很无聊,比写代码还无聊。什么都没有陪在林信书和百一身边有意思,然而他也不能老是和她们待在一起,他毕竟还背着投资人的钱,以及要给几个下属发工资,交社保。 项目距离上线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少说得忙一年,有时候他自己都想,算了吧,卖给别人吧,最近已经有公司开到八位数了。 可是不做这个还能干嘛呢?总不能真去做网红,做主播。不是不能做,就是不太想做,更何况林信书也不提这事了,反而每天送他出门时都抱着孩子亲吻他,让他不要那么辛苦。晚上回到家有全身按摩,如果他不是太累,还能享受到她的主动服侍。 滋味确实蛮好的,她要是在大学的时候那么服侍他,他们早就不知道弄出几个孩子来了。 百一的成长他一天天看在眼里,只觉得这小姑娘真是幸运透顶了。有一个拿她当命一样疼爱的妈妈,有一个看她很顺眼的爸爸,长得可爱,性格也比他俩好,连发育速度都很快,现在已经会说不少字,能站起来走几步了。 有必要通知几个亲密的朋友,给她办个周岁宴庆祝一下。 她妈妈给她拍了不少照片,有几张被放大,然后他们仔细挑选了相框,挂在大厅和百一的房间里,一进门就能看到,非常可爱。 他们的家很漂亮,他的伴侣很温柔,他们的孩子聪明又可爱,怎么看他都是人生赢家了。 就是还是不满足,也说不上来对什么不满,总有一种郁闷的气在里面。 是因为事业不顺利吗?其实没有,已经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初创公司运营得好了,他哪怕不想做了,也随时可以全身而退,拿到大几百万。 因为家庭吗?也不是,其实他们没有矛盾。他们更不吵架,孩子又很乖,他没有什么不满。 那是因为什么呢?他总有一种无法排解的不满足感,他已经得到了一切,他大学时想要的都在身边,可他还是,觉得有欠缺。 他和她一样,都不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 他们的女儿一周岁的时候,黄蔚然正好从美国回来,他们叫上她,叶春江,赵乐乐,还有留在上海工作的几个熟悉的同学,一起来参加孩子的周岁宴。 本打算去酒店的,因为疫情,很多酒店都不允许待客,他们最后只能在家给百一庆祝。幸好家里并不是见不得人,林信书给房子处处放置了鲜花,一周一换,美极了。 她提前叁天做准备,当天整出了快二十道菜,大部分都是提前做好的,只需要热一下就好。 几乎所有人都对林含璋美丽的家赞不绝口,这小子有妻有女,妻子还会给他搞好吃的,女儿一看就知道是个美人坯子,老天实在是太优待他了。 吃完饭大家到院子里晒太阳聊天,逗孩子。百一头一回见到家里来了那么多人,可精神了,从这个人怀里到那个人怀里,兴奋地大叫。 是个不怕人又有活力的宝宝。 等把所有人送走,百一也睡了,两个人一起把一片狼藉的家里收拾干净,都松了一口气。 他们好久没有聊天了,有时间也是做爱,或者一起带孩子。 她问他,“你最近工作顺利吗?” 他点头,有什么顺利不顺利的,不就那样吗。他问:“你呢?你在家还是和以前一样吗?”可别出门摆摊了,天气那么冷,挣那几个辛苦钱何必呢。 她点头,是呀,还不就是那些事。 久违的谈话就此告终,他们先是看了一会女儿,然后在床上做爱,无言的亲吻。 他不知道他因何而感到欠缺,但是他知道他的心里有一处没有被填满,空缺的那一块似乎成了一块小小的黑洞,吞噬他的快乐。 她知道她想要什么,然而求之不得是她的人生常态,早就习惯了。她现在得到的已经够多了,再贪婪,会折了福气的。 她只是,有一点点,心虚罢了,从别人那里得到的,和自己挣来的,到底是不一样的。靠着别人生活,到底还是会发虚,哪怕这人是她孩子的父亲,也不会抛弃她们,她还是没有十足的安全感。 然而,人生不就是那么回事,处处都有遗憾的。有些事只有自己知道,寻求理解的人都很难,因为说不出口。 他们在结束前接吻,林信书低头,轻轻地说:“今天太阳很好,是个好日子。” 今天是百一的生日,确实是个好日子。 他抬起她的下巴,继续那个没完成的吻,“是呀,今天确实暖和。” 他们接完吻,她去洗澡,清洁身体,他换了床单裹上睡袍去看百一醒了没有,如果醒了要给她喂奶。 他们的生活就此继续。 他们还有很多很多问题,她的父母,他的父母,他的事业,她的欠债,他们的女儿的成长。还有一些相关的人,黄蔚然,叶春江,赵耀,李佳佳等等,他们的故事也在继续。 他们的故事远未结束,只是告一段落。 后记 谈不上完结撒花,就像封面上所说,他和她的故事,只是暂时告一段落。 他们之后还会发生很多事,这个故事还有第叁部,等我有时间身体又好起来的时候,我再动笔继续写。在那之前,我预备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在绿jj写个种田文,当然这也是设想,可能最后我什么都没写,再也不写了。这也不是不可能,毕竟我不靠写文吃饭。 我是从七月开始写,九月结束,差不多写了两个月,总字数大概超过60万字,基本一天能写9000字左右,作为一个新手,写得还挺快,当然这也跟我失业在家无所事事有关。 这篇文到最后,在po和某花市的收益加起来应该不会超过200人民币,如果把写文当做吃饭的事来做,我大概绝对会饿死,毕竟这点钱连交电费都不够。说起来真是令人悲伤的话题,也感谢最后付费的朋友们,非常谢谢你们。 顺带一提,我在谷歌上发现了至少五六页的盗文链接……不会吧,我那么糊,有那个必要盗文吗?谁看呀? 我有一个还算好的写文习惯,就是提前存稿。本文一开始我大概存了15万字左右,后来因为我每天写叁章发两章,存稿到最后已经超过80章,也就是说我的进度是远远走在看书的读者前面的。 这习惯带来最大的好处是连载时期不会开天窗,只要我能登录网站,我就可以保证稳定发文,不会和以前一样说太监就太监,追连载的朋友们也会看得愉快。第二个好处是我不会受读者评论影响去改文,因为我已经写好了,要改的话可是超级大工程,我一个懒人是绝对不干这种事的,太消耗我原本就很少的精力了…… 然而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缺乏即时反馈,有好几次我写到崩溃,再也不想写了。 当然这些都过去了,没必要再提了。 这个故事里面有很多我亲眼目睹以及耳闻的往事,不过本文不是自传哦。 《文学理论》里面有一个观点我非常认同:几乎所有作家的第一部作品都有自己的影子。当然蓝色铁塔讲的并不是我的故事,我用了非常讨巧的第一人称的视角来写,给这个故事带来了逼人的真实感和残酷感。因为我一开始创作的目的就是自割腿肉,我找不到喜欢的文,所以我决定自己写,当时真的只是随便写写,到女主去云南的部分结束。那会是2015年,我发到花市,没想到有几个读者念念不忘,一直希望我写后续,紧接着,我写了弟弟篇,写到他们重逢,男主再次强暴女主,他们睡醒下挂面的地方,我就再也写不下去了。 因为在我心里,那个故事在女主去云南之后就已经结束了。如果要接着写,我需要把女主男主的性格完全捋顺,并且让他们的日常拥有合理性,这可太难了,远远超过我的笔力。 我和好友阿泰讨论了好多次,他非常喜欢男主那种邪恶的性格,后来到了云南篇和青色荆棘,男主从一个邪恶的概念落地成了一个人,他就意兴阑珊了。不止是他,相信各位读者也能感觉到男女主性格的变化,当然我可以很合理的解释,因为他们长大了,因为他们脱离了原本的生活环境……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如果他们不做出改变,这个故事无法进行下去。 所以我再重新提笔写的时候,我就一直告诉读者手感不对,究其本质,是因为从蓝色铁塔到青色荆棘,这个故事从一个残酷的现实小说变成了一个略显轻佻的爱情故事,哪怕加了很多生活细节,这还是一个言情小说,只是没那么网文,没那么标准罢了。 当然我本身也不打算写什么严肃文学。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关于小说的鉴赏分析我可能比网上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懂,所以各位读者看到这里可能会想,你这人怎么对自己评价那么不客气又自大…… 啊哈哈哈,这也没什么,因为我在自己的专业上学得还可以,所以我很难被读者影响,比如很多人在意的双洁问题,在我看来根本就不是个事。而且在网文里追究双洁也就算了,现实里可千万别脑抽追求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双双处男处女,男人不行就换,实在基本盘太差那就单身万岁。 扯远了,继续回到小说。我在连载时有千言万语想和大家交流,但是时间一过我想说什么都忘了,所以以后有想表达的还是得早点讲呀。 反正我不觉得自己文笔很好,我写东西也就只能做到表达想说的,还经常词不达意。大家应该可以发现,我很擅长心理描写,言语描写马马虎虎,我特别不擅长动作和环境描写,你们几乎找不到环境描写的内容,因为我都没写……这个写法在蓝色铁塔里面还能说是因为女主第一人称她太痛苦,注意不到景物的变化,到了青色荆棘就只能承认,唉,我就是不会写。 当然不止如此,我不擅长的地方太多了,比如过量无关的食物制作描写,很多没必要出场的人物,他们到处玩的情节……回头复盘的时候,发现我写了好多无效情节,但是很奇怪,我并不觉得这些有什么问题。 好多朋友说我是生活流,我欣然领受,因为我们的生活,就充斥着各种无关紧要的人和无所谓的小事,我们的生活都很平淡。那种跌宕起伏的人生,一般人也过不起,更何况是林信书这种人,你让她过一段时间没法安心的日子,她只会逃跑,逃不掉她就自杀,因为她受不了。 还有些朋友想知道我原本的构思,我本不想说,因为我原本真的想把这个文写得非常残酷,带着恶意的残忍,结果真动笔写的时候从云南篇就歪了。云南篇有一句话大概意思是“我(姐姐)长大了,开始注意到小时候没注意到的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慕强几乎是人类的本能”,这里其实就在暗示姐姐很高兴弟弟来找她,她对弟弟有那么一丝说不清的仰望的心理。 很合理,不是吗? 在我原本的设想里,女主跟男主去上海,不止是因为要报恩,还因为她想近水楼台,离大学近一点好接着复习读大学。但是到了上海之后,她先是忙于工作,因为她没法心安理得接受弟弟的供养,然后就是弟弟对她进行性虐。她一到上海所有的证件都被弟弟拿走,她走也走不了,弟弟则是隔叁差五,心情一不好就在床上虐待她一顿。有一次下手太狠了,把她吓到大冬天跑到奶茶店阁楼上睡了小半个月。上海的冬天太冷,她用投币洗衣机洗衣服,用热水擦身子,撑了一段时间,后来回去拿更厚的衣服的时候,发现弟弟送了她一双很厚的棉鞋。 很眼熟的剧情吧? 然后女主纠结了很久,她知道这是虐待她之后的赔偿,她要是收了,以后再被虐待,只要给点好处就能打发了。可是女主又真的很需要那双鞋,她痛苦了很久很久,最后还是收了,奶茶店老板发现她住在阁楼又暗示她楼上不能住人,然后她回去了。 之后就是和叶春江黄蔚然见面,当然也不是作为女友见面的,他们的关系对外类似于女主是寄住在他家的远亲,叶春江无意中发现她和男主有肉体关系,对她起了点兴趣。因为叶春江还是挺嫉妒男主的,这个心态类似于黑道大哥的女人总是被小弟莫名其妙爱上,当然叶春江的心态更接近于想睡睡试试。 接下来的情节就是男主经常虐待女主,有几回把下手太狠,女主受不了崩溃了,和男主爆发了争执,求男主放过她,男主也觉得没意思,因为他们的生活就是做爱和争吵,他也厌倦了。男主把她的证件还给她,让她想走就走。女主因为要继续工作一个多月,等着拿年终奖,所以没有立即就走。和男主在同一个屋子里见面也不说话,可悲的是她还好几次主动去跟男主献身,因为她没钱给男主交房租,男主当然不客气,每回都把她彻彻底底使用过瘾。 男主过年之后就没回去,因为他去留学了。女主发现自己怀孕叁个月了,她当然第一想法是打胎,但是她原本打胎已经伤了身子,她担心再打一次可能以后都没法生孩子。虽然她对未来没规划,但是也不想真的变成不孕不育的女人。她就纠结,因为她不想生,也不想打胎,同时她太孤单寂寞了,想要一个孩子陪陪她。 等到五个月显怀了,她就被辞退了,她攒的那点钱很快就快花完了,她就去问黄蔚然借钱,黄蔚然在我的构思里一开始是个喜欢男主何不食肉糜的很看不起女主的反派角色,黄就说你借钱打胎我给你,但是你要是借钱养胎生孩子那我不给。女主没借到钱,这时候叶春江知道这事,就偷偷联系女主说能借钱给她,但是要求她给他做绘画模特。 女主一开始不知道叶春江是让她做裸体模特,就到叶春江家里去了,半推半就的,叶春江就画了她的裸体,把她睡了,借了她5000块钱。女主感觉自己是个妓女,就算是为了孩子,也是个卖淫的妓女,但是她又真的缺钱,后来又问叶春江借过两次,每次都发生了性关系。 生孩子部分的剧情倒是没变,她大出血,叶春江伸出援手,她看在眼里,对他的感觉特别复杂,叶春江照顾了她们一个月,她竟然有点依赖他。 出院之后女主就开始找那种能带孩子的工作,找了很久,只有大卖场夜里理货的工作能做,因为那个活是体力活收入低,很缺人。女主做了两个多月,加上还要照顾孩子,几乎累死了。叶春江没有直接给钱,给孩子买了尿不湿和奶粉,女主很感激他。 紧接着就是有一天女主把孩子放在家里,出门买菜,男主回来了。男主在我构思里面的性格和现在差得更远,原本他的性格真的特别恶劣。男主就很生气女主生孩子不告诉他,女主就表示我告诉你了,我给你发了qq邮件和信息,你在美国我也没有你其他的联系方式。男主只觉得这女人太离谱了,这年头谁会用qq邮箱通信。反正他们两个就又吵起来,男主还打了女主,女主就说,我没让你负责,你不用这个反应,我会走的。你要是当初不想让我怀孕,为什么不戴避孕套呢?我也不想给你生孩子的,我不是为你才生的孩子。 说这些话的时候女主非常平静,她很清楚自己和自己的女儿在世界上并不受欢迎,不是应该出现的生命。她只是有些难过女儿可能要走上和自己一样的人生路,感觉非常痛苦。 女主就把必要的东西收拾收拾,在男主不在家的时候请叶春江过来送她去火车站,她攒了几千块钱,够在云南生活一段时间。叶春江心想不能让她走,倒也不是为了让她和男主破镜重圆,和孩子一家叁口生活在一起,纯粹是为了方便睡她。叶春江就把她接到画室那边,他们同居了一个多月,女主把叶春江照顾得很好,叶春江也睡了她很多回,因为叶春江没有在性上面虐待女主,睡到最后女主都会想,原来正常的做爱的这样的呀。 可惜叶春江是靠爸妈养的,他妈妈偶尔突击来看他,他就不得不给女主钱,让女主带着东西去酒店。女主也知道自己见不得人,正好过年了,就抱着孩子回到男主的房子。 她原本想的是男主回老家过年,她能住一段时间再走。没想到男主竟然没走,她尴尬极了,还是进了屋。男主看她脖子上的吻痕,心里想她一个带孩子的女人,除了陪人睡觉也没有别的谋生办法,不奇怪。他也不生气,对女主带着孩子回来也很淡定,女主收拾好东西就去找他,求他收留一段时间,因为疫情封城了,她暂时没法走,等解封了她马上就带着孩子走。男主也没有撵她的意思,让她想住多久住多久,他们就别别扭扭生活在一块。女主还是用肉体支付生活费和住宿费,被人当成廉价泄欲工具用得次数多了,只觉得万念俱灰,什么都没有意义。她想过自杀,但是又害怕孩子被送到孤儿院,比她还苦。又想过带着孩子自杀,但是她很爱女儿,下不了手。 男主虽然不高兴她自己闷不吭声生了孩子,不过还是给钱养的,他总觉得她是不是想用孩子套住他,倒是她又真的不像,因为她连一件厚衣服都没有,穷得很。 后来就是解封了,叶春江偷偷来找女主,问她要不要去他那里住,女主拒绝了,反正无论跟谁住都要陪人睡觉的,还是跟孩子爸爸在一起住吧。 虽然是和男主一起住,不过女主夜里带着孩子出门干活,下午也找到了其它工作,只有上午会回家休息一会,他们几乎不碰面。女主干了几个月,攒了叁万多,就准备出发去云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