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 第1章 《乱世王爷不好当》作者:thaty【完结】 文案: 出生就是藩王独子,老爹手握八万大军,坐拥三城。 看着挺好吧?但已经天下大乱,流民、杂胡,乱民满地跑,皇帝五年换了仨…… 宇文霁蹲地上哭:“老子想回家!” 吕墨襟(乌墨)过来了,拍拍他的肩膀:“乖了,要打仗了。” 宇文霁吸吸鼻子站了起来:“哦。” 都来了还能死回去咋滴?况且爱人都有了,拼吧,拼到嘎了的那一天。 主攻,双强,魂穿,穿越哭唧唧能打攻x本土眯眯眼腹黑受 权谋上受比攻强,攻天生武将金手指 ——本文又名,霁墨如稠 本周三 6月11日入v 内容标签: 强强 古代幻想 正剧 he 权谋 创业 主角视角宇文霁互动视角乌墨 一句话简介:哭唧唧和眯眯眼的乱世征途 立意:珍惜得来不易的和平 第1章 命运的礼物 001 两岁的余霁赤脚坐在地上,正在啃一块糕饼,往日这该是他在院子里玩耍的时间,但今天不成。 总是坐在外间,看着他笑的母亲也不见了。 因为今天,出外征战了两年多的亲爹快回来了。 “我儿!我儿何在!”带着几分嘶哑的大嗓门穿透了墙,从外头传了进来。 余霁把啃了一半的糕饼放在袖中,朝门口看去,好奇地等着这位亲爹进来。 然后他看见了……一头熊,一头顶天立地的大黑熊,出现在了门口。仆妇婢女全跪在了地上,既证明了这头熊大概确实是他爹,也让他爹在对比之下,更大了。 熊爹走到跟前,垂头看着余霁,余霁也仰头看着他——母亲和婢女们常常谈论这位爹,当时说的多是“雄健倜傥”“昂藏风雅”,难不成这年代形容词表达的意思跟现代不太相同?除了“熊”能对上,其他风马牛不相及啊。 而且,他熊爹好臭啊。 “我儿!哈哈哈哈哈!”余霁还思索着,熊爹一步上前,已经把他从地上抱了起来。 余霁险些被熏死,熊爹身上一股子浓烈至极的腐臭味,小孩子难自控,即使里头塞着个成年人的灵魂,可生理问题是没办法的事情,余霁“哇”地一声,把刚吃的东西,全吐出来,呕在熊爹身上了。 他依稀听见有仆妇惊呼一声,熊爹又捏他的胳膊腿,满是茧子的大手把余霁捏得生疼,忍不住四肢扑腾着挣扎了起来。 “我儿壮硕!”余霁吐的时候,熊爹脸色其实有瞬间不好,只是让乱蓬蓬的满脸胡子遮挡住了,直到他捏到小娃儿手脚筋骨强健,余霁扑腾起来力气也扎实强壮,他这才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就在耳边,余霁耳朵被震得生疼,忍不住伸手去抓熊爹的胡子,两只脚也抵在他胸口上,用力蹬踹。 谁知道他越这样,熊爹笑得越大声,直到母亲进来,叫了一声:“大王!” 熊爹这才讪讪收了笑,将余霁抱给了母亲崔王妃——母亲姓崔,余霁见过几次大概是娘家来人,多数人(那些衣裳明显更华美的)不称呼母亲为王妃,而是称呼她“崔夫人”,倒是府内的仆人侍女多呼其为“王妃”,让余霁最初了解到了出身环境。 崔王妃接过余霁,就在一旁坐下,拿帕子细细擦洗他身上,又检查他的咽喉,以防呕吐后被噎到。早有仆妇拿了干净衣裳守在一旁,又有人搬过小屏风,为余霁遮风。 一群侍女围着余霁的时候,臭烘烘的熊爹又挤了过来,在余霁换衣服的时候,伸出手指头要碰他的小牛牛,被崔王妃瞪了一眼,一巴掌拍开了。 余霁:“……” “大王一身的英雄煞气,小孩子受不住,还是去作法收一收吧。”崔王妃道,一群婢女簇拥过来,声声“大王”中,把熊爹带走了。 之后……熊爹回来是回来了,却没再进正屋,夜里是在角房睡的,且是真吵。 余霁是跟母亲睡的,他的年纪,夜里要饿醒加餐,还要小解。不过母亲睡得沉,自有仆妇眼疾手快地在他闹腾之前,把他抱走。 反正他醒的时候,隔壁依旧战况激烈。 余霁:“……” 他静静听了听母亲的呼吸,是沉睡后的绵长呼吸,沉稳有节奏,母亲不是在装睡,她是真睡得安稳,晚饭还多吃了半碗,说“大王回来了,总算安心了。”——他们有代沟。 余霁是魂穿的,他上辈子父母双方都是很惨烈的家庭。不是什么恩怨情仇,是……大概该说基因问题吧? 父母双方的家族病史都颇为壮观,单说癌症,双方亲戚几乎就是癌症病例库。家里人聚会的时候,谈论的内容都是用药、手术、医院,和大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夫聚餐呢。更地狱笑话的是,他们的家族聚会常是某位亲属的葬礼。 余霁十四的时候,母亲因肠癌去世,十六的时候,父亲突发心梗。 他双亲可是都按时半年一场全身大体检的,母亲肠癌发现的时候也只是初期,手术也非常及时。可是,术后三个月便已复发,接着快速扩散…… 他们天生就这样。 父亲的心脏也一直都很好,并且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 在这种家族里长大,余霁的心理却很健康到诡异,因为他的父母亲戚,虽然都多数都承担着疾病的巨大痛苦,并活在死亡的阴影下,性格却大多十分乐观向上,家族内互帮互助。 当他的父亲去世时,新的家族聚会(葬礼),却已经没多少人参加了。 余霁的父母原本都无意结婚,毕竟外在表现虽然快乐,两人的内心却都是很痛苦的,他们不想这种内外煎熬的痛苦,传递到下一代身上。除非医学有什么颠覆性的发展,否则还是不要结婚留后为好。 命运经常会开玩笑,他们都是开朗乐观的人,却也都接受了存在即错误的事实,他们遇见了对的人,且使用套套的情况下,依旧有了余霁。 因为这个名字跟虞姬谐音,上小学的时候就被起了个小姬的外号,有些男孩子还引申出了些特别脏的变体,以至于他小学时常常打架,还被老师说是问题儿童。 余霁曾经哭着想改名,父母抱着他给他讲“霁”这个字的意思。 爸爸说:“霁是雨过天晴,云消雨散。” 妈妈说:“小霁,你是命运赠予的宝宝,是我们的光。” 可他这道光,没能给父母带去光明,连自己也没能保住。他大学刚毕业,刮胡子的时候摸到下巴有硬块。生活背景使然,他对这些东西都很敏感,但再敏感……也迟了。 淋巴癌,晚期。学校体检,他还自己交钱体检,他是命运的赠予,可命运没给他多少眷顾。 他生命最后的一个月,是在医院里度过的,签了放弃抢救的文件,还签了遗体捐献,死后应该会成为一位大体老师。 医护人员对他很好,但劝解也只是十分模式化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毕竟,都是熟人,他们都知道余霁的情况。 余霁不想死家里,万一没人发现,太给街坊邻居添麻烦了,也别给亲戚添麻烦让他们处理自己尸体了。一辈子什么都没做过,还浪费了不少资源,最后做点贡献吧。如果能在癌症的研究上有丁点的贡献,就更好了…… 结果那边刚死,这边就穿了。 不知道是不是孟婆太忙了,忘了给他喝汤。 余霁意识到自己的情况时,哭笑不得。命运的馈赠,原来在这儿等着呢。他宁愿不重生,甚至宁愿不出生,让爸爸妈妈快乐地携手活过五十岁就够了。 婴儿也大哭了起来,余霁只想默默流泪,奈何生理不受控制。 哭了一会儿,他就累睡着了。那之后,他脑子就变得不受控制了。 大概是婴儿大脑还没发育完全,他硬件不兼容,多数时间都迷迷糊糊的,吃喝拉撒全靠本能,倒是来不及有什么成年人的羞耻感。 后来随着身体机能逐渐被他掌握,灵魂才重新恢复清醒。 一夜过去,母亲去梳妆。余霁被侍女喂饭,他吃的是羊奶和羊肉羹,属于是正经的原汤化原食了。 刚吃一半,熊爹过来了,他昨日该是好好洗刷过了。昨天看着黑色钢丝球一样的胡子头发,现在都通顺了,头上戴着金冠,黑白掺杂的胡须垂到胸前,一身黑色直裰,两只眼睛炯炯有神。 他极高大,余霁是不知道侍女们有多高的,但最高的侍女,也只在他爹的胸口。 看着他龙行虎步走进来,余霁觉得,这个爹还行。 “大趾,爹带你出去玩!”还行的爹,突然做贼一样弯下身,把余霁抱起来就朝外跑。 “母亲——!”余霁扯开嗓子,发出了小孩子独有的凄厉叫声。但他甚至不知道母亲听没听见,就已经被他人高腿长的亲爹抱出院子了。 “孤有儿啦!”半个时辰后,余霁被熊爹脱掉裤子,举了起来,他面对的,是一眼看不到头的男人。 第2章 一群男人,明摆着是熊爹的兵,对着余霁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余霁蹬着腿,面对这社死的恐怖场景,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 熊爹又高喊:“吾儿生而大趾!足大异常!” 余霁彻底瘫了——算了,死就死吧……反正我就两岁,而且这世界没手机,不会有人一辈子都给我循环播放。 熊爹说的也没错,余霁生下来大脚趾头就比寻常孩子大。后来他走路也比寻常孩子早些,随着腿脚的成长,大脚趾没那么明显了,他整个脚也都比寻常孩子更大。母亲说他日后必定也如父亲一般高大。 总之,大趾是余霁小名。这已经很好了,古时候还有拿身体特征当大名的,比如晋成公,姓姬名黑臀。 作者有话说: ---------------------- 余霁[化了]:作者你出来…… 作者[白眼]:咋滴?你觉得黑臀比较好? 余霁[裂开]:…… 第2章 熊爹夸子 002 这辈子余霁知道自己该是姓宇文的,因为曾听母亲和人议论过某某王宇文某,看来这应该是个华夏背景的平行宇宙,他的世界宇文家是建立过北周政权,现在余霁虽然还不知道国号,却清楚这应该是个全国性政权。 熊爹又把余霁带上马的时候,余霁还以为总算能回家了。 先前熊爹就是一路骑马带他出城进的军营,路途不长,可他屁股都快颠碎了。但想到回家,余霁还是死死拽住了熊爹的大带。 “哈哈哈哈哈!”熊爹一摸他脑袋瓜,大笑着出了军营,然后……跑向了远方。 余霁虽然被熊爹遮挡得严严实实,看不见四周围,可他知道,进军营的时候,是左拐,那从军营出来,要回城就得右拐,但熊爹出军营的时候,还是左拐。 余霁想问熊爹到底要干啥?可周围都是轰鸣的马蹄声,熊爹身后带着兵出来的。马背上也太颠簸了,他死死咬着牙尚且被颠得上下牙碰得生疼,这要是张嘴,他怀疑自己要咬掉舌头的。还有沙尘,他把脑袋埋在熊爹的怀里,都能感觉沙尘打在后脑勺上,还有小石头顺着脖颈进到衣服里。 熊爹变成熊的原因找到了…… 不知跑了多久,余霁觉得小孩子的适应能力是强,他都适应这种颠簸了,甚至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熊爹忽然有了个什么动作,余霁忽然被泼了一背热水?瞌睡中的他被吓得一激灵,下意识扭头去看,他看见肩膀上的衣裳是红的。 余霁:“?” 马速慢了下来,熊爹转了个圈,掰着余霁的小脑袋,让他看地上的“东西”。 “吾儿!为父带你来祭吾祖!” 过了一阵子,余霁的大脑才让他理解,在鲜红的泥泞中,倒了一地的,到底是什么——已死的尸体和将死的活人。 余霁见过很多死亡,虽然多数是病亡。 他也见过因为死亡疾病和死亡引发的,无数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可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死亡,应该如何形容呢? ——没有价值? 这些人都是被用一根麻绳串起来的,他们全都没有鞋子,裤子很脏,两只脚黑乎乎甚至血淋淋的。因为这根麻绳,他们根本没法逃避躲闪,所有尸体顺着绳子,倒成了一条直线。 余霁仰头问熊爹:“何故杀俘?” 熊爹刚停下了欢呼,也在观察他的儿子,初时他怀疑,这个两岁的小娃儿是不是还没理解死亡的意思?但他很快发现,儿子的眼神不是发呆,他是在思索,甚至还皱起了小眉头。 所以一个两岁的娃儿,能想到什么呢? 当余霁问出来,熊爹欣喜异常,又把余霁给举起来了。 又双叒被挂起来示众的余霁:“……” 当社死已经习惯成自然,那大概就不需要称之为社死了。 这是一个推崇“生而有异”“天赋异禀”的年代,身份越高越得生而有异,身体没“异”那就得朝爹妈身上,或母亲生产时的环境找事儿,否则余霁也不会被叫大趾了…… 熊爹是真的很高兴,虽然只有四个字,却代表了多层的意思,这孩子理解“杀”和“俘”,且在他的小脑袋瓜子里,杀俘不对,他才会问“何故”。 “非俘,乃仇敌、生祭。我儿日后可知。”熊爹把余霁放了下来,尽量压低他的嗓门,用可称之为温和的语气对他说着,搂着余霁,熊爹又垂头多说了一句,“俘皆可杀。” 熊爹的语气在教导之余,还多了点疑惑,显然不理解这小娃娃对于俘是怎么产生奇怪认知的。 一阵风吹来,带来一股浓郁的新鲜血腥味,这时候恶心感方才涌了上来,余霁闭了闭眼睛,把脑袋埋在熊爹怀里了。 他贪,贪活。 前世能平静地迎来死亡,不代表他能轻易玩命。他没有抗争这件事,就如他放弃了寻找自己的生母——最初余霁也以为她是,直到今年夏天,崔王妃穿了一件极薄的纱,露出双臂和平坦光滑的小腹。 那不是孩子刚生了一年多的女性腹部,现代网络爆炸,余霁是各类保养科普区的忠实观众,女性怎么样他很清楚。至于什么古代秘方之类的……想太多。真秘方神到这种地步,古人不会年过三旬(三十),就是老人家了。当然也有饮食问题,富贵人家能活得更久,就是因为食物种类更丰富,从小到大都发育得更好。 熊爹这么精壮,但看起来,也该是年近四十了,他种子方面大概有问题。因为余霁没有兄弟姊妹,没见过其他孩子。他之前只是怀疑,但这次熊爹的态度石锤了。这个时代,这个年纪,两岁的余霁还是他的头一个孩子。 母亲保养得好,但应该也三十多了。 这情况,就没什么嫡庶的考虑了。熊爹今日这态度,明摆着还是个很狂野的时代,此时原本也多以长子为先。他很可能是妾室的孩子,被抱养在正室膝下了。生母……是否还在世都是个问题。 在崔王妃没有主动提及的情况下,若生母在世,他更不能提,更要亲近母亲。否则,无论这时代的一般规矩怎么样,都是给生母招祸。 熊爹彻底炫耀完了儿子,终于回城了。离开了那些尸体和腥臭气,余霁的脑海里反而开始不断闪回着那些已死的和尚且在蠕动的……画面。 回了王府,一进大门,抱着余霁的熊爹就站住了。 崔王妃穿了一身软甲,拿着一根长棍,就站在院子里。 见熊爹回来了,她对身侧的仆妇立刻走上去低头行个礼,把余霁给接过去了。余霁原本有些头疼,母亲这扮相直接惊到他了,脑子里那些恐怖的画面都被惊飞了。 他过去所见的母亲,都是一个典型的古代掌家大妇,一位必定出身名门的大家淑女。 是摆个样子吧? 余霁这么想着,崔王妃已经举着棍子冲出去了:“好狗胆!敢盗吾儿?!” 崔王妃的架势还真不是随便摆的,举棍追击在余霁这个外行人看来,都是训练有素的,毕竟那棍子特长一看就不轻,但崔王妃握在一头握得非常稳当,每次挥舞都节奏轻快。熊爹双手护头,闷不吭声转身就跑。不过他没朝外跑,而是围着院子绕起了圈子。 此时侍女们已抱着余霁进了回廊,熊爹对他们也是保持着安全距离。 余霁就见崔王妃的棍子一下又一下招呼在了熊爹的身上,打得可是真扎实,“噗噗”有声。 这夫妻俩的追打,看得余霁目不转睛,一肚子的憋屈和惊恐,随着熊爹挨打散出去了大半。 后来他去沐浴,又吃了一顿热乎的饱饭,困倦来袭,就睡过去了。 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虽在母亲房里,却是在小榻上,小榻还落了帐。然后,他就听见了帐外,对面大床上传来的声响。 算了,今晚上就饿一晚上吧。 又天亮了,确实饿了一晚上的余霁在努力干饭。母亲和熊爹坐在旁边,也在努力干饭。一家三口干饭结束,熊爹又把余霁抱起来了。余霁满脸惊恐地看向母亲,母亲今天脸上一直带着笑,见此情景摆摆手,打了个哈欠,起身回卧房去了。 余霁看着她彩锦的下摆迤逦拖拽着消失在了门口,有种大难临头的被抛弃感。 “吾儿壮。”熊爹就算一脸人样了,可笑起来还是熊呼呼的,这回他无须像贼一样把余霁抱着跑了,守在一边,等侍女给他穿戴停当。 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发型,并且十分丰富多样,余霁脑袋正中的头发都被剃掉,左右两边各自扎了个包包(他头发还挺多的),今日侍女给他左右都戴了个玉铃铛,动一下便有清脆的响声。 而且,今日没有骑马,他们是坐马车的,也没走几步路,便在一处府邸前停下,这该是熊爹议政的地方——后来余霁知道,这地方是刺史府。熊爹是平王,领丕州刺史。一家子住的是王府,刺史府彻底用来办公。 熊爹就把余霁抱在膝头,开始了议政。余霁也认识了一些外人。 第3章 熊爹征战这两年,丕州主政的是主簿崔冰,他是崔王妃的哥哥,余霁的大舅舅。崔王妃管理的只是王府的事情,所以,余霁在内宅只知道熊爹是去京城平叛去了,还有什么五年换了三个皇帝的事情。 但是,这位大舅舅对他有些平淡。余霁昨日见了熊爹的兵将,他们显然都很是真心为“大王有子”高兴的,都盯着余霁笑得开心,不笑的,脸上也有着很明显的轻松感。 大舅舅对着熊爹也是笑的,可他低头摸余霁的时候,眼神是烦躁。 作者有话说: ---------------------- 余霁[化了]:累了,毁灭吧 第3章 乌墨 003 熊爹举起余霁的脚,展示大趾,让众人来摸(余霁:……我才两岁,我能怎么办?)时,大舅舅口称“果真为祥瑞”,可双眼里有着恶心。 一个两岁的孩子不理解那些表情,一个二十六的大人很清楚。 但余霁只能自己戒备着,他太年幼了。 随着对余霁的观赏结束,他们开始处理政务,余霁直接傻了。 熊爹是去救援岐阳的(京城),他知道这世道不对,他以为他们家(丕州)周围,应该还是很太平的,但他太天真了。 “栖州流民八千余人……” “去年四月有地动……” “贾氏兄弟劫掠我三镇百姓……” “鹿县有刁民作乱……” “杂胡拓拓有?……” 这场会议,是彻底的报忧不报喜,根本没喜可报。流民过境,根本就是蝗虫过境,杀戮抢劫裹挟当地民众入伙,所过之处一片白地。真盗匪的贾氏兄弟杀戮男丁,劫掠财物和女子。鹿县的刁民是活不下去的百姓,可一旦他们乱起来,也成了流民和盗匪。 杂胡这个事是惊到余霁了,丕州不是边塞啊,怎么还有胡人? 相比之下,天灾的地动死人是最少的,三百多人。 他以为丕州是繁荣太平之地,至少也得是地区霸主势力,完全不是这回事。 作为穿越人士,余霁是认真思考过种田问题的——穿越人士种田流三件套:水车、堆肥和骟猪。 他学编程的,物理化学早就还给老师了,还是纯粹城市里长大的,旅游最远是家乡的游乐园。水车和堆肥,他都算了吧。 可能也就骟猪他能试试? 但种田流得有个前提,得先把田种起来了,有了家底,才能养兵。 现在这四面皆敌,轮流被揍,怎么种田?邻居养兵,我种田,我家就是他粮仓吗? 更可怕的是,这些官员的脸上没有忧愤之意,说明这事情已经成日常了。如果不只是丕州这样,全国,或者至少北方都是这样的…… 不只是乱世已临,这还是个乱世plus版。 “吾儿可有话想说吗?”熊爹听众人禀报,拨了两下余霁包包上的玉铃铛。 我想说:开小号,却是天崩开局。真玩游戏随机到这么一个地狱地图,最好立刻删号,别浪费时间。命运我哔哔你! “……爹,人口很重要的。”被杀的、被劫掠的、当盗匪的,就这一会儿,就众人嘴里说出来的数据,他们丕州就有至少六千多条人命填进去了,他们一个州有多少活人? “嗯,吾儿大善。”熊爹又拨弄了两下他的玉铃铛,笑着抬头与臣子道,“吾儿虽幼,却颇有见识胸襟。” 众臣也一起行礼:“大公子天纵之才。” 接下来就是一场以余霁为工具,实际是在夸奖熊爹的马屁大会,熊爹得意洋洋地捏着胡子,仰头晃脑听着各种赞美之词。 余霁本来还支棱着耳朵,想听听这些高端人才有没有什么办法的,可终究还是磨耳朵的马屁,余霁听得无聊,小孩子又渴睡,渐渐在熊爹膝盖上睡着了。 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平王之子,宇文大趾生而有异,他的脚趾头和少年聪慧,已经飞快地传播开来,呃……大趾更有名一些。因为,这也是一个要扬名的时代。 余霁醒来时,是在个有些陌生的地方。家具床榻都是崭新的,不过侍女仆妇他都认识,守在床边的,是崔王妃的侍女,素合。 “大公子快起来,大王在外等着呢。” 余霁知道了,大概他是要和母亲分房睡了,这里以后就是他的院落了。余霁想着,穿上鞋跑了出来。 熊爹确实在外间等着他:“我儿大了,明日起该启蒙了。”他又一指旁边,“这两日忙,忘了给你带了个狗儿来——乌墨,以后便是你的小奴。” 余霁还以为是真狗,扭头看见了个小孩,小孩一见他就跪在了地上,余霁看他身后什么都没有还疑惑了一会儿,刚才以为狗崽儿躲他背后了。 直到熊爹说“小奴”。 余霁才将注意力放在小孩身上,大概六七岁,瘦得吓人,衣服本不宽大,却依旧有一种挂在他身上的感觉。他看见一个有几道伤痕的小光头,作为剃过胡子的成年男性,余霁觉得那些伤八成是剃头时弄的。 因为没注意,余霁没看见他的脸。 熊爹觉得事儿干完了,便大踏步地走了,余霁站在原地,周围都是躬身的下人,他却有些无措——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他们。 不只是对这个被送来的乌墨,还包括其他熟悉的下人,他家连阿姨都没请过,父母也教导他对待其他人都要客客气气的。 说“大家都是平等的,我们要友好相处。”? 余霁自知智商不拔尖,他也没傻到这个地步。 余霁爬上了椅子,道:“我饿了。”静止不动的仆人们立刻动了起来,余霁看了看阴影里的乌墨,“给他一碗粥。” 余霁没敢让乌墨过来,熊爹根本没说乌墨的身份是什么,但又是小狗,又是小奴……听着就觉得情况不对。结合那些“生祭”,乌墨很可能也不一般。他是只有六七岁,但余霁只有两岁,万一这位要给家人报仇,要嘎掉余霁是很容易的。 但乌墨只是个孩子……他撑不住长时间跪缩的姿势,用手小心撑住了地面,干枯的手指头上伤痕累累,还掉了两片指甲。 余霁看向素合:“别让他死了。”他没有具体说给予乌墨什么样的照顾,他没有学过这个时代的规矩礼法,他的身份是有容错率的,可乌墨没有,所以就尽量给一个“大”的范围。 看过两页史书的都知道,肉食者是很喜欢拿下人奴仆的人命,来教育子女的。熊爹怎么看都是个典型的,杀人不眨眼的古代顶层肉食者。 素合福了福,道:“是。” 余霁开始吃饭了,乌墨也能够站起来了。 余霁悄悄观察乌墨时,乌墨也在观察这个两岁的主人,乌墨稍稍松了一口气,至少目前看来,对方还是“善”的。 有人给他端来一碗粥,乌墨双手捧过,木碗还是烫的,却让他冰冷的指尖多了一丝温暖,他抿紧嘴唇不让自己因这久违的温暖发出舒畅的叹息。碗里没有勺子,他将唇抵在碗边,让粘稠的粥液点点滴滴地流淌下来,湿润着干渴饥饿的唇齿与咽喉。 乌墨让头更低了些,以防让别人看见他的眼泪。那不只是食物给饥饿的身体带来的感动,也是“活下来了”这四个字,正在他的胸腔下激烈地震荡着。 乌墨的仪态很好,站在那儿,双手捧碗进食,竟看着有些优雅。 余霁渐渐没胃口了,他又想起了那些尸体,那些赤足的死者,多穿着长衫,即使他们的长衫已破破烂烂。 喂饭的素合刚要劝,咚咚咚的脚步传来。 余霁已经很熟悉这声音了——熊爹,又回来了! “吾儿!为父想了想,还是亲自为你启蒙为佳!” “……” 熊爹话音未落,人已经冲进来,就把余霁抱走了。 熊爹一路将余霁抱进了前院,进了他的书房。又是将他放在膝头,在书桌铺好的纸上,写下了两个大字——宇文。 余霁的启蒙,是宇文家的家谱。 这个世界的宇文家起家于北地槊州,槊乃刀兵,还有个北地,这地方自然是边境之地,所以,宇文家其实有胡人血统,但宇文家自己是不认的。 “吾族乃中原苗裔!”熊爹恶狠狠道。 余霁恨恨:“嗯!中原苗裔!” 宇文家族发迹于梁朝,出过两任大将军,一位丞相。梁朝末年,诸雄争霸,宇文家得胜,建国——景。 听见岐阳就知道,八成是平行世界了,但又觉得自己可能孤陋寡闻了?现在他是确定了。 宇文家的一代皇帝死的早,其登基时,中原仍未太平,他虽登基为帝,却还是要率兵征战的,结果某次战后,他不小心跌了一跤,摔断了腿,病情急剧恶化,就这么去了。 二代皇帝登基时,年纪也不小了,不但同样要继续打仗,还因为一代皇帝去得太突然,原定的势力范围内还爆发了叛乱,这就更乱了。 因为局势凶险,二代皇帝刚登基就立了皇太子,正是他的长子。这位皇太子素有贤名,且是跟着祖父与亲爹,一块儿在沙场上闯出来的。他还有个弟弟,年轻了他二十岁,没怎么上过战场,却在世家中颇有贤名。 第4章 熊爹最初还会写字,多为人名、官职。可讲着讲着,就陷入了他自己的思绪当中,他不再写什么,更多专注于“讲”上,他已经沉入了自己的回忆中。 余霁听到这,觉得不好,因为如果没出什么意外,是没必要讲这个弟弟的。 果然,二代皇帝和皇太子……一块儿战死了。皇太子还是为了保护二代皇帝受的伤,太子先走,二代皇帝听闻噩耗,重伤加心伤,也去了。 按照礼法,正常的继承顺序,该是皇太子的儿子登基,但这孩子当时才八岁。 而有贤名的弟弟,已经二十三了。 作者有话说: ---------------------- 作者菌[吃瓜]:黑心的墨墨来啦 第4章 兄终弟及 004 世家们看着年轻健康的二王子,以及年岁尚幼的太子之子,便出来说话了“如今乱世,国有长君,方为幸事”“幼主登基,权臣、外戚必出其一”。 余霁又get了一点时代背景:没有文武之分,文臣武将多出于世家,所谓世家出来说话,基本等同于满朝文武皆如此想。 太子弟弟在三辞三让后,登基为帝。前太子的儿子,受封平王。 熊爹轻轻拍了两下余霁的大脑门,长叹一声:“平王……为吾儿太.祖。” 余霁:“……” 终于知道自家是啥封号了,这背景够惨。他们家才该是正朔,兄终弟及的那位等于得位不正。政治小白也知道,他们家必定会很倒霉,那他爹是怎么跑到丕州当刺史,如今也算是实力雄厚的? 熊爹的回忆还在继续,三代皇帝“视平王为亲子”,但平王的身份确实是个问题,总有名士说“平王为皇太子之子,您当年三辞三让时说了,只是因为平王年幼,国不可无主,这才暂代帝位,现在平王已经长大了,为何您不将皇位归还给平王呢?这才是国家应该遵循的礼法纲常啊。” 日日在家里窝着,只在年节时露个脸的平王,却能在半个时辰内清楚了解到君臣奏对的每一个字。 平王就会立刻披发赤脚,从平王府一路奔到宫门口,跪在地上嚎哭:“我这个平王只是一个凡夫俗子,看我的叔叔将国家治理得多好啊,你们不要让我当这个国家的罪人啊。叔叔你千万不要放弃皇位啊!” 一般得哭上一两个时辰,三代皇帝就会从皇宫里边慌慌张张跑出来,一把抱住平王,叔侄两个一块儿嚎啕:“我的侄儿啊,我哥哥的血脉啊,看见你就像是看见了我的亲哥哥,他那么英雄了得,正该成为这个国家的皇帝。我成为这个皇帝后,是多么的惊恐担忧,日日难以安寝,生怕没能管理好这个继承自祖宗和兄长的国家,侄儿啊,这个国家该是你的,你来承担这个重任吧。叔叔累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互相吹捧和嚎哭的大比拼…… 然后,京城的世家显贵们也登场了,围着三代皇帝和平王,一块儿劝慰。劝慰的最后结局,必然是平王将自己不断地贬低,以抬高皇帝,表示皇帝才是这个国家理所应当的领导者,唯一的太阳。 熊爹捏着嗓子,学得绘声绘色的。 余霁听着,也不由得唏嘘。太.祖平王生在自己的国家,皇室正朔,活得还不如春秋战国时的质子。动辄赤脚嚎哭,仿若疯癫狂人般招摇过市。且皇太子当年过世的时候,太.祖的年岁,是已经懂事了的,他受到的启蒙也是帝位继承人的启蒙,一夜之间,天地颠倒。 赤脚……那群带回来的俘? 熊爹是把当时劝慰皇帝的世家都带回来了?但这都多久前的事情了? 余霁的想法一闪而过,熊爹还在继续讲述着平王家的历史,初代平王二十六就去了,留下了一儿一女。 儿子就是余霁的大父,女儿是他的姑婆(姑奶奶)。 大父继平王王位,姑婆嫁给了疾勒人的单于图穆唐牙。当时疾勒人已对中原称臣,图穆唐牙也封了个侯,但这赐婚,依旧是和亲。 熊爹也咬牙切齿:“前朝都没有嫁正经公主的事儿!都为皇帝义女啊!” 皇帝义女,少数为宗室女,多为宫中侍女。无论什么身份,都不该和亲。但对此时的人来说,正经公主和亲才是最大的侮辱。 熊爹义愤,依旧记得顾忌着余霁,搂着他的胳膊肌肉都鼓起来了,也没让余霁难受。余霁拍了拍他老爹的胳膊,算是安慰他。 熊爹抬手捏住了余霁的小爪子,两岁幼儿的手白白嫩嫩的,还有五个肉窝窝。熊爹常年习武征战,一双大手粗粝得很,但他捏得很小心,余霁只有些微痒的刺感。 余霁正因这父子真情而微微触动时,熊爹把余霁的腿捞起来了,一把拽下了他的鞋袜,捏着余霁的大脚趾道:“祖宗保佑,天降麒麟子,此乃麒麟趾也!” 余霁:…… 熊爹!你还是熊爹! 余霁虽然很不满,但熊爹是真情实感地高兴的。他捏了半天余霁的大脚趾,这才叹息一声,又开讲。 太.祖去后,太奶关门闭户拉拔着一对儿女长大,女儿早早被和亲嫁出去了,继王位的大父也只能喜笑颜开地进宫谢恩。大父曾向三代皇帝求过嫁妆,却被皇帝大骂了一顿,说他丢了其祖的脸面,挥霍无度,败坏了平王府的家产。 刚才捏余霁大脚趾捏得挺开心的熊爹,说到这里,竟然哭出来了。 “他骂大父败坏家产,败坏……家产……” 熊爹情绪起伏挺大,且无所顾忌,性格倒是很豪爽,他把脑袋埋在余霁幼小的肩头,呜呜咽咽中,泪水打湿了余霁的衣裳。 当时的平王府该是没有什么家产的。他们是从皇太子传下来的,皇太子是住在东宫的,套在禁宫里头。三代皇帝登基,太奶从皇太子妃瞬间变成了平王妃,带着儿子搬出宫的时候,即便余霁也能想到,她绝对没有时间、没有心情、没人手,也没胆子,把曾经属于太子的财产全都搬出来的。 平王的处境,没人敢和他们多亲近,皇帝也不会给这个侄子财物赏赐。 现在他们出宫也已经几十年了,还能剩下多少家产? 姑婆和亲疾勒的时候,平王府只搬出来了十口箱子的寒酸嫁妆。于是,皇帝气得在宫中大骂,与皇后给侄女置办了一共六十八抬的嫁妆,两百人的陪嫁。 自那之后,常有京中世家子弟于平王府周遭游乐,就为了骂上几句平王,还有胆大的,薅着平王便打,说他败坏宇文家的名声。事后,皇帝也不过是申斥两句,禁足几日罢了。 姑婆出嫁次年,太奶就病逝了。 假如余霁是魔鬼开局,他大父就是十七层地狱的开局——十八层是此时的平民。 偌大个平王府就剩下了大父一个伶仃少年,父母双亡,还常常有纨绔子欺辱他。大父就“疯”了,日日不穿裤子,蓬头垢面在外头疯跑。 先前说他败家的皇帝,顿时再次仁慈了起来,不但派了大夫前去,还为他送去了许多财物和仆人,甚至,为他定下了一门亲——长乐侯左安将军刘菽的女儿。 刘菽听着是汉名,其实是个内附的胡将。当年皇太子的直系子孙,娶一个胡将的女儿为正妻,这是要彻底坏了平王的血脉。 但此时的熊爹,拿出了一幅画像,这可是头一位拿画像出来祖先,画上是位身穿戎装,手持长.枪的女子,女子一张方面,不同于时下流行的凤眼小鼻,圆眼直鼻,阔唇大耳。 熊爹指着画,教余霁:“你大母(奶奶)。” 余霁看着画,扭头看了一眼熊爹。熊爹的眼睛是凤眼,可他鼻梁确实高,且他归来的第一天,余霁记得他熊爹的大胡子,其实是有些自然卷的。 余霁又转回去看这幅画,纯以审美看,大母的五官拆开都不难看,合一块儿……真不能说好看。但这幅画绝非丑化,余霁能看出画师的细致与用心,一笔一划都是精细描摹的。余霁在画的角落发现了一方小印“平王碌”。 大父的名字,叫宇文碌。庸碌的碌,老祖宗是非常努力地在挣扎求存。 大母和大父的亲事,充满了三代皇帝的恶意。即便只有三言两语,却也能看出来,他日日夜夜都渴望着平王一脉死绝,却依旧没胆子真做。 熊爹看着画,目露怀念,这是余霁的大母,是熊爹的母亲啊。 三代皇帝给大父选择了一个他认为的最糟糕的妻子,可这对平王碌来说,却是他最好的妻子,以及岳家。 刘菽归附多年,对宇文家的状况自然清楚,可他还是很高兴自己家能够和宇文碌联姻,他甚至高呼:“平王!英雄也!” 这个平王,说的不是未及而立就呕血而死的平王,而是皇太子,曾经的皇太子没有和他的皇帝父亲葬在一块儿,本来帝陵也没有给太子留位置。 皇太子以诸侯王的礼仪,被葬进了一个匆忙建起的平王墓里。 刘菽的部族,在他小时候还跟皇太子打过架,呃,是挨皇太子暴揍过,当时他们还是给大部族摇旗呐喊的小部族,战败后,皇太子抓大放小,没追他们,他们的部族才能存续发展。但也正因为那年那月那场打,他们的部族对中原才心生向往。 第5章 为什么在结亲之前刘菽没这种表示,余霁不得而知。反正,结亲后,他就开始大力宣扬他们部族和皇太子的缘分,并且他开始带着酒肉和下属,频繁拜访自己的女婿。 女婿要出去果奔,就把女婿拽回来。有纨绔子要来找女婿的麻烦,他就纨绔子拽住打一通。反正这种来找平王麻烦的,不会是什么真正的世家子弟,那些世家子弟都还要点脸,不屑于拿这种事扬名。 后来刘菽甚至把女儿也带过去了,抓人和打人的,就变成了大母。 刘菽:“为平王妻,应会。” 成亲后,这些都是你该会的事情,我这个爹当然不能一直帮你,你得自己学会。 大母,做得很好。 在两人结成伴侣的第三年,三代皇帝崩了——崩于牙疼。三代皇帝长了颗坏牙,给拔了,拔后流血不止,且肿胀愈烈,哀嚎翻滚了半个月,以参汤吊命,还是崩了。 作者有话说: ---------------------- 第5章 熊爹姓名 005 余霁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侍女给他以柳枝青盐漱口,即使小心翼翼,却也把他牙床刮得特别疼。他想自己来,又发现这是个技术活……他今日还想过,自己出来,是不是就能躲懒了?两天刷一次没问题吧?这一下子就乖了。 谈到大母的时候,熊爹的黑脸已经明亮了许多,此刻说到三代皇帝崩了,他甚至“嘿嘿嘿”地笑了起来,搂着余霁的胳膊都有点过力。果然是,悲痛让人冷静,快乐让人失控。 皇位当然和平王是没什么事儿的,上位的是三代皇帝的长子,也是他早早立下的太子。 这位四代皇帝,和三代皇帝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人生,他和他爹一样,都“喜结交名士”。还没及冠,就开始参加各家的集会,甚至自己也建了个园子,弄了一群人在里头饮酒作赋,行风流事。 余霁听到这,心里“哦”了一声,明白为什么听说五年死了仨皇帝了。 皇太子那时候还是马上的皇帝,三代皇帝时,国家刚完成“大体上”的统一,边边沿沿的地方还乱着呢。四代皇帝就直接奢侈享乐上了,不药丸才怪。 事实也果然如此。 四代皇帝是一位“豁达风流”的皇帝,不过这只是对世家来说的。他对世家很仁厚,说天下太平,常在皇宫里举办各种庆典,又从民间征集美貌男女入宫,他甚至把自己最喜爱的妃嫔送给了一位多看了妃嫔两眼的大臣。 大臣把妃嫔带回去才发现妃嫔怀孕了,又把人送回去了,这孩子,也就成了四代皇帝的两个儿子之一。 也正是这位贪图享乐的四代皇帝,在上位五年后,放了大父自由。 某次年节的宴会上,四代皇帝突然发现皇亲里坐了个他面生的老头儿。四代皇帝可是个十分喜爱交际游乐的人,皇亲里还有陌生人,且座位还挺靠前的,四代皇帝就好奇了,问左右那是谁。 左右回答,那是平王。 帝大惊。 三代皇帝是皇太子的弟弟,现在的平王已经传了两代了,平王比皇帝还要小一辈,大父也确实比四代皇帝小上几岁,可四代皇帝还很年轻且健壮,大父却已像是个老头子了。 四代皇帝就去问:“侄儿啊,你怎么老成这个样子了?” 平王就拿起了席上的糕饼,对四代皇帝道:“叔夫,好吃,好吃。” 左右便又道,平王现在是又老又傻的,他还娶了个霸道丑妇,生活怕是十分不如意的。 四代皇帝感慨了两句,又过了几日,刘菽忽然跑到宫里哭泣求见,且为的还是平王的事情,平王出去“夜跑”,让纨绔子把腿给打断了。 这种胡将,四代皇帝是十分不喜欢的,能不见就不见,但他此时还记得这个傻子叔叔的事情,不知心软还是好奇,他就把刘菽给叫进去了。 刘菽也是个老人了,他汉化又十分彻底,说了一口岐阳本地的官话,衣着朴素得体,此时他没戴冠,花白头发略杂乱束着,哭起来也不恶心人,只是哀哀呜咽。 他进来就这样悲伤地述说了平王的遭遇,说得四代皇帝和左右一起哀叹,刘菽就道:“岐阳是好地方,是咱们大景的京城,是首善之地,但人多了总会良莠不齐的,坏人欺负不了年轻健壮的成年人,就会欺负老人孩子。陛下,您的威名虽然能一时护佑您的侄子,却总有虫豸之辈。能不能请您让您的侄子,去一个没人敢欺负他的地方呢?” 皇帝下意识问:“有这种地方吗?” “有啊,平王的封地丕州啊。那是他的封地,他的子民,其子民自然不会敢如此欺辱平王。” 丕州,还算是个富饶的地方,毕竟三代皇帝夺了侄子的皇位,还是要做足样子的,于是封号为“平”,封地为丕州。 按理说,丕州的产出赋税都该归平王的,但是……显然是没这回事。丕州也从来没有人来看一眼他们的这位诸侯王。 四代皇帝可能是酒喝多昏了头,或者真的可怜平王,外加自认自己彻底坐稳了皇位,不像三代皇帝那样,一直担忧自己的皇位在法理上出问题。他当场就把大父给放了,允其赴藩。 领旨当天,大父和大母就带着外太公给的两百家奴(杂胡骑兵),十分利索地跑了。因瘸着腿赶路,所以后来他那条腿没长好,彻底瘸了。 自然也有人向四代皇帝谏言,甚至说明白了大父就是装傻,骗皇帝放松警惕的。 可皇帝只是哈哈一笑,道:“一孱弱老者罢了。” 他没那么傻,他只是不认为平王能翻腾出什么事来罢了。 “良。”熊爹在大父“碌”字的下面,写了一个“良”,旁边又写了个“父”。 他爹原来叫宇文良。是大父和大母来到丕州后五年,才生下的独子。 余霁觉得,良是一个攻击性很弱,很平和的字,善良、温良、贤良,它在“优”的后边,不出挑。可从碌,到良,对平王家来说,已经是进步了。无须装疯、装傻、装废物,可以做一个平凡人了。 余霁下意识去抚摸那个未干的墨字,沾了一手的墨汁。姓名有时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些许文字,传递的东西却丰富多彩——大趾除外。 熊爹不说话,只静静看着。 待余霁手指头上的墨汁干了,他方才继续讲述。 大父来到丕州后,没有放纵自己,依旧在努力地用尽各种手段保护自己和家人。 不过,现在皇帝那一支且不论,他们家这一支看来是种子不大好,子嗣不丰。 大父在熊爹十三那年去了,大母在四年后病逝,战死的…… 大父刚到丕州时,身边只有那两百家丁和大母,大母是大父的妻子,也是他的武将。 “昨日未见父亲帐下有刘姓。”余霁终于问了一句。 这么看起来刘家该对他们家有大恩,怎么丕州没有刘姓呢? “全死了。” “……” 刘菽虽然帮助了女婿,但没有把宝压在女婿身上,后来陆续又送了些家奴过来,但刘家主要还是在岐阳发展。他家和平王家结亲,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刘家的地位——中小世家即使知道平王身份尴尬,可还是高看他一眼的,毕竟他家可是和当年的皇太子联姻了。 所以在大母之后,刘菽的儿女都嫁娶得很好(嫁入正经的汉人小世家里了,即使赔了许多嫁妆、聘礼,但刘家也是乐意的),再过些年,他家就能脱离杂胡,成为岐阳本地的小家族了。 不过,一切都得在太平的情况下。 四代皇帝只有两子,皇后无子,按理就该立长,就是那位被归还的妃嫔生的。但这个孩子,皇帝自己不喜欢,且连民间都传这孩子不是他的,他想立小儿子。 大臣们不答应,因为长子更贤良,幼子过于调皮顽劣,甚至已经到了残暴的地步,连如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的大景官场,也难以忍受。他喜美貌男女光着趴地上给他拉车,他自己坐在车上,以鞭子抽打,看着“牲口”浑身鲜血而哈哈大笑,这还只是这位幼子最无害的爱好。 可这位幼子长相极其俊美,且聪慧嘴甜,把皇帝哄得十分开心。 皇帝跟大臣们数次于朝堂上争论,四代皇帝这辈子都一直顺顺当当,这大概是他第一次遇到挫折,在一次争论中,皇帝口不择言,直接指着长子大骂:“汝母贱.妾.也!不知其父!” ——这话余霁现代电视剧也看过,当时就觉得亲爹这么骂自己儿子,太缺德,你播种的时候,你没想着人家身份和你不配啦?正式启蒙,开始学习礼法后,余霁才彻底明白这句话多恶毒。 和嫡庶无关,妾通买卖,父不认,从母。 这个妾,甚至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里头的妾,就是一个很低的称呼,非正妻,或身份低微的女性是用它自称的。还有一部分正妻,为了表示对丈夫的爱和恭顺。 第6章 妾其实是没名没分的,她们要侍奉男主人,如果女主人没有特别的表示,那在男主人需要的时候,也会被要求去侍奉客人,或作为礼物、奖赏送给客人、下属。有名分的,对外的称呼都不是妾,是侧妃、姨娘。 比如王府里的侍女们,她们就是妾。可能余霁的生母也曾经是其中之一,但她们每一个面对余霁时,都是一样的恭敬又温柔,余霁也不敢开口询问。他的阅历,很可能一打探就露馅,给生母带去麻烦。 总之,这种情况下,妾的孩子无法确认生父,于是就跟着母亲一起,成为了家奴。 皇帝的意思,你母亲就是我送来送去的妾(奴隶),我不确定你是我的种,你也该是个奴隶。 大皇子,直接在金殿上一头撞死了。 后宫那位妃嫔听说后,一根白绫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当年送还妃嫔的大臣,吞金而亡。 皇帝在朝堂上就被大儿子的激烈死状当场吓病了,后来听闻后妃与大臣之死,尤其这位大臣,是大家出身,名士才子,否则当年皇帝也不可能把爱妃送过去,当年的“佳话”,如今成了血案。 四代皇帝日日惊梦,忧惧难眠,就这么死了。 作者有话说: ---------------------- [白眼]余霁看看熊爹,再看看这良字:名不副实 [墨镜]熊爹:你看啥? 第6章 惠王 006 即使万分不愿,可四代皇帝仅剩的残暴小儿子还是成为了第五代皇帝,四代皇帝也算是真·一生顺遂了。 这位五代皇帝是个妥妥的暴君吧?余霁算了算时间,还没到五年死仨的时代,他少年登基,还真坐稳朝堂了? “咱们景国由此进入了盛世啊。” “啊?”正思索的余霁,觉得熊爹是不是说错了?或者是讽刺? 熊爹道:“嗯,盛世。皇帝暴虐,关外地老百姓什么事儿?” 接下来,余霁一脸震惊的,听到了一个黑色又扭曲的充满嘲讽的故事。景朝进入了一个盛世时代——皇帝日日杀戮,皇宫每日清晨,都得运出去少则三两具,多则十几具的尸体。 后来皇帝年岁越发大了,皇宫无法束缚他渴望快乐的心了,他开始骑马出城,随便找一户人家(平民百姓家)闯进去便行乐。 历代暴君绑一块儿,听了都得大骂他暴君。至少,人,不该这样。 为什么成为了盛世呢?因为他的马蹄子最多到达上云苑。 而且如此残暴的皇帝,有两点“好处”。一则他不插手朝政。更重要的是,他跑到外边找的都是民家、大户、商人,他不会碰触正经的世家——你们让朕欢畅便够了,朕对那些烦心事不感兴趣。 于是,除了京城的百姓,还有杂胡,天下迎来了大发展。 怎么和杂胡有关系呢?因为京城的自由民,能跑的都跑了。世家只能拿自己的奴婢充数,可奴婢也是他们的财产,原本能子子孙孙无穷匮的,让皇帝杀着玩,他们也心疼,于是便大量买入杂胡奴隶。 皇帝们和平王家的恩怨暂且放下,景朝,从初代皇帝开始,直到现在,能列出一张密密麻麻的杂胡内附单子,数千、数万,几十万来投的内附部族比比皆是。 可杂胡的奴隶也不多啊。天下承平已久,所谓杂胡,多数都放下马鞭拿锄头,汉姓汉名汉话,遵守汉人的规矩礼仪,彻底归汉了。他们的头人们,成为了他们的家主,如刘菽。 杂胡首领,和世家首领一样,他们也不想把自己人随便卖掉。可杂胡自然比不了世家大族,不知道哪个大聪明首先“聪明”了一下,不想让自己人送死,那就……送别人去吧。 他们劫掠其他郡县的杂胡,指其为奴,卖给大世家。 余霁本来就瞪圆的眼睛又硬生生瞪大了一分。 可这不过是个开始,抢劫的杂胡们,发现这买卖挺好的——他们把其他杂胡抢来的同时,被抢者的财货女子也收入囊中,赚了一次。再把这些人或送或卖,讨好了大世家,又赚了一次。双赢的买卖,好啊! 原先是被迫无奈的,后来就变成自觉自愿了。 余霁听着,总觉得这事儿除了道德之外,还有其他问题,想来又想去,听到熊爹说“十几个郡县盗匪横行”,他意识到了——这不练兵吗?! 杂胡归汉,人家都老老实实种地了,已经成了大家园一份子了。这下好了,直接来了个血脉觉醒。 可景的威势是真强,内附的杂胡在五代皇帝在位的十几年间,愣是没碰过汉人,至少没碰过汉的世家,就他们自己打来打去。且内附的杂胡主要集中在西北的几个州,他们的互相劫掠也在这些州里,未曾扩散。 皇帝彻底撒手,大臣们各自理政,各地世家自行发展。景就这么糊涂着,迎来了一片盛世。 刘菽一家,就死在了这一片盛世里。当年刘菽为了保护大父,打过不少纨绔子。其中的一个,成了五代皇帝身边的侍中。 如今的侍中可不是一个让人艳羡的差事了,他们就是一群食人吮血的豺狗,他们的任务就是别让皇帝过界。这些人也曾想利用皇帝近臣的身份显赫自身,但这位残暴的五代皇帝自有他自己的认知,他会头一个杀掉这些意图朝上爬的。 这个残暴的皇帝,确实十分聪明,知道维持他如今恣意生活的是什么。这就是一个天生的高智商反社会人士,他还是个皇帝。 五代皇帝不介意侍中们偶尔的小心思,比如……他被带到了新的“狩猎场”。但刘菽是面生的人,即使对方高呼着自己的官职、爵位,高呼着与平王有亲,皇帝听完后,却越发觉得能杀。 然后,刘家在岐阳全族,从老到小,被屠杀得干干净净。刘家嫁出去的女儿们,和她们生的孩子们,也在不久之后,纷纷暴毙——大母得到消息想接几个合离的寡妇回来的,可带回来的就只有死讯。丕州距离岐阳,太远了。 在熊爹这段启蒙中,余霁好几次以为自己知道了他为什么要那样对待“生祭”们。可此刻,他才是真正知道了。 他家与岐阳某些权贵们的仇怨,不是一代,是积数代之怨,那是个深坑,里头是无数屈辱血泪人命。 这位明摆着不正常的五代皇帝,直到十一年前,才终于嘎了,死于“猎物”的反抗。 其实一直都有猎物反抗,人类面对死亡威胁有惨叫逃跑,有惊愕呆滞,也有拼死反抗的,只是皇帝身边总带着充足的护卫,直到他遇见了鲁州沓县的十几个猛人。 这些人有胡有汉,他们都是这个年代的游侠。或是真心觉得皇帝过于残暴(这么多年了,京城的消息终归是要传出去的),或是为了复仇,又或者是想史上留名。 沓县的这些好汉一拍即合,留下了几个人照顾他们的妻儿父母,其他人就上京来了。他们主动躲进了皇帝的狩猎区,那些守着坊市门禁的士卒有没有给他们特意放行,已经无从知晓,可反正他们是进去了。 在皇帝前来狩猎的时候,这群游侠来了一场刺王杀驾,皇帝的面颊中了一箭。 ——这年代箭矢的杀伤力远比不了后世,多是插在皮肉表面。穿破皮肉,甚至伤及内脏,需要一把好弓,箭也不能是寻常货色。游侠们没有弄到这样的好弓箭。 皇帝挨的这一箭应该也是精英怪了,但皇帝没有当场死亡,他还暴跳如雷,活蹦乱跳了两天,直到他痉挛抽搐着倒在了朝堂上。 金创疭瘛,他破伤风了。 即便现代,破伤风到了后期,也是绝症,古代是没有治疗手段的。 帝崩,但六代皇帝到底谁继位,却从皇帝病倒、死亡,再到过了头七,仍旧没有解决。 五代皇帝自己是有皇子的,有三个。他本该有更多的孩子,但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早些年甚至会将有孕的妃嫔故意折磨致死。后来各家族无奈,便将有孕的妃子接出来照顾。 三个皇子,最大的十二,最小的五岁,各自托庇于王、赵、谢三家。 余霁刚想着:五年死了仨,不会就是这三位吧? 没想到接下来,还有新英雄进场。 那位一句贱.妾,撞死朝堂的大皇子,他有儿子。虽然他还没娶正妻,只是庶子,但血脉传承就是他的,他确实是大皇子的继承人,且受封惠王,一直担惊受怕地住在岐阳。 看余霁就知道,这年代长幼貌似还在嫡庶前。 讲到这位的时候,熊爹的眼神颇有些感慨——余霁也清楚他感慨什么,时间仿佛轮回一般啊。 惠王更年长,健康。而且,他和京城中的很多名士都交好,五代皇帝还在的时候,有事没事总喜欢找他的麻烦,市井间流传着许多惠王在好友的帮助下,藏进米缸里、趴在房梁上,躲进茅厕里之类的,逃亡小故事。 所以,除了那三家大族之外,不少大世家是支持惠王继位的。 且那三位皇子虽然没在宫里长大,依旧是暴君的直系,万一再学他们的亲爹……五代皇帝干的缺德事,谁都不想再来一次。 第7章 三方本来就不能一致的继承问题,又闹出来了个第四方。 最终的结局,惠王上位了,看来支持他的人确实多。 “那三家都觉得自己无法上位,干脆也都去扶惠王了。”熊爹喝了口茶润润喉,叹了口气,“世家势大,宇文家的事儿,要他们说的算了。” 余霁只以为惠王这样的胜利者必然是势力最大的,熊爹说的这两层他都没想到。 看来那三家才是真强者,但三家较劲,都不想对头取得绝对优势,最后只能第四方得利。这倒是有点选举制的意思——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最讨厌的人上位,自己赢不了也不能让敌人赢。 第二点,熊爹虽恨三代皇帝那一支,但站在外边朝里看,他还是站宇文家的。帝位继承,也确实是家事。熊爹眼光还是很宽的。 惠王确实是仁善的皇帝,这点熊爹也同意。 不过,余霁看熊爹那种惆怅的眼神,总觉得他大概把对祖先的感情,也部分投注在了这位六代皇帝的惠王身上,毕竟他就像是另外一个平王。 熊爹对惠王的仁善在赞同的同时,又有些扼腕,因为惠王给了世家太多的权力。他和五代的暴君既是两个极端,本质却又是相同的——不理朝政,只过自己的日子,世家说什么,他们就点头应什么。 从这点看,他们是真的都像极了夺了侄位三代皇帝啊…… 作者有话说: ---------------------- 第7章 皇帝跳房子 007 前边那俩是自己作的,到了六代皇帝这里,余霁的这点政治头脑都能想象,通过四五两代,世家掌权的局面已经在岐阳形成,惠王是被世家推上皇位的,他的支点就是世家,他怎么拆自己的骨头? 六代皇帝不想当一个摆设,也得是一个摆设。 在他撒手的情况下,大景从盛世时代,进入了百家争权时代。 过去诸世家也争,但有所收敛。可是六代皇帝上位这件事,让百家彻底撕破了脸,仇大了。 对三大世家,惠王上位,让他们免于互相撕咬,伤筋动骨,这是好事。可三家并不因此感谢诸家联盟,只认为这是奇耻大辱。这三大世家,历史最长的一个,能追溯八百多年,那时候甚至还是“大母掌权”。 帝王他们都不看得起,无非是一时英雄罢了。其余诸家,也都是下.贱.人。 他们憋着气呢。 获胜的诸家联盟,则觉得自己行了。八百年的历史代表什么?代表和你们同期的家族,都倒了无数了,你们只是现在还没倒罢了。 所以惠王登基来自各方妥协与合作,可他登基之后,朝廷连一天时间都没平稳,就开始内斗了。诸家联盟想要获得更高的权力和地位,三家要维护自己的地位,还要打击敢于挑衅的家伙。 面对这种剧烈的朝局动荡,如果皇帝有权,是可以协调,甚至镇压的,可皇帝是摆设…… 岐阳,在慈善的六代皇帝登基半年后,又开始流血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数百人死于非命,都是被族灭的世家。暴君没了,岐阳依旧血流成河。 就这么闹腾了三年,六代皇帝死了。 让人当街打死的,又是一帮游侠干的。 余·地铁老爷爷·霁:“啊?”是真没想到,游侠们竟然还能二刷…… 熊爹叹气,也面露无奈:“嗯。” 六代皇帝他仁善啊,他有个拜访过去好友的爱好。熊爹又叹了叹:“也是保护。” 余霁怔愣一下,明白了——皇帝根本就没权力,他能用来保护过去友人的,就只剩下他自己了,所以努力地去探访他们。也是向其他人表示“这是我的朋友,救过我的性命,对我有恩情的。” 他跟五代皇帝不一样,不喜前呼后拥,出行也就十几个人,且其中多为随从,内侍、婢女之类的。 这次余霁和熊爹一块儿叹气了,不是不喜欢仪仗和护卫,是没人。 皇帝身边的侍卫,多是世家子的,或他自己有权,能任命。又双叒那个问题,六代皇帝,他无权。一边的世家子不乐意跟他,觉得他只是一个“过渡皇帝”,另外一边的想跟,但被挡着,上不去。 因为这种情况,当巷子突然冲出来了十几位游侠大汉后,皇帝身边的随从们虽然拼死保护,可根本没用,只是转瞬间,六代皇帝便被从马车里拽出来,用青砖拍死了。 在五代皇帝遭遇了游侠后,岐阳还是增加了一些对游侠的管制的,除了士人,外来者禁止佩剑持弓,游侠们缺少兵刃,就持扁担、棍棒,青砖在手。 这些游侠这么干的原因——立名。 前辈杀暴君,黔首入史册,立了好大的名声,大丈夫在世,当如此。 有时候,创造历史的人民,是很神奇的。 余霁听完这些原因,嘴巴张大了,现代各种中二青年跟他们比,都是菜鸡。 惊着惊着,他就真惊了——熊爹在端详他。 人只会对超出正常、意外、少见的事情,表示出惊愕。那他首先就得理解,什么是正常范围、非意外、多见。 余霁作为一个在内宅里过了两年的幼儿,他跑起来还能绊倒自己呢。他能坐得住,从头听他爹说到尾,没问一个问题,前边还能装,尽量木着脸。后头他听入心了,生理上又是个娃儿,表情很难绷住,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表情有多丰富。 他很理解,很能明白这漫长故事里的各种不公、冤屈、残忍,和滑稽。 余霁是真差点吓尿,他绷着劲没抖,叫了一声:“爹……” 他是魂穿的,没占谁的身体,他就是熊爹宇文良的亲儿子,他不心虚,所以——你清醒一点,让我来唤醒你的父子之情啊! “嘘。”熊爹低下头,把手指抵在了唇边,“儿啊,爹知道,天机不可泄露。别管你是哪位祖宗,又或是星宿,反正是落在咱们宇文家了。好事!哈哈哈哈哈!好事!” 熊爹仰头大笑。 余霁:感谢这个封建迷信的时代……熊爹要是不去捏我的大脚趾就更好了。我的大脚趾已经没那么明显了,它看着就是普通大脚趾而已! 熊爹笑过之后,又突然皱起了眉:“果然,乱世多俊贤,老天爷和老祖宗都看不顺眼了啊。” 熊爹立刻完成了逻辑自洽,他儿子就是来重整宇文家江山的。可同时,又因为乱世乱到了这个程度,连老天爷和老祖宗都看不下去了,略有些愧疚。 熊爹叹了一声,继续给余霁说起了当前之事。 书接上回,六代皇帝在大街上,让一群混混,用板砖拍死了…… 天下哗然,游侠们被夷三族。 他们的前辈,杀五代暴君那群游侠,家族也株连了,但他们早先安排的人比较靠谱,这群人动身赴京,就带着他们的家人避入了深山。当地官员的缉捕,也十分敷衍,待新帝登基,就给赦了。 按说这种杀皇帝的大罪,他们不在该赦之列,可反正是没人跳出来反对的,那赦就赦了。 这些“勇于学习”的后辈,就没这好待遇了。就他们这种人,用余霁的大脚趾想也知道,他们的朋友也是不靠谱的,一切按照前辈经验学习,自认为也没事儿,根本没安顿家人,让官府给捞了个正着。 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且是尽量株连,顺着线抓,一个都没跑。 先杀亲族再杀他们本人,至于混混们惦记的史册留名,那也是没有的,史册上不会写他们的名字,连家乡籍贯都不会写。因为他们的宗族被斩杀殆尽,所以家谱、县志,也就此断绝,同样不会将他们的“壮举”流传下去。 十几个混混,砍了八千多个脑袋。 还有人闹着要把先前那群游侠的亲族也抓起来,就是他们起了错误的作用,当时对他们的处置也太过宽纵。以至于原先那群游侠的家人们,又连夜跑进了深山里。 脑袋砍完了,一个沉重的问题又摆在了所有人的面前——皇帝谁来做? 六代皇帝也有儿子,可是,这个时候年长的,就是五代皇子的儿子们了。这当然也引来了很多人的质疑,皇位真的不能谁年长谁来做了,父死子继才该是正朔,总闹兄终弟及,太破坏礼法了。 可抗议也没办法,因为要说不让兄终弟及,可从三代皇帝开始,这就兄终弟及好几次了。 除了礼法纲常外,还有“承袭祖宗旧制”。 熊爹:“呵,其实说到底,不过是王、赵、谢三家的私心罢了。” 他们不想让惠王的儿子登基,这不就是让诸家联盟再赢了一次吗?这次三家也没内斗,很和谐地让五代皇帝的长子登基了。 余霁产生了一种荒谬感,景帝国至高之位的传承,好像一个小孩子在玩跳房子,就左右横跳呗。 可更荒谬的事情发生了,七代皇帝刚登基一年,被一个身怀匕首的大臣,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捅死了。 这个大臣是六代皇帝的妻弟,六代皇帝登基后,对妻子的娘家颇为照顾,加爵封官。谁想到六代皇帝刚登基,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被害了,皇位也没落到自己的外甥身上。 第8章 可是按照之前诸位皇帝继位的“顺序”,只要七代皇帝死了,就该是他外甥继位了,他死了也无妨,到时候外甥只要能赦免家族的其他人就够了。 此时的人,聪明人自然不少,比如熊爹。可脑子奇葩的人,同样不少。 余霁思索了一会儿:不对,还有。人们对宇文家的皇权,失去敬畏了。皇帝变成了一个很容易被处理掉的存在。简直像网游活动期间的boss,谁想要奖励就都去刷一刷。 虽然华夏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文化,但对权威还是有基本敬畏的。现在这种敬畏彻底没有了。 从文化大爆炸的现代学习到的一些历史知识告诉余霁,皇帝一旦失去其权威,国家就要麻烦了。 确实麻烦了,因为他就是五年死仨的第一位。 且这个死了仨,还只是成功登基的皇帝(其余居于岐阳的皇室、权臣,世家子弟,死伤累万)。 出了这种事,世家不想让六代(板砖)皇帝的儿子继位,就准备扶持七代的弟弟,五代的第二子继位。可这位胆子小,在父亲、叔叔和兄长都死于非命的情况下,一听说下一任皇帝是他,他没高兴,反而被吓病了,然后就这么又病又吓的,直接嘎了。 最小的弟弟有样学样,也害怕了,日日号啕,也给病了,眼看着也要嘎。 这件事拖延良久,皇位空悬半年,经历了复杂的政治斗争后,又跳回六代皇帝的儿子身上了…… 这倒霉孩子当了一年多的皇帝(八代),嘎。 作者有话说: ---------------------- [吃瓜]皇帝轮流做,今天到谁家 参考了部分我晋,加五代十国的历史[让我康康] 第8章 快长大 008 八代皇帝是病死的,或者可能也是吓死的,总之他就是嘎了。 余霁不得不用双手托住面颊,面对这种混乱和死亡,他实在是想笑。却并非因为可笑,而是激烈的讽刺。 小弟弟没登基,皇位这次跳得更远,上位的是一位王爷——宇文家除了皇家这一支外,还有另外几支。作为一代皇帝的兄弟或堂兄弟,他们当年都是与一代皇帝一起征战天下的,后来也有多位被封为王。 大概世家们总算意识到,不能继续这样了。他们需要一位可以把皇位坐稳的皇帝。 按理来说,平王一脉才是血脉上更接近的,但他们家和皇权的更替,却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 这对余霁是好事:与岐阳相比,丕州都不算是地狱副本了,顶多困难级,岐阳才是真地狱。 余霁又想想那些生祭……大概世家也知道,他们平王一脉憋着一肚子血仇,真给接过去了,是要出事的。 可这位九代皇帝只在皇位上坐了五个多月,他不是被刺客杀的,也不是死于疾病,他是死于反叛的。 具体的情况,熊爹说以后会详细说,这涉及了岐阳的各方势力。包括这位皇帝本人,他的妻族,之前出场过的王、赵,谢三家……甚至还有前头六代和五代皇帝的妻族。 各方势力的纠缠之下,岐阳爆发了一场直接上升到动刀子的政变。 皇帝死了,景朝的第十代皇帝——英王,登基了。 他也是现在还坐在太极殿的皇帝。 他应该也是各方妥协的产物,可这种妥协并不长久,岐阳的局势还是不断升温,这位皇帝就干出了一件大事——召诸王进京勤王,带兵的那种。 平的,是谢家。 谢家在不停的政治斗争中,成为了最大的胜利者,然后又成为了最大的失败者。八百年世家?也是人肉堆起来的,怕刀子砍。 熊爹就是两年前响应号召的一个,他们就在岐阳的城墙下面跟“叛贼”打起来了。他爹哈哈笑着说他杀了多少多少,又说他终于进京了。 余霁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爹去平王府了吗?” 刚还兴奋骄傲的熊爹,顿时像是被谁打了一拳头,他怔了一下,眼睛里闪动了泪光:“去了,去了,爹还把平王府好好修缮了一番。” 他把余霁抱了一下子,实在没想到孩子会问这个问题。 平王府,虽然是太爷和大父痛苦的居所,是要逃离的险境,却也是他们家留存在岐阳的证据,是根脉。余霁这个带着点外人视角的穿越者,对它都是好奇又厌憎的复杂,熊爹的心情只会更难言。 他不止修缮了平王府,他还带了一群生祭回来。 余霁还想到了乌墨,熊爹留了他一条命,却又心怀恶意,比起死了一地的那一群,他跪地为奴,也不知道算不算好运气。 余霁犹豫着是否要问乌墨的出身,最后还是自私地没问。以熊爹杀伐果断的性格,却饶了仇敌后人的性命,乌墨的家里人很可能不是坏人——让对方活着更痛苦?那不该放在独子身边,直接随手扔外头,绝对痛苦得多。 但让他当奴终归是没怀好心,余霁怕自己知道了对方的出身后,会太关注他,给他太多的照顾。这对他和乌墨,都不好。 对乌墨,熊爹可能一怒之下,真把人随手扔了。对余霁,熊爹可能会很失望。 这种失望,不只是剥夺继承权那么简单。这要是太平年景,余霁也乐得当一个啥都不干的纨绔子弟,问题现在这时代……怎么看怎么像另外一个稍弱化版本的我晋前奏。 他姓宇文,皇室近枝,不知道能不能直接奔南下跑路。一旦熊爹去了,他没能自己立起来,那他就是别人最好的靶子和挡箭牌。 华夏人这点权谋还是很明白的。 熊爹该说的说完了,又拍了拍余霁的大脑门:“儿啊,觉得如何?” “……”想了想老爹把他当天降英才,余霁道,“先出头的椽子先烂,高筑墙广积粮……缓显名。” 他家已经是王了,换个名头。这九字真言,不止适合老朱家,其实适合一切在乱世里挣扎的势力,最不济也能在大英雄成势的时候,有一个纳头便拜的机会。 “爹,咱们丕州其实经不住多少折腾了。”余霁想想昨天那一长串的天.灾.人.祸,又多劝了一句。熊爹要是继续带兵在外头浪,哪天一个不好,家就得让人给偷了。 到时候别人还能逃,他和母亲八成是活不了的。 熊爹叹气,陡然变得深沉忧郁了起来,他抚了两下余霁单薄的小后背:“知道啦。为父……也该为儿计较了。”他又道,“虽然咱们平王家……毕竟这天下是宇文家的,岐阳稳,宇文氏稳,方才有丕州稳。” 熊爹的的形象,还有回来后的一系列行为,给了余霁错误印象,以为他是个莽夫。没想到,熊爹原来还是个忠臣。 平王一脉,确实被苛待了几代人,但对皇位的渴望早已消磨殆尽了。 “我离开时,尚不知有你。到了岐阳城下,信使也方才赶到……”熊爹又叹,“吾儿放心吧。” 余霁是被抱回去的时候,才想明白熊爹是什么意思——他是怀着赴死之心去岐阳的。 家国遭逢大难,平王一脉几代人的委屈,年近四十他还没有继承人……他可能觉得,他自己不抓住这个机会,那他死后,平王一脉死绝,就再也没人记得这件事了,然后他就带兵去了。 可都快到岐阳了,才知道有后了。 若是个姑娘,更得爬回来。乱世中的皇室女孩儿没了爹,下场可不是简单的“惨”字能概括的。 熊爹将余霁抱在怀里,撸他的脑袋。 他已是尽量温柔了,还是把余霁小孩子的皮肤给刮得生疼,熊爹停了手。 该说的都说完了,熊爹没安下心,反而焦躁了起来,他年近四十,算得上“高寿”了,都该是做旁人大父的年岁了,结果娃儿才刚会跑。管他是龙子虎子,奶娃子就是奶娃子,翅膀没硬的黄口小儿。 “大趾,大趾啊,你可要快快长大啊。”熊爹叫余霁的小名,又道,“待你八岁了,再给你取大名。” 贱名好养活,且也是熊爹给他自己留下的念想——至少!至少要活到孩子八岁。我得活到半百,那个平王家几代人没活到的年岁…… 余霁被熊爹抱回去的时候,已经睡着了,他消耗了太多不该两岁孩子消耗的脑细胞,松下劲来,就累了。 再醒过来,预计就有了一位蒙师。他的另外一位舅舅,不是给熊爹当主簿的那个,这位没在官府里任职。蒙师舅舅有一个十分萌萌哒的名字崔小熊,说是其母梦见了一只小黑熊投入腹中,过些日子就有了他了。他字随安,号香樟居士。 属于他们丕州比较有名望的名士,但没出仕。 这个崔小熊虽然乐意上门给余霁启蒙,却没有收他为徒,他跟余霁说:“怕你坏了我的名声。” 余霁:名士风骨……吗? 有大舅舅那怪异表现在前边垫底,余霁对这个老师二舅舅,也没什么滤镜。 余霁自己也在努力,他高考时都没这么用心,毕竟高考学习太累了,他也怕把命搭进去——现代他们家有这么嘎的先例。 第9章 这时代他觉得自己皮实多了,对自己将来的预期,就是有熊爹一半的身板就够了。 发明创造的事儿,本就不确定,现在更是朝后排。闹清楚这世道,长壮实了筋骨再说。 他努力地学,努力地吃。 熊爹回来后,余霁某日去他们院子请安时发现,桌上多了一碟子奶疙瘩。 因为大母的身份,原来熊爹有吃奶制品的习惯,但崔王妃该是吃不惯的,熊爹回来前余霁喝过羊奶,最近也跟母亲表示想喝更多,但没吃过奶制品。因为现在的奶制品以马奶和羊奶制作为主,比现代余霁吃的奶制品更腥膻,也更酸。但余霁大喜,他正发愁怎么给自己补钙呢。 这下好了。 看着余霁捧着奶疙瘩猛啃,熊爹更高兴了:“大趾,吾儿!” 母亲在一边翻白眼,用帕子捂住鼻子,嘀咕着:“果然是爷俩。”又道,“大趾别吃太多,这玩意儿易积食。” 余霁应着点点头。 熊爹没回来时,母亲与仆人多称呼他大郎,或叫大公子。 现在他一回来了,都叫他大趾…… 熊爹是真怕他夭了,若有鬼怪来寻,只以为众人叫的是大脚趾,不是他这个大趾。 乌墨也渐渐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站在余霁的身边了。他甚至开始接手素合的一些工作,比如给他擦手洗脚——余霁也抗议了,可没法子,他现在还没资格制止奴婢们对他这样做。 后来,余霁发现乌墨竟然睡在他卧房外头。 卧房外头还有个小厅,乌墨就睡在小厅和卧房之间的门边上。 过去也有侍女睡在这儿,余霁和崔王妃住一块儿的时候,床边和屋外头也有侍女睡着守夜。但侍女至少是成年人,且她们是轮班的。 作者有话说: ---------------------- 第9章 暴起伤人 009 乌墨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就一床小薄褥子垫着,天天睡硬地板上。 且这房里虫子挺多的,虽然现在外头很冷,可他屋里暖和啊,多少会有虫子。余霁睡前,侍女都细细整理了床铺,将帐子从头到尾都熏好了。白天时,有个侍女就专门拿个大扇子站旁边,她可不是大冬天扇凉,是赶虫子的。 看他那么睡了两天,余霁就做梦都是现代看见的,虫子爬进耳朵的案例。 对听话懂事的孩子,余霁实在没法狠心——熊孩子就算了。 孩子是青春健康的生命,乌墨也是个努力挣扎着活下来的生命。 余霁就让他进屋里了,还让婢女给了他一床小褥子,让他睡脚踏上。余霁也想过是不是要让乌墨躺床上来,可那时候他已经被启蒙了一段时间,这想法只是刚起来,就让他抽走了。 这世界没三百千,所以,他启蒙的是《尔雅》《论语》和《礼记》,之所以说是三部都是启蒙,因为崔小熊不是盯着哪一部从头讲到尾巴,他是掺杂着的,偶尔还会加几个他自己知道的小故事。 他的启蒙很差,余霁才两岁半,幼儿园都得上小班。崔小熊教的都是些艰涩拗口的东西,写字倒是也教,却是放在后头的。 余霁都学得头昏脑胀,完全靠一个成年人的毅力,记下来拿着书简回去学——幸亏文字就是繁体字,不是大篆小篆,否则余霁彻底完蛋。 所有这些光怪陆离的启蒙故事,都是他在告诉余霁“人生而有别”“天生注定”。 崔小熊:“在娘胎里,一个人的身份就定下来了,这是天道。每个人都遵循此天道,不逾越,天道方才能正常运行,人间方才能繁荣发展。” 余霁最初是懒得搭理他的,这破学说,就该把他送到阿三家去。 直到有一天,崔小熊讲了一个岐阳最近的故事,岐阳奢靡享乐成风,有个叫谢糜的举办了一场宴会,宴会开场时,一群彩衣侍女分列在了道路的两侧,众宾客都以为侍女是迎客的,正要赞谢糜的排场,侍女们忽然齐齐匍匐在了地上,谢糜出场,踩在了侍女们的背上,走到了主位。 待宴会结束,侍女们再次出现,又换了一身彩衣,依旧匍匐在地,供谢糜踏脚。后来这就成了谢糜宴会的常事,他还拉着朋友一起踏过。每踏过一次,侍女们就要更换彩衣。这些衣裳会与香料一起混合起来,在宴会最热烈时,在院子里烧掉。 崔小熊对这件事也是不齿的,可他不齿的点是焚烧衣裳。此时的布比钱还保值,彩衣显然不是普通麻布做的衣裳,至少该是绫罗绸缎,所以谢糜烧布的行为,等同于后世有人烧钱吃火锅。 “踩踏侍女,是否不妥?”余霁问他。 崔小熊愣了一下,露出了一种啼笑皆非的表情,只说了一句:“大趾仁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说仁善和说傻缺一个意思。 这件事后两天,熊爹和崔王妃突然把余霁带到了前院,余霁就看熊爹踩着个人上了马车。熊爹上了车后,被他踩的人一骨碌爬了起来,又有个人牵了一匹马过来,这个牵马的人十分自然淡定地趴下,这人踩着牵马的人也上了马。 然后骑马的人吆喝一声,他自己的马跟在了熊爹的马车旁边,熊爹就出发了。 余霁知道了,被熊爹踩的,大概是熊爹的骑奴。后边这个,是马夫。 崔王妃带着余霁回院子,怕他依旧不明白,半路上突然停下来,对一个侍女道:“路脏了。” 侍女立刻跪下来,匍匐在地,崔王妃就从她身上蹋过去了,兰芷在旁边托着她的手,道:“殿下走稳。” 余霁明白了,让人踩,让上层的人踩,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是荣耀——为什么他不踩别人,就踩你呢?因为你值得信任啊。 余霁明白,这是一个必须高位者践踏低位者的时代,否则就是不正常的。 可余霁还是有懵逼的地方,却又不敢找其他人问,只能四下无人的时候,独自嘟囔:“为什么一定要踩人?直接踩绫罗不是一样吗?” “因为彩衣比布匹更昂贵。”突然边上传来了一个声音。 余霁吓了一跳,扭头朝侧后一看,才看见了说话的乌墨。他站的位置也很有讲究,明明离余霁很近,可他不开口,余霁就几乎发现不了他,他又无声无息,比影子还难以发现。 乌墨见余霁回头,躬身对他行了个礼。 这段日子他虽然在逐渐靠近,但总低着个头,身高原因,余霁除了对熊爹和崔王妃,也不会仰着头去看别人,倒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看他长什么样了。 乌墨现在穿着一件棕色的夹袄,因还是童儿也是扎了个两个丸子头,但中间的头发没剃。脸上的乌青和伤痕没有了,脸色好了许多,颊上也稍稍有了些皮肉。 而且……他好可爱啊。余霁发出了正常成年人看见萌物的感叹。 是余霁亲眼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还是很有古韵的男孩子。 凤眼墨瞳,琼鼻菱口,又兼气质极佳,属于他俩在一块儿,乌墨更像王孙,余霁像小奴的那种。且他眼睛的这个大小,待他长大了,依旧是大眼——余霁觉得自己站他后边,大概都还能看见他的眼尾。 余霁看着他,好感不断朝上涌。 没办法,颜控也是人的天性。余霁又不是喜欢破坏美好的变态,恰恰相反,他就喜欢美好的事物越发灿烂夺目。 同时,余霁也在思索乌墨刚才说的话。 ——那些侍女就是一群衣服架子,谢糜炫耀的根本不是他踩着人,是我踩脏了衣服就烧掉,我有钱。 余霁皱眉,理解了却不想理解:“有病。” 然而这件事还没完,崔小熊显然认为余霁的三观有问题:你一个宇文家的宗室子弟,怎么能三观不正呢?他开始疯狂给余霁讲解各种当代(近二三十年间的)人文故事。 然后余霁才知道,踩人烧衣服的谢糜,已经是个大好人了。 岐阳的世家吃人,真吃人。 有一个叫王屛的名士,他宴请好友,好友多看了奉茶侍女的眼睛两眼,王屛就将侍女的眼睛挖出来,放在羹汤里,端给了好友。好友高呼“善!”,把羹汤和眼珠子喝了,此事一时被传为佳话。 又有一个叫张端康的,他家境贫寒,他有一个好友病了,非常想吃肉。张端康回去后,第一趟杀了自己的独子,端给好友吃,好友吃后,病情好转,他还想再吃。张端康就将妻子也杀了,好友果然病愈。后来张端康得了官位,又被人诬陷而亡,正是他这位好友,杀死了他的仇敌,为张端康报了仇。又为一佳话。 这只是其中两个代表性的故事,崔小熊能滔滔不绝说到下辈子去。 余霁那段时间就缺乏食欲,他回去后趴床上,就想起来现代的时候,他头一次了解荆轲刺秦的故事。前头有一段太子丹宴请荆轲,荆轲看见抚琴侍女的手,太子丹要将侍女送他,荆轲道“不,我只喜欢她的手”,于是太子丹就将侍女的手砍了下来,送给了荆轲。 第10章 他看得毛骨悚然,一直把荆轲当成反派角色,坚定站在始皇帝那一边。后来莫名其妙很多人说荆轲如何伟大,能杀始皇帝没杀成——把电影和历史搞混了。他去反驳这些人的,还被说是不合群,没三观。 说起来,他也算是在两个时代同被斥责为没三观了。 现在他根据这个时代人的逻辑,明白他们这么干的想法了。 被吃的,都是“财产”,无论奴婢,或妻与子,在这个讲究纲常的世界里,都是属于主人或父亲的。 你要让我给你卖命,证明我们之间的友谊,就把你最珍贵的财产……为我毁掉吧。 当对方真这么做了,我就要“士为知己者死”了。 至于五代皇帝杀戮的行为,为什么会被视为暴君?因为他杀的不只是奴,还有民,甚至上升到了世家的阶层。比如刘菽,虽然他是归附的杂胡,但他确实已经被世家接受,勉强算是个岐阳的小世家了。类似刘菽的还有不少。 五代皇帝只因取乐,便灭其全族,严重超出了世家的忍受范围。放纵游侠入“猎场”,很可能也有世家在后推动。 这世界真可怕。虽然有健康的身体,但余霁一天比一天更怀念现代,他仿佛活在恶鬼的巢穴里。 老天爷,你换个龙傲天过来吧…… 余霁想:我还是没有勇气,而且无比虚伪。 因为他没有选择去对抗,而是选择了伪装。 他也因此不敢让乌墨到榻上了,毕竟现在周围人都担心他的三观,一旦越界行为被发现,这孩子很可能被当典型了。 他也努力在面对崔小熊的教育时,表现出理解与乖巧。可崔小熊不知道是不是教上瘾了,在余霁端正态度后,他依旧不断地给他举各种例子。 这一天,让他讲到了烹子献糜的事儿上——易牙把儿子烹了,献给齐桓公。后来齐桓公正是被易牙与其同僚饿死。 崔小熊对余霁教导着:“易牙,一个庖厨罢了,就该让他去灶台上烧火,怎么能让他管理国政呢?他献子之举确实豪迈,桓公赏赐无错,可让他做最大的庖厨便够了……” 他在大说特说,余霁坐在他对面,看着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恍惚间,他鲜红的喉咙变成了一个血洞,那条舌头化成一条毒蛇,他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扭曲成了两个字——吃人。 “豪迈个吊!!!”余霁嚎叫一声,抓起了跟前的茶杯,抡圆了,扔崔小熊脸上了。 作者有话说: ---------------------- [愤怒]大趾:老子的容忍是有限度的!!!! 第10章 高兴的熊爹 010 “哎哟!”突遭袭击,崔小熊伸手捂脸。 余霁一撑椅子的扶手,踩在椅面上,继而双手在桌面上又是一撑,整个人趴上了桌,手脚并用,小老虎一样扑到了崔小熊身上,崔小熊捂着脸的手还没放下来,这一下竟是连人带椅子给撞倒了,余霁坐他胸口上,小拳头攥紧了,朝着他的眼眶和鼻梁子一通狠捶。 ——因只有余霁一个学生,崔小熊和余霁是一张桌子面对面坐着。 余霁被人提溜起来时,手打不到了,两只脚还不断地踢,踹中了崔小熊好几下,彻底碰不着崔小熊了,他便与提溜他的人厮打起来,倒也没什么章法,就是王八拳加乱踹。此时崔小熊的脸上,已经是涕泪鲜血齐流了。 “吾儿!吾儿!”直到对方的声音传进了余霁的耳朵里,他才意识到,提溜他的是熊爹。 余霁喘着粗气,停下了动作。 余霁老实了,熊爹就把他抱在怀里,脱了自己的外裳把余霁头脸都裹住,余霁都冒着热汗,他怕孩子着了风。 熊爹一路把余霁抱到屋外,守在门口的素合与侍女们皆跪地行礼,只乌墨上前一步:“大王,此人大赞烹子献糜,言易牙该赏,大趾愤而挥拳。”也是他看情况不对,刚跑出去叫熊爹的。 其余仆从虽也知道不妥,可头一回见这架势,不知能不能禀报,或畏惧惩罚,等着旁人去禀报。乌墨当时出头了,也就无人管了。 熊爹眼珠一转,道:“你跟着来吧。” 余霁被抱进了卧房里,有人提来一壶略热的羊奶,熊爹全给他灌下去了,然后余霁就让被子一裹塞床上去了,冬日厚实的幔帐落下来,让他陷入了一片黑暗中。余霁在被子里正喘着粗气,一巴掌就拍他后背了,刚喝的羊奶险些喷出去。 “吾儿不怕,不怕。”熊爹听见他哼哼,动作便轻了,又加哄着。 余霁竟然真被哄睡着了。 见他睡了,熊爹从帐子边起来,问乌墨到底怎么回事。乌墨一五一十讲了。不止讲了今天的,还捎带着说了前些日子的。 熊爹脸上的嫌弃越来越多:“名士个屁。”又看了一眼余霁,“难受怎么不说?” 余霁不明白,可熊爹明白。 崔小熊揪着类似的事情不停,因为他要大趾向他道歉,要大趾自己承认过去错了。名士吗,都这个调调。可大趾才多大?他虽生而聪慧,却实在不通规矩礼制,他哪里明白这些名士脑瓜子里的清高想法。 对这么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崔小熊直说“你要道歉”,他就道歉了。而且崔小熊是来启蒙的,不是来给君主谏言的。他只见大趾平王长子,继承人,宗室子弟的身份,不看年龄,以人主的层次去要求他。 另外,就是崔家与平王府的恩怨了,崔小熊就是没安好心, 大趾的仁善,让熊爹有点愁,可一想想他怒而打人,就高兴了。仁善就仁善,不是没脾气就好。 熊爹回到前院的时候,崔小熊已经被人给搀扶起来了。熊爹刚才也没注意,这一看之下,差点笑出声来。 崔小熊竟然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鼻血还没止住呢,刚擦了又流。且他一直捂着胸口,不时哀叫一声。 一个成年的男子,让一个孩子给打成这样。 熊爹眸色又一深:大趾力气是大…… 他刚回来把大趾拎起来,就觉得他扑腾的劲头不小了,因而当时高兴。可对一个孩子到底有多大力气,熊爹是没确切概念的,只高兴于他强壮。 如今世家子弟的教育是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另外,至少还有个技击(剑术),也算在世家子的教导当中。 但凡名士,可不是后世百无一用的书生,名士也是腰挎长剑,可怒而杀人的。 且崔小熊要脸,被一个孩子打了,即便有点疼他能忍也绝对会憋着,毕竟平王都来了,他还这个样子。 熊爹差点又笑了:大趾,麒麟儿~吾儿威猛~天生猛将~ 如今国乱,要来个谋士型的,熊爹还没这么高兴,猛将才是最要紧的。 熊爹看着崔小熊(字随安)道:“可要为随安请府医来?” 崔小熊捂着胸口,他现在一喘气,胸肋间便隐隐作痛,哀嚎是他嗓子眼和胸腹之间自行发出来的,他喘气就会有,憋不住。 “在下只是跌了一跤,无须大王担忧。”他闷着嗓子道。 熊爹这回是真笑了:“既如此,随安回家休息几日吧。” 崔小熊也觉得让两岁半的孩子打成这样过于丢脸,跌了一跤,挺好的。 既然他自己跌的,道歉什么的,也就不需要了。 余霁这一觉睡得还挺沉的,他不知道熊爹找了人来给他捏骨,本来他太小,武艺启蒙至少要等五岁多,否则怕伤了他骨头。如今看来,或许是要提前了。 来人也道余霁筋骨壮实,但现在就练起来依旧太早,却可以适当松散筋骨。 他是被饿醒的,醒来把床帐一撩,被熊爹吓了一跳。 熊爹竟依然坐在他床头,见他醒了,熊爹还亲自拿过新衣裳给余霁套上,然后就胳膊一夹把他拎出去了。爷俩一块儿吃的饭,两人面前都是羊汤、麻酱拌豆角、奶疙瘩,和麦饼,不过余霁是大碗,他爹是锅。 这些天被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有其他收获的。比如原来不是这年代的富贵人家饮食也就这样,纯粹是他们平王府……比较穷。 此时早有了“温室蔬菜”,最上层的世家有温泉庄子,稍差的,建火房养菜。 各地都有冬季的赏花宴,既赏鲜花,也赏蔬果。 他们平王府就只有豆角和茄子,还都是夏秋晒的蔬菜干——没见过大白菜,很可能大白菜如今还没出现。 父子俩对着干饭,余霁等着熊爹批他,速度就慢了些,熊爹先吃完,把两只手揣了起来,余霁这才闷头开吃。 等他也一抹嘴,熊爹将他带到一旁,两人端上茶,这才开口:“吾儿有凶性,大善。” 就这一句,他把茶一口饮尽,大笑着离去了。 余霁一直看着他的身影,直到他走到门外——熊爹将双手背在背后,随着他的脚步,叠在一起的大袖子一颤一颤,诉说着他内心里的雀跃。 猛虎和山羊,作为一个已经一把年纪,且看着乱世降临的藩王,他当然更乐意自己的儿子是猛虎。宁愿他当个暴君,即便身死也带着无数人命,够本了,也别当个温驯的仁人君子,被人用板砖拍死。 第11章 崔小熊请假了,次日来给余霁上课的,是熊爹。 他难掩喜色地对余霁讲述着崔小熊有多惨:“他胸口满是青黑,咳间可见血色,抬臂都有些困难。” 余霁:“……”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多大劲,他一年多的时间都把身体交给本能,意识逐渐清醒后,也没对着下人动手,也就对着熊爹用过力气,但熊爹抓着他,跟抓着个小狗崽差不多,余霁哪能知道自己生而有异? 呃,除了魂穿之外的有异——看来他还是开到穿越者福袋了,没系统,可是个大力士? 余霁是高兴的,大力士约等于身体素质高,可一想现在这个世道…… 熊爹都要新赴沙场,他未来也逃不脱。余霁握紧了袖子下的手,他很可能要杀人,要去终结其他人的生命。 “大趾!我来教你一套拳!”又被熊爹提溜起来的余霁,暂时将思绪放下了。 余霁学到的第一套拳,连蹦带窜的,打完了浑身都是热的。这就不是用来打人的,类似于有利于小孩子发育的体操。 打完了熊爹没让余霁着急换衣服,只让他喝了两口温水,父子俩便坐下谈话,多是叮嘱一些剧烈运动后的忌讳,尤其叮嘱他,如非迫不得已,绝对不要吃着东西运动或骑马。 全都是经验之谈。 见余霁身上的汗水彻底落下来了,熊爹才抱着他去洗澡。 本来余霁也只能让侍女仆人帮忙沐浴,他这个年纪反对无效。他还有点担心熊爹把他搓脱了皮,没想到熊爹挺温柔的,也没对他的大脚趾过多关注——他的大脚趾以整个脚的比例来说,真的是很正常了! 就着哗啦哗啦的水声,熊爹跟他讲了一件事。 “明日会有十几个孩子过来,与你一起玩。” “啊?” “无须在意,他们连同窗都算不上,就是与你玩耍的,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赶回去。早几个月就已经准备上了,他们都在家里好好养过的,身强力壮,不会给你过了病气的。便是崔小熊,也将他孙子乖乖送来。呵!传什么你太小,看不出贤愚,因此只开蒙,不收徒。他若不是你舅舅,我割了他舌头,全家赶出丕州去。” 熊爹原本言辞间对崔小熊还有几分推崇,现在却是无所顾忌了。 洗完澡,熊爹走了。余霁吃饭,这回……乌墨把勺子给他了,代表着余霁彻底不需要人喂饭了。 素合站在一旁,没有多话。 余霁眼珠动了动,这是一种态度的转变,不能说是将他当成人对待,可至少不把他当幼崽了。昨天熊爹在的时候,就没给他喂饭,余霁还以为是熊爹的特殊情况。 作者有话说: ---------------------- 第11章 最初的决定 011 没了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能自学的。小手抓着成年人用的毛笔,在竹简上写着狗爬字。竹简写完了能清洗后再利用,他有纸,可不想浪费了。 现在的纸,虽被称为“纸”,实则是麻布,或锦帛,太昂贵了。 “大趾,半个时辰到了。”乌墨一直盯着滴漏呢。 “哦。” 余霁现在的身高,用的是特制的高椅子。听了乌墨的报时,他从椅子上跳下来,伸胳膊动腿,开窗户看看外头。他一扭头,发现乌墨在盯着他打开的《尔雅》看。因乌墨距离有点远,想看清,他必须略踮脚,抻着脖子。 余霁彻底转过身来,乌墨听到动静扭过头来,当他看见余霁双眼的瞬间,顿时吓白了脸色。 下仆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学习,有些主人会夸奖其好学,可有些主人的行为就不那么让人愉悦了。 余霁对他比了个“嘘”。 他回到了书案前,站上去后,对乌墨招了招手:“帮我来翻书页吧。” “……是。” 余霁的陪读们还是晚了两天来报到的,他们是跟崔小熊一块儿回来的。 余霁憋气,可朝好处想,他胖揍了老师,却没道歉,算是赢了……吧? 余霁上课的地方也换了,他换到了前院专门整理出来的一个书斋里头,每人一张书桌,跟后世的学校差不多。 陪读们的年岁是比余霁都大,在一堆幼儿的发型里,有俩甚至戴冠了——不足二十,可能也没正式行冠礼,但大人们认为他足够担事了。 跟一群少年混在一块儿,让余霁有了些重回校园的青春感。 余霁每天上午习文,午睡后练熊爹教的拳法,然后写字背书,偶尔熊爹会过来,教导他一些松散的事情。包括丕州本地与周边的势力,外地的战局,还有京城的变动。 如今景朝乱成一团,主要得“感谢”那位暴君(五代皇帝)。为了给他送猎物,世家盘剥内附胡人,内附胡人因此兴起的劫掠之风,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愈演愈烈。 胡人开始反抗了,这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早些年就有了,却不是出于反抗暴政的什么伟大想法,大部分就是劫掠上瘾了,热血上涌干一把大的,少部分是没活路了,集结起来索性反了,就是当强盗去了。无论哪种,这些胡人都会在离开原本朝廷封给他们的土地前,干一票大的。 早些年没闹出来,因为当时朝廷军队还是强悍有力的,可以不断镇压。但这此起彼伏的乱子,延续了太过漫长的时间。 且,由于朝廷常年被豪族所把持,另外一个连带的影响产生了——部分地区军费不足。 市井的发展看起来是挺繁华的,可繁华的主要是各地的世家。朝廷、官府,以及军队,他们该得到的资金、粮食与器械,全进了豪族的腰包。 赋税从当地收上来,直接就被拉进世家的库房了。岐阳皇帝得到的,也是世家们从他们自己库房里拉出来的。 原本大景雄壮强大的军队,已经变得老迈、空虚,无力…… 取而代之的,是各大世家身强体健武备充足的奴隶。 各地的世家都有自己的坞堡,那玩意儿就如一个小要塞,他们不惧这些胡人。当朝廷的城镇遭遇劫掠后,坞堡甚至很乐意与胡人进行交易,以盐铁布匹,换来他们劫掠的人口、珍宝。城镇的无主土地和产业……自然也归世家了。 “他们就不想想,盗匪日益壮大,终有一天能攻破坞堡的。”余霁不理解,“唇亡齿寒,难道不是大家都该懂的道理吗?” 熊爹道:“他们认为,那个时候,他们也已将坞堡建得更大,能抵御更多的盗匪了。” “那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协助官府抵挡住盗匪?” “城镇又不是他们的。有些道理,确实大家都懂。但多数人都是希望自己能不讲道理,而他遇见的人都是能够大大地讲道理的。大趾,若你想让所有人都听话讲道理,那首先,你自己就要成为最大的道理。” 熊爹这么说罢,把他的佩剑“嘭”一声,拍在了桌上。 余霁看着那柄剑,想起了现代的一句名言: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后来,余霁见识到了崔家的坞堡。 丕州多数县城有的也只是木头栅栏一样的围墙,但崔家的坞堡是土砖的,一丈高,上头箭塔、女墙布置合理。 一边是破破烂烂的小城镇,一边是硌牙的硬坞堡,余霁是强盗,他也选那个容易的。 胡人厮杀,分明是上层闹出的缺德事儿,但如今直面这个惨痛结果的,却是百姓。 “那世家想好如何处理这些反叛的杂胡了吗?” 他家也有内附的胡人血统,余霁原本还顾忌着不提这个字儿,可发现熊爹毫无顾忌。对熊爹来说,他是纯汉人血脉,皇家宗室。大母?大母也是汉人。规规矩矩的内附胡,就是汉了,毕竟外太祖刘菽说自家乃是炎黄时流落出去的中原血脉,他们祖宗就是汉人。 熊爹回答:“闹一阵子他们就重新内附了。” “……真的?”余霁看着熊爹,发现他不是反讽,他是真这么认为的。 “如今在位的,是壮年之主,只要收拢朝政,国家重归稳定,这些杂胡不是问题。” 余霁点头道:“受教。” 余霁可以说熊爹不了解历史,可对熊爹来说,余霁不了解大景。 即使熊爹将余霁视为麒麟子,觉得他是祖先或仙人降世,也认为大景处于危难时刻,但站在他自己的立场上,某些问题依旧会被他所忽略掉。 但熊爹确实开始整饬丕州当地的治安了,这天还跟余霁说了许多趣闻。比如他们从不同的山里,一共驱赶出了三千多人,都是逃难来到丕州的。熊爹就都给他们脸上刺了字,贬斥为奴了。 熊爹十分高兴:“为父可是做了件好事,这些百姓都兴高采烈的。” 余·以为会将众人收为民众·霁:完全无法跟上你们这时代人的脑回路啊,这代沟大到能当反坦克壕了。 余霁第一反应,熊爹是吹牛,或百姓当着他的面不敢抗议,谁当奴婢会高兴啊? 第12章 但琢磨了一会儿,他明白了——乱世之中,大家奴仆过的日子,可是比寻常百姓过得好多了。百姓是乐意住在坞堡里头,让强壮的豪族战奴保护,还是乐意住在破烂城墙里头,让老弱病残护卫?一个好家主会在意家奴的死活,可无主百姓的死活,却无人在意(好家主、好家主、好家主,不好的日日吃人的都有)。 “爹,各郡县的郡守,都是本地人?”余霁听了一连串的“崔”。 “是啊。” “为官一地,自然是立‘族’一方。”怕余霁不明白,熊爹特意把后四个字写了出来,“历朝历代可不都是如此?” “若异地为官呢?”余霁试探着问。 “那如何干得好?官员又如何对抗当地豪族?” 余霁抿唇,就熊爹言语间带出来的豪族势力,一个官儿带几个差役也确实难对付。后世漫长的王朝中,最后也是皇权不下县,虽有县令的存在,其实管理地方的还是宗族,县衙中大量的“吏”都来自当地的豪族,且有护官符之类的比喻。 熊爹走了,余霁跳操结束,坐着等汗落下去洗澡。 他决定下自己未来的方向了——苟住,当个地方豪强。 穿越者、有大力士金手指,还是个藩王出身,虽然出生地图比较噩梦,可比起其他穿越者,他这个其实算是高配置了。余霁曾经也有“傲天”之心,想过也弄个皇帝当当,可这段时间下来,他觉得还是算了吧。 丕州一地,他都闹不清楚。 比如崔家,这是他的舅家,母亲待他很好,如今他搬出来了,但衣食住行依旧日日问询。崔家和平王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合作关系,其家族的触角深入了丕州的每一个角落。 但他就是没法喜欢崔家,暴打崔小熊之前,他就因为大舅舅崔冰的态度,对崔家有点抵触。 再比如,如何治理百姓。 他日后将会统辖军队,治理百姓,要打盗匪、杂胡,还要面对流民。慈不掌军,他不能算是慈,可绝对狠不下心,管理一个小城都危险,就别到外头扑腾去了。 他在一个和平大国过习惯了日子的现代思维的人,真能治理好古代的百姓吗?越与熊爹交流,这种违和感就越发强烈,他的自我意识太强烈,十几二十年后也不一定能扭转过来。作为领导者,这些疏漏,都是人命。 就在余霁下定决心的同时,乌墨向前踏出了小小的一步。 这位平王长子虽然年少,可并没有寻常幼儿的天真无知,他的很多问题不是出于无知,而是出于纯善(真不是骂人)。 “大趾。”乌墨轻声道。 “嗯?”余霁人还沉在自己的思绪里,下意识应了一声,“累了就坐,渴了饿了就喝水吃点心。” 作者有话说: ---------------------- [墨镜]乌墨:苟住? 第12章 砚台 012 余霁朝桌子的方向一指,示意乌墨吃喝随意。 他扭过头来,就开始叹气。他甚至连崔小熊那个变态都还得再忍着,丕州虽是平王的封地,可崔家所占之地,比平王都多,其家奴比丕州的自由民都要多得多——平王的封地甚至能说是悬浮在崔家的田亩之上的。 怪不得熊爹没处理崔小熊,还等着他伤好回来。 世家不是想处理,就处理的。 “我多给你说说崔家和大王的事情吧。” 余霁扭过头来了,问:“什么意思?” “你不是正为了崔家发愁吗?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这下余霁有兴趣了:“说说。”他又指着凳子,“坐着说。” 乌墨便坐下了:“说起来,平王府与崔家,也算是有过化敌为友的佳话。” 余霁:“?” 乌墨只是小小卖了个关子,便开始为余霁解惑了。这个化敌为友,还要追溯到大父大母刚到丕州就藩的时期。 崔家任丕州多地郡守,丕州为平王封国,平王还挂着刺史的官职,可却是一直什么都拿不到。他们到丕州后,除了破烂王府什么都没有。 郡守与刺史叫板的事情,也不独丕州,在景国全国都时有发生。官职上应该刺史更高统辖一州之地,可郡守有兵、有人、有粮,还有人望,就是不听刺史的,刺史也没办法。 平王想要拿到自己的该得的税赋供奉,却是在从崔家的虎口里拔牙——除了朝京城里送孝敬外,崔家吃下了多数。 平王只得到了表面的恭敬,不让他们一家子饿死,正经要钱要粮却是一个大子儿都没有。 最后,大母带着那些陪嫁的家奴(骑兵),劫走了某郡的粮税。 大父不是迂人,没认为妻子有错,他很坚定地表示,这事儿就是他吩咐的,就是他要粮,他快饿死了,怎么就不能拿自己该得的赋税了? 后来平王府就和崔家闹起来了,平王府在丕州权威的确立,就是依靠大母带着兵抢劫建立起来的。有了粮,她从娘家买马,买牛,买奴隶在丕州拉扯起来了一支骑兵,她还扮作盗匪,去烧崔家田地刚长出来的粮苗,逼迫得崔家不得不低头。甚至将崔家的大姑娘,嫁给了平王长子。 就是现在的熊爹和崔王妃了。 余霁想给大母磕两个:真强啊。对不起,您的废物孙子给您丢脸了。 感慨之后,余霁皱着眉,很确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这种不对劲到了让他浑身难受的地步,可他就是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乌墨看他低着头,皱眉又咬牙,低低提醒了他一句:“烹子献糜。” 余霁惊得哆嗦了一下。 乌墨又道:“崔小熊是崔家如今丕州最大的名士,都说世家有两层脸,一层是祖宗给的,一层就是当代名士给的。” 名士,此时指的是未曾出仕,但在当地颇有名望,学识与才华得到当地普遍认可的一类人(名士的种类丰富,可以是孝道,可以是聪慧,可以是品德高尚的,却也可以是没道德。)。 乌墨这是提醒他,名士和家族关系紧密。 “崔小熊这是……要把我教傻了?” 乌墨表情有点微妙:“差不多这个意思。” 这个形容比较神奇。 此时余霁脑海中闪过的是他看过的无数故事,有正史有野史,还有小说,基本上都是虎父犬子的情况。大臣对付不了老子,就把儿子教废了。 把皇太子教得满脑子仁恕,当然,是对他们官员仁恕,别征他们的税,别杀他们,别训斥他们,一切乖乖听他们的话,才是仁君典范,是好皇帝,否则你就是桀纣,老天爷要降下惩罚来的。 结果呢?皇帝死社稷,官员献白银。 崔小熊教的东西,还真有这个意思。 前边教他,得把好东西给别人,别人才能为你拼命,给的越好,越为你拼命。余霁那时候挺乖,都忍着表示理解,并照崔小熊喜欢的抒发了理解。后边烹子献糜大概是新篇章了,告诉他有些人无论对你多好,你也得看看他的身份,不能无限宠爱。换个角度,不就是说,你得把权力给我们世家吗? 这要是真的两岁半小孩,那八成就真给教歪了。 可崔小熊没想到,余霁暴起,把他给打了。 余霁看着乌墨,乌墨也看着他,但下意识向后挪了挪:“我要是去告诉我爹,他会把崔小熊赶走吗?” 乌墨道:“您先前不是说过了吗?大王早已明烛在心。可将来,崔小熊还是要做您的老师的,崔家乃大族。他如今不过是为了面子名声,这才不收您。” 这个老师,指的是正式有师徒名分的了。 余霁虽也知道这结果,却越发觉得膈应又憋屈,喘气都难受。 “您想动崔家不可取,但想动崔小熊,还是有法子的。” “说来听听!”余霁眼睛一亮。 “但这个法子需缓缓图之。”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会忍耐的。” “崔小熊是个遵‘礼’的人。”他第一句话就让余霁嘴角一撇,乌墨笑了笑,还是继续道,“我们就从礼上抓他。” 又是一天开始,余霁带着想法,不像前些日子那样没心没肺,看着这些伴读,发现他们也没那么无忧无虑了。 崔家的孩子也是分了派系的,一边是以崔小熊的俩孙子为主,另外一边就不知道是崔家哪家的了。 但无论哪边,对他的态度都是——看一眼,微微笑,挪开视线。 非常合乎规矩礼仪,但没注意也就算了,注意到了就很别扭了。 这都是昨天乌墨提醒的,余霁的注意力完全在学写字和背书上,先前,余霁以为是他们畏惧自己的身份,或孩子们害羞,实际人家这两边都不想理他。 妈的,智障。 余霁骂着自己,他一个两岁半的,怎么有资格把人家孩子当成孩子?小孩子真可怕…… 今日的早课结束,余霁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孩子们是按照年纪高矮坐的,余霁坐在最前边。往日崔家子弟会很守规矩,分列两边让他先走,但不知道是不是对方自认为熟悉余霁了,这回没让开。 第13章 余霁挪了挪,前世二十六年岁月的烙印太深,他许多习惯还没改,尊卑意识不强。面对这种挡路的局面,下意识就是此路不通我再找路。 然后又被挡住了。 有人拿出了一个草编的藤球,上面涂抹着油彩,极其花哨漂亮。轻轻一摇,还有铃铛声传来。 “公子。”举着球的崔家子就在他面前摇了又摇。 又有一人打开了个荷叶包:“公子,我这里有糯米的糕点,可好吃了,您可要尝尝?” 以这两人为首,其他人也拿着各种玩意儿吃食拥了过来,只毕竟还有些礼仪,不敢碰撞余霁。 虽然不甘愿,还是来和他搞好关系了? 可不太对。 众人年纪不过六七,他们面对的还是两岁半的余霁,其实演技颇有些吊儿郎当,上不得台面。 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挡着我?堵成一团不是争先恐后,是纯粹为了你挤我我挤你。 “让开。” “公子,您看看。”“对,您看看,都是好东西,您过去见不到的。” “让开!”余霁上前一步,伸手欲推——虽然两边不愉快,可都是小孩子,余霁虽知他们必定不干好事,目前还做不出动手的事情。 小孩子们对视一眼,却全都扔下了手中的东西,朝着余霁过来。 “公子,乖,咱们去玩。”竟然是直接用强,要把他抬走。 “!”余霁一脚跺到他身前的这只脚上,脚的主人大叫一声,捂脚蹲了下来,这下孩子们的阵形立刻被打破。竟有刚才旁观的大孩子过来,也要拦挡,余霁随手抄起不知道谁书案上的砚台举了起来。 墨汁淋了他一身,那大孩子犹豫了一下,退缩了。 余霁走到书斋门口,转过身,拿砚台指着高坐在上的崔小熊:“以下犯上!这就是你的礼?!” 说完这句话,他赶紧跑了——乌墨没了。他回忆着,那房里有三个十五以上的,也不见了。 他们劫持乌墨作甚? 余霁一脑袋问号,但提起下摆快步跑了起来。 这里是他家,崔家子必定不干好事儿,不可能当着仆役的面。院子外头因为崔小熊的“毛病”,他说不能让下.贱之人伤了文气,仆役都要离得远远的。但余霁年纪太小,乌墨又只是少年,崔小熊的说法“小孩子还可,阳气重。” 又因有少年人,通往内宅的方向,仆役众多——别管崔王妃是不是崔家出去的姑娘,规矩得有。 还有个方向是净房,那儿也有仆人侍奉在外,就怕小孩子弄脏了衣裳。 所以就一个地方没什么人了,去外院有一段路,是个布置有怪石的小花园。 余霁跑到,果然人在那。而正在发生的事儿,差点余霁被脑内神雷劈死。那仨大孩子用胳膊环抱住乌墨,一个蹲在旁边双眼发光看戏,另外一个……在脱乌墨裤子。 既说是怪石,不是假山,便知道它不是太大,他们仨基本上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侮辱一位男童。 三人见到了余霁,那个蹲着的脸色一变,站起来便冲过来捉他。 余霁手上还拿着砚台,但对方比他高大太多了。他怒气上头反而冷静,退后两步,继而猛地前冲,一脑门撞在对方脐下三寸上。对方惨叫一声,张开欲抓余霁的双手变成按住自己的弱点,直接倒在了地上。 余霁抓紧砚台继续冲。 一个混蛋已经将乌墨的裤子扯碎了,另外那个却一个愕然:“公子,我们喜欢这小奴,你送与我们,可好?” “好你麻痹——!!!”余霁一砚台拍下去给他开了瓢。 作者有话说: ---------------------- 宇文大趾[愤怒][愤怒][愤怒] 第13章 告状吗? 013 还剩了个低着头一心就拽着乌墨小腿的,竟对他兄弟的处境也不关心,余霁也送他一砚台。他朝着侧后倒去的时候,余霁才发现他裤子都脱了,香菇迎风招展。 两辈子的气都是老崔家给的!余霁怒火上涌,又给了他两下子,虽然还不解气,但他目前还没有两岁半拿一血的准备,深吸两口气,余霁看了一眼这混蛋的裤子,又觉得乌墨穿着大概觉得膈应。 他干脆把外裳脱下来,递给了乌墨。 乌墨正垂着头,想法用裤带把从一条变两根的裤子系在腰上,余霁的外裳就递到了他面前。 乌墨抬头看了一眼余霁,默默把外裳接过去了。 余霁气得喘粗气,他也经历过十四五岁,知道这年纪的男孩子有多躁动,他本人曾经让裤子蹭了两下就立正了,也知道班上同学有上课的时候看着女同学后背自行耕耘的…… 但他们至少有一个道德限制着自己,这群混帐也讲道德,可他们的标准显然和后代人不一样。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传来,余霁看见了崔小熊和他的同窗们。仨混球里,被严重开瓢的就是崔小熊孙子,其余也都是崔小熊的一派的。另外一派的孩子们也都跟来了,稍稍落后几步,满眼跃跃欲试地看戏。 崔小熊一见长孙惨状,目眦欲裂,但他毕竟是成年人:“宇文大趾,你——” “嘭!”余霁把沾着血的砚台扔了过去,这石砚质量还真好,砸了俩脑袋又摔地上,只崩了几个小缺口。 砚台砸崔小熊脚边了,崔小熊不止闭嘴,竟然缩了一下。 色厉内荏的孬种,不能让他以师之名数落出来,否则余霁自己没事儿,可乌墨一定会被弄死的:“崔小熊,你崔家子不予自取,贼子也!” 情急之下,余霁王霸了一回。 崔小熊指着余霁,他被这一句唬住,竟是半天没憋出一个屁来。 余霁又道:“今日授课结束,崔先生请了。” 他转身走了,在另一派的崔家子里,却有个原本睡眼朦胧的少年人,在听到余霁那句话后精神了些,瞧着余霁的眼神多了几分兴趣。 余霁走了两步,却感觉乌墨没跟上来,以为他受伤了,赶紧扭头。 却看见乌墨跑过去把破砚台捡了,然后又跑回来了。 俩人走到没外人的地方,余霁才问:“你捡这破烂作甚?” 乌墨道:“您头一回开光的物件,公子勇猛,此物必能辟邪。” 余霁:“……” 余霁在囧囧有神的同时,竟确实有种爽感。你这么大就这么善于拍马屁吗? 余霁走了两步,又压低了声音问他:“我……要不要先跟爹娘告状?” 乌墨反问他:“您想让那三位崔家子受罚吗?” 余霁:“他们——” 乌墨打断了他:“与我无关,如您方才说的,他们不问自取,乃是贼子。” 余霁“啊”了一声,意识到了归意识到了,可到时候了还是会犯傻。对于乖孩子余霁来说,他刚才那句告状,根本不是告状。 余霁逻辑:我打人了,虽然打的是仨混蛋,可毕竟见血了,要不要先主动向熊爹和母亲承认错误? 乌墨解释:他们动了您的东西,您要不要向大王和夫人讲述一下他们的越界之举?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惩罚? “呃……”余霁又扭头看了乌墨一眼。 乌墨是确定,熊爹不会在这件事上罚他,反而站在他一边吗? 打死不至于,但最后那个挨了两三下的(怒火上头,没确切记得打了几下),内外伤得躺几天了。余霁不后悔打人,甚至心里有一个角度在责怪自己的无能——他下不去杀手,可他很清楚,这样的人长大后,就是畜生中的畜生,必定会祸害更多人。 更糟的是,他们这种才是当代的正常人(不将奴仆和平民当人,可以随意欺辱践踏)。 崔小熊可是回来教书了,余霁如今对熊爹有点缺乏信任。 “给你换一件衣裳,然后你跟我去。”余霁顿了顿,又道,“虽说你原本就与我寸步不离,但最近这段日子,还是别离开我视线为妙。” 余霁现在脑子又忍不住多想了,满满的都是“你这小奴勾搭外人,还不知廉耻!拖出去砍了!” 真出这种事了,乌墨没在身边,人就干干脆脆地彻底没了。若在身边,我还能一哭二闹三上吊拯救一下。 余霁心中不由得苦笑。第二条命倒是身体康健了,却比前世过得更步履维艰,这是两岁半孩子该考虑的事情吗?说好了现代人才早熟呢?这么一想,他不苦笑了,改为对着命运骂骂咧咧——换个龙傲天过来很难吗? 余霁回自己院子的时候还苦思着,乌墨那裤子要怎么跟素合他们说,可他院子里的众人连半丝惊讶都没露出来,余霁眼睛朝乌墨那儿一看,便有人立刻端着衣裳过来了。 就在旁边换的,这群人速度太快,余霁还看了一眼(屁大点年纪的豆芽菜,就那几个未成年变.态,有龌龊心思),结果他看见乌墨腿上好几块乌青。之前应该就伤着了,过了这段时间,颜色显出来了。 第14章 这孩子走了一路,怎么也不说一声? 余霁又想起那串成一串的尸体,乌墨的待遇该比串串们好,但能撑过来也非易事。余霁六岁的时候,大概还在和同学嗷嗷叫着疯玩。 可他有伤也得继续带着他,还是刚才那原因,是真怕他嘎了。 熊爹没在,余霁告状只能找崔王妃。 等他找来的时候,看兰芷正带着两个婢女,端着东西出去,兰芷在他身边行礼的时候,余霁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药香,他对兰芷道:“你等会儿再送。” 兰芷神情中露出了一丝懵逼,她是崔王妃的陪嫁(私产),崔王妃的命令还要在平王之上。但这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一定按照崔王妃的吩咐走,人家夫妇俩商量事儿,她们自然要在边上候着。 可……这是公子,两岁半。且她如今接的事儿,挺急的。 余霁稍微年长几岁,兰芷都能干脆应下,可两岁半的孩子。听吧,崔王妃可能会觉得她不晓事。不听,万一呢? 所幸未等兰芷细想,余霁开口了:“可是去崔家送药,知道他们怎么伤的吗?” 兰芷反应迅速,答道:“是。说是几位公子在学中殴斗。夫人十分担忧大趾,正说着要过去呢。” “我打的。” 兰芷:“……”好了,她可以安安心心站原地了。 余霁正要进院子,崔王妃出来了。 一看余霁,向来仪态端庄的崔王妃直接跑了起来,头上的步摇晃悠得疾风骤雨,明珠一个劲打她的额头。 “吾儿!”过来她就蹲下来了,摸余霁的脑袋,扒他肩膀,将他袖子裤腿撸起来,又扯开他衣襟,一通下来确定他无恙,这才松下一口气来。 余霁却心里奇怪,方才那说法,崔王妃不是该不知道他跟人打架了吗? 崔王妃站起来这才看见退在一旁的兰芷,她看向余霁:“你让她停下的?” “嗯。” 崔王妃神色一动,边亲自弯腰给余霁整理着衣裳,边吩咐兰芷:“那就别去了。” 又招呼着余霁进屋,她的侍女最是懂她,这母子俩一坐下,随着唰唰的裙裾摇摆声,她们都退了下去,乌墨跟在了她们身后。 ——乌墨是真的很懂站位,他能站在余霁的身前,但让余霁能轻易忽略掉。又能明明是站在后边,可余霁无须回头,眼角余光就能看到他。 没了外人,崔王妃瞧着余霁道:“吾儿打的?” “嗯。”余霁道,面露不快,“他们盗抢我的东西。” 着力点得放在余霁身上,这件事,不能是“公子”气愤于“小奴”险遭侮辱,暴打伴读表兄们。只能是“公子”自身利益遭受了损害,为自己出头。 此时余霁也琢磨明白了,崔王妃是知道学里打起来了,还伤了人,怕他被连累了,因而方才惊慌。 “打成什么样了啊?”崔王妃面露好奇,报到她这里了,说明这事儿瞒不住,明天仨孩子不能来上课了。余霁上课的书斋在王府外院,熊爹管了一部分,但日常事务是崔王妃管的。 余霁可是金大趾,熊爹和崔王妃都认为他们后头再不可能有其余的后代了。崔王妃本人……也不想生了,她一直未孕,年岁越来越大,若还生头胎,那是挣命。 ——正妻主动将丈夫朝外推,也有不想继续生育的生死原因。喝凉药说着简单,但对女方伤害极大,会带来痛苦的后遗症,甚至导致死亡。 拼了一切,只为了留下一个和丈夫的结晶? 且闭眼蹬腿后,还不知道这结晶能活到几岁? 免了,还是自己富贵荣华地活着更好。 平王是她的现在,余霁是她的未来。 那些孩子在家里关了一个月,还是崔王妃的一力坚持的。她可不想有一个带病的,即便这样,崔小熊与每个孩子进来的时候,也得让府医看过,确定没事儿才能进书斋。 作者有话说: ---------------------- [吃瓜]崔王妃:来,给娘讲讲 第14章 崔王妃的回忆(上) 014 挨打那仨,可都比余霁大了一轮有余,身强体健的。就让余霁这一个不足三岁的童儿,揍得彻底遮掩不住了? 崔王妃想笑,可殴斗这事儿可大可小,还是得严肃一下,表情顿时有些扭曲。 余霁没从崔王妃脸上看见“怒”,稍稍放心了,于是他道:“开了两个脑袋,撞了一个的子孙袋。”他又补充一句,“脑浆子没出来,骨头裂没裂不知道。” 崔王妃终是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吾儿大勇!这三个废物,敢抢吾儿之物。兰芷!去三家里问问,怎么教导子弟的?这就是崔家的礼?” “是。” 送药慰问,这下子就变申斥了。 方才还没人的兰芷,立刻站在了门口,躬身行礼退出去了。另一个侍女芳药站出来,在门口快速行了个礼,又退回去了。 崔王妃便知道接下来用人叫谁了……其实也不用叫名,喊一声“来人”就够了。 “母亲,您不怪我打表兄?”余霁叫出那声“表兄”自己都膈应。 “原来怕这个?”崔王妃将余霁拉到自己身边,她张了张嘴,又闭上,颇为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道,“大趾,你是平王长子。崔家的孩子很多,这次送过来这群,是让你挑拣的。你觉得不好,就让他们再送。” 这么说自己娘家,让崔王妃有些不快,可教导大趾成为一个真正的平王才更恰当些。崔王妃知道家里的情况,若大趾长大后对母家过于迁就,那要坏事的。而且,母家的这一连串做派,是没记着教训,反而得寸进尺了。 “……”余霁胆子越发大了,“能把崔小熊也换了吗?” 这回崔王妃没这么快答应了:“他是名士,由他启蒙,对我儿有利。” “让我学到东西不是更有利?崔小熊整日空谈,儿到如今斗大的字还未学会一箩筐。虚名终归为外物,如一件华服。可华服之下,只有身强体健方是真男儿,如我父亲那般。” “好!”熊爹的声音陡然从屋外传来,芳药跪在门口请罪,崔王妃给她个眼神,她便又缩回去了。 熊爹大踏步进来,捞小鸡仔一样,把余霁捞了起来。 “斗大的字,吾儿才学了一箩筐?果真如此。” 余霁被拎着,道:“他整天就讲故事了,还一天一变,我能学什么?字儿还多是乌墨教我的。” 乌墨也从门口出来了,匍匐跪倒在地。 熊爹扫了乌墨两眼,把余霁放下来了:“回吧,爹给你做主。” 余霁行礼,走到门口看见芳药,问她:“我母亲准备的伤药呢?我带走。” 芳药:“是。” 余霁说完就带着乌墨离开了。 他还没出院子,就有侍女端着托盘跟在他们身后了。 余霁停了脚步,乌墨和她们几乎一块儿停了,余霁看着她们——我理解这个世界,也在越来越融入这个世界。 适应环境并生存下去,是正常生物的正常选择,可是……想到自己将距离永远停在二十六岁的“余霁”越来越远,他还是有种掺杂着惊恐的复杂感。 抿了抿嘴唇,这动作幼儿做起来很可爱,却只是让侍女们将头压得更低,她们担心自己做错了什么。 余霁转身,不难为这些打工人了。 这事儿余霁本来以为就这么过去了——让人讨厌的结果,一想起来要和那群人共处一室,他就浑身难受。 他却没想到,事情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发生了转机。两天后,熊爹在对崔王妃房里生气。 对象不是崔王妃,不是余霁,而是崔家。 “这两日外界突然多了个吾儿‘仁善’的传言,说他不忍奴死。崔冰来找我请罪,说是他们崔家的仆人长舌,将话传出去,已将其拔舌打死了。” 崔王妃面色顿时也沉了下来。大趾打人的事儿没传出去,他仁善反而传出去了。 如余霁想的,仁善是骂人的话,尤其平王的主要实力,不在政,而在军。军队里更不要仁善。 其实刘菽家,还是有人活下来的。当年刘菽一家死去,死的是主支,在其产业(土地)中做管理的刘家子弟还在,一口气能给女儿陪嫁两百家奴骑兵的家族,产业也不少了。 刘菽有爵,可他们一家是皇帝杀的,刘家能在岐阳给自家斡旋,处理袭爵事宜的人,也都死绝了,毕竟连出嫁女都没来得及救出一个来。所以,旁支彻底失去了袭爵的可能,其土地、产业,和家奴等同无主。 这肥肉自然一群人盯着。 一部分当时的刘家人,就拉着人跑了,成了杂胡劫匪,就此与平王这边断了联系。另外一部分,就过来投奔平王了。 也是那时候世家还要点脸,觉得他们既然自认平王之奴,就不好拦阻了。 正是靠他们,平王才彻底在丕州站稳了脚。这些年下来,丕州各地郡城的兵马,多数都成为了平王嫡系。 第15章 所以,刘家人在军。那日熊爹带着余霁参加的,是总结他离开这段时间的,丕州当地政务的会议,跟随他两年征战的军中将领都回家休息去了。 熊爹跟余霁对谈时也是误会了,以为余霁说的是议政时没见着刘姓人,也就没给他多讲。 余霁要是再年长几岁,开始学武艺,他陪读里就会出现刘姓了。 刘家军的野性一直未曾消减,以勇猛彪悍为先,熊爹的凶性,正是从小被大母摔打起来的。 本来仁善就几乎等于隐晦骂人了,军中的不喜,还要加个更。 他们要的是一个狼主。 “大王去做吧。”崔王妃看着熊爹,笑了。 熊爹看向崔王妃:“那我去做了?” “嗯。” 熊爹于是吐出一口气,站起来走人了。 熊爹的愤怒不是装的,他也早有了打算,但他很尊重自己的妻子,愿意在这件事上与妻子达成一致。 ——大景向来有女子参政的习俗,熊爹给余霁讲的朝堂故事精简版忽略了后宫女性和母族,其实在连年的政治斗争中,女性的身影也参与期间。比如现在这位皇帝的皇后,她也是先帝的皇后,姓王。 政治本来就是不断妥协的结果,世家稳定当地,熊爹要治理,必须依靠他们,否则平王早把这几千口子剁干净了。 崔王妃是两家间的桥梁,是崔家的诚意。毕竟当年平王夫妇最头疼的就是儿子的婚嫁之事,没有大家女愿意嫁给熊爹,他可以有妾生子,但总不能以后婢女管家,未来的平王也管个婢女叫母亲吧? 崔家在岐阳也有一支,但势力不大,可崔家女确实是熊爹当时最好的选择了,尤其还是长女。崔王妃嫁过来时,熊爹还担心过她会看不起自己的母亲。结果崔王妃很好,家中和美,刘夫人的最后几年人生,平稳又幸福。 可平王和崔氏的矛盾还在,崔氏想恢复当年依旧独占丕州时的家族势力。他们也很羡慕岐阳的大世家,羡慕他们和皇帝说是共治天下,其实世家为先的盛况。 可熊爹哪是他们能摆弄的? 他们是期待平王战死在岐阳,顺带将全部兵力一块儿陷在那儿的,王妃乃崔家女,一个吃奶的幼儿,这是多大的好事? 没想到平王战胜回来了,只能改变策略。 崔王妃坐在原地默默喝茶,芳药进来说了一声:“公子把伤药带走了。” 崔王妃:“嗯。” 芳药绷紧了脸,赶紧又带人全退下去了。 崔王妃便垂下头,看着已经空了的茶杯——我也想顾娘家啊,可你们谁顾我啊? 大趾出生,平王在外那两年,她娘家里常常来人,且邀请她母子回(崔)家去住,她母亲甚至都亲自过来了。 崔王妃这才将大趾放在了自己身边,与他寸步不离。因为她害怕,真回去了,待平王回来,这孩子还是不是平王的种就都不知道了。 甚至王、赵、谢三大世家养育出来的三个皇子,就真是宇文家的种?他们仨的亲娘可是都糊里糊涂没了啊。 莫说平王根本没见过大趾,就算见过,一个几天就一变的婴儿,谁认得出来啊?未来便是鸠占鹊巢,平王彻底成了傀儡。而她……还能不能活,就不好说了。毕竟平王不是傻子,崔家的人也没那么信任她。 崔王妃将茶杯沏满,且,她能去哪儿再找一个如宇文良这样的男人呢? 成婚前,宇文良没碰过旁人。新婚第一夜,他险些摸错了门。但温温柔柔,轻手轻脚的,一个新手没让崔王妃快乐,但也没让她太疼痛。之后他竟然还真钻研过这事儿,想着让她快活。 与母亲姊妹私下里闲谈,崔王妃很清楚男人什么样,便是她亲爹,也只顾自己快活。甚至家里姊妹有了感觉也得憋着,因丈夫不喜浪荡之人。 事务上的尊重,则更直接。婆母还在的时候,便带着她认识了平王麾下的将军们,她长棍还是婆母教的,若平王有意外,她至少能握住一半兵权。 婚后七年,平王依然没碰过旁人。可是,没孩子。 婆母在这期间故去,宇文良依旧没提过半句跟旁人同房的事情。在崔王妃以为,宇文良是在等她大度开口,她也确实该大度的时候,可宇文良先一步来求她了——他对不起妻子,他需要血脉。 作者有话说: ---------------------- [化了]告诉大家一个悲剧的消息,我双手的指关节经常疼痛,去查了,_(:3」∠)_风湿,只能常备云南白药喷雾。 入v也没办法坚持日更六千了,只能日更三千,但偶尔掉落加更了[爆哭] 第15章 崔王妃的回忆(下) 015 很多事情,即使结果已经注定,但导致那个结果的不同过程,却也能给人不同的心情。 对平王的要求,崔王妃点了头。 然后五年,还是没有。 崔王妃说不清,自己有没有窃喜过,可能有过吧? 有一天晚上,宇文良抱着她偷偷地哭,他没有呜咽抽泣,只是泪水缓缓浸透了崔王妃肩头的衣裳。她以为是宇文良觉得对不起祖宗,毕竟平王一脉负担着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可宇文良低低说了一句:“我对不起你。” 崔王妃终究是将他也抱在了怀里。平王是骗人吗?不像。即使是骗的,至少他还愿意花这个心思。那崔王妃就乐意被他骗。 府里请了府医,给几个家里都多子孙的侍女算好了日子,平王就按时过去。多数时间,还是他们夫妻同房。 这种生活成了一种例行公事,他们对子孙都没有了期待。 然后,京城大乱,召诸王进京勤王。 得到圣旨后,宇文良看着圣旨的眼睛,亮得像是反光的镜子,可当他的眼睛看她时,就只剩下了沉重的愧疚。 崔王妃很清楚,他前往岐阳,是存有死志的。他这把年纪了,又没有孩子,这是唯一一个复仇的机会了,如何能不最大限度地把握住?他去了,就没准备活着回来。 他偷偷将留守的将军带来见崔王妃,这些人原本也都是丕州军的老臣,他们很乐意在平王离去后,将忠诚交给主母。 甚至宇文良当着所有人的面,跟她说:“找个能让你生的俊俏小子吧。” 崔王妃送别了宇文良,安安静静地等待着。她也准备好了赴死。 然后,有侍女怀孕了。 当时的惊喜,让崔王妃直接跳起了舞,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给平王去信。她很高兴,宇文良能活,他们能夫妻团聚了。 当宇文良回来,被一群侍女簇拥着去沐浴时,在余霁看不到的角度,这对夫妇有着短暂眼神上的交流。 熊爹:我有孩子了。 崔王妃:一个,他有可能夭折。你能生,就继续生。 熊爹:你…… 崔王妃:我年纪大了,不想死。 熊爹:…… 之后的日夜厮磨,宇文良用手,崔王妃用腿。 第二杯茶,崔王妃也喝完了,她想着:今天夜里再跟大王玩些别的。 ——这样的生活,她不想改变。 余霁还在自己的小书房里写字,乌墨如今得到了一个小马扎,还有一卷书。 余霁稍微心情有点好,清晨去请安的时候,母亲告诉他,那三个小子两个废了,另外一个也废了。 余霁随手拿起来的可是砚台,虽跑了一路,可墨汁多少还剩了一些,他砸人后墨汁就恰好渗进了伤口,将伤口染色,算是给他们黥面了,面目毁损,还是这种程度的,他们算是完了。 另外一个废了的,则是鸡飞蛋打了。余霁含怒而撞,还是正中靶心……不过崔家人准备把这位直接送进岐阳宫里去,也算是专业对口了。 就以崔家目前展现出来的家风,那进宫的怎么样,余霁不知道,可留在家里的这俩,即使有母亲保护,日子也别想好过。活该! 他写完了半个时辰的大字,活动脖颈的时候问乌墨:“要让府医给你按按,散散瘀血吗?” 从昨天开始,乌墨脸上的伤也开始朝外显了,脸颊上青了一大片,今日一看青的变黑的了,素合本不让他在跟前伺候了,是余霁让留下来的。乌墨刚被养出来的那点婴儿肥又瘦下去了,身上还带着药味儿,余霁看着他就手痒,还是想打人。 就该把他们仨的孽根全废了!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呢? ——作为一个习惯了遵纪守法,小心谨慎活着的现代人,目前的他,太缺乏攻击性。 乌墨坐在马扎上,仰头看着余霁:“其实,这件事是我给您找麻烦了。” 余霁过去摸摸他的头,下意识又把自己当成了26岁,而不是2.6岁:“你没有给我找麻烦,你没有错,有错的是伤害你的人,不要把别人的恶毒,归罪在自己的善良上。” “我看他们了,这才引他们起了念头。”乌墨抓紧竹简,他想尽快了解这些崔家子的性情,也确实没想到他们会这样大胆,结果观察的时候跟人来了个对视。 第16章 对方若拿出来说,确实可以理解成他这个小奴有意勾搭。至今没有人来说,因为大趾把事儿都担过去了——乌墨既然是余霁的私人私产,那无论他自己什么反应,其他人都没资格动用他。就如有人在家里杀羊,羊自然是要不乐意的,但路过的人没资格过去把羊牵走,奴仆也一样。 崔家子就是动了余霁的私产,和私产本身意愿如何无关。 但崔家子有错,若乌墨有意勾引,他也活不了。现在才说出来,因为乌墨毕竟不足八岁,他害怕余霁一听就甩手直接把他送给崔家,或者砍死。 谁知听他说完,余霁直接给了他一个脑崩:“你才七岁,你拒绝了。且即便你二十七了,看一眼就觉得你是勾引的,也是对方有病。乌墨……我也没法叫你别担心。我只能说,我会尽我所能,保护你的。” 乌墨摸着被弹的地方,还真疼,他抿着嘴唇,鼻子发酸:“谢谢……主人。” “嗯?”余霁正要问怎么变称呼了,熊爹的声音突然从外头传了进来:“吾儿!” 余霁原地蹦了一下,不知为何,熊爹这声叫唤,让他想起了当年被熊爹偷出去,在外人面前被高举着遛鸟……他很确定,熊爹就没憋着好屁。朝门口跑不行,那是自投熊网,余霁转身就朝窗户跑。 熊爹一进来,就看见他好大儿攀着窗户一撑,再一翻身,就整个人都翻出窗了。这可是两岁半的孩子,这个臂力和速度,让熊爹立刻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 然后,他笑着也翻窗出去了。 很快,王府里,上演了一出大熊抓大趾。 余霁在前边跑,熊爹在后边追。 跑着跑着,余霁发现了有点不对劲——熊爹在赶他,朝前院赶。 余霁是长得比同龄人高的,但熊爹是同龄人里的大高个,否则也不能叫熊爹。且熊爹久经战阵,身强体健,大长腿一步,余霁得跑三四步,怎么可能熊爹撵不上他? 所以,是让熊爹揪住,还是自己跳坑? 余霁选择自己跳坑,他朝前院跑了。 熊爹就笑,不愧是我生而知之的麒麟子(趾)。 余霁前世旅游,也逛过几家王府,但绝没平王府占地这么大——和余霁如今的比例打了对折无关。 整片内宅有多少房子,余霁到现在都不清楚,内宅和前院之间有一片花园,还有一条人工河,得过了桥,到对岸,再走一段才到院门。 余霁过桥的时候,明显能听出来熊爹放慢了脚步,后来干脆停下了。桥栏杆是对成年人的,虽然余霁脚稳,但他跑急了,摔一跤,说不准就从桥洞里头漏下去了。 余霁跑到对面,脚步声才重新响起。 熊爹是够快,瞬间声音就近了。余霁跟个听见猫叫的小耗子似的,窜得更快了。 父子俩就这么追到了外院。 突然,余霁听见“嗖——”的一声,一只靴子擦着他的头顶飞了过去,落在了他前方。 “小小年纪就敢如此暴虐!看老子不拍废了你!”雷霆之吼从后头传来,震得余霁耳朵听。 前院有人? 余霁跑向靴子相反方向的同时,脑子里浮现了问号。 他前院不常来,不过前院的布局也比后院简单多了,在熊爹把他的另外一只鞋、玉佩,和腰带都扔完了之后,余霁知道,差不多到地方了——前边出现了一群围观人群。 不是上回见到的,都是生面孔,还有一小半明显是高鼻深目的胡人。 他们在前头站了一群,一副“让我看看~让我看看~”的模样。 “啊!”熊爹在后边吼了一声。 余霁在心里叫了一声:爹啊……你真是我亲爹啊…… 可确实又让熊爹给硬生生压榨出了些速度,两条小短腿已经蹬出残影来了。 “给孤抓住他!” 这声咆哮对属下确实是字面上的意思,对余霁就是“你必须给老子脱身”。 大王下令,一群看戏的将军们嘻嘻哈哈地听令动手了,他们半玩闹地张开了双臂,要阻拦余霁。 余霁直接一转身,跑到路外边去了。这大概是熊爹书房,道路两旁有怪石、花木和竹林,余霁身量小,在其中穿梭十分灵活。 “兔崽子!怎么刚才有胆子打人?!” 余霁:“……” 所以熊爹不是让他跑,是让他打? 爹,你这下属也跟你一样,膀大腰圆仿若黑熊,你儿子的腰还没人家的胳膊粗,你确定我能打? 可熊爹跑得更快了,将军们也快形成包围圈了,余霁躲闪转圜的空间越来越小,怎么办? 余霁也“嗷~”了一嗓子,他对面那位将军正“哈哈哈”笑着,朝他张开了双臂,口称:“大趾哟~~” 作者有话说: ---------------------- 大趾[爆哭][爆哭][爆哭]:爹啊!!!你是我亲爹啊!! 第16章 打废了_(:3」∠)_ 016 余霁距他两三步时,脚猛一蹬地,整个人朝前一窜,一脑袋顶在了对方下巴上,这位……咬到舌头了,上下牙撞击的剧烈震动,让他的眼泪瞬间飙出,倒霉将军捂着下巴就动不了了。 人的本能是强大的,余霁偷袭得手,他本来的想法是撞一下就完,这次不敢朝下三路走了,若成功就跑,若不成功……那凉就凉了吧。 可他落地的时候,脑子想着跑,身体却自己动了,他一把拽住了将军的佩剑,随着跑动,硬生生把佩剑扯下来了。 这是一柄很厚重的将军剑,且它很长,从柄到尖比余霁还长出点来,余霁只能横着拿它,非常碍事。 “我来我来。”因速度慢了,所以余霁眼前又出现了一个将军。 余霁的脑子还在:我拿剑干啥?我该把它扔了。 身体已经动了,剑未曾出鞘,余霁以剑当棍,在奔跑中高高举起,一个跃起向下劈砍。 拦着余霁的将军举起单臂挡剑,被击中的一瞬间,他脸上还带着笑,可下一刻就闷哼一声,连退几步。余霁已经把剑扛在肩膀上,一溜烟跑了。 其他将军追了过来,有与这位相熟的凑了过来,取笑道:“不会真把你伤了吧?” “大趾……力大。我骨头大概出问题了。”他托着手臂,面色发白。 若非知道这位并不精于马屁,同僚就要朝他啐唾沫了,他撩开这位的袖子,无奈刚刚伤到,现在看着就普通发红,瘀青之类的,要过一阵儿才能显出来。 但这位自己很清楚,行军打仗有所损伤是常事,他很清楚骨头不至于断,但八成是开裂了。 余霁还不知道自己这一下子就把人打出事了,满脑子逃跑的他正在打第二个,这位更大意,他没用手臂,而是举掌要将余霁的长剑抓住,手掌的骨头可是比小臂的骨头脆多了。 “啊!” 他也退出战斗了。 短时间内完蛋了仨,将军们总算发现真相了。 熊爹也不追了,一群人围了个半圈,喘着粗气的余霁在十几步外看着他们。 熊爹摸着下巴,对余霁挥挥手:“你过来。”好小子,给你爹长脸。 余霁道:“我不过去。” 父子俩显然心里没犀。 熊爹便笑了:“行,回去吧。” “……哦。”余霁这才终于松了口气,拿着剑走过来,要交还给那位将军,谁知道熊爹忽然三两步窜上来,余霁刚转身要交剑就让他给薅住了,按在膝盖上一通“啪啪啪!”巴掌炒肉。 真tm是熊掌! 余霁被放下来的时候,屁股都被打木了。熊爹冲他摆摆手:“滚吧。” 余霁还是一瘸一拐地到了那位将军面前,把剑双手交还给他。又对另外那两位挨打的行了礼,才重新一瘸一拐走了。 等余霁能看见自己小院的时候,他的屁股已经像火烧一样疼了。恰好素合在院前张望,余霁赶紧朝她招手:“素合!快……我、我动不了了……” 因为太疼了,眼泪完全不受他自己控制地朝下淌。 素合直接把他抱进屋了,先前给乌墨拿来的药,这回余霁也能用了——所以说,好人有好报(余霁抽泣)。 熊爹那巴掌是砂纸吧? 时间越长他越疼,等到余霁被放在床上,他已经不只是哭了,他还在嚎叫,完全像是烫伤一样疼。过去他最惨也就是手指头上烫了一串泡,现在整个屁股都在火里被烧烤。 后来,余霁就意识不清了,不只是疼痛,他起烧了。他不知道他屋里来了很多人,府医来了,崔王妃也来了。后来熊爹也来了。他进门看见余霁的状况,不由得有些后悔。 他当时属实是乐疯了,把大趾当大孩子,下手过于快活,以至于没了轻重。 后悔之余又害怕,这么好的孩子,万一真给他打坏了,可怎么办? 余霁烧得越来越热。他身强体健,这还是头一回生病。向来坚强的崔王妃看着余霁红扑扑的小脸,也忍不住哭泣了起来——起烧是真能死人的。 第17章 虽不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可这孩子是她小心翼翼,费尽心思,护着养起来的。孩子第一声叫的“娘”,是叫的她。 可崔王妃没埋怨熊爹,见他悔恨又惊恐,反而安慰道:“大趾是我养起来的,我比你清楚,他有多健壮。丁点大的时候,在襁褓里蹬腿,就让奶母浑身青紫,每天得换个奶母。别担心,他是咱家的麒麟子,生而不凡,老天送他下来,必不会这么快召他回去的。” “对。”熊爹也咬牙点头,他更知道孩子有多不凡。 余霁的身体素质确实好,发烧完全是身体对抗炎症,烧了一天多,屁股消肿,温度也下来了。 余霁刚迷迷糊糊醒过来了,就被温柔地捞起来,喂水喂药。他屁股还疼,可比昏睡之前好多了。他看见照顾他的,是素合。 吃完了药,余霁本是还想睡的,可躺下去就听见外边传来了有节奏的铃铛响,哼唱声,还有陌生香料气息。 熏香是必须的,富裕人家各种香,平民百姓用艾草,再穷就用干草,驱虫又驱蛇。这年代可是皇帝都在睡觉的时候,让蜈蚣爬脸过,乌墨刚来时,宇文霁就担心他让虫子爬进耳朵。 本来没有点香习惯的余霁,现在却已经对这事儿十分在意了。可现在的味道,比较呛,不是好香料,跟现代的香烛味比较接近。 余霁看乌墨在角落站着,松了一口气。乌墨注意到了他的眼神,一怔之后,对余霁笑了笑。 崔王妃就进来了,她开门的瞬间,外头闹腾的声音更大了。 “我的儿!”崔王妃扑了过来,摸着余霁的小脸看了半天。 “母亲,外边闹什么呢?” “不许胡说,是法师给你安魂呢!” 余霁心里一紧:我不会是昏迷之后说胡话了吧? “好孩子,安心睡吧。没事儿。” 余霁看着崔王妃:“所以,母亲,这次能确定,不让崔小熊教我了吗?” 上回说给他作主,余霁懂,这是会斥责崔小熊一番,可最后还是要让他教。现在他受了伤,或许能借此达到目的。 余霁是真讨厌他,讨厌到都开始怀念大学英语的老师了——节节课查考勤,课上不断提问,可他自己上课就是读课文,最催眠的课程,毕业后想起他来还会忍不住打个哈欠,他应该去当助眠博主。 屋里的下人瞬间都下去了,可乌墨留下来了,他站在他的角落没动。 崔王妃没有驱赶乌墨,默许了他的存在,她垂头摸着余霁的脸:“傻孩子,你不喜欢也得让他在那儿,你得和崔家好。不只因为那是你的母族,是我的娘家,更因为他们是本地的大族。你长大了,你得学会受委屈了。” “……” 余霁蔫了,崔王妃见他如此有些不忍,可还是忍住了:“乖乖睡吧,母亲不扰你了。” 崔王妃走了,她前脚走,乌墨走过去关了门,倒是将素合他们都关在外头了。 其余侍女看了一眼素合,素合只思索了一瞬,便对她们摆摆手,让旁人去忙,她自己守在了门口。 余霁:“乌墨?” “主人想让崔小熊离开吗?” “别叫‘主人’,还是叫大趾吧。但我确实是想的。” “好~”乌墨对他笑了笑,他终于被养出了些这年纪孩子该有的婴儿肥,笑的时候可可爱爱,十分治愈。 乌墨给余霁拉了拉被子,继续道:“大趾,崔小熊乃崔家名士,他来此,虽说最初没允你拜师,但终究是要靠着一个师徒的名分,加深两家的联系。” “你的意思是……不要崔小熊,要别人,主动与崔家换一条线?” “正是。崔家的伴读中,除了崔小熊一派,便是崔棘一派的。”乌墨见余霁面露迷惑,又为他笼统讲了讲崔棘。 崔棘,字长锦,是目前崔家族长崔冰的四叔。他也是一位名士,但如今已经隐世(不出面管事)了。可这隐的只是表面,实际上,崔棘一直在崔家内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余霁就明白了,所谓隐世,不就是崔家不给他宣传费,转而去捧崔小熊了吗? 边听乌墨又道:“当年,便是崔棘主导了大王与崔夫人的婚事。” 余霁眼珠转了转,乌墨这才来多久,就摸清楚两边的事情了。 乌墨的手指头轻轻捏着一点点裤子,他其实很害怕。他虽年幼,却见识过各色人等,比如有些人会对一些弱者千娇百宠,可一旦这弱者真的刚强了起来,就会被弃如敝履。 余霁乐意保护他,保护一个可怜无力的小奴,他虽然之前已经展现过一点能力,但还是遮掩着,随着余霁越来越了解他,他是否会乐意继续与他站在一处? “那我要去主动接触崔棘的人?可我都见不到他们。”乌墨脸色未变,余霁根本没看出来他的不安,只是继续虚心求教。 “您的陪读,便有不少崔棘一派。” “哦……原来那群人是崔棘一派的。”余霁的脸立刻皱了起来。 “是。大趾怎么了?” “他们那天虽然没掺和,但也没帮忙,也不是好东西。” “……”乌墨难掩面上的惊讶,“我……只是个下奴,他们虽彼此有龃龉,可总归是崔家人。” 余霁眉头依旧没松开,他思索片刻,还是摇头,道:“道理我是明白,但我两边都膈应。” 作者有话说: ---------------------- 第17章 宇文大趾暴打崔家子 017 乌墨正要说话,却见余霁眼睛都闭上了,他便站了起来。 余霁趴在那儿,他也在思考,他可是个乱世中的倒霉王子,有资格这么任性吗?是不是要妥协一下?毕竟他还得活着啊。 “乌墨。” 乌墨刚把帐子全都落下来,就听见余霁叫他,于是又把帐子撩开了一点点,却见余霁依旧闭着眼睛:“是?” “崔家伤害你,是崔小熊默许的。是他们的一种试探,只是他们没想到,我的反应如此激烈。” 崔小熊挨那顿打,主要是胸腹受伤,他将原因归咎于余霁整个身体坐在他胸口上,没意识到余霁是真的天生神力。 “假如,以后我的身边全都是这种人,那我宁愿……”他没睡着,只是闭嘴了,有些话还是别明说了。 余霁想着乌墨,可能命运确实是宠爱他的。就这破世道,要是给他安排个平民,或杂胡的身份,他现在可能就没这么“矫情”了。 “大趾……”乌墨忽然开了口,“左义将军,盘锦侯宇文德,入岐阳后劫掠宫女侍人愈三千人。其撤军后,因军粮不足,将劫掠之人充做军粮。” 余霁琢磨了一会儿,待明白了,嗖一下坐了起来:“人……军粮?” “是。” 余霁前世了解过两脚羊和易子而食,但那些事,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遥远了。后来崔小熊给他讲的“当代故事”,也只是少数人的恶劣行为,可这个不是。 军粮就是一支军队都吃,这是大面积的,集体的食人行为。 余霁也说不清楚自己是愤怒还是恐惧,只觉得每一根血管仿佛都“堵塞”了起来。 “大趾,我父乃太史令吕书恩,他被害于喜平(九代皇帝时期的动乱)之乱,后来,我一家多被宇文德所掳,不知所踪。大趾,是我主动求到平王跟前,只求为奴的,因为我想复仇。当时岐阳诸人中,只平王有正经的人主之相,可惜他年纪太大了。” 正热血上冲的余霁,迷茫看向乌墨——芳龄七岁…… “我生来过目不忘,史书为我启蒙。万家万事,不外如‘史’。”乌墨叹气,“我早已劝父亲南迁,至少迁离岐阳,可他说,为史官者,当执笔于终。之后再劝家中叔父,叔父却以为天下之大,只岐阳最安,终究引来大祸。” 等等,他家里出事儿的时候,他有五岁吗?虽然是如此悲伤的时候,余霁特别想问他一句,“奇变偶不变”,或者“大锤多少?” “你也觉得我是人主吗?” “不,我觉得你仁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骂我。 乌墨笑了起来,带着几分调皮,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孩子:“但这世上已有太多人精通诡谲阴谋了,大趾可为英雄。” “你哪儿像七岁啊?” “你像两岁半吗?” 一个真神童,和一个魂穿者彼此对视,余霁躺回了床上:“父亲把你带回来的时候,为什么要那么说你?” “我先祖……给武烈太子写的小传,不太好。”即便乌墨,此时也有些脸红。刚还说他爹有多壮烈,现在祖先就丢大脸。 武烈太子,又说赵太子,一般指的就是平王一脉的老祖宗皇太子。赵太子的母亲赵皇后,正出自王、赵、谢三家里头的赵。 “你更熟悉岐阳的事情,赵家有护过平王一脉吗?他们不护,是否有什么苦衷?” 第18章 乌墨道:“最初或许是有苦衷吧?但后来的不闻不问就只是赵家一脉的短视之行罢了——赵家已有新妃入宫,又有新的王子诞生了。” “吓死那个?” “是。” “王、赵、谢三家接出来的怀孕妃子,都是他们自家的?” “是。” “……”余霁原以为是按照时间先后接出来的,谁想到是接的自己女儿。保护自己的女儿自然不是错,但,五代那个暴君把其他儿女都杀了,是否也是这三家乐见其成呢? 余霁仰卧起坐一样,又爬起来了,他从床上蹦下去的时候,乌墨还以为他要方便。结果余霁对他很认真地躬身行礼:“吕先生,以后请教我读史,也请指点我看不见的地方。” 乌墨也对着余霁恭敬地回礼:“愿为主人效死。” 加起来还不足十岁的两个孩子,用过家家一样的行为,表达着最坚定的心思。 然后乌墨就赶紧把余霁推回床上去了:“您刚退了热,可别又起烧了,竟还光着脚。” 余霁爬回去,乌墨跟他说:“您这顿打也不是白挨的,不止您的名声变好了,且崔家正式前来道歉了,大王拿回来了两个县。” 余霁在心里叹了一声,这叫什么事儿啊?之前救人被说“骂”仁善,现在打了人反有了好名声。但这总算是好事,余霁闭着眼,不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乌墨待他睡熟了,摸了摸他的额头,又看了看他的伤。 他屁股上抹了一层厚厚的药油,底料乃是熊油,又混合数种清热拔毒的药材,因为余霁刚才的动作,此时药油蹭在了裤子上,露出几块儿皮肤,竟已不见昨日的青紫狰狞,只是略红。 这位大公子,在快速地恢复。 乌墨眼中流露出几丝兴奋,他真的很期待这位大公子长大,若他能继续保持现在的端正仁善之心,以他的身份,祖先地位,他会成为一颗炽热的太阳。 崔家……灭亡世家,还是母家,确实不会给他带来好名声。但别说未来,即便现在,这算大事吗? 若灭一家,可证宇文大趾之道,那崔家该荣幸。 又过一天,余霁是被饿醒的,他的屁股彻底不疼了,他自己摸了一下,也确实没事儿了。 余霁据案大嚼的时候,崔王妃和熊爹都过来了。 余霁看见熊爹就想跑,熊爹搓着手,他是想摸摸余霁,看看他的伤的,但一见亲儿子那警惕的眼神,他就嘿嘿笑着靠边站了。 崔王妃等余霁吃完了,拉他去看伤。 “还知道羞了。”见余霁背过身的小模样,崔王妃笑了起来,“真的是全好了啊。吾儿健壮,吾儿健壮。” 府医说了全好,可真见他彻底无恙,崔王妃同样是又惊又喜。小孩子确实恢复得快,可快成了这个样子,也是神异。 激动之下,崔王妃将余霁抱在了怀里,对着他的脑门亲了又亲。 崔小熊还是回来了,余霁满心mmp地去上学了,但这回他有军师了,可以反击了。 崔小熊看着余霁是有些惊魂未定的,余霁昏迷中不知道,其实他的伤处有许多人来“瞻仰”了,其中包括他的外婆,以及武将那边的几位女眷,他伤有多重,众人都清楚。可现在,这孩子就活蹦乱跳了。 平王长子顽劣,平王教子甚严,占据了丕州人的主要闲聊内容(热搜榜第一)。 崔小熊一声下课,众崔家子都受了家里的嘱托,今日要道歉。然后,他们就看见大公子抬手一抓他自己的砚台,随着墨汁洒了一桌,他已经拎着砚台站在了自己的桌椅旁边。 正喝茶的崔小熊直接被呛到了,想道歉的崔家子们也僵住了。 “你!咳咳咳!你大胆!” 余霁头都没回,咆哮一声:“你大父(你爷爷)!” 他举着砚台就朝一群孩子冲过去了,接下来就是彻底的虎入羊群了。 昨天,余霁通过拿巴掌拍凳子上的雕花,大约试出了自己的力气。(用拳头击打凳子面或凳子腿,他怕伤到手指。) 他一点点加力气去拍,直到雕花被拍裂了,他掌心也红了,还稍稍有点麻,可很快异样感就消退——就像他的屁股一样,挨打还是疼的,可恢复其实挺快的。 他力气远超正常人,可还没到超人的地步。余霁这么想着的时候,忽略了他此刻芳龄两岁半…… 今日这群崔家子若是集结起来,虽然余霁力气惊人,可年龄带来的身高体型差距摆在那里,余霁不会有太好的战果。可众人都见过兄长们的惨状,当日他们可勾结蒙骗一个稚儿,今天却无心团结抵御一头幼虎。 崔家子们在书斋里哇哇叫着,作鸟兽散,让余霁衔尾而追,薅上一个就揍趴下一个。没掺和的那群里还有人想解释,也一样给揍了。余霁今天唯一的分寸,就是砚台没上脸,没给这群崔家子都来个黥刑,但他记得那几个阻拦他最卖力的家伙,敲断了他们的胳膊。 待一群人都趴下了,余霁抓着砚台转过身来,崔小熊一见,顿时吓得后退一步。 “色厉内荏!”余霁抬手指着崔小熊,“口惠而行不实,连护卫你儿孙后代之心都没有,不如畜生。且将子孙都教成了贼子,你是什么名士?!呸!” 崔小熊举着的手在打哆嗦,余霁已经转身走了。 倒在地上哀哀叫的崔家子们,心里却很赞同宇文大趾的话。 确实,宇文大趾打他们了,此人完全不讲规矩礼法十分过分,可宇文大趾本来就是敌人。但崔小熊是他们的长辈啊。 前头追不上还勉强能理解,听说平王麾下的将军们也没追上宇文大趾。可宇文大趾把他们按住打的时候,那是停下来的,崔小熊却一直在后边追,一直追不上来,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挨打。 作者有话说: ---------------------- 第18章 宇文霁 018 崔家子可没有一个傻的,都很清楚,崔小熊只是怕自己也挨打罢了。他上回“跌了一跤”,无人看见,这回若是当着崔家子的面,给宇文大趾按住暴打一顿,名士与长辈的脸面何在? 可他一直缩着,名士的脸,就还真的在吗? 反正崔家子们被抬出去的时候,都没看崔小熊。他们是崔家的子弟、后辈,说不得长辈的错,可也无法如过去那般尊敬他了。 崔王妃再过来,对着余霁叹了几声,却没再劝。 熊爹又把余霁拍了一顿,这回余霁没逃,让他拍。 拍完后,父子俩对视,熊爹问:“疼吗?” 余霁原地蹦跶了两下:“不疼。” “那我再打你两下。” “成。” 二轮后,父子俩再次对视。 熊爹:“我再重点?” 余霁道:“您干脆像上次一样吧。”虽然上次疼得他嗷嗷乱叫,还发了烧,但直接效果还是不错的。 “行。”熊爹单膝跪下,余霁主动趴了下去。熊爹手起掌落,又手起掌落,“儿啊,为父下不去手了。” 上回明明打得那么开心,可这回一下手,他脑子里就是孩子烧得满脸涨红,难受得哼哼的样子。本是活蹦乱跳的健康孩子,却仿佛一眨眼就没了。 余霁又站起来,摸摸熊爹的脸:“父亲,那我装病吧。” “行行行!装!装病!”熊爹顿时一身轻松,直接把余霁抱了起来,大吼大叫送回院子了。 回到他小院的时候,乌墨与素合在门口守着,见他被拎回来先是吓了一大跳,后又见他活蹦乱跳的,才算是放下了心来。 于是,余霁成功赶走了他的第一位蒙师…… 崔小熊要是再来,那可是真没脸皮了。 崔家也不敢送人过来了,这位性格过于暴躁,动辄打人,尤其他还天生蛮力,大孩子们都打不过,谁都不想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来挨打。 一直到余霁三岁,他才有了他的第二位蒙师,姓方,名品,字季雅,号岭山散人,个子不高须发皆白的小老头儿,尤其,胡子长到抵在了圆滚滚的腹上,就像个土地公公似的。余霁见他第一眼,在脑海里就四个大字“憨态可掬”。 他也是个正常的启蒙师父,先从一二三四开始,看余霁认了不少大字,把他好好夸奖了一番,拿出来一本论语,一个字一个字地教。 在讲论语的时候,也讲了春秋战国的诸事——这个世界的历史到秦之前,大体都是和余霁的世界相同的。区别从公子扶苏身上出现,他没自杀,率兵回来了。但他也没坚持多长时间,就死于瘟疫…… 是让余霁熟悉的,命运的黑色幽默。 但秦军回来了,结果让秦三世子婴捡了便宜,稳定了自己的统治。可秦的天下必定已经战乱四起,这支秦军也只为大秦多绵延了十几年的国运,国家还是彻底崩了。 但就是这十几年,霸王还算能战,刘邦却已淹没在了历史的进程中(年纪太大)。可霸王惦记的是久远之前的诸王时代,天下一统却已入人心。所以,没了刘邦,霸王依旧败了。 第19章 上位的,是一位叫周辛的。他自称,是当年周王室的一支,改姬姓为周姓,建国……汉。 余霁一开始怀疑这位是穿越前辈,但是看看自家净房里的草纸,觉得他应该不是——虽然无需厕筹(竹片子)刮,可现在的草纸是真的草纸,是把某种草晒干之后,碾压成一片。这玩意儿脆得要死,稍稍用力就有惨案发生。富贵人家都用绢帛,或麻“纸”。 后者根本不是纸,也跟布一样是纺织出来的,且为了便于书写,使用了特殊的纺织方式,不洇墨。 这要是穿越者,即使忘了造纸的具体过程,但大概其应该还是知道的,召集工匠研究,总也能研究出个大概吧? 总之,周汉建立。还分前汉,后汉。后汉之后,也来了个岁在甲子的黄巾起义,乱世再起。宇文家成最后的赢家,但显然赢得不大顺遂,景朝磕磕绊绊到了现在。 余霁大为惊愕:怪不得这么乱,这朝着五胡乱华就大踏步奔过去了?! 余霁便有了个想法——有机会就赶紧撺掇他爹南下。反正他们家报仇差不多报完了,剩下的那些……应该在未来一段漫长的时间里,也有人替他们报。还是活命重要。 至于为什么要“有机会”?因为他们家是藩王啊,目前朝廷的权威还在,一家子都不能轻易离开封地,更别说南下了。 余霁也只能祈祷,动乱来得迟一些,给他一点时间长大了。为了活命,余霁也越发努力。 五岁前,余霁上午跟他学文,下午前半截蹦蹦跳跳打拳,下午跟乌墨学史。 五岁后,余霁再次拥有了伴读,这下他的伴读姓氏就多了:刘、马、郭、宇文(不是宗室,是改姓的胡人)、胡、赵。 他们也和崔家子不一样,见余霁后,齐齐单膝跪地,口称:“大公子!” 文武兼修的余霁,也在快速地长高,他的身高在五岁的时候,就超过了乌墨的,虽然乌墨也在长高,但赶不上他。因他一路快速拔高,八岁的时候,因为长太快,闹得他浑身疼痛,应该就是前世传说中的生长痛。 也是八岁这年,熊爹问他:“大趾啊,为父想了八年,没想到给你起个什么名儿,你想被叫什么?” “霁。” “善。”熊爹咧嘴笑了,“果然是吾儿!” 熊爹就写了个霁,又在旁边写了俩字——景光。 “此为吾儿字。”名他想不好,却早就定下了字。 景,本身就是阳光的意思,所以字的意思,就是阳光,和名是一样的。 两世的亲人,都对他有着相同的希望。 余霁眼圈发热,忍不住问熊爹:“是不是太早了啊?” 熊爹摸着余霁的脑袋道:“不早啦。半点都不早。” 余霁:“……” 余霁看着熊爹,六年时光倏忽而逝,第一次见面脏兮兮臭烘烘的壮汉,现在却怎么看都是一位健壮的老叟了,那时候他须发就是花白了,只是行动如飞,嗓门高阔,让人忽略了其他,可如今熊爹的老迈越发明显了——熊爹老矣,尚能掌否? “父亲,儿还什么都不懂。”余霁生起一种惶恐,去抓熊爹的胳膊。 “知道,知道。”熊爹把少年人搂在怀里,“放心吧,爹在呢。” 儿子少有的撒娇,熊爹十分满意,回到内宅跟崔王妃说起名的事儿,同时也拿了撒娇的事情来炫耀。 崔王妃给他白眼,才不会说自己嫉妒呢。 熊爹又道:“雅雅,你的身边人,该嫁的都嫁了吧。” 崔王妃的名,雅。她一听熊爹说的,便明白了:“好。” 大趾已经彻底站住了,如今他文事上,是差了(亿)点,但武事上……同龄人难出其右,麒麟趾的名声传得岐阳都知道了。在他们丕州,不像岐阳总搞文绉绉的事情,大趾拳头硬比什么都重要。 熊爹无意再要第二个孩子了,将来如何,就这样吧。 此时对女子的贞洁也没什么要求,几嫁的女子十分寻常,皇后都有二嫁乃至三嫁的。大家女嫁得不如意,新婚几日就包袱款款回娘家,把丈夫踹了的,也不算新鲜,且此类事件发生,必然嘲笑的是男方。 王府的侍女(妾)出嫁,外头人也没什么忌讳的。 余霁正在写字,他写了三个大字——宇文霁。 他的毛笔字若拿到现代,算是颇有看头,毕竟力气稳,且他前世不知不觉看到过的字体多,下意识会照着喜欢的写,老师方品也常常称赞他,甚至会描摹他的字体。 我以后,就是宇文霁了。 宇文霁看着这三个字想着:和现代的联系永远不会断绝,但我该向未来迈出更大的脚步了。 乌墨进门了,还是穿着仆人的褐色,他比宇文霁大三岁半,快十二了。宇文霁如今护他护得更紧了,十二岁的乌墨长得人如其名,如墨笔画中仙,浓颜雅质,十二岁又恰是雌雄莫辨的年纪。 这年代人的没节.操,宇文霁已经十分了解了。老师方品头一次见乌墨也是道:“幸在你家。” 长成这样,是否祸国殃民不知道,他在外头,这张脸绝对会祸殃他自己。熊爹属于纯直男,喜欢成熟女性,崔王妃也是脑子很正常的。宇文霁本人十分仁善,没有任何世家权贵子弟该有的雅好。 乌墨自己也不出门,宇文霁一直很好奇,他到底哪里来的那么多消息,可这也算是别人的本事加隐私,就从没问过。 “恭喜大郎得名,得字。”乌墨进来先拱拱手,然后道,“有传言说,岐阳那位对左右道‘想见一见麒麟趾’。” “啊?” 乌墨也习惯了宇文霁这种听不懂隐喻的情况,所以很快便给他解释:“想让大王将你的脚趾剁了,给他送去。” “……”本来挺高兴的宇文霁,顿时惊了,“我是藩王之子,还是独子。” 虽然宇文大趾这小名让他一直挺郁闷的,可他对自己的大脚趾头还是挺喜欢的。 “岐阳现在这位,也快坐不住了。” “这又怎么了?这几年不是挺安稳的吗?” 作者有话说: ---------------------- 宇文大趾[害怕] 第19章 如今的朝局 019 如今在位的皇帝,就是当年号召勤王的那位前英王。到今年为止,也在位近十年了。本来以为他号召勤王是败笔,结果他还真坐得挺稳当的。 原因正是当年那场勤王,以及之后的大封诸王。 十代皇帝当年召诸王进岐阳,不是所有人都像熊爹一样,是怀着大义之心去的——熊爹是想复仇,可他也始终记着自己是宇文家的一员,熊爹的熊只是表面。 相比起熊爹,很多人,尤其是中后期响应号召的,他们是去占便宜的。 但即使只是占便宜也够了,至少说明有便宜可占,大家就是利益共同体了。 他们也确实占到了。谢家以及与谢家亲厚的诸多家族,全完蛋了。这些家族在原籍的家产,就如当年刘家的产业一般,落入了旁人之手。 这还是宗室们得到的第一层便宜。 在稳定了朝局后,皇帝来了一个大封诸王。 除了熊爹外,其余诸王都至少有一个儿子,也得到了封国,皇帝更是将自己的三个亲弟弟都分封在了岐阳周边。 熊爹例外,一则因为宇文霁当时还太小了,二就是因为熊爹带走的生祭了,那些人里有皇帝一派的。 还有第三层的便宜——放纵劫掠。除了谢家及其谢家附庸的家产外,十代皇帝甚至大开宫门,邀宗亲共游。除少数宫妃提前归家避险外,宫中大量男女,皆被当时的宗亲瓜分掠夺。 宇文霁想起来当年乌墨对他说的宇文德了,这混蛋就是劫掠了男女出来,还将其都当做军粮吃了,这印象太深刻了,他当时劫掠就近三千人了。 “岐阳皇宫里,到底有多少人?”宇文霁还以为那三千人就是全部了。 “三五万人吧?我也不确定。” “……”多年后,宇文霁见到岐阳的庞大禁宫,他才明白为什么乌墨说不确定。当时的宫殿已经大部分荒废,但随便搜搜,却还能搜出几千人来。 总之,当年刚刚继位的英王,靠宗室稳定了自己的皇权,国家得到了一段还算稳定的时间,近两年甚至盗匪和流民都少了。 为何说现在坐不稳了呢?因为他年纪大了,继承的问题仿若一个魔咒,又冒出来了。 皇帝即位前,年纪也不小了,他儿子年纪也大,儿子也有儿子。 可是,第一,他有三个弟弟。 也正是被他分封在岐阳周边的弟弟们,他们在初期,确实是拱卫了皇帝,但这种行为,却也养大了三个藩王的野心。宇文家的皇帝里,太多兄终弟及的情况了,又为他们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虽然皇帝的儿子也大,但弟弟们年纪也比他儿子大啊,国有长君方才是福,没错啊。 他的亲弟弟们早已蠢蠢欲动了。 第20章 还有第二,他的皇后——王皇后也是九代皇帝的皇后,且王皇后嫁给九代皇帝前,有丈夫。但她的父亲,是王家这一代的家主,如今的丞相王艾,王艾也偏偏只有她这一个独女。 九代皇帝登基前,就娶了与丈夫合离两个月的王家女。 十代皇帝登基后,也再次迎娶了回家守寡(避难)的王皇后。 王皇后目前育有一女两子,女儿是九代皇帝的,儿子都是十代的。她的长子,五岁多了,健壮聪慧。 以王家为代表的世家,是属意这位皇子的。这时候世家就不念叨什么国有长君了,毕竟长君现在不亲近名士了。 这位皇帝还是想有所作为的,抬宗室压世家。可他壮年时有精力进行这种政治斗争,引导双方争斗,增长皇帝的权威,如今的他却精力不济,本该平衡的天秤两端,却变成了两头堵。 世家不稳,宗室贪心,都惦记着他的龙椅。 “……他点名大郎,就是存着杀鸡儆猴的想法。” “明白了。”余霁叹气,他本来对这位皇帝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好感的,毕竟带来了局势的平稳,现在好感直接降到负数。 熊爹真把宇文霁大脚趾剁了送过去了,那便能彰显他的权威了——朕作为皇帝,还是对藩王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的,朕要他们其中一个独子的脚指头,这不就给我送来了吗?你们其他人也该如此恭顺。 但平王一脉根本就没参与岐阳的政治斗争,他们只是老实规矩的边缘人罢了。皇帝是柿子捡软的捏。 宇文霁知道熊爹是不可能送的,可这样就是打了皇帝的脸了:“我们会被征讨吗?可目前天下能保持安稳,就是因为宗室。一旦朝廷对诸王动兵,朝廷与诸王之间的信任彻底崩裂,天下不是就离大乱不远了吗?” “大郎,我同样不确定。我能得到的讯息,还是太少了。”乌墨回答他,“我只能说,做好最坏的打算吧。假如可以快速‘剿灭’平王,对朝廷还是十分有利的。” “他从哪儿调兵啊?”余霁摊手,“周边三州?” 丕州周边不是土匪窝,就是流民巢,熊爹为什么不派兵征缴?还是那个问题,无皇命,诸侯王不得擅离封地。上次熊爹能离开,是因为皇帝广发诏书。 熊爹是平王,丕州刺史,无论作为藩王或刺史,在没有皇帝命令的情况下,他和他的士兵,都不能离开丕州。周围都一片糜烂了也不行,就让它们烂着。否则私自动兵,就是造反。 熊爹当年能带兵出去,因为大家都是“熟人”了,无论流民帅或盗匪头子,跟他们家都是打游击,甚至有时候还会把百姓朝丕州赶一赶,双方形成了诡异的共生关系。谁会没事儿跟几万人的骑兵大部队硬碰硬啊?都是让道开路,甚至还帮他们护送辎重,以免有不长眼的小头目想过来占便宜,让大家一块儿倒霉的。 皇帝派来的军队是哪根葱啊?他们想打丕州,先把丕州外围这群打散了再说,等他们先打完了,丕州早就得到消息,严阵以待了。 即使贼军见朝廷势大,不敢打,但也必定会有来丕州报讯的。现在的丕州和周边三州的关系,有亿点复杂。 可宇文霁见乌墨神色复杂,便问他:“我有什么地方疏漏的?” 他常常有疏漏的,习惯了,问起来十分坦然。 乌墨答:“若前来征讨的,确实是周边三州呢?” “嗯?”宇文霁思索片刻,想到了一个词,“诏安?” “是。于朝廷来说,速胜虽才是头等大事。但若可使盗匪流民与丕州军两败俱伤,其更可一举收获四州之地。” “可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他们打不赢啊。难道他惦记着我们和贼军打完了,他再派朝廷过来征缴不臣?管一个刚刚与乱匪交战过的藩王叫作不臣?” 乌墨看着这个比他还要高大的少年,虽然宇文霁已经改变了很多,但依旧会表现出很有趣的纯真仁善来。 但他这个眼神,宇文霁就知道,自己又犯傻了——他还惦记着跟人讲道理,讲脸面。 人们确实都乐意自称自己洁白无瑕,诚恳善良,当他穿过来前,在新闻上见到的大人物的无耻,难道就少了吗? 宇文霁正沉思,就听外面一声:“大趾!” 熊爹来了。 他有名字了,将来当面称呼他大趾的,应该只剩下熊爹和母亲了。 “来来来,和爹走。”熊爹再不能像过去那样,把宇文霁提溜起来,就带走了。 宇文霁想跑,一看他爹这个表情,就知道没憋着好屁,他站起来,问:“能带乌墨吗?” “不能。” 确定了,不是好屁……乌墨起来行礼送别的时候,用同情的眼神目送他。 偏偏此时,熊爹又加了一句:“把你兵刃带上。” 兵刃。 这不是一个武侠世界,没有内功、轻功。老师方品说有养气功夫,但就是打坐吐纳,想脚尖点着叶子飞起来,只有梦里。 开始练武之前,宇文霁对练武的想法,是站桩、打沙袋、打假人,然后拿一柄剑,刷刷刷。 好消息,这些都有,坏消息,不止。 基本功是必须的,不多说。 作为一个贵族,君子六艺里,射、御,他要学。此外还要学剑,剑是这个时代君子与贵族身份的代表。游侠虽也佩剑,却只能佩短剑,他们买不起长剑,甚至就买不到长剑(能够打造长剑的匠人都被世家招揽了),所以是挎剑。士人的佩剑都极长,是按剑而行,不按着,剑鞘就要拖到地上了。 所以剑客才会爱护自己的剑,因为贵重难得。 宇文霁作为一个武将,要学近身搏击、角抵(摔跤)、盾、刀、匕、棍、短矛,枪等等——战场上,就是从远程打到近战的,总不能跟敌人说“我不善近战,你退到一丈外,咱们再打过。”也不可能像电视里那样,敌人都到跟前了,还用长兵刃。 怪不得说穷文富武,将来书籍的价格降下来,有了科举制,百姓还能买书本背一背。武将这种,普通人如何练?只有特殊的时代,普通人里才会有一些天才人物的诞生。 作者有话说: ---------------------- [化了]宇文大趾:爹啊,你又要干啥? 第20章 熊爹准备的试炼 020 宇文霁跟熊爹坐上了车,他撩开帘子朝外看了一眼——马车两侧有骑兵护卫,即使是城市中,马蹄子也带起了大量烟尘,但宇文霁已经很有经验了,只侧着掀开一点帘子,不会被烟尘眯眼。 城里没啥好看的,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草房子。偶尔有路过的百姓,无论男女也都只穿得灰扑扑的,拿块黑布包着头,他们也不敢靠近,见着这车架就找个边角跪下了。 宇文霁放下了帘子,他每次出来,都幻想一掀帘子,能看见电视里一样繁华的市井,然后一扭头,看着某块牌匾上挂着某某影视城,他又回到了几千年后的未来。最好带着熊爹和母亲一块儿回来,他们虽然属于三无人员,但总归能活下去。 马车突然加速的一瞬间,宇文霁知道,出城了。 “父亲,我们去做什么?” 父子俩挨得极近,马蹄声和马车的颠簸声,嘈杂得很。 熊爹搂过宇文霁的肩膀,拍打了两下他的背脊:“吾儿长大了,但还要再长快一些。” “?” 八岁的孩子,和十几岁的孩子差不多高大,肩背间肌肉扎实,这个孩子已经在快速地成长了,可是,还不够。 熊爹本以为坚持到儿子八岁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如今达成所愿,他却又“贪”了。他们平王一脉灾劫又近,他还不能合眼,他要看着……要看着什么呢?他也不知道了。 就是走一天活一天,活一天为儿子顶一天吧。 “大趾,为父知道你生来仁善,但仁兽麒麟尚有口吞恶兽之时,如今乱世,你也少不了手上染血。” “父……我……”宇文霁明白过来的瞬间,便打了个激灵,他从两岁半的时候,就开始做心理准备了,他这个位置,又是朝武将的方向走,想不杀人不可能。可事到临头,恐惧还是在顷刻间将他淹没。 “别怕,放心,给你准备的都是穷凶极恶之徒。让你动手,都是便宜了他们。”熊爹从袖子里抽出了个卷轴递给宇文霁。 宇文霁打开,刚看了两行,就气得口歪眼斜。 头一个名为“孝子胡三”的,其有个瞎母,瞎母口念欲吃肉,胡三无钱买肉,便将隔壁邻居一家子杀了,说是买了猪。数顿饱肉后,瞎母道:“小猪好吃,以后都吃小猪。” 胡三道:“善。”便骗拐劫掠小儿,与瞎母食用,直到事发。那瞎母听闻真相,被吓死当场。 ——猪乃脏肉,不只因猪肉骚臭,也因此时的猪圈多与茅厕建在一起,猪吃粪便长大。宇文霁目前为止吃的都是羊肉,偶尔还能吃到牛肉。 第21章 宇文霁继续朝下看,食人……已是这群人的普遍罪行了。 这就是最现实的乱世,甚至不止这些被抓捕到的罪人,还有群体的食人(军粮,或灾民两脚羊)。宁做太平犬莫作乱世人,因乱世“人”可不一定能被当人对待啊。 有些人做的,比食人更恶毒。恶毒到文字写在这儿,可宇文霁看过后,根本无法用他自己的言语复述出来,恶毒到超越人的想象了。 他面色通红,气喘如牛,整个胃都在造反。 熊爹抬掌按在宇文霁肩头:“大趾,日后当喜怒不形于色。” 宇文霁闭眼,深呼吸,将这句话当成了熊爹的日常教导:“嗯。” 宇文霁下马车时,见到的是一个空场,空场的一侧是个大木笼,周围已站满了士卒。宇文霁刚走下马车,另外一辆马车也过来了,从车上抬下来的是宇文霁的甲胄和兵刃。 为他制甲、制兵刃的都是家养的匠人,专精这手艺的,每月都要来为宇文霁丈量身体,测试他的力量,对铠甲做修整。 如今这套皮甲穿在宇文霁身上,可谓严丝合缝,对他的行动不会有半分的妨碍。 宇文霁穿了全甲,又配了皮盾和长刀。他不是去行刑的,熊爹是放他去斗兽的。作为家长,熊爹认为幼崽的爪牙日渐锋利,足以在他的看护下,撕碎猎物了。 宇文霁站在场中,他们先放进来的是个瘸腿的男人,这人被长枪驱赶到了宇文霁跟前。 宇文霁深知不可以貌取人,可看着这个人,却很明白什么叫“一眼恶毒”。他五官也算端正,就是一双吊梢眼,浑浊的眼球在眼眶里打转,阴冷的怨毒感直让人觉得直面毒蛇。 他也无意哀求,只看着宇文霁稚嫩的脸,笑咧了嘴,露出口中齐整的大黄牙:“小公子,您可真嫩啊。” 宇文霁快速前冲,这男子按在地上的手已抓了一手沙土,就待他接近便将沙扬起,他知道自己跑不了,但即便带不走这位身娇肉贵的小公子,在其身上留点印记,他这条贱.命也值了! 白光闪过。 男子还在想:我稍后便扬沙。 他的眼睛却看见了一只抓着沙的脏手,手已经松开,沙土从手中快速流光,又有殷红的热血从天而降,将沙土打湿成了暗红色…… 这稚嫩的年轻人,已有了远超常人想象的速度和力量。 宇文霁看着断头的尸体,他之前只砍过木头,原来人的脖子,比木头好砍。 他心脏跳跃得越发沉重,脑子却是冰凉的,对死亡的畏惧和对生命的敬畏好像都随着血液的流动离他远去了,他既不恐惧也不自责,反而有种一切放空的虚无感。所以当又有一个人被放出来的时候,很干脆就走了上去。 这些被特意挑选出来的凶悍之徒,原本都存着和那位瘸子一样的心思,但在后来,他们被一气放出十人时,众人却早已忘记了初衷,或惊恐奔逃,或跪地求饶,还有匍匐在地嚎啕不停的,就如当年落在他们手里的可怜人一般。 熊爹坐在马车的御者位置上,双手按膝,脖子抻长,眼神灼灼地看着他的儿子。 周围的将军们也是兴奋的,他们的大公子,手段干脆利落,凶悍威武,果然是天降的星宿! “嘭!”有一位站岗的士卒将长.枪磕在了地面上,“大公子!” 他并非失手,而是有意。 瞬间方才只有惨叫哀嚎的空场,传出了响亮整齐的磕.枪.声“嘭!”“大公子!”“嘭!” 乱世当中,士卒们唯爱能杀人的领袖。 “吾儿!”须发皆白的熊爹从马车上直接蹦了下去,奔跑到了一身是血的宇文霁面前,一把将他穿着全甲的儿子举了起来,“吾平王宇文良之子!” “大公子——!” 回去的路上,熊爹的两条胳膊一直在发抖,老爷子是过力了,宇文霁忙着给他按胳膊。同时,熊爹还在傻笑,“嘿嘿嘿”“哈哈哈”之声,不绝于耳,夹杂着“我儿子,我儿子!” 在王府门口停车的时候,熊爹又把宇文霁搂过来,好好抱了一抱。 宇文霁特意把熊爹送到母亲身边,又叮嘱了一声让母亲请府医过来,这才回了自己的院子。 他回去一看,素合早已经准备好了热水,沐浴的时候,宇文霁发现原来自己的衣襟已经让鲜血浸透了——没戴面铠,血水从脸、从脖颈灌了进去。 洗干净了,宇文霁回房,说累了要小睡一会儿。可他躺在床上,却觉得一阵憋气,仿佛被水淹没了头顶,且反胃感也在不断上涌。 宇文霁撩开床帐,趴床上身体半悬空吐了半天,可也只是干呕,什么都没吐出来。 他一抬头,看见乌墨背对着他站着。 宇文霁:“……” 宇文霁脸红了,不可被人见的狼狈却让人看见了,愤怒和窘迫一块儿挤了上来,有一瞬间他想对乌墨发脾气,但很快理智就上来,把这种糟糕的想法打散了——宇文霁很清楚,这只是他想对弱者发泄自己的不满,和打老婆打孩子的废物没区别。 “有抹布吗?咱俩一块儿来收拾收拾。”他指的是干呕过,脚凳上留的那点唾液。 乌墨其实一直捏着自己的手指头,他腿肚子也在发软,可他需要和宇文霁更亲近,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有些危险就要冒。他没想到,宇文霁的反应如此温和…… 他默默去寻了抹布进来,宇文霁索要的时候,他没守着主仆之别,干脆把抹布递了过去,让这位大公子自己擦地。宇文霁就在地上蹲成了一个球儿,默默地擦着脚凳的那丁点地方,他擦了又擦,动作不停。 过了不知多久,宇文霁将抹布递还给了乌墨。乌墨出去一趟再回来,宇文霁已经重新回到了床上去了,床帐扯得严严实实的,脚凳上抹布擦过的地方已经干透,仿佛一切都回到了不久前。 “乌墨。”宇文霁开口了。 乌墨走到了床边上,思索片刻,道:“我在。”他没有自称奴,宇文霁现在需要的是一个“人”。 又安静了一会儿,随着一阵淅淅索索的声音,床帐子又被扯开了,宇文霁探出头来:“你能陪陪我吗?” 乌墨就在床边坐下了,宇文霁的大脑袋于是就搁在了他的膝盖上。泪水很快打湿了乌墨的裤子,乌墨便弯下腰,把宇文霁抱进了怀里…… 作者有话说: ---------------------- 宇文大趾[爆哭][爆哭][爆哭] ps:作者都忘了昨天是端午节[加油]谢谢大家的祝贺,休假愉快 第21章 熊爹的决断 021 熊爹的双臂抹了通经活络的药,旁人都退了下去,只崔王妃为熊爹继续按着胳膊。 熊爹还在唾沫飞溅地谈论着好大儿的勇猛,片刻后却发现了崔王妃神色不对,熊爹当即闭了嘴。 崔王妃叹气:“大王,您又有孩儿了。” 熊爹一怔,当年听闻大趾时有多喜悦,现在在听,便有多烦躁——大趾来的太是时候了,这孩子来的太不是时候了,哪怕早来半年呢?偏偏堵在这个时候。 “若为女,则上报。若为子,随其母。”顿了顿,熊爹又道,“将人挪出去吧,不要告诉大趾。” 崔王妃前头还在点头,后头却摇头:“这样的事情,还是要让他知道的,若是稍有泄露,让他从旁人嘴里知道,反而麻烦。” 崔王妃可没有“我做的事必定不会让旁人知晓”的想法,这种死秘密,要杀人无数,显然这事不是。 “你说的是。”熊爹眉头紧皱。 这天晚上宇文霁睡了和没睡一样,早晨起来头疼欲裂,他五岁后就成了个大肚皮,没有饱的时候,可今日却毫无食欲,只觉得胃里有什么顶出来,一直堵到嗓子眼,一张嘴就想打嗝,跟吃撑了一样。 硬塞了两口,咽下去就朝上反。 宇文霁捂着嘴,素合面露焦虑,心知他是让心思堵了。可她连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自是找不到劝慰的方向,她看向小仆乌墨。乌墨也对她摇了摇头,。 “大趾!”熊爹来了,站在门口对宇文霁招了招手,“跟爹走!” “……”宇文霁的小腿因为恐惧抽搐了一下,他的胃更难受了,可他还是站了起来,跑向了熊爹。 “大王,大郎还未曾进食。”素合匆忙说了一句。 熊爹“嗯”了一声,未在多言,只是拉着宇文霁走了。 “爹,今天砍谁?”父子俩朝外走,宇文霁问着打了个嗝。 “不砍谁。带你去军营,教你管事。” “?” “其实,你能管的东西不多,将军们都清楚要做什么。那你就得清楚,他们若正经去做了,军中该是个怎么样的?” “嗯……就像我不管府里谁买豆角,但豆角吃进嘴里若不对劲,我得知道找谁?” “是这个道理。但咱家豆角哪里需要买的?都是自家地里的。” 第22章 “哦。” 宇文霁就被带进了军营,虽然不是第一次,但这次他才见到了军营的全貌。 熊爹告诉他,在外打仗,军营没这么规整,因为现在多数辎重和粮草都在城里,每隔十日朝外头运一次,外头大营里住的都是营房,不是帐篷,又有设施齐备的基础房舍(茅厕、水源和伙房)。 “军营最怕两件事,一为炸营,二为害病。”熊爹弯腰凑在宇文霁耳边,道,“大趾,前者遇见了,不能心软,要立即杀光躁动者。后者遇见了,更不能心软,要立刻杀掉为害者。” “嗝!”宇文霁又打了个嗝,他赶紧伸手捂住嘴。 熊爹笑了笑,摸摸他头,站了起来:“今日也赶巧了,闻见味儿了吗?” “……醋味。” “对。”熊爹叹气,“军队中,老兵才是最重要的,是宝贝,可得好好养。” 原来营中正在熏醋,且换季的时候,熊爹还会发治跳蚤的药。 “喵呜——!”几只毛皮油亮的老猫在军营里摇着尾巴走过,皆四肢粗壮利爪如钩,它们是在营里繁衍了不知多少代的捕鼠官。 熊爹还带着宇文霁见了这年月的“军犬”,长得极像松狮,但嘴筒子比松狮长,体型也更大,松狮肩高半米,军犬最大的一条,四肢着地,脑袋比如今宇文霁就矮了一点点,(宇文霁估量自己至少一米五)。 熊爹叫了一声“将军!”那条大犬就出来了,熊爹一指宇文霁:“我的儿。” 本朝着熊爹摇尾巴的大犬就扭头看向了宇文霁,下一刻,大犬突然直立而起,前爪扑在了宇文霁胸口,突袭之下,宇文霁小退了半步,却还是撑住了犬爪——这是突袭,可熊爹没叫,宇文霁就生不起反攻之心。 大犬也只是一扑,便重新缩回去了。它呜呜叫了一声,对宇文霁又嗅又蹭了一番,便退回犬群里了。 这里还有鹰房,熊爹道:“太臭了,你娘不喜欢,这才挪出来的。” 犬房那边,味道就已经不好闻了。 鹰房可称之为灾难…… 鸟类多管不住排泄,且鹰隼之类会吐食丸(消化不了的骨头和毛发),还有一些撕扯猎物时,会甩动内脏,将粪便甩出去,这是习性,没粪便也会将血水甩得到处都是,这些东西腐烂后,恶臭难当。 但臭归臭,它们是真好看。现代可都是牢底坐穿鸟,宇文霁只在视频上见过它们。 “怎么还有夜枭和乌鸦?”宇文霁还见了几只大型猫头鹰、白颈乌鸦和黑乌鸦。 “乌鸦四处都有,且聪慧,鹰隼少见的地方,更合适侦查。夜枭不夜盲。” 多数鸟类都有夜盲,即便鹰隼类也不例外。 “爹,咱们大景的军队,都这样吗?” “水军还有养大鱼的。”熊爹带着三分向往道,“可惜我不曾得见,听说那种大鱼更是聪慧。” “……”养大鱼?江豚?他还以为这是刘家的杂胡军队带来的习惯,原来大景都这样,“爹,这世上可有什么飞花摘叶的神人?” 再确定一下,这不是一个修仙世界,也不是武侠世界。 “飞花摘叶?不过江湖术士的障眼法罢了,用的是铁叶子,如小飞刀一般。日后也要让你母亲教教你这些,可莫要让人给诓骗了。” 宇文霁点了两下头,隐约觉得不对:“爹,怎么是让母亲教,这个算内宅事吗?” “算。”熊爹笑答。 宇文霁还是觉得不对劲,可接下来重头戏开始了,熊爹开始给他讲解营地布置了。 看来这些兵法,要么是这个世上还没有成书,要么就是他们家没兵书,完全都是熊爹从先人那里继承,外加自己经验的口头总结。 宇文霁不得不扯了自己的衣裳,又拿了根木炭来作笔速记。 一个上午熊爹讲的东西,就够宇文霁背一阵子的了。 在这种填鸭式的教学后,宇文霁竟也不胃胀了,中午就着军营的大锅饭,跟熊爹以及一群将军们一块儿干饭,那胡吃海塞的速度,也不输大人们。 军营菜单:全麦饼子、羊肉肉酱、不知名野菜、蒸鸡,以及酱肉。 此时名将的标准之一:能吃。 一群将领们看着宇文霁的眼神,越发如看着个金娃娃一样。 吃过了饭,宇文霁继续被熊爹带去看军营,这回他们身边就有其他人了。 一位叫刘去疾,字阔步。一位叫马愤,字伏冰。 叫马愤的胡子大叔,原名“粪”,愤还是熊爹给改的——宇文霁为什么知道?他儿子马蜂是宇文霁陪读之一,刚认识没几天,就拿亲爹的事儿到处说…… 古人对名的忌讳,可真是既多又少,爹妈想取什么就取什么。 此时宇文霁能用十分端正的态度,去面对他伴读的父亲们。 他们在军营里打转,让他知道每一条军营的道路都有什么用处。 熊爹:“在外扎营,不可能如此严整,但军营的中心不会改变。” 军营的中心,驻扎的自然也都是心腹之人,他们牢牢拱卫着帅帐。 太阳西斜,熊爹带着宇文霁回家了,但没带他回后院,而是带他去了前院——熊爹的卧室有两个地方,一是母亲崔王妃的正院,另一处则在前院,熊爹书房后有个小院子。 宇文霁过去只耳闻过,熊爹第一次将他带到了此处。 熊爹道:“大趾,你今后就可住在这里了。” “爹?跟您住一块儿吗?”宇文霁有点懵。 “我已向岐阳请旨,亲自前去君前道歉。” “!” 宇文霁脑子里一乱,嘈杂的碎片如万花筒般,斑斓闪过。乌墨前些日子说的话,陡然跳了出来“岐阳那位对左右道‘想见一见麒麟趾’。” 岐阳对他来说过于遥远,这两日的事情对他又冲击过大,他几乎都要将这件事忘了。 “爹!”宇文霁抓住了熊爹,“他、他要见麒麟趾,让我去好了!或者把我的脚指头剁了也成!大脚趾没什么妨碍的!” “胡话——!身有残缺者不得继爵!”熊爹一声咆哮,仿佛炸雷,他拽开宇文霁的手,把他搂在怀里,“吾儿,爹盼了三十年,方才得来的先祖送子。爹是去岐阳享福的,说不定还能给你将封号讨下来,别胡思乱想,好好照顾你母亲,好好过日子。” 宇文霁拽着熊爹的衣裳,嚎啕着问:“爹,岐阳若要派人来打,咱们撑过去了不就好了吗?” “傻孩子,咱们也是姓宇文的,却被朝廷下旨征讨,名声坏了,可就无法立足了。” “名声何用?有兵不就成了。” “你养兵靠的是什么?是地,封地。若朝廷将封国撤了,那当地的士绅豪强都将反叛,或至少心怀二意,军心也将不稳,你怎么养兵啊?你也说了,咱们不能当先出头的椽子。” 熊爹一边讲着,一边细心给宇文霁擦着眼泪。 作者有话说: ---------------------- 宇文大趾[裂开] 第22章 杀马 022 宇文霁抽噎着,脑子也渐渐清楚了——目前算乱世了吗?确实够乱了,景国的大地各地烽烟不断,许多州郡已经失去了控制,但还不够乱,朝廷、皇帝还是有一定的权威的,不提最底层的百姓,对各地有产的大小家族来说,岐阳还是他们的心之所向。 而且,那些失去控制的州郡也都是“随时可控”的范围。如丕州的周边三州,其实朝廷一直都有力量镇压,只是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没人愿意来。早期受了委任的官员客气点的立即告病,不客气的,直接挂印辞官了。 现在的世家子弟就是这么有“骨气”,说不干就不干。 要让朝廷彻底失去权威,至少还差一场更大规模的动荡。 熊爹笑了,他给好大儿的眼泪刚擦完,就又涌出来了:“吾儿,你这麒麟还有降水之能呢。” 宇文霁的唇抿成一毫无血色的线,唇边的皮肉不住颤抖,他极想说“爹你等着,我必接你回家”之类的话,却不敢,这太像flag了。他不信这些玄学的,可他显然是个命运的倒霉蛋,还是谨慎为佳。 最终鼻涕泡都憋出来的宇文霁,也只能说:“爹,我一定好好杀贼……” 他要闯出凶名来,这是他唯一能为熊爹做到的了。 “儿啊,放心,为父——”会好好活着,等着回来再见我的儿子。 宇文霁抬手,捂住了熊爹的嘴:“爹,别说。说出来让小鬼听见了,就不灵验了。”抽噎了一声,宇文霁才挪开了手。 “嗯,好,爹不说。不说。” 宇文霁抬手勾住了熊爹的脖子:“爹、爹……” 前世的父亲文质彬彬,今生的熊爹凶悍霸道,可他们都毫无保留地爱着宇文霁。前世父亲的去世,他没有任何办法,他不是医学天才,今生的熊爹,至少他有着可以努力的途径。 待他哭得没那么凄惨了,熊爹拍着他道:“你母亲的侍女有孕了,其生产之子,为仆便好。” 第23章 “……不是弟弟妹妹吗?” “我只有独子。大趾,留他一命已是心软。如今这时机到来,他若为男,可是个讨命鬼。” “嗯。” 宇文霁跟熊爹同吃同住了一个半月,他小院里的部分人手,包括乌墨被陆续调了过来,同时熊爹把自己的人手也陆续转交给了他——使者已经去了,等朝廷的消息,不是熊爹想亲自过去请罪,就能溜达过去的。 宇文霁真恨自己不是穿书,书上的王爷,都能随随便便全国溜达,窜到京城也是无恙。 也是此时,宇文霁才意识到,堂堂平王府,竟没宦官。 按照此时的礼制,诸侯王是能够使用三十人的宦官的,一般这些宦官由皇室直接赏赐,是独属于皇族的特权。 然而,他们家没有……从他大父大母那一代就没有了。 这不是有没有特权的问题,也不是宇文霁想让宦官伺候,是他们家过于远离皇权。 宇文霁忘了他从哪儿看到的一句话“一个人拥有多少权力,其实不在于他的身份或官职,而是他距离权力的中心的远近。” 非物理距离上的远近。 可平王府显然无论在物理或心理距离上,都与权力过于遥远了。上次熊爹或许有能力和朝廷与皇帝亲近一下的,可放弃奖励,弄回来一群生祭……得罪了许多人。 宇文霁努力学习着,至少要将军队接手过来一部分。 这是“家族军队”,从外太公的部族里一直延续下来的,草原上本来也有女婿继承家业的传统,平王还是族中盛传的英雄,武烈太子的后人。 可宇文霁还是太小了,他甚至还没到学骑马的年纪,熊爹才刚刚为他选好了三匹小马。这样跟着主人一块儿长起来的马儿,才会认主,会是他战场上的忠诚伙伴。但现在,熊爹只能把自己的战马留给宇文霁了,他每天带着宇文霁一块儿骑马。 熊爹的战马是两公一母,公马都没有阉过,三匹里看着最温顺的白马(玉狮子)脾气却是最大的,宇文霁单人在上头,它就开始疯狂打响鼻,甩脑袋。 “爹,我力气大,它甩不下我来。”宇文霁拿上辈子的电视经验说事。 “甩个屁,它会驮着你撞人,还会满地打滚儿!” “……” 熊爹带着他给玉狮子喂米粮,喂果子,但这马就是没好脾气。它反而变得越发迫切起来,它开始不吃宇文霁的喂食了,宁可饿着,只要熊爹一出现,它就努力伸着脑袋,想去咬熊爹的衣裳。 “您要不把它带走?”宇文霁感觉自己如同一个横刀夺爱的反派。 “带走什么?好东西进了岐阳,就不归我了。”熊爹看着玉狮子,面露忧虑。 宇文霁神色一动:“爹……我会照顾好它的。这样的好马,即使无法驯服它,也可将其留下配种,总有能为我所用的地方。” 熊爹的忧虑不是对他,是对玉狮子的。毕竟如今的观念,是“不能为我所用,便杀之”。人尚且如此,何况马?难道白养着它吗? 熊爹搂了一把宇文霁,摸摸他的脑袋,他已经不是包包头了,这些天都是熊爹亲手给他扎发髻,戴小冠——熊爹怕等不到那个亲手为他戴冠的正经日子了…… “大王!使者回来了!” 这是宇文霁期待又恐惧的一句话,恐惧自不必说。期待,是因为他对皇帝还有一点点念想,或许他能仁慈一点呢?或许他能念一点旧情呢?或许他能不让熊爹进京呢? 毕竟熊爹年纪大了,年近半百在如今就是老人了。 但是,当你将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敌人的仁慈上时,敌人必定不会是仁慈的。 熊爹派去的使者,还带回来了一位天使(朝廷使者)。 宇文霁的古文造诣虽然依旧堪忧,但天使的圣旨他还是听明白了:平王宇文良妄托天降之言,胡言乱语,信口雌黄,宣其前往岐阳,自陈其罪。 宇文霁“哇”一声就哭出来了:“爹——!” 他紧紧抱着熊爹的袖子,眼前发黑,泪水完全是用喷的。 熊爹赶紧安慰大趾,宣旨的官员迈着四方步靠了过来,低头看着父子俩。熊爹心里暴怒,他们父子可还跪在地上,宣旨已毕,这位天使就已不再代表朝廷与皇帝,他没有资格面对一位藩王的跪拜。 可熊爹一见天使的脸色,却把不满都压了下去,只留喜悦——他对大趾是轻视鄙夷的,这就好,这就好。 “这便是麒麟趾啊?”果然,天使问了一句,可不待熊爹回答,他已经嗤笑一声,转身走人了。 他没人了,熊爹笑出了声来:“吾儿哭的好,哭的好啊。” 其实如今这祸事,纯怪他,只顾着给大趾扬名,没想到名声太大,让缺德皇帝拿来做文章了。但他也没想到,这事儿能传那么大的名声啊。 这世上说自己生而不凡的人多得是了。 宇文霁泪眼朦胧,完全不明白熊爹怎么说他哭的好——他不知道,将来又有个外号,叫水麒麟。说他哭不是哭,是“麒麟叫”。 府里热闹了起来,在给熊爹收拾行装。 宇文霁站在不碍事的地方,看着岐阳所在的西北方,他在念叨着“帝崩”“造反”,和“天灾”。他在渴求着天下大乱,皇帝直接死亡或彻底失去对地方的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让熊爹停下脚步,或是把熊爹接回来。 事实证明,他不是圣人。当只有真正的天下大乱才能拯救自己的至亲之人时,至少此时此刻,他选择天下大乱。 到了下午,熊爹突然又带着宇文霁一块儿向军营来了。 玉狮子,黑鬃与玄雷(母马)都给拉出来了。 熊爹对宇文霁道:“你站那儿去。” 指的位置是黑鬃和玄雷的前边,宇文霁一头雾水站了过去,熊爹看着他笑了笑,突然转身,抽出随身佩剑,一剑从玉狮子的前胸刺了进去,直入心脏! 玉狮子只嘶了半声,便前膝跪地,倒在了地上。熊爹将剑抽了出来,血喷出的时候,还带着白色的热气,玉狮子尚且没有彻底咽气,健壮修长的马蹄正不断痉挛抽搐着。 熊爹提着尚在滴血的剑,朝宇文霁走来,他的杀意对准了黑鬃和玄雷…… 宇文霁下意识张开双臂:“爹!” 两匹骏马在恐惧的嘶鸣,但被缰绳拴住,难以脱身。 熊爹看了看宇文霁,转身走了。 熊爹的背影消失在转角时,黑鬃和玄雷靠了过来,用鼻子去拱宇文霁的脑袋,以示亲近。 它们比同类聪明,可毕竟只是马。它们的理解中,前主人要将它们都杀了,可新主人保护了它们。忠诚,至此彻底换人。 玉狮子彻底不动了,白得发亮的马鬃漂在了血水里。 宇文霁扫了一眼三匹马,去追熊爹了。 “大趾,你日后要狠心。”熊爹看着他,“你够狠,旁人要害你,都要多想一想,是否能承担得起代价。你若仁善,害你的人都无须多虑。” “是,父亲。” 作者有话说: ---------------------- 传言之前的剧情,大趾已经八岁了。18章,八岁取字,然后墨墨来告诉他皇帝想要他大脚趾的[可怜] 第23章 有贼来害我爹 023 “你如今在丕州的名声就很好,凶悍威猛,动辄暴怒……你一定要护住你的名声啊。” “嗯!”这不是他自己的问题了,他得保护母亲,他需要权力将熊爹接回来,否则熊爹即便在岐阳不受磋磨,就那个破地方,一旦被忽略,死得更快。 熊爹多问了一句:“你知道怎么护吗?” “杀人。” “杀谁?” 宇文霁只犹豫了一会儿,便道:“爹,您走后,定会有不臣者。” 熊爹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他笑着点头:“善!” 宇文霁的犹豫,不是在想怎么办,他是担心说这种话会伤害到熊爹的感情,毕竟都是他的老部将了,随他出生入死的时间,比宇文霁的年纪都大。 可正因为是老部将才会麻烦,甚至某些人将来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在挑衅宇文霁的权威,只是认为有些事确实应该听他的才是正确的。 会这样回答,证明宇文霁没有沉浸在彷徨中,这些天除了学习军务,也在认真思考将来的事情。 “我现今说的必定可信的人,也未必可信。吾儿,你要自己走了。”熊爹的双眼满是愧疚,作为父亲,他不能庇护儿子到他长大,在他仍蹒跚学步的时候便放手,他是有错的——子不教父之过也……熊爹第一次感觉到这句话是如此重要。 熊爹本来想再拖延个几日的,便是多一日也好,能多教宇文霁一点是一点,但天使不愿拖。 天使叫赵匕,字行安,也是赵家人,颇得当今皇帝的信任。他到了丕州,没住驿馆,没住熊爹安排的私宅,住进了崔家。可崔家也没得好,拿出了万分的准备供奉赵匕,却依旧被呵斥为怠慢,待听了他们的解释,赵匕更觉得这乡下破地方一地腌臜,他一路风尘已经受够了罪,如今只想赶紧回岐阳。 第24章 无奈,在赵匕到来的第三日,熊爹就带着十几个家仆,匆忙踏上了前往岐阳的道路。 宇文霁带着两百骑兵,用五日将他送到了丕州与栖州的交界处。 皇帝的诏书上未有宇文霁之名,他不可出州。 熊爹的马车驶过了界碑,宇文霁在界碑这头跪下,对着他的马车磕头。他本想在这儿站着,直到熊爹看不见。 栖州境内南边的一处林子,忽然有大片的鸟儿,起而复落,跪在地上的宇文霁窜起来就蹦上了马。 “上坡!”他几乎没犹豫便下了命令,骑兵们应声随他上了坡。 栖州流民肆虐已彻底糜烂,如今的流民帅名赵有亮,自号卯日将军。 赵有亮与平王也算是大仇,因为他的前四任上级,都是让丕州军砍了的。毕竟栖州就在丕州边上,他们不敢朝靠近岐阳方向,只能南下,丕州可不正好堵着他们的南下之路。每任流民帅(自认为)势大后,都要带兵打丕州。 ——这位赵有亮便是一位特殊时期显露出才能的将领,其颇为能战,还自己琢磨出来了一套带兵的法子,可也仅此而已了。赵有亮的开局虽然也只有一个碗,但他显然不是天生便有大战略眼光的雄主。 赵有亮早听闻岐阳召平王觐见,他不敢动平王本人与天使,惧怕招来丕州军和朝廷军队的联手报复。赵有亮只高兴丕州失了平王,就如没了护栏的羊圈,肥羊随手可取了。 没过两天,他又得了个好消息。平王长子竟然把他老子送到了边界? 赵有亮便与他的幕僚们商量:“要不要趁着这个机会,掳了这大脚趾?” “将军,掳人还是不好,您也知道这位大脚趾与丕州崔家不慕,万一崔家直接上报朝廷,说咱们已杀了大脚趾,那屎盆子可就扣咱们头上了。” 赵有亮一听,心气灭了些:“确实,那些世家门,顶不是东西。”可他却又不甘心。 又有人道:“将军,其实吓唬一下那娃儿,也是无妨的。” 这一说,顿时赵有亮的众幕僚将军们吆喝着一起起哄了。 “对!吓得他尿了裤子!”“带着一件女娃儿的衣裳,给他换上!” 谋士道:“届时必有将军随从护送,我们也可趁机杀上几个丕州军的将军,给先王们报仇。且大脚趾失了庇护,崔家那软蛋得势,届时丕州尽入将军掌中。” 如此,赵有亮便定了计策。 因调动大队人马会被丕州的斥候察觉,且会被误会对平王与天使的队伍有恶意,因此赵有亮一共就带了八百精锐过来,埋伏在两州交界的必经之路旁边。 他的八百精锐也是百战之兵了,甲胄兵器完备,还都是骑兵。宇文大趾身边也有数位将领,可就两百骑兵,四比一,赵有亮自认为是能拿下对方——能吓唬住宇文大趾,还能斩杀数位丕州旧敌,一石两鸟,优势在我! 宇文霁上了小山坡,就看见那边惊鸟的距离越发靠近了。 宇文霁把弓摘下来了,他看着那些摇晃得越发激烈的树枝,就只有一个想法——有贼来害我爹! 宇文霁今天送熊爹没着甲,但他的马,黑鬃上了全套的披挂和武器,因这是他第一次独立率领一支队伍,武器等同于将军个人的“仪仗”。 宇文霁的弓有两把,一长一短,长弓射程更远,射速慢,短弓射程更近,射速快。长弓近两米,它本该是步战弓,但以宇文霁的身高,目前反而只能骑马用——寻常人难以拉开此弓,但随着宇文霁的长大,他以后还会拉更重更硬的弓。 此时宇文霁用的就是长弓,因他臂长不足,弦只能拉到七成。 山下的卯日精兵正兴奋地从林子里出来,连卯日将军自己都正后悔为了谨慎躲得太深,若是让那宇文大趾跑了,可就坏了。 “嗖——”裂帛般的声音穿透天空,老兵们认识这是迫近的弓箭声,却不在意。宇文大趾的距离太远,平王跟他们错了角度,于他们无害。 “啪!”顶着头盔的脑袋被长箭穿过,钉在了后头的树干上。他手里牵着的马依旧在朝前跑(躲进林子里,为防树枝挂蹭,或拐了马腿,只能牵着马)。 箭矢的破空声一声接着一声,丕州军不出声,只踩着马镫抻着脖子朝下看。最初他们也看不出来中了没中,中了几个,直到卯日精兵更靠近了些,那一箭接一箭倒地上的滚地葫芦就看得清楚了。 可是,射箭突然停了? 众人一扭头,就看见宇文霁一手举着弓,另外一只手还在鞍后箭壶里摸索。一壶箭二十支,他这儿挂了四壶,现在用完两壶了。可另外两壶不能用——他的弓是特制的,箭也是,两壶给长弓用的,两壶给短弓用的,箭身与尾羽的长短都不一样,不能通用。 带着箭壶的将兵们看了看自己的箭壶,只能无奈摇头。寻常骑弓都是短弓,箭也短,他们的箭一样短。 宇文霁终于确定长箭没了,他把弓挂回了马鞍边,没拿位置靠近的短弓。而是从另外一边把自己的长.枪.摘下来了。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下面正在集结的贼兵,双脚轻磕马腹,黑鬃是久经战阵的军马,它开始安静地挪动着——找一个最适合前冲的位置。 其余兵将也不再看热闹了,同样严肃地整理起了阵形。宇文霁不该是冲锋阵的尖端,他年纪太小了,还是主君,他该被保护在后方,可是他已经占了位置。 将军们彼此对视:要让大公子后退吗? 这些厮杀的将军也是很有些莽的,竟没有让宇文霁撤回来,他们只是默默占据了宇文霁周围的位置。 卯日精兵正在集结,刚冒头就丢了几十号,对他们的士气打击颇大,但这反而是好事,毕竟是精兵,不似寻常贼兵心气被折便扭头跑路,反而没了最初手到擒来的轻视之心,心中警醒振奋了起来。 他们本想着出了林子就直扑宇文大趾,可羽箭临头,阻了他们的冲击,如今箭停了,立刻自发集结了起来。 卯日将军与他的下属一起看着小坡上的丕州军,虽然对方占据了高地,马匹也强于他们,可小坡不算太高,按照卯日将军过去的经验,助力给的不算大,待对方冲下来,还是要很快面对(不足)八百人的围攻,优势还在我! “驾!”眼看着下方的阵形逐渐形成,但还未彻底稳定,宇文霁猛地一夹黑鬃马腹。黑鬃全力蹬地,如一支黑色的箭,载着它的新主,冲向了下方。 卯日精兵已将失主的战马驱赶到战阵前方,作为最初的阻拦。他们的.枪.同样高举,要将其刺入敌人的胸膛。 敌我双方,谁的手更稳,谁的.枪更长,谁能先一步将敌人刺中刺倒,谁就活。 随着唏律律的马嘶,筋断骨折的碰撞声中,马与人的残肢与热血泼洒大地。 宇文霁的神色淡薄冰冷,不似他本人,他刚将自己的特制长.枪脱了手,因它串了三个人,要扯出来过于耗时,但没事儿,爹说过,战场上,俯仰皆是兵刃。宇文霁一手扯过一杆刺过来的长.枪,连带枪的前主人也给拉了过来,在半空中抡圆,惨叫着甩在了他同僚的身上。 他全部的思绪,依旧只被一句话占据着——有贼来害我爹! 作者有话说: ---------------------- 大脚趾:[愤怒][愤怒][愤怒] 第24章 宇文霁哭爹 024 卯日精兵的阵形,被宇文霁带着人快速杀穿,他想都不想,直接调转马头,开始了第二轮的冲阵。 半个时辰后,卯日精兵全数战死。 其实,卯日精兵也想投降的,就是……没来得及。这场战斗的进程有些太快了,甚至卯日将军本人都已经倒在了地上,可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死的,又是死在谁的手下的。 丕州军一方,有十数位兵将受伤,但皆被护在了阵中(宇文霁冲杀起来后,他背后逐渐形成的三角形安全区,未有人死亡。 宇文霁看着地上的一具死尸,这是他最后杀死的敌人,对方一脸惊恐,早无战意,但举着刀。 他是被宇文霁用长弓勾过来,扭断脖颈而亡的。 马车的辘轳声响起,这动静委实“惊”到了宇文霁,他猛地扭头,只见使团竟然回来了,熊爹没坐在车里,正站在车辕上,焦急地朝战场方向看来。 宇文霁翻身就从马上蹦下去了,他脚底下恰好是个血水泡出来的泥坑,立足不稳跌了一跤,裹了浑身泥巴的宇文霁却全顾不得,爬起来继续朝熊爹跑。熊爹也赶紧从车上下来,迎着宇文霁跑来。 父子俩抱在一块儿,宇文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从抱着熊爹的腰,变成坐地上抱熊爹大腿了:“爹啊——!怎么办啊!儿好怕啊!他们杀啊——!” 宇文霁的意思:爹啊,您就带这么点人,万一还有人要杀您,可怎么办啊?儿子好怕您路上出事,他们把您杀害了啊。 熊爹是明白的,目睹他刚才大杀一气的丕州将兵们,也有点明白,或是认为他们大公子在演戏,但有人不明白——天使赵匕。 第25章 方才身后竟然出现了伏兵,赵匕大惊,就要使团赶紧逃跑。 但赵匕手下的门客把他给劝住了,门客道:“对方显然是来劫持平王长子的,主公,若平王长子真被劫持或有损伤,丕州也必遭大祸,您就这么把平王带回岐阳,可是要被问罪的。且若平王路上有个好歹……” 皇帝虽想拿平王杀鸡儆猴,但他可不想又让一个好好的州糜烂。更何况,把人家爹揪走,让长子于其父眼前遭了横祸,这名声可就太坏了,皇帝是不会让自己背着这个坏名声的,届时倒霉的就是主公您了。 还有,平王这可是老来得子,他真来个白发人送黑发人,暴怒之下,会是什么反应,那可不好说。 赵匕扫视一圈,他门客们的想法虽不尽相同,但多数都觉得不能走,他虽两股战战,终究是咬牙没逃,选择在远处观察战局。 也是最后一条说服了他,他是怕平王违抗皇命,造反的。到时候他就算从平王手里侥幸逃脱,一个逼反藩王的帽子扣下来,他也完蛋。 若丕州军败了,他们还不能走,得让平王暂时回丕州主持军务。 他甚至特意让那个带头说留下的门客木茄,到前方观战。 听说战胜了,赵匕放心之余,却又隐约有一丝不悦,木茄刚看完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颇有些热血沸腾,忍不住多加了两句:“宇文大趾真麒麟子也!威猛霸道,所向披靡!” 赵匕一听更不悦了:“什么麒麟子?!附会狂言罢了。本官倒要去看看,他是何等人物。” 然后就看见了一个浑身烂泥巴,没甲胄没兵刃,见着爹就抱大腿狂哭的宇文大趾…… 赵匕举起袖子遮掩口鼻,他从岐阳一路过来,也见识过枯骨暴于野的惨相,也与流民对峙过,不算是纯粹的蠢,可流民与精壮士兵确实不同。偷袭者铠甲齐备,且数倍于丕州军,半个时辰这就给砍瓜切菜一个不留了,朝廷是该戒备。但一看哭惨了的宇文霁,又放心了,虎父犬子,由他坐镇此地,丕州无忧也。 熊爹看着儿子,又看看战场,再看看过来围在远处的老下属们,最后看了一眼遮都不遮掩一下嫌弃的赵匕,彻底放心了。 他拍着宇文霁的肩膀,也大哭着蹲了下来,小声在他耳边道:“大趾,就这样……就这样!” 挺好,赵匕回去怕是要宣扬一番大趾的无能。有他在岐阳聒噪,即便日后丕州的消息传过去,岐阳诸公也是不信的,若无意外,大趾至少能平平安安发展个四五年,说不定他还真能把世子请封下来。 “大王,如今得陛下庇佑,大公子平安,咱们也该上路了。”赵匕催促道。 熊爹抱了宇文霁一下,宇文霁此时脑子渐渐恢复清明,他后悔,他现在意识到了,贼是冲着他来,不是冲着熊爹去的。若方才能让贼将他掳走,熊爹或许能留下来。 他做了傻事。 “爹!”熊爹要走,熊爹掰他竟然掰不开手。只能重新蹲下来,他看着儿子脸上明显的内疚,也大概明白了他的想法,只得重新蹲下来,在他耳边小声道。 “傻孩子,赵有亮的为人我清楚,他该是想抓住你,坏你的名声,并未想将你掳走。”周边势力的情况他已经给宇文霁讲过,可宇文霁短时间内哪可能像他一样了解这些人——现在也不用了解了,最不长眼的直接被嘎掉了,“你若不反抗,届时爹就只能也眼睁睁看着你受辱,你怕是再难压制这些叔叔伯伯们了。大趾,放开吧……” 宇文霁的手,最终缓缓松开了。眼看熊爹钻进了马车里,宇文霁趴在地上,继续哇哇痛哭,泪水在他脸上的泥和血里,冲刷出了一道又一道沟渠。 赵匕轻蔑地嗤笑了一声,也坐回车里了。 这一回,宇文霁能目送熊爹离开了。彻底看不见队伍了,宇文霁方才从地上爬起来。他一转身,相熟了的叔叔伯伯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同。 ——过去看他是金娃娃,但现在看他,是金山。 宇文霁一张嘴,发现嗓子哭嘶哑了,他咽了口唾沫,努力扯着嗓子道:“收拾战场吧。看看到底是谁,竟敢袭击我爹?”就咬死了是有贼要害我爹! “喏!”众人轰然应了一声,整齐散开去收拾战场了。独马愤没去,而是从马上摘下一个水囊,单膝跪倒,双手递给了宇文霁,“请大郎润喉。” 宇文霁接过,一口下去差点没吐了。皮囊里不是水,也不是奶,竟然是马奶酒。这年月就有这玩意儿了? 他憋住气,强迫自己灌下去了,还特别畅快地一抹嘴唇,哑着嗓子道了一声:“好酒。” 马愤咧着嘴笑了,宇文霁暗道,以后必定是要自己带水,受不了这个。 他本想也跟着去处理战场,也是学一学,但马愤带走皮袋子拿回来了一个马扎,让宇文霁坐着就好。黑鬃也自己溜达过来了,站他旁边低头吃草。众人整理了战利品就陆续送过来,宇文霁的面前左边堆起来了人头,右边堆起来了兵刃,他自己的兵刃也都从战场上找着,抬回来,陆陆续续挂在黑鬃身上了。 宇文霁就跟歪七扭八的人头对视,他很诡异地发现:我不怕了,不恶心了。 当然也没啥热爱,就是……平淡。看它们跟看着旁边树枝石头没啥区别,没有好恶之感。 他们这边差不多处理完的时候,官道上出现了一个人影。一直陪着宇文霁的马愤立刻上马,一路过去,把人拎过来了。 这人也是个长衫人,但一身狼狈,细看还有点眼熟——赵匕的门客? 宇文霁噌地站起来了,真有贼袭击我爹?!在前头劫击,这人是回来送信的? 马愤立刻道:“大公子安心,大王无恙,这人是给他主家赶出来的。” 宇文霁松一口气,坐回去了。 “小人木茄,木季敛,见过大公子。”木茄匍匐在地,“原为赵匕幕僚。” 宇文霁手扶膝盖,瞟着木茄,一位寒门士子。 前世很长时间里,宇文霁也和很多人一样,认为寒门就是普通人的门第,就跟他以为清流是清白官员的自称一样。 后来才知道,寒门,人家也是“门”,是落魄贵族。清流则指的是“清贵一流”,最初指的是世袭官员。 “你可是坐骑出了毛病?自己选一匹,追赶你的主人去吧。”宇文霁指着那些无主的马。 丕州大量养马,这隔壁栖州贼人的坐骑自是比不了丕州军的军马的,但放在外头,也算不错的坐骑。 “大公子仁善。” “……”宇文霁额头青筋跳了一下,但木茄尚且匍匐在地,说话间嘴唇开合都能把泥土吸进嘴里,自是没瞧见他的表情。 “小人已被赵匕逐出使团,还请大公子给小人半刻钟,细听缘由。” “说吧。” 宇文霁知道木茄是干什么的了——自荐的。 他让赵匕给赶出使团,这年头,若不是宇文霁他们尚且在这儿整理战利品,木茄可能就无声无息地消失掉了。丕州可是豺狼虎豹全都有的,丕州以西的鹭州,还有大象和犀牛,如今正是完全不愁森林植被的时代。 食肉动物现在都聪明了,见到大队的人就躲,可看见单人就知道是送上门的肉。 作者有话说: ---------------------- 大趾[爆哭][爆哭][爆哭]:爹啊啊啊 第25章 阴阳童子 025 木茄想活命,就得找个依靠。宇文霁是现成的。宇文霁也想收下他,至少通过他能了解一些岐阳的情况——即使对方身份低,接触不到高层的情况,可三四成还是能知道的吧? 他也不担心对方是派过来的内奸。 做内奸能干什么?传递消息?抹黑平王家?刚穿过来时,宇文霁可能会这么怀疑,现在彻底没这想法了。 木茄就光杆一个,带回去后,从王府赏赐些仆人给他,至少十年内,他吃喝拉撒就都在平王府的眼皮子底下。若想传递消息,木茄只能借助崔家,但只要宇文霁控制住军队,崔家敢向岐阳派人,他必定会有所察觉。 这也是市井不繁华,人员流动迟缓的“好处”了,稍有变故,都能察觉到。 至于传说中的信鸽,宇文霁在见过军队的犬和鹰后,曾问过熊爹,熊爹道:“不好用。容易泄露情报。” 宇文霁后来想想,也是。现代时,他朋友捡到过一只鸽子,按照脚环上的电话打过去,对方说:“你煮了吧,没用了。” 这意思是它被淘汰了,即便是老信鸽,也依旧有飞丢的可能,现代经过长久筛选的品种鸽尚且如此,指望古代鸽子多神? 如今猛禽的身影更是比现代多得多,野鸽子靠成群结队保护自己,信鸽多是单飞,可不正是好猎物? 宇文霁在思索,耳朵却也没落下木茄说的话。 这位还是很实诚的,有什么说什么。 原来使团重新上路,赵匕就将几位主要的门客召到了他的马车上,商议回了岐阳该如何禀报。 第26章 众人坐在一起,便有人说冲出来的所谓贼军乃是做戏的,毕竟贼军的穿戴看着也很是像样,怎么多对少,反而让人砍瓜切菜了呢?倒似是给赵匕看,给朝廷看的。 这说法确实让赵匕略有些动摇,木茄就站出来说话了。他也是唯一一个观看了战场情况的人,按理说该是最有发言权的。 他一方面证实了,贼军是真贼军,两军对垒时,贼军没傻站着让丕州军砍。另外一方面说明了丕州军如此快速战胜的原因——有猛将。 宇文霁听到此时,不由得眉毛一挑。 熊爹、母亲,和将军们,常称他为猛将,他们是真心,宇文霁却常将其当成家人的戏言,如今从一个刚刚互通了姓名的外人嘴里听到,实在是略有些面热。 宇文霁知道猛将是自己,木茄也知道猛将是他。 但赵匕不知道,他在马车里一听木茄说猛将是宇文霁,立即便发出质疑,以为木茄看错了。 “是否有人衣着与那宇文大趾相近?” 木茄道:“正是宇文霁!” 赵匕便不高兴了:“我眼看这小儿虽长得高大健壮,却抱其父大腿,哀啼嚎啕。” 人都是眼见为实的,赵匕没见过宇文霁杀人,他只看见了一个老大个子的少年人抱着他爹大腿哭,无能狼狈至极地求他爹别走。 其他人在这一点上,也是站赵匕的。 众人于是连木茄先前的话都不信了,甚至有人道:“你可是收了宇文大趾的银钱?” 木茄只能解释,可他越解释越说不清,甚至被按着搜了身。什么都没搜到,众人依旧不信,觉得他大概是得了什么口头的好处,日后平王会给他兑现的。 赵匕一怒之下将其赶出了使团:“留你一条命,算是全了你我这些年来的主仆之情。” 毕竟木茄又不是官,他就是赵匕门客。留或赶,都看赵匕的喜欢。 赵匕不信木茄,对宇文霁,对熊爹,对丕州,都是好事。但前提是,木茄说的是真的。 宇文霁就问他:“我丕州如此便高枕无忧了?” 他想的是:我这么废物,是不是能把熊爹送回来,坐镇丕州了? 木茄依旧不敢抬头:“大公子切勿有此想法,最好还是尽快证实贼军身份,上报战果,否则……朝廷恐……” 他后边不敢说话了,宇文霁的手忍不住攥紧了自己的膝盖:tm把朝廷还是想太好了。也是我太天真。 木茄的意思:你太弱了,朝廷不会放过你,而是会兴高采烈地让平王在岐阳出点事,然后派官员来“辅助”你这个平王长子,再然后,当然就没有然后了。 “去挑一匹马。”宇文霁道,“一会儿跟我们回辰丰(丕州州府)。” “是!谢大公子!谢大公子!” 宇文霁其实思考过,要不要问一声木茄的家眷?可他最后没多嘴。 问了能怎么办?熊爹一走,他自己连丕州的事务都不一定能拢住,让他管岐阳城里的事儿?至于什么没带家眷必为假降,这事儿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木茄去挑了一匹马,整理马鞍的时候,他偷偷擦了一下眼泪。他也没开口求宇文霁家眷的事儿,他稍微了解丕州的情况,且十分了解岐阳的情况,两相叠加,他知道,在他被推下车的那一瞬间,他的家人已经没活路了,他只能顾自己。 他会尽心竭力辅佐这位麒麟子的,为了自己活命,更为了渺小可怜的复仇希望。 宇文霁离开的时候,已经知道了贼军是谁,栖州的卯日将军及其嫡系被一锅端了。 一大车首级都给腌好了,由一队丕州军带着,上岐阳报功劳去。 宇文霁问众将:“这回不是贼群内斗,蛇失其首,栖州可太平吗?” 众人都摇头,刘去疾的父亲刘害道:“消息来去岐阳,时间太过漫长,待朝廷有了定夺,新贼头也该杀出来了。” 贼窝还是贼窝,他们丕州军还是不能跨界。等朝廷想好了怎么办,贼也处理好自己内部事务了。 宇文霁叹气时,木茄小心看着他。宇文霁是他复仇的最大希望,他自然要尽量弄清他的性格,且心里盘算着,这回定是不能那般直性子了。可他见宇文霁紧皱眉头,竟真的是为栖州的百姓忧虑? 难不成是碰上真仁善的了? 宇文霁揉揉略有点发痒的鼻子:谁在骂我?突然想打喷嚏。 眼看临近辰丰,宇文霁想起来一件事,把木茄叫来了:“在木先生之前,我已有一位谋士。他乃是前太史令吕书恩之子——” “原来是吕公之子!” “——年长我三岁。” “……”木茄还真知道吕书恩,吕家属于世代清贵,文名颇显,在岐阳过日子的人,都得粗略了解各个世家的顶尖人物,但也仅止于此,他不知道吕书恩家里人什么情况,毕竟吕家如今差不多死干净了。 八岁的天生猛将,十一岁的谋臣? 这要不是开玩笑,可能还真是天降的祥瑞? 木茄只是稍稍一愕,便匍匐在地:“主公!” 面对头一个如此称呼自己的人,余霁有点尴尬,好像电视情节,但他还是憋住了,绷着脸对木茄点了点头。 “你与他说说岐阳的事儿,他跟你讲讲丕州的事儿。” “说起丕州事……宫里如今有位得宠的年轻宦官,名叫崔禁,听说就是出自北地世家,不知是否与崔家有所关联?” 宇文霁刚想摇头说不知道,突然想起来了一个人——当年让他撞得鸡飞蛋打那位。 “是听说过崔家送人进了岐阳宫中,但是到底是不是同一人,我便不知道了。这人有问题?”其实宇文霁心里是忧心的,没想到还有仇人爬到了权贵的身边,熊爹在岐阳更多了几分凶险。 怪不得古人都说斩草除根,世家子只要活着,只要真有几分能力,总能找到出路。 “其实,岐阳有些传闻,说王皇后与人私通,孩子不是陛下的种。这崔常侍便是被指的其中一人,都说崔禁身姿修长,容貌清俊,有世家风韵。不过也只是拿这崔禁说事儿罢了,他才多大?这两年才方显露头角。如今岐阳传闻颇多,都是难辨真假的。” 木茄又说了几个岐阳的传闻。 皇帝早死了,现在朝堂上的,是世家找来的替身。岐阳的周边三万请了巫师,日日诅咒陛下和诸皇子。陛下尚未登基,大皇子还在封地的时候,行为颇为放荡,常有门客进出其内宅,其子身份可疑,你看他到了岐阳后,就生不出孩子来了。 岐阳民间舆论够乱的…… 宇文霁来到这世界已近九年,对当今社会的基础构架,已经比较了解。 这个年代舆论的传播,所谓的“民意”,其实只是一种人声音——士人、世家。真正普通人的声音,是发不出来的。 像丕州传出去的关于宇文霁本身的各种传言故事,那必定就是熊爹或崔家传的。熊爹的故事里,宇文霁两岁半就能生撕猛虎,五岁就脚踏蛟龙,实乃天降的麒麟子。崔家的传闻,宇文霁和善怜弱,看见身边的仆人破了手指头,都会嚎啕大哭。 然后老百姓吧……两头都信。自行发展出来的传说里,他是阴阳童子,会变脸,白天是阳童子夜里是阴童子。 上回老师方品出去民间的大集上买东西,就给他带回来了一个双面童子的小泥塑。半黑半白,白的那边就是普通的可爱泥娃娃,黑的那边咧着嘴,嘴边一圈红红的应该是血,很粗糙,但很有意思。 作者有话说: ---------------------- 大趾:[托腮]真的是要我掌家了 第26章 崔猖 026 这年代民间出现不同的声音,别想什么百姓名声,纯粹就是权力阶级在对台。老百姓对这些跟他们生活无关的谣言缺乏同理心,现在的百姓可没有参政议政的想法,一部分听过就忘了,一部分就将之变成了神话传说民间故事。 岐阳的世家很多,舆论混乱是必定的,可同时出现如此多的,涉及到最上层皇族的谣言,宇文霁都能看出来其严重性。 他皱眉,不是担心国家大事,是担心熊爹。 “我父亲……” “大王会受些苦,但性命无忧。岐阳的平王府,陛下已经安排人去打扫了,且常对左右说,当年大王率兵前往岐阳,乃国之柱石。”顿了顿,木茄一咬牙,道,“大公子只要将丕州军权握在掌中,大王当性命无忧。” 他不该下这种结论,他都没见过皇帝,哪儿知道皇帝的想法,且皇帝现在召平王进京可不就心怀恶意?可是木茄急需在宇文霁面前立足,只能莽撞一把。 十代皇帝召诸王勤王,后来又大封弟弟们,诸王是他对抗世家的后盾。即便他想杀鸡儆猴,应该也确实不会伤害熊爹吧? 宇文霁苦笑。 此时刘害突然敲门了:“大公子。” “进!” 第27章 刘害看了一眼木茄,见宇文霁没言语,便也没自作主张让他避让,道:“外头有个崔家子,叫崔猖的,在外头求见。” “崔猖?”宇文霁一听就满脸腻歪。当年来做他陪读的崔家子之一,就叫崔猖,因这个名字比较特别,这人也有些特别。宇文霁还以为对方很猖狂,结果他整日睡眼惺忪的,但崔小熊也不搭理他,因此如今提起来,宇文霁还有些印象。 但再怎么特别,在乌墨那件事上,崔猖的行为也和其他崔家子保持了同步——看似旁观,实则庇护,都不是东西。 除了那三位废人宇文霁前几年还关注过,后来就将他们彻底扫进记忆的角落了。崔家老一辈还在位呢,若不去特意打听,崔家这些小辈也很难有什么消息传进宇文霁的耳朵里了。 像这种敌人的内部来人……还真得见见。就算他带来的是假消息,那也证明了对方是要行动了。 崔猖未穿长衫,打扮得仿佛个樵夫,但也无人怀疑他的身份,脸、颈和手,一看就知道不是樵夫。 宇文霁也能从眉目间认出,他正是当年的伴读,只是现在他没了当年的闲散,满面油汗,神情焦虑。刚被带进门,崔猖不待宇文霁开口便跪倒在地,道:“大公子,崔家欲害您。” 卯日将军偷袭不成被反杀的事儿,已经传回来了。 崔家得到了宇文大趾的真实战绩,他们就被吓着了。 这是一个有着无限发展的,八岁猛将,且他对崔家怀有敌意。 自从崔小熊和崔家众伴读被彻底赶回来后,崔家努力想要跟宇文大趾改善关系,“甚至”让崔小熊直接收他为徒,但宇文大趾骂他“教出贼子贼孙!”,这句话还给传出去了,甚至损了崔小熊的名声。 ——崔小熊想干什么,世家谁不知道啊?其实崔家还真是想偷的,偷平王的家业。但你做得好,日后就是崔家辅佐平王,王与世家和睦互助。结果崔小熊蠢,让一个幼儿都看出来了,引人耻笑。 谁听说过蠢货当名士的? 崔家的门客都跑了一波,崔小熊的一位弟子甚至自戕了,崔家刚宣扬他以死为老师明志,便从外地传来了消息,原来他给友人送了遗书,说错拜了小人,无奈师徒名分已成,他羞愤之下,只能自绝于天地间了。 崔家颇为收敛了一阵,且一直想找补,先是想给宇文霁定个娃娃亲,与他年纪相仿的姑娘,随他挑拣。 熊爹还真动过心,毕竟他儿子的婚配,也依旧只有崔家能搭上了。可与崔王妃商量良久后,两人一起放弃了。 这倒不是顾虑宇文霁抵触,当年平王家跟崔家的仇更大,熊爹自己还常常带人去抢崔家田地里的麦子呢。可娶过来后,就是妻子了。熊爹按照他自己的经验,认为成亲当天,握着妻子的手,应该就什么都明白了。 可是,崔家如今家主的态度,确实太过了。熊爹已经彻底下了决心,要在他死前,彻底磨掉崔家,将来的丕州,不需要崔家这样一个短视的家族。这才有了方家的方品成了宇文霁的老师。 后来崔家又想送姑娘进来给宇文霁当侍女,这自然不是正经的崔家姑娘,大概是远房的,或父不认的那种,但毕竟姓崔。 熊爹都下决心了,娃娃亲都否了,这种事当然也不会答应的。 熊爹一直在打压疏远崔家,甚至去年又出了崔家的田地刚收了麦子,便有“盗匪”去抢麦子的事儿。 如今熊爹去岐阳,最高兴的必定是崔家,可宇文霁的表现,晴天霹雳了。 宇文霁要是个弱冠青年,崔家还不至于这么怕,但他是个一直记恨崔家的孩子啊,他过去被宣扬的勇力竟然还是被遮掩了的。这孩子两岁时就打过他老师与同窗啊,性格狠毒,丝毫不顾礼法的。如今没有了老成持重的平王,这孩子会做出什么事来? 想想宇文家皇室做的荒唐事,宇文霁单.枪.匹马闯进崔宅,见人就杀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当年也是举着砚台,见人就拍,状若疯癫。 即便他忍住了,可是宇文良打压崔家的态度已经确定,宇文霁只会比其父更甚。幼虎已啸,难道要等他彻底长大吗? 崔猖将前因说完,已是口干,吞咽了一口唾沫,道:“崔家欲以庆功为名,布置刺客,刺杀大公子。待事成后,便道大公子是伤重不治而亡。平王长子身死,众将军若据实上报,便是护主不力,也只有死路一条。届时便以此分化丕州军,鼓动其彼此厮杀。至于朝廷则无须担心,岐阳诸公自是乐于收回藩王封地。” 看来赵匕就住了两天,可也在这件事上起到了鼓动作用。他不认为宇文霁是猛将,却很乐意见崔家杀了宇文霁。 宇文霁思索这件事,他若一无所知回到辰丰,突遭刺杀,结果还真不一定。虽然是有过初阵了,可回忆当时,宇文霁脑子里都是“有贼要害我爹”,至于别的,他是越想越模糊。 且马战和步战情况完全不同,步战现在他最大的弱点,就是——矮。 矮小在宽阔地带利于行动,可正面对战就吃亏了。 崔家看似仓促行事,实则杀心早起,如今世家皆蓄养死士门客,“专业”人士必定不少,他们是本地家族,对王府内外地形布局早已熟悉。 有心算无心,再加上围杀…… “你想要什么?”宇文霁看向崔猖。 崔猖道:“小人愿在大公子账下效力!” “要当崔家的家主?你有些太年轻了。” 一个八岁的孩子,说年长他几岁的青年年轻。 但崔猖点了点头,道:“大公子误会了,家主之位,小人不敢奢望。自有族中长辈接任。小人只盼能为大公子效劳。” “哦,日后的崔家,可不如现在这般风光了。” 崔猖便又行礼道:“叔父目盲心塞,崔家此举必不可成,只是大公子若无心戒备,怕是平王府内会有所损失,届时,难护我崔家满门。且……当年小人曾目睹大公子护奴,感佩大公子仁善之心,一直心有向往……” 一说仁善,宇文霁就拱鼻子,尤其还是崔家人说。就这些人在丕州传播他仁善知名,“害”他名声的。 “我知道了。”宇文霁打断了他的马屁,看向刘害,“刘将军,带着崔猖转一圈,让大家都认个脸熟,别把他砍了。” 刘害行礼,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崔猖松了一口气,对宇文霁又行了个大礼,道一声“谢主公!”跟着刘害出去了。 崔猖一走,木茄上前一步,问:“大公子可是要将计就计?” “嗯。”宇文霁点头, “木茄,你也下去休息吧。” 木茄也退下了,自有士卒安排他。 宇文霁看着桌案上摇摆的火光,却在发呆。 他觉得自己不对劲,父亲离开后,他的情绪就落入了一种平静里,无波无浪的。先前的感觉还不明显,今日谈及崔家,要杀人,他却依旧是平静的。仿佛他不是去杀人的,而是掰断一把牙签。 宇文霁了解自己的性格,即使对象是崔家,提及他们的死亡,他也不该是这样的。 这是不对的,假如他无法恢复正常的情绪,未来对死亡都是如此漠视,直到有一天,理智也遗忘了这种漠视的错误,那他会变成一个怎么样的人? 但糟糕的是,就连这种本该急迫的想法,宇文霁都紧张不起来。 他的脑子好像断了根弦,一根正常情绪反馈的弦。只有和熊爹相关的事儿,能让他有些情绪起伏。其他事情,都变成了无关紧要的小事,对应的只剩下了平静。 宇文霁思索了一会儿,睡觉去了:我又不能自己开颅把脑子里的弦重新接起来,精神不正常就不正常吧,努力把熊爹接回来才是最重要的。天下大乱吧。赶紧天下大乱,这样熊爹至少更安全了。 作者有话说: ---------------------- 大趾[化了]:我很平静……砍人都很平静 第27章 我倒像是个灾星 027 第二天起来时,崔猖早已不在了。其实崔家先动手是好事,否则藩王干掉世家的名声,在此时可不好听。而有才能的人,目前皆出自世家,且世家掌控舆论。一旦被全体世家认为宇文大趾对他们怀有恶意,那宇文大趾的名声就会“很好听”,他就别想有士人前来投效了。 呃……除非这世上还有人比他的名声更难听,且士人们无从选择。 且这个更难听,指的是苛待世家。五代皇帝那个暴君为什么做了二十几年皇帝,才让一群游侠嘎了?因为他前期对世家很不错,后来才越发放纵。 宇文霁甚至思考过,把崔猖一块儿干掉。但最后让他妥协的,是母亲。不是怕母亲伤心,是母亲需要母族,需要权力。 宇文霁的军权终归是他自己的,母亲无法像大母那样,真正掌控一支属于她自己的军队,那就给她“政”。被打残了的崔家,崔棘只要有点脑子就会向母亲靠拢,希望崔家在母亲的手里,能乖巧懂事一些吧。 第28章 进辰丰城了,宇文霁眨眨眼——这不像是他的思考方式。 这不是什么凯旋,但城里还是有些人听说了宇文霁的战绩,站在路边迎他们。箪食壶浆、欢呼庆贺是没有的,百姓跪倒在道路两侧,只敢偷偷抬头,打量一下策马穿街的麒麟子,即使只看见了个马屁股,也是兴高采烈的。更有人抓了一把地上沾了马粪的泥土,想着回去搅合在粥里,和妻子喝下,说不准也能沾了仙气,生个康健的孩子出来。 崔王妃站在王府大门口,看见他来了便迎上来,摸摸他的脸,如当年拉着个孩子一般,拉着他的手进府。 饭食都准备好了,没有孜然的烤羊排(穷),炖羊大骨,蒸饼,奶茶,奶疙瘩,还有一盆子芝麻酱拌野菜。 宇文霁的饭量,早已经超过熊爹了。他坐下,安安静静地开始吃。母亲坐在一边,把羊大骨拿过来,给他剔肉。 一顿饭吃完,仆人们连带着空碗碟一块儿撤了下去,只剩下了这母子俩,崔王妃拉过了宇文霁的手,一个不满十岁孩子的手,却已经磨出了满手的茧子,崔王妃轻轻抚摸着一个个厚茧,道:“崔家说要办个庆祝宴,我说不用,他们说一定要办……所以,终究是要办的。” (崔家要送死,我拦了,他们还是要送死。) “嗯。” “大趾,我要守着这个家,要等着大王。” (你都砍了吧,别顾忌我,我有王府就够了。) “嗯。” “假如……我没能等到大王,你别葬我,就停灵在外,待烂光了皮肉脏器,你将我的骨头捡出来放到一个小罐子里就好了。我听说南方有些地方,就这样入葬的。到时候,把我跟大王放在一块儿。” 宇文霁平静的心里,终于多了一点小小的波澜,他跪下来,头枕在了崔王妃的膝头:“母亲,说出来的都是不灵的,都是反的。” 所以,您一定能和熊爹团聚的。 崔王妃笑了出来:“这么大了,竟还撒娇呢。”说完之后,她忽笑了,“你这块头,我总以为你十六七了!说起来,前两日还想着,该发愁你娶亲了。” 宇文霁却没笑,只伪装害羞在崔王妃的膝头蹭了蹭——他喜欢男的。前世根本不敢越雷池一步,毕竟就他们家族这体质……他觉得自己大概率会中招。 这年代也有龙阳断袖,且以其为雅事。但男子相合,只有形如夫妇,没有正式结亲,且两人年纪渐长,虽依旧相交,却也要娶妻生子。女子亦有闺中密友,却也是要嫁人的,甚至还有共嫁一夫的。 最终还是要着落在生孩子上。 宇文霁看母亲,也大概了解了世家女的想法——生了孩子就各顾各的,夫君找男人,反而少了内宅的乱世,毕竟男人和女人不在一个赛道。爱情?嫉妒?崔王妃应该是爱着熊爹的,但和宇文霁前世父母的爱情,完全不同。 宇文霁很清楚,他将来找一个如母亲这样的世家女主母,生了孩子,就能自由放纵了。但是,现代的思想还在影响着他,他想找一个,独一无二的人,对方对他,也是独一无二的。 比较难,所以,宇文霁希望能有一个弟弟,对不起,你大哥自私,传宗接代的重任,就落他肩膀上了。 “去休息吧。睡个安稳觉。” “嗯……”宇文霁刚应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母亲,等等,我想取消乌墨的奴籍。” “他本也并非奴籍,他户籍就不在咱们家。不过,也可能他就没户籍了。” “?” 熊爹可真是……他这不是拐骗吗? 此时有人出远门,都要带着官凭路引,没有的,一概以逃奴论。乌墨的户籍还在岐阳,但吕家早已被灭门多年,很可能已经全家销户了。乌墨等于是黑户,比奴籍还惨,算是野人。 崔王妃离开了,乌墨与素合回到房里,宇文霁进了内室,他看着乌墨,忽然叫了一声:“吕墨襟。” 乌墨当下沉思:这名字听着有点耳熟,是谁? 思索片刻,他方才意识到,这是他自己的名字,顿时对着宇文霁张大了眼睛。素合见他俩如此,默默带人退了出去。 “吕墨襟,吕先生,你是我的第一谋士,记住了。”宇文霁抓了抓头发,“也是我的不是,到现在才想起来给你个出身,回头我就给你把户籍落在岐阳。你要住到外头去,还是继续住在王府?” 古代人要在意的事情,现代的时候他就没想过,总会错落。 乌墨,吕墨襟站在那,乌黑的双眸有着瞬间放空,他匆忙收拾起混乱的心情,道:“小人……属下还是继续住在王府吧。” “行,前头已经给你收拾着院子了。”宇文霁坐在了小榻上,他也猜到了,早吩咐整理院子了。毕竟吕墨襟年纪也不大,没亲没故的,这年头变态又多,让他单人独个搬出去,被盗匪夜里摸进院子里害了,都有可能。 “多谢……主公。” 宇文霁噗嗤一声笑了,心里又多了一道波澜:“对了,我还收了个谋士,叫木茄的,放在你手下吧。” “嗯。” 吕墨襟也笑了,他也知道应该是要搬出去了,可他想着的,是自己年岁渐长,该从内宅搬出去了,再过两年,宇文霁也得搬去前院,只是,谁都没想到平王离开了,把整个前院都交给他了。 原本按照理法,平王去岐阳,宇文霁也不能住平王的地方。他连王世子都不是,他就是个王长子,不该享有诸侯王规制的一切。 但丕州这地方,本来王府的规制也不够。丕州穷,平王更穷。 宇文霁已把木茄的来历说明白了,吕墨襟将两只手揣着在大袖子里,捏着手指头:“主公,我毕竟年幼,决策多有疏漏。这位木先生虽非名士,却应该也有几分能耐。” 他虽通读史书,可若是背下书来就能成为人杰,当今世道也不至于混乱至此了。吕墨襟和宇文霁两人鼓捣着出的主意也不少了,可至今为止,达到他们预想的也只有三两个。 人,是这世上最大的变数。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比你有才能,但我知道,你比他更值得我信任。”宇文霁叹了一口气,“乌……墨襟,我不是一个聪明人,我没有信心管理一群聪明人。在我这儿,值得信任,排在有才干之前。况且,你比很多人都聪明得多,我们一块儿慢慢学,都会好的。” 吕墨襟歪着头看他:“任人唯亲,可不是君子所为。” 宇文霁一把将他拉了过来,搂在怀里摸摸头:“自家的事儿,就唯亲了。” 吕墨襟比他大三岁,却小了多半个脑袋,心理上,如今宇文霁就将他当弟弟。 吕墨襟是独子,又因天生过目不忘,少年老成,极少与族中子弟嬉闹,稍大点又面临族灭之祸,自请追随平王——他当年还怨怪过平王不识人才,到现在经历了生活的反复捶打,必须得承认,平王果然是够辣的老姜。 没与兄弟相处过的吕墨襟,也挺喜欢与宇文霁亲近的,颇有种安稳感。听他说“自家的事儿”,吕墨襟偷偷笑了笑。 “墨襟,能别叫我主公吗?怪怪的。称我的字就好。” 吕墨襟便道:“在外还是要叫一声主公的。” “行吧……” “景光,你也——”一滴冰冷的液体滴落到了吕墨襟的脸颊上,接着越来越多的液体滴落了下来,宇文霁松开了吕墨襟,双手捂住脸,“景光?” 景光,霁。 前世今生两对父母的声音忽然一起在脑海中回响,他们都说他是光,是命运的礼物/天赐之子。 “我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光明。”本来没事儿的,可在吕墨襟叫出他字的瞬间,宇文霁心中的某个脆弱的点,便突然毫无征兆地崩裂了,泪水就从道道裂痕里,汹涌而出。 熊爹已经远去,后头还有崔家的事儿在等着,他要撑起丕州,撑起平王府,哭是没有用的,自责是浪费时间。 道理他都懂,都懂……可他就是对他自己意难平。 “我倒像是个灾星。” 作者有话说: ---------------------- 第28章 转换思路 028 “不许胡说!”吕墨襟看着捂脸痛哭的宇文霁,本有些手足无措,但听他此言,立刻大喝一声,可他依旧不知如何安慰,更不想训斥教训他,他只能努力把他搂进怀里,轻轻拍着宇文霁的背脊,“你叫我墨墨吧。” “嗯?”宇文霁带着呜咽的声音问。 “乌墨其实是我的小名,我出生的时候,有只大乌鸦不知为何冲进了父亲的书房,打翻了砚台。后来家里人便都叫我乌墨,或墨墨。” “墨墨……” “对。你看,我给家里带去的,不也都是黑吗?但我父母依旧很爱我。” “嗯。” “我要给他们报仇,景光,你是我弟弟,你也要帮我报仇啊。” “嗯。” 第29章 “我会学的,我一定能学得越来越好的。我既没死,必可有一番作为的。” “嗯。” “我们把大王救回来,杀掉所有讨厌的仇人。” “嗯!” “你要是不喜欢杀人,那我就用谋略杀掉他们,不见血的。我以后一定能做到的!” “你还小,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吕墨襟一声又一声地说,宇文霁一声又一声地应,到这里停住了。 年长宇文霁三岁的吕墨襟:“……” 他的眼泪收住了。宇文霁将脑袋抵在吕墨襟肩膀上,又沉思了一会儿,道:“……从崔家开始,可崔禁在岐阳,这些日子我也在犹豫,杀光了崔小熊一派,他会行恶事。” “不杀,他会做好事吗?” “……我不知道。”宇文霁摇摇头,又点点头,“我明白了。你说得对。” 崔禁在岐阳内宫,他们无法控制他的行为。但将善意寄托在敌人身上的结果是什么样的,熊爹用他目前的处境,给了宇文霁一个惨痛的答案。 控制不到的敌人,就不要顾忌他,先管好自己控制范围内的事情。这看似有些缺乏大局观,但患得患失,那索性什么都别做了。 宇文霁抹了抹眼泪,又有些窘迫。虽说吕墨襟少年老成,可他确实是一个真孩子,偶尔会表现出稚嫩的一面来,他一个成年人,竟在一个小少年的肩膀上哭得稀里哗啦,实在是丢脸。 吕墨襟则忍着揉肩膀的冲动——宇文霁就只是将他的脑袋搁过来一会儿,便让他肌肉有些酸涩,虽然知道他与宇文霁的差别有些大,但这也太大了。 辰丰城里,开始热闹起来了。 赶大集的几个地方,有人搭起了彩棚。多有士卒或家丁在街巷与行人宣讲大公子的初阵,又说三日后取消宵禁,王府与崔家皆会舍粥放酒,又有百戏杂耍,辰丰百姓皆可前来吃喝观赏。 宇文霁也在安排当日如何反杀,他多数是听的。 崔家是必定要想尽办法将他孤立起来,让他陷入重围的,他也担心自己被嘎了,可若不随了崔家的想法,他们又可能不动手。 最后只能让宇文霁内甲在身,尽量拖延。 “您力大,届时有什么都拿起来打。不拘活的,死的。” 大活人也能拎起来当武器。 “我等伏兵于百姓中,厮杀进来,多少需要一些时间,但崔家于我等不过土鸡瓦狗,您尽可放心。” 坚持一会儿,我们就杀到了。 “王妃您也无须忧虑,崔家贪婪不会害了王妃。” 别因为担心崔王妃,朝着她的方向跑——崔王妃既有王妃的封号,即使平王死在岐阳,她也能继续住在王府里,获得王妃的供养。且届时可以弄个崔家子,说是平王留下的孩子,这也正合崔家的意。 众人又为宇文霁分析了几条厮杀的路线,总不能真让他在原地硬撑着。 众人商量之后,都离开了,宇文霁一个人坐在于他来说,还是过于宽大的椅子里。垂着头,沉默不言。 “景光,你在担忧百姓吗?” 原来吕墨襟还没走,宇文霁抬头,应了一声:“嗯。” 他现在想起杀崔家人依旧波动不大,可当想起欢欢喜喜来庆祝的百姓怕是会有人于骚乱中被害时,他就难受了。这对宇文霁来说是好事儿,至少他不像前些日子那么平静了。 吕墨襟袖中的手握了握拳,上前一步,道:“那不如……先下手为强。” “嗯?” “你有崔猖在手,崔棘一派是你的盟友。事后你可让崔棘联名上书,崔棘不愿意,崔猖应该也乐意的,言崔冰欲行不臣。” 宇文霁的眼睛越听越亮:“对啊!把他们召回来!” 宇文霁又对吕墨襟道:“你出去转一圈,跟他们一块儿回来,记住,这主意是我临时想起来的。”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低低应了一声,出去了。 宇文霁不是抢吕墨襟的功劳,他在保他。 ——崔家只要没动手,他们就是清白的。吕墨襟的这个主意,甚至不是钓鱼执法,直接算得上栽赃陷害了。宇文霁自己是真的没想到,他目前还是防守反击的被动式思维,缺乏主动进攻的意愿。他恨崔家,惦记着杀崔家,可在崔猖没有来报信前,他便是恨得咬牙切齿,也没想过直接冲进崔家杀人。 崔家是自己递了刀,众人都对崔家有怨,且确定了崔家要动手。这主意应该是不会被反对,可是,下次呢? 这种手段太简单直接了,会不会下次他们也这样,“被”反叛了? 宇文霁是主,他出这种主意,手下人即便心里发寒,对他有所防备,但也不会怎么样。宇文霁只要干事别太天怒人怨,不会有人想砍死他。 吕墨襟就不一样了,他是谋士,且还年幼,羽翼未丰。那群膀大腰圆手握兵权的将军叔伯们,一旦对他也有所防备,那很可能是真的要半夜弄死他的。 对这个世界,宇文霁可是越来越理解了…… 稍后众人都回来了,吕墨襟进来的时间不早不晚,他的站位功夫一如既往的高明,瘦瘦小小的身影在诸多大个子里一缩,宇文霁有时都怕有人没注意再把他撞了踩了。 宇文霁将主动出击的想法一说,众将果然多是喝彩的。就是木茄表情有点怪异,但也没多说。 变被动为主动,先前的布置也得推翻重来。 吕墨襟在人群里道:“咱们的人可以装一装,装成两拨打架,让百姓见到。” “正该如此,可别一不小心,把崔家的黑名声背了去。” 这下事情越发在自家掌握当中了。 众人再次散去时,面上可是越发轻松了。这一回,宇文霁特意把吕墨襟留下来了,问他:“你想当主簿吗?” 主簿,宇文霁刚来的时候,还以为这是刺史的副手,或者是主抓钱粮的财政一把手。 如今才知道,主簿的上下限灵活度其实非常高,它是个事务官。主簿可以是个闲职,任何职权都没有。但也可以直接架空上官,总领全局。 “主簿一职,您的老师方先生更适合。” “墨墨,我不想抬举方家。且小孩子跌一跤,爬起来就罢了。人越大,却越跌不起。我觉得,理政也是如此。” 其实是现代的父母说的,吃亏年纪越小越好,只要别遇见“鬼”孩子,小孩子吃亏被欺负,哭一顿就好了,顶多“我不跟他/她玩了!”还长了记性。长大了,成年人相处,吃亏上当的糟糕程度,可就直线上升了。 现在的丕州,宇文霁思量着,还是能禁得住一定程度的折腾的。 毕竟,丕州军太能打。且四面皆贼的情况,让真正的老百姓都很老实,在丕州即便生活困苦,但他们是被当人看的,有活路。遭遇天灾的……那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可一旦离开丕州,那就不是人了。虽然目前周边的贼寇没有明目张胆食人的(饿极了易子而食不算),但不真正的吃人肉,也只是他们唯一能拿出来说的优点了。 “好。”吕墨襟端端正正敛衽为礼,“愿为主公效死!” 他很正经,宇文霁站起来与他回礼。但当吕墨襟走了,宇文霁一个人在书房里狂笑了起来——被叫主公,实在是很容易笑场啊。 笑完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又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轻声叹着:“活着……活人……” 庆典的当天早晨宇文霁去向崔王妃请安的时候,在她院子里吃了饭。崔王妃是知道的,宇文霁定计的第一天就告诉她了,免得乱子起来的时候,崔王妃忧心他,再发生什么意外。 崔王妃听过后,对宇文霁道:“崔家该也知道,你要越发小心。” 宇文霁回答:“是。” 崔家认为此时是除掉宇文霁的最好时机,宇文霁知道崔家要动手,崔家知道宇文霁知道他们要动手便更要动手了。从崔家要动手的那一刻开始,两边都陷入了必须动手的死循环。 此时,崔家,包括与崔棘和崔猖亲近的人,都被关进了崔家坞堡的私牢之中。有些人在哀哀啼哭,咒骂崔猖,有些人,如崔棘,却一脸淡漠。 他很清楚,若崔冰败了,他们会被放出去。崔家依旧会在丕州延续。若崔冰胜了,他们也会被放出去,崔猖会被杀,其他人最糟也不过是被赶出丕州,崔棘早有了去处,并不忧心。 世家就是如此,只要不被杀绝,便能不断繁衍下去。 作者有话说: ---------------------- [撒花]大趾:对呀!我能主动进攻! 入v公告![撒花] 周三入v啦!!! 第29章 宴无好宴 029 崔猖那日前脚刚走,后脚他弟弟便跑去告了密。 但如今他弟弟也没得好,一样被关在这里。只是他趾高气扬些,认定了如今虽被一概而论了,待尘埃落定,他必定与其他人,尤其是与他哥不同的。 第30章 崔冰突然来了,告密的弟弟立刻扑到了监牢栅栏旁边,却让崔冰直接忽视——他是来找崔棘的。 他希望能说服崔棘,崔小熊名声被毁后,再也没能恢复元气,年轻一代却未有惊才绝艳者。且年轻的名士要扬名,要么去打脸其他名士,要么就是被其他名士带起来。崔小熊当年就是因与崔棘的辩论,而获得夸奖,方才开始扬名的。 崔棘揣着手,看着崔冰。 “宇文霁仁善,你去道个歉,还不迟。” 崔棘不是嘲讽崔冰,崔冰也知道。当年送进王府的孩子们,早先可也是谨言慎行的,之所以后来做下错事,也是他们以为宇文霁软弱,无争斗之心。 况且一个两岁半的孩子,便是受了委屈又能如何?向平王告状吗?那三个蠢货早不想去王府受拘束了。 但宇文霁终是没有继续追讨,后来对崔家也只是避而不见。 “我不能让崔家败落在我手里,若让宇文霁稳坐丕州,其必会打压我崔家。平王这次前往岐阳,该是回不来了,朝廷有意收回丕州。” “你想没想过,朝廷会用我们崔家人的脑袋,去安抚丕州兵将。” “自平王被封在丕州,我崔家便不断退缩,不能再退了。有妹妹为平王王妃,还需她安抚众将,最多用我一人一家的脑袋罢了。”崔冰淡然道。 崔棘看着崔冰,长叹一声:“把你的小孙子,放进来吧。” 崔冰想得很明白,他们和平王能共存,但和宇文霁不行,从他拒绝崔家女那一刻开始,两边就是不死不休了。 妻族向来就是大景政治上的重要部分,他不要崔家女,日后无论娶谁,必定都会抬妻族压崔家。且宇文大趾既仁善,却又喜犯浑。民间的阴阳童子,和他本人倒是有八分相合,万一他犯起浑来,把崔家都杀了,那怎么办? 如今他不满十岁,崔家该是尚有诛杀之力。 平王府大门敞开,府门前原本禁止平民踏足,今日却也搭了彩棚与粥棚,彩棚下有艺人表演着胸口碎大石,粥棚里飘来的羊汤的香气,大锅里煮着羊骨头,小半碗麦粥加一勺羊骨汤,就是平王府舍的粥。 看着士卒明晃晃的刀剑,还有边上鼻青脸肿戴枷示众的几个混子,老百姓拿着碗,十分规矩地排成几条大队。 一辆辆马车停在府门前,由仆人将来客引到府中去。百姓们小心的不去看马车,至多看一眼车轮,有孩子过于好奇,就会被大人捂住眼睛。 这个孩子一般指的是两三岁,八岁以上的,就已经很懂事了。甚至多有这年纪的大孩子带着两三个更小的小萝卜头来的,多数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光着,没有衣服。 宇文霁穿着纯黑袍服,戴上了一顶小金冠,他这个年纪本不该如此穿戴,崔王妃为他扎上发簪后,摸了摸他的脸:“吾儿俊美。” 熊爹还有个自然卷,宇文霁就是直发了,但宇文霁的眼窝稍有深陷,鼻子也挺,越是年长,五官轮廓便越发深邃,但他这个五官堆一块儿,旁人看见后,第一印象却不是他的丑俊,而是——此子心机颇深。 如今正装,更是看着就不像老实人。 但看久了,且知道宇文霁为人的崔王妃当然不可能这么说自己的好大儿的。吕墨襟更是妥妥地认为宇文霁是好人,滤镜八百层。其他人也不会多言。 只从模糊的铜镜里看过自己长相的宇文霁,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以为自己长得挺仁善的,就像很多人“骂”他的那样。 崔王妃亲自给宇文霁佩了剑,他这柄剑比较特别,剑鞘长,实际里头的剑却短,更利于近身作战。 宴会上,宇文霁与其他重要人物是在大堂里的,届时四下里都是人,又满布桌椅、幔帐和立柱,长剑不利于作战,反而短兵器更好用——都以为得搏斗个一时三刻了。 崔王妃又将她自己的袖子拉开,给宇文霁看她备下的小匕首。但这柄匕首不是用来搏斗的,是用来自戕的。 宇文霁沉默看了两眼,拱手道:“母亲,我去了。” 他却又让崔王妃给拉住了。宇文霁正疑惑,崔王妃凑过来,在他耳边说了两个字,“素合。”继而不待宇文霁反应,崔王妃便转身走了。 宇文霁略有些莫名其妙地按着剑朝前院走,蓦的,他脚步一停,眼睛睁大——素合……是我的生母吗? 他转身看向自己的小院子,却又只能转回来,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考虑这些了。 宇文霁走向前院,又走向大堂。 崔冰还没到,但大堂里已坐了许多崔家人,丕州共六郡,郡下设县,郡守三个姓崔,另外三个,还有一个是崔氏的女婿,其余一个姓方,一个姓刘(当年崔家向宇文霁道歉,给的也只是两个县) 方家和刘家之所以没有被彻底挤走,都因为他们是岐阳某大族的分支。属于七拐八绕能找上门去的。 宇文霁久违地见到了崔小熊,六年前他还颇有些文士风流的意思,如今却比熊爹老迈得更厉害。但只是他面向,却竟然和善温良了许多,见到宇文霁笑呵呵地与他问好,还遥想了一番当年。 宇文霁看着他,笑得面目僵硬。这老家伙在余霁看来,就如一条有毒的蛞蝓,恶毒又恶心。 宇文霁出来时,众人多数还是各干各的,只在他靠近时,才起身相迎。 突然,从门口开始,大堂里所有人就如一道上涌的浪般,全都站了起来——崔冰来了。 他带着他的长子与次子,从外头迈着方步,缓缓走来。 宇文霁和崔冰见面的次数也不多,即使熊爹临走前,努力转交权力的时候,也没让宇文霁见过崔冰几面。熊爹很清楚,平王府已与崔家翻脸,那短暂的时间里,不可能重新弥合双方的关系,与其让宇文霁浪费时间,不如将时间全部花在让他掌握军权上。 宇文霁走到了大堂中央,他本该坐在主位的,就如崔冰本该弯着腰快步进殿,但崔冰却如开宴的主人般,一路与人寒暄着,慢悠悠地,来到了宇文霁的面前。他停下脚步的时候,没有弯腰,而是挺直了背脊,与宇文霁四目相对了片刻,这才笑了笑,依旧慢悠悠地拱手:“见过……大公——” 宇文霁却是快速的,他甚至没拔剑,在崔冰刚刚弯下腰的瞬间,一把抠在了他的脖颈上,“咔吧”一声,喉骨碎裂。 崔冰倒下去时,即便离他最近的儿子们,也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宇文霁踏前一步,拔出了剑来,寒光闪过,他俩也追随其父,倒在了地上。 血在地板上流淌,父子三人都在抽搐着。 崔小熊抬起胳膊:“你——” “嘭!”宇文霁投出短剑,剑穿其颅,成了崔家死亡的第四个人。 将军们已经站了起来,宇文霁的陪读少年们一身甲胄从后堂冲了进来——他们在王府有住房,有甲胄兵刃,在崔家盯紧了王府的情况下,这群少年是宇文霁最不引人注目的力量。 马愤的儿子马蜂,踩着崔小熊的脖颈,将他脑袋上的短剑拔出来,乐颠颠地交还给了宇文霁。 大堂里的人已经都安静坐下了,虽有人吓尿了裤子,可没人多嘴。甚至在将军们让崔家人离座时,崔家人也乖乖听命行事。这个时代的人,都十分会看脸色。 “哈哈哈哈!大公子威武!”老师方品对着宇文霁敬了一杯酒,他自然也听到了风声,今日同样怀揣兵器,但宇文霁的干净利落,可谓是大出他的预料。 方家人带头,大厅里的众人对着四具尸体庆祝了起来。甚至他们渐渐真得了趣——崔家下落之时,便是他们高起之日。 宇文霁也回到了他的位置上,他跟前没有酒,只有羊奶。 过了一会儿,马愤过来通报,余霁便前来,与他出去了。 大门口越发热闹了,粥棚已停了,百姓们都围去了百戏那一侧,欢呼之声不绝于耳。 待宇文霁一出门,不知道谁突然嚷了一声:“麒麟子出来啦!” 此时热闹上头的百姓一时忽略了敬畏,呼啦啦便都围了过来,外围的家丁一时间竟也阻挡不及,被人群给冲散了。 带头的人里有个跌跌撞撞的老人,随着靠近宇文霁,从怀里掏出了匕首。这群刺客,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然而宇文霁,他转身跑了。 跑得十分之快,人群压过来的瞬间,他就转身窜进大门了。 这又不是武侠世家,没护体真气。宇文霁有金手指的力大无穷,可他没有不坏金身。宇文霁最怕的,就是被人埋。他再有力气,也需要施展的空间,一旦前后左右都是人,举手抬足都受到阻碍,他也只能闭目待死了。 作者有话说: ---------------------- [狗头]能屈能伸宇文大趾 第30章 (捉虫) 脈州鹿仙人 030 “放肆!放肆!”家丁们挥舞着棍棒, 士卒们举起带鞘的刀剑,对着民众一通殴打。后方的百姓顿时恐惧回流,惊叫着一哄而散了。 第31章 藏在人群中的刺客也不敢动手, 他们目的未曾达成,胡乱杀人徒惹骚乱,届时只会让士卒跟着乱民一块儿杀了——这年月可没什么屠杀平民的罪过。 刺客也想着随着人群的散开逃跑, 待重新集结后, 另做打算。 突然,人群里发出一声惨叫。 “杀人啦!”“有刺客!”人群密集,谁都看不清发生了什么,但这声喊,顿时让人跑得更快了。 王府里也忽然冲出来了个一身是血的长衫人, 举剑高喊:“我丕州崔家,怎可为一小儿之下!杀宇文大趾!” “崔家造反啦——!” 人群里的崔家门客反而愣了:这人谁啊?他们不认识啊。难道家主另有布置? 聪明的却已反应过来了, 他们让宇文大趾给将计就计了。有人转身就跑, 却不是回崔家或自宅, 而是朝着未知的巷道跑去, 藏身其中等着日后再换一个主子。 崔家的坞堡十分坚固, 但当崔冰父子的尸首被扔到坞堡门口, 小半刻后, 坞堡的大门便打开了。 崔冰一房的老少尸体被堆在牛车上, 拉了出去。随着牛车的前行, 鲜血染出了一条殷红的道路。崔棘和崔猖走在众人之前,向着宇文霁俯首认罪。 宇文霁骑在马上,看着高高的尸体。崔冰败了,可崔家败了吗?他们以最小的代价,完成了家族的转向。即使崔冰和崔棘确实向着他, 可宇文霁没有任何喜悦,他反而觉得憋屈。 崔家向他低了头,他又何尝不是向崔家低了头?他日后还是要用他们的。 宇文霁咬了咬嘴唇:“崔家拿出两郡,且七日内,你们全族从坞堡中给我搬出来,住进辰丰城中去。坞堡扒了,修补辰丰的城墙。” 崔家众人跪倒在地:“遵大公子之命。” 宇文霁的军队中忽然窜出了一个老头和一个中年人,两人跪倒在地高呼:“我方家也愿居于辰丰城中!” 正是老师方品与方家的家主方玲(男)。 同样跟着来的刘家众人都是愕然,还是硬着头皮站着没动。 宇文霁虽然觉得情况有异,可送上来的好事儿他也不会不接,自然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异”的原因,宇文霁前脚刚进王府的大门,后脚就知道了——方品和方玲主动找上门来说的。 方家是净州方家的分支,他们的消息,来自净州。 脈州有鹿仙人造反,如今已祸及净州、桐州,。 鹿仙人,真名陆道子(这大概也只是他的自称),是脈州某道观的一位道人。他自称为下凡历劫的九色神鹿,是来普渡救济世人的。 未造反前,这人干的,与历史上以宗教造反的人没什么不同,施舍符水,偶尔救济,炼丹讲法。 陆道子该是确实有几分能耐的,当地人皆笃行之。世家捧着金银求他炼制金丹,穷苦百姓什么都拿不出来了便献出儿女。 三个月前,朝廷向脈州下了一道旨意。长江穿脈州而过,脈州水网纵横,州内土地超过三成为大泽,因此脈州的贡品,多是水里的东西。朝廷的旨意,正是加了脈州今年的物贡,要多二十张水蟒皮、五百张鳄皮、两千对白鹇、十车鹭草等…… 水蟒是一种大型蟒蛇,鳄皮也不是萌哒哒的扬子鳄的,同是一种大型鳄鱼的,都是近代已经灭绝的物种。这两个东西,都是能吃人的,且它们生活在沼泽地内,寻觅它们,已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两千对白鹇,这个要的是活鸟。这么多的白鹇,一路上吃的鱼就是海量的数字。且不可能是正正好好这个数量起运,因为一路上会有死伤的。 至于鹭草,方品给宇文霁画了样子,宇文霁没见过,方家主方玲告诉他,鹭草有一种淡雅的香气,能避蚊虫,还可加入饭食或酒饮中,增加其风味。 其他还有各种贡物,总之,都不是好得的东西。 方玲叹息道:“该不只是陛下要的。” “……”这个宇文霁明白,就是上头朝下发的,层层盘剥,下头朝上头送的,道道加码。 景朝这个国家的整体,已经是举步维艰了。十几年前闹起来的贼寇还没收拾,各种盗匪,杂胡的汉人的,四处乱窜。所有人的目光,却都集中在了岐阳,把一切的手段和精力,都用在了在岐阳的斗争上。 明明这个国家已经有小半区域,收不上税了。 能收上税的那些地区,不但没有得到更好的对待,反而必须承担更沉重的赋税,以及当地世家越发沉重的盘剥,毕竟当地世家要向岐阳的大世家学习啊。 脈州就是一个例子。 百姓得知贡物增加后,家家都在嚎哭,差役已经开始告知各家各户出人服徭役了——抓捕采集贡物,以及运送贡物的徭役。这些徭役都需要壮劳力,且朝廷不负责工具、食物和衣物,人死了更没有抚恤。 更缺德的是,当地官吏会将活下来的服役平民当奴隶卖掉。还会转头去抓他们的家眷,说其为逃奴,善心点的,会给家眷机会以钱赎罪,但这种家庭,最终也只能卖儿卖女来凑钱了。 眼看着是全家死绝的下场,鹿仙人登高一呼,应者云集。 但是,这鹿仙人也不是好东西。因为他干的事情,就是彻彻底底的劫掠,他将自己的亲信册封为天兵天将,说他们即便战死,也会于天上归位,一切反抗者都是跑出天牢的恶鬼,只要杀掉,便是将其锁归天牢,是众人的功德。 “……他们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官署皆被其劫掠一空,世家坞堡竟也被攻破,房舍烧毁,珍宝践踏。”方玲说着说着,流出泪来,举袖拭目。 鹿仙人固然不是好人,但让宇文霁动容的是受害的百姓,方玲的这番话,反而让他生不起同情心——惨遭劫掠这事儿,在景朝的大地上,不是日日发生吗?让方玲哭泣的,是“世家坞堡竟然也被攻破”吧? 世家是真的没把百姓当人,是彻底把自己和百姓看成两个物种了啊。 宇文霁神色忽然一动,看向吕墨襟:“我可否……于此时追父亲回来?” 吕墨襟看着他摇了摇头,方品也道:“大公子,万万不可!” 宇文霁还是有些不死心:“虽然还未听你们说完,但鹿仙人之乱已席卷三州。”他看着方玲,这必定是净州方家有人跑过来了,“这回可不是流民乱,乃是正经的造反。朝廷乃是用人之际,我父亲正该回来领兵。” 吕墨襟道:“主公,时间不够啊。” “……何意?” “您此刻是知晓了三州的乱局,但此事传入岐阳,却还要至少半个月。被诸公拿到朝廷上议论,最早要一个月。朝廷下达正经的诏令,也要看时局的发展,但少说也要三个月左右。”吕墨襟虽然远离岐阳多年,但他还是十分了解岐阳的办事效率的,“相比之下,大王的事情,却正是岐阳君臣都关心的。” “重要军情,岐阳的应对为何这么慢?”宇文霁的脸沉了下来,不是对吕墨襟的,而是对岐阳的,“意思就是,假如我把父亲救回来,他们甚至有可能先对丕州发兵,反而对三州的混乱置之不理?” 方家二人与吕墨襟都沉默了,因为宇文霁的猜测,可能性很大。 鹿仙人,一造反道士而已。可若宇文霁叫回平王,就是平王一脉影响了皇帝杀鸡儆猴,稳定朝局的大计,自然是他们家更该死。 宇文霁看向方玲,问他:“你们要什么?” 来通知他这个消息,还哭了一通,显然有所求。 这问得太直接了,方玲还挂着泪痕的脸上有短暂的不自然,可他还是拱手道:“方家前来投效,有意辅佐大公子。” 有意投效=要官、要地 宇文霁眯眼,他确实需要人手。也确实是想好了让方家人主事,可是,现在他很难受。 “自然。”宇文霁一肚子气,却还是点了点头,“还请方主簿,稍后报出个名单来吧。” 主簿之职,给方玲了。 方玲便笑了,他又擦了擦泪:“大公子英明。”于是,这眼泪就仿佛变成了因感动宇文霁的知人善用而流的了,也是一泪二用了。 待方家两人退下去了,吕墨襟自然还在,宇文霁问他:“墨墨,我怎样才能不用,或少用方家人?” 吕墨襟干脆答他:“不可能。” 宇文霁:“……”可真是半点犹豫思索的事件都没用。 宇文霁闭目静默了一会儿:“那就用他们。”他睁开眼看着吕墨襟,“鹿仙人祸及三州,朝廷必会派军征讨,我想过是否要主动出击取悦朝廷,但朝廷不可信,用我丕州兵将的血肉去平叛,不过是割肉喂虎罢了。可一旦朝廷来调兵,我该如何?” 第31章 (捉虫) 千字文 第32章 031 宇文霁说“出击取悦朝廷”时, 吕墨襟差点就出口阻止,幸亏宇文霁没大喘气。 “朝廷必会来丕州调兵,毕竟丕州军善战, 且没了大王,或许还会调将领前来。大公子,您得杀了他们。” “好。我明白。”宇文霁点头, “还有一件事, 我想与你商量一二。别站在那了,你搬把椅子坐过来。” 吕墨襟疑惑地点了点头,搬着椅子挪了过去。 宇文霁问他的,是衙门侦缉捕盗的事情。景朝现在还没捕快,但有三种官职相当于警察:一是绣衣使者, 但其直属于皇帝,且如今已被废弛。二是廷尉署的属吏, 但他们同样很久没向地方派驻官员了。三就是地方上的亭长了。 “我父亲抓了一群盗匪, 我想知道, 他们是谁抓的。” 这个问题属实让吕墨襟意外:“如今即便丕州内也已无法纪可言, 很多郡县官员都不全, 亭长更是缺失严重。这些大盗, 极可能是地方向军中求援, 靠着军士们抓捕的。” “我想……在丕州境内, 重建亭长。” “您想靠亭长辖制各地官员?”吕墨襟没嘲笑宇文霁异想天开, 他在思索可行性——亭长官职虽小,却有捕盗与监察地方的职责,设立之初就是以服过兵役的士兵为先,换言之,亭长手底下是有兵的, 虽然不多。 若整个丕州的亭长都遵宇文霁的命令,确实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可前提是“能”。 吕墨襟便道:“亭长要听从郡县上官的命令。” “我想将亭长单独分割出来,县设县亭,郡设郡亭,但他们只管侦缉捕盗与调和民事。他们可抓,可审,却不能判。亭长的职务上下调动,归军方。若亭长们不服县令判决,可上奏各郡,仍不服,可上奏到我面前。” “亭长的评定……可是要看其办案的多少?” “不,亭长的评定,看当地人口增长,与赋税。有大案之处,不一定便民生疾苦,无大案处,也不一定就民风淳朴。” 吕墨襟眼睛亮了:“景光,把这件事告知给将军们,然后交给崔猖与木茄吧。” “你不参与吗?” “他二人更适合。崔家急需重新站稳脚跟,且他们即使放出官位,其在丕州各地的人望,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动摇的——虽然不愿意,可百姓却信崔家。这种在地方上安排人手的事情,有崔家人在,事半功倍。” 吕墨襟又道:“木茄是新人,且从他过去的遭遇看,此人颇有几分耿直,即便他吃了教训,短期内改变也不会太大。况且,现在就站位,也实在是太早了。他头一次接的差事,必定尽力,且会盯紧了崔家。” “军中无需派个人手吗?” 吕墨襟拱了拱手:“您的将军们,都是战将。” “唉……”宇文霁叹气,真是将熊熊一窝。熊爹和熊将军们,都是“熊”兵悍将。大战嗷嗷大叫,参政……呼呼大睡。 转过天来,宇文霁召文武议事——他还没开府,一个王长子,按理没有这种权力,但在杀了卯日将军,再杀了崔家主父子后,丕州文武至少表面上都是一副臣服的态度。 “如今我丕州盗匪横行……”宇文霁开始默背跟吕墨襟捣鼓了一晚上的台词。 刚开始武将那边听得有点打瞌睡,文臣这边则是两眼懵逼。可听着听着,文武的神色都振奋了起来。 对武将来说,等于他们有了一个新去处。 景的地方军其实地位极低,且实行的是兵户制,一旦入伍,其妻儿皆入军户籍,财产土地往往也被剥夺,其人战死,便子承父业,甚至弟承兄业。即便立下战功,也归指挥的世家子所有,能征善战的平民百姓极少出头。有些地方甚至连军粮军械都不供给,又禁止士兵以其他任何方式谋生,硬生生将士兵饿死的事情绝非天方夜谭。 这属于坑老百姓不懂法,外加盘剥朝廷的军费。 丕州情况特殊,丕州军现在顶着朝廷的官职,可丕州军对自己的认知,却是“平王府的家奴”,还带着草原部落的特色。所以,平王对丕州军是很好的,属于有他一口肉吃,他不会吃,而是会把肉分两半,给兄弟们吃。 且丕州军管着自己的马场、羊场,多年来又从崔家那夺来了土地耕种。平王府的穷,因为从大父大母开始,就把所有的钱粮都花在丕州军身上了。 如今丕州军也有许多当地人加入,所以,军户不军户的,主要还是看待遇好坏。 丕州军,无论什么兵种,都是选拔优秀者。可是这么多年下来,老卒残疾者的安置,以及军中未达标子弟的安置,也渐成众将心病。 军中他们待不住,可亭长绝对没问题。这个亭长明摆着不是个死坑,听大郎的意思,是能升迁的。 虽说就在丕州这个小地方升,但对他们来说也够了。 方玲与刘家主刘篦却越听脸色越不好,侦缉捕盗,调和地方……这正是底层官员做的最多的事情,看着都是小事,却最能积累名望。虽说原来这些事儿也是交给亭长与当地三老干的,但过去是官员委任,现在他们自成一体,这是拆走了官员的三成权力,还在丕州新设了一群探子和士兵。 他们还与军方“勾结”,又有宇文大趾在最高处坐镇,这不是将官员都给架起来了? 方玲想反对,可他刚转过身,就让方品拽了一下。方玲看向这位老人,方品暗中叹息,用口型对他道“崔冰”。 方玲脸色一白,不做声了。 崔冰的尸首还未入土呢。是他高兴一夜,高兴得飘了。 崔猖与木茄得了差事,自然也是高兴非常。如今成了崔家主的崔棘也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些笑容——给崔家人这样大的差事,就是确实没想将崔家赶尽杀绝。 方玲暗骂崔猖目光短浅,这种挖官员根基的大事儿,竟然不反对。 将军们被留了下来,文官们撤了。 崔棘抓着崔猖的手,嘱咐他“务必用心”。将自己的马车与大半仆人留给了他与木茄,他自己骑着马带着剩下的仆人匆匆回府了。崔家人还正忙于搬家呢。其他各世家,包括之前的刘家也都忙于搬家,净州的事儿已经传出来了。 岐阳的大世家不怕,可他们这些小世家怕,此时他们才意识到,还是州府高大的城墙,更有安全感一些。 方玲则在马车中与方品对话,方品道:“我方家已更上一层楼,却还虚浮着,正该稳住阵脚。”他又道,“方家子弟还没赴任呢,你急着争这还没影子的亭长作甚?即便亭长这事立住了,最多也只宇文大趾这一代罢了。况且……”宇文大趾能不能活到成年还不知道呢。 方品突然住了嘴,可他一见方玲面上神色,便知道他还不死心,便继续道:“况且,咱家的子弟就真担得了担子吗?你回去务必要教导方家子弟勤恳办事,莫要弄出崔家的做派。崔家是倒了,可咱家与当年的崔家比不了。强如崔家主也让大公子一把捏死了,你的脖颈比崔冰如何?” 方玲原本看着也是个沉稳人,如今却有穷人乍富之势,方品不敢给他多说,万一他也认定了宇文大趾活不了几年,自以为日后丕州就是方家的天下,那宇文大趾还能活多久,方品不确定,可方家必定比宇文大趾早死。 方玲梗了一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身为宗室,却如蛮人,果是杂胡之血。” “闭嘴!” 宇文霁正在和将军们谈亭长的选拔,首先就刷下了一群人——认字,毕竟这亭长日后要宣讲朝廷的法度,大字不识那就只能去当亭长手下面的兵丁了。 “我会从府里派一群仆人出去,教导他们学字。”若是将军的后代自然是会写字的,其余人不一定了。 “大公子仁善。” “……”宇文霁已经习惯于听见这句话就如听见人骂他了。 待将军们都走了,宇文霁坐下来,写了一页字。写完之后,吕墨襟站在旁边看,越看神色越古怪,因为,宇文霁写的,是《千字文》。 宇文霁《百家姓》就记得前边十几个姓,《三字经》只记得零零散散一些句子,但《千字文》是现代父母亲自启蒙的,他还是余霁时,心情不好就背它,睡不着也背它,到如今也依旧记得死死的。 默写完后,他站了起来,让吕墨襟坐下:“你之前为我献策,但我却无法奖励你,就拿这个当奖励吧。” 吕墨襟看了看《千字文》,又看了看宇文霁,这位大公子不善文事,再怎么努力,于吟诗作赋上都缺根筋,武烈太子一脉都这样,当年武烈太子还被世家子嘲笑是泥腿子,只会打仗算不得英雄。 宇文霁从头到尾写下来没有任何停顿和更改,这是默写,绝不是创作。而他俩朝夕相处,他可没见过这位构思过任何东西。 第33章 “你真是……”天降的? ----------------------- 作者有话说:[可怜]大趾:我就当这一回文抄公,[爆哭]好吧,我说实话,我就记着这个和举头望明月了[爆哭][爆哭][爆哭] 第32章 (捉虫) 制皮匠人 032 宇文霁的手比在唇边“嘘”了一声:“我确实是抄的, 但我相信,对你来说,这个小东西, 日后只是你生命的点缀。而且,文名对你有好处。” “谢主公。” 挺严肃的一件事儿,怎么他一个称呼就让情况变得搞笑起来了呢。 “从府里选仆的事情, 就交给你了。” 将《千字文》交给了吕墨襟, 宇文霁终于有时间回内宅了。他先去见了母亲,他第一次看见母亲在院子里练棍,棍棒挥舞间凛冽的风声,让宇文霁牙疼——总觉得母亲是想打他。 崔王妃杵着棍子立在当场,对宇文霁摆了摆手, 赶苍蝇一样把好大儿赶走了。 宇文霁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子,素合又在院子门口站着等他。 “你们都下去, 素合留下。” 素合有点意外, 宇文霁则复杂地看向素合。 他一直都没有仔细瞧过侍女们, 无论是在他这里侍奉的众人, 又或者是母亲那里侍奉的。 最初他担心自己的态度会出现问题——对她们过于客气。现代可没有仆人, 只有阿姨, 崔小熊也算是让他明白了世人对仆人的态度。熊爹和母亲都很好, 可他们也是这个时代的肉食者。同时, 他的母亲可能就在这群女性当中, 他担心自己会让对方误会,带来情绪波动。后来这就成了一种习惯。 素合的手攥紧,她已经意识到了宇文霁应该是知道了一些什么。 宇文霁走到了她的面前,轻轻叫了一声:“娘。” 即便有所准备,素合的表情还是同时被狂喜与惊恐扭曲着占据, 她的口中发出破碎错乱的声音:“不、我、呃。”手臂抬起,无法自控地抓住了宇文霁的肩膀。 “娘。”宇文霁抬起手臂,搂住了她。 素合死死咬着嘴唇,直到咬出了血,方才混着鲜血哀泣道:“我的儿……我的儿……” 一直在他身边,悉心照顾着他,关心他的女性,是他的生母。其实早该想到的,他搬出来的时候,母亲过于放心了。她笃定了素合会将他照顾得很好。 一场痛哭,素合放开了宇文霁,她摸着宇文霁的脸,神情里有着前所未有的满足:“大公子,素合一直在这儿,有什么事,您尽可以吩咐。”想想她还是有些不放心,加了一句,“奴无意得大王的位份。” “……嗯,娘。” “嘘,已够了。够了。”素合笑了起来,甚至这一笑便有些停不住,她以衣袖遮掩住了口鼻,过了一会儿方才恢复了无表情,“这样就很好了。” 生活继续。 宇文霁也继续着他疯狂的学习,军事、行政,武艺。 亭长制度在逐步推行下去,它叫亭长,却有着比过去多得多的职能。宇文霁常常会带着兵去辰丰周围的亭长处查看他们的情况,以他们为模版,进行不断的改进。 结果这个亭长,让他们发现了另外一个用处——越界用兵。 因为亭长是侦缉捕盗、安定地方的,他手下的人,算是武装力量,可不能说是军队,他们偶尔越界去捕盗、猎杀食人猛兽,或者寻找在森林中丢失的乡民,都是很正常的。 宇文霁分出了几支人数在两百到五百人之间的队伍,让他们打着各地亭长的幌子,去周边三州捞人。 崔家十分有分寸地收缩了,敬献给了宇文霁大量的土地,且放出了大量奴仆。方家试探地想帮宇文霁“分忧”管理土地,派出去接手的方家人让当地的亭长带着人暴揍一通。事情结束后,两边都当这件事没发生。 但是,宇文霁还真缺人口,而获得人口的最好方法,就是从周围三州搜刮。 三州的乱民,其实偶尔也有跑过来的。但这年头野外混乱,某些林子里甚至还有野人(现代刚建国时还从深山老林里挖出过几个原始部落呢)。寻常百姓前半生都未曾离开过出生的村庄,一旦被盗匪裹挟,人生地不熟,只能跟着周围的人走,多数人不是不想跑,是跑不了。 每次有盗匪跑到丕州境内搜刮钱财百姓,是会搜刮走一些,但往往也会再落下一些,偶尔也会有胆大的流民结伙跑进丕州境内。 宇文霁这些“亭长”小分队,还真带回来不少百姓。甚至按照其中一队的马蜂说的,他们夜里睡觉前,明明清点好了人数,一觉醒来,收拢的流民竟然多了两百多人。 他带回来的流民最多,宇文霁先给了他原本说好的赏赐,一柄锋利的小刀。马蜂拿着刀傻笑的时候,宇文霁道:“十军棍。” 马蜂瞬间惊了:“大公子?!” “夜里守卫懈怠,人家这是来投奔你的,若是要杀你的呢?” 马蜂垂头:“是!”下去领罚了。 宇文霁却把他那队两百多人的流民头头叫来了,流民已被安置了下去,两日后,宇文霁才见到这个人——杨三怀,一个面目普通的瘦长男人。 “识字吗?” 杨三怀摇了摇头。 “在夜里引人潜入马蜂的营中,你手下流民皆领命行事,未曾被马蜂察觉分毫,足见你善治人。不安安稳稳选白天,也说明你就是故意要来个一鸣惊人的。去当个什长吧。”宇文霁又道,“军中如今有识字班,记得去报名。” “是!愿为主公效死!” “嗯。”感谢墨墨给他的脱敏,宇文霁虽然还是想笑,但已经能充分忍住了。 杨三怀离开时,恰好跟吕墨襟走了个对头,他本来看吕墨襟举着个托盘,上面堆了高高的竹简文书,便要上前帮忙的,可凑上前看见他的脸,吓了一跳,赶紧缩了回来。 他误认为吕墨襟是女扮男装的侍女了。 吕墨襟就看他匆匆忙忙行礼后,面红耳赤地跑了。 “刚来的人便是杨三怀?”他进门,把托盘上的文书加入到宇文霁的公文堆里——亭长们的事务,各地新赴任官员的事务,亭长和官员们的矛盾,拍马屁的请安,以及新收拢来的民众的安置。 事多,繁琐。 但目前没人能帮宇文霁,也不能有人帮,这是他掌权的初期,他得自己撑下来。其他人,如吕墨襟,最多给他做点分类。比如如今这些公文里边,都夹了一支小竹简,上面写着大概内容。 “对。他怎么了?” “以为我是侍女,把他吓着了。”对被误会,吕墨襟并无懊恼忧愤之意,他确实就长这样,不过这几日他已经有些哑嗓了,待过几年,就不会被误会了,“我见他临走时,神色间有几分贪意。别误会,他并非.精.虫上脑之人,只是野心勃勃罢了。” “唉……”宇文霁叹了一声,明白了,杨三怀贪的,不是“侍女”的美色,而是能够拥有如此美色的权柄,“但我还是得用他。野心不野心的……现在都给我搬砖。” “搬砖?这话倒是没错。”吕墨襟笑了起来,晃了晃手里的空托盘,“我可不是天天与你搬砖吗?” “工匠来了?”宇文霁打开一份公文。 “是。” 宇文霁前些日子让庄子上送点制皮匠人过来,不要最精的那一批,就要中等的,来十几个人便够了,他要造纸。这也算是种田人必点的技术点之一了。 如今的麻纸,是纺织出来的,其实就是麻布,跟后世的造纸没什么关联,且丕州的麻纸匠人都在崔家。没必要继续割崔家的肉了,等让他们养一养。 宇文霁能想到的,目前的匠人与造纸技术最近的,就是硝制皮革的制皮匠人了。 硝制皮革可是辛苦活,带头的匠人刘十二驼着背,头发全白,眼睛上蒙着一层白,可公文上写着的,他才三十二。 他们的身上都有一股浓郁的恶臭味道,即使还夹着明显的香料味,也难以遮掩住,反而形成了一种怪异的味道。 宇文霁开门见山,道:“我前些日子外出,于河边饮马,却见河边的石上,有些干涸的硬壳。” 宇文霁拿出了一个小木盒,从盒子里取出的东西,就是晒干了的深色硬壳。 木盒被侍从拿下去,给众工匠传看。 “我寻到上游,原来此地产麻,村人于上游熬煮麻线,上游飘下来的麻浆干涸之后便是此物。你们可否将此物制得更薄,更大?”宇文霁拿起一卷竹简,给他们比了个大小,“一年无所获,你们就从哪来回哪去。一年造出来了,奖土地。一年有所进展……视进展不等,奖励银钱、财货。” 第34章 刘十二与众匠人匍匐在地,刘十二一咬牙,大着胆子问:“大公子,若我等可于半年内有所获,可否……可否除了我等子嗣的匠籍?就、就只一个便可。” 他的声音极其嘶哑,吐字间能听见粗重的喉音,这是长期硝制皮革,把嗓子烧坏了,肺也出了毛病。 他们都是平王府的奴仆,他们要的,是不做奴仆里的匠人,但还是奴仆。 高手匠人,在大家族里生活得堪比小家族家长,可其余中下层匠人,即便是在平王府这种对待奴仆算得上宽厚的人家,依旧如活在炼狱中。 “可。” 方才听说土地也只是有瞬间振奋的匠人们,这下子发出了欢呼,一起匍匐在地。 第33章 岐阳的平王和家里的母子 033 匠人们被带去了早被安排好的地方, 宇文霁走下桌椅,站到了屋外,他看着岐阳的方向——熊爹到岐阳了吗?三州乱局的消息到岐阳了吗?岐阳的朝堂, 有反应了吗? 看似安稳收拢丕州局势的宇文霁,其实心里早已焦躁成了一团乱麻。 可是太慢了,太慢了! 岐阳 三州乱局的消息毕竟是紧要军情, 还是比宇文良早一步进京的。陆道子的“天兵天将”所到之处, 杀尽世家的行为,确实引来了世家的震怒,但是,到底是由岐阳派出将领前往镇压叛乱,还是直接任命地方军队的问题, 没能在朝堂上达成一致。 都想让军权落自己的手上。 岐阳本该有二十万直属禁军,然而, 这几十年间岐阳皇位的混乱变动, 惨烈的政治斗争, 各地反叛, 再加诸王进京, 禁军的数量与战力一齐直线下跌, 如今只禁军可战者, 尚不足五万。 所以从岐阳派兵是不可能了, 岐阳诸君虽傲慢, 但顶层的那一群,已经意识到了危险性,也意识到了军权的重要。皇帝抬藩王,正是为了让他们养兵拱卫岐阳,可诸王只惦记着用兵拱卫自己了。 平王宇文良的到来, 短暂中止了这一场论战。 朝堂摆开架势,迎接这位边缘藩王的到来。 上一次,平王帅大军入岐阳,雄姿英发,威风赫赫。这一次,平王只带了十几个家仆,上殿时虽衣着藩王的服饰,却脚步蹒跚,垂垂老矣。他的王袍宽大,且有些陈旧,更显得平王的穷苦寒酸。 皇帝看着平王,眯了眯眼睛,平王家祖传的会演戏,但他可不是那几代废物。 平王颤颤巍巍走到殿前,匍匐在地:“臣……宇文良,见过陛下。臣老迈昏庸,九年前得子,一时疯癫,口出狂言,特来请罪。” 朝堂上有短暂的沉寂,包括自忖不是废物的皇帝。 原本,平王是没有活路的。 宇文霁来得还是太迟了,平王已老迈,其子稚嫩。以大不敬杀了平王,皇帝再来一个“其子尚幼,朕怜之”命其来岐阳居住,他来了,当然死活就与皇帝无关了,可皇帝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丕州军在上次诸王进京后,已显露人前。皇帝想拿平王杀鸡儆猴,再接手丕州军,这样就无须动用他们自己的力量,而有了至少平定两州的兵力了。 三件事阻止了皇帝的屠刀。 第一件当然就是丕州送来的军报,卯日将军的人头大司马府已经验过,是真的。赵匕虽说宇文大趾懦弱,应该不是他的斩首。但他确定了,当时是八百对两百,卯日将军精兵被斩杀殆尽,丕州军损失极小。 丕州军果然骁勇,且丕州军中,至少有一员极其骁勇的猛将,这猛将还乐意让功于八岁的宇文大趾。 若将平王父子杀了,这位猛将,会愿意继续听从朝廷所派官员的命令吗?还是直接造反? ——宇文霁居于丕州一角,他们得到讯息还是太少,其实大景,已经比他所想的还要更加混乱了。 第二件就是宇文霁和吕墨襟所知的鹿仙人造反。 在此之前发生的造反,都是从一个小火苗发展起来的,造反的人大多不是一开始就想造反的,而是迫于无奈。但鹿仙人不同,他找了一个大多数人都即将迫于无奈的时机,为了造反而造反了。他能快速攻陷城市与坞堡,因其了解城市布局,又兼坞堡内皆有埋伏内应,他这是长期布局的。 这种人,比那些临时造反的人,危害更大,必须尽早剿灭。 在鹿仙人作乱,危害社稷的时候,杀一个实权藩王,到底是震慑诸王,让他们听从君令,还是让诸王心生异心,在朝廷下令剿匪的时候,懈怠皇命呢? 第三件则是平王的亲戚来了——图穆部发生内乱,其中一支求内附,求中原庇护。 这个图穆部,正是宇文良那位和亲的姑姑出嫁的部落。如今公主早逝,但来寻庇护的,是她的儿孙后代。且他们不是单人来的,带了一万五千骑兵,以及数万族民,还有无数马匹。 朝廷也想吃下他们,可是接洽之后,图穆部的人表示,他们希望能和平王接洽,住到平王的封地里去。 都已经是逃难的人了,图穆部还挺挑。但去接洽的使者回来,表示他们是能挑的。目前的图穆部只有少数的孩童老人,其余皆是精壮男女,他们可是女人也能上马当兵的。那一万五骑兵是指的戴甲骑兵,剩下的族民虽无甲,亦有一战之力。 至少能拉出五万的骑兵队伍来。别管战斗力如何,这五万骑兵跑起来,杀伤力就够强了。 在这时候把他们一心向之的平王砍了,显然不太友好。 皇帝已有决断,可他还想看看大臣们的想法,结果大臣皆沉默不语,也都在等皇帝表态。 皇帝只见下方宇文良额头冒汗,匍匐得更低了,便道:“王侄确实言语欠妥,但念你老来得子,一时忘形,也属情理之中。其实王侄何必来岐阳一趟呢?如今你年迈体虚,且去王府休养些时日,待养好了身子,便回丕州去吧。” “谢陛下。” “也无须担心你那丕州的家小,听闻你的长子年少英武,实在是我宗室之幸。既如此,朕便封他世子之位,让他暂代丕州刺史之位。” 宇文良直接激动哭了:“陛下洪恩浩荡!臣粉身碎骨难报万一!” 众臣也齐道:“陛下仁厚。” 待从宫里退下来,宇文良在马车外边还兴高采烈大笑不止,一进了马车就忧虑满面了。 命倒是保住了,世子的封号也弄到了,但将他幽禁在岐阳,这就是怀着操控大趾之心。他知道大趾有主见,可他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能稳得住局面吗? 回到平王府,宇文良站在萧瑟枯败的花园里头,看着破烂的院墙(诸侯王年年来京朝贡的规矩早已废弛,平王九年前离开,就再没回来)。虽说当年进岐阳时,他将平王府好好修缮过,可终究是六年过去了,王府早已再度荒废。皇帝说是修整过王府了,可显然接了差事的人什么事都没干。 历代平王,是不是都躲不开在平王府装疯卖傻的命运? 宇文良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想法,他看着头顶的天空,只希望这幽闭王府的命运,在他的身上终结。他甚至开始思考,待大趾得封世子,那他若是死在岐阳,让大趾顺利继位,是否更好些? 没过两天,宇文良就没这想法了,且在王府里活蹦乱跳地破口大骂起来。 因为他终于听说了图穆部的事儿,以及,皇帝已令图穆部前往丕州安置。 图穆部真惦记着亲戚也不至于几十年连个屁都没放过,这根本是听说了丕州的平王府人丁稀薄,特意跑到丕州要鸠占鹊巢去的。他得好好活着,他怎么放心把妻儿独留在这糟心的世道?! 宇文良看着天空默念:“实在不行带着你娘跑啊。” 对宇文良来说,只有人死了才是他不能接受的情况,丕州的基业不算什么。大趾勇武,他们一家子找个山头当野人,打猎为生,自给自足也成啊。 宇文霁得到消息,要半个月后了。朝廷的使者还没到,是熊爹派回来的人,以及崔家和方家先后告知他的。 世子之位是好事,图穆部是坏事。 能征善战,且保持着完整构建的杂胡部族放进丕州,就是件彻彻底底的坏事。别说是他们,就是几万头猪放进来,丕州也得乱上一阵子。 此时宇文霁布置下去的亭长们,倒是被所有人都认为有先见之明了。经过这段时间,亭长们大多已经扎根在当地,在百姓间也多少有了些威望,成了一张抓紧百姓的网。一旦图穆部的众人进来,至少这些亭长能组织起百姓,或逃跑或反抗,不至于成了待宰羔羊。 不过,图穆部还得至少一个月后才到,他们还在关外,得了圣旨后,会顺着长城朝下走,在鲁林关进入大景,斜穿遂州,来到丕州。遂州与丕州背靠背,也是与丕州临近的几州中,唯一没有陷入混乱的。 第35章 在图穆部到来之前,宇文霁的弟弟妹妹先到了。 崔王妃向宇文霁介绍:“这是余奴,这是提恬奴。他俩失了母亲,只能接到府里来了。” 宇文霁:“……母亲,叫玉奴吧。”一个多余,一个“添”,太明白了。 “玉字他哪里撑得住?叫鱼奴吧。”崔王妃挥挥手,让人将鱼奴带走,她亲自将恬奴抱了起来,“女孩子是好的,好好对待她,日后她会在她的战场上为你征战的。” “我不需要她为我征战,只要我有能力,我希望她能幸福。” 崔王妃眨了眨眼,幸福这个词对她来说,过于陌生,但崔王妃想了想自己,她应该就是幸福的,但并非因为父兄的庇护,而是她的幸运:“十五年后,再看吧。”她笑了笑,就这个时代,即便公主王孙,就能确定一定活到明天吗? ----------------------- 作者有话说:[可怜]大趾 第34章 暖烘烘的 034 想到生与死, 崔王妃一直坚定温柔的眼眸里,终于流露出了几丝不安的忧虑——她还能再见到大王吗?再见时,他和我又是死……还是活? 崔王妃侧过头, 快速抹去眼角的泪水。宇文霁低头,仿佛被袍角的花纹吸引去了注意力。 “大王临走时,虽说男孩从母, 但如今局势已变。”崔王妃转过身来, 看着宇文霁,这个孩子已经得到了丕州的权力,王府短时间内已足够安全,有一个弟弟,反能增强他的力量, 虽然一个八岁一个不满月,可至少看着是兄弟俩, 平王府不再子嗣单薄了。若鱼奴长起来, 更可为宇文霁的臂膀, 所以崔王妃决定改变平王的决定, “我把鱼奴送去你那儿了。” “我?我养他?”宇文霁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 “对。”崔王妃点头, “他不该长于内宅, 你会成为他的保护者, 他的依靠, 他的大兄, 甚至他的父亲。儿子对父亲的爱,比弟弟对兄长的爱,更强烈与长久。大趾,你该明白。” 宇文霁沉默了一会儿,让他做鱼奴的父亲, 因为母亲已经做好了熊爹回不来的打算:“谢过母亲。” “而且,不要回后院了,你已算是成人,你的人我全让他们去前院了。” “……是。” 宇文霁被崔王妃彻底从内宅赶出去了,当然,他每天早晨还是能回来请安的。待宇文霁到了前院,原来平王的院子一看,果然鱼奴以及侍奉鱼奴的下人们,都被送来了。 素合见了他,眼神却有点不高兴——过去素合是彻底的扑克脸,如今她开始渐渐有一些情绪波动了。 素合抱着鱼奴,给了其余仆人一个眼色,他们便都下去了。 拍了拍这个孩子,素合问:“大公子,您可要……”她的手轻轻拉开了婴儿的襁褓。 小孩子是脆弱的,受个风便能丢了命,却又无从查找。 宇文霁是长成了的长子,这个新来的无母次子,对宇文霁没有任何的影响。但宇文家历史上弟弟占位的事儿太多,素合是随着崔王妃长大的,崔王妃学的,她也一样学过,她对宇文家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作为宇文霁的生母,她要保护自己的儿子。 “您……将他当我的儿子,您的孙子来养吧。” 素合迷惑,看了看怀里的胖娃娃,却依旧喜欢不起来,只道:“奴会尽心的。” 相比起乖巧的穿越人士宇文霁,鱼奴是个健壮又吵闹的孩子,吃饱了也嗷嗷乱叫,只有在人抱着他摇晃的时候,才会稍乖巧些,小婴儿哭泣尖叫起来穿透力又极强,宇文霁一晚上被吵起来两回。 听着鱼奴的吵闹声,宇文霁直接起身走了。内宅去不了,他现在只有吕墨襟的院子能住了。 吕墨襟接纳了他这位可怜巴巴的主公,还要把卧室让出来。 “一块儿睡吧。”他院子小,不睡主卧就只能睡角房里的小榻,宇文霁就是住同学家的心态,哪有把同学挤储藏室睡觉的道理? 宇文霁灵魂年龄大,身体也健壮,喜欢的是英俊的成年男性,吕墨襟现在就是个小孩儿,根本没有旁的心思。 吕墨襟想得更多些,他受到的教育是男女三岁不同席,他虽是男孩子,但有这样的容貌,小时候家里也是看得极严。吕家破败,他自己求活,各种可能他也都想多了。他原本就是宇文霁的小奴,如今两人抵足而眠,可是和寻常主公谋士的相处不同的。 可他脑子还在动着,宇文霁已经躺下去了,还朝里边挪了挪,睡眼惺忪地拍拍床:“够吗?”他想起来了什么,振奋精神瞪大了眼睛,“你不会还惦记着躺脚踏上吧?你如今可躺不下去了。” 吕墨襟终还是默默躺了上去。 他盖好被子,另外一床被子里的宇文霁呼吸就已沉了,他睡着了。 吕墨襟听着他的呼吸,也安静地打了个哈欠。他在宇文霁的脚踏上,睡了五年多,他很熟悉宇文霁的呼吸声。 恢复了吕墨襟的名字,得到了自己的院子后,他甚至有一阵子睡不着觉。只他一人的卧室,空旷冷寂,床榻也太软了。 最近才逐渐恢复了正常,可千万别这一夜后,又将他打回原形。听着宇文霁的呼吸,吕墨襟也渐渐睡着了。 宇文霁睡着睡着,忽然打了个激灵,睁开了眼睛。他睡觉很老实,就一块地方左转右转,入睡时躺在哪儿,醒来还在原位。有变故的不是他,是吕墨襟。原本两人各自裹着一床被子,现在吕墨襟把手脚都塞进了他的被子里,冷冰冰的一双手刚放在了宇文霁的肚子上。 “……”没遇见过这种情况,宇文霁正在思考该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吕墨襟伸手搂住了宇文霁,直接整个人都挤进了他的被窝。 宇文霁代谢旺盛,整个人跟小火炉一样,吕墨襟恰好相反,现在这个年纪就手脚冰凉。 当年之事,还是损了他的根基。 宇文霁最终没动,重新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待将吕墨襟焐热了,他也就睡着了。 次日清晨,吕墨襟昨夜虽被中途吵醒,却得了一场酣眠,从脚趾到头发丝都是舒畅的慵懒,似是刚洗了热水澡,却又没有被热水熏蒸后的困倦。他还搂了搂被子,奇怪被子为何这样硬? 结果一睁眼,险些将他吓死。 热烘烘暖了他大半夜的,原来是他的主公宇文大趾。 把惊叫憋进喉咙里,吕墨襟小心翼翼爬起来,将被子给宇文霁塞好,他自己翻身下床,脚步匆忙地跑了。 他一走,帐子里宇文霁也睁开了眼睛,听着他出了门,这才起身整理。 素合早已带人过来,顺便带来了宇文霁的洗漱用具及衣物。宇文霁一叫,她便进屋了。 两人今早还是一同用餐的,都神色无恙。吕墨襟口味清淡,食肉不多,他也吃不惯奶制品,毕竟此时甘蔗还是南方极其小众的作物,糖是奢侈品,上层人士的甜食多来自蜂蜜。不加糖,奶制品酸得厉害。 吕墨襟想到的,是昨夜的温暖。他也在锻炼身体,可成长的速度别说比不上宇文霁,比同年龄的少年人都不如,或许,他在吃食上是太挑拣了些。 待宇文霁走了,吕墨襟吩咐侍女晌午时为他准备奶疙瘩和炖羊肉,逼着自己多吃肉和奶。 最初自是艰难些,可坚持得久了,吕墨襟发现自己确实有力了许多,也总算开始抽条了。此乃后话,回到当日。 这一日的仪政,除了日常事务,众人还在研究该如何接待图穆部,这说的就是更具体的事情了。 在这个问题提出后,无论文臣武将,最后都看向了宇文霁。 宇文霁:“?” 方品道:“大公子,对图穆部,终究还是着落在您的身上——” 不待他说完,马愤已是简单直接地道:“打服他们!” 被人截断了话,方品是有些不乐意的,可还是点了点头:“马将军所言甚是。大公子勇猛过人,图穆部初到,以雷霆之力示之以威,则为上策。” 文武双方一块儿点头。 吕墨襟也不例外,虽说上兵伐谋,可谋也是需要施展的空间的。图穆部就这么过来了,他们对图穆部毫无了解,这怎么谋? 半月后,茜州卡鲁阿屠(杂胡)作乱,自称汉王。 鹿仙人可是已经彻底控制了两个半的州,只桐州还有数城反抗。茜州如今又起了乱子。再加上过去已经糜烂的州,整个大景的北方过半的州都乱了。并且,鹿仙人和卡鲁阿屠加起来,彻底截断了长江水运,南北交通断了。 朝廷要是再不管,他们今年可是半点赋税都收不上来了。 宇文霁在看他的新兵刃,上一次与敌对阵,宇文霁发现枪不太好用。所以他和工匠商量之下,造了一根双手狼牙棒。 第36章 枪,是用来突刺的。骑兵将领多数都会带着两三根.枪.杆,还有多个.枪.头,就是为了便于更换。但宇文霁不一样,他的.枪.是全钢的(如今已经有了百炼钢的手艺),打制这样一杆兵器的消耗就是别人的数倍,而且它太沉了,带多了马扛不住。 突刺之后,宇文霁加马的力量,往往会给敌军造成串糖葫芦的效果,这时候想把.枪.抽回来,在战场上实在过于浪费时间。 宇文霁直接把原来的.枪.融了,又加了些钢材,制成了现在的狼牙棒。 “诸位!看我这件兵器如何?” 众将士看着他们的大公子提溜着一个庞然大物就过来了,这玩意儿朝地上一杵,发出“嘭”的一声。 即使粗豪的武将们,也觉得这兵器丑得厉害,因为宇文霁甚至没要求工匠们把前端的刺磨尖,那些凸起看起来就是一个个不规则的铁疙瘩——所以这玩意其实更应该被称为大号铁骨朵。 但“好丑”之后,众人脑袋里浮现的第二个词,就是“好疼”。 甚至有人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胸膛、肩膀和脸。以他们大公子的力气,举着这玩意儿冲锋,沾上就得被打碎了啊。 ----------------------- 作者有话说:[坏笑]宇文大趾火力壮~~ 第35章 去接图穆部 035 战场上, 要的是高效的杀伤,刺伤割伤之下,依旧能让人坚持战斗——战后是死是活另说。 但砸碎了骨头, 人是必定失去战斗力的。 对于他们未来的敌人,这是一件粗笨却又阴毒的兵刃。但他们可没人提醒宇文霁,想明白后, 反而都喜笑颜开地凑上去看, 去试着自己拿起来。 拿是能拿起来,就是拿着它,他们直接成靶子了。 但武将们都寻思着回去做一件小号的,包铁皮的,或者单手的, 这玩意儿看着是好用。而且就如大公子说的,这东西, 对骑兵没有阻碍。一路敲过去, 不造成贯穿伤。 宇文霁坐在一边看大家乐呵呵地议论, 也露出淡淡的笑容。他熔掉长.枪, 还把这阵子家里积攒的钢都用了, 也是一次冒险。 但“下次征战没有顺手的兵器”, 对宇文霁来说, 风险更大, 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 总算, 没冒险错。从老将们的态度就知道,这是个好玩意儿。那种得到征战利器的惊喜,不是表演出来的。 将领的兵器多得很,一杆兵器打全程的事儿,基本不存在。他们军中的部分将领甚至配了投掷用的短矛(算是中程武器了), 全副披挂的时候,看着就像是个刺猬。 众将里有位叫郭淖的大肚皮老叔,拍着自己的肚皮哈哈笑着:“大公子果然是天降的麒麟子,您拿着这根棒槌,图穆部众人必定望风而拜!” 一提“麒麟子”,宇文霁表情一僵,将军众心思敏锐些要阻他,却已经来不及——就是因为这麒麟子的名声,才让大王无奈去了岐阳啊。 宇文霁却已经在郭淖大笑后,走过去将铁骨朵在地上一磕,跟着大笑道:“对!让他们望风而拜!” 要力量,让朝廷不把熊爹送回来,至少也有所忌惮。 白天的事情很顺利,可晚上却出了意外——鱼奴这个夜哭郎威力巨大,宇文霁依旧借住在吕墨襟的小院里,不过吕墨襟把一张床搬进了耳室,他睡那儿了。 宇文霁每天都会去看一看鱼奴,白天的他反而很少哭,会对着宇文霁笑,还会抓他的手指头。向崔王妃请安的时候,妹妹恬奴好像更可爱白嫩些。都说孩子长一长会变白,妹妹是白白嫩嫩了,鱼奴越长越黑。 宇文霁也向崔王妃请教过夜哭的问题,崔王妃答:“白天睡觉。” 宇文霁疑惑道:“因为他们白天睡觉吗?可素合已尽量不让鱼奴白天睡了。” 崔王妃摇了摇头,答:“我,白天睡觉。”她不甚文雅地打了个哈欠,“待你走了,我这就要去补眠。” “……”宇文霁行礼告退,“母亲,打扰了。” “等会儿,过来。”崔王妃让宇文霁过去,抬手摸摸他的脸颊,“果然你只有一个。越养旁的,越喜欢你。”崔王妃放下手,甩手赶了赶宇文霁,“去吧,忙你的去。” “嗯。” 图穆部比丕州众人所预计的,要来得更早。遂州已经传来消息,图穆部正在分批次入关了。丕州一万大军也已经陆续集结,粮草辎重准备充分——方家和崔家虽有争权之意,但在应付图穆部上,却算得上是精诚合作,两家都清楚,若没能震慑住图穆部,让其以碾压之势入丕州,先遭受损失的,就是他们。 出发当天,崔王妃从内宅来到前院,亲自为宇文霁扎髻,着甲。 行军路上不穿全甲,否则累死人也累死马,但出发时,却要祭祀。这是要全甲的。 “儿啊,你九岁了。”崔王妃的手按了按宇文霁的肩膀,给了他一个慈爱的笑容。 “母亲……”宇文霁抱了抱她,崔王妃这半年在后院只是养着恬奴,却老得极快,“待图穆部来了,我会邀他们的女眷入府,且将其头领的儿女接来,届时还要劳烦母亲了。” 得给崔王妃找些事情做,不能让她继续在内宅熬着了。 “好。”崔王妃应了,你一走,我就开始准备。 “辛苦母亲了。”宇文霁深呼吸,转身离开了。 吕墨襟不是随军的军师,他只能在王府大门口躬身送行。 虽然已经有了初阵,但这才是宇文霁正经的第一次率兵。萨满在校场上跳着大神,他们祭祀的是刑天大神,听说还有祭祀蚩尤的。不过祭蚩尤是要人祭的,否则不虔诚。 站在众将中间,宇文霁胡思乱想着,在洒了一坛子酒后,出发了。 大军在丕州境内的安营扎寨很顺利,一路都有自家驻军的营地可共用,熊爹虽然尽心教过,可自己上手终究不一样,众将也认真为宇文霁讲解,没人以“日后自有人为您鞍前马后”来搪塞他。 宇文霁的那杆铁骨朵,被他立在大帐前头,士兵若想来摸摸,自可上报上官,轮流来摸。 “大公子好主意!”郭淖对宇文霁比着大拇指。 他们这些老伙计虽有不少见识到了宇文霁的威猛,但士兵多少是心里没底的——“我们将军九岁!”这可不是一件能让人挺胸抬头的好事儿。 铁骨朵在外头兵器架上一放,士兵们多有自认为力大者,可就跟将领一样,能搬动它的不在少数。毕竟健壮的成年男性想把一个同龄人抱起来或扛起来,不是少见的事情。但目前为止,没人能把它当成一件趁手的兵器用,还有被砸伤了的。但每日可都是宇文霁自己把它提起来的,因其太沉,马鞍上挂不住,宇文霁就得自己单手拎着。 一天路程下来,他神色如常,只偶尔换换手。 偶尔路中休息,宇文霁会骑着马,单手拎着这杆铁骨朵来回跑,众将士皆可见。 军心遂稳。 “不是我的主意,是吕军师的。” “吕?” “哦!是那个小美——”人 “咳!” 刘害上前一步道:“吕先生虽年幼,却有奇谋,润物于无声中。” 刘害是丕州军中文化水平最高的将军了,他虽也姓刘,却不是刘菽家的那个刘,而是当年刘家迁徙的时候,在半路带上来的逃难者。到底是逃谁的难,也没人问过他们,反正如今刘害一家子是在丕州定居下来了。 其余将军都对他投去敬仰的神色,这话说得真好听啊,遂一起道:“吕先生虽年幼,却有奇谋,润物于无声中。” 这不就是打小养起来的情谊吗?他们懂。若吕墨襟长大了能给扶持着当了主簿,确实比什么崔家、方家让他们放心。 宇文霁笑了,一步一步来,慢慢给墨墨扬名。 他又对郭淖道:“郭将军,这两日还要你帮个忙。” “大公子请讲!” 宇文霁让郭淖帮他编头发。丕州军身上的杂胡痕迹,也表现在他们的打扮上,虽然他们已经汉化严重,可无论士兵将领总有些人会用杂胡的小物件,或者在头发上编些小辫子,佩戴杂胡风格的饰物、耳环。 但他们不髡(读音同昆)发,就是不剃头,因为生活环境的关系,多数杂胡,即游牧民族的男性,都会剃头。汉人则是全发观念,虽然男人也会修剪头发,但髡发(剔得露出头皮来)是刑罚。秃头属于无奈,不在此列。和尚是全秃,且要烫戒疤的。 吕墨襟:“若要尽量吸纳图穆部,应刚柔并济。且不要将图穆部视为必定与之一战的敌人。” 第37章 宇文霁点头,他同意——人和人确实不一样,吕墨襟一提,宇文霁都能想起来,可吕墨襟不提,他就愁得没有任何法子。 刚,自然是宇文霁的个人武力与丕州军的整体素质了。得让图穆部知道,在丕州他们若作乱,难以得胜。 柔,就是要做出接纳与和善的表现了,辎重里带了酒,本来宇文霁还想大批量送羊,让吕墨襟阻止了:“你不知道他们的性情,万一是第一顿吃了羊,后头还找你要呢?稍稍带上一些,皆是与图穆部首领们开宴会用就够了,没必要大批送。” 不是敌人……就是可以争取的对象。图穆部不是来拼命,他们也是来求活路的。虽说图穆部基本上都是青壮,皆可战,但这反而才能说明他们一路的艰辛,老人孩子在这样的路程上,都活不下去。 吕墨襟:“有些小心思是无妨的,但图穆部现在需要的是安稳地延续,他们一定更畏惧损失。” “嗯……” 另外的一个建议,就是吕墨襟让宇文霁自己身上带着点杂胡的特点了,说这话的时候,吕墨襟还有点犹豫,因为这是一件岐阳的世家子绝对不会干的事。宇文霁还是宗室,他出身还有点问题。 宇文霁当然是十分高兴地采纳了,他喜欢汉家的衣冠,但对佩戴民族首饰没抵触。 他就是汉人,外祖也是流落关外的汉人,不同首饰就是当地习俗问题——没错! 但他不会编小辫…… 前世今生都没干过,临走的时候也不敢让母亲和亲娘帮手,担心她们会不理解,或提前让世家们看见,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 作者有话说:[星星眼]馒头小辫子的大趾:我好看吗?[星星眼][星星眼][星星眼] 第36章 (捉虫) 意外的顺利…… 036 郭淖虽是个大肚子将军, 可他也是杂胡风格保持得最多的将军,两边都有细细的小辫子用金饰扎住,他还扎了耳洞, 金耳环一看就沉甸甸的,便装时,他手上、腕上, 还有脖颈子上也戴满了饰物。 宇文霁的提议, 郭淖自然乐意遵从。给宇文霁编了许多小辫子,又自己拿了首饰出来为他戴上。 宇文霁眉心一凉,郭淖还给他戴了条抹额,宇文霁一摸,虽然没看见什么样子, 但摸到了一块比拇指还大的宝石:“这个不行!” 这不成了他刮下属的油水了? “大公子,大公子!您听我说!”郭淖退后两步, 对着宇文霁双手合十, 继而跪在地上, 行了五体投地的大礼, 他跪在地上, 依旧双手合十, 仰头看着宇文霁, “祝您吉祥如意。”他用汉话说, 又用宇文霁没听过的语言, 说了一遍,再次行了五体投地的大礼。 “祝您吉祥。” “……”宇文霁看着他,问,“我该如何回应你?” 郭淖咧嘴笑了:“您摸摸我的头,就好了。” 宇文霁摸了摸他的额头, 郭淖托着他的手,亲了亲他的手指头。第三次行了五体投地大礼,这才退下了。 转过天来宇文霁又把郭淖留了下来,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郭淖自然知无不言。 不算后来加入的,当年来投奔的刘家家奴,分这几种情况:姓刘的,刘家的支脉或跟随主人一块儿改姓的奴仆;姓宇文的,崇拜武烈太子的人;姓郭和姓马的,刘家的世代仆从,一家做饭的,一家牵马的。 他们还在关外牧马时,这两家就是刘家最忠诚的追随者,郭家本来想叫“锅”的,还真有这个姓,可当时的官员大概是听岔了,就给写了个“郭”。 怪不得马愤也对他尤其亲热。 宇文霁刚放松,却又赶紧提起心来了——他不能因此就对他们格外信任。他只是一个未满十岁的孩子,即使天生勇力过人,但这些大了他几倍的将军,真因为各种原因对他忠诚无比? 游戏里的小人还能掉忠诚度呢。何况正经的活人。 宇文霁握住了郭淖的手,绞尽脑汁地说着感动信任的话,其实心里在说:我不是宇文傲天。我上有老下有小。 宇文霁的大军在与遂州的交界处停下了,找了个地势较高的上风处扎营。 他们在这儿又等了三天,宇文霁倒是不着急,补给跟得上,这段时间正好用来完善自家的营地,顺便给图穆部也弄一弄营地。 这天下午,图穆部的使者过来了。使者被带进帅帐的时候,看见宇文霁愣了愣。从位置看,他就是主帅,可使者听说丕州军的主帅是个九岁的孩子,这怎么看也是个十四五的少年人了。 直到旁人与他介绍,他才上前行礼:“图穆巴多,见过大公子!” 当然他也注意到了宇文霁的打扮,这无疑表现了对方的亲近之意。 ——宇文霁还是只能被称为平王大公子,本来朝廷已经有消息要封他为世子,使者也出来了,可图穆部都来了,带着册封文书的天使却还没到。丕州这边还怀疑使者死半路上了,派人出去查找后才发现,他没死,就是停半路,故意不走了。 图穆巴多?宇文霁看向来人。图穆部的带头人也是三兄弟,图穆巴多正是老三。从血亲上说,他们还是宇文霁的远房外甥。 宇文霁站起来,走向使者,一把抓住使者的小臂,把他给提了起来:“都是自家人,不必多礼。”他比图穆巴多矮,可还是抬手按在了图穆巴多的肩膀上,按了两下,随即目露怜悯,“一路辛苦了吧,看看这都瘦成什么样了?回家了就把担子放下吧。” 别管图穆巴多亲自前来是想说什么的,他现在都说不出来了,宇文霁抓他手臂的时候,他还有心抵抗一下,结果还没反应过来,就给提溜起来了,他正心惊,宇文霁按那两下,就让他面目抽搐了。 按的位置实在是过于恰到好处了,不伤也不疼,却又酸又麻,他半边身子都动不了了。 这九岁?这真九岁?!虽说九岁也是半大小子了,但他这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 图穆巴多正惊疑未定,几名将领已一拥而上,把他架出去吃喝了。 图穆部若是真心归附,没必要说什么,到时候来了听话就行。若别有所图,也没必要多说,打呗。 图穆巴多看着面前的酒肉,眨了眨眼,老老实实据案大嚼了。看他安心吃喝的态度,丕州众将明白了,歹意八成是没有的。吃到了一半,他又被喝醉了的丕州军拉去看“好东西”,图穆巴多还以为是女人,可他看见的是宇文霁的铁骨朵。 图穆巴多活动了活动已经不再酸涩的胳膊,拔草一样,过去把这个铁骨朵从地上给拔起来了。双手紧紧拽着他,走了一小圈,再放回了原地。 然后他就看见宇文霁站在大帐门口,朝着他微笑,图穆巴多行礼:这个铁骨朵,是他们专测军中猛士用的吧?我必是他们军中的翘楚,早些时候,是我无法反抗又一时疏忽,下次可不会再让你这个孩子暗算了。 他想得挺好,就看宇文霁走过来,一抬手,轻轻松松抓起铁骨朵,进他的大帐去了。 图穆巴多:“……” 他的眼睛快速在宇文霁的帐篷和已经空了的兵器架两边逡巡:“那、那个……”是一样东西啊?怎么他拿着就跟拎着根芦柴棍似的? “忘了告诉使者,那是我们大公子的兵刃,偶尔会在白日的时候放在外头,让兵丁们玩耍。” “他真的九岁?!”图穆巴多终于把这声惊呼喊出来了。 次日一早,宇文霁率八千骑兵出发。剩下的两千与辎重辅兵留下看守营地。 哨探已经放出去了,每隔半个时辰就有人回来禀报,临近午时,丕州军与图穆部终于靠近了。 宇文霁帅五千人前行,另有三千游弋在外,算作预备队——熊爹临走时教给宇文霁的,无论任何时候,打起来都要留预备队。 看见对方的旗号了,宇文霁这才将图穆巴多放出去。遂州刺史也派了人随同图穆部同来了,此时也过来与宇文霁通禀。 这场面有点像交换俘虏。宇文霁抓着缰绳的手都是汗,他紧张,却又忍不住走神。 遂州的将军在下面说着图穆部的情况,人口、马匹之类的,宇文霁半点没入脑,只觉得他有点吵闹。 图穆部那边动了,五名男子越众而出。年纪最大的五十上下,年纪最小的尚在稚龄。 “我过去。”宇文霁说了一声,一磕马腹,他的士卒们分开,让宇文霁一人独出。遂州将军愕然,这就让主帅就这么出去了?但看丕州的军兵都一脸漠然,不由有些怀疑这位大公子难以驾驭丕州的骄兵悍将,这些人对他的安危不以为意。 第38章 其实宇文霁不是冒险,两边都是经验丰富的军队,停下来后都保持在弓箭射程外(正常弓箭,宇文霁那玩意儿不算),宇文霁看了前排骑兵的弓,那弓破不了他的甲。至于后排的……在被同伴阻挡的情况下,仰射一个移动目标? 他没戴头盔和面甲,黑鬃稳稳地迈着步子,小辫子在他两颊摇摇摆摆,金饰碰到面颊时冰冰凉凉,宇文霁能听到自己心脏的剧烈跳动声。黑鬃停下了,铁骨朵砸在地面上,宇文霁看向对面,露出微笑——陌生的亲戚们,战争,还是和平? 图穆部的五个男人下了马。 “平王大公子,图穆部愿成为您的子民。” 宇文霁十分诡异地发现,对方的恭顺,竟让他有些失望? 我铁骨朵都搬出来了,你给我跪了? 这到底是这具身体的天性,还是他自己的呢? 但这个问题宇文霁很快就扔到了脑后,他继续保持微笑:“欢迎。” 可他不知道,下面跪着的图穆戴特注意到了他的失望,图穆戴特心中悚然,从此认定了宇文霁是个天性好杀之人。 宇文霁想到铁骨朵,又看了一眼自己这丑兵器,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按墨墨的话说,它还没开过光呢。 不行不行,不能想了,这越想越偏离正常人思维了。 宇文霁重新看向图穆部的五人,露出了更和善的笑容。 “嘭!”图穆戴特直接跪了,老三图穆巴多丝滑跟上,其他三人慢了一步但也跪了。图穆部原本骑在马上的部民见状,纷纷从马上下来,如海浪般跪在了地上。 后方的部众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可他们一路追随三兄弟来此,已足够说明对三兄弟的忠诚。 图穆部和丕州的第一关算是过了,双方暂时扎营,商量接下来具体该怎么办。为表善意,丕州军这边送了些食物过去。 遂州将军松了一口气,他的差事大体都完结了。 图穆族要被分开安置,一部分散去做农民,精锐依旧留下,却也要拆分。当然,这是对丕州最好的打算,他们也等着对方讨价还价。正因为图穆部跪了,丕州这边才会把这个提出来,否则他们也怕触怒对方。 ----------------------- 作者有话说:[托腮]大趾:哎哎哎?不用打架了?为什么有点子失望? 作者菌在这里剧透一些。弟弟和妹妹都没登基,但他们都是好的[可怜]未来大趾会有新的继承人选择方法[可怜][可怜] 第37章 一个屁墩换来的新外号…… 037 宇文霁杵着铁骨朵坐在最上首, 只在开始说了几句,便不再多言,吵架的事情交给叔叔伯伯们, 他只看着学习。这些叔伯们跟世家吵不过,但面对图穆部还是很能吵的。 图穆戴特来之前也搜集过了丕州军的消息,他很清楚, 丕州军待遇好的, 是平王的家奴军(骑兵)。他们过来,为民的自不用说,可为军的,是收归为郡县军,走的是朝廷的待遇。 图穆部也做了多种打算, 若能压服宇文大趾,坐拥丕州自然最好。其次, 与其平分丕州。再次, 暂时归顺于宇文大趾麾下, 然后缓缓图之。最次, 当然就是低头给人为奴为婢了。 最次不予考虑, 他们经过漫长的迁徙之路, 不是找罪受的。 前两种考虑得最多, 图穆三兄弟确实从祖辈那里了解过平王的事情, 知晓自家部落迎娶过一位正经的汉家公主, 对他们身上留着宇文宗室的血脉而自豪,可他们尊敬的是先祖武烈太子与历代皇帝,对平王家这个落魄的失败者,没什么敬畏。 反而正因为他是失败者,他们才想来与他亲近——图穆部确是怀着鸠占鹊巢之心而来。 宣旨让他们前往丕州的官员, 甚至不用塞好处,就直接告诉了他们平王如今已在岐阳养病,丕州的平王长子还未得册封,丕州刺史的官职也依旧在平王身上。 他们虽然是杂胡,但鹬蚌相争还是懂的,鹬只要够强壮,就能吃掉河蚌,再吃掉渔翁的眼。 可是到了遂州,他们又得到了新的消息。 遂州和丕州背靠背,双方互有臂助,遂州刺史乐箭更愿意见到一个稳定的知根知底的丕州,新来的杂胡却是贪婪躁动的狼群。 因为他把宇文霁好好夸赞了一番,从他出生时天上有彩虹,有兽吼,到他的麒麟趾,再到他两岁半就能生撕冒犯之人,以及最近的他以二十人破卯日将军千人,厮杀之后仍嫌不足,仰天嘶吼,一声震下来了五百多只白鹤。 图穆三兄弟:“……” 他们是不想相信的,可是在遂州市井间一打听,发现老百姓的传言,比乐箭与其他官员说的还恐怖。这宇文大趾就不是人了,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天人了。 于是这才有了三弟图穆巴多扮作信使,亲自前往丕州军的事。 图穆巴多带回来的,几乎没有好消息——宇文霁确实是猛将,丕州军兵强马壮,以及丕州军对宇文霁多有推崇。 在丕州等待他们的,不是一只河蚌,是一头老虎。 以势压人不可能让宇文霁低头的,平分丕州都别想。 图穆巴多很明确地说了:“他主阵虽只有五千,我图穆部骁勇善战又有决死之心,但……我部只会惨败。” 图穆巴多很明确地描述了宇文霁那根奇形兵刃,以及他使用这玩意儿的轻松。有这样一位主将帅军冲杀,难有血肉之躯可阻其前路的,其破阵如撕布。 三兄弟也怜惜跟随自己至此的部众,不想让他们把命扔在这。 如今让三兄弟为难的,就是他们一边觉得官军的待遇太糟了,另外一边又实在不甘心对宇文大趾低头。虽说,忠而复反是常事,可宇文大趾怎么可能听他们说一句效忠就忽略其他了?必定是要安插人手,分裂士卒的。 丕州军的众将也明白他们的心思,自然是越发压低作为官军的待遇。 “你们这些人只能驻军在罗郡了,不过罗郡的军营废弛多年,得你们自己去重建了。” “罗郡旁边的鹭州,有一支杂胡盗匪头领名拓拓有?,常来劫掠,你们去了要当心。” “罗郡当地钱粮不足,还请诸位多担待。” “罗郡的野地挺多的,开地后,用不了几年,你们便可自给自足了。” “罗郡的郡守姓崔,为人还算不错。他儿子小时候还让我们大公子揍过。” 每个字看似都在为对方考虑,实则都是在逼迫。 反观图穆部众人,无论三兄弟或族中的小头领,却都成了闷葫芦。在外头虽然是跪了,可事到临头,众人又不甘心了。 可宇文大趾一直含笑盯着他们,那可怖丑陋的兵器被他从左手换右手,又从右手换左手。 图穆戴特十分隐晦地看了看自己的刀(入帐的时候为表示友善,没收他们兵器),他很难受地意识到,一旦他和这个九岁的娃娃开打,他引以为傲的宝刀起不到任何作用,对方手里的丑玩意儿随便抡一抡,就能让他刀毁人亡。可要是……他快一点点呢? 丕州军这边的话,基本上说尽了,开始说第二轮了。图穆部还是没啥反应。宇文霁渐渐有点走神,他觉得手指头有点僵。 这些天若是在马上他觉得手只有有点僵,就会短时间将铁骨朵横在马上,活动活动指尖。今天他下意识也这么干了,可今天他屁股底下不是精挑细选的军马,是个小凳子(赶路有时候不骑黑鬃,让它养体力)。 刚动了两下手指头,宇文霁就听“咔”一声。 脑袋里已经意识到不好了,宇文霁反应还是慢了。凳子瞬间散架,他一屁股就跌在了地上,铁骨朵就横在了他的腹部上。 两边的人都匆忙起来,去扶宇文霁。 图穆戴特也冲了过去,可他的反应是去抬铁骨朵,他的力气不如三弟,可铁骨朵如今一头触地,他用双手憋足了力气,是能抬——突然,他手上一轻,原来宇文霁已经坐起来,抬手把铁骨朵抓起来放地上了。 举重,若轻。 他可不是站着以全身使力,他是坐着的啊。在这种情况下发力更难,且他将铁骨朵提走的速度极快,眨眼这玩意儿就从图穆戴特手里消失了。 图穆戴特看看那个铁骨朵,再看看宇文霁。 古人有句话叫“甲胄在身不可施全礼”,因为一般全甲在身,人跪下去,再爬起来就太费劲了。 此时,图穆戴特跪了:“见过主公!”这回才是彻底跪了,侥幸之心完全没有了。 他反而还有点小热情——宇文霁不满十岁啊,草原上出现了这种人,要么是赶紧弄到自己帐下来,要么就是要赶紧杀掉,一旦成长起来,他是了不得的。 第39章 岐阳的行为,图穆戴特自认为有了更深层的理解,皇帝不是英雄,对自己亲人尚且嫉恨,要杀掉这位天生猛将。 何必跟宇文霁对着干呢?吃点亏就吃一点吧,若这个孩子真能成为一个大人物呢? 此时图穆戴特想到的自然不是宇文霁日后能够坐拥天下,他甚至连中原大人物到底是什么样的,都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 图穆戴特的曾祖虽是疾勒人的大单于,可到他这代时,早已远离疾勒人王庭了,否则他们三兄弟也不会一狠心彻底离开草原,实在是继续留下去只剩下被其他部族撕扯分食的份。 宇文霁:“……”不是很理解为什么一个屁墩对方就纳头便拜了,但有这好事,宇文霁自然乐于接纳。 接下来,图穆部的人也敢说话了。丕州众将也不阴阳怪气了。两方互有进退,图穆部安置的第一套方案就下来了。 夜,丕州军营地,在达成协议后,双方举行了一场粗陋的宴会,宇文霁的铁骨朵成为了宴会的主角。 两边的将军和猛士们,轮流去举铁骨朵。那位遂州将军也跟着凑了一把热闹,凑完热闹后,他是很高兴的。遂州为丕州挡住了草原杂胡,丕州为遂州挡住了中原混乱,平王离开,遂州上下都忧愁不已,他们疯传宇文霁的谣言,也算是一种壮胆,他们比丕州人更希望这些传言是真的。 最踊跃的自然是图穆部,一个个大汉光着膀子去试举。 可即便举起来了,也没人想炫耀。他们憋足了力气,才能把这玩意儿扛起来走一圈,坐在那儿啃羊蹄子的九岁大公子,单手就能拎着走。 宇文霁舔了舔嘴唇,看着越来越谦恭的图穆部众人,感受到了猛将兄的威力。 虽然这种情况十分个人英雄主义,可这年代一个超级猛将,就是最强的杀伤.性.武器。 图穆三兄弟回去说出安排时,图穆部也没有反对的声音,杂胡凶悍,可除了上层,其余下层人都有那么一股子单纯劲,他们都知道了铁骨朵,承认宇文大趾,承认他是“英雄”。 遂州将军临走前,挥退了左右,告诉了宇文霁一件事:“大公子,带着您册封诏书的天使,如今停在了潘州(栖州和岐阳中间的州)。他身上不只带着您的诏书,还带着至少四份诏书——任命他本人为丕州刺史、任命您为代刺史、杀图穆戴特,以及命您帅丕州军剿匪的诏书。但如今您已经全盘接收图穆部,还请尽快想好应对之策。” “多谢。”各州早与岐阳离心,都在寻思着自己的应对之策。 而在出发当日,两军一起收拾营地,宇文霁策马出营时,图穆部的部众发出了统一且热烈的欢呼:“天大趾!天大趾!” 宇文霁:“……”他们还是用汉话喊的。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愤怒][愤怒][愤怒]熊爹啊啊啊啊!!!我好爱你啊,我真的爱你啊啊啊啊[爆哭][爆哭][爆哭][爆哭]你给我起的好小名啊啊啊! 第38章 还有呢? 038 无论和亲爹的关系多好, 人这辈子也总有那么一两次会产生弑父的冲动的。 所以,宇文霁以杀人的目光看向了图穆三兄弟。 图穆三兄弟:“……” 他们冤枉啊。最初,他们教部众的是“麒麟子”, 可对于只会疾勒语的部众来说,这三个字发音过于拗口,后来又教“天之子”, 这叫起来类似“甜滋滋”, 还是挺好学的。 可真上场,就变天大趾了,还字正腔圆的。三兄弟在内心里抱在一起,哭哭啼啼瑟瑟发抖。 这就是身为疾勒人的,图穆部老百姓的淳朴了。图穆三兄弟教他们的时候, 也说了这些话的意思。麒麟是天上的神兽,以疾勒人动物崇拜的宗教思维, 这就是神, 天神。又知道宇文霁小名大趾, 那天大趾挺好的。 毕竟这年月, 汉人的神尚且很狂野, 何况化外之民的?天神的手指头、脚指头, 甚至头发皮屑, 在疾勒人的传说中, 都能化为英雄。这就是传说来到了现实啊。 “天大趾!天大趾!”欢呼声再次响起, 这回是自己人干的。丕州军也开始叫了,两边还比着嗓子嚎。 大肚子郭淖也跟着拍肚皮嚎叫起来,不过,这家伙什么时候跑图穆部那边去了? 他也许可能大概,也是能在这个世界的史册上留名了, 《老祖宗奇葩姓名录》上,该有他一席之地——咱老祖宗有个叫宇文大趾的,外号天大趾。 不过,这个天大趾的名号也有个好处,真喊了天之子就麻烦了。 宇文霁二度斜眼看着图穆三兄弟,三人都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话,按道理不该不明白,天这事儿是皇帝独享的吧?宇文霁若知道他们最初教的是天之子,可能真要宰人了。 三人二度瑟瑟发抖。 天大趾这也算是歪打正着了,因为“老天爷的大脚趾头”,那必定是被天子踩在脚底下的啊。 麒麟趾为何会被皇帝借题发挥,还要剁了宇文霁的大脚趾头?因为麒麟一直拿来比喻贤人,且“麟趾踏祥地,非明王不出”。 他若是乡野小子也就罢了,被赐予个官位,皇帝便笑纳这个“明王”的称呼了。可他为诸侯王之子,皇帝一揪就一个准。所以熊爹临走才说他是他莽撞了,要是换个凶兽……皇帝想找他们麻烦,一样能找。 宇文霁还是让刘害去臭骂了图穆三兄弟一顿,三兄弟表示“我们疾勒人,都很乐意自己和大单于扯上关系,真不知道天子不能随便攀扯。” 三人赶紧告罪,这事暂且算是过去了。 回到辰丰后,遂州将军所言之事,宇文霁只告诉了吕墨襟。 说完之后,宇文霁叹一声瘫在了椅子上:“但皇帝下令,我还是得听啊。否则别看遂州现在对我示好,若那位天使还带着一道让遂州平叛的圣旨,遂州一定会响应的。可也不能装病,否则他很可能直接夺了我的权,但现在这个也没法杀他,因为他还带着我的册封诏书。” 宇文霁愁死了。 丕州虽然是个破地方,但有熊爹多年治理,这里的世家也还算当人,人口还不少,民十四万户。 现今的户,可不是三口之家,而是至少以五口之家打底,十几口人算是平常,几百口亦不分家的也有,数千人的村子却不超过“十户”的,也不算少见。 这还没算世家的家仆奴婢,也没算兵丁士卒,纯粹就是平民。 在图穆部自身的配合下,以丕州的人口,想吞掉图穆部这五万多人,不是难事。图穆三兄弟低头后,宇文霁也没为难图穆众将,能力足够就当自家士卒一块儿养着。反正就目前的局势,宁愿勒紧裤腰带养兵,也别仁善。 岐阳来使最好的态度,也会是指使丕州军剿贼。 一旦丕州军的军力消耗过大,熊爹就危险。且他带着大军走了,家里怎么办? 岐阳朝廷,早已是个大号寄生虫了,根本无法供给粮草军饷了,所有军队调动,都要“就食当地”。在一个遍地都是菜人与两脚羊的时代,这是逼着军队拿人当粮草。稍微想一想,宇文霁都头皮发炸。 怎么办?怎么能躲避出征。 就听吕墨襟道:“景光,你还是个孩子。” 宇文霁眉毛皱起,立马反驳:“责任在眼前,我必须承担。”可话出口他反应过来不对劲了——墨墨从不是一个鼓励他逃避责任的人,正相反。 他看向吕墨襟:“?” 吕墨襟对他点点头:“嗯!”还对他比了两个大拇指。 两人对视,笑了。 图穆部归附后第八日,先前几个月都不见踪影的天使赵驹(赵金驼,号红叶先生),便以属实让人瞠目的速度,跨越了栖州,来到了丕州州府辰丰,神采奕奕地来到宇文霁和丕州众人的面前。 赵匕只是赵家的无名小卒,赵驹则是赵家名士之一,这位四十多岁的红叶先生,即使担着天使的差事,依旧穿着一身蓝底红叶纹的袍服,衣着看似正式,但花纹却十分不正式(甚至骚包)。 帅众人出城十里相迎的宇文霁,发型换回了总角,且与亲近的文武都商量妥当——今日上线将是熊孩子宇文大趾,属于绝版限时返场了。 赵驹至少表面上带来的是喜讯,刚见面自然要客套一二,所以他第一句话:“臣动身前,曾去平王府,平王一切安好,命臣为大公子带个好。” 确实就是客套,赵驹来之前哪里去过平王府? 宇文霁哪里知道他胡说八道?虽然现在他也接手了熊爹的情报渠道,知道熊爹的情况,可对于亲人的情况,自是越多了解越好。 背诵好了的套话立刻就被扔到了九霄云外,宇文霁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一时竟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第40章 “父、父亲……父亲无恙便好……呜呜呜,父亲!”已经哭了,把眼泪憋回去就是“大人模样”了。反正是当熊孩子,宇文霁索性心一横,彻底敞开情绪,放声大哭,“爹——” 辰丰城十里外,飕飕寒风中,上千人围观着恸哭的宇文大趾。 此时,所有人的心思在此时达成了一致——大公子果非常人也/此子恐怖如斯。 知道内情的丕州文武,自是对大公子的演技甘拜下风。不知道的如图穆三兄弟更是下定决心就在丕州窝着,这天大趾小小年纪,不仅能打,还阴险啊。 赵驹来前清楚打听了宇文霁(比图穆三兄弟打听到的靠谱),他了解到了宇文霁杀崔家的真相。 一个不发一言,赤手空拳连杀数人的孩子,能是如今的嚎啕稚儿?此子背后怕是有高人,方家的方品?先前是小看他了。 赵驹正思索着,就让宇文霁给扯住了袖子,宇文霁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叔叔,我爹还说了什么?” “……”赵驹一怔,道,“平王道,陛下宽仁,十分体贴照顾他,看他年老不忍奔波,让他休息些时日再返回丕州。您在丕州不要挂念他,为陛下尽心,为朝廷尽忠方才是正经。” “爹啊~~~”宇文霁将赵驹的袖子攥得更紧了,他还扯了两下,“还有呢?还有呢?” “您为长子,当关爱弟妹。” “呜呜呜!还有呢?” “……” 丕州众人:“……”不能笑。 赵驹的笑容逐渐消失,没那么神采奕奕了,他得到消息便一路疾赶至此,可还是有些迟了。赵驹的眼神扫过人群里的图穆三兄弟,三兄弟已经是彻底的汉家衣冠了。 原本髡发的他们,在决定归附中原后,已经开始留发。可相貌上,他们疾勒人和中原人有着很大的不同。此时胡人种族颇多,宇文霁外祖的刘家是高鼻深目,疾勒人是平鼻小目。中原人此时的风格多是方面凤目。 但更重要的不是衣冠,而是态度,他们恭顺地站在人群里,还会跟着旁边的汉将一块儿摸袖子擦眼泪,嘴里念叨:“大王~” 融入得十分彻底了,属于是。 果然是杂胡,毫无廉耻之心,这跪得也太快了!我紧赶慢赶,还是迟了。 “赵家叔叔。”宇文霁还拽他袖子呢。 赵驹没赵匕那般刚愎,便是没有事先得到的情报,从丕州众人的站位与神色,他就能看出来这群人对宇文霁的态度。 能屈能伸啊…… 宇文霁的哭声,和“还有吗?”的询问,闹得赵驹脑瓜子嗡嗡地疼。 “大公子孝心可嘉。” “还——” “大公子,时辰不早了,还是让天使尽快入城休息吧。”赵驹身后出来了一个人,弓着身子道。 众人都看向了此人,跟着赵驹一块儿来的,可他能上来搭话,该不是赵驹的门客,且这话里的意思,他并非使团的。果然,赵驹介绍道:“这位乃是栖州刺史,谢蚕,谢博用刺史。” 栖州刺史? “见过大公子。” 宇文霁吸了吸鼻子:“您也是从岐阳来的,来前可见过我爹了吗?他可好?” 谢蚕:“……” 赵驹:“……” ----------------------- 作者有话说:[可怜]宇文大趾:[害羞]真情实感就是最好的演技 第39章 栖州孙家 039 宇文霁的哭嚎, 最终引得丕州众文武一起嚎啕起来。 武将真哭得居多,文臣吗……演技真好。 赵驹被他们嚎得脑瓜疼,想训斥阻挠又无从说起。人家哭, 在孝,在忠,在义, 训斥人家, 名声还要不要了? 赵驹又被宇文霁的“还有呢?”弄得实在说(编)不出什么来了,干脆也哭了:“平王实在思念丕州啊,只是身体不好,只能于岐阳休养,大公子如此孝心, 殿下若知晓,该也是十分欣慰了。” 众人对着哭, 眼看着日头升到了正当空, 已是午时了, 使团是彻底都蔫了, 宇文霁这才一声令下, 率众回城。 赵驹回到马车上, 双手一揣, 突然觉得袖子的手感不对, 低头一看, 原本顺服的大袖子如今全是稀碎的褶皱,袖子上明亮的红叶绣纹变得歪歪扭扭,不堪入目。赵驹膈应地皱起了眉,将外袍脱了,自有仆人准备出新衣来。 赵驹众人送到了安置他的崔家别馆, 他总算在进门的时候有机会将册封世子之事说出口了。 刚才还哭唧唧的宇文霁,立刻道:“那我可得赶快去告诉母亲这个好消息。”转身便跑了,不给赵驹说第二句话的机会。 还是崔棘、方玲上前,两方才议定了三日后的吉时册封,也是商量完就赶紧走了,没有半句废话。相比起上一次崔家对赵匕的无微不至,无半点攀附之意。 赵驹刚吃完饭,谢蚕便来求见了。 屏退左右,谢蚕道:“赵叔叔,宇文大趾如今示弱,你我不如将计就计,夺了他的权?” 谢蚕正是岐阳谢家的族人。谢家这大族,当年虽族灭,可有些人在原家族中过于微小,无人在意的,反而留下命来,谢蚕便是如此。此人也是胆大,隐姓埋名数年后,反而以谢家遗族之名走动,还真让他出头了。 所以谢蚕明明比赵驹还要年长,却称其为叔。岐阳三家也确实互有姻亲,他非说是叔叔,赵驹收下这大侄子也无妨。 “其看似示弱,实为示威。” 谢蚕一愣。 赵驹又道:“丕州上下铁板一块,皆随他而动。崔家和方家的态度便可见一斑。” 按赵驹的经验,当地的世家此时就该给他送东西来了,或珍玩字画,或美人佳童,又或奇物美食。来回送几次,就会派人过来接洽了。可就连负责他住处的崔家,都没有特别的举动。 谢蚕面上皆是不以为然。 赵驹见他如此,便道:“其实,你我不如软硬兼施。” 谢蚕当那个硬的,强令宇文霁出兵。赵驹做软的,居中调和,当然他还是向着谢蚕的,会推动宇文霁出兵。 可赵驹说罢,谢蚕便面露犹豫。 这个计策的前提,是宇文霁封世子,外加让他代丕州刺史之职:“叔叔得丕州之权,不是更好?您有圣旨在手,名正言顺,何必怕他?” 赵驹出发时,皇帝给了他多份圣旨,让他“相机行事”。 其中一些圣旨是相反的,比如,他既有册封宇文霁为世子,让他代丕州刺史的旨;又有让宇文霁前往岐阳侍奉其父,赵驹接任丕州刺史的圣旨。 赵驹在肚子里翻了个白眼,他摇了摇头:“我来迟一步,丕州已定。” 这位骚.包的红叶先生属于岐阳诸公中极少数的实干派,早年间他在外领兵时,也曾以为,凭赵家的出身,有了官位,便能所向披靡,险些因此丧命,却也算是因祸得福,比岐阳围城里的世家子们,都多了眼界。 丕州这情况,若硬要夺权,说不定他宣旨当天就遇刺暴毙了。 一个九岁的孩子在失父后,不但稳定接掌大权,还快速吞并了外来势力,赵驹是要用最可怕的标准去猜测他的。 他很清楚,岐阳正在失去权力。正因为与众不同的观点,他才会被派遣出来,他自己也才愿意承担这份十分危险的差事——最好的结果也是要带着丕州一群人出去打仗,这可是一件十分不英雄的事情。 岐阳的真英雄,需博冠广袖,能诗能赋,能辩能舞,谈玄论道,品鉴世间之美。打仗?浑身浴血,恶臭狼狈,野人之行。 赵驹垂目思索——赵匕做错了,该把父子俩一起带走,当时宇文霁只是个王长子,赵匕完全有理由以“王长子至孝,愿随行服侍平王”带他一块儿走。现在平王已经在岐阳认错了,宇文霁握紧实权,皇帝也已经口头说了要册封宇文霁为世子。 他若懦弱无能,难得人心也就罢了,现在怎么办?即便他傻,真去岐阳了。丕州本地可都是家奴军,他们二失其主,赵驹都怕在战场上被背后捅刀子。 赵匕误事!其在回朝后,竟大肆宣扬宇文霁无能,对着丕州送来的卯日军人头,也依旧言之凿凿必为丕州部将所杀,宇文大趾乃是冒领军功。 只有他亲自来过丕州,他说服了赵家与皇帝,甚至也说服了赵驹。让他们认为可以坐看图穆部与丕州军的乱局,届时朝廷使者便可现身说和,执掌两方兵马。 赵驹宝贵的时间就在等待中度过了,等来了宇文霁吞了五万杂胡,算不上如虎添翼,却也是割肉饲虎。 若可以,赵驹想杀了宇文霁,这孩子过于骇人。可他不是死士,他珍惜自己的性命。更何况,宇文霁必定是宗室,将来如何,谁知道呢? 第41章 总之,没必要留在丕州了。 “丕州武将皆忠诚,若害了宇文霁,那也是害了你我自家的性命。”可他还是又多说了一句,“所以,你我只能用软硬兼施之法,说服宇文霁。” 谢蚕终是只能讷讷应下。 他们在定计,宇文霁这边也在定计。册封世子之事已定,那他们也是能够再动一动了。 ——图穆部融合得很顺利,将来只要确定赵驹确实是滚回岐阳了,那不是不能动的。 宇文霁刚一提,众文武都是一惊,甚至面露惶恐之色。 刘害头一个道:“大公子,未有皇命,我等还是……” 宇文霁道:“你们以为栖州刺史来此是做什么的?他是来求援的。” 由刘害的态度就能看出,目前丕州文武对于岐阳,还是心存敬畏的。果然宇文霁一解释,他们便释然了。 自然是先对着谢蚕大骂一顿,他们都很清楚,这所谓求援,不过是想白用他们丕州兵将。宇文霁的目的,他们当然也明白,正是反过来利用谢蚕的刺史之名,控制栖州,扩大他们自己的地盘。 ——所以敬畏归敬畏,但众将还是很乐意变着法子向自己口袋里捞好处。 卯日将军与其精锐被宇文霁一锅烩了之后,并未重新角逐出来一个头领,而是直接分裂成了十几股散兵游勇。其中有继续占地自立的,有化为流匪的,有跑去州外投奔那位鹿仙人的,甚至还有两股过万的势力,直接归附丕州了。 更神的是,栖州最大的世家,孙家,竟还活得好好的。 孙家不仅活得好好的,还有五千家丁。 这个家丁,指的是戴甲的可战之人。 这事宇文霁今天前完全不知道,但他没在会议上询问,而是等到会议结束之后,找吕墨襟解惑。 “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难道不知道世家有粮吗?栖州已经如此局面,竟然没人去动孙家?难道孙家的名声好到这样的地步?” “劫掠官府尚且有活路,劫掠世家,却必要引大军来讨。对了,他们劫掠官府时,也不会动当地世家的官吏。甚至,那些被百姓劫掠一空的府库,银粮到底落入了谁的囊中呢?” “……” “且,事有不同。先说流民。因户籍政策,百姓一旦在没有官凭路引的情况下离开当地,便从民变奴。奴,则民皆可捕杀、贩卖。所以,有些世家,会自造流民。流民一离开当地,世家的捕奴队,便已追击在后。” 宇文霁瞳孔震动,人这个东西,不该这么不当人啊。 “有些世家,在当地遭劫时,会收留当地有威望者家中的青壮或幼童为奴。这些人便会自发护卫世家,驱赶旁人。还有最要紧的,流民出走,还是惦记着回乡的。他们的家乡,正是世家在管,若杀了世家,日后谁来管他们呢?” 吕墨襟说了小半刻,宇文霁给他倒了一杯茶。 吕墨襟喝着茶,又给宇文霁说了些他不知道的基础认知——流民的迁徙路线是需要上报的,流民逃荒的去向得是一个愿意接收他们的州,常有刺史带着全州几十万老百姓逃荒的事。世家在这种时候往往也会起到巨大的作用,他们的人手会率领、协调逃荒百姓,把他们带出去求食,再在天灾过后,把人带回家乡。 “……”所以逃荒是一件挺有组织性纪律性,外加各州协同的事情,不过前提得是太平年景。 现在的流民,大部都是失控流民。 大景如今基业已过百年,前头还有个五百多年的大汉。 七百年的时光,都是世家与皇共治天下。百姓见不着皇帝,却日日见到就在家门口的世家,还在娘胎里便与世家有了各种牵扯,一辈子生生死死都仰仗世家。世家也有做人事的时候,他们与世家的相处,已有了一套刻进骨子里的流程。 百姓已经认定了,世家永远都会在那儿,不可动摇。 ----------------------- 作者有话说:[托腮]宇文大趾:复杂 第40章 (捉虫) 不离不弃 040 想到世家, 宇文霁就想到了现在杀世家最凶的家伙——鹿仙人。 他杀世家,但他依旧是个该死的畜生。他每日都与纯阴少女双修(处子),又以男童“元丹”(蛋蛋)炼制补气丹, 日日采阴补阳。 可百姓笃信之,认为与他结合过的女子,必可生出健壮的孩儿。被他炼丹的男童, 若是没了性命, 便是上天做仙童去了,若活下来,则是老天让其侍奉鹿仙人,百姓皆踊跃将自己的儿女奉于鹿仙人。 这是确定的事情,不是宇文霁自身谣言的那般夸大。 至于百姓的其他供奉, 更是不用多说。 邪.教,该死。世家是自己举着刀将百姓敲骨吸髓, 鹿仙人是用所谓的来世美好幻想, 让百姓自觉自愿地将自己与亲人熬成油, 用一双骷髅手将雪白的油膏奉献给真神。 吕墨襟端着茶, 看着对面的宇文霁, 他紧皱着眉, 黑亮的眼睛里盈满了忧愁、愤怒和怜悯。 宇文霁有一阵子过于冷漠, 现在他却又过于沉重了。不是为了自己, 是为了旁人。吕墨襟见多了高谈百姓、社稷的君子, 在这个孩子身上,他见到了真正的仁善…… “你不想与孙家交好吗?” “不想。”宇文霁飞快回答,但说完便长叹一声,垮下了肩膀,“可我知道, 这是空想。” 孙家便是名声好的家族,“盗匪皆绕尚粮郡而过”“盗匪夜入孙宅,欲行不法,闻听蝉先生与童儿语,涕泪跪地,拜其为主”如此等等,都是今天宇文霁听见的。 “孙家已几十年无人入仕,你若得孙家人投效,会有大好的名声。”吕墨襟也知道要不了整个孙家,但如果宇文霁有意,还是能弄来一二孙家人的。 宇文霁低头,手指头拨弄着他自己的茶碗。 这也是孙家唯一让宇文霁觉得还不错的地方——五代暴君时,孙家当时在岐阳任治粟内史的家主孙琦,数次痛骂暴君,发现自己无力回天,遂挂冠而去,后郁郁而终。孙家自此之后,不再出仕,其余世家皆敬之。 吕墨襟就伸手勾他的手指头:“你不想用人家,孙家难道就想给你用吗?”宇文霁若是这种想法,那就最好避开孙家。否则他对孙家“不敬”(避之不见,其余的世家看来,就是不敬了),反而害了名声。 宇文霁一愣:“好像……是。” “其实,拿下栖州,于我们并无好处。” 宇文霁思索这句话,为什么要拿栖州呢?因为要去岐阳先得走栖州。他自己奔着救爹去的,众将也都是这个想法,文臣谋士无论本地的或刚来的木茄都还处于说话没底气阶段,且他们也挺想打通和岐阳的交通的。 可打通和岐阳的交通,能得到什么? 更方便交赋税?更方便岐阳的皇帝下达乱命?随着大景的整体混乱加剧,丕州想稳住自己没问题,但岐阳那边想过来人,可就越来越危险了。 吕墨襟看他神色,知道他懂了:“栖州乱,于我们,于大王,都有利。栖州太平,岐阳一眼看下来,可就是丕州了。” 栖州与岐阳之间,就隔了一个潘州,基本等于家门口了。乱糟糟的栖州挡着丕州,朝廷对丕州有坏心思,可先看见的也是一团乱的栖州,不至于用太激烈的手段。一旦栖州太平了,还是丕州镇压的,朝廷看见的可就是家门口蹲着的老虎了。 “那我们……打淘州?这不好打啊。” 丕州周围四州,遂州,栖州、鹭州和淘州。除了遂州与丕州的关系是友好和平,其他三州都是盗匪流民横行,属于敌对。 遂州守着边塞,而且目前阶段,哪里有大景的官员互相攻伐的?栖州不打。鹭州,就那个还有大象和犀牛的地界,沼泽占了大半,这地方就是穷山恶水,极不利于骑兵作战,打下来没多少好处,还会有大量非战斗减员。 就只剩下一个淘州了。 淘州在丕州东南,位置类似于被丕州踩在脚底下。相比起栖州和鹭州,淘州乱都乱得默默无闻。 因为淘州和丕州之间,隔了一道山脉——断垄山。这道山脉原名断龙山,因其远远看去,仿若一条龙被斩断龙首,瘫倒在地。这名字方克皇帝,过于不详,汉时就改名了。 断垄山脉崎岖曲折,进山的人少了,有去无回。人多了,补给困难,还是有去无回。这紧挨着的两州,是对彼此最陌生的邻居。 绕路是可以,但要么走鹭州,要么走栖州。所以若攻淘州,为了方便之后的管理,还得把路占下来。 吕墨襟向来会给宇文霁留下思考的时间,此刻宇文霁在想,他就在看着宇文霁的手掌。他有点不服气,因为宇文霁的手已经很像成人了,个头高壮点也就罢了,手掌也这样大,这样有力(呃,好像不只比他有力……)。 第42章 吕墨襟很瘦,可他的手却偏偏很有肉,指头伸直了,还能看见肉窝窝。他的手背对比宇文霁的手心,都过于黑白分明。他用指甲轻轻戳宇文霁手上的茧子,粉色的指甲过于柔软,宇文霁毫无所觉,吕墨襟指甲都起毛边了,指尖还让茧子刮红了。 吕墨襟抿了抿嘴唇。他虽早慧,可如今正是青春洋溢的时候,自尊抬头,他身边只宇文霁一个同龄人,总会不自觉地与他攀比。 宇文霁一低头,恰好看见正低头瞧着红指头的吕墨襟,把他的手捞过来,细瞧:“怎么?手指头起肉刺了?” “没。”吕墨襟把手缩回去了。 “哦。”说这两句话,宇文霁倒是有想法了,“打一半的栖州,转头?” “正是。”吕墨襟将竹简扯过来,在上面画出了栖州的分布图,栖州靠近北边(岐阳)的部分,确实更繁荣,即便屡遭劫掠,依旧有些大城屹立,但栖州南部,有一处铁矿,且有河流,“我们占领栖州沃郡后,可经水路,入淘州涟镇。” “涟镇……”宇文霁想了半天,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了关于涟镇的消息——这些年的学习,对周边的大小势力,熊爹、老师方品、将军们,还有墨墨总会有提一嘴的时候。 现在占据涟镇的,好像是个什么水虱子,还是水跳蚤的水匪,他原本是淘州的水军校尉。 “水狮子葛石,善水战,且与其他贼人不同,他为人颇为忠厚。我们可以试试派人说降他。若他不降,那就在林波郡提前上岸,走陆路。”吕墨襟又道。 “吕军师……”宇文霁站了起来。 “嗯?” “你一辈子都别离开我!”他噌一下从几案这边窜出大半个身子,握住了吕墨襟双手。 吕墨襟被他吓得凤眼圆瞪,当即一个后仰躲闪。 “嘭!”吕墨襟的椅子倒了,宇文霁从抓着他的手,变成搂着他的腰。若非宇文霁反应快,吕墨襟就要跟椅子一块儿躺地上去了。 “胡闹什么?!”吕墨襟一边整理衣裳,一边对宇文霁指指点点。 宇文霁低头,认错认罚。 可吕墨襟要走的时候,却在门口停住脚,又走了回来,对着宇文霁一拱手:“主公不改,我亦不变。” 这就是宇文霁那个一辈子的回答,说“无论如何都会留下”的,不是吕墨襟。但他在宇文霁身边,很舒心。且以他对权贵们的了解,这世上应该不会有第二个宇文大趾了。换一个家主,让他喂自己吃人肉吗? 吕墨襟想:我好日子真的过得太久了,低不下这个头,吃不下去了。 想到这儿,吕墨襟对着宇文霁笑了一下——今日大公子闹腾也是好的,仿若回到了大王未离开之时。 “墨墨……我会努力活下去的。”宇文霁方才更多的是开玩笑,就一时童心吧?但吕墨襟给了他一个简短却郑重的回答,倒是他刚才孟浪了。 他正经的回答,这是他在这个世界开口立下的第一个flag了。 “景光,共勉。对了,我给自己起了个字——寒雅。” “……” “为什么这个表情?” 宇文霁舔了舔嘴唇,不敢说实话:“这个字太好了,我一时过于惊叹。” 他觉得这个字,和墨墨既般配又不般配。般配在于这字一听便是个大美人的,不般配在于这像是个清高冷傲大美人的,白色系冰山咖,墨墨吧……他黑的,还是五彩斑斓的黑。 “我喜寒鸦。”吕墨襟走回来,在竹简上写下寒鸦,又将鸦以拇指擦去,写下雅,“只是以鸦为字终究不好,便以雅盖之。” 宇文霁道:“以雅遮墨。” “确实。”两人相视而笑。 宇文霁突然想起了什么:“给你养只大乌鸦吗?” 吕墨襟立刻摇头:“不要,那东西聪明又霸道,我喜欢它,却无意养它。” 宇文霁就笑他叶公好龙,吕墨襟点头认了:“远看喜欢,若弄到家里来,便要负责吃喝拉撒。这些活物还有自己的脾气,乌鸦还好些,毕竟个子小。龙那种东西,动动指甲就能把人碾成肉糜,叶公若见龙仍喜,方是蠢物。” ----------------------- 作者有话说:[狗头]俩小孩目前还是纯洁的君臣关系 第41章 (捉虫) 龙啸 041 吕墨襟说了叶公好龙, 宇文霁想,这就是聪明人的想法了,他这种凡人只会继续指着叶公笑他傻。 两人说了一会儿闲话, 眼看着快吃午饭了,吕墨襟干脆也不走了,两人重将精神放在了战略安排上, 可这回刚说了两句, 便有人来报,说是栖州刺史请他过府一叙。 宇文霁挑眉,对方来意不善。 宇文霁没有正式册封,不是王世子,暂代丕州刺史这件事也只是平王离开前的托付, 目前宇文霁就是个宗室罢了。纯粹看他的职务,栖州刺史谢蚕还真有资格“邀请”宇文霁过府一叙。 但作为栖州刺史, 谢蚕他是一位前来求援的客人。且宇文霁也就这两天, 便能得到册封与正式的任命了。在这两天里, 不是亲自拜访, 而是一个下人过来空口邀请, 实在过于傲慢。 宇文霁第一反应是愁, 该怎么应对, 但是看一眼吕墨襟, 他眼神一转, 道:“说我吃坏了肚子,这两日在养病,以待吉日。” 谢蚕正在府里琢磨该如何应对宇文霁,要如何数落挤兑他,结果宇文霁不来了?谢蚕叹气, 挥退了下属,自己在房里背着手,左右踱步。 他知道自己失礼莽撞,在旁人看来还十分愚蠢。可谢蚕是有苦自知。 赵驹态度的转变太过明显,原本赵驹的打算,是掌控丕州兵力,平复三州,再用数年时间以至少五州之力为大景稳定天下。 到现在,赵驹却只想回到岐阳,再行定计。 赵驹能走,谢蚕怎么走?他已经是栖州刺史了。甚至赵驹一走,宇文霁直接把他赶去栖州,让他“赴任”去,他便是被暴民生嚼活吞,也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谢蚕必须趁着赵驹还在,逼迫宇文霁至少口头应下出兵。只要他应了,赵驹就有可能留下,因为宇文霁一旦离开辰丰,他们还是有可能与当地世家结盟,尝试夺权的。 丕州确实是朝廷用兵的最好起点。宇文霁虽已现虎踞之姿,终归年幼,羽翼未丰,如此人物,再等几年,他彻底长成,若各地仍旧糜烂,那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属实难料了。 谢蚕相信,赵驹也并非看不出,他只是惜命,不敢与宇文霁翻脸。 八岁捏死崔家家主崔冰,与其启蒙恩师崔小熊的人物,虽崔家只是小世家,但在丕州可是大家了。他敢不敢再捏死几个?谢蚕也怕死,可他实在是没退路了。 谢蚕现在最恨的,反而是赵匕,这蠢货白来一趟,带回去一个老朽,留下了柄利刃。当时将父子俩一起带走不就好了?宇文大趾就算真是麒麟,他落在了岐阳那真龙之地,也无法施展分毫。 ——赵驹和谢蚕,在某些方面达成了共识。 “奇蠢如猪!”谢蚕恼怒之下,一把抽出长剑,砍向几案,可他力气太小,长剑未曾切断几案,只卡在了木头里,震得他虎口发麻,手腕抽痛。他欲拔出.长剑,又因力气用得太大,整个人举着剑后仰坐在了地上,长剑脱手飞出。 听见动静的老仆探头查看,长剑径直朝他飞去,险之又险地钉在了他脸颊侧方的门板上,又穿门而出,刺破了他的手臂。 赵驹很快知道了谢蚕的动静,轻轻一叹,让下属退了。 自岐阳到丕州,他也是怀着大决心的。若图穆部与丕州军起乱,他同样是有送命的危险的。带着谢蚕来,且许他栖州之责,也是对谢蚕能力的认可。可谁能想到,事情竟是如此的发展。赵驹自是只剩下保住自己有用之躯,返回岐阳再行定计这一个选择了。 所谓的与谢蚕软硬兼施,也不过是让谢蚕出头,他在后边随随便便应付几句。这事儿他和谢蚕都清楚,否则对方也不会如此。 想来想去,赵驹还真有点良心不安,于是他便将谢蚕叫来了。 “留在此地,还是会有大作为的。” “宇文大趾毕竟年幼,且与平王感情颇深,你不如常与他讲些岐阳事。” “你当以‘迎平王归家’诱之,以平栖州。” 赵驹性格就是如此,虽能看清楚很多事,但偶尔感性上来了,就不管不顾了。岐阳大家的世家子,性格里多少带点这种“随感做事”的脾气——直说,就是叫反复无常。 “你先保住性命,待时机到了,我再把你调回去。” 面对赵驹的安慰,谢蚕当然只能感动得痛哭流涕。赵驹还留下他吃了一顿饭,看似宾主尽欢,实际待谢蚕回到了自己的房里,便躺在床上,一下一下捶打被褥。 第43章 他了解赵驹的性格,赵驹不叫他过去还好,如今叫了,反而是彻底放弃了——说这番话对于赵驹来说,就是他“已倾尽全力”了,待回到岐阳,他就能对旁人表示,他是个爱护下属与友人的性情中人了。 这倒不是他虚伪,是他真这么认为。他也确实会想着把谢蚕召回去,可如今栖州刺史之位重启,谢蚕死在任上也就罢了,他活着,就得有人接任,哪个傻子会乐意送死啊? 谢蚕庆幸自己已无家小,他知晓自己必会为了复兴谢家奔波不止,家小反成了拖累。他若有所成,何患无妻?有妻有妾,子嗣繁衍,不过寻常。若一事无成,他尚且如此,也不寄望于儿孙了。因此谢蚕下决心复兴谢家之日,便杀了妻儿。 可庆幸之余,他又想着,我若死了,去到地下,他们知道我杀了他们却还未曾复兴谢家,怕是要笑话我的,于是反而难以入睡了,翻来覆去一夜,晨光微现后,谢蚕有了计较。 宇文霁还等着使者们在施计策呢,结果,一直到他的册封世子之日,这三日间,那边唯一给他找的一件事,就是赵驹索酒,索歌女乐师,说要开个宴会。 宇文霁:“……”这个世界总会让他发出自己见识少了的感慨。 几个世家给他送了,可自然是让赵驹十分不满意。原本不想与宇文霁起冲突,只惦记着尽快回岐阳的赵驹,在看见送去的人后,愤怒了:“庶子狂傲!” 他当时按着剑就想冲来与宇文霁理论,然后让左右按住了。 送人的几位家主匍匐在地,连连哀求解释,这才让赵驹相信,他们送来的已经是最好的人了。 赵驹道:“礼崩乐坏之地。我当年于战乱中,尚且寻到好乐师。”原来让他不高兴的不是美丑,是乐师的技艺太差。 然后他就没办宴会?不,他还是办了……披头散发大吼大叫,甚至跑街上去了,一边鬼哭狼嚎,一边在街上乱跑。 已经惊叹过一次的宇文霁,短时间内惊叹了第二次。世家们的反应,让他短时间内惊了第三次。 方品一脸陶醉地道:“其啸如龙啊。” 其余众人点头附和。 原来那鬼哭狼嚎还有门道,属于世家子的高雅技能之一,说是从上古传下来的,就叫龙啸,但如今避讳天子,所以只赞其如龙,正经名字叫雅吟。 世家们对赵驹的行为,没有丝毫反感。甚至颇有些清高的方品和崔棘,这俩作为名士,还有些愧疚没能给赵驹提供足够好的美酒、美人与乐师。 “赵大人乃琴艺大家,唉……”崔棘甚至以袖遮面。 宇文霁强绷着才没当场表演颜艺,这群人对赵驹竟还颇为推崇。 吕墨襟见他这样,私下道:“你不要因此便轻视岐阳诸公,虽然他们确实都是这个样子。但他们私下里的生活如何,不代表他们没有智谋心机。” 他确实开始哑嗓了,如今说话带着几分哑。 宇文霁不知不觉间,确实对岐阳之人还真是有些轻视。吕墨襟一提,他心中顿时一惊。 ——现代新闻上很多外国政客,都好像智商不高的样子。但他们真是傻子?那也是一层层斗到他们如今的位置的。这时代的人,也是同理可证。宇文霁没去过岐阳,但岐阳有多乱,他是知道的。 赵驹虽然不算顶尖的人物,但也不可小觑。 “吕先生,多谢。”宇文霁很有古人风范地站起来向吕墨襟行礼。 吕墨襟对他微笑回礼。 宇文霁终于得封世子了,唯一让他意外的是,朝廷竟然还负责“工作服”。册封前,赵驹给了他一套正式的王世子服,以及小金冠。金冠还能戴,但是那套衣服……不知从哪个库里头扒出来的,绣线黯淡,有虫蛀这也就算了,这玩意儿它明摆着不合身。 即便赵驹此时都有些尴尬,再次在肚子里把赵匕大骂了一通——这厮定是故意不言明宇文霁的身高! 赵驹还真没冤枉赵匕,他硬着脖颈说宇文霁懦弱无能,自不能说他体健身长。于是这衣裳就按照寻常八岁幼儿的袍服找的。 这又不是小事,因为还有旨意。按照规矩,宇文霁得更换王世子服,接下面的任命他为代刺史的圣旨。 可这衣裳穿上去,那成什么样子了?衣襟不整,露手露脚,如此不雅,过于无礼。 ----------------------- 作者有话说:[白眼]宇文霁:撒酒疯就撒酒疯……还雅吟?我看像牙疼 第42章 宇文霁:你年纪还小…… 042 丕州众人和赵驹大眼看小眼, 宇文霁还看了一眼跟在旁观礼的谢蚕。谢蚕却没找事,只恭谨地站着。 目前这情况还真是两头堵了,不是赵驹找事儿, 这已经不是宇文霁的问题了,还关乎赵驹自己的安危,这事无论如何选择, 他回岐阳后, 都可能被政敌拿来攻击,即使皇帝回护,也得办他一个大不敬。也是他行事不谨慎,完全忽略了世子服大小的这种小事。 吕墨襟站出来了,道:“世子可穿长里衣。” 众人大喜:“善!” 宇文霁就穿着黑色的长里衣, 小袍服套他身上,跟个马甲似的, 玉带本该是宽松的, 结果勒他腰上了, 崔王妃偷偷取来了平王的蔽细(王妃需在场), 给他系上了, 总算勉强能看, 让宇文霁顺利接了第二道圣旨。 赵驹松了一口气, 事后的宴饮都欢愉了不少。 宇文霁也跟着陪了两杯酒, 这时候的酒没有蒸馏, 过滤技术也不高,丕州这边远小地方,酒更差,宇文霁跟前的酒……它是酸甜的,酸味儿还更大一些。丕州的酿酒技术太惨了亿点。 宴会刚开始大家还坐在各自的座位上, 酒过三巡就开始到处晃悠了。宇文霁也佩服这些人,就这点度数的醋酒还能上头 赵驹走向吕墨襟时,宇文霁整个人的寒毛都扎起来了。 “听闻你是吕书恩的后人?” “是。” 赵驹在吕墨襟身旁坐下,放下酒杯,抬手拉起了吕墨襟的手:“要与我一起回岐阳吗?我可收你为义子。” 吕墨襟把手抽了回来:“谢过赵公好意了。”他先前被拉住,完全是因为过于意外。 赵驹叹了口气,倒是没强迫:“你如此品貌,为人聪慧,可惜了……”他感叹了两句,便就走了。 赵驹虽没朝着宇文霁看,可从他坐下开始,便如芒刺在背,不用回头就知道谁在看他。赵驹也知道自己莽撞了,只是没想到,这不足十岁的宇文大趾,现在就懂怜惜美人了?还真是各方面都天赋异禀。 宴会最后在赵驹的“龙啸”中结束(宇文霁听多了,觉得赵驹嚎得有点类似于信天游,但没信天游好听),赵驹被搀扶着回他的住处第二轮去了。近距离遭受龙啸攻击的宇文霁按着头疼的脑壳,却没第一时间回房,他还惦记着吕墨襟的事儿呢。因此将吕墨襟叫到了书房。 看他皱着眉头过来,吕墨襟就笑了:“别担心,赵驹是个体面人。” 宇文霁也笑了,他尽量笑得和柔些,却只觉得面皮僵硬,仿佛被套了硬壳。 赵驹没硬来,但上回那个赵匕却不一定。将来他所见到的德不配位者也会更多,吕墨襟有才能,他会有合他身份的官职,一直藏着他是不可能的。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在发愁,他在岐阳时,总听人赞美某人品行高洁,或许其中确实有人如此,可吕墨襟亲眼所见的,却无一人配得上高洁二字,甚至是脏了这个词儿。 直到他在这个孩子身上,看见了它。 “景光,其实对帐中事,你无须如此在意。我心知自己品貌如何,当初这才没有留在岐阳。其实……我已做好了给人做宠的准备,大王当年也因此才厌恶我,却也怜悯我。” 宇文霁惊讶得张开了嘴,当年之事,吕墨襟和熊爹都只说得断断续续,原来这才是事情的全貌。 可细想一想,却又觉得果然如此。 吕墨襟失了家人庇护,岐阳大乱。他大概以为自己只剩下了两条路——给一人做奴,或者…… 在众人中,他挑中了熊爹。熊爹是看不上吕墨襟的,但明白他的处境,大概吕墨襟当时的言辞谈吐也让熊爹注意到了,再加上一点可怜,熊爹还是把他带走了。 所以熊爹才会在回来的路上,一路磋磨他,那是想磨掉吕墨襟媚上的坏毛病,却发现吕墨襟本性其实很刚强,就以奴的身份塞给宇文大趾了。 吕墨襟看着他道:“景光,我非清白纯良之辈,世上许多事我都见识过,且明白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我对一切,都做好了准备,且想好了该如何加以利用。否则,我早毁了这张面容了。我非可自我了断的义士,我是小人,活下来,才能说将来。” 第44章 这张面容给他招祸,可真到了某些情况下,这张脸却又是他活下来的最大倚仗。必要的时候,他以自己为美人计,求存或复仇,也是可以的。 “其实……赵驹邀我时,我动了心的。” 宇文霁:“!” 他的表情换来了吕墨襟欢畅的笑声:“哈哈哈!我若能在岐阳得他助力,假以时日,必可在朝堂上占据一席之地。不过,他来得迟了些,如今天下,乱局已定。如我这种小角色去到岐阳,还来不及发展起来,怕是就成乱世一孤魂了。而且,他也来迟了,我对你说过不离不弃了。所以,心动也不过一瞬罢了。” 吕墨襟边笑边摇头:“我了解岐阳与丕州,以及部分州的情况。在我看来,岐阳若能与丕州携手,先稳定四州,再震慑岐阳周边三王,以四位藩王的力量,内震百官,外平乱局,才有一点平息混乱的可能。 但是我也能理解皇帝的选择,平王当年亲王时,就是最不听话的刺头,如今与他感情甚笃的三个弟弟都起了异心,平王可信?且皇帝年纪大了,什么时候驾崩都不会让人惊讶。平王拿着皇命平息三州乱局后,若皇帝驾崩了,无论谁上位,平王以四州之势,汹汹而来,谁可抵挡? 国家已经够乱的了,禁得住这样一个藩王吗?” 宇文霁也点头:“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思索。” 吕墨襟:“景光,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不只是我,其他人也是,我们做事都是自己的选择。所以,日后无论是对我,或对别人,都不要内疚。不要总想着为其他人承担责任。而且,放心吧,我虽然无法与你的勇力相比,却也有自保之法。” 他将袖子撸上去,宇文霁第一次知道,他小臂上竟然有个皮质的护腕?吕墨襟从护腕里摸出了个小刀片(这年代最薄的了),他手指灵活,刀片隐于指尖,却不伤自己。 “我熟知人体的脉络,有些地方看似无害,实则一刀下去,不出半刻便可让人流血而亡。” 吕墨襟抬手点了点宇文霁的上臂,又朝下看了看,都是大血管的位置。 宇文霁终于笑得正常了一些,劝道:“你年纪还小,十八岁之前,别惦记着什么帐中事。”他第一次见吕墨襟,就觉得这小孩懂事又可怜,多年过去,依然如此。 已经十三的吕墨襟,揣手看着还差点日子才到十岁的宇文大趾——明明比他还小,但从第一次见面,这位大公子就自认为是个兄长。真是让人无奈~ 赵驹终于走了,宇文霁来送行时,送了他一本琴谱。 琴曲不过是《长风曲》,算不得什么,但赵驹一看那本书便将其接了过来,因这是一本线装书。 ——匠人们是强悍的,他们在八个月内,为宇文霁制出了可用的竹纸。目前的工艺,纸还有些偏黄且粗糙,但它已经是划时代的产物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当宇文霁在兑现诺言的时候,匠人们非但没笑,反而哭了。 他们学会的制纸手艺,实在是比硝皮革好太多了,若能祖辈行此行当,那可是比当寻常奴仆好得多了。 但刘十二众人又不敢再提,毕竟哪里有几次三番要求主家的道理。 谁知宇文霁问:“我会将你们皆改为民籍,你们可愿继续受聘于我,为我造纸?” 工匠们怔愣了片刻,这才意识到宇文霁说了什么,自然是转忧为喜,连道愿意。 赵驹拿着书,左右翻看爱不释手,于是宇文霁将另外一本书交给了赵驹,它就是《造纸术》。 赵驹看了两页,神色复杂地看着宇文霁,转身走了。 他对那本琴谱爱不释手,可到了马车上,赵驹又将《造纸术》扔在了角落,仆人要收拾,他却又不让。 过了几日,赵驹才将盖了一层灰的《造纸术》重新捡了起来,鹿仙人的所谓仙法,不过欺世之言罢了。这本《造纸术》,才是能让人留名青史,直上九天的仙法。 “赵驹为人颇有几分清高,将造纸术送他,确实是正中了他的痒处。”吕墨襟端着一杯茶,虽说是在夸奖宇文霁,可他的眉头却皱着,“便宜他了。” 一个留名青史的机会,这对赵驹来说,比任何珍宝美人,都更合他的心意。赵驹这个人在世家子中算是品德贵重的了,他至少能在岐阳护着平王。 这在吕墨襟来说,是亏了,这种技艺,吕墨襟很确定,几百甚至上千年内,都不会再有。毕竟,竹简已经让人们用了上千年了,但是丕州如今也就这个能拿得出手了,总不能送人只送一半。至于说卖纸送纸,更是想多了,纸若真是如今的丕州产出的,那群岐阳的老爷们,反而会直呼其污。至于卖给其他人……卖给谁?结绳记事的胡人,还是听说已经拿人皮造纸的鹿仙人? 吕墨襟叹气。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白眼] 第43章 图穆三兄弟想改名 043 宇文霁把点心推过去:“尝尝。”素合告诉他的, 吕墨襟突然开始喝奶吃肉,结果闹了个脾胃不适,前天还呕吐了, 这两天几乎吃不进东西。 一枚烧饼也不过象棋棋子大,宇文霁请的,吕墨襟自不会拒绝。他一口咬下去, 里头还温着的馅料流淌了出来, 他下意识舔了舔嘴唇,甜甜的奶香味,酸味只一点儿,反而增加了风味。 这是宇文霁在饮食上做的一点点推进,馅料是奶疙瘩混蜂蜜再加牛奶, 他给的菜谱,厨子几经调整, 做出来的。 厨子的反应和造纸的刘十二他们一样, 来见宇文霁的时候, 哭着在下面磕头。他们这样的匠人, 有一个压箱底的手艺, 不是吃香喝辣, 是能活命。 这也是宇文霁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到的世界, 他在现代的时候, 也是觉得古代的匠人“留一手”, 以及“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想法,太封闭,导致很多古代技术失传了。现在明白了,会有这种想法,不怪匠人, 怪匠人的主人。 主人是不需要太多同类匠人的,一旦多出来了,又不想将同类送给旁人或者卖掉(谁都不想别人有一样的东西),就会把匠人杀掉。 “咕嘟!”吕墨襟吞咽了一口唾沫,宇文霁怔了一下,他意识到自己刚刚又走神了。看来吕墨襟很喜欢吃,那他就放心了。 吃完了这个,又拿了一个。这个咬下去里边的馅料竟是山楂的,也是酸,但水果的酸甜他很喜欢。 吕墨襟被成功开胃了,就着茶吃起点心来,宇文霁也端起自己的茶杯,看着吕墨襟微笑。现场吃播,非常解压。 送造纸术出去,其实还有一个原因,但宇文霁决定把这个原因一辈子吞进肚子里——不要在我死后,让这个技术失传。 造纸术本该在东汉出现,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世界没出现。 未来的造纸术总归是会被发明的,但可能是明年,也可能是百多年之后。而造纸术这种知识载体的变革,带来的将会是文明的一场爆发,与制度的变革。只有造纸术的出现,华夏大地上,才会有科举制的诞生。 虽然阶级的鸿沟依旧存在,可至少给平民百姓提供了一个跃迁的途径。那个时候,至少百姓算是“民”了,至少挖眼割手活蒸美人之事不再被认为是风雅,而是残暴。 所以,宇文霁想给造纸术的诞生加一点点保障。 即使带着金手指,但宇文霁看着这个混乱的世界,也没有“我必然是最后的胜利者!”这份自信。他很明白命运的无常。 如今背上扛着一大家子人,宇文霁会一步一步努力走下去,可是,他确实没有自信…… 所以,他送造纸术送得十分干脆。 同一时间,崔王妃也得了一盘子棋子烧饼,这种一枚一个馅的点心,还真是头次听闻。她本也有些食不下咽,这些日子噩梦连连,吃了两枚小烧饼,崔王妃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意。 ——吕墨襟的多是水果和奶酪,崔王妃的都是腊肉、咸鸭蛋黄,肉糜等等咸馅。 原来,这世上已经有了另外一个牵挂着她,担心着她,会小心翼翼找法子让她开心的人。 笑意还在脸上,崔王妃睫毛轻眨,眼泪已经落了下来。 宇文霁以为,接下来将会有一段激烈的局势变化。他期待着出兵,四处搜集栖州与淘州的山川地形,这些年从两州逃难过来的人,都被问过了。 三州挨着,本来对彼此就有些熟悉,再加上这些人的细描,宇文霁案上的地图,越来越详尽。 宇文霁最初还有些担心有人不想他们攻伐自己的家乡,说谎话。吕墨襟看他每天皱着眉,还以为他只是急于开战,隔了近一个月才在闲聊时了解了他忧虑的主因。 第45章 “……”吕墨襟经常对他这位主公是有些无语的,“景光,你是藩王世子,你给了百姓安稳的生活,百姓是从家乡逃难过来的,如今占据他们家乡的,是乱匪。” 宇文霁恍然,指着自己:“我……是正统?” “对。” 平王,对岐阳,对其他诸王来说,只是个边缘小王,可是对老百姓来说,他是正统。后世的人觉得皇帝算个屁,对现在的百姓来说,皇家还是很有号召力的。只要没被岐阳打成反叛,藩王出兵就能十分合理地说成平定地方。 “正统原来很好用?”宇文霁有点后知后觉,但这下他最大的后顾之忧也没有了,“可是,谢蚕怎么还不动?” 吕墨襟摇了摇头,他也不清楚。明明这个谢蚕之前还有动作,可赵驹一走,他就彻底没动静了。直接缩在府里不动了,他的仆人也只每隔十天出来采买食物,其他时候就关门闭户,仿若隐居。 只能猜测他是被吓坏了,闭门保命。但他先前胆子也不小啊。赵驹走了,把他胆子也带走了? 现在就等他这个栖州刺史的求援之名了,新来的图穆部都在摩拳擦掌,因为宇文霁承诺了,会给他们更多的人于栖州落户入籍。 不是说在丕州落籍不好,而是栖州那地方动乱,很多郡县已经人烟稀少了。在那里能够得到更大的土地。 杂胡?图穆部的人现在都已经彻底改发异服,他们跟丕州原将领拉近乎的方法,就是请原将领给他们起汉名。这年月让他们保持民族特性,那就是不让他们融入汉家,是歧视他们。 图穆部的比丕州当地人还期待着扩张,每天都在下面搓手。 丕州武将们则更简单,只是期待着战争带来的丰厚收益。 相比起武将们的纯粹,世家却对此却喜忧参半。因为栖州的孙家还在,宇文霁若攻伐之后就退回来也就罢了,看他这样子……是要扩张自己的势力。没朝廷的封号,虽然名不正言不顺,可短期内,栖州是需要宇文霁庇护的,他就是实际上的掌控者。 孙家若依旧不出仕,宇文霁就得从他自己手底下调人,这人还不就是他们这几家出?这才是动摇了孙家的根基了,所以,孙家不可能不出仕。 就算孙家的大人物不出来,也会派几个小的,他们跟孙家争得过吗?他们一族的名士只一两个,孙家可是满门俊杰。这些人在宇文霁麾下,必得重用。 别到时候非但没扩张出去,反而把丕州的势力也给丢了? 栖州孙家 家主孙不良与其弟孙惊蛰(听蝉先生)于院中对坐下棋,孙不良道:“我孙家依旧不动?” “不动,还太早了。”孙惊蛰落下一子,道,“乱未起,诸事未定,英雄草芥尚未可知。现在争?不过啃上一嘴风沙罢了。我家于此时出仕,太早。更何况,对方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 孙不良闻言点头:“我本想只派两个后生去做做样子,但你说的没错。左右也吃喝不愁,无须去趟这浑水。” 他们孙家占据尚粮郡,百姓只知孙家,不知有官吏、君王。宇文大趾虽有残暴传言,可他未曾灭崔家全族,就说明他脑子很清楚。 他脑子清楚,就对孙家没有危害。对孙家没危害,于孙家来说,却也见不到什么增益,何必让家族跟一个不足十岁的小孩子沾染上? 此时鹿仙人已经停止了扩张,他最终没能控制三州全境,势力反而比鼎盛时有些回缩,占据了脈州全境,净州一半,彻底退出了桐州。 但脈州剩下那一半,也被糟蹋干净了,桐州境内也是处处白骨。 鹿仙人于脈州大修神宫,又于神宫外铺设一条丝绸长廊,与骁勇之士共享人间繁华美好。 脈州,如今正是人间地狱,恶鬼横行。 倒是那个自称汉王的卡鲁阿屠最近也很惹眼球,因为他带领杂胡四处劫掠,短时间里已经纵横四州,拉起了三万多人的队伍——他自称汉王,但他指甲盖大的一块土地都没有,是个彻彻底底游匪。 除他之外,各地又陆续有些势力自封为王。鹿仙人和汉王,仿佛给所有人提了醒,他们不再愿意做无名无号的匪了。 可岐阳的反应,却是……渐渐没反应了。 平王坐在王府里,正在抖腿。他每天都有八百句脏话,想扔在岐阳诸公的脸上。甚至,赵家半个月前办了场赏纸宴,众人皆赞“文风盛世”,对这件事的关注反而在朝堂乱局之上。 叹息一声,平王站了起来。他原本也是期待着大趾攻打栖州的,可如今时局逐渐平息(恶化后的平息,也是平息),到有点不希望大趾心动了,因为届时,他必定会成为天下关注的目标。 先出头的椽子先烂啊…… “世子!”图穆三兄弟在一次例会后,很高兴地留了下来,图穆戴特带头道,“我等三人已经有了新名,想求世子给我们写个名。” 宇文霁一听,便道一声好,将纸拿了出来。如今也有这样的风俗,孩子有了正经大名,请上官或者是尊敬的长辈写下大名,压在枕头底下。宇文霁小时候没这个,毕竟他有大名没几天,熊爹就去岐阳了。 然后这三兄弟便报了名。 “穆大。”“穆二。”“穆小子。” 宇文霁:“……”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托腮] 第44章 (捉虫) 好狠的孙家 044 图穆部在努力融入丕州, 与此同时,丕州众人也在不断了解图穆部。 宇文霁现在对图穆部甚至有了一点好感,因为疾勒大单于攻打图穆部的最大原因, 是他们祭祀不诚。 不止草原文明,多数文明在原始状态时,都会活祭。汉文明也一样, 甚至目前这个时代, 中原的活祭还没完全取消,还有世家或诸侯王偷偷以活人祭祀。鹿仙人自称道教神仙,搞的也是活祭那一套。 但疾勒的活祭,是和占卜联系到一块儿的,他们认为只有祭祀人的灵魂, 才能和神沟通。战争这种大事要活祭,大单于的小儿子摔了一跤, 都得杀个人祭祀一下, 询问天神这是什么预兆。每天每日, 祭祀不停, 杀人不停。 而图穆部, 确实是他姑婆的后代。当年的大单于听说竟然娶来了真的汉家公主, 也是尊重非常, 就把他的阏氏杀了, 迎姑婆为阏氏。 大景朝廷对姑婆是没有任何助力的, 但姑婆拢住了与她一起陪嫁。他们虽然是皇帝派来的人,但同样也都是被抛弃的人,倒是也明白,在疾勒人的部落里,只能抱团。 通过婚嫁, 仆人制造的远高于部落水平的物品,外加随行医官治病,姑婆渐渐也有了一点自己的实力。且她与大单于生了两个男孩,大单于极其喜爱两个孩子,在他们还年幼时,就给予了他们许多草场土地和人马。 然后大单于就死了,他的长子,也就是被他杀掉了的那位阏氏的儿子,继承单于之位。 他继位之后,是要收继婚的…… 姑婆再次嫁给了她的继子,她还年幼的两个孩子离开了大单于王庭,开始单独过活。而这两个少年人还没长大,姑婆就去世了,且再没生育过。 但她对图穆部还是有影响的,他们取消了许多糟糕的,泯灭人性的习俗。比如有事没事杀两个通神,或在劫掠到女性后集体侵害。这也正是他们壮大的原因,在草原时,很多杂胡小部落愿意主动投入图穆部。可这种行为,又被主流所排斥。 怪不得图穆部和中原没联系,这一家子能延续到现在,也很不容易。 图穆三兄弟原本的名字,按照汉话翻译过来就是“图穆家的长子”“图穆家的老二”“图穆家的小儿子”。 他们现在的名字,等于是直译。 人家自己也觉得没问题,可宇文霁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多管闲事。 他觉得熊爹当初给马粪将军改名,应该也是同样的想法——分派军令的时候,喊一声“马粪接令!”实在太可怕了。 他也是类似的感觉,总觉得是喊熊大熊二…… “我若给三位改个名,可好?”宇文霁试探着问,准备好了一旦三人露出不快,立刻拒绝。目前丕州最重要的还是团结问题,熊大熊二就熊大熊二吧。 老大老二顿时便喜笑颜开了,老三慢了一拍,看起来有些不乐意:“好好好!世子给我们取的一定是好名字!” 宇文霁笑了,原来这三位也是故意的。 第46章 名字在这个时代吧,重要又不重要。不重要到,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能当名字。可重要到,起名这事儿能构建起微妙的联系。而且丕州众将也给他们起了不少名字,用谁的,不用谁的,这都是麻烦,这下好了,他们用宇文霁给起的,既能和宇文霁拉起关系,又不得罪任何人。 图穆部的安置,到现在为止,看似平静无波,其实已经杀了一百多号了。 当地人最夸张的一件事,是有人结伙,意图劫掠图穆部为奴。宇文霁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敢这么干?还特意找人去问,万一是有坏人传了假消息呢? 结果囚犯回答得很简单直接:“他们是外来人,不会有人管。我们是本地人,至多打一顿。” 都被抓了,竟然还如此笃定。 图穆部被杀的,就简单直接多了,就是抢劫、杀人,和侮辱他人(有男有女)。就是野惯了,管不住自己。 宇文霁的一视同仁,让局势快速安定。就是方家家主方玲有点讨厌,几次私下里找到宇文霁,对着他嘀咕“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宇文霁寻思着老师方品没这么蠢啊?私下里透了一点情况,有幸见到颇有城府的老师变了脸。 后来方玲就再没说过类似的话,但崔棘私下里偷偷暗示他,方家发生了内斗。 宇文霁就叹气,丕州这小破州已经乱子颇多了,岐阳那得乱成什么样? 把自己从回忆里拉出来,宇文霁将注意力放在起名字的这件事上。 “穆拓(tuo),拓者,托举也。穆迩,迩,近也。穆幺儿,小儿子。” 这下三个人都笑了,拿起了各自的纸条,这代表着他们与宇文霁更加亲近了。 宇文霁又道:“我母亲想找些同伴打猎玩耍,诸位家中女眷可愿来王府相陪?” 三人越发大喜:“愿的!愿的!” 宇文霁在图穆部到达后,多少意识到最初的想法有些天真,因为他不知道图穆部的习俗如何,万一他让人家女眷陪伴母亲,是一种侮辱的表示呢?别刚安抚好,就又打起来了。 现在他确定没问题,这才提出。疾勒人还是部落式的生活,所以很多部落头领的妻女一样要进行劳作,只有正经大部落或大贵族的女眷才彻底脱产。 杂胡就有了中层贵族女性去服侍高层贵族女性的风俗,甚至他们会很高兴妻女在大部落怀孕,明知道孩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也会将其当成亲生子女抚养,族人也无异议,这样的孩子继承家业也没什么值得惊讶的——他们甚至认为这样的孩子会更强大更聪慧。 所以宇文霁让他们的妻女来服侍崔王妃,同样是亲近信任的表示。 他们出,吕墨襟进,一进来就看见宇文霁对着窗户发呆,他笑了笑,道:“景光,我们的人与谢蚕的下人接触过了,谢蚕不是畏惧你杀了他,他是畏惧孙家。” “……孙家?栖州孙家?”宇文霁莫名其妙,“我哪认识孙家啊?” 可在他看来没影的事情,在谢蚕看来,却是真相。他在对赵驹彻底失望后,回去仔细思考了一番,得出了一个和宇文霁合作也无妨的结论。想在赵驹离开后,与宇文霁开诚布公地谈一谈的,暂时居于其下也无妨,毕竟他没有人手,初时只能当个光杆刺史,还需慢慢积攒势力。 但宇文霁在赵驹离开时,送上了《造纸术》。 谢蚕一见,大惊。 他不认为宇文霁能拿出如此神物,这必定是文风极重的世家,经历几代,乃至十几代人的钻研,得到的成果。且他认为宇文霁一脸平静地把它送出去,是因为根本没有认识到此物的价值。 此物在丕州出现,丕州周边只有孙家有此实力。 谢蚕重新思量宇文霁之前的作为,竟突有高深莫测之感。怪不得他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能有如此作为呢,他背后有真正的高人。 谢蚕将假想敌从宇文霁变成了孙家,他就不想合作了。因为他和宇文霁是能争一争的,可对孙家,他没有任何的胜算。日后做了栖州刺史也只是纯粹的摆设,随时都能丢掉性命,让孙家人取而代之,反而是现在,他未曾上任时,未曾向宇文霁正式求援,性命得以保全,因为宇文霁还需要他的名头。 吕墨襟边对宇文霁说明情况,边皱起了眉,目前的局势,他也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了。 宇文霁的手按在膝盖上,坐得大马金刀——他在努力让展现自己成年人的状态,他听完之后,眨了眨眼,道:“我去谢蚕家里一趟,你传令,让前锋开始准备,明早出发吧。” “你有信心说服他?” “我不用说服他,我去他家里坐一坐,不管他答不答应,他都答应了。”宇文霁站了起来,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栖州那边的盗匪都开始集结了,他们都知道丕州要打过去了,“说起来这还是你教我的——与其等敌人进攻,不如主动出击,做个迫不得已的样子就好了。” 吕墨襟:“……” 其实宇文霁这做法,更准确地说,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天子”都在权臣的手里了,那权臣说的,就是天子说的了。 吕墨襟看着他家世子的背影,他在快速地成长,曾经吕墨襟以为,他会是个彻底的英雄。但或许,他也会是个枭雄。 吕墨襟心口有些发热,他看史书时,对英雄是尊敬,对枭雄却是向往,且,枭雄往往比英雄,更容易达到目的。 “大人,平王世子前来拜访。” 谢蚕立刻拒绝:“说我病了,这些日子无法见客。” “可是大人……平王世子已在大门外了。” 谢蚕皱眉,以对方的身份,他若依旧不见,实在是无礼:“将其带去茶室,说我恐过了病气。” 他还是不见,宇文大趾总不能私闯他的寝室吧? 宇文霁在他的茶室里,枯坐了半个时辰。谢蚕的茶还挺好,宇文霁临走索要了一些,想回去给母亲和墨墨尝尝。 谢蚕挺大方,给了宇文霁小半斤茶叶,拿到了茶叶,宇文霁各个方面都十分心满意足地走了。 “大人!不好了!外边贴了告示,说您求助于平王世子,丕州今早已出兵了!”第二日一早,出去买菜的仆人大惊失色地回来了。 “什么?!”明明身体无恙的谢蚕,此时却眼前一黑,昏厥过去。 待被仆人救醒,谢蚕满脑子都是——好狠的孙家! ----------------------- 作者有话说:孙家:??? 第45章 (捉虫) 045宇文霁兴…… 045 宇文霁兴高采烈地准备出征, 曾经他对战争避之唯恐不及,现在他却全身心地渴望它。胜利能带来名望,地盘能带来更多的人口和军队, 实力的增长,能保护熊爹。 一个月后,岐阳 熊爹沉着脸在深思, 皇帝已经三日未朝了。皇帝的身体, 确实越来越差了,他不是生病,只是疲惫,即便没有沉迷酒色,也常常难以起身。 皇帝早已死去的谣言虽然是谣言, 可它随时能变成真的。 如今三王频繁遣使来岐阳问候皇帝,隔一段日子还会向皇帝赠送礼物。百姓以为是皇帝与弟弟们感情颇深, 其实却是他们要亲眼见到皇帝的生死。 一旦连续数日无法见到皇帝, 那皇帝至少也是一个濒死。 三王想知道皇帝身体的状况, 绝不是为了皇帝死了, 他们就老老实实对着新帝喊万岁的。 岐阳会乱, 比诸王应诏进京勤王更乱。当年诸王是来助皇帝的, 宗室虽然都对世家的行为有所不满, 可多数人还是有所收敛的, 将来的三王却是来争做皇帝的。 唯一的好消息, 就是没人关注丕州战事了。岐阳诸公都紧张地盯着垂垂老矣的皇帝,就如秃鹫盯着垂死的猎物。 宇文良摸着下巴:我到底是要在乱局起来的时候行动,还是要现在就开始行动? 乱局起来了,那当然是危险的,乱兵处处, 就他这点人手,一个火花都蹦不出来便可能就此湮没。 可现在开始行动,危险也不少。看似如常的市井,实则已经逐渐紧绷,能不能逃出去还是个问题。 无论选择什么时机,他的机会都只有一次。其实他早已开始悄悄准备了,可就是在犹豫,在等待一个时机。 就在宇文良犯愁的时候,本已被吩咐了不可打扰的仆人却来“打扰”他了。 第47章 “大王,抓了两个翻墙的强盗。” 这已不是第一次抓到强盗了,头一回宇文良还以为是谁家的刺客,比如宫里的那位宦官崔禁。后来查问之后,确定了他们就是起了贪心的盗匪。宇文良虽是个穷王爷,可在走投无路的破落户看来,依旧是有钱人,且他的家丁看起来不多,摸到点东西就能让他们过一阵好日子。 但以防万一,每有盗匪,宇文良还是要亲自看过再行处置。 此时听了仆人禀报,宇文良揣着手沉思片刻,已有了计较。 “着火啦——!”一声惊呼,刺破夜空。 平王府,着火了。 街上众人灭火,一片混乱。没人注意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向外逃去,宇文良是朝着北门跑的,他的家仆除少数死士留守外,其余人分散逃离,若无意外,会与他在城外会合,他准备出去后绕一个圈南下回丕州。 可万万让他没想到的是,他跑到半路上,却见北门处同样火光冲天,且有百姓自北门汹涌而来。 “有盗匪杀进来啦——!” 宇文良叹了一声,他还是迟了,放弃了前往北门,加入了百姓逃亡的洪流。 三王以“清君侧”为名,杀入岐阳,“护卫”皇帝,却发现皇帝果然已死,只是被内侍封锁了消息,秘不发丧罢了。 三王于是推举梁王宇文厚为帝,可是也就几天的间隔,赵家在自己的老家灵州巢埠,推先皇幼子宇文斯为帝——岐阳半个多月后才得到消息。 景朝的大地上,出现了两个皇帝。不过这只是开始,因为在之后的岁月里,皇帝的数量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越来越多,最多时,会有二十几个皇帝同时出现在这个大地上。 宇文霁则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 “平王被盗匪所害。” 他坐在那儿,眼神是凝固的,使者口中吐出的这句话,在他的耳朵边不断循环着炸响。他的灵魂仿佛突然被封入了一尊凝固的雕塑中,明明他本人已在不断地发出哀嚎,却又只能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现在宇文霁正在淘州涟镇。他出征栖州,一路势如破竹,栖州的盗匪,完全不是训练有素的丕州军能应付的,询问被捕的俘虏后,宇文霁方才知晓,栖州的盗匪主力分成四股,都已经彻底离开了栖州,或去投奔鹿仙人,或去其他州做了流寇。 进入淘州依旧一路顺利,涟镇的水狮子葛石十分高兴地向宇文霁投降,成为了正规军。 这一路攻伐的速度属实太快,与行军无异。 宇文霁正要继续打,岐阳动乱的消息传来了,他只能暂时停下脚步,观望岐阳。同时,调丕州的文官前来占领新地,吕墨襟也就一块儿过来了。 主要是观望熊爹的情况,正常情况下,无论谁主政,都不会害熊爹的,可怕就怕那些杀疯了的乱兵。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世子!世——”众将上前,他们对宇文霁的状态也不陌生,这分明是悲恸入髓,心伤过度。 军中失了袍泽战友,痛至如此的情形,不算少见。 他们过去的处理,就是围上去,打对方两个巴掌,接下来要么哭出来,要么对方邪性上头打一架。 可是打宇文霁…… 巴掌是还没上的,这几声喊,确实引来了宇文霁的反应,他双目一挑,森冷的黑眼珠子看向了众将。 刀口舔血的将军们,感觉到了让他们脊背发凉的森冷寒意。 ——痛极之下,发泄自然也是极致,是没有分寸可言的。 众人看向今日放在了宇文霁书房中的铁骨朵,即便世子未曾把这玩意儿抄起来,他那一双手怕是能生撕虎熊了,谁禁得住?可若不唤醒宇文霁,他必定自伤。即便不论忠诚,以如今丕州的局势,也不能让他们世子出事。 “你们都出去!”吕墨襟却是站了出来。 众将瞅了瞅他的小身板,思及这两人的交情非比寻常,还是决定信他的。 “我等都守在门外,吕军师有事儿,只管大叫。” 众将确实都守在了书房外头,吕墨襟要是不成,他们也只能拼命了。 众将离开后,宇文霁仿佛感觉不到威胁感,便低下了头。 “景光。”吕墨襟走向了宇文霁,可能他的威胁感更弱,因此直到站在宇文霁身边,宇文霁也依旧保持着低头的动作,纹丝不动。 他要了热水和热巾子,东西送来前,他沏了一壶热茶,将壶盖打开,放在宇文霁鼻子下面熏。待东西到了,他用热巾子给宇文霁擦脸。 宇文霁脸部的肌肉,开始抽搐。当吕墨襟将温热的巾子直接盖在了他的眼睛上,视线被遮挡住的一瞬间,宇文霁阖上了双眼。 巾子凉了,吕墨襟将巾子拿下来,转身回来时,却见宇文霁的脸比方才更“湿”了,黄豆大的“水珠”,几乎不断地朝下落。 吕墨襟给他擦着泪水,越擦泪水却越多,宇文霁开始抽噎了。他发出第一声抽气的瞬间,吕墨襟也在心里吐出一口气。宇文霁越抽越厉害了,吕墨襟又怕了,赶紧托起他的脑袋:“景光,景光!别硬咬着牙!” 他怕他咬了舌头,努力去掰他的嘴唇,捏他的腮帮子。 宇文霁的牙床子都让吕墨襟给抠出血来了,他才突然发出了“哇!”的一声,他的胳膊也能动了,双手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吕墨襟松了一口气,却觉得有些凉,原来他的里衣都让汗水湿透了,此时终于松懈下来,顿时觉得凉飕飕的。不过他身体健壮了许多,这点凉没事儿的。 外头众将也总算松了一口气,哭出来了就好啊。听着世子的哭声,众将也跟着哭了起来。他们与宇文良是自小长起来的主仆与同袍,宇文良最后落得如此下场,他们同样哀痛。只是毕竟年纪大了,又挂心世子,到现在才能也跟着哀痛。 可宇文霁这一哭就哭到了太阳西斜,众将又把心提起来了。 郭淖自己也哭肿了眼睛,却急得直拍大肚皮:“这是要哭出病来的呀。” 吕墨襟又开门了,这回递出来了个药方子:“这是安神的药,你们熬来,我自可给他喂下去。” 他一直在给宇文霁喂水,刚还喂了鸡汤。宇文霁大哭归大哭,还挺乖的,让擦脸就擦脸,让喝茶喝鸡汤就喝,只是呛了几次。 果然,这回安神汤药送回来,让喝,他也喝了,对苦药汤子没有任何排斥。 但是,吕墨襟错估了药量。宇文霁喝了后还是精气十足地大哭,他只能让人又熬了两大碗,又灌了一碗半下去,宇文霁的声音才终于渐渐小了,最后眼睛一闭,大脑袋就歪在了吕墨襟的肩膀上。 可他还是在流眼泪…… 吕墨襟照顾他到后半夜,宇文霁的泪水才终于停了。 第二日天清气朗,风和日丽。可宇文霁睁开眼,却只见到满目灰寂,他自己疲惫倦怠,便是喘气儿都提不起力气。 熟悉的热巾子软软盖在了脸上,待热巾子退了,宇文霁见吕墨襟在床头坐着,一夜未眠,双目丝丝血红。 “……”宇文霁看着他,想到了母亲,想到了家里两个满地爬的娃娃——再回去,他们该是已经能走了。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爆哭]爹呀!! 宇文熊爹:[狗头]儿啊~~你爹还活蹦乱跳呢 [坏笑]对,作者菌剧透了,大趾难受成这样,白难受了。[狗头]不过熊爹还是需要大趾去救他的_(:3」∠)_唯一的加更条件,就是作者菌的存稿够了,因为作者身体不好,经常会不定期生病,所以必须要保证存稿足够,不断更。 第46章 下一步的准备 046 宇文霁闭上眼, 他轻飘飘的身体,渐渐被什么拽住了,手、脚和四肢, 重新变得沉重。 他背负着事情,还有很多——丕州军的将领们,刚归顺的图穆部, 以及他认识的不认识的, 那些散落在他地盘上生活着的百姓。 即使不认为自己能走多远,但主动放弃,和被人嘎了,总归是不一样的。 宇文霁撑起了自己,前世, 他虽在面对绝症时放弃了挣扎,但那不代表他放弃了自己, 他一直规律健康地生活, 没有自暴自弃, 最后的放弃只是因为他了解……继续挣扎确实是徒劳的。 将领们在门口蹲了一地, 见他出来, 匆忙站了起来。但也全都是武将, 除了吕墨襟, 没有一个谋士。 尚在丕州的木茄, 和崔家人就不提了, 方品可是过来协理政事了。他该知道熊爹的噩耗了,却不见其踪…… 第48章 “送消息来的,不是天使?”宇文霁问。 “不是,是赵驹的家丁。” 宇文霁挑眉,明白了。 他得封世子, 只代表着他是最符合法理的第一继承人。然而在先王离世后,到底谁继承王位,还要看皇帝的册封。大景的历史上,也不乏先王去了,皇帝把之前册封的王世子撸了,直接夺了封国,或让自己的儿子取而代之的情况。 赵驹事先遣人来报,是善心,但也说明朝廷的真正决策很可能不如宇文霁所愿,这是让他早做准备。 “父亲如何去的?如今尸首何在?” 刘害垂头,不敢与此时的宇文霁目光相对:“逝于乱军中……停灵于平王府。” 原来平王出逃那日,亦恰好是三王“清君侧”之日,这一清,便清了一月有余,前边是三王跟禁军打,后边就是三王自己开打了。最终,梁王和蒲王联手,灭了惠王,梁王宇文厚登基。 岐阳处处大火,死伤无数,待骚乱平息后,方才开始清点。可是到了这个时候,甚至已经无人知晓,平王府到底是什么时候着火的了,只以为平王府也毁于乱中。 甚至平王的尸身,都不是官府,而是“挖宝”的百姓从残垣断壁中挖出来的,其已是一具焦尸,却有金玉饰物陷于皮肉,该是平王无疑。 但这些赵驹的使者不清楚,赵驹自己甚至都不清楚。他就是得到了朝廷的汇报(且平王在事态平息后,未曾出现,那应该是死了无疑了),便立刻安排人来报讯了。 ——赵家都自立了,怎么赵驹还在岐阳当官?因为他拥护正统,并不赞同灵州赵家的行为。岐阳皇帝宇文厚也接纳他了,还给他升了官。 宇文霁摇晃了两下,终是站稳了。 “自今日起,我继平王之位。通传各地。” 众将彼此看了看,齐齐行礼,道:“遵平王令!” 朝廷至上的地位,多少让他们有些心慌。可若平王彻底被搞了,他们这些家奴军会是如何下场?最好也不过是做匪。 他们的利益与“平王”,最为一致。 虽说现在府中又有了二公子,可二公子能不能活到成年还未可知,性格如何更不清楚。挟二公子以令丕州?世家就得闹起来。他们看了看宇文霁的铁骨朵,更何况,一位如此强悍的猛将,在这个乱世里,可太香了。 “整军,三日后继续出发。”宇文霁只想到了这一个方法躲开朝廷的使者了。 “诺!” 宇文霁回了卧房,现在睡在床上的,是吕墨襟。吕墨襟清醒时,黑眸熠熠,神采飞扬。如今阖了双眸,尽显乖巧稚嫩。 宇文霁看了看他,在脚踏上坐了下来。 他脑子还有些不对,一直能听见熊爹的叫声,他在叫“大趾!吾儿!” “爹……” 宇文霁向后靠在了床沿上,他闭上眼,能听见熊爹的声音,还能听见吕墨襟的呼吸。真实和幻觉扭曲着交替,至少给了他一个依靠,让世界变得不再空寂。 一直不见人影的方品,在第二日中午便跑来了。 “世子,继位之事,还请再议。” “……”军中已改称他为大王,方品却称他为世子。 ——于世家来说,也不能说他们不“喜欢”宇文霁,但他们一定是不乐意见罪于岐阳的。他们也喜欢扩张,获得更多的土地,但世家的提升,不只在于自己有了多少地盘,还在于名望和权力。 原本丕州就是崔家的,可他们败落的根本原因,还是岐阳势力不足,让丕州成了平王的封国。 如今的丕州诸世家,放到岐阳去,都是不入流的寒门。 “世子,赵驹不可信。其使者——” “方家,自今日起逐出丕州,给你们两个月的时间,搬走。”宇文霁突然站了起来,烦躁地闭了闭眼睛。 “!”方品还想再说什么,可宇文霁的表情近乎狰狞,方品顿时喉头一痒,想起了被捏碎咽喉的老对手崔冰。方品闭嘴,仓皇退下了。 晚上用饭的时候,吕墨襟找来了。他默默坐下,仆人也立刻给他上了一份餐饭,两人对着 干饭。 吕墨襟自然是干不过宇文霁的,那是三两个碟子和一桌盆的区别。 “是为方家说情的吗?” “崔家和刘家能补上。”吕墨襟道。 宇文霁点点头。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他之前送先王赴岐阳遭遇卯日将军伏击后,也有些失控,但当时未有这般严重。 “我来说说两边皇帝的天使之事,若无意外,赵家巢埠该是命你前往岐阳剿乱的,岐阳宇文厚则是让你往岐阳主持丧仪。” 宇文霁蹭一下站了起来,脸已通红,他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来回走了几步,又坐了回来,脸色没那么红了,呼吸却乱作一团。 他想去给熊爹收尸,从脑子稍微清醒点,就开始惦记这件事了,但不行。 他一走,就剩下母亲和弟妹了。图穆部新降,丕州刚刚扩张势力,如今四周,包括遂州在内,都敌友不明。世家更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他前脚走,后脚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再蹦出来一个天使,封他弟弟为平王,指他为乱匪,这都是有可能的。甚至,这天使如今就窝在某个世家的私宅里头呢。 “你说我带队出去杀人,趁机偷偷将天使杀了,可行吗?”宇文霁的面色彻底正常了,双目却红了。 “景光,你太看轻王妃了。你可以去接先王回来,家中有王妃在,万事无忧。” “!”宇文霁脸色瞪大——他能接熊爹回家了?! “你此去岐阳……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好!”宇文霁点头,继续盯着吕墨襟,等着他其他的叮嘱。 吕墨襟心情复杂,可真是他说什么,宇文霁信什么啊。 “按理,大丧该守孝三年。这规矩,宗室早已坏得差不多了。”吕墨襟摇了摇头,先前五年死仨,继位者皆未守丧,“你闻父丧,却依旧刀兵不休,保不齐还会有人拿这个说事,你……你还哭得出来吗?” “不知道。”宇文霁诚实地摇头,他哭起来就没演技,全是感情。 “那你还是看着人不说话吧,想象你看着的,是仇敌。” “好。” 吕墨襟思考过与宇文霁一同前往岐阳的,可他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放弃了。他如今虽也开始拔高,却反而更瘦了,他自己走起路来,都能感觉到骨头在撞骨头。冬日风大,都能吹得他立足不稳。 就这个样子,他跟着宇文霁去岐阳?别说应对岐阳的风云变动了,就是赶路,八成都能让他病了。 现在的岐阳,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一旦他病倒,就是彻底的累赘。 既已定计,在天使到来之前,宇文霁重新投入到了平定淘州的战事中。 他的铁骨朵依旧还没开过光,目前他所遇到的,除了涟镇的水狮子,其余都是不成气候的小股盗匪,说是望风而降毫不夸张。 作为主帅,宇文霁多数时间都是待在大营里,擦擦他的铁骨朵——他把马扎换成了一个老树的树墩子,极其扎实,不怕坐塌了,就是每次他坐过的地方,下面都有个平整的小坑。 “我还是在享父亲的余泽啊。”一日帐中正在议事,宇文霁突然发了一声感慨。军队不断推进,可老将们看着却有点担心。宇文霁私下问了问郭淖,方才知道原因。 他们怕宇文霁由此有了轻视之心。可其实丕州周边和其他地方不太一样,多年以来,硬仗都让先王打完了。周边都很清楚丕州难以劫掠,偶尔有小股部队过来,也是不敢与大军碰上的。 淘州虽与丕州没几次交战,这边却有个水狮子葛石,他经营的涟镇富庶,周边皆想来攻,结果葛石就成了淘州内的“平王”,把大势力几度打散,驱逐。 其他地方就不一样了,不提鹿仙人,另外一个邻居鹭州的拓拓有须,就不是个好相与的。其他州不少的盗匪流寇跑到他那边去了,拓拓有须麾下五万悍匪,人虽不多,却尤其善于沼泽水泊作战,北地杂胡却几乎成了水军将领,也是很有些“意思”。 骑兵难以在鹭州展开,让刚刚归降的水军葛石去打拓拓有须,也是不可能的。新降之兵,绝对不能派去打硬仗。 总之,就是怕宇文霁打上瘾了,因为他看起来确实是打上瘾的样子…… ----------------------- 作者有话说:宇文霁:[爆哭]爹!!!我去接您! 熊爹:[坏笑]嗯 第47章 (捉虫) 不给我的,我自…… 第49章 047 “我丕州占地倍增, 既需震慑地方,又需分兵把守战略要地。地盘大了,可用之兵, 反而少了,倒是让我有些头疼。”宇文霁又微笑道。 众将这才真正安心,虽然……他们的现任平王笑得有点瘆人。 最终, 方家没有彻底迁出, 只方品带着他的儿孙脱离了方家,宇文霁没有驱赶方家,算是认可了这种方式。崔棘匆忙赶来,接手了方品的事务——方品其实叮嘱过方玲不要飘,可他认为宇文霁还是该有所忌讳的, 他仰仗方家颇多,在失去父亲后, 更会明白些世家的重要, 没想到宇文霁仍旧肆无忌惮。 崔棘见到宇文霁时, 面上流露出了再明显不过的敬畏, 宇文霁一脸冷漠, 只觉得这家伙会演戏。 等崔棘退了, 宇文霁站到了吕墨襟跟前, 眯眼看着他。 “?”这要是换个人, 吕墨襟就要拿小刀片刀人了。 片刻后……宇文霁把手伸到了吕墨襟腋下, 把他举了起来,掂了掂,又放下了。 “墨墨,你要少吃多餐,快点长大啊。”宇文霁说完面上有些发热, 他这是纯纯地压榨童工。 “……”是宇文霁,吕墨襟也想拿小刀片刀他了,“我已经比同龄人长得快了。” 他过去是比同龄人矮小,可最近确实赶上来了。 “哦。” 三日后,宇文霁接到了辰丰的急报。果然,两位皇帝都向丕州派出了使者。岐阳来的使者还是披麻戴孝的,进了辰丰后,先在大街上演了一场哭戏。 宇文霁摸了摸他的铁骨朵,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法——这个丑家伙,可能要去岐阳,用那些尊贵者的鲜血开光了。 他临走的时候,吕墨襟给了他一块儿砚台,他看了两眼,很寻常的砚台造型,在边角处有两个不大的崩口,细细的裂痕里,依稀有些暗红渗了进去。 “我当年的……” “你的第一件兵器。揣着吧,当护心镜用。”吕墨襟道。 大概这东西类似于好运的象征物吧?宇文霁前往岐阳,还是极其危险的。可先王的遗体,必须得运回来——先王在丕州军有着巨大的声望,不可能让他就这么停在岐阳,不得入土为安。日后若有人把先王遗体挂于阵前,丕州军望风而降都是轻的。 宇文霁揣上了砚台,率领八百骑兵,返回辰丰。 路经栖州时,他路过一处乱葬岗。 随大军而过的时候,作为中军主帅,他是看不见这些的。 但这是他一路打过来的地方,此地情况宇文霁还记得,这里原本是个村落,后有盗匪聚集,村子旁边的乱葬岗该也就是如此出现的,他吩咐旁边的刘去疾:“派人问问附近的亭长与县令,此处的尸骨,为何现在还没收敛?” 派出去的士兵回来得也快,带回来的答案让宇文霁默然——这附近乱葬岗较多,周围的两个县正在处理那些大的,他们人手不足,小的只能先放一放。 “知道了。”宇文霁挥退了下属。 只一个人的时候,他轻声道:“小的啊……” 宇文霁对着乱葬岗的骸骨站了一夜,林子里的夜枭“呜咕呜咕”地叫着,陪了他一夜。 他进栖州前,还曾担心栖州尸体太多,会有大疫,吕墨襟对他说:“无须担心,腐肉方才生蛊。” 此时的医学,认为传播瘟疫的是阴秽之气中养育出的蛊虫。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没错。 吕墨襟的这句话,宇文霁听着觉得怪怪的:“没有腐肉?” “……都吃了。” 宇文霁打了个激灵,他以为丕州的周边没有这种事的。后来想一想,这些久乱之地,百姓不事生产,哪儿来的食物?若啃地上的草就能活,人又何须耕种?进林子里捕猎,更是异想天开。 此时此刻,宇文霁看着乱葬岗,低声道:“墨墨,你也有说错的地方。” 不是没有腐肉,毕竟,脑袋上还有肉的。 这里最完整的,就是头骨了,虽然它们也大多缺少了下颚骨——面颊肉与舌头也被吃尽了。手臂大小的老鼠不怕人,扒着头骨啃食残余的皮肉。 食脑、脊髓液,和眼睛,等和神经有关的部分,或者被这些部分污染的组织,才有可能患上朊病毒。那些神经世家多有食眼、食脑的传闻,这些大面积食人的老百姓,反而极少吃脑子和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先人累积的生活智慧了…… 除头骨外,其余骨头多有刀劈斧剁的痕迹,细瞧还能看见刀剐,及牙齿啃咬的痕迹。 如今归顺了他的百姓,多数也曾吃过人。宇文霁每当想起,都觉得全身不适。但“食人者皆杀”?这又是不可能的。 生于这个时代,有宗室的身份,不愁吃穿,父母疼爱,力大无穷。长到现在的年纪,才失去父亲,我确实算得上是被命运疼爱了。 临近黎明时,宇文霁将一枚小小的头骨放在了一朵野花旁边,转身离去…… 这次的天使姓孙,孙频。并非栖州孙家,却也是岐阳有名头的世家出身。听说宇文霁回来了,孙频立刻冲到了平王府求见,得到了允准后,他泪湿双目,随着仆人嚎哭了一路。 宇文霁腰上扎着麻布带子,披头散发,额前也扎了一根麻布带子,坐在主位上看着门口。 孙频进屋的时候,让门槛绊了一下。 ——这谁??? 作为来到丕州的第三位天使,孙频对宇文霁的了解越发全面,他该是一位天生勇力,性格纯善,刚刚经历了丧父之痛的少年。 眼前这位,阴沉沉冷凝凝,一看便城府颇深的家伙,跟他所想的完全对不上号。 孙频见到宇文霁的瞬间,脑海中甚至浮现除了一个大逆不道的想法——武烈太子当年在时,是否也是这般的模样? 其实如今的世家,有许多人私下里在怀念武烈太子。认为当年武烈太子若没死,不会是现在的局面。 可他们对平王一脉也没好感,因为武烈太子若正经继位,他的后代里也不会有胡人血。 孙频收敛思绪,看向宇文霁。 他是天使,宇文霁虽以平王之名自立,其实依旧只是世子,宇文霁该起身相迎,可宇文霁就那样坐着。 孙频也是体长身健之人,宇文霁坐着,他站着,宇文霁抬头仰视,他低头俯视,明明他居高临下,却有重物压顶之感。 他上回有此感觉,还是在岐阳大乱后,被当今皇帝宇文厚召集上殿的时候。但之后再去殿上,他就没有如此感觉了,因为宇文厚已经彻彻底底坐上了龙椅上,成为了又一位的皇帝。而皇帝这个身份,面对世家时,要做的就不再是杀戮了。 他对已经扶了幼帝继位的赵家,还不是从原来的喊打喊杀,变成了现在的温言宽慰。 孙频胡思乱想也是转移压力,他自然不能对这宇文霁行礼,那这回的事情,就彻底办不成了。 僵持了片刻后,终于,宇文霁站起来了,他如今已有五尺多了(超过一米七了),他这种身高,已超过了多数平民,但比孙频还是矮了大半个头。可待他上前两步,孙频没觉得压力消失,反而越发难受,险些后退。 “天使可要传旨?” “是要……传旨的。” “嗯。”宇文霁转身道,“请母亲出来。” 继而他又转过来,盯着孙频不动了。 孙频汗出如浆,靠在肚里大骂给假消息的人咬牙撑着。 片刻后,两人换地方到了王府的正殿,接旨的香案香炉已备好,崔王妃一身孝服,带着鱼奴和恬奴在此等候。两个娃娃还是头一回来到外头,倒是不怕人,都在侍女怀里眨着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丕州的众文武也到了,同裹着孝服,躬身迎候。 只看宇文霁走过丕州文武时,他们的态度,就能知道他在丕州的地位。还有个不是丕州文武的,孙频见着了栖州刺史谢蚕。可谢蚕见着宇文霁的时候,也持臣子礼,见到了孙频时,一脸坦然,甚至还捎带嘲讽。 ——他要是躲闪视线,孙频心里还有些盘算,他这样坦然,孙频只能暗道一声“完了,这宇文霁必定还有旁的倚仗”。 宇文霁一撩下摆,率众人在香炉前跪下,却不磕头,只阴森森抬头看着孙频。 孙频最终没敢说让他磕头,自仆从手中接过圣旨,开始宣旨。 整个宣旨的过程,宇文霁也没低下头去,崔王妃见他的模样也直起腰来。 武将们见此,大半也挺直了腰,失了平王,他们怨啊。 圣旨大意:朕刚刚登基,便惊闻了平王兄长去世的消息,捶胸顿足,嚎啕数日。侄子啊,是我没能照顾好兄长。现在我这个叔父能做的,也只剩下保存好兄长的遗体,让你能够完好将他接走而已了。你来吧,来岐阳吧。我们叔侄可要好好哭一哭,说一说平王兄长过去威猛勇武的往事。 第50章 孙频说完,宇文霁终于低下了头:“臣、平王宇文霁,接旨。” 刚想把圣旨递出去的孙频立即将旨抓紧了,可是在其他人的“陛下万岁,平王千岁”的呼声中,宇文霁站了起来,硬生生把圣旨从他手里拿走了。 “平王世子,陛下还未曾册封。”孙频也是很有胆量了。 一直阴着脸的宇文霁,对孙频笑了一下。四周围“平王千岁!!!”的呼声,陡然大了起来。 ----------------------- 作者有话说:新任平王——宇文大趾 第48章 (捉虫) 前往岐阳 048 孙频传旨当天, 丕州街头的热谣榜第一,就是“陛下册封咱们世子为平王,且让平王去岐阳接老平王扶棺回乡。” 这个谣言以光速传遍小半个大景。 其他势力:宇文厚这么好心?是要拉拢宇文霁? 宇文厚:孙频废物! 原本有意在辰丰活动一下的孙频, 宣旨之后,就回府躺平了。他就没见过宇文霁这样无礼的,哪有这样明目张胆宣扬假话的?宗室的脸面都不要了啊。 孙频也是欲哭无泪, 总归宇文霁已经应下了前往岐阳, 他小命能保住,他也就不愿节外生枝了。 夜里,宇文霁见到了赵家小皇帝的天使。这位就很好说话了。甚至是过于好说话了,一见面就承诺了宇文霁各种好处,最夸张的是将栖州与淘州, 直接算作宇文霁的封国领土了,嘴皮子的承诺果然不要钱。 赵家对宇文霁, 只有一个要求——易帜。 宇文霁当即表示, 一切都好商量, 且邀请他们在丕州长住, 天使“兴高采烈”地接受了, 表示丕州很好, 他乐不思归, 很乐意继续留下来。 宇文霁回房睡觉, 素合看见他, 立时便哭了起来。待旁人都走了,素合问:“大趾,可不去吗?” “娘,不去不行。” 素合直接哭得瘫在了他的怀里,宇文霁抱着她, 轻轻拍着她的背脊哄着。 在第二日自己吃过早饭后,宇文霁拜见了崔王妃。 没想到他进去时,崔王妃还没吃完。桌上摆着水果、肉类、奶疙瘩和面饼,崔王妃就着茶,在啃奶疙瘩。 她不喜欢吃的……怪不得吃得慢。 “我知你饭量依旧,这就好。别听什么守丧不可热食,不可食肉之类的。你是武将,又在长身体,不可饿坏了筋骨。” “是,母亲。” “不过到了岐阳,却也要做做样子,皇帝不守规矩,你在他眼皮底下,却要守一守的。”说完崔王妃却又凄然一笑,“虽说你守规矩也要让他找麻烦的,可是……我也只能这样叮嘱你了。” 母子俩相对无言,随着使团,他们得到了更多现在岐阳的消息——宇文厚迎娶了王皇后,对,就是已经两朝为后的王皇后,现在是三朝了。 如今可没有帝王守孝,以月代年的习俗,虽然皇帝守孝这事儿早就崩坏了,可先帝刚下葬,他就将王皇后册封为后了,也实在是…… 而且,是在他赐死发妻,以及与发妻所生的三个儿子及其妻妾子孙之后,册封的。 他向朝臣表示,下一代的皇帝,必为皇后之子,然后就夜夜宿于王皇后的寝宫了。 当年的王、赵与谢三家,谢家族灭,赵家出走一半,就剩下王家了。可王家未曾一家独大,独占朝廷,像是天使孙频所在的孙家,就是新进崛起的。 宇文厚这么做,就是为了安抚王家,也是为了表示对先帝一朝臣子的亲近。王家的配合也算是投桃报李了。 ——造反的是赵家,王家反而留在了岐阳,拜服宇文厚? 因为赵、王两家,在先帝末期,就已经开闹了。看先前在朝廷上踊跃的都是赵家子,就能知道王家是处于劣势的。 前朝后宫彼此影响,后宫里,育有两子的王皇后,也早已失宠。反而是赵家的一对姐妹,颇得先帝的宠爱,姐妹俩也各自育有一子。 让赵家带走的,就是妹妹的儿子,姐姐的儿子如今也同在灵州。但是这对姐妹,却已殒命于乱军中。 宇文霁看着在一旁趴趴走的恬奴,问:“母亲,我能抱抱她吗?” “抱吧。” 小小软软的恬奴,被宇文霁抱了一会儿就扑腾起来,哇啊啊地大叫着。宇文霁便放了手,让她重新趴趴走。 这个世上,尊贵如皇后又如何?地位最至高的女性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其他了。母亲大概是他所知道的,这乱世中活得最好的女性了。 “母亲,日后也教恬奴习武吧。” “嗯,骑射都会教她的。杀不了旁人,至少能跑,能自杀。”自杀不是为了守节,是因为崔王妃很清楚,对她们这种身份的女性来说,在某些情况下,活着比死亡更可怕。背负某些遭遇,依旧顽强活下来的女性,崔王妃是佩服的,可她不行。 “母亲,丕州要靠您了。” “半年内,你要回来。”崔王妃点头,宇文霁前往栖州,留在丕州的崔王妃,便每日都会接到政军两方面的公文,留守于此的宇文将军,每日都会前来请安。图穆部前来侍奉的女子们,来得反而更频繁了。 崔王妃很明白外部的局势,她对权力的掌控,依旧需要依托于她的丈夫或者儿子,一旦他们发生了不妥,崔王妃就会落下来。至于娘家——崔王妃坚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王皇后的下场,也是她正确的佐证,王皇后正是信任娘家的“最佳”下场。 她只能稳住半年,甚至半年都险。 不等宇文霁回答,崔王妃抓住了他的手,道:“把大王的头带回来就好了,其他的找个地方埋了,做个记号,日后让子孙再去取就好。别做傻事!你回来我们才能活!” “嗯!” 崔王妃抓得越来越紧,指甲盖甚至抠进了宇文霁的皮肉。 她知道该说的已经说完了,该就此闭口,可她还想说,她想让大趾将大王完完整整带回来,又想让大趾别去,就在家里守着他们的一亩三分地。 可前者是增加大趾的负担,后者是不可能的。他不去接,丕州众人即便知道朝廷心怀恶意,也要与他背了心的,朝廷若弄个人将大王的棺椁送回,又封此人为刺史,那可真说不好如今尚且对大趾亲亲热热的将军们,会是怎么个态度。 大趾再勇猛,他也是人,人力有穷尽。而一旦有人取了丕州,平王一脉都活不了。背主之人自然要赶紧杀了前主人,新来者也彻底剔除前主的痕迹。 “大趾!大趾!”崔王妃哭了出来,她拽着宇文霁,额头抵在宇文霁的手背上,“你要好好的呀,一定要好好的呀。你要记得,大王离开就是为了让你好好的!你一定要记得!若你超过半年未曾回来,除非是素合或寒雅去给你送信,其他人的消息你都不要信,赶快跑!跑得越远越好!” 那时,丕州一定已经落入旁人之手。 “母亲……母亲,我会的,一定会的。” 临走前,宇文霁单独见了木茄。木茄本以为宇文霁是为了向他详细询问岐阳的情况的,谁知道,宇文霁问他:“季敛,我可到何处去寻你的家人?” “!”木茄大惊,瞬间跪倒匍匐在地,哀泣道,“主公!主公!” 宇文霁是可以不问的,虽然距赵匕回岐阳不过一年的事件,但木茄并不看好家人的生死。宇文霁问了,若回来时依旧杳无消息,反有可能让木茄心生恨意。 可他问了,这彻彻底底是出于对木茄的善意……木茄也彻底归心。 和熊爹带着十几个仆人,两辆马车的寒酸不同。宇文霁点齐了八百悍卒,皆一人三马,另有二十多辆马车,除粮草辎重外,尚且配有各类仆人匠人,实际队伍人数有一千两百多人。 使者的队伍可怜兮兮地被夹在浩浩荡荡,一身重孝的丕州兵马中间。 孙频:“……” 他日日难眠,双眼青黑,日日落发。 他一边觉得宇文大趾不过一小子,八百人又如何?再如何威风赫赫,进了岐阳,又能翻出个什么风浪?岐阳的禁军再不济事,如今也超八万人,埋也能把这千把人埋死。 另一边又满脑子“大事不好”,即便入睡也是岐阳血流遍地的场景,他还在丕州的时候,便常常夜惊,如今在车队里,更是彻底睡不着了。他有一位门客道:“丕州军煞气太重,惊了主公魂魄。” 孙频深以为然,但这也没法子, 偏出发第四日,宇文霁进了孙频的马车。 他如今是一件小皮甲,外罩麻衣,未戴盔,依旧散发,额头上扎着一根白布。 第51章 孙频的马车宽大,可宇文霁一进来,便让他有拥挤之感。 “孙先生,还请您再为我讲一讲岐阳乱局之事。” “我在辰丰时,已经讲尽了。”孙频没称呼宇文霁为世子,当然也不称呼他为大王,干脆就没称呼了,这让他说起话来很有些无礼——即便他屡次告知自己,宇文霁进了岐阳就没命出来了,可在面对他的时候,还是尽量不得罪他。 跟猛虎共处一室,也差不多就是现在的感觉了。 “再讲一遍吧,孙先生。”宇文霁拱手行礼,几番恳求。 他不讲宇文霁看来就不下去了,孙频只能再次开讲。 首先,三王是手握先帝诏书入京的。内侍擅权,将重病的先帝幽禁,皇后在皇帝的口述下,写下诏书,密诏三王入京勤王。 接着,把守北门的禁军将领宇文红(宇文家宗室,但早已无爵),于夜半打开了北门,放三王军队入城。他们本是想悄悄进入皇宫,解救先帝的,可没想到刚入城,就撞见了巡城的另外一路禁军,双方厮杀了起来。 岐阳就此大乱,百姓逃散,又有借机盗抢者,以至于城中烟火处处。平王便在混乱中被盗匪所害,又遭火焚。 孙频讲的,自然都是官面上的消息。 ----------------------- 作者有话说:熊爹:儿啊[墨镜]爹已经急不可耐了。 第49章 宇文大趾:我爹怎么了?…… 049 “……平王府到底发生了何事, 在下确实不知。”孙频拱手致歉,“那段日子,在下一直于自宅护卫老幼。” 孙频也是个比较务实的人, 虽然说的都是官方消息,可他也没胡编乱造。相比起赵驹的使者,他还是了解了一下平王的情况的, 他甚至还找到几名人证。他们有人目睹贼人攀入平王府, 也有人见到了平王府家奴重伤出府前来求救,却最终倒毙于街。 孙频说完后,看着沉默的宇文霁。 赵匕与赵驹都言宇文大趾动辄大哭,一个说他软弱蠢钝,一个说他直率纯然。 孙频却未见他流过一滴泪, 但宇文霁行礼离开后,孙频却叹了一声:“哀过莫大于心死。”宇文大趾也是可怜人, 还是个至孝之人, 比他见过的那些赤脚寒食守孝十年的家伙, 真心实意多了。 宇文大趾是为父死而哀, 那些人……是为自己的名声而孝。 这支孝衣在身的队伍, 在靠近岐阳五十里的时候, 遇见了第一件麻烦——有人拦路买马。 他们砍倒树木放在路上, 拦下了前引的骑兵。 宇文霁的兵马可没缺了王旗, 后边大队也有士兵举着藩王节杖, 孙频的使团也举着天使节杖,半路上有盗匪袭击他们才是正常。可偏偏盗匪望风而逃,岐阳在望,却有世家子蹦出来了。 “吾乃祷州王家之王快!当今丞相王艾之太孙!尔等马匹不可入岐阳,今日便被我王家收下了!” 原来他不是想买, 是想强征。 孙频叹气,同作为世家子,他明白这人为何会这般。先来的,都是世家子里的破落户,如今满岐阳都以为宇文大趾有来无回了,这些人贪心他们的好东西,想先扒一层皮。他们也不一定就蠢到以为宇文霁会把马都给他,但能敲到一匹马,或是敲到金银,都是赚的。 “士卒无碍吧?”宇文霁问。 “无碍。”他们前引的五位骑兵都无事,就是头一次遇见这种事,觉得不能打,但被人挡住路,又不能去搬开路障,僵在那里罢了。 “我去看一看。”宇文霁道,士兵当即分开,为宇文霁让开一条通路。 宇文霁见到的岐阳世家子,包括赵匕在内,都属高层。如今拦路的,却是底层的世家子。宇文霁觉得自己该见一见的,他的马刚出去,就听见另外的马蹄声,原来是孙频也匆忙跟上来了。 二十多号人堵在前方路上,当头的骑一匹秃毛马,其后两人骑着皮毛打结的骡子,还有个四五个骑驴的。其中短衫者居多,几位穿长衫的,要么破烂,要么脏污,这一看日子就过得不大顺遂。 宇文霁以为干这事儿的得是小年轻,其实却年纪都不小了,至少过了而立。 看出来了个披麻戴孝的少年,骑马的那位神色一沉,其余诸人彼此看看,也都有退缩之意。 “本王的军马一匹过百万钱,真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索命钱了。”宇文霁顿了顿又问,“你们家中可有父母妻儿?” 他前一句正让众人有些惶恐,他们随王快来此,确是怀着贪婪之心。但少年这话却也没错,他们这种人,真得了大钱,可还有命在吗? “我、我等又不是为了大钱来的。”有人小声道。 “我见你们冒此风险,该也是为了养活家里父母妻儿。随我来,我给你们些银钱粮食。”宇文霁会这么好心,因为这些人虽衣着脏污,风吹传来阵阵酸臭,但是,他们身上没有腐臭味。 就以他们的卫生情况,若吃人或杀人多了,身上少不了那种宇文霁已经很熟悉的味道。他们没有,宇文霁便愿意帮一把。 这年代精壮的男性集群,生活落魄但不吃人的,该帮一把——他的道德红线,已经在不断降低了。 宇文霁拨马转身,朝军中走去。 孙频一脸惊讶地看着宇文霁,他本是怕出事才跟来的,实在没想到宇文霁会这样处理这件事。 拦路众人也算是达成目的,却不敢动了。还是王快头一个跟上,他却没骑着马,反而从秃毛马上下来,其他人也陆续下了坐骑,以恭敬的态度,跟在了宇文霁身边。 宇文霁给了他们每人一袋子干麦饼,每人五十钱。 众人安安静静拿了钱与食物,临走时,王快带着众人给宇文霁磕了一头。 马蜂还是有些不快的,问宇文霁:“大王,将这些无赖暴打一顿不就好了?” “他们不是寻常无赖。” “嗯?” “我们奔驰而来,他们虽畏惧却依旧立于道前,未曾躲闪,有人脸上有决死之意。” 不是行刺的,就领头的王快身上有一柄短剑,其余人手上就一根木棒或马鞭。此地道路宽敞,可宇文霁的队伍也是将道路彻底堵死了,近三千匹马一起奔驰而来,是一个很恐怖的景象,可这群几乎是没有任何武装的人,还是堵住了道路。 他们冒这样大的风险,真是为了食物和钱财的,那么抬一抬手,让这样的人活下去,挺好的。 孙频在旁边看着宇文霁,此时宇文霁表现出的温和,让孙频感受到的,却是更深的恐惧。 搬开挡路的树木,宇文霁的队伍却没有继续前进,他们在原地扎营,休息一日,养足了体力。在隔日的下午,抵达了岐阳。拦路的王快则带着他的人,早早回城了。 岐阳有着高大雄健的城墙,在宇文霁的眼睛里,他看见的却是一口巨大的棺材。 队伍再次停了下来,他被阻挡在了城门口。 诸侯王可带千人以内卫队入城,但这个是立国时的规矩,诸侯王多年不朝,宇文霁还只是一个王世子,岐阳守门的禁军拦路了。 孙频也得了下属的通报,刚要前去交涉,队伍忽然又动了。他隐约觉得不对劲,拉起马车的帘子朝外看,看见了刚刚互相搀扶着,从地上爬起来的守门禁军。 孙频:“该!” 这群人也是勒索的,因为他们前引的骑兵已经进城了,这就代表门卒是了解情况,并且没跟前引说有什么不妥,怎么到大部队反而被拦住了? 无须宇文霁吩咐,马蜂直接两鞭子把人抽飞了。 门卒被打,却也没人敢喊什么敌袭,真闹大了,别管宇文大趾死不死,他们绝对先死,这些门卒不过是贪利无义的虫豸之辈罢了。 当今的皇帝登基到今日,已经数月过去了,宇文霁自南门一路到了平王府,却依旧见到了许多白地。 有的是无人的空地,有的上面有简陋的草棚子——两边是绑成人字的架子,中间一根杆子,搭着晒干的稻草叶子。 往来男女,皆枯瘦如柴。 朝里走上一段,方见完好院落,再一段,终见红瓦白墙。 在这里行走的,便都是衣着光鲜之人了,每家门前皆有持棍佩剑的家丁守卫。 还未到平王府,宇文霁就见今日负责前引的刘去疾连滚带爬地奔到他的马前:“大王!大王!”他扑通一声跪在宇文霁马前,这位素来沉稳的青年,如今泣不成声。 “我爹怎么了?!”宇文霁直接滚下马来,一把拽起了刘去疾。便是悲哀,刘去疾的态度也不对,刘去疾的身上,有一股子腐尸的臭味,他裹在外头的麻衣也不见了。 第52章 “大王!”刘去疾却只是哭,他嘴唇哆嗦着,愤怒又恐怖,竟摇头哭嚎,半个字儿也说不出来。 孙频下了马车,从后头叫着追了上来:“大王!大王!”他甚至不顾忌讳,直接叫宇文霁大王了,因为他知道要出事——平王府门口没有护卫。 平王府当日那冲出来报讯的家丁,也重伤而亡,其余家奴也于骚乱后不知所踪。推测要么是也死了,要么是畏惧惩罚,成了逃奴。 所以,孙频离开之前,平王府是交由执金吾王巾(王皇后的侄子之一)负责的。孙频现在只希望王巾是得知今日宇文大趾抵达,这才撤走了卫士。 可是……他从外头看不见灵棚啊。临走前他来祭拜时,明明是能看见的。 宇文霁没顾孙频的呼喊,扔下刘去疾,冲向了王府。 因糟了火焚,平王府的正堂已经烧毁了,所以平王是停灵于前院灵棚的。这灵棚是个稻草棚子,可比起宇文霁入城时所见的百姓草棚,灵棚已能称之为茅屋了。 宇文霁这一进门,别说灵棚了,他连棺材都没看见。其余两名前引的军士跪在地上,嚎啕痛哭。 被他们跪的,是用三件麻衣兜着,草草收拢起来的零散尸骨。 宇文霁的脑袋“嗡”的一声响,他眼前一黑,身子晃了晃。这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吗?因为无人看护,他爹还没下葬,就让人给盗了,都暴尸于外不知道多少时日了,可能还遭了鸦雀野狗的啄咬啃食。 孙频追进来了,见此情景顿时双腿一软,坐到了地上。这可真的是他能想到的,最糟糕的景象了。 他不知道宇文大趾要做什么,但这事儿要是落在他自己身上,那必定是灭家之仇的。可是,该劝还是得劝,孙频硬撑着爬起来,双腿颤抖着走向宇文霁。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爆哭]爹啊!你好惨啊!!! 熊爹:[让我康康]儿砸 第50章 (捉虫) 平王世子不是叫…… 050 宇文霁站稳之后, 只觉得混着冰渣的热血充满了他的四肢百骸,他也扯了自己的孝衣,过去把那堆散乱的骨头全包起来, 系在了背上。 哭哭啼啼的众人凑了过来,看着宇文霁,宇文霁道:“你们立刻原路回头, 回丕州去。” “诺!”多数人应了。 马蜂却道:“大王, 您呢?” “我会追赶上你们的,别做我的累赘。” “……诺。” 众人转身离去,宇文霁一把拽起了孙频:“何人负责我父亲的护卫?” “大、大王,您该去找盗取先王棺木者啊。棺木厚重,盗走时必有响动, 必能查到盗者何人!” 宇文霁摇头:“我见了你们外头的情景,来盗者八成是求活者, 生者为重, 他们来盗平王府, 我可理解。谋害我父的罪魁, 还是玩忽职守者。” 宇文霁不知道熊爹的棺材是怎么样的, 但岐阳朝廷的态度他十分清楚, 又有不合身的世子服这个前车之鉴, 棺木绝不可能是诸侯王的规格。 且不止棺木, 以前院看, 院子里连地上铺的青砖都给撬走了,为财的绝对不会用这东西。 宇文霁可以理解为了求活不择手段,他假如是个平民,他……活不过第二集。乱世,对底层人来说, 就是没有丧尸的末世。底层开局站在顶点的人,实在太少了,古往今来的路边枯骨却难以计数。 而且,若有护卫,平民不会靠近。归根到底,还是有人玩忽职守。 孙频还在坚持:“大王,您不如到陛下面前——”宇文霁甩手把他扔了,孙频扭了脚,趴在地上,向远走的宇文霁伸出一只手,发出凄厉的悲鸣,“大王啊——!” 他还真把宇文霁叫回来了,可未等他高兴,迎面就是宇文霁的拳头。宇文霁将人敲晕,又撕了孙频自己的衣服,将他捆扎结实,拎猪仔一样拎出来了。 宇文霁到了外头却见卫队还没撤走,刘去疾甚至还给宇文霁带了三个人过来,三人见到宇文霁纳头便拜:“我等愿追随大王!” 正是两日前拦路抢劫的王快,与他的两个兄弟。 这位王快确实是丞相王艾的太孙,但仅限于从族谱上记录下来的辈分,他认识王艾,王艾不认识他。这位就是靠着王家的名声,终日胡混过日而已,宇文霁属于见着活游侠了。 那日被宇文霁给了财物,众人回去后,都觉得这位平王够讲义气,王快便想追随他。其余两人也都是在岐阳没有家小的,听他一说,便一同点了头。 他们将从宇文霁那儿得来的财物,以及原本家中那点少得可怜的财产都分给了其他人,其他人也为他们倒腾来了一把斧头和一把还算好点的长剑,将马和骡子也都给了他们。 ——即便是王快也知道,这位平王世子,可能是有来无回的,他们准备赴死以偿还宇文霁的恩情,以义还义。 宇文霁眉头一皱,问:“你们可知道,谁负责此地的巡逻护卫?” 三人一愣,继而几乎异口同声道:“执金吾王巾!” 王快此时注意到了宇文霁背上背着的那个大包袱——经过快三个月的风吹雨淋暴晒,动物的啃食(不排除还有人的),这堆骸骨除了头骨外,其余部分就是骨头上包着一层恶臭的干肉。 王快确实很少杀人,可他同样熟悉腐尸的味道,他甚至知道谁偷了前平王的棺材。 盗棺者还是得隐瞒一二的,可这个王巾……那就无所顾忌了! 宇文霁看了一眼王快,王快挺胸抬头道:“正是小人族兄,小人还曾给他牵过马的,今日那王巾没当值,去了乐乡侯的宴会。” 此时刘去疾已经将孙频以及他的仆人们都捆扎结实,塞进了马车,又将马车赶进了平王府,刘去疾这才回到了宇文霁身边站着。 宇文霁有些感激,他虽然自己也能办到,但一个人绝对不会如刘去疾带着人这样迅速果决——在需要动手的事情上,他还是更习惯自己动手。回头再看王快,宇文霁对这个陌生人有几分怀疑,但自从三王夺权,丕州就与岐阳的联系断了。 现在所有的岐阳人对他来说,都是陌生人:“带路。” 这回刘去疾带着两名军士跟上来,宇文霁没有拒绝,他就带着六个人,直冲乐乡侯府。 乐乡侯名南宫夭夭,字如愿,他是当今皇帝宇文厚的男宠。宇文厚二十几岁的时候,就跟着宇文厚了,至今荣宠不衰。 甚至,宇文厚是在彻底掌握了岐阳后,才将他以及自己的母亲、妻儿从封地叫来。他们来了后母亲自然是好好奉养,发妻以及与发妻的三子被赐死……封了南宫夭夭为乐乡侯。 南宫夭夭常在家中与宫中宴饮,京中世家子皆乐于前往。 这些,宇文霁现在都是不知道的。 他做好了半路上就被发现,发生战斗的准备,可他们一路顺遂地来到了乐乡侯府前。乐乡侯的家丁甚至还上来索要名帖——披麻戴孝过来参加宴会是比较稀少,但岐阳各种神仙人物多得是,看这马都知道不是寻常人家。 “你们看着马,接应于我。王快过来!”宇文霁下马,提着铁骨朵就朝里冲。 王快抱着马脖子出溜下来(这马比他的秃毛马高了老多),提着衣摆追了上去,鞋子都跑掉了一只。 宇文霁最初是留手的,铁骨朵的力量和速度都有所收敛,只是将冲上来的人挡开。 大堂内,南宫夭夭正是微醺,他身姿颀长,腰肢细窄,面白眸黑,且有一股子洒脱的风流,虽年过四十,依旧是少有的美大叔。听下人说有人披麻戴孝来闹事,一时觉得稀奇,且他以为这是一个来邀名的,就与众人道:“正愁今日无甚新奇,这奇人就自己送上来了。” 众人从早晨就开始喝酒,正喝得酒酣耳热,一听都哈哈躁动起来了,都叫嚷着跟出来了。 王快眼睛也尖,指着人群里一个金冠、金甲,腰细金印的男子道:“那就是王巾!” 王巾也喝得面红耳赤,本是站在人群里发晕,被人叫了一嗓子下意识抻脖子看了过来,大着舌头嚷嚷:“谁、谁叫我?” 宇文霁当时便咆哮一声,他单臂举起铁骨朵,把这个丑怪的重兵器,当成了一杆标.枪.,径直投向了王巾! 众人只见黑光一闪,王巾已经被撞飞了出去——他也不知道幸运还是不幸,铁骨朵毕竟不是投.枪,宇文霁瞄的是他的脑袋,偏到了他的肩膀。 第53章 这不是个致命的位置,但,这是宇文霁的铁骨朵…… 众人循着声响看去的时候,铁骨朵“嘭”地扎进了廊道的青石里,石板裂如蛛网。 王巾则发出凄厉的惨叫,他整个左肩都已彻底消失,他背后方才站立的位置,是一片爆开的稀烂骨肉,左臂说不清是否连在身上,正随着他的挣扎颤动。 这场面超过了许多人的理解,有人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有人转身呕吐。南宫夭夭抽出长剑,戒备地看着宇文霁——此人虽然暴戾,却是冲着王巾来的,若他于自己无害,便没必要再刺激他。 宇文霁没拔剑,赤手空拳冲向王巾,南宫夭夭立刻带着亲信后退,对方是不欲再伤旁人。但有人吓傻了,反而在此时拔剑冲了上去。此时宇文霁虽依旧留手,却也比进门时凶狠多了,挡路者皆骨折筋断。 他脚步未停地一路来到王巾跟前,本想结果了他,可看了一眼他的肩膀,宇文霁就不想动手了。从对方的伤口上,能看见脖颈的颈椎,以及肋骨,这种大伤口,别说古代,现代错过抢救时间都活不了。 宇文霁从地砖里头抽出铁骨朵,转身就走。 南宫夭夭心里就稳了,这确实是来找王巾寻仇的,此等猛士,实在是难得:“敢问这位义士,可愿留名?” 宇文霁朝外走的脚步其实有点慢,他既觉得王巾是救不活了,又满肚子担心:万一呢?万一他给救活了呢? 南宫夭夭这一叫,倒是恰好赶在了他下定决心回来的时候,宇文霁转头,一边朝回走,一边道:“邳州宇文霁,宇文景光。” 南宫夭夭被吓了一跳,有些后悔自己嘴快,直到看见宇文霁又朝着王巾去的,这才放下心来。 宇文霁提起铁骨朵,径直怼在了王巾的肚子上。 又连退数步的南宫夭夭都听见了“噗”的一声,他按在剑柄上的手顿时发起抖来——如一个腐烂的果子,被人一指头轻易捅破,但那可是人的腹部。 整个院子寂静无声,南宫夭夭回过神来的时候,宇文霁早已离开了。他猛地一吸气,才意识到自己憋了半天的气。他的周围,顿时也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吸气声,还有人抽泣了起来。可除了王巾,伤者不少,宾客中却没有死人。 南宫夭夭闻到了尿骚味,他以袖掩鼻,也懒得去追究到底是谁,只问左右:“他说他叫宇文霁?丕州的?难道是随平王世子来此的家奴?我若赦其罪,其可归否?” 当今的宇文厚是打进岐阳的,他和他的人明白将领与猛将的重要性,最不济这种人物带在身边当个侍卫,那也是安全得很。 他一身重孝来杀王巾,对旁人下手却有分寸,此人忠义沉稳,南宫夭夭又觉得自己行了。 “侯爷……这宇文景光,好像是平王世子的名字。” 南宫夭夭:“啊?平王世子不是叫宇文大趾?且只有九岁吗?” ----------------------- 作者有话说:宇文霁:嗯,我叫宇文大趾……[捂脸笑哭] 第51章 大趾跑了 051 “平王世子该是十岁了……” “你们跟我说刚才那猛士十岁?” “难道就是如赵匕所言的, 丕州有猛将不居功,让功于宇文霁吗?” “可赵司空(赵驹,如今任司空)言, 宇文霁生而威猛高壮,确为猛将。” “一个孩子,再如何也不该是刚才那样吧?” 众人差点为刚才那个宇文霁到底是不是宇文大趾打起来, 不过终于还是有明白人的:“侯爷, 还是赶紧通知陛下吧。” 皇帝宇文厚在得知王巾被宇文霁所杀后,自然是派出禁军要将其击杀,禁军一路到了平王府,找到了被打晕的孙频一行。于是禁军兵分两路,一路出南门追捕, 一路将孙频送入宫中。 这队禁军原属宇文厚的卫队,行动速度还是极快的。 他们出城时, 城门守卫也道, 今日晌午进城的平王府队伍, 已经出城了。 可两边是有偏差, 城门守卫和禁军都以为宇文霁是带着全部八百人杀进的乐乡侯侯府, 走的时候自然也是跟着大队一块儿走的。 实际上, 大部队是先走的。而在禁军出城全力追捕的时候, 宇文霁还没出城呢。他在王快的带领下, 到了一个叫“踏玄坊”的岐阳街区, 正在与众人一起高喊:“娇娇山里红!” 这是木茄与他妻子商量好的暗号,木茄跟随赵匕出访前,也怕出事,他也知道,赵匕不是一个能照顾他身后事的主公, 因此便将妻儿托付给了他的一位好友。这人是一位生活在踏玄坊的箍桶匠人。 ——能做不漏水的木桶,也是一门手艺。所以才有饭桶是骂人的话,因为漏水,只能装饭。 这暗语实在有些酸,但此时哪里顾得上太多? 喊了半刻钟,终于有个妇人拽着一双儿女出来了,她高喊:“青青泉下绿!” 这是她与木茄有一年去山中踏青,见树上有一只小红鸟,山泉里蹲着一只翠青碧绿的青蛙,说出来的话。后来就给儿女取名木蟾、木雀。 她也不多言,过来就将孩子向最近的一个骑兵递过去。可递完了孩子,她自己就跪下了。 孩子身轻(除宇文霁之外的),费不了多少马力,她虽也瘦弱,终究是个成年人,上马就是累赘,这女子只想给孩子一条活路。 “你不跟着,木茄定要再娶的。”宇文霁便道。 妇人站了起来:“妾怕是要拖累诸位英雄了。”但这回刘去疾来拽她,她是配合的。 “那位义士呢?”他问那位箍桶匠。 妇人咬了咬嘴唇,道:“他自杀了。” 宇文霁一脸莫名,但如今也没时间关注这些了:“出发!” 此时西门距离他们更近,宇文霁做好了杀出去的准备,结果……西门没有任何防备,就随随便便冲出去了——毕竟禁军没有进行详细的询问与追查,直接靠想的,就认为宇文霁已经出城了,根本没进行戒严与巡查。 此时不能怜惜马力了,众人以最快的速度前进。王快与他两个兄弟骑术不精,宇文霁便教他们趴在马上,抓着辔头。 这些军马也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宇文霁的黑鬃是它们的头领,即便无人驾驭,它们也会紧跟着黑鬃的步伐的,只是骑手不会配合,让马更累罢了。 跑着跑着,宇文霁看见前头的烟尘了。 他最初以为追上自家的队伍了,可再靠近些,就看见对方的禁军旗帜了。这禁军是干什么的,显而易见。 此时其他人的眼力还没看清前边的情况,宇文霁已经把弓摘下来了。宇文霁一手持弓,一手向刘去疾他们打了个手势,于是刘去疾三人先是抓住王快三人的缰绳,继而带着他们渐渐减速,隐入路边。 只有两个孩子问了一句,四个大人都很识时务,一声不吭。 而宇文霁却保持着速度,依旧在向前。虽然是孤身一人,但他看着禁军的马屁股,却有一种……这仗应该挺好赢的诡异自信。宇文霁看这队禁军,觉得人数也就六百左右。 这么少的人数,背后突袭,斩杀其将领,宇文霁自认为可以做到。 ——实际,这是两千禁军。带队的禁军将军,也就知道平王世子进岐阳后,率兵杀了执金吾王巾后出逃。平王世子带了八百人进岐阳,他想对方长途赶路,历经厮杀,如今又仓皇逃命,那必定已是强弩之末。所以就没管什么队列阵型,只是率众追击。 禁军士兵们,比将军知道的更少,只听说要追击一个率领着几百杂兵的十岁孩子,都想着赶紧把人抓了,他们也好尽快回岐阳。 因怀着这样的心思,两千禁军早已失去阵形,整个紧挨成了一团。 而丕州骑兵,是一人双马甚至三马的。宇文霁看着对方马匹奔驰的烟尘计算人数,又习惯地减去了副马,也就得出了一个严重错误的人数。 宇文霁想着,要不要等禁军再跑跑,和自家的大队来个前后夹击的,可他想了想,又担心在没有事先商量的情况下,误伤己方士兵,干脆能自己动手就自己动手了。 宇文霁身高又窜了,已能将那张大弓拉得更圆满了——拿着这张弓,宇文霁有时候觉得自己拿着个放大版的自行车把手,重量和硬度上,可能还比自行车把手更强。 拈弓搭箭,一箭射出,连串三“雕”。 第54章 排队赶路,毫无所觉的禁军骑兵,可不是上好的靶子?高速奔袭的骑兵,有人倒下就是卷入马蹄,要么将马绊倒,要么被踏成肉泥,本该很快就引发骚乱。可宇文霁衔尾追击,这队禁军又挤得太严,士兵难辨彼此的情况,初时甚至毫无所觉。 宇文霁无奈降低了马速,让自己别那么快追上对方,他此时也意识到不对了,可已经开打也没法后悔了。 “敌袭!” 终于,发现敌袭的人数够了,后方乱了。不一会儿,整支部队都乱了。 宇文霁从禁军士兵们的举动看,猜测这位将军是下达了类似原地后转的命令这位领军之人,这是个没有好老师的新兵蛋子。 ——战场应对,是有“答案”的,可没有绝对答案,只有相对答案。这位选择的,却是最错误的答案。 禁军的骚乱正在变大,其实这位将军不是新兵蛋子,但他一直做的都是宇文厚身边的守卫工作,深得宇文厚信任的同时,却极少单独带兵。 禁军士兵们彼此冲撞在了一起,因骑兵多持.枪、戟,突然的混乱碰撞,难免出现兵器误伤,咋咋呼呼的叫嚷此起彼伏,再加上方才敌袭的呼喊声,让很多禁军误以为,喊叫的同袍也是在遭受敌人的袭击。 误会的甚至包括后部禁军,他们也以为这次埋伏是多方的,以至于有人原地掉头,有人却无视命令还在朝前挤。 禁军将军本人在下达命令后,第一时间勒马停下,于是被堵中间了,四周围都是惨叫和敌袭声,他与亲信高喊:“敌只有八百骑!我数倍于敌,无须惊慌!” 背后忽然传来一股大力,这位将军全无反抗之力的,被人硬生生从马上拽下来,横放在了鞍上。他的胸腹正好抵在马鞍的前鞍桥(前方凸起),这里还有个铁把手,他被顶着,静止状态下呼吸都困难,当马匹奔驰起来,他无异于被一下一下捶在前胸,直接呕吐不止,根本难以反抗。 他的头盔中途掉落,只隐约感到被热乎乎的东西打湿了头发。 当再次被抓着脖颈,提起来时,这位将军,终于见到了抓他的人。 宇文霁问他:“你还管得住你的人马吗?” “……” 一夜过去,连夜赶路的马蜂也发现自己被追击了。 他当即停了下来,布置好了埋伏,让少量人马返回丕州,即便他们都死了,甚至大王也遇害了,也得让丕州人知道,岐阳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先王的! 结果,最后一次派出去的哨探回来,告诉他:“不是追兵,是大王带着一千多匹马追上来了。” 待宇文霁与他们会合,马蜂一看马屁股上的烙印,竟还都是禁军的军马。 马蜂一头雾水地上前询问:“大王,您去打劫禁军的军马场了?” “没,打劫禁军了。” “打劫了一千多禁军?” 沉稳少言如刘去疾此时满脸笑容,兴奋道:“两千!大王一人杀崩了两千禁军!” 宇文霁摆手:“巧合。我也没想到是两千人。从屁股后头看,以为就五百多。我当时杀进去也吓坏了。” 宇文霁一开始就怀着斩将的想法,接敌后意识到敌人人数比他想象的更多了,可杀进去才发现密度惊人,无奈之下,宇文霁甚至短暂舍弃了黑鬃,踩着马背,一路杀到了禁军将领身边,揪住他,又骑了一匹陌生的马,这才冲出去。 后头禁军见宇文霁只有一人,虽然禁军将军在手,还是有人想“试试”,结果又起了乱子。 宇文霁杀到了夜里,这年代的黑夜伸手不见五指,即便禁军也有许多人夜盲,结果禁军竟炸营了。士兵呼号惨叫,对所有靠近自己的人都怀有敌意,胡乱攻击。宇文霁早拎着禁军将军躲起来了,他是杀了不少禁军,但他们彼此攻击击杀的人,却更多。 一夜过去,禁军能活动的还剩下三百多人。宇文霁把禁军将军放了,叫出刘去疾等人,把所有的马都牵走了。 三两句讲明白了发生什么,马蜂等人看宇文霁的眼神,彻底不是看活人的了。 身边是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原来是黑鬃在咬他的肩膀。宇文霁挥手拍拍它的鼻子:“我的错,我的错。咱们继续赶路吧。岐阳必定会派第二路人马的。” 禁军残余的三百多人此时也用两条腿走回了岐阳,他们已经商量好了,说是遭遇了宇文霁的埋伏,惨败。绝对不能说让宇文霁一个人给打成这样,否则皇帝得把他们全杀了。 皇帝大怒,又问:“可见宇文大趾?” 将军道:“见了。”他打了个哆嗦,一时竟然难以言喻。与他一同上殿的其余两人,一人面露惊恐,另外一人竟颤抖起来。 他们的反应,这比任何语言,都更能说明问题。皇帝倒吸一口凉气,朝上诸公也议论纷纷。 皇帝咬牙:“竟然真是个天生的将才。”他向左侧跽坐的众臣看去,中后部的赵匕早已趴伏在地,但他依旧显眼至极,毕竟旁人都在看着他。 “抓回来!把他给朕抓回来!此子癫狂,坏了平王尸身的盗匪他不去抓,竟杀害朝廷命官,若让其回返丕州,不知会害了多少无辜人命,定要抓回来!”皇帝解释了一句,用来表示,他不是害怕这个小孩儿,他是觉得这孩子性子不好,才要抓回来管教。 宇文霁若是去杀盗匪(百姓),那是真没事儿了,甚至皇帝还要主动宽慰安抚。便是他抓了几百上千的罪民杀了,也是无妨的。 可宇文霁杀了王巾,在皇帝看来,这是杀了一个执金吾吗?这一刀分明是捅在他身上了,他才是宇文霁认定了的杀父仇人。 宇文厚暗暗牙,他也恼王巾,死了也好,他如此信重他,执金吾何等要职,交在他手里就是这样的结果?哪怕在平王府门口放条狗呢?! 若让宇文霁活着回去,再将这事儿宣扬出去,不止平王彻底与朝廷离心,其他宗室也会闹出事来。赵家的小皇帝,更是要不太平的。 赵家在朝堂中的余威仍在,皇帝的眼睛扫向左右大臣。一些姓赵却留在岐阳的反而可信,但除他们外,不姓赵的大臣中却依旧留存着诸多的赵家党羽。王家虽也势大,可根本压不住赵家,甚至他们还在有意地保护与隐瞒赵家暗中的人物。 岐阳的诸多世家,是敌又是友,还是姻亲。当年的谢家被族灭,因谢家想一支独大,甚至有了取宇文氏而代之的心。 皇帝叹气,他也有了举步维艰之感,收拢丕州的兵权本来是一步好棋,如今却成了臭棋。 草草派出人手追击宇文霁后,皇帝便回后宫去了。 可连皇帝都知道,这人是追不回来了。 对,追不回来了~ “爹的好大趾啊,你太快了啊。”——熊爹语。 ----------------------- 作者有话说:大趾来前 熊爹:[坏笑]等我儿来救 大趾来后 熊爹:[爆哭]儿啊!!!! 第52章 (捉虫) 爹啊啊啊啊!…… 052 熊爹这个欲哭无泪啊。 虽然意外与三王选择了“同一个黄道吉日”, 遭遇兵乱,未能及时出城,可他和一半家仆也安全地隐藏于流民巷。 当日行事之前, 熊爹已与众人约定了诸多方案,其中包括了遇到意外无法离城,在岐阳的会合点。 待安稳下来后, 城外事先隐藏下来的粮食、钱财与骡马车辆已经无了, 只有挖地存下来的部分粮食与银钱还在了。 乱世当中,钱才是最不重要的,骡马以他们现在黑户的身份,别想买,粮食……现在最便宜的, 是两脚羊的肉,四脚的羊肉反而更贵。 熊爹没有冒头, 现任皇帝的态度已经很清楚了。若他“死而复生”, 皇帝怕是会送他一程。 只带着这点人手出发, 用走的回丕州? 再年轻五岁, 熊爹会冒个险。可他现在这个年纪, 这个风险对他来说太大了。 熊爹猜测, 皇帝早晚要将好大趾召来, 所以, 他留在了岐阳。 宇文霁果然被召来了。 然后他又走了。 熊爹跟众仆人坐在棚子里, 相顾无言。 进平王府偷盗的,就有他们,那尸首上的肉,熊爹刮的时候最起劲。这混蛋可是受了他妻儿的香火供奉呢,让他吃点苦也是应当的。当时熊爹这么一想, 便刮得越发用力。 本以为好大趾会来找犯人,届时两边就轻易搭上了,谁想到他直接找执金吾去了,还带着人砍了禁军? 第55章 “这个胆子……”熊爹摸着自己的下巴,又颇有几分得意,“果然是老虎崽子。” 从时间上看,他在知道好大趾来时,好大趾已经在出城的路上了。当他知道好大趾跑了时,他都出城不知道多久了。毕竟他躲在贫民区这地方,收到情报的时间太滞后了。 “大父……”仆人看着熊爹,他们对这位世子也是佩服的,能耐啊——藏身在流民巷,为了安全,众人暂时都改了“余”姓,称熊爹为大父。 “准备准备,咱们要自己走了。” “是。”众人心知将来必定艰险,可却没谁怨恨,皆听从熊爹的命令,好好准备了起来。 又过去几日,这天夜里,一声刺耳却熟悉的尖啸声,忽然将熊爹与家仆惊醒了。他们动作齐整地一摸枕头下的兵刃,便站起来了。 这是鸣镝的声音,又名响箭。这种箭不是用于杀伤的,它有着奇形的箭头,一经.射.出就会发出刺耳的声响,一般是军队用作信号的,且不同军队,因工艺与材料不同,鸣镝的声音也会有些微的差别,不过,只有军中的自己人才能听出来。 夜深人静时,鸣镝之声分外刺耳。 不多时周边的窝棚就响起了尖叫与啼哭声,怕流民起夜惊,熊爹赶紧带着家仆们溜边避在了角落。 他蹲下来时,已是热泪盈眶:“傻孩子啊……傻孩子……” 方才正是他们丕州军的鸣镝,这是熊爹亲自改进过的,他熟悉的很。且能将箭.射.得如此高远,却又劲力十足的,只有他家好大趾了。这傻孩子不知道如何发现了端倪,竟然又回来了。 宇文霁.射.出鸣镝,过了片刻,又.射.出第二支鸣镝,这才转身就跑。 因是深夜,他又不熟悉地形,甚至没骑马,是用两条腿飞奔的。 他方才射箭的是岐阳城外的西南,正是大片的流民巷以及贫民区,包括带走刘夫人(木茄妻)母子三人的踏玄坊也在这附近。宇文霁猜测,熊爹应该就是躲在这儿的,这片区域的大部分人能听见。即便熊爹没在,闹腾起来,他也能听说。 他前脚刚走,禁军就到了——听不出是哪儿的鸣镝,但人家也知道这是鸣镝。 不过,除了熊爹,还真没人猜到是宇文霁又回来了,没人知道熊爹还活着,没人会想到宇文霁会跑回来救人。 宇文霁从哪儿发现的端倪呢?就是那具他带走的骸骨上。 跑出去三天后,队伍停下来稍作休息,宇文霁在水源的下游处,清洗骸骨。 洗到头骨的时候,宇文霁越看越不对劲。因是被烧过的,所以牙齿的黄,宇文霁以为是熏过的,可洗了洗,他发现这人的牙就是黄,他还有蛀牙,牙齿的磨损倒是看不出什么来,因为熊爹的牙齿磨损也厉害。 他不是学医的,翻出来骸骨的其他部分,却再找不出区别了。可他看着这个头骨,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确实不是熊爹。 要么当时的人们找错了人,要么……熊爹还活着。 宇文霁将王快等人叫来,询问他们可知道平王府当日之事。他们决定投效宇文霁后,还真的打听了一番平王府的事情。 “只知道平王府着火了。”“说是遭了盗匪只有个仆人跑出来。”“但好像也死了。” 说得不多,但已经和先前的情况有出入了。 宇文霁一直以为这个盗匪,就是岐阳对于乱军的代称,毕竟都知道那段时日在岐阳内厮杀劫掠的,是三王的兵马,甚至就是禁军。结果是真盗匪? 寻常盗匪把他爹一声不响害了,就跑出来一个?不可能。熊爹带的老仆,其实都是他的亲兵,是精锐的老卒。 宇文霁回来了,一个人,三匹马。 鸣镝一般是军队行动的信号,这对岐阳来说,同样是引人不安的。次日,岐阳城门紧闭,严禁出入。 闹腾了三天,并无大军踪迹。许多世家没水喝了(他们不喝城内水井的水,只喝城外送进来的山泉水)。百姓难以出城砍柴,柴火渐渐烧尽。城市里的夜香难以运出,便溺遍地。若是战乱,世家也就忍了,现在就一支鸣镝,说不准是哪家喝醉了的公子哥儿干的,见事情闹大,不敢出来认。 皇帝一听,也在理,便开了禁。 开禁的当日,熊爹夹在众多百姓中出了城,他和仆人都在愁——不确定宇文霁到底在什么地方。 按理,他在西门外放的鸣镝,应该在这儿会合。可开禁不代表皇帝就真放开不管了,必定还有眼睛盯着这里呢。 若是其他几个地方,范围又太大了。他们就这门点人,宇文霁八成就他一个,这怎么会合? 熊爹与仆人们没去争抢地上掉落细柴多的地方,他们稍稍进了林子,去砍枝条。砍柴中听见外头有骚乱,但几人依稀听见是什么“真的白给啊?”“孝子啊!”之类的的。以为是世家出来施舍流民,也就没凑。 结果就是他们除了柴火一无所获,就回城卖柴时,才看见有一群百姓兴高采烈抬着一根木头朝回走——这木头比较特别,它不是砍断的,它后头还有很明显的一大块树根,怎么看都像是被从地里硬生生拔出来的。 虽然这数的树龄看着也就十几年,但这也不是寻常人力能做到的。 熊爹抬脚就朝众人过来的方向走去,路上也遇到了闻讯赶来的其他人,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个大力士孝子,和父亲失散,怕亲爹冻着,在此散柴。不要任何回报,只希望百姓见到老人能让他一块儿烤烤火。 “孝子啊。”熊爹忍着眼泪道。 那人也道:“是啊,孝子啊。我也入你们的伙如何?咱们一起争木头。” 赶到地方时,熊爹差点没气歪嘴,人群里一群喊儿子的。还听见有人说,这大力士大概是个傻子,这要是谁能弄回家里去,可是赚大了。 熊爹一腔感动当即化成了怒火,在人群之后,扯着嗓子大吼一声:“吾儿——!” 正抱着树发力的宇文霁当即松了手,他可太熟悉熊爹这腔调了:“爹!” 扇开几个凑过来占便宜的老混混,宇文霁一路分开人群,蓬头垢面的老爷子可不正是熊爹?! “爹——!爹啊!”宇文霁一把就将熊爹搂怀里了。活的啊,活爹啊! “哎!哎!”熊爹抱住宇文霁,“儿啊!” 百姓一看,多数人跟着称赞了一番,心知这位大力士不会再白送,便道一声贺,就此散去了。 可偏有人此时冲向了团聚的父子,一把拽住宇文霁的衣裳,大声道:“木头呢?我们与你找到了爹,你该给我们木头!” 熊爹想到儿子仁善,正担心他真要继续卖力气,谁知宇文霁一把放开他,转身一个巴掌扇在了这索要木头者的脸上,那人朝后倒时,他又转了回来,继续一把抱住熊爹:“爹啊——!” 宇文霁的动作十分丝滑,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见半分停滞。 众人:“……” 熊爹:“……” 这人的同伙过来灰溜溜将他拖走了,宇文霁正要带着熊爹走,却听见马蹄声传来,一队禁军在一位平民的引路下,来到了众人面前。 “你就是那个大力士?”带头的校尉下了马,微笑看向了宇文大趾。 哭得满脸花的宇文霁抬头看了一眼这位禁军,又看了看他与他的士卒带来的马,也露出了笑容,径直朝他走过去了。 半刻钟后,宇文霁和熊爹一行人已经奔驰在返回丕州的道路上。 ----------------------- 作者有话说:大趾:[爆哭]爹! 熊爹:[爆哭]儿! 第53章 (捉虫) 崔王妃:没一个…… 053 宇文霁只带了三匹马, 他知道熊爹身边八成还有仆人在,但在只有他一个人潜回来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带回来一个马队。他就是来救熊爹的, 其他人,他管不了。 但是,感谢那位禁军校尉, 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他!宇文霁在心里双手合十, 把这位当菩萨拜。 ——与手下被扒光衣裳,就剩下一条裹腰布的校尉,若见了宇文霁,该是只想与他拼命,他不过是起了爱才之心, 想去招募罢了,谁想遭此横祸啊! “爹, 我睡一会儿。”宇文霁说着, 用一根皮带将自己的腰扣在马鞍上, 整个人趴在了马上。他发现异常, 奔袭回岐阳, 一路上未曾睡眠, 现在实在是困得不成了。 “睡吧, 爹照看着。”熊爹看着这个儿子, 他还不到十一啊。 宇文霁自己没发觉, 他的手和肩膀都在发抖,不是恐惧或激动,完全是他过力了。来回奔袭加不停歇地拔了半天的树,就算是天赋异禀,却也超过这具未成年身体的承受限度了, 完全是意志力支撑着他不至于昏厥。 第56章 宇文霁安心应了一声,就这么睡(昏)过去了。 两日后,未曾见到追兵,宇文霁也差不多恢复了体力,众人打了两头大野猪,烤猪肉吃——又臭又臊,还硬得要命,但两位平王都胡吃海塞,其他人自然更无异样。 吃饱了,宇文霁和熊爹商量接下来怎么走。 熊爹道:“看来岐阳并未将大力士寻父这事儿和你联系到一块儿,更未想到我还活着,现在咱们的麻烦就只剩下前头的五千禁军了。” 五千禁军是追刘去疾那支队伍的,但一定是追不上的。因为刘去疾他们已经抛弃了大部分的累赘辎重,全力奔袭,这速度可能现在已经过了潘州,进入栖州了,那就是平王的地盘了——虽然俩平王都没在,但带队的禁军将军哪里知道?他只要不是个傻子,就不会冲进栖州,试一试平王军队听不听朝廷的号令。 可一旦他们返回,就正好堵在了这一小队人马回家的路上。 禁军在岐阳的军纪还算可以,但熊爹也不想试一试他们在岐阳外的军纪,尤其,这队禁军可是被匆忙派出的,就带了十几天的粮草,根本没携带辎重,岐阳也没准备派出后续的辎重部队,(这个时代)这种军队就不可能有军纪。 五千人,已经是很厚实的队伍了。他们这么点人被裹进去,必死无疑。 可是绕路……潘州隔壁是靖安州,是蒲王宇文鲜的封地。就是那位在三王之战里支持宇文厚登基的大王,他与皇帝只相差了一岁,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感情甚笃,正因他的绝对支持,现在的皇帝才是宇文厚的。 宇文鲜可是兵强马壮,而且他们没人熟悉靖安州的地形,贸然进去,风险更大。 父子俩商量之后,决定还是按照原路走,待与禁军碰上了,再按照情况,便宜行事。 两人商量完了,宇文霁问:“爹,我能抱抱您吗?” 宇文霁也不好意思,他心理年龄都奔四了,可就是忍不住,浑身都在难受。 “好啊。”熊爹一听,笑了,他好大儿莫不是在与他撒娇? 宇文霁便抱住了熊爹的一条胳膊,熊爹跟他都臭烘烘的,小时候他特嫌弃熊爹,现在却已经习惯了这种味道。宇文霁鼻子一抽,眼泪又开始朝外涌:“爹……咱们回家,母亲还在等着您。”他还想说娘,可是憋回去了。 “嗯……”熊爹摸着儿子的脑袋,他的儿子,本该是毛头小子,可却早早戴冠。 父子俩就这么睡了,第二日起来,熊爹半个身子都麻了,仆人给按了半天,依旧一瘸一拐,只能宇文霁带着他骑马。 此时,刘去疾犹豫再三,还是安排了人先回丕州,向崔王妃禀报了。即使宇文霁在离开之前,说了不让他禀报。可临别的宇文霁很害怕是自己想多了,或他能力不足,在救熊爹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意外,何必让母亲空欢喜一场呢? 刘去疾也知道背后追击的禁军是五千人马了,上次大王大破两千禁军,属于巧合加巧合。再让大王来一个五千的?除非大王大吼一声,真的变成麒麟。 大王现在无论救没救下先王,怕是都让禁军堵在后头了,为了大王的安全,不如就趁着禁军还在追他们,把禁军灭了,给大王开出路来。 所以,刘去疾又分出二十人,让他们护送刘夫人与其一双儿女先行,他带着的大部队,却反而慢了下来,且开始毒马。因为他担心后边的禁军发现追不上,退走。 追击而来的禁军将领很快就发现了马匹不正常的稀粪,两日后,又发现了气力不济被宰杀的马匹。 刘去疾想对了,若没有他这一番布置,禁军早已退了。 这平王即便抓回去了,最多上头的将军得几句夸奖,其他人能得什么?他们随身的干粮吃完了,还得自己去打猎,去抢劫地方,可潘州这地方还有什么油水? 这五千人不算彻底的少爷兵,却也是跟着宇文厚出来的,没吃过太大苦头。 丕州使团的马,是越死越多,可禁军的带队将军感觉他下属哗变的危险也越来越大。苦思之下,他便道:“待抓了那平王世子,便以他为要挟,命丕州送来钱粮美人,届时可不是想要什么应有尽有?”又道,“这队丕州精锐确实善战,但其以八百破两千,必定已经有所折损,如今至多还有五百可战之人,其战马又出了问题。我以众敌寡,焉有不胜之理?” 这些话被放出去后,还真稳定了军心。 这前(刘去疾带领的使团)、中(禁军)、后(俩平王带着几个仆人),三队人马,就成了一种匀速前进的态势。 宇文霁和熊爹都寻思着,禁军该转头了吧?可他们没转头。再寻思着该转头了吧?还不转头…… 直到他们发现了因伤病掉队的禁军,在不是自己的地盘里掉队,就是听天由命。禁军还算好的,至少给留下了食水和帐篷。最可怕的情况,可能留下来的就只有一把骨头了——人直接杀掉后,当军粮吃掉了。 总之,两人知道禁军是什么心思了。可熊爹与宇文霁没一个担心刘去疾的,都看出来怎么回事了。可没法与刘去疾进行联系,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行动,他们已经将禁军跟得越来越近,被发现的风险越来越大。 熊爹道:“都到这儿了,咱们绕路吧。” “嗯,听爹的!”不用承担责任,不用自己拿主意,就无脑听话,宇文霁现在整个人都轻松得仿佛飘在云朵上。 熊爹拍了一下宇文霁的肩膀,对他笑了笑。宇文霁觉得这笑别有深意,特别像是熊爹要做坏事,可眼前熊爹还能做什么坏事?转身跑去禁军那儿高喊“你们抓我吧,放我儿子离开!” 宇文霁打了个哆嗦,他是熊爹,又不是琼爹…… 熊爹对栖州的地形,比宇文霁这个曾经带队进攻的人还熟悉,看来熊爹也早就惦记着向外扩张了。只是他们走的地方实在偏僻,甚至需要自己开出路来,小队的速度一下子降了下来。 宇文霁现在也不着急了,就稳扎稳打带着熊爹赶路,偶尔还会笑出声来——待母亲和娘见到他们这么快就安全回去,怕是会高兴疯了吧?嘿嘿嘿。 丕州,辰丰。 崔王妃接到了刘去疾发来的急报,她想把宇文霁、宇文良爷俩,还有刘去疾一块儿大骂一通。 就没一个省心的。 崔王妃捂着心口喘大气。头一封信传到的时候,她知道大王“死后”竟然如此下场,直接就昏厥了过去。知道不该悲痛,可还是嚎啕不止,险些哭瞎了眼睛。 可即使如此,她还是不认为刘去疾的信该传到她这里来——送到她这儿都多少天了?再从她这儿将命令传到栖州镇守的将领那儿,又得多少天了? 崔王妃细声骂了句脏话:“吃屎都赶不上热的。”可她还是怀揣了一点喜悦的,因为,大王可能活着。至少,那堆枯骨不是大王的。 刚骂完的崔王妃,又捂嘴轻声笑了起来。 大王也得骂,且是最该骂的,他就不会提前传个消息来,让丕州派人去接应吗?他诈死前,和丕州还是有消息流通的。让全家悲痛欲绝,结果却还是个生死难料,难道让他们一家子老小经历两回丧父、丧夫之痛吗? 好大儿也是莽撞,为了爹就不要娘了?一个人独闯岐阳?你可能还真是个麒麟身上的零碎托生的,却不是大脚趾头,毕竟麒麟脚踏实地,怕是麒麟的苦胆,真是就剩下胆子了。 刘去疾是有其主必有其仆啊,这就要调兵吃掉五千禁军?且不说造反的问题,就说调兵。哪儿那么快调集数万兵马包围禁军的? 崔王妃再叹,还有……丕州本身,你们觉得很稳当吗? 宇文霁刚走没几天,崔王妃就得到了几份密报,方家来了数位“贵客”。这些人乃是多处势力的使者,两个朝廷的、鹭州拓拓有须的,甚至鹿仙人的。 他们都不看好宇文霁会回来,自认为是正统朝廷的,希望争取这股势力的新主人的支持。明目张胆造反的,则希望这块稳定的朝廷势力能乱起来。 ----------------------- 作者有话说:熊爹:嘿嘿[哈哈大笑] 大趾:嘿嘿[哈哈大笑] 崔王妃:[白眼] 第54章 (捉虫) 回家了 054 所有这些将注意力转移过来的人, 不一定会为了支持方家付出多大的代价,许多势力距离丕州过远,很可能是怀着“有枣没枣打三杆子”的想法。 至于为什么没找崔家?因为崔家现在十分忠心, 其余势力一旦接触,就让崔家赶了。崔王妃的其中一份密报,就是从崔家来的——无论使者怀着什么目的, 都只能赶, 不能杀,否则就是给丕州招祸。 第57章 甚至随着接触的势力增多,崔棘反而比崔王妃更害怕,外头简直是猛兽环伺——他看出来了,这个世道, 比他过去所认为的,还要乱。别的世家怎么样他不知道, 他们崔家, 绝对没办法在这样一个世道里, 不依附旁人活下去。 他们需要一个强力的主公。 再去找一个平王之外的势力, 代表着要么崔家要远离丕州, 要么就是平王身死, 他们迎来另外一个势力。这对于崔家这样的小世家来说, 不是好事。 就说栖州的孙家, 确实尚粮郡无恙, 可栖州也只有尚粮郡无恙了。就这个无恙,其实还多亏了丕州,因为栖州也从来没有彻底成势力的大股盗匪。否则孙家的下场,就与鹿仙人地盘上的无数世家一样。 虽然宇文霁杀了前家主的崔冰一脉,但不论私仇, 宇文霁确实是目前最适合崔家的领导者。 其余小世家也是各怀心思,分别选择了方、崔两家站位。 军中倒是稳定,可崔王妃担心,一旦发生军队的调集,方家会出幺蛾子。 主要担心这群傻子会联系丕州周边的几股势力,原本丕州就是大军在外,如今距离丕州最近的栖州驻军进行兵力调动,会让某些人以为有机可乘。 崔王妃得知熊爹“结局”时,虽悲痛欲绝,却没耽误事,已准备动手了,可此时调集军队,却打乱了她的计划。 崔王妃想得虽多,实际却只是电光石火间——派人是应该的,辰丰还是能够应付的。可她刚写下手令,又有急报到了,吕墨襟送来的。 临走前,宇文霁几经思考,还是在众将面前,将平王金印交给了吕墨襟。 吕墨襟目前就是平王府的一名属吏(现代的说法就是个小文员),连具体的官职都没有,但太平年景的时候,各地的官职已经十分混乱了。 官职如何,早已无法代表一个人权力的多少。 吕墨襟虽然年纪不大,但他已经在武将中建立了部分威信。而且,目前丕州将领还比较纯粹,包括如今的穆家诸降,都是努力融入武将(平王家奴)集团,没有跑去和世家凑近乎的。也是丕州王权彻底压制了世家权力,武将也没必要去找世家。 所以,任何一个崔家或白家的人,也都得不到他们的信任。反而吕墨襟,这位同样有家奴身份,虽然年幼,但已经数次出谋的宇文霁竹马,让他们有先天的亲近感。 年纪小怎么了?比他们大王大多了,绝对不会害大王,不会害咱们平王府的人。 出身有时候比能力更重要,吕墨襟既有出身,又有能力,有宇文霁这个低龄人士在前边挡着,他的年龄就更能忽略掉了。 吕墨襟的急报,正是调兵的急报。 吕墨襟先是请罪,说他在大王前往岐阳奔丧后,就已经调兵前往潘州与栖州的交界等待支援了,但那时候只调了两千人。后来,他又命这两千人,派出人手前往潘州探查,这才先一步得到了岐阳那边的消息。 在急报发来时,已经有三万左右的兵马,前往交界处集结了。他本人也正在赶往战场,只是不知道能不能赶上。 最后,他提醒崔王妃小心鹭州方向。拓拓有须的主力部队,忽然没了踪影。 崔王妃放心了——总算还有个靠谱的男人。 宇文霁和熊爹此时还在跋山涉水砍野林子,宇文霁竟然见着了金丝猴!熊爹也看见了,还看上了大公猴背部漂亮的皮毛,想让好大儿给他抓一只,宇文霁这回就不孝了。 “爹,那是山灵,不能抓。” “山什么灵啊?”熊爹不在意地哼唧了一声,却突然一愣,看向宇文霁,“哦、哦,山灵啊。” 他神色变了,冲着那些大冬天在树上啃树枝子的金丝猴拜了拜,其他仆人也跟着拜了拜。 宇文霁也愣了,他这随口一言也只是借迷信给自己不动手找理由,熊爹要是特别想要,自己上了,他也没法子。毕竟这年代没野生动物,更没有保护动物一说。史书里,连龙肉都有帝王想尝尝的。 让熊爹突然产生了信仰的,不是山灵,是他对儿子的爱。他现在很相信自己好大儿不是凡人了,猴子们可能和好大儿有点关系? 熊爹拜完偷偷问宇文霁:“还有什么是山灵吗?” 感动之余,宇文霁一听还是加了几个:“有!黑白熊、绿孔雀、水军的大鱼、那种长得挺可爱不伤人的小鳄鱼……” 熊爹听宇文霁一连说了十几个,非但没觉得不耐烦,反而还不断点头,一一记下——很多东西或者是他知道,但没与宇文霁说过,也有他都不知道的,这些可能就真的是生而知之的山灵了。 中途改道了两次,因为遇到了悬崖与大河。众人的马只剩下黑鬃了,多数马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被伤了蹄子,黑鬃蹄子也伤了,但宇文霁实在不忍心杀了它或丢下它(野林子里不杀它们,它们也不过是成为野兽的口粮)。 这天爬过了一个山头,众人一块儿停下了。 他们终于是看见一点人类的踪迹了,还是厮杀的人类的踪迹。宇文霁更是一眼看见了丕州的军旗,当然是占据绝对优势的那一方。 而且很显然,其中一部分人陷入了包围圈,必死无疑了。 熊爹一屁股坐下了,宇文霁坐在了他旁边。 熊爹:“回家了。” 宇文霁:“嗯,爹,咱们回家了。” 虽然是都到了家了,可两人还是受了一场虚惊。辰丰来了急报,拓拓有须与方家勾结,意图偷入辰丰,不过,已经都让崔王妃率领守军砍死了——连带着方家。 原来,崔王妃先以大王传来急报为名,召集了辰丰众多官员前往王府议事。可官员们前脚进了大厅,没等来崔王妃,等来了大厅封门闭户。他们一直给关到半夜,门才打开,一群如狼似虎的士卒杀进来,将方家与另外两个小家族的人全部拖出去砍了。 又推搡上来了拓拓有须的使者。 众人听说方玲竟然与拓拓有须勾结,要放他入城,自然大骂不止。 “方玲奇蠢如猪!”这话十分正确了,方玲与拓拓有须的勾结,也只是因为他认为平王对他,对方家不够重视,拓拓有须承诺,待他占据丕州后,必然遵方玲为上卿。 不过方玲也没那么蠢,真信拓拓有须的话。他只是想借助拓拓有须的手,杀掉崔王妃,再杀掉平王,然后他就能杀掉拓拓有须了。属于算盘打得挺好,但完全忽略了自身实力。 崔王妃还留下了些方家人,假意与拓拓有须的人联系,诓骗他入城,拓拓有须前脚带着人入城,后脚城门就落了,两侧的精兵杀出,把拓拓有须与亲信杀成了零碎。 拓拓有须余部也是彪悍之人,竟要攻城。崔王妃也没贸然与之野战,而是跟拓拓有须余部打起了攻防。 但一边是有着完备城防、充足人手,与稳定民心的大城。另外一边是以为自己来摘桃子的,轻车简从,缺乏辎重,没有任何攻坚经验的流动盗匪。 打了两天,拓拓有须余部溃散。城内大军冲出,将其大部全歼,只有少数人逃进了深山。 父子俩:“爱妻/母亲威武。” 他们俩也终于回到了辰丰,宇文霁进城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城门。 推着开合,用门闩的,是外城门。另外还有一道内城门,这道城门如闸门一样,是需要骡马拉动绞盘才能拉起来的。说突然放下,堵住拓拓有须后路的,应该就是内城门。 若是长期的守城战,守军还会浇下铜汁,固定城门。且内部会用砖石堆满内城门。 宇文霁在想:我以后若遇到了攻城战,该怎样才能尽量减少己方的伤亡,拿下城市呢? 瘸了一条腿的黑鬃打了个响鼻,过来咬宇文霁的裤腿。本来想把它留在栖州的,结果这马非要跟来。宇文霁觉得,它是真的有心理阴影了。它眼睁睁看着更多的同伴被杀死,成了人类的食物。那些人类也是想杀死它的,但主人一直保护着它。 所以在宇文霁要离开时,它甚至以三条腿的状态从马厩里跑了出来,宇文霁只能带着这个小可怜,甚至还弄了辆马车,专门运着它。 撸了两下黑鬃,宇文霁却又下意识地扭头看城门:唉……我是真的已经成了个彻底的战争贩子了。 崔王妃没准备什么合规制的欢迎仪式,父子俩回家就是回家了,也就开了半扇正门,让他们进门罢了。 ----------------------- 作者有话说:崔王妃:[白眼]回来啦? 父子俩:[求你了]回来了 第58章 第55章 (捉虫) 训子 055 迈进门槛没走几步, 挺直背脊的熊爹弯下了腰背,宇文霁的阔步也变成了拖沓的小碎步,两人莫名都有些心虚。 等到了母亲的小院, 父子俩都站住了。 母亲举着她的大棍子,站在那儿等着他们呢。宇文霁往常都是站在母亲那边儿,等着看戏的。这一回他站在了父亲这一边, 宇文霁决定弃暗投明。他朝一侧挪了两步, 他的第三步就要跑起来冲向母亲了,可熊爹的爪子伸了过来,一把扯住宇文霁的袖子,躲在了他身后。 毕竟是亲爹,宇文霁犹豫了一瞬, 还是没选择父子相残,而是悲壮地……跪了。 “母亲, 我错了, 这次行事多有鲁莽, 您打吧。” 骤然失了挡箭牌的熊爹, 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的好大儿——儿子跪娘, 理所当然。他总不能跪吧。 崔王妃已经提着棍子过来了, 熊爹只能乖乖站好。 “你是有错。”崔王妃看着宇文霁, “虽说你将大王带回来了, 可说到底, 你是全力以赴,旁人却多是怀有轻视之心,但凡有个稳重人,你也不会如此顺利。” “母亲说的是。”宇文霁垂头,这和他自己的想法一致。 说到底宇文霁不是个孩子, 没什么争强好胜之心,他也很清楚崔王妃现在如此训斥的他的原因——若将来宇文霁做事都按照这一回的标准走,早晚得掉坑里。且当时他站得越高,摔的也会越狠。 “抬头。”崔王妃道。 宇文霁乖乖把脑袋抬起来了,崔王妃见他神色清明坦荡,并无不忿或不屑之意,松了一口气。棍子下来,在宇文霁肩膀上不轻不重敲了三下,道:“起来吧。” “是。”于崔王妃来说的不轻不重,对宇文霁来说,就很轻松了,他对着崔王妃磕了个头,“谢母亲教诲。”这才爬了起来。 好大儿彻底挡不了自己了,熊爹搓搓手,对着崔王妃憨厚地笑了起来。 熊爹是真的老了,离开辰丰的时候,还很壮实,如今回来,又瘦了许多,脸上的褶子都多了不少。 崔王妃也显老了,日日操劳,又大悲大喜,且自己主持了两场屠杀。更重要的是,就大王这个样,万一真给他打坏了,可怎么办? “唉……”崔王妃把棍子递给了侍女,“大王回来啦?” “嗯,回来了。” “大趾去岐阳时,我跟他说,你把大王的脑袋带回来就成。”她对另外一个侍女招手,侍女端过来一个精致的漆器方盒,她接过来,抱在怀里,摸了摸,“看,我都给您准备好盒子了,您喜欢吗?” 熊爹走到了崔王妃身边,盒子的六个面图案都不同,瘸腿男人和军装女子举起一个婴儿、幼童射鹿、率军抢粮、大婚、攻打大城,举起头生鹿角双脚如虎爪的婴儿。 也抻着脖子偷看的宇文霁:“???”鹿角虎爪? 熊爹:“多像啊,尤其这个,跟咱们大趾一模一样。” “对,一模一样。” 宇文霁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算了,爹娘高兴就行。 熊爹和崔王妃进屋了,两人商量着要修改他们合葬墓里的壁画。跟着进屋的宇文霁,觉得自己有点多余。 犹豫着是否要道别的宇文霁,一扭头看见了两个小毛头——鱼奴在宇文霁外出征战时,就已经交托给了母亲。 小孩子就是长得快,现在这个样子,宇文霁已经认不得他们了,他们当然也不认得宇文霁了,只是对外人充满了好奇。 宇文霁看着他们俩,幼时的某些情景忽然浮现在了脑海中…… 正互相握着对方的手,细说陪葬品要不要重新做的熊爹和崔王妃,耳朵里忽然灌满了幼儿的哭喊声。两人一看,原来宇文霁一手一个,把俩孩子抱在了怀里。 两个小娃娃就像是两条扑腾的大白鱼,喊着“好臭啊啊啊!”拼命想挣扎出来,奈何这个臭人力气太大,他们小不点的反抗过于无力。 宇文霁:“哈哈哈哈哈——!” 自己当年淋过的雨,当然也得让弟弟妹妹享受到。 熊爹与崔王妃见状一愣,也一起大笑了起来。 他们平安后,自然是沐浴过了的,可一行人在外是又战、又逃,又长途跋涉,哪儿来得及更换衣物?他们从野林子里出来时,真的都如野人一般了,直接让各种恶臭腌入味了,他们自己已经适应了,闻不见了。 这么多天下来,即便中间勤加换洗,依旧有味道。生活在香甜世界的小孩子,可不是被臭哭? 笑着笑着,熊爹眼圈有些发热,这就是天伦之乐吧?真没想到,他这辈子还能享受到。 他本以为,岐阳平王府冰冷的高墙,就是他的墓墙了。 “大趾……景光啊。” “爹,叫大趾吧。”宇文霁把哇哇哭的弟妹放下,两个娃一落地就手脚并用地快速逃离,缩进内室不出头了。 “不行,你是平王了,不能叫大趾了。” “啊?” “你做得很好,非常好。”平王抬起手,按在宇文霁的肩膀上,“老天厚待我平王一脉……” 他最早的愿望,也只是活到儿子八岁,活到这个孩子彻底立住。他是正经想过上交封国的,他知道一个年幼的孩子在如今的年月,是守不住王位的。当年崔冰还在的崔家,或朝廷,或乱匪,又或者……他在世时无比忠诚的将军们,都会成为一个孩子的危险来源。 他已经想好了,可让忠仆带大趾找一山村隐居。虽然在他死后,忠仆也可能变了脸,但这真的是他能想到的最安全的途径了。 没想到,这孩子聪慧勇武,是天降之子。 他自己也这么一年又一年,活蹦乱跳地活下来了。 岐阳一行,大趾又成了他的生路。熊爹在宇文霁的肩膀上拍了又拍。 “而且,大趾,爹的身体彻底不成了。日后这天下,不是我这等老朽能折腾的了。爹和你娘,会为你守着家,震慑本地的宵小。这外头,随你驰骋。”熊爹给了宇文霁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就让他滚蛋了。 前院还是宇文霁的,熊爹就在崔王妃的小院住下,过他们的夫妻生活了。那俩娃过段时间,也会给宇文霁送过去,对,俩都送过去。 熊爹看着第一次见面的小儿子和长女,没有半点偏爱,甚至算得上冰冷无情——熊爹的脑子很清楚,一旦偏爱要出大事的。 两个儿子年纪相差太多,以长子大趾的能耐,十年后,必定是会有一番作为的。正常情况下,那时候小儿子最多开始参政,作为父亲,偏爱小儿子,万一让他产生错误的想法怎么办? 他们平王一脉吃亏不就吃亏在“小儿子”上吗?吃苦卖力的是大儿子,甚至战死沙场,结果小儿子摘桃,平王一脉差点就断了根。 若非知道长子心善,他掐死小儿子的心都有,实在生不出偏爱。女儿他是有些喜欢的,父亲去时,还念着远嫁的姑姑,但这俩是龙凤双胎,日后说不定就亲厚无比,还是俩一块儿疏远吧。 宇文霁只能回了前院,但他也不算孤零零,因为这里还有另外一位母亲在等着他。 前世看小说,那些认主母为母,疏远生母的庶子,都是反派。宇文霁觉得,他应该也是反派吧?他对素合的感情……更多的是愧疚,是无法将她当成母亲去爱的愧疚。 崔王妃是非常了解熊爹的,在已经知道熊爹归来的情况下,前院的布置依旧保持着宇文霁离开时的情况,而不是将熊爹的物品替换出来。 “大王回来了?”素合站在门口的样子,让宇文霁想起一幅图——倚门望子。她比崔王妃要年轻上几岁,却老得更厉害。 “灶上有热水,大王是要先沐浴,还是要先吃顿好的?” “大王长得越发高壮挺拔了。” “大王这回征战,没受伤吧?” “大王……” “大王……” 她细细地,絮叨地问着。 宇文霁挥退了下人,张开手臂忽然将她抱住了:“娘,儿无恙。” 夜里还会有团圆宴,届时却是没有素合的,因为她不算家人。 素合被臭烘烘的儿子抱住,一愣之后,哽咽了一声,泪水潺潺而下…… 宇文霁放开手,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锦囊,又从锦囊里倒出了让绸布紧紧包裹的一小团,把小团打开,里边是一对儿银耳钉,特别的是,它们是兔子形状的,宇文霁差点以为对方也是穿过来的,可一看那位匠人衰老的脸,便知道是自己想多了。 侍女是不能佩金饰的,当宇文霁手托耳钉递过来,更说明了它是给谁的。 “是在集市上买的,娘不要嫌弃。” 第59章 “不嫌弃,怎么会嫌弃呢?!” 宇文霁亲手给素合戴上了耳钉,素合笑得合不拢嘴,不时拨弄两下耳朵。宇文霁忍不住问了她一句:“娘,鱼奴和恬奴的母亲,还在吗?” 当时说是难产而亡,生孩子在现代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在这个年代死于难产的更不稀奇。但是,随着母亲身边年长的侍女陆续出嫁,宇文霁忍不住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 素合看着儿子,只犹豫了一瞬便道:“在的。” ----------------------- 作者有话说:熊爹:[哈哈大笑]老婆疼我 第56章 孰真孰假? 056 不过是一时起了好奇心, 没想到竟是真的。 这对母子双方,都是最好的处理办法。母亲在新家庭里,能过得更轻松。儿女也能没负担。日后他们若是有了别的想法, 想相认……就得看有没有那个能耐了——很可能还会有同母的弟妹,以及母亲的新丈夫。可若要拉拔生母,就得把她的新家庭也拉扯上来, 这就更麻烦了。 “娘, 您为什么……” 素合咬了咬下唇,道:“嫁了,不也是要侍奉人?你别看我只是侍奉过夫人一个主人,可我也见过不少主人了,夫人是最好的。” 对熊爹的逢迎, 也只是遵从崔王妃的命令,所以熊爹不算她的主人。 主人下令, 她们听命。 当然, 这是守规矩的家庭。男主人不会轻易碰触女主人的侍女, 当今世上不守规矩的很多, 遭遇变故的也很多——全家被杀的那种。 她若嫁了, 确实依旧是去侍奉主人的。只不过主人换了个名儿, 叫公婆或丈夫。 “那我不如来照顾我自己的儿子。”她说到“照顾儿子”时, 声音突然低了, 甚至神色间带着几分惊恐, 不敢与宇文霁对视,可宇文霁握住了她的手,这才让她渐渐抬起头来,重新坚定了起来,道, “我是享福的。” 这位母亲,也是一位十分智慧的女性。 崔王妃的生活,是自身明智,丈夫也明智的顶级贵族女性生活。 目前这时代最底层女性的普遍人生轨迹,是尚且年少,便被家人逼迫出卖身体,待身体彻底垮了,就卖去做两脚羊。丕州没有,可在丕州以外,甚至岐阳,都是这样的。更有大量女性刚出生,就被易“子”而食了——儿子还会养一养,试试能不能养活。 甚至在丕州,也常有溺杀女婴之事。或养到四五岁,便找牙人卖了。大家里聚集大量妙龄女子,民间却少见成年女性。年少时,家家不要女子。待长成,却又一家有女百家求了。 乱世中是男人在打仗厮杀,可战争之后,必定女少男多。 女性嫁人后,要上奉公婆,下抚子女,中间自然还要照顾丈夫。素合嫁出去算是有点地位,可能比在王府松快吗? 她在王府过的,比多数贵族女性都要好,都要自在。她为什么还需要一个丈夫,一个家,更多的孩子呢? 宇文霁认了她,虽是私下里,可也够了。这儿子还孝顺,日后她老了,宇文霁也会奉养她的。若现在是太平盛世,好大儿不需要去征战,那就是神仙般的日子了。跟崔王妃比,要正经生母的地位?她干什么为了好日子不过,找死啊? 家里的大权都握在正妻手里,哪天宇文霁又出征,直接把她薅出去活埋了,然后给宇文霁报个急病,宇文霁能说什么?即便朝最好的想,宇文霁真给她报仇了,可那时候她也死了啊。 她显然是还没有活够的。 宇文霁笑了,他也是很幸运的,身边围绕的长辈,脑子都很清醒。他这个噩梦开局,其实很好…… “娘,我先去洗澡。能让我自己来吗?”他越来越大了,嗯,各方面的……毕竟年纪到了。 素合一听,笑得越发快活了,却又道:“大趾,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好吗?”还是不放心的。 “……好的,娘。” 宇文霁就穿着一条裹腰布,让素合看了。宇文霁还是受伤了的,不过都是脖子、脸和手臂上的刮伤,是他拔树,和后来赶路时划伤的,毕竟他不是真的铜皮铁骨。到如今,他的伤多数都好了,只左手臂还有一条浅浅的伤痕。 素合拉着他的手臂,摸了又摸,终放下了:“去洗吧,别着凉了。” “嗯。” 宇文霁泡在热水里,心思从自家私事回到了公事上,他在为这次的岐阳之行复盘。 确实如母亲说的,他和身边人,都犯了很多的错误,回头想想自己干的事,只觉得没眼看。最后能成功,因为他这边有两个大佬。宇文霁在心里拜了拜墨墨和母亲。还因为对方比他们犯了更多的错误。 宇文霁挠了挠头,他发现自己竟然属于单打独斗好勇斗狠的类型,得有意识地培养一下“纳谏”意识。 平王一家子在享受家庭生活时,这片大地的各方势力(除了岐阳),却陷入了狂欢当中。 天有二日,双帝并立,已经让天下大哗了。 宇文霁的行为,比丕州所有人(包括吕墨襟)所认为的,更要受到全天下的瞩目。 岐阳皇帝宇文厚是思考过,要不要将宇文良的尸体送回丕州的,可他被自己的谋臣说动了——平王死于内宦之乱(他们自己自然不叫三王之乱,只说是宦官挟持帝王,甚至先帝怎么死的,现在还是个谜),其子狂妄,无诏而出兵,日后恐成大祸,不如借收尸之名,让其来京,就此收回封国与兵权。 这不只是收回兵权的问题,刚刚登基的宇文厚也想借此展现一下自身的权威。先帝没做成的事儿,他做成了。 熊爹的顺从,宇文霁的年龄,都实在是太有“欺骗性”了。 古时的神童是不少,却多是文事上的,成名的武将少说也要十五六之后了,因为武将是需要长身体的,猛将多是高大威猛的,少数矮小的,那也得是健壮敦实的。 十岁的孩子,身子还没长成,如何就天生猛将了?那还不如说他生下来就会跑了。 丕州若完了,还真有人寻思着重归臣服。 可是没想到啊。这位平王世子,不,新任的年幼的平王,真是个天生的猛将,成人都干不出这么威猛的事情来。收先王遗骨、杀执金吾、埋伏反杀两千追兵,都临到家门口了再施病马之计,全歼五千禁军。 宇文霁单骑灭两千的真相,也传出来了——宇文大趾不知道他对禁军们造成了何等精神创伤。活下来的禁军们,本来已经商量好了,就说是遇见了八百人的埋伏。绝对不能说是让一个人给灭了,否则他们都别想活了。 有官的会让盛怒之下的皇帝杀了,大头兵必定会遭人排挤,如今这个世道,在军中遭人排挤活不了多久。 可活下来的禁军,许多人夜夜惊梦,梦境都差不多的,有一高大巨人,手持奇怪兵器,冲入阵中,挥手间,人马皆被碾为肉糜。其实当时杀了更多禁军的,明明是他们自己人炸营,可炸营本身,就是因为畏惧宇文霁的凶悍,很多人的记忆发生了混乱,把炸营时的杀戮也按在了宇文霁身上。 越来越惊恐的禁军,为了纾解恐慌,有的告知了枕边人,有的说与了好友,这就没办法隐瞒了。 不相信的人自然不少,可是这事儿还有旁证,就是乐乡侯南宫夭夭以及那日的宾客。他们近距离见过宇文霁,见过他那可怕狰狞的独门武器。 “宇文霁,有上古猛士之风。” 被捆了的孙频也是证人,朝前算,赵驹是,不过他见到的宇文霁还没这么猛。 先前的岐阳,因为宇文霁的年纪,其实上下都更偏向于赵匕的话,对宇文霁心存轻视。如今,他们开始走上了另外一个极端。当然这也是一种挽尊,否则让一个十岁的孩子杀了朝廷众臣,又来去自由,岐阳的脸面何在? 这孩子不是人,就不丢脸了。 “这宇文霁还真是个天降之子?” “且其为人至孝,其救父之事该是要青史留名了,可如此一来……” 如此一来,跟岐阳是结下大仇了。在道义上还没法说宇文霁,这事儿确实是“有点”过了。 “王家,侍君不恭。”有人参了整个王家一本。虽然执金吾王巾死了,但正因为宇文霁把他杀了,所有人都认定他错了,这事情才不能就这么过去,因为整个岐阳成了笑柄。 王家在朝的三十多口,皆告罪归家,闭门谢罪。 王皇后也病了。 南宫夭夭也受了牵连,因为王巾被发现在他的宴会上,世人便传南宫夭夭是妖孽祸国,就是他引得王巾终日享乐,不顾正事的。南宫夭夭也赶紧闭门了。 第60章 皇帝匆忙派出了使者,一方面召回五千追击的禁军,另外一方面则是对宇文霁表示“好侄子,我是被坏人蒙蔽了,我现在已经惩罚了坏人。”,外加正式册封宇文霁为王。当然,这时候已经迟了,没几天,他就收到了五千禁军全军覆没,宇文良竟然没死的消息。 可宇文厚没有召回使者,反而派人催促他前往岐阳册封宇文霁。 ——当时若将宇文霁抓住,在岐阳杀了,也就算了。人回去了丕州,还闯出了如此大的名声,皇帝就只能怀柔了。况且这怀柔里也藏着毒药,虽说是宇文霁救回的宇文良,这两人乃是亲厚父子,但面对权力,他们还能依旧亲厚吗? 除了岐阳外,当各方得到“第一手消息”时,已经觉得夸张了,当他们得到了更进一步的“真实”消息后,无不错愕。 他们把一手消息重新翻了出来,嗯!这个才是真的。 ----------------------- 作者有话说:刚得到消息的众人:[白眼]一眼假,谁信谁傻。 得到了真实消息的众人:[眼镜]我再看看之前的,嗯,怎么看怎么真。 第57章 神话故事(主要吕墨襟)…… 057 对于宇文霁这件事, 越是老百姓越笃信。 上位者们反而是不信的,他们看着比传说还夸张的,在叹一声“宇文大趾真猛将”的同时, 私心里可不认为自己能比一个孩子差。只怀疑是岐阳在一个十岁孩子身上丢了大脸,编故事挽回颜面罢了。 岐阳众人若知道旁人如何想的,怕是也只会乐呵呵道“对, 我们就是骗你们的。”私心里等着看这群轻敌的倒霉鬼如何倒霉。 但这件事目前的结果, 更倒霉的是岐阳,因为有一部分事实是所有人都认的,大家只是怀疑过程夸张作假——垂髫之龄的宇文大趾,杀了执金吾,与老平王回去了。 他们觉得真实情况, 大概是老平王已经在岐阳安排好了,宇文大趾一到, 就跟他儿子一起动手, 杀了有仇的执金吾, 这才逃了。主事的, 应该是老平王。 岐阳无能。 原本随着宇文厚继位, 各方势力都怀有观察之心, 景国内这几个月都很平静, 可随着平王之事的传播, 平静再次被打破。大景处处烽烟, 即便少数战火未燃的地区,也涌动着阴谋的烟雾。 赵家又突然蹦出来加油了,小皇帝突然放出话来“国玺在我手”。 玉玺这个印章,有时候还不如一块石头好用,毕竟石头能砸人。可有时候, 又属于大杀器,比如现在,宇文厚的登基,是没有遗诏的,当时说是先帝已经被宦官害了。现在他连玉玺都没有,他这个皇帝的理法立刻遭到了严重的质疑。 吕墨襟看着最新的情报,嘀咕一声:“蠢货。” 他坐下来,看着眼前的一方砚台。这砚台放得也奇怪,它被一个小架子支着,放在个小香炉的上头。这正是被宇文霁带走的“开光砚台”,他还真的一直揣怀里,在安全归来,并与吕墨襟短暂的相处中,宇文霁把砚台还给了吕墨襟。 “谢谢,真的很灵。” 吕墨襟差点被宇文霁本人加砚台的双重攻击熏死…… 滂臭! 此时,他用帕子垫着,小心将砚台拿过来,憋着气去嗅,好了,总算是能用了。 他将砚台放在手里,摸着它的边缘,尤其那两个小缺口,他思考时,习惯用指甲轻轻去抠。现在它回来了,吕墨襟思考起来,更顺遂了。 吕墨襟有点小兴奋:赵家把玉玺的事捅出来,不会让小皇帝的法理地位上升,恰恰相反,他会让双方的地位都下降。 “先皇正朔”这档子事,在宇文家早就坏了,最大的正朔就是平王这一支。 赵家扶持起来的,更是非嫡非长,能正到哪儿去? 不过是眼看着就要到达权力巅峰了,却被扯了下来,赵家不甘心罢了。 赵家小皇帝(赵家自己)的政令,也就在赵家的灵州才能施展。 灵州的兵力倒是不错,人口也多,还富庶,可真是……好大一块肥肉啊。灵州赵家素有威名?世家真以为是他们保护的朝廷吗? 吕墨襟摸摸砚台:“世家亡者众多,竟还以为自己很强吗?” 他们在岐阳时的内斗,世家灭世家,用的也是朝廷的名义。岐阳“皇帝”的威名,从先有暴君被游侠所杀,又有庸主被游侠用板砖拍死,就已开始朽坏,到如今更是摇摇欲坠,赵家却还在挖墙脚。 小皇帝与宇文厚几乎同时继位,若宇文厚倒了,先砸死的,也只会是小皇帝。 吕墨襟笑了笑,他在岐阳的时候也曾以为世家是强大的,选择老平王,纯粹为的是逃离。但在岐阳到辰丰的路上,他看到了被世家忽略甚至轻视的力量。 砚台烟熏之后,表面多了一层烟油,已弄脏了吕墨襟的手。他捻了捻手指,黑色的烟油晕开,恍惚让他看成了血。世家重“术”,去实就虚。甚至研究术的,还算是务实的世家。多数人只惦记着炫富谈玄,一件漂亮衣裳都能让他们议论上个十天八天的,这就是废了。 “我的小主公……你能走到哪一步?能……”登上至尊之位吗? 吕墨襟咬了咬嘴唇,把砚台放下,去洗手了,擦着手的吕墨襟也在心里嘲笑着自己想太多。未来群雄并起,小老虎主公能守住地盘就好了。得天下的,从来都不是纯粹的猛将。甚至早期过于威猛强悍的将领,多会不得善终。 如今他是有年纪遮掩,等他再长一长,就难遮掩了。 先出头的椽子,还是梆硬的,自是众矢之的。 吕墨襟咬了一下自己的指头,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小老虎有两点好处,一是他仁善谦卑,不似多数强悍武将那般高傲霸道,他能听得进去谏言。二……他姓宇文,他是武烈太子之后,虽有杂胡血脉,但生而有异,这就是正朔。 吕墨襟坐回了桌边,开始在白纸上默写了起来——都是目前在军中、民间流传较广的宇文霁小故事。 民间的阴阳童子和军中的麒麟子,竟开始分流,军中的还好,都知道说的是宇文霁。民间的阴阳童子却开始脱离宇文霁的身份,把他变成了各种奇奇怪怪的出身,这大概因为宇文霁长大了,而且成为了平王,老百姓开始避讳。却……也有些心怀不轨者,意图利用神鬼之事图谋私利。 鹿仙人之事不可不防。 更不能让这些故事风流,小老虎越神异越好。百姓无知,比起讲道理,让他们笃信大王是神仙,他们更会守神仙的规矩。 吕墨襟开始将故事归拢,整理成了一个融合阴阳童子和麒麟子,加入了最近宇文霁前往岐阳的经历,充满戏剧性的故事。 熊爹开始在辰丰活动了,宇文霁的重孝也除了,就是他头发短了许多。因为当初披头散发戴孝救爹,他们从山里出来后,宇文霁的头发都成真·脏辫了,只能剪。 皇帝的天使也到了,他带来了册封宇文霁为平王的圣旨,却没说任何熊爹的事儿。但是,如今的丕州,对天使已经没有任何敬畏了。 甚至这回崔家都没给天使提供院落,就让天使住在驿站里。 这位天使参加过南宫夭夭那天的宴会,亲眼看见宇文霁用铁骨朵把王巾戳成肉泥(宇文霁:???),看见宇文霁就吓得要死,也是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住驿站也什么话都不说,宣旨之后,就赶紧滚蛋了。 丕州也算是天有二日了,但父子俩却相处和谐。老平王就彻底不管事了,每天带着王妃在境内游玩,全白的头发都变成黑白夹杂了。 丕州众臣于是称呼宇文霁为小大王,称呼宇文良为大王。 后来又传出来了更详细的经过,就是宇文霁夜半鸣镝,拔树寻父的事儿。这就更有戏剧性了,大佬们一边觉得这是宇文良特意给宇文霁扬名的,一边还是忍不住看向自己的儿子,多少有一种“输了”之感。 有个极残暴的,让自己的儿子们也去拔树,他儿子们拔不出来,他便认为自己的儿子们不孝,把儿子们都给砍死了。砍完后觉得必定是妻妾教的不好,把妻妾也都砍死了。砍完了他又想起来自己没儿子了,便下令让自己领地内所有十三到二十的女子,别管是嫁没嫁的,全都到他的刺史府来选妃。 相对的,从丕州传出来的老百姓(吕墨襟默默微笑)版本,就更让其他老百姓乐意传播了。 ——话说,当年浑河有一条恶蛟作祟,麒麟不忍百姓受难,勇斗恶蛟。七天七夜后,麒麟终于划开了恶蛟的肚腹,用头上的角顶出了它的内丹,但也折断了麒麟的角。 第61章 小半截断角与恶蛟内丹融成了一块儿玉璧,顺河漂流。崔王妃恰好在河边赏景,见玉璧漂在水面上,便给捞了起来,玉璧入手微温,崔王妃拿着它,越发喜爱。夜里,崔王妃握着这块玉璧入睡,恰好将玉璧按在了小腹上,这玉璧便投入了崔王妃腹中,小平王就此诞生。 崔王妃有一日醒来,便见一头异兽轻轻舔着小平王的脸颊,见她醒了,朝她点了点头,转身奔出室外,飞上了天空。 虽然因为恶蛟内丹,小平王常常暴躁,可他以麒麟角为髓,只会挥刀向恶。阴童子巡夜食恶,食的也是夜间的鬼祟之徒。 后续就是各种宇文霁幼时的神异之事,又说,麒麟子将其父骸骨带回,悲痛嚎啕,声若雷鸣,树倒屋塌。有路过的仙人不忍,将其父复活。 各方势力知道,宇文良当初是假死藏身。可老百姓却笃信传说,认为老大王是让神仙复活的,王府周围甚至有人偷偷烧香祭拜。不过他们也没人来找宇文霁,因为都说了,是神仙感其孝,这才复活了老大王,不是大王。 有棵桃树长到了院子外头,还没来得及派人去砍枝,下人就来报,说树枝已经让百姓给撅了。 崔王妃不说话,因为她暗爽……故事里她是好大趾亲娘,很好。熊爹笑的畅快“这哪儿是故事,这不就真事吗?” 素合一向无所谓,大趾刚生下来的时候,就能直接计在崔王妃名下的。 宇文霁跟吕墨襟吐槽,吕墨襟就喝着茶,但笑不语。他的故事果然好看,百姓口口相传,竟没太大偏差。 宇文霁叹气,终究是没下力气平复谣言,因为这个神话故事确实有好处。 ----------------------- 作者有话说:墨墨:[墨镜]深藏功与名 作者菌:_(:3」∠)_作者是猪脑子,一直忘记说了。崔王妃叫崔雅,前边18章熊爹叫过雅雅 第58章 熊爹偷油 058 因为这个故事, 真的有百姓从避居之处跑出来了,还有外地的流民听了传说,主动来投奔的。他们觉得如今的平王是个义(给拦路游侠食物、救刘夫人的事情也有流传)、孝之人, 还有大神通,他们觉得在这种人的治下,是能活下去的。 丕州本地政令的实施也越发通顺了, 根据下面亭长们的反应, 说一句“这是大王的命令”,比什么都管用。比如溺死女婴的事情,最近确实少多了。 宇文霁想过要不要办个慈幼堂之类的,让老百姓别溺死女婴,他养。 吕墨襟跟他说:“你若这么干, 只会让百姓把男婴送来,将更多的女婴溺死。” “……” 这是现实, 也没法说百姓的善恶, 这就是纯粹的人性罢了。甚至杀死女婴的父母, 也有的完全出于善意, 他们很清楚这个世道如何, 男子还有机会争一争, 女子活着就是来受罪的。 即使丕州稍微好一些, 可也是……稍微。以目前丕州的人口, 养的军队太多了。更不用说还有大量的骑兵, 光马场就要占走多少土地? 世家大量占地,不交赋税,丕州军的军粮,就都着落在剩下的自耕农身上。 随着接掌权力,宇文霁也很明白, 自己同样成了吸食百姓骨髓的虫豸。 当然,现在宇文霁彻底没忌讳了,他要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土地田亩收税,且鼓励百姓开荒。此时亭长就用上了,宇文霁如今将亭长改名督亭司,他本来想用亭卫司,后来写出来才发现跟廷尉重名,这才换了。 宇文霁把锦衣卫的架构拿了过来,村设小旗(五到十人),镇设总旗或百户(五十到一百五),州府设副千户或千户(五百到八百人)。辰丰设指挥使与副指挥使各一人(指挥使崔猖,副指挥使木茄)。 这个机构的出现,并没有给丕州的财政增加什么压力,恰恰相反,丕州最近两年盈余颇多。 从宇文霁杀崔冰开始,属于平王府的土地,就越来越多了。设置督亭司后,地方安稳,且随着世家搬入辰丰,舍弃坞堡,他们为了进一步表示恭顺,还放归了大量奴仆。 这些原本都是隐户的奴仆,其中好勇斗狠的刁民无赖都让督亭司筛出去了,目前在鞭子的抽打下修路开荒做苦力,其余都成为了老实交税的百姓。 但是,百姓还是活得很苦。宇文霁就后悔,前世应该把网络上的那些什么“穿越种田流必备秘诀”“古代自制一百零八法”之类的,都背下来的。 他如今能拿出来用的,就是育苗、劁猪和豆油,比如堆肥、养蚯蚓、青储饲料,或者更高级的东西,宇文霁完全不记得了。倒是育苗的时候,他想起来了麦芽糖。 好像真没在丕州听说过这玩意儿,之前一直吃蜂蜜。 宇文霁找了厨子来问,厨子听了之后,一脸疑惑:“麦芽糖?麦芽……有糖?” 宇文霁皱眉,他记得麦芽糖好像很早就在华夏出现了啊,对了,麦芽糖不叫这个名字。 “饴糖。” “啊,此乃灵州王家的良药,奴不知。” 饴糖是出现了,但制作方法未曾在民间流传,只是世家大族的私藏。 且现在百姓的主粮是豆,面粉是精粮。自耕农的百姓种麦子,多数是为了交税,少数能自己留下的就去换成各种豆子。 饴糖和豆油制出来了,宇文霁把这两样东西摆在桌上,与熊爹、崔王妃和吕墨襟分享。 “能拿出去换粮食回来吗?”制作饴糖和豆油的时候,宇文霁甚至有种浪费粮食的罪恶感,但他很清楚,自己弄这些不是为了享乐,是为了让它们变成更多的粮食。 熊爹直接拿勺子舀了一勺豆油,全喝下去了:“香!” 眼看着他还要喝第二勺,宇文霁和崔王妃赶紧按住了他。吕墨襟舔着小木棍上的饴糖,他嗜甜,饴糖是他的心头好,多年未曾吃过了。 但他小时候也是岐阳大族,很清楚饴糖这东西的来历。其实各大族都知道了饴糖的做法,私下里也会制作,但还没有第二家拿出来卖的,这属于王家心照不宣的独门生意。 “可卖。”吕墨襟又拿了根缠好饴糖的小木棍塞进嘴里,可那是当初,事到如今了,还顾忌什么王家的脸面? 熊爹舔着嘴唇,终于正经了:“商队让郭淖去吧。” 大肚子郭淖,过去就带过几次商队,那时候主要是贩卖牛羊马匹,买的是盐、粮和布。丕州跟人做买卖,向来不要钱。什么盛世古董乱世金银,在丕州都不管用,丕州就认粮食。 然后当天晚上熊爹就病了,腹泻不止。宇文霁一听说,吓得直接从床上翻下来了,光着脚跑到了后院,还好……只是油喝多了,虚惊一场。 “不是,您肚子里油水还不够吗?怎么还偷油喝啊?”宇文霁没忍住埋怨了两句——不止白天那勺,熊爹私下里又偷偷跑厨下要油喝去了,他就是觉得好喝,香。 熊爹嘀咕两声,拿被子蒙住头,背对着宇文霁。 还好,熊爹就干了这一回。宇文霁被吓着了,想着改一改熊爹的饮食习惯。过两天去请安,看见熊爹在院子里光着膀子给崔王妃耍大刀,身上肌肉鼓鼓的,宇文霁就放弃了。 就熊爹这个运动量,让他来一个现代的“健康轻食”,那才要出事。 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一年的除夕,吕墨襟也被邀请加入了平王府的家宴,他原本也是住在王府里的。 这时候还没有除夕吃饺子的习俗,吃的是鱼、羊、鸡鸭,还有野菜,他们家还上了牛肉。 除夕时下了雪,不大不小,于丕州来说,是瑞雪兆丰年了。 宇文霁这时候最喜欢干的,就是四仰八叉躺在大床上,不起来。 “大兄。”“大兄。”两个小脑袋挤在床头。鱼奴和恬奴一块儿搬过来了。 “大兄,你怎么这么懒啊?”恬奴过来拉他的手。宇文霁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这个世上没人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更何况小家伙的力道哪里能搬得动宇文霁? ——他找来和自己身形近似的士卒,他们的体重都相差不大,可宇文霁的体重却是他们的一倍半。可宇文霁的身材其实更贴近少年人,即肩膀和胸膛还很薄,所以宇文霁猜测,他的骨头和肉,大概比寻常人更沉。 对小孩子来说,宇文霁就跟个铁疙瘩一样,两个小家伙龇牙咧嘴搬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跑到外头去了。 他们走了,素合进来倒了一杯温茶水递给宇文霁,宇文霁乖乖起来喝水,素合便在一边道:“木先生的妻子前些日子为他纳妾了,他却又将妾给了下属。” 宇文霁咳嗽了两声,一脑袋问号。 素合知道他是对这件事感兴趣了,便将自己听来的继续讲给宇文霁。 第62章 原来这妾是木茄的妻子刘夫人自己给他纳的,他既不知情,更无意纳妾,纳妾的次日,便从下属中找了人将妾给嫁出去了。 刘夫人会这么做的原因,就在那位箍桶匠身上。箍桶匠家境贫寒,未曾娶妻,被木茄托付了刘夫人后,为了保护刘夫人的安全,伪称她是自己的妻子,不过两人相处时,完全是以礼相待。 在宇文霁当日寻去时,他却又选择了自杀:“我害了你的名声,辜负了木兄的托付,当以死谢罪。”他就留下了这么一句简简单单的话,便用柴刀割了自己的脖颈。 刘夫人在回到木茄身边后,对他道:“那位义士因我而亡,我每每看见你,就想起他喷出来的血,我已没办法服侍你了,这才为你纳妾。” 木茄道:“桶兄为义士,卿卿*亦为义士,我亦当守义。” 他给唯一的儿子改姓“桶”,起了个大名“义”。因为那位箍桶匠就姓桶,没有名,外人叫他就叫“箍桶的”。 这事儿应该是真的,因为很可能是木茄自己传出来的,这可不是一件坏事,反而是为他扬名的事情。 宇文霁刚将人救下时,还奇怪怎么箍桶匠自杀了,万万没想到是这种情况。不过这故事要是写进史书,几千年后,八成就是给人改编成两男一女的狗血爱情故事了,男二为了保护女主而死,男一虽和女主成婚,却只得到了一个躯壳。 但实际情况,就是真的出于“义”。没人把这件事朝下三路引导,也没人造黄谣,原本对木茄寒门身份不喜的丕州世家(明明自己在其他大族眼里也是寒门),也对他态度温和了许多,主动与他攀谈的人多了起来。 一个好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自杀了,刘夫人难以再和木茄有夫妻生活了,就纳妾。木茄感慨大义,不贪小情,让唯一的儿子为桶家传递香火。 这在这个时代,都是高尚的道德情操。 至少比吃人的名声好,宇文霁决定和吕墨襟商量一下,想给他们送点礼物。 吕墨襟一听,赶紧对他摆手:“别送,你也不想丕州人动辄自杀,或不生孩子吧?” “呃……” ----------------------- 作者有话说:卿卿是古人对夫人的一种爱称。 大趾:[托腮]我在现代也不生,来了古代还是不生,可我就得让别人拼命生,就……心虚[化了]还有,爹啊,你偷糖也比偷油好啊[捂脸笑哭] 第59章 (捉虫) 后院不进人 059 “满腹经纶的读书人, 尚且烹人耀富,大字不识的百姓你指望他们能多通达?景光若是想奖赏,便将那桶义收为伴读吧。” “啊?桶义?那还是个孩子。” 吕墨襟面无表情看着他:“桶义九岁了。” “才九——”宇文霁把后边的话咽了回去, 他抿了抿嘴唇,道,“哦, 已经九岁了啊。我还以为他才六七岁呢。那、那行, 叫来吧。把他妹妹也带来吧。给恬奴做个伴儿。” 宇文霁总忘了,他自己也只十一岁罢了。他的第一批伴读们年纪大了(崔家的不算,只算后来从将军里挑的),因为当时熊爹特意找的就是年纪大的。 后来不止桶义和木蟾兄妹来了,刘夫人也让崔王妃叫来了。这也不算稀奇, 原图穆部的女子们还常常给叫进王府来。崔王妃给方家设局,就是通过这些夫人们传递的消息, 甚至就是她们自己动手的。 崔王妃跟她们聚会的时候, 就把熊爹赶走。熊爹这时候就会去逛街, 或者带着家仆去外头打猎钓鱼, 他开始避免踏足刺史衙门或去宇文霁的前院。 木蟾成了母亲身边的一个小侍女, 母亲很喜欢这个小姑娘, 亲自教导她读书习字, 以及棍棒。 然后, 素合开始私下里问宇文霁:“院子里是不是给你找几个小女孩?” “小女孩?婢女不够用了吗?”宇文霁还没反应过来其中所包含的暗示。 素合笑了一笑:“大王该知道人事了。” “……”好吧, 这下知道了,“咳!母亲,我对小女孩没有兴趣。” “哦,大王喜欢年纪大的,长开了的?” “娘, 我——”宇文霁看着素合,素合也微笑着看着他,就如看一个害羞了的普通男孩,“我喜欢男的。” 素合这才收了笑容,宇文霁的心脏顿时漏跳了一拍,谁知素合道:“那您回了府是否反而有些不方便了?可要给您找个可心的备着?” 宇文霁感觉有些不适,素合这两句话所说的不像是一个人,更像一个物件。 未等宇文霁想到该如何回答,素合又道:“或者,把寒雅叫过来也成。” “墨墨?” “那孩子俊,又学过规矩,保准比外头那硬邦邦的军汉让你舒服。”素合以袖遮面,嘻嘻笑了起来。 这要是个后宫龙傲天文,那宇文霁就要感谢亲娘大气了。 宇文霁却很难受,他差点要站起来怒斥,可他憋住了。会有这种想法不怪素合,甚至就是因为素合有这种想法,他们家才这么和谐。也正因为她有这种想法,崔王妃才会让她和大王亲近。 若她心思太多,宇文霁大概刚出生就要丧母了。 “母亲,我将寒雅当了弟……哥哥,没有旁的心思的。”误会他在外头找人,就误会吧。 “嗯。”素合点了点头,她也意识到宇文霁有些生气了——这些年在好大儿身边过得松快,察言观色的本事差了,但方才宇文霁的不快太明显了。此时听他一说,就以为是坏了他的兄弟情了,“是我的错了,以后对寒雅自当端正。” 素合本身就很喜欢吕墨襟,比鱼奴喜欢得多。若是王妃肚子里爬出来的也就罢了,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生了孩子就跑了,这孩子以后就是个麻烦头。 “日后对他就如对我子。” “辛苦娘了。” 素合不会像某些亲娘一样,儿女说了“不想”,依旧以“对你好”为由,私下里偷偷干。宇文霁明确说了不要,她就不会乱安排。 她也确实提醒了宇文霁,他的年纪越来越大了,虽然才十一二,可在这个时代娃娃亲遍地走的时代,他已经是能够议婚的年纪了,更不用说他还长得人高马大的,熊爹和崔王妃大概已经考虑他的婚配问题了。 宇文决定先去找他们,但在去后院的路上,宇文霁也在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后继。 作为一个男人生不出孩子的普通世界,他还是个真有王位要继承的当权者,生孩子还确实是必要的。血脉是利益继承的最稳妥方式,就算是现代,这一点也被很多人认同。 有人可以创造出一个理念,一个巨大的框架,让人们前赴后继地都去为这个理念所努力。这是伟人,不是宇文霁。 宇文霁在努力搜寻他大脑里的知识,想得到一个尚算可以的继承制度。 让鱼奴当继承人看似是最好的选择,可宇文霁只想了想就否了。毕竟宇文霁自己还想活呢。一旦把他顶起来,下属们有很可能会不自觉地偏过去。 别说是弟弟了,儿子都可能会有这种麻烦。历史上皇太子当久了的,没几个有好下场的。因为比起日渐老朽的“现在”,人们都更喜欢投资蓬勃向上的“未来”。 进屋之前,宇文霁有了个模模糊糊的轮廓,只是这想法的可能性极低。但让父母放弃婚配安排的想法,他倒是有了。 “父亲、母亲,未来二十年,我的后院不进人。” “景光,你的正妃之位确实不好安排。”熊爹道,“但怎么可能后院不进人?你和我那个时候可不一样。” 他那时候,指的是还没娶崔王妃,和崔家(当地世家)达成和解的时候。家奴军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夏秋惦记着偷抢世家的粮食,冬春挖空心思了找能果腹的东西。他又不是好大儿的天生神力,还得同时锻炼,比如让亲娘抽。二十之前的日子都过得劳心劳力,后来崔王妃过门,才总算有了安生日子。 好大儿是有条件了,可以正经地当成王侯子弟教养了。 熊爹可不认为新婚之夜差点走错门是好事,该通的人事还是得通的。 崔王妃喝了一口茶:“景光,若想学你爹也无妨,王妃的身份也是无妨的,吾儿喜欢就好。” 熊爹立刻换了口风:“雅雅说得是,是我思虑不够。如今这天下,世家就是个屁。你想要谁,娶回来就是了。”熊爹顿了顿,竟然还加了一句,“难道喜欢的是有夫之妇?那也没事儿,偷偷把她男人杀了就是。有孩子也没事,直接当爹了。她生养过,也更好。或者你想要孙家女?别怕他们不答应,大不了抢一个回来。” 第63章 “……”这彪悍爹娘,宇文霁穿越十多年,依旧每天都被震撼到,“父亲,母亲,你们也清楚,今后便是乱世了。如今我丕州看似势头正好,但其实将来如何,谁都不清楚。我若败了,不想牵连儿女受罪。” 有素合的例子,宇文霁就不说他喜欢男的了,没用的。 这下沉默的换成了熊爹和崔王妃,尤其崔王妃,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在宇文霁去岐阳救熊爹那段时间,她随身带着匕首和毒药,对方家动手那些日子,更是日日担心方家先动手,却又要强迫自己冷静,务必要安排妥当,不能使方家走脱一人。 至于将来,宇文霁能一直胜利下去吗?他们当然是如此希望的,可将来谁都说不清。占了半壁江山,却眨眼间身死国灭的枭雄、英雄这世上也不知多少。崔王妃捏了捏熊爹的手,熊爹其实也有了自己的想法。 “善。”熊爹点头了,“景光,娶妻的事儿,你自己拿主意吧。于我来说,已经够了。” 熊爹将崔王妃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对宇文霁笑了笑。 他还是渴望能抱一抱孙子的,但好大儿和当年的他不一样。而且,熊爹自己当爷爷的年纪才有了好大儿,万一好大儿也二三十年没生,那他一样抱不着孙子(熊爹觉得自己活不了二十年了),还让好大儿不开心。 所以,此时的熊爹与其说是让宇文霁说服了,不如说是他自己想明白了轻重——他都这把年纪了,一家子开开心心才是最好。 而且,目前的局势,他们将来就两条路,称帝,灭族。熊爹心大,但宇文家闹得太难看了,早晚得闹得天下共同厌之,好大儿宗室的身份现在还能给他带来好处,将来就不一定了,战败族灭并非杞人忧天。 平王一脉,已经尽力了,真要亡,就亡了吧。别让后人受累了。 鱼奴?暂时被熊爹遗忘了。 宇文霁松了一口气:“多谢父亲母亲。” 婚配之事由宇文霁自己做主,也算是了却了宇文霁的心病。 同被叫来府中的桶义跟他妹妹一样营养不良,干瘦得仿若一个小猴子。但人虽小,却礼仪规范齐整,走路都如用尺子量的,像是个小老头。 宇文霁便让他在身边看书自学,外带整理公文。却引来了鱼奴和恬奴的兴趣——宇文霁和吕墨襟虽然也是孩子,但在这两小只的眼睛里跟大人没什么区别,尤其宇文霁。倒是桶义,更接近于小伙伴。 结果桶义严肃拘谨,每天都规规矩矩地学习和忙公事,根本不怎么搭理两小只。两小只可没放弃,反而天天找事。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猫嫌狗厌的时候,面对他们,桶义也算是稳如泰山了,脸色都没变过。 不过宇文霁和熊爹、崔王妃,都不是护犊子的家长,自家的崽有错,该训就训(只限于两小只,好大儿是绝对不会有错的)。 渐渐的,桶义倒也稍稍敢说话了,就是日常行事依旧严谨,这看来是他的真性情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求你了]太好了 第60章 补充训练 060 日子就这么热闹又平静地过下去时, 立春刚过,就来了个大的——遂州急报,疾勒大单于图穆阿吉率二十万大军, 向鲁林关而来。 图穆阿吉,也正是将图穆三兄弟赶到中原来的元凶,且这图穆阿吉颇有雄心。如今中原越发靡乱, 除了关内的归附杂胡, 关外的杂胡也想到中原大舞台上来当个角色了。 援是必须得援的,他们本该全力支援,图穆阿吉一旦突破遂州,下一步就是朝着丕州来,妥妥的唇亡齿寒。但是, 丕州不能全力支援,他们本地必须留下足够震慑周边的力量。 急召文武前来商议的时候, 宇文霁也叫了熊爹和崔王妃, 不掺和政事的熊爹来了, 崔王妃没出现。宇文霁坐在主位, 熊爹自己拿了把椅子坐在他的侧后方。 得到消息赶来的众人见此情形, 心中都是一定。 宇文霁必须得带兵出征, 他已经打出名声来了, 阴差阳错成了军心所向, 这种大战他不去, 士气都要受打击的。 熊爹在心中叹气,此时他又希望好大儿不要这样彪悍了。 宇文霁能感觉到熊爹的视线,熊爹还在,不仅是对他,对丕州来说, 也是天大的幸事。 如果熊爹真去了,宇文霁就得想着偷偷把两位母亲和弟妹都藏在军营里,带着他们一块儿去打仗了。因为谁都知道,迎接他们的必定是一场苦战。一旦前线胶着,宇文霁可不认为后方的虫豸们能与丕州并肩作战,攻打丕州,给他们自己夺好处,可能性反而更大。 至于什么前线战败,疾勒人入侵,他们到时候也倒霉——关闭四门,把小城镇送给疾勒人劫掠就好了,反正疾勒人会走的。又或,向疾勒人称臣也无不可啊。世家大族一向是这么干的,不过先前对象多是盗匪罢了。 出兵已定,接下来便是具体的调动了。集合士兵,征调民夫。 丕州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还是得等上大半个月。王府后门现在烧香的百姓,祈求的就是自家的爹、儿子、兄弟,或丈夫能平安归来了。 而在出发前,熊爹说要给宇文霁补一课。 宇文霁在院子里,一脸懵逼地看着熊爹:“挨打?” 熊爹拿着一根竹鞭:“对,挨打。将军受伤在所难免,总不能挨了一刀一箭就耐不住了,依旧得忍着。适应疼痛,也是为将者的一课。” “爹……您当年挨过吗?” “挨过,是你大母亲自打的。”熊爹点头的同时,忍不住抽了一口凉气,就因为这个事,他有一阵子极怕女子,其实现在回想起来,依旧有些发毛。 “这是大母那边的习俗?” “不,这是咱家的,是宇文家传下来的。不过,其他分支还有没有这样的规矩,我就不知道了。等以后我年纪大了,打不动了,你记得你弟弟和你的儿孙也得挨。” ——其他分支没有,武烈太子他爹,景朝的开国皇帝,本来也是要这样训小儿子的。可小儿子的母亲宠溺儿子,道“陛下乃开国之君,日后龙子凤孙何须如此苦熬?” 皇帝一想也是,就没打,他的弟弟与堂兄弟们也是有样学样。只武烈太子把这个家规传下来了。 “哦……”宇文霁觉得也有道理,现代不是也有刑讯训练吗?而且,熊爹连刑架都搭好了,一脸跃跃欲试看着他,这能说不干吗?明显他是要把自己淋的冷雨,也拍在亲儿子脸上。 他咽了口唾沫,老老实实把上衣给脱了,走到了刑架下头,熊爹过来给他把镣铐扣上。 “爹,你怎么还用镣铐?” “绳子你不是一挣就断?现在你要是逃跑,我可追不上你了。” “爹,打完了有活血化瘀的药澡泡吗?” “什么药澡?新伤哪能这么泡?那不伤上加伤,再给你泡烂了。” 宇文霁被拴在那儿,有种打针之前,坐在那看着护士拿着注射器吸药的感觉。 熊爹深吸一口气,开打! 吕墨襟抱着个汤婆子朝后院走,他是自己人,本就住在王府里,即便进后宅禀报一下就通行无阻。 今年的倒春寒有些凶猛,御寒用品到现在还在频繁使用。吕墨襟这个汤婆子又粗又笨,用麻布包裹着抱在怀里,跟抱了个襁褓里的婴儿似的。它还漏水,吕墨襟这样小心的人,也常常挨烫。与岐阳那些小巧精致,还能燃香的手炉,完全不能比。 但是,吕墨襟更喜欢它。除了保暖,它还能练手劲,里边的水也干净,温了便能倒出来喝。而且,这玩意儿在冬天当个兵器或护甲也好啊。 这汤婆子,就像是丕州。 呼出一口白气,吕墨襟面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心思回到了正事上。 部队的集结,比预想的要快得多。士兵得了消息,几乎是踊跃回归。 一个人杀了七千禁军的麒麟子(宇文大趾:???),一定得亲眼看看他有多骁勇。 过年期间,没事闲磕牙的老百姓,又二创了许多神话出来。不过他传出去的故事大纲没有变,也抓出来了几个意图将自己编进故事,李代桃僵的蠢货。 总之,宇文霁大概要提前出发了,但过于热情的士兵,很可能会做出一些不够冷静的事情来,所以,吕墨襟还要跟他说,这次不可对士兵太友好了,得冷酷一下。 然而,进入宇文霁的院子后,吕墨襟手里的汤婆子瞬间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四溅的热水没烫到吕墨襟,因为吕墨襟已经奔向了宇文霁——宇文霁抱着连廊的柱子,老大王拿着根竹鞭在疯狂抽他。 第64章 “大王——!”他直接张开双臂,挡住了宇文霁背后。熊爹一时没收住手,一鞭子就抽在他肩膀上了。 吕墨襟衣裳穿得厚实,不伤皮肉的竹鞭打下来,威力也有限,吕墨襟只是稍有些痛,这一下子只是把在场的众人都给吓了一跳。 “墨墨!”宇文霁转过身来一把接住被打得后退的吕墨襟。 吕墨襟只是看着熊爹,对熊爹行礼道:“大王,如今丕州正需您与小大王同心协力,还请大王遇事冷静,三思而行。” 熊爹看着吕墨襟,眨了眨眼,笑着对他点了点头:“当初留下你,还真是对了。” 熊爹把竹鞭一扔,背着手转身走了。 “墨墨!没事儿吧?” “没……别扯——” “嘶啦!” 说迟了,宇文霁的手劲儿,还是给扯了。吕墨襟略窘迫,看看宇文霁再看看他自己,自尊颇有些受打击。 宇文霁虽年幼,却已可说是“男儿体魄”了,胸膛像是两块大理石,腹部的肌肉就是两个标准的田字摞在一块儿。吕墨襟明明比同年龄的男孩子都要高了,可跟宇文霁没法比,他还是一根白条儿。 吕墨襟正尴尬,宇文霁已将他衣裳扯好了:“有道淡淡的红痕,疼吗?” “有一点儿,无碍的。大王,您为何被老大王罚了?”吕墨襟站起来,一手扯着衣裳,一手拽着宇文霁的胳膊,让他转身。 “不是罚,是训练。” 宇文霁一边让吕墨襟检查,一边言明了情况。 熊爹给他的准备还是百密一疏,锁链是够结实,刑架却不够结实,宇文霁疼痛之下用力抓住了刑架(手臂粗的木头),把刑架给掰断了。 父子俩看着碎刑架相对无言,宇文霁又手欠,掰了掰镣铐…… 熊爹:“你干什么呢?” 宇文霁一惊,赶紧把掰变形的镣铐复位。 “哗啦!”直接掰断。 熊爹还能怎么办?直接就让宇文霁抱着柱子挨抽了。 宇文霁的后背一片赤红,看不见抽过的痕迹,倒像是刚洗完热水澡,吕墨襟轻轻碰了一下:“疼吗?” “不疼,就是有点热。” 吕墨襟抬头看了看天,冷风吹过,他鼻尖冻得有些发冷,结果宇文霁光膀子挨打,只觉得热。 但他又摸了一下,宇文霁背脊的温度确实挺高:“您不是起烧了吧?” “应该不是,一会儿就好了。”宇文霁找来衣服穿上,“还记得我小时候挨打生病那次吗?我受了伤就这样子。吃饭吗?我现在饿得厉害。” 这身体就是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机器,力大无穷、遇险时瞬间冷静、强悍的动态视觉与远程视觉、极佳的反应能力,以及恢复速度。他长大之后全身披挂,就是人形坦克,唯一要心烦的,就是很可能找不到跟他匹配的战马。 但消耗也是惊人,这样的身体若生在平民百姓家,是要饿死的。 吕墨襟想起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自然点头。 两人就又回了前院,素合早备好了吃食,给宇文霁换衣服的时候看了他的背脊,知道他无恙,脸上尤其欢喜。宇文霁却没记着吃,反而拉吕墨襟进了内室,取了自己的药出来。吕墨襟没矫情,乖乖让他上药。 “这都肿起来了……你也太嫩了。”宇文霁一看就皱起眉,方才还是一道红痕,现在已是肿起来的檩子了,“还好没破皮。” 吕墨襟藏在大袖子里的手,捏着自己的手指头,心里忍不住碎碎念:当谁都像您麒麟大王一样皮糙肉厚呢? ----------------------- 作者有话说:墨墨:[白眼][白眼][白眼] 第61章 我小时候的衣服 061 宇文霁给吕墨襟上了药, 起身亲自去翻衣箱:“我小时候的衣裳,没穿过的。” 吕墨襟:“……” 你、小时候?你比我小三岁啊!换个人你信不信现在已经结了死仇了?! 吕墨襟深吸一口气,把衣服接过来, 还对宇文霁笑了笑:“谢过大王。” 毫无所觉的宇文霁也以微笑回应:“别客气。我去外头等你。”宇文霁出去了,对自己在吕墨襟的雷点上疯狂蹦迪,毫无所觉。 可虽然气, 吕墨襟拿着宇文霁的这套衣裳, 穿起来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 宇文霁长得太快了,如雨后的竹子一样,完全是窜着长。他自然不能像百姓的娃儿那样,长太快干脆不穿衣服。所以他“小时候”的衣裳很多都是刚做完就穿不得了, 但这么放着又太可惜了,多数都让宇文霁送给了伴读们。 无论什么阶层, 布匹或成衣, 都是极好的赏赐。尤其宇文霁还有麒麟子的传闻, 穿他的衣服更多了一种庇护与赐福。 被宇文霁留到现在还没赏赐出去的衣服, 就是崔王妃或素合亲手做的。 纯黑的素色衣裳, 料子是极好的, 没什么花纹, 针脚也不太均匀。吕墨襟明白了, 这该是崔王妃的作品。 待吕墨襟出来, 外头已经摆饭了。宇文霁见他的样子,顿时露出满意的笑容,还点了点头——自认为把这个弟弟照顾得很好。 一提弟弟,宇文霁脸上又有点热,这完全是羞愧的热, 毕竟素合差点让吕墨襟当他的房里人。可吕墨襟就是个小孩儿,他对他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个缩在墙角的小不点。宇文霁现在虽也是孩子,可他有兴趣的对象是成年人。 他不颜控,身材中等,长相舒服就好,但要爱干净,最重要的是性格好与他投缘。 宇文霁的择偶观受前世父母影响极大,他是见过真正的灵魂伴侣的,他就是他们的结晶。后来的成长中,他也知道这是极其稀少的,属于撞大运,可对爱情还是充满了浪漫的期待。 但前世是不敢招惹旁人,他自己怕生病,也怕他嘎了,让伴侣伤心。 若前世真有一个命定之人,那么不相遇、不相知、不相爱、不相守、不相离、不相忆,就是他能给对方最大的爱了。 今生,一方面宇文霁才十二,刚刚开始发育。另外一方面,他也是太累了。 生存压力,每时每刻都在敲打他的脑壳。他也想大手一挥,成就霸业,但现实却是他占了一点点地盘就得停下来。 扩大地盘带来的收益不是立刻见效的,反而第一时间“稀释”了他的兵力、人口和官员。有病的方家还找事儿,闹得母亲不得不砍了几百口子,官员更捉襟见肘了。 ——再不想用世家子也得用,没受过教育的农人最多数到十,问他十一是多少,他得脱鞋,很多人甚至连话都说不利索。 精神压力大,其他方面的需求也少,宇文霁也没有借助外力发泄的习惯,今天还是他少有的多想的日子。 这一多想,宇文霁发现房里有些安静:“鱼奴和恬奴呢?” “正午睡呢。”端了一锅鱼汤豆腐进来的素合道,“可要将他们叫起来?” 这鱼汤豆腐是给吕墨襟的,鱼汤鲜美,鱼已经单独捞了出来,浇上了姜汁。鱼汤泡饼再就着鱼,吕墨襟方才心里的那点小怨气都没了。 “别,让他们睡吧。”宇文霁说着,拿起羊排啃了起来。 吕墨襟也在长身体,也吃得多,毕竟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条大鱼加一锅饼下去,他已经是吃得肚子溜圆了,宇文霁却还对着一小筐羊肉炸酥饼奋斗着。巴掌大的饼,三两口就消失在了宇文霁的嘴巴里。 宇文霁见吕墨襟看他,拿起个酥饼递过去:“油炸过的,尝尝?” 宇文霁只偶尔对厨子们“提点”一下,但平王府厨子们的积极性已经被提高起来了。豆油开始大量供应后,简直是让厨子们欣喜若狂,这能让他们放开了膀子用了,过去平王府用羊油、牛油和……熊油。 每年刚入冬,都会有猎户去狩猎冬眠的熊,然后给平王府上供熊油。这样就能免除他们村子的徭役与赋税,不过这也只是免了上交平王府的,至于当地世家或官府的,他们还得交另外的熊油。 豆油是好,量大管饱还便宜的多,但对交熊油的村子却不是好事,因为他们得交税,服役了。 吕墨襟都吃撑了,但宇文霁吃酥饼吃得是真香,他便也接过来了。酥饼也是真好吃,一口下去“咔嚓嚓”的脆响仿佛包围了整个脑袋,夹杂着葱香的羊肉馅直接爆汁,如今也是冷热刚好。 吃了两口,吕墨襟见宇文霁面色不太对:“怎么?” 第65章 “苛政猛于……熊。”宇文霁将方才所思之事说了说。 “大王对自己太过苛刻了。”吕墨襟听罢,却不以为意,“赋税与徭役,是必须要有的。至于苛与不苛,不过取决于两件事。” “什么事?” “奖与平。奖,耕战授爵。都说暴秦苛政,苛政却如何一统天下?平,贵庶一体。世家不纳贡赋,一朝初期尚可,但至多四十年,遍地世家便成了国之绝症。”吕墨襟冷笑一声,“世家最爱说的便是藏富于民方为真富,然国弱民富,则民为鱼肉。” 宇文霁思索了一会儿,吕墨襟这个角度确实是他忽略了的。 他将自己放在百姓的位置上,交税但是什么都没有,他当然不乐意,别说重税,轻徭薄赋他都不乐意。如果交税,能得爵位,爵位又能有特权,他当然就乐意了。 “墨墨原来是法家?” 吕墨襟摇了摇头:“我不算是法家,哪个好,用哪个。” “哈哈,那就是杂家,这个更好。”宇文霁比了个大拇指,他胃口又来了,塞了个酥饼进嘴,道,“咱们就在丕州搞,这个小地方,经营起来也容易。” “好。” 但政策的改变也得是以后,现在有现在的事情,吕墨襟吃完了他的酥饼,开始为宇文霁讲述军中的情况。 对那些夸张传闻,宇文霁如今也算是练出来了,听到他一杀七千,他也一脸淡定。 待听到吕墨襟说不可对士兵过于宽仁后,他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墨墨,我明白你的意思。不可让士兵过于肆无忌惮,军纪严明方为制胜关键。不过,我想废除几项军中的肉刑。” 军中刑罚极其严苛,军棍和鞭子是轻的,其余多有刻字、挖鼻、割耳等刑。 骑兵和弓兵好些——弓箭手的待遇仅次于骑兵,弓兵是能近战的,且近战能力不俗,属于精兵。 情况糟糕的是步兵(枪兵)里的普通士兵,宇文霁早先不知道,只见有士兵以布蒙面,遮住口鼻,他还以为是和将军的面甲同样的道理。还是最近大军出征,有些士兵的面巾掉了,他才知道,那面巾挡住的是脸上刻字留下的伤疤,是没了鼻子的脸。 “面上有瑕,一辈子注定只能当个最底层的士兵,没了鼻子耳朵更会影响战斗,此谓自弱。” 这个“一辈子只能当个最底层的士兵”,是从两方面来说的。 一是指在军中,刻字还能升官,鼻子耳朵没了,就彻底断了向上之路。另外一个却是指在民间,本身当兵的就是军户,可其他人还是能逃的,面上有瑕在外头却是罪犯,百姓可直接将其打死,而不追究其罪。他们的生路,也只剩下了留在军中。 “若直接禁止,将军们会认为你过于软弱,于你不利。” 宇文霁一听就叹气:“仁善,是吧?” “但可以换个法子。” “什么法子?” “巧了,方才我们已说过了,耕战授爵。”吕墨襟的手指在桌上轻快地一点,看向宇文霁露出了明媚的笑容。 大军出发前,忽有大王的近卫前来,于各队伍前呼喊:“此次战中,斩两首者,除寻常赏赐外,可得蓝流苏,免肉刑!已有肉刑者,凭蓝流苏,日后亦可升官!” 这个时候提出来,丕州上下是没有任何反对的。下面的士卒只顾着看看他们麒麟趾(天大趾)有多勇猛,上面的将军却很清楚,这定是一场苦战。 二十万疾勒人……这应该还只是疾勒大单于本部的兵马。杂胡人还有个特性,一旦谁举大军,且攻势顺遂,不止疾勒人,其他杂胡也会来一块儿凑热闹。上一次有杂胡率领超过十万的兵马进攻中原,还是宇文霁出生前的事情。 当时景朝动用了十万禁军,各州兵马粮草支援不断,那是一场举全国之力的战争。 但是,现在可没有了。 即便情况稍微好一点的州,现在谁又乐意支援兵马粮草给“外人”呢?即便想支援,送得过来吗? 从丕州的立场来说,真有兵马来支援了,他也会怀疑对方心怀叵测的。他是不可能和不信任的人身处同一战场的,他如今带着的图穆……穆家人都得多个心眼防着。 宇文霁做梦都梦见自己有了个能看忠诚度或友好度的系统,那玩意儿是神器啊。 ----------------------- 作者有话说:墨墨:[白眼][白眼][白眼]我会长大的! 作者菌:[哈哈大笑]未来两个宝宝都很高大,大趾198,墨墨185。但是嘛……墨墨放外边也是高大修长,站大趾身边,就“小鸟依人”了[哈哈大笑] 第62章 (捉虫) 大趾:让我去吧…… 062 明明注定了这是一场注定艰难的战斗, 他们却还要尽快结束,因为大军在外,一旦拖得时间太长, 老家即便有熊爹坐镇,也是要引人觊觎的。 所以,怎么用自己这三五万人, 干掉对方的二十万呢? ——宇文霁也知道, 为什么看古代故事里,军队人数都有一个“伪称”了。因为是非战斗人士(辅兵)和战斗人士,都一块儿统称了,然后再加一点夸大。丕州还好,连民间马匹都多, 招募来的民夫很多都牵着骡马,运输速度也快上许多, 但供给数万人的军粮, 还要照顾军马辎重, 至少要一万多的民夫。 在这点上, 游牧民族就比耕种民族方便多了……全民皆兵, 赶着的牛马就是粮食。 大军一路前行, 宇文霁白日行军夜里辗转反侧。他终于还私下里将吕墨襟叫来了:“墨墨, 如今刚开春, 遂州鲁林关外, 应该还是光秃秃一片吧?” 吕墨襟想了想:“应该是。咱们丕州还没见多少绿色,遂州的气候,与丕州差不多。” “二十万兵马,尤其马要吃草,他们能放牧的地方有限, 也就是驻扎的地方有限。” “你想去袭营?”吕墨襟明白了。 “我想去打他们王帐。” “不行!”吕墨襟眼睛一瞪,一巴掌拍桌子上了,“冲破两千骑兵,和冲进数万人的大营,完全是两件事!就算冲进去了,你怎么出来?!” “我可以晚上去。”宇文霁又道,“我也知道我是想当然了,所以我把你叫来,就是想让你拉住我。” 次日,宇文霁又把吕墨襟叫来了,吕墨襟一见他就道:“你确实是想当然了,不许去!” 第三天,宇文霁又又把人叫来了,吕墨襟面无表情:“你去了就是送命。” 如此三日复三日,已经进入遂州地界了,吕墨襟眯着眼,担心、懊恼又无奈地,与众将偷偷摸摸给宇文霁送别:“你……看见情况不对,就退回来啊。” 宇文霁:“嗯嗯嗯!” 吕墨襟:“……”出发前老大王那顿打是打轻了,要不然让老大王用真鞭子抽吧。 宇文霁出发了,这次他骑的是玄雷,黑鬃还留在王府里——经过几个月的安抚,黑鬃终于不再紧迫盯人了。他那蹄子却是没法恢复到最盛时了,宇文霁让他去平王府的马场,当一个快乐的马傲天,播种去了。 玄雷会养这么长时间,不是因为黑鬃更好,而是因为玄雷是母马,先前生了马驹,要带马驹,还要养身体。玄雷的速度比黑鬃差些,但在耐力和负重上,玄雷比黑鬃更强。 它更适合长途奔袭。 宇文霁就这么带着三千人出发了,其中包括穆拓带着他的一千族人。 穆拓是兴奋的,他出发前甚至与两个弟弟说:“你们都已安定,女人们许多都怀上了孩子,我多想就带着人冲进王帐啊。不过你们放心,我知道不能害了大王,否则咱们的安定日子也要没有了。” 他们恨图穆阿吉,最无奈的时候,他们不得不抛弃,甚至亲手杀死自己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不抛弃的,就得拖累一家子跟不上大部队。那等待着这一家子的,可不是被大单于接收为新部落的一员,而是会成为王帐所部的奴隶,要多悲惨有多悲惨。 总之,宇文霁的部队扮成了前期驰援的士兵,直奔鲁林关。 鲁林关已经封城,就是用铜水浇了城门的那种。宇文霁到城墙下的时候,看见了小股游荡的杂胡士兵,他们正在农田上纵马来回奔驰。 这些杂胡看见了这队景朝骑兵,非但没有退走,反而吆喝着聚集起来。 “嗖!”吆喝之人面上中箭,直接从马上掉了下去,战马受惊,奔跑了起来,恰好这尸首的一只脚仍旧挂在马镫上。 听见他吆喝的疾勒人正要聚集,却只见了被马儿拖着的尸首。 “嗖!”“嗖嗖!”还有更多的中箭者。 第66章 疾勒骑兵不再聚集了,掉头就跑。 鲁林关的守城士卒看见了,张开手臂向着下方的友军欢呼。守城的将军更是赞道:“好膂力,好目力!” 宇文霁却皱眉,这群疾勒人即便是散兵游勇也都是老兵啊。至少比当年的卯日将军应对正规军更有经验,一发现射程有异,立刻转身就跑,毫不恋战。 有士兵将马和宇文霁的箭带了回来,宇文霁检查箭头,将还能用的收起来,箭头损坏的更换箭头。此时刘去疾正在和城墙上的守军交流——通过吊篮。 片刻后,吊篮送来了饼和肉,指了一块靠着城墙的背风地,让他们在此扎营。又过了半刻钟,吊篮放下了两个人来。 宇文霁隐在人群后,并不露面,只刘去疾和穆拓去交涉。这两个人上去了,又送下来两个人。因为刘去疾说他们还有侦查的任务,要继续向前,所以城里特意送了两个向导来。 这两人一看就都是杂胡,其中一个是绿眼睛的,但两人一开口都是本地方言,且对赶来的丕州军充满了感激——这两人都是自愿当向导的,在城里他们父母妻儿兄弟姐妹齐全。 遂州和丕州,都是胡汉交融,有一眼杂胡的人以命守城,也有一眼汉人的在杂胡的部族中劫掠杀人。 宇文霁看两人用小石子在地上画着简略的地图,对其他人道:“三千人还是太多了,我只带一千人……算了八百就够了,继续前行。” 穆拓一惊,刚要劝说,却见宇文霁麾下的小将军们,都散开准备去了。 这群人是和宇文霁打小长起来的伴读,都跟着宇文霁去过岐阳,生死与共过的。穆拓一咬牙,也是闭嘴了。只是默默抓起了脖颈上的骨头扳指,这是小孩子用的扳指,是他小时候阿爸做的。 穆拓:弟弟们啊,我的儿女们啊,你们的大哥和父亲,可能真的要死了。 可摸着摸着,他脸上的忧虑散去,只留下了笑容。 宇文霁带的八百人里,过半数都是穆拓的麾下。包括宇文霁在内,所有人都拆了发髻,绑了小辫子,用布裹住头,卸下了做工精良的甲胄,穿上了羊皮袄子。 当他们再出发时,就是一个胡汉混杂的疾勒人小部落了。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的马太好了,但距离远的时候,也看不出来。 宇文霁隐被所有人包在中间——玄雷,他的铁骨朵,还有他本人,都太显眼了。宇文霁太白了,白里透红。 临出发时,刘去疾将一个人带到了宇文霁身边,那个金头发的向导没回去。 他匍匐在地上:“将军,请让小人为您带路。” “叫什么名字?”宇文霁有点担心这家伙是奸细,但他确实更熟悉当地,且宇文霁队伍里也有稍微熟悉当地的,外加会有八百双眼睛看着他。若他是真心领路的,确实是很不错的助力。 “刘班。”刘班道,“班超的班!” “……”看一个金发碧眼的胡子大哥满脸崇拜的,用当地方言这么说话,宇文霁感到心情复杂。 八百人的队伍出发,他们只带了十天的口粮,这代表着宇文霁也要“就食当地”,他得去劫掠小部落。但宇文霁对此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胡汉开打前夕,能在战场附近溜达的,都不是正经部落,都是疾勒人的后勤与哨探。 也不怕疾勒人发现,因为他们自己也在这么干。一些耐不住性子的部落,会在开战前,先拿没有靠山的小部落打打牙祭。中原在内斗,疾勒人也一样。 八百人的骑兵找了三个地方,二十天后,终于找到了疾勒人的王帐。 这是个有着八万人马的巨大营地,早春的气息已经吹到了这里,军营外的土地一片嫩绿,有牛马在外围放牧。 与中原营帐不同,这军营外头没有树立栅栏与拒马,因为没木头。高直的树木大多在鲁林关周围,这里的树木则大多低矮扭曲,根系复杂,砍树需要花费数倍的力气,砍下来却是“一坨木头”。 他们放牧的牛马羊群,就是最外围的栅栏。 而且,若向这个大营里走,是有内围栅栏的,用的是大单于从本部落带来的木头。其他也有木头辎重营里堆放着,都是运过来要做攻城器械的。 宇文霁站在个山头上朝下看,正常人的视力只能看见一片小黑点,他能看见的,却已经足够多。他们伪装成了一支前来响应大单于号召的小部落勇士,周围类似的小部落挺多,在付出了五匹马和一袋盐的代价后,得到了在这儿扎营的机会。 宇文霁叹气:完了,我不行。 冲不到王帐跟前,马就没力气了,八百人就要消耗殆尽了。可要是把鲁林关下的三千人都拉过来,时间太长,且即便人到了,他们大营还没动,可等到了大营门口,那动静也太大。 他又叹气,这一趟出来斩首也有五千左右了(小部落的男丁,路上遇见的小股疾勒人),也不算白出来了。 宇文霁吩咐,休息一天,次日返回。 ----------------------- 作者有话说:墨墨:[白眼]熊爹养熊出的孩子 作者菌172,见过195的,[笑哭]只能说对颈椎很好,全程仰头看 第63章 (捉虫) 突袭 063 众人心情各不相同, 有的放心,有的遗憾,但多是心里念叨, 唯一一个过于外露的,只有刘班。 刘班的部落让疾勒人灭了族,因年纪小且母亲算是年轻貌美, 母子俩得以留下性命。但得到了他母亲的疾勒头领不喜欢绿眼睛的, 便将两人卖了。母子俩辗转被卖到了遂州,母亲被一位校尉买去做妾,他连带着成了家奴,不过这家人待他们都很不错。 他还未长大,继父便战死。主母未曾将他们发卖, 反而善待刘班与其余弟妹。刘班长大后,便成为了继兄的亲卫, 他确实是想找机会复仇的。 ——刘班属实是运气好, 其中稍有偏差, 他现在就不站在这儿。多数被卖进中原的杂胡奴隶, 都是当粮食的, 毕竟杂胡奴隶很便宜, 比牛马、粮食, 都便宜多了。 可刘班也不是对宇文霁失望, 只是失望于没能找到机会, 让疾勒人吃到苦头。 所以宇文霁已经下令撤军,他却依旧盯着远方。 吃晚饭的时候,刘班忽然来找宇文霁:“大王!疾勒人正在拔营!” 宇文霁还啃着冷饼,一听刘班的话扔了饼便站起来了。如今已是黄昏,没有白天看得清楚, 但正因为如此,以刘班的眼力,才看出了远方大营的不同。 火把比正常情况下多了太多,下面还出现了连片的篝火,他们是在做拔营的先期准备。 夜里是不可能大军开拔的,就冷兵器时代的情况,超过万人的部队,夜里行军,到地方丢一半的就算是精兵。 他们该是要明日出发,现在收起来的是各种零碎累赘,最大的那一团篝火,很可能是出发前用来祭祀的。宇文霁的眼神,还看见了早晨没有的大车一排排停在了大营外头,这是准备挂了牛马就能出发。 宇文霁笑了,刘班也笑了。 第二日天尚未明,果然从大营传来了号角声,那是两个人才能扛起来的巨大号角,声音略发闷,却能传出几十里远。 大单于在祭祀。 此时宇文霁与众人早已准备妥当,号角一响,宇文霁便翻身上马,他调转马头,面向众人道:“尔等可隐于坡上!”继而拨转马头,冲了出去。 翻译:死生难料,不想去的,可以留下。 宇文霁驾驭玄雷在前方奔驰,后头的马蹄声渐渐厚重起来,他没朝后看,却知道超过五百人了,够了。 宇文霁是莽撞的,却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图穆阿吉是个极其骄傲自大的人,自大到,他说:“我当行始皇壮举。” 始皇、祖龙,横扫六合,奠定华夏一统局面的祖宗。宇文霁在了解这位疾勒单于时,因过于惊讶,也曾反复确认,最后证明,图穆阿吉说的,确实是这位祖龙陛下没错。 这才是胆子和嘴都大破天的。 宇文霁又以为,他是根本不懂,毕竟疾勒人关于自己的起源传说,其实多种多样,有说是祖宗跟黄帝打架,败走草原的,也有说是秦亡后,不愿见亡国或担心被新朝算后账的秦人,其余还有很多。 他可能就是按照这种起源说,给自己追溯了一个最强的祖宗。 然而,宇文霁又错了,图穆阿吉年幼的时候,曾经到岐阳求学。这是疾勒人的传统,从汉代时就有了,不过当年是制度——草原诸部的王子,都要送到京城来,到了大单于新老交替的时候,皇帝愿意送谁回去就送谁回去,有时候就彻底不送了。但新单于,还是得把新王子们都送来。 第67章 后来这种强制的制度,渐渐就被废弛了。可一些大部族还是很乐意送自己的儿子去岐阳,让他们接受汉人贵族的教育。 图穆阿吉八岁就到岐阳了,待到二十八,这才回到草原继承大单于的位置。他的学识,可能比宇文霁都高(这时代的)。 他是明知道始皇是谁的,却还如此说,是真狂妄,不是无知。 图穆阿吉甚至常说,待入主中原后,他便改名叫嬴吉,建国号为秦,自立秦四世。他很喜欢穿着黑色的皇帝冕服,在大营里走动。 宇文霁在路上抓捕到疾勒俘虏,都说大单于有这样的爱好。 甚至,图穆阿吉的这种自称,已经得到了疾勒人的认同。很多疾勒人都开始自称秦军了。 兵马俑听见了你们这么自称,都得喊着“大风”从地里爬出来砍死你们。 宇文霁:“……”人很难理解自己没经历过的事情,但亲身经历的事情依旧很难让人理解。 可在宇文霁看来过于抽象的图穆阿吉,在草原确实很有号召力,草原杂胡响应者众多,前来投奔的也不只是疾勒人,他的兵力从二十万增长到了三十五万,虽然三十五万是夸张自称,但三十万绝对是有的——他的大营一直不挪窝,也有进一步积蓄兵力的想法。 他已封了两百多个侯了,宇文霁的丕州更是早早就被他封给了阏氏的父亲。他甚至说要娶宇文霁的妹妹做妃子,对……恬奴。被人提醒恬奴才三岁,他又道“那就将其母一并娶来,待她过了豆蔻之年再纳便是。” 宇文霁头一回听说的时候,虽怒了,却又不是很怒,因为图穆阿吉的言行太夸张了,他有一种没办法跟傻子生气的无力感。 他的自大也体现在了军事上,宇文霁以“想见见世面”为由,以半袋盐的贿赂,进入过大营外围。无法进入王庭范围,因为他长得太不像疾勒人了,若换了他士卒里的疾勒人,还能进得更靠里一些。 甚至宇文霁曾经带着十几骑就在距离大营几百米的地方呼啸而过,也没人来询问。 宇文霁一直没动手,因为他不知道图穆阿吉的动向,八百人很难一击即中。 但是,今天他知道了,他一定在昨晚上看见的大篝火那里。 确实如此,图穆阿吉正率领众多疾勒贵族于篝火周围祭祀,平整出来的空地上,几口大鼎里正熬煮着肉食——牛、羊,和人。 主祭的巫师已经浑身是血,跳一会儿舞,就命士兵将一名祭品压上高台,砍掉祭品的脑袋。人头的头发被捆起来,吊在了旗杆上,也不是每个祭品的躯体都有入鼎的资格,有些只是砍掉了胳膊腿,剩余的部分便被拖到一边堆起来。 这种祭祀,是不许女人参加的。可只是不许她们作为祭祀人,她们却也是祭品的一部分。贵族们的怀里,都抱着如羊羔一般未着衣物的少女,无论她们是否让这些贵族满意,都终会在祭祀后,成为尸堆里死肉的一部分。 很多人都听见了马蹄声,但依旧在饮酒,在祭祀,如今在此聚集的疾勒勇士已近十万,没人认为马蹄声来自敌袭。 没资格参加大祭的中小部落,也都在自己的部落里搞小祭,同样不去管马蹄声。 甚至今日的守卫也有类似的想法,今日祭祀之后,就要出发了,还能有什么事儿呢? 疾勒人都在祈祷他们的天神守护战争的胜利,以至于当这队人数稀少的骑兵冲进来的时候,最先面对他们疾勒人还以为他们是来送前线的紧急战报的。 “大单于在祭祀!几个人跟我过去就好!”有人在用疾勒语大喊,这甚至误导了其他疾勒人,没人向宇文霁进攻,没人向自己的上级禀报——惊扰了祭祀,他们可能也要成为祭品了。 宇文霁便顺着平坦的大道长驱直入,这原本是为了方便祭祀结束后,他们的王和贵族们当先出发用的。 当终于有人意识到不对时,宇文霁已经能看见王帐前边插着的赤红大旗了,旁人是既追不上,也来不及召集人手拦截了。 八百骑兵,打破了疾勒人神圣的祭祀。 图穆阿吉反应也快,但皇帝冕服……不是让皇帝逃命的时候穿的,层叠的下摆和繁复的环佩,是好看又好听,但也成为了图穆阿吉逃命的阻碍,绊住了他的双脚,让他从祭坛上掉了下来,他想爬起来,可满地的鲜血泥浆让他直接滑倒,珠帘冠冕掉在了地上。 没等图穆阿吉爬起来,他的头发被宇文霁一把薅住。他就像是祭品一样,被拽着头发“吊”了起来。 “是他!就是他!”穆拓大叫着。 宇文霁喊了一嗓子:“祖龙可是大高个!”一个矮冬瓜学祖龙?秦王绕柱走都绕不起来。 图穆阿吉如今呼吸困难,连思考都做不到,下一刻,他就不需要思考了。身着冕服的无头身体掉落在地,翻着白眼嘴巴大张的头颅,被用头发系在了宇文霁的马鞍前。 插刀回鞘,宇文霁重新拿起铁骨朵,一下子砸断了代表疾勒大单于与疾勒人最高统帅的赤红大旗,他本想将旗子彻底拿走,可另外一半被其他士卒的马踩住了,宇文霁干脆扯走了一半。 “撤!”他从腰间摘下小号角,吹了一下。 正在砍贵族们脑袋的士卒们闻声集合,待他们向外冲时,依旧只有少部分疾勒人阻拦,甚至这些阻拦的疾勒人也是呆愣的。虽然贵族们还有不少,但宇文霁毫不恋战。 他们看见了大旗倒下,看见了……这些未知骑兵马上挂着的狰狞人头。 ----------------------- 作者有话说:祖龙:勿cue 作者菌[让我康康]让我再攒攒,[求你了] 第64章 (捉虫) 墨墨请罪 064 宇文霁率众人冲出大营后, 过了近半个时辰,疾勒人大营才有了一万多像样子的骑兵追击在后,这一万多人正是大单于本部, 图穆阿吉的近卫。 可疾勒人却乱了起来,因为宇文霁这波,把大单于本部的贵族首领带走了近三分之二。没被带走的, 要么是在另外两个大营, 要么原本就和图穆阿吉不睦,在自己营里祭祀,没跟着图穆阿吉一块儿的。 不睦者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不想进攻中原,认为图穆阿吉这个秦四世的想法, 完全是疯了。 “这不就让汉人的将军杀了吗?活该!” 草原杂胡里,是有很大一批人倾慕中原的, 属于脑残粉级别。即使现在中原动乱, 他们也没有任何胡乱的心思, 毕竟, 从春秋战国直到现在, 中原大乱不只一次, 他们的祖宗倒是有一时煊赫的, 可不出十年, 一代人还没过去呢, 就得连本带利让汉人讨回去。 很多人不内附,只是认为中原规矩太多,另外中原世家看不起他们。相比之下,中原的世家还是仁慈的,吃人的毕竟是极少数, 而且明面上已经禁止人祭。但这边人祭大行其道,吃贡品被认为是获得赐福的一种途径。 图穆阿吉一死,亲汉的一派立刻带人撤了,一些只想来凑热闹的小部族也赶紧撤了。 大单于本部近十万部众,除去追击宇文霁的大单于近卫,最后只剩下不足三万人,这三万人却又再次分裂,分别投奔了南北大营。 南大营领兵的,是图穆阿吉的叔叔图穆窃,北大营是他的族弟图穆拜,可是,这叔侄俩不和,因为叔叔曾抢了侄子的妻子。 可不是谈恋爱那种小清新的抢,图穆窃在图穆拜的婚礼上见了侄媳就喜欢。数日后也难以忘怀,便率人来请图穆拜一同去狩猎,说是庆祝他新婚。图穆拜就毫无防备地带着新婚妻子和少数卫队来了。 图穆窃便灌醉了图穆拜与其卫队,闯进图穆拜夫妻的帐篷,把侄媳侮辱之后,将她与她的侍女们,全给抢走了。 到现在,这位侄媳还是图穆窃的爱妃之一…… 图穆阿吉用他们俩,也正因为这两人绝对不可能联合。 宇文霁冲进大营时是八百零一人,待他冲出来,能有时间整理队伍时,发现自己的队伍是八百一十三人。伤了四十多人,但没死的,骑兵只要没失去意识,就能把自己拴马上,让马带着。 多了的十二人,是跟在他们后边跑出来的祭品。其中多数都没穿衣服,跟着疾驰一路,已是冻得瑟瑟发抖。 这些祭品,不止有汉人,还有疾勒人,或其他民族的,有些人别说汉话,连疾勒话都不会说,但他们能说一个字——汉。 他们跪在地上,不断重复着这个字,眼睛里充满了希望。 其中一人在得到了衣服和半张饼后,磕了个头转身就上了马,宇文霁只犹豫了一瞬,就直接一箭将他从背后射.死。 第68章 刘班都是经历过这次死战,宇文霁才对他有了些信任,这跟着跑出来的,万一他到附近叫了部落过来,那宇文霁即使能跑掉,也很可能要面对追兵的麻烦,甚至损失士兵。杀大单于他们都撑过来了,然后被小兵杀了? 就算注定战死,也得让他们回营,享受到了这一次胜利的欢呼才对。 宇文霁抓紧了弓,木然坐回他的位置,开始啃干饼。刘班过来悄悄对宇文霁道:“那几个人在说,逃跑的家伙忘恩负义,坏极了。”他顿了顿,又道,“大王,我想跟着您走。这次的军功,能让我进您的军中效力吗?” 刘班年过而立,可他是个有着少年一样热情的男人。 他从宇文霁的身上,看见了那些书里说的汉人英雄,他想追随他,即使只当一个士兵也好。 “可以。”即使离开遂州,没有了熟悉地形的效果加成,刘班也是一个强力战士,宇文霁当然乐得收下他。 刘班大喜,站起来手舞足蹈了一番(果然能歌善舞)。待重新坐下来,刘班却脸红了,这次凑得更近。 宇文霁:“……” “大王,您、您能赏赐我一根图穆阿吉的头发吗?”他想回去送给自己的阿姆,阿姆一定会很高兴。 宇文霁松了一口气,这大叔一脸娇羞,姿态颇为扭捏,差点让他想歪了。 也是为了表示自己想歪的歉意,宇文霁给他揪了一大缕下来,还带着一块头皮。图穆阿吉汉化严重,是全发,他要是髡发的秃瓢,还没法这么大方。 刘班双手接过,把头皮在石头上蹭了蹭,蹭掉血肉,便扯了衣裳将其包裹起来,小心护在了怀里,过一阵儿就去摸一摸,有和他混熟了的骑兵笑话他:“不知道的以为那是你媳妇儿的头发!” 刘班也不恼,只是傻笑。 宇文霁顺利逃回了鲁林关,实在是他这八百人太好藏了,灵活机动,且全军上下,包括宇文霁在内都能说一口流利的疾勒语(活命果然是最大的动力,他当年学英语要是能有这速度就好了),再加上救下来的那十几个人,他们就特别像是好几个小部族拼凑起来的小股疾勒骑兵,在如今疾勒人遍地的区域,这样的小部队太多了。 追击他们的王庭卫队,因是盛怒之下的复仇,稍有怀疑动辄杀人,马蹄下碾过的都是疾勒人的血肉,反而让许多确实来凑热闹的中小部落受惊之下离开了是非之地。 臭烘烘的宇文霁回到了他的军营,又一次将砚台还给了吕墨襟。 吕墨襟在军营里待了数月,且大军已经数次接敌,味道也够“熏人欲醉”的。但吕墨襟还是让宇文霁的砚台熏得眼前一黑,也没觉得宇文霁太难闻。平安归来,就是最好的。 图穆窃已在鲁林关西北扎营,大单于被杀的消息传回来时,他的大营乱了一阵子,吕墨襟抓准机会打了一波大的,烧了他们多数器械,还抢走了他们两万多牛羊。 可吕墨襟发现了一个丕州军的问题——目前这一代的丕州军,不善于大军团对撞。将领打着打着就乱了,或上了头,或避战(不是退或逃,只是朝敌人少的地方移动),还有的懵逼了。 还好图穆窃部当时更乱,有的族长就直接趁机带人跑了,留下来的也多心烦意乱,可吕墨襟也赶紧鸣金收兵了。 “我本来是想取了图穆窃的性命……”吕墨襟叹了一声,“但他被其本部精锐紧紧包围,打到他跟前的士卒损失惨重。” 吕墨襟的脸皱了皱:“看似是我们赢了,其实算是平手,甚至我们这边还败了些。” 吕墨襟突袭的目标,一是杀伤疾勒人,二是烧毁其军械,三是掠夺牛羊粮食,四是杀了图穆窃。 结果就二是完全达成了,三也就达成了四成,一和四完全没成。 疾勒人的征兵,是“点骑”制。大单于或某部大首领要与人看打时,就会让自己的使者手持信物去各个部落“单于/首领,要和xx开打,你们部落带xx骑兵和xx牛羊,在x日之前,于x地集合。” 这个接到点骑命令的部落首领,也会继续向他的附庸部落,下达点骑的命令。命令不断向外发散,所有接到点骑命令的部族会带着战士集结在命令发布者的麾下——这是最优情况,若发令者威望不足,那时候到了,就只有他光杆一个,也是可能的。 这也是如今所有草原杂胡的军事构架。 这种点骑聚集起来的军队,管理既严密又松散。 因为他们还是按照自己过去部族的规划生活的,管事儿的就是族长头人,本部落内,外人很难掺和进去,可部落和部落之间严重缺乏沟通,还有些部落就是有仇的。 响应命令而来的部落首领们,率领的也不会是正好的部队。至于是多是少,就看下令者的威望,或他们认为这场战争是否有油水了。 若油水多了,还会有很多没接到点骑令的小部落,也跟过来。这些小部落没有自己固定的草场,在夹缝里求生存,游牧部落的最底层是奴隶,他们也就比奴隶地位高一点点。但有些小部落也是十分凶悍的,因为他们的另外一个身份,很可能是强盗。 大部落的首领所知道的也只是归附他的,有一定规模的部族,其他来凑热闹的小部落,他根本不可能都清楚。要确认身份,有时候完全靠语言,疾勒人也有各地方言的。会说本地的方言,知道你这片地区的大首领的名字,你就算自己人了。 甚至未来的蒙古帝国也使用类似的方式,不过当然是改进多了——他们的口令,就是负责当夜值夜的蒙古军官的名字。而且蒙古人那时候也有户籍制度了(诸色户计),征兵不是满草原点骑了。 宇文霁之前假扮的,就是这种难查来历的小部落。他一路上灭了数支类似的队伍,冒的就是其中一个口音近似的部落之名。 ----------------------- 作者有话说:大趾:[哈哈大笑]墨墨你是大胜啊! 墨墨:[爆哭]输了 [捂脸笑哭]历史上的草台班子其实挺多的,[摊手]被拉出来当祖宗的最大受害者,不是始皇帝,是汉高祖刘邦, 第65章 (捉虫) 旁观攻城 065 胡人散乱的军事制度, 也是有好处的,否则也不可能流传了这么长时间,其中一个好处, 就是散得快。 图穆窃的大营在遇到吕墨襟突袭时,诸多首领是跑得要多快有多快,他们还是跟着自己的头人分散而逃, 别说丕州军协同不好, 就算是如臂指使的强军,想追击都够困难的。 去草原跑了一趟的宇文霁,很清楚吕墨襟面对的情况。其实他能有之前的收获,已经非常强悍了。 宇文霁抬手,轻轻拍了拍吕墨襟的肩膀:“墨墨, 我的大军师,你已经十分强大了。你发现了不善大战的将领, 但一定也发现了善战的将领吧?你喜欢法家, 那就按照规矩, 赏功罚过, 提拔善战者, 慢慢让我们的军队越来越强, 就好了。” “嗯。”吕墨襟应了一声, “其实……也是攻打栖州和淘州, 埋伏五千禁军太顺遂。我曾对主公说不要自大, 我自己却自大了,一时贪功冒进。未曾铸成大错,不过是运气罢了。我有错,请主公责罚。” 他的脸微微发红,站起来对宇文霁一揖到底。 吕墨襟确实是越想越怕, 图穆窃当时是没有引军来攻,他的人也是太散了,他也有保存实力的想法,大单于死了,他得争位。否则,宇文霁拼命杀了大单于图穆阿吉建下的优势,就彻底丧失了。若图穆窃借此军功继承了大单于之位,那更是优劣彻底逆转。 墨墨是个完美主义者,他不是做样子。 “你贪功冒进,但及时回撤,确实未曾铸成大错,按照丕州的军法,该是二十军棍。”宇文霁眼珠动了动,“你受罚,是不是也为了让其他人受罚?” 就是吕墨襟说的那些冲进大营就乱跑,更有甚者打了退堂鼓的人。但若所有人都认为那场偷袭是“胜”,那就得赏赐,不就是滥竽充数了? “喏!”吕墨襟站起来,又对着宇文霁点了点头。 “嗯,你先回去睡觉吧。明日一早军议上宣布。” 吕墨襟却站在那没动,担忧地看向宇文霁:“景光,你想做什么?” 宇文霁这么轻松就让他去挨二十军棍?那就不是宇文霁了。 “按照军法,上级能代替下级挨打,不就是二十军棍吗?”宇文霁拍拍自己的胸口,“我上。一军统帅因为军法挨打,更能明正军法。” 第69章 “我……”吕墨襟的眼圈红了。 “没事儿。你也知道我有多皮糙肉厚,你怎么一样?你真挨了二十军棍,我就得求鲁林关用大筐把你接进去疗养了。别哭……” 吕墨襟抿着嘴唇,脸也努力绷着,可眼泪就那么下来了。宇文霁还没见吕墨襟哭过,刚来到丕州时那么小一个,孤身一人浑身是伤,他也没流过眼泪。 “墨墨……”宇文霁就用了最直接的安慰方式,他站起来把人抱在了怀里,“你是我哥哥,我该保护你。” 吕墨襟被抱着吓了一跳,他上次和人如此亲近……还是和宇文霁,但那是他睡着了,自己钻宇文霁怀里了。 宇文霁的话,却又让他笑了起来,鼻涕泡都出来了——还好没人看见。 吕墨襟用袖子遮掩住口鼻,推了推宇文霁:“景光见笑了。我日后必定为主公效死。” 宇文霁一时没忍住,摸摸他的头:“我们都好好活着,多大的基业都比不上你们活着。按照咱们老大王常说的,大不了去山里当野人。我打猎养你们啊。” 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伟人的话突然在脑袋里蹦了出来,但宇文霁没说,他可不敢在这种大理念上当文抄公,他的思想就没到伟人的战略高度,正用这种话忽悠了别人,以后言谈举止也必定露馅,没必要。 吕墨襟又笑了,不过他袖子还将口鼻遮得严实,宇文霁只看见了他弯弯的眉眼。 所以第二日召开军议时,众将本以为都能得奖,可一上来,他们的小军师就直接请罪,泼了所有人一盆冷水。众将里甚至有人稍稍后退,躲进其他人身后,显然是知道怯战不前的人,说的就是他。 然后宇文霁站出来说:“军师年幼,二十军棍恐伤其根本,本王代受了。” “……” 虽然军师确实年幼,但是大王,您多大??? 第一句就够炸裂的,以至于连吕墨襟都愣了一愣,等多数人反应过来,宇文霁已经脱去战袍,拎着铁骨朵,只穿里衣朝外走了。 众人大惊,纷纷拦了上去,有说他们代受的,有说大王您也年幼的,有说暂时记下等到战事结束再打的,还有说军师有过但也有功应该功过相抵。吕墨襟自然也扯着宇文霁的袖子,一块儿劝,也觉得功过相抵挺好。 他们两个人,昨天一门心思想受罚了,竟忽略了还有这条路。 但宇文霁没有同意,已经高高抬起了,就不能轻轻放下。毕竟接下来还要对将领们进行奖惩,他自己的惩罚都不到位,又如何去罚别人。 终于,宇文霁站在刑架前边了。 这刑架跟熊爹给宇文霁特训时的刑架一样,所以宇文霁才会拎着铁骨朵过来——刑架禁不住他,一会儿挨打八成也让他给拆了。 宇文霁把铁骨朵朝地上一立,扭头对着两个行刑的校尉道:“当忠于职守,勿要徇私。” 他把上衣也脱下来了,光着膀子转过身去,两只手按在铁骨朵的疙瘩上面,双脚略分开,准备受力。 众将观刑,士卒听了风声也渐渐聚来围观,人群低语的沙沙声里,夹杂着一两声惊讶的呼声。 他们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说小军师错了?他们不是大胜吗? 行刑的校尉深吸一口气,举起军棍朝着宇文霁的背脊打了上去(杖脊,宇文霁这一军统帅还是平王,当然不能当众脱裤子打屁股)。 “一!”“嘭!” “二!”“嘭!” 宇文霁不知道他们用了几分力,他自我感觉,就是没啥感觉。跟宇文霁预料的不错,在战场上碰撞和挤压是难免的,战场下训练用棍棒也挨过不少打,他这个身体的钝器抗性,属实是被点满了。 两个校尉额上冒汗了,他们用了六分力,可对十几岁的少年人,六分力已经算是不留力气了,两杖下去,也得直接趴地上。 宇文霁却动都不动的,两人都在心里叫苦:祖宗哎,您别憋着,您叫唤一嗓子啊。您叫了我们才知道轻重啊。 宇文霁非但不叫唤,还对他们停的时间太长,非常不解,他扭头看了一眼:“?” 校尉们不叫苦了,开始在心里臭骂自己的上官。刚才说给一个身份高的人行刑,要手底下有分寸的,就让他们俩来了,这种上官,祖宗八代都得是大好人。 其中一个校尉胆子大些,咬牙扔了军杖跪地上了:“大王年少,杖伤轻易不伤皮肉,却会害筋骨。您是老天降下来的麒麟子,若让您有个好歹,小人万不能赎罪。” 另外一个一听,赶紧也跪下来了:“正是!正是!” 士兵们也连连点头,他们憎恶这些行刑的,却也觉得校尉说得没错。大王若给伤了根基,确是大罪过,还是事关在场所有人生死的大罪过。 宇文霁扭过头来,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将军们。刘害和郭淖本来站在众将的前方,可与他对视的瞬间,这两人顿生不好之感,当着宇文霁的面,缩到其他人后边去了。就直脾气的马愤还在前边站着,一脸忧虑看着宇文霁。 宇文霁本来想说别难为士卒,让将军们过来打的,可看这个样子,他们到时候也必定有不动手的托辞。 “你们不打,我就找两个战俘来打。跟他们说,打足了十八杖,就让他们走。” 宇文霁说一句,地上的两人脸色就白一分,他说完了,两人都站起来。军杖是刑具,也是凶器,宇文霁终究是活人,是战俘要是照着后脑,或腰椎来几下,宇文霁不想有事也得有事了。 “我们打!我们打!” 两人匆忙跳了起来,把军杖拿起来了。 “三!”“四!” 两人果然是又有经验又有分寸,就六成的力道,打得十分有韵律。打完了宇文霁转过身来,蹦了两下,吕墨襟赶紧拿来外袍给他披上。 这俩校尉已经如水里捞出来的一般了,表情痛苦的脸已糊满了汗水,不知道的还以为受刑的是他们。 “入我卫队吧。” 两人一听,刚还想哭,顿时笑了出来。 宇文霁回到了帐中,不一会儿,更多的高级将领出来,排着队挨打。得赏的将领,就不出来围观了,都老老实实待大帐里坐着。 本来也有人对宇文霁道:“大王,我也有指挥失当之处,求大王惩罚。” 宇文霁知道他们是什么心思——同僚挨打,他们没事儿,怕以后被小心眼的记恨。 所以,宇文霁道:“那是不是我也得继续跟着去挨打?” 说话的连道不敢,老老实实坐回去了。 本来就是为了明正赏罚才这么干的,若此时允了他无故受罚,其他坐着的将领岂不是也得自请挨打,不挨打就不算同袍了?原先心思多的是极少数,真这么闹就变成大多数了。 丕州军里,小心眼的确实也有,但是熊爹创造下的大环境在那压着,就得豁达。宇文霁要给大环境加上属于自己的特点,可不是要把优点毁掉。 这次发飙效果是好的,不止将军们变得更端正了。宇文霁和吕墨襟还得到了一个意外之喜——出发时那种“我们大王一个能打七千!”的轻浮心情,终于沉淀下来了。 大王确实是很能打的,可能不止能打一千,还能打十万。 宇文霁:“……” 但两军对垒,大王能一下子砸死十个,可也没法子一眨眼就把敌人都杀了,他们自己的命还得靠自己来保。 图穆阿吉与众多疾勒贵族的人头,还有他们的半面王旗,被挂在了鲁林关的城头上。 图穆拜重整士卒,重建大营。一直等待大单于的图穆窃,也终于带兵来到了鲁林关下。追击在宇文霁后头的图穆阿吉的大单于本部亲卫来到了鲁林关,想射箭夺回图穆阿吉的人头和半片王旗,在吃了鲁林关一顿箭矢后,加入图穆窃的大营。 毕竟,图穆窃好战,图穆拜则内敛得多,亲卫们认为,跟着图穆窃更有可能为大单于报仇。 说好的杀了对方首领,就能让敌人撤退呢? 宇文霁站在山头上看着疾勒人的两座大营,心里给自己打趣。 接下来,他以旁观者的身份,第一次看到了这个时代的正经攻城战——他攻打栖州和淘州时,要么大城都已经荒废,要么城中勉强支撑的官员望风而降,看见他就跪在他脚底下嚎啕大哭。 从宇文霁的角度看,攻城战比野战更惨烈。 疾勒人还是不善攻城的势力,先期攻城的也不是精锐,因为很多士卒根本没有铠甲,就一件羊皮袄子,有的人用皮革裹住脑袋,有的甚至直接光膀子上,但已经可以称之为彪悍了。他们的攻城器械,目前只见着了云梯,疾勒人在箭雨下扛着云梯前冲,前几轮基本刚冲到三分之一的距离,后方就叫撤了。但刚撤退一会儿,另外一轮攻城就开始了。有的时候,疾勒人吹着号角敲着战鼓,其实根本没动,或者只少数士兵挥舞军旗佯装攻击。可若鲁林关守军没反应,疾勒人又会突然冲出来攻城。 第70章 这是在消耗城内的箭矢,以及守军的体力。 宇文霁把自己想象成了守城方,不由得咧了咧嘴,他宁愿带着人冲出城打运动战,也不想守城,这心理压力太大了。 他若是攻城方呢? 宇文霁身子一歪,吕墨襟就在他身边,两人一起在观战。宇文霁本来只想歪个头,但……身高差在那儿呢。 “你说,我若攻城,半夜爬上城墙,怎么样?” 大力出奇迹……单手引体向上跟玩儿一样的宇文霁,也是个天生的攀岩高手。他只要揣着几根铁钎(开凿矿石打孔用的),徒手把铁钎戳进城墙里,就能一路爬上墙头。或者有的城墙剥蚀严重,都不用辅助,他靠近就能爬上去。 只要宇文霁上了城墙,就城墙那狭窄的区域,宇文霁就只怕一样东西了——床弩。 但床弩一般固定在城墙上,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整角度,却也都是指着外头的,临时调整床弩的位置,让打到城墙上的宇文霁?除非这床弩配备了现代的电子瞄准设备。 吕墨襟心中一动,他想反驳宇文霁,自打中原人开始建城,古往今来的攻城战,就没听说这么干的。可他想来想去,竟没想到如何反驳宇文霁,因为……这事儿可行性还挺大的。 “若非迫不得已,这事儿不要干。” “为什么?减少我方伤亡,不是好事吗?” “若今后多线进攻,你怎么办?让将军们把士兵带到城墙下面就不动,等你打完了一边,再跑过去打另外一边吗?主公聪颖,该知道这绝非好事。说句难听的,古往今来,这样的人都走不远。” “……墨墨说的是。” 吕墨襟说得对,所以,前期对疾勒人的骚扰,宇文霁没去,而是命令将军们按照轮流前往。 宇文霁跟吕墨襟学发号施令,他的调度有条不紊,井井有条。而吕墨襟则发现,宇文霁有着极强的临战指挥能力。 吕墨襟下达命令是十分笼统的,比如“骚扰”,就只是骚扰,没有具体的方向、地点和方法,领命的将领可以自由发挥,只要达到目的就好。 但宇文霁这时候就会告诉对方打哪个角度,或者第一支队伍派出去了,看看战场情况,第二支立刻派出去,或配合,或加强,有时候甚至是救援。 吕墨襟问他:“你怎么看出来的?” 宇文霁眨眼:“我看一眼就看出来了。”他也知道这回答十分讨打,可是,事实如此。让他用人话解释,他完全解释不出来。 吕墨襟也是个天才人物,他对宇文霁的这种解释倒是很理解。 他对着宇文霁笑了起来:“大王,你可真是天降之子,咳咳!”史书上的生而不凡,天有异象,吕墨襟自然知道都是瞎编的,但或许他不该这么武断,毕竟他见着真的了。 正好一阵风吹过,吕墨襟被呛了一下,他的赞美听在宇文霁耳朵里就成了“甜酱趾”。 宇文霁脸上一囧,倒也明白得快,可他还是捏了吕墨襟的鼻子一下:“甜酱的?有没有咸酱或肉酱的?” 吕墨襟翻了个白眼。 其实,吕墨襟和宇文霁还在期待一件事——图穆拜和图穆窃的分道扬镳。 可十几天后,他们从抓到的俘虏那儿,得到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图穆窃与图穆拜叔侄俩,割血为盟(割破手腕,将彼此的伤口贴在一块儿),约定,谁为大单于复仇,杀了平王宇文霁,谁便继承大单于之位,另外一人必定要献上永世的忠诚。 两人一块儿叹息之余,吕墨襟问宇文霁:“你在想谁?” “……图穆拜。”宇文霁摇了摇头,“我满脑子都在想,图穆拜在和对方立盟时,有没有另外说起他的妻子?这种老谋深算的人,太可怕了。” 图穆拜的妻子被掳走后,她的两个哥哥去向图穆窃索要自己的妹妹,也让图穆窃给杀了,图穆拜依旧选择了不予追究,甚至责备被害的妻舅。他的岳父心灰意冷,带着族人北迁了。 宇文霁觉得图穆拜是为了政治利益做出的让步,认为他是个小人。 “我却与景光想法不同。”吕墨襟却摇了摇头,“图穆拜乃是个顾全大局的迂腐之人。” “啊?” “他这献妻之行,无论汉胡皆是唾弃至极,他哪儿能得利?若非图穆阿吉在世时又多有照顾,图穆窃过于残暴却又对他多有回护,他早就死了。” “图穆窃回护图穆拜?”宇文霁怀疑自己听错了。 “自己的敌人是个废物,当然是好事。你说他抢了侄媳后,为何不将侄子杀了呢?他又不是没杀过侄子。” “……”宇文霁脑子里“服从性测试”五个大字一闪而过,“若图穆拜是明知故犯呢?” “与他怎么想无关,图穆拜做的这些事,已经让他废了。图穆窃好色残暴,疾勒人都受不了了,可为什么他的势力还要强于图穆拜的?因为归于图穆拜,被抢了妻女财产就得低头憋着。归图穆窃,自己的妻女财产被抢了,还能去抢别人的——比如图穆拜下属的。” 图穆窃好色残暴,疾勒人都受不了了,他们的习俗里,可是有让妻女招待贵客这一条的。图穆窃喜欢带着人去劫掠女性,一部分留下作为嫔妃,一部分却杀掉,烹煮后与贵族们分食。有时候下面的食客,就是可怜女孩的父兄。 图穆窃还喜欢问食客肉是什么味道的,食客必须绘声绘色满面笑容地形容出来,形容满意了有赏赐,露出哀意,或说得不满意,他就会把人杀掉。 疾勒人的吃人传统,吃的是祭品。活人和牛羊,活人只是更珍贵的,能获得更多天神赐福的祭品罢了。 酷爱以活人祭祀的大单于图穆阿吉,对疾勒人来说就是仁慈的君主了,大单于是为了祭祀神,不是为了自己享乐。 原来图穆阿吉还在的时候,有些大部族图穆窃还不敢动,图穆阿吉被杀的消息刚传过来,他就杀了几个大首领,把他们的妻妾女儿夺了过来()。 吕墨襟让宇文霁思索了一会儿,又摇着头继续道:“图穆拜已是疾勒人心里懦弱的废物,若想重新崛起,他必须做上无数大事。但这必须用上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且无人与他相争。” 图穆拜是个“妻子被抢,妻舅被杀,屁都不敢放的废物。”宇文霁有心同情,毕竟图穆拜是受害者,但图穆拜却又是当权者…… 乱世中,当权者自己都保不住自己,普通人哪敢归附他?本就是鱼肉了,还要做鱼肉之下的鱼肉?又或者,与其当鱼肉,自然是去当刀兵更好。 宇文霁倒是理解了,为什么乱世中暴君麾下还有百姓不跑,甚至有些暴君势力庞大了。 ----------------------- 作者有话说:[让我康康]我挺胸抬头啦! [化了]不过明天就要被打回原形 第66章 (捉虫) 加一把火 066 眼看着图穆叔侄通力合作, 这场战争很可能要拖延下去了。虽然此时辰丰没大事,可宇文霁还是有些焦虑。但宇文霁又清楚,如果一时冒进, 那损失的都会是人命。若损失大了,还会连累丕州。 他损失不起。一想到这里,宇文霁的焦虑顿时就被浇得透心凉了。 “景光, 我有一计。” “墨墨快说。” “稍后进攻时, 只杀图穆窃的人手,放过图穆拜的。这计策其实很粗糙,但,我观图穆窃会愿意相信的。”吕墨襟捏捏手指头,现在的吕墨襟对自己的权谋, 还缺乏自信,“图穆窃虽残暴, 却一直比图穆拜清醒。如今疾勒人虽叫嚷谁给大单于复仇, 谁就是下一任大单于, 可也不过是叫嚷罢了。” 吕墨襟眯着眼睛冷笑一声:“他们让汉人宰了的大单于多了。” 吕墨襟在长高的同时, 容貌上的线条也开始变得深刻, 出现男性硬朗的线条。年少的他是像个小女孩的美, 渐渐年长的他, 是超越性别的美。 “!”宇文霁被闪了一下——虽是将墨墨当弟弟看, 但霸气又邪恶的大美人, 就像是一根针戳着宇文霁的审美,即使邪恶明艳并非宇文霁的偏好…… “墨墨说得对,我们就这么干。”可宇文霁也只是心里感叹了一声,对他笑了笑:墨墨真好看。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眯着的眼睛舒展开, 双唇冰冷讽刺的线条也逐渐融化:“其实,我的计策只是大概,该如何执行,还要看大王的。” 他顿时又变成软和温柔的墨墨了。 刚刚那根“针”扎破了什么,宇文霁心脏跳动的节奏又乱了一拍。 还好宇文霁这辈子的脸皮比较厚,没变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