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节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作者:李七郎 文案: 穿成北宋贫民之家的小娘子,杨蔓娘所处的是大宋的都城汴京,清明上河图,尽显北宋繁华。 可原主只是个小娘子,和弟弟妹妹一起租住在南熏门破旧的闹鬼屋子里。 家徒四壁。冬天的风如同刀割一般,炭火价又贵,姐弟三人只能挤在一张破旧的架子床上。顿顿不是冻白菜水饭,就是烤芋头,还都吃不饱。 杨蔓娘看着自己细瘦的麻杆似的胳膊,忍不住下定决定要重操旧业,写小说养家。 为了吃饱饭,第一本书一定要一鸣惊人,那就写霸总文吧!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头一回看到霸总语录,让自诩见多识广的汴京人目瞪口呆。 成长.逆袭征文“鱼跃龙门,后来居上”参赛理由:女主从一个一穷二白的小人物,一步步奋发向上,不断的超越进取,实现财务自由,地位提升,成为更强大的自己。 内容标签: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爽文 市井生活 成长 逆袭 搜索关键词:主角:杨蔓娘 ┃ 配角:傅劲光,杨盼娘,杨士林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白手起家写小说脱贫致富娱乐大宋 立意:白手起家,也能活得精彩 第1章 杨蔓很清楚。 她是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的。 在上一瞬,意识还清醒的时候,她正坐在飞机右边的靠窗位置。 惬意的享受着独自的旅行时光。 作为一个全职的小说作者,杨蔓能够更合理的规划自己的出行时间,她一般不会选择在寒暑假和周末人多的时候出门旅行。 毕竟,那个时候,全国大多数人都在放假,去了哪里都是人挤人,住宿和飞机票都很贵,这些溢价的费用,对于她来说,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所以,她一般都把出行规划在三到五月,或者十一月十二月,省钱还人少。 端起空姐刚刚发放的橙汁,轻轻的抿了一口。 透过像马桶圈一样的飞机窗户。 惬意的俯瞰着窗外的白云。 倏忽间。 伴随着一声一响。 机身一个巨大的晃动。 杨蔓的身子毫无预兆的往前倾。 好在她是个喜欢遵守规则的人,一上飞机就系好了安全带。 并没有和邻座带着黑色棒球帽的青年一般被撞到鼻子。 不过。 剩下的小半杯橙汁,还是洒在了牛仔裤上。 “哎呀,怎么回事!” “妈呀!吓我一跳!” “......” 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抱怨声。 机舱里陷入短暂的混乱。 “乘务员!” 靠左侧窗户。 一个面色苍白的老年男乘客的略显沙哑的声音。 从左后排的方向传来。 慌乱而惊恐: “乘务员,乘务员!怎么回事,飞机右边的引擎怎么着火了!” 飞机上的晃动倾斜的越发厉害。 行李架上的行李,不断地砸落下来。 “啊!” “救命啊!” 乘客们手忙脚乱,有的紧紧握住扶手,死死的攥着安全带。 有的则直接解开安全带,慌张尖叫往亲人身边跑。 整个飞机陷入了混乱。 即使有空乘的广播,也根本吵闹的无法听清楚。 倏忽间。 “砰”的一声巨响。 机翼断裂。 飞机突如侧翻。 顷刻之间从云层坠落。 机舱门瞬间被吹开。 杨蔓只来得及将刚刚打开的氧气面罩戴在头上,就被强大的对流风吹出了舱门。 不断的往下面一望无际的高原上旋转坠落。 失去意识的前一秒,她还没有放弃希望。 试图自救。 努力的在急速坠落的过程中寻找一棵可以缓冲的树木。 很显然。 她失败了。 陷入了一片黑暗。 ...... 这一刻。 狭小的房间里,昏暗而阴冷。 侧耳细听,甚至能听见外面呼呼的风声。 屋子里冷的彻骨。 杨蔓努力的裹紧身上的被子,这手感明显并非现代的棉被,而是布质的被子,里面填充的东西鼓鼓囊囊的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并不保暖,也不知道盖了多少年,感觉又硬又冷。 不过此刻的她,倒也顾不得讲究这些。 借着窗缝儿的一丝光亮,打量起自己此刻所处的情况。 这是一张老旧的架子床,身下硬的硌人。 显然没有铺太厚的褥子。 床的四周挂着一圈儿幔子。 眼下太黑。 也瞧不清是个什么颜色和质地。 不过,想来应该不是什么值钱的料子。 此刻的她。 睡在架子床的最外面,里面有两道均匀的呼吸声,此起彼伏。 显然,这屋子里她并不是一个人住。 整个屋子里,飘着一股儿淡淡的馊味儿,还混合着木炭和草木灰的味道。 这淡淡的馊味儿,显然是被褥的味道,以及屋子里连同自己在内的三个人头发上的味道。 至于能闻出草木灰和木炭的味道,则是因为上辈子小时候和奶奶在农村生活,经常在灶台上烧柴火的经验。 很明显,现在的她。 就像那些穿越小说里写的那样,死后穿越到了某个陌生人的身体里了。 杨蔓迟疑了一下。 抬手摸了摸那明显不属于自己的长及腰间的头发。 闭上眼睛。 任由那极为陌生的记忆一股脑儿的涌入脑海。 杨蔓娘。 这是她如今的名字。 出生于开封,也就是如今的东京汴梁。 她的爹娘都是大宋底层的百姓,一家子靠着她爹给林家药材行当账房的的工作糊口。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节 她还有一个十一岁的弟弟杨世林,和一个九岁的妹妹杨盼娘。 而原身今年刚满十四岁。 一年前的夏天,原身的父亲跟着药材行掌柜去山上收药,结果遇上大雨爆发山洪,被水冲走,之后原身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当场晕倒,之后便一病不起。 姐弟三人几乎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原身的娘还是一命呜呼,在今年秋天去了。 只剩下姐弟三人相依为命。 汴梁城是大宋都城,寸土寸金。 原身的爹娘自然是买不起房子的,一直都住在御街附近,从店宅务那里赁来的公租房里。 一个月租金四百五十文。 这个价格,在寸土寸金的汴京城已经是极为便宜了。 只是,如今家里因为之前给原身母亲看病,一贫如洗,家庭财政几乎到了破产的边缘,市中心的公租房自然也住不起了。 所以。 姐弟三人才觉得退了原来的公租房,租了偏远一些的南熏门,在这边儿靠近城墙的小鱼仔儿巷子,私人两间半逼仄的小屋。 小鱼仔儿巷子得名很简单,就是这一片儿临近汴河,早些年的时候,到了春天涨水的时候,便会有很多小鱼仔儿拍到岸上,许多人就靠卖这这种小鱼仔儿鱼为生,便索性取名小鱼仔巷子。 这里的私人的房子,虽说破旧,而且地理位置有些偏僻,去城中心远,也要比公租房贵的。 但可惜杨蔓娘家租的这屋子,是远近闻名的凶宅,有个二流子前些年冬天被发现吊死在房梁上,死状甚是恐怖,官府也一直没查出来原因。 之后,便一直有人传屋子里闹鬼。 所以,房子的租金也以降再降,只要一个月一百五十文。 是公租房的三分之一。 依旧是一直无人问津。 毕竟,稍微情况好一点的人家,还是忌讳这个,宁愿出个四百多文,在店宅务那里租住朝廷提供的公租房,房屋出现房顶漏雨或者墙皮脱落,店宅务那边也会有专人负责修缮,非常的方便有保障。而且官家体恤,逢年过节还会减免几日的租金。 不过。 对于赤贫状态的姐弟三人来说,穷比鬼还可怕。 只要便宜就好。 一间卧室,外间连通一间厨房,还半间极小的杂物房。 顿顿都只能吃最便宜的水饭和萝卜白菜,没有一点儿荤腥。 也是一家子苦命人哪! 走马灯似的,看完了脑子里的记忆。 黑夜里。 杨蔓蹙了蹙眉,忍不住长长的呼了一口气。 轻轻的翻了个身。 伴随着老旧架子床的咯吱声儿。 眯着眼努力的适应眼前的黑暗,打量全屋。 这显然是卧室。 空间并不大。 瞧着约莫也就二十个平方,或者,有可能更小。 屋里的东西少的可怜。 除了一张靠墙的架子床以外。 西侧的窗户下面,还摆放着一个闷户橱。 这是大宋普通百姓用最常用的柜子,这种柜子形体与普通的桌案相仿,有点像现代的床头柜放大加高版。面儿下面安有抽屉,有两个抽屉的称为连二橱,三个抽屉的称为连三橱,以此类推。 不过,不论是二屉、三屉还是四屉的,在民间都统一叫做闷户橱。 一般桌案同高,可以当作作桌案使用,下置的抽屉叫做闷仓,可供储藏东西。 记忆里,这样的东西,如今在底层人家算是必备的家具了,几乎家家户户嫁娶时候都需要打一个的。 自家家里的这一个,还是她爹成亲的时候专门托人打的。 靠近门口的位置,围着放着火盆儿,是黄泥做的,里面早已经冷灰死灶,没有一丝热乎气儿了。 杨蔓娘忍不住裹紧了身上的被子。 穷人冬天里天天烧炭取暖,是根本不实际的。 也许现代人可能会说,山里到处是树木,随便砍点回来烧不行吗? 还真不行。 在杨蔓娘的记忆里,汴梁城附近的树木几乎都划分给皇亲国戚,或者有钱有势的老爷们的,贫寒人家想要随意砍柴,几乎是不可能的。 按着大宋律法。 民伐桑枣为薪者,罪之。剥桑三工以上,为首者死,从者流三千里。 敢随便砍伐树木当柴火烧的平民,都要是治罪的!如果砍伐的树木超过一百二十尺,主犯就要被判处死刑,从犯也要被流放边疆。 除了属于皇帝的山林,还有很多属于达官显贵、寺庙道观的,这些山头儿,普通老百姓都不能去随便砍柴! 要想大量的砍柴烧炭,那就得跑去荒无人烟、豺狼虎豹横行的荒山野岭里去。 所以,木炭在冬天价格也是非常贵的。 也是汴京家家户户都必不可缺的。 这个季节汴梁城,百姓取暖靠的便是木炭,每日里一大清早,都有不少卖炭翁从城外赶着牛车来城里卖炭,十斤木炭六十文钱,按着杨蔓娘加的情况,要省着用十天,几乎一天也就一斤木炭,所以也只能做饭的时候用。 运气好的话,做了夕食,留下第二日引火的碳放进灰里。 还有剩余的火,便直接倒进火盆儿里,端进卧室,也能暖和一些。 好在穷苦人家温饱都难,自然讲究不起来男女大妨,加上兄妹三个都年纪不大,夜里便挤在一起,也能增加点热乎气儿,省下一些木炭方面的开销。 只是这样,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现在的她成了杨蔓娘。 也不知这样寒冷拮据的日子,自己能不能适应的了? 翻来覆去的想着想着,脑子里渐渐被困意袭来。 不知不觉。 陷入了睡梦之中。 ...... 第2章 “天色晴明......” 五更时刻。 汴京从更夫的铁板声、铜锣声中苏醒过来了。 更夫老罗头的天气预报声儿,依旧和之前一般的响亮。 清晨。 “咚.咚.咚.....” 随着谯楼悠扬的晨钟声。 这当儿,官员们要去上朝,做买卖的小老板要准备开门迎客,早餐铺子冒起了烟火,住在城外的农民们,也都拉着自家的猪狗牛羊鸡鸭鹅进城卖。 南熏门的街面儿上也开始有了动静。 伴随着吱呀呀的车轮压积雪的声儿,和有节奏的铃铛声儿。 牛车穿梭在各个坊里。 带着浓郁的味道。 不用问,定然是收夜香的来了。 “收夜香喽!” 叫喊声在街道上穿的格外远。 老二杨士林的动作最快,穿上外面陈旧的灰褐色麻布罩衫,套上明显大许多的羊皮裘。 里面的衣裳还是他两年前的,此时显然已经不合身了,露出了手腕子,显得本就瘦削的身子更加的干瘦。 外面的这件羊皮裘衣,则是杨老爹留下来的。 也是如今家里唯二暖和的过冬的衣裳,一般都是和妹妹杨盼娘换着穿,谁出门谁就穿上。 杨士林从床尾下去,穿上鞋,熟门熟路的用撑杆儿架起窗户。 对着外面喊了一嗓子: “就来了!” 便拎着外间的夜香桶出门了。 听到动静。 杨蔓娘虽然不想起床。 可,既然来了,人终归还是要面对现实的。 日子总要过下去。 起身快速穿上枕头下的旧葛布褙子。 这年头棉布还没有普及,只有富贵人家才有条件以绵缎做被面,用蚕丝结成的丝絮填充。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节 这些东西贫寒人家是没有的。 比如她昨晚盖的布衾,就并非现代的棉被,而是布质的被子,布衾的布也不是现在柔软的棉布,而是用的葛布,里面填充的是就是用过的麻杆团儿和芦花。 将明显很是枯黄毛躁的头发按着记忆里的样子梳了发髻,用木簪子固定在脑后。 又从床头的晾衣绳上抽出一条麻布头巾,熟门熟路的包好头顶。 拿起刷牙子,涂上皂角浓汁,刷了牙。 起身去外间的灶台上,开始每天早晨的第二件事。 扒灰。 扒拉开堵着灶门的方石头。 拿头儿有些烧焦的木头灰铲子。 小心翼翼的将昨晚的草木灰,一铲子一铲子的堆积在灶台外的角落。 这些草木灰可是家里极为重要的东西,不光平常洗衣裳洗碗都靠它,更重要的是,这个年代女人来了葵水,也要用草木灰填充月事带的。 第一次干这个活儿虽然有些生疏,偶尔被灶头的灰呛着。 但好在家里的木炭有限,灰也没多少。 不过一会子功夫。 便扒干净了灶台里的灰,只剩下最中心的一小块带着亮光的木炭。 这便是家里每天留的引火炭了。 小心的将那块只有核桃大小的微红碳块儿,夹进灶膛里。 仔细的在周围兑上买来的木炭。 这时候。 老三杨盼娘也已经收拾好出来了。 “大姐,我来烧火吧!” “好。” 杨盼娘比杨蔓娘小四岁,如今九岁,长长的头发梳了丫髻,鼻子小巧,五官也秀气,不过大约是吃的不好的缘故,面有菜色,而且脸上没什么肉,一双黑黢黢的眼睛深深的陷进眼眶儿里,显得格外的大,有点像漫画里的小骷髅。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些家里的活计都是做顺手的。 杨盼娘蹲在灶台前,打了个哈欠。 将锅里支在灶上,添了三瓢半化的雪水。 熟练的拿起水缸盖子上的大蒲扇给灶膛里扇风。 一边扇,一边不时的侧过头。 鼓着腮帮子吹。 杨蔓娘没空儿心疼妹妹,毕竟要说惨,这个家里有一个算一个,就没有一个不惨的。 连家里做窝的老鼠都瘦的一针能穿通。 还有原身自己,胳膊也瘦的跟麻杆儿似的,大约是长期营养不良的缘故,之前每次浆洗衣裳,端起大木盆,手腕儿都会骨折似的疼。 早晨时间紧,杨蔓娘撩起杂物房的帘子。 拿了半颗昨昨日剩下的白菜。 又掀开墙角那严重磨损的瓮,挖了小半碗面出来。 做白菜面片儿汤。 在这个没有大棚技术的年底,冬天人们几乎都是吃白菜,萝卜和土豆过活的,几乎家家户户都在秋天囤一些。 切好白菜,揉好面团儿,老三杨盼娘已经把锅里的雪水烧开了。 杨蔓娘很好的适应了新身份,拿刀将略微有些硬的面切成片儿,均匀的撒进沸腾的锅里。 之后,加了一勺子旧菜卤。 又加了几根细细的姜丝儿,和莳萝一起煮。 “大姐,家里的盐没了,米面也快见底了。” 杨盼娘年纪虽小,却也是做惯了的。 手脚极为麻利。 切着刚刚洗好的冻白菜。 神色有些担心。 她小小年纪,却已经尝过挨饿的滋味儿,所以,总怕家里的粮食不够吃。 这事儿杨蔓娘自然是知道的。 她们的银钱有限,米面和炭火一次都没法子买太多。 家里剩下的炭火和米面,省着点儿用,最多只能用三日。 不过好在,前几日姐妹俩接的浆洗的活计,昨儿个已经交给刘婆子了,按着以往的来算,最迟今日下午,应该就能拿到工钱了。 “大姐,不然我去卖梅花吧,前几日我听梁翁家的小三郎说,如今有好些卖花郎在城外折了梅花去桑家瓦子那边卖,听说客人买了梅花随手就赏十几个钱哩,好些卖花郎都得了呢!” 老二杨士林一进屋,先抖了抖身上的雪。 将羊皮袄挂进里屋。 用脸盆里的雪水洗手。 便凑到灶台边取暖边道。 “这是为何?” 杨蔓娘一一边往锅里下白菜。 扭头有些诧异的道。 在原主的记忆里,汴京城大大小小的瓦子有五十多座。 每个瓦子里又有几十个勾栏,所谓的勾栏,可不是现代的那种理解。 而是类似于一个吃喝玩乐表演为一体的场馆。 瓦子不仅提供了丰富的吃吃喝喝美食,还有各种娱乐内容,如小唱、蹴鞠、傀儡、般杂剧、嘌唱、小说、讲史、散乐百戏、诸宫调、说诨话、商谜、叫果子,还有影戏、相扑、歌舞、弄虫斗鸟的。 汴京城最大的瓦子便是桑家瓦子。 里面有五十多座勾栏。其中莲花棚、牡丹棚、夜叉棚、象棚这四大勾栏最为著名,每一座都可容纳数千人。 可以说是汴京城最大的娱乐中心。 但是,一般的客人都喜欢去打赏喜欢的伶人或者蹴鞠高手,或者说书先生和相扑手之类有一技之长的。 给卖花的打赏不是没有,却绝对不多的。 “嘿嘿,听说是李解元在象棚说新书了,听说是才子佳人梅花定情的故事,所以不少官家夫人和小姐们都去捧场,爱屋及乌,自然打赏卖花郎了。” 老二杨士林到底是个男孩子,自从杨老爹没了之后,外头跑腿儿的活计大都是他在做。 因着杨老爹生前是个账房,所以,老大和老二倒是都跟着识字了的。 老三杨士林原本就是个有眼力见儿的勤快孩子,加上能识字,常给街面儿上的人家帮忙读信,所以,在这一片也颇有一些人缘儿。 所以。 无论老少倒是都能搭上话儿,人家有了什么消息,自然也愿意告诉他。 不过,读信的事儿也不是常有的。 他平日里除了偶尔给人读信,赚几文钱补贴家用外。 夏天也走街串巷的做卖花郎。 冬天则给小报做报童。 用自己的法子支撑着这个家。 因着冬天总在外面活动,两只耳朵不免生了冻疮,杨士林蹲在灶台边,将手烤热,搓着发痒的耳朵。 神色跃跃欲试的道: “夫人小姐们喜欢听李解元的书,如今瓦子那边儿一只品相好的梅花有三文钱呢,比往年要多一文钱呢。就算没有赏钱也划算,我带上咱家的拿柳条大筐,一次至少能折回来五十多支呢,那可是一百五十文,能买十斗米了,省着点儿的话,够咱们吃一个多月呢。大姐,就让我去吧!” “不成,这样冷的天气,你一个小孩子家的,城外的雪那么厚,就靠着两条腿,出去太危险了。” 杨蔓娘自然不能同意,这个年代可没有扫雪机,更没有人往路上撒盐。 城里的雪还好,车来车往的,都踩实的,但是城外,那真的是可以深的没过膝盖了。 别说是老二杨士林这样的半大孩子,就是成年人出行都要极为小心,一旦遇上大雪封路,若是没有人收留,冻死的比比皆是。 “就是,二哥,还是别去了吧,后日不是还要去分送小报么?若是折梅花回来晚了,人家另外寻了人送可怎么好?” 老三杨盼娘也附和着劝道。 这个年纪的小郎,能找的差事有限。 杨士林也是央了人好久,才得到这个这小经纪的差事,也就是专门送报的,七日一次,一个月也能六十文的进项,虽然不多,却也细水长流。 还有杨蔓娘也有差事,每个月有二百五十文。 再加上她休息时候,姐妹二人不定时的给人浆洗衣裳,每个月下来,也有个四五十文,加起来也能有三百六十文左右。 房租十大头,一个月一百五十文。 下等的糠米一斗十五文,木炭一斤九文钱。 这三百六十文,紧紧巴巴的几乎都用在吃喝和取暖上和房租上,每个月下来,几乎也就存个五六文钱。 眼见大姐和小妹都不同意,杨士林也没有再坚持,虽然他虽然想多赚钱,但是心里也害怕出城的,毕竟这样冷的天,在城里送一日报,还能中途去各种铺子里暖一暖,一天下来,鞋底都是厚厚的冰壳子,脱了鞋捂再被子里,大半个时辰脚趾头都是木的,若是去了城外,怕是更难挨。 只能在心里暗暗的盼着春天早些来。 “等两个月就立春了,到时候就能省下不少木炭钱的开销了。” 兄妹三个,围着灶台吃了一顿面片儿汤,虽然只有面和白菜,没有任何的荤腥,但因着那几根姜丝和莳萝的缘故,胃里倒也暖和了不少。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节 老三杨盼娘洗锅,扫地收拾卧室的火盆儿。 老二杨士林重新披上羊皮裘,提上家里的柳条大筐出门,他也闲不了,虽然今日不用出门做活儿,却也要将家里的水缸提满雪。 冬天一家人的饮用和洗东西全靠这化了的雪水。 杨蔓娘也没时间耽搁,开始快速的换衣裳净面。 又按着记忆中的样子,将头发从顶部分成两大股,梳成对称的双平髻。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 便收拾好出了门。 第3章 正如更夫所报的,今日汴京城天气晴空万里,不过天上还是飘着淡淡的明霜。 汴京清晨的街道。 早已十驴马穿行,马车颠簸,繁忙又拥挤。 四轮牛车承载着肉.体,两条人腿承载着灵魂。 没钱租牛车,打工人只能靠两条腿去上班。 越往前街走,眼前的建筑也变得色彩鲜明和规整起来,行人也逐渐增多。 杨蔓娘打量着四周开门的几家临街店铺,顿时有些挪不开眼。 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牙行,书店,米铺,肉店,布料店,胭脂水粉店,糕饼店,包子店,汤饼铺子,水饭食肆,门口挂着各色的幡子,门脸儿都装潢的极为精致整洁,各有特色。 店铺里买早食的客人,穿的都是颇为体面的彩色短袄,一看就是来自家境颇为殷实的人家。 路上挂着彩色铃铛,铺着篷布的的公交牛车缓缓而行,不时的有人招手坐车。 这一切的一切。 都和现代相差巨大,如同古画一般雅致。 这。 就是北宋啊。 不愧是历史上商品经济最发达,最繁华的北宋汴京城。 抬起头,任由天上落下的明霜飘缓缓在脸上。 这一刻。 杨蔓娘才有一种实实在在的穿越感。 有了一种劫后余生,大难不死的激动。 肉铺门口,瞧见那摆在砧板上,切的一块块红白相间的大肉块儿,杨蔓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作为一个在现代无肉不欢,哪怕炒土豆丝儿都要放点肉片儿的人。 她是真的馋。 “小娘,要来点儿猪肉吗?新宰的年猪,一斤一百一十文。” 显然她在店门前停留的有些久。 屠户娘子热情的招揽道。 “不用了。” 一听价格。 原本还有些犹豫的杨蔓娘瞬间不馋了。 迅速的摆摆手离开。 一百一十文,购买七斗糠米了。 才穿越一个晚上,她就已经无师自通。 学会了把钱和粮食挂钩。 摸了摸口袋里的五文钱,瞧着身上不合身的旧羊皮裘。 老老实实的裹紧身上的羊皮裘。 踩在咯吱咯吱的雪地上快步往前走去。 几乎是竞走的速度,也花了快半个多时辰,才来到了汴京城的中心区。 御街。 这里是汴京城的cbd。 商业繁荣,街道两旁店铺林立,越往城中心走人越多,牛车也越来越多,甚至各色骏马拉的车,行人的穿的也越体面保暖。 大宋商业繁荣,形成了多条各具特色的商业街。 但这里依旧是汴京最繁华的街之一,以其独特的商业氛围著称,有鹰店、真珠店、匹帛店、香药铺席,金银行,徐家瓠羹店,还有著名的潘楼酒店。 不远处便是潘楼南街,街南有最大的桑家瓦子,又各类大小勾栏五十余座。 古玩字画、日用百货,还有不计其数的特色美食、南北小吃店。 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的是阵阵甜香。 甜品坊、果子铺、茶肆酒楼比比皆是,除了各色的蜜饯果品外,还供应着种类繁多的糕点甜食。 杨蔓娘一路行来,各种叫得上名字叫不上名字的糕点,可以说是琳琅满目。 狮子糖、霜蜂儿、糍糕、栗糕,破麻酥、桃穰酥、月饼、菊花饼汤团、粽子,雪花酥,重阳糕,古酥蜜食、澄砂团子、香糖果子、蜜煎雕花,以及大大有名的酥油鲍螺。 这些在现代说的时候,觉得太过于甜腻的碳水化合物。 却让此刻囊中羞涩的杨蔓娘看的一路直咽口水。 而北面御街最醒目最富丽堂皇的一处。 便是杨蔓娘的工作的地点。 矾楼。 作为汴京七十二家大酒楼之首,这里位于御街北端。 原名樊楼,如今也叫丰乐楼。 由东、西、南、北、中五座楼宇组成。楼体三层相高,是住了皇宫的摘星楼以外,汴京最高的建筑。 五楼相向,飞桥栏槛,明暗相通。 整个建筑高低起伏, 檐角交错,富丽堂皇。 这里类似于现代的豪华会所,是达官贵人集吃、喝、游、乐、购为一体的销金窟,也是汴京城最大的娱乐中心。 美食,美酒,轻歌曼舞。 不知吸引了无数富商豪门,王孙公子、文人骚客来游玩欢宴。 每到夜晚更是灯烛齐明,光华灿烂。 “矾楼灯火”乃是汴京城的一大盛景。 几乎照亮了半个汴京城。 正如刘子翚诗中所描绘的那样: “梁园歌舞足风流,美酒如刀解断愁。忆得少年多乐事,夜深灯火上矾楼。” 望着面前华丽壮观的连绵建筑。 杨蔓娘不经有些感慨。 作为一个穿越者。 如果她一个开局就是一个豪门闺秀,或许她也会是这里的常客。 珠帘绣额,灯烛晃耀。 体验一番夜深灯火上樊楼滋味。 但事实是,她生活在大宋的底层,机会很少,竞争很多,尤其对于底层市井女子来说,没有地位,没有做生意的本钱,能来钱的路还是比较狭窄的。 厨娘,绣娘,乳娘,婢女,拆洗人,女相扑手。 毫无疑问,乳娘她自然是做不了的,绣娘也不行,她最多会十字绣,连攒钱去织锦院学艺的机会都没有,厨娘也是技术工种,要做出这个年代的宴席大菜才可以,而且还有食在和香料的辨认,都极为复杂,按着她在现代只能煮火锅和泡面的厨艺,做厨娘的希望是很渺茫的。 至于婢女,一般有雇佣的和买断的,但是,几乎所有大户人家要的婢女都是买断的。 而小门小户,要是雇个婢女,那就是万精油,什么都干,不把你最后一丝力气榨干不会让你休息的。 之前老三杨盼娘就打算去牙行卖身做婢女,被杨蔓娘给打了一顿。 这个年代婢女过的好不好,全看主子的心情,主子心情好了自然给赏钱,但心情不好了,一点小错就关在柴房,不给饭吃是常有的事儿,年纪大一些主人家就随意配给家里的小厮,生出来的孩子就直接是家生的奴才,还不用花钱去牙婆那里买。 所以,做婢女实在不算个好出路。 而做相扑手就更不必说了,就她家的生活条件,面有菜色的模样,根本连资格都没有。 除此之外,便是三姑六婆。 所谓三姑便是尼姑、道姑、卦姑。 杨蔓娘不可能丢下弟弟妹妹去庙里,自然做不了尼姑。 也做不了道姑。 至于卦姑,这种专门给人占卜算卦的女性,她也做不了。毕竟算卦可不是信口开河,至少要熟读道经,懂得五行八卦,还得会解签,而且一个成功的卦姑,几乎背后都有一个成熟的团队,有人负责包装,有人负责打听消息,还要对自己的卦象能自圆其说,否则,来算卦的人也不是傻子,岂能被随便忽悠住?遇上那暴脾气的,掀了你的摊子,挨顿打都是轻的。 至于六婆,其中牙婆和虔婆她自然干不了。 做师婆,她也不会装神弄鬼、画符念咒。 药婆,得会用药,稳婆要接生,还有媒婆,都不是一个未婚小娘子能当的。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节 杨蔓娘意识到这一点,便有一种出走半生,归来仍是打工人的感觉。 “嘿!想什么呢!” 肩膀被人轻轻的拍了一下。 杨蔓娘吓了一跳。 转过身。 一个十四五岁年纪,圆圆脸的小娘子,和她一般梳着双平髻,穿着同样衣裳。 正笑眯眯的看着她: “远远的就见你站在这儿,跟个呆雁似的。瞧什么呢,也不进去,都快要点卯了!” 她叫吕小娘。 是跟杨蔓娘一起在西楼做灯烛侍女。 两人年纪相仿,又一直在一处做事,关系颇为要好。 记忆里,算是一起吃午饭,一起上茅房的铁交情。 彼此说话很是随意。 “我要是呆雁,你就是呆头鹅!” 杨蔓娘随口应了一句。 很自然的挎着对方的胳膊,一起往角门处走去。 冬天天亮得晚,这个点儿天才刚蒙蒙亮,楼里昨晚留宿的客人大多还没有起来。 不过。 大门右边儿的角门已经开了。 送菜的送米送油的的车子有序的进进出出,几个穿着蓝色杂役服饰的男子,帮着引路。 许多和杨蔓娘一般外面穿着保暖的袄子,里面穿着酒楼统一派发的青色交领襦裙,梳着双平髻的小娘子们,和穿着同样衣裳,梳着三鬟髻的妇人们,陆陆续续的从四面八方赶来点卯。 是的,点卯。 这就类似于现代的上班打卡。 矾楼管理严格。 除了值夜侍从,各个楼的歌舞妓乐女以外。 无论是杂役侍女,亦或者是四司六局和五大主楼的管事,非休息日每天都必须辰时到店里点卯,迟到一次罚十文钱。 这十文钱,对每个月能拿几贯钱的四司六局的管事来说,或许没什么。 但是对于杨蔓娘这样的,西楼的一个普通灯烛侍女来说,可不是小钱。 所以。 过去的大半年,她还一日都未曾迟到过。 矾楼的规模很大。 东南西北中五大主楼相距几百米。 一进角门。 走过影壁后的垂花门。 到东楼,再从东楼一楼的穿堂过去。 走一段路到中楼,不过,中楼是不允许人随便进入的。 两人沿着中楼的外墙,绕了半圈儿。 又往前走过几百米的长廊。 才到了最里面的三层主楼。 这里便是两人上班的西楼。 一楼右侧的最里面,便是西楼的女更衣室。 更衣室不大,最里面是四个树杈式的挂衣架子,门左手的小几上,摆了一面整理仪容的铜镜。中心位置是一个大炭盆儿,上面放着熏笼。 此刻。 熏笼旁边一圈儿,围着七八个女子,都是西楼这边的侍女或者帮闲妇人,乘着还没到点卯的时候,正聊着闲话儿。 彼此虽不算多要好,也都是每日见面的,瞧见两人刚到冻得小脸儿通红。 都纷纷笑着客气谦让道: “冷了吧一路过来,你俩快来熏笼上暖暖手。” “对啊,今儿早晨虽然不下雪,可也干冷干冷的,我一路走过来,脸都吹僵了。” “快换了衣裳来暖暖吧!” 第4章 杨蔓娘也不矫情,将外面的羊皮裘挂在竹架子上,脱下脚上冻的梆梆硬的棉布鞋。 换上酒楼统一的青色平口儿软底布鞋。 对着桌子上的黄铜镜子,整理好一路过来,被风吹得有些乱的发髻。 将手放在温热的熏笼上。 笑着道: “各位婶子姐姐们刚才说什么呢,这么热火朝天的?” “哎呀,你们这两个小娘昨儿个休息不晓得,昨儿个这边可热闹了,南楼那边抓西夏探子,皇城司的兵把整个南楼那边儿都戒严了,只许进不许出。” 刘娘子拿帕子捂着嘴儿。 神秘兮兮的道: “而且听说昨晚抓了不少,还杀了好些人嘞,那血水都一桶一桶的往外倒呢!” 她是二楼专门专门负责包间洒扫的妇人,男人是做厮波的,也就是游走于各大酒楼的杂货小贩,借酒楼的场地,向客人兜售果子香药等杂货。 所以消息比较灵通。 “哎呀,真的吗?” “这可了不得啊,皇城司惯常最威风霸道的,会不会影响咱们西楼这边儿呀?” “难怪我刚才从后角门过来,瞧见南楼那边都有皇城司的人把守呢!” 皇城司是汴京最神秘也最霸道的衙门。 性质类似明代锦衣卫和清朝的血滴子。 他们直属于皇帝本人管理,日常负责执掌宫禁、周庐宿卫,监察官员,抓捕探子和刺探情报。 众人闻言,一时间议论纷纷。 都觉得害怕。 “还血流成河呢,你就瞎吹吧,刘西施!嘴上没个把门的,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对面的廖娘子闻言。 嗤笑了一声。 作为西楼资格最老的员工,也是二楼茶水间专管烧水的妇人。 她惯常看不上刘娘子神秘兮兮的传闲话做派。 和往常一样,逮着就要刺挠一句。 直接叫外号。 “我咋瞎吹了,我家男人昨晚就去南楼卖果子了,亲眼瞧见的真真儿的。” 刘西施不忿。 她最不喜欢刘西施这个外号,因为她的外表和西施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甚至可以说完全是反义词。 偏偏这个姓廖的每次都要叫。 给她气的不行。 每次气狠了,便乘着没人的时候,偷偷往她的鞋子里放了几只臭大姐。 “那都血流成河了,你家男人在南楼咋好好的,难道你家男人还跟皇城司有交情啊?” 廖娘子瞟了她一眼。 云淡风轻。 偏偏嘲讽的意思不言而喻。 “额,那......虽然没有,可我家男人是正经人。” 见大家因为廖娘子的话。 都变得一脸怀疑。 不信自己的消息。 刘西施的脸顿时气得通红。 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就昂着头率先往外走: “反正说的是实话,你们不信算了!” 哼!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节 廖春花,你给我等着,今天一定给你鞋子里多放几只臭大姐! “哎呀,刘西......娘子也真是的,跑这么快干嘛!” “嘿嘿嘿,她是臊了,廖娘子总不给她面子!” “那也怪她自己啊,总是爱把一根针说成一个棒槌!” 眼看到辰时了。 众人一边笑嘻嘻的议论,一边收拾好仪容仪表往外走。 杨蔓娘对于廖娘子和刘娘子的恩恩怨怨不感兴趣。 她在思量着早晨老三杨盼娘的话,自家的米面只能支撑三天的消耗了。 若是不想饿肚子,这两日就得去买米了。 一斗米十五文,刚才听吕小娘说。这两日米价听说又涨了一文,那就是十六文。 再加上之前储存的冻白菜和土豆混合着,勉强够三个人吃十二天左右,还不能吃太饱。 她自己还好,每日上班能吃一顿午饭,当然是没有肉的,大多是烩白菜水饭,但是量还算足,至少中午可以吃饱。 家里两个小的就不行了,每顿饭都等着米下锅的。 还有每个月的买盐钱,油钱,木炭钱,房租钱,零零散散的,也是一大笔银子。 可以说。 杨蔓娘虽然在汴京最富贵华丽的销金窟矾楼上班,但她的生活依旧是赤贫。 但凡一个月不上班,兄妹三人都有可能饿死冻死。 穿越又如何,汴京城常住人口一百三十多万,加上驻军和流动人口,将近两百万人,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在底层刨食的。 没钱没势。 不被欺负都很难了。 没有力气去码头搬货赚钱。 也没银子去织锦院学绣娘,或者跟收徒的大厨娘学厨娘这样的技术工种。 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没力气,还没个技术特长。 在酒楼做灯烛侍女的活计虽然稳定,但上升渠道几乎没有。 这年头做到管事的,都是东家的心腹,或者签了卖身契的,管事的只要不犯大错,基本都是干一辈子的。 若不是长相方面还算有优势,就连如今这活计也轮不到的。 等等! 技术特长? 她,似乎有啊! 写小说算吗? 上辈子杨蔓娘在一家网站,做签约作者连载小说。 还写过几本出圈的作品,上了网站的畅销榜。 不过。 现在这个年代没有网络,自然不能考虑像上辈子那样在网络上连载小说。 只能考虑全本或者纸媒。 大宋的印刷业发达,书坊很多,报纸也很多。 很多话本作者都写了全本小说拿去书店推销。 报纸的种类很多,有官办的朝报、邸报,也有私人办的新闻和各类小报,五花八门。 不过在她的记忆里,这个年代,无论是民间小报还是朝廷邸报,都没有刊登小说的先例。 朝报和邸报,讲的都是朝廷大事,官员任免,自然是不可能连载小说的。 而新闻和小报则属私办,但内容大多是一些花边新闻,或者夸张的市井消息。 除了一些和邸报内容重复以外,大多都是写一些市井中的小道消息,道听途说,比如某巷子里的妇人四十岁老蚌生珠了,某户人家的的老母鸡生了巨大的鸭蛋了,某伶人从良被大商人买走了等等。 而现在的她,不但没银子,还没有写全本小说的时间成本。 灯烛侍女的活计,每个月三天休假,做十休一,每天晚上下班都到了亥时,回到家累的倒头就睡。 第二日辰时准时点卯。 根本没有时间支撑自己写一个完整的小说。 除非她下定决心辞职不干。 那么。 就只能试着从连载小说做起,先看看能不能赚到钱了。 她一边暗自思量着。 一边跟着众人一起来到了一楼前的庭院。 矾楼作为汴京七十二正店之首,自然有其不同之处。 除了闻名天下的眉寿与和旨以外,建筑高度也是一个方面。 为了皇宫内苑的隐私安全考虑,汴京其他酒楼都只允许有上下两层。 唯独矾楼与众不同,五大主楼的层高都有三层,而且规模巨大。 光西楼就有三百米宽。 每个主楼之间,还有飞廊相连,酒客不用下楼,便可以从一栋楼走到另外一栋楼。 站在西楼三楼的飞廊上,甚至可以眺望皇宫大内,看到艮岳的御花园。 西楼前是一座巨大的泰山石,雕刻成文人墨客最中意的溪山行旅图。 配上楼里的亭台楼阁,朱门绣窗。 在这熹微的晨光中,格外的古色古香和气派。 “上客闻香至,捧肴出厅堂。万事俱流香,只待君来享!” 杨蔓娘站在队伍后面。 呼吸着冬日早晨清冽的冷空气。 跟着众人一起例行喊出每日口号。 莫名的有种现代干中介的感觉。 “杨长顺!” “在的!” “廖春花!” “来了!” “.....” “杨蔓娘!” 大管事曹顺心穿着一身儿体面的豆青色交领长袍。 手里拿着员工名册。 眯着眼睛一脸严肃的点卯。 杨蔓娘跟众人一般迅速应声儿: “到!” 第5章 西楼的杂役,侍女,帮厨,小二,陪客加起来有四十一个,加上三个副管事一共四十四个。 没有一个迟到的。 大概是外面太冷,加上大管事曹顺心一项也不是个喜欢长篇大论的。 点名了两个昨日犯错的杂役,各自扣了十文的工钱,不到一刻钟,便结束了点卯。 众人搓着手,争先恐后的往楼里跑去。 杨蔓娘和吕小娘跟几个负责二楼的同事,一起沿着楼梯走上二楼。 一进二楼宽敞的大厅。 侧手便摆着一面磨得非常光亮得菱形穿衣铜镜。 这是用来给客人整理仪容仪表的。 杨蔓娘走到穿衣镜前,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模样儿。 她的个子不高,鹅蛋儿脸,身材有点过分的瘦,头发很长,但发质不算好,颜色有些浅,有点类似于棕色。 但是。 皮肤到并不像她之前所想的面黄肌瘦。 而是一种非常干净清透的白。 和妹妹杨盼娘圆溜溜的小骷髅眼不同,她长了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儿,秀气的鼻子,唇色是淡淡的粉色。 两侧的头发,挽成对称的垂于耳边的双平髻。 简单干净中,带着一丝少女的俏皮可爱。 总的来说,除了太瘦,算是中等偏上的长相。 若是再胖一些,脸上的肉再丰腴一些,打扮打扮,也是个亮眼的小美人,怪不得能进矾楼二楼做灯烛侍女。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节 要知道,矾楼是汴京最顶级的娱乐会-所。 不光消费高昂。 管理也很严格,对员工的要求自然也高。 后厨和杂役也就罢了。 对直接接触客人的各类侍女,还有小二,都有外形方面的要求。 “今儿个晚上,咱们二楼已经定出去了五个雅间,笙辇坊,青竹轩,笔耕斋,雁翅阁,明月居,冬天黑的早,客人估摸着下午就来了,该谁负责的位置,都抓紧时间打扫干净,该配置的东西,都尽快去四司六局领了来配上,若是人到了再给我掉链子,扣了钱可别不服气,勿谓言之不预。” 常清年背着手,留着两撇山羊胡。 作为西楼的三个副管事之一,负责管着二楼的十二个雅间。 算是杨蔓娘的顶头上司。 这人小时候在私塾读了七八年书没考上童生,所以总有些掉书袋,说的最多的一句便是这勿谓言之不预。 基本上什么话后面都加一句这个。 大家都习惯了。 杨蔓娘按着往常的习惯,打了盆滴了皂角汁的热水,拿上专用的毛巾,桂花明油,小铲子和刷子,先去了被定好的明月居擦洗烛台。 矾楼的员工分工明确。 作为灯烛侍女,她需要做的就是清理二楼西边六个雅间里的灯座,还有照看二楼飞廊上东南二十四盏灯笼不要熄灭。 还有在客人畅饮看歌舞表演的时候,及时的更换快要燃尽的蜡烛。 并且要保管好每日从油烛局领取来的蜡烛。 蜡烛在这个年代,价格是不便宜的。 这个年代的普通老百姓家是用不起蜡烛的,大多只能用油灯进行照明,像杨蔓娘家这样赤贫的,晚上没啥特别重要的事情,连油灯都不用点,直接摸黑。 一夜燃油灯,要耗费四到五文钱,而通宵点蜡烛的话,就要四到五根蜡烛,差不多是五十至九十文钱,成本是油灯的十倍之多。 这还只是点普通的蜡烛。 矾楼自然不会用普通蜡烛。 矾楼用的蜡烛制作繁琐,用料十分精细,价值远远高于普通蜡烛。 一楼通堂的蜡烛是常料烛,每条一百五十文,相当于普通市井百姓两三日的收入。 二楼三楼用的秉烛,则更昂贵。 一条四百文,比杨蔓娘一个月的薪资还要高。 所以。 为了避免浪费和私下偷拿。 矾楼设置了专门掌管楼里各类贵重器物的四司六局。 四司是指帐设司、茶酒司、台盘司、厨司。 六局则是果子局、蜜饯局、菜蔬局、油烛局、香药局及排办局。 像杨蔓娘这样的灯烛侍女,每日上午都要去油烛局领取当天的蜡烛和灯油份额,还要把昨日剩下的燃了一半的灯烛整理好交上去。 油烛局的老妈妈每晚都在楼里巡视,各个眼睛比针鼻儿都尖,想要昧下半根蜡烛根本不可能。 一个雅间两个桐花银烛台,将剩余的蜡烛装进专门的匣子里,再铲去烛台上滴下的蜡油,用浸了皂角水的湿毛巾,将烛台里里外外擦一遍,再拿干毛巾擦干,用小刷子蘸上桂花明油再给烛台表面做一次保养,使其发亮,并且散发清香就算清理完成了。 杨蔓娘出了明月居,进了旁边的青竹轩。 虽然装修风格是统一的,但是不同的雅间,陈设不同。 明月阁的陈设是以鹅黄和月白为主,清竹轩则是深深浅浅的绿。 尤其是墙角的文竹,养的极好,不光茂密,而且快有门那么高了。 一眼望去。 就如同把一小片森林搬到了屋里。 清竹轩的门敞开着,里面是一个穿着酒楼统一的蓝色圆领短打,面孔长得很清秀的小二哥。 正在铺台面儿。 见她进来抬头瞧了一眼。 一边转头继续忙活。 一边道: “做完一间了?我刚下去打了壶热水,要喝自己倒。” 这个清秀的小二哥叫卢亚威,也是西楼二楼的员工,年纪比她大两岁。 主要负责二楼一半雅间的传菜点菜和铺设台面。 “好。多谢了!” 杨蔓娘确实有些渴。 都是熟人,也不用客气,道了谢后。 便用自己带的竹杯子,到了一杯热水。 小口的啜饮着。 “哎呀哎呀,有我的吗,两位哥哥姐姐,也给我一杯呗!” 吕小娘拿着竹杯子。 倚在门口笑嘻嘻的道。 “自然有你的。” 原本还在忙活的卢亚威眼神一亮。 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计,上前接过吕小娘手里的竹杯子。 倒了八成满递了过去。 杨蔓娘瞟了一眼脸色有些发红的卢亚威。 暗自感慨。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 吕小娘是个性子活泼跳脱的小娘子。 嫌一个人闷得慌,便央着她一起做活。 两人都是二楼的灯烛侍女,一人负责六个雅间,掌管二十四个飞廊的灯笼。 往常也总一起做事,很有默契。 擦烛台,清洗,刷明油,分工合作换飞廊上的灯笼,又一起去油烛司送还了昨日剩下的灯烛,领取今日要用的。 全部弄完之后,已经是申时一刻,吃员工餐的时候了。 这个点儿,比正常的午饭晚了半个多时辰,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虽然矾楼晚上客人多,但是白天东楼和北楼那边还是有客人来用午餐的,所以,大厨房那边自然要紧着客人。 今天的员工餐。 除了正常烩白菜水饭以外,竟然还有爊肉炖豆腐。 在这个年代,羊肉价格昂贵,普通市井老百姓往往选择价格更为亲民的猪肉来满足口腹之欲。制作多种小吃和菜肴。 所谓的爊肉,就是将猪肉切成均等的小块儿,加佐料用文火慢慢熬煮到软烂,做法有点儿类似于现代的熬肉。 东坡先生曾有诗云,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也不瘦,餐餐笋煮肉。 这个季节,想要笋很难,但是能吃上爊肉肉炖豆腐也是极好的。 油水非常足。 肉的味道太霸道了,一进大厨房外间小厅,就能闻到那浓郁的香味儿。 让许久没吃过肉的杨蔓娘,忍不住没出息的咽了咽口水。 大厨房的员工餐,除了不用隔着玻璃,其他的就跟现代学校食堂打饭似的,几个帮厨的老娘都是四十来岁,无师自通,那拿打饭勺子的手就跟得了帕金森似的,一个劲儿的抖,让打饭人的心也跟着一起抖。 不过。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老大娘们也不是一直手抖。 比如给吕小娘打饭的时候,曾老娘就没有抖,给了实实在在的一大勺子爊肉炖豆腐。 曾老娘是吕小娘的本家婶婶。 而沾了吕小娘的光。 杨蔓娘也得了一大勺子。 “我跟你说,早晨那事儿刘西施还真不算瞎吹。” 吕小娘夹了一块肉,一边吃一边八卦。 刘娘子不在跟前。 吕小娘也习惯性的叫起了对方的外号。 “怎么说?” 矾楼的厨子都是优中选优才进来的。 味道自然是不差的。 杨蔓娘夹起碗里软烂的爊肉。 配上水饭一起吃。 “瞧见这肉没?这可是咱们这个月吃的第一顿肉啊,知道为什么吗?” 吕小娘是个急性子。 也不等杨蔓娘继续发问。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节 咽下嘴里的肉。 便继续竹筒倒豆子似的往下说: “我听说,就是因为昨晚皇城司在南楼抓人,不过听说是副指挥使罗斯年带队来的,封了楼,只是抓了人没杀,也没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今晚南楼那边儿晚上还是照常接待客人,所以东家高兴,给昨晚在南楼做差事的,每人都发了三十文的赏钱,这不,咱们这边儿也跟着沾光了,今儿个的午饭的伙食标准也提高了呢!” “唔,这样啊!” 杨蔓娘受教的点了点头,继续吃肉。 三十文的赏钱拿不到,那就多吃点肉吧。 第6章 “听说,那伙人是西夏探子,就住在大相国寺旁边的刘家客栈,昨晚皇城司连夜在两处抓人,客栈那边是姚副指挥使亲自带人抓的,那是真的杀了不少人,听说抬出来不少人,都是被弩箭射死的。” 虽然杨蔓娘的表现平淡,但并不影响吕小娘的表达欲。 尤其是说到副指挥使姚小楼的时候。 圆圆的苹果脸儿变的红扑扑的。 一双眼睛也变得亮晶晶的。 一副对方资深拥趸的模样儿。 “那咱们今儿这顿肉,还得感谢来咱们这边的那位罗副指挥使了,幸亏是他来矾楼抓人,要是姚小楼的话,咱们今天中午还在吃白菜水饭呢。” 杨蔓娘笑着道。 “额......” 吕小娘噎了一下。 不说话了。 “那可不!汴京城谁不知道,皇城司下属的两个副指挥使,罗副指挥使是太学出生,温文尔雅,办事妥帖最通情达理的。” 曾老娘哈哈一笑道。 她已经打完了饭。 端着饭碗坐了过来。 又小声嘀咕补充道: “那姚小楼可不管你开不开店,一切都得为他抓探子服务,昨儿个刘家客栈那一片都封了,杀了十几个西夏探子,店门上也贴了皇城司的封条,到现在就没开门做生意,那老刘掌柜且哭呢!” 说到这儿,曾老娘撇了撇嘴。 显然。 她更欣赏做事温和的副指挥使罗斯年。 对做事激烈的姚小楼不怎么感冒。 原主穷人一个,每天一心赚钱养家,一有时间就回去接浆洗衣裳的活儿。 虽然也知道皇城司,却并没有太多关注过里面的消息。 杨蔓娘自然也不清楚这些。 闻言有些咋舌: “这位姚副指挥使,脾气这么暴躁吗?” “武学出身的官员,有几个不暴燥的。” 曾老娘讥讽一笑。 扒了一口饭道。 “婶婶你也太偏见了,姚小楼才不是那样的!” 吕小娘闻言忍不住提高了音量。 作为姚小楼的资深拥趸,自然要为偶像抱不平。 饭也不吃了,放下手里竹筷子。 撅着嘴,不赞同的反驳道: “姚副指挥使是武学出身,早年还跟着指挥使在西军一起并肩作战,他脾气虽然暴躁了一些,但也都是为了公务啊,这抓探子的事儿怎么能心慈手软,而且,他也没有滥杀无辜。” “小娘子懂个啥,还不是瞧那罗小楼长的好看,白给你吃肉了。” 曾老娘被反驳。 顿觉有些没面子。 哼了一声。 不高兴的嘟哝了一句。 眼看着吕小娘撅着嘴一脸的不高兴。 坐在旁边桌子上的卢亚威,麻溜儿的笑嘻嘻上前圆场儿。 “嘿嘿,汴京城谁不知道姚副指挥使办事雷厉风行。我听客人说啊,他虽然性子火爆,但却不是个粗野之人呢,而且平常还最最注重仪表,尤其爱擦马靴,之前奉指挥使之命去大名府抓人,立下军令状说十二个时辰就可以完成任务,最后,愣是星夜兼程,只用了十一个时辰结束战斗了,你们猜是为何?” “为何?” 一听关于偶像的八卦,吕小娘瞬间又变得情绪高涨。 一脸期待。 就连一旁的杨蔓娘也不禁有些好奇。 “哈哈,当然是因为,他要留最后一个时辰擦马靴啊。” “哈哈哈!他可真有趣啊!” 吕小娘顿时乐不可支。 笑得见牙不见眼。 曾老娘看了一眼吕小娘。 忍不住又瞥了一眼卢亚威。 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你个棒槌。 卢亚威自然不知道曾老娘的心里活动,眼看着吕小娘笑得开心。 便越发的有了动力,讲起昨晚从雅间客人那里听来的分析: “咱们这边儿没有封楼,是因为咱们矾楼是向家的背景,还是官家驾临过的地方,皇城司那边儿也不能随便乱来,想来指挥使派温和的罗斯年来咱们这抓人,派暴脾气的姚小楼去刘家客栈的时候,就已经心里有数的,把两处事情的处理分寸都安排好了。” “哦,既然这般算无遗策,手下两位副指挥使又都各有所长,那那位指挥使本人岂不更厉害?” 杨蔓娘已经吃完了碗里的饭。 喝了一口竹杯子里的热水。 有些好奇的随口问道。 “额,额......这个嘛,嘿嘿嘿,我也不知道啊。我吃饱了,先去刷碗了。” 卢亚威脸色一变。 讪笑了一声。 三口两口扒拉完碗里的饭。 便匆匆的跑了。 坐在对面的曾老娘看着一脸懵的杨蔓娘。 瞥了一眼周围吃饭的矾楼员工。 压低了声音警告道: “在外不要随意谈论指挥使,尤其是在矾楼。” 杨蔓娘虽然不知什么缘故,但她本也不是个惹事的性子。 见状识趣儿的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等曾老娘吃完端着碗离开。 吕小娘才拉着她一起去后厨洗了碗筷。 在返回西楼路上。 悄悄的解释道: “皇城司指挥使叫傅劲光,字玉荣。因为他的佩剑是七星龙渊,所以,一般提到他的名字都用佩剑七星来称呼。我听说前几年,汴京城的一个五品官员在咱们矾楼直呼指挥使的名字,就在西楼大堂里,大肆抨击他做事狠辣,有伤天和,说要上书官家罢免指挥使本人。第二日,那位官员便被人发现自杀吊死在了家里,之后,还有官员上书为其不平,说这事儿肯定是指挥使派人做的。” “后来呢?” “后来,官家单独召见了指挥使询问,但是也没有任何的处罚,之后,反倒爆出了这个上书的官员用娘子的嫁妆养别宅妇的事情,被官家罢官了,从那之后,除了官家再没有人敢直呼他的名字,更没人敢随意在人多处谈论他。所以,你下次可别当众再问了。” “哦,知道了。” 杨蔓娘受教的点了点头。 矾楼除了上层的几个大管事以外,底下人是没有午休时间的。 杨蔓娘返回西楼,差不多申时了。 将上午领来的蜡烛,在各个包厢的烛台上一一插好。 将外面飞廊上的栀子灯笼里注好灯油。 又再一次全部检查无误后。 便可以歇口气儿。 去最里面的茶水间喝点热茶水躲会子清闲,等着客人光顾了。 宋人茶事,最为平常,也最为风雅。 前些年宫廷中新年大宴的时候,官家还在延福宫设曲宴,令近侍取来茶具,亲自注汤击拂。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节 当汤花浮于盏面,呈疏星淡月之状时。 官家便给诸臣分茶说道:“这是我亲手点的茶。” 参加宴会的臣子们接过御茶品饮,一一顿首谢恩。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皇帝喜欢的事,自然会很快风靡朝野,商贾贵胄,争相效仿。 所以,矾楼的每个楼层,都设有专门的茶水间。 有专门的烧水妇人白天黑夜的烧着开水。 客人来了楼里,不光要第一时间提供上等的冲泡好的茶汤。 而且。 偶尔有的客人来了兴致,还会亲自点茶,分茶,斗茶。 所以。 茶水间这边的三个灶上始终都烧着火,坐着热水。 最为暖和。 也是员工们躲懒闲话儿的地方。 “蔓娘忙完了?过来尝尝肥娘子带的茶!” 杨蔓娘一进去,廖娘子笑着招呼杨蔓娘。 顺手接过她手里的竹杯子,舀了一勺浅碧色的茶粉,倒了八成满开水。 她这人就是这样。 除了总跟刘西施针尖对麦芒以外,对其他人都极为和气的。 时下喝茶不像现代,可是看不见茶叶的,都是将其磨得粉碎。 所以。 杯子里就像撒了一层抹茶粉似的,水上漂浮着一片浅绿。 杨蔓娘端着杯子,小小的抿了一口。 便是浓郁的茉莉香气。 “好香,这是茉莉茶?” 杨蔓娘原以为自己会喝不惯的这种茶,没想到滋味儿还挺不错。 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呵呵,蔓娘说的不错,这是我家莲儿夏天采的野茉莉制的。” 肥娘子哈哈一笑。 说起自家闺女莲儿,神色有些得意。 肥娘子二十七八岁,人如其名,长得很是高大丰腴,不过却肥而不腻,腰上系上青花布手巾,高绾发髻,谈笑间颇有点唐女的肥美风韵。 都是打工人,其具体姓甚名谁,杨蔓娘也不知道。 只是记忆里,从她来楼里做事,就经常见到肥娘子穿梭在西楼里。 她并不是楼里的员工,而是闲汉。 所谓闲汉,有男有女,不是什么无业游民。 女的闲汉都是附近街坊上的妇人,大多和肥娘子一样,腰上系上青花布手巾,高绾发髻,到酒楼里给客人提供换汤斟酒,跑腿买东西、送书信快递的服务,来换取银钱。 原身一直不大看得起肥娘子,总觉得她为了几个赏钱,就对那些客人搔首弄姿,很是不检点。 虽然从不说,但也绝不可能喝对方的茶水。 不过。 现在的杨蔓娘,却不这么觉得。 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 底层之人,能自食其力,辛苦养家已经是不易了。 又哪里顾的上什么体面。 况且。 若是真能体面的活着,谁又会不愿意呢? “这茶很不错啊,你家莲儿能自己制出这般水平的茶,很有天赋了。若是以后可以去心湖茶苑拜师学艺,说不定能成为萧白露那样的点茶大师呢!” 杨蔓娘喝了一口。 笑着赞道。 “哎呀呀,莲儿可不敢比萧白露,人家那可是朱骷髅茶馆的招牌,都是专门给贵人们分茶点茶,听说那些富贵人家,请她上门分一次茶就要二十两银子哩!” 听杨蔓娘夸自家闺女,杨肥娘子笑得花枝招展。 不过,她本质上并不是个轻狂的妇人。 高兴归高兴,却也不拿人家的客气话儿当真。 笑罢,神色有些憧憬的道: “等我再攒点银子,就送我家莲儿去心湖茶苑拜师学艺,也不求她能有多出息,若是能在普通茶肆里,做个分茶娘子也是不错的。” “咚,咚,咚!” 酉时正。 不等几人再说闲话儿。 外面便响起了五大主楼统一掌灯的鸣锣声。 “酉时已到,掌灯迎客!” 第7章 燃灯笼,点烛台,剪灯花儿,补灯油。 忙忙碌碌。 微笑服务。 虽然是灯烛侍女,但偶尔有客人打发跑腿儿,也是不能拒绝的。 今儿个杨蔓娘这边的六个雅间,有两个叫了歌舞乐女表演。 杨蔓娘剪灯花儿的时候,也有幸跟着欣赏了一番这个年代的轻歌曼舞。 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摇转蓬舞。 美人儿们身着漂亮的彩色舞衣,身姿曼妙,仿佛蝴蝶似的随着乐女的伴奏翩翩起舞。 尤其是领舞的西楼头牌舞女水素素。 一张小脸儿当真只有巴掌大小,肤白如玉,我见犹怜。 翩跹之间,轻盈灵动,颇有飞燕掌上舞之姿。 让人移不开眼。 她每出场表演一次,就是二十两银子。 让杨蔓娘这样的极度赤贫人士,暗自羡慕的流下口水。 钱难挣,屎难吃。 好在她是灯烛侍女,主要的活计都在白天。 酉时把的灯烛点亮,再照看一个时辰。 就可以交接了。 戌时一刻,天擦黑。 饥肠辘辘的杨蔓娘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便裹着羊皮裘一路小跑儿的往南熏门赶去。 夜里的北风比白天还紧,刀子似的刮在人的脸上生疼。 借着街道两侧的店铺的灯笼光。 杨蔓娘一路沿着背风的墙角儿跑。 伴随着咯吱咯吱的踩雪声儿。 到南熏门前街的时候,已经是戌时四刻,天彻底黑下来了。 冬日的夜空中。 星子格外的明亮。 她还不能直接回家,要先去前街沂南坊找刘婆子。 之前她们姊妹俩给人浆洗衣裳的钱,按说昨儿个就该送来了。 也不知什么缘故并没有按时。 这让老三杨盼娘早晨还不安的嘀咕了很久。 她白天上工,自然没时间上门。 此刻虽然天黑了,但刘婆子的老汉是在州桥夜市上卖花灯的,每日回来都到半夜了。 所以,杨蔓娘晓得她家还远没到睡觉的时候。 这会子上门倒也不算太失礼。 “刘婆婆,刘婆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节 到了地方,杨蔓娘提高声音拍门。 “谁呀!” 不多时。 刘婆子穿着一件半旧的狗皮袄子出来开门。 瞧见是杨蔓娘,热情的拉着她的手。 寒暄着自家院子去: “哎呀,是蔓娘啊,我还正准备明日去你家呢,你这丫头就来了。” 她家也是租户。 不过,生活显然要比杨蔓娘家强了许多,不光是租住的单独的小院儿,墙角的棚子底下还堆了好几筐的木炭。 这都是要用钱买的啊。 昨晚住在家里,已经又冻了一夜的杨蔓娘,心底不由的涌出一丝羡慕之意。 “这么冷的天儿,快先进来烤烤火。” 一掀开堂屋的篾席门帘儿。 便感觉到屋里的温暖之意。 整个屋里,最显眼的便是屋里烧的红彤彤的火盆儿。 上面支着一圈儿细细的铁架子。 铁架子上面是一只黑亮的大茶壶,盖着盖子,咕嘟嘟的冒着热气儿。 瞧着就热乎乎的。 “既然过来了,咋不带你妹子一块儿过来玩儿?” 刘婆子坐在绣墩儿上,顺手给对面的蔓娘倒了一碗热茶,笑眯眯的寒暄了一句。 “我刚下工,还没家去呢,婆婆您也知道我家的情况,这天气冷,家里也没有多余的厚衣裳,家去了也没法子带她出来,若是冻着了,连买药的钱都不够的。” 杨蔓娘一边烤火,一边笑着说起了家里的情况。 她也犯不上藏着掖着。 毕竟自家什么情况,也不是什么秘密,这一片儿明眼人都瞧得出来。 “是啊,谁家过日子都不容易。” 刘婆子眼神闪了闪,瞥了一眼杨蔓娘那秀气的小脸儿。 虚应着道。 心里暗自嘀咕,今儿个的杨蔓娘瞧着倒是跟往常不大一样。 虽然杨家是什么光景她心里有数儿。 但着杨蔓娘到底是个十四岁的小娘,还是个脸皮儿薄的,最是不肯叫人看出自家的穷困。 哪怕要接浆洗衣裳的活计,也找个体面的由头的。 要是往日里,自己这么说,她定会编个由头儿,说什么家里有事,或是外面冷怕着凉,改天就带盼娘过来玩儿的之类的。 绝不会这样大剌剌的,说出家里没有多余的厚衣裳的话儿。 不过。 既然话都说到这儿了,刘婆子倒也不好不提浆洗钱的事儿。 不过。 在这之前,该问的话还是要问的。 毕竟,她迟迟没有送去浆洗钱,也就是等着蔓娘自己上门呢。 “按理呢,这话婆婆我原不该跟你一个小娘子说,但你家的情况,确实没有别的合适的人。” “不打紧,婆婆您有话便直说吧。” 杨蔓娘笑了笑,她也不是个喜欢寒暄的,都这个点儿了,累了一天就想回去躺着。 还是直来直去的最好。 “那婆婆我就直说了,蔓娘你如今也十四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有想过相看个合适的人家?” 刘婆子打量着蔓娘秀气的小脸儿,笑眯眯的道。 “没有。” 没想到对方说的是这个事儿。 杨蔓娘摇了摇头。 嫁人的事儿,才满打满算穿来一天的她,自然是没考虑的。 不提她现在的年纪这么小,根本没有嫁人的想法。 况且,饱暖才会思淫.欲。 现在这家徒四壁的样子,显然不合适。 在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之前,她是不打算考虑终生大事的。 不过她这般干脆利落的拒绝。 倒是让刘婆子愣了一下。 心里有些不高兴,但还是耐心性子劝道: “你听婆婆说,这小娘子啊到了年纪都是要嫁人的,女人的青春短,不趁着年轻嫁个好人家,将来老了怎么办?况且,你嫁了人,有了男人疼,这日子不比你每日里又去酒楼上工,又浆洗衣裳要来的松快?那李家也是不错的人家,家里殷实,家里婆婆脾气也好,有三个兄弟,还有辆牛车每日出去拉客,你去了就是长媳,直接就能支撑门户的。不然,你先别回绝,见一见人,若是相不中的话就算了,你也能白得两匹缎子,让家里宽裕些。” 刘婆子倒也不是专业保媒拉纤的媒婆儿,她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拼缝儿,比方说给人介绍街浆洗衣裳的活计,从里面拿点抽成。 这次说媒,就是因着一个老主顾的缘故,又对杨蔓娘这个小娘知根知底儿,打算从中赚点谢媒钱。 她倒也没什么坏心肠,也没有虚报条件。 这户人家的条,件相比于杨蔓娘家,确实是不错的。 “不必了,多谢婆婆想着我,不过我如今确实没有成亲的心思。” 虽然这话会得罪人,但是杨蔓娘没有含糊其辞。 相亲这种事情,最忌讳模棱两可,她既然不打算结婚,自然不能去相看耽误旁人。 毕竟这年头相亲,可不是简单吃顿饭,不合适就各奔东西。 而是要准备一桌席面和果子。 准备说亲钱,而且若是成了,男方要送女方一根金簪子。 不成的话,也要送女方两匹缎子压惊。 都是普通人家,日子不宽裕的。 若是人家辛苦准备了茶水点心,席面儿,还有媒人的花销,最后不成,岂不是都成了冤枉钱。 自己就算拿了两匹缎子,也过意不去。 刘婆子又苦口婆心的劝了一会儿,说起那李大郎的好处,什么为人老实,一定不会打老婆,干活麻利之类的。 但杨蔓娘的嘴巴就像蚌壳似的,任她说的天花乱坠,就是不吐口。 眼看嘴巴都说干了就是说不通。 刘婆子的脸不由的耷拉了下来,仿佛杨蔓娘欠了她一百贯钱似的。 也没了之前的热情劲儿。 对此。 杨蔓娘倒是没什么害怕的。 人都有拒绝的权力。 她从来都不怕别人不高兴。 毕竟,总不能为了这老太太的一个笑脸,就去勉强自己嫁人。 杨蔓娘一边喝了一大口热茶。 一边笑眯眯的催促道: “婆婆,我的浆洗钱呢,家里快断炊了,就等着这钱买米买盐呢!” 看她这幅油盐不进的样子,刘婆子心里暗暗骂了一句。 遭瘟的玩意儿。 不识抬举的死丫头。 看不上老娘给你保的媒,莫不是想嫁给那高门大户的郎君呢! 痴心妄想。 这辈子就是个嫁小脚夫吃糙米水饭的命! 不过,腹诽归腹诽。 该给的钱还是得给的。 到底是街里街坊的,虽然保媒没成,也不会立刻便翻了脸。 这显得自己一把年纪没肚量。 说出去倒是叫人笑话。 刘婆子勉强扯了扯嘴角道: “放心吧,你这丫头,我还能昧了你的几个钱去。早都给你包好了,这就给你拿来。” 心里想的却是。 你个不是抬举的臭丫头。 以后再想从老婆子这里接到浆洗的活计,没门儿!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节 杨蔓娘自然不傻,一瞧对方的神色。 心里就有数了。 毕竟。 前街新搬来了一大家子租户,家里又两个年轻的小媳妇儿,最近也跟刘婆子走的很近,想来这拆洗的活计有人争抢了。 这冬日里的拆洗的活计,虽然有些辛苦,但却也是实实在在的来钱路子,没了杨蔓娘姐妹俩,也总有人不嫌手冷愿意干的。 不过。 她也不可惜,她只想拿回自己应得的钱。 经过这一天的时间的沉淀。 杨蔓娘心里,对未来的生活已经有了一些成算,倒也不是很担心没了这个浆洗活计。 第8章 六十三文的浆洗工钱,加上原本身上的五文钱,杨蔓娘怀揣六十八文钱,来巷子口的官盐店买官盐。 米暂时可以不买,盐却不能不买,家里的盐罐子已经见底了。 她瞧得真真的。 今儿个早晨煮饭,杨盼娘就已经用清水把盐罐子涮过了。 这会子晚上。 官盐店也没什么人,不用排队便买到了。 一斤官盐四十文,杨蔓娘花了二十文买了半斤。 这个量,精细点儿吃,基本上一家人两三个月是够了的。 揣着裹好的盐包儿和剩下的钱,一路走回家去。 北风呼呼的刮着。 跟刀子似的,割的人脸生疼。 回到家的时候,棉鞋的鞋帮子已经湿了,鞋底也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壳子。 走路脚心有种踩高跷的感觉。 家里没有点油灯。 老二和老三都正在外间儿,借着灶台上的火光。 一个烧火,一个做饭。 见着她回来,两个小的都放下手里的活计围了上来。 “大姐回来了,拿到钱了吗?买盐了吗?” 早晨出门的时候,两个小的就知道她今日要去要浆洗钱的。 “喏,拿到了。” 杨蔓娘点点头,将手里的盐包递给老三杨盼娘。 蹲下身儿将脚上的棉鞋脱下来,换上单鞋。 熟门熟路的拿铲子铲掉鞋底的厚冰壳子。 今儿个的夕食是萝卜干儿汤泡米,就是把夏天攒的萝卜干儿,提前半日用水泡软,然后加水加米加盐,一锅煮。 当然不会煮的特别干,那样分量就太少了,一般都是米和水对半的量,算是可以吃个水饱吧。 借着灶台上的火光。 杨蔓娘一边嚼着碗里的萝卜干儿,一边思量着自己的赚钱计划。 说实在的。 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多赚钱,就是能随便吃肉。 “大姐,你咋了?” 老二杨士林都吃完了,眼见大姐一根萝卜干嚼了大半天,还没咽下去。 忍不住有些担心: “大姐,是不是酒楼里谁欺负你了,还是要钱不顺啊?” “额。” 杨蔓娘顿了顿,原本她不想说今天的事情。 不过。 想了想,兄妹三个已经在市井底层了,就不可能也没有资格再做傻白甜,多知道一点儿也不是坏事。 便将刚才刘婆子提的事情说了一遍。 “那......大姐,你真的要嫁人吗?大姐你不要我们了吗?” 老三杨盼娘碗里的饭也吃不下了。 骷髅似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就连一向会来事儿。 能在外面独当一面的老二杨士林也眼圈儿发红。 自从爹娘没了,作为大姐的杨蔓娘就是家里的精神支柱。 虽然她也只有十四岁,但在老二老三的心里,是真的长姐如母。 不是要大姐干多少活儿。 而是大姐杨蔓娘在。 家就在。 对上老三杨盼娘那骷髅似的,眼看下一刻就要哭出来的大眼睛。 杨蔓娘忍不住扶额: “我什么时候说要嫁人了?” 是自己的表述有问题吗? 明明说的是自己已经拒绝了刘婆子,以后人家恐怕不会给家里浆洗的活计了啊! 怎么就关注嫁人的事儿了! 解释了半天,总算让俩小的明白自己是不会嫁人的。 才开始说正事儿。 “咱们家里,现在加上之前积攒的一共有三百零五文钱,原本钱这些是留着应急,不打算动的。我的酒楼的工钱,咱俩给人浆洗赚的工钱,加上老二每个月赚的钱,咱们基本的吃喝炭火的花销倒是可以满足,等到春天,就不用花炭火钱了,也能节省一笔。不过,往后咱们没了浆洗的工钱,就要动那些攒下的钱了。” “大姐,我觉得还能省下一些的。” 老三杨盼娘抿了抿唇。 在杨蔓娘疑惑的目光下说道: “其实,咱们可以每天只吃两顿饭,这样炭火和米面又可以省下一些,每个月吃喝上花八十文也够了。” 杨蔓娘听了盼娘的话。 笑着点了点她的额头: “傻姑娘,咱们赚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过更好的日子。可不能本末倒置了,饭里本就没什么油水,再一天吃两顿,若是身体垮了,再吃什么药都补不好的。” 作为一个现代人,杨蔓娘自然明白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平常吃饭花不了几个钱,吃药才会把一个家庭吃垮。 “大姐说的是,这个法子不行。还是我明日去送报,再打听打听,看看有没有哪里招短工的,等不送报的日子可以去做工补贴家用的。” 老二杨士林道。 “不用。” 虽然对于弟妹的懂事很欣慰,但是杨蔓娘还是做不出让这么小的孩子当牛做马的事情。 挥手止住了二人的话。 温和的道: “都不必争了,其实那个浆洗的活计,我原本也不打算长干的,如今没有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大姐是有旁的来钱的路子吗?” 两兄妹的眼中露出希冀之色。 杨蔓娘顿了一下。 点点头道: “其实,姐是想写连载小说给《小报》或者《李氏小报》,赚点银钱的。” 这个想法。 杨蔓娘从早晨就有了。 一天下来也越发的坚定。 她在现代就是个全职小说作者,最擅长的便是写故事。 就不信来了大宋,不能靠着这个继续重操旧业。 改善生活。 “什么是连载小说?是不是就是书店里卖的那种话本儿小说?” 老二杨士林有些惊讶。 想不到自家向来内向老实的大姐,居然会萌生出这样的想法。 杨老爹在世的时候,确实给家里的孩子都启蒙过,当然主要是教儿子,希望以后能接自己的班儿做个账房。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节 但也仅限于简单的读写《三字经》和《百家姓》,以及寻常的算数,并不包含诗词歌赋,四书五经这些。 他们学的这些,简单的给人写写书信还勉强的。 但是要说写书,出版,那是绝对不可能。 毕竟如今印刷虽然方便,刊印一本书也是要花不少银子的,没有哪个书店愿意做赔本的买卖。 而且。 大姐说的连载小说,还要卖给小报的,根本就没有。毕竟他自己就是个卖报的小经纪,每个月负责送小报卖报,可从不曾在上面看到有什么连载小说的。 不过,杨士林倒是知道,有很多落魄文人会写一些野史志怪和才子佳人小说。 书店也会刊印出来,卖了能得不少稿酬的。 可杨士林自己却从没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即使是最普通的才子佳人,很多时候也需要引经据典的,对对子作诗 ,还要辞藻足够华丽旖旎,想要写出好的小说话本儿,最差也得是个落第的文人,杨士林自问是没有那个本事的。 更不要说学问还不如自己的大姐杨蔓娘了。 不过,虽然心里觉得杨蔓娘异想天开。 但作为弟弟,杨士林也没有出言打击自己的大姐。 毕竟大姐也是为了家里的生计,才着急上火,这样异想天开的。 “是那样的小说,不过咱们着急用银子,只能靠连载,这样结钱快。” 杨蔓娘自然看出了老二杨士林眼中的不信任。 只是碍于自己大姐的面子,并没有出言反对。 不过她也不介意,毕竟自己只是靠嘴巴说,也没有做出什么像样的成绩,对方不信任也是应该的。 能让自己说下去。 而且不当面反对就已经是很不错了。 接下来的时间。 杨蔓娘耐心的给老二老三普及了一番什么是连载小说。 以及对未来的畅想。 毕竟,写小说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花银子买笔墨纸砚,还需要花时间去构思去写,自己一旦写了,恐怕从酒楼下工回来,就没法子再做家里的活计了,甚至反而需要弟弟妹妹帮自己做饭洗衣裳。 杨蔓娘是个行动派。 既然已经有了靠写小说改善生活的想法,自然要和家里两个小的商量。 毕竟,家里就三个人,还有生计问题,家务问题,总不能自己一拍脑袋就决定。 还是需要老二老三的支持。 一家人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 集思广益,才能成功。 第9章 杨蔓娘就像一个创业者,努力的说服风投公司给自己投资一般。 和蔼可亲。 努力的描绘努力的方向和成功后的蓝图: “大致就是这样的,你们支持我的话,最多一个月,成功赚了银子之后。别的我不敢说,但至少咱们不用为每天受冻,不用为家里的炭火发愁了,每旬也至少吃一次羊肉小葱饼。” 杨蔓娘放下手里的碗。 胸有成竹的保证道。 虽然对自己有信心,但是,因为不是很确定自己的小说在北宋是否会水土不服。 所以,杨蔓娘并不敢一次就画太大的饼。 但是,即使这样。 也已经让老三杨盼娘两眼放光了。 “好呀好呀,大姐,我肯定是双手支持你的,那大姐你快些写吧,以后家里的所有家务活计我都包圆儿了!” 对于杨盼娘来说,干点活计怕什么,她平常也一直帮家里干活的,扫地做饭都不在话下。 现在多干点儿活,让大姐赚了钱买羊肉小葱饼。 她是极乐意的。 毕竟,家里已经快半年没吃过肉了,尤其是美味的羊肉小葱饼,要卖六文钱一个,她连做梦都想吃。 倒是老二杨士林相对冷静,虽然不想打击大姐。 还是抿了抿唇。 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可是大姐,《小报》和《李氏小报》上并没有你说的那种连载小说?大姐写了若是人家不收怎么办?” “放心吧,大姐有法子让《小报》收我的小说的,不过还需要你帮忙。” “帮什么忙?” “你往后出去卖报的时候,帮我留意打听打听《小报》和《李氏小报》的大管事或者东主,都一般哪天在报房,只要让我能有机会见上一面,我保证可以把我写的小说卖出去。” 杨蔓娘说这话,倒不是胡吹大气。 现代人说起大宋朝,大家可能都会想到“弱宋”,想到后期南宋的金兵南下,想起岳飞秦桧。 但是,北宋的民间经济实力,却也是不可忽视的强盛。 陈寅恪先生就曾说道:“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北宋时期我国的经济实力几乎是引领世界的水平,甚至是中国历史的最高峰,城市化水准达非常高,甚至到了百分之二十二。 在这方面,同一时期没有任何国家可以相比。 也是因为这空前鼎盛的经济状态,才造就了各种小报的产生。 还有雕版印刷技术经过了唐朝的发展,到如今更是飞速改进至成熟。 大宋朝廷是十分重视教育的,除了国子监和六大书院以外,还有不少的民间书院和私塾。 而涉及到教育,必定需要大量的教材,自然需要大量的印刷。 所以,朝廷方面一直以来都是鼓励民间私自印刷四书五经一类的教科书。而且,刻书售卖是可以获利的,这大大的刺激了商人印刷的积极性,印刷工匠的水平也渐渐成熟,也正因此,雕版印刷成本不高,民众也能因此获利。 所以,书籍的成本自然很低,加上市井民众的积极性高,没有什么政治压力,朝廷也支持,所以大宋的文化创作环境非常轻松自由,各阶级知识分子各说其词,市井民众也时常聚在一起高谈阔论,也就造就了独属于宋代人的市井文化,这也为各类小报的传播,提供了广泛的受众群体。 汴京城的酒肆茶楼,经常能看见卖报的小经纪,就比如杨蔓娘所在的矾楼,也经常有客人打发闲汉帮自己去买市井小报。 而有需求自然就有供应。 汴京城本地人,加上驻军和流动人口,将近两百万。 除了朝廷的邸报以外,各类的小报也有十六七家。 《小报》,《李氏小报》,《新闻》,《向家小报》,《朱雀门小报》等等。 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各显神通。 让人眼花缭乱。 不过,小报相比于邸报,内容并不严谨。 很多都是小道消息,要不就是胡编乱造。 其中最为严重的一起胡编乱造就是,徽宗大观四年九月,小报曾刊载过一篇以官家的语气斥责蔡京的伪诏,说是官家要罢免宰相蔡京,很多市井百姓都相信了。后来这事儿传的沸沸扬扬,传到了宫里,徽宗还亲自出面辟谣澄清。 可想而知,这些各类小报的大胆,以及其在汴京的热度和关注度了。 不过。 这些小报内容虽然新奇,但对于杨蔓娘这个被天量信息轰炸过的现代人来说,还是不够看的。 毕竟,现代也经历过纸媒时代,电视时代,互联网时代,还有后来各种各样铺天盖地的手机短视频。 所以。 她很清楚真正的报纸是什么样子的,也知道能让报纸真正赚钱的法子。 也想好了用什么法子当敲门砖,来说服《小报》的东家刊登自己的连载小说。 那就是,打广告! “打广告?就是在报纸上宣传店子?” 老二杨士林的脑子很活络,很快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顿了顿。 语气有些不舍的道: “这么好的法子,咱们自己做多好。” 即使他没做过生意,但在街面上久了。 也明白杨蔓娘这个点子的含金量。 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 汴京商业发达,各种小店多如牛毛,不是所有小店都有七十二正店的底气,可以不用招揽客人。 很多不为人知的小店,位置偏,没名气,没客人光顾。 想要扬名揽客,肯定愿意花银子在报纸上打广告的。 到时候定能收到不少的银子。 杨士林已经可以想象,商人们捧着银子,找自己打广告的盛况了。 “呵呵,不是什么钱咱们都能赚的。想赚这份儿钱,是有门槛儿的,首先得有一家小报。以咱们的家资,想赚这份儿钱是不可能的,因为咱们根本经营不起一家小报。” 杨蔓娘耐心的解释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节 她自然晓得是好法子,若是她穿越的出身好一点。 是个有点家底儿的小闺秀,自己有本钱的话,她也愿意自己做。 但是她现在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饱。 更别提本钱了。 所以。 根本不可能,没有本钱,连赚这份儿钱的资格都没有。 杨士林还是有些不甘心。 眼珠儿一转: “那咱们直接把这个点子卖了多好?还能拿现钱。” 毕竟家里太穷了。 杨士林不是很赞成用这么好的点子,去换取一个连载小说的资格,总觉得实实在在拿到手的钱才能放心。 “能把这个点子卖钱当然好,可是你想一想,汴京城会买这个点子的有谁,普通人会买嘛?只能是那十几家小报和新闻的东主,怎么去卖?那样级别的人,人家愿意随意见咱们这样的小老百姓吗?运气好一点,咱们能见到底下的小管事,若是没有足够的钱打点,这些小管事得了点子,多半只会随意的打发了我们,自己把点子据为己有,拿这个点子去得赏钱。这点子不是吃食,也不是用的东西,拿了就能有个凭证,人家只需要说点子就是人家自己想的,不给你钱,你一个小老百姓有什么法子,能打得赢官司吗?” 就像一个人,在路边看到一块无主的金子闪闪发光,会不去捡吗? 杨蔓娘从来不会高估人性,这个年代的上下级关系,也是一样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跟现代办公室没什么区别。 一个出色的点子,稍微贪婪些的管事怎么会忍住不据为己有。 杨蔓娘不做没有把握的事,也不会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人品上。 底层人争夺的头破血流的东西,在食物链上层的人看来不过是不在意的碎屑。 也只有真正站在食物链上层的人,吃相才不会太难看,因为他们更看重自己的面子,不会为了一点自己看不上的蝇头小利而损害名声和口碑,才愿意为这个点子让自己讨价还价,得到一些实惠的东西。 看着老二老三有些沮丧的模样儿。 杨蔓娘放下手里的筷子。 不紧不慢的道: “当然,我说的这是个例,咱们未必不能遇上人品好的,但是这个点子是咱们翻身的关键,咱们不能把它寄托在别人的人品上。” 杨士林默默的点了点。 这会子他冷静了,也明白自己把事情想的简单了。 他们只是贫民百姓,能办得起小报的,都是背后有靠山的大商人,双方的地位不对等,根本没有资格讨价还价。 就算是那些小管事,他们也惹不起。 “我听大姐的。” “嗯,咱们本钱不多,自然要谋定而后的动。你这两日去送报,也打听一下各家报房的情况,到时候咱们可以用这个法子当作一个敲门砖,说服他们同意刊登我的连载小说。” 杨蔓娘并不觉得免费送出这个点子可惜。 在商言商。 毕竟想要收获,就要付出。 没有人能空手套白狼。 自己现在一穷二白,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而报房有资源,有平台,有读者。 自己想要合作,想要使用人家的平台赚钱,就得拿出诚意。 而作为一个现代人,杨蔓娘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天马行空的点子。 只要用这个点子。 能让她的小说登上《小报》,在汴京城打出名声。 她就不觉得亏! 第10章 呼呼的北风刮了一夜。 屋子里依旧很冷。 但,或许是心里有了目标和方向。 也或许是开始适应了新的环境。 这一晚,杨蔓娘竟睡得极为香甜。 一直到五更时分,伴随着更夫粗噶的天气清明的预报声儿和夜香车的铃铛声儿。 麻利的起床,洗漱,梳好头发。 又从灶台底下的草灰里,扒出昨晚放的土豆。 和老二杨士林一人吃了一个。 便换好衣裳,裹上羊皮裘。 一起出门去上工了。 两人的工作地点。 离得不远。 杨士林是向家小报的卖报的小经纪,报房的位置在御街武成王庙那里。 汴京城商业发达,流动人口很多。 店铺雇工的选择范围很广。 所以,各家店铺雇工的要求也不低。 他这样的半大孩子,做不了体力活儿,能找到的最体面的工作就是这个了。 一般都是交一百文保证金,从报房赁了报纸出来卖。 没有什么绩效,也没有提成。 向家小报一个月发行五次,他也一个月干五天,一天十二文,能赚六十文。 冬天的话,报房会加五文的炭火钱补贴。 风太大,一张嘴灌进冷风就能凉的胃里都打哆嗦。 所以。 两人也没说什么话儿,一路上都各自裹紧身上的羊皮裘闷头赶路。 走了约莫有半个多时辰,到潘楼南街街口才彼此分开,一个去报房上工。 一个去矾楼。 照常的点完卯。 杨蔓娘换了软底的鞋子到二楼。 在菱花铜镜前整理好仪容仪表。 开始了新一天的打工生涯。 才刚清理完两个雅间的烛台。 出门去换水,便被人教叫住了。 “蔓娘!” 来人样貌秀气,穿着一身儿浅粉色齐胸襦裙,梳着双垂螺髻,头上系着红色发带。 这是矾楼乐女学徒的的统一打扮。 是梁乐乐。 梁乐乐比杨蔓娘大一岁,是西楼的乐女学徒,她家也租住在南熏门,是和杨蔓娘家隔了一条街的万平巷子,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弟弟梁飞。 梁乐乐因为长得出色,乐感好,本身也喜欢弹琵琶,被父母送来矾楼,跟着师傅一边学艺一边表演,目前还没有出师,每个月能拿两百文的乐女学徒薪水。 乐女和侍女不同,不光能拿薪,还在矾楼里包吃包住,还包四季衣裳。 待遇可比杨蔓娘要好多了。 不过,事情都有两面性。 有好处,自然也有不好的。 梁乐乐的师傅,是个很严肃的中年女乐师。 这年头极为的尊师重道,师徒关系是非常严谨的,学徒既然拜了师,除了婚嫁以外,一切都要听师傅的安排。 没有师傅的允许,自然就不能随意回家。 否则,打板子都是轻的。 所以。 梁乐乐每次发了薪,都会来西楼找杨蔓娘,托她把银钱带回家。 不过。 今儿并不是发薪的日子,见她来了杨蔓娘不免有些疑惑: “乐乐姐,你怎么过来了?” “我是有东西要你帮我带回去呢!最近又有不少才子在中楼投了新词,婉儿姑娘看中了一首,打算谱新曲儿,我师傅她今儿要去中楼那边儿给婉儿姑娘伴奏,我也要一起的。你知道的,她们谱曲废寝忘食,总是要大半日功夫呢呢,我怕去了就没空出来了,所以,才早早过来找你了。” 梁乐乐一边说。 一边将随身的素色荷包递了过来。 解释道: “昨儿个,高衙内和向衙内还有蔡驸马一帮人,在牡丹坊请客,点了素素姑娘表演,我跟着师傅去捧琵琶了。嘿嘿,衙内们给赏钱特别大方,素素姑娘还得了一个水头极好的玉镯子呢,所以她一高兴,就给我们也发了三十文的赏钱,这钱你顺便帮我带回家吧!”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节 “好。” 杨蔓娘点了点头。 收起荷包。 “对了,这个给你吃!” 梁乐乐嘿嘿一笑。 变魔术似的拿出一块巴掌大的定胜糕。 方方正正的一块,约莫有麻将大小,上面也不知撒的是什么,红红的一层。 瞧着就很有食欲。 “快吃吧,是我特意给你留的!” 见杨蔓娘有些犹豫。 梁乐乐连忙催道: “你也知道四司六局的那些老妈妈们,一个个的每日跟防贼似的检查,你不吃也带不回家去。” 杨蔓娘自然知道楼里的规矩,员工不得带走任何酒楼的东西,哪怕一针一线。 否则被查到了。 就按偷盗处理,要送衙门的。 虽然,矾楼这样的地方,来的都是不差钱的豪客,雅间上果子用的盘子都是包银的,每天的剩下的饭菜和果子点心,也不计其数。 但是。 这剩下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五都有专门的处理渠道。 其余的百分之五,则是上层管事们的福利。 底下的杂役侍女小二们,偶尔运气好也能分到一点剩下的果子。 但是都是在楼里吃完。 想要带回家是不可能的,哪怕一块点心也不行。 杨蔓娘也不矫情。 早晨只吃了一个烤土豆,又走路又干活儿,这会子早就饿了。 定胜糕小小的一块。 但是很甜很糯,因为加的料足,吃起来有浓郁的蜂蜜和红豆的味道。 一点儿也不干巴。 “好吃。” 听到她赞。 梁乐乐顿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笑眯眯的道: “那当然啦,这可是蜜豆斋的点心呀!昨儿个我不是跟师傅一起给素素姑娘伴奏么,素素姑娘不光赏了钱,还给我们分了一碟子定胜糕哦。” 杨蔓娘听了有些感动。 楼里的点心,摆盘都很精致,一碟子定胜糕统共不会超过六块。 梁乐乐师傅手下还有另外一个徒弟。 所以,分下来一个人也不过才两块。 她正想说什么。 走廊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儿。 副管事常清年的声音随后而至: “人呢!快给清竹轩掌灯,客人就上来了!” 一般情况下,西楼二楼雅间,都是下午申时以后才上客的,不过也有例外,就是东楼和北楼的客人满了,也会移到这边儿,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休沐日或者过节的时候。 清竹轩是杨蔓娘管的雅间。 她没有时间耽搁,匆匆和梁乐乐说了两句道别,便麻利的带着灯烛匣子去给清竹轩里点灯。 这个年代,虽然已经有了玻璃制品,但价格比较贵,应用范围也有限,大多是制作成玻璃鹅、玻璃葡萄串儿,玻璃马,玻璃钗或者玻璃簪子这样的小件赏玩之物。 并没有用在窗户上,这个年代的窗户材质还是明纸和明瓦。 所以。 冬天不像夏天那样,可以随意的开窗户。 屋子里的光线,还是有些昏暗的。 所以在矾楼,冬日的白天依旧是要点燃灯烛的。 杨蔓娘刚刚点好灯烛。 客人便到了。 为首的客人,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身材矮胖,穿着一身儿赭红色圆领长袍,外面是一件墨狐皮裘衣。 腰间的腰带上镶着一块鸽子蛋大的翠玉。 另外两位,身形都很匀称,但穿着打扮也和这位不相上下,一个蓝色一个豆青色。 只看衣着,便知道都不是差银子的主儿。 不过。 杨蔓娘关注的不是对方身上的翠玉,而是豆青色衣裳的男子拿在手上的一份报纸。 为首的男子跟卢亚威点了菜之后。 便一边喝茶。 一边旁若无人的开始聊天。 “朱兄看了没有,邸报上说,最近应天府那边儿雪灾,不少房子都塌了,死了不少人啊!” 穿豆青色衣裳的男子喝了一口茶。 抖了抖手上的邸报道。 “怎么能不看呢,我老宅还在那边儿呢,我娘和我家大郎也在那边老宅住着照看生意,也不知道怎么样有没有事儿,我这两日写了信过去,也没有回,邸报上也没有什么新消息,实在是等的人心焦啊。” 矮胖男子点了点头,显得忧心忡忡。 “你也别太担心了,邸报的消息,是官驿站送的本来就慢,而且加上雪灾,驰道不通,消息就更慢了。还是看看各家小报吧,他们就是靠第一手消息吃饭,大都在应天府那边养了信鸽和信鹰,传递消息很快的。而且,雪灾这样的大事,一般只要邸报上登了,小报上都会跟进后续的。” “啊!那倒是啊!我怎么倒忘了小报了!” 姓朱的矮胖商人闻言,眼睛一亮。 瞥眼瞧见剪好烛花,正准备退出去的杨蔓娘。 叫住她吩咐道: “那小娘子,去买几份小报,各家的都来一份儿,剩下的给你当赏钱了!” 一边说着。 一边从随身的青色荷包里掏出了一把铜子儿,数也没数便递了过来。 杨蔓娘眼睛一亮。 去买报,这可是难得的赚外快的机会。 一般这样跑腿赚赏钱的差事,客人都是找小二或者帮闲的。 不过。 今儿个杨蔓娘算是赶上巧宗儿了。 她自然不会推辞。 笑吟吟的接过铜子儿,给副管事说一声。 便去一楼的更衣室穿上羊皮裘跑了出去。 矾楼门口便有卖报的小经纪,不过大多都是各家报房自己雇佣的,只卖单个报房或者两三家报房的小报。 若是想要凑齐十七家小报的报纸,还是要去潘楼南街的书坊。 杨蔓娘一路小跑去了潘楼南街最大的书房雅韵书斋。 花了三十四文钱买齐了十七份小报。 剩下了五文钱的跑腿儿钱。 又一路飞快的跑回来送给客人,继续上工。 因为今儿是是休沐日。 所以客人自然也多。 西楼二楼这边的雅间儿一直都在上客。 杨蔓娘也忙的脚步沾地,给各个雅间点烛台,剪灯花儿,保持烛台的干净,偶尔卢亚威忙不过来,还要帮忙传一下菜。 中途忙的连去茶水间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 就连吃午饭都是和吕小娘换着去的。 不过忙归忙,她的眼睛也一点儿都不闲着。 一直盯着清竹轩几位客人的动静。 哦。 不。 准确的说。 是盯着清竹轩客人买的报纸。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节 她坚信,这三位客人离开的时候,一定不会把报纸带走的。 毕竟,这样卖出去的报纸,虽然在街面上回收十份也值一文钱,但是,这样的小钱,有钱人大约看不上的。 杨蔓娘倒是不打算回收,毕竟她不可能冒着偷盗的风险拿几张报纸回家。 她只是想在客人走后,看一看报纸上的内容。 毕竟。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虽然,她之前也在原主的记忆里,对各家的小报有一些的了解。 但是,既然打算在小报上连载小说。 自然要彻底摸清楚情况。 总不能两眼一抹黑,靠道听途说就去自荐吧。 那样的话,恐怕很难不被赶出来。 不过。 大约人的信念感太强。 便会心想事成。 清竹轩雅间的额几位客人,呆到酉时左右离开了。 而且。 离开的时候。 果然没有带走买的报纸。 杨蔓娘喜滋滋的拿起对方留下的报纸,开始一目十行。 第11章 这个年代的报纸,篇幅并不大,约莫就是四张a4纸的大小。 不像现代的报纸,横着宽竖着窄,折叠起来。 北宋的小报,基本都是竖着宽,横着窄,人们买了报都喜欢卷成画轴似的拿着。 而且,印刷也都是从右往左,竖着印刷的。 一则消息分成一个小块儿,并且有的还会配上简单的插图。 内容倒是和之前原身所知道的差不多,一部分是抄朝廷邸报上的时政内容,某地的祥瑞或者灾情,还有各级官员的任免、升迁、差除,以及官家的诏令和台谏,大臣们的奏议等时事之类的。 另外的,就都是市井之中的各种奇闻轶事,和朝廷各个部寺里面的传闻。 甚至,还有宫廷里的消息八卦。 杨蔓娘就看到《李氏小报》的头条上,就报道了官家前日午饭后,微服出宫去了桑家瓦子里消遣,不光看了象棚里的女子相扑比赛,还在莲花棚看了齐云社的花式蹴鞠表演。 可见小报的时效性。 十七份报纸总体来说,内容大同小异,只是风格上各有偏向。 比如《小报》和《新闻》还有《向家小报》,风格都比较正统高冷一些,对于很多露骨的市井八卦内容,都是暗示居多,并不多做评价。 而《李氏小报》和《孙家小报》一类的,则更多的偏向娱乐,尤其是《李氏小报》,颇有一点娱乐至死的的感觉,上面一大半的篇幅,都是出墙扒灰偷情一类的报道,比如其中一篇就是“大理寺某官员深夜鬼鬼祟祟爬墙幽会某妇人,被其夫放狗撵至面如土色”。 甚至,《李氏小报》还会展开说说,大胆的附上细节,仿佛撰稿人身临其境看到的一般。 其用词之大胆辛辣,一点儿都不像含蓄的古人,看的杨蔓娘这个现代人都有点不好意思。 所有小报上都并没有付费广告,也没有连载的小说。 杨蔓娘翻了一圈儿下来。 反倒是对自己昨日的赚钱想法,越发的有信心起来。 不过。 保险起见。 在开始动笔写小说之前,还需要考察一下市场。 下了工的杨蔓娘。 打发了前来等自己的老二杨士林先回家。 杨蔓娘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 一旦决定了做一件事,从来都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一切的困难。 独自一人来到了上午去买报纸的潘楼南街。 她并没有急着去买笔墨纸砚,而是先去了附近的书店,翻看时下流行的各种话本儿小说,人物传记,看看这个年代的同行们,都写的什么,顺便了解一下市场上各类话本小说的文风和遣词造句。 虽然,她这样只看不买的行为。 会吃店主的白眼儿,不过没法子,她确实很穷没钱买,只能装看不见。 基本上,之后的七八天的时间。 她都每日下了工之后都不先回家。 而是泡在潘楼南街的各大书店里一个多时辰,对比市面上的各类话本儿。 都是天蒙蒙亮出来,到天黑透了才回家。 几乎没有好好欣赏过汴京城的冬日暖阳。 不过。 这样虽然有些幸苦。 但是,收获也是巨大的。 这七八天的时间,她翻阅了将近二三十本市面上比较名气的小说。 对这个时代的文学和话本小说,有了个基本的了解。 因为印刷成本的降低,书店里的书种类非常的多,有专门的科举书籍,四书五经,还有旅行传记,词、诗、话本小说、戏曲剧本都有,而且,不少话本小说都是白话文的方式书写,更加贴近民间口语,不过语言上受到了晚唐风格的影响,用词比较浮艳,尤其是才子佳人的话本,其中的对话甚至有点儿接近戏剧的感觉。 而里面最出名的小说话本有两本,一个是岳阳老生写的《梁生志异》。 另外一本,是一个叫清月散人的作者写的《梅花定情记》。 《梁生志异》讲的是一个叫梁生的清瘦贫困的年轻书生,因为赶考落榜,独自寄居在一个破旧的道观中,遇到一个美女鬼周悦娘的故事。书生在道观中苦读,被女鬼瞧见了,女鬼周悦娘欣赏书生的才华,便半夜现身相见,之后彼此一见如故,互生好感情愫。之后书生便继续读书,美女鬼周悦娘则在破道观中为他做饭洗衣,红袖添香,还陪他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书生没有银子去赶考了,女鬼因为不需要休息,就没日没夜的做好绣品拿到店里卖了钱资助书生,然后书生就感动的泪眼汪汪,说我何德何能遇上这样的好女子,就作诗歌颂这个美女鬼的美德,说她贤惠端庄,吃苦耐劳,是女子中的道德楷模。 然后,美女鬼看了书生的诗就自惭形秽,开始垂泪,觉得配不上他。抽泣着说出自己的身世,说自己只是一个富贵人家小姐的丫鬟,然后说只有自家小姐才能配的上才气纵横的书生。然后通过女鬼周悦娘的帮助,这个梁生就和那位小姐在道观上香偶遇,书生捡到了小姐的不小心遗失的帕子,两人就有了交集,然后通过女鬼周悦娘的不断的牵线,最后穷书生和小姐就彼此钟情,喜结连理了,再后来,这个书生终于金榜题名做了状元,做了大官,又感恩美女鬼,就把这个美女鬼周悦娘也纳了小妾,从此大小老婆如同娥皇女英一般,和和美美,相敬如宾,相亲相爱,一起陪伴书生一辈子。 这显然是一出女鬼红娘版的张生和崔莺莺。 其中的女鬼除了不用睡觉以外,并没有什么法术,和普通女子区别不大,所以并没有阴森的感觉。 这本书在书坊卖的极好,尤其是男性读者买的居多。 而清月散人的《梅花钟情记》,则讲的是一对青年男女因为梅花定情的故事。 男女主是一对比邻而居的青梅竹马,男主也是个读书人,然后,因为两家的院墙之间有一株梅花,所以两人小时候经常在梅花树下玩耍,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二者又在梅花树下定情,然后,男主王生送给女主梁佩娘一个刻了梅花的手镯。告诉自己母亲要娶女主为妻子,但男主母亲听了恶毒小姑子的闲话,觉得女主不贤惠不矜持端庄,一直不同意女主和男主的婚事。一边是孝道,一边是喜欢的人,男主也为此很苦恼没有办法。所以,女主梁佩娘为了让男主母亲接受自己,就决定要感动男主母亲。每日等男主去了书院读书,她都要去男主家里伺候他母亲,比如说男主母亲生病了她就亲自侍奉汤药,端屎端尿。冬天天气冷,就把男主他母亲的脚放在自己怀里暖,他母亲想吃鲤鱼,女主便大冬天的跑去冰面上卧冰求鲤。 总之女主历经艰辛,就像娘道文苦情女主一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男主的母亲终于被女主感动了,发现了女主的善良孝顺,发现了她的美好品德。男主母亲也终于点头同意了,恰好此时男主上京赶考,还一路考上了探花,然后回来迎娶女主,两家人从此摒弃前嫌,幸福美满的生活在一起了。 相比于《梁生志异》。 这一本《梅花定情记》要更火一点。 尤其是很受夫人小姐们的喜欢。 之前那位说书人李解元在象棚说的新书,就是这一本。 杨蔓娘忖度着。 这本书之所以受夫人小姐们的喜欢。 大约是男主没有三妻四妾,一直从一而终的缘故? 不过。 看完之后。 还是莫名的有些憋屈是怎么个事儿? 第12章 一直忙忙碌碌着,时间便过的飞快。 每天在矾楼里迎来送往。 十日的时间,几乎是一晃眼儿便过了。 很快到了十天一次的休息日。 一大清早起来。 杨蔓娘洗漱刷牙过后,吃了大半碗冻白菜水饭的朝食,便穿上羊皮裘去了前街的钱氏文房四宝店。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既然已经考察完了市场,对市面上的小说有了了解。 杨蔓娘自然不耽误时间,乘着休息日有时间,便开始动笔。 普通的文房四宝的价格,相对较低,目前的她咬咬牙还能够负担得起,跟店家讨价还价一番,最终花了一百零九文买齐了要用的笔墨纸砚。 这一下子,家里的存款,就剩下一百六十五文了。 再有十天,就要给房东交下个月的房租,一百五十文。 这样,家里能用的钱,就只有十五文。 还有两日,便是初一发薪的日子,那就是还有两百五十文的进账。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节 那么,家里所有的可支配收入就是两百六十五文。 非常的捉襟见肘。 也就是说,她如果不能在一个月之内,用自己的连载小说赚到钱,那下个月,恐怕要面临饿肚子的风险。 毫无疑问。 这是至关重要的背水一战。 不成功吧,便成仁。 没有第二条路。 可自己要写什么,才能才能打出一个开门红? 是像清月散人那样前期苦情娘道,后期大圆满的文? 还是岳阳老生那种齐人之福的男性感情爽文? 这两个人的文能火爆,不光是文笔好,辞藻华丽,更重要的是抓住了这个年代一批读者喜欢的爽点,才经年累月,有了固定的读者捧场。 自己若是也写这样的,自然也可以。 但是对方是多年的老作者,有珠玉在前,自己拾人牙慧的话,前期估计很难出头,毕竟这类型的文章,前期都不够出彩,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耐心,慢慢的平铺直叙。 这样写全本文或许还可以。 但是,像杨蔓娘这样打算走连载路线,第一次就打出名气的,显然还不够炸裂。 不够吸引眼球。 而她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杨蔓娘考虑了整整一个时辰。 才蘸着墨汁儿。 缓缓的写下了连载文的名字。 《霸道王爷心悦我》! 是的。 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写一个古代版本的霸总文。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受众对于文艺作品的审美取向也有所变迁,但霸总这一角色,却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淡出观众的视线,依然能经久不衰,以不同的形象活跃在网络文学和电视剧中,纵观所有小说和电视荧幕上成功的男性角色,几乎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霸总的元素。 高冷,帅气、多金、专一,再加上极强的领导力和极盛的权势。 几乎是男性魅力的天花板。 而这样的霸道总裁,却偏偏爱上普通平凡却内心真善美的女主。 虽然这样的套路,在资深读者的眼里有些烂大街了,但是依旧还牢牢地占据着网文界的半壁江山。 几乎随便翻一个阅读器,都有诸如《霸道总裁的倔强小娇妻》,《冷酷总裁的清纯小秘书》,《冰山总裁的娇妻带球跑》之类的文。 杨蔓娘相信。 在如今的这个时代,被才子佳人和落榜书生占据的话本儿圈子里。 这样强势霸道的男主设定,绝对算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绝对可以吸引眼球! 当然。 该改动的地方,还是要改动一下的。 毕竟,首先大宋还没有总裁这个说法,商人地位也不高,很多商人都是依附权力生存,本身有钱,但社会地位并不高。 若是用一个商人做主角的话,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甭管他多么霸道,多么帅气多金,没有权势的加持,肯定是爽点不足,没有代入感的。 那就把总裁换成某王爷。 这位王爷,当然是地位尊贵,年轻,高大英俊,外貌出众,气质非凡,多金,专一,有着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孔,并且十分高冷,生人勿进,面无表情。 尽管他很高冷,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的魅力,依旧有无数的爱慕者前仆后继。 王爷很强势和霸道,习惯掌控一切,拥有强大的势力和财富,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对爱情,都有着强烈的控制欲和占有欲。 当然,王爷的业务能力也没得说,皇帝哥哥交代的每一件事都能出色完成,在朝堂上一枝独秀,把其他人衬成渣渣。 并且,如此优秀的王爷,他还单身多年,高冷禁欲,面对任何女人都不假辞色,内心毫无波动,无数追求者只能眼巴巴的干看着流口水。 这就是霸道王爷的人设。 为了避免风波,杨蔓娘直接给某王爷杜撰了一个本朝没有的封号,豫王爷。 而女主,自然维持普通的平凡小白花人设,她长相清秀,中人之姿。善良,无辜又平凡,连蚂蚁都不舍得踩死,路上遇到了受伤的小猫小狗也会悉心照料。 可是偏偏在王爷的心里又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牵动他的情,让他不由自主的把目光停驻在她的身上。遇到女主后,所有的自制禁欲和高冷都是不存在的,温柔又体贴,反差感满满。 作为一个当年也曾为霸道总裁熬夜上头的人,杨蔓娘写起来,除了蘸墨几乎没有停顿,可以说是下笔如有神。 家里没有像样的桌子,只能将卧室里的闷柜厨搬出来,当作临时的桌子。 杨蔓娘就坐在半旧的绣墩儿上写。 因为外面冷,屋子里也没法子像夏天似的可以架起窗子,便有些昏暗。 不过好在是白天,而且毛笔字本就大一些,倒也不算费眼睛。 杨蔓娘的字当然不算狗爬,不过也比狗爬好不了太多,没有什么风骨格调,只能说可以辨认,毕竟杨老爹虽然教他们读书识字了,但实际上买笔墨纸砚要花钱,所以练习写字的机会并不多的,好在她本来也不强求写的多么好,够用就行。 老三杨盼娘做完了手头的活计,就来帮她晾干稿子,再按顺序叠着写好的稿子。 杨盼娘也是识字的,但是不会写。 虽然不如大姐和哥哥,但读话本小说还是可以的。 只是看了杨蔓娘的小说,那双小骷髅似的大眼睛就瞪得更大了。 脸上的表情,怎么说呢,又羞涩又震惊。 大姐这小说,写的还真是......豪放啊! 杨蔓娘写的是最经典的霸总文开头。 女主白绾绾,是修平坊的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儿,白绾绾的母亲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而亡,所以她出身起就一只跟着父亲生活,后父亲娶了继母,又开始跟着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继母也生了一个女儿,叫白珍珍,毫无疑问,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白绾绾在家里的待遇就跟灰姑娘似的,干的最多,吃的最差,继母的女儿则穿着干净漂亮的衣裳,还总是在父母面前告状,让女主这个小可怜儿受尽了委屈。 偏偏就是这样,女主因为生的像她妈,比继母的女儿好看一些。继母和继妹就总是看她不顺眼,趁着女主的爹不在家的时候,给女主下了春药,想把她和街上的一个叫侯五的二流子凑成一对儿。 杨蔓娘洋洋洒洒写了一个下午,期间还因为一只坐着不动太冷了,在屋里跳了一百个开合跳热热身子。 后面还是老三盼娘把床上的被子给她裹在身上,催促她继续写。 盼娘虽然识字,却也不懂什么华丽的辞藻和文笔。 但是这一片儿也有一个小型的瓦子,叫春亭水瓦子,夏天不冷的时候,她也常和坊里相熟的小娘子们一起去瓦子里听话本儿,看戏班子演戏的,自然能知道故事的好赖。 反正杨盼娘就觉得,自家大姐写的这个故事很新奇,和街面儿上的话本儿完全不同。 虽然有些豪放,一开头就是什么吃春药的。 但是,就是莫名的吸引人,让人想知道接下来的可怜的白绾绾会怎么样,那春药的事情要怎么办?毕竟这可关系到女儿家的名节啊! 杨蔓娘没有停笔,乘着白天多写点是最好的。 毕竟,到了晚上再想写还得点灯费油。 白绾绾对于这个二流子候五自然是宁死不从的,为了保住清白,用烛台砸伤了对方,然后便便偷偷的乘着天黑跑了出来,然后机缘巧合的遇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中了春药的女主为了救小猫,慌不择路的进了一家客栈,稀里糊涂的进了天字第一号房。 遇上了住在这间屋子的客人。 璀璨的烛光下。 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救救我!” 中了药的白绾绾用最后一丝力气说出这句话。 之后,便药力发作。 昏迷在了男子的怀里。 写到这里。 算是告一段落了。 杨蔓娘忍不住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放下毛笔,捏了捏有些发硬的脖子。 起身瞥了一眼外面已经开始暗下来的天色,忍不住再一次怀念起现代的电脑和台灯了。 一转头。 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老二杨士林,正站在自己身后读着刚刚写成的稿子。 神色有写古怪。 “怎么样?” “额,故事是有趣的,只是写这......这春药,不妥当吧,若是让人家知道了,恐怕对大姐名声有碍的。” 显然说出这些话不容易,老二杨士林说到最后耳朵都红了。 杨蔓娘愣了一下,她只是想着多赚钱,想着怎么让整个故事更加吸引人,却忘了自己不是在现代,如今这个年代,民风还是颇为保守的,说话都讲究个含蓄文雅,别说未曾成亲的小娘子了,就是纨绔子弟,也不会随便把春药两个字说出口的。 只是,要改也是不可能的。 毕竟,这女主中春药的环节,对于整个故事的走向很重要。 是男女主相遇的契机。 若是改了,就得全部打乱重新写。 “没事儿,到时候我带着面巾去就是了,赚钱么,不寒碜。” 杨蔓娘摆了摆手。 事有轻重缓急。 现在肉都吃不起,还顾不上考虑什么名声。 要想要一个月内赚到钱,这小说的情节就不能拉跨。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7节 否则。 若是不能一炮而红,恐怕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得带着老二老三加入丐帮了。 那要好名声又有什么用。 “大姐......你写的可真好。” 老三杨盼娘看完存稿。 搂住蔓娘的胳膊,一双小骷髅似的眼睛亮闪闪的。 一脸期待的到道: “绾绾姑娘会没事的吧?最后那个男子是谁呀?他真的好出众好特别啊!” 显然, 杨蔓娘的判断不错。 霸总文学在北宋也没有水土不服。 霸总豫王爷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露面,台词都没有说一句。 就已经有第一个拥趸了。 杨盼娘看的还不过瘾。 一脸跃跃欲试的道: “大姐,你还继续写吗?不然我去点油灯吧!” 让一旁的老二杨士林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看着手里的稿子。 这书真有这么好么? 能让一向在吃食上扣扣嗖嗖,做饭都舍不得放油,只舍得用油布沾一沾锅底儿的老三,居然破天荒的想要点灯熬油了。 “天黑了,不写了,这只是初稿,我这几日把这些内容再扩写修改一下,有些情节还需要再延展。” 其实,小说已经没什么问题了,但是杨蔓娘第一次投稿,还是打算精益求精,尽量做到最好。虽然之前在老二老三面前表现的信心十足,说一定可以在小报上刊登,但她的心里也有些紧张的,毕竟初来乍到,也并没有完全的把握。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杨蔓娘每日下工回到家,就点着油灯趴在闷柜橱上继续修改,扩写小说,在里面增加了一些符合这个年代的俚语和生活场景。 就这么一直修修改改,删删减减,觉得身子冷了,就起来做几个开合跳暖暖身子。 手冻木了,让老三杨盼娘帮她搓搓手再继续写。 以至于后来放下笔,她感觉自己手都不自觉的抽抽。 这篇小说开头一共写出了两万字,以杨蔓娘过去写文的经验来看,已经是很不错了,内容流畅,一气呵成,虽然只有两万字,但是这两万字干货满满,没有多余的赘述。 杨蔓娘满意后,又用自己最整齐的笔迹誊写了一遍。 将写好的手稿卷起来,外层裹上防水的油纸。 深深的呼了一口气。 下面。 就是等下一个休沐日。 去各大报房里,跑这本小说的刊印和连载了! 第13章 这几日天气越来越冷。 就跟老天爷在流眼泪似的,每日早晨起来,地上都下了一层雪。 杨蔓娘估摸着,按现代的算法,气温应该在零下二十度了。 早上上工比之前艰难多了。 之前都是压得瓷实的地面。 现在变虚了,一路走过去,基本上到了矾楼,雪就把脚上的棉鞋湿透了。 杨蔓娘脸冻得通红,呲牙咧嘴的来到一楼的更衣室。 先到的人,已经围坐在熏笼一圈儿开始闲聊了。 将身上的羊皮裘挂在窗户边的衣架子上,脱下冻了一层冰壳子的棉鞋,用手捂了捂冷的麻了的脚。 杨蔓娘忍不住长长的呼了口气。 这棉布鞋一点儿都不防水,穿着完全就是自欺欺人,除了刚穿的那一会子暖和,一走到外面就会被雪浸湿。 若是雪地瓷实还好,最多在底结一个厚厚的冰疙瘩,走路跟踩高跷似的。 若是遇上这样天天下雪的日子就难熬了,鞋帮子一会儿就被虚雪浸湿了,变得又厚又重,走在路上,脚简直跟泡在冰水里没什么两样儿。 杨蔓娘暗暗思量着。 等赚了钱。 说什么也要买双羊皮靴子穿。 “蔓娘,你到我这里来暖一下吧!” 吕小娘将自己的位置让出来。 拉着杨蔓娘坐在自己之前的位置上。 她家就租住在大相国寺附近的公租房里。 每日上工只需要走五六分钟就到了。 倒是不像杨蔓娘这般遭罪。 “今儿个苗翠儿病了,怕是不能来了,也不知道今天管事会安排谁去三楼照应。” 吕小娘一边帮杨蔓娘整理被雪沾湿的发髻,一边八卦道。 靠在熏笼边儿的刘西施闻言。 瞧了杨蔓娘一眼。 笑着打趣道: “剩下的人里,蔓娘长得最好,说不定就是她。” 刘西施就是这样。 说话大大咧咧的性子。 杨蔓娘也不计较,笑了笑没说话。 “长得好就能去了?” 一道带着嘲讽的声音从门口处传来。 来人是一个细眉细眼的小娘子,梳着矾楼侍女统一的双平发髻,右边儿脸上有几颗雀斑。 杨蔓娘也认得。 她叫王巧娘,是一楼通堂的侍女,比杨蔓娘大两岁,工龄也比她长。 她在一楼的八个侍女里年纪最大。 所以一直以来都以大姐头自居,自视甚高。 王巧娘昨儿个晚上便知道苗翠儿生病的事,还专门求了一楼的副管事杨三元,对这次去三楼伺候的机会志在必得。 所以。 听了刘西施得话自然不服气。 不过她没胆子跟刘西施吵嘴。 柿子要捡软的捏。 就把枪口对准了一直以来都表现得很和气,与人为善的杨蔓娘。 哼了一声。 脸色不屑的道: “楼里那些贵客们家里的姬妾,哪个长得不好了,难道是选什么青楼的姐儿不成!” 这样明显侮辱人的话。 让跟杨蔓娘一项要好的吕小娘一听便气的不行。 忍不住高声道: “哎,你这人怎么说话呢!什么叫青楼的姐儿!你怎么这么粗俗!” “我就这么说话又怎么了?正主儿还没发话呢,狗倒是先汪汪起来了!” 王巧娘不屑的道。 她看不惯杨蔓娘和吕小娘很久了。 原本,她可以在二楼做灯烛侍女的,只因为这两个狐媚子长得比自己略好些,自己就只能在一楼通堂伺候。 要知道,矾楼是是等级制的,不同楼层的侍女接触的人也不同。 一楼通堂接待的侍女活计累,而且,伺候的都只是普通的有点钱的商人和七八品的小官儿。 二楼雅间接待的,则可以接触身价至少万贯以上的富商,还有五品以上的官员。 三楼则更不必说,只有两个大雅间,吃住一体,再有钱的商人都上不去,那必须至少是三品以上的朝廷高官,还必须本身要身家巨富,才能涉足的地方。 苗翠儿长着一双含情的桃花眼,身姿窈窕,外貌上几乎和水素素不相上下。 所以才能一直在三楼伺候。 而像杨蔓娘和吕小娘这样的中上之姿的清秀佳人,可以在二楼掌灯。 像王巧娘这样的普通周正的样貌,大多都在一楼的通堂侍候。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8节 但是。 人性就是这么奇怪,人不会去嫉妒比自己强很多的人,反而只会嫉妒比自己好一点点的人。 譬如,王巧娘这样的,苗翠儿从来都是眼睛长在头顶上,平常对她们这些一楼侍女颐指气使,呼来喝去。 但王巧娘对苗翠儿反倒是毕恭毕敬,每日里都是姐姐长姐姐短的,对方能给自己一个好脸儿,都能炫耀好几日。 可杨蔓娘这样,从来与人为善不惹事儿的,她反倒是怎么都看不顺眼,总是没事儿逮着就要刺挠一下,嘲讽两句。 这样的事儿。 原本的杨蔓娘都是忍着,让对方说了也就说了。 毕竟,楼里的侍女不能吵架打架影响客人,若是被管事的瞧见了,罚钱都是小事,严重的甚至会撵出酒楼。 杨蔓娘不想因为吵架而失去这份赖以糊口的活计。 谁知。 这反而导致了对方变本加厉。 就比如现在,竟然将杨蔓娘比作青楼女子。 又骂吕小娘是狗,气的吕小娘眼睛都红了。 不过。 现在的杨蔓娘可不是过去软弱的杨蔓娘,对于这种蹬鼻子上脸欺软怕硬的货色,自然不会再容忍。 她拉过气不过的吕小娘。 安慰的拍了拍对方的胳膊。 勾唇一笑。 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 “我俩就是关系好,嫉妒了?要你管?你管的那么宽,每天收粪车从街上过,你咋不拿勺子尝尝咸淡!” “噗!” “哈哈哈!” 杨蔓娘这话一出。 周围顿时响起此起彼伏的窃笑声儿。 杨蔓娘这话说的犀利又有趣儿。 和平常的包子样儿反差极大。 让原本生气的吕小娘都顾不上生气了,变得目瞪口呆。 “你!你竟然敢骂我!” 王巧娘瞬间气急败坏。 提高了嗓门儿。 她委实没想到,一项在自己面前都逆来顺受的杨蔓娘这次会还嘴。 “对啊,就骂你了,怎么了!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惯着你!有些人就是这样,天生长了一双看人低的眼睛,自己是蛆虫,就觉得哪儿都是茅房!知道吗,屎壳郎打开你的脑袋都得眼前一亮!” 杨蔓娘一点也不虚。 都是打工人,自己怕丢工作,难道她王巧娘就不怕? 她轻声细语,不紧不慢的输出。 偏偏说出的话。 还是那么气人。 “你,你这个贱人!” 王巧娘可不像杨蔓娘能骂人不带脏字,只能气急败坏的直接输出脏话。 不过,她骂归骂,却也不敢动手。 毕竟,矾楼规矩严格,口角的话还能有机会罚钱。 若要是动手,甭管谁对谁错,都肯定会被管事的撵走。 王巧娘对这个差事还是很在意的。 见她没动手的意思。 杨蔓娘自然更加游刃有余。 这么多年网上冲浪可不是白冲的。 一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翻了个白眼儿。 轻飘飘的怼回去: “哦,你很贵吗,卖几文钱啊?” “噗!” “哈哈哈......” 杨蔓娘这不按套路出牌的样子。 让更衣室里再一次变成欢乐的海洋。 “你......你!” 王巧儿顿时张口结舌。 被杨蔓娘怼的哑口无言。 第14章 “咚咚咚!” 伴随着敲门声儿。 外面响起大管事曹顺心的催促声儿: “都干嘛呢呆在里面!还不点卯?等着扣钱呢?” 众人才发现到点儿了。 一窝蜂的跑出去点卯。 在西楼前面的庭院排好队。 曹顺心拿着员工名册,一一点名。 “廖春花!” “到了!” “吕小娘!” “在的!。” “......” “杨蔓娘!” “到!” 杨蔓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感觉大管事曹顺心的目光。 在自己身上停留了好几秒,才继续往下点卯。 西楼加上副管事,一共四十四人。 今日有一个搬货的杂役迟到了。 扣了五文钱。 曹顺心皱着眉头,语气严肃: “昨儿个晚上,一楼的一十九号桌子的客人,被撒暂缠住了,杨三元是怎么管事的?还有负责一十九号桌子的侍女,都怎么招呼客人的?这些撒暂客人既然不喜,为什么不帮客人赶走?” 所谓撒暂,有点儿类似厮波,就是一群来酒楼向客人兜售货物的小贩,不过厮波更讲规矩,客人不愿意就罢了,并不强买强卖。 而撒暂,则是一群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像狗皮膏药似的缠着你,也不管你买不买,就强行将自家兜售的货品摊在桌儿上,你不买东西就在桌子边儿不走。让客人厌烦,能出来矾楼吃饭的,大多都是有头有脸的,总不好为了几文钱的东西吵吵嚷嚷。 所以,若是酒楼方面不出面干预的话,大多数客人都为了面子,忍着气不得不花钱买了些小物件儿,才能将人打发走。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 一般的大酒楼,通堂里都会有这样的撒暂,虽然有点讨嫌儿,但也都是为了生存,而且三教九流汇聚一堂,酒楼中可提供的服务更加完备。 所以,即使是矾楼这样的地方,也不会一股脑的赶走这些人。 一般都是看客人不喜,管事和侍女会出面将其赶走。 所以。 曹顺心这话虽然看似严格,却也是雷声大雨点小的做做样子。 对于一楼的管事杨三元和一十九号桌当值的侍女。 只是训斥了两句,并没有罚钱。 之后。 便转移了话题。 意有所指的道: “最近天气冷了,有些人的火气反倒大了起来,甭管私下里你们关系如何,但在西楼里上班,绝不允许出现伙计吵嘴打架的情况,若是让客人瞧见不满的话,后果不用我多说。好了,杨蔓娘留一下,其他人都各司其职,好好去干活儿吧!” 在吕小娘担心的目光中。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9节 杨蔓娘留了下来。 她疑心曹顺心要单独训话给自己。 毕竟,刚才的那些话,明显是说给自己和王巧娘听的。 谁知。 曹顺心却语气和蔼的直接按排起了活计: “最近苗翠儿病了,你就先顶着她的差事,把三楼照看好。如今三楼只有一位常住的客人在望舒阁,这位客人身份尊贵,绝对不可以有任何的怠慢。日常的打扫,都有专人去做,你还是负责三楼雅间内外的灯烛,再擦一擦雅间的浮灰。另外,若是客人临时有什么吩咐跑腿儿的伙计,都不可怠慢了,自己做不好的,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记住,千万要服侍好了。” “额......好的,不过客人是谁啊?” 杨蔓娘怔了一下,点头答应了下来。 她委实没想到早晨还在争执不休的差事,居然就这样从天而降,落在了自己的头上。 曹顺心原本不想说。 可瞧着杨蔓娘一脸懵的样子,又怕不说,这小娘子不知轻重,服侍的不好怠慢了客人。 便压低了声音道: “就是七星指挥使。” 末了。 又不放心的叮嘱道: “你记住,在三楼好好服侍就行了,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否则咱们都吃罪不起。” 杨蔓娘闻言,顿时想起之前吕小娘告诉自己的关于这位指挥使的消息。 不由的菊花一紧。 老老实实的答应道: “我一定会好好做事的,大管事放心。” “好了,去做事吧!” “是!” 杨蔓娘走了两步。 想起之前的事。 还是不放心的转头问了一句: “大管事难道不怪我刚才吵架吗?” 毕竟。 对方刚才还训话说不可以在酒楼吵架,不然后果自负的。 曹顺心似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 一点儿也不惊讶,捋了捋下巴上的短须。 微微一笑道: “呵呵,出来做事,偶尔绵里藏针也不是什么坏事。” 杨蔓娘整理好仪容仪表。 沿着楼梯登上三楼。 矾楼的侍女,高层可以去低层,低层是绝对不能随意去高层的。 毕竟。 越高的楼层客人,身份越尊贵,绝对不能随意冲撞。 为了安全。 自然也不允许陌生的侍女突然靠近。 这是杨蔓娘第一次来到西楼三楼。 第一个感觉是高。 第二个感觉是大。 说高是因为这个年代的汴京城,无论是建筑水平的考虑,亦或者从皇宫安全因素的考虑,汴京城里除了皇宫的摘星楼,和大相国寺的舍利塔以外,就都没有超过二层的建筑。 所以,站在三楼的飞廊上,可以看的很远。 几乎可以俯瞰大半个汴京城。 大则是因为这一层宽度将近三百米,仅仅装饰成两个雅间。 望舒阁和湛卢居。 可想而知,每个雅间的面积有多大。 西楼对面是皇宫内院,不允许一般人随意眺望的。 大约是杨蔓娘看的有点久了。 望舒阁门口,两个身材高大,穿着相同白水衣,外罩黑色暗纹紧身长袍,同色的皮革腰封护腕,脚上是一双擦的黑亮的马靴的皇城司士兵,目光警惕的扫了过来。 杨蔓娘见状。 连忙收回目光,走上前施了个万福礼,自我介绍道: “两位大哥,原来的侍女苗翠儿病了,我是新来的侍女。” “唔,你们管事的说了,你叫杨蔓娘吧?” 高个子的士兵抱拳还礼。 核实身份。 “对,我是杨蔓娘。” “你进去吧,正常打扫就可以,但是桌子上的东西不要随便乱动。” “我知道了,多谢两位大哥。” 杨蔓娘笑着道谢。 那位高个子的皇城司士兵见状。 脸色微微一红。 摆手催促道: “快进去吧!” 三楼的雅间名义上是雅间。 但和二楼的雅间却不是一回事儿。 二楼的雅间仅仅只是餐饮娱乐,但三楼的雅间面积更大,功能也更多。 不光有餐厅,客厅,还布置了书房,卧室,茶室。 纤巧精致的檀木八仙桌,散发出古朴雍容的雅致气息。 细腻光滑的紫檀木屏风,仿佛镶嵌了千年的智慧。 在客厅和书房里,更是采用了对称式布局方式,巧妙的通过家具和陈设的布局,凸显出了空间的极度层次感和美感。 正墙上挂着一幅燕肃的《关山积雪图》,想来应该是真迹。 整个雅间的布置,都极为的简素、细腻、轻盈。 但细节处却又处处凸显品味,用材极端的考究。 低调而奢华。 屋子里极为安静。 杨蔓娘并没有瞧见主人的身影,疑心对方还没有起来。 她不自觉的放轻了脚步。 因为每日都是有专人在打扫,所以屋子里已经是很干净了,不过杨蔓娘还是很负责的用干净的抹布,蘸上滴了芙蓉清露的水。 仔仔细细的将屋子里各处的浮尘擦了擦。 餐厅,客厅,茶室,基本上都没有使用过的痕迹。 甚至没有一点私人物品。 要不是书房的桌子上,摆了大半碟子的炒蚕豆,一盒印泥,以及好几摞类似文书的东西。 杨蔓娘甚至都要怀疑曹顺心是不是在诓自己,这里根本就没有人住。 杨蔓娘记得守门士兵的嘱咐,并没有随意翻动桌上的东西。 而是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桌子的各个角落擦干净,上面的东西依旧保持原样儿。 窗边书架上的书籍也不多。 杨蔓娘一边擦灰。 一边扫了一眼名字。 《孙子兵法》,《司马兵法》,《吴子兵法》,《六韬》,《三略》,《石公三略》,《李卫公问对》。 全部都是兵书。 根据书集边缘略有褪色的磨损来看,这些书显然是被主人经常翻阅的。 杨蔓娘不由的想起之前说起这位指挥使傅劲光,众人战战兢兢色变的模样。 这些书。 真的是他在读吗? 不过,这种想法也只是从脑中一闪而过。 便丢开了。 清理了书房的白玉紫砂灯座,换上了新的秉烛。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0节 便只剩下最后的卧室。 “咚,咚,咚!” 小心的敲了敲卧室的门。 等了半晌。 里面并没有回应。 “抱歉,打扰了。” 杨蔓娘小心翼翼的推开卧室门。 才发现里面并没有人。 也并没有乱七八糟。 卧室的架子床上,浅蓝色的窗幔都挂起来了,被褥也叠的非常整齐。 旁边的黄花梨台案上,放着一本翻了一半的《尉缭子》。 杨蔓娘不由得松了口气,走进卧室,麻利的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毛巾,将窗户,床头和台案都擦了一遍。 便退了出来。 又重新打了一盆清水,将三楼走廊和连接东楼西楼的飞廊的灯笼,都清理干净。 便到了午饭的时辰。 今日的午饭是糯米饭。 口感糯而不腻,深受大宋百姓的喜爱,这也是在大宋普通市井平民最常吃的一种饭。 制作方法也并不复杂,是用糯米蒸制而成,先将糯米浸泡一晚上,然后放在灶上蒸煮至米饭软糯,再加上盐、油,麻椒,姜末儿,葱末儿进行调味,还是很美味可口的。 杨蔓娘到了一竹杯水,端着饭碗坐在惯常的位置上。 没一会儿。 吕小娘便也来了。 有些兴致不高的样子,打了饭便径直坐在她的对面。 一边吃一边抱怨道: “还是跟你在一起好,你不知道今天你去了三楼,副管事把一楼的王巧娘调过来二楼帮忙了,那小娘做事不仔细,还老爱跑到一楼去聊闲篇儿,不就是显摆嘛,你调到三楼都没显摆,也不晓得她得意个什么劲儿!” “她欺负你了嘛?” “她敢!” 吕小娘顿时鼓起圆圆脸。 放下手里的筷子。 皱了皱鼻子哼道: “我借她俩胆儿!” “那就好。” 杨蔓娘瞧她那傲娇的小模样儿,也觉得自己多虑了。 吕小娘的本家婶子曾老娘,可是员工厨房的帮厨。 为人又泼辣。 王巧娘再怎么样,也不可能真欺负她。 “算了,不说那个瘟人了!” 吕小娘嫌弃的摆了摆手。 眼珠儿一转。 神秘兮兮的凑上前八卦道: “说说,说说有意思的,今儿去三楼咋样儿,见着那位客人了嘛?年纪大吗?可曾婚配了?” 这是酒楼侍女之间八卦的常态。 大多数侍女倒不是都存着什么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想法。 毕竟,彼此的地位身份的差异在那。 只是女人之间,茶余饭后的讨论打发时间罢了。 往常这样的八卦。 杨蔓娘没少在更衣室听见。 “额......我去收拾的时候,客人不在呢。” 杨蔓娘顿了一下。 看了一眼周围的人。 低声道: “不过,听说是那位皇城司指挥使。” 她今天是真的没有见到这位神秘的客人。 不过杨蔓娘本身倒是也不在意。 作为打工人,干一天有一天的工钱。 若是,这位指挥使一直都这样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话也不错。 自己打扫起来反而更轻松自在一些,还不会被挑剔使唤。 也不知是哪路神佛听到了她的祈祷,亦或者什么缘故。 就是这么巧。 接下来的日子。 杨蔓娘连续打扫了三天的望舒阁,晚上也按时给飞廊和走廊的灯笼点灯,却一直都没有遇上这位指挥使傅劲光。 对方似乎很忙。 她只能通过每日书桌和书架上,那些公文和书籍的位置变动。 烛台上秉烛的变短。 还有那一碟子数量不断减少的炒蚕豆。 猜测对方晚上应该一直有来住过。 第15章 前街。 五更时分,天刚微微亮。 城外寺院的僧人们敲着木鱼报晓。 收夜香的牛车清脆的铜铃声儿在街上响起。 “天......气......晴明” 伴随着更夫准时的预报声儿。 杨家三兄妹也早早的起来了。 今儿个是杨蔓娘来到大宋的第二个休沐日。 依旧没时间睡懒觉。 起床洗漱,用牙刷子沾了皂角浓汁刷牙,梳好发髻。 吃朝食。 老三杨盼娘特意煮了一锅半稠的冻白菜片儿汤。 有些犹豫的道: “大姐,你一个人去能行吗?” 毕竟在她的认知里,大姐也不是个擅长和人交际的。 一个人出去。 万一遇上什么事儿可怎么好。 杨蔓娘坐在半旧的绣墩儿上,大口的嚼着没什么滋味儿的冻白菜。 语气不在意的道: “没事儿,什么事儿都有个头一回,去做了就会发现没什么难的。就像我之前说要写小说一样,试试不就会了么。” 杨蔓娘虽然不是个特别活泼外向的性子,但她骨子里也不是个胆小怕事的人。 来了大宋这么久,她始终记得自己在现代听过的一句话。 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大家都很水,只要你努力,你就会发现,很多看起来很难的事情,在不知不觉间,你也可以做到。 这两天,她精益求精,做好了《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开头,虽然只有两万字,但是绝对配得上新奇和精彩两个字,看完的人肯定会意犹未尽,不光老三杨盼娘朝思暮想,总缠着自己透露后续,就连一开始有些不以为然的杨士林看完之后,虽然还是不赞同春药部分,也很期待后面的内容。 所以,她还是很有信心的。 三两口扒拉完碗里得饭。 抬手捏了捏妹妹杨盼娘那没几两肉的脸蛋儿。 语气淡定的道: “好好看家,咱们一定会吃上羊肉小葱饼的!” 这话让屋里的另外两人都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 老二杨士林又关心的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1节 “大姐,你今天有什么打算吗?虽然,我打听到小报的东家今天会去潘楼南街的报房盘账,但是,姐你真的能见到他吗,咱们没有帖子没有人引荐,那些贵人们怕是不肯见的。” 经过这些日子,杨士林已经认可了自家大姐写小说的本事,内容虽然有些离奇怪诞,但确实很吸引人。 但酒香也怕巷子深,他最怕的是大姐推销不出去自己的小说。 要知道,最近又买了炭火和油,家里现在的所有存款,只剩下一百七十一文了。 后日就要交房租。 房租交完的话,家里的存款就只剩下二十一文钱了。 忍不住有些不放心的道: “大姐,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吧!” “你去干嘛,冻着怎么办,家里可没有多余的羊皮裘了!” 杨蔓娘摆了摆手。 昨儿个杨士林回来的,挂好的羊皮裘不小心掉进家里的水盆里,到现在还没干。 家里总共就两件羊皮裘,就是他们的爹娘留下的。 妹妹杨盼娘平时不上班,也不需要出门,连羊皮裘都没有。 若是老二跟着自己出门,冻病了才是麻烦。 杨蔓娘的表情变得认真,放下手里的筷子道: “你们别担心了,好好在家等着我就是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反正,今天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潘楼南街,推销我的点子和小说,如果小报不成,我就去新闻,去其他的报房,努力让他们连载我的小说,这就是我的打算。” 看着杨蔓娘清瘦秀美的面庞。 杨士林默默的点了点头。 顿了一下。 慢慢的斟酌道: “我知道的,大姐做的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一开始肯定很困难,也许会被那些人拒绝,也许会与人嘲笑你,要是......要是最后不成的话,也没什么,你就回来,咱们兄妹总能想到别的法子的。” “对啊,大姐,其实咱们也不一定要吃羊肉小葱饼的,现在这样也很好呢。” 老二杨盼娘瞪着小骷髅似的大眼睛。 也在一边附和道。 “嗯,我明白的。” 杨蔓娘重重地点了点头。 内心似乎有一团火被点燃似的。 弟弟妹妹懂事的话让她感动又澎湃。 是的,无论如何。 她这次都一定要成功! 她摸了摸妹妹杨盼娘的小脑瓜儿。 笑着道: “放心吧,你们大姐很坚强的,我早就做好一切准备了!没有什么可以打败我的。” 看到大姐自信的样子。 老二杨世林也不禁放心的笑了。 高声道: “我知道,大姐你一直都是咱家的顶梁柱!” ...... 杨蔓娘穿着半旧的羊皮裘。 里面是一件藏青色的圆领襦裙,这是母亲的旧衣裳改的,因为洗的次数太多,领口和袖口都发白的厉害。 因为今天是去谈生意,倒是不好穿矾楼的制服。 她沿着巷子一路出来到街口。 站在路边不时的搓手跺脚,尽量让自己保持着体温不要冻僵。 不时的。 用手摸一摸揣在怀里的稿子,防止它掉在地上。 曹氏小报的报房在潘楼南街,那里属于繁华的瓦舍区,最出名的桑家瓦子,新门瓦子都在那一片儿,离御街的矾楼也很近。 不过今日不是上班,说不定要出门在外一整日,靠走路去是不成的,万一鞋子湿透了也没地方换,这样一天下来就太难熬了,或许会造下病也未可知。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包专门去潘楼南街的牛车,速度快还不用等人不用绕路,但是要花上三十文钱,以杨蔓娘现在穷的一文钱掰成两半花的情况,自然是不会选择。 她选择了公共牛车,需要等师傅一路转悠着拉满人才能走,不过价格上就便宜很多,只要花十分之一的价格,三文钱。 汴京的雪后街景很美。 平常上班都怕迟到,所以杨蔓娘总是一路疾跑。 很少有时间仔细欣赏。 现在坐在马车上,杨蔓娘倒是有功夫细细打量了。 汴京城商业繁荣,街道两旁店铺林立,越往城中心走人越多,牛车也越来越多,甚至各色骏马拉的车,行人的穿的也越体面保暖。 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这个时候已经不早了。 诸市已开,瓠羹店前面,已经坐了招呼客人的饶骨头,还时不时的,飘出灌肺炒肝儿独有的内脏香味儿。 两旁的各色酒楼,已经开始点灯做生意。 整个汴京城都醒了。 这样清凌凌的早晨,各类的早点摊子人是最多的,大多的买卖人都是早起出来,来不及在家里吃,习惯了到这边儿买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配上松软的酥琼叶,正大快朵颐时,附近的卖报小经纪便熟门熟路的凑上前,殷勤的咧嘴一笑,问一句要不要来份儿小报。 大宋的老百姓,还是很追求进步的,几乎有点儿闲钱的都会要上一份小报。 就这样吃着酥琼叶,看着小报上新鲜出炉的各色小道消息。 跟旁边的人高谈阔论。 那滋味儿,美啊! 公共牛车上的气味儿并不好闻,是一种混合着牛粪和头油味儿的奇怪味道,说不上来是香还是臭。 一路换晃晃悠悠,差不多半个多时辰,才停在了潘楼南街。 大宋商业繁荣,形成了多条各具特色的商业街。 甜水巷,御街,天街,州桥,虹桥。 都是非常出名的商业街。 但潘楼南街依旧是汴京最繁华的街之一,以其独特的商业氛围著称,有鹰店、真珠店、匹帛店、香药铺席,金银行,徐家瓠羹店,还有著名的潘楼酒店。 楼下便是集市,街南有最大的桑家瓦子,又各类大小勾栏五十余座。 是北面御街是最繁华的一处。 古玩字画、日用百货,还有不计其数的特色美食、南北小吃。 从宫城宣德门往东去,经过潘楼街,过宫城东南的东角楼,再向东到十字街头,就能到土市子。 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的是阵阵甜香。 甜品坊、果子铺、茶肆酒楼比比皆是,除了各色的蜜饯果品外,还供应着种类繁多的糕点甜食。 杨蔓娘在潘楼南街南面下车。 一路行来,各种叫得上名字叫不上名字的糕点,可以说是琳琅满目。狮子糖、霜蜂儿、泽州饧,花糕、蒸糖,麦糕、豆糕、糕、糍糕、栗糕,破麻酥、桃穰酥、月饼、菊花饼汤团、粽子,雪花酥,重阳糕,古酥蜜食、澄砂团子、香糖果子、蜜煎雕花,以及大大有名的酥油鲍螺。 一个个摆的整齐又琳琅满目,看的杨蔓娘一路直咽口水。 俗语说的好,下雪不冷化雪冷。 昨儿个下的雪,两边沿街的的雪早就被推走,只留下一些堆的栩栩如生的雪人雪马逗趣儿。 沿着潘楼南街街道走了不到一刻钟。 便到了各类小报组成的报房一条街。 这一片儿地方。 虽然还很早,但已经是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几乎汴京有名有姓的各家报房都在这里设了办事房。 主要是为了方便汇总消息。 小报算是大宋的新媒体,自然也具备现代新媒体的特征,那就是内容为王。 毕竟,如今的报纸吸引人的主要卖点就是各种消息。 小报和朝廷的官报邸报不同。与“动辄年旬日俟许报行”的官报相比。小报的时效性很强,能做到“命令未行,差除未定,即时誉播”。 甚至,每遇批旨差除,朝殿未退已传播。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小报的消息很灵通,很多朝会上讨论的消息,朝会还没有结束,小报上就已经登出来了。 可见小报的能量和时效性。 而为了保持这样的时效性。也为了提高销量,各路小报都开发了一大批专门兼职的狗仔队员,也就是听风报探,每天定时蹲点儿,采集各色新闻。 听风报探们也是各显神通。 有内探,专门找太监宫女打听官家和他的妃子之间的情感纠结的。也有省探,专门到到朝中各部,打听官员们的任免升迁情况、某朝廷官员受-贿了没有、有没有养小老婆和外室之类的,还有衙探,专门到各衙门儿,特别是到监狱大牢里,打探那些凶杀案进展情况的。 可不要小瞧这些小报的胆子。 他们基本什么都敢报道。 大观四年,他们就制造了一则惊天新闻。假冒徽宗的口气发布了一则抨击宰相蔡京的诏书,说“蔡京目不明而强视,耳不聪而强听,公行狡诈,行迹谄谀,内外不仁,上下无检”。 还报道说,宰相蔡京及其同党,已经被官家一网打尽。 俗话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2节 这件事儿让蔡京很无奈,连续多次在公众场合辟谣,都没有效果。 后来还是徽宗亲自出面才澄清了事实。 可见,小报在刊登和搜集消息方面,已经做到了出类拔萃。 甚至无师自通学会了主动“制造新闻”。 在汴京。 私人经营的报纸行业里,各类小报零零散散的也有十几家,什么张氏小报,御街小报,虹桥新闻,等等,都带着小报和新闻二字。 但是,其中最著名的依旧是《小报》和《新闻》。 经过多年的经营,这两家报纸的影响力已经覆盖了整个汴京,不仅朝廷官员会看,就连朝中宰相,甚至在宫里的官家和妃子,闲暇时间也会看报了解市井消息,影响力甚至辐射到周边的城市。 不仅如此,每个月还有商人大量购买,送往江南各地。 而这些小报也靠着这样不断的扩大发行,赚了不少的银子,不断地扩大规模。 《小报》的报房,在潘楼南街的最中心地段儿。 也是最好的地段。 报房是一座很气派的是二层楼,装潢华丽,门头一块上好的楠木匾额,用金粉龙飞凤舞的写着两个大字: “小报” 楼里不时的,有穿着体面的听风报探们,拿着一摞摞报纸进进出出的,行色匆匆。也有穿着长衫的文人撰稿们,三三两两的捋着短须出来透气,颇有一点现代写字楼的感觉。 望着眼前这座古色古香,极为气派的二层楼。 杨蔓娘捏了捏怀里用油纸包好的小说稿子。 暗自给自己鼓了鼓劲儿。 深吸了一口气,阔步走了进去。 第16章 “这位,小娘子,来小报是有什么消息要卖吗?” 一进小报大门,便有一个穿着圆领长袍,外罩浅灰色兔皮袄儿的年轻男子拱手迎了上来,男子年纪约莫二十来岁,虽然脸上挂着职业性的笑容,却也很顺眼有亲和力。 大约是把她当做卖消息的小老百姓了。 毕竟小报除了听风报探以外,也是对民间公开悬赏各类消息的,一个足够劲爆的消息,悬赏价格十几文到上百文不等。 杨蔓娘从老二杨士林那里也了解了报房的运行机制,知道这人是个报房厅堂管事。 也就类似于现代银行和酒店的大堂经理。 专门负责引导客人,和快速了解客人需求的。 杨蔓娘摇了摇头。 笑着道: “我不卖消息,请问官人怎么称呼?” “小娘子客气了,鄙人姓蒋,小娘子叫我蒋管事就好。” 男子显然受过良好的培训,虽然杨蔓娘的穿着几乎可以称得上寒酸,但他的语气依旧如沐春风。 不过,这种如沐春风里带着一丝明显的距离。 显然也并没有和杨蔓娘多寒暄的意思。 蒋管事再一次问道: “不知道小娘子有什么地方需要鄙人效劳的吗?” “我想求见你们东家,烦请官人帮我通报一下。” 瞧出对方不想寒暄拉近关系。 杨蔓娘自然也不好再继续套近乎。 便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小娘子有拜帖吗?” “额......没有,管事帮帮忙吧!但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我有一个能给报房赚到钱的点子,若是能见到东主,不管成与不成,我一定给官人一份满意的谢礼。” 杨蔓娘眼神真诚,特意的加重了“重要”这两个字。 并双手合十,低声许下了谢礼。 虽然,她现在没有钱,但是她相信只要见到小报东主,她一定可以说服对方,到时候自然就有钱了,自然也可以给对方谢礼了。 不过。 对于蒋管事来说,杨蔓娘的许诺,却一点儿也没有让他心动。 这么大年纪的小娘子,绣花儿也就罢了。又能有什么好点子,故弄玄虚来报房碰运气罢了。无非就是小娘子在街上得了什么消息,觉得奇货可居想要卖高价,这样的事儿对于报探们来说,或许算的上重要,但对于蒋管事,以及他背后的大管事和东主来说,委实算不得什么。 至于谢礼的事儿,蒋管事就更没有当真,毕竟,眼前这个小娘子穿着寒酸,怕多半是穷苦出身,又怎么可能出的起什么像样儿的谢礼。 蒋管事倒不是说非要故意为难这么个可怜兮兮的小娘子。 事实上,他家东主虽然是偏房出生,但其出身的家族,在汴京也是很显赫的,否则,东主也不可能有资格在汴京办报了。而东主光在在汴京的生意有三四十处,每天日理万机,很多产业都根本没时间去瞧。 就是来小报这边儿略频繁一点儿,也是两三个月的时间才来一次,还在楼上跟大管事忙的不行,实在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包括蒋管事自己,也只能在每年年底,发年赏的时候,远远的瞧上一眼儿,从来没有单独的被东主接见过。 蒋管事虽然不知道这位小娘子,是从哪里打听到东主今天过来的消息。 但是,他是决计不可能为对方去通报的。 东主日理万机。 若是自己没有轻重,随便为这种事情去通报打扰,就算东主本人不介意,事后大管事也会处罚自己的。 蒋管事上有老下有小,可不想因为一时的心软,而失去这份干了多年的差事。 直接拒绝了杨蔓娘: “很抱歉,小娘子,东主从不见生人的。” 无论杨蔓娘怎么努力的推销和请求。 甚至退而求其次,只求见一小会儿大管事。 蒋管事都不为所动,只是微笑着说“不”。 让杨蔓娘无可奈何。 因为见不到真正能拍板的人,杨蔓娘不可能把自己的点子直接说出来,毕竟,点子就是几句话的事儿,也是自己目前唯一有用的筹码。 可她这样一直不说,反而让对方越发笃定她是在撒谎。 没把她撵出去已经很不错了。 这个结果,让杨蔓娘不禁有些沮丧。 不过,想想倒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就像自己在现代,一个连初中都没上过的穷小子,一直在工厂打螺丝,突突然有一天,跑到部门主管跟前,说自己有个好点子,可以搞研发,想见公司董事长一样。 主管八成只会觉得这小子打螺丝把脑子打坏了。 能有什么好点子。 用42号混凝土拌意大利面吗? 杨蔓娘目前的这个情况,甚至连这都不如,她甚至都没有在小报打过螺丝,就想见小报东主。 相比之下,似乎更加异想天开。 之后。 杨蔓娘出门,又去了隔壁新闻的报房,结果自然也是毫无疑问,和小报差不多。他们显然也不相信一个这么年轻的小娘子,能有什么可以增加报纸收益的法子,毕竟,这可不是绣花儿,一个小娘子又能顶什么用? 只不过新闻的拒绝方式。 更加温和委婉一点儿: “抱歉,东主不在,改日再来。” 毫无疑问的,再次失败。 杨蔓娘没有再纠缠,当然,纠缠也没有用。 这些大报房和高门大户一样,都是讲究阶层的,同一阶层的,先用拜帖拉近彼此关系,继而交往互相交换利益,而自己没有拜帖,那自然不可能是同一个阶层的人,在没有表现出足够价值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轻易得到来自上层的屈尊呢? 于是。 在离开小报和新闻报房之后,一无所获的杨蔓娘开始出入附近的其他小报的报房,比如张氏小报,御街小报,虹桥新闻等,虽然知道机会有点儿渺茫,但她还是打算试上一试。 毕竟,这样起码多了一个机会,不让自己三文钱的牛车钱白花。 不过,结果也是大同小异。 他们也同样觉得难以置信,认为是小娘子闲的无聊的恶作剧。有的报房还愿意说上两句,有的则根本不耐烦听,便直接恶声恶气的让她回家绣花儿去,即使期间她拿出了自己写的小说稿子,也没有人愿意花时间去瞧一眼,毕竟,这些人从内心里,并不一个小娘子能写出什么好东西,反而哂笑着让她去书店里去碰碰运气,他们这里需要的是足够惊爆眼球的消息,而不是什么小娘子写的话本儿。 最后,《御街小报》的管事,甚至毫不客气的让人将她赶了出来。 出了报房,望着不远处的大相国寺。 杨蔓娘神色有些沮丧。 在小报发表连载小说,是她最后的希望,如果没办法发表,甚至连商谈的机会都没有,那她就只能回家继续完成稿子,书店收稿子都要满十万字,也就是说她至少写到十万字,才能去各个书店推销。 只是这样,时间就会拉长了,家里的经济怕是撑不住的。 要知道,家里后天交完房租,就只剩下二十一文钱了。 她和弟弟杨士林的工钱,还得半个月才能发。 若是今天赚不到钱,恐怕,之后的半个月,就只能一天吃一顿饭。 甚至是断炊。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3节 难道。 就这么回家吗? 以后的生活怎么办? 要怎么面对弟弟妹妹的目光? 自己这段时间,买笔墨纸砚,已经用了家里这些年存下的一百零八文,自己要怎么跟他们解释? 此刻。 已经是晌午时分了。 杨蔓娘饿着饥肠辘辘的肚子,有些失落的走在潘楼南街繁华的街道上。 两边人来人往。 街边儿的叫卖声儿让她有些烦躁。 揉了揉之前被人推搡的有些痛的肩膀。 她抬头望着湛蓝如洗的天空。 虽然知道寻求连载会有困难,但现在真正面对这些拒绝,还是难免觉得沮丧和失落。 这是她唯一有把握能够赚到钱的营生,如果连这个都做不成,那她难道穿越过来,一辈子只能生活在狭小的闹鬼出租房里,冬天连双保暖的皮靴都买不起,一辈子只能吃十五文一斗的糠米? 杨蔓娘不由的想到了这段时间以来,自己过的日子。 还有早晨出来的时候,弟弟妹妹期盼的目光。 她的内心,不由得的又生出了一股子狠劲儿。 她深深的呼了口气,咬了咬牙。 不! 我才不会这样放弃! 现在已经有九家报房拒绝了自己。 还剩下多少报房了? 还有八家。 这一家不成,还有下一家,下一家再不行,那就再换一家。 就算最后,所有的报房全都拒绝了自己,那她还可以去书店,实在不行,就去瓦子里,把书推销给说书人。 只要坚持下去,办法总比困难多! 杨蔓娘忍不住握紧拳头,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把心里的阴霾通通的扫了出去。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她沿着街道一路小跑儿,心里不断的给自己加油打气。 步伐也渐渐的轻快了起来。 竟然不知不觉的,来到了大相国寺。 转过后门的围墙。 眼前出现了一座两层高的原木小楼。 古色古香,门头的匾额上是五个楷书的黑色大字。 “朱雀门小报。” 杨蔓娘仰头轻轻的读了出来。 哇! 第十家。 新的希望! 第17章 大观三年,朱旭全家从苏州城一路坐船搬迁到汴京,就住在朱雀门附近,家里的老父亲朱沁心看好报房的生意,于是便投资创办了朱雀门小报。 朱雀门小报是一个典型八卦情感小报,除了摘抄朝报的内容以外,最喜欢发布的消息,便是宫里妃子们和官家的情感纠葛,还有高门大户女眷们的事儿,比方说谁家公公扒灰了,谁家养小叔子了,谁家官人养小妾被正房娘子挠花脸了,哪一届的新科进士做官之后频繁相约花魁了之类的事儿。 这辛辣大胆,又荤素不忌的作风,让朱雀门小报在民间一直都毁誉参半,但是报房的收益也极为可观。 成绩最好的时候,在御街这边儿,销量几乎都要和小报的销量持平了。 报房生意最最兴盛的时候,甚至覆盖到了大名府,东家名下也有两家印刷坊,二十多位撰稿人,一百六十多位听风报探,还有两三百个卖报的小经纪。 所以。 老东家朱沁心才有银子在汴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地,建了二层小楼,彰显整个朱雀门小报的格调。 只是。 天下的生意,哪个不是起起落落的。 如今随着报纸市场逐渐趋于饱和,办报的人也多了,各类的小报互相重复的内容也增加了,而街面儿上的新鲜事儿就那么多,十几家小报,你家写来我家写,最后又能有多少新意。 所以,随着少东主朱旭上台,朱雀门小报的报纸的销量,也开始逐年渐渐下滑,生意差了,自然也逐渐养不起那么多的报探和小经纪了,就连原本的两家印刷坊,如今也缩减成了一家。 原本红火的生意变得冷清了许多,和父亲朱沁心当年完全没法相提并论。 这就让东主朱旭开始发愁,毕竟他虽然有钱,但在汴京天子脚下,汇集了大宋最有钱有势的人,豪门富商数不胜数,他这样的身家并不算什么。 家产中占比最大的除了一座汴京的三亩宅子和一座庄园外,便是这座二层的朱雀门小报报房,以及一家在城外的印刷坊了。 若是报房的收益今年依旧没有太大的起色,他恐怕就要考虑年后转让这块地皮,再去做其他的营生了。 唯一顾虑的,就是这毕竟是祖产,是他父亲朱沁心当年一手创办的,还交代他一定要一辈一辈的传下去给自家子孙继承的。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愿意去做这种违背祖宗的决定。 还是想找尽量想法子经营好自家的报房的。 此刻。 朱旭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打量着繁华的街面儿。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每月逢一,逢五,他都会在家吃完朝食后,坐自家的马车来报房。 看一看这段时间的报纸销量,查一查账目。 顺便听一听底下的报探们的消息。 再泡一壶观音茶,坐在二楼的窗边,享受着外面的街景。 这让他仿佛回到了自己少年时期,和父亲一起来报房的时光。 格外的放松。 突然。 一个穿着羊皮裘,梳着双平髻的小娘子,一路小跑进入了他的眼帘。 倒不是说小娘子有多么出色,让他生了色心。 而是这小姑娘的年纪,和他的女儿一般大。 朱旭今年年逾四旬,膝下有五个儿子,却只有一个女儿。 所以,对这个唯一的最小的女儿,自然是如珠似宝的珍视,前段日子,自家的老丈母娘病了,女儿去外祖父母家探病,有大半个月没回来了。 所以,此刻骤然看见一个和自家女儿年纪差不多的小娘子,不免多看了两眼。 原以为这小娘子是去大相国寺求签的,毕竟大相国寺是汴京有名的寺庙,每日清晨,都有不少附近的民众来烧香拜佛。 不想这个小姑娘。 一路直接经过大相国寺的后门,往自家报房里走来。 让朱旭心里不由的生出了一丝浓烈的好奇心。 “请问管事,你们东主在吗?” 杨蔓娘大大方方的走进了朱雀门报房大堂。 施了个万福礼,笑吟吟的问道。 “额,请问小娘子是有消息要卖吗?不如先告诉在下,如果消息合适的话,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的价格。” 这位厅堂管事年纪大一些,约莫有二十七八岁了。 不过说辞依旧没有变,把她当成了来卖消息的。 并不接她要见东家的话头儿。 杨蔓娘也不恼。 摇了摇头。 语气不紧不慢: “不是,我是来推销我的话本小说,并且,我有可以增加报纸销量的法子,但是我只和能做主的人谈。” 被拒绝了九次,杨蔓娘的心态已经很稳了。 对方无论什么态度。 她也不会色变。 气定神闲的道。 “这......” 对面的男子面露难色。 他原本想把这个小娘子打发走,可是看到对面小娘子穿的寒酸,可说话却有理有据。 不卑不亢。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4节 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儿。 倒不像是骗人的。 一时间,倒是有些迟疑了。 “哦?小娘子有什么法子可以提高报纸的销量?” 恰在这时。 一个略显低沉的男子声音,从楼梯上传来。 杨蔓娘抬头。 这是个约莫四十来岁微胖的中年男子,留着两簇短须,穿着一身儿湖蓝色的锦袍,腰间系着一个白玉如意结,正缓缓的从楼上走下来。 “东主。” 见男子下楼,厅堂管事连忙介绍道: “小娘子,这就是我们东主,现在你可以说了。” “鄙人就是这朱雀门小报的东主,姓朱名旭,不知小娘子怎么称呼?” 若是往常,有人这么大剌剌的来自荐,朱旭都会直接让管事去应付,不会亲自出面,毕竟若是一个明显的贫民小娘子都要自己这个东主亲自接见,那还花钱招这些管事干嘛? 但是。 今天也是赶巧了,他这几日正在为报房的业绩烦恼,想着是否要转让了做别的生意,恰好便有个小娘子说可以提升报纸销量,就仿佛某种预示一般,自然便勾起了他的兴趣。 只是等他下来才发现,这个小娘子看起来年纪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年轻,虽然瞧着有些面善,但显然不像有什么好主意的样子,心里便有些失望。 不过但既然下楼了,朱旭还是还是保持着基本的风度。 问了一句。 “见过朱员外。” 杨蔓娘笑着施了个万福礼。 她一眼便认出了这位朱员外,他就是之前在矾楼,给了她一把铜子让她去买所有小报的那位客人。 不过,对方显然没有认出自己。 一面之缘,杨蔓娘也不打算攀交情。 她只是很诚恳有礼貌的又一次施礼道: “很感谢您给我这个机会。” 说话也是一门学问。 杨蔓娘虽然年轻,但是她的礼貌感谢和恰到好处的分寸。 让朱旭多了一些耐心。 “小娘子客气了,这没什么的,我是一个商人,听到能够多赚钱的法子,自然要过问的,小娘子请坐。” 朱旭抬手指了指店铺里的玫瑰椅。 自己也在杨蔓娘的对面坐下。 看着坐好的杨蔓娘。 问道: “冒昧的问一下,小娘子今年芳龄几何?” 杨蔓娘笑了笑,她知道对方为什么要这么问,就像现代的面试一样,hr 总要问问你的基本情况,毕竟,总不能把一个骗子招进公司。 杨蔓娘没有隐瞒。 如实的讲了自己的家庭情况,以及现在的住址。 听着杨蔓娘不急不徐的说完自己的家庭情况。 朱旭不禁有些愕然,这个身世,竟然比他想的还要惨一些。 他是个商人,总是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一般底层出身的孩子。 或多或少总是有些自卑的。 在外人面前很难落落大方。 即使故意表现的大方,也总有一种虚张声势的感觉。 看着这个叫杨蔓娘的小娘子不卑不亢,一脸从容的在自己面前侃侃而谈。 他原本以为是家学渊源,是哪个大户人家家道中落的孩子,想不到这个小娘子居然就是出身底层。 不过这都不是他最为关心的事。 朱旭只是惊讶了一下。 很快便将话题转入了正题: “你刚才说,自己有提高报纸销量的法子,现在说说吧,希望不是一场闹剧。” “您放心,若是您愿意用我的法子,别的不敢说,但您的朱雀门小报,绝对会再一次被人记住。” “哦?” 朱旭挑了挑眉。 语气不置可否: “那我就洗耳恭听了。” 杨蔓娘看出对方的的不信任,不过并没有在意。 她清了清嗓子。 不紧不慢的,将自己之前和弟弟妹妹说的报纸广告计划和盘托出。 一开始,朱旭还有些不以为然。 坐在椅子上一边喝茶,一边随意的把玩着腰间的白玉如意结。 可听着听着。 朱旭整个人都不由自主的坐直了身子。 等杨蔓娘说完。 他双眼发亮,整个人语气都变得兴奋起来。 双手一击。 兴奋的赞道: “打广告!老天,这确实是个绝妙的法子!” 朱旭本身家学渊源,又经营生意多年,自然是有生意头脑的。 一听就明白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各家报房一直以来,都追求的是卖报纸本身的钱,可若是做广告就能赚钱,那卖报纸的那些钱就根本不值一提了。 这个法子对所有报房来说,都绝对是一次行业性的颠覆。 虽然这个点子一旦使用,就容易被同行模仿,但利润也是实打实的,而且还是源源不断的。更重要的,是可以打出自家报纸的名气。 朱雀门小报沉寂太久了,迫切的需要一次巨大的成功在汴京城打出名气。 广告显然是不二之选。 毕竟,汴京的商业发达,各色小店多如牛毛,哪个小店会不想打广告,从而招揽更多的生意。 而且就算被模仿了,自家也不吃亏,只要自家的小报第一个开始做广告,那以后再说起广告,人们总会第一个想起自己的朱雀门小报,那自家的小报自然会再次火起来,再次被汴京人记住和信任。 朱旭虽然不知道什么叫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但是毫无疑问。 此时此刻,他确实想第一个吃这只叫做广告的螃蟹。 朱旭踌躇了一下,起身和刚从外面的赶来的大管事朱贵低声商量了一会儿。 最后。 看着杨蔓娘,便要说什么。 此刻,杨蔓娘已经预感到自己期待的机会就要来了。 成败在此一举。 她不由自主的坐直了身子,一颗心也瞬间提了起来。 双手暗暗的握紧。 手心不由自主的冒出了细汗。 第18章 “杨小娘子。” 朱旭看着杨蔓娘,慢慢的讲道: “这确实是一个精彩的点子,你并没有说大话。这个点子卖给我,你想要多少钱?” 朱旭并不是一个短视的黑心肠的商人,他的母亲和妻子都笃信佛法,所以,朱旭本人也受此影响,更愿意和气生财,只要这个小娘子的要价不过分,他还是愿意花钱买下这个点子的。 毕竟。 小小年纪讨生活也不容易。 多少钱? 杨蔓娘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 那强劲的扑通扑通声震耳欲聋。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5节 对方说了这句话,那么就意味着,自己已经成功了第一步。 这是大半天下来,还是第一家小报跟她这么说。 她努力的让自己保持冷静,想着要怎么回答朱旭的问话。 显然,对方是想要一次性买断自己的这个主意,然后直接去操作广告,接下来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但是,杨蔓娘并不愿意这样,如果自己直接把主意作价卖给对方,她或许会一次性得到十几两,或者几十两银子。 要是其他人或许就满足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点子而已,没有任何的成本,就跟白得的一样,无疑是非常丰厚的回报。 但是,杨蔓娘的目的,是要捆绑销售自己的连载小说,她需要的并不是一笔钱,而是一个源源不断的能够来钱的稳定渠道,养活自己一家人。 虽然,她现在非常的缺钱。 但是,也不可能同意对方这样的一次性买断的交易。 想了想。 杨蔓娘按捺下脑子里对金钱的渴望。 心平气和的答道: “不,朱员外,这个点子没有买断钱。” 看着朱旭和大掌柜朱贵疑惑不解的脸。 杨蔓娘不急不徐的解释道: “如果贵报愿意连载我的小说,跟我签订连载契约,那我愿意将这个点子免费赠送。” “连载小说?免费赠送?” 朱旭皱了皱眉头。 根据字面意思,他自然明白什么是连载小说。 杨蔓娘点头道: “是的,否则我宁愿和其他小报合作。” 虽然。 目前为止,只有朱雀门小报一家愿意合作,但并不妨碍杨蔓娘拿其他小报给自己撑撑面子。 给对面一点压力。 朱旭沉吟着没有说话。 一旁的大掌柜朱贵皱了皱眉,提出了疑虑: “现在市面上都是很多完整的话本子,这连载小说还没有哪家小报愿意做,而且报纸版面版面有限,若是我们朱雀门小报做了连载小说,势必就要减少市井消息和广告的版面,发行之后没人买账怎么办?”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杨蔓娘是个未雨绸缪的人。 这段日子写小说之余,自然早就对一些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题,在心里做过预演。 还对汴京城所有小报的历史,也都做了了解。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也早就考虑好了答案。 闻言微微一笑: “大掌柜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虽然现在完本的话本儿很多,但是第一次报纸上看到连载小说,这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对吗?” “有点道理。” 大掌柜朱贵点了点头,道: “对于新奇的东西,汴京人总是很有好奇心。” “我想大掌柜顾虑的问题,无非就是两个,一个是我的连载小说能否为报房赚钱,另外一个,便是朱雀门小报的声誉。” 杨蔓娘不紧不慢的说道。 经过一上午的失败,她对于这些报房的心理早就一清二楚,也知道该跟对方讲什么话。 大掌柜朱贵和东主朱旭闻言,对视了一眼,都点了点头。 朱旭道: “是的,这是我主要考虑的问题。” 杨蔓娘酝酿了一下,组织好自己的语言。 语气真诚的道: “我想说的是,一个小报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功?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便是敢于尝试,敢于创新,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像刚才的广告点子,不说它赚钱的方面,单说这是汴京第一个广告,就已经足够吸引人了,而我的连载小说也是一样,咱们先抛开小说内容的好坏不谈,只说这是汴京城,乃至整个大宋第一本连载小说,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噱头了,而朱雀门小报,作为第一个刊登连载小说的小报,不但不会影响声誉,反而会给朱雀门小报的历史,增添上靓丽而浓墨重彩的一笔!” “嗯,你说的对。” 杨蔓娘的说法,非常具有煽动性,而且逻辑方面也无懈可击,即使连之前提出异议的大掌柜朱贵也不得不点头。 杨蔓娘见状,内心稍稍放松了一下。 呼了口气。 接着说道: “而在我的连载小说占据了报纸的版面,最终赚不赚钱这方面,你们也没什么好担忧的,我想有了我免费的广告点子,您只要操作得当,拉到足够多的广告,应该不会有这种可能性。而且,我的连载小说目前只有两万字,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后面每一期甚至还不会有这么多,报房只需要付出一个版面印刷成本,先发行尝试一下,然后看看销售情况,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增加版面,就算我的连载小说不被喜欢,你们也只是损失了一些印刷成本而已。但是,谁敢保证,我的小说汴京人就一定不会买账呢?” 杨蔓娘说完这些,便停了下来。 喝了一口茶。 目光直视对面的朱旭道: “朱员外,你觉得如何?” 朱旭摊开手。 有些忧虑的道: “不瞒你说,杨小娘子,当你走进汴京城的各大书店和瓦子,你就会发现,那里有太多太多的选择了,在汴京,你的书并没有名气,而且你的小说还只是连载。举个例子,当两本同样的书放在你面前,你是愿意选择已经完本的名家作品,还是想去看一个只有两万字的,名不见经传的新人的书?” “朱员外,人们第二次选择什么书,我们先不讨论。但是我相信第一次,他们一定会选择我的连载小说,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在小报上看到小说,你也说了,汴京人喜欢新奇,不是吗?” 杨蔓娘喝了一口茶。 自信的反问道。 “唔,似乎有些道理。” 朱旭皱着眉头思考。 免费赠送点子,自然吸引人。 但是,要连载小说在报纸上,却也是头一回,毕竟版面有限,他原本打算少刊登八卦消息,省出一个版面多打广告赚钱的,但是要连载小说的话,恐怕省出来的版面又要被杨蔓娘的连载小说占用。 不过,杨蔓娘说的也有道理。 这样的交易方式,自己也未必就吃亏。 毕竟,刊登连载小说也算是一个创新。 就像广告一样,对于自己的报纸宣传来说,都算是颇为有利的。 以后别人提起这些总会想起朱雀门小报。 不过,刊登连载小说。 最终能不能长久,还是要取决于小说本身的质量。 朱旭想明白了这些。 便问道: “杨小娘子,你写的连载小说带了吗?” “带了。” 杨蔓娘毫不犹豫的将用油纸包好的稿子递了过去。 “霸道......王爷心悦我?” “公子墨瑾?” 朱旭看到杨蔓娘这个大胆的标题,和明显模糊了性别的笔名。 忍不住挑了挑眉。 “是。” 杨蔓娘没有做过多的解释。 她很清楚,自己写的小说某些方面来说,还是有些出格的。 用笔名是最好的办法。 若是让读小说的人知道自己是个女子,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索性直接起一个性别模糊的笔名。 朱旭翻看着杨蔓娘的稿子,整个过程很安静。 偶尔端起桌上的青釉竹叶纹的茶盏。 喝一口水。 杨蔓娘毕竟上辈子是个网文作者,文字功底流畅,驾驭情节的能力也极好。 一开始。 便将女主白绾绾的生活描写的非常的细腻。 亲娘没了,亲爹娶了继母。 女主白绾绾从小就被后妈和继妹欺负,日子过的就像个北宋灰姑娘似的,住在最差的杂物房,被继母抢走亲娘留下的东西,还干粗活儿,经常被继妹告黑状挨打,只能吃最差的剩饭。 这个年代的小说话本儿,一般都是男子书写,所以在他们的书里,女主最不济都是个大家闺秀,很多甚至是郡主公主,都是非常优雅美丽,生活富足的。 所以,这样惨兮兮的小可怜儿女主,朱旭还是头一回看到。 加上大量女主受欺负的声临其境的写实描写。 看的朱旭这个中年男人都频频皱眉,忍不住为里面可怜的女主白绾绾抱不平。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6节 心里暗恨那个爹怎么这么不晓事。 居然不管继母,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受委屈。 若是自己,就绝对不会娶这样的毒妇。 两万字并不多。 很快。 便看到女主被下春药的部分。 朱旭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抬起头,有些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坐在对面,梳着未婚小娘子发髻的杨蔓娘。 道: “这,下药?” 他委实没想到这样一个清瘦秀美的未婚小娘子。 居然能写出如此大胆的故事情节。 “员外稍安勿躁,往下看就是了。” 杨蔓娘微微一笑。 神色淡定。 仿佛这没什么需要大惊小怪的。 既然出来赚钱。 那她就不会把自己当成一个未出阁的小娘子。 在商言商。 要想争取到平等的话语权,这个时候就越要稳住,决不能表现出任何害羞,不好意思的情绪。 这个年代和现代不一样,虽然女人的地位也不低,也可以继承财产,学习技艺,但这个年代不讲究男女平等。 所以,一个女人出来混。 很多时候,就要适当的表现出一种满不在乎的匪气,才能镇得住场子。 这也是一种有效的谈判手段。 果然,在杨蔓娘平静的表现下。 尽管对下春药这个情节颇有微词,但朱旭还是耐心的读完了小说稿子。 末了。 放下手中的书稿。 微微皱着眉头。 道: “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本子,但是......唔,我不能确定市场是否买账。” 在朱旭看来,这本小说就和杨蔓娘之前说的广告点子一般,非常的新奇。 小说名字和内容也很大胆。 但也正是因为太新奇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小说,反倒一时间有些不确定投放之后市场的反应。 一时间有些顾虑。 杨蔓娘不希望对方考虑太久,那样顾虑会越来越多。 她直接放下手里的青瓷缠莲花纹茶盏,站起身。 语气自信的道: “朱员外,不要犹豫了!我对我的小说有信心,对于朱雀门小报来说,这绝对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朱旭顿了顿。 思索了片刻。 又低声和一旁的大掌柜朱贵商量了一下。 突然问道: “杨小娘子,我想知道,如果我们小报同意连载你的小说的话,你想要多少银钱?” 杨蔓娘既然写小说,自然也打听了话汴京小说话本儿市场的价格,比较出名的如清月散人和岳阳老生,写一本书大约在十万字左右,价格大概是在二十两左右。 不过,这两位也不靠这个过活,他们出名之后,都是各大书商和富贵人家宴会的座上宾,每次得到的礼物和打赏也有几十两了。 而那些普通的不出名的话本儿,十万字的,一本也就一两银子到五两银子之间,能卖到五两的很少,大多都是一两银子,有的甚至更低。 也就勉强能让写话本儿的人养活自己罢了。 而且,这些银子无论多少,都是直接买断全书,书商后续赚多少钱,都跟话本儿作者没有关系。 至于连载小说的价格,市场上目前还没有可以参考的。 毕竟这是头一回。 杨蔓娘自然不好随意开价。 她直接反问道: “如果按千字来算,朱员外能给我开什么价格?” 杨蔓娘没有提分成。 虽然她也不想自己的书被贱卖。 但是她很清楚,目前的自己没有足够的资本,也没有在这一领域证明过自己。 对方愿意给自己一个展示的平台,已经很不错了,现在若是再谈分成,只会让对方觉得贪得无厌。 反而会毁了原本还算愉快的合作。 倒不如索性让对方开价。 想来在自己免费赠送点子的情况下,对方的开价也不会太吝啬的。 朱旭和大掌柜朱贵对视一眼。 微微一笑,道: “那就千字给你四十文,如何?” 对于一个毫无名气的新人作者来说,千字四十文,这个开价确实不低了,相当于写十万字就四贯钱,也就是四两银子。 朱旭开的这个价格,显然是考虑到杨蔓娘之前免费赠送广告点子的缘故,算是颇为良心厚道了。 这基本上,已经是底层话本儿作者能拿到的偏高价格了。 “可以。” 对此。 杨蔓娘没有什么异议。 “好。” 朱旭站了起来。 语气和煦的笑着道: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一言为定,按着这个价格签约你的这一本小说,让牙人来拟定契约。” “额......” 杨蔓娘怔了一下。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这,这就定了? 自己可以连载小说,赚钱养活自己了? 想到穿越这段日子以来起早贪黑,吃不饱穿不暖受的那些苦,还有早晨去报房推销小说被人赶出来的狼狈。 她忍不住鼻子一酸。 又连忙用手按住眉头。 强忍着,不让自己在对面两个刚刚认识的陌生人前流出眼泪。 朱旭和大掌柜朱贵也显然看出了她的激动。 都善意的笑了笑。 打发小厮去牙行叫牙人过来。 杨蔓娘强忍着泪意,看着对面二人善意的笑脸。 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他们答应了。 真的答应了! 他们会连载自己的小说!会和自己签订契约! 自己在这个时代,终于有了可以安生立命的本事! 她想起自己刚穿来时候的艰难,想起家里那破旧的架子床和吃不饱的冻白菜水饭,想起一家三口没有一双御寒的羊皮靴。 想起一上午饿着肚子,连续被九家报房拒绝,被门房推搡着出来。 那些失落,那些沮丧。 那些难过。 但。 和此时此刻的成功相比。 那些简直不值一提!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7节 不值一提! “谢谢你,朱员外。” 杨蔓娘忍住眼中的泪意起身。 语气真诚的道: “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第19章 在大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从事中介的人员种类繁多。 牙人在订立契约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朝廷还专门制定了法律规范来整顿市场秩序,《牙保法》,对牙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管理。 牙人作为一种职业,主要职责就是为为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促进交易的达成。牙人们大多游走于大街小巷,与各方人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能够探听到更多的交易消息,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帮助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使得双方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易。 而更多的,是在商品交易中签订的契约中,牙人作为见证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减少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所以,如今人们无论大小的买卖,都会订立契约,都会找牙人来做中间人。 “鄙人金三万,很感谢朱员外和杨小娘子的信任,这笔买卖让我全权负责订立契约。” 金牙人人如其名,长了一排黄黄的大金牙。 说话爽利专业,他一进屋便先和朱旭打了招呼,又问了杨蔓娘的名字,又笑吟吟的自我介绍。 当然,主要是给杨蔓娘介绍。 毕竟,朱旭是他的老主顾了。 金牙人全民名儿叫金三万,是御街这边比较出名的牙人。 从祖父辈传下来已经是第三代了,信誉卓著,有自己的牙行,就叫金氏牙行。 就开在大相国寺附近的牛行街上。 所以。 朱旭店里定契约,一般都找他。 金牙人拿出一式三份的契约,递给二人。 客气的道: “这是我草拟的合同,您二位过目一下,看是否有异议,若有异议,我在修改。” 杨蔓娘点了点头,接过合同,仔细的看着里面的内容。 这份合同表明,她把自己小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版权永久性的全部交给了朱旭的朱雀门小报,在报酬方面,按千字四十文支付,直到完结。 然后在此期间,杨蔓娘要保证不能无故中断更新,不能不完结,否则要支付五十两银子的违约金。 反之。 若是报房方面违约,同样要赔付杨蔓娘五十两银子的违约金。 都是很透明公平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弯弯绕绕的条款。 杨蔓娘略微一思考,便点了点头。 她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筹码,处于谈判上的弱势,她也不能要求太多。 毕竟,就算自己要求了对方也不会同意。 不过想了想。 杨蔓娘还是提了一个小要求: “所有签的契约,都仅限于《霸道王爷心悦我》这一本小说,后续我再写出来的新小说,是否连载在朱雀门小报,都由我自己决定。” 对于这个要求。 朱旭爽快的同意了: “后续的小说,你当然可以自由的选择卖家,杨小娘子若是不放心,这个咱们也可以写进契约里。” 就算杨蔓娘不说,朱旭也没有买她后续小说的意思。 毕竟。 这是只有小说好到一定程度,甚至洛阳纸贵的程度,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他并不觉得《霸道王爷心悦我》有这个资格。 “好,那就写进去吧,其他的我没有意见了。” 金牙人根据杨蔓娘的要求。 再次完善了合同。 杨蔓娘点了点头,用毛笔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沾了沾盒子里的朱泥。 在三份契约上都按上手印。 金牙人和东主朱旭二人也依次按了手印,签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 合约订立。 金牙人先走一步,带着第三份契约去衙门备案。 杨蔓娘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契约。 也拿到了支付给自己的第一笔稿费。 千字四十文,她写了两万字。 刚好是八百文钱。 这笔钱。 比她在矾楼做工三个月的薪水还要多五十文。 “恭喜你了,杨小娘子,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看着面前穿着破旧的羊皮裘。 神色淡定的小娘子。 朱旭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他委实没有想到。 有一天自己会和这么小的一个小娘子订立契约,互相合作。 “希望小娘子不要食言,在我的报纸没有打广告之前,保守住广告的秘密。” 杨蔓娘临走前。 朱旭有些不放心的嘱咐道。 “那是自然,朱员外放心。我虽然不是君子,但既然签了契约,自然也会一诺千金的。” 杨蔓娘点头答应道。 怀里揣着刚刚出炉的巨款八百文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朱雀门小报报房。 此时。 已经是酉时一刻,按现代的时间来算,差不多是下午五点多。 杨蔓娘心情很好的哼着歌儿走在潘楼南街上。 看着两旁琳琅满目的各色店铺。 不时的摸一摸怀里用线穿好的八百文钱。 不由得心花怒放。 有钱的感觉。 真好啊! 既然赚到了钱。 自然不能再饿着肚子回去。 早晨五更起来吃饭,到现在也快十一个小时了。 杨蔓娘那会子在去朱雀门小报报房的时候,就肚子饿了,干吃了一个从家里带的烤土豆。 那点子东西这会子早消化了,这会子肚子饿的咕咕叫。 花了十文钱,在附近牛行街一家叫苏婆婆肉饼的小食肆里,买了两个刚出锅的羊肉小葱饼。 这里靠近御街和潘楼南街,租金不便宜,生意不好的话,根本承受不起。 所以。 凡是能在这里开店卖小食的,都是有真手艺的,无论是味道还是卫生,都绝对是挑不出毛病的。 说起来,这也算某种严选吧。 羊肉小葱饼,顾名思义是用面粉,葱花和羊肉制作而成。 饼身外皮色泽澄黄,油光腊亮,鲜香微辣。 饼皮薄而香脆,外酥里嫩,葱香四溢。 一口咬下去。 香极了! 羊肉的鲜美与葱香的浓郁相互融合,回味无穷。 杨蔓娘忍不住微微喟叹。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8节 来大宋这么久,除了上一次在矾楼的员工餐的时候,吃了一小碟豆腐炖肉外。 自己总算是再一次吃到肉了。 这肉,怎么就这么好吃呢! 杨蔓娘狼吞虎咽的吃完了一个羊肉小葱饼,才解了穿越过来这些天攒下的那股子馋劲儿。 当然。 赚了钱杨蔓娘,自然也不会忘了自己之前给家里弟弟妹妹的承诺。 毕竟,自己能有机会成功,背后离不开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的背后支持。 杨蔓娘自然也没有小气。 又花了二十文钱,买了四个带走的羊肉小葱饼。 让老板包好。 第20章 这会子还早,天还没有黑,倒是也不急着回家。 杨蔓娘又拿起第二个羊肉小葱饼。 一边慢条斯理的品味着,一边出了牛行街,沿着潘楼南街往南走。 没一会儿功夫,便到了有名的界身巷,这里是汴京城最大的金银和丝帛的交易中心,交易金额动辄上千万,类似于现代的各大银行,很是财大气粗。 所以。 这一带房屋楼宇,都造的极为雄伟壮丽,店面也很宽阔。 界身巷再往东走,便是著名的潘楼。 所谓潘楼,也并不是一座楼。 而是一座巨大的自由贸易市场。 一进潘楼,就是一股子巨大的喧嚣和叫卖声儿。 这里卖什么的都有,五花八门,种类齐全。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在这里买不到的。 卖二手衣物的、卖书画笔墨的、卖玉器珍玩的、卖鹿茸犀牛角、金器的,卖妇女的头饰、冠梳、领抹、日用品的。 有卖菜的,卖羊头、肚肺子、红白腰子、牛肚、牛百叶、牛奶,活的鸡鸭鹅鹌鹑、兔子、斑鸠、鸽子的。 也有卖螃蟹、卖鱼虾,蛏子,蛤蜊之类水产品的。 还有各种手艺人卖捏泥人,糖人儿的,卖风筝灯笼,陶牛陶马的。 还有各种小摊儿上现做的香甜的甜点心,如酥蜜食、桂花糕,枣饼 ,糍糕,豆沙馅汤圆、香糖果子、雕花蜜饯这些。 摊主们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断的高声叫卖着吸引顾客驻足。 杨蔓娘进来潘楼也没有闲着,在卖二手衣裳的摊子上,跟老摊主讨价还价,花了八十文,给妹妹杨盼娘买了一件二手的羊皮裘。 不是不想买新的,实在是八百文钱听起来很多,但用起来也不过是八百个铜子。还要留一部分交房租,买靴子,改善一下伙食,买炭,买米面,买以后写话本儿用的笔墨纸砚。 所以。 在下一笔稿费还没有到账之前,杨蔓娘只能精打细算,按最低的标准来买。 不过,其他方面再怎么精打细算。 伙食标准也必须提高了。 家里三口人,都瘦的脱像,杨蔓娘和老二杨士林还好一点。尤其是在家里的老三杨盼娘,不像杨蔓娘还能中午偶尔在酒楼吃点好的,老三杨盼娘在家里一年都吃不上一顿肉,整个人都细细瘦瘦的,穿上衣裳都漏风,也就比难民略微好一点儿,头发和枯黄的稻草差不了多少,显然是长期缺乏营养所致。 所以,吃食方面是决计不能再省了的。 杨蔓娘算了算,又花一百文,在肉摊子上买了一斤土猪肉。 花七十五文,买了五斗米。 最后,又花了三十五文,买了一斤的红糖。 才算结束了今天的潘楼购物之旅。 这个时候,已经天黑了。 潘楼这边儿的公共牛车依旧很多,杨蔓娘招手打了一辆。 因为带着货,尤其是那五斗米,就将近占了一个人的位置,所以赶牛车的老师傅,要了她六文钱的车资。 因着人还没有拉满。 牛车便继续沿着潘楼往东拉客。 经过了汴京有名的徐家瓠羹店。 五彩的幡子随风招展。 店前坐一个半大的穿着兔皮袄的少年,嘴里不停地叫卖着招揽顾客。 “饶骨头、饶骨头……”。 饶骨头,就是送骨头的意思,当然不是白送。 意思就是只要进店吃瓠羹,就会附赠炖烂脱肉的骨头。 大宋特别流行吃瓠羹。 所谓瓠羹,就是是用葫芦与羊肉炖成的一种浓汤,非常的暖胃。 尤其是冬天,汴京城几乎无论哪条街,都有两三家瓠羹店。 味道飘的老远都能闻着。 一大碗瓠羹加上饶的一大块带肉的大骨头,十文钱,价格也不算贵的离谱。 闻着瓠羹的浓郁香味儿。 杨蔓娘捏了捏怀里花剩下的四百多文钱。 心里暗暗的思量着。 等下一次来交稿子,得了银钱。 就带了老二和老三来一起尝尝这瓠羹的滋味儿。 牛车缓缓而行。 没一会儿功夫,便行驶到了潘楼街的南面儿。 这里便是是汴京城最大的演艺中心桑家瓦子了。 杨蔓娘之前有一次帮客人买零嘴儿就来过一回。 桑家瓦子里不光有各种说书将史,唱戏,滑稽戏表演,傀儡表演,杂技表演,蹴鞠比赛,投壶比赛,马球比赛。 还有卖药的、占卦的、摔跤卖艺的、卖饮食的、理发的、剪纸花儿的、唱小曲儿的。 可以说各种三教九流,小商小贩,鱼龙混杂。 有闲钱的人,在里面呆上一整日,就光是吃喝玩乐消磨时间,就不知不觉就到了天黑。 就跟现代的各种商业中心一样。 一点儿也不无聊。 “吁~” 伴随着车夫扬鞭停车的声音。 牛车的帘子被撩起。 两个十五六岁年纪,一胖一瘦,头上带着素银簪,穿着一样儿的灰色兔皮袄子的小娘子,从瓦子里出来,手拉手笑嘻嘻的上了牛车。 看到牛车里,身边带着一堆东西穿着寒酸的杨蔓娘。 两人惊讶了一下,互相努了努嘴儿。 便坐在了最远处。 自顾自的说着话儿。 别人不搭理,杨蔓娘自然不会自讨无趣的主动搭话儿。 她靠在车厢壁上。 一边盘算着明天上工的事儿。 一边欣赏着瓦子周围繁华的街景。 不过,牛车就这么大。 不一会儿。 两个小娘子的声音,还是不由自主的飘进了杨蔓娘的耳朵。 “哎,早知道咱们今天就不该出来玩了,听说明儿个王团子和张七圣大师都在夜叉棚演出呢,还有李解元也要在象棚说那《梅花定情记》,咱们今日出来了,明日我娘定是不许我再出来的。” 瘦一些的小娘子名叫苏月亮,家里住在曲院街那边儿。 父亲是开绸缎庄的,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以,总是比较得宠,能从祖母那里得不少银钱,所以,才有钱和发小王彩儿跑出来瓦子里玩儿。 “我倒是不喜欢王团子,他虽说滑稽戏演的好,可人长得跟个大团子似的太笨重,我喜欢李解元,他长得多斯文多出色啊,还那么风流倜傥,好想去听他说书啊!” 一说到这儿。 胖乎乎的小娘子王彩儿,眼中忍不住露出迷恋之色。 显然是这位李解元的忠实拥趸。 “没可能的,我娘不让出我去,你娘肯定也不会同意你单独出来玩的,不过,虽然听不了李解元说书,但我三姐姐买了那本《梅花定情记》的话本儿了,明儿个你来我家,咱们一起看。” “唔,那好吧,我明儿个带些我娘夏天晒得甜杏干儿过去,咱们一道吃。”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29节 虽然不不是故意的。 但牛车里就那么大点儿地方,杨蔓娘还是听了一耳朵小娘子的八卦。 不由的对这位说书的李解元有些好奇了。 之前老二杨士林就说,这位李解元每次说书,都有好多汴京的高门贵女和夫人们去捧场,显然这两位来自殷实人家的小娘,也是这位李解元的拥趸。 显然,用现代的话来说的话。 这位李解元在瓦子里还是个流量明星似的人物。 牛车走的并不快。 一路上走走停停,又拉了两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和一个出来买鸟食儿的中年男子。 冬日里本就昼短夜长。 杨蔓娘回到南熏门这边儿的时候。 天儿已经黑透了。 借着空中皎洁的月光,和周围人家门前零星儿的灯笼的亮光。 牛车不紧不慢的驶进了小鱼仔儿巷子。 刚一停稳。 便听见不远处的屋子里。 咯吱咯吱拉开门栓儿的声音。 “大姐,是你回来了吗?” 第21章 黑夜里。 传来老二杨士林不确定的问话。 “当然是我,老二老三,快来帮忙搬东西!” 屋子里顿时亮起了油灯。 没一会儿。 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便迅速裹上衣裳的跑了出来。 “啊,大姐,你终于回来了!” 看到牛车上的一大堆东西。 因为有外人在。 两个小的努力的克制住当场询问的欲望。 一脸喜色的将牛车上的东西往屋里搬。 杨蔓娘最后下了车,结了车夫的车钱。 才抱着最后的东西,慢吞吞的走回屋子。 一进屋。 便对上老二老三亮晶晶的眼神。 七嘴八舌的问道: “大姐,你买了好多东西啊!” “大姐,你的小说这是真的卖出去啦?” 外间厨房里,杨蔓娘被老二老三围着。 耐心的说了今天卖东西的经过,满足了两人的好奇心。 她并没有夸大或者避重就轻,而是实事求是的将所见所闻都讲了一遍。 毕竟,家里就兄妹三人,未来这两个都是自己的助手,自然不能养成傻白甜,而是要早早的培养起来。 接下来。 自然是收拾买回来的东西。 羊皮裘,猪肉,大米,红糖。 杨蔓娘每从袋子里掏出来一样,两个小的便惊喜的两眼发亮。 尤其是得了那二手的羊皮裘,老三杨盼娘更是欢喜的直拍巴掌,她一点儿也不嫌弃。 直接将羊皮裘套在了身上。 转了一圈儿: “天哪天哪,大姐,我不是做梦吧,我也有一件羊皮裘啦!嘻嘻,有了羊皮裘以后我也可以出门啦。” 小骷髅似的眼中,满满的都是喜悦。 像个快乐的小麻雀似的。 围着买来的东西。 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大姐,这猪肉有一斤啦,还有肥油呢,咱们切了熬成猪油,能吃到开春儿啦!” “还有红糖,咱们也可以喝红糖水啦。” 杨盼娘拉着杨蔓娘的胳膊。 有些撒娇的道: “大姐,现在还不算晚,咱们煮一点红糖水喝吧!” “好。” 杨蔓娘轻轻的点了点头。 这一刻她才发现。 原来自己这个小妹妹,竟然是这样活泼的性子。 “对了。” 杨蔓娘从袋子里掏出油纸包着的羊肉小葱饼。 递给老三杨盼娘: “还有这个,这是在潘楼南街那边儿买的羊肉小葱饼,有点冷了,顺便烧水的的时候也热一下,你俩分着吃了。” “啊......大姐你真买了羊肉小葱饼啊?” 老二和老三拿着羊肉小葱饼有些发懵。 他俩以为杨蔓娘是说着玩的。 毕竟,这一片儿住的人家,无论比自家好的还是比自家条件差的,就没有哪家能舍得给自家孩子买这个吃的。 “那是自然,我不是说了吗,若是卖了小说,就要买羊肉小葱饼吃的。” “可是......这很贵的。” 老二杨士林有些踟蹰的道。 毕竟。 这对于过了这么久穷日子的两个小的来说,很贵很奢侈了。 四个羊肉小葱饼就要二十文。 若是买成米面的话,能买一斗多了,足够一家人吃三四天的。 所以。 两个小的虽然嘴上一直盼着吃,却也只是一个念想说说罢了。 根本没想着大姐会真的买。 “没事儿,放心吃吧,买了也退不回去的,咱们还有钱。” 杨蔓娘本来就不是扣扣嗖嗖的性子。 之前是实在没有钱,自然是万般省着的,有了钱的话,她还是想尽可能的在能力范围内提高生活品质,补养补养身体的,羊肉小葱饼虽然有些小贵,也不是天天吃,偶尔吃一次解解馋也没什么。 “老二去拿钱匣子。” 杨蔓娘脱了身上的羊皮裘。 将揣在怀里剩下的四百多文钱全掏了出来放在小八仙桌上。 忍不住轻轻的呼了口气。 还好冬天穿的厚。 要是夏天,想把这四百多钱揣起来可不是容易的事儿。 “大姐这......这些都是你今天赚到的吗?” 老二从卧室里抱出边缘磨得都没颜色的木头钱匣子。 望着八仙桌上的一小堆儿铜钱。 结结巴巴的道。 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钱,当年杨老爹在的时候,家里或许也有钱,不过他一个小孩子,最多能得个几文钱零花,后来,家里的光景不行了,他每个月最多就赚个六十多文,也还很快的便花了养家,买木炭,买米面油盐,根本存不下多少。 所以,家里的钱匣子,除了发薪的那一日,其他时候也总是空空荡荡的。 如今,这四百多文,堆在一起,可想而知冲击力有多大。 一旁热羊肉小葱饼的老三杨盼娘。 端着冲好的热红糖水。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0节 递给二人。 也一脸喜色的凑上前,摸着桌上的铜子儿,小骷髅似的眼睛亮闪闪的。 语气兴奋的道: “大姐,咱们发财啦!” 两个小的白天在家看着还有十几文钱的钱匣子,还担心的不行。 毕竟,明天就是交房租的日子了。 生怕交不起房租被赶出去。 此刻,这种担忧都不翼而飞。 整个屋里,也就杨蔓娘还能保持淡定。 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甜丝丝的红糖水。 顿时感觉胃里暖暖的。 笑着道: “唔,一共赚了八百文钱,不过买东西花了一部分,应该还有四百多钱,老二数一数都收起来吧,以后房租家用就从里面拿。” “是,大姐。” 油灯下。 老二杨士林的快速的穿好铜钱。 收进钱匣子里。 老三杨盼娘将热好的羊肉小葱饼端上桌。 姐弟三人坐在绣墩儿上,围着厨房的小八仙桌。 享受了一顿像样的夕食。 ......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却说。 在南熏门的杨蔓娘这里兄妹三个,其乐融融的吃着买回来的羊肉小葱饼,喝着红糖水。 另一边儿的东主朱旭,则带着一腔激情和自家小报的印刷初稿。 也回到了家。 朱旭做事很有效率,也很有魄力。 既然已经决定改变经营策略打广告,他下午签完契约,便打发手下一半的报探和小经纪出去拉广告了。 当然,他自己也没闲着,坐上马车,去特意去拜访了两个和自家身家差不多的老朋友。 大家都是大商人。 明白酒香也怕巷子深的道理,所以自然对广告这个新的宣传方式接受度良好。 即使中间需要花一些银子的广告费,也都给的很爽快。 只一下午,就签订了二十多家广告。 客户有卖胭脂水粉的,有卖金银首饰的,开酒楼客栈的,有卖特色点心的,不一而足。 朱旭安排报房的撰稿。 迅速的为各家商户撰写了合适的广告词和商品特色的介绍。 一直忙到天黑,才乘坐自家的马车回来。 因为头一次做这个事情,朱旭还是不放心交给下面的人。 又担心自己一下午签订这么多广告的事情,被旁的小报知道了学了去。 抢走了先机。 所以,便让大掌柜照看着报房。 自己拿了定好的稿子回家。 打算明日一早,起来便去自家城外的印刷坊,组织刊印。 乘着其他小报还没有来得及模仿之前。 先早早的把自家小报的广告推向市场。 赚一波名声。 “爹爹,爹爹你回来啦!” 朱旭的马车一进院子。 便听见自家宝贝女儿朱秋雨的声音。 想来是从外祖母家回来了。 顿时心情愉悦起来。 撩开马车帘子,笑着道: “怎么样,大半个月不见,囡囡可是想爹爹了?” “那是自然,爹爹,我这次回来,还特意从外祖父那里给你带了爱喝的羊羔酒呢。” 朱秋雨嘿嘿一笑。 就像一只轻盈快乐的鸟儿。 提着裙摆跑上前挽住朱旭的胳膊。 笑眯眯的撒娇道。 她今天刚满十四岁,是个身形高挑瘦削的小娘子。 鹅蛋脸儿,梳着时尚的簪缨朝天髻,樱桃小口儿,画着时下流行的八字眉。 里面穿着一身儿葱白色的窄袖衫襦儿。 外面是一身儿上好的鹿皮裘。 腰间坠着一个样式极为精巧的纯金小橘子。 显然是一个爱美会打扮的小娘子。 “爹爹,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莫不是咱家的报房要出新报了?先给我瞧瞧吧。” “唔,那你可不要弄坏了,爹爹明天要用。” 朱旭点了点头。 嘱咐了一句。 便将手里的报纸初稿给了自己女儿。 虽然在没有印刷之前,报纸的初稿都需要保密。 但对于自己的女儿。 一家人却没有这么讲究的。 “爹爹放心吧,女儿会小心的。” 朱秋雨虽然小小年纪,却也是读过不少书的。 当年家里为五个个哥哥请了先生读书识字,她也一并跟着听课。 所以。 往常在家里的时候,也喜欢读各类小报,话本儿打发时间。 偶尔读到有趣的消息,还会分享给自己的闺中密友。 跟自家爹爹保证过后,便带着初稿回了自己的院子。 初稿和正品的排版差不多。 朱秋雨对自家小报的版面很熟悉。 刚一打开,就发现了不同。 “山珍海味真不少,水里游的味道好。咱们这鱼挺神奇,细看还是双眼皮儿。能做菜,能熬汤,煎炒烹炸样样香。咱们这鱼最新鲜,离水还能蹦三天!相国寺西南一里地,李七家正店推出新鲜的黄河鱼烩,物美价廉,先来先得,欢迎各位官人娘子前来品尝!” 咦。 顺口溜儿? 这是什么,这鱼烩怎么会上了报? 朱秋雨眉头微蹙。 继续往下看。 “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旧曹门街北山子茶坊,环境清雅,内设有仙洞、仙桥,仙茶,欢迎各位贵女郎君夜游茶坊,喝茶寻仙!” 寻仙? 这个北山子茶坊,离家不远,朱秋雨和闺蜜去过的。 茶楼装扮成了仙界模样儿,走进茶楼,茶客们要先经过一座“仙桥”,里面则是精心布置过的“仙洞”和“仙宫”,有装扮成道士摸样儿的人给来客讲经,之后,再由装扮好的的侍女奉上仙果仙茶,奏响仙乐。 这样仙气飘飘的茶楼,确实有点儿意思。 不过,总归还是假的,哪里有仙人了。 朱秋雨忍不住撇了撇嘴。 分明就是店家吸引人的噱头嘛! 这会子她倒是明白了报纸上这些东西的意思,就是新的宣传方法,通过小报扩大知名度,吸引客人的手段。 “冰肌削,水沉香透胭脂萼。御街百年老店,王氏染红胭脂金楼,推出新品茉莉栀子胭脂,色薄而清透,恭请贵人赏光试用。” 咦,新品的胭脂?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1节 这个倒不错。 唔,家里的胭脂似乎不多了,有空儿倒是可以去瞧瞧这新出的胭脂。 “也不知是谁想的这个法子,还真不错。以后有什么新品都放在小报上,这样倒是省的白跑了,很方便啊!” 朱秋雨兴致勃勃的自言自语。 一条条的看下去,报纸上面的右侧半页二三十多条,都是各种各样的店铺广告。 有介绍吃喝玩乐的,衣裳金银首饰的,牙行的广告,婚礼用品租赁坊的广告,还有各类宠物的广告。 看得人眼花缭乱。 之后。 便是上面的左半页。 是和之前一样的,先刊登了邸报上的几条官员任免内容。 朱秋雨随意的瞟了一眼。 之后,便是各类八卦消息。 先是一位家住马行街的某员外,年逾六十,却老当益壮,娶了个年轻貌美的小妾。 谁知纳妾当日,其妻弟派人送来一首装裱好的诗。 上面用了东坡先生的七言绝句《戏赠张先》,当众大大的嘲讽了一番。 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当时宾客很多,老员外被羞的老脸通红。 勉强举行完纳妾礼。 便连夜收拾铺盖卷儿,跑回了大名府的老宅。 还有某吴姓的礼部六品官员,私下用正房娘子的嫁妆养小妾,被娘子知道后抓破脸,后来又被三个小舅子来家里暴打,打的抱头鼠窜,连一排门牙都被打掉的事儿。 这年头能进报房的撰稿人,都是经年历练下来的,水平都不错。将官员挨打的情节描写的栩栩如生,仿佛声临其境一般,期间还杜撰了那挨打官员的心里活动描写,诸如,哎,娘子就如河东狮,让我瑟瑟发抖不敢亲近,早知道就该把元娘藏远些了之类的话。 最后。 还应景的配了一副河东狮吼的插图和一个前门没有一颗牙的男子图画。 给朱秋雨看的,忍不住捂着嘴儿咯咯直乐。 看完了报纸的上半部分。 随手翻到下半部分。 映入眼帘的。 便是一行明显加粗还大一圈儿的字。 《霸道王爷心悦我》。 第22章 霸道王爷? 朱秋雨扫了一眼标题。 挑了挑眉。 唔,是写汴京城哪个王爷的小道消息的吗? 这撰稿人的胆子,有点儿大啊! 倒是有点子意思。 朱秋雨捻了一块碟子里的玫瑰蜂蜜牛乳点心,吃了一小口。 顺着标题。 不紧不慢的继续往下看去。 “几年前,酒坊街上住着一户人家姓白的人家,夫妻二人老实本分,有一个独生女儿,取名叫做白绾绾。原本一家三口的日子也是安逸平静,只可惜好景不长,这家的妻子得了重病,一直也不见起色。后来在临终前,她把自己的独生闺女儿白绾绾叫到身边儿说:‘绾绾,你要好好的活下去,照顾好自己,娘去了,往后娘会在九泉之下保佑你的。” 说完,妇人就闭上眼睛死了。 朱秋雨读到这里,忍不住轻轻的皱了皱眉。 小小年纪就没了娘,这个小娘子有点可怜。 放下了手里吃了一半儿的牛乳点心。 而杨蔓娘的故事还在继续。 妇人没了后,被葬在了城外的一处土丘上。 小娘子白绾绾,是一个勤劳善良,又孝顺乖巧的女孩儿,她和父亲相依为命,小小年纪的白绾绾便学会了洗衣做饭。每天起床都要擦拭母亲的牌位,用自己的方式怀念着自己的母亲。 后来,到了冬天的时候,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新的娘子。 也就是白绾绾的后妈。 后妈是个寡妇,她来的时候,带着她死去前夫的女儿一同来了。 还给自己的女儿随了白姓,叫做白珍珍。 她们到来之时,也便是这个叫白绾绾的小娘子身受磨难之始。 这母女两个,乘着男人出去不在家的时候,抢走了白绾绾原本干净体面的衣裳,穿在自己的身上,给她换上家里的破衣裳,把她赶到厨房去做活计,掏灰,洗菜,做饭,喂养家里的鸡鸭。 而白绾绾辛苦劳作的时候,后妈和后妈的女儿却可以穿着干净的衣裳,吃着外面买来的精致点心。 白绾绾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担水、生火、煮饭、洗衣,而且不光如此,还要忍耐后妈喝继妹对她的打骂。到了晚上,她累得精疲力竭时,她的房间已经被后妈的女儿霸占了,她只能睡在灶台旁边的小木板上......” 杨蔓娘叙述能力很强。 只是简单的白描,就把白绾绾遭受的苛待,写的让人感同身受。 同时,为了写的故事更真实更有代入感,杨蔓娘还在其中还加入了一些她这段时间以来,在大宋的所见所闻。 所以其笔下的女主白绾绾,简直就是一个北宋版的灰姑娘。 这让原本看了前面的市井八卦,还很开心的朱秋雨,读着读着便忍不住把自己带入了白绾绾,脸上的笑意也没有了。 尤其是读到白绾绾被继妹抢走房间,只能睡在灶台的木板上的的时候,朱秋雨更是气的把手里的稿子拍在桌上。 语气愤懑: “岂有此理!简直可恶!世上怎么会有这样恶毒的后妈,这样讨人嫌的继妹!” “小姐,你这是......怎么了啊?” 朱秋雨这一发火儿。 吓得贴身丫鬟小玉连忙从外间儿跑进来查看。 明明自家小姐刚才还笑嘻嘻的。 怎么突然就变了脸儿。 还说什么恶毒后妈和继妹的话。 可是,自家小姐明明是夫人亲生的,家里只有五个哥哥,哪里又来的妹妹了? “没你的事儿!” 朱秋雨没空搭理小丫鬟。 她还是很好奇故事的后续。 深吸了一口气。 平静了一下,又拿起稿子继续往下看下去。 文中的描述还在继续: “虽然,后妈和继妹很恶毒,但白绾绾天性善良单纯,在家里一直都是任劳任怨,日子倒也能过得去。 可是有一天,白家来了一辆马车,马车里下来了一个穿着非常富贵的儒雅中年男子,他找到白父,说自己年轻时候,受过白绾绾母亲的救命之恩,如今想要来报恩,结果白父告知对方,白绾绾的母亲已经不在了。男子遗憾了一番,就表明了身份,原来,他竟然是本地家财万贯的陆员外陆千山,这位陆员外跟白父约定,要让自己的儿子娶了白绾绾母亲留下的女儿,以此来报答当年的救命之恩。 白父对此自然是愿意的,便将陆员外留下的信物交给了白绾绾。 这原本对于白绾绾来说,是一段很好的姻缘。 可谁知道,这件事让后妈和继妹心生嫉妒,毕竟她们家只是普通人家,又怎么能不羡慕陆员外家的富贵生活? 后妈自然不满白绾绾可以高嫁给陆员外家,在后妈看来,要嫁也该是自己的女儿白珍珍嫁过去。 于是,后妈便和继妹合谋,要商量着想个法子,让白绾绾没法子嫁给陆家,然后让自己的女儿嫁过去。” “啊!这两个坏女人,怎么可以这样无耻,白绾绾千万不要上当啊!” 女主视角的描写,更容易让女性读者带入女主。 这曲折的情节。 让朱秋雨无法抑制的惊呼出来。 眼中透出浓浓的担忧。 忍不住攥紧了手里的稿子。 把边缘都捏皱了。 突然又想到之前自家爹爹的嘱咐。 赶忙松手,小心的抚平上面的折痕。 继续往下看。 “某一天,白父出远门的时候,后妈便破天荒的对白绾绾好了起来,不仅不喊她干活儿,还给她换了一身儿干净的新衣裳,还专门做了一桌子好吃的菜,叫白绾绾一起吃,还说,从此以后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把单纯善良的白绾绾感动的热泪盈眶。 然后,白绾绾便毫无防备的接过后妈递过来的,加了春药的栀子甜汤。 一饮而尽。 之后。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2节 便感觉整个人有些头晕目眩,浑身没有力气。 而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起吃饭的后妈和继妹都不见了踪影。 只看到一个长得很猥琐的男人。 浑身酒气的从外面推门而入。” “啊!” 看到这里。 朱秋雨已经完全带入了白绾绾。 对白绾绾的遭遇,简直可以说感同身受。 她完全无法接受这样善良单纯的一个小娘子,居然会被那样的猥琐男人玷污清白。 气的直接一拍桌子: “可恶!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毒妇,居然这么毁人清白!真是可恶可恶,就该把她们送进衙门里抓起来!” 这会子。 小丫鬟阿玉也知道怎么回事了。 自家小姐大约又是看话本儿着魔了。 拿黄玉缠青竹纹的茶盏,小心的倒了一盏观音茶递给朱秋雨。 细声细气的劝道: “哎呀,我的好姑娘啊,那话本子都是那些落魄文人杜撰的故事,您看个乐子笑一笑也就罢了,又何必当真,还跟着生闲气呢,气大伤身呀。” “哎呀,我不喝。” 朱秋雨此刻正为白绾绾的情况揪心。 深怕她受到欺负。 根本顾不上理会自家丫鬟的话。 也没喝茶。 便拿着稿子继续往下看起来。 “哟,小娘子,要不要哥哥陪你啊?’ 猥琐男一边说着下流话,一边将手开始伸向趴在桌子上的白绾绾。 白绾绾这个时候才明白,自己被后妈和继妹合伙算计了。 但这个时候的她,因为中了春药的缘故,浑身燥热,根本使不出一点儿力气来。 猥琐男见状,作势就要去抱白绾绾。 白绾绾心中害怕,连忙掐了一把自己,努力的提起精神一个闪身躲开了。 猥琐男虽然喝多了。 但到底是男人,力气大。 回过身,又踉跄着走过来,一把抓住了白绾绾的胳膊,就要撕她的衣裳。 白绾绾挣脱不开,吓得尖叫起来。 但是,没有一个人来救她。 白绾绾知道,自己必须要自救。 否则清白就保不住了。 她忍着疼,用力的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尖。 剧烈的疼痛,让她整个人都清醒了许多,又生出了不少力气。 她伸手推了一把醉酒的猥琐男子。 然后顺手抓起烛台底座,砸了猥琐男子脑袋一下。 见男子吃痛倒下。 她便慌慌张张的的跑出去了。 一直往前跑,迷迷糊糊分不清是什么方向。 她只知道,她必须要逃开保住自己的清白。 然后,不知道跑了多久,白绾绾在路边遇到了一只受伤的白色小猫咪,善良的白绾绾见其可怜,便忍着身体不适,主动的给小猫咪包扎了伤口。 之后,便不知怎么的,跟着小猫咪一路跑进了一家叫悦来的客栈。 机缘巧合的敲响了客栈天字号房的门。 门一开。 屋内明亮的烛光洒落出来。 映照在白绾绾清秀的小脸儿上。 昏昏沉沉的她,便撞到了一个男子的怀里。 虚弱的道: “求你,救救我。” 这一段儿,朱秋雨几乎是屏住呼吸读的。 一口气儿从多灾多难的女主白绾绾被猥琐男子抓住,到用烛台砸伤了猥琐男子,又到跑出了那个害人的家。 救了一只受伤的白色小猫。 还没来得及歇口气儿。 霸总男主就猝不及防的出场了。 杨蔓娘在小说里。 对绝对男主豫王爷的容貌和气质。 描写刻画的可以说是非常的到位。 非常的苏。 “屋内的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在璀璨的烛光下,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第23章 “啊......” 生平第一次读到这么有逼格的男主描写, 朱秋雨忍不住轻轻的用帕子捂了捂嘴。 不知不觉间,耳朵也可疑的变红了。 原来,世上竟然还有这样出色的男子么! 不同于以往市面上的那些话本儿和小说里, 以男性视角为主, 着重描写女子的美貌, 而忽略男主本人的容貌描写。 甚至, 时下大多数市面上的小说话本儿里。 男主基本都是单薄的文弱书生的设定,容貌都很少描写,甚至即使描写了, 也只是堪堪清秀中人之姿而已。 甚至,男主还大多还都是科考落第,穷的都吃不起饭的书生。 杨蔓娘笔下的这位男主, 可是历经时代考验, 并且经久不衰的霸总。 容貌,气质, 衣品,地位,身家。 都是顶配。 再加上出场时候神秘感。 可以说是全方位碾压前者, 是小说男主中的劳斯莱斯。 两者相比, 就好比一个是咸菜窝窝头,一个是鲍鱼龙虾。 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豫王爷虽然只是才刚刚出场,而且笔墨不多。 甚至,杨蔓娘都没有介绍其家世背景。 但只是一个简单的亮相, 整个人的逼.格就已经立来了。 他的尊贵威仪, 年轻俊美,冷酷多金。 都让第一次读到的朱秋雨忍不住为之着迷。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就像是炎热的三伏天里, 吃了一碗橘子碎冰冰酪。 又刺激又觉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就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让她突然发现。 原来,这世上的男子,还有这样完美的啊! 霸总这种生物的出现。 安全颠覆了一个北宋小娘子的想象! 但又不得不说。 他又偏偏就是那么的吸引人,精准的满足了小娘子对如意郎君的所有幻想。 以往话本儿里看的那些吃不饱饭的落第书生男主,顿时被强势的霸总一脚踹出了二里地。 让朱秋雨不自觉之间,就将自己带入女主白绾绾了。 越看越喜欢。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3节 迫切的想要往下读下去。 “这个神秘的男子究竟是谁呢?他容貌那么出色,却又那么冷酷,也不知道他会救下白绾绾吗?” 朱秋雨在心底幻想期待着。 这位神秘男子会怎么对待白绾绾。 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 愣愣的看着背面的白纸。 才发现整整两大页的稿子。 不知不觉间。 已经被她看完了。 没有了。 她才正看到精彩处。 后面竟然就没有了。 “啊!” 朱秋雨真的很想骂人。 这么精彩的地方,这么关键的地方。 这么重要的时刻。 居然,居然就没有下文了。 这写书的公子墨瑾也太可恶了吧。 停在这种地方,这不上不下的。 不是在故意吊人胃口么! 这让自己晚上怎么睡得着啊。 实在是太可恶了,太可恶了! 不过。 朱秋雨的郁闷和吐槽,墨瑾公子注定是不会知道的了。 五更天。 南熏门,小鱼仔儿巷子。 杨家。 睡了一夜的杨蔓娘,早早的起来,披上半旧的羊皮裘,蹲在门外的排水沟前,拿刷牙子蘸着皂角浓汁刷牙。 昨儿个晚上,兄妹三人吃完夕食后,又兴奋的聊天儿聊的有些晚。 但是。 早晨到了点儿,依旧都准时的爬了起来。 两个小的甚至比杨蔓娘还早起了一刻钟。 因着外面还没亮,家里点起了油灯。 老二杨士林今天不用去卖报。 此刻,正在家里的水缸缸沿儿上磨菜刀,准备待会子切猪肉。 自从昨日买了猪肉回来,杨蔓娘就告诉两个小的,今天早上要吃顿好的补一补身子。 老二老三说到底也是个孩子,虽然心里觉得要节省一点儿才好,但是看着那一斤肥噔噔的猪肉挂在房梁上,还是被勾的流口水。 到底也没有勇气说出先攒着不吃的话来。 这大约也是俩小的今儿个不到五更天,就早早起床的一个因素吧。 今日杨蔓娘要去酒楼上工的,一起来就忙着洗漱打理自己。 早饭是老三杨盼娘掌勺。 杨盼娘的厨艺也一般,她虽然喜欢捣鼓吃食,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毕竟家庭条件有限,很多食材和香料都买不起,也没用过。 不过今儿个有肉,想来在怎么做饭也不会难吃。 点上灶台。 杨盼娘从米瓮里挖了大半碗昨天买的米焖了米饭。 老二杨士林已经磨好了刀,等着老三杨盼娘切肉。 “大姐,这一斤肉,咱们留一些,早晨就切半斤做爊肉就好了吧?” 临到割肉的时候,老三杨盼娘还是没舍得。 语气有些踟蹰的道。 毕竟,昨儿个晚上才吃了羊肉小葱饼。 那里面就有不少肉的,今儿个再吃肉,总觉得有些奢侈了。 再说了,大姐虽然昨天赚回来了八百文。 但买东西就花了一半儿。 下一次赚这么多钱,还不定什么时候呢。 对于突如其来的钱,杨盼娘高兴过后还是觉得不真实,觉得心里没底儿。 毕竟。 谁知道那报房的东主会不会变卦不愿意给了。 作为一个穷怕了的孩子。 杨盼娘一直都很懂得节省,也懂得什么叫细水长流。 “行,剩下的每天做菜都放一点,没了咱们再买。”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没有反对。 既然让老三杨盼娘负责掌勺,那怎么吃这种小事,自然由她说了算。 杨蔓娘倒是不担心报房变卦,毕竟双方都签订契约了。 报房那边儿要是违约,也要赔给自己五十两银子的。 而且。 她相信,有广告这个巨大的胡萝卜在前面吊着,也不用自己再去催促什么,报房那边儿应该比自己更急着发新刊。 毕竟,刊登广告这个法子,可不需要太多准备,朱旭那边若是速度不快的话,被别家报纸抢了先,那才要后悔莫及。 “卖炭咯!卖炭!” 正说着话儿,外面传来卖炭翁熟悉的叫卖声儿。 一般卖炭都来的很早,毕竟城里的小店大多都是早上定炭。 若是出来的晚了,很有可能一天下来都卖不完。 “老二叫一下卖炭翁,咱家也买点儿炭。” 杨蔓娘一边用温水洗脸,一边吩咐道。 “好。” 老二杨世林打开门叫住了牛车。 麻利的披上羊皮裘。 便走了出去。 因为杨蔓娘赚了钱。 所以,家里昨晚在卧室烧了大半夜的火盆儿。 兄妹三个在架子床上,头一回睡得暖和舒展了。 不过虽然暖和,但是木炭的用量。 也是极为的惊人,几乎是平时的一倍还多了。 所以家里剩下的炭火也不多了。 天气这么冷,自然还得再多买一些囤着。 爊肉熟起来很慢。 乘着空挡儿,老三杨盼娘拿出家里的红糖罐子。 舔了舔唇,央道: “大姐,咱们喝糖水吧?” 昨晚化了一次糖水,想到那甜丝丝的滋味儿。 杨盼娘又有些馋了。 “想喝就喝。” 杨蔓娘一边拧干毛巾,一边笑着答应。 她买了来,本就是让大家喝的。 之前过的那种缺衣少食的日子。 家里就没有一个不馋的。 “太好啦!”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4节 见她答应的爽快,杨盼娘拿小骷髅似的眼睛瞬间弯成一个月牙儿。 迅速的揭开放红糖的罐子盖子,麻溜的给每人挖了半勺,冲了三碗红糖水。 喝着甜丝丝的红糖水。 闻着锅里的爊肉香气。 瞧着坐在绣墩儿上,正在梳头发的自家大姐。 杨盼娘不由的想,现在的日子真是好啊,就像做梦一般。 自家大姐这般有才干,能用话本儿赚来银钱。 若是爹娘知道大姐有这样的能耐。 不知道得有多高兴呢。 正思量着。 门被推开了。 老二杨士林带着一股子冷风。 从外头拉着两大筐木炭进来了。 杨蔓娘起身,帮着他刚把买的木炭放到小杂物房,又把数好的银钱和筐子还给卖炭翁。 此时锅里的爊肉也熟了。 那香气扑鼻而来,弥漫着整个屋子,十分的霸道。 因为肉不多,杨盼娘在里面加了半颗冻白菜。 兄妹三个围着小八仙桌。 大口的吃着米饭配爊肉炖白菜。 “好香呀,这样的日子可真好。” 老三杨盼娘一边吃肉。 一边笑嘻嘻的道: “若是能天天吃爊肉,给个神仙都不换啦!” 听着这孩子气的话。 杨蔓娘忍俊不禁。 伸出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 “傻气!若真让你连吃一旬的肉,再看到肉,你恐怕有多远就跑多远了!” “才不会呢,肉多好吃呀!” 小娘子撇了撇嘴。 万分不相信自己会有朝一日不爱吃肉的。 杨蔓娘也不点破。 时候不早了。 她迅速的吃完朝食。 换上矾楼统一派发的青色交领襦裙,外面罩上羊皮裘。 便出门去了。 今儿个倒是没有下雪,北风依旧呼呼的刮的人脸生疼。 不过,大约是吃了肉,喝了红糖水的缘故,倒是不像之前那般总觉得冷了,反而感觉胃里暖暖的。 杨蔓娘捂着耳朵,顶着风一边快速往前走,一边暗自盘算着。 等自己手头的银钱再宽裕点儿了,就买个皮帽子戴在脑袋上,顺便再去胭脂店里瞧瞧,有没有什么可以护肤的东西,买来保护一下皮肤。 如今年纪小,还能撑得住。 等年纪再大一些,若还是这么天天风吹日晒的,恐怕皮肤会越来越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杨蔓娘自然也不例外。 进了矾楼。 刚走到更衣室门口。 便遇见了被几个一楼侍女簇拥着过来的侍女王巧娘。 原本王巧娘正眉飞色舞,一脸得意的对身边人说着什么。 待瞧见迎面而来的杨蔓娘,脸色顿时耷拉了下来。 也不说话了。 一副不高兴的模样儿。 就跟川剧变脸似的。 杨蔓娘自然没空儿理会对方高不高兴。 她还忙着要换衣裳换鞋。 “借过。” 几个围着王巧娘的一楼侍女迅速让开了路。 出来混的,自然没几个傻的。 她们虽然一个劲儿的巴结调到二楼的王巧娘,但却也犯不上为她去为难杨蔓娘。 毕竟,如今的杨蔓娘,可是在三楼伺候的。 想到之前大管事的警告,王巧娘到底也不敢在楼里争执。 望着杨蔓娘没有理会自己,径直离开的背影。 王巧娘呼吸一窒。 半晌。 撇了撇嘴。 语气悻悻的道: “神气什么!” 不过,这些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换衣裳,换鞋。 点卯。 整理仪容仪表。 上三楼。 和两个守门的皇城司士兵打个招呼。 除尘擦灰,换灯笼。 杨蔓娘按部就班的做着每天该做的事儿。 在空无一人的雅间里忙碌了一上午。 中午饭吃的是南瓜水饭。 这种水饭是没有油脂的,若是往常吃这个,会觉得寡淡,但今天早晨刚吃了肉,反倒觉得正合适。 吃着碗里甜丝丝的南瓜块儿,杨蔓娘暗自思量着自己的小说。 朱雀门小报是七日一发刊。 之前朱旭告诉她,修改和印刷需要两日。 这次发刊的话,大概就在后日。 若是自己的小说,这次能打出名声,那往后只要能保证更新,收入就源源不断了。 一想到这,杨蔓娘心里不免有些激动。 恨不得马上就能下工回家,继续写存稿了。 吃罢饭,拿竹筒杯接了一杯热水。 正喝着,卢亚威和吕小娘端着打好的午饭,有说有笑得过来了。 这几日,杨蔓娘都在三楼做事,吕小娘一个人在二楼便有些孤单。 她又不怎么看得上新调来的王巧娘,所以便出入总和卢亚威一道。 “蔓娘!” 吕小娘自然的坐在杨蔓娘的旁边儿。 跟没骨头似的,靠在她身上。 撅了撅嘴抱怨道: “你昨儿没来不知道,昨儿可累死我了,前儿晚上刮风,把东边飞廊上的那几个栀子灯笼吹的厉害,熏得可黑了,害得我光擦那些灯笼就花了大半天时间。” “别忘了,我还帮你擦了好几盏呢!” 一旁的卢亚威笑嘻嘻的道。 “哼!你耳朵这么长,咋不去当包打听!” 吕小娘不满的翻了个白眼儿。 “对了,蔓娘,你今儿个在三楼如何,遇见那位客人了吗?” 吕小娘没有说名字。 而是用那位两个字代替。 不过,杨蔓娘明白她的意思就是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5节 喝了一口竹筒杯里的水。 摇了摇头: “没有。” “那还好,你小心些伺候,可别得罪他。我这两日在二楼伺候,听到一个消息,前几日皇城司的一个校尉在家被人给杀了,杀人的是一个三品官的私生子,杀了人之后直接逃了。那位知道后直接派出皇城司一半的人手全城搜捕,生死不论,最后一直追到大名府,把人头带回来了,简直太可怕了。” “我倒是觉得这是恩怨分明,大丈夫就该这样,不然又怎么能震慑宵小。再说,谁让那个三品官的儿子先随便杀人了?” 卢亚威消息灵通。 自然也明白两人说的是谁。 闻言不赞同的道: “而且,皇城司本来就执行很多危险的任务,若是出了事儿,上峰不护着下面人,那谁还愿意再卖命?” “哼。” 吕小娘瞪了他一眼。 显然有些不高兴。 不说话也不理他。 气呼呼的吃了一大口碗里的水饭。 卢亚威顿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好好的怎么就不跟自己说话了。 他挠了挠头。 有些茫然的道: “蔓娘,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额,我吃饱了,先走了。” 这俩人之间的事儿。 还是自己内部解决吧。 杨蔓娘可不打算做裁判。 她还要回三楼去忙活。 虽然三楼客人不在,但一应事项还是不能怠慢的。 昨儿个休息了一日,灯笼里的灯油都需要再新添加些。 杨蔓娘跟大管事曹顺心拿了西楼的兑牌,从西楼二楼的飞廊走到东楼二楼,又下到一楼,去一楼旁边的油烛司,领了一罐子新的桂花灯油。 一路返回的时候。 二楼好几个雅间已经上客了。 隐隐约约听见,有乐女执红牙拍板儿,打着节奏。 婉转唱道: “杨柳岸晓风残月......” 杨蔓娘左右瞅了瞅。 没有瞧见吕小娘。 大约是在雅间里剪灯花儿了。 倒是在上楼梯的时候,瞧见卢亚威和二楼其他几个二楼跑堂的小二,脸带着笑容正在上菜,他们各个都是左手三个碗,右手二十个碗,像表演杂技一样轻盈的飘进雅间。 虽然,这种场景她这段时间总是能见到。 但。 杨蔓娘每次见到。 都忍不住怀疑这些人是不是脚底下装了轮子。 矾楼飞廊的灯笼,每天都是酉时统一点的。 杨蔓娘回到三楼,刚好到时间。 踩着凳子,从东面儿开始,挨个儿摘下廊上栀子灯笼,掀开灯罩儿,拿长柄油勺,小心翼翼的将领来的桂花灯油注入其中。 然后一一点燃。 远远的。 便瞧见从西楼和南楼相接的飞廊上,三个人迎面走来。 为首的是一个身披黑色鹤麾的瘦削男子。 男子看起来非常年轻,大约只有二十五六岁。 面容俊秀,皮肤稍显苍白,周身散发出的冷静与决断的气质。 眉骨之上,带着一条烟灰色的抹额。 在飞廊朦胧的烛光下,显出淡淡的神秘光泽,为他整个人平添了一种独特的魅力。 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闪烁着深邃的目光,仿佛能洞察一切,给人一种极具智慧的感觉。 他的身后面跟着四个穿着白水衣,外罩黑色暗纹紧身长袍,同色的皮革腰封护腕,脚上穿着黑亮马靴的皇城司士兵。 其中一个,杨蔓娘也认识,正是第一天给她指点的守门士兵。 杨蔓娘心里。 顿时对为首男子的身份有了猜测。 想不到。 被外界传言冷酷又杀伐果断的皇城司指挥使傅劲光,外表竟然如此的斯文。 一点儿也不像武将,反倒有种文人的儒雅和斯文。 杨蔓娘心中啧啧称奇了一下,但表面并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的表情。 与此同时。 傅劲光自然也注意到了站在望舒阁门口的杨蔓娘。 脚步顿了顿。 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这个侍女似乎有些面生,并不是之前的那个。 作为皇城司指挥使,掌管着整个汴京城的安全防卫和内外监察。 傅劲光自然有不少仇家。 自从上任以来,他大大小小经历过三次刺杀。 所以对于周围蛛丝马迹的变化。 他一项保持着足够的敏感和谨慎。 轻抚腕上的袖箭,自然的放慢了脚步。 杨蔓娘对此当然一无所知。 按着矾楼的规矩。 无论在矾楼的哪个位置遇上客人,都要保持基本的礼数。 主动上前行礼问安。 杨蔓娘将手里的栀子灯笼放在地上。 走上前。 施了一个万福礼。 自我介绍道: “小女子是三楼新来的侍女,官人可有什么需要效劳的?” 傅劲光瞥了她一眼。 一双细长的眸子往杨蔓娘身上一扫。 在那细瘦的手臂上停留了片刻。 语气淡淡的道: “先掌灯吧,多谢。” 第24章 杨蔓娘发现。 这位住在望舒阁的皇城司指挥使, 是个非常好伺候的客人。 除了最开始来的时候,让她掌了书房里的灯。 要了一壶茶和一叠子炒蚕豆以外。 便没有再使唤过她。 杨蔓娘后面上工的一个时辰。 几乎都是在三楼最边儿上的耳房里呆着歇息。 一直到下工的时辰。 比原本在二楼做灯烛侍女的时候,轻松了好几倍。 回去的时候。 外面稀稀落落的下着小雪。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6节 杨蔓娘裹着羊皮裘。 借着街道两旁店铺外的灯笼光亮。 一路小跑着回到小鱼仔儿巷子。 家门口儿。 老二杨士林正穿着羊皮裘扫门前的雪。 “大姐回来了, 快进屋暖暖吧!” 见着杨蔓娘回来。 杨士林嘿嘿一笑。 这样下雪的天气, 不光她家要扫雪, 南熏门这边儿, 好些人家晚上都要出来扫雪。 南熏门这边儿地势低,容易积水。 虽然下的只是小雪,但也要隔两个时辰, 就出去把小路扫开,还要及时的把房前屋后的雪也扫干净了。 一直以来,这一片儿家家户户都这么干的。 不然的话, 不但早晨出行就会很麻烦。 而且, 雪积在墙根儿,时间长了容易把房子泡塌的。 南熏门这边儿的房子, 大都是土木结构,不结实。 而且,不但如此。 天晴了, 还要及时扫房顶上的积雪。 不然, 房子被雪压塌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正在外间厨房做夕食的老三杨盼娘听到了动静。 推开屋门。 笑着道: “大姐,你先进来换个衣裳烤烤火吧,饭马上就好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没有推辞。 她小跑儿了一路,棉布鞋的底子早就结了冰开始踩高跷了。 脱下身上的羊皮裘。 坐在外间儿的绣墩儿上, 费劲的把棉布鞋从脚上拔下来。 一边放在灶台底下烤。 一边心里暗暗发狠。 下次拿到稿费, 说什么要买双羊皮靴子! 这双脚,跟着自己实在遭罪了。 “开饭咯!” 今儿个的夕食并不复杂。 杨盼娘熬的是红糖米粥,贴了两个白菜素饼子。 这伙食, 虽不能和那些殷实人家相比,但在南熏门这片儿,绝对算的上不错了。 要知道,这一片儿。 好些艰难的人家,一天才吃两顿水饭。 “大姐,你喝这一碗吧!” 老三杨盼娘将米最多的一碗递给她。 笑嘻嘻的道: “大姐今儿个在矾楼,有什么新鲜事儿吗?” 杨盼娘整日都在家里,虽然这两日有了羊皮裘,但下这雪,也没有机会去太远的地方。 所以。 对外面的事儿,总是格外的好奇。 几乎每次都杨蔓娘和老二杨士林回到家,她都会问上一问。 杨蔓娘倒也不觉得不耐烦。 虽然在她看来。 矾楼是有钱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她本人在矾楼的生活,也不是多么有趣。 但依旧耐心的挑一些有意思的事儿跟她说。 两人正说着话儿。 杨士林从外面进来,抖了抖羊皮裘上的雪沫儿。 洗了手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 端起自己的那一碗红糖粥。 一边喝,一边问起了小说的事儿: “大姐的小说,是后天上报吗?” “对,是后天。” 说到这个,杨蔓娘顺便算了算日子。 如今的小报,不像现代的报纸那样每天都有,大多都是七天或者十天发刊一次。 朱雀门小报,就是七天发一次。 那下一次发刊,就是九天后。 除去印刷的两天时间,那就是七天,后续的存稿,也该早早准备起来了。 毕竟,她之前跟朱雀门小报约定的就是,七日交一次稿子。 这个年代商业发达,契约还是很严格的,当初签订的时候都在官府备了案,若是不遵守,吃官司挨板子都是常有的事儿,严重的还会罚没家产。 杨蔓娘并不是一个拖延症患者,总是事到临头才慌张。 相反,她做事情从来都很有规划。 给自己留足了时间和余地。 吃了夕食。 兄妹三个也没什么要出门的。 两个小的收拾打扫。 杨蔓娘便脱了鞋,披着被子,把闷柜橱放在卧室的架子床上,坐在床上写小说稿子。 家里如今宽裕些了,自然也舍得用炭火。 火盆儿红彤彤的火苗,让屋里暖烘烘的。 手也不冷了。 比之前写初稿的时候,条件舒服了不少。 《霸道王爷心悦我》如今该第四章 了,杨蔓娘对文章的脉络自然心里有数,接下来自然顺理成章的往下推进。 沾了墨汁,胸有成竹的往下写。 书接上回,女主被下药之后,在客栈遇到男主。 然后。 因为中了药的缘故,女主自然变得粘人主动。 迷迷糊糊的抱着豫王不撒手。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豫王攥着女主的手,语气克制的道。 但是此刻女主显然已经没法思考。 直接不管不顾生扑了。 然后,这一夜,男主豫王为了救中了药的女主白绾绾,自然和白绾绾发生了不可描述之事,然后顺理成章的发现女主虽然看着很瘦,实际上身材却很有内容。 让其欲罢不能。 并且在这过程中,成功的对女主白绾绾说出了那句,在现代也惊天地泣鬼神的霸总语录: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一夜之后,女主白绾绾醒来,回忆起昨夜的事情,面红耳赤,心情又慌乱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 所以,便乘着神秘男子还没醒来,仓皇逃跑了。 然后。 男主豫王醒来,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刀削斧凿般的脸上面无表情。 半晌。 冷冷的自语道: “女人,你能逃到哪里去?” 杨蔓娘写的是清水纯爱文,自然不可能把一夜发生的不可描述的事情详细描述。 但这样的情节,在这个年代也是足够的逆天了。 老三杨盼娘忙完外间的事儿,也在一旁帮着研磨,风干收拢写好的稿子,顺便提前一睹为快。 读了两页之后,整个人脸都红彤彤的。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7节 不过却一点没有放下的意思。 连续将杨蔓娘写的内容全部看完后。 瞪着小骷髅似的大眼睛,着急的看向自家大姐: “后面呢,白绾绾都被......被这样了,怎么能离开呢?大姐你怎么不往下写了?豫王爷会找她吗?白绾绾会再见到王爷吗?可是就算见到了,他们之间身份差距这么大,怎么可能呢?” 显然老三杨盼娘已经被杨蔓娘的小说迷住了。 开始自问自答的碎碎念。 为后续的情节着急的不行。 为了让杨蔓娘乘着时间还早再多写一些。 更是连地都不让她下,喝水都不用自己倒。 坐在旁边,不时地剪剪灯花儿。 还指挥老二杨士林往火盆儿里添炭。 杨蔓娘坐在架子床上一边写。 也一边顺便把女主的性格特征做了一个梳理。 不要觉得在现代被海量信息轰炸过就了不起,就一定能写出让古人买账的小说。 杨蔓娘深知,小说人物的性格,只有符合了本时代的审美,才会被大众所接受。 这个时代的人,就像现代刚刚网文兴起的时候一样。 都是一片没有被污染的白纸。 虽然现代网文,发展到后来,读者已经厌烦了千篇一律的傻白甜真善美的女主,转而开始多元化,出现了黑莲花,咸鱼,钓系,躺平,绿茶,女强男弱和abo生子的设定。 但那之间,也是经过将近十几年的演变。 对于一个北宋读者来说。 刚刚接触霸总文学。 无论男女。 他们自然不可能突然就接受一个黑莲花女主。 就像一个生活在六十年代的人,绝对不可能突然接受超短裙和杀马特一样。 所以。 想要目前的市场接受。 她笔下的女主白绾绾,就必须是一个傻白甜,真善美。 必须要足够绿色无公害才行。 又写了快一页纸的时候。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儿。 不紧不慢,非常的有节奏。 咚咚咚,咚咚咚。 第25章 “老二, 去开门吧!” 看了一眼窗台上的沙漏。 按着现代的时间来算,快晚上十点钟了。 杨蔓娘心里大概能猜到来人是谁。 门外的妇人年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匀称, 穿着一身儿深蓝色的对襟褂子, 外面罩着一件儿半新的兔皮裘衣。 很有福气的满月脸, 见着开门的杨士林。 未语先笑道: “呵呵, 是二郎啊,你家大姐在屋里吗?” “张家嫂子,大姐在屋里的。” “外面冷, 嫂子进来吧,我在屋里呢!” 杨蔓娘在卧室里高声招呼了一句。 她对这位张家嫂子,也是极为熟悉的。 张家嫂子不姓张, 她原是姓刘的, 只是嫁给了开布匹店的张五哥之后,周围的人随夫家姓氏, 便渐渐叫她张五家的,小一辈儿的自然也就叫她张嫂子了。 杨蔓娘家如今住的这两间半的小屋,便是从对方家里租的。 杨蔓娘在里间儿收拾好笔墨纸砚, 穿好鞋子走了出来。 语气温和的道: “难为嫂子跑一趟了, 我原还想着明日雪停了,就去嫂子家交下个月的房租钱呢。” “蔓娘,不瞒你说......” 张家嫂子面儿上,颇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 按着契约来算, 明日才是正式交租的日子,邻里邻居的,杨蔓娘家还都是这样的半大孩子, 本就日子艰难些,自家却这样着急,总是面子上有些过不去。 只是。 奈何她只是儿媳,在家里也做不得什么主,上头还有个婆婆,她婆婆担心杨家兄妹三个没钱再拖欠房租,万一明日付不出房租钱,大白天去赶人好说不好听的,还要再多耽搁一日。 原本婆婆一大早便催促她来收租的,说是若再拖延,就要撵出去另外租给旁人,她也实在不好违拗,便拖到此时方过来了。 “没事儿,这原就该给的钱,嫂子不必为难。” 欠债还钱,这是人之常情。 杨蔓娘倒是没有半点为难。 这张嫂子是个难得的和善人。 她们一家子,加上老太太和两个小郎君,五口子人住在前街自家布店后面的小院子里。 里里外外都是她在操持。 生活也不算特别的宽裕。 而且,杨蔓娘兄妹三个租了这边房子快一年了。 记忆里偶尔有什么要帮忙的,她也总会和气的帮衬一二。 所以,杨蔓娘心里,还是很感激对方的。 虽然都是邻居,但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 互相行了万福礼之后。 招呼张嫂子在外间的绣墩儿上坐下,让老二杨盼娘给对方倒水。 杨蔓娘便转身去里屋卧室。 从床底下的钱匣子里,数出一百五十文的房租钱给了张嫂子。 拿到了钱,张嫂子心里也暗暗松了口气。 她是个面皮儿薄,心又善的女人,还真怕这几个小的交不出这个月的房租,自家婆婆到时候再逼着自己来赶人。 那才是难作了。 左右看了看。 瞧见灶台底下烤着的几双还在冒气儿的厚底儿布鞋。 跟杨蔓娘道: “对了,我瞧着你们几个兄妹几个都没有皮靴子,这冬天出门去,布鞋底子缝的再厚实,也冻脚呢。我们店里前几日收了一张陈年的老羊皮,暖和还是很暖和的,就是有一张被虫子咬了个洞,做袄子不成,不过做皮靴子还是成的,你若是愿意要的话,我五十文匀给你吧。” 她说这话儿倒不是为了占便宜,好的羊皮自然价值一百多文,但是,这种被虫子咬的卖不了高价,但是五十文也并不愁卖的,她是瞧着这兄妹三个没有爹娘,日子过得不容易,才想着能帮就帮一把。 “那自然好,可是我家也没有人会做羊皮靴子......” 杨蔓娘才正想着要添置双羊皮靴子呢。 毕竟,这么冷的天,出去一次再回来,厚底儿布鞋就跟踩着高跷似的,中间冻上了厚厚的冰坨子。 只是她之前在潘楼那边问价,一双羊皮靴子就要一百八十文,讲价最低也要一百六十五文。考虑到这个月还有别的开销,怕不够用才暂时没有买。 “那没事儿,我家大郎在刘家靴子店里做学徒,倒是会做靴子的,就是做的不如外面卖的美观,你若是不嫌弃他是练手,那就不卖你皮子了,让他直接用这皮子做,一双靴子包工包料,就收你八十五文。你看怎么样?” 张嫂子到底是布店的老板娘,颇有些生意头脑,三下五除二便给出了合适的方案。 自家的羊皮没什么成本,而且自家儿子还能练手艺,最后做出来还能赚钱,怎么看很划算的,毕竟在靴刘家子店里,他家大郎这样的学徒可是没有机会自己做靴子的。 “那自然好。” 杨蔓娘自然也满意的答应了下来。 别的不说,二百五十五文能买三双羊皮靴子。 就这比市场上便宜一半的价格,就已经很划算了。 哪怕鞋子样式做的丑一些也没什么,她也不挑剔,只要能保暖就好了。 更何况,张嫂子的人品她信得过,邻里邻居的也不会坑了自己。 “那这钱怎么给?” 如今刚交了了房租,加上之前还买了炭火,算上前些日子杨士林发的六十文月薪,家里还有三百多文钱,若是一次性都给了张嫂子的话,还是有点儿压力的。 “你先给我一百文定钱,我这边儿也得买其他材料,剩下的一百五十五文,等靴子做好了,来拿的时候你再给我就成。” “可以。” 杨蔓娘暗暗松了口气。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8节 只支出一百文,倒是不影响家里的其他开销。 更何况。 再过七八日,就又能拿到下一笔稿费了。 杨蔓娘让张嫂子给兄妹三人量了脚的大小。 然后,麻溜的回卧室,从钱匣子里数了一百文钱给了对方。 一个得了银钱,一个得了便宜靴子。 双方自然都很满意。 这笔,算是双赢。 ...... 日子过得很快。 转眼到了初十。 汴京城连续下了两日的雪。 今儿个天气总算是放晴了。 今天是《朱雀门小报》发新刊的日子。 杨蔓娘起来,洗漱过后吃了朝食,早早的便去了矾楼上工,路过潘楼南街的时候,在通安书肆花了两文钱买了一份最新的《朱雀门小报》。 一边走,一边迫不及待的翻看着。 第一页是广告和朝廷市井八卦消息。 杨蔓娘随意的看了几眼,便匆匆掠过。 在连载版面的第二页,杨蔓娘找到了自己的小说。 朱旭做事儿还是很讲究的,将杨蔓娘的小说的标题放大印刷了。 《霸道王爷心悦我》几个字,比旁的字大一倍,最底下还标注了她的笔名“公子墨瑾”。 非常的醒目。 只要看报纸的人,都很难不注意到。 一直以来,《朱雀门小报》的读者大部分是女子。 毕竟,这本小报原本就是靠写皇宫八卦和情感密闻起家的。 这个年代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也没有网络。 去瓦子里花钱听戏,听说书,看表演,来来回回就那些曲目,看多了也挺容易乏味的。 所以,看小报上的各种新鲜事儿,确实是个不错的消遣。 花钱少,信息多,也不拘在哪里,就是躺在床上也能看。 有种足不出户,却天下大事尽在掌握的爽感。 而且,看完之后,和人聊天也多了谈资。 所以,汴京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喜欢看小报。 初十这一日。 几乎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 都被改版的报纸给惊到了。 因为,今日的朱雀门小报,不光有市井八卦,还有五花八门的广告,有一篇新鲜的话本儿小说。 曹韵是曹家三小姐,她的家族曹家在大宋的地位极为显赫,是开国功臣曹彬的后人。 众所周知,大宋的开国皇帝是赵匡胤,也知道他杯酒释兵权的事儿。也正是因为杯酒释兵权的成功,他没有诛杀那些跟随自己一起起兵的功臣,没有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而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破除了开国皇帝大杀功臣的诅咒。 同时,也正因为太.祖赵匡胤没有大开杀戒,成就了曹彬曹半朝的功绩。 也成就了今天的曹家功勋世家的高贵地位。 曹韵的父亲曹琮,在家族排行老八,先后出任知邠州知州、秦州知州,如今改任陕西副都总管、经略安抚招讨副使,拜步军副都指挥使。 是典型的实权勋贵高官。 所以,曹韵作为其女,长的出色又有钱,自然可以说是典型的大宋白富美。 住在汴京城内城占地百亩的曹家大宅里。 家里的大宅子位置极好,离繁华御街只有一刻钟的路程。 每日不愁吃喝,不愁生计。出入有十几个丫鬟婆子相随,坐着四人抬的华美轿子,脚不沾地。 平时除了参加各种宴会赏花会,出入的也都是矾楼,朱骷髅茶馆儿,象棚这样的高端场所。 往来的闺中密友,也都是相国之女,侍郎之女,知州之女这样有身份的人。 但是骨子里,曹三小姐并不是一个喜欢喧嚣之人。 反而,她内心里喜欢安静,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宅女。 当然,此书非彼书。 曹三小姐喜欢的书,不是正统的四书五经,也不是声律启蒙和琴谱棋谱。 而是各类的话本子和小报。 不过,作为一个典型的大宋豪门闺秀,曹三小姐自然不能放飞自我。 对外还是要保持端庄优雅,要遵守家族的规矩的。 曹韵的祖父最是推崇儒学,所以,对家里的子弟的课业,无论男女,都要求很严格。 无论寒暑,每日必要早起晨昏定醒,按时和族中姐妹们一起跟着族学的先生读书练字,不服管教的,男的自然要打板子,女的就要罚抄经了。 所以,曹三小姐这颗想安静躺平宅着的心,也只能默默的放在肚子里。 每天按部就班,跟着族中姐妹们一起按时读书上课。 在先生上课的时候,曹韵也极为认真专心,从不开小差。 课业成绩自然也在一众姐妹中独占鳌头。 曹韵每天最舒畅最自在的时候,便是晚上回到自己院子的时候。 可以随意的歪在卧室的美人塌上,读一读丫鬟帮忙买来的话本子和小报,解闷儿的同时,顺便汲取一些让自个儿快活的能量。 今天的曹三小姐,像往常一样,下了课,去正院给祖父母请了晚安。 返回了自己的院子,喝了一盏蜂蜜梅花香引子。 便坐在绣床上,翻看小丫鬟红桃偷偷帮自己买的新话本儿。 她算是资深的书虫了,对话本儿的要求自然也越发的挑剔了。 翻来覆去找不到一篇好看的。 都是千篇一律的落第书生官家小姐才子佳人。 翻了两页,便随手撂在一边儿。 恰好,这时候丫鬟小红桃拿来今日发了新刊的小报。 《新闻》和《朱雀门小报》。 曹韵一眼便瞧见了报上字体加粗的加大的连载小说《霸道王爷心悦我》。 拿来一读之下,曹韵便被吸引住了。 这本小说,描述的角度很新奇,和以往小说大有不同。 它不是和以往的小说话本儿那样,以男子视角描写,而是以女子的视角叙述故事,让曹韵读来非常有代入感。 开头第一章 ,便是女主白绾绾凄苦的如同灰姑娘般的身世描写。 这个叫白绾绾的小娘子,生母早逝,被家里新娶的后娘和继妹迫害,每日里做饭洗衣,淘灰喂鸡,还经常要挨打,晚上睡觉也只能睡在灶台边儿灰扑扑的木板上。 曹韵是个锦衣玉食,不食人间烟火的官家千金小姐,平日里的衣食住行,都有专门的丫鬟婆子们伺候,亲手拿的最重的东西,大约便是绣花针了。 头一回知道,世上还有过的那般辛苦的人,尤其是读到白绾绾竟然住在灶台边的木板儿上的时候,让心地柔软的她,更是忍不住落泪了。 不禁暗自想着,若是自己认识这个叫白绾绾的小娘子就好了,那自己就可以让丫鬟把自己的月例银子给她送去,让她的日子好过一点儿。 曹韵一边拿手帕拭泪,一边继续往下看。 这毕竟是霸总文,不是娘道苦情文。 所以,杨蔓娘并没有一味的描写女主的生活苦难。 她的节奏,把握的很好。 之后,女主中春药,打伤无赖二流子。 逃跑,救小猫。 遇上男主。 节奏很快。 曹韵看的目不暇接,她的心情,也随着文章情节而不断的起伏变化。 一会儿为女主担心的长吁短叹,一会儿又忍不住拍了拍胸口松了口气。 直到。 男主豫王出场。 “璀璨的烛光下,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读到这里。 曹三姑娘的心里,就如同踹了一只小兔子一般。 忍不住砰砰直跳。 她几乎是反复的咀嚼着这一段儿的描写。 到最后。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39节 目光不禁有些痴了。 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男子吗? 曹韵今年十五岁,也到了说亲的年纪。 世家之间联姻的赏花会鹊桥会,她也已经参加了两场了。 祖母和母亲也已经开始为她相看人家。 所以,对于自己未来的夫婿,曹三姑娘心里自然是有所幻想的。 原本她还在纠结于自己是要找一个文人,还是一个武将。 但此刻。 不知道为什么,两者似乎都不想了。 曹三姑娘倚在床头的鹅绒青蝉翼靠垫儿上,把小报上仅有的这几张内容,来来回回的又读了两遍,越看越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晚上睡觉的时候。 曹三姑娘做了一个梦。 梦里自己被娘骂了,独自离家出走,遇到了一只白色的小猫,那只小猫带着自己,跑到了那家叫做悦来的客栈,遇到了那位身着玄色蟒袍的神秘男子...... 第26章 第二天一大早。 想知道小说后续内容的曹三姑娘, 便焦急的打发身边的小丫鬟出门去买报了。 等下午放学回到院子,丫鬟小红桃把买的各类小报送上来之后,她顾不上洗漱换衣裳, 便打开朱雀门小报, 急切的翻找《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版面, 不过, 曹三姑娘把几本小报都翻遍了,除了各路市井八卦消息,还有一些各家店铺的广告。 什么开店坐席卖酒的, 接生催产的,卖酒卖狗皮膏药的,保媒拉纤儿包打听的。 各种各样的广告, 五花八门。 偏偏就是没有看到自己最期待的东西。 曹韵忍不住沮丧起来, 这样好看的书,竟然没有后续吗! 她忍不住去翻看昨日自己看的报纸, 才注意到这个《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小说,是朱雀门小报连载的。 这家报房她倒是知道,离家不远, 就在大相国寺后门儿附近。 连忙打发丫鬟红桃去朱雀门小报的报房询问情况。 其实, 不光是曹三姑娘。 整个汴京城,这种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 几乎从朱雀门小报发刊第二日早上开始,陆陆续续的,便有好多各家的丫鬟仆役们来朱雀门报房打听《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 这些丫鬟仆役的主子, 大多还都是汴京城有钱有闲的小娘子。 报房是一个都得罪不起。 毕竟。 这些有底气让家里下人们找上报房的小娘子们, 家里的祖父和父兄,不是朝廷官员,便是勋贵人家, 都是报房东主朱旭平常想求见都见不着的大人物。 对此,东主朱旭心里是又高兴又发愁。 高兴的是,自己的朱雀门小报,被这么多达官贵人家里的女眷记住,以后报纸不愁卖了。 之后的广告自然也会源源不断。 愁的则是这些小娘子们,都强烈的要求他明日就把这本书的后续刊登出来,让她们一次看个够。 可是。 朱旭手里哪里有后续啊,别说他了,朱旭疑心恐怕就是那位作者杨小娘子自己,多半也没有啊。 毕竟,当初签订的契约,就是让人家七天交两万字的稿子即可。 可没有这么赶时间的。 朱旭好声好气的给上门的人,解释清楚小说的情况。 之后。 便赶忙从大抽屉里拿出之前签的契约,找到杨蔓娘家的住址。 安排大掌柜朱贵去杨蔓娘家里瞧一瞧,看看对方的稿子写的如何了。 于是。 杨蔓娘从矾楼一下工。 才走到巷子口儿,便瞧见了停在自家门口的青布蓬牛车。 以及正准备下车的报房大掌柜朱贵。 “哎呀,杨小娘子,你可算是回来了!” 朱贵见着杨蔓娘。 眼睛瞬间一亮。 “大掌柜是专门来找我的吗?” 杨蔓娘停步笑着道。 她这两日虽然白天正常的去矾楼上班,回家就抓紧时间点灯写后续的写稿子,但是也一直都悬着心,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能不能在大宋有市场。 但此刻见着专程而来的大掌柜朱贵,杨蔓娘心里的隐忧,瞬间便消散了。 她做了个请的手势。 笑着邀请道: “外边儿天寒地冻的,说话不便,大掌柜进屋里坐坐吧!” “呵呵,也好。” 朱贵点点头,跟着杨蔓娘一道进屋,坐在外间厨房的绣墩儿上。 看着眼前这虽然收拾的很干净,却空间狭小,逼仄,连个像样的待客大桌子都没有的地方,朱贵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环境下,这杨小娘子是怎么写出来的话本子的? 虽然,上次在报房签约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杨家小娘子的家境不好,可也没想到会这么差。 一旁的杨士林捕捉到了朱贵眼中的诧异,脸色不禁有些赧然。 不过对此,杨蔓娘倒是很坦然。 也没什么窘迫和不好意思的。 她们一家就三个半大孩子,不偷不抢,自食其力,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让老二杨士林倒了水。 问道: “大掌柜怎么突然来了?” 现在的杨蔓娘今非昔比。 可是东主朱旭心目中的摇钱树,朱贵作为大掌柜,自然也要拉近关系。 喝了一口水。 笑眯眯的道: “杨小娘子若是不嫌弃,不妨唤我贵叔。” 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此,杨蔓娘自然从善如流: “贵叔。” “这位是令弟吧?” 朱贵笑着寒暄道。 杨士林对于家里来的陌生人虽然有些不自在,但他也是经常在外面做事儿的,基本的待人接物的礼节还是有的。 上前行了一礼道: “小子杨士林见过大掌柜。” “小郎君可识的字?平日里做什么营生?” 朱贵没有让杨士林和杨蔓娘一般改口叫贵叔。 而是眼神一闪。 笑呵呵的问道。 杨士林看了一眼杨蔓娘,见她含笑点头。 便不卑不亢的回道: “识字,平常在外头做小经纪,偶尔也给街坊邻居们写信读信。” “倒是个机灵勤快的孩子,不知你可愿意来我身边儿做事?” 朱贵放下手里的粗瓷茶碗,随口抛出了一根橄榄枝。 “我......” 杨士林踟蹰了一下。 以朱贵大管事的身份,说出这样的话,自然不可能让他去做底层杂役,多半是会着意培养他,跟着他将来在报房至少做个管事的。 这可比在街头做小经纪强了百倍。 若是往常,遇到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杨士林自然会欣喜若狂的答应。 可是此刻,这位大管事明显是有事儿来找自家大姐的。 老话儿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若是自己随意的答应了,那大姐恐怕会难做。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0节 “我听我大姐的。” 半晌。 杨士林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而是抿了抿唇,轻声回道。 闻言,朱贵的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又很快化为赞赏。 其实。 他今晚是带着任务来的。 其一,是东家朱旭有意慢慢缩短朱雀门小报的发刊周期,从之前的七日一次,缩减为三日一次。 也就是说,杨蔓娘的小说,以后要三天连载一次。 其二呢,则是朱雀门小报发刊的这两日,小说的反响不错,不少高门贵女,都派了家中仆役来报房催稿,东主朱旭自然也意识到了杨蔓娘的奇货可居,所以便改变了主意,想跟对方签订长期契约。 古人云,要想取之,必先予之。 这也是大掌柜朱贵这么多年谈判做生意的心得。 朱贵原本也没有想好要怎么说服杨蔓娘签订长期契约,但是进了屋里之后,发现对方家里如此逼仄穷困,便临时起意,打算自己先给杨蔓娘的家人一些小恩惠笼络一下,可以拉近彼此距离,等会儿再提签订长期契约的事儿,想来对方也不好意思拒绝。 不想,这次却看走了眼,杨蔓娘的这个弟弟,虽然明明很心动,却依旧拒绝了自己的提议。 施恩不成。 让朱贵刮目相看的同时,心里倒是不免又有些为难了。 “贵叔有事不妨直说,可是我的小说出了什么问题?” 不光朱贵会算计。 杨蔓娘也通过对方进屋后的一言一行。 判断出了个大概。 若是自己的小说刊登后效果不好,以朱贵这样的身份不会亲自上门,也不会让自己叫贵叔,更犯不上第一次见面,就迫不及待的拉拢自己的弟弟杨士林。 想来。 一定是自己的小说反响不错了。 “不瞒杨小娘子,你的话本儿刊登后确实很火爆,所以,东家让老朽来看看杨小娘子是否写出后续的章节?另外,我们小报的东家打算以后三日发行一次,所以希望杨小娘子,最好能每次交一万字的稿子。” “一万字?这可比之前契约里的定任务重多了?” 杨蔓娘皱了皱眉。 原本是七日两万字,平均下来的话,一天写不到三千字就可以。 可这三天一万字的话,那一日就是三千多。 杨蔓娘在现代用惯了手机和电脑,用钢笔铅笔写字都慢。 更不要说毛笔了。 要用毛笔多写出来这么多字,也是不容易的。 其实。 她最主要的,倒也不是怕写毛笔字。 多更新一万个字,对她来说,晚上下工之后,多熬熬夜,挤一挤时间还是可以做到的。 关键是待遇。 是多写的银子。 打工人忙忙碌碌的,为的就是钱。 银钱到位了,一切自然都好商量。 恰好。 朱贵就是个聪明人的生意人。 这一点倒是不需要她多说什么,见杨蔓娘皱眉不答。 朱贵很快便闻弦而知雅意。 主动说道: “若是杨小娘子同意,东家愿意将千字的报酬提升到一百文,另外和娘子再签订一份长期的契约,而且,若是娘子以后但凡要出版完整的话本儿,东家这边儿都愿意包揽印刷的。” 千字一百文!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闻言,瞬间激动的瞪大了小骷髅眼儿。 那一万字,可就是一两银子啊。 三天一万字,一个月十万字,那就是十两银子。 天哪天哪! 这也给的太多了! 老杨家祖坟冒青烟了! 要发财啦! “既然,朱员外愿意将千字报酬提升一倍,那我自然不是那等坐地起价之人,后续我会两天交一次稿子。” 对方愿意主动提价,这自然是最好的。 杨蔓娘想了想,便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让老三杨盼娘去里屋的闷柜橱上,将自己这两日写好的一万字稿子交给了朱贵。 得了一两银子的进账。 “那签长期契约的事儿......” 朱旭再次旧话重提。 “在这这本小说完结之前,长期契约的事情,咱们先不谈。” 杨蔓娘摆了摆手,拒绝了。 她想的很清楚,按着现在的反响势头儿,着急着和对方签订长期契约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反而会被对方捆绑起来。 毕竟,现阶段她的小说《霸道王爷心悦我》虽然反响不错,但也只是三章试水阶段,她还没有完全在这一领域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和对方签订长期契约,对方肯定不会出价太高,更不可能同意给她分成。 若是一时谈崩了,反倒影响自己的小说后续的连载。 倒不如拉长战线,索性先不谈这事儿。 给彼此留下余地。 只要她能很好完成手头这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在汴京的话本儿市场上站稳脚跟,那以后,无论是出书还是连载,根本都不需要发愁什么。 自然会有无数家小报和书店来找自己。 到时候再和朱雀门报房谈长约,她才能占据主动地位,才有有提条件的余地。 毕竟。 杨蔓娘可是打算下一本书拿分成的人。 自然不会为了一点儿小恩小惠,就放弃自己未来的长远利益。 “额,那好吧,不过我家东主是很有诚意的,杨小娘子若是改变了主意,随时找我就是。” 朱贵虽然遗憾,但也看出来这位杨小娘子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个心里极有主意的人。 显然不是轻易能够打动的。 好在他此行的目的,也已经达成了一半。 便也没有再深劝。 反而笑呵呵的。 再次提起了之前的许诺: “令弟的品行不错,我很中意。来报房的事儿,杨小娘子和令弟商量一下,若是愿意,老夫这边依旧随时欢迎。” “多谢贵叔,我会考虑的。” 杨蔓娘笑着应道。 朱贵拿到稿子,自然也不多留。 很快便告辞离开。 坐上牛车,马不停蹄的返回了朱雀门报房。 才刚一进报房。 便遇到了东主朱旭的掌上明珠朱秋雨。 一见朱贵。 小娘子的眼睛瞬间亮了: “贵伯,稿子拿到了吗?” 朱秋雨自从之前读了朱旭拿回家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初稿之后,便一直念念不忘。 一直软磨硬泡的央求着她爹把后续内容给自己看。 后来得知他爹手里也没有后续存稿之后。 便转而求其次,每日跑来报房里蹲点儿守株待兔。 尤其是知道她爹打发朱贵今日去公子墨瑾那里拿书稿。 小娘子就更是心急如焚。 呆在报房里不愿回家了。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 终于还是让她给等到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1节 “额,拿到了的,小姐。” 朱贵点头。 语气有些踟蹰: “可是,东家特意吩咐了,拿到稿子要马上送去排版,这小说明天就要见报的。” “哦......那,那你就送去吧。” 朱秋雨撅了撅嘴,有些不高兴。 不过,她也不是那不懂事的小娘子,自然明白自家报房的生意是最重要的。 毕竟,排版不等人。 自己想看倒是可以明天看。 反正也等了两日了,倒也不介意再多等一天。 不过,话虽如此。 朱秋雨却还是磨蹭着脚步没动。 显然是还有话要说。 朱贵见状,倒也不好马上离开。 遂问道: “小姐还有什么吩咐吗?” “额......” 朱秋雨脸色微红,轻咳了一声。 半晌。 捏着压裙角儿的小金橘。 语气有些扭捏的道: “贵伯,你......你见到墨瑾公子本人了吗?” 说到最后。 期期艾艾。 几乎是声如蚊呐。 墨瑾......公子,本人? 听到这个称呼。 又想到那灵秀的杨小娘子。 朱旭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又瞧见自家一向脾气爽利的小姐。 突然变得脸红扭捏的模样儿。 朱贵的一双老眼瞬间瞪大了。 他真的很想告诉自家小姐,她口中的墨瑾公子,其实是个和她一般大的小娘子。 但是,他又不能说。 之前,杨蔓娘在第一次和朱旭签订契约的时候,就已经在契约里商定好了,报房这边儿不可以对外透露她的性别和住址。 而且,今天一大清早,自家东主朱旭又再次下了严令,绝对不可以透露墨瑾公子的任何信息。 朱贵很理解自己东主的做法。 报纸行业竞争激烈。 所以,汴京城的各家小报,都是互相安插了探子在对方报房的,这种事儿虽然没摆在明面上,但大家也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根本很难杜绝。 若是一家小报火了,其他报房自然都会蜂拥而至,派人来打听消息。 复制对方的成功经验,用在自家的小报上。 自从昨日自家小报火了一把之后,今日汴京城的其他小报都闻风而动。 也模仿自家小报开始刊登起了各种广告。 不用说。 他们模仿了广告,自然更会下大力气打听《霸道王爷心悦我》的作者。 毕竟。 只要是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原本生意平平的朱雀门小报,能够峰回路转火爆起来,有一半儿是靠着广告,另外一半儿则要归功于这本新颖的连载小说。 所以,用不了多久,各家报房自然都会下大力气打听这个作者墨瑾公子究竟是谁。 想要来挖墙脚儿。 所以,东主朱旭才会让自己连夜让自己去给杨小娘子提高小说待遇,想跟对方签长期契约。 这么做,都是为了稳住这颗摇钱树。 让其长长久久的留在朱雀门小报。 所以。 为了自家报房的利益着想。 朱贵说什么也不会给任何人透露出墨瑾公子的任何信息。 哪怕这个人是自家小姐。 也不行。 朱贵的这些复杂的心里活动,朱秋雨自然是无从知道的。 不过。 瞧朱贵半晌不回话儿。 对面的朱秋雨心里着急。 倒是没了之前的扭捏。 炮筒子似的,打破砂锅问到底。 索性不停的追问起来: “贵伯,你到底见着墨瑾公子没有啊?他家住在哪里,家里几口人,成亲没有,他长的是不是就像书里的写的那样儿的?” “额......” 面对自家小姐一连串儿穷追不舍的提问。 朱贵一把年纪,实在是招架不住,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大冬天的,愣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 半晌。 才张了张嘴。 尴尬的道: “这个嘛,应该......大概是吧。” 第27章 杨蔓娘自然不知道, 自己起的笔名给东家小娘子朱秋雨所造成的误会。 此刻的她,正在召开家庭会议。 大掌柜朱贵虽然走了,但也留下了问题。 一家子自然也睡不着。 之前朱贵提出让老二杨士林去朱雀门报房当学徒的那件事儿, 杨蔓娘当时并没有回话。 而是说要考虑一下。 就是打算等朱贵走了。 再好好问问老二杨士林自己的意思。 “怎么样, 二郎, 你想跟着大掌柜做事吗?” 杨蔓娘坐在绣墩儿上。 把刚刚收到的铜子儿, 不紧不慢的穿再一起。 看着面色有些犹豫的老二杨世林。 笑着道: “你可别说什么都听我的,你也是个小郎君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拿主意, 反正无论如何,大姐总是会支持你的。” 虽然,来到了这个时代要入乡随俗。 但杨蔓娘某些时候, 还是保留着一些现代人的思维。 不喜欢干涉别人的选择。 毕竟生命有限, 无论好坏,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力。 即使自己是大姐。 杨蔓娘也不觉得因为长姐如母, 自己就有资格决定弟弟妹妹的人生。 “大姐,我想去,我想多学一些东西, 将来能在报房做个管事。” 老二杨士林沉默了片刻。 一字一句的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2节 作为一个出生汴京底层的小郎, 杨士林自然很清楚养家糊口的艰难。 他也不想一辈子,都只做个一个月赚六十文的小经纪。 也想学一些赚钱养家的真本事。 既然大姐愿意让自己去。 他自然也想抓住这个机会。 “可以啊。” 杨蔓娘也料到对方会这么选。 点了点头。 嘱咐道: “那就等张家嫂子那边儿把羊皮靴子做好了,你就穿着新靴子去报房那边做事儿吧。” 说到张嫂子,杨蔓娘一时不免又想到自家如今租住的这个房子。 虽然租金上很便宜, 但是距离上工的地方太远。 每天来回的通勤时间, 就得一个多时辰。 而且,冬天上工路上又冷还很遭罪。 之前是实在穷没法子。 如今手里有了这一两银子的进账,倒是可以考虑换房的事宜了。 杨蔓娘一直都比较中意潘楼南街和马行街那一片儿的公租房。 虽然租金上是贵一些。 但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那边儿在汴京内城, 繁华治安好,而且离上工的矾楼近,通勤时间也缩短了。 那自己回家时间自然也早。 倒是可以挤出更多的时间写小说稿子了。 杨蔓娘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 说做就做。 晚上一道跟老二老三商量了一下。 第二日上工做完手头的活计。 中午便乘着午饭前不忙的时候,跟西楼大管事曹顺心请了半个时辰的假。 去了附近位于马行街的一家店宅务店。 汴京是个人口超级密集的大城市。 加上流动人口和军队,将近有两百万人,这些人中,基本上一半以上,甚至更多,都没有自己的住房。 都是靠租房过日子。 大宋对公租房的制度很完备。 所以,汴京基本上每隔两条街,都有一个专门的店宅务店。 所谓店宅务,便是朝廷设置的一个专门的管理公租房的机构。 店宅务专门负责管理和出租公租房,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店宅务里的从业人员,也算是有编制拿提成的中介人员。 这家马行街上的店宅务,是两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 杨蔓娘去的时候,两人正百无聊赖的坐在炭盆边儿,和隔壁店铺老板打着叶子牌。 见客人上门。 两人顿时也不玩儿了,均起身笑脸儿相迎。 一点都不因为杨蔓娘年纪小便有所怠慢。 “小娘子要租房还是买房?” “租房。” “小娘子可带了赁历?” “自然带了。” 汴京租房,是绝对离不开赁历的。 所谓赁历,便是租房的履历。因为店宅务的公屋都具有廉租房的性质,价格比市场价便宜许多,所以,为了防止有房子的人钻空子贪便宜,让真正没房的人租不到房子。 朝廷对租赁店宅务公租房的人,都要有一道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 而且,为了防范店宅务舞弊营私,朝廷还规定,凡是在店宅务的管理和工作的人,是不准承租自己名下街道的公租房的,违者杖一百。 还有,在汴京城拥有房产的人,也不得承租汴京店宅务的公租房。而且,朝廷还禁止租赁店宅务公屋的住户转租房屋,也就是为防止有人当“二房东”。 所以。 凡是想租住店宅务公屋的住户,租房子的时候,都要拿出之前的赁历,以证明自己在汴京城没有房产,也不是二房东。 “好了,赁历没有问题,小娘子有租房的资格,不知小娘子打算租什么标准的房子?” 仔细看完了杨蔓娘递来的赁历。 男子笑呵呵问道。 “房子都有什么标准的?” 杨蔓娘虽然此刻浑身上下只带了一两银子。 却一点儿也不露怯。 “目前咱们这一片儿,御街,马行街,潘楼南街,保康门街,牛行街,租房是分三等,三大间大房两个耳房,带一个小院子,一个月租金一贯钱;中房两大间两个耳房不带院子的,一个月租金六百文;一大一小一个耳房,不带院子的,一个月租金四百五十文。” “那就先看看带院子的大房子吧,要离矾楼近的。” 虽然。 杨蔓娘目前浑身上下才一两银子,但是按着跟报房的最新的契约。 她只要这一个月按时完成小说的字数,就能拿到十两银子。 所以。 杨蔓娘倒是不排斥去看一看大房子。 毕竟,一步到位的话,也就不用再搬了。 也省得家里添置的坛坛罐罐,以后再搬来搬去的麻烦。 哎呀! 果然人不可貌相。 这小娘子是个大主顾啊! 两个店宅务小哥儿闻言,顿时眼睛一亮。 杨蔓娘的房租越贵,他们拿到佣金提成自然越高,二人顿时劲头更足了。 一个倒茶。 一个连忙起身,从抽屉的名册里找出附近几条街可以租赁的房子。 “带院子的房子,目前御街和马行街牛行街都没有,潘楼南街和保康门街倒是各有一处,我带娘子去看看吧。” 做这一行儿的,查看名册只是处于职业习惯。 实际上,什么房子合适,原本就心里就有数。 店宅务很快便合上名册。 找出房子的钥匙道。 不知不觉。 对杨蔓娘的称呼从小娘子变成了娘子。 “也好。” 潘楼南街的房子,在巷子的最里面,虽然面积大,但是背靠二层的金银楼,几乎屋子的所有的阳光都被金银楼给挡住了,光线不好,杨蔓娘看了不是很满意。 之后,又去了保康门街。 保康门街的这一处房子,杨蔓娘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是一座一进的小院子,坐北朝南,光照充足,三间正房,两边儿各有一间耳房,专门用来放杂物和粮食木炭。 院子里还有两棵老杏树,虽然如今冬天杏树有些干巴巴的,但是透过这些长长的枝桠,依旧可以想见夏天杏子成熟时候的硕果累累。 店宅务小哥见她喜欢,笑着介绍道: “这两棵杏子树,是这房子建成的时候就栽下的,上一任住在这屋子的,还是一位大理寺的官员呢!” “唔。” 杨蔓娘点了点头。 她知道这话店宅务并没有说谎,大宋很多官员都在汴京没有房子,租住公租房,不算什么稀奇事儿。 她更看重的,是这里离朱雀门报房和矾楼都不远,走路还不到一刻钟的时间。 可以说通勤方面是非常方便了。 而且,这房子的西边是州桥夜市和保康门瓦子。各种小食店和香引子店极多,卖小米水饭的、卖炙肉的、还有干脯、莴苣笋、羊肉小馒头,细索凉粉儿,芥辣瓜儿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还有那义塘的甜瓜、卫州的白桃、南京的金桃儿和水鹅梨,以及药木瓜、水木瓜、荔枝膏,也都是用青布伞,当街列床凳堆成高高的垛儿。 杨蔓娘之前一路过来的时候,还瞧见两边小店外摆着的那热气腾腾的灌汤包、烤生蚝、铁板烤猪皮、果木翅羹,鳝鱼猪肚汤,还有大名鼎鼎的酥油鲍螺。 还有那推着小车卖精品小甜食的商贩,沙糖菉豆、黄冷团子、水晶皂儿,鸡头穰冰雪、细料馉饳儿、麻饮鸡皮、脂麻团子、熟林檎、江豆碢儿之类的,各类吃食琳琅满目,放在漂亮的小碟子里,非常的精致可口。 可以说,住在这里,只要你手里有银钱,就不愁买不到想吃的美味小食。 而且。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3节 这里出院子往北边儿走一刻钟便是大相国寺,大相国寺再往西就是太常寺和开封府衙。 再往北走一条街便到了御街,桑家瓦子,鼓楼,金银交易所,王氏染红胭脂铺,苏式金楼,还有高阳正店,中山正店,楼山洞梅花包子、曹婆婆肉饼铺、李家香铺、朱骷髅茶馆儿,李四分茶店,鹿家包子铺,以及各类羹店、酒店、分茶铺子、香药铺子,都在这一片儿。 可以说是生活便利,逛街娱乐也很便利。 这院子不光杨蔓娘自己觉得满意,她相信爱热闹的老三杨盼娘会更满意。 虽然,南熏门那边刚交了房租没几日,可以再住满一个月。 但是杨蔓娘却不打算再住了。 她知道,合适的房子是不等人的,虽然大宋的公租房很多,很多都没有租出去。 但是也分什么地方。 御街,甜水巷,潘楼南街,保康门街这些地方附近的公租房是真的不愁租。 狼多肉少,一个萝卜一个坑儿。 若是自己不抓紧,被别人占了先,想再找这么合适的,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只要自己节省下早晚的通勤时间。 多写一点小说,也就把那点儿房租的损失赚回来了。 所以。 杨蔓娘没有多耽搁什么,当即便跟店宅务签了租房契约。 按着朝廷的规定,她可以在契约签订之日起,享有免缴五天房租的权利,从第六天才开始收租金。 等于是第一个月,一两银子的房租可以住三十六天。 签好契约。 之后的事情,她也就顾不上管了。 搬家的事儿,都是杨盼娘和杨士林在做,两个小家伙雇了一辆牛车,几乎把家里的所有锅碗瓢盆儿,米面粮油,被子褥子,火盆儿,还有杂物间剩余的炭火都一并带来了。 唯一让老三杨盼娘觉得比较可惜的,就是家里刚给张嫂子交了一个月的房租钱。 如今不住了,那钱只能退一半儿。 不过。 很快她便顾不上纠结这些了。 东摸摸西看看。 这宽敞干净的院子,崭新明亮的堂屋,和每个人单独的卧室和床。 以及房子附近热闹的瓦子和夜市。 简直就像是做梦一般! 跟这里一比,原来南熏门住的旧房子,简直比猪圈好不了多少。 反正。 杨盼娘是打定主意。 再也不要回去了。 第28章 很快。 便到了朱雀门小报第二次发刊的日子。 相比于第一次发刊的时候, 还需要报房小经纪们的卖力推销。 这次,已经大大的不一样了。 很多喜欢的读者,都是一大早主动去书肆里买了。 曹三小姐这边儿。 第二日一大早洗漱收拾好, 刚到族学里。 就瞧见自己的死对头族妹, 三伯家的六娘子曹溪, 手里正拿着一本新出炉的《朱雀门小报》, 正跟开屏的孔雀似的,得意洋洋的跟周围的人炫耀: “瞧见没有,墨瑾公子《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 一般人都还没有呢,我可是一早儿起来就让小丫鬟去买了。” 然后。 七八个族里的小姐妹。 便都好奇的围拢到了曹溪的身边儿,探头探脑的去瞧小报上的内容。 曹韵心里暗自嘀咕, 没想到《霸道王爷心悦我》还挺火爆的, 竟然连族里的其他姐妹们竟然都在看。 曹韵自然也很想看话本儿的新章节,可是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她的贴身丫鬟小红桃一向都胆子极小, 跟鹌鹑似的,出去买了报也只敢拿回自己院子。 是决计不敢把小报送到族学里来的。 至于去跟自己死对头族妹曹溪借。 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曹韵只能故作不在意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在心里无能狂怒。 哼! 这个讨厌的小妮子, 就爱显摆, 从来都不懂得尊敬自己这个姐姐。 神气什么,不就是仗着祖父祖母和大伯娘喜欢你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又不是只有这一份小报。 大不了我晚上回去再看! 白绾绾的声音本来就极为动听,这个时候,大约是中了春药的缘故, 白皙的小脸儿也变得潮.红, 她的声音急促中带着一丝魅惑和旖.旎的水色,让对面的男人忍不住眼神一暗,不禁低下头又看了一眼怀里的小娘子。 “哎呀, 这......这写的是什么啊,这写的也太羞人了!” 一段儿在客栈的夜晚体育运动的简略描写。 直接让小娘子们目瞪口呆。 一个族里的小姐妹忍不住脸色微红。 拿随身的帕子捂着嘴低呼道: “这,这也太......白绾绾都没了清白啊!” 显然。 杨蔓娘的话本儿写的虽然不露骨。 而且基本都是各种隐喻。 但对于这个年代的大家闺秀来说,还是非常震撼的。 之后的情节。 自然就更丝滑了。 虽然,女主白绾绾还不知道。 但是,杨蔓娘在书中已经向读者点明了豫王的亲王身份。 而且冷酷的豫王在运动期间。 还不失时机的。 邪魅一笑。 说出了那句耳熟能详的霸总经典语录: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这两句让现代人脚趾抠地的油王金句。 在大宋第一次出现。 绝对没有什么油腻的感觉。 反而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调.情意味。 如同一句开天辟地的魔咒。 让这些曹家贵女们羞涩不好意思的同时。 不免有些心跳加速。 仿佛这句话不是对女主白绾绾说的。 而是冷酷俊美的豫王对自己说的一般。 心里蠢蠢欲动。 顿时。 便有人忍不住为豫王说话了: “额,我觉得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他吧,豫王爷原本都拒绝的,而且这也是为了救白绾绾小娘子啊!白绾绾她可是中了......中了那个什么的,也没有别的办法啊!再说,也总比白绾绾被那个猥琐男子占便宜的好吧。” 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 无论古今,咱们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和折中的。 你说,这屋子里太暗,要在房顶上开一个天窗,那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强硬的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也愿意在屋子里开天窗了。 就像现在这样的情况。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4节 让女主被一个猥琐二流子欺负,大家绝对是不愿意的,甚至愤怒咒骂。 但不得已的情况下,若是跟一位位高权重,年轻专一,俊美冷酷的王爷共度一夜,似乎也不是那么的难以接受。 说这话的。 正是曹韵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显然这位也是豫王爷的拥趸。 一看有人说豫王的坏话。 顿时便毫不客气的反驳起来。 而显然。 这么想的人,可不止她一位。 很快,便有其他族中的其他姐妹跟着附和: “就是就是,豫王可是王爷啊,配白绾绾这个平民女子,两人本身就不相配啊!要知道他可是位高权重,年轻俊美,还没有娶妻,甚至王府里连个通房侍妾都没有呢。” 看来无论古今中外。 男人的地位和专一,在女人的眼里都是加分项。 很快便有人屁股开始歪了。 “可是,我觉得白绾绾和王爷也不可能啊,不光身份上天壤之别,而且,白绾绾身上还是有婚约的啊,她都和那个陆家员外的儿子定亲了,万一到时候嫁过去......” “那怎么能算定亲,那陆家员外的儿子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呢,再说了,都没有三媒六聘,也没有交换庚帖婚书,又怎么能算是定亲?再说了,白绾绾的那个继妹白珍珍不是一直都想抢她的婚约嘛,正好就给她好了!” “就是就是,那些男人和豫王爷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就算白绾绾瞎了,也知道怎么选!” “可是,墨瑾先生不是最后写了吗,白绾绾醒来就逃跑了啊,还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再见到豫王爷呢。哎,好担心啊,她这个样子,就算现在想嫁给陆家员外的儿子,也不可能了。” “哎,对啊,就是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这个叫墨瑾公子的实在可恶,关键时刻,怎么偏偏就不多写一点呢!” 讨论逐渐白热化。 不过奇怪的是。 大家心里虽然都对豫王的霸总语录面红耳赤,蠢蠢欲动。 却偏偏都不好意思讨论之前的不可描述之事的描写。 反而不约而同的。 你瞧着我,我看着你。 顾左右而言他。 谈起二人身份地位是否般配的话题。 颇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而随着族中的小姐妹们阅读到新的内容。 叽叽喳喳的,不时的发出惊呼。 曹三小姐坐在座位上,看似在认真的看书。 实际上,则跟只兔子似的竖着耳朵,努力的偷听姐妹们叽叽喳喳的蛐蛐声儿。 听到模糊和关键处,心里就着急。 恨不得自己能把族妹曹溪手中的小报抢过来一睹为快。 不过。 很快这些蛐蛐声儿便戛然而止了。 因为。 授课的时间到了。 严先生来了。 这位老先生,年纪五十出头,身材枯瘦,总是穿着一身儿青色儒袍,留着两撇长长的山羊胡子。 随身带着一副泛着油光的黄杨木戒尺。 他的脾气正好应了他的姓氏,待人可是出了名的严格,是族学里最严厉的教书先生。 即使是族中的小娘子们偶尔犯错,哭哭啼啼的认错,他也从不容情,该打手板儿也都是不含糊的。 所以。 大家都怵他,私下里,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严霸天。 他一到来。 学堂里大家都瞬间变得规规矩矩鸦雀无声的,没有人敢捣蛋。 今天是读《左传.曹刿论战》。 曹三小姐也只能默默的在心里遗憾了一下,便从书箱里掏出自己的书。 没精打采的跟着严先生一起读。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这一段儿。 曹韵早前儿就预习过的,就算不看书也能背的出来。 但读着读着,曹三小姐便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因为。 她眼尖的发现,曹溪这厮太大胆了! 她就坐在自己前面得桌子。 居然乘着严霸天不注意,偷偷的把朱雀门小报撕下来,夹在《左传》里读。 一堂课下来,这厮都没有抬头。 显然是小报里面的内容,让她痴迷至极。 曹韵顿时心里好奇的跟猫儿在挠似的。 没了读书的心思。 就像现代的初中高中的小姑娘,头一次接触青春恋爱小说一样,总是会很痴迷很上头,甚至会偷偷的带到学校和小姐妹分享,甚至在上自习课的时候偷看。 杨蔓娘自己当年读书的时候,就干过这事儿。 曹溪也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自然逃不过这个魔咒。 不过。 看着族妹曹溪偷上课看的津津有味的样子。 曹三姑娘终于没有忍住。 拍了拍死对头的后背。 压低了声音道: “怎么样,新出来的章节好看吗?” 曹溪对这位总是一本正经的书呆子族姐一向都不感冒。 闻声转头。 不耐烦的回答: “没看着我正在看嘛,不外借。” “哪个说要借你的了,只是问问好不好看罢了,小气什么。” 曹韵撅了撅嘴。 不高兴的道。 哼,一点都不尊重自己这个姐姐。 她还没说要借呢,死小娘凶什么凶啊。 话虽如此说,但那伸长了脖子,眼馋的模样儿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曹溪自然瞧得真切。 斜睨了她一眼。 “你真的不想看?” “我......” 这小说话本儿太过于精彩,曹韵到底说不出不想看的狠话。 半晌。 没骨气的哼了一声。 悻悻的道: “我晚上也能看,神气什么。” “你若想看,也不是不行。” 见她丧气的样子。 曹溪眼珠子一转。 笑嘻嘻的道: “把你从姑母那儿新得的青玉貔貅镇纸,给我玩儿几日。” 曹溪和曹韵两姐妹。 那可是天生的死对头,一直以来,都互相瞧不上对方。 曹韵瞧不上曹溪的大大咧咧,和谁都咋咋呼呼的。 曹溪也瞧不上曹韵上课认真读书,觉得对方又不能考状元,就是假斯文,装文静,想在长辈面前讨巧儿卖乖。 所以,俩人平常在府里,都是王不见王的那种。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5节 在族学里,虽然是前后桌,却也大多时候都是各自美丽。 所以。 曹溪手里的小报,自然不会平白给对头曹韵看。 不过。 现在自己也快看完了。 能乘机诓点儿东西也是不错的。 什么! 青玉貔貅,那可是她最喜欢最爱使的宝贝,是她跟姑母求了好久才得得呢! 曹溪这死小娘好大的脸! 还真会开口。 “不乐意就算了。” 见她半晌踟蹰不定。 曹溪翻了个白眼儿。 作势要转身。 “别。” 话本儿的魅力,实在是太大。 曹韵这两日,原本就很想知道《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想知道白绾绾和那个神秘男子后来究竟如何了。 再加上,之前课前又听了族中姐妹的各种一鳞半爪儿的嘀咕和剧透。 就更是迫不及待,心里痒痒的紧了。 最终。 曹韵到底还是没有抵住墨瑾公子小说的诱惑。 妥协了。 “喏,给你。你......你可别给我弄坏了啊!” 曹韵咬了咬唇。 趁着严先生不注意。 将桌子上的青玉貔貅镇纸悄悄的塞给了曹溪。 换来了小报。 曹韵一得了小报。 便不再说话。 把小报夹在书里埋头苦读了。 一堂课上完了,曹韵没有抬头。 第二堂课完了。 严先生走了,也该午休的时候了,曹韵依旧看的入神。 曹溪看着看小说入迷的曹韵,诧异的同时,心里不免暗自得意。 哼。 整天在祖母跟前装乖,这下子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要知道过去的曹韵可是严先生心目中的好学生,上课最是专心,先生提的问题总是能第一个作答的,从不和她们一起讨论话本儿小报。 所以,曹溪才总是看不惯她那副样子。 毕竟,大家都是出来读书识字陶冶情操,不做睁眼瞎就罢了,又不是男人要去考秀才做官,偏她那般认真,显得自己多能耐似多与众不同似的。 谁知,如今却风水轮流转。 就连曹韵这个好好学生,竟然也和自己一样,看话本儿入了迷。 上课埋头苦读,连严霸天的课都敢偷看话本儿小说了。 简直不可思议。 但转而。 曹溪便心里就又得意起来: “我推荐的书,当然好看,嘻嘻。” 于是。 之后的第二日。 曹溪便在勋贵世家的游园会上,将这本连载话本儿,推荐给了自己其他的闺中密友。 闺中密友读了之后觉得喜爱,又自发的推荐给自己的其他朋友。 就这样。 口口相传之下。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连载小说,迅速在汴京的贵女之中风靡了起来。 与此同时。 刊登它的朱雀门小报。 一时间也在汴京城也变得洛阳纸贵起来。 那些穿行在瓦子茶肆里的报房小经纪。 也总会被人抓住问一句: “最近有什么小报,有什么新鲜的消息没有?” “有啊,客官,最近朱雀门小报连载了一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很好看的,卖的极好,我早晨才领了一批报,现在就卖的剩下手里这几张了。” “哦,是吗,真这么好看啊,那正好给我来一份儿。” “您是要一人一份,还是两人买一份?” “一份就行了,我们俩都闲着没事儿,轮流看。” “好嘞,承惠您给两文就好。” 等收了钱。 小经纪一边走。 一边兀自嘀咕着: “唔,这才半天功夫就卖完了,这朱雀门小报是要火了啊,看来明日还得多拿些才好。” 这样的情况。 在如今的汴京城,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不但杨蔓娘的笔名公子墨瑾有了名气。 被许多人讨论。 而且,朱雀门小报的出货数量。 也大大的增加了。 已经比以前加印了三版,每日卖出去的小报数量,就将近两万份了。 就这。 还供不应求。 乐的东主朱旭合不拢嘴。 第29章 保康门街。 细瓷巷子。 杨家。 今日难得的风和日丽, 又是休沐的日子。 一大清早儿。 原来南熏门那边儿的房东张家嫂子,便让她家大郎张琪送了来了三双缝制好的羊皮靴子。 按理说不该那么快的。 不过张大郎也解释了其中的缘由,这三双靴子, 可不光他自己做, 还有刘家靴子店的其他几个学徒也私下一起帮着做的。 之后, 他还要再匀给对方一些工钱的。 杨蔓娘倒不管这些, 只要东西做的过关,谁做的又有什么关系。 按着之前说好的价格,付给了对方一百五十五文的尾款银钱。 送走了张大郎, 兄妹三个都穿上了新靴子。 这年头的羊皮靴子,富人家的不知道如何,反正普通市井百姓穿的羊皮靴子样式都差不多, 就类似于现代的那种笨笨的雪地靴, 外表方面虽然不甚美观,但穿在脚上却是很保暖。 杨蔓娘穿着新得的羊皮靴子, 乘着天气放晴,花了一个时辰的功夫,和家里的弟弟妹妹一起, 把新家的房前屋后的雪除了才回屋, 脚底也不觉得冷。 如今的新家里,相比于刚搬来的时候,可以说是变化极大。 墙角儿立着扫雪的扫把和簸箕,院子里扫的干干净净的。 正房外面的台阶儿上, 铺着一层专门用来防滑的旧绒布。 门上也挂上了蓝布门帘儿。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6节 掀开门帘儿, 一进屋便暖烘烘的。 外间儿的灶台里烧着炭,燃起的火苗儿红彤彤的。 灶台上面的铜壶里,烧着热水。 平常无论是喝还是用来洗脸洗手, 也都方便。 相比于之前木炭不够得时候,总是用冷水,可省事了不是一星半点儿。 原来的旧八仙桌放在耳房里使唤,正屋里又添置了一张方方正正新的老榆木八仙桌,虽不是什么名贵的料子。 但也净够使唤了。 平日里早晚用来吃饭,白天的时候,杨蔓娘还可以坐在这里写小说。 总是总是坐在架子床上写东西。 时间长了腰就痛。 里面的寝室,架子床虽然没有变,但也找人重新打了支架,如今晚上翻身的时候,也不吱吱呀呀的作响了。 原本上面铺着盖着的那些旧褥子和被子,实在年代太久,洗不出来了,索性也都一并换成了新的。 墙角增加了一个新的柏木浴桶。 这浴桶买回来的第一日,兄妹三人就烧了好几锅热水,还买了皂粉,彻底的做了个人卫生大扫除。 如今,屋里空气清新,再也没了之前的霉味儿,反而是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儿。 可谓是焕然一新。 此刻。 休沐的杨蔓娘,正站在外间儿的八仙桌前,写小说稿子。 相比于之前生活艰难时,内心总是隐隐的不安。 现在的她,因为稿费的提高,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 整个人从内到外,也变得越发的从容起来。 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未来的生活,都越来越有信心。 写东西自然也就越来越顺手了。 她如今每天写书的效率也快了很多,若是除了吃饭以外不出门,不做修改的话。 基本上,一天下来就能写四千到五千字字的稿子。 “大姐,咱们如今都有了羊皮裘和羊皮靴子,出门就不怕冷了。不如,今天晚上去夜市上玩儿吧?” 乘着杨蔓娘休息喝水的空挡儿。 在一旁帮着收拾稿纸的老三杨盼娘。 笑吟吟的央求道。 小妮子这段时间伙食吃的好,原本干干瘦瘦的脸上也长了肉。 那小骷髅似的大眼睛,镶嵌在圆圆的脸儿上,也不显得突兀了。 倒是颇有几分小娘子可爱的模样儿。 作为一个九岁半岁的小娘子,杨盼娘正是好奇,渴望出去疯玩儿的年纪。 之一直前不提,是因为家里没银钱,买不起羊皮靴子和羊皮裘,出去也要挨冻。 现在日子好了。 便渐渐显露出了活泼的少女天性。 “好啊。”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她虽然有些宅,但也想见识一下这个年代的夜市是什么样子的。 杨蔓娘穿越来了大宋这么久,一直都在忙着改善生计。 虽然经常从矾楼下工在晚上才回家,但却都是匆匆忙忙的,从来没有机会去逛过汴京的夜市呢! 如今有了机会,自然不会错过了。 大宋的汴京城,是世界上史无前例的不夜城。 大宋朝也是夜市最流行的朝代。 白天的热闹还不算。 晚上也要噪起来。 自从乾德三年,太.祖赵匡胤发了诏令,“诏开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来,不得禁止”。 从那之后,汴京的夜市,便不再受到时间的限制,甚至,朝廷还特地设置了街灯和桥灯,方便百姓夜晚出行逛夜市。 可以说。 夜晚的汴京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瓦舍勾栏,酒楼茶坊,通宵达旦,笙歌不停。 而这个年代的女子们,也并非现代人想象中的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躲在深闺无人识。 宋朝的小娘子和夫人们,出门并不难。只要有可靠的人跟着,不仅白天可以出门玩乐游园逛瓦子,晚上还可以出门逛吃夜市的。 晚逐香车入凤城,东风斜揭绣帘轻。 即使是冬日。 汴京城的夜,依旧是明亮的。 道路两旁的灯箱和灯火,几乎让天空中的月亮,都失了颜色。 尤其是位于开封州桥以南至龙津桥一带,吃夜宵最著名的去处州桥夜市。 街灯和桥灯以及商贩自己带的灯笼,照得天空如同白昼一般。 让躲在窝里的鸟雀,都以为天亮了。 夜市几乎每天掌灯时营业,至深夜三更甚至更晚时收摊儿,几乎与早市相衔接。 这里的夜宵也是丰富多彩。 经营着各种消费层级的夜宵。 在这里,甭管是豪奢的有钱人,还是普通的市井百姓,都能买到符合自己消费水准的小食。 杨蔓娘兄妹三人穿好厚衣裳锁上院门儿,一路直奔州桥夜市。 这会子,天已经黑了。 夜市里还是人来人往,摩肩接踵。 繁华热闹的摸样儿,比现代的夜市也不遑多让。 除了昼夜迎客的各色酒楼茶坊,夜市上还有各种饮食小摊儿,叫卖各色的美食。 街边小摊儿出售的各色水饭,用微火烤熟的爊肉和干肉脯儿,王楼前卖的獾肉、野狐肉和风干的鸡肉,还有来自梅家的用烧鹅、烤鸭、烧鸡、辣兔头、烤鸡皮、炙腰子,每份只要十五文钱,在这冬日里油滋滋的,冒着诱人的香气。 还有老秦家制作的各种甜咸的小食点心,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儿,有鲊脯,麻腐鸡皮、麻饮细粉。 还有姜豉、红丝、批切羊头、辣脚子、姜辣萝卜。 两边的店铺里卖着各色的香茶异汤、煎耍鱼、罐里熝鸡丝粉、七宝科头、轻饧、余甘子、焦酸馅、千层儿。 行人摩肩接踵。 很多人走的累了,就随意找个小摊子,坐下来吃点儿美食,喝上一碗热香引子。 在这样热闹的氛围中,寒冷的空气似乎都被驱逐了。 一路走着都不觉得冷。 杨蔓娘打量着这热闹非凡的夜市,心里也不禁纳罕。 除了没有音响设备以外。 这里简直比她在现代见到的夜市,还要热闹喧嚣。 “大姐,这里人好多好热闹啊,味道好香啊!” 老三杨蔓娘抽了抽鼻子。 一脸陶醉的道。 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杨老爹没的时候,她才刚满七岁。 所以,根本就没来过夜市。 后来年纪大一些了,可以出门玩儿了,可是偏偏家里又精穷,买不起什么东西,自然也没必要逛夜市。 这会子出来。 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鸡仔子似的,东瞅瞅西望望,看着什么东西都觉得新鲜。 “梅家正店,烧鹅烧鸭烧鸡,用料考究,一份只要十五文嘞!” “羊白肠儿,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儿,尝一尝嘞您呐客官!” “热蜂蜜玫瑰引子,酸甜可口,美容养颜哩......” 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儿,此起彼伏。 有那个头不高的小贩头顶盘子,沿街叫卖自家做的姜豉、炙椒、羊脂韭饼、糟羊蹄和糟蟹的。 还有挑着担子卖的香辣灌肺、香辣素粉羹、腊肉细粉科头、姜虾、海蜇鲊、清汁田螺羹、羊血汤的。 如今是冬天天气寒冷。 虽然没有夏日里的各种消暑的冰饮子,但却可以买到热腾腾甜滋滋的豆蔻熟水和香花熟水。 还有现烤的猪皮肉、野鸭肉、煎夹子、滴苏水晶鱼会、须脑子肉这些杂嚼。 “大姐,咱们吃什么呀?” 三个人下午没有在家里吃夕食,特意的空着肚子出来,就想着在夜市上吃顿好吃的。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7节 但此刻置身于这美食的海洋。 反倒眼花缭乱,一时没了主意。 杨蔓娘倒是没有选择困难症。 冬日里出来,还是要吃点儿热呼呼的东西最好。 带着老二和老三,来到一处干净的小摊子。 摊主是一对儿很年轻的小夫妻。 穿着皮袄子,外面罩着围裙儿。 摊子上的东西,也收拾的干净利落。 见着三人到来,老板娘热情的招呼道: “两位小娘子和郎君要吃点儿什么?” “你们这儿的招牌是什么?” 杨蔓娘没看见水牌。 也不晓得点什么好吃,索性让摊主来推荐。 根据她的经验,一般不知道点什么的时候,点招牌菜都不会出错。 “呵呵,如今这个季节,我们摊子上,卖的最好的吃食便是香辣素粉羹和羊血汤,还有清汁儿田螺羹。今儿个恰好还有现烤的野鸭子肉,最是鲜嫩的。可以配上现炸的酥黄独和馓子,好吃不贵,每一份都是十五文钱,小娘子要不要尝一尝?” 瞧出杨蔓娘是三人里做主的。 身材丰腴的老板娘在围裙儿上擦了擦手。 笑眯眯的推荐道。 “那就给我们来一碗香辣素粉羹,一碗羊血汤,一份烤野鸭子肉,再来一份酥黄独。” 既然出来了。 自然就吃个痛快,玩儿个尽兴。 这段日子,虽然添置了些常用的东西,但稿费也又入账了二两银子。 家里的银钱宽裕。 杨蔓娘出手自然也不小气,很快便点了四份小食。 那烤野鸭子肉和酥黄独都是现炸的。 老板娘很快便端了上来。 “大姐,这酥黄独,娘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做过哩。” 老二杨士林吃了一片酥黄独。 语气有些怀念的道。 这东西的做法并不复杂,芋头蒸熟之后切片儿,裹上加入香榧和杏仁的面糊儿,下油锅煎出焦脆的外壳,不但闻起来特别香,吃起来也很香甜酥脆。 杨蔓娘自然记得,记忆里好像是五六岁时候的事情了,那时候的老二杨士林也不过三四岁,没想到他竟然还记得这么清楚。 “快趁热吃吧,这东西凉了就不好了。” 夜市上的各家摊子,为了挡风,大多支在墙边儿。 靠近沿街的铺子。 杨蔓娘她们坐的这个摊子。 背后正好是一家叫做通安的茶肆。 杨蔓娘正在吸溜吸溜的嗦着粉的时候,就听见里面的人正在高谈阔论。 讨论的内容,居然是自己的《霸道王爷心悦我》。 因为对方嗓门儿很大,声音便透过茶肆的窗户根儿。 断断续续的传了出来。 “嘿,列位知道不?看了那朱雀门小报上白绾绾小娘子的故事,这两日,有好些少年人跑去酒坊街,打听那位白绾绾姑娘了 。” “啊?真有此事,这难道这故事不是杜撰出来的嘛?” “这怎么会是杜撰,那墨瑾公子可是在报上写的清清楚楚,那白白绾绾姑娘家,就住在汴京城的酒坊街的。”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的耳朵灵。 闻言。 悄悄的凑到杨蔓娘耳边儿小声的道: “大姐,他们这好像是在在说你写的书啊!” “嗯,我知道。” 杨蔓娘听到自己的笔名。 也不由得放下了手里的酥黄独。 竖起了耳朵。 “我听说最开始去的,是李家和向家的小衙内,看了书之后想英雄救美,带了好些小郎君和家里的长随,专门跑去酒坊街那边儿,打听了一番,想要解救这位白绾绾的小娘子,还说要把她那后娘送去衙门里打板子呢。” “你别说这后娘确实可恶的很,竟然这么作践一个小女娃子,实在是太不贤良了。不过,这姓白的男人也是个糊涂的,竟然娶了个毒妇,叫自己的亲身女儿生生的被那个毒妇那般作践,也当真是枉为人父了。” 此话儿一出。 倒是有不少人跟着应和起来。 “是啊是啊,那白绾绾被后娘磋磨至此,也是当爹的不做人,就该早早的休妻另娶才是。这般可怜的一个小娘子,不知道便罢了,若是知道了合该有人去救的,不过,那叫白绾绾的小娘子,家里究竟是哪里人士啊,我那二妹夫的七舅老爷家,便住在酒坊街那边儿,我还特地跟他打听了,可也没听说过那条街上,有哪一户人家是姓白的啊!” 杨蔓娘听到这儿,忍不住囧了一下。 又不禁有些庆幸的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冷汗。 她当初写笔下女主白绾绾的身世的时候。 并没有考虑这么多,只是为了让读者更加有代入感,便写她家住在汴京城。 不过具体的地方,她怕被人误会,便只是随便的杜撰了一条街的名儿。 谁想到,巧儿她妈给巧儿开门,巧儿到家了。 这汴京城里,竟然真的有一条街叫酒坊街。 这就相当尴尬了。 不过,也幸好她杜撰的女主是姓白,恰好这街上没有姓白的人家。 要是让女主姓张王李赵这种普通的大姓,那可真是一言难尽了。 杨蔓娘不由得警醒自己,这年头儿看书得老百姓很容易当真的,以后书里写各种地址的时候,还是要多注意一下了。 万一不小心被人扒了马甲可就不好了。 茶肆里关于白绾绾后娘可恶的讨论还在继续。 一个嗓门很粗的男人一拍桌子。 叫了一声: “不过,我觉得这后娘也真是没脑子的紧,不知道笼络自家男人和闺女,她既然想让自己的女儿白珍珍也嫁过去,平日里就该好好待白绾绾才是。之后再给白绾绾他爹说说,让白绾绾给陆家员外家里做大,让那妹妹去做小就是。都是一家子的姐妹,关系处好了,以后嫁进去还能互相帮衬,何必闹出这样的事儿,让外人跟着看笑话哩,一家子和和美美的岂不好?” 男子此话一出。 竟然有许多人跟着应和。 “对啊,孙兄说的极是。妙啊!这世上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常事么,索性就让那陆员外的公子最直接娶了白家姐妹俩,娥皇女英多好。不是说那妹妹长得也不错么,那陆公子家又有钱,娶了的的话也就多双筷子的事儿,也不亏啊!” “说的是啊。呔!就是这个叫什么墨瑾公子的,忒的不爽快,婆婆妈妈的,非要二选一。写的什么玩意儿,一点儿也不像个男人。” 杨蔓娘闻言。 顿时感觉膝盖中了一箭。 忍不住默默在心里吐槽。 老哥。 我哪里就婆婆妈妈不爽快了。 再说。 我本来就不是个男人啊! “就是,要是是我的话,直接就把两个都娶了,哪来的那么些事儿。那白绾绾性子那般善良,路上遇到的猫猫狗狗都能救,肯定是个脾气大度的,以后娶回来,也必是能容得下自家妹子的。” “就是就是,就该这么办。你看现在闹得,这白绾绾为了这么点事儿,就一个人从家里跑出来,现在丢了清白身子,陆家员外家以后也不会要的,那豫王爷地位那么高,肯定也不会要。以后,这小娘子的日子还不定得多惨呢。” 听到这儿。 杨蔓娘一口老血,瞬间哽在喉头。 这位老哥,你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说什么呢。 救猫猫狗狗和容得下自家妹子,是一回事儿吗? 这都是什么鬼想法啊。 头给你打歪。 这可不是落地书生的歪歪爽文。 而是大宋女性向的霸总言情话本儿好吧。 还一大一小,娥皇女英,相敬如宾,姐妹俩和和美美。 你想的还挺美的。 这不是纯纯的给女主喂翔嘛。 就连一旁的老三杨盼娘听了,都气得直撅嘴儿。 杨蔓娘喝了一口粉汤。 默默安慰自己,可别跟他们计较。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8节 这会子在这家茶肆里高谈阔论的,百分之九十九的都是男人,都是三妻四妾的实际受益者,咱犯不上跟他们理论。 他们懂个鬼啊。 什么白绾绾善良大度脾气好,必定能容得下自家妹子,什么白绾绾丢了身子,陆员外家不要,以后就会过的很凄惨。 呵呵。 有霸总豫王在。 白绾绾才不会没人要,才不会过的很凄惨呢! 第30章 打更人梆子声儿一响, 黄金万两。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 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 洗漱吃了朝食, 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 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 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 要主动一点儿, 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 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不过, 该有脾气也要有, 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 太缺乏攻击性了, 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 大姐。”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还是个半大孩子罢了,写出的东西又能多惊人呢? 当时的朱旭,更多的是把希望和注意力都放在广告上的。 谁知道,无心插柳柳成荫。 这次,竟然真让他给捡到了宝贝。 付费广告的点子,虽然一开始很火爆,也给他的朱雀门小报带来了不少收益和名声。 但是,很快便被其他各家小报给模仿了,不过两三日的功夫,汴京城所有的小报版面上都开始打广告了。 所以。 这一块儿现在收益,也不再像一开始那般夸张,而是渐渐的趋于饱和。 但是。 杨蔓娘的这本小说却不同。 它就像一匹一骑绝尘的黑马。 自从连载开始,就被很多的人所喜爱,尤其是格外的讨女人的喜欢,不但小娘子们对其趋之若鹜,就连很多后宅的夫人们,也在每日里追读。 尤其是书中,豫王爷情到浓时,邪魅一笑说的那两句话。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和“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如今已经是名动汴京。 其中前一句中的“玩火”两个字,被赋予了心照不宣的暧.昧的含义。 直接导致了家里的孩子调皮玩火,当娘的骂起来也不爽快了,还得专门换个词儿。 而后一句。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则更是风靡。 成了很多年轻小夫妻闺房办事必说的私密话儿。 就连朱旭自己。 都没忍住跟了一波风,在夜里回来,跟自家老妻调-情的时候,也说了一句。 不过,效果有些一言难尽。 他家婆娘太不解风情。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49节 见他邪魅一笑。 居然问他怎么回事,是不是受了凉脸抽筋了。 把朱旭气的,一宿都背过身子不想跟她说话。 当然。 这种糗事儿就不必提了。 最近在茶馆儿里。 有不少同行都在跟自己旁敲侧击,想要认识一下墨瑾公子。 不光如此,朱雀门报房这些日子,前前后后的,也来了不少人打听小说的后续,顺便打听作者公子墨瑾是何许人也。 动静自然不小。 所以。 就连报房里的撰稿人,闲了的时候,也也很喜欢聚在一起讨论话本儿的剧情。 讨论墨瑾公子这本话本儿,究竟和别个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偏偏才写了这么几章,就会这般的势头爆火。 “奇也怪哉!说起来,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哩,这书里的主角是个女子,而且,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平无奇的柔弱女子,这个叫白绾绾的也没甚特别的啊,不过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娘子,在后娘的手下日子过的可怜了些,长相方面嘛也只是清秀,也没有多么的貌美出众,诗书才艺也一般,除了心地善良点儿,似乎也无甚拿得出手的才华,怎么就突然火了呢?” “就是叫人奇怪呢,这白绾绾小娘子,也不是那皇家的公主郡主,连个才女都不算,远不及岳阳老生写的《梁生志异》里那美女鬼周悦娘貌美,也不及清月散人笔下的周佩佩有才气孝顺婆婆,可这些小娘子们,为何跟着了魔似的,偏偏对这本书却都这般趋之若鹜,天天派下人来催稿子?” “呵呵,常老弟的疑问,老朽或许能说上一二。老朽一直负责撰写街头消息,和后宅里的八卦秘闻,平日里也算看了不少的话本儿,倒是大概能明白这书为何这般火爆。这本书关键就胜在一个新颖大胆和写书角度上,主角不像以前一样是男子,而完全是从女人的角度,考虑设计话本儿的情节,所以,这书能讨后宅女人的喜欢,倒是也不奇怪,不过老朽可以预见,自墨瑾公子开了这个先河之后,往后,市面上肯定有不少人写这种女人家爱看的话本儿了。” “女人的角度?那墨瑾公子怎么会从女人的角度写?堂堂男儿,为了区区几两碎银,这屁股可是歪的不像样子了。” 显然。 报房里大有看墨瑾公子不顺眼的。 闻言撇了撇嘴。 语气颇为不屑地道。 “哈哈,程兄,这你可就说错了。那可不是几两碎银哩,就这书如今虽然字数还短小,但是依着这火爆的程度,若是能再写长一点儿,想来,很快便会有书商愿意加印成册的,如此的话,那墨瑾公子虽然是后起之秀,但名号恐怕很快便会追上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了,我估计用不了多久,那墨瑾公子便能收到汴京城那些高门大户的帖子,若是成为其座上宾,往后若是去参加各种宴会堂会,不知道能得多少打赏银子呢!” “妙啊!如此说来,这连载小说,倒是大有可为哪,要比写普通话本儿出名还来钱快啊,我倒是听说,最近《小报》和《新闻》也开始筹备连载小说的事儿了,他们请的就是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听说光签订契约的时候,就给了六十两银子的车马费呢。” “啊,这么多!这可比咱们做撰稿赚的多多了啊!” 一个身穿豆青色圆领袍子的中年撰稿人闻言。 一脸激动的接话道。 说来说去,还是真金白银的最动人心。 其他人闻言。 自然也不再矜持了。 纷纷开口: “哎哟,那如此说的话,往后各家小报上可就更热闹了。不过,咱们这些人可都是报房多年的老笔杆子了,又熟悉小报话本儿的套路,可不比那位墨瑾公子差什么,咱们自己也可以写啊,发出来没准儿比那墨瑾公子的书还火呢......” “是极是极。” “嘿嘿,梁兄莫非也要写了?” “唔,有何不可,老弟你就没想法?” “哈哈哈......既然梁兄先带头了,小弟我自然也要凑凑热闹咯。” “那就同写,同写。” 东主朱旭自然不知道底下这些撰稿人的议论。 他只看这些日子自家《朱雀门小报》的发刊量就行了。 自从这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开始连载,整个朱雀门小报的发刊量,比以往增加了三倍。 他腰间的银丝荷包儿,自然也是一并赚的鼓鼓囊囊的。 正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 如此,他自然也要投桃报李。 好好的对待手里的这颗摇钱树,提高杨蔓娘的待遇。 不过。 原本千字一百文钱的待遇,在话本儿圈子里已经很高了,免得同行议论,倒是不合适再增加了。 索性从别的方面做补偿。 朱旭原本打算,自己出银子,给杨蔓娘重新租个在内城的,面积大一些房子。 毕竟。 南熏门那边儿的离内城远,交通不便,环境不怎么样,而且鱼龙混杂,街面儿上还有很多市井小混混的。 他们兄妹三个人丁单薄,身边也没个大人护着。 若是一个不注意,再让人伤着了碰着了,那就麻烦了。 更重要的是。 如今,汴京的其他十几家小报,都在见缝插针的打听墨瑾公子的消息。 若是他还这般放任她们姐弟几个自己住在外面,那万一一个不注意,让人打听到了,再截胡把自己的摇钱树给连根挖了,那才是真的让朱旭后悔莫及。 不过,还没等朱旭打发人租房子。 今儿个早上,就听大掌柜朱贵说,杨蔓娘一家,如今已经搬了新家。 而且,位置离自家报房不远。 如此,他倒是不必再专门租院子了。 不过。 乔迁新居,正好要送礼的。 索性,便准备了一份厚礼。 朱旭能做东主,管着手下的几百号人,当然不是个婆婆妈妈扣扣嗖嗖的人。 既然已经决定给杨蔓娘更好的待遇,自然不会拖拖拉拉。 当天下午。 便打发了大掌柜朱贵,专门给杨蔓娘送来了一辆代步的牛车。 拉车的黄牛很健壮很年轻,也很温顺。 牛车也是用上等的青布蒙好了车架子的。 里面还贴心的挂上了马车帘子,放上了坐人的蒲团和绣墩儿。 都是直接就能用的。 可把老三杨盼娘开心坏了。 “啊啊啊,大姐,真是太好啦!天哪天哪,咱们竟然有牛车啦!” 朱旭才刚一走。 就兴奋的叫了起来。 她也不怕冷。 就在院子里。 笑眯眯的围着新得的牛车,转了一圈儿又一圈儿。 爱惜的摸了又摸拉车的黄牛。 嘴里还不时的碎碎念着: “你这么黄,就叫大黄吧!嘿嘿,你以后就是我们家的牛啦,可要好好拉车呀!” 不要觉得小娘子这样的表现很夸张。 他们原来住的南熏门那一片儿,就只有三户人家有牛车,而且,还不是自己用,那牛车还是专门用来拉客赚钱的。 这年头儿,买一辆牛车可不便宜的。 光一头普通的牛的价格,就在五两银子到七两银子之间了。 可不是普通家庭能够承受得起的。 再加上牛车的钱和车上用的东西,怎么也得有个八到九两了,几乎就是杨蔓娘一个月的稿费。 这年头儿,出门可没有什么汽车。 有一辆这样的青布牛车,就极为体面。 相当于现代买了一辆普通汽车了。 杨蔓娘看着老三兴高采烈的模样儿。 摸了摸大黄牛毛茸茸的脑袋。 也不禁莞尔一笑。 嘿嘿。 如今她也算是初步脱贫,跻身大宋有车一族了呢! 第31章 就和现代的公司一样。 年节前后, 走走留留,人事方面的变动,总是最多的。 矾楼这边儿, 自然也不例外。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0节 西楼这边, 这两日走了两个人。 一个是负责茶水间烧水的廖娘子, 一个是原本在三楼侍候的侍女苗翠儿。 廖娘子离开, 是因为家里的小儿媳妇儿生了个双胞胎孙子,夜里孩子哭的厉害,儿媳妇儿一个人照应不过来。 她要回家伺候月子, 照看双胞胎孙子。 还没生的时候,便跟大管事曹顺心说好的。 原本,刘西施想接替她的位置, 不过大管事没同意。 如今在西楼负责茶水间的是蓝娘子, 她原是在中楼那边儿伺候的。 是大管事曹顺心专门给调过来的,听说还会分茶点茶的手艺。 杨蔓娘跟其接触的不多, 也就接水的时候搭过两句话,不过倒是能感觉得到,这是个性子极为温婉的妇人。 而苗翠儿则不同, 她原本是因为病了才请的假。 之后, 病养好了,也没来。 大掌柜曹顺心打发人去问,她却又突然说不来了。 杨蔓娘听吕小娘说,似乎是病好之后, 家里给安排了相亲, 还相成了。 倒是暂时不方便再出来做活儿了。 之后辞工拿东西的时候,苗翠儿本人也没来,而是她娘来随意说了一声儿, 还要提前把工钱给支走,大管事曹顺心不同意,说月底一起结账,她娘不依,还闹腾了一会子。 可把大管事曹顺心给气的不轻。 所以,原本只是暂时兼职三楼活计的杨蔓娘。 倒是成了正式的。 工钱也提升了一倍,一个月能拿五百文钱。 这可把原本就看她不顺眼的王巧娘,给嫉妒的不轻。 每每看到杨蔓娘,都忍不住要撇一撇嘴儿。 反正,怎么说呢。 就。 有些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味道。 杨蔓娘想,若是她当初刚穿来大宋的时候,一个月能赚到五百文的薪水,怕是做梦都能笑醒了。 不过,现在这样也不错嘛也挺不错的。 活计很清闲。 三楼的两个雅间,西域苑长期都空置着的。 望舒阁那边儿是皇城司的长包房,也并不难伺候。 那位傅劲光指挥使,一个月里能住个十日就不错了。 而三楼,一般人又都不能上来。 所以很多时候,三楼都只有她一个人。 是矾楼最清净的所在。 干完了手头的活计,她甚至能够站在三楼的飞廊上,乘着没人的时候眺望眺望皇宫内院的景致。 颇有一种凿壁偷光的感觉。 照旧开窗通风,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书桌和书架上的浮尘都擦了一遍。 又将烛台上前一天燃了一半的秉烛取下,准备换上新的。 杨蔓娘打开灯烛匣子,才发现昨儿个领的秉烛竟用完了。 倒是乘着还不忙,得去一楼的物资坊再领上几支。 收拾好打扫用过的工具,关上望舒阁的门和窗户走了出来。 杨蔓娘一路顺着楼梯,从三楼走到二楼,就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耳边的声音,也渐渐开始嘈杂了起来。 小二和侍女们,忙着招呼客人。 两边的雅间里,吟歌赋,行酒令。 不时的,传来乐舞丝竹的声音和客人的高谈阔论声儿。 杨蔓娘将用过的水盆儿放回杂物间,又去茶水间,从蓝娘子那里接了一竹杯子温开水。 三两口喝完,便顺着楼梯,下到一楼的通堂。 相比于二楼,西楼一楼的通堂完全称得是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杨蔓娘一路走来。 穿着绸缎衣裳的酒楼客人们,三五成群,或吃着酒宴,或划拳行令,玩儿叶子牌,亦或者凑在一堆儿,意气风发的讨论着天下大事。 每个桌子的周围,都围着一圈儿等着赚赏钱的人,有那卖小吃的,卖熟水的,跑腿儿取东西传话的,还有那附近街坊上的妇人,腰上系上青花布手巾,高绾发髻,主动抢着侍女小二的活计,为客人提供换汤斟酒的服务,来换取赏钱。 不时的,还有厮波们借酒楼的场地,向客人兜售果子和香药。 好些桌子前,还有那主动上前献唱的札客。 热闹的如同一幅矾楼夜宴图。 杨蔓娘一路穿过热闹的通堂,来到西边最里间儿的物资房。 这里是没有客人的。 “咚咚咚!” 轻轻的敲了敲物资房的门。 按说,一般领取秉烛这些东西,都要去北楼旁边的四司六局的。 不过,事情总有个变通的法子。 冬日里不比夏天,晚上本就冷,偶尔客人多顾不上的时候,有些东西也可以在一楼的物资房暂时先领了用。 之后,第二日再去油烛司那边儿。 多补一次兑牌就是了。 “吱呀”一声。 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头发花白,身材干瘦的老年男子,身上穿着一身儿闷青色的账房长袍,沉着脸面无表情。 他叫元伯,是专门掌管西楼物资房的老账房。 “元伯。” 元伯没有应声儿。 他是个高度近视,每次看人的时候,总是眯着眼睛,凑很很近才能认出来。 加上他又有些驼背,说话也总是面无表情阴沉沉的。 侍女们平日里对他都有些怕的。 杨蔓娘打了声招呼,便站在门口,神色如常的任由对方眯着眼上下打量。 半晌。 元伯方才认出了人,问道: “你是三楼的侍女杨蔓娘?来要领什么东西?” “是我,元伯。望舒阁里的富贵芙蓉纹秉烛用完了,您这儿给我先领上六根吧。” 元伯点了点头,转身。 让杨蔓娘进屋: “自己去拿吧,我记得那缠芙蓉纹的秉烛,就在最右边上面的木架子上。” 元伯显然有洁癖和整理癖。 物资房的面积不大,也就五十多平多米左右,里面却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各类物品没有一丝杂乱。 三面墙的木架子上,虽然放着大大小小二三十样儿酒楼常用的东西,譬如,各自碗碟,秉烛,桌椅板凳,桌布,花架,窗帘儿,茶壶茶具,分酒的酒具等等。 但却都摆放的井然有序。 所有茶壶的壶嘴儿,都是统一向南。 桌椅板凳,也是摞的整整齐齐。 就连消耗最快的秉烛,也都码的规规整整,按着不同的花纹和规格大小,放在不同的木架子上。 让人看着就觉得很舒服。 元伯这么大年纪,保持这里的干净有序,自然是很不容易的。 踩在准备好的小板凳上,小心的从架子上拿了六根雕了牡丹花的富贵芙蓉纹秉烛。 期间。 杨蔓娘很小心,没有弄乱屋子里的任何东西。 元伯见状,总是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意。 “在这里签个字,再把数量添上。” 他拿出账簿。 指了指最下面空白的地方。 让杨蔓娘签字。 末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1节 又不放心的叮嘱道: “我这儿账目可不能出错,你明儿个早晨可别忘了到油烛司补兑牌。” “放心吧,忘不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就捧着装秉烛的匣子出来了。 通堂最大的桌子上,有客人点了茶博士在拉花。 一群人都围在周围叫好。 当然,拉花是现代人是说法。 用宋朝人的说法,这叫分茶,叫茶百戏。 只见那穿着圆领青袍的茶博士下汤运匕,轻轻拨动,汤水就呈现出了一只游鱼,纤巧至极。 但瞬间就不见了。 围观的人发出阵阵叹息。 那茶博士却又巧手一拨,游鱼变作莲花。 周围人又再次叫好。 之后莲花又变成猫咪,兔子,老虎,山石,松树。 就这么小小的一碗茶,被一双巧手给玩出了花样儿。 连站在一旁的杨蔓娘,也不仅有些赞叹。 这有钱人的休闲,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枯燥啊。 杨蔓娘在现代的时候,也看过一些咖啡拉花,大多都是一次性简单的图案,比如爱心,树叶,天鹅,郁金香什么的。 但是,拉好了的图案,就不会再变动。 不像这个,茶碗中的图案,可以随着茶博士手中的的汤匙不断地变化。 听周围的看客说。 大相国寺里,有一位叫灵溪的大和尚,分茶的水平极高,甚至可以在茶碗里拉出一句完整的古诗。 让杨蔓娘很感兴趣。 暗想着以后有机会的话,她倒是要亲自去大相国寺见识一番。 等拿了领取的秉烛回到三楼。 此刻。 三楼,望舒阁里,客人已经回来了。 奢华素雅的外间儿客厅里。 三个年轻的男子,正围坐在宽大的圆桌边儿上。 昂贵的黄花梨木桌子上,摆着三碗清茶,一小碟子炒蚕豆和一份类似地图的文书。 傅劲光脸色有些苍白,披着黑色的鹤麾,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 食指轻叩桌面。 望着面前的大名府水陆布防图上标注的几处朱砂红点。 神色若有所思。 两边的男子一胖一瘦,都只穿一件赭红色冬季皇城司制服。 正是皇城司的两位副指挥使,姚小楼和罗斯年。 微胖的罗斯年端起面前的青玉缠莲花纹茶盏,喝了一口。 抬手指了指对面姚小楼的靴子。 笑着打趣道: “将军,你瞧他那靴子,这大晚上出来,他那靴子都擦的能照亮儿,可比平日里洗头都勤快哪!” 傅劲光闻言勾了勾唇。 眼皮儿未抬。 只从身前的白色瓷盘儿里,捻了一颗炒蚕豆。 语气不在意的道: “他那是武学带出来的习惯,靴子擦不亮,怕毕不了业啊!” 姚小楼闻言。 往身后的凭几上靠了靠。 嘿嘿一笑。 语气有些得意: “还是将军懂我,老罗你还别说,我这都是血泪啊!武学可不像你们太学,当年在武学,徐教头最讲究了,谁在课上靴子擦不亮,骑射考试就给扣分,通过不了就毕不了业。原本大家都不明白啊,十箭八中给中上,怎么十箭十中还是给中上,不给上上,后来时间长了,才慢慢琢磨明白了他这个怪癖。从那之后,只要武学的出来的,比骑射之前,各个都把脚上的马靴擦的锃亮。这么些年下来,这习惯就这么慢慢保留下来了。” “咚,咚,咚!” 三人正说着话儿。 雅间房门被人有节奏的敲响了。 “官人,需要点燃秉烛吗?” 杨蔓娘站在门外。 端着灯油匣子,语气轻柔的道。 此刻。 已经到了酉时,是矾楼每日统一点灯的时候了。 这段日子,她几乎每天都这个时辰,都过来给雅间里点燃烛火。 指挥使傅劲光有时候在屋里,有时候不在。 “进来吧!” 片刻。 里面传来傅劲光温和的声音。 杨蔓娘打开屋门,见还有其他人,微微诧异了一下。 屈膝跟客厅的三人行了一个万福礼。 然后便端着灯油匣子,给客厅四角的青白釉灯,都一一点燃了。 之后。 又把圆桌上的龙泉青釉花口书灯也点燃。 才不打扰客人说话。 行了一礼准备退出去。 “哎,等等,那侍女。” 就在她走到门口的时候。 却突然被姚小楼叫住。 他翘起二郎腿。 撑着下巴上下打量了杨蔓娘一番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啊?” 什么叫那侍女。 杨蔓娘忍不住内心翻了个白眼儿。 转过身儿。 语气依旧恭谨: “客官,我叫杨蔓娘。” “哦,杨蔓娘,你.......” “好了,你先下去吧!” 不等姚小楼继续说什么。 被坐在上首的傅劲光开口打断了。 杨蔓娘抬头对上傅劲光不容置疑的眼神。 虽然觉得这没头没尾的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也没什么好在意的。 矾楼里古怪的客人多了去了,这也不算什么稀奇。 遂点了点头。 端着手上的灯油匣子便出去了。 姚小楼见她离开了。 才嘿嘿一笑: “将军,你方才怎么拦着我啊?” “你话太多了。” “哎,我就是看那小娘子长得怪好看的,跟她说说话儿罢了。” 傅劲光了解他喜欢口花花的性子。 懒得听他再耍花枪。 把手里的大名府水陆布防图直接扔了过去。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2节 不客气的命令道: “干点正事儿,我在上面标的四个地方,是在今年冬天新潜伏的西夏和金国的探子,两个在应天府,两个在大名府附近。马上就要过新年了,为了汴京的防卫安全,我考虑了很久,决定还是要派人去清除掉。” “可是,这样的话,风险会不会太大,那位......会不会?” 一旁的罗斯年看了一眼大名府水陆布防图上的位置。 犹豫了一下。 指了指西面。 傅劲光自然明白他的意思。 神色顿了顿。 沉吟片刻。 将手里的炒蚕豆放入口中。 慢慢的咀嚼着。 半晌。 语气淡淡的道: “很多事情,瞻前顾后就会失去战机。长期以来,皇城司肩负着保卫皇城汴京的重任,又是官家直接指挥的主力,我肩上的担子很重,做事自然也要慎重,五六成把握的事情,风险太大,不能做。一般情况下,有了七成的把握,我就会出兵。” “那,为什么不等到八.九成把握再出兵呢?” 一旁的姚小楼有些不解的道。 傅劲光瞥了他一眼。 慢慢的咀嚼着炒蚕豆没有说话。 罗斯年是出身太学,头脑也更聪慧。 自然能明白傅劲光说的意思。 呼了一口气。 给姚小楼解释道: “若真有八.九成把握,那岂不是谁都看出来了,就会失去战机,咱们根本没有出兵的机会。” “这样啊!” 姚小楼顿时恍然大悟。 “今晚,你和老罗带队,从皇城司各挑一千人,明日出发,一人负责端掉两个点子,不要出现任何纰漏。” 傅劲光语气淡淡的命令道。 “是!将军!” “带上信鹰,有变动随时汇报!” “明白!” 第32章 杨蔓娘出了雅间。 将手里的灯油匣子, 放回了三楼耳房。 便抽空儿去二楼飞廊的交接处等梁乐乐。 上午的时候,梁乐乐就说有事儿要找她的。 只是,杨蔓娘那会子实在有些忙顾不上, 所以, 两人便约在了晚上。 梁乐乐也没有让她久等, 杨蔓娘才等了几分钟, 她便来了。 不过,明显的哭过,眼圈儿红红的。 楼梯处人来人往的, 说话也并不方便。 杨蔓娘便将她拉到二楼的飞廊的背风处说话儿。 “这是怎么了?梁姐姐,是有谁欺负你了吗?” 杨蔓娘担心的道。 她知道梁乐乐的那位师傅有点严肃。 平常对底下的乐女学徒也不假辞色。 疑心她这个样子,是被师傅打骂了。 “没有, 大家都很好。我......我就是有点想我娘了。” 梁乐乐顿了一下。 抿了抿唇, 没有说实话。 看着比自己还矮半个头的杨蔓娘一脸关切的样子。 她突然有些后悔来找她了。 要知道,杨蔓娘可比她还小两岁呢。 虽然, 两人关系很好。 但她一直都是以姐姐的姿态和杨蔓娘相处的。 委实不想太狼狈,破坏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 “那不然,我陪你去跟你师傅请个假, 回家看看你爹娘和弟弟吧?” 杨蔓娘自然不知道梁乐乐心中所想。 反而拉着她的手。 帮忙出主意道。 她以前在现代上上学的时候, 初中高中和大学,都是住校生。 就很想家。 所以。 倒是能够理解梁乐乐这样想家的感受。 “额,算了吧,师傅那里不好请假的。我就是......就是” 看着杨蔓娘如此真诚的帮自己想法子。 梁乐乐顿了顿一下, 终于还是没忍住。 未语先哭。 眼泪跟珠子似的, 一颗颗从眼中落了下来。 “别急别急,你慢慢说。” 杨蔓娘抱了抱她。 拿自己的帕子给她擦了擦眼泪。 虽然担心楼上雅间会有事儿叫自己,可是看梁乐乐哭的这么伤心, 杨蔓娘还是不忍心丢下她一个人。 毕竟。 说起来在整个矾楼里,自己和她算是关系最亲近的了。 “蔓娘,你说男人......男人怎么会这么善变啊!” 对上杨蔓娘真诚关切的眼神。 梁乐乐终于还是没有忍住。 抽抽噎噎的。 说出了自己难过的真实原因。 啊,男人? 杨蔓娘没想到居然是这个缘故。 “额,你,你有相好的人了?” “嗯。” 夜色中。 梁乐乐的脸红了一下,神色有些不自然的道。 杨蔓娘倒也没有特别惊讶。 矾楼里的乐女和侍女。 很多家里的情况都很差。 好赌的爹,生病的娘,爱读书的弟弟,懂事的她。 不说百分之百吧,但至少百分之三十,都是这样的。 所以,很多楼里的小娘子,到了嫁人的年纪,都不愿意让家里人随意安排,而是悄悄的给自己物色寻摸良人。 而矾楼这样的地方,来的客人,不说容貌年纪方面,但是身家地位上,本身都是非富即贵的,是大宋婚恋市场上的顶级资源。 所以,便有不少长相出众的小娘子,打算通过这样的场合,实现阶级的跨越,被纳进高门大户。 过上好日子。 杨蔓娘并不觉得,一个市井底层的姑娘,靠着这样的方式去追求好的生活有什么错。 毕竟。 每天吃不饱饭,还要没完没了干活的滋味儿并不好受。 谁不想舒舒服服的过好日子呢。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3节 不过。 梁乐乐的心上人会是谁呢? 杨蔓娘顿了一下。 思索片刻。 半晌。 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了一个人。 “额......是不是,常来西楼的那个穿锦衣的胖子?” 杨蔓娘前段时间,在二楼上工的时候,见到过一个穿着锦衣的圆脸男子,对方似乎是个读书人,说话的时候总是之乎者也的,还喜欢掉书袋。 而且,这人每次问楼里的小二和侍女要东西跑腿儿的时候,态度都很居高临下,还不给赏钱。 所以,杨蔓娘对此人很有映像。 似乎,之前梁乐乐来西楼表演的时候,似乎就他来往有些频繁的。 不过之前,杨蔓娘虽然心里有所怀疑。 但是。 这种事情事关女子名节,无论关系多好。 当事人自己不主动说的话,旁人也不好多说什么的。 所以,杨蔓娘便一直没提过。 此刻。 梁乐乐主动摊牌了,她便一下子想了起来。 “额......什么呀,人家江公子才不是胖子啊,人家只是长的稍微富态了一点儿,那叫有福气,有官相呢。” 一听杨蔓娘这么形容自己的心上人。 梁乐乐倒是一时也顾不上害羞了。 连忙为对方说好话儿。 额,好吧。 一口一个人家人家的。 果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古人诚不欺我。 那江公子她又不是没见过,明明就很普通很抠搜好嘛。 恋爱中的人,眼睛里的对方,都自带了十级美颜滤镜。 明明是一头猪,还深怕别人抢走。 杨蔓娘也不反驳。 继续问道: “那,既然你俩在一起了,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你为什么哭呢?” 杨蔓娘还是很关心梁乐乐这个朋友的。 怕她被人骗。 便耐着性子问道。 梁乐乐闻言,眼圈儿顿时红了。 抽噎着道: “其实,我们之前一直......一直都很好的,他还说过要娶我回家的。可是,他最近几次来了楼里,对我也总是爱答不理的,反而......反而跟南楼的那个琵琶姬陆瑶儿走得很近,我一瞧见,我心里真的好难过啊!” “额,那他就是移情别恋了。” 杨蔓娘听完。 言简意赅的总结道。 “没有,没有!” 梁乐乐显然不愿意接受这个说法。 连忙摆手反驳道。 一脸的虔诚和笃定: “他原来对我很好的。” “额,那他对你怎么好了?” 杨蔓娘很想知道。 这江公子有什么好的,打动了梁乐乐。 “就是,他为人很贴心的,每次来矾楼的时候,总是会问我累不累,还嘱咐我天冷了要穿厚一点的衣裳,多注意身子别受凉了,晚上要多歇息一会儿。” “额,就这?这算什么对你好,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吗?与其这样嘘寒问暖,不如打比巨款靠谱点儿。” 杨蔓娘有些不明白。 就这么嘴上问个冷不冷累不累的。 让多歇息一会儿,有什么可感动的。 这江公子明显没有一点儿实际的。 再说了,梁乐乐又不是个傻子,累了自己不会歇息,非要你说了才能歇息似的。 反正。 梁乐乐喜欢的这位江公子,杨蔓娘是越听,越觉的像现代某些低成本追女孩子的男人。 早安晚安,在干嘛,吃了吗,睡了吗,饿了吗。 起床没,冷不冷,下雨没,多穿点,姨妈来了多喝热水。 每天就跟打卡似的。 反正就是手机上说的热闹,日常生活里,实际行动那是一点儿没有。 还有那些脸更大的。 不光每天打卡,还要红口白牙不花钱支配你的生活。 宝宝快去吃饭,这是命令! 宝宝快去买杯奶茶,宝宝听话,快去穿羽绒服。 我不许我的宝宝饿着肚子,不许我的宝宝着凉。 听说话那劲儿,可老牛啤老霸道了! 但是。 大哥二哥一样low。 都是干说,分币不花。 而且,都是一过节过生日就现原形。 生日七夕情人节,就装就不知道。 要是你提出要节日礼物,他一咬牙一跺脚狠狠心,给你点一杯9.99的特价奶茶,然后过完节第二天还要你a回来,不a你就是物质拜金女。 反正不管咋样,就是分币不花。 主打一个自我感动外加纯陪伴。 分手了还要道德绑.架一波儿踩你一脚。 到处传你是渣女是拜金女,再顺便给自己立个被辜负的深情好男人人设。 然后。 收拾收拾。 再去找下一个受害者开始每天打卡。 “可是,他不一样的,他说过,在他眼里,矾楼所有的乐女中,我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额。 杨蔓娘总感觉怪怪的。 这话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 哦。 对了。 这不就是现代那些海王追女孩子的基本话术嘛! 杨蔓娘倒是没想到,居然大宋也这么先进了,都有这样的品种了。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儿。 吐槽了一句: “对,最特别的。他遇见的每一个都是最特别的,比如那个陆瑶儿。” 一说起陆瑶儿。 梁乐乐就变得很纠结。 欲言又止。 最后,弱弱的辩解道: “可是,这事儿我也问过了他的,他说让我相信他,他对别人的好都是逢场作戏,心里最喜欢的还是我。” 得。 这男人成精了,话术咋还越来越像海王了。 杨蔓娘无语。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4节 明明你们两个都是他鱼塘里的鱼。 居然为了这么个low男,还开始互相比较上了。 “对了,你没有给他花钱吧?” 杨蔓娘看梁乐乐对这江公子的这着魔的劲儿,就有些无奈。 总感觉有种北宋杀猪.盘的感觉。 深怕梁乐乐被对方给骗了感情,又骗了钱。 “哎呀,怎么可能啊。” 见杨蔓娘这副不解风情,刨根问底的样子。 梁乐乐语气有些嗔怪的道: “江公子可是个读书人,他在应天府书院读书呢,很有才华的。” 呵呵。 很有才华,还整这死出。 跑到酒楼里花言巧语,来玩弄单纯的小姑娘的感情。 杨蔓娘实在是听不下去了。 恨铁不成钢。 直接语气严厉的打断道: “他要是真的那么有才,就该好好的在书院读书,将来去考功名,而不是一把年纪了还在读书,身上也没个个功名,反而跑来矾楼里之乎者也,花天酒地的勾搭琵琶姬!他以为自己是八爪鱼啊,还到处劈腿,要我说这种到处留情,勾搭小娘子的货色,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不分了还留着过年啊,你还留恋他干嘛呢?” “额......江公子他” 梁乐乐闻言。 怔了一下。 真的是这样吗? 江公子他,真的是所蔓娘说的这样得人吗? 她很想找出一条理由,证明杨蔓娘说的是错的,证明江公子根本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她想了半晌,却说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是啊,一个正经的读书人,会不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却每天来矾楼里喝酒吗? 而且,还那样三心二意的勾搭别人。 这样的人,以后,真的会对自己真心吗? 梁乐乐的嘴角,挤出一丝勉强的笑意。 但眼泪却扑簌簌,不受控制的,大颗大颗的顺着眼角儿滚落下来。 她终于还是抑制不住心里的失望。 抱着杨蔓娘的肩膀,呜呜的哭出了声儿来。 梁乐乐之前一直是身处其中,当局者迷,从没想过对方是怎样的人,她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对方待她那么的温柔,还曾许诺了要娶她。 所以,她就天真的相信了。 爱情是盲目的,她陷入了其中,所以便看不见对方身上诸多的问题。 但是。 此刻被好朋友杨蔓娘这么严肃的一提醒,她才骤然之间发现。 对方的内里,竟然是那样的不堪,那样的不可靠。 一时间,不禁有些伤心。 同时她又有些不甘心。 忍不住哽咽的道: “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真的舍不得,要是没有他,我感觉自己都要活不下去了。” 杨蔓娘见她虽然踟蹰,但也开始醒悟了一点儿。 便轻轻的拍着梁乐乐的后背。 好声好气的安慰道: “不会的,梁姐姐你坚强点儿,之前没有他的时候,你不是也活得好好的嘛?再说了,这个世界上,只有骗子是真心的,因为,他是真心骗你的。” 杨蔓娘这不按常理出牌的安慰话儿。 让梁乐乐顿了一下。 瞬间便有些哭不出来了。 半晌。 抽了抽鼻子。 不甘心的悻悻憋出一句: “可是,他说过对我是真心的,以后一定会给我一个交待的,我......我可以等他的。” “还等什么啊,等他给你做四菜一汤吃呢!梁姐姐,想想王宝钏等薛平贵,你打算等着挖十八年野菜啊!承诺都是骗子说给笨蛋听的,就他那缺斤短两,还掺假的喜欢,有什么可等的。” 杨蔓娘自然看出了梁乐乐的难过。 不过这会子可不是怀柔的时候。 恋爱脑想治好,就必须下猛药。 眼看梁乐乐那副痴情的非君不嫁的样子。 杨蔓娘真心发问道: “我看那个江公子年纪可比你大多了啊,你图他什么,是图他年纪大,图他不洗澡吗?” 杨蔓娘这话促狭又犀利。 让梁乐乐不由自主的开始发散思维起来。 唔,江公子似乎头发挺油的,听曲儿的有时候,偶尔还会挠一挠后背,莫不是,莫不是真的不洗澡吧! 不会吧,不会吧! 梁乐乐可是很爱干净的。 顿时,心里江公子那深情伟岸的形象开始崩塌了。 一想到江公子可能会不洗澡,梁乐乐原本残留的那点儿多愁善感也没了。 吸了吸鼻子。 半晌,咬了咬唇。 神色悻悻的道: “死小娘,被你这么一说,好像他也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 男主的专用滤镜被杨蔓娘给关了。 梁乐乐也不再情人眼里出西施。 傲人的智商,也开始回归高地。 仔细想一想。 那江公子年纪,确实比自己要大许多。 必定早就娶亲了。 而且,他各方面似乎也没有多么出色。 对自己也没有多好。 就像蔓娘说的嘘寒问暖,不如打比巨款。 他每次来了,就光是嘴上关心一下,对自己抠抠嗖嗖的。 还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那当然咯。” 见她终于彻底清醒,不再迷恋那位爱的劈腿江公子了。 杨蔓娘自然也开心。 嘿嘿一笑。 不假思索的道: “这种男人啊,治好了将来也是流口水,下次换个靠谱的人喜欢吧!” 梁乐乐先是一怔。 然后。 又想了想才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 顿时。 什么劳什子伤感也没有了。 忍俊不禁。 整个人咯咯笑的弯下了腰。 梁乐乐这会子。 早就没有了之前的多愁伤感和伤春悲秋。 也不觉得蔓娘这么调侃那个江公子有什么要紧的。 反倒整个人就像是通透了似的。 甩掉了那些纠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5节 整个人目光温柔又清明。 变回了之前的大姐姐模样儿。 挽着杨蔓娘的手。 修长纤细的手指。 轻轻的点了点她的额头。 目光盈盈: “你这个小娘呀,也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这般古灵精怪了!” “嘿嘿,梁姐姐,你能想明白就最好啦!三条腿的癞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矾楼里多的是呢。” 杨蔓娘嘿嘿一笑。 不在意的道。 之后。 因着梁乐乐还要去清中楼那边儿当值,还要跟着师傅去给素素姑娘伴奏琵琶。 两人只又略略说了两句。 梁乐乐也提起裙摆轻盈的跑开了。 见着梁乐乐的身影,从楼梯的拐角处消失。 杨蔓娘这才轻轻的呼了口气。 转过身。 往三楼飞廊的入口处走去。 倏忽间。 她脸上的笑意顿住了。 飞廊上的栀子花灯明亮耀眼,在洁白的天地间,几乎和天上的月色相映成辉。 一道高挑瘦削的人影。 身披鹤麾,站在三楼的飞廊的廊柱旁。 栀子花灯朦胧的光,打在他额头那条烟灰色的抹额上,显出淡淡的光泽。 因为飞廊上的灯光有些晃眼,杨蔓娘看不清对方脸上的表情。 也不知道自己刚才和梁乐乐说的话,对方听到了什么没有。 不过。 说都说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杨蔓娘也没管那么多。 搓了搓有些发冷的耳朵。 遥遥跟对方行了个万福礼。 便心情愉悦的去耳房收拾东西。 下工啦。 回家继续写小说。 赚银子喽! 第33章 杨蔓娘家新租的这个院子。 正房和偏房都是一样是大屋。 所以, 姐弟三人的居住环境,相比之前也大大的改善了。 再也不用向之前在南熏门的时候那样,要三个人挤在一张架子床上了。 如今, 老二杨士林自己单独睡在西屋, 杨蔓娘和和老三杨盼娘则一起住在正房。 正房里外有布帘子做了隔断, 大家平常吃饭是在正房的外间儿。 杨士林是个勤快的, 搬家之后,又特地乘着第一次休沐的时候,把向阳的没住人的那间东屋打扫干净, 布置成了书房,还很又很有心的在潘楼那边儿,去跟人淘换了一张二手的老榆木书桌和玫瑰椅, 擦的干干净净的, 一道放在书房里。 后来,老三杨盼娘又跟卖花郎买了两支梅花, 插了瓶儿摆在书桌的一角儿。 这么一收拾下来,书房倒是越发的赏心悦目了。 所以平常杨蔓娘写书的位置,自然也从正屋的八仙桌上, 转移到了书房的书桌了。 如今住在保康门街这边儿, 上下工走路也就一刻钟的功夫,每日里不光不用再早起,而且下午回家的时辰也提早了许多,所以写书的时间, 自然也大大的增加了。 吃过了夕食, 让老三杨盼娘帮自己磨墨。 杨蔓娘便拿毛笔沾上墨汁儿,继续每天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 如今《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的的连载,已经渐入佳境。 上回书写到, 女主白绾绾和豫王爷运动一夜之后,醒来六神无主,仓皇的从悦来客栈逃走了。 让无数读者读了之后抓耳挠腮,担心白绾绾的命运的同时,又期待豫王爷之后会有什么样儿的行动。 杨蔓娘自然不会让读者老爷们失望。 这一章节一开始,便是豫王爷霸总气场全开。 刀削面一样的脸上面无表情,对赶来伺候的大管家语气冷冷的吩咐道: “一个时辰内,本王要知道昨晚那个女人的全部消息。” “是,王爷,属下这就去办。” 在真权势加持下的冷酷霸道王爷。 说出这种话儿来,一点儿也不虚也不尴尬。 反而苏的噌噌直冒火星子。 把一旁正读稿子的老三杨蔓娘,迷的一脸星星眼。 既然交代了豫王之后的反应,女主白绾绾那边的情况,杨蔓娘自然也不能落下。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女主白绾绾这个小可怜儿,从悦来客栈逃跑之后,才骤然发现天下之大,自己竟然无处可去,她在汴京城里不认识什么人,也没有别的亲戚。 而唯一能让她依靠的爹爹,这会子又出了远门还没回来,而家里面,后娘和继妹还在家里等着算计自己。 她虽然为人单纯善良,却也不傻。自然知道不能自投罗网,再回到那个满是豺狼虎豹,还算计过自己的家里去。 所以,一脸茫然的白绾绾,出了悦来客栈之后,便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默默的漫无目的的沿着甜水巷一路走。 走啊走,走啊走,走的脚都累了才停下,不知不觉,白绾绾便一路走到了汴京城郊的一条小河边儿。 这里有碧绿的草地,有清澈的溪水,河里还有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河里游来游去。 这些让白绾绾原本低落至极的心情,也莫名的好了许多。 但是,很不巧。 没一会儿的功夫,天空中突然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女主白绾绾此刻身无分文,却还穿着单薄的衣衫,不但没有厚衣裳,连把遮雨的伞都没有,整个人都冷的瑟瑟发抖。 白绾绾原本想往城里跑,可是,她才刚跑了一段路,天上的雨就越下越大了。 路面上也很快也变得泥泞起来,一不小心还还摔了一跤。 裙子上都沾上了泥巴。 白绾绾无奈的停下了脚步,举目四望。 忽然,发现不远处的山脚下,竟然有一家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丛中的庄园。 此刻,白绾绾也顾不得是否认识庄园的人了,便打着手帘儿一路小跑着到庄园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庄园上写着楷书“陆园”二字的匾额,抬手敲响了庄园的大门。 没一会儿,大门便被从里面打开了,开门的人是一个穿着青布短打的干瘦老头儿,他是庄园的门房秋伯。 “老伯,拜托你让我进去躲躲雨吧!” 女主白绾绾连忙双手合十,可怜兮兮的请求道。 此刻的她,已经被雨水淋成了落汤鸡,鞋子和裙角上还有摔倒的时候沾着的泥水,小脸儿也冻得惨白惨白的 秋伯是个聋哑人,他听不懂白绾绾的话,只好比划着,带领女主白绾绾进了庄园。 去见庄园的主人。 一路上走来,白绾绾细心的发现,这个庄园生机勃勃,几乎每个角落里,都种满了各式各样或普通,或名贵的漂亮花儿,而且还养了许多的小动物,小动物显然和人相处习惯了,见着白绾绾这个陌生人竟然一点儿也不怕,都不躲开的。 想来,这庄园的主人也是个热爱生命,崇尚自然的人。 看到这里,虽然女主还不知道,但是咱们英明的读者老爷们自然知道了,这尿性,肯定是我们的男二要出场了。 毕竟,霸总文里,怎么能没有男二呢?没有男二的争抢,霸总又怎么会珍惜女主哩? 而且。 霸总就像一盘上等的红烧肉,虽然肉香四溢,霸道诱人,很好吃很解馋。 但是,咱们女主也不能光天天吃红烧肉啊,时间长了容易腻得慌,还容易得三高。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营养均衡,及时的加入一道清口的素菜,给女主换换口味儿,补充补充维生素什么的。 所以男二的登场,自然就很有必要。 杨蔓娘原本想的是,写一个健气忠犬型的男二和男主打擂台,比如男主的工作是皇家侍卫或者御医什么的,然后遇见女主,喜欢上女主,但从不表白,只是默默的暗恋女主,为女主白绾绾付出,解决各种麻烦。 或者,是写一个阳光年下的男二,比如男主的弟弟和侄子什么的,也喜欢上了女主白绾绾,然后和男主争夺女主。 但是,后来杨蔓娘又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侍卫和御医的话,在这个年代,地位上属于偏下位者,天然的再身份上受制于王爷男主,在感情上会很没有存在感,虽然深情,但是和男主做对手的话不够势均力敌,缺乏对抗和争夺的张力。毕竟君不见,甄嬛传的时候,痴情的温太医都暗恋的那么明显了,大胖橘都从来没怎么把他当回事儿过。而且,最后还落的那么一个凄惨下场,实在让人可叹,杨蔓娘可不想自己的男二最后成了无鸡之谈。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6节 而且,男二要是个侍卫的话,以后和女主白绾绾互动太多太频繁,就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王府的规矩那么严,多少双眼睛都在周围盯着呢,要是和女主互动的太频繁了,男二可是容易失业的。 而阳光年下的弟弟型的男二,虽然也很是清新可爱,阳光帅气。但是,本身在气场方面,又弱于霸总男主,恐怕要和男主争夺女主的话,还没有几个回合,就会被男主给斩于马下,可读性不怎么强。 所以,杨蔓娘最终经过再三的考虑,觉得话本儿里男二的人选,还是稳一波儿。 选一款经久不衰,也经受住众多读者考验的男二类型比较靠谱儿。 所以之后,当女主白绾绾跟着秋伯,一路沿着庄园的石子路走到庄园主宅的时候。 就看到,主宅前一株灼灼盛开的垂丝海棠花树下。 男子覆手而立。 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男子的周身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却偏偏让人移不开眼。 如同古诗诗里描述的那般,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就那么安静的立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一双浅褐色的眸子,犹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无尽的温和与善意。 “这位姑娘,是来寒舍避雨的吗?” 男子望着跟随秋伯进来,一身狼狈的女主白绾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 这一抹笑意,如同一剂良药,瞬间便治愈了白绾绾身上的淋雨后的冰冷。 “额......我” 对上男子的笑容,白绾绾整个人,一瞬间就呆住了。 晕晕乎乎的,甚至忘记了该怎么回答对方的话。 这一瞬,白绾绾的心脏不由的怦怦直跳。 那读书不多的脑袋瓜子里,恍惚间,无声无息的开出了一朵小小的粉色海棠花苞儿。 他,真的好出众啊! 这么想着,白绾绾便忍不住紧张的脸红了。 可突然,又瞧见自己身上和脚上沾的泥水,白绾绾慌忙将弄脏的鞋子藏在了罗裙下面,有些自惭形秽的垂下了头。 是的,最后杨蔓娘选择了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由此可见其杀伤力之大了。 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的一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位新出场的男二的风姿仪态,把其塑造成一个类似花满楼的完美君子人物,但是,偏偏却到章节最后,她也没有点明男二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杨蔓娘这么写,自己倒是写的爽快了。 可是,这就让隔天收到存稿的东家小姐朱秋雨看到非常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 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聂风和步惊云,萧十一郎和连城璧。 虽然风格不同,二者却都是一样的出众。就算是再怎么挑剔刻薄的人,你可以更偏好其中一类,但也绝对不会讨厌另外一类。 朱秋云这样本身性子外向跳脱的小娘子,当然也很喜欢豫王,但要是非在两者之间选择的话,那自然不免更偏爱这位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一些。 所以,一向性子大大咧咧的她在读到最后,也忍不住和女主白绾绾一样,开始耳朵微红,喜爱的同时又有些莫名的自惭形秽。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究竟是谁? 他为何住在那种满鲜花的庄园里?他会收留无处可去的白绾绾吗?接下来,他会和白绾绾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到最后。 朱秋雨不但没有解决前一章节留下的疑惑,反而脑子里积攒了更多的不解和疑问。 例行骂了一句墨瑾公子可恶,吊人胃口,总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停笔。 朱秋雨又忍不住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儿。 望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市。 托着腮,一脸梦幻的想入非非起来。 这世上,真的有那样谪仙一般风姿出众,温润如玉的人物吗? 什么时候我也能遇到一个那样的白衣公子呢? 朱秋雨忍不住低低的喃喃道。 第34章 西华门街, 寿昌坊。 这里在皇宫的西面,离皇宫西边儿的西华门,只隔着一条启圣院街, 是汴京内城的最中心处。 是汴京房价最贵的地方, 几乎称得上是寸土寸金。 而且, 这里的宅子, 还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你还得有地位才可以。 住在这里的人家,一半是皇室宗亲。 另一半则是祖上就跟着太.祖起家的功臣家族, 而且,这些家族的后来子孙还要足够争气,一直能保持住家族的荣耀才行。 不过房价虽贵, 但是这一片儿的宅子的面积却都极大, 两三亩的小宅几乎没有,十几亩的府邸只算一般, 大多都是动辄甚至几十甚至上百亩的,宅子里也房间众多,多的几百间, 少的也有几十间, 是大宋真正意义上的豪宅。 大门上还铆着金钉,红色的屋檐,廊檐上镶着青绿色的瓦片,宅子里, 围墙、影壁, 回廊、假山,花园,亭轩、池塘一样儿不缺, 雕栏玉彻,端地一派富贵气象。 曹府便是在这里。 曹三姑娘曹韵一大清早洗漱换衣裳收拾停当,例行去正院寿安堂给老太君请了安,陪着老太君在屋里用罢了朝食。 便带着丫鬟小红桃去族学读书。 冬日里天亮的晚,这会子都快辰时了,天空也才不过蒙蒙亮。 贴身丫鬟小红桃提着着一盏琉璃罩翠玉竹节灯笼,背着书箱走在前面照亮儿。 见曹韵一路上打了好几个哈欠,没精打采的。 便有些担心: “姑娘是昨儿个晚上睡得不好吗,刚才老太君还说姑娘眼圈儿发青,叫给姑娘涂些珍珠芍药粉养一养肤色呢。若是姑娘觉得身子不爽快,不如今儿先别去族学了,跟先生请上一日的假歇上一歇吧?” “唔,我没事儿,偶尔熬个夜没什么的,大不了等中午回来小憩一会子。” 曹韵摇了摇头,还是没忍住又打了一个哈欠。 自家人知自家事,请假自然是不可能请假的。 她的身子并没有什么不适,只是昨晚熬夜看话本儿看的晚了,早晨又起得早,所以人有些困倦,眼圈儿才发青的。 若是要为这事儿请假,那往后她恐怕每隔三天,就得跟先生请一次假。 作为曹韵的贴身丫鬟,自家姑娘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小红桃自然是知道的,也自然知道曹韵昨晚什么时辰睡的。刚才那么说,也只是怕自家姑娘面子上过不去,才寥寥提了一嘴儿。 但既然姑娘先把话说开了。 小红桃索性便乘机劝道: “姑娘还是顾惜些身子吧,姑娘您不知道,老太君身边的宋妈妈,才刚出来的时候,可还说了我呢,怪我平日里伺候姑娘不尽心,还说再有下次,就要让账房扣我的月钱呢。天理良心,我可是大大的冤枉呢,我待姑娘可是再尽心尽力不过的了,还反倒被人拿了说嘴,可找谁说理去好呢!” “要我说,姑娘往后可改了吧。那墨瑾公子的书,难道就那么了不得,引的姑娘都等不到天明,非得大晚上这么熬着身子看了,若是把姑娘身子熬坏了可怎么好。姑娘若是再这样,下回我可不去给姑娘买那害人的朱雀门小报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7节 “哎呦,好丫头,我不使唤你就罢了,你倒是学着排喧起你家小姐我来了。” 曹韵闻言呵呵一笑。 边走边顺口玩笑道: “说了半天,最后竟是在这儿等着我呢!好,你往后若不给我买朱雀门小报,那我就让珠儿贴身伺候我呗!” “姑娘!” 一听曹韵这么说,小红桃顿时便一脸委屈: “姑娘怎么能......这样,我,我这也都是为了姑娘好啊。” 珠儿那小蹄子,本就整天都想着取代自己呢,若是姑娘真有这个心思,那自己往后可怎么办。 还不被那小蹄子踩在脚底下了。 见小红桃急的眼圈儿都红了。 曹韵也不闹了,连忙好声好气的哄了起来: “哎呀,你这小妮子,可别哭别哭,我方才是在逗你玩儿呢,可别这么委屈啦,咱们俩打小就一起长大的交情,我不过就说说罢了,又怎么会舍得让别人替了你呢!再说了,若同我多情小桃红同鸳帐,又怎舍得你叠被铺床?” 说到这里,曹韵自己倒是先忍不住笑了。 曹韵刚才这最后一句话,是改了戏曲西厢里的词,最完整的是出自元代王实甫创作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如今还没出世,按理说,一个宋朝的小娘子,自然是不可能晓得的。 但是,曹韵平日里看书极杂,她看过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这书算是西厢记的前身,讲的也是张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侍女红娘的帮忙下,两人冲破了重重阻挠,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所以,此刻说出这么一句倒也不奇怪。 小桃红识字不多,自然是不懂这句话的出处的,不过,倒是不妨碍她听懂是什么意思。 圆乎乎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 抿了抿唇,臊眉耷眼儿的道: “这都是什么不正经的怪话呀,姑娘,可不要混说打趣我了。” “这算什么,你要是跟我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脸皮儿就不会这么薄了。” “哼,那书都快要把姑娘教坏了,我才不看呢。” 小红桃撅了撅嘴儿,一脸的不乐意。 曹韵也不强求。 “好吧,不看就不看。我得去进去读书了,以后朱雀门小报你可要按时买,若是宋妈妈再要扣你月钱,你就给她扣就是了,她扣多少,事后小姐我双倍补给你就是。” 老太君的院子在曹府的第三进,只需穿过两道垂花门,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便能到前院的族学。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廊下云婶子家的曹绵也叹了口气。 语气有些遗憾,又有些憧憬的道: “若是......若是能见到这位白衣公子真人就好了!” “嗯嗯,我也想见。” “我也......”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憧憬。 曹溪是个急性子。 忍不住将手里的小报又翻了一遍。 一脸好郁闷的道: “这作者墨瑾公子,也实在是可恶,太吊人胃口了,每次就写这么一点点,根本不够看,而且这次到关键时刻了,这书里也不说多写点儿,光是这么短短的几句,都没有具体的讲讲这位白衣公子的事情,咱们光说人家白衣公子白衣公子的,还都不知道,这新出现的白衣公子,究竟姓甚名谁呢?” “怎么会不知道姓甚名谁,墨瑾公子在书里可是写了的。” 一道悦耳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正是三姑娘曹韵的声音。 “哦,在哪里写了啊?” 曹溪一脸的求知欲。 自从上一次在严霸天的课上,俩人都偷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之后,曹韵和曹溪之间的关系,便初步破冰了。 哦,不,准确的说,是曹溪单方面的看曹韵顺眼了。 曹溪觉得这位三姑娘曹韵,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假正经嘛,居然喜欢和自己一样的话本儿,而且,在自己没有答应借给她之前,她都没告诉严霸天,自己上课看话本儿的事儿,还挺讲义气的。 “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写了嘛,那淋了雨的白绾绾,在敲庄园门之前,看了一眼庄园上的匾额,是使用楷书写的‘陆园’两个字。我觉得,庄园既然是叫陆园,那这位白衣公子作为庄园的主人,自然也应该姓陆才是喽!” 曹韵拿过曹溪手里的朱雀门小报,重新翻到中间第二页后半段儿的位置,指了指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8节 曹溪接过小报,看完之后。 顿时哈哈大笑道: “哎呀,这里,我之前怎么没发现呢,还是韵姐姐你看书仔细呀。” 一直都很倔,不愿意叫曹韵姐姐的曹溪,这一声韵姐姐,就这么水灵灵的叫了出来。 “额......” 这突如其来的称呼。 让曹韵愣了一下的同时,连曹溪自己也愣住了。 半晌,还是有些尴尬的曹溪转过身儿。 故作无事的干咳了一声。 转移话题道: “你们说,这书的最后,那白绾绾见到白衣公子不是都脸红了嘛,她会不会是喜欢这位白衣公子啊?” “额,这个,应该不可能吧!” 曹晴闻言想了想,语气迟疑的道: “白绾绾她都和豫王......之前都那样了,若是,再喜欢这位白衣公子的话,那三个人,那不是就乱套了吗?” “嗯嗯,对对。” “晴姐姐说的对,我也觉得白绾绾应该不会的。” 其他的小娘子们,闻言也七嘴八舌的各自附和道。 人类,是不能凭空想象出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没有听说过的东西的。 就像一个一直生活在四五十年代的人,你跟他说,一个小小的手机,只需要一个号码,用手指轻轻一按,就能跟千里之外的人随时通话是什么情景,他是不能明白的。而且也想象不出手机,平板,电脑,磁悬浮列车,飞机,还有宇宙飞船这些高科技的产品,是靠着什么动力运行,外形又是什么样子的。 同样的。 作为一群大宋土生土长的,受儒家传统文化教育的贵族小娘子,在曹家姑娘们的观念里,她们的个人婚姻,基本都是家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是此生,有幸能遇上一个彼此心悦的男子,一辈子相敬如宾,生儿育女,就已经是极为美满的令人羡慕的姻缘了。 从来没有经受过现代电视和网络上的自由恋爱,二男追一女,虐身虐心暗恋明恋,优胜劣汰戏码洗礼的她们。 委实想象不出,一个女人会同时喜欢两个男人,或者两个男人喜欢上同一个女人,会是怎么个情况。 所以。 曹家的各位姑娘们,虽然心里非常喜欢这位新出出现的白衣公子,却也都本能的天真的认为,未来的他,应该不会和女主白绾绾有什么感情上的瓜葛的。 “对了,你们说,像白衣公子这样出众的男子,现实中真的会有吗?” 倏忽间。 不知道是谁,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额......应该没有吧!” 众人先是一静。 想了想,然后便有人不确定的道。 “我觉得有。” 有人则语气肯定的道。 “呵呵,我的好姐姐好妹妹们,别天真了啊!这怎么可能有嘛,咱们都这么大了,平日里咱们出门玩儿的时候,又不是没见过男人。呵呵,那些个男人,一个个的都是些须眉浊物,除了少数凤毛麟角的几个,大多只能算差强人意,勉强能有个人形罢了。又哪里能和光风霁月,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相提并论了?” 曹绵看着模样儿娇小秀气,可说起话儿来,却一点儿也不客气。 这话儿才一出。 顿时便逗得周围的小娘子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族学里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呵呵,妙啊,那些男人确实都是有个人形罢了!” “绵妹妹说的没错!嘿嘿,就是绵妹妹这话,可不能让隔壁男子族学的那帮人听见哪!” “不错不错!” “嘘,低声些,这难道是什么光彩的事吗,我亲哥也在隔壁族学呢!” “哈哈哈......” 第35章 话分两头。 却说曹家族学这样富贵人家里发生的事情, 杨蔓娘自然是无法知晓的。作为一个勤劳的打工人,早上更夫的梆子声儿一响,还是要离开温暖的被窝儿, 准时起床准备上工。 伴随着不知谁家的狗叫声和公鸡报晓声儿, 开始了一天的平凡生活。 老三杨盼娘也早早的起来了, 正在生炉子, 老二杨士林披了羊皮裘,去东边儿的耳房里拿冻白菜和冻猪肉肉。 今儿的朝食,是贴的红糖饼子, 和白菜猪肉粥。 杨蔓娘洗罢脸刷了牙,涂上新买的护脸的茶油面脂。 这所谓的茶油面脂,是这个年代的一种护肤品, 很受时下女子的喜爱。这是一种用茶油, 花子油,麻油、鲜花和香料等材料配制而成的护肤品, 因为加了鲜花香气浓郁,所以也叫茶油香脂。质地嘛,略微有些油的, 但是杨蔓娘也不嫌弃, 反而觉得这在寒冷的冬日里,用起来却刚刚好,涂到脸上也粉嫩自然,就像是给皮肤裹了一层薄薄的油膜, 保护皮肤不受冷风的侵袭, 颇有点儿现代以油养肤的意思。 是的,继新得了一辆代步牛车后,杨蔓娘也终于用上面脂了。 无论在哪个年代, 爱美都是女人的天性。 不过,爱美也很费银钱就是了。这个年代的护肤品,价格都不便宜,不提御街王家染红胭脂楼,那动辄要十几两银子的上等水粉,口脂,胭脂,面花,熟脑和画眉七香丸。就只是那些中等的胭脂铺子里,卖的那小小的巴掌大的一罐儿茶油香脂,也要要价九十文哩。 不过,这茶油面脂,价格虽然贵了些,但是却也很经用,买的时候据那老板娘说,这一罐子面脂要是细心些,用上三个月不成问题。而且就算不经用,杨蔓娘也是定要买的。 毕竟,这东西如今这天气,不用也不行啊,夏天热了还好,冬天不用是真遭不住啊,如今可不像现代,冬天经常暖冬,有时候路面儿上都没什么雪。这个年代的冬天,那就是实打实的,一下雪都是没过膝盖的,每次下了之后,扫雪都是大工程,而且,越是接近三九天的时候,汴京城的天气就越冷,那风就跟刀子似的割的人脸生疼。若是洗了脸什么都不涂就马上出门,一两个时辰功夫,能把脸吹的通红皴裂。 所以,在大宋,很多家里条件差,买不起铺子里面脂的妇人们,冬天过年的时候都会攒一点儿猪油,顺手涂在脸上保护一下皮肤。 而那些稍有条件的家庭,就讲究一些。家里的女人都会攒钱,买上这么一小罐儿来使,也算是一种大宋小富裕娘子的消费习惯吧! 杨蔓娘家之前的条件,自然是买不起面脂的,如今经济条件允许了,当然也要对自己好一点儿。 这样中等价位的护肤品,还是要置办的。 涂上茶油面脂,梳好发髻,吃朝食,换衣裳。 出门上工,点卯。 开始一天的打工生活。 西楼三楼依旧是老样子,除了望舒阁门口,站着两个身穿皇城司冬季制服,负责守门的高大士兵以外,安静无人。 换灯笼,补灯油,擦拭烛台,除尘,开窗户通风。 一上午杨蔓娘都在三楼忙活,不知不觉,半天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和在二楼楼梯口儿等自己的吕小娘,一起去北楼吃午饭。 一路上不紧不慢的,从西楼走到北楼,人来人往的,杨蔓娘总觉得哪儿有些不对劲。 可具体是什么不对劲儿。 却又说不上来。 今儿个矾楼的员工餐是糯米饭,配一碗清的找不到蛋花儿的紫菜蛋花汤。 吕小娘打了饭和汤来,见她神色有些呆。 揽住她的胳膊,挤了挤眼儿。 一副我就知道的模样儿,道: “哈哈,发什么呆呢,蔓娘,是不是觉得衣裳的颜色不对劲,好些客人都穿白的?” 杨蔓娘闻言,顿时恍然大悟。 知道是哪里不对劲了。 对啊,是衣裳的颜色不对劲。 往常这矾楼里的来客人,都是穿着绫罗绸缎和各色颜色张扬的彩衣,高谈阔论的。 今儿个怎么感觉,客人的衣裳颜色都这么寡淡呢。 十个客人里,就有两三个穿白衣的。 当真是有些古怪了。 “可不是么,今儿上午,来楼里吃饭的那些年轻的衙内们,一个个的就跟提前说好了似的,都穿着长长的白袍子,这么冷的天儿,就背着手在北楼垂花门前面的那颗红梅树下站着,也不怕着凉,好好的真不知道是在做什么妖儿呢!而且要我说,这白天穿成这样也还成,要是大晚上的再穿一身白的在外头站着,跟个鬼似的,不得给人吓出个好歹儿的。” 曾老娘从后厨端着一大碗冒尖儿的糯米饭,和一碗紫菜蛋花汤,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 一边吃,一边皱着眉头抱怨道。 “嘿嘿,婶子你的消息也太落伍了,他们穿成这样,那都是墨瑾公子的功劳,他们这是在模仿朱雀门小报上那白衣公子的打扮哪!” 吕小娘吃了一口碗里的糯米饭,笑眯眯的解释道。 杨蔓娘刚端起手里的竹杯子,喝了一口水。 听到吕小娘的话,便瞬间全部喷了出来。 “噗......咳咳咳。” 然后,便是一连串儿的咳嗽。 “哎呀哎呀,蔓娘,你这是怎么啦!” 吕小娘见状,一边连忙帮她拍着背顺气儿,一边把自己的帕子递给她道: “你没事儿吧?” 杨蔓娘接过吕小娘手里的帕子,擦了擦水。 有些懵逼的道: “额,没,我没事儿。”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59节 就是,觉得太突然了。 墨瑾公子的功劳?衙内们模仿白衣公子? 杨蔓娘怔了一下。这事儿,居然是因为自己么? 杨蔓娘委实没有想到会这样。 而且,这话从自己的朋友和同事,吕小娘和曾老娘的口中说出来。 总感觉有些怪,怪心虚的,怪羞耻的。就好像笔下的人物,突然从书里跑出来了似的。 杨蔓娘莫名的,有一种北打破了现实和幻想之间壁垒的感觉。 “蔓娘,你不会连墨瑾公子都不知道吧!” 见她怔愣的样子,坐在对面桌子的卢亚威放下手里的饭碗。 嘿嘿一笑道: “据墨瑾公子的书里说,男子穿白色袍子会显得玉树临风,我正准备今年过年给自己做件白色的新袍子呢!” “呵呵,就你?” 不等杨蔓娘说什么,身旁的吕小娘先撇了撇嘴儿。 毫不客气的打击道: “谁说穿了白袍子的,就是白衣公子了,没准儿是面口袋成了精呢!” “扑哧” 吕小娘这话太促狭了,让杨蔓娘不由的想到那一句,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 终究还是没忍住跟着曾老娘一道笑了出来。 换来卢亚威一记哀怨的眼神。 ...... 不过。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更新开玩笑。 正事儿还是不能耽搁的。 毕竟,尊贵的读者老爷们,还都等着看她《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内容呢! 忙完一天的工作,杨蔓娘下工回家,换了件家常的衣裳。 洗漱罢,夕食配着一小碟子腌制的脆酱瓜,吃了一片烤的金黄的馒头片儿。 略歇了歇,便点上油灯,在书房哩开始继续加班挑灯夜战存稿子。 之前的那一章节,对于男二的身份,杨蔓娘留了一个悬念,今日的新章节里,自然要及时的解开悬念的。 至于,女主白绾绾会不会被白衣公子收留的问题,就更不必说了。 杨蔓娘之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天上下大雨,写白绾绾跑路摔跤,最后又写了一个满是鲜花的庄园,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女主和男二有一个合理的相遇和相识机会嘛。 所以,毫无疑问,在最新的章节里,女主白绾绾自然被白衣公子好心的收留了。 并且,收留之后,彼此还互相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我姓陆,名逸尘,姑娘往后就唤我陆公子就好了。” 男二的名字,杨蔓娘构思的时候,也是费了心思的。她原本准备了五个名字,还有陆瑾年,陆景年,陆轻尘,陆飞白。 都是非常典型的温柔男配的名字,还专门写在了稿纸上。 但是,最后选来选去,还是选择了逸尘这两个字,她总感觉,这两个字给人一种身姿飘逸,超脱尘俗的感觉。 更有意境,也更符合男二的人设一些。 “陆公子,我叫白绾绾,这是我娘给我取的名字。” 女主随后,也轻声对男二陆逸尘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想来,杨蔓娘写到这里,女主自己不知道。 但是英明的读者老爷们,火眼金睛肯定是已经瞧出了一些端倪的。 男主姓陆,陆这个姓氏,在这里可是很微妙的。大家肯定会想,这男主和陆员外是什么关系? 不会是......额,不会吧? 嘿,您猜的还真没错儿! 巧了,这位新出炉的男二陆公子陆逸尘,就是之前那个找去白绾绾家的陆员外的儿子。 所以,陆逸尘,就是最初的时候,和女主白绾绾订立了婚约的对象。 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个订立婚约的对象,女主被后娘和继妹疯狂的嫉妒,一路被陷害,最后,来到了他的面前。 杨蔓娘到底还是没有辜负,自己在现代多年看小说和各种影视剧的深造经验。继之前女主中春药和霸总豫王春风一度跑路之后,又憋出了一个大的狗血。 女主白绾绾避雨巧遇未婚夫,偏偏双方相见却不相识! 嘿嘿嘿,一切就是这么的巧合,就是这么的丝滑,这么的狗血。 不多说,就问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这是不是缘分,是不是有一场宿命般的相遇! 杨蔓娘写到这里,忍不住满意的嘿嘿笑出了声儿。 不过。 大约是那会子夕食的那一碟子腌酱瓜味道有些咸了,杨蔓娘这会子突然觉得有些口渴,放下手里的毛笔,顺手端起桌边的茶水喝了一口。 唔,茶水是温热的,入口刚刚好,这不用说,显然是老三杨盼娘的功劳。 她每天晚上,总是会在杨蔓娘在书房写稿子的时候,安静的陪坐在旁边儿,一边追读新出炉的章节,一边及时的帮她给屋子里的火盆儿加炭,顺便给她的茶杯里续上热乎乎的茶水。 这样的雪夜。 屋子里很温暖很安静,静的只能听到两人清浅的呼吸声儿,还有炭盆儿里微微有些潮的木炭,燃烧时不时响起的噼啪声儿。 让杨蔓娘莫名的,想到小时候,在农村的奶奶家里听着故事,度过的那些静谧的夜。 不过,现在显然还不是怀旧的时候。 杨蔓娘很快便收回了思绪。 站起身身子做了几组扩胸运动,又在屋里绕着提了踢腿,活动了活动有些僵硬的脖子。 期间,一旁的杨盼娘都没有抬头,显然,早已经习惯了自家大姐这样了。 简单的拉伸锻炼之后,又吃了小半盏热茶。 杨蔓娘便不再耽搁时间,拿起笔架上的毛笔,蘸了浓墨,继续开始往下写。 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女主白绾绾的本性,就是很勤劳很善良的,很难让人讨厌。 她自从留在庄园之后,很快便熟悉了,和庄园里其他的仆人,都相处的很好,还主动的照料起了庄园里的各类花花草草和小动物们,因为女主白绾绾心思很纯净很简单,所以,时间久了,这些庄园里的小动物们也很喜欢她。 所以,慢慢的,女主白绾绾便常住在了陆家庄园里。渐渐的,因为众人的喜爱,她也恢复了之前被后娘压迫住的天真活泼的本性,无论做什么,都很乐观,脸上总是洋溢着开心满足的笑容。 不过要说白绾绾每天最快乐的事情,那还是要数每次见到庄园的主人陆公子的时候。 她的目光,总是不经意的追随着陆逸尘。 而且,她很喜欢偷看对方,当陆公子在花园凉亭里看书的时候,她就会在不远处一边给花儿浇水,一边在偷看陆公子,察觉对方要转头的时候,便连忙提着裙角儿偷偷跑开。 或者,明明正在屋里睡觉,突然,从窗户里看到陆逸尘从外面回来了了,女主白绾绾便一脸惊喜,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处屋子,躲在对方回庄园的必经的小径上花丛中。 就那么,偷偷看上一眼对方,也不说话,便又心满意足的跑走了。 可却殊不知,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桥上看你。 女主白绾绾虽然不说话,但是这么整天的死盯着对方,男二陆逸尘又不是傻子,又怎么可能没有发现白绾绾呢。 其实,男二陆逸尘早把女主白绾绾那像是小兔子似的,总是偷看自己的样子看在了眼里,最开始的时候,他也并不觉得怎么样,只是觉得这个新收留的小姑娘,行为之间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的,对自己也莫名的关注,但是性子还挺单纯挺有趣的。但是时日久了,总被这么一道目光追随着,陆逸尘的心里,不免有了一些好奇,对女主白绾绾也多了一丝关注。 两人开始更多的接触起来。 杨蔓娘的写文水平,还是很不错的,他在书里面,从来都没有正面描写说女主喜欢男二陆逸尘,却偏偏处处都写出女主白绾绾对男二陆逸尘的关注和在意,写一些两人之间有趣的小互动。 比如,女主白绾绾正在树下吃一颗果子,突然看到陆公子过来,白绾绾一下子就紧张的噎住了,小脸儿憋得通红,最后对方问要不要紧,不然找大夫吧,她还硬是要装作没事,摆了摆手,蹦蹦跳跳的梗着脖子给果子咽下去了,让陆逸尘对这个白姑娘又好笑又无奈。 再比如,白绾绾正在庄园里的小溪里捉鱼,突然,瞧见陆公子在阁楼上读书的身影,一袭白衣,干净美好的如同一幅画卷,白绾绾便忍不住看的发呆了,捞鱼的事儿也忘了。等之后陆逸尘走了,回过神儿来,才发现鱼篓里的鱼,早都被庄园里的猫猫们叼走了。 杨蔓娘笔下还有许多诸如此类的事情描写,把女主白绾绾这种明明偷偷暗恋对方,却还不自知,也不觉得对方会知道的模样儿,描写的非常可爱的动人,让人不由的对女主白绾绾心软又爱怜。 所以,不光一旁的老三杨盼娘看完这一段儿,开始心疼爱怜女主白绾绾了。 渐渐的,就连男二陆逸尘的心思,随着更多的和女主白绾绾的相处,之后也开始慢慢的变化了。陆逸尘看到了女主的单纯善良和有趣可爱之处,之后,和女主白绾绾之间的相处,也不自觉的变得越来越多了起来。 虽然,女主白绾绾并不知道,这位陆公子就是自己之前定过亲的未婚夫,陆逸尘也不知道,白绾绾就是父亲之前给自己定的未婚妻。 但是,两人慢慢的,还是命中注定般的越走越近了。 开始一起种花草,一起喂庄园里的那些小动物,闲暇时间,男二陆逸尘还会耐心的教女主白绾绾读书识字。 两人之间的互动,简直就是一颗颗酸甜度恰到好处的糖。 甜的一旁的老三杨盼娘,一直咧着个嘴,露出不自知的姨母笑。 不过。 老司机杨蔓娘觉得这还远远不够甜,这才哪儿到哪儿呀。 她笔下的男二,可不能这么没有牌面儿。 男二和女主之间,怎么可以没有又甜又纯的摸头杀呢? 杨蔓娘不记得是自己之前在哪里看过,说摸头杀是百分之七十五的女孩子,都无法抗拒的诱惑,说女孩子被喜欢的男孩子摸头杀的时候,心里会小鹿乱撞,有一种被对方宠溺的感觉。 当然,这仅限于来自高一米八以上,身上有干净的洗衣粉和香皂香气,长相过关的男人的摸头杀。如果是个身高一米五的男生,跳起来给你一个摸头杀。 那就,额,礼貌婉拒吧! 不用说,我们的男二陆逸尘,个头儿当然有一米八了。 杨蔓娘把文里的摸头杀的情节,描写像现代的小清新恋爱电影一样,非常的唯美和浪漫。 非常的有氛围感。 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0节 在鲜花盛放的陆家庄园里。 一袭白衣的陆逸尘,突如伸出手,轻轻的放在白绾绾的脑袋上,眼神中露出温柔的笑意。 那一刻,白绾绾只觉心里小鹿乱撞。 脸色通红。 那没读过太多书的小脑袋,也开始发热起来。 脑袋里面,那初见对方之时结下的小小海棠花苞儿。 在这一刻。 “噗”的一声,开出了花儿。 第36章 因着明儿是杨蔓娘十日一次的休沐日子, 早晨不用去矾楼上工。 所以杨蔓娘写书到很晚,之后又修修改改,一直忙活到了子时一刻多。 姐妹俩才吹了书房的油灯, 将完成的稿子包好油纸放在书桌上, 回到东屋睡觉。 睡了个懒觉,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了。西屋早就没了人, 显然,老二杨士林已经带着她准备的稿子去朱雀门小报上工了。 “大姐,咱们今儿朝食吃什么啊?” 老三杨盼娘打了个哈欠, 她还是觉得有些犯懒,索性也不起来。 围了一圈儿被子坐在床边儿上,一边拿梳子梳头一边问道。 “今儿不做饭了, 咱俩出去吃灌肺。” 难得的有一天休息日, 怎么能在家里窝着。 那也太浪费大好时光了。 “好呀好呀。” 一听要出去吃灌肺,老三杨盼娘顿时来精神了。小骷髅眼儿一亮, 被子一掀,也不围在床上了,手头加快了梳头的速度, 三两下便梳了一个简单的双丫髻, 之后便穿上靴子,换好羊皮裘等着出门。 灌肺是汴京的特色早点,做法也不复杂,将羊肺洗净, 把芝麻和杏仁碾碎调成糊状, 加上面粉、豆粉、生姜汁儿、肉汁儿、熟油,再和细盐一起拌匀了,然后灌到羊肺里头, 灌满了再煮熟,之后或炒或煮着吃随意就行。 杨蔓娘姐妹俩要了一份儿香辣灌肺,宋朝还没有辣椒,所以想要吃辣味儿,一般都是加上茱萸,芥末和胡椒一类的辛辣调味品来做的,炒出来就是香辣灌肺。 虽然不如辣椒味道那么刺激,但胜在这江家食肆是祖传老店,厨子的手艺好,且用料足够新鲜,所以吃起来口感筋道,外弹里酥,香辣可口,那滋味儿,一点也不比用了辣椒的差。 “大姐,不如吃完了咱们去瓦子里逛一逛吧?” 老三杨盼娘不太能吃辣,却又偏偏又好这一口儿。 一边吃一边被辣的直吸气儿。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将在路上买的还热腾腾的七色烧饼掰给她一块,道: “好,正好顺便去买只猫儿!” 随着搬了新家之后,慢慢渐渐适应了保康门这边儿的生活。 杨蔓娘也在考虑买一只猫儿陪伴自己。 作为一个猫奴,杨蔓娘在穷的时候,自然不想买个猫跟自己一起受苦,但是现在条件允许了,骨子里那颗爱猫的心,就又扑通扑通,变得蠢蠢欲动起来。 尤其是刚才路上,和老三杨盼娘一起,去街口儿的姚氏小食店买七色烧饼的时候,瞧见店主家里的那只漂亮优雅的黄色大橘猫,在炉火边喵喵叫的模样儿,就再也按捺不住那颗想要也买猫儿的心了。 心动,自然就要行动。 既然想要买猫,杨蔓娘也不拖沓。 吃罢了灌肺和七色烧饼,又和老三杨盼娘分喝了一盏不要钱的紫苏熟水,便一起步行去了附近的保康门瓦子。 在大宋,瓦子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理想的购物和娱乐场所,汴京大大小小的瓦子,有五六十座,保康门瓦子规模不大,只能算是一个小瓦子。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里不光有很多的各种卖小食的店儿,还有说书听戏的地方。若是逛的冷了,还可以去店里坐一坐,花上几文钱就能听一场戏,还能喝一碗不花钱的热茶。 这个点儿有些早,逛保康门瓦子的人还不多,不过里面的店铺和摊子都早早就开了。 杨蔓娘花了一文钱,从挎着篮子的小贩那里,给自己和杨盼娘一人买了一串素签儿鸡皮,拿在手上,边吃边随着人群慢悠悠的逛。 最显眼的,是一进门卖米面粮油的,卖鱼卖肉卖菜卖豆腐的。再往里走,是卖布匹卖斗篷的,做靴子的,卖胭脂首饰的,卖零碎小玩意儿和吃食的,西北角的两排铺子挂着迎客的幡子,显然都是唱曲儿和说书的小茶肆。 再往前走,瓦子中间的空地上,还有各种杂耍的,吹拉弹唱,卖艺顶缸的。 还有那披着斗篷变脸的,吞剑的,喝酒喷火的,周围围着一圈儿人,不时的高声叫好儿。 尤其是那一边翻跟头一边喷火的,看的老三杨盼娘的小骷髅眼儿瞪得溜圆。 捂着嘴儿,一脸惊奇的道: “大姐,好吓人,那人的嘴巴居然真的能喷火啊?他嘴不会烫到吗?” 杨蔓娘在现代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这种喷火表演的解密视频,似乎在川剧中,喷火表演都用煤油这些易燃的物质。演员都嘴里含着装有松香末儿的小包,用嘴将其吹向火把,形成巨大火焰的效果。 不过,这是人家卖艺人用来养家糊口的秘诀,杨蔓娘自然不会说破。 拉着杨盼娘一边逛一边笑着道: “呵呵,这都是人家打小练就的吃饭功夫,有诀窍和技巧的,再说也肯定会小心的啊!” 瓦子里的宠物店不少。 吃完手里的素签鸡皮,才走了没一会儿。 便瞧见瓦子最东边儿,一排排挂着彩色幡子的各种宠物店,猫食店,狗粮店和花鸟鱼虫店。 店主们将笼子里的猫咪,狗子,鹦鹉,百灵,八哥儿,还有各色颜色漂亮的小鱼儿摆在店铺前的廊下,吸引着来来往往的逛街人的目光。 “大姐你瞧,这里有好多猫和狗啊,你瞧那只白色的小猫,眼睛是水蓝色的,可真好看啊!” 老三杨盼娘指着最边儿上,一家名叫“狸奴舍”的猫儿宠物店。 一脸兴奋的道: “要不,咱们就买那只白猫吧!” 不怪杨盼娘这般激动,这小娘子其实也是个猫奴,她一直都很羡慕别人家里可以养猫。 以前在南熏门那边儿住的时候,家里没有猫,她夏天就常常去街口的皂角树下,和邻居家跑出来的小猫玩儿,很多时候都到了天黑才依依不舍的回来。 其实不光老三杨盼娘喜欢猫,在大宋,喜欢猫的人很多。 撸猫这样的时尚之举,也并非现代人所独有,而是在千年之前就有了。 可以说,大宋几乎一半还多的人家都养猫。 而且,人们宠猫儿的程度,比之现代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连邻居之间,互相串门儿说话的口头禅都是:诶,你们家的猫怎么样啊? 可想而知猫儿在家里的地位。 而且,不光普通的市井百姓养猫,时下文人士大夫也尤其爱猫,而且文人士大夫养猫,除了用来保护家中的藏书之外,还喜欢时不时地赏玩猫咪。 士大夫们常常欢聚在一处,讨论猫咪的品种、或是谈论着猫咪的毛色瞳色,亦或者是赞叹猫咪的可爱,为猫咪写诗。甚至,毫不夸张地说,宋时养猫和赏猫这项活动,已经成为了一种文人士大夫之间交往的雅事。 之前。 在李氏小报上,还刊登了一则官家的红颜知己李师师养“狮猫”的轶事: “矾楼大家李师师者,方十六七岁,爱一狮猫。亡之,官家限令开封府访索。逮捕数百人,致猫百计,皆非也。乃图形百本,张茶坊、酒肆,竟不可得。” 大概意思就是说,矾楼大家李师师丢了一只宠物狮猫,官家为此竟然出动了开封府协助寻找,而且,还真一下子找到了百余只和其相似的狮猫。 单单一个模样儿相似的猫就有这么多,可想而知在汴京城里,养宠物猫的人家该有多少了。 当然,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大宋,什么事情,最后都被经商头脑发达的宋人会变成一连串儿的生意,养猫之事自然也不例外。 有人养猫,自然就有人卖猫粮啦。 杨蔓娘姐妹在狸奴舍,跟店主讨价还价,花了一百九十文钱,定下了那只水蓝色眼睛的白色波斯猫。 这还不算完。 又花了六文钱,在对面的小张猫食店,购买了猫粮,小鱼干儿,还有逗猫棒和猫窝。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带猫儿回家了嘛? 当然。 不可以。 在大宋,养猫,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呢。 “小娘子已经下定了,那这只猫儿我就不会再拿出来迎客。后天便是个好日子,到时候您带上聘书和聘礼,来店里把狸奴接回家去就是。” 聘书?聘礼?接回家去? 瞧见杨蔓娘一脸吃惊的神色。 胖乎乎的宠物店掌柜收了银钱,笑眯眯的解释道: “好叫小娘子知道,如今的人家养猫儿,和过去不同了,都要先从聘猫开始。要是想要养好猫儿,主人就得看一看,选一个好日子,写一封聘书,备上聘礼,再把它带回家。” 杨蔓娘也是头一回知道这个规矩,但作为一个猫奴,她倒是并不排斥这些新奇的规矩。 就像是玩儿养成游戏似的,反而觉得很有趣。 便央着掌柜详细说一说。 这会子时间还早,倒是没什么别的客人光顾店里,闲着也是闲着,掌柜的便耐心的给杨蔓娘解释起来: “这聘书便是纳猫契,大概意思呢就是主人与猫儿之间要有个约定,要让东王公和西王母做见证人。契约上要详细描述自家猫儿的长相和毛色瞳色,主人给猫儿起的名字,收猫的吉日,还有主人对猫儿的期望和要求,比如从此之后,要积极捕鼠,不伤害家畜,不偷窃食物这些。至于彩礼嘛,就是一串小鱼干咯。” 杨蔓娘听着便觉得很有趣。 这纳猫契怎么弄得跟现代的结婚证似的。 不过,她倒是很乐意用这样的仪式去养一只小猫的。 “那,之后还有什么讲究的嘛?” “自然是有的。等小娘子后日来带走小猫的时候,还要向我这个主家讨要一副碗筷回去。然后回家的一路上,若是有什么坑,娘子都要用石头填上。回家之后,要抱着猫儿去祭拜灶神,让灶神保佑猫儿和你们一家人能和睦相处。然后,便是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把一根竹筷子插进去,告诉猫儿以后就在这里便溺,这样,从此以后,猫儿便和你们是一家人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1节 “唔。” 杨蔓娘听完。 不禁有些赞叹的道: “见识了,原来,养猫还有这么多讲究哪!” 她倒是在大宋开了一回眼界。 拱了拱手笑道: “那就依您所言,我们姐妹就后日再来聘她回去,这两日就麻烦掌柜的好好照顾她啊。” “那是自然,小娘子尽管放心便是。” 虽然没有能一次性的带回小猫。 姐妹俩却都很兴奋。 辞别了店掌柜,便带着新买的猫窝,猫粮,小鱼干儿还有逗猫棒回家准备了。 “大姐,不如,猫儿的聘书就让我来写吧。” 一回到家。 老三杨盼娘便笑嘻嘻的央求道。 作为一个家里即将拥有猫咪的小娘子。 她可是浑身干劲儿十足。 “好。” 杨蔓娘想了想,便点头允了。 虽然她也愿意亲自为猫儿写聘书,但是她的时间不允许。 出门玩了一上午了,等会儿还要继续赶小说的稿子。 “对了,大姐,咱家的猫儿,以后要叫什么名字啊?” 杨盼娘一边研墨,一边问道。 毕竟。 聘书上都是要给猫儿先取好名字的。 “你觉得呢?” “不然叫白绾绾吧,毕竟她的毛色那么白,像雪一样,还又恰好是一只小母猫。” 老三杨盼娘眼珠儿一转,笑眯眯的道。 “噗......” 杨蔓娘出门回来本就渴的不行。 才刚喝的一口水,闻言瞬间全部呛进嗓子里了。 “咳咳......你” 杨蔓娘无语。 少女,你在想什么。 给家里的猫儿取这个名字,你问过豫王和陆逸尘的意见了嘛? ...... 话分两头儿。 却说杨蔓娘姐妹俩这边儿回到家,正在兴致勃勃的讨论着猫儿取名的事情。 那边的老二杨士林在报房里,可有些为难了。 原本一大清早,他带着杨蔓娘写好的稿子来到报房,准备交给大掌柜朱贵。 结果偏偏今儿个不巧的很,大掌柜朱贵家里的小孙子朱佑昨儿个晚上着了风寒,要请大夫,所以,大掌柜请了假今儿个没来报房。 然后当杨士林和之前几次一样,敲响了二楼东侧的大掌柜的书房的时候,开门的便是穿着粉色襦裙,外罩橘红色夹袄,容貌甜美的东家小娘子朱秋雨。 朱秋雨见他拿来了稿子,先是高兴,之后便开始好奇,追问杨士林跟墨瑾公子是什么关系,怎么会有他的新稿子的,又兴致勃勃的问他见过墨瑾公子本人没有,他长什么样子之类的。 杨士林不擅长骗人,但又被大掌柜嘱咐过,无论如何都不许对任何人透露自家大姐的身份。 所以,面对好看的东家小娘子的追问,只好默不作声装哑巴。 偏偏朱秋雨小娘子,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子,见他一言不发的样子,心里倒是越发的好奇起来了。眼珠儿一转,转而开始笑眯眯的追问他家里的情况,问他住在哪,家里还有谁,怎么来的报房。 这一连串儿不按常理出牌的追问,逼得杨士林大冬天的额头冒汗,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不过好在后面东家朱旭到了,直接打发杨士林去做事,才算把他从朱秋雨手中给解救了出来。 “爹爹你干嘛啊,我就随便问问,你干什么打发他走呀?” 见杨士林走了。 自己还没得到想知道的答案,朱秋雨顿时撅着嘴儿,有些不高兴的道。 “我早吩咐过,墨瑾公子的消息不许随意打听,就算就问他,他也不会告诉你。再说你问了也是白问,这样的事儿,报房里只有你贵伯知道,他一个跑腿的学徒,能知道什么。” 虽然疼爱女儿,但事关生意,朱旭还是狠下心板着脸教训道。 “哦......知道了。” 朱秋雨调子拉的长长的。 显然是不服气的。 朱旭对此视而不见,继续教训: “还有你一个东家小姐,怎么能跟报房的学徒同处一室,随意嬉笑,让人瞧见了成何体统!” 想起刚进来的时候,看见自家的宝贝闺女,居然和一个穷小子共处一室。 朱旭心里就不高兴。 他自然知道杨士林是杨蔓娘的弟弟,但是,在朱旭的心里还是配不上自己娇养长大的女儿的。 若是,杨蔓娘本人是个小郎君的话,朱旭倒是可以考虑把女儿嫁给他。 但是弟弟可不成。 “哎呀,爹爹你在说什么哪,这怎么可能嘛。他跟个木头似的,话都不会说,我怎么会,会......哼!” 朱秋雨虽然活泼外向,但到底是个女儿家,脸皮儿薄。 说到最后,忍不住跺了跺脚。 捏着刚拿到的稿子,红着脸儿跑了出去。 被朱旭教训之后,朱秋雨也不想呆在报房了,索性跑下楼出了报房,坐上牛车回到家里。 心里还忍不住埋怨自家爹爹凭白冤枉人,自己不过是想问话罢了,又怎么会看上一个木头似的傻小子呢! 不管了,看书最重要。 坐在柔软的绣床上,连丫鬟端来的茶都没喝一口,朱秋雨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一目十行的从开头看了起来。 啊,果然和自己期待的一样,白衣公子收留了白绾绾。 朱秋雨的嘴角不禁露出一丝笑意。 继续往下读。 什么?白衣公子他竟然是那位陆员外的儿子?是白绾绾的未婚夫? 朱秋雨脸上的笑意顿住了,表情显出一丝纠结。 额,这,这关系也太......太 如果朱秋雨上过网,那她此刻应该说“狗血”或者“抓马”。 可惜她没上过,想了半晌,也只能瞪大了眼睛,喃喃的感慨了一句:“也太巧了吧!” 算了算了,先不管了,继续往下看。 天哪,白绾绾居然偷看陆公子,哎呀,她还真是个可人儿,又胆小又胆大的! 嗯?陆公子居然也开始注意白绾绾了。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朱秋雨不由的摒住了呼吸,继续往下读。 啊,陆公子他居然和白绾绾一起种花喂小动物,一起看书了。 果然和她想的一样!俩人的相处也太甜了吧! 朱秋雨那颗粉红色的少女心砰砰直跳。 双手合十,脸上显出一丝梦幻的笑意。 天哪,这,这是什么命中注定的神仙缘分啊!他们从来不认识,便被婚约栓在了一起,又被坏人分开,可现在居然这么兜兜转转的还是见面了,还彼此心相悦了。 这是什么月老的安排啊,呜呜呜,这也太完美太曲折了,比朱秋雨自己活的这小半辈子还要精彩。 简直就跟做梦一样,让她激动的想流眼泪。 尤其是最后一页。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在鲜花盛放的庄园里,一袭白衣的男二陆逸尘温柔一笑,给了女主白绾绾一记甜甜的摸头杀。 看到这里,大宋纯爱战士朱秋雨终于支持不住,应声倒地。 倒在绣床上,抱着被子咕涌。 一脸期冀的喃喃自语道: “好想和白绾绾一样,遇见陆公子那样的良人哪!”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2节 第37章 不过。 朱秋雨小娘子显然还是太天真, 高兴的有些太早了。 她不知道作者都很坏的,喜欢用甜甜的糖,把天真单纯的小读者骗进来刀。 也不知道, 按着言情小说的定律, 前面吃了作者发的糖, 之后一定会被刀的很惨的。 而杨蔓娘此刻, 就正酝酿着刀读者老爷们一把。 毕竟,男二陆逸尘和女主白绾绾再这么一路甜下去,就越来越般配了, 恐怕过几天就该考虑成亲事宜了,再过几天,伺候完月子, 孩子都该下地打酱油了。 那怎么行。 所以, 必须要给他们之间设置阻碍,让他们俩误会, 狠狠的误会,然后分开。 毕竟,霸总豫王还在一边儿排队等着呢! 至于怎么制造误会, 杨蔓娘早就准备好了。 此刻驾轻就熟, 信手拈来,该男主那个打酱油的爹陆员外出场搞事情了。 所以之后,在一个风和日丽,岁月静好的清晨。 一辆马车风尘仆仆的来到了陆家庄园, 马车停下, 来人踩着马凳儿下车,一身儿蓝色交领锦袍,正是许久不曾出场的陆员外。 却说这陆员外之前定下婚约, 给白绾绾的父亲留下了定亲信物之后,还没来得及跟儿子陆逸尘说,便因为家族生意上的事儿,匆匆忙忙南下去了一趟杭州。 一来一回,路上就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如今总算是把事情处理完了,才又回到了汴京城。 所以,当在陆家庄园的凉亭里,陆老爷突然把给他定下婚约的事情,告诉男二陆逸尘的时候,陆逸尘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整个人都懵了。 毕竟,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都不知道,就会被定下亲事。 但是,偏偏就是他这一懵,就有了时间差,然后,误会就这么水灵灵是产生了。 却说,女主白绾绾原本像往常一样,在花园里给新开的芍药花浇水,后来觉得累了,便躺在花丛中的长椅上歇息一会儿,然后,她便巧合的听到了男主他爹说的话。 “我给你定了一门亲事!” 什么,陆公子她居然有未婚妻了! 顿时,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让白绾绾整个人都呆住了。 可不等她再往下听下去,却瞧见一个穿绿裙儿的丫鬟,手里端着一个茶水托盘儿,正好从小径上往自己这边走来。 担心被人发现的白绾绾,连忙乘着对方还没瞧见自己,提起裙子跑开了。 所以,她并没有听见陆家父子二人后面的对话! “爹,我还不想成亲。” 对于老员外突如其来的定亲,陆逸尘惊讶过后,便摇了摇头拒绝道。 当然,他不是不想成亲,是不想和别人成亲。 只是这话,不好说出口。 “这是为何?逸尘,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到了成亲的年纪,我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和你娘成亲了。” 陆员外闻言一脸惊讶,不过他妻子早逝,一直都是和儿子相依为命,所以,面对这唯一的儿子,陆员外还是很有耐心的。 见陆逸尘不语。 陆员外遂喝了一口茶,语气温和的介绍起定亲的对象来: “说起来当年,他家还是你爹的救命恩人呢,那户人家姓......” “爹!” 不等陆员外再多介绍,一向脾气温和的陆逸尘,罕见的打断了父亲的话。 语气坚决的道: “爹,我是真的不想成亲,儿子不是那等忘恩负义的人,那户人家若是对爹有救命之恩,儿子以后一定会报答的,但若是为此就娶那家的女儿,请恕儿子无法从命。” “逸尘,你......你不会是心里有” 陆员外心里一惊,对上自家儿子纯澈而坚定的眼神。 瞬间想到了一种可能。 有些不可思议的道。 “是的,爹,儿子心里已经有心悦之人了。” 陆逸尘想到了女主白绾绾,眼中忍不住露出了一抹温柔的笑意。 点头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是谁家的姑娘?” 陆员外有些好奇的道。 “额......爹,我现在不能说,以后您就会知道的。” 陆逸尘担心会损害女主白绾绾的闺誉,而且,他还没有正式的跟白绾绾表明心意,所以想了想,最后还是没有对父亲说出自己的心仪之人是谁。 哎,写到这里,连杨蔓娘自己都忍不住要感慨了。 温柔深情的男二们背后默默做了那么多,却为啥总是得不到女主,原因就在这里了。 就是因为性格的缘故,他们的性格太讲规则太温柔,太君子风度了。 你看,明明大好的机会,就这么阴差阳错的溜走了。 “好吧!” 陆员外见陆逸尘不肯说,倒是也没有再勉强。 只是他到底还不死心,想要再劝一劝儿子。 “那我给你订亲的姑娘,你真的不打算见一见吗?也许,等你见了之后,发现这家的姑娘也合你的心意呢?” “不必了,爹,我心意已决。就算再好的姑娘,也不会见了。爹你别耽误人家姑娘了,还是明日就帮我退了这门亲事吧!” 陆陆逸喜欢白绾绾,他已经打算好了,等爹走了就去找白绾绾表明心意,然后等退亲之后,就去白绾绾家提亲。 所以,他语气坚定的对父亲道: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儿子已经有了心仪之人,这辈子非她不娶。” 为了表现男二陆逸尘的才学,和对女主白绾绾的忠贞和专一,杨蔓娘在这里,特意用了曹雪芹先生红楼梦里,贾宝玉对林黛玉说的那句话。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别人再怎么好,都与我无关,我的心中只有她一人。 感情里,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只这一句,男二陆逸尘的深情和专一的人设,就这么立起来了。 杨蔓娘想,这一句赤诚动人的剖白,大约是男二人品和感情的高光时刻了,想来就算再怎么铁石心肠的读者,读到这里也会为之动容吧! 蘸上浓墨,她正准备写后面的情节。 “吱呀”一声。 书房的门被推开了。 老三杨蔓娘端着一碟子小蜜桔走了进来。 “大姐,写了一下午,天都快黑了呢,先歇一歇吃点橘子喝口水吧!” 老三杨盼娘关上房门,将碟子放在书桌边上,又从铜壶里倒了一盏温水给她。 这是杨蔓娘在现代带来的养生习惯,少喝茶多喝温水。 “好。” 杨蔓娘放下手中的毛笔,才发现不知不觉都傍晚了,天都暗了下来。 喝了一口水。 又从碟子里拿起一个金桔慢慢的拨着。 随口问道: “什么时辰了,你不是说要写纳猫契么,写完了吗?” “嘿嘿,刚写完。” 杨盼娘把杨蔓娘用过的废纸,卷成一个筒儿。对着炭盆点了火。 转身一边用它点燃书房里的油灯,一边拿起杨蔓娘钢刚写好的一沓儿稿子。 笑眯眯的道: “哎呀,又有新章节可以看咯,嘿嘿,上一章俩人那么甜蜜的,这一章陆公子和白绾绾该在一起了吧!” “额,你自己看吧。” 看着老三杨盼娘一脸期待,兴致勃勃的模样儿,杨蔓娘眼神闪了闪,有些心虚。 含糊的回了一句。 不管了,我先吃瓣桔子补充补充维生素c吧。 唔,这橘子味儿不错,汁水充足,很甜哪! 嘿嘿,橘子皮也是个好东西,可不能扔,正好顺便放在火盆儿上烤一烤,不光清香还能提神。 额,记得早上出门子的时候,去东面放吃食的耳房里瞧了瞧,家里那半篓子蜜桔,还剩下十几个了,也就能吃个三五日的,若是改天遇上合适的了,倒是要再买半篓子来存着慢慢吃才好。 “啊,天哪......这,怎么会这样呀!” 杨盼娘的看书速度不慢,杨蔓娘这边儿才吃完一个,才正准备剥第二个橘子呢。 她便放下了手里的书稿子。 一脸震惊和不可思议的低呼道: “陆公子他,也不多听一句,竟然就这么拒绝了吗!就差那么一丢丢啊,他哪怕多听陆员外说上一个字,答应了陆老爷去瞧一瞧这位和自己定亲的姑娘呢,也能知道家里定下的未婚妻就是白绾绾了,结果也不至于这样啊!大姐,这事儿也太阴差阳错了吧,陆公子他这样,岂不是要先跟白绾绾退亲之后,再去跟白绾绾......提亲么?” “唔。” 先跟白绾绾退亲之后,再去跟白绾绾提亲?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3节 杨蔓娘将剥好的橘子递给杨盼娘一半儿。 歪头想了想,很严谨的道: “不出意外的话,是的。” 有了刚才的阴差阳错,这会子老三杨盼娘也变得很警惕了。 闻言便眉头一蹙,直接刨根问底儿: “那,大姐,什么叫不出意外?” “咳咳,就是嘛......算了,你帮我磨墨,我写给你看就是了。” 杨蔓娘是个i人,并不擅长用嘴巴讲故事,索性也不吃橘子了,拿湿帕子擦了擦手,便直接坐回桌边儿继续写。 书接上回,却说,陆员外离开庄园之后,男主陆逸尘便迫不及待,满心欢喜的去找女主白绾绾,打算正式表明自己的心意。 然鹅。 这自然是不可能成功的。 敲门一会儿,却都没有人开门,等陆逸尘推开门之后才发现,女主白绾绾不见了。 是的,白绾绾离开了。 之前在花园里,听到男二陆逸尘有未婚妻的时候,白绾绾内心先是震惊,接着便是满心失望和难过,回到屋里之后,便偷偷的趴在床上哭了很久。她很想去跟陆逸尘问个明白,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和立场,她只是对方好心收留的路人罢了,不感激就罢了,又有什么资格去问对方呢!毕竟,陆公子从来没有正式的跟自己表明心意过。 所以白绾绾便觉得,陆公子其实并不喜欢自己,一切都是自己想多了,自作多情罢了。所以,女主白绾绾误会伤心之下,便趁着没人注意,悄悄的洒泪离开了庄园。 杨蔓娘的文笔不错,这一段儿女主白绾绾的纠结难过,想问又不能问,小娘子家脸皮儿薄,自我怀疑之下,又纠结又自怜的心里活动,被她描写的很虐心,很详细,简直让人感同身受。 可是,这一连串儿的阴差阳错,她自然是写的爽了,却把看书的老三杨盼娘给创着了。 原本前面最开头,看到陆员外来庄园的时候,杨盼娘还是满心期待的,这下子俩人之间的身份要互相揭开了,还不知道说开了之后,这缘分得有多甜蜜呢! 谁知道陆员外来了之后,居然没有揭开身份,反而给两人造成了新的误会,老三杨盼娘就有些傻眼了。而之后,当女主白绾绾以为陆公子有未婚妻,而一个人独自躲在屋里伤心哭泣的时候,杨盼娘也忍不住为她难过。可是又想到之前书里交代过陆公子的心里活动,知道他喜欢的是白绾绾,而且,马上陆公子就会正式和白绾绾表明心意的,那么到时候,两人之间的误会,自然就解开了。 所以,杨盼娘虽然有点儿为白绾绾难过,心里却有希望,更多的是对接下来甜甜的互表心意的期待,是对两个人解除误会的场面的期待。 谁知,等坚持到最后,才发现全白期待了。 根本就是骗人的,还没等到陆公子表明心意,白绾绾居然就带着误会和伤心离开庄园了。 老三杨盼娘看到这里,眼圈儿忍不住红了。 这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太曲折,太阴差阳错了吧! 不过,她到底还是不死心。 觉得事情后续肯定有转机,毕竟,白绾绾才刚离开庄园,陆公子心里有她,完全可以去追的嘛! 拿帕子擦了擦眼睛,杨盼娘继续往后看。 然后就是,女主白绾绾走之前,居然给陆逸尘留了一封信。 女主白绾绾自然是善良腼腆的,在信里她自然不好意思说陆逸尘未婚妻的事情,而是说了陆逸尘这段日子的收留,并且道了谢。之后话锋一转,又说他像一个温柔的大哥哥一样,让她这段时间再庄园里过得很愉快。在信的末尾,女主白绾绾还语气轻快的表明她要回家了,让陆逸尘不要担心自己,也不必找自己,两人有缘的话再见。 然后,看完信的陆逸尘就愣住了。 良久,轻呼了一口气。 怅然若失的道: “原来,你并不是心悦于我,只是把我当哥哥么?” 老三杨盼娘读到这里,简直郁闷的直拍桌子。 这个结果,彻底把她给创飞了!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啊!一次次的,有话就不能当面说清楚吗,为什么每次都偏偏差那么一点点! 之前的糖有多甜,现在突然被刀就有多难受。 “啊,不要啊,不要误会啊,她才没有当你是哥哥,她心里明明也喜欢你啊!” 杨盼娘急得跟个猴子似的抓耳挠腮,恨不得自己跳进书里,揪住陆逸尘的领子大喊,你别磨叽了,快去追白绾绾啊,白绾绾也喜欢你! 可惜,她做不到。 所以,只好软磨硬泡来缠杨蔓娘。 又是捏肩,又是撒娇的: “大姐,好大姐,求求你了,你就改一改这章吧!让白绾绾别走啊,她怎么可以就这么离开了呢!就差一点点啊,他们俩明明......明明那么好,而且都心悦对方的啊,眼看就要互相表明心意,若是,就这么阴差阳错的彼此错过了。等新章节发出来,大家看了得多遗憾哪!” 杨蔓娘内心os:遗憾就对了,这就是我精心为他们准备的大宋意难平哪! 第38章 《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最新章节, 在朱雀门小报上匍一登出,便在汴京的闺秀圈引起了海啸级别的巨大反响。 几乎每一位看了新章节的小娘子,都被平等的虐到了。 曹溪是《霸道王爷心悦我》狂热书迷, 更是白衣公子陆逸尘的铁杆粉丝。 所以, 每一次朱雀门小报发新章节, 她都等不及。 拿到之后便忍不住想看, 所以,每次总是一边吃朝食一边读报。 这样一心二用,心不在焉的吃饭样子, 显然不符合大家闺秀的规矩。 但父亲曹玮经常忙的不在家,曹二夫人又是个极疼女儿的,所以在自己的院子里, 自然也由着她的性子。而且, 每回小丫鬟燕儿买了报来,曹二夫人还都会提前让伺候的下人拿熨斗把油墨熨烫一下, 再放到桌子上,免得女儿看小报的时候弄脏了袖子和手。 原本,这样倒也相安无事, 偏偏就今儿个凑巧了。 之前, 丈夫曹玮每天卯时便早早的就坐车去上朝了,他的朝食自然都是单独用的。 可今儿个恰好是休沐日,曹二夫人又去正院伺候老夫人了。 曹玮便难得的有了慈父之心,和自家女儿一道用朝食了。 曹玮是满心的慈父情怀, 还想着好好跟女儿曹溪聊一聊最近的生活, 说一说在族学的功课,看看有什么不懂的,自己这个做爹的, 也能给讲一讲。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谁想女儿曹溪上桌之后,除了一开始行礼问安之后,便拿着一本小报兀自看的入迷,也不抬头说话,弄得曹玮的一腔父爱无处安放。 这还不算,曹溪后面看着看着,便开始随手扒拉起碗里的粥来,最后,居然连袖子浸到汤碗里去了都没察觉。 看的曹玮不禁皱了皱眉,不悦的咳了一声。 偏偏曹溪被自家母亲宠惯了,也是个不会看眼色的,又正好看新章节的入迷。 也没有注意到自家父亲的不悦,兀自在那看的津津有味。 曹玮虽不是宰相,肚子里能撑船。但也官居从三品吏部侍郎,通奉大夫,又通晓儒学和音律,是个端方君子,基本的城府和涵养还是有的。 所以即使对女儿的行为有所不满,但丫鬟婆子都在一边伺候着,却也给女儿留了面子,并没有当场没训斥什么。毕竟,食不言寝不语,想着之后私下里再好好教育女儿。 可是,偏偏事情就是这么寸。 今儿个朱雀门小报刊登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内容太过虐心,直接把曹溪给创了。 那陆员外突然到来,还好心办坏事,在花园里说出了给陆逸尘定亲的事儿,让女主白绾绾误会了陆逸尘,甚至,阴差阳错的,都没有来得及听到对方表明心意,便伤心之下离开了陆家庄园。 曹溪看到这儿的时候,心里顿时郁闷的不行,也忘了自家老爹还在桌子上呢。 没忍住一拍桌子,骂了一句: “什么啊,这当爹的可真是够添乱的!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会子回来做什么!” “放肆!” 这话一出。 侍郎大人曹玮的脸,顿时黑了。 做官的城府和涵养,此刻也飞到九霄云外了,直接重重的放下手里的筷子。 “曹溪,你说什么,你给我再说一遍!” 曹玮骤然发飙,给曹溪吓得一哆嗦。 怎么回事啊,才好好的吃着饭呢,怎么突然就生气了呢。 不过,自家老爹可不是娘,她娘发火是雷声大雨点儿小,嘴上说的厉害,但从来不打孩子的,大不了撒撒娇就过去了。 他爹可不一样,他爹虽然平日里瞧着脾气温和,斯斯文文,对谁都笑眯眯的。但是发起火来那可不留情,若是惹到了他,可是会直接上家法的,别说撒娇了,就是老祖母求情都不管用。 所以,曹溪在家里,不怕她娘怕他爹。 这会子见曹玮脸黑生气了。 曹溪也不敢得瑟,很怂的把袖子从汤碗里抽出来。 很识时务的扑通一跪。 一脸懵逼,弱弱的道: “爹,我没说什么啊!” “你还有脸叫我爹!” 自己一旬就休息这么一日,还特地推了同僚的宴请,想着在家好好的陪一陪家里的妻子和女儿。 自己辛辛苦苦的,还不是为了这个家,谁想这小妮子刚才居然说出那样的话,这明显是在讽刺自己哪! 曹玮越想越气,一拍桌子就喷: “你给我说清楚,我这个当爹的怎么就添乱了!什么叫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会子回来?不知所谓,你的意思是,这个家你爹还不能回来了?” “额......” 曹溪这总算是明白了自己挨骂的缘故。 顿时有些哭笑不得的解释道: “爹,不是啊,你听我解释,我这都是因为......” 曹玮此刻正在气头上,根本懒得听她说。 “别狡辩,都是你娘惯的你,一天没大没小,还敢跟长辈吃饭拍桌子。简直是岂有此理,去给我跪祠堂里好好反省!” 说完,给曹溪一个“敢不去的话你就试试”的眼色后。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4节 曹玮便绷着个脸,黑袍滚滚地离开了曹溪的视线。 “姑娘,请吧!” 曹玮一走。 门口的老妈妈们便忠实的执行自家老爹的命令。 一刻都不带耽误的。 “哎呀......我爹都走了,能不能不去啊!我荷包里有银子,我给你们赏钱呗!” 显然,曹溪姑娘已经是老油子了。 熟门熟路的解下腰间的荷包,试图耍赖行.贿妈妈们。 讨价还价,逃避自家老爹的惩罚。 不过,老妈妈们人老成精,虽然都很心动曹溪许诺的赏钱,但她们都分得清大小王,都更怕老爷曹玮回来怪罪丢了饭碗,所以这会子一个个的便宛如包公在世般,也不收银子,反而一脸的刚正不阿。 “那就得罪了,姑娘!” 说着,老妈妈们便一起抬手,就要把她架起来走。 “哎呀哎呀......好吧好吧,妈妈们别拉我我自己走。” 曹溪连忙挣扎开来。 “真是的,平常一个个的背后赌钱吃酒,也没见你们这么拾金不昧的,偏偏今儿个拿我做筏子...... 贿.赂不成,曹溪郁闷的撇了撇嘴儿。 没好气的的吐槽了老妈妈们一句。 忿忿的道: “哼,跪就跪,反正也不是头一遭儿跪祠堂了!” 一边起身,一边顺道把刚才没看完的朱雀门小报,塞到袖子里一道带走。 末了。 又想起今天本来要上学的事儿,转头高声跟贴身丫鬟燕儿叮嘱道: “对了,过会子可别忘了给我去族学告个假!” “知道啦,姑娘就放心去吧!” 燕儿答应的格外爽快。 话分两头儿。 却说,这边儿曹溪被老爹罚跪祠堂不能来上学,让丫鬟燕儿去族学告假。那边的族学里,曹溪的位置周围,却已早早的聚满了人。 这种现象,最近已经是常态了。 因着今儿个学里的炭盆儿烧的迟了,有些冷。所以,来得早的姑娘们没有脱外头的大毛衣裳,披着颜色各异的名贵斗篷,拿着手炉儿,聚在一起,或站或坐,正兴致勃勃的讨论着《霸道王爷心悦我》最新的章节。 “嘿嘿,我可太喜欢陆公子说的那句了!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我记得弱水二字最早的出处,是出自东坡先生的《金山妙高台》,诗里有一句“蓬莱不可到,弱水三万里。” “不错,晴姐姐说的是,不过东坡先生诗里的弱水,是泛指寻求仙境路上的阻隔,而陆公子这一句里的,则是指情爱之海。后面的三千是虚指,言其广、其远、其多也。这整句之意,便是说世间美人,虽多如弱水般浩瀚无垠,但是人之一生,所求不过其一,心有所属,便足矣。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陆公子是多么专情且有才华了。” 果然,不出杨蔓娘之前所料。 曹家的小娘子们都饱读诗书,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这一句来自后世名家曹雪芹的话,借男二陆逸尘之口说出,寓意深远,与宋人之智慧和审美相契合,仿佛一颗闪闪发亮的星辉,让小娘子们都赞叹男二的才华的同时,倒是越发的喜欢陆逸尘这个人物了。 不过,莎士比亚曾说,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同样的一件事情,不同的人,便会各有不同的看法。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有人从中看到的是男二陆逸尘对于爱情之忠贞和专一。 自然有人看到了别的: “我觉得这一句,也不单单可以说男女之情,还也可将其引申为人生之态度和选择。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我们或许会遇到无数令人心动之事物,然唯有明确心之所向,方能不为外物所惑,坚守本心。” 曹三姑娘曹韵的这一番言论,颇有一种学霸做阅读理解升华全文主题的意味。 众人听了,都不禁点头附和: “韵姐姐说的有理。” “嘿嘿,不光陆公子有才华,韵娘你也有才,竟能说出这样的一番宏论。” “呵呵,不是陆公子有才华,也不是我有才,而是写书的墨瑾公子有才才对。” 曹韵摇头轻笑道。 平生头一次,有了想跟某个人结交的冲动。 感叹过后,话题很快便转回了书里。 “不过,白绾绾也太过分了吧,陆公子都认定了她,还满心欢喜的跟她去表明心意,她怎么能在信里说自己把陆公子当哥哥啊,这也太伤人了,谁愿意给心悦之人当哥哥啊!真是的,我感觉陆公子最后说那句话的时候,心里好悲伤好失落啊!” 说这句话的是曹绵,今儿个的她,穿着一身儿月白色云纹提花斗篷,梳着未婚女子常梳的双平髻,发髻两边儿坠着一样大的两颗明珠,晃动之间,显得极为俏皮可爱。 小娘子一直都是陆公子的忠实拥趸,自其第一次出场,一袭白衣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的时候,曹绵便为之怦然心动。 甚至爱屋及乌,对白色都了。 “就是,我也觉得陆公子好可怜,好心疼陆公子!” “就是就是,白绾绾真是太不知道珍惜了!” 众所周知,男主是女主的,男二是观众的。 尤其是温柔深情的男二,天然就是被读者怜爱的。所以,陆公子最后读完信那温柔落寞的样子,一下子就把小娘子们给拿捏了! 大家纷纷屁股歪了,开始讨伐女主白绾绾。 “就是,陆公子那么好,还那么有才华,这样的男人,一般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白绾绾怎么忍心让他难过嘛!” 说这话的人,是小妹妹曹郁,梳着一对丫髻,穿着一身儿镶金边儿的玫瑰红斗篷。 一脸不高兴的撅着嘴儿附和道。 那表情就好像是一个饿的半死的乞丐,却瞧见同伴手里拿着一只烤的滋滋冒油的烤鸭,还吃一口扔一口。 就,很不平衡啊! “哎呀,姐姐们,这最新的一章也太阴差阳错了,给我看的难受,尤其是写信那里,看的急死人了,当时,我真恨不得钻到书里给他们俩解释清楚。哎,可惜谁能想到,陆公子都直接给陆员外说自己有了心仪之人了,最后结果居然是那样。” 《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情节,实在是太曲折太虐心了。它不像时下的话本儿,都是直来直去,人物性格非黑即白的,看上几张,就知道最后谁会和谁在一起,结局如何。 这本书,几乎每一章的走向都出乎预料,之前众人看豫王爷和白绾绾都那样了,以为两人要冲破家世门第走到一起了,谁知白绾绾就走了。然后还没过两天,却又出了个同样出众的白衣陆公子,之后,又眼看着两人甜甜蜜蜜的互相喜欢,就要在一起了,偏偏又出现了新问题,把男二陆逸尘和女主白绾绾虐了一顿,又给分开了。 反正这本书的情节,就是主打一个变化莫测,让人猜不出下一步。也一直都不断的刷新着读者的认知,让小娘子们的情绪,也跟着书里的情节而高低起伏,让她们欲罢不能,喜欢也不是,讨厌也不是。 “是啊,确实很遗憾呢。不过你们知道吗,当我看到那里陆公子坚定的对他爹说,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非白绾绾不娶的时候,天哪,我心里也莫名的有种欢喜,感觉陆公子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连之前的豫王都不能跟他比。” 说话的正是曹绵,小娘子说到最后,忍不住双手合十。 脸上显出一丝梦幻之色: “我觉得白绾绾一定是被月老眷顾了,才能被陆公子那般出色的男子,这么坚定的选择。” “哎,只可惜她自己不晓得。也不知道,这两人以后会如何呢,现在这样,实在是叫人意难平啊!” 一旁的曹晴托着腮,语气遗憾的道。 “我倒不觉得遗憾。这白绾绾姑娘虽然不知道陆公子的心意,也无从得知二人以后如何。但是这一刻,她是被陆公子坚定选择的,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倏尔。 一道温婉的声音,幽幽的感慨道。 说话之人二十出头的年纪,鹅蛋脸,皮肤白皙,眉眼儿柔和,画着时下流行的檀晕妆,身穿一件雪狐镶边儿青红染金舍利皮鹤氅,头戴华美的重楼子花冠。 打扮和族学里的小娘子完全不同。正是已经出嫁的曹家大小姐曹娴,她今儿个难得回来一趟娘家,便顺便来族学瞧一瞧家里的姐妹们。曹娴几年前嫁给了向家的大公子,她家婆婆已经不理事了,所以作为长媳,曹娴要管理一大家子,自然很忙,倒是没有看过《霸道王爷心悦我》。 不过听了半天,她倒是也听出个大概了,才发出之前的感慨。 曹娴今年儿二十有一,是大老爷曹灿的长女,也是这一辈儿小娘子里年龄最大的。作为一个原来的世家之女,如今的世家之妻。曹娴从一出生起,周围所接触的所有男子,几乎都出生于高门官宦,家里富贵至极。而这些男子,几乎就没有一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包括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们。 通房丫头,小妾,姨娘,侍妾,良妾,贱妾,下妻,偏房,小星,继妻,从妻,平妻,正妻。 男人们以各种各样的名目,把自己拥有的女人分成了各种等级,这些等级多的让人眼花缭乱,甚至比男人们在朝廷里的官职还要冗杂。 而曹娴,就像所有大宋名门世家之女一样,从小时候就按部就班的管理身材容貌性情,大一点了,开始学习礼仪管家,读书女红,后来到了嫁人的年纪,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和自己门当户对的丈夫,一起生儿育女,再按着自己小时候被教育的那样,继续教育自己膝下的一双儿女。 他的夫家和曹家一样,在大宋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丈夫膝下虽然没有庶子,但是身边的妾室却有三个,还有好几个通房丫头,甚至里面包括自己带的两个陪嫁丫头,亦或者,还有别的自己不知道的。 之前曹娴不觉得如何,世人起小不都是这样,一路按部就班过来的吗? 比如自己的老祖母曹家老太君,如今儿孙满堂,尽享天伦之乐,多么幸福。可她年轻的时候,祖父也有好多小妾和通房,但最后还不是和祖母一起过的。生则同衾,死则同穴。就算将来百年,俩人也还是要一起合葬的,这就是世人眼里的相敬如宾。 在曹娴人生过去的二十一年里,都在被教导着要贤惠要大度。 曹娴也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该是这样子的按部就班,年轻的时候,做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好儿媳,好主母,好母亲。 等到老了,儿女都大了,再成为一个像老太君那样的大家祖母。 她从来不曾想过,世上竟还会有这样的两情相悦。 更不曾想过,会有一个男人,这样坚定的选择一个女人。 心里眼里只有她。 这简直就是梦里才会的事情一般,太不真实了。 但是。 当她今日在娘家,在姐妹们的介绍下,读了《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 看到陆逸尘和白绾绾的感情之后。 再对比自己这在别人眼里羡慕的人生,曹娴就莫名的感觉心头一滞。 她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就觉得很触动,又似乎有一丝遗憾。 有些话儿她不好跟旁人说。 但私下里,却还是忍不住跟自己的奶娘感慨道: “和那书里的白绾绾姑娘相比,我也算是锦衣玉食了。但可叹我这一辈子,竟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坚定的选择过。”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5节 第39章 “天气晴明......” 伴随着更夫的梆子声儿起来。 杨蔓娘照例洗漱梳头换好衣裳, 吃了朝食去矾楼上工。 今儿个是腊月初一,是矾楼每月发薪的日子,点了卯, 杨蔓娘和吕小娘一道去中楼那边儿的账房处, 领了自己这月的五百文工钱。 再有整整一个月, 便是除夕了。 临近年关, 白天矾楼里的客人不多。所以,大家手头也都开始懒散起来了。 回到西楼,路过茶水房, 正碰上一群二楼帮闲的妇人,正在里面聊着八卦。 见她俩来了,众人都纷纷打招呼。 “哎呀, 是蔓娘来了啊!是去领工钱了吧?” “是啊, 嫂子。” 说话的是肥娘子,杨蔓娘笑着应对道。 “呵呵, 蔓娘,你如今去了三楼,我怎么觉着好些日子没见你了!” 正在喝茶的刘西施, 盯着上下打量了杨蔓娘一番。 半晌, 笑吟吟的道: “你们发现了没有,蔓娘这丫头最近变漂亮了!” “哎,你还别说还真是,蔓娘这是长开了啊!莫不是来了葵水了, 这小娘子一来了葵水, 模样儿就大不一样了!” “可不么,我家那......”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打开了话匣子。 慢慢的, 话题也越来越偏。 从女人来葵水讨论到将来嫁人,再从嫁人讨论到生儿育女。 叽叽喳喳的,杨蔓娘这个当事人都一时插不上话儿。 索性跟蓝娘子要了一点茉莉茶粉,坐在一旁的绣墩儿上一边喝热茶,一边听众人八卦。 其实,刘西施刚才说的也没错,她最近确实变好看了,不过却不是因为来了葵水。 人都是自己生存环境的产物,一个人生活水平如何,都可以从脸色上看出来。 这段日子,家里的生活条件变好了。 吃饱穿暖了,营养充足,脸上还有面脂可以涂,所以,她也脸色红润了,瞧着自然是要比以前好看些的。 其实,不光她一个人变好看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里的两个小的也长高长肉,便好看了。 “哎哎哎,这都是干什么呢!一群人躲在茶水间里,手头的活儿都干完了啊?虽然是年下,也不能这么散漫啊!” 西楼副管事常清年不知何时来到了茶水间,背着手站在门口,皱着眉毛不高兴的道。 嘴边的两撇山羊胡也一翘一翘的,说出了那句总是挂在嘴边儿的口头禅: “哼,等扣工钱的时候,一个个的可别来找我,勿谓言之不预!” 众人闻言,顿时作鸟兽散。 杨蔓娘也随着大流,走出茶水间。 一路上了三楼,跟两位守门的皇城司士兵打了招呼,便进了望舒阁开始每日例行的除尘。 说实在的,自从写小说的收入,开始慢慢趋于稳定以后,杨蔓娘就开始考虑要不要继续在矾楼做工了。 毕竟,如今她写小说的收入,可比在矾楼做侍女的收入高多了。 只是,又一想如今搬了新家,离矾楼很近,没有了通勤长的烦恼。再加上这段时间,调到三楼的工作实在是太轻松,还提了一倍的工钱。 每日说是除尘,实际上,所有雅间,都是被专门负责洒扫之人统一打扫过一遍的。到她这里就是个查漏补缺罢了,非常轻省。 可以说比之前在二楼做灯烛侍女轻松了好几倍,是典型的钱多事少离家近。 所以,杨蔓娘便有些犹豫,一直没有下决心辞工。 望舒阁里很安静,显然,那位指挥使傅劲光并不在。 杨蔓娘照例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卧室,客厅和茶室都擦了一遍。 便开始打扫书房。 因为每天都在打扫,窗边书架上的兵书都非常干净。 杨蔓娘一边擦灰,一边重新将其摆放回原位。 倏忽间。 一张素筏从《孙子兵法》中飘出,掉落在地上。 虽然,杨蔓娘无意窥探别人的隐私。 但素筏上的字,还是自动的印入了她的眼帘。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杨蔓娘写小说这么久,对于毛笔字的好坏,还是能分辨的。素筏上的字迹行云流水,气息平和。每个笔画都沉稳有力,透露出毋庸置疑的权威的同时,又给人以宁静致远的感觉。 果然是字如其人。 通过杨蔓娘这段日子的观察,他发现这位威名在外的皇城司指挥使,私下里总是非常的沉默寡言,喜怒不形与色,他似乎从来没有失态过,明明说话的声调也不高,却让周围人莫名的想要服从。 而且,他很喜欢安静和独处。虽然住在矾楼这样的顶级消金窟里,但他却从来不找乐女,不喝酒,不斗茶,不看歌舞,不去下注官扑,可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 这位指挥使唯一的爱好,大约便是吃炒蚕豆了。 晚上回到望舒阁。 一叠炒蚕豆,一杯清茶,一本兵书,便能度过一个晚上。 “你喜欢王勃的文章?” 一道清冷的男声从身后传来。 说曹操,曹操到。 不知何时,傅劲光已经回来了。 杨蔓娘顿时吓了一跳。 看人家的东西,还被正主抓包。她顿时不好意思了。 连忙道歉: “额.......对不住啊,是它自己掉出来了,我不是故意要看的。” “无妨。” 对面的傅劲光显然没有在意,但也没有让她离开的意思。 俯身捡起地上的素筏,随手放回书页里。 “知道这句的意思吗?” 想起那晚,无意间听到这位小娘子高谈阔论的诡辩。 傅劲光也不知道为什么。 就莫名的对其有了一丝好奇。 所以,一向沉默寡言的他,难得的主动找了话题。 “当然知道。” 大名鼎鼎的课后背诵文《滕王阁序》,当年在学校,多少人也被折腾的死去活来,背不出来放学不许回家,杨蔓娘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俗话说,钱是人的胆儿。大约是最近腰间的荷包鼓了的缘故,杨蔓娘面对这位指挥使说话一点儿也不拘谨。 思索了片刻道: “这一句,是出自唐代王勃的《滕王阁序》,高宗时,洪州都督阎某重修滕王阁,在上元二年的重九日,在滕王阁上宴请群僚和宾客。当时的王勃恰好南下探亲,路过了滕王高,也参加了这场盛会,即席赋诗,并写了这篇滕王阁序。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处境越是艰难,就越是要坚忍不拔,越是不可以丢失高远之志。” 少女声音清脆柔和,眼神明亮,侃侃而谈。 和平常那些知道自己身份后,变得战战兢兢的女子不同,言语间没有一点儿紧张和胆怯。 就像一颗温暖的光球,不自觉的照亮人心。 倏忽间。 傅劲光那沉寂已久的心门里。 像是突然飞进了一只彩色的蝴蝶。 轻轻的扇了一下翅膀。 ...... “嘘嘘~~白绾绾,过来。” 到点儿下工,回家吃罢老三杨盼娘做好的萝卜酱瓜汤饼。 杨蔓娘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 瞥了一眼窗棂上晶莹的冰花儿,吹了个一点儿都不响的口哨。 冲趴在窗台上的白色猫儿招了招手。 “喵呜~” 小家伙抬起头,水蓝色的大眼睛轻轻的瞥了她一眼。 一个纵身,灵巧的跃到了她的腿上。 没错,家里的猫儿已经聘回来了。 姐弟三个一道,写了长长的聘猫契,准备了小鱼干儿聘礼,回来还专门祭拜了灶神。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6节 并且,在老三杨盼娘的一再坚持下。 猫儿的名字就叫了白绾绾。 杨蔓娘微微一笑,熟练的撸了撸白绾绾柔软的毛,这小家伙一点儿也不怕生,自从来到这个家,很快便习惯了。 吃着小鱼干儿和猫粮,睡在专门准备的猫窝里,平常跟家里人很亲,尤其是喜欢围着杨蔓娘。 每当她下午下工回来,在书房写稿子的时候,白绾绾便灵巧的掀开蓝布门帘儿走进来,跳上她的书桌,静静的坐在一角,一边舔着毛,一边不时的用蓝汪汪的大眼睛瞅着她,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儿。 白绾绾的性子有些懒,还有些贪吃,也没有像纳猫契里所约定的那样,每天积极捕鼠。 但杨蔓娘一点儿也不在意。 这种岁月静好,能随意撸猫的日子。 她已经很满意了。 不过撸猫虽好,却不可贪杯。 铺纸,蘸墨。还是要继续每日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 霸总豫王也该出场了! 最近几日得新章节,男二陆逸尘都快要把读者迷住了。 这怎么行。 这可是霸总文哪,霸总必须给高光! 书接上回,女主白绾绾伤心误会之下,洒泪离开了陆家庄园。 按着言情剧的套路,女主伤心,天空必然要下雨。 所以,雨天自然是要安排的。 至于怎么安排两人的再次相遇,杨蔓娘也早就有主意了。 自然是女主助人为乐,霸总英雄救美。 这套路,对于已经百毒不侵的现代读者来说,确实是老的掉牙了,但是在大宋,还是头一波儿,新鲜着呢。 毕竟,时下的各类小说话本儿里,男主设定都是文弱书生的类型,武力值偏低,里面的男主,被山贼和流氓敲诈的桥段倒是有,至于男主英雄救美的桥段,目前还是没有的。 女主白绾绾一路走到城门口。 恰好遇上了之前后妈给她下春药的时候,安排的那个二流子侯五儿。 此时,这二流子侯五正跟一帮子小混混在一起,推搡着街上的卖菜老汉,还掀翻了他的摊子,试图跟老汉索要保护费。 女主之所以能做女主,就是因为她虽然性格天真单纯,却绝对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 这种时候,女主白绾绾自然要阻拦。 “喂,你们在做什么,快住手!” 侯五正敲诈卖菜老汉呢,这听到声音一抬眼儿,便瞧见了被雨淋湿了的女主白绾绾。 侯五的眼神儿顿时亮了,反倒放了卖菜的老头儿,直接就来强拉白绾绾。 一边拉,还一边嘴里不干不净的: “小贱人,让你多管闲事,我看你这次往那儿跑!” 白绾绾见状,顿时一个激灵。 就要躲侯五,可是这一次和之前不同了。 侯五没有喝醉,而且他周围还有一群二流子做帮手。 侯五几乎没费什么功夫,便把女主白绾绾给抓住了。 “听说这小娘皮性子烈,上次还打了咱们五爷,五爷快扒了她的衣裳,看她还烈不烈了!” “就是,就是,给她长长记性!” “侯五儿,你行不行啊!你倒是快扒啊,还是不是男人了,不扒就回家奶孩子去!” 慢慢的,周围的二流子们也开始起哄。 侯五本就不是个好东西,一被周围人激将,便呸了一声。 顺势就去扒白绾绾的衣裳。 原本按着一般的套路,这时候,霸总豫王就该出场英雄救美了。 但是,杨蔓娘考虑再三,还是决定让霸总豫王缓一缓再出来,先为女主白绾绾加一段反抗戏,给女主增加加一个坚韧不拔的标签,让女主白绾绾的性格更丰满,更有闪光点一些,也让之后霸总豫王和她之间的对手戏,能更精彩一点。 所以,这里霸总豫王没有出现。 而是白绾绾自己不服输,直接狠狠一口咬在了侯五的手指上。 “啊!” 十指连心,侯五突然被咬了一口,顿时疼的直接跳了起来。 气急败坏的指挥手下的小弟: “给我打!狠狠的打,打死这个臭.婊.子!” 一群二流子闻言,顿时一起冲了上来,抓住了白绾绾。 这么多人,白绾绾自然是挣扎不过的。 想着自己这次怕是要死了,只是真可惜,自己都没有跟陆公子好好告别呢! 眼看着冲在最前面的一个小混混就要一巴掌扇在自己脸上,知道自己今日怕是逃不过了,白绾绾顿时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住手!”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一道冷冷的男子声音,从旁边的楼上传来。 不用说,读者老爷们应该知道了,这是我们的霸总豫王出场了! 毕竟,他要是再不出场,女主白绾绾就该被小混混打死了!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不用说,小混混们根本就不可能是霸总的对手,霸总豫王只需随意的轻轻一出手,小混混们自然是灰飞烟灭,全部领盒饭了。 然后,所有炮灰和闲杂人等统统退场。 男女主便再次相遇了。 作为一个禁欲多年的冷酷王爷,豫王当然对和自己春风一度的女主白绾绾印象深刻。所以,在救人之前,豫王就认出了白绾绾,否则也不会果断的出手英雄救美。 而女主呢,自然也认出了豫王,知道他就是那天晚上和自己度过一夜的男人。 但是,女主白绾绾对豫王并没有什么想法。 她心里的人是温文尔雅的陆公子,所以自然不想跟豫王有什么交集。 所以,虽然心里有些慌乱,女主白绾绾还是打算直接装作不认识离开。 “喂,你站住!” 眼看女主又要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 霸总豫王自然不能允许,直接开口叫住了白绾绾。 女人的性格,从来都是多变的,面对不同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展现出不同的性格。 这并不奇怪。 比如杨蔓娘自己在现代的时候,面对父母亲人的时候,是乖巧孝顺的女儿,面对熟悉的朋友,又是一个天马行空的搞笑女,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则秒变社恐i人,一句话都不说。 女主白绾绾,自然也是一样,面对家里的后妈和继妹的时候,是个逆来顺受的小可怜儿。 面对欺负人的二流子的时候,又勇于反抗性格坚强。 而面对喜欢的人陆公子的时候,白绾绾却又是温柔害羞的。 此刻面对豫王,则又不同了。 尤其是想到那一晚发生的事。 白绾绾便不想面对。 所以直接转身,不耐烦的道: “我不叫喂,我叫白绾绾!” 英明的读者老爷们,此刻恐怕已经发现了,女主白绾绾面对霸总豫王的时候,性格就变成和杉菜一样的杂草女孩了,坚韧不拔却又充满了反抗意识。 我不叫喂,我叫白绾绾!白绾绾这句话一出,不光让霸总豫王一脸性味的挑起了眉。 还让发刊之后,拿到小说新章节的曹晴小娘子,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一直以来,女人在各种小说话本里的形象,都是温柔的,贤惠的,恭顺的。 但是白绾绾这样的,还是头一遭。 要知道,这不是别人,可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哪!白绾绾她,她居然敢这样跟他说话! 这么出言不逊,就不怕王爷怪罪吗? 但又不得不说,看着白绾绾这么对豫王的时候,曹晴的心里,是有一点窃喜和期待的。 期待豫王会怎么做。会治罪白绾绾的吗?亦或者赦免她? 以往的话本儿,就算是最出名的《梅花定情记》,男主也逃不过文弱书生的设定。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男主,或许便于那些落魄文人的自我带入。 但对于女人而言,实在是杀伤力实在不足。 远不如霸总来的刺激和浪漫。 白绾绾再次和豫王爷相遇的时候,倔强的出言不逊的样子。 让曹晴看的又是紧张又是期待。 有种高空走钢丝的刺激感觉。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仿佛就是白绾绾一般,对高高在上的豫王爷出言不逊。 心里又怕豫王会生气处置了自己,又期待豫王对她是特别的。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7节 这种矛盾的想法,当真是难以形容,让曹晴忍不住攥紧了手里的兰草帕子。 当然,杨蔓娘也不会让读者失望。 豫王作为高高在上的王爷,平日已经有太多女人对他献殷勤了。 所以,面对白绾绾这种不耐烦的出言不逊的态度,豫王不但没有生气。 反而充满了兴味。 邪魅一笑道: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之后,便挥手让手下把女主白绾绾带上了楼。 “额,你想干嘛!” 一进雅间。 见豫王高大的身躯向自己走来,白绾绾心里不禁有些心虚。 她虚张声势的说了一句,忍不住退到了墙边儿。 嘿嘿,能干嘛,当然是要壁咚你了。 杨蔓娘现代小言没少看。 在这里,把豫王对女主白绾绾的这个壁咚,描写的性张力十足。 白绾绾后背靠在墙壁上,豫王慢慢的一步步的靠近,修长有力的双臂将她围在墙面和胸膛之间,呼吸之间,白绾绾甚至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龙涎香的气息。 他的目光太强势,太具有侵略性,让原本跟她对视的白绾绾,不由自主的垂下了脑袋。但他却偏偏不肯就这么放过她,俯下身缓缓的凑近,挑起她的下巴。 重重的吻了上去。 第40章 “啊......这” 读到这里, 曹晴忍不住捂住嘴。 脸倏的爆红。 这个接吻描写,在大宋,甚至在以往所有的小说话本儿里, 绝对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以往的香艳话本儿中, 男女双方两情相悦, 或是成亲之后,当然也有夫妻敦伦之事的描写,但是多半都是用入巷, 婉转,酣畅淋漓,娇啼, 酥软等等字眼的桃色描写, 香艳自然是香艳了,但终究缺乏让人脸红心跳的性张力。 而霸总豫王的这个强吻, 却完全不同。 曹晴不明白,明明这个情节,相比于两人第一次中春药见面那晚, 几乎就是什么都没做。 但为何偏偏比做了什么, 还要让人脸红心跳,心慌意乱的紧。 如果曹晴姑娘是个现代人,就会明白这叫“被征服感”。 杨蔓娘给霸总豫王的高光,是绝对不掺一滴水的。 如果说, 之前白绾绾和男配陆公子之间的相处, 是纯爱的小清新。那么和豫王之间,就是浓浓的性张力和荷尔蒙气息。 小清新虽好,但, 荷尔蒙更得人心啊! 所以,几乎所有读到这里的小娘子,都被豫王的魅力蛊惑了。 不过,唯一不同的,便是看完之后读者的反应了。 和之前每次新章节出来,小娘子们都叽叽喳,迫不及待的凑在一起热烈讨论不同。这一次看完了新章节,小娘子在自己屋子里脸红心跳,人前却都一反常态的端庄持重起来,反倒静悄悄的,不随意与人讨论了。 小娘子们这边儿一静,倒是显出了衙内们来。 原本杨蔓娘觉得,这样女性视角的小说,对于男人们来说应该没什么吸引力的。 但实际上,杨蔓娘还是有些错估了霸总文的魅力。 不但夫人们和小娘子们没法抗拒,衙内们也对这新鲜的话本儿颇感兴趣的。 因为小说的火爆,杨蔓娘的小说新章节刊印出来之后,朱雀门小报几乎每天都被早早的一抢而空。 然后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很多看了小说的衙内和小郎君们觉得有趣,开始模仿豫王爷的那句话。甚至阴差阳错的还引发了一种新的潮流。 各家的大宅子别院里,书院学堂里,大酒楼茶楼里。 越来越多的衙内们和小郎君们故作冷酷的背着双手,或一脸深沉,或邪魅一笑的来上一句: “xx,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如果杨蔓娘知道这个情况。 一定会回一句: “食屎啊你!” 但事实上,杨蔓娘不知道,自己将这句对现代人来说又油又尬,可以徒脚抠出三室一厅的霸道总裁语录引入大宋之后 ,竟然会引发这么大的影响力。 自从霸总豫王爷邪魅一笑,对白绾绾说了这句话之后。 这句“xx,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瞬间就成了汴京城的流行热词,迅速的从朱雀门小报延伸到了线下。 先是由官家的女婿,宰相蔡京的三子蔡绦和一群衙内们,在矾楼装逼的时候,邪魅一笑,跟陪酒的歌女来了这么一句。 然后被其他衙内们给引用过去,觉得这句确实很拉风,便开始跟风。 大宋没有热搜,没有q.q个性签名和微信朋友圈,更不知道段子手为何物。 一群有钱有闲的衙内们,偏偏又正是精力最旺盛的年纪。 对于一切能装逼引领潮流,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新词新句,都毫无抵抗力。 一群人把这句在未来都烂大街的梗,玩的不亦乐乎,乐此不疲。 不过,这样的情况,倒是歪打正着,让杨蔓娘的小说知名度更大了一些。 甚至,还有感兴趣的书商开始来朱雀门小报报房询价了。 说打算等小说写到了十五万字,将小说集结成册,发售到外地去。 当杨蔓娘从朱贵那里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情自然也格外兴奋。 都有人询价准备出书了,那离提分成还会远吗? ..... 不知不觉中,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的飞快。 转眼便已是腊月二十三,又是一个休沐日。随着离过新年的日子越来越近,老天爷下雪也越下越频繁起来。 比如这会子,外面一场雪正在落着。纷纷扬扬的白雪,遮蔽了城外的田野,笼盖了村庄。 但对于汴京城的人来说,日子并没有什么变化,商人们依旧每天要做生意,街道上的雪也早早的就被两边的店铺清理干净了。 住在保康门这边儿,基本能满足一个现代人基本的需求。养猫养狗,写小说,上班,吃外卖,逛夜市,看瓦子演出。 你没听错,是吃外卖。 老二杨士林中午吃饭都在报房那边儿。 每到休沐的日子,杨蔓娘都要忙着增加小说存稿。老三杨盼娘做的吃食,大多都是简单的水煮和烩菜,太复杂的也不会,吃久了也不爱吃了。 所以,每逢杨蔓娘休沐的日子,姐妹俩懒得出门的话,都习惯直接定外会改善伙食。 是的,在大宋外卖不叫外卖,而是叫外会。 大宋的有钱人,对于舒适方便生活的追求,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尤其是对美食极其热爱的他们,又怎能少的了送货上门的便利服务呢。 所以基本上,街面儿上的大多店铺中,都提供有点餐送货的服务,也就是外会,模式和现代也大致差不多,只是不能网上支付。 虽然在这个年代,人们之间交流和交通并不如现代社会那般便利,但为了招揽生意,各家店铺还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每逢到了吃饭的时间点儿,各家店铺中的店小二们,都会一同外出,奔走于寻常巷里中大声的叫卖,以此来吸引顾客光顾。这时候,那些懒的自己做饭的人,便闻声而至,将自己想要的菜品告知店小二。 然后,店小二再折回店中,将客人所点菜品做好用食盒儿打包好,重新返回送到顾客的手中,然后再收取费用。 当然那些家中富裕的家庭,也时常派遣小厮前往店铺中点菜,再由店铺的“外卖小哥”送到家中。这些外会不仅品类丰富,也省去了自己做饭的繁琐。 而且,不光寻常的市井百姓和朝廷官员家里喜欢点外会之外,就连住在皇宫里的官家也不例外。偶尔嫌弃皇宫里的饭菜索然无味,便会打发贴身太监去宫外寻找更多的美食。杨蔓娘之前还在向家小报上看到,说官家某次出宫微服私访的时候,吃了桑家瓦子里的南瓦张家圆子和李婆婆鱼羹,竟觉得比宫中的御厨还要做的好吃,之后便也学起了民间的法子,时常命贴身太监去宫外订外会回来吃呢。 不过,杨蔓娘家里可没有小厮。所以,一般点外会都是到饭点儿,听见巷子里的店小二吆喝声音,老三杨盼娘便披了厚实衣裳,带着白绾绾,飞快的跑出去跟店小二点菜。 “大姐,快出来吃饭啦,今天咱们吃素骨头面、煎肝儿和姜丝梅子。” 杨盼娘提着食盒儿回到东屋,朝书房得方向喊了一声儿。 随手将漆食盒儿打开,其间有四层,每一层放着一道菜,里面的面还冒着热乎气儿。这倒也不奇怪,如今虽然不如现代一般发达,有专门的食品保温的技术。但是,大宋市井的劳动人民自有其朴素的智慧。 到了冬天,各家店铺中都会在食盒儿里换上温盘来运送食物。温盘是由上下两层瓷组成,上层瓷较薄,下层瓷较厚,中间的隔层是空的。需要送出的吃食都装置在温盘之中,在其间的隔层里注上热水,便可使得食物在一段时间内,都保持最初的温度,一点儿都不影响食客用餐。 “就来了。” 杨蔓娘写了一上午稿子,肚子也饿了,闻声将写好的稿子收起来。 捏了捏有些发酸的眉骨,一边洗手一边道: “今儿的外会是买的哪家的?” 这个年代的店铺,也有等级之分,有些店铺是可以提供外会的,而有些店铺,则并不需要以外会来招揽客人。 卖贵细下酒,迎接中贵饮食。像那些规格较高的正店,主要承办的是达官贵人家中大型的宴请,是绝不会提供外送服务的,这也是正店对外营业的规矩。比如杨蔓娘上工的矾楼,就没有外会服务。而脚店一类的店铺,通常都会提供外会服务。 不过,脚店售卖的菜品,大多都会设置起送价,而且,为了节省成本大多是送套餐,就跟现代的某基套餐似的,明明你只想吃汉堡和鸡块,不想要可乐,也不想要薯条,但点的是套餐,里面就不可能避免。所以,有起送价的脚店也不是汴京美食爱好者的首选。 一般外会生意最为红火的,还要属分荣的店铺,这类店铺没有最低消费,没有起送价,顾客点菜也可以随心所欲点自己喜欢吃的。所以,大多数殷实人家都喜欢到这样的地方订外会。 “自然是孙家荣店的,他家的素骨头面不是招牌么!” 老三杨盼娘笑眯眯的回道。 随着杨蔓娘给报房交的小说存稿越来越多,家里的经济也越来越宽裕。虽然还够不上小康的水准,也买不起汴京的房子。但在吃食方面,却大有长进,早就不像之前那么省着了。 杨盼娘迅速的将菜品从食盒儿里拿出来,一一摆在桌上。 然后便拎起食盒儿往外跑,毕竟,店小二还在外面等着拿食盒儿回去呢。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8节 “小孩儿小孩儿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三。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炖大肉......” 伴随着炮仗声儿和外面闹哄哄的叫喊声儿。 不一会子,老三杨盼娘捂着耳朵跑回来了。 “这是叫什么呢?我怎么听着外面还有放炮仗的声儿呢?” 杨蔓娘小心的将白绾绾抱在怀里,捂着耳朵,怕她被炮仗声儿惊吓到。 “大姐你整天忙着做学问哩,都不记得今儿是什么日子啦?吃过腊八粥没几天,如今是腊月二十三啦,离过年也不远了,街上好些人家都在囤东西呢,对了大姐,咱们家是不是也要备年货了啊?” 按着往年的规矩,过年期间,汴京城除了一些大酒楼以外。 大小店铺从大年初一起关门,东家掌柜和伙计们都回家祭祖过年,一直要到正月初五才会开市。 所以,市井百姓都会提前囤好年货,免得到时候临时买不到东西。 “这倒是。” 杨蔓娘端起瓷碗儿,喝了一口素骨头面的汤汁儿,不愧是招牌。还是保持着一贯的水准,味道很是鲜美。 点了点头道: “那等后日二郎休息的时候,我也请一会子假,咱们三个乘着中午得时候去买,买的东西多不好拿,顺便还得赶牛车去呢。” 这是她来穿越来北宋的第一个年,杨蔓娘也很期待。 “也好。” 老三杨盼娘点了点头,夹子一小块儿煎肝儿放到白绾绾的猫碗里。 又笑着道: “大姐,你可得多存些稿子呀,矾楼过年都要歇五日呢,你也要好好歇一歇的。若是存稿跟不上,那报房东家又要亲自来催了。等到三十晚上的傩会,十五还有元宵灯会,到时候咱们也要去瞧一瞧呢!” 杨蔓娘闻言勾唇一笑,没说话。 前段日子,她想着快点攒够出书的字数,加上又正好写的顺手,就让老二杨士林把攒的两万的存稿都带过去了。 原想着这下子可够六天用的了。正好晚上下工,可以好好的去瓦子里玩一玩儿。 谁知道,东主朱旭也不知怎么的,被追读的小娘子和衙内门施加了压力,一下子就放出去了两万字,然后没有存稿了,朱雀门小报眼看就要开天窗了。把朱旭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之后,又百般的恳求,害的她只能挑灯夜战写稿子。 从那以后,杨蔓娘就不想给自己找事儿,每次就雷打不动,不论写了多少,都只交给报房一万字。 再问。就是没写出来。 “对了,大姐,我要提个意见的。” 一说起小说的事情。杨盼娘忍不住放下了手里的筷子。 撅了撅嘴儿道: “大姐,你干嘛要写那个什么劳什子渤海公主,她好讨厌啊,明明豫王又不喜欢她,还一厢情愿的非要缠着王爷,她为什么不在自己国家好好呆着,非要来中原?为什么要破坏王爷和白绾绾的感情啊,她真的好讨厌,她就是个坏女人!” “额......” 杨蔓娘噎了一下。 这段时间,在她辛勤的笔耕不辍下。《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已经更新了将近十三万字了,小说的情节,也在不断地向前推进。 之前女主白绾绾被豫王强吻了,当然是不从的,挣扎之下给了豫王一耳光。然后被霸总豫王强取豪夺,进了豫王府。 扇耳光这一情节实在是太带感了,简直比强吻还要劲爆十倍,要知道,那可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哪! 所以,这一情节当初一在朱雀门小报刊登,不光在汴京闺秀圈里很火爆,甚至在市井之中也引起了不少人讨论。甚至还有好事之人去开封府衙告状,说墨瑾公子写的话本儿太过儿戏,藐视皇家威严,要府衙重责。 可把听到消息的杨蔓娘给担心坏了,专门请假去了一趟报房。谁知东主朱旭却老神在在,一点儿都没当回事儿,反而笑着道: “娘子不必担忧,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是其他眼红之人的诡计罢了,娘子放心写就是,咱们大宋可从没有以言获罪的。” 杨蔓娘一想似乎也对,宋朝言论自由,太.祖赵匡胤给赵氏后代的指示,就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还说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所以宋朝对文人和文化都格外的宽容。各家小报上连官家本人都会偶尔被调侃,自己杜撰一个王爷又能有什么事儿。 果然事情没几天就自己不了了之了。 之后的情节,杨蔓娘自然就写的更顺手了。 女主白绾绾来到豫王府之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情。期间杂草一样的小白兔女主白绾绾,被霸总豫王壁咚、床咚、马车咚、假山咚,总之就是眼花缭乱的各种咚。 让无数大宋读者脸红心痒痒的同时,男女主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发生了变化。 从一开始的陌生到慢慢熟悉。 豫王也慢慢发现了白绾绾和其他女人不同,她的心地是那么的正直善良,单纯赤诚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算计。这让从小生活在宫廷的尔虞我诈之中,见惯了女人之间算计的豫王爷为之心动。 而女主白绾绾呢,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了解了豫王,知道他虽然外表冷酷高傲,总是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但实际上面冷心热,从不恃强凌弱,而且私下里占有欲强很黏自己,还爱吃甜味儿的点心。所以,女主白绾绾也看到了豫王的优点,对男主豫王也从一开始的不屑和抗拒,到慢慢的接受和心动。 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白绾绾心里原本陆公子的影子,也渐渐被豫王覆盖了,两人之间也有了一丝两情相悦的意味。 而大宋的闺秀们,虽然不知道反差萌这个词儿,却也不约而同的被豫王这人前高冷,人后占有欲强黏人还爱吃甜点心反差给吸引的直咬手帕了。 心甘情愿的吃着俩人苏苏甜甜的狗粮。 如果按着这个套路发展下去。俩人之后肯定会越来越甜,齁甜。然后三年抱俩,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 但是,杨蔓娘写的霸总文会这么简单嘛? 当然不,当然要继续洒狗血了! 女主和男主的生活,怎么可以如此风平浪静?这不科学嘛! 要怎么表现出男女主是真爱呢,当然是有人抢了! 所以,在两人眼看就要在一起的档口儿。 便来了一位喜欢豫王的女配渤海公主。 “大姐,你能不能把给那个公主给写死啊!” 老三杨盼娘一脸郁闷的道。 作为杨蔓娘的小助理兼忠实读者,每次杨蔓娘写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的章节,都是她帮忙整理收纳的,也都是她第一个看的。对于书里的女主角白绾绾,杨盼娘一路看下来,自然是极有感情的。小娘子甚至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磕cp ,一直坚定的站豫王爷和白绾绾这一边儿。 现在突然冒出来个什么渤海公主,在两人之间横插一脚,制造误会,让白绾绾暗自流泪伤心,杨盼娘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第41章 她远道而来, 身份高贵,长相美丽,和豫王很般配。 无论是渤海国, 还是皇太后这边儿。 都赞成这位公主嫁给豫王爷。 所以, 公主便时常出现在王府。 她是个非常称职的恶毒女配, 对于王爷不喜欢自己, 反而喜欢身份低微的白绾绾非常嫉妒。 但是她很有心机,在所有人面前,都和身份低微的白绾绾称姐道妹, 表现得非常温柔大度。 但私下里,却又指使侍女将自己东西放在女主房间里,再贼喊捉贼, 让女主背上偷东西的骂名, 她再到王爷面前做好人,给女主解围, 对众人说是自己送给女主的。 在宫廷宴会上,故意让自己的侍女安排架子倒下来,她又假装为救女主而受伤, 让太后看到她的善良, 对她满意,太后为了撮合她和豫王,让豫王送她回住处。可她事后又故意让侍女抹黑女主,散布谣言, 说是女主白绾绾故意让她受伤的, 让众人都指责白绾绾,然后她再出面大度的原谅。 是的,她就是这么恶毒。但是, 无论背地里做什么坏事,她在人前永远都表现的温柔大度,白绾绾单纯善良,还把她当恩人。 然后,恶毒女配就总是故作不经意的像白绾绾透露,豫王对自己是多么多么的中意。说自己身上带的珍贵的凌霄花玉佩,就是之前宫廷宴会的时候,豫王送她回住处的时候特意送的定情信物。 白绾绾每次都强颜欢笑的听着,还要祝福公主。毕竟,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女子呀。 王爷怎么会选择她而放弃高贵美丽的公主呢? 所以,之后在一个雨夜。 白绾绾和王爷因为误会而吵架,伤心之下,白绾绾便悄悄的离开了豫王府。 “大姐,你快把她写死吧,那个什么渤海公主,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简直坏透了。” 作为白绾绾的死忠粉儿。 杨盼娘自然对恶毒女配越想越气。 忍不住恨恨的道: “王爷和白绾绾原本多好啊,马上就要在一起了。结果那个公主一来一切就乱套了!都是她害的,她就是个搅家精!” 在小说里,杨蔓娘把豫王爷和白绾绾之间的感情,写的很浪漫的,用的就是言情小说的手法来写,写了很多唯美心动的场景。 比如两人一起在屋顶看星星,王爷为女主白绾绾放盛大的烟花,白绾绾头发乱了,豫王会笨拙的帮白绾绾扎好头发。 这些浪漫唯美,又带着一丝甜甜的宠溺的场景,尤其讨小娘子们喜欢,戳中了她们心里的期待,所以,小娘子们几乎都是激动的咬着手帕读完的。 至于刚才老三杨盼娘说的公主太恶毒的问题,杨蔓娘也没法子,总不能来个异国公主,还是美丽大方,温柔善良,完美无缺的吧,如果公主没有道德瑕疵的话,那女主白绾绾又怎么有上位的可能性?这也不符合逻辑啊! 所以,女配必须得恶毒。 其实,杨蔓娘原本考虑的是,设置一个本国大家族里的大家闺秀做恶毒女配的。 但是。 又考虑到很多读者都是大家族的豪门闺秀,这么写不太好,所以便将女配的身份设置成了他国公主。 不过女配也不能是个纯恶人,她的恶毒和心机仅限于对女主,对于喜欢的人自然是毫无保留的献出真心的。 所以,女配也为豫王做了很多事。 甚至,主动放下公主的架子,亲自为豫王洗手做羹汤。 但是,小言里的男主都是和女主锁死的,不可能对女主以外的任何异性动心。 所以很遗憾,无论公主对他多好,为他做了什么。 豫王从来没有对她动心,待她和其他女人没有什么分别。 而且之前公主跟白绾绾说的那定情的凌霄花玉佩,也只是在宴会上太后私下赐给公主的礼物。 而不是豫王送给她的定情信物。 只是豫王本来就很高傲冷酷,很多事情自然不屑于去解释,一来二去自然就导致了女主白绾绾的误会。 也导致了很多像老三杨盼娘一样的白绾绾死忠粉儿的不爽。 譬如。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69节 曹家的曹三姑娘曹韵和曹溪小娘子。 俩人原本是死对头。 但是。 自从在族学课堂上同看《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之后。 一切就开始慢慢的变化了,原本王不见王水火不容的俩人,便莫名的看彼此顺眼起来,后来曹溪又了解到了曹韵实际的性子,两人之间就更走的近了。 发展到现在,俩人已经开始称姐道妹,彼此交好起来,让知道两人关系的曹家众人都惊掉了下巴。 此刻。 在曹韵的潮汐院里。 俩人正围坐在青木嵌金熏笼边儿上,一边吃江南运来的丝绒小甜蜜桔。 一边剪小报,是的,剪小报是如今风靡汴京闺秀圈儿的雅事儿。 具体是怎么做呢! 就是拿一把小巧的银剪子,将小报上每日更新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章节剪下来。 再用浆糊粘在买来的白色宣纸上,再一页页的手工装订成册。 这样做好了之后,翻开看就像一本新书一般非常方便。 最近汴京的闺秀们几乎是人手一本。 “哎,韵姐姐,你说这墨瑾公子究竟是怎么想的?” 曹溪剪了一半,放下手里的小银剪子。 撅着嘴儿有些不高兴的道: “追看了这话本儿这么久,豫王爷和白绾绾眼看着就要在一起了,居然来了一个什么劳什子的渤海公主,横插一杠子,太后还要赐婚。你说墨瑾公子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也要和岳阳老生他们一般,写个二女共事一夫的戏码嘛?” 作为在家族里第一个宣传《霸道总裁心悦我》的小娘子,曹溪是一路看着白绾绾和豫王爷走到现在的,心里自然是希望两人能修成正果。如今突然冒出个渤海公主,不光陷害白绾绾,还害的两人误会,就让她感觉莫名的别扭。 就跟生吞了一只苍蝇似的。 尤其是看到白绾绾在雨夜,和豫王误会吵架,哭着离开了豫王府。 曹溪的心里便很难过。 仿佛自己受了委屈一般,还为此难过了好久。 “谁知道呢,渤海公主毕竟是政治联姻,两人也门当户对,还关系到两国交好。太后要是铁了心要赐婚的话,想来豫王爷应该也是不能拒绝的吧?” 曹韵毕竟比曹溪年长一些,看问题的时候自然也考虑的更多一些。 更何况,她心里明白。现实中,男子三妻四妾本就是寻常,先娶一个端庄贤惠的正妻,再纳几个喜欢的美妾,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就连他爹性子那么正派端方的人,家里都有三个小妾呢。 墨瑾公子若是真的这么写了,似乎也说得过去。 所以,相比于为此怒气冲冲的妹妹曹溪。 曹韵神色反而淡定一些,就算最后结果真的是这样,她也不会觉得太吃惊。 毕竟,现实就是如此。 但是,难过和失望是肯定有的。 毕竟,人都是先入为主的。白绾绾虽然是个贫民女子,而且身世坎坷,在身份上和豫王不相配。但是她却有闪光点,她吃苦耐劳,从不自怨自艾,而且积极乐观,为人正直善良,还热心助人,这样的性情和品格,时间长了,无论男女都很难不喜欢。 更何况,她在和豫王爷在一起的时候,两人又有那么浪漫唯美的相处。 所以,在曹韵的心里。 早已经忘记了白绾绾的出身,忘记了她只是一个平民女子,反而觉得豫王爷和白绾绾这样的才是真感情。 所以,她心里自然希望最后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两人能有个完美的结果。 “呵呵,那些之前的小说话本儿里,穷书生娶大家闺秀,娶公主郡主的桥段还少嘛,也没见有人说什么门当户对啊。如今怎么轮到白绾绾这里,就不能嫁给豫王爷了,就要门当户对了。哼,反正我才不要什么渤海公主!” 曹溪一摔手里的橘子皮。 气呼呼的说: “要是豫王爷真娶了那个劳什子公主,我就不看了。” “呵呵,书是人家墨瑾公子在写,就算他真的这么写了,你也没法子啊。” 曹韵知道她的急脾气。 也不理她。 反而摇了摇手里的剪报,好整以暇的道: “不过,你若是不看的话,你做的剪报以后就归我了?” “谁说的。” 曹溪闻言急忙宝贝的抢过来,她可舍不得呢! 末了,还是有些不甘心就这么放弃。 眼珠儿一转: “不然,咱们给墨瑾公子写信吧?” “啊?” 曹韵怔了一下。 “嘿嘿,对,韵姐姐,咱们可以给墨瑾公子写信啊,告诉他咱们都不喜欢那个劳什子公主,他若是敢乱写,让豫王爷娶公主的话,就要他好看。” 曹溪越说,越觉得这个法子着实不错,忍不住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你呀!怎么说话的。” 曹韵不赞同的嗔怪了一句。 点了点她的额头。 随后,又有些疑惑的道: “可是,你连墨瑾公子真人是谁,家住在在哪里都不知道,又如何给人家写信?” “这有什么。” 曹溪得意洋洋的道: “我早就打听过了,那朱雀门小报的报房,就在大相国寺那边儿,咱们可以写信给报房转交啊。说不定恰好墨瑾公子也在报房里呢,不然咱们去那里蹲守,我就不信会遇不上他。” 额。 这个法子,虽然有些荒谬,但是,似乎......也不错哩! 朱旭这段日子。 过的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 快乐嘛,自然是因为自家朱雀门小报销量节节攀升。 甚至,发刊量首次超过了业内公认的第一的《小报》,在汴京报房圈子里大大的露了一回脸。 而随着报纸发刊量的增加,和知名度的提升,自然带来了其他额外的好处,不光卖报收益增加了,就连广告的费用,也是源源不断。 各家商号有了什么新品,都更愿意来自家小报寻求宣传。 赚的广告费,让朱旭乐的合不拢嘴。 但是,快乐和痛苦总是如影随形,很快,痛苦也随之出现了。 那就是随着《霸道王爷心悦我》连载了将近十三万字,情节渐入佳境,积累的读者也越来越多。 慕名来报房这边儿,想要见墨瑾公子一面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一般人倒也就罢了,好言相劝,让大掌柜招待一番,自然也就回去了。 但有两帮人,却最难打发。 一帮子人,便是以蔡衙内和高衙内为首的朝中高官的子侄们,这帮子衙内们身上挂的都是虚职,自然不用上朝坐班,所以闲的没事儿,就经常递话到报房里来,想要结交墨瑾公子,叫墨瑾公子一道出去参加堂会看戏喝花酒什么的。 若是杨蔓娘是个男子,朱旭自然是绝不会推辞的,甚至还会主动劝他去参加。 毕竟,在他看来,写书只是赚银子,但是若能有幸结交好这些高官家的衙内们,那好处可太多了。 不光墨瑾公子自己能有好处有了靠山,就连自己这个东家,说不定也能跟着沾沾光一道受些庇护。 可偏偏,作者杨蔓娘是个女的,还是个未曾婚配的女娃子,实在不方便去和这些衙内们结交。 朱旭自然只能一个劲儿的想法子推脱。 每次都要费心费力的找各种借口。 今儿个墨瑾公子在赶稿子不方便出门子,明儿个墨瑾公子去赏梅着凉了不方便出门。 大冬天的,每次编完瞎话儿,朱旭都感觉自己要出一身冷汗。 也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 除此之外。 还有一帮子人朱旭也没法子打发,便是那步军副都指挥使曹大人的女儿和侄女们,带着一群功勋世家的小娘子。 尤其是这一帮小娘子,每日都坐着马车浩浩荡荡的来,跟一帮娘子军似的,叽叽喳喳的非要自己把墨瑾公子交出来。 这些小娘子虽然不是皇家公主金枝玉叶,但也差不离了。 毕竟大家族盘根错节,相互联姻。 这些小娘子家里,也大都跟宫里的娘娘皇子公主们沾亲带故的。 每次这帮小娘子一来报房,朱旭是赶也不能赶,说也说不得,实在是闹得他头疼不已。 只能好声好气的将人请进报房贵客厅,好茶好点心的伺候着,盼着这些小姑奶奶们下回别再来了。 毕竟,若是有个闪失,他这小报房实在是承受不起啊! 可这世间的事儿,就是这么经不起念叨。 朱旭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偏偏事情就是这么凑巧。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0节 在曹溪小娘子带着一帮功勋世家的小娘子们,连续第三天过来报房的时候,恰好遇上了蔡衙内和高衙内一群人。 原本,大家的家族和父母都是汴京有头有脸的人物儿。 彼此都是有身份的衙内和娘子。 客气客气,寒暄一下便礼貌别过就是了。 偏偏两边不知怎么的,有人先谈论起了《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 一开始,气氛还很友好很和谐。 可是慢慢的。 话题就说到豫王爷在公主和白绾绾之间,应该选谁的问题。 场面便开始火花四溅起来。 “当然是要选白绾绾了,按着先来后到也该如此,她和豫王爷可是先认识的,还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事儿,王爷心里本来就对她是特别的,自然要在一起了。” 小娘子们这边儿毫无疑问,一水儿全部都是站女主白绾绾的。 “这话儿怎么说的,又不是上瓦子里买菜买米的,还要分个先来后到的。那渤海公主身份高贵,还门当户对,长得也好,还亲自为豫王爷洗手做羹汤呢,要说这般贤惠的女子,才是可遇不可求的贤妻呢。” 一帮子衙内们,自然也不甘示弱,说出自己的观点,纷纷列举起渤海公主的种种贤惠和好处来。 “她哪里贤惠了,你瞧不出来啊,那渤海公主明明一直在耍手段,故意陷害白绾绾的,表里不一,还总是在外人面前装无辜,让王爷和白绾绾互相误会。哼,她明明就是个坏女人,故意破坏王爷和白绾绾之间的感情,王爷怎么能娶这么恶毒的女人!” 小娘子们闻言自然不甘示弱,直接反击。 毕竟,男女的角度不同。 小娘子们心思纯粹,眼睛里容不下沙子,在她们看来白绾绾和王爷才是真爱,公主这么故意从中耍手段,就是个可恶的破坏者。 “那算什么耍手段嘛,女儿家之间开的玩笑罢了。再说了公主也是个可怜人哪,她这么做也是因为心悦王爷,情之所至,才不得已而为之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也别太苛刻了嘛!” 男人都是看脸的,觉得公主身份高贵又长的好看,一个个的屁股和三观就歪了。 “再说了,这世上,大丈夫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就算豫王爷娶了公主,也不影响他再纳白绾绾为妾的嘛,贤妻美妾,岂不美哉!有什么可选的!” 衙内们这边儿,显然出了个大聪明。 最后索性也不只选公主了,反而觉得贤妻美妾才是人生乐事。 何必要纠结选谁呀!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当然是全都要了。 而且,他这话一出。 几乎赢得了在场所有男人的应和。 “妙啊,嘿嘿,还是向兄说的有道理啊。” “就是就是,那白绾绾不过一介小小民女,能给豫王爷当个小妾,一家子跟着鸡犬升天,从此荣华富贵,就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还有什么可不满足的。” “不错,我看那墨瑾公子往下就该这么写才对,否则岂不是丢了咱们男人的面子!” “哈哈,是极是极!” 然后。 一群衙内们越说越觉得自己英明,事情就该这么办才对嘛。 男人嘛,就该三妻四妾。只娶一个女人算怎么回事儿? 简直丢男人的脸。 这帮子衙内们越说越兴奋,讨论的声音也不禁越来越大。 一时间,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但是,有句话说的好。 水满则溢,乐极生悲。 这帮衙内们,往常发表什么离谱的观点,自然是没人敢反驳的。 毕竟,他们都有个好祖父好爹好兄长,没人能惹得起。 但是。 今儿个偏偏就踢到铁板了,遇上的是一群功勋世家的小娘子,身份上一点儿也不比他们差。 而且,这帮小娘子们家里,祖上都是跟着太.祖赵匡胤打过天下的。 所以小娘子们一个个的,虽然不说是弓马娴熟,但也基本都学过些家传的棍棒拳脚。 武德充沛。 然后,彼此话不投机之下。 也不知道是哪一方先开始动手的。 反正,等开封府的衙役们,急匆匆的过来将人分开的时候。 那五六个衙内。 已经被一帮小娘子揍的鼻青脸肿了。 第42章 发生在朱雀门报房的衙内和小娘子们的斗殴事件, 很快便传开了。 在汴京城引起的议论可不小。 朱雀门小报因为是事发地点,所以暂时被开封府查封了,暂停营业七日。报房里看到事情经过的人也被带去衙门问话, 老二杨士林也去了。 因为其中, 牵扯的还都是宰相高官和功勋世家的衙内和娘子们, 实在是给各家小报增添了不少八卦的素材。 譬如虹桥小报的标题就是“小娘子衙内大打出手为哪般?” 御街小报比较有意思, 直接画了一副四方格子的插画《冬斗图》,把当时打斗的场面画进了画里,写实不写实不知道, 反正看的买报的人是哈哈直乐。 杨蔓娘虽然除了每日去矾楼上班,其他大多时候都闷头在家写稿子。 但从老二杨士林那里,以及自家定的《新闻》和《小报》上面也看到了这件事儿。 一时间错愕不已, 莫名的感觉自己不是在大宋汴京, 而是在大唐长安。 “额,贵叔, 汴京的衙内小娘子武德很充沛哇?我听说咱们报房被开封府衙查封了,似乎咱们东主的千金也参与了?” 各家小报消息灵通。不但将当时参与斗殴的小娘子名单都给列出来了,还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调侃这帮小娘子力气大, 可以去瓦子里做女子相扑手了。 所以,杨蔓娘这个消息不灵通的人,都知道自家报房东主的千金也跟着揍人了。 “咳咳。” 杨蔓娘这话。 让受东家吩咐专门过来送年货的朱贵噎住了。 咳嗽了一声,干笑道: “这都是巧了, 咳咳, 娘子,巧了。” 朱贵也委实没想到会发生这种匪夷所思的事儿。 自家报房暂时停业几日很正常,毕竟是事发地点, 官府搞清楚了自然就可以开业。 可是东家小娘子参与斗殴,就有些一言难尽了。 毕竟,这确实是一件奇事儿了。大宋从太.祖开国以来,都没听说谁家小娘子会为了话本儿和小郎打架的。 说到这儿。 朱贵又连忙说起了正事儿: “杨娘子,今儿个老朽过来,一是受东主所托,提前给娘子送些年货,另外一个,就是东主想让娘子给咱们报房出出主意,毕竟,打架这事儿是因为《霸道王爷心悦我》而起,咱们这边也不好装聋作哑,总该有所表示才是。” 如今的朱贵,再也不叫杨蔓娘杨小娘子了,而是直接称呼杨娘子。 毕竟。 杨蔓娘虽然瞧着年纪轻,但本事在那儿摆着呢,一本小说还没写完就洛阳纸贵,还引得汴京的衙内和小娘们大打出手。 这显然是朱雀门报房未来的台柱子,没瞧见连东主都上赶着送年货么。 朱贵虽然是报房大掌柜,可也不敢在她跟前摆资格。 “唔。” 杨蔓娘摸了摸下巴,朱贵说的也有道理。 毕竟因为这个事情,她的小说知名度在汴京进一步扩大,很多原来不看她小说的人,都专门买了朱雀门小报看一看,想知道这小说有什么过人之处,让这些衙内和小娘子们大打出手。 所以,于公于私,她都该露一露面的。 杨蔓娘在现代就写小说,也爱看小说,自然能够理解这些忠实读者的想法。 知道他们频繁来报房,甚至为了书中人物打架,并不是一定要见到自己这个人。毕竟一颗鸡蛋味道好吃,人们也不一定非要知道蛋是哪只母鸡下的。 他们更多的是看了自己写的小说,觉得喜欢,所以想和作者有一些交流,表达自己内心对小说人物的想法。 这并不是什么可怕的洪水猛兽。毕竟,作为一个作者,谁会不喜欢自己可爱的读者呢? “不然这样,下一期咱们朱雀门小报,给我做一期访谈吧,我虽然不方便跟读者见面,但是用文字交流回应还是可以的。” “专访?这是何意?”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人,朱贵显然不明白什么是访谈。 杨蔓娘耐心的解释了一番。 朱贵听完后,眼中不由得闪过亮色。 开口连连赞道: “杨娘子聪慧啊,这主意极好,咱们就该做一个访谈。哈哈,想来这样,往后就不会有人再来报房闹事了,东家也不会头疼了。” 朱旭是个精明的商人。 办报纸这么久,自然也懂得一些这个行业的精髓,知道蹭热度要快的道理,否则新闻就会变成旧闻。 所以,他的动作很快,乘着斗殴事件的热度。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1节 第七日才刚一到,便组织印刷坊印刷,在朱雀门小报的第一页推出了公子墨瑾的最新访谈。 整个访谈的名字就是简单的六个大字,公子墨瑾敬上,但是用了醒目的加大字体: 这个年代,还没有访谈这样的宣传形式。杨蔓娘自然也不可真的能让报房的撰稿人给自己做访谈,毕竟,她可不想暴露自己的性别。 所以,最后这篇访谈,可以说完全出自杨蔓娘自己的手笔。 很多时候,都是她精分式的自问自答。 “用岁月的沉淀丈量理想,用勤劳的双手描绘人生。在这里,我们朱雀门小报,一直致力于让汴京人听见我们的声音。大家好,我是今天朱雀门小报访谈的主持人青羊骨,今天和我们对话的人,是大家都很感兴趣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作者,公子墨瑾!首先,有请公子墨瑾。” “墨瑾公子,很高兴见到您,在下青羊骨这厢有礼了,先说句题外话,今天汴京的雪下的很大啊,来朱雀门报房做访谈,您此时此刻的心情如何?” “还礼还礼,您客气了,我心情还不错。只是第一次做这样的访谈,有些小小的紧张呢。” “冒昧的问一句,墨瑾公子,您今年贵庚?” “我过完年后,就满十五岁了。” 因为已经隐瞒了自己的性别,杨蔓娘不打算再隐瞒年龄,否则总感觉整个访谈都在骗人。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她并不愿意隐瞒一直以来都在支持自己的大宋读者。 “啊,才十五岁,墨瑾公子您真是年轻啊,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杨蔓娘厚着脸皮,尬夸了自己一句。 继续提出问题: “请问,您平常闲暇的时间,都有什么兴趣爱好吗?” 杨蔓娘也不知道,正经的访谈里,都具体该设置什么问题。 她也弄不来太深奥复杂的。 索性就按着记忆中看过的样子,再生活化接地气儿一些,依葫芦画瓢,说说自己的日常生活之类的。 “我平常的生活很简单,闲暇时间比较喜欢撸猫,写话本儿小说,偶尔也吃外会,或是去附近的瓦子里逛逛,买东西,听说书,也看一看相扑比赛和蹴鞠比赛什么的。” “撸猫?” 杨蔓娘精分的惊讶了一下。 “唔,撸猫就是给猫儿顺顺毛的意思,我喜欢这样,撸猫让我觉得内心很宁静,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这样啊!那看来您确实很爱猫儿了。您家里有几只猫,叫什么名字啊?” “呵呵,汴京人谁会不爱猫呢?我有一只白色的蓝眼睛波斯猫,是我之前从瓦子里买的,名字叫白绾绾。” “唔,我刚才听您说,您平时喜欢吃外会,不知您喜欢吃什么呢?” “我喜欢......” “还有,您喜欢什么颜色?” “浅绿色,月白色,绛红色。” “您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什么?” “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那么,墨瑾公子,在访谈的最后,你有什么话,想要对自己的读者说的吗?” “是的,我想说,非常感谢大家对《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话本儿的厚爱,让我受宠若惊。同时我也不会辜负大家的喜爱,会努力的写出更多更好的话本儿,来回报大家的厚爱......我们碎碎念念,我们岁岁年年,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朋友。但是亲爱的读者,你们永远是我的朋友。繁华落幕,我和我的小说,陪你日落流年。” ...... 杨蔓娘花了大半天的时间。 按着自己记得的现代人物访谈的模式,写完一份自认为还算及格的大宋人物访谈。 整个访谈内容,都是很轻松的。 里面除了最初的爱好和喜欢吃的东西,喜欢的颜色的问答,还讲了一些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趣事儿。 原本,她想按着自己在现代看过的某些催人泪下的访谈一样,回忆回忆过去,讲一讲自己一家人苦难的童年和生活中的艰辛,还有原生家庭之类的,引起读者的共鸣什么的。不过后来想了想,还是没写。 第一,她不太会煽情,怕写了反而弄巧成拙。第二,还是那句话,读者喜欢吃鸡蛋,不一定关心这只鸡蛋是哪一只母鸡下的,也不一定会喜欢听母鸡的悲惨童年故事,所以还是不写也罢,说点儿轻松愉快的东西,幽默博大家一笑开心开心得了。 不过,杨蔓娘却没想到,这一份在她眼里自认为勉强算及格的访谈。 一经发售之后,却在汴京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访谈这种新奇的模式,在大宋头一次出现,而且还是关于一直都很神秘的墨瑾公子的访谈。自然让汴京人都很好奇,究竟是个什么内容。 所以,《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忠实读者,几乎是人手一份。就连很多不看书的人,也都禁不住好奇之心跟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销量,当然也是进一步激增,才不到半日的时间,当天的朱雀门小报就宣告售罄了。 而很多汴京人看了朱雀门小报之后,也都在争相谈论访谈上面的内容。 当知道墨瑾公子今年才刚满十五岁的时候,坊间更是沸腾了。 尤其是看报的小娘子们,更是激动不已,大家都没想到墨瑾公子竟然这么年轻。 毕竟,之前成名的话本儿作者,无论是岳阳老生还是清月散人,他们的话本儿出名的时候,都已经四十往上的年纪,都是中年大叔级别了。 小娘子们就算想喜欢,也喜欢不起来啊! ...... 临近过年,准备祭祖和交际,各家的族学里也放假了。 曹家花房里,温软舒适,各色名贵的花朵儿争奇斗艳。 此刻,一群曹家的衙内和小娘子们聚在一起,正在喝茶聊天,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报纸上的内容。 “天哪,真想不到,墨瑾公子他竟然才十五岁,他和我同岁啊。嘻嘻,我还一直以为他是个糟老头子,只是取了个文雅的名字呢!” “晴姐姐,我看朱雀门小报上面说,墨瑾公子闲暇时候喜欢撸猫,嘿嘿,我也喜欢撸猫呢,不行,我也要给我的猫改个名字叫白绾绾。” “我倒不在意那些,我是喜欢墨瑾公子的那句话,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任凭外界如何变幻,我辈中人内心都要坚定,坚持自己的信念不动摇,这大抵就是修心的最高境界了吧!墨瑾公子这四句,淡薄豁达,对仗工整,小小年纪,颇有一种超然洒脱之态哪!” 说话之人,正是曹家的七衙内曹璨,他的身量很高,按着现代的说法,几乎有一米九了。俊眼修眉,穿着一身儿浅青色的儒袍,腰间配着一块极品羊脂玉坠子,行动间颇有一种文雅姿态。 “是啊,七哥说的对。我原以为,这墨瑾公子就是个市井写话本的落魄文人,但是如今看了他这四句诗,倒觉得不可能,此人胸中显然有大丘壑啊!而且年岁还这么年轻,想来,这书不会是国子监或者六大书院的哪位同窗,私下里化名写的话本儿吧!” 这句出自金庸先生《倚天屠龙记》里《九阳真经》的口诀,杨蔓娘在现代的时候就很喜欢。一直将其当作自己人生的座右铭,不想在北宋也同样大受推崇,看来有才之人,就不会被埋没。无论在哪个年代都如明珠一般熠熠生辉,让人无法忽视! 拜朱雀门小报访谈的加持,墨瑾公子的名声,在汴京城是越发的响亮了。 几乎一小半的汴京人,就算没看过她写的话本儿,却也都知道了有这么一个人。 而且,更令人没想到的是。 杨蔓娘的这篇访谈,还以一己之力,改变了汴京人的用词习惯,让汴京之后都人熟练的运用了撸猫一词。并且,还使得大部分的汴京人家小娘,都把自家猫咪得名字改名为白绾绾,这也使得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汴京谁家的猫出门玩儿没回家,去大门外叫一声白绾绾,不一会儿,就会跑来一大群毛色各异,同名同姓的小猫儿喵喵叫。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公子墨瑾那篇访谈的威力,还在持续发酵着。 “哎呀,你们看到小报上说的没有,墨瑾公子说他最喜欢浅绿色,月白色和绛红色,还喜欢吃孙家荣店的外会素骨头面和姜丝梅子。” “看到了啊,我平日里也喜欢吃外会呢!这孙家荣店的外会,我倒是没吃过,听说这家店的位置就在保康门街附近。不如,咱们今儿个午饭正好坐了车去他家吃吧,顺便便也尝一尝那素骨头面和姜丝梅子,看看究竟有多好吃。” “好啊好啊,这主意好哩,姐姐们算我一个,我也要一道去。” “嘿嘿,也算我一个。” “还有我!” “好,同去同去。” 这个年代,还没有电影,也没有电视剧和网剧。 自然也没有什么偶像同款,明星效应的说法。但偏偏因着墨瑾公子的关系,很多看了他最新访谈的汴京小娘子们,爱屋及乌之下,想和墨瑾公子吃同一种东西,都不约而同的点了孙家荣店的外会素骨头面和姜丝梅子。 还有很多家里离得远的小娘子,甚至专门坐了车去孙家荣店吃饭。 也因为这个缘故,让这家店一下子生意变得火爆起来。 店铺外头,甚至大冷天的还排起了长队。 莫名其妙的,一下子从一家岌岌无名的小店,变成了汴京炙手可热的网红店。 惊的周围的商户都目瞪口呆。 这样新鲜的事情,自然要上小报的。 毕竟,汴京城没有什么新鲜消息,能够逃过广大报探子灵巧的耳目。 所以,几乎第二天,《小报》,《虹桥小报》和《李氏小报》三家便同时报道了这个情况。 在消息的后面,还特地的转载了墨瑾公子在朱雀门小报的那篇访谈,以显示二者的因果关系。 这下子,汴京城的各家商户们才知道是什么缘故,也头一遭跨越时空体验到了网红代言的巨大力量。 几乎汴京的各大酒楼茶肆里,很多商人都在谈论着这个消息: “嘿,听说了吗?老宋,那孙家荣店发生的事儿。” “哎呦,当然知道啊,赵掌柜。我今儿个一大早起来,就看着李氏小报上说了。呵呵,这墨瑾公子一句话就让一家店人满为患,当真是厉害哪。” “哎呀,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那墨瑾公子不过一个十五岁的半大小子,毛都没长齐哪!不过是随口一提自己喜欢吃孙家荣店的外会素骨头面和姜丝梅子,这汴京城的小娘子们就蜂拥而至,跑去孙家荣店吃饭了,哎呦,真是奇了啊,老朽我活了五十多年了,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情况的,当真是奇也怪哉,奇也怪哉!” “对啊,原以为这朱雀门小报的广告,就已经够厉害了,让人足不出户,只消看看小报就能知道各家店铺里卖了什么新品,不想还有比这更厉害的哪!这墨瑾公子不过随意动动嘴,就能让一家市井小店店人满为患。哎呦,这世道变化快哪,如今这做生意的道道儿,我是越来越瞧不明白了。” “是啊,要说那孙家荣店我也去过,也不是什么上档次的酒楼,连中档都排不上,只能算是下等的食肆,在汴京七十二大酒楼里就根本排不上号儿,连卖好酒的资格都没有,如今倒是借着这股子东风给抖起来了!” “哈哈,梁大掌柜,可别酸了,这股子东风要是借给你家店子,你也一样得抖起来!” “我才不......额,说的没错儿,哈哈,我是得抖起来!” “别说了,咱们光在这儿说有什么用。既然那墨瑾公子说话有用,那咱们不如直接去朱雀门报房找他,让他再做一次访谈就是了,也夸一夸咱们的店子。” “哈哈,妙极,妙极!” “对啊,周兄说的这主意在理!” “同去,同去!” 第43章 随着大年三十的临近, 汴京城的年味儿也越发的足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2节 每天都能听到街面儿上放爆竹的声音。 临近岁末,人们早早的就开始着手除夕的各项准备活动了。 家家户户都扫房子除尘,杀年猪, 杀鸡宰羊, 卤肉, 下粉条儿, 蒸包子,蒸馒头。 坐车出门购买各种过年的吃的用的。 尤其是撒佛花、韭黄、生菜、兰芽、泽州饧,干瓜瓠, 马牙菜、勃荷、胡桃、胶牙糖这些时蔬和坚果,卖的最为火爆。 无论是瓦子里,还是市井小摊儿都在卖门神、钟馗、迎春牌儿, 桃板儿和桃符这些驱瘟避邪和祝福的东西。 今儿个是腊月二十八。 因为临近节下, 汴京人都忙着采购过年的东西,所以, 客人们白天少了,都大多选择晚上来楼里消遣。 所以。 从腊月二十五开始,西楼这边儿。 按着往年的惯例, 大管事曹顺心便让下面人自由选择上全天或者上半日班。 全天的, 自然拿全天的工钱,半天的,则只下午上班,自然要工钱减半。 若是往年, 为了银子和一顿不要钱的午饭, 杨蔓娘自然还是选择上全天工。 不过。 如今手里有了银子,上工也不需要太勤快,她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上半天工, 只下午过去。 这天一早起来,便和老三杨盼娘一起在家熬了浆糊。 大家一起在大门上贴春牌儿。 所谓春牌,就是写在红纸上的“福”字。 和现代的贴法一样,将“福”字倒过来贴,表示“福倒(到)了。 杨士林在一边儿贴春牌儿。 杨盼娘端着浆糊和杨蔓娘闲聊。 “都说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大姐,我昨日去邱大娘子家送馈礼,她家说今儿个要发面,明日蒸馒头呢,问咱们家要不要一起蒸?” 按着当下的习俗,除夕日前几日,或者除夕当天,君臣之间,商人、大夫与主顾之间,道观寺庙与施主之间,还有邻居亲友之间,都要互相馈赠年节礼物,也就是馈岁。 杨蔓娘家今年新搬到这里,收到了清风观和大相国寺的馈岁礼,清风观的道士送的是熬的仙术汤,大相国寺的和尚送的是一盘子山枣和三颗避瘟丹。 她们这一片儿房租略贵,能住起的自然都是经济殷实的人家,左右邻里的馈礼,也都颇为精致。 住在左边院儿邱大娘子一家,她家公爹便是在汴京开酒楼的。酒楼是从祖上就传下来的,也很出名的,曹门蛮王家正店,是汴京七十二家正店之一。 不要小瞧这个名号,整个汴京大大小小的酒楼,足足有七八千家。 也只有七十二家正店,才有酿酒的资格,其他的店都只能算脚店,根本没有酿酒的资格,只能做分销的生意。 这七十二家正店就类似于现代的米其林了。 杨蔓娘她们一家搬过来之后,除了老三杨盼娘,基本都是早出晚归的,和邱大娘子虽然平常没什么交集,但是对方在腊月二十六的时候,特意让家里的小丫鬟送了馈礼来。 一匣子芙蓉盘丝蜜饼,一碟子鲜山楂,还有一副门神像。 杨蔓娘作为一个正常人,别人主动相交,她自然不会怠慢的,自然要还礼。 第二日。 便让妹妹杨盼娘买了一篓子金桔和一碟子牡丹荔枝糕去回送馈礼。 从此,两家便开始熟悉走动起来。 “不用专门蒸了,去卖面食的食肆里买些就行了。咱们过年也没什么亲戚走动,就算馒头蒸了也吃不掉。” 自家和隔壁的情况不一样。 邱大娘子家人口多亲戚也多,她又是家里的长媳,蒸了馒头是准备过年方便招待亲戚用的。 杨蔓娘家没什么亲戚,倒是无需考虑这个,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就是了。 她可不想做一堆东西剩下,然后整个过年都吃剩饭剩菜。 姐弟三人正说着话儿。 一辆青布牛车从街头缓缓而来,停在了自家院门口儿。 “杨娘子,过年好啊。” 过年穿新衣,这是国人留在骨子里的传统,即使在千年前的北宋也不例外。 今儿个的东家朱旭,穿着一身儿鲜亮的湖蓝色交领长袍,外面是一件儿簇新的银灰色的貂皮裘,显得整个人极为富态精神。 缓缓的走下牛车,笑吟吟的打招呼道。 “朱员外过年好。” 虽然还有些早,但二十八已经算是早年了。 杨蔓娘便入乡随俗,将平常的问候语改成了过年好。 “我今日特来给杨娘子送馈礼的。” 朱旭一边说着,一边示意随行的小厮和丫鬟将包装好的各色礼品,从牛车上搬下来。 “天气冷,员外进去坐坐吧。” 杨蔓娘将手里的浆糊碗递给老二杨士林,笑着招呼道。 作为一个打工人,老板亲临慰问,还是要尊重一下的。 打量着丫鬟搬下车的各色礼品。 杨蔓娘眯了眯眼,有些事情,不需要说的太明白。 随着她的商业价值不断的显现,待遇自然是要不断地提升。 虽然朱旭没有再开口提签订长期契约的事情,但是却在用实际行动,润物细无声的挽留自己。 对此,杨蔓娘到倒是不反感,也不打算推拒出去。 毕竟,双方合作看的就是诚意,若是真的能合作愉快。 那等手头的这一本小说完结,她倒是也愿意继续和朱雀门小报签约的。 毕竟,她也不愿意再去花时间重新适应其他的小报。 还是熟人之间,共事合作起来更方便更有默契些。 “杨娘子住在这里还习惯吗?” 朱旭这是头一次来杨蔓娘这里,打量着收拾整洁的院子,暗暗点头。 他当然不是个温暖下属的老板,大冷天儿的专门跑出来给每个手下的伙计都送馈礼。 朱雀门小报上上下下一百七十多号人,新年都是大掌柜朱贵发的赏钱。 朱旭本人是不管的。 而这其中,唯一例外的,便是杨蔓娘了。 对于自家的摇钱树,朱旭就算再忙,也是绝对要精心呵护的。 “这里很好,我还要多谢员外之前的厚爱,给我送了一辆代步牛车,让我们姐弟三个出行更加便利,我都不知道怎么报答才好了。” 杨蔓娘客气的道。 朱旭的牛车送的确实非常实用体贴,这段时间,无论是出行,还是置办年货都派上了用场。 哎哟,姑奶奶,你要是真想报答我,就赶紧跟我签长契约,然后多多的写话本儿,让我赚的盆满钵满就好了。 朱旭轻咳了一声,心里暗搓搓的催促道。 不过,虽然心里这么想,话当然不能就这么说出来。 朱旭这点子城府还是有的,他笑着在堂屋的椅子上坐了。 端起杨士林送来的茶水,喝了一口。 笑道: “杨娘子,我今儿个来主要是送新年馈礼,也是顺便有事儿想要跟娘子商量商量的。” “员外请讲。” “是这样的,之前,杨娘子你在咱们小报做的那个访谈传开之后,那孙家荣店不是生意极火爆么,很多京城的小娘子都愿意去他家吃饭,如今,他家的店子在几千家脚店里脱颖而出,已然是汴京脚店之中炙手可热的了,正在准备扩大店面呢。所以,他家少东家孙长安特别感谢你,便特意准备了一份谢礼,送来咱们报房,想要送给你表达谢意。” “额,这就不用了吧!” 杨蔓娘摆了摆手,拒绝道: “我不过是随口一句话,那孙家荣店能火爆,更多的还是他家的东西味道本来就好,酒香也怕巷子深,只是缺乏宣传罢了。” “说的就是啊,酒香也怕巷子深,可您一句话就能点石成金啊。” 说到这里,朱旭忍不住用了您字。 在他看来,这杨蔓娘虽然年纪小,却真的聪慧至极。 广告,小说,访谈。什么点子从她那里出来,都能点石成金,变废为宝。 要不是怕杨小娘子不高兴,他都有了收对方做义女的想法了。 “孙家的礼,娘子收下并不妨事,他们只是表示感谢,并没有别的意思,这也是约定成俗,情理之中的事情。” 见杨蔓娘有些犹豫,朱旭笑着劝道: “说起来,娘子还是不了解自己如今的价值啊,其实不光孙家荣店,这些日子,好些商家都来咱们报房,想让你再做一次那样的访谈,也不需要额外做什么,只需在访谈中说一句娘子光顾过他们的店即可。” 说到这儿,朱旭神秘兮兮的伸出两根手指: “一次访谈,他们开价二十两银子。” “啊,这么多!”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闻言,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大姐,一个访谈就二十两银子,你以后不用写话本儿,直接做访谈就可以发财了啊!” 老二杨士林也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3节 原来,大姐赚银子这么容易的吗? “二十两?” 杨蔓娘挑了挑眉。 这确实是个高价,自己现在全部连载的小说章节加起来赚的银子,也比这多不了多少。 “对,二十两,童叟无欺。” “孙家的谢礼我可以收下,但是其他店访谈的事情就算了。” 二十两确实很多,但杨蔓娘想了想。 还是摇头拒绝了。 她当然想赚钱,可是这是在不伤害自己声誉的前提下。 作为一个穿越之人,她很清楚为什么之前孙家荣店会火爆。 那是因为网红效应,因为读者一直见不到自己,便把对自己的喜爱和信任投入了进去,才想要去自己去过的店。 这种事情就是因为偶尔为之,才会无心插柳柳成荫有了这样的效果。 若是自己为了赚银子刻意的去做,每天都给各家店铺做宣传,恐怕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 读者喜欢的是写小说的墨瑾公子,可不是带货的墨瑾公子。 若是自己不好好写话本儿,光靠着墨瑾公子的名头去给店铺带货,那用不了多久,就消耗完了读者的喜爱,消耗完了自己的信誉,再带什么货也不会有人买账的! “额......好吧!” 朱旭虽然觉得可惜。 最后,还是尊重她的意见。 遗憾的道: “那我明日便回绝了他们。” “对了,差点儿忘了,还有这个要给你。” 朱旭临出门。 才想起了什么似的。 掏出一沓子厚厚的信件递了过来。 “这是什么?” 杨蔓娘有些诧异。 “这些信件,都是喜欢《霸道王爷心悦我》的读者送到报房里的,让转交给你,我顺便过来就拿来了,娘子看看要怎么处理吧!” “啊......” 杨蔓娘愣了一下,想不到这个年代,居然会有读者给她写信。 这,不就是古代版的笔友么? 第44章 孙家送来的谢礼很丰厚。 一坛忻乐楼的仙醪酒, 一套上等的文房四宝,一匣子和乐斋的点心,还有一个红封, 里面是一张面额五十两的银票。 “大姐, 别的东西倒也罢了, 这仙醪酒我听说可是很贵的!” 东主朱旭走后, 老三杨盼娘便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孙家送来的礼盒。 语气赞叹的道。 “丰乐楼的眉寿酒,忻乐楼的仙醪酒,和乐楼的琼浆酒;遇仙楼的玉液酒, 还有会仙楼的玉醑酒。这汴京五大名酒,是除了皇宫里的贵戚家酒以外,最好的酒了。” 杨士林这段日子, 每日跟着大掌柜朱贵整天迎来送往的。 见了不少市面, 自然也学了不少眉眼儿高低出入上下,对于这些东西的价格, 自然门儿清。 端起酒坛子看了看,笑吟吟的道: “这仙醪酒一坛得二十两银子了,这孙家少东家, 还真是出手大方啊!” “哎呀, 只可惜就是一锤子买卖!”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语气有些可惜的道。 显然,对于杨蔓娘刚才推了其他店家的访谈还有些惋惜。 杨蔓娘闻言笑了笑没说什么。 而是打开了之前朱旭留下的那一沓子读者信件。这一沓子有二十多封信,几乎每一份都鼓鼓囊囊的很厚。 她拆开第一封信之后,杨盼娘和杨士林也凑过来一道看。 看了两眼后, 老三杨盼娘便笑着说: “大姐, 你看这人可真有意思呢,她说你每次有新章节刊登,她都要打发家里的小丫鬟早早去买, 还送到学堂里,背着先生偷偷的读,还说希望你不要那么残忍,不要让那个渤海公主留下来,一定要让白绾绾和豫王爷在一起,她说她为了这个事儿她之前还过打架,如今都被家里的大人罚抄经了,让你一定要看在她这么可怜的份儿上满足这个要求哩。” “哎呀,还真是......可爱。” 杨蔓娘也忍不住笑了。 不用说,写这封信的小娘子,肯定是之前在朱雀门小报打架事件的一员。 她看了看落款,名字是曹溪,不知道是真名还是跟自己一样的化名。 “大姐,你会满足的吧?这个要求?你最后一定会让白绾绾和王爷在一起的吧?” 老三杨盼娘之前,就一直央求自家大姐这个事情,不过杨蔓娘的嘴很严,对她也从不剧透。 此刻,杨盼娘忍不住又再次旧话儿重提。 一双小骷髅似的大眼睛直溜溜的瞪着她,杨蔓娘捏了捏老三那长了不少肉的小圆脸儿。 勾唇一笑,一字一句的道: “高度机密,严禁外泄。” 读罢了第一封信,随手拆开第二封信,这第二封信也是个小娘子写的,署名是秋雨山人,这显然是个化名。不过小娘子显然读书不过关,很多字都是白字。杨蔓娘连蒙带猜,倒也能读懂。在信里面小娘子详细的描述自己看书时候的心情,花了大量的篇幅赞扬了豫王爷的出色,语气非常的憧憬,末了,还问杨蔓娘,现实中的豫往爷是谁?是不是有原型人物?是官家的哪个皇子吗? 额,这显然是一个豫王的忠实拥趸,渴望在现实中遇到霸道王爷的小娘子,不过,霸总豫王这当然没有原型了,也不可能是皇子,毕竟来汴京这么久了,杨蔓娘可是连一个官家的皇子都没见过呢。 第三封来信,是一个叫人间惊鸿客的读者写的,用的是簪花小楷,字迹很是秀气工整,信里面没有说杨蔓娘小说有关的内容,而是用很平淡的语气,描述了一个名门闺秀的大半生的生活,从出生少女时期,再到嫁人,到管家生子。用词典雅,不急不徐,娓娓道来。杨蔓娘读信的时候,几乎可以想象,写这封信的女子,一定非常的温柔非常的有教养。 在信的最后,这位读者问了一个很有哲理的问题。我所得到的一切,尊贵的地位,富贵的生活,聪明的儿女,在外人看来明明已经很好很圆满了,可是为什么偶尔午夜梦回,我的内心还是会隐隐有种不甘心。若是我当初做其他的选择,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这个问题,虽然有些唯心,但杨蔓娘倒是正好可以回答。她在现代去图书馆读书的时候,曾读到过释迦摩尼的一句话,很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 杨蔓娘用毛笔沾上浓墨,想了想,缓缓在便筏上写下自己的回信。 “无论你遇见了谁,他都是你生命中应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所以,不要总是回望过去,从容的享受现在的生活,去经历该经历的事,遇见该遇见的人,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继续拆信,这第四封信,显然是一个男子的笔迹,用的是上好的价值千金的澄心堂纸。在信里的开头先是着重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那就是公主和白绾绾都要,一大一小,一个做妻,一个做妾,那公主和白绾绾都对王爷有情,作为堂堂男儿,怎么能让女人如此伤心,自然要拯救她们于水火,两个都纳了,从此大家都和和美美才好。末了,还很自信的说,这样的想法,想来大家同为男子,墨瑾公子应该可以理解的吧? 杨蔓娘翻了个白眼儿。 不好意思,她是女的,她不理解。 这封信的后面,还附了一张华丽的请柬。特别的邀约了墨瑾公子,说今年正月十五的元宵灯会,他和好兄弟们会包下矾楼的清竹轩,邀请墨瑾公子赏光一起欣赏矾楼歌舞,饮酒作乐。 署名是高尧康。 要知道,矾楼清竹轩平常时间的最低消费,都是五十两银子,正月十五的时候更是价格翻倍。 能在正月十五包下矾楼的清竹轩,这一看就是个有钱有闲的衙内了。 “大姐,你要去吗?” 一旁的杨盼娘一边收拾刚才东主朱旭送来的馈岁礼,一边问道。 “不去啊。” 杨蔓娘摇了摇头,酒宴虽好,她可不想暴露马甲。 之后,杨蔓娘腊月二十八的上半天哪儿也没去,花了两个时辰的时间,看了所有的读者来信,又给每个人写了回信,因为时间有限,回信的内容都很简单,先是简洁的回答了对方的问题,然后便顺带送上了自己的新年祝福。 并且,她专门让杨老二士林去瓦子帮自己刻了一个带笑脸的“公子墨瑾”的木质收藏印章。 在每一封信件最后,都盖了一个章。 之后又将《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要发的新章节修改好,让老二杨士林送到报房那边儿。 才吃了午饭去矾楼那边儿上工。 ...... 腊月二十九。 在万众期待之下,历经七天时间的断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最新章节,终于在朱雀门小报上刊登了。 之前,因为报房斗殴事件停刊了七日,很多读者都在翘首以盼,等着看小说的后续内容呢。 杨蔓娘自然没有让读者们失望。 开头直接便是一大盆的狗血,直接撒了下去。 上一章说到女主白绾绾因为渤海公主的挑拨,在一个雨夜因为误会而和男主豫王吵架之后,伤透了心一个人悄悄的离开了豫王府。 这一章直接接上,女主白绾绾跑出来之后,路过一家尼姑庵,体力不支,便直接晕倒在尼姑庵的大门外。 好在尼姑庵里值夜的小尼姑慧心心细,发现了晕倒在泥地里气息奄奄的的女主,告诉了尼姑庵庵主。 庵主知道,便让小尼姑们将她抬进尼姑庵,又为她请了一个大夫整治。 然后。 白绾绾便被大夫被诊出了喜脉! 啊!喜,喜脉! 看到这里,曹三姑娘曹韵顿时目瞪口呆! 这,这也太.......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4节 头一回看到女主带球跑的话本儿情节,曹韵这个大家闺秀,整个人都被震惊的懵逼失语了! 一时间脑子都反应不过来,只是拿着小报机械的往后翻页。 然后,就没有了。 已经翻到了最后一版。 咦,就这么短?就这么没有了? 这,这可是关键时刻啊? 白绾绾被诊出喜脉,然后呢?豫王会知道吗?之后白绾绾要怎么办啊? 曹三小姐将手里的朱雀门小报翻了三百六十度。 还是没有,又翻了一遍,还是没有。 “这,这也断的太巧了吧,正看到关键时刻呢,怎么就没有了!” 这白绾绾孤身一人。 如今又怀了身孕,还和豫王爷误会闹翻了,家里自然也不能回,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真是让人担心啊!偏偏到这里却没有后续了。 这种情况,如果曹三姑娘生在现代,她一定会“呸”的啐上一声,然后骂墨瑾公子一句断章狗。 可惜,我们的曹三姑娘,是个斯斯文文的北宋大家闺秀,平常自己在屋里都连粗话儿都不会说一句。 更不要说啐人了。 所以,她只能拿着小报,又反复的读了两遍最新的章节。 便按捺不住有些郁闷的心情,带着今日的朱雀门小报和一肚子的吐槽欲望。去了府里西边儿的问梅苑,找同一个战壕里的好姐妹曹溪。 其实,不止是曹三姑娘一人如此。 很多看了《霸道王爷心悦我》新章节的北宋读者,都和她一样,被这开天辟地头一回的女主带球跑的情节给惊到了。 然后,便被杨蔓娘恰到好处的断章,给搞得有一种意犹未尽想骂娘的郁闷。 譬如之前因为和衙内们斗殴,被父亲曹玮罚抄经的曹溪姑娘。 正在自己屋里脾气火爆的大骂朱雀门小报: “这个朱雀门小报是什么破小报啊,简直是败类小报才对!迟早关门大吉!停了七天了才更新这么点儿,还一到关键时刻,就且听下回分解,简直实在太可恶了,就不能多发点儿,一次性让人看个痛快吗?” 要是这话儿让东主朱旭听见了,绝对会委屈至极。 这怎么能怪他的朱雀门小报呢,难道是他不想多发稿子吗? 他巴不得一天发两万字好吧,可是,实力不允许啊!杨娘子不写啊! 对于这些事情,在书房挑灯夜战的杨蔓娘自然是全不知晓的,她在家里一边撸猫,一边赶稿子。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到现在已经连载了两个多月了,也为她赚了二十多两银子,让她摆脱了穿越最开始的赤贫生活。加上前段时间,因为访谈的事情,孙家荣店送来的五十两银子的谢礼。 平常的零碎儿花销,也就是一点儿炭火钱,房租钱和兄妹三个的穿衣和吃饭的钱,加上给白绾绾的小鱼干儿,还有家里置办的新被子,过年的新衣裳,添置新的锅碗瓢盆儿和擦脸的油,笔墨纸砚这些杂七杂八的。反正只要不买特别贵的,倒是也花不了多少银子。 如今,钱匣子里,倒是也攒下了快五十两的银子了。可以说,杨蔓娘如今的身家,在富贵人家里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在普通的大宋平民百姓之家,也算颇为殷实了。 不过。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虽然反响不错,但是该写的内容也写的差不多了。她也不打算再多水字数,打算在正月十五前后就完结小说。 杨蔓娘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抱着白绾绾,拿羊毫笔在白纸上列着《霸道王爷心悦我》后续的大纲。 女主白绾绾带球跑之后,然后,男主豫王爷自然很后悔,自然要幡然醒悟去找女主白绾绾,但是作者杨蔓娘自然不可能让他如愿,所以恶毒女配渤海公主自然出现横插一杠子,要从中作梗,让男主阴差阳错都错过女主白绾绾,一直没找到对方。然后,白绾绾便因此认为王爷不在乎自己,失望误会之下,便带球离开了汴京城这个伤心之地。 恰好,女主白绾绾又在路上遇到了男配陆逸尘。而陆逸尘,作为一个合格的霸总文的男配,这个时候,虽然发现女主已经爱上了别的男人,但还是要对女主白绾绾旧情难忘,继续无微不至的照顾和陪伴女主,充当好深情男配。 而霸总豫王那边儿呢,自从失去了女主白绾绾之后,豫王又变回了那个冷酷的王爷,像一座千年冰山一样难以靠近,甚至比以往更甚。他不但拒绝了太后的赐婚,没有娶那个渤海公主,而且之后的而很多年,豫王都一直为女主白绾绾守身如玉,更是很少再笑了,也没有再让任何女人近自己的身。 然后,时间线便跳到六年之后。 一转眼儿,女主白绾绾离开汴京城也六年了,她的儿子,白天赐如今也五岁了,这个孩子的外貌,就是一个缩小版的豫王爷,不过相比于豫王爷的高冷,白天赐的性子随了他的母亲白绾绾,是个活泼爱笑的小孩儿,还非常的聪明机灵。 白绾绾为了让儿子能好好读书,所以把他送到了汴京城的白露书院拜师。而白天赐来到京城,没过几日,就恰好在大相国寺遇见了前来上香的太后娘娘。太后娘娘这两年,正因为豫王爷无嗣的事情发愁的求神拜佛。突然遇见这个豫王爷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孩子,还嘴甜的模样儿,一下子就让太后喜欢上了,就很是怀疑这就是豫王爷的儿子。 然后,便跟豫王说起了这件事。豫王爷就见到了白天赐,父子之间毕竟有血缘感应,豫王爷自然又莫名的对这个孩子很亲近。然后,在送白天赐回家的时候,霸总豫王就再一次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女主白绾绾。 然后自不必说,自然是天雷勾动地火,男女主一眼万年,旧情再一次复燃。 一切误会,自动解除。 接下来,自然毫无疑问,开始喜闻乐见的追妻火葬场情节。 他追,她逃,她插翅难飞。 霸总豫王时隔六年,再次老房子着火,和女主白绾绾开始各种啪,床上啪,马车啪,假山啪,温泉啪,马上啪,总之就是各种啪。 只有你想不到的姿势,没有男主豫王啪不出来的姿势。那是一个啪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啪的女主两眼泪汪汪,再也无处逃。 期间,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好的食用,杨蔓娘自然还要添加一些经典的耳熟能详的霸总语录当小料。 譬如,白绾绾和豫王爷再次重逢,两人共处一室,你来我往,激情正酣的时候,豫王自然要邪魅一笑,说“怎么样,女人,还满意你所看到的吗?” 亦或者是,两人正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的时候,豫王要停下来,说那句“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你求我,求我我就给你。” 当然,不光是豫王。 王府管家的戏码,当然也要跟上,比如再次女主回归,老管家就要喜上眉梢,悄悄的背后跟人语气欣慰的蛐蛐:“哎呀,咱们王爷好久没有这么笑了,我在王府当了这么多年管家,还从来没有见过王爷对一个女人这么上心呢!” 还有从小照顾豫王爷多年的老嬷嬷,看见男女主俩人一起吃饭,一定要两眼泪汪汪的感慨的说:“多亏了白姑娘回来了,王爷才难得这么有胃口!” 当然,还有御医的戏份,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 比方说,女主白绾绾不小心受伤,豫王爷还要霸气侧漏的对来治病的御医说出那句:“她要是死了,我要你们所有人陪葬。” 当然,最终两人再一次和好之后,自然少不了那句:“女人,你是我的,我希望你清楚这一点。从今往后,你的眼里只能有我一个,我不准你对别的男人笑。” 总之。 就是要力求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全方位的表现豫王爷对白绾绾霸道的独一无二的爱。 基本大纲写完,已经很晚了,外面黑沉沉的,万籁俱寂。 杨蔓娘看了一眼墙角的沙漏,竟然已经快到子时了。 杨蔓娘放下手里的毛笔,喝了一口手边儿老三杨盼娘之前倒好的红枣姜茶,轻呼了一口气。 她对自己写的这个半成品的大纲,非常的满意。 有内容,有深度,有高.潮,有转折。有一盆接一盆的狗血,撒的让人眼花缭乱。 还有炸裂新颖的娇妻带球跑,和喜闻乐见的追妻火葬场的名场面。 只要之后再好好扩充一下,再把男配陆逸尘的结局给加入进去,这本书的最终结局就完美了。 想来发刊之后,大宋读者应该会很满意才是。 杨蔓娘起身伸了个懒腰,做了一组扩胸运动,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 唔。 明儿就是大年三十。 终于可以好好的过个年了。 第45章 王安石《除日》诗有云。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今儿个是年三十,也是一年一度的除夕佳节。矾楼里已经安排伙计错峰休假了, 杨蔓娘是三十到初五休息。 一大早上起来, 天公作美, 正好是大晴天。先是给堂屋里除尘, 换上新衣,祭祖。然后便是放炮仗,换门神, 挂钟馗,钉桃符。 时下和现代只吃三十晚上的团圆饭不同。 人们对于除夕怎么过,是非常讲究的, 杨蔓娘自然也入乡随俗, 投入其中。 除夕之前的半个月,她便和保康门瓦子里的于家三娘子成衣店说好, 给了定钱,让她他们姐弟三个量体裁衣,都做了一身儿过年穿的新衣。 昨儿个做好的新衣裳都送来了, 老二杨士林是一身儿宝石蓝的圆领大袖长袍, 是时下男子常穿的样式。杨蔓娘和杨盼娘姐妹俩则是一样的交领对襟襦衫儿,杨蔓娘的是清新的豆绿色,老三杨盼娘的,则是她自己选的艳丽的桃红色。 这新衣裳是兄妹三人自从杨家老爹没了之后, 做的第一件体面衣裳, 杨士林年纪大一些,得了新衣裳虽然开心,但还能勉强沉得住气。 而老三杨盼娘就格外的喜形于色了, 昨儿个才一拿来衣裳,便迫不及待的试穿了一次,因着家里的黄铜镜子太小,还对着屋里的水缸照了又照。晚上睡前,还美滋滋的穿着新衣在架子床上走来走去,又央求杨蔓娘把自己的衣裳给她试一试,最后到了该睡觉的时辰了,才一脸不舍的脱下来,叠好放在床头儿,等着早上穿呢。 这边姐弟三人早上起床洗漱罢,吃了朝食。 穿着新衣裳,才刚钉好桃符。 那边儿的街口儿,便响起了几个半大小子的声音: “二郎,杨二郎,快出来!一起去打锤丸啊!” 杨士林在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外头人也都唤他杨二郎。 “大姐,是朱三郎他们。” 杨蔓娘知道,这几个半大小子,家里的大人大都是在朱雀门报房做事的。 那为首的朱三郎,便是大掌柜朱贵的孙子,家里就住在朱雀门附近的流水巷。 一帮半大小子正是淘气的年纪,经常下午逛来家门口,叫休沐的杨士林一起到附近的旧军营打捶丸。 所以杨蔓娘自然也是认识的,还偶尔给他们果子吃。 所谓捶丸,也叫步击。 在大宋颇为流行,是一种是以球杖击球入穴的运动,类似于马球中的步打球,就是不骑马的马球,和现代的曲棍球类似,是一种多人才能玩儿的击球比赛。而且,不光小孩子玩儿,很多大人闲暇也打锤丸当作消遣。 “大娘子新年好!” “大娘子,让二郎和我们一道去玩儿吧!” 一群十岁出头的小郎,都穿着簇新的衣裳。 跟杨蔓娘作揖,笑吟吟的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5节 “你们一会子不去看大傩吗?” 每年的除夕当天,皇宫中会举办大傩祭祀仪式,驱除瘟疫、消灾避祸。 非常的热闹,汴京城的很多人家都要去看的。 “不去看。” “不去不去,每年都看大傩,早就不新鲜啦!” “就是,有那功夫,还不如去打锤丸呢!” 一帮小子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倒也不奇怪,他们这个年纪,整天走街串巷的,汴京城的各种热闹早就看够了。 “行吧,那就去玩儿。” 杨蔓娘也不扫兴,又让老三杨盼娘回屋里抓了几把蜜饯花生给他们。 叮嘱道: “玩够了就早些回来,晚上家里还要放炮仗迎神吃晚宴的。” “知道了,大姐。” “知道啦~大娘子!” “嘻嘻!” 一帮半大小子,故意掐着嗓子,学着杨士林的声调儿答应着。 很快便嘻嘻哈哈的一起跑远了。 杨蔓娘也不恼,回屋和老三杨盼娘一起套上厚羊皮裘,穿上羊皮靴子。 便锁了院门,手拉手往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东华门而去。 爆竹惊邻鬼,驱傩逐小儿。 驱傩,是除夕这一天的王朝大事。 驱傩,即驱逐疫鬼。古人认为,所有的疾病和不幸都是疫鬼在作祟,需要通过“傩”礼,来加以驱逐。 所以,历朝历代都会举行这样的驱傩仪式,祈求平安。 杨蔓娘姐妹俩到的时候,东华门这边儿已经是人山人海了,两个人也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挤了进去。 此刻,驱傩仪式已经正式开始了。 东华门正前方的空地上点燃了熊熊篝火。先是一群身材极为高大的男子头戴面具,身穿兽皮裙,围绕着篝火,手拿兽骨,边跳边唱祈求驱疾除祸,风调雨顺的唱词。 之后,一群戴着面具,穿着绣花彩衣的男子,分别扮作将军、门神、判官、钟馗、土地爷、灶王爷。 从皇宫开始驱除鬼祟,跳着统一的傩舞,一直将其驱赶到东华门外。 这里简直是一场北宋版的万圣节。 “哇,戴面具的有好多人啊,他们的个子都好高呀。” 看着这些身穿彩衣,头戴面具的高大男子从身前走过。 甚至需要要仰着头,才能看清他们脸上的面具,老三杨盼娘忍不住惊呼道。 “呵呵,这些身穿彩衣的,可都是官家的近卫军,都是殿前司和皇城司的人,自然是优中选优,身材高大威武啊。” 身旁懂行的阿婆闻言,笑着解释道: “负责驱傩的全是朝廷的文官武将,你看那个头戴假面,手执金枪龙旗的便是皇城亲事官魏大人,后面的是两位穿了黄金甲胄,装成门神的镇殿将军,可都是领兵打仗的殿前武将呢。” “啊,原来是这样呀!” 杨蔓娘的个子稍微高一些,但想要看清楚,也依旧要点着脚尖儿。她原本还以为表演驱傩的是戏班子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朝廷官员。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这驱傩,虽然有表演的性质。但更多的是为了祭祀,想要驱赶瘟疫和疾病。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 用文武官员的话,确实更庄重一些。 正说着,鼓乐声起。 “甲作食凶,巯胃食虎,雄伯食魅,腾简食不......” 方相氏身穿一件硕大的熊皮,戴着刻有四只怪眼的黄金面具,率领着这一千多人的浩荡队伍,由东华门出发,边走边擂鼓。 鼓声轰隆之中,放声大唱: “揽诸食咎,伯奇食梦,强梁、祖明共食磔死寄生,委随食观,错断食巨,穷奇、腾根共食蛊!” 虽然在杨蔓娘的记忆里,原主也曾经看过驱傩。但是,都是远远的,记忆很模糊了。 现在当她自己真正在现场看驱傩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就。 很震撼!很威武! 让人的心,都不由自主的跟着鼓点儿急速跳动,仿佛要从喉咙中跳出去似的。 驱傩仪式虽然隆重,但也不慢。方相士带着队离开之后,便是欢乐。 鲜花与龙旗,鞭炮与锣鼓。 伴随着一百二十名童男童女的击鼓声,周围围观的百姓们,开始载歌载舞,或骑马坐车,或走路跟着大傩队伍一起从东华门出去。伴随着这热闹的气氛,孩子们也学着大傩议的扮相,装扮成各种神神鬼鬼,穿着特制的彩色的衣物,戴上面具,互相追逐在人群中打闹嬉戏。 这,简直就是一场盛大的除夕狂欢! 这样的气氛中,人似乎也都不觉得冷,很多男人甚至都扯掉头上的帽子往天上扔。 道路两旁的各类小摊子上,摆着各种各样的面具和彩衣,杨蔓娘也花了六文钱,跟路边儿的小贩买了两个面具。 一个是钟馗,一个是判官。姐妹二人带着面具,穿梭在人群中,手拉手跟着欢呼的人群往前跑。 一路上,各个教坊中,还派了伶人装成灶神和土地公土地婆等,手舞足蹈,欢天喜地的一道加入队伍。 道路上几乎是摩肩接踵,人山人海。伴随着此起彼伏的鼓乐声儿,歌舞声儿,周围人的高声说话声儿。 越是往城外,聚集的人便越多。杨蔓娘感觉,大冷天的,自己都被挤的冒汗了。 也不知什么时候,竟感觉手中一空,就和老三杨盼娘走散了。 “老三,盼娘!” “杨盼娘!” 杨蔓娘顿时急了。 她努力的跳起身来,大声的呼喊着老三杨盼娘的名字。 但是,根本没有人回应。在这样热闹嘈杂的氛围中,大声呼喊根本无济于事,她的喊声很快就被周围的声音淹没了。她甚至根本没办法转身,就迅速的被人群挤着不由自主的往前走。 脸上带着的钟馗面具,也不知什么时候掉了,杨蔓娘不由得想起,之前在南熏门的时候,听张嫂子说的那些拍花子的故事,忍不住有些急了。虽然杨盼娘明天就十岁,虚岁十一岁了,在这个年代来说,过两年都快要及笄是大姑娘了,但是在杨蔓娘的眼里,杨盼娘依旧还是个小孩子。 从刚穿越来大宋的时候,兄妹三个就一起相依为命。与其说是自己照顾着他们,不如说是他们两个在支撑着自己。若不是有这两个小的一直陪伴,杨蔓娘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到今天。 杨蔓娘不由的想起刚穿来大宋的时候,家里吃食短缺,老三杨盼娘明明也很饿很馋,却总是会把稠些的那碗白菜水饭给她和老二杨士林吃。还有她的羊皮裘上破了洞,她都没说,她就已经默默的为她补好,一点儿都不耽搁第二天穿。还有如今,她每天晚上写稿子,她也总是会默默的为她剪灯花儿,收拾稿子,准备好热茶,让她能更舒服一些。 可以说,杨盼娘虽然不上工,却总是无私的,用自己的方式,默默的分担着这个家里的一切。 在不知不觉中,杨蔓娘早已经把她当成是自己的亲妹妹了。她自认为自己是个坚强的人,即使刚穿越来的时候,那么艰难的生活,她都没掉一滴眼泪。 但此刻,却忍不住眼圈儿红了。 “怎么回事?” 倏忽间。 右侧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一道清冷的男声从身后传来。 杨蔓娘拿袖子抹了一把眼睛,连忙转身。 因为身高的差距,她需要微微仰头去看来人。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陌生的红脸判官面具。 “是我!” 男子掀开面具。 露出一张俊秀却稍显苍白的脸,烟灰色的抹额下,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闪烁着关切的目光。 是傅劲光! 看到他鹤麾下笔挺的皇城司制服,杨蔓娘的眼睛里瞬间亮起了希望。 “啊,是你,太好了!” 第46章 陆游《岁首书事》有云。 中夕祭余分馎飥。 馎饦, 是宋代过年时最具特色的食物,也叫面片儿汤。就像现代人过年不能不吃饺子,十五不能不吃元宵一样, 再大宋无论士庶, 除夕年夜饭之中, 必然是小不了一碗馎飥的。 冬馄饨, 年馎饦。大宋民间一般都用馎饦祭完祖先后,再全家分食。这种食物,起源于南北朝时期的北方游牧民族, 不加酵粉用清水和好面,再掐成小面段儿,将其搓成两头翘、中间凹的形状, 放在菜羹里加上各种调料煮熟即可。 所以, 入乡随俗,除夕日杨蔓娘家自然也要做馎饦的。 而且, 在大宋除夕夜宴饮也不仅局限于家人之间,友人和邻舍也往往热情地互邀。比方说,大掌柜朱贵知道他们兄妹三人过节, 之前特地邀请他们去自己家里一起过除夕。不过, 被杨蔓娘婉拒了。 此刻已经是晚上了,正房的外屋子里点了两个火盆儿,暖烘烘的。 兄妹三个一起动手,做了一只烤鹅, 大盘羊肉, 糖醋鲤鱼,鸡皮炖豆腐,山海兜儿, 蟹酿橙,肉酢,凉拌干茄瓠、素炒马牙菜,凉拌鱼冻这十道菜。 寓意新的一年十全十美,再加上一小锅馎飥,一起团坐在桌边儿吃着除夕夜宴。 “今儿个可吓死我了。” 老三杨盼娘舀了一勺酸酸甜甜的蟹酿橙,想起下午的事儿,忍不住拍了拍胸口。 抱怨了一句: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6节 “那会子光顾着看热闹,撒开了大姐的手,后边儿的人突然一拥而上,,把我的鞋子踩掉了。那会子被人群裹挟着,脚又冷,腰都要抬不起来了,人挤人差点儿就趴到地上。可吓死我了,要不是皇城司的人,我差点儿就回不来了!我估摸着,今儿这场驱傩,半个汴京城的人都出来凑热闹了。” 今日驱傩,虽然发生了一些小插曲,但算是有惊无险,结果是好的。恰好遇上那位指挥使傅劲光,对方派手下帮忙找回了杨盼娘。 最后,一行人后面便跟着队伍,一直到汴京城外的转龙湾,埋了祟。结束了整个驱傩仪式,才打了牛车回了家。 不过,杨蔓娘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再发生。想了想,放下手里的筷子。从里屋拿出钱匣子,找出两个一两的小银角子,递给二人。 笑着道: “今日那么多人,也是运气好,最后才能全须全尾的找到盼娘。这银角子你们都贴身在里衣里收好。若是往后咱们出门不小心走散了,你俩可别到处乱跑,直接用这钱打牛车回家就是。” 杨蔓娘不得不小心,尤其是这样的大型活动,一个小孩子到处乱跑,很容易被那些拍花子的盯上,或者被人踩伤,倒不如直接各自打车回家来到安全。 “知道了,大姐。” 两个小的接过银角子,乖巧的点头异口同声的应了下来。 “好了,事情说完了,新年快乐,那就让我们一起举杯!” 杨蔓娘哈哈一笑,率先举起了手里的双耳杯。 姐弟三个都不大,杯中自然没有斟酒,倒的都是玫瑰香引子。 不过。 气氛到了,喝的是什么还重要吗? “岁月匆匆,一年过去了,很感恩有你们相伴。新的一年,愿咱们家笑声常伴左右,温馨永驻心间。祝咱们姐弟三个身体健康,事事如意,千岁!” 杨蔓娘豪气的率先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千岁!” “千岁千岁!” 两个小的也一脸兴奋的跟着碰杯,仰头大喊千岁,同样一饮而尽。 或许,会有看官会奇怪为何不说干杯,要喊千岁,呵呵,杨蔓娘这也是入乡随俗。 在大宋,人们喝酒庆祝的时候,都不说干杯,而是说千岁。而且喝的兴起的时候,还会高举酒杯,兴奋的仰天大叫千岁千岁。 这,也是一种时代特色吧! 吃罢除夕晚宴,亥时刚过。 家家户户都开始烧松盆,焚苍术,驱邪祈吉。杨蔓娘家自然也不例外,老三杨盼娘也拿来早就准备好的注满盛麻籸的烧籸盆,点燃了放在大口,加上苍术一起焚烧。 不一会儿,远处便传来“砰砰砰”此起彼伏的炮仗声儿。 “大姐,到点儿了,咱们也快去放炮仗吧!” 杨士林去西边耳房里拿出放在墙角儿的炮仗,回屋穿上羊皮裘,笑嘻嘻的催促道。 除夕这天,不论是在朝当官的人家,还是普通百姓家,都会围坐在火炉旁边儿,吃着消夜果和胶牙饧,不睡觉守岁。 等到亥时,皇宫里会先燃放爆竹,爆杖声儿震如雷,声音大到宫外很远的地方都能听到。然后,宫外的大街小巷再竞相燃放。 如今的爆竹品类众多,有单响、双响、连响,有飞上天空才爆响的二踢脚爆竹。甚至,在宫中,还有内廷殿司呈进的屏风炮杖,内藏引线,外面画着钟馗捉鬼之类的图画,点燃引线后,一连几百个炮劈啪作响不绝。 那震耳欲聋的轰隆声,仿佛天上的雷公下凡了一般。 “大姐,三娘,白绾绾,你们捂住耳朵,我要放啦!” 院子里。 杨盼娘抱着白绾绾,老二杨士林点燃炮仗的引线,捂着耳朵站在一边。一阵子嗤嗤声儿之后,一只只爆竹砰砰上天,然后炸开,照的天空都亮了。 杨蔓娘瞧着有趣儿,也用炭火点了一支双响。 “砰!砰!” 连着两声巨响,即使捂着耳朵也听的真切。 随着爆竹声声,外面传来了一阵阵响亮的敲门声儿。 “大娘子开门啦!” “二郎,二郎,出来玩儿啊!” “杨三娘!一起出来打夜胡啊!” 伴随着清脆的童谣声儿: “卖痴呆,千贯卖汝痴,万贯卖汝呆,见卖尽多送,要赊随我来......” “大姐,要开始打夜胡了!” 老三杨盼娘顿时兴奋起来,一点儿也没被白天差点挤丢的事儿影响,乐呵呵的回屋去拿自己的钟馗面具。 打夜胡,这是除夕夜的打夜胡卖痴呆,是这一日专属于街头巷尾孩子们的游戏。一群群孩子们吃完年夜饭,带着面具,打扮成神话传说里的人物,在街上唱童谣。 孩子们跑累了,便去各家门前嬉戏,挨家挨户的敲门讨要钱财或吃食。这种喜庆的日子,一般人们都会乐于大方的给,没谁会拒绝。倒是有点像现代国外万圣节孩子们扮成小鬼,挨家挨户讨要糖果的游戏。 杨蔓娘这个年纪,自然不会去打夜胡了。 回屋端了一碟子澄沙团儿、蜜姜豉和蜜酥。打开大门,将点心分给大门外拿着木刀木剑、各种彩色旗帜,打扮成将军、符使、钟馗、判官、六丁六甲、和灶神,土地神的一帮小孩儿。 “谢谢大娘子!” “多谢杨大娘子!” “嘻嘻......” 这帮孩子,都是保康门街这一片儿的,很多都认得杨蔓娘。拿了吃食,纷纷摘了面具笑嘻嘻的作揖道谢。 没有春节晚会,没有手机短信拜年,没有某信红包。杨蔓娘原以为在这个年代,自己除夕守岁会无聊的睡着的。 但是没想到,坐在火盆旁边儿,吃着消夜果和胶牙饧,一直到天亮鸡鸣,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打夜胡回来,拿着挂满铜钱的竹竿儿,去院子里打灰堆,祈祷来年全家逢凶化吉,实现心愿的时候,她都是醒着的。 大抵都年轻,竟然一点也不困,吹灭点了一夜的守岁烛。杨蔓娘洗漱收拾好,和老二老三一起打了牛车,去桑家瓦子过初一。 国家官私以冬至、元正、寒食为大节日,七日假。 大宋已经有了年假的说法。新年是最为正式的节日,所以朝廷规定七天假期。从元日这天开始,到正月初七结束。而在这七天里,朝廷官员除了安排当值的,都无需上朝办公,人们可以尽情的享乐。 有人乘着有时间,带着家人去瓦子里消遣,有人则选择走亲访友拜年。一般宋朝人的拜年,是不会带小孩子去的。不像现代人拜年,很多地方,都会给对方家的小孩子压岁钱。而宋朝人为了避免拜年的人家给自己家孩子压岁钱,通常不会带自家的孩子去别人家拜年。 穷在闹市无人问。杨蔓娘家自从爹娘没了之后,亲戚们都怕被缠上拖累。不说平日,就连逢年过节,也早已经没有什么亲戚上门了。 所以,如今自然也没有走动的必要,倒也省了大年初一去走亲戚的步骤,直接去瓦子里消遣过节。 正月初一是元日。 大街上人来人往,走亲戚的,逛街的,出门上香的,去皇城外瞧教坊司新年表演的,都早早的便出了门。 路两旁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两旁热闹的街市,各色搭起的彩棚,摆卖冠梳的、珠翠步摇头面儿的、各类布匹衣着的、新鲜吃食的,绢绒花朵儿的、领抹靴鞋物件儿的,应有尽有。 杨蔓娘想起之前在李氏小报上,看到的一则有关假期的轶事,说某御史台官员认为新年放假七日太过浪费时间,于是便向官家上书,希望将这七天假期缩短为五天。然后,官家同意了。但是,其他的官员却很不满意,之后又纷纷上书,要求改回来。所以就这样,官家又将五天假期延长为七天。 杨蔓娘撩起牛车车帘儿,瞧着两旁格外热闹的街道和摩肩接踵的行人。 心里忍不住暗自吐槽: “谁乐意当牛马天天上班啊!想来官家本人,也想多休息休息,感受一下这喜悦的节日气氛,与民同乐。所以,才再次将新年假期改为七日了吧!” 保康门大街离桑家瓦子不远,虽然路上有些堵车,但牛车晃晃悠悠,还是不到两刻钟便到了。杨蔓娘付了牛车钱,带着二人进了瓦子大门。 瓦子是时下最著名的一种娱乐场所,尤其是大型的瓦子,是各类艺人展示自己技能的场所,也是汴京城演艺集聚的区域。就像美国纽约的百老汇和英国的伦敦西区。这里以集群化优势吸引庞大的观众群,表演内容也是五花八门,百花齐放。 瓦子勾栏里日夜表演杂剧及讲史、傀儡戏、说书,影戏、杂技吹弹、舞拍、杂剧、舞剑,变戏法儿、胜花、泥丸、马球,翻花绳儿,鼓板、投壶这些。 还有斗蛐蛐儿,斗鸡,花弹、蹴鞠、分茶、弄水、踏混木、散耍、讴唱、息器、水傀儡、弄烟火、鬻水道术这些喜闻乐见的节目,兼容并蓄,汇集了各种满足市井需求的娱乐表演。 同时这些瓦子里的演出,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连锁效应,带动了瓦子的其他小食经济,有各种酒肆、茶坊、食店、摊铺儿,药材铺子。 还有卖古玩、字画的,剪头发的,相面、算卦的,十分热闹。 那些从南到北的生意人,或是无聊来此消遣的人们,都习惯于在瓦子里买了各种小吃零嘴儿,一边吃一边逛各个勾栏,遇到喜欢的表演,便付了钱进去观看。 几乎无论春夏秋冬,不管刮风下雨,瓦舍勾栏里天天都有演出。 终日居此,不觉抵幕。人们在这里消遣,一点儿也不觉得无聊,时光便是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大姐,咱们先去张家瓦缸吃了早饭再逛吧!” 桑家瓦子作为汴京最大的瓦子,相比于其他的普通瓦子,待客大厅的装修要更加精致有格调。 整个大厅用雅致的挂画和高档的屏风装点得很有格调,纱帘后面还有两个穿青色圆领绸衣的小娘子抚琴助兴。 不过,这对于没有吃早饭的杨盼娘来说都不重要,好吃的张家瓦缸店才是此行的第一站。 “好。” 杨蔓娘笑着点了点头,早上没吃吃朝食,在牛车上呼吸了一路清凌凌的冷空气,她的肚子也有些饿了。 张家瓦缸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怪异,却是桑家瓦子里的名小吃,其名声和汴京出名的曹婆婆肉饼,宋五嫂鱼羹也不遑多让。 瓦缸是一种具有浓厚江西地方特色的传统小吃,通常被逛瓦子的人用作早点和夜宵,这种小吃以瓦罐儿为容器,放入新鲜的蘑菇,竹笋,银耳,鱼肉,羊排骨,枸杞,红枣,加上水用木炭火高温煨制两个时辰,味道别具一格的非常鲜美,并且含有很高的营养。 一大早的,喝一口瓦罐儿里热气腾腾的鲜美汤汁儿,简直是一种享受。 “大姐,我刚才瞧了门口的水牌,今儿个象棚里午时有元日相扑比赛,他们请来的都是汴京的高手,曹铁拳、赤毛朱超、撞倒山、铁板沓、杨长脚都来了,进去一人要收七文钱,好些人都说要早些排队呢。” 老二杨士林吃了一块瓦罐里的羊排骨,笑着道。 在瓦子勾栏里看相扑比赛,自然要花钱的。 宋朝瓦子里的勾栏,就和现代商场里的电影院似的,随便进商场去逛一逛不要钱,但是进电影院看电影自然是要花钱买票的。 瓦子里,勾栏之间都砌有墙和门,专门有人收费,才能进去观看表演。 “啊,二哥,那女子相扑请来了谁啊?有没有锦勒帛?” 不等杨蔓娘说话,一旁的老二杨盼娘先急了,她可是对方的粉丝。 广场妙戏斗程材,未得天颜一笑开。角抵罢时还罢宴,卷班出殿戴花回。如今的大宋,相扑风靡全国,相扑就像蹴鞠一样是全民.运动。不管是官方,还是市井民间,不管是上层社会,还是下层社会,相扑都广受欢迎。 在朝中,官家还设有“皇家相扑队”,相扑手一共有三十六人,都是从御前侍卫中挑选出来的,臂力过人的大力士,每年在宫廷宴会上表演。 而在勾栏瓦舍中,为了招徕观众,各家勾栏也会经常开设相扑表演。刚才杨士林所说的那些名字,便是市井中出名的男子相扑手。 不过,大宋的女子也不甘落后。如今不仅男子相扑盛行,女子也是一样,女子相扑甚至比男子相扑更加的受欢迎。 杨蔓娘刚穿越的时候,第一次听说瓦子里有女子相扑,还愣了一会儿,这和她心目中宋代女性的保守形象有点格格不入,如今听了倒是已经习以为常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7节 一般表演相扑的勾栏,通常也会安排女相扑表演,如今汴京城出名的女相扑手也不少,前十名,有嚣三姐、黑四姐、绣勒帛、锦勒帛、韩春春、赛貌多、后辈侥、女急快、侥六娘、赛关索。 当然这都是诨号,不是真名。她们都跟男相扑手一样,以相扑为职业,在瓦舍勾栏中进行相扑表演赛,并且打响了名头。就像瓦子里的明星一般,在市井中有不少的粉丝,每到比赛的时候,还有人去官扑店下注输赢。 譬如杨盼娘,她便是锦勒帛的铁杆粉丝儿。 因为她体重过两百六十一斤,是所有女相扑手里最重的,每次都是以绝对的实力将对手压倒。而杨蔓娘自己,则比较喜欢善于斗智的赛关索。 常言道:相扑的有力使力,无力斗智。虽然赛关索只有一百三十多斤,是所有女子相扑手里最瘦的。但是却擅长斗智,使用技巧角力,总是用四两拨千斤的技巧将对手放倒,令人大呼过瘾。倒是有点像《水浒传》里的有浪子燕青,是个实实在在的技术流相扑高手。 不过,今天的杨盼娘注定要失望了。那锦勒帛因为吃坏了肚子,身体不适,今日没有出献台参加比赛。 不过嚣三姐、韩春春、赛貌多、后辈侥、侥六娘、赛关索都来了,因为都是有名的相扑手,所以到场来看的人很多。能一次容纳一千五百人的象棚,几乎挤得满满当当。 这一场擂台,便是侥六娘对赛关索。 宋代的相扑比赛已有正式的规则,部署为二人签生死文书、检查服装、宣布社条、主持比赛。社条高喊着让双方公平竞争,不准施行不正当的手段暗算。 “开始!” 随着黑旗挥动,部署高声宣布比赛开始。 比赛一开始有些平淡,那侥六娘身长一丈,体型威猛,而赛关索则瘦小身材。 所以,一开始,侥六娘便大喝一声扑了上来。试图凭借身高和体重的优势,直接压服瘦小的赛关索。 而为了不被对方捉住直接角力,赛关索只能依靠步法与对方周旋,带着侥六娘不断的在全场挪腾转圈儿,消耗对方的体力。 “哎呀,这个瘦娘子赛关索,一点都不爽利!” “就是,你倒是摔啊,满场子跑什么!没吃饭啊,忒不爽快!” “快下去吧,赛关索!” “就是,不爽利,下去吧!” 底下的看客,尤其是那些没耐心急性子的的,看着比赛这么久,双方还都没有身体接触。 都忍不住开始骂骂咧咧,甚至有人发出不满的嘘声。颇有一点武松醉打蒋门神,周围看客的感觉。 不过,台上的赛关索不为所动,面色冷峻,依旧不断的在献台上辗转挪腾,躲避着试图抓住她的侥六娘。 她的计策很成功。 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侥六娘脚步开始乱了。 整个人开始气喘吁吁,呼吸急促,转身也变得迟缓起来。 终于,攻守异形了! 赛关索开始掌握主动,她不再满献台的躲避。而是弓起身子,如同豹子扑食一般。 瞅准机会,用右手扭住侥六娘,探出左手插入对方交裆处,用肩胛顶住侥六娘胸口。 “着!” 这一下极为的精准,侥六娘一时没有防备,便被她擒住。 相扑就是如此,一个不查,便满盘皆输。 头重脚轻,侥六娘已经无法使力,被赛关索四两拨千斤的直托将起来。 “好样儿的,赛关索!” “赛关索,打败她!” 观众们总是善变的,之前还嫌弃赛关索不爽快让她赶紧下台,这会子再也没有人嘘赛关索了。 反倒是一叠声儿的,给她加油助威鼓劲儿。 伴随着人群兴奋的呐喊声,赛关索巧妙的探腰借力,旋了四五旋儿,将人旋到献台边儿。 大喊一声: “下去吧!”。 便将高胖的侥六娘头在下脚在上。 直接扔下了献台! “啊啊啊!” “赛关索,赛关索!” “天哪,赛关索赢了赢了!漂亮!” 伴随着这干净利落的一击。 台下瞬间沸腾了起来,人们高喊着赛关索的名字,大声的欢呼着。还有那狂热的看客,激动的将身上的珠串儿,荷包,汗巾子一股脑儿往台上扔。 身旁的老三杨盼娘激动直拍巴掌,眼神亮晶晶的道: “大姐,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喜欢赛关索了!” “那锦勒帛呢?不喜欢了?” 她没记错的话。 杨盼娘早晨来的时候,还张口闭口的问锦勒帛上不上场呢。 “额......当然也喜欢!可是,可是我现在更喜欢赛关索!” 杨蔓娘捏了捏她如今变得圆嘟嘟的小脸儿。 勾唇一笑。 还真是个善变的小娘子哪! 相扑比赛一共九场,三场女子,六场男子的,等全部看完已经过了晌午了。 兄妹三个午饭吃了一顿肉糟桂花茄丁面和炸小酥肉,又去看了一场傀儡戏和萧三娘的分茶表演,玩了几把投壶消遣。 顺手在小摊上买了一盒子果馅顶皮酥和一盒酥油泡螺,便一边吃,一边转场到瓦子南边儿专门听书讲史的素兰花勾栏。 这会子听书的人还不算多,杨蔓娘兄妹三个交了银钱进来,很快便找了个联排的长凳儿坐下。 便听那身穿青色圆领长袍的说书先生讲道: ‘“列为看官,却说那关羽一行人,才刚行至滑州,便有手下人报与刘延知晓。那刘延引数十骑飞骑,出郭而迎关公。关公见是刘延,在马上欠身施礼言曰:“太守别来无恙!” 那刘延见是他,便忙不迭的还礼曰:“公今欲何往?”关公捋了捋长髯道:某刚辞别了丞相,去寻家兄刘备。” 那刘延顿时大惊:“玄德在袁绍处,绍乃丞相仇人,如何容公去?”’ 一旁的杨盼娘捏了一块盒子里的酥油泡螺。 咬了一口上面螺狮儿一般的奶油,吟吟的道: “这一段儿说的关公过五关斩六将,二哥最爱听了。” 如今瓦子的勾栏讲史,讲的最多的便是三国,而且此时的三国,虽然还不是后来元末明初罗贯中笔下三国演义的那个三国,但是,已经开始有后世三国演义的雏形了。 以《关公刮骨疗伤》和《关公过五关斩六将》最为经典。对于常去勾栏听史的人来说,这两段儿几乎是耳熟能详了。 尤其是关公过五关斩六将,讲述了关羽在寻找刘备的过程中,连续通过了曹操麾下的五个关卡,并斩杀了六名将领,东岭关的太守孔秀、洛阳太守韩福和牙将孟坦、汜水关太守卞喜、荥阳太守王植和守卫在滑州黄河渡口的秦琪,最终成功投奔刘备的一系列壮举。 这些情节不仅展现了关羽的勇猛和决心,也体现了关羽对大哥刘备的绝对忠诚。尤其受时下人所钟爱和佩服,所以瓦子里的说书先生,没有新本子的话,几乎都会开场的时候说一段儿热场。 勾栏的跑腿儿给客人端来了驱寒的杏仁茶,杨蔓娘喝了一口,听着说书先生抑扬顿挫的声音。 顺手从盒子里也拿了一块儿酥油泡螺吃。 这酥油鲍螺是时下一种最常见的花式点心,用奶油制成。把牛奶倒进缸里让其自然发酵,煮成奶渣儿,再使劲搅拌,分离出其中的奶油,搀上蜂蜜和蔗糖,凝结以后,再挤到盘子上,一边挤,一边旋转,一枚枚漂亮的小点心便横空出世了。 这样的点心底下圆,上头尖,螺纹一圈又一圈儿,这就是酥油鲍螺,也是大宋常见的待客点心,一般到了中秋节,新年和元宵节,无论富贵之家还是小门小户,都要用它来待客。 原本杨蔓娘刚穿越的时候,就想做奶油点心来卖,改善生活。 后来在夜市上发现了这个,才知道是自己想多了,奶油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宋朝并不算稀罕。 酉时正。 厅堂的桌子已经坐满了,其中还有不少夫人和小娘子。 说书先生团团作了一圈儿揖,开说开场白: “之前,咱们都讲月下散人的《梅花定情记》,今日是元日,咱们也换个口味儿,给各位客官讲讲最近火爆的新本子,墨瑾公子的《霸道王爷心悦我》,要说这本书,如今在咱们瓦子各勾栏里是很火爆了,几乎所有人都关心后续如何。虽然还在连载,但前几日夜叉棚那边儿已经邀了李解元说了一场,如今老朽也来凑一凑热闹,给各位客官说一说这书最新的一章节。” 随着一声惊堂木。 说书先生的声音缓缓响起: “上回书说到,那怀了身孕的小娘子白绾绾一抬头,瞧见来人,你道是谁,却原来是那陆逸尘陆公子......” “啊!” 才听了开头,老三杨盼娘便惊了一下,手里的酥油鲍螺也不香了。 攥着杨蔓娘的袖子,趴在她耳边压低了嗓子激动的道: “天哪天哪,大姐,他这是说的你的书啊!你现在已经和月下散人一样出名了!” “嗯。” 杨蔓娘应了一声,示意她小声儿些。 之前东主朱旭就说过,因为反响好,瓦子里已经有说书人主动说她的书了。所以,杨蔓娘今日才来瓦子里,就是想亲自听一听现场的。 如今最新的章节,是白绾绾离开豫王爷,独自带球跑,遇见男配陆逸尘。 尤其是白绾绾和陆逸尘再次相逢,物是人非,佳人的心另有所属。四目相对,陆逸尘叹了口气,语气寂寥的,说出了那句清朝大才子纳兰性德的名句。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句耳熟能详的诗,放眼中华上下五千年都不逊色的,其文采和意境之出色自不必说。 又恰到好处的被作者杨蔓娘放在这样的情境里,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让初次听到的人,内心都不禁生出强烈的遗憾,就如同冬日里吃了一盅儿冷酒般,心里先是激灵灵的冷,之后又从胃里火辣辣的烧了起来,一冷一热,呛的人鼻头酸涩,不由自主的想流泪。 很多小娘子听到这里,都忍不住红了眼圈,不由自主的流下了泪珠儿。 之后,说书先生略微停顿了片刻。 等众人的情绪平复了,才复又继续说。 书又讲到豫王的后悔,以及白绾绾后续的生活。这位说书先生的水平也很高,很生活化,把一些原本平淡的情节,都说的趣味横生,牢牢地牵动着观众的情绪。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8节 在坐的小娘子们,不时的捂嘴发出惊呼,为白绾绾的未来命运担忧。 很多年纪略大一些的夫人,平常忙于处理家事,没顾得上看最新的章节。此刻,也都捏着手里的帕子,听的全神贯注。 毕竟,这娇妻带球跑的桥段儿,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很新鲜很狗血的,开天辟地头一回。 相比于千篇一律的孝女暖脚没苦硬吃感天动地,和才子佳人你侬我侬的段子。这样的天雷和狗血,对于后宅女人的杀伤力极大。可以说整个新年,男人们也倒还罢了。几乎所有夫人和闺阁小姐们的聚会里,必然是要提到《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的。 尤其是后来,在男配陆逸尘的庇护和帮助下,白绾绾分娩,生出和豫王长得一模一样的儿子白天赐时。 大家便越发的期待起话本儿的后续了! 第47章 新年休沐, 杨蔓娘原是打算多休息几日,和弟弟妹妹们一起玩乐的。 但人心里存了事儿,就很难真的歇下来。 到底还是记挂着手头话本儿的事情, 杨蔓娘只在初一初二初连续玩乐了两日, 便克制住了自己。 开始一边写《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结尾部分, 一边考虑下一本新书的题材了。 是的, 新书。 杨蔓娘最终还是和朱雀门小报签订了一份长期契约。 没错。在大年初三的时候,东主朱旭特意再次很有诚意的上门,而且为了留住杨蔓娘这个巨大的摇钱树, 他考虑再三,还是同意了她提出的分成条件。 《霸道王爷心悦我》完结以后,杨蔓娘再写的新小说, 在朱雀门小报就不再拿固定的稿费了, 而是按照分成来算钱。 所有杨蔓娘以后写的小说,都会发表在朱雀门小报上, 而得到的收益,刨去成本,都是和东主朱旭三七分成。并且, 朱旭还补充了一条, 以后用他名下的印刷坊来印刷杨蔓娘的小说,卖给各大书店,当然收益也是三七分成。 杨蔓娘三,朱旭七。 而既然签订了新契约, 那么, 新书的问题,自然也就该考虑了。 当初刚刚穿越生活艰难,为了快速吸引大宋读者的眼球, 赚取生活费,杨蔓娘写了霸总狗血文。虽然有很多读者喜欢,但不得不说,期间也被许多的卫道士骂了。 甚至,前几日,话本儿情节写到白绾绾离开豫王爷独自带球跑的时候,还有一群老夫子,专门拄着拐杖去朱雀门小报唾骂,说这书有辱斯文,不应该上报带坏读书人。 当时这事儿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还上了《向家小报》和《新闻》。 杨蔓娘当时知道后还有点怂,担心自己的话本儿会不会因此被朝廷找麻烦了。不过,等了几日也没啥事儿。显然,这个年代言论还是足够自由的,官府根本懒得管写小说这等小事儿。 不过虽说如此,她也暂时不打算再写霸总小说了。一来是写了一本之后,霸总文的灵感已经枯竭了,就算再写,大概也是炒冷饭,不会有太多的新意,反倒让读者失望。其次便是墨瑾公子如今的名气已经打开,第二本自然有喜欢的读者来关注,倒是也不必专门去写霸总文吸引眼球儿了。 可是,这第二本书,究竟要写什么呢? 杨蔓娘有些拿不定主意。 玄幻修仙的?鬼怪类规则怪谈?还是依旧写爱情? 玄幻修仙类的小说,如今的市面上自然是没有的。毕竟,现在写话本儿小说的人脑洞还没有那么大,还无法想象什么是斗气,什么是斗师斗圣斗气化马,更想象不出什么是挖出至尊骨。可是若写这个似乎跨度有点太大,考虑到如今读者的接受能力,杨蔓娘觉得,玄幻类话本儿还是暂缓吧! 至于鬼怪类的话本儿,当下自然有人写,不过不是规则怪谈。杨蔓娘之前翻看过一些市面上比较出名的鬼怪小说,大多都是和岳阳老生那样,写狐仙,写女鬼,而这些鬼和狐仙,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法术和能力,只能算是一个顶着鬼怪名头的的渴望爱情的女人。 她们大多都有美丽的皮囊,温顺的性格。她们是男主向上爬的工具人,任劳任怨,缝缝补补,赚钱养家,红袖添香。 或许因为写书的大多都是落魄的读书人,这些人对于金榜题名的渴望也格外的强烈,便将其表现在自己的小说里。所以,这些鬼怪小说的最终落点还是金榜题名,高中状元,迎娶公主,倒是和才子佳人的话本儿差不多。 另外一部分写鬼怪狐仙的,则是说教类型。将这些鬼怪狐仙都写成反面人物,迷惑男子,采阴补阳,或是伤害家里的牲畜,偷窃金银,然后这些坏鬼坏狐狸,毫无例外都被路过的道士和高僧给收走了。然后,众人皆大欢喜。一起跪地感谢高僧道士法力无边,慈悲为怀,普渡众生云云。 那,要不写一个北宋的鬼怪规则怪谈? 杨蔓娘想了片刻,虽然有些心动,但很快还是否决了这个想法。 刚刚结束了一个霸总爱情类的小说,马上变成阴森森的鬼怪规则怪谈,恐怕自己的读者一时之间不太能适应这样的转变。 毕竟,她在现代玩vr恐怖游戏,都害怕的不敢睁眼。更不必说,自己的忠实读者好多还是十四五岁的小娘子。所以,这种规则怪谈的小说,还是缓一缓,留待以后再写。 唔,那就还是循序渐进,继续写爱情类的吧。不过虽然写爱情,但杨蔓娘可不想炒冷饭落俗套,单纯的写男女主之间的爱情。她决定在其中加入一个爽点,那就是历史穿越。 穿越这个在现代已经被用烂了题材,在大宋还是没有出现的。 大概是在现代看穿越小说久了,杨蔓娘总觉得小说若是不带穿越,那就感觉是做饭忘了加盐,总觉得缺乏滋味儿。如今自己写,自然要让笔下女主穿越的。 而要说穿越最火的年代,自然是清穿了,想想现代那些火热至极的清穿小说和清宫剧,还有女主穿越清朝之后围观皇子们九龙夺嫡,周旋其中的故事,或者是带着空间和系统,在四阿哥后院咸鱼躺赢的故事。 杨蔓娘在大宋,自然不可能写清穿了,毕竟如今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个朝代。不过,若是有机会的话,写个古穿今的故事,让宋人穿越到明朝什么的,倒是也不错。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目前,杨蔓娘是打算写一个女主穿越大唐刚刚开国时期的故事,毕竟,当初清穿最火的年代,被穿成筛子的便是穿康熙年间。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那个时候康师傅的阿哥数量最多且最优秀啊! 那么,唐朝皇子最多最出色的时候,自然是唐初武德年间,玄武门之变前了。 至于为什么要选唐朝而不是其他的朝代,这也是杨蔓娘深思熟虑过的。 首先,自然是刚才说的皇子数量和质量的问题。其次,作为相邻的承上启下的两个朝代,大宋对唐朝的感情很复杂,既有尊重和借鉴,也有批评和否定,尊重向往开国的武德年间和繁荣昌盛的太宗时期,不喜欢是安史之乱以后的唐朝。 但总的来说,宋人从上到下,从士大夫到市井百姓,大多还是颇为喜爱唐朝的,向往唐朝的武力和巨大版图,尤其是向往盛唐时代的繁荣强大。不少大宋的文人学士,都以振兴唐代盛唐风骨的理念为目标,推动大唐文化在当代的复兴。东坡先生就曾在《东坡志林》一书中多次强调对唐代文人的尊重,甚至把唐代文人视为自己的老师,称赞大唐为中华之盛世。 所以,大宋市井百姓不但对唐朝很熟悉,而且对于大唐的认同度还是很高的。所以,杨蔓娘写主角穿越唐朝,也更容易让大宋的读者产生代入感和共鸣。 “大姐,写了一下午了,喝点儿桂花甜茶润润嗓子吧。” 杨蔓正娘想新书情节想的入神,不知什么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老三杨盼娘推开书房门,端着一碗桂花甜茶走了进来。 笑着道: “屋里太暗了,我给你点上油灯吧!” “好,我怎么觉得有些冷,外面是下雪了吗?” 杨蔓娘搓了搓手,喝了一口桂花甜茶,紧了紧身上新买的兔皮夹袄儿。 问了一句。 “是呢,下午的时候,天上就淅淅沥沥的飘起了雪花儿,这会子,雪已经下的有脚面儿厚了。” 老三杨盼娘一边说,一边拿火钳从炭篓子里夹了两块炭,添到火盆儿里。 “是嘛!” 杨蔓娘闻言倒是有了兴趣,放下手里的茶盏,起身做了两组扩胸运动,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走到窗户边儿,架起窗子,向外望去。 寒冬飘雪如鹅毛,冰凌挂树凝琼瑶。屋檐儿下面,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凌,如同天然的珠帘儿,倒映着岁月的痕迹。 汴京的雪,清新、静谧、优雅。 漫天纷纷扬扬的雪花,宛如古诗中的温婉佳人,婀娜多姿,飘然而至,在夜色中,顺着架起的窗缝儿飘落进来。 所有的喧嚣和烦恼,在这一刻似乎逐渐消失,唯有这洁白才是天地间永恒的颜色。 注视着落在手心的雪花,慢慢的化成一滴水珠儿。杨蔓娘不由得突然灵感迸发,给自己的新书女主角想了一个跟雪一般雅致的名字。 雪梦萧。 这个名字,高远而清澈,蕴含着梦想和追求,雪的纯净与梦的朦胧相融合,纯净空灵,让人可远观而不可亵渎。 关上窗子,杨蔓娘回到书桌边,一边构思情节,一边沾上墨汁儿,用羊毫笔列新书大纲。 新书名字很简洁大气,一目了然,叫《梦回盛唐》。 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北宋小娘子雪梦萧,阴差阳错穿越到唐朝武德年间,成为一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大唐女郎雪梦萧,所经历的而一系列事情。而且女主雪梦萧在穿越期间,还接触到皇帝李渊,太子李建成,秦王李世民,齐王李元吉,赵王李元霸,还有驸马柴绍,名臣魏征,房玄龄,杜如晦,大将军尉迟敬德,秦叔宝,陈咬金,罗士信,侯君集等等,一系列大宋人耳熟能详的大唐顶尖人物。 女主雪梦萧知道唐朝的历史,也知道他们所有人的命运,却偏偏不知道自己的结局。穿越期间,阴差阳错与李氏兄弟产生了复杂而深沉的情感纠葛,最后,身不由己地卷入到玄武门之变。 虽然,这是一个穿越历史的言情小说,但是杨蔓娘并不打算当言情文去写。毕竟,这么宏大的主题和年代,光写女主的爱情,还是太单薄了,而且显得有些小家子气。 穿越,历史,友情,爱情,权力,阴谋,政变,新书里缺一不可。必要的时候,杨蔓娘还打算让女主要用大宋的知识文化和经验改变大唐,让唐朝人佩服。这样,对于初次接触穿越的大宋读者来说,才会有爽的感觉。 那么,想把这个历史穿越故事写好,新书就绝对不可能是短篇了。否则很多故事情节都写不全,整本书都会变得经不起推敲,并且难以自圆其说。所以这本书,和上一本只有二十万字不同,篇幅要大大的增加了,杨蔓娘打算写到三四十万字,如果有变动的话,甚至写成五六十万字的长篇也有可能。 可不要觉得五六十万字不多,这是在大宋不是现代,现代很多小说都是百万字起步,甚至有些能写千万字。可这个年代没有打字机,没有电脑,纯靠毛笔手写,很多话本儿小说都是十万字左右,写二三十万都算是长篇了,杨蔓娘的四五十万字数,已经是极为庞大了。 当然,光写长自然还不行,历史类穿越小说想写好不容易,之后还需要大量的查资料了解史实。毕竟,不能你说自己写的是大唐,就是大唐了。这个年代有水准的读书人和大家闺秀,从小就饱读四书五经和各类史书,对于很多历史事件都有自己的认识和见解。 杨蔓娘的小说里,若是写出一个唐朝人去逛夜市吃汤饼吃的很香,那就要被人笑掉大牙的。毕竟,宋朝时期夜市才开放的。而唐朝实行宵禁,根本就没有夜市。若是真有人能在唐朝吃到夜市上的汤饼,那才是见了鬼了。 所以,写小说,还是要基于真实的历史才可以。要想写的爽,并且还足够真实,那就非常考验作者的历史水平了。 不过,杨蔓娘在现代看了那么多穿越小说,开头倒是不需要查资料,非常容易写。 《梦回盛唐》的开头,是一个宋朝的小娘子,在跟随父母去汴京探望祖父母的路上,遇见一个摆小摊的邋遢老头儿,跟老头买了一枚漂亮的莲花玉佩,那玉佩玉质上乘,雕工精美,小娘子在住客栈的时候,把玩玉佩,不小心割破了手指,将血液滴到了莲花玉佩上,然后便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了八百多年前的唐朝武德年间。 这个穿越方式平淡嘛? 对于现代人来说,或许很平淡,毕竟大家都是老书虫,见过太多的世面了。睡觉穿,做梦穿,吃饭穿,落水穿,救小朋友穿,扶老奶奶过马路穿,魂穿,身穿,夫妻双人穿,带着全村穿,带空间穿,带系统穿,带异能穿,带读心术被读心术穿。 各种各样的穿越方式,五花八门,眼花缭乱。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小说里写不出的。 因为一个莲花玉佩穿,那简直是最平淡,最不值一提的穿越方式了。 不过,这个穿越方式虽然平淡,但放在大宋来说却刚刚好,这个年头,读者的思想还没有那么奔放,读书还是非常在意小说的逻辑和合理性的,也更愿意相信自己见过实物的东西。就是杨蔓娘之前的霸总小说,虽然看着狗血奔放,其实那也是基于一定现实的,毕竟,如今这个年代是真的有王爷,也真的有白绾绾那样可怜的贫民女子。 新书开头字数不多,杨蔓娘很快便写完停下笔。 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一边回忆自己在现代了解的一些唐朝武德年间的历史,一边按着顺序写在纸上留做素材。 之后几日,她又特地去了附近的开源书店,买了吴兢的《贞观政要》,和由大唐官方组织编纂的唐八史回来做参考。 足足准备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才开始下笔存稿新书。 第48章 杨士林最近日子过的很不错。 自从去了朱雀门小报, 跟着大掌柜朱贵做事,他每个月的工钱能得三百钱,这工钱在报房学徒里, 已经是响当当的了。 而且, 除了基本工钱之外, 还有蔬菜和烛炭补贴, 差不多一个月下来,也能有个五十文左右,而且中午报房每日还管一顿午饭。 一个月下来, 干吃尽落到手能得三百五十文。 虽然和自家大姐的赚钱能力没法子比,但和之前做小经纪的时候,一个月六十文工钱的日子比起来, 杨士林已经很满足了。 而且, 其他人虽然不晓得,但是, 大掌柜朱贵和东家朱旭都知道他姐姐杨蔓娘的本事,所以平日里给他安排的活计也都比较轻省,主要就是跟报房的老撰稿们一起学排版, 或是出门去各家店铺里给报房拉广告。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79节 虽然偶尔会累一点, 但摸着衣裳兜里的叮叮当当的铜子儿,就觉得心里踏实。 而且,他觉得自己再累,也没自家大姐辛苦。大姐杨蔓娘最近在写新书, 晚上睡得很晚, 点着油灯,几本买来的史书都摊在书房的大桌子上,她拿着毛笔在纸上删删减减, 忙的连吃饭都要人反复叫。 杨士林有时候回去早了,也帮忙收拾稿子,也顺便劝她注意身子: “书是写不完的,就大姐现在赚的银子,咱们三个省着点儿不胡乱花,两年都够用了。” 而大姐杨蔓娘却不以为然: “银子哪有人嫌多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那些银子,若是过原来在南熏门那样的日子。自然是够两年的,可若是过现在的日子,又算不得什么,也就够交个房租维持温饱罢了。等咱们真的有钱了,还要搬去更大更好的房子呢!” 杨士林对于现在住的公租房就挺满意的,委实想不出住更大更好的房子会是什么样儿。 当时闻言只是劝道: “我只盼着大姐能保重身体,别太劳累了,再不济还有我呢,我赚的虽不如你,但也能帮着家里分担些的。” 谁知大姐答应的好好的,转头又写稿子去了。 杨士林当时便不由得想,自家大姐真是聪慧啊,自己和大姐一样当初都是阿爹启蒙的,自己却写不出那样吸引人的故事。想来若大姐是个男子,这样聪慧又勤奋,定是能考中进士的吧。 “吱呀”一声,打断了杨士林的思绪。 大掌柜朱贵打开撰稿间的房门,他穿着厚厚的银灰色兔皮裘衣,扫了一眼里面几个忙碌的撰稿,目光落在靠窗户的杨士林身上,给他使了个眼色。 杨士林放下手里的活儿,自觉的走了出来,大掌柜将他拉到一边儿,低声问道: “二郎,你姐姐的新书最近写的怎么样了?这个月能开始连载吗?” 杨蔓娘的《霸道王爷心悦我》,如今已是连载到了尾声,豫王和白绾绾久别重逢,干柴烈火,旧情复燃。 豫王追妻火葬场的炸裂桥段儿,从大年初五,一直连载到了正月十六。 反响极为热烈。 基本上,汴京城的夫人们和小娘子们人人追读,如今的各大瓦子里,哪家勾栏的说书先生要是不会说这本书,都没有生意的。 不光如此。在正月十五,大相国寺举办的元宵灯会上,还专门有店铺别出心裁,做出了绘着白绾绾和豫王的花灯,还有陶人儿,卖的极为火爆,几乎看了小说的小娘子都买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一种粉丝周边吧。 不光如此,这些天朱雀门报房这边儿,也受到了一些波及,这还和杨蔓娘本人有关。 之前,朱雀门报房衙内和小娘子们斗殴事件之后,杨蔓娘不是给二十几位读者回了信嘛。然后,这二十几人收到信,有的就妥善的收藏起来了,有的则拿出来跟周围的人炫耀。 这一炫耀,算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然后大家才发现,原来还可以这么操作啊。于是,数以千计的话本儿读者,开始写信给墨瑾公子,然后将信送到报房这边儿要求转交。 如今,报房这边儿,读者的信件太多,都不拿匣子装了,大掌柜朱贵直接让人买了两个藤条编的大筐来收信了。 而且还不光如此,随着最整个小说连载到了尾声,豫王追妻火葬场,和白绾绾各种啪的时候,也顺便说出了更多经典的霸总语录。而这些最新的霸总语录,也成了如今汴京城的最新热词儿。 譬如,一些年轻的小夫妻,看过这本书后,晚上两人颠鸾倒凤,激情正酣的时候,丈夫就会冷不丁的来一句“怎么样,女人,满意你所看到的吗?” 亦或者是那句“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你求我,我就给你。” 妻子闻言,便会娇羞的啐上一句死鬼,然后红着脸用小拳拳锤他胸口。 可以说,《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生生的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了汴京人一直以来做某些不可描述之事的习惯。 而且,还有更劲爆的。 据昨日的《李氏小报》上八卦说,某王府的大管家赵福禄因为读了这本书,无师自通的学会了书里的管家名言。 所以,在王爷连续去了新纳的侧妃高氏院子留宿了三天之后,这位大管家晚上回到家,便忍不住悄悄的跟自家娘子蛐蛐:“哎呀,咱们王爷好久没有这么笑了,还是高侧妃有手段哩。我在王府伺候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王爷对一个女人这么上心呢!” 当然,这事儿的真假,还有待商榷。 毕竟,这位大管家赵福禄,之所以能做王府的大管家,自然是深得王爷信任,并且做事儿最妥帖嘴巴严实的,又怎么可能背后蛐蛐自家主子后院的八卦。 而且,就算他一时管不住嘴,不小心蛐蛐了,那也是晚上在被窝儿里跟自家娘子蛐蛐,又怎么可能让外人知道,还被登在李氏小报上? 莫非,这位《李氏小报》的撰稿人,为了搜集八卦消息。还能不辞辛苦,大晚上的埋伏在人家夫妻的床头儿? 哈哈!不过,虽然这《李氏小报》写的内容虽然大胆又荒谬,经不住仔细推敲,却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表明了如今的《霸道王爷心悦我》,在市面上是多么的火爆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东主朱旭自然不想放弃如此大的流量。自然极为希望,杨蔓娘能够在旧书完结之后,马上续上新书! 毕竟,今时不同往日。 自从杨蔓娘的这本书,再朱雀门小报连载火了之后,其他的各家小报,也开始有样学样儿。纷纷请了市面儿上的各类话本名家,来自家小报连载。虽然因为墨瑾公子的《霸道王爷心悦我》,在上面压着,其他报房的书暂时都还成绩不显。 但时间长了,可就难说了。毕竟,一旦墨瑾公子《霸道王爷心悦我》完结之后,不能尽快推出新书。读者自然会看其他小报的话本儿,时间长了,朱雀门小报的读者,自然会被其他小报给分走。 “额。” 杨士林闻言愣了愣,他在报房做事,对上述的情况自然也是了解的。 闻言如实回朱贵道: “大姐这些日子,晚上一直都在给新书存稿,不过,具体存了有多少字了我还不太清楚。” “那就好。” 大掌柜朱贵闻言松了口气。 有在写稿子就好,他还担心杨蔓娘年纪小玩心重,过了一个年,就散漫下来了呢。 作为朱雀门小报的大掌柜,朱贵一直都留心着其他同行的情况。 如今,各家小报都请了人连载小说。不过,对自家朱雀门小报,暂时还没有太大的影响。 无论是《小报》那边儿请的岳阳老生,还是《新闻》那边请的清月散人,他们都是文人,文人相轻,而且又都是成名已久的老作者,自然不想学墨瑾公子这个初出茅庐之人的书,免得被人说拾人牙慧。 所以,都依旧按着各自原本的风格继续写。 但是,他们的作品质量虽然不错,可是跟杨蔓娘这种被现代广大网文读者调.教过的老油子不一样,跟她笔下节奏很快,梗很多,还狗血频发,让人等得焦急的话本儿小说比起来,这二位的话本儿,就显得有些平淡,不够看了,当然一些多年口碑积攒的老读者虽然也会买,但是毕竟是连载的,大都是买回来先放着,并不着急慢慢的看,所以,便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并没有杨蔓娘的书那般反响火爆。 当然,汴京十七家小报,各有各的法子。不一定都和《小报》《新闻》似的反应,请成名老手连载打擂台。 比如虹桥小报,向家小报和杨氏小报,这三家小报也很有头脑。另辟蹊径,没有打擂台,反而特意找人模仿杨蔓娘的小说写法。 一个是写了一个王爷和平民小娘子的事儿,叫《霸道王爷心悦范小娘子》。另外两个个,则写的是王爷和贵族小娘子的事儿,叫《郡王美妻》和《霸道齐王心头宝》。 但是,杨蔓娘写的霸总文,虽然瞧着粗糙大胆,辞藻也不怎么华美,但想要模仿好,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些没有经过现代大量霸总文洗礼的人,想要写出这种文的感觉其实很难。 所以,这几家小报找的这些模仿的人,一开始都磨刀霍霍,没当回事儿。觉得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没什么内涵,不就是王爷和贫民小娘子看对眼的那点子事儿嘛,都是白话文,内容除了哗众取宠也没什么特别的,自己只要愿意写,还不是手拿把掐,轻轻松松超过对方。 可是真的拿起毛笔写起来,才发现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要怎么写?写什么?霸道王爷?难道自己笔下的王爷也霸道?那小娘子呢,小娘子也怀个身孕?可是这样,岂不是重复了,有拾人牙慧之嫌? 那不如,就写个温文尔雅的王爷?可是要怎么设计情节?之直接把小娘子直接娶到府里,甜甜蜜蜜?可是这似乎又太短了,没什么过程,似乎两三万字就能写完了? 这些人到底还是吃了没上过网的亏,总共也只看过杨蔓娘的这一本霸总小说,自然想不出现代那些耳熟能详的各种替身梗,失忆梗,真假千金梗,虐恋情深,破镜重圆,先婚后爱的狗血梗。而眼界和信息量不够,当然便很难有宽广的思路和套路。同理自然是写不出什么吸引眼球的东西,最多只能模仿的形似。 这也就导致了,很多读者,一开始会因为题材的原因被大量吸引进来,但是又会因为看了小说的具体内容,而很快的提桶跑路,然后骂娘。 写到最后,追读的人可以说是寥寥无几,惨遭滑铁卢,反倒让自家小报的口碑和销量都下滑了。 大掌柜朱贵一想隔壁的虹桥小报折腾了一圈儿,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便忍不住心情大好,抬手拍了拍杨士林的肩膀道: “正好,今儿中午吃罢饭,咱们一道去你家拜访你姐姐,看看能有多少稿子。” “是,大掌柜。” ...... 杨蔓娘今儿个写了一上午的新书稿子,中午便和老三杨盼娘点了孙家荣店的外会,羊肉素粉汤,麻腐鸡皮和素烩什锦菜在家吃。 自从之前大年三十开始申请上半日工之后,杨蔓娘也渐渐习惯了每日晚起。加上手头宽裕了,便再也没有申请上过全天工。 俗话说的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后面新年休假之后。再去楼里,要上全天工反倒是不习惯了。再加上,如今新话本儿《梦回盛唐》即将开文。因为这本书是参与分成,所以报房那边儿对字数要求也多了一倍,几天上工下来,便觉得有些力不从心忙不过来。 所以思量了一番,昨儿个上午,杨蔓娘便去矾楼,跟西楼大管事曹顺心辞去了自己三楼的差事。 好在,矾楼年后又招了不少人,倒是不缺她一个,大管事曹顺心也没为难,很痛快的便放人了,只让她下个月初一过来结工钱就是。 “大姐,你要是早告诉我这事儿,我去矾楼给你顶班儿多好,一个月五百文呢!” 杨盼娘吸溜了一口碗里的素粉,有些可惜的道。 大约是小的时候穷怕了,杨盼娘便总有些财迷,也不知什么时候,养成个哪怕灶膛里的银子,都想抓出来花的性子。 自从昨儿个知道杨蔓娘辞了矾楼的活计,便一直念叨着想要替她。 “不成,你的事儿我自有安排。” 杨蔓娘倒不是不愿意让妹妹杨盼娘去矾楼顶班,只是这事儿确实行不通。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矾楼侍女的活计,也自有替补的规矩。杨蔓娘猜测,自己离开之后,在三楼侍候的八成是吕小娘。当然这也不绝对,大管事曹顺心也有可能从其他几栋楼楼调人过来,这都说不准的。 像杨盼娘这样外头去的,是不可能去三楼侍候,也不可能拿到五百文的。就算顶替自己上工,最开始都只是跑腿儿的,一个月工钱只有一百文,活计还累。 她才不过虚岁十一岁,实在不是一个好去处。 “那大姐,你准备让我做什么呀?” 杨盼娘放下手里的筷子,眼睛亮晶晶的道。 大宋平常人家的小娘子,去做工补贴家用的不少。如今家里虽然宽裕了一些,杨蔓娘也给她零用钱,但杨盼娘还是渴望和哥哥姐姐一样,能自己赚钱。 “那要看你自己喜欢什么了,不然就去学一门手艺。” 宋朝的妇女,并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尤其是贫民女子,很多早早就步入了社会,干活赚钱挣嫁妆。而很多殷实人家,虽然不需要女儿自己赚钱挣嫁妆,也不吝培养女儿的生存技能,很多人家都送自家闺女拜师学艺,比如做厨娘,点茶分茶娘子,梳头娘子,绣娘,医女等。 杨蔓娘倒不至于让十一岁的小孩子去赚钱养家。不过,她也不会把杨盼娘养成一个不知人间烟火的傻白甜,有一技之长还是很重要的。 无论她将来是否嫁人,有一门安生立命,可以糊口的本事都是很重要的。 “咚咚咚,咚咚咚!” 姐妹俩人正说这话儿的时候。 却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定是巧姐儿给我送花样子来了。” 杨蔓娘在家写稿子,杨士林出去做事,所以,家里买饭买炭火的事儿,都是杨盼娘在负责管着。 她经常去街头老张家的芝麻烧饼店买早饭,所以便跟他家二娘子巧姐儿熟了。小娘子们常常聚在一起翻花绳儿,打络子。昨儿个还跟杨蔓娘说,张巧姐从她出嫁的姐姐那里得了一个新鲜花样儿,答应今日拿过来和她一起描。 “这般快就来了。” 杨盼娘原以为是张巧姐,谁知开了门,却是大掌柜朱贵和自家二哥。 “啊,是大掌柜啊。”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0节 朱贵从荷包里拿出一枚银豆子,递给杨盼娘。 笑眯眯的道: “三娘过年好,你大姐在家吗?” 杨盼娘看见银豆子,大眼睛顿时一亮。 虽然家里的钱匣子在哪,大姐从来都不瞒着她。但她就是个小财迷的性子,天生爱和人讨价还价,就算平常出去买个卤猪蹄儿,都能讨价还价让摊主给搭一个卤鸡爪子。 “嘿嘿,贵叔过年好,谢谢贵叔。” 收了银豆子,财迷的杨盼娘嘿嘿一笑。 很自然的换了称呼: “大姐她正在吃饭呢,贵叔您进来坐吧,我给您倒茶。” 杨蔓娘在里面就听见声音了,也估摸着朱贵这两日应该要来了。 “贵叔过年好。” 见朱贵进来,笑着拜了一句晚年。 朱贵哈哈一笑,还礼坐了下来,直接开门见山: “我这年过的好不好,还要看娘子你呢,不知娘子的新书准备的如何了?是准备写什么样的故事?如今有多少存稿可用的?” “贵叔放心。” 杨蔓娘知道朱贵很忙,东家朱旭还有其他的产业,报房一摊子事儿都是他在管着。 自然也不叫他多等,便去书房取来了这些天的心血之作,递给了朱贵。 朱旭接了过来,一看开头的书名。 《梦回盛唐》。 盛唐?新书说的是唐朝的事儿? 朱贵挑了挑眉,耐心的往下读。 一个当朝的小娘子,不小心割破手指,血滴在了一枚莲花玉佩上,便昏迷了过去。 醒来之后,就穿越到了大唐武德年间。 嚯! 朱旭忍不住坐直了身子。 这,这开头,还真是离奇哪! 顿时便对接下来的情节,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第49章 女主雪梦萧昏迷之后, 等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在熟悉的客栈,而是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年代, 陌生的地方。 大唐武德年间的皇宫, 太极宫。 按着穿越文里一贯的套路, 女主要是穿越醒来在床上的话, 那必然会有一个侍女在一旁伺候着,为女主介绍自己的身世和处境。这牌面儿别的穿越女有,那我们的女主雪梦萧自然也要有, 所以,当雪梦萧一脸茫然的睁开眼睛后,略微旁敲侧击, 等待在床边的侍女沁玉就告诉她她的身世了。 原主和女主一样, 名字也叫雪梦萧。今年刚满十五岁,家住在洛阳, 父亲是洛阳下属的一个小县的县尉雪连生,母亲尹氏温柔美丽,原主是父母的独生女儿, 原本一家人日子在洛阳日子过得也算是小富即安, 结果三月里原主的父亲因为去剿匪被杀,其母伤心之下,卧床不起,不到一个月便郁郁而亡。因为放心不下唯一的女儿, 所以母亲临走前, 写了一封信,让唯一的女儿雪梦萧,上长安投靠自己的妹妹, 也就是当今皇上李渊的宠妃尹德妃。 只是县尉这个官职,在当地还能排得上号儿,不过在大唐都城长安的话,只能算是个芝麻绿豆小官儿了。所以,原主自知身份低微,来到宫里投奔姨母尹德妃之后,平日里也是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走错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去。 杨蔓娘的笔力强劲,把原来的雪梦萧的生活和进皇宫的日子,写的非常的细腻,就跟林妹妹初次进贾府一般,让人不由的心生怜悯。 只是,世上的事情都说不准的。原本的雪梦萧这般处处谨慎小心,却偏偏有人看她不顺眼,屡次欺负她。这人便是六公主李仙慧,因着其母妃是皇帝李渊的万贵妃,而万贵妃和尹德妃一项不睦,所以,女主雪梦萧便成了六公主的出气筒儿。这一次,在御花园瞧见了女主手上戴的白玉雕花镯子,六公主便故意抢走了。 而这镯子,却是女主雪梦萧的母亲留下的唯一遗物。可面对金枝玉叶飞扬跋扈的六公主,原主这个外来的穷亲戚又惹不起,过度伤心之下,回来便晕过去了。 “可恶!这六公主实在嚣张跋扈,怎可抢夺他人之母遗物!” 朱贵看到这里,忍不住一拍桌子怒喝道。 杨蔓娘深知小说话本儿黄金三章的重要性,开头就毫不拖沓,三言两语便把女主雪梦萧穿越后的境遇交代清楚,还迅速设置了一个反派,制造了一个强烈的冲突和矛盾,让看书人的情绪,不知不觉便被调动起来了。连朱贵这个待人接物从来都妥帖和善的人,看了开头之后,都忍不住怒发冲冠,可见杨蔓娘笔力高超,人物塑造之成功了。 “之后呢?” 朱贵毕竟是大宋人,他也有女儿,孙女和外孙女。一想到一个和自己孙女年纪差不多大的大宋的小娘子,孤身一人穿越到大唐,无父无母,还被人这般欺负,自然而然的就心生怜悯,站在女主这边儿了。 便忍不住开始担心雪梦萧之后的处境,自然的,便想知道话本儿后续的情节。 不过,杨蔓娘的断章功力,经过上一本书的疯狂磨练,已经是登峰造极了。 所以,后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自然是没有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故意断章的,是确实没有写出来。因为她对于女主雪梦萧的性格,还没有完全想好。毕竟这关系到接下来全书剧情后续的走向,关系到女主面对这样的欺辱,接下来是要反抗,还是忍气吞声。所以,自然要慎重一些。 毕竟,这本新书是历史穿越文,不是霸总文,女主自然不能是柔弱的小白花傻白甜型,等着霸总男主和深情男配来拯救。 可是,杨蔓娘也有些拿不定主意,女主要设置成什么类型的性格才合适呢? 是知性优雅充满书卷气的类型,还是温婉可人的解语花?或者是风风火火的女汉子,幽默风趣的开心果小妹妹?亦或者,写一个泼辣带刺的玫瑰? 首先,时下女子大多还是讲究温婉贞静,所以,知性优雅充满书卷气的女主和温婉可人的解语花这两个类型,无论是在大唐还是大宋都比较普遍,写出来恐怕会有点平淡,不利于剧情的推进。 女汉子和开心果小妹妹这两种类型呢,女主必然动手多于动脑,又显得女主小脑过于发达,缺乏智慧,让时下读者很难有代入感。带刺玫瑰类型的话,这种类型,在大唐中后期本身就有不少,比如高阳公主,基本上无论哪个年代的人,想到大唐这个类型的女子,都不免会想到高阳公主,自己再写一个,对大宋读者来说,也没有太多的新意。 那,究竟写个什么样的女主才好呢? 杨蔓娘撑着下巴,无意识的摩挲着书桌上冰凉的青石镇纸。 突然。 灵机一动,想到了一种非常与众不同的女主类型。 或者,干脆就设置一个聪慧冷静,应变能力强,性格果断的超a女主如何? 杨蔓娘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安排靠谱,一来目前的市面上还没有这样类型的女主,所以,肯定会有一波好奇心带来的热度。其次,就是这样的女主一般都是很有实力,而且性格不拖泥带水,还十分的护犊子,应变能力强,聪慧冷静,在一起就很有安全感。 写好了的话,那就是比男主更飒的存在,老婆粉超多的。 当然,写这样的超级a女主,也是有缺点的。那就是她们一般在感情上会比较迟钝,所以,感情戏方面的话,写起来可能会有点难度了,不过,好好处理,问题应该不大。 “说实话,我本来以为这本新书依旧会延续之前的风格,没想到杨娘子居然能另辟蹊径,写出这样天马行空的小说,光这穿越二字,就已经是前无古人了。” 朱贵语气赞叹。 因为存稿到此嘎然而止,让他有些意犹未尽。所以,不免又花了一刻多钟的时间,复读了一遍。 读罢,朱贵长长的呼了口气,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娘子果然大才。我敢断言,这新书定会红透汴京的,只是这三章稿子一旦开始刊登可太少了,还要烦请杨娘子多写一些才好啊!” 虽然新书的主角依旧是一个小娘子,但是因为有穿越的加持,短短的三章,就看的朱贵心潮澎湃,很想知道后续如何。 这位杨娘子的的构思当真是天马行空,非常的巧妙。她以一个宋朝人的角度写了史书中的大唐,无论是在人物的穿着打扮,社交中的宫廷礼仪,吃的食物和住的殿宇都穿插其中,也都做了极为详尽的描写。 而且,大约是因为事先做了很多功课,文章的描写十分精细,娓娓道来,让人能产生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也和雪梦萧一般,穿越到了大唐,让人看了不由的大呼过瘾。 “您过誉了。” 杨蔓娘笑了笑,这哪里是她有大才,她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罢了。 “那稿子我就拿走了,到时候三七分成,我会每个月底来跟娘子结算一次。” “好。” 杨蔓娘对此自然没有意见。 一送走了朱贵,老三杨盼娘就兴奋的原地转圈儿。刚才她一直不好插嘴,但是作为一个小财迷。前段时间杨蔓娘提了分成的事情,她就开始留意打听朱雀门报房那边的发刊量了。 “大姐,你往后可是能拿分成啦,你知道朱雀门小报,现在一次能发多少嘛?差不多两万份啊!一份小报两文钱,两万份就是四万钱,三七分的话,你一次就能拿十二两银子啊,这么算你下来,一个月就能拿一百二十两,一年下来就是一千四百多两银子啊,天哪,咱们要发财啦!” 杨盼娘一脸的兴奋,嘴里不住的碎碎念: “天哪天哪,一千多两银子啊,这怎么花的完。老杨家祖宗显灵了,咱们家往后这是要富贵啦!” 几个月前,他们兄妹三个,还挤在南熏门的小出租房里,炭火也不敢用,顿顿只能吃白菜萝卜水饭。 天哪,这才多久的功夫啊,就要发达了! 从这天起,杨盼娘便天天的跟着老二杨士林往外跑。数着手指头,盼着自家姐姐杨蔓娘的旧书完结,新书刊登的日子。 很快。 便到了正月的最后一天,也是《霸道王爷心悦我》刊登最后大结局的日子。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到了尾声,如今该交代的也交代了,最后豫王和白绾绾毫无疑问,最终自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一家三口甜甜蜜蜜。 但是男配怎么办?很多读者都非常喜欢男配陆逸尘的,写信给杨蔓娘,要求把男配陆逸尘的结局也交代清楚。 杨蔓娘想了很久,按着一般的言情套路,男配应该在男女主身边,做女主婚姻的保护神,顺便监督男主,让他始终担心女主被自己抢走,从而对女主好一辈子。 但是杨蔓娘不忍心,总觉得既然完成了任务,那应该给男配一个更自我的结局,而不是把他一辈子束缚在女主的光环下。 所以,杨蔓娘在最后,为男配陆逸尘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 在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 鲜花盛开的陆家庄园。 白绾绾带着儿子白天赐,来送别即将远行的陆逸尘。 虽然六年过去了,陆逸尘还是如初见时候一般一袭白衣,衣冠胜雪,只是主宅的那株海棠花树已经不见了。 杨蔓娘听庄园的仆人说,似乎是三年前的一个雷雨大风天,被风给刮折了。 陆逸尘骑在高大的白马上,一双浅褐色的眸子,依旧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善意。时光没有让他变老,反而让他比以往更从容沉静了。 “绾绾,保重。” 陆逸尘说完这句话,便没有再回头。 “陆大哥,你......也保重。” 这一刻,白绾绾心里五味杂陈。 “娘,陆叔叔还会回来吗?” “娘也不知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1节 望着陆逸尘远去的背影,白绾绾的眼眶湿润了。 她紧紧的抱着儿子。 良久,语气低低的道: “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 这最后一句,是杨蔓娘借鉴了沈从文先生《边城》里的话,让男配陆逸尘的离开,弥漫着淡淡悲情的底色,彻底击中了读者心中最柔软的部分。 不光白绾绾哭了,无数大宋的小娘子和夫人们,读到这里,泪水都打湿了帕子。 这句话,也让陆逸尘这个人物的离开,彻底升华了。 成了大宋闺秀心目中,真正的意难平。 第50章 这天是二月二, 龙抬头的日子。 三天前,杨蔓娘的话本儿《霸道王爷心悦我》,在大宋读者的一片依依不舍中, 画上了一个句号。 新书《梦回盛唐》, 正式刊登。 今儿个难得天公作美, 阳光明媚。老三杨盼娘一大早, 吃了象征长命百岁的龙须面,一脸兴奋的跑去巷子口的开源书肆里,买了最新的朱雀门小报回来。 《梦回盛唐》的四字标题, 被报房特意印刷的大大的,旁边便是她的笔名“公子墨瑾”。 开头第一章 ,章节名是《滴血莲花玉佩》。 “书我写的时候你不是都看过了么, 怎么还买?” 龙除了皇权的威严, 还象征着雨水和丰收。在二月二这一日,大宋家家早晨都吃龙须面, 祈求龙王赐予土地丰沛的雨水,保佑田里的庄稼茁壮成长,有个好收成, 也保佑全家生活长久, 健康长寿。 杨蔓娘吃着瓷碗里细细长长的龙须面,见状语气有些不解的道。 “大姐,虽然我早就看过了,但是再看一次, 这开头还是让我眼前一亮哪!” 杨盼娘说的不错, 这一日,全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家,都和她一样, 被新书这离奇又惊人的穿越开头惊到了! 穿越! 一个大宋的小娘子,竟然能因为一枚莲花玉佩,就穿越到唐朝武德年间! 天哪,这怎么可能啊?这是真的吗?简直大胆离奇又不可思议! 穿越这个新颖的概念,才刚一在大宋出现,就让无数的大宋读者震惊又好奇!才读了话本儿前三章,便不约而同的开始期待后续的内容。 而拜杨蔓娘之前写的书所赐,朱雀门小报的大部分读者都是女子,尤其是年轻的小娘子居多。 这个年代的娱乐种类,当然不少。比如相扑,蹴鞠,投壶,马球这些比赛,各大瓦子每旬都有,但一开始精彩,看完了也就完了,不会一直纠结和期待,而去瓦子里听书听曲儿看杂剧,去多了腻了也就那么回事儿,不免索然无味。 而小娘子们除了这些时候出门,多数时间还是要在内宅里度过的,所以,看各种小报,是每日必不可少的消遣。 吃饭喝香引子的时候,游园赏花的时候,和闺中密友闲聊的时候,小报几乎都是必不可少的。 比如,杨蔓娘的忠实拥趸,曹三姑娘曹韵和曹溪姑娘,自从墨瑾公子的《霸道王爷心悦我》完结之后,已经无聊了很久。 虽然,其他小报每日也会连载小说,但是读来还是觉得缺点儿什么,没有意思,没有太多追读的欲望,总觉得不如墨瑾公子的话本儿有趣刺激。 曹韵喝曹溪姐妹俩每日里,族学里放学后,光是和姐妹们游园赏花,听戏作诗,喝茶逛瓦子也是烦了。最近几乎每日一早,都要打发贴身丫鬟去朱雀门小报报房问一问,墨瑾公子什么时候开始发新书呢。 没想到,今儿个一早,就盼到了。 丫鬟送来的最新的《朱雀门小报》,上面竟然刊登了墨瑾公子的新书,顿时激动了。 才看完前三章《梦回盛唐》,曹溪一下子就迷上了。 “哎呀,天哪天哪,这果然不愧是墨瑾公子的书,还是一如既往好看哪!别人根本没法子比!这开头写的也太神奇了,怎么会有人,就因为一个莲花玉佩,竟然就穿越到了大唐,阿弥陀佛,这......这简直是闻所未闻啊!” 曹韵两眼亮晶晶的,说话几乎语无伦次。 “对啊,那雪梦萧姑娘,竟然因为不小心将血滴在一枚莲花玉佩上,便回到了武德年间,当真是奇哉怪哉,这墨瑾公子是怎么想出来的啊,天哪,这写的也实在是太有趣太惊人了!” 显然,没有人能抵挡穿越的魅力,杨蔓娘的新书只是一个开头,便引的人无限遐思。 穿越的魅力,就是这么大,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看下去。两个小娘子正是喜欢奇思妙想的年纪,把这前三章来来回回的读了两遍,便按耐不住分享和交流的欲望,去找家族里的其他姐妹八卦。 然后到了族学才发现,不光是女子族学这边儿,就连隔壁男子族学那里,也有七八个曹家嫡支旁支的小郎们,挤在一起讨论墨瑾公子的新书《梦回盛唐》。 “嘿!这书开头可实在是太惊人了,穿越,没想到人居然可以回到过去。七哥,这墨瑾公子当真是个鬼才啊,我实在想不到他是怎么会想出这样神奇的点子的?” “是啊是啊,不瞒你说,我昨儿个看完之后,还试着往常戴的那块玉佩上滴了血呢!” “怎么样,最后结果如何?” “还能如何,你看哥哥我还好好的站在这儿就知道了......当然是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一晚上倒是精神的很。” 七公子曹璨指了指眼下熬夜青黑的眼圈儿,没好气的道。 “嘿嘿,我还以为只有我这么干,没想到英雄所见略同,七哥你也是同道中人哪!” “哈哈哈,你小子!” ...... 俗话说。 三九不冷看六九,六九不冷倒春寒。 前段儿时间的三九,就冷的人出门捂着耳朵跳蹦子。今儿个是六九的第一天居然更甚,早晨起来不光正屋的门和窗户被从外面冻住了,廊檐下更是一夜之间结了好多长长的冰溜子。 一大清早起来,老二杨士林就把火盆儿端到门口,烤开了冻上的堂屋门,又拿火钳敲掉廊檐下的十几根长冰溜子,才去报房上工。 杨蔓娘和妹妹杨盼娘洗漱梳头完毕,吃了朝食。便换好新衣裳,一起去街对面的韩家牛车行取自家的牛,准备套牛车去一趟昭庆坊的文绣院。 杨蔓娘家如今租的公租房里,是没有建牛棚的。而且,店宅务对于出租房管的很严,是不允许随意乱搭乱建的,违者便要罚款撵出去。所以,她家的牛一直都寄养在附近的韩家牛车行里,每次需要用的时候再拉回家里来。 之前,说要送老三杨盼娘去学个一技之长,并不是随口的空话。杨盼娘想了两日,最后说想去文绣院学刺绣。 对此,杨蔓娘自然没有意见。不过,对于文绣院这个地方,她虽然也听人说过,却也不怎么了解,还是要亲自实地去看一下才放心让妹妹去。 韩家牛车行不远,出了巷子口走个两百步,再过马路对面便到了。 牛车行的门脸儿不大,招牌就最普通的蓝色幡子。牛车行的店主是个五十来岁头发发白的老伯,叫韩安源,在这一片儿开牛车行有二十多年了。 姐妹二人到的时候,车行已经开门了,店主韩安源也正拿着长长的竹竿儿敲廊檐上的冰溜子。 “韩伯!” 杨蔓娘姐妹搬来保康门街这边儿也也快两个月了,周围的人也都大概混了个面熟。 “哎呀,是杨大娘子和杨小娘子啊!” 韩安源闻言,瞧见杨蔓娘姐妹两个穿着崭新的衣裙,心里倒是猜到了她们的来意。将人让到前厅坐下。 笑着问道: “大娘子,今日来是要用牛了嘛?” 一进牛车行前厅,虽然收拾的很干净,但隐隐约约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牛粪味儿。这种味道,在所有车行都难免的,杨蔓娘也不以为意,坐在前厅的方凳儿上。 客气的回道: “正是呢,今日我们姐妹要去昭庆坊那边儿,路有些远,还是赶上牛车去方便些。” 昭庆坊? 韩安源倒是晓得,那一片儿似乎是属于直属于少府监的,专门做织染和刺绣的地方,有绫锦院,染院和文绣院,做出的织物也最为精巧,专供宗室乘舆服饰之用,每年都招收不少殷实人家的小娘子做学徒。 他暗自猜测,两个小娘子大约是想去学艺,不过却也没有多问。 转身吩咐儿子韩仪闽道: “二郎,去把杨大娘子家的牛牵出来。” 随后,又招呼杨蔓娘姐妹俩喝茶。 笑呵呵的寒暄道: “大娘子这牛在我这里,你们就放心罢,绝不会苛待的。” 之前寄养牛的时候,韩安源就告诉过杨蔓娘,她家的牛因为不收寄养费,所有每日需要拉车两个时辰车,以此抵扣当天的草料钱和水钱,其余的时候,都是在后院的牛棚里修养,并不会过度损耗畜力,杨蔓娘也是同意的。 “我自然信得过您的。” 杨蔓娘倒是不担心,她当时将牛寄养的时候,就打听过附近几家车行的口碑。最后也是知道韩安源是个厚道人,而且比较爱惜畜力,才把自家黄牛送过来的。 韩二郎很快便将牛从后院牵了出来,杨蔓娘和杨盼娘便放下茶盏,告辞出来,拉着牛回家,套上牛车,往昭庆坊而去。 原本,今儿个是老二杨士林赶车的,过他报房那边儿零时有事情走不开,姐妹俩只好自己赶车。不过好在老黄牛性子温顺,杨蔓娘和杨盼娘姊妹俩也本身都不是娇气的。初次赶车,除了最开始有点紧张以外,一路上到都是极顺利的。 这年头儿,坐牛车虽然不比步行走路快多少,但着实暖和不受冻。杨蔓娘出门的时候,又特意拿了一床厚被子放在牛车里。姐妹俩赶车觉得冻的时候,也可以轮流坐进青布篷,捂着被子暖一暖,一路上倒是也舒坦方便。 昭庆坊离保康门街这边儿还是有些距离的,牛车走了约莫半个时辰的功夫才到。 这一片儿基本都是绣院和染坊,作为大宋的丝绸官营机构,少府寺专门设有管织机织造的绫锦院,染色的染院、负责绣工的文绣院,其中以绫锦院的规模最大,面积几乎占据了半个昭庆坊。 杨蔓娘将牛车拴在街口的拴马杆儿上,拉着妹妹杨盼娘一起走进昭庆坊,她事先在小报上看过,文绣院就在昭庆坊最里面。 隔着院墙,能够看到院子里高高的杆子上,晾着各色的彩色丝线,隐约的,还能听到里面女孩子们的清脆的说话声儿。 看着红色大门的牌匾上,隶书的“文绣院”三个大字,杨蔓娘不禁有些发散思维的想,这大约便是大宋版的女子职业学校了。 上前抬手敲门。 “吱呀” 开门的是一个五十来岁,个子极高,面色冷峻的女先生。高高的孤拐,细长的眉毛,嘴唇儿极薄,里面穿着浅蓝色的圆领褙子,外面罩着一身儿银灰色的兔皮夹袄,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泛着油光的戒尺,一看就是个为人严肃的先生。 其身后,跟着一个约莫十一二岁,像学徒摸样儿的蓝裙小娘子,正好奇的睁大眼儿打量着杨蔓娘姐妹俩。 杨蔓娘拉着妹妹杨盼娘,客气的上前行了个万福礼。 笑着问道: “娘子有礼了,我是送妹妹来文绣院拜师学艺的,请问需要找谁?” 女先生将门口的杨蔓娘两姐妹,上下打量了一番,心里暗暗点头,羊皮裘,羊皮靴子,姐妹俩里面的襦裙儿也是新的,这穿着虽然不是多么昂贵,但显然也不是出自贫寒人家了,想来文绣院拜师学刺绣,倒也是够格儿了。 女先生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回了一礼。 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2节 “两位小娘子进来说吧。” 杨蔓娘拉着妹妹杨盼娘的手,跟着女先生走进文绣院,院子里很干净,虽然是冬天,道路上却没有积雪,显然是有专人打扫的。 穿过仪门后的月洞门,走过长长的风雨连廊。一路上,遇到不少八.九岁到十四五岁的蓝裙小娘子,都先是好奇的打量杨蔓娘姐妹俩,又恭恭敬敬的跟女先生打招呼,称呼对方鱼副院正。 杨蔓娘暗自观察,发现这些小娘子都衣裳干净,脸色红润。言辞之间虽然恭敬,却并不多么拘谨,有着这个年纪小娘子特有的活泼和调皮。 心里便暗暗点头,看来这文绣院的伙食不错,对学艺之人的管束也并不严苛,倒是不用太担心妹妹杨盼娘在这里受委屈了。 走过长长的连廊,左拐很快便到了文绣院第一进的待客厅,鱼副院正转身,对身后的小学徒苏梅儿吩咐道: “去倒三杯茶来。” “是,副院正。” 蓝裙小学徒很快便行了一礼,答应着跑走了。 女先生让杨蔓娘姐妹俩进屋,将手里的戒尺收进抽屉里,道: “先自我介绍一下,院正最近不在,我是文绣院的副院正鱼尤娘,拜师学艺的事情,就是由我负责的。” “我叫杨蔓娘,这是我妹妹杨盼娘。” 杨蔓娘也做了自我介绍。 接下来,鱼尤娘给杨蔓娘介绍文绣院的情况。她告诉杨蔓娘,文绣院所出的织物,都是专供赵宋宗室乘舆服饰之用,而且,不同于普通的民间绣院,这里拥有全大宋最顶尖的秀娘师傅。文绣院虽然不如绫锦院一般,直属于少府监管辖,但是管理也很严格,每年仅招收汴京以及附近州府的学徒三百人。 而且,文绣院招人也是有要求的,小娘子年岁要在八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平日吃住都在文绣院,每半年要交一次束休,一次是五两银子,这五两银子,包含两套当季的衣裳,每日的三餐,还有一套换洗的被褥。 当然,不光如此,还有考核,文绣院每半年考核一次,若是不合格的,也是要筛选出去的。 “那休息呢?每个月可以休息几日?” 杨蔓娘十分关注这个问题。毕竟,杨盼娘虚岁才十一岁,从来都没离开过家,她到底还是有些不放心的。 “一个月休息两日,就是每月的十五和十六,另外,若是遇上节日或是生辰,家里愿意来接的,也可以请假回去团圆一日。” “盼娘,你觉得呢?你想在这里学艺嘛?” 杨蔓娘听罢,转头问身侧的老三杨盼娘。 毕竟,在她看来,杨盼娘虽然年纪小,但这也是她的人生,最终还是由她自己来拿主意的。 对面的副院正鱼尤娘闻言有些诧异,暗想长姐如母,这样的事儿,做姐姐的定就是了,居然还问妹妹的意见,一个才十岁的黄毛小丫头能懂什么? 不过,她到底没有说出来。而是接过学徒苏梅儿奉上的茶水,浅浅的喝了一口,将目光转向一旁的杨盼娘。 严肃的脸上,挤出一丝笑意道: “如何,杨小娘子可要留下来学艺?” “大姐,我愿意的。” 杨盼娘歪头想了想,笑嘻嘻的道。 她本就喜欢刺绣花样儿,又是个爱热闹的性子,搬到保康门这边,往常也总跟张巧儿一道绣花。如今来了文绣院,从一进门看到许多同龄的小娘子,心里便喜欢上了这里。原本还有些舍不得家里的哥哥姐姐,但是听这位鱼副院正说每个月可以放两日的假,逢年过节和生辰还能回家去,就一点儿也不担心了。 既然杨盼娘自己愿意留下,作为姐姐,杨蔓娘自然更没有意见。交了五两银子的束修,办了学艺文书,便辞别了副院长鱼尤娘。 杨蔓娘和妹妹杨盼娘跟着学徒苏梅儿,一道去南院领了被褥和衣裳,回到学徒寝房铺好床,原本还想着再回去带点儿日用品再来上课。又算着没多久文绣院就统一放假了,杨盼娘嫌来来去去的麻烦。索性便不打算回去,等到十五放假了再回去拿。 杨蔓娘就像现代那些,第一次送家里的女儿去学校住校的家长一般,仔细的打量了寝房住宿的环境,叮嘱杨盼娘住多人间的注意事项,最后又单独拿出五百文钱,给杨盼娘做零花钱傍身。 才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文绣院。 赶着牛车驶出昭庆坊没多久,刚到东华门十字路口儿,街道上便噪杂起来。 一队穿着皇城司制服的士兵,骑在高头大马上,身佩长刀,手持弓箭,浩浩荡荡的从不远处的皇城东华门出来。 杨蔓打起手帘儿,远远的望去。为首骑在马上之人,她竟然认得。 身披黑色鹤麾,脸色苍白俊秀,眉骨之上那条烟灰色的抹额,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出淡淡的光泽。 正是皇城司指挥使傅劲光。 这一行人的出现,就如同摩西分开红海一样,让街道上拥挤的行人和车马,迅速的分散到道路的两旁。 杨蔓娘见状自然也不例外,一拉缰绳,想让牛车往右拐到路边儿。可大抵是人多牛害怕的缘故,来到时候还很温顺的老黄牛,偏偏这会子使起了性子,犟得不行。 任凭杨蔓娘怎么使劲儿拉拽缰绳,汗都冒出来了,它就是不肯挪动一步。 第51章 眼看着皇城司的队伍越来越近, 路上其他的车和人都避让了。 只有自家的牛车,还很显眼的挡在道路中间。杨蔓娘索性直接跳下牛车,亲自去牵牛。可是却忘了今儿个出门的时候, 老三杨盼娘和她换了衣裳穿, 所以, 她羊皮裘里穿的是杨盼娘那件过年做的桃红色襦裙。 原本只是犟的不肯走的这老黄牛, 一见红色,大约是被挑起了基因里的好斗因子,瞬间便发狂起来。 “哞”的一声。 便一甩头猛地抵了过来。 杨蔓娘根本还来不及反应, 便感觉肩膀一疼,被撞倒在地。 “嘶” 杨蔓娘倒在地上疼的皱眉。 可是此刻的黄牛,显然还处在亢奋的状态。 “哞!” 又是一声高亢的牛叫, 黄牛一抬身子, 一个用力,就将身上套的牛车甩了开来。 牛眼睛充血一样发红, 再一次朝杨蔓娘冲来。 之前因为牛身上套着牛车,所以撞过来的力道并不大。杨蔓娘虽然肩膀有些痛,但是应该问题不大。但此刻, 黄牛这狂躁之下全力以赴的样子实在惊人。别说杨蔓娘这样一个小娘子了, 就是一只野猪,恐怕也扛不住。 周围的路人,见状都吓得躲得远远的,心里忍不住暗自可惜。 这么年轻的小娘子, 今日就要这样惨死于疯牛之下, 有些年纪小的娘子都怕的不敢睁眼。 杨蔓娘就觉得很亏,今天怕是要交代在这儿了。 这世道是怎么回事。上辈子刚准备享受享受去旅行,就坠机穿越了。这辈子也是, 刚把苦日子熬的差不多了,眼看着新书开文,要拿分成了。 就遇上了疯牛,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平生第二次,杨蔓娘感觉到死亡离自己这样的近。 第一次,是飞机失事的时候,太快了人几乎没有什么痛感,只是一瞬间的黑暗。但这一次,看着从不远处四蹄砸地冲过来的疯牛。两眼充血,牛嘴大张,四个蹄子踩在地上那沉重的回响。 杨蔓娘深切的明白,若是自己不努力自救的话,恐怕会被其踩成一堆肉酱,肯定会死的很痛苦很不体面。 生死关头自然也顾不上是否名誉,她强忍着胳膊上的疼痛,一边试图往后挪动身子,一边努力的想要扯掉穿在里面的桃红色襦裙。 不过,这些都是杯水车薪,在疯牛的极致速度和破坏力下,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徒劳。 生死关头,她也仅仅才挪动了不到一米的距离,疯牛的蹄子便已经到了身前。杨蔓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紧张了,以至于产生了错觉,还是真的,她甚至能看到血红的牛眼中看到自己狼狈的倒影。 眼看着发狂的疯牛离自己越来越近,高高抬起的牛蹄子就要踩上自己的脑袋。 这一刻,杨蔓娘的脑中只剩下四个字。 我命休矣! 再冷静自持的人,在这一刻,也终是忍不住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预料中的疼痛并没有降临。 说时迟那时快。 “嗖”的一声。 就在这万分危急的关口,眼看着疯牛的蹄子就要踩到杨蔓娘的身上。 一道强劲的白色的羽箭从不远处飞射而来。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力,精准的命中了疯牛的左眼。 “哞!” 疯牛吃痛,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因为牛眼受伤,看不清路,原本要踩在杨蔓娘身上的一脚踩偏了,踩在了旁边散架的马车上,瞬间将车驾子踩得四分五裂,看得人胆颤心惊。 不远处。 骑在马上的傅劲光放下手里的弓箭。 一抬手。 身后的十几名亲卫瞬间会意,同时拉弓射箭。如同暴雨一般的箭头,齐齐射向准备奔向周围人群的疯牛,瞬间便将其穿成刺猬。 望着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疯牛,杨蔓娘那颗紧张的快要跳出胸腔的心脏,才慢慢平稳起来。 整个人劫后余生,跪坐在地上不停的喘着粗气。 “如何,还能起来吗?” 倏忽间。 一道清冷的男声从头顶传来。 杨蔓娘缓缓抬头。 傅劲光骑在高大的黑色骏马上,居高临下的望着她。 杨蔓娘忍着疼慢慢的站了起来,嘴角勉强的扯出一丝笑意道: “没事,今日的救命之恩,多谢指挥使了。” “无妨,顺手为之罢了。” 傅劲光眯了眯眼。 目光落在杨蔓娘微微颤抖的左臂,以及襦裙左肩处印出的水迹上,蹙了蹙眉,吩咐手下驱散了围观的人群。 指了指对面的仁和医馆,语气不容拒绝的道: “去里面找个医女包扎一下。”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3节 “额,好。” 杨蔓娘也不是矫情的性子,刚才只是不想让人一直围观,才没有提受伤的事儿,是想着回去再包扎。 此刻,正好有医馆,自然更好了。 杨蔓娘的伤口不大,主要是被疯牛撞了一下,刮在牛车上。在左肩的位置,留下了一道七八厘米长的口子,正在流血。 医女是个四十来岁的利落干净的妇人,穿着一身儿浅青色的圆领褙子,慈眉善目。将她扶到医馆内室的床上,小心的解开里面的衣裳,将伤口用清盐水洗净,又撒上一种浅绿色的止血药粉,细心的包扎起来。 其间。 杨蔓娘虽然极力忍着,还是忍不住疼的发出蛇一样的“嘶嘶”声音。 “小娘子回去,每日按时换药,伤口十日内不可见水,不要吃牛羊肉,鱼虾,葱姜这些发物,很快便能好了。” 医女很快便包扎好了,又将开好的金创药递给她。一边往外间走,一边叮嘱回去的注意事项。 末了,语气又有些可惜的道: “不过,在下医术浅薄,小娘子这伤口以后有可能会留疤。” “不碍事,能止住血就好,有疤就有吧!” 杨蔓娘笑了笑,将诊金递给她,不在意的道。 今天这种情况,能捡回一条命就已经是老天保佑了,她又怎么会在乎多一道疤呢。 说笑着走至外间,瞧见负手站门口没有离开的傅劲光。 杨蔓娘怔了一下,有些诧异的道: “指挥使,是还有什么事吗?” 对上对面小娘子纯然疑惑的眼神。 “唔。” 傅劲光抿了抿唇,莫名的有些不自在。 生硬的转移了话题: “似乎最近在矾楼未曾见过你。” “这个啊,我如今不在矾楼做工了。” 杨蔓娘笑着道。 “哦......这样。” 目光在对面小娘子带着笑意的脸上停留了片刻。 傅劲光语气微顿: “刚才把你的牛射死了,等你伤好了,可以来皇城司官衙,再陪你一头新的。” “啊?这......不合适吧!” 杨蔓娘闻言瞪大了眼睛。 这,还能赔新的?皇城司原来这么好说话的吗?她可是听过不少皇城司的事迹啊! 也许是杨蔓娘的表情过于吃惊,傅劲光握拳轻咳了一声,解释道: “那头牛已经被士兵带回去了,赔你一头新的也是应有之义。” 今儿个去文绣院,刚刚付了杨盼娘一年的束修加上杂七杂八的,花了将近六两银子,家里的存款还有四十多两。 一头牛加上牛车,在市面上买的话,最少也要十两银子。虽然杨蔓娘自己也能买一辆新牛车,但要花四分之一的存款,到底还是有些心疼的。 她深怕再推辞,对方就当真不赔,那可就太亏了。 连忙屈膝行礼,笑眯眯的应了下来: “那就多谢啦!” ...... 天才刚落下黑影儿,外面又飘起了雪花儿。 也不知怎么的,最近老天爷好像有很多心事似的。才刚过元宵节没多久呢,就见天儿晚上如此。 不过,这样安静的雪夜,杨蔓娘是喜欢的,正适合默默存稿。 “吱呀” 伴随着门被推开的声音。 老二杨士林提着铜壶走了进来。 进屋一边儿帮她的茶盏里兑了热茶,一边道: “大姐,你如今胳膊有伤,写字不方便的。不如跟报房说一声,歇息一段日子再写吧!” 今日老三杨盼娘去文绣院学艺不在家,老二杨士林下了工,便自觉的做起了老三往常的活计。 见杨蔓娘带着伤还要存稿,不免有些担心的劝道。 “不行的。” 杨蔓娘摇了摇头,读者都等着呢,断更是最讨厌的事情,她可不想干。 “那不然,大姐你来说,我来帮你写吧。” “唔......” 这个提议,倒是让杨蔓娘有些心动,但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算了,伤的位置是左肩,不影响右手写字。” 她到底是个i人,脑子里的想法能连通手,却连通不了嘴。想写的情节,只能通过自己的手写出来。若是要用嘴说,那可是太难为她了。 “你早些睡,不然早晨困乏。我如今不用上工了,晚些睡也没事的。” 杨蔓娘喝了一口茶道。 她自己也做过打工人,自然知道大冬天早晨离开被窝的痛苦。没必要让第二日还要上工的老二杨士林陪自己熬着。 “知道了,大姐,我给你把火盆儿加点炭就睡。” 杨士林也不推辞,虽然有大姐的面子在,但报房里人际关系复杂,他也不好迟到叫人说嘴。 加了炭,临出门又再次嘱咐道: “大姐,你可别睡得太迟了。” “知道了。” 杨蔓娘研着磨,随口答应了一声。 但做不做得到,恐怕只有老天知道。毕竟,书写到兴头上,怎么可能忍住不熬夜呢! 上次写到,女主雪梦萧穿越了解情况之后,发现原身是因为被六公主抢走了母亲遗物,所以,才一气之下晕倒的。 不禁眉头微蹙,若有所思。 “小姐可不要去找六公主,她一项跋扈惯了,肯定不会还你镯子的。而且,奴婢知道她宫里还养了一只猎豹,那东西凶的很,最爱扑人,听说她住的凤阳阁,有个宫女就被豹子扑倒过,还咬下一块腿上肉的。” 侍女沁玉是姨母尹德妃给女主的,非常了解宫里的情况,虽然知道自己伺候的这位小姐是个胆小怕事的鹌鹑性子,往常被六公主李仙慧欺负了好多次都是忍气吞声,最多自己偷偷的哭,甚至不敢告诉姨母尹德妃。但想着这次的事儿毕竟事关其母遗物,担心女主会想不开,给尹德妃惹事儿,还是尽职尽责的劝道。 “猎豹?” 雪梦萧闻言愣了一下。 “是呢,那东西是临邑使臣进献给大唐的礼物。虽然驯化过,但依旧凶悍无比,动作又敏捷,人看着都害怕。” “哦。” 雪梦萧不是原主,她当然要反击,要把属于自己和原主的东西拿回来。但初来乍到,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反击也要审时度势,讲究策略。 闻言不动声色的继续旁敲侧击道: “放心吧,我不会去找她。不过,最近宫里有什么有趣的事儿吗?” 雪梦萧虽然年纪小,但很谨慎,而且善于应变,抓住机会谋定而后动。侍女沁玉自然不是她的对手,几番套词之下,雪梦萧便已经了解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比如如今皇宫里的情况,这位六公主和其母万贵妃的性格特点,以及三日后举办的中秋宴会。 “中秋宴会?” 打发侍女沁玉出去提膳,雪梦萧眯了眯眼,神色若有所思的道。 杨蔓娘既然要塑造一个聪慧冷静,性格超a的女主,自然不可能一直让女主在床上躺着当咸鱼,而是要尽快创造一个合适的场合,让女主雪梦萧大杀四方,装逼打脸挑衅自己的反派,改变之前一直被欺负的状况,甚至反虐回去,从而让读者觉得爽的同时,初步展现女主雪梦萧的性格魅力。 那么,三日后的中秋宴会,毫无疑问,是一个适合女主装逼打脸,一改原主软弱形象的好机会。 想一想,现在所有人都不知道女主雪梦萧内里已经换人了,都认为主角还是原来的那样鹌鹑性子,胆小怕事,人人可欺。 然后扭头在中秋宴会上,女主雪梦萧一鸣惊人,展现实力,轻松的打脸反击挑衅自己的人。 这,对于看话本儿的大宋读者来说,是不是一种暗搓搓的爽? 甚至,原本反派跳的多高有多嚣张,后续打脸就有多苏爽。 所以,为了后续打脸更苏爽,杨蔓娘还特意为女主雪梦萧安排了很多大唐名臣做观众。 驸马柴绍,长孙无忌,魏征,房玄龄,杜如晦,程咬金,尉迟敬德,秦琼,这些人都是大唐名臣,上过史书的,无论在大唐还是大宋,都是坊间赫赫有名,耳熟能详的人物。 当然,杨蔓娘这本写的不是龙傲天小说,所以,宴会也不是单纯的只为了让女主装逼打脸,还要借着这个宴会的描写,让读者对于自己笔下的穿越的大唐,有更多的真实的代入感。 所以,杨蔓娘将这场华丽的唐宫夜宴设置在麟德殿,不仅有优美的霓裳羽衣舞表演,还有经典的跳丸舞剑。杨蔓娘还设置让皇帝李渊邀请了自己的妃子,儿子女儿,还有臣子们同乐。 杨蔓娘特地查过资料,唐高祖李渊有二十二个儿子。除了还年岁太小的没有来参加,死去的五皇子李智云不在场以外。宴会上的皇子是从太子李建成,二皇子秦王李世民、三皇子李玄霸、四皇子齐王李元吉、六皇子赵王李元景,七皇子鲁王李元昌、八皇子酆王李元亨等七位皇子。 当然,按着真实的历史,三皇子李玄霸大业年间便逝世,享年只有十六岁,被追封为卫怀王,但是作为一个喜欢隋唐英雄传的现代人,杨蔓娘还是将其加入了小说中。 七位皇子,这个数量和康师傅的九子夺嫡的排面儿比起来,基本也差不了多少了。 不过,为了突出女主的绝对魅力,这里杨蔓娘暂时没有对皇子们有过多的描写。 有些口渴,杨蔓娘喝了一口茶。 理了理思路,继续。 小说中的时间自然不必遵循现实。很快,女主穿越的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中秋夜宴开始。 皇帝,嫔妃,皇子公主,和大臣们,都各自就坐,穿着统一的浅绿色齐胸襦裙侍女们,如一只只穿花蝴蝶般,端着菜肴和美酒,在周围布菜。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4节 唐朝的宴会是独坐,就是一人面前一个小几,客人盘腿而坐。面前放着十几个小碟子的食物,一边欣赏歌舞音乐,一边选自己喜欢的吃的食物就是。 今日的夜宴,姨母尹德妃因为风寒并没有参加,所以,女主雪梦萧是独自前来的。 当雪梦萧坐在角落的位置,用银筷子夹起一颗翡翠珍珠圆子,正准备品味的时候,一直注意着她的反派六公主,便眼珠儿一转,迫不及待的开口嘲讽了。 “哎呀,恕我眼拙,雪妹妹这身儿衣裳,怎么瞧着像是用麻布做的,这也太寒酸了吧!” 六公主李慧仙的声音很大,像是为了故意引起众人主意似的,特地语气夸张。 说完了又像是不小心似的捂住嘴巴,但眼中却透出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和不屑。 这么大的声音,在宴会上还是很引人注目的。所以,众人的注意力,瞬间就从歌舞表演上,给吸引了过来。 雪梦萧今晚穿的一身月白色的花间裙,确实是细麻布做的,一来她在守孝期间,二来她也喜欢这种透气的料子,所以便穿了,却不想却被六公主当中出言嘲讽。 雪梦萧抬眼望去,今日的六公主李仙慧穿的非常华贵,是一身儿织金锦六幅长裙,在大殿的灯烛下艳丽闪烁,身上的披帛也是价值千金的雪缎。和对方比起来,她这一身儿打扮,确实有些寒酸了。 若是一般人,被人当着这么多人嘲讽衣着寒酸,恐怕会自卑的不好意思,再严重点儿的,怕是要哭泣着提前退席了,比如之前的原主就是如此。 但,我们的女主是什么人? 那可是集强大自信,坚韧果敢于一体的,人间清醒超a女主,怎么可能因为这么点毛毛雨就自卑了? 当然不可能! 就在六公主李仙慧和夜宴上的众人,都以为女主受了委屈,会跑回尹德妃宫里告状,或者像以前一样,垂头抽泣的时候。 雪梦萧面不改色,不紧不慢的吃完了翡翠珍珠圆子,慢条斯理的擦了擦嘴。 瞥了一眼李仙慧,单手撑着下巴。 语气真诚的发问道: “你是住八卦阵里吗,说话这么阴阳怪气!” 六公主李仙慧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便柳眉倒竖。 “你......” 她怎么都没想到,一向跟鹌鹑似的在人前都低着头,逆来顺受的雪梦萧,会突然变了,居然敢在夜宴上当众嘲讽自己,一时间又是惊讶又是生气,指着雪梦萧说不出话。 雪梦萧没有理会对方气急败坏的样子。 勾唇一笑,语气漫不经心的道: “不过公主说的对,我这身儿衣裳确实是丝麻的,公主要是看不下去的话,借我一千两银子,我去买件衣裳穿。” 不得不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这种场合,雪梦萧这样的处理方式,非常的精彩和成熟。云淡风轻的反击,既没有丢失风度,保持了理智和优雅,又幽默而犀利,把向来跋扈的六公主李仙慧怼的哑口无言。 让其先前的那番夸张嘲讽,在众人眼中顿时落了下乘。 “扑哧” 也不知是谁先笑的。 反正也不重要,这个时候可不管什么公主不公主的,大家都是皇帝的宠臣和儿女,自然也不用特意留公主面子,顿时都哈哈大笑起来。 不光让夜宴上的众人哈哈大笑,觉得六公主这次可算踢到铁板了! 就连无数看书的大宋读者,读到这里,也都忍不住会心一笑。 暗暗赞道,这雪梦萧小娘子当真是与众不同。 有点东西啊! 雪梦萧被嘲讽被奚落之后,能够从容不迫,气定神闲的怼的跋扈的六公主哑口无言,让无数大宋读者都觉得格外的解气,格外的爽! 不得不说,无论男女,人天生都是慕强的。虽然,之前大家也喜欢像白绾绾那样的柔弱善良的女主,可以让人怜爱有保护欲。但如雪梦萧这样的,能够有足够能力捍卫自己的尊严,有勇有谋的小娘子,似乎更有趣,更...... 怎么说呢? 如果大宋读者在现代的话,一定会用“带感”两个字,来形容这种感觉! 可以说,女主雪梦萧才只是初露峥嵘,就已经引起了大唐夜宴上众人的刮目相看。 同时,也引得无数读小说的大宋读者对其追捧和喜爱,期待她接下来的表现。 在他们的心目中,这已经不单单是一场普通的唐宫夜宴,不单单是一个小娘子面对羞辱的反击,而是一场大宋和大唐之间,穿越时空的较量。 第52章 女主初次装逼打脸, 自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结束了。 一个跋扈的六公主,只是这场夜宴的餐前小食。独属于女主的高光时刻,还没有真正来临! 按着各类小说一贯的套路, 打了小的, 自然会来老的, 女主当然还有更强劲的对手, 那便是六公主的生母万贵妃。 杨蔓娘原本打算,将这个角色设置成同样明艳跋扈类型的,但是考虑到反派六公主的性格就已经足够嚣张, 足够外放了,再来一个性格外放的贵妃,人设就有些无趣重复了。 而且, 李渊能做大唐开国皇帝, 自然不是蠢人,那么同理她的宠妃, 自然也是有一定水准的,不可能像六公主那样无脑跋扈,不然显得李渊本人的品味也很low了, 所以, 杨蔓娘在书里,把万贵妃这个反派,设置成了一个高段位的表里不一的老绿茶。 所以,当六公主被雪梦萧气定神闲的态度激怒, 又听见周围人的大笑。便失去了仪态和风度, 为了找回场子,直接离开自己的坐席,气急败坏的跑到女主雪梦萧的位置, 抬手一巴掌往雪梦萧的脸上扇去。 小说和电视剧里,那些无脑的女配,愤怒之下就喜欢动手,尤其喜欢扇人耳光。 我们的女主雪梦萧自然早有防备,老老实实的挨耳光自然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望着居高临下的李仙慧,雪梦萧的眼中闪过一抹冷色。只见她面无表情,隔着身前的小几,单手抓住对方伸出的手腕。 略微一用巧劲儿,就将屡次挑衅自己的李仙慧拉倒下来。 “扑通”一声。 跪在了自己的身前! “住手!” 伴随着这一声女子的娇叱,麟德殿瞬间安静了一瞬。 演奏的宫廷乐师们也停止了奏乐,原本欢快的霓裳羽衣舞也停了下来,布菜的侍女们也面面相觑,迅速的退到一边。 这声音毫无疑问,来自女眷这边地位最高的万贵妃。皇帝李渊的原配窦皇后在大业九年早逝,所以如今万贵妃便是后宫之中地位最高的女子。 万贵妃最渴望的便是能成为皇后,所以这些年,对外一直都保持着温柔贤惠,端庄识大体的样子。但是,如今见女儿被雪梦萧拉跪在地上,瞬间就坐不住,一脸怒气的呵斥女主雪梦萧。 而呵斥之后,看到周围众人的反应,才想到这不是在自己的宫殿里,连忙又恢复一贯的温柔面具,脸上挤出一丝笑意道: “雪姑娘,不知仙慧是哪里得罪了你,我这个做娘的替她赔罪了,还望雪姑娘以和为贵,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这般折辱她,她毕竟还是个孩子。” 刚才李仙慧打自己的时候,这女人装没看见,现在打不过被自己修理了,就要以和为贵,这万贵妃的脸还挺大。 在这里,杨蔓娘安排女主雪梦萧默默的吐槽了一句,同时也说出了很多大宋读者的心声。 譬如,和闺中密友出来黄尖嘴儿茶馆喝茶的曹溪姑娘,看到这里,就忍不住把看了一半的小报往桌子上一拍。 火冒三丈: “这个万贵妃怎么回事啊!明明是她自己的女儿做的不对,抢了人家的东西,还要打人。她这个做娘的居然装糊涂,拉偏架!什么还是个孩子,欺我大宋无人是吧!” 好在闺蜜刘妙真是个慢性子,她已经看了书的后续,见状连忙劝道: “哎呀,你这性子真是急,别气了,快看后面,后面可解气了,雪姑娘那般厉害,才不会受人欺负呢!” 曹溪听了才罢了,撅着嘴儿拿起小报继续往下看。 万贵妃自认为自己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妃,雪梦萧只是一个卑贱的投亲女郎,自己这般屈尊于贵,对方怎么也该给面子主动息事宁人了才是。 然鹅,并没有。 雪梦萧丝毫也没有放开李仙慧的意思,被欺负到头上了,自然要抵抗,这个时候妥协,只会让李仙慧以后更加的变本加厉欺负自己。 万贵妃既然失去了公正,要阴阳怪气的拉偏架,那她也不会给她面子。 所以,雪梦萧脸色平静,一字一顿的道: “贵妃娘娘,我也是个孩子。我是六月初一的生辰,比您的六公主还小一个月!” “额......” 万贵妃闻言顿时尴尬了。 周围的众人见状,也开始窃窃私语,低声的议论起来。 不过万贵妃能做到贵妃,自然是脸皮厚有本事的,一见雪梦萧脾气这么刚不给自己面子,便迅速得换了策略,变成苦口婆心的和事佬模样儿,就像某些节目里的调解员似的,换了个方向,继续输出价值。 说什么女郎家还是要贞静贤惠些的好,吃亏是福,做人不要太斤斤计较云云,那副样子,好像先挑衅人的是雪梦萧一般。 末了一脸柔弱的叹了口气,来了一句总结: “雪姑娘别嫌我啰嗦,我这么说也都是为了你好。不过话说回来了,刚才的事纵然仙慧有错,可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她是被我娇惯了,所以之前才说话才有些直,雪姑娘你千万别介意。” “哦,贵妃娘娘说的有道理。” 雪梦萧点了点头。 真难缠啊,这万贵妃难道是亚里士多德的妹妹,珍妮玛士哆? 面对老绿茶的道德绑架,杨蔓娘只好让女主雪梦萧用现代人的表达方式,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 不过吐槽归吐槽,这样的老绿茶自然不能惯着,女主只好暂时放下个人素质了。 所以,女主雪梦萧瞥了一眼李仙慧。 挑了挑眉,语气凉凉的对万贵妃说出后半句: “不过,我这人打人疼,您也别介意。要不让她把脸凑过来,我看看一巴掌会不会响?” 雪梦萧不按套路出牌,明明前半句妥协呢,后半句猝不及防的突然打脸。 让人都差点儿反应不过来。 也让刚刚听了前半句脸色好转的万贵妃,瞬间脸又黑了。 万贵妃毕竟是贵妃,麟德殿众人碍着面子,都是想笑又不好笑,一时间憋得难受。不过,有人却管不了这么多,那便是一向为人大大咧咧的右武卫大将军程咬金。 “哈哈哈” 程咬金这一声狂放的大笑,就像是一个信号,瞬间便解救了憋得难受的众人,反正法不责众,众人瞬间便都哈哈大笑起来。 一时间,整个麟德殿,都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当然,除了万贵妃和六公主李仙慧。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5节 雪梦萧倒不是故意找事要强,非要挑衅比自己高位的万贵妃。只是她这三日的功夫,已经彻底摸清了自己的处境,她姨母尹德妃和万贵妃是死对头,都是宠妃,都不是皇后,所以目前谁都奈何不了谁,二人基本上在宫里是属于王不见王的状态。 而六公主欺负原主的事情,姨母尹德妃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原主一直表现的软弱息事宁人,所以尹德妃失望之下,也就懒得管了,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现在的雪梦萧则不同,她不是个受气的性子。而且善于抓住机会,谋定而后动。原本今天的宴会她可以不参加的,自然也能避过六公主的欺负。但是她很清楚,怕是没有用的,事情也不是躲就能躲得过去的。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在皇宫里,妥协和软弱是换不来尊重和地位的,做人就是要有胆量硬碰硬。 跟六公主这样嚣张跋扈的人,讲道理没有用,真正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从来都在拳头之下。看现在,被自己按着跪在地上的六公主,不就红着个脸挺乖巧的吗? 至于万贵妃事后的出手报复,雪梦萧一点儿也不担心。她相信,尹德妃会为自己作主的,毕竟,两人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她是自己姨母,不是吗? 在这里,杨蔓娘特意的用独白的方式,最后加了一段儿女主的内心戏。就是担心大宋读者认为女主雪梦萧太冲动了挑衅贵妃,觉得女主没有尊卑,所以,杨蔓娘特意解释了一下女主这么做的内心想法。 不过,她倒是没想到,她这一解释,读者不但不介意,反而觉得女主有谋略有智慧,反倒越发的喜爱这个人物了,很多小娘子们私下谈论起来,都觉得雪梦萧这么做实在是太威风了,太...... 怎么说呢? 这些小娘子没上过网,若是上过的话,一定会说,太飒了! 当然还有那句吐槽,雪梦萧说万贵妃是亚里士多德的妹妹,珍妮玛士哆。哈哈,真尼玛事多。这个女主雪梦萧吐槽的谐音梗,徘徊在有素质和没素质之间,有些奇奇怪怪的,但是说起来就是莫名的过瘾。所以在面世之后,很快便在大宋市井以光速传播,成了宋人之间吵架的热门句子。 而且,不光如此。 连杨蔓娘自己也没想到,她最后的那一段女主心理描写,竟然无意间,还为女主雪梦萧增加了一位上了年纪的爹爹粉。 是的,你没听错,爹爹粉。 就是曹玮曹大人。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小娘子曹溪的父亲曹玮吗,就是之前因为墨瑾公子的话本儿,罚曹溪跪祠堂的那大宋在朝官员,慈父加严父的结合体。 这位有一日无意间读到了自家女儿留下的朱雀门小报,读到了女主雪梦萧最后独白里的那句,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顿时便惊为天人,这一句在现代国人都知道的伟人名言,放在这个年代,依旧是那么振聋发聩,发人深省,让曹玮这个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士大夫,也不由的赞叹和佩服其中的气魄。 之后,曹玮便忍不住开始背着自家女儿,偷偷的追读起《梦回盛唐》的后续来。 当然,这些事儿,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今儿个天气好,她上午没写稿子,带上换洗衣裳出门去了附近的崔氏香水浴堂洗澡。 是的,你没听错,洗澡。 大宋是有澡堂子的,而且很多,公共浴室都有香水的名号,叫某某香水浴堂。几乎每条街上都有好几家香水浴堂,有专门的男女仆人服侍客人入浴。 杨蔓娘刚到崔氏浴堂门口,便听到庄家高声吆喝: “客观您里边儿请嘞,汤钱五文,挠背两文,梳头两文,剃头修眉修鬓角两文,修脚五文,全做十六文。” 这吆喝声儿,有点像现代车站附近推车卖袜子的,一块钱四双,十块钱三双。现代人听了这样的吆喝,大抵会下意识地认为点全套有优惠,杨蔓娘之前就是这么认为的,实际上读者老爷们自己亲自加一加,就会发现价格是一样的,根本不存在什么优惠。 杨蔓娘这是这段日子,第三回来了,她原本是不大去香水浴堂沐浴的。只是最近胳膊受了伤,不好自己洗澡,所以,便隔两日去附近的崔氏香水浴堂洗澡。 熟门熟路的走进浴堂里面,把脱下来的衣裳和靴子都放在专门的柜子里头。这里和现代早些年的公共浴室差不多,衣裳、帽子、靴子随身物件儿都可以放在专门的柜子里头,有专门管混堂的看着。 想洗澡也行,想喝酒睡觉也行,这里有专门的喝酒聊天和睡觉的地方。 杨蔓娘自然是不喝酒,也没时间在外头睡觉的。花十六文点一个全套的,杨蔓娘避开左边肩膀,在汤池里泡了一会儿,小憩的时候,自有浴堂里做工的利落妇人帮忙擦身挠背,修眉,梳头,修脚,最后全部完成了再去清洗一次,烤干头发,穿好衣服,吃上一小盏浴堂里提供的预防风寒的闭风茶,才付了钱离开。 回来的在路上,又恰好遇见卖猫饼和逗猫棒的小摊贩,花十五文买了一小匣子猫饼,和一根带锦鸡羽毛的彩色旌旗逗猫棒。 这段时间,老三杨盼娘去文绣院学艺不在家,大抵是突然没人总跟她玩儿了,白绾绾便有些黏人,白天懒懒的不怎么爱动,晚上也不去猫窝里睡了,每天早晨杨蔓娘醒来,总是发现她趴在自己的枕头边儿上睡的香。 所以,便打算买根逗猫棒,让白绾绾活泼一点儿。 果然她才一回到家,趴在火盆边儿,正慵懒地打着盹儿的白绾绾,瞧见这个充满魔力的小物件,水蓝色的瞳孔里,顿时闪烁出好奇的光芒。 杨蔓娘手腕轻轻一抖,逗猫棒上的彩色锦鸡羽毛,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瞬间吸引了白绾绾的全部注意力。她的眼睛猛地一亮,先是小心翼翼的伸出猫爪,试探性地触碰那摇曳不定的目标,突然发力一个猛扑。 却,扑空了。 “哈哈哈......” 杨蔓娘顿时哈哈大笑,继续控制着手里的逗猫棒上下翻飞。 白绾绾的脾气很好,抓不到也不气馁。眼睛紧紧的盯着目标,跟着逗猫棒时而跳跃,时而匍匐,雪白的尾巴兴奋的高高翘起,仿佛跳起了猫儿舞。 几乎整整一个下午,一人一猫,都在温暖的书房里嬉戏,竟一点儿也不觉得无聊。 只可惜,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 等到下午老二杨士林回来之后,姐弟二人一起吃了外面买回来的夕食,杨蔓娘就到了每日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了。虽然舍不得,但为了不分心,杨蔓娘还是铁石心肠的让杨士林待白绾绾去西屋里玩儿,自己独自一人在书房写稿子。 这两日,报房那边送来不少读者来信,杨蔓娘虽然没有时间一一回信,但大多都拆开看过,一部分是夸赞和讨论新书内容的,讨论穿越的神奇之处,一部分是想要现实中和墨瑾公子结交的,还有一部分读者则请求她再多写一些,想看到更多的后续内容,期待雪梦萧的后续表现。 其实读者不说,杨蔓娘也打算加快一下速度了,毕竟现在新书《梦回盛唐》已经更新了十一章了,宫廷夜宴还没有到真正的高潮部分。相比于第一本书《霸道王爷心悦我》,这节奏确实有点慢了。 杨蔓娘一边用墨条研磨,一边思量《梦回盛唐》接下来的内容。 之前和万贵妃母女对决中,女主雪梦萧已经占了上风,无论是语言上还是肢体上。 若是再继续强硬,恐怕会显得过于咄咄逼人,不好收场,而且也容易让读者反感。所以,自然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人物,来及时的介入,从而结束这场争锋相对。 而整个夜宴中,最强有力的人物,自然是大唐至高无上的皇帝陛下李渊了。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帝李渊的到来,则意味着中秋夜宴的正式开始。 “各位爱卿免礼请起,今日是中秋团圆之夜,共度佳节之时。咱们不分君臣,只续亲友之礼,大家都自在随意一些。” “是,多谢陛下。” 众人齐声道。 武德时期,李渊刚刚反隋建立一个新的王朝,所以,朝廷君臣之间的关系还是很亲近的,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和虚礼,也没有那么严肃正式,更多的是一种朝气蓬勃的氛围,所以,皇帝李渊说了随意自在,夜宴的气氛很快便又欢乐起来。 之后在李渊的带领下,众人一道赏菊,赏桂花,祭月,喝桂花酒,吃月团。 是的,吃月团。杨蔓娘查过资料,唐朝虽然有类似广式月饼的月饼,但是这个年代月饼还不叫月饼,人们管这种中秋节吃的带馅 小饼叫胡饼,小饼或者月团。 “皇上,中秋既然喝酒赏月,又怎么能没有好诗助兴呢?” 在大殿的轻歌曼舞中,一道女声语气柔柔的道。 说话之人正是万贵妃,此刻的她,说话声音比之前温婉了十倍还多。 “哦,爱妃有何高见?” 万贵妃抿嘴儿娇笑,目光落在女主雪梦萧的身上: “陛下,臣妾一个女流之辈,哪里有什么高见呢!不过臣妾倒是听尹德妃妹妹说,她的侄女雪梦萧是个才女呢,今日中秋佳节,不如让雪姑娘赋诗一首,以贺佳节如何?” 不得不说,无论男女,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就喜欢看别人表演节目。比如现代,领导让员工在酒桌上表演节目,父母让孩子在饭桌上表演节目。 万贵妃能做到贵妃的位置,自然不是好缠的,刚被下了面子,这不,报复随后便到了,逼女主表演节目。 作诗! 要知道,尹德妃平日里和万贵妃话都不会好好说,又怎么可能说自己的侄女是才女这样的话,更何况原本的雪梦萧学识可不算好,只是认得字罢了,万贵妃显然是故意为难雪梦萧,让其在夜宴上出丑。 这情况,在场的人哪个不是人精儿,自然都心知肚明,包括最后到的皇帝李渊,心里自然也明白,这是吃了瘪的万贵妃设的局,但他是高高在上睥睨一切皇帝,不是断案子的包青天,自然无需理会这些下面人的争斗,做事只是按着自己的心意就好了。 “哦?哪位是雪梦萧啊?” 李渊也很好奇,什么样的人能让万贵妃吃瘪。 杨蔓娘写的是一个冷静理智,谋定而后动的超a女主,而不是一个目中无人的女版龙傲天,之前怼六公主和万贵妃,是因为自己被欺负在先要反击,而且也有把握全身而退,这么做自然师出有名,有理有据。 但面对掌握生杀大权的皇帝,再这么头铁没礼貌,那就是蠢了,而且大宋读者也接受不了。 所以,此刻女主态度恭谨,礼仪周全的起身行礼: “臣女雪梦萧见过陛下!” “哦,你就是雪梦萧,不知你可愿赋诗一首?” 李渊哈哈一笑道。 时下人做事,都比较含蓄,讲究反复推辞,比方皇帝继位,都要三辞三让。但雪梦萧知道,万贵妃既然打定主意要看自己的笑话,那无论她怎么推辞,她都不会放过,反而倒是显得自己怯懦不敢应战了。 而且杨蔓娘写到这里,也不觉得女主需要推辞。 作为一个混过现代的职场的人,杨蔓娘大抵懂一些职场相处的学问。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低看大领导,高看小领导。怎么说呢,就是不论是上班还是上学,大家应该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职位越低的人,越喜欢在人前刷存在感,对底下的人呼来喝去的。而真正的大领导反而平易近人,没什么架子。 当然,这不是说你就可以不尊重大领导了,而是说在大领导面前要自信一点,不要胆怯,毕竟到了大领导这个位置,周围的人,十个有九个面对他都是低眉顺眼的,什么人没见过。所以你反而要大胆一点,硬气一点,敢于表现自己,这样大领导反而会觉得你有胆识,欣赏你。 那么同理可得,女主雪梦萧要想在大唐出头,保护自己不被万贵妃母女这种小领导继续打压欺负。那么,她面对大唐最高权力的领导皇帝李渊,就必须要大胆的表现自己,赢得对方的看重和赏识。 所以女主雪梦萧毫不推辞,一脸自信的道: “为陛下赋诗,是臣女的荣幸!” 这样的话,换个年纪大的人来说,都显得不礼貌和过于急切。但是放在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女郎身上,反倒是刚刚好。 透着一股子年轻人特有的真诚,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朝气和活力。 而雪梦萧这与众不同,落落大方的样子,也让李渊和在场的一些人到中年的众臣们都颇有好感,有种瞧见家里子侄的感觉。 不禁面露期待之色。 那么,重点来了。 按着穿越文的一贯套路,这种情况下,女主雪梦萧要赋什么诗,才能镇得住场子。 让夜宴上的大唐人震惊,也让看话本儿的大宋读者觉得爽呢? 第53章 原本。 杨蔓娘在这里, 想要自己写一首打油诗的。她来大宋这么久,在书店里,也淘了好几本时下科考的读书人, 为了科举考试总结的快速写诗的书, 看完之后, 基本的平平仄仄也搞懂了。太好的诗写不出, 但是按着那些书里的法子带入一下,类似一片两片三四片这种诗,还是能拼凑出一首的。 但是想想, 在大唐夜宴这样的场合,在座的都是大唐最顶尖的文臣和武将,若是这些人被她做的一首打油诗给轻易征服了, 那她笔下的大唐就太虚假, 太没有说服力了。 所以,杨蔓娘考虑再三, 还是放弃了自己写诗的想法。这首夜宴中秋诗绝不能是杜撰的打油诗,必须得是真正经典的,能镇压一个时代的经典诗作。 而且, 必须是大唐武德年间之后的。 中华上下五千年, 诗最出众的朝代,毫无疑问是唐朝,唐朝是诗的年代。唐朝的诗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达到了古今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个诗词的黄金时代, 涌现出了无数著名的诗人和被后人传诵的千古绝句,比如最经典的,诗仙李白的《将进酒》, 诗圣杜甫的《兵车行》和《春望》,还有王维,高适,岑参,李商隐、杜牧这些大诗人都有惊人的传世之作。 但是,杨蔓娘考虑再三,还是略过了,没有选则唐诗。毕竟,这中秋夜宴是杨蔓娘精心安排的一场大宋带给大唐的文化震惊。若是她笔下的女主雪梦萧,在夜宴中吟诵大唐中后期的有名诗人的诗句,虽然也很经典,也会让大唐君臣震惊。但是,对于大宋读者来说,恐怕就爽点不足了,降低了那种诗句来自自己朝代独有的骄傲和自豪感。 所以,这首诗必须是大宋诗人写的。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6节 当然,大宋著名的诗人和诗句也很多。但要说宋朝最出名的还必须是中秋诗的,英明的读者老爷们自然也猜到了,毫无疑问是东坡先生苏轼的那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这首诗的经典程度自不必说,在杨蔓娘读书时期,可是语文考试每次必考的。也是宋人诗词的巅峰之作,历经千年,即使到了现代社会依旧经久不衰,为世人所传颂,可见其本身的魅力和文学价值。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初时还有人还在窃窃私语,当雪梦萧背到第二句,便已经无人交头接耳了。 及至到最后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整个麒麟德殿变得安静至极。 不得不说,东坡先生的诗是大宋的瑰宝,是宋词的巅峰,是真正能够镇压一个时代得经典。 在大唐,恐怕只有诗仙李白的《将进酒》,可以与之一教高下了。 不过这个年代,诗仙李白才出生没多久,还没有做出那首享誉古今的《将进酒》。所以,女主雪梦萧背出的东坡先生的这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就已经是独一无二了。 顿时让的麟德殿的众人都震惊了,眼中异彩连连。 佳作!这当真是佳作! 传世之佳作啊! 写诗或许需要文学素养,需要识文断字,但感受诗的美不用。 不说文武双全的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饱读诗书的房玄龄魏征杜如晦,即使像程咬金这样的行伍粗人,在这一刻,都不由得被这首跨越时空而来的中秋诗给折服了。 扯着破锣嗓子,起身高声赞道: “陛下,好诗,雪姑娘做的这一首,实在是好诗啊!” “哦,程将军不通诗书,竟也觉得这首诗好?” 皇帝李渊闻言笑着调侃道。 程咬金大大咧咧惯了,也不以为意,站起身瓮声瓮气的道: “陛下,老程不通文墨,这样的诗老程虽写不出,却就是觉得写的好,写到老程心里去了,今夜有此好诗,当浮一大白才是!” “呵呵,众位爱卿以为如何?” “确实是好诗,恭喜陛下又得佳作,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这诗开篇便以豪迈之姿,向浩渺苍穹发出千古一问,可见写诗之人胸怀之广阔。” “不错,臣尤其喜欢那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态度豁达,寓意也极好。” “对,确实是好诗,绝对是能传颂千古的佳作。今日雪姑娘这首中秋词一出,余词俱废矣。” “臣也以为......” 面对众人的一致赞赏,皇帝李渊开怀一笑,举起酒杯道: “好诗!这确实是好诗,传世佳作。来,为了这首好诗的问世,众卿家和朕一起举杯!” “贺万岁!” “陛下万岁!” 放下酒杯,李渊看着站在下首的雪梦萧,一脸欣赏之色: “哈哈,今日得此千古佳句,朕怎能没有表示,雪家女郎是尹德妃的侄女,又如此才华出众,朕就破格封你为端懿县主,再赐帛一千匹。” “臣女谢陛下。” “哈哈,今日中秋能得此佳句,确实让人畅快。爱妃说的没错,雪家女郎确实是个才女,这卓越的才华,当真是男子都望尘莫及啊!” 李渊不知是怎么想的,夸雪梦萧的时候,还转头赞了万贵妃一句。 “额......是啊,陛下圣明。” 不过这句话,并没有为万贵妃挽尊,她此刻脸上的笑意很勉强,显然是没想到雪梦萧居然能做出这样出色的诗,更没想到自己会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倒让雪梦萧出了这么大的风头,还被皇上还封了县主。 不过,李渊却不会在意她的感受,继续笑眯眯的提议道: “贵妃刚刚既然举荐了雪家女郎,不如也赏赐点什么。” “好,那臣妾就赏......” 万贵妃虽然认栽,但是面对雪梦萧依旧有气,一项以温柔慈爱示人的她,此刻说话的语气不免带了一丝讽刺: “呵呵,不知雪县主还想要什么?” “贵妃娘娘,六公主心里应该明白臣女要什么才是。” 雪梦萧一点儿也不怵,瞥了一眼万贵妃身旁的六公主李仙慧,语气平静,不卑不亢的道。 六公主李仙慧本身就是个欺软怕硬的纸老虎,原本还想让母妃给自己找回场子,谁知自家母妃也没在雪梦萧手上占到便宜。这会子又眼见雪梦萧作诗受到了父皇的亲睐和封赏,又被夜宴上的群臣夸赞,心里早就不敢再招惹她了,更是巴不得这场宴会快点结束。 此刻,骤然被雪梦萧当众点名,顿时吓了一跳。 又见其落在自己手腕上目光,才想到自己之前欺负人家,抢走了人家的白玉雕花镯子。 便忙心虚的褪了下来,众目睽睽之下,深怕雪梦萧戳当众穿自己欺负人事情,让父皇厌弃自己。连忙上前陪着笑把镯子递给她,语气尴尬中又带着一丝祈求的道: “呵呵,我之前和雪妹......端懿县主闹着玩的,妹妹千万别介意。” 这一刻,看着自家女儿心虚的样子,万贵妃觉得丢脸至极,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生这个丢人的女儿。 不过,女主雪梦萧却没有在意,接过六公主递过来的镯子,语气平静的道: “无妨。公主,我这个人很好相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六公主的担心,自然是多余的,女主雪梦萧是个冷静理智有大局观的人,自然不会被情绪所左右,更不会没有任何好处,就去痛打落水狗。 今天的事情,对她来说已经是利益最大化了,想要达到的所有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再继续追究下去,说出六公主抢夺了自己母亲遗物的事情,除了让六公主当众没脸,名声臭了,对她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好处。反而会让作为六公主父亲的皇帝李渊,跟着丢了面子,心生芥蒂,给自己的未来埋下隐患。 所以,雪梦萧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再次向皇帝行礼,便带上母亲留给自己的白玉镯子,在众人的的目光注视下,告退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至此,女主雪梦萧完成了穿越大唐的第一个公开亮相! 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击败了六公主和万贵妃一大一小两个反派,成功的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被皇帝封为县主,提升了自己的地位,拿回了她母亲的遗物,同时也让大唐众人对其刮目相看。 漂亮!精彩!霸气!犀利! 一气呵成! 无数原本还为女主雪梦萧担心的大宋读者,读到这里,都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放下了悬着的心。 尤其是想到雪梦萧被皇帝破格封了端懿县主,更是有一种自家闺女终于扬眉吐气了的自豪感。 比如,雪梦萧的爹爹粉曹玮大人。 此刻,就正独自坐在自家的书房里,捋着下巴上的短须,又翻开朱雀门小报,仔细的读了一遍雪梦萧在夜宴上背《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的那一段儿描写。 是越看越舒坦,越看越得意。 哈哈,这是我大宋的诗哪!震惊了大唐夜宴!还被唐朝君臣认同和夸赞,实在是痛快,大大的痛快! 若曹玮是个现代人,这一刻大约会一拍大腿,狠狠的吐出一个“爽”字! 但曹玮大人是个斯文的大宋文人士大夫,还自认是个君子,看的激动兴奋了,自然也不可能做出拍大腿这样的不雅举动。 只是,手上捋须的速度,不由的变快了。 “嘶!” 一不小心,拽下来了一根儿。 其实,曹玮会这样激动,倒也不难理解。大宋和大唐作为相邻的承上启下的两个朝代,可以说是非常亲近的。宋人从上到下,从士大夫到市井百姓,大多还是颇为喜爱唐朝的,宋人尤其向往唐朝的武力和巨大版图,向往盛唐时代的繁荣和强大。 不少大宋的文人和学士,都以振兴唐代盛唐风骨的理念为目标,对于大唐的认同度还是很高的,曹玮本人自然也是如此。 而苏轼苏东坡先生呢,又是大宋极为杰出的文人学士,像曹玮这样熟读四书五经的文人士大夫,天然的就对东坡先生的诗有一种认同和崇拜。 所以,当看到东坡先生的诗,出现在大唐,被强大的武德年间的大唐君臣所赞赏和认同。曹玮心里的感觉,就像是三伏天喝了一碗加了冰的雪泡豆儿水。 那滋味儿,通透!爽快!格外的通体舒畅! 不光曹玮如此,女主雪梦萧在大唐夜宴上出色的表现,更是和杨蔓娘之前所预料的那样,赢得了无数大宋小娘子由衷的喜爱。 怎么说呢,杨蔓娘笔下的女主雪梦萧,性格果断不拖泥带水,聪慧冷静,有极强和应变能力和执行力,一言一行都超a,给了读话本儿的小娘子们极大的安全感,这种魅力无疑是非常迷人的。 这样永远冷静,永远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的强大女主,对大宋小娘子们来说,绝对是男友力满满,格外的讨女孩子喜欢,所以,《梦回盛唐》新的章节发刊之后,在杨蔓娘不知道的地方,她笔下的女主雪梦萧,已经有了一大群忠实的老婆粉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一个章节还没有结束,女主雪梦萧的故事还在进行着。 杨蔓娘喝了一口温热的桂花红糖水,提起笔蘸上浓墨,继续往下写。 刚刚的小插曲结束,中秋夜宴还在继续,宫廷乐师奏出的乐曲变了,夜宴的舞蹈也由霓裳羽衣舞,变成了欢快的胡旋舞。 而此刻的女主雪梦萧,早已不再是之前的那个无人问津的小透明了。麟德殿里,无数的男男女女的目光,或赞赏或嫉妒的关注着已经是端懿县主的她。 其中一人,便是天策上将太尉兼司徒尚书令陕东道大行台尚书令雍州牧十二卫大将军秦王李世民。 是的,男主的头衔就是这么长。而且,为了更好的塑造男主的形象和魅力,杨蔓娘特地用史书里的原话,描述了这位公元七世纪地表最强碳基生物,亚洲牧,年轻的意气风发的秦王李世民的长相。 龙凤之姿,天日之表。 短短八个字,便道尽了其出众。这是中华上下五千年,斩男又斩女,最具魅力的顶级男人! 同时,借着秦王李世民的眼睛,杨蔓娘第一次描写了女主雪梦萧的外貌和气质。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女子清冷悦耳的声音,像是拥有某种力量,在麟德殿中回响,发人深思。 秦王李世民闻言,微微侧头,避开了舞女们飞扬的裙裾,目光略带一丝好奇的往角落里的端懿县主望去。 他还记得,在年初的新年宫廷宴会上,这为雪家女郎就跟在其姨母尹德妃的身后,一直低着头安静而坐,毫不起眼。 但此刻的她却不同,整个人笃定沉着,下巴微抬坐的端正,脊背挺直。如一株雪山之巅的寒梅,以一种内敛的方式,傲人的独自盛开着。 大抵是感受到了自己的目光,她毫不怯场的转头望了过来。 隔着众人,四目相对,亦不曾闪避。而是双目微眯,略带审视的注视着自己。 李世民才发现她的长相极出色,脸色和她的姓氏一样,透着一种干净的雪色的白。一双细长的丹凤眼,仿佛盛满璀璨的星河,目光流转间,闪烁着无与伦比的自信和坚定。 这一刻。 李世民突然感受到了这位端懿县主的与众不同。 忍不住勾唇一笑,遥遥举杯。 第54章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7节 “嘶......天哪天哪” “啊啊啊!” 这可是太宗李世民啊! 可以说, 杨蔓娘《梦回盛唐》的最新章节发售之后,这样短促的跟要断气儿似的嘶嘶声,和激动的啊啊声就开始此起彼伏, 几乎遍布了汴京很多人家的后宅。 没有人能逃脱强强cp的魅力。 虽然, 杨蔓娘只是让男主李世民短暂的出场, 甚至还没说一句话, 只是对女主雪梦萧举杯笑了笑。 但是,他们之间那强烈的化学反应已经无法遮掩。就像是把灯油滴进了灶膛里,虽然还没有燃烧, 却已经开始噼里啪啦的火星子四溅了。 太原公子,褐裘而来,披风沐雨, 攻无不克。 秦王李世民, 谁会不知道他的功绩呢? 自古能军者无出李世民者,李世民不但拥有有非凡的气度, 卓越的军事才能,拥有深厚的政治智慧和文化素养,他是贞观之治的开创者, 是中原第一位真正征服了北漠的皇帝。典型的六边形战士, 帝王中的帝王。 和第一本书《霸道王爷心悦我》中的虚构的霸总豫王不同,太宗李世民可是实实在在出现在史书中的人物,文能治国,武能驱寇, 真正的历史强人。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的长河中, 若说大唐是一顶璀璨的王冠,那么太宗李世民就是这颗王冠上最耀眼的明珠。 所以,只需要看到名字, 甚至无需赘述,大宋读者就已经知道他的优秀和强大了。 而如此强大优秀的他,居然也觉得雪梦萧特别,还对她举杯一笑。 这是何等的荣幸,何等的梦幻哪! “啊啊啊啊!” 所以读到这里,不提那些本身就性格外向,活泼好动的小娘子,就连曹溪的闺中密友,一向腼腆内秀的大宋小娘子刘妙真,都忍不住激动的趴在绣床上尖声大叫,不过,叫了两声到底又怕被家里人听见,连忙拿被子捂着嘴巴,变成无声的尖叫。 天哪,天哪! 刘妙真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感觉,就是觉得很激动,心跳也很快。只觉得自己这一瞬间,莫名的有一种强烈的期待,期待女主雪梦萧和李世民之间能发生点儿什么。 期待!激动!强烈的想知道后续的内容! 所以,努力平复心情后摊开小报,翻页继续往下看。 才发现,后面没有了。 刘妙真顿时瞪大了双眼。 什么!没有了!到了这么关键时刻,居然就这么没有了! 刘妙真小娘子此刻,当真是恨得牙根儿痒痒,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儿!怎么偏偏断在这里!啊啊啊!哪怕是多写一百个字,说说后续也好啊,为什么偏偏在这里就没有了! 刘妙真真的很郁闷,一向腼腆内秀的她,此刻都忍不住恶向胆边生,恨不得把那写书的墨瑾公子抓起来,让他交出后续的存稿。 不过,这么想的不止刘妙真小娘子一个人,几乎汴京城一半读到这里的大宋小娘子看到最后,都有这种感觉。都恨不得找到墨瑾公子,让他把后续内容交出来,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只好反复的看前面的章节过过瘾。 呵呵,这种情况到也不奇怪。毕竟,原本光是女主雪梦萧的表现,就已经够飒够a够激动人心了,现在随着未来的太宗,如今的秦王李世民的出现,顿时听取“哇”声一片。 这样的感觉,可不是简单的一加一,而是次方了。几乎没有哪家的小娘子看到最后,不为年轻的秦王李世民那举杯勾唇一笑的魅力所倾倒,不为女主雪梦萧被他关注而激动兴奋。 大宋没有电视剧没有网剧,自然也还没有磕cp的说法。但是杨蔓娘笔下,雪梦萧和李世民,这两个人之间流露出的那种浓烈的cp感,就像风寒感冒之人的咳嗽一样,根本无法掩饰。 使得无数大宋小娘子们,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话本儿的后续,想看到女主雪梦萧和李世民两个人之后更多的接触。 无数的读者来信,像雪片儿一般,往朱雀门小报飞来。 东主朱旭为此,甚至不得不又买了两个新的藤条大筐来。 ...... 二月十六,是杨蔓娘十五岁的生辰,虽然一般来说,只要翻了年就算大一岁,但到底还是要过了正经生辰这一日才算的。 昨日十五一大早,老三杨盼娘便放假了,从文绣坊那边儿,打了牛车回到保康门这边,今日老二杨士林也放假了。一大清早,老二杨士林去巷子口的张氏面食铺子,买了寓意长寿新生的寿桃和红蛋,老三杨盼娘做了一碗长寿面给杨蔓娘,兄妹二人一道给大姐杨蔓娘庆贺生辰。 吃完长寿面和寿桃红蛋,姐弟三人先去潘楼那边儿逛了一圈。给家里添了一些新的碗筷,买了一匣子三日都爱吃的大奈糕和澄沙团子,又给老三杨盼娘买了喝茶用的竹杯子,换洗的里衣,洗脸洗脚的木盆,刷牙子,毛巾这些在文绣院里日常用的东西。 之后,一道去了桑家瓦子,看了一场精彩的傀儡戏,和一场齐云社的蹴鞠比赛。两个小的都爱看蹴鞠,期间为那张团子加油助威,喊得嗓子都快哑了。 下午的时候,三人又一道去了州桥附近的王家正店,花了将近一两半的银子和吃了一顿生辰宴,品尝了店里的名菜山煮羊,花炊鹌子和奶.房玉蕊羹。 等回来都已经是下黑,掌灯的时候了。回到家后,两个小的还给她送了生辰礼物,虽然不算多么贵,但都是很用心的礼物。老二杨士林是一个之前就准备好的,在瓦子里淘的松木笔筒,上面雕刻着极为精巧的仕女拜月图。 老三杨盼娘送的是一盏瓷灯。因为家里的油灯用了之后,不免有黑烟,所以鼻子里容易黑黑的,杨蔓娘之前抱怨过一回,老三杨盼娘便记下了,特地送了她一盏用攒的零用钱买的羊角菊花瓷灯。 总之。 这一日杨蔓娘在大宋,度过了一个非常开心的十五岁生辰。 今日生辰,倒是可以松散一日,不写稿子。回到家,杨蔓娘便点上老三杨盼娘送的羊角菊花瓷灯,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惬意的浏览着其他小报的消息。 自从她的小说出名了之后,其他各家小报也开始报道有关她的新书的消息。《霸道王爷心悦我》也就罢了,尤其是新书《梦回盛唐》,因为穿越题材的缘故,在汴京格外的火爆,几乎每次发出新章节,其他各家小报都要腾出版面专门撰稿点评一番,有点类似于现代的书评。 杨蔓娘偶尔有了闲暇,也会读一读这些小报的评价,给自己换换脑子放松一番。 最新一期《向家小报》的第二版,就评论了她的新书《梦回盛唐》,虽然不是在第一页,但也占据了很大的篇幅,他们打出的标题很长,是:《闲人闲话前世今生的恣意穿越》。 内容是这样的: “浪费了一个晚上,终于点灯熬油,看完了墨瑾公子的新书章节,如释重负,不吐不快。 那墨瑾公子的奇思诞想,在下颇为佩服,尤其穿越二字,可以说是精才绝艳,前无古人了,随着墨瑾公子的毛笔,一系列目不暇接的青史名人,大唐高祖李渊,太宗李世民,大将军程咬金这些大唐有名的人物一一出现。在这位离奇穿越的小娘子雪梦萧身上发生的种种事件,不断的刷新鄙人的认知,让在下不由的心生感叹,原来写话本儿,竟还可以如此。 到鄙人这样四十多岁不惑的年纪,还看这样的话本儿小说,没有勇气不行,没有体力也不行。说到勇气,是因为鄙人一项擅长养生,几乎从不熬夜,人到中年,对自己的时间就管理的越发严格了,熟悉的家里人对我看这样的话本儿,也颇觉得不可思议。尤其是犬子无意间瞧见我连续坐在桌边看,就很纳闷儿。他一直以来只晓得,他们学堂里的同窗喜欢看话本儿小说,却没有想到我也会看。 而说到体力,则是因为,这墨瑾公子动辄几万字的描写,情节跌宕起伏,尤其是那雪梦萧被六公主嘲讽,被万贵妃刁难,最后又逼其作诗的那一段儿,让人觉得又是激动又是挂心,实在无法安枕。可怜我一把年纪,就这样熬夜受累一气呵成地看完才算罢休。 而看了这个话本小说,除了头晕眼花外加脖子酸痛之外,鄙人还有两个感受,一个是文章太长,看完坐的我臀部酸疼,另一个感觉就是心里通透舒坦,就像是炎热的夏日,喝了一盏冰冰凉凉的雪泡豆儿水。 过瘾!” 这本书评半文半白,写的非常的接地气,就像是写日记似的娓娓道来。 对其书的评价明贬暗褒,抱怨吐槽中又透着一股子暗搓搓的喜欢。而且,画面感也很强。杨蔓娘几乎可以想象,一个四十多岁不惑之年的中年男子,点灯熬夜,坐在桌边儿读自己的话本儿,一会儿抱怨说屁股疼,一会儿觉得脖子疼,偏偏又觉得过瘾舍不得放放下的样子。 杨蔓娘读完,也忍不住勾唇一笑。 放下《向家小报》,喝了一口热茶,又拿起最新一期的《新闻》。 相比于《向家小报》的幽默诙谐和接地气,《新闻》的书评就显得正式多了,而且,通篇都是高调的赞扬,在书评里如是说: “《梦回盛唐》这本话本儿,实在是出人意料,相信在读到之前,很多汴京人都不会想到它竟然会如此出色,墨瑾公子似乎有一种本事,每一本新书,都能让人不由自主的沉迷其中,就连我这个自诩阅遍话本儿的老书虫,都不能免俗的沉迷了进去。在鄙人看来,这个十五岁的墨瑾公子,显然是个难得的鬼才,他在这本新书里,已经向汴京人证明了他的才华和能力,其余的无需多言,诸公与我一道期待这本话本儿的后续情节吧!” 谦虚使人进步,恭维使人舒服,没有人不喜欢被人夸赞。杨蔓娘这个俗人,自然也不能例外,看到这篇书评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不过。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写话本儿小说也是一样。有人喜欢就有人不喜欢,所以有人赞美,自然就会有人批评。 比如,《李氏小报》的最新一期,就大肆批评公子墨瑾: “穿越一词,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一个莲花玉佩就能让人穿越回到过去,这可信吗?有凭据吗?这墨瑾公子小小年纪,分明是在愚弄世人,在这话本儿里,那雪梦萧居然拿着今人苏东坡的诗作,去碾压古人,岂非无聊?一想如今的汴京人不读四书五经开智,不读史书经书明理,反而追捧这样的糟粕话本儿,属实可笑荒诞,可悲至极,呜呼哀哉!” 但是显然。 李氏小报的批评,已经不是主流被汴京人抛弃了,各大茶肆酒楼里,很多大宋读者看到这样的批评。 都不禁嗤之以鼻: “我看那李氏小报才是真正的哗众取宠,滑天下之大稽。看个话本儿小说就可悲了?那李氏小报自己连载的话本儿小说怎么说?他们小报不是一直模仿墨瑾公子的书么,结果东施效颦,画虎不成反类犬。输了就是输了,如今还要出来叫嚣,什么叫汴京人不读四书五经,不读史书明理,反而追捧这样的话本儿,什么时候汴京人读什么书还用他们李氏小报管了?呵呵,我二舅舅还是朝廷的侍郎呢,他老人家就是两榜进士,还喜欢读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呢!” “就是,今人穿越古代,自然要震惊碾压古人,这本就是我大宋和大唐之间的较技和博弈,总不能让咱们宋朝的小娘子在唐朝直接认输吧,这多让人憋气!” “郭兄说的在理,东坡先生是咱们大宋名人,他的诗句坊间谁人不知,能在大唐得已传唱扬名,这也是我大宋的荣光哪,若我有机会和雪梦萧小娘子那般穿越回去,我也定要传诵咱们大宋的诗词,为咱大宋争这口气啊!” “不错!我看啊,那李氏小报才是荒诞可笑,写不出好话本儿,倒是会诋毁别人,当真是呜呼哀哉,小报之耻!” “哈哈哈,是极是极,小报之耻,肖兄骂的好!” 不论外界是褒是贬,如何评价。 《梦回盛唐》在二十多天的连载中,证明了它的优秀。 每日投放的两万份小报,不到中午饭的功夫,便在汴京被销售一空,最新的发刊量,已经又翻了一番,暴增到了四万份。 而且,朱雀门小报和墨瑾公子本人的名声,也渐渐的传出了汴京。周围的应天府,颖昌府,河南府,大名府,真定府这些地方的商人也开始闻风而动,纷纷前来朱雀门报房洽谈,希望朱雀门小报能再增加发刊量,他们会在当地负责包销。 其实,上一次结算分成的时候,东家朱旭就特地来告诉杨蔓娘,已经有大名府和真定府的商人,咨询印刷购买全本书的事儿了。 而新书和第一本买断的情况又不一样,新书的印刷分成杨蔓娘可是有一份儿的。想到未来口袋里会增加的银钱,杨蔓娘忍不住嘿嘿笑了几声。 她当然有理由高兴了,毕竟,谁会不喜欢白花花的银子呢? 不过,这世上,快乐总共就么多,有人欢喜自然就会有人愁。比如说,《新闻》之前签了契约的岳阳老生,还有《小报》签定契约的清月散人。 当这两人从《虹桥小报》上读到,连载墨瑾公子话本儿《梦回盛唐》的朱雀门小报,已经卖出去四万份的时候,正在向家宴客厅参加堂会的清月散人顿时呆住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会这样?四万份!那可是整整四万份啊。也就是说,汴京城有四万人都在追看《梦回盛唐》这本话本儿。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 他之前的小说《梅花定情记》,也是风靡汴京城好长一段时间,但是最好的时候,也才有一万多本的销量。四万份,简直想都不敢想! 恰好,堂会上有和清月散人不对付的,见状便调侃起来: “哈哈,这位墨瑾公子,还真是少年鬼才啊!话说散人,你的话本儿什么时候能卖个四万份啊?” 清月散人闻言自然不爽。 他之前一直都是以话本儿前辈自居,不怎么瞧得上十几岁的墨瑾公子,总觉得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年纪又轻,再怎么能耐也有限,又如何能和浸淫其中二十多年的自己相比。 整个汴京的话本儿作者里,唯一能让他正眼相看瞧在眼里的,只有岳阳老生一个。 可谁知事实却有些残酷,自从墨瑾公子的小说《梦回盛唐》横空出世之后,对他的话本儿影响可不小。尤其是他在《小报》上新连载的新话本儿小说《梅花弄情》,几乎可以说读者只有小猫两三只。 大家都眼瞎似的,一股脑儿的讨论那个穿越的雪梦萧去了。 清月散人心情烦躁之下,涵养方面便差了一些。 忍不住哼了一声,口不择言道: “有什么了不起的,那墨瑾公子,不过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写出来的那个什么《梦回盛唐》也是不伦不类,什么穿越,什么大唐,都是臆想出来的罢了!这种话本儿,也就一帮子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片子喜欢看!” 这话儿私下说说抱怨一下,原本也没什么,不过,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也不知怎么的,清月散人的这话,还是被传出去了,而他这话一传开,可算是热闹了。着实给他的新话本儿小说《梅花弄情》带去了不少的关注。 看了《梦回盛唐》的年轻小娘子们,纷纷开始狂.喷清月散人的新书《梅花弄情》。 “哼,我们喜欢看什么,干卿底事?一本《梅花定情记》,让清月散人彻底跟梅花杠上了,以为只要话本儿里加个梅花,哪怕是一筐烂桃子也会有人看,不过很可惜,你是打错算盘了,我们已经吃了仙桃一口,自然不会去吃你的那筐烂桃子!” “就是,一本烂的可以当厕纸的新书,凭什么让我们去看?我看,清月散人自己才是乳臭未干!”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8节 “显然清月散人新书失利之后,气急败坏,人品也开始败了,呜呼哀哉!” 毫无疑问,清月散人这次口不择言,算是踢到铁板了。 汴京小娘子们经过之前和衙内们一战,如今的战斗力强的可怕。引经据典,花样百出,怼的一向能言善辩的清月散人,好长一段时间都灰头土脸的。 第55章 不过外面的事情, 杨蔓娘是不知道的,她如今暂时都没有时间关注这些了。 二月十六生辰过完后,她左边肩膀的伤口, 也差不多结痂了。也不再需要专门去外面的香水浴堂洗澡, 所以便一直在家里写存稿, 几乎大半个月都没再出门过。 毕竟如今新话本儿分成方式不同了, 不拿固定的稿费,自然动力更足,但同时压力也更大, 每天都要抓心挠肝的想话本儿后续的情节。 而《梦回盛唐》的连载,此时也已经进入了下一个阶段。 为了让笔下的大唐更真实,杨蔓娘暂时没有过多的描述男女感情, 而是把笔墨着眼于女主在大唐的生活。 既来之, 则安之。女主雪梦萧已经慢慢习惯了在太极宫的生活,她是个好学之人, 在大唐也不想浪费光阴,所以便开始主动读书习武。皇帝李渊也非常赏识她,准她和皇子们一道在崇文馆读书, 还让大将军尉迟敬德做她的马术和骑射师傅。 女主自然没有辜负这番美意, 不怕吃苦,每日努力的学习读书骑射。 大唐武德充沛,期间女主雪梦萧学会了骑马和射箭,还跟程咬金学会了在大唐被称为军中戏的马球, 在宗室子弟李孝恭的引荐下, 成为金吾卫马球队的候补马球手,并且在崇仁坊的马球比赛中有极为出色的表现。 在这期间,女主雪梦萧还认识了太子殿下李建成, 接触之下,才发现这位未来的隐太子一点儿也不像某些野史传说中的那样,反而是一位温文尔雅,待人以诚的君子人物,他仁慈宽厚,勤于政务,深受朝中文臣的尊敬和爱戴,和在军中威望无敌的秦王李世民一样出色,兄弟二人都是皇帝李渊的左膀右臂,是大唐势均力敌的璀璨双子星。 雪梦萧参加马球比赛的时候,太子李建成还从东宫挑选了一匹好马送给了她,像个兄长一般,对雪梦萧颇为关怀。还有三皇子李玄霸,四皇子李元吉,六皇子赵王李元景这些李渊的其他皇子,虽然在史书中着墨不多,但亲自接触下来,雪梦萧才发现,这些皇子们也都各有各的出色之处。 当然除了这些皇子们,还有从大大咧咧,为人仗义的程咬金,严肃但却细心,处处关心自己的骑射师傅尉迟敬德。言辞犀利,却总是能直指问题核心的杜如晦。擅长和稀泥,喜欢做和事佬的驸马柴绍,还有交游广阔,没什么架子,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的宗室子弟李孝恭。 在杨蔓娘的笔下,武德年间的君臣和皇子们,不再是史书上一行简短冰冷的文字,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温度的有魅力的人物,他们嬉笑怒骂,性格迥异,却也奋发向上,开拓进取。 如同一卷逼真的水墨画,在大宋读者的眼中徐徐展开。 当然,这毕竟是穿越文,女主当然不可能只是一个单纯的旁观者和记录者,自然也要参与其中,用自己来自大宋的见识,以及作者杨蔓娘来本人来自现代的认知,一起改变着话本儿中的大唐。 比如,杨蔓娘就写了女主雪梦萧看到唐朝书籍雕版印刷效率低,书籍价格昂贵。便向皇帝李渊献上了活字印刷术的法子,降低了市面上书籍昂贵的价格,让更多的普通百姓有机会读书识字。 还有一次,六皇子赵王李元景不小心溺水,捞上来之后,众人都觉得救不活了。女主雪梦萧指挥宫人,使用了现代的心肺复苏的方法,救活了六皇子李元景。然后这个法子从宫中流传到大唐民间,救活了不少溺水之人。 因为杨蔓娘在《梦回盛唐》书中对于心肺复苏的方法,描写的非常详细和真实。所以,后来不少大宋百姓看了她的话本儿,生活中遇到有人落水,束手无策的时候,自然不免想起这一段儿,半信半疑之下,死马当活马医的试了试,竟然真的救下了一条性命,自然大喜过望,口口相传起来。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书里女主雪梦萧的故事还在继续。 她穿越之后的种种利国利民的作为,不光改变着大唐。让女主雪梦萧在大唐宫廷的地位越来越高,同时也让她结交了越来越多的朋友,尉迟敬德,驸马柴绍,房玄龄,杜如晦,程咬金,李孝恭。尤其是性格大大咧咧的程咬金,更是把雪梦萧当作自己亲妹妹一般护着。 当然,这么多人中,和雪梦萧接触最频繁的,还要属太子和秦王二人了,太子李建成之前马球赛送了女主一匹好马,而且女主也经常向其请教学问,所以,二人走的比较近。 而秦王李世民,则自从之前的中秋夜宴上,两人默契的同饮一杯之后,便对女主雪梦萧多了一丝关注。之后通过慢慢的了解,心里便对其有了不同的感觉,只是女主雪梦萧过于冷静理智,在感情上就很迟钝,虽然秦王某些地方都已经表现出来了,可女主根本没往那方面想,一直把他当朋友,让秦王颇有些无奈。 同时,也让无数读话本儿的大宋小娘子急得抓耳挠腮。 比如,一直每天追读《梦回盛唐》新章节的刘妙真小娘子,就忍不住和闺中好友曹溪抱怨: “哎呀,你说,雪姐姐怎么就这么迟钝呢,我都替秦王着急了,简直恨不得钻进书里告诉她秦王的心思。” 因为太喜欢雪梦萧这个人物了,所以两个小娘子私下里都直接称呼其为雪姐姐,总觉得这样叫更亲近一些。 “对啊,你看之前墨瑾公子书里就写过,雪姐姐之前跟尉迟敬德学武,秦王也会偶尔过问呢。还有那次的崇仁坊的马球比赛,女主差点儿落马,也是秦王第一个骑马赶来,帮她驯服烈马的。还有后面那个,那个端午宴会上,康国使者进贡来了十二只金桃,皇帝分下来有的皇子都没有呢,秦王自己也只得了一个。但是他却把自己得的那只金桃给了雪姐姐啊,这一桩桩一件件,也太明显了吧。” “对啊对啊,天哪,我看到给金桃那里都激动死了,秦王明明就想给她,还装的跟没事儿人似的说,雪姑娘,我的金桃你替我品尝了吧!哈哈,雪姐姐推辞没要,他还专门把金桃往雪姐姐手边推了推,啊啊啊,这也太太太.......” 曹溪只恨自己嘴笨,想不出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种感觉。 要是一个现代人在旁边,一定会告诉她,这种互动的拉扯感觉叫“又苏又甜”。 “哎,你说,为什么秦王要这样啊,就不能明说吗?” “就是就是,看的我都替他俩着急,不行,我要给墨瑾公子写信催催,我受不了啦。” “额,那......那我也写。” ...... 草长莺飞三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闷了整整一个冬天,三月一到,绿草发出新芽,鲜嫩的柳枝儿随风舞动,汴京的春天便不知不觉,静悄悄的到来了。 三月三,上巳节。这一日朝廷休沐,宗学,宫学还是国子监都放了上巳假。闷了一个冬天的汴京人,纷纷换上轻薄鲜亮的春衫,走出家门尽情的享受春日时光,上春山赏花赏景赏鸟。 虽然在现代,大多数节日最后都被过成了情人节,但是,在大宋却不同。只有这一天,才是一年中唯一的合法的男女私会日,也是一年中,在室外见到姑娘身影最多的时候。 春光灿烂,才子佳人。 小娘子们纷纷来到野外,踏青、荡秋千、折柳条儿、蹴鞠,斗百草,曲水流觞。还有那些机灵的小商贩,瞅准商机,或摆了小摊儿,或提着篮子,穿梭在人群中售卖各样的零嘴儿和果子。 “喂,那货郎,篮子里可有金桃卖么?” “阿姊,你摊子上卖金桃吗?” “对啊对啊,有金桃吗?” 小娘子们一个个的像是约好了似的,纷纷开口买金桃。 金桃这东西,在唐初还是贡品,数量稀少。但是到大宋各地已经开始大量种植了,虽然依旧价格昂贵,却也不算稀奇,只是如今才三月里,自然还是没有的。 摊主闻言摇了摇头,笑眯眯的道: “哎呀,小娘子,金桃到六七月才有呢,这个季节,不如尝尝樱桃和枇杷吧,还有林檎,你瞧!还带着叶子呢,最是新鲜不过的。” “唉,那算啦!” 你道小娘子们为何纷纷要买金桃,盖因为杨蔓娘在《梦回盛唐》中,描述过一段儿秦王李世民送女主雪梦萧金桃的情节,当时只是随便一写,却不想小娘子们看了之后都纷纷效仿。 只可惜,这个季节汴京还没有金桃,倒是让小娘子们失望了。不过也正因此,倒是让很多机灵的商户发现了新的商机,这里可是商业极度发达的汴京,水果金桃没有,难道别的金桃还没有吗? 很快,汴京的各家店铺里便开始卖其他的金桃,什么面果子金桃,糖金桃,蜂蜜酥酪金桃。甚至更夸张的,还有那开金银首饰店的,开始售卖用真金子做的拇指大小的金桃坠子,引得无数小娘子们纷纷争相前来购买。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春光正好。 三月三日天气新,汴京水边多丽人。一群十五六岁的贵族小娘子和小郎君们,沿河边的草地而坐,曲水流觞。 这个玩法在大宋很常见,在溪水的上流放置酒杯,酒杯顺流而下,最后停在谁面前,谁就取杯饮了杯中之酒,并且即兴赋诗。 当然,即兴赋诗,除了曹子建那般的天才以外,对于普通人来说,却是颇有难度的。 不过小郎君们和小娘子们出来踏春只为热闹,若是赋诗不成,那就背一首自己喜欢的诗,或者随口说个笑话和典故,亦或者是讲一段儿自己的读书感想也使得,颇有些现代读书会的意思。 “哎呀,那我今日也是才思不佳做不出春日诗了,就背一首东坡先生的诗吧!” 青草地上,一个十三四岁,穿着交领绿裙儿的圆脸小娘子端起停在自己面前的酒杯。 嘿嘿一笑,嘴角旋起两个深深的梨涡: “我背那首《水调歌头》,各位兄长,姐姐们觉得如何?” “不成不成,郑意意,这诗刚才卢三娘已经背过一遍了!” “就是,换一首,这些日子我读的最多的就是东坡先生的诗了,早就会背了。” “不错,自从雪梦萧在东宫的中秋夜宴上背了这首诗,我才发现东坡先生真是大才啊,人人都道唐诗三百首,但咱们宋朝的诗词,竟一点儿不比唐朝的差呢!” “可不是么,不过我现在最纠结的,还是雪梦萧心里究竟中意哪一位皇子?现如今出场的几位皇子各有各的特点,太子殿下温润如玉,风度翩翩,待人接物温和亲切。秦王殿下谋略过人,做事深藏不露。还有讲义气,为人憨直的三皇子李玄霸,阴险又高傲的齐王李元吉,还有乖巧斯文,喜爱音律的六皇子李元景。这些天潢贵胄各个弓马娴熟,能文能武,还都有自己的长处,当真是让人难以抉择啊!” “嘿嘿嘿,我都不选,我喜欢程咬金,他多有趣啊!” “哎呀,这还用说嘛,当然是选秦王李世民啦,他可是未来的太宗呢!咱们又不是不知道后来的玄武门之变,太子和齐王都被秦王杀了啊,连子孙后代都没有留下的,若是雪梦萧嫁给了他们,将来岂不是也要被秦王杀了?” “额,那也未必吧,野史上不是说齐王的杨妃,不就没有被杀吗?后来还被秦王纳入后宫了?再说了,若是雪梦萧嫁给太子殿下,她就可以把自己知道的历史告诉太子殿下,若是改变这一悲剧的话,又怎么会有后来的玄武门之变呢?” 众人讨论的声音越来越大,吸引了不少出来踏春的人。 其中便有几位来汴京游学的应天府书院学子,正摇着手里的折扇赏春。 闻言加入了进来,一脸不悦的道: “荒谬!这怎么可以,若是那雪梦萧真把自己知道的历史告诉了太子李建成,没有了后来的玄武门之变,那岂不是也就没有了后面的盛世贞观之治,那她就是大唐的罪人!” “什么就罪人了!秦王李世民有才能,难道太子李建成就是草包吗?他的太子可不是随便封的,他一直都是大唐建.国的核心人物,在军政上都实力不俗。高祖李渊当年在晋阳起兵前,太子就在河东秘密结交才杰之士。大业十三年的时候,李渊起兵反隋的第一件事就是密召太子和齐王李元吉带兵到太原援助。之后太子返回太原参与晋阳起兵,官职便是左领军大都督,陇西郡公,和李渊还有秦王李世民会师长安。之后恭帝封李渊为唐王,封李建成为唐王世子。后来高祖李渊称帝了,太子还一直协助李渊处理朝政,不光负责朝廷的日常运转,还亲自招抚降众、擒斩割据河北的刘黑闼、平定山东一带,明明他为大唐立下的功劳,一点都不比秦王少!” 今日曹璨正好陪着家里的妹妹们一起出来踏春,闻言不客气的反驳道。 “就是,七哥说的对。太子殿下明明有勇有谋。武德三年高祖李渊还让太子镇守蒲州,防备突厥。武德四年,稽胡酋帅刘仚成拥数万人作乱,太子殿下还率军前往征讨。大破刘仚成,斩首俘虏一千多人。还有武德六年,那突厥颉利侵犯朔州,李渊还派遣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一起驻兵并州防备。后来突厥退兵了太子才班师回朝。有这般多的功绩,建成太子又怎么会平庸,他若是能顺利继位,一定能开创比贞观还要耀眼的盛世!” “呵呵,再耀眼的功绩,还能比得上太宗的贞观之治耀眼?” “哎呀,都别吵了!其实,我觉得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两个人都很有本事很出色啊,若是不在武德年间,而是在中唐,甚至是唐末,或者其他的朝代。这两人肯定都能坐稳太子之位,并且做一个好皇帝的。只是既生瑜,何生亮,两人偏偏是兄弟,还是同父同母的兄弟。那老皇帝李渊想要玩手段玩平衡,才有了东宫,又弄出个天策府,导致了大唐有了东宫和天策府两个政治中心,让两个儿子后来为了皇位反目成仇。不过李渊也最后也算是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平衡没了,自己也变成了没有权利的太上皇,也是可悲。” “可我还是觉得,太子殿下温润如玉,仁德宽厚。而且是嫡长正统,他就是最适合的储君。” “呵呵,那都是你的臆想,做不得数的,成王败寇,李建成败了就是败了。再说太宗的功绩,岂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不说别的,就单单说若是没了贞观之治,后面的历史都变了,那咱们大宋又在哪里?” 曹璨闻言,翻了个白眼儿。 “哼,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大宋自然在宋人的心中!” “强词夺理,竖子不足与谋。” “呵呵,井蛙不可语于海,夏虫不可语于冰。” “呸!就你能耐,何不以溺自照面。” 额。 何不以......溺自照面? 噗! 这一句可是骂人的大粗话,用现代的话来翻译,就是你咋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 曹璨这句话一出。 对面的应天书院学子们,顿时怒气值急速飙升: “曹七郎,你别太嚣张了!” “就是,有辱斯文!” “呵呵,我就嚣张了,你奈我何?”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89节 “你......” 双方你来我往,气氛开始焦灼。 原本欢乐的曲水流觞,最后反倒是一群宋人因为唐朝的事儿聊出了火气。话题也越来越歪,从最开始东坡先生的诗句,讨论到大唐的继承人,又从大唐的继承人,讨论到大宋会不会存在。然后两边儿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互相瞪眼。从之前和谐的讨论,变成了如今的互相人参公鸡。 再然后。 应天府的书生们率先撸起袖子,用拳头讲道理。曹璨这边自然也不怂,带着长随们反击。 最开始要背诗的绿裙小娘子郑意意见状,花容失色,连忙起身劝架: “哎呀,你们都别吵了,好好的出来踏青玩乐,怎么还要斗成乌眼鸡呀?” 不过。 此刻谁也不听她的,双方已经正式开始了自由搏击。 推推搡搡,也都顾不得读书人的体面,纷纷拿出了看家绝活儿。直拳,勾拳,自由肘击,抱摔,蹬腿儿,还有各种花样百出的地面技。 反正擅长什么来什么。 让今日出来踏春的人看足了热闹。 倏忽间。 就听“扑通”一声。 似乎有什么东西掉进水里了。 郑意意顿时尖叫: “不好啦!曹七郎掉进河里啦!” 好吧!这下子没变成乌眼鸡,倒是成了落汤鸡! 第56章 发生在三月三的这一场大宋自由搏击, 很快便被当日出来踏春的人传开了。 因为涉及到应天书院的学子,又有曹家的衙内,所以很多官宦人家都听说了, 就连身在皇宫里的官家, 和亲近的内侍闲聊的时候, 也对此事有所耳闻。 还在好奇之下特地读了《梦回盛唐》这本书, 读完之后,赞了一句新奇有趣,之后还在春日家宴上打趣自家几个还没有成亲的公主, 若是也能如这墨瑾公子所写的书中那般穿越,会选太子李建成还是秦王李世民。 恰好这件事儿,后来被专门打听官家和妃子间的情感纠结的内探们晓得了, 当作八卦轶事刊登在了自家小报上, 一时间传遍了汴京。 而有了“官家亲赞”这四个字的加持,《梦回盛唐》这本书越发的火爆了, 负责连载的朱雀门小报也再一次卖到脱销,变得洛阳纸贵起来。 不过,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 有好的一面自然就有坏的一面。俗话说的好, 人怕出名猪怕壮。随着官家的一句随口夸赞,《梦回盛唐》的发刊量,一下子翻了将近一倍,增加到每日七万份。杨蔓娘也拿到了比之前将近多一倍的分成。并且还专门花了五两银子, 去成衣店给家里每日人做了三套新的春装和鞋子。但与此同时, 因为墨瑾公子被官家亲自赞过,汴京人在关注他的书的同时,也渐渐开始关注起了他本人。 按着以往的节奏, 若是一本书火了,那书的作者都会主动出现,领取这份巨大的名声。并且之后也会积极去参加达官贵人的举办的各种堂会和游园会,增加自身的名望,有些文人甚至会被一些朝中官员看重,招为幕僚,从而以幕僚的身份被推荐出仕做官。 可以说,这种以幕僚出仕的做官方式,在大宋也是常有的,也是很多写话本儿的文人的最大心愿。 而墨瑾公子年纪轻轻,就有这般大的名声,甚至被官家夸赞,按理来说其本人应该早就出现于人前,参加各类豪门宴席谋取前程了。 但是奇怪的是,至今为止,这位墨瑾公子依旧很神秘,从不曾主动露过面。汴京人对他的了解,也少得可怜,仅限于之前在朱雀门小报的访谈上所说的那些。知道他今年刚满十五岁,养了一只叫白绾绾的白色猫儿,喜欢豆绿色和月白色,喜欢逛瓦子,读书,看相扑,喜欢吃孙氏荣店的素粉羹。 除此之外,其姓甚名谁,家住何处,是否婚配,这些都一无所知。 这也就导致了墨瑾公子在坊间的名声,有些两极分化,喜欢他的人喜欢的不得了,有人每日都给报房写信,扬言为了见他一面,可以一掷千金。甚至还有很多狂热的小娘子,让丫鬟专门送来不少绣品和手帕络子,表达对墨瑾公子的倾慕之意。 而那些不喜欢他的人,则嗤之以鼻,甚至到处宣扬,说这位墨瑾公子八成是容貌丑陋,或是身体有什么缺陷暗疾,才一直迟迟躲着,不敢出现在人前。甚至,之前诋毁过他的《李氏小报》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说墨瑾公子的容貌丑的让夜叉都自愧不如,怕吓着人甚至晚上出门都要把脸捂住。所以才很有自知之明,从来不敢在人前行走。文章最后,李氏小报上还很硬气的说,墨瑾公子本人要是不服气的话,不妨亲自出来证明一番。 对于这样的言论,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看了,自然是气的不行。觉得这家李氏小报太过分了,居然胡编乱造侮辱人。就连东主朱旭,也怕她一个小娘子被人这样说心里,承受不住,影响写话本儿的速度。还特地跑来问她,要不要在自家小报上澄清一这件事。 不过,杨蔓娘并没有受到影响,作为一个曾经在现代天天看微.博吃瓜,还在瓜田里各种不断奔跑的猹,她对于这样捕风捉影的造谣话儿,早就有了免疫力。 别人造谣,自己干嘛要急着去自证?那岂不是正中了那些居心叵测之人的下怀? 所以,杨蔓娘的应对方法很直球。她没惯着对方,也没有自证什么,而是兴致勃勃的直接怼回去。 在第二日的《朱雀门小报》上,直接刊登了一句话回应: “尔无颜吾奈尔何?玉树临风前,驴骡正酣睡。” 这话的意思就是,你自己不要脸我能怎么办呢?反正你丑,你先睡! 哈哈。 这种有文化的撕逼,杨蔓娘还是蛮喜欢的。原本还想着对方要是再骂的话,自己要怎么优雅的有格调的回应。 没想到,后续李氏小报竟然没有再说什么。似乎就这么悄咪.咪的偃旗息鼓了,倒是让她有些不过瘾,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不过,她这样的有趣而且直言不讳的花式怼人回应,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给自己又吸引了一大批粉丝,让许多原本对墨瑾公子无感的人都有了兴趣。大家反而觉得墨瑾公子真性情,敢做敢说,一点也没有落魄文人的酸气。 同时也更加的好奇他本人究竟长什么样子了! 就连报房那边儿,小娘子们送来的手帕络子也越来越多,报房新买的大筐里快放不下了。 杨蔓娘看着自家堂屋里,大掌柜朱贵一大早新送来的两个大筐,还有里面各色绣着精美图案的手帕和络子,忍不住有些无奈。虽然她也跟报房那边儿说过,不要收这些东西,毕竟她对外可是男子的身份。 但是,奈何这些来报房送东西的丫鬟和仆役们神通广大,或是在报房里打架,或是装作怕回家挨骂的样子,总是乘人不注意,便将手帕和络子留下了。 所以,东家朱旭也没法子,只好每隔几天,就让人将其和信件一起抬到杨蔓娘这里来。 “大姐,如今天气渐热,也该换薄衣裳了。我估摸着,咱们之前在苏家成衣店定做的春衫应该快做好了,不如今日乘我休息,咱俩正好去瞧一瞧吧!再说,大姐你也好久没出门了,这些日子杨柳发芽,道旁的杏花也都开了,粉粉白白的极漂亮呢,咱们也该出去走一走逛一逛,不要辜负了这大好春光才是。” 今儿个是十五,老三杨盼娘文绣院那边儿正好放假。 见杨蔓娘蹲在筐边拆信,便摇着手里自己绣了芙蓉花的团扇儿,笑嘻嘻的提议道: “等咱们试罢了衣裳,就顺便去附近的奉灵园赏花扑蝶。中午再去瓦子里吃春日宴,如今正是初春,各色早熟的新鲜小菜都正嫩呢,瓦子里好些小店儿都卖鲥鱼春笋,荠菜春饼,还有炸嫩韭菜的,有些店子里还卖河豚呢!” “额,吃点儿春饼和炸嫩韭菜也就罢了,河豚还是别吃了。” 说到河豚,杨蔓娘忍不住摇了摇头,河豚虽然味道鲜美,内里但却含有剧毒。可宋人对于吃河豚的兴致很高,蒌篙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河豚被誉为“水族三奇味”、“江东四美”,和大闸蟹齐名,不但有二月河豚十月蟹的说法,更有不吃河豚,焉知鱼味,吃了河豚,百鲜无味的赞叹。但是偏偏造物主就是这么的神奇,把这世间至毒极鲜的两种味道融于一体,让许多老饕又爱又恨,欲罢不能。 大宋很多老饕搏死食河豚,为了享用这道美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杨蔓娘还是很珍惜自己的小命的,吃东西味道差不多就得了,万万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吃。毕竟,春天的美味佳肴那么多,实在是犯不着冒着生命危险去搏死食河豚! “呵呵,大姐。你知道文绣院和我一道玩的姜小娘吧,她家住在安州巷那边。她大哥就极爱吃河豚,每次吃了之后,不喝酒不睡觉,就晕乎乎的,不知是醉了困了还是中毒了,有一回,他吃完河豚之后肢体麻木、呼吸困难,还开始言语不清,吓得他们全家连忙用粗芦苇管子插到家中的粪桶里,让他用力吸喝,直到呕吐了好久,才解了河豚之毒呢!” 杨盼娘一边换出门的衣裳。 一边笑嘻嘻的八卦道。 “额......用粗芦苇管子,插到粪桶里吸喝?” 一想到那个画面,杨蔓娘的表情,瞬间有些一言难尽。 面露同情的好奇道: “那,她大哥现在还爱吃河豚吗?” “当然爱吃啊!” 杨盼娘点了点头,不假思索的道: “听说就前几日,他家还买了新鲜捞上来的河豚吃呢。” “额,好吧。” 所以,这位姜小娘的大哥,也是个猛人。 杨蔓娘面无表情,默默的吐槽了一句。 姐妹二人换好衣裳,一边说话儿,一边顺手锁上大门往外走。 刚到巷子口,迎面便走来一个年约二十五六岁,带着纱帽,穿着一身儿褐色交领长袍的干瘦男子。 见到杨蔓娘姐妹二人,男人先是愣了一下。停下脚步,目光在姐妹二人身上逡巡了一会儿,最终停留在了年纪更大的杨蔓娘身上。 试探的叫了一句: “墨瑾公子,您是要出门吗?我是报房派来拿明日的稿子的。” “明日的稿子,大姐你早晨不是给贵叔拿走了吗?” 老三杨盼娘有些不解,习惯性的回了一句。 但待她看到男子瞬间露出狂喜之色的脸,便瞬间反应了过来。 顿时变了脸色: “你......你根本就不是朱雀门报房的人?” 男子没有理会杨盼娘的问话,反而嘿嘿一笑。 语气狡黠的对一旁的杨蔓娘道: “墨瑾公子,久仰了。鄙人姚细郎,是《新闻》的一名报探,我可在这一片儿蹲了好久了,从二月二到现在,一个多月了啊,终于让我有了收获,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墨瑾公子,嘿嘿,竟然是个小娘子!” 杨蔓娘怔了一下: “你是报探?” 杨蔓娘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会有这样的待遇,若是这位叫姚细郎的,手里再拿个长焦照相机,那不就活脱脱的一个现代娱记么! 姚细郎笑着打量了杨蔓娘一眼,语气兴奋的哈哈大笑。 自顾自的道: “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没有白跟这一个月。汴京城这么多的报探,偏偏让我找到墨瑾公子本人,哈哈!天助我也!我姚细郎这次要发财了!” 要知道,如今的墨瑾公子,可是汴京最出名最受欢迎也最神秘的人。 现在各家小报都在搜寻他的第一手消息,而他姚细郎第一个找到了墨瑾公子本人,而且还是如此惊天的男变女反转。姚细郎相信这个消息绝对的劲爆,若是送回自家《新闻》报房,他至少能得二十两银子的赏钱。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的见状,一时有些慌乱。之前,杨蔓娘的新书《梦回盛唐》日发刊量达到四万份的时候,大掌柜朱贵就特意过来家里,专门嘱咐她和二哥杨士林两人,自家大姐的身份,在外面千万不要说漏了嘴。她当时也答应的好好的,谁想到今天居然会一不小心,就被人给诈了出来。 她脸色发红,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情况,不知道要如何是好。 单手掩面,有些手足无措的看着旁边的杨蔓娘。 小声的问道: “大姐,咱们要怎么办啊?” “别担心,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杨蔓娘对杨盼娘安慰的笑了笑。 拉着她的手,大大方方的对姚细郎笑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0节 “那么,既然姚公子已经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消息,自然可以回报房撰稿登报了,我还要和舍妹去瓦子里逛一逛呢!”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再纠结也没什么意义。 身份曝光就曝光吧,杨蔓娘还不至于那么扛不住事儿。再说,她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该怎么写书,往后继续写就是了。 自己是女子又如何,喜欢自己书的还是会买,不喜欢的原本也强求不了。 “不!” 姚细郎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眼珠一转道: “我还要撰写更有价值的东西,起码要给墨瑾公子绘一张小像,这样得到的赏钱才能更多。” 杨盼娘看他显然是赶不走的,思索片刻道: “那随便你吧,至少我们去逛街的时候,你不要跟的太近。” 姚细郎却不以为意。 笑嘻嘻的道: “不,我当然要跟着记录墨瑾公子的一天,否则,又怎么能写出有意思的稿子呢?” “你这人怎么这样贪得无厌!” 杨蔓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牛皮糖一样的人物,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道。 身旁的老三杨盼娘也是满脸生气又无奈的的样子,显然不想多说什么了。 “小娘子别生气呀,谁让你现在在汴京城名气最大呢?要是气不过想骂我的话,墨瑾公子尽管开口,反正我脸皮厚的很,明天正好有东西可写了!” 姚细郎嬉皮笑脸的纠缠道。 作为一个资深的老报探,他是一点儿也不怕这小姐妹俩,毕竟,两个半大小娘子又能把自己怎么样。 而且对方可是墨瑾公子,若是骂了自己,那自己正好在小报上好好添油加醋的写一番,没准儿还能更吸引人呢。 姚细郎语气不急不徐。 却又透露着一股子你奈我何的肆无忌惮: “小娘子别生气嘛,这是我的活计呢,反正你也已经抛头露面了,让人多看一眼又能怎么样呢?” 这人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让杨蔓娘恶心到了。 她的眼中闪过一抹暗色,没有再理会对方,轻轻的捏了捏妹妹杨盼娘的手。 语气淡淡的道: “咱们今日不去瓦子了,你去报房叫贵叔。” 第57章 老三杨盼娘到报房的时候。 东主朱旭正好也在, 正和大掌柜朱贵一起盘账。听了杨盼娘说了之前发生的事儿,东主朱旭顿时急了。也顾不得盘账了,连忙和大掌柜一道, 坐上牛车便来了杨蔓娘的住处。 杨蔓娘倒是没想到东主朱旭也来了, 不过来了也更好。毕竟有些事儿大掌柜朱贵也未必能做主, 还真的需要朱旭拍板才行。 “杨娘子, 你无碍吧?那个纠缠之人呢?” “无事。我不出门,他自然也没必要蹲守,应该是离去了吧!” 杨盼娘去叫人之后, 杨蔓娘便没有理那姚细郎,任凭其如何纠缠都没有搭理,直接返回家里, 锁上了院门。 “不然咱们还是报官吧?大姐!” 老二杨士林听到消息, 担心自家大姐也跟着一道过来了,此刻语气有些担心的道。 “不妥!” 杨蔓娘和朱旭同时开口。 她和老三杨盼娘都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对方只是几句言语上的纠缠,报官根本没有用,也根本处理不了对方。而且要知道汴京加上驻军将近两百万的人口, 开封府衙一天至少上百人来报官, 就算官府受理了,也不知要排到猴年马月去了。 更何况杨蔓娘身份特殊,一旦报官,事情如何暂且不提, 反倒先把身份暴露了。想来那姚细郎也是吃准了她不会报官, 之前才那般肆无忌惮的纠缠。 “杨娘子,这事儿要怎么办?可知道那报探是哪家小报的,不然我去找人把这条消息买下来。” 事发突然, 朱旭能想到这个办法来保密,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不过,杨蔓娘还是摇了摇头道: “我知道他是《新闻》的报探,叫姚细郎,不过我不建议去买这个消息了。” “这是为何?” 朱旭有些不解。 在他看来,这是最快最有效的法子,只要找到这个姚细郎并买下消息,风险自然就控制住了。 “我虽然跟这个人接触不多,但可以看出来,此人贪得无厌,根本不可能遵守约定,即使咱们买下了消息,最后还是会通过其他渠道传出去,得不偿失。况且,我也不喜欢这样受制于人。” “那依娘子之见,要怎么做才好?” “与其费力的保守秘密,不如让其人尽皆知,秘密自然就失去了价值。” “啊?不行不行!这怎么可以?” 朱旭万万没想到杨蔓娘会这么说,顿时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他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的,毕竟杨蔓娘是他的摇钱树,他千方百计藏起来都来不及呢,又怎么可能弄得人尽皆知! 万一,再被其他报房挖去了怎么办? “东主稍安勿躁,且听我说完再决定不迟。我觉得别的都可以暂时放一放,如今当务之急倒不是买消息,而是先搬家,我估计这会子那姚细郎都快要回到新闻报房了,一旦他登报公开我家的住址,明天这里会发生什么,想必东主应该能想到才是。” 朱旭毕竟不是现代人,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 一时间自然也没想到这一茬儿,此刻,听杨蔓娘一说,才想到这个可能。 顿时,额头上冒出了细汗,有些坐不住了。 “好,那就依杨娘子所言先搬家,正好前儿内侍李总管的三管家李顺才找我在咱们报上登广告,他在西水门那边有一个二进的院子,独门独院,还带了全套家具的,想要找租户,那宅子位置在内城,还靠近皇城,住的也都是六品以上的官员和一些有底蕴的富贵人家,平日里都有衙役巡逻的,即使是小报的报探,也不敢进去随意撒野的。” 保康门这边儿虽然靠近瓦子,生活便利,热闹非凡,但是环境也鱼龙混杂。 杨蔓娘兄妹三个人丁单薄,若是住址被公布了,那就麻烦了。 “好。” 虽然住惯了,有些不舍这里。 但是杨蔓娘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既然决定搬家,自然不会拖拖拉拉。 当天下午,朱旭便打发大掌柜朱贵去租了西水门那个二进的院子,又安排自家的车夫帮杨蔓娘姐弟三人搬家。 新租的房子在西水门,是一座闹中取静的二进的院子,面积不大,布局却极好。 进了朱红色的大门,第一进是前院,中间是待客厅,连着三间抱厦,左边儿有两间偏房放杂物和粮食木炭,右边是马房。第二进是后院,和前院的待客厅,有长长的风雨连廊相接。即使冬天从前院走到后院,也不会弄湿了衣裳。 后院有三间主人房,都是坐北朝南的,非常宽敞。后院西北角还种着一小片竹林,三月的竹子显得格外嫩绿,柔柔的凉风吹绿了枝杈上的嫩芽,让整个宅子充满了盎然的生机。 杨蔓娘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新家离朱雀门报房也不远,坐牛车的话也就两刻钟的路程。 周围都是安静的高门大户,虽然不如之前的保康门那般热闹嘈杂,富有生活气息。但是却闹中取静,令人心安。 不光杨蔓娘满意,老三杨盼娘也喜欢。搬家的时候,几乎把家里的之前置办的所有锅碗瓢盆,浴桶,被子褥子窗帘都一并带来了。 唯一让老三杨盼娘觉得比较可惜的,就是这个月给店宅务交的房租钱,还差六天才满。如今不住,那钱自然是不能退了的。不过,很快她便顾不上纠结这些了。这阔气排场的大门,高高的令人安心的院墙,宽敞的带马房的前后院子,精致的雕花的风雨连廊,清新嫩绿的竹林,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 跟这里一比,原来还觉得住着不错的保康门那边儿,顿时又变得不算什么了。 而且。 最让老三杨盼娘兴奋的是,新房子朱旭没有让大姐杨蔓娘再掏钱,而是直接以朱雀门报房的名义租了一年,契约也已经给了杨蔓娘。 也就是说,至少她们一家,一年之内不需要再为房租的事情花钱了。 “大姐,你瞧,这房子一年租金要一百二十两银子呢!天哪,算下来的话,这一个月的租金就是十两银子啊。” 送走了帮忙搬家的人,杨盼娘拿起租房契约瞧见上面的数字,眼见瞬间瞪大了。 在她的认知里,原来那保康门一个月一两,一年十二两银子的房租,就已经够贵的了。这一年一百二十两银子的房租,在她看来几乎是个天文数字了。 这么一大笔银子,都可以在南熏门那边儿买下一座正经的小二进院子了。 “唔,收起来吧!” 杨蔓娘瞥了一眼租房契约,点了点头。 她倒是不觉得奇怪,地段不同,租金自然也不一样。这样好的汴京内城中心地段,还靠近御街和皇城,周围又都是官宅。还是个二进的大院子,租金贵一些当然很正常了。 把房子租在这样的地方,东家朱旭还真是下了本钱的。 打量着一应陈设都齐备的堂屋,以及左右两边的偏房里。一起搬来的,摆的整整齐齐的木炭和各类蔬菜米面。西屋向阳的一面的书房桌面上,摆好了上好的宣纸和文房四宝。 东家朱贵办事很细心妥帖,知道杨蔓娘家人手少,还专门打发家里的丫鬟婆子将院子彻底打扫了一遍,在院子里都洒了水除灰。又在几个偏房和耳房的角落,撒上专门除耗子的莽草。 杨蔓娘眯了眯眼,有些事情,不需要说的太明白。 随着她的商业价值越来越大,日常待遇自然是要水涨船高。虽然已经和朱旭签订了长期契约,但若是其他的报房要是真的下决心来挖人,自然是不会吝啬付一点违约金的。 所以。 朱旭这么做,也是在变相提高自己的待遇。用实际行动,来润物细无声的挽留自己。对此,杨蔓娘自然是心知肚明,也不打算推拒什么。毕竟,双方一直合作都还算愉快,她也不愿意去其他小报的。否则,那会儿也不会让老三杨盼娘去通知报房了。 ...... “墨瑾公子是女郎!” 杨蔓娘搬完家的第二日。 《朱雀门小报》的第一页,便印上七个加粗加黑的大字,几乎让人一眼就注意到,极为吸引人眼球。 昨日最后,杨蔓娘还是说服了东主朱旭,与其战战兢兢的等着别人曝光自己的性别,倒不如直接自爆。 所以,这一篇自爆是杨蔓娘亲自撰写的稿子,讲述了自己写话本儿的初衷,和最开始一路投稿的经历,以及之前为什么一直不愿意公开性别的原因。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1节 最后真诚的向大宋读者致歉,表明并非有意隐瞒性别。 朱雀门小报这篇报道一出,就像是平地突然响了一声惊雷,炸的很多人都懵了。 人们对于劲爆的消息,天然就有无限的好奇心和分享欲,公子墨瑾是女郎的消息一经登报,便迅速的开始在汴京市井街头传播。还不到半日的时间,汴京城消息略微灵通的人就都知道了这件事儿。 尤其是杨蔓娘的很多读者,知道消息更是疯狂了起来。 “天哪天哪,没搞错吧!墨瑾公子是女的,真的假的,这消息也太惊人了吧?” “是啊,我也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啊!她书里的那些男子都写的那么好!” “不过,甭管男女,我瞧着这位墨瑾公子一路走来,也不容易哪,第一次投稿的时候,就被九家报房给拒了,那可是冬天呢,大冷天的,若是我的话,三家报房拒了我我就就跑回家了。” “谁说不是呢,这小娘子倒是个狠人啊,被拒绝那么多次都不气馁。若是个男子,这样坚毅的性子,说不定倒是能成就一番事业的。” “现在也不差啊,你看她在汴京的名声可够大的了,连官家都惊动了呢!” “那倒也是,不过我这不是可惜,她名声这么大也没有机会做幕僚么,以后自然也做不了官呀!” “确实,可惜了!” 关于墨瑾公子是女郎的话题,众人虽然一开始都惊讶至极,但惊讶过后,聊着聊着,话题就开始偏离了,许多人倒是为她不是男子,无法作官的事儿可惜起来。 当然,这大多是茶肆酒楼里一些上了年纪的男人的看法。 而很多喜欢墨瑾公子的小娘子则不一样。 大家原本以为墨瑾公子是男子,甚至幻想他是《霸道王爷心悦我》里,陆逸尘那样温柔深情,衣冠胜雪的男子,所以才往报房宋手绢和帕子表达爱慕,骤然知道,对方居然是女子,也是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 曹家大宅里。 曹溪一脸懵逼又郁闷,撅着嘴儿跟曹韵抱怨道: “哎呀,三姐姐,你是不知道人家心里有多郁闷啊,费心费力绣的帕子,点灯熬油的,手上还扎了好几个针眼儿呢,谁知道这边儿刚送出去,墨瑾公子就变成女的了!我简直太冤了,比窦娥还冤哪!” “你冤什么呀?居然背着我偷偷给人家送帕子?长能耐了你啊,是不是早就心里对人家想入非非呢?” 曹韵眉梢一挑,语带调侃的道。 她虽然也有些惊讶墨瑾公子是女子,但是却并不觉得失望,反倒是看了她在小报上说的投稿经历,佩服起了她的人品,真正起了想和对方结交的心思。 “哎呀......你说什么呀,人家还小呢,你这人亏你还是个当姐姐的,怎么这么俗气呢!” 曹溪脸色一红。 半晌,还是有些不甘心的嘟囔道: “可是,可是她也不能突然变成女的啊,这......这让人家心里多失望啊!” “你失望什么,她又不欠你的。我倒是觉得,你应该高兴才对,得亏她是个女子。” “啊,我为何要高兴啊?” “你想想,墨瑾公子若是个男子的话,他成名之后,都会参加那些衙内们组织的堂会,咱们女子总是不方便过去的。可如今墨瑾公子是女的,咱们是不是更方便和她结识了?这多好啊,说不定你过生辰的时候 ,还能请她来参加生辰宴呢!” “咦,你说的也有道理啊,我早就喜欢墨瑾公子了,如今她是女子,似乎也没什么,咱们跟她交往倒是方便多了啊!这么说还真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那是自然,其实光她那不服输,一心上进的品格儿,就叫我打心底里佩服。说来这样的市井奇女子,咱们早就该结交一番了。” “姐姐说的是。不过,她在小报上也没说自己是谁家的娘子,更没有说家住何处,咱们就算有心,可又怎么结识呢?” “这个不急。” 曹韵神色顿了顿,语气不紧不慢的道: “都在汴京城住着,只要有心,总会有机会认识的。” ...... 正如杨蔓娘之前所预料的那样,墨瑾公子是女子的消息,虽然一是很轰动,在汴京城引起了好几日的讨论。 但是新鲜劲儿过了之后,也就罢了,大家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并没有对她本人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性别问题这个事儿,也算是平稳过渡了,让担心了好几晚都没睡好觉的东主朱旭,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只是那些喜欢读她话本儿的小娘子们,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知道了她是女子之后,不但没有收回之前赠送的帕子,反倒是变本加厉,开始大大方方的往报房送帕子了,惹得报房的人啧啧称奇。 这次杨蔓娘有些哭笑不得的同时,也觉得心里暖暖的,倒没有再和之前一般拒绝了。 不过。 若说整个事件的背后,还有谁不高兴的话。那就要属之前拒绝杨蔓娘的九家小报的东主,和《新闻》的报探姚细郎了。 那九家小报的东主,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一直以来最渴望挖到的朱雀门的摇钱树,曾经居然亲自到自家报房里自荐过,还被自家报房的管事给拒绝了,简直气的捶胸顿足。 好几家报房的东主,在知道消息后,都气的破口大骂当初接待杨蔓娘的管事,瞎了狗眼,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金镶玉,害的自己错失了这样的摇钱树。 而另外一位失意者姚细郎,最近都快要变成大宋祥林嫂了,逢人便要念叨一句。 “那墨瑾公子是女郎的消息,是我先最先发现的,明明是我先发现的啊!” 都怪那墨瑾公子不讲究,自己赚了那么多银子,到头来,居然还和自己一个报探子抢饭吃。 那可是足足二十两银子的赏钱哪,就这么说没就没了! 若是从来没有机会得到也便罢了,但是眼看着即将得到,却又失去了,这种滋味儿,简直是痛苦极了! 每每想到这里,姚细郎心里都郁闷至极,不免恨恨的再骂上一句,果然最毒妇人心。 不过,姚细郎的这些心理活动,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不过,就算知道,她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毕竟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种什么因,就会得什么果。 毕竟,她之前可是给过对方两次机会的。一开始被发现的时候,杨蔓娘就已经想好了。既然已经被人找到了,那被曝光就曝光吧,反正这年头儿也没有什么隐私权可言。 自己又何必计较太多? 况且,嘴长在人家身上,自己也堵不住别人的嘴巴。让对方用自己是女郎的消息,去赚一笔赏钱改善生活也没什么,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带着妹妹杨盼娘去逛瓦子,享受当下的每一天。 可谁知,小人都是贪得无厌,得寸进尺的。 那姚细郎见她们姐妹都是小娘子,又都是好脾气,就变得跟牛皮糖似的甩不开了。还没有礼貌,一副肆无忌惮,吃定了自己的嘴脸,实在是激怒了她。 杨蔓娘自然不是个软柿子,从来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既然这人不讲规矩想欺负自己,那她自然也不会容忍他。 毕竟。 她也不是个贱人,非要去以德报怨。被别人扇了左脸,还非要把右脸再伸过去。明明让对方欺负了,还要巴巴的要送银子给对方花。 她就是个恩怨分明的小女子,从不讲究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她一般有仇,当场就报了。 索性。 杨蔓娘便直接说服了东主朱旭,让《朱雀门小报》来公开自己是女子的消息。 毕竟,作为朱雀门小报的一姐,报房这边儿肯定不会说她的坏话。而且,还能顺便增加报纸的销量,让自己的腰包更鼓。 实在是一举两得! 不,还顺手教训了那个贪得无厌的报探子姚细郎。 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 第58章 杨盼娘眉头微蹙, 趴在新家的美人塌上,托腮看刚买回来的小报。白绾绾惬意的趴在她的背上玩线团儿,不时的拿毛茸茸的尾巴扫一下她圆嘟嘟的脸。 老二杨士林坐在旁边的小木凳上, 吃着一碟儿山楂蜜枣甜糕, 他今日休息, 早起扫罢院子便闲下来了。 “这个李氏小报真是无耻!” 才扫了几眼, 杨盼娘便突然发火,把手里的小报的扔到脚踏上。 气呼呼的道: “总是暗搓搓的拿大姐是女子说事儿,女子写的话本儿怎么了, 女子写的话本儿也比你卖的好,一天天的写书不行,嫉妒别人倒是能耐的很!” 杨士林喝了一口茶, 擦了擦手。 将吓得从她背上跳下来的白绾绾抱在怀里, 笑着道: “这有什么可气的,都是各家小报的卖报手段罢了。你信不信, 若是大姐现在愿意去李氏小报写书,他们保证供着大姐,李氏小报上也全说大姐的好话。” 杨士林在报房做事, 倒是明白其中的弯弯绕, 这都是各家报房打击对手的手段罢了,他们巴不得大姐和朱雀门小报解约,投入自己报房呢! “哼,你到底是哪一边的?一点都不同仇敌忾!” 杨盼娘哼了一声, 不满的把白绾绾抢了过来。 作为《梦回盛唐》的忠实拥趸, 她每次看到小报上夸自家大姐的文章就开心,就觉得遇到了知己。遇到诋毁的,就气的不行, 恨不得给人找出来咬上两口才解气。 看杨士林这样笑嘻嘻就来气。 “我知道,我也姓杨啊,我当然是站在咱大姐这边儿的。” 杨士林见她不高兴。 一脸认真的耐心解释道: “其实,你光看发刊量就知道了,大姐是女子的消息传出之后,朱雀门小报的销量并没有下降,反而增加了九千多份,如今总发刊量已经快九万份了,这可是整个汴京城的头一份儿啊,比新闻和小报加起来还多了一倍呢,可见,大家并不是那么在意大姐是男是女,就是喜欢大姐的话本儿。咱们该高兴才是,那些小报上的酸话,只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罢了,又何必浪费时间去理会。” 鸡同鸭讲,这是销量的事儿么? 杨盼娘翻了个白眼儿,没理会他。起身抱着白绾绾往书房而去,看着正在伏案忙碌的杨蔓娘。 抿了抿嘴儿,轻声道: “大姐,我帮你整理稿子吧。” “唔,好。” 杨蔓娘喝了一口菊花甘草茶,点头应了句,继续写稿子。 作为一个话本儿作者,对她来说其他事情都是过眼烟云,过了就过了,唯有每日坚持更新才是王道。 之前的章节里,杨蔓娘花了大量的篇幅,描写了大唐长安城的巍峨与繁华,描写了武德年间君臣的风貌,描写了女主雪梦萧在大唐的成长,交友和日常生活,以及她给大唐带来的一些好的改变。 上半段的故事至此也该告一段落,女主雪梦萧穿越大唐的故事,也该进入下半段了。 时光匆匆而过,一转眼一年又过去了,雪梦萧也进入了碧玉般珍贵二八年华,到了该考虑终生大事的年纪。 五月节的时候,姨母尹德妃便私下跟皇帝李渊提议,要把侄女雪梦萧许配给太子李建成做侧妃。毕竟在尹德妃看来,于公,李建成是太子殿下,未来的皇帝,自己的侄女嫁给太子做侧妃,那就保证了尹家在新朝的地位和荣华富贵。于私,太子年轻有为,相貌端正,而且人品贵重,性子温润如玉,也是自家侄女的良配。 想来侄女雪梦萧断然没有不愿意的道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2节 李渊是很欣赏雪梦萧的性子的,也一直考虑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原本,他是打算让和雪梦萧年岁相当的三子李玄霸娶雪梦萧做王妃的,尹德妃突然又提议太子,所以李渊便暂时把自己的想法搁置了下来,准备再看一看再决定。 当然,这一切雪梦萧本人自然是不知道的。 很快便到了一年一度的七夕灯会。这一日,大唐人自然有一系列的庆祝活动,放烟火、拜七姐,乞求巧艺、看牵牛织女星祈祷姻缘、送花灯。 女主雪梦萧自然也不例外,带着侍女沁玉一道出来赏花灯。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七夕的花灯耀眼,乐声盈耳,除了平民之家的小郎君和小娘子提着花灯,街上还有许多宝马拉着的奇香四溢的彩车缓缓而行,显然都是出来观灯的长安富贵人家。 东市和西市的各大店铺的前,也都推出了各色的巨大花灯,有仙翁拜寿灯,猴子捧桃灯,嫦娥奔月灯,各个都做的栩栩如生,引得人群不断地发出喝彩。 路边的小摊上,也摆着各色漂亮的小花灯,有莲花灯,竹节灯,还有兔子灯,虾灯,螃蟹灯,都做得极为精巧,尤其是那虾灯,做的极为逼真,连虾须子都做的惟妙惟肖,点亮之后,仿佛虾活过来似的,引得不少小孩儿争相购买。 突然,东边儿传来整齐而响亮的歌声和节拍声。 “踏歌咯!” “踏金莲!是踏歌的声音!” 踏歌是一种多人连手而歌,并以足踏地为拍的舞蹈,在大唐非常流行,深受百姓的喜爱,相当于唐朝的科目三。就连大诗人李白,也曾写过一句“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人们听到踏歌,顿时如同的洪流一起往东跑去,就连侍女沁玉也是一脸的跃跃欲试。 雪梦萧不是苛刻之人,非要逼着侍女陪着自己,便笑着道: “你也去踏歌吧!我去那边的摊子上买盏灯,过会子去找你就是了。” “额......好吧,我就跳一小会,小姐你一定要找我啊!” 沁玉踟蹰了一下,终究是没忍住对踏歌的渴望去踏歌了。 大唐的宵禁很严格,一般黄昏时分,随着鼓声响起,城门和坊门就开始相继关闭,民众就要归家不得外出了,然后金吾卫开始巡逻。除了有特殊身份或持有官方凭证的,其余人被抓到擅自外出都会严厉的处罚,轻则鞭笞,重则入狱。 所以,这是这样难得的可以夜里外出的日子,街上的人便格外的多,卖花灯的,猜字谜的,卖乞巧针线的,卖各色小食的,热闹非凡,人们兴奋的载歌载舞,小孩子你追我跑的打闹,所有人都仿佛把一年中积攒的精力全部用出来了。 摩肩接踵,花灯闪烁着漂亮的光彩。伴随着欢快的踏歌声,雪梦萧在花灯的海洋里缓缓而行。 这热闹的氛围,让她不禁想到了汴京的夜市,突然有种回到大宋的感觉,忍不住一时间有些走神了。 却说。 另一边,秦王李世民坐在马车上,望着朱雀大街两旁热闹的灯会,神色有些阴沉。他刚从叔父李神通的府上回来,和叔父的谈话中,他清晰的感觉到父皇对自己的忌惮和提防。此刻他对自己的未来,莫名的有一种迷茫。 自从那年虎牢关之战,剿灭窦建德的夏国,自己击败并俘虏了窦建德,父皇亲自出太极宫相迎,他便感觉到父皇天子威严之下,笑容的勉强和对自己的不放心,也感觉到了大哥建成对自己的忌惮之意。后来从父皇的宠臣裴寂那里得知,父皇担心自己功劳太盛,未来会兄弟不合,甚至有东西分治的想法,让自己前往洛阳建立天子旌旗,与大哥建成平分天下。 李世民自己也不知道,未来的某一日,当父皇真的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他究竟该不该答应。 他和大哥建成是同母所生,一直以来都关系极好,大业年间他们兄弟还常常一道城外涉猎,去曲江池宴饮,一道去江都勤王,配合是那般的默契。但如今随着大家年龄越来越长,权力越来越大,彼此之间似乎不知不觉就生疏了,尤其是元吉那个混蛋,这两年总是在大哥身边喋喋不休的进谗言,使得他们兄弟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恶化,以至于走到了今日,让人不得不心中遗憾。 不过,这种想法也仅仅是一瞬。他这一年多太忙承受的压力太大了,他甚至没有多余的时间为此伤春悲秋,随着父皇的猜忌,自己的处境越来越不妙,身边那么多人要依靠自己,那些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大将和谋士,为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自己若是倒下了,他们又当如何?他们的妻儿老小又当如何? 似乎,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到了不得不争得地步。 李世民按了按眉心,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他绝不能输。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清亮的《越人歌》,打断了李世民的思绪。 让他的目光,不由的望向车窗外注视着朱雀大街上热闹非凡的七夕灯会。 一群身着彩衣的小童,唱着越人歌,提着花灯蹦蹦跳跳的在人群中穿梭。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不经意间。 瞧见一道熟悉的身影,李世民的目光顿住了。 女子身穿月白色的花间裙,站在那盏巨大的莲花灯下,整个人清冷落寞,仿佛冬日里的一缕霜花,随时都要飘然而去。 李世民那颗充斥着权力和政治的的心,突然快了一瞬,他本能的叫住了她。 “雪姑娘!” 孩童们清亮的吟唱声,从远处传来,隐隐约约。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灯火阑珊处。 女子闻声回头,眸中似乎藏着清冷的星光。 “秦王殿下。” 四目相对,李世民眸光复杂,一时不知说什么。 他们许久未曾单独见面了。无可否认,原本他们是非常熟悉亲近的。一道去北苑打马球,一道去崇文馆看书,二月花朝节的时候,还曾去曲江池单独出游,那时候他们的关系很亲近,甚至已经超越了普通知己,他还把故去的生母窦皇后,留给自己的莲花玉佩送给了她,只差一句便可表明心意了。 但世间的事情,总是那般阴差阳错,让人始料不及。 三月初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他们之间的关系骤然疏远。 尹德妃之父尹阿鼠又贪得无厌,四处索贿受贿,横行霸道,打伤了自己的亲信杜如晦。还去父皇面前告状颠倒黑白,离间了父子亲情,挑拨离间,说是自己纵容下属欺辱妃嫔娘家,不把父皇放在眼里,使得父皇越发的恶了自己,甚至大骂说:“儿左右乃凌我妃家,况百姓乎?” 而这所有一切的根源,便是当年他攻克了洛阳城后,获取了诸多珍宝,却没有送一件给尹德妃,所以尹德妃便一直对他心存怨怼,也导致了尹阿鼠如今的报复。而且,最近这一年,随着父皇年事已高,尹德妃还极力的讨好太子,和老四元吉搅在一起,总是在父皇面前吹枕头风,进对自己不利的谗言,说自己有藐视皇帝,不如太子仁慈宽厚,将来一定不会善待庶母和兄弟。使得父皇越发的忌惮打压自己,甚至想要削减自己的兵权。 这一桩桩一件件,不但让尹家人打心底里敌视他,也让他无比的反感尹家,彼此几乎到了不死不休,将对方除之而后快的程度。 而她偏偏又是尹德妃的侄女,如今两人得立场对立。所以他便一直都迟迟未曾表明自己的心意,甚至有些避免见着她。 可。 今日偏偏遇见了,在这七夕灯火阑珊之中。 不可否认,他依旧是心悦于她的,否则也不会目光总是不自觉地注视着她。 只是,此刻再瞥见她佩在腰间的莲花玉佩,对上那双冰雪般澄澈的眸子,他却似乎也没有别的话可说。 明明近在咫尺,彼此间却仿佛隔了一道看不见的银河。 唯有故作云淡风轻,装作不在意的道一句: “你也在此处啊!” 杨蔓娘写到这里,呼了一口气。 放下手里的毛笔,喝了口茶水。 忍不住捏了捏有些僵硬的后脖颈,起身做了一组扩胸运动。这是她最近养成的习惯,每次几个时辰的伏案低头写字之后,她总是要起来活动一下腰,捏一捏脖子,再做一组扩胸和伸展运动。毕竟,如今虽然还年轻,但身体健康还是最重要的,要提前预防颈椎病和腰椎病。 运动完转头瞧一旁的老三杨盼娘。 她显然已经沉迷于最新的话本儿情节里了,蹲在地上看的津津有味,桌子上一大堆的稿纸,也都没收拾。 原本抱在怀里的白绾绾,也被随手扔在脚边儿不管了。可怜兮兮的小家伙,正趴在地上,有些无聊的舔毛。 杨蔓娘见状勾唇一笑,冲白绾绾招了招手。 “喵呜!” 小家伙瞬间会意,瞪着蓝眼睛低低的叫了一声,一个灵巧的纵身,默契的跳到了她的怀里。 像往常一样,随她一道出了门。 大约是一个冬天在屋里闷的狠了,自从天起暖了起来。杨蔓娘每日写上半天存稿,便总要和今日这般,抱着白绾绾出来。 自从上祀节过后,春天在不知不觉间,便来了。整个汴京城,都泛出一种盎然的勃勃生机。先是春风吹动。枯草泛出嫩绿。接着,柳树抽出了新芽儿。到如今,路边的桃花,梨花和杏花也都相继开了,白的、红的,粉红的,花朵儿艳丽,煞是好看。 如今春光正好,微风习习,到虹桥这边儿走一走,透透气,看一看周围的绿色,和河里的游鱼,让眼睛也放松放松。上辈子经常看手机,喜提三百多度的近视。这一辈子好不容易拥有了不近视的明亮眼睛,怎么保护都不为过。 汴京的踏春去处很多。可以去繁塔赏春看佛像,去禹王台赏早春的樱花,可以去金明池湖泛舟。也可以来虹桥,逛一逛两岸的铺子,看汴水滔滔,感受春风拂柳。 杨蔓娘一路走来,路上上行人马车,络绎不绝。普通人家母亲带着小娘子,父亲领着家里的小郎君,合家出游。小娘子们打扮的漂漂亮亮,头上插着桃花和樱花,竞相争艳。 俗话说正月灯,二月鹞,三月上坟,船里看姣姣。这童谣里所谓的船,其实就是轿子。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三月出去看美女。 如今正是踏春时节,很多汴京的青楼女子也不想辜负春光,也三三两两的骑着毛驴,披着轻薄的凉衫,来虹桥访春。杨蔓娘还瞧见好些少年郎骑着马,跟在美人儿身边,一会儿打马向前,一会儿又踟躇在后,显然是想引起人家的注意,惹得周围人笑声阵阵。 竹外桃花三两支,春江水暖鸭先知。 汴河里,三两只绿头鸭早早的感知到了春水的暖意。惬意的游动在湖面上,任由湖水洗涤着羽毛。虹桥上,那年轻的卖花郎,挑着两担子雪白粉红的桃花儿叫卖。绽放的鲜花和清脆的叫卖声儿,以及卖花郎俊秀的面庞,引得不少穿着春衫的女子回头观望。 今天是朝廷休沐日,来虹桥这边儿的人不少,那些士大夫家的女眷们,乘着各色小轿,轿上插着鲜花,不时的撩起轿帘儿,打量着两侧的风光,也有那休沐的官员,约上三五好友,一起享受春日的美好时光。还有好多都是附近坊里的人家,拖家带口,乘着牛车过来的。 说起牛车,杨蔓娘又不由得想起自家的牛车。想到那位指挥使傅劲光承诺过给自己赔一头新的。可杨蔓娘肩膀上的伤好之后,又遇上自己北报探子跟踪的事情,忙着搬家。搬完之后准备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皇城司的官衙在皇城里的左承天门。 那地方可是在皇城里,一般老百姓可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所以便一直耽搁了下来。此刻,瞧着这些来往的牛车,杨蔓娘倒是又想了起来。只是事情过去这么久,又没有什么凭证,就算自己能进的去皇城司衙门,也不晓得那边还认不认识自己了。 杨蔓娘坐在虹桥边儿卖香引子的摊位上,抱着白绾绾,打量着来来往往的踏春人。喝着紫苏香引子,有些没底气的盘算着。 要不说人不经念叨呢! 世上的事儿,就是这般巧合,杨蔓娘才刚念叨完。打眼儿一瞟,便隔着人群,瞧见了不远处的傅劲光。 今日的他穿着一身儿白水衣,外罩黑色暗纹紧身长袍,同色的皮革腰封护腕,脚上是一双黑亮的马靴。这正是皇城司的标准打扮,穿着这一身儿,倒是少了些斯文,多了一番威仪冷肃的气质。 不过对方并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跟着几个文官模样儿,头上插着石榴花的男子,其中一人侧头对傅劲光说了什么,指了指对面的虹桥对面的华丽画舫,傅劲光微微蹙了蹙眉。 杨蔓娘只是远远的看着并没有上前,一来人多不好打扰对方。二来则是她疑心对方根本不记得自己这个小人物,万一上去打招呼,对方一句你谁,岂不是有点尴尬。 因为职位的原因,傅劲光一项对人的目光很敏感。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皇城司指挥使,他结下的仇家可不少。很多时候被目光长时间的锁定,都是射冷箭的开始。所以,当杨蔓娘的目光注视的略久了几秒。 他便敏锐的发现了,有警惕的抬眼望去。待看清来人,目光微微一亮。 转头跟随行的中年男子说了一句什么,便大步的走了过来。 杨蔓娘原本还纠结要不要过去打声招呼,对方已经走到了近前。 春日明媚的阳光,打在对方额头那条烟灰色的抹额上,显出淡淡的温润光泽,中和了身上原本的冷肃。 “杨娘子,好久不见。” 杨蔓娘连忙放下手里喝了一半的紫苏香引子,抱着白绾绾,起身行了万福礼。 笑着打招呼道: “指挥使好。” 少女亭亭玉立,怀抱一只蓝色眼睛的白猫,穿着一袭浅碧色长裙,外面罩着一身儿豆青色的窄袖褙子外衣,不同于时下女子常梳的双鬟,一袭乌黑的头发,只用同色的丝带简单束起。 这极简的装扮,不但不显突兀。反而顾盼之间,有一有种安静清新之美。 倏忽间。 傅劲光心里的蝴蝶,随着少女那弯起的眉眼,轻轻的扇动了两下翅膀。 他握拳轻咳了一声,瞥了一眼杨蔓娘的左肩处。 “肩上的伤好了吗?”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3节 “已经好了。” 杨蔓娘顿了顿,想起对方可是关键时刻救了自己一命,自己还没有感谢,可有点太不礼貌了。 遂再次行礼,一脸郑重的感谢道: “之前是我失礼了,还未曾多谢指挥使的救命之恩。” 少女的目光如同这春日的暖阳,落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明亮而澄澈。 傅劲光忽然不想就这么结束话题。 挑了挑眉: “哦,那你打算如何谢我?” “额。” 杨蔓娘抬眼,对上男人带着一丝调侃的目光。 反射性的道: “施恩图报可不是君子所为。” “可我是个武将,并非君子。” 傅劲光认真的道。 一双细长的眸子定定的望着她,似乎一定要一个答案。 “那你说,要我怎么报答你吧?” 杨蔓娘深吸了一口气,语气也变得认真起来。 傅劲光停顿了一下,目光短暂的落在杨蔓娘乌黑的发顶。 徐徐开口: “下次再相见,请我喝一杯,如何?” “这算报答吗?” 杨蔓娘有些诧异的抬头。 四目相对,傅劲光眼波流转。 顿了顿。 语气微妙的道: “对我来说,足够了!” 第59章 显仁坊, 朱家,正院正厅。 却说东主朱旭最近太忙,难得歇息一日。一大家子一道吃顿饭, 朱旭拿小银签子, 插了一片切好的林檎吃了一口。 瞧见明显不似往日那般活泼的幺女, 关切的道: “怎么瞧着没精打采的, 眼泡儿还肿了?” 见女儿没精打采的不说话,朱夫人笑着道: “呵呵,她呀, 是看你们小报上的故事看哭了。” “额,就是为了秦王和那雪姑娘吗,不至于吧?” 朱旭这两日在报房, 倒是听到不少与此有关的讨论。不过他是个心思粗疏的中年男人, 倒是不太能感同身受。 “哎,爹爹你不懂。一说起这个我心里就难受。都怪墨瑾公子, 把秦王和雪姑娘曾经写的那么好的,现在就跟陌生人一样。也不晓得为何,尤其是读到李世民云淡风轻的说, 你也在此处啊, 我就特别的伤感难过,眼泪就不自觉的掉下来了。” 朱秋雨说着说着,也有些蔫了。 如今市面上的话本儿,男女主你侬我侬的居多, 就算是女主偶尔被婆婆或者小姑什么的刁难, 最后也是和和美美,往大团圆的方向走。 而雪梦萧和李世民则完全不同,两人曾经是亲密的知己, 即将表明心意,却因为家族夺嫡立场和长辈的仇恨,变成了对立的双方,这种世仇和相爱相杀的设定,在大宋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朱秋雨看了一下子就被虐到了,哭的稀里哗啦,当然不光是朱秋雨,其他的大宋小娘子们,也是如此头一次接触这样的设定,同样被虐的不轻,被杨蔓娘给赚走了不少的眼泪。 “就是,明明之前秦王把他母亲窦皇后留下的玉佩都送给雪姑娘了,俩人都要在一起了,怎么偏偏冒出个尹阿鼠,做出这种事呢,还有那尹贵妃也是的,怎么能贪图珍宝就陷害秦王,帮着太子呢,如今和秦王都成仇人了,以后秦王一旦登基,不得把尹家斩草除根啊,那雪梦萧跟秦王岂不是有灭门之仇,更不可能了。” 一旁回娘家的朱怜儿也忍不住撅了撅嘴,她是朱旭的幺妹,今年才十九岁,比侄女朱秋雨也大不了几岁,自然和朱秋雨更有共同语言。 “就是这样我才哭的啊,姑姑。” 朱秋雨连连点头,托着腮一脸遗憾的道: “就觉得好可惜啊!他们明明互相喜欢的,却偏偏现在却形同陌路,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可不是,我也是越发的糊涂了,这雪姑娘的亲事,似乎越来越难以预料了,而且老皇帝似乎要把她嫁给李玄霸啊?” 见小姑子说话,看了书的朱夫人也忍不住加入话题讨论,不过,作为一个已婚妇人,她不在乎什么情情爱爱心里喜欢谁的,终究还是对雪梦萧的婚事更关心一些。 “可不么,现在看来太子和三皇子李玄霸也有可能,毕竟尹贵妃还吹了枕头风呢,哎,原本我以为会是秦王呢!” 朱怜儿喝了一口茶,皱了皱眉道。 朱怜儿这话说的倒也不错,《梦回盛唐》这一章给出的信息实在太多了。之前的章节里,杨蔓娘多次把二人之间的互动描写的火花四射,最后还安排两人还一起游曲江池。让大宋读者以为,女主雪梦萧会顺水推舟嫁给最后的胜利者李世民,很多喜欢李世民的小娘子都为此心中暗喜。 但新章节一发出来才发现又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儿,女主究竟会嫁给谁似乎根本无法确定,还是个悬念。 这让喜欢秦王的读者抱怨的同时,大家的关注点又变了,开始猜测起女主雪梦萧的终生大事,最后究竟会花落谁家。 同时,也因为对女主终生大事的关注,转而对未来历史是否有变也开始关注。 很多大宋读者都好奇,若是女主雪梦萧真的按着尹贵妃的提议嫁给了太子李建成,会不会告诉对方真实的历史,最后避免了玄武门之变,从此改变李唐的江山传承。 为此,各家小报上都各自给出了意见。 比方说《向家小报》,就提出了女子出嫁从夫,雪梦萧若是嫁给了太子李建成,自然要以夫君的利益为重,当然应该告诉李建成自己知道所的历史,更何况这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事儿。她若是能改变了李建成的未来,保证了李建成登基为皇帝,那么,她未来生出的孩子,也就有了继承皇位的可能,能够君临天下。 而《新闻》则认为,穿越之事匪夷所思,若是说出来只会让人恐慌,被当作孤魂野鬼之流,那雪梦萧若是想一辈子安安稳稳的过下去,最好还是不要暴露自己来自后世的问题,若是不想太子被杀,最好是关键时刻提醒一下,让建成太子有所防备就好了,或者,干脆就按着李渊的意思嫁给三皇子李玄霸,彻底避开他们兄弟之间的纷争。 而《虹桥小报》的观点,就更为跳脱先进了,认为历史是不可能被改变的,雪梦萧不应该嫁给太子,而应该偷偷的投靠李世民,想办法保全自己和尹家,才是最重要的。甚至,《虹桥小报》为此还做了一个假设,说假如你穿越会过去,将你的祖父杀死,那么你爹就不会出生,你自己自然也就不会出生,那么,又是谁杀死了你祖父呢? 以上这几种观点,茶余饭后在汴京城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是虹桥小报的这个大胆的假设,这几日几乎传遍了各大茶楼和酒肆,引得无数人讨论。 御街,一窟鬼茶坊。 作为汴京的十大茶坊之一,这里插四时花,挂名人画,装点店面,环境清雅,所以,尤其受汴京文人雅士和高门贵女的喜爱,闲暇时间常来这里学点茶分茶,或者单纯的喝茶消遣打发时间。 比如今儿个,杨蔓娘写完了存稿,便来了这里,坐在靠窗的位置,饶有兴致的跟甜娘学点茶。 她早就对点茶分茶有兴趣的,如今经济条件允许了,自然要亲自尝试一下。甜娘是这里的头牌点茶娘子,是有真手艺的。杨蔓娘偶尔来这里,都会点她教自己点花茶。 宋人茶事,最为平常,也最为风雅。喝茶是大宋人的一种生活方式,茶馆也是大街上的热门场所。就像现代城市里几乎在每个重要的地方都有奶茶店,而在汴京城,满大街都是茶馆儿。每天客人络绎不绝,茶坊不光是汴京人喝茶的场所,更是休闲娱乐交友的地方。无论是文人墨客,还是市井百姓,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杯茶。 点茶前,甜娘例行虔诚的燃上香,伴随着乐女的古琴声。 用泉水浸沥过茶具,点茶之前还要再暖盏,用开水过一遍茶碗。茶碾压碎茶叶,连续注水七次,使茶末与水交融,茶汤表面显现雪沫乳花,在盏中调作膏状,不时以汤瓶冲点,边冲点边以竹制的茶筅在盏中回环搅动击拂。 很快,兔毫盏中的汤表层,便被冲泡出了一幅精美的兰花图。 “杨姑娘觉得这盏茶如何?” 甜娘笑眯眯的道。 “厉害,不愧是点茶大家!” 兔毫茶盏中的兰花栩栩如生,枝叶分明。 无论看过多少次,杨蔓娘都忍不住赞叹。这点茶的其原理和现代的咖啡拉花相似,但是又更难。点茶分茶不仅考验泡茶的技能,也讲究腹中有书墨,能点出人物,花草和诗句。 所以点茶之人,最起码要有一定的书法和绘画造诣,否则是点不出精彩的茶的。这位甜娘是真的有才,这手艺跟矾楼的茶博士比也不差的。 “杨姑娘读小报吧,觉得那雪梦萧会嫁给哪位皇子啊?” 甜娘将点好的茶盏,递给杨蔓娘笑着闲聊道。 如今,各家的茶楼酒肆都在讨论这个问题,甜娘整日里接待客人,自然也不例外。而且,她也发现了个巧宗儿,就是一般讨论这个话题,每个客人都能说上几句,话题安全又不显尴尬。 “这个嘛......” 猝不及防被人提起自己的话本儿,虽然明知道甜娘不知,杨蔓还是不免有些尴尬。 轻咳了一声反问道: “你觉得呢?” 二人本就年纪相差不多。杨蔓娘点甜娘,也从来没有某些客人那种颐指气使的架子,反倒处处都妥帖的尊重她的感受。慢慢的,倒是处成了不错的朋友。 时间长了,彼此说话也随意起来。 “我觉得还是嫁给秦王吧,毕竟他最后可是做了皇帝呢,未来也保险一点。” 甜娘显然对这么话题谈兴很浓,又滔滔不绝的聊起虹桥小报上提出的问题: “那杨姑娘觉得,她真的能够改变历史,避免玄武门之变吗?或者真的像虹桥小报说的那样,一个人真的能穿越回去,杀死自己的祖父?” “雪梦萧能不能改变玄武门之变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一个人穿越过去,不可能杀死自己的祖父。” 杨蔓娘喝了一口茶,语气不紧不慢的道。 “为何?” 甜娘有些好奇的道。 其实,当时虹桥小报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杨蔓娘还蛮吃惊的,这显然就是现代著名的祖父悖论,当时杨蔓娘还疑心是不是有老乡也穿过来了。 后来,东主朱旭告诉他,这句话是大相国寺佛法最高深的玉清大.师所言,虹桥小报只是转载了玉清大.师的话,让杨蔓娘不得不感慨宋人的智慧。 “在回答这之前,我要先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甜娘也好奇起来。 “这世界上,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自然是先有鸡,是鸡下了蛋嘛!” 不等甜娘回答,一道清甜的女子声音从杨蔓娘身后传来。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4节 杨蔓娘转头望去,身后桌子上坐着三位小娘子。 两个年纪大些的,约莫有十五六岁,一个身材微丰,穿银红色的交领襦裙,面若银盘,眉眼弯弯让人观之可亲。另外一个身材高挑,穿一身儿秋香色的襦裙,鹅蛋脸,柳叶眉,神态闲适从容,有一种大家闺秀的优雅温婉,令人不自觉的心生好感。 最小的一个圆圆脸儿,约莫十三四岁的模样,穿着一身儿小簇花锦袍,白玉装腰带,头上带着如今汴京最流行的一年景花冠,手执一把精致的珍珠团扇,说话间神态娇憨,颇有些可爱,正是刚才插话的小娘子。 “舍妹适才唐突了,冒昧打扰娘子,还请娘子勿怪。” 见杨蔓娘转身。 身材高挑,穿秋香色襦裙的女子起身,行了万福礼歉然道。 娇憨小娘子见此,也瞬间反应过来自己随意插话太失礼了,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 起身作揖道: “这位姐姐,适才对不住啦!” “额,无妨,茶坊本来就是畅所欲言之处。” 杨蔓娘起身还礼,摆了摆手道。 “在下曹韵,这是舍妹曹溪和刘妙真,还未请教娘子名讳?” 穿秋香色襦裙的高挑女子微微一笑,客气的道。 “额......我叫杨蔓娘。” 杨蔓娘愣了一下道。 不为别的,而是她记得第一批给自己写信的二十个人里,就有一位叫曹溪的,她还回过信哩! 而且,这一个多月《梦回盛唐》开始连载的时候,这位叫曹溪的读者,还总是和一位叫刘妙真小娘子的一起给她写信,两人的信很多时候都是用一个信封,显然是互相认识的,若说眼前遇到的这两位小娘子,不是给她写信的曹溪和刘妙真,而只是恰好同名同姓之人,这概率也太低了吧! “杨姐姐,你还没说我说的对不对呢,还有你为何觉得一个人穿越回去,也无法杀死自己的祖父呢?” 曹溪虽然外表瞧着娇憨可爱,却是个实打实的急性子。 她的声音打断了杨蔓娘发散的思绪,不过杨蔓娘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望向坐在一旁同样好奇的刘妙真,笑着道: “刘姑娘觉得呢?” “唔......” 刘妙真是个谨慎的性子,闻言思索了片刻。 摇了摇头道: “我也不知道,似乎没有鸡就没有蛋,没有蛋也没有鸡。我觉得都有可能,这似乎是个无解的问题。” 杨蔓娘勾唇一笑: “是的,无解。这个问题恐怕只有世界上第一只鸡和第一只蛋才能知道了,咱们说回曹姑娘刚才问的问题。咱们假设曾经有一位名叫李狗蛋的书生。他再生活中处处碰壁,无论是在科举还是姻缘上都极其不顺利。所以李狗蛋将这一切不顺都归咎于他的先辈,即他的祖父李狗剩。” “哈哈,李狗蛋,这是什么怪名字嘛!” 曹溪小娘子作为世家之女,显然头一次听说这么奇怪抽象的名字。 尤其是听说祖父的名字叫李狗剩,更是忍不住笑出声来。就连端庄娴雅的曹韵,也神色古怪。 “咳咳,这不重要,反正民间就有这么叫的。” 杨蔓娘不以为意。 继续往下说: “这位叫李狗蛋的书生,在机缘巧合之下穿越了时空,回到过去找到了他的祖父李狗剩。对祖父说:“你生下了我父亲,而我父亲又生了我,这本身就是个错误,我今日的所有苦难皆是因你而起。” “然后呢?” “然后李狗蛋就做出了一个震惊世人的举动,他一气之下亲手终结了自己祖父李狗剩的生命。就像虹桥小报上所说的那样,如果李狗蛋杀了他的祖父李狗剩,那么,他父亲的出生就成了疑问,如果他父亲没有出生,那他自己又是如何存在于这个世界的?” “确实,那他自己又如何出现呢?” 旁边传来一道声音。 杨蔓娘转头,右后方的桌子上。不知何时坐了一个年约四旬,气质优雅,穿着深紫色圆领袍子的中年男子,正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其身后,站着两名身材极为健壮的保镖模样的随从,警惕的保护着男子的安全。男子见杨蔓娘转头,客气拱了拱手。 温和对她的笑了笑道: “小娘子可以解释吗?” 杨蔓娘原本只是和新认识的曹家姐妹吹牛聊天,此刻被这疑似颇有身份的男子打断。 愣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道: “额,我只是一点浅见罢了。” “无妨,说说看。” 男子说话不紧不慢,语气也很柔和,但莫名的有种让人无法违逆的感觉。 杨蔓娘顿了顿,清了清嗓子道: “我觉得,一个人在现实世界的任何行为,都会在一瞬间,分裂成无数个平行世界版本。” 杨蔓娘拿出了现代很多人都知道的平行宇宙理论。 “哦?” 男子挑了挑眉,他原本只是觉得有意思随便问问,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小娘子,一张口就让他惊讶了。 “举个通俗的例子,比如这位先生,你来到一个这家茶坊,没有去左边的店铺,也没有向右拐,而是直接的来到这里。由于我刚才说这世界上除了原本的世界,还存在着无数个平行世界,那在其他的平行世界里,你并不会来到这家茶馆,而是有可能选择会去左边的铺子,也有可能向右拐直接去下一条街。也就是说,你在现实世界里没有做的选择,都有可能会在平行世界里上演。” 平行世界,动念间便有不同的选择! 初听觉得荒谬,但一想却又觉得很有道理,这不就是佛家大千世界的最好解释吗! 男子眼中闪过一道异彩,忍不住微微点头: “有道理,娘子请继续说下去。” 不知不觉间,对杨蔓娘的称呼,有小娘子变成了娘子。 杨蔓娘没有在意,继续说道: “那么咱们再回到李狗蛋和祖父李狗剩的事情,用平行世界的观点来解释就简单了。在他准备杀死自己祖父的一瞬间,会分裂出无数个平行世界,每个时空都存在一个李狗蛋,他们彼此独立,他的决定不会影响到其他李狗蛋的决定,在李狗蛋的世界里,他确实杀死了他的祖父李狗剩,但在其他平行世界里,他的祖父李狗剩却仍然好好的活着!” 杨蔓娘的分析太过于惊人和超前,听得一旁的曹家姐妹目瞪口呆。 紫袍男子的脸色变得认真起来,没有了之前轻松的笑意,等她说完,紫袍男子沉思了一会儿。 才抬起头,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想不到今日来喝茶竟能听到这样一番见解,也算是不虚此行了。今日听娘子一席话,当真是胜读十年书。还未请教娘子芳名?” “额,您客气了,我叫杨蔓娘。” 杨蔓娘愣了一下回道。 “很好,杨蔓娘,我记住了。” 男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没有再说什么,很快便起身拱手告辞,带着一众随从离开了一窟鬼茶坊,留下杨蔓娘几人面面相觑。 “韵娘姐姐,你认识刚才那人吗?” 刘妙真想起男子的气度和习惯发号施令的从容,疑心对方是哪位朝廷官员。 曹韵冥思苦想的一会儿,摇了摇头: “似乎并不认识。” “哎呀,别想了。大宋的官员太多了,这人或许不是京官,也许是地方上进京办事的吧!” 曹溪不以为意的道。 眼珠儿一转,将话题扯回到《梦回盛唐》的作者墨瑾公子身上: “哎,好想结交墨瑾公子啊!再过三个月,七月二十二就是我的生辰了,家里要办生辰宴,你们说,到时候我给朱雀门报房那边送帖子,墨瑾公子她会不会来呢!” 曹溪托着腮,有些期待的道。 “怎么可能来,之前户部侍郎的家的白渺渺办春日游园会,给朱雀门报房送了帖子,墨瑾公子都婉拒了呢!” 刘妙真摇摇头道。 “咳咳咳......” 杨蔓娘顿时咳嗽起来。 之前确实有一位侍郎千金,把游园会的帖子送到了报房。 “杨姐姐你还好吧!” 曹溪是个自来熟得性子,才认识便一点也不见外的帮她拍背。 “没事没事。” 杨蔓娘连忙端起桌上的茶盏喝了一口,有些心虚的捂紧马甲,装作路人似的,一脸正直的给自己找理由: “我也觉得墨瑾公子应该不会去吧,毕竟她要花时间写话本儿啊。” “哎,好可惜啊!墨瑾公子是不知道,我家里的姐妹们,还有我认识的官家千金有多推崇她呀,她若是愿意出来玩,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和她相交呢!” 曹溪语气有些遗憾的道,她是一个外向活泼的小娘子,万分期待和自己喜欢的人认识。 “墨瑾公子不愿意,大抵是不想走哪儿都被各家小报盯着吧。” 杨蔓娘说的是实话,现在的各家小报,和现代社会的娱乐八卦没什么区别,都喜欢盯着有名气的人报道。 比如,之前瓦子里的女子相扑高手赛关索,就因为名气太大,喜爱的人太多。所以便被小报的报探子给盯上了,之后赛关索每日去哪里玩儿,说了什么话,结交了什么人,都被报探子一一刊登在自家报纸上。 就这还不算,半个月前赛关索相亲了一个男子,原本是定在女方家对面的湖舫上见面。谁知道也被无孔不入的小报给刊登出来了。 然后,第二日相亲的时候,便是一大群人跑去看热闹。想看看赛关索这么能打的女子,究竟相亲的是何等样人,一大群人把两人见面的湖舫围得是水泄不通。 最后,相亲自然是被搅黄了,那位和赛关索相亲的男子,还是跳水逃走的。 要知道,那可是三月开春的湖水啊! 那样的情景,杨蔓娘这个i人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无比庆幸自己之前被报探子发现后够机警,搬家也够快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5节 第60章 却说杨蔓娘虽不是世家出身, 像曹家姐妹那样从小在族学读书,但她毕竟在现代的时候,也上过学接受过教育, 加上经常上网冲浪, 所以自然见多识广, 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加上她言谈举止之间, 不卑不亢,自然得体。所以,和曹溪三人相处之下倒是一见如故, 彼此意外的投缘。 所以,等一行人喝完茶互相道别,杨蔓娘回到家的时候, 天边已经伴随着晚霞了。 此刻的老二杨士林, 已经从朱雀门报房下工回来了,正在前院的待客厅里摆饭。 他今日下工之后, 和往常一样去瓦子里逛了一圈儿,顺便买了一小篮子樱桃和一盒儿酥油泡螺带回来,又顺便熬了一砂锅的南瓜红枣粥做夕食。 自从老三杨盼娘去文绣院学艺后, 杨蔓娘和杨士林二人也都忙, 所以家里的朝食也不拘谁做了,一般都是谁起来早谁就煮粥热烧饼,有时候两人都起来迟了,就直接去外面的小摊子上吃灌肺和包子。中午报房那边儿管饭, 杨士林自然在报房吃。杨蔓娘午饭大多点外会, 或是从巷子里挑着担子叫卖的货郎那儿买了水果做果盘吃,如今三月正是林檎,枇杷和梅子下来的季节, 买来洗一洗,随便切一切就是一盘子了。 夕食的话就看情况,谁有时间谁就做,或者都没时间,就去瓦子里买现成的回家吃。 “大姐尝尝这樱桃,很甜的。” 见杨蔓娘回来,正在摆饭的老二杨士林笑着道。 “好啊。” 这个季节正是吃樱桃的时候,杨蔓娘在墙角的脸盆架子上洗了手,拿棉布擦干手上的水,从篮子里捻起一颗红艳艳的樱桃扔进嘴里。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樱桃色如玛瑙,形如珍珠,是补血佳品,所以宋人对于樱桃是极为喜爱的,几乎一到了三月里,汴京城大街小巷的果子摊儿上,都摆着红艳艳的樱桃叫卖。 只是樱桃是季节性的水果,过了季就没有了。不过这难不倒热爱美食的宋人,为了在其他季节也能尝到樱桃的美味,人们又发明了口感独特,可以保存半年之久的蜜煎樱桃,是时下的一种流行美食。 “好吃!这樱桃酸甜刚刚好!” 杨蔓娘赞了一句。今儿个遇上了曹溪,不免又想起和曹溪年岁相近的妹妹杨盼娘。 遂又嘱咐了杨士林一句: “改日你有空了就再买上半篓子,等老三这次放假回来,让她带去文绣院里和同窗们一道吃!” “晓得了,大姐。” 樱桃酸甜可口很开胃,杨蔓娘一连吃了好几颗才停嘴。 吃罢又坐到桌前,打开点心匣子,夹了一个酥油泡螺。 “这酥油泡螺上面的奶油很绵密啊,是在苏家铺子买的吧?” “正是他家的,他家婆婆见我总去买,今儿个还特意多饶了我两个螺呢!” 杨士林将砂锅里的南瓜红枣粥舀出来,又加了小半勺的红糖,推给杨蔓娘一碗。 又指了指窗边长桌上的一大匣子书信。 笑着道: “大姐,那匣子里是报房那边儿攒了三天的书信,大掌柜让我顺便带回来了。” “好,我瞧瞧。” 杨蔓娘吃了一颗酥酥油泡螺,乘着南瓜粥还在晾凉,索性擦了擦手,打开匣子看信。 每次从报房那边儿送来的读者来信,她虽然没有时间全部都回复,却都会专门抽出时间来看。 第一封信,是一个叫堂前燕的人写的,开头是一句“敬请春安。” 这是一句时下人写信春天专用的问候语,是一种文雅客套的祝福。信中的字迹是簪花小楷,非常的工整秀美,显然写信的人的书法造诣不错。 信的开头表达了对话本儿《梦回盛唐》的喜爱之情,这位读者显然喜欢读史书,而且是隐太子李建成的拥趸,字里行间都能看出非常喜欢温文尔雅的建成太子,不但在信里描写了许多自己查阅的关于隐太子的历史功绩,在其中,还连续两次请求她,千万要让雪梦萧提醒李建成,不要让玄武门之变发生,给李建成一个好的结局。 信的末尾,还因为从来没有收到过杨蔓娘的回信,有些酸溜溜的道: “每日单单等你的回信就心烦,我大抵是熬不到那一天了。” 这别扭的又可爱的文字,让杨蔓娘有些忍俊不禁。 她几乎可以想象,写这封信的小娘子撅着嘴儿,有些抱怨的写下这句话的模样。 第二封信,是用上好的澄心堂纸写的。 写信之人杨蔓娘已经很熟悉了,就是之前说要正月十五要包下矾楼跟他见面的读者高尧康。杨蔓娘所有的读者里,用澄心堂纸写信的只有他。 这位高公子也是个妙人儿,虽然那次杨蔓娘没有赴约,他却一点儿也不生气。反倒是之后每隔几天便写一封信,笔记也都是很随性的草书,让杨蔓娘要花一点功夫来辨认信的内容,在信里这位高公子如同导游一般,描述了许多汴京城有趣好玩的地方,好吃的美食和美酒,信的末尾,依旧还是锲而不舍的继续邀约,一副不认识他不罢休的样子。 不过,前些日子,当杨蔓娘是女子的消息登上小报之后,这位高公子却有连续十多日都不曾再写信来了。 今日却突然又写来,倒是让杨蔓娘对信的内容,有了一丝好奇。 和之前不同的是,这次的信不是草书写的,引入眼帘的是一页工整的馆阁体。 这位高公子这次没有再邀约杨蔓娘,而是只谈话本儿内容,他是为秦王李世民站台,让她笔下的女主雪梦萧不要泄露穿越的秘密,改变历史,他强调李世民是真正缔造大唐之人,是太宗天可汗。没有他就没有后来的贞观之治,也不会有那么强盛的大唐。 随信最后,这位高公子还附上了一张猫咪的工笔小像。 午后的树荫下。 一只圆滚滚的白色猫咪,躺在太阳照射出来的圆形光斑里,伸出毛茸茸的爪子,露出粉红色的肉垫,拨弄着一颗圆滚滚的线团儿。 画里的猫咪毛发蓬松,活泼灵动。显然,画画的人的水平很高超,巧妙的抓住了猫咪惬意放松的一瞬间,让人看着便不由的心生欢喜。 小像右侧,还附了一句词。金银不羡,与猫儿,岁岁年年。 杨蔓娘看完之后,忍不住莞尔一笑。 这位高公子,也是个爱猫之人哪! 之后,杨蔓娘又依次拜读了其他的读者来信。 虽然这些来信都是不同人所写,但内容却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关于女主雪梦萧最后会嫁给谁的讨论,为了自己所喜欢的cp而写。其中,站女主雪梦萧和太子李建成的读者大概有十分之四,站秦王李世民的也差不多十分之五。 剩下的十分之一,有选李元霸的,有选李元吉的,选李元景的,甚至还有选程咬金的,让杨蔓娘看的有些懵逼。 当然,还有一封信比较特别,不属于任何一派。 是一个叫柳下惠的人写的,看名字应该不是真名,而是用了化名,不过信里的内容,倒是让杨蔓娘这个穿越者,都大大的震惊了一下,甚至怀疑自己和这位仁兄,究竟谁才是穿越的。 不得不说,这位叫柳下惠的仁兄格局和脑洞是真的很大,也很敢想。 他在信里,提议让女主雪梦萧去勾.搭老皇帝李渊,做皇妃。然后,雪梦萧可以自己生一个儿子,暗中培植属于自己的势力,之后等玄武门之变的时候,太子和秦王双方火并的差不多了,女主的势力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出现干掉李世民,然后让自己的儿子登基为帝,女主雪梦萧再以太后的身份垂帘听政做大唐监国,等过几年再找个理由把儿子废了,最后自己登基做皇帝。 嚯!真牛! 这不是妥妥的一个大宋穿越版武则天嘛! 虽然,杨蔓娘很佩服这位读者柳下惠的脑洞。但是,在目前阶段她还真的写不了,毕竟,武则天可不是谁都能当的。而且,自从唐朝出现了一个女帝武则天之后,已经把全天下的男人都吓坏了。 之后的朝代,朝廷对这方面都是非常小心,战战兢兢,严防死守,绝不肯再出现第二个武则天的。杨蔓娘一个小老百姓,若是在话本儿里这么写,恐怕,明儿个就得被大宋有关部门叫去喝茶了。 “大姐,这里面哪几封信是要回的?” 老二杨士林吃罢了饭,一边帮她整理桌子上一大堆被拆开的读者来信,一边问道。 这么多的读者来信,杨蔓娘时间有限,自然是没有办法都一一回复的。按着往常的做法,她一般都是挑出其中的三到五封信来,简单的回复一番,再盖上公子墨瑾的印章。 不过,今天她不打算这么做了。 摇了摇头道: “先不用了。” 或许是受了虹桥小报的影响和启发,当看到这些读者来信的时候,杨蔓娘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种新的和读者互动的办法,非常适合自己这种i人。 那就是跟现代写文那样,在每次新章节连载之后,再加一段儿作者有话要说,来和喜欢自己的读者互动。 所以,两日后。 当《梦回盛唐》的新章节发刊之后,很多购买了朱雀门小报的读者,便惊讶的发现了,话本儿新章节的最后,多了一段与内容无关的小字。 ‘鄙人最近在读《论语》,读到《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鄙人最近也有一些心得,特地发出来与诸君共勉。吾日三省吾身:朝食吃何物,昼食吃何物,夕食吃何物?’ 这个有点这个抽象的段子,是杨蔓娘现代在网上冲浪看到的。 吾日三省吾身:早上吃啥,中午吃啥,晚上吃啥? 因为觉得很有意思很搞笑,杨蔓娘便一直都记得,此时略微翻译了一下变成时下传统的说法,放在了在话本儿的作者有话要说里,博大宋读者一笑。 只是她不知道,这句话搞笑的同时,还引出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儿。 “噗......” 寿昌坊,尚书府,正院餐堂。 读到朱雀门小报上这句话的三衙内高尧康,整个人没忍住,将喝下去的上好凤茶全部喷了出来。 紧接着,便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咯咯狂笑,跟下了蛋的母鸡似的。 高尧康是墨瑾公子的忠实拥趸,他原本以为公子墨瑾这样的才女,读了论语之后,必然会有一番宏论,不想却写出这么接地气的话,简直是太对自己胃口了! 太太太,好笑了! “哈哈哈......” 看着桌子上被口水洗礼过的饭菜,以及自家小儿子这副放浪形骸的摸样,坐在主位上的户部尚书高闽,眉头皱的能夹死苍蝇。 忍不住一拍桌子怒道: “成何体统!你看的是什么不正经的东西?” 但显然他和夫人平常太过溺爱这个小儿子了,高尧康是一点儿也不怕自家老爹。 摆弄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笑得跟快断气儿了似的。 “哈哈,吾日三省......哈哈哈” 坐在一旁,已经官至岳阳军宣抚使的大衙内高尧斐没想到,自己难得回来汴京城述职一趟,还要负责调节家庭矛盾。 眼见着自家老爹脸色越来越黑,三弟还笑得停不下来,高尧斐忍不住扶了扶额,有些头疼的拍了一把自己这个活宝弟弟。 “三弟别笑了,父亲在问你话呢!” 好在此时,高尧康也笑够了,他性子一项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惯了的,也不管自家老爹如何不悦。 先起身笑眯眯的做了个罗圈揖赔礼,才把手上的朱雀门小报一抖展开。 凑上前嘿嘿一笑道: “爹,大哥,你们瞧,这吾日三省吾身,可真有意思啊,比圣人之言,说的有趣多了!” “额......” 一旁的老大高尧斐瞥了一眼。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6节 吾日三省吾身:朝食吃啥,午饭吃啥,夕食吃啥? 顿时脸上露出了一个囧字。 想笑又忍住了,憋得神色古怪。 “爹,你也看一眼呗,朱雀门小报可是连官家都看的报纸呢,您老人家可不能顽固不化哪!” 见自家老爹不搭理,高尧康不依不饶的道。 高闽在朝中位高权重,但在家里却拿脸皮奇厚的小儿子没办法,接过高尧康手里的报纸。 才看了一眼,便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胡闹!” 高闽早年虽没有什么文化,因锤丸打的好而获得官家青睐。 但官家本人是熟读经史子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高闽进入朝堂之后,再想往上爬,想跟上官家的脚步,和官家有共同语言,自然少不了要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 所以,高闽便一直勤学不辍。这么多年下来,不但会舞刀弄棒,还熟读四书五经,诗词歌赋,尤其写的一手好书法。 而家里的老大高尧斐和老二高尧轩,也都继承了自己善于学习的品质,自小读书习武,如今也都在朝中任职。唯独老三高尧康,也不知道是性子随了谁,打小就不服管教。学武怕累,学文又不耐烦。整日里跟着一群汴京的衙内们,吊儿郎当,斗鸡走狗,出入那些青楼楚馆,让高闽实在头疼的紧。 不过,好在这个儿子虽不爱读圣贤之书,却擅长书画,也不算完全的不学无术。让高闽的心里,稍稍安慰一些。但此刻见他不好好学圣人之言,却看这样离经叛道的东西,顿时又开始气不打一处来。 厉声训斥道: “无知小儿!圣人之言,岂可随意调笑,简直岂有此理!” 高闽发怒了。 谁知,高尧康一听他骂自己的偶像墨瑾公子,顿时比他还跳的高。 梗着脖子,一脸不忿的辩驳道: “怎么就岂有此理了,墨瑾公子是官家都夸的才女,怎么就无知了。哼!爹你也太食古不化了,孔子他老人家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呢,难道爹你比圣人还英明哪!” 眼见小儿子这般的阴阳怪气,高闽养气的功夫再好,这会子也破功了。 抬手指着高尧康,气的手指都哆嗦: “你,你这个孽子!” 说着,便满屋子找棍子。 要知道,高闽年轻的时候,可是在禁军学过棍法的。早年小的时候,高家三兄弟可没少挨老爹的棍子揍,高尧康一看自家老爹要动手,顿时也不敢再嘴贱。 连忙脚底抹油,溜了。 独留下老大高尧斐,和高闽一起面面相觑。 高尧斐也不明白,自家老爹在朝中虽然风评不咋地,但向来也都是笑眯眯的,以对底层官员亲民和煦著称,处事不惊最有城府有涵养,连官家的内宫大总管都私下跟人说自家老爹是笑面虎。 怎么这样有城府的人,却偏偏每次总是轻易的被三弟给气得吹胡子瞪眼。 当真是让人费解啊! 不过,三弟跑了,该善后还是得善后,该劝还得劝,谁让自己是长子呢! 这么多年,高尧斐也习惯了。 上前扶自家老爹坐下,熟门熟路的劝道: “爹您消消气,三弟他还小呢不懂事儿,您老人家可是尚书大人,就别跟他一般见识了!” 惹事儿的人跑了,面对稳重靠谱的长子,高闽倒是很快恢复了一贯的尚书大人风度。 摆了摆手道: “罢了,老大你难得回来一趟,还是先用饭吧!” “是,爹。” 谁知。 高闽这边儿才刚在凳子上坐下,夹了一筷子银丝烩豆腐,还没送进嘴里。 便听到院子里。 传来一句贱嗖嗖的声音: “君子动口不动手,爹你养气的功夫还得练哪!” “混账!” “啪”的一声,手里的筷子顿时被拍在桌子上。 高闽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提起棍子如羚羊一般矫捷的冲出了屋子。 先撩者贱,这次高尧斐直接摆烂,也不拦着了。 老爹年纪大了,可不能憋着,总得让自家老爹顺顺气哪! 高尧斐老神在在的坐在凳子上,夹起一筷子蜜汁什锦藕夹,慢悠悠的品尝着。 唔,不错,好吃。 劈里啪啦,噼里啪啦。 很快,外面便传来三弟高尧康的求饶声儿。 “啊!我都这么大了,爹你别打我屁股啊!大哥,大哥快......快救我啊!” “爹,我错了,你饶了我这次吧,我再也不敢嘴贱了!” “嗷嗷嗷......高尧斐你个卑鄙小人,见死不救!啊啊啊~” 小衙内的嚎叫声,听者伤心,闻者流泪。 余音袅袅,三日不绝。 第61章 三月二十六, 《梦回盛唐》的最新章节,也是大众最期待的章节在朱雀门小报发布了。 标题便是非常显眼的五个大字。 “大婚与政变!” 雪梦萧虽然一度心悦秦王李世民,但是也深知尹家和秦王之间的矛盾, 是不可调和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 所以便不打算再纠结于过去的回忆之中, 果断理智地慧剑斩情丝。 七夕灯会之后,便离开京城回洛阳给自己的父母扫墓。 时光飞逝。 很快,大半年时间便过去了。 武德九年五月初四, 因为尹贵妃的再三请求,李渊下旨,将女主雪梦萧许配给太子李建成做侧妃。 接到圣旨, 雪梦萧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再次返回了阔别十个多月的长安城。 相比于第一次来时的无人问津,这一次她一路上被无数人殷勤的服侍, 盖因为她即将成为太子侧妃。 但雪梦萧却有些茫然,她当然不反感太子,毕竟他一直以来, 都像兄长一样无微不至的关怀着自己。即使她在洛阳的时候, 他也常常派人来探望她,让她心中充满了温暖。 “阿萧!” 十个多月时间不见,太子李建成清减了不少,却依旧清雅矜贵, 温润如玉, 一言一行都彰显出君子风范。 他眼里的笑意,仿佛六月的阳光照耀在太极宫的琉璃瓦上,温暖而真诚, 让雪梦萧的心突然柔软了起来。 天家婚礼,自然不需要像民间那般慢慢攒嫁妆和彩礼,所以,正式的婚期就在后日,六月初四。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宫中人说起大婚这一日,都说这日的黎明时分,太白金星在白天出现于天空正南方的午位。这是变天的象征,是暴发内乱和当权者更迭的前兆,代表大唐将有发生大事了。不过这都是后来的事了,此时此刻,根本无人在意。 《仪礼注疏》中有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 所以,大唐的迎亲通常在黄昏时分,婚礼是在晚上举行,所以也被称为昏礼或婚礼。 明德殿里,皇帝李渊和大臣嫔妃们早已等候多时。 花钗青质连裳,青衣革带韈履,大唐的婚服是红男绿女,雪梦萧穿上新嫁娘隆重的碧色钗钿礼衣,层层叠叠,风姿端庄而绮丽。 在宫廷侍女的簇拥下,和一身红色吉服的太子李建成一道入场。 “喝合卺酒!” 在礼官的声音中,雪梦萧举杯,和太子李建成交杯而饮。 倏忽间。 她瞥见坐在皇帝右下首位置的秦王李世民。 四目相对,一身绯袍的李世民的目光顿了顿,率先垂下了眸子,慢慢的啜饮着杯中之酒。 这一刻,雪梦萧突然想到了未来,想到了玄武门之变。 只是她不是史官,也不曾读过完整的唐史。虽然知道玄武门之变,却不知道具体的时间。 当被赐婚后,她便一直考虑着这个问题,她当然不希望玄武门之变发生,毕竟无论是李渊还是太子建成对她来说都是活生生的人,还都是一直对自己极好的人,还有尹德妃,无论她对别人如何,但是她对自己一直都不错,雪梦萧自然不可能背叛她。 但是她能做什么呢?她没有任何立场去直接告诉李建成或者李渊,秦王会发动政变。因为根本不会有人相信,现在长安城的军队,都尽数掌握在李渊和太子还有齐王的手中,秦王能控制得只有自己的八百亲兵,根本没有造反的能力。 她若是这么说了,恐怕反而还会被人当作失心疯,或者认为她挑拨父子亲情。 当然,她也不可能去劝李世民不要发动玄武门之变,这本来就很荒谬,她虽然才回长安一日,但是也从宫人口中了解了不少情况,这大半年里皇帝李渊一直在打压李世民的天策府,限制他的权力,他的处境也并不好,似乎之前还差一点中毒。 想不出两全之策,仪式结束的雪梦萧坐在东宫的华丽的婚房里,心情忍不住有些烦闷。 突然,远处一阵隐隐约约的喊声。 打断了她的思绪: “来人!” 侍女沁玉飞快的从外面跑了进来: “侧妃有何吩咐?” “太子殿下呢?” “额,似乎是皇上紧急召见,太子殿下和齐王一道去太极宫面见皇上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7节 “哦,怎么会这个时候召见,还是大半夜呢!” 雪梦萧自言自语的道。 李渊一般很少夜间召见大臣或者皇子,尤其是今天这样的日子。 一般紧急召见,都是边关有八百里急报,或者是有什么宫廷大事发生...... 宫廷大事! 雪梦萧的脑袋像是被人敲了一下。 “轰”的一声,突然浑身一个激灵! 不好! 太子和齐王,半夜紧急召见! 雪梦萧瞬间想起之前宴会上秦王李世民的眼神,她顿时反应过来了! 原来玄武门之变,就在今夜! 显然她的判断是对的,远处的喊杀声,已经越来越清晰了。 她甚至能够听见弓弦的声音。 雪梦萧提着自己的长剑,推开婚房门,一路跑去马棚。 “侧妃,你要去哪!” 雪梦萧根本顾不上解释,飞身上马,冲出了东宫。 快一点,再快一点!她不希望太子死去! 她不由的想起在崇文馆的时候,他耐心的教自己读书写字,不厌其烦的纠正她“仁民而爱物”非“仁名而爱物”。 他教导她音律,告诉她弹琴是一件雅事,要先整理衣冠,焚香,身体端正,方可清心定神。 还有今日,他牵着自己的手一道走进明德殿行礼的时候,他说,阿萧放心吧!孤知道你心中有二弟,不会勉强你,孤可以等到你愿意的时候。 雪梦萧也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会突然想起这些,只是突然很后悔自己当时的沉默。 身下的马儿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焦急,跑的飞快,她甚至能够闻到夜风中的血腥味儿。 她从来没有这么虔诚的祈求老天保佑,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希望玄武门之变还没有发生! 但老天显然没有听到她的祈求,她来晚了! 夜色中,当她风尘仆仆赶到玄武门的时候,那里的喊杀声已经停止。 只余下满地的尸体。 闻着空气中令人作呕的浓郁血腥味道,望着缓缓关闭的玄武门。 雪梦萧泪流满面。 ....... 武德九年六月初四夜,秦王李世民告发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与后宫的张婕妤、尹德妃有染,皇帝李渊大怒,紧急连夜召见太子与齐王,令他们当面对质以阐明事情始末。 而李渊始料未及的是,恰是他的这般做法,使得前来面圣的太子与齐王陷入了绝境深渊。秦王李世民在太极宫玄武门发动了政变,带领麾下士兵袭杀了进宫面圣的兄长太子李建成和四弟齐王李元吉。 太极宫。 秦王李世民一身甲胄,剑尖还在滴血。李渊老泪纵横,整个人几欲昏厥,他颤抖着手,指着穿着浴血的甲胄,跪在自己面前的李世民。 “二郎,你........你真的杀了大郎和你四弟?” “是的,父亲。” 李世民同样眼含热泪。 亲手弑杀了同胞兄弟的罪恶感,让他这一刻热泪横流: “父亲,是他们要先置我于死地,我原本已经打算罢手不争,去洛阳建立天子旌旗,但是他们不肯放我走,元吉甚至送我毒酒,是他们要先置我于死地的!” “哈哈哈!” 李渊整个人都癫狂了,一下子痛失两个儿子,其中一个还是他多年的臂膀,陪伴他多年的心爱长子,一时间痛彻心扉。 忍不住悲愤交加,吐出了一口鲜血: “父亲!” “不用说了!” 李渊打断了他,脸上露出一丝心灰意冷,太子之争以这样残酷的方式结束了,一下子痛失两个儿子,他只觉得整个人很累,很疲倦。 无力的道: “你够狠!二郎,打下我李唐天下你功劳最大,现在看来.......你是该拥有这天下!事到如今,你还想要什么?” 秦王李世民眼中闪过一抹浓烈的伤感,他没有再辩解。 执剑缓缓地起身,一字一顿的道: “我要,节制天下兵马!” 第62章 太子李建成终究还是死了。 从此。 武德年间璀璨的双子星, 只剩下一颗。 杨蔓娘作为作者,当时写到这里都没有忍住泪流满面,更别说追读这么久的大宋读者了。 虽然太子李建成玄武门被杀, 这个结局符合历史, 也在很多人的预料之中, 但是当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 依旧有很多人忍不住为之难过,为之感慨叹息。 隐太子李建成是杨蔓娘写的非常用心的角色,在写他的时候, 她查阅了很多历史资料,细致的描写了他在李唐建国中的功劳,努力的还原这位后来被太宗李世民追封为隐太子的太子殿下。 杨蔓娘笔下的建成太子, 雍容矜贵, 温文尔雅,待人谦和, 处理朝政时表现出卓越的智慧和判断力,是一个和秦王李世民势均力敌的出色对手。而且,在和女主雪梦萧的相处中, 太子殿下自始至终都保持着谦逊从容的君子态度, 教导她,迁就她,帮助她解决遇到的各种难题,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理想型的哥哥类男主。 所以, 他的最终谢幕和离开。让无数大宋读者为之不舍, 为之惋惜。 许多看到最新一章节“大婚与政变”的汴京小娘子们,看到太子建成被杀的时候,都忍不住唏嘘感叹, 很多人更是情难自抑,泪水打湿了帕子。 就连之前一直喜欢秦王李世民,希望女主雪梦萧和李世民在一起的小娘子朱秋雨,看到这里,也没忍住为太子殿下哭了好久。 当朱旭回家,看到自家女儿的摸样儿,心疼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杨蔓娘写故事的本事。 曹家大宅,族学里。 一群曹家的小娘子,一大清早乘着先生还没来,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梦回盛唐》的新章节。 “哎,你们瞧瞧我这眼睛,早晨还特地敷了鸡蛋青子的,就这还是肿得厉害。都怪那墨瑾公子,干嘛要把太子殿下给写死啊,我昨晚看到后面快哭死了。” 说话之人身穿一件绿色的滚边儿石榴裙,圆圆的脸儿,头上带着一支别致的腊梅花簪子,正是曹溪二伯的女儿曹笲。 和曹溪一样,曹笲也向来都是族学里的活跃分子。她的一席话,顿时打开了话匣子,引得其他小娘子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是啊,我也哭了好久,虽然我更喜欢秦王,可太子殿下被杀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难过了好久。” “对啊,虽然知道历史上太子就被杀了,看史书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但是真的从墨瑾公子的书里,了解他是一个么样的人之后,我就觉得无法接受。太子那么完美,温文尔雅,谦和有度,体恤下属。谁能不为他的死而难过呢,我一点都不想他死。我觉得其实他就是生错了年代,归根到底,就是他和秦王都太出色了,大唐容不下两个同样出色的皇子。其实,他们俩中的任何一个,放到其他的朝代,都是天选的储君。” “哎,也不晓得墨瑾公子怎么想的,怎么忍心把这么出众的太子写死啊,哪怕最后囚禁起来也好一点吧!而且,如今太子死了,也不知道雪梦萧的未来会怎么样,会不会牵连啊?” “我觉得雪梦萧应该没事,毕竟,秦王本身就喜欢她啊,要不是尹贵妃非求皇帝给她赐婚太子,说不定秦王和雪梦萧早都在一起了。” “可是,现在这样,雪梦萧都嫁给太子了,又怎么嫁给秦王呢?” “额,她这不算嫁给太子吧,都没有那个.....圆房,严格来说她应该算是望门寡。而且婚礼当日不是发生宫廷政变了嘛,再说了,当时民风开放,并不禁止女子再嫁的。而且,历史上李世民还纳了齐王李元吉的王妃杨氏入宫呢。” 曹溪托着腮,有些遗憾的道: “哎,虽然秦王确实更有帝王的霸气和狠辣,但我还是更心疼太子殿下,我要是认识墨瑾公子就好了,直接求她改一改,不要把太子殿下写死。” “对啊,咱们要是认识墨瑾公子的话,不光可以求她不要写死太子殿下,还能提前看到后面的内容,哎,我都等不及了,我现在就想知道雪梦萧以后会如何,会不会和秦王在一起!” 杨蔓娘的话本儿新章节威力不小。 不光是后宅之中的女人们讨论不休。 汴京的各大茶肆和酒楼里,男人们关于《梦回盛唐》新章节的讨论,也已经喧嚣尘上了。 “节制天下兵马!太霸气了!李世民不愧是太宗!做事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是啊,这才是李世民,不感情用事!” “哎,就是可惜了李建成,这雪梦萧怎么就不能辅佐丈夫李建成干一番事业呢,还偏偏是两人新婚当天被杀了!这也太闹心了,这雪梦萧既然把李建成当哥哥,为何不能救他呢?” “谁说她没有救的,可兵变这种事情,若不是真的发生谁会相信,说出来都是大逆不道了。何况她只是一个小娘子,又没有多强的武力,还不知道玄武门之变具体在哪一天,要怎么救。况且这样的夺位之变,根本不是她提醒了就能避免的。玄武门之变的根子在于李渊的两个儿子,太子李建成、秦王李世民之间的权力斗争。” “不错!李渊就不该早早的封太子,也不该把军权长时间的集中在一个儿子手上。那秦王李世民在反隋中立下赫赫战功,在军队中拥有极高的声望,这种威望和实力,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超越了太子,他身后的军功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拥戴他上位,而李建成作为太子,擅长处理内政,他的势力主要集中在朝廷和百官,深受朝廷百官的拥护。可太子之位只有一个,两个人又都太出色,任何妥协都难以满足双方的利益和期望。要我说玄武门之变就是必然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可避免的,哪怕雪梦萧提醒了一次,太子躲过了,依旧还会有第二第三次,最终不是李世民杀了李建成,就是李建成杀了李世民。” “这位兄台说的在理,那高祖李渊作为开国皇帝,为何能称帝最快,统一天下最快,连许多雄韬武略的皇帝都没他这么快,归根到底就是因为他的这几个儿子,各个都能力不一般。比如李唐建国之初,长子李建成在长安辅佐李渊处理军国大事。而次子李世民经常领兵出征,平定了许多的割据势力,不断扩大唐的疆域,对唐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威望很高。按说李建成是长子,按照宗法和能力来说他应是太子,继承李渊的皇位。但那秦王李世民既有显赫的战功,身后的军功集团势力又大,一直对太子的位置虎视眈眈,可李渊明知道这种情况,却不早早的采取措施限制秦王的权利,也不给太子足够的军队支持,却为了自己帝位稳固,一直玩平衡,没有给足东宫太子的尊严,总是几个儿子一视同仁。使得东宫没有绝对的权威和绝对的地位,让兄弟们和百官敬畏,让住在北宫的李世民生出了夺位的野心,最后李世民登基,他自己落得那样的下场,也算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不错,玄武门事变之所以发生,李渊责任最大。史书上就说李渊对自己长子李建成摇摆不定,立了李建成为太子,却又经常对太子不满意,多次对次子李世明说要把皇位让给他,摊上这样的爹,除非李世民是天生的圣人,恐怕才能没有野心。” “可不嘛,自古以来,帝王总觉得让大臣一直掌握兵权不可靠,所以唐高祖李渊把兵权交到自己儿子李世民手上。可话说回来了,兵权在大臣手上,不到万不得已,大臣们一般是不会造反的,毕竟,江山不是他们的,造反了也得表面上立一个前朝傀儡皇帝。但是,兵权在皇子手上就不一样了,江山本来就是他李家的,造反了就能当皇帝,就算皇子本人不想造反,那追随他的势力也会怂恿其造反,所以,说白了,那个时候李世民本人就算不想造反,追随他的军功集团也不会愿意。” “哎呀,归根到底还是这书是个小娘子写的,见识不够,总想着情情爱爱那点事儿不爽利,若是我能穿过去,定要成就一番事业的。” “我倒是觉得墨瑾公子写的好,符合历史!” “不错不错,李兄说的对!刘老三你一个杀猪的,穿过去也是杀猪匠啊,能成就什么事业!” “谁说的,我要是穿过去,那就跟着高祖打天下,直接封侯拜相!” “哈哈,就你那两下子三脚猫的功夫,连猪都抓不住,还想封侯拜相呢!看话本子过过瘾得了!” “唔,不过说起话本儿,我倒是发现,自从墨瑾公子的《梦回大唐》一出,最近市面上好多话本儿都开始写穿越,什么穿唐穿汉穿秦穿晋的都有,五花八门的。听说连清月散人都打算手头的这本结束,就写一本穿越到隋朝的书哩!” ...... “大姐,最近咱们报房有不少人来投稿,我都看了,都是在跟风写你的穿越呢!” 老二杨世林今儿下午一回到家。 便有些愤愤不平的道: “大掌柜还让撰稿去看那些人的稿子有没有合用的,这不是跟你作对么。”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8节 在老二杨士林看来,是自家大姐的话本儿,把朱雀门小报带到今天的行业魁首之位。 可朱雀门小报,如今却开始收其他人的话本儿,显然是不够意思,想卸磨杀驴。 杨蔓娘闻言,拍了拍杨士林的肩膀。 笑着道: “别担心,这事儿我知道,没事的,咱们并不吃亏。” 对于市面上的这些动静,杨蔓娘虽然没有特意去调查,却也能猜的到。 一个题材火了,自然会有人跟风,这是市场的自然规律。就像之前,她写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火了的时候一样,市面上也很快跟风出了不少同类话本儿。 只不过,这些人很多都是不温不火,没有超越她写的那本。毕竟,他们不像自己这样,来自现代,背后有一整个现代文明的积累和支撑。 所以,当穿越文火了以后。杨蔓娘就知道很快就会有很多人都开始写穿越。这是市场的必然规律,对此杨蔓娘自然完全能够理解。 其实原本朱雀门小报是不收的,不过现在各大小报都改变了经营策略,开始扩大版面,大量刊登连载小说了。朱雀门若是依旧不收,都被其他小报收了。短时间没什么。时间长了恐怕会降低朱雀门小报的竞争力。 当时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东主朱旭还担心杨蔓娘会不高兴,特意过来跟她说了,若是她不愿意的话就算了不收了。没想到,杨蔓娘却并没有不高兴,反而强烈要求对方开始收。 毕竟,穿越小说也不是她发明出来的,而是现代文明的产物。 杨蔓娘也不觉得朱雀门小报就只能刊登自己的小说,这样做没什么意义。毕竟,她现在是拿分成的。只有报房越来越好,各种好的话本儿百花齐放,报纸的内容越来越有趣,才能吸引更多的读者。 而吸引了更多的读者,才能卖出更多的报纸,自己的收入才会越来越多。 说到收入,杨蔓娘不由得想到之前朱旭的一个提议,准确的说,是朱旭女儿朱秋雨的提议。 自从《梦回大唐》出名之后,很多书商都主动联系报房,等完本之后,要把书集结成册,发售出去。对此杨蔓娘自然也是同意的,毕竟全书刊印发售,她本人也有分成的。 可是后来朱秋雨给朱旭说,她和周围的几个闺中好友特别喜欢这本书,能不能把书的品质做好一点,不要用黄麻纸,最好是用上等的宣纸,有利于收藏。 可是,书商们却都不愿意,毕竟她们购买的数量不多,却要求做的精致。上等宣纸贵啊,要知道,市面上上等的宣纸的成本是普通黄麻纸的二十倍还多。 这样做,定价就得是普通书的二十倍。若是卖不出去砸在手里,就赔大了。朱旭本人虽然也疼爱女儿,却也不想用上等纸张一版只印几本书,毕竟印刷成本在那里,印的少了不划算。 在他看来,话本儿重要的不是书本的外观,而是上面的内容。他并不觉明明内容一样的情况下,谁会愿意多花二十倍的钱,去买一本内容一样的书。 不过,朱旭不理解,杨蔓娘作为一个老作者,同时也是老读者,却能理解朱秋雨的想法。某些时候读者喜欢一本书,更多的是这本书带给自己的感觉,以及书中创造的世界,她们愿意让这本书长久的陪伴着字迹,这是一种精神方面的需求,并不是单纯的计较钱多钱少。 现代的很多书也分普通版和精装版,杨蔓娘倒是觉得这件事完全可行。 和朱旭商量了一番,杨蔓娘将自己连载收益的三分之二都投了进去,来推动《梦回盛唐》精装版这件事。 约定接下来的日子,朱旭那边负责和书商沟通,安排人校订错别字,排版印刷,纸就使用上好的宣纸。而杨蔓娘负责继续完成《梦回大唐》后续的内容,并且给精装本选一个合适的封面。 是的,封面。 现在的书,封面大多都只有一个书名。但是有些话本儿,还是会在封面作画的。杨蔓娘这本既然做的是精装,定价昂贵。当然不能只在纸上下功夫,话本儿的封面方面,也需要仔细斟酌一番。 杨蔓娘原本以为这事儿很简单。毕竟她虽然不会画画,但在现代也欣赏过不少名家作品,看过不少电视剧封面。在她的心目中,对于女主雪梦萧和男主李氏兄弟,都有非常清晰的画像。 在写书之余,抽空去了几家不错的画馆,想着和画师沟通一下,画出来应该都大差不差了。 可是,几天后。 当拿到几家画馆的画师交来的稿子,才发现自己还是想的简单了。左看右看,杨蔓娘都忍不住蹙眉。 这些画,跟自己描述的女主模样儿,咋就那么不像呢? 这几乎都是一样的大白脸,高高的发髻,除了两道八字眉,几乎看不出什么五官,身上穿着六福长裙的女子,真的是让太子和秦王都倾心的女主雪梦萧嘛? 而且,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似的。 杨蔓娘拿着画师送来的画像,思索了很久,最后才恍然大悟。 这,这不就是那种唐朝仕女图的感觉嘛! 这个年代的画师,更擅长山水花鸟。对于人物的画像,都并不写实。基本上画人的肖像,无论是脸型,鼻型,眼型,眉毛,胡须,都会做一些符合相书中说的加工。 比如这个眼型,代表这个人有威严,另外一个眼形,代表敦厚,这个眉毛代表狡诈,那种眉毛代表奸邪。 相书中说,这样子的鼻子将来会有大成就,画师就会这么画,这个嘴巴长寿,画师也会画,反正本人长啥样不重要,画的好不好看也不重要,符合相书上好的寓意才重要。 并且这个年代的画师还没有阴影和骨骼的概念,画出来的人物大多都是扁平的。所以,基本上画出一百个人,都是大体相似的。 杨蔓娘望着手里的七八份画稿,不禁有些头疼。若是这样的画,作为最终精装的封面,她总觉得自己在坑人。 “喵呜~” 正有些为难呢,一声猫叫打断了杨蔓娘的思绪。 白绾绾不知什么时候,从院子外面,跳上了窗台,歪了歪毛茸茸的脑袋。一双蓝汪汪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似乎好奇她在想什么。 “白绾绾,过来。” 杨蔓娘放下了手里的画稿,勾了勾手指。 “喵呜,喵呜!” 白绾绾很听话。 一蹬后腿儿,灵巧的跃入杨蔓娘的怀里,长长的尾巴在桌子上兴奋的扫来扫去。 然后,不小心将最里面的一张画纸扫在了地上。 “哎呀,你看你。” 杨蔓娘无奈的揉了揉白绾绾毛茸茸的脑袋,从地上捡起画纸。 抖了抖上面的灰尘,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一副猫咪的小像。 午后的树荫下。 一只圆滚滚的白色猫咪,躺在太阳照射出来的圆形光斑里。伸出毛茸茸的爪子,露出粉红色的肉垫,拨弄着圆滚滚的线团儿。画里的猫咪画的非常真实,毛发蓬松,活泼灵动,巧妙的抓住了猫咪惬意放松的一瞬间,让人看着便不由的心生欢喜。 金银不羡,与猫儿,岁岁年年。 杨蔓娘顿时想起来,这副猫咪图,是那位叫高尧康的读者画的。 之前只觉得对方画的好看,此刻再欣赏这副猫咪图,杨蔓娘却又瞧出了另外一番滋味儿。 整个画面的布局,非常的简练和清新,造型也很准确、充满意趣,画中的猫咪的神态生动传神,于传统的笔墨之中掺了水彩用色,线和墨色的交融非常的完美。 这位高公子显然非常喜欢画猫,也十分善于画猫,他笔下的这只猫圆滚滚的,胡须上扬,神态也很有个性,有一种惬意的富贵之气,一点都没有千篇一律的感觉,非常的真实,非常的有辨识度。 望着手中的这副猫咪图,杨蔓娘心里瞬间生出了一个主意。 何不,找他试一试呢? 说干就干。杨蔓娘没有耽搁什么,便拿起毛笔给对方写了一封信,将精装书遇到的问题告诉了对方,并且委婉的表示,希望对方有偿帮忙。 信送出去之后,说实话,杨蔓娘的心里其实也没底。 要知道,一个能元宵节包下矾楼请客,能用的起珍贵稀有的澄心堂纸给自己写信的公子哥,真的会稀罕十几两银子的画工钱嘛? 答案是。 会的! 户部尚书府,正院餐堂。 当高尧康收到通过报房转交的信件之后,看到上面的署名墨瑾公子,整个人都是懵的。 愣了好一会儿。 才哈哈大笑,一蹦三尺高。 紧接着,又因为牵动了屁股上之前被老爹打的伤,痛的哇哇大叫。 这上不得台面的样子,让最近好不容易看小儿子顺眼些的高闽,忍不住眉头紧蹙,感觉手又痒痒了。 “哎呀,老爷,康儿不对你尽管教他就是,可不能再打他了。” 高夫人眼看情况不对,连忙劝道。 她上次回了趟娘家,小儿子就遭了难,可把她回来心疼坏了。这会子见丈夫脸色不对,赶忙起身打圆场。 高闽哼了一声,到底没有发作什么。 “嘿嘿,爹和母亲慢用,儿子先告退了。” 高尧康也不想屁股再遭罪。 此刻,他迫不及待的想看信的内容。 索性饭了不吃了,揣着杨蔓娘的信便喜滋滋的回了自己的院子。 “康儿身子刚好,才吃了两口,老爷你又训斥他,败了胃口。” 只有夫妻二人,高夫人自然也不需要给丈夫面子。 有些不高兴的道。 “这哪是因为我训斥他,看他那眉飞色舞的模样分明是有事儿。也不知道是哪个狐朋狗友写的信,饭也不吃就赶着去读了。” 高闽可不想背锅,不客气的反唇相讥道。 “大约是向家衙内或者蔡驸马的来信吧,康儿平常总和他们一道玩的,都是官宦子弟,怎么能算是狐朋狗友。” “哼,若是向家小子和蔡驸马找他,又何须写信?慈母多败儿,你就一天惯着他吧!” 高闽语气不置可否。 家里的两个大儿子,似乎也没这么难管教。 偏偏为了老三高尧康的事儿,夫妻俩每每总是拌嘴。 一旁的高夫人虽然嘴上反驳丈夫,但想起自家小儿子刚才看到信,那激动的手舞足蹈的摸样儿。 心里也不免有些嘀咕。 幺儿莫不是背着自己,跟谁家小娘子私定终身了吧? 第63章 高尧康可不知道自家老娘心里的荒谬想法。 他此刻心里只觉得激动的不行。要知道, 从去年冬天开始,他就一直给墨瑾公子写信了。 写的信,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四五十封了。除了第一次的时候, 得到了对方简短的感谢回复以外, 就没再收到任何回信。不过想到对方有那么多的读者, 高公子虽然心中失望, 却也能够理解。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99节 到了后来,知道对方是女子之后,他就更不奢望会收到回信了。 谁知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世上的事情就是这般巧,当你快要放弃的时候,机会便悄然而至。 一个普通的早晨, 他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收到了对方的信。就像是去官扑店压了自家队的蹴鞠赛, 以为一定不会中呢,谁知就突然水灵灵的捡漏中了, 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要知道,这可是墨瑾公子主动给自己写的信哪! 高尧康心里又是激动,又实在好奇期待对方写了什么。按耐住激动的心情, 一路回到自己的院子, 进了书房,拿澡豆洗过了手,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手里的信。 考虑到这个年代的男女大防,杨蔓娘的信内容很简单, 用词也很官方。先是郑重的感谢了对方一直以来, 对自己话本儿的喜欢。 然后,没有闲聊什么,便直入主题。表达了对对方之前送给自己的猫咪图的喜欢, 赞赏了对方的画技出众,末尾,便委婉的问对方,能否帮自己的《梦回大唐》封面作画。 杨蔓娘的信很短,只有一张纸,但高尧康却看了很久。 尤其是那一段儿赞赏自己的画工的话,小衙内更是反复的来来回回读了三遍。 “足下的画作,精湛绝伦,栩栩如生,那只猫咪,仿佛要从纸上跳出来了。” 高尧康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是莫名的觉得开心。他是个性子外向跳脱的人,不爱四书五经。平常瞧着有些纨绔,和一帮子官宦人家的衙内斗鸡走狗,似乎和谁都能称兄道弟,把酒言欢。 但内心深处,却有着艺术家的孤傲,不打瞧得上那些庸碌之人。往常也有很多人夸赞过他的画技出众,甚至,去年画的一副冰雪寒梅图被蔡驸马讨了回去,还被公主赞过。可是,高尧康都不觉得有什么高兴的。 但墨瑾公子的赞赏,却是不同的,莫名让他有种被认同被肯定的自豪感。 想到对方信里拜托的事情,高尧康努力压下快要咧到耳朵根儿的嘴角,抽出笔筒里的紫玉狼毫笔,蘸上浓墨,迫不及待的给对方回信。 于是。 第二日的一大清早。 杨蔓娘带着白绾绾才刚从街上吃了灌肺回来,便收到了高尧康托报房那边送来的回信。 高尧康的回信很厚,里面字迹工整,内容竟然也非常的专业,没有说任何的闲聊的话。先是询问了杨蔓娘对于封面的设想,又提到了自己对于封面设置的想法,写了整整十七页纸。 对方这样郑重的当一回事的样子,倒是让杨蔓娘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之前的态度太随意了。 但不得不说,高尧康作为《梦回大唐》的资深读者,本身对于书中的人物就很了解,加上他又擅长作画。所以,对于封面人物的很多想法,都很接近杨蔓娘的期待。 杨蔓娘也端正姿态,认真的给对方回信。在回信中讲了自己对于封面的设想,她不喜欢类似相书上的千篇一律的人物,对封面上男女主的要求就是足够真实,足够美型,让人一眼就喜欢上。对于绘画,杨蔓娘虽然是个门外汉,但是得益于现代网络的熏陶。还是了解一些肖像画的构图的方法,比如透视,阴影,明暗对比之类的技法。 为了让对方画出的封面更符合自己心目中所想的样子,杨蔓娘将这些了解的技法在信里阐述给对方,高尧康看到后便如获至宝,越发的将杨蔓娘视为知己了。 为了画出让对方满意的互作,高尧康屁股伤好之后,甚至没有和往常一般出门会友,去酒楼宴饮。而是一连十几日,都老老实实的呆在书房里作画。 这番认真向学的模样儿,倒是让高闵和高夫人心中又是欣喜,又纳罕不已。 不过这些事儿,杨蔓娘自然都无从知晓。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和高尧康商定好书的封面细节之后,她便没有再管封面的事儿,而是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梦回盛唐》的后续写作之中了。 毕竟,每日的更新还是要更上的。 却说玄武门之变四天之后,秦王李世民正式被李渊册封为太子。两个月之后,李渊正式禅位做太上皇,李世民登基为帝,成为大唐天子。从大业十三年晋阳起兵到如今,整整九年,李世民终于成功掌握了大唐的最高权力。 但是,权力往往伴随着责任和风险,自古亦然。李世民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帝王的权力,危机便悄然而至。 武德九年六月初四,玄武门事变,六月初八,秦王李世民被立为皇太子,八月初九,李世民正式登基成为大唐天子,十天后的八月十九,颉利可汗率领二十万突厥大军抵达泾州,八月二十四,突厥大军进逼高陵。高陵距离都城长安只有数十里,突厥大军一日便可抵达。 而此时的长安城,所有守军加在一起不足两万人,人数只有突厥大军的十分之一。在所有人看来,长安城的陷落,似乎已成定局,唐军是无论如何都守不住长安的。 这种情况下长安城里无论士庶,都人心惶惶,住在东宫的雪梦萧自然也听到了消息。 玄武门之变后,秦王李世民诛杀了太子和齐王的十个儿子,却并没有降罪于其他人,在处理太子旧臣和亲属时,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克制和理智。太子和齐王的妻妾都送还娘家,她们剩下的女儿全部被封为县主单独教养,还有雪梦萧的姨母尹德妃,这个曾对他构成威胁的庶母,李世民也没有再继续打压,而是将其逐出太极宫,安置在宫外的别苑里。 只有雪梦萧一个人,李世民没有被她送出宫,也没有其他的安排。她似乎被人遗忘了一般,平静的生活在旧东宫里。 “侧妃,怎么办啊,突厥人来了,咱们要逃跑吗?” 东宫里,侍女沁玉一脸担心的道。 自从尹德妃离宫之后,沁玉便一直跟随着她,沁玉和雪梦萧同岁,比她大一个月,但是很多时候她反而像个妹妹一样。尤其是听到突厥大军来袭,就更是六神无主了。 “突厥人是骑马的,你两条腿能跑过四条腿吗?” “额,那......咱们要怎么办啊?那可是二十万突厥大军啊,咱们若是被突厥人掳走,比死了还不如!” 是啊,要怎么办呢! 如何应对即将兵临城下的二十万突厥大军,这正是此刻太极宫里大唐君臣讨论之事。 “陛下,如今东突厥颉利可汗率军南下中原,兵锋直指长安。陛下初登大宝才半个月,长安只有不到两万守军,防御空虚。不如暂时放弃长安往南方撤退。等到各地援军前来增援之后,再和突厥进行决战。” 魏征一脸凝重的提议道。 魏征的提议正是朝中大部分人的想法,刚刚经历了玄武门之变,李世民也从秦王成为大唐皇帝不过半个月,此时的他还没有来得及清洗地方上太子和齐王的旧部,对大唐各地的掌控还没有那么强,更重要的是,如今长安的防御力量极为空虚,两万对二十万,根本毫无胜算。 “不能撤退!” 李世民覆手而立,脸色凝重的摇了摇头。 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帝王,魏征所说的情况他自然再清楚不过,但他依旧否决了魏征的建议,李世民很清楚,自己登基不过十余日,大唐很多偏远的地方,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登基的消息。一旦撤退,长安陷落,那些原本就不服自己的地方势力,一定会乘机蜂拥而起,自立为王。到那个时候,好不容易统一的中原就会瞬间分崩离析。 房玄龄作为李世民最亲近的谋士,一直与李世民并肩作战,为其出谋划策。 自然明白李世民此刻心中所想: “陛下说的对,从当下的局面来看,这似乎已经是一个无解的局,此刻撤退,大唐分崩离析。如果不撤,则长安危在旦夕。” 房玄龄的话精准的揭开了当下大唐的危局,太极殿里的文武重臣一时间都沉默了。 显然,新生的大唐王朝,已经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 “坚守长安!” 最终李世民沉思良久,语气坚定的做了决定。 “侧妃!秦王......不,皇上派尉迟将军去打突厥人先锋了!” “侧妃!尉迟将军打胜仗了!” “侧妃!皇上......” 接下来的十几天里,雪梦萧不断地收到沁玉带来的各种前朝消息。 李世民做出了和撤退完全相反的决定,采取防守反击策略,让麾下头号猛将尉迟敬德率领长安城内最精锐的军队,主动出击,和突厥大军的先锋在泾阳大战,击溃了突厥的先锋部队,生擒了突厥将军阿史德乌没啜,沉重打击了突厥军队的士气。 而泾阳一战的胜利,让原本信心十足的颉利可汗不禁开始怀疑,长安或许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空虚。毕竟,如果长安真的兵力空虚的话,李世民怎么可能敢派兵主动出击? 而正是颉利可汗的这种误判,为李世民之后实施空城计奠定了基础。八月二十七,颉利可汗率领二十万突厥大军抵达渭水河畔,兵临长安城下。但是因为之前先锋失利,颉利可汗也摸不准此时长安城到底有多少守军,所以抵达长安城下的突厥大军并没有立刻攻城。 而恰恰正是颉利的这一丝迟疑,给了李世民一个天赐良机。八月二十八日清晨,年轻的大唐皇帝李世民仅仅率领六名文官,便骑马来到渭水河畔与突厥大军隔河对峙,怒斥颉利可汗背信弃义,违背了双方之前的盟约。 李世民的表现让颉利可汗越发的断定,长安城绝对兵力充足。否则,李世民绝对不敢如此行事。正是在这种心态下,颉利可汗再也不敢进攻长安,只能沿河与李世民谈判,八月三十,李世民和颉利可汗在渭水便桥上会盟,签订了渭水之盟。 “哈哈,就是这样,侧妃,那突厥的二十万大军,被咱们英明的皇上一出空城计,成功吓退。后来那颉利可汗也察觉到不对,想要通过进贡打探长安城虚实,却被皇上拒绝了。皇上还要求颉利可汗归还突厥之前掳走的咱们大唐的百姓。” “而且在颉利可汗犹豫的这十几天里,咱们大唐各地的援军也都纷纷赶到了。如今那颉利可汗就算明白上当也没法子啦。如今咱们长安城,已经兵精粮足,再也无惧突厥人的进攻啦!” 显然,这段时间,李世民用自己过人的智慧和勇气,保护了长安百姓,带领大唐转危为安,完成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任务,让他本人在长安人心中的威望,达到了一个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就连原本对于他发动玄武门之变,一直心中颇有微词的侍女沁玉,此刻说起李世民,都是一脸的崇拜和自豪。 “哦,既然你这么喜欢他,不如送你去太极殿做侍女吧?” 看她眉飞色舞的样子,雪梦萧一边练字,一边开玩笑道。 “侧妃~” 沁玉脸皮儿薄,被雪梦萧打趣,顿时小脸通红。 一脸扭捏的跑开了。 但很快。 外面传来沁玉惊慌失措的声音: “啊!陛下!奴婢一时跑的太急,冲撞了陛下,求陛下恕罪!” “无妨,你退下吧!” 李世民的声音从外间传来。 沁玉很快便退下了,屋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李世民一身绯袍,头戴垂缨冠,英姿勃发。 他没有说话,安静的靠在门框上,注视着雪梦萧临窗的背影,想起了自己还是秦王的时候,那个时候的他,也常常这样怀中抱着剑,从远处默默的注视着她的背影。 对于雪梦萧,这个他一直心悦的女人,因为两人之间横亘着死去的大哥建成,他的内心便很矛盾,既想见到她,又不想从那双眼中看到对自己的仇恨。 虽然他以过人的心胸和理智,放太子的所有妻妾出宫。宽恕了曾经冒犯自己的尹德妃,仅仅流放了尹阿鼠。但是唯独对于她,他不想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所以这么久了,他都一直不自觉地回避着,迟迟下不了决心放她出宫。 “嘻嘻.....你们等等我,我也要放风筝!” 忽然。 不远处的西内苑传来一阵阵宫女们的笑闹声,打破了室内的宁静。 显然突厥人退兵了,太极宫里又恢复了往日的欢乐。 “你......还好吗?” 沉默良久,李世民率先开口。 “当然。” 雪梦萧放下手里的毛笔,转身道: “恭喜你。” “你也为我而高兴吗?” 李世民的眼神瞬间一亮,脸上露出一丝松快的笑意。 “自然,我也是长安百姓的一员。” 想到长安转危为安,雪梦萧也笑了笑。 转而又神色一顿道: “你什么时候放我出宫?” “哦。”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0节 李世民眼中的笑意慢慢的褪去了。 他眯了眯眼,定定的望着她: “你真的如此希望吗?” 雪梦萧垂下眸子,轻声道: “是,我想回洛阳去。” 自从太子死后,李渊成了太上皇,尹德妃被送去别苑,太极宫已经不是她熟悉的样子,变得陌生而孤独,她迫切的希望离开皇宫,回到一个让自己有安全感的地方。 李世民眼神一暗。 目光落在她鸦羽般轻颤的睫毛上。 沉默良久。 语气中带着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和不可抗拒的威仪。 “若朕不准呢?” 第64章 可以说, 杨蔓娘《梦回盛唐》的新章节一出,大宋读者对于李世民的崇拜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几乎在汴京的所有酒肆和茶馆里都有相关的讨论。 “不看不知道, 一看吓一跳哪!昨儿个看了那一章, 我才发现那墨瑾公子写的一点也不夸张, 历史上还真是这么回事, 那李世民渭水之盟还真是带着六个人骑马去的,和突厥二十万大军就隔着一条河,佩服佩服, 这胆识这气魄,当真是一代英主啊!” “不过,当时为了保住长安等待援军, 渭水之盟大唐还是给了突厥不少财物的, 否则突厥也不可能愿意签订盟约,只是史书上没有详细说罢了。” 一位身穿儒袍书生摸样的男子闻言纠正道。 “这有什么, 大丈夫能屈能伸,那种时候,给了财物又如何, 能够让突厥退兵, 付出再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能保住长安百姓就是大功劳!更何况史书后来不是也写了吗,渭水之盟后的一年,李世民就着手清理唐朝内患, 将各个要职换成自己的嫡系。之后镇压了燕王罗艺叛乱, 粉碎了利州都督李孝常,右武卫大将军刘德裕的谋反。三年后彻底坐稳了皇位,就挥师北上, 一战便击溃了东突厥主力,还生擒了那颉利可汗。” “哈哈!生擒了那突厥可汗?爽快,太爽快了!那狗.日的敢来长安捣乱,就该剁碎了喂狗!” 一个红脸汉子说道兴奋处,忍不住飙了脏话。 不过这会子没人在意,大家都对那突厥可汗恨得牙痒痒。 “我说太宗不愧是一代雄主啊! 太霸气了!我往日里只知道太宗厉害,却不曾读史书,不晓得还有这样的事情,被墨瑾公子写出来,我这心里就有一股子热血要涌出来似的,恨不得生在大唐,跟在太宗麾下,做一个小兵!” “我也是,太佩服了!” “俺也一样!” 相比于酒楼茶肆里男人们对李世民武力和胆识的敬佩。 后宅里,女儿家的讨论的方向,就略有不同了。 曹家大宅里,今儿办了一场桃花宴,各家的闺秀们聚在一起,斗草赏花,弹琴赋诗。 玩闹罢了,吃着各色应季的鲜花小食,众人一边喝着茶,不免讨论起了一直追读的《梦回盛唐》。 “你们说,以后雪梦萧会怎么样啊,真的要回到洛阳去吗?还是会被秦王留在宫里做妃子啊?” 说这话的,是户部侍郎的千金刘渺渺,她是《梦回盛唐》的狂热拥趸,之前她办春日宴还给杨蔓娘下过帖子。 “我觉得应该不会回去,秦王都是皇帝了,君临天下,一言九鼎,想留下一个女人多简单啊!我昨晚还翻了野史,上面还说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还纳了齐王的杨妃呢,雪梦萧应该也会成为他的妃子吧!” 曹晴吃了一块玫瑰酥,语气笃定的道。她昨晚上看了话本儿后就对秦王李世民崇拜佩服的不行,特地去家里的藏书楼借唐史,发现已经被手快的人借走了,最后便找了本野史回来读。 “秦王主动开口打破沉默,并且听到雪梦萧说恭喜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还问雪梦萧你也为我而高兴吗,读到那里,我就觉得他是真的很喜欢她啊。” 杨蔓娘之前的玄武门之变表现了李世民的冷酷和果断,这一章又用真实的历史佐证了他的智慧和魄力,毫无疑问,李世民是全方位无死角的六边形战士,帝王中帝王,但就是这样一个被所有男人佩服追随,被所有女人倾心爱慕的上位者,偏偏对女主雪梦萧是特别的,会被她的话左右情绪。 这毫无疑问,是言情小说中最苏的最带感的强者低头设定。 即使杨蔓娘写的很隐晦了,依旧被细心的曹韵瞧了出来。 不得不说,无论古今,君临天下的强大上位者为爱而低头,确实让女子心动。 曹韵的话一出,顿时便引来了好几位闺秀的附和: “对对对,就是韵娘说的那种感觉!” “我昨晚看到那就好激动,怎么说呢,反正就感觉他好在意她啊!” “还有那里,他定定的望着她,说你真的如此希望吗?显然他不希望她去洛阳啊,天哪,那可是李世民啊,我要是雪梦萧我就留下。” “对对对,必须留下,一时一刻都不带耽搁的!” “我也是!”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的越发热烈。 “她肯定会留下的,你们没看最后那句吗,李世民都说朕了,他之前和雪梦萧说话都自称我的,他说朕那就是帝王的身份嘛,肯定是强留她啦!嘿嘿,最后他还说话那么强势,怎么偏偏让人讨厌不起来,反倒觉得......” 说话之人是曹绵,她比划了一下,却很难形容出来那种感觉。 只好对着空气挥了挥手,有些气馁的撅了撅嘴儿,对众人道: “反正你们懂的!” “嘿嘿,当然懂,脸红心跳嘛!” “懂,嘻嘻。” 众人心照不宣,嘻嘻哈哈的捂着嘴儿应道。 不得不说,无论古今中外,能让女人脸红和心跳加速的点都是共通的。 那就是性张力。 若朕不准呢? 李世民最后的这句话,让他的身份从平等的情郎,转换成高高在上的帝王,但是这种反差感,这不但没有削弱他的魅力,反而是那种强势的上位者姿态,让他瞬间充满了性张力。 也让看书的大宋小娘子们更激动,更心跳加速。 就说,这位公元七世纪地表最强碳基生物,亚洲牧,年轻的意气风发的大唐皇帝李世民这么对你,你会讨厌吗? 别人不知道,反正在坐的小娘子们都是不会的。 “哎呀,好期待明天的新章节啊!好想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 “对啊对啊,好期待他们在一起!我都等不及了!” 曹溪把玩着手里的桃花香囊,笑眯眯的道: “嘿嘿,墨瑾公子一定会让雪梦萧留下吧!” 额。 墨瑾公子当然。 不会了。 杨蔓娘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让雪梦萧留下,毕竟现代人都知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若雪梦萧真的留下了,那结局如何显而易见。她会成为李世民的妃子,当然,一个是帝王,一个是妃子。他们不需要为柴米油盐发愁,但即便如此,他们就能幸福的在一起吗?李世民这样的位置,会因为喜欢雪梦萧就只有她一个女人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样胸怀天下的男人,他的心里充满了政治和抱负,儿女情长只是偶尔的点缀。他若是真的整日和一个女人你侬我侬,那他就不叫李世民了。 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一种感觉,是一个瞬间。 只有将这个瞬间永远的定格在记忆里,爱情才会变成永恒。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又是一年中秋夜宴。 李世民大宴群臣。 祭月,喝酒,舞剑,角力,轻歌曼舞。 麟德殿里,伴随着乐师们的奏乐,舞女们身着华丽的霓裳羽衣,头戴步摇冠,动作轻盈柔美,仿佛从仙境中走出的仙女,翩翩起舞。 李世民独居主位,臣子们轮番上前进酒。而他的目光却不由的望向坐在下首的雪梦萧。 此刻的她穿着一条月白色的花间裙,坐的端正,脊背挺直,如一株雪山之巅的寒梅,以一种内敛的方式,傲人的独自盛开着。 他记得头一次注意到她,便是武德六年的中秋夜宴。如今三年过去了,依旧是中秋夜宴,她依旧穿着那条月白色的花间裙,只是物是人非,他已经不再是过去的秦王,她也挽起了高高的发髻。 李世民眼中闪过一抹惆怅。他们之间就仿佛宿命般的,以中秋始,以中秋终。大抵这次离去之后,她不会再回长安了。 那日,当他以皇帝的身份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她的眼中留下了泪。在他的印象里,她从来都是冷静坚强的,即使当初学骑射好几次从马上摔下来,打马球好多次被球击中,也不曾流过泪。 那一刻突然的眼泪,让他平生头一次对一个女人妥协了。 大抵是他的目光停留的太久了,她抬头望了过来。 和武德六年的那个中秋夜一般。 隔着夜宴喧闹的众人,四目相对。 往昔所有,都在雪梦萧脑中如走马灯般浮现,她想起他们一道在崇文馆读书,在西苑骑马,一起游曲江池,想到了他送自己的玉佩,想到了那个七夕的相遇。时光如流水,这一切都随着光阴匆匆而逝了。 从此一别,他便是大唐天子,是历史上开创贞观盛世的太宗皇帝了。 人生南北多歧路,君向潇湘我向秦。雪梦萧的心中莫名的惆怅了一瞬。 但很快又收拾好心绪。 微微一笑,率先举起了身前的酒杯。 李世民顿了一下,也缓缓举起了举杯,一饮而尽。 中秋夜宴很长。 宴会的表演很多,一舞结束很快便换上了新的舞蹈。 伴随着欢快有节奏的鼓点声,一队队身着彩衣,胳膊上挽着铃铛的的青年男女入殿跳起了胡旋舞。这是大唐宫廷宴会最常跳的健舞,最初来自康国,因其极速的旋转而得名。 胡旋女双袖高扬如雪花飘摇,如蓬草随风飞舞,左旋右转。而男子们则动作矫健阳刚,节奏明快,雪梦萧即使看了很多次,依旧对这带着浓郁的西域美感的舞蹈叹为观止。 或许是舞蹈的感染力太过强大,很多人的目光,都不自觉得聚焦在急速旋转的舞女身上,没有注意到那名男舞者手腕上突然射出的亮光。 这是。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1节 袖箭! 雪梦萧不经意间一瞥眼,恰好瞧见了那道箭光,以极快的速度射向李世民。 箭尖上的那抹碧色,仿佛毒蛇吐出的信子,危险而美丽。 “小心!” 她大脑一片空白,但身体却先一步毫不犹豫的扑了过去。 挡住了那一抹犀利的碧色。 之后便觉得后背一痛,整个人似乎被抽去了所有力气,软倒了下来。 耳边的声音很嘈杂。 她感觉自己被人抱在怀里。 她听到舞女们慌乱的尖叫声,听到侍卫们护驾的声音,听到宦官们喊御医的声音,听到尉迟敬德愤怒进言要关闭宫门,听到陈咬金恶狠狠的要杀了刺客。 唯独没有听到李世民的声音。 她感觉心跳的很快,整个人都很痛,血液不断从喉咙里往上涌去。她努力的克制着想要睡去的感觉,艰难的睁开双眼,只看到高高在上的他单膝跪地,眼中满是泪水。 他不断的用手擦去她嘴角涌出的鲜血。 那永远意气风发,从容坚定的脸上,头一次露出害怕和凄惶: “阿雪,求你......不要离开我。” 他这般唤她,如同当年同游曲江池时那样。 但刺客的毒很烈,她已经听不到他后面说什么了。 她就要死了。 可是,真舍不得啊! 她努力的抬起胳膊,去擦他脸上的泪。 艰难的弯起嘴角: “知道吗,其实从武德六年的中秋宴上......你向我遥遥举杯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已经......经历了一场地动。” 第65章 清明时节雨纷纷。 自从进了四月里, 汴京便几乎总是阴雨绵绵,但连日来的阴雨天,让人连个好好晒被子的机会都没有, 确实让不少人家的主妇懊恼。 不过杨蔓娘倒是不在意这些, 她很喜欢下雨天。清凌凌的雨水洗去了汴京的尘埃, 让空气都清新了不少。每日里写书累了, 便独自坐在窗边听雨,欣赏着从院墙外探进头来的杏花,被淅淅沥沥的春雨打湿, 似乎内心也变得安宁清明了。 社祭的时候,西厢房的廊檐下飞来了几只燕子,每日里进进出出, 唧唧喳喳的筑巢忙个不停, 惹得白绾绾每日垂涎不已,趴在书房的窗边儿苦练跳高, 倒是给杨蔓娘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一丝趣味。 若说,写话本儿最快乐的时候是什么时候,那大抵就是写开头几万字的时候了。那个时候脑子里的灵感, 如同泉水一般喷涌而出, 每日里都有太多想表达的东西,恨不得一口气写出几千字才罢休。 但越往后,就越艰难,思路也变得不那么顺畅了。需要考虑全文的基调, 要想想自己前面究竟埋了什么伏笔, 需要费尽心思的给每一个出场的人物,一个合理的交代。 到了最后,基本上就开始每天为新章节挠头。可以说为了写女主雪梦萧的结局, 杨蔓娘这段日子是绞尽了脑汁。 原本她是打算写,太子李建成被杀之后,女主断发出家,斩断红尘,从此青灯古佛过一生。但是又觉得这样的结局,算是双重悲剧,毕竟李建成被杀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喜欢建成太子的读者伤心了落泪,再把女主的结局设置的如此孤独,显得有点过于悲剧了。 可若是让女主从此忘记玄武门之变,开开心心的嫁给李世民过一辈子,似乎也不太合适,显得女主太过于没心没肺,泯然众人了。 杨蔓娘想来想去,便设置了女主为李世民而死的结局。 有些事情,说起来就很奇怪,明明她在写书的时候,心里很清楚,这些都是自己的套路。 但是写到大结局,女主雪梦萧死在李世民怀里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嚎啕大哭。 是的,嚎啕大哭。 杨蔓娘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很伤心。甚至一度拿着毛笔迟迟难以下笔,整个人趴在桌子哭的情难自抑。 连她这个提前有心理准备的话本儿作者都如此,可想而知,其他一直在追读的大宋读者了。 曹溪看到《梦回盛唐》大结局的时候,正是早上用朝食的时候,这是她的习惯,每次墨瑾公子的新章节出来了,都是早早的买回来,先粗看一遍,开心一次,然后等下午从族学回来再细细品味一番,这样便有了双重的读书快乐。 曹二夫人也习惯了女儿早上起来,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嘿嘿直乐的样子。 但是今儿个早晨却不同,曹溪原本正在一边看小报,一边吃最爱的汤玫瑰芝麻圆子,可是看着看着,手里的勺子便停下了,小声的抽泣着,眼泪一颗颗的流进了汤碗里。 “溪儿,你这是怎么了?” 曹二夫人看一向活泼淘气的女儿突然默默流泪,顿时吓了一跳。 “娘!她死了!” 对上母亲关切的眼神,曹溪顿时再也忍不住,放下勺子放声大哭起来。 “谁,谁死了啊?你别吓唬娘。” 这一大清早的没头没尾的话,让曹二夫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雪姑娘死了!” 一说出来,曹溪的眼泪就流的更凶了,开始嚎啕大哭。 “啊......怎么会这样!” 曹二夫人也愣了。 《梦回盛唐》这本话本儿在汴京卖的极为火热,她自然也是看的,但她到底是当家主妇,每日里要忙的事情很多,所以很多时候都是攒了五六章再一起看,原本她还和妯娌们闲聊着,说雪梦萧大抵能封个贵妃的,谁想到竟然是这样出人预料的结局。 “娘,我心里好难过啊!” 作为一个豆蔻年华的小娘子,雪梦萧在曹溪的心里,不单单是一个话本儿人物,更是一个寄托。 曹溪早把自己带入了雪梦萧,看着她在夜宴上反击六公主母女,看着她在大唐交友,打马球,读书习武,看着她去西市和曲江池游玩,就仿佛自己也穿越到了武德年间。 一直到后面,看着她和秦王李世民越走越近,她心里雀跃,和建成太子成亲,她为她的将来担心,经历玄武门之变,她为她难过,看到她决定离开长安去洛阳,她在心底悄悄地说不要啊,看到李世民挽留她,她嘴角偷偷的咧到了耳根。 曹溪幻想着,后面的岁月,他们能真正的在一起,以深情共白头。 就像往常看的所有话本里的男女一般,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但是。 偏偏却事与愿违。 她死了,死在了毒箭之下,死在了即将离别之时,死在了那个难忘的中秋夜,死在了心上人的怀里! “知道吗,武德六年的中秋宴上......你向我遥遥举杯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已经经历了一场地动。” 最后,雪梦萧那迟来的,带着悲剧色彩的唯美告白。 仿佛冰冷的河水在琉璃上涌动。 让曹溪的心,就像浸在清明绵绵密密的雨水里一般,难受的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be美学的力量! 因为相遇极尽美好,极尽繁华盛大,所以当最后结局走向悲剧的时候,那种弥漫在骨子里的悲伤,无人幸免。 所以,不光曹溪如此,几乎每一个追读的汴京的小娘子看了最新章节后,都是如此。 难过,伤心,不敢置信! 不敢相信雪梦萧就这样死了! 几乎之后所有的闺秀聚会上,众人都在讨论着《梦回盛唐》的大结局。 “雪梦萧怎么会死呢?这不可能啊,明明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开始啊!她应该还可以活过来的吧?” 一向最活跃的刘渺渺率先不可置信的道。 “对啊,我也觉得不会死的,好多话本里不是都有狐仙或者高人送药吗,说不定下一章雪梦萧就活过来了呢!总觉得不应该就这么结束,感觉还有很多可以写的啊,比如雪梦萧昏迷之后,大唐那边怎么样了?李世民又怎么样了?哎,总觉得还有好多疑问没搞清楚啊!墨瑾公子不会就这么完结了吧,这结局也太憋屈了!” 按着以往的话本儿,男女主之间的障碍都没有了,他们就应该幸福美满的在一起,毫无例外。所以大部分人都肯不相信女主雪梦萧就这么死了,纷纷试图找出理由让她活着。 “你在想什么呢,都说了中的是毒箭了,怎么可能活得过来,而且这一章已经是大结局了,应该不会再写了吧。” “是啊,这是历史啊,又不是岳阳老生的狐仙话本儿,再说了,历史上李世民就没有一个姓雪的妃子,所以她肯定不可能活着了,活着就没法子往下写了。” “可李世民不是皇帝吗?” “皇帝也有做不到的事情啊!生老病死,就是皇帝也没法子啊!” “可是,真的觉得好遗憾啊!” “是啊!明明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的阻碍,却不能在一起,哪怕雪梦萧去洛阳也好啊,也许还有机会再见的。可是偏偏就这么死去了,我觉得好难过啊!” “就是,她还死在了李世民的怀里,这也太让人伤心了,我感觉心被人揪住了一样,又疼又伤心!” “我大抵是忘不了这个故事了!” “我也是,明明很难过,但是我想缓一缓,还是会再看一遍的。” “世上哪里有那么多花好月圆,历史就是如此,他们之间从相遇起,本就是一个不可抵挡的悲剧。” 最后,坐在角落里的刘妙真顿了顿,说出了这句颇有哲理的话。 刘妙真这话说的不错,正是作者杨蔓娘心中所想。 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花好月圆,世人嘴上说着遗憾,却最喜欢看浪荡者死于忠贞,自私者死于牺牲,向阳的牵牛花死于日出之前。 只有把山盟海誓停留在柴米油盐之前,把一切都定格在那个中秋夜。 他们的爱情才会变成永恒的遗憾,让路过之人皆惋叹。 不过,杨蔓娘心里这般想着。 当她一大清早,看到大掌柜朱贵送来的满满五大筐信之后,还是愣住了。 “这些是?” 要知道,前天才送来一匣子信的,这才一日,就这么多了? “这几筐全部都是昨天和今天早上报房收到的信,就这还有好些人往报房送呢!” 杨蔓娘的读者很多。 国人自古以来都是喜聚不喜散的,虽然有像刘妙真那样心里觉得遗憾,但默默接受的读者,但更多的人还是无法接受这样的悲剧的。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2节 “从昨儿个开始,就有好多衙内和小娘子来报房里,娘子你把雪梦萧写死,他们坚决不答应啊,都快要把报房给拆了,咱们东主愁的都快从二楼跳下去了。” 朱贵抹了一把汗: “杨娘子行行好吧,可别把那雪梦萧写死了,不如明儿个再写一章,把结局修改一下,让人把她救活,顺便嫁给李世民吧?” 朱贵虽然年纪大了,但他是报房的大掌柜,平日里替东主把控着朱雀门小报的走向,自然也能跟得上年轻人的想法,知道读者最期待什么。 “额......” 杨蔓娘囧了一下。 随手打开了一封读者来信。 是一个叫曹七郎的人写的,开头便是痛骂那个刺客可恶,应该千刀万剐。之后又骂墨瑾公子不知道怜香惜玉,雪梦萧都能为了秦王挡箭,这么好的女人,世间能有几个,怎么能就这么死掉,一定要让秦王娶了她!最后还让她务必要这么写,因为一般英雄救美美人都会以身相许报答,反过来自然也没毛病。 额。 杨蔓娘顿了顿,又拆开第二封信,这封信是一个叫顾千山的人写的,这人显然是个有文化的,引经据典,先是阐述了李唐的历史,说史书上李世民确实没有一个姓雪的妃子,但是话锋一转又说,史书也未必作数,因为都是记录前朝大事,后宫的事情自然描述的不甚详尽,所以,也未必就不能有一个姓雪的妃子存在。 他让墨瑾公子不要太执着于历史了,雪梦萧对李世民这样隐忍而又深刻的感情,试问世间男人谁看了能无动于衷,让她不要留下遗憾,给这个小娘子一个好的结局。 说来也怪,杨蔓娘一连读了十几封信,男女比例基本上达到了一比一。 要知道之前给她写信的,几乎百分之八十的都是小娘子,但是这次这一章之后,竟然有一半的信件都是男子写来的,而且还全部都是为女主雪梦萧惋惜遗憾的,认为她不应该死去。 自古都是英雄救美,杨蔓娘反其道而行之美救英雄,居然一下子炸出了这么多的男读者,倒是让她始料未及。 “如何?” 朱贵眼巴巴的道: “杨娘子你看,不然就改一改,把雪梦萧救活吧!” “我既然已经写了大结局,就不会改了。” 杨蔓娘一摆手,打断了朱贵劝说的话: “不过贵叔放心,我还写了后记,想来明日读者看了以后应该会满意的。” 雪梦萧自然不可能救活女主雪梦萧。 毕竟这不是雷人剧,主角都是打不死的小强,被打的吐血了还能飞天遁地,中了鹤顶红还能一路踢正步到拉萨。 而且世人此刻虽然此刻说遗憾,但是若她改了结局,让雪梦萧成为李世民的妃子,过上高高在上锦衣玉食的日子。 他们还会如此爱她吗?还会这么为她而惋惜吗? 不会!他们会将她弃若敝屣。 他们爱的只是那个为了心中的爱情而牺牲的雪梦萧。 所以,女主在大唐必须死。 死去的才是白月光,没的商量。 当然,为了安抚大宋读者的情绪,雪梦萧自然还要写两章番外,分别交代之后的事情。 哦。 在大宋这叫后记。 后记一 毒素蔓延的很快,当腰间的那枚莲花玉佩“当啷”一声。 落在了地上。 雪梦萧便感觉脑袋里“嗡”的一声。 眼前一黑,什么也听不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 当她再次头痛欲裂,醒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而陌生。 她想了好大一会儿功夫,才发现这就是自己昏迷前住的那家客栈。 她竟然,已经回到了大宋。 随着所住的房门的被推开,眼前很快出现了爹和娘那熟悉的脸。 “啊!醒了!雪儿醒来了!” 她娘又哭又笑。 一个箭步上前,摸着她的额头,一脸关切的道: “雪儿?你没事吧?你昏迷的这些天可吓坏爹娘了!” “娘,我昏迷了多久?” 雪梦萧愣愣的问道。 “傻丫头,你睡了整整三天啊!” “哦......是三天啊。” 雪梦萧喃喃的道。 她有些不敢相信,在大唐整整三年,那一幕幕过往,难道竟是假的,是一场南柯之梦吗? 不经意间,她眼神一转。 瞥见床头挂着的那只熟悉的莲花玉佩。 轻抚玉佩上缺失的一角,她突然鼻头一酸。泪水仿佛断了线的珍珠般,一颗颗从眼角滑落。 “雪儿,你怎么了?” 母亲见状顿时急了,连忙抱着她关切的道。 雪梦萧乖巧的投入母亲温暖的怀抱里。 哽咽着,低低的道: “女儿没事,爹娘,女儿就是太想你们了!” 后记二 贞观元年,李世民手清理唐朝内患,将各个要职换成自己的嫡系。之后,镇压了燕王罗艺叛乱,粉碎了利州都督李孝常、右武卫大将军刘德裕的谋反。 贞观四年开始,先后发动了对东突厥的攻灭战争,联合薛延陀消灭东突厥。之后趁机西进,灭高昌国,败西突厥,拿下了塔里木盆地,荡平了吐谷浑,灭薛延陀汗国,设置安西四镇,将大唐的疆域一直延伸到漠北。 直到多年以后。 当他腰间佩着那缺了一角的莲花玉佩,脚下踩着全盛时期的大唐。 他依旧会想起武德九年的那个中秋夜。 想起。 她。 写到这里,杨蔓娘轻呼了一口气,放下了手里的毛笔。 原本她还想再写一点最后的感言。 但是好几次提起笔,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总觉得自己想表达得全部都写完了,这种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显得多余。 此时无声胜有声。 杨蔓娘心里很平静的想,还不如让看到结局的读者自己去评价。 不过。看书的读者们显然不可能跟她一样平静。 昭庆坊,文绣院。丙院绣女寝房里。 此刻,油灯下。 一群小娘子正坐在通铺上,讨论的的热火朝天。 “哎呀,这算什么结局?怎么看完了这后记,我心里更难过了!我的心好痛啊!为什么结局会是这样的啊?雪梦萧和秦王就真的这么分开了吗?他们从此要隔着几百年了!再有没有机会见面了,还有没有后记了啊?” 一个穿着半旧的浅青色寝衣,瓜子脸上有几颗小雀斑的小娘子放下手里的朱雀门小报。 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唉声叹气的道。 小娘子名字叫陆甜水,来文绣院已经三年了,如今十五岁,平常除了学艺之外,最大的爱好便是看各类小报。 其实,文绣院的小娘子,大多都是十岁到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对什么都好奇的时候,因为平常要学艺,自然不能随意出文绣院,所以很多都喜欢听小报上的新鲜事儿。 只不过家里给的零花钱有限,平日买果子吃都来不及呢。小娘子们看报都是到门房老头儿那白.嫖居多,本身是舍不得花钱买小报的。不过,事情总有例外。自从那朱雀门小报上,墨瑾公子的小说《梦回盛唐》连载之后,小娘子们终于舍得花钱买报了。 虽然碍于家里给的零花钱有限,做不到人手一份朱雀门小报。但是,朱雀门小报一个月总共发刊十次。 一个寝房里十二个小娘子,轮流买。一个月下来,倒也不算太心疼。 “谁说不是呢,雪梦萧是没有死,可这简直比死了好不了多少啊,这更遗憾了!真是让人白高兴一场,还以为后记会是团圆呢!哎呀,墨瑾公子也真是的,看的我好憋屈啊。” 说话的小娘子鹅蛋脸穿着秋香色寝衣,名字叫古娇娇,住在旧酸枣门那边,家里开了个专门卖梨膏的铺子,算是寝房十二人里比较有钱的。 “这怎么能算憋屈,雪梦萧最后回到自己父母身边了啊,这难道不是个圆满的结局?难道非要她在大唐做妃子,周围没有一个亲朋好友才算好吗?” 坐在窗边的杨盼娘闻言,不赞同的反驳道。 虽然她读到最终的结局,也很可惜雪梦萧就这么离开了大唐。 但作为杨蔓娘的首席迷妹,她向来容不得别人说自家姐姐一句不好。 “哎,盼娘这么一说,还真是啊,亲朋好友都不在身边,多孤单啊,做妃子好像也不是很开心了。” 小娘子们的心思说变就变。 很快便又换了新的话题: “哎,你们看这一段儿。直到多年以后,他腰间佩着那缺了一角的莲花玉佩,脚下踩着全盛时期的大唐。他依旧会想起武德九年的那个中秋夜。想起,她。” 陆甜水托着腮,语气梦幻的道: “哎,看到这里真的好心疼秦王哦,总觉得他这样好孤单啊,明明富有天下,偏偏心悦之人却永远的离开了!” 陆甜水非常喜欢李世民,所以每次说起他,总是不自觉的称呼为秦王,总觉得这么叫更亲切一点。 “哈哈,那多简单,你可以穿越过去安慰他呀!” 杨盼娘和陆甜水关系一向很好。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3节 闻言挽着她的胳膊,笑嘻嘻的调侃道。 “哈哈,是极是极!” “妙啊,我看行哦,嘿嘿,陆甜水你穿越了没准儿可以做贵妃!” “哎呀呀,没错,不过你没有莲花玉佩,鱼院长会木工的,咱们可以让鱼院长给你做个木头的用......” “嘻嘻......贵妃娘娘” 一群小娘子七嘴八舌,调侃着陆甜水,空气中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哎呀!你们......你们这些烂了嘴的小蹄子!” 众人的调侃,让陆甜水顿时脸红到耳朵根儿,羞的拿帕子捂住了脸。 偏偏一想又气不过,忍不住转身便去挠罪魁祸首杨盼娘的痒。 一边挠。一边抱怨道: “你个死小娘皮子痒痒了,惯会拿我取笑,今儿个定要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哈哈哈,饶了我吧!哎呀,我的好姐姐.....” 杨盼娘一个不妨,被对方压在铺沿儿上,挠的浑身痒痒,上气不接下气儿。 连忙识时务的求饶道: “好姐姐,我开......开玩笑的,你就饶了我这......一宗儿吧,赶明儿请你喝王家铺子的香引子!” 一个寝房的小娘子,每日一道学艺,一道吃饭玩乐歇息。 开开玩笑是常有的事儿,陆甜水自然不会真的生杨盼娘的气,闹了一会子,见她招架不住了,就丢开了手。 哼了一声,借坡下驴提起了条件: “这次暂且饶你一回,不过想要我消气,王家铺子的香引子可不够,你明儿还得请我吃砂糖冰雪冷元子!” 杨盼娘起身作揖。 眼珠儿一转。 拖着长长的调子,细声细气的: “遵命!贵妃娘娘!” “啊,你个死小娘!” 陆甜水顿时炸毛。 “哈哈哈......” 寝房里再次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第66章 《梦回大唐》是如今汴京城最火的话本儿。 虽然已经结局了, 但热度依旧不减。 而且其最终的结局,不光在市井中引起了广泛讨论。很多人都讨论《梦回大唐》的时候,还会带上之前的那本《霸道王爷心悦我》。 比较两者, 哪个更出色。汴京城的各家小报, 也纷纷腾出专门的版面, 就话本儿的最终结局做了点评。 比如《新闻》上面的标题就是《黄粱一梦终须醒, 南柯一梦尽浮生》,撰稿人叫做“他山之石”。 “黄粱一梦终须醒,南柯一梦尽浮生。这两句诗颇含禅意, 道尽了人生如梦之真谛。黄粱一梦中,卢生一枕黄粱还未熟,而时间已经过去了。而南柯一梦里淳于棼梦入槐安国, 在那里一辈子享尽了世间的荣华富贵, 一觉醒来却发现是一场空幻,世事已经经历了许多沧桑之变。 而雪梦萧穿越大唐, 也是如此,在鄙人看来,这场穿越是一场荒诞而唯美的梦, 人生如梦, 富贵无常。显然造梦者墨瑾公子怀揣悲悯之心,这个梦是如此的凄美深沉,如烟似雾,丝丝缕缕, 让人痛彻心扉。 很多看官都喜欢拿墨瑾公子的前一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和《梦回大唐》相比, 认为后者更好,更发人深思。 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就像喜欢饶骨头的, 不在乎各家店子的汤料味道到底多雷同。爱喝香引子的人,会认准一家摊子的味道难以忘怀。这本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个人的口味罢了,比较起来毫无意义。 不过在我个人来说,我也更喜欢《梦回大唐》。无他,但为穿越二字尔。 穿越一词,自从在墨瑾公子的新书出现之后,几乎是风靡了整个汴京,出门和友人喝茶,三个人里,必有两个是讨论此事的。 这些题外话暂且不提,我们且细品《梦回大唐》。犹记得此书刚刊登前三章的时候,那种震撼和新奇。最初穿越的雪梦萧,虽然是一个普通的大宋小娘子,但却清冷而明媚,勇敢且从容。锋芒毕露,像一把出鞘的宝剑,充满了戒备和攻击性。 但是等后来融入到了武德年间的宫廷,她便渐渐的放松下来。用大宋的智慧造福大唐,整个人谦虚好学,读书习武。这个时候的她既有唐女的明媚洒脱,又有大宋女子的温柔婉约,或许是了解历史的缘故,整个人还带着一丝超越年龄的成熟,显得有些矛盾和表里不一。当然,也恰恰因为这样矛盾和表里不一,吸引了太子和秦王这样的人中之龙。 墨瑾公子虽是女子,却笔力老辣,也显然读了不少史书,书中并没有一味的描写小情小爱,而是带着我们,跟随着雪梦萧的脚步和目光,一起走进了武德年间的大唐宫廷。 李渊,李建成,李世民,驸马柴邵,长孙无忌,李孝恭,尉迟敬德,程咬金,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这些唐初的文臣武将,如同一幅历史的画卷,缓缓的展示在我们面前,他们不再是史书上的一个符号,而是那么的真实且充满喜怒哀乐,那浓郁瑰丽的色调和步步紧逼的剧情,在墨瑾公子的一支妙笔下,交织在了一起,从最初的轻盈明快,到最终弥漫出悲悯的气氛。李建成被杀,李世民继位,雪梦萧身死回到大宋。 给这大气而不失柔美,残酷而不失决绝的悲恋画上一个终结。 在鄙人看来,《梦回大唐》绝不仅仅是一本话本,而是一场被历史和毛笔描摹出来的梦,清丽而凄美。 世事虚幻,一切都会转眼成空。正如我辈年老时,方觉得吾辈身处红尘,当知世事如浮云,名利似流水,少年人唯有修心养性,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方能超脱物外。警醒世人莫被梦中的繁华光景迷了眼,当珍惜眼前人,把握好当下的时光,方才不负此生。 吾之老友山丘尊者尝作词云:“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莫待梦醒空悲切。” 在此,愿以此文与诸君共鉴之,同悟人生之真谛。” 而《小报》的标题,则是《梦回大唐之我见》。 从一开篇,小报的撰稿人“秋明先生”就先声夺人,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原文其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 “各位看官,对于本书的结尾,就不要纠结神伤了,从历史上来说,雪梦萧必须在李世民当上皇帝后就死掉,她不死,整个贞观年间的历史就都要变了。墨瑾公子显然是一个特别现实的人,不愧是官家都赞过的,对历史事件忠贞不二,笔笔都要落回实处,一笔虚的都没有,写到最后用这种方法把对方写死,让雪梦萧在大唐的历史中了无痕迹,就像不曾来过一般。 不过鄙人私以为,这本话本儿的结局如此与众不同,大抵在于当时的墨瑾公子处于一种心思郁结之中,所以,这种情绪于字里行间缓缓渗出,尤其是雪梦萧临死前才承认了对李世民的情愫,给看书之人留下永久的遗憾。哎!这样的结局,让家里的内子和女儿都伤心欲绝,连我也看得眼圈发红了,呜呼哀哉。” “呵呵,这点评倒是有趣!” 皇宫,大庆殿里。 四个角落都放着专门降温的钧窑白瓷冰盆儿,即使是最热的三伏天,这里也清凉无比。 一名举止优雅,皮肤白皙的中年男子身穿紫袍,头戴纱帽,正坐在靠窗的檀木玫瑰椅上。 一边读着手中的朱雀门小报,一边笑着道: “这邱明先生和他山之石的点评文章,引经据典,却又能雅俗共赏,倒是颇为有趣,似乎不像市井中人的手笔啊!” 说话之人,正是当今官家。 作为一个性格温和,且喜欢与民同乐的君主,官家每天午饭之后,都喜欢看一看小报。 一来是为了消遣,二来也是可以从上面及时的了解一些民间的市井消息。 “官家圣明,什么事儿都逃不过您的法眼哪!” 旁边的内宫总管李齐躬着身子站在一旁。 闻言笑着回道: “臣打听过了,如今正值春夏之交,各大书院游学之际,许多六大书院的学子们都来了汴京游学,不少学子读了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都自发的往各家小报投稿点评了,想来那邱明先生和他山之石应该是书院学子了。” 作为官家的心腹,李齐能做到内宫总管的位置,可不是光靠着伺候人就行的,毕竟,宫里会干活的内侍宫女多的是,最不缺的就是能侍候的。他能爬上如今的这个位置,更多就是靠的能及时领会官家的心思。很多事情,甚至不需要官家说,就提前了解并且做好功课,这样被问起来方能对答如流。 而墨瑾公子写的话本儿,官家之前就赞过一回的,李齐自然会着重了解。尤其是前一段日子,知道墨瑾公子是女子的时候,这位善于揣测上意的内宫大总管心思就更活泛起来了。 想着是否要安排人将其找出来,和官家见上一面,若是个貌丑无盐女也就罢了,若是个相貌出色的才女,倒是可以纳进宫来给官家闲暇时红袖添香,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只是。 后来又瞧着官家没有这个意思,才渐渐的歇了心思。 “这位墨瑾公子写的书,倒是颇为新奇有趣,闲暇时间读一读打发时间也不错,就不知下一本会写什么?” 官家将小报放到一边儿。 起身一挥手里的玉骨折扇,颇感兴趣的道。 “这臣就不知了,不如臣派人去报房问上一问,让他们把新书的稿子奉上来?” 李齐虽不知道墨瑾公子在哪,姓甚名谁,但也并不在意。 整个大宋,只要官家想,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就凭那朱雀门小报一介商贾,还能拒绝不成。 “不必相扰,一切顺其自然就是。” 官家摆了摆手。 他自幼受到良好的儒学教育,奉行儒家的爱民如水。虽然作为高高在上的皇帝,却也很善于体察民情,以不扰为善政。否则,汴京城的商业也不可能如此发达。 所以,即使对于墨瑾公子的新书有些兴趣,却也不至于破坏规则去强取豪夺,惹得百姓惊慌。 不过杨蔓娘对于宫里的这些事情,自然是一无所知。 此刻的她,正在朱雀门报房二楼。 面前的长桌上堆放着一摞厚厚的新书,最上面一本书的封皮极为显眼,画着一个身穿华丽的大唐婚服的女子。大袖襦衫,下着碧色齐胸曳地裙,手臂上挽着长长的蜀锦披帛。 其身左侧的男子身披甲胄,英姿勃发,手执一把长剑。其右侧则是一位身穿太子兖冕,温文尔雅的男子,正目光含笑望着女子。 这画面中的人,显然正是杨蔓娘笔下的女主雪梦萧和两位男主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 这封面样图是高尧康花了将近二十日的时间才完成的,期间还和杨蔓娘又通了几封信交流看法,但不得不说,画出来的效果确是极好。男的俊女的美,和杨蔓娘心中所想非常的接近,几乎就像现代的影视剧的宣传海报一样。 而且,高尧康还用时下作画流行的朱砂、石绿、石青等天然矿物颜料,给画作上了色。就连女主雪梦萧大婚,身上的丝绸和头上的宝石发冠,还要秦王的甲胄和佩剑,都画的纹理清晰和真实。还有太子李建成的服饰,也极为典雅大方,在兖冕上装饰了细微锦缎花纹和豪华的镶边,完全彰显了其太子的身份和地位。 使得整个画面,都非常的逼真传神,透露出一种盛唐独有的浓墨重彩。 “呵呵,这五千本书可花费了不少力气啊,光是书封面上的那幅图,印出来之后,每本雇人单独染色都花费了不少功夫。而且每一页都是用上好的宣纸,算下来一本的成本都到五两银子了。” 对面的鹿角椅上,东主朱旭摩梭着手里的新书,含笑问道: “杨娘子觉得成品如何? “很不错,非常精美,东主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售卖?” 杨蔓娘没什么可挑剔的,这年代技术手段有限,书籍无法印刷出彩色的图案,五千本书,光用矿物颜料上色就是一个大工程了。 这样的书别的不说,光是这精美的封面,用来收藏也是足够的,反正杨蔓娘自己是打算收藏一本的。 “这五千本书,光本钱就花了两万五千两银子哪,虽然有娘子的出资,但也已经几乎花光了报房的所有现银,售卖自然越快越好。我打算每本卖十两,只是,目前还缺一个足够吸引人的噱头。” “噱头?这样精美的封面,还不足以做噱头吗?”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4节 杨蔓娘有些诧异。 “呵呵,杨娘子说笑了,爱书之人岂会买椟还珠,这封面虽然好,却也不足以让人花十两银子哪!” “也是,这本书虽然制作精良成本高,但是定价也是市面上书籍的十倍了,一般人也买不起,就算是买的起的人,有普通版在,不是特别的喜爱,也未必愿意花大价钱买精装的。” 杨蔓娘赞同的点了点头。 就是她自己,如今因为有分成,赚了不少银子,还是自己的书才买来收藏的。 在杨蔓娘原本的计划里,那些愿意买《梦回大唐》精装本的潜在客户,大多都是官宦人家或者有钱人家的衙内和小娘子,但最近才知道,自己有些想当然了。 这些富贵人家的小娘子们的月钱也有限,拿出十两银子,来买这么贵的书恐怕还得咬咬牙。 原本杨蔓娘还不了解,觉得官宦人家的姑娘们,不应该是噎金咽玉么,十两银子怎么会在意。但是最近和刘妙真还有曹家两姐妹接触多了之后,才知道自己是有些想当然了。 就像现代的一些富二代一样,家里是可能有个几千万的资产,平常出门也是开豪车,去昂贵的餐厅挂账吃饭,但是,手头能拿出来支配的钱却不多。 官宦人家的小娘子们也一样,平常确实噎金咽玉,吃穿不愁。出门都是丫鬟伺候,坐马车乘轿子,但这些金玉首饰,衣裳头面儿,都是家里的长辈一一置办的,每一样儿都由家里的丫鬟们登记造册的,损坏了也有专人拿去修补替换,自己是不可能随意变卖的。 所以,小娘子们手头能自己支配的现银也并不多。 在曹家,像曹韵和曹溪这样的嫡女,一个月的月例银子是六两,买一本精装本,就得花一个半月的月例银子,确实还是有些心疼的。 “不过,我倒......是有个主意,就不知娘子是否应允了。” 也快到五月里了,天气也慢慢变得炎热起来。 朱旭本身身量又重,一到中午就更是觉得热,拿出随身的帕子擦了擦汗。 踟蹰了片刻道。 “哈哈,这书卖了,我也是要拿分成的,员外是专业人士,有话不妨直说,若是能出一份力的,我自然不会推辞。” 杨蔓娘喝了一口碗里的茶水,不在意的道。 “哎,在娘子面前,我可算不得甚么专业人士。不过就像娘子之前在小报上说,自己喜欢吃孙家荣店的羊肉细粉羹,使得许多汴京的小娘子都慕名去孙家荣店用餐。我观很多喜欢《梦回大唐》小娘子,都想见到娘子本人,若是,精装话本儿发售的时候,娘子也能稍稍露一露面的话,恐怕就不愁卖不出去了。” 朱旭知道杨蔓娘不喜欢抛头露面,他也不想让杨蔓娘这个摇钱树曝光。但是,现在两万多两银子,都压在这些精装书上,这几乎是朱旭小半儿的家底儿了。 朱旭心里也慌啊! 一天卖不出去,就担心一天。头发一把一把的掉,都快束不起发冠了。而且,自从这些精装书印出来,他就没有回家睡过觉,每天都住在报房库房里,就怕一不小心失火或者浸水,让自己的一半家当没了。 “唔,这个嘛。” 朱旭的建议,杨蔓娘倒没有一口拒绝。 一本书卖十两,五千本就是五万两银子,减去两万五千两的成本。剩下的二两万五千两,三七分成。最后,她就能得七千五百两银子。 七千五百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要知道,杨蔓娘到现在所有写的书赚的银子全部加起来,也不过才勉勉强强到两千两。 按着如今的汴京房价,一间位于马行街的二进院子普通民宅,售价大约是八千两银子上下。 所以。 这七千五百两银子,无论是对于杨蔓娘自己来说,还是对百分之八十的汴京人来说,都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杨蔓娘自然要为其出力的。 “怎么样?” 朱旭见杨蔓娘半天不说话,忍不住又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细汗。 眼巴巴的道: “娘子以为这个主意如何?” “不妥。” 杨蔓娘摇了摇头。 她习惯了自在的日子,并不想抛头露面。 不等朱旭再劝,便抛出了自己的法子: “我倒是有个法子,应该不比亲自露面差。” “哦?是什么法子,娘子快快说来。” 朱旭原本暗下的眼神,瞬间又一亮,一脸急切的道。 “额,说这个之前先问一句,不知掌柜的,看过我之前偶尔在章节最后的的作者有话要说了吗?” 杨蔓娘写文的同时,偶尔会在最后的作者有话要说里,分享一些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有趣的事儿。 有时候,突然想到在现代看过的某些搞笑好玩的段子,也会顺势分享一下。 “自然,娘子章末的小句虽然简短,却都很促狭有趣。尤其是那句“女为悦己者容,男为悦己者穷”,这些日子在汴京很是风靡哪!” 朱旭捋须笑呵呵的道: “我也格外赞同哩!” 作为报房东主,他一直都在看杨蔓娘的小说,所以,章末的作者有话要说自然是看到了的。 最初还觉得大约是小娘子写书无聊,随便发的牢骚。但偶尔其中蹦出的几句有哲理的短句,初看诙谐幽默,细读却又发人深思,倒是让朱旭颇为喜爱。 “我的主意很简单,就是我打算在这五千本《梦回盛唐》精装话本儿中,选一百本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写上一句类似作者有话要说里那样的短句......” 杨蔓娘的法子,类似于现代的签售会加饥饿营销,做了这么多年的商人,如今报房还在经营广告,朱旭瞬间一点就通。 杨蔓娘才一说完,精明的他便明白了。 “哈哈,妙啊!” 朱旭忍不住一拍大腿。 双眼放光: “娘子这法子,当真是妙极了!” 第67章 炎炎日正午, 灼灼火俱燃。进入五月之后,日头也越发的毒辣起来。 天气一日热似一日,动辄便要出汗, 汴京人也都开始想法子消暑, 不光街头卖冰镇香引子的摊子也多了起来。女子们也纷纷换上抹胸裈裤, 外面只罩一件素色的褙子, 或是那富贵人家,干脆便穿轻薄透气的纱衣。 因为天气热,容易出现各种瘟疫和疾病, 所以民间也把五月称为恶月。而每年的五月端午节庆,便是以转恶为安为主。人们挂艾草,系五毒彩绳和香囊, 吃粽子, 互相问候端午安康。 而这样的大节日,报房和文绣院那边儿自然也是要放假的。 杨蔓娘昨儿晚上给《梦回盛唐》的精装本签名, 一百本书的签名加上小句,可是个大工程,忙到快子时一刻了才睡下, 早晨自然没有起来。 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都起得早, 一大早便跟走街串巷的的卖花郎买了桃枝儿、柳枝儿、葵花、蒲叶和艾草扎成一束,挂在大门上驱邪庇佑。 午时,等杨蔓娘起来了,姐弟三个又打了井水, 加上艾草和菖蒲熬成热汤轮流沐浴, 这是大宋人家家户户流传下来的习俗。据说这样做,可以保证一年疫气不侵。 沐浴完毕,换上时下流行的艾虎纹的纱衣, 带上避毒虫的五毒香包,系上五彩腕绳。接下来便是吃粽子,这个年代的粽子种类很多。杨蔓娘一家三口平日都忙,自然没有时间自己包粽子,索性便去桑家瓦子里的老苏家糕饼店买了各色现成的。不光省时省力,价格实惠,种类还很多,菱粽、筒粽、角粽、锥粽,秤槌粽、九子粽,各个都包的极为漂亮精巧。而且这年头做生意的都格外看客人的需求,若是不想要普通的糯米粽子,还可以当场选了馅料,让其现包现蒸也使得。 白糯米加上枣子、加赤豆、加葡萄干儿,加栗子、加柿干儿、加蜜饯都可以。摊子上有六七十中馅料,只有你想不到的馅儿,没有不能加的馅料。两个小的喜欢加多多的馅料,什么赤豆,枣子,蜜饯,红糖,凡是觉得好吃的,都一股脑儿都加在粽子里。杨蔓娘吃粽子的口味比较淡,选的粽子里只加了葡萄干儿和白糖。 当然,端午除了吃各色粽子,有理气祛风和活血化瘀功效的菖蒲酒,也是少不了的。只不过,家里没有一个能喝酒的,索性便只买了一大竹筒加了菖蒲的香引子。 “大姐,吃罢饭咱们也去金明池看赛龙舟吧?” 老三杨盼娘就像住校生似的,在文绣院关的久了,出来一趟就格外的爱凑热闹,尤其喜欢往人多的地方钻。 不过,端午赛龙舟也是宋人过节的一大特色,杨蔓娘自己也想看就是了。她上辈子就知道《清明上河图》是宋代大家张择端的风俗画传世杰作。后来机缘巧合下,在天津博物馆看到另一幅画作《金明池争标图》,才知道这竟然也是张择端大.师的画中精品。其中描述的,就是汴京城金明池一年一度的端午龙舟竞渡,非常的写实,印象极为深刻。 金明池在汴京城外十里处,从城内到金明池一共有两条路线。一条是陆路,沿着御街一路向南,从南熏门出汴京城,再右转沿官道行走个一里多便到,这条道路宽阔规整,也是官家去金明池的出行之路。 是的,似乎历朝历代的皇帝,都有一颗与民同乐的心。当今圣上也不例外,自从即位以来,每年金明池赛龙舟,官家都要亲自参加的。 还有一条是水道,从城内的汴河码头上船,由通津门出京城,到了渡口再离舟登岸,不远处就是金明池。杨蔓娘姐弟三人走的就是水道,平日里因为直线距离近,很多百姓多选择走水路出城。不过今儿赶上端午日,就不同了。 因为出行去看龙舟比赛的人太多,河中舟棹相连,船挤船,航道堵塞难行。大人喊,小孩儿叫,让杨蔓娘不由的想起了现代过节高速路口的堵车盛况。 “大姐,怎么这么多人啊!早知道还不如坐牛车去了。” 天气热人也容易着急,老三杨蔓娘拿着团扇扇的呼哧呼哧的,撅着嘴儿抱怨道。 “哈哈,盼娘妹妹,咱们这已经算快的了,再走个一里多就能靠岸了。若是你坐牛车恐怕还不如水路呢,今日官家出行,还有朝中大臣的车架相随,从宣德门一路到城外,都被看热闹的人围的水泄不通呢,恐怕坐牛车的话比水路还慢呢。” 说话之人穿着一身儿桃红色的襦裙,头上簪了一支石榴花。正是杨蔓娘的好朋友吕小娘。杨蔓娘离开矾楼之后,吕小娘便调到了三楼做事。 吕小娘家家境不错,有一艘中等规模的渔船,恰好今日端午她休假,便约了杨蔓娘一道去金明池看赛龙舟。 “急也没用,反正这会子去了比赛也不会开始,倒还不如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每年的金明池争标,都是等官家到了才会正式开始的。普通百姓去的早了,多是在湖边的彩棚里等候,或是里面的酒楼和店子里逛逛,买一些风味小吃。 杨蔓娘将出门带的小食盒儿打开,将里面的粽子递给吕小娘一个,又给了正在划船的吕大郎和杨士林一人一个。 “对了,蔓娘,你还记得咱们楼里的王巧娘吗?” 吕小娘一边剥粽子一边道。 “记得啊。” 杨蔓娘自然记得这个人,她自从那次当众怼了王巧娘以后,对方看她一直都不怎么顺眼,不过也没胆子来招惹她就是了。后来,杨蔓娘离开矾楼,倒是再也没见过对方了。 “她已经嫁人了,不过,你一定想不到她嫁给谁了?” 吕小娘一脸神秘的道,显然事情不一般,倒是让杨蔓娘有些好奇了。 “她嫁给谁,是楼里的客人吗?” “不是,是大管事曹顺心!” “啊?” 杨蔓娘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他记得大管事曹顺心看着挺正派的一个人,怎么会这样?而且他的年纪,怎么也得有四十多岁了吧,比王巧娘大了二十多岁,这两个人,怎么凑到一起去了。 看到杨蔓娘一脸吃惊的表情,吕小娘瞬间满意了,笑眯眯的继续输出八卦: “嘿嘿,我当时知道这事儿,也跟你一样的表情,我原本以为,王巧娘的眼睛都在二楼三楼的的富贵人家公子哥儿身上呢,谁知道,人家不声不响的嫁给了大管事呢!” “额,我记得大管事家里有娘子吧,难道,王巧娘给大管事当小妾?” 无论哪个年代,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虽然这个年代,三妻四妾是合法的。但是底层老百姓,可没有听过谁家纳妾,基本都是一夫一妻。 养小妾可是个花银子的事儿。杨蔓娘来了这么久,除了知道曹韵和曹溪这样的高门贵女家里有小妾以外,周围认识的普通市井百姓,基本都是一夫一妻。 这倒不是说,这些男人多么的忠诚于自己的妻子,忠诚于婚姻。而是经济情况不允许,归根到底就是两个字。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5节 没钱。 所以,杨蔓娘有些不理解,曹顺心的月薪虽然不算少,但家里还有娘子和一儿一女要养活,再养个小妾,应该不够吧! “哎呀,你说的这都是老黄历了,自从知道大管事和王巧娘勾搭在一起,大管事他家娘子就和他闹和离了,如今俩人都和离快一个月了,已经过了官府审批了。说起来,大管事娘子也年纪老大了,王巧娘也是生作孽,真是不知道她这么做图个什么。” 根据《宋刑统》的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意思就是,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两厢情愿地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不予干预。 就像曹顺心和娘子和离,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再由长辈主持,宣布与对方好聚好散。有点儿类似于现代的协议离婚。 吕小娘是万分看不上王巧娘做的这件事的,在她看来,王巧娘这个年纪,完全可以嫁给一个年纪相当的,再不然,就给有钱人家做小妾也使得。好歹,年轻和有钱能图一个。可她如今这般嫁给曹顺心,就算是做正妻又如何,曹顺心虽然和娘子和离,可还是要养儿子女儿的,王巧娘给比自己都大的孩子做后娘,日子实在够呛。 “额,这可真是......” 杨蔓娘想了半天,到底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评价,默默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白米葡萄干儿粽子。 不过,她还是有些庆幸,宋代民风还是十分开化的,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也相对较高,若是生活的不顺心,女子有权提出离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据她所知,如今的女子不仅可以离婚,而且离婚后还可以改嫁。而改嫁的女子,也不会被社会歧视。 只希望,那位和离的曹娘子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吧! 后半段儿,船行驶的很快,不一会儿便靠了岸。 一路行来,金明池入口两旁的街道上,早已挤满了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还有许多孩子骑在父亲的肩上,也在奋力地挥舞着小手。 原本宽阔的道路,也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车道。街道两旁,身穿盔甲的禁军士兵正在维持着秩序,但也只是象征性的。 因为此刻,官家的撵轿还没有到来。维护秩序的士兵们脸上的表情是放松的,甚至还挂着浅浅的笑容,尽可能用他们所知道的一切,来回答周围人各种各样好奇的提问。 杨蔓娘也没有急着进去,拉着妹妹杨盼娘和吕小娘,一起在御道旁边等着。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她自然也好奇,想瞻仰一下当今皇帝的模样儿。 显然,皇帝是个准时的人。 离午时还有一刻钟的时候。 “咚!咚!咚!” 远处传来鸣金回避的声音,是天子仪仗来了! “啊!是官家来了!” “快让一让,让一让。” “哎呀,别挤啊......我先来的,让我瞧一瞧啊!我可是特地从应天府赶来的啊!” “你应天府了不起啊,洒家还是从京兆府来的呢!” 众人吵吵嚷嚷互不相让,眼见天子仪仗到了,人群的气氛更加热烈,发出一阵阵的欢呼声。后面的人看不见,便纷纷掂着脚、伸着脖子用力往前挤。 今日来看端午赛龙舟的,既有汴京人,也有刚到汴城的外乡人。汴京人和外乡人,还是非常容易区分的。汴京人大都熟悉皇家出行的规矩,不光知道看御驾的重点在哪儿,还掌握着欢呼喝彩的节点儿。他们虽然很兴奋,但还是努力的保持着汴京人的骄傲,表现处一种见过大世面的克制。 而许多外乡人则不同,完全没个章法,自始至终都表现的很亢奋大声呼喊。不过挤归挤,百姓到底还是敬畏皇权,大家也都大体遵守着秩序,保持着必要的克制,没有堵塞御道的通行。 此刻,万众瞩目之下。 官家正坐在御撵中,放松而随意,隔着长长的珠帘,打量着两旁狂热的人群,享受着臣民的欢呼。在这样狂热的氛围中,杨蔓娘虽然没有欢呼,但是也努力的伸着脖子去瞧。 不过很可惜,距离太远根本看不到什么,而且官家的车架很快便走过了,只能看到长长的珠帘。之后是皇子公主和妃子的车驾,再之后便是随行官员。 相较而言,随行的官员们倒大多数端着架子,显得有些拘束。 不过,一些刚入职的年轻的官员,依旧被现场被热烈的气氛所感染,放下了平常好不容易才端习惯的架子,开始和旁边的百姓一样手舞足蹈、喜形于色。不过,这样的舒展只是暂时的。很快,这些年轻的官员便在周围同僚,特别是自家上级犀利的目光下,一个个的又迅速地收敛了原本眉飞色舞的表情,恢复了在朝房里喜怒不形于色的常态。 而这前后的有趣变化,显然被周围的围观百姓们敏锐地捕捉到了,引来了大家的指指点点,和一阵阵并无恶意的哄笑声。 “哈哈哈!” “哈哈......你看那个穿蓝衣裳的,他都不笑啦!” 就在一片欢呼声中和叫喊声中,皇帝的车驾出来到金明池。 杨蔓娘跟在吕大郎和杨士林的身后,左手拉着妹妹杨盼娘,右手拉着吕小娘,也跟着着浩浩荡荡的人.流,往金明池入口走。 不时的听见周围有人大声的说着八卦。这个时候的汴京人毫不吝啬自己的热情,口若悬河,眉飞色舞的给外乡人当起义务解说员。她旁边的红脸汉子,从太.祖太宗到当今天子,从朝政到宫廷八卦,从皇家典故到两旁的仪仗队伍。一边说还不时的一边指点,哪个是贵妃的车驾,哪个是公主和王爷的车驾。 当然,介绍的重点必是皇帝的御撵。从从车辆的尺寸规格,是哪位大匠打造,到拉车的马匹来自哪里,御撵配饰的诸多讲究,都是信手拈来,让人不得不信服。 说到兴头处,还得郑重而严肃的,提一嘴自己是某年某月的时候,亲眼见到了当今天子。天子与民同乐,高立在宣德门的城楼上,还向他的方向挥手示意了。而一旁听着的外乡人则是一脸的惊讶向往。 这场景就跟说相声似的,让一旁的杨蔓娘听的直乐。 老三杨盼娘显然是个好捧哏,该惊呼惊呼,该诧异的时候诧异。听了一会子,还笑嘻嘻的问那汉子: “您还真是见多识广,就给我们说说天子长什么样儿呗!” “额......这” 红脸汉子顿时噎了一下。 这个问题,他显然没有考虑过,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 摆摆手含糊道: “天子......天子自然是,是真龙之貌,岂可随便描述!” “唏!” “哈哈哈......那汉子,别是在扯谎吧!” 周围人顿时发出一片揶揄声儿,臊的男子钻出了人群。 说话间,便到了金明池。明池内外,早已人山人海。 经过大宋几代人的扩建,金明池规模极为宏大,连片的建筑群,雕梁画栋、繁华奢侈,已经是皇家离宫的水准。沿着金明池的四周,还修建了蜿蜒迤逦的围墙,就连墙体所用的颜色都和汴京皇宫一模一样,也让整个金明池,更多了几分皇家气派。 正东偏南的是正门是棂星门,修的最为气派,可容数辆马车并驾而入。此刻,皇帝的御撵,正穿过棂星门进入金明池沿着御道前进,不远处就是延伸到湖中的高大水殿。 这座亲水宫殿,专为官家观赏龙舟赛而建。而以水殿为中心,附近得其他建筑,则是按照身份的尊贵程度,依次是官家的嫔妃和各位皇子公主,皇亲国戚,以及随行的王公大臣们的观赛休憩之处。 当然,这些都跟普通百姓无关。普通百姓还是挤在搭在湖边临时搭建的十几个彩棚里。 这些彩棚,都是朝廷专门为每年的龙舟赛准备的。棚子的屋顶上,缠绕着各色的五颜六色的彩带,看上去很是喜庆和热闹,有点像现代的运动会似的,而彩棚主要是为了遮挡正午酷烈的阳光,里面并没有桌椅,大家都得站着观赛。不过,这些彩棚胜在免费,人气还是最旺的。有人气,自然就能聚财。汴京城的各家商户们,自然不会放过这样赚钱的机会,他们沿着湖边修建了很多酒楼。有些还是京城正店的分号。 比如,杨蔓娘之前上工的矾楼,就在金明池湖边南面有一家分号,位置非常好,楼高三层,修的极为豪华气派,尤其是靠湖的几间雅座,不仅可以俯视整个金明池湖面,甚至站在三楼的雅间,还可以望到水殿一半的景象。这样的雅间,普通人也消费不起。几乎都是提前半年,就已经被达官贵人预定完了。 当然,相比于大酒楼的高高在上,更热闹人气更旺的还是一些小的酒楼和摊贩。各种卖风味小吃、特色香引子,赏玩的字画笔筒和各色有趣的小物件,和汴京城内的并无太大的分别,味道似乎还更好一些。不过价钱上,也要略贵一些,但也不多,就只是略贵一两成,价格也还算是公道。 出门这般久,虽然路上吃了粽子,但众人还是不免饿了。恰好遇上卖红莲饭的,便要了五碗。红莲饭是时下非常有名的小吃,用红莲米烧制而成,香气和口感都颇为独特。再配上解暑消热的紫苏饮子,每一口下去都极为的清爽。 卖红莲饭摊子的对面,还有那射粉团的摊子,一文钱两次。引得很多孩童们拿着从长辈那里讨来的零用钱,围成个半圆,眼巴巴等着轮到自己,偏偏那裹着芝麻的糯米团子被油炸之后,滑腻且难以射中,小童们频频不中,不免唉声叹气。 期间,老三杨盼娘恰好遇上了文绣院里的几个小娘子,便央求着杨蔓娘允了她和一众同窗们一道去玩儿,杨蔓娘自己也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自然是允了。 不过,随着锣鼓声的响起,热场的水上木偶戏开始,气氛瞬间便躁动起来了! 大人的高喊声,小孩儿的喧闹声,加上两边商户的叫喊声,和锣鼓声儿混在一起,几乎要掀翻了天去。这样人挤人的场面,让杨蔓娘不由得想到之前的除夕驱傩!原本闲逛的人们再也无心逛小摊子了,都都纷纷呼朋引伴,撒腿往彩棚里跑,踩的鞋子都掉了,就为了找一个最佳的观赏表演的位置。 原本和她一起的吕小娘,不知何时和吕大郎他们一道,被人群裹挟着去了西边的彩棚。人实在太多了,杨蔓娘挤不进去,索性也不挤了。离开彩棚站到南岸人少处,远远的瞧着水秋千表演。 所谓水秋千,是一种秋千和花样跳水的结合,玩的就是一个惊险刺激。水秋千的架子设在船上,随着锣鼓和笙笛的伴奏,弄潮儿们身着彩衣,在秋千上来回的翻荡,每每荡到最高点时,便突然撒开秋千绳,或是鱼跃或是翻跟头的花样入水,引的周围的百姓阵阵喝彩,也引得临水阁上的皇亲贵戚们驻足。 杨蔓娘到底不死心,努力的踮起脚尖,想瞧一瞧皇帝长什么样儿,但因为距离太远,只瞧见临水阁二楼,黄罗盖伞下坐着一个身穿秋香色的圆领长袍,头戴纱帽的男子。虽然瞧不清具体面容,但是看周围人都身穿统一的内侍服饰,想来应该就是当今官家了。 水殿边的飞虹仙桥上,王公大臣和皇室成员们摇着折扇谈笑风生,看着水中的各色表演。杨蔓娘还在其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皇城司指挥使傅劲光。 倒不是她的眼神有多么好,而是他年轻英俊,身姿挺拔,站在一众四十岁往上的高官里实在是鹤立鸡群,引人注目。 此刻的他正侧身和身旁一位矮胖的中年官员说着什么,大抵是感受到了她的目光。 不经意间,回首瞥了过来。 距离太远,杨蔓娘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只看到他额上那一抹烟灰色,如同端午的金明池湖水,波光粼粼。 “咚!” 突然的鼓声,瞬间打断了杨蔓娘的胡思乱想。 水面之上,驶来一叶小舟。这是来向官家报告的,所有龙舟赛的准备就绪,就等官家下令比赛开始了。 水殿围栏处,一名宦官模样儿的中年男子,端着一个托盘上了临水阁二楼。 远远的,杨蔓娘瞧见官家举起托盘里黄色小旗,挥舞了几下。小舟上的人收到指令,随即便挥舞起一面红色的大旗,同时开始擂鼓。 “咚,咚,咚咚......” 端午龙舟赛,正式开始! 站在岸边彩棚里的百姓早已沸腾,一时间,金明池湖面上,百舟竞发,锣鼓喧天。 规模最大也最为壮观的龙舟队,是皇家龙舟队。这些龙舟是由亲王指挥,气势最强,除此之外,还有各地也有地方龙舟队。这些龙舟队大多是由地方官员组织,规模和装备可能不如皇家龙舟队豪华,但技术不可小觑。 当然这样的节日,天子与民同乐,比赛自然也少不了汴京民间自发组织的龙舟队。虽然民间龙舟队的参与度和影响力虽然不如皇家和地方龙舟队,但其中参加的很多都是熟人,所以得到的关注度和欢呼声也不少,杨蔓娘还在其中看到了卢亚威的身影。 伴随着鼓声和号子声,所有的龙舟都你追我赶,奋勇争先。一会儿你在前,一会儿我在前。围观的人群也不时的鼓掌喝彩,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 随着比赛的逐渐激烈,甚至还有一条龙舟太过急躁,没有掌握好力度翻进了金明池,惹得岸上的百姓连连惊呼。 这样热闹的场面,就连那些坐在水殿里的官家妃嫔们,也难以保持以往的矜持,不时的从座位上起身,拿帕子捂着嘴连连惊呼。 除了那次除夕看傩舞,杨蔓娘是第二次在大宋参加这样大型的活动。看着身边众人神情激动,高声喝彩的样子。恍然间一时不知今夕何夕,有一种在现代看运动会的错觉。 终于还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蹦跳着挥舞起手里的彩旗,跟这众人高声喝彩。 “就这般快活吗?” 倏忽间,身后传来一道带着笑意的男声。 杨蔓娘转身,不知何时,傅劲光竟然来到了自己身后。 今日的他和往日不同,穿了一身文士白袍,腰束玉带,兼具了文人的光风霁月和武者的英姿勃发,着实是让人移不开眼。 四目相对,想到自己刚才旁若无人,又蹦又跳的样子,杨蔓娘不由的脸色红了一下: “指挥使。” 傅劲光目光落在少女微红的脸上。 挑了挑眉,意有所指: “又见面了,杨姑娘。” 杨蔓娘顿时想起上次在虹桥相遇时对方说的话。 做人当然要言而有信,便指了指岸边的一家叫芳菲客的酒馆,笑着道: “那,我请指挥使一道喝酒吧?” 此刻。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6节 龙舟比赛已经告一段落了。 宫廷乐师们在水殿周围奏乐,乐曲声渡水而来。伴随着欢快的乐曲,不远处的湖边,众人说说笑笑,跳起了传统的东篱舞。 “不。” 傅劲光摇了摇头。 瞥了一眼不远处正在跳舞的人群。 转头勾唇一笑,眸光温柔: “妹妹,你来舞东篱,我来喝酒如何?” 第68章 天街小雨润如酥。 五月二十一, 热了大半个月的汴京城,一大清早起来便下起了下着绵绵细雨,整个空气都变得湿润起来。沿街的商铺廊檐处, 雨滴儿如透明珍珠一般, 顺着屋檐的瓦片上缓缓滴落下来。躲在屋檐下的燕子们, 三三两两的探头探脑, 叽叽喳喳,似乎在讨论着雨停了去哪儿觅食。 这会子是五更时分,天还没亮。御街沿街的铺子, 都还没有开门。只有惯常在这儿卖早点的小摊儿,点着灯笼,支着雨篷, 在街道两边儿卖早点。 “卖包子咯, 香喷喷的羊肉大包子,两文钱一个, 五文钱三个!” “灌肺,灌肺,老刘灌肺, 好吃不贵!羊脂韭饼、糟羊蹄、糟蟹!” “炊饼馒头, 七宝素粥......” 叫卖声此起彼伏,穿透了雨幕。给这凉爽的下雨天,添上了一丝温度。 不远处,一高一矮, 两个身穿皂色公服的男子, 打着竹骨伞从街道司出来,不紧不慢的往卖早点的摊子上走去。 走近了,卖早店的商户们纷纷满脸含笑, 热情的打招呼: “哎呀,是连大人,宋大人,您二位这么早就来啦!二位大人尝尝我家刚出锅的七宝素粥吧,加了糖的,甜着呢!” “您二位还是喝碗羊肉杂碎汤吧,保证羊肉足足的嘞!” 御街之所以叫御街,是因为这条街北起皇宫,经过州桥和朱雀门,直达外城,总长度长达十余里,是供皇帝御驾出入,大臣们上早朝的主要街道。所以平常商贩云集,商铺林立,朝廷专门设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街道司,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处理侵街,以确保整个街道的整洁和秩序。 这两位街道司的差役,就类似于现代的城.管,所以,这些小商小贩面对这二位的时候,不免态度殷勤一些。 “我说老李,你这年纪也不小了,家里的二小子都娶上媳妇了,还下雨天出来摆摊儿,咋不叫儿子媳妇来?” 高个子差役姓宋,名宋嘉诚,年纪约莫三十来岁,有些不修边幅,一脸乱蓬蓬的大胡子。他显然跟商户们都熟,哈哈一笑,打趣了卖羊杂碎的李老汉一句。也不等对方答话,便拉开摊位上的长条凳子,收起手里的竹骨伞。 大马金刀的一坐道: “早上刚吃了炊饼,给我们兄弟俩,一人来一碗羊肉杂碎汤暖暖身子。” “哎,好嘞!” 老李憨憨一笑: “年纪大了觉少。大雨天年轻人且贪睡呢,这早点摊子,哪里等得。” 他年轻时候就卖羊杂汤,到如今也快二十年了。一边切羊杂一边说话儿,手下得动作却一点儿也不慢。 “那倒是,二郎小两口儿新婚燕尔,晚上忙活的多了,早上自然起不来,哈哈。” 宋嘉诚嘿嘿一笑,和另一位差役挤了挤眼,乱蓬蓬得大胡子都变得猥琐起来。 这样说荤话儿在市井中是常有的事儿,老李也不在意。装了两大碗满满的羊杂汤,撒上一撮碧绿的葱花儿,端上桌子。 笑呵呵的道: “忙活才好啊,明年能抱个孙子更好。” 汴京正店脚店几千家,老李的羊杂汤虽然好喝,却也排不上号儿。但宋嘉诚却偏偏喜欢,当值的时候三五天总要来喝上一回。 羊肉和羊杂的香气,夹杂着浓郁的葱香味儿,一口下去就暖到了胃里,舒坦! “吁!” 伴随着响鞭的声音。雨中传来“吱嘎吱嘎”的车轮声儿。 宋嘉诚抬头一瞧。不远处,缓缓驶过来一辆马车。外饰精美绝伦,车身上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拉车的马也极为高大,毛发光滑闪亮,显然都是来自西域的上等马匹,显然主人非富即贵。 宋嘉诚的差事,大多时候都在街面儿上,自然眼睛也毒。一眼就瞧见了车辕上上面,黑色的三角小旗上的“高”字。 “这是高尚书的马车?这个时辰上朝可有些迟了。” 一起喝羊杂汤的差役连松和瞥了一眼马车,语气有些疑惑的道。 “呵呵,这不是高尚书,尚书大人的马车不到五更就去皇城了,他家的随从还在我这里买了包子呢。” 一旁给新来的客人切羊杂的老李,瞥了一行驶过去的马车,笑眯眯的道。 “哦,那应该尚书大人家里的衙内小姐了,就不知这个时辰出来做什么,总不会是去潘楼逛早市吧?” 宋嘉诚挑了挑眉。 “哈哈,这样的人家,下人都多的用不完,哪里还要衙内和小姐们下雨天亲自去逛早市。不过,今儿个除了去上早朝的大人们,确实有不少官宦人家的马车经过呢?” “还有这种事?难道,是发生什么新鲜事儿不成?” “哎呀,你们这都不知道啊!” 一名身形瘦削,身披蓑衣踩着木屐的食客有些诧异的道: “今儿个朱雀门报房办甚签售会,十两银子一本书,这不,好些喜欢墨瑾公子的衙内小姐们都早早的去排队了。” “嘶!这么贵!谁会买啊!” “确实太贵了,这一本书都够喝多少羊肉汤的了,我看八成是卖不出去的!” “哈哈,这你们就想错了,买的人多的很哩,自从那朱雀门小报放出风声来说总共五千本精装书,里面还有一百本书里有墨瑾公子的亲笔签名,好些不差钱的衙内就蠢蠢欲动喽!毕竟带签名的才一百本啊,狼多肉少,都怕去的晚了被别人买走了啊。” “何必这么麻烦,这样的人家,让报房直接把书送上门不就得了。” “往常自然可以如此,但是从报房那边端午放出消息之后,便有许多汴京的衙内和小娘子打发家里的下人来蹲点了,但是听说想打招呼插队的人太多,报房那边没法子,便规定先到先得,而且每人限购一本,多了不卖。” “哎呦,这么多条条框框的规矩,还有有银子不赚的啊,这朱雀门报房自从有了墨瑾公子这个摇钱树,倒是支棱起来了,连这些官宦人家的衙内和小娘子都敢得罪喽!” “就是,我看这次是要踢到铁板了,刚才那位不就是高家的小衙内嘛,听说那可不是个讲规矩的,别是去掀摊子的吧!” “啊......这,不能吧!” ...... 朱雀门报房,此刻刚开门。 这个时辰比平常早了一个时辰。这是大宋的第一场签售会,自然是没有先例可循的,大掌柜朱贵无师自通,用红布做了个“欢迎莅临墨瑾公子新书签售”的横幅挂在牌匾上。 报房昨晚彻底做了一次大扫除,大厅还提前的装饰了一番,摆了十多盆鸢尾花和菊花点缀。杨蔓娘虽然没有来,但也专门去书画店做了一副裱糊好的“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的巨大广告牌,立在报房大厅应景。 各家的马车都有序的停在街口。 穿着华丽的小娘子和衙内们哈欠连天的下了马车,但是瞧见报房门口的布置,顿时也不觉得困了,反而有一种新奇的感觉。 遇上认识的人,便一脸欣喜的互相问候。 “啊,浣娘,我记得你之前不是买了一本《梦回盛唐》了嘛,怎么还来?” “嘿嘿,当然要来,那是普通本,今天这可是墨瑾公子签名的精装本啊,我自然要买。平日里就看普通的打发时间,精装本的当然要好好收藏起来呀!” “哈哈,果然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般想的。” “不过签售会这法子,倒是头一遭见,也不知朱雀门小报怎么想出来的,倒是挺有趣的。” “可不么......” 乘着还没有轮到自己,许多互相认识的小娘子都打着油纸伞,一边在门口排队,一边叽叽喳喳的互相寒暄。 就算是彼此不认识的此刻也不显尴尬,毕竟大家都是墨瑾公子的拥趸,可以聊的话题实在不要太多。 之前早点摊子的人说的所谓掀摊子的事情,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众人都有序的排着队入内,一本本的购买。 不得不说,《梦回盛唐》的精装本做的确实非常出色,大多数人头一次看到封面就爱不释手。尤其是几个小娘子,看到上面画的太子和秦王,更是眼神都亮晶晶的。 而且买到了书之后,客人都不急着离开,而是不约而同的翻开第一页去瞧有没有签名,当然大多数都是没有的,不过大家对此也有心理准备,遗憾过后,还是很珍惜的将书收好。 此情此景,让因为担心客人会闹事,一直站在二楼观望的东主朱旭暗暗的松了口气。 说实话,原本买精装本的人也不多,但是自从前几天报房放出消息,五千本精装书里有一百本是带墨瑾公子签名的,来打听买书的人就成倍激增,几乎快踏破了朱雀门报房的门槛儿。 售书的事自然是不用再发愁了,但是新的烦恼又随之而来,几乎所有买精装本的,都是冲着墨瑾公子的签名来的,不少人还想打招呼让报房给预留,还都是些得罪不起的官宦人家,僧多粥少,给谁不给谁呢,朱旭为此就很苦恼和上火。 他原本想着,不然就让杨蔓娘多签一些,或者干脆让报房的撰稿们帮着签也行。谁知道杨蔓娘直接一口拒绝了。也没有再解释什么,而是让他直接把一百本签名的书打乱放进去,正常卖就行了,谁买到算谁的,凭运气,就跟开盲盒一样。 朱旭虽然不知这盲盒是何物,但大抵能明白这话的意思,对于杨蔓娘这不负责任的话,自然心中暗自腹诽不已。 不过两人现在更多的是合作关系。而且从目前的供需关系来看,杨蔓娘还属于强势的一方,加上精装本她还投了银子,朱旭倒也不好再强迫对方什么,只能一边心里担心,一边暗暗祈祷一切顺利。 “哎呀!太好啦!我这本是有签名的!” 突然。 一个兴奋的声音打破了排队队伍的宁静,也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朱旭也不由得低头往楼下望去。 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穿着浅粉色交领襦裙,头戴莲花冠的小娘子,此刻这位小娘子正一脸兴奋的捂着嘴巴,抱着手里的书本蹦蹦跳跳,一点儿没有淑女的摸样儿。 不过。 周围排队的人显然也不在意,闻言迅速的围了过来。 “哎呀,于三娘,给我瞧瞧!” “是啊,快打开瞧瞧,墨瑾公子在里面写了什么小句啊!” “对对对,快读一读。” 后排的人,也都伸着脖子一脸的好奇。 于小娘得了签名书心里高兴,自然也没有藏私。但扫了一眼书里的小句,脸色顿时变得有些古怪。 但众人催的紧,她还是清了清嗓子,忍着笑意,将书上的小句读了出来: “锄禾日当午,读书真辛苦。一本小破书,一坐一上午。” 周围排队的众人,先是一静。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7节 然后,便爆发出了一阵岔气儿似的笑声。 “哈哈哈......” “有趣,这小句实在有趣。” “嘿嘿,这墨瑾公子写的小句也太促狭了些!” 一个读书人模样儿,身穿豆青色圆领长袍的年轻公子闻言,摇着手中的折扇文邹邹的道: “一本小破书,一坐一上午,知我者,墨瑾公子也!” 书生的话音才刚落,队伍后面便传来一声哀嚎: “何止一坐一上午,我是一坐一晚上哪。我家老爹恨不得我晚上不睡觉,天天头悬梁锥刺股。” 显然,这位仁兄也被杨蔓娘的小句戳中了读书的伤心事。 有了小句的出现,之后排队的气氛越发的活跃。很多没有买到带签名和小句精装书的,买完也不忙着走了,索性在一旁等着,看还有谁能买到。 五十分之一的几率,显然还不算太低。 很快,下一个幸运儿出现了,一个穿蓝色圆领长袍的小郎君买到了带签名的精装本。 “嘿!快读一读啊!” “对啊,那小郎君别藏着掖着,快念出来给大伙儿听听!” 这次又延续了之前的情景,众人迅速的围在了蓝衣小郎君的身边。 但小郎君翻开书,却是眼睛不可置信的瞪得老大。接着便忍不住抱着书哈哈大笑,前仰后合,都快要笑的流出眼泪了,惹得围观的众人越发的好奇。 “那小郎,你倒是读出来啊,到底写的什么啊?” “就是,写什么了,为何笑得这般夸张!” “真急人,你倒是快读出来啊!” 在众人的一再催促下,蓝袍小郎君终于终于止住了笑意。 轻咳了一声。 努力的绷着脸,一字一句,吐出了小句的内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啊,这......” 排队的众人跟小郎君之前一样,先是一脸懵,眼睛瞪得老大。 然后,便爆发出哄堂大笑。 “哈哈哈.......” “哎呀,笑煞我也!这墨瑾公子当真不拘一格,哈哈,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就连之前因为功课之事哀嚎的那位仁兄,此刻也是笑得前仰后合。 这句实在是太促狭了,排在队伍里的小衙内高尧康,闻言也忍不住和众人一道哈哈大笑。 笑罢。 又忍不住抬头朝报房二楼打开的窗户望去,期待能够看到墨瑾公子的身影。 说实话,自从之前的几封信件交往,对方提出的很多新颖的画画手法,高尧康就对墨瑾公子越发的佩服了,甚至有一种恨不相逢的知己之感,同时也不免对其本人越发的好奇了,只是碍于对方是女子,倒是不好再提要见面的话,但也对其样貌,也不免在心里有所幻想。 所以,一方面是为了买书,另外一方面也是心里怀着某种期待。向来都不喜欢早起的小衙内,昨晚特地叮嘱侍女一定要早早的把自己叫起来。 起来洗漱罢后,先是换了一身又一身儿的衣裳,然后对着家里的镜子照了又照。最后还不满意,又鬼鬼祟祟的从老爹高闽心爱的花圃里,采了一朵艳丽的芍药花簪在头上,打扮的新郎倌儿似的。 才在大哥高尧斐一脸狐疑的目光中,坐上马车匆匆赶来朱雀门报房。 只可惜,杨蔓娘显然没有什么默契。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小衙内仰着脖子,对着报房二楼瞧了半天,也没看到她人,只瞧见一个穿着绿色缎子衣裳,胡子拉碴的猥琐胖老头儿,在窗口探头探脑的,委实晦气的很。 被嫌弃的朱旭:衙内,你礼貌吗? 一人限购一本书,自然也没什么好纠结扯皮的,所以排队的队伍行进的很快,不一会儿便轮到了排队的高尧康。 负责的管事微笑着将书奉上,语气客气的道: “公子,这是您的书,承惠十两银子。” 高尧康看到封面上自己的画,不由的莞尔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他爽快的掏出荷包付了银子。打开书第一页,熟悉的娟秀字体映入眼帘,是墨瑾公子签名。 哈哈!自己竟然买到了! 小衙内顿时心里一乐,有种蹴鞠比赛的时候,在官扑店压中头彩的感觉。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再而衰,三而竭。” 不愧是墨瑾公子哪! 一如既往诙谐有趣又发人深思的小句,让高尧康忍不住会心一笑,读了出来。 之后的情况和前面差不多,不时地便有买到签名书的幸运儿,被众人围住,央求念出上面的小句。 这一场别开生面的签售会,差不多持续了两个时辰。 倒不是有什么别的缘故,而是书卖完了。 是的,全部都卖完了,东主朱旭原本还担心会剩下太多,没想到最后居然一本都没剩。就连原本答应给自家女儿留着收藏的那本,都被熟人好说歹说给求着买走了,可把朱秋雨给气得不轻。 “我原本还想着这么高的价格,应该不会有太多人买的,想不到居然真的卖完了!而且好些衙内都没有买到带签名和小句的书,我还担心这些人若是不满该如何是好,没想到最后他们竟然没人找麻烦,当真是奇也怪哉。” 卖完了所有精装书,自然也不用守在报房里了。这一把下来,净赚一万七千多两银子。经了大半辈子的商,朱旭从来没有觉得赚钱竟然这么容易。 饭桌上,朱旭夹了一筷子松鼠桂鱼,一边细细品味,一边忍不住有些飘飘然的道: “那些衙内们也没有那么可怕嘛,今儿买书的时候,这些人都怪好说话嘞。” 朱秋雨还在为没拿到精装本的事儿生气。 闻言,撇了撇嘴反驳道: “爹爹错了。那些官宦人家的衙内平日里眼睛都长在头顶上,可不好说话的。只是他们觉得这样的签售会,墨瑾公子可能会在报房,才一个个都表现的那般斯文的。” 朱秋雨外祖父家的小舅舅是大理寺的官员,所以她去外祖父家的时候,也接触过汴京的那些衙内们,虽然也有读书上进的,但也不乏那些不学无术,仗着家里的势力成日斗鸡走狗,而且大多不是什么好脾气的。 “额 ,那倒是。要说这开盲盒的主意还当真不错哩!当初墨瑾公子说让直接靠运气买,我还觉得不靠谱,怕大家觉得亏不愿意浪费时间呢!” “这怎么是浪费时间,能得到一个墨瑾公子的亲笔签名多有纪念意义啊,而且大家是真的喜欢墨瑾公子喜欢《梦回盛唐》,才想要她亲笔签名的书呢,若是那些不喜欢的人签的名,别说买了,白给都不要呢!再说了,那些衙内们每天花银子如流水,又不读书又不用上朝,别的没有,时间是大把的,为了买书半夜起来排队算什么,这带签名的精装本,全大宋才一百本,多珍贵啊,以后拿出去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呢!” 朱秋雨本身就是《梦回盛唐》发烧友中的一员,自然更能理解大家的心态和想法。可说到最后,又想起自己作为东家千金,居然一本都没的收藏。 不免又耷拉着小脸,不高兴的撅起了嘴儿: “哼,都怪爹爹你把我的书卖给人了,不然我也有一本墨瑾公子签名的书可以收藏了。” 朱旭见状只好哄道: “是爹爹的不是,下次一定不会了。” “那,爹爹打算怎么补偿人家?” 朱秋雨眼珠儿一转。 “什么都行,你说吧。” 哈哈!等的就是这句话! 朱秋雨顿时来了精神,心花怒放的就要提要求。 “除了见墨瑾公子。” 朱旭夹了一筷子什锦豆腐丝,不紧不慢的道。 “额......” 朱秋雨顿时噎住了。 半晌。 没精打采的扁扁嘴: “那没事了!” 第69章 却说, 朱雀门小报这次的签售会,可谓是开了签售的先河。 不说那些买到签名精装本的衙内和小娘们,回去如何的跟周围人炫耀, 惹的众人羡慕。也不提如今市面上, 那些被墨瑾公子签了名的一百本精装本《梦回盛唐》, 已经被二道贩子炒到了五十两银子一本, 就这还有价无市,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卖。 单说《梦回盛唐》精装本上的那些小句,随着签售会的结束, 很快便传播开来,风靡了汴京。 尤其是那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更是传到了皇宫里。 这事儿, 要说起来就是巧儿她妈给巧儿开门,巧到家了。 就是某天下朝会之后, 一个年轻的礼部朝官去求见官家。结果此人恰好囊中羞涩,没有银子打点内侍,被内侍给为难了, 故意让他多等了一刻钟, 所以该朝官后来拜见官家的时候,不免脸上带了一丝不忿之色。 官家见状,就问他何故如此。然后此人年轻气盛,自然藏不住事儿, 便把事情如此这般告诉了官家, 最后还一脸郁色的表达了自己的心情,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然后, 官家听罢就先是一愣,然后被逗得哈哈大笑。 再然后。 额,再就没有然后了。 听说这人还没出东华门,就被宫里的小太监们围殴,给打的鼻青脸肿了。 后来这事儿就上了小报,传播的广为人知。再然后,杨蔓娘精装本上的这些小句就更火了。很快所有的小句一句不落,便被消息灵通的报探子们都给收集到了,《虹桥小报》还特意为此做了一期墨瑾公子小句合集。 “智者不入爱河,淹死概不负责。” “人生在世不称意,不如自挂东南枝。”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爽。” 这些小句简短诙谐很好记,很快便随着小报,传遍了汴京城的各个角落。加上这个时节天气暖和,又是各大书院的学子们游学的时候。又被许多来汴京国子监游学的书院学子们,带回了自家书院,私下口口相传。 然后,某日。 应天府书院,一先生讲学的时候,让某马姓学生背诵论语第十二章 《为政》。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8节 这位倒霉的仁兄,就嘴瓢了。 一不小心就把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给背诵成了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爽。 然后,他就真的爽了。 被先生当堂戒尺伺候,打的左手肿成了馒头。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的汴京各大报房,都被朱雀门报房签售会的法子给吸引住了,许多汴京的报房和话本儿作者发现,原来卖书还能这么操作?大家都是同行,自然大概能算的出朱雀门小报精装书的成本,再加上售卖的数量也是透明的,所以利润自然不要太好算。 然后这一算之下,其他报房的东主自然受了刺激,各个都羡慕的眼睛发红,这朱雀门小报哪里是印书,这分明是在印交子啊!简直抢钱都没这么快的! 这还了得! 受到刺激之下,大家纷纷开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报房想着要不要也搞一个这样的签售会,有的报房则想着做精装书售卖,有的话本儿作者则想着,不如干脆学墨瑾公子,也在自己的小说后加一些小句吸引读者。 不过,世上的事情,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比如搞签售会,场地的布置自然容易,各家报房买点花,做些横幅就是了,也花不了几个钱。关键是签售的话本儿选择难住了不少报房。签售会签售会,最重要的自然就是签售的书了,虽然不说能强过《梦回盛唐》吧,但至少也得说的过去,受读者喜爱啊,不然,做出精装本卖给谁啊! 好多报房和书房跟风扒拉半天,也没有扒拉出合适的话本儿,最后便放弃了。 倒是《李氏小报》和《小报》扒拉到最后,找到两本不错的。月下散人和岳阳老生的成名作,《梅花定情记》和《梁生志异》,两家报房都有自己的印刷坊,也不耽搁,用了上等宣纸,又花大价钱找人做了封面,最后不到半个月的功夫,便各自推出了精装本,一本十两,也搞起了签售会。 当然,结果自然是不尽如人意了,与墨瑾公子签售会那天,大批人冒着雨排队买书的盛况完全没法子比。 岳阳老生的《梁生志异》还可以,有许多男性读者喜欢,印了三千本,大概卖了一百多本。月下散人的《梅花定情记》却是彻底遭了冷遇,一共印了三千本,来的人仅仅只有小猫两三只,最后卖出去的还不到两个巴掌的数量,实在是扑到家了。也给月下散人气的整个人都不好了,好几日都在家里愤愤的咒骂墨瑾公子。 说来也是奇怪,按说月下散人和岳阳老生是同一日办签售会的,他嫉妒岳阳老生也还勉强说的过去。却偏偏嫉妒起八竿子打不着的杨蔓娘来,你道原因为何? 归根到底,就是觉得她是个女人,不该强过自己。在月下散人看来,输给岳阳老生一个男人,心里虽然不爽但还能忍。但输给一个女流之辈却绝不能忍,加上在他看来,本来自己的《梅花定情记》在汴京那么火热,很多夫人小姐都追捧的。就因为这墨瑾公子的《梦回盛唐》和《霸道王爷心悦我》出现,才抢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读者,害的自己的《梅花定情记》在签售会惨遭冷遇。 清月散人本就不是个大度的性子,越想心里便越发的不服气,嫉妒之下便想要抨击对方。所以,一气之下便生了一计,反正自己也丢脸了,索性就不管那么多了。便直接在今日的《李氏小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公开讥讽墨瑾公子,还骂的挺难听。 大概内容便是说墨瑾公子一介女流之辈,不好好读女则女诫,在家侍候服侍丈夫侍候公婆。不过识得几个字,就敢抛头露面,自诩才女,写出一些幼稚可笑,情情爱爱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哗众取宠,简直是牝鸡司晨。还不如早些放下毛笔回家相夫教子,免得贻笑大方。 不过。 此刻的杨蔓娘,自然还不知道这事儿。这个时候的她,正在家里数交子。 是的,数交子。 这次的分成,朱旭结算的依旧很利落。签售结束还不到二十天,便送过来了。当然,不可能是送来七千五百两白花花的银子了,毕竟那可要三百五十多公斤,搬过来不方便,而且杨蔓娘家里放着也不安全,连出门恐怕都得时刻惦记着。 所以,朱旭拿来的都是一千两面额的交子。一共是七张,外加五百两的散碎银子。杨蔓娘还是第一次见到北宋的大额银票。交子的设计非常独特,首先纸张上就很特殊,纸的颜色是一种类似画卷,却又比画卷清淡一些的焦黄色,纸质坚韧细密,除了标注了最基本的面额以外,上面还绘着繁复的花纹和山水人物图案,仿佛在这薄薄的纸张上刻下一副时光画卷。 除此之外,交子上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写的警示语。警示语的字体是非常小的,和现代的微雕印章有的一拼,不过虽然整体较小,但是上面的内容却是非常丰富清晰的,杨蔓娘看的真真切切。 敕伪造会子,犯人处斩,赏钱一千贯。 真不知道,这些制作交子的人是怎么做到的。 “这么大的面额,就不怕被伪造吗?” 杨蔓娘总感觉和现代相比,这个年代的防伪技术还很落后。 朱旭顿时笑了: “呵呵,怎么会。瞧见上面的那行警示语了嘛,敕伪造会子,犯人处斩。伪造交子一旦被抓,会被处斩,并且其所有家产也会被没收,一般人谁敢干?再说了就算有这个胆子,也没本事仿造,朝廷也设立了专门的造纸作坊作为制作银票的专用作坊,还采用特殊的纸张生产交子,这种纸张坚韧细密,根本难以仿制。” “不光如此,最重要的防止伪造的手段,便在于这些密密麻麻的警示语小楷上,这些字,字迹工整,出入皆法,就是最擅长书法的大家都很难写出这么小的字,一般人又怎么可能模仿的了。况且,就算以上所有条件,都恰好有人能够做到。但娘子想一想,这做到的成本就已经远远超过交子面额本身了,有这个本事,谁又会傻的去做这掉脑袋的事呢?” 杨蔓娘一想,顿时恍然,也不由得笑了。 也是啊,虽然这个年代防伪技术不发达。但是同样的,伪造技术也不发达啊,确实没什么好担心的。 收起手里的交子,杨蔓娘喝了口茶,笑着换了个话题: “听说员外家的宅子在显仁坊?” “不错,是祖上留下来的老宅子,原本在皮场街上,旁边就是皮场庙,现在是万寿观了。怎么,杨娘子为何有此一问,莫非要打算买宅了?” 朱旭哈哈一笑。 “确实有这个想法。” 杨蔓娘点点了点头。 汴京是一个常住人口加上驻军和流动人口将近二百万的超级城市,所以,人口密度非常高,房地产市场自然也发达火爆,房价很高。 房价基本可以媲美现代的帝都和魔都,算得上寸土寸金了。很多有宅子的人家,都是有权有势的皇亲国戚或者高官巨贾,亦或者是老汴京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普通小老百姓想要靠自己买房子难比登天。 甚至,老汴京人还有句俗语,说汴京城的宅子,你生下来有就有,生下来没有的话辈子也没有。 这话虽然有些绝对,但也不无道理,汴京很多人都因为房价太高没有房子。那些彻底买不起房子的底层穷人,买不起索性就只租不买了。可是很多有一定的收入,想要过体面生活的中产,就很烦恼。 比如一个普通的县衙小吏,差一点儿的,一个月赚四五千文的俸禄,好的一个月七八千文。除了正俸外,还有衣裳钱、禄粟钱、添支钱、薪碳钱、盐钱、茶酒厨料钱、职钱、公使钱及一些年节的赏赐,若是地方官员还有职田,官员被外派差遣的话,还有出差的津贴补助钱。零零碎碎的算下来,一个月下来,收入最低也在三两银子以上,算是典型的中产收入了。 这样的收入租房子很富裕,可买房子就不够看了。所以如今汴京城的大部分官吏,还都是租房蜗居族,一边租公租房,一边努力攒钱买房。比如大宋名人苏辙,也曾因为买不起汴京的房子而苦恼,还为此写过一句诗,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 后来,在许州盖了三间新房,觉得人生一辈子,有个房子总算是值了。 还写诗自嘲道: “平生未有三间屋,今岁初成百步廊。欲趁闲年就新宅,不辞暑月卧斜阳。” 可想而知,时下买房的不易。 不过,人总是渴望有一个固定居所的,尤其是对于已经连续搬了好几次家的杨蔓娘来说,虽然生活在慢慢变好,可偶尔内心还是不免有一种寄人篱下的不安定感。总感觉只有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是家,才算安定下来。 所以如今手头有了银子,第一件事便是考虑买个房子。 “唔,汴京的房价确实不便宜,不过以杨娘子如今的身价,倒确实可以考虑了,不知娘子还记得金牙人吗?” 朱旭作为报房东主,自然知道杨蔓娘如今的稿费和分成已经快九千两了。这笔钱虽然买不了靠近大内的常乐坊,景福坊和寿昌坊这些地方的大宅子,但是买内城普通的两三进的民宅还是很轻松的。所以,倒不怀疑她的实力。 “金三万?” 一听朱旭提起这个名字,杨蔓娘脑中瞬间浮现出一个穿长袍的瘦削汉子,和一排黄黄的大门牙。 “就是他,娘子也见过的,之前咱们第一次签约就是他去县衙办的。他虽不是汴京最出名的牙人,但为人还算妥帖厚道,在朱雀门这一片儿口碑一直不错的。” 朱旭喝了一口茶,笑眯眯的道: “娘子若是打算买宅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他。” “好,多谢员外相告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 “娘子不必客气。” 朱旭摆了摆手。不过想到杨蔓娘说到相告二字,他的神色还是顿了一下,想起了早晨看的李氏小报。 犹豫了片刻道: “娘子可看今日的李氏小报?” “还不曾,怎么,是上面有什么新鲜事儿吗?” 杨蔓娘笑了笑,她也才刚从早市上回来。 这段时间不写书了,每天就清闲了许多,晚上也不用熬夜,早晨直接睡到日上三竿,起来洗漱罢,便带着白绾绾去早市,给自己要一碗灌肺和七色烧饼,给白绾绾买一条小鱼干,一人一猫都吃的美滋滋,回来都快午时了,倒是还没顾得上看报呢。 “我这里有一份,娘子一看便知,不过上面只是小人之言,娘子瞧了不要动气才是。” 朱旭踟蹰了一下,从袖子里抽出李氏小报递了过来。他今日过来,一方面是为了送银子,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这个事儿。 不要动气? 杨蔓娘有些好奇的接过小报,第一眼便瞧见了首页上清月散人的发言。 女流之辈?幼稚可笑?哗众取宠?牝鸡司晨?贻笑大方? 这清月散人为了讽刺自己,不会是把这辈子学的成语全用上了吧? 杨蔓娘挑了挑眉,突然嗅到了一丝故意引战的味道。 朱旭是个商人,从来都是和气生财,当他早上看到报纸的时候也是气的不行,可是又怕杨蔓娘看了,年轻气盛会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事儿,才特地借着送银子跑来一趟。 此刻见杨蔓娘盯着小报半晌不语,便有些担心,连忙苦口婆心的劝她息事宁人: “其实这上面的话都是那清月散人自说自话,根本不会有人相信的,娘子看过了也就罢了,咱们别理他就是。娘子是名贵的瓷器,他是路边的瓦砾,没有瓷器去碰瓦砾的理儿,反正那清月散人的书也没有卖出去,发发牢骚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员外错了,这可不是发发牢骚就会完的事儿。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世上的事情从来不是你不理就不会有的,我估计现在看报的人都吵翻天了吧!” 杨蔓娘是个现代人,在网上见过太多的引战带节奏的帖子,自然瞧出了这清月散人想干什么。不得不说,对方还挺有心机的。 “额,似乎是这样,我路过茶馆听到好些人都在说这个事儿,有的骂他有的支持他,不过,总的来说还是骂他的人多,真不知道这人图个什么。” “他图的自然是关注和热度了,我敢打赌,再过几日,他必定要开新书了!” 杨蔓娘放下手里的小报,喝了一口茶,语气笃定的道。 朱旭闻言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不可能吧?” 清月散人上一本才失利,精装本也没卖出去,会这么着急写新书? “怎么不可能,黑红也是红,他要是真的能蹭到热度,踩着我的名气c位出道,开了新书自然会有讨厌我的人去买账!” “啊......这!” 朱旭虽然不知道什么叫c位出道,但大抵结合杨蔓娘的话,也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杨蔓娘又不是交子,自然不可能让所有人喜欢,有忠实的读者,自然难免就有不喜她的,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朱旭自诩见多识广,这会子听了杨蔓娘有理有据的分析,也是目瞪口呆。但是仔细一想,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对的,还真有这种可能。 事关报房的利益,朱旭顿时坐不住了: “那咱们可不能让他白白的蹭了热度,踩着娘子的名气c......那个位出道。” 朱旭才跟杨蔓娘学会一个新名词,说起来不免还有些拗口。 “蹭热度这个,咱们是没办法的!” 杨蔓娘摇了摇头,虽然这么说有些厚脸皮,但她如今在汴京确实算得上是家喻户晓了。清月散人在小报上公开骂她,这事儿绝对会被无数人关注和讨论,热度根本不是她想降就能降下去的。 “啊!那怎么办?” 朱旭顿时急了,他可不想那个什么劳什子清月散人踩着杨蔓娘上位,这不但损害朱雀门报房的利益,而且也太膈应人了。 确实太膈应人了! “他既然要蹭,那我就让他蹭个够!” 杨蔓娘哼了一声。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09节 她虽然i,但也从来不是个怕事的,人家都武武喧喧到自己头上来了,当然要接招了! “这戏台子既然已经搭好了,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唱独角戏,我自然也要奉陪的!” 第70章 墨瑾公子从不让人失望。 第二日一早, 朱雀门小报头版便发了一则杨蔓娘的最新回应,名字叫《告清月散人书》,原文如下: “尊敬的清月散人前辈, 我原以为, 公既为汴京话本小说界的元老人物, 在李氏小报之上, 在汴京父老面前,必有高论,没想到竟出此粗鄙之语! 吾有一言, 还请足下静听! 足下说我女流之辈,牝鸡司晨,我不知足下腹中有几斤仁义道德, 但想来应该不多, 毕竟唐诗有云,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不知足下穿着你口中所谓的女流之辈给你缝的衣裳, 这般狺狺狂吠之时, 是否会有一丝心虚脸红。 另外,足下说我写出的话本儿只有情情爱爱,贻笑大方,我暂且先不辩驳, 毕竟事实胜于雄辩。但为了公平公正, 不如你我二人各写一本话本儿,让看书之人来评判。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呵呵, 朱雀门墨瑾在此,散人可敢一战否?” 杨蔓娘这一段回应开头的灵感,来自老三国里诸葛亮骂司徒王朗,当时看电视剧的时候,就觉得诸葛亮非常的有智慧有学识有风度,竟然用三寸不烂之舌便将司徒王朗骂死了。在这里,杨蔓娘当然不可能把清月散人骂死。毕竟,清月散人可没有司徒王朗那么高的道德感和羞耻心。 不过,这一篇《告清月散人书》也着实让无数汴京人开了眼界。 御街,朱骷楼茶馆。 这里是汴京七大茶坊之一,不光有最好的凤茶,还有最好的点茶娘子萧莲花,所以,每天来这里喝茶和休闲交友的汴京人络绎不绝。 这些人里既有文人墨客,也有市井百姓。这会子正是午饭过后,品茶的时间,众人一边喝茶,一边热火朝天的讨论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之事。 杨蔓娘之前的判断不错,以她如今在汴京的家喻户晓的程度,清月散人那般公开讥讽,确实掀起了不小的热度,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她回应的《告清月散人书》。 “哈哈,钱兄,看了吗,墨瑾公子的战书?” 因为杨蔓娘在《告清月散人书》的最后,问清月散人可敢一战,所以很多人干脆把这段回应称为战书。 “看了,确实了不得啊了不得!要我说,我虽然是个男人,但也不得不说,这次清月散人的所作所为确实是落了下乘,那墨瑾公子实在是厉害有格局,一句事实胜于雄辩,就强过清月散人多矣!和她这高明的回应相比,这清月散人之前什么女流之辈牝鸡司晨的话,确实都是不堪入目的粗鄙之语啊!” “确实!这《告清月散人书》明明怪有礼数的,也没有一个脏字,但里面的意思却实在是犀利啊,我看了都为清月散人脸红!说起来,墨瑾公子说的也在理,那清月散人确实是汴京话本小说界的元老人物,没想到这么小家子气,居然在小报之出此粗鄙之言!说什么女流之辈,牝鸡司晨的,这写话本儿还分什么男流女流的,各凭本事就是了!我倒是觉得墨瑾公子骂的好!” “可不么,再说男子汉大丈夫,欺负一个女人,算什么本事!” “额,他好像也没欺负过啊,瞧瞧如今给骂的灰头土脸的,似乎是那墨瑾公子占了上风呢!” “呔!那岂不是更丢脸了!” 这样的讨论,在接下来的几日,已经是各大酒楼茶肆里的常态了,几乎所有的公共场合里,人们都在议论此事,如果大宋要是有个热搜榜的话,想来“墨瑾公子与清月散人”“墨瑾公子回应”“《告清月散人书》”这些相关词,估计后面会标注一个大大的hot。 世上到底是明事理的人多,虽然一开始因为清月散人的讥讽,有不少人被带了节奏,都对墨瑾公子的女子身份颇有微词,但是杨蔓娘这篇《告清月散人书》一出,百分之九十的都熄火了。 大家都发现,这小娘子虽然不露面,但这脾气却是真的刚,根本不是个会息事宁人的主儿,被惹了是真的会怼回来啊。尤其是墨瑾公子那句,不知足下穿着所谓的女流之辈给你缝的衣裳,这般狺狺狂吠之时,是否会有一丝心虚脸红,实在是骂的太犀利了,大家都有母亲妻子和女儿的,带入之下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儿,倒是对清月散人的做派越发瞧不上了。 说起来,杨蔓娘的《告清月散人书》,除了这些,其实还为汴京带来了一个变化。 那就是,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汴京人都不再说什么女流之辈,牝鸡司晨的贬低女子的话了,若是有人这么骂人了,旁人就用墨瑾公子《告清月散人书》里的话直接回怼回去,让对方臊得抱头鼠窜。 许多汴京的妇人们,甚至是祖母这一辈,看了《告清月散人书》,也都觉得心里熨帖,不免对原本无感的墨瑾公子路转粉了,倒是让杨蔓娘有了不少姨母粉和奶奶粉。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此刻,对于墨瑾公子的忠实的女性书迷来说,和清月散人的纷争才刚刚开始。 今儿个恰好是六月六,晒书节。 无人到穷巷,长日守闲居。宿火惟烘药,新晴还晒书。自古以来,但凡有人类社会,必然会有沐浴清洁。 究晒书节形成的原因,还要从南方说起。六月江南刚刚度过漫长潮湿的梅雨季,天气晴朗,是晾晒的好日子,所以这段时间家家户户清洗晾晒衣服书籍和家具,用来除去梅雨时节的霉变,所以,时间长了,民间渐渐约定成俗,在六七月里晒书晒衣裳。渐渐的便有了每年六月六的晒书节和七月七晒衣节。然后,这样的节日又从南方传到北方,变成了一年一度的晒书节。 不过,相比于南方天气的潮湿,北方的天气干燥,书籍和衣物一般不会发霉,倒是用不上专门的时间去晾晒。所以在大宋,北方的晒书节更多的是一种风雅事,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所以,便渐渐的成为汴京年轻人以晒书为题聚会会友的日子。 譬如今年的晒书日聚会,便是由户部侍郎刘直之女刘渺渺发起的,一共邀请了二十多位闺中密友,地点便是在刘家的藏书楼。 此刻,刘家藏书楼前的凉亭里,榉木桌子上摆放着各色精致的点心果子和小食乳酪,一众穿着各色漂亮纱衣的小娘子们,围坐了一圈儿,一边用手里的团扇扇风,一边听站在中间的聚会主人刘渺渺读小报。 是的,读小报。 清月散人在李氏小报上讽刺墨瑾公子并且贬低女人的话,委实让喜欢墨瑾公子的小娘子们不忿。可是气愤之后,众人却苦于不知如何回嘴,毕竟如今的风气就是这样容易轻视女人,连孔圣人都说,为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众人虽然讨厌贬低女人的清月散人,却也一时间拿他无可奈何,只能气的暗自咬牙。 所以,当墨瑾公子出面回应的时候,小娘子们便不约而同的期待起来,都希望她能压一压清月散人的嚣张气焰。 “公既为汴京话本小说界的元老人物,在李氏小报之上,在汴京父老面前,必有高论,没想到竟出此粗鄙之语!” 刘渺渺才读了杨蔓娘《告清月散人书》的开头,众人便不由的笑了。 “哈哈哈!痛快呀!墨瑾公子骂的好!粗鄙之语!” “哈哈墨瑾公子太有才啦!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早就该这么骂了,那清月散人就是个粗鄙之人!” “后面说什么了!渺渺快读下去!” 人群中的曹溪一脸兴奋的催促道。 刘渺渺轻咳了一声,继续读道: “不知足下腹中有几斤仁义道德......穿着你口中所谓的女流之辈给你缝的衣裳,这般狺狺狂吠......” 刘渺渺的声音抑扬顿挫,读到兴奋处,激动的脸色通红,还挥舞着手臂,好像在演讲似的,但是这时候的众人都根本不在意这些,大家此刻得激动一点都不比刘渺渺少。 “哈哈,说的太对了!这人也不知道腹中有几斤仁义道德,就这般狺狺狂吠,简直无耻!”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这句说的太好了,我喜欢!可别瞧不起咱们女子!” “就是,那清月散人穿着咱们女人做的衣裳,却又瞧不起女人,当真是假仁假义!” “我看墨瑾公子说的不错,这人就是在狺狺狂吠,伪君子一个!” “对!伪君子!” 众人风也不扇了,直接扔了手里的团扇,七嘴八舌的附和起来痛骂清月散人,将之前被清月散人挑起的怒火,全部痛快的发泄出来。 不过。 说着说着,众人的重点不由的偏移了。 “对了你们看这《告清月散人书》最后,墨瑾公子说事实胜于雄辩,她要和那清月散人比试呢,说要各写一本书比一比高下,哎呀,《梦回盛唐》结束后,快一个月了吧,我就盼着墨瑾公子出新话本儿呢,可算是等着了!” “是啊,这一个月可好无趣的,虽然最近有不少话本儿也写穿越,但翻一翻总觉得不如墨瑾公子写的有意思,也不知墨瑾公子这次会写什么呀?” “大抵还是写穿越吧?毕竟,才穿了唐朝,还可以穿别的朝代啊,汉朝秦朝晋朝,能写的可太多了!” “嘻嘻,她写什么都好,好期待啊!” “喂!你们先别忙着期待啊,没发现墨瑾公子问清月散人可敢一战,那清月散人都没动静吗?这都快一天了,这清月散人怎么还不回应,不会是被吓得当缩头乌龟了吧!” 刘渺渺不满的道。 众人原本降下去的火气,又瞬间挑起来了。 “是啊,还有那清月散人呢!这事儿可不能就这么算了,他既然有本事挑事儿,就该有本事回应哪!” “就是,咱们得盯着他,可不能让他糊弄过去,且看他这次如何收场,究竟敢不敢应战!” “对,盯着他!” 却说,被小娘子们这般惦记的清月散人会如何回应呢? 当然是,装死不回应了! 其实,清月散人早上看了朱雀门小报上的《告清月散人书》就赶到大事不妙了! 那墨瑾公子实在是犀利,句句没有脏字,却句句戳人心窝子哪,给清月散人气的连朝食都没吃。 他原本想着自己是前辈,墨瑾公子年纪小,又是一介女流之辈,自己不过指点两句,对方肯定也不敢说什么,多半会选择息事宁人,那自己正好能乘着这机会,挽回一波之前签售会丢了的颜面。 谁知道,这小丫头片子小小年纪居然这么泼辣,竟然直接在小报上怼自己。 清月散人没有挽回颜面不说,一时间反而被捶的灰头土脸,加上这件事在市井中关注度高,倒是搞得他名声更差了。 他这次算是领教了这小丫头片子的厉害,对方的话说的太漂亮了,此时回嘴无异于自取其辱,想着索性还是息事宁人吧,反正该有的关注也有了,这两日因为这事儿,他的《梅花定情记》精装本可卖了五六十本呢,倒也不算太吃亏! 可古话说得好,请神容易送神难,清月散人太傻太天真了,一点都不了解新闻学,热度既然来了,怎么可能轻易冷却呢? 蹭热度这种事情,可不是他想开始就开始,想停下就停下的。 清月散人原本以为这事儿,自己不回应几日过去也就没事了。 谁知,苦果几乎很快便来了。这两天不时的总有熟人问他,什么时候接墨瑾公子的战书啊?到底要不要比一比啊!实在把他烦的不行,自家人知自家事,他怎么可能跟墨瑾公子比,万一再被锤了,那岂不是把脸彻底给丢了,所以清月散人不想看见熟人,索性便住在李氏小报报房。 谁知六月初九一大早,他正睡得香呢,就被报房外面一阵接一阵的喊声吵醒了。 “清月.......可敢......” 似乎隐隐约约的喊着自己笔名,清月散人听不甚真切。 索性便穿上鞋子,打着哈欠,起身推开了窗户。 然后,就瞧见报房前面聚集着一群十五六岁的小娘子,身穿彩色纱衣蹦蹦跳跳的,喊着整齐划一的口号: “朱雀门墨瑾在此,清月散人可敢一战!” “清月散人,可敢一战啊!” 看到这阵势,顿时惊得清月散人目瞪口呆。 手里的窗撬“吧嗒”一声掉了下来,正好砸在了脚背上。 “嘶......嗷嗷嗷!” 报房里瞬间传出阵阵嚎叫! ...... 发生在李氏小报的事儿,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她此刻正在忙活一件动物界大事。 是的,你没看错。 家里之前清明的时候不是来了两只燕子筑巢嘛,前几日小燕子已经生出来了,杨蔓娘午后偶尔在厢房的窗下纳凉,都能听见几声稚嫩的鸟叫声,也不禁为那对燕子夫妇而喜悦。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 今儿个一早,燕子夫妇出去觅食了,窝里的小燕子大约吃饱了,有了力气,居然从窝里爬了出来,颤颤巍巍的站在了房檐伸出来的竹竿儿上,然后,正在巡视院子的白绾绾瞧见,顿时就兴奋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0节 “喵呜”一声蹦起二尺高。 小燕子本来就小,突然面对天敌,吓得“叽”的一声,便两眼一翻摔了下来。 恰好,杨蔓娘歇息了将近一个月,这两日静极思动,正在考虑新书要写什么,索性便将家里的书桌搬到了风雨廊下,泡了一壶茶,一边写大纲,一边吹吹廊下风,顺便欣赏着连廊两边盛开的桃红色石竹花。 这会子听见廊下的动静,瞧见掉下来的小燕子,连忙将手里的毛笔一扔,使出运动会跑四百米接力的速度,冲刺过去险险的接住了。 杨蔓娘累的大喘着气,一人一鸟,懵逼的对视片刻。 望着这只翅膀上绒毛都没有长齐,有些丑丑的小东西,再看一眼旁边弓着身子盯着小燕子,一脸垂涎的白绾绾,杨蔓娘忍不住扶额,家里连个梯子都没有,真不知要怎么把这小家伙送回窝里去。 额,对了,燕子夫妇回来不会误会什么吧! 燕子夫妇是否误会,自然没有人知道。 反正等下午杨士林回来,姐弟俩借了隔壁邱员外家的木梯子,在燕子夫妇的注目下将小家伙放回窝里的时候,白绾绾绝对是沮丧极了。 “大姐,你今儿该出门瞧瞧的,哎,你是没看见李氏小报的事儿,简直太热闹了!” 杨士林抱起白绾绾,一边撸毛,一边眉飞色舞语气兴奋的道。 “哦,李氏小报怎么了?” 杨蔓娘俯下身,闻了闻石竹花的味道,语气不在意的道。 “嘿嘿,就是大姐你之前写的那个《告清月散人书》啊,不是在市面上火了么,然后都三天了,那个清月散人不是一直不回应嘛,你猜怎么着!嘿!今儿个一早,我才到报房的时候,就听见李氏小报那边闹哄哄的,竟然有好些小娘子在报房下面喊,要那清月散人别当缩头乌龟,让他应战呢。哈哈,还拉了横幅哩!” 杨士林说罢便忍不住哈哈大笑。 前几日自家大姐被清月散人骂的时候,他就气的不行,这会子看清月散人遭殃,可算是解气了。 “额......” 杨蔓娘委实没想到会这样,她原本还想着就跟擂台pk似的,先跟清月散人打一段时间的嘴炮,有来有回的互喷垃圾话什么的呢! 没想到,事情居然有这种诡异的转折,战场居然转移了。 惹不住有些懵: “那然后呢?” “然后啊,哈哈,那些小娘子一直喊清月散人是缩头乌龟嘛!因为太热闹了所以好多人都跑了来围观,御街都被看热闹的人给堵住了,后来街道司的人来了,然后李氏小报的大管事就出来了,说让大家先散了,明天一定会让清月散人在李氏小报上回应的。” 说到这里,杨士林越发的兴致勃勃: “大姐,你说明儿那清月散人会应战吗?” “当然会。” 杨蔓娘语气笃定的道。 “为什么啊?” 杨士林不解,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清月散人不是自家大姐的对手,为什么还要应战呢? 杨蔓娘没有解释,而是笑了笑反问道: “若你是清月散人,你会怎么做?” “额,我?” 杨士林扒拉着白绾绾的毛,想了许久,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家大姐说的是对的。 毕竟都折腾了一圈儿了,这个时候,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骂了缩头乌龟还直接认怂吧,那岂不是真成了缩头乌龟了,也太丢面子了,似乎也只能应战了。不过,为了保证取胜,应该也还是会提一些要求吧? 不错。 清月散人也正是这个意思。 此刻的他正在李氏小报,和报房东主李邱合,还有大掌柜李渡一起商量对策,原本按着东主李邱合的意思是让他别固执了,索性直接认输得了。 但清月散人这会子却死活不愿意了,毕竟被骂缩头乌龟的人不是李邱合。 他据理力争,试图说服对方: “我并不觉得我会输!那墨瑾公子不过仗着自己是女人,懂女人的心思,所以才写出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引得汴京的小娘子都去看,我这次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我明儿就应战,然后规定主角必须是个男的才行,我就不信她一个小丫头片子,写男人话本儿还能胜得过我!我赢了她,那以后咱们李氏小报比朱雀门小报还火!” 清月散人的话非常的有煽动性,东主李邱合眼神闪了闪,对于清月散人的话,一时间有些心动。 不过虽然心动,却还是不免有些担心: “那她若是不同意呢?” “她若不同意,那咱们就直接也发个《告墨瑾公子书》,让汴京人瞧瞧到底谁才是缩头乌龟,不敢应战!哼!若她当真不敢应战,以后就封笔休想再写话本儿!” 不得不说,清月散人这一招确实够狠的。 第二日看到清月散人在李氏小报上的回应,许多墨瑾公子的忠实读者都急了,一边痛骂清月散人不要脸,一边又都担心起来,怕墨瑾公子不擅长写男子为主角的话本儿,怕她会输给清月散人,就此封笔。 朱雀门报房,二楼。 朱旭一脸忧心忡忡,对来商量买房事宜的杨蔓娘道: “娘子打算怎么办?咱们还要跟他比吗?其实如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他的奸计,他就是不想娘子继续写话本儿!咱们干脆不要理会他,直接写书就好了,反正咱们绝对不能封笔的。” 杨蔓娘可是他最宝贝的摇钱树,朱旭自然不想杨蔓娘为了什么狗屁劳什子打赌,最后封笔。 “男女无所谓,就随他的意好了!” 杨蔓娘把玩着桌子上小瓷兔子,笑眯眯的道: “员外明日帮我发一个回应吧,就说我同意他提的条件,不过输了的惩罚要变一下。我若是输了,那我可以封笔,从此不再写话本儿。那清月散人若是输了的话,我也不用他封笔。只要他双手叉腰,脚后跟踢屁股,围着皇城跑一圈儿就可以了!” “脚后跟......踢屁股,跑一圈儿?” 朱旭愣了一下。 有些懵逼的在脑中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顿时脸色变得一言难尽。 额,杨娘子真是太善了!以后还是不要惹她的好! 第71章 二人正说着话儿, 楼下传来了厅堂管事的招呼声儿。 “金掌柜,您来了啊!东主就在楼上等着您呢!我带您上去吧!” “不用,你忙你的, 我和你们东主老熟人了!” 却说金三万上了报房二楼, 和朱旭寒暄着, 却根本没认出来杨蔓娘。 当然这也不能怪他, 毕竟虽然只是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杨蔓娘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她长个儿了,也长肉了。原本瘦干的身材变得修长匀称, 枯黄的浅色头发变得乌黑。身上的二手羊皮裘,也变成了浅紫色的镶银边儿的交领襦裙,头上还带着精致的莲花冠。金三万虽然觉得眼前模样儿秀美的小娘子有几分眼熟, 却也没有联想到冬天见过的杨蔓娘, 只以为是朱旭家里的子侄辈。 直到朱旭笑呵呵的做了介绍,金三万才恍然大悟。 “哎呀, 您竟然是杨娘子,实在是......实在是了不得啊。” 由于太过于震惊,金三万都结巴了一下, 想了半天, 才勉强找出一个合适的词儿。 金三万虽然没有一开始认出杨蔓娘,但并不是说他对于杨蔓娘这个名字没有印象。相反,他对于杨蔓娘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毕竟, 当初杨蔓娘和朱旭的契约, 就是他负责做居中的,所以朱旭自然也知道杨蔓娘就是墨瑾公子本人。 当时金三万只是觉得这小娘子不简单,有魄力有胆量, 居然能说的动朱旭这个老狐狸签约话本儿,当时心里还赞了一句,但也仅仅是赞了一句而已。 当时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杨蔓娘的书这么快就火遍了汴京城,而且墨瑾公子这个名字也在汴京家喻户晓了,不过后来知道了,震惊之下,但是处于职业道德和牙行信誉的考虑,自然不能到处说,但私下里还是忍不住和自家娘子炫耀过这件事儿。 谁承想,巧的很,今日居然又和对方见面了。 “杨娘子,有礼了!” 金三万笑着拱手作揖道。 “金掌柜客气了。” 杨蔓娘也起身还礼。 “哈哈哈,老金快坐吧,今儿个可不是我找你来,而是杨娘子要买宅。” 朱旭招呼店里的杂役上了茶,笑着说明了请对方过来的缘故。 “娘子当真是有才,这才多久就能在汴京买宅了,恭喜啊!” 金三万顿时眼睛一亮,赞道。 在汴京买宅可不容易的,要知道金三万自己在汴京虽然开着牙行,但家里还是租房子住的。他还记得杨蔓娘当穿着旧羊皮裘窘迫的样子,再看看如今光鲜亮丽,举止优雅的杨蔓娘。心中不由的暗暗感慨,当真是识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这位小娘子还真是厉害哪! 不过,心里感慨归感慨,金三万到底是专业的牙人,很快便调整好了情绪。 道喜罢,便笑着问杨蔓娘: “不知娘子需要什么样的宅子,几进的?预算如何?” 在《梦回盛唐》写完之后,杨蔓娘就特意了解过汴京的房价。金三万的这些问题,杨蔓娘心里早就有所考虑了。 喝了一口茶水,不紧不慢的道: “宅子的话,两进和三进都可以,但宅子不能太旧,最好院子里有单独的水井,树木花草多一些,预算的话,八千两银子以下吧。” 杨蔓娘手头满打满算,还有八千九百多两银子,还要付牙人的佣金。没有开新书之前,还是要留下几百两银子做家用的。 “那宅子的位置,娘子有要求吗?” 金三万思量了片刻,问道。 “宅子位置的话,不用太靠近大内,只要在内城就可以。” 相比于唐朝的长安布局像一个个四四方方的小麻将块儿。汴京的的房宅布局,则类似于一个洋葱。最中心处,是皇城,之后一圈儿是内城,然后是外城。 几乎所有的宅子和建筑,都是以街道为单位。围着皇城,一圈一圈的绕着来,就像是卷起来的洋葱一样。而且汴京城不光布局像洋葱,房价也是跟洋葱一样感人,拨开的层数越多,房子的位置越靠近皇城和大内,价格就越让你想流泪。 杨蔓娘最开始穿来的时候,住的南熏门的房子,就刚好是在南熏门城门口,那就是外城了。后来租的保康门的房子,和现在住的这个西水门房子房子,位置都是正儿八经的内城。 “八千两左右的内城两三进宅子,我这里倒是有三座要卖的,其中两座都有水井,一座没有。有水井的一座是在曲院街,旁边就是武学,是个三亩的三进宅子,价格是九千一百两。另外一处宅子是在观音桥附近的春明坊,那是个一亩半的二进小宅,附近是寺庙和道观比较多,上清宫,铁佛寺,观音院都在那一片儿,那边靠近是内城靠里的位置了,虽然宅子小,但主人要价是七千二百两。” 金三万介绍罢房子的情况,喝了一口茶,笑着道: “不知娘子中意哪一处?” “曲院街那边有点远了,都快到外城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1节 曲院街离杨蔓娘之前住的南熏门,就隔了两条街。 虽然也在内城,但是在外圈儿,无论是离朱雀门报房,还是文绣院,距离都有些远了,杨蔓娘不是很中意。 “我觉得观音桥的那座宅子不错,一亩半的宅子虽然小一些,但娘子家里人口简单,两进的宅子尽够住了。还离报房也不远,就隔着三条街,而且春明坊离延宁宫近,那一片儿经常有衙役巡逻,地痞流氓也不敢乱来,安全上也有保障。” 朱旭虽然佩服杨蔓娘的本事,但又因为杨蔓娘年纪小,平时生活上不免将其当作子侄一般,总觉得杨蔓娘家只有几个半大孩子,所以,买宅子不免先从安全上考虑。 “观音桥离这边儿也不算远,若是娘子愿意,不如咱们坐车实地去瞧一瞧。” 见杨蔓娘没说话,金三万连忙语气殷勤的道。 房宅牙人的佣金都是买方来付,通常为宅子成交额的百分之十以内,当然这有点虚高,客人不可能给这么多,一般最后都是对半给。可即使如此,若是七千二百的宅子成交了,也可以拿到三百多两银子,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 要知道,汴京上百家牙行,虽然每天都有房屋交易,但是大多是租赁,即使是买卖也是外城的小屋子居多,只能算屋或者院,连宅都称不上。像这样内城的位置,一亩以上的宅子交易,整个汴京的成交量,一个月都不会超过一个巴掌。 牙行虽然没有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那么夸张,但是每一个有实力的客户都是极为宝贵的,尤其是杨蔓娘这样的,绝对算是优质的客户。 金三万之前给杨蔓娘和朱旭订过契约,自然知道杨蔓娘是家里的老大,家里的一切都能做的了主。而且杨蔓娘本身又有钱,他们这种做牙人的,最喜欢的就是杨蔓娘这样的客户。 有银子,能做主,只要满意了也无需再和什么人商量,就能当场拍板签契约。 金三万打发身旁的小厮回牙行取宅子钥匙,顺便赶牛车,笑着道: “娘子随我去实地看一看宅子,若是看不中也不打紧,我老金在汴京做牙人有二十年了,人脉也不少,若是娘子不满意,还可以为娘子再找,一定能找到让娘子满意的宅子。” “也好。” 左右这会子也无事,杨蔓娘便答应了下来。 牙行的牛车布置的挺干净,车辕上都包了浅青色的缎子,带着专门的踩脚小凳儿,里面是是几个小小蒲团儿,还有一股淡淡的熏香味道。杨蔓娘坐在牛车上,掀开车帘儿打量着两旁缓缓后退的街景,忍不住莞尔一笑,有一种现代被卖房中介拉去看房的感觉。 “对了,杨娘子想好了吗?这次的新书要写什么?” 马车上,朱旭忍不住问道: “写一个男子穿越的故事吗?” 自从杨蔓娘的《梦回盛唐》完结之后,穿越这个题材就火了,市面上各种穿越的话本儿也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冒了出来。什么穿唐朝的,穿晋朝的,穿汉朝的,穿秦朝的,比比皆是。甚至,还有人写穿越到大宋太.祖年间的,看得人眼花缭乱。 不过,这些书虽然都卖的不错,也有不少读者追捧,但却没有一本可以达到《梦回盛唐》的程度。显然读者还是更期待墨瑾公子的书。甚至还有很多读者都按耐不住写信,或者亲自来报房打听墨瑾公子的新书什么时候开。 所以,东主朱旭心里自然也着急,加上杨蔓娘如今又和清月散人打了赌,还是那样封笔的赌注,朱旭就更坐不住了。 “唔,新书正在构思大纲呢,还没有完全确定。” 杨蔓娘说的是实话,她休息的这一个月,也一直在考虑下一本要写什么。 当然,目前的脑洞是不少。比如修仙类,鬼怪恐怖类,经营基建类,宅斗类,这些随便选一种,在这个年代都是独一份儿,而且就在前几日,她还做了一个女主穿越宅斗文的大纲呢。 只是如今和清月散人打了赌,下一本要写男主文,那么宅斗文暂时只能先放一放了。 只是,新书要写什么,才能保证赢的漂亮呢? 正思量着。 牛车“嘎吱”一声停住了。 “杨娘子,宅子到了。” “好。” 收起思绪,杨蔓娘下了牛车。 引入眼帘的的是一座精致古朴的宅子,整个外墙刷的雪白,青砖黑瓦,有一种水墨画的感觉。 “这宅子的主人姓乔,是个同进士,这座宅子便是他考中同进士刚成亲的时候岳父送的,一直都照料的很仔细,只是如今他已致仕,举家搬回岳阳老家,所以,这汴京的宅子便委托牙行打算转卖了。” 金三万指了指门前左右竖着的旗杆和一对儿石狮子,笑着介绍道。 门口的旗杆和石狮子是有功名者的象征,大宋无功名者,门前是不能放石狮子的,大多是上马石和石鼓。在金三万的带领下,杨蔓娘缓缓从正门走进宅子。 二进院落布局为“日”字形,迎面就是影壁。按着时下的习惯,上面镶嵌了砖刻的“福”字。影壁左手是一道屏门,穿过屏门,便是前院。前院的南面是一排倒座房,面南朝北,后墙背对着巷子。倒座房靠近大门的一个屋子是门房,其余的几间都空置着,可以放杂物。 倒座房的西边儿,用墙分隔出一个独立的跨院,是前院用于接待客人的地方。跨院的门窗宽大,所有窗棱上都雕刻着传统的牡丹富贵纹,非常的养眼。第一进和第二进院落之间是一道垂花门,从垂花门进去,就到了正院,也就是第二进院子。正对面是正房,左右两面是东厢房和西厢房。西厢房的角落,是一处用大青石盖住的水井。正房是前廊后厦,后边有罩房,两边是东西耳房。所有厢房之间都有抄手游廊相通,刮风下雨也不怕,可以直接穿行。 宅子的主人显然也很爱惜,宅子维护的很好,所有的房屋都修葺一新,散发着淡淡的原木味道。抄手游廊边儿上,种着连成片的垂丝海棠。这个季节,正是开花的时候,一株株都打着粉色的花苞儿,散发着淡淡的馨香。 正院中心是庭院里,有一小簇竹子,和两颗高大的榕树,大约是种植的年份久了,郁郁葱葱,碧绿的枝叶将整个西厢房都都遮蔽住了。不时的从树上传来的清脆悦耳鸟鸣声,仿佛身在丛林一般,显然是个纳凉的好所在。榕树下,摆着一个巨大的虎头盆。见杨蔓娘驻足观望,金三万介绍道: “呵呵,乔进士为人雅量高致,种竹,赏梅,还养了不少金鱼,这虎头盆是原本乔进士用来养金鱼的,娘子若是有闲暇,不妨也试一试,这虎头盆大口面还透气。放在在庭院向阳又有适当遮荫的地方,养出来的金鱼不但不容易生病,而且颜色鲜艳漂亮。” 杨蔓娘轻轻的点了点头。 她是喜欢小动物的,白绾绾一个自然是有些孤单,养一些金鱼一起作伴儿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娘子觉得这宅子如何?” 金三万在汴京城做牙人多年,自然有丰富的察言观色的经验。 虽然杨蔓娘进来之后,几乎很少说话。是从其神色来看,显然对宅子还是满意的。金三万自然也想尽快成交,拿到佣金,避免被同行听到消息截了胡。 “还不错。” 到目前为止,杨蔓娘对这座宅子还是满意的。 布局合理,位置闹中取静,宅子本身修葺维护的很好,无论是内墙还是外墙,都没有任何的斑驳。而且正院绿树成荫,很有生活气息。大约前主人饱读诗书缘故,宅子的审美也很在线,布置清雅种透着贵气,很符合杨蔓娘的期待。 “这座宅子最低价值几何?” 杨蔓娘这话,并不是多此一问。 商业发达的汴京城,从来没有哪一处宅子是按原价成交的,房主基本都会留出一些零头给买房人砍价,这都是默认的规矩。 “呵呵,房主给的价格是七千二百两。但娘子若是诚心买的话,我这边可以作主让一百两,七千一百两。” 金三万笑着道。 “包括宅子里所有的家具,六千五百两。” 做牙人的,不怕顾客砍价,只要砍价,才有成交的希望。就怕顾客看了之后,不砍价就走,那才是没有成交的希望了。 所以,杨蔓娘直接一口砍到六千五百两,金三万也不恼,脸上依旧笑呵呵的: “哈哈,六百两的差价啊,娘子可真会开玩笑,不瞒娘子说,我刚才给的已经是这个宅子的底价了。” “汴京的宅子价格本就高,想来遇到一个合适的买主还是不容易的。我的价格不变,金牙人不妨再和卖家商量一下,若是能谈到这个价格,我可以马上签契约,若是不行也无妨,我再继续看别家就是了。” 杨蔓娘不急不徐的道。 她虽然喜欢这所房子,但是也不想做冤大头。房子的面积在那儿,七千一百两还是有些偏高了。 见杨蔓娘主意已定,显然没有继续谈的意思,金三万也知道杨蔓娘不会轻易再加价了。遂点了点头,正色道: “娘子说的是,汴京虽然有钱人不少,但是能一下子拿出七千两买宅子的人却不多,这所宅子在我这里也挂了快一年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买主。娘子且等两日,我会尽快和乔家那边儿商议,一定会给娘子一个满意的答复。” “好。” ...... 乔家那边儿的回复很快。 也不知金三万是怎么联系操作的,反正杨蔓娘看完房子的第六日。 金三万便一脸笑容的再次登门,告诉她乔家那边同意了,观音桥的宅子连同里面没有带走的家具都一并卖给她,价格也没有再变,就按着杨蔓娘之前说的六千五百两银子。 杨蔓娘对此自然是没有意见的,之后,乘着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都休息的日子,杨蔓娘带着两人一道去新宅子验房之后,签了买卖契约,又和金三万一起去开封府衙备了案交了税。 又单独付给了金三万三百一十两的佣金,前前后后,一共花了六千九百一十九两银子,算是彻底的买下了这座一亩半的宅子。 看着地契上鲜红的开封府衙的戳印,杨蔓娘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心头涌上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和满足感,穿越八个半月,她总算拥有了这辈子第一套房。 “大姐,你快掐我一下,告诉我我这不是在做梦!” 头一次听说这种要求,不过杨蔓娘自然从善如流,掐了老三的小脸儿一下。 “啊!” 杨盼娘顿时一声尖叫,尖叫过后抱着杨蔓娘,一脸兴奋的又蹦又跳。 “哈哈哈!是真的!咱们真的有宅子啦!” 在文绣院学艺快三个月了,加上家里的条件好了,杨蔓娘给她的零用钱又足,所以这段时间杨盼娘不光长了个子,脸上也长了不少肉,倒是显出几分婴儿肥来,显得小骷髅眼也没那么大了,瞧着就可爱讨喜。 “阿弥陀佛!我简直不敢相信!哈哈哈,咱们以后再也不用搬家啦!” 杨盼娘打量着这座漂亮的新宅子,忍不住双手合十念了句佛,眼神亮晶晶的。虽然,之前租住的西水门的那座宅子也是二进的,位置好,摆设也一样的讲究。 但,租的和买的又怎么能一样呢!这可是永远不用搬走的房子呀! 一旁的老二杨士林虽然表现得镇定一些,但也没有好多少。一张稚嫩的脸上,也是掩饰不住的兴奋和喜悦。 “对了,大姐,咱们的之前租的西水门的宅子还没到期呢,现在就要搬过来吗?” 这几个月伙食好,杨士林也抽条儿长个子了,站在一起比杨蔓娘都要高半个头。而且,因为青春期变声得缘故,嗓子也成了公鸭嗓。那粗噶的声音一开口,让一旁的老三杨盼娘捂着嘴儿嘿嘿直乐。 “唔。” 杨蔓娘倒是没有注意到兄妹俩的小官司,沉吟了片刻摇了摇头,对杨士林道: “先不搬,金牙人说这座宅子是前年秋天修葺的,房顶墙面都专门请了修屋匠来维护修缮过,虽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我瞧着正院的抄手游廊的石阶有几块松散了,正院的花木也需要修剪浇水,还有大门处的石狮子和旗杆也需要换掉,这两日你不忙的时候,去桥市找几个木竹匠人来,全部收拾妥当了咱们再搬进去。” 在大宋,各行各业都被分的很细。 比如家里的宅子,就有专门维护房屋的人,修整屋宇、泥补墙壁和家里的风雨连廊,在民间也叫这些人木竹匠人或者园丁。每天早晨,汴京的桥市和街巷口都会聚集一群这样的木竹匠人,供有需要的宅子主人雇佣,有点类似于现代跑单帮的装修工人。 “大姐,咱们还是别去桥市找人了。我前些日子在文绣院听于小娘说,她本家舅姥爷家里当初修缮房子,找的就是跑单帮的木竹匠人,结果修缮的最后一日,家里丢了好几件预备过年穿的新衣裳,还有一罐子盐和肉,她家再去桥市找那个人,人家都不见了,后来,报了官也没找到,一家子为这事儿都怄了好久呢。” 杨盼娘皱着眉头,不放心的道: “不然,咱们还是去附近的行老那儿找人收拾宅子吧!” 所谓行老,便是家政中介。宋朝商品经济发达,很多事情都习惯雇人,自然催生出庞大的家政服务群体,行老和牙嫂便是专门的家政服务中介。 几乎每条街上,都有专门的行老和牙嫂,受雇于行老和牙嫂的服务人员数量也很庞大,可以提供的家政服务也是五花八门,种类繁多,比如洗衣衣裳、缝纫,刺绣,烹饪,维护房宅,修剪花园,喂养宠物,打扫宅院,婚庆服务,酒楼游船轿子牛车的预订等等,五花八门的,基本上可以满足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百分之九十的需求。 可以说,在汴京,只要你荷包里有足够的银子,就不必担心买不到妥帖的服务。行老那里不但可以随时随地雇佣到人,而且,这些服务人员都在行老和牙嫂那里登记了身份和住址,交了保证金的,主家也不用担心会被偷了东西提桶跑路。所以,相比于跑单帮的木竹匠人,这些受雇于行老和牙嫂的木竹匠人,则更为可靠和放心一些。 所以,杨蔓娘自然不会反对,闻言点头道: “也好,那就依盼娘说的,找观音桥这边儿的行老,介绍两个可靠的木竹匠人来干活儿吧!” “知道了,大姐。” 杨士林点头应下。 他跟着大掌柜朱贵办事儿也小半年了,眼界和为人处世早已不是做报房小经纪的时候可比了。外表虽然还是少年人略显稚嫩的模样儿,但处事却比之前圆润沉稳妥帖了一倍有余。就连朱贵,也好几次都跟杨蔓娘赞过他办事沉稳可靠。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2节 所以,有他照看着。家里对外的事儿,从来不必杨蔓娘多操一点儿心。 既然装修新宅子的事儿,一应交代给杨士林,姐妹二人呆着也无趣儿。在新宅里大概逛了逛,便索性坐牛车先回了家。 洗了手,杨盼娘从书房桌子上,拿起一张精美的帖子递过来道: “对了,大姐,今儿个一早,曹家姑娘派人送了一份帖子来,说这个月的二十九是她的生辰,邀请你去参加生辰宴呢。” 杨盼娘说的曹家姑娘便是曹溪,之前在茶馆和曹家姐妹还有刘妙真见过一次之后,互相觉得投缘,便留了地址开始交往,之后还一道去瓦子里玩过两回。 最近曹家的老太君这一个多月身子不爽利,所以,曹韵和曹溪两个作为孙辈自然要在身边陪伴侍奉,所以这段日子都很少出门玩乐,杨蔓娘也有些日子没有见过二人了。如今有心思送帖子办生辰宴,想来那位曹老太君的身子应该大好了。 帖子是素色的,上面还画了一株兰草。帖子上的书法,是秀美的小楷,显然是出自曹韵之手。杨蔓娘看了一遍帖子上的大致内容,和杨盼娘说的大差不差,便放下了。 “大姐,你要去吗?” “唔。” 杨蔓娘把玩着手里的帖子,没有说话。之前刚认识的时候,便听曹溪提过生辰的事儿,想不到她居然会真的下帖子邀请自己。 见大姐不答,杨盼娘眨了眨眼,有些踟蹰的道: “大姐若是不想去,不如......就婉拒了吧!曹家的两位姑娘自然是很好的,可是想来她家的生辰宴去的都是高门大户的娘子,规矩又多,我就怕大姐去了反倒受委屈。” 虽然家里的日子如今蒸蒸日上。 但大约是小时候家里穷,见识过了太多的人情冷暖,所以,杨盼娘的性子并不傻白甜。很明白平民百姓和达官贵人之间的身份差距,自然担心自家大姐去了生辰宴会受委屈。 “别担心,我心里有数。” 杨蔓娘两世为人,自然明白自家妹妹心里的担心。 她自然也明白向上社交的不易,但做人总不能因噎废食,不去跟比自己家境好的人交往了。大约是来自现代的缘故,她内心有很高的配得感。信奉出身寒微不是耻辱,能屈能伸方为丈夫。 所以,面对比自己家境好地位高的人,内心并不觉得低人一等,而且她也没有什么需要有求于对方,所以态度总是不卑不亢。 “那大姐准备给曹家姑娘什么贺礼呀?离二十九,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月了,若是大姐要去的话,贺礼就得早些准备起来了呢!” 见大姐心里有主意,杨盼娘也不再劝,反而为即将到来的的生辰宴操心起来,兴致勃勃的出主意道: “还有衣裳,大姐也得做一身儿新的吧,首饰也要买,大姐还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呢,咱们去了可不能叫人小瞧了呢!” “额......” 说到宴会的贺礼和衣裳首饰,杨蔓娘不禁顿了一下。 体面的贺礼,还有一身新衣裳和合适的首饰,自然都是要置办的,这也是参加各类宴会的基本礼仪,也是对宴会主人的尊重。杨蔓娘是个典型的i人,自然不会特立独行,该准备的还是要准备。 她原本卖了精装书和稿费分成,手头有九千一百多两银子。 只是,她这刚买了新宅子,加上给牙人的佣金就花了六千九百多两银子,再加上之后的宅子修缮,估计往少了算也差不多得花到七千两银子。这样的话,手头就剩下两千一百两银子,再置办给曹溪的生辰贺礼,买一套体面的衣裳首饰,估计又得花个一二百两。那,手头就剩下一千多两银子了。 银子不经花啊!想要过好日子,还是得努力赚钱哪! 一说到赚钱,杨蔓娘不免又想到了自己的新书。 前几日去看宅子的时候,东主朱旭还特特的问过她这一次的新书要写什么。当时杨蔓娘才决定写男主文,自然还没有决定,便没有说。 不过经过几日时间的考虑,对于新书的题材,她倒是心里有了成算。 因为打了赌,所有这本新书她不能有任何的冒险,为了保证能够绝对的力压清月散人,也避免话本儿在大宋水土不服,她暂时放弃了之前考虑的鬼怪恐怖和修仙文,也暂时排除了经营基建文,而是稳扎稳打,选择比较保险的金手指打脸爽文。 当然,她话本儿里的金手指,不是高大上的系统,毕竟,人不可能想象出超出自己认知以外的东西的。这个年代的人,认知还没那么跳脱,从来没有接触过电脑,没用过手机,就算写了系统,他们也想象不出来这是个什么东西,反而解释太多,影响代入感。 杨蔓娘索性就给主角设置了一个简单粗暴,一目了然的金手指,那就是一个随身老爷爷。 要说随身老爷爷文,那绝对算得上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了,几乎在一段时期内占据了男频的半壁江山,甚至,后来的各种系统文就是随身老爷爷文的升级和变种。 想当年,随身老爷爷文在网上可是相当火爆的。一个被周围所有人都瞧不起的废柴主角,在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之后,愤怒之下,顶着鸡窝头,仰天大喊一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然后,“噗”的一声,一个水灵灵的随身老爷爷就降临了。 从此,在老爷爷的指点下,废柴主角脱胎换骨,苦练本领,弯道超车,学成之后大杀四方,人前显圣,吓得当初欺负自己的人屁滚尿流,后悔莫及。 然后,主角从此翻身农奴把歌唱。拳打天骄,脚刹佛子,当上ceo,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当年多少男性书虫看了这类书之后,都羡慕流哈喇子,心里激动的不要不要的,甚至甘愿从此一生荤素搭配,只为取主角而代之。 又有多少懵懂少年,把q.q签名改成了“我命由我不由天”。 就连杨蔓娘,当年也未能免俗深深的着迷于各种随身老爷爷文,甚至一度还幻想过自己的铅笔盒里,也住着一个随身老爷爷,这种想法每逢各类考试,当她临时抱佛脚之时更是尤其强烈,格外的希望自己有一个知道所有科目答。案的随身老爷爷。 当然,这个美妙的梦想,目前自然还是没有实现的。毕竟,知道所有科目考试答。案的随身老爷爷,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有的。随身老爷爷也是要分类别分境界的的,比如,普通的现代世界的棋圣和足球教练老爷爷,武侠世界的医仙毒圣老爷爷和武林高手老爷爷,修仙世界的剑仙老爷爷,玄幻世界的龙族魔族老爷爷。 甚至,还有那种干脆不分类别,直接另辟蹊径,以老爷爷的数量取胜的。主角有带一个老爷爷的,有带两个老爷爷的,有带五个老爷爷的,甚至,还有主角一口气带了九个老爷爷。 唔。 大抵这就是传说中的“强人锁男”和“男上加男”吧! 想到这个,杨蔓娘囧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科学一点,给男主发一个随身老爷爷就好。 这个年代的人,最渴望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你若是在汴京城大街上,随便拉十个人去问,其中有九个半都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中进士!做大官! 是的!读书做官,这就是这个年代对出人头地,光宗耀祖最具象化的理解,基本上,是个男人都渴望做官! 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这个崇拜文人,渴望做官的年代,人们对于出人头地最普世的价值观就是如此,别说那些簪缨大族和书香世家,会督促家里的孩子读书科举上进,就是中等的人家,甚至是贫寒之家,也会砸锅卖铁送家里的孩子去读书,期盼着家族里能出一个进士老爷,从此做官光耀门楣,重新改写整个家族的历史。 可以说,在大宋,考中科举做官是男女老少,贫富贵贱都能get到的爽点。所以,为了最大限度的增加大宋读者的代入感和爽感,杨蔓娘笔下的男主杨卿臣,将来毫无疑问自然是要考科举做官的。 而她新书的名字,也朴实的让人落泪。 《杨卿臣的随身师父》。 第72章 杨蔓娘一项都是个行动派, 心随意动,既然想好了题材,自然也不必特地挑什么开文的黄道吉日。 有了思路, 那便顺手开写。 开局黄金三章, 自然是耳熟能详的男主挨白眼受欺负的描写。 随身老爷爷流的本质, 就是一种升级流爽文。 什么是爽?爽就是逆袭, 就是打脸。 为什么要逆袭,要打脸?因为之前受欺负了。 所以想要逆袭,必须先受欺负, 毕竟,爽都是对比出来的,只有前期男主被欺负的越狠, 后期打脸的时候, 读者才会越觉得爽。 所以,主角的身份和处境, 就不能太好。 毕竟,若一个人出生起就是高高在上,锦衣玉食, 还才貌双全, 受周围人喜爱,站在金字塔的顶端,你给他一个随身老爷爷,也就没什么爽的感觉, 毕竟, 这个人已经解锁了人生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成就,一个随身老爷爷就是锦上添花而已,对他的改变不大, 读者也觉得没意思。 当然主角的身份也不能太差,不能设置成一个太底层的人物,比如乞丐地痞流氓什么的,毕竟读话本儿的都是普通人,大多也带入不了太过贫穷的乞丐,也无法共情一个坑蒙拐骗的地痞流氓。 所以,结合所有看书群体的年纪和身份,杨蔓娘把男主的身份设置的不高不低,一个大家族里父母双亡的庶嫡子。 何谓庶嫡子?就是说这个男主的父亲是祖父的庶子,但是男主是死去的父亲的嫡子,这种身份在大家族里还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算是不高不低,吃不饱,但也饿不死,无人问津的杂草类型。 但是,既然做了杨蔓娘笔下的主角,吃不饱饿不死自然是必须的。 但无人问津,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所以,男主杨卿臣刚一出场,便是在跟人打架。 准确的说,是在被人群殴。 曲院街,杨府。 一群穿着光鲜的半大少年,在为首一名高胖少年的带领下,把男主杨卿臣挤在自家府邸的后角门处拳打脚踢,不时地还骂骂咧咧。 “呸......克父克母的腌臜货!” “没人养的狗东西!你也配姓杨!叫你撞瑜二爷,脏了二爷的衣裳,打死你!” “对!雷大,乔二郎,给小爷狠狠的打这个不长眼的东西!” 大冬天里,男主杨卿臣身上穿着一身儿破旧的不合身的羊皮裘,腋下还开着一个大口子,露出里面单薄的里衣。 他是个才刚刚满十三岁的单薄少年,只是不小心出门的时候,撞到府中嫡孙杨瑜一下,便被杨瑜和其身边的几个狗腿子打按住打。 这样的事情,对于自小父母就都不在了杨卿臣来说,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一开始那些年,被人欺负他也是还手的,但是,还手的结果,就是对方召集了更多的狗腿子,把他打的更惨,最后连伤药都买不起,差点就那样无声无息的死去。 杨卿臣不想死,所以,他便渐渐的学会了怎么应对这些恶意。他既没有哭,也没有还嘴辩解。因为他知道,这些都没有用。只是默默的挪腾着身子,避开身上要害的位置。 他知道,自己虽然是庶嫡孙,比不上嫡嫡孙,但好歹也是汴京杨家的孙子,他们也不敢真的下死手。等这群人打够了,自然就会离开的,这是杨卿臣多年被欺负总结出来的经验。 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那么走运,已经被打的眼冒金星,嘴角吐血了,杨瑜还是不满足,见他一直不吭声儿,反而拳打脚踢,下手越发的狠了。 终究是门房马顺儿看不下去,远远的假装喊了自己孙子一句: “小幺儿,要到老大人下朝的时辰了!快来把角门门槛儿擦亮了!” 杨瑜听到祖父快要回府了,才惊觉停手。 可到底还是不解气,瞥了一眼杨卿臣那虽然鼻青脸肿,却还是过分俊秀的脸,哼了一声。 “罢了,十七郎,今儿个饶了你也不是不行。不过想要小爷发善心也是有条件的。” 杨瑜拿脚尖挑起杨卿臣的下巴,嘴角带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笑: “你得学来福那样叫两声儿,从我裤.裆.底下钻过去才行。” 来福? 杨卿臣嘴角溢出一丝血迹,他知道来福,是杨瑜养的一条哈巴狗。 那条狗非常听杨瑜的话,他小的时候,没少被杨瑜放狗撵过。他右边儿小胳膊上,有一道长长的口子,就是被来福扑倒在柴刀上割伤的。 见他半晌不答,杨瑜抬脚把他踢翻。 轻蔑一笑: “怎么样啊,十七郎?” “欺人太甚!” 一道带着明显怒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吓了原本全神贯注写书的杨蔓娘一跳。 原来。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3节 不知什么时候,老二杨士林已经回了家。手里正拿着她写的稿子,一脸怒气。 刚才的那一句欺人太甚,显然正是是他喊的。 杨蔓娘看了一眼墙角的沙漏,才发现已经是酉时一刻了。夕阳西下,昏黄的晚霞映照在书房的窗棂上了。将手里的羊毫笔搁在笔架上,笑问道: “二郎什么时辰回来的,我竟然都没有听见?” “我也才刚进屋。” “找到合适的木竹匠人了吗?” “跟观音桥的行老说好了,他明儿个会带人去那边的宅子给我挑。” 杨士林回了一句。 拧了拧眉毛,将手里的稿子放下,语气不满的道: “大姐,这个叫杨瑜的,未免也太狠毒了。都是同族兄弟,不过就是仗着自己是嫡孙,竟然这般欺负无父无母的杨卿臣,难道就没有人管吗?” 说起来杨士林也是很小就无父无母,自然对杨卿臣这样的身世更容易感同身受。加上杨卿臣又和自己一样姓杨,仿佛本家兄弟一般。所以见他受辱被欺负,自然心里愤怒不平。 杨蔓娘喝了一口茶,给蹲在脚边儿舔毛的白绾绾喂了一块小鱼干儿。 不急不徐的解释故事背景道: “大家族里头人多事情杂,光管理起来已经很不不容易了,关系盘根错节,底下也难免藏污纳垢,互相使绊子,像杨卿臣这样的,本身无父无母,本身又精穷,自然是没有人管的。” “可是,他虽然是庶嫡房,到底也是杨家的孙子啊,怎么过的连一些平头百姓的日子都不如?他的祖父可是杨家的老大人啊,难道,老大人也不管自己的孙子受欺负吗?” 杨士林抿了抿唇。 指着杨蔓娘小说中对杨卿臣的身世描写,语气不解的道。 杨杨卿臣属于庶嫡房,什么是庶嫡房呢,就是杨卿臣的父亲是庶出,但杨卿臣本人是父亲的嫡出儿子,也就是庶孙嫡子。 “倒也不是不管,但杨家是个大家族,从太.祖年间落地汴京城,繁衍了好几代下来,光正统的正房嫡枝就有一十三房,将近一百人。偏房和庶出就更多了,还要分嫡庶房,庶庶房,庶嫡房这些,每一类都有十几二十房,大大小小的,就差不多有七八百人,每年族祭光看族谱都很长了,杨老大人光正经的孙辈儿嫡庶加起来就有三十多个,还要每日上朝处理公务,又哪里有精力每个孙子一一都关注到呢?” 这一段儿的描写,倒不是杨蔓娘随便杜撰的,而是跟曹家姐妹认识接触了之后,慢慢了解到的。 其实这种情况在大宋,实在不少。大宋的很多大家族,都喜欢多子多孙,延续自家的血脉。所以鼓励子孙多纳妾,多生庶子。 但是,偏偏等生出来庶子了,却都又不当一回事儿,跟隐形人似的不管不问。一多半儿的庶子,生活就像红楼梦里的贾环一般,冠着家族的姓氏和排行,说出去也是个爷,但身上没什么银钱,也不被好好培养,更没什么地位,连家里买来唱戏的小丫头都敢随意糊弄他。 家族里的资源百分之九十都流向嫡子嫡孙,而庶出的子弟没有什么资源,从小就不受重视,甚至会受欺负,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是很难出头的。 杨蔓娘笔下的杨家可比贾家大多了,人口情况自然也更复杂。而且,杨家不像贾家只有贾政做官。杨家是实权家族,家族里有不少长辈在朝为官。 嫡子嫡孙的衣裳笔墨自有丫鬟小厮照料,光零花的月钱,一个月就是五两银子。但是,像杨卿臣偏房庶出子弟就不行了,不光平日里没有人照看,月钱也少了很多,一个月只有五百文。就这,还要包括所有的衣食住行。 所以,杨士林倒是说的倒也没错,杨卿臣这待遇,确实比不上某些家境殷实父母双全的平民之子。 “那后来呢?那杨瑜欺负他,逼着他钻.裤.裆学狗叫。杨卿臣他......他真的钻了吗?” 只才看了个开头。 杨士林就天然的站在了杨卿臣这边儿,为他之后的命运担忧起来,想知道故事之后的发展,想知道他是否会受辱。 “你觉得呢?” 杨蔓娘放下手里的茶盏,反问了一句。 其实,这个问题她也没有完全想好。按说这种莫欺少年穷的套路,男主一开始就应该被狠狠的欺负,被反派踩在脚下受尽欺辱才好。 只有男主受到了极大的屈辱,被人欺负,受尽白眼。甚至失去一切,处于绝对的人生低谷,读者才会越发的怜惜男主,共情男主,为男主之后的命运担忧。 然后男主隐忍不发,学好本事,反转打脸反派的时候,读者才会觉得更爽。这个套路,杨蔓娘看了那么多小说自然也很清楚的。 但真写到了这里,一时间,她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是否真要这样写。 虽然古话说出身寒微不是耻辱,能屈能伸方为丈夫,英雄人物年轻时候受点屈辱不算什么。 历史上韩信年轻时候,也曾遭受过胯下之辱,隐忍不发,面不改色,后来成为刘邦的手下大将,征战四方,在楚汉之争中,以其杰出的军事才能,横扫赵、魏、代、燕、齐诸国,最后获封楚王。越王勾践也曾在吴王宫,为吴王夫差做马夫,侍奉勾践受尽屈辱,也苦苦隐忍,后来卧薪尝胆,打败了吴国。 最后,二者也都受到了后人的推崇,千古留名。 但,那毕竟是历史。在现实中,实话实说钻人裤.裆,学狗叫这样的事情。无论在哪个年代,无论对于什么人来说,依旧是极大的侮辱,一般人都无法忍受的,恐怕一部分读者看了会忍不住骂娘。 所以。 考虑到这些因素,杨卿臣究竟钻还是不钻,杨蔓娘心里也一时举棋不定。 正思虑间,院子里传来老三杨盼娘的声音: “大姐,二哥,我好不容易才放假回家一日,你俩可别闷在屋里了,这会子太阳下山,外面正是凉快的时候,咱们一道去梁嫂子食肆吃猪羊荷包吧,我听张小娘说,她家的冰饮子,这一旬每日酉时以后只要半价,很划算的哩!” 老三杨盼娘是个外向活泼爱交际的性子,就下午杨蔓娘写稿子的这会儿功夫,杨盼娘便已经从闺蜜张小娘家逛了一圈儿回来了。大约是小时候在家里闷得久了,如今年纪大一些,反倒是越发的放飞了,性子极为活泼外向,在家里根本呆不住。加上杨蔓娘这个做大姐的平常怜惜,也从不拘着她的性子。 所以,每旬一从文绣院放假回来。杨盼娘必定会呼朋引伴,和原来一道玩耍的小姐妹们聚一聚,一群小娘子在一起逛瓦子,玩樗蒲,翻花绳儿,斗花斗草,顺便聊上个把时辰八卦的。 所以,别看她在家的时间不多,但她的消息可比杨蔓娘灵通的多。附近哪家铺子的夕食打折啦,哪家的冰镇香引子偷偷掺水不好喝啦,哪家的酥油泡螺里面的螺更厚实啦,她都门儿清。 所以,平常去外头的食肆里吃东西,跟着她去很少有踩雷的。 “也好。” 杨蔓娘点了点头,将桌子上的稿子叠好,用淘来的石竹镇纸压着,道: “我也好久没吃猪羊荷包了,怪想的,正好今儿个咱们夕食就吃它吧。” 宋人爱吃,自然也擅长烹饪。 所谓猪羊荷包,就是用猪肉和羊肉混合,加上葱姜和各种调料调味做馅儿,再裹在面皮儿中,再用油炸的一种小吃。做法有点儿类似包子,但是外形上却不一样。因为其形状更像个荷包,口感鲜美,外酥里嫩,荷包里汇集了猪肉的香和羊肉的鲜美,所以,便叫做猪羊荷包。 梁嫂子食肆不远,就在牛行街的的最东边儿,从家里步行过去,走快些的话,大概也就一刻多钟的路程。她家食肆很好认,门前有一颗上百年的老榕树,枝繁叶茂。 碧绿的树荫,几乎将食肆的招牌都遮住了。即使是三伏天,坐在店门口也不觉得热。因着她家香引子最近打折的缘故,食肆里的客人不少。屋里的位置都坐的满满当当的。 不过。 这种情况,在夏天也是常有的事儿。所以,老板娘在店铺外面的榕树上还挂了灯笼,周围搭了长长的消暑凉棚,设了专门的座位和凳子的。 晚风习习。 伴随着偶尔的鸟叫和清脆的蝉鸣声儿。许多食客都坐在榕树下的凳子上,一边儿纳凉闲话儿,一边喝冰镇的香引子。 杨蔓娘姐弟三个也找了个树下的位置坐下。 一人要了一碗汤团儿一个猪羊荷包,又另外点了一碟子笋肉包儿和一碟子江鱼包儿,又要了一壶冰冰凉凉的龙井茉莉花冷泡茶。 乘着饭还没来,三人坐在一起,喝着冷泡茶,不免又聊起家常。 “大姐,你发现没有,白绾绾近来变得好奇怪啊,我昨儿半夜醒来,她居然趴在我枕头旁,差点吓我一跳。” “呵呵,她这是太想你了,你多陪她玩玩就好了。” 杨蔓娘笑了笑,杨盼娘刚去文绣院那一个月,白绾绾也经常喜欢趴在她的床上,东闻闻西嗅嗅的。 “好吧!不过一会儿回去得给她剪剪指甲了,我的枕头都快被她挠开线了。” 姐弟三个正说着闲话儿,恰好几个年轻的皇城司士兵从街头路过。 杨盼娘瞧了一眼,便转过头凑上来小声的道: “大姐,你还记得上次端午,教你跳舞的那位指挥使大人吗?” “怎么了?” 杨蔓娘自然记得,当时她邀请傅劲光一道喝酒,但是对方拒绝了。而是提议他喝酒,自己去跳东篱舞。 但是杨蔓娘不会,后来就变成了他教她跳东篱舞了。 不得不说,杨蔓娘也没想到这位指挥使大人还有这样的特长。 “我听人说,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很长的伤疤,特别吓人哩!” 杨盼娘喝了一口冷泡茶,语气八卦的道。 “哦,是吗?” 杨蔓娘的脑中,不由的闪过傅劲光眉骨之上,那条烟灰色的抹额,有些心不在焉的道。 “是啊,所以他肯定脾气很凶,大姐你可不要跟他走的太近啊。” 老三杨盼娘一脸的郑重其事,小骷髅眼儿瞪得溜圆,一副生怕她误入歧途的模样儿。 杨蔓娘顿时笑了,忍不住点了点她的额头: “你这小妮子,想什么呢!再说我跟他也不熟啊!” “可是,他还......啊!” 杨盼娘本想说,自己可看见他拉着姐姐的手一起跳东篱舞了。可话才说一半儿,被老二杨士林从桌子底下踢了一脚。 顿时眼睛一瞪,转移了斗争对象: “杨士林,你干嘛踹我!” “额,有吗?” 杨士林捏着吃了一半的猪羊荷包,一脸太奶般的镇定和茫然: “可能是我不小心吧!” “你......” 老三杨盼娘顿时气的嘴巴鼓成了河豚。 “饭要凉了,您二位给我个面子,先吃东西呗!” 杨蔓娘哈哈一笑,直接做起了和事佬。随着老二和老三渐渐长大,两个人的性格都慢慢有了变化,老三杨盼娘的性子外向,有些假小子的豪爽和大大咧咧,很擅长交朋友,基本上无论是文绣院还是西水门这边,男女老少,跟谁都能聊上两句,典型的社交恐.怖.分子。 而杨士林呢,则相反,外表看着就清秀面嫩,还不怎么爱说话,和人在一起也是倾听居多。但是性格却变得腹黑了,进化成了一个喜欢装傻的黑芝麻馅儿汤圆。 在外面无往不利风风火火的老三回到家里,总是被老二不动声色的轻松拿捏,看的杨蔓娘每每直摇头。感叹这世间的事情还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梁嫂子食肆的手艺确实不错,尤其是那一碟子小鱼包儿,也不知是有什么秘方,味道鲜美极了,三人没吃过瘾,临走的时候又用油纸打包了一笼回去。 猫儿对鱼总是很敏感,伴随着夏夜的凉风,三人才走到大门外,白绾绾就已经晃动着毛茸茸的尾巴,优雅的跃下了墙头儿。 严肃的猫脸盯着杨士林手里的油纸包儿闻了又闻。 半晌,发出一声陶醉的“喵呜~”。 意思不言而喻: “兄弟,你好香啊!”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4节 第73章 玩归玩, 闹归闹,别拿话本儿开玩笑。 很快,时间一转便过了乞巧节, 到了七月初九。 这一天, 虽然真什么节日, 却比节日更热闹更受人关注, 这一天是无数汴京人都翘首以盼的,墨瑾公子新话本儿发布的日子。 几乎一大清早,报房的小经纪们在大街上就不停的被人叫住, 要买朱雀门小报,你一张我两张的,基本上还不到午饭的时候, 手头其他小报才卖出去几张, 但朱雀门小报却已经销售一空了。 当然,按理墨瑾公子的新书虽然有不少人关注, 但也不至于会这么夸张的,但是,因为前段时间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比试之事, 加上小娘子们之前又围堵了李氏小报一回, 闹得沸沸扬扬,所以事情便在市井中传开了,如今基本上汴京上至八十,下至起七八岁的黄口小儿都知道二人新书要比试之事。 汴京人天生就是爱凑热闹性子, 尤其对于这样名人一比高下的事更是热衷, 如果看官您不信,那去瞧一瞧大街上的官扑店就知道,在汴京, 几乎每个坊里都有两三家,但凡举办什么大型的蹴鞠比赛,或者相扑马球比赛,便有无数好事者蜂拥而至,到官扑店押注。杨蔓娘和清月散人之事自然也不例外,自从两人约定在七月初九一道发书,就有不少好事者纷纷提前去官扑店押注了。 不过,这些杨蔓娘自然都不知道。 此刻的她,正在搬家。 之前,她不是买下了观音桥春明坊的那座宅子嘛,之后又专门请了木竹匠人收拾修葺了差不多十天,昨儿个,老二杨士林去跟行老那边验收宅子,顺便结了工钱,所以,今儿一早便乘着天气好着手搬家。 说是搬家,实际上也用不着杨蔓娘亲自忙活什么,她只需要把自己的存稿和书房里的东西装箱就是了,其他的事情,朱旭都早早的安排了大掌柜朱贵带着家里的仆役来帮忙。 “娘子如今买了宅,可要办一场温居宴?” 朱贵一边指挥着小厮贺二将院子里的大箱子装上牛车,一边笑着道。 这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微.信q.q,没有电子邮箱。车马很慢,所以人和人之间的交流更多的是靠见面,这也就使得时下人更在意亲友。而在这个格外注重人情的社会,人们也喜欢借着各种各样的名目聚会往来,联络彼此之间的感情。春日里要办打春宴,夏天里有赏荷宴,秋日里要办秋庆中元宴,冬日要办冬至团圆宴,庆祝丰收要办稻谷新酒宴,佛诞日则要办十斋齐欢宴。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其他的聚会,比如保平安的,聚宗亲商族事的,贺中举的,贺结婚的,贺生辰的,贺生孩子的,搬家的,送别的,茶艺表演的,读书作诗的,讨论饮食和滋补的等等,各种各样的名目的宴会,可以说是多如牛毛,数不胜数。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大多数中产以上的宋人,一年中至少有十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参加各种聚会。至于更上层的人物家里的女眷们,那就跟不必说了,基本上一年中不是在去参加宴会,就是在参加宴会的马车上。 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如今也渐渐的习惯了,前几个月还参加过朱旭家的打春宴,还有大掌柜朱贵小孙子的百日宴,不久后,还要参加好友曹溪的生辰宴。 “如今正是新书的连载期,存稿也没有多少,精力不足啊,温居宴我还是等过一段时间再办吧。” 杨蔓娘这话是实话,她最近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忙了,之前也不觉得的如何,但是当真的开始写了,才发现男性爽文也不是那么好写的,很多东西都感觉有壁。所以,这段时间她每天也是为了情节绞尽脑汁,写书到子时都是家常便饭。 “呵呵,对了。” 说到话本儿,朱贵也来了兴趣,笑呵呵的道: “我也看了娘子的写的新书,不过,那主角儿杨卿臣是不是太惨了点儿?” “很惨吗!” 杨蔓娘反问道。 “惨!太惨了!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居然如此羞辱自己的同胞兄弟,逼着人家钻.裤.裆!” 尚书府,小衙内一边看书,一边气的拍着桌子骂道。 作为墨瑾公子的忠实拥趸,又知道她这次的主角是个男子,所以几乎杨蔓娘一发新书的头一天,高尧康就打发小厮去买了。 谁知买回来,连续看了两章,居然是这样的。 主角儿居然这么惨!一个月才五百文月钱?好衣裳都穿不起?还要被家里的下人瞧不起翻白眼儿?被同族哥哥打?被哥哥的狗腿子们打?还被逼着钻了人家的裤.裆! 啊啊啊! 这是什么主角儿?这也太憋屈太窝囊了吧! 要不是这是墨瑾公子写的,高尧康都想把小报给撕了,再去报房把话本儿作者揍一顿! 高尧康一出生便受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姐姐,都对他这个老幺疼爱至极,他可以说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家里人都对他百依百顺,要星星就不会给月亮,除了偶尔被自家老爹修理,高尧康的生活中几乎没有不如意的事情。 他委实无法想象,一个大家子弟的日子还能过的这么惨。 “这是假的吧?” 高尧康呼哧呼哧的运了半天的气,一脸纠结的道: “还从人家裤.裆钻了过去,这个杨卿臣这么窝囊,以后能干什么啊?天哪,墨瑾公子怎么会写这么个男人哪!” “给我瞧瞧。” 一旁的老二高尧轩闻言,脸上露出一丝感兴趣的神色,从弟弟手里拿过小报读了起来。 不得不说,杨蔓娘欲扬先抑,自然就必须要打压主角杨卿臣,所以,前期把他的生活刻画的实在是很惨,看的一向性子有些懒散不羁的高尧轩都不由的蹙眉。 无父无母,地位低下,从小就住着杨府里最差最破旧的房子,身边没有下人伺候,发的月钱被克扣也不够用,穷困到每个月月初,只能把买来的米分成三十份,每天忍着,只煮一份充饥,就这么在周围人的白眼中,磕磕绊绊的一日日长大。 “唔,这......不得不说这杨卿臣确实过的惨,不过我瞧着他倒未必就是窝囊废,你看这里写的,那个时候他才虚岁七岁,就能忍住饥饿的本能,将买来的米分成三十份,保证每天的口粮,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高尧轩虽然性子懒散不羁,但到底是在官场上混的,相比于天真单蠢的小弟,看问题更深入一些,指了指小报上的内容,眯了眯眼道: “我倒是觉得这样的人,只要有了合适的机会,定能成就一番事业的。你只瞧着那杨卿臣挨打受辱却不反抗,却不想一想,他无父无母,没有靠山,拿什么反抗?愤怒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有保证自己平安长大,才有可能再图以后。更何况韩信当年也曾寄人篱下,受胯下之辱,后来不也当上大将,率军横扫诸国,获封楚王了吗?” “老二说的不错,男子汉出身寒微不是耻辱,能屈能伸方为丈夫。” 坐在主位的高闽,眼中露出一丝满意之色。 放下手里的筷子,捋须道: “古人云,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你等年纪轻轻,当学学那杨卿臣,虽处逆境,也要隐忍自保,留着有用之身以待将来。可不要学那杨瑜,整日好勇斗狠,欺辱兄弟,没得让人瞧不起。” “父亲!想不到您老人家也看墨瑾公子的书啊!” 小衙内一脸的吃惊,仿佛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显然他的关注的点总是这么的与众不同。 高闽顿时噎住了。 看着一脸蠢相的小儿子,实在懒得理他。 不过,高尧康说的不错,高闽最近确实看了杨蔓娘的话本儿,高闽是个很务实很有才干的人,否则也不会身上没有功名便获得官家的青睐,也不会在满朝饱读史书的大臣里脱颖而出,做到如今吏部尚书的位置。要说高闽为何会看杨蔓娘的书,还是因为官家的缘故,作为天子近臣,了解天子的喜好是必须的功课,否则,跟天子都没有共同语言,那这个官也做不长久。 墨瑾公子的书,高闽原本也是带着批判的眼光来看的,毕竟自家小儿子是什么德行,他心里清楚,小儿子会喜欢的东西又能是什么好的。可谁知,他昨晚一看之下,竟然入迷了,甚至看完之后,还感同身受,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是的,墨瑾公子笔下杨卿臣的生活,和高闽早年的生活非常的相似。 别看现在的高闽为官坐宰,日子过的如此之好,但他的少年时期也是非常凄惨穷困的。几乎和杨卿臣不相上下,而且,当年高闽从岳阳老家来到汴京,为了寻找机会出人头地,他也一度给人点头哈腰陪笑脸,被很多人欺辱白眼,可以说尝遍了世间冷暖滋味儿。 所以,看了杨蔓娘的话本儿,人到中年的高闽的心里才会感同身受,莫名的回忆起过去的往事,仿佛在杨卿臣的身上看到了过去的自己,所以,他才破天荒的说了刚才的话。 不过,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虽然高闽和高尧轩认可了男主的隐忍,但别人却不这么认为。 却说高闽借着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在家教子,肯定杨卿臣的做法。 但是市井之中关于墨瑾公子的新书,可以说是被骂出了翔。 要知道,在以往所有的话本儿里,女子如何先暂且不提,但是男人基本都是高高在上的,这高高在上不是说地位高高在上为官做宰,而是说他们在生活中高高在上,是不曾受苦的。 即使男主是个穷书生,他也不用干活不用考虑生计问题,不用下地,自有母亲和妻子为他挖野菜变卖首饰养家,省下白面馒头给他吃。书生甚至无需感谢,他只需要偶尔说一句将来金榜提名,要给母亲和妻子封诰命,周围人就夸书生孝顺母亲,疼爱妻子。 即使那种没有母亲和妻子的书生,独自一人住在破庙里,也不用担心,自有那狐仙女鬼争着为他洗手做羹汤,缝补衣裳,可以说,话本里的男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未曾受过任何的打击。书生们不事生产,左拥右抱,红袖添香。人生中最大的烦恼,大约也就是将来考上功名之后,到底要不要换老婆。 但,杨蔓娘的这本书却完全不同。 大宋人头一次看到这么虐男主的文,而且还是从身体到心灵,全方位的虐!男主杨卿臣的日子,实在是太凄惨了。 而且都那么惨了,还要被兄弟打,被兄弟的狗腿子打,还要钻人裤.裆! 很多男人看完,一下子就被.干破防了! 因为杨蔓娘写的都太真实太气人了,所以汴京武学的学子们,看了杨蔓娘的小说,便大骂欺负兄弟的杨瑜,后来发现这话本儿里的杨家居然就在曲院街,和武学在一条街上。这些人高马大,擅长拳脚的学子们,便纷纷挽起袖子要找出书里的杨瑜,打算教他一些做人的道理。 好在杨蔓娘从第一本书白绾绾的事情,就吸取了教训预防这种情况,提前打听了曲院街没有姓杨的才这么写的。所以,这些脾气火爆的学子们自然无功而返。 当然,有人骂欺负人的杨瑜,就自然有人骂主角杨卿臣。 “这是个什么窝囊废,居然不反抗!” “就是!人都欺负到头上了,居然还不干他娘的!怕什么!大不了一死!算什么男人!” “我也烦死了这没用的窝囊废,呸!还不如干脆让杨瑜给打死算了!” 这两日,几乎所有茶馆酒肆中,都能听见这种骂声。 有的人骂的不解气,甚至直接上升到写书的墨瑾公子! “呔!这写的什么鬼东西!那杨卿臣居然被人逼着钻.裤.裆!简直是奇耻大辱!谁要是敢这么欺负我,老子弄死他!” 一个满脸虬髯的大汉,将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拍在桌子上骂道。 “就是,简直是一坨狗屎!我花钱买报可不是看主角儿挨揍的!” “就是,我原本还以为墨瑾公子名气这么大,能写什么好书,可这女娃子写的东西就是不行,就不该看,还不如看那清月散人的!” 可以说,杨蔓娘的书才一开篇,就牢牢的占据了c位,并且以一己之力,成功的在汴京掀起一片骂声! 而且,不光她本人被骂,就连朱雀门小报,都被很多气愤的读者半夜扔了石头。 让东主朱旭发愁的同时,也把李氏小报的东主李邱合和杨蔓娘的对手清月散人给高兴坏了! 此刻,李氏小报里。 清月散人一脸的志得意满: “我就说嘛,一个小丫头片子,走了狗屎运罢了,又怎么可能写出什么咱们男人爱看的书,那墨瑾公子大言不惭,这次可算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这两天墨瑾公子被骂的厉害,与之相反,清月散人的口碑却好了不少,尤其是在男人里有了不少的拥趸。 “可不,我看啊,这两日市井中可骂的不少,那朱雀门小报这次算是倒霉了!” 这两日因为墨瑾公子被骂,买李氏小报的人倒是比原本增加了三成,李氏小报的销量首次超过了一万份,虽然只有朱雀门小报的十分之一,但是在李邱合一点都不担心,在他看来,墨瑾公子跌落神坛,朱雀门小报自然也不保,自家小报超过对方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哼!不光朱雀门小报倒霉,用不了多久,那小丫头片子也该封笔了!” 清月散人眼中闪过一抹得意: “我还在官扑店压了五百两银子的注呢,这次定能赢一把大的!” 一想到那个可恶的小丫头片子封笔,清月散人心里便不由得升起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看着明显过兴奋过度的清月散人,一旁的大掌柜李渡忍不住提醒道: “散人可不要掉以轻心啊?那墨瑾公子成名已久,如今被骂两日了都不动声色,想来应该还有什么依仗才是。” “哈哈!老弟你太多虑了,我就不信,都这样了,那墨瑾公子还能写出花儿来不成。一个小丫头片子,被这么多人骂,估计现在正吓得躲在家里哭呢。” 杨蔓娘当然没有哭。 毕竟,当初决定写这个题材的时候,就已经预想到了这种情况。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5节 不过,她虽然没哭,但是有一个人却是真的快要哭了,那就是东主朱旭。 杨蔓娘昨晚写存稿睡得有些迟了,加上刚搬到新家,有些认床,所以早晨便起的晚了。 洗漱收拾过后,悠哉游哉的去巷子口的刘家食肆里吃了一碗桐皮熟脍面,喝了一碗青菜素粥,又去宠物店里买了一包鱼食,这会子,泡了一壶茉莉栀子凉茶,便坐在新家后院儿大榕树下的躺椅上,惬意的欣赏着虎头盆里自在游弋的金鱼。 倒是应了周邦彦诗里的那句,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不过,这样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咚,咚,咚!” 没多会儿。 正喝着茶呢,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杨蔓娘的惬意和安闲。 “来了! 杨蔓娘以为是老二杨士林,之前他偶尔有什么东西忘了,也会中途回来拿。 开门之后,发现自己猜对了一半,来的是东主朱旭和弟弟杨士林两个人。 杨蔓娘客气的礼让对方进门,笑着寒暄道: “员外近来可好?” 杨蔓娘这句普通的寒暄问候,却瞬间触动了朱旭的愁肠。 “我一点都不好啊。娘子您是不知道,发书的这两日有多少人骂你和咱们小报哪。” 朱旭一坐下,便忍不住开始倒苦水: “而且昨儿个晚上,还有人往报房扔石头。杨娘子,要不你还是发发慈悲,改一改那个杨卿臣受辱的情节吧,读者都接受不了啊!” “哦,都骂我什么了?” 杨蔓娘没有接对方要求改情节的话。 而提起小桌上的茶壶,给朱旭倒了一盏凉茶,起身逗弄着虎头盆里新买来的金鱼,语气不紧不慢的道。 “哎!大多数都说娘子只会写情情爱爱,写不了男人做主角儿的书。” “大姐,还有那《李氏小报》上说你比不上清月散人,江郎才尽了。” 老二杨士林在一边愤愤不平的插话道: “这李氏小报简直就是无耻至极,他们的新书还是抄你的穿越呢!” 朱旭接过茶水,也没有心思喝,继续苦口婆心的劝道: “我看,娘子不如还是写那穿越的话本儿吧,就写《梦回盛唐》那样的多好啊,如今市面上穿越的话本儿可是太火了!你看那清月散人,还有岳阳老生,还有虹桥小报上新签的那个狂风客和老童生,御街小报的燕儿归,这些人可写的可都是穿越话本儿啊!” “哦?都穿越哪里去了?” 杨蔓娘喝了一口凉茶道。 她一开新书,就两耳不闻窗外事。没有时间去关注这些了,倒是不太清楚。 “穿什么的都有,清月散人穿唐朝,岳阳老生穿咱们大宋太.祖年间,狂风客是汉朝,老童生是大秦,那个燕儿归写的是穿晋朝。而且还都是男子穿越到豪门贵胄之家,三妻四妾,左拥右抱。还能利用大宋的诗词扬名,很多读者都爱看哩!” “看来东主也爱看啊!” 杨蔓娘哈哈一笑,往虎头盆里撒了一小撮儿鱼食,顿时鱼儿们便摇着尾巴游过来抢食。 “咳咳......爱看自然是爱看。” 朱旭顿时有些赧然。 不过他到底是专业人士,还是认真的思索了片刻,客观的道: “不过看上几本儿,似乎写的都差不多,唔......也有些提不起兴趣了。” 朱旭说罢,把话题又转了回来: “这次娘子想好要如何应对了吗?是要改一下情节,还是咱们小报也发篇文章抨击一下那清月散人?” “不忙,东主先看看我的新章节再说吧!” 杨蔓娘知道朱旭很忙,他还有其他的产业。索性也不叫他再多等,便去书房取来了她这两日的心血之作,递给了朱旭。 朱旭虽然此时已经不太看好杨蔓娘的新书了,觉得杨蔓娘八成是年轻人突然受挫抹不开面子,打肿脸充胖子。 但毕竟是报房的摇钱树,他还指望杨蔓娘回心转意继续写穿越呢。 所以,自然不好直接拂了她的面子,还是耐着性子将书稿接了过来。 朱旭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着稿子,一边一心二用的思索着,过会儿要怎么说服杨蔓娘不要一条道走到黑,改一改情节,或者干脆写回原来的穿越呢! 但是。 很快他的这种想法就烟消云散了! 什么? 杨卿臣有一个蝙蝠玉佩?玉佩里还住着一个人? 嚯! 这人竟然还是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高人前辈? 天哪!朱旭原以为,之前雪梦萧靠一只莲花玉佩穿越,就已经够离奇够惊人的了!想不到杨蔓娘居然还能想出比这更离奇更惊人的! 这一刻再看那朴实的书名,《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朱旭瞬间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忍不住一脸叹服,原来书名里的随身师父,是真的随身啊! “员外以为如何?” 杨蔓娘喝了一口茶,笑眯眯的道。 “妙!实在是妙啊!” 朱旭一拍桌子,满脸激动的站起身: “是我小瞧娘子的本事了!说实话,我原本以为穿越二字,已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想不到娘子大才,居然还能另辟蹊径,写出如此天马行空的情节,哈哈,这随身师父一出,汴京其他话本儿,从此不足为虑矣!” 第74章 《杨卿臣的随身师父》从一开始发书, 在汴京就是骂声一片。 因为前两章里,主角杨卿臣一直都是挨打受辱,极尽凄惨, 所以, 很多之前被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打赌吸引来的读者, 都没什么耐心, 直接不管不顾,把书骂出翔了。 而那些本身一路跟着墨瑾公子走来,追读过《霸道王爷心悦我》和《梦回盛唐》的, 对杨蔓娘抱有很大期待的读者,虽然没有跟着骂,但是看了话本儿前两章之后, 憋屈的情绪也是被压榨到了极点, 开始对墨瑾公子不满意了,觉得她确实不擅长写男性文, 已经失去过去的灵气了。 不过,毕竟是喜欢了那么久的话本儿作者,而且才写了两万字, 只是个开头, 所以大家倒也没有马上弃文,而是都暂且等着,打算再看看再说。 所以,因为大多数老读者的观望, 所以为新书说站台的人就少了, 自然就显得新书骂声愈发的大,这也使得原本就得意的清月散人,越发的气焰嚣张起来。甚至, 还在很多公开场大肆宣扬墨瑾公子江郎才尽,志得意满的的表示自己有先见之明,已经在官扑店压了五百两的银子,现在就等着墨瑾公子封笔之后翻十倍了! 可把老二杨世林和老三杨盼娘给气的不轻。 不过,老话说得好,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物极则必反。 清月散人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当他第二天一早,看到朱雀门小报上的《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新章节,原本愉快的心情,很快就被浇灭了! 作为死对头,杨蔓娘新书发的每一次新章节,清月散人都会第一时间去看的,看完然后,再语气不屑的和报房里的其他人一起评头论足。但是,今天却是个例外,清月散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瞪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半晌都一言不发,脸色难看的吓人。 报房里的其他撰稿见他脸色难看,也不敢惹他,纷纷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瞧见了没?那墨瑾公子新章节发威了啊!” “可不么,我早晨顺便买了一张朱雀门小报,这墨瑾公子厉害啊,简直是鬼才!” “小声点!可别被......” 其中一个撰稿朝清月散人的位置怒了努嘴儿,意有所指的道。 不过清月散人此时根本顾不上这些小喽啰,他的心里只有震惊和无穷无尽的嫉妒。他想不通,怎么会这样?怎么可以这样?怎么能有人写出这样的情节? 杨卿臣有一只蝙蝠玉佩?玉佩里还有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师父? 清月散人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脸色一点点变得铁青,他自己本身就是写话本儿的,根本不需要任何同行提醒,他就明白墨瑾公子新章节的这个设定,有多牛.逼有多出众。 这是一个完全不输于之前的穿越的设定! 更重要的是,它是独一无二的! 比起如今市面上千篇一律的穿越话本儿,还更多了前所未有的新鲜感! 清月散人几乎可以想象,这新的一章一出,那墨瑾公子的口碑,一定会瞬间两极反转!之前骂的有多厉害,现在夸的就会有多狠! 不得不说,清月散人虽然不是很英俊有才华,但却很诚实很有眼光! 他说的确实不错。 当杨蔓娘的新章节才发出去三个时辰,《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这本话本儿,在坊间的口碑,便瞬间迎来了一百八十度大逆转! 几乎在汴京的每一个茶坊,每一个酒肆,都能听到有关于它的讨论,还全部都是各种溢美夸赞之词,汴京人仿佛把之前对它的所有误解和咒骂,都化作一声声赞美重新吐了出来。 “哈哈!我就说嘛,这可是墨瑾公子哪,连官家都赞过啊!怎么可能写的不好,果然没让我失望!这随身师父!真的是随身啊!居然在他的玉佩里,这写法,真是绝了!” 御街,朱骷楼茶馆儿。 一个满脸虬髯的大汉,将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拍在桌子上,哈哈大笑道: “哈哈哈!这墨瑾公子可真是鬼才啊!这女娃儿脑子是怎么长得,写得实在是太好了,一个小小的玉佩,都被她写出花儿了!佩服,俺老祝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这么佩服谁哩!” “得了吧!祝老三,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昨儿个中午,就在这里,就在这个位置上,还拍着桌子,大骂人家墨瑾公子写的话本儿是狗屎呢!这会子又夸人家,你也不知道害臊的,脸不红的啊!” “就是,这么大的老爷们,骂人家一个十几岁的小娘子,你可真有出息哩!” 人群中的甜娘也插了一嘴抱不平道。 “就是,老祝你昨儿个可是在这,放了一个不大不小,又臭又响的屁!” 显然,墨瑾公子人气回升的很快,只是一日的功夫,众人便纷纷为她打抱不平起来。 “洒家昨儿个骂那是......那是” 祝老三挠着头,被众人骂的不好意思的结巴了起来,满是虬髯的脸上也看不出脸红了没有,最后朝着南边儿虚做了一揖,憨憨一笑服软道: “哎呀!墨瑾公子您大人有大量,老祝粗人一个,昨儿那不是有眼不识泰山,你把我老祝昨儿说的话,当个屁放了吧!” “哈哈哈......”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6节 见他滑稽的样子,众人顿时笑了起来,茶馆儿里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哎呀,说起来,我前几日看那杨卿臣,简直憋屈死了,整个人都气的快炸了!这墨瑾公子简直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哪!眼看着我快要气炸了,就给了那杨卿臣这样离奇的际遇,哎呀,,当时心里那个气儿一下子就顺了许多啊!想他那个玉佩里的师父那般厉害,他若是能学到师父的本事,对付那杨瑜之辈的,还不是手拿把掐!” “可不嘛,杨卿臣如今可不是一个人了,他背后可是有高人的!嘿嘿,我现在就盼着杨卿臣快点学好本事,去把那杨瑜揍得满地找牙!” “对对对!我现在也盼着这个!杨卿臣快些学了本事去揍那杨瑜一顿,一雪前耻!不然我这心里口气还憋着呢!” “哎呀,现在才中午,我就开始期待后天的朱雀门小报了!” “哈哈,张兄,英雄所见略同。我想好想看后续啊!” 显然。 无论古今中外,大家对主角逆袭打脸,都是一样的期待感拉满。 ...... 曲院街,武学。 作为汴京城武德最充沛的所在,这里几乎随处可见身高一米八五以上,貌端体健的黑皮武学生,由于常年的骑射和力量训练,他们几乎各个蜂腰猿臂,大长腿,穿着统一的紧身军服,散发着浓浓的荷尔蒙味道。 作为全大宋唯一的一所全国性武学,能聚集在这里的武学生,绝对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空有几斤蛮力的糙汉,也不是权贵家族送来镀金的花架子。 这些武学生,大多都是并且受过一定的传统教育,经过层层选拔才考进来的。而且大多出生于大宋各个州县里的家境中等以上人家,毕竟穷文富武,学武可是要花钱的,兵器,伤药,马匹每一样儿都价格不菲,一般人家也供不起。 这些人在武学里,学习兵法和骑射,将来毕业后,也许去大宋的边境的折冲府作战,也许去地方厢军带兵,也许会留在朝廷中枢效力。 比如皇城司副指挥使姚小楼,他的跟脚便是武学生出生,早年作为亲兵都头,跟随指挥使傅劲光一道在西军跟西夏人和辽国人作战,后来傅劲光作战时被箭矢射中额头,重伤垂危,他一路护送回京,之后才进入了皇城司。 相比于太学和国子监的学子可以自由出入,武学对于学子的管理方面,则更为严格一些,每旬只放一日假,平日都是要早起练习骑射和耐力,上午学习兵法,下午进行模拟攻城,晚上睡前还要点一次卯,武学生若是没有特殊的事情,是不允许随意请假离开武学的。 但是,一群十六七岁的男孩子,正是精力和体力,还有好奇心都最旺盛的年纪,离开家乡来到繁华的汴京,面对这样严格的管理,自然是遭不住的,总要找机会往外跑。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武学的墙虽然很高,普通人爬不上去,但是对于这些身手极好的武学学子们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手拿把掐。 所以,一到了晚上点卯完毕,便有不少武学生迫不及待的花式翻墙而过,成群结伴的去夜市和瓦子玩儿。 杨骄阳便是其中之一,作为一个来自京兆府的武学学子,杨骄阳虽然才刚十五岁,但身高却已经遥遥领先于很多同龄人,按着现代的算法,基本上一米八八了,不但耍的一套出众的刀法,还唱的一手好秦腔。他性子敞亮,在武学中人缘极好,这不才刚翻过墙,便有几个高年的同窗瞧见他,高声招呼道: “骄阳,一道去瓦子看夜戏啊!” 若是往常,杨骄阳自然会毫不犹豫的答应的,但是今儿个却不行,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儿要做。 他要去京兆同乡会,给自己的青梅竹马的未婚妻蓝羽带封信,是的,杨骄阳已经定亲了,他来汴京武学读书,有将近三个月未曾和对方见面了,前段时间还收到对方托人带来的新衣裳,荷包和肉脯。对方这般关心他,他自然不可能只回一封,也想回送些东西表示心意。 不过他一个大男人,倒是不好送对方衣裳什么的,显得不够尊重,思来想去,又跟好兄弟打听了一下,便决定送蓝羽一本汴京这边小娘子中流行的《梦回盛唐》。 牛行街,桃李书坊。 “掌柜的,有《梦回盛唐》卖吗?” 杨骄阳走进书坊,随口问道。 “自然有!” 掌柜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笑眯眯的道: “承惠一本两百九十九文。” “这么贵?” 杨骄阳咋舌,他虽然家境不错,但平常交游广阔,经常和同窗出去瓦子里吃喝,花销自然也大,所以如今到了月中,手头也不是很宽裕。 “小将军,这书可不算贵哟,那墨瑾公子的签名精装本,一本当时签售会还卖十两银子呢,如今小将军去二道贩子那里问问,五十两银子一本还买不到,小娘子们可喜欢着哩!” 掌柜的显然很会察言观色,先提小娘子喜欢,又一声声的小将军叫着,让杨骄阳心里暗爽极了,加上是给未婚妻蓝羽买东西,倒是也不好意思再计较价格了,遂豪气的道: “那就来一本吧!” 杨骄阳从荷包里,掏出最后的一两银子递给掌柜的,让对方去剪。 之后杨骄阳一边等着,一边背着手四处打量,不经意间瞧见里间的一排书架下,蹲着五六个穿着儒生袍子的十三四岁少年,手里各捧着一张小报看的津津有味,眉飞色舞。 这是在看什么? 杨骄阳见状,也不由得起了一丝好奇心,抬步走了过去。 走近了便瞧见了小报上的一行大字,《杨卿臣的随身师父》。 唔,是这本书啊! 《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最近在武学的名气很大,不过杨骄阳还没有看过。这会子一样出来了,他索性也抽出了一张小报读了起来。 不过,才看了两章,杨骄阳眉头就不由得拧了起来,作为一个正义感十足,交友广阔的武学学子,杨骄阳天然的就有一种打抱不平的豪气,这会子看到书里的杨卿臣被这么多人欺负,就气的不行。尤其是看到杨瑜逼的杨卿臣钻了裤.裆的时候,简直恨不得自己能进到书里,把那个杨瑜还有他的狗腿子统统打翻。 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给杨骄阳气的不行。好几次他想扔了不看了,可这故事就仿佛有魔力一般,莫名的吸引人,只好吐了一口郁气继续往下读。 却说,杨卿臣被打的鼻青脸肿,还钻了裤.裆,一瘸一拐的回到家。 众目睽睽之下所受的羞辱,和一路上,周围人那讥讽嘲笑的目光,将他仅剩的尊严全部剥夺殆尽。 明明太阳是那么的灿烂,那么的温暖,但照在他的身上却是冷的。 他不由的想起自己在杨家谨小慎微的十三年,因为无父无母,又是庶嫡孙,受尽了白眼和欺负,还因为杨瑜的刻意针对,所以连府里的下人也经常欺负他,他这个杨府的十七郎,日子过的连仆役的儿子都不如。 凭什么!凭什么这些人可以随意的欺负自己!羞辱自己,把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 这不公平! 杨卿臣的心里陡然生出了一股狠劲。 这一刻,他的心中再也没有一丝温情,唯有对出人头地的极致渴望。 去他吗的认命!若这就是命,那他绝不要认命! 他满是鲜血的右手,紧紧的攥着胸口的蝙蝠玉佩,咬着唇,一字一顿的道: “我命由我,不由天!” 嚯!这一句中二满满,在现代说出来会满座寂静,让人浑身一麻,恨不得徒脚抠出一栋双拼别墅的话,在这个年代头一次出现。 那逼格,简直了! 就像是烧的正旺的柴火灶里,掉进了一滴油。 瞬间,劈里啪啦,燃的直冒火星子! 精彩!太精彩了! 杨骄阳虽然也读书识字,但本质上是个糙汉,不懂什么欲扬先抑,但就是觉得格外的爽快,痛快! 整个人都瞬间来了精神,原本他是把杨卿臣当小弟看的,想罩着对方,但是看到这里,他不知不觉间,把对方放在了和自己平等的位置,期待他接下来会怎么做,怎么报仇。 “小将军!小将军!” 杨骄阳正看得入迷,第三章 才看了个开头,被人突然打断,这会子听到小将军这个称呼,都没那么开心了,不耐烦的抬起头: “何事啊掌柜的?” “你的银子!” 哦,原来是掌柜的把银子剪好了,杨骄阳随手接过来塞进荷包里,继续埋头看小报。 不一会儿,和之前一般,有节奏的声音再次在耳边出现。 “小将军!小将军!” “又怎么了?” 这老头儿三番两次的,怎么回事!是不是看自己好说话啊!小爷可是武学出来的好不好!沙包大的拳头没见过啊! “小将军......小店要关门了!” 对上杨骄阳黑黢黢的脸色,店主指了指桌子上的沙漏,语气弱弱的道。 “哦!” 杨骄阳一看沙漏,才发现已经是子时了,顿时有些尴尬。 他想将手里的小报放回去,可是又舍不得。他已经被这话本儿里的情节给钩住了,想知道后续,可是刚给蓝羽买了东西,手头还剩下七百零一文钱,他这个月花钱大手大脚,十两银子的生活费,才十天就剩下这些了,还有二十天老爹才会再寄银子,剩下这七百零一文,就是他这个月全部的伙食费了。 买还是不买,杨骄阳心里顿时天人交战。 “小将军!小将军!” 老头弱弱的声音再次传来。 “我买了!” 杨骄阳还是没有抵得过话本儿的诱惑,一咬牙。 “承惠两文,小将军。” 老头嘿嘿一笑。 “给你!” 罢了,就两文钱,大不了这一旬少吃点饭,省出来就是了。 杨骄阳有些心疼的从荷包里数出两文,郁闷的道: “别再叫我小将军了!” “好的......小将军!” ...... 反正这会子回武学也点不了蜡烛,出了书坊,杨骄阳索性便干脆拿着小报,蹲在附近夜市的灯箱下,也不嫌被蚊子咬,便旁若无人的借着光,继续看话本儿后续。 就这考状元般的刻苦认真劲儿,若是他老爹杨秦看见了,都得两眼泪汪汪,感慨一声老杨家祖宗显灵了。 杨蔓娘话本儿的后续情节,完全没有辜负杨骄阳从牙缝里抠出来的这两文钱。 “我命由我不由天!” 就在杨卿臣刚刚攥着手里的蝙蝠玉佩,发完誓言的一瞬间。 一道傲慢而阴鸷的声音,便突然闯入了他的脑海: “好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黄口小儿,竟敢妄称天命!” 杨卿臣愣了一下。 迅速的在家徒四壁的屋子里,扫视了一圈儿,并没有任何人。 他忍不住攥紧手里的玉佩,语气谨慎的反问道: “谁!”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7节 “小子,老夫崔九元,不要找了,我就在你手上那只玉佩里!” 嘶! 随身老爷爷的设定,在娱乐发达的现代社会,都是常看常新,更不要说第一次出现在大宋了,那效果简直是碾压级别的! 杨骄阳读到这里,身上的汗毛都一根根竖了起来,不是吓得,而是激动的! 对杨骄阳这个年纪的少年来说,这一段儿情节,简直就是生生的造梦!实在是太对胃口了! 杨骄阳读到这里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一个激灵,那滋味儿,就像是三伏天喝了一大碗冰镇雪泡豆儿水! 酣畅淋漓! 他头一次知道,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奇遇!杨骄阳不是现代人,他不知道龙傲天,也不知道武侠小说里主角跳崖必捡秘籍的套路,但他强烈的中二直觉还是明晃晃的告诉他,这个叫崔九元的老头子不寻常。 崔九元当然不寻常! 毕竟,读者可以接受主角突然崛起,快速成长,但是这个崛起和成长,一定要有一个足够合理的理由,总不能直接说主角天赋异禀吧!这太没有说服力了,而一个绝世高人的指导,就很好的解释了其中的合理性。 杨蔓娘原本打算把随身老爷爷设置成太傅什么的,毕竟将来主角要考科举的,老爷爷自然要配套。但是又考虑到杨卿臣本身的底层处境,还被人打了,太傅这个职位文气重,缺乏武力值,主角跟着他,肯定是学不到武艺的,若是有了师傅还被人打的半死,那这金手指就不爽了。 所以,这个师父必须要有一定的武力值。当然,话本儿里设定杨卿臣所处的就是大宋,自然连内力轻功这些都没有。所以,这个随身师父自然不需要是仙界大能,或者玄幻大佬这些太过于厉害的。 但是也不能太拉跨,至少也要是低武世界里的精英翘楚才行,太傅和禁军教头这些的还是不够看,需要一个在各方面都超越这个世界的水平的人物才行。这个师父要是一个全才,不仅要会武功,而且天文地理,音乐绘画,诗书药理无一不精,除了生孩子什么都会,当然脾气也要足够的古怪和邪门,总的来说,差不多就是一个黄药师似的人物。 所以,杨蔓娘当时给话本儿取名,便选择了意思更为宽泛一点的师父。 你想啊,这样一个强大的师父,若是出现在现实世界中,是多么的精彩绝艳,甚至做任何事都完全是手拿把掐。但是偏偏寄居在一个少年的玉佩里。而一个所有人都瞧不起的少年,实际上却有这样一个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靠山。 这种极致的反差感,简直不要太戳人! 不得不说,杨蔓娘确实很了解中二少年和中二青年的心态。 所以,当杨骄阳读到杨卿臣通过了崔九元的考验,成为了对方的关门弟子的时候,可以说是又激动又期待,简直恨不得自己变成杨卿臣。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撅着屁股,蹲在路边,激动的脸色通红。 恨不得学那杨卿臣一般,大喊一声我命由我不由天。 谁知,却被一道清脆的童声打断了。 “娘,你快瞧,那个哥哥在拉屎呢!” 第75章 白绾绾最近不对劲。 非常的不对劲。 以前在西水门那边儿的时候, 她每天早上起来吃罢猫粮,就精神抖擞,一脸高傲的在院子里巡逻, 不时地对着不爽的燕子夫妇就喵两声, 练习几下跳高, 或是钻出大门, 在巷子里和其他人家的猫儿窃窃私语一会子,吃罢午饭,等到午后阳光好的时候, 就爬上屋顶上闭着眼睛晒太阳。 但是无论在哪,只要杨蔓娘拿出小鱼干儿,喊一声白绾绾, 她必然会以光速出现, 消灭掉她手里的小鱼干儿。 但是,自从搬来了观音桥这边儿, 她就变了,最近这段日子,早上起来也不在院子里巡逻了, 白天也不上屋顶晒太阳了, 中午也不在家吃饭,就是杨蔓娘拿出小鱼干儿,喊上半天也不见她的影子,每天都到太阳落山才回来猫窝里睡觉, 还总是一脸被榨干的模样儿。 别是, 在外面有相好的猫儿了吧? 到底是养了这么久的闺女,看着肚子日渐丰腴的白绾绾,杨蔓娘到底还是不放心, 索性打算亲自跟踪一波儿,看看她这究竟是怎么个事儿? 白绾绾清早起来,照例蹲在后院榕树下的虎头盆边洗脸,顺便喵两句,吓得虎头盆里的小金鱼们瑟瑟发抖,瞬间全部沉底装死。 哼!一群胆小的鱼辈!果然又被猫猫大王吓到了!要不是主人不许,猫猫我啊,一定要把你们喝掉喝掉,统统喝掉! 唔,不能玩儿了,还是要快些收拾,不然赶不上趟儿了。 白绾绾一边提醒着自己,一边对着水面精心的打扮一番,圆滚滚的猫脸上带着一丝兴奋,转身跑出了后院,一个助跑,跃出了高高的院墙。 白绾绾稳稳的沿着高高的院墙,跑啊跑,跑啊跑,差不多跑过了两个方块块的院子,看到了那朱红色的大门,顿时一个急刹,就到了今天的目的地。 她很有耐心的摇晃着尾巴,蹲在门口的上马石上等着,不一会儿,那家朱红色的院子的大门便打开了,一亮宽大的马车,在一众身材高大的亲兵的护卫下,从院子里驶了出来。 “喵呜喵呜~” 听到动静,站在上马石上的白绾绾拖着长长的夹子音,圆滚滚的猫脸瞬间显出一丝谄媚。 “将军,您看那只馋猫儿又来了。” “哈哈,我看倒像个猫媚子!” 自从前几日,这只白猫儿在巷子口卖鲜鱼的摊子前可怜兮兮的驻足,自家指挥使随手买了一条鲜鱼给它之后,这猫儿就算是赖上了,每日准时准点儿的在大门口蹲守,连亲兵们都习惯了。 喵喵喵? 你在说什么?猫猫大人听不懂! 白绾绾自然是听不懂亲兵们的玩笑话的,但是这不重要。她知道,巷子口有一个胖胖的穿着围裙的老板,他的摊子上有很多很多新鲜的小鱼仔,据她观察,好多两脚兽都可以从这里拿鱼吃。 哎,鲜鱼可比家里的小鱼干儿好吃多了! 不过,白绾绾虽然眼馋却不敢拿,她之前瞧见巷子里的那只三花去拿,被胖摊主提着菜刀追打了好几条街,三花都被吓破了胆,所以,白绾绾很谨慎,每日暗搓搓的躲在角落里,盯着卖鱼摊子流哈喇子。 但是,大约猫猫大神保佑,事情很快就有了转机,就在前几日的一个下午,当时她和往常一样,正盯着鱼摊子审时度势,想着要不要乘着摊主去拉.屎的时候,直接抢一条鱼就跑路。 吧唧! 一条大鱼突然从天而降,落在自己的面前! 你相信光吗? 白绾绾当时惊呆了!就是那个两脚兽!就是马车里的这只两脚兽,他当时正好路过,居然从摊主那里拿到了一条鱼,还直接给了自己。 豪!太豪了! 一见钟情!绝对的一见钟情! 白绾绾两眼发亮,这绝对是两脚兽中的强者,你看他都能坐在马儿拉的车上,荷包里还有亮晶晶的东西,肯定能供的起自己每天吃鱼。 所以那一刻,白绾绾的猫脑中便生出了一个朴素的念头,她要跟着他,只要跟着这只两脚兽,就有鲜鱼吃啦! 白绾绾心情兴奋,跟着马车跑啊跑,跑啊跑,终于跑到了巷子口。 霸气的把猫爪搭在摊子上。 猫仗人势。 摊主!快给猫猫大王来一条鱼! “秦胜,给它买一条!” 马车里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 “是,将军!” 亲兵秦胜付了银子,摊主连忙选了一条最大的,放进一个用不上的旧盘子里,摆在了白绾绾的面前。 牌面儿,这就是牌面儿!其他猫都没有的牌面儿! 白绾绾顿时眯起圆圆的猫眼,心满意足,开吃! 不远处。 杨蔓娘望着远去的马车,看着一脸惬意,蹲在鱼摊儿前大吃特吃的白绾绾,忍不住扶额。 她总算明白,究竟是怎么个事儿了! ...... 七月的汴京,艳阳高照,汴河里碧波荡漾,倒映着河岸两旁翠绿的柳树,绿意融融,让人远远望去,几乎分不清哪里是岸,哪里是河。 乘着早晨天气还不太热,杨蔓娘带着吃饱喝足的白绾绾,沿着两旁的树荫下走,一道来到大相国寺桥市。漕船通过东水门进入汴京城,直达大相国寺侧门前,所以,大相国寺附近,就形成了一个极为繁华的桥市。 这里十分热闹,桥上就跟潘楼一般是一个人来人往,摊位林立的大自由市场,杨蔓娘之前住在保康门街的时候,闲暇就经常来这里逛街买东西。说起来像这样的桥梁自由市场,在大宋几乎是很普遍了,汴河上的十四座桥上,基本上大多都有桥市,比如最繁华的州桥夜市,顾名思义便是在州桥上,还有那《清明上河图》上画的虹桥桥市,也是在虹桥上。 桥市上有流动小贩,也有固定的摊位。有卖果子的,卖炊饼香饮子的,卖布匹衣裳的,卖药材的,卖痒痒挠瓷枕的,卖书画的,卖瓷器的,算卦的,解签的。有租赁马匹的,卖花鸟鱼虫的,还有那打工人支着木牌,上写“修葺院墙”“修补屋顶”,围成一个圈儿,等候着有需要的主顾召唤。 除此之外,桥市还有卖肉的,每个肉铺前边儿,都站着三五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操刀忙活,顾客可以肥瘦任选,摊主虽然壮硕却都笑脸迎人,也不嫌你买的少,只要买了,便是切成臊子都没问题。 “小娘子可要割肉?新鲜着呢!瞧瞧,都是今儿早上现杀的猪!” 大约她在摊子前面站的久了,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头上围着一圈儿李大嘴似的布条儿,笑呵呵的招呼道。 那一身肥硕的腱子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让杨蔓娘莫名的想到那水浒传里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额,那就来一斤吧!” 虽然不是专门来买肉的,但是遇上了买一斤也没什么,回去中午做红烧肉也使得。 “卖果子嘞!新鲜实惠的果子嘞!” 听到吆喝声儿,杨蔓娘提着切好的肉,来到了一旁卖果子的摊子前。宋朝的果子可不单单指水果,而是水果、干果、凉果、蜜饯、饼干点心小食这些东西的总称。所以,这卖果子的摊子上,不光摆了葡萄,桃子,林檎,西瓜这些应季水果,还摆了糖丝线、密麻酥,荔枝甘露饼,圆眼、香莲、枣圈这些干果和点心。 “大娘,这桃儿怎么卖的?” “一斤三文钱,这桃儿都是我家小子清早起来现从树上摘下来的,我老婆子不唬娘子,您瞧瞧,上头还带着露珠儿呢!” 杨蔓娘也不晓得,七月的桃子是否应该带露珠,但是瞧着一个个都粉红粉红的,带还带着碧盈盈的叶子,瞧着就很水灵,便买了一篮子。 “喵呜~” 看到漂亮的桃子,白绾绾又馋了。杨蔓娘扫了一眼她变得丰腴的肚子,蹲下身摸着她毛茸茸的脑袋,笑眯眯的道: “不给你,这一篮子是明儿要送人的!” 毕竟,猫儿吃了人家的鱼,做主人的总的有所表示啊! 不,猫猫大人就要吃! 白绾绾抬起猫爪,按住篮子,瞪着水蓝色的大眼睛。 “不给!” 一人一猫正对峙呢,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吵嚷声: “这玉佩是小爷先看上的!” “放屁,上面刻你名字了?” “算啦算啦,别伤了和气,二位衙内还是价高者得吧!” 咦? 有热闹!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8节 一人一猫顿时来了精神,跟着看热闹的人群往前挤去。 要说,最近汴京城里,最幸福又最水深火热的是谁?毫无疑问,要数大相国寺桥市的算命先生了! 是的,你没听错,算命先生! 你道这是为何? 夏日炎炎,客官你且喝一盏香饮子,且听我慢慢道来。 这一切,都还要从墨瑾公子的新话本儿《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说起,自从那那墨瑾公子在话本儿里写了,那主角儿杨卿臣的蝙蝠玉佩,是从大相国寺桥市一个算命先生手里买的之后,汴京的算命先生就成了香饽饽了。 每日里都有那那看过话本儿的小郎君,络绎不绝的来到大相国寺桥市,试图找出那个算命先生,也买一只蝙蝠玉佩。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汴京人最不缺乏的就是商业头脑,初时,这些算命先生遇到这种事儿还很懵逼,但很快便有一个心思活络的算命先生,按着话本儿上的样子,找商家定做了一批蝙蝠玉佩,专门卖给这些小郎君了。 然后,这些买到蝙蝠玉佩的小郎君便带着玉佩到处炫耀,引得同窗好友羡慕不已,纷纷来买。慢慢的便在各大学堂里形成了一种佩戴蝙蝠玉佩的风气,之后这种风气便渐渐在汴京男子中扩散开来,后来,就连文人雅士之间互相送礼都送对方蝙蝠玉佩。 以至于到后来,这几乎形成了一门独特的产业链,其他桥市的算命先生也不算命了,纷纷搬着凳子来大相国寺桥市摆摊儿卖玉佩。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却说此刻,一家挂着“刘瞎子算命”算命摊子前,两个穿着光鲜亮丽的小衙内,正在为争夺一只蝙蝠玉佩而竞价。 这种情况,这段时间在大相国寺桥市算是稀松平常,周围人早已习惯这种场面,站在一旁看乐子看的津津有味。 “我出三两银子!” 先是那个穿着一身红衣,公鸭嗓的衙内叫价。 “三两一文!” 另外一个带着少年气的声音的衙内加价。 “五两!” “五两......一文!” 声音少年气的衙内慢吞吞的,继续随后加价。 “噗!” 不过,这一文钱的加法 ,顿时引得周围响起一阵窃笑声。 “我出十两!” 公鸭嗓有些暴燥了,直接翻倍。 “唔......十两一文!” 加价的声音依旧慢吞吞的,却阴魂不散,莫名的有些气人。 “高尧康!你他娘的能不能别一文一文的叫,买不起就别买!” 高尧康?杨蔓娘原本都准备走了,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顿时往前凑了凑,定睛望去。 就见一个约莫十五六岁,长相颇为秀气的小衙内,身穿宝石蓝的锦缎长衫,腰间挂着一枚明显价值不菲的羊脂玉玉佩,眼珠儿一转,摇着手里的折扇笑嘻嘻的道: “哥哥别生气嘛,你再喊一次,我保证不加了!” 这不按常理出牌的认怂,让对面公鸭嗓衙内顿时噎了一下。 半晌,闷闷的道: “算你小子识相!” “十一两!” 公鸭嗓耐着性子再次喊价。 “十一两.......一文!” 一个声音幽幽的道。 “哈哈哈......” 围观的众人,顿时哈哈大笑。 “你特么!” 顿时对面的公鸭嗓衙内怒了,也不叫价了,撸起袖子就是干。 “哎哎!大哥!别冲动!刚才不是我叫的!” 显然,对面根本听不进去,直接一脚踢翻摊子,照着高尧康眼睛就是一拳。 小衙内顿时坐倒在地上,捂住眼睛哀嚎: “啊啊啊!是哪个混蛋阴老子啊!” 眼看人群闹哄哄的,对面的公鸭嗓又要一拳下来。 “快跑!” 好歹也是笔友,杨蔓娘连忙上前,拽起高尧康就跑。 “别跑!” “快给我追!” 公鸭嗓的衙内一边喊,一边带着人在后面穷追不舍。 杨蔓娘根本不敢往后看,就是一个劲儿的闷头跑。 “呼哧......呼哧.......那个,姑娘,我跑不动了啊!” 高尧康养尊处优,平常去哪儿都有马车和轿子坐,还是头一会这么跑,被杨蔓娘拉着跑了一路,简直感觉自己要见太奶了。 “你想另外一只眼睛也被人家封了吗?” 就你刚才那嘴贱的样儿,要不是叫高尧康,你以为我愿意拉着你跑啊! “呼哧......不想!” 高尧康摸着隐隐作痛的左眼,顿时怂了,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继续往前跑。 “姑.....姑姑娘,咱们要去哪儿啊!” “闭嘴!” 杨蔓娘黑着脸,累的不想说话。越跑越觉得自己拉错了人,这怎么会是给自己画封面的才华横溢的高尧康!肯定是同名同姓! “哦......凶什么嘛!” 小衙内很识时务,闭嘴了。 杨蔓娘之前在附近的保康门街住过,对于这一片儿的地形还是很熟悉的,也不理会后面人的叫喊声。 很快便拉着高尧康就跑进了细瓷巷子,左拐右拐,趁人不备钻进了韩家草料房。 “呼哧呼哧......” 跑的太紧张了,杨蔓娘的嗓子辣的要命,扶着膝盖大喘气。 “呼哧呼哧......姑,姑娘,多谢你救我啊!” “不用谢,我看错人了!” “哦......可是这里好黑啊!” 草料房里没有窗户,当然很黑。 “那你出去。” “不要。” “那闭嘴。” “哦。” 第76章 杨蔓娘两手空空回到家的时候, 已经是下晌了。 进了大门才想起来,自己之前买的桃子和肉都丢在桥市了。 “大姐,你这是去哪儿了?怎么衣裳上还有草屑啊?” 老二杨世林一脸惊奇。 “没什么, 扶老大娘过马路了!” “哦, 啊?” 杨士林一脸懵逼。 回后院洗漱了一下, 换了衣裳, 姐弟俩一道吃了夕食。 杨蔓娘便开始了每天雷打不动的存稿,今儿耽搁了一天,存稿可得加紧了。 这段时间, 杨蔓娘已经写到男主杨卿臣跟随崔九元习武。 是的,虽然最终的主线是科举,但是毕竟目前男主还有生存危机, 所以, 男主还是要学武自保,打脸小反派杨瑜。 作为一个低武世界的大佬, 崔九元能传授给男主的武艺,自然不可能是王八拳之类的大路货色,不但威力无穷, 名字自然也是要足够风雅的。 所以杨蔓娘给男主设置了一套剑法, 一套轻功和一套内功,碧波惊鸿剑,青鸾九影和坐忘星元功。 “大姐,这内力当真这般厉害吗, 练成了之后, 居然能直接以真气伤人?” 无论多大年纪,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武侠梦。 头一次接触到内功这个概念,在一边帮忙收拾稿子的老二杨士林, 终究是没有忍住,一脸惊叹的道。 “那是自然了,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曲院街,武学,南苑训练场上。 学子们正在进行每日的骑射训练。 一个皮肤黝黑,声音有些粗噶的男子,高声回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19节 “那崔......师父不是说了嘛,那内力是人生来就有的一口先天元气,不过许多人不懂内功,本命元气五六岁就散了,可若是习武之人,有了对应的心法内功口诀加以导引,便可将先天元气壮大,对敌之时,再配合剑法掌法将内力外放,威力无穷!那杨瑜和他的狗腿子,在杨卿臣用了内力之后,不是连一招都没撑过去么,可想而知这内力有多强大了!” “哈哈,痛快啊!看那个杨卿臣学了武艺,随手一招就打的那杨瑜和狗腿子们哭爹喊娘,实在是痛快啊!” “确实痛快!憋了这么多天,总算是报仇了!哎,可惜这墨瑾公子,怎么不把这坐忘星元功的口诀写出来呢!” “就是!倒是写出来让人瞧瞧啊!” “哈哈,姜三郎,墨瑾公子书上不是写了嘛,这内功都是不传之秘,而且江湖上的一流高手,练内力都是五六岁开始,你现在都十六了,浑身经脉早都堵塞了,写出来你也练不了的!” “额,那我不做一流高手,做个二流高手也好啊,能飞檐走壁就行!” 果然,人类,无论哪个年代,永远摆脱不了对天空的渴望。 “不对啊,那杨卿臣不也十三岁了,怎么能学内功的!” “你看书可真不仔细,那崔师父不是说了嘛,杨卿臣虽然年纪略大一些,但是他骨骼精奇,百脉剧通,是练武奇才,而且还是童子身,自然可以学坐忘星元功,你都已经不是童子了,就不要妄想了!” “得意什么!我自然不是童子,说的好像你是似的。” “嘿嘿,不好意思,鄙人正是!” “啊!你小子,牛!” 不提众人对这位童子身的同窗的羡慕嫉妒恨。单说杨蔓娘的新章节发出来之后,便在汴京市井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讨论,虽然过去她的话本儿也受欢迎,但是这次的讨论确实前所未有的热烈。 不得不说,上至八十,下至八岁,任何一个年龄段的男人,都无法抗拒武功的魅力。 明明杨蔓娘的新章节,才发出来一日的功夫,可这些平常看四书五经就头疼的男人们,却都已经对里面写的极为复杂晦涩的武功招式,研究的极为透彻,什么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什么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这些话本儿里的武学理论,各个说起来各个头头是道,简直比她本人还要在行。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那墨瑾公子写的绝对是真的!我小的时候,就感觉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小腹这里,就脐下三寸,和墨瑾公子书里说的一样,就有一股子气在循环呢,我记得真真儿的!哎呦!不用说,那肯定是我那口先天元气啊!” 朱骷楼茶馆儿里。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一拍蒲扇似的巴掌,唉声叹气道: “哎!悔啊,当初若是早看了墨瑾公子的书,好好引导这一股子先天元气,八成我现在最差都成二流高手了!” “哎哎哎,真的呢,我五六岁的时候也这样,可是如今年纪大了就没有了!” “不错,不错,我小时候也是!” “哎!错过了!可惜可惜!” 茶馆里的众人七嘴八舌的附和,之后又都一脸的垂头丧气,仿佛错过了一万两银子。 看的一旁分茶的甜娘直翻白眼儿。 不说茶馆酒肆中,众人对于内功的讨论。 却说其他各家小报,自从墨瑾公子的随身玉佩一处,包括原本叫喊的最凶的李氏小报和清月散人,都已经是万马齐喑了。 如今这内功之说一出,倒是让众人再次眼前一亮。 《新闻》报房。 岳阳老生兴致勃勃的看着《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最新章节,不时地发出赞叹声。 “老岳,你和墨瑾公子不是对手么,怎么还赞她的书啊!” 一旁的撰稿刘思见状有些好奇的道。 “哈哈,怎么能是对手呢!那墨瑾公子签售会多厉害的,十两银子的话本儿,五千本一个多时辰就卖光了,我可不敢脸上贴金说是对手哩!” 岳阳老生哈哈一笑: “我现在倒是佩服这墨瑾公子的紧,当真是了不得啊!我原以为她一个小娘子,虽然受小娘子们追捧,但写男人喜欢的话本儿定然是不擅长的,如今你瞧,她可比我这个男人还了解男人的喜好哪!” “不说那随身玉佩了,就如今这武功的设定,就又是让人眼前一亮哪!也不知道这小娘子脑子怎么长得,居然能想出这内功的套路,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随口一句,就定下了练武的基调!想来以后话本儿写打斗,都少不得要写这内功了,哈哈!还有那飞檐走壁的轻功,我看了都恨不得学会哪!还有写的那剑法也是厉害,飘逸又犀利,每一句剑法还对应一句诗做口诀,当真是奇思妙想哪!我写了这么多年的话本儿,如今才发现居然,居然还能这么写的!” “谁说不是呢!” 撰稿刘思笑着道: “你说,那墨瑾公子会不会就是个武林高手啊!” 曹家族学里。 这会子正是课间休息时间。一群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一边看着朱雀门小报,一边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绝对是!” “嚯!你别说,墨瑾公子还真有可能是高手!你看那碧波惊鸿剑的剑法口诀,什么破剑式荡剑式一看就很高明啊,还有坐忘星元功,这要是自己没学过,编都编不出来的!” “我也觉得,她肯定学过,不然怎么可能写的这么真!” “七哥说的在理!所谓达者为师,自然无所谓男女了,不然咱们去亲自请教一番如何?” “九弟说的在理!” “同去同去!” 然后,朱雀门小报在之前被扔石头之后,又一次被各家的小郎君们华丽丽的围住了。 “什么!拜师???” 东主朱旭一脸的懵逼。 望着这一群明显出身富贵的小郎君,朱贵忍不住扶额。 “各位公子,实在不巧,墨瑾公子最近去访友了,不在汴京,你们若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写信,报房会代为转交的!” 经过一次次的折磨,如今的朱旭处理这种事情,已经越来越丝滑了。 然后第二日,杨蔓娘醒来,便收到报房那边送来的一大筐拜师信。 对此,杨蔓娘倒是也有心理准备,因为自家腹黑的弟弟杨士林,当时看完新章节也是这样,还央求着让她传授武功秘籍,杨蔓娘好说歹说才算让他相信这是自己杜撰的。 杨蔓娘还记得当时杨士林的表情,极度失望,被打击的都快碎了,那感觉就跟世界观都崩塌了似的。让杨蔓娘感觉自己没有武功秘籍,实在是罪不可赦。 所以,不知道怎么回信的杨蔓娘,为了转移注意力,不让广大的北宋少年郎再受这样的打击。决定用现代新闻学的方法,用一个热点掩盖另外一个热点,决定接下来让主角杨卿臣来一场读书方面的教科书式的装逼打脸,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同时也降低他们对话本儿里武学和内力的关注度。 时间飞逝,很快便到了九月初三,秋高气爽。 这是杨家的大日子,也是整个汴京人最重视的日子,这一日是汴京最高学府天宸书院的招生日。 为了话本儿的真实性,杨蔓娘将话本儿里的大地点定在汴京,但是为了避免被对号入座,也为了让主角杨卿臣更好的装逼打脸,便杜撰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天宸书院。 所谓的天宸书院,是什么水平呢? 就类似于现代的人大附中和衡水,只要考上了,好好读的话,就有很大可能上清北。在杨蔓娘新书里的话,那就是考上了这个天宸学院,未来就有一半的可能高中进士,总之,天宸书院,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非常牛逼的书院,是未来进士的摇篮。 这一日一大早,杨家将近三十六房嫡出庶出的孙辈,一共四十二人,都集中在杨家的祠堂,拜祭祖宗,然后听从族长杨老大人的训话。 “今天是什么日子不用我多说了,要去参加天宸书院的入学选拔赛的就留下,自觉水平不够的就退出。” 天宸书院对于学子的吸引力自不必说,除了七个功课太差的,剩下的三十五人全部选择去,杨卿臣自然也在其中。他很不起眼的站在庶孙的队伍里,跟着众人一道前往天宸书院。目光瞟向最前面的嫡孙杨璇。 他身后,杨家另外一位庶孙杨晴见状,一边走一边凑上来小声八卦: “十七郎,你也在看杨璇吧!嘿嘿,他可是大老爷的嫡长子,从小就有名师精心辅导的,咱们这些去凑数的可比不了。天宸书院每年只招三十六人,咱们杨家已经有三年无人考上了,不过,今年应该不同了,大家都说今年杨璇必定能考中的,你看,祖父对他笑得多和蔼啊!” 说到最后,杨晴一脸的羡慕,显然作为庶孙,杨晴是非常渴望被祖父杨老大人重视的。 “哦。” 杨卿臣可有可无的应了一声,跟着众人的步伐一起往前走。去天宸书院参加入学考试的学子是不许坐车的,这也算是一种对学子意志的磨练吧! 不过,这是装逼打脸小说,主角就算再低调都没用。即使被淹没在人堆里,也一定是开了嘲讽技能的,就像是臭鸡蛋之于苍蝇一般,对各路大小反派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所以,很快,第二个送经验的反派就跳出来了,那就是杨瑜的亲哥哥杨璇。 因为弟弟的缘故,杨璇自然对杨卿臣没什么好印象,他在一群狗腿子的簇拥下,走到杨卿臣面前,一脸高傲,语气嘲讽的道: “十七郎,你居然也肖想考天宸书院?呵呵,我记得你上族学没几天吧,大字认全了吗!” “哈哈,就是,大字认全了吗?十七郎,你可真会痴心妄想!居然也敢参加入学选拔,一个庶子,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哪!” “就是,别妄想了,天宸书院可不是阿猫阿狗都能进的!” “就是!十七郎!你还是别去丢人现眼了!” 面对这些挑衅和谩骂,杨卿臣充耳不闻,只是停下脚步,语气不冷不热的道: “天宸书院又不是你开的!” “十七郎!你他娘怎么跟我哥说话呢!” 杨瑜虽然之前被习武之后的杨卿臣打了一顿,怂了一段时间。但是众所周知,反派的记忆只有七秒,打的再狠都不会记得,伤好了很快会继续跳出来作死。 “好,既然你不自量力,那就别怪我了。今日考试,暂且容你嚣张一日,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若是考不上,你就给我们兄弟磕头赔罪!” 杨璇眼神一冷,不屑的道。 虽然在见多识广的现代人看来,杨璇这个小反派,设置的有点儿老掉牙,有点嚣张无脑了。但对于第一次看打脸爽文的大宋读者来说,却懵逼不伤脑,程度刚刚好。 杨蔓娘深知,在这种古早装逼打脸爽文中,要想推动剧情,想爽,配角可不能设置的太识时务太有脑子。就是要这样越嚣张越无知越好,这样读者看了他们对主角的挑衅才会越来气,之后打脸才会越酣畅淋漓。 “首先,老夫要感谢各位学子选择天宸学院。老规矩,和往年一样,还是天宸书院十二位大儒出的试题,限时两个时辰,全部答对通过者,获得入学资格。” 为了让主角装逼,这考试的节奏自然不可能慢,所以天宸书院考试,自然不可能跟正式的科举考试似的,放在考号里考个十天八天,主角还在里面吃喝拉撒的,读者可没有那个耐心。 所以,杨蔓娘直接按着现代考试设置时间,并且让主角很快的答完试卷,第一个出了考场。 天宸书院的考试,就像现代高考一般全城关注,所以杨卿臣第一个出了考场,顿时被周围的人重点关注,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哎呀!那是谁家的孩子啊!长得倒是挺斯文俊气的,这才刚刚一个时辰呢,居然就出来了!别是不会做吧?” “我看也是,哪有这么快的,这一定是不会做,充数的!” “这可是天宸书院的考试,如此不认真对待,简直没有家教!” 周围人的指指点点,让不远处的看台上,同样关注着这次考试,和其他家族家主坐在一起等待结果的杨老大人也有些不悦,他对于杨卿臣还是有些印象的,毕竟早上祭拜祖先的时候扫过一眼。 “那是谁?” “回老大人,那是死去的九爷的儿子,十七郎。” 大管家杨大小心翼翼的回道。 “哦。” 杨老大人皱了皱眉,没说什么,毕竟他指望的也不是杨卿臣,而是嫡孙杨璇。不过有人的地方自然就有江湖,杨老大人自然也是有对头的。 坐在对面的刘侍郎,见状笑着挖苦道: “看来杨大人教导有方啊!令孙居然这么早就出来了,想来定是胸有成竹,下笔如有神了!我那不争气的孙子可比不了,我看哪!今朝书院考试,令孙定然能夺个魁首的!”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0节 对方虽然讥讽自己,但说的是事实,杨老大人脸色铁青,没有说话,心里却忍不住暗恨这个庶出的孙子不争气,不会写你就老老实实的坐到最后不行么,还要头一个交卷出来招摇,丢脸至极! 杨老大人吃瘪不痛快,自然需要找人出气,哼了一声,对杨大吩咐道: “去传我的话,告诉十七郎,让他考完了就老老实实的回家去,等我家法处置!” 写到这里,杨蔓娘打了个哈欠,一看沙漏已经是子时了,索性便停下了笔。将后续留在了下一章节。 她这一留不要紧,可把看书的人给急坏了! 曹家族学。 最近族学里的子弟,都很迷《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每次清早才刚一拿到朱雀门小报,众人就在开始在族学埋头追读,简直比温习功课还要准时。 不过新章节没有众人原本期待的练武环节,不免有些失望。但是大家本都是读书人,看到是书院考试,顿时又来了兴趣。 “这里面写的这个汴京天宸书院是杜撰的吧!感觉有点像太学,又比太学还厉害啊!” “确实,你看书里写了,这天宸书院的山长,就是太子太傅慕一凡,而且书院一年就从全国招收三十六位学子,这些学子最差的都能考中同进士,各大家族都以家族子弟能考进天宸书院为荣,这些殊荣,太学哪里能比得上哪!” “哈哈,我敢保证!甭管这天宸书院再厉害,十七郎也一定考的上,八成还是魁首!” 人都是慕强厌蠢的,虽然杨卿臣越来越出色,众人自然也越来越喜欢杨卿臣这个人物了,自然不免称呼也变得简化亲切了,直接叫他十七郎,很多人看书的时候,都会不自觉的将自己带入十七郎。 “那当然!十七郎可是崔三元的关门弟子啊,崔三元上知天文下至地理,十七郎本就天资聪颖,只是被埋没了,如今还被他教导了快一年,考个天宸学院本来就是手拿把掐!” 看书的大宋读者们,自然知道杨卿臣背后是高人教导的,谁也不会觉得杨卿臣会考不上。看到杨晴那傻小子居然说杨卿臣和自己一样,都是凑数的,众人哈哈一笑,顿时心里有种知道真相的优越感。 傻小子!等十七郎考上你就傻眼了! 不过之后,看到杨璇又出来挑衅,众人顿时气笑了: “这个蠢货!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 “我敢打赌这杨璇绝对考不上,就这德性,再说他的师父怎么能跟崔三元相比!我倒要看看,等杨卿臣考上了,这些嘲讽的人是什么嘴脸!” 这是爽文,所以杨蔓娘从话本儿开头,就给了主角杨卿臣超然的全方位的碾压级别的优势,直接和所有人拉开了距离,所以反派杨璇的挑衅,在知道实情的大宋读者看来,简直是不自量力取死之道。 都迫切的希望杨卿臣把这个杨璇给干趴下,让他知道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但打脸当然不可能这么快,不然来一个打一个,反派都不够用了。所以,还得等等。 众人便忍着气,继续看,可当看到那杨老大人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就让杨卿臣回去等候家法处置。 带入杨卿臣的众人顿时炸了!这特么还了得!好big胆! “这个什么狗屁杨老大人瞎啊,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就想家法处置十七郎!” 众人都是大家子弟,自然知道家法是怎么回事,顿时对这位杨老大人不满了。 “就是!井底之蛙!知不知道这可是你们杨家百年难遇的天才啊!你居然一点都不珍惜,这老东西知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就是!杀鸡焉用牛刀!十七郎可是有高人指点的!那什么劳什子考试手拿把掐,哪里用得着两个时辰!这老头儿真是没眼光!有眼不识金镶玉啊!” “可恶!这老头儿眼里就只有那个杨璇,错把狗屎当成宝!到时候他看重的杨璇没考上,瞧不上的十七郎考上了,不得给老头气晕过去!” “这墨瑾公子倒是快点写啊!我等不及看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嘴脸了!” “就是!快点出考试结果!” “一定让十七郎考上,好好的给老子打一打这些狗眼看人低的脸!” 大家都不自觉的带入杨卿臣,自然忍不了他受委屈,看他被人瞧不起,就跟自己被人瞧不起一样愤怒。所以,不光是曹家族学的小郎君们激动的咬牙切齿,基本上汴京的各大酒肆茶馆里,男人们看完新章节后,也是义愤填膺,呼声都是前所未有的一致。 那就是,快点让十七郎展现实力!狠狠的打脸!让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震惊! 就连报房那边儿,也一天收到两大筐来信,全部都是催促墨瑾公子快更新的! 可以说,杨蔓娘这男频装逼打脸套路才刚横空出世,就把看话本儿的大宋男读者给狠狠拿捏了! 可怜的汤姆们,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jpg 第77章 观音桥, 春明坊。 伴随着不知谁家的公鸡啼叫声,杨蔓娘缓睁开了眼睛。这会子按着现代的算法,也才八点多, 太阳就已经照在窗棂上了。 俗话说, 早立秋凉飕飕, 晚立秋热死牛, 若是六月份还没进三伏天立秋,那立秋以后很快就出伏,天气也就会凉快了, 但若是七月份立秋,那么立秋以后正好还没出伏,天气还是很闷热的, 也就是民间说的秋老虎, 其炎热程度足足会把老牛都给热死,虽然这种说法夸张了些, 但也是有道理的。 比如今年,便是七月二十一立秋的,便属于立晚秋, 所以立秋以后天气依然很闷热。这般热的天气, 杨蔓娘睡了一宿自然口渴的紧,伸了个懒腰,便拿起小几上的竹杯子,咕咚咕咚喝了大半杯昨晚倒的凉白开。 随手拿过床头的团扇扇了会子风, 便换好家常衣裳, 准备去打水洗漱。 “咚,咚,咚!” 才出了正屋门, 便听见前院儿的敲门声儿。 “大姐,是我!” 是老二杨士林去桥市租牛车回来了,家里的牛车自从之前出事之后,就没有再买,所以每次需要用车都是去桥市租,整租一天一百文,这个价格,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委实不算什么了。 “大姐,我租牛车的时候,正好瞧见桥市上有卖蜜煎樱桃的,一坛子五斤,六十文,就顺便买了两坛子,咱们今儿不是要往地窖囤冬菜么,正好囤两坛子这个冬天吃。” 杨士林将牛车赶进院子,一边往下搬坛子,一边笑着道。 汴京一般从三月底开始卖鲜樱桃,那会子是早熟的品种,价格也最贵,一斤要二十文,等到四五月份的时候,就是正式的樱桃季了,大量的樱桃成熟,大街小巷都有小贩挑着担子卖,价格自然就便宜,一斤才五文钱,到了六月,樱桃就又开始少了,变成了零星的晚熟品种,价格又会攀升到二十文一斤。 杨蔓娘一家都爱吃樱桃,只是这年头又没有冷库和冰箱,所以,鲜的自然放不住,买几坛子腌制好的蜜煎樱桃回来,存在地窖里倒是正好。 “好啊!这东西这个冬天吃倒是不错。” 如今立了秋,汴京家家户户都开始囤冬菜了,这个年代可不是现代,冬天出门很方便,只要出小区,随便一个小超市里随时随地都有新鲜蔬菜卖。 这个年代到了冬天,如果不是有事儿或者上工的人,没人愿意出门。如今冬天吃菜,除了极个别有暖棚的富贵人家,百分之九十九的汴京人,都是靠秋天囤的菜过冬,冬天桌子上有什么,完全取决于秋天的时候囤了什么。 杨蔓娘家自然也入乡随俗,一立秋便开始行动起来了,这座宅子原本就有一个菜窖,应该是宅子的前主人家挖的,就在后院西厢房边上,面积大概有五六个平方,也不算小了。老二杨士林上一次休息的时候,姐弟两个就踩着梯子下去,把菜窖好好的收拾了一番,准备好立秋后囤菜的。 可不要觉得如今就想过冬的事有些早了,如今的气候可不比现代的暖冬。说冷就冷,九月初晚上就有霜冻,九月底就陆陆续开始落雪了,之后几乎就一日比一日冷,城里有人清扫倒也罢了,汴京城外的道路,基本上冬天一下雪都是没过膝盖的,出行没有牛车根本不要想,就算有牛车出远门也是受罪。 所以,猫冬的吃食自然要早早的提前准备起来。如今家里有了银子,自然也不用像去年似的,紧紧巴巴的过日子。 杨蔓娘锁好门,坐在牛车上去潘楼。 一路上还忍不住盘算着,若是遇上卖蜜煎樱桃的,还要再买几坛子才好,这东西到了冬天更贵,说不定六十文也买不了一坛子。 作为汴京最大的自由贸易市场,这个季节的潘楼,可谓是热闹至极,人声鼎沸。 如今正是最后一茬秋菜下来的时候,牛车,骡车,串车,拉着大车小车的菜往潘楼里送,每个卖菜的摊子上,白菜萝卜都一颗颗堆放的整整齐齐,菜垛子码的高高的,不光卖菜的多,买菜的人也是络绎不绝,几乎家家户户都全家出动,赶着车来买冬菜。 “霜菘多少钱?” 这个年代白菜还不叫白菜,叫霜菘。 “便宜实惠!两斤一文,要一百斤以上的三斤一文。” 菜贩子扯着嗓子,大声的吆喝着。 “姐,咱们买多少?” “要五百斤吧!” “芦菔呢?” 芦菔就是萝卜。 “唔,也要三百斤。” 见她这么豪气,菜贩子顿时喜笑颜开: “小娘子,这里还有我浑家带着村里的女人晾的干蘑菇和木耳,还有豆角干儿,黄瓜干儿,自家晾的山药片儿。都收拾的极干净,冬天添菜是极好的,小娘子要不要也来点儿?” “好,那就各来二十斤吧!” 杨蔓娘自然求之不得,她可不想整个冬天都白菜萝卜,萝卜白菜,有这些替换着吃自然不错。 她买的多,菜贩子帮忙给装好车。姐弟二人赶着车回家送了一趟,将这些都存放到地窖里,在家吃罢午饭,又赶了牛车出来,买了几大筐各色易于储存的零嘴儿,栗子,葡萄干儿,核桃,红枣,松子,杏干儿,最后又买了五坛子蜜煎樱桃,一袋子湖米,一袋子面送回家,放到后院背阴的耳房里。 才又去桥市还了租赁的牛车,在小食摊子上各吃了一碗葱油素面做夕食,一直到天黑,姐弟二人才一脸疲惫的回了家。 “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躺在书房新淘换的太师椅上,杨蔓娘感觉整个人都累的不想动,忍不住有些感慨的自言自语。 要知道,当初她刚来大宋的时候,每天吃的半饱,晚上子时睡觉,早晨卯时还能起床冒着大雪去矾楼上工,如今不过是出去买一天的菜,还坐着车呢,回来就累的半死。 “大姐,我热了水,你要洗脸吗?” 老二杨士林在屋外敲门道。 “洗!” 还得打起精神来,明儿就是交稿子的日子,今儿出去了一天,还一个字没写呢! 杨蔓娘想起这个,忍不住内心就想哀嚎,明明每天都没闲着,可为什么不论怎么写,最终都会落到没有存稿裸更的境地! 不过,哀嚎是没有用的,存稿还是要完成。洗漱罢,点上灯烛,雷打不动的继续存稿。 如今整个汴京都在等待新章节男主实力装逼打脸呢,可不能掉链子! 三日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便是九月初七,天宸书院公布考中名单的日子! 这样重要的日子,几乎汴京一大半的人都去看热闹了,很多人家都是全家出动,想知道今年的三十六个名额最后花落谁家。 杨府自然也不例外,上至杨老大人,下至所有庶孙,即使是没有参加入学考试的,也跑去看热闹了。全杨府,除了留守的仆役之外,就只有一个人没有去,那便是杨卿臣。 却说之前考试结束,被家主罚去祠堂思过,对别人来说是痛苦,但是对于练武的杨卿臣来说却正和心意,考试成绩还要三日才能出来,他也不想杨璇这些人在自己耳边嗡嗡嗡,所以正好借这个清净的地方,好好练习坐忘星元功,提升自己的实力。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却说天宸书院这边,人声鼎沸,金旗招展,所有学子都格外激动。盖因为今年和往年不同,长公主殿下居然也亲临现场。 要知道,长公主殿下可不是一般人,她是当今圣上的亲姐姐,当今圣上自幼丧母,就是长公主殿下抚养长大的,所以,圣上对长公主殿下极为亲近,甚至还爱屋及乌,破例没有降等,直接按着自己女儿的封号,将自己的外甥女,也就是长公主唯一的女儿冷千夜,封为了纯懿公主。 所以,可想而知长公主在汴京的地位是多么尊贵了,所以书院山长慕一凡便决定,入学考试的前三名,便长公主殿下来公布。 午时正,准时开始公布名单。 “第三十六名,岳阳学子,林文。” “啊啊啊!是我,是我啊!我考中了!” 被念到名字的学子,顿时激动的跳起来,大喊大叫,那状态比范进中举也好不了多少!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1节 “是我儿!我儿.......我儿中了!哈哈哈哈哈......呜呜呜” 不光考中的学子本人又蹦又跳,其家人也激动的语无伦次,又哭又笑。 不过,无论是高台上的长公主殿下,还是正在公布名单的书院山长慕一凡,亦或者是下面看热闹的普通百姓,没有一个人笑话他们,很多人都用羡慕的目光看着这激动的一家人! 这可是天宸书院哪!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最高学府!谁考中了会不激动呢! “三十五名,大名府学子,宋从文。” “啊啊啊!是我!” 这为叫做宋从文的学子,和上一位学子的表现,几乎是一模一样,都是激动的又蹦又跳,又哭又笑。 “第三十四名......” “第十一名......” 随着越来越多的名字被公布,没有一个杨家子弟考中,坐在看台上的杨老大人的脸色也越来越不好看,杨家已经连续三年无人考中天宸书院了,若是今年再没有,那杨家就连续四年失利了。 连续四年没有拿得出手的家族才俊,这对杨家的名誉可是很不利的,甚至会让其他家族耻笑。 “第四名,汴京学子,张樊。” 很快,第四名到第三十六名的学子名单全部公布了。 “好了,让我们恭贺刚刚念到名字的学子!下面,就让长公主殿下来宣布,前三名的人选吧!” 在众人的翘首以盼下,慕一凡将深青色的榜单,双手递给了长公主。 底下的众人顿时对着看台高声欢呼,一脸期待的望着雍容尊贵的长公主殿下。 “杨大人,我记得你家也有不少孙辈参加入学考试了,不知,可有哪个孙子考中了吗?” 望着底下欢呼的众人,看台上的张侍郎一脸的得意的道。 他当然有资格得意,他怎么能不得意呢?三十三人里,杨家没有一个子弟考中,而刚才那位第四名的汴京学子张樊,可是他的大孙子啊! “唔。” 虽然前面的名单里没有自家子弟,让杨老大人心里不高兴,但却同时又升起另外一种期望,甚至这种期望还越来越强烈。 不过杨老大人心里虽然激动,却还是克制住了,他面无表情,语气淡淡的道: “刘大人着急什么?名单还没有念完。” “哈哈,你不会觉得你的宝贝孙子能考中前三吧!” 张侍郎顿时笑了,每年能考中前三的哪一个不是精才绝艳之辈,早就名动汴京了,不是他嫉妒,实在是杨家的那个杨璇虽然有些名气,可却比自己的孙子还差一大截的,好好上进的话,考中二三十名倒是有可能,绝对够不到前三的程度! 看着杨老大人胸有成竹的模样,刘侍郎嗤笑一声,他倒是要看看前三名单公布后,这个老家伙能不能笑得出来! 不光看台上的杨老大人觉得杨璇能考中前三,就连杨璇自己,还有其他的杨家子弟也是这么认为的。 “嘿嘿,大哥,你肯定中前三了!” “难怪这么久都没有念大哥的名字,原来好饭不怕晚,大哥是前三啊!哈哈,可笑那十七郎居然痴心妄想,不知天高地厚和大哥你比,如今被祖父关在祠堂里呢!璇大哥,咱们杨家还是你最有才,以后我们兄弟就靠大哥提携了!” 面对众人的恭维,杨璇顿时变得志得意满,自己肯定是考到了前三名! 想到被关在祠堂里的杨卿臣,杨璇的眼中闪过一抹不屑。他望着长公主手里写着前三名字的青色卷轴,目光灼灼,故作矜持的对周围人道: “好说,好说!” “第三名!京兆府学子,杜玉明。” “哈哈,是玉郎!我们京兆府的杜玉郎!” 顿时人群中响起一阵欢呼,显然这位叫杜玉明德学子在京兆府很有名气。 “大哥,杜玉明我知道,他是京兆有名的神童呢!和咱们汴京的大才子苏逸飞齐名,看来今年夺魁的式苏逸飞了!大哥,下一个肯定要念你的名字了!” “哈哈,第二名哪!太厉害了,恭喜大哥!” 虽然杨家众人认为杨璇能中,但也不觉得他能超过名满京华的苏逸飞,所以,纷纷道贺他第二名,仿佛第二已是他囊中之物,对此杨璇虽然心里不悦,但也心里明白,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超过声名远播的苏逸飞。 哈哈,第二名,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第二名,汴京学子,苏逸飞!” 长公主的声音很快再次响起。 人群中顿时一片哗然。 “苏逸飞居然是第二!” “我没听错吧!汴京第一才子苏逸飞居然考了第二!” “那谁是第一,居然比苏逸飞还要厉害!” 原本毫无悬念的第一,居然变成第二,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就连看台上的张侍郎都懵了,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身边一副胸有成竹摸样的杨老大人,难道自己看走眼了?第一名还真的是他的那个孙子杨璇不成? “啊,大哥,难道你是第一!” “大哥!就剩一个了,肯定是你!” 杨家众人激动的道。 我是第一? 我是第一! 杨璇顿时激动的口干舌燥! 他一脸激动的盯着高台上的长公主,等着她的口中念出自己的名字。 “第一名,汴京学子,杨......” 第78章 据可靠人士杨士林带回的最新消息, 朱雀门报房昨天半夜又被人扔石头了! 原因就是.......断章! 杨蔓娘有些心虚的对灯发誓,这次真的不是故意的。 实在是前天白天下菜窖太累了,大宋人不骗大宋人, 真的一滴都没有了。 不过这种现代网文司空见惯的断章套路, 看书的大宋读者却难受了。 “呔!断在这不上不下的, 简直他娘的难受!这不就跟洞房花烛夜, 被人拉去服徭役一样嘛!” “可不嘛,我当时以为十七郎要好好打这帮人的脸,还特地泡了一壶茶准备好好享受一下, 结果!关键时刻居然没了!他娘的,就这!就这?给我气的直接把茶壶给扔了!” 上面的这两位读者,显然属于急脾气的。 “哈哈!急什么!也可以先看看其他的话本儿嘛, 那清月散人还有燕儿归那些, 不都写了穿越话本儿嘛,可没有那墨瑾公子这断章的毛病哩!” 因为杨蔓娘的断章, 大宋读者已经生生的造出了“断章”这个词。 “不想看!都一样,穿过去必是高门大户的公子,必背东坡先生的词扬名, 必左拥右抱娇妻美妾, 一开始看着还行,看多了也就那样儿,没意思!” “就是,都一个套路, 看多了腻味, 还是墨瑾公子的书有意思!看了就丢不开手啊!我现在就想看那些人知道十七郎是第一的时候,是什么嘴脸!” “哈哈,俺也是!虽然断章确实气人, 奈何独此一家啊!” “他娘的,还是等吧,反正明天就有新章节可以看了!” 其实,对于市井的反应,杨蔓娘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也大概能猜得出来,因为中午的时候,报房那边儿就送来这两天的读者来信,不得不说,味儿非常的冲。 不得不说,男读者和女读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之前写《梦回盛唐》和《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时候,有时候断章了,小娘子们都是温声细语的催更。 但是如今这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则不同。因为男读者居多,所以暴脾气的也多,有斯文催更的,自然就有暴脾气的。 比如这一封信,就是一个叫祝老三的男读者写的,字写的非常的大,七八页纸就写了差不多一百个字,而且错别字居多,但大体意思杨蔓娘还是看出来了,就是警告她不许磨磨唧唧,快点让十七郎打那些狗眼看人低的脸,并且在最后威胁她,再断章就弃书。 让看到这封信的杨蔓娘,忍不住脸色古怪,恍然有种置身于某点评论区的感觉。 不过,玩归玩,闹归闹,更新还是要跟上。 上回书写到,天宸书院的入学名单出来了。 随着书院山长慕一凡和长公主念出一个个的名字,三十五名考中的学子们,都伴随着众人的欢呼声一个个的走上高台。 此刻,就剩下第一名魁首还没有公布的了! 这一刻,万众瞩目,万众期待! 全场鸦雀无声,明明有几万人围在看台边,却没有一个人交头接耳,大家都深怕听不见第榜首的名字! 杨璇一脸激动的盯着长公主,口干舌燥,等着她的口中念出自己的名字,他身旁的其他杨家子弟也激动的摒住了呼吸。 “第一名,汴京学子,杨......” 听到开头的杨字,张侍郎的眼中露出一抹震惊,望向身旁的杨老大人。不会吧!不会真的是他的孙子杨璇吧!难道,那个叫杨璇的小子一直在藏拙? 看台上的杨老大人听到了开头的杨字,也是眼神发亮的望着孙子杨璇,严肃的老脸上难得的露出了笑容。果然是璇儿,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哈哈!真是我杨家的千里驹啊! 而台下听到杨字的杨璇,则一脸兴奋的整理好身上的儒生袍子,做好了上台的准备。 “......卿臣。” 随着长公主吐出后面两个字,底下看热闹的众人,顿时面面相觑! 杨卿臣? 汴京人对于这个名字,可谓是非常的陌生。这是谁?怎么从没听过?杨卿臣是谁啊?姓杨?杨家的人嘛? 就连张侍郎也是一头雾水,不过瞧见身旁的杨老大人那又是高兴又是震惊,又是纠结的神色,倒是瞬间明白了过来: “这杨卿臣,也是你的孙子?” 杨老大人深深的吐了口气,点了点头。 这一刻,他有一种失之桑榆,收之东隅的感觉,又有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感觉。想不到自己看重的嫡孙杨璇没考上,倒是一直以来默默无闻的庶孙十七郎考上了。 但无论嫡庶,总归是自己的孙子!总归姓杨!总归给杨家争了气!杨老大人很快便收拾好心情,整个人满脸自豪,容光焕发。 他往台下看去,想找出这个给自己争气的孙子,才顿时想起自己之前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十七郎给关进祠堂了,他不由的为自己老眼昏花赧然,又想起按着惯例,考中的人还要上台的,由书院山长亲自授予天宸书院的学子铭牌,连忙起身命大管家亲自去将人放出来,还特地嘱咐,让十七郎骑自己的坐骑雪花骢赶过来。 雪花骢,那可是皇上赐给老大人的坐骑,是西域进贡的上等好马,全身洁白如雪,没有一丝杂色,跑起来更是如风驰电掣,是杨老大人最中意的好马,嫡长孙杨璇求了好多次,老大人都没给他,现在却让十七郎骑。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2节 大管家闻言一脸震惊的,领命飞奔而去。 若说听到十七郎夺得榜首,杨老大人是高兴和震惊,那么杨璇和他身边的其他杨家子弟,就是傻眼了!其他人还好,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惊讶过后也只是窃窃私语。 但杨璇则不同,他不光震惊,还有愤怒和羞恶! 居然是十七郎!怎么可能!怎么可以! 明明应该是自己考中才对!自己可是祖父最看重的嫡孙!是杨家最出色的!怎么可能是十七郎!他一个庶子怎么可能超过自己! 这一刻,听着周围人震惊的窃窃私语,杨璇感觉自己像个小丑,感觉所有人都在看自己笑话。他几乎可以想象,以后所有人说起来,都会说他杨璇败给了十七郎! 一个庶孙! 不!绝不!他绝不要受这样的羞辱!他考不中,杨家其他人也绝不许考中! 这一刻,杨璇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死死的咬着嘴唇,盯着一身青色儒袍,骑着高大的雪花骢赶来的杨卿臣。 看着他被众人仰望和崇拜,看着那过分俊秀的容貌,杨璇肥硕的下巴顿时扭曲了,眼中闪过恶毒之色。 十七郎,你休想得意! 所以。 在山长慕一凡将属于杨卿臣的那枚书院铭牌递给他的时候,杨璇高声喊道: “我不服!他是作弊的!” 他这一喊,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被吸引了过来。顶着家主杨老大人吃人的眼神,杨璇大声喊道: “山长!他杨卿臣不过读了几日书,绝不可能考中头名的,他一定是作弊了,望山长明察!” “这个杨璇怎么回事啊!失心疯了吧!一点家族的体面都不顾的吗,这么冤枉十七郎?” 在一旁帮忙收拾稿子的杨士林读到这,终于忍不住愤怒了。 “好歹都是一个姓杨的,这么对自家兄弟,这人简直猪狗不如!” 不光杨士林愤怒,看到这里的曹七郎,更是怒不可遏。 “小人!无耻之尤!” 书房里,曹七郎气的失去了读书人的君子风度,把手里的小报拍在桌子上,起身来来回回的疾走,一边走一边手咒骂书中的杨璇。 作为《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拥趸,曹七郎对于十七郎是十分的喜爱的,在他的心里,十七郎不单单是话本儿里的人物,更是他自己的在话本世界里的化身。 原本看到十七郎考中榜首,众人震惊傻眼,家主还让他骑着自己的雪花骢前来,曹七郎就觉得特别的爽快,尤其是作为一个即将要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他的爽感和代入感,更是比普通人还要加倍,简直是发自内心的痛快,就好像三伏天喝了一大碗冰镇雪泡豆儿水一般,从头到脚的酣畅! 但谁知才刚高兴了没一会儿,杨璇这个兔崽子又跳出来了!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曹七郎简直恨得牙根痒痒。他已经带入了十七郎,所以那杨璇污蔑十七郎,简直跟污蔑他自己一样,绝对无法忍耐。而且作为一个读书人,曹七郎对于杨璇这种污蔑别人作弊的行为,是尤其痛恨的,要知道读书人若是被人污蔑考试作弊,那是极为严重,甚至影响终生的事情,曹七郎看到这不光骂杨璇,简直恨不得钻进书里亲自揍他一顿了。 不过,骂归骂,他到底还是不放心,担心十七郎真的被杨璇给陷害了,忍不住又坐回去拿起朱雀门小报继续往后看。 不过,曹七郎的担心是不可能发生的。既然是装逼打脸爽文,杨蔓娘自然不会让反派得逞。 书接上回。 却说那杨璇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证据便告发杨卿臣作弊,按说是不应该被采纳的。但是杨卿臣不是苏逸飞,他在汴京声明不显,还从未证明过自己的才华,所以,围观的众人便有些窃窃私语,觉得有些说的在理,包括山长慕一凡心里也有些怀疑。 所以很快,慕一凡便给出了解决方案。 “既然这位学子,你说榜首杨卿臣作弊,那么老夫和长公主就亲自试一试,看看他的学问到底如何,但你可要想清楚了,老夫有言在先,诬告可是要受罚的,若是杨卿臣的才华足以担得起榜首位置的话,你诬告别人,便是人品有瑕,那你将终生不得再考我天宸书院,可有异议?” 杨璇已经豁出去了,而且他也不认为杨卿臣真的有才华,遂大声的回道: “我是为所有学子讨个公平,若真如此,甘愿受罚。” 慕一凡没有理会杨璇的说辞,转身问另一位当事人。 “杨卿臣,你可愿意?” “可以。” 杨卿臣面色平静的道。 “好!” 慕一凡眼中闪过一抹赞赏,和身旁的长公主商议了片刻出题道: “既然是临时考教,那就作诗。也不必限韵了,我辈读书人酷爱松竹,那你便以松或竹为题,写一首诗或者词均可。” “当然,那位告发的学子也可写一首,两相对比,更能分出高下!” “呵呵,山长,依本宫看来,不如台上的三十五位学子同时写来,都比一比,如何?” “公主所言有理!” 又到了喜闻乐见的赛诗环节。既然要让男主杨卿臣打脸,那么自然要给他选一首有说服力的诗,宋或者宋之前的自然都不行,毕竟一旦使用了,读者读罢就容易把男主带入到诗人本人,不利于话本儿的后续。 所以,杨蔓娘必须要为男主选一首后世诗人的诗,并且还要足够经典,足够的有说服力,否则,不光男主这榜首的说法站不住脚,就连话本儿里设定的,崔三元这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随身师父,都会变low了。 杨蔓娘本打算让男主引用大才子纳兰性德的诗,后来巴拉了一下,自己记住的纳兰性德的诗,最出名的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已经用在了《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男配陆逸尘身上了,总不能这会子再给杨卿臣用,况且也不是写竹子和松的,不符合主题。 选来选去,杨蔓娘最终还是决定引用清朝大诗人郑燮的《竹石》。 这是一首非常经典的咏竹诗,也是一首经典的借物喻人,托物言志诗,甚至上了语文课本。用在这里可以说是非常的恰如其分,也符合男主此刻的心境。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好!” 诗很短,杨卿臣写的时候,慕一凡就站在旁边,双眼发亮。 待他全部写完,慕一凡再也忍不住,一脸赞叹的高声道: “好诗!好一个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有气魄!哈哈!不愧是我天宸书院的榜首!” 杨卿臣的这首诗,表面上是赞美竹子的坚韧和顽强,实际上则是借着诗表明自己经得起千磨万击,受得住四面狂风,不怕杨璇的排挤和污蔑,用诗表明了自己的坚韧和勇气。 这首诗,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无可争议的出色! 这一刻,山长慕一凡再也不理会什么作弊的传言,直接毫不含糊的肯定了杨卿臣榜首的位置,将其纳入了天宸书院! 不光慕一凡读完这首诗大加赞叹,长公主也是一样,望着杨卿臣的眼中满是赞许之色。 今日到此的所有学子,对于此诗,更是惊为天人,叹服不已。这个时候,关于杨卿臣作弊的说法,瞬间不攻自破,再也无人相信了,因为这首诗已经说明了一切。 在场的众人,都一脸钦佩的对着杨卿臣道贺,而之前告杨卿臣作弊的杨璇,早已不知何时,趁人不备灰溜溜的逃走了。 一场杨蔓娘精心设计的装逼打脸大戏,就此落下帷幕。 不光老二杨士林笑了,曹七郎也满意了,还有很多很多追读的大宋读者,也都一脸畅快的哈哈大笑。 “哈哈!痛快!实在是痛快!十七郎终于名正言顺,坐上了榜首的位置!” “那杨璇小人灰溜溜的逃走了,真他娘的爽快,看到这,我这憋着的一口气总算是散开了......” “哈哈,我也是,这几日一直为十七郎担心,这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 “哎呀,这墨瑾公子了不得啊!写的可太好了!我还从来没对啥话本儿这么的,这么的.......” 祝老三纠结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心里的感觉。要是有个现代人在一边的话,一定会告诉他,这种感觉叫“上头”。 不得不说,无论古今中外,只要是男人,就无法逃脱装逼打脸套路的吸引,大宋男人自然也不例外。 杨蔓娘不记得自己在哪里看过,说男频的两大爽点,第一,便是男主在人前展示绝对的实力装逼打脸,第二便是得到绝对的异性倾慕。 如今看来,诚不欺我啊! 第79章 汴京的秋来了! 伴随着秋蝉衰弱的鸣叫声儿, 银杏的叶子由绿到黄,再到如今的金黄色。 秋风轻拂,黄叶随风扑簌簌的落下枝头, 为大地铺上一层金黄的地毯。民间俗语说, 白露秋分夜, 一夜凉一夜。果然过了白露和秋分这两个节气, 汴京的气温开始下降,天气也逐渐凉爽,尤其是夜晚里, 当真是一夜凉过一夜。 汴京家家户户都开始上房泥,糊窗户,囤冬菜, 做冬衣。 所以, 这几日,家里的床上都换上了厚实的被褥, 杨蔓娘也换上了新做的秋襦裙,还专门去文绣院给老三杨盼娘送了一次厚衣裳,又去相熟的苏氏裁缝铺子做了三套冬天穿的新羊皮袄。 前几日, 老二杨士林去观音桥行老那里, 找了几个泥瓦匠,把家里的所有房顶又重新上了一层麦草泥保暖。之后又去桥市那边,找卖炭翁送来五车炭存放到前院的耳房。今儿乘着中午天气好,杨蔓娘索性熬了一碗浆糊, 将买来的明纸裁好, 糊一糊前后院的窗户。 可不要觉得这样准备夸张,如今的冬天,可不比现代。在大宋可没有暖冬一说, 冬天不光十分漫长,而且气温也比现代要低很多。杨蔓娘之前收集了这几年的朝廷邸报,才发现大宋之前还出现过非常可怕的极寒天气,究竟有多冷呢?这么说吧,不说北方,就连洞庭湖都结冰了,可想而知冷到什么程度。 “叽叽......叽叽!” “喵呜~喵喵喵!” “白绾绾,孙大圣!不要吵架哦!” 正在糊窗户的杨蔓闻声,放下手里儿到明纸,笑眯眯的道: “都是一家人!你们一个住在榕树上吃榕果,一个住猫窝吃小鱼干儿,没有利益冲突,可要相亲相爱呀!”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秋分之后,后院里大榕树的榕果也成熟了,陀螺一般拳头大小紫红果子,沉甸甸的挂在枝头,这种果子味道一般,对人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但是对爱吃坚果的小动物来说确是不错的过冬口粮。三天前,姐弟二人把榕树下养金鱼的虎头盆搬到书房之后,后院的大榕树上便来了一只不速之客。 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小生灵,松鼠先生。还是巡视院子的白绾绾先发现的,当时的她便弓起身子对着这只新来的小家伙喵喵直叫,后来发现,主人不但给这个家伙取了个名字孙大圣,还送了一大捧栗子给它,似乎没有驱赶的意思。 显然是要让这家伙登堂入室啊!这还了得! 所以这两日,白绾绾便如临大敌,每天都要抽空爬上树,亲自和孙大圣干架,以维护自己岌岌可危的嫡长猫地位。 住在小院儿里,看着小动物们的打闹玩耍,确实让人心情愉悦美好,但每天该完成的任务,还是要完成,杨蔓娘糊完窗户,给书房里的金鱼喂罢鱼食,便开始了每日的例行存稿。 如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这本书,已经写到了中后期,杨卿臣的书院生活,也已经走入了正轨,认识了不少朋友,白天在天宸书院跟随大儒学习,晚上回到书院寝房,便打坐练习坐忘星元功。 之前写的那首《竹石》,也传遍了话本里和话本外的汴京,被无数人夸赞和传诵,也让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样一首出众到参加赛诗会都能稳稳夺魁的诗,居然会是出自一本话本儿人物之口。 加上后来,不同于一般的话本儿里对于男主科举都是一笔带过,杨蔓娘非常详细描写了杨卿臣的学习生活,以及之后通过县试、府试、院试的情景,并且最后都考中了案首,连中小三元,可以说全方位的展现了男主杨卿臣的才华,让读书的大宋读者爽到了极点! 当然这也导致使得杨卿臣这个人物,越发的真实立体和完美,几乎就是一个教科书式的科举人生赢家,所以,其在汴京的人气也是居高不下,被无数的学子所喜爱,甚至被时人称为汴京第一才俊! 甚至《向家小报》上,还有一篇评论这样说。 “原本以为,墨瑾公子笔下的高人崔三元,和天资聪颖的十七郎,都是和以往的话本儿一般,是作者杜撰出来的,其才华也是虚无缥缈,只能靠看话本儿之人的想象。直到如今才发现是我狭隘了,这竟是真的,十七郎就是吾家十七郎!就凭这一首人人推崇的《竹石》,试问谁人还能质疑十七郎的才华!谁会不信他能中小三元?精才绝艳,汴京第一才子当如是!嗟乎!生子当如十七郎!” 生子当如十七郎! 这一句话,是对一个话本儿人物的最高赞美!也将汴京人对十七郎的喜爱表现得淋漓尽致! 甚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汴京人家都希望生一个如十七郎一般才华横溢,文武双全的儿子。为此,很多人给家里的新生儿取名,都取了卿臣二字。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3节 此刻,杨蔓娘正在为杨卿臣的终身大事操心,是的,终生大事,随着杨卿臣中了小三元之后,报房那边儿便突然收到了不少小娘子的来信,还有不少年长的女性读者来信,其中还讨论起杨卿臣的婚事,让杨蔓娘陡然发现,原来,不知不觉间,十七郎居然长大了,还有了许多姨母粉。 是的,姨母粉!不得不说,杨蔓娘之前对话本儿的估计还是有误,她以为这本书的绝大多数读者都是男性,没想到她以女性的角度写的男性爽文,因为主角十七郎没有太多龙傲天式的不可一世和油腻,而总带着一种少年气的芝兰玉树般的质感,所以,不光许多小娘子喜欢,就连很多上了年纪的女性读者,也都是非常喜欢十七郎的,众人看着他一步步的,从一个受人欺负,一文不名的庶子,走到如今的名满京华的地步,就像看着自己精心养育的孩子一般,内心都是非常骄傲和自豪的。 所以,很多姨母粉们才会关注十七郎的终生大事,就像是上了年纪的夫人们,总是会为自家亲近的后辈子侄的婚事操心一般。对此,杨蔓娘在感觉惊讶的同时,又有些受宠若惊,感觉自己责任重大。 对于杨卿臣的终生大事,自然越发的慎重了。 如今,杨卿臣已经十七岁了,刚中了小三元,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现在离之后的乡试、会试和殿试还有一年的时间,这个时代,按着他的年纪,自然也要开始考虑终生大事了。 男频的两大爽点,第一,便是男主在人前展示绝对的实力装逼打脸,第二便是得到绝对的异性倾慕。 原本,杨蔓娘是考虑,既然是男性爽文,不如就按着男频种马文的套路,多设置几个工具人女性角色,让主角十七郎展现男性魅力,得到绝对的异性钦慕,和其他话本儿里的主角儿一样升官发财,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 但是,收到这些来信之后,她突然犹豫了。真的要这么写吗? 若是这样设置,那么看书的男性读者自然是喜欢了爽快了,但是,爽快之后呢? 十七郎还是那个与众不同,精才绝艳的,少年气的十七郎吗?不是了! 还会有人记得他吗?不会了,他会迅速的褪去全身的光环,和其他话本儿里左拥右抱的大团圆男主一样,泯然众人矣。 这绝不是自己想要的! 所以,杨蔓娘想了很久,还是放弃了种马文的想法。这是他塑造的第一个男主,她不想毁了他。cp贵金不贵多,太多了书就烂了,还是只写一个女主就好。 不过,这女主设置什么类型,才能配得上汴京男神十七郎呢! 是活泼可爱的?温婉贤惠的?或者妩媚妖娆的?亦或者我见犹怜的? 杨蔓娘都试着带入了一下,每一种似乎都很有cp 感,但又总感觉每一种都还是差点儿火候,似乎缺乏一种经典的,可以镇压一切的感觉。 杨蔓娘迟迟无法下笔,纠结的在草稿纸上划拉了很久,直到天都黑了。 才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适合的女主类型。 高冷的冰山美人! 是的!冰山女主,当年可切切实实的在网文中占据了半壁江山,是男频文里最经典最受人喜爱的女主形象,几乎那些比较古早的男频小说里,每一本都必有一个一身白衣,绝世容颜,眉目清冷,高不可攀,对除了男主以外所有人都不屑一顾的冰山美人。 其中,最经典的一位,便是金庸先生笔下的小龙女,那可是一代人心目中的女神啊! 这一日是八月十五中秋节,合家团圆的日子,天宸书院也放假一日,很多家在汴京的学子都回家过节了。 但是杨卿臣却没有回杨府。 他不想回去,他虽然如今早已今非昔比,不但考进了天宸书院,还拿到了人人羡慕的小三元,更是得到了家主杨老大人的看中,在杨府有了属于自己的独立院子,有了伺候的下人,院子里一应陈设都是最好的,但是他却很少回去。相比于回杨府,他更喜欢留在书院里,在这里,他会觉得内心很安静很惬意,反倒比在杨府更让他有家的感觉。 所以,每次过节书院放假的时候,他都会独自去书院后山,或看书或吹箫。 这一日中秋也不例外,杨卿臣从寝房里起来,同窗们都回家了,他洗漱罢后,便带着洞萧去了书院后山。师父崔三元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精通武学,音律绘画,医术和棋艺。十七郎作为他的关门弟子,本就天资聪颖,自然也跟他学了音律,最近他观星有感,独自创作了一首《星河碧波曲》,本来打算让师父指教,但是最近崔三元要在玉佩里闭关练功,所以杨卿臣便独自来到后山吹奏练习。 这里风景很好,绿树成荫。曲子以流星划过之声起始,旋律悠扬,音色恬静清冷,让人仿佛置身于星空的梦幻之中,宁静而深远。 杨卿臣坐在山间的大青石上,闭目吹奏,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一时间甚至忘记了周围。 直到。 一道清冷悦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这是什么曲子?” 杨卿臣转身。 少女白衣胜雪,眉目如画,仿佛落入凡间的仙子。 她站在一株盛开的芍药花后,白玉般的纤手拨开花枝。 四目相对。 那冰雪般纯澈的眸子,有些好奇的望向他。 让杨卿臣一时间愣住了。 第80章 是的, 杨蔓娘最终为男主杨卿臣安排了一位白衣胜雪,容貌如仙女般出尘绝俗,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主。 她相信, 这样的女主绝对是符合大众审美, 经得住考验的, 也绝对能镇得住场子。君不见, 当年电视剧里,小龙女一身白衣,仙气飘飘的剧照, 被多少人存在了q.q空间的相册里,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 所以, 杨蔓娘在《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最新一章节里, 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述了白衣女主的美貌和清冷脱俗。却偏偏一直到章节结尾, 都没有提女主的名字和来历,更不曾点明女主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大宋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她这么写, 自己倒是写的舒服了, 可却让隔天看到读话本儿的曹七郎曹璨难受了。 作为《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拥趸,曹七郎对话本儿里的十七郎那是崇拜和憧憬至极,几乎每一次新章节发售,都会第一时间打发小厮去买, 然后便迫不及待的开读, 简直比读四书五经都要上心。 偏巧这一日,族里要办一年一度的聚宗亲的族宴,这种宴会, 虽然比每年的族祭规格略低,但也是极为重要的,不少宗族的长辈都要来主宅这边,交流感情,谈论关于家族明年发展的事宜,作为小辈的曹家子弟,被安排迎来送往,招待宾客自然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他这一整日虽然不用去族学,却也一刻都不得闲。 好不容易忙完了一天,回到了自己的院子,曹璨心里惦记着话本儿的新章节,便索性让小厮路明儿将夕食端到书房,一边吃一边看。 唔,十七郎中秋节不回杨家,曹七郎皱了皱眉,却很快又忍不住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 是不该回去!杨家有什么好的,都是一帮子狗眼看人低,趋炎附势的。十七郎在杨府受欺负这么多年,从小到大杨家哪个关心过一回,哪个帮过一把,不都是冷眼旁观么,眼看如今十七郎成才了,有本事了,给个破院子就想摘桃子么!未免想的也太好了!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曹七郎这个年纪的少年郎,爱憎分明,世界都是黑白两色的,眼里自然揉不得沙子,他有些忿忿不平的想,十七郎还是为人太大度了,才打了杨瑜和他的狗腿子一次,若是自己是十七郎,不但不回杨家,还要把之前欺负过他的杨瑜,还有那些狗腿子都见一次揍一次才解气。 不过,曹七郎这会子愤愤不平,很快他就没有心思考虑这个了,他夹起一筷子蜜汁芝麻藕夹,还没来得及放进嘴里。 女主就出场了。 杨蔓娘在小说中,对女主的美貌清冷和出尘脱俗,描写刻画的非常到位。 少女白衣胜雪,眉目如画,仿佛落入凡间的仙子。她站在一株盛开的芍药花后,白玉般的纤手拨开花枝,有些好奇的望着他。四目相对。那冰雪般纯澈的眸子,让杨卿臣一时间愣住了。 也让看书的曹七郎愣住了。 筷子上夹的的那块蜜汁芝麻藕夹“吧嗒”一声,落在了袍子上,都没注意。 生平头一次,读到这么有逼格的女主描写,曹七郎忍不住掩饰性的干咳了一声,又读了一遍,然后慢慢的,耳朵可疑的变红了。 原来,世上竟然还有这样出众的女子么! 清冷冰山女主的杀伤力是巨大的,不同于以往市面上,那些话本儿和小说里,大量的关于女子容貌直观的描写和堆砌,什么琼鼻,朱唇,玉手,玉臂,玉腿之类的,而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女主本人的气质。 杨蔓娘笔下的这位白衣姑娘,是历经时代的考验,并且经久不衰的清冷冰山女主。无论是容貌,衣着,气质,还是出场的神秘感觉,都可以说是全方位碾压前者,是小说女主中的顶配。她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任谁看到这里,都会觉得惊艳难忘。 所以女主虽然只是才出场,而且笔墨不多,甚至杨蔓娘都没有介绍她的身世背景,读者甚至不知她身份是否高贵,姓甚名谁。但是只是一个照面,整个人的形象就已经立来了。 她站在芍药花后,白衣胜雪,美貌清冷,出尘脱俗。 这个画面,让第一次读到的曹七郎深深的着迷。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是在月下徘徊,突然遇到一株正在盛开的昙花,那一刹那的美丽即为永恒。就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让曹七郎突然发现。原来,这世上的女子还有这样完美的啊! 不得不说,清冷的仙子一般的女主,过去从未在话本儿里出现过,但才刚横空出世,便颠覆了北宋少年郎的想象! 她明显不怎么符合时下贤惠的标准,也不是亲切和善的,还有距离感。但又得不说,却又那么的有吸引力,精准的满足了少年郎对于心上人的所有幻想。 把以往话本儿里,那些千篇一律的莺莺燕燕,全部ko。 让曹七郎不自觉就将自己带入十七郎了,他越看越激动,迫切的想要往下读下去。 “这个神秘的白衣女子究竟是谁呢?她那么的美貌脱俗,却又那么的清冷出尘,显然还能懂得音律,她怎么会出现在书院后山呢,难道是神仙吗?亦或者是书院先生的女儿?” 曹七郎在心底幻想着,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愣愣的看着空白的小报背面,才发现,整整两大页的新章节内容,不知不觉间,已经被他看完了。 没有了。 他才正看到关键处,竟然就没有了! “啊啊啊!又断章!” 要不是想到君子要慎独,曹七郎真的很想骂娘,这么关键的地方,这么重要的时刻,居然就没有下文了。 这写书的公子墨瑾也太可恶了,上次就断章,这次居然又断,还偏偏断在这里,这不上不下的,不是在故意吊人胃口么!这让他今晚怎么睡得着! 不过,曹七郎的抓狂和郁闷,杨蔓娘注定是不会知道了。 观音桥,春明坊,杨家。 今儿个正好是十五,每月的十五十六,都是文绣院放假的日子。一大清早,老三杨盼娘便打着牛车包袱款款的回来了,这会子姐妹两人正在前院厨房种韭菜。 是的,你没听错,在厨房种韭菜。 最近,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晚上已经开始下霜了,所以很多人家怕会上冻,都把地里留着的最后一茬的大葱挖了,也给家里的韭菜铲了,菜畦上盖上了厚厚的泥土和木屑保温,等待来年早点吃春韭。 老三杨盼娘是个在家呆不住的,回来没一会子,便去找保康门街找闺中密友张小娘玩儿,恰好张小娘家在挖大葱铲韭菜,便索性从她家买了一捆子大葱,人家又饶了她一篓子多余的韭菜根。 正好如今家里买的炭火充足,想着冬天厨房每日还要做饭,温度也能成,浪费了那些热乎气儿也怪可惜的,所以,姐妹两个便决定废物利用,索性雇了一辆牛车,去潘楼淘换了两个特大号的二手陶盆儿,将这些人家送的韭菜根都栽到陶盆儿里,放在厨房里养着。 “虽说等到了冬日里,街市上也有卖韭黄和勃荷的,但那价儿也忒贵了,一斤够夏天买十斤二十斤的,卖的都快赶上猪肉的价儿了。” 杨盼娘嘟囔着,铺好陶盆里的土,一边浇水,一边一脸兴奋的道: “嘿嘿,大姐,这韭菜可是铲了一茬又一茬的,若是真能养的好,到了冬天隔三岔五的,可就能吃口青菜了!对了!还有豆芽儿,冬天还能吃豆芽儿!咱们得快点去买绿豆和黄豆,那东西到了落雪可是抢手货,都被那些酒楼食肆给买光了,想买还得加价。” 不等杨蔓娘回答,老三就跟连珠炮似的,一叠声儿催促起来: “大姐你快换衣裳,咱们现在就去潘楼里买!” 这种情况,在杨家也是常态了。杨蔓娘和老二杨士林都不是爱说话的人,平时二人呆在家里,大多时候都安安静静的。但每次老三杨盼娘这个气氛担当一回来,就不同了,她叽叽喳喳,风风火火的,整个院子都热闹起来,好似有一群人住着似的。 正说着话儿,敲门声儿再次响起。 杨盼娘去开了门。 老二杨世林扛着一个半满的口袋走了进来,将口袋放在八仙桌上,拿鸡毛掸子掸了掸身上的土,笑嘻嘻的打趣道: “老三,你真的是去学绣花了嘛?我可在巷子口,就听见你的声音了!” 老三杨盼娘顿时翻了个白眼儿: “我看你倒是比我像学绣花的,碎嘴子!” 大抵年纪相近的兄妹,就很难有世俗意义上的兄友妹恭,每次老三回来,两人都要互相斗嘴损一损彼此,大抵也算是一种联络感情的方式吧。 对此,杨蔓娘这个做大姐的,已经可以做到视而不见了。 “二郎,这大半袋子,买的什么?”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4节 “是黄豆,是报房老崔他女婿家里种的,价格也不贵,大伙儿都买了,我就也买了半袋子,正好冬天也能添个菜。” 杨士林,一边洗脸一边笑着道。 “巧了!刚才老三还要拉着我去买黄豆和绿豆呢!” “天都黑了!绿豆我明儿个去瓦子里遇上了再买罢,大姐,你明儿的稿子写了吗?” “额......” 如今的老二杨士林,就跟当初写《霸道王爷心悦我》时候的老三杨盼娘一样,见天儿的催她写稿子,跟周扒皮似的。 “大姐,书里的那个白衣女子是谁啊?是芍药仙子吗?” “啊?” 听了杨士林的问话,杨蔓娘愣了一下: “你怎么会这么觉得啊?” “我看了好几遍,你不是写了她站在芍药花后面吗?还一个人出现在书院后山,不食人间烟火,又长得那么......那么美,我想应该是仙女吧?” “不是仙女!” 杨蔓娘木木的道。 “那她是谁家的姑娘啊?大姐,她......是汴京人吗?” 说到最后,杨士林握拳咳嗽了一声,耳朵有点儿红。 “当然是汴京人啦!大姐都写了这是汴京的事情啦!二哥你该问大姐,她是不是住在太学后山才对!” 不等杨蔓娘回答,老三杨盼娘接过话茬儿,一脸打趣的道: “哈哈!二哥,你是不是也想遇见那位白衣姑娘呀?如今好多人看了话本儿,都猜天宸书院其实就是太学呢!我听张小娘她们说,这两日好些汴京学子都跑去太学后山吹箫啦!肯定都盼着和十七郎一样,遇见那位白衣姑娘哩!” 杨盼娘打趣的自家二哥满脸通红。 末了,还是有些好奇: “大姐,那白衣姑娘究竟是谁啊?” “额......明天看更新就知道了!” 第81章 “这是什么曲子?” 对上白衣少女纯澈清灵的眸子, 杨卿臣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洞箫道: “这是我自己写的,叫《星河碧波曲》。” “夜静星河出, 耿耿辰与参。难怪我听到这首曲子, 有一种在浩瀚星空中遨游之感。” 少女的眼中闪过一抹亮色: “只是此刻是白天, 若是在夜晚之时, 在河水中,星辉如诗,银河倾泻, 听这首曲子就更应景了,就是那句......那句” 少女的语气顿了顿,一时间想不起那句诗了。 “醉后不知天在水, 满船清梦压星河。” “对, 就是这一句!” 少女语气欣喜,从芍药花后走了出来。 此刻, 杨卿臣才彻底的看清了她的容貌,少女一袭白衣,约摸十五六岁, 眉梢眼角, 颇有天真稚气,但却如同天上的仙子般清丽脱俗。 他望着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句诗,清水出芙蓉, 天然去雕饰。 “你是谁呀?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叫杨卿臣, 是书院的学子。你呢?为什么在这里?” “师傅和娘都叫我千夜,我就住在书院后面的上清宫!” 少女的脸上露出一丝天真烂漫的笑意: “我是乘着师傅不在,才偷偷溜出来的!” 原本, 杨蔓娘是考虑将女主的性格,也设置成小龙女那样清冷脱俗、孤傲高雅一些。但是考虑了许久,觉得十七郎的性格,本来就不够外放,偏向沉默寡言,如果再设置一个气质过于冰冷的女主,恐怕会cp感不足,缺乏那种初恋的纯爱感。 所以,她最终将千夜的性格,设置成一种不谙世事的至真至纯,像赵灵儿一样的小仙女。 佛轻颦浅笑皆动人,千夜这嫣然一笑,如昙花盛开,美玉生晕,将身上的清冷冲淡了大半,让对面的杨卿臣也忍不住笑了,他将洞箫收回腰间,笑着道: “你是上清宫的女道士?” “唔,是俗家弟子!幼时总容易高热,差点夭折,后来师傅告诉娘说我命格轻会有劫难,要我在上清宫修行不见生人,等到十七岁还俗,便可一生顺遂了。” 千夜也学着杨卿臣一般,坐在山石上,双手托腮,美目中露出一丝渴望: “我不到一岁便来这里了,再有一年就满十七,就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了!” 杨卿臣听她这般说,心里顿时生出了一丝怜悯。 暗想自己虽然从小无父无母,却也是自由的,千夜竟然十六年都不曾见过外面的世界。望着这个美貌却孤独的少女,杨卿臣的内心瞬间升起一丝不忍,他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 “我带你去外面看一看吧!” ........ “天哪天哪!十七郎居然用轻功,带着千夜出去了!” 曹家族学,自从千夜这个女主出现之后,女子族学里,小娘子们又活越起来了,每天早上都叽叽喳喳的讨论新章节的内容。 “就该出去,千夜好可怜哦!” 曹绵拖着腮,一脸同情和不忍的道: “我看的都好想哭,千夜这么美,却过的这么可怜,她都从来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十六年啊,这简直是在坐监牢,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过来的!” “就是,生病就去找大夫,千夜她娘怎么这么糊涂呢,将女儿放在道观里怎么能治病,这么多年,怎么忍心呢!” 曹晴闻言,也忍不住附和道。 她们这些大家闺秀,虽然不是说每天都出门玩儿,但是一旬也能出去五六天的,平日里也有姐妹们相伴玩乐,完全无法想象,千夜这样一个青春年华的小娘子,被关在道观里修行十六年是什么感觉。 “也许是真的为了避开劫难呢?这种事情,肯定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千夜她娘也是爱女心切吧!” “再爱女心切,也不能这样啊,太残酷了。” 曹溪有些感慨的道: “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段时间离开我娘,去外祖母家,我都哭了很久呢,也不知道千夜小时候偷偷哭过多少次!” “不过还好十七郎出现了!他们俩一起飞出围墙,去瓦子里玩儿,千夜还头一次看了傀儡戏,还吃了冰糖葫芦,天哪,千夜居然都没有吃过冰糖葫芦,她居然不知道那是咬着吃的,居然一直舔,还问十七郎这颗糖为什么长得跟果子一样,哎!为什么觉得她好可爱又好可怜哦。” 曹溪展开手上的朱雀门小报,一脸又是心疼又是喜爱的道: “十七郎还给千夜买了十二生肖陶人儿。哈哈,你看千夜,她居然不知道买东西要付银子的,居然看到陶人儿好看,拿了就走,真是单纯的让人怜爱哪!” 为了表现千夜的不谙世事,杨蔓娘描写了许多这样的场景,倒是让看书的夫人们和小娘子们对千夜越发的怜爱了,都希望十七郎能多带她看看外面的世界。 “你们说?十七郎会娶千夜吗?” “肯定会啊!千夜那么美,还听的懂十七郎写的曲子,他们明显是伯牙子期一样的知己啊,当然要在一起!” “就是,他们那么般配,当然要在一起!” “可是,十七郎如今这般出色,等他再中进士,不知多少人高门官宦人家会捉婿呢,说不定皇帝都会把女儿嫁给他,千夜怎么能抢的过!” “是啊,千夜这样不谙世事,又不懂管家俗事,若是没有一个高贵的出身,做十七郎的正妻恐怕不合适的!” “那可以做妾嘛!娇妻美妾多好!若我是十七郎,就找一个贤惠大度的正妻,让千夜做小妾,再好好照顾她不就是了!” 一道声音,从门外传来。 接话之人是曹家三郎曹珉,他刚从隔壁男子族学出来,路过女学听到家里的姐妹们讨论,便笑嘻嘻的插话道。 他也是《杨卿臣的随身师傅》的读者,但是他更关注书里面十七郎的武艺和内力,所以考虑问题更多的是从当下现实的角度。大抵世上的男人都是这样自恋,长个猪哥样也觉得自己魅力无限,可以对女人挑挑拣拣的。 可惜这里是女学!曹珉话音儿才刚落,便被家里的姐妹们给喷了! “老三你闭嘴!千夜那么美那么好,怎么能做小妾!” “就是,还小妾,老三你配吗!你好歹照照镜子,千夜是你能肖想的吗?” “三哥,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不量力!” 被家里的姐妹们一顿秋风扫落叶的狂喷讨伐,曹珉顿时郁闷了。 摸了摸鼻子,悻悻的道: “我就说说啊,不就一个道姑嘛,你们至于么!” “千夜才不是道姑,三哥!她是神仙妹妹!” 曹珉转头,发现自家七弟正气鼓鼓的瞪着他。 “额......你小子凑什么热闹!” 曹珉无语,这小子还是不是男人了,居然不站自己这边儿。 “反正不许你污蔑神仙妹妹!” 不得不说,曹家最痴迷千夜的人,非曹七郎莫属。 从第一次看书,曹七郎就已经喜欢千夜了,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梦中女神,其痴迷程度,几乎和段誉第一次见到神仙姐姐的玉像不相上下。为了能见到神仙妹妹,他不光跑去太学后山吹箫,无功而返之后,又换了个法子,每晚睡前都碎碎念神仙妹妹,试图能在梦里见到。 如今一听曹珉这么污蔑心中女神,顿时触发了曹七郎的愤怒属性,虎视眈眈的瞪着他,如果目光有温度,曹珉估计已经被洞穿了。 “算了,你小子......魔怔了!” 曹珉无力吐槽,直接撤了。 不得不说,曹七郎这一声神仙妹妹虽然有些突兀,但众人仔细一想,却并不违和。千夜可不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神仙妹妹么! 所以,神仙妹妹这个称呼很快便传遍了汴京。 倒是让写话本儿的杨蔓娘知道后有些惊讶了,神仙妹妹,难道不该是神仙姐姐嘛? “怎么会是神仙姐姐呢?大姐,千夜才十六岁,十七郎十七岁,她比十七郎小一岁哩,当然是神仙妹妹啊!”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5节 老三杨盼娘一脸不解,显然不明白大姐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疑问。 “大姐,你还没说神仙妹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她给十七郎说她有娘的,那肯定不会是天上掉下来的啦!” 杨盼娘一脸兴致勃勃的分析道。末了,又一脸期待的道: “大姐,神仙妹妹会嫁给十七郎的,对吧?” “额......” 这个问题,是杨蔓娘这段时间被问到最多的,不光老三杨盼娘问,老二杨士林也问,东主朱旭也问,还有无数的大宋读者都写信来问。甚至,就连《新闻》上也专门点评,说十七郎和神仙妹妹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还公开催促,让墨瑾公子快点让这一对璧人成亲。 甚至,街上还有不少铺子都闻风而动,都做了神仙妹妹和十七郎的小陶人儿售卖,引得汴京的小郎君和娘子们争相购买。 书房里,杨蔓娘一边研磨,一边考虑接下来的剧情,不得不说,千夜身份的事情,还有嫁人的事情,现在写还为时尚早。 她打算,先让神仙妹妹和十七郎先好好的谈一场纯纯的恋爱。如今的小说话本儿,男女主角一相遇,就开始考虑结婚生子,直接跳过了恋爱这个程序,但杨蔓娘不打算这样。 所以,新章节里,杨蔓娘详细的描写了十七郎和千夜每一次相处,他带她去吃瓦子里的美食,看蹴鞠和相扑表演,教她怎么嗦田螺,怎么打锤丸。他骑马带她去郊外,看牛羊成群,看美丽的花海,送她蒲公英编的戒指,自制的风车。他带她飞上上清宫的屋顶,在美丽的夜色下,一起看烟火,坐在屋顶上看星星,教她吹奏那首《星河碧波曲》。 总之,这是一场极尽纯粹,甜蜜,浪漫的相处。 发乎情,止乎礼,却也藏于心。 这甜甜的恋爱,看的小娘子们直冒粉红泡泡,只是看着他们相处的如此美好,却也从未彼此正式的表明心意,也把小娘子们给急坏了! 报房那边,每天都会收到一大筐读者来信,都是催促她让两人快点在一起的。 显然,他们已经忘了这是一篇男主事业文了。不过作为话本儿作者,杨蔓娘却不会忘。 在描写两人相处期间,她就穿插描写了十七郎顺利的通过了乡试和会试,并且都中了头名。 如今,自然是最重要的殿试了! 今日是四月二十一,一年一度的殿试之日。 一个时辰前,学子们完成了殿试考试。 此刻是午时正,皇帝在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的最终结果。 无数学子都屏息凝神,焦急的等待着自己的名次。 “二甲第十一名,大名府学子,赵璀。” ...... “一甲第三名,汴京学子,张帆。” “一甲第二名,岳阳学子,周墨。” “一甲第一名,汴京学子,杨卿臣。” 最后一刻,听到自己的名字,一向沉着冷静的杨卿臣,忍不住握紧了拳头,眼中露出喜悦之色。 “恭贺杨兄,考中头名状元!” “恭喜了,十七郎!” 无数人向杨卿臣道贺,无数的朝官都一脸羡慕的看着杨老大人,能有这样出众的孙子。 就连话本儿之外的汴京人,也是一脸的欢欣鼓舞,为十七郎高兴激动起来! “哈哈!不愧是十七郎!太争气了!” 朱骷楼茶馆儿里,众人哈哈大笑道。 “是啊!连中六元,这可是要载入史册的!” 这可是状元哪!中了状元,还连中六元!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年代,这绝对是读书人最高的水平,是绝对光宗耀祖的成就!其实在以往的话本儿小说里,已经有不少男主中状元的描写,但是大家读罢也都是一笑而过,并不觉得怎么样。 但是十七郎不一样,他完全是汴京人从小看着长大的,从一文不名受人欺负,到一步一步取得了今日的成就,吾家有儿初长成,大家又怎么能不激动,不觉得爽快呢! “哎呀,不容易哪!我感觉像是自己的儿子中了状元一样!心里那个美啊!话说,如今十七郎已经中了状元,接下来该成家立业娶亲了吧?” “哈哈,那肯定的,应该要娶那神仙妹妹了!” “当然要娶神仙妹妹,别个除非是公主,否则也配不上十七郎哪!” “墨瑾公子真是厉害哪!” 茶馆里,看着激动的讨论着的人群,岳阳老生语气赞叹的道: “我原以为,她在书里一直迟迟不写十七郎的女人,大抵是女儿家面皮薄,不好意思写这样娇妻美妾的事儿,谁曾想人家这水平高啊,能另辟蹊径,哈哈,如今神仙妹妹一出,你瞧瞧,谁还记得别个?” “老岳你这段日子,可是对墨瑾公子推崇备至啊!” 旁边的撰稿刘思喝了一口茶,笑着道: “不过说实话,这神仙妹妹确实风靡汴京啊!听说前些日子,太多学子跑去太学后山吹箫了,水平参差不齐,大晚上呜呜咽咽的,还挺吓人。后来太学学正干脆让人把后山给围起来了,再不许人上去。” “哈哈哈!竟还有这事儿?” “可不么,不光如此,我家儿子最近也学吹箫呢!” 刘思放下手里的茶盏,哭笑不得的道: “还有我家的小闺女,最近缠着她姐姐也缝了一身儿白裙子,见天儿的穿着进进出出的学神仙妹妹,给我老娘瞧见了气的直骂,说是在诚心咒她。” “哈哈!这墨瑾公子可真是以一己之力,改了汴京人的习惯哪!” 岳阳老生顿时忍俊不禁,哈哈一笑道: “看来,下一章十七郎该娶神仙妹妹了,这话本儿也要大结局了!” “不错,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结果算是彻底圆满了!” 刘思笑呵呵的附和道。 可以说,岳阳老生和刘思的想法,几乎是汴京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的想法。 但,事情真的会如他们所想吗? 第82章 当然不! 这可是男主事业文, 中状元怎么能算男主的结局呢?这只是开始啊,当然要继续写男主做官,继续奋斗了。 按着惯例, 大宋状元及第, 在初授官职之时, 一般是从六品或正八品官, 具体职位包括将作监丞,大理寺评事,判官、推官、著作郎这些。虽然这些官职都不算显赫, 但却是步入仕途的重要起点,也是进士们锻炼才干的极好机会,若是做的足够出色, 升迁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比如, 大宋太宗时代的名臣吕蒙,他当初考中状元后, 最初就被授予的职位就是从六品的将作监丞,之后很快便担任皇帝的制诏,翰林学士、参知政事、户部尚书、最后更是三次登上了相国之位, 封许国公, 授太子太师。 所以,十七郎状元及第后,最初被封为大理寺评事,也就是现代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一年之后又因为其出色的能力和才干, 被皇帝器重, 很快便破格提升他为从五品大理寺判官。 其升官速度,已经达到了他这个年代的年轻人所能做到的极限。 但是,在感情方面呢?他依旧是单身, 没有成亲,身边也没有一个妾室和通房,他拒绝了族长杨老大人的安排,也婉拒了上司和同僚的提亲。 是的,他已经有了意中人。 “什么?你要去于阗,那是在哪里?” “于阗在汴京的西面,是一个西域之国,那里地势低很热,毗邻且末、鄯善,莎车,盛产美玉,还有你喜欢吃的葡萄。” 因为文武双全,办事干练有能力,所以,十七郎很快便在所有的新科进士中脱颖而出,得到皇帝的青眼和信任,安排他作为使节,护送四皇子出使于阗。 “那里,很远吗?” 千夜的眼中闪过一抹担心,心中万般不舍。 “很远的,圣上让我明日就要出发,一来一去应该要半年,可能要错过你的十七岁生辰了。” 十七郎的眼中闪过一抹歉意,还有七日便是千夜十七岁的生辰了,他原本是打算生辰当日和她表明心意,再商议去她家提亲的,如今看来,只能等从于阗回来了。 他望着千夜美丽的脸庞,语气郑重的许诺道: “你放心!” 十七郎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你放心,但千夜却明白了,可女儿家的羞涩,还是让她故作矜持。 “没头没尾的,你叫我放心什么?” 十七郎笑了,解下腰间的洞箫递给她: “等我回来你就知道了!” “才不要等你哩!” “那就我等你!” 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一语成谶。十七郎和千夜都没有想到,两人最后的这句话,后来竟然成了真。 按着原本的计划,十七郎半年便能回到汴京,但是因为中途出现了变故,回来的中途遇上了马匪,使团整整推迟了一个月才回到汴京。 他成功的交接了差事,被龙颜大悦的皇帝,破格升为正三品中书侍郎兼翰林学士。 这是真真正正的破格提拔和重用。相当于负责朝廷事务的同时,还兼职给皇子们授课。虽然,现在还没有立太子,但是未来的太子,肯定会从他所教授的众皇子中而来。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杨卿臣也算是为王者师了,这几乎是这个年代的读书人的最高理想和目标。 可以说,十九岁的杨卿臣,深受皇帝的看中,他的仕途像坐火箭一样的顺利而高速,是大宋官场冉冉升起的权力新星。 此刻的他,恨不得飞奔到上清宫去见千夜,向她表明心意,和她一起分享这份喜悦。 “爱卿此行有大功于国,先不要急着告退,你被西域的风沙吹了大半年,也该享受一番中原的富庶繁华才是。哈哈!今日是我纯懿公主和西夏王太子成亲的日子,朕在宫中赐宴,爱卿还是先随朕一道去赴宴才是。” 皇帝显然是非常欣赏他的,自然不肯让他就这么出宫。 “是。” 杨卿臣只好克制住心中的急切,整理朝服,随皇帝一道来到大庆殿。 杨卿臣到的时候,大庆殿已经坐满了人,皇帝,皇子公主,后宫嫔妃,来自辽国、西夏、高丽、大理、大食、金国,回纥、于阗,三佛齐国、真腊的各国的驻京使节,还有朝廷的文武百官、各州驻京城的进奏官汇聚一堂,但他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长公主身边,一身大红嫁衣的千夜! 杨卿臣瞬间愣住了。 她怎么会在这里! 他怀疑自己是太想念她了,以至于眼睛出现的错觉。 “哈哈,爱卿还不认识吧,我来为你介绍,这位就是长公主的女儿,咱们大宋的纯懿公主,千夜一直在上清宫修行,一个月前,朕为她定了亲事,才搬到宫中居住。” 看杨卿臣盯着千夜发呆,皇帝笑呵呵的介绍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6节 “皇姐,千夜,这是朕的中书侍郎,名满京华的十七郎。” 千夜,不,冷千夜,她居然是长公主的女儿! 看着一身嫁衣,挽起发髻的千夜,杨卿臣宽大的朝服袖袍下,紧紧握住拳头不让自己失态,恪守君臣之间的礼节。 “公主殿下!” “杨大人!” 他们起身,隔着宴会的长桌,彼此生疏的行礼问候。明明距离如此之近,却像是隔着银河。 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我心悦你。 而是明明心悦彼此,却不能在一起。 杨蔓娘在这一章节的最后,引用了这句泰戈尔的诗,顿时让无数读到新章节的大宋读者泪崩了。 “啊啊啊!这是什么鬼啊!怎么会这样啊!千夜居然是公主,千夜居然嫁给了别人!神仙妹妹喜欢的明明是十七郎!” 曹溪是看着两人一步步相识,相恋的,虽然还没有互相表白,但在她看来这都是水到渠成迟早的事儿,等十七郎回来肯定要成亲的。 如今十七郎回来了,也走到中书侍郎的高位,神仙妹妹也满十七了,眼看着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谁想到猝不及防的,却突然来了个什么狗屁西夏王太子! 这谁受得了! 心悦之人成了别人的新娘,这么刀的剧情,顿时让曹溪破防了,感性的她忍不住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又气又哭: “怎么可以这样啊!神仙妹妹好可怜,才离开了那个牢笼,就要远嫁他乡!还要跟十七郎分开!啊啊啊!不可以!十七郎把神仙妹妹抢回来,一起远走高飞!” “应该不可能了!书里写了是西夏王太子看上了神仙妹妹,要求娶的,这是皇帝下的旨意,又关系到边境的安定,就跟昭君出塞一样,就是和亲!是关系到两国的大事!十七郎这个时候若是抢回神仙妹妹,肯定会引起战争的。” 一旁的曹韵也很伤感这个结果,但还是理智的分析道。 “况且皇帝又那么看中他,连续两次破格提拔,他要是这种时候带着神仙妹妹私奔,就有负皇恩了!哎!其实他也两难,一边是心爱之人,一边是君恩如山。” “可是,这也太过分了,十七郎就不能早点回来嘛,神仙妹妹就是一个月前定亲的,他要是按时回来肯定能赶得上的,神仙妹妹就不会嫁给别人了!” “就是!或者他离开之前就去提亲多好啊!为什么要这样啊,现在木已成舟都错过了!明明心悦彼此,却不能在一起,明明在大宴上相见,却是世上最遥远的距离!神仙妹妹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了!” “哎,她们初次见面的时候,神仙妹妹就说她师傅说,她十七岁前不能见生人的,不然会有劫难,果然有了,就跟命中注定似的。” “哎,好可惜啊!不会就这结局了吧?事情应该还会有变化吧?” 曹家小娘子都一脸难过,内心期冀着奇迹的发生。 而相比于女子这边的伤感和难过,男读者们都被这种女友嫁人,新郎不是我得剧情给刀了,各个拍着桌子义愤填膺。 “不行!神仙妹妹怎么能嫁给那个劳什子西夏王太子!公主就是要嫁给大宋状元郎的!” “就是!自己的女人,怎么能嫁给别人!十七郎要是个男人,就用武艺去把神仙妹妹抢回来,带她远走高飞!” 可以说新章节一出,市井中骂声和唾沫起飞。而且按着惯例,朱雀门报房又被扔石头了。 对此,朱旭已经摆烂了,砸就砸吧!反正也不是头一回了! 一封封读者来信,像雪片儿一样飞到了朱雀门报房,又飞到了杨蔓娘的书房里。 其中一半是求她的,求她改一改,不要让神仙妹妹远嫁,让她和十七郎有情人终成眷属。另外一半则是威胁,说如果她敢把神仙妹妹嫁给别人,那就要她好看! 额,杨蔓娘看罢这些信,也是忍不住亚历山大,但是该更新还是要更新。 喝了口水,提笔蘸墨,继续往下写。 大宴第二日,便是纯懿公主远嫁的日子。 汴京郊外的长亭里。 不光皇室成员,还有十七位在京三品以上高官也都来送别,杨卿臣站在送行官员的队伍里,眸光复杂的望着辇车上的千夜,明明内心已经心如刀割,天翻地覆了,却只能站在那里,在旁人看来,他只是比平时沉默了一点,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皇恩深重,教他无法选择。可世间又安得两全之法? 公主辇车上,千夜也回望着人群中一身朱紫官服,如芝兰玉树般的十七郎,眼中闪过一抹浓重而深刻的感情。 寂寥的秋风轻拂长亭外的古树,一片片黄叶从枝头落下。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在马车即将离开时,她终于还是没有克制住内心的情感,破例对皇帝提出: “舅舅,我要和这里的每个人告别。” 不等皇帝答应,千夜便提着裙摆走下公主辇车,走向一旁的大臣队伍。 她仪态端庄,跟送行的大臣们一一行万福礼。 “蒋尚书保重。” “公主保重!” “高尚书保重。 “公主保重!” 大臣们都红了眼眶,回以揖拜礼。 最后,她穿着凤冠霞帔,缓缓的走到杨卿臣的位置。两手放在胸前,微微俯首屈膝,真正的像一个娴雅端庄的公主模样,眼中却闪烁着泪花。 “杨大人,珍重。” 杨蔓娘写到这里,忍不住为千夜流下了眼泪。 为了和你道别,我和所有人都道了别。这是千夜真正的内心独白,也是那这个年代特有的痛苦现实。 大抵爱情本来就是痛苦的,它必须向现实低头,向环境让步。杨蔓娘设想了无数种可能,发现十七郎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带着千夜,去过世外桃源的日子,那他和她,就都不是他们了。 她是帝国的公主,他是皇帝最看中的年轻臣子,他们都有自己要承担的责任,注定无法摆脱道德和礼制的约束。这是礼制和现实道德作用的结果,不是杨卿臣会高超的武艺就能改变的,他注定不是龙傲天,而是受儒家传统的忠君思想所禁锢的,克己复礼的君子。 这份纯粹的至真至诚的感情,注定只能发乎情止乎礼,而终藏于心。 第83章 瑟瑟秋风中。 十七郎一身朱紫官服, 独自站在京郊的长亭外,望着送嫁队伍的远去,那背影是那么的孤独与寂寥。 “我感觉好难过啊, 我以为结局会不一样的, 最后会有反转的, 结果竟然没有, 神仙妹妹她真的和亲西夏了,怎么会这样啊!” 看到这里的曹溪,心里又是难受又是郁闷: “她跟那么多人告别, 就为了跟他告别,为什么就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那个西夏太子能不能去死啊!” “就是!怎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为什么啊!十七郎就不能任性一次吗, 就不能像第一次在书院后山见到千夜的那样,直接带她走吗?” 族妹曹绵也难受的捂着胸口: “我不在乎什么克己复礼, 不在乎什么忠君和皇恩,神仙妹妹真的对他情根深种啊!我就想他抛开一切,和神仙妹妹在一起, 呜呜呜。现在神仙妹妹离开中原了, 西夏远在千里之外,这一别,他们此生还能再见面吗?” “十七郎太冷酷了,神仙妹妹都和亲了, 他居然没有流一滴眼泪。” 曹晴也难受起来, 忍不住忿忿的道: “果然,男人都是铁石心肠,我再也不喜欢他了。” “他不是铁石心肠。” 一直沉默的曹韵, 语气幽幽的道: “人太难过了,是没有眼泪的。十七郎虽没有哭,可是我看到了他心里的那颗眼泪。” 曹韵这句带着文艺色彩的总结,顿时让众人一静,心里五味杂陈起来。 不过。 相比于曹家小娘子们的伤感和可惜,男读者这边的反应,可以说让人始料不及。 一大清早,东主朱旭坐着马车来到朱雀门报房,心虚的东瞅瞅西望望。 半晌,有些诧异的道: “老贵,报房居然没事儿吗?” “东主说什么啊?报房能有什么事儿?” 大掌柜朱贵一脸黑线,外加不解加无语,哪有做东主的,天天盼着自家报房有事儿的? “咳咳。” 对上朱贵的眼神,朱旭也觉得自己这问法有点问题,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轻咳了一声: “我是说,昨儿晚上报房没人扔石头什么的吧?” “额......没有。” “那就好,那就好。” 朱旭顿时松了一口气,他还想着杨蔓娘昨天的那一章,神仙妹妹不是和亲去西夏了么,会不会又让读者生气,来报房扔石头了呢! “不过......” 听到这俩字,朱旭刚松的那口气,顿时又提起来了: “不过什么?” “不过,昨晚西夏人的驻京会馆被人扔石头了!” “啊?这......” 朱旭顿时愣住了。 ...... “什么?西夏人的驻京会馆?被人半夜扔了石头?还射了火箭?肇事者还似乎是一群太学生?” 开封府衙里,听了手下捕头林七的禀告,府衙右少尹张子清一脸懵逼。 作为开封府主管司法办案的二把手,为什么手下嘴里说的这些字分开他每个都认识,可是组合在一起,怎么就听不明白呢? “是的,大人,来府衙告状的西夏驻京使者是这么说的。” “哦,是因为什么缘故?砸伤人了吗?” “卑职听说似乎是因为看了墨瑾公子的书,具体倒是不晓得。倒是没有伤人,不过西夏会馆的牌匾被烧了,所以他们觉得不安全,要求咱们府衙去太学缉拿人犯!” “哼!什么人犯!什么时候开封府的事情轮到西夏人指手画脚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7节 张子清眉头一皱,不悦地道。 “可是.....” “可是什么?” “那使节说,若是大人不抓人,后果自负。” “哼!敢威胁本官!不理会他们!我倒要看看什么后果自负!” 张子清气呼呼的一拍桌子,打发走了捕头林七。 旁边的幕僚杜威有些担心的劝道: “这样恐怕不妥啊!不如,大人不然还是给西夏人一个面子,派人去太学随便随便问问,做做样子吧,西夏人不好惹啊!” “西夏人不好惹,太学生就好惹吗?” 张子清哼了一声: “哼,若是我大宋在西夏的会馆被烧,西夏人会给咱们一个交代吗?” “这......这话是” “哎!老杜你就别劝大人了,太学可不是软柿子,太学生和西夏人的事儿,连官家都管不了,大人又能怎么管?” 另外一个幕僚孙嘉闻言起身劝道。 三年前,西夏在汴京建立了驻京会馆,这些会馆里的驻京使节和士兵们骨子里便瞧不起大宋,所以出行常常对宋人恶语相向,买东西不给钱已经是家常便饭,动辄还要鞭打商贩,掀翻摊子,让无数汴京人敢怒不敢言,连官府也不敢管。 后来,一个大宋卖柴鸡蛋的商贩于三儿,在虹桥桥市被两名西夏士兵掀翻摊子,当街鞭笞,打的死去活来。一个名叫张尉的太学生看不下去仗义执言,被那两个西夏士兵当街活活打死,砍下脑袋。 这件事,在大宋民间引起了极大的愤慨,但是,碍于西夏人的淫威,百姓们敢怒不敢言,都不敢出头,主管的衙门也装做不知道,不愿意去招惹西夏人,张尉的家人更是苦苦求告无门。 最后,是年轻的太学生们站出来了! 当时是七月初一,汴京的三千名太学生围在皇宫门口抗议,在黎明中敲响了登闻鼓,吸引了将近一万多人抗议逼宫,皇宫中大臣们面对这样的情况都束手无策,最后是皇帝妥协了。下旨要求西夏驻京会馆交出凶手,最后,那两名凶手被群情激奋的太学生们用棍棒打成了肉泥。 从那件事之后,无论是西夏人高丽人金国人,还是辽国人,在汴京做事都收敛了很多。 也是那一次,太学生们的勇气血性和团结,让无数汴京人敬佩和感动,也使得他们成为汴京在野的一支庞大势力。所以,太学的事情都是由学正和太学生共治,一般情况下,连官府也不敢随意去太学抓人的。 所以,张子清也根本不可能去太学抓人的!他可不想做西夏人的走狗,最后被太学生们揍死!还没人同情! “可他们毕竟烧了西夏人的匾额啊,闹出事儿来,总得有人出来抗事儿哪!” 杜威还是有些担心,出主意道: “那不然,柿子捡软的捏,咱们找那个写书的墨瑾公子开刀吧,她就是始作俑者,这事儿还不都是因为她的书才闹起来的?” “你想死你就去!” 张子清闻言,顿时愤怒的喷了他一脸,直接一甩袖子走了。 留下杜威一脸不解: “老孙,这?” “老杜啊,你也是傻了,什么叫柿子捡软的捏,你看看那墨瑾公子是软柿子吗?” “怎么不算呢?她不就是个写话本儿的女流之辈吗?虽然在汴京有些名气,可是也没有一官半职的,抓来问一问又能怎么样呢?” “哎!老杜,你啊你啊!” 孙嘉拍了拍杜威的肩膀,无奈的道: “你可真是.......你只瞧着人家是女流之辈,却不想想她写的东西,把多少男人都比下去了!你倒是瞧瞧,如今汴京有多少人喜爱她,人家有十几万的读者,随便办一个签售会,就几千人抢着买,随便发一个小句,半个汴京都在讨论。她在汴京的号召力,如今可不比太学生差哪!你今儿这般毫无理由的把人抓来,明儿这事儿就得上各家小报,不到一个时辰,咱们府衙就得被那些看书的人围了,搞不好你我二人,都得被人揍个半死。” “啊!这......这女子居然这般厉害么!” 杜威瞬间哑了,他先入为主了,竟从没想过这一层。 见他不说了,孙嘉笑呵呵的劝道: “民心可畏,咱们可不能瞧不起女人哪!” “额......好吧,那这事儿倒是不好办了。” “倒也没什么不好办的。” 孙嘉眼珠儿一转: “老杜你刚才有句话倒是说对了。” “哪一句?” “柿子要捡软的捏。” “额......你是说......西夏人?” 这时候杜威倒也反应不慢,想了想,瞪大眼睛有些不可思议的道。 “对!” 孙嘉嘿嘿一笑: “反正墨瑾公子和太学生咱们都惹不起,我看这事儿还是拖一拖,让西夏人吃个哑巴亏吧!” 发生在开封府衙的事情,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她这会子正合放假回来的老三杨盼娘在厨房腌菜,是的,你没听错,腌咸菜和酸菜。 今儿个是九月十六,霜降的日子。 汴京的气温开始大幅度降低,早晨在外面呼出一口气也变得白白的,人们出门也换上了御寒的冬衣。晚上睡觉已经开始点火盆儿了,地面有积水的地方,早晨起来已经开始霜冻了,在熹微的晨光下,远远望去,就像地面上铺着一面面晶莹剔透的小镜子。 这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汴京的冬天就要来了。 所以,腌菜的日子也到了,这个年代,没有超市没有冰箱,腌菜是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活动,毕竟,对于普通人家来说,每天吃地窖里的秋菜,未免有些过于奢侈,还是搭配了腌菜吃,才能更心安理得一点。 杨蔓娘家如今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腌菜还是必须要有的,偶尔吃一次调节一下胃口,而且冬天做大肉酸菜也很不错。 昨儿个老二杨士林又雇了一辆牛车,去潘楼买了一车的霜菘和芦菔,又买了两个积酸菜咸菜的大缸,姐弟三个连夜将霜菘和芦菔洗干净控水。 到今儿个水分也干了,倒是正好可以腌菜了。 “大姐,反正活儿也不多了,不然我来做,你去书房写稿子吧!” 前些年在南熏门的时候,姐弟三个每年冬天就靠吃各种腌菜叶子过日子,所以,老三杨盼娘腌菜的水平还不错。 “没事儿,一起腌吧,等腌完了我再写。” 杨蔓娘摇了摇头道。 她这两日脑子有些倦,就想单纯的干活儿换换脑子。 “大姐,如今神仙妹妹离开中原去和亲了,那以后,她还会回汴京吗?她和十七郎还会有机会见面吗?” 作为《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读者,作为十七郎和神仙妹妹的cp粉,老三杨盼娘还是没法接受两人就这么分开,手里一边干活儿一边忍不住旧话重提,想从杨蔓娘口中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唔。” 看着一脸好奇的妹妹,杨蔓娘倒是难得的又来了兴趣。 勾出一笑,反问道: “为什么是她回汴京?难道十七郎不可以去西夏吗?” 第84章 “啊?十七郎去西夏?真的吗真的吗?他要怎么去啊?是做使节吗?” 杨蔓娘话音刚落, 老三杨盼娘便瞬间激动扔下手里的盐罐子。 双眼发亮的道: “哈哈,大姐,他们俩真的还能再见面呀?他们后来是不是在一起啦?” “额.......” 面对喜笑颜开的老三杨盼娘, 一连串的连珠炮式的提问, 杨蔓娘顿时噎住了, 脑子有些混乱。 我刚才说的是这个意思吗?额, 莫非我说的真的是这个意思? 问:和忠实读者住在一起是什么感觉? 答:随时随地有被套话剧透的风险。 解决办法: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 “对了,马上入冬了, 你们文绣院冬天放长假吗?” “到过年才放假哩。对了大姐,神仙妹妹......” 显然,转移话题失败。 杨蔓娘正头痛的时候, 外面传来了有节奏的敲门声儿。 “咚咚咚, 咚咚咚!” 杨蔓娘顿时松了一口气: “我去开门!” 来人正是东主朱旭,不过他还带了一个人。 “杨娘子, 这位是之前我跟你说的那位春月班的班主。” “林班主,这位便是墨瑾公子。” 门一开,朱旭便连忙给双方介绍道。 “鄙人林春月, 见过墨瑾先生。” 这位叫林春月的班主, 年纪约莫二十三四岁,长得非常的秀气,脖颈尤其的修长,举手投足间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风流雅致, 看到杨蔓娘年纪轻轻, 微微有些惊讶过后,便率先拱手行礼。 半个月前,朱旭便跟杨蔓娘提过, 说《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太火爆了,汴京最出名的春月班打算将其改编成戏曲,问她是否同意,当时杨蔓娘考虑比较了一番后答应了,原本她是不打算彼此见面的。只是对方非常客气有诚意,想上门感谢,而且这个年代的人都是很注重礼数的,杨蔓娘若是反复推拒倒是显得瞧不起人了。 所以,便有了今日的拜访。 “唔,幸会幸会,二位请进来坐吧。” 杨蔓娘连忙还礼,将人让进了前院客厅,让老三杨盼娘上茶。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8节 “知道先生喜静,原本不该唐突上门打扰的,只是先生允许春月班改编十七郎和神仙妹妹的故事,我心中实在欢喜,先生为人大度敞亮,我却不能不懂礼数,所以今日便略备薄礼前来,感谢先生给春月班这个机会,还望先生不要怪我唐突,敬请笑纳。” 这个年代的人,做事讲究规矩和礼数。神仙妹妹和十七郎的故事,可以说是传遍了汴京,有非常好的受众基础,是改编戏曲的绝佳本子,基本上,汴京就没有哪个戏班子不想争取这个机会的,所以林春月得到了这个机会自然激动,自然也必须亲自上门感谢,这是做这一行的规矩,否则将来也会被同行耻笑。 “林先生不必过谦,我也是久闻春月班的大名,看过你们的《罪虬龙》和《打金雀》,知道班主有这个能力改编,才将话本儿授权的,这次也算是互相成全吧!” 杨蔓娘这话倒不是客气,这几个月随着《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越来越火爆,有五六家戏班子都托人问这个事情,她一直都没有答应,如今的她倒是不缺银子,自然不愿意将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让人胡乱糟蹋,也是精心挑选对比之后,才选中了春月班。 “先生这话,实在让春月荣幸之至,我一定会好好改编,务必不辜负先生的信任。” 林春月顿时脸红了,连忙起身行了一个大礼。 达者为师,杨蔓娘虽然年轻,但是在话本儿届的地位,可以说是举足轻重,林春月能得到她的肯定,自然是心里高兴至极。 之后,在朱旭的陪同下,二人一边喝茶,一边又深入的聊了聊话本儿的改编,差不多一个时辰,林春月才一脸意犹未尽的告辞了。 送走了朱旭和林春月,天都黑了。 杨蔓娘最后到底没有再和老三一起腌菜,而是回到了书房赶稿子。 温暖的书房里,她坐在玫瑰椅上,一边研磨一边写后续的情节。 虽然最近收到的很多读者来信,都要求她继续写神仙妹妹去西夏的过程。但既然十七郎是话本儿主角,这又是一本男主事业文,那男主就不能过度沉溺于男女私情,神仙妹妹的事情,从和亲之后,自然也就告一段落了。 不过,这件事对于十七郎也不是没有任何影响,最直接的便是他不再笑了,其实他本来就是比较沉默的性子,只是如今性格变得越发的冷峻了,任何人都难以亲近,从名满京华的十七郎变成了冷面中书侍郎。 但是对于朝政的处理,他却越发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成为皇帝最信任也最最器重的臣子。 在接下来的五年里,他在皇帝的支持下,一路做到吏部侍郎,吏部尚书的位置,大刀阔斧的整顿吏治,刷新朝政,他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了繁重的朝务上。 五年又五年,赏识他支持他的皇帝驾崩了,立了九岁的心爱幼子为新帝,那时候的杨卿臣已经荣升相位,为了保证幼子能顺利继位,先帝临终前,封他为顾命大臣,太子太傅,同时又加封他为摄政王,枢密院太尉,掌管全国兵马。 此刻的十七郎,已经二十九岁了,十年的为官生涯,让他整个人更加的深沉内敛、举手投足间气场强大,他站在了帝国的顶端,权倾朝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甚至,被新帝尊为相父。 但是他依旧孤身一人,这么多年,偌大的摄政王府,依旧没有一个女主人,让无数汴京女郎为之神伤。 年幼的新帝即位,边境毫无意外的蠢蠢欲动。 一个月后,八百里加急传到汴京,西夏寇边。 为此朝中主战主和的大臣们议论纷纷,最后当主和派占据上风,要求再次送公主和亲时,杨卿臣头一次在百官面前露出了摄政王的威仪和强硬。 “绝不议和!” 他站在高高的金銮殿上,几乎无限接近明黄的摄政王服饰,刺痛着无数人的眼睛。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如今天子年幼,先帝既然托孤本王,那么就由本王来替幼主守国门,替先帝守大宋江山社稷。” 他手按腰间的剑柄,目光冷酷的望着玉阶下的众臣: “胆敢言议和者,斩!” 从此之后,朝中无人再敢议和。 也是从此之后,他失去了清流的支持,他们散布他的谣言,说先帝选错了人,说他把持朝政有不臣之心。他变成了他们口中的篡逆之辈,将他比作篡汉的王莽董卓之流,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让他的名声在不明真相的百姓眼里急转直下,凶名赫赫,甚至可止小儿夜啼。 但是这些,都没有让杨卿臣动摇,他没有任何的辩解。率领五万大宋军队,亲自出凤翔府,一路北上河中府延安府,最周在银州遇见了西夏军队的先锋。 杨卿臣一身戎装,骑在高大黑色西域骏马上,大风吹动着他头上的红色盔缨,战刀和出征的将士们的长枪交击。 “将士们!大宋百姓苦西夏久矣!无休止的战乱让我们始终无法和亲人真正团聚,遥想延州的三川口之战,多少我大宋忠魂埋骨他乡!再也无法回到故乡,儿郎们,今天我要你们和我一起,马踏连营,抗击西夏,让我大宋百姓永不再受战乱之苦!” 这一战,持续了一个月,杨卿臣率领宋军成功的拦截了西夏的军队,斩杀了西夏先锋大将,并杀敌一万五千,将西夏军队赶出了大宋。 一年后,西夏和金国结盟,分别从兰州和燕山府进攻大宋,杨卿臣紧急和高丽达成战略联盟,由高丽从辽阳府牵制金国,和高丽前后夹击,历时三个月共同击退了金国大军。 两国一起瓜分完战利品之后,他亲自率领十万大宋军队穿过陇右,踏上了西夏的土地。 ...... 这一日,杨卿臣在帅帐里看着地图,这时,一名军士来报: “殿下,西夏的议和特使到了,要求见您。” 杨卿臣率领大军来到西夏,在西凉府遭遇了西夏十六万军队的拼死抵抗,双方历时十一个月,在西凉府大战了十二场,均互有胜负,一直僵持不下,谁也无法彻底战胜对方。 所以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长久的战争消耗国力,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被周围的辽国,金国还有高丽等乘虚而入,所以,双方自然要罢兵和谈了,重新确立边界线。从古至今,国与国之间就是如此,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抵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带他进来吧!” 片刻,士兵将一名身材高瘦的西夏文官带了进来,他上前躬身施礼,用一口流利的汉语道: “西夏行军司马参赞田澜,参见摄政王殿下。” 杨卿臣听他能说一口汉语,神色温和的点了点头,对他道: “使者无需客气。请坐吧!” “多谢殿下!” 西夏使者在杨卿臣的下首坐了下来,这时,杨卿臣忽然发现他有点眼熟,有些好奇的道: “这位使者,我见过你吗?” 田澜笑道: “殿下好记性,十二年前,纯懿公主离开汴京来西夏的时候,在下就是护卫的一员。” “哦。难怪,本王会得你有点眼熟。” 杨卿臣的神色顿了一下。 这位使者不经意的话语,让他的思绪瞬间回到了十二年前,想起了那年长亭外格外萧瑟的秋风,想起了,她。 不,其实自从他率军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就想起了她。 良久,他收回了思绪,语气淡淡的道: “纯懿公主她好吗?” “我家公主......不,是皇太后她很好。” “皇太后?” 这个陌生的称呼,让杨卿臣一时间愣住了。 “是的,公主殿下如今已是西夏皇太后,三个月前先王故去,天子年幼,如今西夏由皇太后主政。她让我转告殿下,希望双方能停战,她想在马莲河与殿下和谈。” ...... 三日后,马莲河边,雾气袅袅。 今天便是西夏和大宋停战和谈的日子,双方已经在旷野中扎下了一顶白色羊毛大帐,作为和谈的临时营地。 当九月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雾气蒙蒙的水面上时,双方的军队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上,俨如两条长长的黑线,上下起伏着向马莲河边行进。 嘹亮的号角声在旷野上吹响,在风中回荡。 ‘呜~呜—’ 杨卿臣带着军中文武走到马莲河边,骑在高大的西域骏马上,眯眼望着河对岸越来越近的,由西夏骑兵护卫的皇太后辇车,神色复杂。 良久,呼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的道: “这是一个分水岭,从此以后,攻守易形了。” 第85章 “怎么样?我这么写, 不会被人扣个禁书和妄议朝政的帽子吧?” 朱雀门报房,二楼。 杨蔓娘喝了一口观音茶,笑着问朱旭道。 她本来是不打算写十七郎成为摄政王的, 只让他做掌兵权的太尉, 但是又考虑到他所做的事情, 必须要有足够的决策权才可以, 否则便很难在逻辑上顺畅,所以为了话本儿的可读性,还是坚持这么写了。 不过把存稿交给朱旭之后, 她还是跟他咨询了一下其中的尺度问题,毕竟朱旭能经营朱雀门小报多年,自然背后也是有靠山的, 对于把握朝廷在这方面的管控, 还是很有经验的。 “呵呵,娘子放心吧!这是大宋, 又不是焚书坑儒的秦朝。所谓禁书,说到底还是书本身给官家的感受罢了,官家不喜欢你的书, 你就是禁书, 喜欢了那就无所谓。咱们当今圣上,对于文人和写书一向都是很宽容的,早年就亲自说过文人写书写诗的尺度,写书只有一条禁令, 那就是不可以抨击大宋太.祖和历任皇帝, 其他的便无所谓了。” “而且,凡事必有因由,所谓妄议朝政, 都是朝廷上官员之间互相攻歼对手的由头,娘子不是男子,也不是朝廷文人,说你妄议朝政并没有什么好处,自然不会有人损人不利己,冒着得罪汴京十几万读者的风险,拿这个做文章的。” 朱旭哈哈一笑,不在意的道: “更何况,娘子话本儿里写的是大宋打败西夏,又不是西夏打败大宋,只要还有点血性的大宋人,看了都只会欢欣鼓舞竖起大拇哥,除非他是西夏探子。” ...... 不得不说,朱旭不愧是在报房浸淫了两代之人,他的判断果然很精准。 杨蔓娘的话本儿新章节第二日一经发出,顿时在市井中引起了一片好评。新章节非常的具有感染力和煽动性,基本上看了新章节的大宋读者,都忍不住心潮澎湃。 “哈哈!痛快!十七郎用兵如神!不光打败了西夏先锋,还带兵去了西夏!” “不愧是十七郎!文能考状元,武能做太尉!生子当如十七郎啊!” “干!儿郎们,我要你们和我一起,马踏连营,让我大宋百姓永不再受战乱之苦!看到这句话,真的让人热血沸腾啊!” “不错!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也感觉心跳的厉害,胸中好像有一股子热血在沸腾!尤其是十七郎说的那句话,大宋百姓苦西夏久矣!咱们大宋多少忠魂埋骨他乡!当年我祖父当年便是被西夏人杀死的,再也无法和我们这些亲人团聚!我看到那里,简直恨不得追随在十七郎麾下,做一名小卒,跟他一道杀上西夏!” “对!若是真能追随在十七郎麾下,此生无憾矣!” “俺也一样!” ..... 皇宫,大庆殿。 虽然如今已经入冬了,外面冷的冻耳朵。但宫里是有地龙的,所以,大庆殿里依旧温暖如春。 东北角的嵌金兽头香炉里,青烟袅袅。 一名举止优雅,皮肤白皙的中年男子身穿秋香色的长袍,头戴纱帽,正坐在殿中熏笼旁的檀木玫瑰椅上。 读着手中的小报,神色若有所思的道: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话本儿里十七郎所说的话,倒是颇有气节和担当,这墨瑾公子虽是女子,倒是胸中颇有丘壑。” 说话之人,正是当今官家。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一句为后世所传诵的典故出自明朝,当年大明永乐皇帝朱棣迁都北京,以御北方之敌,便是“天子守国门”的实例。而后来明末崇祯皇帝在城破之际宁死不逃,吊死在煤山,临死前留下遗言,任由李自成及其部下分裂自己尸身,也不要伤大明百姓一人,便是“君王死社稷”之悲壮。 大抵掌控天下的君主,无论平庸还是贤明,内心总是有那么一瞬是相通的,所以普通百姓还不觉得,但官家读到这里,却感受到了这一句所彰显的君主的英勇与担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29节 忍不住有些感概的道: “若朕有十七郎这样,可以出将入相的臣子,那......” 听话听音,官家的后半句话虽然没有说完,但其旁边弓着身子的内宫总管李齐,却明白了他话语里的未尽之意,也明白了他对墨瑾公子浓浓的欣赏之意。 闻言笑着回道: “圣明无过于皇上,咱们大宋虽无十七郎,但您手下也忠臣良将如云哪,而且这两日,臣听兵部刘尚书说,看了墨瑾公子这本书之后,这两日有不少武学学子,都报名要求去边境驻守,可见我大宋人才济济啊。” 作为官家的心腹,李齐能做到内宫总管的位置,可不是光伺候人就行的,毕竟宫里会干活的内侍宫女多的是。他能爬上这个位置,更多是靠的能及时领会官家的心思。 比方昨日,就有一位御史台的官员,觉得墨瑾公子一介女流之辈,写的书有煽动民意之嫌,上书提请官家封禁她的话本儿,但这位善于揣测上意的内宫大总管却对此嗤之以鼻,作为一个宦官,李齐不像一些官员那般迂腐,瞧不起女人的能力,看到女人出头就喊打喊杀的。 他久在宫廷之中,深知女人的手段,一点儿也不比男人差。所以看人看事早已超越了男女,也更客观,并不觉得这样激励民心的话本儿有何不妥。更何况这位墨瑾公子虽然是一介女流之辈,可却是三生有幸得到了官家的关注,而且还不是男女之情的那种关注。 或许,这位墨瑾公子自己都想不到,几个月前那日她在黄尖嘴儿茶楼里,那一番关于人是否能穿越过去杀死自己祖父的高论,就让官家关注了她,后来一查之下,发现她居然就是墨瑾公子本人,官家当时还笑着跟自己说可惜不是个男子,不能入朝为官,可见对其欣赏。 所以,可以说墨瑾公子是官家看着一步步成名的,对其的期望,就如同一株自己亲自种下的小树苗,看着其一日日的长大一般,心中只有自豪和期待,又怎么可能亲自去砍了这棵树呢! 所以,后来正如李齐所猜测的那般,那位官员的奏本被官家直接否了。 “文人的笔,当真堪比千军万马。一本书便能振奋人心,引得武学学子人人奋勇争先,就不知这位墨瑾公子接下来又会如何写?” 官家将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放到一边儿,神色颇感兴趣的道。 “这臣就不知了,不过按着臣的想法,为人臣者,乘事有功则赏。那十七郎受先帝厚恩做了摄政王,已是位极人臣,自然更要思报君恩,开疆拓土以报答先帝的知遇拔擢之恩才是。” 不得不说,李齐能做到内宫大总管是有两把刷子的,时时刻刻都把顶头上司放在第一位,就连看个话本儿也不例外,也要顺便表忠心拍龙屁。 “呵呵,你个老滑头。” 鲁迅先生曾说,一本红楼梦,经学家从中看见的是《易》,道学家则看见了淫,才子佳人们看见了情谊缠绵,而流言家却看见了宫闱秘事。 可谓是一千个读者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杨蔓娘的这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也是如此,市井众人从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牺牲,武学学子们看到了为将者的功名和荣耀,为人臣者看到了功名与地位,而作为上位者的皇帝,则看到了为君者的担当和勇气。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更多的人,则更关注神仙妹妹和十七郎之间的后续。 比如曹家的千金曹溪姑娘。 今儿个是十月初一,汴京的冬天正式来临了,三日前已经下了一场小雪,气温骤降。为了避免冬天被冻掉耳朵,大宋人家每年这一日都有暖冬的风俗,家家户户都办暖炉会,大街小巷的空气中弥漫着各种美食的香气,这一日的曹家自然也不例外。 暖炉会上,男人们自去外间喝酒锤丸作乐,家里的夫人和女儿媳妇们,则各取所好,有的去赏梅,有的在里间围炉烤鹿肉,有的则自己动手涮鲜蘑野鸡锅子,尽享其鲜美的滋味儿。 “你们说,如今十七郎和神仙妹妹马上就要见面了,他们见面会怎么样啊?” 说话之人正是曹溪,屋里热,她脱了外头的织锦大毛衣裳,只穿着一身银红的袄子,一边烤鹿肉,一边有些好奇的道。 神仙妹妹和十七郎的事家喻户晓,汴京没有人不知道的,所以她这一句,顿时打开了里间众人的话匣子。 “一别十二年,有情人再见,自然是旧情复燃,互诉衷肠了。” “不可能吧,神仙妹妹都是西夏太后了,事关国体,两人应该没可能了吧!” “怎么没可能!十七郎可以接神仙妹妹回大宋啊!” “矫情!” 曹溪的三嫂刘绣儿喝了口米酒,一摆手大大咧咧的道: “那十七郎都守身如玉,旷了十二年了,两人见面自然要干柴烈火才对。” “噗!” “噗......咳咳咳!” 刘绣儿这角度清奇的虎狼之词一出,当真是男默女泪。对面的二嫂张堇和四嫂陆仙儿,才刚喝了一口暖身酒,就直接给呛到了,转身捂着帕子咳的上气不接下气。 姑娘们这边儿则更不必说了,全都沉默不语,只是一味的装听不懂垂头吃茶。 “好你个泼皮破落户儿,酒还没吃两盅呢,你倒是先发起疯了!” 大嫂子杨娇娇正好捧着一瓶红梅从外面进来,闻言哭笑不得的啐了她一口: “老太太和我不在,让你这个做三嫂子的带着她们姐妹们玩儿呢,你倒是好,不教些好的,偏没个正形的说这混话儿,也不怕让人笑话。” “哈哈!这有什么,这话儿男人说的,我就说不得啦!这里又没外人,在座的哪个不是咱们妯娌和姊妹们,晴儿他们几个小姐妹说话这一两年也该定亲了,这男男女女的事儿,早知道早好,省的将来什么都不懂的受欺负。” 刘绣儿向来喜欢和底下的侄女们玩笑。 说罢嘿嘿一笑,挤了挤眼,冲着年纪最大的侄女曹晴道: “对不对啊,晴丫头?” 顿时,原本就脸红的曹晴,瞬间变成了一颗红苹果。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老太太今儿不在,你个猴儿还无法无天了!” 见自家女儿被打趣的快把头垂到桌子底下了,大嫂杨娇娇也不甘示弱,直接霸气的一挥手,招呼另外两个妯娌: “老二老四,快来!给我把这没脸没皮的按住,我来罚她酒!” “哈哈!来了来了,大嫂!” “娘,我也来!” “嘿嘿,大伯娘,算我一个!” “还有我!” 第86章 发生在皇宫里的对话, 以及曹家暖炉会上的趣事,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尺雪抵寸雨,瑞雪兆丰年。汴京城昨儿个晚上又下了一场大雪, 地面和房顶都银装素裹。老二杨士林要去报房没有时间, 所以她一早上起来吃罢饭, 就扫了一条出门的小路, 又去西厢房那边儿,把地窖上面的雪清理了一番。 此刻的她,穿着今年新做的羊皮裘和羊皮靴子, 头上带着暖帽,正和白绾绾在后院儿里用早晨扫起来的雪堆雪狮。 是的,你没听错, 不是堆雪人, 而是雪狮。 不同于现代人冬天堆雪人,宋人更爱堆雪狮这种有王者之气的瑞兽。十月虽然没有什么节序, 但一般遇到下大雪的日子,许多豪富之家都会办喜雪宴,邀请三五亲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 伴着纷飞的大雪泡温室浴池, 联络感情之后还要堆雪狮、堆雪山,装梅花雪灯。 而普通百姓之家,虽不办宴席,也没有温泉汤池沐浴, 却也可以用澡豆, 皂荚或者草木灰烧水沐浴清洁,再在院子里堆一只象征着威武和吉祥的雪狮,辟邪镇宅。 “雪地里来了一群小画家, 嗯嗯嗯......小鸡画竹叶,小狗画梅花!” 雪狮的身子已经堆好了,杨蔓娘一边用准备好的炭块儿镶上眼睛,一边凭着记忆,断断续续的哼着不成调的儿歌: “青蛙为啥没参加?嗯嗯......它在洞里睡着啦!” “喵呜~喵喵喵!” 见主人高兴的唱歌,白绾绾也跟着凑热闹。猫脸上带着兴奋围着堆好的雪狮子喵喵叫,在雪地上留下一圈儿花瓣似的脚印,引得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也好奇的从窝里探出头来。 “叽叽,叽叽!” 杨蔓娘自然是听不懂外语的,不过这有何妨。在这样纯净的新雪天,有两只可爱的小生灵陪伴,已然是足够幸福了。 堆好了雪狮,送了榕树上的孙大圣一把松子和核桃。 杨蔓娘又花了一文钱,跟巷子里叫卖的卖花郎,买了两支红梅插在书房的细口大肚白瓷瓶里。便坐在桌边儿,看读者来信。她冬日里不怎么喜欢出门,看读者来信就是她每天最快乐的打发时间的消遣。 这两日报房那边又积攒了两大筐的读者来信,朱贵昨儿个下午专门用牛车给她送了过来。 杨蔓娘拆开第一封信,是一个叫曹七郎的人写的,这个人杨蔓娘印象很深,他是《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读者,也是神仙妹妹的狂热拥趸,基本上每隔两天都写信,字迹很工整很有风骨,只是内容嘛,额,就......他总是在信里反复的问她本人是不是神仙妹妹,或者认识她神仙妹妹?又求她把神仙妹妹的住址告诉他,他发誓绝不会唐突佳人,只是觉得神仙妹妹像花一样美,想每天送自家暖房里的鲜花给她。 对于这个段誉似的有些痴的读者,杨蔓娘是又佩服又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收在一边,直接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是一个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秦秋生”的人写的,是的,没错,就是这么长的一个读者名字。 这个叫秦秋生的读者,显然对自己的名字很自豪,而且他是一个比较理智的读者,一共写了满满三页纸的簪花小楷,客观的分析了皇太后还朝的可能性,认为自古以来都只有公主还朝,还没有皇太后回朝。若是神仙妹妹作为一国皇太后回朝的话,她究竟算是西夏皇太后,还是大宋公主?她要如何自处?西夏会愿意吗?大宋百姓能接受吗?分析罢了,在信的最后,这位读者写了一句,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罢罢罢!这只是话本儿,还是不要太残酷了,让他们在一起吧! 第三封是曹溪写的,是的,就是那个曹溪。 杨蔓娘如今和曹溪的状况就是,她认识她,她也认识她,她知道她是给自己写信的曹溪,可是她不知道她是收她信的墨瑾公子。这种在熟人面前披着马甲的感觉,总让杨蔓娘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不过,心虚归心虚,该看的信还是要看的,曹溪在信的开头先是一顿彩虹屁狂夸她,说她这本书简直比以往除了《梦回盛唐》以外的任何一个话本儿都要动人,都要好看,实在是太有才了。看的杨蔓娘又是尴尬又是高兴。之后,便是可怜兮兮请求她,既然两人都要相见了,那就一定要让让神仙妹妹和十七郎在一起,一定要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信的末尾还一连写了好几个求求你了,让看信的杨蔓娘越发的心虚了。 赶忙放下手里的信,喝了一口杯里红糖姜茶压压惊。 然后提起毛笔,开始了每日雷打不动的话本儿存稿。毕竟,生活不只有读信的惬意时光,还有眼前未完成的话本儿。 上一章写到大宋和西夏要和谈了。 战争是促进和平的一种必要手段,战争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赢得话语权,然后再坐下来和谈。而和谈,则是胜利者将有利于自身的条件,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对方遵守。 如今大宋在这场战争中略占上风,那么在和谈中自然也是一样。 政治是一门妥协的艺术。白色的羊毛大帐内,布置得很简单,铺着三层厚厚的地毯,中间放一张长长的桌子,停战文本事先已经由双方共同敲定,用汉文和西夏文两种文字写出。 内容并不多,双方皆同意停火,作为退兵条件,西夏将给予大宋七万只羊和五万头牛作为战争赔偿,换取大宋军队撤出西夏。 自签字之日开始,三年之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挑起战争,让两国百姓休养生息,以马莲河为停火线,确定彼此的势力范围。毕竟,这场战争大宋虽然略占上风,却也不是完全压倒性的灭国优势,所以双方的用词都非常谨慎,比如马莲河为停火线,而不是边界,还有涉及到商人的问题,双方还约定,放开贸易,允许商人到两国之间贸易。 杨卿臣拿起了眼前的停战协议文书,仔细地阅读了一遍,主政西夏的皇太后冷千夜也是一样,拿起停战文本仔细阅读。 片刻,杨卿臣放下了文本,提起毛笔蘸了蘸墨汁,在摄政王,太尉,太子太傅等的一连的串头衔下,正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杨卿臣。放下了笔,旁边的文书官加盖了印章,对面的冷千夜也用毛笔签了自己的名字,同时加盖了皇太后印和玉玺,然后双方交换文本再签。 当最后一个红艳艳地大印落下后,西夏和大宋的新停战协议终于签署了。 公事结束,下属们都退下了。 大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杨卿臣坐在谈判桌后,目光望向对面一身白袍,头戴金冠的千夜。 恍然如隔世。 十二年前的秋天,面对她临行前的道别,他没有说一句话。当时,年少的他克制住内心汹涌的痛苦,心想只要他表露的愈少,那她就愈不会再挂念自己。 可兜兜转转,命运还是让他们再次相遇了。 在过去的十二年里,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他想象过无数次和她重逢的场景,但从未想过是现在这般,隔着长长的谈判桌。 “你,还好吗?” 他终于还是先开了口。 “当然。”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光经年,他已年过而立,她也不复当初的天真稚气,但岁月对她依旧是偏爱的,她的容貌一如往昔那般美丽。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0节 隔着长长的谈判桌,四目相对间,那些过往尘封的记忆,似乎被打开了。 那个阳光明媚的中秋午后。 少女一袭白衣从芍药花后走了出来。一脸的天真稚气,却如同天上的仙子般出尘清丽。 “你是谁呀?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叫杨卿臣,是书院的学子。你呢?为什么在这里?” “我叫千夜,我就住在书院后面的上清宫!” 并肩坐在山石上,少女脸上的笑意天真烂漫: “我是乘着师傅不在,才偷偷溜出来的!” 周围的一切,似乎在这一刻消散远去。 记忆里那个站在芍药花下的少女和眼前之人慢慢重合,就仿佛时光回溯,又回到了十二年前的那个中秋午后。 “千夜。” 隔着长长的谈判桌,杨卿臣望着千夜,语气涩然: “你的心意......变了吗?” “从没有。” 对面的她毫不犹豫的道。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望着他鬓边操劳征战的风霜,她的心仿佛被针刺一般的疼。 “那你......还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杨卿臣伸出右手,带着一丝谨慎和期待的望着对面曾经的恋人。 他背脊挺直,眼眸深邃如寒潭,依旧如记忆中那般芝兰玉树,却也比当年更深沉更有威仪了。 千夜望着他笑了,欢喜的像一个孩子。 可是笑着笑着,她的眼底却浮现出晶莹的泪花。她多么想答应呀!十二年了!这是她从少女时候便有的愿望哪! 可她,终究不再是当年天真单纯的她。 沉默了良久,她还是轻轻的摇了摇头: “我不愿意。” 杨卿臣的眼圈瞬间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它落下。 这一生,分明从出生时开始,便经历了那么多程度更甚此刻的苦难,却偏偏这一刻却如此的痛楚。 他紧紧的抿着嘴唇,修长的双手捂着眼睛,脆弱的仿佛一个稚子。 “千夜依旧是千夜,但永远不会有十二年前的千夜了。我是西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太后。这世上所有人都会谢幕,唯有权力永不长眠。” 她起身背对着他,覆手而立,望着帐外流水滔滔的马莲河,任由泪水从脸颊落下。 一字一顿的道: “这至高无上的权利,是我用十二年的青春换来的,我绝不会舍弃它。” 往事已成空,他们终究还是回不去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两颗相互瞭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两颗星没有交汇的轨迹,而是纵然彼此偶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便无处寻觅。 秋风萧瑟的马莲河畔。 杨卿臣一身戎装,骑在高大黑色西域骏马上,望着千夜远去的辇车。 沉默不语。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这一别,他们此生就如参星和商星一般,一个升起时,另一个落下,此生再难再相见了。 “千夜,珍重!” 第87章 “哎!这结果还真是出人预料啊!可我怎么看到这里, 又有点难过,可又觉得也挺好呢!” 曹家族学里,三姑娘曹韵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我也是!” 坐在她前面的曹溪闻言, 也一脸赞同的道: “之前, 我觉得神仙妹妹最后能和十七郎在一起, 就是一个最好的结局, 但是看到这里,才发现,居然还能有另外一种选择, 唔,神仙妹妹成为主政西夏的太后,也很好啊!说不定她以后会成为吕后和窦太后那样的人物, 留名青史哪!” 曹溪之前还担心两人最后不能在一起, 专门给杨蔓娘写信呢,此刻却觉得自己之前的而想法太天真了, 墨瑾公子的安排反倒最合适。 曹晴闻言也一脸赞同的附和道: “我也觉得,别人终究都是靠不住的,你看当年皇帝和长公主关系那么好, 神仙妹妹还是长公主唯一的女儿, 都被皇帝舅舅送去和亲了,谁又知道她在异国他乡的艰难,十二年好不容易到了今时今日的地位,怎么可能再放弃呢, 那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年纪最小的小妹妹曹绵还没有被现实毒打过, 比较感性,有些接受不了这么虐的结果,一脸难过的道: “可是, 十七郎对她也是真心的啊,他用半生来等待她,都没有成亲!他少年时候吃了那么多苦,被人那么欺负都没有哭过,但是千夜拒绝了他,他哭了,天哪,看的我好心疼啊。” 大家虽然理解千夜的选择,但是本来心里就有些遗憾的,听了曹绵的感慨,也忍不住纷纷为两人叹息: “额,那倒也是,他们都没错,也都还心悦对方,但是太可惜了,时移世易,物是人非,现在的他们已经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十七郎要受先帝托孤,要为大宋鞠躬尽瘁,神仙妹妹也有自己的志向,只能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结局让我想起之前看墨瑾公子的第一本书,陆逸尘说的那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哎,若是时间永远停留在初见之时,该多好啊!” “人总要长大的。我倒是觉得,神仙妹妹虽然没有和十七郎在一起,但她这一生还是很圆满,既得到了十七郎的真心,又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又有哪个女人能做到呢?” “不错,神仙妹妹确实很让人羡慕。现实中又有哪个男人会像十七郎这样,用半生来等待一个人?又有哪个男人能有十七郎的心胸,愿意理解神仙妹妹最后的选择?” “你们说,既然神仙妹妹拒绝了他,十七郎会娶别人吗?” ....... “当然会!” 朱骷楼茶馆儿里。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一脸愤怒,蒲扇般的大手一拍桌子,忿忿的道: “必须娶亲!十七郎总得留个后!他可是摄政王,太尉,太子太傅,这么大的家业,怎么能没有人继承!” “就是!那千夜竟然为了权力,抛弃情郎,我实在是为十七郎不值!等她十二年干啥!他在大宋又不是娶不上媳妇!之前那大宋太后还说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的,那可是嫡公主呢!” 显然,相比于女人们的理解和遗憾,男人们则都无法理解神仙妹妹的选择,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会胆大包天去选择权力,这还了得,这可是他们男人的专利啊! 所以,这会子都看千夜不顺眼了,也不叫神仙妹妹了。 一个个义愤填膺的讨伐起来: “呔!果然最毒妇人心,这女人狠心起来,当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就是,这千夜果然不是个好女人,不安于室!一点都不知道三从四德!” 可以说,杨蔓娘的新章节一出,满京哗然,汴京人对神仙妹妹的态度可以说瞬间两极分化。 女人们则更喜欢更心疼她了,男人们却恰恰相反,虽然不是全部,大几乎一大半男读者都很不爽神仙妹妹的选择,甚至很多男读者都写信要求杨蔓娘让十七郎也尽快娶亲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爱之深,责之切吧。之前有多喜欢神仙妹妹,现在就有多不爽。 就连《虹桥小报》上,也有一个叫章公非张公的撰稿人,很是阴阳的点评了最新章节。 大抵意思就是,他原本是很喜欢神仙妹妹的,尤其是和亲之前的那次告别,让他看出了她的深情和身不由己,也让她在他的心目中地位非常的高。可是如今十七郎亲自求亲,她竟然为了权力拒绝了,难道之前的那般告别,都是惺惺作态不成?难道他对十七郎的感情是假的吗? 这篇评论还引起了许多男人的讨论和认同。杨蔓娘自然也是看了的,不过她却没有时间回应什么。 如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也写了好几个月了,已经到了最后的大结局,她必须全力以赴。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这是杨卿臣人生最后一次踏上西夏的土地,也是他和千夜最后一次相见。 接下来的七年,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大宋,一直在南征北战中度过,率军深入大定府,击败了北方的辽国,金国,南下成都府和泸州,征服了吐蕃诸部和西南夷,后南下泉州,乘船出海,击败了当地驻军,占据了琉球。 可以说,随着他的足迹,大宋的边境线在不断地扩张,他将大宋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的同时,他本人在军中的个人威望也在无限的拔高,是大宋将士心中当之无愧的军神。 十年午时正,汴京各大城门全部开启,迎接军队的凯旋。这已经是大宋的惯例,当年他第一次击败金国,才十一岁的小皇帝便亲率百官迎接他归来,时隔近五年,当他从琉球归来,十六岁的年轻皇帝,再次亲率汴京六品以上官员,来陈桥门迎接自己入城。 陈桥门外,杨卿臣在三千亲兵的护卫下,骑在高大的西域骏马上,横戈立马,望着皇帝身后朝服整齐,神色复杂的同僚们,面无表情。 这两年他不在京,皇帝身边之人的心思便越发的复杂,朝中多了两名叫于晖和张齐的官员,一直进言说自己功高震主,有不臣之心,要皇帝罢免自己的摄政王和太傅职位,削减自己的兵权,甚至,两年前在他即将战胜辽国的关键时刻,于晖甚至说自己要谋逆篡位,联名百官逼迫皇帝下旨召自己回来。 当时的杨卿臣距离京城太远,便一直隐忍不发。 这二人便越发的变本加厉,不断地给皇帝进谗言,试图离间君臣之间的信任,在市井和朝官中大肆抹黑自己,使得虽然他在将士们心中有着崇高的威望,但在汴京百姓和朝官的心中,却和王莽董卓无异。 杨卿臣没有下马,他一言不发,目光冷厉地投向了人群中的御史中丞于晖和张齐。 这笔帐是时候算一算了。 他这无礼的表现,让迎接的众官员都一阵愕然,面面相觑。 对此,杨卿臣并不在意,他举起马鞭一指官员中的于晖和张齐,身边的亲兵便如狼似虎地冲了上去,将这二人按倒在地,捆绑起来。于晖心中惊恐之急,他被按在地上,口中大喊道:“杨卿臣,你要干什么?皇上在此,你敢无礼吗?” 张齐则是吓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杨卿臣向皇帝抱拳道: “陛下,于晖和张齐身为御史台朝官,不思勤于朝政,谨慎安民,却渎职枉法,构陷同僚,离间臣与陛下君臣之情,按军规,其罪当斩,我愿以此二人人头,祭先帝在天之灵。”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杨卿臣便一声喝令: “就地处斩!” 两名士兵踩住了于晖和张齐的头和身子,高高举起锋利无比的横刀,对准于晖二人的脖子一刀劈下,只听一声闷叫,二人顿时人头落地,脖腔中大量的鲜血喷出,附近的几名官员来不及躲闪,被鲜血喷了一身,竟吓得当场晕了过去。 士兵们把人头高高举起,大臣们才反应过来,吓得一片惊呼,一连后退了十几步。 杨卿臣看也不看,直接翻身下马,单膝跪在皇帝面前,高声道: “臣杨卿臣参见陛下!” ......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1节 三日前杨卿臣在陈桥门外,当着天子和数百朝臣的面杀人立威,无疑是给朝臣们一个警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此事顿时轰动汴京,也让他在民间的名声越发的妖魔化。 憎恶他的大臣都骂他嚣张跋扈,当着天子之面杀人,简直是汉末董卓,要篡皇帝之位。 可事实当真如此吗? 摄政王府,内院。 “亚父,你感觉如何?” 刚满十六岁的年轻皇帝,一脸担心的望着靠在塌上,面色苍白的杨卿臣。 作为先帝立下的幼子,他从六岁起便开始接受正统的帝王教育,心智比普通少年早熟的多,他很小就明白自己的处境,也明白自己作为先帝幼子,最终能在一群哥哥们的虎视眈眈下,顺利登上皇位,是亚父受父皇托孤,在背后全力支持的结果,他心中对杨卿臣充满了感激。 他也明白于晖和张齐二人,是皇兄他们故意安排在自己身边的,今日亚父当街杀人,并非对自己无礼,而是在震慑其他心怀异心之人。 “无妨。” 杨卿臣脸色惨白,擦了擦嘴角咳出的鲜血。 但连年的征战,也在迅速的破坏着他的身体,尤其是一年前率军进入西南夷的时候,被瘴气侵染,他就开始断断续续的咳嗽。 如今又一路长途跋涉回京,他已经病的很重了,之前在城门口的立威,也只是强弩之末,提前用药强撑罢了。 弥留之际,他吃力的将兵符和摄政王金印交还给年轻的皇帝。 最后一次,语重心长的道: “臣走后,陛下......一定要,要.......亲贤臣,远小人。” 年轻的皇帝眼含热泪。 “亚父。” 杨卿臣终究没有辜负先帝的托孤,把一个强盛的大宋交到十六岁的少帝手里。 当日,在摄政王府溘然长逝,享年三十八岁。 他一生都没有娶妻,无子无女。 他既是文臣,也是武将,他的所作所为,是一个臣子所能达到的巅峰。 文正,还是忠武。 少帝犹豫了很久,还是为他选了谥号忠武,为他的一生盖棺定论。 很多年后,汴京的老人们说起当年摄政王出殡的那一日,还都记忆犹新。 那个秋风萧瑟的清晨,白色的冥纸洒满了汴京城的天空。 三军缟素,将士恸哭。 西夏皇太后冷千夜风尘仆仆,从千里之外赶来。 以妻子的身份,扶灵而行。 她不顾世俗,破天荒的举动,令天下人轰动。 “你的心意......变了吗?” “从没有。” “那你......还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十七郎,我愿意。 第88章 不得不说, 十七郎绝对是一个典型的美强惨男主。 他的容貌毫无疑问是出众的,芝兰玉树,过分俊秀, 让人见之难忘。 而他的强大, 就更不必说, 他是深沉内敛, 气场强大的摄政王,在文可以连中六元,做到太子太傅, 在武可为太尉,指挥千军万马,扩张大宋的版图。他能做到的, 是一个为人臣者的极限, 让无数人崇拜。 但他拥有令人羡慕的容貌实力和成就的同时,他的童年也确实很惨, 没爹没娘,还从小生活窘迫,受尽欺负和白眼。 后来做官之后, 虽然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风光无限,却同时也背负着沉重的托孤命运,一生都在回报先帝的知遇之恩, 一生都在为大宋而鞠躬尽瘁。 他是位高权重的政治动物, 是守护大宋江山的摄政王。 但他也是克制的,隐忍的,沉默的, 孤独的。 千夜便是他人生中唯一的例外。 尤其是他在马莲河,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隔着长长的谈判桌,他对千夜伸出右手,带着一丝谨慎和期待的,问她是还愿意做他的妻子的时候,那大抵是他这样克己复礼的君子,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感性时刻。 所以,当千夜拒绝之后,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他闭上眼睛,紧紧的抿着嘴唇,用修长的双手捂着眼睛。 这是这个强大的男人,最脆弱的时刻。但这无损于他的魅力,反而让他更吸引人了。 那种破碎感,让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摄政王,而是让无数大宋夫人和小娘子们心疼的十七郎。 最后,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从此娶妻生子,继承自己的事业,他却没有,他对千夜的那份爱,从少年时期开始,深沉炙热且始终如一。他鞠躬尽瘁,将一个强盛的大宋交给了少帝,完成了一个臣子的责任,又英年早逝。 如同流星划过大宋的夜空, 短暂却璀璨夺目。 杨蔓娘在全书大结局的时候,附上了这一首仓央嘉措的诗。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啊!这么会这样啊!我好难受啊!我不要十七郎死!” 曹溪看到大结局,顿时难过了。 “十七郎太苦了,他从小受了那么多的苦,那么多的欺负,可是他还是那么品行高洁,他甚至后来都没有再报复杨家的那个杨瑜和杨璇,他忠于先帝,就一生都为大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喜欢千夜,就没有娶别人,真的等了她一辈子。” 不得不说,作为作为大宋的第一个美强惨男主,十七郎的英年早逝,杀伤力是巨大的。 不光曹溪难过,闺中密友刘妙真也是一样,看着书里最后的那句诗,眼泪也忍不住落了下来: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呜呜呜,这句说的太好了,当年神仙妹妹离开的时候,十七郎大抵就是这样为难吧!” “可是他真的两全了!他没有辜负他们任何一个,他的后半生,没有辜负先帝的托孤,也没有辜负千夜。” 曹溪泪流满面: “他只是辜负了他自己!他太孤独了!什么也没有,没有儿女,没有妻子!他明明还那么年轻!怎么会这样啊!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我宁愿他变了,像普通男人那样去娶妻生子,也不想他就这么英年早逝!” 不得不说。 这个结局,实在是太残酷了,不光后宅的小娘子们接受不了。 男人们一样。 “这什么结局啊,打下了这么大的江山,功成名就了,怎么能英年早逝呢!他才三十多岁啊!” “就是,太可惜了,十七郎实在是太可惜了!” “呔!这结局,真他娘的操蛋!” 祝老三仰起脖子灌了一大碗酒。 “祝老三,你是不是哭了啊!” “老子没有!是今儿这酒太烈了!” “不可能呀!酒还是你平常喝的乌蛇酒啊!” “滚蛋!老子说烈了就是烈了!” 十七郎这个人物,随着杨蔓娘的笔触,早就深深的扎根在汴京人的心中。他们看着他从一文不名受人欺负的庶子,到连中六元,看着他做到中书侍郎,又到后来一步步走上摄政王之位,看着他带领大宋威服四夷,走向强大。 他就像汴京人的儿子一样,那么的亲切,又那么的争气,那么的让人骄傲自豪。 所以,当他最后英年早逝的时候,很多人都接受不了,无数人为之惋惜和流泪。 甚至。 《虹桥小报》还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情,在话本儿完结的第三日,他们在自家小报上刊登了一则《祭十七郎文》。 这篇祭文,通篇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张扬的言辞。撰稿人的文笔非常的朴实,情真意切,祭文里按着墨瑾公子书中的时间线,整理叙述了杨卿臣的生平和成就,痛惜感叹杨卿臣英年早逝。最后,撰稿之人感慨的道: 言有穷而情不可终,呜呼哀哉!尚飨!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话有说完的时候,而哀痛之情却无法终止,可以说把对十七郎的怀念和痛惜,表达的淋漓尽致。 这篇特别的祭文一出,整个汴京都轰动了,自古以来只有给死去的人写祭文的,但是给一个话本中的人物写祭文,还是从古至今头一回,但却没有人觉得不妥,反倒是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和泪水,后来就连《新闻》和《御街小报》,也转载了这一篇情真意切的祭文。 “没想到吧!” 朱雀门报房里,东主朱旭挑了挑眉道。 “委实没想到。” 杨蔓娘有些感慨的道: “居然会有人为十七郎写这么情真意切的祭文!” 杨蔓娘看着手里小报上的《祭十七郎文》,有些欣慰,有些感慨,更有一种受宠若惊。 “呵呵,十七郎对汴京人来说是不同的,就像身边的儿子和兄弟一样。就连我娘她老人家知道十七郎之死,都在家里不自在了好几日呢。” 朱旭语气感慨的道: “生子当如十七郎,可不是说说而已哪!” 朱旭说的是实话,这个年代不像现代那样资讯发达,娱乐发达,人们每天接触的信息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多网络娱乐,人们都是沉下心去看一本书的,会为了书中之人的喜悦而喜悦,悲伤而悲伤。 所以,杨蔓娘的结局章节发出之后,很多看书之人都难过了好几日,为十七郎惋惜。 “对了,杨娘子,说到十七郎之死,我受林班主所托替他问一问,这事儿他实在不好意思跟你提,让我先问问你的意思。” 话赶话儿,朱旭顺便说出了今日请杨蔓娘来报房的缘故。 “什么?” “娘子也知道,因为十七郎的英年早逝,最近许多读者都接受不了,往报房寄信,求你改结局,不是没成么。然后他们知道你授权春月班改编成戏了,便去求林班主,希望把戏的结局改好一点。” “唔。”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2节 确实有这么回事儿,最近完结之后,因为最后千夜为十七郎扶灵,所以很多大宋读者都被刀了,同时也被两人这至真至纯的感情感动了。读者来信几乎都是希望她改结局的,希望给十七郎一个好的结局,让他和千夜在一起,不要天人永隔,甚至还有很多小娘子拉了横幅,来报房门口请求。 但是这毕竟是正剧,结局里千夜的扶灵,就已经是她私心作祟,为十七郎破格安排的最后一点温情了。 若是真的让两人在一起,那就彻底成狗血文了,所以,为了话本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杨蔓娘还是咬牙坚持住了,没有同意读者的要求。 谁想到聪明的读者老爷们,居然消息这么灵通,能另辟蹊径。 “咳咳,娘子你看,是不是?” 朱旭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这种话确实不好说出口,毕竟这种改编的时候,想改人家结局的话,实在是说不出口。 但他私心里也想给十七郎和神仙妹妹一个好的结局。 “可以啊!我同意了。” 杨蔓娘如此干脆的答应,倒是让朱旭愣住了。 “杨娘子不会是恼怒了吧?” “怎么会。” 杨蔓娘倒没有那么敏感肌,他知道这是因为大家都太喜欢十七郎了,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希望他有一个好的结局。 杨蔓娘自然也喜欢十七郎和神仙妹妹,只是作为话本儿作者,她要为全书的逻辑负责,所以自然不会改变书的结局。 若是林春月的改编,能让两人在戏里有一个好的结局,给读者一点安慰,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哈哈!太好了!” 原本愁眉苦脸的朱旭顿时大喜过望,起身连连作揖。 “多谢多谢,杨娘子!” 这下子总算对林班主有个交代,也对读者老爷们有个交代了。 “对了,今儿找娘子过来,一是商量改编的事儿,另外一件,便是那清月散人那边的事儿。” 朱旭说到后面,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清月散人?他怎么了?” 杨蔓娘挑了挑眉,朱旭要不提,她都快忘了这个人了。 不过,她忘了对方,对方可没忘了她啊! 不得不说,清月散人这段时间,日子过的有些水深火热。 他的新话本儿比杨蔓娘早半个月完结,然后,这两日杨蔓娘的话本儿也完结了,便有不少人提起之前两人打赌的事儿,毫无疑问,如今的朱雀门小报,在杨蔓娘新话本儿的加持下,每次发刊量都到十五万份了,早就有远远的超过了李氏小报的两万份,所以,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二者打赌谁胜谁负,自是一目了然。 所以,最近便有不少人来李氏小报,催促他快点儿愿赌服输。 清月散人自然坐不住了,他一开始根本不觉得自己会输,所以自然没把杨蔓娘提的惩罚当回事儿,可最近几日,越来越多的人提起打赌的事儿,让他想装糊涂都不行,毕竟也在汴京有名有姓的人物,总不能输了不认,那以后还混不混了! 所以最后,清月散人决定在十月十六,也就是明天,愿赌服输! “娘子明日要去看嘛?” “哈哈,当然要!” 清月散人还是非常有人气的。 当第二日,杨蔓娘站在乌泱泱的人群中,看着他一身长袍,双手叉腰,脚后跟踢着屁股,昂着脑袋撒欢儿小跑起来的时候,脑海中莫名的跟着配音: “马莲开花二十一......” 不得不说。 清月散人真的很e,一点儿也不紧张,他别开生面的撒欢儿表演,确实给汴京人带来了不少的欢乐。 同时也给两人之前的打赌,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回家的路上。 老三杨盼娘啃着冰糖葫芦,笑眯眯的道: “大姐,你想好下一本书写什么了吗?” 第89章 “唔, 还没。” 杨蔓娘囧了一下,手中的糖葫芦瞬间不香了。 妹妹,我上一本书才完结几天啊, 生产队的驴都不能这么造的好吗? 不过, 话虽如此, 但对于新书她还真有不少的想法。比如洪荒修仙类, 诡异文,基建文,武侠文, 之前写了大纲的宅斗文,甚至,她还想过写一个穿越成动物的话本儿, 总之无论哪种, 都是这个年代的独一份儿。 不过,她暂时还没有确定究竟要写哪一种, 大抵上一本书脱离了舒适区,后期太高大上了,写国家之前的战争, 消耗了她不少情绪。所以最近总感觉写什么都差点儿意思, 情绪不足,也提不起劲儿,就想放空玩儿几天,再决定新书究竟写什么。 杨盼娘作为妹妹, 知道自家大姐每本书结束之后, 都得休息一个月左右才动笔的,刚才只是每日例行一问罢了。 转而把口中的糖葫芦咽下去,又转而说起了别的话题: “对了大姐, 你明儿要和曹家姑娘她们出去,那我能请张小娘和刘三娘她们来家里玩吗?” 这几日,曹韵大嫂养的西施犬生了五个狗宝宝,她养不了那么多,曹韵便想起了杨蔓娘。因为杨蔓娘之前偶尔提过想养一只狗的,所以,心细的曹韵便记下了,昨儿特意下帖子邀她明天出去玩儿,顺便送她一只小西施犬。 杨蔓娘最近不需要赶稿子,正好没事儿,自然是欣然答应了。 “可以啊,你邀人家来家里玩的话,那咱们顺便去瓦子里买些待客的点心,可不要失礼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笑着道: “等会子回去再从地窖里搬一坛子蜜煎樱桃,你明儿待客用。” “大姐,你真好。” 杨盼娘搂着自家大姐的胳膊,笑吟吟的道。 老三杨盼娘这话说的完全是出自真心,她是个外向大大咧咧的性子,玩的好的闺中密友很多,经常被相好的闺中密友邀去家里玩儿,但是就没有哪一家的大人,像自己大姐这样,平等的对待她们这些半大孩子的,正经的待客根本没有,最多给一半块点心也就罢了。 只有自家大姐,会把自己的朋友当回事儿,每次都专门准备待客点心,这也让杨盼娘在一众小伙伴里很有面子。 虽然是冬天,但瓦子里依然很热闹,人声鼎沸。有卖东西的,有杂耍的,叫卖声和吆喝声此起彼伏。姐妹俩目标明确,直奔卖果子的店铺。汴京冬天最多的水果便是柑橘和柿子,基本上每家店铺前面都堆着的黄澄澄的。杨蔓娘买的多,索性便雇了辆牛车,柿子和柑橘各买了一大篓子,之后,又瞧见卖柿饼子的,又买了两斤,之后又去果子行,称了两斤待客的油果子和糖果子,还有一匣子的酥油泡螺。 “大姐,你也得给曹姑娘买点儿什么吧,人家送你西施犬,你总不好空手就去啊!” “不用,我昨天已经准备好了。” ...... “啊!蔓娘,这些书签竟然是你用真的树叶做的?” 永安茶肆,雅间里。 曹韵收到杨蔓娘的礼物,一脸惊讶和赞叹的道: “好别致啊!” 杨蔓娘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树叶做押花书签的做法,就试着做过,挺漂亮的。 所以到了大宋,夏天和秋天的时候,她每次写书累了,就会去外面走一走,顺便捡一些漂亮的树叶,回去风干做成书签,日积月累,水平越来越高,倒是也是越做越漂亮。 而曹韵恰好是个很有雅趣的小娘子,所以,她今日便特地选了五张最满意的书签当礼物送给她。 “对,这个是银杏叶子,这个是枫叶的,这个是香樟树叶的,这两张都是玉兰的。” “太美了!这些书签做的真的很雅致,看到它就像还在夏天一样,我很喜欢。” 曹韵眼神亮晶晶的,杨蔓娘的礼物送到了她的心坎儿上,她对这样风雅又漂亮的礼物,完全没有抵抗力。 “我的字太大了,我记得你可以写出蝇头小楷,可以试着在上面写一句诗什么的,应该会更好。” 杨蔓娘建议道。 “啊,等我回去得先在别的上面试一试,再在书签上写。” 曹韵一脸兴奋的道。 “蔓娘姐姐,你看这个,哈哈哈!” 对面的曹溪将一边笑,一边将手里的《向家小报》递过来。她和曹韵两人总是成双成对的出没,杨蔓娘也都习惯了。 “唔,某吏部张姓官员,在家孝期间纳妾,被御史参了,他称自己是因为后背有疥癣,才纳妾的,纳妾只是为了让小妾给自己......挠一挠后背?” 杨蔓娘读完,顿时囧了: “这,这是真的啊?” “哈哈!是真的,这个官员叫张阶,是吏部的一个主事,就住在你们观音桥那边哩,我听我爹爹说,昨儿他真的在早朝上这么辩白的!” “那然后呢?” “没有然后啦!他睁眼说瞎话,官家让他回家吃自己啦!” 杨蔓娘顿时哭笑不得: “还真是......一言难尽啊!” 也不知道这个叫张阶的官员,怎么会想出这么奇葩的理由的。 “哎,最近挺无趣的,小报上也就这些市井八卦还有点意思了,也不知道墨瑾公子什么时候开新书啊?” 曹溪喝了一口玫瑰蜂蜜茶,收起手里的小报,突然将话题转到墨瑾公子身上。 杨蔓娘闻言,习惯性的心虚了一下,咳了一声道: “没那么快吧!墨瑾公子上一本不是才完结没多久么?” “可是人家真的好想看墨瑾公子的新书啊!也不知她下一本些什么?” 一旁的曹韵闻言,也笑着附和道: “我也想看哩!不过我想看墨瑾公子写女子做主角的书!希望她下一本能写咱们女子的故事。” “对对对,就像《梦回盛唐》那样的!” 众人正说着话儿,雅间的蓝布门帘儿被撩起,一个穿兔皮袄的婆子提着一个铺着白色狐皮的小筐走了进来,笑吟吟的行礼对曹韵道: “三姑娘,奴婢把您要的西施犬送来了。” “蔓娘,你瞧瞧。”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3节 白色的狐皮上,趴着一只年幼的西施犬,它们的外貌和名字一样美丽高贵,全身覆盖着长长的黑色毛发,非常的精致可爱。黑色的幼犬耳朵下垂,头上的长毛密集的快要遮住眼睛,又深邃又神秘感,杨蔓娘几乎一眼就喜欢上了。 曹韵见状笑眯眯的道: “给她取个名字吧。” “真可爱,就叫幽影吧。” 杨蔓娘福至心灵,给狗狗取了一个非常拉风的名字。 之后,众人给幽影喂了牛乳,三人又一道吃了饭,聊了会天。 眼见天色不早,才便各自散了。 “大姐,她这么黑,就叫黑仔吧?” 一到家,老三杨盼娘抱着小奶狗,笑眯眯的试图取名。 “额......不行!她叫幽影。” “好吧。那就叫幽影。” 杨盼娘倒是没有再纠结西施犬的名字,转而说起了正事儿: “大姐,我明儿回文绣院那边儿,能把咱俩的旧羊皮裘带过去吗?” 杨蔓娘望着一脸懵懂的西施犬,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小幽影,你长大就感谢我吧!今天要不是我拦着,你就变闰土了。 “不是给你做了新的羊皮裘了么,带旧的做什么?” 杨蔓娘一脸诧异,今年刚一入秋,她便去苏家裁缝铺子,给姐弟三人都置办了新的厚衣裳。 “额,不是我穿,我是想送给刘翠翠的。” 不等杨蔓娘继续发问,老三杨盼娘便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其中的缘故: “刘翠翠她娘最近又生了个女儿,所以,她家钱有些紧,她上次回去把她的新羊皮裘留给她娘了,所以,最近都穿旧的,那旧的年头久了,穿着一点都不暖和的。” “唔,可以。家里还新做了一双羊皮靴子和暖帽,我最近暂时用不上,你也送给那个刘翠翠吧!” 杨蔓娘没有犹豫便点头答应了,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一把别人,她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不过她还是有些不解: “你们文绣院不都是家境殷实的人家么?刘翠翠家怎么会生了个女儿就日子紧了?” 文绣院收学徒是看家境的,毕竟每年的学费不便宜,当初杨盼娘能入学,也是家里有了钱的缘故,如果是原本在南熏门那样的家境,鱼院长也不会收她的。 所以,想来那刘翠翠能入学,家里的家境应该也不差的。 “哎,别提了,翠翠她娘不是前些年连续生了三个女儿么,然后,她爹就盼着她娘这一胎能生个儿子,谁知道又是个女儿,她爹四十一了,怕自己无后,死后没人摔盆,前段时间便把家里的钱,一半给了她三叔家,说以后要和她三叔一起养侄儿了,等死后让侄儿摔盆,所以,她家如今日子就有些紧了。” “啊?那她娘呢?她娘没反对吗?” 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自然知道如今这个年代,杨盼娘说的这种情况很普遍。世人都把生儿子,传宗接代作为首要任务,谁家若是没有一个儿子,那简直跟天塌了没两样。所以很多男人不管再穷都要生儿子,若是实在生不出,就过继,若是过继不了,那就是养侄子,拿侄子当儿子看待,就为了死后有人给自己摔盆。 像她之前在话本儿里写杨卿臣一辈子都没有成亲,没有生子,很多男性读者对此都颇有微词的,甚至还有很多读者来信,要求她给杨卿臣过继一个儿子。 “她娘一个女人又不当家,能有什么法子。” 老三杨盼娘摇了摇头,一脸同情的道: “哎,世人都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光耀门楣,都把女儿当泼出去的水。” 说着一脸忿忿,将一份小报递了过来: “你看还有这李氏小报上,最近还有人骂神仙妹妹牝鸡司晨哩!” “我瞧瞧。” 不得不说,一个人不可能受到所有人喜爱,总有人会挑毛病,就连神仙妹妹也不能免俗,虽然被无数大宋读者所喜爱,但最后还是不免有人喷。盖因为杨蔓娘之前在书里写了千夜以皇太后的身份主政西夏,还改革了部曲制度,所以便戳到了某些人的肺管子。 上面有一位叫“子曰先生”的,大骂千夜是牝鸡司晨,说朝政是男人的事儿,后宫就不该干政,应该三从四德。 杨蔓娘看着手里的《李氏小报》蚌埠住了。 我尼玛!又来!没完了是吧!你比西夏人都封建! 谁说女人不能干政,要三从四德! 毁灭吧! 那就写本女尊给你开开眼! 第90章 “大姐, 咱们真的要请报房的人啊?” 最近汴京的天气越来越冷了,外面滴水成冰。 早上起来,老二杨世林洗罢脸, 换上羊皮裘出门的时候, 有些踟蹰的道: “那么多人, 可有些麻烦哩!” 客厅里, 杨蔓娘哈哈一笑,一边洗脸一边笑着道: “不麻烦,家里有喜事儿自然要庆祝的。我心里有数, 保证妥贴的,你尽管请你们报房的人就是了,你们东主和大掌柜都请一下, 再把报房关系好的也都请来, 我再告诉老三一声,叫她到时候也回来, 我再叫上吕小娘他们兄妹俩,到时候咱们也热闹热闹,给屋子里聚一聚人气。” 昨儿杨士林回来, 告诉她一个好消息, 他升职了,如今是报房对外拉广告的小管事,手底下管着三五个人,每月的工钱也比原先涨了一倍。 杨蔓娘自然为他高兴, 所以便提议请客庆祝一番。 其实, 原本夏天的时候,搬家就该办温居宴的,当时朱贵还提过一次, 只是杨蔓娘每天要写稿子没有时间,如今完结有了空闲,又赶上杨士林升职,正好便两件事儿一起庆祝。 “那好吧!大姐。” 杨士林答应了一声,带上暖帽去报房了。 杨蔓娘可没有说大话,请客她自然是有办法的。 洗漱罢,梳好头发,吃罢了朝食,她便留下白绾绾和幽影看家 ,换了厚衣裳,去了巷子口的行老家里。 是的,你没猜错,她要雇人。 如今家里的宅子虽然不算大宅,但一亩半的面积,也着实不小了。二进的宅子,房前屋后,加上厢房耳房,还有风雨连廊,地窖和边边角角的,夏天倒没什么,可冬天扫雪实在不是一个小工程。 之前住南熏门和保康门那边儿还好,就一个院子,姐弟几个早起不多大功夫也就清理了,如今却不行,只有他们姐弟俩,还是前后院,上一次下雪,光扫一个出行的小路,就花了她不少的功夫还没扫完,后来还是老二杨士林回来扫的。 除此之外,还有每天的一日三餐,要洗的衣裳被褥,打扫屋子的卫生,喂猫喂狗喂鱼这些事情,虽然都不是什么重活儿,但杂七杂八的,一样样干下来,也实在不少。 如今老二杨士林又升了小管事,肯定更忙了,她自己也不久后就要再开新书,家务活儿两人自然就更顾不上了。 所以,家里雇人这事儿,是势在必行的。 “杨大娘子,最近少见啊!” 观音桥这边儿的行老姓乔,叫乔福山,年纪瞧着约莫五十来岁,瘦削的脸,留着长长的山羊胡子,见人总是未语先笑,是个非常和煦的老头儿。一般这一片儿的人家,有什么雇人和租赁的事儿,都习惯找他。 见杨蔓娘上门,笑呵呵的开门招呼道: “快进来吧。” “好。” 乔老的腿脚不大好,走的慢。杨蔓娘也不着急,慢悠悠的跟着对方进了院子。 说起来,杨蔓娘和乔老,只能算是互相认识的点头之交,不过老二杨士林和乔老倒是很熟,家里之前刚买宅找木竹匠人,老二杨士林便是从乔老这里找的。 不过,杨蔓娘对这位乔老的印象也挺深刻的,他显然是个交友广阔的人,这一个夏天,她几乎每次走到街口,都能瞧见这位乔老拄着拐杖,提着一壶茶,坐在街口的大榆树下纳凉,不时的摘两串榆钱儿,一边慢悠悠的嚼着,一边跟往来的三教九流之人闲聊。 来大宋这么久了,杨蔓娘自然知道,他这可不是不务正业,而是行老这个职业的习惯,就像之前开牙行的金三万一样,他们总是致力于认识跟多的人,和大家混个面儿熟,让雇佣和被雇佣的人都信赖自己,从而更好的为自己招揽生意。可以说,这个法子还是很管用的,通过这样的方式,观音桥这边儿,无论是老住户,还是新搬来的,这位乔老都能搭的上话儿。 这不,像杨蔓娘这样不出门的宅女,要雇人了都是第一个找他。 “呵呵,不知大娘子家里是要雇什么人?是要女使还是要人力?要会做什么的?拆洗人?本事人?针线人?还是厨娘马夫?” 听了杨蔓娘的来意,乔老捋须笑呵呵的问道。 在大宋女使是宋人对女佣人的称呼,人力则是指男佣人,而所谓的本事人就类似于贴身丫鬟,拆洗人顾名思义,就是负责洗衣裳的妇女,针线人和拆洗人类似,是负责缝纫的妇女,至于厨娘和马夫自然不必说。 除此之外,还有身边人,乳娘,杂役,园丁等许多工种。大宋的家政队伍,可以说是非常的庞大且分类精细了。 “大娘子吃盏茶吧!” 乔老太笑眯眯的端着茶水过来。 “多谢大娘。” 杨蔓娘起身接过乔老太递来的茶水,笑着回道: “最近天冷了,家里的活计有些忙不过来。打算雇一个会拆洗针线的,一个厨娘,再要一个门房外加扫雪的,先雇一个月,工钱照给,若是合适的话,可以一次签三年长契。” 宋朝的主仆关系,可不是签死契。宋律对仆人的权利也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在大宋奴仆交易是禁止的,仆人和主人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而是雇佣关系。主家雇佣奴仆必须要订立契约,契约上写明雇佣的期限和工钱,时间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即可解除。 “这个容易。门房我这里有五位可选,拆洗针线人也有三位,都知道跟脚,老实可靠。” 乔老翻了翻名册,笑着道: “至于厨娘,昨儿正好有一位从刘家酒楼出来的,手艺很是不错,明儿个一早我让他们到您府上。” “那就拜托乔老了。” 杨蔓娘笑着道: “对了,一事不烦二主,我这边七日后,要摆酒请客,还要烦请乔老替我租赁餐具桌椅酒器这些。” “好说好说。大娘子瞧一瞧这册子上,有哪些要用的东西,我提前准备好,到时候提前一日让人给你送到府上。” 乔老将物品清册递过来,笑眯眯的道。 这样请客租赁碗碟桌椅的事情,在大宋是非常常见的。大宋民间有句话,凡合用之物,一切赁至,不劳余力。 很多不常用、但偶尔又必须用的东西,一般人家买了也不划算,借还得落人情,所以大多选择租,比如新娘出嫁坐的花轿、要穿的衣裳、接待宾客宾的酒器、排办宴席的椅桌、甚至中产家庭的妇人们出席某些交际场合戴的贵重首饰,都可以租赁,非常的方便,杨蔓娘请客自然也是入乡随俗。 选完租赁的器皿,从乔老家出来,已经是午时了。 也到了吃昼食的时辰,一个人也犯不上开火做饭,索性便在老苏家食肆吃了一碟子旋炙猪皮肉,喝了一碗蘑菇汤。又在点心铺子买了一匣子玫瑰蜜合酥饼,顺便在旁边的宠物店里,给白绾绾和幽影买了小鱼干儿和牛乳。 在宋代,士大夫和平民百姓都喜欢插花和摆放花艺,温室培育鲜花应运而生。所以商家们也投其所好,基本上随便进入每一家店铺,哪怕是冬天,里面都必然有鲜花装饰,有需求自然就有生意,也就使得几乎每条街上都有花店,春天卖桃花、杏花、牡丹、芍药,夏天卖石榴花,荷花和牡丹芍药,秋天有桂花、菊花,冬天则有梅花,山茶和腊梅和水仙。 杨蔓娘路过街头新开的孙娘子鲜花铺子,被门外艳丽的山茶花吸引住了脚步,遂便进去选了一只白瓷瓶,让店主给插了一瓶好看的山茶水仙,才抱着一堆战利品,哼着歌儿心满意足的回了家。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4节 “旺旺~” “喵喵~喵呜~” 最近几日,因为新成员幽影的到来,白绾绾很有危机感,每日变得越发粘人了,连叫声也无师自通变得夹起来。 书房里。 杨蔓娘挨个摸了摸两个可爱的小家伙,把牛奶和小鱼干儿放进猫碗和狗狗的碗里,笑眯眯的道: “快吃吧,等春天你们长大了,主人我呀,就买一匹马,咱们去郊外跑,左牵黄,右擎苍!” 幽影小小的一团儿,闻言低头不语,只是一味的舔碗里的牛乳。而白绾绾则对小鱼干儿不屑一顾,傲娇的跳上书桌,舔舔杨蔓娘拿起毛笔的手背。 “喵呜~喵喵~” 陪我玩儿! 快住口,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不要乱我道心!我要码字!我要写稿子啊摔! 白绾绾歪歪头,猫猫一脸无辜。 见杨蔓娘不理她,小家伙跃上八宝阁,轻巧的越过高处的瓷瓶,把那根带锦鸡羽毛的彩色旌旗逗猫棒扒拉到地上,又装没事儿猫似的,跳回书桌上。 “喵,喵?” 好吧好吧,不用暗示了,谁让你是咱家的嫡长猫呢!那就用逗猫棒陪你玩会儿吧!就一会儿哦! 该说不说,逗猫棒当真是一个充满魔力的小物件儿,杨蔓娘手腕只是轻轻一抖,逗猫棒上的彩色锦鸡羽毛,便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白绾绾水蓝色的瞳孔顿时一亮,雪白的尾巴兴奋的高高翘起,紧紧的盯着目标,跳起来一个猛扑。 额,扑空了。 “哈哈哈......” “汪汪!” 杨蔓娘顿时哈哈大笑,吃饱喝足的幽影也来捧哏,空气中瞬间充满了快活的气息,连虎头盆里的鱼儿也不时地趴在缸沿儿凑热闹。 “再来!哈哈!” 杨蔓娘还是食言而肥,玩过头了。整整一个下午都没写字,一人一猫一狗一缸鱼,在温暖的书房里嬉戏。 直到天擦黑的时候,老二杨士林回来,她才依依不舍的送走了两个调皮的小家伙,点上竹节灯,喝了一口红糖姜茶,开始在书房独自写稿子。 对于即将要写的女尊文,杨蔓娘内心还是很有激情的,这对于话本儿作者来说显然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激情澎湃才能写出好作品。 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第一个坎儿很快就来了! 虽然没开文之前心里想的很好,但刚蘸上墨汁儿,准备下笔写主角名字,她就为难了。 额,既然是写女尊文,那肯定要带穿越才有趣。 可是既然要穿越的话,那么问题就来了! 究竟是要让女主穿越过去,还是男主穿越过去呢? 这次话本儿的主角是李雷,还是韩梅梅?这,绝对是一个问题啊! 显而易见,女尊世界,如果韩梅梅穿越过去的话,那就是绝对的大宋女性爽文。 可是,若让一个李雷穿过去。 那......额。 试着想了想后续的情节和画面,杨蔓娘额头顿时开始冒虚汗,自己不会被大宋李雷们给捶死吧? 扶额。 李雷or韩梅梅,that is the question。 究竟选谁呢? 第91章 杨蔓娘考虑了整整一刻钟, 才沾着墨汁儿,缓缓地在纸上写下了新书的名字。 《英琦,英琦》。 是的, 这是女主的名字, 她思来想去, 还是决定写一个女主穿越女尊话本儿。 书名有些朴实, 又略微带一丝古怪,不过,以她如今在大宋话本儿市场的号召力, 这已经不重要了。 开头自然是喜闻乐见的穿越,鉴于之前她的穿越话本儿里写的是女主玉佩滴血穿,导致汴京的玉佩价格居高不下。 所以, 这次来个比较环保不花钱的穿法, 直接睡觉穿。 新书的主角依旧是一个大宋小娘子。 “水......” 周英琦迷迷糊糊的从梦中醒来,感觉嗓子里干的冒烟, 还头痛欲裂,似乎脑袋里多了什么东西似的,但又隔着纱似的朦朦胧胧的想不清楚。 “大小姐, 大小姐你醒了?” 伴随着清亮的男声, 一个身穿蓝衣,侍从打扮的男子端着茶盘走了进来。 温柔的帮她垫好了靠背,扶她坐起来喝水。 苏英琦就着对方的手喝起了水。 唔,这茶水的味道自己似乎没喝过啊。 “这是什么茶?” “大小姐, 这是您常喝的丹桂聚气茶啊!” 丹桂聚气茶?我常喝吗?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苏英琦蹙了蹙眉, 总感觉哪里怪怪的,可偏偏又说不上来。 “大小姐!” 不等她多想,一道粗犷的, 带着关切的男子声音便打断了她的思绪: “大小姐,您总算是醒了!怎么样,头还痛不痛了?” 咦? 不对,这是自己的闺房啊!怎么会有男子的声音? 苏英琦愣了一下,抬头望去。 只见一个约莫四十多岁,身高七尺,膀大腰圆,满脸虬髯的大汉,不知何时走到了自己床前,正一脸温柔的给她掖被子。 “噗......” 苏英琦嘴里的茶瞬间全喷了出来,指着男子瞪大了眼睛: “你,你谁啊!” 大汉顿时满脸委屈: “大小姐......” “大小姐,你没事吧?苏叔是您的奶爹啊!” 蓝衣小侍一边拿帕子温柔的帮她擦嘴,一边语气诧异的回道。 “奶......奶爹?” 苏英琦呐呐的鹦鹉学舌。 明明这两个字自己都认识,怎么组合在一起就不明白了呢? “对啊!” 虬髯大汉泫然欲泣: “大小姐,您从小就是吃着我的奶长大的啊!” 吃?吃你的?什么! 苏英琦眼睛瞬间瞪大了!就跟被人一棍子给敲醒了似的,她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这,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屋子啊! 她这一定是在做梦,还是一个噩梦! 看着给自己擦嘴的蓝衣侍从明显的喉结,还有虬髯大汉泫然欲泣的脸,苏英琦再也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 “嘎嘣”一声晕了过去。 “噗......咳咳咳!” 杨蔓娘转头。 就瞧见老二杨世林嘴里喝的水全部喷了出来,手里正拿着稿纸,咳的上气不接下气。 “喂喂喂,老二,喝水小心点儿,别把我的稿子打湿了啊!” 第92章 “咳咳, 大姐......这” 老二杨士林拿帕子擦了擦嘴角的水,一脸震惊加纠结的道: “这个......” “你觉得怎么样?给点儿意见。” 杨蔓娘写了个放飞自我的开头之后,心里也着实有点儿没底。毕竟是女尊文, 而且这是在大宋, 不是现代。 “开头确实挺有趣的, 只是男人做那个......额, 奶爹,太离奇了,简直比神仙鬼怪都离奇, 堪比太阳西升东落了。” 杨士林想了想,有些担心的道: “而且有悖于圣人之论,我就怕大姐会被骂的很惨, 说不定还会惊动......”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5节 后续的话杨士林没有说完, 而是意有所指的指了指天。 “唔。” 杨蔓娘蹙了蹙眉,她自然明白杨士林的意思。 而且, 不得不承认,杨士林说的是有道理的。上一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里千夜太后临朝,就已经被骂牝鸡司晨, 若这书一出, 恐怕要被骂倒反天罡了。 挨点儿骂她倒是不怕,关键是人身安全问题,男尊女卑是封建男权社会最基本的逻辑,如果自己公然写女尊, 恐怕不会被朝廷接受, 若是被较真的老夫子们给开了盒,再用四书五经给砸死,那就太不划算了。 罢了, 低调低调,她可没有上天入地的本事,还是放弃女尊文吧! 杨蔓娘怂怂的吐了口气,将只写了个开头的女尊文稿子放在油灯上,正准备点燃。 又突然顿住了。 咦?刚才说什么?上天入地? 杨蔓娘瞬间眼珠儿一转,福至心灵。 对啊!上天入地,我可以写本修仙文啊!这种话本儿绝对不犯忌讳,说到哪儿都不犯忌讳。试问古往今来,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帝王将相,哪个不想寻仙问道,哪个不想长生不老?就比如那位赫赫有名的万寿帝君道长皇帝嘉靖,不就练得身形似鹤形,不怕宫女勒脖颈么。 所以,修仙这个话题,绝对是这个年代的热门,修仙文也绝对是有市场的,而且,它也是少见的无论男女老少,高低贵贱,僧尼道俗都能get到其中爽点的话本儿题材。 到时候,在自己的修仙文里,再把自己写的这个女尊文,作为其中一个小地图加进去,这样既可以丰富了修仙世界的宏大世界观,又润物细无声的夹带了私货,上了价值,岂不是可以两全其美了! 欧耶! 想通了这一点,杨蔓娘顿时又兴奋起来。 抽出一张新的纸,开始重新列起了大纲和开头。 首先,这本修仙文规模宏大,肯定得百万字数打底,为了避免后续写着写着不记得伏笔了,前期一定要写一个清晰的有逻辑的大纲。 而且,自己的这本修仙文,一定要从根本上有别于过去的求仙问道的文。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对于市面上的话本儿,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这个年代确实有人写过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但脑洞和现代根本没法比。 时下的求仙问道问,没有长文,基本都是五六万字的短篇。内容方面的话,也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便是某人做好人好事感动了上天,死后被阎王赦免,又还阳,增加了几年阳寿。第二类,便是某人无子或者家庭穷困,但是每天烧香拜佛,从不间断。诚心感动了上天,然后神仙显灵了,给了他一个儿子或者给了金银。 总体来说,就是这两种话本儿,主角最后既没有成仙,也没有的道,只是多了几年的寿命,或者生了个儿子,得了点钱财,还是过着凡人的生活,和真正的能飞天遁地的成仙相去甚远,实在是不够爽。 与其说是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不如说是寺院和道观里增加香火的软文。 书里既没有法术法宝,也没有飞天遁地,更没有宗门和修炼斗法过程,和现代社会那些脑洞大开,五花八门的修仙文,完全没法子相比。 杨蔓娘想了良久,决定写一个升级流的修仙文,给大宋人讲一讲修仙究竟是怎么个事儿。 当年金庸先生写射雕的时候,为了让读者更有真实感和代入感,就把历史背景和武侠相结合,杨蔓娘的新书自然也不例外,为了自己的话本儿更可信,让大宋读者更有代入感,所以,故事开始的地点自然是定在汴京,男主也毫无疑问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宋少年郎。 书名也是既真实又朴实,还带着一丝淡淡的故弄玄虚的小心机,叫《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以杨蔓娘的经验,人都是有窥私癖和逆反心理的,你越是写什么绝密,不可以看,人就越是引人好奇,抓耳挠腮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绝密加修仙,这书名的吸引力绝对够本。 书的开头自然也不能平淡,当然是喜闻乐见的跳崖设定。 是的,主角要跳崖。看过书的老铁们都知道,网文主角要想快速崛起出人头地,老老实实按部就班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可能的,必须要有奇遇。唔,想有奇遇,那最快效率最高的办法就是去跳崖。 跳崖不但不会死,还会捡到秘笈,遇到神仙姐姐,遇到白猿,遇到高人,捡到灵丹妙药,穿越新的大陆。 反正只要你落下悬崖,那,嘀!恭喜你获得一张奇遇卡! 至于具体是哪一种奇遇,那要视小说类型而定。反正,不论哪一种,在这个年代都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虽然这种设定,对于现代读者来说已经快看吐了,一看到主角跳崖都要ptsd了,但对于大宋来说,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哩,绝对的fresh! ....... “孙伯,你家就住在附近的巷子吗?” 昨儿晚上下了一场小雪,给后院的榕树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从树下望去,颇有一种玉树琼枝的美感。 杨蔓娘一大早起来,吃罢饭,写了一会子存稿,便换上羊皮裘和暖帽,带着活泼的白绾绾和刚刚会走路的幽影,在后院打了一套时下流行的八段锦养生。又给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送了一小把栗子,笑眯眯的跟正在扫雪的孙伯闲聊道。 “回大娘子,我和老妻现下租住在观音桥南边儿的细柳枝儿巷。” “唔,那倒是也不远,等过段时间,咱们签了长契,你们夫妇就别租房子了,搬到前院儿的倒座房里住吧!” “好嘞,多谢大娘子!” 老孙笑呵呵的应了下来。 杨蔓娘前日便面试仆役,乔行老最终给她介绍了八个人,一个厨娘,三个门房,三个拆洗针线的,还有一个花匠。 她原本是打算雇一个厨娘,一个拆洗针线和一个扫雪的门房的。只是那厨娘要求颇高,一直跟她讲原来的主家多好多排场,屋子里有什么好摆设,做饭用几个灶台云云,末了,又瞧杨蔓娘年纪轻,便有些轻视拿捏之意,还要求让自己的侄子和也来打下手,负责家里日常的采买。 杨蔓娘是个怕麻烦的人,一看对方不是个省油的灯,避免以后麻烦,索性便直接不用了。 之后又面试了其他几位,最后,她选中了老孙夫妻俩,他们夫妻俩都是四十来岁,面相憨厚老实,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已经成亲了,老孙之前给人家做过花匠,也做过门房,她娘子以往是专门做拆洗的,但毕竟自己家也开火,所以,孙娘子的茶饭方面也是不错的。 杨蔓娘想了想,自己家里人口少,老三还经常不在家,活计也不多,总共才三床被子,两个人吃饭,倒也不必专门分什么拆洗人厨娘的。索性也不画大饼,直接给俩人增加了一倍的工钱,让他们夫妻俩一个做门房顺便扫雪,一个做饭,偶尔做一些拆洗的活计,老孙夫妻自然是喜的连连答应。 正说着话儿呢,大门外便响起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儿。 “咚,咚,咚!” “大娘子,我去开门吧?” 杨蔓娘正准备去开门,新任门房孙伯放下扫把笑呵呵的道。 “额......好。” 杨蔓娘忍不住扶额,差点儿忘了,自家如今可是有门房的人家了啊。 “杨娘子,雇人了啊!” 朱旭一进门,便笑呵呵的打趣道: “我还想着你这宅子也不小,若是再舍不得不雇人,我就让家里的仆役来帮你扫雪哩!” “东主哪里的话,我之前不是没时间么,哪里就舍不得了。” 都是老熟人了,杨蔓娘嘿嘿一笑,不在意的道: “东主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过来所为何事啊?” “自然是好事!” 朱旭瞥了一眼,已经去后院忙活的老孙,嗓音略低了些: “娘子你之前的那本《梦回大唐》,之前不是搞了一次签售会么,其中一本被一个懂汉语的高丽商人朴海元买走了,之后这人把这本书带回国,很高丽的贵妇人和小姐都喜欢,在开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朴海元似乎还被封了一个什么官儿,所以,这人尝到了甜头,如今又返回了汴京,想要和咱们报房合作,将你以后写的话本儿译成高丽语,然后印刷,带回高丽去卖哩!” “额......倒确实是好事。” 这事儿杨蔓娘倒是没有想到,不过能增加一笔收入,对她来说确实是好事。 “哈哈,自然了,娘子的书如今可是名扬海外喽,是咱们大宋头一份哩!别的报房可没有话本儿被翻译的!” 朱旭哈哈一笑道: “我准备把这个事儿,明天在咱们小报上宣传一下。” 朱旭如今早就明白了流量的好处,随着广告越做越大,对于宣传的事情也是越来越在行,对于能增加自家小报关注度和名望的事情,几乎是无师自通。 “对了,娘子新书准备的如何了?” “唔,才写了个开头。” “啊?真的写了啊!太好了!快给我瞧瞧!” 朱旭顿时一脸的喜出望外,他不过随口问问,没想到杨蔓娘还真的写了,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意外之喜,瞌睡送枕头。自从杨蔓娘的书完结之后,朱雀门小报的销量就下滑了,虽然最近朱雀门小报上,虽然有其他的话本儿在刊登,但是小报的销量还是断崖式的下降了,他正为这事儿发愁着呢! 杨蔓娘知道朱旭很忙,也不叫他多等,便回书房取来了她这两天的心血之作,递给了朱旭,朱旭接过来便开始阅读。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绝密?修仙? 杨蔓娘的判断果然没错,一看到绝密和修仙这两个词,朱旭瞬间来了精神和好奇心,对话本儿的内容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第93章 “给老子站住, 姓温的!” “温宸,识相点!还想要命的话,就把宝贝交出来!” “温老弟, 别跑了, 我没有恶意, 我就是跟你商量商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是山阳书院的头名, 这个道理你该懂得才是!” 不论后面追赶的黑衣人怎么喊话,温宸既不回头,也不回话。 只捂着受伤的胳膊一味的往前跑, 他很清楚, 这些人的话,无论是发狠还是怀柔, 结果都不会变,自己只要停下,就会被后面的人杀死或者拷问。 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温宸今年十五岁,是个孤儿,身无长物,唯一的财产, 便是父母临终前给留下了一个南熏门外的小院子, 并不值什么钱,但是也能让他不至于露宿街头。好在温宸书法写的好,经常给人抄书赚钱, 所以才能负担的起束修,在汴京山阳书院读书。 可不知什么缘故,三个月前,书院开始有传言,说他祖父当年得到至宝随侯珠,后来传给了他父亲,他父亲亡故,如今传给了他,从那之后,书院里便经常有人来找他旁敲侧击。 对此,温宸实在是烦不胜烦,他祖父当年确实是朝廷重臣,家里也富裕过,但那都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在他三岁的时候,家道中落,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他是一天富贵日子都没有过过,最穷的时候就差吃蚂蚱蝗虫了,又哪里有随侯珠那样的天下至宝呢。他唯一的愿望便是好好读书,考上功名,重新光耀温家门楣,完成父亲临终前的期许。 原本今日是书院放假的日子,他和往常一样回到家,才一进大门,温宸便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为了防贼,他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把小石子在踩脚的位置,摆成一个日字,这样每次一开门,就知道有没有外人来过。 这么久以来,日字从来没有变过。 但是今日,借着月光,温宸清楚的看到,日字少了一横。 长久以来的谨慎性格,让温宸瞬间生出了警惕。 有不速之客在自己家里! 会是谁?不点灯?也不提前告知!藏在自己家里!原本温馨的老宅,在这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一只怪兽,张开大口,择人而噬。 温宸的反应很快,他没有再合上门,而是将背上的书箱轻轻的放在地上,转身就开始往外跑。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见他没有进宅子,躲在屋子里的三人迅速的冲了出来,在后面紧追不舍。 一刻不停。 “哈哈!温宸!你跑不掉的!前面就是禹王台,除非你跳下悬崖,否则你今天插翅难飞!” “温老弟,你放弃吧,只要你交出随侯珠,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不把宝贝交出来,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6节 追赶之人说的不错,前面就是禹王台,下面就是万丈悬崖。 一路上,在三人的夹击下,他的右臂已经被刀划伤了。 跑到无路可逃,温宸终究还是停了下来。 气喘吁吁的道: “我就算交出来......也是我的死期!” 作为山阳书院的头名,温宸自然不是傻子,这三人都黑衣蒙面,还拿着刀,怎么可能让自己活下去。 “呵呵,你小子还挺聪明!不过,至少主动交出来老子可以留你个全尸!” 红脸汉子嗤笑一声。 “你们杀了我也没用,东西我没有随身带着,我也不要什么全尸,你只要告诉我,究竟谁要这东西,让我做个明白鬼就行。” “呵呵,你小子死到临头,倒是要求还挺多,反正你也是个死人了,告诉你也无妨,是荣大公子!” “荣庆?” 已经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温宸,眼中闪过一抹阴沉。 因为孤儿的身份,又偏偏学业出众,所以山长非常的照顾他。这也导致他在山阳书院被许多人嫉妒,没有朋友,很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这么多书院学子中,唯独荣庆愿意和他相交,他是他在山阳书院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朋友,温宸没有亲人,在心里将荣庆当作自己最信任的兄弟。 想不到,竟然会是他。 想到前几天,荣庆一脸真诚的让他把随侯珠藏好,别被人偷走了。当时他还以为对方是为自己担心,还诚实的告诉对方自己真的没有那个东西,而对方脸色微变,转而邀请自己去他家。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荣庆就已经想杀死自己了吧! 温宸的心中翻江倒海,他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愚弄和背叛。 “没想到吧?乡巴佬,你不会真的以为大公子金尊玉贵,会把你当兄弟吧!” 身材壮硕的红脸汉子哈哈一笑,不屑地道: “傻小子别磨磨唧唧的,快说,珠子在哪?老子忙完还去喝花酒呢!” “你附耳过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温宸捂着潺潺流血的右臂,语气虚弱的道。 “你他娘的事情可真多。” 红脸汉子吐了口唾沫,提着刀大大咧咧的走到了温宸身前,在他看来,自己这边三个人,这个半大小子,胳膊还受了伤,又能把自己怎么样。 “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凑近点。” 温宸眼神一暗。 “真麻烦。” 红脸汉子不耐烦的嘟哝了一句,还是凑近了他。 “珠子就在......”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脸汉子分神之际,温宸趁机抬手,死死的拉住了对方的领子,一起往后倒去。 “啊!” 伴随着一声惊惧的惨叫,两人一起落下了悬崖。 “ 啊!” 看书的朱旭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接着往下翻,没有了。 因为情节太紧张了,朱旭一直摒着呼吸,这一刻忍不住吐了一口气,将因为刚才看的太激动,捏的有些变形的稿纸放回桌上。 头一次遇到这种跳崖的设定,朱旭一脸的震惊: “这,这这......后来呢?温宸死了吗?” “额......还没写呢!” 杨蔓娘的断章功力,经过上几本书的磨练,已臻化境。 所以,后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自然是还没有写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故意的,而是对跳崖之后的奇遇,还没有完全想好,是要捡到修仙秘籍,在悬崖底下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还是直接穿越到一个新的可以修仙的世界,拜入修仙门派学艺? 这对于话本儿来说,绝对是两个不同的剧情走向,所以她自然要慎重一些。 可是,究竟要为主角设置哪一种奇遇呢? 首先,在悬崖底下捡到高深的修仙秘籍,这绝对是爽的,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也很爽,但这种爽是一时的,短暂的。 这样的设定在武侠话本儿里算顶配了,修仙的话总感觉还是差点儿意思,在这个大宋背景的低武世界,主角就算学会了修仙又能怎么样?手刃仇人又能怎么样?之后的剧情根本无法推进,因为他在这个世界没有对手,是无敌的。 世界观不够宏大,没有奇幻宏大的修仙世界做支撑,这修仙就有点儿像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感觉。而且不能持久,可能写不到十万字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这显然不是她想要的。 杨蔓娘撑着下巴,摩挲着桌上冰凉的青石镇纸。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让男主跳崖,真身穿越到一个真正可以修仙的世界,去拜师学艺。 她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安排靠谱。首先,如今市面上所有的穿越都是玉佩穿和魂穿相结合,真身穿越在大宋还是头一次,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噱头。 其次,不直接捡修仙秘笈,而穿越到修仙世界,可以更好的给大宋读者展示,更宏大而且完全不同于大宋的修仙世界观,让自己话本儿里的修仙更有说服力。而且,也可以通过主角的成长和脚步,在书里给大宋读者展示以往从未有过的,真正的修仙门派,长老,灵宝,灵兽,斗法,飞行法术,储物袋这些,让其成为一本真正的教科书般的修仙话本儿。 当然这样的写法,有点慢热。最初可能会因为主角穿越,暂时无法去报仇而让读者觉得不够爽,但杨蔓娘相信,只要真正的情节展开,大家会喜欢上的。 “娘子的话本儿完结后,最近市面上又出现了一大批类似杨卿臣随身师父的文,我本来以为这本新书也会延续之前的风格。没想到杨娘子又另辟蹊径,虽然我不知道这本书后面会如何,但不得不说很吸引人,我看第一遍的时候,一直都是屏气凝神的,真的很为温宸紧张。” 因为存稿到此嘎然而止,让朱旭有些意犹未尽。所以,他不免又花了一会儿的时间,复读了一遍。读罢,朱旭长长的呼了口气,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不瞒娘子,我才看了这么两章,就特别气愤那个背叛好友的荣庆,特别想知道温宸后面会怎么样!他掉下悬崖了,会死吗?以后还有机会找荣庆报仇吗?” 显然,杨蔓娘笔力高超,开头三言两语便把男主温宸的生平和境遇交代了清楚,还同时设置反派和冲突,最后还制造了一个巨大的跳崖悬念,让看书人的情绪瞬间便被调动起来了。 尤其是其中兄弟背叛的套路,虽然狗血,却很勾人。已经把朱旭这个久经世世事的老油条牢牢给钩住了。看了书之后,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就是温宸,经历了兄弟的背叛,被逼的走投无路带着一个敌人跳崖一般,可见杨蔓娘人物塑造之成功了。 “哈哈,等我写完东主就知道了!” 杨蔓娘没有剧透,而是卖了个关子。 转而说起后天给杨士林办庆祝宴席的事情。 “到时候,东主和大掌柜也要来啊,顺便把夫人和家里的孩子也带上,热闹一下!” 杨蔓娘之前参加过朱家的喜雪宴,也参加过大掌柜家孙子的满月宴,和两家的夫人孩子自然也是见过面的。 “那是自然,我怎么能不给杨娘子面子!” 朱旭笑呵呵的答应罢,想起杨蔓娘的年纪,又不放心的道: “你这里东西齐全么,毕竟是头一次办宴席,不然我让拙荆来帮忙料理吧!” “哈哈!不用麻烦,本身请的客人也不多。我跟行老把要用到东西租来了,还有临时的帮闲和厨子也雇了,到时候夫人来了只管受用便是。” 杨蔓娘在大宋虽然没办过宴席,却也参加过好几次,究竟该怎么办她心里也是有章程的。 “对了,到时候只当我是世林的大姐就好,可别不小心把我的身份泄露了。” “哈哈,杨娘子放心吧,我省得。” 送走了朱旭,中午吃罢孙婶做的热汤面,杨蔓娘就回书房继续写稿子。 虽然朱旭没有催,但是他亲自过来,杨蔓娘就明白其中的意思了,显然是希望自己能尽快发新书,杨蔓娘自己也正有此意,反正冬天她整日猫冬,也不爱出门,原本就打算后天给杨士林办完升职宴,就开始正式连载的。 还是先抓紧时间多存点存稿。 伴随着失重的感觉,听着耳边烈烈的风声,温宸有些不甘,最后也只拉了一个狗腿子当垫背的,跟荣庆之间的仇,自己今生大抵是不能报了。 他从领口掏出那颗灰扑扑的的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有些遗憾的想,自己马上就要落下悬崖死了,也不可能考科举,父亲的遗愿自己终究是无法完成了。 正想着,突然,一阵强烈的冰冷感从右手上传来。 让温宸在这炎热的夏夜里打了一个冷颤,他有些诧异的往右手上望去。 突然被眼前神奇的景象震住了! 一缕淡淡的银色光芒,从手中的佛珠里散出,照亮了他的右手,借着这光芒,温宸清楚的看到,那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他握在手上,在沾染上自己的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它是如此的光华流转,仿佛天上的星辰降落人间,以至于将死的温宸极力的忍受着冰冷的感觉,也未曾扔掉它。那如同月光一般银色光芒仿佛有生命力一般,开始从他的右手开始,往全身而去。随着身上的光芒越聚越多,温宸只觉得浑身越来越冷,几乎要被冻僵了。 不过眼下性命堪忧,他即将掉落崖底,温宸顾不得细想此事,突然的光芒让他生出了新的求生的期望,他脸上带一丝紧张的注视着黑黢黢的悬崖下方,忍着周身冰冻僵硬的感觉,右手艰难的一拂,试图借着这突然出现的光芒,寻找可以减缓自己的下落速度的树木。 但也正是这不经意的一挥手,让温宸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那银色的光芒,像带着尾巴的彗星从空中拂过,紧接着一枚透明的拳头大小的圆球,突然从夜空中诡异的浮现而出,并且银色光芒的注入下,迅速的变大扭曲拉长。 几乎一转眼间,一道七八丈长、数尺宽的柱状通道,出现在了温宸身前。 温宸一呆,甚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一道七色霞光就从这通道中,仿佛蛇类吐出的信子一般,一闪即逝的倾泻而出。 因为距离实在太近,霞光速度又太快,对面的温宸没有丝毫提防的就被这霞光罩住。 然后便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 “啊!” 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崖底传来红脸汉子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与此同时。 离崖底堪堪不到一尺,眼看就要粉身碎骨的温宸,被霞光一吸而入。 昏迷前的他,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第94章 十一月十一, 是黄历上的好日子,宜宴会、入宅、求嗣、祈福、沐浴、开市、纳财。 杨蔓娘一大清早起来,洗漱梳头罢, 便换上新做的兔皮袄, 去了前院。 虽然天才刚亮, 但此刻的前院已经热火朝天, 前院的空地上,灶台已经垒好,大锅里正烧着开水, 雇来的帮工正在拿火钳燎猪头上的毛。 小厨房里,雇来的帮闲娘子正在孙婶的指挥下,分工合作, 有的择菜剥蒜, 有的切着早市买来的猪肉和鸡肉。 “大娘子起来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7节 见杨蔓娘进来,孙婶指了指择好的菜蔬和切好的肉片儿, 笑着道: “都是现成的东西,朝食大娘子想吃什么,我现做一碗吧!” “热几个馒头, 再烧个豆腐汤吧!” 起来太早也没什么胃口, 杨蔓娘再厨房里左右打量了一番问道: “二郎和三娘都起来了吗?” “家里没有准备酒水,二公子起来吃罢饭,去瓦子里买招待客人的酒了,三娘子应该还未曾起来。” “哈哈, 谁说我没起来, 我这不来了嘛!” 两人正说着话儿,老三杨盼娘穿着和杨蔓娘一模一样的兔皮袄,从穿堂走了进来, 笑眯眯的道: “孙婶,给我也做一碗豆腐汤,等吃罢了,我和大姐去巷子口的鲜花铺子里买些花篮回来,今儿待客屋子里可不能没有鲜花。” 宋人一年四季都离不开鲜花。多插瓶花供宴坐,为渠消受一春闲,这便是宋人风雅诗意生活的写照。 大宋的街头巷尾,遍布着各色的鲜花铺子,一枚小小的马头竹篮里,盛放的是四季的花草葳蕤。与炎热夏日的浅色花篮不同,寒冷的冬日,花篮里鲜花的色调则更为鲜艳。 姐妹俩吃罢饭,出门一进巷子口的苏家花铺子,便瞧见铺子门口的棚下,满篮子的带叶山茶花,红彤彤的,搭配着绿萼梅、腊梅、瑞香和白水仙依次插放,丰满错落的花朵,娇艳的绽放在这万籁俱静的凛冬时节,为洁白的天地增添了一抹亮色。 “哎呀,大娘子和三娘来啦!” 杨蔓娘是这家花铺的常客,正在修剪花枝的店主苏娘子笑眯眯的招呼道: “想簪什么花,或是买花篮,插瓶,随意选就是。” “好。” 再过一个时辰客人也就陆陆续续的到了,杨蔓娘也不耽误时间,直接选了四篮子山茶花,又选了两篮子腊梅配白水仙,两篮子插好的红梅白梅。 老三杨盼娘喜欢簪花,选了两小簇瑞香,加起来一共花了三百零三文。 “阿鹤,快出来帮大娘子把花篮送过去。” 因着选的多,苏娘子给抹了零,又转头叫后院的儿子出来帮忙送货。 “晓得了。” 不大一会儿,一个十五六岁,读书人模样的清秀少年从后院走了出来,正是苏娘子的儿子姜鹤。 推着鹿车,帮杨蔓娘把花篮装上车,脸色微红的道: “大娘子,咱们这就走吧!” “好,多谢你。” 杨蔓娘笑眯眯的道。 她对这个腼腆的少年挺有好感的,当然这种好感不是指男女之情,大抵算是一种对弟弟的欣赏。姜鹤在城西的太白书院读书,不同于时下的很多读书人,只读书不事生产,姜鹤每次放假回家,读书之余,都帮着苏娘子送花做事,和自家老二杨士林一样,是个很懂事的少年。 “哈哈,大娘子!我们是来早了嘛!” 才进院门,便瞧见朱旭一家,报房的刘账房夫妻俩,还有朱贵一家已经来了,众人正站在前院新搭的灶台旁,一边烤火,一边寒暄。 这就是中产宋人在自家办宴席的真实场面,没有太多的讲究,准备工作都在院子里,客人来了也都看得见,和现代农村大席有点像,在外面支起大锅,现炒现往桌子上上菜。 不像那些富贵的高门大户,十几亩甚至几十亩的宅子,宴席自然是很讲究的,都是在室内大暖阁,由丫鬟婆子们把菜肴用食盒奉上,还有专门伺候漱口擦手的侍女,根本看不见厨房忙活的情况。 “怎么会,外头冷,快进厅里喝茶说话儿吧!” 客人到了,作为主家,杨蔓娘自然要陪客的。连忙把手上的活计交给老三,客气的上前呼道万福,招呼众人进前厅。 朱旭带了夫人和大孙子还有小女儿,大掌柜朱贵则是和老妻还有小儿子夫妻一道来的,刘账房没有带旁人,就他们两口子。 孙婶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各色果子,杨蔓娘一边倒茶,一边招呼众人吃果子。 “大娘子,恭喜啊,你弟弟这般能干。不过今儿个怎么不见正主儿,二郎呢?” 朱旭娘子笑着道。 “他今儿......” “哈哈哈......” 杨蔓娘正准备说话,外面传来一阵儿笑闹声。 正是老二杨士林买酒回来了,后面跟着报房的几个撰稿,还有七八个报房跑腿儿的小郎君,嘻嘻哈哈一起抬着两大坛子酒进了院子。杨蔓娘还在一群人中看到了熟悉的面孔,好朋友吕小娘和吕小娘的哥哥吕大郎。 连忙跟桌上的客人告罪,起身去迎。 “怎么这么迟才来?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拉着吕小娘的手,杨蔓娘笑着抱怨道。 “哎呀,我要不来,不得给你剩下一桌子菜了,我可没那么傻。” 即使许久不见,两人见面还是自然的互相斗嘴,倒是让杨蔓娘想起了之前在矾楼的日子。 安排吕小娘姐弟就坐,让雇的帮闲娘子倒茶,杨蔓娘又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今儿来的客人大概有六十多位,不光有报房的人,杨蔓娘的朋友,还有老三杨盼娘的朋友,还有很多相熟的邻居,比如之前给他们做鞋子的张嫂子一家,保康门开酒楼的王家娘子。 这个年代就是如此,很质朴,很看重同行,同乡之情,左邻右舍之情,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很多就是一两次的而互相帮忙而认识,然后拉拉家常,慢慢走动,互相请着赴宴,慢慢的,就成了熟人。 午时正,宴席正式开始。 帮闲娘子们拖着掌盘开始给各个桌子上上菜,猪头肉,蒸丸子,东坡肉,八宝豆腐,蜜汁酥酪,每一道菜热气腾腾的,充满了烟火气。 望着外面缓缓飘落的雪花儿,看着坐满了前厅和两边厢房的客人,听着众人的嬉笑寒暄,推杯换盏,杨蔓娘一时间神色不禁有些恍惚。 又是一年冬来到,穿越大宋已经整整一年了,不知不觉之间,她竟然已经拥有了这么多,在大宋认识了这么多人。上辈子的事情,似乎真的成了上辈子一般,在记忆中是那么的遥远。 “大姐!” 不知何时,老三杨盼娘走到了她的身旁,拉着她的手,有些担心的道: “你怎么了,没事吧?” “没事儿。” 望着因为脸上长了肉,小骷髅眼儿变成杏眼的妹妹。 杨蔓娘捏了捏那婴儿肥的小脸儿,莞尔一笑: “就是突然觉得幸福!” 此心安处,是吾乡。 ...... 今天是十一月十二。 天公作美,没有下雪。 也是杨蔓娘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正式刊登的日子。 几乎所有早上出来吃朝食的汴京人,都会顺手跟小经纪买一份朱雀门小报。第一页,《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八个字标题被印刷的大大的,旁边便是杨蔓娘的笔名“公子墨瑾”。 开头第一章 ,《跳下禹王台》。 这一天,全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家,都读到了这章令人眼前一黑的标题。 跳下......禹王台? 跳?下? 大名鼎鼎的禹王台,汴京谁不知道。那里是春秋时候晋国的古吹台,有一百多尺之高,后来西汉初年,梁孝王喜好与文人墨客吹弹游乐,因此又增筑了吹台,将其增高了三十多尺,虽然后来历经几百年风吹日晒,磨平了一些,但那里依旧是一个悬崖啊! 跳下禹王台,这标题简直是大胆又不可思议,让无数大宋读者又是震惊又是好奇! 拜杨蔓娘的上一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所赐,朱雀门小报增加了不少男性读者,如今小报的男女读者比例非常的均衡,几乎达到了1:1的健康比例,也就是说它在男女之中一样的受欢迎。 曹家。 今儿个大嫂子杨娇娇的生辰,因为不是整生辰,所以没有大办,只是家里的女眷们们聚在一起,叫了戏班子,在中庭的梅香暖阁里办了一场小宴。 所以这一日,姑娘们自然也是没有去族学的。大家坐在大圆桌旁,一边吃茶吃果子,一边闲聊。 “今儿请的是哪个戏班子?” 曹晴瞧着戏子们有些眼生,显然不是家里养的的戏班子。 “听说是春水班。” “哦?春水班么,他们最近倒是名气挺大的,我记得墨瑾公子似乎授权他们改编杨卿臣和神仙妹妹的故事哩。” 小妹妹曹绵剥着橘子,笑嘻嘻的道: “正是哩!所以最近春水班才名声大噪嘛,好些人家做寿都请他们呢!” “也不知改编的怎么样了,可不要编的四不像,毕竟不是墨瑾公子亲笔。” 曹晴是杨卿臣和神仙妹妹的铁杆拥趸,尤其喜欢杨卿臣对神仙妹妹的忠贞不渝,深怕戏班子会把结局改的面目全非。 闻言不禁皱了皱眉,有些不放心的道。 “我也担心呢,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那么多人喜欢神仙妹妹,他们若是改砸了,肯定得被人砸场子!” “之前小报上不是说,那位林班主,还专门找墨瑾公子上门讨教过么,想来改编应该不差的。不过,改编成戏可要花不少功夫的,再加上排练制衣裳,我琢磨着能看怎么都到过年前后了。” 对面的曹溪舀了一勺荔枝蜜水掺进牛乳茶里,一边搅合,一边兴致勃勃的道: “不过,我现在倒是不着急改编的事儿了!哈哈,今儿早上墨瑾公子的书,你们都瞧了么?可太有意思了!” 曹溪的话,瞬间打开了大家的话匣子,众人顿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哈哈!《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这个名字起的,又是绝密,又是修仙,谁能忍住不看才怪的!” “看了看了,自然是看了!哎呀,等了盼了快一个月才开的新书,能不看么!” “我一大早起来就让圆儿去买报了!” 朱雀门小报上两日前便放出消息,说墨瑾公子的新书今日刊登的,所以一大早,曹家的小娘子们就都迫不及待的派自己的丫鬟去街上买报了。 “哎呀,你们觉不觉得,墨瑾公子这一本新书,简直比上一本还要离奇啊!我怎么都没想到,那温宸居然跳下了禹王台!” “那不得死了?大家还记得吧,禹王台咱们去年重阳节登高的时候还去过去哩,那里那么高,怎么也得有一百多尺了?” “差不多,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温宸估计不死也得残废了!我实在想不出来,后面还能怎么样修仙啊,最可恶的就是那个荣庆,居然为了一只珠子背叛朋友,让人追杀温宸!” “呵呵,小妹,那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珠子呀!那是随侯珠,珠联璧合中的“珠”,指的就是这天下至宝随侯珠。它是春秋战国时候随国的珍宝,是和和氏璧齐名的春秋二宝之一,随珠和璧,这世上谁不想要啊!” 博学的曹韵喝了一口茶,笑着解释道: “我之前在一本史书上看到过,春秋时候,随国的君王随侯有一次在出游途中,遇见一条受了伤的大蛇,便心生怜悯,让随从给大蛇治伤,伤好后又将其放归草丛。后来,过了几个月,这条大蛇衔着一颗璀璨的夜明珠来到随侯府,来报答当初随侯的救命之恩。所以这珠子叫随侯珠,也叫灵蛇之珠。”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8节 “啊!着珠子居然是这么有来历的嘛?我还以为是随便杜撰的呢,韵姐姐你懂得好多呀!” “不是我懂得多,是墨瑾公子博学,我也是偶然在藏书楼读到的。” 曹韵谦虚的道。 “说起来,这随侯珠既然是这么大有来历的东西,那确实是宝贝啊!难怪引人觊觎了!不过,你们说,那温宸究竟有没有随侯珠呢?” 曹绵托着腮,有些好奇的道。 “肯定没有!温宸都那么穷困了,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靠着给人抄书维持生活,墨瑾公子书里都写了,他日子最穷的时候都差点吃蚂蚱呢,又怎么会有随侯珠这样的宝贝呢!我总觉得他定是被人陷害了!” “我也觉得这里面有阴谋。” “哎呀,我想看下一章,下一章什么时候发啊!真想知道后续,好担心温宸啊!他不会真的跳下去死掉吧!” “我也是!温宸挺难得的,过的那么困难,还能奋发努力,考上书院头名,我不想他死掉!” “我也不想!” “额,就没有人担心那个红脸汉子么?” “呵呵,他?他死了才好!” ...... “呸!” 朱骷楼茶馆儿里,祝老三一脸忿忿,挥舞着蒲扇般的大手。 一拍身前的桌子,吐沫横飞的道: “红脸汉子这等谋财害命的小人,死了才好!要是让老子遇上,肠头儿都给他挤出来!” 时隔二十一天,朱雀门小报的销量,一夜之间便重新回到了顶峰,傲视其他所有小报。 汴京各大茶馆酒肆里,也再一次掀起关于墨瑾公子新书的讨论。 “对! 那荣庆背叛兄弟,更无耻!” “哎,只是可惜了温宸!给家门口做记号,察觉到危险转头就跑,那温宸小小年纪已经够聪慧机警的了,可惜就是太重感情,没有想到会被好兄弟荣庆背叛,才落得被人追杀,可惜了!” “可不么!最后受伤走投无路,临死前还能那般机智勇烈,拉着那个红脸汉子同归于尽,确实有胆有识,是条汉子啊!” “不错!一般人到那种境地,估计都跪地求饶了!” “是啊!不过我现在就担心禹王台那么高,温宸跳下去不会死了吧?” “额,应该不会吧!这话本儿不是叫温宸绝密修仙手札么,温宸可是主角,应该不会就这么死了吧?说不定被过路的神仙救了?” 坐在靠窗位置,穿儒袍的青年语气不确定的道。 显然,没有男人能抵挡兄弟背叛的狗血和主角跳崖的吸引力,杨蔓娘的新书只是一个开头,便引得读者们迫不及待地猜测书的后续。 “额,那被神仙救了之后呢?” 众人闻言,顿时都好奇的道。 “救了之后肯定是惩恶扬善,神仙应该会给恶人降下惩罚,让温宸金榜题名。” 儒袍青年想了想,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呔!你这不就是以往话本儿里求仙问道的写法么!没意思!” “就是!这有什么趣儿!” 众人闻言,顿时“嘘”了一脸。 “那还能如何?” 见众人不买自己的账,之前说话的儒袍青年顿时不高兴了。 撇了撇嘴,语气笃定的道: “都落下悬崖了,还能写出花儿不成?若没有路过的神仙救命,那温宸肯定得死,我打赌墨瑾公子后面肯定得按我说的这么写!” “你个书生懂什么!反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肯定是不一样的!” 书生嘴皮子利落,祝老三争辩不过,直接喝了一大碗温酒,不耐烦的抱怨起来: “呔!这朱雀门小报怎么回事!第一张就这么短!” “就是!到跳崖这么关键的地方就断了?后面怎么样?那温宸究竟会不会死?怎么都不写啊!” “这断在这地方,吊人胃口,可太他娘的让人难受了!” “就是!根本不够看!墨瑾.......额,朱雀门小报不厚道,这东家太不是东西了!” 众人纷纷抱怨,可到底还是没舍得骂墨瑾公子本人,只好转移矛头骂报房东主。 朱雀门小报。 二楼。正在品茶的朱旭,突然觉得耳朵有点发热。 “不会有人在骂我吧!” 摸了摸耳朵有些心虚的道。 实话实说,朱旭被骂并不冤,因为这一次断章还真是他干的。 当时杨蔓娘给了他两个新章节,准备一次连发两章,一直发到温宸激发随侯珠被七彩霞光吸入,但是朱旭拿到后续之后,对第二章 内容惊为天人,非要分成两天发。 这也直接导致,时隔二十一日,平静了许久的朱雀门小报,再次被读者亲切的投石问候了。 让得知情况的朱旭很是心虚。 但心虚的同时,又莫名的有一股诡异的愉悦是怎么回事? 第95章 对于东主朱旭更年期复杂且诡异的心里活动, 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 此刻的她,刚吃罢孙婶做的夕食, 正在书房里, 一边走动消食, 一边拿毛笔, 沾了朱砂涂挂在墙上的九九消寒图花瓣。 这是时下人记录冬至后九九八十一日天气变化的法子,市面上卖的九九消寒图很多,通常是画一枝梅花, 上面有八十一朵梅花花瓣,然后从冬至那日开始,每日拿朱砂染红一朵花瓣, 等到所有的梅花花瓣都变红了, 春天便来了。 “大姐,你怎么把梅花花瓣全涂红了?” 老三杨盼娘从外面提着茶壶进来, 瞧见书房里,拿着朱砂笔涂了一朵又一朵的大姐,语气有些诧异的道。 “额......啊?” 杨蔓娘这才发现, 刚才想事情想的入神, 居然不小心把九九消寒图上的梅花一下子涂红了一大半。 “大姐,你没事儿吧?” “额,也没事儿。” 杨蔓娘放下毛笔,有些心不在焉的道。 瞧见大姐的神色, 老三杨盼娘眼珠儿一转: “大姐, 你是不是为今儿早上刘媒妇和王媒妇来的事儿烦心哪?” 对于自己的妹妹,杨蔓娘倒是没什么好隐瞒的,点了点头。 “嗯。” 大抵是杨蔓娘家前几日刚办了宴席的缘故, 所以她家在观音桥这一片儿便有了一些名气,邻里关系也亲近了许多,但是任何事物事情都是两面性的,有好的一面,自然就有不好的一面。 俗话说的好,人怕出名猪怕壮。就这么点儿薄名,便给家里一下子引来了两个媒婆。 是的,你没听错,两个,媒婆。 哦,不对,在大宋媒婆还不叫媒婆,叫媒妇。 因为一场宴席,附近的媒妇们突然发现,哎呦喂!原来咱们观音桥还有个十六岁的小娘子没许配人家哪! 这还了得! 然后,宴席结束后的第二日,杨蔓娘刚和孙伯把租来的餐具桌椅还给乔行老,这一片儿唯二的媒妇,刘媒妇和王媒妇便联袂而来,敲响了她家的大门。 “那大姐,你打算让王媒妇和刘媒妇,哪个来说媒啊?” “先打听打听吧,我也不知道。” 杨蔓娘把玩着桌子上刻了牧童吹笛图的青石镇纸,摇了摇头道。 入乡随俗,杨蔓娘对于成亲和媒妇上门,倒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抵触,她来大宋这么久了,自然知道在这个年代想自由恋爱,那是天方夜谭。大宋的传统观念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男人给一个女人最大的尊重,就是三媒六聘,明媒正娶。 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妁之言,是古代男女婚配的必备条件。在大宋,婚配年龄的小娘子和郎君们,虽然有很多公共场合见面的机会,但是绝对没有可能单独私下见面相处的。这个年代的男女想要成亲,就必须先由媒妇从中牵线说合。 若是谁家儿子女儿成亲,少了这一项流程,那么就等着吧,男女双方以及父母哥嫂,绝对会被吐沫星子淹死,被人骂上当地市井热搜,全家都身败名裂。 而且,就算是男女双方并没有私下谈恋爱,是在双方父母的刻意安排下,彼此两情相悦了,那也绝对不能省去媒妁之言这一步。还是要两家人配合着演戏,假借媒人之口上门说亲,三媒六聘迎娇娘,凤冠霞帔娶进门,这门亲事才算合法。 所以,像杨蔓娘这样适龄的小娘子,有媒妇上门说亲,在大宋是极平常的,熟悉之后,媒妇会不断的带人来相看,什么时候把亲事定下来,拿到谢媒钱才算完。 “那大姐,你想嫁个什么人哪?” 就姐妹俩在书房,白绾绾和幽影又听不懂,所以,老三杨盼娘说话也没什么顾忌,一边用剪子剪灯花儿,一边有些好奇道。 “唔。” 对于婚姻之事杨蔓娘比较随缘,不排斥也没有特别的期待。至于未来要嫁个什么样的人,说实话,她脑海里也没有什么人选。 放下手里的朱砂笔,思索片刻,有些不确定的道: “至少,是个能让我脸红的人吧?” ......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第二章 节,在万千汴京读者的期待中,如期发布了。 武学,校场。 杨骄阳刚练习完一轮骑射,在场边休息,看其他人的发挥,但今天的他脑子里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今儿个该是墨瑾公子新书第二章 发布的日子了! 杨骄阳算是武学里墨瑾公子最早的一批读者。 那时候《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刚刚发售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就大半夜的蹲在路边儿看得如痴如醉,深深的为之着迷。后来开始追连载,每每读到精彩之处,便戛然而止,让他捶床无数次。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39节 后来好不容易完结了,他又去书店买了完本书,四十多万字的书,根本架不住他不分白天黑夜苦读。翻来覆去看了五六遍之后,如今书都快烂了。 他太喜欢里面的故事了,尤其是十七郎这个角色,文能连中六元,做到太傅,武能安邦定国,成为摄政王开疆拓土,可以说十七郎这个角色,除了感情方面让人不爽以外,简直就是杨骄阳心目中男人的楷模。 后来他还在武学里大肆推销,引的大批武学同窗,和自己一起喜欢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至今武学里还流传着一句话,做人当如十七郎! 所以,如今墨瑾公子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发刊,杨骄阳自然更是不会错过。 两日前把那节奏很快,又惊艳的第一章 看完,杨骄阳就激动的心跳加速,特别想知道书的后续会怎么样,想知道温宸到底有没有死,想知道书名上说的修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两日没有新章节发布的时候,他每天睡前都要读一读那一章,摩梭的小报边缘都卷起来了。 就盼着新章节发布呢! “铛,铛,铛!” 下课的铜锣声儿一声响。 杨骄阳整个人立刻就精神了,亢奋的高喊: “梁成,陆三闽,快点走!今儿是墨瑾公子新章节发布的日子,得赶紧去西墙买,别被人给抢光了!” 很快,另外两人便高声回应: “走走走!” 一路小跑,路过蹴鞠场,十几个武学生正在踢蹴鞠,杨骄阳自来熟的高声招呼: “卫通,蒋明!我们去西墙买墨瑾公子的新话本儿,来不来?” 两人头也不回的高声回应: “就来!” ...... 所谓西墙,其实就是武学西面靠河的那道墙,因为离学正和教渝教头们的住处远,所以,从这里翻墙出去的学子们最多,久而久之,这一道墙便头儿有一个浅浅的豁口儿,比其他的墙矮了那么几公分。 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在武学大火,可武学的学子们白天自然是不可能翻墙出来的。可又想看报,那怎么办呢? 汴京的卖报小经纪们,自然也很有生意头脑,针对这种情况,每日专门领了报纸,中午便蹲在西墙下面,守株待兔。 学子们从墙那头儿撒币,小经纪们在这头儿扔报纸。 杨骄阳,梁成和陆三闽到的时候,西墙这边已经围了不少人,和他们三人一样,大部分都是来买墨瑾公子《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第二章 的。而且很多人都是三五份的买,一买一寝房,人手一份。 一来报纸的价格并不贵,二来大家都是墨瑾公子的忠实读者,小报买回去自然是要反复研读的,合买的话看得也不过瘾。 买到了朱雀门小报,自然是迫不及待的看话本儿。 三人去餐堂草草扒几口饭,又回了寝房,各自埋头苦读,那认真的劲头儿,堪比考状元了。 看到无父无母的温宸被逼无奈跳下悬崖,把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遗憾再也无法完成父亲的遗愿这里。杨骄阳莫名的便带入了温宸,只觉得这一瞬有一股子气,在自己的胸口回荡着,敲打着自己的五脏六腑,似乎有无垠的愤慨随之而生。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这狗日的荣庆,狗日的红脸汉子!太可恶了! 而看到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温宸握在手上,沾染了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杨骄阳心中又生出了无限的好奇,那颗珠子?还很冰冷?那是什么?越来越冷?几乎要冻僵?赶快扔掉啊! 但是看到借着珠子的光芒,温宸即使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希望,还在寻找可以减速的树木之时,他的心里又不禁又是为其紧张,又佩服其胆识和顽强。 之后,看到红脸汉子落下悬崖惨叫摔死,而温宸则在最后一刻,离悬崖底不到一尺的位置,被光柱吸了了进去,杨骄阳完全被这最后这神奇的情景描述给震住了,天哪,世上还有如此神奇的事情吗? 而后便是无限的庆幸,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温宸就和红脸汉子一样的下场啊! 杨骄阳紧紧的攥着手的朱雀门小报,心中又是激动又是庆幸。 最后,看到昏迷前的温宸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瞬间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啊! 杨骄阳瞬间头皮发麻,激动如尿崩。 老天!原来这就是随侯珠!温宸真的有随侯珠!还如此神奇!真是想不到! 他有一种苦苦追寻的谜底不经意间被揭晓的感觉! 就仿佛回到了第一次在路边儿撅着屁股看墨瑾公子书的时候,那感觉像是火星子掉进了爆竹堆里,噼里啪啦!心中积聚的所有情绪,都在这一刻爆发! 简直恨不得捶床,太他娘的精彩了! “他娘的!怎么没有了!” 伴随着重重的捶床声,寝房里想起一道粗噶的声音。 这句话可不是杨骄阳说的,而是同寝房的陆三闽。 不过显然,他这话说出了杨骄阳心里所想,也说出了其他人的心声。 大家顿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确实短!才刚看到关键处,就没了!这也太不过瘾了!” “没想到,原来那温宸真的有随侯珠啊!这墨瑾公子当真是鬼才啊!写的太抓人心了!我看的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真想不到!他爹留下的那个遗物居然真的是随侯珠,当真是神奇啊!谁能想到,那么灰扑扑的珠子,居然就是被人觊觎的天下至宝啊!” “确实!我一直担心温宸掉下悬崖会摔成残废,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离奇的转折!这墨瑾公子脑子怎么长得,写的真是不可思议啊!若关键时刻要没有这随侯珠显灵,这温宸不得和那红脸汉子一样摔死了?” “红脸汉子本来就该死!不过这话本儿上说,温宸最后被霞光吸走了,这霞光是什么啊?不会是什么更大的危险吧?” “再大的危险还能有落下悬崖大?” “难说!” “哎!好短!又得等两天!” “是啊!这也太短了!真想看后续啊!” 发生在武学的讨论,完全表达了汴京人的心声,新章节确实解除了温宸跳崖的危机,也解开了关于温宸是否有随侯珠的疑惑,但同时又制造了新的更大的悬念。 基本上每一个看朱雀门小报的汴京人,看完新章节都先是兴奋激动和庆幸,接着又产生更大的疑惑和好奇。 雪片儿一般的读者来信,再一次飞到了朱雀门报房,又飞到了杨蔓娘的书桌上。 那最后的七彩霞光究竟是什么?温宸被卷去了哪里?究竟有没有危险?后续会如何?怎么修仙? 书房里,杨蔓娘坐在书桌前,抱着白绾绾,一边撸猫,一边翻看报房送来的读者来信,基本上每一封信,话题都是围绕这几个疑问,但也有例外,其中有一个叫“杨骄阳似火”的读者最有意思,在来信里,写了满满的一页的多写点多写点多写点,看的杨蔓娘哈哈大笑。 看来自己确实得多写点儿了。 这两日正赶上来葵水,喝了一口红糖生姜桂圆水,杨蔓娘提起毛笔,蘸上墨汁儿,开始了每日雷打不动的话本儿存稿。 上一章写到,昏迷的温宸被七彩的霞光罩住,然后在一股巨大的吸力下,在离地面还有一尺的位置,被光柱吞噬了进去。 经常看话本儿的老铁肯定已经猜出来了,那最后吞噬温宸的光柱便是空间通道。 是的,没错,随侯珠被温宸的血激发了,破开了空间,温宸被卷入了空间通道,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在一阵仿佛将头颅撕裂的剧痛传来后,温宸终于慢慢的从昏迷中醒转过来。 此刻的他,只觉眼前一片黑暗昏沉,他感觉自己是平躺的,想要起身,却根本没有力气,想睁开眼睛看看四周,但试了几次,却觉眼皮重逾千金,根本无法抬起一丝一毫。 温宸心中一沉,勉强忍住头上的剧痛,攥了攥右手。 微微松了口气,还好,随侯珠还在手里。 一会想到自己昏迷前的惊人情形,温宸心中翻滚不定,同时又不禁暗自侥幸,幸好有这个东西,自己才能逃得一命,否则此刻的他,大抵也和那个红脸汉子一般,死的不能再死了。 只是不知自己此刻是在哪里? 温宸闭着眼睛,暗自揣测道。 四下似乎很安静,身体下面还很柔软,却似乎是一片草地。他能这么安然的躺着,起码应该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 还有微风吹过?似乎有潺潺的水声。 他虽然双眼无法睁开,但是从湿漉漉的略带一丝咸味儿的轻风中,大抵能判断自己应该身在水边,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海水边。 难道禹王台下面还有海?这怎么可能?汴京可不临海! 心中有太多太多的疑惑,温宸却无法找到答案,不禁有些不安。不过转念一想下,在之前那么危险的必死境地,他能活着就不错了,别的似乎也没那么重要。 身体糟糕的情况让他无法动弹分毫,温宸只能就这般默默的躺着,闻着咸味的水汽,想着要怎么做才能快速恢复体力,摆脱眼下这种境地。 就这么躺着,当感觉自己快要躺的僵硬的时候,温宸眼皮一动,终于勉强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细缝。 一片蔚蓝的天空和太阳顿时映入眼帘。 唔,这似乎是白天。 自己已经昏迷了一个晚上吗? 温宸试着慢慢的扭动脖颈,终于勉强看清楚了自己此刻所处的地方。 他之前的判断没错,他确实躺在青草地上,不远处竟然真的是一片蔚蓝的海,那潺潺的声音便是海浪的声音。 作为一个内陆人,第一次看到真实的大海,温宸的眼中露出一丝惊讶,不由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但立刻就痛的咧嘴,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浑身都变得酸痛异常。这是他十五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似乎随着自己被霞光吸入,体内还有什么东西,也被吸纳一空了似的。 温宸心中暗自思量着,仍在草地上静静躺着,感受着海风的吹拂,海浪的声音。 直到又过了大半日时间后,天空中的太阳黯淡,月亮升起的时候,他的右手臂的大拇指手指一动,似乎恢复了一丝力气。 温宸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丝喜色,但是还没等他笑容彻底露出来,就神色一凝。 因为就在这时。 他敏锐的感觉到地面一阵的轻微的震动,还伴随着一阵低低的嘶吼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冲他这边飞速而来。 温宸顿时心里一沉,是野兽? 他完全无法想象,以自己现在的状态,遇到野兽有什么生还的机会。 难道自己跳崖侥幸逃得一命,最终却要命丧野兽之口? “嘶赫!嘶赫!” 伴随着一阵奇异而低沉的嘶吼声,几名身穿锃亮甲胄的骑士,举着火把,骑着一种似马非马的怪兽,簇拥着一名身穿蓝色宫装的年轻女子走到了温宸附近,停了下来。 火光下,众人目光惊艳又诧异的望着躺在草地上的男子。 男子年纪不大,约莫十五六岁,穿着一身样式奇怪的破烂白袍,但却偏偏面如冠玉,容貌俊秀,尤其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头齐腰的银色长发,在皎洁的月色下,仿佛镀上了一层星光。 躺在草地上的温宸头颅一偏,扫了这些人一眼。 顿时微微松了口气,虽然这些人的穿着打扮古怪,和大宋完全不同,但只要不是野兽就好。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0节 “#¥##¥@&¥#?” 很快,一名骑士便走到温宸的身前,叽里咕噜的说出一连串他根本无法听懂的话语。 见他半晌不说话,为首的蓝色宫装女子眉头一蹙,又上前语气温柔的问了温宸几句话,但结果显而易见,温宸根本听不懂丝毫,他只能吃力的摇了摇头颅,表示自己听不明白。 第96章 “关门关窗, 防火.......防盗!” 巷子外,观音桥更夫老纪头隐隐约约敲击竹板儿的声音,把杨蔓娘的思绪瞬间从书中拉回到了现实, 她忍不住停笔打了哈欠。 转头瞥了一眼墙角的沙漏, 才发现写稿子的太专注了, 时间竟然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亥时, 二更天了,这个时辰按现代来算的话都快十点半了,老二杨士林应酬还没有回来。 杨士林因为升了职, 就类似于现代的销售经理吧,所以最近下工之后的应酬也变多了,早晨走的时候就跟她说, 今儿晚上要跟几个其他酒楼和铺子的几个小管事, 一道去桑家瓦子吃饭。 对此,杨蔓娘自然也很能理解, 在外做事这都是必不可少的交际。这年头,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交际圈子。 往大了说,有做官的圈子, 皇族圈子, 衙内圈子,做商人的圈子,文人骚客的圈子。往小了说,有账房圈子, 佃客圈子, 牙人圈子,媒妇圈子,行老圈子, 茶博士圈子,香烛纸马圈子。基本上,人人身处在圈子里,又都渴望进入更高一层的圈子。 比如杨士林以前做小经纪的时候,接触的自然都是各家报房的小经纪,如今做了报朱雀门房跑广告的小管事,自然又有了新的交际圈子,要结交其他店铺的小管事,和他们打好关系,为报房多拉一些广告业务。 这个年代做生意就是这样,做到最后,都是要结交人脉,维护关系,生意才能做的起来。 “喵呜~喵喵” 杨蔓娘正思量着,白绾绾轻盈的跳上了书桌,把猫爪放在窗边的小鱼干的匣子上,蓝汪汪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瞪着她,仿佛在说,饿了!快给喵喵大王小鱼干儿! “汪汪!” 长大了许多的幽影也跟着凑热闹,从八宝阁下的小狗窝里爬出来,一步一巅的,在杨蔓娘的脚边转圈圈。 “好吧!知道了知道了!” “给你小鱼干儿!给幽影牛乳!” 杨蔓娘也不厚此薄彼,放下手里的毛笔,便一边碎碎念,一边给两个陪伴自己的小家伙准备夜宵,又给虎头盆里的金鱼撒了一小撮儿鱼食。末了,又给自己的茶盏里添了一点热茶,喝了两口,吃了一块酥皮荔枝点心。一边在书房里走来走去的活动脖颈和手腕,一边做扩胸和踢腿运动,顺便欣赏欣赏瓷瓶里的梅花养养眼睛。 说起来,这些几乎是她每晚写存稿中途都必做的事情,冬天太冷,出门的机会不多,在屋里锻炼一下,提高身体素质,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身体健康是第一位的,这年代的医学可没现代那么发达。 一轮锻炼完毕,老二杨士林还没回来,反正也睡不着,杨蔓娘索性剪了剪蜡烛的灯花儿,提笔,蘸上墨汁儿继续存稿。 书接上回。 却说那温宸躺在草地上,颇为艰难的摇头表示自己听不懂对方的话。 那领头的蓝衣女子见状,沉吟片刻,转头对其身后的中年甲胄骑士低声吩咐了一句什么,那中年骑士的脸上露出了几分肉痛之色,但低首看了看温宸,脸上阴晴不定一会儿后,一咬牙转身走到那似马非马的怪兽身边,从其身上的的灰色褡裢里,掏出一个颜色乌黑发亮的木匣子,将盖子打开。 里面露出七颗龙眼大小的红艳艳的果子,鲜红欲滴。 身穿宫装的蓝衣女子毫不犹豫的从匣子里拿出一颗红色的果子,俯下身递到温宸的嘴边。 温宸微微一怔,这果子他竟然从未见过。 “#¥%%#@@%。” 蓝色宫装女子见他神色疑惑,又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但是又突然想到他听不懂,遂闭上了嘴巴,直接把果子又凑近了些。 “我......” 温宸正犹豫要不要吃陌生人的果子之时,那嘴边的红色果子却像活物一般,乘着他张嘴说话之际,如同一种胶状物一般直接滑进了他的嗓子。若是他身体正常的时候,站在起来还能把这奇怪的果子吐出去,但现在他的身子根本没有力气动弹,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好在看这蓝衣女子的举动不像有恶意,温宸才能保持神色的淡定。 这红色的果子在口中停留的很短,味道有点类似于熟透了的黄瓜,却又带一点鱼类的腥气,味道并不不好吃。但才一吃进去,温宸就感到体内有一股像薄荷似的,让人提神醒脑的凉气直冲天灵盖,让他忍不住闭了闭眼。 不过好在这时间并不长,那股子凉气在头脑中转了几圈,就仿佛烟雾一般散开了,无影无踪。但与此同时,他的脑海中却突然浮现出一种全新的文字和语言,正是他刚才从甲胄骑士和蓝衣女子口中听到的那种语言。 “现在能听的懂我说的话了吧?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为何会独自躺在碎叶岛边?” 蓝衣宫装女子语气温柔的问出了一大串问题。 “我是......” 话刚出口,温宸便顿住了。 他发现,自己不但能听得懂女子的话,而且居然能直接脱口而出和女子同样的语言,仿佛天生就会一般。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温宸本就天资聪颖,否则也不可能成为山阳书院的头名。只这一会子功夫,他已经意识到了一个了不得的问题,那就是,这里绝不是大宋,也不是高丽,辽国,金国,甚至不是自己所知的任何一个国家。 因为他在汴京读书,想过未来或许可以考鸿卢寺,闲暇时间也自学过许多大宋周边国家的语言的,但这些人所说的语言根本就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甚至可以说不是这世上的任何一种语言。 想到之前随侯珠那神奇的异象,以及自己刚才吃的这颗功效神奇的红色果子,还有这些人所骑的似马非马的怪兽,温宸心中生出一种大胆又荒谬的猜测。 那就是,自己流落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你怎么不说话?” 蓝衣女子见他不说话,不由的蹙了蹙眉。 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是个孤儿,又刚经历过好兄弟荣庆的背叛,温宸已然成长了许多,相比之前,为人处世越发的冷静和谨慎了,逢人只说三分话,不见兔子不撒鹰。在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他是绝对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来历的,不过不了解情况他也不可能瞎编。 遂他一脸茫然,苦笑了一声,对蓝衣女子道: “抱歉,姑娘,我只记得自己叫温宸,其他的都想不起了,不知你刚才说到碎叶岛是哪国的?” “碎叶岛是蓝海上的一座岛,是升仙岛的子岛。” 蓝衣女子显然没想到是这种情况,愣了一下,有些呐呐的道。 “看这小子的样子,八成应该是开元大陆上的人,十几年前那会子,每年总有许多开元大陆上的犯事的人流放过来。” 听了他的话,中年甲胄骑士却没有露出太多的奇怪之色,转身跟蓝衣女子道: “这小子命够大的啊,在这个地方这么大剌剌的躺着,居然还能活着,就不知是犯了什么事?” 温宸原本还担心自己的说辞会被人怀疑,没想到,这中年骑士居然给他补足了身世,虽然被怀疑是流放的犯人,但他也不怎么在意,倒也省的他不明情况再瞎编了。 “我看他应该不像是犯人,大抵是被人陷害了吧?” 蓝衣女子目光落在温宸那月光一般皎洁的发色上,皱了皱眉,语气不赞同的道。 “嘿嘿!大小姐可不要以貌取人,这小子虽说长得出色,但谁知道背地里如何,那些开元大陆上的人跟咱们岛民不同,一个个都奸猾的很,您忘了之前,七星岛上那罗三小姐的事情了?” “好吧,江叔,不过他瞧着挺可怜的,咱们遇上了总不能见死不救啊!” “也对!算你小子命大,躺在这里时间瞧着也不短了,居然没有被海兽吃掉。” 中年骑士摸了摸下巴: “不过我看阁下的样子也是个普通人,这里是碎叶岛的外围,周围可没有结界。以你现在的情况,若是没人救你的话,等子时之后大批的海兽登陆,你还是必死无疑。怎么样,愿意和我们回岛主府吗?” 温宸虽然不是很明白什么结界,也不懂什么海兽登陆,但是,大抵从中年骑士的口中明白自己此刻的处境很危险。 不过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他神色镇定的道: “我要付出什么?” “算你小子识相!” 火光下,中年骑士脸上闪过一丝狞笑: “当然有代价,外乡人!刚才已经我可是耗费了一颗珍贵的同音果在你身上,等会子还救你离开此处,作为回报,等你伤好后,你要为咱们碎叶岛岛主府效力三十年,才可以自由离开。” 三十年!那自己都快五十岁了! 温宸嘴角忍不住抽搐一下。 “怎么样?你若是不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走!” “没问题,我答应了。”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温宸目光一闪,为了活命,他只略一犹豫,就答应下来。 “好,小子,既然你答应了,那就为你印上咱们碎叶岛的标记吧。“ 中年骑士闻言哈哈一笑,跟身旁的蓝衣宫装女子对视一眼。 蓝衣女子犹豫了一下,从脖子上身上掏出一个类似无事牌的青色东西,走到温宸身前,低低的默念了几句,将那东西往温宸额头上一触,那东西便开始闪烁起碧色的荧光。 “现在,你在脑中默念刚才答应我的内容就行了,小子!记住不要乱耍花样,若不是心甘情愿,现心牌会惩罚你的。” 中年骑士语气森然的警告道。 “这现心牌是什么东西?” 温宸原本以为所谓的效力,就是签个契约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如此诡异的情况,自然要问个清楚。 “麻烦!” 中年骑士眉头一皱,不耐烦的道: “你不用知道太多,这东西连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制的!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现心牌是飞仙岛上的修仙者大人们炼制的东西!只要你在现心牌的注视下,许下的承诺就会生效,除非你能成为修仙者,有了飞天遁地之能。否则一介凡人一旦反悔,哪怕逃到千里之外,现心牌里面的转轮鬼王也会瞬间取走你的魂魄,从此之后,你就变得痴痴呆呆,和活死人无异!” 中年骑士的解释虽然粗糙,但温宸却听得心头大震。 修仙者?飞天遁地?现心牌?转轮鬼王? 自己究竟来到了一个什么地方? 第97章 “老天!当真是不可思议!这随侯珠居然把温宸整个人都带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身穿这个概念, 在这个年代,绝对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 和以往的玉佩魂穿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大宋读者来说,是完全无法想象的新奇。所以才刚在最新章节一出现, 便瞬间震惊了汴京人, 在市井的酒楼茶肆里引起了热火朝天的讨论。 “确实不可思议!这可不是普通的穿越, 随侯珠居然把温宸整个人都带过去了!天哪!这温宸究竟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也太神奇了吧!和大宋完全不同!这里的人居然生活在岛上, 还能驾驭那似马非马的怪兽?居然只吃了一个红色的果子,就能通晓对方的语言?” “那叫同音果!” 黄尖嘴茶馆,二楼。 一个摇着扇子书生摸样的男子, 闻言不赞同的纠正道。 “哎呀!甭管什么果子!总之很有用啊,若是咱们能吃上一颗那个......同音果,那岂不是也能通晓辽国金国还有高丽人的语言了?那往后出门做买卖可方便多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1节 说话之人正是汴京有名的行商苏利三, 他每年都要带着自家商队深入辽国和金国收羊皮和玉食, 很多时候随行的懂当地语言的向导生病了或者临时有事,他做生意的时候都为得语言不通而烦恼, 所以,说起话本儿里能通晓语言的同音果,自然是一脸的期待和向往。 “哎呀!那同音果算什么, 更离奇的应该是那个蓝衣女子拿出的现心牌吧!居然能不立字据就直接订立契约, 而且约定了还必须遵守,这东西要是大宋也能有的话,那牙人都该吃不上饭了!” 作为汴京有名的牙人,坐在茶馆儿靠窗位置的苏生平, 自然听不得这种瞧不起牙人的话, 不高兴的道: “呵,墨瑾公子的书里可是说了,那东西是修仙者大人们炼制的, 在现心牌的注视下,许下的承诺可是不能反悔的,否则就算逃到千里之外,也会被里面的鬼王也会取走你的魂魄,变成痴痴呆呆的活死人。” 末了,嗤笑一声: “再说,就算有现心牌,你就敢用么?” “额......我,我不敢!那转轮鬼王,一听就有点可怕!我可不敢对鬼许诺啊!” “对啊,就不知温宸最后许诺了没有?” “肯定许诺了吧,不是那中年人说那里晚上会有可怕的海兽出没吗?人在矮檐下,能不低头么!温宸此刻连动弹的力气都没有,想要活命肯定得许诺的!” “呔!那岂不是受制于人了?那可是三十年哪!不成老头子了!” “三十年也比丢了小命强!不过那个海兽是什么?这么可怕!是海里的野兽吗?我只晓得海里有鱼!” 显然对于大宋人来说,完全无法想象什么是海兽。 “不晓得,我也好奇呢!不过我觉得温宸应该没事,不是写了吗,成为修仙者就可以摆脱契约的,温宸肯定能成为修仙者的。” “这修仙者就是长生不老的仙人吧?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地方吗!好想和温宸一样,去那个碎叶岛求仙啊!” “看书不仔细,有修仙者的是升仙岛不是碎叶岛!再说你怎么见识啊!还想去跳禹王台啊?” “做梦呢!没看到墨瑾公子写的吗!那温宸是有随侯珠跳下去才能穿越到碎叶岛,你若是没有随侯珠,跳下去就是红脸汉子的下场,摔得七零八碎的,连个全尸都没有!” “可随侯珠在哪啊?这样的天下至宝,大抵只有皇宫里才有可能有吧!” ....... 皇宫,大庆殿里。 官家身前放着两个碧玉盒子,正盘腿坐在厚实温暖的白色的羊绒毯上,和玉清和尚坐而论道。 “大师以为,墨瑾公子这话本儿上说的修仙之事,是真是假?” 官家信奉佛法,所以玉清和尚作为大相国寺的高僧,经常被召来宫里和官家研读一道佛经,而玉清大师作为德高望重的高僧,自然熟读佛经佛法,闻言不紧不慢的道: “说实话,那墨瑾公子话本儿里写的是真是假,老衲不敢妄言。不过书里最后说的的轮转鬼王,倒让老衲想起了在一本梵文佛经中看到的轮转王,遮迦越罗王,五华威灵真君轮转大王,他便是身具十二法相的真法之王。因手持有金、银、铜、铁四种轮宝而得名。是十殿阎王之一,身处地府的第十殿轮回殿,掌管六道之轮回。” “啊?大师!那就是说书中所说的修仙之事是真的了?” 说这话的人是内宫大总管李齐,他作为一个阉人,除了最喜欢的权势和钱财以外,自然最关注轮回和下一辈子的事情,所以,一时不查倒是抢了话。 反应过来便连忙躬身请罪: “陛下恕罪,臣无礼失言了!” “无妨!” 官家本就性子温和,很少责骂内侍,尤其对于常伴自己左右的李齐,私下里自然更没有那么计较,反倒笑呵呵的道: “正好朕这里有两枚随侯珠。” “两......两枚?” 李齐一脸懵逼,有些张口结舌的重复道。 这东西不该是独一无二的才对吗? 官家没有理会李齐的懵逼,一边说着,一边随手将身前的两个碧玉盒子打开。 左边的玉匣子里,是一颗直径长达一寸的白色明珠,散发着淡淡的月光一样光辉。 右边的匣子里,则是一颗手掌大小,蓝绿白混合的蜻蜓眼琉璃珠,琉璃珠上有七八十圈的圆目眼珠纹,就像是蜻蜓的复眼,看得人眼晕。 “陛下,这两个珠子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啊?” “你以为呢?” “额,若按着那墨瑾公子书上所说,自然白色明珠更像是真的。” 李齐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道: “不过那随侯珠最开始是灰扑扑的,很不起眼呢!” “呵呵!传言称,随侯珠在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后,便被始皇收藏。也没有人再见过它的踪影,所以不少人猜测,随侯珠是被始皇带进了他的陵墓。至于随侯珠的真面目,千百年来一直众说纷纭。有人说其是一枚夜明珠,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碧色的萤石,朕也无法确定。” “啊?那这俩都是假的?” 李齐顿时傻眼,刚刚升起的穿越修仙梦,顿时就破碎了。 “怎么,你想试试?和那温宸一般去碎叶岛不成?” 官家把玩着白色的明珠,笑眯眯的打趣道。 “臣不想,臣舍不得陛下,臣要一辈子伺候陛下!” 李齐顿时目不斜视,一脸坚定的摇头。 他不傻,一个不知真假的珠子,万一搭上自己的老命可不划算,一顿饱和顿顿饱他还是能分得清的。 “老滑头!” ...... 相比于男人们对于对于修仙的同音果和鬼王的关注,小娘子们就更细心一点。 曹家族学里。 曹晴有些诧异的道: “你们发现了没有,有点奇怪啊!那温宸之前是黑色的头发,如今到了碎叶岛之后,竟然变成了银色的头发了?” 不得不说,当时设定温宸变成银发的时候,杨蔓娘心里还是有些虚的,但是考虑到他在那么危险的情况下活命,总不能一点代价都没有吧,那也太儿戏了。但是设置身体上的残缺,肯定是不够爽的,那只能设置一个无伤大雅的代价,所以,她就把主意打到了头发颜色上。 赤橙黄绿青蓝紫肯定不行,太汤姆苏了,而且有点过于挑战古人的审美。 如月光一般的银发,无疑是最合适的。温宸未来自然要成为一方大佬的,总不能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独特的记忆点吧! 毕竟君不见,哪本修仙文和修仙剧里里没有一个白毛大佬! 而且银发是带有神性的,它像雪一样干净,纯粹,清冷。 可以让优雅更优雅,高贵更高贵,疯批更疯批,仙尊更仙尊,反派更反派,总之,银发对任何气质都有无限的加持和突出作用。尤其在修仙世界中,银发白袍的高手,这绝对是非常拉风的,比黑发白袍拉风有逼格的多,也更有一方大佬的气质。 “我也发现了,我觉得应该跟随侯珠有关系,上一章不是说,随侯珠的银色光芒浸入了他的身体么?不过我觉得银色的头发也没什么,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而且也还是好看啊,你看书里写了他面如冠玉,头发是月光的颜色,感觉是那种很清冷的与众不同的美男子啊!” 不得不说,小娘子们对于美的东西,接受的速度很快。 “我也觉得挺好看的!之前还不觉得,但是仔细想想,白袍银发,面如冠玉,确实非常的干净,更有仙风道骨的感觉!” “确实,银发白袍,面如冠玉,我都能想象的出温宸多出众了。” 小妹妹曹绵显然是个白毛控,一脸憧憬的道: “要是能见到真人就好了!” 显然,杨蔓娘不是审美荒漠,主角温宸的白毛设定,在北宋并没有水土不服,白袍银发,面如冠玉,这独特的设定,小娘子们不但没有反感,反而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激发了骨子里的白毛控。 当然,这些市井和皇宫的讨论,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此刻的她,正在接待一位特殊的客人。 一为官媒,还是一位衣着华丽,穿红色褙子,头戴紫色头盖的官媒。 读者老爷们不是大宋人,或许不太了解这紫色头盖的官媒是什么意思。 且听我细细为您道来。 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大宋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便到了可谈婚论嫁的年纪。 连《诗经》中也说,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所以说到谈婚论嫁,那自然少不了媒人。 能做媒人的,就像现代的销冠一样,基本上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善于察言观色,且口齿伶俐办事麻利的,否则也吃不上这碗饭。 但在大宋,媒人也是分高低等级的,而且律法规定,不同等级的媒人,穿戴规范和说媒范围也是不同的。所以,一般只需看一眼穿着,就能知道是什么等级的媒人。 比如,替普通贫民百姓说媒的媒妇们,一般穿着随意,没那么多讲究,甚至有些就是巷子里年纪大一些的妇人客串兼职,只赚个灯油钱。比如杨蔓娘刚穿来大宋的时候,那位给她介绍亲事的刘婆子便是如此。 而为中等的大户人家说媒的媒妇,则就讲究一些,大多头戴冠子,梳黄包髻,衣着整洁,手里拿着清凉伞,一般都是两两同行,比如之前为杨蔓娘说媒的刘媒妇和王媒妇,便属于中等媒人。 而为名门望族和朝中高官撮合婚事的上等官媒,则衣着华贵,穿红色褙子,戴紫色头盖。 第98章 今日来杨蔓娘家的, 便是这样一位上等官媒。 “娘子请喝茶。” 孙婶适时的往前厅里送上茶水和点心。 “多谢!” 官媒接过孙婶倒的茶,欠了欠身,便笑吟吟的对杨蔓娘自我介绍道: “奴家住宜人坊, 夫家姓云, 所以外头都唤我云嫂子, 今日贸然登门, 还请大娘子勿怪。” 这位云嫂子身材微丰,双目含笑,长了一副和气的面孔, 一举一动都给人一种娴雅之感,倒不像是普通的媒妇,让杨蔓娘莫名的想起之前去曹家做客遇见的贵妇人们, 遂笑着回道: “怎会, 云嫂子客气了。” “家里就大娘子一个人么?” 云嫂子喝了一口茶,放下茶盏, 笑呵呵的道。 虽然上门之前,姚副指挥使就跟她说了这位杨娘子家里的情况,家里只有姐弟三个。但毕竟是彼此头一会见面, 对方又是个没有长辈的姑娘家, 总不能上来就给人说亲,那就太突兀太不懂礼数了,该有的拉近关系的闲聊还是必不可少的。 时下的人与人的交际就是如此,杨蔓娘对此自然也是心知肚明, 闻言不急不徐的道: “我家弟弟和妹妹都有事出去了。” 云嫂子的目光落在对面小娘子端正秀气的脸上, 真心实意的赞道: “大娘子一人带大弟弟妹妹当真不易呢。” “您过奖了,他们两个,都是极懂事的。”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2节 这几句话不痛不痒, 就像英国人见面讨论天气一样,没什么营养,但却是必不可少拉近关系的寒暄。 寒暄过后,话题便自然而然的转到正事儿上了: “不瞒娘子,奴家今日上门也是受人所托,想为娘子说一门亲事。” 见杨蔓娘面色如常,云嫂子心里佩服她端庄持重的同时,便顺势介绍起了情况: “男方是上护军,云麾将军、皇城司指挥使傅大人。” “傅大人?” 杨蔓娘愣了一下,皇城司指挥使傅劲光她自然是认识的。只是彼此身份地位相差太多,杨蔓娘从未想过这方面。 而且,几次接触,她也不觉得对方对自己有这方面的意思。自从那次几个月前,白绾绾吃了对方的鱼,她后来又回送了对方一筐桃子,对方很客气的收下之后之后,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又怎么会突然来提亲? 杨蔓娘有些想不明白。 “呵呵,看来娘子也有所耳闻,傅大人今年二十有三,和娘子年岁也相当。而且官高爵显,相貌端正,德行高尚,家境富裕,背景深厚,且在汴京有一座十亩大宅,若是与他成婚,婚后必定生活美满,令人艳羡。” 这位媒人的话,用现代来说,就是男方家庭条件优越,有房有车,事业有成,为人正直诚实,有钱且人品好,是个上好的男孩。 “不知大娘子可愿约定一个吉日,彼此相看一下,若是中意的话自然是极好的,若是不中意,也无伤大雅,奴家会定不会让双方失了体面。” “额......” 杨蔓娘踟蹰片刻道: “暂且让我考虑几日,再答复嫂子如何?” 和傅劲光的几次接触,杨蔓娘对于和这位指挥使大倒是不反感,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想了想,还是没有直接拒绝。 ...... 傅府。 “姚副使!” “见过姚大人!” 姚小楼穿着一件冬季皇城司制服,一路行来,下人们都恭恭敬敬的行礼,作为指挥使傅劲光最信任的下属兼兄弟,姚小楼是指挥使府的常客,几乎每隔几日,都要过来一次,所以,府里的下人早就习惯了。 “姚大人来了!” 一进二院,亲兵都头罗顺便笑嘻嘻的上前打招呼。 “你小子!” 虽然姚小楼官职比罗顺高几级,但他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和底下的人从来都打成一片,揽着罗顺勾肩搭背的走到僻静处。 左右瞧了瞧,又瞥了一眼的书房的方向,压低了嗓子: “大人身体如何?昨晚睡得怎么样?” “大人这几日身体好多了,不过睡觉还是老样子,一直到四更天才睡了一会儿,早晨又早早的起来了。” 傅劲光有非常严重的失眠。 究其原因,便是当年在西军的时候,和西夏人作战头部中箭受了伤的缘故,虽然最后活了下来,但是那支从额头射入的箭矢,箭头一直没有取出来,便留下了非常严重的后遗症。所以这些年,他一直都有非常严重的失眠和头痛,还有畏寒畏风的症状。 畏寒畏风使得他不光冬天,连春秋两季天阴的时候都要穿厚厚的鹤麾。头痛没什么法子,基本上都是靠着强大的的毅力忍耐,这些年也算是习惯了。 但是唯独失眠一直让他很苦恼,所以就常常想办法看书,找偏方,早年找到一个偏方,说吃蚕豆可以治失眠,所以便常年吃炒蚕豆,后来这几年又自己看医书,给自己开方子,谁知一个月前,写了一个新方子让亲兵去抓药,吃了之后便昏迷了三天,吓得得到消息赶来的姚小楼以为他不行了,当时就放声大哭。 后来还是御医来了,才把人给救了过来。因为怕再出什么事儿,所以姚小楼这几日来的更勤了。 “姚小楼!” 两人正嘀咕呢,里面传来指挥使傅劲光的声音。 书房里,桌子上摆着一盘炒蚕豆和一张地图。 傅劲光裹着厚厚的鹤麾,整个人窝在太师椅上,脸色苍白,面容消瘦,正在批阅殿前司清早送来的陈条。 “指挥使!” 傅劲光眼皮儿未抬,低头批阅着陈条。 傅劲光冷峻寡言,喜怒不形与色,永远都坚毅且指挥若定,他从来没有失态过,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连官家也说他,举止文静,内含勇猛。 姚小楼和傅劲光虽然对外是上下级,但私下里却情同兄弟。有过命的交情,他是最了解对方的。知道他私下里其实是个很宽容的人,很少责骂下属。就算情绪激动时候,说话也声音不高,此刻这般,显然已经是不愉了。 不免有些心虚: “额......你找我啊?” 傅劲光缓缓放下手里的陈条,从身前的白色瓷盘儿里,捻了一颗炒蚕豆。 语气淡淡的道: “你派人去杨家提亲了?” “额......你知道了啊!” 不用想,肯定是罗顺那小子说的,难怪刚才看见自己就心虚。 姚小楼心里忿忿的骂着罗顺,但还是老实的回话道: “确实是我找人去杨家提亲的。” 傅劲光对那位杨大娘子的心思,旁人瞧不出,但跟着他多年的副手姚小楼还是能瞧出来的。 “作为兄弟,有些话我不得不说。虽然我不知道那杨姑娘有什么好的,但这大半年,若是没有你在背后护着,他们姐弟三个日子又岂能那么安稳?你之前病的时候,已经有媒人上杨家说亲了,所以我才就找人去提亲,反正你罚我也罢,怪我也罢,我都要这么做,总不能眼看你心悦的女人嫁给旁人!” 傅劲光抿了抿唇。 过了半晌,才起身轻轻拍了拍姚小楼的肩膀,正色说道: “成亲不是儿戏,你应该知道,我的身体......” “哥!” 姚小楼打断了他的话。 梗着脖子,一副打破砂锅追问到底的样子: “你真的放的下杨姑娘?看到她嫁了别人,被别人抱在怀里也无动于衷?” 傅劲光闻言。 俊秀的面孔瞬间变得冷酷无比。 他眯了眯眼,语气冷冷的道: “死之后的事,我自然管不了!但我活着的时候,杨姑娘只能是我的人!” “谁敢用手碰她一下,我就剁了他的爪子!” 第99章 若说这段时间, 汴京最热门的关键词是什么。 那十个人里,九个半都会告诉你。 修仙!温宸! 是的,自从杨蔓娘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连载以后, 上至达官贵人, 下至贩夫走卒, 随便找一个人, 都对话本儿里的内容说上两句。 这不,王门蛮家正店大堂里,众人酒足饭饱之后, 便在讨论温宸在碎叶岛的事情。 “你们看了昨儿个新发的章节了吗?” “看了啊,真想不到,我原以为一个碎叶岛也就是个巴掌大的小岛, 岛上人也跟乡下人一般, 没想到碎叶岛竟然有两个汴京大哩,还那般繁华, 有那么多奇异的香料和珍珠贝壳,而且这些岛上的人竟然能捕捞到和牛犊子一样大的鱼,当真是不可思议!” “书里不是说了么, 像碎叶岛这样大小的岛屿在蓝海上有九个, 这些都是升仙岛的子岛,连升仙岛的百分之一都不及,真不知那升仙岛会是什么样!” “我也好奇哩,不过像知道升仙岛什么样儿, 大抵得等温宸去升仙岛了!” “那不得等到猴年马月了, 温宸如今还在岛主府做马夫,呔!得做三十年哩!” “那不叫马夫,那叫飞龙杂役, 是专门照顾那似马非马的怪兽的。” “还不是一样么,在大宋不就是马夫么!跟那蓝采菱签了三十年的契约,居然就是伺候那些畜生,太憋屈了!” “就是!不是修仙么,温宸连个仙人都没见着!” “就是,温宸到底怎么求仙的,这都穿越到那碎叶岛快一个月了,也没个动静,太急人了!难道要做一辈子飞龙杂役不成?” 这毕竟是升级流修仙,所以男主温宸最初的起点自然不能太高。加上最近这段时间,因为行文的需要,也为了让笔下的碎叶岛更真实,所以,杨蔓娘借着温宸的眼睛描写了碎叶岛的风貌,异域的奇特风貌让很多大宋读者都大开眼界,但是毕竟没有众人所关注的修仙内容,所以便有很多读者着急了。 甚至写信到报房。 对此,杨蔓娘自然也是知道的。 所以,她自然不会让读者失望,这会子正在为大宋读者准备修仙的第一课,灵根和法器。 这一日,温宸正在飞龙厩里给飞龙刷毛,这是他来岛主府这一个月做的最多的活计。 突然中院里传来十八声清脆的鸣锣声。 “咚,咚,咚......” “温宸,快走了!去中院!” 平常一道做活的杂役于东催促道。 岛主府的规矩极为严格,每次十八声铜锣结束,所有人就要在中院集合,否则便要受罚。 “今日是为了什么,这会子召集所有人?” “哈哈!你们还不知道吧,今日升仙岛的大金船来了!!” “啊!修仙者大人来了,是选徒大会!” “哈哈哈!终于赶上了!” 温宸闻言有些好奇的道: “什么是选徒大会?” “你连这都不知道!哦,忘了你是外面来的了!选徒大会二十年一次,是升仙岛上的各大宗门的修仙者大人们来收徒的日子,只有有灵根的人才会被大人们看重,成为灵徒,修炼法术!” “做了灵徒,就等于二次投胎!不再是普通人了,可以横着走,就连岛主都得敬你三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3节 “那什么样的人才有灵根呢?” 温宸心中一动,他可没有忘记之前中年骑士说的话,自己身上的契约,除非成为修仙者才能解除。 “这可不好说,灵根这东西挺玄乎的,不论贫富贵贱,年纪大小,也不分男女,命里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二十年前那次选徒大会,咱们碎叶岛几十万人里,似乎才出了五个有灵根的,还是最低等的水土双灵根。” “水土双灵根不好吗?” “唔,应该不好吧,听说似乎是灵根越多越好,五灵根是最好的!” “不对!是天灵根和雷灵根最好!听说尤其是雷灵根,天生就能掌握雷系法术!” “瞎说!明明是五灵根!金木水火土,灵根越全越好!” “你也不是修仙者!你才瞎说,我是听总管大人说的,咱们碎叶岛几十年前就出了一位雷灵根天才,被好几家宗门抢着要呢!” “那也......” 温宸没有再说话,轻抚了一把放在胸口的随侯珠,站在人群中,默默的听着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 随侯珠自从来到这个奇异的世界之后,又恢复了之前灰扑扑不起眼的样子,即使他后来很多种法子,珠子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让他不免有些郁闷。 “咚!” 随着一声巨大的鸣锣声,整个中院瞬间安静了下来。 岛主蓝瑜的声音从高台上传来。 “大码头的登天阶已经开放了!今日是咱们碎叶岛二十年一次的选徒大会,也是分辨仙凡的日子,凡是这二十年新出生之人,以及从未测试过灵根之人,一刻钟内赶往大码头登天阶。” “是!” 碎叶岛人有两次投胎的机会,一次是娘胎,另外一次便是选徒大会了。 所以,几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慌慌忙忙的赶往大码头,一眼望去,乌泱泱全是人头,温宸跟随着摩肩接踵的人群,走在去大码头的青石路上。 差不多一个时辰左右,才终于到了。 温宸神打量下眼前的情形。 这是一个百余丈宽广的青石平台,四周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没有。但本地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一到码头便都跃跃欲试的抬脚踏上石阶。 但踏上一阶之后,台阶没有任何的反应,便都垂头丧气的下来了。 “哎!没有亮!我没有灵根!” “我也没有,本来还想着我是不同的呢!” “灵根本来就是万里挑一,又岂是人人都能有的!往年几十万人里才有几人,没有灵根才正常!咱们注定是凡人了!” 虽然来测试的至少十几万人,但却进行的很快,几乎只要塌上石阶,就能迅速辨别有没有灵根,不到一个时辰,就测试了几万人。 但一个有灵根的都没有。 温宸站在人群中,很快便看明白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灵根,但是他肯定是不会放弃这样的机会的,毕竟他也不想做一辈子的飞龙杂役。 看着登天阶上的人越来越少,他也毫不犹豫的走了上去。 “哗!” 当温宸踏上第一阶的时候,整个台阶瞬间泛出金色的光芒。 人群中顿时哗然! “有灵根!” “啊啊啊!有灵根!那白毛小子有灵根!” “他是谁!” 在场的众人顿时议论纷纷,羡慕的眼珠子都红了。 不过此刻的温宸,跟根本没空在意这些,眼前的情景让他震惊不已,在他塌上台阶的时候,眼前的白雾如同水波一般消散了。 这哪是什么青石阶,分明是一条长长的白玉阶,玉阶的尽头,是一座还挂着一块写着“试炼阁”三个金字的匾额。 而在巨匾之下站着两个三十余岁,身穿蓝衣,头戴金冠的男女,正冲下面茫然不知的人群,指指点点说些什么。 看到让台阶显露异象的温宸,两人的眼中闪过一抹喜色。 “哈哈!蒋师姐,咱们终于找到一个有灵根的!差点以为这一趟白来了。” “那小子,你快上来!” 温宸并不是个喜怒形于色的人,虽然心中震惊,但还是一言不发的走上玉阶,在蓝衣男子的指点下,盘腿坐在一旁等待。 两个时辰后,从山下的石阶又走上来一男一女两人,最后等太阳快要落山之时,选徒大会结束,试炼阁里加上蓝衣男女,已经一共盘坐了九个人。 “我叫宗谢,是灵剑宗的弟子,蒋师姐是羽灵门的弟子,今年你们碎叶岛的灵徒,就是由我们两宗门来接收的,当然,若是不愿意进我们两宗,想去其他宗门的,也可以退出。” 宗谢脸色肃然,说完这一句顿了一下。 但显然大家都不傻,没有一个人退出的。能做灵徒就不错了,还有什么可挑的,大家都是普通人,连其他宗门在哪都不知道,退出才是傻子。 “好,既然都不愿意退出,那么我来接下来的话,你们要仔细听。” 众人不敢怠慢的纷纷站起身来,凝神恭听,温宸自然也不例外。 大家都不傻,知道能否进入修仙门派,可就完全取决于眼前的两位,自然不敢给两人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见众人识趣,并没有乱成一团的样子,那位叫宗谢的师兄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登天阶只能测试你们是否身具灵根,却无法测试你们具体有几灵根,什么类型的灵根,这些都需要到宗门才能确定。” “本宗和羽灵门收录弟子的标准,诸位道友初次进入修仙界,想来还不知道。那在下就不在此说一遍。凡是双灵根以上,或者特殊灵体的,年龄十八岁以下的道友,就有资格加入本宗,成为内门弟子。” 事关自己的利益,人群中一阵的骚动。 唯一的一位女子灵徒起身问道: “那若是双灵根以下呢?” “双灵根以下,基本上修炼功法就比较艰难了,修炼资质太差,做普通人更好一些。若是不愿意放弃的话,也可以做外门杂役弟子。” 宗谢冷扫了一眼女子后,平静的说道。 众人闻言,都一脸担心,显然都怕自己资质不好。 “好了,该说的都说完了,你们自己掂量,两派长老们还在等着呢,咱么先回宗门!” 旁边的蒋师姐一抬手,一道蓝光从其袖口飞射而出,一个盘旋后,化为一块巨大的蓝色锦帕,在离地数尺高的地方轻轻漂浮着。 “你们几个都上来吧,我先带你们回宗门,检验完修炼资质,若是不到入门标准的话自然会再你们送回来的。” 那位蓝衣的蒋师姐身形一闪后,先站到锦帕法器上,面无表情的道。 七人都是第一次见到法器,震惊的互望了一眼,一阵迟疑后,还是都上了锦帕。 蒋师姐这才一掐法决,锦帕散出一阵蓝光,化为一团蓝芒,破天飞遁而去。 众人盘腿坐在锦帕法器上,感受着两旁呼呼的山风,和飞快后退的景色,一开始还很害怕,到后面也慢慢适应了。 开始闲聊起来,其实说是闲聊,倒不如说是众人在问,宗谢在答才对。 “宗师兄,修仙者真的能长生不老吗?” 之前发问的女子率先发问道。 “呵呵,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修仙者也要划分境界的,修仙者的寿命可和修炼的境界息息相关。不同的境界,寿命也是不同的。你们现在只是灵徒,寿命和普通人无异,能活到一百多岁的,那已是长寿。一旦开始修炼,便可以进入炼气期,之后再修炼到筑基、结丹、元婴,每度过一层境界,寿命自然就增加一百五十年。” “那世上就没有真正的长生吗?” “自然是有的,元婴之后,度过炼虚、合体、大乘,之后再渡劫飞升仙界,自然就可以与天地同寿了。” 第100章 灵根?灵徒! 筑基、结丹、元婴?渡劫飞升!天地同寿! 这些新奇的修仙设定刚一出现, 便在大宋掀起了一片讨论的热潮。 “哈哈!不愧是是墨瑾公子哪!这写的当真是绝了!” 《新闻》报房里,岳阳老生拿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满脸钦佩的道: “也不知这墨瑾公子脑子怎么长的?原本之前那可以带真人穿越的随侯珠, 和能听懂异国语言的同音果就已经足够离奇, 让我自叹弗如了。没想到居然还有更离奇的!选徒大会?决定仙凡的灵根?当真厉害哪, 竟然写出如此天马行空的离奇情节, 这般修仙,简直颠覆了我的想象!” 作为同行兼老迷弟,自从《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开始, 杨蔓娘的每一次新章节,岳阳老生都要第一时间看的,然后再和报房里的其他人一起讨论。此刻看到新章节中关于灵根的精彩设定, 情不自禁的读了出来: “夫灵根者, 乃修行之基,修仙者立身之本也, 乃修仙者体内灵气汇聚之处,灵根自先天而生,后天难移, 世间生灵, 非有灵根者不可修行。” 这句话道出了修仙的根本,是杨蔓娘当时想了很久才写的。 这毕竟是一本升级流修仙文,那么注定就是一个不断竞争和淘汰对手的过程,那就要不断地设置淘汰标准, 首先最大的淘汰标准就是灵根, 毕竟碎叶岛几十万人口,如果没有灵根这个设定,那总不能几十万人都修仙吧!大家都一样, 那还算什么爽文! 所以 ,灵根就是一个共同的标杆!就是一个仙凡之间的分水岭! 岳阳老生自己本身就是写话本儿的,自然知道墨瑾公子新章节的这些设定有多牛逼多抓人。尤其是这个灵根的设定,是一个完全不输于穿越和随身师父的设定!而且这些设定绝对是是独一无二,非常具有可信度的! 岳阳老生几乎可以想象,这新的一章一出,必然改变大宋人对修仙的认知,灵根也会成为一个修仙的标杆!以后所有人说修仙,必然要提到灵根。 “是啊!我原想着温宸去了碎叶岛,大抵会遇上仙人,被仙人点化成仙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这样!不光有灵根,还有宗门!法器!而且修仙竟然还分那么多境界!这些东西想破脑袋都想不到的!当真是离奇啊!” 一旁的撰稿刘思闻言,也语气感慨的道: “而且,练气,筑基,结丹,元婴,炼虚,合体,大乘,渡劫,飞升!每增加一个境界寿命增加一百五十岁,这墨瑾公子怎么想的!居然能写出这般多的境界!难道墨瑾公子这修仙手札上写的故事,当真是真事儿不成?” 越详细具体的东西,人们越觉得越可信。就像绝大多数人都会掉入的一个思维陷阱就是,大家往往更容易相信那些更具体更详细的信息,即使它并不是真相。 杨蔓娘的小说里,头一次将修仙量化,在书里具体的描述了修仙的必要条件,描述了各个境界的寿命,描写了宗门和法器,这样具体且逻辑自洽的描写,再加上书名的迷惑,让她笔下的修仙世界更加的真实,具有非常高的可信度。连刘思这样的资深撰稿,看罢一时间也有些分不清故事的真假了。 “若是真的就好了!我也去修仙!” 岳阳老生笑着道: “不过说实话,墨瑾公子当真是鬼才哪!每一本书都有新意,而且每写一本就有人跟风,之前谢写《梦回盛唐》,后面的书一股脑儿穿越的,后面写那个《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又是一大堆跟风的,如今这修仙一出,我估摸着,以后写修仙话本儿的,都不会写什么烧香拜佛,都得按着她划分的这个境界来写了!” 不同于以往市面上的那些寻仙问道的话本儿和小说里,某人做好人好事,感动阎王增加阳寿的设定。也不像时下市面上的寻仙问道小说话本儿里,主角无论男女,也不管外貌,也不事生产,也不用干别的,只需要诚心烧香拜佛,就可以感动上天的唯心主义设定。 杨蔓娘笔下的修仙,是历经时代考验的升级修仙流,强调的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神仙,也没有阎王,更不烧香拜佛。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修仙模式,一切都可以被量化,修仙不再是那么的虚无缥缈,被动的等着神仙赐予你什么,而是自己主动的由普通人去修炼成仙,这和以往的修仙话本儿完全不同!无论是主角的认知和魅力,还是修仙的境界设定,宗门,飞行法器的出现,都可以说是全方位碾压前者,是修仙话本儿中的顶配。 灵根?会飞行的锦帕!像障眼法一般的登天阶!杨蔓娘话本儿里,这些这个年代的人,就算是做梦都想不出的东西,安全颠覆了大宋人的想象。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4节 两者相比,就好比一个是咸菜窝窝头,一个是帝王蟹龙虾,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所以,《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新章节才一发售,不到三个时辰。汴京的每一个茶坊,每一座酒楼,都能听到有关于话本儿内容的热火朝天的讨论。 “老天!当真是太神奇了!没想到能不能修仙竟然要看有没有灵根!” 灵根这个设定,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十亩竹园一根笋——独一无二! 对于大宋读者来说,是绝对是新奇的。所以才刚一出现,便让无数读者惊呼。 “确实神奇!但也太残酷了!竟然不看出身,不看贫富贵贱,只看灵根,这岂不是说,一个人若没有灵根的话,就直接断了念头,根本不必想修仙的事儿!这也太不公平了!” “这是修仙,是追求长生!谁不想长生久视!又不是一人一个分果子!说什么公平!我觉得灵根这种说法,虽然有些残酷,但还挺可信的,修仙可不是小娃子过家家,人人都能掺和一脚,我倒是觉得墨瑾公子书里说的对,修仙有门槛才是正常的!” “不错!仙人岂是人人都能修的!肯定有门槛的。而且那些烧香拜佛被仙人垂青的就公平了吗?谁家不烧香拜佛,凭什么仙人垂青你不垂青别人?难道你头顶比别人多长了一个角?我倒是觉得一切用灵根说话,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明明白白的,这样才是真的公平!” 无灵根不可修仙,这个设定虽然有些残酷,但却很真实,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物竞天择。 想要修仙,必须要有灵根!一切都是可以量化的,有条件的!是有规则的!虽然冷酷,但众人仔细想想又是那么的合理,似乎天生就该如此。 “不错!确实如此!” “对!那灵根是与生俱来的,若是生来就没有那也没什么可怨的!” “相比于灵根,我倒是觉得那登天阶当真是神奇,那两个修仙者站在上面指指点点,底下的十几万普通人居然看不见?” “确实厉害!这应该是修仙者的障眼法吧!” “确实神奇!不过我觉得最厉害的还是蒋师姐!她袖口飞出的蓝色帕子,居然能带着这么多人飞上天空?真不知一块小小的帕子,是怎么做到的!” “是啊是啊!太厉害了!人居然可以飞到天上!” “简直不可思议!” 杨蔓娘笔下的修仙世界才刚刚初露端倪,甚至都没有具体介绍宗门长老,修炼和储物袋这些。但只是一个飞行法器和一个登天阶的障眼法,整个修仙世界的逼格,就已经立起来了。 这高大上的飞行法器,让大宋人对话本儿里的修仙世界才初窥门径,就惊为天人。 就像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这才是修仙哪!可以说,自从蒋师姐的飞行法器才一出现,便瞬间把以往那些跪在地上,烧香拜佛,感动天感动地的求仙话本儿,给一脚踹出了二里地! 众人不由的赞叹起蒋师姐来。 还有认真的人,一边说一边掏出自己的随身帕子,一边比划: “你们说这薄薄的一张帕子,怎么能承受的住那么多人呢?” “哎呀,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说了嘛,那个帕子是法器!是修仙者的法器!跟你手里那擦嘴的帕子可不是一回事儿!” “就是!那可是修仙者的法器!” “说实在的,我原本以为修仙就是被仙人点化,成了仙就长生不老了,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多门道,还要划分那么多的境界哩。” “可不么,修仙不容易!墨瑾公子不是写了么,温宸现在只是灵徒,之后还有练气,筑基,结丹,元婴,炼虚,合体,大乘,之后还要渡劫,飞升仙界,才能成仙,长生不老和天地同寿哩!” 靠窗的位置,一个摸样斯文的男子拿着手中的朱雀门小报读道。 “哎呀!若是我也有灵根就好了!我要求不高,也不奢望修炼到合体大乘了,我算了算,一个境界章一百五十岁,我就修炼到元婴,能活个六七百年我就满足了!” 说话之人胖乎乎的,穿着一身绿色锦袍,一脸的期待和向往。正是汴京有名的富商王满,他是汴京的药材大商人,家财万贯,几乎控制着汴京一半的药材销售,家财万贯,儿女双全,所以对于长生修仙是格外的渴望。 “王员外!您这要求还不高呢!六七百岁,比那金明池里的王八都长寿了!再说咱们又不在碎叶岛,就算有灵根也没法子知道啊!大宋可没有登天阶哪!” “哎呀!可惜哪!真想和那温宸一样,能参加那个选徒大会!” “哈哈!灵根是万里挑一的东西!你没有灵根去也是白去!” “谁说的!今年清明烧纸的时候,我们老王家祖坟可是冒出一缕青烟的,呈祥云状,祖宗保佑,岂能没有灵根!” “哈哈!你就吹吧!隔壁街上要饭的老邹头儿,见天说他家祖坟冒青烟,还是官帽状呢!不还是个叫花子!” “哎呀,别争了,咱们就算有灵根也没用,大宋也没有修仙的宗门哪!没看墨瑾公子书里写的,那温宸有了灵根,还要那两个宗门师兄师姐引路呢!普通人就算有灵根,不能拜入修仙宗门也是白搭!” “也是,那宗谢不是说了么,羽灵门和灵剑宗收录内门弟子要双灵根以上,或者特殊灵体的,若是修炼资质不好,还要送回来的。” “不知温宸是什么灵根?能不能有两个灵根?” “对啊,温宸能不能做内门弟子?会进哪个宗门?” “他不会被退回来吧?” “好想看新章节!” 第101章 今儿是十二月十五, 天气晴明。 睡了一夜的杨蔓娘起来穿上家常衣裳,叠好被子来到外间,提起炉子上的铜壶, 在往常刷牙的竹杯子里兑上热水, 一边拿刷牙子蘸着皂角浓汁刷牙, 一边顺手翻了翻窗台上的二手黄历。 唔, 宜宴会、出行,求嗣、修宫室、祈福、纳财。 “汪汪......” 伴随着小奶狗的叫声儿,正屋外间的门被推开了。 老三杨盼娘穿着新做的粉色褙子, 抱着幽影走了进来,笑眯眯的道: “大姐,你起来啦!” 今儿个十五, 是文绣院每个月放假的日子, 昨儿下午孙伯便赶了牛车去接老三回来。 如今不比之前,家里五口人, 冬日里买菜出行也比以前频繁,没个牛车到底不方便,所以, 又置办了一辆新牛车。 “唔。” 杨蔓娘随口应了一声, 摸了摸幽影毛茸茸的脑袋。 每天喝牛乳,小家伙长得很快,这才不到两个月的功夫,个头儿就比白绾绾大了一圈儿, 原本刚来的时候白绾绾还总欺负她, 如今倒是反过来了,打了几架后,白绾绾都是躲着它走。 这不, 瞧见幽影进屋,原本还在炉子边儿惬意的打呼噜的白绾绾,起身喵喵的骂了几句脏话,就顺着门缝儿跑走了。 刷完了牙,杨蔓娘洗了把脸,拿湿帕子擦了擦脖子,随口问道: “今儿早上吃的什么?其他人呢?” “早上孙婶早晨蒸了笋肉馒头和鱼肉馒头,拌了辣脚子,熬了豆蔻汤。” 杨盼娘一边拿专用的梳子给幽影梳毛,一边道: “二哥一大早就去报房了,听说是拉了个外地来的广告大主顾。孙伯吃罢饭也赶车去潘楼了,家里的果子没了,买两篓子蜜桔。还有昨儿个李氏小报上登了广告说,潘楼那边儿的王记海货铺子新到了一批海鱼,个头有脸盆那么大哩,所以我让孙伯顺便去买几条回来。” “哦。” 拜杨蔓娘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所赐,汴京人对于碎叶岛的生活特别向往,所以爱屋及乌,对于各类海货也产生了巨大的兴趣,还有各类漂亮的贝壳,在汴京市场上格外的走俏。 相比于往年冬天,大多买牛羊猪肉,今年冬天的汴京市场上,反而是各类海货卖的特别好,尤其是海带,海兔,蛤蜊,虾蟹,海参,鲍鱼,乌贼,比目鱼这些,特别的走俏,很多时候,小报上广告刚登出去,几个时辰就卖完了。 “大姐,咱们一会儿去春水班,要不要带点东西过去?” 餐堂里,老三杨盼娘帮杨蔓娘盛了一碗豆蔻汤,递过来道。 “那是自然。” 杨蔓娘吃了一口笋肉馒头道: “等会买些点心和果子带过去。” 之前不是授权春水班改编杨卿臣和神仙妹妹的故事么,这两个多月的功夫,已经改编完成了。昨日林班主特意给杨蔓娘下了帖子,邀她去听,看看有没有不合适的需要改进的地方。 这也是这个年代曲艺人的常态,各大戏班子都很注重口碑。一出新戏编好了,并不会马上就在瓦子里开唱,而是会先私下里试演个三五场,广泛的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再按着意见做一些改动,尽量做到尽善尽美,才会正式登台,免得砸了自家的招牌。 “杨娘子,可把您给盼来了!” 杨蔓娘的身份不便公布,不好带着班子里的其他人来迎接,但班主林春水的礼数还是很足的,早早的便派了传话的小幺儿在巷子口看着,杨蔓娘的马车一进葫芦秧巷子,一身灰色兔皮裘衣的他,便早早的从戏班子大门口迎了出来。 上前拱手作揖,秀雅的面孔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 “一路辛苦了!” “林班主!” 杨蔓娘下车笑着还礼,指了指牛车上的点心和果子: “这是一点贺礼,不成敬意!” “哪里哪里!您快里边儿请!” 林春水一边招呼戏班子里的人来见礼,一边亲自给杨蔓娘姐妹俩引路。 “您太客气了!还带东西!说实在的您能亲自来春水班,我这寒舍就已经蓬荜生辉了!” 林春水的姿态摆得很低,但他这话倒不是虚话。 这个年代的戏班子,赚钱是一方面,口碑名声则更重要。若是一出戏编好了,却没有得到原作者的肯定,传出去是非常打脸的,甚至很多票友都不会捧场。 而那还只是普通的戏,《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光在汴京就有十几万的忠实读者,人们愿意看改编戏,很大程度上那就是冲着书来的,所以林春水更不敢马虎。加上杨蔓娘也不是普通的作者,以她如今在汴京话本圈子的地位,不夸张的说,她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自己这部戏的生死,她若是在小报上说一句,对春水班的改编不满意,那春水班的改编绝对就黄了。 所以,林春水才会这般郑重对待。 戏班的院子里打扫的很干净,人虽然多,却不乱。 中庭的柿子树熟了也并没有摘,而是一直挂在树上。在这雪白洁净的冬日里,成熟的柿子,如同一个个小巧的红色灯笼。在一点点明霜的映衬下。就如诗里所描写的那样,秋去冬来万物休,唯有柿子挂灯笼,让杨蔓娘莫名的感觉很美。 “杨娘子,这便是唱十七郎的曲飞鹰,和唱神仙妹妹的林朱。” 林春水特意将唱主角的两位叫过来给杨蔓娘见礼。 这两位主角都是男子,是的,神仙妹妹是由男子来扮演的。 戏曲里男扮女装,由来已久,从汉朝时候开始便有男优所扮的女娥,后来魏时出现了男扮女装的《辽东妖妇》,到了隋朝和唐宋的时候,戏曲里男扮女装已经很普遍了,尤其是唐朝的参军戏,几乎都是以男扮女的伶人,所以时下人对于戏里的男旦,早就习以为常了。 曲飞鹰和林朱都是春水班的台柱子,也是经常出入各大豪门贵胄府邸的,虽然奇怪班主会如此郑重其事的对待一位年轻的小娘子,但两人能做到台柱子的位置,自然是极有眼色的,连自家班主都要小心捧着的人,自然不敢随意得罪。 连忙一起上前行礼: “见过杨娘子!” 杨蔓娘也客气的起身还礼。 曲飞鹰长得很英俊,典型的浓眉大眼,英气勃勃。而林朱属于男旦,肤色非常的白皙,眉眼非常的秀美,一举一动简直比大家闺秀还要翩然柔美,若不是事先知道,杨蔓娘几乎都要将他当作女子了。 众人互相见礼罢,下人们上了茶点和果子,正式的表演便开始了。 说实话,杨蔓娘平常不怎么看戏,这是她来大宋以后第一次近距离的看诸宫调。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5节 但不得不说,这种戏曲表现形式还挺有趣的,像现代的舞台剧一样,很多时候都是以说唱为主,用琵琶鼓、板、箫,笛伴奏,击锣和拍板打拍。 开头几出戏是十七郎受辱,天宸书院初遇、连中六元、于阗之行以及神仙妹妹定亲西夏王太子的经过。 两个主角演得很好,每段曲词唱完后,还会配上很短的说白,之后再另起宫调接唱下去。曲词非常的灵活,而且绘声绘色,通俗生动,就像长篇叙事诗一样,把书里的整个故事叙述了出来,让坐在旁边的老三杨盼娘看的聚精会神,津津有味。 中间的几出戏比较悲,是长亭送别,十七郎远征,马莲河再遇,参商诀别,十七郎之死,伴奏也多是以笛子和箫声为主。 让杨蔓娘满意的是,春水班并没有为了喜剧而去改动杨卿臣的结局,前半部和中部的戏,都是完全按着她的话本儿来演绎的。 只是在戏的结尾加了一段带神话色彩的类似番外的改动,满足了读者们对于大团圆的向往。 十七郎死后,神仙妹妹思念十七郎,派人上天入地,四处寻觅他的魂魄,而十七郎也深深的想念神仙妹妹,并为自己生前不能娶她而遗憾。他们的精诚和忠贞的感情感动了上天,所以西王母特地开恩,让两个有情人在中秋时候在月宫中团圆,互诉衷肠。 “杨娘子觉得如何?” 这毕竟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整个曲目全部唱罢,都已经是下午了,林春水特地邀了杨蔓娘姐妹俩一道吃饭,在席间有些忐忑的问道。 “改编的很好,等林老板的戏正式开场了,我一定要带着家里人去捧场的。” 杨蔓娘确实很满意,戏改编的很好,而且诸宫调这种表演形式没什么门槛儿,即使她这个不懂戏的外行,也能看的有滋有味儿,这一天还是过的很开心的。 “有您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 从春水班回到家,天已经黑了。 孙婶早就在灶上烧好了热水,姐妹俩在大木盆里泡了脚之后,一人又吃了一碟子蜜煎樱桃当夜宵。 因着马上到了文绣院旬考的时候,所以杨盼娘窝在床上练习打络子分线。 杨蔓娘则回到书房,扑纸研磨,开始每日雷打不动的存稿。 上回写温宸一行人坐在飞行法器上,往宗门而去。 这一章自然要描写修仙宗门的气象,给大宋人亿点点新的震撼。 却说那蓝色的锦帕法器在蒋师姐的驱使下,在茫茫蓝海上飞了将近两个多时辰后,速度慢慢降了下来。 温宸心中一动,眯眼望去。 前面模模糊糊的,似乎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点,等飞到近前,才发现这是一座巨大的,比碎叶岛还要大十倍的岛屿。 蒋师姐双手掐诀,催动脚下的锦帕法器,从岛屿上空飞掠而过。 一个转弯,落在岛屿西南的白色雾海之上。 这片雾海虽然白气翻滚,但大家眼神都不差,还是能透过丝丝缕缕的白雾,看见下面寸草不生的小土丘,灰扑扑的大石头,以及几座低矮的破房子。 这破败的景象,让温宸一众新晋灵徒都瞪大了眼睛,有些面面相觑。 “蒋师姐?这......这就是宗门吗?” 锦帕法器上,那名叫楚月的女性灵徒,语气不可置信又失望的道。 蒋师姐没有理会楚月。 手上法决一变,控制着脚下的锦帕法器缓缓的在白雾上空停滞了下来。 接着随手从袖中一模,掏出一面蓝色令牌出来。 当着温宸等人的面,闭眼单手掐诀,口中念念有词,伴随着口诀的声音,手中的蓝色令牌开始冒出水蓝色的光芒出来,并且越来越耀眼。 几息之后,口诀念诵完毕。 蒋师姐双目一睁,将手中令牌冲着眼前的白雾一挥。 低喝一声: “开!” 第102章 一道碗口粗的水蓝色光柱, 从令牌里激射而出,直直的洞穿进了眼前的白雾之中。 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 眼前的白雾里突然传出一阵清吟声,白雾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控制着, 缓缓的左右分开。一条五六丈宽的通道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 蒋师姐二话不说, 催动脚下的锦帕法器, 载着众人飞进了通道之中。 进入通道, 温宸便闻到了一股说不出的清冽气息。 抬眼定睛望去。 十五六座风景秀丽,高达几千丈的巨峰,或远或近的出现在了眼前。每一座山峰的周围, 都密密麻麻的建起了无数的楼台,大殿,琼台楼阁数不胜数, 几头他从未见过的艳丽飞禽在山顶处盘旋飞舞。 其中一座最大的山峰, 足有三四千丈之高,犹如群星拱月一般, 被其他山峰围在中间,俯视所有山峰。而且这座巨峰,从山腰开始, 就被淡蓝色的水雾所笼罩, 让人无法看清全貌,充满了说不出的神秘色彩。 一路飞过之处,满目的郁郁葱葱,鸟语花香。众多身穿和蒋师姐一般服饰的男女修仙者, 脚下踩着各色形状各异的法器, 在低空中飞来飞去,行色匆匆。 一派仙境灵山气象! “啊!” 这完全不同于之前的惊人景象,让锦帕上的众人不由的惊呼出声, 一脸的艳羡之色。 “我们两宗被禁制大阵所覆盖,刚才在白雾外面,你们看到的只是幻象而已。若是没有门派令牌,一般人是看不到宗门,也无法进入的。你们看好了,这里才是我们羽灵门和灵剑宗共居的灵脉。那一座最高的山峰,是我们羽灵门的山门天瑞峰,若你们以后拜入本门,那里也就是你们的师门了。” 瞥了一眼几人震惊兴奋的表情,蒋师姐指了指不远处几乎深入天际的高峰,勾唇一笑道: “不过,现在先随我到月灵峰议事大殿,拜见掌门,让两宗的峰主们测试一下你们的修仙资质,再说其他。” 众人人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当即蒋师姐便驱动锦帕,载着众人向对面的一座月牙状的山峰飞去。 一行人路上遇见了几名驾驭着法器飞过的弟子,一见蒋师姐都恭敬的施礼问候,似乎这位蒋师姐在宗门内名气不小的样子。 “师姐回来了啊!这些就是今年碎叶岛的灵徒吗?” 守山的蓝衣弟子约莫二十来岁,身形极为瘦削,和蒋师姐一般,衣裳袖口都绣着一个小小的月牙,显然和蒋师姐同门,此人一见蒋师姐,就立即热情洋溢的招呼道。 “对。” 蒋师姐面对熟人倒是不像在众人面前那般高冷,微微一笑道: “青师弟,帮我通传一下。” “好说。” 只见那青师弟一拂腰间拳头大小的翠绿色袋子,袋子迅速的变大,从中飞出了一张白色的符箓,然后冲起低语了几句后,就往天空一扔,那符箓就化为一道白光,消失不见了。 “不必惊慌,这是储物兜和传音符,传音符专门用来传音通信的,是咱们修仙者最常用的下品符箓。” 瞥了一眼几人震惊的表情,宗谢仿佛看到了刚入门时候的自己,笑着解释道: “等你们入门修炼了法术之后,也可以使用的。” “那宗师兄,若是离得很远的人,也可以收到传音符吗?” 楚月大着胆子问道。 “自然,只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只要这个人活着,无论多远,传音符都会飞到对方面前。” “哇!这也太神奇了!” 楚月的话,代表了新晋七人的心声。温宸虽然表现得很镇定,也不由得心中惊叹,越发的渴望能加入宗门了。 “那宗师兄,这小小的储物兜,可以装多少东西啊?” 另一名叫做羊车的脸色焦黄的新晋灵徒,望着青师兄腰间那只有拳头大小的储物兜,一脸好奇的继续发问道: “要如何才能把东西装进去呢?” “不一定,初级的储物兜里,最大能装一个两尺见方的箱子,中级的能装一间屋子那么多,高级的我也不曾见过,究竟能装多少就不晓得了。” 宗谢耐心的道: “至于要怎么装物取物,等你们修炼出了灵气,学会了五行法术,自然也就会了。” “那买一个储物兜要多少银子啊?” “哈哈!” 羊车这话,顿时让青师弟和宗谢都哈哈大笑起来,就连一旁的蒋师姐也忍不住勾了勾唇。 “这些东西凡人的银子再多也是买不到的,只能用灵石来买!” “灵石?” 众人鹦鹉学舌似的,一脸好奇。 “不错!” 宗谢一拍自己腰间的储物兜,从里面飞出一块拳头大小,像玉石一般闪烁着水蓝色光芒的菱形石头。 “喏!这就是灵石,一颗低阶的水属性灵石。里面蕴含的灵气对咱们修仙者大有裨益,可以用来修炼和恢复法力,布置阵法,是咱们修仙界通用的货币。” 就在众人说话之际,一道白光从破空飞射而来,悬停在那位青师弟身前。 青师弟招手轻轻一点,那道白光便化作一团核桃大小的乳白色火焰,径直落在了手上。 接着,火焰里传出一道威严的女子声音。 “青山,让他们入殿吧!” 门外的青师弟和蒋师姐二人,一听此声,顿时一齐弯腰恭声领命: “谨遵掌门之命!” 一刻钟的功夫,温宸一行人坐着蒋师姐的锦帕法器飞到月灵峰顶,跟随蒋师姐和宗谢,又一连过了两道有蓝衣弟子守卫着的大门,才来到了议事大殿。 所谓的议事大殿,与其说是大殿,不如说是一个广场,高十几丈,面积足有七八百丈之广。大殿的四周矗立着上百根高大的乌黑柱子,柱子上镶嵌着一颗颗碗口大的明珠,将整个议事大殿照射的灯火通明。每一面墙壁都镶嵌着的不是墙砖,而是切割的和墙砖一般大小形状的顶级白玉,闪烁着盈盈的光辉。 温宸在大宋的时候,在金铺见过这样的白玉,即使做成一个巴掌大小的玉佩,都要上百两银子了,而这样的东西,在这议事大殿中,竟然只是用来做墙面,让他不由的暗自乍舌。 不过温宸并没有时间胡思乱想。 大殿正东的中间位置处,放了两把一正一侧的椅子。 椅子上已经坐着两名修仙者,一位约莫四十多岁,面容儒雅生有三缕长髯的白衣中年男子,举手投足只间,有一种令人信服异常气势。另一位年约二十余岁,是一名肤色雪白冰冷,面目秀美的蓝衣女子,显然正是羽灵门和灵剑宗的掌门。 而大殿的两侧,还坐着十几位服饰各异之人。坐在木椅上,低声交谈着什么。见一行人进来,这些人当即停止了说话,目光“唰”的一下,一起温宸等人身上扫视过来。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6节 温宸跟着众人,在蒋师姐的带领下一起大礼参拜。 “参见二位掌门,参见各位峰主!” “起来吧!” 那名坐在上首主位上的蓝衣女子,把衣袖轻轻一拂。 温宸便感到正要低下的身躯,向被一股无形之力轻轻托起,再也无法继续参拜下去。 他脸上神情如常,心里却不由的一惊,对这位掌门生出了一丝敬畏之心。 “本座宁非卿。” 蓝衣女子显然不是个拖泥带水之人,没有任何多余的寒暄。 “人既然都来了!杨师弟,你来测试一下新人的灵根吧!” “是,掌门!” 坐在右手第一位,身穿灰衣,头发花白的驼背老者起身应道。 接着,这位叫杨师弟的老者往腰间碧绿色的储物兜上一拂,一只绿色法盘和一打火红色的符箓出现在了其手掌中。 “都盘膝坐下吧!一共七个新人,和我料想的倒也相差不大。要是人再多点,我手头的问灵符,还真不够用了。” 温宸按着老者的指点,随着众人一道不在大厅的蒲团上盘膝坐下。 驼背老者双手一挥,符箓化作七道红光飞射而出,正好一人一张的贴在温宸七人额头之上。 “此符的功效,想来无需我细说,你们也应该也知道,不要胡思乱想,平心静气,抱元守一!问灵符自会判断你们的修炼资质!” 说罢,驼背老者便不慌不忙的盘膝坐在七人对面,抱着绿色法盘闭目养神起来。 七人面面相觑的互望了一眼对方额头上的符箓,都不敢撕掉,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也学着驼背老者一般闭上双目。 符箓见效很快,两三息的功夫,最右边的羊车额头的符箓便忽然间红光大盛,接着忽明忽暗的闪烁起来。 与此同时,驼背老者手里的绿色法盘也开始闪出绿芒。 老者看了一眼法盘,语气平静的宣布道: “水土双灵根!” 羊车先有些茫然,顿了一下便一蹦三尺高,狂喜之极的大叫起来: “啊!是我!我是双灵根!我可以做内门弟子了!” “叫什么叫,不要影响其他人。” 一名穿青衣的峰主见此情形,当即低喝道。 羊车这才清醒过来,急忙称是再次盘膝坐下,安静的等待其他人的测试结果。 第一位灵徒的灵根测试结果出来之后,第二个很快也出结果了。 没一会儿,坐在中间那名叫杜尉的微胖青年,额头的符箓便忽然间红光大盛,和之前的羊车一般忽明忽暗的闪烁起来。 “水灵根!” 当驼背老者报出其灵根资质之后,杜尉的脸色瞬间变得沮丧起来。他自然记得之前宗谢说过的话,只有特殊灵体和双灵根以上才可以做内门弟子,他这样的单灵根,要是不想回碎叶岛做普通人,那只能做外门杂役弟子了。 内门弟子,外门弟子,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 不过这会子显然没有人关注他的心情,很快问灵符发作,其他人的测试结果也陆续出现了。 “于三立,土灵根!” “楚月,水木双灵根!” “苏济北,水土木三灵根!” “章戎,木灵根!” 随着修炼资质被一一公布,有人欢喜雀跃,有人沮丧失落。 上首的两位掌门,和在坐的峰主们也更多的把目光落在三灵根的苏济北身上,眼神中隐隐有一丝热切的样子。 此刻,就只剩温宸一个了! 温宸闭着眼睛,听着周围众人或兴奋或失落的声音,虽然神色如常,但心中早已暗自着急。 怎么会比别人慢这么多?是自己不够静心吗?还是符箓出问题了?或者,自己的灵根连一个都不够? 整整一刻钟,在他等的心里七上八下,甚至以为是不是自己灵根资质太差,才会测不出来的时候。 终于。 额头的符箓开始红光大盛,忽明忽暗的闪烁起来! 驼背老者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手中的绿色法盘,瞬间瞪大了眼睛! 第103章 禁制!储物兜?传音符! 随着杨蔓娘描写情节的深入, 笔下的修仙世界,就如同一副画卷,缓缓的在大宋人的面前展开。这些修仙世界的设定, 对于现代人来说或许已经是习以为常, 但却是这个年代的人做梦都想不出的东西。 每一样都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所以, 新章节才刚一发布, 便在汴京市井的茶楼和酒肆中掀起了一片讨论的热潮。 “天哪,简直不可思议!那白色雾海下的破房子和石头竟然是幻象!我之前也和那个楚月一般,以为那就是宗门所在呢!没想到那白雾里竟然另有洞天?隐藏着那样的仙境灵山?实在是太神奇了!这当真是仙家手段哪!” “是啊, 按着那个蒋师姐所说的,若是没有门派令牌,不会念那个开门的口诀, 根本就进不去, 那岂不是说,普通人就算侥幸到了宗门附近, 看到的也只是那些破败的山石和房子,根本找不到山门所在的!” “可不是么,还有那山门居然建在三四千长的高峰上, 天哪!普通人就算看见了, 也爬不上不去哪!” “是啊!三四千丈可太高了!” “还有那个议事大殿,居然用碗口大的明珠照亮,用顶级的白玉做墙砖,简直太奢侈了!” “可不么, 阿弥陀佛, 那么一座白玉为墙的大殿,不知得要多少银子哪!” “这算什么!不过是些凡俗之物,咱们普通人觉得珍贵, 但对人家修仙者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我觉得最神奇的还是那个小布兜子!妈呀!当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谁能想到那么一个拳头大小的绿色小布兜子,里面竟然能装一个两尺宽的箱子!还有那中级的布兜子竟然能装一间屋子的东西,这怎么可能啊?” 储物兜这个设定,在现代来说早就烂大街了,什么储物兜,储物袋,储物符,储物戒指,储物手镯,储物项链,系统储物背包,甚至更牛逼的,还有直接绑定灵魂,可以种植养殖的,面积无限大的随身空间。 但是在这个年代,这个东西却绝对是城隍庙的旗杆儿——独一无二! 对于大宋读者来说,可谓是新奇至极。 “什么布兜子,那东西叫储物兜!” 大家看书都很仔细,很快便有人纠正道。 “对,就是储物兜!这东西确实神奇!若有了它,出门就不必大包小包的带行礼了,可轻省了不少啊!” “可不么,家里有什么重要的物什,也可以存在储物兜里随身带着。” “真想要一个储物兜!我也不求那高级的,哪怕有个初级的储物兜也好啊!” “你做梦呢!你没听那位宗师兄和青师弟说么,这东西是修仙者的法器,要要修炼出那个......灵气,会了五行法术才能使用的!” 坐在靠窗的位置,一个身材高胖,带着皮帽的年轻男子撇了撇嘴,拿着手中的朱雀门小报道。 “还有那个传音符也很厉害啊!居然只要知晓对方的名字,远在千里之外都能瞬息传递消息,这送信可比驿站还方便哪!” “驿站算什么!驿站送信的就算跑的累死马,一天也才能送几十里的路罢了,而且还容易送错人。这传音符可不一样,不但瞬息之间就能送到,而且还能把消息直接传给本人,简直就是神仙手段。” “本来就是仙家手段嘛,就不知是怎么做到的!” “是啊!就那么薄薄的一张纸,真不知是如何做到的!” “应该是什么符纸吧?就像道观里道士画的符一样?” “怎么可能!你看清虚观和老君观礼卖的符纸,咱们又不是没买过,哪个能有这么厉害的!” “哎,要是能真的买到就好了!” 说话之人皮肤白皙,细眉细眼,身上穿着一身儿昂贵的貂皮袄,操着一嘴半生不熟的汴京官话,满脸渴望的道。 此人正是汴京有名的高丽商人朴新灿,孤身一人在大宋做生意好几年了,在瓦子和潘楼都有店铺,主要经营着高丽人参酒,他妻儿父母都在高丽,所以,对于传音符自然格外的向往。 “怎么可能买得到呀,没看墨瑾公子话本儿里都写了么,那些传音的符箓都是修仙者用的东西,用银子可买不了,可是要拿灵石买的!” “可惜灵石这东西咱们别说有了,见都没见过这东西哩。” “未必吧!我怎么觉得那话本儿里写的灵石,有些像蓝宝石呢?” “不对,看书里写的,那灵石的形状似乎有些像蓝色的萤石!” “不可能!墨瑾公子说那是抵阶的水属性灵石,里面有那个......灵气哩!对修仙者很有用的,萤石里没有吧!” “呵呵,难道蓝宝石里有灵气不成?” “哎呀,别争那些了,反正咱们大宋又没有宗门,就算有了灵石也没处花。我现在最好奇的就是,温宸究竟是什么灵根!昨儿个看到那就没了,急得我大晚上睡不着!” “对对对!可恶啊!就一句话的事儿,这墨瑾公子又断章了!我也正好奇这事儿呢!” “额,至少得是羊车一样的双灵根吧!温宸总不能连内门弟子都做不了!” “说不定和那个苏济北一样,是三灵根呢!” “未必,你们看话本儿上写的,他额头上贴了那个红色的........问灵符,发作比旁人慢那么久,肯定灵根资质不会太好!” 那位坐在酒肆靠窗的位置,头上戴皮帽的的高胖男子,拿着手中的朱雀门小报,指着上面的写的内容,语气有些不赞同的道。 “你放屁!”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闻言灌了一大口酒,喷着酒气反驳道: “温宸的灵根怎么可能不好!他可是咱们大宋过去的!肯定比那些碎叶岛的人强!说不定有金木水火土五个灵根!你没看墨瑾公子在话本儿最后写了吗?那驼背老头子看了那个绿色的法盘,都吓得瞪大了眼睛!肯定是温宸的灵根资质太好!把那老头子给震惊到了!” “祝老三,你他娘的才放屁!” 高胖男子是个猎户,也是个暴脾气,闻言直接把手里的小报拍在桌子上,一脸不悦的喷回去: “咋不说是温宸灵根太少,只有半个灵根,才把老头子给震惊到的!” “你放屁!” 祝老三梗着脖子,卷起了袖子。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7节 “你放屁!” 高胖男子摘下了皮帽子。 “你放......” 二人终究没忍住,直接手底下见真章。 ...... 对于酒楼里发生的事情,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此刻的她在做什么呢? 此刻的她,正在报房二楼。 “修仙元年?抽取幸运读者?修仙专属新年神秘糖盒儿?” 东主朱旭一脸懵。 “对,不是快到新年了嘛,这么多读者一直支持我的话本儿。所以我就想在今年新年的时候,在咱们朱雀门小报上搞一个“修仙元年”的做任务活动,然后随机抽取五百个幸运读者,赠送新年修仙糖盒儿,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杨蔓娘这么做,究其原因,便是最近《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实在是太火爆了,她事先虽然想到修仙类型的话本儿在这个年代会火爆,但是却没想到会这么的火爆。 她完全低估了大宋人对修仙的热情,一开始就不说了。这不,最近随着话本儿情节的推进,笔下的修仙世界像一副画卷般缓缓地展示在众人面前,她每天收到的读者来信,也直接成几何倍数增长,之前连载《梦回盛唐》和《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时候,一般每天能收到五六十封信,最多的时候,一天收到两百多封信件,但是《温宸绝密修仙手札》,一天最少都五六百封信件,基本上每天报房那边都要抬过来两筐。 她实在是太忙了,根本没法子一一回信,可又不想辜负这么多读者的热情。所以便想到现代很多网站,每年过年过节的时候,都会赠送读者一些礼包福利,回馈读者。所以便想效仿一下,又恰逢新年,便想着自掏腰包定制五百个比较应景的修仙专属新年糖盒儿,赠送给喜欢自己的忠实读者,也算是一种回应。 杨蔓娘解释罢,朱旭很快便明白她的意思,眼睛一亮: “做任务,赢糖盒儿?这确实是个新奇的点子!我有预感,娘子这点子一定会让大批的汴京人蜂拥而至。不过,娘子准备让读者做什么任务赢糖盒儿呢?还有这“修仙专属新年神秘糖盒儿”里放些什么呢?” “做什么任务,我暂时先保密。不过,糖盒儿里放的东西,我已经考虑好了。” 杨蔓娘从腰间摘下一只拳头大小的碧绿布兜儿递给朱旭。 笑眯眯的道: “这个如何?” 对面的鹿角椅上,东主朱旭从杨蔓娘手中接过来,仔细的打量了一番这颜色碧绿的布兜儿,发现其做工精致,颜色也很正,而且,仔细看还能看见用深一号的墨绿色丝线在上面绣的月牙儿。 “啊!这是娘子话本儿里写的那个储物兜!月牙标记,是羽灵门的修仙者用的储物兜!” 朱旭也是《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忠实读者,看到实物自然一眼便认了出来。 “不错,这是我妹妹盼娘做的,我打算从她那里定制五百个这样的储物兜,准备到时候放在糖盒儿里。” 之前放假,老三杨盼娘在家里绣花分线的时候,顺嘴儿跟她抱怨了几句,说文绣院里的很多小姐妹零花钱太少,也没什么赚钱的好路子,平日里想买个零嘴儿都舍不得。 杨蔓娘当时恰好打算做修仙专属糖盒儿,闻言便心中一动,便给了老三十两银子的定钱,让她回去之后,召集文绣院里的小娘子们帮自己做储物兜,按件算钱。 “好主意啊!做出来之后,给我也来一个!” 朱旭兴致勃勃的道。 “那是自然!” 杨蔓娘笑着应了下来。 “不过,过年糖盒儿里不可能只放一个储物兜,那也太寒碜了,我还打算定做五百块蒋师姐用的宗门令牌,另外,再找个靠谱的做糖铺子,做一批灵石模样的糖。” “ 哈哈,灵石一般的糖!这主意好!一般人还真想不到!新鲜又别致!” “不过,我最近要忙着写稿子,这些事.....” “娘子放心吧!你就好好写稿子就是了!” 不等杨蔓娘说完,朱旭便闻弦而知雅意,拍着胸脯保证道: “都交给我!这事儿我保证办的漂漂亮亮的!” 第104章 说罢糖盒的事儿, 二人闲聊了几句最近各家报纸的八卦,顺便算了算上个月的分成,还有《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被改编成戏曲之后, 在瓦子里演出的情况。 之后, 话题便自然而然的转到新书的男主温宸身上, 朱旭喝了一口甜姜茶, 一脸好奇的道: “对了,杨娘子,那温宸究竟是什么灵根啊?修炼资质不会真的是很差吧?他会进灵剑宗还是羽灵门, 能做内门弟子吗?” 朱旭虽然已经人到中年,不像少年人一般天真,但是哪个男人心中没有一个飞天遁地的修仙梦呢, 所以, 对于他对于男主温宸的修仙资质格外的关注,所以自然的, 便想知道话本儿的后续情节。 “额,这个嘛......” 杨蔓娘顿了一下,有些不知该怎么回答。 其实, 类似这样的问题, 不但东主朱旭在问,老二杨士林这几日也好几次问过她,更是如今汴京的市井茶楼讨论最多的话题。 基本上一半的汴京读者都和祝老三一般,认为男主温宸是三灵根以上, 甚至很有可能是顶级的五灵根天才, 依据便那位负责测试灵根的驼背老头儿瞪大了双眼。 而另外一半的人,则恰恰相反,认为男主或许连一个灵根都没有, 依据同样也是那位负责测试灵根的驼背老头儿瞪大了双眼。 明明是相同的依据,两拨人却神奇的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巧合的是两边还都能自圆其说,为此吵得不可开交。这委实让杨蔓娘这个始作俑者没有想到。不过,关于男主温宸的灵根问题,倒不是她故意拖延和断章卡文,而是这个问题,就连她本人也没有完全想好要怎么设定。 她迟迟没有下笔,其实是自己也在考虑,究竟该给笔下的男主温宸一个什么样的修仙资质。 毕竟,书写到这里就是一个明显的仙凡分水岭,男主温宸的修炼资质,关系到接下来话本儿剧情的走向,也关系到温宸未来在宗门的人设和要走的路线。 毕竟,一本修仙话本儿好不好,受不受读者喜欢,不光看话本儿的情节内容。主角本身的的性格和人设也是占据大半因素的。所以,杨蔓娘不得不慎重考虑。 男主温宸要设置什么类型的性格才合适呢? 是做一个顶级的五灵根的天之骄子,宗门高岭之花?还是一个灵根废柴,扮猪吃虎的苟道中人?或者是中人之资,性格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师兄类型,亦或者,做一个莽子人设的健气师弟? 首先,中人之资,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师兄这个类型,只是在杨蔓娘的脑中一闪而过,便迅速的被她pass掉了。 这种人设虽然温和无害,给人的感官也好,做个言情文的男配足够,但是在修仙文里还是有点平淡鸡肋,不够出彩不够有记忆点。尤其是中人之资,注定就上限不高,会严重的限制主角装逼,缺乏爽点,不利于大宋读者带入。 莽子人设的健气师弟呢,虽然活泼有趣,但莽子这个人设注定动手多于动脑,话太密,又显得男主小脑过于发达,没什么城府,有路人炮灰之资。 所以,她几乎没怎么纠结,很轻易的便将其也给排除了。 那就是两个选择,究竟是写一个五灵根的天之骄子,宗门高岭之花?还是一个灵根废柴,扮猪吃虎的苟道中人呢? 前者毫无疑问是光人设和资质就很爽了,顶级的资质,注定被无数人震惊和仰望,对于把自己带入男主的广大大宋读者来说觉得会狠狠的爽到。 而后者主打的自然是欲扬先抑,前期被各路人马瞧不起,各种苟,把读者郁闷憋屈的半死,后期再跳起来打脸瞧不起自己的人,让对方花式震惊拜服。这种情节自然也十分过瘾,是废柴逆袭崛起流的经典套路,也是男频网文中最经典也最常见的套路。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两种类型的主角可以说势均力敌,各有各的好处和爽点,实在是很难取舍。 但再难取舍也要取舍,杨蔓娘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搂着粘人的白绾绾,摩挲着柔顺的猫毛,撑着下巴考虑了良久,提起毛笔蘸上浓墨,终于写下了最终的选择。 上回书说到,随着问灵符发作,其他人的灵根资质被驼背老者一一公布,有人欢喜雀跃,有人沮丧失落。周围的各峰峰主们也认为三灵根的苏济北是灵根最好的了,也不约而同的把目光落在了苏济北的身上,开始注意考虑如何将其收为自家弟子了,对于还没有确定灵根资质的温宸,大多也只是淡淡的望了一眼,就把他忽视了过去。 上首的两位掌门,显然也看到了这一幕,不过二人同样认为他已经没什么翻身的机会了,毕竟,这么久都没有激发问灵符,显然修炼资质不怎么样。 所以,当问灵符被激发,温宸额头的符箓红光大盛,忽明忽暗的闪烁起来的时候,众人都没怎么多在意。 那位负责查看灵根资质的驼背老者,自然也一样不甚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手中的绿色法盘,心中还思量着之后要怎么去招揽苏济北。 但世事无绝对! 他前一刻还漫不经心没当回事儿,可当看到法盘显示的结果,便瞬间瞪大了眼睛! “啊!五灵根!” 驼背老者揉了揉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法盘上显示的结果,接着便死死盯住了下首盘腿而坐的温宸,眼中流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狂热表情! “竟然是五灵根,太虚剑体!” 是的!杨蔓娘最终还是选择给男主温宸一个顶级的修炼资质! 毕竟,这不是网文满天飞的现代,读者已经厌倦了主角天才的人设。这里是大宋,第一次看修仙文的大宋读者可不需要欲扬先抑,谁不希望自己的资质的最好的,是被人仰望的顶级修炼天才!所以,温宸的修炼资质,自然是顶级的五灵根! 当然,这还不够,既然是顶级的修炼资质,那就不能小气寒碜,自然还要有特殊的灵体,所以,她又给男主加了一个太虚剑体的顶级剑修体质设定。毕竟作为未来的白毛高岭之花,宗门的天之骄子,温宸肯定和西门吹雪一般冷酷而骄傲,这样冷酷而骄傲的天之骄子,总不能和人斗法拿钉耙和大刀互殴吧!那还算什么高岭之花,也太掉逼格了! 所以,温宸斗法当然要用剑!宗门天骄只有身剑合一,千里之外取人首级才拉风才有高手气质啊! 杨蔓娘坚信,这样的高逼格天骄,写好了的话,绝对是够飒的存在,粉丝超多的。当然,写这样的男主,也是有缺点的。那就是他们一般在感情上会比较迟钝,所以,感情戏方面的话,写起来可能会有点难度了。 “五灵根!居然真的有这样的天才!” 其他人听闻驼背老者的话后,先是大吃一惊,随后也都死死盯住了温宸,眼中流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一个穿着绿色锦袍,手执浮尘的中年峰主一脸震惊的道: “居然是顶级的五灵根!咱们两宗资质最好的便是掌门的大弟子姚林了,他才是四灵根哪!天哪!这也太不可思议了,这是咱们两宗出的第一个五灵根啊!” “不光是咱们两宗!就连整个升仙岛也是头一个哪!五灵根和太虚剑体!这样的体质哪怕占据其一都凤毛麟角!” “是啊!这样万里挑一,不对!十万里挑一的资质,未来说不定真的有望进阶元婴呢!” “说不定这个......温,温师弟,将来化炼虚合体都有可能!” 五灵根加太虚剑体的资质,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大殿周围的各宗弟子也一脸震惊的窃窃私语,虽然温宸还不是宗门弟子,但是谁也不觉得他会进不了宗门,众人都非常自然的称他师弟了。 这一刻,各峰峰主们的目光,迅速的略过了苏济北,落在了温宸身上,眼神中隐隐有一丝热切的样子,那位测试灵根的驼背老者捻了捻下巴的短须,率先开口道: “二位掌门,外事弟子也就罢了,但是内门弟子,我们独孤峰二十年前那次才招了一名。比其他峰都要少的多。这次是不是该多分一个给本峰了。我也不贪心,就将这名叫温宸的弟子,交给我独孤峰教导吧!” 老者一说完这话,指了指下首的温宸。 语气和煦的招揽道: “怎么样?温小友!我独孤峰弟子不多,每一位我都会亲自教导。而且我独孤峰最擅长炼丹,不但可以炼制可以让普通人延年益寿的曾寿丹,还能炼制深受女修们喜爱的容颜永驻的驻颜丸,只要你愿意加入,老朽可以各赠送你几颗,送给你的家人吃,保证他们能活到百岁大寿。而且等你筑基的时候,筑基丹也少不了你的!这可是别的峰都没有的好处!” 延寿丹?驻颜丸?筑基丹? 头一次听说这些功效神奇的丹药,温宸愣了一下,不等他说什么,对面的黑袍中年峰主便毫不客气的起身反驳道: “哼!杨老怪!你倒是打得好算盘!温小友可是顶级剑修之体,你们独孤峰能教导出什么!暴殄天物!他应该归我们灵剑峰!我们可是灵剑宗的主峰!温宸小友的太虚剑体,天生就能修炼身剑合一的大神通!以剑修的威力,他将来必是宗门,甚至整个蓝海的顶级战力!” “呵呵!温小友还是五灵根呢!你们灵剑峰是以剑修功法为主,但五灵根的修士可是天生的五行修士,还是来我们天岚峰学习五行法术才好。” 坐在右下首的红衣美妇一听此言,嘿嘿一笑毫不让步的道: “而且,我们天岚峰的蓝师伯的“苍海决’在整个蓝海都赫赫有名的。若是温小友拜入我天岚峰修炼此功法,定然前途不可限量。” 黑袍峰主显然没有要让步的意思,眉头一皱就要反驳: “你……”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8节 “好了!几位师弟不用再争执下去了。” 看着平常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各峰主吵成一锅粥,坐在上首的羽灵门掌门宁非卿眉头皱了一下后,开口打断了几人的争执。 她看了下首的温宸一眼,和灵剑宗的掌门顾风低语几句后,神情肃然的对温宸道: “温宸,你的资质非常出色,足够做我两宗的内门弟子,本座和顾掌门都有意收你做门下弟子,不知你愿意拜谁为师?” 第105章 今天是腊月十六。 难得天公作美, 虽然空中飘着淡淡的明霜,但既没有刮风也没有下雪。所以街面儿上,一大早出门吃朝食的人便格外的多起来。 而得益于《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在汴京的热度, 几乎所有早上出来吃朝食的人, 都会顺手跟报房小经纪买一份朱雀门小报, 就连那刚进城的外乡人也不例外, 也会被本地人骄傲的安利着买上一份。 是的,骄傲! 如今的墨瑾公子早已经是汴京家喻户晓的名人和首屈一指的报纸大v,她的身份依旧神秘, 神龙见首不见尾,但却被无数汴京人喜爱和崇拜,不夸张的说, 在汴京城, 墨瑾公子的一句话,甚至比很多官员都好使。 之前, 之前和墨瑾公子打过擂台的《李氏小报》上还曾讥讽说,少尹之令耳边风,墨瑾之屁通汴京。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开封府少尹下的命令, 汴京人当耳边风, 但是墨瑾公子放个屁都能瞬间传遍汴京城。 不过这话虽然粗糙讽刺,是一句戏言,但却不算夸张。年前的时候,汴京城外来了七八千从大名府过来的流民, 天寒地冻的, 开封府怕流民入城影响汴京的秩序,便不放这些人进城,而是想组织富户捐米捐钱, 在城外搭棚子施粥,但是开封府衙张榜之后,响应者寥寥无几,五六天了,零零散散的才捐了不到五石的米粮。 后来,墨瑾公子知道这个事情之后,带头捐了粮食,之后又在朱雀门小报上呼吁大家量力而行,献一点爱心,然后不到两日的时间,便有两万多人响应,往开封府衙捐了三千多石米粮,还有不少的御寒旧衣裳,和之前的冷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也是从那之后,许多明眼人骤然发现,墨瑾公子在民间的影响力竟然如此之大,不由的暗自纳罕。 在大宋这个普遍男尊女卑的时代,男人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即使地位尊崇如皇族的女人,也无法打破这种权力的壁垒,女人在市井和朝堂基本没有影响力和发声的机会,本事再大,能管的最多就是一家一府的后院。 但墨瑾公子这个强人,却凭借着话本儿的影响力,润物细无声,以一己之力打破了这种男女之间的壁垒,让自己的声音在整个汴京被听到,委实是头一份儿,让人不得不佩服忌惮。 曹家。 今儿个是三姑娘曹韵的生辰,因为是小辈,所以自然没有大办,只是家族里的几个嫂子和姐妹们凑份子钱,女眷们聚在一起,叫了女说书先生,在花房暖阁里办了一场小宴。 所以这一日,姑娘们自然也是不用去族学读书的。众人围坐在暖阁的大圆桌旁,喝着渍梅花热香引子,热热闹闹的涮着拔霞供。 所谓“拨霞供”,便是兔肉涮锅,和现代的火锅差不多。相传有一位名叫林洪的泉州人,在游武夷山游玩的时候,在山里捕获了一只野兔,林洪厨艺有限,便用山里简朴的法子把兔肉切成了薄片儿,腌制后放在开水中涮着吃。在涮兔肉的时候,发现肉片儿在开水中摆动,色泽宛如云霞,之后便将这种吃法取名拨霞供,之后,这种做法慢慢传开,成为宋人冬日里必不可少的一道美食。 涮锅子当然要自己动手才有趣味儿,曹家规矩并不苛刻,小娘子们天然活泼,在自家吃拨霞供自然不必像太太们那般讲究,动辄要丫鬟们伺候。 小娘子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锅子开了,曹溪起身将碟子里切的一片片薄如蝉翼的野兔肉下进去,一旁的大姐曹晴将切好的芦菔,玉延,雕菰和梅花汤饼下进了鲜美的沸腾的汤锅里。 “大姐,再放点儿自爱淘吧!那个熟了拌着香葱和麻油好吃哩。” 小妹曹绵笑嘻嘻的道,所谓自爱淘便是凉面,这是大宋的叫法。 “好!” 难得族学放假休息一日,众人一边等着锅子里的食物煮熟,一边喝着热香引子闲聊。 “今儿可是三妹妹的生辰,怎么没请戏班子来?” 曹晴左右看了看,才发现小阁里比以往过生辰都安静,只有幽幽的古琴的声音和女先生的说书声儿,不免有些诧异的道。 “是我叫她们不要请的,闹得慌。” 曹韵夹了一块凉拌新笋,不在意的道: “好不容易赶上生辰歇息一日,我可不想锣鼓喧天的。” “哈哈,三姐姐爱静,她呀,族学里放了假恨不得日日躺在床上看书哩。” 小妹妹曹绵剥着橘子,笑嘻嘻的道: “不过这样也好,咱们吃着拨霞供,听着女先生说墨瑾公子的书,这滋味儿可不比看戏强么!” “也对!不过,可惜说的是《梦回盛唐》,这是墨瑾公子的旧书了,我都能背下来了!” 曹晴是墨瑾公子的铁杆拥趸,尤其对于她的话本儿的内容都是反复研读,这会子说能背下来倒也不是夸张。 喝了一口玫瑰香引子,皱了皱眉道: “这请来的女先生,就不能说温宸修仙的故事么?” “哎呀,大姐姐!这话本儿和说书可不是一回事儿!如今市面上还没有能说《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说书人哩!” 对面的曹溪从锅子里捞了一筷子兔肉,一边吃一边笑眯眯的道。 “也对!话本儿成书肯定还得准备准备!不过你们看新书的最新的章节了么?也不知墨瑾公子脑子里哪来的那么多奇思妙想!简直不可思议哪!曾寿丹?驻颜丸?这世上竟然有这样神奇的丹药!让人能活百岁?还能容颜不老?” 曹晴这话一出,瞬间便打开了大家的话匣子,众人顿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哎呀!谁能忍住不看!我一大早就让红儿去买报了。不过,确实神奇哪!” “书里那独孤峰的驼背的老者不是说了么,只要温宸加入独孤峰,就能得到好几颗那种丹药给家里人吃哩!” 对面的曹溪舀了一勺梅子蜜水掺进牛乳里,一边搅合,一边兴致勃勃的道: “修仙宗门实在是太神奇了!好想修炼啊!我要是和温宸一样有灵根,能加入独孤峰就好了,就可以得到这些丹药了!” “实在不行,我只要驻颜丸就好!” “唔......我也要!” 不得不说,对于女子来说,可以让容貌永驻的驻颜丸的魅力是巨大的。所以相比于曾寿丹,小娘子们对于驻颜丸的热情更大。 小妹妹曹绵托着腮,也一脸憧憬的道: “我也是!我不贪心,也不求曾寿丹了!就给我一颗驻颜丸吃就好啦!人家不想变老!” “嘿嘿,别做梦啦!这里又不是升仙岛,驻颜丸咱们是不可能有啦!” “不过,相比于温宸,我更喜欢书里的蒋师姐和宁非卿,虽然是女子,却修炼有成,一点不比男人差啊!” 小娘子天然的崇拜酷酷的实力强大的姐姐,坐在对面的曹溪放下手里的筷子,一脸憧憬的道: “尤其是宁非卿,居然是一派掌门,而且你看她那么威严的自称本座,高高在上,多有........多有” 曹溪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还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心里的感觉。 如果杨蔓娘知道的话,一定会告诉她,那种感觉叫逼格,多有逼格! ...... 却说,相比于小娘子们对驻颜丸的在意,和对女掌门宁非卿的关注。 男人们则更在意宸的修炼资质,所以,当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章节里,公布了温宸的顶级修炼资质之后。 瞬间便在各大茶馆酒肆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爽快!太爽快了!” 醉仙居酒馆儿里,满脸虬髯的祝老三一脸得意,挥舞着蒲扇般的大手。 一拍身前的桌子,吐沫横飞的道: “果然不出我老朱所料,温宸果然是好灵根哪!五灵根!还有那个太虚剑体!看看,多牛气!那些掌门和峰主们都抢着收徒哩!” 虽然只是管中窥豹,但是一点儿也不妨碍众人理解太虚剑体的牛逼,毕竟,要是不牛逼的话,这么多峰主和掌门至于这么震惊嘛! 所以,祝老三的话一出,酒馆里的众人都纷纷高声附和起来。 “可不么!哈哈!那些人原本还忽略咱们温宸,想去捧那个苏济北的臭脚,现在怎么样!傻眼了吧!有眼不识金镶玉!” “哎呀!可不么!我早就觉得温宸的资质肯定了不得的,他可是咱们大宋过去的小郎君,怎么可能比不上那些岛国人!” “可不是!过瘾!爽快!看那些人震惊傻眼的样子,实在是太过瘾,太痛快了!这么好的修炼资质,当浮一大白啊!” “对对对!当浮一大白!干!千岁!” “千岁千岁!” 不得不说,杨蔓娘给温宸的顶级资质设定,以及各大峰主掌门抢着收徒的描写,让带入温宸的大宋男读者们浑身酥脆,爽麻了! 古今中外,没有男人能拒绝这种顶级资质,还被大佬抢着收徒的直白爽点,众人酣畅淋漓,不由的纷纷举杯庆祝起来,仿佛自己也和温宸一般被大佬抢着收徒。 “不过,这么多人都要抢着收他,温宸最后会拜谁为师啊?” 喝罢酒后,靠窗一个穿蓝色锦袍的青年一脸好奇的道。 “当然是选宁非卿,她可是掌门哪!本事肯定厉害!而且又长得好看!” 祝老三想了想,哈哈一笑道。 “我看选那个驼背老者才好,他可是有曾寿丹哪!吃了能长命百岁啊!” “不行!温宸是那个什么太虚剑体,他应该选顾风,顾风可是是灵剑宗的掌门,肯定更擅长剑法,他功法肯定更适合温宸的!” “我倒是觉得加入那个天岚峰不错,那个红衣妇人不是说了么,天岚峰的蓝师伯在整个蓝海都很厉害么,加入天岚峰才不受人欺负!” “不行!我觉得......” 众人对于话本儿内容早就反复研读,烂熟于心,此刻聊起来自然七嘴八舌,各抒己见。 刚刚一团和气的酒馆,转眼又吵成一团儿。 “呔!”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喝了一大碗温酒,蒲扇般的大手把朱雀门小报抖的哗哗响,语气不耐烦的道: “你们又不是墨瑾公子肚里的蛔虫,怎知她会让温宸拜谁为师!” “哎!也是!可恨这一章就偏偏这么短!卡在这里吊人胃口!” “就是!写到拜师这么关键的地方就断了!可太他娘的让人难受了!” “墨瑾.......额,朱雀门小报太不是东西了!” “好想看新章节啊!” 第106章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49节 今儿是腊月二十三, 小年。 在大宋,小年也叫交年节,所取的意思是立春前后, 年节之交。 是灶王爷上天跟玉皇大帝汇报工作的日子, 所以这一日家家户户都要祭灶。汴京几乎每家灶间都设有司命菩萨灶王爷的神位, 供奉糖瓜, 让灶王爷吃了甜甜嘴儿,上天后在玉帝面前为自家多多美言,祈求来年丰衣足食。 入乡随俗, 杨蔓娘家自然也不例外。 一大早起来,伴随着巷子里噼里啪啦放爆竹的声音,孙伯和孙婶就已经开始除尘, 将前后院儿都打扫的焕然一新, 又现包了小年必吃的饺子。老二杨世林贴好窗花和对联,在灶台上摆了糖瓜、灶团儿、麻糖这些供品。 杨蔓娘起床也没有写稿子, 而是和放了年假的老三杨盼娘一道,将书房也打扫了一遍,又给幽影和白绾绾洗了澡, 一家人祭了灶王爷之后, 吃了饺子,孙伯夫妻去大相国寺还愿,杨蔓娘便换上新衣裳,和老二老三一道赶着牛车去逛街, 顺便置办年货。 不像现代, 年都是二十九三十才开始,很多公司都二十八二十九才放假,在大宋, 人们的生活节奏慢,对于每一个节日都非常的重视和投入,所以,从二十三小年便开始过年了。 牛车才刚上了御街,便感觉到了浓浓的过年气氛。两边的铺子也都贴上了春联,换上了各色漂亮的彩色灯笼,卖撒佛花的,卖韭黄生菜的、卖兰芽的胡桃,和泽州饧的,还有那小摊贩卖剪纸窗花的,卖糖瓜果子的,还有唱戏杂耍的,赶着马车牛车置办年货的,去裁缝铺子里做过年新衣裳的,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杨盼娘是个闲不住的,坐在牛车上不时地掀开帘子往外瞧,瞧见新鲜有趣的,便忍不住高声起来。 “大姐,你瞧,那边打野呵的小戏幡子上挂的是十七郎,是在唱你的戏啊!” 宋朝的曲艺和娱乐业非常发达,所以也催生出了卖艺人的等级,水平最高的自然是在皇宫里,其次闯出一些名头的便是在瓦子勾栏这样的固定场所里卖艺的,再次一等便是在茶馆酒肆里唱曲儿的,那些水平再次一等,技艺逊色的便只能在空地或者广场上流动作场卖艺,没有固定的表演场所,刮风下雨就得收摊儿,所以,这一类人被民间戏称为“打野呵”和“雨来散”。 杨蔓娘顺着老三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瞧见不远处大相国寺外的棚子下面,有民间伎艺人在演出。 “唔,扮相不错。” 杨蔓娘远远的瞥了一眼扮演十七郎的男子,微微一笑道。 这样的景象在汴京,也是常态。自从春水班改编了她的《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在瓦子里一炮而红后,汴京的戏曲界就又多了一出样板戏,而且传唱度也越来越高,很多大户人家做寿办宴席,都要专门点十七郎连中六元那一出戏的。所以,有民间艺人跟风传唱也不奇怪。 “大姐,你看那边!还有弄蚂蚁角武的!” 所谓“蚂蚁角武”,是弄虫蚁的一种,有点儿像两军对垒。 一黄一黑两队蚂蚁,各自插旗为号,再选出体型最大的蚂蚁做将领,摊主拿着一个非常袖珍的小鼓,他敲第一声鼓,红黄蚂蚁会分别列成两队,排列整齐。敲第二声鼓,两队蚂蚁就在领头将蚁的带领下战斗厮杀,摊主敲响三声鼓,两队蚂蚁会停战,各退后一尺,最后敲响第四声鼓,两队蚂蚁会尽然有序的各归己巢,纹丝不乱。 令人叹为观止! “太神奇了,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 杨蔓娘下了牛车,买了几串素签鸡皮,一边吃一边拉着妹妹凑热闹,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但是每次看都忍不住驻足观看。 “呵呵,这是驯兽人的看家本事,除非是徒弟,否则不外传的!” 一道熟悉的声音,在身旁响起,杨蔓娘诧异的转身。 “员外怎么在这里?” “杨娘子!” 来人正是东主朱旭,今儿个的他,穿着一身儿簇新的蓝色锦袍,外面罩着一件灰色狐狸皮袄子,笑眯眯的道: “今儿是小年,一早去岳家送馈礼才回来。原想着下午打发人去给娘子送馈礼的,不想在此处遇见了。” “额......” 杨蔓娘莫名的有些心虚,毕竟之前还以自己要专心存稿的理由,把新年修仙糖盒的事情甩给朱旭,此刻却悠哉游哉的在大街上看戏法,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不过朱旭显然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转而说起了正事儿: “对了!娘子之前说的新年修仙糖盒儿,我之前委托几家相熟的木器行和制糖铺子做好了样品,正想叫娘子去看一看是否合适,若是娘子觉得可以,就让他们加紧批量做了,毕竟也快到新年了。” “啊!这么快!太好了!” 杨蔓娘欣喜的道。 她原本就准备过年的时候给自己的忠实读者发福利的,昨晚还担心朱旭这边动作慢赶不上过年呢,没想到人家动作这么快,才不到一个星期,便做好了样品。 “喏!他们做了两种样式的糖盒儿,一个是抽屉式的,一个是做成盖子的,都是用的上好的松木。” 朱雀门报房二楼。 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两个手提电脑大小的匣子糖盒儿,因着杨蔓娘的要求,匣子并没有上漆,依旧保持着原木的本色和纹理,上面雕刻着大大的隶书——修仙元年! 木匠按着杨蔓娘的要求,还非常用心的用掺了银粉的墨,将修仙元年四个字在描绘了一遍,所以在日光下,匣子上的字便散发出淡淡的银光,非常的具有古朴的修仙气息! “做的真好!” 不得不说,这糖盒儿的外观,做的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还要精致,第一次看到实物的杨蔓娘忍不住赞叹的道。 “呵呵!” 对面鹿角椅上的朱旭闻言,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娘子再看看里面!这里面的东西可花费了不少功夫啊,那晶莹剔透,还要和灵石一般模样儿的糖果,都把那做糖的张掌柜为难的胡子都快掉光了!光染色和抛光那个灵石糖就花费了好几个时辰哩!平均下来,一颗灵石糖的成本都到一百文了,五百份新年糖盒儿做出来,价钱可不低啊!” “只要东西做的好,银子多花一些无妨。” 杨蔓娘不在意的道。 如今的她,荷包丰腴,自然不必像之前那般斤斤计较,一文钱掰两半花了。 “大姐,这灵石真好看啊,谁能舍得吃呢!” 漂亮的东西谁都喜欢,一旁的老三杨盼娘也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老三说的不错,糖盒儿里的东西确实漂亮,杨蔓娘没什么可挑剔的,这年代虽然技术手段有限,但是匠人们匠心独运,做出的东西并不比现代的差,无论是门派令牌还是灵石糖果都做得惟妙惟肖,金木水火土五种灵石都做的晶莹剔透,色彩明丽,若不是事先知道是糖,几乎要以为是真的灵石了。 门派令牌上面米粒大小的小字都用的是簪花小楷,羽灵门的令牌上刻着精美的月牙标记,灵剑宗则是一把小剑,都做的极为考究逼真,让杨蔓娘不由的心里赞叹,若不是担心天热了糖会化,其实用来收藏也是足够的。 反正,杨蔓娘自己是打算多做几个糖盒儿留着赏玩的。 “对了!我最近不是新章节里写了曾寿丹和驻颜丸么,还要劳烦东主再各做五百个放进糖盒儿里。这两种丹药就用山楂丸做就好,上面刻上上丹药名字。” 随着情节的深入,话本儿修仙周边物品越来越多,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哈哈,妙啊!” 朱旭哈哈一笑: “这山楂丸做成的曾寿丹,我是一定要吃的!” “这些东西全部做好得多久?” “唔,样品定了做起来很快的,三五天就成了。” “那行,那就三日后正式在小报上刊登,做任务赢新年修仙糖盒儿!” ...... 姐弟三个从报房回来已经是下午时分了,冬日里天黑得早,进了巷子已经有好些人家都点上门灯了。 孙伯夫妻已经从大相国寺还愿回来了,做好了夕食。 有老二杨士林爱吃得骨肉羹和煎肉,杨蔓娘和老三杨盼娘爱吃的蝴蝶面、滴酥水晶烩,除此之外,还有一大盘小年必吃的猪肉大葱饺子,都是下饭菜。 孙婶的厨艺很有家常菜的味道,热气腾腾的蝴蝶面,让人胃里舒坦,再配上酸爽剔透的水晶脍,那就更是一种享受了。 就和现在人爱吃鱼冻一样,在大宋人们也会把鱼熬成形态晶莹,质地娇软的凝冻,再切片装盘,称之为“水晶鲙”,用茱萸和米醋调个辛辣酸爽又醒神得灵魂汁子,就是极为受欢迎的美味,也是杨蔓娘姐妹俩的最爱。 甚至就连白绾绾,也在老三杨盼娘好几次的“不小心”之下,混到五六个掉落的猪肉饺子子,吃的胡须上都沾了油。 不过,惬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作为一个存稿每每总是捉襟见肘之人,杨蔓娘心里还是有数的。吃罢饭,略歇了歇泡了泡脚,便到书房开始每天雷打不动的存稿。 上回书说到,在一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下,羽灵门的掌门宁非卿神情肃然的问温宸: “我和顾掌门都打算把你收归门下做弟子,不知你愿意拜谁为师?” 温宸在听了宁非卿的问话后,在惊愕之余,下意识的没有马上回答。 按理说,能被一众峰主和掌门抢着收为弟子,对出入修仙界的他来说,绝对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天大美事。但一向谨慎惯了的他,并没有被这种争抢冲昏了头脑,毕竟,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在对对方人品和实力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他有点担心这么糊里糊涂选择一个师父是否明智。 但若是不选的话,恐怕又会得罪所有人! 就在温宸心中转动无数念头,想着要怎么委婉的表达自己意思的时候。 灵剑宗掌门顾风眉头一蹙,语气淡淡的道: “你若不想做本座的弟子,明说即可,本座也不会勉强于你!” 温宸不是三岁的孩子,一听这话,就知道对方心里肯定对自己不满了。得罪这位顾掌门会是后果,温宸不用深想,也明白的很! “我......” 他牙一咬,想着干脆找个理由,先把眼前这关应付过去再说。 “哈哈哈!” 突然,一道洒脱而畅快的笑声打断了他。 “顾小子,既然你这般谦让,那这白毛小子就给老夫做徒弟吧!” 第107章 “啊!” “是太上长老!” 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声音, 不光坐在下首的峰主们纷纷起身。 就连原本稳坐掌门之位的顾风和宁非卿,此刻也“蹭”的一下,如同被踩着尾巴的猫似的, 同时从椅子上起身, 震惊的互望了一眼后, 齐齐朝着空无一人的殿门的方向施礼道。 “不知太上长老莅临, 晚辈未曾远迎,还望太上长老恕罪!” “远迎就不必了。” 男子的话语声才落下,大殿内突然金光大放。 峰主和掌门们还好, 一众低阶弟子和新入门的灵徒,猝不及防之下,都被这耀目的光华刺得睁不开眼。 温宸也是一样, 心里暗暗吃惊, 往后稍退了一步,缓了一息才睁眼望去。 此刻光华一敛, 大殿中央突然多出一只幼豹大小的小兽,蹲伏在之前顾风坐的位置上,小兽两眼放着金光的望着温宸, 一身的皮毛金光闪闪的, 仿若金子打造的一般,耀目异常。 温宸的眼中闪过一丝茫然,这是,太上长老? 不等他说什么, 金色的小兽便双瞳一眯, 显出一丝傲然之意,对着大殿中的掌门和峰主们口吐人言吩咐道: “刚刚太上长老的传音你们都听到了,他老人家正在闭关炼一炉丹药, 腾不开手,特地让我前来传话,带温宸去首峰,往后各位要称呼他一声小师叔了。” 一众新入门的灵徒见状,一脸的惊讶的窃窃私语,豹子竟然会说话?这简直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不过,此刻大殿里已经没人在意这些灵徒的想法了,虽然之前众人还在争抢温宸做弟子,但是太上长老一出手,众人顿时哑火了,不管内心如何想的,都齐齐的躬身领命。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0节 “额.....谨遵太上长老之令。” 金豹惜字如金,说完正事便周身灵光大放,身形变大了一倍。 言简意赅的对温宸道: “坐到我背上来!” 事情变化太快,前一刻还在纠结怎么应付掌门的收徒,转眼间又被似乎地位更高的太上长老收徒,超级加辈成了掌门的小师叔,还被一只豹子要求骑在自己身上。 温宸虽然面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实际上心中又是激动又是紧张,不由的手心微微出汗,甚至都没有心情在意豹子会说话这件事了。 “别担心!温.....额,小师叔!” 虽然内心别扭,但顾风能做到掌门自然是有城府的,知道温宸这样资质的修炼天才,被太上长老收徒之后,未来肯定不可限量,说不定有一天自己还得仰仗对方,所以便迅速的带入了师侄的角色,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解释道: “这是太上长老豢养的灵兽的金豹兽,你坐在它的背上,它便会带着你穿过所有宗门禁制,直接到太上长老的洞府。” “多谢!” 温宸心中一松,拱了拱手,对新出炉的掌门师侄顾风微微一笑道谢罢,便放心的骑上了金豹兽。 紧接着,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金光一闪,金豹兽身形略一模糊,如同太阳下的水迹一般,竟然就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带着温宸缓缓的消失了。 “啊!” “天哪!不见了!太神奇了!” 新入门的灵徒们都是头一次见到灵兽和这样的遁术,急忙朝附近四处打量,依旧无法发现此兽的任何踪影。 不由的纷纷倒吸了一口凉气,窃窃私语! “别大惊小怪了!这是金豹兽特有的金遁术!是五行法术的一种,你们没有金灵根,是学不了的!” 驼背老者起身摆了摆手道。 “那我们能学其他的遁术吗?” 楚月大着胆子问道。 “自然,金木水火土,五种灵根,自然对应五种遁术,等你们入门学习五行法术,有了灵力,修炼到筑基期以后,自然可以施展相应的遁术。” “喵呜!” “关门关窗,防火.......防盗!” 伴随着白绾绾甜腻腻的撒娇声儿,巷子外响起更夫老纪头儿隐隐约约敲击竹板儿的声音,把杨蔓娘的思绪瞬间从书中拉回到了现实,让她忍不住停下手中的笔打了哈欠。 撸了撸猫,转头瞥了一眼墙角的沙漏,才发现写话本儿太专注了,时间竟然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亥时一刻。 已经是二更天了,夜色已浓。 这个时辰,按现代来算的话都快十点半了,除非逛瓦子和夜市去,否则很多人都进入了梦乡。 不过对于杨蔓娘这个熬夜专业户来说,且早着呢! 起身活动了一下手腕,给自己的茶盏里添了一点热茶,端起来喝了两口,欣赏了几眼桌上瓷瓶里的山茶花养养眼睛,吃了一块酥皮牛乳玫瑰点心,就地做了五十个开合跳。 说起来,这些几乎是她每天写话本儿中途都必做的事情,冬天出门锻炼太冷了,在屋里拉伸拉伸,撑一撑筋骨还是很有必要的,有利于身体健康。 一轮锻炼完毕,剪了剪蜡烛的灯花儿,提笔蘸上墨汁儿继续存稿。 书接上回。 却说,在一众新晋弟子跟驼背老者发问之际,温宸坐在金豹兽身上,他根本看不清周围的风景,眼前始终被一片金光笼罩,只感觉高度在不断的攀升,强烈的失重感让他有些想吐,为了不掉下去,他不得不俯下身紧紧的趴在金豹兽身上。 灵兽的速度奇快,约莫三十息的功夫,金豹兽停下了遁光。 温宸眼睛才恢复了视物,周围云雾袅袅,白云似乎都触手可及。 自己竟然站在一座千丈高的山峰之上,山风猎猎,面前的山壁上是一座石门。 此石门三丈多高,通体散发着土黄色光芒,上面浅黄色的符文闪动不已,显然被人布下了禁制在上面。 而金豹兽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温宸一怔,尚未来得及有何反应时,眼前的石门光芒一闪,轰隆隆的自动打开了。 露出了一条浅黄色的晶莹的通道出来,此通道的墙壁上全部都镶嵌着浅黄色的玉石,仿佛一座玉做的入口。 “进来吧!徒儿!” 一声低笑在温宸的耳边响起。 对方是太上长老,自己一届灵徒,似乎没有拒绝的资格,而且在这千丈高的山上,自己似乎也别无选择,温宸索性挑了挑眉,坦然的便大步先前,走进了通道。 足足一盏茶工夫后,温宸终于到了通道的尽头,走进了一间碧盈盈的大厅内。 此大厅通体都是用一种浅碧色的材料砌成,表面散发着丝丝的翠芒,明明外面正是夏天,但在此处却让人不由的心生凉意。 大厅的正墙上悬挂着一把银色的三尺古剑,锈迹斑驳, 无锋却莫名的散发出一种凌厉之意,让温宸不由的驻足。 “铮!” 蓦地。 对面的古剑蓦然发出一声龙吟般的清鸣声。 虽然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大厅里却极为真切。 “果然不假!哈哈!能引动这把“银蛟剑”剑鸣,你果真身怀太虚剑体。” 一句有些惊喜声音从里间传出,温宸一惊,目光闪动的打量过去。 人影晃动,竟从屏风后面转出一名身穿杏黄色道袍,眉目清秀,唇红齿白的十二三岁的少年来,只是少年的面上罩着一层淡淡的金气。 见对方这般模样,温宸自然吃了一惊。 “你是.....太上长老?” 这位太上长老面貌竟然如此年轻,实在出乎他的意料,之前在大殿听其声音,他还以为对方是一位满脸皱纹的老者呢! “我叫金樊空,刚才我还驮着你呢!” 少年眨了眨眼,目中的闪过一丝笑意道。 “你......是那只金豹兽!” 温宸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第108章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最新章节, 和往常一般,在万千汴京读者的热切期待中,如期发布了。 曲院街, 武学, 日知阁。 这里位于武学的最东边儿, 紧靠着东大门。这里是整个武学里文气最盛的地方, 也是武学生们平常读书的地方。作为全大宋唯一的一所全国性武学,这里的学生并非只是学武,自然也要上文课的。四书五经, 兵法韬略都有所涉猎。 因为冬天不方便开窗,屋里有些昏暗,所以, 屋顶的四角都挂着照明的羊角瓷灯。 “吾生也有涯, 而知也无涯......” 讲台上,穿着一身发白儒袍的老教渝刘三眉, 拿着油光发亮的戒尺,捋着长长的山羊胡子给学生们讲课,坐在后排的杨骄阳没精打采的撑着下巴, 在课堂上听得昏昏欲睡。 这一堂讲的恰好是庄子, 偏偏杨骄阳这个学渣,从小最不爱那之乎者也,一听读书就头痛。 “我可是武学学子啊,读读兵法还行, 这读四书五经, 不是逼着战马去耕田,公鸡去下蛋么,也太为难我了。而且, 这山羊胡子的刘三妹,每每讲课都摇头晃脑,之乎者也,晃得人眼晕,不打瞌睡才怪了。” 他一边在心里腹诽着刘三眉,为自己打瞌睡找理由,一边悄悄地摸了摸腰间的荷包,想着一会子不吃饭了,先去西墙买新出炉的朱雀门小报。 作为墨瑾公子最忠实的粉丝,那时候《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刚刚在汴京发刊的时候,杨骄阳就看得惊为天人,如痴如醉,话本儿里杨卿臣的所有一切都命令他着迷和向往。他读罢之后,不光给在京兆府的发小玩伴儿们寄了朱雀门小报,还在武学里大肆推销,引导了大批的武学同窗,一起喜欢上了墨瑾公子的书。 如今《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连载,温宸的奇遇和瑰丽多姿的修仙世界,更是让杨骄阳惊艳。 温宸这个大宋少年郎,经历了好友背叛,黑衣人追杀,落下悬崖之后侥幸未死,反而进入了一个新的陌生世界。人生的大起大落、大喜大悲不过如此。杨骄阳从初读就觉得有一股气在自己的胸口回荡着,不断的敲打着他的五脏六腑,但他偏偏又无法形容心里的那种感觉。 之后,穿越修仙世界的温宸,和在家族受辱的杨卿臣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看《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杨骄阳关心的是杨卿臣怎么出将入相,出人头地,而看《温宸绝密修仙手札》,杨骄阳则关心的是温宸怎么得道成仙,怎么修炼法术飞天遁地。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追求,却都是一样的让人心驰神往,欲罢不能。 而且,相比于之前《杨卿臣的随身师父》里,住在玉佩里一晃而过的随身师父崔九元,这一本的修仙剧情,实在是太精彩太新奇了。出场的人物很多,节奏很快,情节更是起承转合,温宸的每一次境遇都让人担心又期待,神奇的飞行法器,宗门禁制,障眼法,灵根,一个个精彩的设定层出不穷,让人目不暇接。 后来温宸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拥有五灵根,太虚剑体的修炼天才,尤其是后来被人抢着收徒,杨骄阳只觉得酣畅淋漓,一股子前所未有的爽快的感,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儿。 如果杨骄阳是个现代人,势必要拍着大腿大喊一声碉堡了! 当然,读墨瑾公子的书也不全都是开心高兴的,尤其令杨骄阳最不爽的就是,断章! 这一点实在是太可恶了!每每当他读到精彩之处,话本儿便戛然而止,急得他抓耳挠腮,简直恨不得蒙上面去朱雀门小报把新章节抢回来看!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只好反复的去看之前的内容。所以,说起来《温宸绝密修仙手札》也有快二十万字,听起来不少了,但根本架不住他勤奋,不分白天黑夜的反复苦读。买来的朱雀门小报,已经翻来覆去的看了十几遍,都快把报纸给翻成梭梭了。 尤其是两日前把那节奏很快,又惊艳的顶级资质一章看完,杨骄阳就激动的心跳加速,特别想知道书的后续会怎么样,想知道那么多人争着收温宸为徒,温宸究竟会选谁做师父? 是选那个漂亮高傲的羽灵门掌门宁非卿?还是灵剑宗掌门顾风?亦或者,选那个擅长炼丹的驼背老者? 真是让人期待啊! 所以,如今新章节发布,他自然更是不会错过。 “铛,铛,铛!” 悦耳至极的下课的铜锣声儿一响,杨骄阳整个人便立刻没了睡意,精神百倍。从凳子上弹起来,语气亢奋的高喊: “梁成,陆三闽,快点儿!一起去西墙买朱雀门小报!别磨磨唧唧被人给抢光了!” 同样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的梁成和陆三闽,从昏睡中亢奋起来: “啊!走!” 十几个一道上课的武学同窗闻言,也不急着去餐堂吃饭了,纷纷高声回应: “走走走,我也要买!同去啊!” ......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如今在武学很火,西墙那边儿买报的人一如既往的多,一群人好不容易买到了小报,去餐堂草草扒几口饭,回到寝房便各自埋头苦读。 “嚯!一群掌门峰主们争抢,温宸最后居然成了太上长老的徒弟!” 顶级大佬收徒,这个男频的爽点设定,在娱乐资讯发达的现代社会,都是常看常新,让人着迷,更不要说是大宋了,那效果绝对杠杠的!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1节 尤其对杨骄阳这个年纪的少年郎来说,这设定简直太爽快了! 啊!这可是太上长老啊!没见掌门在他面前都要服服帖帖的么!温宸做他了的徒弟,那以后岂不是可以在宗门横着走了! 杨骄阳读到这里,激动的满脸通红,头皮发麻。 老天爷!发达了发达了!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趴在寝房的床上,简直恨不得自己变成温宸,穿越到升仙岛,被这样的顶级大佬收徒。 “哈哈哈!这师父好!” 蓦地,寝房里想起一道粗噶畅快的大笑声。 这笑声可不是他发出的,而是同寝房的梁成,他是寝房里看书速度最快的。 不过他这话说出了杨骄阳心里所想,也说出了寝房里其他人的心声,大家顿时七嘴八舌的附和道。 “小师叔,确实牛逼!” “哈哈!这辈分牛逼了!” 是的,牛逼。 这个明显带着现代风味儿的形容词,杨蔓娘有一次在作者有话要说里不小心用了一次,便被很许多大宋读者给记住并广泛运用了。 毕竟相比于什么德牟天地,道冠古今,或者功垂万世,泽被苍生这样文雅的词儿,牛逼俩字虽然粗俗了些,却很简洁,又把那佩服和崇拜的劲儿表达的淋漓尽致。 原本众人还在纠结温宸究竟会选谁做师父呢,谁想一转眼,温宸居然直接成了太上长老的徒弟,成了掌门的小师叔。 少年们平日在家里也经常被人仗着辈分大指点制约,所以这个小师叔的超级加辈设定,让众人是是格外的爽! 哈哈,大佬之后,是更大的大佬! 这么爽的超级大佬收徒设定,一群大宋中二少年根本无法拒绝,一个个激动的头皮发麻,简直要滴.尿.了! “还有灵兽变人!太他娘的精彩了!谁能想到,修仙世界居然有这般神奇的神奇。那金豹兽不但会说话,还能变成人!这墨瑾公子当真是厉害啊!写的太神奇太抓人心了!我看到豹子说话那里,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不得不说,灵兽这个设定,在大宋绝对是开天辟地头一回,而且,温宸骑上珍贵的灵兽,登上云雾飘渺的千丈山峰,简直是梦里读想不出的情节。 那滋味儿,就像是三伏天喝了一大碗冰镇雪泡豆儿水! 爽快! “是啊!那金豹兽居然才三十息的功夫,就能驮着温宸爬上千丈高山!这金遁术也太厉害了!” “还有那把银蛟剑,太神奇了!遇见太虚剑体的温宸,居然会发出龙吟般的剑鸣!天哪!剑鸣!这写的简直太牛逼了!” 不得不说,书里前所未有的剑鸣的设定,非常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对一帮大宋中二少年来说简直搔到了痒处,简直装逼装大发了! 现实中的刀枪剑戟和它一比,简直就是破铜烂铁,不值一提。 那逼格那氛围,简直像是一根点燃的火柴,扔进了爆竹堆里。 噼里啪啦! 就是一个字,燃! 看的这帮大宋中二少年们忍不住直接捶床,实在是太他娘的精彩了! “哎,这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哪都好,唯一可惜的就是太短了!还总是关键时刻断章!太不过瘾了!才刚看到关键处,就又没了!不知温宸拜了师,之后怎么样啊?” “谁知道呢!好短!哎!又得等两天!” “真想快些看到后续啊!” “俺也是!” 听着同窗们的抱怨,杨骄阳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不由的想起了《新闻》的点评人“独山居士”点评墨瑾公子时,写的一句评论。 “墨瑾公子是汴京话本界的一代巨擘!” 独山居士的点评,杨骄阳十二分的赞同。 点评人是近两年汴京新兴的一门职业,随着墨瑾公子的横空出世,以及她在汴京恐怖的影响力,汴京写话本儿的人越来越多了,甚至很多的读书人不服气,都开始在闲暇时试着写一写话本儿,试图成为墨瑾公子第二,这也使得汴京的话本儿市场空前的热闹繁荣起来,所以,点评人这个以点评话本儿为生的职业便应用而生。 独山居士便是汴京首屈一指的点评人,很多大儒写的散文和骈文都都会特意找他点评,他总能有理有据找出优点,也点评其中的不足。 但是这样高度赞扬的点评语言,独山居士此前从没有过。偏偏成名不过两年的墨瑾公子,却得到了如此高的评价。 但细想一下。 穿越!随身师父!还有修仙!如今所有市面上所有这些火爆汴京,天马行空的话本儿设定都是由她而始的,甚至养活了汴京八成的说书人和一半的唱戏人。 所以,一代巨擘!实至名归! 墨瑾公子在杨骄阳心目中,就是开创新话本儿的一代巨擘,远远非清月散人,岳阳老生,燕儿归之俗流可比。 他对墨瑾公子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之前往朱雀门报房里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甚至前段时间墨瑾公子号召捐米粮救助流民,他还掏出一半的饭钱支持了一波。若不是知道对方是个年轻的小娘子,杨骄阳简直恨不得斩鸡头烧黄纸,和对方对天盟誓拜把子了。 第109章 “林道友!新年好啊!” “哈哈!张道友好!做任务到第几关了?攒够一百积分了吗?” “区区不才, 做到第二关,已经有十一积分了!今儿个要去大相国寺猜灯谜,猜中一个, 可得一积分。你呢, 这些日子攒了多少积分啊?” “嘿嘿, 鄙人攒了七十一积分, 如今到第四关送信任务啦!” “啊?第四关?怎么这么快?一共五关吧,那你岂不是很快就能攒够一百积分,得修仙宝箱了!” “嘿嘿, 哪里哪里,我加入了宗门,如今是和几个师兄一起做门派任务啦!分工合作, 所以赚积分快呢!” …… “曹姐姐, 还在家绣花呢,一起出门做任务啊?” “叫什么姐姐!叫师姐!最后一关三十积分的无差别寻人任务, 我怎么可能错过!” “哎,曹姐......师姐,你说咱们什么时候能攒够积分, 拿到宝箱啊!听说里面有可漂亮得灵石, 还有驻颜丸呢!前儿向衙内得了宝箱,在矾楼摆宴,可好一通炫耀,你没见他那得意劲儿!” …… “王三郎!快出来!咱们保康门街建帮了, 如今正在招募成员, 准备凑够一百人,一起做任务赢宝箱呢,一起去啊!” “好嘞!同去!同去!” …… 是的, 你没听错。 为了回馈大宋读者,在腊月二十六那一日,杨蔓娘终于丧心病狂的在朱雀门小报,发布了修仙元年做任务,赢糖盒儿活动,把现代网游的积分任务体系引入了汴京城。 这别开生面的活动,新奇又有趣,几乎一开始吸引了无数汴京人的眼球。 自从活动发布之后,汴京便掀起了一阵做任务的热潮,连过年都变得不一样了,往年新年熟人相见都互相称呼表字祝福新年,如今倒好,统统互称道友,见面第一句便是,任务做了吗?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变成任务做到第几关了,赢到糖盒儿了嘛! 从腊月二十六到正月初三,短短几天的时间,整个汴京人的积极性都被调动了起来,男女老少喜气洋洋,争先恐后的赚积分赢糖盒儿。 怎么能不争呢! 那可是有灵石和储物兜的糖盒儿! 可是有门派令牌的糖盒儿! 最重要的是,里面还有曾寿丹和驻颜丸! 长命百岁!容颜永驻!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些是糖和山楂丸做的,但是架不住寓意好有面子啊,在新年期间,谁不想要这样的好兆头啊! 没见着那第一个赢得糖盒儿的向衙内新年有多得意么,这两日以瞻仰糖盒儿的名义扮了几场堂会炫耀了。 所以,新年期间汴京城几乎是全城出动,不光小娘子小郎君们做任务,赢糖盒儿。就连朝廷命妇们,新年期间休沐的朝官们,也纷纷放下了架子,兴致勃勃的加入了其中。 可以说,杨蔓娘这个活动,以一己之力,把汴京得新年都带跑偏了。 不提那些得到宝箱的衙内和小娘子们,回去如何的跟人炫耀,惹的众人羡慕。也不提如今市面上,修仙糖盒儿已经被大宋黄牛炒到了一百两银子一盒。 单这场规模盛大而新奇的新年活动,被无数来汴京的外地人带回家乡口口相传,就已经让墨瑾公子的名声传出了汴京,传到了大宋的无数角落。 不过,此刻的杨蔓娘,自然对此是一无所知的。 这个时候的她,正坐在书房得玫瑰椅上,一边撸猫,一边听老三说开铺子的事儿。 是的,开铺子。 自从之前从杨蔓娘这里得了五百个储物兜的活计,让老三杨盼娘带着文绣院的同窗们小赚了一比之后,小娘内心的创业之魂就给勾起来了。 这会子不遗余力的给杨蔓娘讲自己的生意经,试图说服她同意自己开铺子。 “大姐,我算过了,租个铺子,咱也不租御街的太贵,就偏远些,比如开化院或者安州巷那边,沿街的二层铺子,一个月的租金差不多十两,好好干的话,一个月能有不少赚头呢!” “哦?所以文绣院不去上了?” 杨蔓娘挑了挑眉,拿牙签儿挑了一块生淹水木瓜道: “你是打算开绣坊?” 生淹水木瓜是杨蔓娘最近新爱上的水果吃法。 说起来,在现代的时候,她不怎么喜欢吃木瓜的,无论生吃还是做成菜都不喜欢,但是今年过年的时候,朱旭送了她几个新鲜的木瓜。 孙婶很有巧思,将其削皮去瓤儿,把果肉切成四四方方的小块儿,先用盐水浸了,再用糖水泡透了,再装进坛子里,放在外面冻上一个时辰,就变成了时下的生淹水木瓜了。 杨蔓娘试了试,滋味儿相当不错,就成了她这段日子的饭后甜点。 “唔......可以吗?” 老三杨盼娘有些忐忑的道。 第110章 “你是想让我做你的天使投资人么?” 看着说了一大堆, 眼巴巴的望着自己的妹妹,杨蔓娘笑着用现代词汇概括了一下。 “天使......什么?”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2节 “没什么!” 杨蔓娘不想打击妹妹的积极性,仔细的想了想, 不紧不慢的道: “开铺子也不是不可以。甘罗十二岁拜相, 我妹妹十二岁自己开铺子也没什么。” “那大姐, 你答应了?” 杨盼娘闻言顿时眼睛一亮, 语气兴奋的道。 “额......现在说答应不答应,还为时尚早。” 说实话,杨蔓娘不希望妹妹早早的步入社会做牛马。 上辈子看过一句话, 印象非常深刻,人不能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她当年在读书的时候,也总是渴望长大想挣钱, 后来毕业了之后, 又无比的怀念校园生活的单纯和美好。 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选择,但面对自己的妹妹, 杨蔓娘还是不免劝了一句: “你今年才虚岁十二岁,没有养家的烦恼,和小姐妹们一道在绣坊学艺的日子, 或许是你一生中最快活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了。还记得那个开裁缝铺子的苏家娘子吧?她每日都要在铺子里守着, 连去趟茅房都要一溜儿小跑。以后若是开了铺子,你就得每天跟她一样,无论刮风下雨,都守在铺子里等客人上门, 还要自负盈亏, 日子可不像现在这么轻松的,你真的想好了?” “额.....” 杨盼娘闻言,顿时有些纠结, 之前因为储物兜的钱赚的容易,她才心血来潮决定要开铺子,并没有考虑这么多,但是听姐姐这么一说,似乎开铺子并没有那么容易,而且,不免又想起文绣院一道玩儿的小姐妹,顿时有些纠结了。 说白了,她还没有准备好,也没有玩够。她并不是一个不能吃苦的人,毕竟前些年家里穷的时候,她也没少干活儿。 这和她的性格和年纪有关,在繁华的汴京,她这个年纪的小娘子,又是一个典型的e人,一想着要整天守在铺子里,不能和朋友们东游西荡,就浑身不自在了。 不过,虽然心里已经开始打退堂鼓了,但开铺子的主意是她主动提的,这刚才还信誓旦旦,把话说得太满,这会子她要是自己否了,总觉得没面子。 连忙主动的跑到蔓娘身后给她按摩捏肩,又喂她一块生淹水木瓜。 才有些迟疑的道: “那大姐.......你觉得呢?” 杨蔓娘瞥了老三一眼,基本上猜透了她的心思。 靠在玫瑰椅上,一边吃水木瓜,一边享受妹妹的按摩,笑着给她找了个台阶儿: “我觉得啊,现在还不太适合开铺子。还是再过两年,等你从文绣院结业吧!” 杨盼娘顿时悄悄地松了口气。 加大按摩力度,一脸认真的附和道: “嗯,大姐说的有道理,那我就听大姐的,先不开铺子了!” ...... 望着老三杨盼娘怂怂溜走的背影,杨蔓娘喝了一口桌上的玫瑰花蜂蜜甜茶,撸着白绾绾细密的猫毛,不由的笑着摇了摇头。 说实话,她并没有嘲笑妹妹打退堂鼓的意思,开铺子是一件长期且枯燥的事情,除非真的有计划并且下定决心要干,否则及时止损,也挺好。 真要把绣坊开起来,干了几个月才觉得不合适,那才麻烦。 悠闲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更新开玩笑。 她如今是一章存稿都没有了。之前老二杨士林还告诉她,因为她话本儿总是断章的事情,坊间已经有人叫她断章居士了。 甚至,前儿个《御街小报》还把这个绰号调侃的写了出来,说墨瑾公子,字不详,号断章居士。 天知道,她看到这个的时候有多么囧,很多时候不是她想断章,而是真的没有存稿了,只能写出那么多啊。 算了,不解释了。 断章居士,就也还好。 还是快快存稿吧! 若是因为没存稿断更了,断章居士岂不是变成了断更居士。 额,等等,断更......居士? 断根......居士? 杨蔓娘瞬间瞪大了眼睛。 啊啊啊,不要!绝对不要做断根居士! 要更新,要存稿! 赶紧甩了甩脑袋,把这个邪恶的绰号从脑海里驱逐出去。 杨蔓娘麻溜的提起桌上新买的羊毫笔,蘸上浓墨,开始存稿。 书接上文。 “你......是那只金豹兽!”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大宋人,温宸是第一次见到妖兽,顿时心中倒吸了一口冷气。 “嘿嘿,跟我来吧!太上长老正在玉虚阁等着你呢!” 金樊空显然很享受温宸的震惊表情,嘿嘿一笑,瞥了温宸一眼,率先往外走去。 温宸自然抬脚跟了上去。 穿过大厅,来到后面的一间碧色的小阁中。之前因为墙壁阻挡,所以温宸看不清里面的样子。 但是如今进来以后,里面竟然空荡荡的,除了一座小小古怪的长形法阵之外,竟然什么家具陈设也没有,让温宸纳闷无比。 “这是传送阵!太上长老炼丹忌讳打扰,所以需要在绝对安静的须弥空间才行。这是通往玉虚洞的传送阵,玉虚洞是一座游离于空间之外的须弥空间,只有这个传送阵才能到达。” 似乎看出了温宸的不解,金樊空开口解释道。 “须弥空间?” 温宸嘴角一动,心中暗自惊讶。 “就是把游走的空间裂缝炼制成固定且隐秘的洞府,这是元婴期修士才可以做到的事情,你现在无需想太多。” 听着金樊空含混的解释,温宸不由的想起自己从禹王台掉落的时候,暗自忖度着,那个吞噬自己的光柱,那应该也是一种空间裂缝吧! 金樊空走到传送阵前,空熟练无比的往传送阵上,镶嵌了几颗水蓝色的灵石,传送阵亮了起来,发出水蓝色的光芒。 “成了,上传送阵吧!” 金樊空示意温宸和自己一道站在法阵的中间。 双手掐诀,念念有词,温宸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传送阵四周的灵石蓝光骤起,他忽然觉得整个人一阵天旋地转,周围的一切也模糊了起来。 很快,二人的身影,在传送阵中一闪就不见了。 接着眼前光华一闪,他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脚下也踩着一座和刚才一模一样的水蓝色传送阵。 真是奇妙啊! 温宸心中惊叹不已,等那因传送带来的眩晕感消失后,便定了定神,转头四下打量起来。 入眼的是大团大团的白雾,里面隐隐有亭台阁楼等白色的建筑若隐若现。 金樊空手掌一翻,一块浅碧色的令牌出现在了手中,用令牌对准下方的白雾轻轻晃了几晃后,白色的雾气一阵低沉的嗡鸣后,缓缓变淡。 紧接着白光一闪,一切骤然变得清晰起来。 他才发现,这是一处山青水绿的山谷。不但鸟语花香,树绿水清,许多不知名的草药散发着清香,而且还有几只雪白的兔子和火红的朱鹮走来走去,异常的可爱。 一座通体用白色美玉铸成的洞府,就矗立在山谷的中央。 这座精致异常的洞府,约莫有数百丈之巨,其中楼阁、院落样样俱全,洞府表面还被一层氤氲的紫色光幕笼罩,更让其犹如仙人之所一般的飘渺梦幻。 然后在洞府,温宸见到了自己的师傅梁青石,他年约五十上下,穿着一身靛蓝色道袍,个子极高,满脸深深的皱纹,雪白的长须在胸前缓缓的飘动,覆手而立,浑身上下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超然和宁静,让人不由的便心生敬意。 这可是连掌门都不敢得罪的太上长老,温宸一介灵徒,自然更不敢放肆,只是粗略的扫了一眼后,就恭敬的上前施礼: “弟子温宸,拜见师尊!” “好!” 梁青石显然对温宸的恭谨的态度很满意,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近前来,让为师查看下你的具体资质,再决定赐予你什么功法。” 梁青石几乎没有任何的寒暄,便直入主题。 温宸虽然不习惯,却也不敢迟疑,马上走进前去。接着被对方一把抓住了手腕,一股热流顺着对方的手指,迅速在其经脉流动了起来。 “唔,确实不错!金木水火土,五种灵根俱全!又身具有太虚剑体,剑意盎然,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苗子!” 梁青石探查了片刻后,忽地,又轻叹了一声说道: “这样的良材美质,倒是让为师两难了!” 温宸听了梁青石这话,眨了眨眼睛,面上露出疑惑之色! 不是顶级的资质么,怎么会两难呢? “我原本想让你继承衣钵,修炼我的《通明一气诀》,以你五灵根的资质,修炼破境不会太难,将来修到炼虚合体也有可能。但我刚刚一试,发现你体内剑意盎然,太虚剑体非常精纯,不修剑道太可惜了!” 梁青石也没有卖关子,耐心的解释道: “剑修之术是世间最强大的道法,修炼艰难,很少有人大成。可一旦大成,便威力极大,施展身剑合一,越级斩杀比自己修为高一个境界的修士也不在话下!” 温宸一听此言,愣了一下,不由得迟疑了一下,问道: “师尊,难道不能两种兼修吗?” “的确可以兼修!” 梁青石听了温宸的疑问,会心的一笑后,才和颜对温宸说道: “但是,为师可并不推荐你兼修!并且,整个蓝海都没有修士同时兼修剑道和五行功法!” “这是为何?” 温宸不解。 “因为时间!虽然,兼修集中了两类功法的长处,但人的寿元是有限的,一个境界增加一百五十年的寿元,在这有限的一百五十年里,修士要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的去破境,争取在大限来临的时候,进入下一个境界!” 梁青石明显不赞同温宸兼修,提前警告道: “对于修士来说,兼修和自杀也差不了多少!兼修比单独修炼一种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不利于境界的提升,甚至你还没有修炼大成,寿元就用完了,为师记得上古时期,就有一位叫罗天娇的女修,非常的精彩绝艳,同时拥有五灵根和天灵剑体,也试图兼修,最后堪堪进入结丹期,便寿元不足,老死在自己的洞府了,非常可惜!” “好了,该说的为师都说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3节 梁青石说到这里便不再介绍,捋了捋须,语气淡淡的道: “决定了吗?我手上有《通明一气诀》,也有昔年收集的两门顶阶剑修功法。你是打算修炼五行功法,还是选择剑修之道?” 第111章 “这还用说嘛!当然要选择剑修之道了!” 和过去一般, 墨瑾公子的新章节发出来之后,便在汴京市井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御街,朱骷楼茶馆。此刻正午饭之后, 小憩用茶的时候, 茶馆里座无虚席。 坐在靠二楼楼梯扶手位置的, 一个身穿狐皮大氅, 皮肤黝黑,蜂腰猿臂的年轻男子,高声回道: “没听那个太上长老梁青石说么, 剑修可比那五行功法的威力强大,修炼到大成,还可以越级斩杀比自己高一境界的修士呢!男子汉, 大丈夫, 当然要选最强功法了!” 不得不说,古今中外, 任何一个年龄段的男人,都无法抗拒强大的力量。 “哈哈!这位兄台说的在理!我也觉得选剑修痛快啊!”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哈哈一笑,一拍大腿附和道: “若是温宸学了剑修之道, 会那个什么, 身剑合一,以后随手一招岂不是就可以修士打败,那多爽快啊!” “哈哈!是极是极!” “我看未必吧!二者各有各的优缺点。那师父不是说了么,五行功法虽然和人斗法上吃亏一点, 但是容易突破瓶颈啊!而剑修之道虽然威力强大, 但修炼却不易,保险起见,温宸说不定会选则修行五行功法呢!” “我也觉得五行之道好, 修炼快,破境快,温宸资质那么好,说不定能很快修到飞升呢!而且,之前那个驼背老者不是说了吗,五行之道到了筑基期,就可以学习五行遁法,赶路多快多方便啊!没见那个金樊空随便一个金遁都那么快么!” “再快还能有那传送阵快嘛?” “那倒是,瞬息而至,传送阵此物,确实神奇啊!” “是极是极!若是咱们大宋有传送阵就好了,从汴京到大名府,一个瞬间就到了,可比车马方便多了啊!” 明明新章节才发出来不过几个时辰的功夫,可这些平常看正经书就头疼的男人们,却都已经对里面写的各种功法,遁术和修仙者的法器,研究的极为透彻,说的头头是道,七嘴八舌的讨论,简直比她本人还要在行。 “哈哈!也不知这墨瑾公子脑子是怎么长得,竟然能写出如此神奇的东西,尤其是这传送阵,此物,咱们就是做梦都想不出啊!” “就是!不光这个,还有那个须弥空间!也很神奇,居然在空间裂缝里!” “唉唉唉!你们说,这话本儿写的这么真,那墨瑾公子对这些修仙的事情,了解的这么透彻,他会不会就是修仙者啊!” 终于讨论着讨论着,楼开始歪了。 “嚯!你别说,还真有可能!你看那什么灵石,什么灵兽,还有剑修,五行功法,这要是自己没见过,编都编不出来的!” “我也觉着她肯定是修仙者,不然绝不可能写的这么真!” “刘兄说的在理!这样的人物,咱们得结交一番,坐而论道才是!” “不错,但似乎那墨瑾公子神秘的很,从不露面啊!” “那就去朱雀门小报!” “同去,同去!” ...... “各位公子明鉴,实在不巧的很,墨瑾公子出门访友了,最近不在汴京!” 不得不说,话本儿写的太真实了,这种情况就会隔三岔五的出现。所以,朱雀门小报处理这样的事已经非常有经验了。 话术随口就来。 不过,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比如此刻暴脾气的祝老三,就瞪着眼睛一脸的不信: “怎么可能!上次来就说墨瑾公子出门访友,不在汴京!这次还是这话!你这老头儿,分明是在糊弄洒家,莫不是看洒家好说话,沙包大的拳头吃得消吗!”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面对祝老三的威胁瞪眼,经验丰富,见多识广的大掌柜朱贵依旧保持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和一问三不知的职业操守。 好脾气的道: “这位.......壮士,老朽说的是真的,墨瑾公子是真的不在汴京。” “那你说,她在哪!” 朱贵一脸真诚: “在哪老朽也不知道,天气冷,诸位不妨坐下来喝杯热茶消消气,若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写信给墨瑾公子,报房会代为转交的!” “你!” “算了算了,祝老三,还是写信吧!” ......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在一片欢乐和喧嚣之中,汴京人放完了最后一挂爆竹,吃罢了甜滋滋的汤圆,一年一度的新年佳节便到了尾声。 这是正月十六,是汴京新年结束后的第一天,是各行各业的打工人开始上工的日子,也是汴京各家学堂开学的日子。 卢天赐穿着一身儿浅青色的书生袍子,外面罩着一身儿雪白昂贵的狐皮袄,他是国子监祭酒卢珉老大人的大孙子,也是今年刚考入国子监的新生。 十五六岁的卢天赐,正是青春的年纪。但大抵是家学渊源,偏偏喜欢学着那些老夫子走路时的模样儿,喜欢昂着头,脖颈后仰十五度角,走路的时候右手总是悬在腰侧虚握成拳,仿佛要随时接住从天而降的御笔朱批似的,让人担心他脖子会不会累得慌。 卢天赐径直走进了国子监对面的苏家书坊,看到里面人头攒动,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 垫着脚尖放眼望去,卢天赐看到许多人都捧着架子上的话本儿看。这种话本儿卢天赐知道,都是那个什么朱雀门小报上的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被书商们集印成册放在书坊里卖的,明明跟那些小报上的市井八卦一样,不过是那些下里巴人看的无聊东西,偏偏还印成了书,跟四书五经一起摆在书架上冒充高雅。 “把这种书和圣人之言放在一所书肆,简直有辱斯文!明明就是哗众取宠的低俗糟粕!” 卢天赐心里面对这些看墨瑾公子话本儿小说的人很不屑,从袖口抽出雪白的帕子,捂着鼻子往里走。 他要去最里面的架子上买一本《礼记正义》,这可是是唐朝孔颖达先生奉太宗诏命编写的,对《礼记》最权威的阐释,是《五经正义》之一,对科考很有帮助的。 不过显然,书坊里没几个人在意这些,爱看“低俗糟粕”的人很多,把书坊的过道和角落中都占满了,卢天赐挤得满头大汗,才好不容易挤到跟前,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书。 拿着《礼记正义》,穿过这些看书人时候,卢天赐的眼中带着不屑的冷酷,心中格外的高傲。 哼,一群凡夫俗子! “卢天赐!喂!卢天赐!” 伴随着爽朗的男声,卢天赐骄傲的转过头。 便瞧见了人高马大的同窗梁一飞,手里正捧着一一份崭新的朱雀门小报,往自己这边走来。 望着又高又壮,比自己高两个头还要多的梁一飞,卢天赐不由嫌弃的皱了皱眉。 这位同窗是江南盐商的小儿子,家里家资巨富,是家里送来国子监混日子的,平常不爱读书,最爱墨瑾公子的各种糟粕话本儿,在课堂上都要背着先生偷偷的读,咋咋呼呼的,很没有读书人的矜持斯文。 卢天赐抿了抿唇,心里暗骂一声“粗俗的大脚板儿”,还是规规矩矩的拱手行礼: “哦,是一飞兄。” “哈哈!果然是你啊!天赐,你也来买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啊!” “我没有!” 卢天赐抱紧手里的《礼记正义》,瞥了一眼对方手里的小报,看到上面绝密,修仙的字样,顿时从做国子监祭酒的祖父那儿继承的说教毛病犯了: “一飞兄,你该读一读圣人的文章才是!整天看那墨瑾公子的修仙话本儿,能学到什么!” 梁一飞也有点不爽卢天赐的高高在上: “修仙话本儿怎么了,看的爽快就行了,人生在世不就图个快活么!我又不用考状元!” 听了对方的话,卢天赐眉头顿时皱的能夹死蚊子,哼了一声: “夏虫不可语冰,那墨瑾公子不过是哗众取宠,沽名钓誉罢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铁杆粉丝,梁一飞对同窗这种不屑一顾的口吻十分的反感: “好书就是好书!不一定读了圣人的文章就不能读话本儿了!别说国子监了,就是太学里,还有人爱看墨瑾公子的书呢!再说,你说不好书就不好了?哼!给你瞧一眼,你最推崇的那个独山居士是怎么评价墨瑾公子的。” 只见梁一飞走到书架边,刷刷刷从上面,翻出之前的《李氏小报》,指着其中一张说: “你看好了!这是独山居士的点评,他可说墨瑾公子是汴京话本儿界的一代巨擎,凡是有汴京人的地方,就有人晓得她的名字!” 看了《李氏小报》上独山居士的书评,卢天赐脸色有点不好。 看着卢天赐不爽的样子,梁一飞越说越起劲儿,吐沫飞扬,喷了卢天赐一脸。 作为铁杆粉丝,梁一飞对于墨瑾公子的成就与有荣焉。他早就不在乎男女,成了墨瑾公子的拥趸,看到墨瑾公子的书被人喜欢,被人推崇,就心里高兴。 “怎么样?现在你服气了吧!” 又吐沫横飞的介绍了墨瑾公子当年打败清月散人书的战绩,梁一飞得意洋洋的看着这个总是自是甚高的同窗,以为对方也会转变观念,跟自己一起佩服墨瑾公子。 不过,他还是失算了。 卢天赐这个中二少年,格外的叛逆。 听他说了一大堆,最后依旧不为所动,一脸不屑的说了一个字: “哦。” 说完。 还摆出了一脸 “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架势,仿佛不屑于和自己理论似的,这可把梁一飞气的鼻子都要歪了,恨不得胖揍他一顿。 不过,心里想想罢了,到底是同窗,揍是不可能真揍的。 但是,人高马大的梁一飞也有自己的办法,眼珠儿一转,第二日上课的时候,乘着对方不注意,便直接悄咪咪的把自己做的《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简报塞到卢天赐的书箱里。 嘿嘿!自命清高的小子!吃点儿细糠吧! 下午,等卢天赐课业结束后,背着书箱回到家,像以往一般,在书房里温习课业。 打开书箱的时候。 梁一飞塞进去的那本《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简报就被带了出来。 卢天赐眉头一蹙,顺手就要把书扔了。忽然又想起之前梁一飞说的那句,“凡是有汴京人的地方,就有人晓得墨瑾公子的名字!就连你最推崇的那个独山居士,都夸赞墨瑾公子是汴京话本儿界的一代巨擎。” 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 “哼!我倒是要看看这沽名钓誉之徒写了什么!”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4节 第112章 是的。 卢天赐打算亲自以身试毒, 以批判的眼光来看一看这本被人吹捧的《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翻开第一章 ,《跳下禹王台》。 “温宸!你给老子站住,温宸!” “识相点!姓温的, 若还想要命的话, 就把宝贝交出来!” “别跑了, 我没有恶意, 温老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是书院的头名, 这个道理你该懂得才是啊!” 这是话本儿第一章 的开头。 卢天赐冷眼看完,一脸不屑的撇了撇嘴: “粗鄙,语句粗鄙还要装高雅!偏偏写什么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故弄玄虚……” 不过鄙视归鄙视,心里终究是生出了一丝好奇心, 究竟是什么宝贝,惹得这帮子黑衣人追杀一个少年。 所以,他到底还是没把简报扔了, 皱着眉, 继续往下读去。 “居然是随侯珠!” 惊讶了一瞬,卢天赐的心里,瞬间生出无限的疑惑。 “这不是灵蛇之珠吗?可是镇国之宝啊!一个贫寒的少年怎么会有,这也太玄乎了吧!究竟是杜撰还是真的?” 他有心从书架上翻一翻史书, 确认一番, 却又莫名的不想放下手中的简报。 算了,不过是一本话本儿罢了,又不是科举策论, 不值得大动干戈的查阅史书,还是先看下去再说吧! 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卢天赐继续往下看。 此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错过了今晚唯一放下手上这本书的机会。 之后的他,就像是穿上了被女巫施过魔法的红舞鞋一般,再也没有停下来。 书院头名!好友背叛!黑衣人追杀!跌落悬崖! 这些初代男频网文的经典设定,节奏紧张,跌宕起伏,对于一个初次看网文的大宋中二少年来说,那效果简直是碾压级别的。 尤其是读到这个叫温宸的大宋少年,依靠着过人的胆识和智慧,竟然带着一个追杀自己的黑衣人一起同归于尽的时候,卢天赐身上的汗毛都一根根竖了起来,不自觉的摒住了呼吸,连脚趾都不由的攥紧了。 不是吓得,而是激动的!担心的!为男主温宸紧张的! 之后。 读到随侯珠突然发光,空间裂缝骤然出现,卷着生死一线的温宸进入新的世界! 嘶! 卢天赐倒吸了一口凉气。 “太神奇了吧!” 他不由的坐直了身子,攥紧了手里的简报。 天哪!不可思议!难以想象! 人怎么可能掉落悬崖不死,还穿越新的世界!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奇遇吗! 原本,卢天赐是抱着批判态度来看书的,但现在什么都忘了,他完全被话本儿的内容给吸引了。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将自己带入了主角温宸,心思完全沉浸在温宸的神奇境遇中。 碎叶岛!同音果!修仙!灵根!宗门! 蒋师姐!飞行法器!传音符!储物兜!曾寿丸! 这些牛逼哄哄,做梦也想不出的设定,让卢天赐大开眼界。跌宕起伏,瑰丽玄奇的修仙世界,简直颠覆了北宋少年的想象!把没见过市面的卢天赐唬得一愣一愣的! 灵兽!传送阵!五灵根!太虚剑体! 杨蔓娘的现代网文套路,眼花缭乱,天马行空,层出不穷。简直就是老母猪戴胸罩,一套又一套,看的卢天赐目不暇接,如痴如醉。 尤其是后来,温宸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拥有五灵根,太虚剑体的顶级修炼天才,被太上长老收徒,卢天赐只觉得酣畅淋漓,连脚趾头都不由的舒展了。 顶级大佬收徒! 这个男频爽点设定,对卢天赐来说,简直挠到了痒处。就像是自己科举金榜题名,在金銮殿上,被皇帝亲自点为状元一般! 一股子前所未有的爽快之感,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儿。仿佛有一股气在胸口回荡着似的,简直恨不得大喊一声,自己也变得和温宸一般! “君子慎独,不欺暗室。君子......” 他连忙默念圣人之言,才险险克制住了手舞足蹈的冲动,继续往下读。 因为平日里读的都是四书五经,经史子集,卢天赐看书喜欢咬文嚼字,所以速度不快,加上偶尔还得停下来想一想,回味一下之前的情节,所以,速度就更慢了。 但,至始至终,他都没有停下来! 不像平常读书,还喝口茶,吃点点心什么的。 这一晚上他都没有离开书桌,桌子上的茶都凉了,也没有顾得上喝一口! 甚至,没有去一趟茅房! 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很快便到子时了,书房的蜡烛依旧亮着。 他娘担心自家儿子读书太晚,用功伤了身子,特特的打发了身边的大丫鬟玉珠去书房外面敲门: “大衙内!夫人说您读书用功别太晚了,早些歇息吧。” “哦,知道了。” 正读到精彩处,怎么可能歇息。卢天赐瞥了一眼墙角的沙漏,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句,便继续埋头苦读。 唔,这玉虚洞居然在空间裂缝之中? 神奇啊!简直就是一个单独的世界! 嗯?功法两难?怎会? 继续看,哦,时间和寿元不够啊! 卢天赐已经将自己带入温宸了,想了想不由的点了点头。 “唔,确实,毕竟都是顶级的功法,这确实很难选择。不知道最后是选破境快的,有师尊指导的五行功法?还是选威力大却修炼艰难的剑修之道?” 卢天赐迫切的往下读下去,在心底幻想着,温宸究竟会如何选择! 接着,翻页。 然后,额,没有了。 没有了! 正到兴味处,竟然就没有了。 卢天赐愣愣的看着空白的简报,才发现整整一百多页的话本儿,竟然不知不觉已经被他看完了。 “这也太短了!” 话一出口,卢天赐顿时愣住了。 虽然此刻的书房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一向自诩君子的他,还是俊脸倏的红了,显出被打脸的赧然。 明明是打算批判的,结果没想到,自己居然就这么沉迷了,沦陷了! 看完了还嫌少! “大衙内!该洗漱歇息了,明儿还要去国子监上课呢!” 此时,已经是子时二刻了,门外传来丫鬟尽职尽责的催促声儿。 “哦,知道了,进来吧。” 卢天赐合上手里的简报,没精打采的应了一声。 想起之前和梁一飞的争论,一想到明天居然还要去国子监,这一刻,他竟然想请假了。 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无故请假,除非他屁股先吃一顿祖父做的竹笋尖儿炒肉。 净面,洗脚,换衣裳,被丫鬟们伺候着洗漱罢,躺在床上。 卢天赐还是没什么睡意,意犹未尽。脑子里,还是不由的想着之前看的话本儿里的情节。 哎!可恶!实在是太少了!最后那温宸究竟怎么选的啊!好想知道后续! 好想穿越,好想修炼,好想做剑修啊!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个晚上,卢天赐翻来覆去好久才睡着,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被人一路追杀,跌落悬崖。 然后和温宸的随侯珠一般,身上佩戴的家传的玉佩突然发光,将他吸进了升仙岛,他成了宗门弟子,学了一身的修仙者的好本事,梦中的他,骑在一只金色的灵兽身上,手拿长剑跟人争斗,最后一剑斩杀恶贼,英雄救美。 第二天早上起来,梦中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睡眠不足的卢天赐眼下乌青,将桌子上的《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简报细心的摊平,看着封面上,工工整整的墨瑾公子四个大字,语气喃喃的道: “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 第113章 对于自己的话本儿又征服了一个大宋中二少年的事情, 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元宵之后,汴京的天气便慢慢的开始回暖。尤其每天中午的时候, 外面都很暖和, 许多过日子勤俭的人家, 都白日里熄了屋子里的炭火, 搬着马扎去墙根儿下晒太阳。 而随着天气回暖,自然也到了汴京一年一度的做鞋季。 不像现代,工业发达, 鞋子都是买的。这个年代的鞋子,百分之百都需要手工制作,鞋帮子倒也罢了, 裁剪好了, 手巧些的妇人十来天就能做好,但做鞋底儿, 却是个大工程。 拨麻杆儿,搓麻绳儿,绕麻线团儿, 纳鞋底儿, 这一套流程下来,可是很费时间的,尤其是纳鞋底儿,费时又费力。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5节 所以元宵之后, 每日里吃罢朝食, 一个新年都忙着待客迎来送往,没时间串门子的大宋中产家的小媳妇和小娘子们,便纷纷带着自家的鞋底子, 去相熟的人家纳鞋底儿,顺便聊聊闲篇儿。 杨蔓娘家自然也不例外,老三盼娘虽然性子跳脱,但该做的活计还是做的,尤其在文绣院学了一年,女工的水平是极好的,常常约了文绣院的同窗刘翠翠和孙小娘来家里一道做活计,每日里吃罢孙婶做的朝食,趁着太阳好,几个小娘子便把西厢房的梅花小几抬到廊下,一边晒太阳撸猫,一边搓麻线,做鞋底子。 杨蔓娘白天有时候写稿子没思路了,也会一道在院子里帮忙搓麻绳儿。 不过,她总是心里记挂着话本儿的更新,所以搓麻绳儿的时候,不免容易分心去想下一章写什么,所以,偶尔一个不注意,小腿上的绒毛便被麻绳儿绞进去了。 “嘶,嘶嘶!” 每次听到杨大娘子疼的嘶嘶声,一旁的刘翠翠便忍不住捂嘴儿笑,一旁的孙小娘的眼睛也弯成了月牙儿,笑眯眯的指导她: “大娘子,你要这样,把剥好的麻放在小腿最棱的地方才成的,这样一分三股子,搓起来就不容易绞住了。” “额......好。” 解开,再重新搓。 “嘶嘶.......嘶嘶嘶!” 老三杨盼娘看不过眼了,一脸哭笑不得的劝她: “大姐,要不你还是看看书吧!” ......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地方,杨蔓娘最不擅长的大抵便是女红针线了,不过好在她能赚钱,实在做不出了,去做鞋的铺子里买现成的就是。 到底,增加存稿还是第一位的。 和现代有电脑打字,动辄可以日更上万相比。她如今写的是毛笔字,所以写书速度实在不算快,但毕竟在现代小说网站熏陶过,相比汴京其他的话本儿作者,她写书的速度肯定是不慢的。 两天三千字的更新,还是能保证的,这么久以来,从来没开过天窗,这一点她可是很自豪的。 伸了个懒腰。 研墨,扑纸,继续写新章节。 上回书写到,师尊梁青石问温宸究竟是选择剑修之道,还是选择学习五行功法。 也就是说,他未来是打算做剑修or 五行修士? 杨蔓娘勾唇一笑,嘿嘿,这还用说吗? 当然是all!两者兼修啊! 毕竟,这可是修仙金手指爽文啊 ,温宸可是主角,是宗门未来的高岭之花,是白毛天骄! 怎么能泯然众人,和其他修士一样。 当然要与众不同,要全都选,要做地表最强! 不过,这么设置是很爽。 但,讲究逻辑的读者肯定要问,凭什么! 凭什么温宸可以,别人不可以! 读者可以接受主角快速崛起,快速成长,但是这个崛起和成长,一定要有一个足够合理的让人信服的理由,要逻辑自洽,若是单单因为天赋异禀,那在说服力上还是差点儿意思。 毕竟,上古时期那位精才绝艳的女修士罗天骄,也和温宸一样天赋异禀,有顶级剑修体质和五灵根,最后却因为寿元到了,老死在洞府。 前车之鉴在此,主角温宸又凭什么能两者兼修,还成功呢? 杨蔓娘写的不是无脑小白爽文,成功全靠给配角降智,全靠主角光环,还是要讲究逻辑的。 所以,凭什么罗天骄不可以,他可以? 这个核心的逻辑一定要理清,要说得通,否则,对于读者来说就太出戏了。 不过这个问题,难不倒杨蔓娘,在最初设置一个境界增加一百五十年寿元的时候,她就已经考虑好了。 答案当然是金手指。 给他设置一个独有的,逻辑自洽的金手指! ...... 面对梁青石的提问,温宸皱着眉头,低头苦思了片刻抬起头来,显然已做出了决定。 语气平静的开口道: “师尊,请恕弟子无礼了!弟子在做出选择之前,能否亲自花一段时间研究一番二者的优劣?” “呵呵!不错!你能如此谨慎,为师很欣慰!” 梁青石闻言不怒反喜,语气和煦的道: “记住,对于我等修士来说,谨慎才是在修仙界保命的根本!” 说着,单手在腰间的储物兜上一拂,一黑一白两本书从中飞射而出。 “这两本书,一本是为师修炼的五行功法《通明一气诀》,还有一本《天玑剑》,是为师当年和师兄一道,飞渡蓝海去古原大陆游历,在一座上古修士的洞府九死一生得到的剑道功法。这两种都是蓝海最顶级的功法,无论你最终选择哪一种,都不会辱没了你的优越资质,切记不要好高骛远,步了那罗天骄的后尘。” 梁青石用耐人寻味的目光,定定的审视了温宸几眼,将两本功法书递给了温宸,又嘱咐道: “吾等修士,从灵徒开始,便战战兢兢,潜心修炼,不敢稍有一日懈怠,放下修炼,去俗世享乐。但最终也不过比凡人多了几百年寿元,能飞升的又有几人呢,想当初......” 梁青石本来是想勉励一下新弟子温宸的,但说着说着,也不知是回想起了什么过去的往事,脸色变得不怎么好,竟渐渐的闭口不言了! 转而再次轻拂腰间的储物兜,手中就蓦然出现了好几样物品。 “今日拜师,我也不能什么表示都没有。这件冰蚕袍是用蓝海玉蚕的丝编织而成的,虽然没有什么防御的作用,却清凉避尘,是做法衣的佳品。还有这件黄雀飞行法器和这把天青剑是我当年筑基期用过的,以你如今灵徒的境界,用起来也绰绰有余了。” 梁青石把手里物品都介绍了一遍,便把之前的两本功法,和它们一起都收进了一个新的储物兜,递给了温宸。 便开口送客: “去吧!让金樊空帮你开辟洞府,好生修炼,若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为师!” “是,师尊!” 温宸接过储物兜,心中不由的对未来多出了几分向往。 ...... 修仙无岁月,转眼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 天瑞峰,洞府内,一袭白色冰蚕袍的温宸盘膝而坐,半晌未动,忽然间抬起了右手,直直竖起了中指和食指,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不一会儿,在温宸竖起指尖半寸高的地方,空气骤然一紧,“嗞啦”一声,凭空出现了一簇火苗。 火苗才一出现,便让人感觉到一股炎热的高温,弥漫到了整间屋子之中。 温宸依旧一动不动,他两眼死死的盯着指尖上的火苗,俊秀的脸上面无表情,只有指尖上的小火苗忽明忽暗,像个舞者一般,不断地在两个指尖来回跳跃,最终停留在了右手食指上,显得格外的醒目。 之后,温宸单手掐诀,口中念念有词,中指的指尖处突然发生了一丝空间波动,一道晶莹的水柱从指尖凭空射出,刚一现身,立刻就被旁边的火苗烤的“嗤嗤”声四起,激起一片片水雾。 按说水克火,但令人震惊是,一炷香的功夫过去了,二者谁也奈何不了谁。 面对如此水火交融的奇景,温宸的俊脸上依旧面无表情,只有指尖上的水球和火苗不断地交融,发出着“嗞啦嗞啦”的声音,和岿然不动的手指相比,显得格外的醒目。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水柱和火苗仍然保持着令人吃惊的旺盛活力,没有一点儿想要熄灭和干涸的样子。 可施法的温宸终于有了些不同的反应,他的额头上开始冒汗,右手吃力的微微颤抖,显然有些支持不住了。 终于。 又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指尖的火苗也缓缓的熄灭了,又过了两息,水柱也消失了。 之后,温宸就如同被人抽了脊梁骨似的,朝后一仰,无精打采的躺在冰凉的地面上,整个人显得疲惫极了。 “这法术还真是神奇啊,就是施展起来太耗费灵力了!” 温宸望着屋顶,自言自语的道。 这段日子,在师尊梁青石的教导下,他没有辜负自己的顶级天赋,在一同入门的其他弟子如今还在苦苦寻找气感的时候,他第二天便有了气感,七天的时间,便修炼出了第一缕灵气,如今更是已经能够释放低阶的法术,这迅猛的修行速度,让之前来找太上长老的掌门宁非卿知道后都目瞪口呆。 “接下来该打坐练气了!” 温宸有着强大的自制力。 只休息了片刻,便起身盘膝而坐,闭眼掐诀,五心向天,开始每日雷打不动的打坐练气。 像往常一般,一缕缕精纯的天地灵气缓缓的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朝丹田沉去,转化成法力。 在温宸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其中一缕灵气缓缓的流向他胸口的位置。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温宸突然感到一股冷冰冰的感觉,从胸口的位置传来。 他瞬间激灵的打了个冷颤,睁眼向自己的胸口望去。 眼前的景象,顿时让他惊讶了! 一缕缕银白色的神秘光芒,正缓缓的聚集在他胸口的位置。显然之前那冰凉的感觉,就是从这淡淡的银光中传过来的。 这熟悉的银白色的光芒,让温宸瞬间想到了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停止练气,右手缓缓的将一只被他挂在脖子上的随侯珠拿了出来,果然是它! 此刻的随侯珠,不再是灰扑扑的样子,而是和当初落下禹王台时候一般,散发着神秘的银色光芒,美丽神秘异常。 温宸的指尖轻轻一触。 便似被雷击了一般,猛地眼前一黑,整个人晕了过去。 与此同时,随侯珠散发出一道耀眼的银光,将他包裹了进去。 下一瞬,洞府里便空无一人了! 第114章 不知道过了多久。 当温宸额头一痛, 迷迷糊糊再次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熟悉的天瑞峰洞府中,而呆在一个极为昏暗的陌生的空间。 想到昏迷前发生的事情, 他心中一动, 连忙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的随侯珠, 还好, 还在。 只是又恢复了之前那灰扑扑毫不起眼的模样,他沉吟片刻,单手掐诀, 试着和之前一般,将丹田的法力注入其中,但珠子也没有任何反应, 仿佛一个死物一般。注入其中的法力, 也是泥牛入海一般散佚了。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6节 对此,温宸心中早有预料, 倒也没有慌乱紧张,抬手将珠子收了回去。 眯了眯眼,慢慢的适应了这昏暗的环境。 开始放眼四处打量, 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一处仿佛佛堂, 又仿佛书房一般的静室,面积倒也不小,约莫有十几个平方的样子。 室内的桌椅板凳,都是用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 也叫不出名字的, 散发着淡淡清香的浅绿色木材制成。 桌子上铺着一块如同流动的黄金一般,颜色金黄的名贵桌布,上面赫然摆放着一只笔, 一个笔筒,还有一个酒盅。 显然,有人曾在这里生活过。 温宸双目一眯,谨慎的没有随意去动这些桌子上东西,目光飞快的扫视,四下寻觅了一圈儿,可惜,这里大概年代久远,除了材质特别的,大部分东西都早已变成灰渣了,早已看不出本来的面目。 他四下扫视了一圈儿,终于转身,将目光落在了身后的那面墙壁上。 映入眼帘的是一尊十分高大,精美的神像,此神像几乎和屋顶一样高,身着月白色道袍,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 但是,当温宸的目光落在神像的脸上时,却眼角骤然一跳。 神色诧异! 这张神像,竟然是没有脸的! 当真是奇也怪哉! 但是,还未等他真将神像瞅个仔细,神像上传来一阵有节奏的“沙沙沙”的声音。 “沙沙沙......沙沙沙” 如此绝对安静的地方,任何一点声音都会被无限的放大。 “怎么回事?”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温宸心头一跳。 难道是这里还有其他人不成? 这自然是不可能的! 温宸定睛一看,才发现神像的左手覆在身后,右手握着一只巴掌大小,翠绿欲滴,用极品绿玉雕刻而成的沙漏。 而那有节奏的“沙沙沙”的声音,就是从这沙漏里银色的流沙传出来的。 “这屋子里很多东西都已经化为齑粉,显然时间久远了,这沙漏无人翻转,按说沙子早就该停止了,怎么里面的沙子依然在流动?” 温宸微微一愣,有些不解的自言自语了一句。 随后心中一动,盯着沙漏凝神细望片刻,才发现上面似乎刻着米粒大小的几个篆字。 但是室内太过于昏暗,他看不清上面的字。 便凑上前去读。 “光阴之瓶......”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前后脚的功夫,就在他认出上面的字,指尖刚刚触碰到沙漏的时候。 “嗡”的一声。 室内瞬间空气一紧,沙漏上碧光大放。 一瞬间,温宸的身影便猝不及防,被碧光彻底淹没了。 ....... 下一刻,天瑞峰,洞府内。 碧光一闪,一名身穿白袍的人影在碧光中略狼狈的显现而出。 正是温宸。 此刻的他,有些怔愣的望着自己的右手,脸上还残留着一丝惊愕之色。 “这是怎么回事?” 想起在神秘静室内最后触碰的那个沙漏,温宸不由自主的瞥了一眼洞府墙角处计时的莲花沙漏。 这一瞥,却让他整个人愣住了。 “沙沙沙,沙沙沙!” 温宸望着三五息功夫,沙子便见底的莲花沙漏。 不禁沉吟了起来。 他记得很清楚,之前自己昏迷的时候,莲花漏里的沙子只剩下底部浅浅的一层,基本上几息的功夫就能漏完的。 可是自己明明在那静室空间里呆了不短的时间,莲花漏里的沙子居然还和之前一样多。 这怎么可能? 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不可能!温宸很清楚,自己能考上书院的头名,就是因为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这种小事绝不可能记错。 难道是? 想到最后触摸的沙漏叫光阴之瓶。 光阴? 温宸的心中生出一个荒谬而大胆的猜测,却又不敢肯定。 最后,他捏了捏脖子上的随侯珠,按耐住心中的激动,决定再重新做一次试验。 反正上一次被卷进随侯珠也没什么危险。 拿定了主意后,他便将墙角的莲花沙漏搬到身前,翻转,拿剑在底部沙子落下的位上刻了标记。 然后想到之前进去的时候,静室里的昏暗,不方便视物,他又将一支蜡烛握在手里,才再一次故技重施。 盘膝而坐,闭眼掐诀,五心向天。 温宸任由一缕缕精纯的天地灵气,缓缓的流向他胸口的随侯珠。 和之前一般,没一会儿,那股熟悉的冷冰冰的感觉,便再一次从胸口的位置传来。 随侯珠再次散发出银色的光芒,美丽皎洁异常。 温宸犹豫了一下,便和之前一般,用指尖轻轻触摸了一下。 然后他便和上次一般,被一道耀眼的银光,包裹了进去,迅速的从洞府里消失了! “唔。” 下一刻。 短暂的眩晕过后,温宸的身影便再次出现在了之前的那个静室。 只是意料之中的,手里的那支蜡烛没有被带进来。 温宸对此也不是很在意,他眯了眯眼,像上一次一般,慢慢的适应了室内昏暗的环境。 这一次的他,比之前从容了许多,随意的瞥了一眼四周,便一边默默的计算着时间,一边沿着墙根在静室内踱步。试图寻找门窗,看一看这间屋子是否还有别的通道和出口。 但是温宸失望了,他在这间十几平米的屋子里,花费了大半个时辰的功夫,上上下下,一寸寸的搜索了个遍,最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那就是,这屋子根本没有门窗! 是的,它就像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屋子一般!浑然天成!严丝合缝! 这简直不可思议! 不过,虽然不可思议,但温宸暂时没有时间多考虑这个,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计算着时间,在自己进来大概有一个时辰的样子,温宸便停止了探索,再一次去触摸神像手里的光阴之瓶。 和之前一般,“嗡”的一声。 沙漏突然碧光大放,将温宸的身影彻底淹没了。 ....... 下一刻,碧光一闪,一身白袍的温宸便回到了天瑞峰自己的洞府内。 此刻的他,定定的望着莲花沙漏上的标记,眼中闪过一抹欣喜。 “果然,时间停滞了!” 是的,终究还是被英明的读者老爷们猜对了。 时间停滞! 杨蔓娘给男主温宸设置了独一无二的金手指,一件可以让时间停滞的天赐至宝! 证实了心中的猜测,即使平时能心止如水,这个时候的温宸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 这个发现对他来说意义重大,意味着之前困扰他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从此不必纠结选修剑道还是五行功法,没有的寿元的忧虑,自然可以同时兼修两种功法了! 没有男人可以拒绝变强的诱惑!温宸自然也不能免俗! 握着手中的随侯珠,此刻的他心中愉悦,终于没了以往喜怒不形于色的冷静样子。 不禁勾唇一笑。 说实话温宸很少笑,他的笑容,同他皎洁如月光的发色一般稀有。 可是当他笑的时候,你就很难再移开眼。 那狭长的眸子闪烁的光芒,就像是七月的阳光,照耀在千丈雪山之巅,清冷而纯粹,明明没有任何温度,却让人难以忘怀。 第115章 安仁街, 国子学。 作为汴京基础教育的中坚力量,除了太学以外汴京学习氛围最浓厚的所在,这里几乎随处可见身穿青色儒袍, 头戴纱帽的读书郎。 由于常年的读书明理和君子六艺的熏陶, 他们之中几乎一大半都能满腹经纶, 出口成章。剩下一小半被家里送来混日子的, 唔,再教渝们戒尺的鞭策下,至少也能练出一笔好字回家交差。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7节 今儿是朱雀门小报发新刊的日子, 因为迫不及待想要看新章节,卢天赐早早就爬起来,去书肆买了朱雀门小报, 才揣在袖子里一路小跑去了国子学乙班。 今儿的第一堂课是庄子, 乘着教渝还没来,他直接把新买的朱雀门小报拿出来, 放在书中夹着,看的津津有味。 连同窗梁一飞什么时候走过来都没注意到。 “哟!卢大才子这是看什么呢?不会是墨瑾公子的书吧!” 梁一飞嘿嘿一笑,故意揉了揉眼睛, 语气揶揄的道: “是我眼花了吗?还是太阳打西边升起来了!哈哈哈!” 卢天赐抬起头, 瞪着他不说话。 他这两天看的入迷了,又买了好些墨瑾公子之前写的书,不分白天黑夜的苦读。 因为熬夜睡眠不足,怨气很大。 “额....” 看到对方眼下的熬夜乌青, 就跟被人锤了一拳似的。 梁一飞莫名的有些心虚, 握拳虚咳了一声: “咳咳,惹不起。” 溜走了。 梁一飞是个闲不住的,又交友广阔。跟几个同窗闲聊了几句, 又乘着上茅房的时候,一顺脚拐到隔壁丙班。 丙班第一堂课是棋艺。 就像现代上体育音乐美术课一般,没有教渝抽查背诵和提问释义,棋艺课对于学子们来说就是一节放松课。 外面下着纷纷扬扬的小雪,教渝还没来,学堂里,一群十五六岁的学子们聚在一起,惬意的围炉聊天。 作为国子学的活跃分子,梁一飞的嗓门一项都是最大的。 一进门便自来熟的高声道: “哈哈,都干什么呢!看温宸了么?今儿的新章节?” 虽然他没有具体说书名,只是说了温宸两个字,但是众人显然都明白他说的什么,纷纷点头。 “自然看了。” “哈哈,是一飞兄啊。当然看了,一早就买了!” “温宸确实天才啊,才两个月的时间,其他人都没有气感呢,他竟然都能施展法术了!那个凭空生出火焰的法术和水柱法术可太厉害了!” “确实太惊人了,竟然可以凭空生出水火,这墨瑾公子当真是个鬼才呀,他是怎么想出这样神奇的点子的?” “哈哈,不瞒你们说,昨儿看完之后,不是书上有口诀和掐诀手法么!我还试着按书里说的那样盘膝而坐,念诵那火焰法术的口诀来着,可惜......什么事儿也没发生,嘿嘿。” “嘿嘿,我也是!同道中人啊!” “哈哈哈!” “我也试了!可惜!这法术可很实用呢!若是学会这个法子,出门在外可方便多了,也不用带火折子和水囊了,直接掐诀就可以点火烤野兔吃,哈哈!” “暴殄天物!你这简直是用金子做的锅做饭!温宸生出的那个火焰可不是凡火,没看到墨瑾公子写了么,那种火焰可以和水共存哩!没准是用来炼丹的!若是用它来烤兔子,简直是亵渎法术!” “怎么就亵渎法术了,修仙者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了!” “修仙者就是不识人间焰火,之前墨瑾公子写了,修仙者到筑基期就辟谷了,温宸的师父梁青石就已经辟谷了,不用吃一日三餐的!” “你!” “别吵了,我倒是觉得最神奇的还是随侯珠,我原以为那东西穿越之后就没有用了,没想到里面居然另有乾坤!” “是啊!我也没想到,里面居然还别有洞天!还有那个光阴之瓶!” “时间停滞!太神奇了!墨瑾公子这是怎么想出来的!简直不可思议!” 不得不说,停滞时间这个现代网文的爽点,绝对颠覆了大宋人的想象! “甭管怎么想的,反正很适合温宸,墨瑾公子写的可太对我胃口了!有了这个独一无二的法宝可太爽快了,从此以后,温宸就可以兼修剑道和五行功法了!” “哈哈!说不定成为蓝海最强的修士!” “什么蓝海最强!不是说还有陆地么,那个古原大陆,温宸应该做天下第一才是!” 什么是爽?就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不得不说,金手指这个在现代网文无往不利的设定,在大宋也没有掉链子。 看了时间停滞,这个为温宸专门量身定做的金手指,众人顿时爽到了。 “哎,我若是能有那个光阴之瓶就好了,可以停滞时间,读书的时候就不发愁了!” “哈哈,我也想要!果然英雄所见略同啊!” “我也........” “哦?那也给为师一个?”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之际,一道凉凉的声音突然出现在众人的身后。 说话之人,正是棋艺教渝崔一帆。 他身量很高,俊眼修眉,穿着一身儿浅青色的儒袍,腰间配着一枚绣着一丛青竹的荷包,颇有一种文雅姿态。 此刻正覆手而立,笑眯眯的望着众人。 “嘿嘿,教渝!” “崔教渝!” 众人顿时打个哈哈,作鸟兽散。 ......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 二月不知不觉便过去了。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汴京的春便不知不觉来了。 草长莺飞,春江水暖。闷了一个冬天的汴京人,纷纷换上轻薄的春衫,尽情的享受灿烂的春日时光。 观音桥,杨家,后院西廊下。 去年秋天移栽的两颗杏树,今年也早早开花了,一朵朵粉的白的花朵,在明媚的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引来了几只小蜜蜂。 “汪,汪汪汪!” “喵呜~喵喵!” 勤劳的小家伙们在花苞上飞来飞去采蜜,却惹得院子里的白绾绾和幽影如临大敌,上蹿下跳。 “白绾绾,幽影,别叫啦!去前院儿找孙婶玩儿去!” 书房里,正在写话本儿大纲的杨蔓推开窗户,抱怨的道: “你们两个小家伙,都快把我的思路打断啦!” 是的,此刻的她,正在做话本儿后续的大纲。 说实话,作为一个有些感性的作者,她很多时候,写话本儿写着写着嗨皮了,就容易一脚踢开大纲裸.奔到岔路上。然后奔着奔着就发现不对劲了,再悄咪咪的找个岔路跑回大路上来。之前的那几本短话本儿还好,写偏了也总能把握得住。 但这次的修仙文比较长,从开文到现在,已经更新了五个多月快六个月了,从秋天更到了春天。比她目前写的任何一本书都要长,虽然令她欣慰的是,还没断更过。 但也有麻烦的地方,那就是基本上每更新个大半个月,就要较正一次大纲。 这不,最近写的太嗨屁,又偏离大纲了,只好再改一改。 “汪汪!喵喵喵!” 两个小家伙依旧闹腾。 她们显然是听不懂她的话的,还以为她是要推开窗户和自己玩儿。 齐齐一个助跑,双双跳到了书房的窗框上。 对着凑到近前的猫头和狗头。 杨蔓娘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罢了!真真是两个小磨人精!” 如今,《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这本书,已经写到了中段。 随着情节的深入,筑基丹,炼器,炼丹,法阵,灵花灵草,宗门大比,夺宝杀.人,妖兽,交换会,土遁术,木遁术,水遁术,魔道修士,鬼道修士,佛门修士,炉鼎修仙秘境,等等等等这些在现代修仙文里的经典设定,都如同一副真实的画卷,被杨蔓娘在话本儿里一一展现。 引起了无数汴京人的讨论和震惊。 而书里最重要的主角,男主温宸的宗门生活也已经走入了正轨,他兼修了《通明一气诀》和《天玑剑》,本就天赋异禀的他,又有了光阴之瓶的加持,努力修炼之下,修为可谓是一日千里。 如今,刚满两百岁的他,已经连续跨越了练气,筑基,结丹三个境界,步入了元婴期,是蓝海最年轻的元婴修士。 两百岁的元婴期修士是什么概念? 当然是,百万里挑一!天才中的天才! 要知道,整个蓝海的元婴修士也不会超过十指之数。而且,灵剑宗和羽灵门的掌门也不过才是结丹修士,而二者的年纪已经快五百岁了。温宸的年纪,却连二者的一半都不到!修为却比二者高一个境界,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宗门天骄! 尤其是二十年前,刚刚进阶元婴的他,带着升仙岛上六大宗门的弟子,乘着跨海巨舟一道去古元大陆秘境历练。 遇到三名炼虚期的邪修,要要掳走宗门师妹做炉鼎,为了保护宗门弟子,温宸施展身剑合一,以一对多,击杀了三名比自己高一境界的炼虚修士之后。 他本人的大名,无论在古原大陆修仙界中,还是在蓝海修仙界中,都已经是大名鼎鼎了! 任何一位修仙者,听到温宸的名字,都会立刻联想到不亚于炼虚境界的神通和实力,不敢有丝毫的轻视之意。 银发白袍,清冷禁欲。 用剑如神,蓝海天骄! 在杨蔓娘格外偏爱的笔触下,温宸这个人物,立体而完美,他的名声不光传遍了蓝海,被无数人夸赞的传诵,也透过杨蔓娘的话本儿,传到了大宋。 高岭之花温宸的人气,在汴京居高不下,被无数男男女女所喜爱。 甚至,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汴京小郎君们都喜欢传白色的蚕丝袍子,背后背一把青色的长剑模仿温宸。 当然,男人们更多的是喜欢温宸的实力强大,和身剑合一的拉风逼格。 而小娘子们则更纯粹一点,喜欢他银发白袍,清冷禁欲。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8节 是的,清冷禁欲的男主天花板人设,让温宸被无数汴京小娘子们所迷恋喜爱,成为了无数闺秀宴会上的话题人物。 甚至,杨蔓娘还收到许多汴京小娘子的来信,说想收藏温宸的样子,让她像《梦回盛唐》那般出书,把温宸的样子画在封面上,然后办签售会,她们一定会捧场。 不过,这个要求杨蔓娘最近还抽不出时间来满足,一来是书还没有全部写完,印书的话不太合适。 另外一个,便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小动物们求偶的季节。 她要考虑男主温宸的终生大事。 是的!寡王作者杨蔓娘,又要开始操心笔下人物的终生大事了! 第116章 男方温宸是个什么情况呢? 两百岁的元婴修士, 宗门小师叔,实力强大,容貌出众, 洁身自好。 翻译成现代话, 那就是二十多岁, 身高一米八, 从清北毕业,开劳斯莱斯的集团总裁高富帅,婚恋市场上的抢手货。 所以, 温宸在蓝海修仙界也是妥妥的钻石王老五,虽然他向来为人冷肃寡言,但一点也不妨碍女修们对他的倾慕。 男频的两大爽点, 第一, 便是男主拥有绝对强大的实力,第二便是得到绝对的异性倾慕。 说实话, 自从温宸进阶筑基期,在宗门有了一定的地位后,许多男性读者在来信中, 都强烈的呼吁她给温宸三妻四妾。 什么一同进宗门的女弟子楚月啊, 掌门师侄宁非卿啊,还有许多温宸修炼路上遇到的漂亮女修啦。 总之,只要话本儿里出现一个容貌姣好的女修,和温宸说过两句话, 就会出现一波这样的呼声, 让温宸在新的世界开枝散叶,就仿佛温宸是大宋九代单传的火种,肩负着大宋的香火传承一般, 看得杨蔓娘哭笑不得。 而小娘子们的来信,则恰恰相反,许多来信,都是要求她不要给温宸找道侣,让温宸保持清冷,一心向道。 杨蔓娘原本是考虑,杨卿臣那本没开后宫,这一本既然是男性修仙爽文,不如就满足大宋男性读者的愿望,按着男频种马文的套路写,开个后宫,多设置几个工具人,让主角温宸得到绝对的异性钦慕,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 但是,收到这些小娘子的来信之后,想了下,还是默默的给男读者们说了声抱歉,把写好的种马情节给删了。 这一本,男主还是要从一而终。 她想的很清楚,温宸之所以与众不同,被小娘子们喜欢,就是因为他清冷禁欲,洁身自好。若是种马后宫,那还是禁欲的高岭之花吗? 当然不! 他会迅速的褪去男神光环,变成人尽可妻的贱男,身败名裂。 所以,杨蔓娘最终还是放弃了种马后宫文的写法。她不想毁了辛辛苦苦塑造的高岭之花。 恋爱还是要谈的,但是cp贵金不贵多,还是只写一个女主就好。 不过,什么样的女主,才能配得上他呢? 原本杨蔓娘是准备设置一个经典的清冷若仙的女主,毕竟在现代修仙文里,这一挂的女主,可是切切实实的在网文中占据了半壁江山,是无数宅男的梦中情人。 但是又想到自己之前在《杨卿臣的随身师父》里就写了一个神仙妹妹,再写一个类似的女主,似乎有炒冷饭的嫌疑。 而且,cp感不足。 那,女主要设置什么类型的性格才合适呢? 是温柔贤惠,夫唱妇随的贤妻良母?或者蠢萌咸鱼的可爱小徒弟?乖巧粘人的开心果小师妹? 首先,温柔贤惠,夫唱妇随的贤妻良母类型,无论是在升仙岛是大宋都比较普遍,写出来恐怕会很平淡,也没有太多火花。 蠢萌咸鱼的可爱小徒弟,也是一样,太平淡了,缺少一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冲击力。而且师徒这个设定,对于大宋人来说也有点违背伦理纲常。 pass。 乖巧粘人的开心果小师妹类型呢,做妹妹可以,但是做道侣的话,面对如此高冷禁欲的男主,还是有点气场不够,没有那种可以镇压一切的说服力。 究竟设置一个什么样的道侣才好呢? 杨蔓娘托着腮冥思苦想半天。 突然灵机一动。 要不,设置一个极致反差互补的cp 。 一个妩媚撩人,风情万种的妖女如何? 杨蔓娘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可行。 坐怀不乱的正道天骄vs妩媚撩人的妖女! 毕竟,这世间万物阴对阳,矛对盾,黑暗对光明。 能抗衡极致清冷禁欲的,自然是极致的妩媚风情! 还有什么类型的女主,比妩媚撩人的妖女更适合高岭之花的? ...... 凌霄寒山是古原大陆最北面的一座山,这里终年飘雪,天气极寒,几乎滴水成冰,飞鸟绝迹,是世俗凡人根本无法到达的至北之地。 其实别说是凡人,就是修为低浅的修士,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山雪地,也根本没有充足的法力驾驭法器飞行。每年为了寻找冰属性妖兽,获取妖丹,冻毙在山中的修仙者比比皆是。 这一日,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原上,却突然射出一道刺目白虹,在附近空中一闪即逝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到一刻钟后,白虹就出现在山巅。 光芒一敛,一个银发白袍的年轻男子现形而出,正是温宸其人。 他是凌霄寒山的常客了,几乎自从进阶元婴期之后,这二十多年,他每年十一月都要跨越蓝海,来这里斩杀冰属性妖兽,刺激自己的本命飞剑青鸾进阶灵宝。 “哞昂!” 突然,一声奇异的兽吼。 一只头上长着长长的弯钩,似豹非豹背长四翅的庞大妖兽,从冰原下的裂缝中一闪而出,往温宸的方向撞来,此兽已经到了元婴期的雪息兽,遁速极快,一般人根本看不清,许多修士都猝不及防下中招被其吞噬了血肉。 但是站在山巅的温宸,却毫不慌张。 他冷哼一声,手中剑诀一捏,背后的青色长剑发出一声龙吟般的剑鸣。 剑还未出鞘,但层层森寒的剑意已向四周弥散开来。 他淡淡看了那妖兽一眼,手一招,背上的青色长剑已经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一剑在手,温宸立刻散出一股锐利之极的气势。 剑诀一催,手中青鸾剑散出一道道凌厉之极的青色剑气,紧接着,一柄青色巨剑凭空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右手一挥,此剑光一个盘旋,如同惊虹般的横跨几十丈的距离,一闪的从那妖兽背部洞穿而过,再围着其庞大身躯飞快一绕,就将其斩成了两半。 斩杀之后,青色剑光并没有就此罢手,反而发出一声清鸣之后,一下化为密密麻麻的剑光,将那妖兽的两截身躯全部罩在森然剑光下,将其瞬间搅成了一片血雨碎肉。 “噗”的一声轻响! 温宸冲妖兽尸体处单手一招。一颗金银两色的妖丹从中飞出,一闪落入了他的手中。 温宸的脸上露出一丝满意之色,将手里的额妖丹收进腰间的储物兜内。 之后便习惯性的,往四处打量了一下。 当他的目光在扫到山峰西侧时,却蓦然停下了。抬手一招青鸾剑,语气冷冷的道: “道友看了这么长时间,看够了吗?可否现身一叙!”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蓝海天骄!这只元婴期的雪息兽在阁下手中,竟然连片刻都没有抵挡住!” 一道女子的轻笑声传来。 慵懒中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甜腻,撩人的尾音,仿佛情人在耳边的呢喃。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我这“幽息术”,还从未被元婴期修士识破过呢!” “不管我如何识破的,你还不现身,难道真让在下把你当一块冰,砍成七八块不成。” 温宸没有丝毫回答对方之意,注视着对方的藏身之处,语气淡淡的道。 “真狠心呀!” 女子娇嗔的声音刚落。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铃铛声,西侧七十丈外,一块巨冰白光一闪,缩小变形,竟化身为一个妙龄女子。 女子有着雪一般的肌肤,精致的眉眼,眼波流转间,仿佛一个精魅,美的令人心醉。 她身着一袭轻薄的红色纱裙,纤巧的赤足涂着蔻丹,轻踏在冰雪上,缓缓走到温宸的身前,嘴角勾起一抹妩媚的弧度,眼尾的光慵懒又撩人。 “我生的好看吗?” 第117章 妩媚妖女这种人设, 可以说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是古早网文和武侠电视剧里最经典的女二形象。可以说在古早的武侠剧里,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妩媚妖娆, 敢爱敢恨的魔门妖女, 和仙气飘飘的女主争夺男主。 几乎从圣女仙女类女主出现开始, 妩媚撩人的妖女便如影随形了。两者就像太阳和月亮, 黑夜和白昼,白玫瑰和红玫瑰。 一个极端的热烈,一个极端的清冷。 虽然女配的类型很多, 但不得不说,其中妖女的杀伤力最大。在所有类型的女配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清冷仙女势均力敌, 打的有来有回的, 也唯这样有至情至性妖女了。 君不见,当年大唐双龙里妖女绾绾的结局, 让多少观众意难平。 杨蔓娘在《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最新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搜肠刮肚,使出洪荒之力, 全方位的描述了女主的魅惑撩人。 却偏偏一直到结尾都没有提女主的名字, 更不曾点明她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悬念和遐想空间。 她写的嗨皮了,可却让隔天看到读话本儿的读者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最新拥趸,卢天赐对她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可谓是喜爱至极。 尤其温宸最初的大宋书院学子身份, 更是让他非常轻易的便带入了自己, 所以对于温宸在升仙岛的一切都格外的感同身受,憧憬至极,所以最近每一次新章节发售, 他都会打发小厮来贵第一时间买了来读。 偏巧这一日,是卢家老太君带着家中大小女眷,去城外老君观打醮的日子,祖父,父亲和二叔都要上朝当差,无法陪伴前往。作为卢老太君最看重的孙辈之一,卢天赐自然免不了要一大早起来,和家中兄长们一道随行护卫祖母。 所以,虽然国子监放假一日,他却也不得空闲。 一直到了天黑,回到了自己的院子,他才有功夫看今儿的最新章节。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9节 开头对于凌霄寒山的介绍,和温宸的出现,是那么的相得益彰。银发白袍的温宸,就像山巅常年不化的积雪一般,高高在上,清冷孤独,不食人间烟火。 他站在雪山之巅,手中剑诀一捏,背后的青色长剑发出龙吟般的剑鸣。 剑还未出鞘,层层森寒的建议已经向四周弥散开来。 才刚刚看了个开头,温宸整个人就被吸引住了,不自觉的摸了摸桌边自己新买的佩剑。 自古以来剑为百兵之首,百兵之君,文人雅士多有佩剑,自从看了墨瑾公子的这本书,汴京佩剑的人就多了起来,就连卢天赐自己也是,也特地花了一半的月银,买了一把剑。 掐诀,剑鸣,剑出,闪现,灭杀,取丹。 杨蔓娘真的非常擅长渲染气氛,也擅长这种高逼格的战斗场面描写。 干净利落的斩杀,朴实无华的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大气滂沱的雪景。短短几句就将温宸的理智冷静,杀伐果断描写的淋漓尽致。 卢天赐是越看越喜欢,温宸强大的剑修之术,看的他心驰神往头皮发麻。 尤其是读到温宸用飞剑将妖兽绞成血雨碎肉的时候,卢天赐只觉得那股子酣畅淋漓的感觉,飞速的从脚底板儿窜到头顶,简直要从天灵盖儿喷薄而出。 这种冷酷至极,且干净利落的剑修之术,实在是太有逼格,太令人不自觉就代入其中了。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激动的脸色通红。简直恨不得自己也和温宸一般,学会那般高明强大的剑术,在千丈雪山山巅猎杀妖兽! “大衙内,夫人让奴婢给您送一盏润燥的冰糖燕窝。” 看得正起劲儿呢,外面传来母亲的贴身丫鬟秋娥的声音。 卢天赐赶忙把手里的小报压在《论语》下面,才若无其事的道: “进来吧!” 说实话,燕窝这东西,他是不爱喝的,但是奈何母亲的一片慈心,他总是不好辜负。 打发走了送汤的秋娥,卢天赐抽出小报继续读。 才刚舀了一勺冰糖燕窝,还没入口。 女主就出场了。 杨蔓娘在小说中,花了不小的篇幅,从声线,容貌,动作,情态,穿着,全方位的描写刻画女主的妩媚撩人。 她的娇嗔,她的姿态,以及和男主温宸的互动。 她一袭轻薄的红色纱裙,纤巧的赤足涂着蔻丹,轻踏在冰雪上,缓缓走来,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眼尾的光慵懒又撩人。 “我生的好看吗?” 生平第一次读到这样的女主描写,卢天赐的脸可疑的变红了,心脏忍不住砰砰直跳。 情窦初开的少年郎,怎么能拒绝妩媚撩人的大姐姐呢! “好看!” 他几乎被迷住了,语气喃喃的道。 勺子里的冰糖燕窝,淅淅沥沥的全部滴在了白袍子上,他都没注意。 这样的妖女类型女主,在这个民风保守的年代,绝对是划时代的! 相比于这个年代推崇女子的含蓄,文雅和被动羞涩。 她们的身上更多的是现代女孩的特质,是自信的,主动的,我行我素的,火热的。 她的美是具有冲击性的,攻击力很强,仿佛一举一动都在逼着你承人她很美。 但,谁也无法昧着良心说她不是美的。这就是久经时代的考验,能和清冷圣女打的有来有回的妩媚妖女的魅力。 她无论是容貌,情态,嗓音,气质,还是出场的神秘。 都像晴天的一声春雷,轰隆隆的在汴京炸响了。 她是如此的妩媚动人,与众不同,如此的我行我素,任谁都会觉得惊艳难忘。 只是刚刚出场,且笔墨不多,甚至杨蔓娘都没有描写她的身世姓名。但是只是一个露面,整个人的形象就已经立来了。 红裙慵懒,丹蔻赤足。 一颦一笑,媚骨天成。 这个画面,让第一次读到的卢天赐深深的着迷。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般女子! 妩媚妖女的横空出世,安全颠覆了这个北宋少年郎的想象!让卢天赐不自觉就将自己带入男主温宸了,他越看越激动,迫切的想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 “这个神秘的女子究竟是谁呢?她那么的美貌,又那么的......大胆!又赤足出现在那样寒冷的雪山上,难道她也是猎杀冰属性妖兽的修仙者吗?” 卢天赐在心底幻想着,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愣愣的看着空白的小报背面,才发现,没有了。 读到关键处,竟然就没有下文了。 “又断章!这么关键的地方!” 卢天赐虽然最近也了解了墨瑾公子断章的毛病,但此时此刻还是真的很想骂人。 他只好坐在书桌前,撑着脑袋,再次重读一遍看过的内容。 渐渐的,目光有些迷离。 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女子吗? 卢天赐今年虚岁十六岁,已经到了说亲的年纪,祖母和母亲也已经开始为他相看妻子。 所以心里对于未来的娘子,少年慕艾的卢天赐心里是有所幻想的。 原本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妻子一定是一个知书达理,能和自己一起读书弹琴的大家闺秀。 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他突然又不这么想了。 晚上睡着之后。 他还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被人追杀,掉落悬崖,拜入宗门,学了一身的好本事。然后登上雪山之巅,用飞剑斩杀妖兽,遇见了那位一身红裙的神秘女子。 她丹蔻赤足,笑容慵懒,缓缓的向自己走来....... 第118章 观音桥, 春明坊,杨家。 伴随着院子里幽影精力充沛的汪汪声和白绾绾不甘寂寞的喵喵声,天光大亮, 杨蔓娘缓缓睁开了双眼。 随着春日的到来, 汴京的天也亮的越发早了, 这会子按着现代的算法也才七点多, 黄澄澄的太阳就已经照在西厢的窗棂上了。 揉了揉眼睛,杨蔓娘躺在床上一遍雇涌着,一边伸懒腰。 “咚, 咚,咚!” 便听见门外老三杨盼娘兴奋又急促的敲门声儿。 “大姐大姐,快起来啦!今儿可是社日啊!我都听见社火队敲鼓的声音啦!” 社日, 起源于先秦, 而盛于唐宋。 一年两次,春社和秋社。其最初的目的是百姓为了祭祀土地, 祈求风调雨顺而举行的盛大集会,回报土地神给予一年的五谷丰登。社会这个词,也是由此衍生而来的。 古诗有云, 社日双飞燕, 春分百啭莺。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不同朝代的两句诗,都是说的春社,春社也是仲春最盛大最美好的节日。一般春社的时间, 便是春分后第五个戍日, 万物生发,春暖花开,燕子归来, 雨水充足,正是休耕了一个冬天,土地最有活力的时候。 大宋虽然商品经济发达,商人众多。但是官府对于农耕还是极为重视的。朝廷会在社日专门给官员们放假,让他们参与社祭,重农催耕。 莺歌燕舞,黄鹂在春日的韶光里鸣叫歌唱。 这般热闹又动人的日子,先生们也知道学子们上学的心思,所以各家学堂也都放了假,比如文绣院便是如此。 杨蔓娘姐妹俩到的时候,土地庙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空地上也早早的搭起了十几个大棚子,周围乡里的保正里长们早早的们带着村里的青壮男女昂首挺胸,敲着鼓点儿进城,精心的装扮着属于自己村的社棚,许多棚顶上都撒上花瓣,绑上新鲜的柳枝儿。 这会子还有些早,社祭还没正式开始,姐妹俩看了几眼各家的社棚,便转而开始先逛街。 社日这天,可不单单是祭祀土地神的日子,也是各大商家做生意的好日子,土地庙两旁也早早被大大小小的摊子占领了,各种各样新奇又便宜的小玩意儿,吸引着一群群来看热闹的男女老幼。 有卖瓜果的,卖鸡蛋鸭蛋的,卖兔子鸡鸭的,卖针头线脑的,卖各种廉价首饰头冠的。 有那出售的各色水饭的,推着独轮小车儿卖爊肉和干肉脯儿,獾肉、野狐肉的,还有那跳着担子,卖自家制作的烧鹅、烤鸭、烧鸡、辣兔头、烤鸡皮、炙腰子的。 “羊白肠儿!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儿!十二文!尝一尝嘞客官!” “麻腐鸡皮、麻饮细粉,煎耍鱼!千层儿!辣脚子!” “豆蔻山楂蜂蜜引子,雪泡豆儿水,酸甜可口,美容养颜哩......” 那卖甜油糕的小贩正气势汹汹和一个赶牛车拉客的的汉子吵架,嫌对方的牛车挡住了他的生意。 行人摩肩接踵,各种叫卖声儿,此起彼伏。 “大姐,这味道闻着好香啊!咱们吃什么啊!” 老三杨盼娘抽了抽鼻子。 她一向喜欢买这些小食,尤其是逛街的时候。 “先买两串麻腐鸡皮垫垫肚子!” 杨蔓娘指了指不远处烟熏火燎的小摊子,笑眯眯的道。 俩人朝食就吃了一个鱼肉包子,本就是空着肚子出来的,就想着一边逛一边在摊子上吃点儿什么。 “大娘子!蔓娘!三娘!盼娘!” 正吃着麻腐鸡皮,杨蔓娘便听见旁边有人叫她。 一转头,却见不远处,是张嫂子在向她们姐妹俩招手,她家就住在南熏门,杨蔓娘刚穿越的时候,租住的便是她家的屋子,还买过她家儿子做的羊皮靴子呢。 “嫂子在这里做什么呢?” 见到是熟人,杨蔓娘拉着妹妹跑上前笑问道。 张嫂子笑眯眯道: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0节 “家里冬天家里抱了些鸡蛋,孵出了不少小鸡仔儿,我婆婆说太多了,也不好全养着废粮食,我便想着趁这个社日拿来卖掉,蔓娘要不要买几只回去养?” 杨蔓娘这才注意到,这一片儿周围好些都是卖活物的摊子,有卖小猪仔儿的,卖公鸡鸭子的,卖兔子的。 张嫂子脚下放着一个大木箱子,里面垫了厚厚的麦草,麦草上,二三十只毛茸茸的黄色小鸡仔儿正叽叽喳喳的叫着,啄食着麦草里的岁粮食,格外的可爱。 杨蔓娘一向喜欢小动物,家里地方大,只有白绾绾和幽影两个,加上个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到底还是有些冷清,买几只小鸡仔儿倒是不错,遂点了点头: “好啊,嫂子留六只给我吧,等我一会子逛完就回来拿!” 张嫂子第一个开了张,收了钱,顿时笑逐颜开: “还是我们蔓娘爽快,放心吧!我一定给你留最精神小鸡仔儿的!” ...... 辞别了张嫂子,杨蔓娘拉着妹妹继续逛。 大抵社日大家都出门逛了。这不,才走了没多远,便又遇上了认识的人,刘媒妇和她的小闺女幺娘。 刘媒妇是观音桥的中等媒妇,之前还上杨蔓娘家去过一次的。 “杨大娘子,出来看社戏啊?” 刘媒妇正跟相熟的人说话,瞧见杨蔓娘,便眼前一亮,笑吟吟的主动上前寒暄。 “刘嫂子好。” 刘媒妇热情的拉着杨蔓娘的手,给她介绍旁边一对四十余岁的夫妇。 那二人衣着光鲜,容貌富态,尤其那位夫人头上还戴着纱幔,显然很讲究的人家。 “这位是马官人和他家娘子,家住曲院街那边儿,开了一家绸缎铺子,他家铺子生意极好的。” 接着,她又给夫妇二人介绍杨蔓娘。 “她就是我之前说的杨家大娘子。” 杨蔓娘拉着妹妹一道施万福礼。 “马官人和夫人好!” “杨大娘子好!” 夫妻二人还礼,仔细的打量杨蔓娘,尤其那马家娘子还掀起头上的纱幔,上上下下的细看杨蔓娘。 最后,夫妻二人对望了一眼,脸上露出满意之色。 “大娘子今年虚岁也十七了吧?” 马夫人率先开口问道。 虽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礼貌起见,杨蔓娘还是笑了笑回道: “是。” “早就听刘姐姐说大娘子是个贤惠人,独自一人带大幼弟幼妹,今日一件果然如此。” 马夫人主动上前,拉着杨蔓娘的手笑着问道: “不过奴家听说,大娘子的弟弟很受朱员外重用,年纪轻轻便做了朱雀门报房的报房管事。想来等那朱贵回家含饴弄孙,将来做个大管事也是轻而易举,娘子也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额......您过奖了。” 杨蔓娘干巴巴的道。 “我其实早就想和大娘子结交,但又恐贸然登门,惹得娘子见怪。” 马夫人笑着说罢,拿眼角睨了杨蔓娘一眼,显然是想让她主动邀请上门的。 但杨蔓娘搞不懂这位说话奇奇怪怪的夫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没有接话。 而是迟疑一下问道: “马夫人找我是有什么事儿吗?” 马夫人叫做马丽华,有两个儿子,老大已经成亲有孩子了,如今夫妻二人都在家里的绸缎铺子里帮忙做事。 老二不能继承家里的铺子,所以夫妻二人便送其去学堂里读书,想着能考个功名,最不济也能多认字,做个账房什么的将来好养家糊口。偏偏这小子不争气,不是读书的料,十七岁了,一本三字经都没有背熟,算术也学不通,倒是结交了不少游手好闲二流子朋友,整日里斗鸡走狗,让马家夫妇二人担忧不已,生怕自己百年之后,这个小儿子会饿死街头。 眼看着儿子立不起来,马夫人便动了旁的心思。想着不如给儿子找一个家底殷实的娘子。但是街里街坊的,曲院街谁家不知道她家小儿子的德行,一听是她家来提亲,都能把上门的媒人给大棍子赶出来,所以,虽然一直在说亲,但马家小儿子的亲事还是一直没成。 眼看曲院街那边儿是不行了,只能往远处些找。好在马夫人和刘媒妇的关系不错,是手帕交。偶然听说了杨蔓娘家的事,晓得她家竟然能买得起观音桥的一亩半宅子,而且家里只有三个半大的孩子,好拿捏,顿时便心里有了攀亲的想头。 之前那次刘媒妇上门,也是为了这个,但是只是礼节性的拜访,还没探口风儿,杨蔓娘就因为写稿子忙拒绝了说媒。 刘媒妇也没了再登门的机会,这事儿自然也就没了下文。 谁想瞌睡送枕头,今儿个偏巧又遇见了。 见杨蔓娘出落的又标志,马夫人顿时便再次心思活络了起来。 若是小儿子能找个这样的儿媳妇,那自己可算是在曲院街那些长舌妇里扬眉吐气了。 马夫人越想越满意,生怕夜长梦多,这到嘴的鸭子飞了,连忙紧紧的攥住杨蔓娘的手,回头朝不远处招手道: “幺儿,快到这边儿来!” 马天龙早就注意到自家娘身旁边站着的姐妹俩了,听到喊声连忙快步跑了过来。 走进了,杨蔓娘才看清他的模样儿。 只见他年约十七八岁,身材壮硕,穿着一件上等绸缎缝制的青色儒生袍子,腰间系着一条墨绿色的腰带,圆脸上嵌着一双小眼睛,眼神流转间没有一丝读书人的文雅,反倒给人一种猥琐的感觉。 “幺儿,这是蔓娘。” 那位叫名儿的马公子,偷偷看了一眼杨蔓娘,顿时满脸绯红的垂下头去。 “娘子有礼了!” 马夫人见儿子害羞的样子,顿时心中大喜,这显然是看上了。 要知道她之前可是给儿子介绍了不少的小娘子,虽然没成,但儿子每次见面都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呵呵,这是犬子名儿,在苏家私塾读书,最受先生器重的,如今马上就要参加考试了。” “额,马公子好!” 看着马公子绯红的脸,还有马夫人一脸得意又和蔼的神色,又瞥了一眼旁边刘媒婆热情的眼神。 杨蔓娘的心头‘砰’的一跳,顿时有点明白过味儿来了。 这是在相看自己啊! 这? 头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杨蔓娘也有点懵逼。 “大姐!” 就在这时,她的手被轻轻的捏了一下,身旁传来的妹妹杨盼娘埋怨的声音: “你别光顾着说话啊!你听!社戏开始了!我要看社戏!” 杨蔓娘顿时如蒙大赦。 “实在抱歉!” 连忙歉然一笑,对马夫人和刘媒妇道: “两位夫人失陪了,我得先带妹妹去看戏了!” 马夫人见状,顿时柳眉倒竖,一脸的不高兴。 倒是一旁的马官人呵呵笑道: “去吧!去吧!春社就是小孩子们玩耍的时候呢。” 做了表面功夫,杨蔓娘自然是没空管马夫人高不高兴,拉着妹妹行一礼一溜烟的跑了。 马官人拉着小儿子问道: “名儿,你觉得这小娘子怎么样?” 马名望着杨蔓娘姐妹俩的背影,一脸憧憬的道: “爹,孩儿喜欢,若是娶了她,孩儿定然好好收心读书,给你们考个状元回来!” “哼!” 听到妻子不高兴的声音,马官人又连忙转头低声问妻子: “夫人不喜欢她?” “哼!” 马夫人自然满意杨家的条件,可她又恼火杨蔓娘姐妹俩不把她放在眼里,就这么走了,沉着脸道: “我看这杨家小娘子缺少家教!以后娶进门来,可得好好调教才行!” 杨蔓娘自然不知道,马家夫人对自己的评价。 此刻,社祭和社戏已经开始了,台子周围被民众围得水泄不通。 伴随着咚咚咚的社鼓声儿,和震天的喇叭声儿,穿着官服的土地神被请了出来,一筐筐的香烛也被搬了出来。庙前青烟缭绕,各家各户的老丈老妪们跪在庙前烧香烧纸钱,虔诚地祷告来年风调雨顺,保佑全家平安。 社祭之后,便是最热闹的社戏,就像一场盛大的露天表演,那几十个踩高跷桥,打扮得威武至极的天兵天将,抓着十几个装扮猥琐的妖魔鬼怪押上木台,一边鞭打,一边大喊着为民除妖。 引得看热闹的小娃子们惊呼,鼓掌,叫好声儿连连。 这会子是大人们最高兴,最愿意花钱的时候。那些挑着货担子的货郎们自然抓紧时间,在人群中流动游走,捏糖人、捏面人的,卖冰糖葫芦的,还有卖炒货的,纷纷兜售自家的小东西。 杨蔓娘带着妹妹在人群中游走,又遇上了老三文绣院的同窗刘翠翠和苏媛儿,索性买了四串儿冰糖葫芦,四个人一路边走边啃。 “盼娘,那边有打娇惜的!” 刘翠翠忽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打娇惜的摊子,顿时引起她的强烈兴趣,拉着老三飞奔而去。 “大娘子!快跟上来。” “一起打娇惜去啊!” “我不去!” 杨蔓娘吃着嘴里的冰糖葫芦,懒洋洋的道。 所谓打娇惜,也叫惜千千。是一种小孩子游戏,是一种用鞭子抽打在地上旋转的陀螺的游戏。陀螺的底部有点最早的秤砣,但是比秤砣要尖一些,一般是用木头制成的,大户人家也有用象牙做的。玩法也非常的简单,把它放在地上,用鞭子抽打让其一直转动,比时间长短,时间长的,便会赢一个小玩具,比如鸟笼、拨浪鼓,泥人儿,棋盒子,花灯这些。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1节 杨蔓娘对这种游戏没什么兴趣。 她的目光被不远处大柳树下,一家叫“临海碎金阁”的卖贝壳首饰的铺子吸引住了。 那铺子门脸儿不大,掩映在细如烟的碧绿柳丝之下,整个墙壁不是时下店铺的白色,而是涂成一种深深浅浅的蓝,门头的牌匾也用各色的时令鲜花装点了一圈儿,非常的雅致。 门口的长桌上,铺着一片长长的洁白的带流苏的布料,上面撒着厚厚的沙子。沙子上散布着各式各样的贝壳,或大或小,或圆或长,形态颜色各异,宛如一个小型的海滩。 年轻的店主,穿着一身儿青色的袍子,坐在桌子前,把一个个色彩斑斓的贝壳贝壳尾部小心翼翼的磨平,然后对着阳光,用针轻轻地开了一个个的小孔,加上一颗珍珠,用金线将其穿成一条璀璨而珍贵的项链。 杨蔓娘足足看了小半个时辰,亲眼看着店主将这条仿佛星河洒落,熠熠生辉的项链制成。 “小娘子,可喜欢吗?买下来吧!” 店主笑着向她推荐道。 “这条项链多少银子?” 店主愣了一下。 他不过是随口招揽生意的话,没想到这小娘子竟然问价。见到珍珠,还能神色如常问价的,自然就是能买得起购买的客人。 店主不敢怠慢,连忙调整好表情,一脸笑吟吟的介绍道: “小店只做贝壳珍珠首饰,这种珍珠项链难得,一般我卖三千两,但今天开张生意,而且我看小娘子你是真的喜欢,我就出个实在价,要两千五百两。” 杨蔓娘经常和曹家姐妹接触,倒也知道珍珠项链的价格。这项链上别的倒也罢了,那颗珍珠浑圆规整,色泽生晕,显然不是普通的七八百两银子的六七分珍珠,而是至少中等品质的珍珠,光这颗珍珠便至少两千两银子。加上金线和工匠的费用,大概能值个两千二百两左右。 这条项链确实贵,但也是物有所值,她如今也赚了不少银子,又确实喜欢。 能力范围内,买一件好的首饰愉悦自己还是值得的。 她只犹豫了片刻,便笑着道: “便宜点儿呗,掌柜的,若是两千二百两,我就买下来!” “哎呀!娘子您说笑了!别的倒也罢了,这颗珍珠可是上好的太湖珍珠,小店光买这颗珍珠便花了两千三百两银子呢。所以,这项链两千五百两银子真的是底价了。娘子行行好,给我赚点手艺钱吧!一口价,两千三百五十两怎么样?” “唔,两千三百两,我就不再砍价了。” 杨蔓娘的话音刚落。 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带着笑意的声音: “掌柜的,两千三百两,给我包起来!” “你这人……” 蔓娘有些恼怒的转身。 来人面容俊秀,皮肤苍白,身量修长挺拔。 一身文士白袍,腰束玉带,同时兼具了文人的光风霁月和武者的英姿勃发。 额上那一抹烟灰色,在午后的阳光下,如同三月的金明池湖水,波光粼粼。 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闪烁着深邃的仿佛能洞察一切的光芒。 四目相对。 杨蔓娘突然想到之前那位官媒云嫂子上门提亲,她虽然答应了,但是因为写书太忙,还一直没有定下具体的相亲日子。 此刻猝不及防的相见,不由的脸色微微一红: “指挥使。” 第119章 随着自己年纪渐长, 傅劲光逐渐感受到了来自宫廷和朝廷越来越大的压力。自从新年超朝会上堂伯父傅仲虎因为派系斗争被左迁岳阳之后,皇城司和殿前司的水也开始暗流涌动。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他在皇城司的人事暗调也渐渐露出了水面, 重用姚小楼和罗斯年, 以及杨玉非这些嫡系手下, 打压可能会被政敌收买的非嫡系。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 势力重新稳固,在朝堂建立了新的动态平衡之后,才有功夫出来感受这汴京市井的春光。 不想, 居然就遇到了想见之人。 这,如何不是一种缘分呢? 傅劲光目光落在对面女子清秀白净的脸上,他从来都不是多言热络之人, 可是也说不清为什么, 偏偏每次见到这位杨家大娘子,心跳总是莫名的快上那么几分。 “一道去附近的芳林园走走吧!” “好。” 春天的汴京, 不止是锣鼓喧天的春社。 还是深深浅浅,一街一巷的绿树新芽。是年少春衫薄,打扮俏丽, 相约在金水河边荡秋千的小娘子。 土地庙就在金水河南岸, 附近便是同文馆和法云寺,和大名鼎鼎的芳林园。大宋除了金明池和琼林苑,还有几处皇家园林也是对汴京百姓定期开放的。比如梁园、芳林园、药朵园、一丈佛园、景初园、奉灵园、下松园和玉津园,都是时下汴京人赏春探幽之所。各个都占地广阔, 四周由高大的院墙环护, 别院之间皆用彩色的花墙相隔。 尤其是芳林园的正门处,有一棵足有数百年的老榆树,树高足足有十几丈, 树冠亭亭如伞,一簇簇翠绿的榆钱儿将整大半牌匾都遮盖了。 几个身着彩衣的七八岁顽童,攀爬在树干上嬉戏打闹,两个上了年纪的妇人拿着竹筐子坐在树下的大青石上,一边说着闲话一边摘榆钱儿。 傅劲光见杨蔓娘仰着头,驻足在老榆树下,他停下脚步: “想什么呢?” “我之前住的南熏门那边儿,巷子口也有这样一株老榆树,之前春天的时候,还经常和巷子里的小孩一道摘榆钱儿,做榆钱儿饭吃。看到这棵老榆树,让我又回到了以前似的。” 杨蔓娘挠了挠头,下意识的道。 望着对面女子头上轻轻晃动的珠钗,傅劲光抬手摘下一支榆钱儿,递到她的眼前。 勾了勾唇: “也可以生吃的,尝尝!” “谢谢!” 果然,榆钱儿生吃更青甜爽口一些。 跟在傅劲光的身后,沿着林荫小道往园里走去。闻着榆钱儿清嫩的香气,她的心里有些忐忑,又莫名的期待。他会和自己说什么呢?是说相亲的事情吗?还是怪自己拖延太久了? 若是他约定时间的话,自己要怎么回答呢?要马上答应吗? 可是...... “喏!” 就在杨蔓娘脑子里胡思乱想的时候,男子温凉如玉石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这里便是我少时常来的地方!” 杨蔓娘的思绪被打断,抬眼望去,只见一条丈余宽的小溪不远处的松林里蜿蜒流过,溪水清澈见底,小溪的两边种满了碧绿的垂柳和嫣红的桃树,周边的野地上还开着颜色各异的爬藤小花儿,一座小小的八角亭便掩映在这绿树花丛之中。 美景总是让人心生愉悦,杨蔓娘蹲下身,笑盈盈的撩起溪水,洒在身前一串像紫色的小灯笼的野花上。 抿嘴儿一笑: “这里很美啊,指挥使!” 这里很幽静,杨蔓娘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去年也去过开封府顺天门外的金明池踏春,但因着是赛龙舟的日子,人山人海,很难有此刻这般曲径通幽的感觉。 “蔓娘平常也喜欢探幽么?” 叫出了一声‘蔓娘’,傅劲光的脸色有点儿红,他过去一直叫对方杨娘子,此刻他刻意改称蔓娘,虽然他已经尽力的想表现得自然一点儿,但显然效果不怎么样。 不过显然,杨蔓娘并没有发现他的异常。因为,她的脸也红了。 尽管在她心中,对这位光风霁月,帮过自己好几次的指挥使也是很有好感的。但,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在现代的时候,男女朋友之间若是确定了关系,出门在街上拉手拥抱都是常态。 但这样的事,在这个年代肯定是不可能的。 大抵是在大宋久了,她也变得入乡随俗,含蓄矜持了起来。明明俩人什么事儿也没有,只是被叫了小名,竟莫名的做贼心虚般脸红起来。 第120章 碧玉妆成一树高, 万条垂下绿丝绦。 春社之后,草长莺飞,万物生发。白日一天天长了起来, 整个汴京都弥漫着各色花木的清香, 春.色动人。 但存稿告急的杨蔓娘显然没有时间再出去踏青了。除了二十七那一日, 带着白绾绾去文绣院那边的瓦子里给老三杨盼娘过生辰, 又和几个小娘子们一道去城外放了纸鸢。她便一直在后院书房写存稿,几乎大半个月都没有怎么再出门过。 是的,你没听错! 就是这么巧, 白绾绾和老三是同一日的生辰。杨家本就人丁单薄,所以,白绾绾和幽影这两小只自然也要各算一口的。 微风习习。 一大早洗漱吃罢朝食, 穿着浅青色春衫的杨蔓娘, 坐在开满紫藤花的抄手游廊里,瞥了一眼院子一黑一白, 里叼着浅粉色绣球儿,上蹿下跳,你追我赶, 玩儿的不亦乐乎的两个小家伙。 笑着摇了摇头, 蘸着砚台里的墨汁儿,低头写话本儿的后续内容。 因着上一章最后赤足丹蔻的红裙女子出现,《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连载,已经进入了一个火爆的阶段, 无数雪片儿一般的读者来信, 每天都寄到报房这边,大家都好奇红裙女子的来历,以及她和温宸之间是否会发生什么, 或者依旧只是个过客。 所以,为了解决读者的疑惑,杨蔓娘自然也不会拖沓。 “我生的好看吗?” 伴随着天空中飞扬的雪花儿,对面女子丹蔻赤足,缓缓走来,仿佛很随意的说了这么一句。 但那声音听到温宸的耳中却心中大震,让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望向了对方。 女子仿佛早有预料一般,一双眸子也笑吟吟的迎向了温宸,目光中闪动着一缕异样的流光。 “郎君,可以把你猎杀的雪息兽妖丹送给我吗?” 四目相对。 一缕极淡的粉红色甜雾无声无息的笼罩住了两人。 此女竟打算对温宸施展魅术,夺取温宸之前斩杀的雪息兽的妖丹。 这一刻,温宸只觉得对面的红裙女子霎时间风情万种起来,充满了无尽的诱惑。 让人望后深深被吸引,竟一瞬间有种沉沦其中无法自拔之感,恨不得献上自己的所有,给对方予取予求。 “不对!这是......魅术!” 几乎在整个人差点灵台失守,要答应对方的要求时,温宸脑中电光火石间闪过此念头。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2节 心中顿时一凛,磅礴的灵气迅速运转,眼神瞬间变的清明冷冽起来。 对面女子见状,愣了一下。 她虽然境界不高,但一身魅术,是出自妖族的顶级功法《春日功》,自小成以来,配合狐妖的天赋,对敌从来都是无往不利,即使比自己高一两个境界的修士,猝不及防下,只要中了自己的魅术,在解除之前,无不乖乖听话。她根本没想到温宸意志力会这般强大,竟然能够这般快便摆脱。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她愣神的这一刹那,只见对面的温宸嘴边露出一丝冷笑,生硬的吐出一个“着”字。 接着对方似乎随意的抬了抬右手,一片青光乍起,眼前一花,青色剑芒就到了眼前。 女子心里大惊,她根本没想到对方速度这么快。她才刚刚掐诀,还没来得及挪腾,青色剑芒便毫不客气的击到了她的身上,同时毫不怜香惜玉的朝其胸口扎下。 她不敢耽搁,急忙抬手放出护体的如意法宝抵挡。 可是在青色飞剑的犀利攻击下,放出的护体法宝根本未能阻挡片刻,便四分五裂了。 接下来,女子不死心的又从储物兜里放出七八样护体法宝,却都挡不住温宸的飞剑一击。 “啊!” 眼看着要肉身挡飞剑,和之前的雪息兽一般陨落了。 女子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噗”的一声露出那对毛茸茸的狐狸耳,变成了半人半兽的模样儿。 “饶命啊,道友!俺刚刚开玩笑的!” 双手抱头,很怂的蹲在地上,小巧而精致的狐狸耳轻轻抖动。 解除了魅术的她,虽然依旧漂亮,但和之前呈现的狐媚妖娆完全不同,整个人变成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儿。 “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温宸瞥了一眼其身后那条火红蓬松的尾巴,并未召回嗡嗡作响的飞剑,语气依旧冷冰冰的,毫无收手的意思。 “咳咳,我叫朱曼儿,我是良狐啊,从不采阳补阴的。” 朱曼儿搓搓手,露出弱者的微笑: “我会炼丹,还会采药,会打扫洞府,还可以给你做......鼎炉。” 观众老爷们应该看出来了,女主的性格和外貌和初见相比反差很大。 变成能屈能伸,光速滑跪,还有些脱线蠢萌的兽耳娘。 是的,这是杨蔓娘特意安排的。她综合考虑了许久,还是没有让女主一直妩媚妖娆下去,毕竟外貌已经是妩媚妖娆了,若是性格也如此,那人物的形象就有些单薄脸谱化,而且不够接地气,没有活人感和新鲜感,让读者乏味了。 所以杨蔓娘考虑再三,还是给朱曼儿设置了一个和外形很反差的性格,制造一种反差萌。 毕竟温宸的人设,本来就是高冷,沉默寡言的。而这样不苟言笑的白毛高岭之花,想要单单通过外貌走近他的心,基本是不可能也不科学的。 毕竟,众所周知,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所以,必须要有一个足够接地气的,沙雕脱线的话痨女主,才能让他屡屡破防,引起他的注意,打破他高冷的外壳,产生有趣的互动和初恋般的化学反应。 “为何突然对我使用魅术?” 温宸冷哼一声。 “额......这荒山野岭,孤男寡女的,我不是怕你是坏人,才先下手为强的嘛。” 朱曼儿挠挠头,一脸的憨炮样儿: “我妹妹被独眼千面蛛咬了,毒性一直不散,需要元婴期的雪息兽的内丹入药,我才出此下策的。” 温宸看出来了,这姑娘似乎有些缺心眼儿,但心地倒也不坏。 “想要内丹,你可以跟我交换。” “可是......我没有灵石的。” 朱曼儿顿了顿,露出贫穷的微笑。 “嗯?” “说起这个我就生气,本来我带了两百灵石的,可谁知刚出家族领地就遇到个骗子,他说自己有雪息兽的内丹,要带我去取,结果把我......我身上的灵石都骗光了。” 说起这个,朱曼儿便不由的忿忿起来,人类真的太狡猾了,连狐狸都骗,要不是她机智,差点儿被那厮抓进灵兽兜里变成契约灵兽。 “丹药呢?” “也骗了。” “法宝?” 朱曼儿怂怂的瞥了一眼罪魁祸首,撇了撇嘴道: “法宝刚才都被你的飞剑给毁了啊!” “哦。” 温宸不理她了,掐诀收起飞剑,直接下山。 “喂!你别走啊!” 大抵是妖族的本能直觉,朱曼儿也感觉出了温宸虽然冷淡,却不是嗜杀之辈,她反而不害怕了。 为了得到雪息兽的内丹,她眼珠儿一转,打蛇随棍上。 跟在温宸后面,狗皮膏药似的碎碎念: “道友!打个商量嘛!道友!” “还有何事?” “你把雪息兽的妖丹送给我,我可以报答你啊!” “怎么报答?” “以身相许呀!” “......” 温宸顿时无语。 “好不好嘛!” “不用!” “嘿嘿,别拒绝嘛!你看我这毛色,还有这尾巴!” 朱曼儿甩了甩火红的尾巴,一脸自信的高昂着脑袋。 “滚!” “哎!等等我啊!道友!” “道友!别走啊!” “道友!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啊~~~道友!” 第121章 杨蔓娘不是审美荒漠。 人族银发白袍冷酷天骄vs妖族沙雕脱线话痨兽耳娘。 这个cp感真的很绝, 而且其中女主前后的反差萌,也确实吸引人。 长着狐狸耳朵,且话痨脱线的笨蛋美女朱曼儿, 一出现便瞬间便击中了无数小娘子的心。 “哈哈!这个朱曼儿太有趣了!” 曹家族学里, 小娘子们顿时活跃起来了。 小妹妹曹绵拖着腮, 一脸笑意的道: “明明之前还那么妩媚的, 魅术被破了,一下子就被温宸打回了原形,变得好傻好怂啊, 跟个受气包儿似的!” “哈哈哈,没想到朱曼儿居然是狐妖!一开始出来的时候,我还以为她和温宸一般是哪个修仙门派的弟子呢!” “是啊!不过这才有意思啊, 往常话本儿里看到的狐妖, 都是化为女子。朱曼儿居然是半人半狐狸,哈哈, 尤其是这能屈能伸的话痨性子,也太可乐了!” 过去的狐仙话本儿,女主虽然是狐狸, 但大抵是男人的视角, 基本上只是开头略提一句狐狸的话,但全书里并没有任何狐狸的事儿,都是狐狸变成美人,贤惠且任劳任怨的田螺姑娘形象, 并没有任何的狐狸感觉, 和普通的才子佳人话本儿差别不大。 所以,朱曼儿突然变成兽耳娘的那一段描写,在大宋绝对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实在是让人大开眼界,让无数大宋读者目瞪口呆。 谁能拒绝一个萌物呢? 显然,无论古今,小娘子们对于可爱的事物天然便有着好感,众人对于朱曼儿的新形象接受良好。 曹晴闻言,也忍不住附和道: “是啊!她好招人疼啊,居然被温宸吓出了狐狸耳朵,还蹲在地上求饶,这变化也太大了!哈哈!简直要流鼻血了,真是太......太” 曹晴纠结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种感觉。若是杨蔓娘在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告诉她,这种感觉叫做“萌”。 “哈哈,你们发现没有,温宸跟朱曼儿在一起,好像不一样!” “发现了!他和朱曼儿在一起这么一会子,说的话比他往常一个月都多啊!” “哈哈哈!对!朱曼儿简直是太能叽叽喳喳了,尤其是温宸平常清冷自持的,你看他都被缠的说滚了!” “刀子嘴豆腐心,明明很嫌弃的样子,最后不还是把雪息丸白白给人家啦!” “那倒是哦!温宸果然面冷心热啊!朱曼儿一路上叽叽喳喳个没完,他都没有施展遁术,而是走路下山,分明就是不反感人家嘛!” 为了写出cp感,杨蔓娘下了苦功,在书里,把朱曼儿这颗牛皮糖描写的又从心又可爱,倒是让看话本儿的夫人和小娘子们对她越发的怜爱了。 “按着墨瑾公子书里说的,很多修仙者都是有道侣的,你们说她会是温宸的道侣吗?” “肯定会啊!她的性子这么可爱,还这么有趣,而且温宸对她,和宗门里的其他女子明显的不一样啊!” “嘿嘿,我原本还不喜欢温宸有道侣哩,不过,如果这个人选是朱曼儿的话,倒是也不错哟!” “就是,我也觉得朱曼儿很有趣啊,当然要在一起!” “嘻嘻!” “我觉得温宸说对朱曼儿说滚,明明就是心悦她嘛,不然为何他对别人不说。” 小妹妹曹绵说到这里还握了握拳,一脸笃定的重重点头。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3节 “嗯,就是心悦她,绝对没错!” 额!小娘子!这就duck不必强行联系了吧!这理由也太牵强了! 不过话虽如此,但不得不说,朱曼儿这个enfp 快乐话痨小狗和温宸这个高冷内敛的intj修仙界学霸人设,绝对非常的互补,就像冰和火相遇,明明看似两个世界的人,彼此之间的化学反应却非常的剧烈,不光曹家的小娘子们,几乎是个人都能感受得到。 “啊啊啊!” 可以说,杨蔓娘的最新章节发售之后,这样激动的啊啊声此起彼伏,几乎遍布了汴京人家的后宅。 没有小娘子能逃脱这对儿反差萌的cp。 虽然,杨蔓娘只是让男主温宸给了女主雪息兽的妖丹,甚至还没说一句暧昧的话,反而说了个滚。 但是,他们之间那浓郁的化学反应,就像风寒之人的咳嗽一样无法遮掩,就像是一颗石子投入了湖心,虽然没有翻起拨浪,但是已经激起了无数的涟漪。 让大宋的小娘子们脑补的如痴如醉。 毕竟,谁会不喜欢温宸呢? 银发白袍,面如冠玉,剑道天骄,是整个蓝海修仙界最耀眼的明珠。 无需赘述,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强大和优秀。 而这么强大优秀,冷漠矜持的他,居然对脱线话痨的朱曼儿如此特别,这怎么不让人激动,让人心痒难耐。 “啊啊啊啊!” 谁能不带入朱曼儿呢! 虽然这个年代,还没有磕cp的说法,但是杨蔓娘笔下,已经出了好几对经典cp了,无论是雪梦萧和李世民,还是十七郎和神仙妹妹,都让人无法忘怀,所以,朱曼儿这个角色一出,无数感觉敏锐的读者,就已经嗅到了这两个人之间流露出的那种浓烈的cp感,被勾的心痒痒。 所以读到这里,无数的汴京小娘子,都忍不住激动的趴在绣床上尖声大叫,就连户部侍郎之女刘渺渺也不例外。 天哪,天哪! 这种现代偶像剧的经典套路,刘渺渺也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感觉,就是觉得很激动,觉得自己这一瞬间,莫名的有一种强烈的期待,期待温宸和朱曼儿之间能发生点什么。 激动!期待!无比强烈的想知道后续! 然后,按耐住激动的心,翻页继续看。 才发现,没有了。 什么!没有了!关键时刻,居然就这么没有了! 刘渺渺顿时恨得牙根儿痒痒。 “啊啊啊!这怎么可以!” 刘渺渺攥着手上的朱雀门小报,一脸郁闷。 虽然是墨瑾公子的铁杆拥趸,但此时此刻,她也恨不得把她抓起来,关在自家绣楼上,写不出十万字稿子不给饭吃。 ...... 对于小娘子刘渺渺的黑化想法,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此刻的她在做什么呢? 此刻的她,正在朱雀门报房二楼。 “书友会?赠送优惠券儿?” 东主朱旭一脸懵。 “对,我想在今年端午的时候,办一个端午书友大会,让热情的读者们有一个互相认识和交流的机会,然后在书友会上,再随机抽取一些幸运读者,赠送书友专属优惠券,回馈读者的热情。” 杨蔓娘之所以这么做,究其原因,便是《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实在是太受欢迎了,作为大宋第一本自成体系,开天辟地的修仙文,这本书可以说是汴京话本儿市场的巨无霸,镇压了市面上的所有话本儿,自从出现开始,整个汴京话本儿市场便万马齐喑。 走在汴京大街上,随机抽取一个路人问一问,就没有不知道这本书,不晓得温宸的,甚至还有许多读者看罢专门做了笔记。 话本儿还在连载,便有无数的书商找上门来,要求印书,售卖到外地。 甚至,因为之前那个翻译《梦回大唐》带回国的高丽商人朴海元,被封了一个什么官儿,许多在汴京的高丽商人也发现了机会,把墨瑾公子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译成高丽语,印刷带回高丽去卖,期待成为第二个朴海元! 时人对修仙的热情是巨大的,尤其因为是大长篇,随着情节的推进,修仙地图的展开,所以读者们可讨论的地方也越来越多,报房里最多的一天甚至收到了七百七十一封读者来信,其中,甚至有许多外地读者,还有高丽那边的读者,都不远千里的写信给报房。 但杨蔓娘实在太忙,根本没法子一一回信。 思来想去,便想到了现代网站的书友会和一些读书沙龙,还有网购常用的各种店铺无门槛优惠卷。 正好再过一个月左右就到端午了,所以杨蔓娘便有了这个想法,打算办一场书友大会,给喜欢自己书的读者们一个能够交流的平台。另外再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选一些商家合作,推出书友专属优惠券,赠送给来参加书友会的书友,也算是给喜欢自己书的读者赠送一些小小的抵扣福利,回馈大家的热情。 当然,若是方便的话,她也会悄咪咪的去书友会窥屏。 “哈哈!妙啊!这确实是个新奇有趣的好点子!” 对面的鹿角椅上,东主朱旭顿时小眼睛一亮,他从商多年,虽然是现代的法子,但听杨蔓娘说罢,他很快便理解了她的意思。 朱旭本就是《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忠实读者,对于这书友大会的点子自然是双手赞成。而且,承办书友大会,推出书友专属优惠券,这绝对是一个提升朱雀门报房影响力,在同行中露脸的好机会。 作为一个成功大商人,朱旭对此自然不会放过。 一脸兴致勃勃的道: “娘子是风雅之人,写书要紧。这事儿您说个章程,具体的事情就交给报房这边儿来操办吧!” “好啊!我来找东主本就是这个意思。” 杨蔓娘喝了一口面前青釉竹节杯里的茶,抱了抱拳笑眯眯的道。 经过之前过年的时候承办的修仙元年活动,对于东主朱旭和朱雀门报房的能力,杨蔓娘还是信得过的,否则也不会来找他了。 不过,本着对忠实读者们负责的态度,该嘱咐的杨蔓娘还是要嘱咐。 “书友大会最主要的是自由的交流阅读心得,读书分享,最好找一个安静且环境优美的场地,准备一些应季的水果,茶点什么的,也可以邀请那些经常点评我话本儿的报房撰稿来做演讲。” “专属优惠券不用做的太大,就镇纸那般大就可以,但一定要用硬纸来做,还要上彩色,最好和书签一般,不易损坏,可不能太寒碜了。等跟商家谈好抵扣规则之后,严谨一点,写清楚可以无门槛抵扣多少钱,而且,合作的商铺一定要诚信且物美价廉,可不能坑人。” 杨蔓娘可不希望好心办坏事儿,自己给专属读者的福利,弄到最后反倒被某些个别的黑心铺子坑了读者。 “我晓得,娘子放心吧!” 杨蔓娘说罢,朱旭便起身拍着胸脯保证道: “这些事儿都交给我!合作的铺子我绝对会好好把关,不会砸了咱们报房的招牌!” 第122章 杨蔓娘在摸鱼。 是的, 你没听错。此刻的她,正带着白绾绾,一道坐在吕小娘家的渔船上, 在清粼粼的金水河中摸鱼。 蓬头赤脚沙中子, 荡桨拏钩学捕鱼。随着春日天气转暖, 又到了汴京一年一度的捕鱼季。 汴京, 这座看似内陆的城市,其实是一个水上泽国,作为大宋的都城和水路交通枢纽, 汴京城里河流众多,金水河、五丈河,汴河、蔡河纵横交错。加上城内如金明池和琼林苑里的众多湖泊, 可以说水路四通八达。所以, 渔业资源自然也相当的丰富。 不光是专门打鱼为生的渔夫,就是普通人家, 天热的时候,也常去河边打窝碰碰运气,给自家的饭桌上添道荤菜。 所以, 杨蔓娘写文闲暇, 恰好吕小娘休沐,便相邀一道来金水河玩儿了。 “你家的这两只猫儿好灵巧啊!居然一点儿都不怕水,还能帮你赶螃蟹?” 宋人爱猫,吕小娘家自然也养了两只猫儿, 都是奶牛猫。一只是黑背白腹的, 名字叫乌云盖雪。另外一只全身黑,只有四只脚是白色的,名字叫乌云踏雪。 和晕船站不稳的白绾绾不同, 两只灵巧的奶牛猫显然很习惯了。一只跳进水里游泳,一只甩着毛茸茸的尾巴,灵巧的走在细细的船沿边儿,威风凛凛的巡逻放哨。 许多被渔网捞进船舱的小螃蟹,为了逃脱上餐桌的命运,一个个沿着渔船边缘叠罗汉,试图组团偷偷逃走,偏偏每每在即将成功的时候,便被巡逻的奶牛猫给轻松的扒拉回去,看的杨蔓娘又是惊讶又是赞叹。 “哈哈!这很正常啦!渔家的猫,都是这样,能下水拉网,也能帮主人家看护船里的渔获,我祖父年轻的时候,出门打鱼渔船上不光要带鸬鹚,也带着猫儿帮忙哩!” 吕小娘得意的哈哈一笑。 从船舱里挑了两只小螃蟹,摸了摸两只奶牛猫的脑袋,各奖励了一只小螃蟹。末了,又拿了一只投喂晕船的白绾绾。 “对了,六月二十六梁乐乐要成亲,请了矾楼好些人哩,她也请你了吧!” “请了!” 杨蔓娘点点头,她当初在矾楼做工的时候,和楼里其他人都是泛泛之交。唯二的好友便是梁乐乐和吕小娘,后来即使不在矾楼做工了,也没断了联系,私下里也经常相约一道逛瓦子的。 加上她家和梁家原本在南熏门还是邻居,所以梁乐乐成亲,必然要请她吃宴席的。 “她找了个不错的人家哩!我前儿个听肥娘子说,她夫家是开皮毛铺子的,颇有家资,就租住在肥娘子家隔壁的巷子里。家里姐弟三个,良人是家里的幼子,听说在家特别受宠,她那婆婆待人和气,也是坊间出了名的贤良妇人,手还特别巧,做鞋绣花儿都拿手的。” “这是好事啊,她肯定会过的不错的!” 吕小娘说的这些情况,杨蔓娘也有耳闻,当初梁乐乐和那个三心二意的江公子掰了之后,郁闷了一阵子,便丢开了。一直跟着师傅在矾楼里学艺。后来过了几个月,倒是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如今的这位李公子。杨蔓娘曾远远的见过一次,瞧着模样儿周正,很是和气的样子,和梁乐乐倒是很有夫妻相。 “噫?” 在船头撒网的吕大郎,往对面的岸边上瞥了一眼,神色有些诧异。 杨蔓娘闻声转头,便瞧见河对岸的垂柳下,几个穿着彩衣的小娘子,头上没有簪花,反倒是插着一个个颜色各异的狐耳猫耳发簪,追逐嬉戏荡秋千,不时的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哈哈!蔓娘你瞧,她们是在学朱曼儿哩!” 吕小娘一脸兴奋,望着岸边小娘子们带的狐耳两眼放光。 “额......是啊!” 杨蔓娘有些心虚的附和道。 汴京商业氛围浓郁,商人们都极为擅长追逐商机。 之前杨蔓娘在《温宸绝密修仙手札》中,写了男主温宸喜欢穿白色的冰蚕袍,很快汴京的蚕丝袍子就卖的脱销,满大街都是穿白色蚕丝袍的小郎君。 如今写了女主朱曼儿变成兽耳娘的情节,很多机灵的商家便从中发现了新的商机。 很快,一系列的朱曼儿同款便开始问世,不光裁缝铺子里红色纱裙卖到脱销,汴京许多店铺里还开始卖同款的狐耳发簪,还有那脑子更机灵,举一反三的商家,做了猫耳,兔耳的发簪,引得无数看了话本儿的小娘子们纷纷争相前来购买。 第123章 甚至, 颇有商业头脑的老三杨盼娘,还问她借了五十两银子做本钱,组织文绣院的小娘子们一道, 做了不少女主朱曼儿同款售卖, 赚了不少的零花钱。 不过, 这些事儿杨蔓娘虽然乐见其成, 却也都有太多的时间去关注,她有自己的生活节奏。 杨蔓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4节 蔓娘是讲究生活品味之人, 去年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雇人。今年不同了,早春的时候,她便去瓦子买了各种花籽和花苗儿, 趁着闲暇和孙婶一道种满了前后院子。 经过两个多月的精心照料。 如今刚刚初夏, 院子里便已是鲜花盛放。粉色的芍药,蓝紫的绣球、深红的玫瑰、纯白的玉簪, 橙黄且层层叠叠的金盏花,交相辉映,随风摇摆, 仿若一副生动的油画。 而家里的院墙, 也被紫藤花攻陷了。那些浅紫色的小花儿像紫色的流苏,从墙头倒垂下来,柔韧的藤蔓好似被仙人施了法术般,沿着雪白的院墙攀援而上, 爬到墙头, 又突然倾泻而下,仿佛紫色的瀑布一般。 微风过处,花苞儿彼此轻轻碰撞摩擦, 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儿,偶尔也有黄莺和麻雀在这浅紫色的天地里捉虫嬉戏,不小心蹬落的花瓣儿,或惊起流连其中采蜜的小蜜蜂和蝴蝶,或落在院子里的晾衣绳儿上。 抑或打着旋儿飘落下来,落在藤下写书的杨蔓娘身上,和她脚边儿酣睡的白绾绾胡须上。 经过快五个月的连载,如今的《温宸绝密修仙手札》,也已经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的阶段。 为了让笔下的修仙世界更真实也更宏大,杨蔓娘着重描写了蓝海修仙界和古原大陆修仙界,把笔触着眼于男主的见闻,修炼,境界提升,交换会,宗门生活,宗门大比,以及和其他修士之间的斗法。 修行无岁月。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百二十年光阴一晃匆匆而过。 如今的温宸已经三百二十岁了,他是个勤奋之人。优越的资质,加上光阴之瓶的加持,他如今的境界已经是合体期。 这个年纪,对于合体期的修仙者来说,绝对是年轻人。而且,因为进入宗门第五个年头的时候,吃过一颗驻颜丸的缘故,容貌一直没有什么变化,依旧保持着二十出头的青年模样。 当然,对于可以幻化容貌的修士来说,外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力。 但三百二十岁的合体期也足够骄傲了! 三百二十岁进阶合体,这是什么概念! 绝对的天之骄子! 虽然,后面还有大乘和飞升两个境界,但这不重要。因为整个蓝海和古原大陆,活着的大乘修士只有两个。 一个是妖族的青丘狐王狐清玄,另外一个是正道魁首天擎宗的烈阳居士。 两位大乘之下,合体期修士就已经是修仙界的顶级战力了!要知道,整个蓝海和古原大陆的所有宗门,合体期的修士数量,十个指头都能数的过来,而且,这些修士中,最年轻的天诚老怪都已经七百三十九岁了。 而如今的温宸,进入合体期寿元已经积攒到了九百岁,减去他如今的年纪,也还有五百多年的寿元!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还有五百多年的寿元去突破下一境界!是蓝海和古原大陆最有希望进阶大乘,甚至飞升的修士! 不过,性格谨慎冷静的温宸,并未因此狂妄自大。 他依旧生活在天瑞峰。这么多年,他已经完全习惯了宗门的生活,他好学聪颖之,没有浪费任何一丝光阴,不遗余力的五行法术和剑道双修,同时还兼修了阵法,炼丹,召唤术,制符术,增强自己的实力的同时,也庇护着宗门的安危。 作为宗门小师叔,温宸虽然为人冷淡矜贵,不够亲和。但他实力强大,处事公平公正,深受宗门弟子的敬畏和爱戴,在本宗和修仙界都极有威望。 在他的带领下,宗门年轻一辈人才辈出,实力蒸蒸日上。 当然,在这期间,他和女主朱曼儿也产生了许多交集。 自从当年在凌霄寒山初次相遇,赠给对方那枚雪息兽的妖丹之后,这个蠢笨话痨,又天真跳脱的狐妖便经常来找温宸。 当然,人妖有别,朱曼儿不敢来宗门找他。但是因着剑修体质的缘故,温宸需要每隔三年都要去凌霄寒山的顶峰,吸收极冷的玄冰之力。也不知小狐妖是如何做到的,每次温宸去凌霄寒山的时候,总是能恰好遇到她。 她有时央温宸教自己剑术,有时让央他教自己吹箫,或是得了什么宝贝,鬼鬼祟祟的想和温宸交换。 总之,为了接近温宸,小狐妖编出无数自以为天衣无缝,却又明显拙劣蹩脚的借口,让无数大宋读者心疼又哭笑不得。 尤其是每次见面的时候,朱曼儿明明已经化形成小娘子。但每每因为直男温宸的不解风情,郁闷或高兴的时候,还是会“噗”的一声露出一对狐耳,更是惹得夫人们怜爱不已。 也让无数读话本儿的大宋小娘子急得抓耳挠腮。 比如,每天都追读新章节的曹溪小娘子,便忍不住在绣楼上和自家姐姐曹韵,以及闺中密友刘妙真抱怨: “哎呀,韵娘姐姐你说,温宸这人看着聪明,怎么就偏偏这么迟钝呢,我都看的着急了!明明小狐妖就喜欢他呀,才三番五次的找他,他可好,怎么就这么不解风情呢!居然一本正经的给人家教剑术叫吹箫,明知道小狐妖很笨的,根本听不懂,还那么严肃的!我简直恨不得钻进书里告诉他小狐妖的心意。” “就是就是!小狐妖每次从家族领地,翻山越岭来凌霄寒山一趟多不容易!谁愿意巴巴的听什么劳什子剑术总纲啊!” 曹韵还没说话,一旁的刘妙真便忍不住附和道。 因为太喜欢朱曼儿这个人物了,所以,小娘子们私下里都直接称呼其为小狐妖,总觉得这样更亲近一些。 “嘿嘿,我倒是觉得温宸对小狐妖也很不同呢!他多专注于修炼的一个人呀,平常也不近女色。可每次来凌霄寒山修炼,被小狐妖这般缠着,他都没有不耐烦呢,要知道他平常多冷酷多杀伐果断啊!还有,之前墨瑾公子就写过,小狐妖被那个御兽门的老怪物抓住差点契约的时候,不就是温宸在背后默默救了她嘛。这郎有情妾有意,也太明显了!” “对啊对啊!英雄救美!我看到他驱使飞剑,从百里之外,直接隔空斩杀那个御兽门的老怪,撕裂法阵救出小狐妖的时候,都激动死了!明明就是专门来救小狐妖的,还装的跟没事儿人似的说是路过!什么路过嘛!都绕了一个大圈儿,从蓝海天瑞峰追踪到古原大陆的最西南了!” “哈哈!还有还有!小狐妖被法力禁锢,变不回人形的时候,他还用灵力做了个挡风的小斗篷给她,啊啊啊,这也太太太.......” 刘妙真只恨自个儿嘴笨,想不出合适的词儿来形容心里的感觉。 要是杨蔓娘在旁边的话,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彼此互动的拉扯感觉叫“又苏又甜”。 “哎呀!俩人就不能快点儿互相表明心意吗?” 曹溪一脸托着腮,一脸的郁闷。 “就是就是,太慢了!看的我都替他俩人着急!” “不行,温宸和小狐妖必须结为道侣,我要给墨瑾公子写信催一催!” “唔......那我也写。” 第124章 “许兄!端午安康啊!” “杨老弟安康!可去参加书友大会了?抽到优惠券了嘛?” “自然去了!” 穿着一身儿蓝色圆领衫, 腰间挂着五毒荷包的许文浩,不紧不慢的从袖口儿抽出一张盖着朱雀门小报的印章,碧绿的镇纸大小的卡片儿, 笑眯眯的道: “嘿嘿!托墨瑾公子的福, 鄙人抽到一张满两百文减一百文的无门槛优惠券, 老弟你呢?” “哈哈!小弟自然也去了!区区不才, 抽到一张满五百文,减一百五十文的优惠券。” “呦!你这手气不错啊!可以去朱骷楼茶馆儿喝上一盏凤茶!” “嘿嘿!惭愧惭愧!都是运气!运气!” ...... “王姐姐,玉娘, 你们收拾好了嘛,咱们一道出门去买东西啊?” “收拾妥了,就来就来!” “对了, 别忘了带上优惠券啊!” “带着哩!这怎么能忘, 能省下一百五十文哩!你打算用这优惠券买什么呀?” “嘿嘿.....我听说御街的王氏染红胭脂铺子也是合作店铺,可以用优惠券抵扣的, 不如,咱们用这优惠券去买他家新出的白茉莉菡萏香粉吧!” “好啊!” “同去!同去!” “嘿嘿,我也去。” ...... 是的, 你没听错, 这就是端午期间的汴京城。 到处都是和书友优惠券有关的话题,家家户户都在考虑怎么使用手中的优惠券。 为了回馈忠实读者,杨蔓娘提前二十天便在朱雀门小报发布了举办书友大会的消息。 并且,在五月初三这一日, 在外城附近的同乐园举办了端午书友大会, 杨蔓娘联合朱雀门小报以及汴京的二十一家各色铺子,发布了签到抽书友优惠券活动。 把现代网站的每日签到活动引入了书友大会。 这个活动一经发布,便吸引了不少人。整个汴京的端午都变得不一样了, 往年端午汴京人的注意力都赛龙舟上,如今倒好,不光买了话本儿的小娘子小郎君们来书友大会签到,畅谈看话本儿的感受,交友,领取优惠券。 而且,这样文雅且能体面省钱的活动,还吸引了许多官宦人家的妇人们,就连那些端午期间休沐的年轻六部朝官们,也纷纷放下了架子,兴致勃勃的加入了签到。 甚至,还有许多外地书友,也为此慕名赶来。 可以说,杨蔓娘这个书友大会,以一己之力,把汴京的端午都带跑偏了。 不说那些抽到优惠券的妇人,回去如何的跟周围人炫耀,惹的邻里众人羡慕。也不提书友大会上,同好的书友们畅所欲言,大家广交朋友。 单单是在鲜花盛开的同乐园里,召开这规模盛大且别开生面的书友聚会,就是大宋开天辟地头一遭,为以后的无数次书友聚会开了先河。让无数来汴京的外地书友都终生难忘,即使后来回到家乡也反复跟人提及。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此刻的汴京人,还都沉浸在购物的喜悦里。 独写菖蒲竹叶杯,蓬城芳草踏初回。 从五月初三书友会结束之后,短短三天的时间,大半个汴京城的男女老少都喜气洋洋,争先恐后的拿着优惠券去指定合作的铺子里买东西。 这不,保康门街上,江氏秘制粽子店外便热火朝天。 人头攒动,来买粽子的客人就排了十几丈长,喜的铺子掌柜田六儿见牙不见眼。 不远处的巷子口儿,两个十三四岁,模样儿相仿,且都穿着碧绿彩衣,打着柳条伞,手腕上带着五毒丝线的小娘子。 手拉手一路小跑儿,停在粽子店旁。 年纪略小一些的圆圆脸小娘子,攥着手中的一张绿色的优惠券,望着排队的人群,语气踟蹰的跟旁边的年长些的小娘子低语: “阿姊......是这一家吧!” “应该就是这家。” 年长一些的小娘子显然识字,抬头看了看招牌,一脸笃定: “前儿个书友大会上,朱会长说了,如今汴京城一共有二十一家合作店铺可以用书有优惠券的。你看!他家门口拉了红绸子,上面写了朱雀门小报合作店铺的牌子哩!” “这位小娘子说的对!” 正在给客人分装粽子的粽子铺老板田六儿闻言,指了指门口的招牌,笑眯眯的道: “我家铺子的粽子都真材实料,价格实惠。墨瑾公子指定合作的二十一家铺子,有两家卖粽子的,我家铺子便是其中之一!” “掌柜的!那买你家的粽子能用书友优惠券不,能抵扣吗?” “自然可以!” 接过对方手中的绿色优惠券,扫了一眼上面朱雀门小报的印章。 “凡是有盖了章的优惠券的,本店都会按着优惠券上面标注的金额如数抵扣的,足斤足两,童叟无欺!”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5节 田六儿点了点头,提高了嗓门儿,笑容满面的道。 是的,笑容满面。 准确的说,田六儿这三天里就没有一天不乐的。 他怎么能不乐呢! 他家铺子可是墨瑾公子指定合作的二十一家店铺之一啊! 汴京的商人,谁会不清楚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源源不断的客人和流量哪! 是的,客人!流量! 汴京所有商人都很清楚墨瑾公子的知名度和恐怖影响力! 自从当年墨瑾公子出道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自己喜欢吃孙家荣店的素骨头面和姜丝梅子。 便让孙家荣店从一家岌岌无名的街头脚店,变成了汴京有名的网红店,荣升为汴京三千脚店之首,门口天天排着长队,甚至有无数外地人慕名而来。 汴京的商人们羡慕之余,便迅速领悟了这网红代言和流量的妙处。 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啊!做生意的,谁不想自家铺子成为第二个孙家荣店呢? 所以,这次朱旭才刚透出一丝口风,说墨瑾公子要找书友大会合作店铺,推出一批优惠券,汴京的商人们便嗅到了机会,迅速沸腾了! 对于汴京的各家商户来说,这吸引力可太大了! 若是能得到一个合作的机会,那可是相当于墨瑾公子给自家铺子站台推广,一想到墨瑾公子在汴京的知名度和庞大影响力,各家铺子的东主都坐不住了。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首先,优惠券的抵扣,根本无需要墨瑾公子自掏腰包。而且,汴京城几乎七成以上的铺子,都带着自家铺子的特产,主动上门寻求合作,试图让自家的铺子成为合作店铺,就为了借着墨瑾公子的名气,为自家铺子搏一个出位。 田六儿自然也不例外。 他当时也带着自家的粽子去了朱雀门小报,只是抱着试一试也好心安些的心态,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自家的铺子能被选中,毕竟和其他参选的铺子相比,他家店面小多了,实在不够看。 但想不到,竟然成功了! 这可把田六儿激动坏了! 后来跟会长朱旭打听后,才知道,原来墨瑾公子之前就住在保康门街附近,吃过几次自家的粽子,觉得自家铺子收拾的干净且用料扎实,又物美价廉,不缺斤短两,便特地给了他的铺子一个名额。那一刻,田六儿心中只有对墨瑾公子的感激。 之后,当他按捺住心中的激动,在周围各家铺子老板羡慕嫉妒的目光里,郑重其事的卷起红绸,将朱雀门小报送来的书友大会指定合作牌子挂上的那一刻。 他就在心里暗暗发誓,绝不能砸了招牌,一定要将自家的粽子店做成汴京最好吃的百年老店! 第125章 对于田六儿的想法, 杨蔓娘自然是一无所知的。 此刻的她,正处于被审问的水深火热之中。 是的,你没听错, 审问。 地点:观音桥, 春明坊, 杨家后院。 主审:曹韵, 陪审:刘妙真,判官:曹溪。 三人正襟危坐,一脸的严肃。 曹韵:“蔓娘, 你不是一直对墨瑾公子不感兴趣嘛,为何前儿会在书友会上见到你?” 杨蔓娘:“就巧了。” 刘妙真:“为何你还跟朱雀门小报的东主一道说话?” 杨蔓娘:“巧合,我家二郎在他家报房做事嘛!” 曹韵:“你爱穿青色, 你家猫儿叫白绾绾, 你还喜欢点外会,这也是巧合吗?” 杨蔓娘:“额......这” “大胆蔓娘, 证据确凿,你还狡辩。我们都知道了!” 急性子的曹溪一拍桌子,包子脸鼓鼓的。 “知道......什么?” 杨蔓娘心怀侥幸, 支支吾吾。 “哼!还不老实!三姐姐, 妙真,挠她痒痒!” “好嘞!” “别.....别挠我痒!” 杨蔓娘最怕挠痒痒,连忙认怂求饶: “冤枉啊......我什么都说!” “哼!那你说,你是不是墨瑾公子?” “额......我是!” 事已至此, 自然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对着三双紧紧盯着自己的大眼睛, 杨蔓娘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承认了。 “啊啊啊!你承认了,你竟然承认了!” 曹溪闻言, 顿时瞪大了眼睛,捂着嘴巴激动的尖叫: “天哪!我居然跟大名鼎鼎的墨瑾公子是朋友!这谁信啊!老天!这是真的吗!简直跟做梦一样!刘渺渺她们知道了不得羡慕死啦!” 刘妙真也是变成了星星眼,抱着杨蔓娘的腰,一脸激动的转圈圈: “天哪天哪!蔓娘你真的是墨瑾公子啊!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三人中唯一表现淡定的就是曹韵了,不过她也比另外俩人好不了多少,此刻也是激动的脸色通红。 杨蔓娘见状,顿时懵逼了! “你们一个个信誓旦旦,证据确凿的样子。我还以为你们确定了,没想到居然是在诈我啊!” “也不算诈你,是韵娘姐姐推测出来的。” 曹溪嘿嘿一笑,一脸得意的道: “她早就怀疑你了!” “啊?” 杨蔓娘疑惑的望向曹韵,她自问平常都很注意的,连报房都很少去,就单单书友大会上见到自己和朱旭说话,也不至于就猜出自己的身份吧。 曹韵显然明白杨蔓娘的疑惑,抿嘴儿一笑,不紧不慢的解释道: “蔓娘还记得三月的时候,咱们一道去遇仙楼吃酿烧鱼么?” “自然。” 杨蔓娘点头。 “当时,溪妹妹问我四月生辰想要什么贺礼,我说想要《梦回盛唐》的手稿。” “啊!” 杨蔓娘顿时想起来了! 当时韵娘说想要手稿,她便记在了心里,后来整理好之后,为了不暴露身份,便以墨瑾公子的名义寄的。她还记得当时生辰宴的时候,拿到手稿的曹韵高兴的不得了。 杨蔓娘当时没想太多。但现在想想,这事儿确实有漏洞。毕竟,哪有人的愿望这么快便心想事成的,还如此精准具体,就是圣诞老人也做不到吧! 而且,她和曹韵经常互相下帖子做客,曹韵自然认识她的笔记。 巧合太多就不是巧合了。就像柯南.道尔所说的,一件事情,在排除了所有的可能性之后,剩下的,无论多么不合乎情理,但那就是真相。以曹韵的聪慧和细致,能看出端倪倒也不奇怪了。 “蔓娘姐姐,你瞒得我们好苦啊!” “就是!我还给你写过那么多信呢!早知道你是墨瑾公子,我还费劲巴巴的写什么信啊,直接找你了!” “就是!要是早点知道,我肯定求你给神仙妹妹和十七郎一个好结局啦!还是不是朋友嘛,想想就难过。” 曹溪一脸郁闷的道。 她非常喜欢《梦回盛唐》,当时看书的时候,哭了好几回。后来看到结局,对于神仙妹妹和十七郎不能在一起的事情,至今还耿耿于怀。 “额......我不是故意隐瞒的!” 杨蔓娘有些心虚的解释。 “哼哼!瞒了我们这么久,现在说什么都没用。想要赔罪,除非.......” 曹溪撅着嘴儿,一脸傲娇。 “除非?” 虽然杨蔓娘不是很想赔罪,但到底理亏,还是配合的问了一句。 “除非以后写的稿子,都提前给我看。” 曹溪嘿嘿一笑,图穷匕见。 “我也要先看。” “还有我!” 第126章 送出一沓墨瑾公子的签名印章, 又签订了包括先看存稿等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之后,曹家姐妹和刘妙真才心满意足的告辞了。 书房里,杨蔓娘拿帕子擦了一把额头的虚汗。 又喝了一大碗孙婶送来的冰镇酸梅汤解暑后, 才心有余悸的扑纸研墨, 提笔继续存稿。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已经连载了五个多月, 话本儿的进度也到了中后期。如今, 男主温宸的修为,已经处在修仙界的顶端了,也到了该考虑终生大事的年纪。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6节 其实在大宋读者中, 关于男主温宸终生大事的讨论,从他十七八岁初入修仙界就已经开始了。三百多岁才考虑终生大事,已经是妥妥的骨灰级剩男了。 毕竟, 这个年代, 人们的观念就是要绵延子嗣,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尤其,温宸这样的孤儿,虽然他都三百多岁了, 但在很多年长的大宋读者心里, 还是都把他当成自家子侄一般,盼着他能早日成亲,开枝散叶的。 甚至,期间提议了很多人选, 比如一同入门的楚月, 还有当年的蒋师姐和宁非卿掌门,以及后来在游历时认识的烈阳居士的小孙女,人族第一美女苏玄玄。 但显然每次的呼声虽大, 都只是一厢情愿,一心修炼的温宸就没开窍过,遇到的所有女修,都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惹的看书的大宋读者们抱怨不已。 直到,女主朱曼儿的出现。 是的,朱曼儿。 就像很多读者之前所猜测的那样,温宸当然是心悦朱曼儿的。否则也不会花时间教她剑术,教她吹箫,也不会在她遇到危险的时候,千里迢迢的去救她。而且,以温宸的修为和法术,凌霄寒山千万里之广,朱曼儿再怎么费心思也根本不可能偶遇到他。 他只是内心有些犹豫。 作为一个孤儿,加上少年时期,那段颠沛流离的经历,让他内心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能的缺乏信任,很难对一个人敞开心扉,一直都谨慎的和所有人保持着距离。这三百多年,他虽然道法高深,实力强大,在宗门受无数人崇拜,但内心却是孤独的。 对于道侣这样亲密至极的关系,他的内心是本能的排斥和抗拒,甚至,做好了孤独终生的打算。 朱曼儿的出现完全是个意外。 这个古灵精怪,又脱线话痨的小狐妖,就如同一个异类乐天派一般,根本不在意他的冷脸,就那么不管不顾的闯进了他的生活,让他从一开始的不耐烦和抗拒,到后面越来越习惯于她的出现。 甚至不知不觉间,在他的心底占据了一席之地,让他一想起她便忍不住弯起嘴角。 但世间的事情,却总是那般的阴差阳错。 就在他下定决心,回应她的心意,彼此结为道侣的前夕。 人妖之间发生了一件事,一件足以改变两族关系的大事! 两族开战了! 天儿有些热,写到这里,手心也出汗了,杨蔓娘放下手里羊毫笔,拿起桌边的团扇扇了扇风。 对,你没听错,开战。 毕竟,真爱是奢侈品! 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得到!那也太没有逼格太不被人珍惜了! 就像唐僧从大唐去西天取经一样,为啥那么麻烦?为啥要让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为啥不让法.力高强的孙悟空直接一个筋斗云,去把经书给取回来? 为啥? 当然是因为,太容易得到的从来都不被珍惜。只有付出代价得到的东西,才会被珍惜啊! 君不见,网文中那些让人念念不忘,且意难平的cp ,哪个不是历经艰辛和磨难才修成正果的! 男女主之间,哪有没有经过任何波折误会和考验,就甜甜蜜蜜在一起的! 这不科学!也不够真爱! 所以。 必须上套路,必须要虐! 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所以,这一波杨蔓娘安排了最为经典的网文套路。 立场对立,恋人变世仇,人妖大战,相爱相杀。 放下团扇,捏了捏有些僵硬的后脖颈,做了几组扩胸运动。 杨蔓娘踱步到窗边,推开窗户,一边欣赏满院的鲜花,一边喝了口杯中的荔枝蜂蜜香引子。 才继续往下写。 两族开战! 自然是有原因的! 开战的最初的导火索,便是青丘狐族的少主狐千渝,在蓝海争夺水灵石矿脉,被人杀妖取丹了! 作为十二妖族之一,且是排位第一的妖族,少主之死,绝对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妖族唯一的大乘修士,青丘狐王狐青玄盛怒之下,下令所有妖族,发起对蓝海所有人族的追杀令。 其实人妖两族,自古以来便矛盾不断。千万年来,人族杀妖取丹,捕捉契约妖兽。妖族也是一样,吞噬人类的元婴和魂魄。再加上修仙界各类灵石矿脉和修炼资源的争夺,两族本来就积怨很深。所以面对狐王的追杀令,妖族自然全力以赴,大肆猎杀人族。而蓝海人族修士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各大宗门也纷纷组织弟子反抗。 很快,大战便迅速的蔓延开来,战火愈演愈烈,仇恨也越来越深,几乎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妖族那边就战死了六千多族人,而人族这边各大宗门战死的修士也高达三千人。 可不要小瞧这个数字,修士本来就万里挑一,是极为稀少的。整个蓝海修仙界,上万年积攒下来的修士数量,也不过才堪堪三万而已,可以说每一个修士都是极为宝贵的,都是遇到劫难庇护人族的重要力量。 所以,为了保存两族的有生力量,尽快的平息战争。正道魁首天擎宗的烈阳居士,也是人族唯一的大乘修士,召集蓝海所有宗门的合体期修士一道商议对策。 最终决定,双方直接进行一场大决战,一局定胜负。 决战之日,转眼就到了。 蓝海之上,霞光闪动,各色灵光遍布天空,轰隆隆的惊天鼓声响起,一队队人妖两族的修士驾驭着法器,在空中列阵。 无论人族还是妖族,都在空中停下遁光,一个个默不做声,敌视的远远相望起来,惊天的杀气在两方阵间弥漫。 温宸银发白袍,带着一众灵剑宗和羽灵门的弟子,漂浮在空中,覆手而立,冷眼望对面的妖族大军。对面也灵光闪动,每一片霞光中都有数百名妖修聚集。而这霞光足足绵延了十余里。 不过,虽然彼此人数大体相当,但是还是可以看出一些异同。 人族一方虽然宗门服饰颜色各异,但队形整齐。长相也在正常范围之内。而妖族一方,则队形混乱,且穿着也五花八门的,甚至大半都奇形怪状。 而就在温宸打量着对面妖族之时,空中突然传来一阵奇异的鹤唳,抬眼望去,一只白色的巨鹤双翅猛扇从远处飞来,十几丈宽的雪白羽翼,两对锋利之极的怪爪,千余丈的距离瞬息而至,速度极快的落在了对面的妖族阵营。 接着白光大闪后,一男一女,从仙鹤上飘然而下。 所有两族修士的目光顿时落在了二人身上,尤其是那女子,一身红裙,赤足丹蔻。虽然脸上尚带一丝稚气且面无表情,但一举一动间,却都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妩媚风情,让人目光忍不住停驻在其身上。 而当看到红衣女子的容貌,原本面无表情的温宸顿时心头一跳! “这是谁啊?” “那男子便是妖族的大乘修士,狐青玄。” “旁边的那个美貌女子呢?” “那是他的女儿狐曼儿,狐青玄只有一儿两女。” “啊......是那死去的狐族少主的妹妹。” “对,不过,她如今已然是狐族少主了。” 听着人群中的窃窃私语,温宸一时间忍不住脸色微变,眼神微暗。 她竟是狐王之女! 人是教育和环境的产物,作为一个受蓝海宗门培养三百多年的人族修士,享受着宗门的资源,温宸自然心系人族,把自己当作人族的一份子。而且他作为合体期修士,是蓝海大乘之下的最顶尖战力,本就有着庇护本族,为本族利益而战的义务。 而朱曼儿,不,如今已是狐曼儿了。 她也并非普通狐族,而是新晋的青丘狐族少主,自然也不可能背弃自己的族群,自然也要参战。 若说在过去,人族和妖族相恋,结成道侣,虽然凤毛麟角,却也不是没有。 但在如今彼此立场相对的情况下,在这样你死我活的种.族矛盾中,人妖之间的恋情,就绝无可能了。 为了大局,也为了彼此的安全,他只能用理智克制内心的情感。 另一边。 一身红衣的狐曼儿,站在父王身后,望着对面的人族大军,面无表情。 从闲散自由,无拘无束的狐王之女,毫无准备的突然被父王晋升为狐族少主,她心中也很无所适从,也很迷茫。 但她根本没有时间伤春悲秋,哥哥死去,妹妹身体羸弱。父王虽然是大乘修士,但进阶大乘已经百年,寿元不多。身边那么多族人要依靠自己,若是自己不能支撑,青丘狐族就会没落。作为少主,似乎不知不觉间,她已经身不由己,努力肩负起自己的责任。 “狐王,你终于出现了!” 对面烈阳居士苍老的声音,打断了狐曼儿的思绪。 让她的目光,不由的望向对面的旌旗招展的人族大军。 不经意间。 狐曼儿的目光顿住了。 站在烈阳居士身侧的年轻男子,银发白袍,清冷矜贵。他身背青色长剑,覆手而立,仿佛生长在凌霄寒山绝壁之上的雪莲。 四目相对。 对上那双仿佛盛满星光,却又如初见那般,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眸子。 狐曼儿娇躯一震。 心中涌起一抹浓重的伤感和苦涩。 “狐道友,现在反悔还来的及。修行不易!只要妖族愿意退兵,将水灵石旷让出,咱们俩族便可以停止干戈,化敌为友了。否则,以我人族的战力,此战过后,妖族恐怕会元气大伤的吧!” 一身赭红色道袍的烈阳居士,手执浮尘,望着对面的狐族大乘狐青玄道。 “笑话!” 狐青玄一扬下巴,语气不屑: “我妖族若败了,会元气大伤不假!但我妖族修士的数量,可是你蓝海人族的数倍!烈阳老怪!你们人族若战败了,就是彻底灭族的下场!” “哼!狐道友好大的口气!” 烈阳居士闻言,瞬间脸色阴沉下来。 语气冷冷的道: “既然如此,那就开战!看谁先灭族吧!” 第127章 户部刘侍郎家后宅, 荷香阵阵,笛声袅袅。 今儿刘家办了一场赏荷宴。汴京各家收到帖子的官家夫人都带着自家女儿们前来做客。众人聚在湖上的水榭,一边赏荷吃果子小食, 一边喝茶闲聊。 “你们看墨瑾公子的新章节了么?”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7节 聊着聊着, 众人不免谈论起了《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自然看了!每天都追读!” “不过, 最新的章节我看罢好难过啊!明明温宸都决定回应小狐妖的感情了, 又突然发生那样的事!” 说话的女子,年纪约莫十四五岁,穿着藕荷色的长裙, 身量修长,皮肤白皙细腻,嘴边有一颗红色的美人痣。 正是枢密副使卢阳的小女儿卢摩诃, 她打小随祖父母在江南长大, 虽然回京也快一年了,却乡音难改, 一开口便是吴侬软语: “小狐妖好可怜啊,心中暗恋之人也喜欢自己了,她却不知道, 我简直恨不得自己钻进书里告诉她。” 眼看着女主的暗恋, 就要变成甜甜的双向奔赴了,又出了变故,这谁受得了。 “可不么!确实太急人了,当时看到狐曼儿那么难过, 我的心里也酸酸的, 都流眼泪了!” “我原本还以为朱曼儿就是个普通的狐族女子呢,没想到小狐妖居然成了狐族少主!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对啊!怎么会如此啊!为什么明明之前两人相处的那么好,眼看着就要互相表明心意, 结为道侣了,人妖两族却突然灭族大战了!居然突然变成仇人了!这下好了!一个是狐族少主,一个又是人族的天骄,两人都被万众瞩目,在一起根本不可能啦!” 说这话的,是户部侍郎家的千金刘渺渺,她是《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忠实读者,也是温宸和小狐妖cp的狂热拥趸。 一直追读着话本儿,眼看着温宸和朱曼儿两人一步步认识,彼此甜蜜的互动相处,虽然还没有互相表白,但在刘渺渺心中,这俩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原以为温宸开窍了,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谁想到却迎来这猝不及防的结果。 心悦之人成了立场对立的仇人。 这么刀的剧情,顿时让刘渺渺破防了,一脸的郁闷: “为何偏偏阴差阳错,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为何不早一点在一起啊!温宸要是早些明白自己的心意该多好!” “是啊!那样就可以两情相悦了,多美好啊!” “我倒觉得,早些明白也没有用,反而更难选择!” “啊?怎么说?” “你们想啊,就像两国交战一样,两族交战,他们一个人族一个妖族,都不可能背叛自己的族群,若真的结为道侣,那时候要如何自处,谁妥协谁呢?” “哎,这么一想,确实两难啊!” “可是,那至少互相表白心意了啊!没这么遗憾啊!” “对啊对啊!看到温宸和小狐妖相见,明明喜欢,却因为立场不同,温宸只能装作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让小狐妖误会难过,我当时心里也好难过啊!” “是啊!我也感觉心被揪了一下似的,一抽一抽的疼!” “好心疼温宸啊,他虽然强大,却那么孤独!” 不得不说,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清冷禁欲,强大专一,却又冷静隐忍,因为敌对的身份,宁愿被误会,也克制隐忍自己的感情。 这绝对是男主人设的天花板,太虐心了! 试问,小娘子们怎么能不喜欢,不动容,不心疼! 再加上男女主世仇设定,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这虐恋情深的现代网文套路,实在是催泪神器。 让头一回接触的大宋小娘子们,瞬间被狠狠的揪住了心,仿佛自己就是狐曼儿一般,一个个哭的稀里哗啦,欲罢不能。 “以后,温宸和小狐妖会怎么样啊?两族真的会打起来嘛?” 当然,要打起来了。 毕竟这才哪到哪,虐心之后,当然还要虐身啊! 在烈阳居士话音刚落,天际的战鼓声便准时响起。 两族大战开始了! 人族顶级战力烈阳居士对战同样大乘期的狐王狐青玄,而大乘之下,双方的合体期和炼虚修士,也一对一互相紧张的对战。 除此之外,双方的低阶修士则大多成团作战,数十上百甚至上千个同一宗门的修仙者,组成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战团,和妖族修士一起互相厮杀。 战况极为激烈!空中不时地传出电闪雷鸣之声,不时的有修士被法术击中,受伤之后从空中掉落下来,甚至,有不少修士中了不可逆的法术而神形俱灭。 温宸正在和一只体形百余丈高的妖族合体期修士争斗。 那修妖修,不但体形庞大如山岳,举手投足之间,更是不断地将磨盘大小的岩石如下雨般往他的方向掷出。这些巨石的破坏力极为惊人,即使是合体期修士有法宝护身,也绝不愿硬挨一下。 而在这巨妖的胸口处,还站着一名体型娇小,只有拳头大小,却同样合体期境界,且长着碧绿眼珠的妖修,不断的从眼中喷出碧绿的妖火协助巨妖。 二对一,对于普通的合体期修士来说,或许有陨落的风险,但是,法力高强的温宸却并没有处于下风。 他施展五行遁术,一刻也没有停下过。 如同一个白色的影子,在巨妖周围不断地闪现着,带着巨妖兜圈子。 大半个时辰过去了,无论是巨石还是碧绿妖火都无法击中他一次,惹得巨妖越发的暴燥了,其胸前的喷射碧火的妖修也暴跳如雷,周身红光夺目起来。 但温宸却不动声色,耐心的寻找着一击毙命的机会。 终于。 再一次闪现之后,乘着巨妖分心,体力不支漏出破绽的间隙。 温宸瞅准机会单手一抬,身后的青色巨剑一声龙吟,一明一暗两道道青色剑光瞬间从背后射出。 说时迟,那时快。 伴随着“噗噗”的两声闷响。 两道剑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中了二妖的护体罡气,在温宸犀利的剑光中,护体罡气如同纸糊的一般,丝毫没有抵抗之力的被切割开来。 “啊......啊!” 伴随着两声短促的惨叫,二妖被剑气洞穿要害而亡。 望着从空中直坠而下的妖修尸体,温宸面无表情的手指一弹,一颗龙眼大的火球飞出,将二妖的尸体化为了灰烬。 接着他目光一转之下,望向其他的战团。 目光所及之处,无论天空还是地面,密密麻麻的全都是修士的遁光和法宝闪动,爆裂声雷鸣声此起彼伏。人妖双方的修士形成了无数大大小小的战团,混战在一起。 不远处。 十余名灵剑宗筑基期弟子,手持法旗,正处在上百名筑基期和结丹药期妖修的包围攻击之中,苦苦支撑,摇摇欲坠。 温宸脸上煞气一闪,单手掐诀,身后的青色巨剑轻轻一颤后,马上分出数百道同色剑光。 声势惊人! “不好!他是合体修士!” 一名结丹妖修最先反应过来,大叫一声,马上身影化为一道蓝光逃遁。 其余妖修一惊之下也脸色一白,慌忙四散奔逃。 温宸见状,目中寒光一闪,两手随意点指两下,百道剑光突然光芒大放,同时激射而出。 铺天盖地的青光,同时向每一名妖修扑去。 妖修们虽然纷纷祭出了法宝抵挡,但是青色剑光一落之后,法宝便瞬间化为齑粉,这些妖修的肉身也化为一片血雨从空中洒下。 “住手!” 第128章 就在温宸刚刚得手之后, 上空传来一道暴怒之声。 紧接着,一道刺目的紫芒从天外飞扑而来,速度快如闪电, 遥遥抬手往他的方向一抓。 温宸见来人, 顿时心中一凛, 迅速掐诀施展五行遁术, 身上银光一闪,险险避开。 来人竟然是妖族大乘狐青玄! 狐青玄瞥了闪开的温宸一眼,停下手没有再继续攻击。 半晌, 语气淡淡的道: “你就是温宸?” “烈阳前辈呢?” 温宸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反而另行问道。 “自然被我灭杀了!” 狐青玄闻言,冷笑一声道。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 但在磅礴的灵气的作用下, 却如同洪钟一般,瞬间传遍了战场。 烈阳居士陨落的消息, 让正在厮杀的人族修士闻言都愣住了,战场上的众人不约而同的一脸茫然,停下了战斗。 温宸闻言也是心头一跳。 原本人妖两族各有一名大乘, 谁也彻底奈何不了谁, 如今烈阳居士突然陨落,两族之间的平衡被打破,以后人族实力必然大跌,和妖族的对抗, 恐怕都要处于下风了。 “此刻还能如此镇定, 不愧是人族最有希望飞升的天骄。” “狐王过奖了!” “本座从不虚言!” 狐青玄面上丝毫表情没有,瞥了一眼已经自发的聚集在温宸身后的大批人族修士,语气淡淡的道: “若不想被灭族, 你可以带着人族归顺我妖族。” 狐青玄的话,顿时让所有人族修士对其怒目而视,却又摄于其大乘期的强大实力,而敢怒不敢言。 所谓归顺,只是说着好听,实际上,狐青玄所说的归顺只是慢性的灭族罢了,温水煮青蛙。一旦归顺之后,人族修士就会被抽取三分之一的魂力,成为妖族的附庸傀儡和鼎炉,或被妖族奴役,或抽取自身灵力,辅助妖族的修炼,不消百年时间,人族将再无抗衡妖族的力量。 “人族绝不为奴。” 温宸摇了摇头。 烈阳居士陨落,作为人族合体期最高战力,也是最有希望飞升的修士,他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人族的话事人。 “哦。” 狐青玄似乎也早就预料到温宸会如此回答,闻言脸色波澜不惊。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8节 “要想保全人族,本座还另有一个条件。你若答应了,也可免今日灭族之祸。” 狐青玄挑了挑眉,目光一转,转而直接开口道。 “什么条件?” 温宸不动声色的道。 修仙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的。在这种情况下,对方突然另外提条件出来,自然不可能是善心大发,多半是本身受了伤,实力不足以强行镇压人族。 温宸的猜测不错,狐青玄之前击杀烈阳居士的时候,确实也受伤了。 修士之间的斗法,想要打败和自己同阶的修士不难,但要灭杀同阶难度却极大。毕竟大家都是逆天改命,哪个修士能没有一两个压箱底的保命诀窍,若是被逼急了,无路可逃,同归于尽也是常事。 “很简单,本座向来欣赏有天分之人。若是你不躲闪,能在本座手下坚持十息,本座就再给人族十年时间。” 瞥了一眼身后的狐曼儿,狐青玄目中寒光在温宸身上一扫后,面无表情的道。 温宸听闻此条件,瞳孔一缩,神色为之一动。 身后的众人都窃窃私语起来。 目光在狐青玄和温宸之间来回盘旋,心中暗自嘀咕。这狐老怪难道根本就杀心未泯,打算灭族之前再戏耍人族一番不成? 毕竟众所周知,大乘修士和合体修士之间的差距,绝对是天壤之别。普通的合体修士面对大乘修士,若不躲避的话,连一息时间都存活不了,又怎么可能坚持得了十息呢? 恐怕最后反倒会身死道消! 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就像是饮鸩止渴,能多十年时间,人族总有一线希望,总比眼前就灭族的好。 “如何?” 就在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温宸,等待他的决定时,一旁的狐曼儿的脸色也渐渐变的苍白了起来。 她沉默片刻,突然一咬银牙,想要开口求情的时候。 温宸冲她隐晦的摇了摇头,神色平静的答应了下来: “若只是坚持十息的话,温某愿意尝试。” “很好!” 话音才刚落,狐青玄便骤然一挥手。 紫光狂闪,无数紫色的雷电从其袖口直直的激射而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对面的温宸卷去。 大乘修士和合体修士虽然只差一个境界,但法力却是天壤之别。普通的合体修士在大乘修士手下,连一招都走不过。 更不要说还不能躲闪了。 狐王紫色电光的狂暴和破坏力,让温宸进入修仙界以来,第一次感觉到陨落的危险。 他的反应也很迅速,飞速的掐诀,给自身施展了两层五行护罩和剑气护罩。 现在不是藏拙的时候,他知道和大乘修士对战,自己只有一次出招的机会,不能有丝毫的保留,否则根本不可能坚持十息,反而有陨落的风险。 摒弃了所有法术,温宸直接用出了最强大的,从未显于人前的攻击手段。 只见他单手掐诀,一点眉心,缓缓的将一柄长剑的透明虚影从神识中拉出。 透明的剑影,没有任何花哨的变幻,却蕴含着让人心惊的毁天灭地的能量。 “这是......太初剑影!” 原本一脸从容的狐青玄,顿时心中一惊,他没想到温宸居然练成了太初剑影,这剑影可是顶级的剑修才能练成的手段,破坏力极为强大,是世间少有的可以破坏大乘修士灵气护罩的手段。 温宸神色凝重,吃力的一剑直直刺出。 飞剑恍如一头被封印的上古凶兽,直接朝着对面的狐青玄冲去。 狐青玄不敢再留手,狂吼一声,双手飞快的掐诀,空中的紫色雷电一敛,仿如活物一般,化为一道紫色的巨刃,直直迎上了温宸的透明剑光。 轰隆隆! 两道剑光猛然撞在了一起。 空气被连番炸响,彩色的灵光交织,闪烁不定。 巨大的能量,让天空中瞬间升起一道刺目耀眼的骄阳! 让观战的两族修士目瞪口呆! 一息,两息。 大乘修士的巨大威压和破坏力,让温宸手中的剑几乎要脱手而出。 三息......四息。 这是《天玑剑》大乘期的招式,以他如今合体期的法力,驾驭起可谓是困难至极。温宸用尽所有力气,努力的压制着暴动的飞剑,抵抗着对面源源不断袭来的强大灵力。 五息......六息。 手中的飞剑开始颤动,剑光变得暗淡。 强忍着眼前发黑的感觉,温宸紧咬着唇,直接冒险将自身所有的法力和神识灌注到剑体之中。 手中摇摇欲坠的透明飞剑,顿时又变得耀眼。 “七息,八息......” 胸口沉闷,内府剧痛,一缕缕鲜血顺着嘴角缓缓流下,落在雪白的袍子上。 但温宸根本没有功夫理会这些,紧紧的咬着唇,他只知道为了人族的延续,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坚持十息。 “九息!” “十息!” “十一......息!” 透明剑气溃散开来。 他终于再也坚持不住,飞剑脱手而出! 紧接着。 一道刺目的紫色光芒,蓦然从碎裂的透明剑气中冲击而出。 在狐曼儿撕心裂肺的哀鸣中。 一个闪动后,重重的击在了温宸的胸口。 ...... “呔!怎么会这样!” 朱骷髅茶馆儿。 穿着枣红色袍子,满脸虬髯的祝老三,将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拍在桌子上。 一脸郁闷。 “我原本以为这人妖大战,人族必胜呢!没想到,先是烈阳居士陨落了!如今温宸又生死不知!” 因为杨蔓娘在话本儿里,一直使用陨落二字表示修士的死亡,汴京人也被影响的跟她一样了。 “对啊!连温宸这个最有希望飞升的都倒下了,那人族岂不是更雪上加霜了!” 看书的大宋读者,自然不可能带入妖族,对于人族的处境都担忧至极。 “那个狐青玄很狡猾,不愧是狐狸!温宸若不答应就直接灭族,答应了倒是可以争取到十年时间。但是人族里,能十年进阶大乘对抗妖族的,除了温宸自己,别人都没希望啊!” “对,真是个老狐狸!” “可明明温宸都看出狐青玄受伤了,为何还要答应比呢!” “看出也没用,受伤的大乘也是大乘啊,可不是合体修士能战胜的!” 大家看书大半年,对于修士之间的斗法早了解透彻了,分析的是头头是道。 “不错!这是阳谋!人族没了大乘,哪里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在这种时候,温宸能接下挑战,是唯一改变的希望。为人族争取了十年时间的缓冲时间,已经很有血性有担当了!” “就是!温宸以往和人斗法,同一境界的都能一打二,其他的全部都是瞬杀,已经很强了!” “是啊!居然坚持了十息,一般的合体修士连一息都坚持不了。温宸若是也进阶大乘期,狐青玄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只可惜他就这么昏迷生死不知了,人族除他以外,恐怕也没有人能十年时间突破大乘期!处境不妙啊!” “额!温宸该不会这么陨落吧!” ...... “啊!肯定不会吧!” 和男人们一样,新章节一出,无数汴京的小娘子们也陷入了讨论。 “温宸可是话本儿主角,他要是陨落了,还怎么写啊?” “可是看到他为了给人族争取十年时间,白袍染血,被打的生死不知,好难过好想哭啊!” 相比于男人们这边对于人族未来和温宸战斗力的讨论,小娘子们这边则比较感性,为温宸的昏迷而难过。 许多小娘子都被这种虐心又虐身的剧情给刀了。 “狐王也太过分了,他出手之前还特意看了狐曼儿一眼,肯定是知道小狐妖和温宸的关系,才故意打伤温宸的!” “哎,他们好可惜啊!我原以为大战之后,温宸还有机会告诉小狐妖自己的心意的,这算什么啊!” “太遗憾了!其实以温宸的实力,可以带着小狐妖直接逃走的!” “若是逃走,那就不是温宸了!他是人族天骄,承担着延续人族的责任呢!怎么可能临阵脱逃!” “温宸不会真的陨落了吧!他和小狐妖之间,应该还会有转机吧?” 当然,有转机了! 这可是修仙文,温宸又是绝对的主角,怎么可能就这么挂了呢! 杨蔓娘费尽心思,安排男主温宸合理的昏迷,自然是有目的的。 目的就是为了顺理成章的,开发一个新的女尊地图! 第129章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69节 观音桥, 春明坊。 杨家后院,穿堂前,亭亭如盖的碧绿榕树下。 吹着清凉的过堂风, 放假回家的老三杨盼娘, 穿着和姐姐杨蔓娘一样的秋香色的纱衣, 抱着白绾绾躺在竹编的躺椅上, 一边闲聊,一边拨荔枝吃。 “大姐,这荔枝个头儿精致小巧, 清甜多汁,是珍透吧?”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在大宋之前, 岭南以外的人想要吃上荔枝并不是容易的事儿.譬如唐玄宗时, 不要说普通百姓了,就是贵为贵妃的杨玉环要吃一次荔枝, 都还得大动干戈,依靠朝廷的力量去岭南调运,甚至有了那一句家喻户晓的一骑红尘妃子笑, 无人知是荔枝来的名句。 但是, 随着这些年大规模的种植荔枝,大宋的荔枝品种也越来越多。加上便捷的水路运输,对于如今的宋人来说,荔枝早已不再是过去的“千军万马来相见”, 而是“旧时王谢堂前燕, 飞入寻常百姓家”了。 在汴京,吃荔枝早已不是什么难事了。 每年到了夏天,汴京市面上便有不少卖荔枝的。不但有个头小巧精致的“珍透”、香甜如绛雪的“福橘”, 还有脆嫩多汁的“金桂”,香气清逺,色泽鲜艳的极品陈紫。 甚至,还有很多头脑灵活的商人使用红盐法和出汗法,用蜂蜜和蒸煮的法子,把新鲜荔枝做成类似现代的水果罐头或者果脯保存起来,然后长途跋涉运输,再高价卖到西夏、高丽和大食这些地方。 “嗯,小些的是珍透,另外一半是金桂。” 杨蔓娘捻起鱼食,小心翼翼的洒在虎头盆里,鱼儿们甩着漂亮的尾巴争先恐后的游了过来。 这十几尾金鱼,冬天的时候一直放在书房里,如今天气热了,才又搬回了榕树下。 她是个喜欢小动物且有责任心的人,之前专门去附近瓦子里的宠物店,请教人家怎么才能养好金鱼,不但定期的清理虎头盆换水,还专门在虎头盆里种了可以净化水质的金鱼藻。 “好久没逛瓦子了,大姐,如今荔枝贵不贵啊?我还想带半篓子去文绣院哩!” “想带就带多带些,到时候让孙伯赶车送过去就是了!” 喂罢鱼儿,杨蔓娘拿湿帕子擦干手。 拿起一旁的碧绿团扇扇了扇风,语气不在意的道: “如今荔枝正是丰收季,每日虹桥那边儿都有十几艘运荔枝的大船进京,除了极品的陈紫以外,其他品种的荔枝一斤最多不超过九文,若是买的多了还能再便宜,好些人家都买了回去做荔枝干,准备入冬做零嘴儿呢!” 宋朝商业发达,商人们思维敏捷,大商人们甚至专门对荔枝的售卖和种植运输,制定一系列非常先进的商业模式。 每年在荔枝才才刚刚开花的时候,大宋各地的大商人们就会跟大批的种植荔枝的果农签订预定契约,预付定金,订购这些人家果园里当年产出的所有荔枝,无论质量如何,产出多少,大商人们全部都包买。 而等到每年荔枝成熟的季节,这些提前订了货的大商人们就会前来收货,再将一篓篓的荔枝通过水路和陆路运到大宋的各个地方。 物以稀为贵。这世上的东西,供小于求就价格贵,一旦供大于求就不怎么稀罕了,就算是杨贵妃爱吃的荔枝也是如此。 “大姐,你明儿的稿子写了吗?” “额......还没。” 杨蔓娘顿住了。 这两日,放假回家的老三杨盼娘,就跟当初她写《霸道王爷心悦我》和《梦回盛唐》时候一样,总是见缝插针的催她写稿子,就跟周扒皮似的。 “大姐,后续温宸会怎么样啊?他这次应该只是受伤昏迷,不会陨落的,对吧?” “唔.......你也喜欢温宸啊?” 杨蔓娘挑眉。 冲白绾绾勾了勾手指。 小家伙立刻会意,乖巧的从摇椅上跳了下来。 一个纵身,轻盈的跃进了她的怀里。 “喵呜~” “那当然啦!不光是我,我们整个文绣院的小娘,就没有哪个不喜欢温宸的!” 杨盼娘嘿嘿一笑,眉眼弯弯。 理直气壮的道: “大家都买报哩!而且,我们每天晚上睡前都讨论!都盼着温宸能和早些和小狐妖做道侣哩!” “唔。” 杨蔓娘从白瓷碟子里拿了一颗荔枝,才刚剥开壳儿。 “大姐,你吃饱了吗?什么时候写新章节啊?” 杨盼娘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一脸耿直的问道。 “你看我像吃饱的样子吗?” 杨蔓娘无语。 “嘿嘿,不急,我等你哦!” ...... 一刻钟后。 “大姐大姐,你吃饱了吗?什么时候开始写啊?” “没吃饱。” “等你哦!” ....... 两刻钟后。 “大姐大姐,你......” “来了!” 面对自家妹妹这么耿直且一根筋的催更,杨蔓娘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屈服咯! 坐在玫瑰椅上,扑纸研墨,动笔开写。 蓝海,灵剑宗,天瑞峰禁地。 一座浅蓝色的玉台之上,躺着一名二十出头,银发白袍,双目紧闭的俊美青年。 此人正是温宸。 蓝色玉台的周边插满了灵光闪烁的法旗,法旗的凹槽中,镶嵌了数千块水蓝色的极品灵石,这些灵石随着法旗的震动,源源不断的给玉台注入灵气。 蓝色玉台的边缘处,则站着两拨人,一波是包括梁青石在内的一干人族合体期修士,另外一波则是以少主狐曼儿为首的妖族。 刚刚经过一场大战,人妖两族也迎来了十年的和平。两拨人泾渭分明,谁也不搭理谁,却都不约而同的望向站在玉台上的男子。 “诸位,我刚才用玉光宝镜查看过了。小师叔之所以陷入昏迷,三个月都未醒。是因为他当初使用太初剑影的时候,透支了所有神识和法力,导致最后受狐王一击时,三魂之中的幽精受到震荡,被罡风吸入了其他界面之中,所以魂魄不全,才一直无法醒来。若是不能及时将其幽精寻回的话,恐怕此生就真的再也无法醒来了。” “啊!” “竟然是这样!” “那要如何才能寻回小师叔的幽精?” “寻回幽精之法,我天妙门的古籍上就有记载。只须要有人真身进入异界,将其幽精强行唤醒即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若真身进入异界的话,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什么代价?” “进入界面时,无论修士原本的修为多高,都会被罡风迅速剥离,成为没有法力的凡夫俗子,其中的痛苦,恐怕非常人所能承受。而且这种剥离,是不可逆的。” “不可逆?” 众人顿时大惊失色,窃窃私语起来。 “啊!这......” “也就是说,进入异界要以灵根为代价。我等修士唤醒温道友的幽精,从异界归来之后,就会彻底失去自己的灵根?” “不错,确实如此。” “无一例外?” “从无例外。” 禁地里的众人闻言,一时间都沉默了下来。 虽然,所有人对于温宸为人族的贡献,都打心底里感激和敬佩,也衷心的希望他能早日醒来。 但,对于修士来说,没有什么比失去灵根,从此再也无法修炼更可怕的,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太残酷了,这种情况下,谁也做不到舍己为人。 就在室内寂然无声,所有人都沉默不语的时候。 蓦的。 一道悦耳的声音突然响起。 “我愿意去!” 第130章 “你真的想清楚了?这可不像以往去其他大陆游历, 而是进入未知的界面。” “是。” “我妖族也有那么多青年俊彦,就非他不可?” “天上只有一个月亮,世间也只有一个温宸。他在那里, 谁也替代不了。” “你不但会三百年修行化为乌有, 还会失去灵根, 重新变回山野之中茹毛饮血的凡狐。” “我知道。” “曼儿, 为了一个人族,这般倾尽所有,值得吗?” “爹爹, 真正的喜欢,就是要倾尽所有啊!” ...... 三日后。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70节 蓝海边缘,一片连绵起伏的青色山脉上空。 七名人族合体修士呈七星分布, 围着中间身穿红衣的狐曼儿盘膝而坐。修士们单手托着玉佩, 令牌,斧, 钺,钩,笔, 书, 七种金色法宝,神色凝重的念咒掐诀。 一缕缕金色的光霞从法宝之中喷射而出,精准的落在狐曼儿手中的水蓝色罗盘上。 约莫两刻钟的功夫。 “嗡!” 蓝色罗盘突然发出一声嗡鸣,水蓝色光流转不定。 罗盘显然是被激发了。 “狐道友, 界面定位了!” 那名手持金色令牌法宝的中年修士, 一边持续输入法力,一边高声喊道。 “好!” 狐曼儿的脸庞上满是惊喜之色,她袖袍一抖, 单手掐诀,手中的蓝色罗盘一下飞出,围绕着她的身体滴溜溜一转。 “砰”的一声,便化为一道冲天而起的七色光柱。 七位人族修士见状连忙掐诀,将七道法决打在光柱上,顿时,这些光柱闪动之下变得越发的灵光耀目,其中心处某处虚空,突然凭空浮现的一个漆黑如墨的孔洞来。 “就是此刻!” 她一声低喝,毫不迟疑的单手冲手中法盘一点。 伴随着咒语声,光阵发出巨大的轰鸣之声。狐曼儿整个人被法盘的蓝色包裹着,迅速没入了黑洞,瞬间不见了踪影。 与此同时,那七色光阵也尖鸣一声,灵光黯淡,寸寸消散开来。 …… 狐曼儿只觉头颅一沉,意识昏昏。 等她再一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只感觉嗓子里干的冒烟,还浑身发疼。 紧接着,她便感觉到身躯没有作为修士时候的轻盈,反而变得沉重,她试着提起法力,毫无意外的法力全无,神念更是无法离体分毫,显然,她已经变成了肉体凡胎。 法力被跨界罡风生生迅速剥离,导致她的外表虽然完好无损,但丹田却仿佛被刀剑划开般的疼痛。 “官人,你醒来了?” 伴随着清亮的男声,一个十三四岁,身穿蓝衣的清秀少年端着茶盘走了进来。 一脸温柔的帮她垫好了靠背,扶她坐起来喝水。 狐曼儿浑身发疼,使不上力气,只得就着对方的手喝起了水。 “劳驾,这是哪里?” “这里是七里镇官衙,官人昏倒在落凤山,被我家主父和哥儿遇到救回来的。” 官人?主父?哥儿?这是什么称呼! 狐曼儿蹙了蹙眉,总感觉哪里怪怪的,可又一时间说不上来。 “该给小官人喝药了!” 不等狐曼儿多想,一道粗犷的男子声音便打断了她的思绪: “小官人总算醒了!你昏迷了这两日,我家主父担心的不行,专门请了仁义斋的老大夫给你瞧病呢!” 咦? 这分明是女子的闺房!怎么会有如此粗犷的男子声音? 狐曼儿终于有些反应过来了。 她抬头望去,瞬间愣住了! 只见一个膀大腰圆,满脸虬髯的中年大汉走了进来。 大汉穿着一身儿褐色襦裙,头上插着金钗,正一脸温柔的望着她。 “噗......” 狐曼儿顿时瞪大了眼睛,嘴里的茶水全部喷了出来。 “小官人,您.......您是对奴家有所不满么?” 大汉顿时满脸委屈,泫然欲泣。 奴,奴家?! “对不住,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额......请问您是?” 初来乍到,又没有法力。狐曼儿努力的忍住心中的惊疑,连忙作揖道歉。 “奴家鱼大壮,是府里的奶爹。” 虬髯大汉倒也没有跟她计较,瓮声瓮气的道: “主父生的三个哥儿,都是打小儿被我奶.大的哩!” 说到最后,这个叫鱼大壮的男子,不由的挺直了胸膛,一脸的自豪和骄傲。 “奶......奶爹?” 望着一脸骄傲的鱼大壮,狐曼儿呐呐的鹦鹉学舌。 自己究竟是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异界啊! 突然,她想到卢阵师所说的,跨界时因为借助了温宸哥哥的一滴精血,所以她会直接降临到离其不太远的地方。 想到这个,狐曼儿忍不住一哆嗦。 难道? 不是吧! ...... 杨蔓娘的新章节才一发布,顿时便在大宋掀起了“哇”声一片。 主父?奶爹?哥儿? 妻主?夫郎?男生子? 这些女尊世界的设定和世界观,顿时引起了无数的震惊。 曹七郎原本正在吃饭,看到新章节的时候,直接就把嘴里的饭给喷了。 就连见多识广的尚书大人高闽,读到男生子的部分,也是目瞪口呆,不由的拽掉了好几根宝贵的胡须。 市井之中,新章节发布后,更是喧嚣极了。 “什么女子为尊!女尊男卑!分明就是牝鸡司晨!这简直是闻所未闻,离经叛道!” 矾楼,一楼大厅里。 一个身穿青袍的老年儒生,撅着山羊胡子,一脸的不屑的发表着高论。 顿时便引起了许多附和的声音: “对!梁老先生说的是!” “不错!确实荒谬!太荒谬了!男尊女卑世人皆知!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异世界!” “墨瑾公子简直是江郎才尽,写的什么鬼东西!” 事物从来都是有两面性的,有批评的,自然就有赞同支持的。 “嘿!说书就说书么,扯上墨瑾公子干嘛!” “就是!说什么离经叛道,看话本儿而已,您若是不服气,倒是自己也写一本啊!” 如今的杨蔓娘,早已不是过去初出茅庐的无名小卒,被人骂了就骂了,也无人为她发声。 如今的她,已经是汴京话本界的巨头,又有无数忠实的读者喜爱。在许多场合,都自有大儒为其辩经。 所以很快,楼中便有人反驳起来。 “就是!我也觉得写的挺好!再说了修仙界如此广袤,都有妖族建立的国度,有魔族和鬼族生活的国度,您老人家怎么就觉得离经叛道了!我倒是觉得,这大千世界,若是有一个女子为尊的世界,也没什么稀奇呢!” “就是就是!你说没有就没有了?您又没去过!” “可不!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么!” 若说,最开始墨瑾公子单独写一本女尊文,肯定会被人骂出翔。但到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如今,大宋的男性读者们基本上看《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半年多了,也跟随着男主温宸的脚步,接触了无数离奇神异的修仙国度。 加上修仙界弱肉强食,实力为尊的规则,大家对事物的接受程度早就今非昔比了。 所以,温水煮青蛙之下,虽然杨蔓娘这个女尊这个设定有些离奇,但不得不说,放在修仙话本儿里,却很真实也能符合逻辑。 所以大家看到这里,大部分人都是纠结了一会儿,很快就接受了。 “嘿嘿!对啊!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没有真正踏足过,谁又能知道界面之外会是什么样的国度呢!我倒是觉得,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墨瑾公子哪!这写的很有趣很特别嘛!” “喂!这能一样么!这话本儿里可是女子为尊!你们还是不是男人!一个个的屁股都坐歪了!” “坐歪了能怎样!看个话本儿娱人娱几而已,干嘛上纲这么上线喊打喊杀的!” “我当然是男人!但我是个大度的男人哪!不像你鸡肠鼠肚!连话本儿里的女子都容不下!” “就是!小气!哈哈!” “你.......竖子不足与某!朽木不可雕也!” “呸!” 相比于矾楼里,男人们对于新章节两极分化,吵得不可开交的态度。 小娘子们这边儿,态度就是一边倒了。 一个个的兴致勃勃,看的津津有味。 妻主?夫郎?三夫四侍,女人为官做宰,男人生孩子! 这些设定,在这个年代绝对是是独一无二,开天辟地头一回! 而且,对于大宋的女读者来说,这是一个完全不输于之前穿越和修仙的设定! 简直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离奇,新鲜又奇妙!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71节 曲院街,户部侍郎府,刘家,端阳院。 小娘子刘渺渺穿着一身儿粉红色的纱衣,头戴莲花冠。拿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满脸钦佩的道: “也不知这墨瑾公子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原本我还以为,之前温宸去游历的那个鬼族国家,还有魔族的部落就已经够神奇了,没想到,居然还有更离奇的!哈哈!女子为尊,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界面嘛?墨瑾公子可当真敢想哪,简直颠覆了我的想象!” “是啊!女子为官做在宰,出门会客,三夫四侍,男人生养孩子,打理内宅,哈哈!这写的可太有趣了!” 一旁前来做客的小娘子曹溪,闻言也嘿嘿一笑,赞同的道。 作为墨瑾公子的好朋友兼老迷妹,曹溪虽然早早的在杨蔓娘家看了存稿,但是新章节正式刊登了,她还是忍不住跑去买上一份,看罢再出门和其他人一起讨论,感受双份的快乐。 最近的她特别热衷于出门做客,尤其是看着其他小娘子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一脸佩服惊讶的表情,就暗搓搓的暗爽和与有荣焉。 嘿嘿,你们都不知道吧? 我可是认识墨瑾公子哩!她可是我的好朋友哪! “哎呀!当真是离奇呢!看了墨瑾公子写的,我倒是想去这个女子为尊的世界看看哩!” “哈哈,去干嘛?不会是想三夫四侍吧?” “哎呀呀!真是讨厌!怎么说这么羞人的话!你这死小娘一天尽混说,看我今儿不撕你的嘴!” “嘿嘿,好姐姐,就饶了我这一宗儿吧!我真的......真的再也不敢啦!其实我也想去哪!” “哼!算你识相!” “哎!说实话!其实,我原本还在为小狐狸去了异界,会失去灵根而难过呢。可是,后来那个奶爹鱼大壮一出来,我咋就忍不住笑了呢!” “啊啊啊!我也是!” “哈哈!确实!鱼大壮太好笑了!他那人高马大的样子,还带着金钗,说话还泫然欲泣,还居然是府里的奶爹!” “墨瑾公子实在是太促狭了,害得我这几日,瞧见我家带着金钗的奶娘就想笑!” “我也是!不光笑,还差点儿嘴瓢了叫成奶爹!” “哈哈哈!” 第131章 汴京的夏天, 绿树成荫,阳光明媚。 一大清早起来,后院儿廊下的牵牛花便早早的开了。粉的, 紫的, 白的, 一簇簇顺着窗棂, 开的生机勃勃,仿佛一个个鲜艳的小喇叭。彩色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勤劳的小蜜蜂已经开始辛勤的采蜜了。 鸡贼的白绾绾团成一个雪白的线团儿, 暗搓搓的躲在碧绿的藤曼下假寐,偶尔一个虎扑,惊的花丛中的蝴蝶花容失色, 四散奔逃。 俗话说, 春困秋乏夏打盹儿。 春天,夏天, 秋天的时候,人总是很难早起。 杨蔓娘自然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辰时, 睁开眼睛, 在凉席上顾涌了一会子,才打了个哈欠,换上清凉的碧绿纱衣起床。 趿拉着特地在瓦子里买的草鞋,推开侧间的窗户, 呼吸着夏日清新的晨风, 悠哉游哉的伸了个懒腰。 “喵呜~” 调皮捣蛋的白绾绾见到主人,眼珠儿一转,抖了抖身上的花瓣儿。 便一个纵身, 轻盈的跃上了窗台。 “早啊!大娘子起来了!” 窗外,正在拿着葫芦水瓢浇花的孙婶笑眯眯的道。 她是个爱花之人,也是个勤快之人。自从住进来,每日总是早早的起来,将院子里的花草打理的整整齐齐,让人心情愉悦。 “孙婶儿早!” 杨蔓娘撸了撸白绾绾的脑袋,喂了她一条玫瑰小鱼干儿。 扇着手里的竹骨团扇,慢悠悠的踱到前院穿堂,从放果子的木柜子里拿了一块冰浸的林檎。 咬了一口,脆生生凉丝丝的感觉顿时充斥了口腔。 “大姐!你起的可真晚哟!今儿是什么日子忘啦?” 穿堂里,幽影正一脸惬意的摇着尾巴,在墙边儿啃着和自己脑袋一般大的骨头棒子。八仙桌前,放假回家的老三杨盼娘,穿着粉色纱衣,正坐在竹凳子是上喝着冰糖绿豆粥,见她过来,放下手中白瓷调羹笑嘻嘻的道。 “自然记得呀!今儿是新科进士金明池捉婿的日子嘛!” 天气热,本也没什么胃口,杨蔓娘舀了冰糖绿豆粥,随便喝了一口便放下了。 摇了摇手中的扇子,挑眉调侃了自家妹妹一句: “催的这么紧,莫非急着去榜下捉婿么?” “大姐~你真讨厌!” 杨盼娘虽然一直都性子大大咧咧的,还是被打趣的满脸通红,顿时朝食也不吃了,放下手里的调羹。 跺着脚忿忿的道: “哼!还是做人姐姐的呢,也没个正形,不理你了!” “哈哈! 不逗你了!放心吧!老三,不会耽搁的。” 见妹妹急了,杨蔓娘嘿嘿一笑,连忙安抚道: “我昨儿就跟孙伯说好了!快回屋换衣裳,吃罢咱们就坐车去金明池看捉婿咯!” 却忆金明池上路,红裙争自绿衣郎。 所谓绿衣郎,在大宋指的便是新科进士。榜下捉婿,在大宋是非常流行的,甚至很多青年进士的婚姻,都是如此促成的。比如曹溪之前闲聊的时候,就说起过她的一位堂姑父,当年就是被祖父和叔叔们带着家中壮丁,亲自去捉婿来的两榜进士。 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在大宋朝廷的高官中,科举出身占据压倒性的优势。就拿正、副宰相来说,科举出身的就占据了九成以上。所以,时下人把科考仕途作为人生奋斗的终极目标,可以说这个年代,考中进士就跟现代人考上清北一样。 所以,这也就导致了新科进士被疯抢,每年新科进士在金明池赴宴的路上,都会被官宦人家捉婿。不光那些朝中的王公大臣们,会趁这个机会为自家适龄的女儿物色东床快婿。就连官家也不能免俗,也会从中给自家女儿遴选驸马。 所以,每年到了琼林宴这一日,便有无数人去金明池看热闹。 杨蔓娘姐妹俩坐着马车,一路赶到金明池的时候,琼林宴还没有结束。但是,棂星门入口两旁的街道上,早已是人山人海,挤满了各色的男女老少,有本地的,也有外乡的。将本来宽阔的道路,挤的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车道。 不时的,还能听见周围人大声的说着八卦。 见多识广的汴京人,毫不吝啬自己的口才。口若悬河,眉飞色舞的给外乡人说起今年新科进士的八卦,甭管是真是假,反正从其外貌穿着,到家乡,到名次,说的头头是道。 还有那心思活络的卖香引子的小贩,早早的占了位子,在路边儿撑开一把遮荫的大青布伞,伞下摆着方桌长凳叫卖。 “卖解暑的南京金桃、水木瓜、冰镇紫苏香引子嘞!” “客官!凉丝丝的黄冷团子!细料馉饳儿,鸡头穰哩!” “冰雪凉水荔枝膏!酸甜可口凉丝丝嘞!” 天儿热,一直站在就太遭罪了。杨蔓娘索性拉着妹妹,坐在香引子摊儿上,花了几文钱,买了一碗冰雪凉水荔枝膏,和一碗黄冷团子。 一边吃着听八卦,一边等着。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作为一个穿越人,她自然想瞻仰一下这个年代进士的风采。 “大姐,你瞧!那几辆坠着明珠的马车,都好富贵啊!” 老三杨盼娘吃了一个黄冷团子,语气诧异的道。 杨蔓娘闻言转头,便瞧见不远处,许多宽大华丽的马车停在道路两旁,还有许多膀大腰圆的仆役站在马车的四周。 “哈哈!小娘子不知道嘛,那就是择婿车啊!” 穿着褐色短打的中年摊主,闻言笑眯眯的道: “如今这择婿车可越来越华丽了,我记得七八年前的时候,择婿的马车上还只是用锦缎呢!” 周围喝冰引子的客人纷纷附和道: “可不么!如今这是真舍得下本钱哪!” “嘿嘿,本钱多了才能赚的多哪!这样的东床快婿,谁家不想要呀!” “那倒是!进士就是将来的宰相大人哪!” “咚!咚!咚!” 众人正七嘴八舌的说着呢,远处传来宴会结束的钟声。 是新科进士要出来了!人群顿时沸腾了! “啊!进士老爷,进士老爷出来啦!” “快让一让啊,我该在前面的!” “哎呦喂,你别挤......别挤我啊!踩着我的鞋了!我家的车先来的,我家可是是特地从岳阳府赶来的哪!” “岳阳府了不起啊,一个小地主也敢肖想进士!我家主人可是三品官呢!” “呸!三品说的好听,又没实职吓唬谁哩!我家舅老爷还是皇亲呢!” “呔!怎么说话呢!” “哼!谁怕谁,吃我一拳!” “这个狂徒!并肩子上!” “哈!走你!” “啊啊啊!” 不得不说,各家各户,为了正争抢进士女婿,实在是下足了血本儿。 你抓我挠,你追我赶,互不相让。 随着进士们从金明池大门骑马出来,人群的气氛就更加的热烈了! 身穿绿衣,头戴纱帽的进士们骑着马儿奋力的在前面跑,各家捉婿的健壮仆役们甩开膀子在后面追。 围观的看客们掂着脚尖儿,伸着脖子用力的往前面挤。 不时的,还发出一阵阵的捉婿成功的欢呼。 简直比一年一度的赛龙舟还激动人心。 望着新科进士们或主动,或被动的被捉婿的壮丁们夹击簇拥着,红着脸儿登上一辆辆坠着明珠的择婿马车,杨蔓娘莫名的有种唐僧师徒到了女儿国的感觉。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72节 像是心有灵犀似的。 人群中,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句: “哎呀!怎么像是到了墨瑾公子笔下的女尊之国哪!” “嘿嘿!你别说,还真是!” “哈哈哈~” 金明池附近,瞬间变成一片欢乐的海洋。 第132章 虽然捉婿乐子多, 但各家各户的壮丁都不是白养的,捉了一个多时辰便鸣金收兵,圆满结束了。 姐妹俩难得收拾打扮, 出来一趟, 自然不会很快便回家。 今儿个正好是十六有庙会, 乘着时间还早, 看罢捉婿,杨蔓娘姐妹俩又打了辆牛车,转道儿去了大相国寺逛庙会。 逛庙会, 是大宋民间百姓除了去逛瓦子以外,最普遍的休闲娱乐和做买卖的方式,有点儿像现代早些年时候农村的商品交流会。 在汴京, 每月逢初一、初三、初八、十五、十六, 这五个日子,城内所有的寺庙都要举行庙会。而其中规模最大, 货物最齐全的便是大相国寺庙会了,若用现代的方式来形容的话,这里的占地有差不多一个半鸟巢那么大, 能一次性容纳上万人。 之前, 杨蔓娘姐弟三人租住在保康门街的时候,闲暇时间就喜欢逛大相国寺的庙会,后来搬到观音桥,离得远了才不怎么来了。 从前大门进去, 随着大批的逛庙会的人群, 拜佛上香完了,出来便是天王殿和资圣门的庭院,这里临时搭起各种各样的彩色帐篷, 穿着短打,收拾的极为利落的小贩们,支着油锅,烤的焦香冒油的签菜滋滋儿作响。 卖小食油糕的,卖糖果子的,卖小吃冰引子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赵婆婆签儿菜!酥儿印!五香肉!好吃不贵!” “洗手蟹!洗手蟹!都是一大早捞上来的哩!鲜蟹剁块儿!黄酒腌渍,现点现吃呦!” “解暑的冰雪冷元子!蜂蜜足足的嘞!” 出来半日,又坐了好久的牛车,肚子也开始饿了。 杨蔓娘姐妹俩索性在小摊上要了十几串签儿菜,吃了两碗裹着蜂蜜,冰冰凉凉的冰雪冷元子。 临走时,又要了一份有些像爆米花的炒糯谷,拿桐油纸包着,挽着胳膊边走边吃。 往里的大殿前面,为了聚集人气,也临时搭建了巨大的乐棚,专门请来好些勾栏瓦舍中有名气的卖艺人,表演杂耍和傀儡戏。这不花钱的热闹,着实吸引了不少看客驻足,许多逛庙会的小郎君和小娘子都在小食摊子上买了吃食,用桐油纸裹着,边看杂耍边啃。甚至,还有许多住在附近的老人,一吃罢饭就领着孙辈儿带着小凳前来占位置。 庙会的大相国寺寸土寸金,大殿周围的廊庑,摆的全是各种各样的露天地摊儿,摊主们或席地而坐,或坐在小马扎上,摇着蒲扇,热情的招揽客人。 有那卖书籍图画,文房四宝的、卖土特产香药的,卖衣裳首饰的,卖屏风草席和农具马鞍的。 还有各家庵堂里的师婆师姑们,也组团儿来凑热闹。她们占据了大佛殿两边儿的回廊,售卖自己庵里制作的丸药,头面、鞋样儿、抹额、幞头,竹伞和帷帽。 杨蔓娘姐妹俩看了一场杂耍和一场花式蹴鞠表演,买了一小篮子杨梅。之后,又在一个高丽人的摊子上淘了一只葫芦笔筒,又从师姑师婆们的摊子上,买了一把做工考究的青竹伞和两顶防风的帷帽。 逛了将近两个时辰,才随着人群,慢悠悠的往寺院的后门走。 当然,寺院后门口一片儿,也是庙会的范围。也有无数搭着彩色的帐篷,卖各种舶来的珍奇异兽和本土的猫狗兔鸭之类宠物的小摊儿。 老三杨盼娘一出门,便指着大树下的摊子,一脸兴奋的道: “大姐,你瞧!有卖鱼儿活的摊子嘞!” 所谓鱼儿活,便是专门兜售金龟、玳瑁龟、灵龟、绿毛龟和金虾这些生活在水中的宠物的摊子。 静养千年寿,重泉自隐居。如今,在大宋的文人雅士群体中,养乌龟特别流行。很多文人雅士不光喜欢养竹养兰,还喜欢在自家庭院的大水缸里面种上菖蒲,金鱼藻和碗莲,再买一只小龟放进去增加生机,陶冶情操。 “大姐,我们文绣院的荷花池,鱼院正就养了好几只灵龟在里面哩!咱家那只虎头盆里光养金鱼有些空了,不如,也买只小龟养吧?” 看着摊贩面前小瓦缸里,巴掌大的小龟们悠闲自在地游来游去,老三杨盼娘不由的意动。 “这位娘子,买一只小龟吧!” 坐在皂荚树下,摇着蒲扇的卖龟摊贩也瞧出谁是做主之人了,起身笑呵呵的推销道: “您二位一看就是雅人。您想想,将这小龟养在睡莲缸中,等到夜晚赏月之时,夏夜微风拂过,您一边赏月赏龟,一边读书作画,岂不惬意?” 这小贩口才了得,说的杨蔓娘也有些有些意动。 沉吟片刻,笑着问道: “小龟好养活么?平常都吃什么呢?” 小贩见她想买,顿时介绍的更仔细了: “呵呵,有道是千年王八万年龟,乌龟虽然活不了一万年,但是五六十年的寿命还是有的。乌龟好养活的很哩!本身就能吃水草,比如水葫芦和浮萍这些。若觉得不够,您偶尔可以再喂些小个头的鱼虾,切成小块的鸡肉猪肉,或者一点点的青菜林檎就足矣。” “好吧!” 听罢小贩的介绍,对上妹妹期待的眼神,杨蔓娘点头应允了: “如果你能保证好好对它,那就养一只吧!” “嘿嘿,放心吧!大姐!” 杨盼娘早就想养一只小龟了,闻言连忙爽快的保证道。 她俯下身,亲自从大瓦缸里挑了一只巴掌大小,龟背翠绿的小龟。 将其捧在手心里,眉眼弯弯。 “咱家终于又添丁进口啦!我肯定会好好照顾灵龟仙子的!” “灵龟仙子?” 杨蔓娘挑眉。 “嘿嘿,这是我给小龟取的名字啊!狐曼儿的妖族好朋友灵龟仙子,不就是一只化形的绿毛龟嘛!” “小娘子名字取的好!这恰好是一只雌龟!” 摊贩一边将绿毛龟装进小竹笼里,一边笑眯眯的道: “这两日有不少小娘子来买小龟的!墨瑾公子的书俺也听过哩!书里不光有乌龟成精的,还有狐狸成精的嘞!那温宸的道侣,就是一只红狐狸呢!” “嘿!怎么偏偏是狐狸和乌龟啊!墨瑾公子怎么就不写个兔子成精呢,兔子也算妖族啊!” 旁边的卖兔子的商贩便一脸羡慕的抱怨道。 不过,显然没有人在意他的抱怨,一旦打开了话匣子,话题便迅速歪楼了。 旁边刚刚买了一只玳瑁龟的年轻男子,一脸神神秘秘的道: “嘿嘿!说起红狐狸,有件事儿你们听说了嘛?” “哦?什么事儿?” “那国子监卢祭酒的孙子,叫什么卢.......卢” “嘿嘿!卢天赐!你也听说了?” “可不么!我听说那卢公子带着家仆去城外踏青的时候,就捉到了一只正在偷鸡的红狐狸,那红狐狸很通人性似的,眼中噙着泪,神色似乎在求饶一般。” “噫,莫不是狐曼儿么?” “哈哈,当时卢公子八成也这么想的。” “那后来嘞?” “后来啊,卢公子心软就准备带狐狸回家养。谁知刚一提起那后腿,您猜怎么着?” “怎么着?” “嘿!那东西屁股一撅,就放了一股子黄烟!哎哟喂,那味儿别提了!直接把卢公子给熏晕了!可怜的卢公子,醒来之后脸还黄了好几天呢!” “哎呦呦!这事儿闹的!莫非那狐狸真的成精了啊!” “怎么可能!什么狐狸精啊!那玩意儿跟本就不是狐狸!” “那是啥?” “是黄鼠狼!放臭屁的黄鼠狼!” “呜呼哀哉!” 第133章 姐妹俩回家的时候, 已经是黄昏了。 伴随着下午清凉的晚风,巷子里顽童们打锤丸的嬉笑,闻着空气中淡淡的炊烟的味道, 牛车慢悠悠的驶进了春明坊。 “大娘子, 三娘子回来啦!” 听到牛车的铃铛声儿, 门房孙叔笑眯眯的从大门迎了出来, 帮忙搬东西。 听到动静的白绾绾和幽影,也撒着欢儿一前一后的跑出了大门。 “孙叔!二郎回来了嘛?” 杨蔓娘俯下身,摸了摸两个小家伙的脑袋, 笑着道。 “呵呵,回来了,小郎君今儿早早就回来了!” 话音儿刚落, 一个穿着宝蓝色圆领袍子, 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清秀小伙儿,从前院穿堂迎了出来, 熟稔的接过杨蔓娘手中的杨梅篮子。 微微一笑道: “大姐!” 来人正是弟弟杨士林。 时间会慢慢的改变一个人,无论外貌还是性格。如今的杨士林,虚岁已经十六岁了。 身形挺拔, 个头儿已经超过姐姐杨蔓娘一个半脑袋了, 用现代的算法,差不多一米八左右。 他是个头脑机灵,办事沉稳可靠的小伙儿,也是朱雀门小报最年轻的管事。因为差事的缘故, 他非常擅长和人打交道, 无论是在报房,还是在观音桥,都有很多人喜欢他。 “大姐, 今儿把饭摆后院榕树下面呗!我还要顺便喂灵龟仙子呢!” 老三杨盼娘刚得了小龟,显然正是新鲜的时候,一刻也舍不得离不开。 杨蔓娘自然不会反驳妹妹的意见,摆了摆手: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73节 “随你!别喂它吃咸的就行!” “我晓得咯!” 夕食虽然分量不多,但种类却着实不少。 孙婶厨艺很好,蟹肉包子,酒蒸鱼、什锦萝卜条儿,玉井饭,东坡肉,蟹酿橙,还洗了一小碟儿刚买的杨梅。 八仙桌摆在榕树下,姐弟三个坐在藤椅上,围成一圈儿。 宋人注重食疗养生,饮食中格外推崇药膳,杨蔓娘对此也颇为赞同,所以,孙婶每餐都会做一道药膳,比如今日的粥品,便是健脾祛湿的山药薏仁粥。 杨蔓娘肚子着实有些饿了,喝了一口粥,便随手夹起一个蟹肉包子吃了起来。蟹肉包子真材实料,每一口下去,都是满满的蟹肉鲜甜。 姐弟三个都是长身体且能吃的年纪,吃饭速度都不慢,一桌子菜很快就吃的七七八八。 尤其是老二杨士林吃饭最快,率先吃罢起身,从厢房里搬出来一个葡萄酒坛子,给她倒了一盏。 “大姐,尝尝这个!” 葡萄酒在大宋也是非常流行的。不过宋人酿的葡萄酒,和西域葡萄酒不一样,是不放酒曲的,只是用新鲜采摘的葡萄和糖来酿造,原汁原味儿,甜度很高,酒精度很低,喝起来没有涩味儿,反倒是有点像带了气泡的果汁儿。 杨蔓娘浅尝了一口,只觉得冰冰凉凉的甘甜醇厚,拿帕子擦了擦嘴赞道: “很好喝啊!在哪儿买的?” “额....” 本是随口一问,老二杨士林闻言却眼神无辜,支支吾吾。 好半晌,才挠了挠头皮,期期艾艾的道: “是别人酿了.......送我的。” 杨蔓娘有些惊奇的看着一向沉稳的弟弟,清秀的脸慢慢憋的通红。 不由的心中一动。 不等她说什么。 对面的老三杨盼娘便眼睛一亮,仿佛嗅到了什么似的,拉着长长的古怪调子打趣起来。 “哦!~原来是......嘿嘿嘿,别人送的呀?” ...... 少年情怀总是诗。 对于弟弟的表现,杨蔓娘虽然心里有所猜想,但老二显然不愿意多说,便尊重他的感受,倒也没有追着刨根问底儿。 但该做的事还是要做,出门玩乐了一日,话本儿更新自然是不能停下的。 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羊毫笔熟练的蘸上浓墨,杨蔓娘开启了每日雷打不动的存稿。 如今《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已经进入了后期。 冬日的傍晚。 穿着破旧的灰色皮裘的狐曼儿,站在覆盖着积雪的山丘上,望着远处炊烟袅袅,隐约的有住人的小镇子。 沿着模糊之极的山路,用冻得发红的手拄着木棍,小心翼翼的往山脚下的镇子走去。 乘着夜色,狐曼儿将脸上涂抹行炉灰,藏在了镇子北面那座废弃的土地庙里。 这是她来到这个叫做大燕的异界,的第二年零六个月又三十三天了。 除了最初三个月的养伤,之后她便离开了七里镇。这两年多时间里,她孤身一人,在以七里镇为圆心,以周围两百里为半径的所有村落和镇子上,搜寻打听着温宸的下落。 她始终记得药师的话,温宸哥哥虽然法力高强,但其庞大的神识最多支持其幽精离体三年,一旦超过三年,幽精便会彻底留在异界面,再也无法返回本体。 所以,她根本没有时间耽搁,几乎刚一能行动,便开始了寻找温宸幽精的旅程。 靠着双腿走过了周边六十七个村子,三十九个镇子。脚底的水泡长了又好,好了又长,结成厚厚的老茧。为了打听温宸的下落,没有法力的她,被山贼鞭笞过,被豪门的恶奴追打用烙铁烫过,被狡猾的老鸨子利用她找人心切,骗的身无分文过。 这些数不清的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让她变得小心谨慎,变得不爱接触人群。也不再如过去那般讲究干净,爱惜自己的容貌,为了躲避麻烦,她没有再穿过原本的那条红色裙子,甚至可以毫不犹豫的用马粪和炉灰涂抹自己的脸。 这些事情,在过去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但让她真正焦急的是,眼看三年之期就要到了,温宸哥哥依旧杳无音讯。 这是她踏足的第四十个镇子! 这个新镇子并不大,只居住了两百多户人家的样子。如今正是冬天,除了镇子中心的衙门,只有一家医馆和一家包子铺开门,除了偶尔出门扫雪和喂牲口的,大部分人都猫在自家的屋子里,不怎么出门。 有过太多次被打的教训,狐曼儿不敢像以往那样初来乍到就随意的尾随路人。 一连在破庙里呆了三日,浑身都冻得麻木了。 事情才总算有了转机。 今日是每月逢五镇子上的大集。 一大清早,镇子便热闹起来,各家各户涌出一大群青壮年,妇孺和幼童,欢欢喜喜的一道去集市。 寒风中,狐曼儿趴在破庙墙头,一边咬着冷窝头,一边裹紧身上的旧皮裘。和往常一般,默默的辨认着每一个路人,生怕错过任何一个。 不是他! 不是他! 虽然有些像,但也不是他! 不知过了多久,当她被寒风吹的脸快要僵硬,以为自己依旧会和以往那般一无所获的时候。 一个身穿白衣的青年出现了! 看到那熟悉的面孔,狐曼儿浑身一震! 手中的窝头掉在了地上!心脏仿佛被人攥住一般疼痛! 这是老毛病了!丹田法力被界面之力剥离,每当她心绪起伏激动,心脏便仿佛被人硬生生攥住一般疼痛。 这是跨界而来的后遗症,也是凡间大夫无法治愈的顽疾。 狐曼儿眼中闪烁着激动,捂着胸口,目光死死盯着马车上的青年。 是他! 虽然青年头发是黑色的,但五官容貌完全就是温宸的样子。 几乎一瞬间,狐曼儿便确定他是温宸幽精所寄附的身躯了。 历经七百多个日日夜夜的寻找终于有了结果,她毫不犹豫的冲了出去。 “温宸哥哥!” 白衣青年转身。 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仿佛看陌生人一般,望着蓬头垢面的狐曼儿。 目光疑惑: “姑娘,你是谁?” 第134章 “天哪!怎么会这样啊!” 一道带着抽泣的声音, 突然在耳边响起,吓了正专心致志写书的杨蔓娘一跳。 不知什么时候,老三杨盼娘走了进来。手里正拿着她写的稿子, 眼圈儿都红了。 杨蔓娘扫了一眼墙角的沙漏, 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戌时。 将手里的毛笔搁在笔架上道: “什么时候进来的, 跟白绾绾似的悄无声息的, 我竟都没听见?” “早就来了,你写书太专心没发现罢了,还是我点的灯呢!” “不是明天一早要回文绣院么?” “我起得来。” 杨盼娘撅了撅嘴。 皱着眉将手里的稿子放下, 语气不满的道: “大姐,小狐妖也太惨了吧,为温宸付出了那么多, 受了那么多苦, 可温宸怎么能认不出她呢?” 杨盼娘作为一个女子,自然更带入小狐妖, 对于其所有遭遇和付出自然是感同身受。所以历经千辛万苦,找到温宸,对方居然不认识她了, 自然心里不忍和酸涩。 杨蔓娘起喝了一口桂花蜂蜜凉茶, 随手拿起桌上的团扇,慢慢的扇着风,不急不徐的给妹妹解释道: “这不是完整的温宸,人之三魂, 天魂胎光掌管生命, 地魂爽灵掌管智慧,人魂幽精则是情感之魂,掌管着人的情感和欲望, 温宸幽精离开本体,自然会陷入情感的困境,失去过去的记忆。” “可是话虽如此,但这样也太残酷了.....心心念念的人最后却把自己忘了。” 现代电视剧里经典的心爱之人失忆桥段,在大宋也并没有水土不服。 杨盼娘拧着眉毛,一脸难过。 “好心痛啊!小狐妖太可怜了!心悦之人就在眼前,却忘记了自己,世上还有比这更让人心碎的事情吗?” 显然,杨盼娘的感受,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共鸣。 刘侍郎家,刘渺渺放下手中的朱雀门小报,趴在床上泪水涟涟。 “难道温宸会一直如此吗?” 是或不是。 内心已经有决定的杨蔓娘默然不语。 晚风习习。 伴随着院子里的虫鸣和蛐蛐的叫声儿,她在书房里奋笔疾书。 六个月后,大燕,京城。 天星楼。 一名身穿红衣的女子,拉着一名白衣青年,毫不犹豫的从三层高楼上一跃而下。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74节 一阵剧痛后,两人双双落在了地上。 女子虽然痛的眉头直皱,嘴角流血不止,但却目光定定的望着身边的男子。 而男子虽然也奄奄一息,无法动弹的样子,但是却似乎没有察觉到一般,望向红衣女子目光变得奇怪至极。 “你......” 不等红衣女子说什么。 紧接着。 男子身上诡异的浮现出一层青色灵光来,其身上坠落受的伤仿佛假象一般迅速消失了。 原本黑色的头发,也一瞬间变成了月白色。 狐曼儿眼中闪烁着激动的泪花。 这已是她在异界的第二年零十一个月又二十九天了。 从最初在镇子上找到温宸,她便一路跟随对方来到京城,从冬天走到夏天,从小镇的荒凉走入京城的繁华。 为了接近他,她做过厨娘,侍女,杂役,马夫,甚至乞儿。 每一次接近他,表明自己的身份,说起修仙界的往事,都收效甚微。 温宸哥哥已经沉底沉溺到了异世界之中,根本不记得过去在蓝海之事,更不记得她了。 面对对方那戒备的,仿佛看陌生人的眼神。 她甚至没有时间为自己感伤和心痛,她的内心只有无尽的焦急和担忧。 眼看着还有一日,三年之期就到了,最坏的情况就要发生了。 她只好不管不顾,使用今日这种极端的方法,来刺激温宸哥哥,希望能唤醒他真正的记忆。 银发白袍,面如冠玉。 脸色苍白的狐曼儿定定的望着眼前之人,目光期冀: “温......温道友,还记得那年在凌霄寒山,飞剑斩杀雪息兽之事么?” 四目相对。 温宸面无表情。 却又紧紧的,紧紧的将她拥入怀里。 “你真傻啊!” ...... 少年时期的经历,让温宸对所有人都保持着警惕。 他从不相信,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上,会有人这般纯粹的毫无保留,倾尽所有的对自己。 不辞冰雪为卿热。 这多傻啊! 可是,这么傻的人,偏偏他却遇上了。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直到千年以后。 他一路突破合体,进阶大乘,飞升仙界,成为高高在上,万界仰视的仙界九重天域之主。 他依旧无法忘记从异界返回的那个夜晚。 那一夜,她虚弱的说,温宸哥哥,我好想念在凌霄寒山的日子啊! 漫天的星光下。 他驾驭着飞剑,抱着失去灵根,奄奄一息的她回到凌霄寒山。 回到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 看着她在自己怀里,一点点从智慧变回蒙昧,从修士退化为野狐。 毫无眷恋的跑向山林。 从来骄矜冷漠的他,平生第一次流下了泪。 “我叫朱曼儿,我可是良狐,从不采阳补阴哦!” “我会炼丹,会打扫洞府,会采药,还可以给你做......鼎炉。” “打个商量嘛!道友!你把雪息兽的妖丹给我,我报答你啊!” “怎么报答?” “嘿嘿,我以身相许呀!” “好。” ...... 写到这里,已是结局。 夜已经深了,外面已经是万籁俱寂,只有草丛中的蛐蛐还在歇斯底里的鸣叫。 杨蔓娘按了按有些酸痛的眉心,轻轻的放下了手里的羊毫笔。 原本,她还想再写一些后记。 但提起笔,却还是放下了,总感觉难以下笔。 不如让看到结局的读者们去评价。 不过。 显然,这样纯虐文的悲情结局,读者们不可能平静淡然。 几乎第二日,杨蔓娘新章节发售之后,整个汴京便一片哗然。 几乎所有看到大结局的大宋读者,即使是男性读者,都在为温宸成仙得道而欣慰的同时,也都都为女主狐曼儿的结局,感到难过惋惜,黯然神伤。 不得不说,狐曼儿的性格魅力是少有的男女,通吃,她就仿佛一簇在雪水中涌动,努力燃烧的火苗。 她对温宸那毫无保留的倾尽所有,不辞冰雪为卿热的纯粹感情,前期有多让大宋读者动容,她最后悲哀的结局,就多让读者惋惜遗憾。 户部刘侍郎家。 刘渺渺因着跟随祖母出门做客,所以看到《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时候正是下午。 等她一边用夕食,一边打开丫鬟送来的朱雀门小报,看到大结局的时候,手里的筷子便停下了,泪珠儿一颗颗的从眼中滚落出来。 “渺渺,你怎么了?” 上门小住的表姐刘妙真,见妹妹突然流泪,顿时吓了一跳。 “明明最后温宸都成仙得道了,可是为何我还是......还是感觉心被揪住了一样难过!” 虽然早有预感,但是结局真正来临的时候。那种弥漫在骨子里的伤感难过,让刘渺渺的心,就像浸在秋日绵密的雨水里一般,难过憋闷至极。 刘渺渺哽咽着: “小狐妖曾说,爱一个人,就是要倾尽所有。可是爱过之后,她却再也不能修炼,不能开口说话,再也没有记忆了!” “她成了山野中茹毛饮血的狐狸!甚至不记得曾经那么深爱,为之付出一切的温宸哥哥,毫无眷恋的跑进了山林里,呜呜......我太难过了!” “是啊,这结局确实太残酷了!” 原本已经提前看过存稿的刘妙真,闻言也忍不住再次流泪了。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那么好的小狐妖,从此,再也没有了!” 刘渺渺再也忍不住,扑在表姐刘妙真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第135章 珠荷荐果香寒簟, 玉柄摇风满夏衣。 夏日午后的阳光下,清凌凌的汴河之水,波光粼粼如同虎眼, 蜿蜒的流过金明池的西牌楼, 给这里带来了无限的生机和凉意。 细碎的阳光, 透过郁郁葱葱的花木, 斑驳的洒在金明池的水面上,仿佛流动闪烁的碎金。 湖面绽放的一朵朵荷花,仿佛穿着粉红褙子, 披着翠绿纱衣的丽人,亭亭玉立,身姿摇曳。 微风拂过, 伴随着有节奏的蛙鸣, 空气中飘散着阵阵荷花的清香。 蛙蝉鸣,盛夏始。 而此刻, 在金明池的湖舫上,杨蔓娘正在赴一场久违的夏日之约。 是的,相亲。 冬去春来夏又至, 日子如流水般潺潺而过。手头的话本儿也完结了, 她也如约迎来了相亲的日子。 什么? 你说和谁? 呵呵,这还用说嘛,自然是和指挥使大人了。 相亲!和一个宋朝男人相亲。 说到这个,连杨蔓娘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一直以来, 她都以为自己在大宋, 要么会特立独行,独身一辈子。要么就是谈一场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恋爱再成亲。 但事实上, 都没有。 一切似乎就这么水到渠成,润物细无声的到来了。 “指挥使大人应该知道我在写话本儿吧?” 虽然心中对对方有好感,但既然打算未来一起携手,有些事情还是要事先说清楚的。 “自然。” 傅劲光闻言点头。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75节 作为皇城司指挥使,只要他想,没有人能在他这里有秘密。 他自然知道自己心悦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 “我不擅长,也没有太多的时间打理内宅。” “唔,还有吗?” “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我若嫁给某个人,就容不下背叛,绝不能忍受丈夫纳小妾。” “还有么?” “额......没了。” “好啊!” “若是你觉得我善嫉,你不愿......什么?” “我说,我愿意。” 银灰色的抹额下,青年脸色苍白,目光定定的注视着她,眼神诚恳而毫不躲闪。 杨蔓娘试图从中找出敷衍自己的成分。 但是,并没有。 “可是......为什么?” “自然是心悦你。” “可是......理由呢?” “心悦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不需要。” “......” “嫁给我,你可以按你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眼前俊秀青年的情谊表达,不在过多的话语之中,而是在眼神里,在过往那些默默的行动中,在这夏日金明池潺潺的流水之间。 四目相对。 那眼神,动人的要命。 杨蔓娘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对视,是精神上的接吻。 这一刻,对上青年温柔而包容的目光。 她蓦地意识到。 自己犯了一个傲慢的常识性的错误! 她总是想当然的,把两人之间一次次的相遇归咎于巧合,总把对方默默的关照当作是平常。 可,这里是含蓄的大宋啊! 意识到了这一点,杨蔓娘的脸瞬间红了。 再也没有了之前的从容淡定,侃侃而谈。 这一刻。 她只觉得自己的心跳的极快,脚像踩在云端一样不真实,不自觉的拿起桌上的扇子,边扇边后退了好几步。 但很快。 她又回过神,蹬蹬噔的提着裙摆跑了回来。 “你......” 就在她仰起头,正要开口说话的时候。 湖坊外突然传来此起彼伏的隐约叫喊声。 “墨瑾!墨瑾!” “墨......瑾公子!” 杨蔓娘闻声,有些诧异的上前推开窗户。 顿时愣住了。 不知何时,金明池的两岸已经乌泱泱的围了上千人,有男有女。 这是怎么回事? “大姐!不好了!” 陪同杨蔓娘一起来的妹妹杨盼娘满头大汗,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 气喘吁吁的道: “岸边都是你的书迷!李氏小报上放出的消息,说你今日在这里相亲,还说你成亲之后就在家相夫教子,不再写话本儿了!所以许多书迷得到消息,就跑来了!” 杨蔓娘顿时愣了一下,有些不解,李氏小报怎么会知道自己相亲的消息。 还知道的如此精准。 “大姐!不然你先回家吧,等明儿在朱雀门小报刊登消息辟谣一下。” 见杨蔓娘不语,妹妹杨盼娘急得团团转。 拿袖子一边擦汗出主意,一边催促道: “人越来越多,再不走就围满了,彻底走不了了!” 拿帕子帮妹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杨蔓娘沉吟片刻,摇头拒绝道: “不用了,这次我亲自去解释!” 一直以来,她虽然都避免出现在台前被人围观,但是,既然机缘巧合,已经被书迷们遇上了,她也不愿意东躲西藏,索性大大方方的出去,和大家真诚的聊一聊。 不过,想到之前女相扑手赛关索相亲被围观,相亲的男子跳湖逃跑的事情。 她忍不住眉眼弯弯,转头望了一眼身边的傅劲光。 轻笑着打趣道: “不然,指挥使跳湖先走吧!” “怎么,莫非蔓娘觉得我貌丑,见不得人么?” 傅劲光挑眉。 体会到对方这句话的深意,杨蔓娘的心中莫名的涌起一丝难以言述的甜蜜。 她仰起脸,望着青年灿若星辰的眸子。 嫣然一笑: “怎会!大人您秀色可餐。” 既许一人以偏爱,愿尽余生之慷慨。杨蔓娘做决定的速度,比自己想象的快的多。 从当她得到消息,和新出炉的准未婚夫,一道并肩走出水上湖舫的时候,前后也不过一刻钟的时间。 而她的出现,也让金明池两岸的人群瞬间沸腾了。 “啊啊啊......我看到她了!她真的是个女子啊!” “墨瑾!看这里!我给你写过好多信哪!” “墨瑾公子别走!我特地从......城南骑马赶来的啊!” 和之前在小报和信件上的交流不同,杨蔓娘头一次正面的在现实里体会到了汴京读者的热情,无数的书迷们激动的冲着她挥手,高喊着她的名字,还有很多小娘子激动的蹦蹦跳跳,留下了眼泪,甚至将身上的荷包都扔了出来。 这一刻,这样扑面而来的的真诚和纯粹的情绪,让杨蔓娘这个i人,也莫名的被感染了。 她忍不住冲着岸边的众人挥手,提高了声音: “我不会走!大家不要挤,小心一点,不要掉进湖里了!” 随着杨蔓娘打招呼的声音,人群的气氛更加热烈了,大家纷纷掂着脚伸着脖子,试图看清楚墨瑾公子究竟长什么样儿,不时的发出一阵阵的低呼。 “啊啊啊!墨瑾公子说话啦!她长得好秀气啊!” “公子.......她好温柔啊!” “天哪!她在跟我挥手呀!好开心好开心,我要晕过去啦!” 金明池两岸,瞬间变成一片欢乐热闹的海洋。 人群中,不知是谁认出了傅劲光,率先喊了一句: “嘻嘻,墨瑾公子要和傅大人定亲啦!” “百年好合,白头偕老!墨瑾公子!成亲的时候,要请我们喝喜酒哪!” “嘿嘿~心心相印,永结同心!” “琴瑟和鸣......”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书迷们却仿佛相识很久的老朋友一般,熟稔的送上美好的祝福。 对上这一张张热情真诚的笑脸,杨蔓娘突然意识到,自己竟不知不觉中拥有了如此之多珍贵的情谊。 最好的书迷在身边,心动的人在一起。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墨瑾公子!成亲之后,你还会写书吗?” “当然!只要我还能思考,就会一直......一直的写下去。”